备案号 :22****S-2019 有效期至 :2022 年 07 月 01 日 Q/BSHT 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人参蛇配制酒 22****S-2019 2019 07 02 2022 07 01 ** 2019-07-02 发布 2019-07-02 实施 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人参蛇配制酒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或发酵酒 食用酒精为酒基, 水 加入或不加入乌梢蛇 蝮蛇 再加入或不加入生晒参 ( 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 ) 鲜参 ( 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 ) 红参( 人工种植 5 年生 ) 枸杞 红枣 蜂蜜, 经浸泡 提取 混合 过滤 灌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配制酒 ( 瓶内加入或不加入配料表中的固形物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配制酒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T 15038 葡萄酒 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18672 枸杞 GB/T 23544 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4694 玻璃容器白酒瓶 GB/T 27588 露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NY 318 人参制品 DBS 2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药大辞典 蝮蛇 1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 乌梢蛇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蒸馏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 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1.3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 3.1.4 生晒参 鲜参 ( 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 ) 或红参 ( 人工种植 5 年 ) 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 每 100mL 产品中添加 0.5~10g 3.1.5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 3.1.6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 3.1.7 乌梢蛇应符合 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 3.1.8 蝮蛇应符合 中药大辞典 和 GB 2762.1 和 GB 2763.1 的规定 3.1.9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 3.1.10 发酵酒应符合 GB 2758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组织形态滋 气味杂质 无色或淡黄色 金黄色 微黄色 棕色 棕褐色澄清, 有光泽, 允许有少量沉淀或整根人参 ( 鲜参 生晒参 红参 ), 人参片 人参须 枸杞 乌梢蛇 蝮蛇 枸杞 红枣允许有少量沉淀 具有淡雅的特有香气和酒香, 香气协调柔和, 口感醇和 舒顺协调 酒体完整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GB/T 15038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酒精度 (20 )/(%volvol)±1.0 24~60 GB 5009.225 总酸 ( 以乙酸计 )/(g/l) 6.00 GB/T 15038 总糖 b ( 以葡萄糖计 )/(g/l) 300 GB/T 15038 干浸出物 /(g/l) 0.5 GB/T 15038 总酯 c ( 以乙酸乙酯计 )/(g/l) 0.35 GB/T 27588 附录 A d 甲醇 /(g/l) 0.6 GB 5009.266 氰化物 d ( 以 HCN 计 )/(mg/l) 8.0 GB 5009.36 人参总皂苷,%vol 0.01 NY 318 附录 B 2
a :酒精度标签标示 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 ±1.0%vol(%volvol) c :酒精度标签标示 总酯仅限于蒸馏酒为酒基的酒 d :酒精度标签标示 甲醇 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vol 酒精度折算 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 ( 以 Pb 计 )/(mg/l) 0.19 GB 5009.12 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的规定, 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T 23544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 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 酒精度 净含量 总糖 总酸 甲醇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酒精度标签标示 ⑴ 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 ⑵ 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 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⑷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 组批 同一批投料 同一个班次生产 同一条生产线 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批量在 500 箱以下, 随机抽取 4 箱, 每箱取样一瓶 ( 以 500mL 计 ), 其中两瓶做感官和理化检验用, 其余两瓶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印, 作为仲裁样品保存半年 6.5 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项目全部合格时, 判整批产品为合格 理化指标不合格时, 可以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 3
样品进行复检, 复检合格时, 判整批产品合格, 复检仍不合格时, 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7 标签 定 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10344 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规 7.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 :酒精度标签标示 人参蛇配制酒 ( 或按产品特性命名 ) 配料表 :酒精度标签标示 蒸馏酒或发酵酒 食用酒精为酒基, 水 加入或不加入乌梢蛇 蝮蛇 再加入或不加入生晒参 ( 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 ) 鲜参 ( 人工种植 5 年生或 4 年生 ) 红参 ( 人工种植 5 年生 ) 枸杞 红枣 蜂蜜 净含量 :酒精度标签标示100ml/ 瓶 ( 按实际生产标注 ) 生产企业 :酒精度标签标示 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酒精度标签标示 白山市浑江区板石街道金英村五社 ( 开发区 ) 贮存条件 :酒精度标签标示 避光 阴凉处 电话 :酒精度标签标示0439-3318891 生产日期 :酒精度标签标示 见喷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酒精度标签标示 产品标准代号 :酒精度标签标示 警示语 :酒精度标签标示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人参添加量 :酒精度标签标示 每 100ml 产品中添加人参 0.5~10g 人参食用量 3 克 / 天 不适宜人群 :酒精度标签标示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 8 包装 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包装容器应选用玻璃材料, 并符合 GB/T 24694 的规定, 外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 9 运输与贮存 产品须在清洁 干燥 通风条件下运输 贮存, 防止日晒 雨淋 不得与有毒 有害 有挥发性气味及 易腐蚀的物品混存 混运 4
人参蛇配制酒标准编制说明 一 标准制定过程我企业在市场调研和调查过程中, 认为人参蛇配制酒会有较好的效益前景和消费需求, 决定研制人参蛇配制酒, 我企业的人参蛇配制酒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确保产品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企业标准并备案, 标准号为 我企业研制的人参蛇配制酒因为没有直接可以依照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使用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公司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 收集了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T 27588 露酒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等有关标准, 在确定产品标准指标后, 经过样品试验, 验证了产品 5
标准能够保证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合理性 先进性 二 标准主要指标的确定依据 ( 一 ) 感官要求根据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的规定, 确定了色泽及组织形态 滋 气味 杂质 4 项指标, 并规定了检验方法 ( 二 ) 理化指标本标准参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设置了酒精度的限量和检测方法 ; 总酸限量和检测方法 ; 总糖限量和检测方法 ; 干浸出物的限量和检测方法 ; 总酯限量和检测方法 ; 甲醇限量和检测方法 ( 三 ) 污染物限量按照其他酒 ( 配制酒 )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 参照 GB 2762 设置了铅限量 0.19 mg/l, 采用 GB 5009.12 检测方法, 此项目严于 GB 2762 铅限量 0.2 mg/l 的规定 三 主要试验验证综述为了保证标准起草的科学性, 我企业试制了样品 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 经过试验验证, 感官 酒精度 总酸 总糖 干浸出物 总酯 甲醇 氰化物 铅 人参总皂苷等指标, 均能控制在产品标准规定的限量内 四 与有关国家标准的关系 6
本产品标准主要贯彻了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T 27588 露酒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的规定, 并与之协调一致 铅限量 0.19 mg/l, 严于 GB 2762 铅限量 0.2 mg/l 的规定 2019 年 03 月 1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