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教育局文件 杏教 2018 26 号 2019 年杏坛镇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教师面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 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 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 > 的通知 ( 顺教 2018 220 号 ) 和 2019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的要求, 现制定 2019 年杏坛镇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复试工作方案, 内容如下 : 一 指导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贯彻公开 平等 竞争 择 1
优的原则, 采取公开考试 ( 考核 ) 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 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 工作原则坚持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原则 三 面试的组织工作 1.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面试指导工作, 镇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面试的统筹 指导和监管工作 2. 面试初试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复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 由镇教育局直接组织 四 组织领导为稳妥做好 2019 年我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 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 协调和监督, 镇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要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 做好面试复试人员的推荐工作 1. 各招聘学校要制定面试初试方案, 方案应阐明初试的原则, 内容应包含面试考核小组 面试内容 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分配 面试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公布方式 确定推荐参加复试人选规则等 初试形式可采用笔试 说课 ( 试教 ) 专业技能测试等多个环节, 但建议不使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 初试方案制定, 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 12 月 26 日前报镇教育局备案后, 公布 2
执行 2. 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 按照 2019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面试对象 各招聘学校要成立 2019 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核小组, 对有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各小组成员对合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料要签名确认 各招聘学校要确保推荐进入面试复试人员都符合资格 3. 各招聘学校要按上级要求成立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和教师招聘监督小组, 镇教育局将选派监督员参与学校面试初试的监督工作 4. 组织面试初试时, 应确保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评委在同一时段内进行面试 提供给评委的面试 评分资料, 不得出现考生个人信息 初试的总分为 100 分, 合格分为 70 分 面试采取现场打分, 评委评分后,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取其余 5 个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为该应聘人员的成绩 5. 招聘学校经过初试, 把初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原则上按 1:5 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 应依次递补 如初试合格人员确实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 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但低于 1:3 比例的, 取消该岗位 ( 学科 ) 招聘 有条件的招聘学校可以安排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 3
环节 ( 经报名和资格初审后, 符合招聘岗位 < 学科 > 条件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的, 按符合条件实际人数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 六 面试复试的地点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日期 :2019 年 1 月 5 日 2. 复试地点 : 昌教小学七 面试复试形式和评分标准 1. 复试形式及内容 : 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 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养, 包含仪表仪态 语言表达能力 思维能力 应变能力 心理素质等 2. 复试时间分配和评分标准 : 待第三方命题机构提供 3. 复试的总分为 100 分, 合格分为 70 分 面试采取现场打分, 评委评分后,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取其余 5 个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为该应聘人员的成绩 八 面试复试程序 1. 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在 2019 年 1 月 5 日上午 8:30 分前到达杏坛镇昌教小学的考生候考室集中 上午 8:30 分开始点名报到, 应聘人员上交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给工作人员保管, 核对应聘人员身份, 由工作人员讲解面试要求 迟到 30 分钟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复试 2. 第一批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 先由面试室工作人员主持下进行抽签, 再按有关规定进行面 4
试, 如此类推进行面试 3. 应聘人员面试完后, 由引导员引导到候分室等候 在候分室得到成绩单后签名确认, 然后离开考场, 不得与未面试人员接触 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 可由主评委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视为送达 4. 考核期间,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管理 面试复试的路线是候考室 面试室 候分室 面试过程应聘人员只公布自己的抽签顺序号, 不得透露姓名和个人基本情况 九 评审专家组成 1. 考核小组评委由 7 人组成, 招聘学校面试专家不超过 3 人, 区内面试专家不少于 4 人 面试采取现场打分, 评委评分后,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取其余 5 个评委评分的平均成绩为该应聘人员的成绩 2. 面试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不得参加相关场次招聘的面试工作 ; 属区内面试专家的, 还不得参加其所在工作单位的面试工作 十 工作要求面试试题命制要求 面试考场设置要求 评委工作要求 考务人员工作要求 考生要求等工作要求, 将按照 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 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 > 的通知 ( 顺教 2018 220 号 ) 执行 5
十一 成绩公布 1. 面试成绩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 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名确认 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 可由主评委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视为送达 2. 各招聘学校在面试复试结束后, 笔试报名前, 在网上公布所有参加面试复试的应聘人员 ( 可以是应聘对象的代码 编号等形式 ) 的成绩和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并通过电话 短信或书面等形式告知应聘对象 十二 确定推荐人选在面试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 根据个人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 (2n+1):1 的比例 { 即笔试人选数 =( 招聘岗位数 2)+1}, 确定推荐人员参加区统一笔试 若出现个别岗位 ( 学科 ) 面试复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 则按面试复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区统一笔试 如复试出现同分, 将按面试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决定推荐笔试的先后次序 十三 监督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监督, 区 镇教育局分别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纪检监察组, 并申请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参与, 对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全过程监控, 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十四 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按 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6
< 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 见 > 的通知 ( 顺教 2018 220 号 ) 执行 十五 本方案解释权归杏坛镇教育局 附 : 1. 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 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 > 的通知 ( 顺教 2018 220 号 ) 2. 2019 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杏坛镇教育局 2019 年 12 月 2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