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22****S-2019 有效期至 :2022 年 05 月 04 日 Q/BLLB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LLB0009S- 2019 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 22****S-2019 2019 05 05 2022 05 04 ** 2019-05-05 发布 2019-05-05 实施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加入或不加入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 的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 ( 配制酒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白酒厂卫生规范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 18672 枸杞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544 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4694 玻璃容器白酒瓶 GB/T 27588 露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QB/T 1174 多晶体冰糖 NY 317 鹿副产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 (2015 版 ) 3 分类 3.1 鹿鞭酒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鹿鞭为原料, 加入或不加入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的鹿鞭酒 3.2 鹿茸血酒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鹿茸血为原料, 加入或不加入鹿鞭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的鹿茸血酒 3.3 鹿筋酒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鹿筋为原料, 加入或不加入鹿鞭 鹿茸血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的鹿筋酒 3.4 鹿尾酒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鹿尾 ( 去骨 ) 为原料, 加入或不加入鹿鞭 鹿茸血 鹿筋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的鹿尾酒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 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规定 4.1.1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或 GB 2758 的规定 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1.3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10343 的规定 4.1.4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 4.1.5 冰糖应符合 QB/T 1173 或 QB/T 1174 规定 4.1.6 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 4.1.7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 4.1.8 黄精 龙眼肉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 (2015 版 ) 规定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2
外观色泽香气滋味风格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鹿鞭酒 浅黄色或黄褐色至棕红色 鹿茸血酒 浅黄色或黄褐色至棕红色 鹿筋酒 浅黄色或黄褐色至棕红色 鹿尾酒浅黄色或黄褐色至棕红色澄清 有光泽 无明显外来杂质和悬浮物 GB/T 15038 具有淡雅的特有香气和酒香, 香气协调柔和 滋味呈特有参味 口感醇和 酒体完整 具有本品应有的特征风格 每瓶酒允许有少量沉淀析出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酒精度 (20 )/(%VolVol)±2.0 20-60 GB 5009.225 总酸 ( 以乙酸计 )/(g/l) 6.0 总糖 ( 以葡萄糖计 )/(g/l) 200 GB/T 15038 干浸出物 /(g/l) 0.30 总酯 ( 以乙酸乙酯计 )/(g/l) 0.35 GB/T 27588 附录 A 氰化物 ( 以 HCN 计 )/(mg/l) 8.0 GB 5009.36 甲醇 /(g/l) 0.6 GB 5009.266 注 : 甲醇 氰化物指标按 100 %酒精度折算, 总酯限于蒸馏酒为酒基 酒精度标签上标示值与实际值不得超过 ±2.0%Vol (vol) 4.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 ( 以 Pb 计 )/(mg/kg) 0.19 GB 5009.12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的规定, 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GB 8951 和 GB/T 23544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3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 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 感官指标 酒精度 净含量 总糖 总酸 甲醇 7.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 ⑴ 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 ⑵ 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 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⑷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同一批投料 同一个班次 同一条生产线 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抽样方案批量 <1500 箱 1500 箱样本大小 n 375mL/ 瓶 8 375mL/ 瓶 12 ( 瓶数 ) 500mL/ 瓶 4 500mL/ 瓶 8 7.5 判定规则 6.5.1 受检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 判整批产品为合格品 6.5.2 若有不合格项目时, 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本, 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若有一项不合格或超过一项不合格时, 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8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 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的规定 8.1 标签式样 8.1.1 食品名称 : 鹿鞭酒配料表 : 白酒 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 以实际生产原料标注 ) 净含量 / 规格 : 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名称 :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工业园区产地 : 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 :0439 6811575 贮存条件 : 阴凉 干燥 避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522062118071 产品标准代号 :Q/BLLB0009S 用法用量 : 日用量 100ml 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4
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酒精过敏者禁用 8.1.2 食品名称 : 鹿茸血酒配料表 : 白酒 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 以实际生产原料标注 ) 净含量 / 规格 : 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名称 :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工业园区产地 : 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 :0439 6811575 贮存条件 : 阴凉 干燥 避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522062118071 产品标准代号 :Q/BLLB0009S 用法用量 : 日用量 100ml 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酒精过敏者禁用 8.1.3 食品名称 : 鹿筋酒配料表 : 白酒 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 以实际生产原料标注 ) 净含量 / 规格 : 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名称 :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工业园区产地 : 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 :0439 6811575 贮存条件 : 阴凉 干燥 避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522062118071 产品标准代号 :Q/BLLB0009S 用法用量 : 日用量 100ml 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酒精过敏者禁用 8.1.4 食品名称 : 鹿尾酒配料表 : 白酒 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 以实际生产原料标注 ) 净含量 / 规格 : 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名称 :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工业园区产地 : 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 :0439 6811575 贮存条件 : 阴凉 干燥 避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522062118071 产品标准代号 :Q/BLLB0009S 用法用量 : 日用量 100ml 不适宜人群 : 孕妇 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酒精过敏者禁用 9 包装 5
9.1 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规定, 内包装用玻璃瓶应符合 GB/T 24694 规定, 且封装严密,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规定, 箱内要有防震 防撞的间隙材料 9.2 包装规格也可根据用户需要协议包装, 但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 9.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10 运输贮存 按 GB/T 10346 规定进行 成品酒, 适宜在 5 ~35 温度条件下运输 贮存 6
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标准编制说明 一 标准制定概况该产品系我公司新开发的产品, 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根据 食品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生产质量, 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 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的依据 公司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列入工作计划, 为此, 本标准 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 编号 :, 规范性引用文件采用最新版本 1 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2 收集资料和有关国家标准 3 调查研究和实验 检验 4 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起草框架 5 编写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 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6 组织标准审查, 形成标准报批稿, 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二 产品特定说明以白酒 ( 或食用酒精勾兑 ) 为酒基, 加入或不加入鹿鞭 鹿茸血 鹿筋 鹿尾 ( 去骨 ) 枸杞子 黄精 龙眼肉 蜂蜜 冰糖, 经原料预 7
处理和酒基浸泡 分离汁 澄清处理 灌装 灯检 包装而成的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系列酒 ( 配制酒 ) 三 技术指标的确定 (1) 感官指标本公司按照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进行多次生产加工, 最终定型该产品, 确定了产品的色泽 组织形态 滋气味及杂质各项指标,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T 15038 (2) 理化指标经过多次生产 实验加工 检验来确定的 1 酒精度 (20 )/(%VolVol) 的确定为 (20~60)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 5009.225 2 总酸 ( 以乙酸计 )/(g/l) 的确定为 6.0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T 15038 3 总糖 ( 以葡萄糖计 )/(g/l) 200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T 15038 4 总酯 ( 以乙酸乙酯计 )/(g/l) 0.35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T 27588 附录 A 5 甲醇 /(g/l) 0.6 标准指标依照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检验依据 GB 5009.266 6 干浸出物 /(g/l) 0.30 8
标准指标依照 GB/T 27588-2011 露酒, 检验依据 GB/T 15038 7 氰化物 ( 以 HCN 计 )/(mg/l) 8.0 标准指标依照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检验依据 GB 5009.36 (3) 污染物限量重金属铅按照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规定为小于等于 0.2mg/kg 本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 0.19mg/kg, 检验依据 GB 5009.12 四 试验方法为了保证标准起草的科学性, 我企业试制了样品 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 经过试验验证, 感官 酒精度 总酸 总糖 总酯 甲醇 干浸出物 氰化物 铅 净含量等指标, 均能控制在产品标准规定的限量内 五 与国家有关现行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 :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国家标准的, 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国家安全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本公司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编写按照 GB/T1.1 依据标准化细则第一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细则 的要求进行的 本产品标准主要贯彻了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5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 9
测定 GB/T 150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JJF 1070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 317 鹿副产品 的规定, 并与之协调一致 其中总糖 ( 以葡萄糖计 ) 200/(g/L) 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GB/T 27588 规定总糖 ( 以葡萄糖计 ) 300/(g/L) 指标 铅小于等于 0.19g/kg 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GB 2762 规定铅小于等于 0.2g/kg 指标 六 实施建议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 备案发布实施后, 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 掌握标准的内容, 做到按标准生产, 按标准检验, 按标准出厂 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0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