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17 长发 01 债券代码 :143005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六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9 年 6 月 1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 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
目录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4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4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6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7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7 3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签发的 证监许可 2016 3094 号 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7 年 3 月 3 日至 2017 年 3 月 6 日,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成功发行 5 亿元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简称 17 长发 01 以下称 本期债券 )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主体: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3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2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00%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 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8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 ( 含本数 ),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4
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可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12 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3 月 3 日 13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4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5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3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6 还本付息的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7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5
18 利息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9 本金兑付金额: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20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2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 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4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25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27 簿记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 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 如获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国泰君安作为 17 长发 01 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6
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的规定及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根据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江投资 ) 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告的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和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告的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 经核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 ) 发现长江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 (1)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 (2) 未及时披露大额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长江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特此提醒本期债券投资者详细阅读发行人的上述公告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国泰君安作为 17 长发 01 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 )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国泰君安特出具本临时受托事务管理报告并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述相关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 时光 7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