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 104 學年度 新生學習手冊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逢甲大學研究所博士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untitled

<4D F736F F D20BB4FA55FC2E5BEC7A46ABEC7C3C4BEC7A874BAD3A468BA5BB3D5A468AF5AADD7B77EB357AB682D B1D0B0C8B77CC4B3B371B94C BEC7A67EABD7A44ABEC7B773A5CDB05FBE41A5CE29>

<4D F736F F D20BB4FA55FC2E5BEC7A46ABEC7C3C4BEC7A874BAD3A468BA5BB3D5A468AF5AADD7B77EB357A B1D0B0C8B77CC4B3ADD7A5BFB371B94C292D313034A44ABEC7B773A5CDB05FBE41A5CE>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 )... 5 ( ) ( )

1. 申請時間 : 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須於一年級下學期結束前提出敦聘指導教授之申請 若有其它特殊原因, 得向所辦提出申請, 經本所修業指導委員會通過後, 得延緩提出敦聘指導教授之申請 ( 研表 17)( 研表 18: 更換指導教授報告 書 ) 2. 申請程序 : 研究生填寫申請表至本所辦公室申請 3.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untitled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目錄 法律專業碩士班畢業流程說明 個人畢業流程進度表 一 申請指導教授 研究生擬定論文題目及指導教授諮詢單 (

目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2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博士班研究生延聘指導教授準則... 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碩士班碩士論文修習程序... 6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系碩士班學位考試及口試相關流程說明... 7 附表 1 指導教授確認單 12 附表 2 學生更換指導教授申請


第一章  緒論

<4D F736F F D20BAD3A468AF5ABEC7A6ECA6D2B8D5B2D3AB >

Microsoft Word - class-100-dr.doc

untitled

Title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義守大學應用英語學系碩士班修業辦法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A53欠費退課2.xlsx

必修科目 專業選修科目 資訊工程學系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次系課程委員會訂定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理工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核定通過 輔系專業 ( 門 ) 必修科目 科目名稱 學分 微積分 (

33期.indd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 二 ) 資格考試之方式 : 1. 筆試 : 圖書資訊學 檔案學 或 出版與數位科技 ( 三科選考一科 ), 考試時間 3 小時 筆試分數以 70 分為及格, 如不及格, 且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 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 重考以 1 次為限, 重考成績仍不及格時, 應予退學 2. 期刊論文發表 :

院別 學系別 企業管理學系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表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一次課委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通過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二次課委會通過 學年度第 2 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

381 課業輔導學習輔導 20 第二節 中學生的學習輔導 Skinner Skinner Skinner Bandura Bandura (381) 學習輔導.indd /5/31 2:44:13 PM

國民教育研究所博士班 類別 必修課程 科目代碼 科目中文名稱 科目英文名稱 學時分數 GE7001 教育學方法論 Methodology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GE7002 國小教育革新專題研究 Educational Reform in Elementary Educat

四 資格考試 ( 一 ) 本所學生修畢先修課程及共同必修課程之 圖書資訊學研討 或 檔案學研究 ( 依組別 ), 得申請參加資格考試 ( 二 ) 申請時間每年 2 次, 分別為 6 月 1-7 日及 12 月 1-7 日, 請於期限內填寫本所 考試申請表 提出申請, 筆試於每學期開學前舉行 ( 三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藝術跨域研究所學位考試規則

untitled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4D F736F F D20C0F4A475A9D2A175B3D5A468AF5AACE3A873A5CDB8EAAEE6A6D2AED6A4CEBEC7A6ECA6D2B8D5ACDBC3F6B357A977A E646F63>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4.常見問題(放網頁)

<4D F736F F D20AAABB27ABEC7A874BB50A4A4A5A1ACE3A873B07CA658A740BFECB27AB0EABBDAACE3A873A5CDBEC7B57BADD7B77EBFECAA6BA15D E3037ADD7A7EFA15E2E646F63>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APA Preliminaries Text Reference 1. Cover Page 2. Title Page 3. Signature Page 4. Advisor s recommendation letter 5. Approval page 6. Copyri

研究生手冊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


Microsoft Word - Law0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商業教育學系

縣 94 學年度 上 學期 區 國民中學 Q 年級 R 領域教學計畫表 設計者: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Microsoft Word - 學生手冊103.doc

(範例)

untitled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年會大會出席盛況 一 年會大會 B205 註冊報到 大會開始 九十七年十二月

B ( 2 A ) ( ) 4 9 B ( 2 A )

系所

國立體育學院運動科學研究所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Microsoft Word - 本校學則

900??indd


101年系所楷模封面

一、大學部學則



學則

第 6 卷第 8 期中華民國 97 年 8 月 太原師範學院學報 重慶郵電學院學報 福州大學學報 佳木斯大學

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生修業辦法( final)

公告

壹 舞蹈學系碩士班簡介 - 1 -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國立東華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Microsoft Word 碩士手冊封面.doc

會計系(碩士班)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一 一年三月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國立中山大學社會所

Microsoft Word - Final Report Chinese Masterfile.doc

Marine Bill

Nout WELLINK

Microsoft Word - 102研究生手冊.doc

子學習3 電子學習的定位 傳統電子學習 與 新世代電子學習 SAMS 台上講者從左至右 : 吳薇薇女士 羅陸慧英教授 佘孟先生 李芳樂教授 從 電子銀行服務 到 電子學習 題追3 專蹤電

39% % 李兆基博士大紫荊勳賢 10

臺南一中 / 程美鐘老師國文考科 壹前 言 貳選擇題命題趨勢分析 101 年 ~104 年學測題型統計表 測驗目標 年度 基礎形音義 字音 字形 字 詞義 成語 文法與修辭 理解與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Transcription:

經濟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 104 學年度 新生學習手冊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目錄 壹 經濟學系 課程資訊... 1 課程地圖... 2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碩專班必 選修科目表... 3 貳 環境介紹... 4 参 選課... 6 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互選申請表... 7 肆 論文與指導教授 ( 請參考入學須知 )... 8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碩博士班 ( 含碩專班 ) 研究生請外校或外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申請表... 9 東吳大學研究生指導教授暨論文題目報告單... 10 東吳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11 東吳大學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12 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 13 東吳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博士論文參考格式... 14 經濟學系碩 ( 碩專 ) 博士班論文口試須知... 19 論文口試與辦離校流程... 22 口試後論文修改完成時離校流程表... 23 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 24 伍 導師... 27 陸 其他... 27 柒 班代注意事項... 27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28

壹 經濟學系 課程資訊 一 本系教育目標 1. 強化經濟知識與實務的能力 2. 培育具國際觀之中高階經濟決策人才二 課程特色或優勢 1. 著重進階經濟理論基礎建立 2. 聘任傑出經濟學者擔任兼任課程 3. 多樣性的經濟專業理論課程 4. 開設專題討論課程與論文寫作課程或研習營培養學生論文撰寫能力三 專業能力指標 ( 核心能力 ) 1. 具備經濟理論的闡述能力 2. 具備計量及資料分析能力 3. 具備從事獨立研究的能力 4. 具備經濟應用及政策分析能力 5. 具備溝通與表達的能力 6. 具備英文閱讀能力四 課程地圖 1

經濟學系課程地圖 碩士在職專班專業課程 核心課程 1(R)(2/0) 1(R)(2/0) 1(R)(0/2) 個體經濟學 總體經濟學 計量經濟學 金融與財務 1(S)(2/0) 財務經濟 1(S)(2/0) 投資分析與資產 管理 1(S)(2/0) 央行政策與國際 金融議題 2(S)(2/0) 貨幣與金融 1(S)(0/2) 期貨與選擇權 1(S)(0/2) 財務軟體與應用 1(S)(0/2) 總體經濟應用分 析 1(S)(0/2) 資料分析與應用 產業與管理 1(S)(2/0) 產業分析 2(S)(2/0) 銀行經營專題研 討 2(S)(2/0) 兩岸科技創新與 產業發展 2(S)(3/0) 環球經濟專題 (A) 2(S)(0/2) 管理經濟學 2(S)(0/2) 產業績效評估 2(S)(0/2) 經營學 2(S)(0/2) 中國大陸經濟 2(S)(0/3) 環球經濟專題 (B) 一般課程 1(S)(1/0) 統計應用分析 2(S)(3/0) 計量經濟之軟體應用 2(R)(0/0) 碩士論文 說明 : 年級 ( 必修 (R)/ 選修 (S))( 學 分 ) 課程名稱 碩士畢業 (30) 2

東吳大學商學院經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必 選修科目表 ( 適用 104 學年度一年級入學新生 ) 科目名稱 選學第一學年第二學年第三學年第四學年別分上下上下上下上下 備註 個體經濟學 必 2 2 0 總體經濟學 必 2 2 0 計量經濟學 必 2 0 2 論文 必 0 0 0 統計應用分析 選 1 1 0 ( 暑假上課 ) 產業分析 選 2 2 0 財務經濟 選 2 2 0 投資分析與資產管理 選 2 2 0 期貨與選擇權 選 2 0 2 財務軟體與應用 選 2 0 2 總體經濟應用分析 選 2 0 2 資料分析與應用 選 2 0 2 央行政策與國際金融議題選 2 2 0 碩專 & 碩士 & 大四合開 計量經濟之軟體應用 選 3 3 0 ( 暑假上課 ) 貨幣與金融 選 2 2 0 銀行經營專題研討 選 2 2 0 兩岸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選 2 2 0 碩士 & 碩專 & 大四合開 環球經濟專題 (A) 選 3 3 0 管理經濟學 選 2 2 0 ( 暑假上課 ) 中國大陸經濟 選 2 0 2 產業績效評估 選 2 0 2 環球經濟專題 (B) 選 3 0 3 經營學選 2 0 2 與會碩專班合開, 會碩專班為主開學系 必修 6 畢業學分總計選修 24 共計 30 註 : 碩專一 二研究生可自由選修本系的選修課程, 不受年級限制 3

貳 環境介紹城中校區有 6 棟樓 : 第一大樓 ( 崇基樓 ):1 樓有法學院, 各樓層有教室, 地下室有閱覽室 第二大樓 ( 鑄秋大樓 ):1 樓有商學院 總務處綜合辦公室, 各樓層有教室,5 樓有經濟系辦公室, 地下室有餐廳 全家便利商店 咖啡廳與書局 第三大樓 :1 樓有教務處綜合辦公室 校牧室, 樓上為各系教師研究室 第四大樓 :1 樓有博士班研討室 樓上有資管系與各系教師研究室 第五大樓 :1 樓為推廣部,2 樓有 5211 會議室, 樓上有語言中心與教室, 地下室有閱覽室 舞蹈體能室與汽車停車場等 第六大樓 : 學生事務處各單位與學生活動場所 體育場, 地下室有機車停車場 所謂 2621 的數字表示: 2 第二大樓, 6 六樓, 2621 教室編號 所謂 4112 的數字表示: 4 第四大樓, 1 一樓, 4112 教室編號 一 經濟系使用空間 : 鑄秋大樓 5 樓 :2501 博士班教室,2502 研究生電腦室,2537 經濟系辦公室及主任室 鑄秋大樓 6 樓 :2618 碩士班研討室,2619 所辦公室,2621 教室, 2622 碩士班研讀室 第四大樓 1 樓 :4112 博士班研討室 二 2502 電腦室僅限本所研究生使用, 不得帶外人進入, 進出請注意門禁 ; 且維護整潔, 不要吃東西喝飲料, 同時不能玩電腦遊戲 系上人員將不定時檢查, 若同學不能遵守, 將報請主任處理後續問題 三 R2622 屬碩士班研讀室, 每人分配一個儲物櫃, 研讀桌屬於共同使用, 儘量不要放置個人物品 R2618 是碩士班研討室, 供討論與吃飯等交誼之用 R2622 供閱讀使用,R2618 供討論使用, 功能不同, 也不影響他人 研究所空間碩士班與碩專班兩班同學共用, 希望大家互相尊重, 愛惜使用 四 發放給新生的教室與櫃子 Key, 原則使用 2 年 若 2 年仍未畢業者, 請繳回櫃子的 Key, 俾利轉給學弟妹使用 4

五 城中校區簡圖如下 : 5

參 選課一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 30 學分 ( 必修 6, 選修 24( 承認外系選修 4 學分 ) 上述 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 ) 二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必修科目為個體經濟學 總體經濟學及計量經濟學 必修課排 在一年級, 選修課, 自由選課, 一 二年級課程皆可以選 必修課已經自動轉檔, 若不要選, 請上網自行退選 ; 選修課要自己上網點選, 開放時間為為 9/4 上午 9:00~ 9/6 中午 12:00 ( 網址 :http//web.sys.scu.edu.tw: 輸入學號與密碼 ( 身分證字號後四 碼 )/ 學生服務 / 教務 / 網路選課 / 初選 / 博碩士班 ( 含碩專班 ) 新生即時選課 / 加選或退選 ) 三 每一科目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 未達七十分者為不及格, 不給學分 四 每科課程至少 5 人始得開課 各學系得有一科 2 人以上之優先開課科目 五 碩專班得選修本系碩士班或商學院其他各系碩專班課程, 但外系選修不得超過 4 學 分 須於選課期間提出申請, 填寫 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互選申請表, 並 經雙方學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 此項作業採用人工, 若直接網路選課未經過兩系核 可, 則無法承認學分 六 選課時不得選讀時間相衝突之科目, 違反規定者教務處得註銷其中一科之學分與成 績 已經修讀及格而名稱相同之科目不得再重複修習 ; 重複修習者, 該一科目應予 註銷, 即其學分與成績均不予採計 七 本系碩專班每學期修課上限為 13 學分, 下限為一科 ( 含論文 ) 八 碩專班新生可於剛入學的暑假期間選修本系或外系的暑修課程, 但至多以二科為 限, 學分併計入上學期的學分數, 並受 13 學分的上限限制 九 9 月 7 日 ( 一 ) 開始上課 十 9 月 8-9 日為本系專業課程網路登記選課,9 月 15-16 日辦理人工加退選 十一 9 月 18-25 日上網確認選課清單 ( 網址 :http//web.sys.scu.edu.tw: 學生服務 / 教務 / 網路選課 / 選課清單確認維護 ( 請務必點選 確認 鍵 ) 十二 需要申請辦理抵免學分者, 請開學一周內至秘書處拿申請表填寫後, 連同成績單 辦理, 由主任審核 6

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互選申請表學年度第學期 申請人姓名系別年級學號 說明 : 依據東吳大學進修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 進修碩士班學生得選修非進修班之選修科目, 所修學分數以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三分之一為原則 開課系所年級課程名稱選課編號 上 學分數 下 授課教師簽名 學系主任簽章 開課學系主任簽章 審查結果 請打 ˇ 准予修習該課程, 其學分併計入學期總積分及本系 ( 所 ) 之畢業學分 准予修習該課程, 但其學分不計入學期學分總積分及本系 ( 所 ) 之畢業學分 其他 : 承辦人簽章決行 已於年月日輸入電腦 填表日期 : 年月日 7

肆 論文與指導教授 ( 請參考入學須知 ) 一 論文指導教授以專任為原則, 指導教授至多二人 本系專任教師於學生碩一下學期才開始接受指導教授要求 二 非經學系主任同意不得請外系或外校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碩士班 ( 碩專班 ) 以碩一下學期為提出 申請外系或外校指導教授 之時間並需經主任簽名同意 三 ( 一 ) 本系論文指導教授之研究生人數規定 : 1. 本系專任教師 : 以 5 位為上限 ( 含碩士班 碩專班與博士班研究生 ); 2. 本系兼任教師 ( 含本校他系專任教師 ): 在本系指導研究生人數不得超過 3 位 ( 二 ) 非本系專任教師擔任碩博士班 ( 碩專班除外 ) 研究生指導教授 ( 不包含與本系專任教師共同指導 ), 必須近五年內至少有 1 篇 SSCI 或 2 篇 TSSCI 期刊之論文發表 四 研究生於碩二上學期 10 月 1 日前擲交指導教授與論文題目報告單 需要請外校或外系為指導教授者, 請於本系正式報請學校的前一學期 ( 即碩一下學期 ) 提出書面申請並需經主任核准 五 學位考試委員或指導教授與研究生具有配偶 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關係之一者, 應自行迴避 六 全校性統一的研究所之各種相關表單, 請於下列網址下載 : 教務處 / 表單下載 / 研究所, 網址 : http://www.acad.scu.edu.tw/1/curr/index.htm 七 本系規定的相關表單, 請於經濟系網站 / 課程資訊 / 碩專班修課須知 / 本系相關規定與表單下載, 網址 :http://www.scu.edu.tw/econ/class/7.htm 8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碩博士班 ( 含碩專班 ) 研究生請外校或外系教師擔任指導教授申請表 填表日期 : 年月日 申請人姓名系別年級學號聯絡電話 擬請指導教授 姓 現 學 名 職 歷 學術專長 ( 請附教師著作目錄 ) 擬撰寫論文主題或方向 原因說明 審查結果 主任簽章 註 :1. 本系研究生找外系或外校為指導教授需經主任同意 申請表至少於本系正式提報學校前一學期提出, 即碩士班 ( 碩專班 ) 以碩一下學期為提出時間 2. (1) 教師指導本系研究生之人數規定 : 本系專任教師 : 以 5 位為上限 ( 含碩士班 碩專班與博士班 ); 本系兼任教師 ( 含本校他系專任教師 ): 在本系指導研究生人數不超過 3 位 (2) 非本系專任教師擔任碩 博士班 ( 不含碩專班 ) 研究生指導教授 ( 不包含與本系專任教師共同指導 ), 必須近五年內至少有 1 篇 SSCI 或 2 篇 TSSCI 期刊之論文發表 3. 本系教師於學生碩一下學期才開始接受指導教授要求 9

東吳大學學年度第學期研究生指導教授暨論文題目報告單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研究生姓名 學號 博士班 系 級 學系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 組 ) 年級 論文題目 ( 學位論文之引用及撰寫, 應尊重智慧財產權, 不得有抄襲之情事 ) 指導教授同意簽章 姓名職級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同意簽章 學系主任簽章 ( 簽名 ) 注意事項 : 一 本報告單由研究生於各學系規定期限內填就一份, 經指導教授暨學系主任簽名認可後, 逕送該學系備查 二 論文指導費將於研究生提請學位考試時, 一併核發 10 ( 簽名 )

東吳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填表日期 : 年月日 填表單位 : 學生現在本學系士班年級肄業, 學系 博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 ( 請勾選 ) 已修畢規定之畢業學分 預定本學期可修畢規定之畢業學分, 取得該學分後方可畢業 本學期修讀之必選修科目 / 學分 : 並已完成論文初稿, 擬參加本學年度第學期學位考試 論文題目 : 敬請照准 謹陳指導教授 學系主任 附陳 : 一 繕就之論文初稿份 ( 論文口試時使用 ) 二 歷年成績表乙份 學生 : 學號 :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 本人在學共年 ( 包括現在年級 ) 曾在學年度第學期休學年 申請要件 : 一 應修科目與學分已修達規定 二 申請之博士班研究生須已通過資格考核 ;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則應符合該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規定程序始得提出申請 三 研究生請持本申請書及應屆成績審核表送交學系 四 研究生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之期限為 : ( 一 ) 第一學期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 ( 二 ) 第二學期 每年六月三十日前 各學系博士班 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如有特殊規定者, 從其規定 五 應屆畢業生學位考試應於辦妥註冊程序後舉辦, 第一學期應於元月卅一日前, 第二學期應於七月卅一日前舉辦完畢 11

東吳大學 學年度第學期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單填表日期 : 年月日 碩士班本學系研究生業已獲准參加碩士班學位考試 擬聘之學位考試委 碩士在職專班 員, 其資格皆符合 學位授予法 第十一條之規定, 委員名單乙份檢附如下 : 學系主任 : ( 簽章 ) 學系碩士班 ( 組 )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碩士班研究生 姓名論文題目姓名 請勾選 校內 校外 學號 指導教授 考試時間 現職詳細地址及聯絡電話 月日午時分地點 教授 ( 副教授 ) 證書字號 備註 考 潘大大 V 本校專任教授 ( 免填 ) ( 免填 ) 試 委 若校內專任教師, 可免填地址 電話 與證書證號 範例如附 員 注意事項 : 一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 由系主任會同指導教授共同推薦對碩士班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 創作 展演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 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報請校長同意後聘任之 : 1 曾任教授或副教授 2 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副研究員者 3 獲有博士學位, 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4 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 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 第四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 由各學系系務會議訂之 二 基於維護考試之公平性, 凡考試委員具配偶關係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 不應同時擔任本校同一考試委員會之委員 三 考試委員之聘請, 由各學系主任取得考試委員之同意後, 請詳填本表, 俾憑發聘 四 學生應填妥 東吳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 送交學系, 各學系務請依照本校 博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 或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 第六條之規定時限內提送本表辦理, 逾期不予受理 12

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 學生所撰寫之碩 ( 博 ) 士學位論文, 論文題目 :, 已謹遵論文考試委員意見修改完成 謹陳 指導教授 學生 : ( 簽名 ) 年月日 備註 : 本同意書請於口試通過後, 論文依考試委員意見修改完成後, 請指導教授簽名確認, 再轉交研究所秘書換取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 13

東吳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博士論文參考格式 第一章碩博士論文參考格式 民國 98 年 3 月 9 日編制 第一節前言本參考格式的目的在提供學生一份撰寫論文時的參考依據, 但並不具強制性 第二節章節編排與字型字體段落壹 章節編排與順序一 論文題目置中 字體加粗 大小 22 二 章標題置中 字體加粗 大小 18 三 節標題置左 字體加粗 大小 14 四 其餘標題置左 字體加粗 大小與內文字體相同五 論文應在本文之前詳細編載章節小節目錄頁次, 以及表目錄頁次與圖目錄頁次 六 論文內之順序為摘要 目錄 本文 附錄 參考文獻貳 字型 字體與段落一 字型論文採用字型不限 二 字體 1. 內文字體 12-13 2. 註釋與圖表下說明之字體可略小 三 段落 1. 各章 附錄及參考文獻另起新頁 各節不另起新頁, 但與前一段落空行 2. 內文 (1) 行距 1.5 倍 (2) 各段間不必空行, 各段起始空兩個字 (3) 註釋 a. 註釋以註腳為原則, 即補助之說明與被說明者在同一頁 b. 註釋中之字體大小以較本文稍小為原則 c. 註釋編號 (a) 註釋編號依序以阿拉伯數字編排 14

(b) 註釋編號原則上標於欲解釋句子結束句號之右上角, 如 1, 但遇有特殊情況或句子過長時, 其位置可標於其他標點符號之右上角 (4) 英文專有名詞翻譯除人名姓氏外均以英文小寫置於小括號內 如 : 外溢效果 (spillover effect) (5) 引用文獻 a. 外文文獻 (a) 單一作者 : 範例 :Mehay (1977) 應是研究此領域的開端 (b) 二作者 : 範例 :Chiu and Madden (1998) 建立模型探討竊盜與所得分配的問題 (c) 三作者 ( 含 ) 以上 : 範例 : 利用延伸的 Trezy et al. (1993) 模型, 分析台灣各縣市的遷徙行為 (d) 同作者有兩篇以上相關文獻 :Deutsch et al. (1984, 1987) (e) 不同文獻有相似論點 : 範例 1: Mehay (1977) Hakim et al. (1979) 與 Fabrikant (1979) 也證明財產犯罪在 範例 2: 相關的實證文獻 (Mehay,1977;Hakim et al., 1979;Fabrikant, 1979) 也證明財產犯罪在 b. 中文文獻 (a) 與外文文獻表達方式相同 括號中的年代可寫西元或民國, 如王大勝 (2000) 或王大勝 ( 民 89), 不論何種表示方式, 全文須一致 (b) 二作者 : 範例 : 王大勝與李小美 ( 民 89); 三作者 ( 含 ) 以上 : 範例 : 王大勝等 ( 民 89) 3. 標點符號可參看網路版 :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 國語文教育叢書 3, 該手冊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訂,書面版發行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 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臺灣學術網路三版 內容包括句號 逗號 頓號 分號 冒號 引號 ( 單引號 : ; 雙引號 : ) 夾注號( () 或 ) 問號 驚嘆號 破折號( ) 刪節號(...) 書名號(~~~) 專名號( ) 音界號 ( ) 等標點符號,簡要說明各種標點符號的名稱 使用位置 用法說明及實例 不過一般書名號 專名號 音界號的使用已不普遍 參看 : http://www.edu.tw/clc/dict/htm/hau/start.htm 4. 節以下編號如下壹 一 15

( 一 ) 1. (1) a. (a) 第三節數學公式與圖表 壹 數學公式 一 不重要的數學式 1. 短的數學式且與文字格式相符 : 直接於句子中表達即可, 如 總警力受到 S A +S B =S 的限制 2. 與文字格式不符 : 如果與文字格式不符則另起新行置中表示, 不須編號, 如下所示, 其中 R 為 二 重要的數學式 * i 1 R d i b 1 [ ] b C0 Si n,i =A 或 B, 另起新行置中表示, 按各章或各章節編號, 編號置最右 如下式為第五章的第 9 式, 同時也為第五章的第三節的第 3 式, 其編號可為 (5-9) 或 (5-3-3), 下式以前者為例 : 0 0 R d A d B b 1 n A n B = [ ] (5-9) b C 0 S 1 三 標點符號不可省略數學式為文字敘述的一部份, 其標點符號應與同段前後文搭配, 不可省略, 如上所示 貳 圖表一 表的表達 1. 按各章或各章節編號, 如同數學式 2. 表名稱寫在表的最上面, 左邊切齊 3. 表下方可加說明與資料來源, 其字體可略小 若須針對表中特定處說明, 可於須說明處右上依序編號 參看範例如下 : 16

表 5-1 考生選校優先與選系優先之大學學系排名順位 名次 1 2 3 4 5 6 7 8 9 選校優先甲 A 甲 B 甲 C 乙 A 乙 B 乙 C 丙 A 丙 B 丙 C 2 選系優先甲 A 乙 A 丙 A 甲 B 乙 B 丙 B 甲 C 乙 C 丙 C 說明 :1. 本排名順位僅為假想 2. 本表假設只有 3 所大學 ( 甲 乙 丙 ) 與 3 所科系 (A B C)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大學暨獨立學院聯合招生委員會工作報告, 各學年度 1 二 圖的表達 1. 按各章或各章節編號, 如同數學式 2. 圖名稱置於圖正下方中間 機率密度 f(x) 未入大學者 大學新鮮人 數 200 b x t x z 800 SAT 分 圖 5-1 未入大學者與大學新鮮人之 SAT 分數分配 第四節參考文獻文獻排列以中文文獻在前, 英文在後 中文文獻內之順序按作者姓氏筆畫, 由少至多, 英文文獻以姓氏第一字母由 A 至 Z 依序排列 同一作者按發表時間由先至後依序排列, 若相同作者相同發表年度則在年度右邊依序加 a 至 z, 例如 :Hunter, G. (1998a) 壹 期刊一 中文管中閔 (1997), 經濟論文叢刊 論文規範, 經濟論文叢刊, 第 25 卷第 4 期, 569-576 頁 二 英文 Mehay, S. L. (1977), Interjurisdictional spillovers of urban police services,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43(4), 1352-1359. 17

貳 書籍一 中文 1. 一般書籍葉至誠與葉立誠 (1999),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台北 : 商鼎文化 2. 編輯書籍中的個別文章李遠哲 (1999), 我的學思歷程, 收錄於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 朱浤源編,1-10 頁 台北 : 正中書局 二 英文 1. 一般書籍 Johnes, G. (1993), The Economics of Education. London: MacMillan. 2. 編輯書籍中的個別文章 Bowman, M.J. (1962), Human Capital: Concepts and Measures, in Economics of Higher Education, edited by S.J. Mushkin, 69-92. Washington, D. 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參 碩博士論文余月娥 (1998), 外籍勞工引進之核配比例分析, 東吳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論文 四 報紙 ( 一 ) 有作者名吳惠林, 民國 85 年 9 月 12 日, 大學聯考先選系後選校, 教育鬆綁開倒車? 打破明星學校, 先回到公平起始點, 聯合報,11 版 ( 一 ) 無作者名聯合報社論, 民國 85 年 11 月 6 日, 大學聯考 選系為主, 選校為輔 不宜輕率實施, 聯合報,2 版 五 電子文獻 ( 一 ) 中文王德育 (2002), 論文寫作注意事項與格式, <http://www.yzu.edu.tw/yzu/art/chinese/file/chicago_style.doc> ( 二 ) 英文 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Victim/offender relationship, <http://www.ojp.usdoj.gov/bjs/cvict_c.htm#relate> 18

經濟學系碩 ( 碩專 ) 博士班論文口試須知 壹 申請口試 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 一 申請要件碩士班 博士班研究生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得申請參加碩士或博士學位考試 : ( 一 ) 碩士班修業滿一年 ; 碩士在職專班修業二年 ; 博士班修業滿二年, 其係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 自入博士班起, 至少修業滿二年 ( 二 ) 修畢各該碩 ( 碩專 ) 博士班規定之必 選修課程 學分且成績及格 未符合本項規定, 但預定於該學期結束時, 能完成必選修學分者, 經指導教授同意, 得申請學位考試 ( 三 ) 論文初稿及其提要已撰就, 並經指導教授審閱通過 ( 四 ) 博士班研究生應依 東吳大學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 之規定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 碩士班若該學系訂有資格考核, 亦須經考核及格 二 申請時間 : ( 一 ) 經指導教授許可後, 於口試日前一個月向系上提出申請 ( 二 ) 第一學期申請期限為 12 月 31 日, 第二學期申請期限為 6 月 30 日 ( 三 ) 如已申請學位考試, 但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者, 應於學位考試舉行日 7 天前書面報請教務處課務組撤銷其申請, 逾期未撤銷且未到場舉行考試者, 以一次不及格論 三 繳交申請文件 ( 一 ) 填妥申請書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 請在教務處網 http://www.acad.scu.edu.tw/ ( 申請事項及表單 / 研究所 / 博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業務表單下載 ), 申請書須經指導教授簽名, 博士班研究生另填學位考試委員資料表 ( 二 ) 將論文初稿裝訂成冊 ( 封面註明 初稿 或 口試版 及口試日期 地點 ), 至少於口試日前一週或 10 天親交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 三 ) 不需繳交歷年成績單 四 口試申請其他注意事項 ( 一 ) 口試每學期舉辦一次, 第一學期至遲應於 1 月 31 日前, 第二學期至遲應於 7 19

月 31 日前舉行完畢 ( 二 ) 考試地點應於本校校區內 ( 地點由秘書安排 ) 舉行學位考試時以公開進行為原則 ( 三 ) 碩士班口試委員至多 3 人, 兩位指導教授者至多 5 人 博士班口試委員為 5 人, 兩位指導教授者至多 7 人 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校外委員 ( 四 ) 基於維護考試之公平性, 凡學位 ( 資格 ) 考試委員具配偶關係或二等親以內親屬關係者, 不應同時擔任本校同一學位 ( 資格 ) 考試委員會之委員 ( 五 ) 口試委員由指導教授推薦, 研究生自己連絡口試委員確定口試日期 地點與送交論文等相關事宜 ( 六 ) 本校城中校區停車不易, 請外校口試委員儘量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若需要辦理停車事宜, 請於口試日 3 天前告知秘書車號 ( 七 ) 口試日前一天與口試委員再次提醒考試日期與地點 ( 時間與地點可於論文初稿封面上註明, 以免老師忘記 ) 貳 口試日一 提早至口試教室準備設備 桌椅安排與茶點 二 注意口試委員是否了解本校的位置與口試教室 三 秘書將指導論文費 口試費 學位考試試卷 ( 成績紀錄單 ) 與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等文件於口試前交給口試委員 四 口試結束後, 請復原教室桌椅 清理教室及歸還設備 參 口試後一 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請指導教授簽名確認 : 口試後, 論文修改完成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 ( 請向系上索取或系上網頁 http://www.scu.edu.tw/econ/class/table/all-2.doc 下載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表單 ), 即可向秘書換取考試委員簽字同意頁 二 裝訂於紙本論文的 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紙本著作權授權書 : 可於圖書館網頁 http://cloud.ncl.edu.tw/scu/ 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紙本著作權授權書, 下載, 請授權人簽名並裝釘於紙本論文的書名頁次頁 三 印刷論文 : 20

( 一 ) 論文封面顏色 : 博士班為深藍色 ( 編號 2012B); 碩士班為蘋果綠 ( 編號 2003A); 碩專班為淺黃色 ( 編號 2002A) ( 二 ) 封面及書背格式如本系規定 ( 請參考系上留存的樣本, 或由系上網頁 http://www.scu.edu.tw/econ/ ( 課程資訊 /( 博士班或碩士班或碩專班 ) 修課須知 / 本系相關規定與表單下載格式 ) ( 三 ) 論文內頁須附考試委員簽字同意頁 論文全文電子檔案及論文全文 ( 含摘要 ) 授權書紙本授權書及論文中英文摘要 ( 請注意 : 口試成績單 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 論文封面與上傳圖書館的論文題目皆要相同, 若有變更題目務必告知秘書修改 ) 四 進入東吳大學圖書館繳交學位論文系統 : 依據東吳大學博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第 17 條規定 : 研究生通過學位考試後, 應於次學期註冊開始前 ( 確定日期由教務處規定 ), 進入 東吳大學圖書館繳交學位論文 http://cloud.ncl.edu.tw/scu/, 先申請建檔帳號, 進行論文提要建檔, 全文製作浮水印, 上傳電子檔案 ( 先轉成一個 PDF 檔 )( 有問題聯絡東吳大學城中分館 ) 五 辦理離校手續, 領取學位證書 : 檢具論文 4 冊 ( 含系上 2 冊 圖書館 1 冊 註冊組 1 冊 ) 學生證 門禁卡 借書與研討室鑰匙等, 依離校手續單程序至各單位辦理離校 其中圖書館辦理離校時, 需攜帶審查核可通知單 ( 由圖書館 e-mail 發送 ), 紙本論文壹冊, 電子檔案授權書 ( 此授權書為圖書館印製, 不同於前述的紙本授權書, 請辦離校時於圖書館流通櫃檯領取並親自簽名 ), 簽領學位證書 逾期而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 次學期仍應註冊 選課至修業年限屆滿, 仍未繳交者, 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 並依規定退學 六 將論文完稿親交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並謝謝老師們的指導 七 研究生於第一學期畢業者, 其學位證書於一月底發給 ; 於第二學期畢業者, 其學位 證書於畢業典禮後發給 21

論文口試與辦離校流程 申請論文口試 填寫 1. 申請表 ( 需要指導教授簽章 ) 2.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3. 學位考試委員資料表 ( 博士班需要填寫 ) 申請資料送交所辦公室 所秘書安排口試地點, 並簽請主任核准 教務處課務組簽請核聘 同意 主任簽核院長簽核 ( 博士班 )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退回 1. 課務組製作通知單與校長聘函 寄交口試委員 2. 送會計室請款 3. 送出納組撥款 進行口試 修改論文後, 繳交指導教授簽名的論文修改完成同意書, 換取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 上傳圖書館學為論文系統 印紙本論文, 交所辦 2 本 圖書館 1 本 教務處 1 本 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各 1 本 到教務處網頁下載離校程序單辦理離校 ( 九月開學前, 以學校規定為準 ) 備註 : 1. 論文經指導教授許可後, 口試日前一個月向系上提出申請 2. 第一學期申請期限 12 月 31 日,1 月 31 日舉行完畢 第二學期申請期限 6 月 30 日,7 月 31 日舉行完畢 3. 論文初稿請於口試日前一週或 10 天親送口試委員 並於口試日前再次提醒口試時間與地點 4. 本校停車不易, 請委員儘可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若需要停車, 請告知考試委員車號, 已辦理停車事宜 22

口試後, 論文修改完成時, 離校流程表 口試後, 論文修改完成時, 離校流程表 論文依考試委員修改完成 點選圖書館 繳交學位論文 ( 博碩士論文系統 ) : (http://cloud.ncl.edu.tw/scu/) 申請建檔帳號, 並上傳論文 以指導教授簽妥之 論文修改同意書 所辦公室 換取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 1. 論文提要建檔, 全文製作浮水印 2. 上傳繳交論文電子檔 ( 先轉成 PDF 檔 ) 3. 電子檔案授權 列印裝訂論文 1. 封面 書脊格式與顏色依系上規定 ( 博士班深藍色 碩士班蘋果綠 碩專班淺黃色, 請參考 2621 教室各論文顏色 ), 封面要有 中英文題目 2. 論文內頁有考試委員簽名同意頁 裝訂於紙本論文的授權書 中英文摘要 辦理離校 到教務處網頁下載離校手續單 填寫教育部畢業生問卷 ( 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學生服務 其他 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 ) 親送論文給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 所辦公室 1. 論文 2 本 2. 還借書與研討室及櫃子 Key 圖書館 1. 論文 1 本 2. 電子檔案授權書 ( 請於辦理離校時到圖書館流通櫃檯領取並親自簽名 ) 總務處 ( 門禁卡 ) 註冊組 1. 論文 1 本 學生證 2. 簽領畢業證書 23

東吳大學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規章 89 年 9 月 16 日教務會議通過 89 年 10 月 18 日教育部台 ( 八九 ) 高 ( 二 ) 字第 89131183 號函備查 91 年 5 月 15 日教務會議通過 91 年 7 月 31 日教育部台 ( 九一 ) 高 ( 二 ) 字第 91112818 號函備查 92 年 11 月 9 日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5 月 12 日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6 月 25 日教育部台高 ( 二 ) 字第 0930080028 號函備查 94 年 5 月 11 日教務會議通過 94 年 8 月 4 日教育部台高 ( 二 ) 字第 0940105759 號函備查 95 年 5 月 10 日教務會議通過 95 年 8 月 30 日教育部台高 ( 二 ) 字第 0950111263 號函備查 98 年 11 月 18 日教務會議通過 100 年 5 月 18 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00 年 7 月 11 日臺高 ( 二 ) 字第 1000109132 號函備查 100 年 11 月 23 日教務會議通過修訂第十一 十七條條文 101 年 6 月 29 日臺高 ( 二 ) 字第 1010029454 號函備查 101 年 5 月 16 日教務會議通過修訂第十三 十四條條文 102 年 8 月 20 日臺教高 ( 二 ) 字第 1020109954 號函備查 102 年 11 月 27 日教務會議通過修訂第二 六 十三 十五條條文 103 年 5 月 14 日教務會議通過修訂第十七條條文 103 年 8 月 20 日臺教高 ( 二 ) 字第 1030112341 號函備查 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為辦理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 依據大學法暨其施行細則 學位授予法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訂定本規章 研究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六個月前, 依各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規定時間, 向該學系提出商請指導教授, 選定畢業論文題目之擬議, 經學系主任同意後, 由學系簽送教務處課務組報請校長函聘論文指導教授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業期限以二至六年為限 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符合左列各款規定者, 得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 一 修業滿二年 二 修畢各該碩士班規定之必 選修課程 學分且成績及格 未符合本項規定, 但預定於該學期結束時, 能完成必選修學分者, 經指導教授同意, 得申請學位考試 三 論文初稿及其提要已撰就, 並經指導教授審閱通過 學位考試應於該生辦妥註冊程序後舉辦, 每學期申請一次, 第一學期應於元月三十一日前, 第二學期應於七月三十一日前舉辦完畢 舉行學位考試時以公開進行為原則 符合第三條第二項各款規定之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 應於學位考試舉行日至少一個月前, 依規定格式填具 學位考試申請書, 檢齊其在校歷年成績表 經指導教授審閱通過之論文初稿及其提要 ( 份數依各該學系規定 ) 向該學系提出, 經學系主任同意後, 商同指導教授推薦符合資格之考試委員, 報請學校組成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擇期辦理學位考試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五人, 由學系主任指定除指導教授以外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各學系於排定學位考試時間與場地後, 應於考試舉行日之十四天前, 依規定格式提具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簽送教務處課務組報請校長核聘 24

論文指導教授以專任為原則, 至多二人 如有二人, 得僅擇聘其中一人為學位考試委員 ; 如二人均為學位考試委員時, 其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應遴聘五人 學位考試時間應於規定之期限內完成 ; 考試地點應於東吳大學校區內 第六條之一學位考試委員或指導教授與研究生具配偶 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婚姻關係之一者, 應自行迴避 第七條碩士學位考試委員, 除對碩士班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 創作 展演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外, 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一 曾任教授或副教授者 二 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副研究員者 三 獲有博士學位, 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四 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 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 第四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 由各學系系務會議訂之 第八條考試委員應親自出席學位考試, 不得委託他人為代表 碩士學位考試至少須有委員三人出席, 否則不得舉行考試 ; 出席委員不足最低人數之考試, 其成績不予承認 第九條學位考試以口試為原則, 必要時並得舉行筆試 學位考試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 一百分為滿分, 評定以一次為限, 並以出席委員評定分數平均決定之 學位考試委員若就研究生撰就之論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見, 則學系應俟其修改完成後始得再行提送成績, 不得以 附有條件之及格 為由先送成績 第十條學位考試委員對碩士學位論文, 應就下列各主要項目評定之 : 一 研究之方法 二 資料之來源 三 文字與結構 四 心得 創見或發明 第十一條碩士學位論文撰寫語言由各學系決定之 ; 已於國內 外取得學位之論文, 不得再行提出作為本校碩士學位考試之論文 通過碩士學位考試之論文應以文件 錄影帶 錄音帶 光碟或其他適當方式於本校圖書館及國家圖書館保存之 第十二條本校音樂學系碩士班依其主要研究領域, 屬於學位授予法第六條第二項所稱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 其碩士學位論文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但仍應撰寫提要 前項學系以外碩士班, 如依其主要研究領域, 經教務會議認定屬於學位授予法第六條第二項所稱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者, 其碩士學位論文之處理同前 第十三條學位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 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審查確定者, 以不及格論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 如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者, 應於學位考試舉行日七天前報請教務處課務組撤銷其申請 ; 逾期未撤銷且未到場舉行考試者, 以一次不及格論 學生若不服所屬學系學位考試委員會之審查, 得依本校申訴辦法之規定提出申訴 第十四條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 得於次學期起申請重考, 但重考以一次為限 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 應令退學 25

學生對學位考試成績有異議時, 得參考本校進修班學則第十五條之一之規定辦理複查 ; 若對結果不服, 得依規定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碩士班研究生通過學位考試後, 應於次學期註冊日開始前, 檢具規定之論文冊數附考試委員簽字同意頁 論文全文電子檔案及論文全文 ( 含摘要 ) 授權書, 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填離校手續單, 依規定程序辦妥離校手續後, 簽領學位證書 逾期而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 次學期仍應註冊 選課, 並以其辦完離校手續之月份為畢業日期授予學位證書 至修業年限屆滿, 仍未繳交者, 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 並依規定退學 論文提要電子檔案必須自行登錄於 東吳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系統 碩士學位授予儀式, 於畢業典禮時合併舉行 碩士班研究生於第一學期畢業者, 其學位證書於二月中旬發給 ; 於第二學期畢業者, 其學位證書於畢業典禮後發給 唯若已修畢規定科目與學分, 於參加學位考試之學期未修習論文以外之科目學分者, 得於學生提出申請時, 依通過學位考試之月份授予學位證書 本校已授予之學位, 如發現論文 創作 展演或書面報告 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 經調查屬實者, 應予撤銷及退學, 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位證書後, 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 並將撤銷與註銷事項, 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 ( 構 ) 前項調查由相關學系簽報校長組織調查委員會翔實為之, 其成員中至少一人為校外委員 ; 其調查結果應向校長報告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 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 有關教育法令及本校章則辦理 本規章經教務會議通過後, 報請校長發布施行, 並報教育部備查, 修正時亦同 26

伍 導師 1. 本系將為每位新生安排一位導師課業輔導 請各位新生找時間與導師連絡洽談, 於會談後請導師於輔導單 ( 日後再發送給每位新生 ) 上簽名, 並於 9 月 16 日前擲回所辦公室 陸 其他一 學校提供 e-mail 帳號 : 學號 @scu.edu.tw, 請上學校的 webmail (http://webmail.scu.edu.tw) 使用, 日後學校將以此帳號與各位聯絡通訊 二 繳交二吋照片乙張或傳照片檔案寄宋秘書 三 開學後將彙整學生證悠遊卡辦理 2 大樓及本系 2502 電腦教室之門禁 四 所辦公室將安排工讀生,2621 教室需用的白板筆或板擦可向工讀生拿取, 或可請其傳遞訊息或轉交資料給秘書 五 本系視教育部補助經費而定, 發放研究生獎助學金 柒 班代注意事項一 幫忙確認同學的手機與 e-mail address 是否正確? 二 收同學 2 吋照片乙張或照片電子檔案交給宋祕書三 於 9/14 起至註冊組代領全班學生證四 發放研討室及櫃子鑰匙, 使用時間 2 年 27

東吳大學商學院經濟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施行細則 民國 103 年 3 月 14 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依 東吳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第七條規定制訂本施行細則 本學系於每學年度所分配之獎 助學金額度內, 藉由協助本學系進行研究 教學或擔任行政等相關工作, 提供獎助學金以協助研究生進修學業, 減輕研究生經濟負擔 申請資格 : 本學系在學之碩士班 碩專班 博士班研究生 助學金之申請優先考慮無專職工作 未擔任研究助理者 本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兩類 獎學金係獎勵性質, 發予學業或學術研究有優異表現者 獎學金使用額度以本學系獲分配總額之 30% 為上限 助學金係補助性質, 分為 教學助學金 研究助學金 及 行政助學金 三種 : 一 教學助學金 : 協助本學系教學需求 二 研究助學金 : 擔任教師助理, 協助教師進行學術研究或教授課程之相關課業輔導工作 三 行政助學金 : 協助本學系辦公室處理各項行政事務, 電腦 教學器材設備管理等服務工作 領取助學金者, 其支用時薪係依 東吳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第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 除教學助學金外, 其他各類助學金得視當年度本學系獲得之分配總額彈性調整 本學系研究生獎助學金採申請制, 工作性質及名額由系辦公室公告之 受獎助者須依本學系學生事務小組分派決議完成指派工作, 並接受該小組的督導 本施行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 並送學生事務處德育中心備查後公布施行, 修正時亦同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