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院团字 [2018]7 号 本科生 学生干部培养基金 管理办法 ( 试行 ) 学院通过联系历届学生干部校友募集捐赠和从学生活动赞助费中提取的 管理费 的形式设立 学生干部培养基金, 用于本科生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奖励,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基金培养对象需满足以下所列条件, 才能纳入本基金的培养和奖励对象 ( 一 )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 二 ) 现任或曾任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分为核心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干部三类, 界定如下 : 1. 核心学生干部 (1) 学校团委委员, 学校学生会 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大学生艺术团主席团成员 (2) 学校招生咨询服务中心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学生管理及信息服务中心 大学生传媒中心 新青年通讯社等由学校职能部门指导管理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学生组织负责人 ( 含副职 ) (3)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4) 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
(5) 学院学生小班班主任助理 2. 主要学生干部 (1) 学校团委 学生会 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艺术团下设部门 ( 分团 协会 ) 的负责人 ( 含副职 ) (2) 学校招生咨询服务中心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学生管理及信息服务中心 大学生传媒中心 新青年通讯社等由学校职能部门指导管理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学生组织下设部门负责人 ( 含副职 ) (3) 学校学生辩论队 足球队 篮球队 排球队 乒乓球队 啦啦操队 助管团队等兴趣 特长团队的负责人 ( 含副职 ) (4)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设部门的负责人 ( 含副职 ) (5) 学院学生主持团 记者团 合唱团 器乐团 话剧团 辩论队 足球队 篮球队 排球队 乒乓球队 啦啦操队 助管团队等兴趣 特长团队的负责人 ( 含副职 ) (6) 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 驻班党员 (7) 学生小班班长 ( 不含副职 ) 团支部书记( 不含副职 ) 3. 普通学生干部 (1) 学校团委 学生会 社团联合会 大学生艺术团下设部门的委员 ( 不含成员 干事 ) (2) 学校各学生社团 ( 协会 ) 的部门负责人 ( 含副职 ) (3) 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的组长或部长 ( 含副职 ) (4) 学校招生咨询服务中心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学生管理及信息服务中心 大学生传媒中心 新青年通讯社等由学校职能部门指导管理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学生组织的委员 ( 不含成员 干事 ) (5) 学校学生辩论队 足球队 篮球队 排球队 乒乓球队 啦啦操队 助管团队等兴趣 特长团队的委员 ( 不含成员 干事 ) (6)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设部门的委员 ( 不含成员 干事 ) (7) 学院学生主持团 记者团 合唱团 器乐团 话剧团 辩论队 足
球队 篮球队 排球队 乒乓球队 啦啦操队 助管团队等兴趣 特长团队的委员 ( 不含成员 干事 ) (8) 学生小班班委 团支部委员 (9) 学院学生党支部下设的党小组组长 ( 三 ) 在学院登记备案 每学期期初或期末, 学校 学院各学生组织将上届和本届学生干部中的经济学院学生名单报经济学院团委备案 二 基金使用 ( 一 ) 使用原则 1. 只用于发放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和资助学生干部素质拓展 2. 重点用于培养核心学生干部和主要学生干部, 该项支出不得少于总支出的 60%; 部分用于培养普通学生干部, 该项支出不得超过总支出的 40% ( 二 ) 使用细则 1. 发放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 申请条件 1 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 任职满一年或一届 ( 新建班级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 2 热爱本职工作,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作风优良, 率先垂范, 敢于担当 3 工作能力强, 成绩突出, 表率作用发挥好, 任职期满考核优秀 4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 10 名或前 1/3 5 品质良好, 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校 院级处分 6 当学年获评学校 ( 院 ) 针对学生干部群体评选的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党建学生干部 先进工作者 (2) 评审办法 1 每年 10-11 月, 凡符合申请条件者经任职所在院 ( 部 处 所 ) 推荐, 自愿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学院在申请人所在小班进行民主测评, 再结合申请人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
2 学院评选 1-10 名优秀学生干部, 授予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奖励每人壹仟 (1000.00) 元 ; 原则上核心学生干部和主要学生干部所占比例 60%, 普通学生干部所占比例 40% 3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在学校 ( 院 ) 其他 奖学金 评选结果确定后进行, 已获评学校 ( 院 ) 其他 奖学金 的学生干部也可申请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2. 资助学生干部素质拓展 (1) 现任学生干部经批准参加校内外培训的部分或全部培训费 ( 不含交通费 住宿费 餐费等 ) (2) 现任学生干部经批准到其他学院 高校或企业进行参观 交流 联谊 实习的部分或全部交通费 ( 不含住宿费 餐费等 ) (3) 现任或曾任主要学生干部报考 ( 应聘 ) 世界 500 强企业 研究生 村大 公务员 选调生的资料费 报名费和笔 ( 面 ) 试交通费, 个人累计不超过伍佰 (500.00) 元 / 人, 该项每学年支出总额不超过伍仟 (5000.00) 元 (4) 学生团体联合会和本科学生党支部现任主要学生干部通讯费补助, 个人获补助不得超过壹佰 (200) 元 / 学年, 该项每学年支出总额不超过伍仟 (5000.00) 元 3. 发放就业奖励 (1) 奖励预算 每年预算不超过壹万 (10000.00) 元用于发放学生团体联合会和本科学生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就业奖励 (2) 奖励计算 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和本科学生党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其最高任职期满后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级者, 若毕业时成功就业, 按照曾任学生干部最高职务系数 考核等级系数 就业质量发放就业奖励 职务系数 : 职务正主席级副主席级正部长级副部长级系数 1 0.8 0.7 0.5
考核等级系数 :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系数 1 0.8 0.6 0 就业质量奖励标准 : 升学 985 院校 中国社科院 211 院校 出国 出境 普通院校 奖励标准 入职 奖励标准 800 800 700 700 600 公考 公司就业 选调生公务员事业单位世界 500 强上市公司 其他 600 500 400 400 300 200-400 0 未就业 注 : 奖励计算 = 职务系数 * 考核等级系数 * 就业质量奖励标准 (3) 奖励发放 学院根据学生干部培养基金收支情况, 确定当年 奖励预算 若当年 奖励计算 总额低于 奖励预算, 则按 奖励计算 金额发放 ; 若当年 奖励计算 总额高于 奖励预算, 则按 奖励预算 打折发放 三 附则本办法由经济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 : 本科生学生干部培养基金管理办法 报 : 校团委学院分管院领导 发 :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小班团学组织各部门 经济学院团委 2018 年 7 月 5 日印发 ( 共印 10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