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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节标题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节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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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

一 股份转让协议概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接到控股股东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 陶士青通知, 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 陶士青与北京点创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 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63,297,90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 一 ) 协议主体甲方 转让方 : 姜客宇乙方 受让方 : 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 有限合伙 ) 甲方 乙方单独称为 一方, 合称为 各方 ( 二 ) 股份转让内容 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通达动力 9,862,517 股股份, 占通达动力总股本的 %( 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 )

<4D F736F F D A3A D303534A3A9B9D8D3DAD7AAC8C3B1A6B0B2B5D8B2FAB9C9C8A8B5C4B9ABB8E6>

证券简称:独一味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七 台 河 宝 泰 隆 煤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日 程 一 现 场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2016 年 1 月 25 日 ( 星 期 一 )9:00 二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及 投 票 时 间 :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 ST中葡 编号:临2011-0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1 重 要 提 示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重 要 事 项 附 录

华光股份\(737475\)向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公告

释 义 : 东 航 集 团 指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集 团 公 司 东 航 财 务 指 东 航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东 航 金 控 指 东 航 金 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东 航 进 出 口 指 东 方 航 空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东 航 食 品 指 东 方 航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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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杭 州 金 锋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杭 州 金 葵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嘉 兴 熙 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购 买 其 合 计 持 有 的 卓 诚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达刚路机股票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桐乡市东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龙翔大道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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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 2 受让方名称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381FR3A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常锋注册资本 :45,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 : 四川自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编号 : 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万通地产公告编号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14-

资产负债表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暨继续停牌公告 ( 公告编号 : 2016 临 -009)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暨复牌公告 ( 公告编号 :2016 临 -010)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公开征集受让方进展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6 临 -022)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转债代码 : 转股代码 :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转股简称 : 三一转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

1 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上海云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楼 2018( 集 )B106 室 授权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郝峻晟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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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隆平高科公告编号 :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一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三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四 )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 ) 江苏沙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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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鉴于上述股份已经被司法冻结 ( 轮侯冻结 ), 双方同意,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隆沃文化不再直接向四川恒康支付, 而是用于解决杭州债务问题, 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支付给相应权利人, 如隆沃文化解决完毕杭州债务问题, 四川恒康应将上述 24.55% 的股权过户至隆沃文化名下, 如解决杭州债务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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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收购公司对成都金证博泽的所有债权 综上, 本次交易总价为 9,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企业名称

润和软件前十名股东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 资产 债权债 务 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润和软件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开拓信息与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号 : 注册资本 :206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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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 及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

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

签订了 关于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 ), 鑫汇金 孙景涛 鲍喜波 刘锋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50,118,170 股, 转让给邯郸建投,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 9.31% 其中鑫汇金出让股份 27,589,720 股 ; 孙景涛出让股份 10,87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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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荣股份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 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 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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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来源 : 巨潮网 ) 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03 日发布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 自该公告日起因该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 公司应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神开股份公告编号 :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股东收到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公司 或 神开

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仁智油服公告编号 :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股份转让协议有关条款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一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 一 ) 协议转让 1 基本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收到阿里网络的通知, 阿里网络与 Power Star (HK) Glossy City(HK) 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共同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阿里网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 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王家村 52 号法定代表人 : 李延臣注册资本 :7,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 ; 场地租赁 ; 房屋租赁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公司发展前景, 且双方有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 开展长期合作, 乙方 入股公司后, 将本着平等互利 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的合作原则, 结 合双方的优势和资源, 实现共同发展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89,710,480 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 转让给乙方 二 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证券简称 :13 杭齿债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结果 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24 号 )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

证券代码: 股票吊称:王府井 编号:临2004*010

武汉凡谷

声 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 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 一 ) 关联方基本信息关联方名称 : 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 企业性质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 : 深圳法定代表人 :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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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4) 产品年化收益率 :3.30%; (5) 认购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 (6) : 2.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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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 曙光股份证券代码 :600303 编号 : 临 2018-03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媒体报道简述近日, 公司关注到 华夏时报 等媒体发布了名为 曙光股份遭遇 卖壳 难华泰汽车或面临 1.6 亿违约金 的报道 该报道提及公司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曙光集团 甲方 ) 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泰汽车 乙方 ) 股权转让 难产, 华泰汽车或面临 1.6 亿违约金 二 澄清声明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避免广大投资者对报道的内容产生误读, 公司对上述信息进行了核实, 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 一 )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协议签订情况 1 2017 年 1 月 12 日,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 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协议主要内容 : (1)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7,895,000 股 A 股无限售流 1

通股股票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4.49%, 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 ) 依法出售给乙方, 甲方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18,300 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78% 股权 ) 的投票权委托给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18,300 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6.78%) 限售期满后, 甲方将其中 35,671,953 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5.28%) 再行转让给乙方 上述转让完成后, 乙方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33,566,953 股股票,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9.77%, 甲方并将其仍持有的上市公司 10,146,347 股股票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5%) 的投票权委托给乙方行使 (2) 经双方协商, 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97,895,000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 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14.49%) 转让给乙方初步定价为 23.21 元 / 股, 股权转让价款的最终成交金额及支付进度以双方签署的正式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为准 双方同意, 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14.49% 股份转让的 股权转让协议 的同时, 双方共同签署 投票权委托协议, 将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的 6.78% 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乙方, 具体权利义务内容以届时双方签订的 投票权委托协议 为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 45,818,300 股 ( 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6.78%) 限售期满后, 甲方将其中 35,671,953 股 ( 占标的公司股本总额的 5.28%) 再行转让给乙方, 具体转让每股价格不低于上述 97,895,000 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 股权转让价款 2

的最终成交金额及支付进度届时以双方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为准 (3) 为敦促双方以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框架协议, 乙方同意于签署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3 亿元履约保证金 2 2017 年 2 月 28 日,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 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和 投票权委托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1) 经双方协商,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4.49% 股权转让给乙方 ;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 14.49% 股权 (2) 经双方协商,14.49% 股权 (97,895,000 股股份 ) 转让价款按照 23.21 元 / 股计算, 确定为人民币贰拾贰亿柒仟贰佰万元整 (3)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国防科工局关于军工事项的审查程序及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后, 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的 3 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共管账户支付壹拾柒亿元, 同日从共管账户向甲方支付柒亿元用于解除质押股份的质押手续 3 2017 年 5 月 19 日,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了 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 (5.28%) 转让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 : (1) 经双方协商,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28% 股权转让给乙方 ;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 5.28% 股权 (2) 经双方协商,5.28% 股权 (35,671,953 股股份 ) 转让价款 3

按照 23.21 元 / 股计算, 确定为人民币捌亿贰仟捌佰万元整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 3 月 1 日和 5 月 23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 <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 >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0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 < 股权转让协议书 > 和 < 投票权委托协议 >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20) 和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 < 股权转让协议书 > 和 < 投票权委托协议 >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45) ( 二 ) 协议履行情况协议签订后, 华泰汽车向共管账户支付了 3 亿元履行保证金, 此后又通过共管账户向曙光集团支付了 7 亿元股权转让款 2017 年 7 月 24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申请表, 有效期为 60 天 2017 年 7 月 26 日, 公司收到曙光集团发来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 35,671,953 股 (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28%) 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过户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在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8% 和 14.49% 两次股份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 5.28% 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53) ( 三 )14.49% 股权未办理过户的原因为了保证公司平稳过渡和后续发展以及高标准 高质量完成公司新能源汽车准入认证工作, 双方出于谨慎原则, 经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协商, 双方同意股权过户延期办理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12 月 22 日 2018 年 1 月 31 日 4 月 13 日和 6 月 23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在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公司 14.49% 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7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公司 14.49% 股份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7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延期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 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 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8-00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 股权转让手续的补充协议 > 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8-017) 和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 股权转让的延期协议 > 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8-027) ( 四 )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5

根据曙光集团 ( 甲方 ) 与华泰汽车 ( 乙方 ) 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签署的 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违约责任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 1 甲乙双方确认, 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若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支付的 3 亿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 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付款事项的约定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 每逾期一日, 按照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付款事项的约定提交相应股份过户手续申请材料的, 每逾期一日按照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变化情况, 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具体违约责任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将根据股权转让最终的履行结果, 协商处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签订 < 股权转让协议书 > 和 < 投票权委托协议 >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7-020) ( 五 )14.49% 股权转让目前进展情况 6 月 22 日, 公司收到大股东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签署的 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 股权转让的延期协议, 为 6

高标准 高质量完成公司新能源汽车准入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工作, 保证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资质完全符合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确保 2019 年 7 月 1 日前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经华泰汽车和曙光集团双方慎重研究商定, 同意将 14.49% 股权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时间调整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完成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3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在披露的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9% 股权转让的延期协议 > 的公告 ( 公告编号 : 临 2018-027)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 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风险提示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 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