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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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美亚柏科公告编号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梦网集团公告编号 :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936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 [2018] 第 057 号 致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之委托, 指派郝卿 蒋慧律师出席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97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 代表股份 171,276,4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120,865,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收件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划 款 通 知

公告编号: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希望公告编号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辉丰股份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其中 :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 代表股份 654,621,78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 代表股份 12,050,52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

证券代码:000911

公告编号:

78,958,5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2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 或代理人 ) 共 13 人, 代表股份 1,575,152,81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107,828,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证券代码: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份总数 210,456,277 股 (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占公司全部股份的 49.06%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5,456,621 股 (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占公司全部股份 45.56% (2) 股东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 6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5 日二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

中小股东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 代表股份 5,654,7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2,704,9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第四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指引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人,305,153,0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 其中 :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3,866,511 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198,969,4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11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3,13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 代表股份 493,101,887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 代表股份 2,614,76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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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64 证券简称 : 新华都公告编号 :2018-046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取消提案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8 年 5 月 2 日,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股东郭风香女士和倪国涛先生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218,03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85%)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 关于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原 < 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的议案 关于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 独立董事许安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3 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日期 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8 年 5 月 17 日 ( 星期四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 -5 月 17 日 1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集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3) 会议方式 :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 现场会议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 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 ; (6) 会议通知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2018 年 5 月 4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34)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提案的通知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041) 2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共为 10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282,388,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4,563,880 股的 41.2509% (1)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196,047,3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4,563,880 股的 28.6383%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86,341,65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4,563,880 股的 12.6127% (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 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 590,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4,563,880 股的 0.0863% 3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 2

如下议案 : 1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87,009,594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87,009,594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87,009,594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本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3

分之二,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6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7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4

8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 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本提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1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 同意票 282,387,986 股, 反对票 1,000 股, 弃权票 0 股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同意票 589,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5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08%; 反对票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92%; 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郝卿律师 蒋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 本次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 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