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66 证券简称 : 浙富控股公告编号 :2013-075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浙富控股 ) 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 ( 不超过一年 ) 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 1.2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2]1533 号文 ) 批准,2013 年 4 月浙富控股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 117,880,794 股, 募集资金总额 889,999,994.7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30,570,710.9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59,429,283.72 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3) 第 94 号 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 并且公司与中国银行桐庐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临海浙富电机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公司 控股子公司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 大型灯泡贯流式和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的募集资金 2.58 亿元, 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供公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另外,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59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429,283.72 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其中人民币 1.828 亿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若再扣除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218,496,667.04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尚有 124,606,846.32 元 ( 含利息收入 理财收益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投入进度安排,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为 124,606,846.32 元 ( 含利息收入 理财收益 ) 二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稿 ) (2013 年 5 月 ) 等相关规定,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 1 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 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 ( 不超过一年 ) 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 风险投资 的规定 2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有效期内,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 购买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至公告日,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单位 : 万元 编本金到期理财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号金额收益 1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17,200 中国银行人民币 按期开放 产品 保证收益型 20130607 20130910 161.16 2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10,000 中银集富专享理财保本保证收计划益型 20130614 20131211 226.85 3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9,800 中银集富专享理财保本保证收计划益型 20130621 20131219 242.99 4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12,700 人民币 按期开放 保证收益型 20130923 20131223 148.82 5 中国银行桐庐支行 4,500 人民币 按期开放 保证收益型 20130923 20131125 36.51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运转,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 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 1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 2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 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 3 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 : 募集资金使用 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稿 ) (2013 年 5 月 ) 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 不超过一年 ) 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经审议, 监事会认为 : 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短期 ( 不超过一年 ) 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浙富控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短 风险低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同时浙富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富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 备查文件 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发表的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4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