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781 证券简称 : 奇信股份公告编号 :2016-01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要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 的要求,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2 月 1 日 ( 星期一 )14:3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1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31 日 15:00 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 6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5 日二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下同 ) 共计 7 人, 合计持有股份 145,113,28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22,500 万股的 64.4948% 1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 代表股份 145,110,78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4937%;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 人, 代表股份 2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 人, 代表股份 3,602,5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011%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已全部完成,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新增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需对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进行修改和补充, 形成上市后适用的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2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3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4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5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6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7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 同意 3,60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45%;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555%;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8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9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0 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1 审议 关于提名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 同意 3,60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45%;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55%;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本议案及项下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 12.1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何文祥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2.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陈友春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2.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耿建新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3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及项下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
13.1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叶家豪 关联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叶家豪 叶秀冬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共持有 126,917,287 股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8,194,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90%;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1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 同意 3,60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45%;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55%;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3.2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余少雄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4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本议案及项下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 14.1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张海岸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14.2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宋雪山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 同意 3,60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45%; 反对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55%;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4.3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议案 曾启明 总表决结果 : 同意 145,111,287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86%;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燕律师 张鑫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