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联合 ( 北京 ) 认证证中心心有限公公司中国环境境标志志产品认认证实实施规则气雾剂 016-05-31 发布 (CEC-7069EL-D/0) 016-06-01 实施 中环环联合 ( 北京 ) 认证中中心有限限公司发 发布
环境标志产产品认证证实施规规则 气雾剂 HJ/T -005 1 目的本规则适适用于无氟氯氯化碳化合合物 (CFCS) 气雾剂产产品的环境境标志认证, 不 适用用于杀虫气气雾剂产品 认证模式 按 初始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的的监督 模式式进行, 认证的基本环环节包括 : a. 认证的申请 b. 工厂检查 c.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批准 d. 获证后的监督 e. 证书到期再认证 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氟氟氯化碳化化合物 (CFCS) 气雾剂产品, 不适用于杀杀虫气雾剂产产品 4 单元划分原原则 4.1 认证单元 : 按主要用途分 4. 不同生产场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同的认证单单元 5 申请资料 5.1 申请文件申请书 产品差异描描述 保障障措施指南对照表 ( 或文件 ) 5. 申请材料 A 认证证委托人 生生产者 生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码证副本复印印件 ; B 生产产者持有的商商标证明文文件复印件 ; C 生产产企业的生产产许可证复复印件或 CC CC 证书复印印件 ; D 当认认证委托人 生产者不不同时, 需提认证委托托人与生产产者的委托关关系证明材料 ; E 环保保守法资料 ; 1/5
F 其他申请书附录录所要求的资料 6 产品检测产品不抽样样 7 初始工厂检检查 7.1 检查内容依据 环环境标志产品品技术要求气雾剂 和和 环境标标志产品保障障措施指南南 对生生产工厂实实施现场检查查 7. 产品一致性性检查 工厂检查查时, 在生产产现场对申申请认证的产产品进行一一致性检查查, 若认证涉涉及 多个个单元产品, 则一致性性检查应对对每个单元产产品至少抽抽取一个单件件产品 7.3 工厂现场检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所有产品和和加工场所 7.4 初始工厂检检查时间工厂检查查人日数根据据申请认证证单元数 检查类型及及工厂生产产规模来确定, 详见见表 1 表 1 工厂检查查人日数 单元检查查类型初次监督 注 : 以上为基础人日数, 具体操作参参照 现场检检查人日数确确定作业指导导书 执行 7.5 初始工厂检检查结论 : 1 个单元 个单元元及以上 4 再认证 4 1) 检查结结论为推荐荐通过的, 检查时如存存在不符合项项时, 工厂厂应在 3 个月月内完成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整改结果进进行验证 企企业未能按按期完成整改改的或整整改不通过, 按检查不不通过处理理 ) 检查结结论为推迟迟通过的, 工厂应在 3 个月内完完成整改,CEC 采取适适当方式式对整改结结果进行验证证 企业未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或整改不通通过, 按检查查不通过过处理 3) 检查结结论为不推推荐通过的, 检查组直直接向 CEC 报告 /5
8 认证结果评评价与批准 8.1 认证结果评评价与批准 CEC 组织织对产品试验结论 工工厂检查结结论进行综合合评价 评评价合格后, 向申请请人颁发产产品认证证书书 8. 认证时限工厂检查查完成后, 对符合认证证要求的, 一般情况下 30 天内向向申请人颁发发认 证证证书 8.3 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检验不合格或或工厂检查查不通过,CEC 做出不不合格决定定, 终止认证证 终止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请认证,3 个月后可重重新申请认证证 9 获证后的监监督 获证后监监督的内容包包括监督检检查 ( 包括非非例行检查查等 ) 9.1 监督检查时时间 9.1. 1 认证监督督检查频次一般情况况下, 初始工工厂检查结结束 1 月安安排年度监督, 每次年年度监督检查查间隔不不超过 1 个月 若发生下述情况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 1) 获证产产品出现严严重质量安全全 环境指指标问题或用用户提出严严重投诉并经经查实为为持证人责任的 ; )CEC 有足够理由由对获证产品品与认证依依据标准的符符合性提出出质疑时 ; 3) 有足够够信息表明生产者 生生产厂由于于变更组织机机构 生产产条件 质量量管 理体体系等而可可能影响产品品符合性或或一致性时 9.1. 监督检查查人日数见表 1 9. 监督检查的的内容获证后监监督的方式采采用现场检检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场检查包括括认证产品一一致性检检查 由 CEC 指派的的产品认证证检查组按照照 环境标标志产品技术术要求气雾雾剂 和 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措施指南 现场检查表表对工厂进进行监督检查查 9.3 监督检查结结论检查组做做出监督检查查结论 1) 监督检检查结论为为推荐通过的, 检查时时如存在不符符合项时, 工厂应在 3 个 3/5
月内内完成整改,CEC 采取适当方式式对整改结结果进行验证证 企业未未能按期完成成整改的的或整改不不通过, 按监监督检查不不通过处理 ) 监督检检查结论为为推迟通过的, 工厂应应在 3 个月月内完成整改改,CEC 采取适当当方式对整整改结果进行行验证 企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改的或整改改不通过, 按监督检检查不通过过处理 3) 监督检检查结论为为不推荐通过过的, 检查查组直接向 CEC C 报告 10 再认证 证书有效效期满前 6 个月提交再再认证申请, 按照初审审进行工厂厂检查 再认认证 工厂厂检查人日数见表 1 再认证评价价合格后发发新证书 11 认证证书 11.11 证书填写要求 ( 按前前面序号 单元 型号号 商标 ) 每个商标分分别与产品对应, 如下下表所示 : 序号认证单元产品名名称产品型号商标 11. 认证证书的保持 11..1 证书的有有效性本规则覆覆盖产品的认认证证书有有效期为 3 年 证书有有效性通过过定期的监督督获得保保持 11.. 认证产品品的变更 11...1 变更的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变化时, 持证人应向 CEC 提出申申请 11... 变更评评价和批准 CEC 根据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的资料进行行评价, 确定定是否允许许变更 必要要时抽样样检测, 检测合格后方方可变更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进行全项检检验的认证产产品为变变更评价的的基础 对符符合要求的, 批准变更 换发证证书的, 原原则上新证书书的编号号 批准有有效日期保持持不变 11..3 认证证书书覆盖产品品的增项持证人需需要增加同一一单元内的的产品时, 应提交增项项申请,CEC 核查扩展展产品与与原认证产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品的有效性性, 针对差异异做 4/5
补充充检验, 批准后颁发新新证书或换换发证书 原则上, 应以最初进进行全项检验验的认证证产品为扩扩展评价的基基础 持证人增增加的产品不不属于已获获证单元的产产品时, 应提交申请,CEC 核查查增项产产品与原认认证产品是否否处于同一一管理体系下, 已确定定是否需要要进行现场审审查, 并对对新增项产产品进行抽样样检验, 批准后颁发新新证书或换换发证书 11.3 认证证书的暂停 注注销和撤销证书的使使用应符合 CEC 有关证证书管理规规定的要求 当持证人人违反认证有有关规定定或认证产产品达不到认认证要求时,CEC 按有关规定对对认证证书书做出相应的的暂 停 撤销和注注销的处理, 并将处理理结果进行公公告 持证证人可以向 CEC 申请暂暂停 注销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停不超过 6 个月, 证书书暂停期间, 不得使用用环境标志志证书及标识 ; 持证证人如果需需要恢复认证证证书, 应在规定的暂暂停期限内向 CEC 提提出恢复申请, CECC 按照相关关规定进行恢恢复处理 否则,CEC 将撤销被被暂停的认认证证书 1 认证标志志的使用 1.11 持证人应应按环境保护护部发布的的 中国环境标志标识识管理办法法 申请备案案或购买买认证标志 1. 认证标志的加施应在获证证产品本体明明显位置或或标签 包装上加施认认证标志 证书持有者者应向 CEC 购买标标准规格的的标志, 或者者申请并按按 中国环境境标志标识识管理办法 中规定定的印刷 丝印 喷漆漆 烙印中中合适的方式式来加施认认证标志 13 收费 认证费用按 CEC 有关规定收取取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