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 5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人获得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批文 关于同意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25 亿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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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6 新湖 01 债券代码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2016 年公司债券 ( 品种一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7 年 4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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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滨江集团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夏幸福 公司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科股份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武汉控股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


声明 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信威 发行人 或 本公司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股票简称 : 东北证券股票代码 : 债券简称 :15 东北债债券代码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3年度)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一创摩根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一创摩根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

债券简称 : 16TCL01 16TCL02 16TCL03 17TCL01 17TCL02 18TCL01 18TCL02 债券代码 : SZ SZ SZ SZ SZ SZ SZ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第三方

6. 债券利率 :4.39% 7.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对外公布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以 简 国泰君安 编制 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 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以 简 募集说明书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第 方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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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7 长发 01 债券代码 :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六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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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 中德证券 ) 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怡亚通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3 债券

(一)新三板概念

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 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 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3*03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 北辰 01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东北证券公告编号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 14 东北债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公告的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 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 鉴于目前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级别均为 AA-, 评级展望为负面, 如资信评级机构在后续跟踪评级报告中仍维持现有的信用级别及展望, 则本期债券需按风险警示债券的相关规定处理 2 本期债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期间利息 一 14 雏鹰债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4 雏鹰债, 发行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6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 简称 12 毅昌 01 )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 根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 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松债暂停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

<4D F736F F D20A3A D303936A3A C4EAC3E6CFF2BACFB8F1CDB6D7CAD5DFB9ABBFAAB7A2D0D0B9ABCBBED5AEC8AFA3A8B5DAD2BBC6DAA3A C4EAB8B6CFA2B9ABB8E6A3A A3A9>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A 1..1

本次发行概况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4 回售价格: 元 / 张 5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7 本次回售等同于 15 岭南债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3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1 个和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隆基股份公告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隆基 01 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

2 根据 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16 国汽 01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

江苏飞达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

2 年的票面利率 在 12 重工 02 的第 5 年末, 公司决定不调整 12 重工 02 票面利率, 即 12 重工 02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为 5.20% 2 根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2 重

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 债券代码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泰禾 02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利率调整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东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发行人 中科金财 公司 )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富控股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浙富 0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浙富 01 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1. 债券名称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 本期债券发行人规模为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 :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3. 16 中牧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中牧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对外发布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品种一 ) 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债券简称 :18 粤科 02 债券代码 :11273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2 债券代码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金

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2010年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SH 证券简称 : 金地集团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金地 01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金地 01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力帆债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力帆债 债券进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晨鸣纸业晨鸣 B 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晨债 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 晨债 01 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利亚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利德 0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调 16 利德 01 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行回售申报,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 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桂冠 02 债券进行回售申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爱施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深爱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 深爱债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债券代码 :112652; 债券简称 :18 奥飞 01) 2 发行人: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 亿元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 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取网下

存续期内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3 根据 募集说明书, 自本公司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

1

债劵简称 :16 力帆 02 债券代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9 年 9 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 年 04 月 25 日 现将本公司关于 13 广田 01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人民币 6 亿元 3 债券期限:5

19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西资源 债券申报回售 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西资源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直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与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 <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 : 编号 : 临 债券简称 :16 华夏 02 债券代码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华夏 02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方航空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南航 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 南航 01 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4 回售申报日:2017 年 9 月 18 日 19 日 20 日 5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4 司尔 0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14 司尔 01 的收盘价为 元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中金公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 2016 年 4 月对外披露的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 发行人年度报告 ) 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金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 中金公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1 健康元 申报回售 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100 元 / 张 ) 11 健康元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决定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2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鹏博债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维持 12 鹏博债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鹏博债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

2005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6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4.15% 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声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

全部或部分 15 梅花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不调整 15 梅花 01 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5 梅花 01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冻结交易, 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期间利息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2. 债券简称 :14 万里债 3. 债券代码 : 发行价格

Transcription:

债券简称 :16 鲁信 01 债券代码 :136836 债券简称 :17 鲁信 01 债券代码 :143236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二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 2018 年 6 月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 5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人获得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批文 关于同意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 ( 鲁国资收益字 [2016]32 号 ), 同意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2016 年 10 月 24 日,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2389 号 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二 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一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 发行主体: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3 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 15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 附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和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按照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7 年固定不变, 为 3.70%;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7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8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7 年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赎回的支付方式与到期本息支付相同, 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8 年 第 9 年 第 10 年存续 1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7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 起息日:2016 年 11 月 25 日 14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 若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5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5 本金兑付日:2026 年 11 月 25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5 日 ; 若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5 日 (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6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赎回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 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 7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8 发行方式: 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9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面向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2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3 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 认购不足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6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债务 27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 发行主体: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3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 ( 含 25 亿元 ), 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 附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和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 按照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8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 ( 含本数 ),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

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 年 第 7 年存续 1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 起息日:2017 年 8 月 4 日 14 付息日:2018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 则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 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本金兑付日:2024 年 8 月 4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 则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 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7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24 年 8 月 3 日 若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 则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若投资者在债券发行后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18 发行方式: 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9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面向 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2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3 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 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 27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人 )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 ),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 ) 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 ( 一 ) 发行人 2018 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根据发行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 截至 2018 年 5 月末, 发行人 2018 年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2.28% 发行人新增借款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 单位 : 亿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末净资产金额 293.37 2017 年末借款余额 331.17 2018 年 5 月末借款余额 396.54 2018 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65.37 注 :2018 年 5 月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新增借款分类披露如下 : 单位 : 亿元,% 项目 2018 年变动数额 2018 年变动数额占 2017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银行贷款 36.69 12.50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2.00 7.50 其他借款 6.68 2.28 合计 65.37 22.28 经与发行人沟通, 了解到上述新增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及业务 发展需要, 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 况正常 ( 二 ) 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2018 年 4 月 28 日,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 社保基金理事会向发行人下发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关于修订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的通知,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社保 基金理事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省属企业国有股 东持股比例的通知 ( 鲁政字 [2018]55 号 ), 以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 基础, 将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发行人 20% 股权及享有的权益一次性调 整至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山东国惠 ) 持有 2018 年 5 月 28 日, 上述股权划转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变更前, 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70% 股权,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山东 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发行人 30% 股权 本次变更后, 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70% 股权,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山东 国惠持有发行人 20% 股权, 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发行人 10% 股权

发行人新股东山东国惠系山东省国资委全资持股, 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为山东省国资委, 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上述变更事项对其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 2018 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以及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