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 :14 瀚华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2 债券代码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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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6 新湖 01 债券代码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2016 年公司债券 ( 品种一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7 年 4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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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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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夏幸福 公司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滨江集团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武汉控股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一创摩根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一创摩根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 发行人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11 号 2 幢 6-9 债券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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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 5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人获得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批文 关于同意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25 亿元公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 中德证券 ) 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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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 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松债暂停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信威 发行人 或 本公司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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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债券简称 : 16TCL01 16TCL02 16TCL03 17TCL01 17TCL02 18TCL01 18TCL02 债券代码 : SZ SZ SZ SZ SZ SZ SZ TCL 集团股份有限

股票简称 : 东北证券股票代码 : 债券简称 :15 东北债债券代码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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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债券利率 :4.39% 7.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6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3*030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以 简 国泰君安 编制 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 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以 简 募集说明书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第 方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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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东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发行人 中科金财 公司 )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对外公布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进展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

资者回售选择权 4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 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 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怡亚通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 简称 12 毅昌 01 )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 根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广发证券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广发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广发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8 广发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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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期间利息 一 14 雏鹰债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4 雏鹰债, 发行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 北辰 01

2 年的票面利率 在 12 重工 02 的第 5 年末, 公司决定不调整 12 重工 02 票面利率, 即 12 重工 02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为 5.20% 2 根据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2 重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3 债券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公告的

(一)新三板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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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西资源 债券申报回售 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决定 4 12 西资源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直

债券简称 :17 长发 01 债券代码 :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六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

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力帆债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力帆债 债券进行


4 回售申报日:2017 年 9 月 18 日 19 日 20 日 5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 年 10 月 23 日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4 司尔 0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14 司尔 01 的收盘价为 元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6 年 04 月 25 日 现将本公司关于 13 广田 01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人民币 6 亿元 3 债券期限:5

2010年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东北证券公告编号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 14 东北债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 回售价格: 元 / 张 5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7 本次回售等同于 15 岭南债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

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7 年期品种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5 月 17 日 ), 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7 年期品种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12 华新 02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利亚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利德 01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调 16 利德 01 票面利率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 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 鉴于目前本期债券主体及债项级别均为 AA-, 评级展望为负面, 如资信评级机构在后续跟踪评级报告中仍维持现有的信用级别及展望, 则本期债券需按风险警示债券的相关规定处理 2 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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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上港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上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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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爱施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深爱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 深爱债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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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对外发布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隆基股份公告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隆基 01 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 ( 不含利息 ) 卖出持有的 15 广田债 2018 年 3 月 12 日, 15 广田债 的收盘价为 100 元 / 张, 等于回售价格, 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现将本公司关于 15 广田债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

2 根据 募集说明书 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 16 国汽 01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江苏飞达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富控股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浙富 0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浙富 01 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 债券代码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泰禾 02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利率调整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16 中牧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中牧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方航空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5 南航 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5 南航 01 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债券简称 :15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Y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

本次发行概况

( 债券代码 :112652; 债券简称 :18 奥飞 01) 2 发行人: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 亿元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 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取网下

行回售申报,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 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2 桂冠 02 债券进行回售申

债劵简称 :16 力帆 02 债券代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9 年 9 月 1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 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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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中航城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 签署日期 :2019 年 10 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证券代码 : SH 证券简称 : 金地集团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金地 01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金地 01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1. 债券名称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发行规模 : 本期债券发行人规模为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4. 债券期限 :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权 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6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4.15% 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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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anhua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瀚華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3903)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以下為瀚華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 瀚華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 2014 年公司債券 2018 年度第一次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瀚華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張國祥 中國北京,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於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張國祥先生 王大勇先生及崔巍嵐先生 ;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涂建華先生 段曉華先生 劉驕楊女士 劉廷榮女士 王芳霏女士 馮永祥先生及劉博霖先生 ; 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欽先先生 鄧昭雨先生 錢世政先生 吳亮星先生及袁小彬先生 * 僅供識別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1 债券代码 :122380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2 债券代码 :136011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瀚华金控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 或 瑞信方正 )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瑞信方正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瑞信方正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本次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5 年 4 月 29 日,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2015]778 号 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9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14 瀚华 01 和 14 瀚华 02 的主要条款 1 14 瀚华 01 的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债券代码为 122380, 简称为 14 瀚华 01 (2) 发行规模 :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5) 利率上调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 债券利率 : 本期债券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2018 年 6 月 9 日票面利率为 6.10%;2018 年 6 月 10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票面利率为 6.90% (8) 债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金额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 起息日 :2015 年 6 月 10 日 (11) 付息日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6 月 10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兑付日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6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 本期债券无担保 (14)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 信评委函字 [2015]012 号 ),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5)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 14 瀚华 01 的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 债项信用等级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16) 债券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14 瀚华 02 的主要条款 (1) 债券名称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债券代码为 136011, 简称为 14 瀚华 02 (2) 发行规模 :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 亿元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 本期债券为 4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5) 利率上调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7)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 将按照本期债券等级机关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按照债券等级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不行使赎回, 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3

年 第 4 年存续 (8) 债券利率 : 本期债券 2015 年 11 月 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为 5.60%;2017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的票面利率为 6.60% (9) 债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金额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 起息日 :2015 年 11 月 3 日 (12) 付息日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兑付日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1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 本期债券无担保

(15)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 信评委函字 [2015]245 号 ),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6)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 14 瀚华 02 的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 债项信用等级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17) 债券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 重大事项 l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根据发行人联交所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隆鑫控股 ) 通知, 隆鑫控股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出售发行人合共 7.7 亿股内资股, 占发行人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16.74% 其中, 出售 2.8 亿股内资股予深圳金陵华软鑫泰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受让方一 ), 占发行人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6.09%; 出售 2.7 亿股内资股予北京道扬正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受让方二 ), 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5.87%; 出售 2.2 亿股内资股予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受让方三 ), 占发行人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4.78% 根据董事所知及现有掌握情况, 受让方一 受让方二及受让方三均为独立于发行人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在股份买卖完成后, 隆鑫控股将直接持有本公司 432,188,780 股

内资股, 占发行人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9.40%, 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 发行人主要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发行人联交所公告,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宣布, 发行主要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隆鑫控股 ) 及重庆慧泰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慧泰 ) 经友好协商, 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决定实时解除及终止有效期内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 ( 以下简称 该协议 ) 该协议解除后, 隆鑫控股与慧泰 ( 以下合称为 双方 ) 在发行人经营管理及重大事宜决策方面不再必须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双方将各自按照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 双方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续签该协议, 该协议原到期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 双方在履行该协议期间, 均遵守了该协议的各项约定, 不存在违反该协议约定的行为, 双方就该协议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瑞信方正作为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瑞信方正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 及 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四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颜斌 联系电话 :010-6653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