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 光线传媒股票代码 :300251 债券简称 :16 光线 01 债券代码 :112411 债券简称 :17 光线 01 债券代码 :112605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 签署日期 : 二〇一八年六月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或 受托管理人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光线传媒 发行人 或 公司 ) 对外公布的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光线传媒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重要提示... 1 目录... 2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4 一 发行人名称... 4 二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4 三 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2 第三章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13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14 三 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15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17 一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7 二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 第五章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18 一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18 二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18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9 第七章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 一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 二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 第八章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1 第九章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化情况... 22 2
第十章本期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23 一 发行人经营方针 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3 二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 三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 冻结... 23 四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3 五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3 六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23 七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23 八 发行人作出减资 合并 分立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23 九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3 十 保证人 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3 十一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24 十二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4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25 3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 发行人名称中文名称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二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5]2405 号文 ) 核准, 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三 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 一 )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3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分期发行, 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 ;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6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4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9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 发行对象 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具体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1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12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发行首日:2016 年 7 月 8 日 14 起息日:2016 年 7 月 8 日 15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 5
易日, 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 ( 最后一期含本金 ) 16 本息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登深圳分公司 ) 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 付息日: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8 兑付日:2019 年 7 月 8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7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9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并进行专项管理 21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世纪资信 ) 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3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6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7 月 6 日 ; 发行首日 :2016 年 7 月 8 日 ; 网下认购期 :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 ; 27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2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30 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登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注 : 由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 但本次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6 年度, 因此, 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 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变更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故首期债券名称确定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 二 )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3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本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7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 ;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整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 ;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6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 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9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0 发行对象 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具体发行对象和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11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8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12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发行首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14 起息日:2017 年 10 月 26 日 15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 ( 最后一期含本金 ) 16 本息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登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7 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8 兑付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6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9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2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在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并进行专项管理 21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圳高新投 ) 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22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新世纪资信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3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0 月 24 日 ; 簿记建档日 :2017 年 10 月 25 日 ; 发行首日 :2017 年 10 月 26 日 ; 网下认购期 :2017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 ; 27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2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优化公司负债结构, 补充流动资金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30 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登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注 : 由于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申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时间为 2015 年度, 但本期债券发行将发生在 2017 年度, 因此, 存在跨年度发行的情形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 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本期公司债券名称由原先的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变更为 10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 故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11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12
第三章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 法定代表人 : 王长田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 37 号楼 11105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院 3 号楼 3 层邮政编码 :100013 设立日期 :2000 年 4 月 2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2604869A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93,360.8432 万元实缴资本 : 人民币 293,360.8432 万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侯俊电话号码 :010-64516451 传真号码 :010-84222188 互联网网址 :www.ewang.com 电子信箱 :ir@ewang.com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 发行 ; 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 设计 制作 代理 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 信息咨询 ( 除中介除外 ); 承办展览展示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 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所属行业 :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规定, 13
公司属于 R86 广播 电视 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二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 电影行业在经历了 2016 年国内电影市场票房增速趋缓的 冷静期 之后, 重新展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数据 :2017 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达到人民币 559.11 亿元, 同比增长 13.45%; 国产电影票房人民币 301.04 亿元, 占票房总额的 53.84%; 全年票房过亿元的影片 92 部, 其中国产电影 51 部 ; 城市院线观影人次 16.2 亿, 同比增长 18.08%; 全国新增银幕 9,597 块, 银幕总数已达到 50,776 块, 为全球第一大市场 国内电影市场正在稳步发展 不断突破, 呈现出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态 在政策和产业的驱动下, 国产电影的格调整体健康, 头部内容不断进阶, 题材不断丰富 同时, 电视剧 网剧行业也稳步发展, 内容品质不断提升, 类型更加丰富, 为内容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2017 年, 行业内公司对优质内容的生产能力的提升 渠道下沉 观众观影习惯的养成等共同促进了国内电影市场进入新一轮复苏周期 中国电影产业不断升级, 国产影片质量持续提升 票房号召力不断增强 在影视行业整体回暖的大环境下, 公司近年来在内容领域的深耕和长期以来的战略布局, 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 推动了公司的影视剧 动漫 内容关联 板块投资等业务的协同发展 良性循环, 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强劲, 泛内容生态正初步成型 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84,345.28 万元, 同比增长 6.48%; 净利润人民币 82,121.42 万元, 同比增长 1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81,515.69 万元, 同比增长 10.02% 公司分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 1 电影业务 2017 年, 公司电影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参与投资 发行并计入 2017 年度票房收入的影片共十五部, 其中 : 报告期内上映了 大闹天竺 嫌疑人 X 的献身 春娇救志明 重返 狼群 秘果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缝纫机乐队 及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等十三部影片 ;2016 年上映并有部分票房结转到本报告期的影片两部, 包括 少年 你的名字 14
2 动漫业务 2017 年, 公司出品 发行了 3 部动画电影, 包括 大护法 星游记之风暴法米拉 烟花 同时, 公司继续投资了多家动漫领域的优质公司, 有效地整合了上下游资源, 继续完善公司在动漫领域的产业布局, 巩固公司在动漫领域的优势地位 3 电视剧( 含网剧 ) 业务 2017 年, 公司加大了在电视剧 ( 含网剧 ) 业务方面的投入和布局, 确认了 嘿, 孩子 最好的安排 青云志 2 的电视剧发行收入, 同时积极筹备和制作主投主控电视剧 ( 网剧 ) 新笑傲江湖 我在未来等你 等剧集 4 艺人经纪业务 2017 年, 公司主投主控的电视剧均主要采用公司签约艺人, 公司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基础上, 能够更加专注于内容的生产, 在实践中加强对艺人的培养与孵化, 提升艺人的个人价值, 实现影视剧业务与艺人经纪业务的协同 双赢 5 产业投资业务 2017 年, 公司的参股公司大部分平稳健康发展, 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长 公司通过产业投资布局, 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并能够在线上 线下联动的领域实现协同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 随着公司上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延伸, 公司的内容与产业投资协同效也应将愈加明显 三 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光线传媒资产总额人民币 1,188,446.27 万元, 比年初增长 29.89%; 利润总额人民币 82,360.97 万元, 同比增长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81,515.69 万元, 同比增长 1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 841,961.27 万元, 比年初增长 19.68% 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一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188,446.27 914,951.27 29.89% 其中 : 流动资产 388,509.39 327,310.99 18.70% 非流动资产 799,936.88 587,640.28 36.13% 负债合计 342,969.78 203,211.84 68.77% 15
其中 : 流动负债 137,083.46 85,162.53 60.97% 非流动负债 205,886.31 118,049.31 74.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5,476.49 711,739.43 18.79% 其中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1,961.27 703,512.48 19.68% ( 二 )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84,345.28 173,131.16 6.48% 营业成本 108,253.96 87,520.16 23.69% 营业利润 67,200.75 79,478.78-15.45% 利润总额 82,360.97 81,567.47 0.97% 净利润 82,121.42 73,995.49 10.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515.69 74,091.13 10.02%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56.53 51,868.84-11.01% ( 三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6.45 74,694.14-10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63.35-150,064.19-72.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96.88 76,157.57 12.2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94-18.58-78.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343.15 768.94 5,146.62% 16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一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405 号文核准,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 年 7 月,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发行人民币 10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 [2016] 京会兴验字第 12010038 号的 验资报告 2017 年 10 月,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发行人民币 10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 资金到账及责任承诺 二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列明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尚有人民币 40,940.71 万元的资金未使用完毕, 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 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等违规行为 17
第五章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一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也不存在其他增信措施 二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高新投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高新投 2017 年度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高新投资产负债率为 16.88%, 流动比率为 9.91, 速动比率 9.91, 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346,952.97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119,107.6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3,487.27 万元 深圳高新投资产负债率较低,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高, 财务状况良好, 其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有力的外部支持 18
会议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 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19
第七章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7 月 8 日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对于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支付第一期利息, 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16 光线 01 的回售数量为 9,839,862 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1,018,421,751.50 元 ( 含利息 ), 剩余托管量为 160,138 张 2018 年 7 月 9 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 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 16 光线 01 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具体事项详见发行人公告 二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6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日 20
第八章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8 年 6 月 20 日, 新世纪评级出具了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光线 01 与 17 光线 01 跟踪评级报告, 维持 16 光线 01 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维持 17 光线 01 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维持光线传媒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新世纪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及时进行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1
第九章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化情况 2017 年度, 发行人负责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发生变更 22
第十章本期债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 化 一 发行人经营方针 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017 年度, 发行人经营方针 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 二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017 年度, 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 冻结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 冻结的情形 四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情形 形 六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 七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 发行人作出减资 合并 分立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作出减资 合并 分立 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情形 九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 十 保证人 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3
不适用 十一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2017 年度, 发行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二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17 年度, 发行人未发生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24
无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 以下无正文 ) 25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之签章页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