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保障 PROTECT ELEVATOR (PE) / PROTECT ELEVATOR PLUS (PEP) 加倍保障 守護摯愛倍安心 加裕倍安保 系列為您提供 100 種危疾及指定疾病保障 嶄新的癌症多重賠償及潛在長遠儲蓄回報 aia.com.hk
1 危疾保障 醫療科技進步, 為危疾病人帶來希望, 但康復期往往長以年計, 為您及家人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 而您現時的危疾保障卻未必足以應付治療的長遠開支 AIA 因此特意設計 加裕倍安保 系列, 同時兼具人壽及潛在長遠儲蓄回報, 讓您獲取充足財務支援 其中 加裕倍安保 ( 加強版 ) 更提供市場首創的癌症多重賠償, 重新定義危疾保險, 為已確診的癌症 擴散 復發或新一次癌症提供多達兩次的額外賠償 近 10 年來, 癌症一直高踞都市殺手病首位, 佔整體的死亡率高達 3 成 1 然而, 隨著醫療科技急速進步, 癌症的診斷及治療越趨多元而有效, 先進治療方式令癌症患者存活期得以延長, 症狀減輕, 生活質素亦得到改善 多個專業醫療機構的資料顯示 : 香港每 4 名男性及每 5 名女性中, 便有 1 人於 75 歲前患上某類癌症 2 現今醫學昌明, 癌症並非不治之症, 及早接受治療, 存活機會越大, 特定癌症如前列腺癌 乳癌 ( 女性 ) 及甲狀腺癌的 5 年存活率高達 99% 3 即使接受癌症治療後, 仍有機會復發 以肺癌為例, 若患者使用化療,2 年內復發的機會仍達到 90% 4 但越早接受治療, 痊癒機會越高 先進藥物費用高昂, 病人往往需要自行負擔, 每月藥物開支所費不菲 ; 加上因為治療帶來工作能力損失, 更為家庭構成沉重的經濟負擔 資料來源 : 1. 衛生防護中心 2001-2014 年統計 2. 醫院管理局網頁, 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之 2013 年數據 3. 美國癌症協會 2016 年公佈之 2005-2011 年數據, 原位生長癌症確診後 5 年的相對存活率 4. 香港防癌會資訊, 轉載自醫院管理局網頁 ( 資料搜集日期 2016 年 2 月 ) 上述經外部來源搜集之資料以一般情況作為基礎及僅供參考 此資料由友邦委託捷孚凱香港市場研究公司 (GfK) 進行有關危疾趨勢及醫療費用之調查 ( 資料搜集日期 :2016 年 2 月 )
危疾保障 2 危疾保障. 人壽. 儲蓄 是一份分紅保 險計劃, 兼備人壽 危疾保障及具潛力的財富增長, 全方位 照顧您的需要 100 種疾病保障及癌症多重賠償全面安心 加裕倍安保 系列提供危疾保障至 100 歲, 保障範圍涵蓋 54 種危疾 39 種早期危疾, 及 7 種嚴重兒童疾病, 為您及家人帶來全方位安心 若受保人確診患上保障範圍內的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 早期危疾及 / 或嚴重兒童疾病, 我們將向您賠償 : i. 所患上受保疾病的賠償額 ( 詳見保障疾病賠償一覽表 ); 及 ii. 相應的非保證特級花紅, 須在保單已生效 5 年或以後, 方可獲發此筆特級花紅 此外, 基本保單的現時基本保額將會因扣除已支付的預支保額賠償而減少, 而保費 保證現金價值 將來的特級花紅亦會根據現時基本保額相應減少 首 10 年升級保障 世事難料 應未雨綢繆 在首 10 個保單年度, 我們會就 54 種危疾或身故保障提供額外賠償, 而您無須繳付額外保費 : 若受保人 ( 即保單內受保障的人士 ) 不幸身故, 我們將支付身故賠償予您指定的保單受益人 身故賠償將包括 : i. 現時基本保額 ; 及 ii. 一筆過支付的非保證現金, 即特級花紅, 須在保單已生效 5 年或以後, 方可獲發此筆特級花紅 現時基本保額是指我們從原有基本保額中扣除任何因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 早期危疾及 / 或嚴重兒童疾病而已預支的保額, 而原有基本保額是指您所投保的保障金額 受保人投保時的年齡 賠償額 30 歲或以下額外 50% 原有基本保額 31 歲或以上額外 35% 原有基本保額 假如您希望將此短期保障轉換為終身保障, 您可選擇在第 9 個保單週年日或緊隨著受保人 64 歲生日後之保單週年日 ( 以最先者為準 ), 把 10 年期的升級保障轉換至其他提供人壽及 / 或危疾保障的壽險計劃 ( 須額外繳付保費 ), 而毋須再次核保 保障無間斷 一旦不幸患上嚴重疾病, 一經索賠, 無須再繳付基本保單的保費, 只需繼續繳交附加契約 ( 如適用 ) 的保費, 該附加契約將會繼續生效, 為您繼續提供保障 AIA 本公司 或 我們 是指友邦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 (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3 危疾保障 財富累積 終身受惠 3 種保費繳付期理財添靈活 加裕倍安保 系列向您提供保證現金價值, 助您累積財 富 加裕倍安保 系列提供 3 種固定年期保費繳付選擇, 並同時享有終身壽險及至 100 歲的危疾保障 此外, 當基本保單生效滿 5 年或以後, 我們會在以下 3 種情 況, 為您提供非保證特級花紅 : 保費繳付期 受保人投保時的年齡 危疾保障年期 i. 當您退保時 ; 或 ii. 受保人不幸身故 ; 或 iii. 當您獲支付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 早期危疾及 / 或嚴重兒童疾病的賠償時 ( 特級花紅將根據賠償比例而計算 ) 特級花紅並非保證, 派發金額由我們根據實際經驗而釐定 特級花紅的金額可能會按上述情況的性質而改變, 而退保時所派發的特級花紅金額, 可能會較其他情況下的金額為少 10 年 15 日至 65 歲 18 年 15 日至 62 歲 25 年 15 日至 55 歲 100 歲 ( 骨質疏鬆症連骨折 7 種嚴重兒童疾病, 不能獨立生活及癌症多重賠償除外 ) 保費在所選擇的繳付期內按照受保人投保時的年齡而釐定, 並不會按年齡增加而遞增, 讓您理財更有預算 此基本保單之保費率並非保證不變, 我們保留不時檢討及調整保費率之權利 ( 詳情請參閱重要資料內之 保費調整 ) 不同貨幣選擇 切合所需 市場首創 您可根據個人需要, 選擇以美元或港元作為保單貨幣 對於在澳門繕發的保單, 您更可選擇以澳門幣作為保單貨幣 嶄新癌症多重賠償保障 為癌症患者提供長期經濟支援 加裕倍安保 系列中的 加裕倍安保( 加強版 ) 特設癌症多重賠償, 為受保人於首次癌症索賠後提供額外 2 次賠償, 加強癌症保障, 總賠償額可達原有基本保額的 260% 只要受保人首次索賠的嚴重疾病為癌症, 便無須再次繳付保費, 而在對上一次診斷日最少 3 年後, 若受保人仍患有癌症 ( 不論是原有或新確診癌症 ), 可額外獲得原有基本保障額 80% 的賠償多達兩次, 為抗癌路上提供經濟支援, 讓您安心繼續接受治療 額外 額外 100% 原有基本保額 80% 原有基本保額 80% 原有基本保額 首次確診患癌 ( 從此無需再繳付保費 ) 3 年 3 年仍患有癌症 ( 無論原有或新確診癌症 ) 仍患有癌症 ( 無論原有或新確診癌症 ) 賠償總額高達 260% 受保人需在第 2 次及第 3 次癌症診斷日後仍然生存最少 15 日 此癌症多重賠償只會於癌症的危疾賠償後生效, 其保障期最 長至受保人 85 歲, 而前列腺腫瘤或甲狀腺腫瘤的保障期則至受保人 70 歲 若受保人首次索賠是癌症以外的嚴重疾病, 癌 症多重賠償將隨即失效
危疾保障 4 案例 ( 以下個案及數字乃假設並只作舉例說明之用, 實際花紅派發並非保證, 其金額由 AIA 全權決定 ) 個案 : 愛家一族 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 : Tony(35 歲, 非吸煙者 ) 職業 : 家庭狀況 : 教師 已婚, 育有一女 Tony 為家人及自己着想, 投保了 加裕倍安保 ( 加強版 ), 既可轉移危疾 帶來龐大醫療開支的風險, 又可實踐家庭長線儲蓄 ; 達致保障與儲蓄, 兩者兼得! 1 原有基本保額 :15 萬美元 + 首 10 年升級保障 :5.25 萬美元每年保費 :4,674 美元 ( 分 18 年繳款 ) 情况 :Tony 不幸確診癌症並引致 3 次索賠 首次癌症索賠後, 毋須繳付保費並繼續享有多重癌症賠償 嶄新優勢 : 癌症多重賠償 保單年度 第 9 年 第 12 年 第 15 年 Tony 投保 加裕倍安保 ( 加强版 ) 第 1 次癌症賠償第 2 次癌症賠償第 3 次癌症賠償 受保人首次被確診大腸癌 受保人仍患有癌症而需繼續接受大腸癌治療 受保人被確診肝癌 100% 原有基本保額 :15 萬美元 + 首 10 年升級保障 :5.25 萬美元 + 2 特級花紅 :9,675 美元 21 萬美元 80% 原有基本保額 : 12 萬美元 80% 原有基本保額 : 12 萬美元 Tony 獲得總賠償額 :45 萬美元約為原有基本保額的 3 倍 註 : 1 首 10 年升級保障為基本保額 15 萬美元 x 35% 即 5.25 萬美元 2 特級花紅乃根據現有花紅率計算, 不反映未來表現亦並非保證, 因此確實支付的特級花紅或會變更, 其金額由 AIA 全權決定, 有可能高於或低於以上所示 以上的例子假設整個保單年期內沒有任何現金提取或保單貸款, 並且假設所有保費於到期時已被全數繳付
5 危疾保障 保障疾病賠償一覽表 保障種類 保障疾病 保障年期 賠償額 ( 按原有基本保額的百分率 ) 基本計劃升級保障 ( 首十年 ) 54 種危疾 嚴重疾病 52 種嚴重疾病 不能獨立生活 至 100 歲 至 65 歲 100% 保額 30 歲或以下 : 額外 50% 31 歲或以上 : 額外 35% 非嚴重疾病 須作手術之腦動脈瘤至 100 歲預支 50% 保額 39 種早期危疾 30 歲或以下 : 額外 25% 31 歲或以上 : 額外 17.5% 原位癌 經皮穿刺冠狀動脈介入 至 100 歲 預支 20% 保額每項早期危疾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360,000 港元 /45,000 美元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早期惡性腫瘤 早期危疾 周圍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 微創進行直接的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嚴重中樞神經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 至 100 歲 預支 20% 保額每項早期危疾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240,000 港元 /30,000 美元 不適用 嚴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嚴重精神病 骨質疏鬆症連骨折 至 70 歲 預支 10% 保額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120,000 港元 /15,000 美元 7 種嚴重兒童疾病 29 種早期危疾 ( 不包括以上的早期危疾 ) 至 100 歲預支 20% 保額 嚴重兒童疾病 7 種嚴重兒童疾病 18 歲以下 預支 20% 保額每項嚴重兒童疾病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240,000 港元 /30,000 美元 不適用 癌症多重賠償 ( 只適用於 加裕倍安保 ( 加強版 ) ) 癌症多重賠償 前列腺腫瘤或甲狀腺腫瘤 其他癌症 至 70 歲 至 85 歲 80% 保額 ( 多達兩次賠償 ) 不適用 註 : 嚴重疾病賠償將扣除任何因非嚴重疾病 早期危疾及 / 或嚴重兒童疾病已預支的賠償 除癌症多重賠償外, 保單的總賠償不可超過原有基本保額 當所支付的任何賠償總額已達到原有基本保額的 100%, 嚴重疾病 非嚴重疾病 早期危疾及 / 或嚴重兒童疾病賠償將會終止 每種受保的疾病 ( 原位癌除外 ) 可獲 1 次預支賠償, 而原位癌在不同受保器官群組最多可獲 2 次預支賠償 澳門幣的個人最高賠償限額與港元相同 ( 如適用 )
危疾保障 6 保障疾病一覽表 I. 危疾保障包括下列 54 種危疾 A 嚴重疾病 第 1 類 癌症 1 癌 第 2 類 與心臟相關之疾病 2 心肌病 6 傳染性心內膜炎 3 冠狀動脈手術 7 其他嚴重的冠狀動脈疾病 4 心臟病 8 肺動脈高血壓 ( 原發性 ) 5 心瓣置換及修補 9 主動脈手術 第 3 類 與神經系統相關之疾病 10 亞爾茲默氏病 / 18 運動神經原疾病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疾病 19 多發性硬化症 11 植物人 20 肌營養不良症 12 細菌性腦 ( 脊 ) 膜炎 21 癱瘓 13 良性腦腫瘤 22 柏金遜症 14 昏迷 23 脊髓灰質炎 15 腦炎 24 進行性核上神經痳痺症 16 偏癱 25 嚴重重症肌無力 17 嚴重頭部創傷 26 中風 第 4 類 與主要器官相關之疾病 27 急性壞死及出血性胰腺炎 32 腎衰竭 28 再生障礙性貧血 33 主要器官移植 29 慢性肝病 34 腎髓質囊腫病 30 末期肺病 35 系統性紅斑狼瘡連狼瘡性腎炎 31 暴發性病毒性肝炎 36 系統性硬皮病 第 5 類 其他嚴重疾病 37 因輸血而感染愛滋病 46 失去兩肢 38 失明 47 嚴重燒傷 39 慢性腎上腺功能不全 ( 即阿狄森氏病 ) 48 壞死性筋膜炎 ( 俗稱食肉菌感染 ) 40 庫賈氏病 49 因職業感染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 (HIV) 41 伊波拉 50 嗜鉻細胞瘤 42 象皮病 51 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 43 失聰 52 不能獨立生活 44 失去一肢及一眼 53 末期疾病 45 喪失語言能力 B 非嚴重疾病 54 須作手術之腦動脈瘤 註 : 嚴重疾病及 癌症多重保障 ( 如適用 ) 中 癌 的保障範圍不包括早期甲狀腺腫瘤 (TNM 評級為 T1N0M0 或以下級別 ); 早期前列腺腫瘤 (TNM 評級為 T1a/T1b 或以下級別 ); 被分類為 RAI 級別 II 或以下的早期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 非惡性黑素瘤的皮膚癌 ; 與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 (HIV) 感染同時存在的任何癌症 ; 及任何癌前病變 非侵略性癌 或原位癌 有關保障疾病之定義, 請參閱保單契約
7 危疾保障 保障疾病一覽表 ( 續 ) II. 早期危疾保障包括下列 39 種危疾 疾病 / 治療 相關嚴重疾病 第 1 類 癌症 1 原位癌 癌 2 早期惡性腫瘤 癌 第 2 類 與心臟相關之疾病 3 主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或主動脈瘤 主動脈手術 4 心瓣膜疾病的次級創傷性治療 心瓣置換及修補 5 次級嚴重心臟疾病 心臟病 6 微創進行直接的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冠狀動脈手術 7 經皮穿刺冠狀動脈介入 ( 俗稱通波仔 ) 其他嚴重的冠狀動脈疾病 第 3 類 與神經系統相關之疾病 8 於頸動脈進行血管成形術或內膜切除術 中風 9 植入大腦內分流器 中風 10 早期腦退化症 ( 包括早期亞爾茲海默氏症 ) 亞爾茲海默氏症 / 不可還原之器質性腦退化症 11 大腦動脈瘤的血管介入治療 中風 12 次級嚴重細菌性腦 ( 脊 ) 膜炎 細菌性腦 ( 脊 ) 膜炎 13 次級嚴重昏迷 昏迷 14 次級嚴重腦炎 腦炎 15 中度嚴重腦部損傷 嚴重頭部創傷 16 中度嚴重癱瘓 癱瘓 17 嚴重精神病 - 18 腦硬膜下血腫手術 嚴重頭部創傷 19 腦下垂體腫瘤切除手術 良性腦腫瘤 第 4 類 與主要器官相關之疾病 20 膽道重建手術 - 21 慢性肺病 末期肺病 22 肝炎連肝硬化 暴發性病毒性肝炎 23 次級嚴重再生障礙性貧血 再生障礙性貧血 24 次級嚴重腎臟疾病 腎衰竭 25 次級嚴重系統性紅斑狼瘡 系統性紅斑狼瘡連狼瘡性腎炎 26 肝臟手術 慢性肝病 27 主要器官移植 ( 於器官移植輪候冊名單上 ) 主要器官移植 28 單肺切除手術 末期肺病
危疾保障 8 保障疾病一覽表 ( 續 ) II. 早期危疾保障包括下列 39 種危疾 ( 續 ) 疾病 / 治療 相關嚴重疾病 第 5 類 其他疾病 29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 失明 30 周圍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 失去兩肢 31 意外引致的臉部燒傷 嚴重燒傷 32 意外受傷所需的面容重建手術 - 33 意外引致的次級嚴重身體燒傷 嚴重燒傷 34 單耳失聰 失聰 35 失去一肢 失去兩肢 36 單眼失明 失明 37 骨質疏鬆症連骨折 - 38 嚴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 39 嚴重中樞神經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 - III. 嚴重兒童疾病保障包括下列 7 種疾病 嚴重兒童疾病 1 自閉症 2 因疾病或受傷導致智力缺陷 3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4 俱心臟併發症的川崎病 5 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6 嚴重哮喘 7 斯蒂爾病 註 : 原位癌 保障包括於下列任何受保器官群組之原位癌:(a) 乳房 ;( b) 子宮或子宮頸 ;(c) 卵巢及 / 或輸卵管 ;( d) 陰道或外陰 ;( e) 大腸及直腸 ;( f) 陰莖 ;( g) 睾丸 ;( h) 肺 ;( i) 肝 ;( j) 胃及食道 ;( k) 泌尿道或膀胱 ; 或 (l) 鼻咽 早期惡性腫瘤 是指出現以下任何一種的早期惡性腫瘤情況:(a) 甲狀腺腫瘤 ( TNM 評級為 T1N0M0 級別 );( b) 前列腺腫瘤 ( TNM 評級為 T1a/T1b 級別 );( c) 被分類為 RAI 級別 I 或 II 的早期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 或 (d) 非黑色素瘤的皮膚癌 有關保障疾病之定義, 請參閱保單契約
9 危疾保障 重要資料 此產品簡介只供參考, 並非及不構成保險契約的一部份, 是為提供本產品主要特點概覽而設 本計劃的精確條款及條件列載於保險契約 有關保險契約條款的定義 契約條款及條件之完整敘述, 請參閱保單契約 此產品簡介應與包括本產品附加資料及重要考慮因素的說明文件 ( 如有 ) 及有關的市場推廣資料一併閱覽 此外, 請詳閱相關的產品資料, 並在需要時諮詢獨立的專業意見 花紅理念 此計劃是專為長期持有人士而設, 屬於分紅保險計劃 您所繳付的保費將按我們的投資策略投資於一籃子不同資產, 而支付保單保障或開支的費用將視情況由保費或資產中扣除 您的保單可分享相關產品組別中的盈餘 ( 如有 ), 而相關產品組別是由我們釐定 我們致力確保保單持有人和股東之間, 能得到合理的分配 ; 同時, 我們也會確保不同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分配是公平的 未來的投資表現無法預測, 我們會將回報波幅緩和 為了緩和回報波幅, 我們會把所得的利潤及虧損, 透過保單較長的年期攤分而達至更穩定的花紅派發 穩定的花紅派發令您的財務策劃更見安心 我們將每年最少檢視及釐定花紅一次 實際公佈的花紅可能和現有產品資訊 ( 例如保單銷售說明文件 ) 內所示有所不同 如實際派發的花紅與說明有所不同, 或預測花紅表現有所修訂, 此類變動將於保單週年通知書上列明 我們會考慮每個因素的過往經驗和未來展望, 以釐定保單的花紅 而考慮的因素,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 投資理念 政策及策略 我們的投資理念是為了提供穩定回報, 此理念與產品及 AIA 的業務與財務目標一致 我們的投資政策是為了達至長遠投資目標, 並減少長期投資回報波幅 我們亦致力控制並分散風險, 維持適當的資產流動性, 並按負債狀況管理資產 我們現時就此產品的長期投資策略是按以下分配, 投資在下列資產 : 資產類別目標資產組合 (%) 債券及其他固定收入資產 50% - 70% 股票類資產 30% - 50% 上述債券及固定收入工具主要包括國家債券及企業債券, 並大多數投資於美國及亞太區市場 ( 日本除外 ) 股票類別資產可包括上市股票 互惠基金 商業 / 住宅物業的直接 / 間接投資, 並主要投資於亞洲市場 視乎投資政策, 我們或會利用衍生工具管理投資風險, 以及實行資產負債配對 我們會結合其他產品的資產一併作出投資, 回報將參照目標資產組合分配 實際投資 ( 如地域及貨幣分佈 ) 將視購入資產時的市場時機而決定, 因而將可能與目標資產組合有所不同 投資策略可能根據市況及經濟前景而變動 如投資策略有所變更, 我們會知會保單持有人相關變更 變更原因及對保單的影響 投資回報 : 包括本產品相關資產所賺取的利息及市場價格變動 投資回報會因應產品的資產分配 利息回報 ( 利息收入及息率前景 ) 以及各類市場風險包括信貸息差及違約風險 股票價格 物業價格及保單貨幣與相關資產貨幣幣值差額之波動而變化 理賠 : 包括產品所提供的身故賠償以及其他保障利益的成本 退保 : 包括全數退保及部分退保, 以及其對相關資產的影響 支出費用 : 包括與保單直接有關的費用 ( 例如 : 佣金 核保費 繕發及保費繳交費用 ) 以及分配至產品組別的間接開支 ( 例如 : 一般行政費 )
危疾保障 10 主要產品風險 1. 您應按所選的保費繳付時間表準時繳交保費 若您在保費繳付年期完結前停止繳交保費, 保費將以貸款形式自動從保單中扣除 當貸款餘額多於基本計劃的保證現金價值時, 保單將會被取消同時您也會失去保障 保單的退保價值將用於償還貸款結餘, 任何剩餘金額將退回給您 2. 此計劃的儲蓄部分涉及風險, 可能會招致虧損 如於早年退保, 您所收取的金額可能大幅少於已繳的保費 3. 如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 我們將會取消您的保單, 而您 / 受保人將失去保障 : 受保人身故 ; 於保費到期日後 31 日內仍未繳交保費, 且保單沒有任何剩餘現金價值 ; 或 未償還的貸款額多於您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 4. 我們為計劃承保, 您須承受我們的信貸風險 如果我們無法按保單的承諾履行財務責任, 您可能損失已繳保費及利益 5. 任何涉及外幣的交易都會涉及風險, 例如政治及 / 或經濟狀況改變可能大幅影響貨幣價格或其流動性 您應留意潛在的貨幣風險並決定應採用哪種保單貨幣 6. 由於通脹會導致未來生活費用增加, 您現有的預期保障可能無法滿足您未來的需求 主要不保事項 除了身故賠償外, 就此保單, 我們不會保障由下列任何一項引致的任何事故 : 投保前或保單繕發後 90 日內已出現之徵狀或病徵的疾病或因此而引致的手術 ; 除自閉症外, 任何在受保人 17 歲前出現或被診斷的先天性殘疾或疾病 ; 任何因愛滋病 ( AIDS) 或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 (HIV) 感染導致受保人罹患的暴發性病毒性肝炎或癌病 ; 自致之傷害 上述只供參考, 有關全部及詳細不保事項, 請參閱此保障之保單契約 保費調整 為能持續為您提供保障, 我們會不時檢視及調整您的保費 在檢視保費率時, 我們會考慮以下因素 : 1. 此計劃的索賠額及未來的預期索賠額 ( 反映危疾的發病率 / 受保手術的改變所帶來的影響 ) 2. 過往投資回報及產品相關資產的未來展望 3. 退保以及其對相關資產的影響 4. 跟保單直接相關的支出及分配予此產品的非直接支出 取消投保權益 您有權以書面通知我們取消保單並取回已繳保費 有關書面通知必須由您簽署, 並確保由交付新保單或發出可領取保單通知書給您或您的代表後起計 21 日內 ( 以較先者為準 ), 呈交至香港北角電氣道 183 號友邦廣場 12 樓之友邦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或澳門商業大馬路 251A - 301 號友邦廣場 19 樓 1903 室之友邦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 AIA (852) 2232 8888 *1299 (853) 8988 1822 aia.com.hk AIA Hong Kong AIA Hong Kong AIA_HK_MACAU PTA999316.0316 醫療. 保障 ( 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