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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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旗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核准,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应流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为 元 / 股 在此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的基本原则确定 公司和华西证券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元 / 股的 100%, 相当于发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间优先 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 价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4,305,300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4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批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2,800 万股 ( 三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认为 4 名, 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序认购价格 ( 元 / 获

行价格为 3.82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4,712,041,884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18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5,769,230,769 股 ( 含本数 ) 新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HENG XIN LAW OFFICE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68 号宏誉大厦 27 楼邮政编码 : /F., Gold Name Commercial Tower, 68 Renmin Road, Dalian, China, 电话 :( 86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请书 前一交易日 11 月 19 日收盘价 元 / 股折价 4.8%, 相对于 11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 ( 含 11 月 19 日 ) 加权均价 元 / 股溢价 4.2%, 相对于发行底价 (16.35 元 / 股 ) 溢价 34.6%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33 号 ) 核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发行人 或 上市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 2017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批准和授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为 18,200,984 股, 不超过发行数量上限 6,000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1

证券代码:000977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元 / 股的 90%, 即 元 / 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对于公司股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时限内, 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8 单申购报价单, 按照价格优先, 认购金额优先 认购时间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8.05 元 / 股, 总计发行 993,788,8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84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二零一七年九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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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 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并愿意承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房地产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 传真 : 邮编 :100033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一月 通商律師事務所 Commerce&FinanceLaw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邮编 : 電話 :86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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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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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承销管理办法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创医惠公告编号 :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迪安诊断公告编号 : 临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9 日 14:00, 浙江迪安诊


发行底价为 P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底价 为 P 1, 则 : 派息 :P 1 =P 0 -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1 =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 =(P 0 -D) (1+N) ( 二 )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 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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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元 / 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 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 二 ) 发行

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按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秋林集团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5.30 元 / 股 由于秋林集团 2014 年度利润分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67 号 ) 中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4,000,000 股新股 的要求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新疆宏盛开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杨文仕 李红, 以上 4 名发行对象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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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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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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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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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本次发行的核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 洛阳钼业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按法定程序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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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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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 四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 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出席 3 人, 董事陈晓华先生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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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5,690, 元,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发行人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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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编号:临2009-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传真 : (

根据天润乳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00 万元,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7,999,982 元, 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天润乳业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贵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长城证券核查,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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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2.3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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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1314 号文核准,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迪安诊断 发行人 ) 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69,428,843 股, 发行价格为 15.48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 1,074,758,489.64 元, 募集资金净额 1,061,976,009.60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中信建投 主承销商 ) 作为迪安诊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 认为迪安诊断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迪安诊断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迪安诊断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一 )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二 ) 发行数量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9,428,843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 三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5.48 元 / 股,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即为发行底价 15.48 元 / 股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期首日为 认购邀请书 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 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即不低于 15.48 元 / 股 ( 四 )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758,489.64 元, 扣除发行费用 ( 包括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 验资费用等 )12,782,480.0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 1,061,976,009.60 元 ( 五 ) 锁定期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核查,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准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并经 2017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8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修订稿 ) 的议案 >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 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关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二次调整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8 年 8 月 27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8 1314 号 ),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00 万股新股 经核查, 保荐结构 ( 主承销商 ) 认为,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 并获得了贵会的批准 三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 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在发行人取得上述核准批复后, 组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 一 ) 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34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上述 134 名投资者中包括 :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可联系的前 20 名股东 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79 名投资者 20 家基金公司 10 家证券公司 5 家保险机构 ( 二 ) 申购询价及定价情况 3

1 询价申购情况 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了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 8:30-11:30) 内投资者回复的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及其附件, 共收到 2 家有效报价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 类别 关联 关系 锁定期 ( 月 ) 申购价格 ( 元 / 股 ) 申购金额 ( 万元 ) 1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2 公司 其他投资者其他投资者 无 12 15.80 21,500.00 16.00 42,000.00 无 12 15.65 45,000.00 15.48 48,000.00 2 追加认购情况 首轮申购报价总金额为 69,500.00 元, 尚未达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且认购家数少于 5 家 根据 认购邀请书 规则, 经迪安诊断和主承销商协商后启动了追加认购程序 本次发行的追加认购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 20:00-2019 年 1 月 2 日 17:00, 根据投资者的追加认购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10 提前终止本次追加认购, 并以邮件形式告知投资者 2018 年 12 月 18 日 20:00-2018 年 12 月 24 日 14:10, 在 追加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3 家投资者回复的 追加申购报价单 及其附件,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 类别 关联 关系 锁定期 ( 月 ) 申购价格 ( 元 / 股 ) 申购金额 ( 万元 ) 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 1 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 3 公司 其他投资者基金公司其他投资者 无 12 15.48 5,000.00 无 12 15.48 6,500.00 无 12 15.48 26,480.00 3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 4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8 元 / 股 本次发行股份 数量 69,428,843 股, 募集资金总额 1,074,758,489.64 元, 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价格 ( 元 / 股 ) 配售股数 ( 股 ) 配售金额 ( 元 ) 锁定期 ( 月 ) 1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5.48 13,888,888 214,999,986.24 12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48 31,007,751 479,999,985.48 12 3 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15.48 3,227,295 49,958,526.60 12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8 4,198,966 64,999,993.68 12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48 17,105,943 264,799,997.64 12 合计 -- 69,428,843 1,074,758,489.64 --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 / 出资方信息如下 :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 出资方信息 1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资金 2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自有资金 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 - 玉泉 859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87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北信瑞丰资产民生民生凤凰 1 号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发行对象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穿透后的资金方均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且上述相关各方均不通过任何其他形式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5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 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已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 - 玉泉 859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财通基金玉泉 87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上述产品均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均不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 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北信瑞丰资产民生民生凤凰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 上述产品均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产品不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 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 试行 ),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按照 认购邀请书 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能力是否匹配 1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Ⅰ 类专业投资者是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Ⅱ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Ⅰ 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 能力是否匹配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 类专业投资者是 5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Ⅰ 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 上述 5 家投资者均符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 ( 试行 ) 等规定 ( 三 ) 缴款 验资情况确定配售结果之后, 迪安诊断 中信建投向上述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了 缴款通知 各发行对象根据 缴款通知 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 缴款专用账户实际收到迪安诊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074,758,489.64 元 缴款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F10719 号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2018 年 12 月 26 日, 募集资金划至迪安诊断指定的资金账户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F10723 号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迪安诊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758,489.64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1,976,009.60 元 经核查,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认为, 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 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 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合规性 ( 一 )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34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上述 134 名投资者中包括 :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市后可联系的前 20 名股东 ; 已提交 7

认购意向书的 79 名投资者 20 家基金公司 10 家证券公司 5 家保险机构 ( 二 ) 发行价格的确定迪安诊断与中信建投以全部有效申购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 按照认购邀请书明确的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8 元 / 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日 (2018 年 12 月 14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即 15.48 元 / 股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最终确定为 69,428,843 股, 不超过迪安诊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11,000 万股 ( 四 ) 募集资金金额迪安诊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4,758,489.64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782,480.04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1,976,009.60 元, 符合迪安诊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 五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疌泉天汇苏民投健康产业基金 ( 有限合伙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六 ) 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和配售过程中, 中信建投与迪安诊断严格按照 认购邀请书 中对认购数量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原则, 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其配售股份数量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中信建投认为 : 1 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2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 有效 ;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 8

行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 4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法 有效 ( 本页以下无正文 ) 9

( 此页无正文, 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周伟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