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8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校研字 2014 23 号 ) 和校 关于做好 2018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校研究生院 2018 42 号 ) 等文件精神, 为做好 2018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特制定 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评审对象我校 2016 级 2017 级和 2018 级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 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 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 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二 评审条件 ( 一 ) 基本条件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3. 诚实守信, 品学兼优 ;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 二 )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予申请 : 1. 欠缴学费者 ( 本年度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者除外 ); 2.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 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 3. 有学术失范行为者 ; 4. 考试作弊者 ; 5. 人事档案该转入但未转入我校者 ; 6. 违反校规校纪受校级纪律处分者 ; 7.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 三 )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予申请一等奖学金
1.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 低于 75 分 ); 2. 违反校规校纪并受院级处分者 ; 3. 三助 岗位考核不合格者 ( 四 ) 评审细则研究生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1. 按照文章的影响因子的平方和计算, 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 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 每项科研成果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时, 只能使用一次, 不能重复使用 2. 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人 ; 3. 按照主持项目等级排序 ( 国家级 省级 及以安徽师范大学第一单位的校级等项目 ) 4. 专利受理并公开 ; 5. 按照成绩排序 评审条件按照 1 至 5 依次排序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 1. 计分方法 :S=A*60%+B*40%+C 其中 :A 学业成绩,B 综合素质,C 担任社会工作 2. A 类学业成绩计分标准, 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3. B 类综合素质计分标准 (1) 基本素质 : 包括思想修养 学习态度 身心素质 行为举止等方面 采取民主评议和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计算公式 :G1=G1 60%+G1 40% 其中, 全班民主评议采用逐人评分制, 满分 100 分, 取总分平均值 G1 ; 辅导员根据该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评分, 满分 100 分, 其评分结果为 G1 本项满分 10 分, 点名旷课在总分基础上减去相应分数, 分数按次数来定, 一次一分 (2) 出勤情况 : 统计每个工作日打卡记录, 计算公式 : 该项得分 =( 出勤次数 / 满勤次数 )*20 其中, 联培生按满勤计算 满勤 20
分 (3) 参加报告会情况 : 计算公式 : 该项得分 =( 本学年实际参加的报告会次数 / 学院本学年总的报告会次数 )*10 满分 10 分 (4) 课外活动情况 ( 院级及以上的各项活动 ): 包括个人竞技赛 团体友谊赛 趣味运动会 暑期社会实践 文艺晚会 读书报告会 教师技能大赛 寝室卫生评比 我与我的导师乒乓球比赛等 个人竞技赛成绩及趣味运动会排名在 50%-100% 25%-50% 前 25%, 依次加 0.5 分 1 分 1.5 分 2 分 活动分不叠加, 按最高分记录 ( 例如双打进前 25%, 单打进 50%-25%, 按前 25% 计分 裁判活动分记 2 分 参加团体友谊赛 2 分 / 人, 队长在此基础上加 0.5 分 具体参见 团体赛( 篮球 ) 活动分计分方法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 申请类活动 ) 加 3 分 文艺晚会表演节目者 2 分 / 人, 主持人在此基础上加 0.5 分 读书报告会上台演讲以及参于制作 ppt 者 0.5 分 / 人, 进入决赛 1 分 / 人,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者 2 分 / 人 教师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参与者 0.5 分 / 人, 一等奖 2 分 / 人, 二等奖 1.5 分 / 人, 三等奖 1 分 / 人 寝室卫生评比一等奖 2 分 / 人, 二等 1.5 分 / 人, 三等 1 分 / 人 我与我的导师乒乓球比赛参加 4 分 / 人 注 : 每次活动以各人单项最高分作为统计分, 不累加 该模块满分 10 分 (5) 科学研究非化学教育类 ( 满分 50 分 ): 有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加 40 分,(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 学生为第二作者视为一作, 导师为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的导师或学院认定的导师 ); 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人加 20 分, 实审阶段加 5 分, 申请阶段不加分 ( 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视为第一 ) 每项科研成果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时, 只能使用一次, 不能重复使用 其中, 科研论文要求在线, 专利授权者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网上可查, 实审要求有实审通
知书 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加 10 分 ( 以审批的年份为准 ) (6) 科学研究化学教育类 ( 满分 60 分 ) 科研论文 : 国家核心期刊 : 如 化学教育 等, 加 40 分其他国家中文核心期刊 : 加 30 分其他杂志 : 加 2 分 ( 必须为第一作者,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 则视为一作 ); 获奖情况 : 全国教育硕士技能大赛一等奖 : 加 40 分, 二等奖 : 加 30 分, 其他获奖 : 加 2 分 ; 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加 10 分 ( 以审批的年份为准 ) 所有参评成果只可用一次 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从研究生入学至 2018 年 9 月 1 日为止, 安徽师范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 4.C 类社会工作加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加 2.5 分 ; 年级大班长 兼职辅导员加 2 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副主席 部长 党支部书记 专业负责人 团支部书记加 1 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干事 党支部委员加 0.5 分 社会工作分不累加, 以单项最高分计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 1. 计分方法 :S=A*70%+B*30%+C 其中 :A 科学研究,B 综合素质,C 社会工作 2.A 类科学研究非化学教育类 ( 满分 100 分 ): 有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 IF 10, 加 100 分 ;IF 5, 加 60 分 ;IF 3, 加 40 分 ;IF <3, 加 10 分 ;(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 学生为第二作者视为一作, 导师为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的导师或学院认定的导师 ); 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人加 20 分, 实审阶段加 5 分,( 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视为第一 ); 其中, 科研论文要求在线可查, 专利授权者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网上可查, 实审要求有实审通知书 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加 10 分 ( 以审批的年份为准 ) 每项科研成果用于参评学业奖学金时, 只能使用一次, 不能重复使用, 如被查出重复使用, 取消评定学业奖学金资格 科学研究化学教育类 ( 满分 100 分 ) 科研论文 : 国家核心期刊 : 如 化学教育 等, 加 40 分其他国家中文核心期刊 : 加 30 分其他杂志 : 加 2 分 ( 必须为第一作者,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 则视为一作 );
获奖情况 : 全国教育硕士技能大赛一等奖 : 加 40 分, 二等奖 : 加 30 分, 其他获奖 : 加 2 分 ; 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 加 10 分 ( 以审批的年份为准 ) 所有参评成果只可用一次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从研究生入学至 2018 年 9 月 1 日为止, 安徽师范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 3.B 类综合素质计分标准 (1) 基本素质 : 包括思想修养 学习态度 身心素质 行为举止等方面 采取民主评议和辅导员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计算公式 :G1=G1 60%+G1 40% 其中, 全班民主评议采用逐人评分制, 满分 100 分, 取总分平均值 G1 ; 辅导员根据该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评分, 满分 100 分, 其评分结果为 G1 本项满分 20 分 (2) 出勤情况 : 统计每个工作日 ( 周一到周五 ) 打卡记录, 计算公式 : 该项得分 =( 出勤次数 / 满勤次数 )*40 其中, 联培生按满勤计算 满勤 40 分 (3) 参加报告会情况 : 计算公式 : 该项得分 =( 本学年实际参加的报告会次数 / 学院本学年总的报告会次数 )*20 满分 20 分 (4) 课外活动情况 ( 院级及以上的各项活动 ): 包括个人竞技赛 团体友谊赛 趣味运动会 暑期社会实践 文艺晚会 读书报告会 教师技能大赛 寝室卫生评比 我与我的导师乒乓球比赛等 个人竞技赛成绩及趣味运动会排名在 50%-100% 25%-50% 前 25%, 依次加 1 分 2 分 3 分 4 分 活动分不叠加, 按最高分记录 ( 例如双打进前 25%, 单打进 50%-25%, 按前 25% 计分 裁判活动分记 4 分 参加团体友谊赛 4 分 / 人, 队长在此基础上加 1 分 具体参见 团体赛 ( 篮球 ) 活动分计分方法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 申请类活动 ) 加 3 分 文艺晚会表演节目者 4 分 / 人, 主持人在此基础上加 1 分 读书报告会上台演讲以及参于制作 ppt 者 1 分 / 人, 进入决赛 2
分 / 人,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者 4 分 / 人 教师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参与者 1 分 / 人, 一等奖 4 分 / 人, 二等奖 3 分 / 人, 三等奖 2 分 / 人 寝室卫生评比一等奖 4 分 / 人, 二等 3 分 / 人, 三等 2 分 / 人 我与我的导师乒乓球比赛参加 8 分 / 人 注 : 每次活动以各人单项最高分作为统计分, 不累加 该模块总分不超过 20 分 4.C 类社会工作加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加 2.5 分 ; 年级大班长 兼职辅导员加 2 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副主席 部长 党支部书记 专业负责人 团支部书记加 1 分 ; 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干事 党支部委员加 0.5 分 社会工作分不累加, 以单项最高分计 三 奖励标准与名额 1. 研究生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奖励标准为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 8000 元 / 人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 5000 元 / 人 2. 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分为两个等级 : (1) 一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40%, 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 人 ; (2) 二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60%, 奖励标准为 8000 元 / 人 ; 3. 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分为三个等级 (1) 一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20%, 奖励标准为 10000 元 / 人 ; (2) 二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30%, 奖励标准为 8000 元 / 人 (3) 三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50%, 奖励标准为 6000 元 / 人 ; 4.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分为两个等级
(1) 一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40%, 奖励标准为 7000 元 / 人 (2) 二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60%, 奖励标准为 5000 元 / 人 5. 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分为三个等级 (1) 一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20%, 奖励标准为 8000 元 / 人 (2) 二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30%, 奖励标准为 6000 元 / 人 (3) 三等奖学金名额占符合本专业评审条件学生数的 50%, 奖励标准为 4000 元 / 人 四 认定程序由各专业成立评审小组, 由辅导员任组长, 成员 3-5 人, 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五 本评定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所有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附 : 团体赛 ( 排球 篮球 ) 活动分计分方法 研一的计分方法 1. 凡报名者都可以参加训练, 累计参与训练五次及以上者加活动分 0.5 分 2. 正式比赛时, 被队长选中参与比赛的加 2 分 3. 活动分不叠加, 队员最高两分, 队长在此基础上另外加 0.5 分 研二的计分方法 1. 凡报名者都可以参加训练, 累计参与训练五次及以上者加活动分 0.5*2 分 2. 正式比赛时, 被队长选中参与比赛的加 2*2 分 3. 活动分不叠加, 队员最高四分, 队长在此基础上另外加 0.5*2 分 注意 : 研二的活动分 (20 分 ) 是研一的 (10 分 ) 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