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鷺江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壹 登記入園資格一 年齡 : 公告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07 月 06 日依公告字號 : 新北教幼字第 1060515908 號版本修訂 ( 一 ) 3 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 (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至 103 年 9 月 1 日出生 ),90 名 ( 二 ) 2 歲以上至未滿 3 歲幼兒 ( 民國 103 年 9 月 2 日至 104 年 9 月 1 日出生 ),16 名 二 一般入園資格 :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申請登記入園 : ( 一 ) 設籍本市之幼兒 但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 因保護個案因素 )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 ( 新學年度在職者 ) 適齡子女或原住民幼兒, 不以設籍本市為限 ( 二 ) 寄居本市且有合法監護人之幼兒 ( 以戶口名簿稱謂欄註記為準, 合法監護人應設籍於同戶, 不符規定者不具登記入園資格 ) ( 三 ) 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 華裔幼兒 幼兒園招收前兩款之幼兒仍招收不足者, 始得招收本款之幼兒 ( 符合本款資格之幼生, 於 106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二 ) 起開始受理報名登記 ) 三 因原就讀之幼兒園無法繼續收托, 經本府重新安置至其他幼兒園者, 視同於新就讀幼兒園繼續留園 ; 放棄安置之幼兒, 若至其他幼兒園就讀, 應重新登記 四 優先入園資格 : 符合一般入園資格, 且具備下列資格之ㄧ者, 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幼兒園 : ( 一 ) 身心障礙幼兒 ( 僅限經本府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 未經鑑定安置登記入園作業者, 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 原住民幼兒 低收入戶幼兒 中低收入戶幼兒及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 ( 二 ) 父 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 三 ) 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 四 )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 ( 新學年度在職者 ) 適齡子女, 其名額以總核定幼兒人數之三分之一為限 新學年度因原服務學校教師超額而介聘至他校之教師或商借之教師, 得以原校 介聘或商借之新學校作為本款申請資格 ( 五 )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滿 4 足歲 ( 民國 100 年 9 月 2 日至 102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 幼兒 貳 招生規定及期程一 公告網站 : 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http://kidedu.ntpc.edu.tw) 公告標題及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http://www.pwr.org.tw/) 最新消息, 皆可查詢本簡章公告資料 二 招生名額公告日期 :106 年 7 月 6 日 ( 星期四 ) 中午 12 時前 1
三 招生登記 抽籤 報到規定及日期 : ( 一 ) 招生階段 : 採分階段辦理公開人工抽籤 如該階段已額滿, 仍應辦理後續階段招生, 以保障備取生之權益 ( 二 ) 招生登記 : 分為優先入園登記及一般入園登記, 開放同一時段登記 1. 優先入園登記 : 經本府鑑定安置幼生作業 ( 未經本府鑑定安置或未於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之幼生, 不符合本階段入園資格 ) 及符合第 1 章登記入園第 4 點優先入園資格者 2. 一般入園作業登記 : 符合一般生入園資格者 ( 三 ) 招生期程 : 1. 登記時間 :106 年 7 月 16 日 ( 星期日 ) 上午 8 時至上午 12 時, 逾期不予受理 2. 抽籤時間 :106 年 7 月 16 日 ( 星期日 ) 下午 2 時起 3. 報到日期 :106 年 7 月 17 日 ( 星期一 ) 上午 8 時至下午 16 時 4. 錄取幼生未依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 視為放棄就讀, 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幼生家長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 如經通知 3 次未報到者, 視為放棄就讀, 非營利幼兒園將依序通知備取生遞補 四 登記及抽籤地點 : 請至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鷺江非營利幼兒園辦理 ( 鷺江國中校內 ) 五 抽籤規則 : 登記後, 因競額採人工抽籤方式辦理, 依序列為正取第 1 名至數名及備取 1 名至數名為止, 最後結果應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 ( 一 ) 非營利幼兒園, 依核定之各招收班別錄取幼兒 ( 二 ) 多胞胎幼兒 ( 含雙胞胎 ) 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 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 並出具切結書 抽籤前, 非營利幼兒園應將前述決定予以公告 ( 三 ) 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 ( 含雙胞胎 ) 之錄取, 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 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六 登記及錄取結果 : 請至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http://www.pwr.org.tw/) 最新消息, 或洽詢登記地點之非營利幼兒園 七 備取 : ( 一 ) 招生登記當日, 當競額時, 以幼兒滿 5 足歲優先備取 ; 次順位備取對象依序為 4 歲 3 歲 ; 招收 2 歲以上至未滿 3 歲幼兒專班, 依各班級核定招收年齡以抽籤方式備取 ( 二 ) 非營利幼兒園應依備取名冊先後次序徵詢所有尚未入園幼兒家長或監護人, 如均表示無意願就讀或學期中途有幼兒離園時, 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 至額滿為止 八 報到 : ( 一 ) 經公布錄取幼兒, 請家長或監護人依規定時限至非營利幼兒園辦理報到 ; 逾時未報到者, 依備取名冊幼兒依序遞補 ( 二 ) 報到地點 : 請至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鷺江非營利幼兒園辦理 ( 鷺江國中校內 ) ( 三 ) 報到須知 : 請攜帶相關文件 ( 戶口名簿正本及優先資格證明文件等 ) 於指定時間至報到地點填寫幼生基本資料表及相關文件 2
九 注意事項 : ( 一 ) 每 1 幼兒以登記 1 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為限 ; 同時登記 2 園以上者, 經查證屬實, 逕予撤銷登記在後之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資格 ( 二 ) 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或蓋章, 如非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辦理, 應出具委託人簽名並填妥之委託書及委託人 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 三 ) 錄取及備取方式於登記及抽籤當日於非營利幼兒園進行說明 ( 四 ) 非營利幼兒園應於指定時間辦理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 但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 應繼續受理登記入園, 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 五 ) 如有需聯絡事宜, 歡迎逕洽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 02-25236919) 參 其他一 招生工作 ( 一 ) 非營利幼兒園之招生, 應組成招生工作小組, 辦理新生入園申請登記與抽籤等事宜, 由園長督導 ( 二 ) 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 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機關學校 承辦單位網站及門口明顯處, 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 工作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 三 ) 入園資格審查 : 工作人員應切實核對資格, 如符合規定, 即應予登記 二 相關招生作業文件及名冊, 應妥為保存 3 年 3
附件一 應備文件 對象 優 先 入 園 一般入園 備註 身心障礙幼兒 ( 含發展遲緩幼兒 ) 原住民族幼兒 低收入戶幼兒 中低收入戶幼兒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父 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 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 ( 新學年度在職者 ) 適齡子女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滿四足歲幼兒 一般生 寄居本市之幼兒 居留本市之非中華民國國籍 華裔幼兒 應繳證件 經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之證明 ( 未經鑑定安置或未於簡章指定時間完成入園作業者, 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戶口名簿記載幼生為原住民身分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之證明正本 ( 期限內之區公所證明書 資格證明文件等 )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正本 ( 期限內之區公所證明書 資格證明文件等 ) * 中低收入戶幼兒不包含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 持有前列證明文件者, 不具優先入園資格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 並由社政機關核發之證明正本 ( 期限內之資格證明公文 生活扶助或津貼公文等 )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政府核發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轉介輔導或安置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 期限內之安置公文 寄養公文 寄養證明 寄養契約書等 ) 一 戶口名簿正本 二 在職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戶口名簿正本有三胎以上證明 ( 如分屬不同戶別, 請檢附全部之戶口名簿正本 ) 戶口名簿正本 寄居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 如戶口名簿稱謂欄註記幼生為寄居身分, 其合法監護人應設籍於同戶 ) 護照與居留證正本 1. 非營利幼兒園無法代為查調幼生資料, 應檢附應繳證件正本俾憑辦理 2. 上述證明文件正本驗後退還 3. 相關證明範本請參見 新北市幼兒教資源網 招生收費相關表件 ( 網址 :http://kidedu.ntpc.edu.tw/files/11-1000-154.php) 4
附件二 委託書 委託人 緣故, 無法至 ( 本人簽名 ) 因 幼兒園辦理新生 優先入園 一般入園 其它 登記 報到 其它事宜, 特委託受託人 ( 姓名 ) ( 出具本人 身分證 駕照 護照 附有照片健保卡 正本及受託人 身分證 駕照 護照 附有照片健保 卡正本供查驗 ) 代為辦理 委託人 :( 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受委託人 :( 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中華民國年月日 本委託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僅針對本委託目的進行蒐集 處理及利用, 不另作其他用途 5
附件三 新北市 106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 及非營利幼兒園放棄招生登記切結書 本人為幼兒 ( 身分證字 號 : ) 之 ( 關係 ), 原參加新北市 幼兒園第 階段留園直升 / 優先 / 一般入園招生登記 ( 含正取或備取 ), 因 緣故, 放棄在貴園之招生登 記, 特此切結 此致新北市 幼兒園 家長或監護人 : ( 簽章 ) 身分證字號 : 聯絡電話 : 聯絡地址 : 中華民國年月日 本切結書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僅針對本切結目的進行蒐集 處理及利用, 不另作其他用途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