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6 证券简称 : 名家汇公告编号 :2017-105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临时 ) 定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 ( 星期二 )14:00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 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12 月 5 号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表决 : 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网络投票 :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 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28 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座 14 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临时 )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后提交, 具体为 : 序号提案名称 1 审议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2 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3 审议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临时 )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提案 1 提案 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非积累投票提案 1.00 审议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2.00 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3.00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 审议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法人股东登记 :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股东证券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见附件 2) 和本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 :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 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登记 : 异地股东参会, 应填写参会登记 ( 格式见附件 3), 邮递 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 登记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3 登记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 4351 号荔源商务大厦 A 栋 15 楼, 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 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 联系人 : 曾丽如, 联系电话 :0755-26067248, 传真 :0755-26070372, 邮箱 :minkave@minkave.com (2)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 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 以便签到入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 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临时 ) 决议 ;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临时 ) 决议 ; 附件 :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3 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 365506, 投票简称为 名家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 :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 (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 (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 )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 / 公司出席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表本人 / 公司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 / 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 受托 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 / 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本人 / 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除积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 非积累投票提案 1.00 审议 关于修改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2.00 3.00 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审议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备注 : 同意反对弃权 1 上述审议事项, 委托人应当对议案发表以上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 并在相应方格中画 表示, 并在其他对应方格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 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 除非另有明确指示, 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 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 : 持股数量 : 受托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授权委托书期限 :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 ( 签字或盖章 ):
委托日期 : 年月日
附件 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 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出席会议人员姓名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持股数量是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说明 :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 ( 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 应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 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