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理学院文件 理学院 2016 25 号 关于印发 集美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 现将 集美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办 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理学院 2016 年 12 月 5 日 - 1 -
集美大学理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大教 [2016]35 号 关于印发 < 集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办法 > 的通知 集大教 [2016]46 号 关于印发 < 集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标准 > 通知 和集大学 [2016]65 号 关于印发 2016 年集美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目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 为规范我院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的管理和认定, 引导学生积极有序的参加创新创业活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 ( 以下简称 创新创业学分 ) 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 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 创新创业项目 科研训练 发明创造 论文成果 自主创业 职业资格技能考试 学术社团和参加与创新创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成果, 通过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计入教学计划总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毕业 创新创业学分经认定后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单 第二章 认定范围和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范围 - 2 -
( 一 ) 学科竞赛类指学生参加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专业学术团体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校和学院发起或组织主办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关奖项, 具体学科竞赛目录以校团委和各学院公布的为准, 见附件 1. 理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目录 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学分值 ( 分 ) 国际级 三等奖以上 ( 含三等奖 ) 8 优秀奖 7 二等奖以上 ( 含二等奖 ) 8 国家级 三等奖 7 优秀奖 6 学科竞赛类 特等奖 8 一等奖 7 省级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优秀奖 4 校级 ( 市 ) 获奖 4 院级 获奖 2 备注 : 海峡两岸 华南区等区级视同省级竞赛 ; 正式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 1 个学分 ( 二 ) 科学研究类指本科生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 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 或在 - 3 -
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论文或艺术作品 包括 : 1.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 ; 2. 主持各级科研项目和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果 ; 3. 发表论文 : 指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 以集美大学刊物分类办法为准, 指导老师是第一作者, 学生是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 4. 发表作品 : 指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作品 ; 5. 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与海外研修计划 ; 参加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有多个专家 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 并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大会发言 认定标准如下 :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级别项目情况学分值 ( 分 )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省级以上 ( 含省级 ) 立项并结题 8(4) 校级立项并结题 4(2) 院级立项并结题 2(1) 备注 : 各级主持 ( 参与 ) 的学分值分别为 8(4) 4(2) 2(1) 2. 发表论文类 项目发表作品类别学分值 ( 分 ) 学术论文 核心期刊以上刊物 第一作者 8 第二作者及以下 4-4 -
国内核心期刊 其他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及论文集 第一作者 6 第二作者及以下 3 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及以下 2 学术著作独立或主编学术著作 8 文学 文艺创作 正式报刊上 ( 含学校有关部门主办 经批准的有正式校内刊号的刊物 ) 公开发表文学 艺术创作 4 3. 科研项目类 项目情况学分值 ( 分 ) 主持或参与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并通过验收 6(3)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参与 3 正式受邀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 ; 在大会发言 学生举办画展 联展 习奏会 演唱会等 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与海外研修计划 ( 经国际合作交流处批准, 交流生除外 ) 4 6 2 备注 : 主持 ( 参与 ) 学校科研项目的学分值分别为 6 和 3 分 ( 三 ) 发明创造类学生作为完成人, 取得各类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 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类别学分值 ( 分 ) 创造发明第一专利人及以下 8 获得专利 实用新型第一专利人及以下 8 外观设计第一专利人及以下 8 软件著作第一专利人及以下 8-5 -
( 四 ) 创业类 学生及其创办的企业入驻创业园 工业园区 高新开发区等 ( 须经校团委或学生处批准入驻 ) 或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 学生创办的经工商部门批准且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学生企业创办 人 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项目情况学分值 ( 分 ) 自主创业者在校期自主创业者 ( 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 4 入驻创业园等 入驻学校创业园等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2) 入驻校外创业园区等 ( 经学生处或校团委批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 : 入驻创业园的负责人和成员的学分值分别为 4 分和 2 分 ( 五 ) 技能考试类 4(2) 学生获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等颁发的职业资格技能考 试 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类别级别学分值 ( 分 ) 各类认证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证书 国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高级证书 8 中级证书 4 初级证书 2 高级证书 6 中级证书 4 初级证书 2 普通话 二级乙等 以上 1 教师证教师资格证书 4 规范汉字书写合格 1-6 -
( 六 ) 社会实践类学生参加与创新创业相关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受到国家级 省 ( 部 ) 级 学校表彰者 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学分值 ( 分 ) 社会实践获得表彰 志愿者 省部级以上 ( 含省部级 ) 表彰 4 成为志愿者注册会员, 并且在线时间达 150 学时以上 ( 含 150 学时 ) 2 ( 七 ) 学术社团类学术社团是指由一群有志于某一学科 某一课程或某一研究领域的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共同的专业兴趣和学术爱好自愿组成的以学术探讨为主, 兼有其他创新实践活动形式的社团组织 具体学术社团名称以校团委和各学院公布的为准, 见附件 2. 理学院学术社团目录认定标准如下 : 项目级别项目情况学分值 ( 分 ) 学术社团 校级 院级 参加一年以上 ( 含一年 ) 并考核合格者 参加一年以上 ( 含一年 ) 并考核合格者 2 1 备注 : 校级学术社团以校团委公布的为准 ; 院级学术社团以各学院公布的为准 ( 八 ) 学院特色类指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优势制定的 一院一品 特色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 见附件 3. 理学院 2016 年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特色项目 - 7 -
( 九 ) 其他类指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活动 第五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原则和认定的标准 ( 一 ) 认定原则 1. 项目或作品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集美大学 ; 2. 创新创业学分累计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 超过部分可申请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 累计不超过 4 学分 3. 认定为创业实践 思想政治理论实践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分的, 不得再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 二 )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标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标准以 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标准 文件和 理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为准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六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行校 院两级管理, 具体流程 : 学生申请 - 学院审核 - 教务处认定 第七条学院成立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由院领导担任, 成员由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 : 制定学院的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 组织 落实本学院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 指导班级开展创新创业有关活动, 并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学分审核 公示 上报和材料归档工作 第八条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在每年春季学期进行 由学生本 - 8 -
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报, 填写 集美大学理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记录表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创新创业学分如有新的可认定项目, 由学生向学院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 经工作小组研究后报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第十条学生对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有异议的, 可在认定结果公布后 15 天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或教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弄虚作假者, 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 并依据 集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和 集美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2016 年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 本办法由理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9 -
附件 1: 理学院学科竞赛目录 指学生参加由学院专业学术社团发起或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 获得相关奖项, 具体以学院当学年公布的学科竞赛为准 认定标准如下 : 级别 项目 获奖等级 学分值 一等奖 2 电子焊接大赛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4 院级 优胜奖 1 一等奖 2 电子趣味制作 大赛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4 优胜奖 1 备注 : 参加其他学院的专业特色学科竞赛视同本院竞赛, 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学院学生创新 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可获得相应学分 - 10 -
附件 2: 理学院学术社团目录 学术社团是指由一群有志于某一学科 某一课程或者某一研究领域的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共同的专业兴趣和学术爱好自愿组成的以学术探讨为主, 兼有其他创新实践活动形式的社团组织 具体学术社团以理学院当学年公布的为准 2016 年理学院学术社团如下 : 社团名称级别指导老师成立时间现有人数建模协会校级宾红华 2015.4.15 86 电子协会院级舒强 黄宏伟 2003.9.23 71 地理科学协会院级刘珊红 / 王翠平 2010.11.2 39 / 谢先全 - 11 -
附件 3: 理学院 2016 年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特色项目指学院结合学科特色及优势指定的 一院一品 特色创新创业素质拓展项目 以当学年理学院开展的特色项目为准 学院 2016 年开展特色项目 : 序号承办单位特色项目奖项等级加分 1 集美大学建 承办集美大学 参考校级奖 参考校级加 模协会 数学建模竞赛 项设置 分设置 2 理学院承办集美大学 数学竞赛 参考校级奖 项设置 参考校级加 分设置 一等奖 2 3 理学院青年志 愿者协会 PC 小青年活动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4 优胜奖 1 一等奖 2 4 理学院就业会教师技能大赛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4 优胜奖 1 备注 : 正式参加各类活动, 由各承办单位给出最终获奖名单为最终加分依据 集美大学理学院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5 日印发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