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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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356,4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 ( 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 ) 合计 24 人, 代表股份 37,919,76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尊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4 月 19 日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977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凯麦律师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远方光电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凯麦证字 2015 第 8 号 致 :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下午在杭州市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证券代码:300610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GOLDSUN & XINYANG LAW FIRM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 传真 : 网址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名, 代表 130,072,9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 代表 61,6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5 月

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第七届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 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梦网集团公告编号 :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的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栋梁新材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贵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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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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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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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公司

上海证券报 上发布了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 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 ( 星期二 ) 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召集人 召开方 式 出席对象 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会议登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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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0 日上午 9:30~

股票代码:000936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 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的程序 ( 一 ) 经查验, 贵公司董事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暴风集团 ) 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夏维剑律师 顾晓春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证券代码:000911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关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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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阿阿胶公告编号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 China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1 楼, 邮政编码 : Te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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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郭伟康律师 陈竞蓬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对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并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法律的理解出具本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 并依法对本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广州 Guangzhou 武汉 Wuhan 成都 Chengdu 香港 Hong Kong 东京 Tokyo 纽约 Newyork 伦敦 London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 一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经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盈利及减值补偿协议 > 的议案 关于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 关于签署 < 关于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将前述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2 2016 年 2 月 27 日, 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通知载明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集人 会议方式 股权登记日 出席对象 审议事项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董事长蔡廷祥先生主持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的投票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 13:00 15:00

进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于 2016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的资格 ( 一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名, 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74,232,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49% 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12 名, 代表股份 149,1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94%, 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 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 列席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 ( 二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负责召集经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盈利及减值补偿协议 > 的议案 关于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 关于签署 < 关于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由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和 2016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议案的具体内容 经查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上述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按照 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监票 计票, 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据此, 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2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3 逐项审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3.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2 发行方式和交易对方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3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4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5 发行数量及现金支付情况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6 锁定期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8 期间损益安排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9 业绩补偿和奖励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10 减值补偿安排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11 标的资产的交割和发行股份的交割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1.12 拟上市地点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2.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2 发行方式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3 定价原则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4 发行数量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5 锁定期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6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2.8 上市地点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3.3 决议有效期表决结果 : 同意 74,355,2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24,40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6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23,2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4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5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7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8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 盈利及减值补偿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9 关于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1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12 关于签署 < 关于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74,379,600 股, 反对 1,500 股 ; 弃权 0 股, 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同意 147,600 股, 反对 1,500 股, 弃权 0 五 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以下无正文, 下接签字页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的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林泽军 经办律师 : 郭伟康 陈竞蓬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