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 2016 63 号 各学院 各部处 各单位 : 为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 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 学校制定了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分配办法 ( 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 2016 年 5 月 9 日 - 1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学位办 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教发司 2012 208 号 ) 等文件精神,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 一 ) 尊重实际, 稳步推进, 相对动态调整, 合理确定增减量变化, 逐步加大培养质量监控力度 ( 二 ) 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 计算权重向质量因子倾斜 ( 三 ) 学校根据本办法测算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指标, 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各学科和导师的招生指标 二 分配方案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包括 专项计划 存量计划 机动计划 动态调整计划 和 调减计划 五部分, 具体方案如下 : ( 一 ) 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 包括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 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 教育博士计划 学校发展专项计划以及其他下达时已专列并明确用途的计划 1. 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 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 教育博士 - 2 -
计划参照上一年计划数, 最后录取以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2. 学校发展专项计划是为了配合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 全校每年共配置 20 个指标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四优平台项目 3. 其他下达时已专列并明确用途的计划指国家和广东省在下达计划时已专门列出用途的计划, 如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 联合培养计划等, 参照上一年计划数, 最后录取以当年下达计划为准 ( 二 ) 存量计划以文件开始实施年度的上一年招生简章指标为基数, 各单位原有招生指标的 60% 保留作为本单位的存量计划 存量计划短期内保持稳定, 进一步调整时间视学校具体发展情况而定 ( 三 ) 机动计划学校每年按照教育部上一年度下达计划的 2% 预留作为机动调配使用, 如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与上一年度计划持平或有增加, 预留的机动计划和教育部的增量部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分配 ; 如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少于上一年度计划, 减量部分则先从机动计划扣除, 不足部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调整方案 ( 四 ) 动态调整计划上一年度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扣除 专项计划 存量计划 和 机动计划 后, 剩余计划在全校范围内以 - 3 -
学院 ( 所 ) 为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分配,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学科师资 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等三个方面, 具体如下 : 1. 学科师资 (20%) 主要从学科基础 学位授权点数量及高层次师资三个方面考核 学科基础主要包括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 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 ( 含培育学科 ) 省一级重点学科 省二级重点学科 教育部最近一轮的学科评估情况以及 ESI 学科排名情况 学位授权点数量指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目录内独立授权的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高层次师资包括全职在校工作的 : 院士 千人计划 入选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 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青年千人计划 入选者 ; 兼职在校工作的 : 院士 千人计划 入选者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广东省领军人才 具体每项所占分值见表 1, 高层次师资有重复身份的, 只计最高得分项 2. 培养质量 (40%) 主要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两个方面考核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包括上两个自然年度获得的广东省优秀 - 4 -
博士学位论文, 每项计 5 分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则指上两个自然年度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术成果, 主要是学术论文和专利, 评价标准参照 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 (2012 年修订 ) ( 华师 2013 73 号 ),T 级成果每项计 4 分,A 级成果每项计 2 分,B 级成果每项计 1 分 3. 科学研究 (40%) 主要考核上两个自然年度新获批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奖项, 参照 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 (2012 年修订 )( 华师 2013 73 号 ) 和 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 ( 修订 ) ( 华师 2012 127 号 ) 文件, 将科技和社科项目分为五类, 具体如下 : (1) 科技部分一类项目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大项目 国家创新群体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立项经费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5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国家科学技术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科学技术 ) 一等奖, 每项计 20 分 二类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 立项经费 50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 - 5 -
笔实到经费 3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科学技术 ) 二等奖, 每项计 15 分 三类项目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广东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立项经费 30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2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科学技术 ) 三等奖,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每项计 12 分 四类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立项经费 15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1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每项计 8 分 五类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每项计 5 分 (2) 社科部分一类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 ( 委托 ) 项目课题 立项经费 20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3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一等奖, 每项计 20 分 二类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 ( 含全国教育学科同级别同类型课题 ) 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 立项经费 15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2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二等 - 6 -
奖, 每项计 15 分 三类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 立项经费 10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1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人文社会科学 ) 三等奖,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每项计 12 分 四类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面上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 ( 含全国教育学科同级别同类型课题 ) 立项经费 5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10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每项计 8 分 五类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立项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的纵向项目 单笔实到经费 50 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每项计 5 分 表 1. 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方案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 / 项 国家级一级重点学科 20 学科师资 (0.2) 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 ( 含培育学科 ) 10 省一级重点学科 5 省二级重点学科 2.5-7 -
前 10% 12 教育部学科评估 11% 20% 8 21% 30% 5 ESI 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 1% 的学科 20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5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 目录内独立授权 ) 1 院士 5 千人计划 入选者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 4 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学科师资 (0.2) 全职在校工 作的师资 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 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3 2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 国家 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 1.5 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青年千人计划 入选者 1 兼职在校工 作的师资 院士 2 千人计划 入选者 长江学者 国家杰 1.5 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广东省领军人才 - 8 -
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5 培养质量 (0.4) 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 ( 含学术论文 和专利 ) T 级 4 A 级 2 B 级 1 一类项目 20 科学研究 (0.4) 二类项目 15 三类项目 12 四类项目 8 五类项目 5 ( 五 ) 调减计划上一个自然年度在国务院学位办 广东省学位办及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 每篇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扣减该单位 1 个指标 ; 上一个自然年度在国务院学位办 广东省学位办及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位授权点评估中, 被认定为 限期整改 的学位授权点, 按照该学位点上一年招生指标数减半 ; 被认定为 不合格 的学位授权点, 停止招生, 按照该学位点上一年招生指标数扣减全部指标 ; 上一个自然年度有学生退学 ( 因生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 每生扣减该单位 1 个指标 ; 计入成果的科研项目结项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处理, 从该单位扣减该项目已得的全部指标 ; 因违法违纪 违反学术道德 违反师德等被学校有关部门或机构处理的, 依照处理决定扣减指标 扣减的指标列入机动计划由学校统筹 - 9 -
三 计算说明一个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 专项计划 + 存量计划 + 动态调整计划 + 调减计划 + 机动计划 动态调整计划是该单位在学科师资 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三部分所得指标的总和, 假设全校的动态调整计划总数为 X, 一个单位的动态调整计划 =X {0.2 ( 该单位在学科师资的得分 / 全校各单位在学科师资的总分 )+0.4 ( 该单位在培养质量的得分 / 全校各单位在培养质量的总分 )+0.4 ( 该单位在科学研究的得分 / 全校各单位在科学研究的总分 )} 四 工作程序 ( 一 ) 搜集和确认数据研究生处于 5 月中旬发出工作通知, 各二级单位在 5 月底前提交相关的测算指标数据 研究生处汇总全校数据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 ( 发展规划处 人事处 社科处 科技处 招生考试处等 ) 审核数据, 如对数据有疑问, 由各职能部门要求二级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研究生处 6 月下旬向各二级单位公布核定后的数据 ( 二 ) 计算指标动态调整计划部分每两年计算一次, 存量计划短期内保持稳定, 专项计划 调减计划和机动计划每年计算一次 研究生处对全校数据进行计算, 并得出各二级单位招生指标 ( 不包含机动计划 ),7 月上旬向各二级单位公布 ( 三 ) 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 10 -
各二级单位根据招生指标和自身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7 月中旬提交研究生处初审并汇总, 然后由发展规划处审核, 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最后由招生考试处制定并公布招生简章 ( 四 ) 确定机动计划分配方案机动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待教育部下达当年度计划后,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 由招生考试处公布分配方案 五 其他本办法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分配,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 11 -
华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10 日印发 责任校对 : 谢金丽邓静薇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