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進修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 進修學士班各年級學生請依下列方式及時間辦理選課 選課期間請注意學生選課資訊網 ( 網址 : http://www.course.fju.edu.tw )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組 ( 網址 : http://night.ntcc.fju.edu.tw/edu/page1.htm) 體育室 ( 網址 :http://peo.dsa.fju.edu.tw) 及各學系網站 (http://www.fju.edu.tw/academics.html) 之選課資訊 公告事項並依據本校學則 本選課須知及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各學系之選課相關規定辦理選課, 以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網路初選與網路加退選為文字介面系統, 僅接受 選課帳號密碼 登入且操作方式與一般 WEB 介面不同, 學生選課資訊網 ( 網址 :http://www.course.fju.edu.tw) 提供操作說明, 請先行參閱 選課密碼可由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輔大首頁 > 在校學生 ) 以 單一帳號 (LDAP) 密碼 登入後點選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選課密碼查詢 進行查詢 各類課程選課輔導單位 ( 校內分機 ): 單位分機負責課程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2835 國文 外國語文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 通識涵養課程 軍訓室 2801 軍訓 體育室 2921 2916 體育 師資培育中心 3053 教育學程 各學系 ( 學士學位學程 ) 專業必選修課程 選課前請先上網了解欲修習課程之授課大綱 ( 含修課限制及上課相關規定 ) 網路選課之操作說明, 依據本選課須知及各開課單位之選課相關規定, 辦理選課 一般注意事項如下 : ( 一 ) 所選課程是否有先修或擋修課程之限制 ( 二 ) 上課時間是否衝堂 ( 三 ) 應修之必修課程是否已全部修習 ( 四 ) 欲選修外系組之課程, 應先至有關系組查詢課程之專業性及有關限制 ( 五 ) 重補修課程是否符合規定 ( 六 ) 選課總學分數是否符合規定 ( 七 ) 應屆畢業班學生, 應詳細檢查歷年所修科目及學分, 如有缺修情形應在當年及時補修, 以免屆時無法如期畢業 ( 八 ) 學生修課與上課須從開學第一天起全程參與, 並對任課老師負責, 不得以尚未加選作為缺課之理由, 老師有權對缺課之同學作不准加退選之決定 學生修讀需使用語言教室之課程, 應依規定繳交語言實習費 ; 一般生 延修生及修習教育學程 一般學程之學生於選課確認後, 應依規定繳交學分學雜費 第 1 頁, 共 15 頁
學分學雜費繳費公告及收費標準, 詳見學雜費資訊專區 / 學雜費各項收費標準 ( 網址 :http://www.fju.edu.tw/fee/fee_student.htm) 選課錯誤更正後, 學分學雜費繳費憑單請於 101.04.10~101.04.25 至輔大首頁 / 下載繳費憑單 / 繳費平台 / 下載繳費憑單 ( 或網址 : 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 下載, 並依學分學雜費繳費公告方式繳交 1. 同學於各階段選課時應善盡責任, 多次仔細上網核對選課清單 若有發生選課錯誤時, 應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至遲應在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當學期選課 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 不接受個人疏忽為由, 要求補辦加退選 2. 當學期若發生選課爭議問題, 均以選課清單為認證依據, 事後不得要求更改 ( 例如選課清單上未列之科目, 雖有上課不予承認 ; 已列科目未辦退選, 成績以零分登記 等 ) 事關同學之權益, 請務必上網確認選課之最後結果, 如未上網確認 當學期選課清單 者, 一律以教務資訊系統電腦檔案為準 ( 請注意 : 選課資料更正須於規定期限內透過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若僅要求任課教師 增列 或 刪除 點名計分簿中您的系級 學號 姓名, 並無法達到資料更正之目的 ) 常見選課問題 1. 系上已為同學先作必修代入之科目, 如有遺漏或不需修習者, 務必於加退選期間, 按系所公告之規定辦理加退選, 至遲應於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 2. 因抵免 ( 免修 ) 重複修習( 已修畢 ) 或本學期不修讀之科目, 至遲應於錯誤更正截止日前自行辦理退選, 未辦理者, 視同 本學期自願修習 3. 因遺漏 誤選 學分不足 超修 高修 有註冊無選課 不符合修課資格 ( 條件 ) 等情形, 至遲應於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 4. 未依相關規定選課, 而逕行上課或換組情形 ( 例 : 選 C 組, 到 E 組上課 ), 概以學生之選課清單為根據, 清單上未列之科目, 雖有成績不予承認 ; 已列科目而無成績者, 以零分登記 5. 選課清單 課程標記 欄內如有註明 C,R,L, 等之記號, 如在選課錯誤更正期間仍未處理, 則由課務組逕行刪除該科選課資料 6. 不得以放棄輔系 / 雙主修 / 教育學程等為由, 於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要求以人工申請方式退選相關課程 7. 延修生最少需選讀 1 門課程 ( 含教育學程課程, 學分不限 ), 否則視為已註冊未選課, 將依本校學則予以勒令退學 8. 學生於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 如因特殊情況, 無法繼續修習課程者, 經任課教師及就讀系所主管同意後得填寫 停修課程申請書 申請停修,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且至遲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學期考試開始前一個月提出 ( 本校停修申請並非無條件之棄修 棄選, 學生應詳閱修讀科目之課程大綱 上課相關規定並經任課教師 就讀學系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 ) 9. 選課系統對超修學分情況有設限 ( 選課學分上限為 32), 如果有學分超修情況, 必須填寫 學生超修申請單 ( 需檢附歷年成績單及讀書計畫 ) 及欲辦理人工加選之選課清單, 並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簽核後送教務處審核 ; 受理超修學分申請作業截止時間同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 ( 以送達教務處為準, 逾期不予受理 ) 第 2 頁, 共 15 頁
一 100 學年度全人教育課程修正架構 ( 適用 100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 ): 1. 全人教育核心課程 (8 學分 ):( 原全人教育基礎課程 ) 包括 : 大學入門 (2 學分 ) 人生哲學 (4 學分 ) 專業倫理 (2 學分 ) 及體育 (0 學分 /8 小時 ) 2. 基本能力課程 (12 學分 ):( 原語言與文化涵養課程 ) 包括 : 國文 4 學分 ; 外國語文 8 學分 ( 英文至少 4 學分 ); 資訊素養 0 學分 原 歷史與文化 課程納入通識三領域課程學群之一規劃開課, 必修 2 學分, 可於任一通識涵養領域課程修讀, 且可計入所屬通識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 3. 通識涵養課程 (12 學分 ):( 原通識教育課程 ) 包括 : 人文與藝術領域 (4 學分 ) 自然與科技領域 (4 學分 ) 社會科學領域 (4 學分 ) 二 100 學年度全人教育課程開課及選課說明 : 課程架構 課程領域 / 名稱 ( 領域 / 學群代碼 ) 學分數 修課年級 選課方式 開課代碼 全人教育核心課程 ( 原全人教育基礎課程及體育課程 ) 大學入門 (IT) 人生哲學 (LT) 專業倫理 (ET) 體育 (AT): 大一體育 (P1) 大二體育 (P2) 2 學期課 4 學年課 2 學期課 0 學期課 (8 小時 ) 大一 大二或大三 大三或大四 大一及大二 建制班上課, 由系上為同學必修代入, 不須上網選課 採網頁選填志願方式選課 部別 - 領域碼 + 系級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IT01-00155-A ( 中文系大學入門 ) 部別 - 領域碼 + 系級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LT01-00007-A ( 中文系人生哲學 ) 部別 - 領域碼 + 系級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ET01-xxxxx-A ( 中文系專業倫理 ) 部別 - 領域碼 + 學群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ATP1-00169-A ( 大一健康體適能 A 組 ) 國文 (CT) 國文 4 學年課 大一 1. 採分班上課, 由全人中心為同學必修代入, 不須上網選課 2. 重補修生請自行上網加選 部別 - 領域碼 + 學院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CTN0-00001-A ( 進修部大一國文 A 組 ) 基本能力課程 ( 原語言與文化涵養課程 ) 外國語文 (FT) 英文 : 分為三級 - 中高級英文中級英文初級英文 4 學年課 大一 1. 採能力分班上課, 由全人中心為同學必修代入, 不須上網選課 請勿於所規劃之 外國語文 課程時段選修其他課程 2.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之 外國語文 課程仍維持必修 4 學分 欲重補修原 大一英文 者, 須修讀 100 學年度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 外國語文 ( 初級英文 ) 課程抵免之, 共計開課 10 班, 開課代碼為 C-FTN0-xxxxx-A~J 部別 - 領域碼 + 學院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FTN0-xxxxx-A ( 進修部外國語文 ) 第 3 頁, 共 15 頁
課程架構 課程領域 / 名稱 ( 領域 / 學群代碼 ) 學分數 修課年級 選課方式 重補修生請自 網路初選 時程第一階段 本系選課 起上網選課 開課代碼 通識涵養課程 ( 原通識教育課程 )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至少必修 2 學分, 內含於通識涵養課程應修 12 學分數中 外國語文 (FT) 基礎非英文 (EN): 分為日文 法文 德文 西文 義文 越文 韓文 大二主題英文 基礎非英文及進階非英文 4 學年課 資訊素養 0 人文與藝術領域 (PT): 分為 6 大學群 : 1. 文學 哲學 (L0) 2. 聽覺藝術 (A0) 3. 視覺藝術 (V0) 4. 表演藝術 (P0) 5. 生活藝術 (F0) 6. 歷史與文化 (T0) 自然與科技領域 (NT): 分為 5 大學群 : 1. 自然 (N0) 2. 民生 (H0) 3. 醫學 (D0) 4. 資訊科技 (I0) 5. 歷史與文化 (T0) 社會科學領域 (ST): 分為 8 大學群 : 1. 管理 (M0) 2. 教育與心理 (K0) 3. 傳播 (C0) 4. 社會與社會工作 (S0) 5. 宗教 (R0) 6. 政治與經濟 (E0) 7. 法律 (J0) 8. 歷史與文化 (T0) 大一 4 學分大二 4 4 4 無限制 無限制 1.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欲重補修基礎非英文課程者, 請於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一週 (101.2.6.~101.2.17.), 持空白選課清單至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組辦理人工加選, 限選一科 2.( 進 ) 日文系學生不得選基礎非英文 : 日文 課程 規劃中 (101 學年度開課 ) 部別 - 領域碼 + 學群碼 - 科目碼 - 組別 例 :D-FTEN-xxxxx-A 規劃中 (101 學年度開課 ) 同學須通過本校資訊基本能力檢定為畢業條件, 檢定方式採認證或修讀相關資訊課程方式抵免, 詳細資訊請至全人中心網頁查詢 (http://www.hec.fju.edu.tw) 1. 採網頁選填志願方式選課 選課時, 不可選修系上認定之排除學群課程 各系排除學群課程可至 學生資訊入口網 之 課程 學習 項下查詢 2. 歷史與文化 學群為大一優先選課 惟 歷史與文化 學群為歷史系之排除學群課程, 歷史系學生修讀不予採計 3.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之 歷史 課程仍須必修學年課程 4 學分, 尚未修足 4 學分者須修讀原建制班開設之 歷史 課程 ( 學年課 ) 抵免之 採 網路選課 或至各系人工加簽, 原則上 缺上補上, 缺下補下 部別 - 領域碼 + 學群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 C-PTL0-00006-A ( 哲學概論 A 組 ) 部別 - 領域碼 + 學群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NTN0-00026-A ( 自然科學概論 A 組 ) 部別 - 領域碼 + 學群碼 - 科目碼 - 組別例 :C-STK0-00040-A ( 教育方法 A 組 ) 第 4 頁, 共 15 頁
三 100 學年度起, 原 歷史與文化 課程改為通識涵養三領域學群課程之一, 即 人文與藝術領域 自然與科技領域 及 社會科學領域 中皆有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 100 學年度起入學生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至少必修 2 學分, 可於任一通識涵養領域課程修讀, 且可計入所屬通識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 惟 歷史與文化 學群為歷史系之排除學群課程, 歷史系學生修讀不予採計 四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修讀新制之 通識涵養 課程中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學分數可計入所屬通識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 通識課程應修讀學分數仍維持三領域各 4 學分, 共計 12 學分 五 100 學年度起之 通識涵養 課程改採學群方式排除自我領域課程, 而非排除單一科目 選課前請務必查詢當學期各系之排除學群課程, 以避免誤選, 同學修讀系上排除之學群課程學分不予承認為 通識涵養 課程學分 六 自 99 學年度 ( 含 ) 入學生起, 各系承認之選修學分不含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規劃開設之必選修課程, 即同學超修全人教育課程之學分數將不予承認為其畢業所需之選修學分, 請同學務必慎重選課 七 全人教育課程之開課代碼中的學院碼分別為 : 學院別學院碼學院別學院碼 文學院 C0 民生學院 H0 藝術學院 A0 法律學院 J0 傳播學院 I0 管理學院 M0 教育學院 K0 社會科學院 W0 醫學院 D0 進修部 N0 理工學院 S0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E0 外語學院 F0 第 5 頁, 共 15 頁
壹 選課相關時間表 : 起迄時間項目網址 / 路徑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認證機制 ( 登入方式 ) 說明 100.12.20( 二 )12:00 開課查詢 101.01.04( 一 )16:00 101.01.02( 一 )14:00 101.01.05( 四 )10:00 101.01.09( 一 )12:00 101.02.06( 一 )09:00 101.02.09( 四 )08:00 101.02.10( 五 )09:00 網頁查詢必修代入結果 網頁選填志願 ( 含更改密碼 ) 網頁查詢選填志願分發結果 網路初選 ( 分階段選課 ) 查詢網路初選選課結果 > 開課資料查詢 http://stu.fju.edu.tw/stus ql/ava_form.asp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志願選填 ( 含體育課程 )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telnet signcourse.fju.edu.tw ( 需使用 telnet 軟體 )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單一帳號 (LDAP) 本階段採 上網登記 經單一帳號 電腦隨機篩選, 非採 (LDAP) 先選先上 單一帳號 (LDAP) 選課密碼 單一帳號 (LDAP) 本階段採用網路直接選課, 依上線時之缺額, 先選先上 101.02.13( 一 ) 開始上課 101.02.20( 一 )09:00 101.02.22( 三 )08:00 網路加退選 ( 分階段選課 ) telnet signcourse.fju.edu.tw ( 需使用 telnet 軟體 ) 選課密碼 本階段採用網路直接選課, 依上線時之缺額, 先選先上 101.02.23( 四 )10:00 101.02.23( 四 )08:00 101.02.29( 三 )16:00 101.02.29( 三 )15:00 101.03.05( 一 )21:00 查詢網路加退選選課結果 進修學士班學生選日間部課程 ( 越部選課 ) 選課錯誤更正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單一帳號 (LDAP) 人工簽核 人工簽核 1. 選課結果有疑義, 或有課程標記者, 務請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2. 至遲應於每學期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 1. 至遲應於本階段完成當學期選課 2. 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 不接受個人疏忽為由, 要求補辦加退選 101.02.23( 四 )10:00 101.03.05( 一 ) 上網確認 當學期選課清單 ( 自查詢網路加退選選課結果起至辦理選課錯誤更正期間 )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單一帳號 (LDAP) 1. 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前請務必上網檢視當學期選課清單是否正確, 如有問題, 應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2. 未上網確認 當學期選課清單 者, 視為選課資料內容無誤, 之後不得再要求作任何修改 3. 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 始發現當學期選課清單與欲修讀科目 ( 含班組別 ) 紀錄不符時, 不得藉以再辦理加退選 第 6 頁, 共 15 頁
起迄時間項目網址 / 路徑 101.04.10( 二 )~ 101.04.25( 三 ) 選課錯誤更正後學分學雜費繳費 1. 延修生 教育學程學生至系辦公室領取繳費憑單 2. 一般生加選由各班班代表發放繳費憑單 3. 自行上網下載繳費憑單, 下載路徑 : 輔大首頁 / 下載繳費憑單 / 繳費平台 / 下載繳費憑單 ( 或網址 : https://school.taishinbank.c om.tw) 認證機制 ( 登入方式 ) 注意事項 : 一 學生查詢開課資料時, 請留意資料更新時間 二 進行網路初選及網路加退選選課時, 請留意 : 1. 若該門課科目屬性含有 拒加 則同學在進入加選處理系統時, 螢幕右側的科目資料前端會有符號 * ; 表示此門課拒絕同學上網加選 2. 若該門課科目屬性含有 拒退 則同學在進入退選處理系統時, 螢幕左側的已選課科目資料前端會有符號 * ; 表示此門課拒絕同學上網退選 三 網路初選及加退選階段 : 請依各年級排定時間上網選課, 若有衝堂之課程將顯示 C 符號, 在此選課期間同學必須退選有衝堂之課程 說明 貳 網頁選填志願 : 全人教育課程網頁選填志願 (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分機 2835; 體育室分機 :2921 2916) 類別 通識涵養課程 ( 含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通識涵養課程 : 歷史與文化 學群 選課對象大一 ~ 大四大一 開始時間 101.01.02( 一 )14:00 體育課程 : ( 大一 :C-ATP1 大二 :C-ATP2) 大一 大二 ( 含重補修大二體育之大三 大四學生 ) ( 本階段選課, 選上機率相同, 請同學不必集中於開始時間上網, 以免造成網路壅塞現象 ) 截止時間 101.01.05( 四 )10:00 注意事項 : 1. 請同學於選填志願前務必至本校課程大綱暨教材查詢系統 ( 網址 :http://coursefair.fju.edu.tw/ ) 詳閱課程綱要 ( 請留意上課相關規定 課程修課限制及是否為外語授課等 ), 並確認是否與所屬學 系之必修或實習 ( 實驗 ) 科目衝堂, 再行選課 全人教育課程相關訊息可至中心網站 ( 網址 : http://www.hec.fju.edu.tw ) 查詢 2. 通識涵養 課程之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 : 採選填志願後亂數分發方式選課, 最多可選 10 個志願 ( 限分發一科 ) 歷史與文化 學群為歷史系之排除學群課程, 歷史系學生修讀不予採計 第 7 頁, 共 15 頁
3. 通識涵養 課程 ( 含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1) 採選填志願後亂數分發方式選課, 最多可選 20 個志願 ( 限分發一科 ) 大四學生優先分發, 每班優先分發名額至多 50% (2)100 學年度起之 通識涵養 課程 ( 含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改採學群方式排除自 我領域課程, 而非排除單一科目 選課前請務必查詢當學期各系之排除學群課程, 以避免誤 選, 同學修讀系上排除之學群課程學分不予承認為 通識涵養 課程學分 (3) 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請同學於選填志願前務必至本校課程大綱暨教材查詢系統 ( 網址 :http://coursefair.fju.edu.tw/ ) 詳閱各系之課程綱要 ( 含上課相關規定 ), 並留意該 課是否為外語授課或需與實習 ( 實驗 ) 課配合等特殊要求 (4) 自 99 學年度 ( 含 ) 入學生起, 各系承認之選修學分不含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規劃開設之必選 修課程, 即同學超修全人教育課程之學分數將不予承認為其畢業所需之選修學分, 請同學務 必慎重選課 4. 體育課程 : 選課須知請務必至體育室網站 ( 網址 :http://peo.dsa.fju.edu.tw ) 學生專區 查詢 參 網路初選 ( 分年級階段選課, 每位學生至多可選 20 科 ): 階段選課 選課對象 開始時間截止時間 查詢網路初選選課結果 第一階段 / 本系選課 限本系學生 ( 含師培中心 99 級 含前舊生 ) 大四大二及大三大一 101.02.06 ( 一 )09:00 101.02.06 ( 一 ) 14:00 101.02.07 ( 二 ) 09:00 101.02.09( 四 )08:00 第二階段 / 進修學士班跨系選課 進修學士班跨系選課 ( 含師培中心 100 級學生 ) 101.02.07( 二 ) 14:00 請於 101.02.10( 五 )09:00 起, 自行至 學生資訊入口網 以 單一帳號 (LDAP) 密碼 登入後點選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查詢網路初選選課結果 ( 不另行印送紙本學生選課初選清單 ) 注意事項 : 一 國文課程 : 重補修生請上網加選 ( 系統設定為可加拒退, 請同學審慎選課 ) 二 外國語文 課程 : 1. 英文 : (1) 採能力分班上課, 由全人中心為同學必修代入, 不須上網選課 請勿於所規劃之 外國語文 課程時段選修其他課程 (2)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之 外國語文 課程仍維持必修 4 學分 欲重補修 ( 含轉學生 復學生 ) 原 大一英文 者須修讀 100 學年度起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 外國語文 ( 初級英文 ) 課程抵免之, 共計開課 10 班, 開課代碼為 C-FTN0-xxxxx-A~J 重補修生請自 網路初選 時程第一階段 本系選課 起上網選課 第 8 頁, 共 15 頁
2. 外國語文 ( 基礎非英文 ) 課程 :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欲重補修 外國語文 非英文課程者, 請於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一週 (101.02.06.~101.02.17.), 持空白選課清單至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組辦理人工加選, 限選一科 ( 進 ) 日文系學生不得選基礎非英文 : 日文 課程 三 英語聽講 課程 : 98 學年度 ( 含 ) 前須修讀 英語聽講 課程者, 請配合網路選課時間自行上網選課 四 通識涵養 課程 ( 含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及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1. 通識涵養 課程( 含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及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大一 ~ 大四請自 網路初選 時程第一階段 本系選課 起上網選課, 限選二科 ( 含選填志願分發結果 ) 2.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之 歷史 課程仍須必修學年課程 4 學分, 尚未修足 4 學分者須修讀原建制班開設之 歷史 課程 ( 學年課 ) 抵免之 採 網路選課 或至各系人工加簽, 原則上 缺上補上, 缺下補下 3.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生修讀新制 通識涵養 課程中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學分數可計入所屬通識領域規定之學分數內 通識課程應修讀學分數仍維持三領域各 4 學分, 共計 12 學分 4. 100 學年度起原 歷史與文化 課程改為通識涵養三領域學群課程之一, 即 人文與藝術領域 自然與科技領域 及 社會科學領域 中皆有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 開課代碼標示為 :C-PTT0-xxxxx- ( 人文與藝術領域 ) C-NTT0-xxxxx- ( 自然與科技領域 ) 及 C-STT0-xxxxx-( 社會科學領域 ), 請同學選課時務必留意 5. 同學欲選各系初階課程為通識時, 應進入通識課程 ( 三領域 ) 選項中選課, 始承認為通識課 ; 如進入各系系開課程選項中, 以外系選修身分選讀系開初階課程者, 其選別為 選, 不可於選課結束後要求更正選別為 通, 仍應視為選修課程 五 體育課程 ( 體育室網站網址 :http://peo.dsa.fju.edu.tw ): 1. 大一 (C-ATP1) 大二 ( C-ATP2) 為必修 0 學分之體育課程 ( 大一體育含游泳課及體適能等課程 ) 每位同學每學期至少需修習一門體育課, 總計需修滿 4 個學期 ( 大一上 大一下 大二上 大二下 ) 的必修 0 學分體育課程 2. 大三 大四單項運動 (C-ATP3) 為選修 1 學分課程, 採三 四年級合班興趣選項方式上課 大一 大二學生不得修讀 1 學分選修之體育課, 違者強制退選 3. 0 學分必修體育課程與 1 學分選修體育課程不得相互抵免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可直接上網點選體育特別班 (C-ATP0), 無身心障礙手冊, 因疾病 意外傷害而須申請上特別班體育課者, 請於開學第一週 (101.02.15( 三 )~101.02.17( 五 )) 晚上 18:00~21:00 檢附相關證明, 到體育室辦理人工選課 5. 大四 延畢生欲重補修 ATP1 大一體育課程者, 請於前述第 4 條人工加選時間辦理 補修 ATP2 大二體育課程者, 請依學校規定自行上網選課 六 軍訓課程 :( 軍訓室網站網址 :http://smt.dsa.fju.edu.tw) 1. 軍訓必修 : 大一軍訓為必修課程, 重補修 已辦理軍訓免修 ( 抵免 ) 學生, 請配合網路選課時間自行上網加退選 ( 請注意上 下學期之別 ) 2. 軍訓選修 : 大二 ( 含 ) 以上學生每人每學期可修讀選修課程一門, 惟不得重複選修相同課程 3. 欲報考預備軍 ( 士 ) 官者, 需於離校前修畢四學期軍訓 ( 含兩學期必修 ), 且軍訓成績平均需在七十分 ( 含 ) 以上 第 9 頁, 共 15 頁
七 請於此階段先行處理分發科目或必修科目之衝堂問題 八 延修生視同大四學生 ; 輔系及雙主修學生視同該系組學生, 選課時間亦同 九 101.02.06.( 一 ) 13:00~14:00 及 101.02.07( 二 )13:00~14:00 系統維護, 各年級選課暫停 肆 網路加退選及選課錯誤更正 : 階段選課 選課對象 時間 查詢網路 加退選 網路加退選 ( 分年級階段選課 ) 大四大二 大三大一 101.02.20( 一 ) 09:00 101.02.22( 三 )08:00 101.02.20( 一 ) 13:00 101.02.22( 三 )08:00 第 10 頁, 共 15 頁 101.02.20( 一 ) 16:00 101.02.22( 三 )08:00 1. 請於 101.02.23( 四 )10:00 起, 自行至 學生資訊入口網 以 單一帳號 (LDAP) 密碼 登 入後點選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查詢網路加退選選課 結果, 不印發紙本選課清單 選課結果 2. 選課結果有疑義或有課程標記者, 務請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 至遲應於選課 階段選課 錯誤更正截止日前完成 選課錯誤更正 ( 人工簽核 ) 時間 101.02.29( 三 )15:00~101.03.05( 一 )21:00 注意事項 : 1. 通識涵養 課程 ( 含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及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 大一 ~ 大 四限選二科 ( 含選填志願及網路加退選結果 ) 2. 通識涵養 課程 ( 含 歷史與文化 學群課程 ) 每班統一設定網路退選人數至 20 人即不 得再退選, 請同學審慎選課, 以免因停開而影響其他已選課學生之權益 3. 99 學年度 ( 含 ) 前入學之應屆畢業生於網路加退選截止後, 因 通識課程 未修足 6 學分 ( 含 ) 以上而有延畢之虞者, 請於 跨部選課 時程持 (1) 歷年成績單 (2) 自行上網列印 網路加退選後選課清單, 至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進修組 ( 進修部教學大樓二樓 ES205 室 ) 辦理加 選, 逾時不候 4. 各系初階課程開放為通識課程, 皆併同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通識課程提供學生選填志 願及選課, 若有日夜互選及選課錯誤 ( 含選別 ) 更正事宜, 須持選課清單至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辦理 5. 同學欲選各系初階課程為通識時, 應進入通識課程 ( 三領域 ) 選項中選課, 始得承認為通識課 ; 如進入各系系開課程選項中, 以外系選修身分選讀系開初階課程者, 其選別為 選, 不可於選課結束後要求更正選別為 通, 仍應視為選修課程 6. 為維護全校同學之選課權益, 以上各課程之選課作業皆以網路進行, 並於校訂之網路加退選時程之截止時間結束, 同學不得自行要求授課教師及全人教育課程中心職員於選課清單上簽章以人工方式加退選, 請同學慎重選課並於在校時期自行規劃相關課程之修讀計畫 7. 體育必修 0 學分課程 : (1) 每學期限選一科 重 補修體育者, 可於網路加退選階段再加選一門, 限選二科 ( 含初選分
發及網路加退選結果 ) (2) 大一學生僅可選大一體育 (C-ATP1) (3) 大二以上學生 ( 含大四生 延修生 ) 請以網路加選大二體育 (C-ATP2), 但重 補修加選大一課程 (C-ATP1) 者, 請至體育室以人工方式辦理, 人工加選時間, 訂於開學第一週 (101.02.15( 三 )~101.02.17( 五 )) 晚上 18:00~21:00 (4) 體育課程人工退選, 限與必修課程衝堂 ( 需檢附系上衝堂證明 ), 並於前述第 3 條之人工加選時間內辦理 ; 非因必修衝堂之退選請於網路加退選時段, 自行上網作業 8. 各科 ( 軍訓除外 ) 上學期成績未達 50 分, 應經任課教師 系主任核准方得續修, 續修單應於網路加退選截止日前 (101.02.22) 即繳交至各系辦公室彙整送課務組續辦 伍 進修學士班學生選日間部課程 : 選課對象開始時間截止時間 注意事項 : 大二 ~ 大四 101.02.23( 四 )8:00 101.02.29( 三 )16:00 一 流程 : 進修學士班學生選日間部課程請依相關規定, 於上述時間持空白選課清單 經日間部學系蓋章同意 再經本學系蓋章同意 將選課清單繳回原就讀學系辦公室 再轉交課務組以人工方式處理 二 法規條文 : 1. 本校學生自二年級起, 得經原就讀學系 開課學系及教務處核可, 越部修習之 但該學科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必須相同 2. 學生越部選修之課程, 每學期最多不得超過該學期總學分數 1/3 學分 ( 不含教育學程學分 ), 但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日間部輔系不受 1/3 之限制 其最低總學分數之限制, 仍依各學制之規定 陸 上網確認當學期選課清單 時間 101.02.23( 四 )10:00~101.03.05( 一 ) 注意事項 : 1. 自查詢網路加退選選課結果起至辦理選課錯誤更正期間, 務必上網 ( 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選課密碼 / 選課清單 > 當學期選課清單 ) 檢視當學期選課清單是否正確, 如有問題, 應立即洽系所辦公室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 本校學生選課結果係採網路確認方式, 不再印發紙本選課清單 ) 2. 未上網確認 當學期選課清單 者, 視為選課資料內容無誤, 之後不得再要求作任何修改 3. 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 始發現當學期選課清單與欲修讀科目 ( 含班組別 ) 紀錄不符時, 不得藉以再辦理加退選 第 11 頁, 共 15 頁
柒 其他選課相關事項 : 1. 課程之相關資料均登載於開課資料表內, 請詳見課務組公告或至學生資訊入口網 > 課程 學習 > 開課資料查詢 (http://stu.fju.edu.tw/stusql/ava_form.asp) 2. 選課清單課程標記代號之意義 :C( 衝堂 ),E( 無開課 ),F( 未修習上學期或重複修習 ) L ( 上學期成績未達 50 分 ), P( 缺分 ),R( 擋修科目或上未修先修下 ),T( 無輔系資格 ),U ( 無雙主修資格 ),V( 無教育學程資格 ),Z( 全班成績未到 ),X( 不可日夜互選 ) 選課 清單 課程標記 欄內出現以上記號, 如在選課錯誤更正期間仍未處理, 則由課務組逕行刪除 該科選課資料 3. 學生申請校際選課截止時間 ( 含行政程序完成並回擲申請單乙聯 ) 同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 : 101.03.05. 4. 學生如未辦理選課, 依學則第 11 條 逾期無故未完成選課手續者, 即令退學 及學則第 37 條第 7 款 已註冊而逾期無故未完成選課者, 應令退學 辦理 ; 如修習學分數未達最低標準者, 依選課辦法第 11 條規定 得勒令休學 辦理 5. 學生經開課單位編班後, 不得任意更動, 違者該科不予承認 6. 休學一學期復學生無法要求與一般在學生享有同等選課權益 7. 學士班延修生及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復學生應依據自己的實際選課需求上網選課, 各開課單 位為避免與學生發生選課爭議, 不再為此類同學做必修代入作業 8. 輔系及雙主修學生視同該系組學生, 選課時間亦同 惟, 選課系統設定有審核學生是否有該 系組雙主系及輔系資格的功能係以學籍之系組代碼為準, 即使雙主系 ( 輔系 ) 學系承認得以 跨系組開的課為雙主系 ( 輔系 ) 學分, 然無法為此個別情形一一另行設定排除條件, 如有此類選課問題 ( 選課清單出現 T U 符號) 需另於選課錯誤更正階段辦理人工簽核選課作業 捌 選課相關規定 :( 摘錄自學生法規彙編 :http://www.fju.edu.tw/student-rules.htm) ( 學則 ) 第 10 條 : 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 若有依規定應向學校繳納之學分費 實習費或其他費用尚未繳清者, 次學期不得註冊 ; 若為應屆畢業生, 則暫不核發學位證書 註 : 已完成選課之科目並不會因未繳清學分費 實習費或其他費用而註銷該科目選課紀錄, 如不欲修習請於網路加退選期間 ( 至遲應在錯誤更正截止前 ) 辦理退選, 以免影響當學期成績及次學期註冊或畢業離校 第 11 條 : 學生應於每學期本校規定期限內, 依學生選課辦法及各院系 ( 所 ) 相關選課規定辦理選課, 並繳交各項選課資料 逾期無故未完成選課手續者, 即令退學 第 12 條 : 學生應於每學期本校規定期限內, 依學生選課辦法之規定辦理加 退選科目手續, 逾期不予受理 未依規定加選者, 其學分及成績不予承認 ; 未依規定退選者, 成績以 0 分登錄 第 13 條 : 畢業論文無論為必修或選修, 應於選課時, 與其他科目同時辦理選課手續 加選或退選時亦同 第 37 條第 7 款 :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令退學 : 已註冊而逾期無故未完成選課者 但修習師資培育中心之教育實習課程者, 不在此限 第 44 條 : 學士班學生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12 學分, 惟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9 第 12 頁, 共 15 頁
學分 進修學士班學生一年級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10 學分 ; 二至四年級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9 學分 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或醫學系五年級以上學生因必修科目不及格而需重修者, 不受上述最低學分數之限制 學生於加退選課程截止後, 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修習課程, 得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相關規定申請停修課程, 其每學期應修之最低學分數依該辦法之規定辦理 ( 學生選課辦法 ) 第 2 條 : 學生選課, 須依照各學院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各學系 ( 所 ) 之相關規定及當學期學生選課須知辦理 註 : 本校於 99.4.29.98 學年度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學士班選修學分之選課規範如下 (99 學年度入學生起適用 ): (1) 選修學分中專業選修科目總學分數, 不得低於專業科目總學分數 ( 即畢業學分數 - 全人教育 32 學分 ) 之百分之十 (2) 選修學分不含全人教育課程中心為全人教育規劃開設之必選修課程 自 99 學年度入學生起, 軍訓 體育課程選修學分, 定位為學生折抵役期需要或因興趣選項修讀, 不得列入畢業學分第 5 條 :93 學年度 ( 含 ) 以前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一至三學年每學期必修體育 94 學年度 ( 含 ) 以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 一至二學年每學期必修體育, 但經核可抵免者, 不在此限 必修體育成績不及格或缺修者, 得於任一學期或暑期重修, 但一學期以修習二科為限 第 8 條 : 全學年課程, 未修習上學期者, 不得先修下學期 但經任課教師同意及系 ( 所 ) 主管核可者, 不在此限 第 9 條 : 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年課程, 上學期成績不及格, 但達 50 分 ( 含 ) 以上者, 得續修下學期課程 ;50 分以下者, 應經任課教師同意及系主管核可, 始得續修 第 10 條 : 辦理選課錯誤更正期間截止後, 選課清單有科目衝堂者, 教務處課務組得強制其保留其中一科目, 退選其他衝堂之科目 第 11 條 : 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數, 第一 二 三學年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12 學分, 第四學年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9 學分 進修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數, 一年級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10 學分 ; 二至四年級每學期至少須修習 9 學分 延長修業年限或醫學系五年級以上學生, 必修科目不及格需重修者, 不受前二項最低修習學分數之限制 學士班學生因情形特殊,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超過 32 學分者 ( 不含醫學系 ), 需經導師與系 ( 所 ) 主管輔導同意 碩 博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 由各系 ( 所 ) 另定之 修習學分數未達最低標準者, 應由所屬系 ( 所 ) 了解原因後, 經輔導仍未改善者, 得勒令休學 註 : 自 100( 一 ) 起選課系統將對超修學分情況設限 ( 選課學分上限為 32, 醫學系除外 ), 如果有學分超修情況, 必須填寫 學生超修申請單 ( 需檢附歷年成績單及讀書計畫 ) 及欲辦理人工加選之選課清單, 並於完成相關行政程序簽核後送教務處審核 ; 受理超修學分申請作業截止時間同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 ( 以送達教務處為準, 逾期不予受理 ) 第 12 條 : 學生選修之課程,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 實習費或其他相關費用者, 須於規定期限內繳清 第 13 頁, 共 15 頁
未繳清前項費用且未於選課期間辦理退選者, 仍保留其選課紀錄 ; 並依學則第十條規定, 次學期不得註冊 ; 應屆畢業生, 暫不核發其畢業證書 第 13 條 : 學生選課清單須詳細核對, 並依規定日期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存查 當學期有選課爭議時, 均以加退選後選課清單為認證依據 清單上未列之科目, 雖有上課不予承認 ; 已列之科目未辦退選亦未上課者, 成績以零分登記 如未繳回清單者, 一律以教務資訊系統電腦檔案為準 註 : 自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選課清單全面電子化, 學生於指定時段內, 上網確認 第 14 條 : 學生於加退選課程截止後因特殊情況, 無法繼續修習課程, 得申請停修 應填妥停修課程申請書, 經任課教師 就讀學系所主管同意後, 送交教務處辦理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 至遲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學期考試開始前一個月提出 註 : 本校停修申請並非無條件之棄修 棄選, 學生應詳閱修讀科目之課程大綱 上課相關規定並經任課教師 就讀學系所主管同意後始得辦理 第 15 條 :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但情況特殊者檢附證明文件經任課教師 就讀學系所主管同意及教務長核准者, 不在此限 停修後碩 博士班學生修習科目不得少於一個科目 ( 含論文 ); 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九學分, 進修學士班學生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六學分, 惟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碩 博士班學生, 及延長修業年限之學士班學生, 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第 16 條 :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單, 於成績欄註眀 停修 停修課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第 17 條 :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 ( 學分學雜費 ) 之課程停修後, 其學分費 ( 學分學雜費 ) 已繳交者不予退費, 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 學生成績考評及學分核計辦法 ) 第 11 條 : 學生期中考試 臨時測驗或學期考試 ( 畢業考試 ) 曠考者, 其曠考科目該次成績應以零分計算 第 12 條 : 學生某一科目缺課達該學期上課實際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時 ( 包括請假與曠課之換算 ), 應予扣考 但授課教師另有規定扣考標準者, 依其規定, 惟應於開學時於課堂上以書面方式告知 學生因懷孕 生產或補育幼兒 ( 三歲以下子女 ), 而核准之事 ( 病 ) 假 產假, 致缺課時數達該科該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ㄧ以上者, 或達授課教師其他規定者, 經授課教師之同意, 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申請以補考或以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 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經公告扣考之學生, 不得參與該科目之學期考試, 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學期考試前, 因扣考已達退學規定者, 不得申請休學 因公假而缺課者, 不列入第一項之扣考時數內計算 第 13 條 : 教務處登記成績, 以學生之選課清單為根據, 清單上未列之科目, 雖有成績不予承認 ; 已列科目而無成績者, 以 0 分登記, 並列入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內計算 第 15 條 : 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者, 不給學分 全學年之科目, 僅有一學期修習及格者, 該科學分不予承認, 並不得算入畢業學分數 第 16 條 :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 不得重複修習 ; 重複修習者, 該科學分不算入畢業學分數 第 14 頁, 共 15 頁
( 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 第 11 條 :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 其加修科目學分, 於規定修業年限內, 須另行開班者, 應依照本校收費標準繳納學分費及實習費 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 依照本校學生返校補修學分實施辦法第五條之規定繳費 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課程學分費收費標準, 應依進修部規定繳費 第 13 條 :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後得申請放棄輔系資格, 放棄修讀之科目須依規定辦理退選, 於加退選截止後申請放棄者, 不得要求塗銷其選課資料與成績 學士班學生放棄修讀輔系, 其所修輔系科目與主系相關者, 得由主系認定視同主系之選修科目, 其學分並得抵充主系規定之畢業學分 註 : 不得以放棄輔系 / 雙主修為由, 於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要求以人工申請方式退選相關課程 第 14 條 : 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 其每學期所修主學系與輔系科目學分與成績應合併計算, 一併登載於主學系歷年成績表內, 其修習不及格科目學分數已達本校學則退學規定者, 應予退學 ( 學生修讀輔系施行細則 ) 第 3 條 : 輔系選課 : ( 一 ) 三 四年級學生隨班修讀輔系者, 因主系必修科目與輔系必修科目衝堂者, 得於學校規定時間內, 依本校跨學制選課辦法辦理選課 ( 二 ) 輔系可退選, 但不退費 若因重複選課 誤繳學分費及非因學生之錯失者, 得申請退費 ( 三 ) 輔系退選手續, 按校曆規定日期內辦理 ( 與本系退選日期同 ), 學生於清單上填妥退選科目, 並經本系系主任及輔系系主任簽章同意後繳回主系 ( 學生修讀教育學程辦法 ) 第 12 條 : 教育學程科目之成績與學分, 與學期成績合併計算, 學生若中途放棄修讀教育學程時, 其已修學分之登錄與計算, 依本校規定辦理 註 : 不得以放棄教育學程為由, 於選課錯誤更正截止日後要求以人工申請方式退選相關課程 ( 外語教學資源中心設置辦法 ) 第 5 條 : 本中心負責管理之語言教室, 皆依使用者付費原則, 每學期排課使用班級之學生, 依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繳交語言實習費 語言教室管理辦法另訂之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教務處資訊中心共同編印 第 15 頁, 共 1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