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 试行 ) (2016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一 根据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 西交校研 [2014]10 号文件 ) 相关精神, 并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二 制定本细则的指导思想 : 鼓励本院研究生勤奋学习 刻苦钻研 勇于创新 全面发展,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以下简称奖学金 ) 用于资助本院在读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档案按时转入我校者 ; 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第一副主任委员,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 研究生导师代表 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代表 行政管理人员代表 ( 辅导员 教务员 ) 和 3 名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下设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 研究生辅导员和教务员任成员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的日常工作 五 研究生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原则上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六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以下标准设置: 表 1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标准等级额度 ( 万元 ) 一等 0.8 二等 0.6 三等 0.3 表 2 硕士研究生第二 三学年奖学金标准等级额度 ( 万元 ) 比例一等 0.8 15% 二等 0.6 20% 三等 0.4 40% 2 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奖学金指标, 适当调整奖学金设 1
置 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评定 八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1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对于获得学校研究生优质生源奖的学生 ; 或来自 211 高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在校期间前三年 ( 五年制前四年 ) 学习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实际排名为前 3 名 ; 或来自我校 茅以升班 詹天佑班, 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综合成绩在同年级本班学生中实际排名前 6 名的优秀推免生, 第一学年奖学金额度为 1.2 万元 ( 含优质生源奖 ), 且在学制年限内每学年若符合奖学金参评条件, 可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2 统考生 (1) 除去推荐免试研究生占用的奖学金指标外, 剩余的指标按相同的原则或比例分配到本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中进行评定 其中二 三等奖学金指标原则上按 1:2 设置 (2) 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 : 按其录取专业以录取成绩排名 (2016 年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 初试成绩 /5 50%+ 复试笔试成绩 40%+ 上机实验成绩 10%), 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奖学金等级 ( 录取成绩相同时, 按初试成绩排名 ) 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的招生专业原则上合并排名评定奖学金 (3) 本院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后调剂回校的考生不参加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九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1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不再区分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统考生, 而是按一级学科 ( 或工程领域 ) 分专业评选 2 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一学年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 所有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且已缴清所有的费用, 无违纪行为, 并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士生中期筛选考核, 方有资格参加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 3 评选依据为研究生第一学年的综合表现, 综合表现包括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学习成绩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4 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平均成绩 70%+ 中期筛选考试成绩 30% 课程成绩包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 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 ( 不包括必修环节 ), 课程平均成绩是研究生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 (1) 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 M n G = 1 i = n = 1 T T 2
其中 :M i ------- 学生 i 的课程成绩 n ------- 学生 i 所修课程总门数 G T ------- 学生 i 第 门课程的成绩 ------- 学生 i 第 门课的学分 (2) 为消除不同课程之间因教师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成绩不平衡, 上述公式中的 G 采用折算成绩, 折算公式如下 : G (100 E ) ( K P) + E 100 P = E ( P K ) E P ; K P ; K < P 其中 :K P E ------- 学生 i 第 门课程的实际成绩 ------- 课程 的实际成绩的平均值 ------- 所有课程平均成绩的平均值 E = m = 1 m P m ------- 全院参评学生第一学年内所修课程总门数缺考学生的成绩不做折算, 也不计入平均值, 按 0 分计 5 科研成果加分按研究生的论文 专利 获奖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 (1) 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只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 在本学年内发表的论文 ( 或论文录用通知 ), 且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西南交通大学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3 研究生学术论文计分表 ( 单位 : 篇 ) 论文类别得分 ESI 高被引论文 15 A++ 论文 10 A+ 论文 8 A 论文 6 B+ 论文 3 B 论文 2 C 论文 1 其它 CSCD 期刊论文 ( 核心库 ) 其它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0.5 其它 EI CPCI(ISTP) 检索会议论文 3
IECT 论文 其它国内国际学术期刊论文 其它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0.3 注 :A++ A+ A B+ B C 为 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中的期刊分类 (2) 研究生获得 ( 申报 ) 专利授权 : 只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在本学年内获得的专利授权或获受理的专利申请 ( 含软件著作权 ), 且必须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4 研究生获得 ( 申报 ) 专利计分表 ( 单位 : 项 ) 类别得分发明专利转让 12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6 获得软件著作权 3 申请发明专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 申请软件著作权 0.5 (3) 研究生获得科技奖励 : 须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后,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5 研究生获科技奖励计分表 ( 单位 : 项 ) 科技奖励 ( 项目鉴定 ) 得分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自然科学奖 发明奖 150 k/ 获奖等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自然科学奖 发明奖 100 k/ 获奖等级 注 :1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公式 : k = 2 ( n + 1 m) n( n + 1) 其中 :n ------ 该项目获奖总人数,m ------ 申请者个人排名 2 特等奖的获奖等级按 0.8 计 (4)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 : 只计研究生主持 ( 不含导师和其他教师 ) 的纵向科研项目, 且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6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表 ( 单位 : 项 ) 项目类型得分国家级科研项目 10 k 省部级科研项目 5 k 注 :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方法同表 4 6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1) 按照 西交校研 [2012]6 号文件 附件 研究生奖 ( 助 ) 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评价 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 + 科技 4
文体竞赛成绩评分 + 社会工作评分 (2) 科技文体竞赛成绩评分 : 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后,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7 研究生获科技文体竞赛计分表 ( 单位 : 项 ) 获奖类型 得分个人奖集体奖 国家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4/ 获奖等级 10 k/ 获奖等级 全国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3/ 获奖等级 8 k/ 获奖等级 省部级 ( 或区域性 ) 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2/ 获奖等级 5 k/ 获奖等级 校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1/ 获奖等级 3 k/ 获奖等级 国家级文体竞赛奖 3/ 获奖等级 5 k/ 获奖等级 全国性文体竞赛奖 2/ 获奖等级 4 k/ 获奖等级 省部级 ( 区域性 ) 文体竞赛奖 1/ 获奖等级 3 k/ 获奖等级 校级文体竞赛奖 0.5/ 获奖等级 2 k/ 获奖等级 注 :1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方法同表 4 2 如竞赛为不分排名的集体项目, 则由全体成员平分得分 3 国家级竞赛是指由教育部主办的竞赛, 全国性竞赛是指非教育部主办 的全国性竞赛 (3) 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由院学生工作组评定 十 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硕士研究生须修满研究生期间所规定的所有学分, 所有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通过学 院组织的硕士生中期筛选考核 ( 含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应用设计能力考核 ), 学位论文 选题报告合格, 缴清所有的费用, 无违纪行为, 方有资格参加第三学年奖学金评选 评选依据为研究生第一 二学年的综合表现, 以第二学年为主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 方法排名 :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2+ 第三学 年得分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三学年得分中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硕士生相同 第三章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十一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一年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不实行差异化评审, 所有学生享受等额的奖 学金 2 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奖学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置: 表 8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等级 额度 ( 万元 ) 比例 一等 1.3 20% 二等 1.1 35% 5
三等 1.0 45% 3 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奖学金指标, 适当调整奖学金设置 十二 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 1 所有博士研究生不区分录取类别重新评选 2 参评条件为, 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选修合格, 无违纪行为, 缴清所有的费用, 方有资格参加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 3 评选依据为博士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学习成绩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除学术论文按表 9 加分外, 其它各项计分方法与硕士生相同 表 9 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计分表 ( 单位 : 篇 ) 论文类别 得分 ESI 高被引论文 15 A++ 论文 10 A+ 论文 8 A 论文 6 B+ 论文 3 B 论文 2 注 : 表中 A++ A+ A B+ B 为 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中的论文分级 十三 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学金评选参评条件与第二学年奖学金参评条件相同 评选依据为博士生第一 二学年的综合表现, 以第二学年为主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2+ 第三学年得分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三学年得分中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博士生相同 十四 博士研究生第四学年奖学金评选参评条件与第二学年奖学金参评条件相同 评选依据为博士生第一 二 三学年的综合表现, 以第三学年为主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4+ 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2+ 第四学年得分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四学年得分中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博士生相同 十五 直博生第五学年奖学金评选 6
参评条件与第二学年奖学金参评条件相同 评选依据为直博生第一 二 三 四学年的综合表现, 以第四学年为主 不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统一排名 :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8+ 第三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4+ 第四学年奖学金评定所得分数 ( 不含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2+ 第五学年得分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第五学年得分中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博士生相同 十六 上述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成绩计算方法中, 每学年的科研成果加分和科技文体竞赛成绩评分只计算研究生在前一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 本学年取得成果而未申报, 以后将不再计分 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 不能重复使用, 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第四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程序十七 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均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个人成果表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申请表, 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 提交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 提交时相关证明材料 ( 论文 录用通知 专利证书 获奖证书等 ) 须验原件, 并提交复印件 十八 院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奖学金申请, 按本细则中制定的评选办法审查评议, 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初选名单 十九 初选名单在学院网公示五天, 征求师生意见 如有异议, 须提交书面意见, 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调查处理 二十 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上报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五章附则二十一 特殊情况, 如研究生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或获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提升学校声誉的荣誉等, 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后确定其奖学金等级 二十二 本细则自 2016 年 9 月 10 日开始执行 二十三 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 年 9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