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保險 締造美好生活的明智方案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滙豐人壽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滙豐人壽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滙豐人壽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是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滙豐集團旗下從事承保業務的附屬公司之一 註冊辦事處 37 Front Street, Hamilton HM, Bermuda 香港特別行政區辦事處香港九龍深旺道 號滙豐中心 座 8 樓本公司獲保險業監管局 ( 保監局 ) 授權及受其監管, 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由本公司所承保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簡稱 滙豐 ) 為本公司之保險代理商 本產品由本公司所承保, 並只擬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透過滙豐銷售 就有關滙豐與您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時引起的金錢糾紛, 滙豐將與您把個案提交至金融糾紛調解計劃 ; 然而, 有關產品合同條款的任何糾紛, 應直接由本公司與您共同解決 本公司對本產品冊子所刊載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 並確認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 盡其所知所信, 本產品冊子並無遺漏足以令其任何聲明具誤導成份的其他事實 本產品冊子所刊載之資料乃一摘要 有關詳盡的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您的保單 08 年 月
締造美好生活的明智方案 讓您累積儲蓄, 實踐您人生的不同目標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如何運作?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 本 計劃 或本 保單 ) 是一份兼備儲蓄成份的長期保險 本計劃的目的是讓您於 0 年或 5 年的儲蓄期內累積儲蓄, 您便可享有為期 0 年以每月年金金額形式收取的穩定收入, 助您達成個人願望 您更可按個人需要, 選擇收取年金金額的方式 而在年金期開始時, 您亦有機會獲享一筆過的特別獎賞, 作為額外的資金來源 而在整個保單期內, 如受保人不幸身故, 受益人可獲的身故賠償, 連同保單持有人已獲本公司 3 支付的每月保證年金金額總額 ( 如有 ), 將最少相等於已繳總保費的 0% 本計劃並非等同於或類似任何類型的存款
您可於年金期得到什麼? 保證現金價值 ( 如退保或期滿時可取回的價值 ) 紅利 ( 非保證及適用於選擇支取現金的選項 ) 每月年金金額 特別獎賞 ( 非保證及適用於選擇全數提取的選項 ) 假設 : 以下圖表是按月形式收取現金並提取特別獎賞 於年金期開始時宣派後, 特別獎賞 ( 如有 ) 可以一筆過提取或轉移至累積紅利及利息積存生息 ( 如有 ) 並成為非保證年金金額的一部分 儲蓄期 年金期 $ 保單年度 保證現金價值 + 累積紅利及利息年金金額特別獎賞 ( 如有 ) 註 : 以上圖表只作說明用途, 詳情請參閱計劃摘要及保單條款
您可獲享多少保障? 4 人壽保障 受保人在保單期內可享人壽保障, 若受保人不幸身故, 受益人將可獲身故賠償 ( 請參閱計劃摘要 ) 額外保障 以下的附加保障 ( 受制於申請資格 ) 已包含在保單的基本計劃內, 毋須另繳額外保費 : 5 額外意外死亡保障 若受保人在保單完結或 80 歲前 ( 以較早者為準 ) 不幸因意外而導致死亡, 受益人除獲發身故 3 賠償外, 另可額外獲發已繳總保費的 30% 作為額外意外死亡保障賠償 付款人供款保障 7 ( 不適用於以公司為保單持有人及躉繳保單 ) 8 您也可以為受保年齡在 8 歲或以下的子女投保本計劃 如保單持有人不幸身故或暫時傷殘 7 達至 83 日, 隨後的保費將獲得豁免直至保單持有人康復或付款人供款保障終止 ( 以較早者為準 ) 5 末期疾病保障 若受保人在保單期完結或 5 歲前 ( 以較早者為準 ) 不幸被診斷患上末期疾病, 並很可能於 5 一年內離世, 本保單可提前支付身故賠償 當本公司支付末期疾病保障賠償後, 本保單將會隨即終止 失業延繳保費保障 9 ( 不適用於以公司為保單持有人及躉繳保單 ) 若保單持有人於年滿 5 歲前連續失業 30 日或以上, 繳付到期保費的寬限期可延長達 35 日, 而期間受保人仍然獲享保障 以下附加保障為自選性質, 並須繳付額外保費 : 特選危疾保障 ( 額外賠償 ) 0 ( 不適用於躉繳保單 ) 您可繳付額外保費以享有此自選保障 如受保人於 5 歲前被診斷患上列明於此附加保障資料單張的任何一項受保疾病, 本計劃將支付特選危疾保障的賠償額 申請此項保障須回答有關健康狀況的問題 有關以上附加保障之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 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申請簡便 申請一般可獲保證批核, 毋須進行任何健康檢查 3
例子 以下數字適用於例子 及例子 及所示的金額為港幣 8 受保人年齡 : 35 歲 繳付保費期 : 3 年 3 已繳總保費 : 57,000 儲蓄期 : 0 年 年金期 : 0 年 每年保費 : 89,000 每月保證年金金額 : 5,000 例子 及 的假設 i. 所有的保費已於供款期內在到期前全數繳付 ii. 在保單期內, 沒有提取保單內的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 ( 如有 ), 及沒有作出任何影響紅利的調整 iii. 累積紅利及利息的現時年利率為 3.5% 此息率並非保證的, 本公司擁有權利不時調整息率 實際息率或會比年利率 3.5% 較低或較高 例子 選擇提取特別獎賞 特別獎賞港幣 37,40 元在宣派後被提取 每月年金金額為港幣 5,03 元 ( 每月保證年金金額港幣 5,000 元 + 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港幣 3 元 ) 以現金形式收取所有每月年金金額 每月年金金額期滿時的總額為港幣 0,50 元 $ 300,000 0 年 儲蓄期 0 年 年金期 50,000 00,000 50,000 00,000 在第 個保單年度開始時一筆過提取特別獎賞 已繳每年保費提取特別獎賞 ( 如有 ) 非保證年金金額保證年金金額 50,000 0 3 4 5 7 8 9 0 3 4 5 7 8 9 0 保單年度 4
例子 選擇不提取特別獎賞 特別獎賞在宣派後保留在保單內 每月年金金額為港幣 7,355 元 ( 每月保證年金金額港幣 5,000 元 + 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港幣,355 元 ) 處境 以現金形式收取所有每月年金金額 $ 300,000 每月年金金額期滿時的總額為港幣 88,57 元 0 年 儲蓄期 0 年 年金期 50,000 00,000 50,000 特別獎賞轉移至累積紅利及利息積存生息 ( 如有 ) 並成為非保證年金金額的一部分 已繳每年保費特別獎賞 ( 如有 ) 非保證年金金額保證年金金額 00,000 50,000 0 3 4 5 7 8 9 0 3 4 5 7 8 9 0 保單年度 處境 所有每月年金金額存於計劃內積存生息 $,00,000 累積之每月年金金額期滿時的總額為港幣,05,89 元 0 年 儲蓄期 0 年 年金期,000,000 800,000 00,000 已繳每年保費特別獎賞 ( 如有 ) 累積非保證年金金額累積保證年金金額 特別獎賞轉移至累積紅利及利息積存生息 ( 如有 ) 並成為非保證年金金額的一部分 400,000 00,000 0 3 4 5 7 8 9 0 3 4 5 7 8 9 0 保單年度 註 ( 適用於例子 及 ): 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並非保證的, 並可能不時調整 實際未來金額或會比以上說明的較低或較高 以上例子所述的數字含捨入調整及僅供說明用途 詳情及顯示的數字請參閱您的保險計劃建議書 5
計劃摘要 繳付保費期 儲蓄期 年金期 保單貨幣 保單年期 投保年齡 繳付保費方法 最低每月保證年金金額 年金金額選擇方式 首期年金 保證現金價值 3 5 0 年或躉繳保費 3 0 5 年 0 年 港幣 美元 0 5 年 出生 5 日後至受保年齡 8 5 歲 躉繳保費 按月或按年透過以下方式繳付 : 滙豐銀行戶口 ; 或 支票 ; 或 滙豐銀行信用卡 ( 不適用於躉繳保費 ) 註 : 如果您選擇按月繳付有關保單年度的保費, 於該保單年度內須繳付的保費總額將會比選擇按年繳付的為高 港幣 800 元 00 美元 按月收取現金 在年金期內於每個月結日收取每月年金金額 ; 或 積存生息 將所有已支付的每月年金金額存於保單內積存生息 ( 如有 ) ( 該息率將由本公司不時釐定 ), 直至年金期完結 儲蓄期 :0 年 由第 個月結日起收取直至年金期完結 儲蓄期 :5 年 由第 8 個月結日起收取直至年金期完結 保證現金價值是根據每月保證年金金額和保單附表上列明之現金價值率計算 此現金價值率及所計算的保證現金價值, 會隨著保單年度而有所不同
特別獎賞 年度紅利 特別獎賞 ( 如有 ) 是非保證的, 將於年金期開始時, 由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下宣派, 惟必須已繳付繳費期內所有到期保費 已宣派的特別獎賞 ( 如有 ) 可 (i) 於年金期開始時從保單中一筆過全數提取 ; 或 ( i i ) 轉移至累積紅利及利息積存生息 ( 如有 ), 而息率會由本公司不時釐定 在儲蓄期內, 基本計劃的特別獎賞只會在下列任何事件發生後派發, 而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派發特別獎賞 ( 如有 ): a) 受保人身故 ; 或 b) 保單退保 ; 或 c) 保單失效或被終止 於儲蓄期內, 本公司將在相關的年結通知書上更新每個保單周年日的 特別獎賞金額 ( 如有 ) 保單年結通知書上所顯示的特別獎賞金額可能比早前發出的保單年結通知書上所顯示的金額較低或較高 有關主要風險因素的詳情, 請參閱 主要風險 非保證利益 部分 年度紅利 ( 如有 ) 為非保證並每年由本公司酌情決定並於該保單年度結束時存入您的賬戶內, 而您必須在寬限期屆滿前已繳付此保單周年內應繳的所有到期保費 年度紅利金額一旦宣派, 將不會有任何改變 您可獲派發年度紅利 ( 如有 ), 並可選擇 : 存於保單內積存生息 ( 如有 ); 或 以現金收取 年度紅利及利息 ( 如有 )( 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及任何累積之每月年金 金額所賺取的利息 ), 均非保證 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視乎累積的紅利及利息以及預計可得的紅利 ( 如有 ) 而定 累積紅利及利息之金額 ( 如有 ) 於支付每期非保證年金金額後將隨之遞減, 直至年金期完結時將減至零 有關主要風險因素的詳情, 請參閱 主要風險 非保證利益 部分 7
退保利益 身故賠償 身故賠償安排 您可獲派保證現金價值和 累積紅利及利息 ( 如有 ); 加上累積之每月年金金額 ( 如有 )( 如在年金期內退保 ); 加上特別獎賞 ( 如有 )( 如在儲蓄期內退保 ); 減去任何債項 4 ( 如有 ) 於儲蓄期內, 身故賠償將相等於受保人身故當日的較高金額 : 保證現金價值的 0%; 及 3 基本計劃之已繳總保費的 0% 加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及任何特別獎賞, 扣除任何債項 4 於年金期內, 身故賠償將相等於受保人身故當日的較高金額 : 保證現金價值的 0%; 及 3 基本計劃之已繳總保費的 0% 扣除已派發的每月保證年金金額總額 加任何累積每月年金金額和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 扣除任何債項 4 按保單持有人所作出的書面指示 5, 受益人將可收取 : 一筆過全數支付的身故賠償 ; 或 按月收取尚未支付的每月年金金額直至年金期結束為止 ( 只適用於受保人在生時已選擇此方式和受保人在年金期不幸身故的情況 ) 涵蓋附加保障 ( 不需繳付額外保費 ) 額外意外死亡保障 5 7^ 付款人供款保障 末期疾病保障 5 失業延繳 9^ 保費保障 ^ 不適用於以公司為保單持有人及躉繳保費保單 自選附加保障 ( 需繳付額外保費 ) 特選危疾保障 ( 額外賠償 ) 0 ( 不適用於躉繳保費保單 ) 本產品冊子所述內容只供參考之用, 如需了解更多有關詳情, 您應同時參閱保險計劃建議書及保單條款 8
重要事項 冷靜期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是一份具備儲蓄成份的長期人壽保險計劃, 部分保費將用作支付保險及有關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開立保單, 售後服務及索償之費用 如您對保單不滿意, 您有權透過發出書面通知取消保單及取回所有已繳交的保費及保費徵費, 但可能須經過市值調整 ( 適用於躉繳保費保單 )( 見以下部分關於市值調整之詳情 ) 如要取消, 您必須於 冷靜期 內 ( 即是由交付該保單或由發出說明已可領取該保單之通知書予您或您的代表後 天內 ( 以較早者為準 )), 在該通知書上親筆簽署作實及退回保單 ( 若已收取 ), 並確保滙豐人壽保險 ( 國際 ) 有限公司設於香港九龍深旺道 號滙豐中心 座 8 樓的辦事處直接收到該通知書及保單 在冷靜期屆滿之後, 若您在保單年期完結 之前取消保單, 您收到的淨現金價值總額可能少於您已支付的保費總額 躉繳保單之市值調整 在冷靜期內, 躉繳保單會受市值調整所影響 市值調整指於本公司收到取消保單通知時躉繳保費之投資價值低於已付躉繳保費金額的差額 ( 如有 ) 自殺條款 若受保人在簽發日期或保單復效日期 ( 以較遲者為準 ) 起一年內自殺身亡, 無論自殺時是否精神錯亂, 本公司的責任將只限於發還自保單日期起, 已繳付給本公司的保費金額減去本公司所支付的任何金額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基本計劃之保單條款 9
保單貸款 您可於年金期開始前申請保單貸款, 惟貸款額 ( 包括任何未償還的貸款 ) 不得超過扣除 4 債項前之淨現金價值的 90% 有關貸款息率可能不時變動並由本公司通知您 在某些情況下, 如退保或期滿時可取回的價值將因此而減少 當保單貸款以及應付利息超過 4 扣除債項前之淨現金價值時, 本保單可能會失效 4 請注意本保單的任何債項將從本保單所 支付的每月年金金額及身故賠償款項中 4 扣減 本公司對任何債項的申索均優先於保單持有人或受益人或保單受讓人或其他人的任何申索 稅務申報及金融罪行 本公司可不時要求您提供關於您及您保單的相關資料, 以履行本公司及其他滙豐集團成員對香港及外地之法律或監管機構及政府或稅務機關負有的某些責任 若您未有向本公司提供其要求之資料或您對滙豐集團成員帶來金融罪行風險, 便會導致以下於保單條款列出的後果, 包括本公司可能 : 作出所需行動讓本公司或滙豐集團成員符合其責任 ; 未能向您提供新服務或繼續提供所有服務 ; 被要求扣起原本應繳付予您或您的保單的款項或利益, 並把該等款項或利益永久支付予稅務機關 ; 及 終止您的保單 如有任何利益或款項被扣起及 或保單被終止, 您從保單獲取之款項加上您在保單終止前從保單獲取之款項總額 ( 如有 ) 可能會少於您已繳保費之總額 本公司建議您就稅務責任及有關您保單的稅務狀況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0
保單終止條款 本公司有權於以下任何情況之下終止保單 : 如果您未能在寬限期屆滿前繳付到期保費 ; 或 4 保單貸款加應付利息大於扣除債項前的淨現金價值 ; 或 若本公司合理地認為繼續維持本保單或與您的關係可能會使本公司違反任何法律, 或任何權力機關可能對本公司或滙豐集團成員採取行動或提出譴責 ; 或 本公司有權根據任何附加保障的條款終止保單 有關終止條款的詳細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保單條款 適用法例 規管保單的法律為百慕達法律 然而, 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提出任何爭議, 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將適用 申請資格 本計劃只供任何介乎出生 5 日後至受保年齡 8 5 歲的人士申請 本計劃受本公司就保單持有人及 或受保人之國籍及 或地址及 或居留國家不時釐定的相關規定限制 貨幣選擇 本計劃備有港幣和美元兩種貨幣, 以供選擇 保費及賠償額可以保單貨幣外的其他貨幣支付 有關主要風險因素的詳情, 請參閱 主要風險 保單貨幣風險 部分 漏繳保費 應繳保費有 30 日的寬限期 倘若您在寬限期完結時未能付款, 您已作出的不能作廢選擇將會生效 如您未有作出不能作廢選擇, 7 而不能作廢的價值大於未付保費金額, 則本公司將授予一筆自動保費貸款, 以支付到期保費 有關貸款將按本公司不時釐定的 7 息率計息 如本保單的不能作廢的價值不足以支付到期保費, 將導致保單失效, 您可收回的款額或會明顯少於您已繳付的保費 只有在截至相關月結日為止的所有到期保費已繳清時, 本公司才會支付每月年金金額
主要風險 信貸風險及無力償債風險 本產品乃一份由本公司簽發的保單, 因此, 您受本公司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您支付的保費將成為本公司資產的一部分, 您對任何該等資產均沒有任何權利或擁有權 如追討賠償, 您只可向本公司追索 非保證利益 計算紅利及特別獎賞 ( 如有 ) 的分配並非保證, 並會由本公司不時釐定 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須視乎累積紅利及 利息 任何特別獎賞以及預計可得的紅利 而定 任何影響紅利和特別獎賞的調整, 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提取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及 或特別獎賞 紅利分配 特別 獎賞分配 投資回報假設或用以計算累積紅利的息率的更改, 將導致重新計算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 累積紅利之利息及累積之 每月年金金額之利息 ( 如有 ) 是根據非保證息率而釐定, 本公司擁有絕對權利不時調整息率 派送紅利和特別獎賞與否及所派送紅利和 特別獎賞的金額多少, 取決於本公司就保單的資產之投資回報表現以及其他因素, 包括但不限於賠償 失效率 開支等及其長期表現之展望 主要風險因素進一步說明如下 : 投資風險因素 保單資產的投資表現受息率水平 其前景展望 ( 此將影響利息收入及資產價值 ) 增長資產的價格波動及其他各種市場風險因素所影響, 包括但不限於貨幣風險 信貸息差及違約風險 賠償因素 實際死亡率及發病率並不確定, 以致實際的身故賠償或生活保障支付金額可能較預期為高, 從而影響產品的整體表現 續保因素 實際退保率 ( 全數或部分退保 ) 及保單失效率並不確定, 保單組合現時的表現及未來回報因而會受影響 開支因素 已支出及被分配予此組保單的實際直接 ( 如佣金 核保 開立保單及售後服務的費用 ) 及間接開支 ( 如一般經營成本 ) 可能較預期為高, 從而影響產品的整體表現 延誤或漏繳到期的保費之風險 任何延誤或漏繳到期保費可能會導致保單失效, 您可收回的款額 ( 如有 ) 或會明顯少於您已繳付的保費 退保之風險 如您在早期退保, 您可收回的款額或會明顯少於您已繳付的保費
流動性風險 本保單乃為保單持有人持有整個保單年期而設 如您有任何非預期事件而需要流動資金, 可以根據保單相關條款申請保單貸款或作全數或部分退保, 但這樣可能導致保單失效或保單較原有之保單期提早被終止, 而可取回的款項 ( 如有 ) 可能會少於您已繳付的保費 您亦可申請提取累積於保單內的款額, 惟可供提取的款額是非保證的 任何部分退保 保單貸款 應付貸款利息及提款均可能減少保單的身故賠償及淨現金價值 而任何在年金期開始前的部分退保則可能減少特別獎賞 因此, 在某些情況下, 如退保或期滿時可取回的價值將會減少 保單貨幣風險 您須承受匯率風險 如保險計劃的貨幣單位並非本地貨幣, 或如您選擇以保單貨幣以外的其他貨幣支付保費或收取賠償額, 您實際支付或收取的款額, 將因應本公司不時釐定的保單貨幣兌本地 繳付保費貨幣的匯率而改變 匯率之波動會對款額構成影響, 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保費 保費徵費及支付的賠償額 通脹風險 由於通貨膨脹的緣故, 將來的生活費很可能較今天的為高 因此, 即使本公司履行其所有合約義務, 您或您所指定的受益人將來從保單收到的實質金額可能較低 3
有關分紅保單 分紅保單 本計劃的保單屬包含保證及非保證利益的分紅保單 非保證利益由保單紅利組成, 讓保單持有人分享人壽保險業務的財務表現 保單紅利 ( 如有 ) 為 (i) 本公司每年宣佈派發的年度紅利 年度紅利金額一經宣佈, 將予以歸屬並將存入您的保單內 ; 和 (ii) 特別獎賞 ( 如有 ) 為一次性紅利, 於指定保單年度或於指定保單年度前作保單提早終止時 宣派 ( 例如身故 退保等 ) 特別獎賞的金額 ( 如有 ) 會視乎其宣派前整段時期的表現以及當時的市場情況而不時改變, 實際金額將於 派發時才能確定 有關年度紅利及特別獎賞的詳情, 請參閱 計劃摘要 部分 保單紅利 ( 包括年度紅利及特別獎賞 ) 並非保證, 能否獲得派送保單紅利及其金額多少, 取決於本公司保單的資產之投資回報表現以及其他因素, 包括但不限於賠償 失效率 開支等及其長期表現之展望 有關主要風險因素的詳情, 請參閱 主要風險 非保證利益 部分 若長遠表現優於預期, 派送保單紅利金額將會增加 ; 反之, 紅利金額將會減少 分紅保單相對其他保單的主要特點在於保單持有人除了可獲保證利益外, 亦可於保險公司的表現優於支持保證利益所需的表現時, 獲取額外的紅利 表現越佳, 派送紅利越多 ; 反之, 派送紅利亦會減少 保單紅利的理念 本公司會就派發給保單持有人的紅利水平定期進行檢討 過往的實際表現及管理層對長期表現之展望, 將與預期水平比較作出評估, 若出現差異, 透過調整紅利分配, 保單持有人會在公平及公正的方式下分擔收益及損失 在考慮調整紅利及特別獎賞分配的時候, 本公司亦會採取平穩策略以為保單持有人提供較穩定的回報, 即只會因應一段期間內實際與預期表現出現顯著差幅, 或管理層對長遠表現的期望有重大改變, 才會作出調整 為確保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公平性, 本公司將慎重考慮不同保單組別 ( 例如不同貨幣 保單簽發年份等 ) 的經驗, 務求每組保單持有人將獲得最能反映其保單表現的合理回報 為平衡保單持有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 本公司已成立一個專責委員會負責就分紅保單及紅利釐定的管理提供獨立意見 4
投資政策與策略 本公司的資產策略為 : i) 有助確保我們可兌現我們向您承諾的保證利益 ; ii) 透過非保證紅利及特別獎賞提供具競爭力的長遠回報 ; 及 iii) 遵照一套既定的風險承受能力機制 分紅保單的資產最主要由信貸質素良好 ( 平均評級獲 A 級或以上 ) 並具長遠發展前景的企業機構所發出之固定收益資產組成 本公司亦會利用增長資產, 包括股票類投資及另類投資工具如房地產 私募股權和對沖基金, 以及結構性產品包括衍生工具, 以提供能反映長遠實質經濟增長的回報 本公司的投資組合會適當地分散投資在不同類型的資產, 並投資在不同地域市場 ( 主要是亞洲, 美國及歐洲 ) 貨幣 ( 主要是港幣及美元 ) 及行業 這些資產按照一套既定的風險偏好慎重地進行管理及監察 目標資產分配 資產種類 固定收益 增長資產 股票 另類投資工具 分配比例 % 0% - 00% 0% - 40% 0% - 30% 0% - 30% 實際分配將考慮保單的資產過去的投資表現 當時的市場狀況和未來展望, 以及保單的保證與非保證利益而定, 考慮因素亦包括評估風險承受能力和合適時間範圍內之實質經濟增長 積存息率 保單持有人可選擇以不同方式收取紅利 年金金額及特別獎賞, 包括將其存放於本計劃內積存生息 ( 如有 ) 累積利息的息率並非保證的, 並將會由本公司不時釐定 本公司將參考投資組合內債券的孳息率 當時的市場情況 債券孳息率的展望, 以及保單持有人選擇將該金額積存的可能性等因素, 而定期檢討此等積存息率 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檢討及調整制定紅利及積存息率的政策 欲了解更多最新資料, 請瀏覽本公司網站 (https://www.personal. hsbc.com.hk///chinese/hk/insurance/ life/detail#policy) 您亦可到上述網站, 了解本公司以往的紅利派發作為參考 本公司業務的過去表現或現時的表現未必是未來表現的指標 增長資產的比例於儲蓄期間通常是在 0% 至 40% 的範圍之間 ; 有關的比例會在本公司的絕對酌情權下於年金期內減少以達致一個較為穩定的投資回報 實際比例可能會因市場波動而與上述範圍有些微偏差 5
註 : 每月年金金額指每月保證年金金額加每月非保證年金金額 ( 如有 ) 特別獎賞的金額 ( 如有 ) 是非保證的, 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決定支付金額 3 已繳總保費指受保人於身故當日的到期基本計劃之保費總額 ( 無論是否已實際繳付 )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保單條款 4 若受保人在保單簽發日期或保單復效日期 ( 以較遲者為準 ) 起一年內自殺身亡, 無論自殺時是否精神錯亂, 本公司的責任將只限於發還自保單日期起, 已繳付給本公司的保費金額減去本公司所支付的任何金額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基本計劃之保單條款 5 額外意外死亡保障及末期疾病保障將 分別於受保人年屆 80 或 5 歲或支付有關賠償後或保單終止時 ( 以較早者為準 ) 終止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 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指當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的下一次生日為此年齡 歲數的保單周年日 8 7 付款人供款保障適用於受保年齡介乎 8 出生 5 日後至 8 歲的受保人及受保年齡介乎 9 歲至 0 歲的保單持有人 保障 將於保單持有人年屆 5 歲或受保人年齡 年屆 5 歲或保單持有人康復或已清繳所有到期保費或保單終止時 ( 以較早者為準 ) 終止 該保障並不適用於躉繳保費保單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 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8 受保年齡指受保人或保單持有人 ( 視乎適用情況而定 ) 的下一次生日年齡 8 9 失業延繳保費保障適用於受保年齡介乎 9 歲至 4 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保單 持有人 保障將於保單持有人年屆 5 歲或已清繳所有到期保費或保單終止時 ( 以較早者為準 ) 終止 該保障並不適用於躉繳保費保單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 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8 0 特選危疾保障 ( 額外賠償 ) 適用於受保年齡介乎 9 歲至 0 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或澳門身份證的受保人 保障將於本保單終止 到期 失效或退保, 或受保人年屆 5 歲時 ( 以較早者為準 ) 終止 該保障並不適用於躉繳保費保單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 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受保人須回答有關健康狀況的簡單問題 如選擇特選危疾保障 ( 額外賠償 ) 0, 根據受保人於申請期間所提供的資料, 本公司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此申請之權利 如同一名受保人的所有批核中或生效之保證核保申請或保單, 包括 滙溢保險計劃 聚全保 盈達年金計劃 退休收入年金計劃 和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其保費總額超過 保證核保 限額港幣,500,000 元 3,500 美元 ( 適用於出生 5 日後至受保年齡 8 8 歲的受保人 ) 及港幣 40,000,000 元 5,000,000 美元 ( 適用於受保年齡 8 9 至 5 歲的受保人 ), 受保人便須回答有關健康狀況的簡單問題 本公司將根據受保人於申請期間所提供的資料, 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此申請之權利
更多資料 3 5 年儲蓄期選項不適用於 0 年供款期 4 債項指所有未償還的保單貸款 保單貸款之任何應付利息及本保單下任何未付之保費總和 5 此書面要求必須於受保人在生時由保單持有人提出並經本公司接受及批註 淨現金價值指於年金期開始前, 相等於保證現金價值加上任何累積紅利及利息, 4 再扣除任何債項之後的金額 於年金期開始或以後, 淨現金價值是指現金價值加上任何累積之每月年金金額, 加上任何 4 累積紅利及利息, 再扣除任何債項之後的金額 7 不能作廢的價值指, 在授予自動保費貸款時, 有關未付保費之到期日前一天結算的淨現金價值 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 請參閱保單條款 策劃未來的理財方案, 是人生的重要一步 我們樂意助您評估目前及未來的需要, 讓您進一步了解 聚富入息保險計劃 如何助您實現個人目標 歡迎蒞臨滙豐分行, 以安排進行理財計劃評估 瀏覽 www.hsbc.com.hk 親臨任何一間滙豐分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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