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83 证券简称 : 怡亚通 债券简称 :14 怡亚债 债券代码 :112228 债券简称 :16 怡亚 01 债券代码 :118612 债券简称 :16 怡亚 02 债券代码 :11878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ternal Asia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Ltd.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座 1713)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怡亚通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 )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 长城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 14 怡亚债 和 16 怡亚 01 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 及 受托管理协议 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一节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概况 一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概况 ( 一 ) 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公司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 925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11.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9 月 30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 11.5 亿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简称 14 怡亚债 ) ( 二 )2014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 14 怡亚债 债券代码 112228 3 发行主体: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11.5 亿元 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 关于 14 怡亚债 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7-22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 14 怡亚债 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 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6,582,933 张, 回售金额为 704,373,831.00 元 ( 含回售部分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 5 债券期限:5 年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6 债券利率: 14 怡亚债 票面利率为 7% 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 在 14 怡亚债 存续期内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4 怡亚债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2017 年 9 月 4 日 2017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 14 怡亚债 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 14 怡亚债 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和 关于 14 怡亚债 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调 14 怡亚债 的票面利率 50 个基点, 即 14 怡亚债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0% 固定不变 ( 14 怡亚债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 14 怡亚债 票面总额 * 票面利率 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 14 怡亚债 票面总额 8 债券起息日 付息日和兑付日: 14 怡亚债 的起息日为债券的发行首日, 即 2014 年 9 月 29 日 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4 怡亚债 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4 怡亚债 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9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 14 怡亚债 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 14 怡亚债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 14 怡亚债 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14 怡亚债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14 怡亚债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14 怡亚债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 14 怡亚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14 怡亚债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14 怡亚债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11 担保情况: 14 怡亚债 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联合评级 ) 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14 怡亚债 信用级别为 AA 13 跟踪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 稳定 ; 14 怡亚债 信用等级为 AA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募集资金用途: 14 怡亚债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16 质押式回购: 14 怡亚债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分别支付了 14 怡亚债 自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2015 年 9 月 2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以及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 截至目前, 剩余托管数量为 4,917,067 张的 14 怡亚债 尚在存续期内 二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概况 ( 一 ) 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 深证函 [2016]3 号 ),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 ( 含 35 亿元 ) 公司债券 2016 年 4 月 8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简称 16 怡亚 01 ), 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2016 年 8 月 2 日, 发行人成功发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简称 16 怡亚 02 ), 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 二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 债券简称 16 怡亚 01 债券代码 118612 (3) 发行主体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 :5 亿元 (5) 债券期限 :3 年 ( 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6) 债券利率 : 16 怡亚 01 利率为 7%, 固定利率, 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在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 在 16 怡亚 01 存续期的第 2 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 ( 含本数 ), 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 2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最后 1 年固定不变 16 怡亚 01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 2018 年 2 月 26 日和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 关于 16 怡亚 01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 16 怡亚 01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和 关于 16 怡亚 01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100 个基点,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最后一年的票面利率为 8.00% 固定不变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 16 怡亚 01 债券回售
申报的统计, 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4,900,000 张, 回售金额为 524,300,000.00 元 ( 含回售部分自 2017 年 4 月 8 日至 2018 年 4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 剩余托管数量为 100,000 张 (7) 还本付息方式 : 16 怡亚 01 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债券起息日 : 16 怡亚 01 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8 日 (9) 计息期限 : 16 怡亚 01 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4 月 7 日 如第 2 年末投资者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8 年 4 月 7 日 (10) 付息 兑付方式 : 16 怡亚 01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付息日 :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4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的 4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12) 本金兑付日 : 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4 月 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3) 还本付息金额 : 16 怡亚 01 于付息日即本金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16 怡亚 01 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及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16 怡亚 01 票面总额的本金 (1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 16 怡亚 01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16 怡亚 01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 16 怡亚 01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5) 担保情况 : 16 怡亚 01 为无担保债券 (16)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 :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联合评级 ) 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 16 怡亚 01 的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 (17) 跟踪评级结果 :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 稳定 ; 16 怡亚 01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8) 债券受托管理人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偿还公司借款 项目投资或收购兼并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8 日 2018 年 4 月 9 日支付了 16 怡亚 01 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2017 年 4 月 8 日至 2018 年 4 月 7 日期间的利息 截至目前, 剩余托管数量为 100,000 张的 16 怡亚 01 尚在存续期内 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 债券简称 16 怡亚 02 债券代码 118782 (3) 发行主体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 :2 亿元 (5) 债券期限 :3 年 ( 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6) 债券利率 : 16 怡亚 02 利率为 7%, 固定利率, 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在存续期内前 2 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 在 16
怡亚 02 存续期的第 2 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 ( 含本数 ), 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 2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 在债券存续期最后 1 年固定不变 16 怡亚 02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2018 年 6 月 2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 关于 16 怡亚 02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 16 怡亚 02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和 关于 16 怡亚 02 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发行人已提示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回售申报期内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怡亚 02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 16 怡亚 02 并接受关于不上调 16 怡亚 02 票面利率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 16 怡亚 02 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 16 怡亚 02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2,000,000 张, 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 元 ( 不含利息 ), 本期债券剩余托管份额为 0 张 (7) 还本付息方式 : 16 怡亚 02 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债券起息日 : 16 怡亚 02 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2 日 (9) 计息期限 : 16 怡亚 02 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 如第 2 年末投资者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8 月 1 日 (10) 付息 兑付方式 : 16 怡亚 02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付息日 :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8 月 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8 年的 8 月 2 日 ( 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12) 本金兑付日 : 本金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8 年 8 月 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3) 还本付息金额 : 16 怡亚 02 于付息日即本金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16 怡亚 02 票面总额与该年度票面利率的乘积及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16 怡亚 02 票面总额的本金 (1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 16 怡亚 02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16 怡亚 02 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 16 怡亚 02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 16 怡亚 02 (15) 担保情况 : 16 怡亚 02 为无担保债券 (16)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 :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联合评级 ) 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 16 怡亚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 (17) 债券受托管理人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偿还公司借款 项目投资或收购兼并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2 日 2018 年 8 月 2 日支付了 16 怡亚 02 自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和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截至目前, 16 怡亚 02 已全额兑付兑息并摘牌
第二节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的公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怡亚通控股 ) 实际控制人周国辉于 2018 年 9 月 9 日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圳投控 ) 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书, 怡亚通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深圳投控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 106,134,89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0%) 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83,741,900.50 元, 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5.5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怡亚通控股 周国辉 深圳投控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股份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名称股份数量 ( 股 ) 持股比例 (%) 怡亚通控股 周国辉 485,114,690 22.85 怡亚通控股 周国辉 378,979,799 17.85 深圳投控 282,318,810 13.30 深圳投控 388,453,701 18.30 上述事项属于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 深证上 (2016)941 号 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披露如下 :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886049XL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独资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1407-03 法定代表人 : 周国成股东 : 周国辉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03 年 4 月 7 日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 (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信息咨询 ( 以上不含证券 保险 基金 金融业务 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 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 计算机软硬件 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燃料油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 (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二 受让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675664218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 18 楼法定代表人 : 王勇健注册资本 :2,314,9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3 日经营范围 : 银行 证券 保险 基金 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 ;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 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 ; 通过重组整合 资本运作 资产处置等手段, 对全资 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 运营和管理 ; 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 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 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 长城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 提请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关注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职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 及 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三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发行人 14 怡亚债 16 怡亚 01 和 16 怡亚 02 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已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 在债券存续期内严格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并将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债券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定期报告 长城证券于 2018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和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最近一年, 长城证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和 2018 年 5 月 24 日出具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的规定, 长城证券对发行人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影响公司资信状况的重大事项进行监测
第四节投资风险提示 自发行人设立以来, 怡亚通控股通过派驻董事 高管人员和相关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 经营和财务进行管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深圳投控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其在对发行人经营管理方面有着重大影响, 如发行人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临较大调整, 可能对公司整体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 吕行远 联系电话 :0755-83516222
( 本页无正文, 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盖章页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