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 ( 试行 ) 2014 年修订 一 奖学金评奖工作机构 1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为保证该奖学金的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学院成立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 作为基金使用的评审和管理机构 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 产生 2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依照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 产生 3 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在公共卫生学院综合办公室 4 班级评奖评优小组由各班班长牵头 在班主任 研究生导师和相关教师指导下, 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 普通同学代表参加, 一般由 3-5 人组成, 具体内容为 : 接受同学申报, 负责本班同学数据核实 附分 班级内公示和初评等工作 二 奖学金评奖的基本原则 1 以激励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生积极从事科技和教育实践, 勤奋学习, 刻苦钻研, 不断开拓创新, 成为祖国的有用人才为目标, 着重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 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 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 合理 全面 可操作的评价方案, 作为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协议 和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 的补充 (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2 全面考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表现 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记实量化排定名次, 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 激励和导向功能, 评价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3 评定过程要求公开, 评定结果力求公平 公正 4 评定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 各类相关材料和证明必须在评定年度内, 即从上一学年度暑假结束之日到本学年度暑假结束之日 ( 研究成果属于浙江大学 ) 三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海创奖学金用于奖励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硕士研究
生 博士研究生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 严谨踏实, 勇于进取, 成绩优良 3. 参加体育锻炼, 身体健康,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 积极从事社会公益 集体活动, 在校期间热诚为学院师生提供服务或帮助. 凡一学年 ( 含四学期, 下同 ) 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均无资格获得本奖学金 :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 2. 学位课 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 3. 无故旷课及不参加政治学习 社会活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 ; 4. 无故不按时注册 请人代注册 代他人注册者 ; 5. 考试 评奖过程发现有舞弊者 ; 6. 非 创优 而延期毕业 就业者 ; 7. 违反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 出现过失, 造成较大影响者 ; 8. 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经评审委员会商议, 不适合被授予奖学金者 四 奖学金评定的内容及基本方式 本科生奖学金参照本科学生评奖评优相关规定进行 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1 记实总分计算 ( 一 ) 一年级 ( 包括博士生 ): 总分 = 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 50%+ 科研成绩 ( 论文分 + 课题项目分 + 成果奖项分 + 专著 译著 ) 10%+ 思想品德和各项能力评价 40%+ 额外修课分 ; ( 二 ) 二年级以上 ( 包括博士生 ): 总分 =( 论文分 + 课题项目分 + 成果奖项分 + 专著 译著 ) 60%+ 思想品德和各项能力评价 40%+ 额外修课分 ; 2 加分细则 ( 一 ) 思想品德和各项能力评价 : 评价依据及方法 1 奉献精神:1 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 义务献血 奉献爱心等突出表现, 每次加 5 分 ( 一年内可累计加分 ) 2 收到校内外单位 集体或个人的感谢信 表扬信等每次加 3 分, 最高限加 10 分 3 参加义工 义务咨询 志愿者活动等每次加 2 分, 最高限加 10
分 2 团结协作精神: 积极参加或组织各项集体活动, 如研究生会 博士生会 班团活动 社团活动 系 ( 附属医院 ) 活动 医学部活动 学校活动,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 学术讲座 创新论坛 学科竞赛等每次加 2 分, 最高限加 10 分 3 社会实践: 三下乡 加分 : 一天以内 ( 含一天 ) 的加 2 分 ; 以后按天加一分, 加分总和最多不得超过 10 分 ; 挂职锻炼 1 月以上另加 5 分 4 社会工作: (1) 加分对象 : 任期一学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团支部委员和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 加分细则如下 : 重点考察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 类别主要依据加分分值 1 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 ; 团总支书记 ; 党支部书记 ; 班长 2 研究生会部长 副部长 ; 副班长 ; 党支部副书记 ; 团总支委员 团支部书记 3 党支部委员 ; 团支部委员 ; 班委 ; 研究生会干事 积极带头组织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党 团活动, 为师生服务积极协助类别 1 工作, 起到良好效果主动协助类别 1 2 开展工作 10 8 6 注 :1 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 至多累计两项加分 2 加分由学院相关学生组织 党 团组织及相关部门评定 5 文体科研活动 (1) 各类科研 文体竞赛奖励加分分值
级别 破记 录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全国 20 15 8 8 8 6 6 6 6 省级 15 10 6 6 3 3 3 3 3 校级 8 6 4 3 2 1 1 1 1 院级 6 3 2 1 0 0 0 0 0 按照本条加分的校级项目有 : 学校及医学院运动会 挑战杯 DMB 节等 ; (2) 同一项目或节目多次获奖, 可累计加分 ; (3) 集体项目参照上述规定, 在 2 分之内酌情加分 6 获荣誉称号加分如下: 1 院 ( 系 ) 级荣誉称号 : 加 5 分 ; 2 校省级荣誉称号 : 加 15 分 ;3 全国级荣誉称号 : 加 25 分 以上三项包括校 省 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优秀共青团员 共产党员 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50 分 ( 二 ) 学习成绩 1 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课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 2 额外修课分 3 英语课免修者英语成绩试作 70 分计在上述平均分基础上考虑所学学分超过规定学分, 其它课程加分因素 按下述办法加分 : 课程成绩 90 分以上, 每 2 个学分在平均分基础上加 0.1 分 ; 80 课程成绩 89 分, 每 2 个学分在平均分基础上加 0.075 分 ; 70 分 课程成绩 79 分, 每 2 个学分在平均分基础上加 0.05 分 ;70 分以下, 每 2 个学分在平均分基础上加 0.025 分 额外修课分上限为 1.5 分 ( 三 ) 科研成绩 1 论文 (1) 指当年内所发表论文 毕业班学生录用论文 ( 不包括正在退修的论文 ) (2) 论文基准分 :1SCI EI IM 全文收录学术性论著, 分别为 100 80 60 分 / 篇, 摘要收录期刊论文分别为 20 15 10 分 / 篇 ;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 ( 一
级或 A 类 )60 分 / 篇 ;3 国际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5 分 / 篇 ;4 国家级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会议论文集 12 分 / 篇 ;5 省级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会议论文集 8/ 篇 ;6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25 分 / 篇 ;7 二级论文或 B 类 (25 分 / 篇 ) 的总计分不超过三篇 ;8 发表综述, 硕士生分值为相应分值的 1/2, 博士生为相应分值的 1/4( 总计分不超过两篇 ) (3) 论文作者排序分值计算如下 : 排名前三位分值系数分别为 1.0,0.6,0.4, 每名学生每篇论文得分由其位次分值系数乘以基准分得到 如导师排名第一, 第二位视同第一位计算, 其它排序不变 ( 下同 ) (4) 获奖论文分值如下 : 国家级论文一篇, 特等 一等奖按 A 类文章计分 ; 二等奖按 B 类文章计分, 三等及以后按其他类文章计分 ; 省 校级论文一篇, 特等 一等奖按 B 类文章计分 ; 二等奖 三等及以后按二级或 B 类文章 1/2 计分 ; 重复获奖限加最高值 ; 注 :1SCI 论文以影响因子等于 1 为基准单位, 影响因子不足 1 的以 1 计算, 影响因子超过基准单位的论文, 每增加 1.0, 基准分增加 100 分 / 篇 ;2A B 类杂志遵循研究生院杂志分级规定 ;3 论文摘要 个案报道均取相应级别分值的 1/2;4 杂志的增刊 特刊按该杂志降一级评分 ;5 内容雷同文章不得重复记分 ( 属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严格禁止!) 6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会议发言的, 以 A 类文章计分 ;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会议发言的, 以 B 类文章计分 2 课题及成果奖: 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课题立项登记表或结题报告中的排序相应记分 ( 需有批准书或课题鉴定书 ); 获奖成果的参与者根据获奖证书排名记分 如立项课题与成果内容实质相同, 两个合并记分 具体如下 : 课题与成果级别排名次序记分 国家级课题 国家级二 三等奖及省级 1-3 20 18 16 4-6 14 10 8 一等奖 ; 国家一等奖加倍 省部级课题省级二 三等奖厅 地市科委级课题相应级别一 二等奖 1-3 14 10 8 4-6 6 5 4 1-2 10 8 3-4 4 2 医院级 横向课题 ( 经费 1-2 8 6
在 10 万元以上 ) 3-4 4 2 厅级三等奖 3 出版专著 译著, 加分细则如下 : 加分分值 ( 分 / 万字 ) 类别 20 万字 超出 20 万 主编 ( 主译 ) 副主编 ( 副主 以内部分 字部分 非执笔部分 译 ) 非执笔部 分 一级出版社专著 3 2 0.5 0.2 二级出版社专著 1.5 1 0.25 0.1 一级出版社外译中 1.5 1 0.25 0.1 二级出版社外译中 1 0.5 0.2 0.1 注 : 出版社级别遵循浙大人事部相关规定 4 出版科普类或其他书籍, 参与其中有关章节的写作, 每人以 5 分计 五 评定程序 学生个人准备材料 向班级提出申请 班级初评 班内公示 德育导师 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上报 学院综合办公室汇总 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上网公示 报学校 颁发证书
六 说明 1 以上各项加分均需出具相应证明; 2 申请奖学金必须填写 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申请表, 如实填写申请条件和理由 ; 3 各班结合评奖评优具体要求, 根据综合排名总分名次, 作为确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并将上述材料在班级公布的同时, 提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 综合分数不足以比较时, 以思想品德和各项能力评价为主要依据 5 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成绩 评奖结果有意见 异议的, 应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院综合办公室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综合办公室负责给予复议, 一般情况下, 在一周内将复议结果答复学生 ; 6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由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