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暨推廣部推廣教育組 平日班 國家考試記帳士證照必勝專班 (708 期 ) 招生簡章 地址 : 北市建國北路二段 69 號推廣教育組 電話 :02-2502-1520 轉 27556 02-2506-5484 ( 王小姐 ) 網址 :http://www.ntpu.edu.tw/dce E-mail:rita@mail.ntpu.edu.tw 一 舉辦宗旨 本班係針對記帳士考試設計, 協助有興趣取得記帳士證照之學員, 加強應考能力 二 招生對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 領有畢業證書者 不限科系, 有興趣取得記帳士證照者 ( 以外國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須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 三 課程資訊 上課期間 :108 年 3 月 5 日 ~ 108 年 11 月 2 日 ( 詳附件課程表 ) 課程時段 : 每週二 四晚上 6:40-9:30,186 小時 上課地點 : 國立臺北大學建國校區 ( 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 2 段 69 號 ) 課程費用 : 報名費 500 元, 學費 14,000 元 以上課程費用不含講義及書籍費用 ( 上課必備講義 2,000 元, 自由選購參考書會計學 ( 杜榮瑞 2017 版 ) 課本預計 500~600 元, 解答 150 元, 開學第 1 週登記繳費 ) 招生人數 : 以 40 人為原則, 未滿 35 人繳費不開班, 本組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本課程學費繳交採銀行郵局匯款或 ATM 轉帳, 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若報名人數已達開班標準, 本組原則上將主動以 E-mail 個別通知學員繳費 費用繳交採 ATM 轉帳或金融機構跨行匯款 ( 代收機構玉山銀行無臨櫃匯款服務 ), 恕無現金及信用卡繳納方式 四 考試科目 ( 詳附件命題大綱檔 ): 共同科目 (10%): ( 一 ) 國文 ( 作文 閱讀測驗 ) 專業科目 (90%): ( 一 ) 會計學概要 ( 二 ) 租稅申報實務 ( 三 )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 四 )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1
五 授課師資介紹 許美滿老師 ( 授課科目 : 稅務相關法規及實務 / 記帳相關法規 )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會計與資訊科技學系博士候選人國立臺北大學會研所碩士 現職 永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經歷 永信( 合署 )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財團法人飛鳶會計教育基金會董事 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系系友會理事兼秘書長 文教機構資深講師 台灣區電信同業公會財務顧問 證照 英國國際會計師 中華民國會計師 專利代理人 記帳士及格 授課師資介紹 羅白卿老師 ( 授課科目 : 稅務相關法規及實務 )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會計系研究所畢 現職 穎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經歷 曾任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育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中原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財稅基金會等講師, 嫺熟租稅相關法令 商業會計法 移轉訂價查核 常見稅務違章案例 製造業的成本分析與存貨評價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應注意事項等 證照 中華民國會計師 專利代理人 記帳士及格 授課師資介紹 馬心屏老師 ( 授課科目 : 會計 ) 學歷 東吳大學會計學系 現職 日桓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經歷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理 文教機構講師 證照 會計師高考及格 本校保留視實際或突發情況得適當調整課程 時間及師資之權利 六 報名資訊 本班一律採線上網路報名方式, 如您是推廣舊生請另行與本組連繫 報名步驟 : 線上報名 : 請至本組網站課程網頁進行線上報名 完成線上報名後, 請於三天內傳真畢業證書影本至本組才算報名成功, 請傳真至 02-2506-5364( 記帳士班王小姐收 ), 並來電確認 02-2506-5484 02-2506-5694 ( 推廣組舊生免傳學歷證件 ) 報名期間 : 即日起至 2/21( 四 ) 止, 額滿即提前截止 費用優惠方案 ( 擇一享有 ): 以下身分學員免收報名費 $500 臺北大學校友 ( 檢附學歷證件影本 ) 曾參加本推廣教育組課程之舊生 本校教職員工生, 本人及其父母 配偶 子女 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優惠身分並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若未事先告知或文件不全者, 恕不折扣, 亦不得在報名繳費後申請退還差額 除未開課外, 報名費 500 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2
七 學員注意事項 1. 學員之相關通知 ( 如繳費 開課等資訊 ) 均以電子郵件寄發, 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並以能確實收到者為宜, 以免錯失重要訊息, 務請配合 2. 退費規定 (1) 退費辦法依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 17 條 規定 (2)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 3/4( 不含開課日當天 ) 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 自開班上課之日 3/5 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 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 6/4 日始申請退費者, 不予退還 除未開課外, 報名費 500 元繳交後一律不予退還 (3) 學員人數未滿 35 人時, 本組得延期開課或停辦 ; 如停辦該課程, 本組悉數退還所繳費用, 未開課之學費退費手續請於原訂開課日後一週內辦理, 逾期恕不受理 (4) 辦理退費時需繳附學費收據正本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員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並填寫退費申請表, 作業時間約需三至四週, 僅得退入學員本人帳戶 3. 本課程無補課機制, 敬請學員踴躍出席, 以維護自身權益 4. 本班採不定期小考 模擬考機制 5. 本簡章為預定課程 師資, 本組保有變動權, 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 6. 本組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 及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7. 本班無法辦理延期 轉班及跨班補課 8. 為維護繳費上課學員之權益, 嚴禁試聽 冒名頂替, 違者照相存證, 循法律途徑解決 9. 本課程如遇颱風 地震 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 停課標準依據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之台北市停課公告, 補課事宜將於停課日後下次上課時通知 10. 學員在修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員之學習, 經本組通知仍未改善者, 得取消其修讀資格, 且不予退費 11. 患有或疑似患有 SARS 或其他法定傳染病者, 本組得拒絕其入學及上課 12. 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 再進行報名手續, 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組一切規定 本簡章若有變更, 將公告於本組網站, 恕不再另行通知 13. 本組蒐集之個人資料, 僅作為個人資料特定目的 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及 158 學生 ( 員 )( 含畢 結業生 ) 資料管理, 非經當事人同意, 絕不轉做其他用途, 亦不會公布任何資訊, 並遵守法律規定及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安全控管要求, 保障您的個人資訊安全 3
捷運路線 捷運蘆洲線 - 行天宮站 ( 步行約 10 分鐘 ) 1 或 2 號出口出站後, 沿民生東路往建國北路方向, 於建國北路上右轉 公車路線 南京建國路口 ( 步行約 10 分鐘 ):248,254,266,279,282,282 ( 副 ),288,292,306,307, 46,604,605 ( 快速公車 ),622,652,668,672,675,711, 棕 9, 紅 25 合江街口 ( 步行約 5 分鐘 ):277,286,518,612 停車資訊 學校周邊及緊鄰的建國高架橋均設有停車場 4
週數 別日期 國家考試記帳士證照必勝專班 ( 平日班 ) 108 年記帳士預定課程表 708 期 (3/5 開課 ) 平日班 11/18 班 二 18:40-21:30 A 班 ( 平日班 ) 四 18:40-21:30 1 3/5 3/7 稅法 ( 許老師 ) 稅法 ( 許老師 ) 2 3/12 3/14 稅法 ( 許老師 ) 稅法 ( 許老師 ) 3 3/19 3/21 稅法 ( 許老師 ) 稅法 ( 許老師 ) 4 3/26 3/28 稅法 ( 許老師 ) 稅法 ( 許老師 ) 5 4/2 4/4 實務 ( 許老師 ) 休息 6 4/9 4/11 休息實務 ( 許老師 ) 7 4/16 4/18 實務 ( 許老師 ) 稅法 ( 羅老師 ) 8 4/23 4/25 稅法 ( 羅老師 ) 稅法 ( 羅老師 ) 9 4/30 5/2 稅法 ( 羅老師 ) 稅法 ( 羅老師 ) 10 5/7 5/9 稅法 ( 羅老師 ) 稅法 ( 羅老師 ) 11 5/14 5/16 稅法 ( 羅老師 ) 稅法 ( 羅老師 ) 12 5/21 5/23 休息休息 13 5/28 5/30 休息休息 14 6/4 6/6 實務 ( 羅老師 ) 實務 ( 羅老師 ) 15 6/11 6/13 實務 ( 羅老師 ) 實務 ( 羅老師 ) 16 6/18 6/20 公司法 ( 許老師 ) 記法 ( 許老師 ) 17 6/25 6/27 記法 ( 許老師 ) 行政處分 ( 許老師 ) 18 7/2 7/4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19 7/9 7/11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0 7/16 7/18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1 7/23 7/25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2 7/30 8/1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3 8/6 8/8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4 8/13 8/15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5 8/20 8/22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6 8/27 8/29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7 9/3 9/5 會計 ( 馬老師 ) 會計 ( 馬老師 ) 28 9/10 9/12 商會 ( 馬老師 ) 商會 ( 馬老師 ) 29 9/17 9/19 商會 ( 馬老師 ) 商會 ( 馬老師 ) 30 9/24 9/26 休息 休息 31 9/28( 星期六 ) 總複習 ~~ 會計 ( 馬老師 ) 總複習 ~~ 會計 ( 馬老師 ) 32 10/5( 星期六 ) 總複習 ~~ 會計 ( 馬老師 ) 總複習 ~~ 記帳相關法規 ( 馬老師 ) 33 10/12 星期六 ) 休息 休息 34 10/19( 星期六 ) 總複習 ~~ 所得稅及實務 ( 羅老師 ) 總複習 ~~ 所得稅及實務 ( 羅老師 ) 35 10/26( 星期六 ) 總複習 ~~ 記帳相關法規 ( 許老師 ) 總複習 ~~ 營業稅及實務 ( 許老師 ) 36 11/2( 星期六 ) 總複習模擬考 ( 許老師 ) 總複習模擬考 ( 許老師 )
1. 總複習 模擬考平日班假日班合併上課 2. 上課時間 : 每週星期二 星期四晚上 06:40-09:30 3. 本中心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 變動 增減之權利 4. 採不定期小考機制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99.01) 專業科目數共計 4 科目 一 受委任辦理營業 變更 註銷 停業 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二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三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業務範圍及四 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核心能力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 前項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 行政 訴訟事項 編號科目名稱命題大綱 一會計學概要 二租稅申報實務 一 會計原理及程序 ( 一 ) 會計基本概念 ( 二 ) 會計科目與原則 ( 三 ) 會計程序 ( 四 ) 獨資及合夥會計 ( 五 ) 公司會計 ( 六 ) 服務業及買賣業會計 ( 七 ) 會計憑證 ( 八 ) 帳簿組織二 資產處理 ( 一 ) 現金 銀行存款及投資 ( 二 ) 應收帳款 ( 三 ) 存貨 ( 四 ) 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三 負債及業主權益處理 ( 一 ) 負債 ( 二 ) 業主權益四 製造業會計五 現金流量表一 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 一 ) 個人綜合所得之所得類別 計算與申報及課稅範圍 ( 營業稅申報實務 ) ( 二 ) 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 ( 包括免稅額 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 ) ( 三 ) 結算申報 應補 ( 退 ) 稅額之計算 ( 四 ) 稅款繳納方式及稽徵程序 ( 五 ) 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二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 ( 一 ) 營利事業所得 ( 稅 ) 額之計算與申報 課稅範圍 ( 二 ) 暫繳申報及未辦暫繳之核定 ( 三 ) 結算申報及未辦申報之處理 ( 四 ) 清決算申報 ( 五 ) 未分配盈餘申報 ( 六 ) 納稅義務人及申報書種類之確定 ( 七 ) 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
三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三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 ( 一 ) 營業登記 登記之變更或註銷 ( 二 ) 統一發票使用 ( 三 ) 稅額計算 ( 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 ) ( 四 ) 銷售額之認定 進項憑證之申報與扣抵 ( 五 ) 稽徵程序 ( 稅籍登記 課稅憑證之管理 申報繳納 ) ( 六 ) 退稅 溢付稅額之處理 ( 七 ) 課稅範圍 ( 八 ) 減免範圍 ( 九 ) 罰則 ( 十 ) 各種申報書表之填寫 ( 十一 ) 納稅義務人 ( 營業人及其身分變更 ) 一 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四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五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六 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一 記帳士法 二 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三 行政程序法第二章行政處分四記帳相關法規概要四 公司法第一章總則 公司法第八章公司登記及認許 商業登記 備 法及其施行細則 五 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 ( 一 )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 惟實際試題 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二 ) 詳細應考須知, 請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註 ( 三 ) 及格錄取標準 : 本項考試成績之計算方式, 以各科成績平均 60 分為合格, 但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 0 分或專業科目平均不滿 50 分者均不予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