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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益冲突问题及其危害性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坚持政企分开原则 禁商为主旋律 适用对象的范围逐渐扩大



闽教职成〔20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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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消除阶段的监测 2

A 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B 党的领导 C 依法治国 D 信息公开 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 建设法治中国,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 ( ) 一体建设 A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 B 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 C 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D 法治国家 法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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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专职人员专业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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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生情况一览表 专业 年份 专业名称 2014 招生计划 最高分 文 2015 最低分 史 平均分 招生计划 最高分 类 文 2016 最低分 史 平均分 招生计划 最高分 类 文 最低分 史 平均分 类 金融学 财政学

经济学动态 年第 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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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协发 [2015]40 号 关于印发 关于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银行建设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及银监会 2015 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和金融法治建设的精神, 为推动落实银行业法治银行建设, 提升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组织起草了 关于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银行建设的指导意见 并广泛征求了会员单位意见 现印发你们, 请各银行业协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相关会员单位或者分支机构, 根据业务需要参考执行 1 2015 年 3 月 24 日

关于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银行建设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绘制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 指引全国各行各业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监管要求, 进一步加强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提高全行法律意识, 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 现就全面推进法治银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一 充分认识法治银行建设的重要意义 1. 近年来, 银行业经营状况不断改善, 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银行业各类风险相互交织, 在不同的条件下, 各类风险有相互转化的可能 法律风险是其他类型的风险相互转化的结点, 大部分风险的扩散都与法律风险管理缺失有关 2. 法治银行建设不仅是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也是商业银行防范各类风险的有效手段, 有利于确保商业银行稳健 安全经营, 有利于提高全行的法治意识, 推动依法治国建设 二 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3. 基本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 商业银行对其法律风险的识别 监测 评估 化解防范等管理活动要以法律为准则, 以法律程序及合法方 2

式进行 坚持法律部门独立性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应当独立于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由商业银行内部独立的部门或专业人员在排除相关影响的情况下, 客观地对法律风险作出判断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应当为法律风险管理的独立性给予机构 程序 人员等方面的合理安排 坚持法律风险管理专业性原则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人员应当运用法律专业技能, 有效地识别 评估 监测和控制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坚持法律风险管理全面性原则 商业银行包含法律风险的各项规章制度 经营管理行为和法律性文件的合法性 有效性, 应当经过法律审查 商业银行应当对其境外分支机构和人员实施持续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 集团化经营的商业银行, 对其子公司可能传导到母公司的法律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 投资关系及系统性风险等纳入法律风险管理范围 4. 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法治银行建设, 要将商业银行打造成为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机制健全完善, 法律风险监测 评估和处置措施得当有效, 各级法律管理和业务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提升的法治银行 三 加强法治银行建设的组织建设 5.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董事会 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 法律 3

管理部门 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商业银行要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各级行领导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控制和监测制度, 能够及时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 监测 分析和处置, 确保法律风险不向其他风险转化 6. 商业银行董事会要将法律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基础性风险, 承担监控法律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并对以下事项负责 :(1) 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2) 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 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3) 确定高级管理层有关法律风险的职责 权限及报告制度 ;(4) 确保本行法律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5) 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法律风险报告, 充分了解本行法律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 ;(6) 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法律风险情况的汇报, 并对其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价 ;(7) 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 识别 评估 监测 控制 缓释法律风险 ;(8) 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审核法律风险管理政策, 对本行法律风险管理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9)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本行法律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 并提出建议 7 商业银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法律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并对本行法律风险政策 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8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 总体政策及体系, 并对以下事项负责 :(1) 执行董事会 4

批准的法律风险管理政策及其他决定 ;(2) 在法律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 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 ;(3) 制定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程序,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本行法律风险管理报告, 全面掌握本行法律风险管理状况 ;(4) 定期 ( 每年至少一次 ) 听取法律风险管理部门有关本行法律风险状况和重大法律事项的报告, 并就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9. 商业银行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 ( 首席法律官 ), 负责本行的法律风险管理, 并向董事会报告 总法律顾问 ( 首席法律官 ) 应当具备判断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状况的能力, 及时提出法律风险管理改进建议和方案 总法律顾问 ( 首席法律官 ) 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负责 10. 商业银行要确定专门部门负责全行日常法律风险管理, 该部门应当保持独立, 并对以下事项负责 :(1) 拟定本行法律风险管理政策 程序及相应规程, 提交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审批 ; (2) 组织实施本行法律风险管理政策 程序及相应规程 ;(3) 牵头拟定法律风险管理各项基本标准, 并促进其在全行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 ;(4) 关注外部法律风险环境变化, 对本行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法律风险和管理建议的提示 ; (5) 对立法 司法 执法及监管部门法律征询进行及时反馈 ; (6) 对本行包含法律风险的基本制度 具体规章 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 中间业务 投行业务 资产处置以及其他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法律审查, 对业务经营实施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 ;(7) 统 5

一负责对本行的制式合同文本和法律性文本进行审查 ;(8) 参与本行知识产权转让 许可实施涉及法律事务的有效管理 ;(9) 建立诉讼案件 ( 包括仲裁 ) 授权 监测 分析及处理一系列的程序和管理方法, 及时监测和分析相关数据, 有效控制与诉讼相关的法律风险 ;(10) 统筹本行外包法律事务的风险管理 ;(11) 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本行法律风险管理状况报告 ;(12) 负责与立法 司法 执法 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13) 为各部门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 协助各部门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履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各项职责 11. 商业银行要保证法律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条件, 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 在办公条件 人员编制 绩效考核 独立性 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 12. 商业银行各业务部门要重视本部门法律风险的控制, 定期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 普法宣讲等法制教育, 在相关业务条线中建立法律审查机制, 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推动依法办事在全行成为普遍的意识 四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评估方法 13. 商业银行涉及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产品结构或者交易结构较为复杂的业务谈判 重大新业务开展 重要新客户拓展营销谈判 重大资产重组及资产处置谈判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应当由法律部门发表独立意见, 有效实施法律风险控制 14. 商业银行对识别出的法律风险应当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 6

分析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 根据法律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大小, 对法律风险实施分级管理 15. 商业银行对于已识别的法律风险, 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暴露情况, 及时组织 制定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最大限度化解法律风险 16. 商业银行可以定期分析和评价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法律风险分布情况, 有重点地做好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法律风险管理的指导 商业银行可以定期对各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法律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及法律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7. 鼓励商业银行确立法律风险管理整改机制, 对经检查确认的法律风险, 应当制定 实施整改计划, 对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 对于法律风险确已转化为损失的, 商业银行应当深入分析风险原因, 对经营管理提出完善建议, 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18. 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价值评估机制, 客观反映法律管理价值的经济贡献度, 综合判断通过法律管理获得的维权收益 损失避免 产品与业务的增值 外包费用节约 可比市场价格等因素, 科学反映法律风险管理的成本与效益 19. 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及时 真实记录 落实与法律风险相关的重要信息, 定期监测关键指标, 分析法律风险发生原因及变化趋势, 实施法律风险预警 五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7

20. 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共同开展 六五 普法工作, 全力推进银行业普法工作 中国银行业协会适时对 六五 普法阶段性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21. 商业银行努力推动法律文化建设, 加强普法工作的规划 组织 实施, 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本行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商业银行各级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 重要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有义务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商业银行可以将高管人员普法教育情况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六 落实好法治银行建设 22.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做好法治银行建设的各项工作, 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制 23. 中国银行业协会建立法律专家库, 成立由首席法律顾问负责的银行业律师团, 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专业咨询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将为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管理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 组织商业银行就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重要 疑难问题, 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和反映, 着力推进法治银行建设 24. 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辖内商业银行法治银行建设的指导, 通过下发文件 召开会议 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 因地制宜推进法治银行建设 25. 非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参照本 8

意见执行 26. 本意见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7. 本指导意见自有关监管机构发布相关监管指引或办法时废止 9

( 共印 153 份 ) 联系人 : 李凤雨 联系电话 :66291125 校对 : 李凤雨 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5 年 3 月 24 日印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