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厦海职院委 2014 44 号 关于印发 中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党总支 党支部 : 为进一步规范与细化发展党员工作, 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现将重新修订的 中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 年 10 月 27 日 1
中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保 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和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条例 的规定,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 共 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 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 基本纲领 基本经验 基本要求, 按照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 坚持慎重发展 均衡发展,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 ;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 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 反对 关门主义 第四条发展党员实行党员推荐和群团推优的 双推优 发展学生党员实行辅导员和课任教师评议的 双评议 以及入党前和转正前答辩的 双述责 制度 2
第二章党的启蒙教育 第五条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教工政治理论学习 新生入学教育, 宣传党的政治主张, 开展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教育, 提高教职工 大学生对党的认识,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第六条系团总支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团员青年参加学院团校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 第三章入党申请人的联系培养 第七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 农民 军人 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党组织要引导教职工 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对有入党愿望的, 要指导写好入党申请书和向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第九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 要在一个月内安排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了解基本情况, 指出努力方向, 并定期与其联系 第十条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3
系教育,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 识, 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四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十一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员推荐 群团组织推优 ( 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还须听取辅导员 班主任 课任教师等意见 ), 经支部委员会 (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下同 ) 研究决定并公示后, 经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或问题者, 一般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 ( 一 ) 思想品德较差, 入党动机不纯的 ( 二 )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 三 ) 教职工工作业绩较差 学生考试成绩有挂科的 ( 补考后仍不及格 ) ( 四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且未缴清的 ( 五 ) 其它不适合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的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指导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做好培养考察记录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 ( 一 ) 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交流, 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 二 ) 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 道德品质 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 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4
( 三 ) 指导入党积极分子撰写自传 思想汇报 ( 每季度至少一次 ) ( 四 ) 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写实, 填入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 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 ( 五 ) 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四条党组织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 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 纲领 宗旨 组织原则和纪律, 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五条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并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委工作部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针对存在的问题, 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 ( 单位 ) 发生变动或毕业离校, 要及时报告原党支部 原党组织要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新岗位 ( 单位 ) 党组织 5
进校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要对其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如材料齐全 手续完备的, 可连续计算其培养教育时间, 并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课公选课或党校学习班等形式的集中培训 ( 一般不少于三天或 24 学时, 也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进行 ) 凡未经过党校培训学习 没有取得党校结业证书的, 不能发展入党 第五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八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在听取党小组 培养联系人 党员和辅导员 班主任 课任教师等意见的基础上, 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公示, 经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备案后, 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 ( 一 ) 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考试成绩有挂科的 ( 二 ) 教职工因教学事故或违反校纪校规被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 三 ) 学生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 30 小时或素质考核低于 80 分的 ( 四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且未缴清的 ( 五 ) 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未查清楚或意见较大的 6
( 六 ) 其他入党程序不规范 材料不齐全 手续不完备的 第二十条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报学院党委预审 ( 一 ) 公示 :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委备案前, 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由各党支部负责, 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天 凡受理群众反映, 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 必须向反映问题的有关人员反馈结果和处理意见 ( 二 ) 群众座谈会 : 应召开发展对象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群众座谈会 ( 学生发展对象主要是听取辅导员 班主任 课任教师等意见 ), 进行民主测评等,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 三 ) 党总支审查 : 党总支要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材料, 填写 发展党员审查登记表, 经审查认为合格后, 报学院党委预审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 培养教育情况等 进行审查, 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经审查符合发展条件, 程序规范 材料齐全 手续完备的, 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并下发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第二十二条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 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 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二十三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 7
( 一 ) 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 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 义务和权利 ( 二 )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政治觉悟 道德品质 工作经历 现实表现等情况, 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 三 ) 指导发展对象填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 四 ) 在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 五 ) 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 政策的态度 ;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 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 :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 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进行, 学生的函调由所在党总支负责, 教职工的函调则由党委工作部统一办理 )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 实事求是, 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 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8
第六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五条理 第二十六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 经学院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 由支部委员 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发展对象或入党介绍人不能到会的, 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 第二十七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 ( 一 )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 入党动机 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并进行答辩述责 ( 二 )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 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 三 ) 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 四 )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提出问题 发表意见, 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 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 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 必须逐个讨论和 9
表决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 中国共 产党入党志愿书, 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 政治审查材料 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报党总支审议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 : 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 ; 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 ; 表决结果 ; 通过决议的日期 ; 支部书记签名 党总支将审议意见填写在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后, 再将以上材料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九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学院党委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 备党员进行审议 第三十条 党委审批前, 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和党总 支书记同发展对象谈话, 作进一步的了解, 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如实填写在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上, 并向党委汇报 第三十一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必须集体讨论, 进行无记 名投票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 入党手续完备的, 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党委审批意见写入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明预备期的 10
起止时间, 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对未被批准入党的, 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 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 应当逐个审议和表 决 第三十二条 党委对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 要在三个月 内审批, 并报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审批时间, 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章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 部和党小组, 填写 预备党员考察表 和 学生党员成长手册, 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并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当月缴交党费 第三十四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 誓仪式一般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五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 听取本人汇报 个别谈心 集中培训 实践锻炼等方式,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每季度要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会, 研究和分析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 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并将教育考察的情况填入 预备党员考察表 和 学生党员成长手册 11
第三十六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从支部大会 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党总支审议和学院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 要主动向所在的党支部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的主要内容 : 一是写明自己的情况, 并提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 二是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 重点是对入党时存在的缺点或不足的改进情况 ; 三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十七条 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且预备期满 后, 要在广泛征求预备党员所在部门或相关部门党内外群众意见 ( 学生预备党员主要是征求辅导员 班主任 课任教师等意见 ) 并公示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 讨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讨论, 提出问题 发表意见, 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 具体做法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 )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 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 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 最长不超过一年 ; 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 一 ) 学生考试挂科一门的延长预备期半年, 挂科两门及以上的延长预备期一年 12
( 二 ) 学生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 35 小时或素质考核低于 85 分的延长预备期半年 ( 三 ) 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且未缴清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四 ) 违反法律法规 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情节较轻, 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 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 ( 五 ) 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按期转正的 第三十九条 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 在延长期间继续接 受教育和考察, 认真反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努力改正缺点和错误 延长期满,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明显好转, 符合党员条件的, 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无明显好转, 或者出现了其它不符合党员条件问题的, 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四十条 党支部要形成预备党员转正决议, 并及时上报党 总支 ( 一般五天内 ) 审议, 形成决议 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 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 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 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四十一条预备党员工作岗位 ( 单位 ) 发生变动或毕业离校, 要及时报告原党支部, 并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原党组织要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 认真负责地介绍并将相关材料收集整理转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要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 报学院党委批准, 不予承认 13
第四十二条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 在其预备期满时, 如认为有必要, 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 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转为正式党员的, 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四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 党支部要及时将其 中国共 产党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请书 政治审查材料 转正申请书和培 养教育考察材料交人事处或学生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第八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四十四条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作为党建工作述职 评议 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党组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与方针以及学院党委制定的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四十五条 要重视从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 优 化党员队伍结构 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党支部, 党总支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或通报批评 每位正式党员都有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必须自觉地配合党组织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14
第四十六条 每年 4 月 1 日以后, 一般不办理接收应届毕业 生预备党员的手续 ;6 月 1 日以后, 一般不办理接收非应届毕业生 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四十七条 入党材料是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 种材料 表格均要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 ( 水笔 ) 书写, 字迹 要工整, 不得涂改 第四十八条 党总支每年 6 月 12 月前要向学院党委报告发 展党员工作情况 ( 包括发展数量 结构分析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 施等 ), 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 处情况 第四十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严格 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 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 对不坚持标准 不履行程序 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 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典型案例将及时通报, 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 一律不予承认, 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 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 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15
第五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与中央或上 级党组织的规定不符的, 按中央或上级党组织规定执行 附件 :1. 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2.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3. 志愿服务登记表 4. 素质考核表 5. 发展党员审查登记表 6.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6
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入党申请人 : 班级 ( 部门 ): 谈话人 : 党内职务 : 记录人 : 党内职务 : 谈话时间 : 谈话地点 : 谈话内容 : 17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姓名性别民族籍贯 出生日期 团支部推荐情况 表决情况 团支部考察推荐意见 部门 / 班级 支部团员数 表决时间 职务 / 职称 参加表决人数 表决结果 说明 : 同意票不过半数的, 不向党组织推荐 申请入党时间 书记签名 : 年 月 日 团总支意见书记签名 : 年月日 团委意见书记签名 : 年月日 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签名 : 年月日 课任教师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 : 年月日 工会意见主席签名 : 年月日 18
学年第 学期志愿服务登记表 姓名 注册证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长 ( 小时 ) 系团总支 书记签名 合计 党支部 意见 书记签字 : 年月日 注 : 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 30 小时 19
学年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 ( ) 素质考核表 内容 标准 自 评 联系 人评 1. 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 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 分 )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 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分 ) 3. 立场坚定, 是非分明, 不信谣 不传谣, 自觉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 分 ) 政治 4. 主动学习有关政治理论书籍, 思政课成绩优秀 (3 分 ) 思想 5. 积极参加院系 班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准备充分, 踊跃发言 (3 分 ) 30 分 6. 每学期有一篇主题突出, 千字以上的学习体会 (3 分 ) 7. 积极参与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办事公正, 敢于坚持原则 (4 分 ) 8. 遇到不良现象挺身而出, 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不怕得罪人 (4 分 ) 9. 热心为同学服务, 对同学的缺点能善意指出, 帮助他人进步 (4 分 ) 1. 服从组织安排, 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 分 ) 2. 积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分 ) 3. 每季度及时缴交思想汇报, 努力改正缺点与不足 (2 分 ) 4. 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尊敬师长, 举止文明 (2 分 ) 5. 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服务时长不少于 30 小时 / 学期 (4 分 ) 6. 节俭朴素, 节约水电, 自觉参与校园 光盘 行动, 做节约型校园的有力践行者 工作作风 36 分 (3 分 ) 7. 组织纪律性强, 不抽烟 不酗酒, 不晚归 不使用违规电器, 不迟到 不早退, 不穿拖鞋 不带早餐进入教室 (6 分 ) 8. 不无故拖欠学费, 不在学业考试 科学研究等方面弄虚作假 (2 分 ) 9. 倾听同学意见, 联系密切同学, 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2 分 ) 10. 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2 分 ) 11. 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2) 12. 顾全大局, 集体荣誉感强, 时刻为集体着想, 为集体争得荣誉 (2 分 ) 13. 以身作则, 带领同学做好宿舍内务卫生, 积极参与公益劳动 (3 分 ) 14. 敢于面对现实, 能经受挫折与失败考验, 具有较强的耐挫力和心理适应力, 自我 管控能力强 (2 分 ) 1. 学习目的明确, 态度端正, 成绩优良, 不挂科 (4 分 ) 2. 求知欲强, 刻苦认真, 分秒必争, 注意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 (3 分 ) 学习 3. 积极参加科研和实验实习活动, 实际操作能力强 (3 分 ) 实践 4. 积极参加院系 班级文体活动,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 分 ) 24 分 5 带头参加 三下乡 等社会实践, 在实践中受教育 长才干 作贡献 (4 分 ) 6. 积极参加院系 班级学生管理工作, 敢抓敢管, 班级工作出色, 师生反映好 (4 分 ) 7. 做事认真, 责任心强, 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3 分 ) 其他 10 分 荣获各项奖励 院级 (2 分 ) 市级 (4 分 ) 省级 (6 分 ) 国家级 (8 分 ) 合计 100 分 党支部 意见书记签字 : 年月日 20
发展党员审查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 年月日 姓名性别民族籍贯 出生日期 部门 / 班级 职务 / 职称 申请入党时间 何时受过何种 奖励 处分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养 联系人 姓名 : 入党时间 : 姓名 : 入党时间 : 书面思想汇报时间支部考察鉴定时间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 支委会 意见书记签字 : 年月日 党校培训 情况 公示情况 学习成绩 / 工作 业绩及综合素质 参加志愿 服务时长 党内外群众意见 和民主测评情况 纪检监察室 / 学生处意见 党总支 审查意见 组织委员 ( 或书记 ): ( 党总支盖章 ) 年月日 党委预审意见组织员 ( 或党工部部长 ): 注 : 由党总支审查后送学院党委预审, 合格后下发 入党志愿书 ( 党委盖章 ) 年月日 21
若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 1 年内参加过党校培训且已结业, 可在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再参加培训 1. 教工政治理论学习 新生入学教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 2. 团总支组织党章学习小申请书组活动 3. 团委组织团校学习培训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 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 2. 进行政审, 形成政审综合材料 ( 若 1.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进行函调, 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进 2. 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谈话行, 提前做好工作 ) 3. 报党总支审议 党委审批 3. 报党总支审查 党委预审 4. 向市委教育工委备案 4. 确定入党介绍人, 指导填写 入党志愿书 1. 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 参加入党宣誓 3. 预备党员每季度递交 1 份思 想汇报, 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 党员进行一次考察, 并写入 预备党员考察表 延长预备期 ( 只能 1 次, 时间半年至 1 年 ) 预备党员 抓好启 蒙教育 入党 申请人 入党积 极分子 发展 对象 预备 党员 按期转正 正式 党员 1. 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 2. 党员推荐 群团推优 3.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并进行公示 4.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党委备案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 正式党员 ), 填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1. 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递交 1 份思想汇报 2. 培养联系人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 每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3. 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 (24 学时 ) 4.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并写入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时间一年之内 1. 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 开展民主测评,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并进行公示 3. 报党委备案, 确定发展对象 1. 提出转正申请, 并进行公示 2. 召开支部大会,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3. 报党总支审议 党委审批 4. 将材料归档 时间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