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纺院教字 2018 3 号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个性化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自主个性化学习和研究,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技能竞赛 技术研发 发明创造 资格证书和创新创业等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成果, 通过申请和认定可被转化为个性化学分 第三条学生需优先满足学校规定的素质拓展分要求后再进行个性化学分转换申请 1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第三条个性化学分认定的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 ) 技能竞赛 : 技能竞赛包含学科竞赛 各类技能大赛和文体竞赛 1. 学科竞赛 技能大赛 : 指学生参加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 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比赛并获得相关奖项及证书 2. 科技文体竞赛 : 指学生参加科技 文化 艺术 体育类竞赛项目, 并获得相关奖项及证书 ( 二 ) 技术研发 : 指学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 学生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题 ( 三 ) 发明创造 : 指学生取得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等 ; 学生取得软件著作权等 ( 四 ) 资格证书 : 指学生取得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 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的市级以上的资格证书 ( 五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1.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指参加省级 校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2. 创业竞赛 : 指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并获相应奖项 3. 创业培训 : 指学生选修学校或二级学院开设的各类创业培训课程并获得结课证明 2
4. 自主创业 : 指学生在校学习或休学期间自主创建公司, 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并顺利运营 第四条个性化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1 各类个性化学分评定标准表 如有新增项目, 请于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提出申请, 经二级学院审核后, 报教务处审批 第三章认定程序和学分管理第五条个性化学分实行学校与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由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负责实施 第六条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个性化学分认定工作 ; 教务处负责学分的复核 审批工作 第七条个性化学分的申请与认定程序 ( 一 ) 每学期第 3 个教学周起,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填写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积分宝 申请表 ( 见附件 2), 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级学院依据 各类个性化学分评定标准表 审查与认定后, 在第 5 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统一报教务处复核 ( 二 ) 教务处复核后, 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 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公布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认定并批准的个性化学分, 记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个性化学分登记表 ( 见附件 4), 并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完成录入工作 第八条所有奖项或成果均按项目记分 若奖项或成果由多人完成,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每个成员工作量或贡献情况分配学 3
分, 分配依据可参考科研积分分配的比例与标准执行 第九条学生获得的不同个性化学分可以累加记载, 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者的个性化学分按获得的最高学分认定, 不得累加计算 第四章学分转换第十条根据个性化学分取得途径和项目类别, 个性化学分可分为 类 B 类 C 类三种类型, 与之对应的项目见附件 1 各类个性化学分评定标准表 三种类型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学分 ( 以下简称课程学分 ) 之间的互换关系为 : 1 个课程学分 =1 个 类学分 =2 个 B 类学分 =5 个 C 类学分第十一条学生毕业时, 经本人申请, 可以转换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学分, 转换关系参照第十条执行 ( 一 ) 转换必修课学分 个性化学分 ( 除 C 类学分 ) 可转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学分, 但累计不得超过 10 个学分且以下课程不得转换 :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形势与政策 等 (2) 专业核心课程, 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准, 若有特例, 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 二级学院需提交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与核心课程互认申请表 清单, 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以转换 技能大赛转换相应课程学分时, 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可以 4
认定为课程成绩 90 分以上, 省级二 三等奖可以认定为课程成绩 80 至 89 分, 其它奖项的成绩可以认定为 60 分以上 (3) 毕业设计 毕业答辩 ( 二 ) 转换课堂类选修课学分 除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外, 个性化学分可转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堂类选修课程学分 ( 三 ) 转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 未获得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英语 /B 级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证书必须要求参加补考或重修, 若毕业时仍无法取得证书, 可以个性化学分 ( 除 C 类学分 ) 转换 (1)2 个 类个性化学分可以转换英语 /B 级证书 (2)2 个 类个性化学分可以转换计算机一级证书 (3) 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通过的专业技能证书不得使用个性化学分转换 第十三条学生在申报个性化学分过程中, 应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 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 并且追究有关责任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 2017 级起开始与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配套执行 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各 5
学分认定责任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关于学生交流访学 校际交换生项目 境外实习等项目由相关部门共同认定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各类个性化学分评定标准表 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积分宝 申请表 3.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 4.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个性化学分登记表 5.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与核心课程互认申请表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8 年 3 月 1 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2018 年 3 月 1 日印发 6
附件 1 各类个性化学分评定标准表 类别项目名称等级或内容分值 技能竞赛 科学研究 学科竞赛 技能大赛 科技文体竞赛 行业协会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 国家级二等奖 5 国家级三等奖 4 国家优胜奖 2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4 省级二等奖 3 省级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 1 市校级一等奖 2 市校级二等奖 1.5 市校级三等奖 1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 国家级二等奖 4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 省级二等奖 2 省级三等奖 1.5 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1.5 市级二等奖 1 市级三等奖 0.5 一级一等奖 4 一级二等奖 3 一级三等奖 2 二级一等奖 2 二级二等奖 1.5 二级三等奖 1 会议论文或增刊被 SCI EI SSCI 学术论文 艺术作品 &HCI 收录, 二级刊物其他公开发表省级以上论文 艺术作品 科技成果获奖 SCI EI 一级刊物 4 省部级 6 厅局级 4 市级科技创新大赛 2 2 1 学分 类型 B B 认定部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科技处 7
发明创造 资格证书 创新创业 横向课题 纵向课题 专利软件著作权 外语能力证书 计算机能力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竞赛 课题经费 2 万元及以上 4 课题经费 1 万元及以上 3 课题经费 1000 元及以上 1 国家级立项并结题 5 省部级立项并结题 4 市厅级立项并结题 3 校级立项并结题 2 取得发明专利 4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 3 全国 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证书 四级 3 三级 2 二级 1 国际级 (HK BEC CIM) 6 国家级 3 省级 2 市级 1 省级 2 校级 1 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6 国家级二等奖 4 国家级三等奖 3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 省级二等奖 2 省级三等奖 1 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2 市级二等奖 1 市级三等奖 0.5 创业培训 KB SYB GYB 等 1 学生自主创办注册公司并成功自主创业运营 4 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基地项目 2 B 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实训处创业学院 8
附件 2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积分宝 申请表 二级 学院 班级 1 姓名 学号 项目 名称 主办单位 获奖 ( 完 成 ) 时间 认定 范围 等级 : 类 B 类 C 类 学分 : 认定范 围等级 或排名 个人 团体 申请学分 指导教 师 ( 班主 任 ) 签字 : 二级 学院 认定 部门 教务处 注 : 该申请表一式三份, 一份交二级学院, 一份留存认定部门, 一份交教务处, 附证书复印件 1 份 9
附件 3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学分转换申请表 二级姓名班级学院学号 申请转换课程类型申请转换课程名称成果名称 1 等级证书 ( 英语 B 级 计算机一级 B ) 2 公共课程 3 专业课程 课程学分成果学分 指导教师 ( 班主任 ) 签字 : 任课 教师 签字 : 当前素拓分情况 : 二级 学院 团委 教务处 学校 审批 注 : 该申请表一式两份, 一份交二级学院, 一份交教务处 10
附件 4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个性化学分登记表 学院 : 专业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类别学分项目内容授予单位级别学分数学期备注 B C 学分合计 填表 ( 审核 ) 人 : 二级学院 : 注 :1. 学生所获学分必须与 个性化学分评分标准 内容一致 2. 本表一式一份, 二级学院留存 11
附件 5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赛与核心课程互认申请表 二级 学院 专业赛项名称课程名称 ( 学分 ) 教研室 主任 签字 : 二级 学院 教务处 学校 审批 注 : 技能大赛仅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国赛 )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省赛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