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二级学院设立院学术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机构, 各委员会在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4. 二级学院的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 工会组织按有关章程和学校的规定设立和开展活动 二 学校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学校担负校一级的领导与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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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广东白云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白云学院 2011 34 号 各二级学院 部, 职能处室 : 广东白云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 试行 ) 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 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广东白云学院二级学院管理办法 ( 试行 ) 为进一步理顺学校与二级学院的权责关系, 健全和规范二级学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学校 十二五 发展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制订本办法 一 二级学院管理体制 实行校 院 系三级建制的管理模式, 二级学院是学校下属的教学 科研单位,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 在学校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各项工作, 对学校负责 系是二级学院下设的教学 科研基本单位, 按照学院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对学院负责 实行民主管理 集体决策 院长负责的领导体制 二级学院设立院务委员会, 院务委员会是二级学院最高决策机构, 在院长的领导下,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

3. 二级学院设立院学术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科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机构, 各委员会在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4. 二级学院的中国共产党 共青团 工会组织按有关章程和学校的规定设立和开展活动 二 学校与二级学院职责划分学校担负校一级的领导与管理责任 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按照董事会的决策, 负责学校发展规划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抓好学校层面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 强化服务与监督功能, 保证二级学院教学科研所需的资源配置, 确保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级学院在学校领导下, 担负学院一级的领导与管理责任, 重点抓好自身发展目标的建立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在学校统一规划与部署的框架内创造性开展工作, 抓好师资队伍建设, 抓好学科专业建设, 抓好教学研究 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 抓好科研工作, 通过实现学院发展目标, 进而实现学校总体目标 ( 一 ) 发展规划 (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并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 对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指导 审定和监督, 对二级学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结合实际, 制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 组织实施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 评估和监督 ( 二 ) 学科专业建设

(1) 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资源配置 组织协调 工作指导和监控评估 (3) 出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 ( 修 ) 订原则意见, 组织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方案 (4) 组织新开设专业论证 申报 (1)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 组织实施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课程 教材 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3)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制 ( 修 ) 订原则意见, 编制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经学校批准负责组织实施 (4) 开展新开设专业申报与论证 ( 三 ) 人力资源管理 (1) 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批准二级学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核定二级学院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 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2) 制定全校教职工聘任 考核 培训进修 薪酬 职称评定 合同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3) 对二级学院整体工作和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4) 聘任 考核和解聘二级学院院长 副院长, 根据二级学院的提名, 聘任和解聘二级学院系 ( 副 ) 主任 办公室主任 聘任专业建设负责人 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5) 审批二级学院工效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决定教职工工资调整, 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 (6) 制订学校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 审批二级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事宜 (7) 负责组织教师初级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认定, 负责组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推荐 (8) 调解学院与教职工的劳动争议 (9) 负责教职工考勤审核, 审批院领导和教职工加班 3 天以上公出及请假 (1)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 制定相关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 (2) 聘任 ( 解聘 ) 和提名系 ( 副 ) 主任 办公室主任, 报人事和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 聘任 ( 或解聘 ) 兼课教师 ; 对教职工奖惩提出建议 (3) 实施学校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二级学院工效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报学校审批 ; 提出教职工工资调整的建议 ; 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管理并分配工效 ( 发展基金 ) 及奖金 (4) 制订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 提出教职工培训进修的建议或申请 (5) 负责本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审核与推荐 (6) 做好离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 协助学校处理职工的劳动争议 (7) 负责本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 审批本学院教职工调休和 3 天以内公出及请假 ( 四 ) 教学管理 (1) 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统筹 协调和管理 (2) 审批各专业教学运行计划, 对各学院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控

(3) 制订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原则意见, 对各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4) 组织全校课表的编排工作, 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统筹与协调审批, 审批学院教师的调 ( 代 ) 课申请 (5) 负责制订学校教学质量标准, 对全校教学质量及教学运行质量进行监控, 组织对教师听课与评教 (6) 审批 协调 安排全校公共选修课, 审核教师工作量并按学校规定计发工效 (7) 负责指导 协调各学院考试安排工作, 负责试卷的印制和管理, 做好全校性统考和计算机 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负责全校学生考试成绩的登记 (8) 制订学校校教学评估标准, 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工作 (9) 制订学校学校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和教学名教师的评选 (10) 审批学生的退学 休学 复学 转学 转专业及课程免修 先修 缓修 缓考 重修 (1) 制定本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对本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统筹 协调和管理 (2)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各专业教学运行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 根据学校要求落实本学院负责课程的教学任务 (3) 组织编写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并负责实施, 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 负责安排本学院的考试以及试卷的送印和管理工作, 协助教务处做好全校性统考和计算机 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5) 负责本学院选修课开设, 审核并上报教师教师工作量

(6) 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本学院课表的编排和课程考试 ( 考查 ) 成绩的报送工作, 按照学校规定审查本学院教师的调 ( 代 ) 课申请 (7) 负责本学院教学质量及教学运行质量进行监控 (8) 审查学生的退学 休学 复学 转学 转专业及课程免修 先修 缓修 缓考 重修等申请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9) 组织本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与评选 ( 五 ) 科研管理 (1) 制定学校科研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 组织纵向科研项目 ( 课题 ) 的申报, 组织校级科研项目 ( 课题 ) 的立项评审, 实施横向科研项目 ( 课题 ) 的管理, 组织科研项目 ( 课题 ) 的中期检查与结项 ( 题 ) 验收 (3) 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 协调各二级学院学术活动 (4) 按学校规定, 对教职工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5) 负责 广东白云学院学报 出版与发行 (1)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本二级学院实际,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科研工作规划 (2) 组织科研项目 ( 课题 ) 的申报, 配合学校对科研项目 ( 课题 ) 进行立项评审 中期检查与结项 ( 题 ) 验收 (3) 组织本学院学术活动 ( 六 ) 学生与实习就业管理

(1) 制订学校学生管理和实习就业规章制度, 对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和实习就业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2) 审批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 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以及学生缓交学费 退费等事项 (3) 审批学生奖励与休学 退学及留校察看 开除学藉等处分事项 (4) 制订辅导员 班主任的选拔和考核标准, 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 班主任的选拔 资格认定 培训 考核管理等工作 (5) 制订二级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指导二级学院共青团和学生分会工作 (6)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三防 等工作 (7) 拓展校企合作渠道, 对二级学院开发 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及其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实施协调与管理 (1) 落实学校学生管理和实习就业的规章制度, 接受学校对学生工作和实习就业工作的监督 检查和评估 (2) 组织开展本学院德育 学生管理工作 教室管理 宿舍管理和评先评优等工作 (3) 负责本学院辅导员 班主任的选拔 资格认定 培训 考核管理工作 (4) 组织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构建适应二级学院建制需要的学生党建工作体系 ; 负责本学院共青团和学生分会工作, 指导本学院学生社团工作 (5) 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负责心理关注学生的跟进 汇报工作 (6) 拓展校企合作渠道, 全面开发 建设校外实习基地, 充分发挥实习基地作用 ; 做好本学院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 负责学生的实习安置 校外实习管理及推荐就业工作

(7) 建立有特色就业工作架构, 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 实习就业数据排查上报 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 大学生职业规划等工作 (8) 做好本学院学生奖学金 助学金 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评定审核及学生缓交学费 退费的审核工作 ( 七 ) 对外交流与合作 (1) 制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教育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2) 开展校际战略合作交流, 协调各二级学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为各二级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平台 (3) 做好学校外事管理以及学校师生因公出国 ( 境 ) 的派出工作 (4) 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 (1)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 制定二级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 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 八 ) 经费管理 (1) 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 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 审批二级学院预算经费的使用, 审核二级学院建设经费报告 (1) 编制本学院的经费预算, 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2) 院长按学校财务制度审批使用预算内的日常行政管理经费 (3) 院长按学校财务制度审批使用预算内限额的教育教学经费, 超限额部分由学院提出申请, 经学校论证 批准后使用

(4) 学院提出预算内建设经费使用建议及论证意见, 经学校审核, 董事会批准后使用 ; 预算外建设经费支出按学校有关规定另专项报批 ( 九 ) 物资管理 (1) 制订学校物资请购 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2) 制订学校实验场 ( 室 ) 及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3) 制订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及验收标准 (4)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库, 统筹学校资产的调配与处置 (5) 按学校规定监督检查物资 ( 包括设备 ) 维护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学校物资清查与检查 (6) 按学校规定审核 审批非日常物资 ( 包括设备 ) 请购与领用 (1) 制订本学院物资 ( 包括设备 ) 使用与管理具体制度, 落实管理责任到人 (2) 制订本学院实验场 ( 室 ) 管理办法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3) 日常物资 ( 设备除外 ) 请购与领用由院长审批 (4) 组织开展本学院实验室设备等重要物资采购的论证 ( 十 ) 招生与行政管理 (1) 组织对外宣传, 负责学校网站维护, 审批学校印章和党委印章使用申请 (2) 按政府批准招生计划完成学校各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3) 审批二级学院及部门非规定权限车辆使用申请 (4) 制订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做好档案资料搜集 分类 整理及档案的综合管理与有效利用工作 (5) 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杜绝重 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 负责本学院网站维护, 审批学院印章和党总支印章使用申请 (2) 配合学校完成本学院各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自主开发与实施非学历培训项目 (3) 审批二级学院规定权限车辆使用申请, 审批本学院文印 传真申请 (4) 严格遵守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按规定搜集 上交各类档案资料 (5) 负责本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杜绝重 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 二级学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 二级学院设院长 1 名, 副院长 1 名, 党总支书记 1 名, 必要时增设院长助理 1 名 系设主任 1 名, 必要时可增设 1 名副主任 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主任 1 名, 负责处理全院的行政 人事 宣传 网络维护等各项具体事务 二级学院设实习就业干事 1-2 名, 教学秘书 1 名, 学生数在 2000 人以上的二级学院, 增设教务员 1 名, 均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 3. 二级学院的教师和教辅人员编制, 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 二级学院党 团 工会的基层组织, 按有关章程和学校有关规定设立 5.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和科研发展需要, 可设研究所 四 二级学院的院务委员会 1. 二级学院院务委员会由院长 副院长 党总支书记 院长助理 系 ( 副 ) 主任 办公室主任 教师代表组成, 是二级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研究决定学院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 : (1) 审定学院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 ; (2) 审定学院教学 科研 学生 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 (3) 研究决定师资队伍建设 学科建设 教学改革 科学研究 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 师德建设 招生 就业 学术交流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4) 研究决定内部机构及其岗位设置和调整 人才引进和培养 人员聘任和解聘 教职工考核奖惩 工效和奖金分配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 (5) 制订制订经费预算方案, 审核重要项目经费使用和重要物资购买的申请 ; (6) 研究确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 (7) 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 院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 可随时召开 院务委员会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召集, 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会议方可召开 如对问题存在较大分歧, 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研 论证 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 必要时可向学校请示 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 要充分发扬民主, 特别是在涉及有关学院发展规划 重大改革方案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 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和问题应认真做好记录, 并由专人保管, 院务委员会形成的决定 决议, 要明确承办人或牵头人, 明确办理期限, 落实情况要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 与会人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 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改变之前, 必须无条件执行 4. 院务公开是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二级学院院务委员会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 要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级学院有关岗位设置和聘任 培训进修 人员聘任和解聘 考核奖惩 工效和奖金分配 经费使用管理 物资申购等制度规定 程序与结果要公开公示, 接受监督 二级学院可通过设立院务公开网站 公告栏 意见箱, 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院务公开, 必要时可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和聘任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各学院发展现状和学校的长期投入情况, 制订各二级学院的目标管理方案和考核办法, 经学校批准后作为管理和考核的依据 2.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二级学院的目标管理方案, 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二级学院进行年度目标考核 考核的结果与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务聘任 ( 解聘 ) 奖惩与薪酬挂钩 3. 二级学院院长 副院长 总支书记和院长助理实行与职务和业绩挂钩的年薪制, 年薪具体标准 形式 挂钩办法等另行制订 六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或配套文件 七 本办法自 2011 年 10 月 2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