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XR856.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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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UTXR826.rpt

中国建设银行XX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2年第X期

富滇银行“富滇稳健”人民币理财计划1号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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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华一银行人民币连接商品型结构性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结构性理财产品本金保障的前提是在到期日之前, 本产品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若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则客户无任何投资收益, 且将会被额外收取违约金而导致投资本金的损失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 若在整个产品期限内本产品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在最不利表现情况下, 客户将仅能收到全额本金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在到期日之前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的情况下, 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和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 ( 如有 ), 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一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登记编码适合客户产品风险评级投资及收益币种 / 期限产品类型计划发行量募集期产品成立交易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资金到账日理财资产托管人 / 托管 富油利一号 17060669 期 C1078717000477 经富邦华一银行风险评估, 客户类型为谨慎型 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2 级 ( 数字越大风险越高 ) 人民币 / 依客户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委托书上所示为准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人民币叁仟万元依客户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委托书上所示为准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均依客户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委托书上所示为准我行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 将应付款项一次兑付划入投资者的指定清算账户不适用于本产品 销售手续费 ( 年 ) 0% 本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提供 100% 投资本金保障 产品挂钩标的为原油指数或期货, 并在产品交易日当天约定计息区间 产品期限内, 若当日挂钩标的落于约定计息区间内, 当日按约定潜在年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 ; 若当产品结构日挂钩标的超出约定计息区间, 则当日无任何收益 ; 产品到期一次支付潜在收益 各期挂钩标的 计息区间 潜在年收益率等, 以银行与客户合同约定为准 收益率测算 认购起点金额 本产品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表现, 本产品到期本金返还 潜在收益于到期时一次支付, 计算方式如下 : (1) 潜在收益 = 认购金额 ( 潜在年收益率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 / 全部商品营业日 )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 : 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定价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日数 ; 全部商品营业日 : 观察期间内挂钩标的所在交易所的全部商品营业日日数 ; (2) 预期到期兑付金额 = 认购金额 + 潜在收益 购买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起, 并以人民币壹万元为基本单位递增 违约金率 个人客户 0.01 %; 违约事件是指 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第五条第五款及第六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提前赎回 / 提前终止营业日营业日惯例商品营业日商品营业日惯例市场干扰事件干扰取消 客户不得提前赎回 / 不适用北京及纽约工作日顺延 (Following) 除发生市场干扰事件外, 挂钩标的大宗商品交易所于正常交易时段, 尽管任何此类交易所收盘早于预计收盘时间的情况, 开盘交易的工作日顺延 (Following) 参照 2005 年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 (ISDA) 大宗商品定义第 7.4(d)(i) 部分参照 2005 年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 (ISDA) 大宗商品定义第 7.5(d)(i) 部分, 并适用计算机构决定 第 1 页 / 共 6 页

税款本行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扣缴所有与本账户相关的应缴税款 ( 如有 ) 其他规定 募集期内客户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 投资投向 : 本产品为挂钩大宗商品的结构性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的本金纳入我行存款, 进行统一运用管理 ; 资金运用利息与交易对手承做掉期 ( Swap), 让客户的投资收益连结挂钩大宗商品的表现 三 理财产品费用 收益分析与计算 : (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投资需谨慎 ) 1 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 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无需支付任何销售手续费 2 客户潜在年收益率 : 依客户与富邦华一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委托书上所示为准 3 假设客户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 ( 本金 ), 投资期限 1 年 ; 挂钩标的为西德州原油 (WTI) 最近月期货, 交易日期初定价 49.6, 计息区间上界 59.024, 下界 40.176, 潜在年收益率 5.50%, 投资期限内全部商品营业日为 210 情境 1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210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210/210=55,000;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人民币 55,000 情境 2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107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107/210=28,023.81;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人民币 28,023.81 情境 3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0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0/210=0;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第 2 页 / 共 6 页

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 理财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在投资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 一 富邦华一银行郑重提示 :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 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 风险类型及潜在收益等基本情况, 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二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首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需在富邦华一银行网点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以保证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富邦华一银行将从客户年龄 财务状况 投资经验 投资目的 收益预期 风险偏好 流动性要求 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 协助客户全面了解其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帮助客户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 我行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分为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五个等级 与此同时, 将理财产品分为 1 级 2 级 3 级 4 级 5 级五个风险等级 ( 数字越大风险越高 ) 根据风险匹配原则, 富邦华一银行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如下对应关系, 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 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详见下表 : 客户类型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理财产品风险评级 1 级 1 2 级 1 2 3 级 1 2 3 4 级 1 2 3 4 5 级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 若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或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 客户应在再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三 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 须先开立交易账户, 开户成功后通过正确的交易密码提交的交易委托行为均为有效行为 因遗失 被盗 泄露交易密码导致交易委托和其它手续不能正常进行或被他人冒名操作等所造成的后果, 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 购买理财产品流程 : 客户在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 选择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富邦华一银行理财产品 客户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详阅 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本 客户权益须知 及所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 接受其中载明的所有法律条款, 自愿申请办理富邦华一银行理财产品业务, 并签署 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本 客户权益须知 和交易委托书, 其后交富邦华一银行进行购买操作 客户须保证填写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 在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 信息披露 : 富邦华一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的要求在富邦华一银行网站 www.fubonchina.com 和相关营业网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在购买理财产品后, 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关于每月对账单, 请参阅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书之特别约定 六 客户投诉 : 如客户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有任何意见和建议, 可直接向富邦华一银行相关营业网点反馈或在相关营业网点的意见箱留言 ; 可在富邦华一银行网站 www.fubonchina.com 上的 联系我们 板块留言 ; 可拨打富邦华一银行客服中心 +8621962811; 也可通过邮寄信件至富邦华一银行进行反馈 富邦华一银行将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相关程序悉依客户投诉处理规定办理 七 富邦华一银行联络方式 : 1 电话:021-20619888; 2 网站:www.fubonchina.com; 第 3 页 / 共 6 页

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 :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在理财计划的实际运作过程中, 由于市场 政策 法律 信用 流动性等各种因素影响, 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 因此, 根据中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的规定要求, 请您注意 :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 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在您选择认购理财产品前, 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详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谨慎投资 1 本理财产品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内,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富邦华一银行不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 ; 同时, 若未设定客户提前赎回条款, 则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 故投资者有流动性风险 2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为 2 级, 具体期限请详见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书 本产品在整个产品期限内没有发生任何 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第五条第五款及第六条第一款所列之违约事件的情况下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除投资者所存入之投资本金, 任何潜在收益 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 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故本产品不保证理财收益, 具有投资风险 选择此产品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谨慎型及以上 3 主要风险 : 在产品期限内, 若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则客户无任何投资收益, 且将会被额外收取违约金而导致投资本金的损失 若产品期限内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则产品到期还本, 潜在收益由挂钩标的表现决定, 人民币最低投资收益为 0( 各期产品条件可能不同, 以银行与客户合同约定为准 ) 此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投资产品 假设客户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 ( 本金 ), 投资期限 1 年 ; 挂钩标的为西德州原油 (WTI) 最近月期货, 交易日期初定价 49.6, 计息区间上界 59.024, 下界 40.176, 潜在年收益率 5.50%, 投资期限内全部商品营业日为 210 情境 1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210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210/210=55,000;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人民币 55,000 情境 2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107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107/210=28,023.81;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人民币 28,023.81 情境 3 投资期限内, 落于约定计息区间的商品营业日为 0 潜在收益 =1,000,000 5.50% 0/210=0; 到期收益金额 = 人民币 1,000,000 4 理财产品若认购期届满, 认购金额未达到最低认购规模下限 ( 如有约定 ) 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 经富邦华一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该理财产品, 富邦华一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 5 由于前述风险, 投资者应明确理财产品同一般银行定期存款有所不同 6 若理财产品于投资期限内遇市场利率上升, 或其他产品收益高于该产品, 该理财产品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 则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 ; 若该理财产品发生敲出事件提前到期, 客户以到期资金再进行其他投资, 将需承担收益率可能低于该理财产品收益率之再投资风险 7 投资者承担富邦华一银行的信用风险 8 本风险揭示可能无法将相关因战争 自然灾害 金融市场危机 国家政策变化 重大政治事件等不能预见 不可避免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 通讯故障 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 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全部揭示, 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 投资运作 资金返还 信息披露 公告通知造成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 乃至本金损失 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 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应在投资理财产品之前了解自身风险曝露程度和财务状况, 以免因此遭受无法承受的损失 9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 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0 若投资者预留在富邦华一银行的有效联络方式发生变更, 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因未及时告知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导致富邦华一银行无法及时联络, 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 富邦华一银行销售或代销的任何理财产品, 均不表明对该产品的业绩做出任何承诺, 承担任何责任 凡因不可抗力或银行系统不可预测 不可控制之因素 ( 如网络 通讯等故障 ) 造成客户无法正常进行理财产品交易时, 富邦华一银行承诺尽快排除障碍, 恢复交易, 但不就其间可能发生的损失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委托书前, 应确认购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并应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客户权益须知 理财产品说明书和相应结构性理财产品委托书的全部内容, 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结构性理财产品委托书 客户权益须知 理财产品说明书与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 4 页 / 共 6 页

客户确认栏本人已详细阅读了期别号 : 之 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客户权益须知 的全部内容 ; 并在此确认, 本人已与富邦华一银行分 / 支行就 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客户权益须知 的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 本人对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均无疑义, 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个人客户并请抄录以下语句及签名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 充分了解并知晓本产品的风险, 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客户风险评级 : 客户 ( 签字 ): 签署日期 : 年月日 第 5 页 / 共 6 页

致 : 富邦华一银行 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委托书 兹委托贵行为本公司 / 本人承作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 交易条件如下 : 1. 期别编号 : 2. 投资金额 : ( 币种 ) 人民币 ( 大写金额 ) ( 小写金额 ) 3. 募集开始日 : 2017 年 7 月 20 日 ; 募集结束日 : 2017 年 7 月 26 日 12:00 ; 交易日 : 2017 年 7 月 26 日 ; 起息日 : 2017 年 7 月 28 日 ; 到期日 : 2018 年 7 月 30 日 ; 4. 产品结构 :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到期返还认购金额 ( 若无产品说明书记载之例外情形 ), 产品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表现 挂钩标的 : 西德州原油 (WTI) 最近月期货 定价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并依营业日惯例调整 投资收益 : (1) 潜在收益 : 认购金额 x 潜在年收益率 x N1/N2 潜在年收益率 :5.20 % p.a. N1: 观察期间挂钩标的定价小于或等于上界, 且大于或等于下界的交易所商品营业日日数 ; N2: 观察期间挂钩标的所在交易所的全部商品营业日日数 ; 观察期间 : 自起息日 ( 含 ) 起到定价日 ( 不含 ) 止 ; 计息区间的上界 下界于交易日确认, 并记载于交易确认书 (2) 预期到期兑付金额 = 认购金额 + 潜在收益 注 :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投资需谨慎 5. 提前赎回 : 本产品不得提前赎回 6. 违约金 : 适用 富邦华一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第五条第五款及第六条第一款, 违约金率 :0.0100% 7. 扣缴税款 : 贵行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代扣缴所有与本帐户相关的应缴税款 ( 如有 ) 8. 指定清算账户 : 本公司 / 本人在贵行处的活期账户, 账号为 : ( 汇钞 ) 9. 特别约定 : 电子银行客户可通过富邦华一银行网络或电话银行获取账单 非电子银行客户, 银行每月将通过 fsbaccount@fsbankonline.com 向客户留存于银行的 email 地址发送账单, 未留存 email 地址或 email 邮件地址错误等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 银行将为其保留账单, 请客户临柜自取 10. 风险提示 :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本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 不保证理财收益, 本公司 / 本人已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 本公司 / 本人已明确知晓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 ; 浮动收益取决于投资期间挂钩标的表现 11. 客户声明 : 如客户为境外人士, 并向贵行声明如下 : ( 一 ) 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 居住已满一年 ; ( 二 ) 用于购买贵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来源于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收入 本人承诺以上声明均属实, 如有不实, 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司 /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 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风险, 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委托人 ( 签章 ): 年 月 日 银行栏位 经办 : 复核 : 日期 : 年 月 日 第 6 页 /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