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考发 2017 26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 ( 不含宁波 ) 及义乌市人事 ( 人力资源 ) 考试办公室, 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 为做好 2017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人考中心函 2017 31 号 ) 要求, 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等 12 部门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 浙人社发 2017 54 号 ) 规定, 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科目和方式 ( 一 ) 中级经济考试定于 11 月 4 日进行 具体时间和科目 方式为 :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 中级 )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 中级 ) 考试方式 : 纸笔化考试 ( 二 ) 初级经济考试定于 11 月 5 日进行 具体时间和科目 方式为 : 上午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 ( 初级 ) 下午 2:00-4:00 经济基础知识 ( 初级 ) 考试方式 : 电子化考试 ( 机考 ) 二 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条件 ( 一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的居民, 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报考初级资格: (1)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 10 年 ; (2) 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 报考中级资格: (1) 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 20 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 15 年, 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 4 年 ; (2) 高中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 15 年, 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 4 年 ; (3) 大学专科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 (4) 大学本科毕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 (5)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 从事专业工作满 2
2 年 ; (6) 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 (7)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第 (1) (2) 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 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 二 )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 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 三 )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不得参加此项考试 ( 四 ) 应试人员必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 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 报名事项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报名条件, 于 7 月 17 日至 31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 www.zjks.com ) 链接的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分别从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考试 或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初级 ) 电子化考试 两个不同的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按报名系统上的流程与要求, 作出诚信承诺 如实填报信息 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 照片专用工具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 办事指南 栏目 )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填报的信息 上传的照片, 以及选择的级别 专业 考区和报名点等, 务必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 报名表 ( 报名表请妥善留存, 供 考后资格审查 时备用 ), 在打 3
印 报名表 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 可在交费前重新修改, 交费后则不能再修改 ( 报名和打印的信息, 必须以交费前最后一次报名或修改的信息为准 )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 ( 不得离线打印或下载后修改打印 ), 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 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考点分别设在省直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 ( 宁波辖区的应试人员请登陆宁波市人事考试办网站查询和报名 ) 应试人员原则上应按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进行报名 因整个报名和交费过程均由报名人员在网上完成, 因此如属报名人员报错信息, 传错照片, 选错级别 专业 考区或报名点, 未交费, 不符合报考条件等, 导致参加考试 信息联络 资格审查 证书制发和使用等受影响的, 须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进行网上交费的, 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 收费标准按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人社厅函 2015 278 号 ) 和物价局 省财政厅浙价费 2016 71 号文件规定, 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 60 元, 初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 65 元 应试人员的缴款票据, 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 试题题型和相关要求初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 : 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 4
商业经济 财政税收 金融 保险 运输经济 ( 水路 ) 运输经济 ( 公路 ) 运输经济 ( 铁路 ) 运输经济 ( 民航 ) 人力资源管理 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 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 15 个专业, 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 1 个专业报考 中级经济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 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 应携带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 橡皮 卷 ( 削 ) 笔刀 计算器 ( 无声 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 ) 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 ( 两证缺一不可 ), 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 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 提包 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严禁将试卷 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 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 试卷代码和作答 ; 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 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否则, 影响考试成绩的, 应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初级经济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 在计算机上作答, 应试人员无需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 ( 两证缺一不可 ), 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 禁止将任何文具, 电子记录 存储 计算和通讯设备, 以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座位 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系统提供的考试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 5
六 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根据人考中心函 2017 32 号通知精神, 对考试大纲和参考书作说明如下 ( 一 )2017 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策法规调整情况进行了修订 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http://rsks.class.com.cn) 上 考试用书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 均配套学习软件, 共 32 种 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往有较大修订, 内容分为全真模拟测试 同步训练 应试指南三类, 品种增加到 23 种 ( 二 ) 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 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 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 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 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 (http://rsks.class.com.cn) 订购, 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 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 三 )2017 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不统一组织征订 参加省直考试的应试人员, 由应试人员自行上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 010-64962347 参加各市考试的应试人员, 所需考试用书的征订方法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决定 七 成绩公布和考后资格审查考试成绩经人力社保部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 6
公布 届时, 应试人员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报考资格审查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 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应试人员, 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 分别到省直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或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考后审查的具体时间 地点和所需提交的资料等具体事项, 连同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应试人员信息, 一并与考试成绩同步公布, 请相关应试人员注意查看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 : 0571-88396764,88396765 八 有关要求今年是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改革的第一年,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 ( 具体计划见附件 ) 要加强与公安 无线电管理 学校等相关部门 ( 单位 ) 的沟通协调, 采取切实措施, 做好考试服务保障与安全管理 要通过多方式 多渠道加强考后资格审查宣传, 并严密组织实施, 坚持原则 把握标准 上下配合 力避漏审 全体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对违反考试纪律者, 一经发现, 要严格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社部第 31 号令 ) 和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等处理 ; 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 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对主观违 7
纪的, 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 定 ( 浙人社发 2014 140 号 ) 处理, 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和顺利实施 附件 :2017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0 日 抄送 : 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7 年 7 月 10 日印发 8
附件 2017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工作安排 7 月 10 日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7 月 17 日至 31 日网络报名 同步网上交费 9 月 8 日前 10 月 20 日前 10 月 25 日前 11 月 2 日前 各市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中级经济试卷预订单各市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初 中级经济考场数据 各市上报经济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省考办将中级经济试卷送达各市 试卷送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 保管和运送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3 日 应试人员从网上下载 准考证 11 月 4 日 中级经济纸笔化考试 11 月 5 日 初级经济电子化考试 11 月 6 日 各市将中级经济试卷送回省考办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 成绩公布后 15 个工作日内 公布考试成绩, 同时公布考后资格审查的时间 地点及有关要求等 负责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单位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