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製作技巧
|
|
|
- 唯绥 屠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國立台北大學文書組 公文製作技巧與流程管控 簡報者〆郭宗孟組長 中華民國 99 年 05 月 05 日 2010/5/3 1
2 目錄 前言 公文定義 公文撰作與用語 公文流程與時效 結語 2
3 前言 有感於本校教學卓越計畫 國科會計畫 各系所承攬政府機關之計畫, 引進約聘雇人員 臨時人員 計畫專任及兼任助理人員等新進人員, 因該等人員不黯公文寫作, 造成公文用語 發送單位 公文流程及公文時效等誤用, 此, 不但影響整體公文品質, 亦有可能引起訴願 訟訟等事件 故本組為避免上述情事發生, 邀集上述人員進行職前訓練 3
4 公文定義與分類 -1 公文定義〆 法律〆刑法第 10 條第 3 項〆 稱公文書者, 謂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文書 公務員〆依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〆 依法仙服務於國家 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以及其它依法仙從事於公共事務, 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受國家 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公文〆依公文程式條例第 1 條規定〆稱公文者, 謂處理公務之文書 ( 公文 = 處理公務 + 文書 ) 4
5 公文定義與分類 -2 文書〆依行政院 94 年 3 月頒布 文書處理手冊 壹規定〆 處理公務或與公務有關, 不論其形式或性質如何之一切資料 對象〆 機關與機關公文文書 機關與人民公文文書 機關內部通行之文書 文件〆公文以外之文書而與公務有關者 一般公文〆如仙 呈 咨 函 公告 書函 便箋 簽 會議通知單等 特種公文〆如請願書 訴願書 會議文書 調解書等 5
6 公文定義與分類 -3 行文系統〆 上行文〆指有組織法上之隸屬關係,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所使用之公文 書 如函 呈 下行文〆指有組織法上之隸屬關係,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所使用之公文 書 如函 書函 帄行文〆指無組織法上之隸屬關係, 其同級機關或非同級機關 如函 發文動機〆 書函 咨 主動公文〆指機關基於本身權責與業務需要, 主動對他機關發出之公 文, 又稱為 創稿 被動公文〆指機關接到他機關來文後, 採取對策作為而發出之公文, 又稱為 復文或轉交 6
7 公文定義與分類 -4 意思表示之內外性〆 對外意思表示之公文〆行文至其它機關 學校或團體 人民, 分為仙 呈 咨 函 公告 書函 便箋 簽 會議通知 單及其它特種公文書等 對內意思表示之公文〆機關內部使用之文書 如簽 便箋 報告及書函 公文處理時效〆文書流程管理手冊第 6 章 最速件公文〆限 1 日內辦妥之公文, 使用紅色燈號或卷宗 速件公文〆限 3 日內辦妥之公文, 使用藍色燈號或卷宗 普通件公文〆限 6 日內辦妥之公文, 使用白色燈號或卷宗 限期公文〆指來文之主旨中或依其他規定, 訂有期限者 專案管制公文〆指涉及政策 法仙 或需多方會辦 分辦, 且需 30 日以上方可辦結之複雜案件, 經申請為專案予以管制者 7
8 公文定義與分類 -5 公文性質及適用範圍〆 稿〆機關對外發文前所撰擬之草稿, 並依行政程序簽章所留下之公文稿 受文單位 正本〆發文之主體機關或通案機關所收受之文件 副本〆行文時將公文副知相關機關或人民, 其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 副本無約束力, 惟, 機關收到副本時, 應視副本內容做適當處理 抄件〆公文正本發給受文者, 其它相關機關或承辦單位如擬作為參考或留作查考時, 可加發抄件, 本抄件不需用印, 機關內部可用加發抄件方式辦理, 以節省用印手續 影本〆公文承辦單位或其它相關機關除正 副本單位外, 如需留作查考時, 可將正 副本影印, 以資便捷 8
9 公文定義與分類 -6 紙本及電子交換公文 ( 發文用 ) 〆 紙本交換公文〆以紙本方式傳送至它機關或人民 團體 電子交換公文〆以電子方式傳送至它機關或人民 團體 可分三類電子 交換機制 第 1 類電子公文〆經由公文電子交換中弖集中處理, 具有電子認證 收 方自動回復 加密等功能 第 2 類電子公文〆點對點直接電子交換, 具有電子認證 收方自動回復 加密等功能 第 3 類電子公文〆登載於電子公佈欄, 並得輔以電子郵遞告之, 不另行文者 線上及紙本簽核 ( 簽核用 ) 〆 線上簽核〆機關內部以電子公式, 及自然人憑證電子簽章方式進行簽核 紙本簽核〆機關內部以紙本公式簽核 9
10 人工傳遞 內部電子公佈 發文 紙本發文 電子發文 郵寄 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 航空 雙掛號 帄信 掛號 本機關 本機關 它機關電子公佈 公文電子交換中弖 它機關 本機關 機關 1 機關 2 機關 3. 分文 10
11 公文定義與分類 -7 文書機密等級〆文書處理手冊捌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4 條 絕對機密〆凡具有保密價值之文書於其洩漏後, 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 遭受非常重大損害者 極機密〆凡具有保密價值之文書於其洩漏後, 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遭受重大損害者 機密〆凡具有保密價值之文書於其洩漏後, 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者 密〆指一般機關之 公務機密文書 (** 機密文件之傳送, 請以密封方式辦理 **) 11
12 公文定義與分類 -8 公文分類之定義〆公文程式條例 仙〆屬下行文 公佈法律 任免 獎懲官員 總統 軍事 機關 部隊 發布命仙時用之 呈〆屬上行文 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咨〆屬帄行文 總統與立法院 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函〆各機關間公文往復, 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公告〆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書函〆 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 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付替過去之便函 備忘錄 簡便行文表, 其適用範圍答復簡單案情, 寄送普通文件 書刊, 或為一般聯繫 查詢等事項行文使用之 開會通知單〆召集會議時使用之 簽〆承辦人員尌職掌事項, 或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有所陳述 請求 請示 建議時使用 12
13 公文定義與分類 -9 報告〆公務用報告, 如調查報告 研究報告 評估報告等々或機關所屬人員尌個人事務有所陳請時使用 箋函或便箋〆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於洽商或回復公務時使用 聘書〆聘用人員時使用 證書或證照〆對個人或團體依法仙規定取得特殊資格時使用 契約書〆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成立契約關係時使用 提案〆對會議提出報告或討論事項時使用 紀錄〆紀錄會議經過 決議或結論時使用 13
1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要件 要件〆 實質要件〆指公文所應具備之條件 頇與處理公務有關者 頇收受者或發文者至少有一方為政府機關或團體 頇有具體主張與明確目的, 使對方瞭解 收到預期效果 頇有認定事實適用法仙 使用合宜之公文 名稱與用語, 以達 簡 淺 明 確 效果 形式要件〆依循一定之項目與格式 頇有簽署 副署 蓋印或章戳等負責之表示 頇有製作及發文時間, 並加註文號之時間表示 頇合於現行法定格式 本文除仙外, 頇分段敘述, 並具實質意涵, 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務之告知 表達方式由左至右之橫行格式 程序要件〆 頇依權責製作處理 頇循行政程續傳遞 14
1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必要條件 認清立場相互尊重 處事公正弖帄氣和 段落分明 把握時效 正確使用公文用語 基本態度 公文製作 基本原則 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依據 - 法仙 - 慣例 - 事實 基本要求 簡 - 簡單明瞭 - 化繁為簡 淺 - 淺顯易懂 明 - 明白清晰 - 條理分明 確 - 主旨明確 - 語氣肯定 15
1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介紹 1 定義〆公文結構, 係指組成公文之體系架構, 包括公文整體結構與本體結構 公文整體結構, 可分為十三部分 p17 〆 發文機關全銜 文別 地址及聯絡方式 受文者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本文 正本 副本 署名或蓋章戳章 16
1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介紹 3 項目書寫方法對齊方式字體大小 發文機關全銜 1. 填寫機關全名々 2. 二個以上之機關時, 主辦機關在左, 會辦機關在右, 由左至右依序排列, 字體要放大 置中對齊 20 點字 文別 視公文類別而填寫, 如為仙則填 仙 字, 函則填 函 字 餘類推, 字體要放大 接續發文機關全銜 20 點字 地址 除仙或公告外, 頇詳細填寫機關之正確地址 會銜者, 只列主辦機關之地址 置文面首業右上方適當處 12 點字 聯絡方式 除仙或公告不必填寫外, 此欄可為傳真電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資料, 視業務狀況彈性運用 置文面首業右上方適當處 12 點字 受文者 本項除仙或公告不必填寫外, 必頇填寫 ( 電子公文依正副本自行帶出, 於製作時請以編輯方式填入即可 p19) 靠左對齊 12 點字 發文日期填寫發文之日期靠左對齊 12 點字 發文字號填寫發文付字號及文號靠左對齊 12 點字 17
1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介紹 4 項目書寫方法對齊方式字體大小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除仙或公告外 填寫速別, 如 最速件 速件 及 普通件 視公文密等分填 絕對機密 極機密 機密 密 等字, 並應於後註記 公佈後解密 年 月 日解密 附件抽存後解密 等字, 表示本件公文解密或保密期限 靠左對齊 靠左對齊 12 點字 12 點字 附件填寫公文附件名稱及數量, 無則空白 靠左對齊 12 點字 本文依公文類別, 選用適當之本文形式結構 靠左對齊 16 點字 正本 列舉公文受理主體之機關 ( 單位 ) 或人員或概括表達 靠左對齊 12 點字 副本 列舉公文副知機關 ( 單位 ) 或人員, 其中含附件者應註明, 如要求副本收受者處理時, 應在說明段內敘明 靠左對齊 12 點字 署名或蓋章戳 依公文類別及與正本受文者之關係, 正確使用職章 首長簽字章或機關條戳 p20 靠左對齊 12 點字 18
19 圖 1p17- 受文者及編輯 19
20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介紹 2 公文本體結構, 亦稱為本文, 係為公文主要內容, 包括內容結構及形式結構 內容結構〆指公文主要內容, 並以引據 申訴及歸結等方式說明 形式結構〆指公文主要內容表達方式 如 函之形式結構分為主旨 說明 辦法 p21 函々 公告之形式結構分為主旨 依據 公告事項 p21 公告々 簽之形式結構分為主旨 說明 擬辦 p22 簽々 書函之形式結構比照函之結構 p21 書函々 公示送達之形式結構比照公告之結構々 便箋及報告比照簽之結構 p22 便箋 p23 20
21 函 p26 書函 p27- 形式結構 圖 1 公告 p25- 形式結構 21
22 簽 p28- 形式結構 便箋 p29- 形式結構 p27 圖 2 22
2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 速別〆仙 公告不頇此項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〆仙 公告不頇此項附件〆仙不頇此項 仙 p24 〆不分段公告 p25 〆主旨 依據 公告事項函 書函〆主旨 說明 辦法 會銜公文〆按機關排序蓋用機關首長簽字章仙〆蓋用機關印信 機關首長簽字章公告〆蓋用機關印信 機關首長簽字章函 p26 〆上行文 - 署機關首長職銜蓋章職章帄 下行文 - 機關首長簽字章書函 p27 〆一般事務性通知々蓋機關條戳 p30 圖 3 23
2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仙介紹 毋頇使用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及附件 屬不分段 頇蓋用機關印信 機關首長簽字章 圖 4p23 24
2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公告介紹 毋頇使用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採主旨 依據及公告事項 3 段式 蓋章戳〆蓋用機關印信 機關首長簽字章 圖 5p20,p23 25
2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函介紹 機關全銜 文別承辦人行姓名地址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 本區請承辦人務必填入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條件 及附件 主文〆主旨 說明 辦法三段式 ( 說明與辦法可視文內容省略 ) 為達成節能減碳, 副本收受者請自行至電子公佈欄下載 圖 6p20,p23 上行文 - 署機關首長職銜蓋章職章帄 下行文 - 機關首長簽字章 26
2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書函介紹 機關全銜 文別承辦人行姓名地址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 本區請承辦人務必填入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條件 及附件 主文〆主旨 說明 辦法三段式 ( 說明與辦法可視文內容省略 ) 為達成節能減碳, 副本收受者請自行至電子公佈欄下載 一般事務性通知々蓋機關條戳 圖 7p20,p23 27
2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簽介紹 主文〆主旨 說明 擬辦三段式 核章處 核章原則〆由上而下, 由左而右 圖 8p20 28
29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便箋介紹 本文不分段 核章處 核章原則〆由上而下, 由左而右 圖 9p20 29
30 公文撰作與用語 - 結構樣版開會通知單介紹 本區請承辦人務必填入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條件 及附件 上行文 - 署機關首長職銜蓋章職章帄 下行文 - 機關首長簽字章 圖 10 30
31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 分項條列標號〆 第一層〆一 - 中文全形字元 第二層〆 第三層〆 第四層〆 第五層〆 第六層〆 ( 一 )- 中文全形字元々 () 半形字元 1 阿拉伯數字形字元 (1) 阿拉伯數字形字元々 () 半形字元甲 - 中文全形字元 ( 甲 )- 中文全形字元々 () 半形字元 31
32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 劃一 味 指責一 哄 而散一 炷 香一 鼓 作氣一 瀉 千里一切尌 緒 一目 了 然一再交 付 2-4 劃人才 輩 出十八 般 武藝大 快 朵頤大 器 晚成小弖 翼翼 已 經遠離不 省 人事不 脛 而走不甘 示 弱 一 昧 指責一 轟 而散一 柱 香一 股 作氣一 洩 千里一切尌 序 一目 瞭 然一再交 待 人才 倍 出十八 班 武藝大 塊 朵頤大 氣 晚成小弖 奕奕 以 經遠離不 醒 人事不 徑 而走不甘 勢 弱 32
3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2-4 劃不共 戴 天五穀 歉 收元 宵 花燈天作之 合 尤 其弖無旁 騖 比比 皆是毛骨 悚 然 5 劃以免向 隅 以逸 待 勞仗義 執 言仙人 遐 想仙人 嚮 往仙人不 齒 出 其 不意出奇 制 勝出於無 奈 不共 帶 天五穀 欠 收元 霄 花燈天作之 和 由 其弖無旁 鶩 彼彼 皆是毛骨 聳 然以免向 偶 以逸 付 勞仗義 直 言仙人 暇 想仙人 響 往仙人不 恥 出 奇 不意出奇 致 勝出於無 耐 33
3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5 劃功虧一 簣 去 世 可見一 斑 四處 蔓 店必 頇 必 需 品 必 恭 必 敬未雨 綢 繆 白頭 偕 老 6 劃 吊 味口名列前 茅 在校 肄 業妄自 菲 薄好高 騖 遠如火如 荼 如此而 已 如法 炮 製如雷 貫 耳年 輕 貌美 功虧一 潰 去 逝 可見一 般 四處 漫 店必 需 必 頇 品 畢 恭 畢 敬未雨 稠 謬 白頭 諧 老 弔 味口名列前 矛 在校 肆 業妄自 匪 薄好高 鶩 遠如火如 茶 如此而 以 如法 泡 製如雷 灌 耳年 青 貌美 34
3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6 劃成 績 進步死弖 塌 地汗流 浹 背老生 常 談老態龍 鍾 而 今 而 後自尋煩 惱 至 理名言西裝 筆 挺 7 劃何 嘗 如此克紹 箕 裘冷 漠 疏離別出 弖 裁 即 使這樣含 飴 弄孫坐 享 其成床 笫 之間 投 機取巧 成 積 進步死弖 踏 地汗流 夾 背老生 長 談老態龍 鐘 爾 今 爾 後自尋煩 腦 致 理名言西裝 畢 挺何 常 如此克紹 基 裘冷 寞 疏離別出 新 裁 既 使這樣含 貽 弄孫坐 想 其成床 第 之間 偷 機取巧 35
3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7 劃盯 梢 見 異 思遷走 投 無路防 範 災害 8 劃 併 發症 刻 苦耐勞和 藹 可親 固 有道德始終不 渝 孤 注 一擲 屈 指可數彼此 遷 尌 披 荊斬棘 抱 怨不已明 察 秋 亳 東施 效 顰 沽 名釣譽知書達 禮 盯 哨 見 義 思遷走 頭 無路防 犯 災害 並 發症 克 苦耐勞和 靄 可親 故 有道德始終不 逾 孤 柱 一擲 曲 指可數彼此 牽 尌 劈 荊斬棘 報 怨不已明 查 秋 豪 東施 笑 顰 估 名釣譽知書達 理 36
3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8 劃金 碧 輝煌金榜 題 名 怦 然弖動 9 劃冒險 犯 難室內裝 潢 度 假村 度 過童年 怠 慢不周怨天 尤 人 恬 不知恥按 部 尌班 拭 目以待 故 步自封 既 然如此既往不 咎 是何 緣 故為人 詬 病 金 壁 輝煌金榜 提 名 抨 然弖動冒險 患 難室內裝 璜 渡 假村 渡 過童年 待 慢不周怨天 由 人 忝 不知恥按 步 尌班 詴 目以待 固 步自封 即 然如此既往不 究 是何 原 故為人 垢 病 37
3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9 劃相形見 絀 若 即 若離英雄氣 概 迫不 及 待 重 新開始 迥 然不同面黃 肌 瘦 10 劃 俯 首認罪個人 涵 養 候 補球員剛 愎 自用 座 無虛席 氣 球上升 消 夜 疾 言厲色 疾 風勁草 相形見 茁 若 及 若離英雄氣 慨 迫不 急 待 從 新開始 迴 然不同面黃 飢 瘦 伏 首認罪個人 含 養 後 補球員剛 復 自用 坐 無虛席 汽 球上升 宵 夜 急 言厲色 急 風勁草 38
39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0 劃病入膏 肓 破 釜 沉舟神采 奕奕 素 昧 帄生 耽 誤工作 脅 迫 胯 下之辱草 菅 人命 豈 有此理 貢 獻非凡 起 用新人 躬 逢其盛 軒 然大波追根究 柢 高聲朗 誦 病入膏 盲 破 斧 沉舟神采 弈弈 素 味 帄生 擔 誤工作 協 迫 跨 下之辱草 管 人命 其 有此理 供 獻非凡 啟 用新人 恭 逢其盛 喧 然大波追根究 底 高聲朗 頌 39
40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1 劃商店打 烊 奢侈浪 費 張燈結 綵 彗 星接 踵 而至欲蓋彌 彰 清 晰 可見深自警 惕 畢 竟不同眾口 鑠 金眼花 撩 亂莫 名 其妙 陳陳 相因陳腔 濫 調陰謀 詭 計頄目 混 珠麻木不 仁 商店打 洋 奢侈浪 廢 張燈結 彩 慧 星接 腫 而至欲蓋彌 章 清 析 可見深自警 剔 必 竟不同眾口 爍 金眼花 瞭 亂莫 明 其妙 成成 相因陳腔 爛 調陰謀 鬼 計頄目 渾 珠麻木不 人 40
41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2 劃 勞 燕 分飛 唾 手可得報名 截 止寒 暄 問候尋人啟 事 廁 身其間 惺惺 相惜提 綱 挈 領提弖 吊 膽敦品 勵 學 斑 白頭髮 斐 然成章渾身解 數 焚膏繼 晷 無所 事 事發 憤 圖強短小精 悍 牢 雁 分飛 垂 手可得報名 結 止寒 喧 問候尋人啟 示 側 身其間 弖弖 相惜提 網 契 領提弖 弔 膽敦品 力 學 班 白頭髮 蜚 然成章渾身解 術 焚膏繼 咎 無所 是 事發 奮 圖強短小精 幹 41
42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2 劃絕不寬 貸 脾氣暴 躁 華 佗 再世 貽 笑大方貿易 盈 虧越 俎 付庖集思廣 益 黃 粱 一夢 13 劃 催 促 意 氣用事愛屋及 烏 搔 首弄姿暗 箭 難防滄海一 粟 煥 然一新 煞 車失靈 稟 告父母經驗老 到 絕不寬 待 脾氣暴 燥 華 陀 再世 遺 笑大方貿易 贏 虧越 廚 付庖集思廣 義 黃 梁 一夢 摧 促 義 氣用事愛屋及 屋 騷 首弄姿暗 劍 難防滄海一 栗 換 然一新 剎 車失靈 秉 告父母經驗老 道 42
4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3 劃蜂 擁 而上雷霆萬 鈞 鳩佔 鵲 巢 鼎鼎 大名 14 劃實事求 是 察 言 觀色 嶄 露頭角 徹 底了解態度安 詳 慘 無人道 摧 毀 旗 袍榮 獲 冠軍滿腹 牢 騷 煽 惑人弖 誨 人不倦 需 要 蜂 湧 而上雷霆萬 軍 鳩佔 雀 巢 頂頂 大名實事求 事 察 顏 觀色 展 露頭角 澈 底了解態度安 祥 殘 無人道 催 毀 祺 袍榮 穫 冠軍滿腹 勞 騷 搧 惑人弖 悔 人不倦 頇 要 43
4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本文用語之常用國字正誤用語 筆劃詞語例誤用例 15 劃以上 艱 難困苦 趨 之若鶩趨之若 鶩 餬 口而已禮 尚 往來轉 圜 餘地蹧 蹋 糧食穩操勝 券 嚴防作 弊 籠 絡人弖 鑑 往知來 觀 念新穎鳯毛 麟 角 堅 難困苦 驅 之若鶩趨之若 騖 糊 口而已禮 上 往來轉 寰 餘地蹧 塌 糧食穩操勝 卷 嚴防作 幣 攏 絡人弖 見 往知來 關 念新穎鳯毛 鱗 角 44
4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行政機關公文製作表解 項目類別內容備註 公文類別與結構 公文類別 仙 1. 公布法律 發布法規命仙 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 準之行政規則々可不分段 2. 發布法規命仙及人事命仙々格式由人事主管機關訂定 3. 蓋用機關印信 呈限對總統使用 咨 函 公告 總統與國民大會 立法院間使用 1.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 2. 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 3. 同級或不隸屬機關 4. 民眾與機關間 1. 向民眾或特別對象宣布 2. 張貼公布欄 ( 蓋機關印信 ) 3. 利用報刊等傳播 4. 得用表格處理 5. 登報公告免署職稱姓名 45
4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行政機關公文製作表解 項目類別內容備註 公文類別與結構 公文類別 其它 公文 書函 開會通知單 公務電話 紀錄 手仙或手諭 簽 報告 箋函或便箋 聘書 證明書 證書或證照 契約書 提案 紀錄 節略 說帖 定型化表單 公文結構 主旨 (1) 全文精要說明目的與期望 (2) 力求具體扼要 (3) 不分段一項完成 (4) 能用主旨一段完成的勿分割 2 段 3 段 (5) 定有辦理或復文期限的頇說明 說明 (1) 敘述事實來源經過或理由勿重複期望語 ( 如核示請查照等 ) (2) 只摘述來文重點 (3) 提出處理方法分析 ( 簽 ) (4) 視內容改稱 經過 原因 (5) 公告用改為 依據 指出法條或機關名稱 (6) 頇列明副本收受者的行為 附件名稱份數 46
4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行政機關公文製作表解 項目 類別 內容 備註 公文結構 辦法 (1) 提出具體要求或處理意件勿重複期望語 (2) 視內容改稱 建議 請求 擬辦 核示事項 (3) 公告改為 公告事項 或 說明 (4)3 段式內容截然劃分避免重複 (5) 定有辦理或復文期限的頇說明 注意事項 公文用語與用字 稱謂用 一文 一事 一項 一意 條例 次序々採一字 ( 符號 ) 一碼為原則 (1) 上級對下級 - 稱 貴 (2) 下級對上級 )- 稱 鈞 鈞長 大 ( 無隸屬關係 ) (3) 機關或首長對屬員 - 稱 台端 (4) 間接對機關團體 - 稱 全銜 或 簡銜 必要時稱 該 (5) 間接對機關個人 - 職稱 (6) 機關對人民 - 稱 先生 女士 或通稱 台端 君 (7) 帄行 - 稱 貴 (8) 自稱 - 稱 本 (9) 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 如於 (10) 文內同時提及 - 通稱 貴機關 或 貴單位 47
4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行政機關公文製作表解 項目類別內容備註 公文用語與用字 期望用 視需要酌用 希 請查照 照辦 辦理見復 核示 鑒核 請轉行 照辦 轉行 轉告 統一用字 ( 語 ) 公布 身分 占有 徵收 帳目 牴觸 計畫 策劃 雇員 僱用 聲請 ( 對法院 ) 申請 ( 對機關 ) 關於 紀錄 記錄 領事館 蒐集 儘量 貫徹 澈底 設機關 置人員 第九十八條 第一百條 第一百十八條 制定 ( 法律 ) 訂定 ( 命仙 ) 注意事項 1. 使用標點符號 2. 避免艱深費解無意義模稜兩可 3. 肯定堅定互相尊重 4. 阿拉伯字註明承辦月日時分 5. 法條條文序數不用大寫 6. 司法審判文書另訂實施 48
49 公文撰作與用語 - 一般公文用語 類別用語適用範圍備註 起首語 ( 指公文起首所用之發語詞 ) 查 有關 關於 謹查 茲制定 訂定 修正 廢止特任 特派 任命派 茲派 茲聘 茲敦聘僱 通用 公布法律 發布命仙 任用人員用 49
50 公文撰作與用語 - 一般公文用語 類別用語適用範圍備註 稱謂語 ( 指對受文者稱呼或自稱用語 ) 鈞府 鈞長 鈞座有隸屬關係之下級對上級用直接稱謂用 大院 大部 大局 大處 貴局 貴處 貴公司 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用 ( 例如〆對立法院 司法院 考詴院 監察院用 ) 對下級 帄行 ( 無隸屬關係者 ) 及對人民團體用 書寫本類別稱 謂語時, 對上 級 帄行及人 民團體均應於 其左空一格 ( 挪抬 ) 以示 互重 臺端 先生 女士 本 對屬員 人民 自稱 該 職稱機關名稱如一再提及可稱 該, 例如 該局 對職員則稱 該員 或 職稱 間接稱謂時用 50
51 公文撰作與用語 - 一般公文用語 類別用語適用範圍備註 引述語 ( 引據其他機關或受文者來文時之用 語 ) 依 奉依據 奉悉 敬悉 已悉復 ( 稱謂 ) 函依 ( 依據 )( 稱謂 ) 辦理 ( 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 ) 諒蒙鈞察 ( 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 ) 諒達 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文時用 引敘帄行 下級機關 屬員或人民來文時用 回復上級機關來文或首長公文, 於引敘完畢時用 回復帄行機關來文, 於引敘完畢時用 回復下級機關公文, 於引敘完畢時用 於復文時用 於告知辦理之依據時用 對上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 對帄行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 ( 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 別 ) 計達 對下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 51
52 公文撰作與用語 - 一般公文用語 類別用語適用範圍備註 經辦語 ( 案情處理過程之聯繫用語 ) 准駁語 ( 於審核或答復受文者請求時之用語 ) 除外語 ( 處理案件之除外用語 ) 請示語 ( 請問 請教之衡量用語 ) 業經 經已 均經 迭經 旋經 嗣經應予照准 准予照辦 應予不准 應予駁回如擬 可照准 准如所請 如擬辦理 應從緩議敬表同意 同意照辦 不能同意辦理 歉難同意 無法照辦 礙難同意除 外除 及 外是否可行 是否有當 可否之處 通用 對下級機關用 決行人員批核公文用 對帄行機關或人民團體時用 通用 52
5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一般公文用語 類別用語適用範圍備註 期望及目的語 ( 對受文者表達行文之期望或目的之用語 ) 請請請請 鑒核核示鑒查核備 請上級機關或首長查核 指示使用 鑒核 - 報核案件 核示 - 請示案件 鑒查 - 僅供瞭解 核備 - 核備案件 請查照 請辦理惠復 請查明惠復 請查照轉知 請帄行機關知悉辦理時用 請查照 請照辦 請辦理見復 請查明見復請查照轉知 請下級機關知悉辦理時用 附送語 ( 致送資料 文件之用語 ) 附陳檢陳 對上級附送附件時用 檢送 檢附 附 附送 對帄行或下級機 關附送附件時用 結束語 ( 全文之總結用語 ) 謹陳 敬陳 此致 於簽 便箋之文末用 53
5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規用字用語 法仙依據〆中華民國 62 年 3 月 13 日立法院 第 1 屆 第 51 會期第 5 次會議及第 78 會期第 17 次會議認可 用字舉例統一用字曾見用字說明 公布 分布 頒布 布佈 徵兵 徵稅 稽徵徵征 部分 身分分份 帳 帳目 帳戶帳賬 韭菜韭韮 礦 礦物 礦藏礦鑛 釐訂 釐定釐厘 使館 領館 圖書館館舘 穀 榖物 榖谷 行蹤 失蹤蹤踪 54
5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規用字用語 用字舉例 統一用字 曾見用字 說明 妨礙 障礙 阻礙 礙 碍 賸餘 賸 剩 占 占有 獨占 占 佔 牴觸 牴 抵 雇員 雇主 雇工 雇 僱 名詞用 雇 僱 僱用 聘僱 僱 雇 動詞用 僱 贓物 贓 臟 黏貼 黏 粘 計畫 畫 劃 名詞用 畫 策劃 規劃 擘劃 劃 畫 動詞用 劃 蒐集 蒐 搜 菸葉 菸酒菸煙 55
5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規用字用語 用字舉例 統一用字 曾見用字 說明 儘先 儘量 儘 盡 麻類 亞麻 麻 蔴 電表 水表 表 錶 擦刮 刮 括 拆除 拆 撤 磷 硫化磷 磷 燐 貫徹 徹 澈 澈底 澈 徹 祇 祇 只 副詞 並 並 并 連接詞 聲請 聲 申 對法院用 聲請 56
5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規用字用語 用字舉例 統一用字 曾見用字 說明 申請 申 聲 對行政機關用 申請 關於 對於 於 于 給與 與 予 給與實物 給予 授予 予 與 與給予名位 榮譽等抽象事項 紀錄 紀 記 名詞用 紀錄 記錄 記 紀 動詞用 記錄 事蹟 史蹟 遺蹟 蹟 跡 蹤跡 跡 蹟 糧食 糧 粮 覆核 覆 複 復查 復 複 複驗複復 57
5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律統一用語表 法仙依據〆中華民國 62 年 3 月 13 日立法院 第 1 屆 第 51 會期第 5 次會議認可 統一用語說明 設 機關 置 人員 第九十八條 第一百條 第一百十八條 如〆 教育部組織法 第四條〆 教育部設左列各司 處 室 如〆 司法院組織法 第九條〆 司法院置秘書長一人, 特任, 不寫為〆 第九八條 不寫為〆 第一 條 不寫為〆 第一百 一 十八條 自公布日施行 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科 五千元以下罰金 處 五千元以下罰鍰 不寫為〆 自公 佈 之 日施行 自由刑之處分, 用 處, 不用 科 罰金用 科 不用 處 且不寫為〆 科五千元以下 之 罰金 罰鍰用 處 不用 科 且不寫為〆 處五千元以下 之 罰鍰 58
59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法律統一用語表 統一用語說明 準用 第 條 之規定法律條文中, 引用本法其他條文時, 不寫 本法 第 條, 而逕書 第 條 又如〆 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者, 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 之未遂犯罰之 制定 與 訂定 製定 製作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百 千 零 萬 法律條文中, 引用本條其他各項規定時, 不寫 本條 第 項, 而逕書 第 項 如刑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 依第一項宣告褫奪公權者, 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 法律之創制, 用 制定 々行政命仙之制作, 如 訂定 書 表 證照 冊 據等, 公文書之製成用 製定 或 製作, 即用 製 不用 制 法律條文中之序數不用大寫, 即不寫為〆 壹 貳 參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拾 佰 仟 法律條文中之數字 零 萬 不寫為〆 万 59
60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公文為處理公務溝通意見之重要工具, 因此要讓對方很容易地看懂 標點符號是書面語的組成部分, 用來表示停頓 語意 語氣及詞語的性質 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有助於精確表達文意, 易讀好解, 避免溝通障礙 因此, 公文程式條例第 8 條特別明訂〆公文應加具標點符號 中文字及併同於中文使用之標點符號, 除特殊符號外, 應以全形字元 (Full-Form Character) 呈現 阿拉伯數字 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 除特殊符號外, 應以半形字元 (Half-Form Character) 呈現 60
61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之用法, 中 外文之使用有所不同, 請參照下表之說明〆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句號. 用在一個意義完整文句 的後面 1. 公告 商店負責人張三營業地址變更 2. Thanks for your help. 逗號, ( 全形 ), 半形用在文句中要讀斷的地方 1. 本工程起點為仁愛路, 終點為和帄東路 2.So, what & s the big deal about Taipei? 頓號, 1. 用在連用的單字 詞 語 短句的中間 2. 英文使用逗號 1. 建 什 田 旱等地目 2. 河川地 耕地 特種林地等 3. 不求報償 沒有保留 不計任何付價 4.The Shilin, Huaxi Street, and Raohe Street night markets are all quite famous. 61
62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分號々 ; 用在下列文句的中 1. 知照改為查照々遵辦改為照辦々遵 ( 全形 ) ( 半形 ) 間〆 照具報改為辦理見復 1. 並列的短句 2. 出國人員於返國後一個月內撰寫報 2. 聯立的復句 告, 向 部報備々否則限制申請 出國 3.Spring is here; the birds are warbling with joy.. 逗號, ( 全形 ), 半形用在文句中要讀斷的地方 1. 本工程起點為仁愛路, 終點為和帄東路 2.So, what & s the big deal about Taipei? 62
6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冒號 〆 : 用在有下列情形的文 1. 使用電話範圍如次〆 (1) ( 全形 ) ( 半型 ) 句後面〆 (2) 1. 下文有列舉的人 2. 接行政院函〆 事 物 時々 3. 主旨〆 2. 下文是引語時々 4. 部長〆 3. 標題々 5.Let me give you a piece of 4. 稱呼 advice: * Look before you leap. + 問號 〇? 用在發問或懷疑文句 1. 本要點何時開始正式實施為宜〇 ( 全形 ) ( 半型 ) 的後面 2. 此項計畫的可行性如何〇 3.Where do you work? 63
6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驚歎號 ( 全形 )! ( 半型 ) 用在表示感歎 命 仙 請求 勸勉等文 句的後面 1. 又怎能達成這一為民造福的要求 2. 來努力創造我們共同的事業 共同的榮譽 3.How thoughtful! 引號 ( 全形 ) *+#&用在下列文句的後面〆 ( 半型 ) 1. 引用他人的詞句々 2. 特別著重的詞句々 3. 標記題目 中文先用單引號, 後用雙引號々英文先用雙引號, 後用單引號 1. 總統說〆 天下只有能負責的 人, 才能有擔當 2. 所謂 效率 觀念 已經為我 們所接納 3.The letter * m + is wider than the letter * t. + 64
65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破折號 (2 個全形 ) - (1 個全形 ) 表示下文語意有轉折或下文對上文的註釋 1. 各級人員一律停止休假 即使已奉准有案的, 也一律撤銷 2. 政府尌好比是一部機器 一部 為民服務的機器 3.Taipei City has an excellent MRT system. There are five lines-the blue, red, green, orange, and brown. 連字號 - (1 個全形或半形 - (1 個半形 ) 1. 用於表示數目 時間 地點等之起止時, 用 - (1 個全 公斤々 17:00-21:00 々基隆 - 臺北 2. 鐵 - 鎳合金々圖 5-1 形 ) 3.a 1,500-word letter 2. 用於複合詞組及各種 4.ISO-9000 型號 牌號 圖表序 號等時, 用 - (1 個半形 ) 65
66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刪節號 ( 半形 6 點 ) ( 半型 3 點 ) 用在文句有省略或表示文意未完的地方 1. 憲法第 58 條規定, 應將提出立法院的法律案 預算案 提 出於行政院會議 2. Five of my best friends are these: Mary, Jason,Edward 夾註號 ( ) ( 全形 ) ( )[ ] ( 半型 ) 1. 在文句內要補充意思 或註釋時用的 2. 先用 ( ), 後用 1. 公文結構, 採用 主旨 說明 辦法 ( 簽呈為 擬辦 ) 三段式 2. 臺灣光復節 (10 月 25 日 民國 38 年 8 月頒布命仙訂定 ) 應舉行 慶祝儀式 3.Smith Art (ch.2 [or sec.2], p.20) 66
67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標點符號 名稱符號用法舉例 中文 英文 書名號 斜體或劃 底線 ( 全形 ) 1. 斜體或劃底線用在書名 篇名 報刊名 雜誌名等 2. 用在戲劇 電影 美術 音樂等藝術作品名 3. 需同時使用 時, 先用雙, 再用 4. 書刊的題簽 文章的標題 報刊雜誌的刊頭或宣傳海報等, 不必用書名號 1. 四書集註孟子梁惠王我最喜歡看 科學人 和 天下 這兩份雜誌 2. 歌劇魅影 是世界上倍受歡迎的音樂劇 3. 文化月刊 十週年特刊 4.The call of the wildnew York Times Foundations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音界號 ( 全形 ) 用在翻譯外國人名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馬克 吐溫彼得 杜拉克威廉 沙 士比亞 67
68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數字用法 常見的數字表達方式可以區分為四種〆 阿拉伯數字〆 々 中文數字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々 國字數字〆壹 貳 叁 肆 伍 陸 柒 捌 玖 拾々 羅馬數字〆 I II III X L C D M 羅馬數字較為繁複不易辨識, 原則上僅用在編製書籍報告之頁碼々而國字大寫數字因為筆畫繁複, 僅在篇章標題時始使用 因此, 一般公文報告中以使用中文數字和阿拉伯數字為原則 依行政院 93 年 9 月 17 日院臺秘字第 號函訂頒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〆 數字用語具一般數字意義 統計意義者, 或以阿拉伯數字表示較清楚者, 使用阿拉伯數字々 數字用語屬描述性用語 專有名詞 慣用語者, 或以中文數字表示較妥適者, 使用中文數字々 數字用語屬法規條項款目 編章節款目之統計數據者, 以及引敘或摘述法規條文內容時, 使用阿拉伯數字々 屬法規制定 修正及廢止案之法制作業者, 應依 中央法規標準法 法律統一用語表 等相關規定辦理 68
69 阿拉伯數字書寫原則〆 付號 ( 碼 ) 〆物件之付號或付碼, 例如機關付碼 A 國際標準書號 ISBN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〆例〆 M 編號〆例如附件 1 表 2 圖 3-1 發文字號〆為利全國公文電子交換作業, 公文之收發文號, 一律書寫足 11 位數之 阿拉伯數字半形〆 ( 例〆北大會字第 號 ) 其寫法與內容結構如下〆 年度 案管編號 公文流水編號 序號〆例如會議期別 名次 次數 季別等 日期 時間〆任何文書均頇記載年 月 日 時々文書中記載年份, 一律以中華民國紀元為準, 惟外文或譯件, 得採用西元記年, 日期之記載採用阿拉伯數字, 例〆中華民國 93 年 12 月 3 日 69
70 記載日期時間時, 除用於簽署章下之簽署日期時間, 仍維持原 8 碼之書寫方式 ( 例〆 0701/0805) 外, 均不前置以 0 之方式書寫 例〆 94 年 7 月 8 日下午 2 時 5 分, 不書寫為〆 094 年 07 月 08 日下午 02 時 05 分 電話 傳真〆區域碼採用連字號 - 區隔, 例〆 郵遞區號〆目前郵遞區號為三加二制, 前三位數為行政區 ( 市 鄉 鎮 區 ) 編號, 後兩位數為投遞段編號及大宗收件戶之 投遞專用號碼 使用時, 一般住戶來往郵件僅頇書寫前三位數行政區編號, 大宗郵件收受戶則再加二碼 例〆臺北市政府之郵遞區號, 三碼為 110, 五碼為 門牌號碼〆門牌號碼之段巷弄號室等採阿拉伯數字 例〆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2 號 3 樓 304 室 計量統計〆以阿拉伯數字計量時, 超過三位以上之數字, 應採用國際通行之三位分節法, 以, ( 半型 ) 區隔之 例〆 1,234,567,890 以阿拉伯數字書寫時, 同一組數字, 宜書寫在同一列, 不宜跨拆兩列書寫 以阿拉伯數字計量時, 可用中文字之 萬 億 兆 為單位, 而不用中文字之 十 百 千 及其組合之詞組為單位 ( 如十萬 百萬 千萬等 ) 70
71 使用不使用使用不使用 50 5 十 百 5,000 5 千 5 萬 萬 5 十萬 550 萬 5 百 50 萬 5,500 萬 5 千 5 百萬 5,500 億 5 千 5 百億 500 兆 5 百兆 統計數據〆例如上網人數為 26,821,811 法規條項款目 編章節款目〆例如事務管理規則共分 15 編 415 條條文 法規內容之引敘或摘述〆例如依著作權法法第 87 條規定 71
72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數字用法 阿拉伯數字 / 中文數字 用語類別 用法舉例 阿拉伯數字 付號 ( 碼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ISBN M 附編號 發文字號表 1 附件 1 院臺秘字第 號 序數第 4 屆第 6 會期 第 1 階段 第 1 優先 第 2 次 第 3 名 第 4 季 第 5 會議室 第 6 次會議紀錄 第 7 組 日期 時間 民國 94 年 7 月 8 日 94 年度 21 世紀 公元 2005 年 7 時 50 分 挑戰 2008 〆國家發展重點計畫 520 尌職典禮 72 水災 921 大地震 911 恐怖事件 228 事件 38 婦女節 店後 3 週辦理 電話傳真 郵遞區號 門牌號碼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2 號 3 樓 304 室 計量單位 150 公分 35 公斤 30 度 2 萬元 5 角 35 立方公尺 7.36 公頃 土地 1.5 筆 72
73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數字用法 阿拉伯數字 / 中文數字阿拉伯數字 用語類別 統計數據 ( 如百分比 金額 人數 比數等 ) 法規相關數字用語 法規條項款目 編章節款目 用法舉例 臺北市政府網站訪客人數為 26,821,811 事務管理規則共分 15 編 415 條條文 法規內容之引敘或摘述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54 條規定〆 接生人違反第 13 條規定者, 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 胎兒出生後 7 日內, 接生人如未將胎兒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54 條規定, 可處 6,000 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 73
74 公文撰作與用語 - 數字用法 阿拉伯數字 / 中文數字 用語類別 用法舉例 中文數字 描述性用語 一分子 一支部隊 一再強調 一次補助 一律 一流大學 一致性 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 一套規範 三大面向 三生有幸 三級制政府 不二法門 公正第三人 四大施政主軸 再一次 每一位同仁 前一年 核四廠 國土三法 國小三年級 第一夫人 第一線上 第二專長 第三部門 組織四法 新十大建設 零歲教育 成語 專有名詞 慣用語 一日千里 一目十行 三言兩語 三生有幸 三五成群 十全十美 九九峰 三國演義 李四 五南書局 恩史瓦第三世 第一科 第二組 第三課 星期一 週一 正月初 五十分之一 三讀 三軍部隊 約三 四天 二 三百架次 幾十萬分之一 七千餘人 二百多人 74
75 公文流程與時效 - 流程 創稿 交辦 ( 主動辦理 ) 會辦 擬稿核稿判行繕印 來文收文分文擬辦 提陳 改分 校對 陳核 會辦 用印 批示 發文 退稿 歸檔 75
76 公文流程與時效 - 注意事項 改分〆 自文書組網頁表單下載之公文改分表格下載, 並填寫改分原因及改分單位 第一次改分〆一級單位主管頇核章 第二分改分〆校長核章 p77 文書核擬 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對主管業務認有辦理文書之必要者, 得以手諭或口頭指示指定承辦人員擬辦 承辦人員對其職責範圍內之事件, 認為必頇以文書宣達意見或查詢事項時, 得自行擬辦 承辦人員對於文書之擬辦, 應〆 依據法仙 命仙 慣例之順序 查明全案經對過 後法優於前法 後仙優於前仙 下級機關之命仙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仙 承辦人員對於來文之附件, 有抽存待辦之必要者, 應於來書文上書明 附件抽存 字樣, 並簽名或蓋章 承辦機密文件時, 一律以彌封方式處理, 並請於彌封後簽名或蓋章 p78 76
77 圖〆公文改分申請單 p76 77
78 公文流程與時效 - 注意事項 陳核〆 與其它單位有關者並應先行會商或送會 文書核決之權責區分如下〆 初核者〆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覆核者〆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 會核者〆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 ( 無必要者免送會 ) 決定者〆依分層負責應規定之最後決定人 承辦人員對於承辦文件如未簽擬意見, 應交還重擬, 再行陳核 辦稿 依電子公文稿件, 選擇欲擬之稿, 依 文稿編輯 畫面, 由上而下填入相關資料 附件請檢點清楚, 隨稿附送 如有 2 種以上時, 請以附件 1 附件 2 並請於稿件用 檢送 檢陳 檢附 等字樣 核稿時如有修改, 應注意勿將原來之字句塗抹, 如有更改時, 應簽章, 以示負責 上級主管對於下級簽擬或經辦之稿件, 認為不當者, 應尌原稿批示或更改不宜輕易發回重擬 發文單位請以編輯方式進入撰寫 78
79 公文流程與時效 - 注意事項 辦稿 會稿單位對於文稿有不同意見時, 應由主辦單位綜合修改後, 再送決定 非政策性之緊急公文, 為爭取時效, 得先發後會 各單位對於其它單位會之簽稿, 如有意見應即提出, 如未提出意見, 一經會簽, 即認為同意, 應共同負責 回稿 清稿 承辦人員於發文前, 自行清稿後, 再送至文書組辦理發文 發文 電子發文至它機關時, 承辦人毋頇傳送附件至文書組 紙本發文至它機關時, 承辦人頇自行裝訂附件後, 再送至文書組 附件超過 30 件時, 承辦人員起自行裝訂公文與附件後, 自行分繕 附件超過 2 張以上者, 承辦人員裝訂後加蓋騎縫章 頇用印者, 承辦單位應親自前來文書組辦理用印, 並請於用印處以鉛筆圈註 歸檔 紙本歸檔頇以原稿辦理歸檔 紙本歸檔如有 2 張以上者, 請加蓋騎縫章, 以鉛筆編註頁碼後, 單位登記桌傳送原稿公文至文書組後, 辦理歸檔 79
80 公文流程與時效 - 注意事項 其它 下班或臨時離開辦公室時, 應將公文收藏於辦公桌抽屜或公文櫃內並即加鎖 80
81 公文流程與時效 - 陳核流程 陳核 內部單位以 內會 及 送會 方式辦理 教學體系 系所承辦人員 覆核者 - 系所單位主管 會核者 - 院長 順會 會辦單位 核決者 - 校長或其授權人員 順會 行政體系 二級單位承辦人員 覆核者 - 二級單位主管 會核者 - 一級單位主管 81 內部單位 內會 及 送會 方式辦理
82 82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虛擬交易所97年GVE3簡易版.doc
目 錄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2 二 台 灣 期 貨...4 三 台 灣 選 擇 權...5 四 台 灣 上 市 / 櫃 權 證...7 五 投 組 清 單...8 六 現 金 帳 戶 轉 移...9 七 掛 單 追 蹤... 11 八 歷 史 交 易 記 錄...13 九 投 組 分 析...15 十 新 舊 版 本 差 異...16 1 一 台 灣 上 市 / 上 櫃 股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icrosoft Word - 636-苗栗縣農地改良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doc
苗 栗 縣 申 請 農 地 改 良 作 業 要 點 一 苗 栗 縣 政 府 ( 以 下 簡 稱 本 府 ) 為 有 效 管 制 本 縣 農 業 用 地 改 良 需 求, 俾 利 農 民 改 善 農 耕 環 境, 提 高 農 作 價 值,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要 點 之 主 管 機 關 為 本 府, 受 理 申 請 單 位 為 本 府 農 業 處, 由 農 業 處 召 集 籌 組 本 縣 農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本 題 各 點 彼 此 均 有 相 互 關 聯, 作 答 不 完 整, 將 影 響 各 評 分 點 之 得 分, 請 注 意 檔 名 儲 存 錯 誤, 該 題 一 律 0 分 計 算 1. 1. 深 淺 圖 表.xlsx 請 依 下 方 題 目 敘 述 操 作 ( 佔 總 分 :) 儲 存 格 範
2012 世 界 盃 電 腦 應 用 技 能 競 賽 全 國 總 決 賽 競 賽 試 題 暨 評 分 彙 總 表 競 賽 項 目 文 書 處 理 文 書 處 理 Word 2007 Word 2010 電 子 試 算 表 電 子 試 算 表 Excel 2007 電 腦 簡 報 電 腦 簡 報 PowerPoint 2007 PowerPoint 2010 試 題 攜 出 試 場, 一 律 零 分
55202-er-ch03.doc
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105 103~104 20 107 2
/ / 105 / / 7 0 2 4 8 76 / / 7 0 2 5 2 8-1 / / 06 2619621 #311 / E-mail / periodical @ hanlin.com.tw / http://www.worldone.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ZXCV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理 二 未 能 於 第 一 階 段 錄 取 之 考 生, 得 報 名 參 加 特 色 招 生 或 第 二 階 段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三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之 五 專 招 生 學 校, 應 於 開 學 前 辦 理 完 畢 四 各 國 中 應 提 供 學 生 必 要 之 協 助, 受 理 學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102 年 3 月 2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40750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5 月 3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81712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6 月 17 日 102 年 北 中 南 三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暨 申 請 抽 籤 入 學 聯 合 會 第 5 次 臨 時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正修技術學院學生九十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教 育 學 程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辦 理 事 項 簡 章 上 網 公 告 ( 免 費 自 行 下 載 ) 報 名 日 期 105 年 5 月 16 日 105 年 6 月 13 日 ( 一 ) 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 四 ) 週 一 至 週 五 08:30-12:00 / 14:00-17:00 105 年 8 月 1 日 ( 一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性 別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104 年 人 口 婚 姻 結 構 狀 況 分 析 與 探 討 臺 南 市 左 鎮 區 公 所 會 計 室 編 製 目 錄 壹 前 言 1 貳 人 口 分 布 2 一 人 口 成 長 趨 勢 2 ( 一 ) 人 口 數 2 ( 二 ) 人 口 數 增 加 率 2 二 性 比 例 3 三 戶 量 4 參 人 口 結 構 5 一 人 口 結 構 年 齡 三 段 組 5 二 人 口
壹、總 則
壹 總 則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公 務 統 計 方 案 ( 以 下 簡 稱 本 方 案 ) 依 據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組 織 條 例 統 計 法 統 計 法 施 行 細 則 各 級 政 府 及 中 央 各 機 關 統 計 範 圍 劃 分 方 案 及 其 他 有 關 法 令 之 規 定 訂 定 二 為 使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暨
(Microsoft Word - \246\250\301Z\272\336\262z.doc)
模 組 名 稱 : 成 績 管 理 適 用 單 位 : 國 小 目 錄 第 一 章 模 組 簡 介... 5 一 模 組 架 構 圖... 5 二 模 組 權 限 說 明... 6 三 模 組 功 能 說 明... 6 第 二 章 操 作 流 程 - 成 績 管 理... 8 一 成 績 管 理 ( 管 理 權 ) 流 程 圖... 8 二 成 績 管 理 ( 級 任 權 限 ) 流 程 圖...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標 準 書 編 號 AB02001 版 次 3.5 標 準 書 名 稱 招 生 項 目 作 業 標 準 制 定 單 位 註 冊 組 1. 目 的 : 以 公 開 方 式 招 收 學 士 班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學 生 2. 範 圍 : 符 合 各 項 招 生 簡 章 所 定 報 考 資 格 及 條 件 者 3. 定 義 : 無 4. 參 考 文 件 AB02051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學 則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通 告 編 號..15-16/076 家 長 通 告 中 四 及 中 五 級 期 終 考 試 本 學 年 期 終 考 試 將 於 2016 年 6 月 7 日 至 6 月 20 日 舉 行, 各 科 的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及 考 生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件 考 試 當 日, 如 因 天 雨 或 特 別 事 件 而 學 校 宣 佈 停 課, 考 試 將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及 時 間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漁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條 文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六 條 申 請 登 記 為 漁 會 總 幹 事 候 聘 人 者, 應 填 具 申 請 書, 並 檢 附 下 列 文 件 : 一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及 影 本 ( 正 本 經 核 對 無 誤 後 退 還 申 請 登 記 二 學 歷 證 件 正 本 及 影 三 經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103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壹 依 據 貳 目 的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102 年 3 月 2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40750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5 月 30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1020081712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102 年 6 月 17 日 102 年 北 中 南 三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暨 申 請 抽 籤 入 學 聯 合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Microsoft Word - 101學年度各英語比賽辦法.doc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第 九 屆 全 校 英 文 寫 作 比 賽 實 施 辦 法 壹 貳 參 宗 旨 : 藉 由 英 語 寫 作 之 競 賽, 培 養 學 生 間 英 文 書 寫 之 能 力, 以 增 進 校 園 內 英 語 書 寫 風 氣 指 導 單 位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課 外 活 動 指 導 組 應 用 外 語 系 比 賽 分 組 及 參 加 資 格 : 凡 本 校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13...14...15...16...17...17...17...17...17...18...19 30 1...19 2 30 2...19 4 30 1...20 8 30 3...21 Q&A...22...31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icrosoft PowerPoint -
公 文 寫 作 注 意 要 點 / 陳 憲 仁 陳 憲 仁 明 道 大 學 中 文 系 助 理 教 授 明 道 文 藝 雜 誌 創 社 社 長 1 壹 公 文 結 構 一 發 文 機 構 及 文 別 明 道 學 校 財 團 法 人 明 道 大 學 函 * 發 文 機 關 受 文 機 構, 皆 用 全 銜 * 單 位 全 銜 字 與 字 間 不 須 空 格 * 文 別 於 發 文 機 關 之 後 空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檔 描 述 標籤記錄 OMITTED
中 華 民 國 人 壽 保 險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辦 理 大 學 或 技 專 院 校 在 學 學 生 申 請 報 名 參 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暨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與 職 業 道 德 測 驗 應 試 簡 章 壹 依 據 : 大 學 或 技 專 院 校 在 學 學 生 申 請 報 名 參 加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資 格 測 驗 暨 金 融 市 場 常 識
題組一 文書排版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乙 級 檢 定 術 科 題 組 一 附 件 一 解 題 ACCESS 一 建 立 檔 案 匯 入 資 料 表 1 從 開 始 功 能 表 的 所 有 程 式 中, 開 啟 ACCESS 1.1 按 工 作 列 上 的 開 新 檔 案 鈕 1.2 點 選 右 側 窗 格 的 空 白 資 料 庫 1.3 檔 案 名 稱 輸 入 題 組 一 1.4 按 鈕 2 匯 入 題 本 中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臺 灣 農 產 品 生 產 追 溯 管 理 作 業 規 範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41060266A 號 令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7 月 27 日 農 糧 字 第 1051060592A 號 令 修 正 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為 強 化 生 產 者 之 產 品 安 全 責 任, 發 給 臺 灣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及 輔 導 ( 三 ) 科 學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教 育 研 究 及 輔 導 ( 四 ) 鄉 土 性 科 學 教 材 之 研 發 及 推 廣 ( 五 ) 學 生 科 學 創 意 活 動 之 辦 理 及 題 材 研 發 3. 科 學 課 程 教 學 評 量 方 法 之 研 究 改 進 4. 數
所 有 條 文 法 規 名 稱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專 案 補 助 中 小 學 科 學 教 育 計 畫 申 請 作 業 要 點 ( 民 國 103 年 09 月 22 日 修 正 )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以 下 簡 稱 本 署 ) 為 執 行 中 小 學 科 學 教 育 白 皮 書,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目 的 : 加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iPhone版操作手冊
國 票 超 YA(GPhone) 操 作 手 冊 2015.03.10 連 線 方 式... 2 登 入 系 統 & 憑 證 申 請... 2 報 價 畫 面 介 紹... 3 新 增 / 刪 除 / 移 動 自 選... 5 綜 合 報 價 資 訊 畫 面 操 作 方 式 說 明... 8 技 術 分 析 線 圖 及 功 能 介 紹... 12 報 價 資 訊... 15 財 經 新 聞... 18
( 一 ) 個 別 智 力 測 驗 :104 年 1 月 23 日 ( 星 期 五 ) 中 午 12:00 前 公 布 於 彰 化 縣 政 府 教 育 處 網 站 ( 網 址 :http://www.boe.chc.edu.tw) ( 二 ) 學 科 成 就 測 驗 :104 年 2 月 13 日
彰 化 縣 104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全 部 學 科 跳 級 鑑 定 簡 章 壹 依 據 : 103 年 11 月 26 日 府 教 特 字 第 1030394541 號 函 一 特 殊 教 育 法 暨 其 施 行 細 則 二 身 心 障 礙 及 資 賦 優 異 學 生 鑑 定 辦 法 三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調 整 入 學 年 齡 及
(Microsoft Word - 99\263\370\246W\252\355\244\316\252\376\245\363.doc)
附 三 清 雲 科 大 99 年 度 雙 軌 訓 練 旗 艦 計 畫 招 生 甄 姓 身 分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別 般 生 低 收 入 戶 失 業 戶 子 女 特 殊 身 分 考 生 同 繳 交 相 關 明 文 ; 見 簡 章 9 頁 聯 絡 電 話 H 手 機 性 別 男 女 通 訊 地 址 遞 區 號 寫 寫 99 年 8 月 底 前 可 收 之 地 址 牢 貼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3882&KeyWo
Page 1 of 10 請 輸 入 關 鍵 字 整 合 查 詢 最 新 訊 息 法 規 體 系 法 規 檢 索 英 譯 法 規 (English) 草 案 預 告 論 壇 相 關 網 站 所 有 條 文 目 前 位 置 : 法 規 內 容 法 規 名 稱 : 建 築 物 室 內 裝 修 管 理 辦 法 ( 民 國 102 年 03 月 01 日 修 正 ) 第 1 條 本 辦 法 依 建 築 法
中國語文 - 2013年考生表現示例 - 試卷五 綜合能力考核
目 錄 試 卷 五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前 言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第 一 級 示 例 二 1 2 9 15 20 26 31 36 40 46 50 前 言 為 讓 教 師 學 生 以 及 公 人 士
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 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
國 防 部 經 濟 部 軍 公 民 營 工 業 配 合 發 展 會 報 104 年 度 軍 品 試 製 修 作 業 法 規 說 明 及 後 續 商 機 宣 導 會 國 防 部 委 託 法 人 團 體 從 事 研 發 產 製 維 修 作 業 要 點 報 告 單 位 : 工 合 會 報 報 告 人 : 計 畫 主 持 人 胡 信 正 博 士 報 告 日 期 :104 年 07 月 24 日 2 大 綱
ZX 102 國 文 科 大 甲 高 中 朱 碧 霞 老 師 壹 前 言 102 99.07.29 1. 2. 3. 4. 99 101 38 2 76 1 24 102 1. 20 2. 6 18 1 貳 試 題 分 析 99 101 102 一 選 擇 題 1 99~101 年 試 卷 架 構
102 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測驗 大甲高中 朱碧霞 老師 共同科目 國文 發行人 陳炳亨 總召集 周耀琨 總編輯 蔣海燕 主 編 陳俊龍 校 對 黃筱閔 美 編 林靖雨.本書內容同步刊載於翰林我的網 出 版 民國一 二年一月 發行所 7 0 2 4 8 臺南市新樂路 76 號 編輯部 7 0 2 5 2 臺南市新忠路 8-1 號 電 話 (06)2619621#314 E-mail [email protected]
104
核 定 文 號 :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4002001 號 國 立 中 科 實 驗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免 試 入 學 單 獨 招 生 簡 章 地 址 :42878 臺 中 市 大 雅 區 平 和 路 227 號 電 話 :04-25686850 轉 1220 傳 真 :04-25687570 網 址 :http://www.nehs.tc.edu.tw/ - 1 - 國 立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08_00216.doc
收 文 編 號 :1040009891 議 案 編 號 :10501050710002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6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462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633 號 之 3 案 由 : 交 通 部 函, 為 民 營 鐵 路 列 車 駕 駛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管 理 規
嘉義區99學年度擴大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議程
教 育 部 105 年 01 月 14 日 臺 教 授 國 字 第 1050003488D 號 函 核 定 105 學 年 度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附 屬 高 級 中 學 直 升 入 學 簡 章 校 址 :10658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信 義 路 三 段 143 號 聯 絡 電 話 :(02)27075215#113 傳 真 :(02)27075133 網 址 :http://www.hs.ntnu.edu.tw/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七 寄 居 人 共 同 事 業 戶 內 之 人 口, 其 排 列 次 序 如 下 : 一 戶 長 二 受 僱 人 三 學 生 四 收 容 人 五 其 他 成 員 六 寄 居 人 共 同 事 業 戶 戶 長 另 設 有 共 同 生 活 戶 或 單 獨 生 活 戶 者, 應 註 明 其 戶 籍 地 址
戶 籍 法 施 行 細 則 中 華 民 國 23 年 6 月 25 日 內 政 部 發 布 同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中 華 民 國 35 年 6 月 21 日 行 政 院 節 京 1 字 第 2682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37 年 12 月 7 日 行 政 院 修 正 發 布 第 32 條 第 1 項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63 年 7 月 10 日 行 政 院 修 正
Microsoft Word - 香港數學盃2016比賽模擬試題P3.docx
香 港 數 學 盃 2016 模 擬 試 題 小 三 香 港 數 學 盃 2016 模 擬 試 題 小 學 三 年 級 卷 一 選 擇 題 限 時 20 分 鐘 1. 200 + 208 + 200 +195 + 192 +205 + 210 + 190 +207 +193=? A. 1800 B.1900 C.2000 D.2200 2. 947+(372-447)-572+1928-(267-72)-33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