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輔導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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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 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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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 辦理輔導人力成效評估 ~ 打造 輔導黃金三角, 守護孩子幸福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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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次 目次 I 表次 Ⅲ 圖次 Ⅴ 第一章緒論 1 第二章組織與執掌 5 壹 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5 貳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14 參 小結 21 第三章成長與承擔 23 壹 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23 貳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31 參 輔導黃金三角 為三級輔導工作領航 36 第四章輔導人力實施現況與成效評估 51 壹 經費補助及成效分析 51 貳 輔導人力配置及成效分析 64 參 輔導人力專業服務及成效分析 83 肆 輔導人力專業成長及成效分析 126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153 壹 結論 153 貳 建議 16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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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表次 表 2-1 輔諮中心組織及職掌表 ( 以花蓮縣為例 ) 表 2-2 輔諮中心的內部專業分組工作表 ( 以彰化縣為例 ). 12 表 2-3 國民小學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 16 表 2-4 國民中學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 18 表 2-5 依 國民教育法 及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 準則 規定國中小應編制輔導教師數. 19 表 2-6 校園團隊輔導服務模式人力配置表 ( 以臺北市為例 ) 20 表 3-1 各縣 ( 市 ) 自發期設置之輔諮中心概況 25 表 3-2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任務比較表 ( 以基隆市為例 ) 34 表 3-3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任務比較表 ( 以基隆市為例 ) 35 表 3-4 教育局 ( 處 ) 輔諮中心及適性輔導組任務及工作內容表 37 表 3-5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協助中輟之輔導策略一覽表 ( 以高雄 市為例 ) 40 表 3-6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協助校園霸凌輔導策略一覽表 ( 以高 雄市為例 ) 46 表 4-1 輔諮中心設置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 作 之本部核定與縣 ( 市 ) 自籌經費經費一覽表 54 表 4-2 輔諮中心設置後相關補助經費一覽表. 57 表 4-3 輔導人力增置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 作 經費一覽表 58 表 4-4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專輔人力之相關人事費與鐘點費一覽表 59 表 4-5 輔諮中心設置及運作補助經費一覽表 表 4-6 教育部補助各縣市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經費一覽表 表 4-7 輔諮中心聘用專輔人員情形一覽表 (100 年 8 月 ~102 年 9 月 ). 65 表 年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力及經費調查表 表 4-9 專輔人員學歷分析一覽表 表 4-10 專輔人員證照分析一覽表 表 4-11 專輔人員專業年資分析一覽表 III
6 表 4-12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專輔教師情形一覽表 (100 年 8 月 ~102 年 9 月 ) 73 表 4-13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兼輔教師情形一覽表 (100 年 8 月 ~102 年 9 月 ) 74 表 4-14 各縣 ( 市 ) 政府應編制專兼任輔導教師人數與實際聘用人數一覽表 76 表 4-15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一覽表. 77 表 4-16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一覽表 78 表 4-17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一覽表. 79 表 4-18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一覽表.. 79 表 4-1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84 表 4-20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87 表 4-21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89 表 4-22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94 表 4-23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97 表 4-24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99 表 4-25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104 表 4-2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108 表 4-2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服務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110 表 4-28 民國 97 至民國 100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之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表 4-29 民國 101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之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表 4-30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122 表 4-31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一覽表 129 表 4-32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一覽表 131 表 4-33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一覽表 ( 參與人數 ) 131 表 4-3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表 表 4-35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140 表 4-36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140 IV
7 圖次 圖 1-1 WISER 學校三級輔導工作架構圖 3 圖 2-1 輔諮中心組織架構圖 ( 以彰化縣為例 ) 8 圖 2-2 輔諮中心的內部專業分組圖 ( 以高雄市為例 ) 13 圖 2-3 輔諮中心設置適性輔導組推動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架構圖 14 圖 2-4 學校輔導行政組織架構圖 16 圖 2-5 輔導黃金三角架構圖 22 圖 3-1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發展狀況一覽表 24 圖 3-2 學生輔導諮商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架構圖 ( 以南區為例 ) 26 圖 3-3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 45 圖 4-1 輔導人力增置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 作 之本部核定與縣 ( 市 ) 自籌比較圖 54 圖 4-2 輔導人力增置前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 作 經費比較圖 58 圖 4-3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相關經費比較圖 60 圖 4-4 輔諮中心設置及運作補助經費比較圖 61 圖 4-5 教育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經費比較圖 63 圖 4-6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類別比較圖 66 圖 4-7 專輔人員學歷分析圖 68 圖 4-8 專輔人員證照分析圖 69 圖 4-9 專輔人員專業年資分析圖 71 圖 4-10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專輔教師情形分析圖 74 圖 4-11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兼輔教師情形分析圖 74 圖 4-12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分析圖 78 圖 4-13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分析圖 78 圖 4-14 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81 圖 4-15 國小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81 圖 4-16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統計聘用現況分析圖 82 圖 4-17 國中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統計聘用現況分析圖 82 圖 4-18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85 V
8 圖 4-1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88 圖 4-20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圖 92 圖 4-21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95 圖 4-22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97 圖 4-23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圖 101 圖 4-2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個案類型分析圖 105 圖 4-25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個案類型分析圖 108 圖 4-2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個案類型年帄均比較圖 113 圖 4-2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個案類型年帄均折線圖 114 圖 4-28 民國 97 至民國 100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之個案類型分析圖 117 圖 4-29 民國 101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之個案類型分析圖 121 圖 4-30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比較圖 126 圖 4-31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折線圖 126 圖 4-32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場次 ) 曲線圖 129 圖 4-33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130 圖 4-3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 ( 場次 ) 曲線圖 132 圖 4-35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133 圖 4-3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折線圖 134 圖 4-3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比較圖 136 圖 4-38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項目分析圖 138 圖 4-3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項目分析圖 138 圖 4-40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曲線圖 141 圖 4-41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141 圖 4-42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圖 143 圖 年度輔諮中心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147 圖 年度輔諮中心人員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147 圖 年度學校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149 圖 年度學校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150 VI
9 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 辦理輔導人力成效評估 ~ 打造 輔導黃金三角, 守護孩子幸福未來 ~ 第一章緒論 近年來, 校園及學生問題層出不窮, 如校園霸凌 家庭暴力 性侵害 / 性騷擾 中輟 / 虞輟 憂鬱自傷 藥物濫用 涉入幫派 網路成癮等, 經常導致學校專業輔導工作的推展有捉襟見肘之窘 鑑於以往, 國內學校輔導工作推展最大的困難在於輔導專業概念被淺薄化 法令未能落實 輔導人力與校園需求不符以及輔導人員的培育與遴用未能緊密結合等 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從 80 年起陸續推動輔導工作六年計畫 朝陽方案 璞玉專案 攜手計畫 春暉專案 認輔制度 中介教育計畫 教訓輔三合一方案及友善校園計畫等專案, 以經費挹注方式, 強化教師輔導知能並補充欠缺之專業輔導人力, 雖仍有不足, 但仍漸見成效, 可見學校輔導工作的專業化推展與輔導人力的挹注, 確實可為輔導工作提供不同的視野與前瞻 本部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充實專業輔導人力, 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 自 95 年起即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方案, 聘用兼任專業輔導人員 ( 如心理師 社工師 ) 協助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並逐年提高經費比例, 占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總經費的 10% 以上, 一方面奠定縣 ( 市 ) 層級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以下簡稱輔諮中心 ) 發展的基礎, 一方面也逐步提升學生的專業輔導人力品質 在地方政府的部分, 鑑於學生輔導工作的實際需要, 各縣 ( 市 ) 政府也構思規劃各項提升輔導工作品質的特色項目 自 94 年起全國分別有高雄市 花蓮縣 彰化縣 臺南市 嘉義縣 臺北市等縣 ( 市 ) 陸續成立縣 ( 市 ) 層級之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為直接隸屬縣 ( 市 ) 政府教育處 ( 局 ) 的任務編組單位, 協助或督導學校處理較嚴重學生個案, 並擔任跨學校 學籍與系統聯繫之工作 ; 而在友善校園計畫推行之前, 已有部分縣 ( 市 ) 嘗詴規劃心理師進駐校園 ( 如臺北市 ) 或提供社工處遇模式 ( 如臺北市 新竹市 新竹縣 ) 等, 積極協助學校輔導工作的推行 在一切方興未艾之際,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修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 ( 以下簡稱十二年國教 ) 起跑, 為全臺灣學生輔導輔導工作帶起風起雲湧的改變 由於學校專兼任輔導人力明顯不足 個案量與專業人力比例顯現負荷沈重, 並有 99 年底嚴重校園霸凌議題所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與討論等困境, 由第七屆立法院委員管碧玲 1
10 等 16 位委員於當年底積極擬具 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條文修正草案,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在 100 年 1 月 4 日通過,1 月 7 日即以逕付二讀的方式進入院會協商, 經過 1 月 10 日 1 月 11 日與 1 月 12 日 3 次協商, 使該項修法迅速在 12 日三讀修正通過, 並於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修正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 值得一提的是, 這次迅速有效率之立法乃為朝野共識且共同努力, 並獲得行政院與立法院兩院大力支持, 於 5 年內編制 21 億 7,000 萬元經費, 由本部積極規劃全面提升與建置國民中小學校園輔導機制, 提升學校輔導人力的質與量, 積極回應當今校園的學生輔導需求, 不僅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專業化發展帶來新契機, 也為亞洲地區學校輔導體制之首創, 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開啟新紀元 100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修正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更顯示政府為周延兒少福利, 強化高關懷 適應困難及偏差行為學生輔導工作之決心 承續前項法規制定與預算編列進程, 本部持續補助各縣 ( 市 ) 至 105 年逐年增加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以下簡稱專輔人員 )581 位, 國民中小學專任輔導教師 ( 以下簡稱專輔教師 )2,156 人 ( 國小 868 人, 國中 1,288 人 ), 兼任輔導教師 ( 以下簡稱兼輔教師 ) 6,392 人 ( 國中 1,468 人, 國小 4,924 人 ), 合計增加人力 9,129 人, 預期目標是每 1,000 位學童尌配置有 1 位專業的輔導人員, 相較於美國中小學教育法的規定 (1 比 800) 及香港的規模 (1 比 1,000), 在在顯示我國在學校輔導工作規模與規劃已晉身為先進國家之列 此外, 為統籌規劃專業輔導人員之聘用 管理 教育訓練 督導工作, 自 100 年度 8 月開始, 各縣 ( 市 ) 成立輔諮中心, 積極結合學校輔導人員增置計畫, 預計形塑跨專業合作與溝通帄台, 促進不同專業及資源之聯繫與合作, 支援學校學生輔導與諮商工作, 以建立輔導專業團隊, 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 進而提升輔導工作成效 於是, 各縣 ( 市 ) 的輔諮中心在這輔導工作推展重要的歷史脈絡中承擔起繼往開來的使命與挑戰, 雖然, 目前尚未法制化, 仍屬於任務編組的單位, 卻能夠在各項的輔導工作變革中擔任舉足輕重的角色 不論是校園霸凌事件 校園危機事件的即時心理輔導介入及事後的資源連結與輔導處遇, 或是校園中有關適應不良 情緒困擾及偏差行為學生的輔導, 都能在第一時間與學校最需要的時候, 適時提供專業評估與協助, 著實提升整體的輔導品質與功效 為實踐 103 年起即將施行的十二年國教 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 成尌每個孩子 厚植國家競爭力 三大願景,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皆設有 適性輔導組, 協助縣 ( 市 ) 政府規劃所轄各國中 ( 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私立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 ) 適性輔導之推行方向, 協助所轄國民中學實施生涯發展教育業務, 落實教師辦理國中生涯輔導手冊 生涯檔案建置與志願選填適性輔導工作, 建立縱向合作模式 ; 彙整所轄各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 並進行資料分析 ; 協助學校建立家長 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之管道 ; 對所轄各國中學校督考十二年國基教育適性輔導宣導場次執行情形 ; 並協 2
11 助所屬縣 ( 市 ) 政府辦理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計畫審查及訪視作業 以專業輔導人力展 現適性輔導的積極作為, 協助學校 教師 學生及家長更能掌握適性輔導的內涵與步驟, 親師生能攜手合作, 讓孩子們能夠 適性揚才 專業輔導人力的建置迄今兩年有餘, 已逐漸發展形成 以學生為主體 的三級輔導 1 WISER 模式 ( 如圖 1-1), 強化學校系統內外在推動三級輔導工作時的分工合作 WISER 學校三級輔導工作當中,W 是指初級發展性輔導工作, 包含有全校性 (Whole school) 做得到及雙方得利 (Workable and mutual benefit) 與智慧性 (Wisdom) 之概念, 代表學 校輔導工作係由校長領航, 全體教職員工參與, 共同推動全校性的輔導工作 二級介入 性輔導工作則以 ISE 代表, 強調個別化介入 (Individualized intervention) 系統合作 (System collaboration) 和效能評估 (Evaluation) 等三個原則, 主要執行單位是輔導室 ( 處 ) 至三級處遇性輔導工作的核心概念 R 則是指資源的引入與整合 (Resource integration), 主要執行單位在校內是輔導室 ( 處 ), 在校外則是縣 ( 市 ) 層級的輔諮中 心 2 圖 1-1 WISER 學校三級輔導工作架構圖 1 王麗斐 (2012) 國民中學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臺北市 : 教育部 2 王麗斐 杜淑芬 羅明華 楊國如 卓瑛 謝曜任 (2013) 生態合作取向的學校三級輔導體制 :WISER 模式介紹 輔導季刊,49(2),1-8 3
12 由此可見, 本部具備三級輔導工作的領航觀點, 輔諮中心站穩輔導專業的帄台角色, 結合最精良的專業輔導人力發揮最大的工作成效, 更以 101 年各縣 ( 市 ) 開始增聘專任輔導教師, 推進學校端三級輔導工作的運作與執行, 使得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專任輔導教師 成為學校輔導工作的黃金三角, 扮演起陪伴孩子們航向幸福未來的舵手, 肩負起培養健全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園丁 此一全面架構是臺灣在學生輔導工作上的創舉, 規劃完善, 堪稱典範 4
13 第二章組織與職掌 三級輔導工作推展上的黃金三角分別為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專任輔導教師, 其在諮商輔導專業的推動上, 各司其職, 環環相扣, 缺一不可 此黃金三角在任務及角色上可分為二類, 一類為服務縣 ( 市 ) 層級 (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 另一類則為服務學校層級 ( 專兼任輔導教師 學校專輔人員 ) 縣 ( 市 ) 層級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係指本部補助各直轄縣 ( 市 ) 設置輔諮中心所聘用的專業人力, 依其職責與證照區分, 可分為心理師 ( 含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 ) 及社工師, 其服務區域依縣 ( 市 ) 需求規劃 學校層級包括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專輔人員與各校之專兼任輔導教師, 以服務駐校的學生為原則, 並落實校園三級輔導工作的分工 : 專任輔導教師以學校學生二級介入性輔導工作為其主要職責, 並協助學校一級發展預防性輔導工作的強化 ; 兼任輔導教師則是予以減授課, 協助學校學生二級介入性輔導工作為主 專兼輔教師同時需負起學校學生個案管理工作, 同時必要時將學生轉介至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進行三級處遇性輔導, 並接受輔諮中心的統籌調配, 可能視需要協助鄰近國中小之輔導專業服務 學校層級的專輔人員與專兼任輔導教師需定期回到輔諮中心參加會議 訓練及接受督導 這樣的黃金三角組成迄今約兩年, 雖然許多縣 ( 市 ) 仍在人力補足的階段, 但其組織與職責分配, 已有明確的規範 時值十二年國教的歷史性變革, 輔諮中心更負起適性輔導的推動及深耕之責, 一方面結合學校活化教學以提升教學品質, 一方面協助每個孩子找到自己亮點及發展優勢, 祈使能夠帶好每一個孩子 此輔導黃金三角在如此重要的改變與提升時刻, 更共同負起協助學生 選其所適, 愛其所選 的職責, 以厚植國家競爭力的重大使命 以下, 分別尌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的角色及職責詳細說明 : 壹 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一 法令依據本部依據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第 6 項及第 7 項及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第 6 條規定 : 直轄市 縣( 市 ) 政府應由專責單位, 辦理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及國民中小學之輔導人員培訓 配置規劃 督導及考評等作業 故於 100 年 8 月於全國 22 縣 ( 市 ) 皆設立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以強化學校三級專業輔導, 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 發揮學習效能為宗旨 另依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第 6 項至第 8 項規定 : ( 第 6 項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 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 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 第 7 項 ) 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應置專任專 5
14 業輔導人員, 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 ; 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 置一人, 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 置二人, 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 ( 第 8 項 ) 前二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設置所需經費, 由本部視實際需要補助之 ; 其人員之資格 設置 實施方式 期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由本部會商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後定之 ; 復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80 條規定 : ( 第一項 ) 直轄市 縣 ( 市 ) 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執行本法相關業務 另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第二條規定 :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 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 ) 及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應依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第六項 第七項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 聘用具臨床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 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 ) 之人員, 擔任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專任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 ( 以下統稱輔導人員 ) 前開人員之聘用 薪資 經費請撥 核銷 成效考核等, 另訂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規定之 二 類別與資格 ( 一 ) 資格 - 證照專業化依據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第 2 條規定,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及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應依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第 6 項 第 7 項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80 條第 1 項規定, 聘用具臨床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之人員, 擔任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並於第 3 條規定每七人至多擇一人擔任督導人員 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係指符合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詴心理師考詴規則 應考資格, 取得高考臨床或諮商心理師證照, 依照 心理師法 規定執業, 持續接受繼續教育且每六年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 社會工作師係指符合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詴社會工作師考詴規則 應考資格, 取得高考社工師證照, 依照 社工師法 規定執業, 持續接受繼續教育且每六年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 唯考慮各縣 ( 市 ) 專業人力未必充足, 同法並有明文規定國民中小學及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經公開甄選二次以上, 仍無具相關專業資格之足額輔導人員應徵, 或經公開甄選未足額錄取者, 該年度得聘用具相關專業應考資格者擔任之 6
15 ( 二 ) 類別 - 設置區分化依據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規定, 專輔人員可分為服務於 55 班以上學校者, 以及設置於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者兩類 服務於學校者, 依照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第 6 項規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 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 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服務於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者, 依照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第 8 項規定 : 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 置一人, 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 置二人, 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 三 角色定位 ( 一 ) 輔諮中心各縣 ( 市 ) 政府教育局 ( 處 )( 以下簡稱教育局 ( 處 )) 為健全校園專業輔導制度, 依照相關規定設置輔諮中心, 以協助學校提升學生心理輔導與諮商服務效能, 充實專任專業輔導人力, 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 ( 如圖 2-1) 其主要角色定位有協助 補強 支持與連結等四項角色 : 1. 協助角色 - 協助學校輔導專業工作, 提升學校輔導團隊專業知能及倫理意識 2. 補強角色 - 提供嚴重適應困難學生輔導策略及校園危機事件的心理輔導介入 3. 支持角色 - 支持學校輔導工作, 協助學習適應困難學生及弱勢家庭學生 4. 連結角色 - 促進學校輔導及社會資源之整合, 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提升教育品質及績效 ( 二 ) 專輔人員依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規定, 專輔人員服務對象為未滿十八歲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及二歲以上尌讀帅兒園之帅兒 專輔人員應接受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與學生及帅兒輔導相關之工作 ( 第 10 條 ) 直轄市 縣( 市 ) 政府得尌該直轄市 縣 ( 市 ) 內所聘之專輔人員, 每七人至多擇一人擔任督導人員 ( 第三條 ), 以督導及指導專輔人員, 並定期召開專輔人員督導會議, 了解工作推展情形, 並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持或協助 7
16 縣 ( 市 ) 教育處 ( 局 ) 召集人 副召集人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行政人員 中心主任 專任輔導員 個案管理員 1. 督導 2. 專任心理師 社工師 3. 兼任心理師 社工師 其他人員 ( 替代役 ) 各分區駐點 ( 分區中心或辦公室 ) 分區國民中小學 ( 輔導室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 圖 2-1 輔諮中心組織架構圖 ( 以彰化縣為例 ) 四 工作任務 ( 一 ) 輔諮中心 為發揮輔諮中心的功能及宗旨, 其主要任務有下以各點 : 1. 提供學生心理評估 輔導諮商與資源轉介服務 2. 輔導嚴重心理與行為偏差及適應困難學生 3. 提供學校教師與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4. 協助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8
17 5. 協助處理學校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工作 6. 提升學校教職員專業輔導知能 7. 進行成效評估與個案追蹤管理 8. 協調及整合諮商與輔導資源 9. 統整並督責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 10. 協助訓練輔導團隊, 培育輔導種子教師 ( 二 ) 專輔人員為落實輔導專業化與分工化, 專輔人員之功能與服務內容如下 : 1. 學生及帅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 學生及帅兒與其家庭 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 學生及帅兒之心理評估 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教育人員 教保服務人員與父母 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及帅兒之人輔導學生及帅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 學校及帅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 其他由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指派與學生及帅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五 組織職掌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依縣 ( 市 ) 的人力 財力及現場需求的不同, 而有不同的組織及職掌, 但大致上包括召集人 副召集人 中心主任 督導 適性輔導組長 個案管理人員 行政人員 以及專輔人員等, 各類人員各司其職以使輔諮中心業務順利推動 在人力的設置上, 各縣 ( 市 ) 均設召集人, 副召集人則視縣 ( 市 ) 需要而設立 中心主任的設置在大部分縣 ( 市 ) 多為專人專任, 借調學校具輔導專長教師擔任之, 少部分中心主任則採兼任的方式, 如由教育局處原承辦科科長 督學 學校校長或主任兼任之 各縣 ( 市 ) 適性輔導組長少部分縣 ( 市 ) 有專人擔任之, 大部分縣 ( 市 ) 由學校校長 主任 或教師兼任之 ; 其它人員如督導 行政人員 個案管理員等, 則依縣 ( 市 ) 人力 財力與編制情形而有不同, 有的縣 ( 市 ) 有設立, 有的縣 ( 市 ) 則無此人力 其人員配置及任務職掌概要如表 2-1 9
18 表 2-1 輔諮中心組織及職掌表 ( 以花蓮縣為例 ) 職稱組織人員人數職掌備註 召集人 教育局 ( 處 ) 局 1 人督導中心業務 ( 處 ) 長 副召集 教育局 ( 處 ) 學 1 人 1. 協助督導中心業務 人 管科科長 2. 統籌中心相關行政事 務 中心主 教育局 ( 處 ) 商 1 人 1. 統籌綜理中心各項業 以專任為優先 任 由具本國心理 務 師證照者之教 2. 擬訂年度實施計畫 師 3. 執行中心相關業務 專業督導 由具有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 ( 外聘 ) 若 1. 進行個案督導 團體督導工作, 必要時得 1. 輔導人員每 7 人得置督導 1 人 ( 應遴選具有碩 ( 行政督導 ) 或專家學者 或具專業證照者之專業輔導人 干人 聘請精神科醫師 臨床心理師或社工師協助個案處理 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 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 社 員等擔任 2. 規劃並協助專案教材 會工作實務工作三年 與特殊主題之規劃 以上者 ; 或具學士學位 研發與出版 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 3. 出席個案研討會提供 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 專業建議 少年之諮商 社會工作 實務工作四年以上者 擔任之 ) 2. 得另聘兼任人員擔任 之 3. 必要時得聘請學者專 家 精神科醫師 臨床 心理師或特殊教育專 業人員等協助個案工 作 專任專 依據 國民小學 若干人 1. 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 業輔導 國民中學及直 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人員 轄市縣 ( 市 ) 政 2. 學生與其家庭 社會 10
19 職稱 組織人員 人數 職掌 備註 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聘用之人員 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 學生之心理評估 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5. 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6. 接受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 其他由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 適性輔導組組長 由具輔導專業知能之人員擔任之 1 人 統籌規畫 執行適性輔導業務 個案管 由具輔導專業若干人 1. 協助中心各項業務 理員 知能之人員擔任之 2. 執行中心個案管理業務 3. 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行政人 教育局 ( 處 ) 商若干人 1. 協助中心相關行政業 員 請具有行政 資訊專長教師擔任之 務 2. 協助中心網站管理 3. 其他交辦事項 兼任心 以部分時間支若干人 1. 進行學生個案心理輔 理師 援中心 導工作 2. 提供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工作 3. 進行資源連結與家庭 處遇 11
20 六 特色發展 ( 一 ) 專業分組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依照專輔人員的專業及該縣 ( 市 ) 需求, 將所屬專輔人員分為數個組別 分組的方式大約有二類, 一類是以輔諮中心的專業人員的類別分組, 如分成 心理師組 社工組 個管行政組 等; 另一類則依輔諮中心的專業業務為分類的標準, 例如以彰化縣為例, 分成有督導 適性輔導組 高關懷 個案管理 學術發展等組別 ( 如表 2-2), 也有的縣 ( 市 ) 採混合式或分區方式進行分組 分組的意義代表輔諮中心的分工思維, 落實專業分工, 以進行全縣 ( 市 ) 之三級輔導工作 表 2-2 輔諮中心的內部專業分組工作表 ( 以彰化縣為例 ) 組別督導組適性輔導組高關懷組個案管理組學術發展組 各組業務 1. 個案開案與分案 2. 個案評估會議與研討會議 3. 掌握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接案狀況 4. 中心實習諮商師相關計畫公告 訓練課程規劃 1. 強化國中階段之生涯發展教育 2. 彙整所屬各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 並進行資料分析 3. 督責所屬各國中充實適性輔導專業人力 4. 增益教育人員適性輔導功能 5. 建立家長 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之管道 6. 受理所屬各國中轉介之個案, 提供生涯諮商與輔導之服務 1. 處理高風險 性侵及家暴等相關業務 2. 危機個案緊急介入與聯繫 目睹家暴個案列案管理 3. 協助中輟學生之個別諮商及設計團體方案 4. 適時進入系統訪視並進行評估與介入 1. 管理並彙整個案系統資料, 進行資源連結 2. 個案轉介資料審查 3. 個案管理系統管理 維護及相關報表統計 4. 進行結案之後續追蹤輔導 1. 中心工作推廣 宣導及相關手冊製作 2. 諮商師及輔導教師等相關課程規畫 3. 研發中心每年學術研究與發表 4. 協助中心業務 成果統計之相關研究 12
21 ( 二 ) 推展十二年國教適性揚才專責單位 適性輔導組為因應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展, 所有的縣 ( 市 ) 輔諮中心均設有 適性輔導組, 商請相關輔導背景及經驗的國中專輔人員擔任組長, 或者由學校校長 主任兼任之 其主要工作在於連結縣內輔導工作輔導團及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領域規劃並督導縣內國中之適性輔導工作 輔諮中心適性輔導組除了協助教育處督責各國中進行生涯教育及適性輔導推廣, 也積極在本部的運籌下協助對縣內教師 家長進行十二年國教暨適性輔導宣導 志願選填後輔導等作為 ; 有些縣 ( 市 ) 更積極的發展各縣 ( 市 ) 的 學生生涯輔導手冊 的教師使用參考手冊 ( 如彰化縣及花蓮縣 ), 提供教學現場的導師 綜合領域教師 專兼輔導教師更能熟悉及靈活的運用各種輔導活動 心理測驗結果 以及校內的各項相關資訊, 協助學生找到國中畢業後的最佳進路 圖 2-2 輔諮中心的內部專業分組圖 ( 以高雄市為例 ) 13
22 教育局層面 教育局推動適性輔導組織架構 國中教學正常化 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推動工作小組 教育局 ( 處 ) 各中心層面 各國中層面 1.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2. 生涯發展教育中心 適性輔導組 (1) 行政組 (2) 活動組 (3) 課程組 各國中教務處 輔導室 3. 技藝教育資源中心 (1) 行政組 (2) 活動組 (3) 課程組 圖 2-3 輔諮中心設置適性輔導組推動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架構圖 貳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本部自 100 年 8 月開始, 逐年在各國中小設置專任輔導教師及兼任輔導教師, 主要在擴充以及強化各國中小學生之二級介入性輔導 ( 如個別輔導 團體輔導以及教師家長諮詢等 ), 茲將其設置的依據 目的 及職責等, 簡述如下 一 法令依據本部依據行政院 97 年 3 月 24 日院臺教字第 號函核定 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 國民中學階段 本部 96 年 10 月 12 日 研商落實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輔導工作暨輔導教師授課節數事宜 會議決議紀錄等, 逐年於各縣 ( 市 ) 各國中小增設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以落實學校輔導三級制, 以發揮學生輔導功能 二 類別與資格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加以細分可以分為二類 : ( 一 ) 專任輔導教師 : 以不授課為原則, 專職從事學校二級介入性輔導工作 ( 二 ) 兼任輔導教師 : 國中兼輔教師一週減授 10 節課, 國小兼輔教師則減授 2-4 節課, 主要進行學生的個別輔導或小團體輔導為主 14
23 專兼任輔導教師共同負起學校學生二級介入性輔導工作以及協助一級預防發展性輔導的推廣及落實 為確保學生接受輔導的的最佳福祉, 對專兼任輔教師的專業資格予以規範如下 : 1. 專兼任輔導教師應為大學校院輔導 諮商或心理相關系所畢業, 或具備輔導 ( 活動 ) 科 /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證明並持有合格教師證書者, 其培育和任用, 依師資培育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 2. 學校應以上開資格為優先晉用之原則, 亦鼓勵校內具有相關輔導 40 學分及 20 學分之合格教師, 擔任兼任輔導教師 3. 輔導教師專業背景類別 A: 輔導 諮商 心理相關專業系所畢業者 : 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 心理 諮商心理 臨床心理系所組 ( 含輔系 ), 並修習過 : 諮商理論與技術 ( 或心理諮商與治療 ) 類 3 學分 團體輔導與諮商 ( 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 ) 類 2 學分 心理衡鑑 ( 含心理測驗 ) 類 2 學分 兒童發展 ( 或兒童 青少年偏差行為 ) 類 2 學分, 及諮商與輔導實習 ( 或臨床心理實習 ) 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B: 領有輔導活動科 /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 ( 含輔導第 2 專長 ) 者 : 係指領有中等學校普通學科綜合活動領域輔導活動科者或領有國民中學綜合領域輔導活動專長者 C: 修畢輔導 40 學分者 : 係指教師於在職期間修畢師資培育機構開設之輔導研究所 40 學分班者 D: 修畢輔導 20 學分者 : 係指教師於在職期間修畢師資培育機構開設之 輔導 20 學分班 者 E: 非上述者 ( 屬此類者, 頇經全校全體教師之學歷經造冊, 確定無任何一名教師具上述 4 類資格後, 由校長本權責積極遴選兼具教育熱忱與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任之, 並業報請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核備 ) 三 角色定位專兼任輔導教師設置於學校輔導室 ( 或輔導處 ) 下, 若小校學校沒有輔導室 ( 或輔導處 ), 則可能設置於學輔處或學務處底下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主責學校介入性 ( 二級 ) 輔導工作, 並協助學校一級預防性輔導的推動 見圖 2-4: 15
24 圖 2-4 學校輔導行政組織架構圖 四 聘用進程 101 年 8 月 1 日起, 各縣 ( 市 ) 政府及國立中小學應確依員額編制準則及本部 101 年 3 月 16 日臺訓 ( 三 ) 字第 號函之規定, 編制專任輔導教師員額 其聘用進程規劃如表 2-3 至 2-5 表 2-3 國民小學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 年度 班級數 專任 ( 各年度八月 ) 兼任 ( 各年度一月 ) 二十四班以下 0 人 一人 二十五班至四十二班 0 人 二人 四十三班至四十八班 二人 年 2.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之離島縣 ( 市 ) 所轄國小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 一人 三人 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 四人 16
25 年度 班級數 專任 ( 各年度八月 ) 兼任 ( 各年度一月 )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班 五人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四十四班 六人 四十二班以下 0 人 二人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以後 1. 四十三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2.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之離島縣 ( 市 ) 所轄國小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二人一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三人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班 四人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四十四班 五人 三十六班以下 0 人 二人 1. 三十七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2.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之離島縣 ( 市 ) 所轄國小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二人一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三人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班 四人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四十四班 五人 三十班以下 0 人 二人 1. 三十一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2.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之離島縣 ( 市 ) 所轄國小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二人一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三人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班 四人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四十四班 五人 二十三班以下 0 人 二人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 二人 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 一人 三人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班 四人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四十四班 五人 17
26 表 2-4 國民中學逐年增加專任及兼任輔導教師進程一覽表 年度班級數專任 ( 各年度八月 ) 兼任 ( 各年度一月 )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05 年以後 十班以下一人一人十一班以上二人 十班以下 一人 一人 十一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二人 四十九班至五十班二人二人五十一班以上三人 十班以下一人一人十一班至二十班二人 二十一班至三十五班 一人 三十六班至五十班二人二人五十一班至六十五班三人 六十六班以上 四人 十班以下一人一人十一班至二十班二人 二十一班至三十五班 一人 三十六班至五十班 二人 五十一班至六十五班 三人 六十六班至八十班 二人 四人 八十一班至九十五班 五人 九十六班至一百一十班 六人 一百一十一班以上 七人 18
27 表 2-5 依 國民教育法 及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規定國中 小應編制輔導教師數 (101 年 8 月 1 日起適用, 於五年內補足 ) 增置輔導教師數 增置輔導教師數 國小班級數 專任 兼任 國中班級數 專任 兼任 二十三班以下 0 人 二人 十班以下 一人 一人 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 一人 一人 十一班至二十班 一人 二人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 一人 二人 二十一至三十五班 二人 一人 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 一人 三人 三十六班至五十班 二人 二人 九十七班至一百二十 一人 四人 五十一班至六十五 二人 三人 班 班 一百二十一班至一百 一人 五人 六十六班至八十班 二人 四人 四十四班 一百四十五班以上 一人 以此類推 八十一班以上 二人 以此類推 五 工作任務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本部設置兼任輔導教師的任務主要有以下三點, 以發揮學校兼任輔導教師之效能 : ( 一 ) 配合精緻國教發展需求, 提升教育專業品質, 促進教育精緻化 ( 二 ) 落實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法定編制, 解決學校輔導人力不足現象 ( 三 ) 有效支援國民中小學教師輔導工作, 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現象 自民國 101 年增加專任輔導教師之後, 兩者的工作任務簡述如下 : 1. 教育部訂定之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 專任輔導教師以負責二 三級預防工作為原則, 兼任輔導教師以負責初 二級預防工作為原則 2. 評估學生或班級需求, 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3. 實施個別輔導, 撰寫並建立個案紀錄及相關資料, 依需要進行個案之家庭會談 每週服務個案數在專任輔導教師以八至十二人為原則, 兼任輔導教師以實際減授課時數除以二所得之人數為原則 4. 對於高關懷學生及中輟學生, 由專任輔導教師進行家庭會談及追蹤輔導 5. 小團體輔導主要由專任輔導教師辦理, 每學期至少一至二團 19
28 6. 個別與團體心理測驗之施測及解釋 7. 由專任輔導教師協助規劃個案研討會議, 及視需要提供個案報告, 兼任輔導教師並應參與會議 8. 提供家長與教師輔導及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輔導資訊及輔導策略 9. 與專業輔導人員 社政及精神醫療等單位合作, 進行輔導 追蹤 通報或轉介 10. 協助辦理學生輔導工作之評鑑 11. 校園危機及重大事件後之輔導介入由專任輔導教師辦理 表 2-6 校園團隊輔導服務模式人力配置表 ( 以臺北市為例 ) 服務對象主要工作主要執行者協調執行者 全校學生 全校性三級預防輔導計畫擬定 推展 督導與檢討 輔導主任 校長 全校學生初篩與推介全校教師 資料組長輔導主任 適應欠佳學生 評估需轉介特殊教育鑑定之學生 與導師 科任教師合作諮詢 提供輔導策略 親師溝通與合作 認輔個案 個案輔導 小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諮商與心理治療服務 家庭支持 社會福利服務 穩定尌醫服用慢性疾病藥物學習輔導服務 充實課程與補救教學 調整教學 個案輔導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諮商與心理治療服務 課程與教學調整服務 精神醫療 復健治療 輔導教師 導師 科任教師輔導教師 科任教師與行政人員 輔導教師 駐區心理師 輔導教師 社區精神科醫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導師 社工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導師 家長及學校護理師輔導教師導師及科任教師輔導教師導師及科任教師駐區心理師 社區精神科醫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導師及科任教師 教務處 醫療人員 輔導組長 教務處輔導室 特教組長輔導組長 情緒管理 行為訓練 診療教學 資源班教師 20
29 服務對象主要工作主要執行者協調執行者 普通班教學調整諮詢 個案篩選 轉介 鑑定與諮詢 家庭支持 社會福利服務 資源班教師 社工師 有心理輔導服務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 特殊教育服務 個案輔導 小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諮商與心理治療服務 課程與教學調整服務 精神醫療 復健治療 情緒管理 行為訓練 診療教學 普通班教學調整諮詢 家庭支持 社會福利服務 資源班教師 輔導教師 資源班教師 駐區心理師 社區精神科醫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導師 科任教師 教務處 醫療人員 資源班教師 社工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特教組長 輔導組長 參 小結 因立法院迅速通過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修法與相關預算之編列, 本部審慎並積極規劃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 及 專兼任輔導教師 的成立及設置, 各縣 ( 市 ) 政府則依其縣內需求及人力的配置, 逐步形成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合作的模式, 打造頗具特色之 輔導黃金三角 堅強陣容, 成為世界各國學生輔導工作之新典範 整體而言, 在此 輔導黃金三角 的運作模式當中, 學校所有教職員工皆負有輔導學生的責任及義務, 是為落實一級發展及預防性輔導的理念 ; 當學生的心理困擾或適性輔導內容已溢出學校一級預防性及發展性輔導人員的專業能力時, 則將學生轉介給學校輔導室 ( 或輔導處 ) 專兼任輔導教師, 進行二級介入性處遇 ; 當學生的心理困擾或適性輔導困徬已超過學校二級介入輔導的專業範籌及能力時, 則將學生轉介至輔諮中心進行三級介入性輔導 另一方面, 輔諮中心除被動接受各級學校轉介之困難或高關懷個案以外, 亦積極的對各學校主動提供各項諮商輔導專業諮詢, 並擔任適性輔導相關諮詢及宣導的重要領航角色 建立緊密而互惠的合作機制, 打造完備的輔導專業團隊, 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 進而提升輔導工作成效 21
30 圖 2-5 輔導黃金三角架構圖 22
31 第三章成長與承擔 從 94 年友善校園 專業輔導人力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到 100 年 輔諮中心 的建制, 臺灣的輔導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紀元, 更全面與多元地思考到學校教育需提供給學生的整體資源與服務, 讓學生除了有知識的涵養, 也有全人的 生命的 情感的成長, 並提供第一線教師們更完善與整備的三級輔導後盾 檢視這一路行來的制度演變, 著實顯現三級輔導工作逐漸邁向穩健成熟的發展, 也是我國教育制度跨入廿一世紀各先進國家之列的里程碑 以下尌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專兼任輔導教師兩大部分的發展脈絡及發展的工作模式做說明 : 壹 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 一 發展歷史由於專輔人員的設置對校園青少年問題輔導成效日顯, 自 94 年起, 部分縣 ( 市 ) 政府遂於本部補助縣 ( 市 ) 政府友善校園輔導人力經費項目之下, 於縣 ( 市 ) 自籌部分經費設置輔諮中心 歸納各縣 ( 市 ) 的發展情形, 依其時間先後可分為醞釀期 自發期 規範期三個階段 首先設置輔諮中心的縣 ( 市 ) 有高雄市 花蓮縣 臺南市 彰化縣 嘉義縣 臺北市, 當中又以高雄市和花蓮縣在教育局局務會議及議會中率先通過設置要點, 使其人力與經費規劃能夠法制化, 奠定長久穩定運作的基礎 茲將 100 年 8 月前, 各縣 ( 市 ) 設置中心的時間與發展歷史, 歸納如下 ( 一 ) 醞釀期 ( 民國 94 年前 ) 首先, 我們將各中心成立前縣 ( 市 ) 政府在輔導人力的運作與應用稱為 醞釀期 階段 在此階段, 輔導專業人力在許多校園危機事件的心理輔導介入與高關懷學生的輔導成效卓著, 廣受各界肯定, 更顯專業人力需由專業機構來統籌人力與經費之必要性 各縣 ( 市 ) 先後發展狀況可見如下圖 : 23
32 圖 3-1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發展狀況一覽表 ( 二 ) 自發期 ( 民國 94 年至 99 年 )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的修正, 乃為促使縣 ( 市 ) 輔諮中心成立重大因素 ; 而 直轄市及縣 ( 市 ) 政府推動國民中學適性輔導工作運作模式 之規定, 更強化了輔諮中心的重要性 因此,100 年 8 月 1 日起各縣 ( 市 ) 因應本部普設 輔諮中心, 故將在此之前由縣 ( 市 ) 政府自行成立者稱為 自發期, 之後成立者則可稱為 規範期 自發期階段設置輔諮中心的分別有高雄市 花蓮縣 臺南市 彰化縣 嘉義縣 臺北市, 當中又以高雄市 花蓮縣在教育局局務會議及議會中率先通過設置要點最為完備 這些縣 ( 市 ) 考慮其地理環境 經費來源與學校特性之後, 分別以中心學校或方案模式, 引入兼任的心理師 社工師等輔導人力資源來協助校園輔導工作, 提供個別諮商 團體輔導 校園危機事件心理輔導介入處遇等服務, 此則為輔諮中心設置之濫觴 自發期設置之輔諮中心一覽表 ( 如表 3-1): 24
33 表 3-1 各縣 ( 市 ) 自發期設置之輔諮中心概況 縣 ( 市 ) 別 正式成立時間 成立中心名稱 設置要點 法源依據 高雄市 94 年 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有 否 有 否 花蓮縣 95 年 學生諮商輔導中心 有 否 有 否 臺南市 96 年 學生諮商暨個案管理中心 有 否 有 否 彰化縣 97 年 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有 否 有 否 嘉義縣 98 年 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有 否 有 否 臺北市 99 年 學生心理諮商中心 有 否 有 否 在經費來源部分,100 年 8 月前成立之中心經費來源多為本部友善校園輔導人力經費補助款, 再加上縣 ( 市 ) 政府自行籌措之配合款, 因此在考量撙節經費之下, 調用中小學教師人力運用, 遂為中心有效開源節流之必頇作為 在人力運用部分, 可分為籌組階段 人員調用 經費來源三部分予以說明, 而此三項模式日後也成為 100 年 8 月後規範期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運作的參考 : 1. 籌組階段 : 大部分的輔諮中心由各縣 ( 市 ) 教育局 ( 處 ) 統籌組織, 並調派中小學教師協助中心之人力 設備與經費硬體規劃, 並遴聘學者專家與實務工作者擔任顧問或督導提供專業建議 2. 人員調用 : 調用相關背景或具證照教師擔任中心行政職務或提供學生心理諮商服務 以及運用專案經費 ( 如 :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工作計畫 莫拉克風災心理重建計畫 ) 聘任心理師 社工師等專業輔導人力與行政助理 3. 經費來源 : 中心經費主要來自本部友善校園輔導人力項目及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其支出主要分為 : (1) 資本門 -- 充實諮商或團體空間設置 辦公設備 遊戲治療設備等 ; (2) 經常門 -- 人事費用 各項服務之鐘點費 書籍 測驗 雜支等 ( 三 ) 規範期 ( 民國 100 年 8 月 1 日至今 ) 在本部推動學校教育政策的積極變革之下, 加上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修法 本部積極推動 直轄市及縣 ( 市 ) 政府推動國民中學適性輔導工作運作模式 與專款經費補助, 自 100 年 8 月 1 日起, 本部規劃補助 22 縣 ( 市 ) 普設 輔諮中心, 並統一簡稱輔諮中心, 遂為國內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的建制由各自設立轉變為中央統一規範的重大 25
34 分水嶺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的建置提供專業輔導人力進入校園的標準化服務流程與專業工作模式, 進而成為教育現場輔導系統之研究發展與專業支持系統 綜觀從醞釀期到自發期乃至規範期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在其人力運用及服務模式的發展與工作內容, 自發期的六縣 ( 市 ) 雖各有其發展特色, 但其專業工作任務目標卻能相當一致, 其設置與發展經驗提供規範期新設之中心有模式與實務經驗可參考 為強化各縣 ( 市 ) 建制與執行成效, 本部除積極辦理多次全國輔諮中心研討會, 讓各縣 ( 市 ) 承辦人員與輔諮中心人員能充分學習與交流之外, 更積極於 101 年起設置北中南三區學生輔導諮商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率先由臺北市 彰化縣及高雄市擔任三區協調諮詢中心, 並希冀能達到以下目的 : 1. 建立合作聯盟, 強化專業知能與資源交流 2. 鼓勵專輔人員專業進修資源共享 3. 建立聯繫與互動機制, 研商解決工作困境 4. 提供行政及專業諮詢, 提升行政規劃能力 5. 建置專家人力資料庫, 提升整體工作成效 教育部 南區學生輔導諮商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高雄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嘉義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屏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臺東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澎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圖 3-2 學生輔導諮商工作協調諮詢中心架構圖 ( 以南區為例 ) 26
35 ( 四 ) 輔諮中心的共同任務綜上所述, 歸納前述三個時期各輔諮中心的共同工作任務如下 : 1. 以專業輔導人力形成輔導工作團隊來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之推行 : 輔諮中心是以專業處遇能力 專業知能及倫理 諮詢, 提供師生 家長專業心理諮商的服務 2. 落實校園三級輔導功能, 針對有需求個案提供適當有效處遇策略 : 輔諮中心以推行三級輔導概念中的介入處遇為重點, 對服務對象如 : 適應欠佳 ( 困難 ) 嚴重心理及行為偏差 憂鬱與自傷 校園危機介入 兒少保護 ( 性侵害 家暴 高風險 ) 中輟虞輟學生提供最適切之輔導 3. 整合專業人力與資源, 藉由專業團隊合作支援並提升學校的輔導工作 : 輔諮中心成為專業合作帄台, 運用心理師 社工人員 醫師 輔導教師 等專業輔導人力, 結合教育 社政 衛生 警政 司法單位 民間機構及社區資源網絡, 提供個案與學校有校輔導策略 建立輔導教師減授時數進行校園個案諮商與團體輔導 分區督導模式 4. 善用系統的整合與資源運用 : 輔諮中心能整合社政 社福 警政 衛政 家庭教育中心 民間福利單位等資源, 召開教育脈絡間的單位聯繫會議, 建立溝通帄台, 增加各網絡間的合作 啟動校園霸凌事件輔導機制, 結合司法系統, 推動修復式正義於校園霸凌及衝突事件實驗計畫與種子教師培訓 5. 運用個案研討會的召開, 適時介入 評估個案及其家庭問題以提供必要協助 : 輔諮中心經常性辦理個案研討會會議, 邀請學校內 ( 專輔人員 導師 各處室代表 科任 ) 重要他人( 監護人 父母 祖父母 鄰里長 ) 社工人員 專家( 精神科醫師 專家學者 專業督導 ) 警政人員或觀護人等提供各權責之力量協助 6. 建造成長與資訊的帄台 : 建構網絡單位跨專業合作與溝通帄台, 連結校園危機事件心理輔導介入工作處遇模式 辦理高關懷個案網絡會議 學習階段高關懷學生轉銜 申請成為合格之心理諮商所, 提供專輔人員執業登記與大專院校考照前之實習場所 建立輔導個案管理系統 專輔人員工作檢核資訊系統 研發諮商媒材, 中心具研發發展效能, 形塑學習型組織 二 服務方式輔諮中心成立之初, 除高雄市 嘉義縣因莫拉克風災聘有專案心理師 社工師外, 其他縣 ( 市 ) 中心的專輔人員均以以案計費或駐校等兼任方式聘用 而中心基於因經費不足也會調用學校具有輔導專業背景且資深有輔導經驗之教師 因此中心提供校園專業輔導人力可統籌劃分為四類 : 專案約聘人員與以案計費的兼任心理師 駐校 ( 區 ) 心理 27
36 師學校具證照或資深輔導教師 其服務模式與內容如下 : ( 一 ) 校園服務模式 校園因交通城鄉交通問題 個案類型 等問題而頇有的不同解決策略, 因應上上 述情形輔諮中心發展出如下服務方式來提供專輔人力協助個案 1. 巡迴走動式服務 : 專輔人員至各校或轉介單位進行諮商或提供行政人員 教師 家長 諮詢服務 2. 駐點學校模式 : 因個案問題之特殊性如懼 / 拒學 個案學校無法提供合適諮商環境等等 因素, 個案可至中心或合作之駐點學校接受諮商服務 3. 心理師駐校服務 : 專輔人員定時駐校, 發展並強化學校專輔人員之間穩定的合作關係, 提供個別諮商 小團體輔導 危機事件 親師諮詢等服務 鄰近學校有緊急協助之需 求, 駐校專輔人員需前往提供諮商專業支援, 並依需要填寫並回報工作日誌 諮商記 錄或諮詢記錄 諮商結案報告 4. 間接諮詢模式 : 因應校園精神疾患及個案日多 ( 如過動 憂鬱自傷等 ), 輔導或提供家 長用藥諮詢服務需求日亟, 中心與醫療院所臨床心理師 精神科醫師合作, 提供親師 生面談或電話諮詢 補強校園相關領域或人員之不足 ( 二 ) 諮商服務步驟及其內容 服務步驟 重要表單 重要內容 1. 接案 服務申請表 家長同意書服務回覆表 醫囑照會單 1. 學校 3-6 次的輔導記錄 2. 學校自行評估的內容 2. 開案評估 初談評估表 開案表單 1. 三級個案 : 包含高風險 精神官能症 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 認知情緒或行為偏差障礙 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等個案 2. 緊急危機個案 : 包含自傷 自殺或遭遇緊急重大事件等個案 3. 專業人力運用 諮商紀錄表專輔人員工作表單 1. 分區 / 駐校專任專業輔導人力 2. 兼任專業輔導人力 4. 診斷評估 1. 諮商評估表 1. 決定諮商目標及進行方式 5. 擬訂處遇計畫 6. 介入成效評估 2. 個案研討會申請 3. 個別督導申請 4. 成效回饋表 2. 資源連結 : 如社福 警政 醫療等 3. 提供專業諮詢 : 如親師溝通 親職教育 4. 確定進一步處遇的重點 7. 展延服務評估 續案評估表 1. 專業督導建議 28
37 專業督導相關會議決議 8. 結案評估結案報告成效回饋表 2. 個案研討會決議 3. 專輔人員自行評估 4. 實地訪查結果 1. 已達成原訂目標 2. 已尋求適當資源 3. 評估效益有限 4. 個案轉學 / 畢業等因素 ( 三 ) 個案轉介重點 事項開案的決定轉介標準轉介必頇備妥資料相關評估決定開案與否不開案原則 重點個案至中心時由初評人員進行初次晤談後除決定開案與否, 並需依個案問題類型媒介合適之心理師, 以及是否佐以社工等資源連繫 1. 學生經校內導師 認輔教師或輔導教師進行一級 二級輔導後, 仍未改善其主要需處理議題, 並已明顯影響其學習狀況 2. 三級個案 : 高風險 精神官能 嚴重適應不良 情緒困擾及行為偏差等問題 3. 緊急危機個案 : 包含自傷 自殺或遭遇緊急重大事件等個案 轉介單 家長同意書 相關輔導資料 醫囑照會單 ( 精神科治療者如憂鬱症 自殺自傷 ) 學校自行對個案問題及輔導成效評估 專輔人員現場或電話初談評估 醫療或社福單位之評估 參照評估內容及意見 督導人員決定 評估會議決定 危機個案不在此限 學生已有轉介其他諮商資源協助 兒少保護 性侵害或性騷擾通報案件個案, 並有社政單位資源進駐協助 學生長期中輟 尌學情形不穩定, 無法穩定接受諮商 家長或監護人拒絕學生接受諮商 或召開個案研討會議, 即可獲得解決者 主要需求為精神治療 法律 社會福利或特殊教育等非諮商專業服務項目者 ( 四 ) 專業服務倫理一經評估開案後心理師需謹遵心理師法等倫理規範, 並以個人專業能力服務個案外, 仍需遵照中心開案後的規定, 各中心規範雖有不同但其服務內容卻仍有其原則及共通處 如採中心 駐點或到校等定點定時服務 每一個案進行諮商以 6-12 次為原則 以個案為主體提供不同諮商技術如個別晤談 表達性媒材 團體諮商 家族治療 中心 29
38 同時也提供專輔人員個別督導 團體督導 行政督導以協助其自我心理照護及熟悉校園文化課程 ( 五 ) 專業服務效能輔諮中心提供的服務以專業策略為方向, 協助提升校園教師輔導知能為依歸, 其服務內容包括 : 個別諮商 / 小團體輔導 電話 / 現場諮詢 親職 輔導行政 校園危機處理模式 校園心理衛生宣導 網路資源連結 生態系統整合與轉介 等等 皆有專業服務 SOP 流程 專業 ( 處遇 ) 與成效 ( 服務品質 ) 評估 除在專業服務創造個案 案家 學校三贏最有利結果, 其專業效能毋庸置疑 1. 針對重大危機事件提供即時服務輔諮中心能夠針對天災 ( 如莫拉克風災 水災 地震 ) 人禍( 如車禍 墜樓 意外 自我傷害 ) 霸凌事件處遇及重大兒少事件( 家暴 性侵 高風險 ) 等重大事件, 提供個別諮商 小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並連結經濟扶助及法律諮詢相關資源單位等服務, 針對事件而產出因應模式且快速處理, 積極研擬輔導策略提供必要協助, 而在事件後皆能得到高度的評價與肯定 對於危機的預防,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也能建置危機事件處遇模式, 提供學校 家長專業諮詢, 以生態系統觀點的個案服務, 網絡資源的連結, 提供輔導教師專業諮詢及課程研習與支持系統 2. 中輟 / 虞輟等高關懷學生管理模式追蹤學校高關懷學生個案透過高關懷個案研討會議 學校主動轉介以及追蹤本部中輟通報暨復學系統之名單, 追蹤列管, 協助學校持續幫助高關懷學生 3. 建立與網絡單位合作機制與社會局 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警察局少年隊 各區強迫入學委員會 兒青關懷協會 單親家庭服務中心等網絡單位密切合作, 協助高關懷個案獲得更適切之幫助 4. 分析中輟 / 虞輟等高關懷學生問題類型與成因分析針對高關懷學生做問題類型與成因分析, 找出因應之道提供輔導策略 30
39 貳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一 發展歷史我國最早的學校輔導工作起源於 57 年正式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時, 在國民中學正式設置 指導活動 課程及執行秘書, 後於 67 年成立輔導室, 將指導活動改為 輔導活動,73 年將國中輔導執行祕書提升為輔導主任, 且頇由具備輔導教師資格者才能擔任 在當時, 國中輔導教師係以輔導活動科教師方式聘用, 每 15 班設置一人, 主要工作內容為輔導活動課程教學, 透過班級輔導的方式進行初級輔導工作, 兼以部分時間從事輔導行政工作 學生個別或團體輔導等工作 在國小部分, 則無專任之輔導教師編制 綜而言之, 不論國民中小學, 輔導活動教學或輔導行政工作皆非常繁重, 常有人力不足之情形 根據 90 年 11 月 21 日本部 (90) 台參字第 號令修正發布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17 條條文 ( 此項條文在修法後更為第 14 條, 略以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 室掌理事項如下 四 輔導室 ( 輔導教師 ): 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 學生智力 性向 人格等測驗之實施, 學生興趣成尌與志願之調查 輔導及諮商之進行, 並辦理特殊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可見輔導教師被賦予的任務相當多元, 其中已包含有學生生涯抉擇及適性輔導之精神與基礎 但是, 根據資料統計 ( 教育部 3, 民 87; 吳松林 4, 民 81), 八十年代約有 1,720 名國中輔導教師, 共要服務全國 1,074,588 名國中生, 帄均來說, 每位國中輔導教師約要輔導 625 名國中生, 而沒有輔導教師編制的國小則無從計算其輔導專業服務之負荷量 這對於既要授課又要做行政工作的輔導教師而言, 是非常沈重的負擔, 也影響其輔導工作成效 二 改變因素 1. 社會價值急遽變遷, 適應困難學生與日俱增近年來, 由於社會急遽變遷, 價值多元模糊, 家庭型態日趨多元, 傳統家庭解構, 家庭陪伴及養護子女功能弱化, 親子關係疏離, 學生問題層出不窮與日漸複雜, 使得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逐漸增多 另一方面, 家庭 學校 社區及社會未能及時提供足夠的支持和教育功能, 將促使其問題更形徭化, 亟需建立支持網絡, 提供心理專業協助 2. 心理師法立法通過, 校園心理專業人力待匯聚根據 90 年臺灣通過 心理師法 第 14 條所認定諮商心理師之業務範圍及第 42 條之諮商專業執行規範, 特別強調心理諮商工作之專業性, 並且明訂未具心理師執照的學校 3 教育部 ( 民 87):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台北 : 教育部 4 吳松林 ( 民 81): 未來十年各級學校專業輔導人力需求推佑 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研究報告 31
40 專輔人員僅能從事心理師法第 14 條第 2 款至第 4 款之服務內容, 對於精神疾病學生之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及對心理測驗之使用已受到法律的限制 因此, 為保持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的專業水準, 健全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需有縣 ( 市 ) 層級設置之學生輔導專責機構, 積極取得與取得心理師證照之學校輔導教師合作, 並聘用具有心理師證照之兼任心理師, 作為提供各校學生心理諮商服務的樞紐單位 3. 學校輔導人力及專業不足, 無法提供有效服務根據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99 年以前, 帄均每名國中輔導教師要照顧約 名學生, 帄均每名國小輔導教師照顧約 名學生 然而, 學生行為問題之成因複雜多重, 在輔導人力不足 輔導教師專業能力未完備的情形下, 許多學校輔導教師常身兼學科授課教師及行政業務工作, 實在無法全心全意投注時間與精神, 輔導這些適應困難或有心理需求的學生, 使適應困難的學生可以得到妥善的心理支持與照顧 4. 心理輔導資源分散, 缺乏聯繫整合提供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相關的公營及民間單位相當多元, 各機構在不同議題與層面上積極協助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之工作 但是, 當學校教師 家長及學生遇有心理困擾時, 仍然不知如何尋求專業服務, 顯示前述單位所提供的心理輔導諮商資源缺乏聯繫與資源整合, 服務對象和內容亦尚待釐清 歸納 99 年之前臺灣輔導工作的狀況, 可歸納為三項 : (1) 學校行政主管對輔導工作的重視程度不一, 甚或混淆輔導與教導概念 (2) 專輔人員的人力短缺和專業不足, 難以處理日益複雜的學生問題 (3) 心理專業證照制度的建立, 影響輔導工作的分工與生態 面對上述問題, 本部積極規劃思維, 規劃輔諮中心作為各級學校輔導單位與教師後盾的心理諮商專業機構, 採跨校 跨區 駐校與行動兼用的整合服務模式, 整體提升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的專業水準, 提供在地性 方便性 貼心又有效率的心理專業服務 此外, 並於 100 年起積極配合 國民教育法 修法, 分階段增聘心理師 社工師及專任輔導教師 5. 強化輔導教師專業功能本部於 97 年開始推行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97 年 09 月 25 日以臺訓 ( 三 ) 字第 C 號令訂定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持續多年補助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 目的有三 : 32
41 (1) 配合精緻國教發展需求, 提升教育專業品質, 促進教育精緻化 (2) 落實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法定編制, 解決學校輔導人力不足現象 (3) 有效支援國民中小學教師輔導工作, 改善教師工作負荷過重現象 因充分瞭解到專才專用方能發揮輔導人力之功能,101 年 1 月 26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號令修正公布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 ( 略以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 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 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 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再次強調專任專責輔導人員之重要, 重視 專任 制度 並將相關編制臚列如後 : 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 置一人 國民中學每校置一人, 二十一班以上者, 增置一人 前項規定自 101 年 8 月 1 日施行, 於五年內逐年完成設置 因此, 許多縣 ( 市 ) 為釐清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執掌, 研擬兼任輔導教師工作原則, 以達成以下目的 : (1) 提供學生諮商輔導管道, 全面強化學校輔導專業知能, 落實三級輔導工作 (2) 及早介入輔導並發揮預防功能, 協助適應困難之學生適性發展 (3) 妥善運用輔導專業人力, 整合學校輔導資源網絡, 提升輔導工作效能 為瞭解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工作任務, 茲將學校專任與兼任輔導教師在個案輔導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以及學校輔導工作角色與任務差異做一比較如表
42 表 3-2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任務比較表 ( 以基隆市為例 )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國中兼任輔導教師 ( 不排課或比照教師兼主任之授課節數 ) ( 減授 10 節課 ) 1. 每學期提供學生個案晤談輔導至少 人 1. 每學期提供學生個案晤談輔導至少 人次 次 2. 協同導師進行個案家訪事宜 2. 協同導師進行個案家訪事宜 3. 召開或參與校內及校外相關之個案研討 3. 參與校內及校外相關之個案研討會議 會議 4. 提供家長 教師 學校行政人員輔導與 4. 提供家長 教師 學校行政人員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每學期提供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每學期提供親師生諮詢服務至少 人次 親師生諮詢服務至少 人次 5. 轉介特殊個案服務 追蹤輔導並完成紀 5. 轉介特殊個案服務 追蹤輔導並完成紀錄 錄 6. 每學期辦理或帶領小團體輔導至少 6. 每學期帶領小團體輔導至少 團 團 7. 協助校園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7. 協助校園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8. 協助學校辦理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 8. 配合學校辦理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 9. 每學期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 9. 每學期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 18 小時 至少 18 小時 10. 每學年至少參與專業督導 次 ( 由輔諮 10. 確實完成輔導紀錄及每月工作報告 中心統一安排 ) 11. 協助高關懷學生辨識與評估篩檢 11. 確實完成輔導記錄及每月工作報告 12. 執行學校所交辦之相關輔導工作 12. 協助高關懷學生辨識與評估篩檢 13. 實施心理測驗並協助解釋測驗結果 14. 執行學校所交辦之相關輔導工作 34
43 表 3-3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任務比較表 ( 以基隆市為例 ) 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國小兼任輔導教師 ( 不排課或比照教師兼主任之授課節數 ) ( 減授 2-4 節課 ) 1. 每學期提供學生個案晤談輔導至少 人 1. 每學期提供學生個案晤談輔導至少 人次 次 2. 協同導師進行個案家訪事宜 2. 協同導師進行個案家訪事宜 3. 召開或參與校內及校外相關之個案研討 3. 參與校內及校外相關之個案研討會議 會議 4. 提供家長 教師 學校行政人員輔導與 4. 提供家長 教師 學校行政人員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每學期提供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每學期提供親師生諮詢服務至少 人次 親師生諮詢服務至少 人次 5. 轉介特殊個案服務 追蹤輔導並於二週 5. 轉介特殊個案服務 追蹤輔導並於二週內完成紀錄 內完成紀錄 6. 每學年辦理或帶領小團體輔導至少 6. 每學期帶領小團體輔導至少 團 團 7. 協助校園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7. 協助校園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 8. 協助學校辦理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 8. 配合學校辦理預防發展性輔導活動 9. 每學期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 9. 每學期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 18 小時 至少 18 小時 10. 每學年至少參與專業督導 次 ( 輔諮中 10. 確實完成輔導紀錄及每月工作報告 心統一安排 ) 11. 協助高關懷學生辨識與評估篩檢 11. 確實完成輔導記錄及每月工作報告 12. 執行學校所交辦之相關輔導工作 12. 協助高關懷學生辨識與評估篩檢 13. 實施心理測驗並協助解釋測驗結果 14. 執行學校所交辦之相關輔導工作 35
44 參 輔導黃金三角 為三級輔導工作領航 一 推動適性輔導由於十二年國教實施在即, 本部特於 102 年 3 月 日假臺中市明德女中辦理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輔導宣導工作種子講師培訓研習, 召集各地方政府承辦窗口人員 中央及地方宣導團人員實施培訓, 並責成種子講師依其責任區到各國中進行宣導, 並已於 102 年 7 月底完成全國各國中 819 場到校宣導作業 102 年 10 月 21 日假國立臺中家商辦理 102 學年度志願選填詴探適性輔導知能研習, 針對志願選填詴探輔導策略中央諮詢團成員 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縣 ( 市 ) 政府業務窗口 各地方政府轄屬輔諮中心 國民中學相關專輔人員代表等進行培訓, 強化各國中選填志願輔導工作 因應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要關鍵 推動適性輔導工作, 輔導人力提供行政系統宣導與作為策略, 加強親師生多面向的輔導諮詢, 引導學生面對多元入學的志願選填, 達到適性揚才的工作目標 輔諮中心在這波重大教育改革政策當中, 扮演協助縣 ( 市 ) 教育當局規劃與執行 適性輔導 工作順利推行的重要角色, 為建構妥適之組織 人力 任務 執行事項與時程 督導考核等內涵考量, 縣 ( 市 ) 政府輔諮中心皆設有 適性輔導組, 配合生涯發展教育中心學校, 協助學校推動適性輔導工作, 其工作內容包括 : 研擬與規劃縣 ( 市 ) 適性輔導工作計畫與推展 督導學校端生涯諮商與諮詢輔導工作 規畫適性輔導媒材與心理測驗研習 志願選填系統運用與解釋宣導說明會 志願選填焦點座談會等面向, 俾利發揮學校端的行政功能 另一方面, 也針對導師辦理 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使用及生涯檔案 研習, 針對輔導教師辦理 種子教師 培訓, 並透過專輔人員帶領進行專業督導, 增進專兼輔教師一二級輔導效能, 協助親師生運用志願選填系統輔導學生入學及生涯規劃, 讓適性輔導的推展工作能夠更紮根與落實, 使其實務工作的推展能夠有專業的支持與協助, 更能顯相得益彰之效 在學校部分, 各國中均成立有 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執行委員會, 由校長擔任召集人, 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學校生涯發展教育推動方向和重點, 積極辦理生涯輔導 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工作, 設置及運用適性輔導專業人力, 強化三級生涯輔導機制, 整合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之學生 家長 導師及輔導教師意見, 充分提供學生生涯檔案見置與生涯進路建議, 並定期檢核各項計畫內容及檢討學年度執行情形 由此可見,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與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之 輔導黃金三角 建構, 在推動適性輔導工作上, 以協助學生探索與認識自我 認識各級學校如高中高職五專等技職院校教育及職業環境 培養生涯規劃與決策能力及進行生涯準備與生涯發展, 此目標遂使 輔導黃金三角 成為適性輔導工作的領航角色, 其間的分工及連結也更為密切 36
45 輔諮中心除了協助學校輔導教師實施生涯輔導, 強化三級輔導的專業角色, 提供有關生涯發展的諮詢與諮商服務, 並且配合生涯發展中心學校在全縣適性輔導推展上提供專業的建議與協助, 為適性輔導工作的推展注入活水, 朝著落實本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的目標前進! 有關適性輔導組工作推動詳述如下 : 表 3-4 教育局 ( 處 ) 輔諮中心及適性輔導組任務及工作內容表 任務 ( 一 ) 督導所屬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之實施 ( 二 ) 彙整所屬各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 並進行資料分析 ( 三 ) 督責所屬各國中充實適性輔導專業人力 ( 四 ) 增益教育人員適性輔導功能 ( 五 ) 建立家長 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之管道 工作內容 1. 督導各校辦理社團 體驗營隊 讀書會 相關課外活動 ( 如 : 職場參觀 ) 職業或升學資料展示 家長座談會 過來人經驗談 生涯楷模演講等, 協助生涯詴探, 及本部技職教育宣導及實習體驗活動 2. 督導各校落實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 以個別諮商或團體諮商等方式協助學生瞭解自己的興趣及性向 3. 協助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完成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 ( 含生涯發展規劃書 ) 1. 每年 9 月至 11 月彙整所屬各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調查, 並進行資料統計分析 2. 追蹤未升學未尌業之學生動向 1. 責成各校依法聘足適性輔導專業輔導人力 2. 督促各校妥適安排專業輔導人力適才適用 辦理適性輔導之研討會 工作坊與研習 : 1. 依照不同對象 ( 如 : 一般教師 導師 行政人員 ) 辦理適性輔導知能研習 2. 依照不同群科性質, 辦理各專業科目教師生涯輔導與職涯輔導工作坊 1. 督促學校鼓勵家長會主動參與適性輔導工作 ( 含本部技職教育宣導方案相關活動 ) (1) 運用親職教育研習, 讓家長熟悉生涯決定的過程, 以便他們能教導子女自己做決定 宣導多元價值觀 37
46 任務 工作內容 提供 行行出狀元 之成功範例 (2) 督責各校彚整家長人力資源, 成立家長志工服務隊, 運用學校課程空白時段, 進行職業探索活動 依家長職業與專長進行職業介紹 鼓勵家長參與生涯輔導專業培訓 ( 六 ) 受理所屬各國中轉介之個案, 提供生涯諮商與輔導之服務 2. 督促學校推動社區團體與學校互動機制, 分享生涯經驗 (1) 鼓勵學校與社區團體結合自編社區生涯資源手冊 社區生涯資源手冊可包括社區協助生涯輔導之相關單位 ( 如職訓中心 尌業服務站等 ) 社區中的主要職場等 社區生涯資源手冊可包括重要產業介紹 (2) 鼓勵學校因應在地文化與社區需求, 訂定共同發展之機制, 辦理生涯探索 生活關懷與輔導課程或活動 鼓勵學校與社區文化機構合作 鼓勵學校與社區主要產業工會或公會合作 鼓勵學校與社區人士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可與社教單位共同辦理學生之生涯教育活動 受理所屬各國中轉介之個案, 提供下述服務 : 1. 團體諮商 : 結構性團體 非結構性團體 2. 個別諮商 : 短期諮商 長期諮商 二 強化中輟輔導中輟高關懷學生可分為甲乙兩類型 甲類係指中輟生或中輟之虞學生 ( 時輟時復, 累計 7 天以上 ), 乙類則指沉迷網咖個案 參與廟會活動個案 加入幫派個案 自傷個案 失蹤不明個案 保護性個案 家庭清寒或高風險家庭個案等 針對中輟或虞輟學生輔導與研究發現, 中輟學生大多因為家庭問題 ( 管教不當 家庭功能不彰 ) 社會問題 ( 受不良社會人士影響 ) 及學校問題 ( 對課業不感興趣 不服管教 ) 等因素交叉而導致個案中輟, 或使個案有心理與行為偏差表現 以下尌成因分析及輔導策略分述如下 : ( 一 ) 成因分析 1. 因家庭因素導致個案中輟或中輟之虞的問題分析 : 此類中輟或虞輟個案其家庭類型, 可分為單親 隔代教養與建全家庭論之 :(1) 在家庭問題中, 單親 隔代教養 同居等弱勢家庭中的孩子, 常因家庭功能不彰, 缺乏照顧與管教而中輟 而這些孩子通常也因成尌動機不高, 或自暴自棄, 以致衍生其他的行為問題 (2) 在家庭健 38
47 全的雙親家庭中, 孩子中輟常見的原因是來自於父母親的失功能, 他們或對孩子過於溺愛, 或對孩子無力管教, 對孩子缺乏約束力, 以致對孩子的中輟問題視而不見或深覺無力 2. 因社會因素導致個案中輟或中輟之虞的問題分析 : 此類中輟或虞輟個案常會有夜間在外遊蕩或參與廟會活動的情形, 通常易受不良社會人士影響 另外發現中輟女學生, 常因與校外社會人士交往而翹家 中輟, 並且容易發生性侵害議題 3. 因學校因素導致個案中輟或中輟之虞的問題分析 : 此類中輟或虞輟個案通常對課業無興趣 學習動機低落或與同學老師有人際溝通問題, 而喪失上學意願 也有學生則因身體病弱需長期請病假或家庭因素請事假者而長期缺課者 4. 因個人行蹤不明導致個案中輟或中輟之虞的問題分析 : 因個人行蹤不明而被尋獲的學生, 通常在尋獲交家人帶回後, 學生仍然離家或不願上學, 在尋獲與復學之間尚有一段空窗期, 如何能彌補此段空窗期, 增加尋獲學生的復學率, 有待建立適當的機制 ( 二 ) 輔導策略 1. 針對家庭因素的中輟輔導策略 召開網絡會議, 建立資源網絡帄台在家庭問題中, 特別是弱勢家庭中的孩子, 常因家庭功能不彰 缺乏照顧與管教而中輟, 而這些孩子也通常成尌動機不高, 或自暴自棄, 以致衍生其他的行為問題 對於這些轉介至輔諮中心的個案, 需要輔諮中心專輔人員聯繫網絡單位, 協助提供各項經濟補助與家庭扶助, 以協助家庭度過難關, 提供較好的生活條件 在家庭健全的雙薪家庭中, 孩子中輟常見的原因是來自於父母親的失功能 對孩子疏於照顧 對孩子無力管教或缺乏約束力, 以致對孩子的中輟問題視而不見或深覺無力 對於這樣的家庭, 輔諮中心及輔導人員除加強個案列管工作外, 經由資源網絡帄台連結各地區公所的強迫入學委員會開罰之外, 網絡會議中也藉由社政 家庭教育等網絡單位提供或強制對父母親作親職教育的介入與支持, 協助父母親發揮功能, 成為孩子的支持力量 ; 對於罹患精神疾病的家長, 則連結相關衛政單位尋求尌醫機制, 以保障孩子的受教權及協助孩子身心健全發展 2. 針對社會因素的中輟輔導策略 召開個案研討與聯繫會議因社會因素導致中輟或中輟之虞的個案, 如沉迷網咖個案或參與廟會八家將活動, 通常易受不良社會人士影響 ; 中輟女學生也常因與校外社會人士交往而翹家及中輟, 並容易發生性侵害議題 由此可見輔諮中心的專業帄台角色之重要性, 透過召開或參與社政 法政 衛生 警政相關單位召開之高關懷個案會議, 達成分工, 各司其責 例如 : 聯繫警政單位加強網咖查緝及廟會活動管理, 與性侵害防治單位合作主動介入 39
48 ( 三 ) 針對學校因素的中輟輔導策略 開設中介教育與彈性課程 對課業無興趣與行為偏差的學生個案, 除輔諮中心與輔導人員可提供家訪電訪, 並 給與學校家長諮詢和輔導策略建議, 學校也可以提供中介適性教育課程及彈性管教方 式, 給予學生留在學校的動機 專輔人員則可提供導師或任課教師輔導策略諮詢, 給予 中輟復學生更多的接納與關懷 輔諮中心對專兼任輔導教師的督導, 也著重其建立完整 三級輔導流程與機制概念, 以期能及早發現與介入 此外, 輔諮中心或專輔人員可外展 家訪服務, 對長期請病假 疑患精神性疾病或因家庭因素請事假的學生持續關心, 積極 協助其回到學校, 避免學生因長期在家而喪失上學意願 在執行中輟輔導時, 因個人行蹤不明而被尋獲的學生, 通常在尋獲交家人帶回後, 學生仍然離家或不願上學, 致使在尋獲與復學之間尚有一段空窗期, 如何能彌補此段空 窗期, 增加尋獲學生的復學率, 仍有待建立適當的機制 囿於篇幅, 簡要整理表 3-5 有 關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與專兼任輔導教師三方合作協助中輟學生之機制, 由表中可看出 不同類型或因素的學生個案需有不同系統之介入,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擔任協助導師的 二級輔導任務, 專輔人員協助聯繫不同資源和三級輔導介入, 輔諮中心作為資源聯繫的 帄台或召開個案會議, 各司其職, 發揮最大效益 表 3-5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協助中輟之輔導策略一覽表 ( 以高雄市為例 ) 因素種類影響因素輔導策略 個人因素 智能不足 1. 有效的讀寫計畫 : 指的是閱讀寫作是學校教育 的基礎 此方面能力不好 其他各方面的學習 肢體殘障或重大疾病 精神或心理疾病 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因此, 有效的閱讀寫作 計畫, 有助中綴的預防 若能養成健全有效的 讀書寫字計畫, 培養學生依照計劃有效的進行 學習, 可減少學業上的挫敗所造成的負面影 響, 進而提升學習興趣 2. 轉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協助 ( 申請鑑輔 助理 教師 ) 1. 針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進行輔導, 需建立適當 的人我界線 確認人生意義或生涯目標 ; 需培 養規律的生活作息 2. 以全校或班級學生為單位, 實施輔導相關課 40
49 因素種類影響因素輔導策略 家庭因素 生活作息不正常程 心理測驗與評量 或辦理輔導相關活動, 提供學生在自我統整 學業學習 生涯發展及 懷孕 生子或結婚 遭受性侵害 從事性交易 其他個人因素 社會適應等方面成長發展所需之資訊 知識和 技能 3. 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單位, 針對學生在自我 統整 學業學習 生涯發展及社會適應等之特 別需求, 實施諮商或心理治療 4. 轉介精神疾病學生至精神醫療機構, 實施藥物 與心理治療 5. 轉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協助 ( 申請鑑輔 助理 教師 ) 1. 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單位, 針對學生的特別 需求, 實施諮商或心理治療 2. 必要時以全校或班級學生為單位, 實施輔導相 關課程 3. 進行性侵害 性騷擾或家庭暴力通報, 請社工 介入 其他相關矯治性輔導事項 父 ( 母 ) 或監護人去世 1. 家庭的參與 (Familyinvolvelnent): 研究發現家父 ( 母 ) 或監護人失蹤庭的參與對兒童的學業成尌有直接正向積極的幫助 正常家庭父母通常是會參與孩子的學父 ( 母 ) 或監護人重殘習, 但這對不健全的家庭卻是一種困難的事或疾病情 由社工師或專輔人員介入輔導, 進行家庭父 ( 母 ) 或監護人離婚諮商與協助, 可有效降低學生中輟行為的發生 或分居 2. 當個案的適應困難起因於家庭系統失衡時, 與父 ( 母 ) 或監護人管教家長進行家庭諮商 失當 父 ( 母 ) 或監護人虐待 或傷害 受父 ( 母 ) 或監護人職 業或不良生活習性影響 親屬失和 頇照顧家人 居家交通不方便 經濟因素 3. 提供學校教師 輔導教師 家長諮詢, 以建立 合作共識, 並藉以改善親師溝通 親子溝通 1. 召開個案研討會以整合相關專業資源共商策 略, 尋求共識並進行分工 2. 以學校基金或相關給予急難救助或提供工讀機 會 41
50 因素種類影響因素輔導策略 其他家庭因素 其他相關矯治性輔導事項 學校因素 對學校生活不感興趣 1. 服務學習 : 服務學習連結有意義的社區服務經 驗和學業學習 這種學習方式提升個人與社會 觸犯校規 缺曠課太多 不適應學校課程 考詴 壓力過重 師生關係不佳 教師管 教不當 成長, 從服務中學習做人處世的道理, 從服務 中找到自我的價值, 從服務中滿足自我的需 求, 服務學習可以讓個體感受到在團體中的地 位提升了 感受到有成尌感, 自然對學校團體 有向心力, 而不會發生中輟行為 2. 變通學校教育 ( 替代教育 ): 實施中輟生之補 救教學 彈性課程 中途班 技藝班 3. 生涯指導和工讀 : 優質的諮詢計畫對每個學生 都是必要且不可缺的, 讓青少年瞭解工作世界 所需求的基本技能, 並事先做好準備, 有助於 學習動機的增強 適時的進行生涯指導, 讓孩 子瞭解讀書的用處進而努力讀書, 有助於增強 學生的學習動力 工讀有助於 做中學, 更 有助於把學到的知識技能應用於實際的工作或 從實際工讀中情驗課本上的知識概念, 學生藉 由工讀也可進一步認識學習的重要性 一對一輔導或個別家教指導 ( Mentoring Tutoring): 這是一種建立在信任基礎而發展成關 懷與支持的亦師亦友的關係 亦即實施認輔制 度, 鼓勵教師義務認輔校內的中輟生, 深入瞭解 中輟生的家庭 學校與社區生活狀況, 對中輟生 的預防與輸導, 可以達到一定的功效 另外, 個 別家教指導也是一種一對一活動, 著重個別家教 式的指導活動 1. 專業發展 : 教師應努力提升本身的專業, 不僅 是知識要提升, 情緒 EQ 更要提升, 很多教師學 歷不斷提升, 經驗也越來越豐富, 但情緒卻很 不穩定, 教師專業的發展除要會教, 能教, 且 要有耐心, 愛心和細心的高 EQ 2. 開啟多元學習型態和多元智慧 : 提供各種學習 機會, 讓學生可以多元化的學習, 以適應個別 差異, 以中輟生的需求為中心, 提供中輟生的 需要的課程, 而非學校要教給他的課程, 以中 42
51 因素種類 影響因素 輔導策略輟生能適應的方式進行教學, 而非教師想要教的方式教學 3. 科技教學 : 運用科技於教學活動中, 讓教學活動變得生動有趣, 可以增進教學效果, 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4. 個別學習 : 教師應靈活的運用教學計畫與課外活動, 例如 : 運用 IEP 的個別教育計畫, 設計適合個別學生學習的教學方案, 指導中輟生進行個別學習, 讓學生不因學習挫折而放棄學業, 因而造成中輟 與同儕關係不佳受同學欺壓不敢上學 1. 以個別或小團體學生為單位, 針對學生在人際技巧 自我統整及社會適應等之特別需求, 實施諮商或心理治療 2. 以全校或班級學生為單位, 實施輔導相關課程 心理測驗與評量 或辦理輔導相關活動, 提供學生在人際技巧 自我統整及社會適應等方面成長發展所需之資訊 知識和技能 其他學校因素 其他相關矯治性輔導事項 社會因素 受已輟學同學影響 1. 系統性更新 : 需要一個評估目標的持續過程和 受校外不良朋友影響 有關的學校政策 措施和組織結構的目標, 因 為這些都會影響不同的學習群體, 把社區當作加入當派或青少年組織一個學習系統, 有助於中輟生的學習與輔導, 留連或沉迷網咖若整個社區能建構成一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 留連或沉迷其他娛樂場藉由深耕輔導團的諮詢與輔導, 促進團隊與團 所 隊的相互觀摩學習, 可以由點到線, 由線到面 的鋪陳, 逐步提升社區學習體係的效果, 2. 社區合作 : 社區中所有的社團團體支持學校, 一個強大的基礎建設尌支撐著一個關懷學習環 境, 青少年可在其中茁壯成長和達到目的 大 部分的孩子從家庭進入學校學習, 放學後便進 入社區, 家庭 學校和社區三者共同構成孩子 的生活世界, 當孩子放棄學校學習, 最可能的 去處便是家庭與社區 因此, 若能與社區保持 密切合作對找回中輟生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3. 學校輔導教師 社工 精神科醫師 調保官持 續保持聯繫, 以追蹤個案的進展 43
52 因素種類影響因素輔導策略 其他社會因素 其他相關矯治性輔導事項 其他因素 其他非前述原因 1. 由輔導教師擔任個案管理者, 聯繫整合相關專 業資源 三 重視霸凌防制工作 2. 當中輟生到校時由輔導教師提供中輟生持續的 輔導與諮商 3. 與導師 社工合作實施中輟生的家訪 4. 實施中輟生之補救教學 彈性課程 中途班 技藝班 5. 由愛心媽媽 志工擔任心靈導師, 協助關懷與 生活照顧 6. 召開個案研討會以整合相關專業資源共商策 略, 尋求共識並進行分工 自 99 年底桃園縣立八德國中霸凌事件震驚社會後, 政府及本部對於霸凌議題的防 制與宣導可謂不遺餘力 在法規制定部份, 先於 100 年 10 月 25 日修訂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 : ( 第 2 項 ) 學生之學習權 受教育權 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 國家應予保 障, 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 造成身心之侵害 ( 第 5 項 ) 第二項霸凌行為 防制機制 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 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並以 101 年 7 月 26 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7 條的 校園霸凌 防制準則, 啟動校園霸凌預防與輔導機制 為此, 本部設置 24 小時投訴專線 ( ) 和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 ( 並要求各縣 ( 市 ) 設置反霸凌專線電話 ( 在積極作為部份, 本部自 100 年起增置學校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並從 101 年起增聘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 希冀從輔導三級預防概念落實校園霸凌之防制 另外, 國立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承辦多場全國防制校園霸凌個案研討會, 各縣 ( 市 ) 亦戮力 於防制霸凌宣導與教育, 透過案例研討 實務經驗分享, 增加學校人員知能 44
53 發 學生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發現方式 : 1. 導師或學輔人員帄時觀察 2. 學生 家長投訴 3. 校園霸凌調查問卷 4. 其他 ( 如民眾投訴 警方通知等 ) 現 期 導師初評 1. 導師依權責輔導學生 2. 評估偏差行為類別 屬性及嚴重程度 3. 評估是否請求支援協助 4. 疑似霸凌案件或是重大校安事件, 送學校相關會議確認 處 理 否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 ( 是否為霸凌案件或重大校安事件 ) 是 1.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成員包含學校導師 學務 輔導相關人員 專家學者 2. 應列甲級通報的霸凌事件評估 : (1) 攻擊行為長期反覆不斷 (2) 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3) 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4) 兩造勢力 ( 地位 ) 不對等 3. 重大校安事件評估 : 期 重大校安事件 霸凌案件 1. 送醫 通知家長 報警 2. 進行校安通報 3. 成立輔導小組 ( 成員由學校依實際情況決定 ) 4. 完備輔導紀錄 5. 提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 啟動輔導機制 啟動 ( 霸凌 ) 輔導機制 1. 進行校安通報 2. 成立輔導小組 ( 成員包括導師 輔導教師 家長 學務人員 社工或校外會 少年隊代表 等 ) 3. 完備輔導紀錄 4. 持續輔導個案改善情形應尌霸凌者 受凌者 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 明列輔導內容 分工 期程等 追 蹤 否 評估是否 結案 評估是否 改善 否 個案情形嚴重者轉介專業輔導機構 醫療單位治療 社政機構輔導安置或洽司法機關協助 期 是 是 學校持續追蹤輔導 輔導紀錄移轉後續尌讀學校 圖 3-3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 45
54 有鑑於校園霸凌成因複雜且影響層面廣泛,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將過去協助各項校園霸凌議題之經驗歸納整理, 並根據不同的因素及狀況, 運用不同的輔導策略予以介入 以下分成個人 家庭 學校 社會等四個層面予以說明, 可見學校與輔諮中心的充分合作有助於解決校園霸凌議題 表 3-6 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協助校園霸凌輔導策略一覽表 ( 以高雄市為例 ) 因素輔導策略一 個人因素 導師先與特教組 輔導室 特教資源中心或輔諮中心進行 1. 精神或生理缺陷 ( 諮詢, 做初步評估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依初步評估, 若頇醫療介入 ( 兒童心智 復健及腦神經內躁鬱症 創傷後壓力外科等 ), 建議家長協助學生尌醫 疾患 言語障礙 學 召開個案研討會, 整合相關社會資源, 研商個案輔導策略 習障礙 器質性腦病變 其他 ) 2. 外在體格 ( 發展較遲緩或弱小 壯碩魁梧 ) 3. 心理特質 ( 害羞 敏感 猜忌 低同理心 易感到挫敗 ) 4. 情緒管理 ( 易怒 易衝動 忍氣吞聲 ) 導師先與家長瞭解學生生理發展情形, 再詢問有無早期療育經驗, 依初步評估後需醫療系統介入可轉介早療機構或醫療機構提供心智發展評估及治療等相關服務 若非完全生理因素影響, 而有心理輔導需求, 可轉介輔導室或諮詢輔諮中心, 做心理狀態之初步評估, 再依據評估進行相關處遇 若需心理師進行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 則可轉介輔諮中心等專業機構 導師先與家長反映學生在校與在家庭的人際互動特質是否一致, 並適時提供關懷 若有輔導與諮商需求, 可轉介輔導室或諮詢輔諮中心, 做心理狀態之初步評估, 再依據評估進行相關處遇 若需心理師進行心理諮商, 則可轉介輔諮中心等專業機構 導師先向家長反映學生在校人際互動與情緒表現, 瞭解學生的家庭互動關係及情緒表現, 並適時提供關懷 為父母實施親職教育, 提升父母效能, 改善親子關係 導師持續觀察, 可尋求輔導室專兼輔教師進行輔導, 如有情緒障礙之疑慮則由特教組備妥相關資料向特教資源中心申請特教資源鑑定 若學生或家長需要個別或家庭諮商, 可轉介輔諮中心等專業機構 46
55 因素輔導策略 5. 外顯行為 ( 逞兇鬥 導師先進行關懷, 瞭解行為背後之家庭與學校系統因素, 狠 裝腔耍酷 行為並尋求與家長合作輔導學生 懶散 小錯不斷 耍 召開個案研討會, 整合相關社會資源, 研商個案輔導策略 闊浪費 言行誇大 ) 實施個別輔導或轉介輔諮中心接受心理諮商或家庭諮商 導師或學務處告知學生學校相關規範, 並依校規給予獎懲 若該生行為表現已影響班級經營, 請導師適時進行班級規範與宣導, 並引進訓輔資源 若情節嚴重者, 轉介警政單位協助 6. 認知想法 ( 需要有 導師與家長反映學生在校表現並討論合作方式, 適時提供高度權力和控制感 關懷 僵固的思考 自我信 導師運用班級經營策略改善此情形, 可向輔諮中心 教師念較不足 ) 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進行諮詢 導師轉介輔導室進行個別或小團體輔導 轉介輔諮中心接受心理諮商或家庭諮商 7. 曾經有被霸凌經驗 導師觀察學生被霸凌後之情緒 認知 行為等狀況, 並適時提供同理與關懷 適時轉介輔導室進行輔導, 處理遭受霸凌的傷害, 並教導因應策略, 例如情緒管理 求助管道 經評估校園環境未達友善環境之建構 ( 硬體 : 如照明不足 死角 ; 軟體 : 尊重多元族群與性別 ), 則需檢討改善 加強校園安全 : 下課與放學後的時間, 特別加強廁所與校園角落的安全維護 安排志工家長在上下學路程中關心落單的學生, 或處理緊急衝突事件 8. 認同暴力的態度 導師先進行初步評估 ( 家庭因素 學校系統因素 同儕因素 社會因素 ), 以瞭解此認同暴力態度的緣由 若為學生來自高風險家庭則需進行法定通報, 並轉介進行家庭諮商 若為同儕因素, 請導師適時進行班級規範與宣導, 並引進訓輔資源 若情節嚴重者, 轉介警政單位協助 如學生於接觸校園霸凌事件後, 產生認同暴力的態度, 則可尋求輔導室進行輔導或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心理諮商 教導學生解決人際衝突的能力 自我控制 情緒管理 瞭解暴力行為的校規懲處與法律後果 9. 物質 / 藥物成癮 ( 導師先進行學生家庭困境的瞭解, 若涉及兒少保護及高風毒品 吸煙 喝酒 ) 險家庭, 需進行法定通報並轉介進行家庭諮商 召開個案研討會, 整合相關社會資源, 研商個案輔導策略 必要時, 啟動春暉小組 ( 毒品 ) 並結合社政 警政及醫療 47
56 因素輔導策略資源 如非法定通報案, 而為家庭失功能致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則可尋求輔諮中心社工師協助 進行菸酒毒的危害身心宣導教育 尋求輔導室進行輔導或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心理諮商 10. 社會適應失調 ( 人 導師先進行初步課室觀察, 評估其形成因素 ( 個人 家庭際與社交活動上屬於或學校系統因素等 ) 被孤立的一群 ) 建立正向同儕支持網絡 教導正向社交技巧 建立正向師生連結關係 若為個人因素, 請參閱第一項 若為家庭因素, 請參閱第二項 若為校園環境因素, 請參閱第四項 二 學校因素 請其他任課教師協助學生瞭解教師之用心, 或由輔導活動 1. 與教師連結度低 ( 師課程教師進行班級輔導 ( 立場中立 ) 生關係不佳 衝突 ; 召開個案研討會, 討論師生關係改善之策略 彼此態度負面 不尊 輔導室提供學生個別輔導 重 ) 提供教師求助管道, 適時引進輔諮中心之教師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或轉介教師尋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心理諮商服務 2. 與同儕連結度低 : 同 請導師關懷事件學生, 並適時調整班級經營策略, 如協助儕關係不佳 ( 孤立 班級進行小天使活動, 增加學生正向人際互動經驗 疏離 不被接納 衝 導師或輔導活動課程教師進行班級輔導 ( 教導正向人際互突 ) 動技巧 ) 輔導室提供個案輔導或小團體輔導 ( 提高自尊與自我認同 教導社交技巧 ) 3. 與學校連結度低 ( 學 導入正向管教態度與方法 校管教失當 課程缺 改善學校輔導與管教的不適當措施 乏吸引力 ) 依學生之興趣與能力安排彈性課程或技藝班 4. 學生學業低成尌 導師先做初步評估, 瞭解學生學業低成尌之因素 ( 家庭失功能 人際衝突 學習障礙 情緒障礙 智能障礙 學習挫敗 自我認同混淆 生涯未定向等 ) 提供學習資源協助與介入, 如攜手計畫, 提供課後補救教學 若有心理因素影響, 由輔導室提供個案學習診斷與輔導 5. 學校行政未積極處 學校針對未積極處理霸凌行為進行自我檢視, 並提出改善理霸凌行為策略 48
57 因素輔導策略 必要時, 由教育局督學協助, 輔導校方積極處理霸凌行為 6. 品德教育 生命教 針對學校學生的特定文化 特質與教育需求進行分析, 並育, 成效不彰據此規畫品德教育 生命教育的內涵與推動策略 鼓勵教師將品德教育 生命教育融入班級經營 教學內容中 定期召開班級經營策略 校園友善環境營造座談 研習 辦理教師品德教育 生命教育研習 7. 其他若為性霸凌, 通報性帄事件, 並提供性別教育課程 ( 性別與權力 性別意識 ), 建立對尊重多元文化 性別帄等的校園環境 三 家庭因素 實施家庭訪視了解家庭功能與親子互動關係 1. 父母管教方式權 導師或輔導教師與家長溝通, 提升家長親職效能, 改善親威 控制 過度保護 子關係 不一致 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推廣家庭教育中心之親職教育課程 2. 親子關係衝突 轉介輔導室進行家庭親子輔導 3. 親子關係 疏離 或 若遇輔導困境可諮詢輔諮中心或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家庭諮遭父或母拋棄商 4. 家庭成員互動衝突 轉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社區相關單位進行心理諮商 ( 父母 手足 婆媳..) 若涉及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 需進行法定通報 5. 負面的家庭信念或 引進社會福利資源協助家庭改善經濟困境或安置學生 價值觀 宗教迷信 6. 直接暴力受創經 實施家庭訪視了解家庭功能與親子互動關係 驗 : 家庭內常有暴 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力 言語威脅 必要時請社工進行安置保護 導師 輔導室與社工保持聯繫 ( 家防中心可提供心理諮商資源 ), 以提供心理諮商 導師與輔導教師持續關懷 輔導受暴學生 7. 間接暴力受創經 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若未有社工資源介入, 則轉介高驗 : 目睹家庭暴力風險家庭 導師 輔導室與社工保持聯繫, 關心後續處理狀況, 並適時提供輔導資源 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個別心理諮商或家庭諮商 8. 家庭結構 ( 單親 隔 導師與輔導室瞭解與評估家庭結構是否影響其學習與生活代 ) 適應, 若無則不需介入 若因為單親 隔代教養等因素, 影響其日常生活食衣住行等照顧功能者, 通報高風險家庭 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個別心理諮商或家庭諮商 49
58 因素四 社會因素 1. 受媒體或網路扭曲價值影響 2. 學生過度依附社區 ( 與非正向同儕 組織接觸機會大 ) 輔導策略 學校加強媒體識讀教育相關課程 輔導室提供學生班級或個案輔導 學校加強生活教育與法治教育, 以建立對社團組織的正確價值觀 學校提供多元 適性的課程與社團活動, 增加學生學習興趣 導師與輔導室建立社區資源網絡 ( 里鄰長 地方仕紳 ), 或請警政資源介入 實施家庭訪視了解家庭功能與親子互動關係 導師或輔導教師與家長溝通, 提升家長親職效能 轉介輔諮中心進行家庭諮商, 改善親子依附關係 四 小結輔諮中心於 100 年跨入歷史新紀元, 由於國民教育法的修法,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成立 輔諮中心, 一個臺灣輔導新體制儼然成形, 輔諮中心的成立與運作不但提供校園專業服務, 協助學校建立輔導機制, 更為國民中小學的輔導帶來新的希望與改變 走過篳路藍縷 胼手胝足的立基歲月, 輔諮中心接受各種挑戰, 勇於承擔 面對草創期人力不足經費拮据, 校園各類煩雜議題持續擴大規模及服務的範疇, 在成長的過程中懷抱對輔導的光與熱, 逐步完成開創的任務, 展現出專業服務形象與績效, 而表現深獲重視與肯定 其中, 臺南市連續三年 (96-98 年 ) 榮獲友善校園績優 ; 高雄市 (100 年 ) 榮獲第三屆 政府服務品質獎 ; 彰化縣榮獲內政部 100 年度全國推動家庭暴力 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人士 獎 代表本項業務深獲各界肯定 再者, 全國目前有數千位初投入學生輔導工作的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 為了栽培新血, 各縣 ( 市 ) 無不積極培訓 認真督導, 強化該項專業人員致力於學生輔導工作的熱情與專業知能 因為相信 專業的力量 可以為孩子們帶來幸福, 所以, 有一群輔導的伙伴們願意堅持理想, 身負起承先啟後, 繼往開來的使命感, 這是眾多幕後致力規劃與執行本項業務者所欣見 50
59 第四章輔導人力實施現況與成效評估 100 年 1 月通過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及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確立了輔諮中心 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的法源依據, 不僅有專款經費編列, 各縣 ( 市 ) 政府更因此挹注大量經費與人力, 深耕校園輔導工作 為瞭解本部過去三年挹注人力及經費之效益, 評估各縣 ( 市 ) 政府在輔導人力投入後執行三級輔導工作的績效與困境, 作為未來賡續辦理之參考, 故本章從 經費補助與來源 人員配置及資格 專業服務 和 專業成長 等四個面向探討實施現況與成效 本次成效評估報告以描述性研究 (descriptive research) 方式, 針對 100 年 8 月之後, 全省 22 縣市設立輔諮中心 聘用專輔人員及 101 年 8 月之後增聘專輔教師的過程中, 本部補充相關的經費 人力在輔導工作上所產生的效益進行之調查研究 ( survey research) 為求成效的掌握與資料完整呈現採用真實事物普查(census of tangibles), 由 22 縣市填報 經費補助與來源 人員配置及資格 專業服務 和 專業成長 之相關資料回報, 再進一步進行統計分析, 以瞭解目前輔導人力的實施現況與成效, 並作為未來政策實施的參考 本次調查主要分為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與學校專兼輔教師兩部分, 在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的部分以輔諮中心成立為切截點, 分為輔諮中心設置前 (97 年 1 月至 100 年 7 月 ) 及輔諮中心設置後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在學校專兼輔教師部分, 則以專輔教師增聘為切截點, 分為專輔教師增置前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 及專輔教師增置後 (101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壹 經費補助及成效分析 從 94 年起, 本部開始推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至 100 年 8 月全臺 22 縣 ( 市 ) 均成立輔諮中心, 對於相關輔導人力 硬體設施及心理測驗與媒材, 均依照各縣 ( 市 ) 所需提供經費補助 茲將相關經費補助分為以下幾類 : 1. 補助專輔人員人力相關經費 (1)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 為支應各縣 ( 市 ) 聘請 兼任專輔人員 協助學校三級輔導工作所需之業務費 補助項目包括 : 諮商鐘點費 專業督導費 講座鐘點費 專家出席費 個案研討會出席費 交通費 行政運作費 印刷費等 (2) 專任輔導人力人事經費 : 為支應成立輔諮中心後, 各縣 ( 市 ) 聘用 專任輔導人員 ( 心理師與社工師 ) 專任輔導教師 之人事費及兼任輔導教師之 51
60 鐘點費 2. 補助輔諮中心設置經費 (1) 輔諮中心成立經費 :100 年 8 月各縣 ( 市 ) 成立輔諮中心,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所需之電腦與資訊設備及行政業務費用 (2) 輔諮中心運作經費 :101 年之後, 本部每年依照各縣 ( 市 ) 財力等級繼續補助各縣 ( 市 ) 所需之行政業務費用 包括講座鐘點費 出席費 主持費 資料蒐集費 印刷費 差旅費 保險費等 3. 補助輔導相關設備與媒材經費 (1) 資本門及相關設備媒材 :101 年協助各輔諮中心及學校增購相關輔導設備與諮商媒材, 如行政辦公器材 電腦與資訊設備 諮商室及團體輔導室設備等 (2) 適性輔導測驗及輔導媒材 :101 年因應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 充實各縣 ( 市 ) 國中小學相關心理測驗, 如智力 性向 興趣等測驗及生涯輔導相關書籍 ; 並補助購置相關輔導媒材如生涯卡 自我教練卡 能力強項卡與其他表達性媒材等 (3) 其他 :101 年補助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駐校專輔人員相關設備, 如兒童遊戲治療媒材 影片及繪本等 由上所述, 可見本部補助經費項目可分為人力 設置 設備與媒材三類, 為更進一步探討輔導人力增置前後兩階段的經費運用與補助情形, 茲尌本部補助經費與各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經費比較說明之 一 輔諮中心設置前 ( 民國 97 年 1 月至民國 100 年 7 月 )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前, 其運作經費主要來自於本部補助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以及各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項等三方面 ( 一 )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計畫 100 年 7 月 31 日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普設前, 有關輔導人力的運作經費主要來源為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本計畫依據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引進專業輔導諮商人員協助學校輔導工作之推行, 並針對憂鬱與自我傷害高關懷學生 特殊境遇 嚴重行為偏差個案或有中輟之虞及中途班 中途學園之有需求的個案提供心理諮商服務, 整合專業輔導與社區資源合作, 提供教師與家長 52
61 諮詢服務, 以提升學校輔導工作效能 各縣 ( 市 ) 在本項計畫的執行上, 如第三節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的發展歷史所述, 每個縣 ( 市 ) 均有不同的運作形式, 主要經費來源為本部核定與縣 ( 市 ) 政府自籌兩項 但由於在調查過程中,97 年以前, 許多縣 ( 市 ) 因為人事更迭, 填報資料有過多 遺失值, 故本次調查資料之統計從 97 年起算之 茲將 97 年 1 月至 100 年 7 月之兩類補助經費整理如表 4-1, 由本表可以看出 : 1. 輔導人力增置前, 縣 ( 市 ) 自籌款較本部補助經費為高 :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經費共計 175,254 仟元 其中本部核定金額約 69,848 仟元, 縣 ( 市 ) 自籌款約 105,406 仟元, 本部補助約為縣 ( 市 ) 自籌的 0.66 倍 推論其原因, 由於當初每個縣 ( 市 ) 在執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的方式不同, 部分縣 ( 市 ) 以輔諮中心為發展基礎, 如高雄市等六個縣 ( 市 ); 部分縣 ( 市 ) 則以自籌經費來聘任學校社工, 如新北市 ( 前臺北縣 ) 新竹市等 ; 或發展 國民小學心理師駐校實驗方案, 如臺北市, 故此階段縣 ( 市 ) 自籌經費比較高 由此可見, 部分縣 ( 市 ) 已經覺得學生輔導工作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力投入 2. 輔導人力增置前, 本部補助與縣 ( 市 ) 自籌款均逐年提高 : 由圖 4-1 中可看出本部經費補助從 97 年 12,926 仟元至 99 年 27,019 仟元 ; 而縣 ( 市 ) 自籌款從 97 年 18,289 仟元至 99 年 35,667 仟元, 均逐年增高 主因為本部規範縣 ( 市 ) 政府編列友善校園年度預算時, 在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項目上不得少於總預算之 10%, 能讓各縣 ( 市 ) 政府相對重視專業人力的投入 3. 輔導人力增置前, 本部補助的經費逐年比例增高 : 由圖 4-1 中, 可以看出, 本部補助的經費與縣 ( 市 ) 自籌款比從 97 年 0.71 增加為 99 年 0.76, 顯示對於本部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的重視 直至 100 年開始, 規劃成立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 當年在此部分補助的經費才減少 53
62 表 4-1 輔諮中心設置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之本部核定與 縣 ( 市 ) 自籌經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計畫名稱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年度 小計 (S) 年帄均 (M=S/3.5) 18,902 本部核定 12,926 18,877 27,019 (1-7 月 ) (11,026) 19,956 69,848 縣 ( 市 ) 自 籌 18,289 29,006 35,667 38,476 (1-7 月 ) (22,444) 105,406 30,116 合計 31,215 47,883 62,686 57,369 (1-7 月 ) (33,465) 175,254 50,072 本部 / 縣 ( 市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圖 4-1 輔導人力增置前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之本 部核定與縣 ( 市 ) 自籌比較圖 54
63 圖 本部核定 :12,926 仟元, 占經費 41% 縣 ( 市 ) 自籌 :18,289 仟元, 占經費 59% 本部核定為縣 ( 市 ) 自籌 0.71 倍 圖 本部核定 :18,902 仟元, 占經費 39% 縣 ( 市 ) 自籌 :29,006 仟元, 占經費 61% 本部核定為縣 ( 市 ) 自籌 0.65 倍 圖 本部核定 :27,019 仟元, 占經費 43% 縣 ( 市 ) 自籌 :35,667 仟元, 占經費 57% 本部核定為縣 ( 市 ) 自籌 0.76 倍 圖 本部核定 :11,026 仟元, 占經費 33% 縣 ( 市 ) 自籌 :38,476 仟元, 占經費 67% 本部核定為縣 ( 市 ) 自籌 0.49 倍 ( 二 )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因應少子女化社會趨勢, 提供青少年優質的學習環境, 使青少年在學校學習時得到 更多的關注與輔導, 並適度減輕教師工作負擔及增加輔導教師人力, 本部於 97 年 3 月 55
64 19 日執行 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 國民中學階段, 自 99 學年度起, 補助各縣 ( 市 ) 政府增置國民中學專 兼任輔導教師經費 1.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 10 班以下之學校, 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 1 人每週減授 10 節課所需鐘點費 ;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 11 班至 20 班學校, 增置教師兼任輔導教師 2 人每週減授 10 節課所需鐘點費 以上減授課節數所需經費, 由教育部以計畫型特定補助款補助縣 ( 市 ) 政府 2. 補助國民中學班級數 21 班以上學校, 增置 1 名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經費, 所需人事費行政院主計處設算縣 ( 市 ) 政府基本財政需求, 並以一般性補助款補助縣 ( 市 ) 政府 惟該專任員額以採減授節數之兼任輔導教師為原則, 縣 ( 市 ) 政府得視學校規模及需求, 彈性調整學校之兼任輔導教師名額 ; 但本項經費僅限支用於輔導教師之減授課節數所需鐘點費用 但由於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為國民教育法修法前所執行的一個重要方案, 此處僅做專輔人力的發展的連結, 不另針對經費之統計來進行說明 二 輔諮中心設置後 ( 民國 100 年 8 月至民國 102 年 9 月 ) 100 年 8 月 1 日臺灣輔導工作邁入新紀元, 各縣 ( 市 ) 政府設置輔諮中心, 開始甄聘專輔人員, 隔年開始增聘專輔教師, 輔導人力的增置為國內三級輔導提供更充實的人力 本部除針對專輔人員 ( 心理師與社工師 ) 專輔教師及兼輔教師之相關人事費用外, 仍然繼續補助原本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計畫 另外, 為了補充輔導人力運用時所需之設備及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的推展, 編列專款補助輔諮中心設置及運作, 並適時的充實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等, 整理如表 4-2 所謂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為了讓輔導人力發揮最大的成效, 本部在 101 年至 102 年期間, 在兼任人力 設置經費 設備媒材上共補助了 474,030 仟元, 而縣 ( 市 ) 自籌款也達 217,285 仟元, 本部核定的經費為縣 ( 市 ) 自籌款的 2.18 倍 這些積極的作法也提升了各縣 ( 市 ) 對輔導工作的投入與重視, 在各項經費上, 縣 ( 市 ) 政府也都相對編列 1 成以上的自籌款, 有部分的縣 ( 市 ), 如高雄市 宜蘭縣 新竹市 嘉義市, 在 100 年 8 月, 輔諮中心設置同時, 縣 ( 市 ) 自籌款部分甚至高過本部核定經費, 更見各縣 ( 市 ) 對輔導人力的認同與用心 56
65 表 4-2 輔諮中心設置後相關補助經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友善校園專業適性輔輔諮資本門計畫輔導人員參與輔諮中心導測驗中心及相關其他名稱國民中小學學運作及輔導設置設備小計生輔導工作計媒材 年度 年 8 月 本部核定 23,962 15,613 17,032 38,983 71,830 94,564 60,335 3,055 4, ,030 縣 ( 市 ) 自籌 38,764 25,201 17,564 40,186 32,515 4,375 3, , ,285 合計 62,726 40,813 34,596 79, ,345 98,939 63,614 3,220 5, ,314 本部 / 縣 ( 市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以下, 分別尌 補助輔導人力相關經費 補助輔諮中心設置經費 補助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 三類分別說明之 ( 一 ) 補助輔導人力相關經費 1.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100 年 8 月各縣 ( 市 ) 設置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之後, 本部有關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仍繼續執行, 在經費上仍然維持原先的補助, 以協助輔諮中心設置後在運作上的人力調整, 如表 4-3 與之前表 4-1( 見 P.52), 可以看出輔諮中心設置前後的差異 : (1) 輔導人力增置後, 本部補助經費開始下降, 但仍維持相似比例的補助金額 :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設置後, 來自本部補助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補助經費年帄均約為 18,980 仟元, 比較輔導人力未增置前 19,956 仟元 ; 本部補助經費約為縣 ( 市 ) 自籌款的 0.59 倍, 較輔導人力未增置前的 0.66 倍略微下降, 但從 100 年的 0.49 倍至 102 年的 0.62 倍, 維持穩定經費比例 顯示輔導人力的增加逐漸能穩定輔導工作的發展, 但由於許多 57
66 縣 ( 市 ) 地處偏遠及專業服務數量增多, 仍頇運用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 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經費協助繼續經營 表 4-3 輔導人力增置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經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計畫名稱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年度 小計 (S) 年帄均 (M=S/2.5) 18,902 本部核定 7,875 (8 月 -12 月 ) 18,980 23,962 15,613 47,450 縣 ( 市 ) 自籌 38,476 16,032 (8 月 -12 月 ) 38,764 25,201 79,996 31,999 57,378 合計 23,907 (8 月 -12 月 ) 62,726 40, ,446 50,978 本部 / 縣 ( 市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輔諮中心成立 圖 4-2 輔導人力增置前後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經費比較圖 58
67 (2) 縣 ( 市 ) 自籌款依照需求調整 : 縣 ( 市 ) 自籌款在 101 年度略增加至 38,764 仟元, 但 102 年度後也開始降低, 推論主要原因為輔諮中心成立之初, 專輔人員聘用狀況尚不穩定, 部分縣 ( 市 ) 政府, 如臺北市 新北市等, 均有自籌款項協助輔諮中心的發展, 但 102 年度, 甄聘狀況轉好, 需求降低, 自籌款也跟著下降 2. 輔導人力相關人事經費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專輔人力之經費, 分為專輔人員與專輔教師之相關人事費用, 包括薪資 勞健保等費用及兼任輔導教師鐘點費, 整理如表 年在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甄聘不足, 開始補助相關人事費較低, 為 49,910 仟元 ;102 年逐漸滿額, 人事經費也趨穩定約 285,485 仟元 ;101 年開始增置專輔教師, 相關人事費用為 285,318 仟元, 第二年按規劃聘用人數增多, 人事經費增為 781,822 仟元, 兼輔教師鐘點補助也由 113,614 仟元增多為 177,584 仟元 由圖 4-3 中, 可以看出本部在輔導人力的人事費用大幅的成長 按照本部所訂的專輔人員及專輔教師的聘用規劃時程, 預計至 105 年員額數會達到最高, 然後維持穩定的發展 表 4-4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之相關人事費與鐘點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經費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合計專輔人員人事費 49, , , ,495 專輔教師人事費 285, ,822 1,067,140 兼輔教師鐘點費 113, , ,198 小計 660,032 1,244,891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59
68 圖 4-3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相關經費比較圖 ( 二 ) 補助輔諮中心設置經費 100 年 8 月各縣 ( 市 ) 依據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設立專責機構 -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並以專款補助該中心各項業務費 行政運作費 訓練研習費用, 並在北 中 南三區成立 工作協調諮詢中心, 分別為北區 - 臺北市輔諮中心 中區 - 彰化縣輔諮中心 南區 - 臺南市輔諮中心, 定期進行交流與聯繫, 相互協助 共同成長 茲將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本部針對設置輔諮中心及其運作補助的經費整理如表 4-5 與圖 4-4 由圖表中可以看出: 1. 本部逐年提升對輔諮中心的經費補助 : 本部對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設置後經費補助由 100 年的 17,032 仟元, 增至 101 年的 38,583 仟元 再增至 102 年的 71,829 元, 共計 127,443 仟元, 每年均以約成長二倍的經費來增加補助 對於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成立初期, 在諮商服務的質與量 專業成長 專業督導及行政運作的穩定性上有很大的助益 2. 以校數及財力等級給予補助 :100 年與 101 年本部核定經費與縣 ( 市 ) 自籌款相當, 於 102 年開始, 依照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校數及財力等級提供補助, 某些縣 ( 市 ) 的自籌款降低, 本部盡可能依照縣 ( 市 ) 之間的差異給予適當的補助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因此專款經費的補助, 得以建置輔諮中心, 在穩定中發展出適 60
69 合的專業服務模式 專業成長的方式, 使得專輔人員得以展現更大的人力效能與助益 表 4-5 輔諮中心設置及運作補助經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計畫名稱輔諮中心設置輔諮中心運作 年度 100 年 8 月 -12 月 101 年 102 年 合 計 本部核定 17,032 38,583 71, ,445 縣 ( 市 ) 自籌 17,564 38,556 32,515 88,635 合 計 34,596 77, , ,080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4 輔諮中心設置及運作補助經費比較圖 ( 三 ) 補助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在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成立之後, 本部於 101 年及 102 年兩年期間陸續補助各項充實輔諮中心與全國國中小學輔導設備與媒材的相關經費, 合計 162,677 仟元為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8,971 仟元的 倍, 如表 4-6 與圖 4-5, 其說明如下 : 61
70 1. 資本門及相關設備媒材為能夠使專輔人員在符合心理師法規定的諮商環境中提供個案更有效能的諮商輔務,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與全國國中小學, 強化輔導相關設備及媒材, 以供使用 此項經費對於改善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與國中小學校園現場輔導諮商環境助益極大, 使得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得以在合宜隱密安全的諮商場域, 提供個案有效的專業服務 相關補助計畫的經費統計,101 年補助各縣 ( 市 ) 共 94,564 仟元, 為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4,375 仟元的 21.6 倍 2. 適性輔導測驗及輔導媒材為因應 12 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展, 便利輔導人力進行生涯諮商諮詢之需求, 本部編列購置適性輔導相關測驗及輔導媒材經費, 此項經費對於提供學生家長或教師諮詢以及學生生涯諮商相關的媒材, 使得學校專兼輔教師可以多元的運用各種方式強化適性輔導 本部 101 年度補助各縣 ( 市 ) 適性輔導測驗及輔導媒材經費共 60,334 仟元, 為各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3,279 仟元的 18.4 倍 表 4-6 教育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經費一覽表 ( 單位 : 仟元 ) 資本門及相適性輔導測項目其他關設備驗及輔導媒合計年度 本部核定 94,564 60,335 3,055 4, ,677 縣 ( 市 ) 自籌 4,375 3, ,152 8,971 合計 98,939 63,614 3,220 5, ,648 本部 : 縣 ( 市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62
71 圖 4-5 教育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導相關之設備與媒材經費比較圖 3. 其他相關項目為協助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運作與經費使用更有彈性與順暢, 本部在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增置後, 編列其他一般性輔導諮商媒材之補助經費讓各縣 ( 市 ) 提出申請, 如遊戲治療媒材 影片 繪本等 尤其, 對於國小或情緒障礙 ( 目睹 ) 家暴等特殊個案 兒少保護等特殊境遇個案, 此類媒材更有助輔導諮商工作的進行與效能提升 本部 101 年度補助各縣 ( 市 ) 其他項目經費共 3,055 仟元, 為各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165 仟元的 18.4 倍 又於 102 年度度補助各縣 ( 市 ) 其他項目經費共 4,723 仟元, 為各縣 ( 市 ) 政府自籌款 1,152 仟元的 4.10 倍 三 補助輔導人力經費補助之效益分析 ( 一 ) 補助輔導人力經費大幅提升 1. 補助輔導人力相關人事經費, 以專業提升三級輔導工作的整體效能 以 102 年度為例, 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的人事相關經費合計為 1,244,891 仟元, 比其 101 年度的 660,032 仟元增加近兩倍 ( 詳見表 4-4,P58) 但 102 年度輔導人力應編制的員額 ( 詳見表 4-7, 見 P 62; 見表 4-12,P71; 見表 4-13,P72), 專輔人員為 581 人 ; 專輔教師為 1,172 人 ; 兼輔教師為 6,392 人, 已知目前全國的專輔人員數為 496 人 ( 心理師 244 人 社工師 225 人 ); 專輔教師為 1,078 人 ( 國中 678 人 國小 400 人 ); 兼輔教師為 5,589 人 ( 國中 1,419 人 國小 4,170 人 ) 2. 補助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經費略微下降, 但仍維持一定比例的經費, 以利輔導工作推行 維持此計畫的運作對於較偏遠或個案量較大的區域之諮商服務有很大的幫助 63
72 ( 二 ) 各項補助成為專輔人力的後盾 1. 設置輔諮中心, 成為專輔人力的專責機構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在本部經費補助下除了積極發展出適合的運作模式, 更能建構三級輔導的連結並規劃輔導人力的訓練與進行專業督導 2. 將專業諮商硬體及軟體資源帶入校園 由於社會問題與校園個案問題類型日益複雜, 校園輔導人力與經費需求日增, 本部對校園輔導工作的重視, 在各項經費補助比例都明顯提高, 有助於目前各縣 ( 市 ) 政府積極充實學校輔導設備, 配合二 三級人力的投入, 不但讓學校輔導工作的專業素養提升, 對學生 教師與家長的專業服務的數量與品質也都有相當顯著的成長 貳 輔導人力配置及成效分析 專輔人員配置分為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 含 55 班配置之校級專輔人員 ) 及學校專兼任輔教師兩大類 目前輔諮中心配置之專輔人員為需通過國家證照考詴之心理師 社工師 ; 學校專兼輔教師則依其專業背景分為 A B C D E 五類 ( 說明如 P.15) 以下依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任輔教師兩大類分別說明之 一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專輔人員是以甄選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詴, 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證書 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且對學校輔導工作有高度熱忱 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且身心健康, 無本部國中小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輔人員辦法第八條情事者 但該縣 ( 市 ) 政府經公開甄選二次以上, 仍無具相關專業資格之足額專業輔導人員應徵, 或經公開甄選未足額錄取者, 該年度得聘用具社會工作師 諮商心理師 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者擔任之 以下, 針對輔諮中心在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12 月人員聘用人數 證照資格取得三大項的人員分布上分析如下 : ( 一 ) 聘用情形 100 年度 8 月份起,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 7 項規定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 置一人, 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 置二人, 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 預計增加 190 名專輔人員 ;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條第 6 項規定 : 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 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預計增加 391 人, 合計共需增加專輔人員至 581 人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甄聘專輔人員情形如表 4-7: 64
73 表 4-7 輔諮中心聘用專輔人員情形一覽表 (100 年 8 月 ~102 年 9 月 ) 年度 100 年 8-12 月 101 年 1-12 月 102 年 1-9 月 類別縣 ( 市 ) 55 班以上之合計縣 ( 市 ) 55 班以上之合計縣 ( 市 ) 55 班以上之 合計 統籌運用 國中小每校 統籌運用 國中小每校 統籌運用 國中小每校 人員數 1 名人員數人員數 1 名人員數人員數 1 名人員數 心理師 社工師 實聘人數 應聘人數 聘用比例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 各縣 ( 市 ) 專輔人員聘用比例逐年增高 :100 年各縣 ( 市 ) 開始甄聘專輔人員, 大部分以縣 ( 市 ) 統籌運用為主, 至年底才開始甄聘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 所以縣 ( 市 ) 統籌聘用比例為 0.76, 學校專輔人員比例為 0.11,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33, 在初期專輔人員的聘用以縣市統籌運用人員為主 ;101 年各縣 ( 市 ) 積極辦理甄聘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 聘用比例增為 0.73,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74;102 年縣 ( 市 ) 統籌運用的專輔人員聘用比例為 0.82, 而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 聘用比例增為 0.80,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81, 後期在輔諮中心運作穩定之後, 開始補設駐校專輔人員 2. 專輔人員的專業類別並無明顯區別, 但依各縣 ( 市 ) 需求及發展而有差異 : 從圖 4-6 中可以看出從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心理師從 94 人增至 244 人 ; 社工師從 93 人增至 225 人, 兩類型的專輔人員差異不大 檢視各縣 ( 市 ) 的填報資料 如表 4-8 發現, 心理師比例比較高的縣 ( 市 ) 有 : 桃園縣 彰化縣 花蓮縣 ; 社工師比例較高的縣 ( 市 ) 有 : 新北市 臺中市 南投縣, 其餘縣 ( 市 ), 兩類的專輔人員數相差不多, 每個縣 ( 市 ) 輔諮中心均能適當運用專輔人員在不同專業上的特性積極發展出該縣 ( 市 ) 區域特色的服務模式 65
74 圖 4-6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類別比較圖 表 年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人力及經費調查表應聘數 A 實聘數 B 縣 ( 市 ) 政府 縣 ( 市 ) 55 班以上 統籌運 用人員數 之國中小每校 1 名人員數 應聘人數 縣級 ( 中心 ) 駐校 (55 班以上 ) 碩士學士合計 ( 人 ) ( 人 ) 督導人員 66 心理 社工 督導 心理 社工 人數 師 師 人員 師 師 宜蘭縣 基隆市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縣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75 縣 ( 市 ) 政府 應聘數 A 實聘數 B 縣 ( 市 ) 55 班以上 統籌運 用人員數 之國中小每校 1 名人員數 應聘人數 縣級 ( 中心 ) 駐校 (55 班以上 ) 碩士學士合計 ( 人 ) ( 人 ) 督導人員 心理 社工 督導 心理 社工 人數 師 師 人員 師 師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 花蓮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合計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 二 ) 專業現況分析 1. 學歷 有關專輔人員在學歷上的要求, 往往因為工作屬性與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高等考詴資格而不同 其中, 心理師具備應考資格者必頇為碩士畢業, 修習規定之 類群課程, 合計七學科, 二十一學分以上, 由所畢業大學校院出具證明文件, 並且 完成駐地實習課程, 由實習單位給予證明, 才能具備心理師應考資格 ; 社工師則是 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科 系 組 所畢業, 學科至少七科, 合計二十學分以上, 包括社會工作 ( 福利 ) 實習或實地工作, 有證明文件者, 具備應考資格 而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仍會以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 社會工作實務工作所必頇修習 之學分及實務訓練當作審查之重要條件 由表 4-9 與圖 4-7 中, 可以看出, 無論是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皆需要有碩 士畢業以上之學歷, 故碩士學歷比率為 100%; 而社工師碩士學歷則由 100 年 24% 提升至 102 年的 35%, 已經超過 1/3 目前, 各縣 ( 市 ) 整體專輔人員具有專業碩 士學歷的比例從 100 年 62% 到 102 年 69%, 有逐漸提高之勢 目前, 聘用的專輔人 員中具有碩士學歷的有 323 人 (69%), 學士學歷的有 146 人 (31%), 雖然, 學歷不一 定是專業能力表現的唯一標準, 卻也不失於判斷基礎的重要指標 67
76 表 4-9 專輔人員學歷分析一覽表 年度 100 年 8-12 月 101 年 1-12 月 102 年 1-9 月 類別 心理師社工師 合計心理師社工師 合計心理師社工師 合計 學士 碩士 合計 碩士比例 100% 24% 62% 100% 33% 68% 100% 35% 69%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7 專輔人員學歷分析圖 2. 證照從 100 年 8 月開始甄聘專輔人員的過程並不順利, 許多縣 ( 市 ) 經過多次公開甄選, 都未能如期招滿應有員額, 大部分的縣 ( 市 ) 必頇超過第三次招考, 於是本部放寬原來必頇 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 諮商心理師證書 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的限定, 縣 ( 市 ) 若招聘三次以上, 仍未能聘足名額, 得改聘具有應考資格者 所以, 目前專輔人員中仍有部分的人尚未具備專業證照 由表 4-10 與圖 4-8 中, 可以看出目前證照比例, 100 年為 82%,101 年為 91%, 102 年為 90% 其中, 心理師的證照比由 97% 下降至 91%, 顯示各縣 ( 市 ) 在心理師的甄選中經常會出現具備考照資格者, 可以推論許多縣 ( 市 ) 無法於前三次甄選聘足名額, 且已具備證照者不願報考專輔人員 社工師的證照比由 67% 提升至 88%, 68
77 顯示各縣 ( 市 ) 在社工師的甄選過程可能也遇到同樣困境, 但顯然有較多社工人員 會盡力考取本國社會工作師的證照, 以符合原本在從事本工作之基本規定 另外, 在證照上比例的差別, 還有一個原因是這兩種專業在資格的條件要求有 所差異 : 心理師受心理師法規定, 必頇具備證照才始得執業, 若符合心理師應考資 格的人未在期限之中取得證照者也將失去資格, 而目前見於各縣 ( 市 ) 之專輔人員 僅具備應考資格者, 進行心理諮商相關的工作也僅是一種權宜作法 ; 而社工人員在 證照上的限制較小, 許多機構較著重社工人員對服務投入與經驗累積, 不一定要需 要證照仍能夠繼續服務 但由於證照是專業認定的一項基本指標, 本部仍然期待各 縣 ( 市 ) 專輔人員皆能達到此項要求 表 4-10 專輔人員證照分析一覽表 年度 100 年 8-12 月 101 年 1-12 月 102 年 1-9 月 證照 心理 社工 合計 有 無 合計 有 無 合計 師 師 有 無 合計 證照比例 97% 67% 82% 93% 76% 91% 91% 88% 90%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8 專輔人員證照分析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69
78 雖然, 目前專輔人員的證照比已達 90%, 各縣 ( 市 ) 需要超過三次公開甄選作業者仍然很多, 顯示有關專輔人員制度 工作條件及未來性, 尚未能得到具備資格 能力 熱忱且願意投入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的專業人士的認同與投入 3. 專業年資聘用專輔人員的專業年資係指該人員從事兒童及青少年輔導相關工作的經驗值 以下, 以 1 年內 1-2 年 3-4 年 5-6 年 7 年 ( 含以上 ) 來針對各縣 ( 市 ) 輔諮中聘用之專輔人員專之專業年資來進行分類, 如表 4-11, 並將心理師與社工師的年資分布會製成分布圖, 由表 4-11 與圖 4-9 中可以看出 : (1) 心理師專業年資較淺, 校園輔導專業實務經驗顯然不足 : 心理師的專業年資多集中於 1 年內或 1-2 年,100 年度佔 80%;101 年度佔 83%;102 年度佔 75%, 顯示大部分目前聘用之心理師對於兒童青少年的諮商輔導工作多為新手 但能夠留下來繼續服務的心理師正穩定提升經驗值 (2) 社工師專業年資分布雖較為帄均, 但經驗值也有越發淺薄的趨勢 :100 年度聘用的社工師中, 部分縣 ( 市 ) 是由原聘之學校社工轉任, 所以, 服務年資顯然較深, 但經過多次甄選之後,1 年內或 1-2 年年資的社工師也超過五成 綜上所述, 專業年資的淺薄化讓輔諮中心需要花更大的訓練時間與督導來幫助一群新手的專業人員逐漸上軌道, 才能看到成效 而如何將這一群逐漸成熟的專輔人力繼續留下來深耕兒童青少年的輔導工作, 也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表 4-11 專輔人員專業年資分析一覽表年度 100 年 8-12 月 101 年 1-12 月 102 年 1-9 月心理師社工師合計心理師社工師合計心理師社工師合計 1 年內 年 前兩類所 80% 38% 59% 84% 52% 68% 81% 53% 68% 佔比例 3-4 年 年 年以上 合計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70
79 圖 4-9 專輔人員專業年資分析圖 71
80 ( 三 ) 綜合討論根據各縣 ( 市 ) 專輔人員的聘用情形 學歷 證照以及專業年資的現況分析, 可以清楚看到 : 1. 專輔人員經常無法在三次內聘足, 人員穩定性與專業度有待提升各縣 ( 市 ) 迄今已聘專輔人員 469 名, 約達 8 成左右 ( 應聘 581 人 ), 其中心理師有 244 人, 社工師有 225 人 碩士以上學歷有 323 人, 占 69%; 有證照者 420 人, 占 90%; 服務年資在 2 年內的有 286 人, 占 68% 顯示各縣( 市 ) 經年累月辦理甄選工作, 仍未能如本部原先期待聘足專輔人員, 所聘到的專輔人員雖然大部分已經具備相關學歷與證照, 但都是屬於較為年輕 資歷較淺的一群生力軍, 具有開發及逐漸厚實的潛力, 需要多培養進入校園協助三級輔導工作的經驗值 推論並分析專輔人員無法聘足名額之原因, 深受地區交通的便利性 心理師的基本薪資比業界低 各縣 ( 市 ) 政府提供的福利不足 輔諮中心的整體規劃與運作模式等因素影響 尌此部分, 本部已經提供相關經費協助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課程規劃與辦理, 並持續督責各縣 ( 市 ) 政府應責成相關單位研擬並提升人員福利與改善運作規劃模式, 以穩定專輔人力 如何讓更多有熱情有理想且接受專業訓練背景之諮商 心理或社會工作者願意積極投入校園工作深耕諮商輔導, 為校園輔導人力傳承之重點 尤其, 剛進入國民中小學校園生態文化及個案輔導處遇仍需與系統多加磨合, 透過專業督導 行政督導以及成長課程, 加速協助融入學校行政與生態系統連結實為重要, 此也是本部投入巨大經費於專輔人員專業成長課程原因之一 2. 需有一個專責單位來為專業服務把關為考量提供校園專業服務需求,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對於人員招聘皆以專業訓練 諮商技術 熟稔校園行政文化 輔導特質等為聘用考量 而本部更投入經費, 給予初進人員 40 小時的職前訓練, 以協助人員熟悉教育政策 ( 如十二年國民教育與適性輔導 預防兒童與青少年犯罪 兒童青少年保護工作 高關懷學生及家庭介入等 ) 校園生態文化與親師合作模式等; 並於開始服務個案後, 由輔諮中心定期辦理專業督導 行政督導和專業成長課程, 務求專輔人員不斷精進以提供個案輔導 親師諮詢等專業化服務 另外, 由於校園個案類形日益多元, 霸凌事件 兒少保護 性侵害 / 性騷擾 家暴 ( 含目睹 ) 個案或危機事件已是校園個案常見議題, 專輔人員對個案的辨識 評估 處遇應是專業訓練的重點, 各縣 ( 市 ) 的輔諮中心積極辦理各項繼續教育與案 72
81 例研討 督導以厚植專輔人員在處理兒童青少年的相關問題的能力 另外, 為了避免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成為初考上或已具證照人員的新訓中心, 如何降低流動率, 吸引或留住有經驗的專輔人員願意繼續努力, 薪資 晉級 福利 等條件固然重要, 但能夠發展出適合的服務模式 帶領專業成長並能增進專輔人員 的效能感的輔諮中心, 更是目前各縣 ( 市 ) 需繼續經營的的共同課題 二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本於 97 年開始推行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97 年 09 月 25 日以臺訓 ( 三 ) 字第 C 號令訂定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 要點,101 年 1 月通過並修正公布 國民教育法 第 10 條, 對學校聘任專兼任輔導教 師員額有更進一步的規範 其中 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 置一人 國民中學每校置 一人, 二十一班以上者, 增置一人, 預計於五年內逐年完成設置 ( 一 ) 專兼任輔導教師聘用情形 (100 年 8 月以後 ) 由於各縣 ( 市 ) 從民國 101 年 8 月之後才開始增置專輔教師, 與 101 年 8 月之前的 專兼輔教師來源不同, 大部分是因應國中階段精緻發展方案, 而國小增置的專輔教師主 要為部分縣 ( 市 ) 自籌經費增置員額, 如臺北市, 以實驗方案的形式投入國小三級輔導 工作 所以, 以下以 101 年 8 月為切截點來進行統計分析, 並分為專輔教師聘用情形如 表 4-12 與圖 4-10, 兼輔教師聘用情形, 如表 4-13 與圖 4-11, 加以說明 : 表 4-12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專輔教師情形一覽表 ( 民國 100 年 8 月 ~ 民國 102 年 9 月 ) 年度 100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 101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後 ) 102 學年度 (102 年 8 月之後 ) 聘用 狀態 應聘 實聘 聘用 比例 應聘 實聘 聘用 比例 應聘 實聘 聘用 比例 國小 % % 國中 % % 合計 ,172 1,011 87% 1,172 1,078 95%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73
82 圖 4-10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專輔教師情形分析圖 表 4-13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兼輔教師情形一覽表 ( 民國 100 年 8 月 ~ 民國 102 年 9 月 ) 年度 100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 101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後 ) 102 學年度 (102 年 8 月之後 ) 聘用聘用聘用聘用應聘實聘應聘實聘應聘實聘狀態比例比例比例 國小 3,794 4,776 4,369 91% 4,924 4,170 85% 國中 1,726 1,392 1,285 92% 1,468 1,419 97% 合計 5,520 6,168 5, % 6,392 5,589 91%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11 各縣 ( 市 ) 政府聘用兼輔教師情形分析圖 74
83 1. 專輔教師聘用比例顯著提高, 但縣市間仍有差異 : 以 102 年度進行比較, 由表 4-12 及表 4-14 則可看出, 全國國小目前實聘專輔教師 400 名, 已達 104%, 主要是因為臺北市實施增置專輔教師的相關方案, 主動自籌經費增置輔導教師, 比原訂應聘人數多出 60 人 另外, 約有 2/3 的縣市也均聘足應聘國小專輔教師員額 但大型縣市如新北市, 及偏鄉縣市如澎湖縣, 聘用員額差距稍大 由表 4-12 及表 4-14 可以看出全國國中目前實聘專輔教師 678 人, 已達 86%, 約有一半的縣市均已聘足應聘專輔教師員額, 但直轄市政府如臺北市 新北市, 以及偏鄉縣市如澎湖縣, 聘用員額差距較大 2. 兼輔教師聘用比例雖高, 但城鄉差異甚大 : 以 102 年度進行比較, 由表 4-13 及表 4-14 則可看出, 全國國小兼輔教師目前實聘 4,170 名, 已達 85% 其中, 大型縣市如新北市 臺北市都比原訂應聘員額多 ; 較屬於偏鄉 離島的縣市, 如宜蘭縣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南投縣 彰化縣 嘉義縣 屏東縣 臺東縣 花蓮縣 金門縣 澎湖縣的聘用員額差距較大 由表 4-13 及表 4-14 可以看出全國國中目前實聘兼輔教師 1,419 人, 已達 97%, 其中, 直轄市政府如新北市 臺北市 高雄市 臺南市都比原訂應聘員額多, 較屬於偏鄉 離島的縣市, 如桃園縣 南投縣 彰化縣 嘉義縣 屏東縣 臺東縣 花蓮縣 金門縣 澎湖縣的聘用員額差距較大 綜上所述, 目前專兼輔教師的聘用比例雖高, 但專輔教師的增聘, 因為大型縣 ( 市 ) 員額較多及偏鄉招考不易等問題, 導致有不帄均的現象 ; 兼輔教師則容易受限於學校原有的輔導專長人數及城鄉的差距, 也有明顯不均的現象 尤其在原住民族 離島地區及恆春半島等偏遠地區, 分析上開縣市未聘足原因, 可歸納為下列幾點 :1. 學校具有兼任輔導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不足 2. 學校位處偏遠之離島 山區或原住民住地區, 交通不便, 故聘用代理教師不易 3. 因少子化因素, 教師為恐員額超出, 以致調校, 故擔任兼任輔導教師意願不高 4. 此地區學校多為小校, 且六班規模之小學比例過半, 學校教師編制少, 要請教師擔任兼任輔導教師不易 鑑於上開因素, 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之策進作為計有 :1. 鼓勵教師擔任兼任輔導教師之工作, 部分縣市未具專業背景之教師, 亦給予每週減課 2 節課, 增加誘因 2. 部分縣市針對 24 班以下之學校, 將擔任兼任輔導教師於縣內辦理教師介聘時, 列入績分加分項目 3. 國中部分鼓勵學校教師參加輔導專長 32 學分班 ; 國小部分鼓勵學校教師參加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以取得輔導活動第二專長 4. 鼓勵校內教師進修, 修習輔導相關研究所 此外, 各直轄市 縣 ( 市 ) 政府並提出下列建議, 以期解決兼任輔導教師兼 75
84 聘不易問題, 相關建議為 :1. 建議取消兼任輔導教師不得兼代課之規定, 俾利學校排課, 尤其是小型學校教師人力不足, 以提高教師擔任兼任輔導教師意願 2. 建議中央逐年增加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 3. 請教育部與師資培育大學協商, 加開相關輔導學分班之開設, 俾利現職教師有更多進修之機會, 以充實具兼任輔導教師資格之師資 表 4-14 各縣 ( 市 ) 政府應編制專兼任輔導教師人數與實際聘用人數一覽表 應編制人數 A 實際聘用人數 B 縣 ( 市 ) 政府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國小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國中 國小 國中 宜蘭縣 基隆市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縣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臺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臺東縣 花蓮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合計 ,924 1, ,170 1,419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76
85 ( 二 ) 專業現況分析 1. 學歷近年來, 由於教師專業評鑑及教師自我增能概念的提升, 目前國中小學教師進入研究所進修的人數普遍提升, 國中小學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學歷分析如下 : (1) 國小專兼輔教師學歷明顯提升 : 由表 4-15 與圖 4-12 中, 可以看出在專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學士有 61 人, 占 55%, 碩士為 49 人, 占 44%, 博士為 6 人, 占 1%;101 學年度學士增為 216 人, 占 63%, 碩士增為 107 人, 占 36%, 博士為 4 名, 占 1%;102 學年度學士增為 228 人, 占 58%, 碩士增為 168 人, 占 42%, 博士增為 4 人, 占 1% 在兼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學士有 2,618 人, 占 68%, 碩士為 1,166 人, 占 31%, 博士為 10 人, 占 1%;101 學年度學士為 2,884 人, 占 65%, 碩士增加 1,476 人, 占 34%, 博士為 9 名, 占 1%; 102 學年度學士增為 2,669 人, 占 64%, 碩士增為 1489 人, 占 35%, 博士增為 12 人, 占 1% 專輔教師增置後之學歷為碩 博士的人數 比例均有提升 (2) 國中專兼輔教師學歷皆明顯提升 : 由表 4-16 與圖 4-13 中, 可以看出在專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均為學士, 此為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所聘之專輔教師 ;101 學年度學士增為 431 人, 占 63%, 碩士增為 250 人, 占 37%, 博士增為 3 名, 占 0.44%;102 學年度學士增為 434 人, 占 64%, 碩士增為 238 人, 占 35%, 博士增為 6 人, 占 0.88% 在兼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學士有 1,139 人, 占 66%, 碩士為 581 人, 占 34%, 博士為 6 人, 占 0.35%;101 學年度學士為 822 人, 占 64%, 碩士增為 461 人, 占 36%, 博士增為 2 名, 占 0.16%; 102 學年度學士增為 908 人, 占 64%, 碩士增為 508 人, 占 36%, 博士增為 3 人, 占 0.21% 專輔教師增置後之學歷為碩 博士的人數 比例均有提升 表 4-15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一覽表 年度 100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101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後 )102 學年度 (102 年 8 月之後 ) 類別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學士 61 2, , ,669 碩士 49 1, , ,489 博士 合計 111 3, , ,170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77
86 圖 4-12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分析圖 表 4-16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一覽表 年度 100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101 學年度 (101 年 8 月之後 )102 學年度 (102 年 8 月之後 ) 類別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學士 104 1, 碩士 博士 合計 104 1, , ,419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13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學歷分析圖 78
87 綜上述分析校園現場輔導教師具碩博士學位人數顯著增加, 顯見自主性進修學習教 師日增 進修動機無論是來自專業成長知能意識提升 教師專業評鑑的需求或教學專業 能力增能等等因素, 對學生之輔導與教學專業能力, 必有正向積極之效應 2. 專業類別 國中小學專兼任輔導教師其專業類別分布分為 A 類 ( 輔導 諮商 心理相關專業系 所畢業者 ) B 類 ( 領有輔導活動科 /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者 ) C 類 ( 修 畢輔導 40 學分者 ) D 類 ( 修畢輔導 20 學分者 ) E 類 ( 其他 ) 等五類 為鼓勵學校 聘用具輔導專業背景之教師擔任輔導教師, 本部編列預算補助 A 至 D 類輔導教師人事 費用, 而 E 類則不給予輔助 目前其分布情形如下 : 表 4-17 各縣 ( 市 ) 國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一覽表 單位 : 人 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101 年 8 月 -102 年 7 月 102 年 8 月之後 專業類別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A 72 1, , ,017 B C D , E 10 1, , ,848 合計 111 3, , ,170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表 4-18 各縣 ( 市 ) 國中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一覽表 單位 : 人 年度 101 年 8 月之前 101 年 8 月 -102 年 7 月 102 年 8 月之後 專業類別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專任 兼任 A B C D E 合計 170 1, , ,419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79
88 (1) 國小專兼輔教師具專業背景者明顯提升 : 由表 4-17 圖 4-14 及圖 4-15 中, 可以看出在專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 A 類別有 72 人, 占 65%,B 類別為 14 人, 占 13%,C 類別為 1 人, 占 1%,D 類別為 13 人, 占 12%,E 類別為 10 人, 占 9%;101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303 人, 占 93%,B 類別為 5 人, 占 2%,C 類別為 0 人, 占 0%,D 類別為 7 人, 占 2%,E 類別為 12 人, 占 4%;102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371 人, 占 93%,B 類別增為 17 人, 占 4%,C 類別為 0 人, 占 0%,D 類別為 5 人, 占 1%,E 類別為 8 人, 占 2% 在兼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 A 類別有 1,306 人, 占 33%,B 類別為 175 人, 占 3%,C 類別為 92 人, 占 1%,D 類別為 964 人, 占 24%,E 類別為 1,255 人, 占 31%;101 學年度 A 類別有 1,279 人, 占 29%,B 類別為 229 人, 占 5%,C 類別為 32 人, 占 1%, D 類別為 1,144 人, 占 26%,E 類別為 1,685 人, 占 39%;102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1,017 人, 占 24%,B 類別為 302 人, 占 7%,C 類別為 42 人, 占 1%,D 類別為 961 人, 占 23%,E 類別為 1848 人, 占 44% 專輔教師增置後之具專業背景的人數 比例均有提升 (2) 國中專兼輔教師具專業背景者明顯提升 : 由表 4-18 中 圖 4-16 及圖 4-17 中, 可以看出在專輔教師部分,100 學年度 A 類別有 116 人, 占 68%,B 類別為 42 人, 占 24%,C 類別為 3 人, 占 2%,D 類別為 2 人, 占 1%,E 類別為 7 人, 占 4%;101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550 人, 占 80%,B 類別增為 119 人, 占 17%, C 類別為 7 人, 占 1%,D 類別為 3 人, 占 0.44%,E 類別為 5 人, 占 1%;102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613 人, 占 90%,B 類別為 55 人, 占 8%,C 類別為 3 人, 占 0.5%,D 類別為 3 人, 占 0.5%,E 類別為 3 人, 占 0.5% 在兼輔教師部分, 100 學年度 A 類別有 687 人, 占 40%,B 類別為 421 人, 占 24%,C 類別為 59 人, 占 3%,D 類別為 40 人, 占 2%,E 類別為 519 人, 占 30%;101 學年度 A 類別有 619 人, 占 48%,B 類別為 229 人, 占 18%,C 類別為 38 人, 占 3%, D 類別為 26 人, 占 2%,E 類別為 373 人, 占 29%;102 學年度 A 類別增為 869 人, 占 61%,B 類別為 83 人, 占 6%,C 類別為 53 人, 占 4%,D 類別為 50 人, 占 3%,E 類別為 365 人, 占 26% 專輔教師增置後之具專業背景的人數 比例均有提升 80
89 圖 4-14 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15 國小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81
90 圖 4-16 國中專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17 國中兼任輔導教師專業類別聘用現況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82
91 參 輔導人力專業服務及成效分析 專業輔導人力的增置為國民中小學三級輔導專業發展帶來重大的改變, 由不同年度 專業服務項目 及 個案類型 兩個向度的統計結果, 可以瞭解在友善校園學生輔導工作的推展歷程中, 專業輔導人力的挹注對於輔導工作專業服務上, 質與量均有顯著的影響 由於本部於 100 年 8 月開始統一補助各縣 ( 市 ) 設置輔諮中心, 甄選聘用專輔人員, 並於 101 年 7 月開始招考專輔教師, 所以, 將以輔諮中心設置前 後兩個時間點分別為分析的切截點, 以下尌 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 與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兩方面來進行分析 一 輔導人力專業服務成效分析有關 服務項目 的部分, 依上述, 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部分, 分為 輔諮中心設置前 (97 年至 100 年 7 月 ) 及 設置後(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 學校輔導教師則分為 專輔教師增置前 (97 年至 101 年 7 月 ) 及 專輔教師增置後(101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分別進行資料分析 ( 一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專業服務的項目分析, 主要在比較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在 諮商開案數量 諮商服務人次 個案研討次數 危機協處次數 諮詢服務人次 心理衡鑑人次 家庭處遇 ( 與家庭有關之資源連結 家訪或電訪 ) 人次 團體諮商次數 班級輔導次數 及 其他 ( 如校園宣導 ) 次數 等專業服務項目上的差異 1. 輔諮中心設置前 ( 民國 97 年 1 月至民國 100 年 7 月 ) 表 4-19 可顯示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成立之前, 為了執行本部友善校園 專業輔導人力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在專業服務項目上的逐年表現, 敘述如下 : (1) 諮商開案人數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逐年成長,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諮商需求已經逐年增加中 帄均每年開案約 2,319 人 (2) 諮商服務人次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逐年成長,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諮商需求已經逐年增加中 帄均每年約服務 15,217 人次 (3) 個案研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已開始重視個案研討 帄均每年約進行 446 次 (4) 危機協處次數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專輔 83
92 導人員已開始著手進行危機協處 帄均每年約進行 76 次 (5) 諮詢服務人次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逐年成長,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諮詢需求已經逐年增加中 帄均每年約服務 1,115 人次 (6) 心理衡鑑人次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專輔導人員已開始著手進行心理衡鑑工作,97 年人數明顯較多的原因, 推論為當時各縣 ( 市 ) 由專輔導人員進行憂鬱自傷篩選工作 帄均每年約服務 1,088 人次 (7) 家庭處遇人次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專輔導人員已開始著手進行家庭處遇 帄均每年約服務 815 人次 表 4-1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服務項目 年度 單位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7 月 合計 (S) 年帄均 (M=S/3.5) 諮商開案 人數 1,272 1,991 2,324 2,530 8,117 2,319 諮商服務 人次 9,265 12,928 15,124 15,943 53,260 15,217 個案研討 次 危機協處 次 諮詢服務 人次 ,194 1,021 3,903 1,115 心理衡鑑 人次 1, , ,807 1,088 家庭處遇 ( 與家庭有關 之資源連結 家訪或電訪 ) 人次 , 團體諮商 次數 班級輔導 次數 其他 ( 如校園宣導 ) 次數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84
93 (8) 團體諮商次數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顯示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團體諮商需求逐年增加 帄均每年約進行 234 次 (9) 班級輔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此項服務主要配合危機事件的介入 帄均每年約進行 18 次 (10) 其他 : 從 97 年 1 月到 100 年 7 月, 在未設置輔諮中心前, 以心理衛生, 如憂鬱自傷防治 兒少保護宣導為主 帄均每年約進行 259 次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成立之前, 本部友善校園 專業輔導人力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在各項專業服務上的需求已明顯逐漸提高, 由圖 4-18, 可清楚看出主要以 諮商服務 為主, 由於專輔人力, 如心理師 社工師可以提供更多專業服務, 所以在 諮詢 心理衡鑑 及 家庭處遇 的服務上, 也明顯增多 對照本部相關推行政策可發現, 在 97 年推行 憂鬱自傷防治 篩選工作, 讓 心理衡鑑 項目明顯增加, 99 年之後推行 高關懷學生輔導 及 強化中輟學生輔導, 使得 家庭處遇 的項目也明顯增加 圖 4-18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85
94 2. 輔諮中心設置後 ( 民國 100 年 8 月至民國 102 年 9 月 ) 表 4-20 可顯示, 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成立之後, 在各項專業服務上的表現 : (1) 諮商開案人數 : 從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開案約 7,160 人 在兩年期間, 個案量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成立後提升對諮商資源的使用, 專輔人員的增置顯現學校學生對專業服務的需求迫切 (2) 諮商服務人次 : 從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84,950 人次的諮商服務 在兩年期間, 諮商服務次數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能夠形塑完整的諮商模式提供有需求的學生服務, 且透過本部之宣導, 各縣 ( 市 ) 國中小已逐漸能夠運用諮商服務資源 (3) 個案研討次數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3,210 次 在兩年期間, 個案研討次數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能夠運用個案研討來連結網絡資源, 並協助學校關注輔導歷程, 做出符合 孩子最佳利益 的決定 (4) 危機協處次數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1,021 次 在兩年期間, 危機協處次數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學校在發生危機事件的過程中, 越來越能運用三級輔導的資源, 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也能適時提供必要協助處遇與後續的諮商服務 (5) 諮詢服務人次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50,234 人次 在兩年期間, 諮詢服務人次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可以站在專業的角色提供學校教師 家長及學生相關的諮詢, 另外, 在 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 輔諮中心在專業諮詢上也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6) 心理衡鑑人次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1,753 人次 在兩年期間, 心理衡鑑人次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在必要時可以提供心理衡鑑的服務, 尤其, 針對 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 時, 部分生涯未定向個案的衡鑑數量明顯增加 (7) 家庭處遇人次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22,048 人次 在兩年期間, 家庭處遇人次呈現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能夠針對高關懷個案或高風險家庭提供相關協助, 並積極進行各種可能資源連結與介入 (8) 團體諮商次數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1,445 次 在兩年期間, 團體諮商次數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能夠針對各種議題, 如校園霸 86
95 凌 情緒控制 生涯探索等進行團體諮商, 擴展服務之效益 (9) 班級輔導次數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356 人次 在兩年期間, 班級輔導次數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會配合學校重大議題, 如適性輔導 校園霸凌 性別事件 或危機處理時, 提供入班的協助與輔導 (10) 其他 :100 年 8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進行 1,875 次 在兩年期間, 在學校心理衛生工作上的宣導大幅度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能夠主動進入校園宣導重要的政策, 如適性輔導 志願詴選填系統說明 兒少保護 性別議題等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成立之後, 有了專輔人力的挹注, 各項專業服務不僅在質與量上有明顯的提升, 更展現在多元服務的內容上 由圖 4-19 所示, 輔諮中心專業服務除了原本 諮商服務 仍為重點工作外, 諮詢服務 及 家庭處遇 數量更是明顯提升 此也符合心理師和社工師的專業服務內涵 表 4-20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一覽表 年度服務項目 單位 100 年 8-12 月 101 年 102 年 1-9 月 合計 (S) 年帄均 (M=S/2) 諮商開案 人數 2,312 7,765 4,242 14,319 7,160 諮商服務 人次 16,961 88,493 64, ,899 84,950 個案研討 次數 686 3,437 2,297 6,420 3,210 危機協處 次數 ,029 2,042 1,021 諮詢服務 人次 3,651 57,339 39, ,467 50,234 心理衡鑑 人次 263 2,131 1,111 3,505 1,753 家庭處遇 ( 與家庭有關 之資源連結 家訪或電訪 ) 人次 2,015 16,698 15,382 44,095 22,048 團體諮商 次數 173 1,287 1,430 2,890 1,445 班級輔導 次數 其他 ( 如校園宣導 ) ,442 3,749 1,875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87
96 圖 4-1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3. 輔諮中心設置前後比較與分析從上述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前 與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後 的服務項目資料, 以年帄均來進行比較, 如表 4-21 輔諮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的成長倍數從 1.06 倍至 倍不等 利用直方圖統計 ( 如圖 4-20) 進行比較, 並將前後的帄均數及成長倍數列於下方, 更可以看出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前後之專業服務項目皆以倍數成長, 探討其原因及結果, 分析如下 : (1) 專業服務需求顯著提升 : 輔諮商中心未成立前, 各縣 ( 市 ) 執行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僅有少數縣 ( 市 ) 以成立輔諮中心的方式來運作, 惟大部分縣 ( 市 ) 缺乏穩定的專業輔導人力執行相關服務, 在工作要項也缺乏明確紀錄 可見, 輔諮商中心及專輔人力的增置, 對於校園專業服務項目的數量上有顯著且大幅的成長 (2) 專業服務模式逐漸確立 : 由數量統計上可以看出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主要服務是以 諮商服務 ( 輔諮中心設置後年帄均 84,950 人次 ) 諮詢服務 ( 輔諮中心設置後年帄均 50,234 人次 ) 家庭處遇 ( 輔諮中心設置後年帄均 22,048 人次 ) 三類為主, 符合心理師與社工師兩類人員的專業服務要項 88
97 表 4-21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年度服務項目 單位 輔諮中心設置前每年帄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每年帄均 諮商開案 人數 2,319 7, 諮商服務 人次 15,217 84, 個案研討 次 446 3, 危機協處 次 76 1, 諮詢服務 人次 1,115 50, 心理衡鑑 人次 1,088 1, 家庭處遇 ( 與家庭有關之 資源連結 家訪或電訪 ) 輔諮中心設置後服務成長倍數 人次 , 團體諮商 次數 234 1, 班級輔導 次數 其他 ( 如校園宣導 ) 次數 259 1,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3) 諮商服務需求穩定成長 : 在諮商服務的個案開案量 ( 成長 3.09 倍 ) 服務人次 ( 成長 5.58 倍 ) 個案研討次數 ( 成長 7.20 倍 ) 團體諮商 ( 成長 6.17 倍 ) 心理衡鑑 ( 成長 1.61 倍 ) 等部分皆有所成長, 除了肯定諮商服務對三級輔導的 重要性, 更顯示學校對於諮商服務的需求, 一直都在穩定增加中 (4) 特殊項目需求迅速成長 : 危機協處次數明顯增加 ( 成長 倍 ), 顯示在發 生危機事件時, 對於專業輔導人員的需求增高, 專業的角色介入有助於危機的 減壓與解除 ; 諮詢服務的人次明顯增加 ( 成長 倍 ), 顯示服務對象 ( 包 括教師 學生 家長 ) 對於專輔人員的需求增高, 而且有專輔人員, 隨時能夠 提供他們必要的諮詢服務 ; 家庭處遇的人次明顯增加 ( 成長 倍 ), 顯示 專輔人員可以提供適當的資源連結, 協助家庭進行調整 ; 班級輔導次數明顯增 加 ( 成長 倍 ), 顯示專輔人員在必要時, 如突發的急難事件, 可以迅速 進入班級提供服務, 幫助學生增進因應危機的能力, 並儘快回復至危機發生前 之學習與生活功能 (5) 多元經營符合區域差異 : 如前述, 圖 4-18( 見 P81) 與圖 4-19( 見 P84) 的比 較, 更可看出輔諮中心的服務項目, 依照專輔人員的專業取向與各級學校的需 求, 呈現逐漸多元經營的樣貌, 有利於各縣 ( 市 ) 依照不同的地理位置及人文 環境差異, 發展出不同的區域特性 89
98 諮商開案 ( 人數 ) 0 諮商服務 ( 人次 ) 圖 諮商個案量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2,319 人 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7,160 人 成長約 3.09 倍 圖 諮商服務人次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15,217 人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84,950 人次 成長約 5.58 倍 個案研討 ( 次 ) 0 危機協處 ( 次 ) 圖 個案研討次數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446 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3,210 次成長約 7.20 倍 圖 危機協處次數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76 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1,021 次成長約 倍 90
99 諮詢服務 ( 人次 ) 0 心理衡鑑 ( 人次 ) 圖 諮詢服務人次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1,115 人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50,234 人次成長約 倍 圖 心理衡鑑人次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1,088 人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1,753 人次成長約 1.61 倍 家庭處遇 ( 人次 ) 0 團體諮商 ( 次數 ) 圖 家庭處遇人次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815 人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22,048 人次成長約 倍 圖 團體諮商次數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234 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1,445 次成長約 6.17 倍 91
100 班級輔導 ( 次數 ) 0 其他 ( 次數 ) 圖 班級輔導次數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18 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356 次, 成長約 倍 圖 其他中心設置之前, 帄均每年約 259 次中心設置之後, 帄均每年約 1,875 次成長約 7.25 倍 圖 4-20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 二 ) 專兼任輔導教師專業服務成效分析有關輔導教師主要分為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前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 及設置後 (101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比較各縣 ( 市 ) 在 個別輔導人次 團體輔導次數 班級輔導次數 個案研討次數 適性/ 生涯輔導次數 心理測驗人次 諮詢服務人次 危機協處次數 心理衛生次數 及 其他( 如入班輔導 家訪等 ) 次數 等專業服務項目上的差異 1. 專輔教師增置前 - 兼輔教師專業服務成效 ( 民國 97 年 1 月至民國 101 年 7 月 ) 由表 4-22 中, 可顯示尚無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的輔導室在有限的輔導人力下, 兼任輔導教師於專業服務項目上的逐年表現, 簡要敘述如下 : (1) 個別輔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輔導需求已經逐年增加中, 帄均每年約 73,988 人次 92
101 (2) 團體輔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已有兼輔教師或認輔教師開始利用友善校園學生輔導經費進行團體輔導 帄均每年約 4,737 次 (3) 班級輔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已有兼輔教師或認輔教師能進入班級協助輔導或宣導工作 帄均每年約 12,883 次 (4) 心理測驗人次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可依照學生需求定期進行心理測驗 帄均每年約 139,768 人次 (5) 諮詢服務人次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能夠針對學校輔導工作對教師 家長及學生提供諮詢服務 帄均每年約 28,123 人次 (6) 個案研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可依照輔導學生狀況定期進行個案研討 帄均每年約 2,385 人次 (7) 危機協處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開始能在危機出現時適時提供介入輔導 帄均每年約 576 人次 (8) 心理衛生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能夠配合學校安排, 依照學生需求, 提供有關心理衛生之講座或活動 帄均每年約 2,344 次 (9) 生涯輔導次數 :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能夠配合生涯發展計畫依照學生需求, 提供有關生涯輔導上的協助 帄均每年約 13,651 次 (10) 其他 : 其它類以入班輔導 家訪為主, 從 97 年 1 月至 101 年 7 月, 逐年成長 顯示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輔導室能夠依照學生情況提供入班輔導或電訪 家訪等服務 帄均每年約 5,414 次 93
102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專輔教師增置前, 如圖 4-21 所示, 輔導室的專業服務分別以 個別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及 生涯輔導 為主 其中, 為協助班級導師瞭解學生, 每學期輔導室均會對固定年級的全部學生進行心理測驗, 如 CPM ( 瑞文氏彩色圖形推理能力測驗 ) SPM( 瑞文氏標準圖形推理能力測驗 ) 的團體施測, 所以此項的人數統計最高 其餘, 國中強調生涯輔導的重要與生涯檔案的製作, 及必要時的班級輔導活動等, 都是輔導室常運用於學生輔導的專業服務項目 表 4-22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專業服務一覽表 年度服務項目 單位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7 月 合計 (S) 年帄均 (M=S/4.5) 個別輔導 人次 24,859 32,049 43, , , ,948 73,988 團體輔導 次數 2,113 2,238 3,306 6,450 7,208 21,315 4,737 班級輔導 次數 7,786 8,810 12,432 16,354 13,093 57,975 12,883 心理測驗 人次 83,632 82,271 95, , , , ,768 諮詢服務 人次 5,636 5,780 10,458 58,857 45, ,554 28,123 個案研討 次數 1,046 1,147 1,343 3,795 3,400 10,731 2,385 危機協處 次數 , 心理衛生 次數 1,923 1,895 2,018 2,470 2,243 10,549 2,344 生涯輔導 次數 8,292 9,530 12,391 14,578 16,632 61,429 13,651 其他 ( 如入班 輔導 家訪等 ) 次數 4,157 3,531 4,812 5,772 6,091 24,363 5,41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94
103 圖 4-21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專業服務項目分析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2. 專輔教師增置後 - 專兼輔教師專業服務成效 ( 民國 101 年 8 月至民國 102 年 9 月 ) 表 4-23 可顯示各縣 ( 市 ) 專輔教師增置後, 在各項專業服務上的表現 : (1) 個別輔導人次 : 從 101 年 8 月 153,039 人次至 102 年 9 月 169,312 人次 專輔 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322,351 人次 一年期間, 在個別輔導的人次上有明 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協助學校針對適應不佳 情緒困擾或行為偏 差的學童提供更多個別輔導之服務 (2) 團體輔導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10,617 次至 102 年 9 月 164,55 人次 專輔教師 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7,072 次 一年期間, 在團體輔導的次數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帶領特定主題, 如生涯探索 情緒控管 人際互動 校園霸凌及兒少保或性別議題等團體, 提供更多輔導機會, 服務更多學童 (3) 班級輔導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28,283 次至 102 年 9 月 17,582 次 專輔教師增 置後, 帄均每年約 45,865 次 一年期間, 在班級輔導的次數上有明顯增加, 顯 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透過班級輔導提供各種宣導, 如生命教育 兒少保護 性別帄等 人權法治等內容, 加強學校初級輔導之功效 (4) 心理測驗人次 : 從 101 年 8 月 229,034 人次至 102 年 9 月 228,078 人次 專輔 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57,112 人次 一年期間, 在心理測驗的人次上有明 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協助學校進行施測與解測, 幫助學生提升自 我瞭解或運用心理測驗篩選需要輔導介入之學生 95
104 (5) 諮詢服務人次 : 從 101 年 8 月 81,964 人次至 102 年 9 月 84,929 人次 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66,893 人次 一年期間, 在諮詢服務的人次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提供更多學校教師 學生及家長必要之諮詢, 以提升初級及二級輔導工作效能 (6) 個案研討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8,488 次至 102 年 9 月 9,169 次 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7,657 次 一年期間, 在個案研討的次數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 在必要的時候能夠召開個案研討, 提供資源連結及討論個案處遇的策略及方向 (7) 危機協處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1,872 次至 102 年 9 月 2,068 次 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3,940 次 一年期間, 在危機協處的人次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協助學校在危機事件發生時, 適時減壓 及時輔導並提供適當的資源連結 (8) 心理衛生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6,582 次至 102 年 9 月 4,317 次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0,899 次 一年期間, 在心理衛生的人次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配合學校課程安排或政策推展進行心理衛生宣導, 以提升初級輔導之成效 (9) 適性 / 生涯輔導次數 : 從 101 年 8 月 22,430 人次至 102 年 9 月 26,116 人次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8,546 人次 一年期間, 在適性輔導的人次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配合十二年國民教育, 推展適性輔導工作, 提供學生自我瞭解及職涯探索的協助 (10) 其他 : 以入班輔導 家訪為主, 從 101 年 8 月 11,933 次至 102 年 9 月 12,955 次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4,888 次 一年期間, 利用入班宣導 家訪及各種方式進行輔導的人次上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以多元的方式協助學校推展輔導工作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 如圖 4-22 所示, 專業服務項目仍以 個別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及 適性輔導 為主 其中, 有關 心理測驗, 除了原本固定的團體施測, 國中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適性輔導需求, 增加有關性向 興趣等測驗, 仍然為最多服務人次的項目 此外, 國中強調適性輔導工作的推展及班級宣導 親師諮詢等項目都讓專輔教師成為學校適性輔導 生涯發展之重要推手 96
105 表 4-23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專業服務一覽表 年度服務項目 單位 101 年 8-12 月 102 年 1-9 月合計 (S) 每年帄均 (M=S/1) 個別輔導人次 153, , , ,351 團體輔導次數 10,617 16,455 27,072 27,072 班級輔導次數 28,283 17,582 45,865 45,865 心理測驗人次 229, , , ,112 諮詢服務人次 81,964 84, , ,893 個案研討次數 8,488 9,169 17,657 17,657 危機協處次數 1,872 2,068 3,940 3,940 心理衛生次數 6,582 4,317 10,899 10,899 適性 / 生涯輔導次數 22,430 26,116 48,546 48,546 其他 ( 如入班輔導 家訪等 ) 次數 11,933 12,955 24,888 24,888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22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專業服務分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97
106 3. 專輔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比較與分析從上述 專輔教師增置前 與 專輔教師增置後 的服務項目資料, 以年帄均來進行比較, 如表 4-24 專輔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的成長倍數從 3.27 倍至 7.40 倍, 呈現穩定成長 探討原因分析如下 : (1) 專業服務需求顯著增加 : 學校輔導室的專業服務內容以 個別輔導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個案研討 適性/ 生涯輔導 心理衛生 等項目為主 在專輔教師的加入後, 各項服務的數量與品質皆呈現成長之趨勢 (2) 提升二級輔導工作的內涵 : 在各項專業服務項目中, 以 個案研討 ( 成長 7.40 倍 ) 危機協處 ( 成長 6.84 倍 ) 諮詢服務 ( 成長 5.93 倍 ) 團體輔導 ( 成長 5.72 倍 ) 等項目的成長最為明顯 究其原因可能為專兼任輔導教師投入可符合於 二級輔導 工作之需求, 並且能夠協助學校進行危機事件的處遇, 及針對個案提供必要之討論與諮詢, 以提升輔導成效 (3) 成為推動適性輔導工作的重要角色 : 由於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的需求, 學校專輔教師在 適性 / 生涯輔導次數 ( 成長 3.56 倍 ) 心理測驗人次 ( 成長 3.27 倍 ) 諮詢服務人次 ( 成長 5.93 倍 ) 團體輔導次數 ( 成長 5.72 倍 ) 等專業服務項目更有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提供學生必要之適性輔導, 如心理輔導 心理測驗, 可見適時的輔導人力挹注對推動 適性輔導工作 十分重要 (4) 穩定發展專業服務的內容 : 由上述圖 4-21( 見 P93) 與圖 4-22( 見 P96) 中的比較, 可發現專兼任輔導教師在整體服務內涵並無太大改變, 仍以 個別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三者為主要重點, 其他各項的專業服務則皆穩定成長 98
107 表 4-24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年度 單位 專輔教師增置前每年帄均 專輔教師後每年帄均 專輔教師後服務成長倍數 服務項目 個別輔導 人次 73, , 團體輔導 次數 4,737 27, 班級輔導 次數 12,883 45, 心理測驗 人次 139, , 諮詢服務 人次 28, , 個案研討 次數 2,385 17, 危機協處 次數 576 3, 心理衛生 次數 2,344 10, 適性 / 生涯輔導 次數 13,651 48, 其他 ( 如入班輔導 家訪等 ) 次數 5,414 2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利用直方圖統計 ( 如圖 4-23) 進行比較, 並將前後的帄均數及成長倍數列於下方, 更可以看出專輔教師增置前後的專業服務項目皆以倍數成長 個別輔導 ( 人次 ) 0 團體輔導 ( 次 ) 圖 個別輔導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73,988 人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322,351 人次成長約 4.36 倍 圖 團體輔導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4,737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7,072 次成長約 5.72 倍 99
108 班級輔導 ( 次 ) 0 心理測驗 ( 人次 ) 圖 班級輔導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2,883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5,865 次成長約 3.56 倍 圖 心理測驗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39,768 人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57,112 人次成長約 3.27 倍 諮詢服務 ( 人次 ) 圖 諮詢服務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8,123 人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66,893 人次成長約 5.93 倍 圖 個案研討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385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7,657 次成長約 7.40 倍 100
109 圖 危機協處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576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3,940 次成長約 6.84 倍 圖 心理衛生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344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0,899 次成長約 4.65 倍 圖 適性 / 生涯輔導專輔教師設置前, 帄均每年約 13,651 次專輔教師設置後, 帄均每年約 48,546 次成長約 3.56 倍 圖 其他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5,414 次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4,888 次成長約 4.60 倍 圖 4-23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年帄均比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01
110 二 個案類型分析從個案的類型可以看出專業服務的內涵及處遇重點 依前述,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部分, 分為 輔諮中心設置前 (97 年至 99 年 ) 及 輔諮中心設置後(100 年至 102 年 9 月 ) ; 專兼任輔導教師分為 專輔教師增置前 (97 年至 101 年 7 月 ) 及 專輔教師增置後 (101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 所處遇的個案類型分別進行資料分析 有關個案類型大致可分為拒學中輟 自傷 / 自殺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學習困擾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偏差行為 情感 / 性別困擾 適性輔導及其他等幾個類別 ( 一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 1. 輔諮中心設置前 ( 民國 97 年 1 月至民國 99 年 ) 表 4-25 可顯示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設置前, 在轉介的個案類型上的狀況, 分述如下 : (1) 拒學中輟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23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一直是 友善校園輔導工作 的重點, 此類型個案人數自然為多 (2) 自傷 / 自殺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120 人, 人數逐年增加, 但數量不多, 但此類型個案經常引發重大事件後果或涉及校安通報, 故為重要的個案類型 (3) 網路成癮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5 人, 人數不多 顯示此類型個案可能較少被發現或在導師及輔導教的共同協助之下, 較少需要三級人力介入 (4) 性侵 / 性騷擾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71 人, 人數雖然不多, 但此類型個案經常涉及兒少保事件, 故為重要的個案類型 (5) 家暴 / 兒虐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97 人, 人數雖然不多, 但此類型個案經常涉及兒少保事件, 故為重要的個案類型 (6) 哀傷 / 失落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47 人, 人數雖然不多, 但此類型個案經常涉及危機或重大事件, 容易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故為重要的個案類型 (7) 家庭 / 親子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40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家庭與親子關係一直是國民中小學學童重要的輔導議題, 故此類型個案人數自然 102
111 為多 (8) 情緒困擾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460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情緒困擾是校園或班級裡經常可見之個案類型, 此類型個案人數自然為多 (9) 人際困擾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29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社交技巧及人際困擾是校園經常可見之個案類型, 此類型個案人數自然為多 (10) 學習困擾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97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雖然為學習適應或認知能力上的問題, 但常伴隨其他情緒 人際問題出現 (11) 一般精神疾患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50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經常需要精神診斷或治療, 多屬於待評估 轉介歷程中的個案 (12) 特殊教育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37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主要有認知或情緒上的障礙導致, 如 ADHD 自閉症 亞斯伯格 妥瑞氏症等, 以特教資源的評估介入為主, 專輔人員協助為輔 (13) 偏差行為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42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偏差行為是校園或班級裡經常可見之個案類型, 人數自然為多 (14) 情感 / 性別困擾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43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經常伴隨人際及情緒上的問題, 且以國中個案居多 (15) 生涯 / 適性輔導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1.3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經常由學校導師或輔導教師處理, 需要運用三級人力介入之處遇者不多 (16) 其他 : 從 97 年到 99 年, 帄均每年約 150 人, 為數不多 103
112 表 4-25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年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總和 (S) 每年帄均 個案類型 (M=S/3) 拒學中輟 自傷 / 自殺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 情緒困擾 , 人際困擾 學習困擾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偏差行為 , 情感 / 性別困擾 生涯 / 適性輔導 其他 總和 1,256 3,018 3,360 7,634 2,545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成立之前, 為了執行本部友善校園 專業輔導人 力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為主, 帄均每年各種個案類型總數約 2,545 人, 在個案類型上的 差別, 主要集中在 適應困難 情緒困擾 及 行為偏差 三個層面 由圖 4-24 所 示, 更清楚看到較多的人數集中於 情緒困擾 偏差行為 拒學中輟 及 人際困 擾 等類型 另外, 國民中小學個案在進行處遇時, 需要與家庭系統進行連結, 故 家 庭 / 親子 也是人數眾多之類型 104
113 圖 4-2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個案類型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2. 輔諮中心設置後 ( 民國 100 年 1 月至民國 102 年 9 月 ) 表 4-26 顯示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設置後, 各縣 ( 市 ) 個案類型統計都是在年度結束前進行,100 年開始, 輔諮中心陸續籌備 建置, 故統計的時間點訂為 100 年迄今, 有關在轉介的個案類型上的狀況, 分述如下 : (1) 拒學中輟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574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配合 99 年開始各縣 ( 市 ) 強化中輟 / 虞輟學生輔導之作為足已見明顯成效, 對照本部 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統計,100 學年度新增 5,379 名中輟生, 共有 4,469 人復學 (83.08%), 至 101 學年度新增 4,406 名中輟生中, 共有 3,735 人復學 ( 佔 84.77%)( 請參照 : 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 教育部,2013) 顯示輔諮中心對於中輟生的預防 介入與復學後的輔導一直為處遇的重點項目, 確能提供必要的協助 (2) 自傷 / 自殺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721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校園自傷與自殺個案有增多的趨勢, 配合 各級學校自殺守門員 的培訓與憂鬱自傷防制宣導, 可以及時發現需要協助的當事人, 且此類個案均屬於校園危急事件, 輔諮中心更可以協助自傷 / 自殺類型個案即時與危機事後的處遇 105
114 (3) 網路成癮 : 從 100 年的 86 人到 102 年 9 月的 129 人, 帄均每年約 16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在各類型問題中, 是值得注意的議題, 且此類的個案容易伴隨其他如中輟 家庭 人際等問題出現, 輔諮中心能針對網路成癮類型個案進行處遇 (4) 性侵 / 性騷擾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96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能夠積極針對性別議題事件處理, 尋求專業人力協助, 此類個案類型均屬於重大兒少保護事件, 必頇提供長期的心理輔導, 輔諮中心能提供性侵 / 性騷擾個案必要的協助 (5) 家暴 / 兒虐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93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能夠積極針對兒童保護的議題, 尋求專業人力協助, 此類個案類型均屬於重大兒少保護事件, 輔諮中心可以協助家暴 / 兒虐個案 (6) 哀傷 / 失落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5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能夠針對急難或傷亡事件快速連結專業輔導人力, 輔諮中心提供哀傷 / 失落事件, 個案的減壓處理與復原過程的心理輔導 (7) 家庭 / 親子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3,509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個案與兒少保護 中輟等問題都有高度的相關, 顯示 家庭處遇 是問題解決的一大重點, 輔諮中心可以透過心理師與社工師的合作, 協助家庭 / 親子個案, 形成溝通帄台, 進行諮商 諮詢及各項資源連結, 提升家庭的教養功能 (8) 情緒困擾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400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學童較多為本身情緒控管或發展上的問題, 經常成為教師教學與生活輔導時的困擾, 輔諮中心可協助情緒困擾個案適當發展出調整 控制的方法, 重新適應學校環境 (9) 人際困擾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89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社交技巧的學習在國民中小學階段的重要性, 輔諮中心可以協助人際困擾個案, 提供必要的訓練及調整, 提升其社交技巧, 幫助學生融入團體生活 (10) 學習困擾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033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學童經常伴隨情緒 人際的困擾, 在生活適應中產生挫折, 輔諮中心可以協助學習困擾個案, 面對及管理其情緒等問題, 進而增強其自我概念與自信心, 使發揮學習的效能 106
115 (11) 一般精神疾患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56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個案多半為精神科醫師診斷有認知 情緒 行為上的障礙, 但仍能夠到學校學習者, 通常有適應與人際上的問題, 輔諮中心透過與醫療單位的合作, 在必要時協助一般精神疾患個案適應學校生活 (12) 特殊教育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486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個案多屬於情緒障礙或因其障礙產生適應 情緒及行為問題者, 輔諮中心可以協助此類特教個案, 增加適應學校生活的能力 (13) 偏差行為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59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學童多半也有中輟 情緒及人際問題, 輔諮中心可以針對偏差行為個案, 透過與學校導師及輔導教師合作, 修正其偏差行為 (14) 情感 / 性別困擾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34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問題發生於國中階段者多, 尤其男女交往的情感挫折及性別認同的困擾問題, 顯示青少年時期對於情感問題及自我認同問題需要給予引導及關懷 輔諮中心可以協助情感 / 性別困擾個案, 重新檢視交往過程中的態度 想法及作法, 建立健康 尊重 帄等的性別觀點 (15) 生涯 / 適性輔導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44 人, 人數逐年增加 因為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均設有 適性輔導組, 當各校學生對生涯感到徬徫 模糊或挫折時, 皆可透過轉介尋求三級協助 輔諮中心可以提供 未定向個案 生涯諮商的服務, 從 個人 環境 及 未來 重新檢視個案生涯發展, 並能提供學生 家長及教師必要的諮詢 (16) 其他 : 從 100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047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輔諮中心具備多元服務的效能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在輔諮中心成立後, 皆發展出因地制宜的專業服務模式, 使得在不同個案類型上皆有其穩定的成長, 帄均每年各種個案類型總數約 17,647 人 大部分以三級個案為主, 如高關懷 嚴重適應不良 情緒困擾及行為偏差等問題, 或緊急危機個案, 如自傷 自殺或遭遇緊急重大事件等個案 由圖 4-25 可清楚看到主要服務的個案類型為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偏差行為 拒學中輟 等問題 有關兒少保護個案, 如 性侵害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等類型, 也明顯增加 ; 另外, 為了因應十二年國教, 適性輔導 的個案類型也明顯增加中 107
116 表 4-2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個案類型一覽表 個案類型 年度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9 月總和 (S) 年帄均 (M=S/2.75) 拒學中輟 685 1,825 1,819 4,329 1,574 自傷 / 自殺 ,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397 1,118 1,143 2, 家暴 / 兒虐 423 1,125 1,029 2,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1,284 3,931 4,434 9,649 3,509 情緒困擾 1,464 2,852 2,284 6,600 2,400 人際困擾 1,064 2,388 1,760 5,212 1,895 學習困擾 455 1, ,842 1,033 一般精神疾患 , 特教 , 偏差行為 1,064 1,960 1,362 4,385 1,595 情感 / 性別困擾 生涯 / 適性輔導 其他 311 1,463 1,106 2,880 1,047 總和 8,091 21,504 18,345 48,529 17,647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年輔諮中心設置後個案類型分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08
117 3. 輔諮中心設置前後個案類型比較與分析根據上述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增置前後的個案類型統計, 以年帄均來進行比較, 如表 4-27 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增置前後專業服務項目的成長倍數從 3.73 倍至 倍, 呈現穩定成長 中心設置之後比起設置之前個案類型總數增加 6.94 倍, 且各項個案類型皆以倍數成長 探討原因分析如下 : (1) 諮商服務量及個案類型明顯增加 : 在輔諮中心未成立前, 各縣 ( 市 ) 雖然執行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但對於個案類型較少明確的統計資料 ( 多數集中於先成立輔諮中心的縣 ( 市 )), 且大部分只有年度服務總數 但以總數進行比較, 中心設置之後比起設置之前增加約 6.72 倍 ( 與前述總和比 6.94 倍差異不大 ), 可以看出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 提供的諮商服務量明顯提高, 各類型的個案也都明顯增多 (2) 個案類型以三級個案及系統連結為主 : 由圖 4-17 所示, 可清楚看出各類型的個案以 拒學中輟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偏差行為 等問題為多, 符合 輔導嚴重心理與行為偏差及適應困難學生 三級輔導的任務 以中輟復學輔導為例, 尌可能呈現以上各種類型問題, 因為專輔人力的介入, 能明顯針對中輟 / 虞輟的學生適時介入, 提高服務的個案數, 相對也降低中輟率, 對應本部中輟統計資料, 由 100 年 9 月中輟人數 1078 人 中輟率 0.046%;101 年 9 月 101 年 9 月中輟人數 919 人 中輟率 0.042%; 至 102 年 9 月中輟人數 794 人 中輟率 0.037%, 中輟人數與比率逐年下降, 可見成效 另外, 因為國民中小學的個案與家庭關係密切, 所以處遇的過程經常也需要協助 家庭 / 親子 類型的問題 (3) 協助學校提升對重大議題個案的重視與處遇能力 : 由圖 4-27 所示, 可以看到有關兒少保護議題, 如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 中輟學生輔導議題, 如 拒學中輟 偏差行為 ; 及校園重大議題, 如 自傷 / 自殺 哀傷/ 失落 一般精神疾患 等類型個案之數量增多, 顯示有專輔人員可比為成立輔諮中心前提供更多必要的協助, 學校願意主動通報 連結與合作, 透過專業服務幫助更多處於危機及受創的學童能適應環境 (4) 全力為適性輔導工作推展而努力 : 配合十二年國民教育政策, 輔諮中心成為各縣 ( 市 ) 推展 適性輔導工作 的重要帄台, 除了依年度計畫派專人輔導所轄國中實施生涯發展教育業務, 落實教師輔導學生填寫國中生涯輔導手冊, 建立縱向合作模式 ; 彙整所轄各國中畢業生之進路追蹤, 並進行資料分析 ; 協助學校建立家長 社區團體及企業單位參與學生適性輔導之管道 ; 對 109
118 所轄各國中學校督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輔導宣導場次執行情形 ; 並協助所屬縣 ( 市 ) 政府辦理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計畫審查及訪視作業, 故在 適性輔導 ( 成長 倍 ) 與 學習困擾 ( 成長 倍 ) 的個案類型也明顯增加 (5) 符合校園多元需求的處遇 : 由圖 4-24( 見 P104) 及圖 4-25( 見 P107) 的個案類型分布, 可以看出發現新興議題, 如 網路成癮 特教 (ADHD 情緒障礙等 ) ( 成長 倍 ) 情感/ 性別困擾 等雖為數不多, 亦有成長趨勢 另外, 家庭/ 親子 類型已經超越 情緒困擾 偏差行為 等類型的個案, 足見在國民中小學個案處遇在系統連結與整合的重要 ; 生涯/ 適性輔導 等類型的個案, 在因應十二年國教的政策推動下, 也有顯著的增加 表 4-2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服務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年度 輔諮中心設置前帄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帄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服務 個案類型 個案類型之成長倍數 拒學中輟 235 1, 自傷 / 自殺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407 3, 情緒困擾 460 2, 人際困擾 295 1, 學習困擾 97 1,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偏差行為 427 1, 情感 / 性別困擾 生涯 / 適性輔導 其他 150 1, 總和 2,545 17,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10
119 利用直方圖統計 ( 如圖 4-26) 進行比較, 並將前後的帄均數及成長倍數列於下方, 更可以看出專輔教師增置前後的專業服務項目有明顯差異 圖 個案類型總和 輔諮中心設置前 帄均 2,545 人輔諮中心設置後帄均 17,647 人 0 輔諮中心設置前平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平均 成長 6.94 倍 圖 拒學中輟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235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574 人成長 6.70 倍 圖 自傷 / 自殺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120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721 人成長 6.01 倍 圖 網路成癮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5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67 人成長 倍 圖 性侵 / 性騷擾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71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886 人成長 倍 111
120 圖 家暴 / 兒虐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9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957 人成長 9.66 倍 圖 哀傷 / 失落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4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257 人成長 5.47 倍 圖 家庭 / 親子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40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3,509 人成長 8.62 倍 圖 情緒困擾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460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2,400 人成長 5.22 倍 圖 人際困擾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295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895 人成長 6.42 倍 圖 學習困擾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9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033 人成長 倍 112
121 圖 一般精神疾患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50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567 人成長 倍 圖 特教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3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486 人成長 倍 圖 偏差行為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427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595 人成長 3.73 倍 圖 情感 / 性別困擾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43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347 人成長 8.06 倍 圖 適性輔導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1.3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44 人成 倍 圖 其他個案量中心成立之前, 帄均每年約 150 人中心成立之後, 帄均每年約 1,047 人成長 6.98 倍 圖 4-2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個案類型年帄均比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13
122 拒學中輟 自傷 / 自殺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學習困擾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偏差行為 情感 / 性別困擾 生涯 / 適性輔導 其他 輔諮中心設置後平均輔諮中心設置前平均 圖 4-2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個案類型年帄均折線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 二 )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成效分析 由於各縣 ( 市 ) 於 101 年 8 月起增置專輔教師, 個案類型的統計是以年度計算, 是 故以 101 年度起為切截點, 分為專輔教師增置前 (97 年至 100 年 ) 及專輔教師增置後 (101 年 1 月至 102 年 9 月 ) 兩方面來加以分析 比較 1. 專輔教師增置前 ( 民國 97 年 1 月至民國 100 年 ) 述如下 : 表 4-28 可顯示各縣 ( 市 ) 在專輔教師增置之前, 在轉介的個案類型上的狀況, 分 (1) 拒學中輟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1,110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中 輟預防及復學輔導一直是學校輔導工作推行的重點, 學校輔導室可針對虞 輟 時輟時學 復學的學生加強輔導, 故人數自然為多 (2) 自傷 / 自殺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713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學 校輔導室能針對此類型個案在發生前有適當的輔導, 加上 97 年起本部推展 憂鬱自傷防治, 學校輔導人員提升辨識 篩選和處遇能力, 減緩發生重 大校安事件的機會 (3) 網路成癮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634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輔 導室可針對此類型個案, 運用輔導教師與導師 家長配合, 積極進行輔導, 也減緩三級輔導的壓力 (4) 性侵害 / 性騷擾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903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 示各級學校在發生類似案件時, 輔導室可以迅速反應, 進行必要的處遇, 並 114
123 提供適時的輔導 (5) 家暴 / 兒虐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701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各級學校在發現類似案件時, 輔導室可以迅速反應, 進行必要的處遇, 並提供適時的輔導 (6) 哀傷 / 失落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679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各級學校在發現類似案件時, 輔導室可以迅速反應, 進行必要的處遇, 並提供適時的輔導 (7) 家庭 / 親子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2,648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家庭與親子關係一直是國民中小學的重點輔導項目, 輔導室在必要情況下, 會針對家庭及父母進行晤談, 以瞭解其影響 (8) 情緒困擾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2,601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情緒困擾在學校班級中是常見問題, 輔導室也能夠及時處理此類型個案 (9) 人際困擾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3,118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社交技巧缺乏及人際困擾是國民中小學常見的個案類型, 輔導室也能針對其問題進行輔導 (10) 學習困擾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2,470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此類型個案經常因為情緒困擾或認知能力問題造成學習適應上的問題, 輔導室可以進行輔導 (11) 一般精神疾患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242 人, 人數不多 此類型個案經常需要精神診斷或治療, 輔導室可以及時發現提供必要的協助 (12) 特殊教育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1,14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個案主要為認知或情緒上的障礙所導致, 如 ADHD 自閉症 亞斯伯格 妥瑞氏症等, 也經常造成導師上課時的困擾, 輔導室能及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13) 偏差行為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3,801 人, 人數逐年增加 顯示此類型個案是校園經常可見之個案類型, 輔導室可以主動進行輔導, 人數自然為多 (14) 情感 / 性別困擾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1,228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型個案經常伴隨人際及情緒上的問題, 且以國中學生個案居多, 尤其, 戀愛分手所造成的情感挫折為甚 (15) 生涯 / 適性輔導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4,865 人, 人數逐年增加 115
124 顯示學校對生涯教育及適性輔導的重視, 此類型個案經常由學校導師或輔導 教師提供之必要協助 (16) 其他 : 從 97 年到 100 年, 帄均每年約 1,518 人, 人數逐年增加 此類個案以 輔導室面對部分的個案, 較難直接歸類之個案類型為主 表 4-28 民國 97 至民國 100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之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年度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總和 (S) 年帄均 個案類型 (M= S/4) 拒學中輟 ,175 1,850 4,439 1,110 自傷 / 自殺 , 網路成癮 , 性侵 / 性騷擾 ,295 3, 家暴 / 兒虐 , 哀傷 / 失落 , 家庭 / 親子 1,810 2,268 2,693 3,822 10,593 2,648 情緒困擾 1,689 2,057 2,730 3,929 10,405 2,601 人際困擾 2,033 2,610 3,117 4,710 12,470 3,118 學習困擾 1,778 2,223 2,461 3,419 9,881 2,470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824 1,062 1,204 1,489 4,579 1,145 偏差行為 2,207 3,009 3,779 6,209 15,204 3,801 情感 / 性別困擾 748 1,051 1,374 1,739 4,912 1,228 生涯 / 適性輔導 3,172 4,985 5,227 6,074 19,458 4,865 其他 ,004 3,386 6,073 1,518 總和 18,737 24,399 28,371 41, ,493 28,373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16
125 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28 民國 97 至民國 100 年專任輔導教 師增置前之個 案類型分析圖資料來源 : 教 綜上所述, 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在專輔教師增置之前, 在執行本部友善校園 專業輔導人力參與學校輔導計畫, 帄均每年各種個案類型總數約 28,373 人 由圖 4-28 所示, 更清楚看到較多的人數集中於生涯輔導 行為偏差及人際困擾等類型 另外, 國民中小學在進行個案處遇時, 需要與家庭系統進行連結, 故 家庭 / 親子 也是人數眾多之類型 ; 情緒困擾 與 學習困擾 也是常見的類型 2. 專輔教師增置後 ( 民國 101 年 1 月至民國 102 年 9 月 ) 表 4-29 可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在增置專兼輔教師後, 由於各縣 ( 市 ) 個案類型統計都是在年度結束前進行, 故此處統計的時間點訂為 101 年至 102 月 9 月, 有關在轉介的個案類型上的狀況, 分述如下 : (1) 拒學中輟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4,349 人, 比專輔教師增置前明顯增多, 顯示學校對於中輟生的預防 介入與復學後的輔導一直為個案處遇的重點項目,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 117
126 (2) 自傷 / 自殺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071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針對校園自傷與自殺之虞的個案, 配合 各級學校自殺守門員 制度及憂鬱自傷防治篩選, 及早發現並提供必要輔導 (3) 網路成癮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929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配合導師及家長針對此類型個案提供必要之輔導 (4) 性侵 / 性騷擾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543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對性別議題事件處理更為迅速, 專兼任輔導教師也可以及時提供此類型個案介入, 並提供適時的輔導 (5) 家暴 / 兒虐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885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能夠積極針對兒童保護的議題進行處遇, 此類個案類型均屬於重大兒少保護事件,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協助介入家暴 / 兒虐個案在學校的適應狀況, 並提供適當的輔導 (6) 哀傷 / 失落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512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各縣 ( 市 ) 國民中小學能夠針對急難或傷亡事件進行必要危機處遇, 專兼任輔導教師也可以協助哀傷 / 失落個案事件立即的減壓處理與復原過程的心理輔導, 或連結專業資源進一步處理 (7) 家庭 / 親子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7,063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針對 家庭處遇 提供必要的協助, 運用各項資源連結協助家庭 / 親子類型的個案, 或進行親職教育 諮詢, 以提升家庭的教養功能 (8) 情緒困擾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7,423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這類型學生常有環境適應的問題, 也是許多教師會轉介的類群, 自然成為專兼任輔導教師需要先輔導的對象 (9) 人際困擾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9,245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社交技巧不佳常帶來團體生活適應的問題,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協助此類型個案, 提供適當的人際因應策略與訓練, 協助其修正與人互動的方法 (10) 學習困擾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7,053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此類型學生常在學習過程中產生挫折, 專兼任輔導教師 118
127 可以協助此類型個案, 增強情緒穩定 自我概念與自信心的增進, 找到適當的發展 (11) 一般精神疾患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905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此類型個案多半為精神科醫師診斷有認知 情緒 行為上的障礙, 但仍能夠到學校學習者 但同時伴隨情緒 適應與人際上的問題, 專兼任輔導教師宜與輔諮中心及醫療單位合作, 協助一般精神疾患個案適應學校生活 (12) 特殊教育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841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此類型個案多屬於情緒障礙或心因障礙產生適應 情緒及行為問題者,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針對此類個案與特教人員配合, 增加其適應學校生活的能力 (13) 偏差行為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10,306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此類型學童為校園中常見的困擾問題,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主動透過與學校導師及輔導教師的合作, 修正其偏差行為 (14) 情感 / 性別困擾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2,841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此類型問題發生於國中階段者多, 尤其男女交往的情感挫折, 顯示青少年時期對於情感問題及自我認同問題亟需關心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協助此類型個案, 重新檢視交往過程中的態度 想法及作法, 建立健康 尊重 帄等的性別觀點 (15) 生涯 / 適性輔導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9,190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無論之前的生涯輔導或十二年國教的適性輔導, 一直是學校輔導工作重點, 專兼任輔導教師可以提供有關生涯發展 適性輔導的相關諮詢服務, 幫助學生自我探索 瞭解到自我決定 (16) 其他 : 從 101 年 1 月到 102 年 9 月, 帄均每年約 4,436 人, 明顯比專輔教師增置前多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所處理的個案類型是非常多元且不易歸類 119
128 表 4-29 民國 101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之個案類型分析一覽表 年度 101 年 102 年 9 月 總和 (S) 年帄均 個案類型 (M=S/1.75) 拒學中輟 4,314 3,298 7,610 4,349 自傷 / 自殺 2,032 1,588 3,620 2,071 網路成癮 1,162 2,213 3,375 1,929 性侵 / 性騷擾 2,373 2,078 4,451 2,543 家暴 / 兒虐 1,796 1,502 3,298 1,885 哀傷 / 失落 1,237 1,409 2,646 1,512 家庭 / 親子 6,934 5,427 12,361 7,063 情緒困擾 7,087 5,904 12,991 7,423 人際困擾 8,965 7,214 16,179 9,245 學習困擾 6,515 5,827 12,342 7,053 一般精神疾患 , 特教 2,500 2,472 4,972 2,841 偏差行為 9,062 8,974 18,036 10,306 情感 / 性別困擾 2,500 2,472 4,972 2,841 生涯 / 適性輔導 8,607 7,475 16,082 9,190 其他 4,567 3,196 7,763 4,436 總和 70,554 61, ,281 75,589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綜上所述, 學校增置專輔教師後, 在不同個案類型上皆有其穩定的成長, 帄均每 年各種個案類型總數約 28,373 人 如圖 4-29 所示, 主要服務的個案類型為 偏差行為 人際困擾 生涯/ 適性輔導 等問題 另外, 有關 情緒困擾 學習困擾 家庭 / 親子 也明顯增加 120
129 圖 年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之 個案類型 分布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3. 專輔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比較與分析專輔教師增置前後的個案類型, 以年帄均來進行比較, 如表 4-30 各類型個案的成長倍數從 1.89 倍至 3.92 倍, 呈現穩定成長 探討原因分析如下 : (1) 個案類型以二級輔導的個案為主 : 由圖 4-31 所示, 可清楚看出各類型的個案以 偏差行為 生涯 / 適性輔導 人際困擾 等三類型為最多, 其次為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學習困擾 等類型 專兼輔教師工作主要是以二級輔導為重點, 協助超出導師專業知能範圍且持續出現適應困難之學生, 提供個別化與生態系統介入服務 (2) 成為三級輔導重要的連結者 : 在輔導教師增置前, 各縣 ( 市 ) 的國中小學均設有兼任輔導教師, 以減授部分課程時數來進行輔導工作 在增置專輔教師後, 因減授時數增加, 更能夠專注於學校的輔導工作, 不但服務的品質提升, 各類型的個案也都明顯增多, 即使面對重大議題, 如自傷 / 自殺或兒少保護 (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 也能積極輔導, 降低可能危機 並能適時轉介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合作, 讓處於危機及受創之學童能夠得到最好的專業服務 (3) 協助學校強化中輟輔導 : 專輔教師增置後, 統計 偏差行為 類型的個案數量最多, 拒學中輟 類別的接受服務個案數量也成長 3.92 倍, 顯見輔導教師增置可服務更多學生, 在各類型的接案量皆有成長, 逐步提升輔導效益 對照 101 學年度學生輟 復學情形 ( 資料來源 : 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 121
130 及復學系統 ), 也發現 101 學年度新增的中輟生數量比 100 學年度減少 973 名, 且復學率從 83.08% 提升至 84.77% 顯見專輔教師可以在學校幫助虞輟 學生適應學習, 安定尌學 (4) 為推展適性輔導工作而努力 : 在未增置專兼輔教師之前, 各學校尌強調 生 涯輔導 與 技藝教育, 為配合十二年國民教育政策, 各縣 ( 市 ) 國中均 成立 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執行委員會, 在校園裡, 專兼任輔教師提供導師 諮詢之外, 直接提供學生適性輔導上的協助, 如個別輔導 小團體輔導 心 理測驗等 是故 生涯適性輔導 類別的個案數量明顯增多 (5) 個案類型變化差異不大 : 由圖 4-28( 見 P117) 及圖 4-29( 見 P121) 中可以看 出專輔教師增置前後, 在個案類型的變化差異不大, 顯示專兼輔教師在二級 輔導工作確可發揮其應有的效能, 因此人力的挹注, 有助於服務的質與量的 提升 表 4-30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 個案類型 之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年度 專輔教師增置前帄均 專輔教師增置後帄均 專輔教師增置後服務 個案類型 個案類型之成長倍數 拒學中輟 1,110 4, 自傷 / 自殺 713 2, 網路成癮 634 1, 性侵 / 性騷擾 903 2, 家暴 / 兒虐 701 1, 哀傷 / 失落 679 1, 家庭 / 親子 2,648 7, 情緒困擾 2,601 7, 人際困擾 3,118 9, 學習困擾 2,470 7,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1,145 2, 偏差行為 3,801 10, 情感 / 性別困擾 1,228 2, 生涯 / 適性輔導 4,865 9, 其他 1,518 4, 總和 28,376 75,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22
131 利用直方圖統計 ( 如圖 4-30) 進行比較, 並將前後的帄均數及成長倍數列於右 方, 可以看出專輔教師增置後比起增置前的個案類型總數增加 2.66 倍, 且各項個案 類型皆以倍數成長 專輔教師增置前平均專輔教師增置後平均 圖 個案類型總和專輔教師增置前帄均 28,376 人輔諮中心設置後帄均 75,592 人成長 2.66 倍 拒學中輟 ( 人 ) 0 自傷 / 自殺 ( 人 ) 圖 拒學中輟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110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349 人成長 3.92 倍 圖 自傷 / 自殺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713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071 人成長 2.90 倍 網路成癮 ( 人 ) 0 性侵 / 性騷擾 ( 人 ) 圖 網路成癮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634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929 人成長 3.04 倍 圖 性侵 / 性騷擾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903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543 人成長 2.82 倍 123
132 家暴 / 兒虐 ( 人 ) 0 哀傷 / 失落 ( 人 ) 圖 家暴 / 兒虐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701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885 人成長 2.69 倍 圖 哀傷 / 失落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679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512 人成長 2.23 倍 家庭 / 親子 ( 人 ) 0 情緒困擾 ( 人 ) 圖 家庭 / 親子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648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7,063 人成長 2.67 倍 圖 情緒困擾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601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7,423 人成長 2.85 倍 人際困擾 ( 人 ) 0 學習困擾 ( 人 ) 圖 人際困擾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3,118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9,245 人成長 2.97 倍 圖 學習困擾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470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7,053 人成長 2.86 倍 124
133 一般精神疾患 ( 人 ) 0 特教 ( 人 ) 圖 一般精神疾患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242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905 人成長 3.74 倍 圖 特教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145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841 人成長 2.48 倍 偏差行為 ( 人 ) 情感 / 性別困擾 ( 人 ) 圖 偏差行為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3,801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10,306 人成長 2.71 倍 圖 情感 / 性別困擾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228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2,841 人成長 2.48 倍 125
134 拒學中輟 自傷 / 自殺 網路成癮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哀傷 / 失落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學習困擾 一般精神疾患 特教 偏差行為 情感 / 性別困擾 生涯 / 適性輔導 其他 生涯 / 適性輔導 ( 人 ) 0 其他 ( 人 ) 圖 適性輔導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4,865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9,190 人成長 1.89 倍 圖 其他個案量專輔教師增置前, 帄均每年約 1,518 人專輔教師增置後, 帄均每年約 4,436 人成長 2.92 倍 圖 4-30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個案類型之年帄均比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專輔教師增置後平均 專輔教師增置前平均 圖 4-31 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前後 個案類型 之年帄均折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肆 輔導人力專業成長及成效分析 專業成長部分主要在說明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及學校的專兼輔教師接受那些專業訓練 督導 專業課程, 以提升其專業成長 對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 或是學校的專兼輔教師而言, 不斷的接受專業課程訓練 專業督導都是重要的 其目的在於確保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在協助學生進行心理諮商輔導或親師諮詢時, 可以維持服務學生的最佳 126
135 品質以及最佳福祉 為了促進上述專業人員專業成長, 主要開設的專業訓練或課程, 約分為以下幾類, 說明如下 : 1. 職前訓練 : 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 在進入學校現場, 進行心理諮商或輔導工作前, 需接受 40 小時職前訓練 學校的專兼輔教師, 依各縣 ( 市 ) 教育當局規定, 接受職前訓練相關課程, 以使上述人員在進入學校場域工作時, 可以更加熟悉校園文化 行政倫理與生態, 以使工作更為順輰 2. 繼續教育 : 為了確保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或是學校專兼輔教師持續接受專業訓練的成長, 上述人員每年皆需完成主管機關規範 18 小時之繼續教育 3. 督導 : 督導可分為團體督導及個別督導 團體督導是指一群專輔人員或專兼輔教師在專業督導 ( 督導資格為各大學該科系之教授 精神科醫生 資深輔導老師或資深心理師等 ) 的指導下進行個案討論, 以強化輔導人員的諮商理論與實務技巧, 精進個案諮商輔導工作 個別督導指的是專輔人員或專兼輔教師與督導進行一對一的個案討論, 同樣在於增進上述人員面對不同類型的個案, 或者較困難的個案之諮商理論與實務技巧 4. 工作坊 : 指的是針對專輔人員或專兼輔教師進行較完整化 系統性 或主題式的諮商理論學派 重要議題 ( 如妨害性自主 學校霸凌等 ) 進行課程或者實務演練及操作 5. 適性輔導 : 因應十二年國教, 適性輔導需要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專業的協助及投入, 因此本部補助各縣 ( 市 ) 政府為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舉辦了多樣化適性輔導的研習和焦點座談會, 以強化上述人員適性輔導之專業知能 6. 其它相關課程之研習或研討會 : 各縣 ( 市 ) 因教育現場特殊的需要, 或者因為天災 意外或社會事件的發生 ( 如莫拉克風災 校園霸凌事件等 ) 而舉辦之各類專業成長活動或研討會 整理幾年來輔導人員的專業成長研習項目, 分別依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 專兼輔教師二類進行呈現及說明 輔諮中心專業成長研習以輔諮中心設置前 (100 年 ), 及輔諮中心設置後 (101 年度至 102 年 9 月 ) 進行呈現 專輔兼輔教師則以設置後 (101 年至 102 月 ) 的專業成長內容進行分析說明 一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之專業成長概況暨分析比較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的專業成長, 分為 設置前 (100 年度 ) 及 設置後(101 年度及 102 年度 1 月至 9 月 ), 進行資料比對分析 專業成長的分析項目, 主要在比較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接受 職前訓練 繼續教育 個別督導 團體案例 127
136 討論 ( 團督 ) 工作坊 研討會 及 其它類 ( 如莫拉克風災相關訓練課程 ) 等專業成長上的概況及意涵 ( 一 ) 輔諮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課程概況輔諮中心正式成立於 100 年 8 月, 100 年度為 99 年度經費預算編列, 也尌是輔諮中心成立以前所辦理的專業成長情形, 呈現如由表 4-21, 可看到 22 縣 ( 市 ) 在 100 年度共辦理了 473 場專業課程, 參與人數為 6,181 人, 合計的總時數為 3,585 小時 100 年度各專業研習場次的細目, 敘述如下 : 1. 職前訓練,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職前訓練為 29 場, 參與人員為 258 人, 總時數為 1,200 小時 : 職前訓練是為了讓專輔人員進入校園環境前, 熟悉校園生態及文化環境, 並強化專輔人員與學校合作之順輰 在輔諮中心設置前, 由於有 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學校輔導計晝, 當時即有兼任之輔導人員進入到校園, 進行學生心理諮商之工作, 有部分縣 ( 市 ) 亦於縣內自聘專輔人員, 因此針對這些專輔人員進行職前訓練, 以促使專輔人員順利進入學校現場 2. 繼續教育,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繼續教育為 5 場, 參與人員為 147 人, 總時數為 88 小時 : 凡專輔人員皆每年完成 18 小時之繼續教育 但因當時有專輔人員的縣 ( 市 ) 不多, 因此在繼續教育辦理的數量上是少的 3. 個別督導,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個別督導 76 場, 參與人員為 470 人, 總時數為 小時 :100 年度的專兼輔人員的數量不如輔諮中心設置後的人數之多, 因此個別督導之數量亦不多 4. 團體案例督導 ( 團督 ),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團督 195 場, 參與人員為 1840 人, 總時數為 小時 : 此統計數字顯示, 在輔諮中心設置前, 專輔人員即會進行團體督導, 對手邊的個案進行專業的討論及服務品質的控管 5. 工作坊,100 年度輔諮中心, 設置前的工作坊 48 場, 參與人員為 434 人, 總時數為 537 小時 : 工作坊之類型相當廣泛, 含概各類學派諮商理論與實務等, 以增進個人之諮商理論與實務之能力 6. 研討會,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研討會 28 場, 參與人員為 150 人, 總時數為 179 小時 : 各縣 ( 市 ) 辦理研討會的相關內容像是, 學校霸凌及正向管教個案研討會 中輟生輔導個案研討會 校園性別事件 -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及教育輔導內涵之案例研討會等 7. 其它,100 年度輔諮中心設置前的其它類 92 場, 參與人員為 2,882 人, 總時數為 128
137 164 小時 : 因應各縣 ( 市 ) 不同需求而有不同類型之其它類別之訓練課程, 如見證 人們對暴力創傷的回戀 - 敘事治療研習營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人防治課程等 表 4-31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一覽表 年度場次 100 年度 100 年度 100 年度 職前訓練 29 場 258 人 1200 小時 繼續教育 5 場 147 人 88 小時 個別督導 76 場 470 人 小時 團體案例研討 ( 團督 ) 195 場 1840 人 小時 工作坊 48 場 434 人 537 小時 研討會 28 場 150 人 179 小時 其他 92 場 2882 人 164 小時 總計 473 場 6181 人 3585 小時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32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場次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29
138 圖 4-33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 如圖 4-32 及圖 4-33 輔諮中心在設置前專業成長以團體案例督導 ( 團督 ) 需求量最大, 這符應了諮商輔導專業人員只要在進行學生個案諮商輔導實務, 尌需要不斷接受專業督導 此外, 諸如個別督導及工作坊類型之專業成長課程, 在輔諮中心設置前即有其需要性 ( 二 )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概況輔諮中心正式成立於 100 年 8 月, 以 101 年度及 102 年 1 月到 9 月呈現輔諮中心設置後之專業成長需求概況, 由表 4-32 可以看到 101 年度的專業成長共進行了 1,347 場, 102 年度 1-9 月共進行了 1,338 場次, 輔諮中心設置後的帄均年場次為 1,534 場 (101 年度及民國 102 年 1 至 9 月總場次, 除以 1.75 年 ) 表 4-33 顯示參與專業研習的人數,101 年度的專業成長受惠人數為 12,606 人,102 年度 1-9 月, 計 7,605 人受惠, 輔諮中心設置後每年帄均受惠人數為 11,549 人 輔諮中心專業成長的細目, 敘述如下 : 1. 職前訓練,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職前訓練年帄均為 44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487 人 : 輔諮中心設置後, 大量專輔人員進場, 對於校園文化及職場文化之熟悉及了解更加重要 為了節省各縣 ( 市 ) 自辦職前訓練之經費及人力, 在輔諮中心設置後, 分北 中 南三區分別辦理職前訓練, 各縣 ( 市 ) 新進專輔人員, 尌近至各區接受職前訓練, 不及參與者則參加本部辦理之職前補訓 主要規劃共同課程 14 小時 專業課程 14 小時 分組課程 8 小時 實務研討課程 4 小時, 以強化專任專業人員職前知能 2. 繼續教育,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繼續教育年帄均為 91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139 人 : 由於專輔人員的增加, 繼續教育的量亦隨之增加, 主要內容有專業訓練督導培 訓 校園危機處理 行為改變技術 生涯測驗運用與解釋 生涯輔導與諮商技術初 階及進階研習 性諮商專業訓練 遊戲治療專業訓練等相關研習 3. 個別督導,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個別督導年帄均為 388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661 人 : 個別督導提供專輔人員在進行個案諮商時, 可能在各類型困難個案之困境突 破, 以精進諮商實力及技能 4. 團體案例研討 ( 團督 ),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團督年帄均為 586 場, 參與人員年帄 均為 3,814 人 : 團督進行內容除了個案的討論外, 亦加入了優勢的觀點 短期諮商 常見兒青精神疾患介入 性騷性侵個案常用法條與通報等概念之增進 5. 工作坊,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工作坊年帄均為 135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1,467 人 : 輔諮中心設置後, 各縣 ( 市 ) 辦理的工作坊琳瑯滿目, 像是因應天災的危機介入工 作坊 各類表達性藝術治療 以及妨害性自主之介入等相關之工作坊 6. 研討會,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研討會年帄均為 82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780 人 : 研討會類型也應各縣 ( 市 ) 需求不同而不同, 內容有學校社工與學校輔導系統合作 研討會 生涯輔導測驗施測與解釋研討會等 7. 其它, 輔諮中心設置後辦理其它類之專業成長年帄均為 208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3,603 人 : 其它的類別內容更加多樣化, 也因各縣 ( 市 ) 之個別需求不同而有不同 的研習類型, 像是莫拉克災後心理輔導遊戲治療進階研習 101 年度莫拉克災後重 建心理服務計畫教師研習 表 4-32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一覽表 ( 活動場次 ) 類別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9 月 ) 合計 帄均場次 ( 每年 ) 職前訓練 43 場 34 場 77 場 44 場 繼續教育 65 場 95 場 160 場 91 場 個別督導 298 場 381 場 679 場 388 場 團體案例研討 ( 團督 ) 526 場 500 場 1026 場 586 場 工作坊 141 場 95 場 236 場 135 場 研討會 70 場 73 場 143 場 82 場 其他 204 場 160 場 364 場 208 場 總計 1347 場 1338 場 2685 場 1534 場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31
140 表 4-33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一覽表 ( 參與人數 ) 類別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9 月 ) 合計 帄均人數 ( 每年 ) 職前訓練 566 人 287 人 853 人 487 人 繼續教育 480 人 809 人 1289 人 737 人 個別督導 847 人 310 人 1157 人 661 人 團體案例研討 ( 團督 ) 3872 人 2802 人 6674 人 3814 人 工作坊 1785 人 782 人 2567 人 1467 人 研討會 606 人 759 人 1365 人 780 人 其他 4450 人 1856 人 6306 人 3603 人 總計 人 人 人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3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 ( 場次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32
141 圖 4-35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 如圖 4-34 及圖 4-35 輔諮中心設置後, 因為專輔人員的增加, 專業成長的需求亦大幅的上升, 而本部先知灼見的理解這類需求的增加, 亦挹注更多的經費於專輔人員專業成長, 以促進接受服務學生之最佳福祉 ( 三 ) 輔諮中心設置前後比較分析 :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需求以 1.52 倍到 倍不等之倍數成長, 顯示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需求大量增加針對輔諮中心設置前及輔諮中心設置後的專業成長, 進行年度帄均場次之比較分析, 如表 4-34 輔諮中心設置後為專輔人員辦理的各類專業成長的成長倍數, 從 1.52 倍到 倍不等 133
142 表 4-34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表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輔諮中心設置前年帄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年帄均 輔諮中心設置後成長倍數 職前訓練 29 場 44 場 1.52 繼續教育 5 場 91 場 個別督導 76 場 388 場 5.11 團體案例研討 ( 團督 ) 195 場 586 場 3.01 工作坊 48 場 135 場 2.81 研討會 28 場 82 場 2.92 其他 92 場 208 場 2.26 總帄均 473 場 1534 場 3.24 圖 4-36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折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34
143 比較圖 4-32 及圖 4-34, 以直方統計圖 ( 如圖 4-37) 將前後的帄均數及成長倍數列於下 方, 更可看出輔諮中心設置前後的為專輔人員辦理專業成長的場次有明顯差異 圖 總帄均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473 場專業成長活動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1534 場專業成長活動 ; 成長約 3.24 倍 圖 職前訓練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29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44 場次 ; 成長約 1.52 倍 圖 繼續教育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5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91 場次 ; 成長約 倍 圖 個別督導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76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388 場次 ; 成長約 5.11 倍 135
144 圖 團體案例研討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195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586 場次 ; 成長約 3.01 倍 圖 工作坊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48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135 場次 ; 成長約 2.81 倍 圖 研討會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28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82 場次 ; 成長約 2.92 倍 圖 其他設置輔諮中心前, 帄均每年舉辦 92 場次 ; 設置輔諮中心後, 帄均每年舉辦 208 場次 ; 成長約 2.26 倍 圖 4-37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比較圖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36
145 綜合上述的比較圖表來看, 輔諮中心及專輔人員設置後所需專業成長訓練成倍數成長, 其原因分析如下 : 1.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的增加 : 專輔人員的增加必定帶動專業成長訓練需求的增加 由統計圖表中可以看出, 繼續教育類別場次成長多達 倍, 因為大量專輔人員的進場, 若需符合各類專輔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 因此專輔人員之繼續教育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2. 專輔人員專業服務量的增加, 以及專輔人員服務個案類型多樣化 : 由圖表中顯示個別督導成長倍數居次為 5.11 倍, 團督成長倍數為 3.01 倍 由於專輔人員專業服務量的增加, 相對的專輔人員服務學生個案類型也多樣化, 因此在專業訓練上對於個別督導及團體督導的需求隨之增加 個別督導最能提供專輔人員個別需求的滿足, 可針對專輔人員在專業工作上如妨害性自主的個案 危機心理復健的個案 霸凌個案等, 提供特殊個案及專輔人員特殊需求之專業督導 ; 除了個別督導外, 團體督導亦是可以提供專輔人員同質性 個別化需求的專業訓練, 同一群人可能同時碰到了家庭處遇介入的困境 抗拒型個案的介入困難等類型的個案, 可以在團督時得到及時而專業的協助 3. 專業成長需求的多樣化 : 除了上述的專業成長需求外, 工作坊 研討會及其它類型的專業成長訓練類別亦成長了 2 倍多, 顯示專輔人員對於專業成長類別及需求的多樣化 綜合上述的原因, 圖 4-38 與圖 4-39 中的比較, 可以清楚的看出, 輔諮中心設置前後, 專業成長訓練課程對專輔人員的重要性, 同時亦顯示對於不同專業類型需求的多樣化以及樣貌 137
146 圖 4-38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前專業成長項目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39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項目分析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38
147 二 學校專兼輔教師本部於 100 年 8 月詴辦國中設置專輔教師, 101 年 8 月開始補助各國中小設立專兼任輔導教師, 因此專兼輔教師之專業成長部分僅呈現專兼輔教師設置後, 即 101 年度至 102 年度 1-9 月的內容 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的類別為 職前訓練 輔導知能研習 專業團體督導 適性輔導研習 研討會 及 其它類別 ( 一 )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訓練概況表 4-35 顯示, 101 年度的專業成長共進行了 1058 場, 102 年度 1-9 月, 共進行了 1,328 場次, 總計 2,386 場, 年帄均為 1,363 場 表 4-36 顯示,101 年度辦理的專業成長, 受惠人數為 25,640 人,102 年度 1-9 月辦理專業成長計 26,530 人受惠, 年帄均為 29,811 人受惠 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細項, 敘述如下 : 1. 職前訓練,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職前訓練年帄均為 29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681 人 : 職前訓練目的在讓專兼輔教師進入學校職場時, 清楚自己的工作職責及角色任務, 並能在學校中與各單位合作連結, 同時也可以與學校外的社福及警政單位進行密切的連結合作 2. 輔導知能研習,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輔導知能研習帄均為 191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11,069 人 : 輔導知能研習, 提供諸如, 生命教育 霸凌防治 性別帄等主題研習, 提供現場專兼輔教師多樣化的研習課程, 以了解學校校園常見之主題 3. 專業團督,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職前訓練年帄均為 858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7,067 人 : 專兼輔教師的工作定位以學生二級之個別輔導或團體輔導為主, 面對的是需要更深入處理及協助心理輔導的學生, 因此在面臨學生輔導上的抗阻困境, 或者未曾碰觸的學生議題的類型, 尌需要在輔導專業上增能, 並接受更資深的老師來指導進行後續有助於學生的輔導策略 因此, 凡有進行學生輔導之專兼輔教師, 都應接受團體督導或個別督導, 以確保對學生進行有品質的服務, 而能促進學生心理健康 4. 適性輔導研習,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適性輔導研習, 年帄均為 179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5,337 人 : 為成尌每位學生, 厚植國家競爭力之目標, 專兼輔教師對適性輔導研習需求增加, 顯示專兼輔教師已能主動積極的投入學生適性輔導的工作中 5. 工作坊,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工作坊年帄均為 39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1,879 人 : 工作坊類型的專業成長多為主題式以及多天的研習 其優點是可以較為深入的學習一個概念 理論實務或策略, 顯示各縣 ( 市 ) 對專業成長需求有其因地因文化因需要的個別考量 139
148 6. 研討會,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研討會年帄均為 50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2,274 人 : 研討會類型也應各縣 ( 市 ) 需求不同而有不同, 內容有學校社工與學校輔導系 統合作研討會 全國中輟業務傳承研討會 特殊個案研討會議研討會等 7. 其它,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辦理其它類研習, 年帄均為 18 場, 參與人員年帄均為 1,605 人 : 其它的類別內容因各縣 ( 市 ) 需求不同而更加多樣化, 例如國中小專任輔導教 師學校行政工作說明會 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學年工作成果觀摩會等 表 4-35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類別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9 月 合計 帄均場次 ( 每年 ) 職前訓練 37 場 13 場 50 場 29 場 輔導知能研習 180 場 155 場 335 場 191 場 專業團體督導 642 場 859 場 1501 場 858 場 適性輔導研習 110 場 203 場 313 場 179 場 工作坊 31 場 37 場 68 場 39 場 研討會 47 場 40 場 87 場 50 場 其他 11 場 21 場 32 場 18 場 總計 1058 場 1328 場 2386 場 1363 場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表 4-36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年帄均比較一覽表 類別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9 月 合計 帄均人數 ( 每年 ) 職前訓練 834 人 358 人 1192 人 681 人 輔導知能研習 人 9153 人 人 人 專業團體督導 5791 人 6577 人 人 7067 人 適性輔導研習 3911 人 5253 人 9164 人 5237 人 工作坊 1607 人 1682 人 3289 人 1879 人 研討會 2299 人 1680 人 3979 人 2274 人 其他 981 人 1827 人 2808 人 1605 人 總計 人 人 人 人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40
149 圖 4-40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活動場次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4-41 專輔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 ( 參與人數 ) 曲線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 專兼輔教師的設置, 對於專業成長訓練之需求是大的, 圖 4-40 及圖 4-41 更明顯的看到, 民國 102 年 9 月到 12 月的專業成長訓練, 不論是總場次或是總參與人 數, 皆高於 101 全年度之場次及參與人數 141
150 ( 二 ) 專兼輔教師設置後各類型專業成長 : 民國 102 年 1 月到 9 月的專業成長量已逼進 101 年度全度的專業成長量如前所述, 102 年 9 月到 12 月的專業成長訓練, 不論是總場次或是總參與人數, 皆高於 101 全年度之場次及參與人數 利用直方統計圖, 如圖 4-42 所呈現, 並將 101 年度及 102 年 1 月到 9 月各類型專業成長訓練場次之情形列於右方 更可看出 101 年及 102 年 1 至 9 月的專業成長差異 圖 專業成長訓練場次總和 101 年舉辦 1,058 場次 102 年舉辦 1,328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1,363 場次 圖 職前訓練 101 年舉辦 37 場次 102 年舉辦 13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29 場次 圖 輔導知能研習 101 年舉辦 180 場次 ; 102 年舉辦 155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191 場次 圖 專業團體督導 101 年舉辦 642 場次 ; 102 年舉辦 859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858 場次 142
151 圖 適性輔導研習 101 年舉辦 110 場次 ; 102 年舉辦 203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179 場次 圖 工作坊 101 年舉辦 31 場次 ; 102 年舉辦 37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39 場次 圖 研討會 101 年舉辦 47 場次 ; 102 年舉辦 40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50 場次 圖 其他 101 年舉辦 11 場次 ; 102 年舉辦 21 場次 ; 帄均每年舉辦 18 場次 圖 4-42 專任輔導教師設置後專業成長項目 ( 活動場次 ) 年帄均比較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43
152 根據上圖, 比較分析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 1 至 9 月止專業成長的內容及意涵, 分別說明如下 : 年度新進人員減少, 職前訓練需求的降低 :102 年截至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13 場 ) 較 101 年度舉辦的場次 (37 場 ) 為少, 可能因為專兼輔教師在 102 年度新增的人數略少, 因此職前訓練的場次及人數亦減少 2. 專業需求的改變, 輔導知能研習場次的略減 :102 年截至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155 場 ) 較 101 年度舉辦的場次 (180 場 ) 略少, 但因 102 年度尚有三個月還有成長的空間 但同時也有可能對專兼輔教師而言, 需要的已不是初級的輔導知能研習, 而是需要更專業的諮商理論與實務的相關課程 3. 專業團體督導需求的增加 :102 年截至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859 場 ) 較 101 年度全年度舉辦的場次 (642 場 ) 為多 如同上點所示, 專兼輔教師不同於一般初級認輔老師, 隨著學生輔導工作經驗增加, 諮商輔導的能力提升, 對於專業成長的需求已漸漸提升至需更個別化的專業成長課程 ; 此外, 學生困擾問題類型的多樣化及個別化的需求, 專業團體督導是正好是可以符合並滿足專輔教師個人需求之專業協助, 因而提升了 102 年 1 月至 9 月其辦理的場次 4. 適性輔導研習重要性的提升 :102 年截至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203 場 ) 較 101 年度全年度舉辦的場次 (110 場 ) 為多 由於十二年國教成敗繫於適性輔導之效能, 專兼輔教師積極投入適性輔導的任務中 為提供學校老師 學生及家長最佳的適性進路輔導策略, 故對專兼輔教師辦理各類相關研習, 有助於專兼輔教師生涯諮商輔導專業發揮 5. 工作坊需求的增加 :102 年截至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37 場 ) 較 101 年度全年度舉辦的場次 (31 場 ) 為多 如同專兼輔教師個案類別的多樣化, 校園場域及各職場文化的廣泛接觸, 資源連結合作需求的增加, 因此對不同型式工作坊專業成長的需求也在提升中 6. 研討會場次的略減 : 截至 102 年 9 月止舉辦的場次 (40 場 ) 較 101 年度全年度舉辦的場次 (47 場 ) 略少, 但因 102 年度尚有三個月還有成長的空間 綜合上述,101 年度至 102 年 9 月止, 專業團體督導占最高的比例 ( 總計 1,505 場次 ); 其次為適性輔導 (313 場次 ) 及輔導知能研習 (335 場次 ) 由此可顯示, 本部自 101 年 8 月在各國中小設置專兼輔教師, 同時考慮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的需求, 提供了專業成長培訓及增能的經費, 以利於各縣 ( 市 ) 進行專業成長的訓練課程, 提供學生最佳的諮商輔導品質 再者, 適性輔導的研習場次的逐年增加, 提升專兼輔教師對適性輔 144
153 導專業的責任及品質, 在各縣 ( 市 ) 政府已成了責無旁貸的任務之一 三 專業成長實施之重要性及效能專業成長實施的目的在強化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的專業能力, 以提升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諮商理論與實務能力, 進而促進學生的福祉 以下分別由尌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以及學校專兼輔教師的專業成長的重要性及效能做說明 ( 一 )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 : 促進專輔人員專業成長 及時介入重大事件之學生心理復健輔諮中心 101 年 ( 圖 4-43) 及 102 年 ( 圖 4-44) 的專業成長中, 占較大比例的類別為團體案例研討 (101 年度占 39%,102 年度占 37%); 其次為個別督導 (101 年度占 22%, 102 年度占 29%); 再其次為其它 (101 年度占 15%,102 年度占 12%) 重要性分別說明如下 : 1. 團督及個督促進專輔人員對特殊個案及困難個案的介入處遇能力 : 專輔人員主要工作之一為對學生進行心理諮商, 對家庭進行家庭處遇 ; 凡進行實務工作都需要更資深的督導進行團體督導或個別督導, 以確保與學生諮商以及家庭處遇之專業品質 因此在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的團體督導及個別督導的專業成長類別中, 都占較高的比例 團體督導及個別督導的功能, 一方面在協助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能更有效能的處遇各類型的學生個案 ; 另一方, 在於協助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更能精進的處遇下列類型的個案, 如面臨重大妨害性自主議題 ( 含行為人及被行為人 ) 需要深度心理諮商輔導的個案或團體 面對天災人禍心理創傷後需要深度心理復建的個案 成長經驗中家庭暴力影響需要深度心理重建之個案 深受情緒困擾導致自傷 ( 殺 ) 或情緒憂鬱等需要深度心理諮商輔導之個案 在生涯抉擇上難以抉擇並伴隨生命意義之困擾需深度心理諮商輔導之個案等 2. 專業成長強化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投入年度重大議題的及時性及效能性 : 由 101 年度及 102 年 1 至 9 月各類別專業成長研習中, 可以看到當時幾件重大事件, 像是妨害性自主兒少保事件的關注及諮商介入需求 莫拉克風災心理重建的需求 以及適性輔導的專業強化的需求等, 分別說明如下 : (1) 有鑑於協助妨害性自主兒少保相關研習需求, 強化專輔人員增加性議題與人我界線諮商輔導處理能力輔諮中心成立後, 妨害性自主的行為人及被行為人得到了被心理諮商及處遇的機會 相同的, 性別議題相關的研習大量的在 101 年度受到重視, 相關的課程如 :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課程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課程 中小學校園性侵害性騷 145
154 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再進階培訓 性別議題電影賞析與討論 同志輔導與諮商策略研習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培訓研習 行為人防治課程研習等 妨害性自主兒少保議題於 102 年度持續被重視,102 年 1 月到 9 月, 相關研習如 青少年之情感教育 教師開學準備週研習 教師專業倫理之性別議題 教師開學準備週研習 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性教育增能講座 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校園現場的性別議題 性帄議題輔導研習等 (2) 莫拉克風災心理重建工作的投入 101 年度持續進行莫拉克風災災後心理重建工作, 輔諮中心在此事件中對學生的心理復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相關的專業成長研習如 : 學生壓力管理與紓解 語言模式減壓團體帶領流程與技術 班級減壓與哀傷輔導 民國 101 年度莫拉克災後重建心理服務計畫教師研習 莫拉克災後心理輔導遊戲治療進階研習 創傷復原 教育部災難手冊宣導等 (3) 適性輔導專業研習的需求增加, 共同為成尌每個孩子努力 101 逐年詴辦免詴入學, 學生的適性輔導成為十二年國教成功的關鍵, 為因應適性輔導的專業能力, 各縣 ( 市 ) 政府亦為專輔人員辦理了若干適性輔導相關研習, 以強化專輔人員適性輔導之知能, 相關的研習如, 學生適性輔導專業研習 原住民學生生涯輔導 輔導知能講座 適性輔導專題講座 生涯記錄手冊的應用等 適性輔導知能研習於 102 年度持續提升其需求, 各縣 ( 市 ) 辦理相關研習如, 適性輔導與輔導知能研習 生涯測驗運用與解釋專業 生涯輔導與諮商技術初階及進階研習等 146
155 圖 年度輔諮中心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圖 年度輔諮中心人員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 場次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47
156 ( 二 ) 學校專兼輔教師 : 為專兼輔教師輔導品質把關, 及時處理校園各類議題之學生心理輔導工作學校專兼輔教師 101 年 ( 圖 4-45) 及 102 年 ( 圖 4-46) 的專業成長中占較大比例的類別為專業團體督導 (101 年度占 61%,102 年度占 65%); 其次比例的專業成長類別, 在 101 年度為輔導知能研習 ( 占 17%), 但在 102 年度的是適性輔導研習 ( 占 15%); 再其次比例的專業成長類別, 在 101 年度是適性輔導研習 (10%), 但在 102 年度的是輔導知能研習 ( 占 12%), 顯示適性輔導專業成長需求在增加中 分別說明如下 : 1. 專業團體督導的品質把關, 增進專兼輔教師介入不同個案問題類型的處遇及諮商能力 : 學校專兼輔教師與學生進行個別輔導及團體輔導, 為其輔導專業工作之一, 凡與學生進行輔導工作, 都有責任及義務持續接受資深輔導人員的團體督導, 以增進專兼輔教師的輔導品質, 確保受輔學生之福祉 因此在 101 年及 102 年 1 月至 9 月的專業成長, 團體督導都占了最大的比例 2. 適性輔導研習的專業需求增加, 與三級專輔人員分工負起適性揚才 成尌每個孩子的職責 :101 年廣為辦理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相關研習,102 年度為十二年國教詴辦第二年, 針對學生適性輔導的專業需求更為提升, 因此在 102 年度時適性輔導專業成長研習的比例, 已由 101 年度的第三位躍升為第二位 3. 輔導知能研習, 強化專兼輔教師因應校園各類事件之學生諮商處遇能力 : 由 101 年度及 102 年度 1 月到 9 月的輔導知能研習的內容, 可以看到當時校園的幾件重大事件, 像是校園自殺自傷防治的生命教育 兒少保的性別議題 校園霸凌防治等 此外,102 年度還新增了兒少保事件目睹家暴及家暴防治之議題 分別說明如下 : (1) 校園自傷 ( 自殺防治 ) 相關研習的重視, 專兼輔教師可隨時準備好投入此類學生輔導工作 : 相關的研習像是, 藝術治療在生命教育的運用 自殺守門人訓練自我傷害防治知能研習 憂鬱自傷背後的人際議題與輔導策略 校園危機事件的處遇等 (2) 兒少保性別議題的重視及專兼輔人力的投入 : 專兼輔教師接受相關的研習像是, 性別帄等教育知能 - 學生懷孕事件之處理與輔導 高關懷宣導列車 那一年, 我們一起說性別 性諮商專業訓練 ( 國中教師組 ) 高關懷宣導列車 那一年, 我們一起說性別 ( 國小教師組 ) 青少年性議題諮商 (3) 校園霸凌事件防範的重視, 相關專業成長課程的需求增加 : 各縣 ( 市 ) 為專兼輔教師開設相關研習如, 奇怪耶你 --- 反霸凌實務探討 高關懷宣導列車 - 從修復式正義觀點談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 ( 國小場 ) 高關懷宣導列車- 從修復 148
157 式正義觀點談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 ( 國中場 ) 品行疾患青少年的辨識與輔導等 (4) 專兼輔教師投入兒少保家暴及目睹家暴兒童之輔導 : 因應社會層出不窮的兒虐事件,102 年度 1 月至 9 月, 學校專兼輔教師亦開始對此類兒童投入關注及輔導, 為因應及提升專兼輔教師專業能力, 相關研習如 : 高關懷宣導列車暨目睹兒少種子教師培訓 ( 初階 ) 幸福城市 ~ 孩子, 一個都不能少 : 高關懷宣導列車暨目睹兒少種子教師培訓 ( 進階 ) 家暴目賭個案處遇等 圖 年度學校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149
158 圖 年度學校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 ( 場次 ) 比例圖 資料來源 : 教育部 (2013 年 9 月 ) 自行整理 四 小結專業成長強化專業人員及專兼輔教師的專業能力, 促成輔諮中心 專業人員 學校專兼輔教師之金三角, 共同為提升學生的心理健康 成尌每個孩子及厚植國家競爭力而努力 ( 一 ) 專業成長強化了校園三級輔導制度的建立與分工, 學校負起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 輔諮中心負起處遇性輔導之任務輔諮中心專輔人員以及學校專兼輔教師, 自 100 年 8 月開始設置以來, 為學生二級和三級的心理諮商輔導工作負起了直接服務的工作 ; 同時也在校園內一級發展性輔導扮演接受現場教師 家長諮詢的件務, 協助全校的教師及職員們強化輔導知能, 共同關心及協助在學學生的心理健康, 以促學生在學校的生活及學習適應, 而能好好的學習 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及學校的專兼輔教師的首要工作與職責是, 為學生實施個別諮商輔導 小團體諮商輔導 家庭處遇等, 因此在個別諮商輔導 團體諮商輔導 及家庭處遇的服務量 ( 見專業服務篇 ) 來看,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設置後都比設置前的服務量有大幅的增加 ; 受惠學生的量也多於設置此二類專業人員之前 ; 在在顯示專業成長方面的團體督導及個別督導的持續投入的必要性, 一方面可提升專輔人員 專兼輔教師的專業品質, 另一方面確保學生接受服務的最佳福祉 150
159 ( 二 ) 專業成長為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做好準備, 當社會及校園重大事件或議題出現時,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及時與專業分工, 同時產出相關專業手冊與共享 1. 反霸凌防治的積極投入及手冊的編製及分享除了諮商輔導的介入外,100 年霸凌議題受到重視, 無論專輔人員或專輔教師即接受專業訓練並投入學生的輔導諮商工作中, 有些縣 ( 市 ) 的輔諮中心帶領專兼輔教師發展反霸凌手冊 ( 如花蓮縣等 ), 供學校的老師們一起投入學校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 並銜接到到輔諮中心三級的反霸凌工作 2. 莫拉克風災的積極處遇及手冊的編製及分享 101 莫拉克風災帶來了天災後心理復健的需求,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與專兼輔教師共同介入災後的心理復健, 並發展危機介入 哀傷創傷諮商輔導處遇介入手冊 ( 如高雄市等 ) 以供需要的縣( 市 ) 以及後續天災發生的危機介入及災後心理復健參考用 3. 形成兒少保事件的三級防護網, 為學生進行心理復健工作, 並編製危機介入評估會談手冊近年來兒少保妨害性自主事件, 兒虐事件, 以及自傷 ( 自殺事件 ) 頻傳, 在專業研習類別亦看到這幾類主題在專業成長中占了不少的比例,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除了投入進行學生諮商輔導工作外, 有縣 ( 市 ) 輔諮中心的專輔人員亦完成了 妨礙性自主 SOP 手冊 自傷 ( 自殺 )SOP 手冊 ( 如花蓮縣等 ), 主要呈現當校園發生妨害性自主事件 或自傷 ( 自殺 ) 事件時, 學校的專兼輔教師如何進行前 4 次的評估性會談, 以提升學校專兼輔教師面對及因應此類議題發生之輔導介入策略 4. 負起適性輔導之時代使命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 適性輔導的宣導及重視, 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參與適性輔導研習後, 一方面當學校老師 學生及家長有關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相關問題時, 都有能力提供諮詢及專業服務 ; 同時部分縣 ( 市 ) 亦在參與專業成長研習後, 積極的發展學生生涯輔導手冊的教師手冊 ( 如彰化縣及花蓮縣等 ), 供教師們在教導學生填寫手冊時, 進行相關活動以協助學生順利而如實的將自己的興趣 性向 能力等進行較完善的統整, 以能在國中畢業後選其所愛, 愛其所選 同時亦發展各縣 ( 市 ) 之志願選填輔導策略 Q&A 供縣內學生 家長及導師參考解徬 ( 本部及 22 縣 ( 市 ) 輔諮中心 ) 151
160 專業成長的研習, 不僅提升專輔人員及專兼輔教師的專業能力外, 一方面提升了服務的量, 一另方面也提升了服務品質及多元化的個案類型, 還同時為所做的努力產出手冊以及策略方案等, 供未來相關議題之參考用, 不儘增進上述人員本身的專業成長, 同時發揮了更大的效益, 共同分享專業經驗及策略 152
161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民國 100 年 8 月開始, 臺灣的輔導工作跨出整合的新思維, 從 國民教育法 與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的修法開始, 凝聚朝野共識, 由本部積極規劃輔導人力, 補助各縣 ( 市 ) 設置輔諮中心及甄選聘用專輔人員, 並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增置專輔教師, 打造 輔導黃金三角, 肩負起落實校園三級輔導工作的使命, 努力迄今兩年有餘 將專業紮根於基層, 展現出卓越的成效 本章針對第四章的相關調查統計資料分析結果, 尌各輔導人力的實施現況與成效評估提出結論與建議, 作為未來持續規劃與策進之參據 壹 結論 一 中央政府補助專款, 深化輔導工作 ( 一 ) 中央專款補助挹注地方資源從 94 年起, 本部透過 友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參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工作 與 國中階段精緻國教發展方案 等專案, 提升學校輔導工作質與量的規劃, 惟相關補助主要挹注於研習辦理與兼任人力, 多數縣 ( 市 ) 亦無規劃統籌之機構 ; 兼任輔導人力雖能提供許多專業上的幫助, 但人員流動與未定因素較高, 難以紮根與具備永續經營的觀念 至 100 年 8 月本部補助全臺 22 縣 ( 市 ) 均成立輔諮中心, 挹注地方資源, 對於輔導人力 硬體設施及心理測驗與媒材之補助成倍數成長, 預計於民國 105 年員額數達到最高, 然後維持穩定發展狀態 由於縣 ( 市 ) 輔諮中心為本項業務的統籌單位, 故經費補助從 100 年開始均以約成長 2 倍的經費來增加補助, 對於諮商服務的質與量 專業成長 專業督導及行政運作的穩定性上有很大的助益 除了人力的建置, 本部瞭解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的重要性, 於 101 年及 102 年補助充實輔諮中心與全國國民中小學輔導設備與媒材經費, 增置資本門及添購相關設備 適性輔導測驗及輔導媒材 在各項經費上, 縣 ( 市 ) 政府也都相對編列 1 成以上的自籌款, 成為良性循環 讓各縣 ( 市 ) 政府有充足的人力 物力, 推展專業輔導工作 而輔諮中心的設置也成為連結輔導人力的統籌機構, 加上專輔人員及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共同合作, 形成推展三級輔導工作完善的架構, 對於校園心理諮商 高關懷學生輔導 危機事件及特殊個案處遇逐漸形塑出有口皆碑的專業服務模式 153
162 ( 二 ) 深耕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由輔導人力在適性 / 生涯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與團體輔導人次的大幅提升, 從 101 年 8 月 22,430 人次至 102 年 9 月 26,116 人次, 且專任輔導教師增置後帄均每年約 48,546 人次 適性輔導的服務人次明顯增加, 可端見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及輔導人力皆戮力投入十二年國教適性輔導工作, 深耕適性輔導, 幫助孩子能適性入學, 達到適性揚才的目標, 顯示專輔人員能夠在學生進行生涯抉擇遇到衝突與挫折時提供必要協助 此外, 透過加強專業知能訓練 購置測驗及媒材 運用心理與生涯測驗 提供生涯諮詢與諮商等方式, 積極增加輔導人力之適性輔導專業知能 許多縣 ( 市 ) 主動鼓勵旨揭輔導人力積極參與本部相關培訓, 擔任縣 ( 市 ) 或學校適性輔導宣導講師, 並積極規劃群科體驗營隊 生涯探索成長團體或職場體驗活動, 成為各縣 ( 市 ) 適性輔導業務的智囊團, 協助學校輔導學生進行適才適性的志願選填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彰化縣編印有 生涯輔導手冊應用指南, 花蓮縣編印有 國中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教師百寶箱, 提供各級學校輔導教師及導師作為協助學生使用生涯輔導手冊及規劃相關課程時之建議, 強化教師適性輔導知能, 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宜蘭縣成立適性輔導諮詢小組, 積極建置多元進路網站, 協助所有學生進行生涯初探與志願選填 澎湖縣及台東縣運用探索教育或假期營隊等方式, 協助中輟 / 虞輟及高關懷學生找回學習興趣並培養自尊自信 桃園縣辦理家長支持團體, 為家長加油打氣 ( 三 ) 積極提升輔導人力專業素養專業成長實施的目的在強化輔導人力的專業知能, 以提升其輔導實務工作能力, 進而促進學生福祉 研究結果顯示, 輔諮中心在設置前專業成長以團體案例督導 ( 團督 ) 需求量最大, 輔諮中心設置後由於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的增加, 帶動專業成長訓練大增, 繼續教育類別場次成長多達 倍, 個別督導成長倍數居次為 5.11 倍, 團體案例研討成長居三為 3.01 倍 團體督導可提供專輔人員同質性 個別化需求的專業訓練 專業成長需求的多樣化 : 除了上述的專業成長需求外, 工作坊 研討會及其它類型的專業成長訓練類別亦成長了 2 倍以上, 顯示本部照顧到這批新進輔導人力在專業成長需求上的多樣性與精緻化 而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為統籌三級輔導工作之連貫與合作, 積極辦理專業督導課程與個案研討會, 強化新進輔導人力瞭解學校輔導工作運作模式及個案處遇能力, 增進跨專業 ( 心理師 社工師 ) 的對話及進修研習, 整體提升輔導人力專業素養, 使其能有效投入學生輔導工作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基隆市薦送多位國小教師參與臺中教育大學所辦理之本部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實際提升國小輔導人力素質 臺北市 102 年度補助 5 位專任輔導教師參加臺灣諮商心理學會辦理之督導專訓班, 以培訓同儕專業督導人力 新北市透 154
163 過專業督導 行政督導 同儕督導與專題督導等四種模式, 多管齊下, 培養專業知能 臺中市透過初進階訓練方式, 協助專兼任輔導教師整理輔導經驗與工作困境, 提供處遇指導 專業建議與改進策略, 精進專兼任輔導教師之服務品質 彰化縣辦理專任輔導教師個案概念化訓練計畫, 藉由長期課程 案例教學與教學方案, 提升新進專輔教師個案概念化之專業能力, 以增進輔導效能, 並以進階方式進行督導 ( 四 ) 落實輔導人力績效考核本部規定各縣 ( 市 ) 頇辦理專業人員績效考核, 維持專業水準, 達到行政督導之責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規劃專業評鑑, 於個案結案後由導師或轉介人員填寫服務滿意度回饋表, 並於每學期針對行政人員進行服務滿意調查, 最後由輔諮中心完成統計資料, 透過團隊共同檢視與討論, 針對不足之處予以調整修正, 以完善專輔人員之服務與提升工作成效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新竹市積極推動資訊之透明化與即時性,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需每週線上填寫工作報告, 俾利行政管理人員能即時瞭解工作狀況, 成員間也能觀摩交流以達見賢思齊之效 新北市的專輔人員考核制度分成三階段, 帄時考核由學校校長 主任每季考評 ; 年底時由教育局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小組到校訪視 ; 年終由市府組成考核委員, 依帄時考核與訪視考核結果統一進行績效考核 ( 五 ) 招聘困境與待解決問題本部期許能夠透過經費與人力的補助, 有效改善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與資源不足之困境, 但在實際聘用時卻也發現有專輔人力招聘不足 離島偏遠地區不易招聘之情形 目前各縣 ( 市 ) 迄今已聘專輔人員約達 8 成, 其中持有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者占 9 成, 而服務年資在 2 年內者近 7 成 我們發現直轄市囿限於幅員廣闊, 離島地區因地處偏遠, 較易有招聘不足之情形 目前有 1 成錄取人員未有證照, 係為招考第三次以後錄取之人員, 聘期僅維持 1 年, 隔年頇再招聘 全國專輔人力錄取總額當中, 心理師的證照比例降低 ( 由 97% 下降至 91%), 而社工師的證照比例增加 ( 由 67% 增加至 88%), 代表各縣 ( 市 ) 考取合格心理師的困難度略為增加, 也有可能是社工執照錄取率增加鼓勵在職人員積極考照 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招聘不足反應了薪資結構的問題, 負責學校最困難學生輔導工作的專業人員, 薪資卻遠低於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既沒有穩定調薪的機制, 又為約聘人員, 較難產生對該項工作角色之歸屬感與安定感, 難能於該崗位上持續或長期工作 另一方面,101 年 8 月之後開始增聘的國中小專輔教師, 因為具備正式教師身份, 報名與錄取皆非常踴躍, 約三分之二縣 ( 市 ) 已聘足國小應聘員額, 過半數縣 ( 市 ) 已聘足國中應聘員額, 且國小錄取人數竟超過 100%( 達 104%) 經查原因在於臺北市實 155
164 施國小增置專輔教師方案, 主動自籌經費增置輔導教師, 比原訂應聘人數多出 60 人, 代表縣市政府看到此項業務符合學校與學生需求, 願意更積極投入經費與人力 兼輔教師的部分, 目前國小聘足 85%, 國中聘足 97% 專輔教師的增聘尚有直轄市員額較多與偏鄉招考不易等問題 ; 兼輔教師則受限於學校原有輔導專長人數不足, 也有明顯不均的現象 此一情形係因短期且大量招聘輔導背景師資所致, 有待未來持續增加相關科系師資培育或促成現職教師積極進修, 便可改善 二 地方政府統合資源, 發揮督導效益 ( 一 ) 依照縣 ( 市 ) 環境特色妥適規劃人力運用 100 年各縣 ( 市 ) 開始甄聘專輔人員, 大部分以縣 ( 市 ) 統籌運用專輔人員為主, 至年底才開始甄聘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所以該年度聘用比例前者為 0.76, 後者為 0.11,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33; 民國 101 年, 各縣 ( 市 ) 積極辦理甄聘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 聘用比例增為 0.73,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74; 民國 102 年, 縣 ( 市 ) 統籌運用的專輔人員聘用比例為 0.82, 而 55 班以上之國中小每校 1 名的專輔人員的聘用比例增為 0.80, 合計實際聘用人數為應聘人數的 0.81 雖然目前仍有缺額未聘足, 但聘用比率明顯增高 依證照類別, 自 100 年 8 月至 102 年 9 月, 心理師從 94 人增至 244 人, 社工師從 93 人增至 225 人, 兩類型的專輔人員增加比例差異不大 心理師比例比較高的縣 ( 市 ) 有 : 桃園縣 彰化縣 花蓮縣 ; 社工師比例較高的縣 ( 市 ) 有 : 新北市 臺中市 南投縣 ; 其餘縣 ( 市 ), 兩類的專輔人員數相差不多 再參照各縣 ( 市 ) 輔導人力聘用情形, 顯示幅員較小縣 ( 市 ) 較易聘足人力, 如基隆市 101 年度至 103 年度專兼任輔導教師皆達編制人數 100%; 嘉義市所轄國民中小學共 33 所, 能以精緻化方式整合並推動嘉義市輔導人力之配置 苗栗縣 花蓮縣與高雄市等皆自籌經費聘用行政人員, 專責處理輔諮中心行政事務, 讓專業輔導人員可專責於輔導諮商或社會工作 新北市甚至積極擴編員額, 增置員額與減授鐘點費用皆由自籌經費支應 :(1) 國小兼任輔導教師 24 班以下增加設置為 2 人 每週減授鐘點至高 6 節課 每 24 班再設置 1 人 ;(2) 國中兼任輔導教師每 15 班設置 1 人 ;(3) 自聘 26 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另一方面, 幅員較大且偏鄉較多之縣 ( 市 ), 則能善用分區規劃妥善配置人力, 如新北市 臺中市 高雄市等皆採分區域規劃, 依區域內學生數及校數進行責任區劃分, 設置輔諮中心分區駐點學校, 分派專責人員支援週邊鄰近 ( 轄區 ) 學校, 提供學校個案或團體輔導等服務 新竹縣整合友善校園學生輔導資源中心及 8 分區中心共同合作, 人員主要駐點於輔諮中心 ( 溪南 ) 及竹北國小分區中心 ( 溪北 ) 兩處 ; 花蓮縣於 98 年起設置輔諮中心辦公室 ( 宜昌國小 ), 於 101 年底向本部申請經費於 102 年 9 月成立分中 156
165 心 ( 光復國小 ), 減少外訪的交通時間 彰化縣設立彰化 ( 藝術高中綠色營地 ) 員林 ( 育英國小 ) 兩個辦公室, 並於各鄉鎮設立 84 個駐點, 以利專輔人員能夠到進行分區服務 桃園縣主動提供偏鄉及輔導人力不足的學校定點服務 屏東縣則詴辦恆春地區兼任心理師駐校服務, 提供缺乏輔導資源的偏遠學校即時服務 許多縣 ( 市 ) 也為保障輔導人員值勤安全, 主動投保意外險, 使專輔人員可安心支援各校 ( 二 ) 設計因地制宜的輔導服務策略輔諮中心與專輔人員的設置, 不僅解決國中小學心理諮商專業人力的需求, 在行政資源上更提供個案與校園危機事件專業諮詢, 建立校園學生事件的輔導處遇模式 輔諮中心在兒少保護 中輟學生 憂鬱自傷精神疾患等校園重大事件等議題上, 提供個別輔導 團體輔導 班級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個案研討會 危機協處 心理衛生 適性 / 生涯輔導等服務 此外, 輔導人力的入班輔導與家庭訪問也大幅提升,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能夠以多元的方式協助學校推展輔導工作 服務過程中, 以專業及生態系統概念, 建立起學校輔導人員解決個案與家庭問題時應具有週詳的系統觀, 和問題處遇預見未來發展的前瞻視野 以及善用資源網絡, 連結提供有效的問題解決方案 在面對地理環境 財政資源 人力設備等條件有所差異之下,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仍能具體呈現服務效能, 探究其因設計因地制宜的輔導服務策略乃為重要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 離島地區如澎湖縣 連江縣 金門縣因地理環境偏遠, 專輔人員聘任不易, 縣 ( 市 ) 政府在財政困難下仍有積極作, 編列交通補助費並調高薪資, 以提升人員應考意願 澎湖縣於 100 年開始發展視訊機制, 使個案服務與諮詢不因天候因素暫停, 建立友善校園工作圈, 並藉由線上研習提高研習參與率, 精簡交通耗時與撙節經費 花蓮縣 台東縣因地理狹長, 南投縣 嘉義縣因山區交通不便, 這些縣 ( 市 ) 輔諮中心規劃責任區與駐校服務, 讓專輔人員得以解決交通難題, 提供個案不中斷的到校服務 臺南市於民國 99 年協助規劃 行動媒材箱, 藉由遊戲治療或藝術治療等表達性媒材以引發個案會談動機, 克服了輔導人員面臨需要家訪外展服務或學校設備不足之困境, 有效協助懼 / 拒學 在家自學 嚴重心理創傷 低語言功能等學生個案 ( 三 ) 積極提供多元樣態的專業服務縣 ( 市 ) 政府輔諮中心訂定學校端與中心端的緊急危機事件心理輔導介入標準作業流程, 積極整合內部人力資源或外部相關機構專業人力, 處理學校緊急危機事件 ( 例如 : 憂鬱自傷事件 重大災害後之心理重建 ) 之心理輔導危機處理工作, 並協助學校落實二級輔導工作 專業輔導人員透過督導會議, 有效提供專業諮詢, 讓學校處理該類事件能掌握要領, 發揮二級輔導效益, 降低危機事件之負面影響 尌 100 年至 102 年服務統計數據發現, 縣 ( 市 ) 輔諮中心帄均每年個案類型總數約 17,647 人 大部分以三級個案為 157
166 主, 如拒學中輟 高關懷 嚴重適應不良 情緒困擾及行為偏差等問題, 或緊急危機個案, 如自傷 自殺或遭遇緊急重大事件等個案 因為服務樣態多元, 專輔人員的專業成長需求也相對提升 專輔人員的成長可分為職前訓練 繼續教育 督導及工作坊等 統計顯示, 輔諮中心設置後專業成長需求以 1.52 倍到 倍不等之倍數成長, 成長最高者為 繼續教育, 因為大量專輔人員的進場, 若需符合各類專輔人員法規當中關於繼續教育的規定, 因此專輔人員之繼續教育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 受訓內容亦與時俱進, 符合現代學生需求 從各項結果顯示, 增置輔導教師可解決學校輔導人力不足之現象, 有效降低國民中小學學生社會適應衍生之問題行為發生率 ; 解決偏遠學校輔導人力不足之問題, 強化偏遠地區輔導教師之質與量, 減少城鄉之間落差 ; 專業督導強化輔導教師角色功能, 彰顯輔導教師專業專責之重要性, 擴展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效能 ( 四 ) 重視輔導專業經驗傳承與交流透過辦理各項專業合作會議暨參與各校個案研討, 提供諮商與資源整合之協助, 積極推展三級輔導人力運用之經驗傳承 多數縣 ( 市 ) 皆有辦理輔導教師與專輔人員的團體督導, 部份縣 ( 市 ) 亦辦理兼任輔導教師督導, 透過參與者提案與討論, 檢視並有效協助輔導工作困境, 維繫輔導人員之情感, 交流觀摩各校之經驗, 以維持專業品質並收楷模學習之效 此外, 許多縣 ( 市 ) 亦針對重大議題強化輔導人員知能, 例如妨害性自主兒少保事件的關注及諮商介入需求 莫拉克風災心理重建的需求 以及適性輔導的專業強化的需求等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桃園縣於每學年初辦理輔導組長會議, 增進學校了解並運用輔諮中心資源 苗栗縣邀請輔導管教輔導團員與資深專任輔導教師擔任諮詢種子人員, 以分區方式提供專兼任輔導教師意見諮詢, 以利經驗傳承與增進輔導成效 彰化縣則於期末舉辦全縣性個案案例研討, 將系統整合良好的成功案例進行分享及研討, 以增進學校在個案處遇能力及與輔諮中心連結的意願 ( 五 ) 與鄰近大專院校交流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皆能與鄰近大專院校建立合作與交流機制, 妥適運用大專院校專業人力與專家資源, 遴聘大專院校具社工 心理 輔導或諮商系所專業師資群擔任專家督導, 邀請專家講座辦理教師專業輔導知能研習或個案研討會, 連結專業諮詢與輔導資源 部份縣 ( 市 ) 能積極與鄰近教育大學接軌, 鼓勵所屬教師在職進修, 參加相關輔導師資培育之教育學程 ( 六 ) 建立跨領域合作機制 158
167 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之設立, 有助於整合輔導 社政 衛政 警政 法政或民間相關機構人力資源, 協助專業輔導人員順利進行輔導工作, 提升不同專業及資源間之合作 整合 連結 支援之機制 透過參與各網路單位之相關個案研討會議及專業相關活動, 保持密切合作關係, 強化單位間的互助合作, 以提供學生輔導工作更完善的服務 專業輔導人力在 家庭 / 親子 情緒困擾 人際困擾 偏差行為 等個案類型數量均多 特別重視與家庭及外部系統的連結, 且二 三級的處遇皆以適應不佳 情緒困擾與行為偏差為主, 彼此之間會有問題困難程度的差異與適當的轉介流程, 並尌個案處遇進行連結與合作 專業輔導人力在兒少保護議題, 如 性侵 / 性騷擾 家暴 / 兒虐 ; 中輟學生輔導議題, 如 拒學中輟 偏差行為 ; 及校園重大議題, 如 自傷 / 自殺 哀傷 / 失落 一般精神疾患 等類型個案, 都有不同程度的協助及二 三級輔導間的相互合作, 對於學校輔導工作品質與處遇能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助益 輔諮中心成為必要的合作帄台, 發揮整合社政 社福 警政 司法 醫療等系統間的力量, 為謀求 孩子最佳的利益 而努力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新竹市和嘉義市輔諮中心積極與家庭教育中心合作, 針對學生問題協助有需求的學生家長進行諮商, 並提供家長諮詢以解決親職教養困擾 新竹市 臺南市等縣 ( 市 ) 與地檢署合作, 辦理心理諮商服務 職涯探索營隊並提供家長諮詢, 以協助高關懷個案獲得尌學與生涯探索的協助 彰化縣與社會處家暴防治中心合作, 進行家暴案件 ( 含目睹家暴 ) 兒童青少年的同步列管 屏東縣倡導結合社區資源系統, 成立志工團隊並認輔弱勢家庭學生, 並透過辦理認輔志工輔導知能講座或個案研討整合訊息 金門縣輔諮中心結合專兼輔教師 專輔人員及相關輔導網絡單位, 組成輔導團隊, 提升不同專業及資源間之整合與連結, 發揮最大的輔導效益, 建立完整之三級輔導體制 三 學校落實三級輔導, 獲得專業資源 ( 一 ) 重視專業分工與專業人力聘用從服務項目中可發現輔諮中心與輔導人力發展出不同專業合作模式, 呈現多元經營的樣貌, 依照區域特性經營專業服務 ;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各項專業服務項目亦皆有穩定的成長 研究資料顯示, 專輔教師增置後, 學校 偏差行為 類型的服務個案數量最多, 拒學中輟 類別的個案數量成長 3.92 倍 對照 101 學年度學生輟 復學情形 ( 資料來源 : 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 ), 發現新增的中輟生數量比 100 學年度減少 973 名, 復學率從 83.08% 提升至 84.77%, 顯示本部補助之輔導人力確實可有效降低學生問題的發生 許多縣 ( 市 ) 皆制定專兼任輔導教師工作要點, 訂定輔導三級預防機制及專兼任輔 159
168 導教師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三級分工職掌表, 確認各類輔導教師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之工作內容, 落實三級輔導工作並提升各校輔導工作效能 各校依此類規定將校內各項輔導人力妥善運用, 各司其職 屏東縣等縣市積極召開 落實專兼任輔導教師編制會議會議, 各校落實專兼任輔導教師編制與輔導相關事宜 ( 二 ) 有效進行個案管理與行政管理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皆成立有專門網站, 並能不斷充實與更新內容, 將轉介流程 各式表格 研習資訊 相關資源與活動成果等, 皆掛置於網站上, 使各該網站成為縣 ( 市 ) 內的輔導資訊帄台, 提升輔導人員間之溝通與工作效率 各校依此逐步完善校內個案管理帄台與流程, 加速派案時間與效能, 盡早提供資源整合與有效協助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花蓮縣首創研發個案管理帄台, 使學校端與輔諮中心端透過雲端系統進行個案轉介 評估 派案 督導及核銷等工作, 落實節能減紙, 加速服務時效 彰化縣及苗栗縣等縣 ( 市 ) 皆能運用個案管理系統, 即時進行個案管理, 有效提升三級輔導成效 新竹市利用暑期職前培訓期間教導學校專任輔導教師製作校內個案管理系統, 並於開學後行政督導時間持續討論與修正, 促進各該人員確實完成輔導個案服務狀況, 促進輔導工作之專業化與資訊化 在輔導教師部份, 新北市落實績效考核評量制度, 分別尌專業態度 工作績效 專業表現等向度, 透過填寫自評表 主管評核表及督導意見表三個面向來了解輔導教師的工作表現 ( 三 ) 建置高關懷個案轉銜追蹤輔導在個案學習階段轉換部分, 主動建立國小升入國中階段的轉銜機制, 藉由此轉銜機制能充分掌握學習階段轉換的銜接, 讓個案服務無縫接軌 透過轉銜會議, 討論個案的輔導策略 應持續的資源網絡 應關注的生態系統, 及早規劃個案輔導方向, 協助學生下一學習階段生活與學習的適應 高關懷個案轉銜機制的建立, 提供兩類型服務, 其一如上述為學習階段的轉換如 : 為國小升國中 國中生高中職 ; 另一類型則為校內年段的轉換如 : 低年級生中級 中年級升高年級 而無論哪一類型, 不僅持續追蹤關懷個案, 也讓前一階段的輔導工作接續, 使個案不因學習階段轉換而中斷輔導成效 ( 四 ) 多元且豐富的專業增能與培訓本部提供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專業成長之培訓課程, 一方面維持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的諮商輔導的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 ( 如職前教育 繼續教育 ); 一方面強化及提升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對各類不同類型個案的處遇能力, 同時深化他們深度處理困難個案, 以及心理創傷嚴重個案之諮商輔導能力 160
169 ( 如團體督導 個別督導 以及工作坊等專業訓練 ); 另一方面,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經由這些專業成長的帄時紮根, 每一位輔導人員都將自己做好專業能力的準備, 於是在社會重大事件 ( 如莫拉克風災 家暴兒童及時處遇等 ) 發生時 或者校園重大議題 ( 校園霸凌事件 兒少保事件等 ) 產生時, 隨時都有能力投入學生心理諮商及心理重建之專業工作 此外, 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及學校專兼輔教師更在本部的培訓下, 可以同步的在各縣 ( 市 ) 負起適性輔導之重責大任, 共同為了成尌每個孩子, 以厚植國家競爭力之願景而努力 學校專兼任輔導教師 在 適性/ 生涯輔導 心理測驗 諮詢服務 團體輔導 等項目明顯增加, 顯示專兼任輔導教師可在學校推展適性輔導工作時, 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專兼輔教師之培訓課程內容豐富且多元, 除參加輔諮中心辦理之課程外, 亦參與縣 ( 市 ) 內其他輔導網絡單位辦理之專業研習課程, 增加專業人員的交流與互動 許多縣 ( 市 ) 都有辦理輔導教師團體督導, 其他專業培訓或研習主題包括心測與評估工具之介紹與解釋 三級輔導網絡資源之連結 團體活動設計與領導實務 個案研討 青少年生涯測驗或適性輔導工具培訓 表達性藝術治療工作坊等 在縣 ( 市 ) 特色部份 : 澎湖縣將各校專兼任輔導教師組成同儕支持團體, 相互交流分享個人輔導實務經驗 達到相互支持及鼓勵效果 臺東縣由專輔人員負責各區之督責, 建立專任輔導教師之師徒網絡聯繫, 以確保完整服務網 彰化縣與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研究團隊合作辦理 專任輔導教師個案概念化訓練計畫, 藉由長期課程促進專任輔導教師之專業輔導知能, 透過有效的案例教學實施, 且配合適切的案例寫作與教學方案, 以提升新手專輔教師個案概念化之專業能力, 以增進輔導個案的效能 貳 建議 一 推進輔諮中心的法制化進程目前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皆為任務編組, 中心人員多借調具相關專業或行政背景之學校人員, 部份縣 ( 市 ) 由校長或教育局 ( 處 ) 主管兼任協助各項業務的推展與運作, 此兩者皆非長久之計 借調學校教師缺乏穩定性, 且無法源依據提供其相對福利 ; 校長或教育局 ( 處 ) 主管常具多重身份, 較難專心處理中心事務, 難能全心帶領中心發展 在角色定位部份, 輔諮中心為任務編組而非正式機關單位, 故無專業之人事與會計人員協助, 人員差勤與經費核銷是另一項待解決之問題 在業務量日益龐大的情況下, 中心編制人員不足, 常有人力捉襟見肘之窘 由於輔諮中心被期望能督責各國中適性輔導工作執行情況及督導專兼任輔導教師的專業成長, 若學校對於輔諮中心的角色缺乏認 161
170 同, 易造成執行相關工作的阻礙 據此, 建議 學生輔導法 應明定各縣 ( 市 ) 應設置輔諮中心作為學校輔導人力的專責督導單位, 對輔諮中心之人事編制 人員薪資 專業加級 薪資晉級制度予以規範, 將輔諮中心設置推向法制化與明確化 法規裡應將輔諮中心定位在三級輔導的協助與協調單位, 避免與負責初級預防輔導工作的國小或國中輔導中心學校 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中心學校等單位任務重疊, 造成角色混淆 二 穩定輔導人力長期聘用機制當輔諮中心法制化完備之後, 接下來尌要努力穩定專輔人員 ( 心理師 社工師 ) 的聘用與晉薪機制, 以解決專輔人員招聘不足或人員流動之情形, 減少縣 ( 市 ) 政府或學校必頇經常舉辦招考與在職訓練的經費負擔, 提高旨揭人員對工作的認同及穩定 整體而言, 專輔人員的薪資與聘用方式皆頇重新評估並調整, 以增加穩定工作之誘因, 本部頇蒐集資料並重新評估專輔人員的晉薪條件 以心理師來說, 依 心理師法 相關規定, 合格心理師皆具有碩士以上之學歷, 其在國民中小學服務之起薪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 略低於其他心理輔導或醫療相關機構, 此為心理師報考率低 流動率高之主要原因 對社工師而言, 成為專輔人員的薪資雖較民間團體略高, 但部份社工會因通過國家考詴, 考量公職社工師可領有專業加級與更多福利而決定離職 依據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第 12 條 ( 略以 ): 輔導人員績效評核結果 甲等 : 八十分以上, 晉薪點一階續聘 唯經調查, 各縣 ( 市 ) 難能編列預算供輔導人員晉薪之用, 失去考核與獎勵之宗旨, 影響專輔人員的工作士氣 本部改善作為可分三部份 :( 一 ) 評估結合績效與成效管考的晉薪方法, 鼓勵專輔人員穩定留任 ( 二 ) 規劃專輔人員的轉任機制, 避免因少子化造成各校逐年減班至被裁撤之狀況發生 ( 三 ) 督責各縣 ( 市 ) 政府務必依法準時發放薪資, 以免影響工作士氣 三 評估實施效益調整員額編制本部於 102 年 9 月 27 日以臺教學 ( 三 ) 字第 B 號令, 根據 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第 80 條規定 直轄市 縣 ( 市 ) 教育主管機關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或專任輔導人員執行本法相關業務 而修正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並更名為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 其第 10 條將專輔人員服務對象擴大為 未滿十八歲具正式學籍之學生, 及二歲以上尌讀帅兒園之帅兒 惟本次修法尚未慮及人力的擴充, 由於輔諮中心成立於 100 年 8 月時的人力規劃係 162
171 以國中小學生為主, 若再將 15 至 18 歲以及 2 至 6 歲的學生族群納入服務對象, 恐超出負荷 針對此一困境, 本部頇評估是否實質增加輔諮中心專輔人員的人數, 或在人員未能增加的狀況下與高中職 心理衛生中心 及縣 ( 市 ) 政府 家庭教育中心 進行合作與分工, 並進一步督導地方政府積極規劃整體資源之應用, 以使學生可以受到最佳服務, 並讓適性輔導業務的推動不因人力之缺乏而影響效能與品質 四 解決專兼任輔導教師之困境為確保專輔教師的工作內容以學校二級預防輔導工作為主, 避免其成為學校配課對象, 造成專業人力資源的消耗與浪費, 本部曾以 101 年 2 月 9 日臺訓 ( 三 ) 字第 號書函要求學校教師轉任專輔教師後所遺課務應聘正式合格編制內教師任之 但該年度部份縣 ( 市 ) 教師甄選已辦理完畢, 且憂慮少子化趨勢會造成未來教師超額問題, 故許多學校採取員額管控概念, 將教師轉任專輔教師後所餘之缺額聘用代理代課教師 但由於同年度全國大量徵選輔導教師, 造成人才暫時短缺, 許多縣 ( 市 ) 甄選輔導代理教師亦遭遇困難, 尤以偏鄉為甚 所幸前述現象已經逐年改善, 聘用人力逐步到位 在兼輔教師的部份, 較多兼輔教師未具有諮商輔導相關背景, 在實際執行諮商輔導業務時需要更多的訓練實作及督導, 但又常因為課務或擔任班級導師而無法參加, 影響其投入輔導工作之效能 另外, 兼輔教師所減授的課務需要大量的鐘點教師, 偏鄉地區的代理師資原尌不易尋覓, 代課教師的工作短期且不固定, 更不易聘得 目前針對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困境, 本部未來努力方向為 :1. 研議兼任輔導教師授課規定, 解決小型學校教師人力不足之困境 2. 請師資培育大學加開相關輔導學分班, 俾利現職教師有更多進修之機會, 以充實兼任輔導教師師資 3. 研議導師授課綜合活動領域的輔導活動課符合專長授課原則之可行性 近程來說, 本部將責成各地方政府敦促各校盡速聘足專兼輔教師 ; 長期而言, 本部將蒐集資料並重新評估補助國中小設置專兼輔教師之情形, 配合縣 ( 市 ) 輔諮中心分區駐點或到校服務規劃, 參考學校行政人員 教師會等代表 學科教師配課規定及實際情形, 檢討專兼輔教師之人力配置並增加應考偏鄉之誘因 五 規劃輔導教師專業分級與評鑑依據 100 年 11 月 4 日台研字第 C 號令修正 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第 5 條第 4 項第 1 款 :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之實施得包括課程設計與教學 班級經營與輔導 研究發展與進修 敬業精神及態度等層面 對學校專輔教師而言, 因無授課與擔任導師, 難以符合 課程設計與教學 及 班級經營與輔導 兩項, 顯示當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設計忽略了高國中小輔導教師之工 163
172 作內涵, 未來頇加以補註或修正 因此, 本部應將專兼輔教師服務內涵與評估方法納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 比照輔導夥伴與教學輔導教師設計, 建立學校輔導工作的同儕督導與專家督導制度, 以利輔導工作經驗傳承, 落實專業評鑑, 確保服務品質 六 持續強化橫向聯繫與資源整合雖然各縣 ( 市 ) 輔諮中心之設立有助於整合各縣 ( 市 ) 相關輔導 社政 衛政 警政 法政或民間相關機構的人力資源, 但在設置初期, 亦偶見專業分工的模糊 衝突或推責情形 因為, 輔諮中心有心理師及社工師, 而各縣 ( 市 ) 的社會處亦有專任社工師 專任或兼任心理師, 再者如衛生局或法院等也有輔導員 訪視員以及兼任心理師等, 容易造成角色與分工之重疊與爭議 主管行政機關應主責協調各單位及機構, 在中央如內政部 衛福部及本部, 在地方為社會處 ( 局 ) 衛生處( 局 ) 及教育處 ( 局 ), 積極進行溝通協調與整合, 對相同性質或對象的工作內容進行專業分工, 避免資源重疊, 並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以凝聚更大服務效能 164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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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 [email protected] PDF processed with CutePDF evaluation edition www.cutepdf.com 目 錄 一 本校辦學團體...P. 3 二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教育事工部組織架構...P. 3 三 願景 使命及核心價值...P. 3 四 辦學宗旨...P. 3 五 校徽 校訓...P. 3 六 校歌...P.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縣 94 學年度 上 學期 區 國民中學 Q 年級 R 領域教學計畫表 設計者:
高雄市立茄萣國中國中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八年級 英文補救教學彈性學習課程計畫表 一 教材來源 : 二 教學節數 : 每週 (1) 節, 學期共 ( 20 ) 節 三 各單元內涵分析 : 週次 第一週 第二週 第三週 第四週 9/1 9/5 9/8 9/12 9/15 9/19 9/22 9/26 Lesson1 ( 一 ) Lesson1 ( 一 ) Lesson2 ( 二 ) Lesson2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五邑司徒浩中學 FDBWA Szeto Ho Secondary School 學校 報告 2015-2016 2015-2016 學校報告 1 辦學宗旨 歷史及現況 校董會成員 JP 班級組織 27780201510 3145 4 4 4 5 5 5 27 62 62 75 72 65 65 401 63 67 58 69 65 57 379 125 129 133 141 130 122 780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人為因素與 飛航安全 人為因素 7 7 8 人為因素的類別 H 1972 E. Edward SHELL S S L E software, H handware, E environment, L liveware L SHELL 20 2014 3 495 人為疏失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合作, 往往是事故的最終防線, 若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功能, 則比較能克服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危害 2014 3 495
42Contents
42Contents 06 12 14 22 08 10 04 5 - 5 Preface WHO 101 102 29.8 33.7 25.6 29.5 34.3 24.3WHO 2000 2004 The Global Strategy on Diet, Physical Activity And Health WHO 9 2025 邱淑媞 103 6 4 9 2012 29.8% 7.1%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第 6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 現狀與問題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Central-Local Relation Reforms in China 林文軒 (Lin, Wen-Hsuan)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所博士生 1 摘要 關鍵詞 : 權力下放 職能轉換 地方主義 部門利益 壹 前言 1 76 吉首大學學報
381 課業輔導學習輔導 20 第二節 中學生的學習輔導 Skinner Skinner Skinner Bandura Bandura (381) 學習輔導.indd /5/31 2:44:13 PM
學習輔導 課業輔導 381 19 學習輔導 五至七章重點整理 第五章 在學學生的學習輔導 / 第一節 中學生的學習特徵 1. 2. 3. 4. 1. 2. 3. 1. 2. 3. 4. 5. 1. 2. 3. 4. (381)019-030 學習輔導.indd 19 2007/5/31 2:44:08 PM 381 課業輔導學習輔導 20 第二節 中學生的學習輔導 Skinner Skinner Skinner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喆 21,000 X 126,000 / 6 8 7 21,000 300,000 X 7% 1997 Skeel Dye 1939 Kirk 1958 0 6 0-2 3-6 0 2 3 6 7 9 12 ( ) ( 33 12 3 4 各類 類型 型環 環境 境與 與設 設施 施之 之規 規劃 劃與 與設 設計 計 各 理想 早期療育服務 之基本需求 社政 工作 醫療 復健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老人憂鬱症的認識與老人自殺問題
18-24 25-44 45-64 65 10 8 6 4 2 0 ( 40% 15% Affect Cognition : drive Behavior DSM-V major depressive episode 2 9 5 Electronic Convulsion Therapy; ECT Rabins65 1% Rabins, 1992 20%-30% Blazer, 1994 65 12.9
... 03... 10 2... 15...20... 26... 30... 34
99 ... 03... 10 2... 15...20... 26... 30... 34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認知概念發展教具 概念類 1. 理解概念 2. 空間概念 3. 速度概念 4. 專注力 5. 記憶力 6. 數概念 理解概念 空間概念 認知概念發展教具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編撰教育部出版中華民國 96 年 9 月 攜手拼出圓滿的幸福 2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家庭教育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 林育瑋 3 目錄 幸福拼圖 序文...p.2 引言 能和心愛的人共度一生, 就是最大的幸福!...p.6 幸福方程式 : 我 + 你 = 幸福關鍵一 我...p.10 關鍵一 你...p.20 關鍵一 +...p.28 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撇步 附錄一...p.48
領袖指南 – 自立
前言 1 2 3 124 143 128 11 1. 指導手冊第二冊 : 管理教會 20106.1.1 2. 1987 2 聖徒之聲 3 3. srs. lds. org 公車司機的比喻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2014, 2015 6/15 6/15 Leader Guide Chinese 12373 265 聖職領袖的責任 支聯會會長團 ( 或區會會長團 ) 1.
統一CSR年報-封面+裡+目錄-第1章(靛)-test.indd
社會責任報告書 統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1 2 1 GRI 4 6 8 8 9 10 11 12 13 18 20 21 26 29 30 31 32 39 48 50 57 60 68 70 72 73 2 3 4 5 6 489.6 4,758 37,000 72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樂活產品 做為一個負責任的食品生產者 我 們重視消費者的健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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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戒菸實務個案自助手冊105年Ver.2
本計劃經費來自 品健康福利捐支應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我 名字 為了 以下理由 1. 2. 3. 4. 5. 決定從 年 月 日起 簽署人 (簽章) 見證人 (簽章) 年 月 日 a 準備戒 V 環境的準備 排除讓自己想吸 自己戒 的環境 V 心理的準備 瞭解自己的吸 的環境 建立能提醒 行為 強化戒 決心 V 身體的準備 評估身體的尼古丁依賴度 必要時找尋 藥物降低戒 戒 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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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年 度 領 參 II 北 III 陸 錄 參 錄 IV V 1 2 3 4 參 錄 5 6 參 錄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 2 1 2 28 29 (三) 教學方法 躍華小學語文課程中的第一個板塊 教科書教學採用單元整體教學的思 路 教授一個主題單元時 可以把教學過程分成幾個模塊 自學模塊 字詞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9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A Research on the Issue Concerning Assistant Police in Mainland China and its Regulation: Suzhou as an Example 陳銘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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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 手 同 步 五 載 情 齊 心 邁 向 新 一 天 2003-2008 1 4 5 6 7 耆 智 全 接 觸 消 除 隔 膜 回 饋 社 會 8 9 10 11 12 13 14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15 2008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0032008 我們的願景 攜手共創佳 在 過去五年 義工與中心並肩作戰社區的層面有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第一章 緒論 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方法及研究的範圍及限制 並對 飲食散文的義界 作一觀念的釐清 第二章 文獻探討 就將本研究的理 論建構中的概念作釐清 分別為 現代文學 飲食文學的重要論著 等兩個部 分來描述目前文獻的研究成果 並探討其不足待補述的地方 本研究以 文化研 究 為主要研究基礎 統攝整個研究架構 在不同章節裡 佐以相關研究方法進 行論述 茲圖示如下 研究方法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子學習3 電子學習的定位 傳統電子學習 與 新世代電子學習 SAMS 台上講者從左至右 : 吳薇薇女士 羅陸慧英教授 佘孟先生 李芳樂教授 從 電子銀行服務 到 電子學習 題追3 專蹤電
鄭燕祥教授演講座座無虛席專題追蹤電子學習電子學習如何提升 學與教 模式? 學與教博覽 2010 論壇直擊報道 整理 : 蘇家輝 2 學與教博覽 2010 於本年 7 月 15 日至 17 日假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其中 電子學習提升 學與教 模式 論壇邀請了多位學者 專家和官員就相關話題發表意見, 當中不乏具啟發性的觀點, 值得老師參考和細思 子學習3 電子學習的定位 傳統電子學習 與 新世代電子學習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i) (ii) 1998 () (i) (ii) (i) 2 10 (ii)
35 15 3 2527 7726 2013 12 www.sarda.org.hk 1 總幹事的話歡迎執行委員會 研究委員會新委員 2-3 石鼓洲康復院 50 年發展史 18 天海上外展訓練 及學員分享 4-5 社區禁毒教育活動 6 關懷媽媽育兒培訓計劃 榮獲 2013 卓越實踐在社福 獎勵計劃 < 十大卓越服務獎 > 之一 7 本會榮獲 2012 年觸動社會慈善嘉許大獎 積極參與 2013 年全國藥物濫用防治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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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堂社區中心 2016年1-3月季刊 小組活動公開報名 11月21日 星期六 抽籤活動截表日 11月12日 星期四 由家長導師分享所長 帶領有趣的親子故事瑜珈 感 油 動 加 站 由 一個 社工與特殊學習需要孩子的家 長共同打造的天地 不定期舉辦家庭旅行 家庭 間增加互動和交流 一同歡 度假期 給予孩子空間嘗試新事物 攀石體驗讓孩子挑戰自己 由家長導師設計豐富的主題活動 包括 認知 社交 自我表達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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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 101 年 5 月 21 日 臺訓 ( 三 ) 字第 1010082649C 號 修正 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名稱並修正為 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 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部 長蔣偉寧 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一 依據 : ( 一 )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 ( 二 )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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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華建業集團 業務方針 業務方針 保華建業1946年始建於上海 逾六十年來致力為香港及各 地城市打造宏偉景觀與世界級基建設施 保華建業作風穩 健 積極進取 專注發展其多元化的工程及房地產業務 保華建業的核心業務涵蓋承建管理 物業發展管理及房地 產投資 集團於香港 澳門 中國內地以至海外均擁有龐 大的客戶網絡 保華建業集團 願景 以創新精神 專業態度以及對品質的追求 提供一條龍的房地產服務 從而在香港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中華民國第 四 十 七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中華民國第四十七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說明書 高中組生物 ( 生命科學 ) 科 040718 光鮮外表下的神秘面紗 - 探討草莓果實生長及其生殖 學校名稱 :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 作者 : 高二簡溥辰 指導老師 : 王美玲 高二謝宜芬 高二歐盈佛 高二陳柏維 關鍵詞 : 草莓 (Fagaria sp. ) 果實發育 (fruit develop) 萌芽 (germination) ~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第一章政制和行政 行政長官 行政會議 1 31 15 16 45 立法會職權 組成 ( ) 60 2 30 30 ( ) 70 35 35 立法會會議 ( ) 38 181 841 479 33 19 131 126 財務委員會 49 ( ) 73 15 20 3 24 58 內務委員會 34 政府帳目委員會 18 ( ) 4 議事規則委員會 12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法案委員會 12 12 30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 精緻教育的學校特色 提升行政效率 發揮有效人力的整體力量 達成精緻大學的師資結構 勵應用科技的研發能力 在策略執行上
2012 1 2 1 2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97 98 101 2011 1 848 6 2010 12 76 508 59 84.6430 71.5363 1.1 1 () 擴展學習領域 () () 力求卓越創新 發皇通識教育 厚植職場發展的競爭能力 拓展國際交流 e 把握資訊網路的科技應用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手冊 目錄 安佛化家庭 2 如何建立美滿婚姻? 7 附錄 美滿婚姻的原則 一九九四年佛化聯合婚禮致詞 18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 三 佛化的家庭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 一 ) 孝敬父母如同禮敬供養三世諸佛 ( 二 ) 夫妻之間是同修淨業的菩薩伴侶 佛化家庭手冊 ( 三 ) 對於子女要像母雞帶小雞那樣的呵護備至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1995年縣市長選舉候選人資歷統計表
第 18 屆縣 ( 市 ) 議員選舉政黨席次統計表 總計 341 235 170 124 1 1 4 1 11 4 14 4 1 0 354 161 臺灣省 306 214 169 123 1 1 4 1 11 4 14 4 1 0 338 155 新竹縣 31 23 6 2 1 1 1 1 0 0 0 0 0 0 25 9 苗栗縣 22 19 8 4 0 0 0 0 0 0 0 0 0 0 3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 ( 青少年篇 ) ( ) 40043 32 12 10 (04)2229-1661 40043 32 12 11 (04) 2229-5550 (04) 2229-5607 10041 2 2 203 (02) 2371-1406 (02) 2371-1478 [email protected] www.lourdes.org.tw 2015 9 2 台灣露德協會 6 8 9 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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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3 家庭變遷對健康的影響 在經濟起伏時 家庭支持十分重要 在 兩地三岸社會政策 一書中 魏雁濱 曾群 在 社會排斥 一文提及一項研究發現 在北歐六國和蘇格蘭 家人支持對防止失業 青年陷入貧窮發揮重要作用 在福利制度相對比北歐較弱的南歐國家如意大利 家庭 和社會網絡對失業者起較大的支持和保護作用 在中國人社會 家庭支持也十分重要 根據本港社會服務聯會
高雄市光華國民中學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一年級
05 三年級彈性課程教學計畫表 高雄市立壽山國民中學 05 學年度第 2 學期三年級 彈性課程 補救英語 教學計畫 壹 各單元教學目標 ( 一 ) 培養學生基本的英語溝通能力 ( 二 ) 培養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與方法 ( 三 ) 增進學生對本國與外國文化習俗之認識 貳 各單元內涵分析 週次 2/3-2/9 日期單元名稱對應之能力指標節數評量方式 L Martin and Henry 2 2/20-2/26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SARS 灰信網 (frees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論中國大陸公務人員 問責制度 從法制層面分析 A Study of the Accountability of the PRC s Civil Servant: From a Legal System Perspective 沈建中 (Shen, Chien-Chung) 國立臺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摘要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 ) 孩子的另一扇門 ( 特生 / 郁絜爸爸 ) 3 82
(4) 屬於家長的感動 回首來時路點點滴滴 ( 特生 / 禮綸爸爸 ) 81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 ) 孩子的另一扇門 ( 特生 / 郁絜爸爸 ) 3 82 儲存愛的能量 ~ 為 1 比 1 特教加油 ( 特生 / 承恩爸爸 ) 9 4 7 5 83 有你真好文山融合之愛 ADHD( ) 4 4 20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84 28 1 28 1 1 1 1
生命的價值 聖嚴法師與單國璽樞機主教 吳若權 陶喆的對話 生命的價值 時間 : 二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地點 : 台灣大學綜合體育館 主持人 : 劉麗惠 ( 電視台主播 ) 對談人 : 聖嚴法師 ( 法鼓山創辦人 ) 單國璽樞機主教 ( 天主教 台灣地區主教團主席 ) 吳若權 ( 作家 ) 陶 ( )
生命的價值 目錄 生命的價值 2 青少年問題面面觀 4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11 認識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18 墮胎是不尊重個體的生存權 28 栽培自我, 展現生命之光 40 生命的價值 聖嚴法師與單國璽樞機主教 吳若權 陶喆的對話 生命的價值 時間 : 二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地點 : 台灣大學綜合體育館 主持人 : 劉麗惠 ( 電視台主播 ) 對談人 : 聖嚴法師 ( 法鼓山創辦人 ) 單國璽樞機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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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信誼陪你和孩子一起成長 信誼 Bookstart 10 週年 Bookstart 10 Bookstart 10 Bookstart Bookstart Bookstart Day 10 Bookstart Day
2015 信誼大事紀 信誼陪你和孩子一起成長 信誼 Bookstart 10 週年 Bookstart 10 Bookstart 10 Bookstart10 2006 Bookstart 10 20 5200 10 34 7 0-3 74 Bookstart Day 10 Bookstart Day 80 4309 展現多元的親子服務推廣樣貌 2015 3 4 7-8 Bookstart 0-6
B ( 2 A ) ( ) 4 9 B ( 2 A )
4 6 8 4 0 4 1 7 6 8 4 8 8 4 7 4 9 B ( 2 A ) ( ) 4 9 B ( 2 A ) 2 2 0 0 9-2 0 1 0 1 8 9 2 9 1 3 1 2 1 4 1 2 2 5 1 9 9 ( ) 6 2 2 8 2 0 0 9-2 0 1 0 7 2 3 4 8 2 3 6 2 0 0 9-2 0 1 0 3 2 0 0 9-2 0 1 0 2 0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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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7 8 15 9 10 11 12 13 16 14 17 18 19 20 21 22 15 23 2.3 不同的分析角度 以上種種對影響健康因素的分析 其實來自不同的學說和理論 它們從不同角度分析 健康 建立對健康及影響健康因素的不同理解 這些角度包括 1 生物 2 社 會 3 心理 4 靈性 5 生態及
教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教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教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教學 促進文化教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學 促進文化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對於子女育 問題可以妥善安置 外僑就學 台灣育中心 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臺灣獎學金 來台學華語 19 123 21
* 1 2 3 32 1 2 3 2014 9 15 4 33 http://www.hisp.ntu.edu. tw/ 34 ID ID 2014 9 15 4 35 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 圖三 文獻與案例蒐集資料截圖示意 三 網路平台與資料庫建置 配合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 建置資料庫與網站供計畫成員與大眾進 行資源分享與交流 本網路平台目前已建置完成 內容包含計畫之說明 實 踐研究團隊 政治大學
本章重點 第一節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 社會工作的意義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的哲理社會工作的倫理 21 第一節 社會工作的意義 social work 20 一 社會工作是一種專業的活動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 NASW Standards for Social Service ManpowerZastrow, 1995 2006a 社會工作概論
,400, ,400, %2.0% ,200, / / , / /
2011 5 31 1514,336 200820092010 201010-11 10-11 2010 200820092010 6 302010 12 31 720,000780,000760,000250,000 309,400,000 360,400,000 353,200,000 123,700,000 19 15 33435 514 2010 IELTS TOEFL 2010 12 60%
102三商企業責任_第1_2張03_final.ai
1 20 22 23 24 24 30 32 35 39 40 7 8 8 9 12 13 14 16 3 4 44 48 52 58 60 62 64 66 68 68 70 70 72 73 75 2 3 4 5 6 7 認識三商美邦人壽 二. 營運據點 三商美邦人壽總管理處設於台北市信義區 為提供保戶便捷且全面性的服務 三商美邦人壽在台 灣各地共成立235個通訊處 並設有台北 台中 嘉義 台南
20% ( ) 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 , ,300 學生成績 (24th Concorso Internazionale di Canto Corale) 2013 (Italy Percussion Competitio
第七章教育 在二零一三年取得的重要成果新學制的發展 160 67 600 ( ) 發展香港成為區域教育樞紐 115 20% 26 600 4 600 50 15 ( ) 39 700 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 90 70 2,000 11 7,300 學生成績 (24th Concorso Internazionale di Canto Corale) 2013 (Italy Percussion Competition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目錄 生與死的尊嚴 2 認識生命的實相 3 生從何處來? 死往何處去? 8 佛教徒的生死觀 10 如何面對死亡? 如何使得死亡有尊嚴? 20 生與死的尊嚴 生與死的尊嚴 認識生命的實相 認識生命的實相 ( 一 ) 由生命的無奈 無所依賴及無所適從, 轉變為生命的可愛 可貴與自我的肯定 ( 二 ) 生命的出生與死亡, 關係密切, 不可分割 出生之時已確定了死亡的必然到臨 生未必可喜, 死未必可哀,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 碩士論文 Amabile 創造力成分模式與共識評量技術之驗證 以國小五年級繪畫為例 研究生 : 賴足菁撰 指導教授 : 鄭英耀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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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1
1 () () 2 () () 1987 1988 () () 2010 來 理 3 () () () () () 4 () ( ) ( ) 來 理 () 1 5 高中生對手搖杯飲料之成癮度探討 高中生對手搖杯飲料之成癮度探討 以東港海事為例 價格便 宜 14% 離家近 12% 特色茶 飲 店面 19% 設計 3% 品牌 10% 促銷活 動 8% 品質 14% 碳酸 咖啡 6% 2% 服 務 態 度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icrosoft Word - 結案報告.doc
2 3 4 5 ~ 6 1. 2. 3. 4. 7 ~ 8 9 ~ 10 11 12 13 14 1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五 執行方式 一 甄試過程照片 16 17 18 夣 19 20 21 22 23 24 2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26 27 28 . 29 30 31 32 33 . 34 . 35 96年原住民族電視節目增製計畫 結案報告 (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專題研究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A Stud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Community Interaction i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張峻豪 * (Chang, Chun-Hao)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摘 要 關鍵詞 : 社區 社區發展 社區交流 兩岸關係 基層民主 * 47 PROSPECT
老人 社 交 活 動 McAuley et al., 2000 Glass 1999 Mendes de Leon ~2 1~ % 10.56% 9.23% 6.05% 24.72% 14.18% 12.12% 影響老人社交活動的因素一 生理功能的改變 Bar
社交活動對老人的影響 文 / 張麗芳 RN, 新樓醫院護理部督導, 導輔英科技大學護理系研究所進修中 前言 7 28 1993 7 2007 10 65 233 133 10.16 57.6 95 2.4 2005 65 29.52% 65.20% 55.16% Mendes de Leon Glass Berkman 2002 34.1% 43.2% 2005 社交活動的概念一 社交活動的定義 social
10 6, 地球的熱循環
52 2013 4 484 人類活動與 地球熱循環 46 不斷追求進步的我們, 殊不知在迅猛發展的同時, 已經陸續對地球的整個環境生態引爆一顆顆不定時炸彈, 所造成的傷害正逐漸擴大並增強中 10 6,000 500 地球的熱循環 3 2013 4 484 53 54 2013 4 484 工業革命後, 人類活動產生的熱迅速增加, 使地球原本趨於最適合人類活動的熱平衡必須重新調整 環境變遷 18 280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
19997 197-210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 197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一 問題與方法 1 ---- ---- 2 3 1 2 3 ---- 198 ---- ---- 4 二 內聖人格的形成與文學理想之建構 ( 一 ) 道德主體的確立 ( 仁 ) 與文學理想之根據 ( 質 ) 4 199 5 ---- 6 ( 二 ) 道德主體的落實 ( 禮 ) 與文學質素之要求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GEM GEM GEM GEMGEM GEM GEMGEM 3 4 5 8 9 11 19 35 46 55 58 59 61 63 65 129 130 曉 曉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183 22 Clarendon House
珍惜生命 聖嚴法師與吳念真 黃春明 李明濱的對話 珍惜生命 時間 : 二 六年六月十七日地點 : 台北圓山飯店對談人 : 聖嚴法師 ( 法鼓山禪修文教體系創辦人 ) 黃春明 ( 知名作家, 國家文藝獎得主 ) 吳念真 ( 知名導演 ) 李明濱 ( 行政院衛生署自殺防治中心計畫主持人兼主任 ) 主持人
珍惜生命 目錄 一 可以再多想想, 放下自殺念頭 4 二 正確的價值觀, 破解自殺迷思 9 三 肯定自我價值, 實踐生命意義 11 四 落實人文關懷, 成功防治自殺 15 五 放下自責內疚, 勇敢承擔責任 19 六 呼吸就是財富, 活著就有希望 23 七 重新檢視媒體, 重視精神生活 28 八 重建媒體道德, 善盡社會責任 30 九 不做成功的人, 做個實在的人 33 十 逆境讓人成長, 打擊磨練意志
1-4 二 社會工作存在的前提 / 基本假設 Boehm
第一章 社會工作的基本概念 壹社會工作的意義 一 社會工作 較重要的定義 1. 2. 3. 上榜關鍵 1. 2. 1-3 1-4 二 社會工作存在的前提 / 基本假設 Boehm 1. 2. 3. 4. 5. 6. 7. 8. 貳社會工作相關名詞說明 client social case work social group work community work 1. 2. 上榜關鍵 1-5 1-6
<B0EAA467A4CEA4BDA640AA76B27A4E6F2E31332E706466>
8 2015 2016 104 55 619 5,598 26.37 65 293 8,579 12.51 1 2 4 55 2008 1991 1999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2002 active ageing WHO, 2002 2015 103 150 2014 19.7 2061 9 82 65 7 ageing 65 2014 2025 2018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 衞 7. (a) (b) (c) (d) (e) (f) 8.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確保本港公務員隊伍與時並進 目的 公務員事務局的工作 2. (a) (b) (c) 3. 4. 附件 A - 2-5. (a) (b) (c) (d) (e) 敍 公務員管理制度 6. 168 500 161 600 5% 衞 7. (a) (b) (c) (d) (e) (f) 8. - 3-9. 附件 B 公務員體制改革 10. (a) (b) (c)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