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Summary of views (c)(to LegCo) - Final (clean)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Summary of views (c)(to LegCo) - Final (clean)"

Transcription

1 立 法 會 CB(2)1425/15-16(02) 號 文 件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有 關 動 物 福 利 及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政 府 就 團 體 在 2016 年 3 月 22 日 會 議 上 提 出 的 意 見 / 建 議 的 回 應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1) 政 府 當 局 應 參 考 先 進 國 家 / 地 方 的 保 護 動 物 法 例, 全 面 檢 討 及 修 訂 防 止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條 例 ( 第 169 章 ) 及 其 他 現 行 與 動 物 福 利 相 關 的 條 例, 以 跟 上 國 際 水 平, 包 括 : (a) 檢 討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定 義 ; (b) 將 蓄 意 遺 棄 動 物 列 作 虐 待 動 物 罪 行 ; (c) 提 高 現 行 條 例 下 的 最 高 刑 罰, 以 加 強 阻 嚇 作 用 ; (d) 強 調 動 物 主 人 的 責 任 ; 及 (e) 成 立 專 責 的 政 策 局 / 部 門, 制 訂 動 物 權 益 的 政 策 政 府 的 回 應 政 府 十 分 重 視 動 物 福 利 及 管 理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確 保 在 香 港 社 區 內, 人 與 動 物 能 夠 和 諧 共 存 多 年 來, 我 們 一 直 配 合 不 斷 轉 變 的 社 會 價 值 和 期 望, 致 力 促 進 動 物 福 利 隨 着 公 眾 對 動 物 福 利 日 益 關 注, 我 們 亦 經 常 檢 討 這 方 面 的 措 施 和 工 作, 並 探 討 有 何 新 方 法 可 進 一 步 促 進 動 物 福 利 在 我 們 向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就 2016 年 2 月 16 日 會 議 提 交 的 立 法 會 CB(2)870/15-16(02) 號 文 件 中, 列 載 了 政 府 在 這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措 施 概 覽 我 們 就 團 體 意 見 的 回 應 如 下 : (a) (d) 在 防 止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條 例 ( 第 169 章 ) 下, 導 致 動 物 受 到 不 必 要 的 傷 害 即 屬 違 法 根 據 第 169 章, 任 何 人 如 殘 酷 地 打 踢 惡 待 過 度 策 騎 過 度 驅 趕 任 何 動 物, 或 殘 酷 地 使 任 何 動 物 負 荷 過 重 或 殘 酷 地 將 其 折 磨 激 怒 或 驚 嚇, 或 因 胡 亂 或 不 合 理 地 作 出 或 不 作 出 某 種 作 為 而 導 致 任 何 動 物 受 到 任 何 不 必 要 的 痛 苦, 即 屬 違 法 一 經 定

2 - 2 -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政 府 的 回 應 罪, 可 處 罰 款 二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三 年 我 們 曾 於 2006 年 更 新 並 大 幅 提 高 了 有 關 的 罰 則, 以 加 強 阻 嚇 力 其 後, 法 庭 根 據 條 例 而 定 罪 的 案 件 中, 曾 頒 布 的 最 高 刑 罰 為 監 禁 16 個 月 我 們 認 為, 現 行 的 罰 則 對 打 擊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行 為 具 有 相 當 的 阻 嚇 力 儘 管 如 此, 考 慮 到 小 組 委 員 會 委 員 及 團 體 提 出 的 意 見 後, 政 府 正 準 備 參 考 其 他 地 區 ( 如 英 國 美 國 澳 洲 日 本 新 加 坡 和 台 灣 ), 就 條 例 下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定 義 進 行 檢 討 在 狂 犬 病 條 例 ( 第 421 章 ) 下, 棄 掉 動 物 即 屬 違 法 法 例 訂 明 動 物 畜 養 人 如 無 合 理 解 釋 而 棄 掉 其 動 物, 即 屬 犯 罪, 可 處 罰 款 一 萬 元 及 監 禁 六 個 月 雖 然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會 繼 續 履 行 職 責, 採 取 執 法 行 動, 但 我 們 認 為 教 育 市 民 做 個 盡 責 的 寵 物 主 人 至 為 重 要, 能 更 有 效 處 理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為 此,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 漁 護 署 ) 一 直 有 投 放 資 源, 教 育 市 民 做 個 盡 責 的 寵 物 主 人 在 我 們 向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就 2016 年 3 月 22 日 會 議 提 交 的 立 法 會 CB(2)1097/15-16(01) 號 文 件 中, 列 載 了 漁 護 署 在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詳 情

3 - 3 -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政 府 的 回 應 (2) 關 於 修 訂 公 眾 衞 生 ( 動 物 及 禽 鳥 )( 動 物 售 賣 商 ) 規 例 ( 第 139B 章 ) 的 建 議, 政 府 當 局 應 : (a) 考 慮 提 高 新 設 的 動 物 繁 殖 者 牌 照 的 發 牌 門 檻 ; (b) 考 慮 發 出 高 門 檻 的 單 一 動 物 繁 殖 者 牌 照, 令 規 例 更 容 易 執 行, 動 物 權 益 及 福 利 更 受 保 障 ; (c) 考 慮 就 批 出 及 續 領 牌 照 引 入 審 核 制 度 及 限 額 ; 及 (e)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負 責 有 關 動 物 福 利 和 管 理 的 政 策 事 宜, 而 漁 護 署 作 為 執 行 部 門, 專 責 規 管 動 物 買 賣 及 相 關 的 商 業 活 動 寵 物 及 流 浪 動 物 的 管 理 防 止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以 及 促 進 動 物 福 利 此 外, 政 府 自 1996 年 起 成 立 動 物 福 利 諮 詢 小 組 ( 諮 詢 小 組 ), 就 動 物 福 利 及 相 關 事 宜 向 漁 護 署 署 長 提 供 意 見, 包 括 與 動 物 相 關 法 例 的 檢 討 寵 物 業 規 管 和 管 制 公 眾 教 育 和 宣 傳 計 劃 等 諮 詢 小 組 的 成 員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委 任 諮 詢 小 組 的 成 員 由 廣 泛 界 別 代 表 組 成, 包 括 獸 醫 學 動 物 福 利 及 管 理 寵 物 業 及 其 他 專 業 界 別 我 們 認 為 現 有 機 制 已 有 效 地 達 至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政 府 沒 有 計 劃 就 此 作 更 改 為 回 應 市 民 對 有 關 買 賣 和 繁 育 動 物 所 引 起 的 動 物 健 康 及 福 利 事 宜 的 關 注, 政 府 曾 進 行 檢 討 及 於 2012 年 第 四 季 就 修 訂 公 眾 衞 生 ( 動 物 及 禽 鳥 )( 動 物 售 賣 商 ) 規 例 ( 第 139B 章 ) 的 建 議, 以 加 強 規 管 出 售 狗 隻, 以 及 飼 養 狗 隻 作 繁 育 及 出 售 用 途,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我 們 一 共 接 獲 約 份 回 應, 諮 詢 文 件 內 的 立 法 建 議 得 到 廣 泛 的 支 持 在 公 眾 諮 詢 結 束 後,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 事 務 委 員 會 ) 於 2013 年 4 月 16 日 及 2014 年 7 月 8 日 再 次 討 論 有 關 事 宜 詳 情 請 參 閱 立 法 會 CB(2)944/12-13(07) 號 及 立 法 CB(2)1955/13-14(01) 號 文 件 當 我 們 於 2014 年 7 月 8 日 諮 詢 事 務 委 員 會 時, 事 務 委 員 會 對 有 關 立 法 建 議 並 無 異 議

4 - 4 -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d) 考 慮 全 面 禁 止 動 物 買 賣 及 繁 殖 政 府 的 回 應 團 體 提 出 的 事 項 ( 列 載 於 左 欄 ) 已 經 在 諮 詢 過 程 中 獲 充 分 討 論 上 述 文 件 亦 詳 述 了 政 府 的 回 應 政 府 明 白 不 同 持 份 者 就 有 關 修 訂 建 議 持 不 同 意 見 事 實 上, 在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於 2016 年 3 月 22 日 的 會 議 上, 出 席 的 團 體 就 第 139B 章 的 修 訂 建 議 提 出 不 同 的 意 見 雖 然 有 部 分 團 體 / 人 士 提 出 反 對, 但 其 他 與 會 者 認 為 加 強 規 管 的 措 施 有 助 促 使 動 物 健 康 及 福 利 得 到 較 好 的 保 障, 並 支 持 政 府 早 日 落 實 有 關 修 訂 建 議 經 考 慮 收 到 的 意 見 及 其 他 相 關 因 素, 政 府 仍 認 為 現 時 的 修 訂 建 議 可 達 至 促 進 保 障 動 物 健 康 及 福 利 的 政 策 目 標, 並 在 保 障 動 物 福 利 和 寵 物 主 人 及 動 物 售 賣 商 的 利 益 之 間 取 得 適 當 的 平 衡 政 府 已 展 開 相 關 的 法 律 程 序, 並 預 期 可 於 本 月 下 旬 把 修 訂 規 例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為 配 合 第 139B 章 下 的 立 法 框 架, 漁 護 署 會 制 定 一 套 適 用 於 動 物 售 賣 商 及 狗 隻 繁 育 者 的 營 業 守 則 動 物 售 賣 商 牌 照 及 繁 育 狗 隻 牌 照 將 附 加 營 業 守 則 作 為 持 牌 條 件 在 第 139B 章 下 違 反 牌 照 條 件 即 屬 違 法, 漁 護 署 署 長 可 根 據 第 139 章 第 10(2) 條 取 消 其 牌 照 政 府 計 劃 於 2016 年 6 月 14 日 的 會 議 上 就 擬 議 營 業 守 則 諮 詢 事 務 委 員 會 (3) 政 府 當 局 應 成 立 " 動 物 警 察 " 隊 伍, 專 責 我 們 向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就 2016 年 2 月 16 日 會 議 提 交

5 - 5 -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調 查 動 物 受 虐 待 及 被 遺 棄 案 件, 並 加 強 前 線 執 法 人 員 處 理 相 關 個 案 的 培 訓 工 作, 以 防 止 發 生 虐 待 及 遺 棄 動 物 的 事 件 政 府 的 回 應 的 立 法 會 CB(2)870/15-16(02) 號 文 件 中, 列 載 了 政 府 就 處 理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方 面 的 工 作 概 覽 正 如 該 文 件 所 述, 漁 護 署 自 2011 年 起 成 立 了 跨 部 門 特 別 工 作 小 組, 以 加 強 就 有 關 處 理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個 案 的 工 作 的 相 互 合 作 和 支 援 警 方 自 2011 年 亦 推 出 了 動 物 守 護 計 劃, 從 教 育 宣 傳 情 報 收 集 及 調 查 方 面 打 擊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案 件 在 執 法 方 面, 警 方 已 為 各 警 區 備 有 足 夠 經 驗 及 專 業 調 查 技 能 的 刑 事 調 查 隊 跟 進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案 件 警 方 會 繼 續 為 前 線 執 法 人 員 提 供 培 訓, 以 提 高 他 們 就 處 理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案 件 的 警 覺 及 能 力 警 區 可 視 乎 人 手 案 件 的 性 質 及 罪 案 的 趨 勢, 考 慮 指 派 隊 伍 專 責 調 查 有 關 個 案, 更 全 面 及 針 對 性 地 作 出 偵 查 有 關 安 排 讓 警 方 靈 活 調 配 有 限 的 資 源, 更 全 面 有 效 地 打 擊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的 行 為 政 府 認 為 現 行 的 制 度 行 之 有 效, 沒 有 計 劃 設 立 動 物 警 察

6 - 6 -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見 / 建 議 (4) 政 府 當 局 應 與 區 議 會 及 動 物 權 益 團 體 合 作, 全 面 推 行 " 捕 捉 絕 育 放 回 " 計 劃, 即 把 計 劃 擴 展 至 所 有 18 個 地 區, 並 以 更 人 道 的 方 法 處 理 流 浪 動 物 問 題 政 府 的 回 應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將 於 2016 年 5 月 9 日 會 議 上 討 論 政 府 在 管 理 流 浪 動 物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措 施, 包 括 捕 捉 絕 育 放 回 計 劃 委 員 可 參 閱 我 們 就 上 述 會 議 提 交 的 文 件 在 其 他 管 理 流 浪 動 物 的 措 施 中, 漁 護 署 自 2011 年 起, 協 助 愛 護 動 物 協 會 ( 愛 協 ) 及 保 護 遺 棄 動 物 協 會 分 別 於 元 朗 及 長 洲 的 選 定 地 點 推 行 有 關 流 浪 狗 的 捕 捉 絕 育 放 回 試 驗 計 劃 試 驗 計 劃 為 期 三 年, 漁 護 署 會 密 切 監 察 試 驗 計 劃 的 進 度, 及 評 估 捕 捉 絕 育 放 回 方 法 在 減 少 流 浪 狗 數 目 的 成 效 漁 護 署 會 視 乎 計 劃 的 成 效, 考 慮 下 一 步 的 工 作 (5) 政 府 當 局 應 加 強 宣 傳 和 教 育 市 民 愛 護 動 物 及 對 寵 物 負 責 任 當 局 應 推 廣 領 養 動 物, 以 期 減 少 動 物 買 賣 的 數 目 (6) 政 府 當 局 應 研 究 將 植 入 晶 片 及 領 牌 計 劃 延 伸 至 貓 隻 及 其 他 常 被 當 作 寵 物 飼 養 的 動 物 種 類, 以 協 助 主 人 領 回 走 失 的 寵 物, 並 防 止 不 負 責 任 的 主 人 遺 棄 寵 物 及 對 那 些 並 無 合 理 理 由 遺 棄 寵 物 的 主 人 提 出 檢 控 本 小 組 委 員 會 於 2016 年 3 月 22 日 會 議 上 已 討 論 政 府 在 推 廣 盡 責 寵 物 主 人 方 面 的 工 作 詳 情 請 參 閱 立 法 會 CB(2)1097/15-16(01) 號 文 件 狂 犬 病 規 例 ( 第 421A 章 ) 規 定, 狗 隻 須 接 種 疫 苗,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及 領 取 牌 照, 主 要 是 為 了 更 有 效 預 防 和 控 制 狂 犬 病 的 傳 播 現 時 在 華 南 地 區, 狂 犬 病 的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狗 隻 狗 隻 在 感 染 狂 犬 病 後 一 般 會 變 得 狂 躁 敏 感 易 受 激 怒 及 會 對 任 何 移 動 的 東 西 進 行 攻 擊 ; 而 狗 隻 一 般 亦 需 要 經 常 在 戶 外 活 動, 以 致 較 容 易 在 社 區 上 傳 播 狂 犬 病 相 反, 貓 隻 感 染 狂 犬 病 後, 往 往 會 變 得 喜 愛 躲 藏 ; 而 寵 物 貓 亦 主 要 被 畜 養 於 室 內, 一 般 不 會 被 牽 引 外 出, 因 此, 貓 隻

7 - 7 - 傳 播 狂 犬 病 的 風 險 相 對 較 狗 隻 為 低 基 於 對 公 共 健 康 的 風 險 動 物 習 性 及 動 物 福 利 的 考 慮, 現 行 的 狂 犬 病 規 例 ( 第 421A 章 ) 只 規 定 狗 隻 必 須 接 種 疫 苗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及 領 取 牌 照 雖 然 現 行 法 例 並 沒 有 要 求 貓 隻 主 人 必 須 為 其 貓 隻 接 種 疫 苗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和 領 取 牌 照, 但 貓 隻 主 人 如 認 為 有 此 需 要, 可 委 託 執 業 獸 醫 為 其 貓 隻 接 種 貓 隻 流 行 病 及 / 或 狂 犬 病 疫 苗 和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以 作 身 份 證 明 (7) 政 府 當 局 應 在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轄 下 設 立 更 多 動 物 管 理 中 心, 並 研 究 資 助 認 可 的 動 物 領 養 團 體, 讓 它 們 有 足 夠 資 源 收 容 被 遺 棄 的 動 物, 從 而 減 少 動 物 最 終 被 人 道 處 理 的 數 目 漁 護 署 於 全 港 設 有 四 個 動 物 管 理 中 心 設 立 這 些 管 理 中 心 的 目 的 是 為 市 民 提 供 服 務, 例 如 為 狗 隻 接 種 疫 苗 及 發 出 牌 照 為 接 受 檢 疫 及 等 待 被 領 養 的 動 物 ( 捕 獲 的 流 浪 動 物 及 由 主 人 交 出 的 動 物 ) 提 供 臨 時 居 所 動 物 管 理 中 心 的 設 立 並 非 為 了 長 期 收 留 流 浪 動 物 及 由 主 人 交 出 的 動 物 最 後 仍 然 無 人 認 領 或 收 養 的 動 物, 才 會 使 用 安 樂 死 人 道 處 理 多 個 國 際 性 動 物 組 織 ( 包 括 世 界 動 物 衞 生 組 織 ) 1 均 認 同, 若 在 已 實 施 各 項 流 浪 狗 隻 管 理 措 施 的 情 況 下, 捕 獲 的 流 浪 狗 隻 數 目 過 高 或 不 適 合 被 領 養, 讓 牠 們 安 樂 死 會 1 世 界 動 物 保 護 協 會 和 英 國 皇 家 防 止 虐 待 動 物 協 會 國 際 部 於 2007 年, 發 表 了 有 關 約 30 個 歐 洲 國 家 控 制 流 浪 貓 狗 方 法 的 報 告 報 告 指 出, 基 於 人 道 理 由, 這 些 歐 洲 國 家 都 需 要 並 採 用 使 用 安 樂 死 人 道 處 理 的 方 式, 處 理 患 有 疾 病 受 傷 的 動 物 及 用 以 控 制 流 浪 動 物 的 數 目 其 他 國 家 包 括 英 國 美 國 澳 洲 日 本 及 新 加 波 等 均 有 使 用 安 樂 死 人 道 處 理 這 些 動 物 事 實 上, 國 際 上 權 威 的 動 物 福 利 組 織 均 支 持 利 用 安 樂 死 人 道 處 理 這 些 動 物 根 據 世 界 動 物 衛 生 組 織 所 制 訂 的 動 物 衞 生 法 典, 若 在 已 實 施 各 項 流 浪 狗 隻 管 理 措 施 的 情 況 下, 把 捕 獲 的 流 浪 狗 使 用 安 樂 死 人 道 處 理 是 有 效 控 制 流 浪 狗 數 目 的 方 法

8 - 8 - 是 合 適 和 人 道 的 解 決 方 法 漁 護 署 會 密 切 留 意 動 物 管 理 中 心 內 動 物 設 施 的 使 用 情 況 及 擴 展 有 關 空 間 的 需 要 政 府 一 直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方 法 處 理 流 浪 動 物 一 方 面, 我 們 在 社 區 推 廣 愛 護 動 物 文 化 及 和 以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飼 養 寵 物 ;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積 極 鼓 勵 市 民 領 養 流 浪 動 物 漁 護 署 一 直 與 動 物 福 利 團 體 在 提 供 動 物 領 養 服 務 方 面 合 作, 以 及 向 這 些 團 體 提 供 資 助, 包 括 為 獲 領 養 的 動 物 進 行 絕 育 我 們 亦 支 持 設 立 及 改 善 動 物 領 養 中 心, 供 流 浪 動 物 暫 時 棲 息 及 等 待 被 領 養 現 時, 在 這 方 面 與 漁 護 署 一 起 工 作 的 伙 伴 動 物 福 利 團 體 共 有 15 間 在 持 續 推 行 上 述 措 施 後, 我 們 在 控 制 流 動 物 數 目 方 面 的 工 作 已 漸 見 成 效 我 們 會 繼 續 推 行 這 方 面 的 措 施 (8) 政 府 當 局 應 檢 討 與 動 物 福 利 機 構 的 合 作, 並 考 慮 向 它 們 提 供 更 多 資 助, 以 改 善 動 物 福 利 機 構 在 推 廣 動 物 福 利 及 領 養 動 物 方 面 的 工 作 漁 護 署 一 直 與 多 個 動 物 福 利 團 體 緊 密 合 作, 促 進 動 物 福 利 和 推 廣 更 妥 善 管 理 動 物, 包 括 在 資 源 情 況 許 可 下, 向 這 些 團 體 提 供 資 助 現 時, 漁 護 署 正 資 助 九 個 動 物 福 利 團 體 就 這 方 面, 漁 護 署 已 在 2016 至 17 年 度 預 留 150 萬 元 有 興 趣 的 動 物 福 利 團 體 可 向 漁 護 署 遞 交 申 請, 它 們 需 提 供 其 動 物 福 利 措 施 的 詳 情 相 關 的 成 效 指 標 及 財 政 預 算, 以 便 漁 護 署 考 慮 有 關 資 助 申 請 獲 資 助 的 團 體 須 定 期 向 漁 護 署 提 交 計 劃 的 進 度 報 告 和 在 計 劃 完 成 後 提 交 經 審 計 的 帳

9 - 9 - 目, 以 確 保 公 帑 能 用 得 其 所 (9) 政 府 當 局 應 檢 討 愛 護 動 物 協 會 的 工 作, 並 設 立 機 制, 以 評 估 其 在 保 障 動 物 福 利 方 面 的 成 效 (10) 政 府 當 局 應 擴 大 動 物 的 生 存 空 間, 包 括 : (a) 檢 討 公 共 房 屋 居 民 飼 養 動 物 的 政 策 ; (b) 研 究 容 許 動 物 主 人 攜 同 其 飼 養 的 動 物 乘 搭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的 做 法 ; 及 (c) 興 建 更 多 寵 物 設 施, 例 如 動 物 公 園 及 狗 公 廁 愛 護 動 物 協 會 ( 愛 協 ) 是 按 註 冊 受 託 人 法 團 條 例 ( 第 306 章 ) 成 立 為 受 託 人 的 法 團 愛 協 設 有 其 監 管 機 制 政 府 不 宜 檢 討 或 評 估 其 工 作 當 我 們 的 政 策 目 標 是 確 保 在 香 港 社 區 內, 人 與 動 物 能 夠 和 諧 共 存, 在 達 致 這 個 目 標 的 同 時, 我 們 需 要 兼 顧 香 港 市 民 的 福 祉 和 動 物 的 福 利, 從 而 在 兩 者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香 港 是 一 個 人 口 稠 密 的 大 都 會, 市 民 對 在 公 共 屋 邨 飼 養 寵 物, 以 及 攜 帶 寵 物 乘 搭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等 課 題 持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我 們 須 在 現 有 法 例 的 基 礎 上, 在 公 眾 利 益 和 促 進 動 物 福 利 兩 者 之 間 取 得 適 當 的 平 衡 與 此 同 時, 政 府 在 考 慮 提 供 寵 物 設 施 時, 亦 需 要 平 衡 公 眾 的 不 同 需 要 及 意 見 經 諮 詢 相 關 政 策 局 及 部 門, 我 們 就 所 提 出 事 項 的 回 應 如 下 - (a) 在 制 定 公 共 租 住 房 屋 ( 公 屋 ) 住 戶 飼 養 動 物 的 政 策 時, 房 屋 委 員 會 ( 房 委 會 ) 會 以 和 諧 社 區 為 首 要 考 慮, 確 保 所 有 公 屋 居 民 的 不 同 利 益 均 獲 得 尊 重 鑑 於 公 共 屋 邨 的 人 口 稠 密, 住 宅 樓 宇 及 公 共 空 間 甚 為 有 限, 飼 養 狗 隻 會 對 環 境 生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因 此, 租 約 條 款 規 定, 除 非 在 特 殊 情 況 下, 否 則 公 屋 一 律 禁 止 養 狗 (b)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在 香 港 的 運 輸 系 統 上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在 考 慮 是 否 讓 乘 客 攜 帶 寵 物 乘 搭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時, 我 們 須 平 衡 各 方 面 的 因 素, 例 如 寵 物 在

10 較 侷 促 及 迫 狹 的 車 廂 ( 在 個 別 時 段 甚 至 非 常 擠 迫 ) 的 反 應 其 他 乘 客 的 意 見, 以 及 衞 生 問 題 等 此 外, 我 們 亦 須 確 保 所 有 乘 客 及 寵 物 在 旅 程 中 的 安 全 現 時, 規 管 不 同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的 法 例 並 無 限 制 陪 同 視 障 人 士 的 領 行 犬 登 上 雖 然 相 關 法 例 禁 止 乘 客 携 帶 寵 物 ( 陪 同 視 障 人 士 的 領 行 犬 除 外 ) 登 上 鐵 路 和 專 營 巴 士, 但 現 行 法 例 已 提 供 彈 性, 讓 其 他 相 對 有 較 多 空 間 的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包 括 公 共 小 巴 的 士 非 專 營 巴 士 和 渡 輪 ) 的 營 辦 商 可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容 許 乘 客 攜 帶 竉 物 乘 搭 運 輸 署 認 為, 目 前 的 規 管 安 排 已 可 就 須 帶 同 寵 物 外 出 的 市 民 及 其 他 乘 客 的 需 要 和 看 法 取 得 一 個 合 適 的 平 衡 運 輸 署 會 繼 續 鼓 勵 公 共 小 巴 的 士 非 專 營 巴 士 和 渡 輪 營 辦 商 為 有 需 要 攜 帶 寵 物 登 車 / 船 的 乘 客 提 供 適 當 協 助 (c) 現 時,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轄 下 設 有 41 個 寵 物 公 園 供 市 民 使 用 康 文 署 對 於 開 放 轄 下 場 地 作 寵 物 公 園 的 建 議 持 開 放 態 度 由 於 公 眾 對 劃 定 場 地 容 許 市 民 攜 帶 寵 物 入 內 的 持 有 不 同 意 見, 康 文 署 須 平 衡 公 眾 的 不 同 需 要, 並 審 慎 考 慮 與 環 境 衞 生 公 眾 健 康 及 設 施 管 理 等 相 關 的 問 題 若 有 實 際 的 地 區 需 要 及 合 適 的 地 點, 並 在 獲 得 有 關 區 議 會 及 地 區 人 士 支 持 下, 康 文 署 可 開 放 更 多 合 適 場 地 作 寵 物 公 園 在 2016 年 和 2017 年, 康 文

11 署 計 劃 在 其 轄 下 場 地 增 設 七 個 寵 物 公 園 此 外,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在 公 眾 地 方 提 供 共 450 個 狗 廁 所 我 們 會 因 應 實 際 的 地 區 需 要 及 合 適 的 地 點, 從 而 決 定 是 否 需 要 增 設 狗 廁 所 (11) 關 於 圈 養 動 物, 政 府 當 局 應 考 慮 : (a) 在 營 養 環 境 衞 生 行 為 及 精 神 狀 態 等 範 疇 改 善 香 港 動 植 物 公 園 所 飼 養 的 圈 養 動 物 的 福 利 ; (b) 逐 步 減 少 在 香 港 動 植 物 公 園 展 覽 動 物, 以 關 閉 動 物 園 為 最 終 目 標 ; (c) 設 立 獨 立 機 構, 監 察 海 洋 公 園 的 運 作 ; (d) 禁 止 把 圈 養 動 物 用 作 任 何 形 式 的 表 演 ; 及 (e) 制 定 禁 止 在 香 港 養 殖 圈 養 動 物 的 法 例 有 關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圈 養 動 物 的 議 題 在 國 際 間 的 討 論 日 益 增 加 雖 然 動 物 展 覽 在 教 育 及 保 育 方 面 的 價 值 受 到 廣 泛 認 同, 但 是 有 關 設 施 的 運 作 及 圈 養 動 物 2 的 福 利 一 直 受 到 關 注 世 界 動 物 園 暨 水 族 館 協 會 是 其 中 一 個 領 先 的 國 際 組 織, 為 世 界 各 地 的 動 物 園 和 水 族 館, 就 動 物 管 理 和 福 利 環 境 教 育 及 全 球 保 育 方 面 提 供 指 導 世 界 動 物 園 暨 水 族 館 協 會 亦 為 其 會 員 制 定 與 有 關 動 物 福 利 及 護 理 的 標 準 政 府 會 密 切 留 意 在 這 方 面 的 發 展 及 討 論, 以 配 合 考 慮 本 港 有 關 政 策 及 措 施 由 康 文 署 負 責 管 理 的 香 港 動 植 物 公 園 ( 動 植 物 公 園 ) 亦 是 世 界 動 物 園 暨 水 族 館 協 會 的 會 員 自 1970 年 代 以 來, 動 植 物 公 園 透 過 展 示 稀 有 及 瀕 危 的 動 物 品 種, 在 教 育 公 眾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方 面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康 文 署 會 繼 續 與 海 外 動 物 園 聯 繫, 並 透 過 有 關 品 種 的 國 際 物 種 登 錄 員 安 排, 增 加 在 園 內 展 覧 和 保 育 的 2 世 界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協 擁 有 接 近 80 年 的 歷 史 及 超 過 340 個 來 自 世 界 各 地 領 先 的 動 物 園 水 族 館 協 會 附 屬 機 構, 以 及 企 業 夥 伴 的 會 員 它 的 目 的 促 進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之 間 的 合 作, 使 保 育 管 理 及 繁 育 動 物 方 面 得 到 適 當 的 護 理, 並 提 倡 最 高 的 動 物 福 利 和 護 理 標 準

12 動 物 動 植 物 公 園 設 有 專 責 隊 伍, 由 一 名 獸 醫 師 和 多 名 在 動 物 護 理 方 面 受 過 訓 練 的 人 員 組 成, 除 了 為 園 內 動 物 提 供 適 當 的 膳 食 和 妥 善 的 健 康 護 理 外, 也 致 力 因 應 公 園 的 空 間 和 地 理 情 況 為 動 物 提 供 更 佳 的 環 境 和 設 施, 讓 牠 們 享 有 身 心 健 康 的 生 活 此 外, 康 文 署 也 實 施 一 系 列 優 化 環 境 的 計 劃, 有 助 園 內 動 物 充 分 表 現 其 天 性 康 文 署 會 繼 續 提 升 有 關 設 施, 並 密 切 監 察 園 內 的 動 物 和 設 施 情 況, 以 確 保 動 物 得 到 及 時 的 健 康 護 理, 以 及 有 效 利 用 優 化 環 境 計 劃, 讓 其 管 理 的 動 物 享 有 身 心 健 康 的 生 活 海 洋 公 園 是 世 界 動 物 園 暨 水 族 館 協 會 的 會 員 此 外, 它 亦 是 首 個 位 於 北 美 洲 以 外 獲 美 國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協 會 3 認 可 的 動 物 園 設 施, 代 表 海 洋 公 園 的 動 物 護 理 和 福 利 水 平 達 到 國 際 標 準 海 洋 公 園 有 既 定 的 政 策 和 指 引, 確 保 其 動 物 護 理 和 福 利 計 劃 符 合 本 港 所 有 相 關 法 例 和 規 定, 以 及 國 際 標 準 根 據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提 供 的 資 料, 海 洋 公 園 在 2008 年 成 立 了 動 物 福 利 道 德 及 護 理 委 員 會, 成 員 包 括 一 名 獨 立 的 外 界 代 表 為 進 一 步 加 強 公 眾 信 心, 海 洋 公 園 自 2012 年 起 於 年 度 業 績 報 告 內 列 出 有 關 公 園 引 入 及 流 失 動 物 的 資 料 3 美 國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協 會 是 一 個 於 1924 年 成 立 的 非 牟 利 組 織, 致 力 推 動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在 保 育 教 育 科 學 及 康 樂 方 面 的 發 展, 並 訂 立 有 關 動 物 園 及 水 族 館 的 認 證 標 準 供 申 請

13 海 洋 公 園 公 司 根 據 海 洋 公 園 公 司 條 例 ( 第 388 章 ) 成 立, 以 管 理 及 管 制 海 洋 公 園 按 上 述 條 例, 海 洋 公 園 公 司 董 事 局 是 海 洋 公 園 公 司 的 管 治 及 行 政 機 構, 成 員 包 括 政 府 官 員 和 由 政 府 委 任 並 來 自 社 會 不 同 界 別 的 非 官 方 成 員 海 洋 公 園 受 公 眾 衞 生 ( 動 物 及 禽 鳥 )( 展 覽 ) 規 例 ( 第 139F 章 ) 下 有 關 牌 照 的 規 管 為 配 合 執 法, 漁 護 署 會 定 期 巡 查 公 園, 以 確 保 園 內 動 物 獲 得 妥 善 照 顧, 以 及 評 定 動 物 護 理 飼 養 環 境 和 園 內 設 施 是 否 適 合 有 關 的 品 種 海 洋 公 園 有 責 任 即 時 向 漁 護 署 匯 報 不 正 常 的 動 物 死 亡 情 況, 漁 護 署 會 進 行 適 當 的 調 查, 以 評 估 公 園 是 否 已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及 查 證 任 何 可 能 的 殘 酷 對 待 動 物 行 為 此 外, 公 園 在 引 入 動 物 時 必 須 符 合 由 漁 護 署 訂 定 的 進 口 規 管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2016 年 5 月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PURPOSE

PURPOSE 檔 號 : HP 656/ 5/ 9 電 話 號 碼 : 2810 3615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函 第 5/2016 號 ( 注 意 : 這 是 甲 級 傳 閱 通 函, 全 體 公 務 員 均 應 閱 讀 )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目 的 香 港 房 屋 協 會 已 宣 布 推 售 新 的 資 助 出 售 房 屋 項 目 單 位 該 項 目 是 一 項 公 共 房 屋 福 利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管理諮詢服務

管理諮詢服務 法 律 服 務 I. 安 排 的 優 惠 待 遇 1. 服 務 貿 易 協 議 涵 蓋 和 歸 納 安 排 及 其 所 有 補 充 協 議 以 及 關 於 內 地 在 廣 東 與 香 港 基 本 實 現 服 務 貿 易 自 由 化 的 協 議 內 有 關 服 務 貿 易 開 放 的 承 諾 在 安 排 下, 有 關 法 律 服 務 的 開 放 措 施 可 參 閱 以 下 網 址 : h ttp://www.t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二 零 一 零 年 財 政 年 度 施 政 報 告 目 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前 言...7 協 調 發 展, 和 諧 共 進 施 政 安 排 闡 述...11...12...17...18...20...24 結 語...25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二 零 一 零 年 財 政 年 度 施 政 方 針 摘 要 行 政 法 務 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管 制 人 員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預 算...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OO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10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至 二 OO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More information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 套 措 施 5 精 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人 力 發 展 方 案 5-1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實 施 方 案 壹 緣 起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核 心 人 物, 教 師 素 質 與 教 學 品 質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的 成 敗, 因 此,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良 窳, 是 決 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成 敗

More information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初 生 嬰 兒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調 查 1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調 查 概 況 地 區 : 全 港 18 區 中

More information

(As at 28

(As at 28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安 排 ) 常 見 問 答 個 別 行 業 : 法 律 服 務 法 律 服 務 (18) 最 後 更 新 : 2015 年 1 月 I 受 聘 於 內 地 律 師 事 務 所 1 II 香 港 律 師 事 務 所 駐 內 地 代 表 機 構 2 III 最 低 居 留 條 件 3 I V 律 師 事 務 所 聯 營 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職能基準

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屋 宇 署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作 業 備 考 ADM-6 結 構 及 岩 土 設 計 使 用 的 電 腦 程 式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或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可 以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作 計 算 分 析 來 輔 助 其 設 計, 或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製 備 呈 交 予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的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mpared with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compared with regulatory announcement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三 十 八 章,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監 管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有 關 其 股 份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的 事 宜 證 券 及 期 貨 事 務 監 察 委 員 會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More information

防 安 全 法 規 的 課 程 ), 或 另 外 修 畢 相 關 的 銜 接 課 程, 同 時 須 擁 有 比 上 文 (i) 較 長 年 期 ( 如 六 年 或 以 上 ) 的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 或 (iii) 已 擁 有 充 分 經 驗 的 從 業 員 ( 比 如 說 有 15 年 或

防 安 全 法 規 的 課 程 ), 或 另 外 修 畢 相 關 的 銜 接 課 程, 同 時 須 擁 有 比 上 文 (i) 較 長 年 期 ( 如 六 年 或 以 上 ) 的 相 關 工 作 經 驗 ; 或 (iii) 已 擁 有 充 分 經 驗 的 從 業 員 ( 比 如 說 有 15 年 或 立 法 會 CB(2)1542/15-16(02) 號 文 件 2015 年 消 防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政 府 對 法 案 委 員 會 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 及 29 日 會 議 上 所 提 出 的 事 項 作 出 的 回 應 目 的 本 文 件 載 述 政 府 對 法 案 委 員 會 在 2016 年 2 月 22 日 及 29 日 會 議 上 就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nfo Paper on ICWM_CHI.docx

Microsoft Word - Info Paper on ICWM_CHI.docx 立 法 會 CB(2)1616/14-15(01) 號 文 件 二 零 一 五 年 六 月 九 日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衞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中 醫 藥 發 展 事 宜 小 組 委 員 會 中 西 醫 協 作 先 導 計 劃 的 最 新 進 展 目 的 本 文 件 旨 在 向 委 員 匯 報 中 西 醫 協 作 先 導 計 劃 ( 先 導 計 劃 ") 的 工 作 進 展 背 景 2.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