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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 雄 市 立 大 同 醫 院 ( 委 託 財 團 法 人 私 立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中 和 紀 念 醫 院 經 營 ) 輸 血 作 業 指 引 發 行 人 : 余 明 隆 院 長 審 核 : 病 人 安 全 委 員 會 輸 血 委 員 會 主 編 : 蔡 文 展 副 院 長 張 瑞 根 副 院 長 編 輯 : 血 腫 內 科 : 許 瑞 烽 醫 師 護 理 部 : 潘 純 媚 主 任 檢 驗 科 血 庫 : 陳 柏 志 組 長 施 乃 華 簡 玉 惠 發 行 所 : 高 雄 市 立 大 同 醫 院 院 址 :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中 華 三 路 68 號 電 話 : ( 代 表 線 ) 網 址 : 版 次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初 版 1

2 目 錄 壹 輸 血 的 目 的 3 貳 輸 血 的 適 應 症 3 參 血 液 成 分 之 介 紹 與 輸 血 注 意 事 項 一 全 血 (Whole Blood) 6 二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Packed RBCs) 8 三 洗 滌 紅 血 球 (Washed Red Blood Cells) 10 四 減 除 白 血 球 之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Leukocyte-poor Red Blood Cells) 12 五 冷 凍 血 漿 (Frozen plasma, FP) 14 六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Fresh Frozen Plsama, FFP) 16 七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Platelet Concentrate) 18 八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Single-donor Platelet) 20 九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White Blood Cells Concentrate) 22 十 冷 凍 沈 澱 品 (Cryoprecipitate) 24 肆 輸 血 作 業 流 程 一 輸 血 申 請 作 業 流 程 圖 26 二 輸 血 申 請 流 程 27 三 輸 血 手 環 之 建 立 輸 血 作 業 照 護 標 準 35 四 血 庫 作 業 35 四 手 術 室 / 麻 醉 科 輸 血 作 業 流 程 36 伍 輸 血 作 業 照 護 標 準 38 陸 輸 血 反 應 之 臨 床 症 狀 與 處 理 43 柒 血 小 板 與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去 除 過 濾 器 之 申 請 53 一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血 液 加 溫 器 之 使 用 55 二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56 捌 血 液 加 溫 器 之 使 用 58 玖 臨 床 輸 血 問 題 Q & A 61 拾 參 考 資 料 66 拾 壹 附 件 66 2

3 壹 輸 血 的 目 的 輸 血 於 醫 療 過 程 中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環, 是 一 項 救 命 但 具 危 險 性 的 醫 療 處 置, 它 可 快 速 而 有 效 的 矯 正 病 人 缺 血 情 況 ; 在 輸 血 過 程 中, 病 患 可 能 因 人 為 或 不 可 抗 拒 之 因 素, 引 起 嚴 重 的 輸 血 反 應, 危 及 生 命 安 全, 甚 至 死 亡 故 依 照 本 院 輸 血 治 療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訂 定 臨 床 輸 血 作 業 指 引, 建 立 輸 血 照 護 標 準 流 程, 提 供 醫 護 人 員 遵 守 與 執 行, 提 升 輸 血 安 全 與 品 質, 以 確 保 病 患 具 更 安 全 之 輸 血 環 境 貳 輸 血 的 適 應 症 項 目 輸 血 適 應 症 全 血 1. 休 克 伴 有 急 性 大 出 血 且 失 血 量 大 於 全 身 血 量 之 35 % 以 上 (1500 c.c) Whole blood 2. 使 用 體 外 循 環 之 開 心 手 術 中 及 術 後 6 小 時 內 3. 新 生 兒 交 換 輸 血 4. 其 他 原 因, 需 聯 絡 血 庫 醫 師 方 可 執 行 1. 循 環 血 量 正 常 (Normovolemia) 之 貧 血 病 人 或 有 心 臟 衰 弱 的 病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人 ; 主 要 目 的 為 增 加 血 液 釋 氧 能 力 與 紅 血 球 質 量 Packed RBC 2. 紅 血 球 不 足 或 功 能 喪 失 時, 如 各 種 慢 性 貧 血 亞 急 性 出 血 性 貧 血 心 臟 病 高 血 壓 或 年 老 者 之 貧 血 及 外 科 輸 血 洗 滌 紅 血 球 1.IgA 缺 乏 症, 須 輸 Packed RBC 者 Washed RBC 2. 陣 發 性 夜 間 血 色 素 尿 症, 須 輸 Packed RBC 者 3. 須 輸 Packed RBC 者 但 對 血 漿 成 份 有 過 敏 之 病 患 減 白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1. 過 去 輸 血 時, 曾 發 生 非 溶 血 性 發 熱 輸 血 反 應 者 RL packed RBC 2. 器 官 骨 髓 移 植 考 慮 要 接 受 器 官 骨 髓 移 植 癌 症 或 免 疫 不 全 等 患 者, 避 免 巨 細 胞 病 毒 傳 染 冷 凍 血 漿 1. 補 充 穩 定 凝 固 因 子 (factor II VII X XI) 缺 乏 合 併 有 明 顯 出 血 現 Frozen plasma 象 或 已 安 排 開 刀 與 侵 襲 性 治 療 之 情 況 2. 低 血 清 蛋 白 (Albumin<2.5gm/dL) 引 起 水 腫 或 腹 水, 且 albumin 缺 貨 時 3. 其 他 原 因, 需 聯 絡 血 庫 醫 師 方 可 執 行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Fresh frozen plasma 1. 明 顯 出 血 現 象 或 已 安 排 開 刀 與 侵 襲 性 治 療 之 情 況 合 併 有 APTT PT 時 間 延 長 ( 超 過 正 常 值 1.5 倍 ) 2. 病 患 接 受 大 量 輸 血 ( 大 於 全 身 性 血 量 1 volume) 3. 行 血 漿 交 換 術 治 療 之 患 者 4. 缺 乏 Antithrombin III Protein C/S 或 使 用 Heparin Warfarin 等 抗 凝 劑 治 療, 有 出 血 傾 向 之 病 患 3

4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Platelet concentrate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Single donor platelet 減 白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RL- single donor platelet HLA 配 合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HLA-matched single donor platelet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White Blood Cells Concentrate 5.DIC 之 出 血 患 者 TTP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 6. 心 臟 手 術 或 其 他 大 手 術 後 有 出 血 現 象, 且 無 法 及 時 取 得 PT 及 APTT 報 告 者 7. 新 生 兒 之 交 換 輸 血 8. 其 他 原 因, 需 聯 絡 血 庫 醫 師 方 可 執 行 1. 血 小 板 小 於 20,000/uL 2. 血 小 板 少 於 50,000/uL, 有 出 血 現 象 3. 血 小 板 少 於 80,000/uL, 要 開 刀 的 病 人 4. 血 小 板 少 於 100,000/uL, 要 行 腦 或 眼 球 開 刀 病 人 或 視 網 膜 出 血 腦 出 血 體 外 循 環 後 大 量 輸 血,DIC 及 開 心 手 術 後 血 小 板 功 能 失 常 引 起 之 出 血 5. 血 小 板 功 能 障 礙 6. 血 小 板 數 減 少 合 併 其 他 危 險 狀 況 存 在 時, 由 醫 師 判 斷 是 否 要 輸 血 1. 血 小 板 小 於 20,000/uL 2. 血 小 板 少 於 50,000/uL, 有 出 血 現 象 3. 血 小 板 少 於 80,000/uL, 要 開 刀 病 人 4. 血 小 板 少 於 100,000/uL, 要 行 腦 或 眼 球 開 刀 病 人 或 視 網 膜 出 血 腦 出 血 體 外 循 環 後 大 量 輸 血,DIC 及 開 心 手 術 後 血 小 板 功 能 失 常 引 起 之 出 血 5. 血 小 板 功 能 障 礙 6. 血 小 板 數 減 少 合 併 其 他 危 險 狀 況 存 在 時, 由 醫 師 判 斷 是 否 要 輸 血 1. 有 過 非 溶 血 性 發 燒 輸 血 反 應 者 2. 已 產 生 血 小 板 或 HLA 抗 體 者, 或 需 多 次 輸 用 血 小 板 者 3. CMV 陰 性 之 接 受 骨 髓 移 植 者 4. 須 長 期 輸 血 之 病 患, 包 括 aplastic anemia dyserthropoiesis chemotherapy thalassemia 5. 器 官 移 植 骨 髓 移 植 新 生 兒 及 免 疫 不 全 之 病 患 1. 長 期 輸 血 小 板 病 人, 已 有 抗 體 產 生 者 2. 預 備 做 骨 髓 移 植 之 病 人 1. 中 性 球 低 下, 需 輸 注 Granulocyte concentrate 來 改 善 或 控 制 病 情 2. 病 人 患 有 敗 血 症 (Sepsis) 或 嚴 重 感 染 病, 在 經 抗 生 素 治 療 24~48 小 時 後 仍 無 法 穩 定, 持 續 發 燒 或 細 菌 感 染 仍 無 法 控 制 者 3. 病 人 之 骨 髓 造 血 機 能 低 下 但 造 血 機 能 短 期 內 有 恢 復 之 可 能 者 4. 對 於 病 人 有 顆 粒 球 功 能 異 常 者, 當 有 嚴 重 感 染 時 亦 可 使 用 5. 新 生 兒 敗 血 症 4

5 冷 凍 沉 澱 品 Cryoprecipitate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1. A 型 血 友 病 2. 纖 維 蛋 白 原 缺 乏 症 3. Von Willebrand s syndrome 4. 其 他 原 因, 需 聯 絡 血 庫 醫 師 方 可 執 行 1. 需 長 期 輸 血 者, 而 有 缺 乏 或 不 良 之 紅 血 球 病 症, 如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紅 血 球 發 育 不 良 惡 性 腫 瘤 或 抑 制 紅 血 球 生 成 者 2. 血 液 病 性 貧 血 地 中 海 型 貧 血 鐮 刀 型 血 球 貧 血 嚴 重 陣 發 性 夜 間 血 紅 素 尿 症 自 體 免 疫 血 液 貧 血 3. 器 官 移 植, 避 免 異 體 排 斥 4. 避 免 因 輸 血 而 引 起 巨 細 胞 病 毒 之 傳 染, 如 器 官 移 植 骨 髓 移 植 新 生 兒 及 免 疫 不 全 之 受 血 者 5. 因 白 血 球 引 起 之 發 燒 發 冷 等 輸 血 反 應 有 二 次 以 上 之 病 患, 需 再 次 輸 血 治 療 時 1. 骨 髓 功 能 不 足 而 引 起 的 缺 血, 如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急 性 白 血 病 其 它 惡 性 血 友 病 骨 髓 因 化 學 治 療 或 放 射 治 療 而 抑 制 功 能 者 2. 嚴 重 血 液 病 而 需 輸 血 小 板 者 3. 大 量 輸 血 交 換 輸 血, 及 心 肺 體 外 循 環 而 大 量 失 血 者 4. 配 合 HLA 使 用 之 血 小 板 輸 血 者 5. 避 免 因 輸 血 而 引 起 巨 細 胞 病 毒 之 傳 染, 如 器 官 移 植 之 受 血 者 骨 髓 移 植 新 生 兒, 及 免 疫 不 全 之 受 血 者 6. 因 白 血 球 引 起 之 發 燒 發 冷 等 輸 血 反 應 有 二 次 以 上 之 病 患, 需 再 次 輸 血 治 療 時 以 上 輸 血 適 應 症 及 血 品 特 殊 處 理 適 應 症 經 九 十 九 年 第 一 次 暨 第 一 次 輸 血 委 員 會 審 核 決 議 通 過 5

6 叁 血 液 成 份 之 介 紹 與 輸 血 注 意 事 項 一 全 血 (Whole Blood) 包 裝 : 一 袋 約 285 ml, 為 1 單 位 特 性 1. 將 血 液 和 血 液 保 存 液 CPDA-1 混 合 而 成 的 全 血 成 品, 含 所 有 的 血 液 成 分 本 成 品 每 單 位 是 在 250 ml 血 液 中 加 入 35 ml 的 血 液 保 存 液 CPDA-1 而 成 2. 自 捐 血 日 起 七 日 內 的 全 血, 含 有 適 量 的 2.3-DPG 可 增 加 釋 氧 能 力, 並 含 適 當 之 電 解 質 濃 度, 一 般 稱 為 新 鮮 血 液 (fresh blood) 3. 儲 存 之 全 血 不 含 不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 如 factors V VIII) 用 量 1. 每 單 位 全 血 可 使 成 人 提 升 Hb 約 0.5 g/dl,hct 約 1~2 % 2. 小 兒 科 病 人 如 在 2~3 小 時 內 每 公 斤 體 重 輸 予 8~10 ml 全 血, 可 獲 得 相 同 結 果 3. 在 出 血 量 超 過 1,200 ml 手 術 中 之 輸 血, 可 適 量 併 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注 意 事 項 1. 需 要 快 速 且 大 量 輸 血 之 病 人, 最 好 使 用 具 有 微 凝 體 (microaggregates) 過 濾 器 的 輸 血 套 件, 以 避 免 白 血 球 或 血 小 板 等 微 凝 體, 造 成 肺 栓 塞 或 腦 栓 塞 亦 可 使 用 輸 血 加 速 器 ( 血 袋 加 壓 器 ), 以 加 速 血 液 輸 注 速 度 2. 請 勿 將 成 品 輸 用 給 血 液 容 積 正 常 的 慢 性 貧 血 病 患, 否 則 極 可 能 造 成 體 液 容 積 過 量, 因 此, 這 類 病 患 應 使 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 同 時 亦 需 注 意 快 速 輸 血 對 心 臟 衰 弱 病 患 之 反 應 3. 本 成 品 中 之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均 無 功 能, 且 凝 血 因 子 FactorⅤ 或 FactorⅧ 也 減 少, 為 避 免 因 大 量 輸 血 而 有 血 小 板 及 凝 固 因 子 稀 釋 現 象, 建 議 在 大 量 輸 血 時, 每 輸 血 5 單 位, 可 酌 給 1 單 位 的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每 輸 血 10 單 位, 可 酌 量 給 予 5~6 單 位 的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4. 本 成 品 若 庫 存 超 過 5 日, 則 不 宜 用 於 新 生 兒 換 血 5. 輸 血 時, 使 用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或 其 他 破 碎 物 質 6.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以 上 6

7 7. 輸 注 速 率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每 單 位 血 液 (250mL)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8. 於 輸 血 開 始 前, 不 可 將 血 液 成 品 留 置 於 冰 箱 外 面 超 過 30 分 鐘 9. 如 需 加 溫 時, 將 血 袋 置 於 特 製 加 溫 器, 或 輸 注 管 置 於 加 溫 器 中, 以 37 加 溫 血 液, 不 可 將 血 袋 浸 在 水 浴 箱 或 以 微 波 爐 加 熱 10. 大 量 輸 血 時, 可 能 造 成 酸 中 毒 體 溫 過 低 低 血 鈣 症 血 鉀 過 高 等 症 狀 11.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2.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需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3.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對 免 疫 力 較 差 者 或 近 親 輸 血 時, 應 先 經 放 射 線 處 理 14. 在 長 期 反 覆 輸 血 100 單 位 以 上 的 病 人, 可 能 發 生 因 血 鐵 質 沉 著 症 而 引 起 鐵 質 超 載 15. 若 在 短 時 間 內 大 量 輸 血, 可 能 會 因 血 液 保 存 液 中 所 含 之 citric acid 成 分, 與 血 液 中 鈣 離 子 結 合, 造 成 鈣 離 子 濃 度 降 低, 此 時 可 靜 脈 注 射 葡 萄 糖 鈣 液 以 預 防 低 血 鈣 症, 但 不 可 與 輸 血 同 一 管 路 輸 注 16. 於 新 生 兒 換 血 成 人 換 血 冷 凝 集 素 病 或 迅 速 輸 注 巨 量 冰 冷 的 血 液 成 分 時 應 使 用 血 液 加 溫 器, 以 減 少 引 起 心 律 不 整 或 心 跳 停 止 的 可 能 性 17.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8. 同 時 輸 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和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以 代 替 全 血, 並 非 適 當 之 使 用 法 19. 血 品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適 血 型 不 合, 均 可 能 引 起 溶 血 反 應 20. 本 成 品 保 存 溫 度 :2~6 21. 本 成 品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35 天 ( 有 效 日 期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7

8 二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Packed RBCs) 包 裝 : 由 285mL 全 血 製 作, 一 袋 約 150mL 為 1 單 位 特 性 1. 本 成 品 是 以 全 血 250 ml 或 500 ml 個 別 添 加 35 ml 或 70 ml 的 血 液 保 存 液 CPDA-1, 離 心 後 去 除 大 部 分 血 漿 的 成 品, 以 285 ml 為 一 單 位, 離 心 後 約 150mL, 含 紅 血 球 100mL, 血 漿 40mL, 安 定 凝 固 因 子 40 單 位, 亦 含 少 量 失 去 活 性 的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2. Hct 值 約 70~80 %, 紅 血 球 釋 氧 能 力 及 輸 血 24 小 時 後 的 紅 血 球 復 原 率 和 全 血 相 同 3. 因 血 漿 的 去 除, 可 減 少 鈉 鉀 氨 乳 酸 的 給 血 者 抗 體 之 輸 入, 減 少 發 熱 性 及 過 敏 性 反 應 用 量 通 常 成 人 體 重 50~60 kg, 輸 用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可 提 高 病 患 之 Hct 約 3~ 4%,Hb 約 1~1.2 gm/dl 注 意 事 項 1. 輸 血 時, 使 用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或 其 他 破 碎 物 質, 小 兒 科 病 人 可 用 22 或 23 號 針 頭 2.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以 上 3. 輸 注 速 率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每 單 位 血 液 (250mL)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4. 於 輸 血 開 始 前, 不 可 將 血 液 成 品 留 置 於 冰 箱 外 面 超 過 30 分 鐘 5. 於 下 列 情 況, 輸 血 時 需 給 予 血 液 加 溫, 以 避 免 病 患 發 生 心 律 不 整 之 情 形 : a. 成 人 接 受 快 速 而 大 量 輸 血 者 ( 速 率 大 於 50 毫 升 / 公 斤 / 小 時 ) b. 嬰 兒 換 血 c. 小 兒 接 受 大 量 輸 血 者 ( 速 率 大 於 15 毫 升 / 公 斤 / 小 時 ) d. 病 人 具 有 冷 型 凝 集 素 者 e. 經 由 中 心 靜 脈 導 管 輸 血 者 6. 如 需 加 溫 時, 將 血 袋 置 於 特 製 加 溫 器, 或 輸 注 管 置 於 加 溫 器 中 以 37 加 溫 血 液, 不 可 將 血 袋 浸 在 水 浴 箱 或 以 微 波 爐 加 熱 8

9 7. 加 溫 器 應 選 用 有 溫 度 標 示 及 警 報 系 統 (alarm system) 之 優 良 品, 以 免 引 起 溶 血 8. 加 溫 過 的 血 液 應 立 即 輸 用, 不 可 再 度 冷 藏 後 使 用 9. 輸 血 時 可 加 入 少 量 注 射 用 生 理 食 鹽 水, 以 利 輸 注 10. 小 兒 科 病 患 之 單 位 紅 血 球 可 用 無 菌 技 術 外 接 聯 袋, 等 量 分 裝 成 數 小 袋, 再 分 次 使 用 11.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有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出 現 此 種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12.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3.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4.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5.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對 免 疫 力 較 差 者 或 近 親 輸 血 時, 應 先 經 放 射 線 處 理 16. 於 新 生 兒 換 血 成 人 換 血 冷 凝 集 素 病 或 迅 速 輸 注 巨 量 冰 冷 的 血 液 成 分 時 應 使 用 血 液 加 溫 器, 以 減 少 引 起 心 律 不 整 或 心 跳 停 止 的 可 能 性 17. 同 時 輸 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和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以 代 替 全 血, 並 非 適 當 之 使 用 法 18. 若 貧 血 原 因 能 用 特 殊 藥 物 ( 如 鐵 劑 B12 葉 酸 ) 矯 正 時, 則 儘 量 不 用 紅 血 球 輸 血 19.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例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20.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21. 在 長 期 反 覆 輸 血 100 單 位 以 上 的 病 人, 可 能 發 生 因 血 鐵 質 沉 著 症 而 引 起 鐵 質 超 載 22.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適 血 型 不 合, 均 可 能 引 起 溶 血 反 應 23. 保 存 溫 度 :2~6 9

10 三 洗 滌 紅 血 球 (Washed Red Blood Cells) 包 裝 : 由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約 200~350 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本 成 品 是 將 2 單 位 之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用 紅 血 球 洗 滌 機 以 0.9 % 生 理 食 鹽 水 反 覆 洗 滌 後, 所 得 之 紅 血 球 成 品, 最 後 添 加 部 份 生 理 食 鹽 水 製 造 而 成 2. Hct 值 約 75 % 以 下, 紅 血 球 釋 氧 能 力 及 輸 血 24 小 時 後 的 紅 血 球 復 原 率 和 全 血 相 同 3. 在 洗 滌 程 序 中, 幾 乎 全 部 的 血 漿 都 被 去 除, 而 且 同 時 去 除 80 % 以 上 之 白 血 球 與 血 小 板 白 血 球 含 量 每 單 位 少 於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可 明 顯 降 低 由 血 漿 蛋 白 抗 體 所 引 起 之 蕁 麻 疹 發 燒 惡 寒 等 不 良 輸 血 反 應 用 量 視 病 情 而 定, 通 常 成 人 體 重 50~60 kg 輸 用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可 提 高 病 人 之 Hct 約 3~4 %,Hb 約 1~1.2 gm/dl 注 意 事 項 1. 本 成 品 置 備 後 應 於 24 小 時 內 輸 用 2. 輸 血 時, 由 靜 脈 輸 入 所 需 之 量, 應 使 用 較 大 號, 及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及 其 他 破 碎 物 質, 小 兒 科 病 人 可 用 22 或 23 號 針 頭,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以 上 3. 輸 注 速 率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每 單 位 血 液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4. 於 輸 血 開 始 前, 不 可 將 血 液 成 品 留 置 於 冰 箱 外 面 超 過 30 分 鐘 5. 下 列 情 況, 輸 血 時 需 給 予 血 液 加 溫, 以 避 免 心 律 不 整 之 情 形 : a. 成 人 接 受 快 速 而 大 量 輸 血 者 ( 速 率 大 於 50 毫 升 / 公 斤 / 小 時 ) b. 嬰 兒 換 血 c. 小 兒 接 受 大 量 輸 血 者 ( 速 率 大 於 15 毫 升 / 公 斤 / 小 時 ) d. 病 人 具 有 冷 型 凝 集 素 者 e. 經 由 中 心 靜 脈 導 管 輸 血 者 6. 如 需 加 溫 時, 將 血 袋 置 於 特 製 加 溫 器, 或 輸 注 管 置 於 加 溫 器 中 以 37 加 溫 血 10

11 液, 不 可 將 血 袋 浸 在 水 浴 箱 或 以 微 波 爐 加 熱 7. 加 溫 器 應 選 用 有 溫 度 標 示 及 警 報 系 統 (alarm system) 之 優 良 品, 以 免 引 起 溶 血 8. 加 溫 過 的 血 液 應 立 即 輸 用, 不 可 再 度 冷 藏 後 使 用 9.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有 出 現 此 類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10.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11.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12.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3. 於 新 生 兒 換 血 成 人 換 血 冷 凝 集 素 病 或 迅 速 輸 注 巨 量 冰 冷 的 血 液 成 分 時, 應 使 用 血 液 加 溫 器, 以 減 少 引 起 心 律 不 整 或 心 跳 停 止 之 可 能 性 14.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5.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6.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對 免 疫 力 較 差 者 或 近 親 輸 血, 應 先 經 放 射 線 處 理 17. 在 長 期 反 覆 輸 血 100 單 位 以 上 的 病 人, 可 能 發 生 因 血 鐵 質 沉 著 症, 引 起 鐵 質 超 載 18.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適 血 型 不 合, 均 可 能 引 起 溶 血 反 應 19. 本 成 品 保 存 溫 度 :2~6 20. 本 成 品 有 效 期 限 : 製 備 後 24 小 時 之 內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1

12 四 減 除 白 血 球 之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Leukocyte-poor Red Blood Cells) 常 見 名 稱 : 減 白 或 去 白 紅 血 球 Leukocyte-Reduced RBCs,Leukocyte-depleted RBCs 包 裝 : 由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SAGM 製 作 而 來, 一 袋 約 200~350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將 2 單 位 的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SAGM (CPDA-1 亦 可 ), 使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Filter) 過 濾 去 除 絕 大 部 分 白 血 球 後 的 紅 血 球 成 品 2.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可 明 顯 減 少 由 白 血 球 所 引 發 之 反 應, 避 免 非 溶 血 性 發 熱 性 輸 血 反 應 之 發 生 平 均 每 單 位 成 品 所 含 白 血 球 含 量 低 於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可 減 少 HLA 抗 體 之 產 生 4. Hct 值 約 52~60 %, 紅 血 球 釋 氧 能 力 及 輸 血 24 小 時 後 的 紅 血 球 復 原 率, 與 全 血 相 同 用 量 視 病 情 而 定, 通 常 成 人 體 重 50~60 kg 輸 用 2 單 位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可 提 高 病 人 Hct 約 3~4 %,Hb 約 1~1.2 gm/dl 適 應 症 1. 過 去 輸 血 時, 曾 發 生 非 溶 血 性 發 熱 輸 血 反 應 者 2. 器 官 骨 髓 移 植 或 免 疫 缺 陷 等 患 者, 避 免 巨 噬 細 胞 病 毒 傳 染 3. 已 產 生 HLA 抗 體 之 長 期 需 要 輸 血 之 病 人 注 意 事 項 1. 輸 血 時, 由 靜 脈 輸 入 所 需 之 量, 應 使 用 較 大 號 及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及 其 他 破 碎 物 質 小 兒 科 病 人 可 用 22 或 23 號 針 頭,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以 上 2. 輸 注 速 率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每 單 位 血 液 (250mL)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3. 於 輸 血 開 始 前 不 可 將 血 液 成 品 留 置 於 冰 箱 外 面 超 過 30 分 鐘 4. 少 數 情 形 之 下 會 引 起 血 液 中 Bilirubin 濃 度 的 輕 微 上 升 5. 本 成 品 內 含 有 Adenine 及 Mannitol, 故 對 腎 臟 疾 病 患 者 之 投 與, 需 十 分 謹 慎 6.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有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有 出 現 此 種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12

13 7.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8.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9.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0. 於 新 生 兒 換 血 成 人 換 血 冷 凝 集 素 病 或 迅 速 輸 注 巨 量 冰 冷 的 血 液 成 分 時, 應 使 用 血 液 加 溫 器, 以 減 少 引 起 心 律 不 整 或 心 跳 停 止 的 可 能 性 11. 本 成 品 製 備 後 應 於 24 小 時 內 輸 用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2. 可 視 受 血 者 之 需 要, 在 完 成 過 濾 後 繼 之 以 放 射 線 照 射 處 理 13. 本 成 品 保 存 溫 度 :2~6 13

14 五 冷 凍 血 漿 (Frozen plasma, FP) 包 裝 : 由 250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90mL, 為 1 單 位 由 500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200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冷 凍 血 漿 乃 是 於 全 血 採 血 後 8 小 時 以 上 經 離 心 處 理 而 分 離 之 血 漿, 或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於 1~6 解 凍 分 離 出 冷 凍 沈 澱 品 後 之 血 漿 2. 每 單 位 體 積 約 為 100mL~150mL, 含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約 90 單 位, 缺 FactorⅤ Ⅷ, 亦 無 血 小 板 及 白 血 球 3. 為 黃 色 液 狀 物, 於 低 溫 冷 凍 狀 態 下 呈 固 狀 4. 若 有 脂 肪 時, 則 有 白 色 渾 濁 現 象 用 量 1. 用 於 治 療 出 血 時, 應 隨 時 檢 查 血 液 凝 固 機 能, 參 考 劑 量 如 下 : 第 Ⅱ 因 子 缺 乏 :15 ml/kg, 繼 以 每 天 10 ml/kg 之 維 持 劑 量 第 Ⅶ 因 子 缺 乏 :10 ml/kg, 繼 以 每 天 5 ml/kg 之 維 持 劑 量 第 ⅩⅠ 因 子 缺 乏 : 輕 微 出 血 時 30 ml/kg, 繼 以 每 12 小 時 7 ml/kg 之 維 持 劑 量 ; 嚴 重 出 血 或 手 術 時, 將 初 劑 量 增 為 60 ml/kg 第 Ⅹ 因 子 缺 乏 :15 ml/kg, 繼 以 每 天 10 ml/kg 之 維 持 劑 量 2. 通 常 使 用 量 為 一 天 200~400 ml, 嚴 重 時 如 休 克 敗 血 症 等 使 用 800 ml, 但 要 考 慮 病 患 之 年 齡 與 症 狀 而 酌 量 增 減 注 意 事 項 1. 使 用 前 連 同 血 袋 於 30~37 下 搖 盪 解 凍, 如 解 凍 後 未 立 即 輸 用 應 置 於 4 保 存, 不 可 重 複 冷 凍 2.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3.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4.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5.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4

15 6. 需 與 病 人 之 ABO 血 型 相 容 7. 有 文 獻 指 出, 大 量 使 用 本 成 品 會 抑 制 身 體 內 凝 血 因 子 Albumin 之 合 成 能 力 8. 解 凍 後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9. 輸 注 大 量 血 液 或 快 速 輸 血 時, 容 易 引 起 循 環 超 載 而 導 致 心 臟 衰 竭 10. 保 存 溫 度 : 18 以 下 11.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五 年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5

16 六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Fresh Frozen Plsama, FFP) 包 裝 : 由 25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90 ml, 為 1 單 位 由 50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200 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乃 是 於 全 血 採 血 後 8 小 時 內 所 分 離 之 血 漿, 經 急 速 冷 凍 而 成, 保 存 了 所 有 血 液 凝 固 因 子, 包 括 第 Ⅴ 及 第 Ⅷ 等 不 安 定 性 因 子 2. 自 250 ml 全 血 分 離 冷 凍 所 得 者 為 一 單 位, 每 單 位 體 積 為 90~120 ml 3. 為 黃 色 液 狀 物, 於 低 溫 冷 凍 狀 態 下 呈 固 狀 4. 若 有 脂 肪 時, 則 有 白 色 渾 濁 現 象 5. 於 18 下 可 保 存 一 年 用 量 視 病 情 而 定, 隨 時 進 行 血 液 凝 固 檢 查 PT PTT 以 控 制 用 量, 參 考 劑 量 如 下 : 通 常 使 用 量 為 一 天 200~400 ml, 嚴 重 時 如 休 克 敗 血 症 等 使 用 800 ml, 但 要 考 慮 病 患 之 年 齡 與 症 狀 而 酌 量 增 減 注 意 事 項 1. 需 與 病 人 之 ABO 血 型 相 容, 使 用 前 連 同 血 袋 於 30~37 下 搖 盪 解 凍 ; 解 凍 後 若 置 於 室 溫 中, 應 於 2 小 時 內 輸 用 ; 若 解 凍 後 24 小 時 仍 儲 存 於 液 體 狀 態 者, 不 可 用 於 第 Ⅴ 及 第 Ⅷ 因 子 之 補 充 2. 有 文 獻 指 出, 大 量 使 用 本 成 品 會 抑 制 身 體 內 凝 血 因 子 Albumin 之 合 成 能 力 3. 解 凍 後 之 血 品 不 可 再 行 凍 結 使 用,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4.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5.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6.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有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有 出 現 此 種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7.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8.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6

17 9. 同 時 輸 用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和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以 代 替 全 血, 並 非 適 當 之 使 用 法 10. 本 血 品 保 存 溫 度 : 18 以 下 11. 本 血 品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一 年 ( 有 效 日 期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7

18 七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Platelet Concentrate) 包 裝 : 由 25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來, 一 袋 約 30~40 ml, 為 1 單 位 由 50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來, 一 袋 約 60~80 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自 250 ml 的 新 鮮 全 血 分 離 所 得 之 血 小 板, 懸 浮 於 30~40 ml 血 漿 中 2. 每 單 位 含 2~ 個 血 小 板, 懸 浮 於 30~40 ml 的 血 漿 中, 並 含 少 量 之 白 血 球 與 紅 血 球 用 量 1. 正 常 情 況 下, 一 個 70 公 斤 的 成 年 病 人, 每 輸 1 單 位 約 增 加 血 小 板 數 5,000/μL 2. 成 人 通 常 輸 用 10~12 單 位 劑 量, 小 孩 通 常 每 10 公 斤 輸 予 1 單 位 注 意 事 項 1. 應 使 用 較 大 號 針 頭,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及 其 它 破 碎 物 質 2. 原 則 上 不 需 做 交 叉 配 合 試 驗, 病 人 紅 血 球 與 捐 血 者 血 漿 應 儘 量 符 合 ABO 血 型 相 容 性, 緊 急 時 可 互 相 代 替 3. 有 發 熱 性 非 溶 血 性 反 應 的 病 人, 需 要 輸 用 除 去 白 血 球 的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應 使 用 特 殊 設 計 之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以 達 此 目 的, 非 特 別 設 計 的 過 慮 器 可 能 同 時 除 去 血 小 板 4. 使 用 時 可 將 各 袋 內 之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聚 於 同 一 袋 內, 以 方 便 輸 注 5. 小 兒 科 的 病 患 輸 注 時, 若 有 可 能 構 成 循 環 超 載 的 問 題, 血 漿 的 容 積 量 可 予 以 減 少 6. 病 人 輸 注 後 一 小 時 內 之 血 小 板 增 加 指 數 (CCI), 必 須 是 10,000 以 上 CCI (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 = platelet count increment x BSA number of platelet transfused (x10 11 ) 7. 影 響 CCI 的 因 素 有 a. ABO 血 型 不 合 b. 發 燒 c. 脾 腫 大 18

19 d. 出 血 或 DIC( 散 佈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症 ) e. 合 併 有 急 性 全 身 性 感 染 (active infection) f. 具 血 小 板 抗 體 或 HLA 抗 體 g. 藥 物 影 響 8. 病 人 若 患 有 免 疫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紫 斑 症, 輸 用 本 成 品 的 效 果 不 大, 除 非 發 生 有 威 脅 生 命 之 出 血, 否 則 不 宜 輸 注 本 品 9.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0.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1.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對 免 疫 力 較 差 者 或 近 親 輸 血 時, 應 先 經 放 射 線 處 理 12. 若 血 品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13.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14.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5. 本 血 品 保 存 溫 度 : 於 20~24 室 溫 振 盪 器 內 持 續 搖 盪 16. 本 血 品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5 天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9

20 八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Single-donor Platelet) 包 裝 : 由 單 一 捐 血 者 利 用 血 液 成 分 分 離 機 分 離 出 血 小 板, 一 袋 約 200~300mL, 為 1 單 位 特 性 1. 單 一 供 血 者 的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之 使 用, 可 以 防 止 對 多 個 供 血 者 的 抗 原 暴 露 危 險 懸 浮 於 200~300mL 血 漿 中 2. 每 單 位 平 均 含 個 血 小 板, 及 少 量 紅 血 球 白 血 球 及 淋 巴 球 ; 血 小 板 均 勻 的 懸 浮 於 200~300mL 的 血 漿 中, 相 當 於 12 單 位 傳 統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用 量 1. 預 防 性 : 一 個 血 小 板 數 目 低 於 20,000/μL 的 成 人, 通 常 一 次 需 輸 用 一 袋, 每 週 二 次 2. 治 療 性 : 因 病 況 而 異 並 做 CCI 之 計 算 注 意 事 項 1. 應 使 用 較 大 號 針 頭,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及 其 它 破 碎 物 質 2. 原 則 上 不 需 做 交 叉 配 合 試 驗, 病 人 紅 血 球 與 捐 血 者 血 漿 應 儘 量 符 合 ABO 血 型 相 容 性, 緊 急 時 可 互 相 代 替 3. 有 發 熱 性 非 溶 血 性 反 應 的 病 人, 需 要 輸 用 除 去 白 血 球 的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應 使 用 特 殊 設 計 之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以 達 此 目 的, 非 特 別 設 計 的 過 慮 器 可 能 同 時 除 去 血 小 板 4. 使 用 時 可 將 各 袋 內 之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聚 於 同 一 袋 內, 以 方 便 輸 注 5. 小 兒 科 的 病 患 輸 注 時, 若 有 可 能 構 成 循 環 超 載 的 問 題, 血 漿 的 容 積 量 可 予 以 減 少 6. 病 人 輸 注 後 一 小 時 內 之 血 小 板 增 加 指 數 (CCI), 必 須 是 10,000 以 上 CCI (corrected count increment) = platelet count increment x BSA number of platelet transfused (x10 11 ) 7. 影 響 CCI 的 因 素 有 a. ABO 血 型 不 合 20

21 b. 發 燒 c. 脾 腫 大 d. 出 血 或 DIC( 散 佈 性 血 管 內 凝 血 症 ) e. 合 併 有 急 性 全 身 性 感 染 (active infection) f. 具 血 小 板 抗 體 或 HLA 抗 體 g. 藥 物 影 響 8. 病 人 若 患 有 免 疫 性 血 小 板 減 少 紫 斑 症, 輸 用 本 成 品 的 效 果 不 大, 除 非 發 生 有 威 脅 生 命 之 出 血, 否 則 不 宜 輸 注 本 品 9. 由 於 單 一 供 血 者 的 血 小 板 緣 故, 減 少 不 同 供 血 者 的 數 目, 可 降 低 輸 血 感 染 及 HLA 抗 體 產 生 之 危 險 10. 對 已 產 生 HLA 抗 體 之 病 人, 應 輸 注 HLA 型 相 合 的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11.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2.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3.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對 免 疫 力 較 差 者 或 近 親 輸 血 時, 應 先 經 放 射 線 處 理 14. 若 血 品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15.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16.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7. 本 血 品 保 存 溫 度 : 於 20~24 室 溫 振 盪 器 內 持 續 搖 盪 18. 本 血 品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5 天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21

22 九 白 血 球 濃 厚 液 (White Blood Cells Concentrate) 常 見 名 稱 : 顆 粒 球 濃 厚 液 (Granulocyte concentrate) 包 裝 : 由 25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來, 一 袋 約 20~30mL, 為 1 單 位 由 50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來, 一 袋 約 40~60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本 項 成 品 之 收 集 成 分 為 血 沉 棕 黃 層 (buffy coat), 混 含 部 份 血 小 板 及 紅 血 球 每 單 位 約 含 白 血 球 用 量 1. 輸 用 時 將 所 需 要 的 相 同 血 型 的 袋 數 ( 一 般 劑 量 為 10~12 單 位 以 上 ) 一 起 混 合 於 大 袋 輸 用, 如 此 約 有 0.6~ 個 顆 粒 球 之 輸 注 2. 一 般 之 劑 量 需 要 每 天 超 過 2~ 以 上 之 白 血 球, 需 連 續 使 用 五 天, 或 至 臨 床 狀 況 獲 得 改 善, 不 宜 超 過 七 天 適 應 症 1. 顆 粒 球 少 於 500/μL 2. 病 人 患 有 敗 血 症 (Sepsis) 或 嚴 重 感 染 病, 在 經 抗 生 素 治 療 24~48 小 時 後 仍 無 法 穩 定, 持 續 發 燒 或 細 菌 感 染 仍 無 法 控 制 者 3. 病 人 之 骨 髓 造 血 機 能 低 下 但 造 血 機 能 短 期 內 有 恢 復 之 可 能 者 4. 對 於 病 人 有 顆 粒 球 功 能 異 常 者, 當 有 嚴 重 感 染 時 亦 可 使 用, 不 必 考 慮 之 條 件 5. 新 生 兒 敗 血 症 注 意 事 項 1. 輸 血 時, 由 靜 脈 輸 入 所 需 之 量, 應 使 用 較 大 號 及 具 170- 微 米 過 濾 器 的 標 準 直 型 或 ㄚ 型 輸 血 器, 以 除 去 血 液 凝 塊 及 其 他 破 碎 物 質 並 輔 以 0.9% 生 理 食 鹽 水, 不 可 運 用 深 層 微 凝 體 (microaggregates) 過 濾 器 或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因 在 輸 注 過 程 中 會 移 去 白 血 球 小 兒 科 病 人 可 用 22 或 23 號 針 頭, 同 一 輸 血 器 不 宜 使 用 超 過 4 小 時 以 上 2. 輸 注 速 率 視 臨 床 情 況 而 定, 因 為 發 熱 性 非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的 發 生 率 會 隨 本 成 品 的 輸 注 量 而 增 加, 故 須 緩 慢 輸 注 並 密 切 觀 察 病 人, 每 單 位 血 液 必 須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22

23 3. 因 含 紅 血 球 成 分, 故 輸 用 前 需 進 行 交 叉 試 驗 4. 病 人 輸 注 後 之 白 血 球 增 加 量 一 般 並 不 明 顯, 因 此 追 蹤 顆 粒 球 輸 注 之 效 果 必 須 由 病 情 之 變 化 或 感 染 病 灶 之 縮 小 來 判 定 5.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6.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7.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有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有 出 現 此 種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8.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發 生 移 植 物 抗 宿 主 疾 病 (GVHD) 此 類 延 遲 性 反 應 9.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10.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11.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2. 使 用 Amphotericin B 患 者, 易 合 併 肺 部 症 狀, 需 特 別 注 意 13. 本 成 品 製 備 後 應 於 24 小 時 內 輸 用 ( 有 效 期 限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14. 本 成 品 保 存 溫 度 :20~24 23

24 十 冷 凍 沈 澱 品 (Cryoprecipitate) 包 裝 : 由 25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約 10~15 ml, 為 1 單 位 由 500 ml 全 血 製 作 而 成, 一 袋 約 25~30 ml, 為 2 單 位 特 性 1. 將 全 血 於 採 血 後 6 小 時 內, 依 照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程 序 分 離 出 的 新 鮮 血 漿 於 80 冷 凍 櫃 或 乾 冰 酒 精 浴 中 急 速 冷 凍 後, 於 1~6 解 凍, 再 經 離 心 移 除 血 漿, 此 時 所 留 在 血 袋 內 的 白 色 不 溶 物 即 為 冷 凍 沈 澱 品 2. 一 單 位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於 1~6 解 凍 後 所 獲 得 之 白 色 沈 澱 物, 懸 浮 於 約 15~20 ml 血 漿 中, 於 80 冷 凍 狀 態 下 呈 固 狀 3. 每 單 位 約 大 於 45 國 際 單 位 的 第 八 凝 血 因 子,125 mg 纖 維 蛋 白 原 及 存 在 於 原 單 位 約 40~70 % 的 von-willebrand 因 子 及 20~30 % 的 第 十 三 因 子 用 量 1. 對 血 友 病 病 人 之 治 療, 需 迅 速 給 予 期 望 之 劑 量, 使 血 中 濃 度 達 >50% 之 有 效 止 血 濃 度 第 八 因 子 在 體 內 之 半 衰 期 約 為 8~12 小 時, 因 此 每 8 小 時 需 給 予 一 次 之 補 充 劑 量 2. 需 要 輸 注 的 第 八 因 子 劑 量, 可 以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 a. 全 身 血 液 量 (BV)= 體 重 (BW) 70ml/kg b. 血 漿 量 (PV)= 血 液 量 (BV) (1.0-Hct) c. 所 需 第 八 因 子 量 (u,cc)=Ⅷ R d. 最 初 第 八 因 子 濃 度 =Ⅷ i (u/ml) e. 欲 提 升 之 第 八 因 子 濃 度 =Ⅷ e ( 50%Ⅷ, 50u/ml) f. 冷 凍 沉 澱 品 袋 數 ( 單 位 數 ),Cryo(u)Ⅷ R =PV (Ⅷ e -Ⅷ i ) Cryo(u)=Ⅷ R 45(1u 含 Ⅷ45u) 3. 維 持 外 科 手 術 後 的 止 血 作 用, 可 能 需 要 10 天 或 更 長 的 治 療 時 間 適 應 症 1. A 型 血 友 病 2. von-willebrand 氏 病 3. 第 十 三 因 子 及 纖 維 蛋 白 原 缺 乏 症 24

25 4. 偶 用 於 控 制 尿 毒 症 病 人 之 出 血 注 意 事 項 1. 輸 用 前 連 同 血 袋 於 30~37 水 溫 解 凍, 或 使 用 血 漿 解 凍 器 處 理, 但 勿 加 溫 在 解 凍 後 存 於 室 溫 需 立 即 輸 用, 如 解 凍 後 未 立 即 輸 用, 應 置 於 1~6 保 存, 不 可 重 複 冷 凍 後 使 用 2. 若 解 凍 的 冷 凍 沉 澱 品 未 立 即 輸 予 時, 可 在 1~6 儲 存, 但 勿 超 過 2 小 時 3. 使 用 時, 可 將 各 袋 內 容 物 匯 聚 於 同 一 袋 內 以 方 便 輸 用, 血 袋 內 部 以 少 量 生 理 食 鹽 水 沖 洗, 使 第 八 因 子 達 到 最 大 獲 取 量 4. 應 使 用 較 大 針 頭, 含 過 濾 器 的 血 液 成 分 輸 液 器 輔 以 0.9 % 之 生 理 食 鹽 水, 由 靜 脈 輸 入 所 需 之 量 5. 解 凍 後 若 外 觀 呈 現 異 常, 如 凝 集 等, 請 勿 使 用 6. 不 需 做 交 叉 配 合 試 驗, 盡 量 符 合 病 人 紅 血 球 與 本 品 血 漿 的 ABO 血 型 相 容 性, 但 必 要 時 可 以 其 他 血 型 替 代 7.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有 可 能 會 引 起 溶 血 性 輸 血 反 應, 若 有 出 現 此 種 症 狀, 請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處 理 休 克 適 時 給 予 液 體 及 利 尿 劑 等 措 施 8. 絕 不 可 加 入 任 何 藥 物 或 非 生 理 食 鹽 水 的 稀 釋 溶 液 9. 本 成 品 之 使 用 為 補 充 性 療 法, 非 根 治 性 療 法 10. 少 數 受 血 人 可 能 會 出 現 蕁 麻 疹 或 發 熱 等 症 狀, 一 旦 有 此 等 症 狀 出 現, 需 中 止 輸 血 或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等 適 切 處 置 11. 極 少 數 情 形 可 能 會 引 起 休 克, 故 於 輸 血 進 行 時 應 充 分 觀 察, 在 認 為 有 嚴 重 症 狀 發 生 時, 應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並 採 取 適 當 之 處 理 12. 若 在 短 時 間 內 大 量 輸 血, 可 能 會 因 血 液 保 存 液 中 所 含 之 citric acid 成 分 與 血 液 中 鈣 離 子 結 合, 造 成 鈣 離 子 濃 度 降 低, 此 時 可 靜 脈 注 射 葡 萄 糖 鈣 液, 以 預 防 低 血 鈣 症, 但 不 可 與 輸 血 同 一 管 路 輸 注 13. 保 存 不 當 加 溫 不 適 血 型 不 合, 均 可 能 引 起 溶 血 反 應 14. 文 獻 指 出, 大 量 使 用 本 成 品 會 抑 制 身 體 內 凝 血 因 子 Albumin 之 合 成 能 力 15. 本 血 品 保 存 溫 度 : 20 以 下 16. 本 血 品 有 效 期 限 : 採 血 後 一 年 ( 有 效 日 期 註 明 於 血 袋 上 ) 25

26 肆 輸 血 作 業 流 程 一 輸 血 申 請 作 業 流 程 圖 護 理 站 作 業 血 庫 作 業 1. 醫 師 開 立 醫 囑 並 將 醫 囑 輸 入 電 腦 HIS 系 統 2. 當 機 時, 非 線 上 申 請 之 作 業 * 醫 師 開 立 臨 時 血 庫 申 請 單 接 受 申 請, 血 庫 會 自 動 列 印 出 輸 血 申 請 單 1. 申 請 單 上 若 無 血 型 時, 則 會 跳 出 血 庫 檢 驗 單, 護 理 人 員 抽 取 檢 體 2. 輸 送 隊 將 血 庫 檢 驗 單 及 檢 體 送 至 血 庫 3. 核 血 完 成 後, 請 輸 送 隊 帶 著 領 血 單 至 血 庫 領 回 血 品 1. 醫 檢 師 執 行 各 項 檢 驗 2. 血 庫 電 腦 入 帳 3. 通 知 單 位 領 血 1. 領 出 血 液 2. 初 步 核 對 血 品 3. 將 血 品 送 回 病 房 26

27 二 輸 血 申 請 流 程 ( 一 ) 護 理 站 作 業 1. 開 立 醫 囑 : 醫 師 根 據 臨 床 經 驗 及 檢 驗 結 果 判 斷 病 患 是 否 需 要 輸 血, 若 病 人 需 要 輸 血, 則 進 入 電 腦 HIS 系 統 之 醫 令 作 業 開 單 第 一 次 輸 血 者, 待 醫 師 向 病 患 與 家 屬 說 明 解 釋 後, 請 病 患 與 家 屬 填 寫 輸 血 同 意 書 ( 附 件 三 ) 2. 線 上 申 請 : 電 腦 運 作 正 常, 請 醫 師 由 電 腦 線 上 申 請 血 品 ( 血 液 申 請 醫 令 由 住 院 醫 師 執 行 ), 即 在 醫 令 作 業 選 擇 血 庫 功 能, 電 腦 會 自 動 帶 出 開 單 資 訊 包 括 病 患 之 病 歷 號 碼 申 請 醫 師 申 請 日 期 ( 為 系 統 日, 不 可 預 開 醫 令 ) 床 號 / 看 診 日 病 患 姓 名 住 院 日 / 看 診 日 抗 體 篩 檢 檢 體 送 檢 日 診 斷 說 明 檢 驗 值 ( 自 動 帶 出 五 天 內 最 近 一 次 檢 驗 值 Hgb PLT PTp PTTp Alb), 如 輸 入 成 功, 將 會 於 病 房 列 表 機 列 印 出 領 血 單, 此 時 於 血 庫 相 對 亦 會 印 出 血 液 申 請 單 27

28 28 選 擇 血 品 種 類

29 3. 填 寫 單 據 : 若 醫 院 或 該 科 電 腦 出 現 異 狀 時, 需 改 採 人 工 作 業 方 式, 請 填 寫 臨 時 血 庫 申 請 單 ( 請 至 院 內 網 站 下 載 ) 輸 血 完 成 後 請 填 寫 輸 血 紀 錄 單 及 輸 血 回 報 單, 若 病 患 出 現 輸 血 反 應, 須 加 填 輸 血 回 反 應 單 上 述 資 料 皆 須 填 寫 清 楚 完 整 4. 檢 體 需 求 : (1) 檢 體 標 示 請 用 血 庫 專 用 標 籤, 須 詳 填 病 患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採 血 日 科 室 採 血 者 姓 名 (2) 檢 體 溶 血 凝 固 標 籤 標 示 不 清 等, 血 庫 將 會 退 件 並 要 求 重 抽 檢 體 ( 而 原 來 檢 體 保 留 在 血 庫 ) (3) 病 患 檢 體 標 籤 上, 採 血 者 需 有 二 位 簽 名 者 (4) 每 次 輸 血 前 均 須 抽 取 含 抗 凝 劑 3 c.c.( 紫 色 頭 )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的 生 化 管 5 c.c. ( 黃 色 頭 ) 之 全 血 新 生 兒 至 少 需 抽 1 c.c. 紫 頭 5. 血 庫 領 血 : 由 輸 送 隊 將 檢 體 及 血 庫 檢 驗 單 送 至 血 庫 (1) 一 般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作 業 時 間 約 為 30 分 鐘, 核 血 完 成 後 電 話 通 知 各 單 位 領 血 29

30 請 輸 送 隊 持 領 血 單 至 血 庫 領 血 緊 急 領 血 除 外, 可 立 即 至 血 庫 等 候 領 血 (2) 如 遇 病 人 緊 急 輸 血, 請 於 電 腦 畫 面 之 申 請 方 式 欄 位 上, 點 選 緊 急 輸 血 之 選 項, 並 電 話 詢 問 血 庫 人 員 何 時 發 血 (3) 由 於 血 庫 發 血 服 務 全 院, 無 法 了 解 各 病 人 特 殊 需 要, 各 科 如 有 特 殊 情 形 請 負 責 護 士 隨 時 電 詢 血 庫, 以 利 血 庫 發 血 並 保 障 病 人 輸 血 安 全 6. 申 請 單 上 會 註 明 : 一 般 申 請 緊 急 申 請 或 備 血 申 請,ABO 血 型 RH 血 型 病 歷 號 碼 病 患 姓 名 床 號 身 份 檢 體 送 檢 日 ( 若 需 血 型 交 叉 試 驗 則 會 自 動 列 印 血 庫 檢 驗 單 ) 領 血 人 申 請 單 編 號 抗 體 篩 檢 血 品 種 類 數 量 特 殊 申 請 ( 例 如 減 白 過 濾 器 ) 負 責 醫 師 列 印 日 期 申 請 單 編 號 如 欲 申 請 血 液 分 離 術, 請 於 申 請 後 開 立 照 會 單, 等 候 血 庫 聯 絡 相 關 事 宜 7. 血 品 出 庫 : (1) 門 診 及 住 院 a. 醫 檢 師 核 對 領 血 單 上 病 人 姓 名 血 型 血 液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無 誤 b. 核 對 血 袋 血 型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與 輸 血 記 錄 單 相 同 且 要 核 對 血 品 有 效 期 限 是 否 過 期 c. 領 血 者 在 領 血 單 註 明 時 間 及 核 對 者 簽 名 d. 將 血 液 及 輸 血 紀 錄 單 放 入 血 液 輸 送 袋 ( 領 紅 血 球 需 內 置 冰 雹 中, 拉 上 拉 鍊, 領 血 人 員 迅 速 領 回 病 房 交 給 護 理 人 員, 血 液 運 送 溫 度 不 可 超 過 1-10 C (2) 手 術 室 a. 醫 檢 師 核 對 領 血 單 上 病 人 姓 名 血 型 血 液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無 誤 b. 核 對 血 袋 血 型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與 輸 血 記 錄 單 相 同 且 要 核 對 血 液 有 效 期 限 是 否 過 期 c. 電 話 通 知 手 術 室 後, 血 品 經 由 急 診 輸 送 梯 送 交 手 術 室 領 血 人 員 d. 領 血 者 在 領 血 單 上 註 明 時 間 及 核 對 者 簽 名 後 送 回 血 庫 (3) 急 診 a. 醫 檢 師 核 對 領 血 單 上 病 人 姓 名 血 型 血 液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無 誤 b. 核 對 血 袋 血 型 成 份 袋 數 是 否 與 輸 血 記 錄 單 相 同 且 要 核 對 血 液 有 效 期 限 是 否 過 期 30

31 c. 電 話 通 知 急 診 領 血 d. 領 血 者 在 領 血 單 註 明 時 間 及 核 對 者 簽 名 8. 輸 血 時 限 : (1) 紅 血 球 : 紅 血 球 血 品 應 在 離 開 冰 箱 30 分 鐘 內 使 用, 並 在 4 小 時 內 輸 完 (2) 血 小 板 : 須 在 室 溫 中 存 放, 絕 對 不 可 將 血 小 板 置 入 冰 箱 血 小 板 輸 注 的 速 度 可 依 病 人 能 忍 受 的 速 度 儘 快 輸 注, 輸 注 速 度 可 為 1 6 ml/min 但 速 度 快 易 增 加 fluid overload 或 其 他 輸 血 反 應 的 發 生 率 嬰 兒 輸 血 小 板 的 速 度 為 1 ml/min (3) 血 漿 : 輸 血 速 度 依 醫 囑, 須 在 2 小 時 內 輸 完 (4) 顆 粒 球 :2 小 時 內 輸 完 (5) 血 漿 C 解 凍 後 可 保 存 於 1 6 C 冰 箱 a. 冷 凍 血 漿 在 1 6 C 可 保 存 5 天 b.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在 1 6 C 可 保 存 24 小 時 9. 血 型 選 擇 : (1) 紅 血 球 輸 血 之 血 型 選 擇 Red Blood Cells: 參 考 RH 選 擇 Component Recipient s Component Requested ABO Group ABO Group Whole Blood O, A, B, AB ABO Identical Red Blood Cells (2) 血 漿 輸 血 之 血 型 選 擇 O A B AB O A or O B or O AB, A, B, or O Frozen Plasma: 無 須 考 慮 RH Recipient s ABO Group Component ABO Group 31

32 O O, A, B, or AB A A or AB B B or AB AB AB (3) 血 小 板 輸 血 之 血 型 選 擇 Platelets: 參 考 RH 選 擇 Recipient s ABO Group Component ABO Group O O, A, B, or AB A A or AB B B or AB AB AB (4) 患 者 小 於 2 歲, 輸 血 漿 時 應 選 擇 相 同 血 型 或 AB 型 (5) 假 如 沒 有 相 合 血 小 板 可 使 用 時, 任 何 血 型 血 小 板 均 可 使 用 ; 但 是 患 者 小 於 2 歲, 輸 血 小 板 時 應 選 擇 相 同 血 型 或 AB 型 (6)Cryoprecipitate: 沒 有 ABO/D 血 型 特 別 需 求 10. 備 血 : (1) 電 腦 中 點 選 備 血, 並 將 備 血 檢 驗 單 送 至 血 庫 (2) 備 血 單 時 效 48 小 時, 逾 時 視 同 退 血, 備 血 申 請 單 仍 需 退 回 血 庫 11. 特 殊 血 液 申 請 : (1) HLA 配 合 之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 a. 輸 入 血 液 申 請 b. 捐 血 中 心 特 殊 血 液 申 請 內 填 寫 單 患 者 HLA 種 類 c. 檢 體 申 請 單 與 捐 血 中 心 特 殊 血 液 申 請 單 送 血 庫 (4) 洗 滌 紅 血 球.. a. 輸 血 前 1~2 天 內 電 腦 輸 入 備 血 申 請, 抽 取 病 人 檢 體 b. 檢 體 與 申 請 單 送 血 庫 12. 放 血 處 理 : (1) 放 血 申 請 與 受 理 流 程 32

33 a. 電 腦 開 單 系 統, 點 選 醫 令 作 業, 選 擇 其 他 選 項 下 的 血 單 功 能, 點 選 血 品 放 血 空 袋 b. 取 申 請 單 至 血 庫 領 取 空 袋 c. 血 庫 給 予 血 袋 (250 ml or 500 ml) d. 血 庫 做 簽 收 動 作, 註 明 O.K. e. 空 袋 領 回 病 房 (2) 放 血 流 程 a. 依 需 要 放 血 量, 準 備 好 抽 血 用 具 ( 如 含 抗 凝 固 劑 空 血 袋 3M 優 碘 酒 精 棉 ) b. 請 病 人 平 躺, 手 臂 調 整 至 適 當 高 度 c. 手 臂 綁 上 止 血 帶 找 出 理 想 的 血 管, 以 優 碘 酒 精 棉 消 毒, 安 裝 靜 脈 留 置 針, 血 流 出 後 用 3M 將 針 頭 及 tubing 固 定 d. 血 袋 放 磅 秤 上 秤 重 例 如 :250 ml 袋 重 70g + 放 血 量 250g = 320g 重 量 達 到 時 取 一 個 酒 精 棉 球 放 針 孔 上, 以 kelly 夾 住 tubing, 將 針 拔 出, 套 上 蓋 子 同 時 請 病 人 加 壓 10 分 鐘 止 血 並 稍 做 休 息 e. 血 袋 tubing 封 住, 剪 下 針 頭 放 進 收 集 桶 f. 放 血 完 成 後, 將 血 品 連 同 廢 棄 血 液 申 請 單 送 至 血 庫, 依 廢 棄 血 液 流 程 辦 理 13. 廢 棄 血 定 義 與 處 理 流 程 : (1) 血 品 超 過 有 效 期 限 (2) 出 庫 超 過 30 分 鐘 退 血 (3) 血 漿 製 品 出 庫 後 解 凍 退 血 (4) 血 液 破 損 (5)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之 血 液 製 品, 調 查 完 畢, 即 可 依 廢 棄 血 處 理 (6) 上 述 狀 況 均 填 寫 廢 棄 血 液 申 報 單 ( 附 件 一 ) 與 血 品 送 回 血 庫 33

34 血 庫 檢 驗 單 ( 連 同 檢 體 一 同 送 至 血 庫 ) 3 cc 紫 頭 +5 cc 黃 頭 務 必 勾 選 血 庫 申 請 單 ( 開 立 輸 血 申 請 後 會 自 動 列 印 至 血 庫 印 表 機 ) 血 庫 領 血 單 ( 請 持 此 單 至 血 庫 領 血 ) 領 血 者 須 在 此 簽 名 並 填 上 時 間 34

35 三 輸 血 手 環 之 建 立 1. 輸 血 手 環 為 AABB(American Associated Blood Bank) 所 規 定 輸 血 作 業 系 統 必 須 具 備 標 準 作 業 標 準 之 一, 其 目 的 是 要 增 進 輸 血 品 質, 確 保 病 人 輸 血 安 全 2. 輸 血 手 環 依 病 人 血 型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顏 色,O 型 為 藍 色 A 型 為 黃 色 B 型 為 紅 色 AB 型 為 白 色 顏 色 區 別 與 血 袋 血 型 標 籤 顏 色 相 同 3. 住 院 病 患 於 第 一 次 輸 血 時, 一 定 會 配 發 手 圈, 輸 血 病 患 一 律 都 要 配 戴 手 圈 四 血 庫 作 業 1. 血 庫 各 項 領 血, 備 血 作 業 為 24 小 時, 特 殊 檢 驗 工 作 只 在 上 班 時 間 實 施 2. 依 申 請 項 目 檢 驗 : 血 型 檢 驗 抗 體 篩 檢 紅 血 球 與 全 血 行 交 叉 試 驗 血 漿 行 血 漿 血 型, 或 其 它 檢 驗, 例 如 :Antibody screening test 3. 血 庫 依 申 請 血 液 與 檢 驗 項 目 輸 入 血 型 各 項 檢 驗 結 果 及 血 袋 資 料 4. 血 庫 通 知 病 房 領 血, 血 庫 醫 檢 師 與 病 房 領 血 人 交 接 核 對 血 液 製 品 病 房 血 液 申 請 單, 並 簽 章 以 利 管 理 與 確 保 輸 血 安 全 5. 病 患 如 發 生 輸 血 反 應, 血 庫 依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單, 進 行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6. 臨 床 單 位 須 於 24 小 時 內 回 覆 輸 血 反 應 報 告 ( 附 件 二 ) 7. 如 有 血 液 分 離 術 申 請, 血 庫 會 與 申 請 單 位 聯 絡 相 關 準 備 事 宜, 例 如 照 會 單 病 人 先 行 置 放 雙 腔 靜 脈 導 管 等 退 血 電 腦 作 業 模 式 1. 電 腦 中 點 選 退 血, 並 將 領 血 單 退 回 血 庫 2. 備 血 單 時 效 48 小 時, 逾 時 視 同 退 血, 備 血 申 請 單 仍 需 退 回 血 庫 3. 一 般 領 血, 只 要 出 庫 不 超 過 30 分 鐘, 皆 可 接 受 退 血, 但 必 須 接 受 血 庫 人 員 檢 查 血 液 並 沒 受 到 任 何 外 力 影 響 到 血 液 品 質, 才 可 以 完 成 退 血 流 程 退 回 血 品 應 裝 於 保 溫 袋, 紅 血 球 製 品 保 溫 袋 中 需 內 置 冰 雹, 運 送 溫 度 不 可 超 過 1 10 C, 並 迅 速 送 回 血 庫 4. HLA matched 血 液 製 品 血 液 放 射 照 光 後 洗 滌 紅 血 球 冷 凍 沉 澱 品 等 血 品 發 出 後 均 不 可 退 5. 血 品 已 發 出 超 過 30 分 鐘 或 血 漿 解 凍 不 受 理 退 血, 且 醫 囑 不 可 取 消 35

36 6. 血 品 已 出 庫 不 超 過 30 分 鐘, 若 醫 師 決 定 不 輸 血 欲 退 血 之 處 理, 包 括 (1) 立 刻 將 血 品 歸 還 血 庫 妥 善 冷 藏 (2) 至 醫 令 系 統 點 選 退 血, 註 明 退 血 原 因, 並 電 話 通 知 血 庫 (3) 血 庫 人 員 依 病 房 退 血 申 請, 經 確 認 後 入 檔 (4) 月 底 統 計 退 血 率, 再 經 組 長 確 認 作 成 紀 錄, 提 輸 血 委 員 會 及 生 物 安 全 委 員 會 報 告 五 手 術 室 / 麻 醉 科 輸 血 作 業 標 準 : 1. 執 行 人 員 : 麻 醉 科 護 理 人 員 及 手 術 室 護 理 人 員 (double check) 2. 執 行 時 間 : (1) 急 性 出 血 量 大 於 總 血 量 35% 或 1500 c.c. (2) 開 刀 麻 醉 前 需 矯 正 之 貧 血 HCT 小 於 27% 或 Hb 小 於 9 mg/dl (3) 長 期 慢 性 貧 血 Hb 小 於 8 mg/dl, 且 有 症 狀 出 現 ; 小 兒 科 慢 性 貧 血 不 在 此 限 3. 執 行 指 引 : (1) 術 中 流 動 護 士 及 麻 醉 科 護 士 共 同 計 算 失 血 量, 並 將 結 果 告 知 麻 醉 科 醫 師, 由 麻 醉 科 醫 師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輸 血 (2) 經 麻 醉 科 醫 師 評 估 後, 若 病 人 需 輸 血, 由 麻 醉 科 醫 師 向 病 人 家 屬 解 釋 術 中 需 輸 血 原 因, 取 得 家 屬 同 意 並 在 輸 血 同 意 書 上 簽 名 (3) 麻 醉 科 醫 師 於 HIS 醫 令 系 統 線 上 作 業 Key 血 庫 申 請 單 (4) 麻 醉 科 護 士 與 流 動 護 士 共 同 確 認 病 患 身 分, 由 麻 醉 科 護 士 抽 取 病 人 檢 體 做 血 型 抗 體 篩 檢 及 交 叉 試 驗 (EDTA 紫 頭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 將 試 管 貼 上 血 庫 標 籤 並 簽 上 麻 醉 科 護 士 ( 抽 血 人 ) 及 流 動 護 士 ( 核 對 者 ) 姓 名 (5) 將 檢 體 與 輸 血 申 請 單 以 氣 送 系 統 送 至 血 庫 (6) 並 電 話 告 知 血 庫 病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所 需 血 品 名 稱 及 數 量 (7) 血 庫 做 檢 驗 後, 將 血 品 輸 血 記 錄 單 及 輸 血 手 圈 以 急 診 輸 送 梯 送 至 手 術 室, 並 通 知 護 理 人 員, 核 對 血 品 輸 血 記 錄 單 及 輸 血 手 圈 資 料, 核 對 無 誤 後 在 領 血 單 上 簽 名 並 註 明 時 間 送 回 血 庫 (8) 麻 醉 科 護 士 依 據 病 歷 及 輸 血 記 錄 單 與 流 動 護 士 共 同 雙 重 核 血 並 簽 名, 核 血 36

37 內 容 包 含 : 病 患 資 料 血 品 血 袋 號 碼 血 型 RH 型 血 品 的 有 效 日 期 血 品 的 外 觀 顏 色 正 常 (9) 核 對 無 誤 後, 協 助 病 人 掛 上 輸 血 手 圈 4. 輸 血 觀 察 及 記 錄 : (1) 麻 醉 科 護 士 輸 血 前 再 次 核 對 資 料 (2) 確 實 完 成 各 項 輸 血 記 錄 : 包 括 記 錄 病 患 輸 血 起 迄 時 間, 紀 錄 病 患 生 命 徵 象 於 輸 血 記 錄 單 與 輸 血 反 應 回 報 單 上, 恢 復 室 護 士 與 護 理 站 護 士 核 章 後, 將 輸 血 記 錄 單 黏 貼 於 輸 血 記 錄 黏 貼 紙, 夾 於 病 歷 中 (3) 觀 察 病 患 輸 血 後 是 否 有 不 良 反 應 並 告 知 麻 醉 科 醫 師 (4) 確 實 完 成 輸 血 反 應 回 報 單, 於 24 小 時 內 送 回 血 庫 37

38 伍 輸 血 作 業 照 護 標 準 1. 護 理 人 員 核 對 臨 時 醫 囑 或 主 護 護 士 接 受 口 頭 醫 囑, 護 理 人 員 應 確 定 此 醫 囑 之 正 確 性 與 完 整 性 2. 護 理 人 員 接 受 口 頭 醫 囑 時, 當 班 需 請 醫 師 補 登 錄 於 臨 時 醫 醫 師 開 立 醫 囑 囑 中 3. 臨 時 醫 囑 需 註 明 血 品 種 類 數 量 標 註 血 型 交 叉 試 驗 註 明 是 否 需 要 白 血 球 移 除 過 濾 器 護 士 站 作 業 開 立 輸 血 申 請 單 與 血 庫 檢 驗 單 ( 無 法 進 行 電 腦 線 上 作 業 時 ) 4. 輸 血 電 腦 作 業 流 程 ( 請 參 考 一 般 血 液 申 請 作 業 程 序 ) 1. 輸 血 申 請 單 上 自 動 帶 出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ABO 血 型 RH 性 別 年 齡 科 別 病 房 床 號 申 請 日 期 負 責 醫 師 蓋 章 申 請 血 液 種 類 與 數 量 輸 血 申 請 方 式 ( 一 般 輸 血 申 請 緊 急 輸 血 申 請 ) 病 名 及 輸 血 原 因 目 前 血 色 素 值 是 否 曾 經 輸 過 血, 以 及 輸 血 日 期 2. 病 人 長 期 輸 注 血 小 板 產 生 抗 體 時, 需 提 供 病 人 HLA-A&B Typing 給 捐 血 中 心, 以 方 便 捐 血 中 心 尋 找 與 病 患 相 同 HLA-A&B Typing 予 病 患 使 用 ( 特 殊 血 品 申 請 單 可 至 血 庫 領 取 ) 3. 病 人 於 本 院 第 一 次 輸 血, 需 開 立 血 庫 檢 驗 單,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病 人 自 訴 血 型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性 別 年 齡 科 別 床 號 申 請 日 期 負 責 醫 師 ABO blood grouping forward reverse Rh (D) blood typing Antibody screening test 4. 病 人 於 本 院 第 二 次 輸 血 (RBC) 以 後, 於 血 庫 檢 驗 單 上 註 明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性 別 年 齡 科 別 床 號 申 請 日 期 負 責 醫 師, 以 及 Antibody screening test 5. 除 Platelet concentrate 不 需 作 血 型 交 叉 試 驗 外, 其 餘 種 類 之 血 品 皆 需 作 血 型 交 叉 試 驗 38

39 護 士 站 作 業 病 房 作 業 1. 正 常 上 班 時 間 : 將 輸 血 申 請 單 交 由 書 記 入 帳, 例 如 輸 注 Packed RBC, 需 作 血 型 交 叉 試 驗, 護 理 人 員 予 開 立 血 庫 檢 驗 單, 勾 選 Antibody screening test 項 目, 抽 含 抗 凝 劑 全 書 記 入 帳 血 3c.c.(EDTA tube)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 c.c. 共 2 管, 以 ( 無 法 進 行 電 腦 線 氣 送 方 式 或 請 輸 送 員 送 至 血 庫 上 作 業 時 ) 2. 夜 班 或 假 日 : 請 輸 送 員 將 輸 血 申 請 單 直 接 送 至 血 庫 入 帳, 若 需 抽 檢 體, 護 理 人 員 予 開 立 血 庫 檢 驗 單, 勾 選 Antibody screening test 項 目, 抽 含 抗 凝 劑 全 血 3c.c.(EDTA tube)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 c.c. 共 2 管 連 同 輸 血 檢 驗 單 以 氣 送 方 式 或 請 輸 送 員 送 至 血 庫 1. 檢 體 標 示 請 用 血 庫 專 用 標 籤, 標 籤 上 需 詳 填 病 人 姓 名 病 歷 號 碼 採 血 日 採 血 時 間 科 室 二 位 採 血 者 與 核 對 者 姓 名 ; 若 標 籤 標 示 不 清, 血 庫 將 不 予 受 理 此 外, 標 籤 黏 貼 時, 勿 環 繞 整 個 試 管, 若 將 試 管 之 透 明 視 窗 貼 住, 會 影 響 抽 取 檢 體 檢 驗 人 員 之 操 作 2. 第 一 次 輸 ( 備 ) 血, 醫 護 人 員 需 二 人 一 同 至 病 房 單 位 核 對 病 人 身 份, 採 血 前 需 依 標 籤 上 之 姓 名 唸 出, 與 病 人 再 度 確 認 身 份 詢 問 病 人 血 型, 二 人 均 於 血 庫 專 用 標 籤 上 簽 章 3. 血 型 檢 驗 需 抽 含 抗 凝 劑 全 血 3 c.c.(edta tube)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 c.c. 共 2 管 1. 若 病 人 無 注 射 靜 脈 留 置 針, 護 理 人 員 以 號 靜 脈 留 置 針 注 射, 使 用 具 過 濾 器 的 輸 血 點 滴 管 (one set 或 Y set), 接 上 生 理 食 鹽 水 滴 注, 測 試 有 無 滲 漏 或 外 滲 情 形 2. 輸 血 點 滴 管 應 避 免 使 用 針 頭 旁 插 輸 血 前 3. 詢 問 病 人 以 前 輸 血 時, 有 無 任 何 過 敏 反 應 與 處 理 情 形 4. 輸 血 前 30 分 鐘, 必 須 測 量 病 人 生 命 徵 象 評 估 意 識 狀 況 與 膚 色 情 形, 以 作 為 輸 血 後 發 生 不 良 反 應 之 比 對 39

40 病 房 作 業 病 房 作 業 輸 血 前 輸 血 時 5. 血 品 領 回 至 病 患 單 位 輸 注 前 需 二 人 一 起 核 血 確 認 四 件 事 (1) 確 認 輸 血 記 錄 單 與 病 人 同 一 人 ;(2) 確 認 血 袋 與 輸 血 記 錄 單 為 同 一 血 液 成 份 數 量 ;(3) 確 認 血 袋 血 型 輸 血 記 錄 單 及 輸 血 手 圈 為 同 一 血 型 ;(4) 輸 血 記 錄 單 已 經 醫 檢 師 核 章 (cross matching OK) 6. 血 品 於 使 用 前, 必 須 先 檢 視 血 袋 內 是 否 有 變 色 濁 度 及 破 壞 情 形, 若 有 異 常 應 立 即 通 知 血 庫 ; 檢 視 無 誤 後 置 於 室 溫 水 浴 中 退 冰, 溶 解 後 之 血 品 需 立 即 使 用 若 使 用 解 凍 器 退 冰 時, 溫 度 不 可 超 過 手 圈 顏 色 O 型 藍 色 A 型 黃 色 B 型 紅 色 AB 型 白 色 1. 輸 血 點 滴 管 預 插 入 血 袋 時, 應 小 心 勿 將 血 袋 穿 破 2. 依 血 品 使 用 適 合 的 輸 血 器 ( 例 如 :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去 除 過 濾 器 或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去 除 過 濾 器 ) 3. 將 血 品 送 至 病 人 單 位, 核 對 病 人 手 圈 無 誤 後, 即 可 掛 上 血 袋 開 始 輸 血 4. 血 品 不 可 直 接 加 熱 或 用 力 加 壓, 加 溫 器 以 37 加 溫 血 液, 加 溫 過 的 血 液 應 立 即 輸 注, 不 可 再 冷 藏 後 使 用 使 用 輸 血 加 壓 袋 其 壓 力 應 小 於 300 mmhg( 輸 血 加 壓 袋 上 之 指 針, 勿 超 過 紅 色 區 ), 因 紅 血 球 容 易 被 破 壞 或 造 成 栓 塞 5. 輸 血 最 初 15 分 鐘 需 監 測 病 人 生 命 徵 象 與 血 壓, 並 予 以 記 錄, 此 外 需 觀 察 其 意 識 狀 況 及 膚 色 6. 輸 血 滴 數 之 調 整 : 輸 血 初 期 速 度 應 緩 慢, 一 般 輸 血 前 15 分 鐘 內, 輸 注 速 度 約 滴 / 分 鐘 ( 緊 急 輸 血 除 外 ); 有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或 老 年 人, 輸 注 速 度 約 滴 / 分 鐘 7. 病 患 輸 血 時, 最 好 有 人 陪 伴, 並 衛 教 病 人 或 主 要 照 顧 者 認 識 輸 血 反 應 ( 尤 其 是 輸 血 初 期 之 15 分 鐘 ); 若 病 人 輸 血 無 主 要 照 顧 者 時, 護 理 人 員 每 15 分 鐘 應 探 視 一 次 40

41 病 房 作 業 輸 血 時 8. 血 漿 解 凍 後, 需 於 120 分 鐘 內 需 輸 注 完 畢, 其 餘 血 品 需 於 領 用 後 2 小 時 內 輸 注 完 畢, 必 要 時 可 使 用 輸 血 加 壓 袋 9. 輸 血 時 勿 給 予 任 何 藥 物, 血 袋 中 亦 不 可 添 加 任 何 藥 物, 因 恐 產 生 交 互 作 用 或 過 敏 反 應, 而 不 知 是 輸 血 反 應 亦 或 是 藥 物 過 敏 反 應 所 導 致 10. 連 續 輸 血 時, 每 輸 注 4 單 位 血 品 (Platelate, FFP 除 外 ), 需 重 新 更 換 一 付 輸 血 點 滴 管 (one set 或 Y set) 11. 輸 血 前 中 後 僅 可 以 用 0.9% 生 理 食 鹽 水 沖 洗 輸 血 管 路, 且 盡 可 能 避 免 由 中 心 靜 脈 導 管 輸 血 12. 未 輸 之 血 品 應 妥 善 放 置 保 存 a. 血 小 板 可 於 室 溫 中 保 存, 領 取 後 應 儘 快 輸 注 完 畢 b. 白 血 球 必 須 立 即 使 用, 不 可 放 置 超 過 30 分 鐘 13. 為 確 保 血 液 品 質, 血 品 由 血 庫 出 庫 超 過 30 分 鐘 或 血 漿 已 解 凍, 一 律 以 廢 血 處 理 14. 懷 疑 有 輸 血 反 應 時, 處 理 原 則 為 a. 若 病 人 有 輸 血 反 應 時, 予 監 測 生 命 徵 象 變 化 發 生 時 的 30 分 鐘, 每 隔 15 分 鐘 測 量 生 命 徵 象 一 次, 共 計 測 量 2 次, 之 後 每 隔 30 分 鐘 測 量 一 次, 至 血 品 輸 注 完 畢 為 止 b. 依 醫 囑 予 以 症 狀 治 療 15. 確 定 有 輸 血 反 應 或 溶 血 反 應 時, 處 理 原 則 為 a. 立 即 通 知 醫 師, 依 醫 囑 停 止 輸 血, 更 換 輸 血 管 路 及 滴 注 0.9% 生 理 食 鹽 水 溶 液, 檢 視 血 袋 號 碼 與 血 型 b. 依 醫 囑 予 以 症 狀 治 療 c. 監 測 生 命 徵 象 變 化 d. 立 即 通 知 血 庫, 並 填 寫 輸 血 回 報 單 e. 抽 取 含 抗 凝 劑 全 血 3c.c.(EDTA tube)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 c.c. 共 2 管, 連 同 該 血 袋 輸 血 管 路, 以 及 輸 血 反 應 記 錄 單, 送 至 血 庫 做 輸 血 反 應 檢 查 41

42 輸 血 後 1. 輸 血 完 畢, 將 血 袋 丟 入 感 染 性 可 燃 事 業 廢 棄 物 垃 圾 桶 備 註 : 請 勿 將 針 頭 隨 著 管 路 一 起 丟 入 感 染 性 可 燃 事 業 廢 棄 物 垃 圾 桶 2. 輸 血 完 畢 後 再 監 測 一 次 生 命 徵 象, 並 觀 察 病 人 有 無 輸 血 反 應 3. 確 實 完 成 各 項 輸 血 記 錄 : 包 括 記 錄 病 人 輸 血 起 迄 時 間, 記 錄 其 命 徵 象 於 輸 血 記 錄 單 與 輸 血 反 應 回 報 單 上, 待 護 理 人 員 與 醫 師 簽 章 後, 將 輸 血 記 錄 單 黏 貼 於 輸 血 記 錄 黏 貼 紙, 夾 於 病 歷 中 4. 確 實 完 成 輸 血 回 報 單, 於 24 小 時 內 送 回 血 庫 42

43 陸 輸 血 反 應 之 臨 床 症 狀 與 處 理 ( 一 ) 目 的 患 者 因 為 輸 血 而 產 生 之 不 良 反 應, 透 過 必 要 之 立 即 處 理, 與 輸 血 反 應 探 討, 藉 以 保 障 病 人 輸 血 安 全, 提 昇 輸 血 品 質 ( 二 ) 適 用 範 圍 包 括 全 院 各 科 患 者, 因 輸 血 而 產 生 之 輸 血 反 應 者 ( 三 ) 名 詞 定 義 輸 血 反 應 : 任 何 輸 血 過 程 中 或 輸 血 後, 所 產 生 之 免 疫 或 非 免 疫 反 應 ( 四 ) 作 業 流 程 1. 發 生 輸 血 反 應 時, 應 在 輸 血 回 報 單 上 填 寫 有 反 應, 並 記 錄 時 間, 立 即 通 知 臨 床 醫 師 或 負 責 血 庫 醫 師, 全 身 性 厲 害 的 蕁 痲 疹 反 應 也 須 停 止 輸 血 2. 臨 床 醫 師 開 檢 驗 單, 除 了 輕 度 蕁 麻 疹 反 應 外, 所 有 輸 血 反 應 都 要 檢 驗 以 下 幾 項 檢 驗 (1) 尿 液 一 般 檢 查 ( 含 sediment) (2) 生 化 項 目 -Total Bilirubin BUN Creatinine (3) 抽 取 患 者 檢 體 輸 血 回 報 單 上 勾 選 輸 血 反 應, 註 明 輸 血 時 間 及 反 應 時 間 輸 血 前 後 體 溫 及 有 無 添 加 藥 物 後 簽 名 (4) 患 者 有 發 燒 現 象 a. 病 患 體 溫 上 升 1 i 開 出 血 庫 血 袋 細 菌 培 養 申 請 單 手 開 單, 將 血 袋 連 同 細 菌 培 養 申 請 單 送 至 血 庫 組 Ii 抽 取 紫 頭 EDTA 3 c c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 c.c. 輸 血 回 報 單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申 請 單 送 血 庫 完 成 輸 血 反 應 檢 查 iii 若 血 袋 檢 體 量 不 足, 則 以 血 庫 檢 驗 優 先 b. 病 患 體 溫 上 升 超 過 2 或 血 袋 培 養 結 果 陽 性 i 開 出 血 庫 血 袋 細 菌 培 養 申 請 單 手 開 單 血 液 培 養 檢 驗 單 43

44 ii 將 血 袋 及 病 人 血 液 培 養 檢 體 送 至 血 庫 組 Iii 抽 取 EDTA 3c c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c.c. 輸 血 回 報 單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申 請 單 送 血 庫 完 成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iv 若 血 袋 檢 體 量 不 足, 則 以 血 庫 檢 驗 優 先 c. 確 定 感 染 病 人 血 液 檢 體 培 養 結 果 若 為 陽 性 反 應 且 與 血 袋 細 菌 培 養 結 果 一 致, 應 依 照 相 關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通 知 負 責 醫 師 做 妥 善 處 理 d. 血 庫 電 話 通 知 捐 血 中 心 輸 血 感 染 情 況, 陽 性 培 養 結 果 之 血 袋 號 碼 送 捐 血 中 心, 請 求 協 助 調 查 改 善 (5) 依 據 不 同 的 輸 血 反 應, 採 檢 次 數 會 有 不 同 另 外 有 血 色 素 尿 發 生 時 需 增 加 檢 驗 項 目 (6) 申 請 血 庫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7) 血 庫 接 獲 病 房 通 知 病 人 疑 似 病 毒 感 染 : 電 腦 查 詢 病 人 過 去 輸 過 血 液 資 料, 列 印 後 連 同 不 符 事 件 報 告 單 呈 報 上 級, 並 請 求 捐 血 中 心 協 助 相 關 調 查 (8) 因 為 輸 血 導 致 病 患 嚴 重 輸 血 反 應 或 死 亡 時, 按 照 異 常 輸 血 處 理 流 程 處 理 ( 圖 二 ), 通 報 院 方 44

45 ( 五 ) 輸 血 反 應 種 類 及 應 檢 驗 項 目 輸 血 反 應 種 類 檢 驗 項 目 第 一 類 輕 度 蕁 痲 疹 反 應 血 庫 立 即 檢 體 發 熱 噁 心 嘔 吐 黃 疸 胸 1. 尿 液 立 即 檢 體 第 二 類 部 壓 迫 感 頻 脈 胸 腹 腰 痛 2. 生 化 立 即 檢 體 發 冷 惡 寒 戰 慄 不 安 3. 血 庫 立 即 檢 體 4. 細 菌 血 液 培 養 血 色 素 尿 乏 尿 或 無 尿 呼 1. 尿 液 立 即 檢 體,8 小 時 檢 體 第 三 類 吸 困 難 紫 斑 血 壓 下 降 24 小 時 檢 體 2. 生 化 立 即 檢 體, 隔 日 檢 體 3. 血 庫 立 即 檢 體 1. 輸 血 反 應 第 一 類 時, 輕 度 蕁 痲 疹 只 要 抽 血 庫 檢 體 與 作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2. 輸 血 反 應 第 二 類 時, 共 抽 4 管 a.edta 紫 頭 管 3c.c. 及 不 含 抗 凝 劑 黃 頭 管 5c.c. 連 同 輸 血 反 應 回 報 單 輸 血 反 應 報 告 單 剩 餘 血 袋 ( 開 封 處 儘 量 減 少 再 次 污 染 ) 一 起 送 至 血 庫 b. 淺 綠 頭 管 3c.c. 連 同 生 化 檢 驗 單 送 至 檢 驗 醫 學 科 c. 收 集 一 支 尿 液 檢 體, 連 同 尿 液 檢 驗 單 送 至 檢 驗 醫 學 科, 尿 液 檢 體 依 檢 驗 醫 學 科 規 定 方 法 收 集 d. 第 三 類 較 嚴 重 之 輸 血 反 應, 請 依 上 述 表 格 收 集 相 關 檢 驗 項 目 45

46 圖 二 異 常 輸 血 處 理 流 程 血 庫 發 現 血 型 與 之 前 不 合 時 白 班 1. 請 病 房 確 認 病 患 並 重 新 抽 血 2. 通 知 病 房 護 理 長 夜 班 1. 請 病 房 重 新 抽 血 2. 通 知 值 班 護 理 長 重 驗 血 型, 確 認 血 型 不 符 1. 通 知 病 房 暫 緩 輸 血 2. 若 必 需 輸 血, 一 律 發 O(+)PRBC 3. 抽 血 2 支 DNA 鑑 定 確 認 是 否 檢 體 來 自 不 同 病 患 通 知 檢 驗 醫 學 科 組 長 1. 填 寫 不 符 事 件 報 告 單 小 時 內 調 查 輸 錯 血 的 原 因 並 照 會 相 關 科 室 1. 連 絡 病 房 醫 師 主 治 醫 師 護 理 長 2. 抽 血 檢 驗 : (a) BUN/Cr. Bil(T/D) K PT/PTT DAT Hepatoglobin U/R (b) monitor BP I/O (c) 量 Vital sign 看 是 否 有 Acute renal failurec 或 DIC 通 知 1. 病 人 安 全 委 員 會 2. 輸 血 委 員 會 院 長 46

47 表 一 不 良 輸 血 反 應 之 分 類 與 處 理 類 型 原 因 症 狀 治 療 / 預 防 方 法 急 性 (<24 小 時 ) 免 疫 性 (immunologic) (1) 溶 血 性 ( 有 症 狀 ) 紅 血 球 不 相 容 發 冷 發 燒 腎 衰 竭 低 血 壓 DIC 尿 少 症 IV 部 位 滲 血 背 痛 沿 輸 注 靜 脈 疼 痛 (1) 液 體 補 充, 保 持 腎 排 出 量 (>100 ml/hr) 及 IV 利 尿 劑 (2) 支 持 血 壓, 使 用 dopamine (renal-sparing dose) (3)DIC 使 用 凝 血 因 子 及 肝 素 (2) 發 燒 / 發 冷 ( 非 溶 血 性 ) (3) 過 敏 性 (4) 過 敏 性 休 克 (5) 輸 血 相 關 的 急 性 肺 損 害 (TRALI) 捐 血 者 白 血 球 血 袋 積 聚 的 細 胞 激 素 造 成 抗 體 對 捐 血 者 血 漿 蛋 白 所 造 成 抗 體 對 捐 血 者 血 漿 蛋 白 ( 最 常 為 抗 -IgA 抗 體 ) 捐 血 者 起 源 的 WBC 抗 體 寒 顫 體 溫 升 高 (1 ) 頭 痛 不 適 嘔 吐 搔 癢 紅 疹 蕁 麻 疹 面 紅 蕁 麻 疹 紅 疹 焦 慮 呼 吸 窘 迫 低 血 壓 喉 / 咽 水 腫 支 氣 管 痙 攣 發 冷 發 燒 乾 咳 呼 吸 困 難 急 性 (<24 小 時 ) 非 免 疫 性 (Non-immunologic) (1)ACE 抑 制 的 類 過 敏 反 應 以 輸 注 緩 激 肽 (bradykinin) 或 前 激 肽 (prekallikrein) 活 化 劑 抑 制 緩 激 肽 的 代 謝 面 紅 低 血 壓 (1) 無 阿 斯 匹 靈 之 解 熱 劑 (acetaminophen) (2) 輸 注 含 白 血 球 減 少 之 血 液 (1) 抗 組 織 胺 劑 或 類 固 醇 (PO 或 IV), 暫 停 輸 血, 待 症 狀 解 除 後 再 開 始 緩 慢 輸 血 (2) 下 次 輸 血 前 考 慮 使 用 抗 組 織 胺 劑 或 類 固 醇 (1) 腎 上 腺 素 : 成 人 劑 量 mL(1:1000) SC 或 IM; 嚴 重 病 例 1:10,000 IV (2) 抗 組 織 胺 劑, 皮 質 類 固 醇,β-2 拮 抗 劑 (1)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2) 改 善 缺 氧 狀 況 (1) 避 免 使 用 ACE 抑 制 劑 (2) 用 非 白 蛋 白 血 漿 做 血 漿 分 離 術 (3) 用 正 電 荷 過 濾 器 或 差 速 離 心 法 減 少 白 血 球 47

48 (2) 循 環 超 載 容 積 超 載 (3) 溶 血 性 ( 無 症 狀 或 假 溶 血 性 ) (4) 空 氣 栓 塞 (5) 血 鈣 過 低 症 血 液 的 物 理 化 學 破 壞 冷 凍 加 熱 溶 血 性 藥 物 或 溶 液 加 入 血 液 空 氣 經 由 輸 血 管 輸 入 枸 橼 酸 鹽 血 液 巨 量 輸 血 及 / 或 枸 橼 酸 鹽 的 代 謝 延 緩 分 離 術 程 序 呼 吸 困 難 端 坐 呼 吸 有 痰 性 咳 嗽 ( 粉 紅 泡 沫 痰 ) 心 跳 快 速 高 血 壓 頭 痛 血 色 素 尿 症 突 然 呼 吸 短 促 急 性 發 紺 疼 痛 咳 嗽 低 血 壓 心 律 不 整 感 覺 異 常 強 直 性 痙 攣 心 律 不 整 (1) 坐 姿 (2) 氧 氣 (3)IV 利 尿 劑 嗎 啡 (4) 輸 迴 壓 血 帶 (rotating tourniquets) (5) 放 血 術 ( 增 加 250ml) 鑑 定 與 去 除 原 因 協 助 病 患 採 側 臥 左 朝 下, 腿 部 抬 高 超 過 胸 部 及 頭 部 (1) 當 監 測 嚴 重 病 例 的 離 子 鈣 濃 度 時, 緩 慢 的 輸 予 鈣 質 (2) 分 離 術 期 間 的 輕 度 症 狀 口 服 鈣 劑 補 充 (6) 低 體 溫 症 冷 血 迅 速 輸 注 心 律 不 整 使 用 輸 血 加 溫 器 遲 發 性 (>24 小 時 ) 輸 血 反 應 免 疫 性 (immunologic) 無 但 可 致 血 小 板 無 療 效 狀 態 ( 對 其 後 輸 血 難 以 發 現 相 和 的 血 液 ), 遲 發 性 溶 血 反 應 及 新 生 兒 溶 血 病 對 RBC 或 WBC 及 血 小 板 (HLA) 上 的 外 來 抗 體 的 免 疫 反 應 (1) 異 體 免 疫 RBC 抗 HLA 抗 原 (1)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輸 血 (2) 白 血 球 減 少 的 血 液 (2) 溶 血 性 ( 常 無 症 狀 ) 對 RBC 抗 原 的 追 憶 免 疫 反 應 虛 弱, 輸 血 後 血 色 素 無 法 解 釋 的 下 降, 血 清 膽 紅 質 升 高 (1) 鑑 定 抗 體 (2) 在 需 要 時 輸 予 抗 原 陰 性 血 液 48

49 (3) 移 植 物 抗 原 宿 主 病 (4) 輸 血 後 紫 斑 症 (5) 免 疫 調 節 作 用 (Immunomodulation) 功 能 性 淋 巴 細 胞 輸 至 免 疫 抑 制 的 病 人, 可 發 生 於 接 受 HLA 相 合 淋 巴 細 胞 的 免 疫 正 常 的 病 人 血 小 板 抗 體 ( 常 為 對 抗 P1 AI ) 尚 不 清 楚, 捐 血 者 WBC 或 血 漿 因 子 與 受 血 者 免 疫 系 統 的 交 互 影 響 紅 皮 疹 斑 丘 疹 厭 食 噁 心 嘔 吐 腹 瀉 肝 炎 全 細 胞 減 少 感 染 紫 斑 出 血, 輸 血 後 8-10 天 血 小 板 計 數 下 降 (1) 耐 受 性 誘 導 (2) 外 科 手 術 後 傷 口 感 染 (3) 可 能 的 其 他 輸 血 影 響 遲 發 性 (>24 小 時 ) 輸 血 反 應 非 免 疫 性 (Nonimmunologic) (1) 鐵 質 超 載 依 賴 輸 血 的 病 患 ( 先 天 性 貧 血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等 ) 的 多 重 性 輸 血 心 肌 病 心 律 不 整 肝 臟 及 胰 臟 衰 竭 (1)Methotrexate, corticosteroids (2) 為 危 險 病 患 輸 血 的 血 液 成 份 ( 包 括 血 親 捐 血 及 HLA 選 擇 的 成 份 ), 進 行 放 射 線 照 射 處 理 (1)IVIG (2)P1 AI 陰 性 血 小 板 (3) 血 漿 分 離 術 去 鐵 劑 (deferoxamine, iron chelation) 49

50 表 二 輸 血 反 應 之 臨 床 處 置 程 度 ( 級 ) 處 置 (Ⅰ) 降 低 輸 注 速 度, 給 予 抗 組 織 胺, 經 過 30 分 鐘 後 若 沒 有 改 變, 當 作 (Ⅱ) 處 理 (Ⅱ) 1. 停 止 血 液 之 輸 注, 但 仍 維 持 靜 脈 點 滴 2. 通 知 主 治 醫 師 及 血 庫 3. 將 剩 餘 之 血 液 輸 血 套 連 同 病 患 之 血 液 與 尿 液 送 往 血 庫 檢 查 4. 給 予 抗 組 織 胺 (anti-histamine) 注 射, 或 口 服 退 熱 劑 5. 若 需 要, 給 予 類 固 醇 (corticosteroids) 6. 為 預 防 再 一 次 反 應, 日 後 輸 血 應 使 用 特 殊 血 液 成 分, 如 : 濃 厚 紅 血 球 洗 滌 紅 血 球 去 甘 油 之 紅 血 球 或 減 除 白 血 球 之 製 品, 予 使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Ⅲ) 1. 立 即 停 止 輸 血, 維 持 靜 脈 生 理 食 鹽 水 點 滴 之 暢 通 2. 通 知 主 治 醫 師 或 血 庫 3. 如 (Ⅱ) 級 之 第 三 項 處 理 4. 休 克 之 治 療 : 用 血 管 收 縮 劑, 腎 上 腺 素 類 固 醇 等, 並 維 持 適 當 的 靜 脈 輸 液, 記 錄 患 者 之 輸 入 量 與 排 出 量 (intake and output) 以 瞭 解 病 患 之 體 液 平 衡 狀 況 5. 除 良 好 的 腎 臟 血 流, 如 使 用 furosemide 20~80mg 靜 脈 輸 注 6. 預 防 DIC 之 爆 發, 可 用 Heparin 10,000 單 位 靜 脈 滴 定 7. 若 需 要, 給 予 適 當 之 相 配 合 之 血 液 成 分 8. 密 切 觀 察 病 人, 注 意 腎 衰 竭 之 徵 兆, 必 要 實 施 用 腎 透 析 術 (Renal dialysis) 50

51 三 嚴 重 輸 血 反 應 報 告 異 常 事 件 通 報 : 發 生 輸 血 錯 誤 或 病 人 因 輸 血 反 應 導 致 非 預 期 死 亡 時, 護 理 人 員 均 需 進 入 病 人 安 全 通 報 系 統 進 行 異 常 事 件 通 報 選 取 異 常 事 件, 於 六 種 類 中 選 取 輸 血 異 常 51

52 完 成 事 件 原 因 分 析 : 52

53 啟 動 向 上 通 報 流 程 柒 紅 血 球 與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去 除 過 濾 器 之 申 請 與 使 用 許 多 病 毒 如 EBV CMV HIV 等 常 存 在 於 白 血 球 中, 這 些 病 毒 可 藉 由 輸 血 方 式 傳 染 給 病 患, 尤 其 對 免 疫 功 能 缺 乏 者, 常 引 起 致 命 的 感 染 此 外, 輸 血 副 作 用 之 發 燒 症 狀, 亦 是 由 於 血 液 中 含 有 白 血 球 之 故, 因 此 如 何 去 除 或 減 少 血 液 成 分 中 的 白 血 球, 成 為 預 防 病 毒 感 染 與 減 少 輸 血 副 作 用 之 重 要 處 置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共 分 為 二 種, 一 種 是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另 一 種 則 是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其 適 應 症 分 述 如 下 : 一 紅 血 球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1. 需 長 期 輸 血 者, 而 有 缺 少 或 不 良 之 紅 血 球 病 症 : 如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紅 血 球 發 育 不 良 惡 性 腫 瘤 或 藥 物 抑 止 紅 血 球 生 成 者 2. 血 液 病 性 貧 血 地 中 海 型 貧 血 鐮 刀 型 血 球 貧 血 嚴 重 的 陣 發 性 夜 間 血 紅 素 尿 症 自 體 免 疫 血 液 性 貧 血 3. 器 官 移 植, 避 免 異 體 排 斥 4. 避 免 因 輸 血 引 起 CMV 之 傳 染, 如 器 官 移 植 的 受 血 者, 骨 髓 移 植 受 血 者, 新 生 兒 交 換 輸 血 或 經 常 輸 血 者, 免 疫 不 全 的 受 血 者 5. 因 白 血 球 引 起 之 發 燒 發 冷 輸 血 反 應 二 次 以 上 之 病 患, 需 再 次 輸 血 治 療 時 二 血 小 板 專 用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1. 骨 髓 功 能 不 足 而 引 起 的 血 小 板 缺 乏 症, 如 再 生 不 良 貧 血 急 性 白 血 病 其 他 惡 性 血 友 病 因 化 學 治 療 或 放 射 治 療 而 抑 制 骨 髓 功 能 者 53

54 2. 其 他 嚴 重 血 液 疾 病 需 輸 注 血 小 板 者 3. 大 量 輸 血 交 換 輸 血 及 心 肺 體 外 循 環 而 大 量 失 血 者 4. 配 合 HLA 使 用 之 血 小 板 輸 血 者 5. 避 免 因 輸 血 引 起 巨 細 胞 病 毒 之 傳 染, 如 器 官 移 植 的 受 血 者 骨 髓 移 植 受 血 者 新 生 兒 交 換 輸 血 或 經 常 輸 血 者, 免 疫 不 全 的 受 血 者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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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捌 血 液 加 溫 器 之 使 用 一 輸 血 加 溫 器 的 優 點 (Advantages of blood warming devices) 在 大 量 輸 血 時, 使 用 輸 血 加 溫 器 的 第 一 個 優 點 是 避 免 因 低 體 溫 症 所 造 成 的 併 發 症, 進 而 可 改 善 病 患 的 存 活 率 與 成 果 ( 例 如 減 少 住 院 天 數 ) 所 謂 低 體 溫 症 (hypothermia), 就 是 中 心 體 溫 低 於 35 以 下, 其 可 能 的 副 作 用 包 括 心 律 不 整 因 血 小 板 功 能 受 損 和 凝 血 因 子 機 制 中 的 減 低 酵 素 反 應 所 造 成 的 凝 血 不 正 常 血 管 緊 縮 脫 水 組 織 缺 氧 紅 血 球 釋 出 鉀 離 子 的 增 加 以 及 因 輸 血 造 成 的 檸 檬 酸 中 毒 此 外, 低 體 溫 症 亦 對 免 疫 功 能 造 成 損 害 或 可 能 造 成 手 術 傷 口 附 近 之 組 織 感 染, 其 原 因 為 組 織 缺 氧, 造 成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氧 化, 導 致 殺 死 病 菌 之 機 制 受 損, 以 及 傷 口 癒 合 的 過 程 中 collagen 沈 澱 物 減 少 之 故 二 輸 血 加 溫 器 的 缺 點 和 併 發 症 (Disadvantages and complications) 1. 溶 血 的 風 險 (Risk of hemolysis) 假 如 血 液 加 溫 器 的 功 能 錯 誤 或 未 遵 循 廠 商 的 說 明 操 作, 可 能 會 造 成 紅 血 球 因 溫 度 變 化 而 產 生 損 傷 高 溫 狀 況 下 紅 血 球 的 細 胞 膜 會 變 的 不 易 彎 曲, 在 快 速 的 輸 血 過 程 中 血 流 剪 壓 效 應 會 讓 紅 血 球 變 得 具 感 受 性, 亦 即 容 易 被 破 裂 而 造 成 溶 血 假 如 血 流 在 加 溫 器 是 暫 停 的 狀 況, 加 溫 器 的 溫 度 可 能 高 過 37, 亦 會 造 成 輕 度 溶 血 2. 具 敗 血 症 的 危 險 性 (Risk of sepsis) 由 於 細 菌 在 加 溫 溫 度 中 會 快 速 增 生, 特 別 是 血 液 保 留 在 加 溫 的 狀 況 下 一 段 時 間, 若 血 液 加 溫 器 以 水 浴 的 方 式 加 溫, 可 能 會 造 成 隱 藏 病 菌 的 危 險 這 些 致 病 菌, 可 以 在 血 袋 輸 注 的 口 徑 上 造 成 污 染, 而 使 致 病 菌 滋 生 因 此 加 溫 設 備 依 照 廠 商 的 指 示 說 明 及 建 議 來 安 裝, 所 有 可 丟 棄 式 的 器 材 於 使 用 前 做 詳 細 的 檢 查, 則 可 減 少 致 病 菌 滋 生 而 降 低 感 染 之 機 會 三 輸 血 加 溫 器 的 適 應 症 輸 血 加 溫 器 的 使 用 時 機, 需 視 病 患 之 需 要 性 臨 床 狀 況 預 期 的 血 液 流 失 置 換 需 要 輸 血 速 率, 以 及 可 以 利 用 的 加 溫 系 統 等 輸 血 過 程 中, 若 輸 血 量 與 流 58

59 速 增 加, 或 病 患 於 輸 血 過 程 中, 容 易 引 起 低 體 溫 症 時, 均 需 使 用 輸 血 加 溫 器 適 應 症 如 下 : 1. 快 速 輸 血 : 成 人 >50 ml/kg/hour( 大 約 每 分 鐘 50mL 以 上 ), 小 孩 >15 ml/kg/hour 2. 嬰 兒 換 血 3. 冷 型 自 體 免 疫 溶 血 性 貧 血, 或 有 臨 床 意 義 之 冷 凝 集 素 (clinically significant cold agglutinins) 者 4. 必 須 經 過 中 心 靜 脈 較 快 速 輸 血 時 5. 血 液 加 溫 必 須 用 專 用 之 設 備,( 溫 度 可 控 制 在 40 C 以 下, 有 溫 度 計 可 供 監 視 用, 有 超 溫 警 報 器 ) 不 可 用 微 波 加 熱 或 用 溫 水 熱 水 直 接 加 熱 四 禁 忌 症 (Contraindications) 以 人 體 的 體 溫 作 為 輸 血 加 溫 時 之 指 標, 並 不 會 對 大 多 數 的 血 品 造 成 損 害 但 仍 有 少 數 情 境 需 特 別 注 意, 其 禁 忌 如 下 : 1. 於 傳 統 ( 很 慢 ) 輸 注 速 率 時 2. 於 輸 血 前 試 驗 常 遇 見 的 冷 凝 集 素 3. 病 患 因 冷 引 起 的 不 愉 快 和 發 抖 經 驗 ( 改 善 這 種 狀 況 的 方 法 是 給 予 病 患 保 暖 而 不 是 加 溫 血 品 ) 4. 給 予 血 小 板 冷 凍 沉 澱 品 或 顆 粒 球 懸 浮 液 時 不 用 加 溫 ( 加 溫 可 能 會 造 成 血 品 的 效 益 減 低 ) 五 注 意 事 項 (Warnings) 1. 不 要 使 用 沒 有 FDA 認 可 或 國 際 承 認 的 流 體 式 加 溫 設 備 2. 不 要 使 用 缺 點 多 的 血 液 加 溫 設 備 3. 不 要 使 用 輸 血 套 無 法 適 合 於 加 溫 器 上 的 加 溫 器 設 備 4. 不 能 將 血 品 置 放 於 接 近 放 射 源 加 熱 器 火 爐 病 患 加 溫 毛 毯 傳 統 的 微 波 爐 或 血 漿 解 凍 器 上 作 為 血 品 加 溫 之 用 5. 加 溫 前 不 要 將 血 品 放 在 室 溫 過 長 的 時 間 6. 不 能 將 血 品 直 接 在 熱 水 龍 頭 下 沖 洗 或 在 沒 有 監 視 器 的 溫 水 浴 箱 中 加 溫 7. 不 可 以 將 兒 科 整 付 針 筒 或 是 輸 血 管 路 放 置 在 加 溫 電 燈 或 照 射 治 療 下 當 輸 血 管 路 放 置 於 加 溫 器 時, 要 確 認 加 溫 器 外 殼 在 使 用 時 能 避 免 因 不 注 意 和 未 有 管 59

60 控 的 加 溫 ( 過 熱 ) 狀 況 8. 不 要 將 已 經 加 溫 過 的 血 品 再 歸 回 血 庫 使 用 60

61 玖 臨 床 輸 血 問 題 Q & A Q1: 血 液 製 劑 有 那 些? A1: 全 血 紅 血 球 洗 滌 紅 血 球 減 白 紅 血 球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冷 凍 血 漿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HLA-Match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減 白 分 離 術 血 小 板 冷 凍 沉 澱 品 Q2: 全 血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A2: 全 血 (Whole Blood, Stored)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Packed RBC) 主 要 成 份 : 含 有 紅 血 球 100 ml, 血 漿 150 ml, 抗 凝 劑 35 ml,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120 單 位,Ht % 但 缺 少 factorⅤ Ⅷ 等 不 穩 定 因 子, 雖 含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但 無 功 能 貯 存 / 期 效 :4,35 天 Q3: 紅 血 球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A3: 紅 血 球 濃 厚 液 (Packed RBC) 主 要 成 份 : 紅 血 球 約 100 ml, 血 漿 40 ml,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40 單 位, 亦 含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 但 無 功 能 貯 存 / 期 效 :4,35 天 Q4: 新 鮮 全 血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A4: 新 鮮 全 血 (Whole Blood, Fresh) 主 要 成 份 : 紅 血 球 約 100 ml, 血 漿 150 ml, 抗 凝 劑 35 ml, 捐 血 後 第 二 天 尚 含 所 有 凝 血 因 子, 白 血 球 及 血 小 板,Ht % 自 捐 血 日 起 3 天 內 之 全 血 稱 為 新 鮮 全 血 貯 存 / 期 效 :4,35 天 功 能 : 每 單 位 全 血 可 提 升 Hb 0.5g /dl 含 有 適 當 的 電 解 質 濃 度, 並 含 有 2, 3-DPG, 可 增 加 攜 氧 能 力 適 應 症 :1. 新 生 兒 換 血 治 療 2. 新 生 兒 輸 血 3. 小 兒 科 心 臟 血 管 手 術 Q5: 洗 滌 紅 血 球 (Washed RBC)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61

62 A5: 主 要 成 份 : 紅 血 球 約 90 ml, 含 少 量 白 血 球 ( 每 單 位 約 含 WBC 1 x 10 8 個, 即 移 除 原 有 的 WBC 90 %), 亦 含 少 量 血 小 板, 缺 血 漿 及 凝 血 因 子 貯 存 / 期 效 :4,24 小 時 功 能 : 每 單 位 血 可 提 升 Hb 0.5g /dl 適 應 症 :1. 血 漿 蛋 白 過 敏 ( 全 身 性 蕁 麻 疹 反 應,IgA 缺 乏 症 ) 2. 白 血 球 抗 體 引 起 發 燒 發 冷 輸 血 反 應 3. 陣 發 性 夜 間 血 紅 素 尿 症 (PNH) Q6: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A6: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Fresh Frozen Plasma) 主 要 成 份 : 血 漿 120 ml, 含 所 有 凝 血 因 子 約 100 單 位 ( 凝 血 因 子 1 單 位 即 1 I.U., 等 於 正 常 人 1 ml 血 漿 中 所 含 凝 血 因 子 量 ), 無 血 小 板 或 白 血 球 貯 存 / 期 效 : 18,1 年, 經 30~37 解 凍 後 輸 用 功 能 : 每 10 kg 體 重 輸 注 2 單 位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可 矯 正 因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所 引 起 之 血 液 凝 固 障 礙 適 應 症 :1. 以 PT APTT 值 作 為 指 標 :PT APTT 大 於 對 照 值 1.5 倍 (18 秒 48 秒 ) 2.Anti-thrombin Ⅲ 缺 乏 3.Coagulation factor 如 Ⅱ Ⅴ Ⅶ Ⅷ IX X XIII 之 缺 乏 4.DIC,TTP,hemolytic-uremic syndrome 5. 大 量 輸 血 所 造 成 凝 血 因 子 的 稀 釋 6. 因 肝 病 而 引 發 多 項 凝 血 因 子 缺 乏 7. 新 生 兒 的 換 血 或 輸 血 Q7: 冷 凍 血 漿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A7: 冷 凍 血 漿 (Frozen Plasma) 主 要 成 份 : 血 漿 120 ml, 含 安 定 凝 血 因 子 約 90 單 位, 缺 factorⅤ Ⅷ, 無 血 小 板 或 白 血 球 貯 存 / 期 效 : 18, 五 年 功 能 : 除 了 factorⅤ Ⅷ 外, 其 餘 皆 可 補 充 適 應 症 :1. 燙 傷 病 人 62

63 2. 腹 水 全 身 水 腫 病 患 3.Albumin < 2.5g/dL Q8: 冷 凍 沉 澱 品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A8: 冷 凍 沉 澱 品 (Cryoprecipitates) 主 要 成 份 :Fibrinogen 約 100 mg,factor Ⅷ XⅢ 及 von Willebrand s factor 各 約 50 單 位 貯 存 / 期 效 : 18,1 年 功 能 : 缺 乏 coagulation factor Ⅷ 之 A 型 血 友 病 病 患 DIC von Willebrand s disease 適 應 症 :1.Coagulation factor Ⅷ 缺 乏 2.Von Willebrand s disease 3.DIC, Sepsis 4.Hypofibrinogenemia(fibrinogen 100 mg/dl, 若 出 血 時, 則 150 mg/dl) Q9: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有 那 些 成 份? 保 存 期 限 為 何? 適 應 症 為 何? A9: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Platelet Concentrate) 主 要 成 份 : (a) 多 袋 多 供 血 者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每 1 單 位 中 含 血 小 板 約 3.5 x 個, 亦 含 少 量 白 血 球 (b) 單 袋 單 一 供 血 者 血 小 板 濃 厚 液,12 單 位 中 含 血 小 板 3 x 個, 亦 含 少 量 白 血 球 容 量 :(a)30-40 ml (b)200 ml 貯 存 / 期 效 :22,5 天 功 能 :(a) 每 單 位 可 提 升 血 小 板 數 2,500/μL (b) 每 單 位 血 可 提 升 血 小 板 數 60,000/μL 適 應 症 :1. 血 小 板 <100,00 20,000/μL, 白 血 病, 癌 症 之 治 療, 再 生 不 良 性 貧 血 2. 血 小 板 <80, ,000/μL, 要 腦 部 開 刀 的 病 人 3. 血 小 板 <70,000/μL, 接 受 外 科 手 術 之 病 人 63

64 4. 血 小 板 <50,000/μL, 具 出 血 傾 向, 應 提 升 至 5 萬 5. 大 量 輸 血 及 DIC, 因 缺 少 血 小 板 引 起 的 出 血,ITP 有 危 及 生 命 的 出 血 6. 先 天 性 血 小 板 機 能 不 良 者 7. 心 臟 手 術 使 用 心 肺 機 引 起 血 小 板 功 能 不 良 8. 後 天 性 血 小 板 機 能 不 良 者 (uremia) Q10: 各 類 血 液 成 份 在 輸 血 時 ; 有 甚 麼 注 意 事 項? A10: 在 全 血 紅 血 球 類 血 液 成 份, 離 開 血 庫 冰 箱 最 好 在 4 小 時 內 使 用, 凡 是 出 庫 超 過 30 分 鐘 血 袋 密 封 狀 態 被 打 開 或 經 過 35 溫 熱 之 血 液, 不 能 退 血 ( 退 回 血 液, 也 是 無 法 給 別 人 使 用, 因 為 這 是 不 安 全 ), 如 因 特 殊 因 素 醫 師 取 消 輸 血, 請 在 病 歷 上 記 載 原 因, 健 保 局 不 會 核 刪 此 項 血 液 費 用 注 意 事 項 : 1.FFP 和 FP 應 避 免 作 為 補 充 蛋 白 質 的 來 源, 因 輸 注 過 量 會 引 發 循 環 容 積 超 載 的 危 險 2.FFP 和 FP 應 避 免 作 為 血 量 擴 張 劑, 因 輸 注 血 漿 可 能 傳 播 疾 病 ( 如 HIV hepatitis), 或 可 能 引 起 輸 血 的 呼 吸 窘 困 症 蕁 麻 疹 及 anaphylactic shock 等 輸 血 反 應 3.FFP FP 輸 用 前, 於 解 凍, 最 好 四 小 時 內 輸 完 血 漿 如 果 已 經 解 凍 不 可 以 退 血 Q11: 為 何 要 用 減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有 何 注 意 事 項? A11:1.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有 兩 種 一 是 減 白 紅 血 球 過 濾 器 二 是 減 白 血 小 板 過 濾 器 輸 血 的 時 候 白 血 球 除 去 目 的 為 :(1) 針 對 HLA 等 的 同 類 抗 原, 可 做 事 先 預 防 ; (2) 白 血 球 為 感 染 病 原 之 來 源,( 例 如 CMV, EBV 等 );(3) 輸 血 後 發 生 GVHD 的 危 險 ;(4) HLA 以 外 的 白 血 球 同 類 抗 原 之 刺 激 2.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使 用 有 其 適 應 症, 請 依 據 健 保 給 付 標 準, 參 考 血 庫 輸 血 手 冊 3. 減 白 紅 血 球 過 濾 器 適 合 2 單 位 紅 血 球 ; 減 白 血 小 板 過 濾 器 適 合 12 單 位 血 小 板 濃 厚 液 4. 減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使 用, 最 重 要 是 要 注 意 使 用 前 排 氣 步 驟, 排 氣 不 完 全, 會 使 過 濾 器 效 能 減 低, 亦 就 是 會 使 過 濾 器 容 易 堵 住, 造 成 輸 血 不 順 利 64

65 Q12: 當 一 個 外 傷 大 出 血 病 患, 短 時 間 內 輸 血 量 超 過 自 身 血 量 時, 此 時 該 如 何 給 與 輸 血? A12: 此 種 情 況 牽 涉 到 大 量 輸 血 問 題, 在 需 要 大 量 輸 血 時, 例 如 病 患 車 禍 外 傷 或 內 出 血 等, 短 時 間 出 血 超 過 全 身 一 循 環 量, 輸 血 時 必 須 考 慮 血 品 中 凝 固 因 子 的 含 量 因 血 品 中 血 小 板 及 凝 固 因 子 會 隨 著 儲 存 時 間 漸 減, 因 此 建 議 在 此 情 況 輸 血 時, 每 輸 注 單 位 紅 血 球, 必 需 加 輸 注 2 單 位 新 鮮 冷 凍 血 漿 與 3 4 單 位 血 小 板, 以 防 止 輸 血 愈 多, 出 血 愈 多 之 情 形 發 生 Q13: 當 一 個 血 型 未 確 定 的 病 人 需 要 緊 急 輸 血 時 要 給 什 麼 樣 的 血? A13: 所 謂 緊 急 輸 血 是 指 那 些 因 出 血 有 可 能 幾 分 鐘 內 就 因 失 血 而 休 克 死 亡 者, 此 時 已 無 多 少 時 間 來 等 待 血 液 交 叉 試 驗, 在 此 情 況 為 了 救 命 可 以 立 刻 給 與 O 型 血 (RH 陽 性 與 陰 性 皆 可 ), 不 要 等 血 型 檢 查 與 交 叉 試 驗 Q14: 當 給 一 位 新 生 兒 (neonate) 或 移 植 病 人 (cardiac,renal,or bone marrow) 輸 血 時, 你 要 考 慮 那 些 事 情? A14: 病 人 若 是 一 位 免 疫 功 能 不 足 或 缺 損 的 病 人 (Immunocompromised host), 輸 血 時, 必 須 考 慮 因 輸 血 產 生 的 感 染 症, 例 如 CMV 感 染, 以 及 輸 血 引 起 的 自 體 對 抗 宿 主 疾 病 此 兩 種 疾 病 對 於 病 人 而 言, 是 有 致 命 的 危 險 性, 因 此, 可 以 使 用 血 品 放 射 線 照 射 與 白 血 球 過 濾 器 來 預 防 其 發 生 Q15: 當 一 個 RH 陰 性 的 病 人 需 要 緊 急 輸 血 時, 是 否 可 以 輸 注 RH 陽 性 的 血 品? A15: 當 一 個 RH 陰 性 的 病 人 需 要 緊 急 輸 血 時, 是 可 以 給 予 RH 陽 性 的 血 液 RH 血 型 不 同 於 ABO 血 型, 它 沒 有 自 然 存 在 的 抗 體, 其 血 型 抗 體 是 經 由 免 疫 刺 激 所 產 生, 且 其 抗 體 為 IgG 不 會 發 生 立 即 性 溶 血 反 應, 因 此 除 了 病 人 血 中 已 存 在 有 抗 D 的 抗 體 之, 病 人 是 可 以 輸 RH 陽 性 血 液 根 據 研 究 指 出, 國 人 具 RH 陰 性 者, 只 有 千 分 之 三 左 右, 且 這 群 人 即 使 輸 到 RH 陽 性 血, 產 生 抗 體 的 機 會 也 很 微 小, 因 此 緊 急 輸 血 時, 可 以 使 用 RH 陽 性 血 液 Q16: 當 病 人 的 血 小 板 降 低 至 多 少, 才 可 以 給 予 預 防 性 血 小 板 輸 血? A16: 由 於 血 小 板 壽 命 極 短, 一 般 儲 存 於 室 溫 下 只 有 五 天, 而 在 體 內 的 作 用 可 能 更 短, 因 此, 除 非 為 了 止 血, 血 小 板 輸 注 是 毫 無 益 處 的, 且 只 會 增 加 副 作 用, 因 此 血 小 板 究 竟 低 至 多 少 時 需 給 與 預 防 性 血 小 板 輸 血? 一 般 原 則 是 盡 量 維 65

66 持 病 患 血 小 板 於 20,000/uL 以 上, 但 根 據 近 年 來 研 究 發 現, 血 小 板 閥 值 似 乎 可 以 降 到 5,000 10,000/uL 左 右, 因 此 建 議 一 般 病 人 若 無 出 血 症 狀 時, 可 以 在 血 小 板 10,000 20,000/uL 時 給 予 預 防 性 輸 血, 但 若 病 人 有 出 血 現 象, 或 服 用 會 抑 制 血 小 板 功 能 的 藥 物 時, 可 以 在 血 小 板 較 高 時 就 給 予 血 小 板 輸 注 拾 參 考 資 料 1. 血 庫 輸 血 管 制 計 畫 書 2. 血 庫 輸 血 反 應 作 業 流 程 3. 林 媽 利 (2005) 第 七 章 輸 血 反 應, 輸 血 醫 學 第 三 版, 林 東 燦 (1995) 輸 血 的 原 則 及 其 併 發 症 當 代 醫 學,22(11), 林 炯 熙 曾 成 槐 雍 建 輝 (1998) 輸 血 致 死 危 險 知 多 少 臨 床 醫 學,41(6), 陳 素 月 (1994) 談 輸 血 及 護 理 人 員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榮 總 護 理,11(3), 雍 建 輝 (2000) 近 世 輸 血 醫 學 (88 107, ) 台 北 : 藝 軒 拾 壹 附 件 66

67 附 件 一 廢 棄 血 液 申 報 單 67

68 附 件 二 輸 血 反 應 報 告 高 雄 市 立 大 同 醫 院 醫 院 輸 血 反 應 報 告 (T ) 年 月 日 病 患 姓 名 : 病 歷 號 碼 : 科 別 : 床 號 : 輸 血 回 報 單 黏 貼 區 一. 輸 血 前 檢 查 : 1. 血 袋 血 型 : 血 袋 號 碼 : 有 效 期 限 : 血 液 成 分 : 血 袋 血 型 : 血 袋 號 碼 : 有 效 期 限 : 血 液 成 分 : 2. 檢 體 : 血 型 : 抗 體 篩 檢 : 抗 體 名 稱 : 交 叉 試 驗 :MAJOR: MINOR: 檢 查 者 : 二. 輸 血 後 檢 查 : 1. 血 袋 內 血 液 : 血 型 : 溶 血 : 是 / 否 2. 輸 血 SET: 通 暢 : 是 / 否 溶 血 : 是 / 否 3. 病 患 檢 體 : a. 重 驗 輸 血 前 檢 體 : 血 型 : 血 清 顏 色 : 溶 血 : 是 / 否 DAT: MAJOR: MINOR: 抗 體 篩 檢 : 抗 體 名 稱 : 抗 體 : 自 體 / 異 體 溫 型 / 冷 型 b. 輸 血 後 病 患 檢 體 : 血 型 : 血 清 顏 色 : 溶 血 : 是 / 否 DAT: MAJOR: MINOR: 抗 體 篩 檢 : 抗 體 名 稱 : 抗 體 : 自 體 / 異 體 溫 型 / 冷 型 三. 輸 血 反 應 調 查 結 果 : 醫 檢 師 : 四. 血 庫 醫 師 建 議 : 血 庫 醫 師 : 68

69 附 件 三 輸 血 同 意 書 ( 正 面 )

70 文 件 名 稱 : 輸 血 作 業 指 引 文 件 編 號 :KMUH.BB 制 定 單 位 : 一 般 檢 驗 室 血 庫 組 版 本 / 總 頁 數 :1 /2/16 附 件 三 輸 血 同 意 書 ( 背 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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