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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蝴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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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彰 基 感 染 科 工 作 手 冊
2 一 序 言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內 科 部 感 染 科 於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二 月 一 日 正 式 成 立, 開 始 時 只 有 一 名 醫 師 當 時 工 作 目 標 為 提 供 各 類 感 染 症 包 括 愛 滋 病 的 診 斷, 醫 療, 會 診 以 及 建 立 抗 生 素 管 制 的 制 度 同 年 九 月, 劉 尊 榮 醫 師 加 入 服 務 行 列, 進 行 改 善 院 內 感 染 管 制 的 各 項 缺 失, 使 得 醫 院 在 社 區 及 院 內 感 染 的 控 制 更 趨 完 善 隨 著 醫 院 的 擴 展, 醫 療 業 務 也 逐 漸 增 加, 八 十 七 年 八 月 陳 昶 華 醫 師, 九 十 年 三 月 蔡 人 文 醫 師 的 相 繼 加 入, 使 得 科 務 推 展 更 為 順 利 同 時 在 科 內 人 員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本 科 也 在 八 十 九 年 經 學 會 評 鑑 為 感 染 症 專 科 醫 師 訓 練 醫 院 同 時 在 去 年 七 月, 本 院 至 臺 大 醫 院 受 訓 之 小 兒 感 染 科 楊 順 成 醫 師 也 結 訓 並 取 得 專 科 醫 師 資 格 目 前 本 院 除 了 成 人 感 染 的 四 名 專 科 醫 師, 名 小 兒 感 染 專 科 醫 師 外, 尚 有 待 訓 之 總 醫 師 鄭 寓 仁, 人 員 陣 容 完 整 堅 強, 相 信 在 大 家 的 努 力 下, 必 能 更 進 一 步 提 昇 本 院 對 感 染 症 的 診 療 與 促 進 臨 床 研 究 的 水 準 ( 楊 祖 光 於 九 十 二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
3 1. 序 言 P.1 2. 目 錄 P.2 3. 病 房 工 作 注 意 事 項 P.3 4. 常 見 疾 病 介 紹 及 處 方 範 例 P Urinary tract infection P Cellulitis P Rickettsia P Endocarditis P AIDS and HIV infection P.9 5. 重 要 檢 查 及 技 術 介 紹 P Gram stain P Acid fast stain P Tzanck preparation P Weil-Felix serum test P Bone marrow exam P 常 用 藥 品 介 紹 P Penicillins P Cephalosporins (Cephem) P Aminoglycosides P Sulfonamides P Carbapenam(Imiepnem/Carbapenam) P Vancomycin P Metronidazole P Macrolides P Quinolone Derivatives P Rifamycin P 健 保 規 範 P 傳 染 病 通 報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P 症 候 群 通 報 P 針 扎 通 報 P.32 9 臨 床 路 徑 P 附 錄
4 三 病 房 工 作 注 意 事 項 1. 住 院 醫 師, 實 習 醫 師 換 科 別 (teams) 時, 要 跟 前 後 的 醫 師 交 班, 並 且 書 寫 on service note 和 off service note, 交 班 時 應 使 用 小 抄 來 幫 助 自 己 記 2. 所 有 的 住 院 病 人 都 是 在 住 院 醫 師 的 services, 專 科 護 理 師 和 實 習 醫 師 則 在 住 院 醫 師 的 指 導 下 協 助 照 顧 病 人 3. Admission note, progress note, 和 discharge summary 的 書 寫, 住 院 醫 師 與 專 科 護 理 師 以 約 2:1 之 比 例 完 成 照 顧 正 在 住 院 的 病 人 也 約 以 2:1 之 比 例 分 配 4. 病 危 病 人 (on critical) 或 同 時 合 併 有 許 多 內 科 複 雜 疾 病 之 病 人, 則 請 住 院 醫 師 負 責 照 顧 5. 實 習 醫 師 在 住 院 醫 師 的 指 導 與 監 督 下, 至 少 需 完 成 新 住 院 病 人 的 general history 3 本, 獨 立 書 寫 2-4 位 病 人 的 progress notes 6. Admission note 必 須 在 24 小 時 之 內 完 成,(general history 也 在 24 小 時 內 完 成 ),discharge summary 需 在 5 天 內 完 成 7. Discharge summary ( 含 mortality summary) 請 多 列 印 一 份, 送 回 感 染 科 辦 公 室 存 檔 8. 要 列 印 出 新 住 院 病 人 最 近 二 星 期 在 門 診 或 急 診 所 做 過 的 資 料 (data), 貼 在 住 院 病 歷 上 以 供 參 考, 並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重 複 檢 查 9. 已 經 照 過 的 X-ray, CT scan, 及 核 醫 檢 查 要 借 片 子, 並 與 專 家 討 論 病 情 10. 每 星 期 三 7:30AM 在 73 討 論 室 之 晨 會, 由 實 習 醫 師 負 責 口 頭 報 告 1-2 位 病 歷, 有 X-ray, CT scan 的 片 子 需 一 起 準 備 11. 每 個 月 第 三 個 星 期 三 7:30AM 在 73 討 論 室 與 腫 瘤 有 實 體 腫 瘤 聯 合 討 論 會, 當 天 11:00AM~12:00AM 在 73 討 論 室 與 血 液 腫 瘤 科 有 聯 合 討 論 會. 病 歷 主 要 是 由 腫 瘤 科 住 院 醫 師 口 頭 報 告, 並 準 備 各 種 影 像 檢 查 的 片 子 ; 感 染 科 若 有 有 關 腫 瘤, 血 液 疾 患 的 個 案, 也 請 一 並 提 出 12. 每 星 期 五 13:00-14:00 在 圖 書 館 會 議 室 參 加 感 染 科 之 期 刊 討 論 會, 住 院 醫 師 須 于 每 個 月 之 第 三 或 四 個 星 期 五 報 告 一 篇 文 章 13. 每 星 期 六 8:00-9:00 在 第 四 會 議 室 (10F 餐 廳 內 ) 參 加 感 控 小 組 讀 書 會 14. 不 定 期 參 加 中 區 感 染 症 醫 學 會 所 舉 辦 的 病 歷 討 論 會 15. 感 染 科 單 行 法 規 : 住 院 醫 師 與 實 習 醫 師 在 感 染 科 工 作 禁 止 請 假 ( 除 喪 假 外 ), 要 結 婚 者 請 勿 到 感 染 科, 沒 有 例 外 在 本 科 上 班 請 努 力 學 習 感 染 症 相 關 課 題, 勿 將 他 科 工 作 帶 來 16. 所 有 新 住 院 病 人 的 標 本 及 舊 病 人 可 獲 得 的 標 本, 除 送 檢 驗 室 外, 均 需 親 自 操 做 Gram stain 和 acid fast stain, 顯 微 鏡 鏡 檢, 並 將 結 果 記 錄 在 病 歷 上 可 以 做 染 色 的 地 點 在 檢 驗 科 細 菌 室 / 一 般 鏡 檢 室 和 RICU 17 感 染 症 推 薦 讀 物 :Harrison 中 有 關 感 染 部 份 ; 最 新 醫 用 微 生 物 學 ( 上 下 冊 ), 陳 豪 勇 編 譯, 藝 軒 ;Manual of Clinical Problems in Infectious Disease,
5 Lippincott Williams & Wilkins;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Clinical Infectious Diseases 感 染 科 主 任 楊 祖 光 四 常 見 疾 病 介 紹 及 處 方 範 例 泌 尿 道 感 染 治 療 指 引 楊 祖 光 定 義 泌 尿 道 感 染 依 部 位 又 可 分 上 泌 尿 道 感 染 及 下 泌 尿 道 感 染, 兩 者 以 膀 胱 與 輸 尿 管 交 接 處 為 分 野 ; 也 可 依 來 源 分 為 社 區 或 院 內 泌 尿 道 感 染 ; 或 依 致 病 機 轉 分 為 單 純 或 複 雜 泌 尿 道 感 染 臨 床 症 狀 : 包 括 寒 顫 發 燒 泌 尿 道 燒 灼 感 頻 尿 急 尿 恥 骨 上 壓 痛 或 背 部 肋 骨 橫 隔 角 敲 痛 等 一 項 或 以 上 實 驗 室 檢 驗 : 可 發 現 膿 尿 ( 顯 微 鏡 高 視 野 下 可 見 超 過 10 個 白 血 球 ) 或 尿 液 中 nitrite 為 陽 性 致 病 菌 : 依 本 院 臨 床 分 離 菌 株 來 看, 以 大 腸 桿 菌 屬 的 細 菌 為 主, 如 Escherichia coli,proteus mirabilis,klebsiella pneumoniae 等 其 他 如 Enterococcus, 或 抗 藥 性 較 強 的 格 蘭 氏 陰 性 桿 菌 如 Enterobacter 屬 Serratia 屬 Pseudomonas 屬 等 或 黴 菌 如 Candida 屬 則 較 常 見 於 複 雜 或 院 內 泌 尿 道 感 染 診 斷 : 在 懷 疑 有 泌 尿 道 感 染 時, 需 先 做 尿 液 常 規 檢 查, 若 為 陽 性 則 需 加 做 格 蘭 氏 染 色 及 細 菌 培 養 以 確 定 致 病 菌 ( 必 須 在 使 用 抗 生 素 之 前 ) 治 療 : 依 據 本 院 最 近 三 年 臨 床 分 離 菌 株 抗 生 素 敏 感 性 試 驗 結 果, 第 一 線 頭 芽 胞 素 (Cefazolin,cefa) 對 大 腸 桿 菌 屬 的 細 菌, 敏 感 度 超 過 75% 以 上 ; 至 於 抗 藥 性 較 強 的 格 蘭 氏 陰 性 桿 菌,aminoglycoside ( 如 gentamicin) 的 敏 感 度 也 有 約 60% 以 上 建 議 : 懷 疑 有 泌 尿 道 感 染 時 ( 必 須 有 臨 床 症 狀 及 陽 性 檢 驗 結 果 ), 需 先 採 取 尿 液 樣 本 檢 驗, 再 使 用 抗 生 素 cefazolin 或 gentamicin; 如 臨 床 症 狀 嚴 重 則 可 以 兩 種 併 用, 否 則 以 單 一 抗 生 素 為 主 待 培 養 有 結 果, 再 選 用 適 合 的 抗 生 素 處 方 範 例 Standing order: 1.N/S 1000 C.C qd IVD 2.Cefazolin 1g q8h IB (need adjust dose by renal function) State order: 1.Urine routine, sediment,urine culture 2.B/C * II( for complicated UTI) 4.BUN/Cr 5.If complicated UTI, APN, renal stone was suspect, suggest check KUB, renal echo for r/o other anatomic disorder
6 蜂 窩 組 織 炎 治 療 指 引 楊 祖 光 定 義 : 蜂 窩 組 織 炎 為 皮 下 組 織 的 感 染, 一 般 不 侵 犯 肌 肉 或 更 深 部 的 組 織 或 器 官, 但 可 以 造 成 淋 巴 系 統 的 炎 症 或 林 巴 結 腫 大 常 見 的 好 發 部 位 為 下 肢 臨 床 症 狀 : 受 侵 犯 部 位 產 生 紅 腫 熱 痛 或 產 生 水 泡 血 泡 通 常 有 血 泡 產 生 併 有 病 情 快 速 發 展 表 示 炎 症 侵 犯 深 部 肌 肉 組 織 或 有 敗 血 症 為 感 染 症 急 症, 臨 床 醫 師 需 特 別 注 意 實 驗 室 檢 驗 : 一 般 有 白 血 球 增 多 及 白 血 球 分 類 左 移 現 象 有 水 泡 血 泡 時 可 以 細 針 抽 取 檢 驗 ( 如 格 蘭 氏 染 色, 細 菌 培 養 等 ) 致 病 菌 : 一 般 無 傷 口 的 蜂 窩 組 織 炎 的 致 病 菌 為 A 族 鏈 球 菌 (group A streptococcus, GAS); 有 明 顯 傷 口 者, 則 以 葡 萄 球 菌 (staphylococcus) 為 主 在 特 定 地 區 或 特 定 職 業 興 趣, 可 能 有 特 定 菌 種 ( 如 Vibrio spp,aeromonas spp) 需 留 意 如 果 傷 口 曾 暴 露 海 水 污 染 或 遭 海 水 魚 刺 傷 要 考 慮 Vibrio. Spp 如 果 傷 口 曾 暴 露 淡 水 或 遭 淡 水 魚 刺 傷 要 考 慮 Aeromonas spp. 診 斷 : 一 般 以 臨 床 症 狀 為 主, 可 以 實 驗 診 斷 為 輔 治 療 : 較 單 純 的 蜂 窩 組 織 炎, 以 盤 尼 西 林 治 療 ; 有 傷 口 的 蜂 窩 組 織 炎, 則 以 抗 盤 尼 西 林 脢 盤 尼 西 林 治 療 如 考 慮 特 定 菌 種, 則 需 選 用 特 定 抗 生 素 建 議 : 一 般 蜂 窩 組 織 炎 以 aqueous penicillin G ~ 單 位, 每 六 小 時 靜 注 一 次 ; 有 傷 口 的 蜂 窩 組 織 炎 則 以 oxacillin (prostaphlin)1~2 gm 每 四 到 六 小 時 靜 注 一 次 慢 性 復 發 性 蜂 窩 組 織 炎 可 考 慮 使 用 長 效 盤 尼 西 林 benzathine penicillin G (penadur-la) 單 位, 每 3~4 周 肌 注 一 次, 共 注 射 六 個 月 處 方 範 例 :Standing order: Raise extremities and bedridden antibiotics choice: 1. Simple cellulites, no pus formation: Aq-PC 1-2MU q6h 2. Pus-like cellulitis( suspect S. aureus): oxacillin 2g q6h IB 3. If the wound was rapidly exacerated(wound extend in 1-2 hrs), combine gas formation, systemic symptoms, multiple organ failure: consider necrotizing fascitis ( 註 一 ) 4. Exposure to sea water and rapid progression: r/o Vibrio vulnificus: 3ndgeneration cephalosporine + doxycycline 100mg q12h po 並 立 即 會 診 整 外 清 創 Exposure to water and fast progression: r/o Aeromonas spp.: 3nd-generation cephalosporin, 並 立 即 會 診 整 外 清 創 ( 註 一 ): Necrotizing fascitis: 大 部 份 是 mixed infection, 建 議 使 用 1) 3nd-generation cephalosporine + metronidazole 500mg q12h or 2) Piperacillin /Tazobactam gm q6h or 3) Imipenem 500mg q6h 並 立 即 會 診 整 外 清 創
7 恙 蟲 病 感 染 科 蔡 人 文 醫 師 立 克 次 體 感 染 在 亞 洲 地 區 包 括 台 灣 有 Epidemic typhus,murine typhus, Q fever 及 Scrhb typhus, 其 中 最 常 見 也 被 列 為 法 定 傳 染 病 是 叢 林 型 斑 疹 傷 寒, 也 就 是 恙 蟲 病 1. 定 義 : 恙 蟲 病 又 稱 叢 林 性 斑 疹 傷 寒, 在 我 國 是 屬 於 報 告 傳 染 病, 是 由 帶 恙 蟲 病 立 克 次 體 之 恙 蟲 幼 蟲 叮 咬 而 感 染 的 急 性 出 疹 熱 病, 2. 流 行 病 學 : 遍 佈 範 圍 頗 廣, 包 括 西 太 平 洋 沿 岸 從 韓 國 日 本 至 澳 大 利 亞 及 巴 基 斯 坦 皆 有 其 蹤 跡, 在 台 灣 地 區 主 要 在 澎 湖 金 馬 及 離 島 地 區 花 東 地 區, 但 在 中 北 部 亦 有 零 星 病 例 3. 致 病 機 轉 : 人 類 感 染 恙 蟲 病 主 要 是 受 恙 蟲 幼 蟲 叮 咬 所 致, 而 立 克 次 體 侵 入 體 內 引 起 急 性 感 染 而 傳 播 恙 蟲 的 宿 主 主 要 是 在 鼠 類 囓 齒 動 物 山 羊 狗 猪 貓 和 鳥 類 等 人 類 為 偶 然 宿 主, 主 要 到 郊 外 旅 行 或 工 作 時 受 到 恙 蟲 幼 蟲 叮 咬 而 傳 染 4. 臨 床 症 狀 : 本 病 的 潛 伏 期 為 6~21 天, 一 般 約 12 天 突 然 發 燒 發 冷 頭 痛 及 局 部 性 淋 巴 腺 腫 大 主 要 病 灶 為 焦 痂, 但 只 有 一 半 病 患 會 出 現 焦 痂 是 一 紅 斑 性 病 灶, 直 徑 約 一 公 分 大 小, 中 心 表 面 覆 蓋 以 黑 痂, 周 圍 為 紅 斑 性 暈 圈, 大 致 分 佈 在 腋 下 腰 部 腹 股 溝 生 殖 器 及 頸 部 另 外 在 發 病 的 第 五 天 至 八 天, 在 軀 幹 臀 部 及 腿 部 可 出 現 紅 疹, 且 多 為 丘 疹, 約 2~3 成 病 患 會 出 現 病 患 如 不 予 特 殊 治 療, 嚴 重 的 併 發 症 有 肺 炎 急 性 腎 衰 竭 急 性 呼 吸 窘 迫 症 候 群 心 肌 炎 及 敗 血 性 休 克 死 亡 率 因 地 理 區 域 與 人 口 差 異 而 不 同, 約 1~60% 左 右 5. 診 斷 : 恙 蟲 病 的 診 斷, 有 賴 於 瞭 解 患 者 有 至 地 方 流 行 病 區 的 曝 露 史, 及 發 現 主 要 病 灶 焦 痂 皮 膚 疹 及 淋 巴 腫 大 等, 至 於 實 驗 室 檢 查 有 魏 斐 氏 (Weil-Felix) 反 應, 間 接 免 疫 螢 光 抗 體 試 驗, 及 病 原 體 分 離 等 6. 致 病 菌 :Orientia tsutsugamushi 7. 治 療 恙 蟲 病 雖 然 有 嚴 重 的 併 發 症 及 可 能 造 成 死 亡, 但 只 要 早 期 診 斷, 接 受 適 宜 的 抗 生 素 治 療, 皆 能 完 全 康 復 而 常 用 的 抗 生 素 有 四 環 黴 素 氯 黴 素 及 偉 霸 黴 素 等 通 常 在 給 予 藥 物 後 1~3 天 內 便 可 退 燒 8. 預 防 與 衛 教 : 防 治 的 方 法 : 1. 儘 量 可 能 避 免 長 期 進 入 恙 蟲 活 動 地 區 2. 鏟 除 雜 草, 尤 其 人 群 接 觸 頻 繁 的 草 地 應 先 鏟 除, 減 少 恙 蟲 棲 息 場 所 與 密 度 3. 在 野 外 旅 遊 或 工 作 時, 請 儘 量 不 要 進 入 草 叢 地 帶 若 進 入 危 險 區 域 時 應 穿 著 長 袖 長 褲 長 靴 手 套 等 保 護 性 衣 物 4. 在 衣 服 及 皮 膚 暴 露 處 塗 佈 驅 蟲 劑, 防 止 恙 蟲 叮 咬 5. 抗 生 素 預 防, 每 週 口 服 偉 霸 黴 素 (Vibramycin)200 毫 克
8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Infective endocarditis) 陳 昶 華 定 義 :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是 微 生 物 在 心 臟 內 膜 表 面 的 的 感 染. 最 常 出 現 在 瓣 膜. 一 般 可 分 為 急 性 心 內 膜 炎 及 亞 急 性 細 菌 性 心 內 膜 炎 流 行 病 學 :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常 見 於 先 天 性 心 臟 病 或 風 濕 性 心 臟 病, 先 天 性 心 臟 病 的 病 童 中, 心 室 中 隔 缺 損 左 側 心 臟 瓣 膜 疾 病 及 系 統 和 肺 循 環 交 流 大 動 脈 轉 位 異 常 開 放 性 動 脈 導 管 等 異 常, 較 容 易 產 生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症 另 外 一 些 高 危 險 群 的 人, 如 常 用 靜 脈 注 射 藥 物 剛 接 受 心 臟 手 術 留 置 有 導 管 的 病 人, 也 發 生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症 致 病 機 轉 : 微 生 物 可 藉 著 心 內 膜 表 面 受 損 而 附 著 上 加 上 特 定 菌 種 能 分 泌 黏 著 素 如 dextran. 造 成 血 小 板 等 黏 集 而 形 成 vegetation 病 原 菌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最 常 見 的 細 菌 是 鏈 球 菌 (streptococcus) 約 占 50% 其 中 草 綠 色 鏈 球 菌 佔 35% 左 右. 腸 球 菌 (enterococcus) 佔 10% 左 右, 在 接 受 下 腸 胃 道 或 泌 尿 道 的 病 人 較 常 見 葡 萄 球 菌 (staphylococcus) 佔 35 % 則 常 在 靜 脈 毒 癮 患 者 出 現 另 外 黴 菌 病 毒 也 會 引 起 臨 床 症 候 主 要 是 非 特 異 性 的 表 現 如 發 燒 全 身 倦 怠. 喘. 可 以 聽 到 以 前 未 曾 出 現 的, 新 的 心 臟 雜 音 脾 臟 腫 大 栓 塞 現 象, 皮 膚 粘 膜 出 現 紫 斑 (petechiae), 在 手 指 尖 端 出 現 小 的 紅 痛 結 節, 叫 Osler's nodule, 有 的 病 人 發 生 半 身 麻 痺 在 手 掌 腳 掌 出 現 所 謂 Janeway lesions 的 無 痛 性 紅 斑 或 出 血 點 另 外 可 在 指 甲 下 看 到 線 狀 出 血 這 些 可 能 是 血 管 炎 的 表 現 眼 結 膜 有 出 血 點. 檢 查 室 的 檢 查 ESR 上 升, 白 血 球 數 目 增 加, 貧 血, 偶 而 血 尿 心 電 圖 顯 示 PR 期 間 延 長,T 波 倒 轉 胸 部 X 光 可 發 現 心 臟 擴 大 可 能 出 現 多 發 性 細 菌 性 肺 栓 塞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陽 性 約 有 10% 的 病 人 其 血 液 培 養 為 陰 性 心 臟 超 音 波 可 偵 測 到 瓣 膜 上 的 贅 生 物 (vegetation), 經 食 道 超 音 波 (TEE) 則 可 偵 測 更 小 的 病 灶 若 沒 看 見 贅 生 物, 並 不 能 排 除 沒 有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的 可 能 診 斷 : 依 據 Duke criteria ( 見 附 表 1 ) 治 療 臨 床 上 懷 疑 是 感 染 性 心 內 膜 炎, 抽 取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後, 立 刻 給 予 高 劑 量 抗 生 素, 一 般 使 用 oxacillin2g q4h+-gentamycin 當 作 經 驗 性 療 法, 依 臨 床 症 狀 及 細 菌 培 養 結 果 出 來 後, 改 為 對 細 菌 有 效 的 藥 物, 繼 續 針 劑 治 療 4 至 6 週 病 人 於 治 療 期 間 需 常 臥 床 休 息, 告 知 病 危 詳 細 解 釋 避 免 產 生 Valsalvar maneuver 的 情 況 例 如 便 祕 劇 烈 咳 嗽, 預 防 vegetation 脫 落 栓 塞 若 是 黴 菌 感 染, 最 佳 治 療 藥 物 為 Amphotericin B 或 Fluconazole 且 需 要 手 術 治 療. 治 療 後 至 少 要 追 4 個 月, 每 次 在 門 診 部 追 時, 應 做 血 液 細 菌 培 養 假 如 有 先 天 性 心 臟 疾 患, 細 菌 感 染 治 療 後, 造 成 心 臟 衰 竭, 須 外 科 開 刀 矯 正 心 臟 疾 患 另 外 像 治 療 失 敗, 心 肌 膿 瘍, 反 覆 性 細 菌 性 栓 塞, 瓣 膜 破 損 等 也 是 手 術 適 應 症 預 防 拔 牙 或 扁 桃 腺 切 除 時, 經 常 有 暫 時 性 的 菌 血 症 (bacteremia), 而 且 泌 尿 系 統 和
9 消 化 系 統 的 外 科 手 術 也 會 造 成 菌 血 症 患 有 風 濕 性 心 臟 病 或 風 溼 性 心 臟 病 的 病 人, 在 手 術 當 天 和 手 術 後 兩 天 之 內, 應 該 用 penicillin 預 防 亞 急 性 細 菌 性 心 內 膜 炎 Table 1 The Duke Criteria for the Clinical Diagnosis of Infective Endocarditis MAJOR CRITERIA Positive blood culture Typical microorganism for infective endocarditis from two separate blood cultures Viridans streptococci, Streptococcus bovis, HACEK group, or Community-acquired Staphylococcus aureus or enterococci in the absence of a primary focus, or Persistently positive blood culture, defined as recovery of a microorganism consistent with infective endocarditis from: Blood cultures drawn 12 h apart; or All of three or a majority of four or more separate blood cultures, with first and last drawn at least 1 h apart Evidence of endocardial involvement Positive echocardiogram Oscillating intracardiac mass on valve or supporting structures or in the path of regurgitant jets or in implanted material, in the absence of an alternative anatomic explanation, or Abscess, or New partial dehiscence of prosthetic valve, or New valvular regurgitation (increase or change in preexisting murmur not sufficient) MINOR CRITERIA Predisposition: predisposing heart condition or injection drug use Fever 38.0 C ( F) Vascular phenomena: major arterial emboli, septic pulmonary infarcts, mycotic aneurysm, intracranial hemorrhage, conjunctival hemorrhages, Janeway lesions Immunologic phenomena: glomerulonephritis, Osler's nodes, Roth's spots, rheumatoid factor Microbiologic evidence: positive blood culture but not meeting major criterion as noted previously a or serologic evidence of active infection with organism consistent with infective endocarditis Echocardiogram: consistent with infective endocarditis but not meeting major criterion a Excluding single positive cultures for coagulase-negative staphylococci and diphtheroids, which are common culture contaminants, and organisms that do not cause endocarditis frequently, such as gram-negative bacilli. NOTE: HACEK, Haemophilus spp., Actinobacillus actinomycetemcomitans, Cardiobacterium hominis, Eikenella corrodens, Kingella kingae. SOURCE: Adapted from Durack et al., with permission from Excerpta Medica, Inc.
10 AIDS 鄭 寓 仁 定 義 : 任 何 受 HIV 感 染 的 病 人. 合 併 CD4 T cell count < 200/ul ; 或 出 現 Clinical category C ( 註 二 ), 就 稱 為 AIDS 流 行 病 學 : 全 球 廣 泛 流 行 的 傳 染 病 將 造 成 全 球 死 亡 原 因 的 第 四 位, 且 影 響 許 多 青 壯 年 人 口. 傳 染 途 徑 : (1) 同 性 或 異 姓 間 的 性 接 觸, 尤 以 肛 交 傳 染 力 大. (2) 感 染 的 母 體 由 胎 盤 或 生 產 時 或 哺 乳 時 傳 給 小 孩. (3) 血 液 或 血 液 製 品 的 接 觸 ( 血 漿. 凝 血 因 子..) 針 孔 (4) 性 病 患 因 局 部 分 泌 物 有 更 多 的 白 血 球 / 淋 巴 球, 所 以 更 容 易 傳 播 病 毒. (5) 手 術. 拔 牙 或 牙 齒 處 理 也 會 傳 播 病 毒 ( 由 醫 師 本 人 或 器 械 ). 致 病 機 轉 :HIV 病 毒 藉 由 CCR5, CXCR4 這 兩 個 Co-receptors 進 入 人 體 的 T helper cell (CD4 T cell), 在 細 胞 內 造 成 T 細 胞 的 破 壞 及 減 少. 因 而 破 壞 人 類 的 免 力 病 程 : (1) Primary HIV infection: 病 毒 由 外 界 侵 入 人 體 (route), 進 入 血 流, 進 入 淋 巴 系 統 的 過 濾. 可 能 侵 犯 dendritic lineage cells, 可 能 將 病 毒 呈 現 給 CD4+ T cell, 接 著 在 CD4 T cell 內 繁 殖 造 成 病 毒 症, 時 間 約 在 曝 露 後 6 週, 由 此 廣 泛 散 佈 到 整 個 器 官 及 淋 巴 系 統 中, 可 能 會 出 現 acute HIV syndrome. (2) Persistent Virus Replication: 在 第 一 次 病 毒 血 症 之 後, CD4 T 細 胞 會 慢 慢 的 回 升, 這 病 毒 不 能 完 全 由 人 體 清 除, 呈 現 一 種 慢 性 感 染 的 症 狀, 平 均 十 年 才 會 到 達 臨 床 致 病 的 狀 態 ; 這 種 慢 性 而 持 續 的 感 染 狀 態 就 稱 為 HIV disease. (3) AIDS: 臨 床 症 狀 (1) The acute HIV syndrome: primary infection 後 3~6 週, 因 血 中 大 量 病 毒 血 症 造 成 的 免 疫 反 應, 時 間 約 一 至 數 週. 病 人 會 出 現 : (Fever, pharyngitis,lymphadenopathy, Headache, Retro orbital pain, arthralgia, Lethargy, malaise, Anorexia, weight loss, Nausea, Vomiting, diarrhea,) Neuro: meningitis, encephalitis, Peripheral neuropathy, Myelopathy, Dermatologic: erythemetous macropapular rash, Mucocutaneous ulceration. (2) The asymptomatic stage clinical latency: 沒 症 狀, 但 病 程 進 度 的 速 度 和 HIV RNA level 有 正 相 關. (3) Symptomatic disease: 可 在 任 何 HIV injection 時 期, 出 現 有 症 狀 的 時 機 稱 之. 診 斷 : 1. HIV (I+II) Ab (+)* II, and HIV Western blot presence of at least 2 of the following bands: p24, gp41, gp120/160: diagnosed as HIV infection
11 1. The latency: 平 均 CD4 T cell 每 年 降 50/ul, 當 CD4 T cell 量 降 到 < 200/ul 時, 病 人 就 有 很 高 的 機 會 得 到 伺 機 性 感 染 與 腫 瘤. 2. AIDS: 當 HIV 感 染 的 病 患 CD4 T cell 小 於 200/ul 時 稱 之. 致 病 源 : HIV virus 治 療 : 開 始 抗 反 轉 病 毒 藥 物 的 時 機 : (1) 有 症 狀 的 病 人 : (AIDS. 黴 菌 性 口 炎 thrush, 無 法 解 釋 的 發 燒 ) 不 考 慮 CD4 T cell count 和 viral load. (2) 沒 症 狀 的 病 人. 在 CD4 count < 350/ul, 或 virus load > 1 萬 copies/ml by bdna; 或 copies/ml by PCR * 治 療 的 藥 物 分 成 三 大 群, 比 較 有 效 的 選 擇 是 (1) 2 種 NRTISPR 加 一 種 PI (2) 2 種 NRTISPR 加 一 種 NNRTI (3) 2 種 NRTISPR 加 一 種 PI 一 種 NNRTI (4) 2 種 NRTISPR 加 2 種 PI * 效 果 較 差 的 是 3 種 NRTIs. Ex zidorudine + lamirudine + abacanr NRTIs: Nucleoside analog reverse transcriptase inhibitorsc 靠 加 入 複 製 中 的 DNA 造 成 複 製 的 終 止 PIs: Protease inhibitors: 一 種 強 校 的 viral protease 抑 制 劑, 這 種 protease 在 病 毒 複 製 cycle 的 晚 期 蛋 白 質 合 成 時 會 被 需 要. 它 們 是 被 當 作 複 合 劑 的 藥 物 在 使 用. 所 有 PIs 類 藥 物 和 其 他 藥 物 有 交 互 作 用. 在 使 用 上 需 小 心 評 估. NNRTIs: Nonnucleoside reverse transcriptese inhibitors: 會 非 競 爭 性 的 與 反 轉 錄 酶 (reverse transcriptase) 結 合, 它 的 作 用 很 快, 適 用 於 暴 露 後 的 預 防 用 藥 或 愛 滋 媽 媽 生 產 期 間 的 預 防 用 藥. 治 療 時 期. 病 人 需 四 星 期 抽 一 次 HIV RNA load 及 CD4 細 胞 數, 目 標 是 測 不 到 HIV RNA load. 待 達 到 這 個 目 的, 表 示 到 穩 定 期, 可 每 三 個 月 抽 一 次 血. ( 註 二 ):Clinical category C: Candidiasis: eshopageal, trachea, bronchi Coccidioidomycosis, extrapulmonary; Cryptococcosis, extrapulmonary Cervical cancer, invasive; Cryptosporidiosis, chronic intestinal )>1 month CMV retinitis, or CMV in other than liver, spleen, nodes HIV encephalopathy ; Herpes simplex with mucocutaneous ulcer>1 month, bronchitis, pneumonia Histoplasmosis, disseminated extrapulmonary Isosporiasis, chronic,>1 month Kaposis sarcoma ; Lymphoma: Burkitt s immunoblastic, primary in brain M.avium or M.kansasii, extrapulmonary M. tuberculosis, pulmonary or extrapulmonary
12 Pneumocystis carinii pneumonia Pneumonia, recurrent >2 episodes in 1 year Progressive multifocal leukoencephalopathy Salmonella bacteremia, recurrent Toxoplasmosis, cerebral ; Wasting syndrome due to HIV
13 五 重 要 檢 查 及 技 術 介 紹 Gram stain ( 革 蘭 氏 染 色 ) 步 驟 : 1, 將 標 本 ( 痰, 尿 液,CSF,pus ) 做 一 薄 片, 乾 燥 後 以 火 固 定 2, 加 上 crystal violet 染 液, 作 用 1 分 鐘 3, 水 洗, 並 倒 掉 多 餘 的 水 4, 加 上 iodine 液, 作 用 1 分 鐘 5, 水 洗, 並 倒 掉 多 餘 的 水 6, 以 95% alcohol 脫 色, 直 到 ( 大 部 分 ) 無 色 為 止, 約 需 秒 7, 水 洗, 並 倒 掉 多 餘 的 水 8, 以 Safranin 複 染 30 秒, 再 以 水 沖 洗 9, 吸 乾 或 在 空 氣 中 乾 燥 後, 置 於 油 鏡 下 觀 察 Acid Fast Stain( 結 核 菌 染 色 ) 步 驟 : 1, 將 標 本 ( 痰, 尿 液,CSF,pus ) 做 一 薄 片, 乾 燥 後 以 火 固 定 2, 加 上 Carbolfuchsin 染 液, 作 用 5 分 鐘 3, 水 洗, 並 倒 掉 多 餘 的 水 4, 用 acid alcohol 脫 色 至 淡 粉 紅 色, 且 無 染 色 液 浮 出, 約 需 1 分 鐘 5, 水 洗, 並 倒 掉 多 餘 的 水 6, 以 Brilliant green/methylene blue 複 染 30 秒, 再 以 水 沖 洗 7, 吸 乾 或 在 空 氣 中 乾 燥 後, 置 於 油 鏡 下 觀 察 Sputum TB smear/culture 的 判 讀 與 意 義 如 下 : 1, 痰 的 TB smear / culture 對 診 斷 與 治 療 結 核 病 有 重 要 的 角 色, 痰 中 的 耐 酸 桿 菌 (acid-fast bacilli) 越 多, 越 容 易 傳 染 ; 在 開 始 有 效 的 治 療 以 後, 其 含 量 會 逐 漸 減 少, 最 後 終 為 陰 性 2, 一 般 文 獻 上 是 以 半 定 量 的 方 法 表 達, 就 是 :+, ++, +++, ++++ 或 寫 成 1+, 2+, 3+, 4+ ( 中 文 讀 做 : 一 個 加 兩 個 加 三 個 加 四 個 加 ; 英 文 讀 做 :one plus, two plusses, three plusses, four plusses) 3, + 的 定 義 如 下 表, 請 參 考 4, 這 樣 的 報 告, 可 以 提 早 讓 臨 床 醫 師 知 道 病 人 的 治 療 效 果 如 何, 是 否 有 可 能 為 多 重 抗 藥 性 結 核 菌
14 Acid-fast-smear evaluation and reporting 1 No. of AFB seen 2 Fuchsin stain Fluorochrome stain Report 1000X 250X 450X No AFB seen Doubtful; repeat 1-2/300F (3 sweeps) 1-2/30F (1 sweep) 1-2/70F (1.5 sweeps) /100F (1 sweep) 1-9/10F 2-18/50F (1 sweep) /10F 1-9/F 4-36/10F /F 10-90/F 4-36/F 4+ > 9/F > 90/F > 36/F 1 Kent PT. Public Health Mycobacteriology: a guide for the level III laboratory. CDC F, microscope fields. In all cases, one full sweep refers to scanning the full length (2cm) of a smear 1 cm wide by 2 cm long. Tzanck preparation: for vesiculobullous disorders 1, selecting an intact vesicle 2, swabbing the lesion with 70% isopropyl alcohol 3, opening the vesicle with a scalpel blader 4, scrapping the base very gently to avoid bleeding 5, placing the specimen on a glass slide, and 6, staining it with Giemsa or Wright s stain. multinucleated, syncytial giant cells in varicella-zoster, herpes simplex infections; but not in vaccinia and variola. 不 明 熱 Weil-Felix 血 清 臨 床 意 義 與 判 讀 Weil-Felix Agglutination Test in Rickettsial Infections Disease Proteus strain OX-19 OX-2 OX-K Scrub typhus Rocky mountain ++++ or + or 0 spotted fever Epidemic typhus Murine typhus Brill-Zinsser disease Rickettsial pox Q fever Ref. 蔡 文 成 : 臨 床 微 生 物 診 斷 學 7th. Single convalescent serum titer 1:160 to 1:320 is usually diagnostic.
15 Rise in titer is of great value. 骨 髓 檢 查 重 要 項 目 (Bone marrow studies): 1, Bone marrow culture: a, 抽 取 bone marrow 10cc 打 入 blood culture bottles (aerobic & anaerobic 各 5cc) b, 一 定 要 通 知 細 菌 室 保 留 血 瓶 至 21 天 2, Bone marrow TB culture: a, 準 備 50ml 無 菌 離 心 管 ( 火 箭 筒 ), 加 入 10cc 蒸 餾 水 b, 抽 取 bone marrow 1cc 注 入 前 管, 混 合 均 勻 3, Bone marrow biopsy & aspiration: 做 一 般 組 織 學 病 理 切 片 與 細 胞 學 的 檢 查 4, 在 血 液 腫 瘤 科 的 建 議 下 送 染 色 體 檢 查
16 六 常 用 藥 品 介 紹 1.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簡 介 :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是 屬 於 β-lactam 類 抗 生 素 的 一 種 其 他 尚 有 Cephalosporins, Monobactam 及 Carbapenem 等, 是 最 早 被 發 現 與 使 用 到 臨 床 的 抗 生 素 藥 品 分 類 : Penicillin G 類 : 有 短 效 的 aqueous penicillin G 與 長 效 的 bezathine penicillin G. Penicillinase-resistant penicillin 類 : 有 Oxacillin 國 外 為 Nafcillin Aminopenicillin 類 : 有 Ampicillin 及 Amoxicillin Extended-spectrum penicillin 類 : 有 Ticarcillin 及 Piperacillin β-lactam/β-lactamase 類 : 有 Ampicillin/sulbactam, Amoxicillin/clavulnate, Ticarcillin/clavulnate 與 Piperacillin/tazobactam 藥 理 作 用 : 基 本 上 所 有 的 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都 作 用 在 細 菌 的 細 胞 壁 它 們 與 細 胞 壁 上 的 penicillin-binding protein 結 合 後, 使 新 合 成 的 細 胞 壁 結 構 脆 弱, 易 受 破 壞 而 導 致 細 菌 死 亡 因 此 均 屬 於 殺 菌 性 抗 生 素 此 外 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在 各 種 組 織 的 濃 度 均 可 達 到 殺 菌 濃 度, 又 可 穿 透 血 腦 屏 障 Blood-Brain barrier, BBB 因 此 可 謂 全 能 型 的 抗 生 素 代 謝 途 徑 : 絕 大 部 分 的 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均 由 腎 臟 代 謝, 因 此 需 在 腎 功 能 不 全 時 調 整 劑 量, 除 了 Penicillinase-resistant penicillin 類 Oxacillin 部 分 由 肝 臟 代 謝, 因 此 不 需 隨 腎 功 能 而 調 整 劑 量 適 應 症 : 基 本 上 在 檢 驗 室 檢 驗 出 由 敏 感 性 細 菌 所 造 成 的 感 染 均 可 使 用 此 類 抗 生 素, 例 如 :penicillin G 對 streptococcus 甚 至 厭 氧 的 streptococcus, Treponema pallidum syphilis 均 有 效 ;Oxacillin 主 要 用 於 Staphylococcus 的 感 染 ;Aminopenicillin 與 Extended-spectrum penicillins 則 對 革 蘭 氏 陰 性 桿 菌 有 效 ; 至 於 β-lactam/β-lactamase 類 的 penicillins 則 對 會 產 生 β-lactamase 的 細 菌 效 果 優 異 副 作 用 : 一 般 而 言,penicillin 類 抗 生 素 安 全 度 佳, 但 仍 有 少 見 的 副 作 用 Penicillin G:Anaphylactic shock 0.002%, 皮 疹, 發 燒, 白 血 球 減 少, 嗜 伊 紅 血 球 增 加, 間 質 性 腎 炎, 中 樞 神 經 毒 性 等 Oxacillin: 腸 胃 道 症 狀, 黃 疸 等 Ampicillin: 皮 疹, 腸 胃 道 症 狀 等 其 他 的 penicillins 則 與 penicillin G 類 似
17 2.Cephalosporin (Cephem) 類 抗 生 素 簡 介 :Cephalosporin 類 藥 物 正 確 名 稱 為 Cephem 類, 其 中 依 其 結 構 可 再 區 分 為 cephalosporin cephamycin 兩 類, 但 目 前 大 家 常 以 cephalosporin 此 名 稱 代 表 全 部 cephem 此 外, 此 類 藥 物 可 再 依 其 抗 菌 範 圍 區 分 第 一 代 第 二 代 第 三 代 的 cephalosporin, 近 年 來 更 有 第 四 代 cephalosporin 藥 品 分 類 : 在 我 們 醫 院 的 cephalosporin 可 分 各 代 如 下 : 1. 第 一 代 cephalosporin:cefazolin (cefa),cephalexin (Ulex) 2. 第 二 代 cephalosporin:cefmetazole (metacin),cefuroxime(cfu) 3. 第 三 代 cephalosporin:ceftizoxime (epocelin),cefotaxime (claforan), ceftriaxone (rocephin),flomoxef (flumarin),ceftazidime (fortum), cefixime (cefspan) 4. 第 四 代 cephalosporin:cefepime (maxipime),cefpirome (cefrome) 各 代 抗 菌 範 圍 : 第 一 代 cephalosporin: 以 革 蘭 氏 陽 性 細 菌 為 主 包 括 MSSA, Streptococcus 但 對 MRSA 及 Enterococcus 無 效 對 大 部 分 簡 單 的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亦 具 有 效 果, 包 括 E. coli, Klebsiella, Proteus 等 第 二 代 cephalosporin: 對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的 活 性 增 加, 包 括 E. coli, Klebsiella, Proteus 的 效 力 比 一 代 為 佳, 對 H. influenzae 也 具 有 效 力, 但 對 困 難 的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Pseudomonas 均 無 效 力 對 於 革 蘭 氏 陽 性 細 菌 中 的 MSSA 效 力 則 比 不 上 一 代 第 三 代 cephalosporin: 具 有 更 強 的 對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的 活 性, 對 簡 單 的 及 較 困 難 的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均 具 有 活 性, 對 對 H. influenzae 也 具 有 效 力, 但 對 MRSA 及 Enterococcus 無 效, 對 Streptococcus 則 仍 有 效 力 三 代 中 的 ceftazidime 有 一 重 要 的 差 異, 這 個 藥 物 具 有 Anti-pseudomonas 其 它 三 代 cephalosporin 則 是 無 效 第 四 代 cephalosporin: 第 四 代 除 了 具 有 第 三 代 的 抗 菌 活 性 外, 對 MSSA 亦 具 有 抗 菌 力, 對 Pseudomonas 均 有 效, 但 對 MRSA 及 Enterococcus 仍 屬 無 效 藥 理 作 用 : 此 類 作 用 機 轉 與 penicillin 類 相 似, 會 抑 制 細 菌 細 胞 壁 中 mucopeptide 的 合 成, 導 致 滲 透 不 穩 定 的 細 胞 壁 但 抗 菌 範 圍 藥 效 及 耐 beta-lactamase 之 程 度 與 penicillin 不 同 代 謝 途 徑 : 口 服 藥 物 由 胃 腸 道 的 吸 收 良 好, 但 吸 收 會 受 食 物 的 干 擾 而 延 遲 針 劑 吸 收 不 錯 尖 峰 血 中 濃 度 很 快 得 到 ( 通 常 為 30 分 -60 分 ) 大 多 數 cephalosporin 是 經 由 腎 小 球 過 濾 及 腎 小 管 分 泌, 由 腎 臟 排 泄 在 腎 臟 衰 竭 時,cephalosporin 的 排 除 半 衰 期 會 延 長, 對 於 腎 功 能 不 佳 的 病 人 需 調 整 劑 量 適 應 症 : 對 敏 感 生 物 體 所 引 起 的 呼 吸 道, 皮 膚, 軟 組 織, 生 殖 泌 尿 道, 中 耳 和 血 流 等 感 染 治 療 對 penicillin 過 敏, 而 患 者 沒 有 其 它 併 發 症 之 替 代 療 法 副 作 用 : 口 服 投 與 有 噁 心 和 腹 瀉 胃 腸 道 方 面 會 有 食 慾 不 振, 腹 痛, 消 化 不
18 良.. 在 過 敏 反 應 有 皮 膚 出 疹, 發 燒, 寒 顫. 血 液 學 方 面 有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減 少, 白 血 球 減 少, 血 小 板 減 少 其 它 方 面 有 頭 痛, 虛 弱, 呼 吸 困 難, 感 覺 異 常 3.Aminoglycoside 類 抗 生 素 簡 介 :aminoglycoside 是 廣 效 性 的 抗 生 素, 主 要 是 治 療 病 原 菌 有 Pseudomonas, Proteus, Klesiella, Enterobacter, Serratia 及 Escherichia 屬 所 引 起 之 嚴 重 的 全 身 性 革 蘭 氏 陰 性 菌 藥 品 分 類 : 在 我 們 醫 院 有 gentamicin (genta), amikacin (amikin), tobramycin (nebcin), streptomycin (S.M), neomycin(neomycin) 其 中 streptomycin 目 前 幾 乎 只 用 於 結 核 病 人 之 治 療 不 再 用 於 其 它 細 菌 感 染 之 治 療 藥 理 作 用 :aminoglycoside 能 抑 制 細 菌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能 干 擾 細 菌 的 aminoacyl trna 結 合 於 30S ribosomal subunit 代 謝 途 徑 : 幾 乎 不 從 胃 腸 道 吸 收 注 射 後 吸 收 迅 速, 尖 峰 血 中 濃 度 在 1-2 小 時 內 發 生, 在 正 常 的 腎 功 能 時, 血 中 半 衰 期 是 2-3 小 時, 但 是 在 嬰 兒 老 年 人 或 腎 衰 竭 的 病 人 可 能 會 延 長, 大 部 分 以 未 改 變 的 形 式 經 由 腎 臟 排 除 所 以 特 殊 病 人 在 使 用 這 類 藥 物 要 特 別 注 意 腎 功 能 及 監 測 血 中 濃 度 適 應 症 :aminoglycoside 最 主 要 是 針 對 革 蘭 氏 陰 性 細 菌 之 治 療, 包 括 簡 單 的 或 困 難 的 腸 內 菌 及 Pseudomonas 當 然 aminoglycoside 與 其 它 抗 革 蘭 氏 陽 性 菌 之 beta-lactam 抗 生 素 合 併 使 用 亦 可 增 加 殺 菌 力 所 謂 的 加 成 作 用 (synergistic effect), 而 得 到 更 好 的 結 果 副 作 用 : 聽 覺 毒 害 (ototoxicity) 如 streptomycin 及 neomycin 會 引 起 前 庭 神 經 障 礙, 腎 毒 性 (nephrotoxicity), 神 經 肌 肉 阻 斷 作 用,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會 有 頭 暈 運 動 失 調 在 過 敏 反 應 有 發 疹 蕁 麻 疹 發 熱 血 液 學 有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減 少, 白 血 球 減 少, 血 小 板 減 少 4.Sulfonamide 類 抗 生 素 簡 介 :suflonamide 是 一 種 對 抗 革 蘭 氏 陽 性 菌 和 革 蘭 氏 陰 性 的 廣 效 抑 菌 劑 他 們 最 普 遍 用 在 急 性 泌 尿 道 感 染, 因 為 sulfonamide 有 高 溶 解 度 可 以 使 它 們 達 到 有 效 濃 度 而 不 至 於 傷 害 腎 臟 的 危 險 各 種 不 同 sulfonamide 可 用 於 各 種 其 它 全 身 和 局 部 的 感 染 藥 品 分 類 : 在 我 們 醫 院 有 sulfamethoxazole-trimethoprim (baktar, septrin) 藥 理 作 用 : 正 常 劑 量 下 為 制 菌 劑, 干 擾 細 菌 細 胞 壁 葉 酸 的 合 成 葉 酸 為 核 酸 所 必 須 的 先 驅 物 質 葉 酸 會 競 爭 結 抗 PABA 阻 礙 PABA 的 利 用, 因 此 細 菌 細 胞 壁 的 複 製 會 停 止 代 謝 途 徑 : 全 身 性 的 suflonamide 容 易 由 胃 腸 道 吸 收, 局 部 作 用 於 腸 的 藥 物 除 外 由 其 它 不 為 吸 收 者, 則 不 規 則 和 血 漿 蛋 白 結 合 的 程 度 有 所 不 同, 廣 泛 分 佈 於 體 液 中, 包 括 CSF 及 眼 睛 作 用 期 主 要 依 賴 代 謝 和 排 泄 的 速 度 而 定 半 衰 期 範 圍 4-12 小 時 大 部 分 由 肝 臟 代 謝 ( 局 部 作 用 藥 物 除 外 ), 原 來 的 與 經 代 謝 的 皆 由
19 腎 臟 排 除 鹼 性 尿 有 助 於 排 泄 和 避 免 產 生 結 晶 尿 適 應 症 : 沒 有 阻 塞 現 象 之 急 性 復 發 的 或 慢 性 的 泌 尿 道 感 染, 軟 性 下 疳, 沙 眼, 預 防 和 治 療 對 suflonamide 敏 感 的 腦 膜 炎 球 菌 性 腦 膜 炎 之 A 群 菌 株 等 副 作 用 : 低 血 鉀, 胃 腸 方 面 有 噁 心 腹 瀉 食 慾 不 振 等 中 樞 神 經 方 面 有 頭 痛 思 睡 眩 暈 等 腎 臟 方 面 有 蛋 白 尿 白 蛋 白 血 尿 少 尿 血 液 方 面 有 貧 血 血 液 惡 病 質 低 凝 血 脢 原 血 症.. 等 5.Aztreonam / Imipenem 類 抗 生 素 簡 介 :Atreonam 此 藥 為 monobactam 抗 菌 活 性 大 致 與 anti-pseudomonas 之 第 三 代 cephalosporin 相 似 但 對 各 種 革 蘭 氏 陽 性 菌 均 完 全 不 具 任 何 效 力 臨 床 上 還 有 一 重 要 性 即 對 penicillin 及 cephalosporin 過 敏 的 病 人, 對 monobactam 不 會 有 交 叉 過 敏 之 現 象 Imipenam 為 carbapenam 類 抗 生 素 是 抗 生 素 開 發 史 上 一 重 要 的 突 破, 它 對 各 種 革 蘭 氏 陽 性 陰 性 細 菌 厭 陽 菌 均 具 有 抗 菌 力 其 中 僅 對 革 蘭 氏 陽 性 中 MRSA, Enterococcus faecium 及 陰 性 細 菌 中 的 Strenotrophomonas maltrophilia, Burkholderia cepacia 無 效 的 因 而 曾 被 戲 稱 藍 波 藥 品 分 類 : 在 我 們 醫 院 僅 有 imipenam (tienam) 藥 理 作 用 : 能 與 PBPs 1b 及 2 結 合 及 阻 止 cell wall 的 合 成, 具 有 殺 菌 作 用 Cilastatin 是 DHP(dehydropeotidase)-1-inhibitior, 能 減 少 imipenam 的 代 謝 代 謝 途 徑 : 口 服 後 不 能 吸 收, 注 射 後 理 想 濃 度 不 理 想 經 由 腎 臟 排 除 前 側 有 dehydropeptidase 水 解, 代 謝 產 物 沒 有 抗 生 素 作 用, 而 有 腎 臟 毒 害 適 應 症 : 抗 菌 範 圍 很 廣 通 常 用 於 嚴 重 的 院 內 感 染 併 有 陽 性 及 陰 性 或 需 氧 及 厭 氧 的 多 種 菌 合 併 感 染 或 是 中 性 球 缺 乏 的 發 燒 病 人 副 作 用 : 噁 心 嘔 吐 偶 而 會 有 低 血 壓 seziure convulsions 6.Vancomycin 藥 理 作 用 : 殺 菌 作 用 部 位 : 抑 制 細 胞 壁 合 成 ; interferes with the addition of new cell-wall subunits 是 否 通 過 BBB: 是 代 理 途 徑 : 經 腎 代 謝 ; dose should be reduced in renal failure. 適 應 症 : A. Treatment of serious infections due to beta-lactam-resistant gram-positive microorganism, including MRSA, Coagulase-negative staphylococci infection, serious diphtheroid infections. B. Treatment of infections due to gram-positive microorganisms in patients with a history of anaphylaxis to beta-lactam antimicrobials
20 C. Antibiotic-associated colits that fails to response to metronidazole therapy 副 作 用 : A. Ototoxicity: relatively uncommon B. Nephrotoxicity: very uncommon C. Red man syndrome D. Rashes E. Phlebitis F. Fever and chills G. Neutropenia H. Anaphylaxis 7.Metronidazole 藥 理 作 用 : 殺 菌 作 用 部 位 : 抑 制 DNA 合 成 ; intracellularly generates short-lived reactive intermediates by electron transfer system 是 否 通 過 BBB: 是 代 理 途 徑 : 經 肝 代 謝, 經 腎 排 出 適 應 症 : 1. Anaerobic infectin 2. Antibiotic-associated diarrhea due to C. difficile 3. Trichomoniasis 4. Bacterial vaginosis\ 5. Giardiasis 6. Amebiasis 7. Tetanus 8. Eradication of Helicobacter pylori peptic ulcer diseases. 副 作 用 : A. Carcinogenic potential B. Alcoholic intolerance C. Peripheral neuropathy D. Anticoagulation interference E. Mild GI symptoms, including nausea, abdominal discomfort, diarrhea, metallic and unpleasant taste 備 註 :1.Pregnancy: contraindication during the first trimester 2.Lactating women: excreted into breast milk.
21 8.Tetracycline, doxycycline, minocycline 藥 理 作 用 : 抑 菌 作 用 部 位 : 抑 制 蛋 白 質 合 成 ; bind to 30S ribosome subunit 是 否 通 過 BBB:tetracycline CSF level 約 10-25% serum level 代 理 途 徑 :tetracycline via kidney; doxycycline via GI tract 適 應 症 : A. Rickettsial infections B. Mycoplasma pneumoniae C. Chlamydial infections D. Nongonococcal or nonspecific urethritis E. Lyme diseases F. Brucellosis G. Helicobacter pylori H. Ehrlichiosis 副 作 用 : A. Teeth and bone: depression of bone growth, permanent gray-brown discoloration of the teeth and enamel hypoplasia when given during tooth development B. Hypersensitivity C. GI effect: epigastric distress and nausea D. Hepatitis E. Esophageal ulcer 備 註 : contraindication A. Pregnacy and lactation B. Chilren younger than 8 years C. The tetracycline except doxycycline, should be used in renal failure. 9.Erythromycin, azitrhomycin and clarithromycin 藥 理 作 用 : 抑 菌 ; 作 用 部 位 : 抑 制 蛋 白 質 合 成 ; bind to 50S ribosome subunit 是 否 通 過 BBB:Poor 代 理 途 徑 :liver 適 應 症 : A. Mycoplasma pneumoniae pneumonia
22 B. Legionella pneumophila infection C. Chlamydia trachomatis pneumonia D. Bordetella pertussis E. Campylobacter jejuni infections F. Corynebacterium diphtheriae G. Haemophilus ducreyi H. Bartonella henselae 副 作 用 : A. GI symptoms: epigastric distress is common B. Allergic reactions C. Cholestatic hepatitis D. Deafness E. Drug interaction: terfenadine and astermizole etc. 備 註 : A. preferably taken in fasting state. (erythromycin and azitrhromycin) Azithromycin is several fold more active against H. influenzae than is erythromycin or clarithromycin. 10.Quinolone Derivatives 學 名 商 品 名 2 nd generation Norfloxacin Ciproxin Ciprofloxacine Ofloxacine 3nd generation Levofloxacine Cravit (oral) 1. 藥 理 作 用 : 殺 菌 性 抗 生 素. 抑 制 DNA gyrase, 以 抑 制 DNA 的 複 製. 2. 代 謝 途 徑 : 口 服 吸 收 度 佳, 但 若 與 制 酸 劑, Sacraltate, 鎂 鹽. 鋁 鹽. 鐵 鋅 鈣 一 起 服 用, 則 吸 收 性 降 低 ; 針 劑 類 僅 用 在 口 服 吸 收 不 佳 無 法 口 服 的 患 者 或 重 症 的 病 人 ; 代 謝 大 部 分 由 腎 臟 代 謝. 3. 適 應 症 : 細 菌 : 很 適 合 對 抗 GNC 和 GNB, 包 括 Haemophilus influenzale, Moraxella catarrhalis, Escherichia coli, 但 近 來 發 現, Neisseria gonorrhea 已 發 展 出 49% 的 高 度 抗 藥 性 ; 而 對 Pseudomonas aeruginosa 的 效 果 以 Ciprofloxacin > levofloxacin > oflaxacin. 對 厭 氧 菌 效 果 有 限 對 chlamydia / Mycoplasma / Legionella 有 效 疾 病 : 適 用 於 社 區 型 肺 炎 ( 不 用 在 第 一 線 ), GNC. GNB 感 染.
23 或 用 在 對 B-lactam 類 過 敏 的 病 患 Necrotizing pancreatitis, complex UTI, intra-abdominal infection, sinusitis otitis (refractory), septic arthritis. Salmonella, Shigella spp, Neisseria gonorrhea, p. aeruginosa urinary tract infection, Legionella spp (ciproxin) 4. 副 作 用 : GI: Nausea, vomiting anorexia, diarrhea, 5% Clostridium difficile Skin: rashes, urticaria Liver: hepatitis CNS: 1~4% headache, slight dizziness, mild sleep disturbance. CV: QT prolong and torsades de pointes: 不 應 用 在 QT prolong 的 病 人 Tendon rupture: 尤 在 old age > 50 y/o man 用 steroid 的 人 附 註 : (1) 不 應 用 在 幼 童. 因 會 造 成 軟 骨 侵 蝕, 影 響 發 育 (2) 禁 用 於 孕 婦 和 哺 乳 的 母 親 (3) 會 增 加 theophylline level, caffeine level, warfarin 濃 度 (4) Fluroquinolones 類 易 產 生 抗 藥 性, 所 以 不 建 議 用 在 一 般 社 區 型 肺 炎 或 泌 尿 道 感 染 的 第 一 線 用 藥. (5) QT prolong 的 病 人 不 適 用 此 藥. 11.Rifampicin 1. 藥 名 : Rifampin 2. 藥 理 作 用 : 廣 效 性 殺 菌 藥 物, 可 過 腦 血 障 壁. 主 要 作 用 在 抑 制 細 菌 的 DNA-dependent RNA polymerase, 以 干 擾 細 菌 蛋 白 質 的 合 成. 3. 代 謝 途 徑 : 由 肝 代 謝, 膽 汁 排 泄, 在 腎 衰 竭 的 病 人 要 減 量 ; 肝 衰 竭 的 病 人 要 小 心 使 用 並 追 蹤 肝 功 能. 4. 適 應 症 : 肺 結 核 病 患 four combine therapy 的 主 要 用 藥 ; 親 密 接 觸 H.influenzae, meningococcal meningitis 病 患 的 預 防 用 藥, MRSA 病 患 的 combine therapy.endocarditis 的 combine therapy. Legionella 的 combine therapy. CSF shunt infection 的 combine therapy ( 尤 其 是 staphylococcus epidermitis) Chronic osteomyelitis 的 combine therapy. Orthopedic implant infection 的 combine therapy. 由 於 Rifampicin 極 易 產 生 抗 藥 性, 因 此 大 多 數 用 在 combine therapy. 詳 細 使 用 劑 量 及 適 應 症 建 議 照 會 感 染 科 使 用 5. 副 作 用 : a. 免 疫 抑 制, b. 過 敏 反 應 : drug fever, skin rash, eosinophilia
24 c. flu-like syndrome: fever, malaise, headache; sometimes induce renal failure, thrombocytopenia, hemolysis, hepatorenal syndrome. d. 尿 液, 體 液 變 橘 紅 色 ( 建 議 先 告 知 病 人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擔 心 ) e. 肝 毒 性 : 少 數 病 人 會 造 成 肝 功 能 異 常 或 黃 疸. 在 肝 病, 併 用 肝 毒 性 藥 物 的 患 者 要 小 心 f.. 藥 物 交 互 作 用 : Rifampin 會 活 化 hepatic microsomal cytochrome P450-related enzymatic reactions. 所 以 可 能 影 響 anticoagulants, beta blocker, contraceptive, cyclosporine, Digoxin, glucocorticoid, phenytoin. 需 評 估 藥 物 濃 度 需 要 時 加 藥 6. 備 註 : 愛 滋 病 人 如 果 服 用 抗 病 毒 藥 物, 又 得 到 結 核 菌 感 染, 不 適 Rifampicinn 因 為 rifampicin 會 活 化 P450 系 統, 會 降 低 抗 病 毒 藥 物 的 濃 度. 所 以 建 議 改 用 Rifabutin 代 替 Rifampin. 因 為 後 者 較 不 會 活 化 P450 系 統. 七 健 保 規 範 - 本 院 抗 生 素 管 制 條 例 第 一 節 抗 生 素 管 制 規 定 第 二 三 線 抗 生 素 一 律 須 用 管 制 抗 生 素 專 用 醫 囑 單 開 立, 目 前 已 電 腦 化 上 線 壹 有 感 染 症 專 科 醫 師 ( 楊 祖 光 劉 尊 榮 陳 昶 華 蔡 人 文 楊 順 成 等 ) 的 簽 名, 一 律 給 藥 符 合 敗 血 性 休 克 中 樞 性 神 經 感 染 眼 內 膜 炎 (endophthalmitis) 的 條 件, 即 可 開 立 st 藥 量 ( 如 第 二 線 需 總 醫 師, 第 三 線 需 主 治 醫 師 ) 貳 血 液 腫 瘤 科 抗 生 素 管 制 辦 法 : 一 血 液 腫 瘤 專 科 醫 師 ( 張 正 雄 鐘 智 淵 郭 集 慶 黃 冠 誠 林 明 燦 李 滿 堂 醫 師 等 ) 使 用 ( 所 授 權 之 醫 師 也 可 處 方, 但 僅 限 於 neutropenic fever 之 case) 二 條 件 : ( 一 ) 註 明 ANC(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中 性 球 絕 對 計 數 )<1000 ( 二 ) 註 明 Neutropenic fever, 且 有 下 列 任 一 項 1. 勾 選 顆 粒 性 白 血 球 數 目 過 低 (<500) 2. 附 血 液 檢 驗 單, 且 WBC<1000 或 ANC(WBC*N-seg)<500 三 符 合 上 述 一 + 二 條 件, 則 可 自 行 處 方 使 用, 開 立 處 方 同 時 須 在 電 腦 處 方 單 上 註 明 條 件 四 急 診 處 方 符 合 上 述 二 之 條 件, 則 只 管 醫 師 身 份, 而 不 限 制 上 述 任 一 之 醫 師
25 參 Septic shock( 敗 血 性 休 克 ) 的 抗 生 素 使 用 規 定 : 一 條 件 : ( 一 ) BT>38 or <36 ( 二 ) WBC>12000 or <4000,or Band >10% ( 三 ) RR>20 次 /min,or PaCO2<30 ( 四 ) HR>90 次 /min 二 符 合 以 上 條 件 至 少 2 項, 且 有 血 管 收 縮 壓 (Systolic BP) <90mmHg, 即 可 給 藥 三 以 上 規 定 適 用 於 任 何 時 段, 醫 師 可 先 行 st 處 方 使 用, 但 事 後 須 會 診 感 染 科 醫 師 四 開 立 處 方 同 時, 請 在 電 腦 處 方 單 上 勾 選 條 件, 否 則 會 視 為 條 件 不 符 肆 中 樞 性 神 經 感 染 的 抗 生 素 使 用 規 定 : 一 適 應 症 : ( 一 ) CNS infection( 中 樞 神 經 感 染 ) ( 二 )Meningitis( 腦 膜 炎 ) ( 三 )Bacterial brain abscess( 細 菌 性 腦 膿 瘍 ) ( 四 )Encephalitis( 腦 炎 ) ( 五 ) 其 他 二 條 件 : 附 CSF 報 告 WBC and PMN>Lymphocyte(N>L) 三 符 合 上 述 適 應 症 及 條 件, 醫 師 可 先 行 st 處 方 使 用, 但 事 後 須 會 診 感 染 科 醫 師 伍 第 二 線 抗 生 素 使 用 規 定 : 一 " 有 "culture 結 果, 且 有 培 養 報 告, 則 可 使 用 二 星 期 二 " 無 "culture 結 果, 只 能 使 用 三 天 三 所 附 報 告 無 " 該 藥 " 或 為 "R" 時, 電 腦 會 只 給 使 用 三 天 陸 " 住 院 " 之 第 二 線 抗 生 素 ( 口 服 軟 膏 ) 如 有 註 明 健 保 規 定 的 適 應 症, 則 視 為 第 一 線, 不 需 管 條 件 及 醫 師 身 份, 但 須 用 " 管 制 抗 生 素 專 用 醫 囑 單 " 開 立 ( 如 附 件 ) 柒 第 三 線 抗 生 素 使 用 規 定 : 一 一 律 需 會 診 感 染 專 科 醫 師 ( 楊 祖 光 劉 尊 榮 陳 昶 華 蔡 人 文 楊 順 成 等 醫 師 ) 捌 第 三 線 抗 生 素 (Diflucan inj,zovirax inj) 如 有 註 明 健 保 規 定 之 適 應 症 ( 如 附 件 ), 則 視 為 第 一 線, 不 需 管 條 件 及 醫 師 身 份 玖 第 三 線 抗 生 素 (Zovirax inj) 皮 膚 科 VS 可 視 情 況 自 行 處 方 使 用
26 八 傳 染 病 通 報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項 法 定 傳 染 疾 病 監 視 系 統 法 定 傳 染 病 ( 三 十 八 種, 於 88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分 級 第 一 類 第 二 類 第 三 類 第 四 類 霍 亂 甲 種 : 甲 種 : 愛 滋 病 鼠 疫 黃 熱 病 狂 犬 病 流 行 性 斑 疹 傷 寒 登 革 熱 ( 登 革 出 血 熱 或 登 革 休 克 症 HIV 感 染 白 喉 流 行 性 腦 脊 候 群 ) 瘧 疾 麻 疹 急 性 病 毒 性 A 回 歸 熱 髓 膜 炎 傷 寒 副 型 肝 炎 腸 道 出 血 性 大 腸 桿 菌 感 染 肉 毒 桿 菌 感 染 伊 波 拉 病 毒 傷 寒 炭 疽 病 症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出 血 熱 乙 種 : 乙 種 : 傳 染 病 小 兒 麻 痺 症 ( 急 性 結 核 病 ( 除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外 ) 日 名 稱 無 力 肢 體 麻 痺 ) 桿 本 腦 炎 癩 病 德 國 麻 疹 先 天 性 菌 性 痢 疾 阿 米 巴 德 國 麻 疹 症 候 群 百 日 咳 猩 紅 痢 疾 開 放 性 肺 結 熱 破 傷 風 恙 蟲 病 急 性 病 毒 性 核 肝 炎 ( 除 A 型 外 ) 腮 腺 炎 水 痘 退 伍 軍 人 病 侵 襲 性 b 型 嗜 血 桿 菌 感 染 症 梅 毒 淋 病 流 行 性 感 冒 特 性 報 告 時 限 管 制 措 施 以 國 際 檢 疫 傳 染 病 為 主 以 爭 取 時 效 採 行 檢 驗 診 斷 疫 情 調 查 等 防 治 措 施 為 主 以 現 行 法 定 及 報 告 傳 染 病 中 之 性 病 慢 性 病 及 較 嚴 重 之 流 行 病 為 主 應 立 即 報 告 應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甲 種 : 應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報 告 報 告 ( 一 週 內 報 告 乙 種 : 一 週 內 報 告 限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 應 強 制 移 送 視 狀 況 採 適 當 措 同 二 類 處 理 指 定 醫 院 隔 施, 主 管 機 關 認 為 離 治 療, 屍 體 必 要 強 制 隔 離 者 視 應 行 火 葬 同 一 級 處 理, 屍 體 消 毒 後 24 小 時 內 殮 葬 以 單 獨 立 法 防 治 之 特 殊 病 依 規 定 報 告 依 規 定 處 理 制 定 日 期 :88 年 10 月 28 日
27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 摘 錄 ) 第 29 條 醫 師 診 治 病 人 或 檢 驗 屍 體, 發 現 傳 染 病 或 疑 似 傳 染 病 時, 應 視 實 際 情 況 立 即 指 示 採 行 必 要 之 感 染 控 制 措 施, 並 報 告 該 管 主 管 機 關 病 人 情 況 有 異 動 時, 亦 同 前 項 病 例 之 報 告,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應 立 即 報 告 ; 第 二 類 傳 染 病 及 第 三 類 甲 種 傳 染 病, 除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外, 應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完 成 ;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及 三 類 乙 種 傳 染 病 應 於 一 週 內 完 成, 必 要 時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予 調 整 ; 第 四 類 傳 染 病,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於 指 定 時, 規 定 其 報 告 時 限 醫 師 對 外 說 明 相 關 個 案 病 情 時, 應 先 完 成 報 告, 並 經 證 實, 始 得 為 之 第 30 條 醫 師 以 外 醫 事 人 員 執 行 業 務, 發 現 傳 染 病 病 人 疑 似 傳 染 病 病 人, 或 因 而 致 死 之 屍 體 時, 應 即 報 告 醫 師 或 依 前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報 告 醫 療 ( 事 ) 機 構 應 指 定 專 責 人 員 負 責 督 促 所 屬 醫 事 人 員 依 前 項 或 前 條 規 定 辦 理 第 31 條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醫 療 ( 事 ) 機 構 醫 事 人 員 及 因 業 務 知 悉 傳 染 病 病 人 之 姓 名 及 病 歷 有 關 資 料 者, 對 於 該 資 料, 不 得 無 故 洩 漏 第 35 條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對 於 傳 染 病 病 人 之 處 置, 應 採 行 下 列 措 施.. 一 第 一 類 第 二 類 甲 種 傳 染 病 病 人, 應 強 制 移 送 指 定 醫 院 施 行 隔 離 治 療 ; 第 二 類 乙 種 傳 染 病 病 人, 應 勸 告 其 住 院, 必 要 時 並 得 強 制 其 住 院 二 第 三 類 第 四 類 傳 染 病 病 人, 應 視 其 病 況 採 取 適 當 之 防 治 措 施 必 要 時, 得 比 照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病 人 處 置 前 項 各 款 傳 染 病 病 人 經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強 制 移 送 指 定 醫 院 施 行 隔 離 治 療 者, 其 費 用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之 第 36 條 傳 染 病 病 人 之 體 液 分 泌 物 排 洩 物 及 其 他 可 能 具 傳 染 性 物 品 之 採 檢 原 則 檢 驗 及 報 告 檢 驗 確 定 及 消 毒 原 則 應 採 行 下 列 方 式.. 一 採 檢 原 則.. 第 一 類 第 二 類 傳 染 病 病 人 檢 體, 由 醫 師 採 檢, 接 觸 者 及 環 境 檢 體, 由 醫 師 或 其 他 醫 事 人 員 採 檢 ; 其 他 傳 染 病 如 有 採 檢 必 要, 亦 同 採 檢 之 實 施, 醫 療 ( 事 ) 機 構 負 責 人 應 負 督 導 之 責 ; 病 人 及 有 關 人 員 並 不 得 拒 絕 規 避 或 妨 礙 二 檢 驗 及 報 告..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之 相 關 檢 體, 應 送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檢 驗 ; 其 他 傳 染 病 之 檢 體, 得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委 託 之 衛 生 醫 療 ( 事 ) 機 構 檢 驗 ; 檢 驗 結 果, 應 報 告 地 方 及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三 檢 驗 確 定.. 傳 染 病 檢 驗 結 果,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確 定 之 四 消 毒 原 則.. 傳 染 病 病 人 之 體 液 分 泌 物 排 洩 物 及 其 他 可 能 具 傳 染 性 之 物 品, 應 實 施 消 毒 或 焚 毀 ; 病 人 及 有 關 人 員 不 得 拒 絕 規 避 或 妨 礙 第 39 條 因 傳 染 病 或 疑 似 傳 染 病 致 死 之 屍 體, 應 由 醫 療 ( 事 ) 機 構 或 該 管 主 管 機 關 施 行 消 毒 及 其 他 妥 善 處 置 前 項 屍 體 應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入 殮, 並 以 火 化 為 原 則 其 因 染 患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及 炭 疽 病 致 死 之 屍 體, 應 強 制 施 行 火 化 ; 其 他 傳 染 病 致 死 之 屍 體, 如 有 特 殊 原 因 未 能 火 化 時, 應 報 請 地 方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後, 依 規 定 深 埋
28 第 一 項 之 屍 體,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認 為 非 實 施 病 理 解 剖 不 足 以 瞭 解 傳 染 病 病 因 及 控 制 疫 情, 而 有 施 行 病 理 解 剖 檢 驗 必 要 時, 死 者 家 屬 不 得 拒 絕 ; 施 行 病 理 解 剖 檢 驗 者,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補 助 其 喪 葬 費 用, 其 補 助 標 準 另 定 之 第 五 章 罰 則 第 40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九 萬 元 以 上 四 十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一 醫 師 違 反 第 二 十 九 條 或 第 三 十 一 條 規 定 者 二 醫 師 以 外 醫 事 人 員 違 反 第 三 十 條 或 第 三 十 一 條 規 定 者 三 因 業 務 知 悉 傳 染 病 病 人 有 關 資 料, 違 反 第 三 十 一 條 規 定 者 醫 療 ( 事 ) 機 構 所 屬 人 員 違 反 第 二 十 九 條 至 三 十 一 條 規 定, 經 依 前 項 規 定 處 罰 者, 併 處 該 醫 療 ( 事 ) 機 構 新 台 幣 三 十 萬 元 以 上 一 百 五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傳 染 病 個 案 ( 含 疑 似 病 歷 ) 報 告 單 請 保 護 病 人 隱 私 權 電 腦 編 號 ( 年 別 碼 ) ( 局 碼 ) 醫 院 / 診 所 院 所 代 碼 電 話 醫 院 資 料 診 斷 醫 師 院 所 住 址 縣 鄉 鎮 街 段 號 市 市 區 路 巷 一 疾 病 簡 單 通 報 表 疾 病 資 料 水 痘 (052) 腮 腺 炎 (072) 患 者 姓 名 / 病 歷 號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日 年 月 日 發 病 日 年 月 日 診 斷 日 年 月 日 居 住 地 區 縣 市 鄉 鎮 市 區 二 病 病 ( 非 上 表 所 列 ) 詳 細 通 報 表 1 患 者 姓 男 出 生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患 姓 名 別 女 日 期 護 照 號 碼 者 國 本 國 其 他 電 公 婚 姻 已 婚 未 婚 資 籍 居 留 身 份 : 外 勞 外 籍 人 士 話 狀 況 料 大 陸 人 士 外 籍 新 娘 宅 喪 偶 離 婚 居 住 縣 鄉 鎮 村 街 段 弄 樓 職 地 址 市 市 區 里 路 巷 號 之 業 病 歷 發 病 2 號 碼 日 期 年 月 日 診 斷 日 期 年 月 日 病 主 要 歷 症 狀 與 住 院 日 情 況 是 否 轉 院 檢 體 有 死 亡 轉 至 院 所 採 檢 否 日 期 年 月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報 告 日 期 衛 生 局 收 到 日 疾 病 管 制 局 收 到 日
29 3 疾 病 資 料 第 一 類 傳 染 病 霍 亂 (001) 鼠 疫 (020) 黃 熱 病 (060) 狂 犬 病 (071) 伊 波 拉 病 毒 出 血 熱 (0788) 第 二 類 傳 染 病 白 喉 (032) 流 行 性 腦 脊 髓 膜 炎 (0360) 傷 寒 (002) 副 傷 寒 (002a) 炭 疽 病 (022) 桿 菌 性 痢 疾 (004) 阿 米 巴 痢 疾 (006) 開 放 性 肺 結 核 (010a) 流 行 性 斑 疹 傷 寒 (080) 小 兒 麻 痺 症 (045) 急 性 無 力 肢 體 麻 痹 (045a) 第 三 類 傳 染 病 4 備 註 此 欄 由 衛 生 局 填 寫 承 辦 ( 代 填 ) 人 簽 章 瘧 疾 (084) 流 感 重 症 (487a) 腸 道 出 血 性 大 腸 桿 菌 感 染 症 (0080) 結 核 病 結 核 病 ( 除 開 放 性 肺 結 外 )(011) 結 核 性 腦 膜 炎 (0130) 其 他 結 核 病 (012) 猩 紅 熱 (0341) 癩 病 (030) 破 傷 風 (037) 百 日 咳 (033) 新 生 破 傷 風 (7713) 侵 襲 性 b 型 嗜 血 桿 菌 感 染 症 (3200) 退 伍 軍 人 症 (4828) 梅 毒 (090) 淋 病 (098) 登 革 熱 (061) 麻 疹 (055) 登 革 出 血 熱 /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0645) 腸 病 毒 感 染 併 發 重 症 (0749) 急 性 病 毒 性 肝 炎 A 型 (0701) B 型 (0703) C 型 (0705) D 型 (070d) E 型 (070e) 未 定 型 (070x) 日 本 腦 炎 (0620) 德 國 麻 疹 (056) 先 天 性 德 國 麻 疹 症 候 群 (7710) 恙 蟲 病 (0812) 第 四 類 傳 染 病 : 其 他 除 染 病 或 新 感 染 症 其 他 (0000) HIV 感 染 (044) 後 天 免 疫 缺 乏 症 (042)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0051) 庫 賈 氏 症 (0461) 鉤 端 螺 旋 體 (100) 萊 姆 病 (1048) 類 鼻 疽 (025) 1. 肺 結 核 :(1) 驗 痰 : 陰 性 陽 性 未 驗 (2) 胸 部 x 光 檢 查 報 告 結 果 代 碼 (1-6); 另 HIV/AIDS 請 註 明 感 染 危 險 因 子 2. 自 行 檢 驗 結 果 : 科 ( 課 ) 長 簽 章 第 五 節 症 候 群 通 報 制 定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1 年 09 月 壹 簡 介 症 候 群 通 報 係 醫 師 在 臨 床 上 發 現 符 合 症 候 群 通 報 定 義 的 個 案 時, 不 必 猜 測 可 能 的 疾 病 名 稱, 也 不 必 等 待 檢 驗 結 果, 即 向 衛 生 單 位 通 報, 病 人 的 檢 體, 依 據 事 先 設 定 的 檢 驗 項 目, 檢 驗 可 能 的 病 原 症 候 群 通 報 定 義 及 可 能 疾 病 症 候 群 通 報 病 例 係 指 傳 染 病 並 具 嚴 重 病 情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住 院 循 環 衰 竭 重 要 器 官 衰 竭 意 識 障 礙 死 亡 ) 一 急 性 出 血 熱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開 始 急 性 發 熱 小 於 三 週, 致 病 因 不 明 並 至 少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二 者 : 出 血 或 紫 斑 疹 鼻 出 血 咳 血 血 便 其 他 出 血 症 狀 ( 二 ) 可 能 疾 病 :Malaria Leptospirosis Lyme disease Dengue fever Louse-borne typhus Yellow fever Argentine hemorrhagic fever Bolivian hemorrhagic fever Crimean congo
30 hemorrhagic fever Ebola virus hemorrhagic fever Hantavirus renal syndrome Kyasanur forest disease Lassa fever Marburg virus hemorrhagic fever Omsk hemorrhagic fever Tick-borne encephalitis 二 急 性 神 經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1 急 性 精 神 功 能 惡 化 : 記 憶 衰 退 行 為 反 常 意 識 減 退 2 急 性 麻 痺 癱 瘓 3 抽 慉 驚 厥 4 腦 膜 炎 症 狀 5 不 自 覺 動 作 : 舞 蹈 症 顫 抖 肌 肉 痙 攣 6 其 他 認 為 屬 神 經 系 統 功 能 失 常, 病 情 嚴 重 者 ( 二 ) 可 能 疾 病 :Adenovirus Cytomegalovirus Epstein-Barr virus Herpes simplex type 1 Herpes simplex type 2 Human herpes virus type 6 Meningococcal meningitis Toxoplasma gondii Varicella-zoster virus Enterovirus Influenza Leptospirosis Lyme disease Hendra viral disease Japanese encephlitis Nipah viral disease Rabies Acanthamoeba Colorado tick fever Eastern equine encephalitis Naegleriasis Powassan virus encephalitis Rocky mountain spotted fever St. Louis encephalitis Venezuelan equine encephalitis Western equine encephalitis 三 急 性 呼 吸 性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三 週 內 在 社 區 發 生 不 明 原 因 之 急 性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或 非 心 因 性 肺 水 腫, 病 情 嚴 重, 個 案 年 齡 大 於 五 歲 ( 二 ) 可 能 疾 病 :Adenovirus Legionellosis Mycoplasma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Enterovirus Influenza 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Hantavirus pulmonary syndrome 四 急 性 黃 疸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三 週 內 發 作 之 非 阻 塞 性 急 性 黃 疸, 伴 有 嚴 重 病 情 ( 二 ) 可 能 疾 病 :Cytomegalovirus Epstein-Barr virus Viral hepatitis A Viral hepatitis B Viral hepatitis C Viral hepatitis D Enterovirus Leptospirosis TT virus Viral hepatitis
31 G Viral hepatitis E 五 急 性 腹 瀉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過 去 為 健 康 之 正 常 人, 出 現 急 性 腹 瀉, 伴 有 嚴 重 病 情, 個 案 年 齡 大 於 五 歲 ( 二 ) 可 能 疾 病 :Adenovirus type40 Adenovirus type41 Amebic dysentery Cholera Campylobacter jejuni Clostridum difficile Salmonella(Paratyphoid fever) Shigella Enterohemorrhagic E. coli infection(o157) Rotavirus Astrovirus Calicivirus Norwalk virus 六 噬 血 症 候 群 ( 一 ) 通 報 定 義 : 過 去 為 健 康 之 正 常 人, 出 現 下 列 五 項 症 狀, 無 其 他 潛 在 病 因 足 以 解 釋 1 發 燒 2 肝 或 脾 腫 大 3 三 酸 甘 油 酯 (Triglyceride)>175 mg/dl 或 纖 維 蛋 白 原 Fibrinogen)< 150mg/dL 4 血 球 下 降, 符 合 下 列 其 中 兩 項 症 狀 : 血 色 素 < 9.0 gm /dl 白 血 球 < /L 或 中 性 球 < /L 血 小 板 < /L 5 骨 髓 檢 查 出 現 吞 噬 細 胞 增 生 及 血 球 吞 噬 現 象 ( 二 ) 可 能 病 原 : Adenovirus CMV EBV Influenza virus Parvovirus HHV-6 Dengue virus Hantavirus Typhus 通 報 方 式 : 採 兩 階 段 通 報 實 施 方 式 一 第 一 階 段 : 症 候 群 監 測 係 由 醫 師 將 符 合 通 報 定 義 的 病 例 個 人 相 關 資 料, 由 醫 院 感 控 人 員 藉 由 網 路 通 報 系 統 通 報 至 本 局 本 局 收 到 資 料 後, 除 查 核 資 料 的 正 確 性 及 完 整 性 外, 並 進 行 疫 情 分 析 研 判 並 採 取 必 要 防 治 措 施 二 第 二 階 段 : 由 實 驗 室 通 報 檢 驗 結 果 符 合 通 報 定 義 的 病 例, 應 進 行 採 檢, 檢 體 採 二 份, 一 份 由 醫 院 參 考 症 候 群 建 議 之 檢 驗 項 目 自 行 作 初 步 檢 驗, 另 一 份 送 本 局, 進 行 其 他 必 要 的 檢 驗 醫 院 及 本 局 無 法 檢 驗 的 檢 體, 則 轉 送 至 國 內 外 合 作 的 實 驗 室, 作 更 深 入 檢 驗 若 仍 無 法 找 出 病 原 者, 則 儲 存 於 本 局 血 清 銀 行, 以 待 新 技 術 新 知 識 開 發 時, 再 作 分 析 => 本 院 病 例 經 住 院 醫 師 填 好 表 格 請 護 士 小 姐 抽 出 適 當 檢 體 隨 表 送 到 11F 感 控 辦 公 室. 若 有 疑 問 可 打 分 機 5979 詢 問
32 症 候 群 個 案 通 暨 檢 體 送 驗 單 電 腦 編 號 ( 此 欄 勿 填 ) ( 民 國 年 別 碼 ) ( 區 碼 ) ( 局 碼 ) ( 流 水 碼 ) 1 患 者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 民 國 民 前 )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患 居 住 縣 鄉 鎮 里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者 地 區 市 市 區 鄰 街 資 工 作 場 所 / 未 上 班 及 上 學 就 學 : 學 校 料 學 校 名 稱 上 班 機 構 地 址 : 縣 ( 市 ) 市 區 鄉 鎮 路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電 公 國 本 國 其 他 : 居 留 身 份 : 外 勞 外 籍 人 士 話 宅 籍 現 役 軍 人 大 陸 人 士 外 籍 新 娘 6 個 月 內 是 否 婚 姻 已 婚 未 婚 動 物 接 觸 使 有 是 否 出 國 國 別 最 後 出 國 時 間 狀 況 喪 偶 離 婚 ( 最 近 3 個 月 內 ) 無 2 醫 院 填 報 醫 師 醫 通 報 法 定 傳 染 病 是 ( 疾 病 院 名 稱 醫 師 電 話 名 ) 否 急 性 出 血 熱 症 候 群 急 性 神 經 症 候 群 急 性 呼 吸 症 候 群 急 性 腹 瀉 症 候 群 3 症 候 群 資 料 4 臨 床 5 日 期 6 檢 體 資 料 嚴 重 病 情 係 指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住 院 循 環 衰 竭 重 要 器 官 衰 竭 意 識 障 礙 死 亡 ( 可 複 選 ) 通 報 定 義 : 通 報 定 義 : 通 報 定 義 : 三 週 內 急 性 發 熱, 致 病 因 不 明 嚴 重 病 情 之 任 何 一 項 急 性 神 並 至 少 伴 隨 下 列 兩 項 症 狀 : 經 症 狀 : 三 週 內 在 社 區 發 生 不 明 原 因 之 急 性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或 非 心 出 血 或 紫 斑 疹 鼻 出 血 咳 血 血 便 急 性 精 神 功 能 惡 化 : 記 憶 衰 退 行 為 反 常 意 識 減 退 急 性 麻 痺 癱 瘓 抽 慉 驚 厥 因 性 肺 水 腫, 病 情 嚴 重, 個 案 年 齡 大 於 五 歲 1 醫 院 實 驗 室 檢 驗 項 目 ( 勾 選 醫 院 自 行 檢 驗 項 目 ): 其 他 出 血 症 狀 不 自 覺 動 作 : 舞 蹈 症 顫 抖 Adenovirus 1 醫 院 實 驗 室 檢 驗 項 目 : Malaria 2 建 議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項 目 ( 可 複 選 ): Dengue fever Louse-borne typhus Malaria Yellow fever Leptospirosis 肌 肉 痙 攣 其 他 認 為 屬 神 經 系 統 功 能 失 常 症 狀 1 醫 院 實 驗 室 檢 驗 項 目 ( 勾 選 醫 院 自 行 檢 驗 項 目 ): Adenovirus Cytomegalovirus Epstein-Barr virus Herpes simplex type 1 Mycoplasma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HIV-1 其 他 2 建 議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項 目 ( 可 複 選 ): Legionellosis Hantavirus ( 以 上 二 項 須 二 次 採 檢 ) Lyme disease Herpes simplex type 2 Respiratory syncytial Argentine hemorrhagic Human herpes virus type 6 virus fever Meningococcal meningitis Enterovirus Bolivian hemorrhagic fever Toxoplasma gondii Crimean congo hemorrhagic HIV-1 Influenza 須 送 檢 體 : 全 血 ( 紫 紅 頭 管 fever Ebola virus hemorrhagic fever Hantavirus Kyasanur forest disease Lassa fever 其 他 2 建 議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項 目 ( 可 複 選 ): Japanese encephlitis Measles Rabies 各 1 支 ) 尿 液 咽 喉 拭 子 Marburg virus hemorrhagic Rubella fever Omsk hemorrhagic fever Tick-borne encephalitis West nile virus Enterovirus( 咽 喉 拭 子 ) Influenza( 咽 喉 拭 子 ) 其 它 Hendra viral disease 須 送 檢 體 : 全 血 ( 紫 紅 頭 管 Nipah viral disease 各 1 支 ) 其 他 須 送 檢 體 : 全 血 ( 紫 紅 頭 管 各 1 支 ) CSF 病 歷 號 碼 治 療 結 果 治 愈 治 療 中 死 亡 急 性 黃 疸 症 候 群 通 報 定 義 : 三 週 內 發 作 之 非 阻 塞 性 急 性 黃 疸, 伴 有 嚴 重 病 情 1 醫 院 實 驗 室 檢 驗 項 目 錄 ( 勾 選 醫 院 自 行 檢 驗 項 目 ): Cytomegalovirus Epstein-Barr virus Viral hepatitis A Viral hepatitis B Viral hepatitis C 2 建 議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項 目 ( 可 複 選 ): Enterovirus Leptospirosis Viral hepatitis E 須 送 檢 體 : 全 血 ( 紫 紅 頭 管 各 1 支 ) 尿 液 通 報 定 義 : 過 去 為 健 康 之 正 常 人, 出 現 急 性 腹 瀉, 伴 有 嚴 重 病 情, 個 案 年 齡 大 於 五 歲 1 醫 院 實 驗 室 檢 驗 項 目 ( 勾 選 醫 院 自 行 檢 驗 項 目 ): Adenovirus type40 Adenovirus type41 Amebia Campylobacter jejuni Clostridum difficile Rotavirus Salmonella(Paratyphoid fever typhoid fever) Shigella 其 他 2 建 議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項 目 ( 可 複 選 ): Cholera Enterohemorrhagic E. coli infection(o157) Salmonella ( Paratyphoid fever typhoid fever) Shigella ( 以 上 四 項 醫 院 實 驗 室 無 檢 驗 才 可 送 驗 須 送 細 菌 性 肛 門 拭 子 ) Cytospodium Norwalk virus 須 送 檢 體 : 糞 便 肛 門 拭 子 ( 細 菌 病 毒 ) 全 血 住 院 情 況 本 院 轉 入 目 前 住 加 護 病 房 是 否 死 亡 日 期 年 月 日 患 者 發 病 日 患 者 就 診 日 患 者 轉 診 日 醫 師 診 斷 日 檢 體 採 檢 日 疾 病 管 制 局 收 到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 目 檢 體 種 類 檢 體 全 血 ( 冷 藏 ) 血 清 ( 冷 藏 ) 糞 便 ( 冷 藏 ) 嘔 吐 物 ( 冷 藏 ) 肛 門 拭 子 ( 冷 藏 ) 鼻 咽 拭 子 ( 冷 藏 ) 尿 液 ( 冷 藏 ) CSF ( 冷 藏 ) 其 它 ( 冷 藏 ) 菌 株 ( 請 填 檢 體 種 類 項 目 ) 檢 體 支 數 7 目 前 診 斷 8 備 註 1. 需 要 再 採 檢 者, 請 註 明 再 採 檢 日 期 2. 其 它
33 尖 銳 物 品 扎 傷 後 傷 口 處 理 及 檢 驗 追 蹤 流 程 修 定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1 年 07 月 被 針 頭 等 尖 銳 物 品 刺 傷 或 割 傷 時 黏 膜 與 病 患 之 血 液 體 液 接 觸 時 1. 立 刻 按 壓 傷 口 處 血 管 使 血 流 出 1. 口 腔 : 以 流 動 水 清 洗 2. 在 流 動 水 下 清 洗 傷 口 5 分 鐘 2. 眼 睛 : 以 流 動 水 或 0.9% 生 理 食 鹽 水 沖 洗 1. 向 病 患 及 自 己 抽 5c.c 一 般 生 化 的 血 準 備 詳 查 病 患 及 本 身 抗 原 及 抗 體 2. 向 直 屬 長 官 報 備 並 填 寫 員 工 職 業 傷 病 報 告 單 3. 至 人 事 部 拿 勞 保 職 傷 門 診 就 診 單 4. 自 行 掛 感 染 科 就 診 詳 查 病 患 抗 原 及 抗 體 anti-hiv anti-hbc anti-hbs HBsAg anti-hcv VDRL 以 上 各 項 若 有 不 明 者, 應 立 即 抽 病 患 血 液 檢 查 病 患 HIV(+) 病 患 HbsAg(+) 或 HbsAg(-). anti-hbs(-).anti-hbc(+) 病 患 anti-hcv(+) 病 患 VDRL(+) TPHA 1:80 工 作 人 員 如 HBsAg anti-hbs 情 形 不 明 立 即 抽 血 檢 驗 工 作 人 員 抽 血 檢 驗 anti-hcv GOT GPT 長 效 Penicillion-G 預 防 注 射 工 作 人 員 抽 血 檢 驗 anti-hiv, 並 開 始 抗 病 毒 治 療 4 週 扎 傷 後 六 週 三 個 月 六 個 月 一 年 定 期 追 蹤 anti-hiv 工 作 人 員 HBsAg(+) 或 anti-bs(+) 不 需 注 射 疫 苗 或 HBIG Anti-HBc IgG(+) 補 一 劑 疫 苗 工 作 人 員 HBsAg(-) anti-hbs(-) 未 注 射 疫 苗 Anti-HBc IgG(-) 一 週 內 注 射 HBIG 並 接 受 HBV 疫 苗 工 作 人 員 HBsAg(-) anti-hbs(-) 正 在 接 受 疫 苗 注 射 未 產 生 抗 體 一 週 內 注 射 HBIG 繼 續 完 成 疫 苗 注 射 工 作 人 員 anti-hcv(+) 繼 續 追 蹤 肝 功 能 GOT GPT 工 作 人 員 anti-hcv(-) 扎 傷 後 六 週 三 個 月 六 個 月 定 期 追 蹤 anti-hcv GOT GPT * 污 染 源 不 明, 視 同 陽 性 處 理, 觀 察 期 間 避 免 性 行 為 或 捐 血
34 九 臨 床 路 徑 財 團 法 人 彰 化 基 督 教 醫 院 蜂 窩 組 織 炎 患 者 常 規 治 療 臨 床 路 徑 適 用 情 形 : 單 純 蜂 窩 組 織 炎 患 者 病 歷 號 碼 主 治 醫 師 標 準 住 院 日 : 7 天 患 者 姓 名 住 院 醫 師 (NSP) 出 院 日 期 ICD No: 床 號 入 院 日 期 實 際 住 院 天 數 : 天 編 號 : 住 院 日 數 第 一 日 第 二 日 常 規 檢 查 註 : 一 般 急 A1.Blood culture x 2 sets A2.GOT A4.BUN A3.GPT A5.Cr A6.CBC A7.DC 註 : 已 開 立 於 住 院 前 檢 查 者, 不 須 再 抽 血, 僅 追 結 果 即 可 醫 療 活 動 常 規 藥 物 及 治 療 : ( 含 點 滴 ) A8. 解 釋 病 因, 病 程 及 可 能 之 併 發 症 A9. 預 告 出 院 日 if low risk patient A10. Elevation of lesion leg with pillow A11. 5% G/W 2 bottle/day keep line A12. Aq. Penicillin G 2Mu ~ 3Mu q6h if penicillin skin test negative or clindamycin 600 mg q8h if penicillin skin test positive A14. Apap 1# q4h prn if BT > 38.2 C B1. 繼 續 前 一 日 之 用 藥 飲 食 護 理 活 動 A15. Regular diet A16. 入 院 護 理 評 估 環 境 介 紹 A17. 追 蹤 抽 血 檢 查 之 結 果, 告 知 醫 師 A18. 如 必 要 可 冰 敷 患 部 B2. 檢 視 患 部 情 形 B3. 如 必 要 可 冰 敷 患 部 護 理 指 導 A19. 提 供 抬 高 患 足 的 枕 頭 B4. 提 供 抬 高 患 足 的 枕 頭 護 理 問 題 A20. 擔 心 A21. 對 蜂 窩 組 織 炎 知 識 不 足 A22. 害 怕 A23. 疼 痛 A24. 發 燒 B5. 擔 心 B7. 疼 痛 B6. 發 燒 活 動 指 導 A25. 不 限 制 B8. 不 限 制 其 他 醫 囑 或 變 異 情 形 簽 名 醫 師 (NSP): 護 士 :
35 住 院 日 數 常 規 檢 查 及 醫 療 活 動 : 常 規 藥 物 ( 含 點 滴 ) 及 治 療 第 二 日 至 第 六 日 C1. 檢 視 患 部 變 化 C2. 詢 問 有 無 不 適, C3. 預 告 出 院 日 C4. 預 簽 出 院 及 預 約 返 診 時 間 第 七 日 D1. 檢 視 患 部 復 原 情 形 D2. 告 知 出 院 D3. 告 知 須 立 即 返 院 之 情 形 C5. 同 前 日 出 院 帶 回 : D4.APAP 1 qid * 3 days, prn D5.Amoxicillin 500mg q8h * 7 days 飲 食 C6.Regular diet D6.Regular diet 護 理 活 動 C7. 檢 視 患 部 情 形 C8. 常 規 護 理 護 理 指 導 護 理 問 題 C9. 發 燒 C10. 疼 痛 D14. 按 時 返 院 追 蹤 D15. 說 明 須 立 即 返 院 就 診 之 情 況 D16. 中 午 12 點 以 前 離 院 D17. 返 家 後 的 自 我 照 顧 方 法 及 注 意 事 項 D18. 返 家 後 的 自 我 照 護 及 注 意 事 項 指 導 需 求 活 動 指 導 其 他 醫 囑 或 變 異 情 形 D19. 少 走 動, 儘 可 能 抬 高 患 部 D20. 有 嚴 重 併 發 症 不 適 合 出 院 者, 由 主 治 醫 師 決 定, 得 延 長 住 院 時 間 簽 名 醫 師 (NSP): 護 士 : 醫 師 (NSP): 護 士 :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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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第一章 緒論
第 五 章 實 證 結 果 第 一 節 敘 述 統 計 表 11 表 12 分 別 為 男 女 癌 症,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樣 本 之 基 本 特 性 此 為 罹 癌 前 一 年 度 樣 本 特 性 由 於 我 們 以 罹 癌 前 一 年 有 在 就 業, 即 投 保 類 別 符 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法 中 所 規 定 之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且 年 齡 介 於 35 至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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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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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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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 年 度 四 技 二 專 技 優 甄 審 入 學 招 生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操 作 參 考 手 冊 目 錄 一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1 二 系 統 入 口... 2 三 操 作 步 驟... 2 ( 一 ) 進 入 就 讀 志 願 序 登 記 系 統... 2 ( 二 ) 閱 讀 登 記 就 讀 志 願 序 注 意 事 項... 3 ( 三 ) 登 記 就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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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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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籍 勞 工 健 康 檢 查 問 答 輯 問 題 頁 數 Q1: 外 籍 勞 工 來 臺 前 健 檢 規 定 及 項 目 第 2 頁 Q2: 外 籍 勞 工 入 國 後 健 檢 項 規 定 及 項 目 第 2 頁 Q3: 外 籍 勞 工 健 檢 報 告 應 送 交 何 單 位 第 3 頁 Q4: 外 籍 勞 工 健 檢 如 發 現 有 不 合 格 項 目, 應 如 何 處 置 第 3 頁 Q5: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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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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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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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學 系 碩 士 班 實 習 諮 商 師 諮 商 與 臨 床 專 業 實 習 辦 法 92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3.09.09 第 9303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94.11.02 第 9403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5.09.07 第 9501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97.03.28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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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1. 介 紹...2 2. 功 能 列 表...3 3.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簽 入 / 簽 出 )...5 3.1 簽 入...5 3.2 簽 出...6 4. 操 作 步 驟 說 明 ( 查 詢 類 )...7 4.1 存 款 業 務...7 4.1.1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餘 額 查 詢...8 4.1.2 活 期 / 支 票 存 款 帳 戶 明 細 查 詢...9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說 明 ( 一 ) 申 請 步 驟 說 明 : 步 驟 一 : 準 備 紙 本 文 件 (1) 論 文 考 試 申 請 書 (2) 教 師 擔 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論 文 口 試 明 細 表 及 聘 函 (3) 歷 年 成 績 單 ( 系 上
食 生 系 碩 士 生 學 位 考 試 申 請 流 程 第 一 階 段 ( 申 請 ) 準 備 畢 業 考 試 申 請 資 料 20 天 前 送 系 辦 公 室 系 辦 審 核 表 件 資 料 送 註 冊 組 第 二 階 段 ( 口 試 前 ) 自 行 準 備 所 有 評 分 及 簽 名 表 格 口 試 前 2 天 領 取 印 領 清 冊 口 試 後 送 回 口 試 印 領 清 冊 簽 名 本 第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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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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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峽 兩 岸 農 產 品 在 日 本 市 場 的 競 爭 分 析 林 啟 淵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應 經 系 暨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企 管 系 教 授 * 李 仁 耀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商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壹 前 言 由 於 中 國 農 業 生 產 成 本 較 低 的 優 勢, 已 持 續 吸 引 許 多 的 台 商 到 中 國 進 行 農 業 投 資 根 據 中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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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診 療 項 目 代 碼 健 保 支 付 點 數 價 格 參 考 起 日 價 格 參 考 迄 日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英 文 項 目 名 稱 備 註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費 ( 不 含 00101B 260 2016/4/1 牙 科 門 診 ) 2. 地 區 醫 院 (1) 處 方 交 付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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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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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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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再申訴評議書(草案)
臺 灣 省 教 師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再 申 訴 評 議 書 案 號 :95051 號 再 申 訴 人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 高 級 中 學 教 師 住 居 所 : 出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A2: 國 中 基 測 是 一 種 標 準 化 測 驗, 測 驗 結 果 是 以 量 尺 分 數 表 示 量 尺 分 數 是 透 過 統 計 方 法, 由 答 對 題 數 轉 換 而 來, 其 目 的 是 要 呈 現 每 一 位 考 生 的 每 一 測 驗 學 科 在 所 有 考 生 中 的 相 對
98 年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問 與 答 節 錄 目 次 肆 精 打 細 算 談 量 尺 節 錄 自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網 頁 資 料 國 中 基 測 自 民 國 90 年 實 施 以 來, 為 我 國 每 年 報 考 人 數 最 多 的 重 要 測 驗 依 據 高 中 暨 高 職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國 中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