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國票證券101年報0514.doc
|
|
|
- 徵矮 翟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股 票 代 號 : 查 詢 年 報 網 站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網 址 ANNUAL REPORT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 高 武 忠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 (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本 公 司 總 分 支 機 構 代 理 發 言 人 : 何 國 光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 (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總 公 司 105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15 樓 (02) 經 紀 部 103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重 慶 北 路 三 段 199 號 B1 樓 (02) 北 投 分 公 司 112 台 北 市 北 投 區 北 投 路 二 段 13 號 2 樓 (02) 南 港 分 公 司 115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興 中 路 12 巷 25 號 B1 樓 (02) 安 和 分 公 司 106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信 義 路 四 段 382 號 3 樓 (02) 敦 北 分 公 司 105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三 段 346 號 2 樓 (02) 景 新 分 公 司 231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民 權 路 117 號 1 樓 (02) 新 莊 分 公 司 242 新 北 市 新 莊 區 中 華 路 一 段 16 號 B1 樓 (02) 中 和 分 公 司 235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信 義 街 43 號 3 樓 (02) 蘆 洲 分 公 司 247 新 北 市 蘆 洲 區 集 賢 路 號 1 樓 2 樓 (02) 南 崁 分 公 司 338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中 正 路 295 號 3 樓 之 1 3 樓 之 2 (03) 內 壢 分 公 司 320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興 農 路 125 號 3 樓 4 樓 (03) 北 台 中 分 公 司 404 台 中 市 北 區 健 行 路 581 號 1 樓 2 樓 (04) 九 鼎 分 公 司 406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北 屯 路 245 號 1 樓 號 1 樓 2 樓 (04) 中 港 分 公 司 403 台 中 市 西 區 台 中 港 路 一 段 12 號 5 樓 (04) 彰 化 分 公 司 500 彰 化 縣 彰 化 市 金 馬 路 三 段 656 號 1 樓 (04) 嘉 義 分 公 司 600 嘉 義 市 垂 楊 路 508 號 3 樓 4 樓 (05) 台 南 分 公 司 704 台 南 市 北 區 成 功 路 114 號 5 樓 (06) 新 化 分 公 司 712 台 南 市 新 化 區 中 山 路 243 之 1 號 2 樓 3 樓 (06) 北 高 雄 分 公 司 811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立 文 路 77 號 2 樓 (07) 中 正 分 公 司 801 高 雄 市 前 金 區 中 正 四 路 211 號 1 樓 (07) 和 平 分 公 司 802 高 雄 市 苓 雅 區 和 平 一 路 87 號 1 樓 (07) 天 祥 分 公 司 807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天 祥 一 路 148 號 (07) 台 東 分 公 司 950 台 東 市 中 華 路 一 段 397 號 2 樓 3 樓 部 分 (089) 長 城 分 公 司 106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仁 愛 路 4 段 85 號 2 樓 (02) 博 愛 分 公 司 100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博 愛 路 38 號 2 樓 (02) 南 京 分 公 司 105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8 樓 之 9 (02) 桃 園 分 公 司 330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中 正 路 133 號 5 樓 (03) 西 屯 分 公 司 407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市 政 北 一 路 1 號 7 樓 (04)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之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名 稱 : 股 務 代 理 部 地 址 :103 台 北 市 大 同 區 重 慶 北 路 三 段 199 號 4 樓 網 址 : 電 話 :(0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事 務 所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 黃 金 澤 郭 柏 如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110 台 北 市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27 樓 網 址 : 電 話 :(02)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六 信 用 評 等 機 構 英 商 惠 譽 國 際 信 用 評 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Fitch Ratings Limited,Taiwan Branch) 地 址 :105 台 北 市 敦 化 北 路 205 號 13 樓 1306 室 電 話 :(02) 網 址 : 七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CONTENTS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概 況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8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六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七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九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二 公 司 債 特 別 股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三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四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三 從 業 員 工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五 勞 資 關 係 六 重 要 契 約... 46
4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三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四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五 101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二 經 營 結 果 三 現 金 流 量 四 101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五 101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六 風 險 事 項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101 年 度 及 截 止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三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五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附 件 一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附 件 二 101 年 度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5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01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回 顧 101 年 台 灣 證 券 市 場, 對 外 有 歐 債 風 暴 美 國 財 政 懸 崖 等 危 機, 內 有 油 電 雙 漲 證 所 稅 與 勞 保 年 金 等 問 題 之 多 重 衝 擊 下, 雖 然 台 股 大 盤 指 數 自 100 年 底 之 7, 點 上 升 至 101 年 底 之 7, 點, 但 市 場 日 均 量 及 融 資 餘 額 卻 雙 雙 下 跌, 市 場 日 均 量 從 100 年 度 的 新 台 幣 ( 下 同 )1,255 億 元 減 少 至 946 億 元, 減 幅 達 24.62%, 平 均 市 場 融 資 餘 額 則 從 100 年 度 3,262 億 元 減 少 至 2,223 億 元, 減 幅 約 31.85% 近 期 國 內 外 景 氣 已 有 趨 穏 之 跡 象, 歐 美 日 等 各 主 要 經 濟 體 為 刺 激 景 氣, 持 續 寬 鬆 貨 幣 政 策, 推 動 全 球 股 市 多 頭 走 勢 ; 在 國 內 部 分, 行 政 院 更 提 出 股 市 提 振 方 案 以 因 應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的 變 化, 方 案 內 容 包 括 :( 一 ) 充 實 多 元 優 質 金 融 商 品 ( 二 ) 提 升 股 市 動 能,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協 助 企 業 籌 資 ( 三 ) 擴 大 資 本 市 場 版 圖 及 ( 四 ) 提 高 我 國 股 市 國 際 能 見 度,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提 振 投 資 人 信 心 等 四 大 策 略, 其 中 提 振 股 市 動 能 策 略, 將 為 102 年 台 股 成 交 量 增 添 動 能, 有 助 台 股 挑 戰 8,500 點 證 所 稅 天 險 雖 國 內 外 經 濟 情 勢 仍 不 穏 定, 本 公 司 對 各 項 業 務 之 推 展 仍 不 遺 餘 力, 在 權 證 業 務 推 廣 方 面, 本 公 司 協 助 並 參 加 由 旺 旺 中 時 媒 體 集 團 下 工 商 時 報 舉 辦 之 第 三 屆 台 灣 權 王 權 證 投 資 競 賽, 本 公 司 榮 獲 券 商 最 佳 推 廣 獎, 另 九 鼎 新 化 等 二 分 公 司 亦 獲 得 權 王 推 動 獎 之 殊 榮 一 101 年 度 各 項 營 業 計 劃 實 施 成 果 ( 一 ) 經 紀 業 務 方 面 年 現 貨 市 佔 率 2.11%, 融 資 平 均 餘 額 82 億 4,620 萬 元, 融 資 平 均 餘 額 市 佔 率 3.70%, 創 歷 年 新 高 ; 另 本 公 司 為 提 升 獲 利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持 續 據 點 整 併, 據 點 數 已 從 100 年 底 的 30 個, 減 少 至 101 年 12 月 底 的 28 個 2. 全 力 推 動 法 人 業 務,101 年 法 人 現 貨 市 佔 率 較 100 年 度 成 長 22%, 單 月 市 佔 率 最 高 達 萬 分 之 29.5, 單 月 業 績 量 亦 曾 突 破 100 億 達 億 元 ; 另 本 公 司 自 100 年 9 月 份 開 辦 之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業 務, 至 101 年 借 券 餘 額 最 高 達 9.5 億 元, 借 券 平 均 餘 額 最 高 達 8.67 億 元, 借 券 費 收 入 達 3,014 萬 元 ( 二 ) 自 營 業 務 101 年 度 整 體 自 營 業 務 收 入 為 4 億 2,746 萬 元, 佔 營 收 比 重 22.41% 全 年 度 操 作 利 益 ( 含 避 險 )1 億 5,877 萬 元, 以 平 均 持 股 計 算 年 化 報 酬 率 達 27%, 表 現 優 異, 本 公 司 將 持 續 以 基 本 面 導 向 為 選 股 策 略, 結 合 國 票 投 顧 及 國 際 票 券 等 關 係 企 業 之 資 源, 尋 找 具 利 基 的 成 長 公 司, 建 立 嚴 謹 之 stock pool 進 行 操 作, 並 配 合 停 損 停 利 價 之 設 定 與 執 行 配 合 盤 勢 進 行 靈 活 操 作, 以 尋 求 穩 定 之 獲 利 模 式 ( 三 ) 承 銷 業 務 101 年 度 共 承 做 IPO 輔 導 主 辦 7 件 IPO 輔 導 協 辦 4 件 IPO 承 銷 協 辦 4 件 SPO 主 辦 案 2 件 SPO 協 辦 案 12 件 財 務 顧 問 案 9 件 興 櫃 股 票 推 薦 家 數 3 家, 總 承 銷 金 額 共 計 5 億 4,948 萬 元 ( 四 ) 固 定 收 益 商 品 業 務 1. 妥 善 運 用 各 類 技 術 分 析 及 交 易 工 具, 雖 然 整 體 債 市 成 交 量 萎 縮, 在 審 慎 操 作 及 靈 活 調 整 部 位 配 置 下, 部 門 業 務 持 續 成 長 年 度 等 殖 買 賣 債 券 交 易 量 為 2,962 億 5,417 萬 元, 市 佔 率 1.858% 年 度 公 司 債 初 級 承 銷 量 10.7 億 元 ANNUAL REPORT
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五 ) 新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1. 在 權 證 發 行 業 務 上,101 年 度 共 發 行 345 檔 權 證, 發 行 金 額 億 元 ; 為 提 升 整 體 權 證 交 易 量, 除 積 極 與 經 紀 通 路 合 作 推 廣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證, 另 建 置 權 證 專 屬 官 網 國 票 窩 輪 網, 以 增 加 國 票 證 券 權 證 之 知 名 度, 提 升 整 體 專 業 形 象 2. 結 構 型 商 品 業 務,101 年 度 承 作 契 約 本 金 在 金 融 業 者 ( 含 證 券 銀 行 ) 間 之 市 佔 率 年 度 排 名 全 市 場 第 10 名 二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面 對 國 內 外 經 濟 產 業 環 境 變 化 之 衝 擊,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與 部 位 操 作 獲 利 不 如 預 期, 加 上 認 列 訴 訟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及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子 公 司 減 損 等 非 營 業 項 目 損 失 計 218,930 仟 元, 致 101 年 度 稅 後 虧 損 83,446 仟 元, 每 股 虧 損 0.10 元, 資 產 及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分 別 為 0.15% 及 -0.89%, 整 體 營 運 成 果 如 下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101 年 度 實 際 金 額 101 年 度 預 算 達 成 率 收 入 2,013,970 4,064, % 支 出 2,041,673 3,361, % 稅 前 淨 ( 損 ) 利 (27,703) 703,560 (3.94%) 稅 後 淨 ( 損 ) 利 (83,446) 600,964 (13.89%) 每 股 稅 後 ( 虧 損 ) 盈 餘 ( 元 ) (0.10) 0.69 (14.48%) 三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財 務 收 支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1 年 100 年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208,418 8,241,867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38,768) (623,592) 融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248,784) (7,475,028) ( 二 )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項 目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資 產 報 酬 率 (%) 0.15 (0.94)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0.89) (3.13) 營 業 利 益 2.14 (1.43)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0.32) (1.83) 純 益 率 (%) (4.38) (12.55) 每 股 盈 餘 ( 元 ) (0.10) (0.34) 2
7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四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一 ) 資 訊 系 統 開 發 : 美 債 業 務 系 統 結 構 型 商 品 業 務 系 統 IFRS 會 計 系 統 期 貨 短 天 期 商 品 系 統 新 Web 網 頁 下 單 系 統 新 營 業 員 下 單 系 統 ( 二 ) 新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 結 構 型 商 品 及 股 權 選 擇 權 商 品 五 102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 一 ) 經 營 政 策 與 方 針 1. 健 全 通 路 體 質 提 供 多 元 化 商 品, 提 升 營 運 效 率 落 實 風 險 管 理, 持 續 推 動 法 人 業 務 2. 以 基 本 面 為 導 向 的 選 股 策 略, 尋 找 具 利 基 的 成 長 公 司 作 為 選 股 標 的 進 行 操 作 建 置 策 略 性 避 險 機 制, 以 尋 求 穩 定 之 獲 利 模 式 3. 慎 選 權 證 發 行 標 的, 提 高 造 市 品 質, 提 升 本 公 司 權 證 在 市 場 之 品 牌 知 名 度, 提 供 穏 定 獲 利 來 源 4. 慎 選 優 質 承 銷 案 件, 爭 取 中 小 型 股 之 IPO 或 SPO 主 辦 案 件, 並 積 極 參 與 中 大 型 股 之 協 辦 案 件 ;SPO 業 務 主 要 考 量 流 動 性 及 風 險 管 理, 以 有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財 務 顧 問 業 務 為 主, 以 賺 取 固 定 收 益 ( 二 ) 預 期 營 業 目 標 及 其 依 據 單 位 : 新 台 幣 億 元 主 要 業 務 項 目 102 年 度 預 計 數 經 紀 業 務 量 受 託 買 賣 成 交 量 12, 融 資 平 均 餘 額 融 券 平 均 餘 額 5.68 自 營 操 作 獲 利 1.76 六 信 用 評 等 結 果 及 日 期 101 年 度 惠 譽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給 予 本 公 司 之 長 期 信 用 評 等 由 A(twn) 提 升 為 A+(twn) 短 期 信 用 評 等 維 持 F1(twn), 評 等 展 望 穩 定 此 評 等 主 要 係 本 公 司 之 評 等 應 與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控 一 致, 國 票 金 控 的 任 何 評 等 調 整, 將 會 對 本 公 司 造 成 相 同 的 改 變 展 望 102 年, 國 際 景 氣 緩 慢 復 甦, 本 公 司 將 積 極 達 成 整 體 預 算 目 標 持 續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及 遵 守 法 令 規 章, 同 時 隨 著 兩 岸 金 融 開 放 腳 步 增 快 證 券 商 業 務 範 疇 之 增 加, 本 公 司 將 密 切 注 意 相 關 法 令 開 放 進 程 並 及 早 規 劃, 以 因 應 可 能 的 機 會 與 挑 戰 內 部 並 將 持 續 進 行 組 織 調 整, 籌 設 審 計 委 員 會, 以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之 內 部 監 督 機 制 國 票 證 券 全 體 員 工, 在 公 司 永 續 穩 健 的 經 營 策 略 下, 將 竭 盡 全 力, 持 續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與 獲 利 能 力, 以 期 各 項 業 務 能 均 衡 持 續 地 發 展 成 長, 並 為 公 司 與 股 東 創 造 最 大 價 值, 冀 不 負 各 位 股 東 的 期 盼 董 事 長 洪 三 雄 總 經 理 高 武 忠 ANNUAL REPORT
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貳 公 司 概 況 一 設 立 日 期 : 民 國 79 年 2 月 2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民 國 79 年 創 立 於 台 北 市, 原 名 宏 福 證 券,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2 億 元, 為 專 業 證 券 經 紀 商 民 國 80 年 購 併 雙 福 證 券, 設 立 松 山 分 公 司 完 成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5,000 萬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2 億 5,000 萬 元 民 國 81 年 松 山 分 公 司 成 立 民 國 82 年 北 投 分 公 司 成 立 12 月 完 成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5,000 萬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3 億 元 民 國 83 年 成 立 自 營 部, 增 加 有 價 證 券 自 營 業 務 及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民 國 84 年 開 辦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及 成 立 承 銷 部, 開 辦 有 價 證 券 承 銷 業 務 信 義 分 公 司 成 立 民 國 85 年 完 成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3 億 8,000 萬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15 億 元 三 重 分 公 司 成 立 民 國 86 年 轉 投 資 設 立 宏 福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重 忠 孝 南 港 淡 水 內 壢 豐 原 泰 山 分 公 司 開 始 營 業 購 併 上 揚 證 券 及 正 友 證 券, 設 立 台 南 分 公 司 中 正 分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45 億 元, 完 成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2 億 4,000 萬 元 及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15 億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32 億 4,000 萬 元 民 國 87 年 東 高 雄 永 康 南 崁 新 莊 石 牌 北 台 中 大 昌 分 公 司 開 始 營 業 完 成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2 億 5,920 萬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34 億 9,920 萬 元 購 併 九 鼎 證 券, 設 立 九 鼎 東 興 分 公 司 民 國 88 年 主 要 股 東 結 構 改 組, 由 國 際 票 券 世 華 聯 合 商 業 銀 行 中 國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等 四 家 金 融 機 構 共 同 投 資 接 手 經 營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35 億 80 萬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70 億 元 民 國 89 年 營 業 讓 與 高 雄 銀 行 信 託 部 兼 營 證 券 經 紀 商 營 業 及 相 關 設 備, 設 立 六 合 分 公 司 新 市 天 母 南 京 台 中 六 合 分 公 司 開 始 營 業 公 司 更 名 為 國 票 聯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投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民 國 90 年 中 正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對 轉 投 資 事 業 國 票 聯 合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增 資 2 億 9,000 萬 元 嘉 義 重 新 台 東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受 讓 金 豪 證 券, 設 立 安 和 中 和 分 公 司 轉 投 資 泛 亞 期 貨 經 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91 年 安 和 中 和 分 公 司 開 始 營 業 股 東 臨 時 會 通 過 與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辦 理 合 併, 並 更 名 為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後 資 本 總 額 為 新 台 幣 101 億 4,000 萬 元 10 月 完 成 與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合 併, 並 成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證 券 子 公 司, 合 併 後 新 設 立 之 城 中 敦 北 信 義 新 店 蘆 洲 中 壢 中 港 自 由 彰 化 新 化 和 平 天 祥 基 隆 松 江 中 山 大 安 士 林 竹 東 林 森 七 賢 花 蓮 等 分 公 司 南 崁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民 國 92 年 天 母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4
9 公 司 概 況 民 國 94 年 東 高 雄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民 國 95 年 為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辦 理 減 資 新 台 幣 18 億 6,921 萬 元 新 店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北 投 嘉 義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取 得 店 頭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承 作 資 格 民 國 96 年 中 壢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信 義 分 公 司 暫 停 營 業 六 個 月 取 得 兼 營 證 券 相 關 期 貨 自 營 業 務 兼 營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受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 複 委 託 ) 業 務 認 購 ( 售 ) 權 證 業 務 資 格 榮 獲 惠 譽 國 際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Fitch Ratings) 授 予 長 期 信 用 評 等 由 A-(twn) 調 升 為 A(twn), 短 期 信 用 評 等 由 F2(twn) 調 升 為 F1(twn) 民 國 97 年 兼 營 證 券 相 關 期 貨 自 營 業 務 兼 營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開 始 營 業 信 義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更 名 為 景 新 分 公 司 北 高 雄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董 事 會 通 過 參 與 轉 投 資 事 業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新 台 幣 參 仟 萬 元 之 現 金 增 資 案 董 事 會 通 過 參 與 轉 投 資 事 業 國 票 期 貨 經 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新 台 幣 壹 億 伍 仟 萬 元 之 現 金 增 資 案 轉 投 資 設 立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轉 投 資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板 橋 分 公 司 開 始 營 業 豐 原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股 東 臨 時 會 通 過 營 業 受 讓 長 城 證 券 全 部 營 業 及 相 關 設 備 資 產 民 國 98 年 受 讓 長 城 證 券, 設 立 長 城 等 六 家 分 公 司 自 由 南 京 天 母 城 中 重 新 永 康 長 榮 新 市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民 國 99 年 轉 投 資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取 得 20% 之 股 權 六 合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開 始 承 作 結 構 型 商 品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轉 投 資 設 立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轉 投 資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取 得 80% 之 股 權, 該 公 司 成 為 本 公 司 投 信 子 公 司 西 屯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完 成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335,736,390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92,945,230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8,699,470,920 元 民 國 101 年 安 和 分 公 司 遷 址 並 開 始 營 業 板 橋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撤 銷 公 司 註 冊 登 記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解 散 或 處 分 事 宜 民 國 102 年 東 高 雄 分 公 司 終 止 營 業 松 江 分 公 司 遷 址 營 業 並 更 名 為 南 京 分 公 司 ANNUAL REPORT
1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組 織 結 構 6
11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部 門 別 經 紀 事 業 群 金 融 市 場 事 業 群 顧 問 業 務 部 法 人 部 自 營 部 期 貨 自 營 部 新 金 融 商 品 部 固 定 收 益 商 品 部 國 際 業 務 部 資 本 市 場 部 股 務 代 理 部 經 紀 部 及 各 分 公 司 職 掌 統 籌 管 理 督 導 經 紀 部 及 各 分 公 司 之 經 營 績 效 預 算 執 行 成 本 控 制 及 營 運 計 劃 之 編 製 等 事 項 各 營 業 據 點 之 規 劃 與 籌 設 事 項 業 務 管 理 與 激 勵 制 度 之 訂 定 與 控 管 經 紀 業 務 行 銷 活 動 規 劃 與 執 行 規 劃 與 執 行 人 員 專 業 教 育 訓 練 事 項 負 責 電 子 商 務 之 推 廣 行 銷 企 劃 客 戶 服 務 等 事 項 有 關 多 元 化 商 品 標 的 物 之 建 議 與 行 銷 有 關 各 項 專 案 之 規 劃 執 行 事 項 統 籌 管 理 督 導 自 營 部 期 貨 自 營 部 之 交 易 績 效 預 算 執 行 等 事 項 所 屬 單 位 交 易 策 略 之 規 劃 與 督 導 所 屬 單 位 之 目 標 設 定 與 控 管 所 屬 單 位 交 易 激 勵 計 畫 之 制 定 與 執 行 負 責 證 券 投 資 研 究 分 析 及 諮 詢 服 務 客 戶 專 案 服 務 投 資 組 合 建 議 各 項 金 融 商 品 諮 詢 服 務 接 受 法 人 及 其 關 係 人 委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及 法 令 核 准 之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等 業 務 法 人 客 戶 之 開 發 及 維 繫 舉 辦 上 市 / 上 櫃 公 司 國 內 及 國 外 法 人 說 明 會 及 研 討 會 策 劃 上 市 / 上 櫃 公 司 國 內 及 國 外 拜 訪 活 動 運 用 自 有 資 金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或 營 業 處 所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事 項 運 用 自 有 資 金 自 行 買 賣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海 外 金 融 商 品 投 資 決 定 之 執 行 買 賣 及 成 交 檢 討 事 項 持 股 部 位 分 析, 避 險 比 率 避 險 金 額 之 期 貨 避 險 擬 議 事 項 國 內 外 各 項 金 融 商 品 之 買 賣 事 項 其 他 有 關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與 自 營 業 務 有 關 之 投 資 事 項 負 責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等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自 行 買 賣 業 務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國 外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自 行 買 賣 業 務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從 事 造 市 業 務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等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金 融 商 品 新 種 金 融 商 品 ( 包 含 資 產 交 換 結 構 型 商 品 ) 之 研 究 設 計 發 行, 並 執 行 前 述 商 品 之 交 易 及 避 險 操 作 等 相 關 事 宜 新 種 金 融 商 品 之 推 廣 銷 售 及 協 助 銷 售 期 權 現 貨 與 借 券 等 工 具 搭 配 之 策 略 交 易 操 作 負 責 國 外 債 券 政 府 公 債 受 益 證 券 及 資 產 基 礎 證 券 之 買 賣 斷 附 買 回 附 賣 回 交 易 負 責 公 司 債 初 級 市 場 輔 導 與 承 銷 從 事 公 債 公 司 債 次 級 市 場 經 紀 業 務 從 事 可 轉 債 資 產 交 換 業 務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次 級 市 場 交 易 從 事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如 利 率 交 換 利 率 選 擇 權 交 易 等 業 務 辦 理 複 委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經 營 海 外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事 項 辦 理 境 外 基 金 業 務 辦 理 國 內 基 金 業 務 蒐 集 國 際 金 融 資 訊 與 提 供 諮 詢 國 內 結 構 型 商 品 業 務 推 廣 國 內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業 務 推 廣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初 次 上 市 ( 櫃 ) 輔 導 作 業 及 評 估 作 業 事 項 發 行 公 司 資 金 募 集 規 劃 及 評 估 事 項 發 行 公 司 財 務 規 劃 及 諮 詢 顧 問 業 務 有 價 證 券 之 募 集 發 行 及 承 銷 之 相 關 作 業 擔 任 興 櫃 市 場 推 薦 證 券 商 海 外 企 業 來 台 第 一 第 二 上 市 或 上 櫃 業 務 代 辦 股 務 業 務 之 規 劃 推 展 開 發 及 執 行 事 項 協 助 發 行 公 司 辦 理 各 項 股 務 例 行 申 報 及 公 告 作 業 事 項 協 助 股 東 會 現 金 / 股 票 股 利 除 息 及 除 權 停 止 過 戶 等 相 關 業 務 股 東 一 般 股 務 事 項 之 辦 理 作 業 股 東 相 關 資 料 之 登 載 及 查 詢 管 理 股 務 法 令 之 諮 詢 有 關 接 受 客 戶 委 託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或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事 項 有 關 前 項 買 賣 之 交 割 結 算 相 關 事 項 有 關 客 戶 拜 訪 聯 誼 及 業 務 市 場 開 拓 事 項 有 關 證 券 承 銷 申 購 之 推 展 事 項 有 關 期 貨 債 券 電 子 交 易 承 銷 案 件 等 綜 合 業 務 推 廣 及 整 合 行 銷 事 項 有 關 證 券 業 務 借 貸 款 項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業 務 及 法 令 核 准 之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等 業 務 ANNUAL REPORT
1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職 稱 姓 名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選 ( 就 ) 任 日 期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董 事 長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洪 三 雄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高 武 忠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王 東 和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學 彥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傳 芳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蔡 慧 倫 任 期 3 年 3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1)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2)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3)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比 率 ( ,309, % 295,906, % 改 派 代 表 人 ) ,309, % 295,906, % ( ,309, % 295,906, % 年 改 派 代 表 人 ) 3 年 3 年 3 年 ,309, % 295,906, % ,309, % 295,906, % ( 改 派 代 表 人 ) 281,309, % 295,906, % 主 要 經 ( 學 ) 歷 102 年 4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事 或 監 察 人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司 董 事 長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限 公 司 董 事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台 灣 金 聯 資 產 管 理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限 公 司 董 事 中 國 鋼 鐵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中 華 民 國 對 外 貿 易 發 展 協 會 董 事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中 華 航 空 ( 股 ) 公 司 董 事 司 董 事 台 灣 金 融 資 產 服 務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財 團 法 人 國 票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市 雙 清 文 教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台 灣 大 學 EMBA( 財 經 組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董 事 / 總 經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理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事 業 群 司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元 富 證 券 ( 股 ) 公 司 財 富 管 理 部 副 總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經 理 司 董 事 群 益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部 執 行 副 總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裁 限 公 司 董 事 政 治 大 學 統 計 系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美 國 第 一 銀 行 董 事 總 經 理 第 一 銀 行 總 行 顧 問 副 總 經 理 海 外 業 務 處 處 長 倫 敦 分 行 經 理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行 顧 問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袐 書 處 主 任 限 公 司 秘 書 處 主 任 秘 祕 書 書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安 益 投 資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雍 睦 建 設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城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淡 江 大 學 銀 行 保 險 學 系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總 經 理 長 城 國 際 開 發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中 興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司 董 事 大 府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兼 總 亮 品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經 理 司 董 事 台 中 證 券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洪 良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中 興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司 ( 香 港 ) 董 事 華 碩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聯 利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台 北 市 國 稅 局 審 核 員 司 董 事 長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系 財 經 法 律 組 耐 斯 資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董 事 司 董 事 長 耐 斯 資 融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世 界 資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華 康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司 監 察 人 長 唐 潤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華 基 國 際 開 發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唐 盛 國 際 企 管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耐 斯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董 事 長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唐 盛 國 際 企 管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耐 斯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華 洲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綠 地 球 綠 色 食 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同 濟 堂 醫 藥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東 台 灣 資 源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雲 乳 食 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8
13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瑛 鶯 選 ( 就 ) 任 日 期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董 事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統 民 董 事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彭 國 貴 董 事 陳 鼎 仲 獨 立 董 事 楊 鴻 基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1) ( 改 年 派 代 表 人 3 年 3 年 3 年 3 年 ( 改 派 代 表 人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2)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3)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比 率 ,743, % 40,754, % 主 要 經 ( 學 ) 歷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事 或 監 察 人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全 球 綠 色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美 星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華 康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基 國 際 開 發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匯 孚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唐 麗 文 化 媒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台 灣 苗 農 乳 品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越 冠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七 陽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台 灣 愛 保 諾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台 灣 愛 鮮 家 健 康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東 台 灣 文 創 產 業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商 學 碩 士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系 會 計 組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副 總 經 理 兆 豐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總 稽 核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協 理 兼 財 務 部 中 國 物 產 股 份 有 限 公 經 理 司 監 察 人 85,154, % 89,573, %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協 理 兼 會 計 處 中 銀 財 務 管 理 顧 問 股 處 長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資 訊 處 處 長 海 外 投 資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雍 興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兆 豐 人 身 保 險 代 理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政 治 大 學 地 政 研 究 所 高 雄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司 董 事 長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副 總 經 理 台 灣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臺 灣 金 融 資 產 服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40,783, % 42,899, % 董 事 臺 灣 聯 合 銀 行 董 事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總 稽 核 臺 灣 土 地 銀 行 企 劃 部 三 重 台 北 等 經 理 東 吳 大 學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協 理 美 國 南 美 以 美 大 學 法 學 碩 士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系 法 學 組 元 鼎 法 律 事 務 所 主 持 律 師 萬 國 法 律 事 務 所 律 師 國 際 通 商 法 律 事 務 所 (Baker&Mckenzie) 律 師 台 灣 網 域 (.TW) 爭 議 審 議 委 員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上 銀 資 產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銀 人 身 保 險 代 理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上 銀 財 產 保 險 代 理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極 品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尊 品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上 海 融 資 租 賃 ( 中 國 )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董 事 元 鼎 法 律 事 務 所 主 持 律 師 麥 卡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元 鼎 數 位 多 媒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州 立 大 學 法 律 博 士 東 吳 大 學 法 律 系 兼 任 東 吳 大 學 法 學 教 授 教 授 國 際 通 商 法 律 事 務 所 資 深 合 夥 律 師 第 一 聯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合 夥 律 師 交 通 部 民 航 法 法 律 顧 問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法 律 顧 問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法 律 顧 問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ANNUAL REPORT
1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職 稱 姓 名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選 ( 就 ) 任 日 期 詹 錦 宏 陳 兆 宏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監 察 人 陳 長 儀 任 期 3 年 3 年 3 年 3 年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1)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2)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註 3)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 % , % 主 要 經 ( 學 ) 歷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比 率 交 通 部 高 速 公 路 局 法 律 顧 問 臺 灣 / 美 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協 定 談 判 代 表 臺 灣 / 南 非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協 定 談 判 代 表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事 或 監 察 人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日 本 九 州 大 學 財 務 經 濟 學 博 士 長 庚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學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系 副 教 授 兼 台 塑 管 理 長 庚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學 系 暨 企 業 管 個 案 中 心 主 任 理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兼 台 塑 管 理 個 案 新 至 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中 心 主 任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長 庚 大 學 商 管 專 業 學 院 主 任 尚 茂 電 子 材 料 股 份 有 EMBA 執 行 長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長 庚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所 長 一 品 光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長 庚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限 公 司 董 事 主 任 堡 達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長 庚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系 副 主 任 代 主 司 監 察 人 任 長 庚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學 系 暨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和 泰 汽 車 公 司 副 管 理 師 副 課 長 課 長 新 光 紡 織 公 司 營 業 二 部 副 管 理 師 政 治 大 學 會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安 泰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所 長 安 泰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所 長 信 德 開 發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信 德 綠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翔 鵬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台 大 作 品 一 號 陳 兆 宏 負 責 人 法 國 耶 森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助 理 教 授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助 理 教 授 友 荃 科 技 實 業 股 份 有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經 營 策 略 協 會 理 事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長 前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財 團 法 人 新 世 紀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司 監 察 人 長 良 維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亞 洲 第 一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司 總 顧 問 長 千 附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台 灣 綜 合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司 獨 立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所 計 劃 顧 問 台 翔 航 太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國 營 事 業 ) 台 灣 綜 合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亞 洲 第 一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財 團 法 人 新 世 紀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商 學 碩 士 長 來 投 資 管 理 顧 問 股 美 國 杜 威 國 際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榮 譽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博 士 長 祿 國 際 管 理 顧 問 股 長 來 投 資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長 輝 證 券 雜 誌 社 股 份 長 祿 國 際 管 理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長 輝 證 券 雜 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註 1: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係 首 次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時 間 註 2: 選 任 時 持 股 比 率 係 以 100 年 6 月 27 日 本 公 司 股 東 常 會 選 舉 董 監 事 時 股 本 827,078,930 股 核 算 之 註 3: 現 在 持 股 比 率 係 以 101 年 底 股 本 869,947,092 股 核 算 之 註 4: 原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女 士 自 101 年 12 月 28 日 辭 任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職 務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15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2. 法 人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101 年 12 月 31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1) 日 盛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挪 裔 商 業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專 戶 (8.01%) 美 麗 華 大 飯 店 ( 股 ) 公 司 (6.21%)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4.80%)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2.96%)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耐 斯 資 融 ( 股 ) 公 司 (2.84%) 匯 豐 託 管 荷 蘭 銀 行 代 理 人 服 務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2.17%) 勇 信 開 發 ( 股 ) 公 司 (2.14%)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2.01%)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 股 ) 公 司 (2.00%)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2.00%)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兆 豐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高 雄 市 政 府 (45.28%) 晉 禾 企 業 ( 股 ) 公 司 (3.33%) 施 純 津 (2.65%) 余 美 園 (2.17%) 富 邦 人 壽 ( 股 ) 公 司 (1.41%) 國 寶 人 壽 ( 股 ) 公 司 (0.92%) 中 國 人 壽 ( 股 ) 公 司 (0.81%) 南 山 人 壽 ( 股 )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公 司 (0.78%) 甘 建 福 (0.78%)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次 元 新 興 市 場 評 估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0.72%) TASSBURY INVESTMENTS CO.S.A.(4.79%) BRIGHT HONEST INVESTMENT LIMITED(3.92%) TILSBURY INVESTMENTS INC.(3.62%) LOGAN INVESTMENTS ENTERPRISES LTD.(2.86%) SHEEN PERFECT ENTERPRISES LIMITED(2.73%)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MAGNETIC HOLDINGS LIMITED(2.72%) 承 緒 投 資 ( 股 ) 公 司 (1.32%) 鴻 大 投 資 ( 股 ) 公 司 (0.87%) MATHETES D.R.S. CAPITAL DEVELOPMENT LIMITED(0.73%) 蔡 一 鳴 (0.64%) 註 1: 主 要 股 東 係 指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者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參 見 下 表 3. 法 人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資 料 來 源 : 本 公 司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提 供 3. 法 人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101 年 12 月 31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1) 日 盛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挪 裔 商 無 ( 託 管 專 戶 ) 業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專 戶 德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35.28% 黃 春 照 19.65% 黃 春 福 14.68% 黃 春 發 9.99% 美 威 投 資 ( 股 ) 美 麗 華 大 飯 店 ( 股 ) 公 司 公 司 7.76% 黃 春 偉 5.27% 黃 秀 美 3.51% 陸 美 芳 1.34% 李 正 媛 1.34% 成 偉 莉 1.17% 成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81.03%) 福 座 開 發 ( 股 ) 公 司 (14.19%) 國 寶 服 務 ( 股 ) 公 司 (2.11%) 曾 國 寶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企 鋐 (0.15%) 紀 宇 蓮 (0.065%) 謝 呈 昆 (0.065%) 英 明 玉 (0.059%) 紀 華 (0.047%) 紀 海 (0.047%) 蕭 惠 文 (0.029%)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第 一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世 界 資 融 ( 股 ) 公 司 (51.24%) 寶 通 國 際 投 資 ( 股 ) 公 司 (34.16%) 愛 之 味 ( 股 ) 公 司 (10.81%) 耐 斯 資 融 ( 股 ) 公 司 台 灣 第 一 生 化 科 技 ( 股 ) 公 司 (3.79%) 第 一 生 化 科 技 ( 股 ) 公 司 100( 特 別 股 ) 李 陳 照 子 (39.64%) 領 航 投 資 開 發 ( 股 ) 公 司 (21.77%) 李 文 勇 (17.41%) 李 建 成 (9.07%) 勇 信 開 發 ( 股 ) 公 司 李 泰 宏 (3.89%) 巧 儂 投 資 ( 股 ) 公 司 (2.97%) 吳 慕 恒 (2.59%) 統 盛 開 發 ( 股 ) 公 司 (2.22%) 李 佳 鍞 (0.44%)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華 南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兆 豐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台 灣 銀 行 ( 股 ) 公 司 台 灣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100%)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 股 ) 公 司 財 政 部 (100%) 兆 豐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財 政 部 (9.98%)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6.11%) 台 灣 銀 行 受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信 託 財 產 專 戶 (4.66%) 中 華 郵 政 ( 股 ) 公 司 (2.73%) 臺 灣 銀 行 ( 股 ) 公 司 (2.51%)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66%)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66%) 寶 成 工 業 ( 股 ) 公 司 (1.43%)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1.33%) 渣 打 商 銀 敦 北 託 管 富 達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1.02%) 高 雄 市 政 府 無 恆 豐 資 產 管 理 ( 股 ) 公 司 楊 文 慶 高 幸 純 晉 禾 企 業 ( 股 ) 公 司 蔡 永 裕 蔡 永 泉 陳 錫 惠 蔡 雄 田 註 1: 主 要 股 東 係 指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者 資 料 來 源 : 本 公 司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提 供 ANNUAL REPORT
1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姓 名 條 件 4.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 101 年 12 月 31 日 洪 三 雄 0 高 武 忠 0 王 東 和 0 陳 學 彥 0 張 傳 芳 0 蔡 慧 倫 0 張 瑛 鶯 0 陳 統 民 0 彭 國 貴 0 陳 鼎 仲 0 楊 鴻 基 0 詹 錦 宏 2 陳 兆 宏 0 周 朝 國 1 陳 長 儀 0 註 :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 表 示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2
17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職 稱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總 經 理 高 武 忠 董 事 長 室 主 管 兼 金 融 市 場 事 業 群 主 王 祥 文 管 ( 副 總 經 理 ) 總 經 理 室 主 管 ( 協 理 )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總 稽 核 ( 協 理 ) 風 險 管 理 室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法 令 遵 循 室 主 管 ( 協 理 ) 財 務 部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管 理 部 主 管 ( 協 理 ) 資 訊 部 主 管 ( 經 理 ) 股 務 代 理 部 主 管 ( 經 理 ) 資 本 市 場 部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固 定 收 益 商 品 部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自 營 部 主 管 ( 協 理 ) 張 育 綺 賴 寶 月 賴 添 喜 岑 高 何 國 光 黃 嘉 行 鄭 國 明 李 憲 華 古 裕 興 許 美 麗 鄭 智 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台 灣 大 學 EMBA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總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經 理 董 事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紀 事 業 群 副 總 經 理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 股 ) 元 富 證 券 ( 股 ) 公 司 財 富 管 公 司 董 事 理 部 副 總 經 理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群 益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部 ( 股 ) 公 司 董 事 執 行 副 總 裁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森 林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國 票 投 顧 董 事 長 102 年 4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美 國 伊 利 諾 大 學 工 商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國 旺 租 賃 經 理 國 票 金 控 行 政 處 經 理 大 同 大 學 事 業 經 營 研 究 所 碩 士 倍 利 國 際 證 券 ( 股 ) 公 司 企 劃 室 經 理 馬 里 蘭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風 控 處 經 理 政 治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執 業 律 師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麻 州 大 學 波 士 頓 分 校 財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 股 ) 務 決 策 科 學 碩 士 公 司 董 事 復 華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協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理 ( 股 ) 公 司 董 事 美 國 康 乃 狄 克 州 立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碩 士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理 交 通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大 發 證 券 資 訊 部 經 理 銘 傳 大 學 EMBA( 管 理 學 院 ) 大 華 證 券 股 務 代 理 部 客 戶 服 務 組 專 業 經 理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學 研 究 所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碩 士 限 公 司 董 事 寶 來 證 券 ( 股 ) 公 司 承 銷 部 冠 華 創 業 投 資 ( 股 ) 副 總 經 理 公 司 董 事 政 治 大 學 財 政 研 究 所 碩 士 ING 私 人 銀 行 香 港 分 行 副 總 裁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柏 瑞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國 內 投 資 部 副 總 經 理 ANNUAL REPORT
1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職 稱 姓 名 期 貨 自 營 部 主 管 ( 副 理 ) 新 金 融 商 品 部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張 尹 亭 林 孟 璋 % 經 紀 事 業 群 主 管 ( 副 總 經 理 ) 吳 傳 仁 經 紀 事 業 群 副 主 管 兼 國 際 業 務 部 主 張 緣 欣 , % 管 ( 副 總 經 理 ) 法 人 部 主 管 ( 協 理 ) 顧 問 業 務 部 代 理 主 管 ( 科 長 ) 總 經 理 室 ( 協 理 ) 總 經 理 室 ( 副 總 經 理 ) 資 訊 部 ( 協 理 ) 資 本 市 場 部 ( 協 理 ) 資 本 市 場 部 ( 協 理 ) 資 本 市 場 部 ( 協 理 ) 自 營 部 ( 協 理 ) 自 營 部 ( 協 理 ) 黃 鈴 雅 孫 嘉 明 阮 維 中 陳 士 龍 % 張 正 明 % 黃 志 鵬 楊 清 策 王 惟 仁 周 君 衛 羅 義 宏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保 險 金 融 管 理 系 大 眾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金 融 商 品 部 科 長 大 眾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事 業 處 科 長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上 海 財 經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限 公 司 董 事 學 博 士 宇 祥 投 資 ( 股 ) 公 司 美 亞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長 董 事 保 修 通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政 治 大 學 EMBA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部 督 導 勤 益 工 專 電 子 工 程 科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事 業 群 協 理 關 係 清 華 大 學 經 濟 學 系 凱 基 證 券 ( 股 ) 公 司 法 人 業 務 部 業 務 協 理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合 作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大 華 證 券 營 業 員 英 國 華 威 克 大 學 財 經 碩 士 國 票 期 貨 副 總 經 理 國 票 證 券 總 經 理 室 協 理 美 商 環 球 產 險 投 資 兼 財 務 部 經 理 台 灣 大 學 農 經 系 國 票 證 券 ( 香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港 )( 股 ) 公 司 董 事 紀 事 業 群 主 管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大 發 證 券 ( 股 ) 公 司 承 銷 部 限 公 司 董 事 協 理 交 通 大 學 資 工 所 碩 士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室 協 理 政 治 大 學 財 稅 學 系 帝 大 企 業 管 理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專 案 協 理 美 國 包 伊 州 立 大 學 企 管 碩 士 寶 來 證 券 ( 股 ) 公 司 承 銷 部 協 理 英 國 南 安 普 敦 大 學 國 際 金 融 財 務 碩 士 渣 打 銀 行 ( 中 國 ) 北 京 分 行 副 總 監 政 治 大 學 財 務 管 理 學 系 台 灣 工 銀 證 券 專 業 協 理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群 益 金 鼎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營 部 資 深 經 理 14
19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職 稱 姓 名 新 金 融 商 品 部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督 導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督 導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督 導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督 導 ( 協 理 )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杜 堽 黃 園 竣 黃 銘 德 % 蔡 欣 志 林 清 吉 經 紀 事 業 群 督 導 兼 大 同 分 公 司 經 理 林 桂 櫻 人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兼 新 化 分 公 黃 譓 燁 司 經 理 人 % ( 協 理 ) 業 務 管 理 處 ( 協 理 ) 專 案 處 ( 協 理 ) 經 紀 事 業 群 ( 協 理 ) 業 務 管 理 處 ( 協 理 ) 北 投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南 港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薛 正 偉 楊 永 吉 史 宏 哲 柯 伶 娜 周 晉 鏗 % 薛 崇 德 % 主 要 經 ( 學 ) 歷 加 州 大 學 河 濱 分 校 財 務 碩 士 康 和 證 券 ( 股 ) 公 司 資 深 協 理 東 海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執 行 副 總 淡 江 大 學 統 計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敦 北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大 東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協 理 嶺 東 技 術 學 院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九 鼎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日 盛 證 券 ( 股 ) 公 司 副 理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台 南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群 益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部 台 南 分 公 司 副 理 成 功 大 學 附 設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進 修 補 習 學 校 建 築 製 圖 科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南 崁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台 南 家 專 會 統 科 日 陞 證 券 ( 股 ) 公 司 課 長 逢 甲 大 學 統 計 與 精 算 研 究 所 碩 士 統 一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紀 業 務 管 理 組 協 理 淡 江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總 經 理 室 主 管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業 務 管 理 處 協 理 金 鼎 證 券 ( 股 ) 公 司 業 務 管 理 部 協 理 開 平 中 學 高 中 部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法 人 部 主 管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南 京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美 國 南 卡 羅 萊 納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碩 士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協 理 美 國 達 拉 斯 大 學 企 管 碩 士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業 務 管 理 處 協 理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安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東 吳 大 學 企 管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城 中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ANNUAL REPORT
2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職 稱 姓 名 安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敦 北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景 新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新 莊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中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蘆 洲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南 崁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內 壢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北 台 中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九 鼎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中 港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彰 化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嘉 義 分 公 司 代 理 經 理 人 ( 副 理 ) 台 南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北 高 雄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中 正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吳 朝 璋 , % 112, % - - 蘇 崇 銘 % 程 怡 中 張 金 龍 唐 延 勵 陳 彥 至 % 黃 瓊 玲 % 徐 幼 玲 , % 王 俊 彥 % 石 建 民 % 馬 永 菁 % 林 意 洹 許 雅 彤 林 志 鎰 , % 王 琪 瑾 鄭 亦 霞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政 治 大 學 附 設 空 中 行 政 專 科 學 校 至 上 電 子 ( 股 )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電 監 察 人 子 交 易 部 經 理 政 治 大 學 經 濟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中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文 化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學 系 康 和 證 券 ( 股 ) 公 司 櫃 檯 主 管 中 央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研 究 所 碩 士 元 大 寶 來 證 券 ( 股 ) 公 司 業 務 副 理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美 關 係 研 究 所 碩 士 統 一 證 券 ( 股 ) 公 司 永 和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東 吳 大 學 國 貿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天 母 分 公 司 業 務 襄 理 世 新 專 科 廣 播 科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北 投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大 東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理 大 同 商 專 企 管 科 ( 五 專 制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內 壢 分 公 司 行 政 處 長 淡 水 工 商 專 科 統 一 證 券 ( 股 ) 公 司 襄 理 成 功 大 學 交 通 管 理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中 港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國 寶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協 理 靜 宜 大 學 商 學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自 由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東 海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中 信 證 券 ( 股 ) 公 司 彰 化 分 公 司 經 理 東 海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日 盛 證 券 ( 股 ) 公 司 襄 理 關 係 輔 仁 大 學 國 貿 系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嘉 義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 股 ) 公 司 營 業 部 經 理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金 融 資 訊 碩 士 國 泰 證 券 ( 股 ) 公 司 業 務 經 理 台 南 家 政 專 科 學 校 會 計 統 計 科 川 生 國 際 有 限 公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中 司 董 事 正 分 公 司 營 業 員 正 友 證 券 營 業 員 16
21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職 稱 姓 名 和 平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天 祥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台 東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長 城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長 城 分 公 司 營 業 處 長 ( 協 理 ) 博 愛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協 理 ) 南 京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桃 園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西 屯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 經 理 )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鄧 碧 瑩 汪 弘 洲 % 方 培 旭 % 倪 銘 山 趙 士 鈞 林 文 宗 林 麗 珠 譚 啟 俊 廖 建 宗 主 要 經 ( 學 ) 歷 義 守 大 學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大 東 證 券 業 務 科 長 東 方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食 品 工 程 科 巨 鼎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理 人 東 方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電 機 工 程 科 東 昇 證 券 ( 股 ) 公 司 經 理 淡 水 工 商 專 校 國 際 貿 易 科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協 理 逢 甲 大 學 財 稅 系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協 理 德 明 商 專 企 業 管 理 科 財 管 組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城 中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崇 佑 企 專 會 計 科 長 城 證 券 ( 股 ) 公 司 松 江 分 公 司 經 理 人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附 設 空 中 進 修 學 院 應 用 商 學 系 第 一 金 證 券 ( 股 ) 公 司 副 理 台 中 技 術 學 院 銀 行 保 險 系 銀 行 組 三 陽 證 券 營 業 員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註 1: 應 包 括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以 及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或 協 理 者, 亦 均 予 以 揭 露 註 2: 以 上 人 員 均 未 於 查 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任 職 ANNUAL REPORT
2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職 稱 ( 三 )101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 董 事 之 酬 金 姓 名 報 酬 (A)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 註 4)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註 5) 車 馬 費 及 出 席 費 等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薪 資 獎 金 及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特 支 費 等 (E) 例 ( 註 11) ( 註 6)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退 職 退 休 金 (F) 本 公 司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註 7) 本 公 司 股 票 現 金 紅 利 紅 利 金 額 金 額 ( 註 10)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 註 1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註 8) 100 年 度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改 選 日 期 100 年 6 月 27 日 任 期 :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長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7,274 7, ,538 1, 表 人 : 洪 三 雄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021 7, 表 人 : 高 武 忠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江 金 德 ( 註 1)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王 東 和 ( 註 1)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學 彥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傳 芳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董 事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蔡 慧 倫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董 事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瑛 鶯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董 事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蔡 憲 宗 ( 註 2)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董 事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福 隆 ( 註 2)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董 事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統 民 ( 註 3)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董 事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彭 國 貴 董 事 陳 鼎 仲 獨 立 董 事 楊 鴻 基 獨 立 董 事 詹 錦 宏 獨 立 董 事 陳 兆 宏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9) ( 不 適 用 ) 註 11 註 1: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7 月 16 日 改 派 王 東 和 為 代 表 人 註 2: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9 月 17 日 改 派 陳 福 隆 為 代 表 人 註 3: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11 月 8 日 改 派 陳 統 民 為 代 表 人 註 4: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期 末 未 分 配 盈 餘 為 0 元 註 5: 係 101 年 度 之 車 馬 費 出 席 費 津 貼 提 供 汽 車 之 租 金 成 本 等 另 給 付 司 機 報 酬 洪 董 事 長 司 機 為 560 仟 元 未 計 入 酬 金 ; 董 事 高 武 忠 兼 任 本 公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無 18
23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司 總 經 理 給 付 司 機 報 酬 為 807 仟 元, 未 計 入 酬 金 註 6: 係 101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各 種 獎 金 等 註 7: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因 有 累 計 虧 損 故 無 盈 餘 分 配 註 8: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101 年 度 均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註 9: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包 括 本 公 司 國 票 投 顧 國 票 期 貨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國 票 證 券 ( 控 股 ) 華 頓 投 信 等 公 司 註 10: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101 年 度 均 未 發 放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註 11: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稅 後 純 損 83,446 元, 爰 以 不 適 用 備 註 職 稱 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姓 名 報 酬 (A)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 註 2)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 註 3)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7)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退 職 退 休 金 (F) 本 公 司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現 金 司 紅 利 ( 註 5) 金 額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本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 註 6)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 註 6)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註 4)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 註 1)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監 察 人 陳 長 儀 註 1: 曾 美 紅 監 察 人 任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事 業 國 票 期 貨 公 司 監 察 人,101 年 度 領 取 出 席 費 50 仟 元 註 2: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因 有 累 計 虧 損 故 無 盈 餘 分 配 註 3: 係 101 年 度 之 車 馬 費 出 席 費 本 等 註 4: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101 年 度 均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註 5: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包 括 本 公 司 國 票 投 顧 國 票 期 貨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國 票 證 券 ( 控 股 ) 華 頓 投 信 等 公 司 註 6: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101 年 度 均 未 發 放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註 7: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稅 後 純 損 83,446 元, 爰 以 不 適 用 備 註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7)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 不 適 用 ) 註 7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無 職 稱 總 經 理 3.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姓 名 高 武 忠 副 總 經 理 王 祥 文 副 總 經 理 古 裕 興 副 總 經 理 何 國 光 副 總 經 理 林 孟 璋 本 公 司 薪 資 (A)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 註 1)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現 金 紅 ( 註 5) 利 金 額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 註 2)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4)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副 總 經 理 張 緣 欣 21,485 21,485 1,129 1,129 18,803 18, 無 副 總 經 理 許 美 麗 副 總 經 理 陳 士 龍 副 總 經 理 蔡 鎮 村 副 總 經 理 賴 添 喜 副 總 經 理 吳 傳 仁 註 1: 係 101 年 度 之 車 馬 費 出 席 費 津 貼 提 供 汽 車 之 租 金 成 本 等 註 2: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因 有 累 計 虧 損 故 無 盈 餘 分 配 註 3: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稅 後 純 損 83,446 元, 爰 以 不 適 用 備 註 註 4: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101 年 度 均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註 5: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包 括 本 公 司 國 票 投 顧 國 票 期 貨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國 票 證 券 ( 控 股 ) 華 頓 投 信 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ANNUAL REPORT
2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1)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表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本 公 司 江 金 德 王 東 和 陳 學 彥 張 傳 芳 蔡 慧 倫 張 瑛 鶯 蔡 憲 宗 陳 福 隆 陳 統 民 彭 國 貴 陳 鼎 仲 楊 鴻 基 詹 錦 宏 陳 兆 宏 高 武 忠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江 金 德 王 東 和 陳 學 彥 張 傳 芳 蔡 慧 倫 張 瑛 鶯 蔡 憲 宗 陳 福 隆 陳 統 民 彭 國 貴 陳 鼎 仲 楊 鴻 基 詹 錦 宏 陳 兆 宏 高 武 忠 董 事 姓 名 ( 註 1)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本 公 司 江 金 德 王 東 和 陳 學 彥 張 傳 芳 蔡 慧 倫 張 瑛 鶯 蔡 憲 宗 陳 福 隆 陳 統 民 彭 國 貴 陳 鼎 仲 楊 鴻 基 詹 錦 宏 陳 兆 宏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江 金 德 王 東 和 陳 學 彥 張 傳 芳 蔡 慧 倫 張 瑛 鶯 蔡 憲 宗 陳 福 隆 陳 統 民 彭 國 貴 陳 鼎 仲 楊 鴻 基 詹 錦 宏 陳 兆 宏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洪 三 雄 洪 三 雄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16 人 16 人 16 人 16 人 註 1: 係 指 給 付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於 各 級 距 之 姓 名, 法 人 董 事 所 領 取 部 分 平 均 分 配 至 指 派 代 表 人 後 再 予 以 區 分 各 級 人 數 (2)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表 監 察 人 姓 名 ( 註 1)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D)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曾 美 紅 周 朝 國 陳 長 儀 曾 美 紅 周 朝 國 陳 長 儀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3 人 3 人 註 1: 係 指 給 付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於 各 級 距 之 姓 名, 法 人 監 察 人 所 領 取 部 分 平 均 分 配 至 指 派 代 表 人 後 再 予 以 區 分 各 級 人 數 (3)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吳 傳 仁 吳 傳 仁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王 祥 文 古 裕 興 何 國 光 林 孟 璋 張 緣 王 祥 文 古 裕 興 何 國 光 林 孟 璋 張 緣 欣 陳 士 龍 蔡 鎮 村 許 美 麗 賴 添 喜 欣 陳 士 龍 蔡 鎮 村 許 美 麗 賴 添 喜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高 武 忠 高 武 忠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11 人 11 人 5.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情 形 : 無 20
25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四 )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聯 性 1.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年 度 本 公 司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酬 金 總 額 34,504 37,988 54,827 54, % 44.72% 稅 後 純 益 (292,141) (83,446) - 酬 金 總 額 佔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不 適 用 ( 註 ) 不 適 用 ( 註 ) 不 適 用 ( 註 ) 不 適 用 ( 註 ) 註 : 本 公 司 100 年 稅 後 純 損 292,141 仟 元 101 年 稅 後 純 損 83,446 仟 元, 爰 以 不 適 用 備 註 2.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之 關 聯 性 不 適 用 ( 註 ) 不 適 用 ( 註 ) 項 目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給 付 酬 金 政 策 依 循 公 司 治 理 之 精 神,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依 董 事 依 所 負 經 營 管 理 之 權 責, 並 考 量 吸 引 會 賦 予 之 監 督 管 理 職 責 給 予 相 對 應 之 酬 金 及 留 用 專 業 管 理 人 才 等 因 素, 給 予 該 職 務 相 對 合 理 之 酬 金 酬 金 標 準 與 組 合 及 訂 定 酬 金 程 序 酬 金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關 聯 性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項 目 及 標 準 如 下 : 1. 董 監 酬 勞 :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董 事 ( 含 董 事 長 獨 立 董 事 )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含 出 席 費 ) 及 車 馬 費, 授 權 董 事 會 依 其 對 公 司 營 運 參 與 程 度 及 貢 獻 價 值, 同 時 參 酌 國 內 同 業 通 常 水 準 議 定, 並 依 法 揭 露 之 另 規 定 每 年 度 決 算 後 所 得 純 益,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2.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依 董 事 監 察 人 實 際 執 行 業 務 之 需 要, 給 車 馬 費 出 席 費 等 費 用, 並 由 董 事 會 議 定 之 3. 獨 立 董 事 : 按 月 支 領 固 定 報 酬, 由 董 事 會 議 定 之 本 公 司 除 獨 立 董 事 支 領 固 定 報 酬 外, 其 他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係 與 營 運 績 效 相 連 結, 並 經 董 事 會 及 股 東 會 通 過 後 予 以 分 配 另 前 述 酬 金 並 無 未 來 給 付 義 務 或 權 利, 故 與 未 來 風 險 應 無 相 關 1. 依 本 公 司 薪 酬 架 構 員 工 薪 資 管 理 辦 法 及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其 中 獎 金 數 額 按 上 年 度 預 算 達 成 情 形 提 撥 2. 每 月 固 定 薪 資 : 依 各 職 級 之 薪 資 標 準 核 定 之 3. 績 效 獎 金 : 依 經 營 績 效 及 考 核 結 果 分 配 之 4. 員 工 紅 利 :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於 提 存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之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五 範 圍 內 由 董 事 會 擬 議, 提 經 股 東 會 議 定 本 公 司 訂 有 績 效 考 核 辦 法, 定 期 評 核 各 級 主 管 之 績 效 表 現, 並 與 本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具 有 高 度 關 聯 性, 隨 經 營 績 效 之 表 現 作 適 當 調 整 另 前 述 酬 金 並 無 未 來 給 付 義 務 或 權 利, 故 與 未 來 風 險 應 無 相 關 ANNUAL REPORT
2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1.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101 年 度 共 開 會 7 次 (A), 董 事 出 ( 列 )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董 事 長 洪 三 雄 7 100% 董 事 高 武 忠 7 100% 董 事 江 金 德 % 董 事 王 東 和 4 57% 董 事 陳 學 彥 7 100% 董 事 張 傳 芳 % 董 事 蔡 慧 倫 7 100% 董 事 張 瑛 鶯 7 100% 董 事 蔡 憲 宗 5 71% 董 事 陳 福 隆 1 14% 董 事 陳 統 民 1 14% 董 事 彭 國 貴 7 100% 董 事 陳 鼎 仲 7 100% 獨 立 董 事 楊 鴻 基 6 86% 獨 立 董 事 詹 錦 宏 7 100% 獨 立 董 事 陳 兆 宏 7 100% 備 註 101 年 7 月 16 日 原 江 金 德 改 派 為 王 東 和 101 年 9 月 17 日 原 蔡 憲 宗 改 派 為 陳 福 隆 101 年 11 月 8 日 原 陳 福 隆 改 派 為 陳 統 民 2.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1)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2)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 董 事 姓 名 董 事 會 屆 次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王 東 和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八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張 瑛 鶯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係 人 與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王 東 和 第 八 屆 第 九 次 承 作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固 定 收 益 端 王 東 和 為 本 案 關 係 人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之 交 易 張 瑛 鶯 第 八 屆 第 九 次 與 兆 豐 國 際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當 事 人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增 補 契 約 書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王 東 和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張 瑛 鶯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係 人 向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張 瑛 鶯 第 八 屆 第 十 次 構 申 辦 短 期 借 款 透 支 暨 保 證 ( 免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係 人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保 證 ) 發 行 商 業 本 票 額 度 王 東 和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一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張 瑛 鶯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係 人 洪 三 雄 與 關 係 人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曾 美 紅 高 武 忠 第 八 屆 第 十 一 次 司 開 立 國 內 外 期 貨 交 易 買 賣 帳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為 本 案 關 係 人 曾 美 紅 戶 王 東 和 第 八 屆 第 十 一 次 使 用 第 一 金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王 東 和 為 本 案 當 事 人 司 開 立 之 融 券 避 險 帳 戶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22
27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董 事 姓 名 董 事 會 屆 次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向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彭 國 貴 第 八 屆 第 十 一 次 構 申 辦 短 期 借 款 暨 保 證 ( 免 保 證 ) 彭 國 貴 為 本 案 當 事 人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發 行 商 業 本 票 額 度 王 東 和 第 八 屆 第 十 二 次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為 本 案 當 事 人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向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等 金 融 機 構 申 王 東 和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二 次 辦 短 期 借 款 透 支 保 證 ( 免 保 證 )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張 瑛 鶯 係 人 發 行 商 業 本 票 暨 一 般 保 證 額 度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曾 美 紅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第 八 屆 第 十 二 次 與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曾 美 紅 為 本 案 關 係 人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三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係 人 為 發 行 權 證 業 務, 而 可 能 進 行 發 行 之 權 證 標 的, 其 標 的 屬 金 融 控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四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所 定 之 對 象 者 係 人 為 權 證 發 行 標 的 之 有 價 證 券 購 買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45 條 王 東 和 張 瑛 鶯 為 本 案 關 第 八 屆 第 十 四 次 依 法 迴 避 未 參 與 表 決 所 列 對 象 為 發 行 人 之 有 價 證 券 係 人 (3)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A.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董 事 會 運 作 資 訊 透 明 度,97 年 股 東 常 會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B.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獨 立 董 事 之 職 責 範 酬 規 則, 以 強 化 董 事 會 職 能 目 標 C. 本 公 司 於 年 報 中 揭 露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等 相 關 訊 息 D. 考 量 董 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於 行 使 權 利 履 行 義 務 之 衡 平, 有 效 降 低 董 監 事 重 要 職 員 及 公 司 所 承 擔 之 風 險,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已 投 保 董 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專 業 責 任 保 險 E. 為 致 力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之 成 效, 為 董 監 事 安 排 參 訓 涵 蓋 公 司 治 理 之 財 務 業 務 及 法 律 等 進 修 課 程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1. 本 公 司 尚 未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2.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1)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101 年 度 共 開 會 7 次 (A), 監 察 人 出 ( 列 )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B) 實 際 列 席 率 (%)(B/A) 備 註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7 100%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7 100% 監 察 人 陳 長 儀 7 100% (2)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A.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a.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溝 通 管 道 方 式 等 ): 監 察 人 如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及 董 事 會 議 程 等 事 項 有 疑 問 時, 均 直 接 與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溝 通 瞭 解 b.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定 期 召 開, 並 請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列 席 報 告 查 核 事 項 缺 失 改 善 情 形, 及 財 務 ANNUAL REPORT
2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主 管 列 席 報 告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及 獲 利 情 形, 使 監 察 人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各 項 業 務 運 作 情 形, 如 有 疑 問 時, 均 直 接 進 行 溝 通 說 明 另 本 公 司 每 年 安 排 監 察 人 會 議 兩 次, 邀 集 監 察 人 及 會 計 師, 依 據 審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與 受 查 者 治 理 單 位 之 溝 通 及 公 司 治 理 等 相 關 規 定, 針 對 會 計 師 查 核 事 項 進 行 面 對 面 溝 通 B.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之 方 式 ( 一 ) 為 確 保 股 東 權 益 由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負 責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 二 ) 公 司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 二 )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之 情 形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無 差 異 ( 三 ) 公 司 建 立 與 關 係 企 業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防 火 ( 三 ) 本 公 司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子 公 司, 關 係 企 牆 之 方 式 業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悉 依 金 控 母 公 司 及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函 令 規 定 辦 理 二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之 情 形 ( 二 )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三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第 七 屆 董 事 會 起, 設 獨 立 董 事 三 席 ( 二 )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未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股 東, 均 遵 守 會 計 師 法 及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一 年 委 任 簽 證 會 計 師 皆 提 報 董 事 會 核 議 本 公 司 與 員 工 往 來 銀 行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間 均 有 暢 通 的 溝 通 管 道 四 資 訊 公 開 ( 一 ) 本 公 司 設 置 網 站 於 並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於 網 站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訊 之 情 形 ( 二 ) 本 公 司 於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各 項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設 有 專 人 負 責 維 護 及 申 報 揭 露 ; 並 設 有 發 言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統 一 對 外 發 布 訊 息, 確 保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資 訊 揭 露 之 即 時 性 與 正 確 性 公 司 網 站 等 ) 五 公 司 設 置 提 名 薪 酬 或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設 置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並 由 委 員 會 審 議 相 關 事 項 無 差 異 無 差 異 無 差 異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發 展 情 形 規 劃 設 置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六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同 上 七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 一 ) 員 工 權 益 : 本 公 司 有 關 員 工 權 益 悉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等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並 訂 有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規 定 員 工 應 遵 守 公 司 一 切 規 章 及 制 度, 員 工 恪 遵 自 律 及 重 視 公 司 職 業 倫 理, 公 司 內 部 並 設 置 員 工 意 見 信 箱, 提 供 員 工 反 應 意 見, 以 維 護 員 工 權 益 ( 二 ) 僱 員 關 懷 : 本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團 體 保 險 員 工 子 女 獎 學 金, 並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提 升 員 工 專 業 素 質, 另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訂 有 相 關 福 利 措 施, 適 時 給 予 員 工 關 懷 與 補 助 ( 三 ) 投 資 者 關 係 : 本 公 司 設 有 客 服 專 線, 專 人 負 責 處 理 相 關 事 宜 ( 四 )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本 公 司 利 害 關 係 人 執 行 相 關 業 務, 均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 五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24
29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2012 年 1 月 至 12 月 職 稱 姓 名 進 修 日 期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是 否 時 數 符 合 規 定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2012/1/11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實 務 3 是 董 事 陳 長 儀 2012/3/14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公 平 交 易 法 之 風 險 因 應 3 是 董 事 張 傳 芳 2012/3/28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企 業 併 購 3 是 董 事 張 傳 芳 2012/4/18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公 司 治 理 與 股 東 會 議 事 運 作 3 是 董 事 彭 國 貴 2012/5/9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企 業 評 價 模 式 3 是 董 事 張 傳 芳 2012/5/17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商 信 用 風 險 理 論 與 案 例 3 是 董 事 陳 學 彥 2012/5/17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商 信 用 風 險 理 論 與 案 例 3 是 董 事 蔡 慧 倫 2012/5/29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舞 弊 偵 測 與 獨 立 董 監 風 險 管 理 3 是 董 事 張 瑛 鶯 2012/6/11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監 事 與 經 理 人 之 權 責 與 分 工 3 是 董 事 江 金 德 2012/6/19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最 新 修 正 公 司 法 與 公 司 治 理 3 是 董 事 長 洪 三 雄 2012/6/27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企 業 對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應 有 之 認 識 3 是 董 事 高 武 忠 2012/6/27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企 業 對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應 有 之 認 識 3 是 董 事 張 瑛 鶯 2012/7/25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監 事 與 經 理 人 之 權 責 與 分 工 3 是 董 事 張 傳 芳 2012/7/26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商 信 用 風 險 理 論 與 案 例 3 是 董 事 王 東 和 2012/9/19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策 略 與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3 是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刑 事 法 律 風 險 與 因 獨 立 董 事 陳 兆 宏 2012/9/28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應 從 重 大 企 業 弊 案 談 起 3 是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2012/10/12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經 營 權 戰 爭 與 公 司 治 理 3 是 董 事 刑 事 法 律 風 險 與 因 應 從 重 大 企 業 王 東 和 2012/12/7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弊 案 談 起 3 是 董 事 王 東 和 2012/12/10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監 察 人 股 權 稅 務 規 劃 3 是 董 事 王 東 和 2012/12/10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跨 境 匯 款 稅 務 3 是 董 事 張 傳 芳 2012/12/20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風 險 管 理 研 習 班 3 是 ( 六 ) 董 事 出 席 及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狀 況 : 本 公 司 董 事 均 踴 躍 出 席 董 事 會 並 參 與 討 論, 監 察 人 亦 列 席 董 事 會 並 適 時 表 達 意 見 ( 七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參 閱 第 57 頁 ) ( 八 ) 保 護 消 費 者 或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已 依 主 管 機 關 及 證 券 商 公 會 之 各 類 規 範, 於 契 約 中 明 訂 本 公 司 應 遵 守 契 約 之 規 定, 消 費 者 可 據 此 主 張 權 利, 並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客 訴 窗 口 聯 絡 人, 供 消 費 者 聯 繫 之 用 ( 九 )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明 訂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之 議 案 應 予 利 益 迴 避, 不 得 參 予 討 論 及 表 決 ( 十 )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已 投 保 董 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責 任 保 險, 保 險 範 圍 涵 蓋 子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八 如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者, 應 敍 明 其 自 評 ( 或 委 外 評 鑑 )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 或 建 議 )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無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本 公 司 未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ANNUAL REPORT
3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 一 ) 本 公 司 身 為 國 票 金 控 集 團 一 員, 除 遵 循 集 團 內 實 施 成 效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員 工 之 企 業 倫 理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規 範 外, 另 遵 守 法 律 及 商 業 道 德 規 範, 建 立 完 善 企 業 制 度 以 維 持 良 好 的 公 司 治 理, 另 對 外 網 站 已 設 置 公 司 治 理 專 屬 網 頁, 公 司 治 理 執 行 報 告 內 容, 可 參 閱 專 屬 網 頁 :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事 項, 並 將 其 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系 統 結 合,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之 uid=1378&modid=144 無 差 異 情 形 ( 二 )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發 展 情 形, 規 劃 設 置 專 ( 兼 ) 職 單 位, 負 責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之 提 出 及 執 行 ( 三 ) 本 公 司 將 規 劃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並 安 排 企 業 倫 理 議 題 之 課 程, 對 員 工 進 行 企 業 倫 理 之 宣 導, 另 對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提 供 企 業 倫 理 之 書 面 宣 導 資 料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 一 ) 本 公 司 遵 循 環 境 相 關 法 規 及 相 關 之 國 際 準 則 規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之 情 形 範, 適 切 地 保 護 自 然 環 境, 另 配 合 政 府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採 取 下 列 措 施 : 營 業 辦 公 場 所 冷 氣 平 均 溫 度 均 保 持 在 攝 氏 26 度 以 上 採 用 省 電 燈 無 差 異 ( 三 ) 設 立 環 境 管 理 專 責 單 位 或 人 員, 以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之 情 形 泡 請 同 仁 養 成 隨 手 關 燈 習 慣 節 約 用 水 量 及 減 少 紙 張 使 用 量, 以 降 低 對 環 境 的 危 害 與 資 源 之 消 耗 ( 二 ) 定 期 舉 辦 對 管 理 階 層 及 員 工 之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保 障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 一 ) 本 公 司 人 力 資 源 政 策 均 尊 重 基 本 勞 動 人 權 保 障 益, 建 立 適 當 之 管 理 方 法 與 程 序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之 情 形 原 則, 並 制 定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及 相 關 人 事 規 章, 規 範 員 工 待 遇 服 務 考 核 等, 作 為 員 工 行 為 之 依 據 及 保 障 員 工 合 法 權 益 ( 三 ) 公 司 制 定 並 公 開 其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以 及 對 其 ( 二 )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及 辦 公 地 點 均 設 置 保 全 系 統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透 明 且 有 效 之 消 費 者 申 訴 程 序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 五 ) 公 司 藉 由 商 業 活 動 實 物 捐 贈 企 業 志 工 服 務 及 投 保 公 共 意 外 責 任 險, 以 確 保 員 工 人 身 安 全, 為 顧 及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及 人 身 安 全, 採 取 相 關 保 護 措 施 如 訪 客 出 入 管 制 委 請 清 潔 公 司 每 日 清 理 辦 公 環 境 定 期 環 境 消 毒 清 潔 及 委 託 合 格 消 防 公 司 申 報 各 項 設 施 維 護 情 形 等, 使 員 工 無 差 異 或 其 他 免 費 專 業 服 務, 參 與 社 區 發 展 及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相 關 活 動 之 情 形 能 在 良 好 的 工 作 環 境 下 工 作 ( 三 ) 本 公 司 對 外 網 站 逐 一 臚 列 各 業 務 簡 介 牌 告 利 率 商 品 資 訊, 亦 設 有 客 服 專 線, 提 供 消 費 者 透 明 且 有 效 之 申 訴 管 道 ( 四 ) 本 公 司 對 於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本 於 惜 物 愛 物 之 理 念, 撙 節 使 用, 不 囤 積 不 浪 費, 並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於 採 購 中 落 實 環 保 節 能 愛 地 球 之 理 念, 採 購 環 保 電 子 商 品 省 電 燈 泡, 期 與 供 應 商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五 ) 無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 一 ) 本 公 司 對 外 網 站 及 年 報 均 揭 露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之 方 式 關 資 訊 無 差 異 ( 二 ) 公 司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揭 露 推 動 企 業 ( 二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證 券 商, 尚 未 依 上 市 上 櫃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26
31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任 報 告 書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除 資 訊 之 充 分 揭 露 和 改 善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制 度,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均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之 注 意 義 務 並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證 券 商, 目 前 尚 未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公 司 以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為 執 行 目 標, 將 視 實 際 運 作 情 形 規 劃 辦 理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無 七 公 司 產 品 或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無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施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 一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經 理 人 受 僱 人 或 策,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承 諾 積 極 落 實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之 情 形, 以 及 方 案 內 之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運 作 情 形 具 有 實 質 控 制 能 力 者, 於 從 事 商 業 行 為 之 過 程 中,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提 供 承 諾 要 求 或 收 受 任 何 不 正 當 利 益, 或 做 出 其 他 違 反 誠 信 不 法 或 違 背 受 託 義 務 等 不 誠 信 行 為, 以 求 獲 得 或 維 持 利 益 ( 三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時, 對 營 業 範 圍 ( 二 ) 本 公 司 規 定 員 工 不 得 接 收 不 正 當 的 利 益, 其 利 無 差 異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行 賄 及 收 賄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措 施 之 情 形 益 係 指 任 何 有 價 值 之 事 物, 包 括 任 何 形 式 或 名 義 之 金 錢 餽 贈 佣 金 職 位 服 務 優 待 回 扣 等 ( 三 ) 本 公 司 遵 守 公 司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洗 錢 防 制 法 商 業 會 計 法 貪 污 治 罪 條 例 上 市 上 櫃 相 關 規 章 或 其 他 商 業 行 為 有 關 法 令, 以 作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之 基 本 前 提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商 業 活 動 應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 一 ) 本 公 司 自 律 廉 潔 透 明 及 負 責 之 經 營 理 念, 並 行 交 易, 並 於 商 業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董 事 會 督 導 情 形 建 立 良 好 之 公 司 治 理 與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 二 ) 本 公 司 以 公 平 與 透 明 之 方 式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於 商 業 往 來 應 考 量 代 理 商 供 應 商 客 戶 或 其 他 商 業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之 合 法 性 及 是 否 有 不 誠 信 行 ( 三 ) 公 司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及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為 紀 錄,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行 交 易 道 運 作 情 形 ( 三 ) 本 公 司 及 相 關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受 僱 人 無 差 異 ( 四 ) 公 司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所 建 立 之 有 效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查 核 之 情 形 與 實 質 控 制 者, 對 政 黨 或 參 與 政 治 活 動 之 組 織 或 個 人 直 接 或 間 接 提 供 捐 獻, 符 合 政 治 獻 金 法 及 公 司 內 部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不 得 藉 以 謀 取 商 業 利 益 或 交 易 優 勢 ( 四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盡 善 良 管 理 人 之 義 務, 督 促 公 司 防 止 不 誠 信 行 為 三 公 司 建 立 檢 舉 管 道 與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規 定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網 站 已 設 立 討 論 區 員 工 意 見 信 箱 ( 二 ) 本 公 司 建 立 提 案 制 度, 鼓 勵 員 工 對 公 司 管 理 或 無 差 異 ANNUAL REPORT
3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營 運 提 出 防 弊 興 利 之 改 進 建 議, 暢 通 溝 通 管 道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已 架 設 中 文 網 站, 網 址 為 :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提 供 財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放 置 務 及 業 務 等 相 關 資 訊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依 法 於 公 司 網 站 等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申 報 公 司 各 項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及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以 落 實 資 訊 之 公 開 與 無 差 異 透 明 化 ( 二 ) 本 公 司 於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各 項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設 有 專 人 負 責 維 護 及 更 新 資 料, 除 設 有 發 言 人 外, 並 於 公 司 網 站 上 設 置 投 資 人 服 務 專 區, 以 利 股 東 投 資 人 或 客 戶 對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之 瞭 解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非 上 市 上 櫃 證 券 商, 目 前 尚 未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公 司 以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為 執 行 目 標, 將 視 實 際 運 作 情 形 規 劃 辦 理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商 業 往 來 廠 商 宣 導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決 心 政 策 及 邀 請 其 參 與 教 育 訓 練 檢 討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訂 有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選 舉 辦 法 獨 立 董 事 之 職 責 範 疇 規 則 等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規 章, 依 循 證 券 商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運 作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無 28
33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1.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102 年 3 月 22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一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各 服 務 事 業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及 溝 通, 及 5. 監 督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知 悉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3 月 22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12 人,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董 事 長 : 簽 章 總 經 理 : 簽 章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不 適 用 ANNUAL REPORT
3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十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相 關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1. 負 責 人 或 職 員 因 業 務 上 犯 罪 經 檢 察 官 起 訴 者 : 無 2. 違 反 法 令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處 以 罰 鍰 者 : 無 3. 缺 失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嚴 予 糾 正 者 : 無 4.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五 十 四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處 分 事 項 : 無 5. 因 人 員 舞 弊 重 大 偶 發 案 件 ( 詐 欺 偷 竊 挪 用 及 盜 取 資 產 虛 偽 交 易 偽 造 憑 證 及 有 價 證 券 收 取 回 扣 天 然 災 害 損 失 因 外 力 造 成 之 損 失 駭 客 攻 擊 與 竊 取 資 料 及 洩 漏 業 務 機 密 及 客 戶 資 料 等 重 大 事 件 ) 或 未 切 實 依 照 金 融 機 構 安 全 維 護 注 意 要 點 之 規 定 致 發 生 安 全 事 故 等, 其 各 年 度 個 別 或 合 計 實 際 損 失 逾 五 千 萬 元 者 : 無 6. 其 他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指 定 應 予 揭 露 之 事 項 : 無 ( 十 一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常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1. 股 東 會 重 要 決 議 年 度 日 期 內 容 101 年 股 東 常 會 101 年 6 月 25 日 2.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一 承 認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案 二 承 認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三 通 過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四 通 過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修 正 案 五 通 過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修 正 案 屆 次 日 期 內 容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八 次 會 議 101 年 5 月 25 日 決 議 向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撤 回 增 資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商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港 幣 4,200 萬 元 ( 或 約 當 外 幣 ) 以 挹 注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金 案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八 次 會 議 101 年 5 月 25 日 決 議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會 計 處 李 麗 真 經 理 接 任 主 辦 會 計 乙 職 案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九 次 會 議 101 年 7 月 27 日 決 議 提 列 本 公 司 馬 慧 男 及 文 海 珍 兩 案 之 訴 訟 損 失 計 新 台 幣 73,397,473 元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九 次 會 議 101 年 7 月 27 日 決 議 授 權 董 事 長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進 行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權 出 售 等 相 關 事 宜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次 會 議 101 年 8 月 24 日 決 議 同 意 解 散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二 次 會 議 101 年 12 月 28 日 決 議 提 列 本 公 司 群 益 證 券 及 環 華 證 金 兩 案 之 訴 訟 損 失 計 新 台 幣 86,557,424 元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102 年 3 月 22 日 決 議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案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102 年 3 月 22 日 決 議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102 年 3 月 22 日 決 議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 十 二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 十 三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102 年 4 月 30 日 職 稱 姓 名 到 任 日 期 解 任 日 期 辭 職 或 解 任 原 因 會 計 主 管 周 維 亮 100/7/29 101/5/25 辭 職 30
35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級 距 表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黎 昌 州 黃 金 澤 96 年 度 至 100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黃 金 澤 郭 柏 如 101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2 2,000 千 元 ( 含 )~4,000 千 元 2, , ,000 千 元 ( 含 )~6,000 千 元 4 6,000 千 元 ( 含 )~8,000 千 元 5 8,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6 10,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 二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與 非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非 審 計 服 務 內 容 : 無 ( 三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其 更 換 前 後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無 ( 四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其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無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 一 ) 關 於 前 任 會 計 師 更 換 日 期 101 年 2 月 24 日 更 換 原 因 及 說 明 為 配 合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本 公 司 自 101 年 第 一 季 起, 財 務 報 表 簽 證 會 計 師 由 黎 昌 州 會 計 師 及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變 更 為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及 郭 柏 如 會 計 師 ( 以 下 皆 不 適 用 ) 當 事 人 說 明 係 委 任 人 或 會 計 師 終 止 或 情 況 會 計 師 委 任 人 不 接 受 委 任 主 動 終 止 委 任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最 新 兩 年 內 簽 發 無 保 留 意 見 以 外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意 見 及 原 因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不 適 用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有 不 適 用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與 發 行 人 有 無 不 同 意 見 不 適 用 其 他 其 他 揭 露 事 項 ( 本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五 款 第 一 目 第 四 點 應 加 以 揭 露 者 ) 無 不 適 用 說 明 不 適 用 ANNUAL REPORT
3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二 ) 關 於 繼 任 會 計 師 : 不 適 用 ( 三 ) 前 任 會 計 師 對 本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五 款 第 一 目 及 第 二 目 第 三 點 事 項 之 復 函 : 不 適 用 六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 無 七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一 )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單 位 : 股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4 月 26 日 止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洪 三 雄 法 人 代 表 人 : 高 武 忠 董 事 法 人 代 表 人 : 王 東 和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學 彥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傳 芳 法 人 代 表 人 : 蔡 慧 倫 董 事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陳 統 民 董 事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彭 國 貴 董 事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張 瑛 鶯 董 事 陳 鼎 仲 獨 立 董 事 楊 鴻 基 獨 立 董 事 陳 兆 宏 獨 立 董 事 詹 錦 宏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監 察 人 陳 長 儀 207, 大 股 東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大 股 東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大 股 東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股 東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高 武 忠 經 理 人 陳 士 龍 經 理 人 何 國 光 經 理 人 賴 添 喜 經 理 人 王 祥 文 經 理 人 林 孟 璋 經 理 人 古 裕 興 經 理 人 徐 幼 玲 經 理 人 方 培 旭 經 理 人 王 俊 彥 經 理 人 郭 俊 忠 經 理 人 石 建 民 經 理 人 黃 譓 燁 經 理 人 黃 銘 德 經 理 人 汪 弘 洲 經 理 人 馬 永 菁 經 理 人 黃 瓊 玲
37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4 月 26 日 止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經 理 人 鄭 國 明 經 理 人 陳 彥 至 經 理 人 林 志 鎰 經 理 人 薛 崇 德 經 理 人 程 怡 中 經 理 人 曾 秀 貞 經 理 人 蔡 欣 志 經 理 人 林 桂 櫻 經 理 人 高 秀 卿 經 理 人 季 維 華 經 理 人 翁 國 書 經 理 人 李 憲 華 經 理 人 張 焙 燕 經 理 人 林 清 吉 經 理 人 林 意 洹 經 理 人 陳 建 山 經 理 人 林 茉 莉 經 理 人 林 麗 珠 經 理 人 李 慶 福 經 理 人 李 明 玲 經 理 人 譚 啟 俊 經 理 人 王 琪 瑾 經 理 人 唐 延 勵 經 理 人 周 君 衛 經 理 人 鄭 建 銘 經 理 人 黃 鈴 雅 經 理 人 謝 幸 珍 經 理 人 葉 郁 瑞 經 理 人 鐘 啟 耀 經 理 人 藍 家 怡 經 理 人 孫 嘉 明 經 理 人 陳 甄 頤 經 理 人 鄭 亦 霞 經 理 人 廖 格 文 經 理 人 鄭 智 文 經 理 人 張 正 明 經 理 人 賴 寶 月 經 理 人 蘇 崇 銘 經 理 人 李 志 中 經 理 人 許 美 麗 經 理 人 岑 高 經 理 人 黃 志 鵬 經 理 人 張 緣 欣 經 理 人 周 晉 鏗 經 理 人 吳 朝 璋 25, 經 理 人 楊 永 吉 經 理 人 史 宏 哲 經 理 人 倪 銘 山 經 理 人 林 文 宗 經 理 人 林 金 德 經 理 人 趙 士 鈞 經 理 人 黃 園 峻 經 理 人 柯 伶 娜 經 理 人 楊 清 策 經 理 人 王 惟 仁 ANNUAL REPORT
3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4 月 26 日 止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經 理 人 張 劭 行 經 理 人 杜 堽 經 理 人 黃 嘉 行 經 理 人 羅 義 宏 經 理 人 吳 傳 仁 經 理 人 許 雅 彤 經 理 人 李 殷 守 經 理 人 郭 富 源 經 理 人 廖 建 宗 經 理 人 張 尹 亭 經 理 人 郭 碧 瑩 經 理 人 薛 正 偉 經 理 人 張 金 龍 經 理 人 李 麗 真 董 事 法 人 江 金 德 ( 註 1) 代 表 人 董 事 法 人 蔡 憲 宗 ( 註 2) 代 表 人 董 事 法 人 陳 福 隆 ( 註 3) 代 表 人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 註 4) 經 理 人 蔡 鎮 村 ( 註 5) 經 理 人 江 宥 康 ( 註 5) 經 理 人 林 濬 璋 ( 註 5) 經 理 人 鄭 智 仁 ( 註 5) 經 理 人 蘇 博 民 ( 註 5) 經 理 人 吳 忠 益 ( 註 5) 經 理 人 劉 建 邦 ( 註 5) 經 理 人 林 弈 崙 ( 註 5) 經 理 人 王 如 琦 ( 註 5) 經 理 人 吳 志 堅 ( 註 5) 經 理 人 黃 銘 輝 ( 註 5) 經 理 人 廖 杰 森 ( 註 5) 經 理 人 沐 國 柱 ( 註 5) 經 理 人 張 愷 潔 ( 註 5) 註 1: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7 月 16 日 改 派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王 東 和 先 生 接 任 原 江 董 事 金 德 之 職 務 註 2: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9 月 25 日 改 派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陳 福 隆 先 生 接 任 原 蔡 董 事 憲 宗 之 職 務 註 3: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於 101 年 11 月 8 日 改 派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陳 統 民 先 生 接 任 原 陳 董 事 福 隆 之 職 務 註 4: 原 曾 監 察 人 美 紅 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 請 辭 監 察 人 職 務 註 5: 蔡 鎮 村 等 14 人 已 解 任 ( 二 ) 股 權 移 轉 資 訊 : 無 ( 三 ) 股 權 質 押 資 訊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持 股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東 無 質 押 予 關 係 人 之 情 形 34
39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姓 名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魏 啟 林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魏 啟 林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汪 國 華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蔡 友 才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統 民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榮 鴻 慶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295,906, % ,854, % ,659, % 年 4 月 26 日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之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及 關 係 備 註 名 稱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關 係 1.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係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2.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為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之 法 人 董 事 1.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係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2.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為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之 法 人 董 事 受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控 制 89,573, % ,899, % ,754, % 黃 明 仁 25,217,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蔡 宏 圖 中 華 開 發 資 產 管 理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吳 春 臺 Ant Bridge Asia V Corporation 17,112, %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受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控 制 9,309, % ,670, % ANNUAL REPORT
4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九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1) 本 公 司 投 資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仟 股 ;% 綜 合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9, % - - 9, %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59, % , %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 註 2) 58, % , % Waterland Securities(BVI)Co.,Ltd. ( 註 3) 7, % - - 7, %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 註 4) 30, % , %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 註 5) % % 註 1: 係 公 司 之 長 期 投 資 註 2: 係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之 持 股,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發 行 資 本 額 為 HKD60,00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HKD58,000 仟 元 註 3: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於 99 年 12 月 21 日 設 立, 本 公 司 增 資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港 幣 1 億 元, 再 轉 投 資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尚 未 匯 出 資 金 註 4:100 年 1 月 24 日 本 公 司 增 加 對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80% 持 股, 持 股 成 為 100% 註 5: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於 99 年 7 月 6 日 轉 投 資 設 立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資 本 額 為 美 金 50 萬 元 36
41 募 資 情 形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單 位 : 股 ; 新 台 幣 元 年 月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發 行 以 現 金 以 價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外 之 財 產 股 本 來 源 其 他 格 ( 仟 股 ) ( 仟 元 ) ( 仟 股 ) ( 仟 元 ) 抵 充 股 款 者 79 年 2 月 10 20, ,000 20, ,000 創 立 無 - 80 年 12 月 10 25, ,000 25,000 現 金 增 資 250,000 50,000,000 元 無 (80)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82 年 12 月 10 30, ,000 30,000 現 金 增 資 300,000 50,000,000 元 無 (82)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83 年 2 月 ,000 1,090, ,000 現 金 增 資 1,090, ,000,000 元 無 (83)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85 年 6 月 ,000 1,120, ,000 盈 餘 轉 增 資 1,120,000 30,000,000 元 無 - 85 年 9 月 ,000 1,500, ,000 現 金 增 資 1,500, ,000,000 元 無 (85)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86 年 10 月 ,000 4,500, ,000 現 金 增 資 1,500,000,000 元 3,240,000 盈 餘 轉 增 資 無 (86)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240,000,000 元 87 年 6 月 ,000 4,500, ,920 盈 餘 轉 增 資 3,499, ,200,000 元 無 (87)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89 年 1 月 ,000 7,000, ,000 現 金 增 資 7,000,000 3,500,800,000 元 無 (89)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合 併 增 資 91 年 10 月 10 1,014,000 10,140,000 1,014,000 10,140,000 3,140,000,000 元 無 (91) 台 財 證 ( 二 ) 第 號 95 年 5 月 10 1,014,000 10,140, ,079 減 資 8,270,789 1,869,210,700 元 無 (95) 金 管 證 二 字 第 號 100 年 8 月 10 1,014,000 10,140, ,947 盈 餘 及 公 積 轉 8,699,470 增 資 428,681,620 元 無 (100) 金 管 證 券 第 號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 註 )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備 註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 868,963, ,963,963 公 開 發 行 未 上 市 或 上 櫃 註 : 為 未 上 市 或 上 櫃 公 司 股 票 ( 二 ) 股 東 結 構 102 年 4 月 26 日 股 東 結 構 外 國 機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合 數 量 及 外 人 計 人 數 , ,184 持 有 股 數 0 784,761,342 11,707, ,644,510 3,713, ,947,092 持 股 比 例 % 1.35% 8.02% 0.42% 100% ANNUAL REPORT
4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1.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102 年 4 月 26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 至 , % 1,000 至 5, ,125, % 5,001 至 10, ,184, % 10,001 至 15, ,189, % 15,001 至 20, ,271, % 20,001 至 30, ,012, % 30,001 至 40, ,720, % 40,001 至 50, ,625, % 50,001 至 100, ,839, % 100,001 至 200, ,751, % 200,001 至 400, ,454, % 400,001 至 600, ,589, % 600,001 至 800, ,094, % 800,001 至 1,000, ,776, % 1,000,001 以 上 ,958, % 合 計 2, ,947, % 2. 特 別 股 : 無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102 年 4 月 26 日 股 份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295,906, %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208,854, %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89,659, %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89,573, % 高 雄 銀 行 ( 股 ) 公 司 42,899, %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股 ) 公 司 40,754, % 黃 明 仁 25,217,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17,112, % 中 華 開 發 資 產 管 理 ( 股 ) 公 司 9,309, % 註 : 係 股 權 比 例 占 1% 以 上 之 股 東 38
43 募 資 情 形 項 目 ( 五 )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每 股 市 價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年 度 100 年 101 年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年 度 截 至 3 月 3 1 日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 註 5)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868,963, ,963, ,963,963 每 股 盈 虧 (0.34) (0.10) 0.03 現 金 股 利 - - ( 註 5) 無 償 盈 餘 配 股 配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本 益 比 ( 註 1) 本 利 比 ( 註 2)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3) 註 1: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2: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3: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4: 截 至 報 告 日 止,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議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註 5: 季 報 不 適 用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股 利 政 策 ( 公 司 章 程 第 27 條 )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撥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分 配 如 下 : (1)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2) 提 撥 百 分 之 一 至 五 為 員 工 紅 利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股 東 股 利 分 配 之 比 率, 現 金 股 利 定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餘 額 配 發 股 票 股 利 本 公 司 得 因 資 金 狀 況 資 本 適 足 率 規 定 及 營 運 需 要, 調 整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率 2. 本 年 度 擬 議 股 利 分 配 情 形 本 公 司 102 年 3 月 22 日 第 八 屆 董 事 會 第 十 四 次 會 議 決 議 通 過, 擬 辦 理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虧 損 撥 補 案, 總 計 83,446 仟 元, 彌 補 虧 損 後, 因 無 可 分 配 盈 餘, 不 分 派 股 息 及 紅 利, 將 提 報 102 年 股 東 常 會 討 論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不 適 用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依 據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27 條 規 定 :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撥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ANNUAL REPORT
4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有 盈 餘 分 配 如 下 : 一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二 提 撥 百 分 之 一 至 五 為 員 工 紅 利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股 東 股 利 分 配 之 比 率, 現 金 股 利 定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餘 額 配 發 股 票 股 利 本 公 司 得 因 資 金 狀 況 資 本 適 足 率 規 定 及 營 運 需 要, 調 整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率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係 以 101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於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範 圍 內 為 基 礎 估 列, 並 認 列 為 101 年 度 之 營 業 費 用,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101 年 度 無 可 分 配 盈 餘, 有 關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 不 適 用 3.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分 紅 等 資 訊 (1)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 不 適 用 (2)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紅 利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不 適 用 (3) 考 慮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 不 適 用 年 度 盈 餘 用 以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情 形 : 不 適 用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102 年 4 月 30 日 買 回 期 次 第 一 次 買 回 目 本 公 司 股 東 依 公 司 法 第 186 條 規 定, 請 求 本 公 司 買 回 其 所 有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於 99 年 6 月 依 法 院 裁 定 價 格 新 台 幣 元 向 股 東 收 買 股 份 的 計 新 台 幣 10,145,891 元,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後 之 股 份 授 權 董 事 長 洽 特 定 人 認 購 買 回 期 間 99 年 6 月 8 日 買 回 區 間 價 格 元 已 買 回 股 份 種 類 及 數 量 普 通 股 983,129 仟 股 已 買 回 股 份 金 額 10,145,891 元 已 辦 理 銷 除 及 轉 讓 之 股 份 數 量 0 股 累 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數 量 983,129 仟 股 累 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 ) 0.11% 二 公 司 債 特 別 股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完 成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 無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其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 無 四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無 40
45 營 運 概 況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業 務 內 容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在 其 營 業 處 所 受 託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在 其 營 業 處 所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承 銷 有 價 證 券 有 價 證 券 股 務 事 項 之 代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受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兼 營 期 貨 自 營 業 務 辦 理 短 期 票 券 業 務 經 營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兼 營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辦 理 之 證 券 相 關 業 務 2. 營 業 比 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占 比 % 金 額 占 比 % 經 紀 2,012, % 1,401, % 自 營 320, % 427, % 承 銷 43, % 40, % 期 貨 53, % 38, % 合 計 2,430, % 1,907, % 3. 目 前 之 商 品 或 服 務 項 目 本 公 司 以 國 內 外 之 法 人 機 構 及 一 般 投 資 大 眾 為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服 務 據 點 遍 及 國 內 各 大 都 會 區 本 公 司 之 電 子 交 易 下 單 系 統 提 供 投 資 人 更 快 速 便 捷 之 理 財 資 訊 與 服 務, 不 受 時 間 及 空 間 限 制 4. 計 劃 開 發 之 商 品 與 服 務 (1) 藉 由 專 業 的 財 務 工 程 模 型, 設 計 多 樣 化 之 新 金 融 商 品, 提 供 客 戶 多 元 化 之 理 財 選 擇 (2) 配 合 主 管 機 關 開 放 之 新 商 品 與 新 法 令, 申 請 承 作 資 格 並 研 發 交 易 策 略 建 置 相 關 交 易 系 統 ( 二 ) 產 業 概 況 近 年 國 際 金 融 局 勢 動 盪, 使 資 本 市 場 投 資 者 信 心 不 足, 再 加 上 證 所 稅 議 題 發 酵 促 使 國 內 股 市 交 易 量 能 急 凍, 以 及 承 銷 案 件 競 爭 的 白 熱 化, 皆 讓 證 券 商 普 遍 面 臨 操 作 利 潤 微 薄 的 處 境 因 此 為 提 高 經 營 績 效, 促 使 產 業 開 始 出 現 整 併 活 動 而 除 規 模 之 外, 證 券 商 多 元 經 營 的 趨 勢 不 變, 國 內 大 型 綜 合 券 商 皆 具 經 紀 與 承 銷 業 務 的 營 運 效 率, 其 中, 經 紀 業 務 則 持 續 著 墨 於 電 子 式 下 單 交 易 的 效 率 性, 而 承 銷 業 務 則 致 力 於 國 際 投 資 銀 行 的 經 營 模 式, 以 進 一 步 抵 銷 自 營 操 作 所 造 成 獲 利 面 的 波 動 ANNUAL REPORT
4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性 影 響 所 及, 隨 著 業 務 的 推 展 而 有 擴 大 資 本 規 模 的 需 求, 大 型 券 商 皆 有 金 控 母 公 司 作 為 資 金 與 業 務 的 奧 援, 整 體 行 業 大 者 恆 大 的 趨 勢 明 顯 展 望 後 市, 在 近 期 兩 岸 證 券 期 貨 監 理 合 作 平 台 的 首 次 會 議 中, 我 方 與 陸 方 達 成 多 項 共 識, 包 含 :(1) 放 寬 兩 岸 證 券 期 貨 業 互 設 門 檻 及 參 股 條 件, 其 中 大 陸 將 允 許 符 合 條 件 的 台 灣 證 券 公 司, 在 大 陸 特 定 區 域 單 區 新 設 一 家 合 資 的 全 牌 照 證 券 公 司 ;(2) 允 許 台 灣 證 券 公 司 申 請 大 陸 QFII 資 格 時, 按 照 集 團 管 理 的 證 券 資 產 規 模 計 算 ;(3) 循 序 放 寬 QDII 資 金 來 台 投 資 額 度 限 制, 由 5 億 美 元 提 高 到 10 億 美 元 ; 至 於 市 場 期 待 的 T 股 議 題, 由 於 涉 及 到 未 來 稽 核 與 監 管 問 題, 雙 方 同 意 應 循 序 漸 進 整 體 而 言, 雖 兩 岸 證 券 業 在 業 務 交 流 上 仍 存 有 進 一 步 互 惠 的 空 間, 然 只 要 兩 岸 金 融 開 放 做 為 長 線 趨 勢 的 前 提 未 改, 未 來 兩 岸 的 交 流 互 動 將 是 我 國 券 商 提 升 經 營 效 率 規 模 與 國 際 競 爭 力 的 關 鍵 所 在, 而 從 近 期 兩 岸 證 券 會 談 的 共 識 中, 亦 可 觀 察 到 券 商 營 運 規 模 將 與 未 來 可 享 有 兩 岸 的 潛 在 商 機 大 小 息 息 相 關, 因 此 券 商 大 者 恆 大 或 有 金 控 奧 援 的 經 營 模 式 仍 為 未 來 趨 勢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 不 適 用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1. 短 期 : (1) 經 紀 業 務 全 力 發 展 法 人 業 務, 並 提 升 基 金 複 委 託 業 務 保 險 權 證 ELN 等 產 品 線 之 齊 備 與 深 化, 以 提 高 多 元 化 業 務 收 益 (2) 配 合 集 團 整 體 發 展 策 略, 持 續 提 升 期 貨 香 港 投 信 投 顧 子 公 司 之 經 營 績 效 (3) 強 化 自 營 避 險 操 作 策 略 及 績 效, 整 合 及 建 立 穩 健 獲 利 的 模 式, 追 求 絕 對 報 酬 (4) 慎 選 優 質 承 銷 案 件, 提 供 客 戶 完 整 承 銷 輔 導 及 財 務 顧 問 服 務 ; 多 頭 時 賺 取 資 本 利 得, 空 頭 時 賺 取 有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財 務 顧 問 業 務 之 固 定 收 益, 並 提 昇 市 場 佔 有 率 (5) 善 用 集 團 資 源, 透 過 核 心 客 戶 策 略 發 揮 業 務 綜 效, 提 供 全 方 位 理 財 服 務 2. 長 期 : (1) 以 整 合 性 的 服 務, 輔 以 多 元 化 的 產 品, 廣 拓 銷 售 管 道, 在 長 期 穩 健 的 經 營 策 略 下, 使 業 務 均 衡 持 續 地 發 展 成 長 (2) 因 應 證 券 商 大 型 化 專 業 化 與 國 際 化 之 趨 勢, 尋 求 證 券 商 合 併 或 策 略 聯 盟 機 會, 以 擴 大 經 紀 市 佔 規 模 (3) 藉 由 轉 投 資 事 業 與 集 團 資 源 整 合 綜 效 之 發 揮, 提 升 獲 利 能 力 及 強 化 市 場 競 爭 力 (4) 持 續 推 動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優 化, 提 升 資 訊 系 統 效 能 (5) 擴 增 資 本 規 模 與 維 持 整 體 獲 利 穩 定 成 長, 以 因 應 各 項 資 金 需 求 及 提 升 企 業 競 爭 力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一 ) 市 場 分 析 1. 主 要 服 務 對 象 及 地 區 本 公 司 以 國 內 外 法 人 機 構 及 一 般 投 資 大 眾 為 服 務 對 象, 營 業 據 點 分 布 於 台 灣 各 大 都 會 區 及 各 縣 市, 截 至 102 年 4 月 底 止, 共 有 28 處 營 業 據 點 2. 市 場 佔 有 率 本 公 司 101 年 全 年 度 經 紀 業 務 市 佔 率 為 2.11%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1) 供 給 方 面 面 臨 飽 和 的 國 內 市 場, 國 內 證 券 商 紛 紛 朝 向 大 型 化 券 商 發 展, 如 大 華 證 與 凱 基 證 之 合 併 案 42
47 營 運 概 況 永 豐 金 證 券 併 購 太 平 洋 證 券 等, 未 來 大 者 恆 大 的 趨 勢 將 更 趨 明 顯, 但 各 券 商 也 為 了 在 業 務 同 質 性 高 的 環 境 下 生 存, 未 來 勢 必 得 提 供 更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例 如 更 便 捷 的 下 單 環 境 完 整 的 證 券 理 財 產 品 等 不 過 整 體 而 言, 券 商 經 營 面 向 的 差 異 性 不 大, 爾 後 削 價 競 爭 的 態 勢 仍 難 避 免, 促 使 同 業 整 併 的 趨 勢 持 續, 以 建 立 較 為 穩 定 的 產 業 秩 序 (2) 需 求 方 面 低 利 率 的 環 境 使 國 內 投 資 大 眾 對 於 理 財 需 求 與 日 俱 增, 提 供 多 樣 化 與 優 質 商 品 以 及 便 利 的 下 單 工 具 將 成 為 吸 引 客 戶 以 及 增 加 券 商 業 務 規 模 的 關 鍵 所 幸, 近 年 來 政 府 不 斷 推 動 金 融 改 革 以 及 兩 岸 金 融 市 場 交 流, 協 助 證 券 商 可 設 計 更 多 的 理 財 產 品 因 應, 有 利 於 維 繫 證 券 商 之 經 營 與 獲 利 空 間 未 來 待 兩 岸 法 令 與 監 管 機 制 進 一 步 完 善 後, 更 多 元 的 理 財 商 品 不 僅 滿 足 理 財 需 求, 亦 有 助 於 支 撐 券 商 營 運 的 利 潤 4.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及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A. 券 商 登 陸 開 放, 如 台 灣 券 商 可 赴 大 陸 設 立 證 券 投 資 諮 詢 ( 投 顧 ) 公 司 ; 拉 高 台 灣 券 商 可 投 資 大 陸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持 股 比 重 ; 符 合 條 件 的 台 灣 券 商 可 在 大 陸 上 海 福 建 深 圳 各 新 設 一 家 合 資 的 全 牌 照 證 券 公 司 等 ; 主 管 機 關 通 過 離 岸 券 商 業 務 (OSU); 開 放 券 商 可 進 行 外 匯 交 易 在 外 匯 市 場 中 拆 借 等 業 務, 為 國 內 券 商 另 闢 市 場 以 藉 此 突 破 已 然 飽 和 以 及 利 潤 微 薄 的 經 營 環 境 B. 國 內 證 券 商 在 人 才 資 歷 前 台 產 品 設 計 能 力 後 台 稽 核 風 控 等 技 術 已 臻 於 成 熟 且 具 競 爭 力, 相 對 於 對 岸 資 本 市 場 的 發 展 進 程 有 與 我 國 類 似 之 處, 國 內 證 券 商 赴 大 陸 發 展 應 具 備 台 灣 經 驗 的 優 勢 (2) 不 利 因 素 A. 儘 管 兩 岸 金 證 會 的 交 流 結 果 獲 致 了 進 一 步 的 突 破, 惟 兩 岸 對 於 業 務 的 監 管 與 稽 核 機 制 仍 有 賴 建 置, 機 制 健 全 下 過 於 躁 進 有 增 添 業 者 投 資 風 險 之 虞 B. 國 內 券 商 主 要 收 入 來 源 來 自 於 傳 統 經 紀 業 務, 惟 國 際 金 融 局 勢 仍 不 穩 固, 加 上 券 商 同 質 性 過 高, 將 影 響 手 續 費 收 入 ; 另 資 本 市 場 的 高 度 波 動 亦 使 業 者 投 資 操 作 困 難 度 增 加, 投 資 收 益 的 波 動 加 劇 ; 而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亦 因 市 場 成 熟, 產 業 間 競 爭 的 態 度 也 十 分 嚴 峻 C. 目 前 台 灣 證 券 商 複 委 託 業 務 限 於 投 資 標 的 之 嚴 格 規 範, 相 較 於 香 港 高 度 自 由 化 與 低 稅 負 的 優 勢, 不 具 有 競 爭 力 D. 證 券 商 在 海 外 子 公 司, 雖 依 當 地 主 管 機 關 規 範 可 以 從 事 許 多 業 務, 但 國 內 主 管 機 關 在 法 規 上 多 所 限 制, 以 致 影 響 其 業 務 競 爭 力 E. 國 內 證 券 商 除 受 證 券 期 貨 局 的 直 接 監 理 之 外, 證 交 所 櫃 買 中 心 期 交 所 與 集 保 結 算 所 等 周 邊 單 位 亦 承 證 券 期 貨 局 授 權, 間 接 監 理 證 券 商, 整 體 而 言 證 券 商 業 務 受 到 多 層 次 監 理, 間 接 影 響 其 經 營 效 率 F. 近 年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等 新 興 產 業 興 起, 而 這 類 型 投 資 案 金 額 通 常 不 超 過 新 台 幣 兩 千 萬, 投 資 金 額 低 於 科 技 產 業 的 約 三 千 萬 左 右, 宣 告 小 型 化 創 投 時 代 即 將 來 臨, 將 增 加 創 投 競 爭 態 勢 (3) 因 應 對 策 A. 由 於 國 內 證 券 市 場 競 爭 態 勢 激 烈, 應 積 極 開 發 異 於 同 業 之 競 爭 優 勢, 如 提 供 更 多 的 客 製 化 的 理 財 服 務 等, 讓 經 紀 業 務 收 入 的 來 源 更 為 多 元, 增 加 經 紀 業 務 的 穩 定 性, 以 強 化 中 小 型 券 商 的 經 營 利 基 B. 密 切 追 蹤 兩 岸 證 券 金 融 相 關 政 策 的 發 展, 以 了 解 國 內 外 財 富 管 理 市 場 的 發 展 趨 勢, 並 本 於 本 國 券 商 人 才 條 件 的 優 勢, 靈 活 地 制 定 調 整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以 增 加 產 品 服 務 的 範 疇 及 深 ANNUAL REPORT
4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度, 順 應 時 代 所 趨 C. 為 因 應 資 本 市 場 近 年 低 利 的 投 資 趨 勢, 並 於 投 資 決 策 中 妥 善 建 立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應 有 助 於 擬 定 更 為 合 宜 之 投 資 策 略, 以 追 求 操 作 績 效 更 為 穩 健 的 表 現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 本 公 司 屬 證 券 業, 不 適 用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本 公 司 屬 證 券 業, 不 適 用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前 十 大 進 銷 客 戶 名 單 : 本 公 司 屬 證 券 業, 不 適 用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 本 公 司 屬 證 券 業, 不 適 用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 本 公 司 屬 證 券 業, 不 適 用 三 從 業 員 工 員 工 人 數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截 至 4 月 30 日 職 員 1, 工 員 合 計 1,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碩 士 大 專 高 中 高 中 以 下 證 券 分 析 師 會 計 師 內 部 稽 核 師 期 貨 分 析 師 融 資 融 券 人 員 證 券 商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投 資 型 保 險 商 品 業 務 員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員 外 幣 計 價 非 投 資 型 保 單 講 師 資 格 員 工 持 有 專 初 階 授 信 人 員 業 證 照 之 名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人 員 稱 及 人 數 證 券 商 高 級 業 務 員 證 券 商 業 務 員 期 貨 業 務 員 證 券 投 信 投 顧 人 員 理 財 規 劃 人 員 信 託 業 務 人 員 人 身 保 險 業 務 員 財 富 管 理 人 員 FRM 律 師
49 營 運 概 況 ( 二 ) 與 財 務 資 訊 透 明 有 關 人 員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情 形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財 會 及 稽 核 部 門 員 工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人 數 如 下 表 : 項 目 財 會 部 門 稽 核 部 門 中 華 民 國 內 部 稽 核 師 0 1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1 0 銀 行 內 部 控 制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6 3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能 力 測 驗 1 3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本 公 司 係 屬 證 券 服 務 業, 所 營 業 務 及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皆 無 危 及 環 境 保 護 及 環 保 法 令 之 抵 觸 之 疑 慮, 亦 無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處 分 之 情 事 五 勞 資 關 係 ( 一 ) 列 示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情 形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為 保 障 同 仁 權 益, 凡 新 進 員 工 報 到 當 日 起, 公 司 主 動 按 規 定 予 以 投 保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及 享 受 保 險 給 付 權 利, 並 由 公 司 依 法 令 規 定 補 助 其 保 險 費 並 依 法 提 撥 職 工 福 利 金, 提 供 員 工 康 樂 教 育 急 難 救 助 等 服 務 2.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公 司 為 強 化 企 業 體 質 與 落 實 人 才 培 育, 訂 定 教 育 訓 練 實 施 作 業 要 點, 建 立 訓 練 架 構 與 機 制, 並 針 對 人 員 不 同 工 作 性 質 之 需 求, 規 劃 一 系 列 內 部 專 業 訓 練 ; 如 IFRS 系 列 課 程 / 營 業 員 訓 練 等 專 業 知 識 訓 練 ; 溝 通 技 巧 簡 報 技 巧 等 職 能 訓 練 團 隊 共 識 建 立 等 管 理 訓 練 輔 以 數 位 學 習 平 台 展 開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等 各 項 金 融 專 業 及 通 識 訓 練, 提 供 同 仁 各 項 專 業 知 識 重 複 學 習 以 協 助 工 作 推 展 與 管 理, 讓 學 習 與 發 展 不 打 烊 同 時 為 提 昇 人 員 素 質 與 遵 循 各 主 管 機 關 之 資 格 規 範, 派 員 參 與 外 部 專 業 訓 練 機 構 舉 辦 之 各 項 資 格 訓 練, 如 : 金 融 研 訓 院 證 基 會 券 商 同 業 公 會 等 金 融 專 業 培 訓 101 年 度 法 定 訓 練 課 程 如 下 : 課 程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受 訓 總 時 數 受 訓 人 次 證 券 業 務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班 證 基 會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職 前 訓 練 證 基 會 業 務 人 員 在 職 訓 練 證 券 公 會 7,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在 職 訓 練 期 貨 公 會 4, 證 券 商 營 業 員 權 證 教 育 訓 練 證 券 公 會 個 資 法 / 洗 錢 防 制 法 研 討 會 各 認 證 機 構 IFRS 研 討 會 各 認 證 機 構 勞 工 安 全 / 急 救 人 員 / 防 火 管 理 人 各 認 證 機 構 公 司 治 理 研 習 班 證 券 公 會 內 部 稽 核 研 習 班 證 券 公 會 2, 風 險 管 理 研 習 班 證 券 公 會 ANNUAL REPORT
5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退 休 制 度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基 法 及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對 選 擇 適 用 新 制 退 休 制 度 員 工, 按 月 向 勞 工 保 險 局 提 繳 至 其 個 人 退 休 金 帳 戶 對 適 用 舊 制 退 休 制 度 員 工, 按 月 提 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並 依 法 設 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4.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情 形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措 施 維 護 情 形 本 公 司 有 關 勞 資 間 之 權 益 悉 依 政 府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提 供 多 種 反 應 管 道 以 促 進 勞 資 雙 方 之 溝 通 協 議, 勞 資 雙 方 迄 今 無 重 大 爭 議 事 項 懸 宕, 勞 資 關 係 和 諧 圓 融 ( 二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 無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管 理 銀 行 :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3. 授 信 承 銷 銀 行 團 :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玉 山 商 業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商 業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臺 灣 新 光 商 業 銀 行 日 盛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大 慶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台 新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4. 承 銷 機 構 :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管 理 銀 行 : 臺 灣 銀 行 3. 授 信 銀 行 團 : 臺 灣 銀 行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遠 東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臺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彰 化 商 業 銀 行 臺 灣 新 光 商 業 銀 行 協 議 書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簽 證 承 銷 機 構 : 中 華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簽 訂, 自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3 年 至 期 間 3 年 至 期 間 3 年 主 要 內 容 本 公 司 向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等 12 家 授 信 銀 行 團 申 請 授 信 總 額 度 20 億 元, 與 當 事 人 共 同 簽 訂 聯 合 授 信 暨 承 銷 合 約 本 公 司 向 臺 灣 銀 行 等 8 家 授 信 銀 行 團 申 請 授 信 總 額 度 30 億 元, 與 當 事 人 共 同 簽 訂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限 制 條 款 財 務 比 率 :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 修 改 ) 財 務 比 率 :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本 公 司 委 請 中 華 票 券 金 信 用 評 等 : 融 公 司 簽 證 承 銷 總 額 度 惠 譽 國 際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長 期 信 6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與 當 事 用 評 等 twbbb+(twn) 含 以 上 且 人 簽 訂 協 議 書 短 期 信 用 評 等 F3(twn) 含 以 上 46
51 營 運 概 況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協 議 書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簽 證 承 銷 機 構 : 兆 豐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契 約 書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簽 證 承 銷 機 構 :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授 信 合 約 書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授 信 銀 行 :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1. 借 款 行 / 發 行 公 司 : 本 公 司 2. 管 理 銀 行 :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3. 授 信 承 銷 銀 行 團 :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玉 山 商 業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商 業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日 盛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彰 化 商 業 銀 行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 註 )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 註 ) 1. 承 租 人 : 本 公 司 2. 出 租 人 :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1. 承 租 人 : 本 公 司 2. 出 租 人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至 期 間 3 年 至 期 間 3 年 至 期 間 3 年 簽 訂, 自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3 年 簽 訂, 期 間 五 年 簽 訂, 期 間 三 年 註 : 至 101 年 12 月 底 每 年 租 金 達 500 萬 元 以 上 之 營 業 租 賃 資 產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本 公 司 委 請 兆 豐 票 券 金 信 用 評 等 : 融 公 司 簽 證 承 銷 總 額 度 惠 譽 國 際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長 期 信 3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與 當 事 用 評 等 A-(twn) 含 以 上 人 簽 訂 協 議 書 本 公 司 委 請 國 際 票 券 金 信 用 評 等 : 融 公 司 簽 證 承 銷 總 額 度 惠 譽 國 際 信 用 評 等 公 司 長 期 信 5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與 當 事 用 評 等 A-(twn) 含 以 上 人 簽 訂 契 約 書 本 公 司 向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財 務 比 率 : 銀 行 申 請 授 信 總 額 度 4 億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元, 與 當 事 人 簽 訂 授 信 合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約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本 公 司 向 臺 灣 工 業 銀 行 財 務 比 率 : 等 10 家 授 信 銀 行 團 申 請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授 信 總 額 度 40 億 元, 與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當 事 人 共 同 簽 訂 聯 合 授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信 暨 承 銷 合 約 億 元 本 公 司 向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承 租 安 和 分 公 司 營 業 場 地, 與 當 事 人 簽 訂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書 本 公 司 向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 股 ) 公 司 承 租 長 城 分 公 司 營 業 場 地, 與 當 事 人 共 同 簽 訂 房 屋 租 賃 契 約 書 無 無 ANNUAL REPORT
5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一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1.97 年 度 至 101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流 動 資 產 15,853,389 21,875,455 27,066,181 18,313,825 19,001,566 基 金 及 投 資 1,148,912 1,126,969 1,074,992 1,719,417 1,693,106 固 定 資 產 1,425,129 1,448,809 1,463,477 1,429,796 1,383,779 其 他 資 產 1,586,685 1,491,985 1,266,975 1,512,643 1,202,889 資 產 總 額 20,014,115 25,943,218 30,871,625 22,975,681 23,281,340 分 配 前 9,842,446 16,109,971 19,243,018 11,063,378 13,922,891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9,842,446 16,574,707 19,243,018 11,063,378 ( 註 2) 長 期 負 債 1,368, ,000 1,948,607 2,497,596 - 其 他 負 債 270, , ,252 58,672 55,295 分 配 前 11,481,446 16,754,398 21,567,877 13,619,646 13,978,186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11,481,446 17,219,134 21,567,877 13,619,646 ( 註 2) 股 本 8,270,789 8,270,789 8,260,643 ( 註 3) 8,689,324 ( 註 3) 8,689,324 ( 註 3) 資 本 公 積 1,361 1,361 94, , ,044 分 配 前 262, , , , ,972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262, , , ,418 ( 註 2)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1,987) - 28,015 (73,093) (38,177)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9,816) (20,518) (21,658) (26,009)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8,532,669 9,188,820 9,303,748 9,356,035 9,303,154 總 額 分 配 後 8,532,669 8,724,084 9,303,748 9,356,035 ( 註 2) 註 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議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註 3: 含 庫 藏 股 (10,146) 仟 元 48
53 財 務 概 況 年 度 第 1 季 簡 明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適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年 度 102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1) 流 動 資 產 25,607,91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382,292 無 形 資 產 588,084 其 他 資 產 1,449,803 資 產 總 額 29,028,095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19,270,132 分 配 後 ( 註 2) 非 流 動 負 債 404,082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19,674,214 分 配 後 ( 註 2)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股 本 8,699,470 資 本 公 積 205,044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520,786 分 配 後 ( 註 2) 其 他 權 益 (61,621) 庫 藏 股 票 (10,146) 非 控 制 權 益 348 權 益 分 配 前 9,353,881 總 額 分 配 後 ( 註 2) 註 1:102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議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 二 ) 損 益 表 1.97 年 度 至 101 年 度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營 業 收 入 1,951,643 3,564,078 3,159,199 2,327,159 1,907,056 營 業 毛 利 1,096,361 2,942,321 2,607,596 1,741,279 1,699,885 營 業 損 益 (364,716) 874, ,770 (124,596) 186,084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487, , , , ,914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207,434 98, , , ,701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84,839) 880, ,835 (159,279) (27,703)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29,677) 663, ,552 (292,141) (83,446)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本 期 損 益 (29,677) 663, ,552 (292,141) (83,446) 每 股 盈 餘 (0.04) (0.34) (0.10) 註 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ANNUAL REPORT
5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年 度 第 1 季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 適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2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營 業 收 入 502,157 營 業 毛 利 472,923 營 業 損 益 11,940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22,276 稅 前 淨 利 34,216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23,182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本 期 淨 利 ( 損 ) 23,18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2,565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25,747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23,182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25,747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 每 股 盈 餘 0.03 註 1:102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項 目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一 O 一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黃 金 澤 郭 柏 如 會 計 師 無 保 留 意 見 一 O O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黎 昌 州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無 保 留 意 見 九 十 九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黎 昌 州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無 保 留 意 見 九 十 八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黎 昌 州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無 保 留 意 見 九 十 七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黎 昌 州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無 保 留 意 見 50
55 財 務 概 況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一 )97 年 度 至 101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分 析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財 務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速 動 比 率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資 產 報 酬 率 (%) (0.94) 0.15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0.34) (3.13) (0.89) 占 實 收 資 本 營 業 利 益 ( 損 失 ) (4.41) (1.43) 2.14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 純 損 ) (1.03) (1.83) (0.32) 純 益 ( 純 損 ) 率 (%) (1.27) (12.55) (4.38) 每 股 ( 虧 損 ) 盈 餘 ( 元 ) (0.03) (0.34) (0.10)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註 2) ( 註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2) ( 註 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2) ( 註 2)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因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為 負 數, 故 不 予 以 計 算 該 比 率 註 3: 各 計 算 項 目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4.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5.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ANNUAL REPORT
5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註 4: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5: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固 定 資 產 總 額 註 6: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 二 )102 年 度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資 料 ( 適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 註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財 務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速 動 比 率 資 產 報 酬 率 (%) 0.17 權 益 報 酬 率 (%) 0.25 獲 利 能 力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0.14 稅 前 純 益 0.39 純 益 率 (%) 4.62 每 股 盈 餘 ( 元 ) 2.96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註 2)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2) 槓 桿 度 營 運 槓 桿 度 - 財 務 槓 桿 度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註 1:102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 因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為 負 數, 故 不 予 以 計 算 該 比 率 註 3: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獲 利 能 力 52
57 財 務 概 況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4.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5.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4: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5: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註 6: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ANNUAL REPORT
5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三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造 送 一 O 一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虧 損 撥 補 議 案, 其 中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含 資 產 負 債 表 損 益 表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現 金 流 量 表 等 ) 業 經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黃 金 澤 會 計 師 及 郭 柏 如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竣 事,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上 項 董 事 會 所 造 書 表, 業 經 本 監 察 人 等 審 查 完 竣, 認 為 尚 無 不 合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一 九 條 之 規 定, 備 具 報 告 書, 敬 請 鑒 察 此 上 一 O 二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6 日 四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 詳 74 頁 五 101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詳 111 頁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54
59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差 異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8,313,825 19,001, , 固 定 資 產 1,429,796 1,383,779 (46,017) (3.22) 長 期 投 資 1,719,417 1,693,106 (26,311) (1.53) 其 他 資 產 1,512,643 1,202,889 (309,754) (20.48) 資 產 總 額 22,975,681 23,281, , 流 動 負 債 11,063,378 13,922,891 2,859, 長 期 負 債 2,497,596 0 (2,497,596) (100.00) 其 他 負 債 58,672 55,295 (3,377) (5.76) 負 債 總 額 13,619,646 13,978, , 股 本 8,689,324 8,689, 資 本 公 積 205, , 保 留 盈 餘 556, ,972 (83,446) (15.00) 金 融 商 品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73,093) (38,177) 34,916 (47.77)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21,658) (26,009) (4,351)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9,356,035 9,303,154 (52,881) (0.57) 變 動 原 因 :( 變 動 金 額 達 1,000 萬 元 且 變 動 比 率 達 50% 以 上 者 ) 1. 長 期 負 債 減 少 主 係 因 負 債 陸 續 於 102 年 度 到 期, 而 轉 列 流 動 負 債 表 達 所 致 ANNUAL REPORT
6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二 經 營 結 果 項 目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2,327,159 1,907,056 (420,103) (18.05) 減 : 銷 貨 退 回 銷 貨 折 讓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2,327,159 1,907,056 (420,103) (18.05) 營 業 成 本 585, ,171 (378,709) (64.64) 營 業 毛 利 1,741,279 1,699,885 (41,394) (2.38) 營 業 費 用 1,865,875 1,513,751 (352,124) (18.87) 營 業 利 益 ( 損 失 ) (124,596) 186, ,730 (249.3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03, ,914 3, 營 業 外 支 出 及 損 失 137, , ,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 損 ) (159,279) (27,703) 131,576 (82.61) 所 得 稅 費 用 132,862 55,743 (77,119) (58.04)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後 淨 利 ( 損 ) (292,141) (83,446) 208,695 (71.44) 註 : 增 減 比 例 超 過 20% 且 增 加 變 動 金 額 超 過 一 仟 萬 元 者 始 分 析 說 明 1. 營 業 收 入 之 變 動 主 係 民 國 101 年 度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較 100 年 度 下 降, 故 營 業 收 入 減 少 2. 營 業 費 用 及 支 出 減 少, 主 係 民 國 101 年 度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減 少 致 使 相 關 營 業 支 出 減 少 3. 綜 合 1. 及 2. 所 述, 民 國 101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較 民 國 100 年 度 增 加 4. 營 業 外 支 出 及 損 失 之 變 動, 主 係 民 國 101 年 度 估 列 訴 訟 損 失 致 使 營 業 外 支 出 增 加 5. 綜 上 3.~4. 所 述, 致 民 國 101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損 較 前 期 減 少 6.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變 動, 主 係 民 國 101 年 度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減 少, 故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7. 綜 上 5. 及 6. 所 述, 致 民 國 101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後 淨 損 較 民 國 100 年 度 減 少 三 現 金 流 量 ( 一 )101 年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88.35)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81.73) 增 減 比 率 變 動 說 明 如 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減 少, 主 係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增 加, 主 係 過 去 五 年 平 均 現 金 流 入 較 前 期 增 加 所 致 56
61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 二 )102 年 現 金 流 量 性 分 析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1) 預 計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2) 預 計 全 年 現 金 流 入 量 (3) 預 計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1)+(3)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360, ,792 1,391,397 1,751,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 (1) 營 業 活 動 : 預 期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為 430,792 仟 元 (2) 投 資 活 動 : 未 來 購 買 固 定 資 產 及 其 他 資 產, 預 期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為 79,395 仟 元 (3) 融 資 活 動 : 長 短 期 借 款 及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借 入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為 1,040,000 仟 元 2.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無 四 101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無 五 101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說 明 轉 投 資 政 策 項 目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從 事 證 券 顧 問 問 ( 股 ) 公 司 業 務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從 事 期 貨 相 關 業 務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Paradigm Asset &Weath Management Corp.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從 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業 務 國 際 化 經 營 布 局 國 際 化 經 營 布 局 Waterland 國 際 化 經 營 布 Securities(BVI)Co. 局,Ltd 投 資 餘 額 101 年 稅 後 損 益 100,069 1,249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101 年 度 獲 利 1,294 仟 元, 主 要 係 業 務 符 合 預 期 所 致 657, 年 度 獲 利 7 仟 元, 主 要 係 業 務 符 合 預 期 所 致 699,970 3, 年 度 獲 利 3,058 仟 元, 主 要 係 業 務 符 合 預 期 所 致 USD507 HKD23,684 USD3,096 USD4 101 年 度 獲 利 4 仟 元, 主 要 係 業 務 符 合 預 期 所 致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未 來 一 年 改 善 計 劃 投 資 計 劃 加 強 營 運 效 能 的 提 升 無 加 強 營 運 效 能 的 提 升 加 強 營 運 效 能 的 提 升 加 強 營 運 效 能 的 提 升 101 年 度 虧 損 HKD8,933 仟 目 前 進 行 清 HKD(8,933) 元, 主 要 係 各 項 業 務 量 尚 未 達 算 程 序 經 濟 規 模 所 致 101 年 度 虧 損 USD2,048 仟 USD(2,048) 元, 主 要 係 為 轉 投 資 事 業 國 票 無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無 無 無 無 無 六 風 險 事 項 ( 一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1. 本 公 司 屬 綜 合 證 券 商, 從 事 自 辦 信 用 交 易 業 務 主 要 係 為 賺 取 融 資 利 差, 受 利 率 變 動 影 響 不 大 2. 因 利 率 或 匯 率 變 動 受 有 影 響 之 債 券 及 相 關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業 務, 視 部 位 大 小 而 承 受 不 同 之 利 率 走 勢 及 波 動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規 範, 有 效 控 管 本 公 司 持 有 部 位 之 利 率 風 險 3. 通 貨 膨 脹 對 本 公 司 損 益 並 無 直 接 影 響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1. 本 公 司 無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及 背 書 保 證 ANNUAL REPORT
6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本 公 司 對 於 從 事 高 風 險 或 高 槓 桿 投 資, 訂 有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指 導 準 則 及 相 關 規 範 等, 以 控 管 相 關 風 險 3. 本 公 司 對 於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業 務 以 主 管 機 關 所 核 准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為 限, 並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處 理 程 序 操 作, 分 散 獲 利 來 源 及 控 管 風 險 ( 三 )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因 應 未 來 交 易 所 逐 筆 撮 合 新 制 度 需 要 及 提 升 風 險 控 管 能 力, 規 劃 建 置 證 券 安 控 中 台 系 統, 以 提 升 證 券 業 務 發 展 競 爭 能 力 為 加 強 投 資 商 品 的 評 價, 規 劃 建 置 商 品 行 情 資 料 庫 系 統 為 配 合 個 資 法, 將 規 劃 建 置 相 關 資 料 庫 管 理 及 資 安 管 理 系 統, 以 加 強 對 個 資 的 管 理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業 務 影 響 及 因 應 策 略 民 法 修 正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3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條 條 文 ; 並 自 公 布 後 六 個 月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施 行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條 條 文 ; 並 刪 除 第 條 條 文 主 要 修 正 遺 失 物 拾 得 人 報 酬 及 請 求 之 限 制 ; 剩 餘 財 產 分 配 請 求 權 專 屬 夫 妻 本 身 ; 刪 除 夫 妻 之 一 方 受 破 產 宣 告 時, 其 夫 妻 財 產 制, 當 然 成 為 分 別 財 產 制 之 規 定 ; 刪 除 債 權 人 對 於 夫 妻 一 方 之 財 產 已 為 扣 押, 而 未 得 受 清 償 時, 法 院 因 債 權 人 之 聲 請, 得 宣 告 改 用 分 別 財 產 制 之 規 定 公 司 法 修 正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8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248 條 條 文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16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97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30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54 條 條 文 主 要 修 正 發 行 公 司 債 時, 應 載 明 向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辦 理 之 事 項 ; 對 董 事 大 量 股 份 轉 讓, 而 當 選 失 其 效 力 之 規 定, 酌 作 文 字 調 整 ; 增 訂 揭 穿 公 司 面 紗 之 原 則, 防 止 股 東 濫 用 公 司 之 法 人 地 位, 致 公 司 負 擔 特 定 債 務, 以 保 障 債 權 人 勞 工 保 險 條 例 修 正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 日 行 政 院 院 臺 勞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號 令 發 布 第 15 條 定 自 101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5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6 9 條 條 文 ; 並 增 訂 第 29-1 條 條 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30 條 條 文 主 要 修 正 初 次 投 保 上 限 延 至 65 歲 ;65 歲 以 上 勞 工 得 繼 續 參 加 勞 工 保 險 ; 保 險 給 付 年 金 給 付, 如 逾 期 給 付 可 歸 責 於 保 險 人 者, 其 逾 期 部 分 應 加 給 利 息 ; 領 取 保 險 給 付 之 請 求 權, 時 效 修 正 為 五 年 58
63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業 務 影 響 及 因 應 策 略 就 業 服 務 法 修 正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8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5 條 條 文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主 要 修 正 雇 主 不 得 要 求 員 工 或 求 職 人 提 供 與 工 作 內 容 無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關 之 隱 私 資 料 消 費 者 債 務 清 理 條 例 修 正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98 條 條 文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主 要 修 正, 因 民 法 第 一 千 零 三 十 條 之 一 現 修 正 為 專 屬 於 配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偶 一 方 之 權 利, 上 述 規 定 之 剩 餘 財 產 差 額 分 配 請 求 權, 乃 配 合 修 正 不 屬 於 清 算 財 團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修 正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1 日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條 條 文 ; 刪 除 第 60 ~62-7 條 條 文 及 第 六 章 第 一 節 至 第 四 節 節 名 ; 除 第 條 自 一 百 零 二 會 計 年 度 施 行 外, 餘 自 發 布 日 施 行 主 要 修 正 對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限 制 之 部 份 文 字 ; 增 列 自 行 買 賣 業 務 對 持 有 證 券 商 所 發 行 普 通 公 司 債 之 限 制 及 部 份 文 字 ; 就 自 行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業 務 若 非 屬 自 有 資 金 投 資 或 避 險 需 求 者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業 務, 而 有 涉 及 外 匯 業 務 者, 明 列 應 就 涉 及 資 金 匯 出 入 部 分 向 中 央 銀 行 申 請 許 可 ; 適 度 放 寬 大 陸 地 區 政 府 或 公 司 在 港 澳 地 區 及 其 他 外 國 證 券 交 易 市 場 發 行 或 經 理 之 有 價 證 券 ( 如 美 國 N 股 香 港 H 股 新 加 坡 S 股 等 ) 得 為 證 券 商 經 營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之 連 結 標 的 ; 修 正 證 券 承 銷 商 與 發 行 公 司 間, 不 得 為 該 公 司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主 辦 承 銷 商 之 情 事 要 件 ; 刪 除 證 券 商 自 行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及 從 事 外 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避 險 交 易, 其 交 易 當 地 之 國 家 主 權 評 等 應 符 合 金 管 會 所 定 標 準 之 規 範 ; 配 合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修 正 證 券 商 申 請 合 併 者, 應 檢 具 書 件 之 報 表 名 稱 ; 證 券 商 在 大 陸 地 區 之 投 資 對 象 如 非 屬 證 券 期 貨 機 構, 無 須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 區 證 券 期 貨 業 務 往 來 及 投 資 許 可 管 理 辦 法 作 規 範 證 券 商 或 其 子 公 司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非 證 券 期 貨 機 構 應 向 金 管 會 申 請 許 可 ; 有 關 證 券 商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不 得 再 轉 投 資 國 內 證 券 相 關 事 業 之 規 定, 配 合 現 行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第 五 號 公 報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二 十 八 號 公 報 對 控 制 力 之 定 義, 由 持 股 控 制 變 更 為 實 質 控 制 ; 避 免 因 會 計 制 度 或 自 有 資 本 計 算 方 式 調 整 而 頻 繁 修 正, 爰 予 刪 除 第 60~62-7 條 對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之 相 關 規 定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新 法 辦 理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施 行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行 政 院 院 臺 法 字 第 對 本 公 司 與 客 戶 交 易 往 來 等 行 為, 有 影 響 號 令 發 布 除 第 6 54 條 文 外, 其 餘 條 文 定 自 101 年 10 月 1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日 施 行 (1) 法 規 宣 達 說 明 主 要 係 除 第 6 54 條 規 定, 其 餘 條 文 自 101 年 10 月 1 日 A. 於 內 部 網 站 公 告 傳 達 法 規 之 施 行 施 行 B. 同 仁 參 加 外 部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課 程 C. 列 入 本 公 司 法 遵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教 材 D. 舉 辦 大 會 考 (2) 修 定 文 件 本 公 司 各 相 關 單 位 增 修 文 件 ( 如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處 理 ANNUAL REPORT
6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業 務 影 響 及 因 應 策 略 之 告 知 書 ) 以 符 合 法 令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外 幣 計 價 國 際 債 券 管 理 規 則 修 訂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發 文 字 號 : 證 櫃 債 字 第 外 幣 管 理 將 增 加 人 民 幣 資 產 配 置 及 相 關 風 險 控 管 號 證 券, 開 放 人 民 幣 得 為 國 際 債 券 計 價 幣 別 及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OBU 人 民 幣 計 價 普 通 公 司 債 及 金 融 債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得 回 台 上 櫃 掛 牌 (1) 預 期 隨 著 人 民 幣 債 券 發 展, 固 收 部 之 投 資 部 位 將 會 納 入 相 關 債 券 部 位 (2) 帳 務 評 價 系 統 及 風 險 控 管 系 統 的 建 置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發 布 第 條 條 文 本 次 修 正 要 點 如 下 :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本 公 司 均 將 依 規 定 辦 理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後, 考 量 證 券 商 行 業 特 性, 及 維 持 證 券 商 財 務 監 理 之 品 質, 規 定 證 券 商 應 編 製 半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並 就 相 關 編 製 方 式 及 內 容 予 以 規 範 行 政 院 金 管 會 與 大 陸 證 監 會 於 102 年 1 月 29 日 達 成 共 識, 1.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金 管 會 將 分 階 段 推 動 大 陸 註 冊 的 台 資 企 業 回 台 掛 牌 上 市 櫃, 即 開 放 陸 資 持 有 30% 以 上 的 外 國 企 業 來 台 上 市 櫃 開 放 具 台 商 背 景 優 質 企 業 回 台 上 市 櫃 至 於 仿 香 港 H 股 做 法, 推 動 陸 企 到 台 灣 掛 牌 上 市 (T 股 ), 則 是 第 2 階 段 的 目 標 本 公 司 長 期 耕 耘 國 外 企 業 來 台 上 市 櫃 市 場, 由 於 台 灣 證 券 市 場 本 益 比 流 動 性 都 具 相 對 優 勢, 此 政 策 可 增 加 本 公 司 潛 在 客 戶 本 公 司 亦 將 密 切 追 踪 環 境 政 策 及 法 規 之 變 動 2. 本 公 司 因 應 措 施 針 對 台 資 企 業 ( 第 一 上 市 櫃 ) 及 陸 資 企 業 (T 股 掛 牌 ), 透 過 國 票 金 控 集 團 資 源 及 與 會 計 師 律 師 創 投 公 司 及 財 務 顧 問 公 司 之 合 作, 篩 選 標 的, 作 業 務 開 發 及 承 作 風 險 之 評 估 ( 五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六 ) 最 近 年 度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設 發 言 人 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負 責 統 合 處 理 企 業 形 象 之 塑 造 與 維 護, 以 及 危 機 處 理 與 應 變 等 工 作, 隨 時 與 媒 體 保 持 良 好 互 動 本 公 司 多 年 來 致 力 於 分 散 公 司 經 營 風 險 及 拓 展 獲 利 來 源, 並 提 供 優 秀 人 才 發 展 空 間 及 創 造 股 東 投 資 價 值, 故 尚 無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產 生 危 機 等 不 利 影 響 之 情 事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本 公 司 積 極 找 尋 合 適 併 購 之 對 象 及 機 會, 藉 此 擴 大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規 模 及 市 佔 率 針 對 任 何 併 購 計 劃 均 依 循 主 管 機 關 法 令 規 定, 並 擬 定 完 善 之 評 估 流 程, 全 方 位 衡 量 併 購 後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八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無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 無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無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無 60
65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本 公 司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如 下 : 1. 本 公 司 (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訴 訟 與 非 訟 事 件 ) ( 參 見 第 103 頁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有 關 本 公 司 之 重 大 訴 訟 案 件 ) 2.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 國 際 票 券 於 民 國 95 年 間 與 荷 商 荷 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分 公 司 ( 下 稱 荷 蘭 銀 行 ) 簽 署 財 務 顧 問 契 約, 約 定 由 荷 蘭 銀 行 提 供 財 務 顧 問 服 務 並 擔 任 安 排 機 構, 進 行 債 券 證 券 化 之 專 案 經 荷 蘭 銀 行 安 排 完 成 大 眾 銀 行 債 券 資 產 證 券 化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及 大 眾 銀 行 債 券 資 產 證 券 化 特 殊 目 的 信 託 ( 以 下 合 稱 本 證 券 化 案 ) 之 發 行 後, 該 公 司 即 依 財 務 顧 問 契 約 承 銷 買 入 受 益 證 券, 並 於 首 次 發 行 成 功 後 支 付 荷 蘭 銀 行 委 任 報 酬 新 台 幣 ( 下 同 )1,350 萬 元 97 年 9 月 因 SCDO 連 結 標 的 開 始 陸 續 發 生 信 用 違 約 事 件,98 年 6 月 本 證 券 化 案 SCDO 本 金 約 43 億 元 確 定 全 部 打 銷 然 該 公 司 認 為 荷 蘭 銀 行 可 能 違 反 財 務 顧 問 契 約, 有 違 善 良 管 理 人 注 意 義 務, 導 致 該 公 司 因 持 有 受 益 證 券 受 有 合 計 達 約 44 億 元 之 損 失 為 維 護 權 益, 該 公 司 遂 於 98 年 4 月 21 日 於 臺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提 起 訴 訟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另 為 保 全 債 權, 該 公 司 聲 請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假 扣 押 裁 定 並 進 行 保 全 執 行 99 年 4 月 17 日 荷 商 荷 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分 公 司 將 其 資 產 移 轉 予 澳 商 澳 盛 銀 行 99 年 6 月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開 庭 審 理, 該 公 司 聲 請 追 加 訴 訟 金 額 至 11 億 元, 及 追 加 澳 商 澳 盛 銀 行 為 被 告, 二 者 皆 已 獲 准 目 前 仍 由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中 3. 從 屬 公 司 (1)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訴 訟 與 非 訟 事 件 : 無 (2)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訴 訟 與 非 訟 事 件 : 無 (3)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訴 訟 與 非 訟 事 件 : 無 (4)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 股 ) 公 司,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訴 訟 與 非 訟 事 件 : 無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1.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1)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A. 為 落 實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促 進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之 健 全 經 營, 本 公 司 訂 有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指 導 準 則, 係 由 董 事 會 核 定, 以 作 為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之 依 據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涵 蓋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風 險 管 理 範 疇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及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等 內 容 B. 本 公 司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須 符 合 法 令 之 遵 循, 並 應 辨 識 衡 量 及 控 制 相 關 風 險, 將 可 能 產 生 之 風 險 控 制 在 合 理 且 可 承 受 之 程 度 內, 以 期 達 到 風 險 與 報 酬 之 最 佳 配 置, 並 維 持 適 當 之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C.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所 涉 及 之 各 類 風 險, 均 應 納 入 風 險 管 理 之 範 疇,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市 場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法 律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等 (2)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包 括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風 險 管 理 室 法 令 遵 循 室 財 務 部 及 各 業 務 單 位 等, 權 責 如 次 : A. 董 事 會 為 風 險 管 理 最 高 決 策 單 位, 核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胃 納, 並 負 風 險 管 理 最 終 責 任 B.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直 接 隸 屬 董 事 會, 執 行 董 事 會 核 定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指 導 準 則, 以 及 整 體 經 營 風 險 之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等 C.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直 接 隸 屬 董 事 會, 定 期 或 專 案 查 核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以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持 續 有 效 實 施,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及 監 察 人 提 出 報 告 ANNUAL REPORT
6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D. 風 險 管 理 室 直 接 隸 屬 總 經 理, 負 責 市 場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及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等 控 管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E. 法 令 遵 循 室 直 接 隸 屬 總 經 理, 負 責 法 律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F. 財 務 部 直 接 隸 屬 總 經 理, 負 責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資 產 負 債 風 險 等 控 管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G. 業 務 單 位 負 責 所 屬 業 務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內 部 控 制 程 序 之 執 行 與 呈 報, 以 及 有 關 本 公 司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控 管 事 項 等 董 事 會 市 場 風 險 組 董 事 長 信 用 風 險 組 作 業 風 險 組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法 律 風 險 組 流 動 性 風 險 組 總 經 理 風 險 管 理 室 法 令 遵 循 室 財 務 部 業 務 單 位 設 有 內 風 控 人 員 2. 策 略 與 流 程 本 公 司 業 務 單 位 於 開 辦 或 承 作 新 種 業 務 之 前, 應 擬 具 相 關 之 業 務 規 章, 內 容 包 括 可 能 涉 及 之 各 類 風 險 分 析 風 險 限 額 及 風 險 抵 減 措 施 等, 提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審 議, 呈 權 責 主 管 核 准 後 辦 理 本 公 司 之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包 括 風 險 之 辨 識 衡 量 監 控 及 呈 報 等 四 階 段 本 公 司 各 單 位 ( 包 括 前 檯 中 檯 及 後 檯 ) 應 能 辨 識 及 衡 量 與 執 行 業 務 有 關 之 各 類 風 險, 據 以 訂 立 適 當 之 業 務 管 理 規 章,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明 確 之 分 層 負 責 決 行 層 次 及 相 關 風 險 限 額 之 設 定, 以 加 強 事 前 管 理 ; 於 各 項 交 易 系 統 中 設 定 風 控 機 制, 以 加 強 風 險 監 控 及 事 中 管 理 ; 各 單 位 定 期 產 出 各 項 管 理 報 表, 並 依 流 程 呈 報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以 落 實 事 後 管 理 (1) 市 場 風 險 :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規 模 及 風 險 承 受 度, 建 立 適 當 之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相 關 之 分 層 授 權 規 範 風 險 分 散 原 則 交 易 額 度 及 風 險 限 額 之 設 定 停 損 與 停 權 規 範 超 限 處 理 程 序 和 例 外 管 理 原 則 等 (2) 信 用 風 險 :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規 模 及 風 險 承 受 度, 建 立 適 當 之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相 關 之 分 層 授 權 規 範 風 險 分 散 原 則 承 作 額 度 及 風 險 限 額 之 設 定 擔 保 品 之 處 置 超 限 處 理 程 序 和 例 外 管 理 原 則 等 (3) 作 業 風 險 :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規 模 及 經 營 模 式, 建 立 適 當 之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相 關 之 分 層 授 權 規 範 前 中 後 檯 作 業 之 獨 立 性 原 則 金 融 資 產 之 價 格 驗 證 評 價 模 型 驗 證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62
67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交 易 之 控 管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作 業 和 損 失 通 報 機 制 等 (4) 流 動 性 風 險 :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規 模 及 風 險 承 受 度, 建 立 適 當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相 關 之 分 層 授 權 規 範 資 金 成 本 之 控 制 及 資 產 負 債 之 配 置 管 理 等 (5) 法 律 風 險 :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規 模 及 經 營 模 式, 建 立 適 當 之 法 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契 約 審 查 流 程 及 法 令 遵 循 制 度 等 3. 相 關 風 險 管 理 系 統 之 組 織 與 架 構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核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指 導 準 則, 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風 險 管 理 室 財 務 部 法 令 遵 循 室 及 各 業 務 單 位, 依 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與 指 導 準 則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辦 法 或 準 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風 險 管 理 流 程 等, 執 行 日 常 風 險 之 管 理, 並 定 期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自 行 檢 查 及 法 令 遵 循 自 行 評 估 作 業,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以 期 降 低 經 營 風 險 (1) 市 場 風 險 : A. 本 公 司 設 有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整 合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層 級 之 運 作, 負 責 市 場 風 險 胃 納 之 審 議,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承 擔 目 標 之 設 定 調 整 及 預 警 處 理, 並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市 場 風 險 B. 本 公 司 設 有 投 資 決 策 委 員 會, 負 責 審 核 投 資 政 策, 於 董 事 會 核 定 之 授 權 額 度 內, 動 態 調 整 各 交 易 相 關 單 位 之 交 易 ( 或 承 作 ) 額 度 C. 交 易 相 關 單 位 負 責 所 屬 業 務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並 設 有 內 風 控 人 員, 隨 時 監 控 所 屬 單 位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若 發 現 重 大 暴 險, 有 危 及 所 屬 單 位 健 全 營 運 之 虞 者, 應 立 即 呈 報 單 位 主 管, 並 副 知 風 險 管 理 室 D. 風 險 管 理 室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及 交 易 活 動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負 責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監 控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包 括 總 部 位 總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交 易 額 度 風 險 限 額 風 險 集 中 度 風 險 值 及 停 損 停 權 機 制 等 項 目 (2) 信 用 風 險 : A. 本 公 司 設 有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整 合 本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層 級 之 運 作, 負 責 信 用 風 險 胃 納 之 審 議, 包 括 信 用 風 險 承 擔 目 標 之 設 定 調 整 及 預 警 處 理, 並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B. 業 務 單 位 之 後 檯 人 員 負 責 交 易 對 象 之 開 戶 徵 信 作 業, 由 權 責 主 管 審 核 交 易 對 象 之 風 險 等 級, 依 本 公 司 分 層 授 權 規 範 及 信 用 分 級 規 定, 設 定 交 易 對 象 之 承 作 額 度 及 風 險 限 額 C. 業 務 單 位 負 責 所 屬 業 務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並 設 有 內 風 控 人 員, 隨 時 監 控 所 屬 單 位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若 發 現 重 大 暴 險, 有 危 及 所 屬 單 位 健 全 營 運 之 虞 者, 應 立 即 呈 報 單 位 主 管, 並 副 知 風 險 管 理 室 D. 風 險 管 理 室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及 交 易 活 動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負 責 本 公 司 信 用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監 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包 括 總 部 位 總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承 作 額 度 風 險 限 額 風 險 集 中 度 交 割 前 風 險 及 整 體 融 資 維 持 率 等 項 目 (3) 作 業 風 險 : A. 本 公 司 設 有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整 合 本 公 司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層 級 之 運 作, 負 責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準 則 之 研 議 及 執 行, 透 過 作 業 風 險 資 料 庫 等 機 制,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作 業 風 險 B. 業 務 單 位 負 責 所 屬 業 務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透 過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及 內 部 控 制 程 序 之 執 行 與 呈 報, 包 括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交 易 控 管 及 損 失 通 報 機 制 等, 定 期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作 業, 以 減 少 作 業 風 險 發 生 之 機 率 ANNUAL REPORT
6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C.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及 交 易 活 動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定 期 或 專 案 查 核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包 括 交 易 確 認 交 割 結 算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交 易 資 訊 安 全 人 員 權 責 劃 分 及 報 表 編 製 等 項 目 之 查 核 (4) 流 動 性 風 險 : A. 本 公 司 設 有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整 合 本 公 司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層 級 之 運 作, 負 責 流 動 性 風 險 胃 納 之 審 議, 包 括 流 動 性 風 險 承 擔 目 標 之 設 定 調 整 及 預 警 處 理, 並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B. 業 務 單 位 負 責 所 屬 業 務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並 設 有 內 風 控 人 員, 隨 時 監 控 所 屬 單 位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若 發 現 重 大 暴 險, 有 危 及 所 屬 單 位 健 全 營 運 之 虞 者, 應 立 即 呈 報 單 位 主 管, 並 副 知 財 務 部 及 風 險 管 理 室 C. 財 務 部 及 風 險 管 理 室 獨 立 於 業 務 單 位 及 交 易 活 動 之 外 行 使 職 權, 財 務 部 負 責 本 公 司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資 產 負 債 風 險 等 控 管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風 險 管 理 室 負 責 本 公 司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之 規 劃 與 執 行 (5) 法 律 風 險 : A. 本 公 司 設 有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整 合 本 公 司 法 律 風 險 管 理 層 級 之 運 作, 並 評 估 監 督 及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法 律 風 險 B. 總 公 司 各 部 室 及 各 分 公 司 設 有 法 令 遵 循 人 員, 辦 理 所 屬 單 位 之 法 令 遵 循 事 務 C. 法 令 遵 循 單 位 及 各 單 位 法 令 遵 循 人 員 應 掌 握 最 新 之 法 令 動 態, 並 與 相 關 單 位 協 調 與 溝 通, 以 確 認 本 公 司 各 項 作 業 及 管 理 規 章 均 配 合 相 關 法 規 適 時 更 新, 使 各 項 營 運 活 動 符 合 法 令 規 定 D. 與 交 易 相 對 人 所 簽 署 之 文 件, 均 須 送 法 務 人 員 或 法 律 顧 問 審 閱, 並 依 簽 核 程 序 核 准 後 執 行, 以 避 免 因 未 能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契 約 本 身 不 具 法 律 效 力 條 款 疏 漏 或 規 範 不 週 等 因 素 而 造 成 損 失 4. 風 險 報 告 及 衡 量 系 統 之 範 圍 與 特 點 (1) 風 險 報 告 及 衡 量 系 統 之 特 點 : A. 本 公 司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不 得 逾 該 等 業 務 之 法 定 限 額 及 內 部 規 定 之 限 額 ; 相 關 單 位 遇 有 不 符 規 定 者, 應 提 出 詳 實 之 說 明 及 改 善 計 畫, 依 規 呈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或 董 事 會 B.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法 令 遵 循 室 風 險 管 理 室 財 務 部 及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定 期 將 業 務 執 行 情 形 或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提 報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或 董 事 會 C. 業 務 單 位 之 內 風 控 人 員, 隨 時 監 控 所 屬 單 位 各 類 風 險 之 暴 險 狀 況, 若 發 現 重 大 暴 險, 有 危 及 公 司 健 全 營 運 之 虞 者, 事 發 單 位 應 立 即 建 請 召 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研 擬 對 策, 採 取 適 當 措 施, 並 依 規 通 報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D. 業 務 單 位 之 內 風 控 人 員, 每 日 製 作 所 屬 單 位 之 業 務 風 險 自 行 檢 核 表, 經 單 位 主 管 核 定 後, 送 交 風 險 管 理 室 併 入 風 險 管 理 日 報 表, 呈 報 總 經 理 (2) 風 險 報 告 及 衡 量 系 統 之 範 圍 : A. 市 場 風 險 : 風 險 管 理 室 每 日 監 控 市 場 風 險 限 額 之 使 用 情 形, 並 透 過 敏 感 性 分 析 風 險 值 ( 採 歷 史 模 擬 法 信 賴 區 間 為 95% 及 99%) 情 境 分 析 及 壓 力 測 試 等 工 具, 模 擬 在 市 場 波 動 下 市 場 風 險 部 位 可 能 的 變 化 情 形, 並 每 日 提 供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參 考 B. 信 用 風 險 : 風 險 管 理 室 每 日 監 控 信 用 風 險 限 額 之 使 用 情 形, 並 透 過 各 項 部 位 總 歸 戶 ( 依 法 人 別 產 業 別 及 集 團 別 等 ) 融 資 交 易 股 票 分 級 普 通 股 股 票 分 級 個 股 融 資 券 維 持 率 交 割 前 風 險 及 情 境 分 析 等 工 具, 以 控 管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並 每 日 提 供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參 考 64
69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C. 作 業 風 險 : 各 業 務 單 位 執 行 單 位 日 常 風 險 之 管 理, 定 期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作 業, 並 透 過 中 檯 及 後 檯 單 位 執 行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驗 證 模 型 驗 證 及 資 通 安 全 等 管 理 機 制, 由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定 期 或 專 案 查 核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 自 作 業 風 險 資 料 庫 中, 就 事 件 型 態 事 件 原 因 及 損 失 金 額 等 資 訊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每 季 彙 整 編 製 作 業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呈 報 總 經 理 及 董 事 長, 並 每 半 年 提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以 作 為 經 營 管 理 決 策 之 參 考 D. 流 動 性 風 險 : 業 務 單 位 每 日 透 過 交 易 系 統 及 相 關 報 表, 檢 核 金 融 資 產 之 流 動 性 ; 財 務 部 每 日 透 過 相 關 報 表 及 資 金 壓 力 測 試 等, 控 管 資 金 流 動 性 風 險 ; 風 險 管 理 室 透 過 即 時 線 上 安 控 系 統 及 相 關 報 表, 控 管 市 場 流 動 性 風 險 E. 風 險 報 告 之 頻 率 : (A) 日 報 : 包 括 風 險 管 理 日 報 彙 總 表 風 險 歸 戶 報 告 風 險 限 額 檢 核 彙 總 表 每 日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估 算 報 告 整 合 風 險 值 報 告 投 資 組 合 部 位 損 益 情 境 分 析 壓 力 測 試 庫 存 部 位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報 告 認 購 ( 售 ) 權 證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利 率 交 換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債 券 選 擇 權 風 險 管 理 報 告 結 構 型 商 品 日 報 表 信 用 交 易 集 中 度 報 告 融 資 交 易 股 票 分 級 控 管 報 告 普 通 股 股 票 分 級 控 管 報 告 融 資 維 持 率 變 動 情 境 分 析 資 金 調 度 表 短 期 借 款 到 期 明 細 表 商 業 本 票 借 款 明 細 表 長 期 借 款 到 期 明 細 表 長 期 借 款 明 細 表 及 銀 行 額 度 使 用 情 況 日 報 表 等 (B) 月 報 : 包 括 風 險 資 產 報 告 風 險 限 額 使 用 狀 況 彙 總 表 風 險 管 理 指 標 彙 總 表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交 易 控 管 總 表 經 紀 業 務 交 易 概 況 分 析 資 產 負 債 到 期 日 期 限 結 構 分 析 表 及 利 率 敏 感 性 資 產 負 債 分 析 表 等 5. 避 險 與 抵 減 風 險 之 政 策, 及 監 測 規 避 與 抵 減 工 具 持 續 有 效 性 之 策 略 與 流 程 遇 有 金 融 市 場 劇 烈 變 動 及 業 務 策 略 改 變 等 情 事 時, 相 關 業 務 單 位 應 與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共 同 研 議 評 估 相 關 風 險 限 額 之 適 當 性, 必 要 時 應 修 訂 相 關 風 險 限 額, 提 報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呈 權 責 主 管 核 定 後 辦 理 (1) 市 場 風 險 : A. 依 據 經 濟 景 氣 研 判 利 率 匯 率 及 相 關 標 的 資 產 價 格 之 走 勢, 運 用 適 當 的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以 規 避 本 公 司 所 暴 露 之 風 險 例 如 買 進 債 券 現 貨 時, 得 以 債 券 選 擇 權 或 利 率 交 換 來 進 行 避 險, 並 每 日 監 控 利 率 敏 感 度 B. 藉 由 降 低 持 有 部 位 或 其 他 措 施, 以 減 少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程 度 例 如 發 行 認 購 權 證 時, 得 以 購 入 標 的 股 票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他 家 發 行 之 認 購 權 證 等 進 行 動 態 避 險, 並 以 Delta Neutral 為 操 作 原 則, 每 日 監 控 避 險 差 距 率 C.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依 當 日 收 盤 價 ( 或 公 平 價 值 ) 評 估 已 達 停 損 標 準 者, 除 法 令 及 本 公 司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應 於 三 個 交 易 日 內 完 成 強 制 停 損 D. 交 易 單 位 當 年 累 計 虧 損 總 額 達 年 度 虧 損 限 額 時, 須 立 即 停 止 所 有 新 增 交 易 ; 事 發 單 位 需 於 事 發 一 個 營 業 日 內 提 出 書 面 報 告, 呈 報 董 事 長 核 准 後 執 行, 並 提 報 最 近 期 之 投 資 決 策 委 員 會 會 議 E. 遇 有 超 越 市 場 風 險 限 額 之 情 況 時, 事 發 單 位 應 提 出 詳 實 之 說 明 及 改 善 計 畫, 呈 報 最 近 期 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會 議 (2) 信 用 風 險 : A. 運 用 信 用 分 級 管 理, 對 自 有 部 位 設 定 信 用 分 級 限 額 ; 依 交 易 對 象 之 信 用 狀 況 設 定 交 易 限 額 及 信 用 限 額, 每 日 監 控 交 割 前 風 險 及 信 用 暴 險 狀 況 ANNUAL REPORT
7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B. 針 對 風 險 升 高 之 交 易 對 象, 採 行 降 低 其 交 易 額 度 信 用 額 度 限 制 新 增 部 位 或 要 求 增 提 擔 保 品 等 措 施 C. 針 對 高 風 險 之 交 易 標 的, 採 行 融 資 成 數 及 受 託 買 進 金 額 之 分 級 限 額 管 制 措 施, 以 降 低 暴 險 狀 況 ; 每 日 監 控 個 股 之 融 資 券 維 持 率 融 資 交 易 股 票 分 級 限 額 及 普 通 股 股 票 分 級 限 額 等 使 用 狀 況 D. 遇 有 超 越 信 用 風 險 限 額 之 情 況 時, 事 發 單 位 應 提 出 詳 實 之 說 明 及 改 善 計 畫, 呈 報 最 近 期 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會 議 (3) 作 業 風 險 : A. 透 過 定 期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作 業, 以 及 員 工 投 保 誠 實 保 證 保 險 等 措 施, 以 降 低 或 抵 減 作 業 風 險 B. 董 事 會 稽 核 室 執 行 稽 核 業 務, 包 括 定 期 及 專 案 查 核 資 訊 之 檢 查 與 評 估 結 果 之 溝 通 及 事 後 追 蹤 等,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及 監 察 人 提 出 報 告, 以 減 少 作 業 風 險 發 生 之 機 率 (4) 流 動 性 風 險 : A. 運 用 資 產 負 債 之 配 置 管 理, 分 散 流 動 性 風 險, 避 免 過 度 集 中 於 單 一 金 融 商 品 或 依 賴 單 一 金 融 保 險 機 構 透 過 資 金 通 報 機 制, 以 確 保 流 動 性 管 理 之 正 確 性 及 即 時 性 B. 遇 有 超 越 流 動 性 風 險 限 額 之 情 況 時, 事 發 單 位 應 提 出 詳 實 之 說 明 及 改 善 計 畫, 呈 報 最 近 期 之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會 議 6. 暴 險 量 化 資 訊 (1)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計 算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101 年 12 月 31 日 數 值 合 格 自 有 資 本 淨 額 (E) 6,302,452,015 市 場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A) 733,942,474 信 用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B) 568,341,433 作 業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C) 437,355,720 經 營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D)=(A)+(B)+(C) 1,739,639,626 自 有 資 本 適 足 比 率 =(E)/(D) 362% (2) 市 場 風 險 : 項 目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1. 利 率 風 險 353,272, 權 益 證 券 風 險 370,766, 外 匯 風 險 9,903,267 合 計 733,942,474 66
71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3) 信 用 風 險 :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1. 附 買 回 型 交 易 5,581, 信 用 交 易 帳 款 ( 總 合 計 算 法 ) 213,140, 證 券 業 務 借 貸 款 項 ( 總 合 計 算 法 ) 5, 店 頭 市 場 衍 生 性 商 品 4,008, 受 託 買 賣 一 般 交 易 對 象 風 險 ( 總 合 計 算 法 ) 191,878, 受 託 買 賣 交 易 對 象 集 中 度 42,667, 累 計 四 天 受 託 於 外 國 證 券 市 場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成 交 金 額 357, 一 般 表 內 交 易 110,702,324 合 計 568,341,433 (4) 作 業 風 險 : 項 目 風 險 約 當 金 額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加 權 平 均 之 年 度 營 業 毛 利 437,355,720 (5) 流 動 性 風 險 : 合 計 距 到 期 日 剩 餘 期 間 金 額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百 萬 元 0 至 30 天 31 天 至 90 天 91 天 至 180 天 181 天 至 1 年 1 年 以 上 資 產 20,054 8, ,363 負 債 13,179 10, ,208 0 缺 口 6,875 (2,111) (364) 363 (376) 9,363 累 計 缺 口 6,875 (2,111) (2,475) (2,112) (2,488) 6,875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ANNUAL REPORT
7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基 準 日 :102 年 4 月 30 日 金 額 : 新 台 幣,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90,00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900,000 仟 元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1,809,00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21,249,131 仟 元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34.01%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24.01% 持 有 股 份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295,906,970 股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208,854,353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2,506,939 仟 元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 股 ) 公 司 2,414,859 仟 元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30,15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728,625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99.88% 持 有 股 份 :59,930,244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586,831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9,00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90,000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7,515,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USD7,515 仟 元 IBF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 註 1)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 註 2)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 註 3)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13,1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USD13,100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5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USD500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100,000,000 股 預 定 投 資 金 額 :HKD100,000 仟 元 持 股 比 例 :100% 持 有 股 份 :60,000,000 股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HKD58,000 仟 元 國 旺 國 際 融 資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比 例 :100%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USD13,000 仟 元 註 1: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美 金 50 萬 元, 於 99 年 7 月 6 日 設 立,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尚 未 營 運 註 2: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於 99 年 12 月 21 日 設 立, 額 定 資 本 額 港 幣 1 億 元 ;101 年 5 月 25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撤 銷 公 司 註 冊 登 記 註 3:101 年 8 月 24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解 散 或 處 分 事 宜, 目 前 進 行 解 散 程 序 68
73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2. 各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美 金 仟 元 港 幣 仟 元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二 段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投 資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事 業 號 4 樓 之 1(B 區 ) 25,529,802 ( 股 ) 公 司 對 被 投 資 事 業 之 管 理 10 樓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Co.,Ltd.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IBF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二 段 167 號 樓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5 樓 之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7 樓 之 台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8 樓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P.O.Box 3444,Road 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香 港 九 龍 長 沙 灣 大 南 西 街 1008 號 華 匯 廣 場 10 字 樓 F 室 香 港 九 龍 長 沙 灣 大 南 西 街 1008 號 華 匯 廣 場 10 字 樓 F 室 台 北 市 民 權 東 路 三 段 4 號 17 樓 6 號 5 樓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P.O.Box 3444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Portcullis TrustNet Chambers,P.O. Box 3444,Road Town,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 NTD18,090,000 短 期 票 券 之 簽 證 承 銷 業 務 短 期 票 券 之 經 紀 自 營 業 務 短 期 票 券 之 保 證 背 書 業 務 擔 任 金 融 機 構 同 業 拆 款 經 紀 人 企 業 財 務 之 諮 詢 服 務 業 務 政 府 債 券 之 自 營 業 務 金 融 債 券 之 簽 證 承 銷 業 務 金 融 債 券 之 自 營 業 務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辦 理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業 務 公 司 債 之 自 營 業 務 投 資 相 關 股 權 商 品 在 營 業 處 所 自 行 買 賣 及 受 託 買 賣 債 券 及 證 券 化 商 品 ( 限 固 定 收 益 有 價 證 券 ) 外 幣 債 券 自 營 業 務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營 業 人 業 務 透 過 金 控 子 公 司 間 從 事 共 同 行 銷 業 務 NTD900,000 對 被 投 資 事 業 直 接 提 供 資 本 對 被 投 資 事 業 提 供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及 諮 詢 服 務 NTD90,000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業 務 NTD600,000 期 貨 經 紀 業 務 期 貨 顧 問 業 務 期 貨 自 營 業 務 USD7,515 一 般 投 資 業 務 HKD58,000 HKD100,000 NTD301,500 USD500 USD13,100 經 營 證 券 之 經 紀 自 營 及 承 銷 協 辦 等 相 關 業 務 經 營 證 券 之 經 紀 自 營 及 投 資 顧 問 相 關 業 務 經 營 期 貨 合 約 之 經 紀 及 投 資 顧 問 相 關 業 務 經 營 承 銷 相 關 業 務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業 務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業 務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期 貨 信 託 業 務 其 他 經 主 管 機 核 准 之 業 務 投 資 控 股 一 般 投 資 業 務 ANNUAL REPORT
7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國 旺 國 際 融 資 USD13,000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市 建 鄴 區 廬 山 路 188 號 南 京 新 地 中 心 50 樓 室 3.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融 資 租 賃 業 務 租 賃 業 務 向 國 外 購 買 租 賃 財 產 租 賃 財 產 的 殘 值 處 理 及 維 修 租 賃 交 易 咨 詢 和 非 融 資 擔 保 102 年 4 月 30 日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代 表 人 姓 名 代 表 法 人 法 人 機 構 持 有 股 份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 註 1) 機 構 名 稱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董 事 長 魏 啟 林 人 旺 ( 股 ) 公 司 48,324, 副 董 事 長 王 東 和 ( 註 2)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75,607, 董 事 魏 憶 龍 華 康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77, 董 事 洪 三 雄 人 旺 ( 股 ) 公 司 48,324, ,260, 董 事 龔 金 源 人 旺 ( 股 ) 公 司 48,324, 董 事 吳 麗 月 人 旺 ( 股 ) 公 司 48,324, ,376 0 董 事 陳 冠 舟 華 基 國 際 開 發 有 限 公 司 177,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許 武 煌 公 司 ( 股 ) 公 司 51,421, 獨 立 董 事 李 狀 源 , 獨 立 董 事 吳 永 乾 獨 立 董 事 雷 倩 監 察 人 謝 邦 昌 山 悅 實 業 ( 股 ) 有 限 公 司 1,322, 監 察 人 王 子 鏘 中 央 國 際 投 資 ( 股 ) 公 司 271, 監 察 人 呂 丹 虹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51,061, 總 經 理 丁 予 嘉 , 董 事 長 魏 啟 林 - - 董 事 洪 三 雄 - - 董 事 蕭 永 聰 - - 董 事 許 武 煌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 1,809,000,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董 事 陳 冠 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唐 飛 - - 獨 立 董 事 吳 永 乾 - - 監 察 人 紀 乃 榮 - - 監 察 人 詹 亢 戎 - - 總 經 理 蕭 永 聰 - - 董 事 長 陳 冠 如 - - 董 事 趙 郁 文 -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董 事 紀 乃 榮 90,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蘇 聖 傑 - - 監 察 人 周 朝 國 - - 總 經 理 劉 如 山 董 事 長 曾 美 紅 ( 註 3) - -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王 博 文 -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董 事 陳 冠 如 9,00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林 耀 蘇 - - 監 察 人 平 秀 琳
75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代 表 人 姓 名 代 表 法 人 法 人 機 構 持 有 股 份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 註 1) 機 構 名 稱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總 經 理 王 博 文 董 事 長 洪 三 雄 - - 董 事 高 武 忠 -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董 事 陳 冠 如 59,93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詹 亢 戎 - - 監 察 人 曾 美 紅 - - 總 經 理 李 姿 錡 Waterland 董 事 洪 三 雄 -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Securities (BVI) 董 事 高 武 忠 7,515,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o., Ltd. 董 事 何 國 光 - - 董 事 高 武 忠 Waterland - - 董 事 何 國 光 Securities 58,000,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董 事 陳 士 龍 (BVI) Co., Ltd. - -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4) 董 事 總 經 陳 士 龍 理 董 事 林 孟 璋 Waterland - - 國 票 證 券 ( 亞 洲 ) 有 董 事 古 裕 興 Securities 100,000, 限 公 司 ( 註 5) 董 事 陳 士 龍 (BVI) Co., Ltd. - - 董 事 長 陳 陽 光 ( 註 6) - - 董 事 平 秀 琳 ( 註 6) - -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董 事 趙 郁 文 30,15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謝 邦 昌 ( 註 6) - - 監 察 人 陳 其 鍾 總 經 理 陳 如 中 ( 註 7) Paradigm Asset 董 事 陳 陽 光 ( 註 8) - -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 Wealth 董 事 陳 如 中 ( 註 8) - -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50, Management 董 事 彭 斌 珺 ( 註 8) 公 司 - - Corp. 董 事 丁 予 嘉 - - 董 事 邱 銘 恩 - - IBF Financial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董 事 蔡 佳 晋 13, Holding Co., Ltd.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蘇 松 輝 - - 董 事 陳 冠 如 - - 董 事 長 蘇 松 輝 - - 董 事 邱 銘 恩 IBF Financial - - 國 旺 國 際 融 資 租 董 事 蔡 佳 晋 Holding Co., 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劉 如 山 Ltd. - - 監 事 邱 彥 郎 - - 總 經 理 蘇 松 輝 註 1: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包 含 其 配 偶 及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之 股 數 註 2: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01 年 7 月 10 日 改 派 王 東 和 為 代 表 人 註 3: 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 指 派 曾 美 紅 擔 任 第 六 屆 董 事, 接 替 原 董 事 陳 陽 光 之 職 務 註 4: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董 事 鄭 智 仁 於 101 年 7 月 16 日 辭 任 董 事 職 務 註 5: 於 102 年 1 月 25 日 解 任 董 事 黃 琮 惠 之 職 務 註 6: 於 101 年 12 月 28 日 改 派 陳 陽 光 平 秀 琳 擔 任 第 六 屆 董 事, 接 替 原 董 事 丁 予 嘉 林 蒼 祥 之 職 務, 及 指 派 謝 邦 昌 擔 任 第 六 屆 監 察 人, 補 足 監 察 人 缺 額 席 次 註 7: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總 經 理 羅 旭 華 於 101 年 12 月 27 日 請 辭 獲 准, 該 公 司 董 事 會 於 102 年 1 月 29 日 決 議 自 102 年 1 月 29 日 聘 任 陳 如 中 擔 任 總 經 理 註 8: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102 年 1 月 29 日 指 派 陳 陽 光 陳 如 中 彭 斌 珺 擔 任 董 事, 接 替 原 董 事 丁 予 嘉 羅 旭 華 廖 志 強 之 任 期 ANNUAL REPORT
7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各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企 業 名 稱 幣 別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額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利 益 10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NTD) 仟 元 人 民 幣 (RMB) 仟 元 美 金 (USD) 仟 元 港 幣 (HKD) 仟 元 本 期 損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元 ) ( 稅 後 )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TD 25,529,802 29,758,148 1,742,566 28,015,582 1,587,593 1,415,844 1,415,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TD 18,090, ,269, ,424,306 24,844,731 2,402,277 1,870,521 1,609,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TD 900, , , ,854 47,634 (10,476) (10,477) (0.13)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TD 600,000 2,037,209 1,379, , ,536 (16,813) 7 -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NTD 90, ,755 6, ,069 49, ,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NTD 301, ,131 24, , ,319 (1,826) 3, 公 司 Waterland Securities USD 7,515 3,096-3,096 - (2,048) (2,048) (0.27) (BVI) Co., Ltd.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HKD 58,000 34,061 3,418 30,643 8,134 (8,933) (8,933) (0.15) Paradigm Asset & Wealth USD (1) 4 - Management Corp. IBF Financial Holding Co., USD 13,100 13, ,043 0 (254) (254) (19.38) Ltd. 國 旺 國 際 融 資 租 賃 有 限 公 司 RMB 82, ,271 65,621 80,650 3,191 (1,609) (1,609) - 註 1: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每 股 面 額 美 金 1 元 註 2: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 股 )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HKD60,00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HKD58,000 仟 元, 每 股 面 額 港 幣 1 元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不 適 用 ( 三 ) 關 係 報 告 書 1.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聲 明 書 : 詳 111 頁 2.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詳 112 頁 72
77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3.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102 年 4 月 30 日 控 制 公 司 派 員 擔 任 董 事 監 察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質 情 形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 制 原 因 人 或 經 理 人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質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本 公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 股 ) 公 司 司 股 權 達 58.02% 之 最 大 法 人 股 東 295,906, % 0 董 事 洪 三 雄 高 武 忠 王 東 和 陳 學 彥 張 傳 芳 蔡 慧 倫 4.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詳 153 頁 5.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6. 其 他 對 財 務 業 務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二 101 年 度 及 截 止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五 101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ANNUAL REPORT
7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附 件 一 一 一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2) 財 審 報 字 第 號 公 鑒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損 益 表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經 營 成 果 與 現 金 流 量 已 編 製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出 具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備 供 參 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黃 金 澤 郭 柏 如 前 財 政 部 證 券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78)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5 日 74
79 附 件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四 ( 一 ) $ 360,490 2 $ 439,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四 ( 二 ) 及 五 ( 二 ) 7,217, ,676,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四 ( 五 ) 7,598, ,203,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四 ( 五 ) 5,650-1,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四 ( 五 ) 36,437-9,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54,023-71, 借 券 保 證 金 48,997-65,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91,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五 ( 二 ) 4,401-4, 其 他 應 收 款 五 ( 二 ) 257, , 受 限 制 資 產 五 ( 二 ) 及 六 1,918, ,89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四 ( 三 ) 1,287,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9,938-33,872 -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19,001, ,313, 基 金 及 投 資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四 ( 六 ) 1,546, ,62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四 ( 三 ) 97,800-9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四 ( 二 ) 48, 基 金 及 長 期 投 資 合 計 1,693, ,719,417 7 固 定 資 產 四 ( 七 ) 及 六 土 地 964, , 累 計 減 損 - 土 地 ( 32,110 ) - ( 32,110 ) 建 築 物 446, , 累 計 減 損 - 建 築 物 ( 15,255 ) - ( 15,255 ) 設 備 238, , 預 付 設 備 款 13,831-24,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59,140-59, X9 累 計 折 舊 ( 291,340 ) ( 1 ) ( 247,016 ) ( 1 ) 固 定 資 產 合 計 1,383, ,429,796 6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162, ,378 1 其 他 資 產 營 業 保 證 金 四 ( 八 ) 及 五 ( 二 ) 625, ,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四 ( 九 ) 87, , 存 出 保 證 金 231, , 遞 延 借 項 65,560-69, 閒 置 資 產 四 ( 十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淨 額 - 非 流 動 四 ( 十 九 ) 27,537-3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股 款 其 他 資 產 合 計 1,036, ,088, 受 託 買 賣 借 項 四 ( 十 二 ) 3, ,445 1 資 產 總 計 $ 23,281, $ 22,975, ( 續 次 頁 ) ANNUAL REPORT
8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四 ( 十 三 ) 及 五 ( 二 ) $ 980,000 4 $ 1,070,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四 ( 十 四 ) 及 五 ( 二 ) 1,478, ,539,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四 ( 四 ) 及 五 ( 二 ) 7,314, ,73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四 ( 十 五 ) 178, ,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四 ( 五 ) 762, ,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四 ( 五 ) 927, ,134, 借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38,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69,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四 ( 十 六 ) 及 五 ( 二 ) 551, ,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長 四 ( 十 七 ) 期 負 債 1,499, ,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23,108-14,987 -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13,922, ,063, 長 期 負 債 長 期 借 款 四 ( 十 七 ) - - 2,497, 其 他 負 債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四 ( 十 八 ) 55,295-58,672 - 負 債 總 計 13,978, ,619, 股 東 權 益 股 本 四 ( 二 十 ) 8,699, ,699, 資 本 公 積 四 ( 二 十 一 ) 205,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四 ( 二 十 二 ) 210,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四 ( 二 十 三 ) 346, , 待 彌 補 虧 損 四 ( 二 十 四 ) ( 83,446 ) - ( 292,141 ) ( 1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四 ( 六 ) ( 26,009 ) - ( 21,658 ) 庫 藏 股 票 四 ( 二 十 七 ) ( 10,146 ) - ( 10,146 ) 金 融 商 品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四 ( 三 ) ( 38,177 ) - ( 73,093 ) ( 1 )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9,303, ,356,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七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23,281, $ 22,975,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76
81 附 件 一 損 益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收 入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五 ( 二 ) $ 909, $ 1,213, 借 貸 款 項 手 續 費 收 入 借 券 收 入 30,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12, , 出 售 證 券 利 益 - 自 營 155, 出 售 證 券 利 益 - 避 險 2,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五 ( 二 ) 10, , 利 息 收 入 599, , 股 利 收 入 21,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自 營 44,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承 銷 18,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避 險 1,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回 補 利 益 - - 6,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評 價 利 益 - - 1, 認 購 ( 售 ) 權 證 發 行 利 益 54, ,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五 ( 二 ) 38,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 期 貨 3,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 櫃 檯 ,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4,080-8,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五 ( 二 ) 106, ,009 4 收 入 合 計 2,013, ,430, 費 用 經 紀 經 手 費 支 出 ( 54,069 ) ( 3 ) ( 77,324 ) ( 3 )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 3,763 ) - ( 4,613 ) 轉 融 通 手 續 費 支 出 ( 590 ) - ( 212 ) 承 銷 作 業 手 續 費 支 出 ( 333 ) - ( 226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自 營 - - ( 233,977 ) ( 10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承 銷 ( 13,899 ) ( 1 ) ( 21,666 ) ( 1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避 險 - - ( 36,828 ) ( 1 ) 利 息 支 出 ( 78,488 ) ( 4 ) ( 50,961 ) ( 2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自 營 - - ( 48,095 ) ( 2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承 銷 - - ( 37,068 ) ( 2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避 險 - - ( 56,127 ) ( 2 )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回 補 損 失 ( 18,554 ) ( 1 )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評 價 損 失 ( 3,038 )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費 用 ( 12,866 ) - ( 14,235 ) ( 1 )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五 ( 二 ) ( 1,467 ) - ( 65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 期 貨 - - ( 4,483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 櫃 檯 ( 20,104 ) ( 1 ) 營 業 費 用 五 ( 二 ) ( 1,513,751 ) ( 75 ) ( 1,863,941 ) ( 77 ) 其 他 營 業 支 出 ( 50 ) - ( 1,934 ) 營 業 外 支 出 及 損 失 四 ( 六 ) ( 320,701 ) ( 16 ) ( 137,692 ) ( 6 ) 費 用 合 計 ( 2,041,673 ) ( 101 ) ( 2,589,447 ) ( 107 )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損 ( 27,703 ) ( 1 ) ( 159,279 ) ( 7 ) 所 得 稅 費 用 四 ( 十 九 ) ( 55,743 ) ( 3 ) ( 132,862 ) ( 5 ) 本 期 淨 損 ( $ 83,446 ) ( 4 ) ( $ 292,141 ) ( 12 )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每 股 虧 損 四 ( 二 十 五 ) 本 期 淨 損 ( $ 0.03 ) ( $ 0.10 ) ( $ 0.18 ) ( $ 0.34 )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ANNUAL REPORT
82 78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保 留 盈 餘 法 定 特 別 未 分 配 盈 餘 累 積 換 算 金 融 商 品 之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盈 餘 公 積 盈 餘 公 積 ( 待 彌 補 虧 損 ) 調 整 數 庫 藏 股 票 未 實 現 損 益 合 計 100 年 度 100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8,270,789 $ 94,306 $ 162,131 $ 299,569 $ 479,602 ( $ 20,518 ) ( $ 10,146 ) $ 28,015 $9,3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 註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955 - ( 47,955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911 ( 95,911 ) 股 東 股 票 股 利 335, ( 335,736 ) 年 度 淨 損 ( 292,141 ) ( 292,141 )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92,945 ( 92,945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含 被 投 資 公 司 ) - 203, ,683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140 ) - - ( 1,140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含 被 投 資 公 司 ) ( 101,108 ) ( 101,108 )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及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含 被 投 資 公 司 ) ,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638,473 ( $ 292,141 ) ( $ 21,658 ) ( $ 10,146 ) ( $ 73,093 ) $9,356, 年 度 101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638,473 ( $ 292,141 ) ( $ 21,658 ) ( $ 10,146 ) ( $ 73,093 ) $9,356,035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292,141 ) 292, 年 度 淨 損 ( 83,446 ) ( 83,446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4,351 ) - - ( 4,351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含 被 投 資 公 司 ) ,916 3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346,332 ( $ 83,446 ) ( $ 26,009 ) ( $ 10,146 ) ( $ 38,177 ) $9,303,154 註 :99 年 度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分 別 為 $6,714 及 $10,070 已 於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83 附 件 一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本 期 淨 損 ( $ 83,446 ) ( $ 292,141 ) 調 整 項 目 基 金 及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 利 益 ) 損 失 ( 60,849 ) 141,821 折 舊 費 用 ( 含 閒 置 資 產 ) 及 各 項 攤 銷 76,749 76,545 呆 帳 損 失 - 3,233 迴 轉 呆 帳 損 失 ( 490 ) - 處 分 及 報 廢 固 定 資 產 損 失 5, 遞 延 借 項 轉 列 損 失 數 602 1,035 處 分 閒 置 資 產 損 失 17,325 -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56,340 7,996 採 權 益 法 投 資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現 金 股 利 14,030 38,206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 182,479 資 產 及 負 債 科 目 之 變 動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525,481 ) 2,540,501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 164,719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604,841 5,783,108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3,998 ) ( 1,652 )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27,120 ) ( 9,317 )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17,761 ( 71,010 ) 借 券 保 證 金 16,677 ( 64,974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65,008 ) 227,244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 110 ) - 其 他 應 收 款 12,749 91,97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734,225 ) ( 139,774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3,934 20,243 催 收 款 項 490 ( 3,233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負 債 淨 額 6,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股 款 ( 150 )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29,649 ( 252,700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1,577, ,766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 166,774 ) 87,642 借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38,202 -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 207,317 ) 14,191 轉 融 通 借 入 款 - ( 50,727 )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49,325 ( 396,955 )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8,121 7,911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183,967 ( 181,562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377 ) ( 3,446 ) 受 託 買 賣 借 貸 項 257,457 ( 322,174 )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208,418 8,241,867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受 限 制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 26,503 ) 110,000 購 買 採 權 益 法 之 股 權 投 資 價 款 - ( 647,220 ) 購 買 固 定 資 產 價 款 ( 32,352 ) ( 64,916 )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價 款 111 1,058 出 售 閒 置 資 產 價 款 53,300 - 遞 延 借 項 增 加 ( 5,116 ) ( 15,842 ) 營 業 保 證 金 減 少 - 15,000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減 少 99,913 2,612 存 出 保 證 金 增 加 ( 128,121 ) ( 24,284 )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38,768 ) ( 623,592 ) 融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短 期 借 款 減 少 ( 90,000 ) ( 3,230,000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減 少 ( 408,808 ) ( 4,195,004 ) 長 期 借 款 減 少 ( 749,976 ) ( 50,024 ) 融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248,784 ) ( 7,475,028 )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減 少 ) 增 加 ( 79,134 ) 143,247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439, ,377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360,490 $ 439,624 現 金 流 量 資 訊 之 補 充 揭 露 本 期 支 付 利 息 $ 141,724 $ 170,792 本 期 支 付 所 得 稅 $ 49,898 $ 147,250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ANNUAL REPORT
8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 公 司 沿 革 1.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79 年 2 月 2 日, 原 名 宏 福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原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 證 期 會 ) 核 准 之 綜 合 證 券 商 主 要 業 務 為 :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暨 其 營 業 處 所 受 託 及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承 銷 有 價 證 券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之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業 務 受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及 兼 營 期 貨 業 務 2. 本 公 司 民 國 91 年 6 月 28 日 經 臨 時 股 東 會 通 過 吸 收 合 併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百 分 之 百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協 和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協 和 證 券 ) 及 大 東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大 東 證 券 ), 本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為 消 滅 公 司, 其 換 股 比 率 均 訂 為 1:1, 並 以 91 年 10 月 18 日 為 合 併 基 準 日 合 併 後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為 31.72%,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為 24.01%,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四 項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原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之 總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均 變 更 為 本 公 司 之 分 公 司 另 民 國 97 年 12 月 經 股 東 臨 時 會 決 議 通 過 受 讓 長 城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營 業 權 益 及 固 定 資 產 設 備, 本 公 司 業 於 98 年 4 月 受 讓 完 成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設 有 29 家 分 公 司 3.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及 最 終 母 公 司 均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110 人 二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用 途 未 受 限 制 之 現 金,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或 短 期 間 持 有 且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之 資 產, 及 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預 期 於 企 業 之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 者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2. 負 債 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者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二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本 公 司 之 現 金 係 指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支 票 存 款 及 可 隨 時 解 約 之 定 期 存 款 等 ( 三 ) 外 幣 交 易 及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1. 本 公 司 所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如 下 : 資 產 及 負 債 科 目 均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 股 東 權 益 按 歷 史 匯 率 換 算 ; 股 利 按 宣 告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損 益 科 目 按 加 權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入 換 算 調 整 數,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 項 目, 俟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出 售 或 清 算 時 併 入 損 益 計 算 2. 非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外 幣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各 項 外 幣 資 產 負 債 收 入 或 費 用, 按 交 易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折 算 新 台 幣 金 額 入 帳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實 際 收 付 結 清 時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作 為 當 期 損 益 3.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按 該 日 即 期 匯 率 予 以 調 整,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80
85 附 件 一 4.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該 日 即 期 匯 率 調 整,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屬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者,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 屬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者,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者, 則 按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5. 外 幣 長 期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計 價 者, 以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後 所 得 之 股 東 權 益 做 為 依 據, 兌 換 差 額 列 入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 項 目 ( 四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屬 債 務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2. 交 易 目 的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指 近 期 內 出 售 可 辨 認 投 資 組 合 為 短 期 獲 利 之 操 作 模 式 及 非 被 指 定 且 非 有 效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包 括 營 業 證 券 - 公 司 債 政 府 公 債 上 市 / 上 櫃 / 興 櫃 公 司 股 票 開 放 型 基 金 及 借 券 與 附 買 回 債 券 融 券 等 3. 興 櫃 公 司 股 票 係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 債 券 投 資 及 附 買 回 債 券 融 券, 上 櫃 者 係 以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等 價 自 動 成 交 系 統 最 近 之 成 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非 上 櫃 者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折 算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現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 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該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應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4. 供 作 質 押 或 擔 保 之 債 券 列 為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五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屬 債 務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2. 長 期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以 成 本 評 價, 餘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 債 券 投 資 上 櫃 者 係 以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等 價 自 動 成 交 系 統 最 近 之 成 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非 上 櫃 者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折 算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現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惟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屬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 以 成 本 衡 量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金 額 不 予 迴 轉 ; 屬 債 務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若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六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本 公 司 所 從 事 期 貨 及 指 數 選 擇 權 交 易 係 以 交 易 為 目 的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 價 值 認 列 ; 非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於 交 易 日 認 列 之 公 平 價 值 為 零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其 公 平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為 資 產 負 債 及 當 期 損 益 ( 七 ) 備 抵 呆 帳 本 公 司 就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催 收 款 項,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減 損 金 額 為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價 值 與 其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採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而 該 減 少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則 迴 轉 先 前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金 額, 該 迴 轉 不 應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迴 轉 之 金 額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八 )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係 以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其 交 易 性 質 若 屬 融 資 行 為, 於 附 賣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帳 列 附 ANNUAL REPORT
8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並 列 於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於 附 買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帳 列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並 列 於 流 動 負 債 項 下, 其 與 約 定 賣 ( 買 ) 回 價 格 間 之 差 額, 帳 列 利 息 收 入 或 利 息 支 出 ( 九 ) 證 券 融 資 融 券 轉 融 通 轉 融 券 1.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業 務 時, 對 買 進 股 票 證 券 投 資 人 之 融 通 資 金, 列 為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融 資 人 並 以 該 融 資 買 入 之 全 部 股 票 作 為 擔 保 品, 本 公 司 就 此 項 擔 保 品, 以 備 忘 分 錄 處 理, 於 融 資 人 償 還 結 清 時 返 還 2.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券 業 務 時, 對 客 戶 融 券 所 取 得 之 保 證 金, 列 為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另 以 收 取 之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 已 扣 除 證 券 交 易 稅 受 託 買 賣 手 續 費 融 券 手 續 費 ) 作 為 擔 保, 列 為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對 借 予 客 戶 融 券 之 股 票 以 備 忘 分 錄 處 理 保 證 金 及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於 融 券 人 償 還 結 清 時 返 還 3. 轉 融 通 係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融 資 業 務, 如 資 金 不 足, 得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通 借 入 款 項, 列 為 轉 融 通 借 入 款, 並 以 該 融 資 買 入 之 全 部 股 票 作 為 擔 保 品 4. 轉 融 券 係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融 券 業 務, 如 因 券 源 不 足, 得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券 借 入 證 券 ; 因 轉 融 券 所 交 付 之 保 證 金 或 保 證 品 列 為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因 轉 融 券 而 對 客 戶 所 收 取 之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作 為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券 之 擔 保 價 款, 分 別 列 為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及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十 )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 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投 資 成 本 與 股 權 淨 值 之 差 額, 如 屬 投 資 成 本 超 過 所 取 得 公 司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價 值 者, 將 超 過 部 分 列 為 商 譽, 並 於 每 年 定 期 執 行 減 損 測 試 2. 為 配 合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控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需 求,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時, 另 行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其 編 製 主 體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7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規 定 辦 理 3. 對 於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若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但 未 達 控 制 能 力 者, 其 投 資 損 失 之 認 列 以 使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投 資 及 墊 款 之 帳 面 餘 額 降 低 至 零 為 限, 除 非 本 公 司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背 書 保 證 或 意 圖 繼 續 支 持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則 按 持 股 比 例 繼 續 認 列 投 資 損 失 ; 若 對 被 投 資 公 司 已 具 控 制 能 力 者, 除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其 他 股 東 有 義 務 並 能 夠 提 出 額 外 資 金 承 擔 其 損 失 者 外, 以 全 額 吸 收 超 過 被 投 資 公 司 股 東 原 有 權 益 之 損 失 金 額, 若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日 後 獲 利, 則 該 利 益 先 歸 屬 本 公 司, 直 至 原 多 承 擔 之 損 失 完 全 回 復 為 止 ( 十 一 ) 固 定 資 產 及 閒 置 資 產 1. 除 已 依 法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之 項 目 外, 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2. 固 定 資 產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按 平 均 法 計 提 折 舊, 到 期 已 折 足 而 尚 在 使 用 之 固 定 資 產, 則 評 估 可 使 用 之 年 限 就 殘 值 提 列 折 舊 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 建 築 物 55 年 設 備 3~8 年 租 賃 改 良 物 5 年 3.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性 維 護 或 修 理 支 出 則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4. 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按 其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 者, 轉 列 其 他 資 產,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當 期 提 列 之 折 舊 費 用 列 為 營 業 外 支 出 ( 十 二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當 環 境 變 更 或 某 事 件 發 生 而 顯 示 本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資 產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即 認 列 82
87 附 件 一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淨 公 平 價 值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在 公 平 交 易 情 況 下 可 收 到 之 淨 處 分 金 額,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指 將 一 項 資 產 在 未 來 可 使 用 年 限 內 可 產 生 之 預 計 現 金 流 量 予 以 折 現 計 算 2. 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再 存 在 時, 即 在 以 前 年 度 提 列 損 失 金 額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迴 轉 惟 已 認 列 之 商 譽 減 損 損 失 不 予 迴 轉 ( 十 三 ) 商 譽 本 公 司 營 業 受 讓 其 他 證 券 商,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5 號 企 業 合 併 - 購 買 法 之 會 計 處 理 規 定, 將 購 買 價 款 ( 現 金 ) 超 過 受 讓 之 資 產 淨 額 部 分 列 為 商 譽 不 予 攤 銷 ; 其 續 後 之 評 價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5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 十 四 ) 遞 延 借 項 係 電 話 裝 置 及 電 腦 軟 體 等 費 用, 以 實 際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分 別 按 3~5 年 以 直 線 法 攤 銷 ( 十 五 )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其 屬 買 回 者,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2. 本 公 司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時, 若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價 值, 其 差 額 作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之 加 項 ; 若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價 值, 其 差 額 應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3.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六 ) 收 入 及 費 用 本 公 司 主 要 收 入 及 費 用 認 列 方 法 如 下 : 1.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出 售 證 券 損 益 及 相 關 經 紀 經 手 費 支 出 : 於 買 賣 證 券 成 交 日 認 列 2. 有 價 證 券 融 資 融 券 及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之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 於 融 資 融 券 及 交 易 期 間 按 權 責 基 礎 認 列 3. 承 銷 手 續 費 收 入 及 支 出 : 申 購 手 續 費 收 入 於 收 款 時 認 列 ; 承 銷 手 續 費 收 入 及 相 對 之 手 續 費 支 出 則 於 承 銷 契 約 完 成 時 認 列 4.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 依 合 約 約 定 按 月 認 列 5.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 從 事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並 向 委 任 期 貨 商 收 取 佣 金, 依 交 易 期 間 按 權 責 基 礎 認 列 6.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 期 貨 買 賣 之 交 易 保 證 金 以 成 本 入 帳, 每 日 並 按 市 價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於 買 賣 期 貨 成 交 日 認 列 ( 十 七 )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 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包 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利 息 成 本 基 金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與 退 休 金 損 益 之 攤 銷 數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員 工 預 期 平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平 均 攤 提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 十 八 ) 所 得 稅 1. 本 公 司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2 號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作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虧 損 扣 抵 及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同 時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依 據 其 所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性 質 或 預 期 實 現 期 間 之 長 短,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估 列 入 帳 另 對 遞 延 所 得 稅 ANNUAL REPORT
8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資 產 評 估 其 可 能 實 現 性, 設 置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以 淨 額 列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2.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 所 得 稅, 列 為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整 項 目 3. 稅 法 修 正 時, 於 公 布 日 之 年 度 按 新 規 定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重 新 計 算, 因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之 變 動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或 利 益 4.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後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5.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於 民 國 95 年 度 生 效, 計 算 所 得 稅 時 除 一 般 所 得 稅 外, 另 予 計 算 基 本 所 得 稅 額 如 一 般 稅 額 低 於 基 本 所 得 稅 額, 則 將 差 額 估 列 入 帳, 列 為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項 目 ( 十 九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 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 於 具 法 律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二 十 ) 會 計 估 計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 業 已 依 照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 對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或 有 事 項, 作 必 要 之 衡 量 評 估 及 揭 露, 其 中 包 括 若 干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採 用, 惟 該 等 假 設 及 估 計 與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存 有 差 異 ( 二 十 一 )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及 減 資 彌 補 虧 損 者, 則 按 追 溯 調 整 之 股 數 計 算, 不 考 慮 該 增 資 股 之 發 行 流 通 期 間, 現 金 增 資 ( 減 資 ) 則 依 據 該 增 資 ( 減 資 ) 股 之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 二 十 二 )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本 公 司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規 定 於 個 別 財 務 報 表 及 年 度 與 半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揭 露 部 門 資 訊 三 會 計 變 動 之 理 由 及 其 影 響 ( 一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4 號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就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 呆 帳 ) 損 失,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本 期 淨 損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0 號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本 期 淨 損 及 每 股 盈 餘 ( 三 ) 本 公 司 因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1 日 修 正 發 布 施 行, 已 刪 除 提 列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及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之 規 定, 故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100 年 1 月 13 日 函 令, 自 函 令 發 布 日 後 將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及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減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淨 額 計 $219,405 轉 列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另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被 投 資 公 司 依 上 述 函 令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數 計 $23,588, 此 項 會 計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本 期 淨 損 無 重 大 影 響 84
89 附 件 一 四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設 質 之 定 期 存 單, 已 列 於 受 限 制 資 產 - 定 期 存 款 項 下, 請 詳 附 註 六 之 說 明 ( 二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零 用 金 $ 1,550 $ 1,650 支 票 存 款 31,082 40,381 活 期 存 款 33,567 47,233 外 幣 存 款 123, ,160 定 期 存 款 170, ,200 $ 360,490 $ 439,624 流 動 項 目 : 交 易 目 的 金 融 資 產 -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開 放 式 基 金 及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附 賣 回 票 券 投 資 $ 54,962 $ 59,988 營 業 證 券 - 自 營 及 承 銷 政 府 公 債 3,609,357 3,002,180 公 司 債 1,650,987 2,146,704 金 融 債 249, ,542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914, ,823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295,670 92,244 興 櫃 股 票 78, ,490 認 購 ( 售 ) 權 證 - 3 其 他 - 2,360 評 價 調 整 26,546 ( 36,610) 6,825,199 6,319,736 營 業 證 券 - 避 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203, ,191 指 數 型 基 金 1,305 - 認 購 ( 售 ) 權 證 705 5,222 評 價 調 整 2, , ,704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83, ,062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43,832 24,931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1,530 -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 ,116 流 動 項 目 合 計 $ 7,217,580 $ 6,676,544 ANNUAL REPORT
9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政 府 公 債 $48,332 列 入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係 供 作 法 院 訴 訟 提 存 擔 保 及 央 債 投 標 押 標 金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認 列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產 生 之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12,567 及 淨 損 失 $234,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供 作 附 買 回 條 件 交 易 之 債 券 ( 營 業 證 券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券 ) 面 額 分 別 為 $6,974,900 及 $5,494,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交 易 性 質 說 明 如 下 : (1)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資 訊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 自 有 資 金 $ 83,813 $ 146,062 (2)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尚 未 平 倉 之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交 易 列 示 如 下 : 合 約 金 額 或 未 平 倉 部 位 支 付 ( 收 取 )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 / 賣 方 契 約 數 之 權 利 金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 期 貨 契 約 大 台 指 數 期 貨 買 方 10 口 $ 15,350 $ 15, 年 12 月 31 日 : 期 末 無 未 平 倉 之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交 易 註 : 期 貨 契 約 之 公 平 價 值 係 依 契 約 之 結 算 價 計 算 ( 3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從 事 期 貨 契 約 及 選 擇 權 交 易 產 生 之 損 益 如 下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利 益 - 避 險 未 實 現 $ 4 $ - 選 擇 權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6,121 2,723 選 擇 權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 1,076 小 計 6,125 3,799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避 險 已 實 現 ( 1,067) -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 1,286) ( 8,014)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 ( 268) 小 計 ( 2,353) ( 8,282) 合 計 $ 3,772 ($ 4,483) ( 4)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合 約 金 額 金 融 商 品 ( 名 目 本 金 )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 497,000 $ 43,832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497,000 1,530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23, 年 12 月 31 日 :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 1,062,000 $ 24,931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15,
91 附 件 一 ( 三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股 票 $ 77,252 $ 592,283 公 司 債 1,249,256 - 評 價 調 整 ( 38,769) ( 73,606) $ 1,287,739 $ 518,677 非 流 動 :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1,200 $ 11,200 富 鼎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000 50,000 冠 華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000 30,000 其 他 6,600 6,600 $ 97,800 $ 97,800 ( 四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交 易 彙 總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約 定 賣 回 / 買 回 期 限 約 定 利 率 區 間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7,314,292) 102/01/02~102/03/ %~0.93% 100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約 定 賣 回 / 買 回 期 限 約 定 利 率 區 間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5,737,190) 101/01/02~101/03/ %~0.94% ( 五 )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及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本 公 司 自 辦 融 資 及 融 券 業 務, 分 別 由 客 戶 提 供 之 擔 保 證 券 由 本 公 司 借 予 客 戶 融 券 人 之 證 券, 相 關 科 目 餘 額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 7,598,333 $ 8,203,174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5,650 $ 1,652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36,437 $ 9,317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 762,891) ($ 929,665)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 927,286) ($ 1,134,603) ( 六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之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持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帳 列 數 比 例 (%) 帳 列 數 比 例 (%)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00, $ 101,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57, ,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89, ,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99, , $ 1,546,974 $ 1,621,617 ANNUAL REPORT
9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分 別 以 新 台 幣 26.5 元 及 27.5 元 購 買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16,080 仟 股 及 特 別 股 8,040 仟 股, 共 計 24,120 仟 股, 總 買 賣 價 款 為 $647,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分 別 認 列 投 資 損 失 $56,340 及 $7,996, 暨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分 別 為 $26,009 及 $21,658, 係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4.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及 8 月 決 議 轉 讓 其 庫 藏 股 予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Waterland Securities (HK) Co., Ltd. 等 員 工, 該 等 公 司 依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 基 秘 字 第 17 號 函 規 定 予 以 認 列 為 用 人 費 用 及 資 本 公 積 調 整 項,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依 持 股 比 例 分 別 認 列 調 整 採 權 益 法 之 股 權 投 資 及 資 本 公 積 計 $21, 另,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BVI)(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轉 投 資 之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Waterland Securities (HK) Co., Ltd.) 董 事 會, 業 於 民 國 101 年 9 月 決 議 通 過 解 散 清 算 事 宜, 本 公 司 業 已 認 列 清 算 相 關 之 投 資 損 失 6.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已 編 製 與 上 述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50% 或 具 有 控 制 力 之 子 公 司 之 合 併 報 表 ( 七 ) 固 定 資 產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累 計 減 損 帳 面 價 值 土 地 $ 964,668 $ - ($ 32,110) $ 932,558 建 築 物 446,601 ( 128,341) ( 15,255) 303,005 設 備 238,244 ( 135,700) - 102,544 預 付 設 備 款 13, ,831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59,140 ( 27,299) - 31,841 $ 1,722,484 ($ 291,340) ($ 47,365) $ 1,383,779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累 計 減 損 帳 面 價 值 土 地 $ 964,668 $ - ($ 32,110) $ 932,558 建 築 物 446,601 ( 119,976) ( 15,255) 311,370 設 備 228,184 ( 98,944) - 129,240 預 付 設 備 款 24, ,833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59,891 ( 28,096) - 31,795 固 定 資 產 質 押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100 年 12 月 31 日 $ 1,724,177 ($ 247,016) ($ 47,365) $ 1,429,796 ( 八 ) 營 業 保 證 金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證 券 商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管 理 辦 法 及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皆 提 供 定 存 金 額 $625,000 作 為 營 業 保 證 金 ( 九 )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及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向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及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繳 存 之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分 別 為 $87,036 及 $186,949 88
93 附 件 一 ( 十 ) 閒 置 資 產 ( 十 一 ) 催 收 款 項 ( 十 二 ) 受 託 買 賣 借 ( 貸 ) 項 - 淨 額 ( 十 三 ) 短 期 借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閒 置 資 產 - 土 地 $ - $ 76,933 閒 置 資 產 - 建 築 物 - 33, ,284 減 : 累 計 折 舊 - ( 7,347) 累 計 減 損 - ( 32,124) $ - $ 70,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交 易 及 普 通 交 易 違 約 轉 列 催 收 款 $ 3,381 $ 3,871 備 抵 呆 帳 ( 3,381) ( 3,871) $ - $ - 受 託 買 賣 借 項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存 款 - 交 割 款 項 $ 17,548 $ 5,720 應 收 交 割 帳 款 3,213,798 2,611,462 交 割 代 價 115, ,863 3,347,088 3,016,045 受 託 買 賣 貸 項 : 應 付 交 割 帳 款 ( 3,343,100) ( 2,754,600) $ 3,988 $ 261,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融 資 額 度 擔 保 品 抵 押 借 款 $ 135, %~1.200% $ 3,868,000 定 存 單 及 不 動 產 信 用 借 款 845, %~1.350% 6,790,000 無 $ 980,000 $ 10,658,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融 資 額 度 擔 保 品 抵 押 借 款 $ 155, %~1.380% $ 3,868,000 定 存 單 及 不 動 產 信 用 借 款 915, %~1.380% 7,280,000 無 $ 1,070,000 $ 11,148,000 ( 十 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1,480,000 $ 1,540,000 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折 價 ( 1,006) ( 477) $ 1,478,994 $ 1,539,523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之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年 息 0.81%~1.10% 及 0.79%~1.10%, 償 還 期 間 均 在 一 年 以 內 ANNUAL REPORT
9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十 五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 85,173 $ 35,118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 5,475 85,173 40,593 借 券 交 易 : 應 付 借 券 - 避 險 54,246 72,123 應 付 借 券 - 避 險 評 價 調 整 1,462 ( 1,577) 55,708 70,546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負 債 :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價 款 3,734,246 1,616,732 價 值 變 動 損 失 ( 利 益 ) ( 1,327,507) ( 858,052) 市 價 (A) 2,406, ,680 再 買 回 認 購 ( 售 ) 權 證 3,618,369 1,479,885 價 值 變 動 利 益 ( 損 失 ) ( 1,249,183) ( 755,813) 市 價 (B) 2,369, ,072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負 債 ( A- B) 37,553 34,608 合 計 $ 178,434 $ 145,747 (1)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發 行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購 ( 售 ) 權 證 共 計 215 檔, 均 為 歐 式 認 購 ( 售 ) 權 證, 存 續 期 間 自 上 市 買 賣 日 起 算 6 個 月 至 12 個 月, 履 約 給 付 方 式 為 證 券 給 付,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現 金 結 算 (2)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合 約 金 額 金 融 商 品 ( 名 目 本 金 )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 1,297,200 $ 85, 年 12 月 31 日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 1,532,900 $ 35,118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1,062,000 5,475 ( 十 六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代 收 款 項 $ 22,656 $ 21,017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76,453 73,773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152, ,924 應 付 稅 捐 - 營 所 稅 69,489 69,792 其 他 應 付 款 - 其 他 26,948 21,190 其 他 應 付 款 - 訴 訟 損 失 159,955 - 暫 收 款 - 股 務 代 理 43,525 51,056 $ 551,108 $ 371,752 90
95 附 件 一 ( 十 七 ) 長 期 借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借 款 $ - $ 650,000 減 :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份 - - $ - $ 650,000 借 款 利 率 %~1.5747% 借 款 額 度 $ 8,300,000 $ 8,300,000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擔 當 付 款 機 構 由 台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帳 戶 兌 償 $ 1,500,000 $ 1,950,000 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折 價 ( 683) ( 2,427) 1,499,317 1,947,573 減 :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 1,499,317) ( 99,977) $ - $ 1,847,596 借 款 利 率 %~1.3686% %~1.3991% 發 行 額 度 $ 2,200,000 $ 2,30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與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玉 山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華 南 銀 行 日 盛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台 新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彰 化 銀 行 及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四 十 億 元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並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其 中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撥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一 仟 萬 元, 且 放 款 承 作 天 期 最 長 不 逾 180 天 另 於 本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以 每 曆 季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4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如 下 :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3 月 與 中 華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中 華 票 券 ) 簽 訂 六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協 議 書, 由 中 華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惟 發 行 期 滿 12 個 月 額 度 先 遞 減 兩 億 元,24 個 月 額 度 再 遞 減 一 億 元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 數 動 用 依 協 議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協 議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1% 計 算 之 違 約 金 給 付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5 日 與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華 南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新 光 銀 行 玉 山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日 盛 銀 行 大 慶 票 券 及 台 新 票 券 ( 已 併 入 台 新 銀 行 )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九 億 元 放 款 合 約 七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及 四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其 中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放 款 合 約 及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ANNUAL REPORT
9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約,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得 於 承 銷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用 或 發 行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五 仟 萬 元, 且 若 為 商 業 本 票 之 發 行, 天 期 不 逾 180 天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放 款 合 約 及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無 動 用, 免 保 證 商 業 本 票 承 銷 合 約 已 全 數 動 用 (1) 放 款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並 以 每 曆 季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金 額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 授 信 額 度 於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屆 滿 30 個 月 之 日 及 嗣 後 滿 6 個 月 之 日, 共 分 兩 期 遞 減, 其 中 第 一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三 十, 第 二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七 十 (2)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並 以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 授 信 額 度 於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滿 30 個 月 之 日 及 嗣 後 滿 6 個 月 之 日, 共 分 兩 期 遞 減, 其 中 第 一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三 十, 第 二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七 十 (3)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六 個 月 之 日 止, 動 用 額 度 未 達 承 銷 額 度,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於 下 : (1) 流 動 比 率 需 維 持 100%( 含 ) 以 上 (2) 負 債 比 率 需 維 持 280% ( 含 ) 以 下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4.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9 月 與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以 下 稱 台 新 銀 行 ) 簽 訂 額 度 四 億 元 之 放 款 授 信 合 約,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借 款 利 率 依 市 場 利 率 議 價 之, 且 若 實 際 動 用 之 季 平 均 餘 額 小 於 授 信 額 度 之 50% 時,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季 季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台 新 銀 行 合 約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7 月 另, 合 約 特 別 約 定 事 項 如 下, 如 有 違 反, 台 新 銀 行 得 逕 向 本 公 司 請 求 清 償 : (1) 流 動 比 率 不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高 於 280% (3) 淨 值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9 月 與 兆 豐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兆 豐 票 券 ) 簽 訂 三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協 議 書, 由 兆 豐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 數 動 用 依 協 議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協 議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1% 計 算 之 違 約 金 給 付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與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遠 東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彰 化 商 業 銀 行 及 新 光 商 業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三 十 億 元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並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其 中 台 灣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撥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二 億 元, 且 放 款 承 作 天 期 最 長 不 逾 180 天, 另 於 本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六 個 月 之 日 起, 以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如 下 : 92
97 附 件 一 (1) 流 動 比 率 須 維 持 100%( 含 ) 以 上 (2) 負 債 比 率 須 維 持 280%( 含 ) 以 下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與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國 際 票 券 ) 簽 訂 五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契 約 書, 由 國 際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 數 動 用 依 契 約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契 約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0.662%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 十 八 ) 退 休 金 1.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本 公 司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精 算 假 設 列 示 如 下 : (2) 退 休 金 提 撥 狀 況 表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組 成 項 目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60% 1.75% 基 金 資 產 報 酬 率 1.60% 1.75% 薪 資 調 整 率 2.50% 2.50% 精 算 衡 量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既 得 給 付 義 務 ($ 32,975) ($ 19,714) 累 積 給 付 義 務 ($ 180,007) ($ 171,712) 預 計 給 付 義 務 ( 204,180) ( 198,626) 退 休 金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173, ,020 提 撥 狀 況 ( 30,708) ( 29,606)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1,970 2,467 未 認 列 退 休 金 損 ( 益 ) ( 26,557) ( 31,533)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5,295) ($ 58,672) 既 得 給 付 ($ 32,975) ($ 19,714)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服 務 成 本 $ 1,304 $ 1,630 利 息 成 本 3,179 3,391 基 金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2,705) ( 2,916)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資 產 給 付 義 務 攤 銷 退 休 金 利 益 攤 銷 ( 1,216) ( 1,427) $ 1,059 $ 1,175 ANNUAL REPORT
9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配 合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實 施, 原 適 用 該 辦 法 之 員 工 如 經 選 擇 適 用 新 制 後 之 服 務 年 資 或 新 制 施 行 後 到 職 之 員 工 其 服 務 年 資 改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其 退 休 金 之 給 付 由 本 公 司 按 月 以 不 低 於 每 月 工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繳 退 休 金, 儲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39,396 及 $50,566 ( 十 九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及 應 付 所 得 稅 2.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各 項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科 目 如 下 : 3. 兩 稅 合 一 之 相 關 資 訊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28,551 $ 107,427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25,224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淨 變 動 數 備 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評 價 調 整 27,192 - 所 得 稅 費 用 55, ,862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淨 變 動 數 ( 6,148) ( 211) 暫 繳 及 扣 繳 稅 款 ( 45,251) ( 61,467)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 25,224)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65,145 23,832 應 付 所 得 稅 $ 69,489 $ 69,79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影 響 訴 訟 損 失 $ 159,955 $ 27,192 $ - $ - 備 抵 呆 帳 59,322 10,085 59,812 10,168 退 休 金 未 實 現 數 55,295 9,400 58,847 10,004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47,365 8,052 79,488 13,513 54,729 33,685 減 : 備 抵 評 價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27,192)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淨 額 $ 27,537 $ 33,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147,378 $ 80,876 預 計 /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 註 : 係 按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計 算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另 本 公 司 99 年 度 盈 餘 已 於 100 年 9 月 分 配, 其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0.48% 4. 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87 年 度 以 後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 83,446) ($ 292,141) 94
99 附 件 一 5.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案,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惟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度 及 98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分 別 補 徵 所 得 稅 計 $10,244 及 $36,832, 主 係 調 整 權 證 相 關 歸 屬 費 用 及 商 譽 攤 銷 金 額, 本 公 司 已 估 列 入 帳, 惟 對 核 定 內 容 仍 有 疑 義, 皆 已 申 請 復 查, 將 視 復 查 結 果 再 依 法 進 行 各 項 稅 務 救 濟 程 序 ( 二 十 ) 股 本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額 定 股 本 為 $10,140,000, 實 收 股 本 為 $8,270,789,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分 為 827,079 仟 股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案, 共 計 撥 充 資 本 $428,681, 發 行 新 股 42,868 仟 股,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並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實 收 股 本 為 $8,699,470, 分 為 869,947 仟 股 ( 二 十 一 )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得 依 股 東 會 決 議,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且 發 給 現 金 尚 應 符 合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2.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及 8 月 決 議 轉 讓 庫 藏 股 予 本 公 司 員 工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四 ( 二 十 六 ) 之 說 明 3. 本 公 司 100 年 6 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案,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並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撥 充 資 本 $92,945, 發 行 新 股 9,295 仟 股 ( 二 十 二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於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後, 分 派 盈 餘 時, 應 先 提 出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該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不 得 使 用 之,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份 為 限, 且 發 給 現 金 尚 應 符 合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 二 十 三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之 規 定, 應 就 每 年 稅 後 盈 餘 提 列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此 等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金 額 達 實 收 資 本 總 額 時, 得 免 繼 續 提 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僅 供 彌 補 虧 損 之 用, 不 得 用 以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但 此 等 公 積 之 提 列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五 十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於 其 半 數 之 範 圍 內 將 其 轉 撥 資 本 ( 二 十 四 ) 盈 餘 分 配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撥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分 配 如 下 : 一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二 提 撥 百 分 之 一 至 五 為 員 工 紅 利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股 東 股 利 分 配 之 比 率, 現 金 股 利 定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餘 額 配 發 股 票 股 利 本 公 司 得 因 資 金 狀 況 資 本 適 足 率 規 定 及 營 運 需 要, 調 整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率 2.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之 規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於 96 年 開 始 及 以 後 年 度 決 議 分 配 前 一 年 度 盈 餘 時, 除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外, 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41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首 次 提 列 時, 應 先 自 當 年 度 盈 餘 下 ANNUAL REPORT
10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提 列, 不 足 數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 第 二 年 以 後 年 度, 續 就 當 年 度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與 前 一 年 度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之 差 額, 比 照 首 次 提 列 作 法, 補 提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或 迴 轉 為 可 分 配 盈 餘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92,141 彌 補 虧 損, 並 可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相 關 資 訊 ;100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每 股 元 ( 盈 餘 轉 增 資 元 ;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每 股 元 ) 4.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為 稅 後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另 民 國 101 年 3 月 22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83,446 彌 補 虧 損 ( 二 十 五 ) 每 股 盈 餘 101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每 股 虧 損 流 通 在 外 ( 單 位 : 元 ) 稅 前 稅 後 股 數 ( 仟 股 ) 稅 前 稅 後 本 期 淨 損 ($ 27,703) ($ 83,446) 868,964 ($ 0.03) ($ 0.10) 100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每 股 虧 損 流 通 在 外 ( 單 位 : 元 ) 稅 前 稅 後 股 數 ( 仟 股 ) 稅 前 稅 後 本 期 淨 損 ($ 159,279) ($ 292,141) 868,964 ($ 0.18) ($ 0.34) 上 述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業 已 依 100 年 盈 餘 暨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之 ( 二 十 六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獎 酬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及 1 月 決 議 轉 讓 其 庫 藏 股 17,372 仟 股 及 18,805 仟 股 予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依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 基 祕 字 第 17 號 函 規 定 予 以 認 列 為 用 人 費 用 及 資 本 公 積 $182,479 民 國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 協 議 之 類 型 給 與 日 給 與 數 量 母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轉 讓 予 員 工 100 年 8 月 17, 372 仟 股 母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轉 讓 予 員 工 100 年 1 月 18, 805 仟 股 ( 二 十 七 ) 庫 藏 股 1. 民 國 101 年 度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期 初 股 數 係 99 年 6 月 買 回 之 股 數 : 101 年 度 收 回 原 因 期 初 股 數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股 數 公 司 法 第 186 條 規 定 983, , 本 公 司 股 東 依 公 司 法 第 186 條 規 定, 請 求 本 公 司 買 回 其 所 有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於 99 年 6 月 依 法 院 裁 定 價 格 新 台 幣 元 向 股 東 收 買 股 份 計 $10,146,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後 之 股 份 授 權 董 事 長 洽 特 定 人 認 購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 享 有 股 東 權 利 4. 依 本 公 司 委 任 律 師 之 法 律 意 見, 前 項 購 回 庫 藏 股 票 適 用 企 業 併 購 法 第 十 三 條, 應 於 買 回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按 市 價 將 其 出 售, 屆 期 未 經 出 售 者,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行 股 份, 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註 銷 股 份 96
101 附 件 一 ( 二 十 八 ) 用 人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 945,841 $ 1,206,708 薪 資 費 用 817,586 1,058,865 勞 健 保 費 用 66,926 75,342 退 休 金 費 用 40,266 52,079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21,063 20,422 折 舊 費 用 58,884 59,722 攤 銷 費 用 17,865 16,823 五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金 控 )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國 際 票 券 )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創 投 )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投 顧 )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期 貨 )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華 頓 投 信 )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第 一 銀 行 )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華 南 銀 行 ) 台 灣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台 灣 票 券 )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兆 豐 商 銀 ) 高 雄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高 雄 銀 行 )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簡 稱 上 海 商 銀 )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兆 豐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兆 豐 票 券 ) 兆 豐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兆 豐 證 券 ) 第 一 金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第 一 金 證 券 ) 華 南 永 昌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 安 泰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安 泰 商 銀 )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 美 亞 鋼 管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美 亞 鋼 管 )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亦 擔 任 該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該 公 司 總 經 理 與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總 經 理 為 二 等 親 關 係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國 際 票 券 之 實 質 關 係 人 ANNUAL REPORT
10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二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銀 行 存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203,885 $ 394,072 第 一 銀 行 121,340 1,946 其 他 5,788 1,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331,013 $ 397,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2,008,186 $ - - 兆 豐 證 券 11,535,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503, 安 泰 商 銀 1,818, 第 一 金 證 券 941, 其 他 300, $ 18,107,451 $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315,441 $ - - 兆 豐 證 券 8,310,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4,241, 第 一 金 證 券 8,775, ,125 3 安 泰 商 銀 2,944, 其 他 1,031, $ 35,619,139 $ 150,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國 際 票 券 兆 豐 證 券 安 泰 商 銀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華 南 銀 行 兆 豐 票 券 其 他 101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 501,569 $ - - 1,084, ,155, , ,760, , , $ 5,316,691 $
103 附 件 一 100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502,232 $ - - 兆 豐 證 券 1,203, 安 泰 商 銀 3,303, 台 灣 票 券 896,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7,387, 華 南 銀 行 1,892, 其 他 912, $ 16,097,802 $ 債 券 買 賣 斷 交 易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買 斷 交 易 賣 斷 交 易 買 斷 交 易 賣 斷 交 易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兆 豐 證 券 $ 6,733,976 $ 4,427,962 $ 18,223,226 $ 18,502,537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154,335 3,149,165 2,480,555 2,689,219 兆 豐 票 券 1,358,045 1,262,192 1,172, ,553 安 泰 商 銀 23,801,463 9,224,009 14,591,751 27,183,702 國 際 票 券 857, ,211 1,419,305 3,421,685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1,102, ,679 4,796,075 5,256,045 華 南 銀 行 1,621,052 3,366,266 2,508,337 3,212,489 其 他 923,091 2,025,991 1,998,587 4,553,928 $ 37,552,228 $ 25,117,475 $ 47,190,500 $ 65,426,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名 目 本 金 101 年 12 月 31 日 公 平 價 值 第 一 銀 行 $ 20,000 $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101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代 理 收 入 國 票 金 控 $ 6, $ 1,069 其 他 $ 7, $ 1,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代 理 收 入 國 票 金 控 $ 6, $ 529 其 他 1, $ 7, $ 549 ANNUAL REPORT
10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租 金 收 入 租 金 收 入 期 末 應 收 租 金 收 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8,598 $ 1,040 其 他 3, $ 21,662 $ 1,130 租 金 收 入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租 金 收 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6,234 $ 570 其 他 顧 問 服 務 費 $ 16,522 $ 570 顧 問 服 務 費 101 年 度 期 末 應 付 顧 問 服 務 費 國 票 投 顧 $ 51,657 $ 3,570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 52,524 $ 3,570 顧 問 服 務 費 期 末 應 付 顧 問 服 務 費 國 票 投 顧 $ 55,816 $ 3,373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1,580 - 本 公 司 與 國 票 投 顧 簽 訂 投 資 顧 問 契 約, 每 月 按 約 定 金 額 支 付 顧 問 費 ; 另 本 公 司 與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簽 訂 投 資 顧 問 契 約, 約 定 一 年 總 價 款 上 限 為 $1,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100 年 度 $ 57,396 $ 3, 年 度 佣 金 收 入 百 分 比 期 末 應 收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國 票 期 貨 $ 38, $ 3, 年 度 佣 金 收 入 百 分 比 期 末 應 收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國 票 期 貨 $ 53, $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收 取 關 係 人 基 金 代 銷 收 入 分 別 為 $723 及 $6;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收 取 關 係 人 之 軟 體 使 用 費 分 別 為 $358 及 $ 利 息 收 入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9,871 $ 9,702 其 他 $ 20,834 $ 10,
105 附 件 一 12. 借 款 費 用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國 際 票 券 $ 8,001 $ 9,392 兆 豐 票 券 4,834 4,022 華 南 銀 行 3,577 7,131 其 他 2, $ 18,954 $ 21,529 借 款 費 用 包 含 銀 行 借 款 利 息 及 商 業 本 票 之 利 息 簽 證 費 承 銷 費 及 結 算 交 割 費 等 13.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暨 動 用 金 額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額 度 動 用 金 額 借 款 額 度 動 用 金 額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2,500,000 $ 65,000 $ 2,500,000 $ 125,000 華 南 銀 行 1,000, ,000 1,000,000 - 第 一 銀 行 500,000 70, ,000 30,000 上 海 商 銀 300, ,000 - 其 他 150, , 抵 ( 質 ) 押 之 資 產 ( 1) 定 期 存 款 $ 4,450,000 $ 380,000 $ 4,450,000 $ 155,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存 單 設 質 他 行 存 單 設 質 總 設 質 金 額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555,100 $ 50,000 $ 1,605,100 其 他 160,280 95,500 ( 註 ) 255,780 $ 1,715,380 $ 145,500 $ 1,860,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存 單 設 質 他 行 存 單 設 質 總 設 質 金 額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580,000 $ - $ 1,580,000 其 他 164,877 89,500 ( 註 ) 254,377 $ 1,744,877 $ 89,500 $ 1,834,377 註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定 存 單 分 別 為 $19,000 及 13,000 (2)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日 質 押 予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之 土 地 及 建 物 合 計 分 別 為 $1,106,245 及 1,114,610 (3) 設 質 金 額 主 係 供 作 短 期 借 款 交 割 墊 款 及 房 屋 押 金 之 擔 保 1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由 國 際 票 券 及 兆 豐 票 券 承 銷 之 免 保 證 及 他 保 商 業 本 票 為 分 別 為 $500,000 及 $300,000;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由 國 際 票 券 及 兆 豐 票 券 承 銷 之 免 保 證 商 業 本 票 分 別 為 $850,000 及 $300,000 有 關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四 ) 及 ( 十 七 ) 之 說 明 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存 放 於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分 別 為 $83,813 及 $146,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營 業 保 證 金 $625,000, 皆 以 定 期 存 款 存 放 於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8.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收 取 關 係 人 之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金 額 分 別 為 $3,599 及 $4,123 ANNUAL REPORT
10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租 金 支 出 租 金 支 出 101 年 度 百 分 比 期 末 應 付 租 金 支 出 第 一 銀 行 $ 4,210 - $ - 其 他 1, $ 5,609 - $ - 租 金 支 出 100 年 度 百 分 比 21. 公 司 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價 格 決 定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22.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 期 末 應 付 租 金 支 出 上 海 商 銀 $ 10,450 1 $ - 其 他 1, $ 12,375 1 $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101 年 度 結 算 交 割 期 末 應 付 結 算 服 務 費 支 出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國 票 期 貨 $ 1,467 $ 年 度 結 算 交 割 期 末 應 付 結 算 服 務 費 支 出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國 票 期 貨 $ 65 $ 年 度 100 年 度 薪 資 $ 31,796 $ 25,591 獎 金 18,803 5,021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4,228 3,892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 - 合 計 $ 54,827 $ 34,504 依 據 民 國 97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證 六 字 第 號 函 揭 露 給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總 額 相 關 資 訊, 包 括 薪 資 獎 金 特 支 費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及 紅 利 總 額 等, 相 關 詳 細 資 訊 可 參 閱 股 東 會 年 報 內 容 六 抵 ( 質 ) 押 之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提 供 抵 質 押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用 途 定 期 存 款 $ 1,918,880 $ 1,892,377 短 期 借 款 交 割 墊 款 及 房 屋 押 金 土 地 803, ,240 短 期 借 款 建 築 物 303, ,370 短 期 借 款 $ 3,025,125 $ 3,006,
107 附 件 一 七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 一 ) 本 公 司 依 規 定 分 別 與 元 大 寶 來 及 凱 基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簽 具 第 一 及 第 二 順 位 委 任 代 辦 交 割 同 意 書, 依 據 該 等 同 意 書, 承 諾 於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不 能 對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履 行 交 割 義 務 時, 受 任 人 得 依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指 示, 以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之 名 義 立 即 代 辦 本 公 司 不 能 履 行 之 交 割 義 務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亦 分 別 受 任 為 上 述 公 司 之 第 一 或 第 二 順 位 交 割 之 代 辦 事 務 人 ( 二 ) 本 公 司 之 重 大 訴 訟 案 件 如 下 : 1. 南 港 分 公 司 客 戶 主 張 本 公 司 南 港 分 公 司 員 工 詐 騙 其 進 行 期 貨 套 利 交 易, 致 其 交 付 款 項 以 操 作 期 貨 套 利 而 受 有 損 害,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與 前 述 員 工 等 連 帶 損 害 賠 償 $42,179, 士 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部 分 敗 訴 應 給 付 $29,849 及 利 息, 本 公 司 已 委 任 律 師 上 訴 二 審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22, 固 定 收 益 商 品 部 及 安 和 分 公 司 客 戶 主 張 原 協 和 證 券 員 工 涉 嫌 以 詐 欺 及 偽 造 文 書 等 方 式, 誘 其 投 資 BCEE 中 期 保 本 固 定 收 益 債 券 等 金 融 商 品 受 有 損 害 而 該 員 工 於 92 年 2 月 離 職 後, 仍 續 施 以 詐 術, 致 損 及 其 等 權 益, 故 主 張 本 公 司 對 於 受 理 客 戶 開 戶 買 賣 等 交 易 管 制 及 嚴 守 客 戶 秘 密 等 具 有 嚴 重 疏 失 乃 對 該 員 工 提 起 刑 事 告 訴, 並 以 刑 事 附 帶 民 事 訴 訟 起 訴 請 求 該 員 工 與 本 公 司 連 帶 賠 償 $153,790 及 利 息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應 給 付 $102,000 及 利 息 等, 本 公 司 已 委 任 律 師 上 訴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51, 環 華 證 金 主 張 原 協 和 證 券 南 京 分 公 司 員 工 於 民 國 87 年 左 右, 未 經 帳 戶 所 有 人 同 意 提 供 帳 戶 予 他 人 使 用, 向 環 華 證 金 為 融 資 交 易, 致 其 受 有 損 害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給 付 $47,168 及 利 息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敗 訴, 目 前 本 公 司 已 上 訴 二 審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33, 群 益 證 券 主 張 前 協 和 證 券 員 工 有 未 經 帳 戶 所 有 人 同 意 提 供 帳 戶 予 他 人 使 用, 向 安 泰 證 金 ( 已 合 併 入 群 益 證 券 ) 融 資 交 易 之 情 事 致 使 群 益 證 券 受 有 損 害 等 云 云,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賠 償 $76,485 及 利 息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部 分 敗 訴, 目 前 本 公 司 已 上 訴 二 審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53, 安 和 分 公 司 之 出 租 人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因 出 租 標 的 物 為 法 院 公 告 將 拍 賣 點 交, 且 三 陽 公 司 無 法 返 還 本 公 司 押 租 保 證 金 $4,500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收 回 押 租 保 證 金, 乃 自 100 年 12 月 起 未 給 付 租 金 原 告 上 海 商 銀 主 張 持 有 執 行 命 令, 自 96 年 10 月 起 即 收 取 上 述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對 安 和 分 公 司 之 租 金 債 權 而 自 100 年 12 月 起 本 公 司 即 未 給 付 租 金 予 原 告, 原 告 乃 起 訴 請 求 給 付 租 金 $6,150 及 利 息 等 該 案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且 上 海 商 銀 未 再 提 起 上 訴 而 判 決 確 定 然 上 海 商 銀 另 起 訴 請 求 確 認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有 $7,125 之 租 金 債 權 及 相 當 於 租 金 之 不 當 得 利 賠 償 金 債 權 存 在, 現 於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審 理 中 ( 三 ) 本 公 司 因 承 租 營 業 場 所 而 簽 訂 數 項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其 未 來 五 年 租 金 給 付 金 額 如 下 : 年 度 金 額 102 年 度 $ 62, 年 度 48, 年 度 33, 年 度 21, 年 度 以 後 $ 9, ,589 ANNUAL REPORT
10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八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九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無 十 其 他 ( 一 )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公 開 報 價 評 價 方 法 帳 面 價 值 決 定 金 額 估 計 之 金 額 金 融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資 產 $ 10,476,460 $ - $ 10,476,460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7,265,912 5,340,674 1,925,23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287,739 1,287,739 - 營 業 保 證 金 625, ,000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87,036-87,036 存 出 保 證 金 231, ,239 金 融 負 債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負 債 13,744,457-13,744,45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178,434 93,261 85,173 金 融 資 產 100 年 12 月 31 日 公 開 報 價 評 價 方 法 帳 面 價 值 決 定 金 額 估 計 之 金 額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資 產 $ 11,084,733 $ - $ 11,084,733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6,676,544 4,761,826 1,914,71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18, ,677 - 營 業 保 證 金 625, ,000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186, ,949 存 出 保 證 金 103, ,118 金 融 負 債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負 債 13,415,227-13,415,22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145, ,154 40, 本 公 司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公 平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1)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及 備 供 出 售 ( 流 動 ) 之 金 融 商 品,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平 價 值, 若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104
109 附 件 一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定 價 時 用 以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該 資 訊 為 本 公 司 可 取 得 者 (2) 現 金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借 券 保 證 金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受 限 制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款 銀 行 借 款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等 金 融 商 品, 其 到 期 日 甚 近 或 未 來 收 付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近, 故 以 其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3) 存 出 保 證 金 營 業 保 證 金 及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等 提 供 之 標 的 物, 如 有 市 場 價 格 可 循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如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其 帳 面 價 值 應 屬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4)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依 約 定 在 報 表 日 終 止 合 約, 預 計 所 能 取 得 或 必 須 支 付 之 金 額 一 般 均 包 括 當 期 未 結 清 合 約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係 持 有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其 公 平 價 值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並 非 相 當 小, 且 變 異 區 間 內 各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故 其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因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而 分 別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4,706 及 當 期 損 失 $36,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6,499,510 及 $6,073,050;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499,317 及 $2,597,573 ( 二 )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成 立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為 超 然 獨 立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對 風 險 實 行 全 方 位 之 預 防 與 控 制, 由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稽 核 室 和 相 關 業 務 部 門 之 內 控 人 員, 共 同 組 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確 保 其 風 險 管 理 之 有 效 執 行 自 89 年 起 設 立 風 險 管 理 本 部 主 管 風 險 管 理 業 務,96 年 組 織 調 整 更 名 為 風 險 管 理 室, 負 責 統 籌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之 規 劃 制 訂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係 適 當 考 慮 經 濟 環 境 及 競 爭 狀 況, 在 維 持 適 當 流 動 性 部 位 之 下, 管 理 所 持 有 部 位 之 市 場 風 險, 以 期 達 到 最 佳 化 之 風 險 部 位 為 了 達 成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避 險 活 動 集 中 於 股 價 波 動 之 市 場 價 值 風 險, 可 分 為 多 頭 避 險 與 空 頭 避 險 策 略, 避 險 交 易 以 調 整 部 位 之 Delta 為 主, 以 行 情 走 向 決 定 所 持 部 位 之 Delta 水 準, 並 在 每 日 盤 中 以 風 控 系 統 來 監 控 部 位 風 險, 利 用 期 貨 選 擇 權 等 金 融 商 品 用 以 規 避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 三 )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金 融 商 品 可 能 因 到 期 時 交 易 相 對 人 或 他 方 無 法 按 約 定 條 件 履 約 而 導 致 本 公 司 發 生 損 失 本 公 司 所 從 事 之 期 貨 選 擇 權 交 易 係 透 過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下 單 交 易, 且 到 期 前 皆 可 平 倉 ; 在 店 頭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部 分, 本 公 司 於 交 易 前 評 核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風 險, 且 所 承 作 之 契 約 種 類 期 間 及 承 作 額 度 均 須 符 合 本 公 司 相 關 內 部 規 定, 尚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在 提 供 融 資 客 戶 信 用 交 易 時 已 取 具 上 市 / 櫃 公 司 之 有 價 證 券 為 擔 保 品, 故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 本 公 司 因 持 有 債 務 型 商 品 可 能 因 到 期 而 未 受 清 償, 其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析 如 下 : ANNUAL REPORT
11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金 融 商 品 項 目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最 大 信 用 帳 面 價 值 暴 險 金 額 帳 面 價 值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6,451,178 $ 6,451,178 $ 6,073,050 $ 6,073,050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48,332 48,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7,598,333 7,598,333 8,203,174 8,203,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股 票 債 券 期 貨 選 擇 權 權 證 及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均 依 據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規 範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對 交 易 金 額 及 持 有 部 位 予 以 限 額 控 管, 並 每 日 監 控 其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敏 感 性 且 嚴 格 執 行 停 損 機 制, 故 可 有 效 控 管 公 司 之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3.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長 期 借 款, 於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時, 將 影 響 借 款 期 間 之 有 效 利 率, 使 相 關 利 息 亦 隨 市 場 利 率 而 波 動, 故 具 有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4.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股 票 期 貨 及 公 債 部 位 均 具 有 高 流 動 性, 皆 可 於 市 場 上 以 合 理 價 格 平 倉 或 賣 出 ; 店 頭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及 部 分 債 券 部 位 之 市 場 活 絡 性 較 低, 故 存 有 流 動 性 風 險 5.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資 訊 當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相 對 人 顯 著 集 中 於 少 數 交 易 對 象, 或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相 對 人 雖 未 顯 著 集 中 於 少 數 交 易 對 象, 但 交 易 對 象 大 多 從 事 類 似 之 商 業 活 動, 且 具 有 類 似 之 經 濟 特 質, 使 其 履 行 合 約 之 能 力 受 到 經 濟 或 其 他 狀 況 之 影 響 亦 相 類 似 時, 則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情 況 本 公 司 金 融 商 品 之 交 易 對 象 並 未 有 顯 著 集 中 之 情 形 ( 以 下 空 白 ) 106
111 十 一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4. 處 分 不 動 產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在 地 區 名 稱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Waterland Securities (HK) Co., Ltd.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Corp. 主 要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備 註 營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 仟 元 ) 上 期 期 末 ( 仟 元 ) 股 數 ( 仟 股 )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 仟 元 ) 本 期 損 益 ( 仟 元 ) 投 資 損 益 ( 仟 元 ) 台 北 市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項 $ 115,803 $ 115,803 9, % $ 100,069 $ 1,249 $ 1,249 台 北 市 經 營 國 內 外 期 貨 業 務 586, ,831 59, % 657, 台 北 市 經 營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728, ,625 30, % 699,970 3,058 3,058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香 港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控 股 公 司 USD 7,515 USD 7,515 7, % USD 3,096 ( USD 2,048) ( USD 2,048) 證 券 自 營 經 紀 及 顧 問 業 務 HKD 58,000 HKD 58,000 58, % HKD 23,684 ( HKD 8,933) 控 股 公 司 USD 500 USD % USD 507 USD 4 ANNUAL REPORT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4.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7.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除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經 營 期 貨 經 紀 及 自 營 業 務 外, 未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附 件 一
112 108 ( 四 ) 證 券 商 轉 投 資 無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相 關 資 訊 依 原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2 年 10 月 31 日 (92) 台 財 證 ( 二 ) 字 第 號 函 說 明 三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所 設 立 之 外 國 事 業, 其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應 行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如 下 : 1. 資 產 負 債 表 資 訊 :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資 產 負 債 表 西 元 2012 及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美 元 西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 - $ - -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基 金 及 投 資 股 東 權 益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3,095, ,093, 股 本 7,515, ,515, 基 金 及 投 資 合 計 3,095, ,093, 資 本 公 積 165, ,843 3 待 彌 補 虧 損 ( 4,584,550) ( 148) ( 2,536,523) ( 5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 ( 50,294) ( 1) 股 東 權 益 合 計 3,096, ,094, 資 產 總 計 $ 3,096, $ 5,094,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3,096, $ 5,094,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113 附 件 一 2. 損 益 表 資 訊 :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損 益 表 西 元 2012 年 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美 元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金 額 % 金 額 % 收 入 營 業 外 收 入 $ - - $ - - 費 用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損 失 ( 2,048,027) - ( 1,037,674) - ( 2,048,027) - ( 1,037,674) -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損 ( 2,048,027) - ( 1,037,674) - 所 得 稅 費 用 本 期 淨 損 ($ 2,048,027) - ($ 1,037,674) - 3.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情 形 及 其 資 金 來 源 : 無. 4. 從 事 顧 問 諮 詢 等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收 入 服 務 內 容 及 爭 訟 事 件 : 無 5.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情 形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與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交 易 之 情 事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本 公 司 決 策 者 以 業 務 別 之 角 度 經 營 ;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業 務 區 分 為 經 紀 業 務 自 營 業 務 及 承 銷 業 務 股 務 代 理 部 因 其 營 運 規 模 未 達 到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所 規 定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量 化 門 檻, 故 其 經 營 結 果 與 其 他 未 納 入 提 交 營 運 決 策 者 報 告 中 之 部 門 合 併 表 達 於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欄 內 ( 二 )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根 據 調 整 後 之 部 門 損 益, 並 考 量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之 稅 後 淨 利 ( 損 ) 評 估 營 運 部 門 之 表 現 ANNUAL REPORT
11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三 ) 部 門 損 益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經 紀 業 務 自 營 業 務 承 銷 業 務 其 他 合 計 101 年 度 外 部 收 入 $ 1,469,084 $ 436,847 $ 31,814 $ 10,248 $ 1,947,993 部 門 ( 損 ) 益 57,775 97,535 ( 60,348) ( 178,408) ( 83,446)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利 息 收 入 485, ,650-21, ,043 利 息 費 用 3,924 75,114-63, ,198 折 舊 及 攤 銷 38,651 3, ,807 76,749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11,619 ( 3,439) ( 5,487) 53,050 55,743 採 權 益 法 投 資 損 失 ,340 56, 年 度 外 部 收 入 $ 1,966,984 $ 368,558 $ 30,237 $ 13,035 $ 2,378,814 部 門 ( 損 ) 益 128,944 ( 347,943) ( 134,270) 61,128 ( 292,141)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利 息 收 入 691,561 98,342-13, ,382 利 息 費 用 4,002 47, , ,566 折 舊 及 攤 銷 40,968 3, ,521 76,545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52,401 8,831 ( 3,786) 75, ,862 採 權 益 法 投 資 損 失 ,996 7,996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未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故 不 揭 露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 四 ) 產 品 別 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本 公 司 經 營 有 價 證 券 經 紀 自 營 及 承 銷 業 務, 為 單 一 產 業 ( 五 ) 地 區 別 資 訊 本 公 司 無 國 外 營 運 部 門, 故 不 適 用 ( 六 )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公 司 未 有 佔 本 公 司 收 入 金 額 達 10% 以 上 之 重 要 客 戶, 故 不 予 揭 露 十 三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規 定, 金 管 會 主 管 之 金 融 業,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 起, 依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本 公 司 採 用 IFRSs 前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3 月 2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另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揭 露 110
115 附 件 二 附 件 二 一 一 年 度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 自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七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負 責 人 : 洪 三 雄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5 日 ANNUAL REPORT
11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2) 財 審 報 字 第 號 公 鑒 :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損 益 表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國 票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經 營 成 果 與 現 金 流 量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黃 金 澤 郭 柏 如 前 財 政 部 證 券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78)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5 日 112
117 附 件 二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四 ( 一 ) $ 1,182,927 5 $ 1,263,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四 ( 二 ) 7,283, ,750,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四 ( 五 ) 7,598, ,203,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四 ( 五 ) 5,650-1,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四 ( 五 ) 36,437-9,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四 ( 六 ) 1,290, ,347,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54,023-71, 借 券 保 證 金 48,997-65,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219,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五 ( 二 ) 1, 其 他 應 收 款 五 ( 二 ) 261, , 受 限 制 資 產 六 1,918, ,89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四 ( 三 ) 1,287,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四 ( 十 九 ) 27,284-38,523 -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21,217, ,627, 基 金 及 長 期 投 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四 ( 三 ) 108,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四 ( 二 ) 48, 基 金 及 長 期 投 資 合 計 156, ,527 - 固 定 資 產 四 ( 七 ) 及 六 土 地 964, , 累 計 減 損 - 土 地 ( 32,110 ) - ( 32,110 ) 建 築 物 446, , 累 計 減 損 - 建 築 物 ( 15,255 ) - ( 15,255 ) ( 1 ) 設 備 277, , 預 付 設 備 款 14,428-26,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90,316-91, X9 累 計 折 舊 ( 337,069 ) ( 1 ) ( 292,515 ) - 固 定 資 產 合 計 1,409, ,463,451 6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528, ,821 2 其 他 資 產 營 業 保 證 金 四 ( 八 ) 805, ,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四 ( 九 ) 159, , 存 出 保 證 金 237, , 遞 延 借 項 77,828-84, 閒 置 資 產 四 ( 十 )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股 款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四 ( 十 九 ) 31,926-38,574 - 其 他 資 產 合 計 1,312, ,347, 受 託 買 賣 借 項 四 ( 十 二 ) 4, ,221 1 資 產 總 計 $ 24,629, $ 24,402, ( 續 次 頁 ) ANNUAL REPORT
11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四 ( 十 三 ) 及 五 ( 二 ) $ 980,000 4 $ 1,096,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四 ( 十 四 ) 1,478, ,539,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四 ( 四 ) 7,314, ,73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四 ( 十 五 ) 178, ,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四 ( 五 ) 762, ,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四 ( 五 ) 927, ,134, 借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38,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1,280, ,339,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76,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四 ( 十 六 )( 十 九 ) 及 五 ( 二 ) 610, ,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長 四 ( 十 七 ) 期 負 債 1,499, ,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23,108-14,987 -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15,270, ,482, 長 期 負 債 長 期 借 款 四 ( 十 七 ) 及 五 ( 二 ) - - 2,497, 其 他 負 債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四 ( 十 八 ) 55,295-59, 壞 帳 損 失 準 備 173-6,524 - 其 他 負 債 合 計 55,468-66,168 1 負 債 總 計 15,325, ,045, 股 東 權 益 股 本 四 ( 二 十 ) 8,699, ,699, 資 本 公 積 四 ( 二 十 一 ) 205,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四 ( 二 十 二 ) 210,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四 ( 二 十 三 ) 346, , 待 彌 補 虧 損 四 ( 二 十 四 ) ( 83,446 ) - ( 292,141 ) ( 1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26,009 ) - ( 21,658 ) 庫 藏 股 票 四 ( 二 十 七 ) ( 10,146 ) - ( 10,146 ) 金 融 商 品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四 ( 三 ) ( 38,177 ) - ( 73,093 ) 少 數 股 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9,303, ,356,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七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24,629, $ 24,402,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114
119 附 件 二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虧 損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收 入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五 ( 二 ) $ 1,091, $ 1,457, 借 貸 款 項 手 續 費 收 入 借 券 收 入 30, 承 銷 業 務 收 入 12, , 出 售 證 券 利 益 - 自 營 155, 出 售 證 券 利 益 - 避 險 2,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五 ( 二 ) 10,157-10, 利 息 收 入 602, , 股 利 收 入 21,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自 營 44,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承 銷 18,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避 險 1,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回 補 利 益 - - 6,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評 價 利 益 - - 1, 認 購 ( 售 ) 權 證 發 行 利 益 54, ,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 期 貨 8,891-12,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 櫃 檯 ,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255,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82, ,258 2 收 入 合 計 2,392, ,880, 費 用 經 紀 經 手 費 支 出 ( 82,956 ) ( 4 ) ( 112,547 ) ( 4 )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 5,623 ) - ( 5,353 ) 轉 融 通 手 續 費 支 出 ( 590 ) - ( 212 ) 承 銷 作 業 手 續 費 支 出 ( 333 ) - ( 226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自 營 - - ( 240,312 ) ( 8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承 銷 ( 13,899 ) ( 1 ) ( 21,666 ) ( 1 ) 出 售 證 券 損 失 - 避 險 - - ( 36,828 ) ( 1 ) 利 息 支 出 ( 78,488 ) ( 3 ) ( 50,932 ) ( 2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自 營 - - ( 52,515 ) ( 2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承 銷 - - ( 37,068 ) ( 1 )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避 險 - - ( 56,127 ) ( 2 )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回 補 損 失 ( 18,554 ) ( 1 ) 借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評 價 損 失 ( 3,038 )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費 用 ( 12,866 ) ( 1 ) ( 14,235 ) 期 貨 佣 金 支 出 ( 11,318 ) - ( 15,480 ) ( 1 )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 21,937 ) ( 1 ) ( 24,459 ) ( 1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 櫃 檯 ( 20,104 ) ( 1 ) 營 業 費 用 五 ( 二 ) ( 1,850,310 ) ( 77 ) ( 2,232,292 ) ( 77 ) 其 他 營 業 支 出 ( 518 ) - ( 1,935 ) 營 業 外 支 出 及 損 失 ( 295,876 ) ( 12 ) ( 135,246 ) ( 5 ) 費 用 合 計 ( 2,416,410 ) ( 101 ) ( 3,037,433 ) ( 105 )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 24,209 ) ( 1 ) ( 157,024 ) ( 5 ) 所 得 稅 費 用 四 ( 十 九 ) ( 59,237 ) ( 2 ) ( 136,945 ) ( 5 ) 合 併 總 ( 損 ) 益 ( $ 83,446 ) ( 3 ) ( $ 293,969 ) ( 10 ) 歸 屬 予 合 併 淨 ( 損 ) 益 ( $ 83,446 ) ( 3 ) ( $ 292,141 ) ( 10 ) 少 數 股 權 淨 損 - - ( 1,828 ) - ( $ 83,446 ) ( 3 ) ( $ 293,969 ) ( 10 ) 稅 前 稅 後 稅 前 稅 後 基 本 每 股 虧 損 母 公 司 股 東 四 ( 二 十 五 ) ( $ 0.03 ) ( $ 0.10 ) ( $ 0.18 ) ( $ 0.34 )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ANNUAL REPORT
120 年 度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保 留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待 彌 補 虧 損 ) 未 分 配 盈 餘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庫 藏 股 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金 融 商 品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少 數 股 權 合 計 100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8,270,789 $ 94,306 $ 162,131 $ 299,569 $ 479,602 ($ 20,518 ) ($ 10,146 ) $ 28,015 $ 304 $ 9,304, 年 盈 餘 分 配 ( 註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955 - ( 47,955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911 ( 95,911 ) 股 東 股 票 股 利 335, ( 335,736 ) 年 度 合 併 淨 損 ( 292,141 ) ( 292,141 )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92,945 ( 92,945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203, ,693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140 ) ( 1,140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101,108 ) - ( 101,108 )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及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轉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021 少 數 股 權 淨 損 ( 1,828 ) ( 1,828 ) 少 數 股 權 淨 變 動 ,834 1,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638,473 ($ 292,141 ) ($ 21,658 ) ($ 10,146 ) ($ 73,093 ) $ 348 $ 9,356, 年 度 101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638,473 ($ 292,141 ) ($ 21,658 ) ($ 10,146 ) ($ 73,093 ) $ 348 $ 9,356,383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292,141 ) 292, 年 度 合 併 淨 損 ( 83,446 ) ( 83,446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4,351 ) ( 4,351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916-3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8,699,470 $ 205,044 $ 210,086 $ 346,332 ($ 83,446 ) ($ 26,009 ) ($ 10,146 ) ($ 38,177 ) $ 348 $ 9,303,502 註 : 本 公 司 99 年 度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分 別 為 $6,714 及 $10,070 仟 元 已 於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121 附 件 二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合 併 淨 損 ( $ 83,446 ) ( $ 292,141 ) 少 數 股 權 淨 損 - ( 1,828 ) 調 整 項 目 基 金 及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損 失 ( 60,849 ) 142,385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 203,693 折 舊 費 用 ( 含 閒 置 資 產 ) 及 各 項 攤 銷 92,026 94,220 呆 帳 損 失 ( 490 ) 3,233 處 分 及 報 廢 固 定 資 產 損 失 5,294 2,368 處 分 閒 置 資 產 損 失 17,325 - 遞 延 借 項 轉 列 損 失 數 602 1,035 資 產 及 負 債 科 目 之 變 動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517,877 ) 2,536,845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 164,719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604,841 5,783,108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27,120 ) ( 9,317 )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 110 ) -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50,232 ( 254,329 )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17,761 ( 71,010 ) 借 券 保 證 金 16,677 ( 64,974 ) 借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38,202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38,920 ) 172,835 其 他 應 收 款 21, ,984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734,225 ) ( 139,141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1,239 17,24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 8,964 ) 催 收 款 項 490 ( 3,233 )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6,648 ( 3,569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股 款 ( 150 )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27,678 ( 253,034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1,577, ,766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 166,774 ) 87,642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 207,317 ) 14,191 轉 融 通 借 入 款 - ( 50,727 )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3,998 ) ( 1,652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 59,176 ) 256,633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48,087 ( 396,323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02,807 ( 168,756 )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8,121 7,911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4,349 ) ( 2,474 ) 受 託 買 賣 借 貸 項 322,200 ( 210,873 )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264,508 8,323,464 ( 續 次 頁 ) ANNUAL REPORT
12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購 置 與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價 款 淨 額 ( $ 37,759 ) ( $ 80,284 ) 出 售 閒 置 資 產 價 款 53,300 - 商 譽 增 加 - ( 366,443 ) 受 限 制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 26,503 ) 110,000 營 業 保 證 金 增 加 - ( 85,000 )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減 少 100,948 4,516 存 出 保 證 金 增 加 ( 150,746 ) ( 1,769 ) 遞 延 借 項 增 加 ( 4,382 ) ( 26,459 )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65,142 ) ( 445,439 ) 融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短 期 借 款 減 少 ( 116,634 ) ( 3,319,739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減 少 ( 408,808 ) ( 4,195,004 ) 長 期 銀 行 借 款 減 少 ( 749,976 ) ( 50,023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4,351 ) ( 1,140 ) 少 數 股 權 變 動 數 - 1,834 融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279,769 ) ( 7,564,072 ) 合 併 個 體 影 響 數 - 78,880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減 少 ) 增 加 ( 80,403 ) 392,833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1,263, ,497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1,182,927 $ 1,263,330 本 期 支 付 利 息 $ 141,989 $ 171,957 本 期 支 付 所 得 稅 $ 52,839 $ 148,835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為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一 部 分, 請 併 同 參 閱 董 事 長 : 洪 三 雄 經 理 人 : 高 武 忠 會 計 主 管 : 李 麗 真 118
123 附 件 二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 公 司 沿 革 1.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79 年 2 月 2 日, 原 名 宏 福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原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 證 期 會 ) 核 准 之 綜 合 證 券 商 主 要 業 務 為 :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暨 其 營 業 處 所 受 託 及 自 行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承 銷 有 價 證 券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之 融 資 融 券 業 務 有 價 證 券 借 貸 業 務 受 託 買 賣 外 國 有 價 證 券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及 兼 營 期 貨 業 務 2. 本 公 司 民 國 91 年 6 月 28 日 經 股 東 臨 時 會 通 過 吸 收 合 併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百 分 之 百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協 和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協 和 證 券 ) 及 大 東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大 東 證 券 ), 本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為 消 滅 公 司, 其 換 股 比 率 均 訂 為 1:1, 並 以 91 年 10 月 18 日 為 合 併 基 準 日 合 併 後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為 31.72%,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為 24.01%, 依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法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及 第 四 項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原 協 和 證 券 及 大 東 證 券 之 總 公 司 及 分 公 司 均 變 更 為 本 公 司 之 分 公 司 另 民 國 97 年 12 月 經 股 東 臨 時 會 決 議 通 過 受 讓 長 城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營 業 權 益 及 固 定 資 產 設 備, 本 公 司 業 於 98 年 4 月 受 讓 完 成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設 有 29 家 分 公 司 3.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及 最 終 母 公 司 均 為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272 人 二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準 則 1.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 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 合 有 控 制 能 力 之 條 件 者 全 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個 體 對 於 期 中 取 得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能 力 者, 自 取 得 控 制 力 之 日 起, 開 始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 對 於 期 中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力 之 日 起, 終 止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 合 併 損 益 表, 且 不 予 追 溯 重 編 以 前 年 度 合 併 損 益 表 本 公 司 與 合 併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資 產 負 債 表 科 目 餘 額,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予 以 沖 銷 ANNUAL REPORT
12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本 期 增 減 變 動 如 下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民 國 101 年 民 國 100 年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主 要 為 接 受 委 任 對 證 券 投 資 提 %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供 研 究 分 析 意 見 或 建 議 及 接 受 客 戶 全 權 委 託 業 務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為 經 營 期 貨 業 務 99.88% 99.88% Waterland Securities 控 股 公 司 % % (BVI) Co., Ltd. Waterland Securities 主 要 為 證 券 自 營 經 紀 及 顧 問 % % (HK) Co., Ltd.( 註 ) 業 務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經 營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 % 有 限 公 司 Paradigm Asset & Wealth 控 股 公 司 Management Corp % % 註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8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授 權 董 事 長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子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控 股 (BVI)(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轉 投 資 國 票 證 券 ( 香 港 )(Waterland Securities (HK) Co., Ltd.) 之 解 散 或 處 分 事 宜 3. 未 列 入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 從 屬 公 司 ): 無 4. 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不 適 用 5. 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 無 6.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 無 ( 二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用 途 未 受 限 制 之 現 金,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或 短 期 間 持 有 且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之 資 產, 及 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預 期 於 企 業 之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 者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2. 負 債 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者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三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合 併 公 司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支 票 存 款 及 可 隨 時 解 約 之 定 期 存 款 及 即 將 到 期 且 利 率 變 動 對 其 價 值 影 響 甚 少 之 短 期 票 券 等 ( 四 ) 外 幣 交 易 及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1. 本 公 司 所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之 換 算 如 下 : 資 產 及 負 債 科 目 均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 股 東 權 益 按 歷 史 匯 率 換 算 ; 股 利 按 宣 告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 損 益 科 目 按 加 權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入 換 算 調 整 數,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 項 目, 俟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出 售 或 清 算 時 併 入 損 益 計 算 2. 非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外 幣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各 項 外 幣 資 產 負 債 收 入 或 費 用, 按 交 易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折 算 新 台 幣 金 額 入 帳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實 際 收 付 結 清 時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作 為 當 期 損 益 3.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按 該 日 即 期 匯 率 予 以 調 整,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4.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該 日 即 期 匯 率 調 整,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屬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者,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 屬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者,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者, 則 按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120
125 附 件 二 ( 五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屬 債 務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2. 交 易 目 的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指 近 期 內 出 售 可 辨 認 投 資 組 合 為 短 期 獲 利 之 操 作 模 式 及 非 被 指 定 且 非 有 效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包 括 營 業 證 券 - 公 司 債 政 府 公 債 上 市 / 上 櫃 / 興 櫃 公 司 股 票 開 放 型 基 金 及 借 券 與 附 賣 回 債 券 融 券 等 3. 興 櫃 公 司 股 票 係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 債 券 投 資 及 附 買 回 債 券 融 券, 上 櫃 者 係 以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等 殖 自 動 成 交 系 統 最 近 之 成 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非 上 櫃 者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折 算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現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 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該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4. 供 作 質 押 或 擔 保 之 債 券 列 為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六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屬 債 務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2. 長 期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以 成 本 評 價, 餘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其 他 項 目 上 市 /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 債 券 投 資 上 櫃 者 係 以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等 價 自 動 成 交 系 統 最 近 之 成 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 非 上 櫃 者 係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折 算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現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惟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屬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 以 成 本 衡 量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金 額 不 予 迴 轉 ; 屬 債 務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若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七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合 併 公 司 所 從 事 期 貨 及 指 數 選 擇 權 交 易 係 以 交 易 為 目 的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 價 值 認 列 ; 非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於 交 易 日 認 列 之 公 平 價 值 為 零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其 公 平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為 資 產 負 債 及 當 期 損 益 ( 八 ) 備 抵 呆 帳 合 併 公 司 就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催 收 款 項,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減 損 金 額 為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價 值 與 其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採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而 該 減 少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 則 迴 轉 先 前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金 額, 該 迴 轉 不 應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大 於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迴 轉 之 金 額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九 )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係 以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其 交 易 性 質 若 屬 融 資 行 為, 於 附 賣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帳 列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並 列 於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於 附 買 回 交 易 發 生 時, 帳 列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並 列 於 流 動 負 債 項 下, 其 與 約 定 賣 ( 買 ) 回 價 格 間 之 差 額, 帳 列 利 息 收 入 或 利 息 支 出 ANNUAL REPORT
12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十 )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及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1. 依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規 定 向 期 貨 交 易 人 收 取 之 保 證 金 及 依 每 日 市 價 結 算 之 差 額 等, 列 為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並 帳 列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2. 以 期 貨 交 易 人 所 繳 存 之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權 利 金 及 依 每 日 市 價 結 算 之 差 額, 列 為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 若 發 生 借 方 餘 額 時 則 以 應 收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列 帳, 並 向 期 貨 交 易 人 追 償 之 ( 十 一 ) 證 券 融 資 融 券 轉 融 通 轉 融 券 1.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業 務 時, 對 買 進 股 票 證 券 投 資 人 之 融 通 資 金, 列 為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融 資 人 並 以 該 融 資 買 入 之 全 部 股 票 作 為 擔 保 品, 本 公 司 就 此 項 擔 保 品, 以 備 忘 分 錄 處 理, 於 融 資 人 償 還 結 清 時 返 還 2.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券 業 務 時, 對 客 戶 融 券 所 取 得 之 保 證 金, 列 為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另 以 收 取 之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 已 扣 除 證 券 交 易 稅 受 託 買 賣 手 續 費 融 券 手 續 費 ) 作 為 擔 保, 列 為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對 借 予 客 戶 融 券 之 股 票 以 備 忘 分 錄 處 理 保 證 金 及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於 融 券 人 償 還 結 清 時 返 還 3. 轉 融 通 係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融 資 業 務, 如 資 金 不 足, 得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資 借 入 款 項, 列 為 轉 融 通 借 入 款, 並 以 該 融 資 買 入 之 全 部 股 票 作 為 擔 保 品 4. 轉 融 券 係 本 公 司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融 券 業 務, 如 因 券 源 不 足, 得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券 借 入 證 券 ; 因 轉 融 券 所 交 付 之 保 證 金 或 保 證 品 列 為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因 轉 融 券 而 對 客 戶 所 收 取 之 融 券 賣 出 價 款, 作 為 向 證 券 金 融 公 司 轉 融 券 之 擔 保 價 款, 分 別 列 為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及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十 二 ) 固 定 資 產 及 閒 置 資 產 1. 除 已 依 法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之 項 目 外, 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2. 固 定 資 產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按 平 均 法 計 提 折 舊, 到 期 已 折 足 而 尚 在 使 用 之 固 定 資 產, 則 評 估 可 使 用 之 年 限 就 殘 值 提 列 折 舊 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 建 築 物 55 年 設 備 3~8 年 租 賃 改 良 物 5 年 3.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 經 常 性 維 護 或 修 理 支 出 則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4. 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按 其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 者, 轉 列 其 他 資 產,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當 期 提 列 之 折 舊 費 用 列 為 營 業 外 支 出 ( 十 三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當 環 境 變 更 或 某 事 件 發 生 而 顯 示 合 併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資 產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即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淨 公 平 價 值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在 公 平 交 易 情 況 下 可 收 到 之 淨 處 分 金 額, 而 使 用 價 值 係 指 將 一 項 資 產 在 未 來 可 使 用 年 限 內 可 產 生 之 預 計 現 金 流 量 予 以 折 現 計 算 2. 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再 存 在 時, 即 在 以 前 年 度 提 列 損 失 金 額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迴 轉 惟 已 認 列 之 商 譽 減 損 損 失 不 予 迴 轉 ( 十 四 ) 商 譽 本 公 司 營 業 受 讓 其 他 證 券 商 及 購 併 子 公 司 股 權,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5 號 企 業 合 併 - 購 買 法 之 會 計 處 理 規 定, 將 購 買 價 款 ( 現 金 ) 超 過 受 讓 之 資 產 淨 額 及 取 得 淨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部 份 列 為 商 譽 不 予 攤 銷, 其 續 後 之 評 價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5 號 資 產 減 損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每 122
127 附 件 二 年 定 期 進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 十 五 ) 遞 延 借 項 係 電 話 裝 置 及 電 腦 軟 體 費 用, 以 實 際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分 別 按 3~5 年 以 直 線 法 攤 銷 ( 十 六 )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其 屬 買 回 者,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2. 本 公 司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時, 若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價 值, 其 差 額 作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之 加 項 ; 若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價 值, 其 差 額 應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3.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七 ) 收 入 及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收 入 及 費 用 認 列 方 法 如 下 : 1.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出 售 證 券 損 益 及 相 關 經 紀 經 手 費 支 出 : 於 買 賣 證 券 成 交 日 認 列 2. 有 價 證 券 融 資 融 券 及 附 條 件 債 券 交 易 之 利 息 收 入 及 支 出 : 於 融 資 融 券 及 交 易 期 間 按 權 責 基 礎 認 列 3. 承 銷 手 續 費 收 入 及 支 出 : 申 購 手 續 費 收 入 於 收 款 時 認 列 ; 承 銷 手 續 費 收 入 及 相 對 之 手 續 費 支 出 則 於 承 銷 契 約 完 成 時 認 列 4.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 依 合 約 約 定 按 月 認 列 5.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 從 事 期 貨 交 易 輔 助 業 務, 並 向 委 任 期 貨 商 收 取 佣 金, 依 交 易 期 間 按 權 責 基 礎 認 列 6.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 期 貨 買 賣 之 交 易 保 證 金 以 成 本 入 帳, 每 日 並 按 市 價 法 評 價 及 經 由 反 向 買 賣 或 到 期 交 割 所 產 生 之 期 貨 契 約 損 益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於 買 賣 期 貨 成 交 日 認 列 ( 十 八 )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 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包 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利 息 成 本 基 金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與 退 休 金 損 益 之 攤 銷 數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員 工 預 期 平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平 均 攤 提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 十 九 ) 所 得 稅 1. 合 併 公 司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2 號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作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虧 損 扣 抵 所 得 稅 抵 減 及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同 時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依 據 其 所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性 質 或 預 期 實 現 期 間 之 長 短,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估 列 入 帳 另 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評 估 其 可 能 實 現 性, 設 置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以 淨 額 列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2.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 所 得 稅, 列 為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整 項 目 3. 稅 法 修 正 時, 於 公 布 日 之 年 度 按 新 規 定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重 新 計 算, 因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之 變 動 影 響 數, 列 入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或 利 益 4.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後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5.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於 民 國 95 年 度 生 效, 計 算 所 得 稅 時 除 一 般 所 得 稅 額 外, 另 予 計 算 基 本 所 得 稅 額 如 一 般 稅 額 低 於 基 本 所 得 稅 額, 則 將 差 額 估 列 入 帳, 列 為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項 目 ANNUAL REPORT
12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二 十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 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 於 具 法 律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二 十 一 ) 會 計 估 計 合 併 公 司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業 已 依 照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 對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或 有 事 項, 作 必 要 之 衡 量 評 估 及 揭 露, 其 中 包 括 若 干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採 用, 惟 該 等 假 設 及 估 計 與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存 有 差 異 ( 二 十 二 )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及 減 資 彌 補 虧 損 者, 則 按 追 溯 調 整 之 股 數 計 算, 不 考 慮 該 增 資 股 之 發 行 流 通 期 間 ; 現 金 增 資 ( 減 資 ) 則 依 據 該 增 資 ( 減 資 ) 股 之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 二 十 二 )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三 會 計 變 動 之 理 由 及 其 影 響 ( 一 )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4 號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就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 呆 帳 ) 損 失,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合 併 總 損 益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0 號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合 併 總 損 益 及 每 股 盈 餘 ( 三 ) 合 併 公 司 因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及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1 日 修 正 發 布 施 行, 已 刪 除 提 列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及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之 規 定, 故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100 年 1 月 13 日 函 令, 自 函 令 發 布 日 後 將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及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減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淨 額 共 計 $243,021 轉 列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此 項 會 計 變 動 對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合 併 總 損 益 無 重 大 影 響 124
129 附 件 二 四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合 併 公 司 設 質 之 定 期 存 單, 已 列 於 受 限 制 資 產 - 定 期 存 款 項 下, 請 詳 附 註 六 之 說 明 ( 二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零 用 金 $ 1,715 $ 1,835 支 票 存 款 50,641 40,381 活 期 存 款 137,956 81,150 外 幣 存 款 148, ,824 定 期 存 款 844, ,140 $ 1,182,927 $ 1,263,330 流 動 項 目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交 易 目 的 金 融 資 產 -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開 放 式 基 金 及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開 放 式 基 金 及 貨 幣 市 場 工 具 $ 19,623 $ 40,876 附 賣 回 票 券 投 資 62,019 66,996 評 價 調 整 2,271 1,168 83, ,040 營 業 證 券 - 自 營 及 承 銷 政 府 公 債 公 司 債 金 融 債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興 櫃 股 票 認 購 ( 售 ) 權 證 其 他 評 價 調 整 3,609,357 3,002,180 1,650,987 2,146, , , , , ,670 92,244 78, , ,360 26,546 ( 36,610) 6,825,199 6,319,736 ANNUAL REPORT
13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營 業 證 券 - 避 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203,908 $ 120,191 指 數 型 基 金 1,305 - 認 購 ( 售 ) 權 證 705 5,222 評 價 調 整 2, , ,704 交 易 目 的 金 融 資 產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121, ,764 買 入 選 擇 權 - 1,193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43,832 24,931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1,530 -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 ,011 流 動 項 目 合 計 $ 7,283,923 $ 6,750,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政 府 公 債 $48,332 列 入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係 供 作 法 院 訴 訟 提 存 擔 保 及 央 債 投 標 押 標 金 2.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認 列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產 生 之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17,691 及 淨 損 失 $228,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供 作 附 買 回 條 件 交 易 之 債 券 ( 營 業 證 券 之 債 券 及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 帳 列 面 額 分 別 為 $6,974,900 及 $5,494,000 4.(1)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資 訊 項 目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期 貨 交 易 保 證 金 - 自 有 資 金 $ 121,205 $ 169,764 (2)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尚 未 平 倉 之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交 易 列 示 如 下 : 合 約 金 額 或 未 平 倉 部 位 支 付 ( 收 取 ) 項 目 交 易 種 類 買 / 賣 方 契 約 數 ( 口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期 貨 契 約 大 台 指 數 期 貨 買 方 10 期 貨 契 約 電 子 期 貨 賣 方 84 期 貨 契 約 台 指 期 貨 賣 方 年 12 月 31 日 : 期 貨 契 約 小 台 指 數 期 貨 買 方 8 期 貨 契 約 大 台 指 數 期 貨 買 方 25 選 擇 權 契 約 台 指 選 擇 權 買 進 買 權 349 選 擇 權 契 約 台 指 選 擇 權 買 進 賣 權 561 選 擇 權 契 約 台 指 選 擇 權 賣 出 買 權 244 選 擇 權 契 約 台 指 選 擇 權 賣 出 賣 權 17 之 權 利 金 $ 公 平 價 值 15,350 $ 15,354 96,515 96,835 96,534 96,730 2,828 2,816 35,309 35, , ( 11,772) ( 1,866) ( 112) ( 105) 註 : 期 貨 契 約 之 公 平 價 值 係 依 契 約 之 結 算 價 計 算 126
131 附 件 二 (3 )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從 事 期 貨 契 約 及 選 擇 權 交 易 產 生 之 損 益 如 下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利 益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利 益 - 避 險 未 實 現 $ 4 $ -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41, ,830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2 - 選 擇 權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21,327 37,660 選 擇 權 交 易 利 益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1,122 1,076 小 計 63, ,566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避 險 已 實 現 ( 1,067) -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 26,292) ( 117,261) 期 貨 契 約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 ( 827) 選 擇 權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已 實 現 ( 27,634) ( 22,020) 選 擇 權 交 易 損 失 - 非 避 險 未 實 現 - ( 550) 小 計 ( 54,993) ( 140,658) 合 計 $ 8,891 $ 12,908 ( 4 )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 三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合 約 金 額 金 融 商 品 ( 名 目 本 金 ) 公 平 價 值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 497,000 $ 43,832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497,000 1,530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23, 年 12 月 31 日 : 資 產 交 換 選 擇 權 $ 1,062,000 $ 24,931 結 構 型 商 品 選 擇 權 15,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股 票 $ 77,252 $ 592,283 公 司 債 1,249,256 - 評 價 調 整 ( 38,769) ( 73,606) $ 1,287,739 $ 518,677 ANNUAL REPORT
13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非 流 動 :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1,700 $ 11,700 富 鼎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000 50,000 冠 華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000 30,000 次 順 位 金 融 債 10,000 10,000 其 他 6,600 6,600 評 價 調 整 $ 108,606 $ 108,527 ( 四 )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交 易 彙 總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約 定 賣 回 / 買 回 期 限 約 定 利 率 區 間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7,314,292) 102/01/02~102/03/ %~0.93% 100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約 定 賣 回 / 買 回 期 限 約 定 利 率 區 間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5,737,190) 101/01/02~101/03/ %~0.94% ( 五 )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及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本 公 司 自 辦 融 資 及 融 券 業 務, 分 別 由 客 戶 提 供 之 擔 保 證 券 由 本 公 司 借 予 客 戶 融 券 人 之 證 券, 相 關 科 目 餘 額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 7,598,333 $ 8,203,174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 5,650 $ 1,652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 36,437 $ 9,317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 762,891) ($ 929,665)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 927,286) ($ 1,134,603) ( 六 )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存 款 $ 1,027,436 $ 1,082,588 期 貨 結 算 機 構 結 算 餘 額 242, ,537 其 他 期 貨 商 結 算 餘 額 20,338 53,973 $ 1,290,515 $ 1,347,098 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國 外 期 貨 交 易 複 委 託 之 上 手 期 貨 商 新 加 坡 商 明 富 環 球 期 貨 ( 股 )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其 集 團 母 公 司 在 美 國 聲 請 破 產 保 護, 致 其 總 公 司 新 加 坡 商 明 富 環 球 期 貨 ( 股 ) 公 司 亦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1 日 進 行 清 盤 程 序, 該 公 司 已 將 客 戶 交 易 轉 單 至 其 他 期 貨 商, 並 凍 結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國 票 期 貨 原 存 放 於 該 公 司 之 台 灣 分 公 司 總 計 $30,398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因 受 此 事 件 影 響 以 致 凍 結, 經 101 年 4 月 收 回 第 一 次 分 配 款 $23,861,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尚 無 法 取 回 之 金 額, 國 票 期 貨 業 以 壞 帳 損 失 準 備 全 數 沖 銷 128
133 附 件 二 ( 七 ) 固 定 資 產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累 計 減 損 帳 面 價 值 土 地 $ 964,668 $ - ($ 32,110) $ 932,558 建 築 物 446,601 ( 128,340) ( 15,255) 303,006 設 備 277,646 ( 161,256) - 116,390 預 付 設 備 款 14, ,428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90,316 ( 47,473) - 42,843 $ 1,793,659 ($ 337,069) ($ 47,365) $ 1,409,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名 稱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累 計 減 損 帳 面 價 值 土 地 $ 964,668 $ - ($ 32,110) $ 932,558 建 築 物 446,601 ( 119,976) ( 15,255) 311,370 設 備 274,424 ( 128,436) - 145,988 預 付 設 備 款 26, ,350 租 賃 權 益 改 良 91,288 ( 44,103) - 47,185 $ 1,803,331 ($ 292,515) ($ 47,365) $ 1,463,451 固 定 資 產 質 押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八 ) 營 業 保 證 金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證 券 商 辦 理 有 價 證 券 買 賣 融 資 融 券 管 理 辦 法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及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經 營 全 權 委 託 投 資 業 務 管 理 辦 法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皆 提 供 定 存 金 額 $805,000 作 為 營 業 保 證 金 ( 九 )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及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向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及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繳 存 之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分 別 為 $159,898 及 $260,846 ( 十 ) 閒 置 資 產 ( 十 一 ) 催 收 款 項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閒 置 資 產 - 土 地 $ - $ 76,933 閒 置 資 產 - 建 築 物 - 33, ,284 減 : 累 計 折 舊 - ( 7,347) 累 計 減 損 - ( 32,124) $ - $ 70,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及 普 通 交 易 違 約 轉 列 催 收 款 $ 3,381 $ 3,871 備 抵 呆 帳 ( 3,381) ( 3,871) $ - $ - ANNUAL REPORT
13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十 二 ) 受 託 買 賣 借 ( 貸 ) 項 - 淨 額 ( 十 三 ) 短 期 借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受 託 買 賣 借 項 : 銀 行 存 款 - 交 割 款 項 $ 27,954 $ 257,758 應 收 代 買 證 券 價 款 28 65,044 應 收 交 割 帳 款 3,213,808 2,622,515 交 割 代 價 115, ,863 3,357,532 3,344,180 受 託 買 賣 貸 項 : 應 付 託 售 證 券 價 款 ( 10,407) ( 242,593) 應 付 交 割 帳 款 ( 3,343,104) ( 2,775,366) ( 3,353,511) ( 3,017,959) $ 4,021 $ 326,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融 資 額 度 擔 保 品 抵 押 借 款 $ 135, %~1.20% $ 3,868,000 定 存 單 及 不 動 產 信 用 借 款 845, %~1.35% 6,790,000 無 $ 980,000 $ 10,658,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性 質 金 額 利 率 區 間 融 資 額 度 擔 保 品 抵 押 借 款 $ 155, %~1.38% $ 3,868,000 定 存 單 及 不 動 產 信 用 借 款 941, %~1.38% 7,871,399 無 $ 1,096,634 $ 11,739,399 ( 十 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 1,480,000 $ 1,540,000 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折 價 ( 1,006) ( 477) $ 1,478,994 $ 1,539,523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之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年 息 0.81%~1.10% 及 0.79%~1.10%, 償 還 期 間 均 在 一 年 以 內 130
135 附 件 二 ( 十 五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賣 出 選 擇 權 負 債 $ - $ 1,971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 櫃 檯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85,173 35,118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 5,475 85,173 42,564 借 券 交 易 : 應 付 借 券 - 避 險 54,246 72,123 應 付 借 券 - 避 險 評 價 調 整 1,462 ( 1,577) 55,708 70,546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負 債 :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價 款 3,734,246 1,616,732 價 值 變 動 損 失 ( 利 益 ) ( 1,327,507) ( 858,052) 市 價 (A) 2,406, ,680 再 買 回 認 購 ( 售 ) 權 證 3,618,369 1,479,885 價 值 變 動 利 益 ( 損 失 ) ( 1,249,183) ( 755,813) 市 價 (B ) 2,369, ,072 發 行 認 購 ( 售 ) 權 證 負 債 (A- B) 37,553 34,608 合 計 $ 178,434 $ 147,718 (1)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發 行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購 ( 售 ) 權 證 共 計 215 檔, 均 為 歐 式 認 購 ( 售 ) 權 證, 存 續 期 間 自 上 市 買 賣 日 起 算 6 個 月 至 12 個 月, 履 約 給 付 方 式 為 證 券 給 付,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現 金 結 算 (2)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合 約 金 額 金 融 商 品 ( 名 目 本 金 )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 1,297,200 $ 85, 年 12 月 31 日 :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 1,532,900 $ 35,118 資 產 交 換 IRS 合 約 價 值 1,062,000 5,475 ANNUAL REPORT
13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十 六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十 七 ) 長 期 借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預 收 款 項 $ 28 $ 14 代 收 款 項 24,010 22,866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121,652 79,796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170, ,728 應 付 稅 捐 - 營 所 稅 69,716 71,115 其 他 應 付 款 - 訴 訟 損 失 159,955 - 其 他 應 付 款 - 其 他 20,941 30,235 暫 收 款 - 股 務 代 理 43,525 51,056 暫 收 款 - 其 他 $ 610,745 $ 413,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借 款 $ - $ 650,000 減 :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份 - - $ - $ 650,000 借 款 利 率 %~1.5747% 借 款 額 度 $ 8,300,000 $ 8,300,000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擔 當 付 款 機 構 由 台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帳 戶 兌 償 $ 1,500,000 $ 1,950,000 減 :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折 價 ( 683) ( 2,427) 1,499,317 1,947,573 減 :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 1,499,317) ( 99,977) $ - $ 1,847,596 借 款 利 率 %~1.3686% %~1.3991% 發 行 額 度 $ 2,200,000 $ 2,30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與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玉 山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華 南 銀 行 日 盛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台 新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彰 化 銀 行 及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四 十 億 元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並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其 中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撥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一 仟 萬 元, 且 放 款 承 作 天 期 最 長 不 逾 180 天 另 於 本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以 每 曆 季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4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如 下 : (1) 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280% 132
137 附 件 二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3 月 與 中 華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中 華 票 券 ) 簽 訂 六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協 議 書, 由 中 華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惟 發 行 期 滿 12 個 月 額 度 先 遞 減 兩 億 元,24 個 月 額 度 再 遞 減 一 億 元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 數 動 用 依 協 議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協 議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1% 計 算 之 違 約 金 給 付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5 日 與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華 南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新 光 銀 行 玉 山 銀 行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日 盛 銀 行 大 慶 票 券 及 台 新 票 券 ( 已 併 入 台 新 銀 行 )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九 億 元 放 款 合 約 七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及 四 億 元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其 中 台 灣 工 業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放 款 合 約 及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得 於 承 銷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用 或 發 行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五 仟 萬 元, 且 若 為 商 業 本 票 之 發 行, 天 期 不 逾 180 天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放 款 合 約 及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無 動 用, 免 保 證 商 業 本 票 承 銷 合 約 已 全 數 動 用 (1) 放 款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並 以 每 曆 季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金 額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 授 信 額 度 於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屆 滿 30 個 月 之 日 及 嗣 後 滿 6 個 月 之 日, 共 分 兩 期 遞 減, 其 中 第 一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三 十, 第 二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七 十 (2) 商 業 本 票 發 行 保 證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一 年 之 日 起, 並 以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 授 信 額 度 於 首 次 動 用 日 起 算 滿 30 個 月 之 日 及 嗣 後 滿 6 個 月 之 日, 共 分 兩 期 抵 減, 其 中 第 一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三 十, 第 二 期 遞 減 百 分 之 七 十 (3) 商 業 本 票 免 保 證 聯 合 承 銷 合 約, 於 本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六 個 月 之 日 止, 動 用 額 度 未 達 承 銷 額 度,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於 下 : (1) 流 動 比 率 需 維 持 100%( 含 ) 以 上 (2) 負 債 比 率 需 維 持 280%( 含 ) 以 下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4.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9 月 與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以 下 稱 台 新 銀 行 ) 簽 訂 額 度 四 億 元 之 放 款 授 信 合 約, 到 期 一 次 清 償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借 款 利 率 依 市 場 利 率 議 價 之, 且 若 實 際 動 用 之 季 平 均 餘 額 小 於 授 信 額 度 之 50% 時,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季 季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台 新 銀 行 合 約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7 月 另, 合 約 特 別 約 定 事 項 如 下, 如 有 違 反, 台 新 銀 行 得 逕 向 本 公 司 請 求 清 償 : (1) 流 動 比 率 不 低 於 100% (2) 負 債 比 率 不 高 於 280% (3) 淨 值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9 月 與 兆 豐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兆 豐 票 券 ) 簽 訂 三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協 議 書, 由 兆 豐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ANNUAL REPORT
13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全 數 動 用 依 協 議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協 議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1% 計 算 之 違 約 金 給 付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8 月 6.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與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土 地 銀 行 台 灣 中 小 企 業 銀 行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全 國 農 業 金 庫 遠 東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彰 化 商 業 銀 行 及 新 光 商 業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及 額 度 三 十 億 元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並 得 於 授 信 期 限 內 循 環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其 中 台 灣 銀 行 為 管 理 銀 行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無 動 用 依 合 約 規 定, 每 次 動 撥 金 額 不 得 低 於 二 億 元, 且 放 款 承 作 天 期 最 長 不 逾 180 天, 另 於 本 聯 合 授 信 合 約 簽 約 日 起 算 滿 六 個 月 之 日 起, 以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如 每 期 實 際 動 用 之 平 均 授 信 額 度 未 達 授 信 額 度 之 50%, 就 不 足 額 之 部 分 按 年 利 率 0.1% 於 每 期 期 末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管 理 銀 行 轉 付 各 聯 合 授 信 銀 行 另, 於 合 約 所 訂 違 約 情 事 進 行 認 定 之 期 間, 管 理 銀 行 得 暫 停 動 用 授 信 額 度, 如 經 認 定 發 生 違 約 情 事 時, 管 理 銀 行 得 立 即 中 止 授 信 額 度, 不 得 再 動 用, 有 關 財 務 承 諾 如 下 : (1) 流 動 比 率 須 維 持 100%( 含 ) 以 上 (2) 負 債 比 率 須 維 持 280%( 含 ) 以 下 (3) 有 形 淨 值 須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75 億 元 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與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國 際 票 券 ) 簽 訂 五 億 元 發 行 額 度 之 契 約 書, 由 國 際 票 券 簽 證 承 銷 買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商 業 本 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已 全 數 動 用 依 契 約 書 規 定, 本 公 司 須 於 合 約 期 限 內 按 發 行 額 度 足 額 發 行, 不 得 間 斷, 若 本 公 司 未 能 於 契 約 書 之 協 議 期 間 內 足 額 發 行, 應 就 其 未 履 約 之 額 度 與 實 際 期 間 按 年 利 率 0.662% 計 付 承 諾 費 予 對 方, 協 議 期 限 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 十 八 ) 退 休 金 1.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合 併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合 併 公 司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精 算 假 設 列 示 如 下 : 精 算 衡 量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60% 1.75% 基 金 資 產 報 酬 率 1.60% 1.75% 薪 資 調 整 率 2.50% 2.50% 134
139 附 件 二 2.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配 合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實 施, 原 適 用 該 辦 法 之 員 工 如 經 選 擇 適 用 新 制 後 之 服 務 年 資 或 新 制 施 行 後 到 職 之 員 工 其 服 務 年 資 改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其 退 休 金 之 給 付 由 合 併 公 司 按 月 以 不 低 於 每 月 工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繳 退 休 金, 儲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46,524 及 $58,041 ( 十 九 ) 所 得 稅 ( 2) 退 休 金 提 撥 狀 況 表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既 得 給 付 義 務 ($ 34,318) ($ 19,714) 累 積 給 付 義 務 ($ 181,350) ($ 172,951) 預 計 給 付 義 務 ( 204,180) ( 199,598) 退 休 金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173, ,020 提 撥 狀 況 ( 30,224) ( 30,578)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1,486 2,467 未 認 列 退 休 金 損 ( 益 ) ( 26,557) ( 31,533)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5,295) ($ 59,644) 既 得 給 付 ($ 34,318) ($ 19,714) ( 3)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組 成 項 目 如 下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服 務 成 本 $ 1,304 $ 1,793 利 息 成 本 3,192 3,391 基 金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2,705) ( 2,916)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攤 銷 退 休 金 損 益 攤 銷 ( 1,216) ( 1,427) $ 1,148 $ 1, 所 得 稅 費 用 及 應 收 退 稅 款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34,799 $ 113,454 永 久 性 差 異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1,377) ( 1,507)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24,787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淨 變 動 數 備 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評 價 調 整 數 25,815 - 所 得 稅 費 用 59, ,945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負 債 淨 變 動 數 ( 6,441) ( 211) 暫 繳 及 扣 繳 稅 款 ( 49,489) ( 64,664)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876 ( 24,787)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65,145 23,832 子 公 司 應 收 退 稅 款 應 付 所 得 稅 ( 應 收 退 稅 款 ) $ 69,716 $ 71,115 ANNUAL REPORT
14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各 項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科 目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影 響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失 $ 17 $ 3 $ 1 $ - 職 工 福 利 金 分 五 年 攤 提 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310 $ 103 訴 訟 損 失 $ 159,955 $ 27,192 $ - $ - 退 休 金 未 實 現 數 55,295 9,400 58,847 10,004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47,365 8,052 79,488 13,513 備 抵 呆 帳 59,322 10,085 66,336 11,277 職 工 福 利 金 分 五 年 攤 提 4, , ,503 35,059 虧 損 扣 抵 24,567 25,844 備 抵 評 價 ( 48,144) ( 22,32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淨 額 $ 31,926 $ 38,574 合 併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計 $144,508, 其 可 抵 減 之 有 效 年 度 至 民 國 107 年 3. 本 公 司 兩 稅 合 一 之 相 關 資 訊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147,378 $ 80,876 預 計 /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87 年 度 以 後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 83,446) ($ 292,141) 5.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案,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惟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度 及 98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分 別 補 徵 所 得 稅 計 $10,244 及 $36,832, 主 係 調 整 權 證 相 關 歸 屬 費 用 及 商 譽 攤 銷 金 額, 本 公 司 已 估 列 入 帳, 惟 對 核 定 內 容 仍 有 疑 義, 皆 已 申 請 復 查, 將 視 復 查 結 果 再 依 法 進 行 各 項 稅 務 救 濟 程 序 6. 合 併 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 股 ) 公 司 及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 股 )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皆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二 十 ) 股 本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額 定 股 本 為 $10,140,000, 實 收 股 本 為 $8,270,789,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分 為 827,079 仟 股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案, 共 計 撥 充 資 本 $428,681, 發 行 新 股 42,868 仟 股,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並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實 收 股 本 為 $8,699,470, 分 為 869,947 仟 股 ( 二 十 一 )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得 依 股 東 會 決 議,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136
141 附 件 二 金, 且 發 給 現 金 尚 應 符 合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2. 合 併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及 8 月 決 議 轉 讓 庫 藏 股 予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四 ( 二 十 六 ) 之 說 明 3. 本 公 司 100 年 6 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案, 業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並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撥 充 資 本 $92,945, 發 行 新 股 9,295 仟 股 ( 二 十 二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於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後, 分 派 盈 餘 時, 應 先 提 出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該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不 得 使 用 之,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份 為 限, 且 發 給 現 金 尚 應 符 合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 二 十 三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 依 證 券 商 管 理 規 則 第 十 四 條 之 規 定, 應 就 每 年 稅 後 盈 餘 提 列 百 分 之 二 十 為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此 等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金 額 達 實 收 資 本 總 額 時, 得 免 繼 續 提 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僅 供 彌 補 虧 損 之 用, 不 得 用 以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但 此 等 公 積 之 提 列 分 別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五 十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於 其 半 數 之 範 圍 內 將 其 轉 撥 資 本 2. 依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規 定, 期 貨 商 應 於 每 年 稅 後 盈 餘 項 下, 提 列 百 分 之 二 十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但 金 額 累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者, 得 免 繼 續 提 存 該 公 積 除 填 補 公 司 虧 損, 或 累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五 十, 得 以 其 半 數 撥 充 資 本 者 外, 不 得 使 用 之 ( 二 十 四 ) 盈 餘 分 配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撥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分 配 如 下 : 一 提 撥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二 提 撥 百 分 之 一 至 五 為 員 工 紅 利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承 認 股 東 股 利 分 配 之 比 率, 現 金 股 利 定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餘 額 配 發 股 票 股 利 本 公 司 得 因 資 金 狀 況 資 本 適 足 率 規 定 及 營 運 需 要, 調 整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率 2.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之 規 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於 96 年 開 始 及 以 後 年 度 決 議 分 配 前 一 年 度 盈 餘 時, 除 依 法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外, 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41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首 次 提 列 時, 應 先 自 當 年 度 盈 餘 下 提 列, 不 足 數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 第 二 年 以 後 年 度, 續 就 當 年 度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與 前 一 年 度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失 金 額 之 差 額, 比 照 首 次 提 列 作 法, 補 提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或 迴 轉 為 可 分 配 盈 餘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92,141 彌 補 虧 損, 並 可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相 關 資 訊 ;100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每 股 元 ( 盈 餘 轉 增 資 元 ;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每 股 元 ) 4.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為 稅 後 虧 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另 民 國 102 年 3 月 22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以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83,446 彌 補 虧 損 ANNUAL REPORT
14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 二 十 五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本 期 稅 前 淨 損 ($ 24,209) ($ 157,024) 少 數 股 權 淨 損 - 1,828 ($ 24,209) ($ 155,196) 本 期 稅 後 淨 損 ($ 83,446) ($ 293,969) 少 數 股 權 淨 損 - 1,828 ($ 83,446) ($ 292,141)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868, ,964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本 期 稅 前 淨 損 ($ 0.03) ($ 0.18) 少 數 股 權 稅 前 淨 利 - - ($ 0.03) ($ 0.18) 本 期 稅 後 淨 損 ($ 0.10) ($ 0.34) 少 數 股 權 稅 後 淨 利 - - ($ 0.10) ($ 0.34) ( 二 十 六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合 併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及 1 月 分 別 決 議 轉 讓 其 庫 藏 股 20,437 仟 股 及 20,548 仟 股 予 合 併 公 司 員 工, 合 併 公 司 依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 基 祕 字 第 17 號 函 規 定 予 以 認 列 為 用 人 費 用 及 資 本 公 積 $203,693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 協 議 之 類 型 給 與 日 給 與 數 量 母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轉 讓 予 員 工 100 年 8 月 20, 437 仟 股 母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轉 讓 予 員 工 100 年 1 月 20, 548 仟 股 ( 二 十 七 ) 庫 藏 股 1. 民 國 101 年 度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期 初 股 數 係 99 年 6 月 買 回 之 股 數 : 101 年 度 收 回 原 因 期 初 股 數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股 數 公 司 法 第 186 條 規 定 983, , 本 公 司 股 東 依 公 司 法 第 186 條 規 定, 請 求 本 公 司 買 回 其 所 有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於 99 年 6 月 依 法 院 裁 定 價 格 新 台 幣 元 向 股 東 收 買 股 份 計 $10,146,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後 之 股 份 授 權 董 事 長 洽 特 定 人 認 購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 享 有 股 東 權 利 4. 依 本 公 司 委 任 律 師 之 法 律 意 見, 前 項 購 回 庫 藏 股 票 適 用 企 業 併 購 法 第 十 三 條, 應 於 買 回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按 市 價 將 其 出 售, 屆 期 未 經 出 售 者,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行 股 份, 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註 銷 股 份 138
143 附 件 二 ( 二 十 八 ) 用 人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用 人 費 用 $ 1,153,571 $ 1,458,600 薪 資 費 用 996,208 1,284,919 勞 健 保 費 用 78,356 87,020 退 休 金 費 用 47,554 59,717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31,453 26,944 折 舊 費 用 69,747 72,423 攤 銷 費 用 22,279 21,797 五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金 控 ) 國 際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 簡 稱 國 際 票 券 ) 國 票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 簡 稱 國 票 創 投 )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 簡 稱 第 一 銀 行 ) 華 南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 簡 稱 華 南 銀 行 ) 台 灣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亦 擔 任 該 公 司 董 事 ( 簡 稱 台 灣 票 券 )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兆 豐 商 銀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高 雄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高 雄 銀 行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 簡 稱 上 海 商 銀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國 泰 世 華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本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兆 豐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 簡 稱 兆 豐 票 券 ) 兆 豐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兆 豐 證 券 ) 本 公 司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第 一 金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 簡 稱 第 一 金 證 券 ) 華 南 永 昌 綜 合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董 事 之 聯 屬 公 司 ( 簡 稱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 安 泰 商 業 銀 行 ( 簡 稱 安 泰 商 銀 ) 該 公 司 總 經 理 與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之 總 經 理 為 二 等 親 關 係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 簡 稱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 美 亞 鋼 管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美 亞 鋼 管 ) 國 際 票 券 之 實 質 關 係 人 華 頓 台 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台 灣 基 金 ) 華 頓 平 安 貨 幣 市 場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平 安 基 金 ) 華 頓 中 小 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中 小 型 基 金 ) 華 頓 全 球 黑 鑽 油 源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黑 鑽 油 源 基 金 ) ANNUAL REPORT
14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華 頓 典 範 科 技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典 範 科 技 基 金 ) 華 頓 全 球 時 尚 精 品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全 球 時 尚 精 品 基 金 ) 華 頓 全 球 旺 組 合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全 球 旺 基 金 ) 華 頓 全 球 新 星 股 票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全 球 新 星 股 票 基 金 ) 華 頓 全 球 高 收 益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全 高 收 基 金 ) 華 頓 中 國 內 需 動 能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中 國 內 需 基 金 ) 華 頓 新 興 亞 太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亞 太 債 券 基 金 ) 華 頓 大 中 華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子 公 司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之 基 金 ( 簡 稱 華 頓 大 中 華 基 金 ) ( 二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銀 行 存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203,885 $ 394,072 第 一 銀 行 121,340 1,946 其 他 5,788 1,063 $ 331,013 $ 397,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101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2,008,186 $ - - 兆 豐 證 券 11,535,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503, 安 泰 商 銀 1,818, 第 一 金 證 券 941, 其 他 300, $ 18,107,451 $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315,441 $ - - 兆 豐 證 券 8,310,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4,241, 安 泰 商 銀 2,944, 第 一 金 證 券 8,775, ,125 3 其 他 497, $ 35,085,254 $ 150,
145 附 件 二 3. 附 賣 回 債 券 投 資 101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501,569 $ - - 兆 豐 證 券 1,084, 安 泰 商 銀 1,155,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403, 華 南 銀 行 1,760, 兆 豐 票 券 250, 其 他 160, $ 5,316,691 $ 年 度 成 交 金 額 期 末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502,232 $ - - 兆 豐 證 券 1,203, 安 泰 商 銀 3,303, 台 灣 票 券 896,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7,387, 華 南 銀 行 1,892, 其 他 912, 債 券 買 賣 斷 交 易 $ 16,097,802 $ 年 度 100 年 度 買 斷 交 易 賣 斷 交 易 買 斷 交 易 賣 斷 交 易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之 價 格 兆 豐 證 券 $ 6,733,976 $ 4,427,962 $ 18,223,226 $ 18,502,537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1,154,335 3,149,165 2,480,555 2,689,219 兆 豐 票 券 1,358,045 1,262,192 1,172, ,553 安 泰 商 銀 23,801,463 9,224,009 14,591,751 27,183,702 國 際 票 券 857, ,211 1,419,305 3,421,685 華 南 永 昌 證 券 1,102, ,679 4,796,075 5,256,045 華 南 銀 行 1,621,052 3,366,266 2,508,337 3,212,489 其 他 923,091 2,025,991 1,998,587 4,553,928 $ 37,552,228 $ 25,117,475 $ 47,190,500 $ 65,426,158 ANNUAL REPORT
146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佔 該 科 目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國 際 票 券 $ - $ - $ 3,218 $ - 國 票 創 投 1,002-1,001 - 華 頓 台 灣 12, 華 頓 典 範 36, 華 頓 中 小 型 ,915 2 $ 49,947 $ 4 $ 33,134 $ 2 6. 合 併 公 司 截 至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應 收 關 係 人 之 基 金 經 理 費 分 別 為 $9,003 及 $7,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1) 期 末 持 有 各 經 理 基 金 明 細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0 年 度 無 處 分 交 易 8.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產 交 換 金 額 單 位 金 額 單 位 華 頓 平 安 基 金 $ - - $ 16,261 1,459, 華 頓 黑 鑽 油 源 基 金 4, , , , 華 頓 全 球 旺 基 金 5, , , , 華 頓 全 高 收 基 金 12, , ,890 1,439, $ 21,894 $ 42,045 ( 2) 購 買 101 年 度 交 易 對 象 標 的 物 金 額 單 位 華 頓 黑 鑽 油 源 基 金 基 金 $ 2, , 年 度 交 易 對 象 標 的 物 金 額 單 位 華 頓 平 安 基 金 基 金 $ 1,000 89, 華 頓 全 高 收 基 金 基 金 5, , $ 6,000 ( 3 ) 處 分 101 年 度 交 易 對 象 出 售 金 額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處 分 利 益 單 位 華 頓 平 安 基 金 $ 15,876 $ 15,815 $ 61 1,459, 華 頓 黑 鑽 油 源 基 金 2,371 2, , 華 頓 全 高 收 基 金 5,006 4, , $ 23,253 $ 22,457 $ 796 名 目 本 金 101 年 度 公 平 價 值 第 一 銀 行 $ 20,000 $
147 附 件 二 9.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101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代 理 收 入 國 票 金 控 $ 6, $ 1,069 其 他 租 金 收 入 11. 租 金 支 出 $ 7, $ 1,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代 理 收 入 國 票 金 控 $ 6, $ 529 其 他 $ 7, $ 544 租 金 收 入 期 末 應 收 租 金 收 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8,598 $ 1,040 其 他 3, $ 21,662 $ 1,130 租 金 收 入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期 末 應 收 租 金 收 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6,234 $ 570 其 他 $ 16,522 $ 年 度 期 末 應 付 租 金 支 出 百 分 比 租 金 支 出 第 一 銀 行 $ 4,210 - $ - 其 他 $ 5,024 - $ 年 度 期 末 應 付 租 金 支 出 百 分 比 租 金 支 出 上 海 商 銀 $ 10,450 1 $ - 其 他 1, $ 11,790 1 $ - ANNUAL REPORT
148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顧 問 服 務 費 本 公 司 與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簽 訂 投 資 顧 問 契 約, 約 定 一 年 總 價 款 上 限 為 $1, 基 金 經 理 費 收 入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14. 利 息 收 入 上 列 利 息 收 入 係 為 存 款 之 利 息 收 入 15. 借 款 費 用 顧 問 服 務 費 101 年 度 期 末 應 付 顧 問 服 務 費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 867 $ 年 度 期 末 應 付 顧 問 服 務 費 顧 問 服 務 費 拓 墣 科 技 顧 問 $ 1,580 $ - 佔 該 科 目 佔 該 科 目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業 務 收 入 百 分 比 華 頓 全 高 收 基 金 $ 29, $ 42, 華 頓 亞 太 債 券 基 金 27, 華 頓 典 範 科 技 基 金 12, ,434 6 華 頓 中 小 型 基 金 9, ,637 4 其 他 26, , $ 105, $ 107, 年 度 100 年 度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9,871 $ 9,702 其 他 $ 20,834 $ 10, 年 度 100 年 度 國 際 票 券 $ 8,001 $ 9,392 兆 豐 票 券 4,834 4,022 華 南 銀 行 3,577 7,131 其 他 2, $ 18,954 $ 21,529 借 款 費 用 包 含 銀 行 借 款 利 息 及 商 業 本 票 之 利 息 簽 證 費 承 銷 費 及 結 算 交 割 費 等 16.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暨 動 用 金 額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借 款 額 度 動 用 額 度 借 款 額 度 動 用 額 度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2,500,000 $ 65,000 $ 2,500,000 $ 125,000 華 南 銀 行 1,000, ,000 1,000,000 - 第 一 銀 行 500,000 70, ,000 30,000 上 海 商 銀 300, ,000 - 其 他 150, ,000 - $ 4,450,000 $ 380,000 $ 4,450,000 $ 155,
149 附 件 二 17. 抵 ( 質 ) 押 之 資 產 (1) 定 期 存 款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存 單 設 質 他 行 存 單 設 質 總 設 質 金 額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555,100 $ 50,000 $ 1,605,100 其 他 160,280 95,500 ( 註 ) 255,780 $ 1,715,380 $ 145,500 $ 1,860, 年 12 月 31 日 本 行 存 單 設 質 他 行 存 單 設 質 總 設 質 金 額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 1,580,000 $ - $ 1,580,000 其 他 164,877 89,500 ( 註 ) 254,377 $ 1,744,877 $ 89,500 $ 1,834,377 註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定 存 單 分 別 為 $19,000 及 $13,000 (2)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質 押 予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之 土 地 及 建 物 合 計 分 別 為 $1,106,245 及 $1,114,610 (3) 設 質 金 額 主 係 供 作 短 期 借 款 交 割 墊 款 及 房 屋 押 金 之 擔 保 18.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12 月 31 日 由 國 際 票 券 及 兆 豐 票 券 承 銷 之 免 保 證 商 業 本 票 為 分 別 為 $500,000 及 $300,000;100 年 12 月 31 日 由 國 際 票 券 及 兆 豐 票 券 承 銷 之 免 保 證 商 業 本 票 為 分 別 為 $850,000 及 $300,000 有 關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四 ) 及 四 ( 十 七 ) 之 說 明 19.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之 營 業 保 證 金 $625,000, 皆 以 定 期 存 款 存 放 於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20. 本 公 司 101 及 100 年 度 收 取 關 係 人 之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金 額 分 別 為 $3,599 及 $2, 公 司 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價 格 決 定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22.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薪 資 $ 31,796 $ 28,832 獎 金 18,803 5,021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4,378 4,135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 - 合 計 $ 54,977 $ 37,988 依 據 民 國 97 年 10 月 21 日 金 管 證 六 字 第 號 函 揭 露 給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總 額 相 關 資 訊, 包 括 薪 資 獎 金 特 支 費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及 紅 利 總 額 等, 相 關 詳 細 資 訊 可 參 閱 股 東 會 年 報 內 容 六 抵 ( 質 ) 押 之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提 供 銀 行 借 款 之 擔 保 品 及 帳 面 價 值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用 途 定 期 存 款 $ 1,918,880 $ 1,892,377 短 期 借 款 房 屋 押 金 及 交 割 墊 款 土 地 803, ,240 短 期 借 款 建 築 物 303, ,370 短 期 借 款 $ 3,025,125 $ 3,006,987 ANNUAL REPORT
15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七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 一 ) 本 公 司 依 規 定 分 別 與 元 大 寶 來 及 群 益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公 司 簽 具 第 一 及 第 二 順 位 委 任 代 辦 交 割 同 意 書, 依 據 該 等 同 意 書, 承 諾 於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不 能 對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履 行 交 割 義 務 時, 受 任 人 得 依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指 示, 以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之 名 義 立 即 代 辦 本 公 司 不 能 履 行 之 交 割 義 務 本 公 司 各 營 業 處 所 亦 分 別 受 任 為 上 述 公 司 之 第 一 或 第 二 順 位 交 割 之 代 辦 事 務 人 ( 二 ) 本 公 司 之 重 大 訴 訟 案 件 如 下 : 1. 南 港 分 公 司 客 戶 主 張 本 公 司 南 港 分 公 司 員 工 詐 騙 其 進 行 期 貨 套 利 交 易, 致 其 交 付 款 項 以 操 作 期 貨 套 利 而 受 有 損 害,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與 前 述 員 工 等 連 帶 損 害 賠 償 $42,179, 士 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部 分 敗 訴 應 給 付 $29,849 及 利 息, 本 公 司 已 委 任 律 師 上 訴 二 審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22, 固 定 收 益 商 品 部 及 安 和 分 公 司 客 戶 主 張 原 協 和 證 券 員 工 涉 嫌 以 詐 欺 及 偽 造 文 書 等 方 式, 誘 其 投 資 BCEE 中 期 保 本 固 定 收 益 債 券 等 金 融 商 品 受 有 損 害 而 該 員 工 於 92 年 2 月 離 職 後, 仍 續 施 以 詐 術, 致 損 及 其 等 權 益, 故 主 張 本 公 司 對 於 受 理 客 戶 開 戶 買 賣 等 交 易 管 制 及 嚴 守 客 戶 秘 密 等 具 有 嚴 重 疏 失 乃 對 該 員 工 提 起 刑 事 告 訴, 並 以 刑 事 附 帶 民 事 訴 訟 起 訴 請 求 該 員 工 與 本 公 司 連 帶 賠 償 $153,790 及 利 息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應 給 付 $102,000 及 利 息 等, 本 公 司 已 委 任 律 師 上 訴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51, 環 華 證 金 主 張 原 協 和 證 券 南 京 分 公 司 員 工 於 民 國 87 年 左 右, 未 經 帳 戶 所 有 人 同 意 提 供 帳 戶 予 他 人 使 用, 向 環 華 證 金 為 融 資 交 易, 致 其 受 有 損 害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給 付 $47,168 及 利 息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敗 訴, 目 前 本 公 司 已 上 訴 二 審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33, 群 益 證 券 主 張 前 協 和 證 券 員 工 有 未 經 帳 戶 所 有 人 同 意 提 供 帳 戶 予 他 人 使 用, 向 安 泰 證 金 ( 已 合 併 入 群 益 證 券 ) 融 資 交 易 之 情 事 致 使 群 益 證 券 受 有 損 害 等 云 云, 乃 起 訴 請 求 本 公 司 賠 償 $76,485 及 利 息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部 分 敗 訴, 目 前 本 公 司 已 上 訴 二 審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已 提 列 訴 訟 損 失 $53, 安 和 分 公 司 之 出 租 人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因 出 租 標 的 物 為 法 院 公 告 將 拍 賣 點 交, 且 三 陽 公 司 無 法 返 還 本 公 司 押 租 保 證 金 $4,500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收 回 押 租 保 證 金, 乃 自 100 年 12 月 起 未 給 付 租 金 原 告 上 海 商 銀 主 張 持 有 執 行 命 令, 自 96 年 10 月 起 即 收 取 上 述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對 安 和 分 公 司 之 租 金 債 權 而 自 100 年 12 月 起 本 公 司 即 未 給 付 租 金 予 原 告, 原 告 乃 起 訴 請 求 給 付 租 金 $6,150 及 利 息 等 該 案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且 上 海 商 銀 未 再 提 起 上 訴 而 判 決 確 定 然 上 海 商 銀 另 起 訴 請 求 確 認 三 陽 投 資 公 司 對 本 公 司 有 $7,125 之 租 金 債 權 及 相 當 於 租 金 之 不 當 得 利 賠 償 金 債 權 存 在, 現 於 士 林 地 院 一 審 審 理 中 ( 三 ) 合 併 公 司 因 承 租 營 業 場 所 而 簽 訂 數 項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其 未 來 五 年 租 金 給 付 金 額 如 下 : 年 度 金 額 102 年 度 $ 84, 年 度 66, 年 度 37, 年 度 21, 年 度 以 後 9,937 $ 220,
151 附 件 二 八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九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無 十 其 他 ( 一 )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開 報 價 決 定 金 額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之 金 額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資 產 $ 12,618,863 $ - $ 12,618,863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7,332,255 5,407,017 1,925,23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298,045 1,287,739 10,306 營 業 保 證 金 805, ,000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159, ,898 存 出 保 證 金 237, ,951 金 融 負 債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負 債 15,092,013-15,092,013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178,434 93,261 85,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公 開 報 價 決 定 金 額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之 金 額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資 產 $ 13,320,303 $ - $ 13,320,303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6,750,491 4,835,773 1,914,71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528, ,677 10,227 營 業 保 證 金 805, ,000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260, ,846 存 出 保 證 金 87,205-87,205 金 融 負 債 公 平 價 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等 之 金 融 負 債 14,831,910-14,831,910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147, ,125 40,593 ANNUAL REPORT
15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公 平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1)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及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商 品,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平 價 值, 若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定 價 時 用 以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該 資 訊 為 合 併 公 司 可 取 得 者 (2) 現 金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轉 融 通 保 證 金 應 收 轉 融 通 擔 保 價 款 應 收 證 券 借 貸 款 項 借 券 擔 保 價 款 借 券 保 證 金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受 限 制 資 產 催 收 款 項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代 收 承 銷 股 款 銀 行 借 款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融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應 付 融 券 擔 保 價 款 借 券 存 入 保 證 金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等 金 融 商 品, 其 到 期 日 甚 近 或 未 來 收 付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相 近, 故 以 其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3) 存 出 保 證 金 營 業 保 證 金 及 交 割 結 算 基 金 等 提 供 之 標 的 物, 如 有 市 場 價 格 可 循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值 為 公 平 價 值, 如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其 帳 面 價 值 應 屬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4)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係 假 設 合 併 公 司 若 依 約 定 在 報 表 日 終 止 合 約, 預 計 所 能 取 得 或 必 須 支 付 之 金 額 一 般 均 包 括 當 期 未 結 清 合 約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屬 持 有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其 公 平 價 值 估 計 數 之 變 異 區 間 並 非 相 當 小, 且 變 異 區 間 內 各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故 其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2.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因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而 分 別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4,706 及 當 期 損 失 $36,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6,499,510 及 $6,073,050;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499,317 及 $2,597,573 ( 二 )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成 立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為 超 然 獨 立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對 風 險 實 行 全 方 位 之 預 防 與 控 制, 由 風 險 管 理 單 位 稽 核 室 和 相 關 業 務 部 門 之 內 控 人 員, 共 同 組 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體 系, 確 保 其 風 險 管 理 之 有 效 執 行 自 89 年 起 設 立 風 險 管 理 本 部 主 管 風 險 管 理 業 務,96 年 組 織 調 整 更 名 為 風 險 管 理 室, 負 責 統 籌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制 度 之 規 劃 制 訂 本 公 司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係 適 當 考 慮 經 濟 環 境 及 競 爭 狀 況, 在 維 持 適 當 流 動 性 部 位 之 下, 管 理 所 持 有 部 位 之 市 場 風 險, 以 期 達 到 最 佳 化 之 風 險 部 位 為 了 達 成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避 險 活 動 集 中 於 股 價 波 動 之 市 場 價 值 風 險, 可 分 為 多 頭 避 險 與 空 頭 避 險 策 略, 避 險 交 易 以 調 整 部 位 之 Delta 為 主, 以 行 情 走 向 決 定 所 持 部 位 之 Delta 水 準, 並 在 每 日 盤 中 以 風 控 系 統 來 監 控 部 位 風 險, 利 用 期 貨 選 擇 權 等 金 融 商 品 用 以 規 避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 三 )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金 融 商 品 可 能 因 到 期 時 交 易 相 對 人 或 他 方 無 法 按 約 定 條 件 履 約 而 導 致 本 公 司 發 生 損 失 本 公 司 所 從 事 之 期 貨 選 擇 權 交 易 係 透 過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下 單 交 易, 且 到 期 前 皆 可 平 倉 ; 在 店 頭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部 分, 本 公 司 於 交 易 前 評 核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風 險, 且 所 承 作 之 契 約 種 類 期 間 及 承 作 額 度 均 須 符 合 本 公 司 相 關 內 部 規 定, 尚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在 提 供 融 資 客 148
153 附 件 二 戶 信 用 交 易 時 已 取 具 上 市 / 櫃 公 司 之 有 價 證 券 為 擔 保 品, 故 無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 本 公 司 因 持 有 債 務 型 商 品 可 能 因 到 期 而 未 受 清 償, 其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析 如 下 : 金 融 商 品 項 目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價 值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帳 面 價 值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6,451,178 $ 6,451,178 $ 6,073,050 $ 6,073,050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48,332 48, 應 收 證 券 融 資 款 7,598,333 7,598,333 8,203,174 8,203,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股 票 債 券 期 貨 選 擇 權 權 證 及 店 頭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均 依 據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規 範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對 交 易 金 額 及 持 有 部 位 予 以 限 額 控 管, 並 每 日 監 控 其 市 場 風 險 因 子 敏 感 性 且 嚴 格 執 行 停 損 機 制, 故 可 有 效 控 管 公 司 之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3.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長 期 借 款, 於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時, 將 影 響 借 款 期 間 之 有 效 利 率, 使 相 關 利 息 亦 隨 市 場 利 率 而 波 動, 故 具 有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4.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股 票 期 貨 及 公 債 部 位 均 具 有 高 流 動 性, 皆 可 於 市 場 上 以 合 理 價 格 平 倉 或 賣 出 ; 店 頭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及 部 分 債 券 部 位 之 市 場 活 絡 性 較 低, 故 存 有 流 動 性 風 險 5.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資 訊 當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相 對 人 顯 著 集 中 於 少 數 交 易 對 象, 或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相 對 人 雖 未 顯 著 集 中 於 少 數 交 易 對 象, 但 交 易 對 象 大 多 從 事 類 似 之 商 業 活 動, 且 具 有 類 似 之 經 濟 特 質, 使 其 履 行 合 約 之 能 力 受 到 經 濟 或 其 他 狀 況 之 影 響 亦 相 類 似 時, 則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顯 著 集 中 之 情 況 本 公 司 金 融 商 品 之 交 易 對 象 並 未 有 顯 著 集 中 之 情 形 ( 四 )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及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之 差 異 說 明 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及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帳 列 金 額 之 差 異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0 年 12 月 31 日 客 戶 保 證 金 專 戶 帳 列 餘 額 $ 1,290,515 $ 1,347,098 加 : 複 委 託 期 貨 佣 金 支 出 - 2,858 收 入 淨 額 已 提 領 - 30,010 匯 兌 損 益 11 3 減 : 上 月 收 入 淨 額 待 轉 - ( 23,363) 手 續 費 收 入 ( 8,542) ( 15,343) 期 交 稅 待 轉 ( 180) ( 208) 利 息 收 入 ( 859) ( 1,021) 其 他 ( 401) ( 314)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 1,280,544 $ 1,339,720 ANNUAL REPORT
154 150 ( 五 ) 依 期 貨 交 易 法 相 關 規 定, 應 符 合 財 務 比 率 之 限 制 及 其 執 行 情 形 法 令 依 據 : 期 貨 商 管 理 規 則 (1) 本 公 司 期 貨 自 營 部 份 規 定 條 次 計 算 公 式 計 算 式 比 率 計 算 式 比 率 業 主 權 益 296, , ( 負 債 總 額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符 合 標 準 -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 本 期 上 期 17 流 動 資 產 285, , 符 合 標 準 流 動 負 債 標 準 執 行 情 形 22 業 主 權 益 296, % 296, % 60% 符 合 標 準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400, ,000 40%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293, ,914 20% 22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無 限 大 無 限 大 符 合 標 準 %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155 (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部 份 規 定 條 次 計 算 公 式 計 算 式 比 率 計 算 式 比 率 業 主 權 益 657, ,834 ( 負 債 總 額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17,844 28, 符 合 標 準 - 買 賣 損 失 準 備 -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 本 期 上 期 執 行 情 形 流 動 資 產 1,873,063 2,001, 符 合 標 準 流 動 負 債 1,379,098 1,507,718 業 主 權 益 657, ,834 60% % % 符 合 標 準 最 低 實 收 資 本 額 600, ,000 40% 調 整 後 淨 資 本 額 628, ,857 20% 22 期 貨 交 易 人 未 沖 銷 部 位 % % 符 合 標 準 185, ,286 15% 所 需 之 客 戶 保 證 金 總 額 (3) 專 屬 期 貨 商 業 務 之 特 有 風 險 期 貨 商 從 事 期 貨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信 用 風 險, 且 於 應 向 客 戶 追 繳 保 證 金 而 未 追 繳 或 無 法 追 繳 時, 始 會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受 託 從 事 期 貨 交 易 均 依 個 別 客 戶 交 易 情 形, 每 日 注 意 其 保 證 金 額 度, 必 要 時 均 要 求 客 戶 追 加 保 證 金 或 減 少 交 易 額, 以 控 制 此 風 險 ; 另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自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風 險 為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即 持 有 之 期 貨 或 選 擇 權 合 約 市 場 價 格 受 投 資 標 的 指 數 波 動 而 變 動, 若 市 場 指 數 價 格 與 投 資 標 的 呈 反 向 變 動, 將 產 生 損 失, 惟 合 併 公 司 基 於 風 險 管 理, 業 已 設 立 停 損 點, 以 控 制 此 風 險 標 準 附 件 二 ANNUAL REPORT
156 152 十 一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4. 處 分 不 動 產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投 資 公 司 名 被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稱 所 在 地 區 名 稱 營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 仟 元 ) 上 期 期 末 ( 仟 元 ) 股 數 ( 仟 股 )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 仟 元 ) 本 期 損 益 ( 仟 元 ) 投 資 損 益 ( 仟 元 ) 國 票 綜 合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台 北 市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項 $ 115,803 $ 115,803 9, % $ 100,069 $ 1,249 $ 1,249 證 券 ( 股 ) 公 司 顧 問 ( 股 )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國 票 期 貨 ( 股 ) 公 司 台 北 市 經 營 國 內 外 期 貨 業 586, ,831 59, % 657, 證 券 ( 股 ) 公 司 務 國 票 綜 合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台 北 市 經 營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728, ,625 30, % 699,970 3,058 3,058 證 券 ( 股 )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國 票 綜 合 Waterland Securities 英 屬 維 京 控 股 公 司 USD 7,515 USD 7,515 7, % USD 3,096 ( USD 2,048) ( USD 2,048) 證 券 ( 股 ) 公 司 (BVI) Co., Ltd. 群 島 Waterland Securities Waterland Securities 香 港 證 券 自 營 經 紀 及 HKD 58,000 HKD 58,000 58, % HKD 23,684 ( HKD 8,933) (BVI) Co., Ltd. (HK) Co., Ltd. 顧 問 業 務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aradigm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控 股 公 司 USD 500 USD % USD 507 USD 4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4.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與 關 係 人 交 易 手 續 費 折 讓 合 計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 : 無 6.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7.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除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經 營 期 貨 經 紀 及 自 營 業 務 外, 未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157 ( 四 )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民 國 101 年 度 編 號 ( 註 一 )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 註 三 ) 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14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6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38,06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1.65%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應 收 帳 款 - 期 貨 3,15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租 金 支 出 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3%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營 業 外 收 入 2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1,46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6%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存 出 保 證 金 9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1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7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勞 務 費 用 - 其 他 51,65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2.24%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3,57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營 業 外 收 入 9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1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其 他 應 收 款 14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客 戶 保 證 金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83,81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34% 2 其 他 營 業 支 出 6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營 業 費 用 2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2 期 貨 佣 金 支 出 38,06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1.65% 2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3,15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2 受 託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收 入 1,46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6% 2 存 入 保 證 金 9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租 金 收 入 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3% 2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1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 其 他 51,657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2.24% 2 其 他 應 收 款 3,57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2 營 業 外 支 出 9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3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營 業 費 用 7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3% 附 件 二 ANNUAL REPORT
158 154 民 國 100 年 度 編 號 ( 註 一 )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 註 三 ) 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14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利 息 支 出 29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股 務 代 理 收 入 6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應 收 帳 款 - 股 代 收 入 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期 貨 佣 金 收 入 53,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1.86%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應 收 帳 款 - 期 貨 4,2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2%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租 金 支 出 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2%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支 出 6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存 出 保 證 金 98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經 紀 手 續 費 收 入 728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3%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勞 務 費 用 - 其 他 55,81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23%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3,37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1 國 票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其 他 應 收 款 14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利 息 收 入 29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客 戶 保 證 金 / 期 貨 交 易 人 權 益 146,0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60% 2 其 他 營 業 支 出 60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期 貨 佣 金 支 出 53,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1.86% 2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4,262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2% 2 受 託 結 算 交 割 服 務 費 收 入 6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存 入 保 證 金 98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2 租 金 收 入 585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2% 2 自 營 經 手 費 支 出 728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3% 2 國 票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 其 他 55,81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1.94% 2 其 他 應 收 款 3,373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1% 3 華 頓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營 業 費 用 6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0.00% 註 一 :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二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三 :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159 ( 五 ) 證 券 商 轉 投 資 無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之 國 家 或 地 區 相 關 資 訊 依 財 政 部 原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2 年 10 月 31 日 ( 92) 台 財 證 ( 二 ) 字 第 號 函 說 明 三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所 設 立 之 外 國 事 業, 其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應 行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如 下 : 1. 資 產 負 債 表 資 訊 :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資 產 負 債 表 西 元 2012 年 及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美 元 西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西 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 - $ - -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基 金 及 投 資 股 東 權 益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3,095, ,093, 股 本 7,515, ,515, 基 金 及 投 資 合 計 3,095, ,093, 資 本 公 積 165, ,843 3 待 彌 補 虧 損 ( 4,584,550) ( 148) ( 2,536,523) ( 5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 ( 50,294) ( 1) 股 東 權 益 合 計 3,096, ,094, 資 產 總 計 $ 3,096, $ 5,094,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3,096, $ 5,094, 附 件 二 ANNUAL REPORT
160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損 益 表 資 訊 :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損 益 表 西 元 2012 年 及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美 元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金 額 % 金 額 % 收 入 營 業 外 收 入 $ - - $ 費 用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損 失 ( 2,048,027) - ( 1,037,674) - ( 2,048,027) - ( 1,037,674) -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損 ( 2,048,027) - ( 1,037,674) - 所 得 稅 費 用 本 期 淨 損 ($ 2,048,027) - ($ 1,037,674) - 3.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情 形 及 其 資 金 來 源 : 無 4. 從 事 顧 問 諮 詢 等 資 產 管 理 業 務 收 入 服 務 內 容 及 爭 訟 事 件 : 無 5.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情 形 :Waterland Securities (BVI) Co., Ltd.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與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交 易 之 情 事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營 運 決 策 者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本 公 司 決 策 者 以 業 務 別 之 角 度 經 營 ;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業 務 區 分 為 經 紀 業 務 自 營 業 務 及 承 銷 業 務 其 他 業 務 及 子 公 司 因 個 別 之 營 運 規 模 未 達 到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所 規 定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量 化 門 檻, 故 其 經 營 結 果 與 其 他 未 納 入 提 交 營 運 決 策 者 報 告 中 之 部 門 合 併 表 達 於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欄 內 ( 二 )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根 據 調 整 後 之 部 門 損 益, 並 考 量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之 稅 後 淨 利 評 估 營 運 部 門 之 表 現 156
161 附 件 二 ( 三 ) 部 門 損 益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經 紀 業 務 自 營 業 務 承 銷 業 務 其 他 合 計 101 年 度 外 部 收 入 $ 1,469,084 $ 436,847 $ 31,814 $ 503,752 $ 2,441,497 部 門 ( 損 ) 益 57,775 97,535 ( 60,348) ( 178,408) ( 83,446)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利 息 收 入 485, ,650-49, ,978 利 息 費 用 3,924 75,114-64, ,095 折 舊 及 攤 銷 38,651 3, ,084 92,026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11,619 ( 3,439) ( 5,487) 56,544 59, 年 度 外 部 收 入 $ 1,966,984 $ 368,558 $ 30,237 $ 717,103 $ 3,082,882 部 門 ( 損 ) 益 128,944 ( 347,943) ( 134,270) 59,300 ( 293,969)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利 息 收 入 691,561 98,342-24, ,050 利 息 費 用 4,002 47, , ,566 折 舊 及 攤 銷 40,968 3, ,196 94,220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52,401 8,831 ( 3,786) 79, ,945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未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故 不 揭 露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 四 ) 產 品 別 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經 營 有 價 證 券 經 紀 自 營 及 承 銷 業 務, 為 單 一 產 業 ( 五 ) 地 區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無 國 外 營 運 部 門, 故 不 適 用 ( 六 )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未 有 佔 合 併 公 司 收 入 金 額 達 10% 以 上 之 重 要 客 戶, 故 不 予 揭 露 十 三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規 定, 金 管 會 主 管 之 金 融 業,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 起, 依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IFRSs) 及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3 月 2 日 金 管 證 券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 一 )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該 計 畫 係 由 本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統 籌 負 責, 該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目 前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如 下 : ANNUAL REPORT
162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轉 換 之 工 作 計 畫 轉 換 計 畫 之 執 行 情 形 1.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已 於 民 國 98 年 12 月 完 成 2. 訂 定 採 用 IFRSs 轉 換 計 畫 已 於 民 國 98 年 12 月 完 成 3. 完 成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IFRSs 差 異 之 辨 認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完 成 4. 完 成 IFRSs 合 併 個 體 之 辨 認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完 成 5. 完 成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各 項 豁 免 及 選 擇 對 公 司 影 響 之 評 估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完 成 6. 完 成 資 訊 系 統 應 做 調 整 之 評 估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12 月 完 成 7. 完 成 內 部 控 制 應 做 調 整 之 評 估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完 成 8. 決 定 IFRSs 會 計 政 策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完 成 9. 決 定 所 選 用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之 各 項 豁 免 或 選 擇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完 成 10. 完 成 編 製 IFRSs 開 帳 日 財 務 狀 況 表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完 成 11. 完 成 編 製 IFRSs 2012 年 比 較 財 務 資 訊 之 編 製 辦 理 中, 預 定 102 年 3 月 以 前 完 成 12. 完 成 相 關 內 部 控 制 ( 含 財 務 報 導 流 程 及 相 關 資 訊 系 統 ) 之 調 整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完 成 ( 二 )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所 使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可 能 產 生 之 重 大 差 異 及 影 響 說 明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作 為 會 計 政 策 重 大 差 異 評 估 之 依 據, 惟 合 併 公 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 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之 修 訂 影 響,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 產 生 之 會 計 政 策 實 際 差 異 及 影 響 有 所 不 同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IFRSs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可 能 產 生 之 重 大 差 異, 並 考 量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1.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我 國 會 計 準 則 影 響 金 額 IFRSs 說 明 $ 6,750,491 ($ 6,750,491) $ - (1) - 7,321,611 7,321,611 ( 1) ( 2 ) ( 3)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81,423 4,018,172 4,199,595 ( 1) ( 3 ) 固 定 資 產 1,463,451 ( 1,463,451) - (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1,441,833 1,441,833 ( 1) ( 4 )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16,006,814 ( 306,239) 15,700,575 ( 1) ( 3 ) 資 產 總 計 24,402,179 4,261,435 28,663,614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147,718) 147,718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 147,718) ( 147,718) (1)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5,737,190) ( 668,184) ( 6,405,374) (3)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28,547) ( 3,646,669) ( 3,675,216) ( 1) ( 3 )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 9,132,341) 24,891 ( 9,107,450) ( 1) ( 3 ) ( 4) 負 債 總 計 ( 15,045,796) ( 4,289,962) ( 19,335,758) 保 留 盈 餘 ( 556,418) 28,533 ( 527,885) ( 1) ( 2 ) ( 4) 其 他 ( 8,799,965) ( 6) ( 8,799,971) (1)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9,356,383) 28,527 ( 9,327,856) 158
163 附 件 二 調 節 原 因 說 明 : (1) 依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IFRSs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將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6,750,491 重 分 類 至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項 下 固 定 資 產 $1,463,451 重 分 類 $1,437,101 至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及 $26,350 至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項 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147,718 重 分 類 至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項 下 受 託 買 賣 借 項 $326,221 依 總 額 法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3,338,460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5,720 及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3,017,959 以 及 未 屬 重 大 之 調 整 及 重 分 類 項 目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1,513 減 少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17,255 減 少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33,777 增 加 保 留 盈 餘 $28,029 並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權 益 $6 (2)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興 櫃 股 票 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減 少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流 動 及 保 留 盈 餘 $52,680 (3)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調 整 慣 例 交 易, 增 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流 動 $623,800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668,199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5,167 增 加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668,184 增 加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628,710 及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272 (4)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規 定, 調 整 除 役 負 債 影 響 數, 增 加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4,732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8,614, 減 少 保 留 盈 餘 $3,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 國 會 計 準 則 影 響 金 額 IFRSs 說 明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7,283,923 ($ 7,283,923) $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7,342,928 7,342,928 ( 1 ) ( 2) ( 3)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219,636 4,586,861 4,806,497 ( 1 ) ( 3) 固 定 資 產 1,409,225 ( 1,409,225) - (1)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 1,399,855 1,399,855 ( 1 ) ( 4)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15,716,633 ( 12,325) 15,704,308 ( 1 ) ( 3) 資 產 總 計 24,629,417 4,624,171 29,253,588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178,434) 178,434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 178,434) ( 178,434) (1)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 7,314,292) ( 1,210,355) ( 8,524,647) (3)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176,634) ( 3,403,438) ( 3,580,072) ( 1 ) ( 3)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 7,656,555) 14,253 ( 7,642,302) ( 1 ) ( 3) ( 4) 負 債 總 計 ( 15,325,915) ( 4,599,540) ( 19,925,455) 保 留 盈 餘 ( 472,972) ( 24,631) ( 497,603) ( 1 ) ( 2) ( 4) 其 他 ( 8,830,530) - ( 8,830,530)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 9,303,502) ( 24,631) ( 9,328,133) ANNUAL REPORT
164 101 年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調 節 原 因 說 明 : (1) 依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IFRSs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將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7,283,923 重 分 類 至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項 下 固 定 資 產 $1,409,225 重 分 類 $1,394,797 至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及 $14,428 至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項 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178,434 重 分 類 至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項 下 受 託 買 賣 貸 項 $4,021 依 總 額 法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3,329,578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27,920 及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3,353,477 以 及 未 屬 重 大 之 調 整 及 重 分 類 項 目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46,908 減 少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50,801 減 少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23,071 並 增 加 保 留 盈 餘 $19,178 (2)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興 櫃 股 票 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增 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流 動 及 保 留 盈 餘 $9,197 (3)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調 整 慣 例 交 易, 增 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流 動 $49,808 增 加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210,375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資 產 $149 增 加 附 買 回 債 券 負 債 $1,210,355 增 加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49,961 及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16 (4)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規 定, 調 整 除 役 負 債 影 響 數, 增 加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5,058 增 加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負 債 $8,802, 減 少 保 留 盈 餘 $3, 民 國 101 年 度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 國 會 計 準 則 影 響 金 額 IFRSs 說 明 營 業 證 券 評 價 利 益 - 自 營 $ 44,193 $ 61,146 $ 105,339 詳 下 說 明 其 他 非 重 大 影 響 損 益 科 目 ( 127,639) 375 ( 127,264) 損 益 總 計 ( 83,446) 61,521 ( 21,925) 調 節 原 因 說 明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興 櫃 股 票 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期 增 加 保 留 盈 餘 $61,146 ( 三 ) 合 併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及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期 貨 商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1. 企 業 合 併 合 併 公 司 對 發 生 於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日 ( 以 下 簡 稱 轉 換 日 ) 前 之 企 業 合 併, 選 擇 不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規 定 2. 員 工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全 部 累 計 精 算 損 益 一 次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並 選 擇 以 轉 換 日 起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第 120A 段 (P) 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及 計 畫 盈 虧 以 及 經 驗 調 整 之 資 訊 3.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成 本 中 包 含 之 除 役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不 動 產 及 設 備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規 定 衡 量 其 除 役 負 債 上 述 之 各 項 豁 免 選 擇, 可 能 因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法 令 之 發 布 經 濟 環 境 之 變 動, 或 合 併 公 司 對 各 項 豁 免 選 擇 之 影 響 評 估 改 變, 而 與 轉 換 時 實 際 選 擇 之 各 項 豁 免 有 所 不 同 160
165 董 事 長 洪 三 雄
166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188 號 15 樓 電 話 :(02) 客 服 信 箱 網 址 :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如何加強規管物業管理行業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諮 詢 文 件 設 立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的 規 管 架 構 的 公 眾 諮 詢 ( 2010 年 12 月 ) 最 近 修 訂 日 期 : 2010 年 12 月 3 日 http://www.had.gov.hk/tc/publications/consultation_papers/consultation_papers.htm 錄 數 行 度 行 行 見 歷 力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Annual General Meeting statements – Chinese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文 件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因 本 文 件 或 因 信 賴 本 文 件 的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滙 豐 控 股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立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立 積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 條 ( 訂 定 依 據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2 條 ( 規 範 範 圍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icrosoft Word - 銓敘部退一字第10338497241號函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6 條 第 2 項 第 1 款 但 書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1 款 第 2 款 所 定 離 退 給 與 範 圍 一 覽 表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第 17 條 第 4 項 第 3 款 所 定 優 惠 存 款 範 圍 一 覽 表 及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被 保 險 人 一 次
Microsoft Word _C.doc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深 圳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1、目的
文 件 名 稱 :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版 本 :C 頁 次 :1/5 1 目 的 為 建 立 豐 祥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稱 本 公 司 )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確 保 董 事 會 召 集 及 議 事 之 順 利 進 行,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貳、研究動機
中 華 民 國 第 四 十 六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高 職 組 農 業 及 生 物 科 技 科 第 三 名 091406 石 蓮 花 面 膜 學 校 名 稱 : 國 立 民 雄 高 級 農 工 職 業 學 校 作 者 : 職 二 陳 雅 婷 指 導 老 師 : 李 素 菁 職 二 侯 建 鑫 職 二 許 哲 仁 職 二 侯 富 荃 關 鍵 詞 : 石 蓮 花 面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Microsoft Word - labour_comparison.doc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合 同 法 ( 草 案 ) 原 草 案 及 修 改 草 案 比 較 原 草 案 1. 事 業 單 位 聘 用 人 員 納 入 本 法 調 整 範 圍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境 內 的 企 業 個 體 經 濟 組 織 民 辦 非 企 業 單 位 與 勞 動 者 建 立 勞 動 關 係, 訂 立 和 履 行 勞 動 合 同, 適 用 本 法 國 家 機 關 事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icrosoft Word - Articles_of_Incorporation_of_UMC_1606-c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icrosoft Word - 15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農 企 字 第 1000010430 號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主 任 委 員 陳 武 雄 產 銷 履 歷 驗 證 機 構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修 正 規 定 一 行 政 院 農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email protected]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1 7 1 1 7 7 10 102 1 ( 1 11 1 103 ) 1 12 13 1 19 27 28 32 20 2010 2009-2011 9 14 19 36 39 21 2010-2012 2011-2013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是 否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計 表 7 ( 二 )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表 8 ( 三 ) 淨 值 變 動 預 計 表 9 三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參、計畫目標及內容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方 案 目 錄 壹 計 畫 緣 起 1 貳 計 畫 目 標 內 容 及 預 定 完 成 時 間 1 5 參 專 案 小 組 組 成 6 8 肆 計 畫 執 行 及 控 管 9 附 件 A: 專 案 小 組 組 織 架 構 圖 10 附 件 B: 工 作 項 目 及 分 工 11-13 1 公 平 價 值 會 計 推 動 專 案 小 組 計 畫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4F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B773B669A448ADFBBAC2BFEFB357BD64>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壹 依 據 一 國 營 事 業 管 理 法 第 31 條 二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icrosoft Word - 17300網頁設計.doc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一 七 三 網 頁 設 計 行 政 院 職 業 訓 練 局 編 印 勞 工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六 月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目 錄 一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說 明... 1 二 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2 三 乙 級 網 頁 設 計 技 術 士 技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EFCAE6CA8E2A9A4B941B2A3AB7EA662A578C657A544AD6EA558A466A5ABB3F5A4A7C476AAA7A4C0AA522D323030372D30382D31352DB941A14B>
海 峽 兩 岸 農 產 品 在 日 本 市 場 的 競 爭 分 析 林 啟 淵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應 經 系 暨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企 管 系 教 授 * 李 仁 耀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商 務 系 助 理 教 授 壹 前 言 由 於 中 國 農 業 生 產 成 本 較 低 的 優 勢, 已 持 續 吸 引 許 多 的 台 商 到 中 國 進 行 農 業 投 資 根 據 中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七 同 意 主 管 機 關 委 請 相 關 機 關 ( 構 ) 查 詢 申 請 登 記 人 之 債 信 刑 案 素 行 及 考 核 資 料 之 同 意 書 前 項 各 款 文 件 應 於 登 記 時 備 齊, 交 付 受 理 登 記 機 關 文 件 不 齊 者, 不 予 受 理 登 記 ; 其 需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農 輔 字 第 1010050880 號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附 修 正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主 任 委 員 陳 保 基 農 會 總 幹 事 遴 選 辦 法 修 正 條 文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會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四 十 九 條 之 一 規 定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icrosoft Word - 15-刪空白頁
令 中 華 民 國 02 年 0 月 2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02039430B 號 修 正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證 書 注 意 事 項,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及 師 資 培 育 之 大 學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技能檢定規範之14900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之 14900 會 計 事 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目 錄 一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規 範 說 明... 1 二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會 計 事 務 職 類 丙 級 人 工 記 帳 規 範... 2 三 技 術 士 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