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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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時 地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103 年 第 2 次 臨 時 會 會 議 紀 錄 間 :103 年 10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點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18 樓 大 禮 堂 : 蔡 副 署 長 魯 紀 錄 : 張 巧 如 姚 代 表 鈺 廖 秋 鐲 ( 代 ) 陳 代 表 福 展 翁 瑞 文 ( 代 ) 黃 代 表 雪 玲 黃 雪 玲 蘇 代 表 清 泉 蔡 明 忠 ( 代 ) 林 代 表 富 滿 林 富 滿 吳 代 表 志 雄 吳 明 彥 ( 代 ) 郭 代 表 正 全 郭 正 全 陳 代 表 彥 廷 陳 彥 廷 李 代 表 伯 璋 ( 請 假 ) 林 代 表 敬 修 林 敬 修 陳 代 表 志 忠 陳 志 忠 高 代 表 靖 秋 劉 淑 芬 ( 代 ) 徐 代 表 弘 正 徐 弘 正 賴 代 表 振 榕 賴 振 榕 林 代 表 淑 霞 林 淑 霞 曹 代 表 昭 懿 曹 昭 懿 羅 代 表 永 達 羅 永 達 吳 代 表 進 興 呂 振 富 ( 代 ) 謝 代 表 文 輝 謝 文 輝 黃 代 表 鶴 珠 王 敏 華 ( 代 ) 謝 代 表 武 吉 林 茂 隆 ( 代 ) 黃 代 表 棟 國 ( 請 假 ) 朱 代 表 益 宏 朱 益 宏 梁 代 表 淑 政 梁 淑 政 李 代 表 紹 誠 李 紹 誠 葉 代 表 宗 義 葉 宗 義 陳 代 表 宗 獻 ( 請 假 ) 李 代 表 永 振 李 永 振 盧 代 表 榮 福 ( 請 假 ) 陳 代 表 川 青 陳 川 青 張 代 表 嘉 訓 張 嘉 訓 侯 代 表 彩 鳳 ( 請 假 ) 王 代 表 正 坤 ( 請 假 ) 李 代 表 玉 春 ( 請 假 ) 黃 代 表 啟 嘉 ( 請 假 ) 吳 代 表 肖 琪 ( 請 假 ) 陳 代 表 憲 法 蕭 畯 科 ( 代 ) 列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保 險 司 衛 生 福 利 部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會 中 華 民 國 中 醫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中 華 民 國 物 理 治 療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周 雯 雯 張 友 珊 葉 肖 梅 王 逸 年 李 紹 誠 曹 昭 懿 1

2 中 華 民 國 醫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吳 春 樺 中 華 民 國 藥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王 韻 婷 中 華 民 國 護 理 師 護 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梁 淑 媛 台 灣 醫 院 協 會 楊 智 涵 吳 心 華 醫 藥 品 查 驗 中 心 蒲 若 芳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醫 學 會 鄭 清 源 林 致 源 本 署 台 北 業 務 組 黃 金 蓮 余 千 子 林 勢 傑 本 署 北 區 業 務 組 郭 姵 萱 本 署 中 區 業 務 組 何 容 甄 本 署 企 劃 組 劉 昭 蓮 本 署 醫 審 及 藥 材 組 潘 尹 婷 朱 秋 琴 本 署 醫 務 管 理 組 林 阿 明 李 純 馥 陳 真 慧 林 淑 範 王 淑 華 張 益 誠 陳 依 婕 涂 奇 君 吳 明 純 張 淑 雅 蕭 靜 怡 張 巧 如 一 致 詞 : 略 二 確 認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 議 事 錄 ): 請 參 閱 ( 不 宣 讀 ) 確 認 三 討 論 事 項 ( 一 ) 胸 腔 鏡 胸 管 結 紮 術 等 5 項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及 建 議 案 決 議 : 1. 同 意 新 增 胸 腔 鏡 胸 管 結 紮 術 胸 腔 鏡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胸 腔 鏡 肺 葉 袖 形 切 除 術 右 心 室 至 肺 動 脈 心 導 管 連 接 術 ( 萊 斯 特 利 術 式 ) 及 鉺 雅 鉻 雷 射 手 術 (Erb-YAG laser operation) 5 項 診 療 項 目, 修 正 後 支 付 標 準 詳 如 附 件 1 2

3 2. 部 分 代 表 對 胸 腔 鏡 相 關 手 術 之 替 代 率 估 算 方 式 有 不 同 意 見, 爰 請 相 關 醫 學 會 重 新 評 估 替 代 率, 另 本 案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於 公 告 實 施 半 年 後, 統 計 執 行 之 醫 令 量 及 替 代 情 形 ( 二 )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等 31 項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及 建 議 案 決 議 : 1. 同 意 新 增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水 刀 清 創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SBRT) 生 物 電 抗 非 侵 入 式 心 輸 出 量 及 血 流 動 力 學 監 測 6 項 診 療 項 目, 修 正 後 支 付 標 準 詳 如 附 件 2 其 他 附 帶 決 議 如 下 : 1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乙 項, 部 份 代 表 表 示 凸 胸 個 案 不 適 用 於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故 建 議 表 列 替 代 率 為 100 % 之 適 當 性, 請 醫 學 會 再 確 認 2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及 全 切 除 術 兩 項, 部 分 代 表 認 為 2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明 顯 高 於 單 純 性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術, 請 醫 學 會 擬 訂 適 應 症 以 避 免 不 適 當 申 報 3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SBRT) 之 適 應 症 乙 項, 部 分 醫 界 代 表 提 供 文 獻 表 示, 肝 腫 瘤 治 療 範 圍 由 公 分 均 可 接 受, 且 本 案 需 事 前 審 查, 建 議 刪 除 最 大 病 灶 5 公 分 由 審 查 醫 師 自 行 認 定 爰 請 學 會 提 供 相 關 意 見 4 另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若 屬 DRG 適 用 範 圍, 因 本 會 上 次 會 議 已 報 告 104 年 適 用 之 參 數 權 重 SPR, 且 目 前 已 陳 報 衛 生 福 3

4 利 部, 為 避 免 DRG 支 付 點 數 未 反 映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故 由 本 署 依 本 次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及 替 代 率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差 值, 校 正 相 關 DRG 權 重 的 分 子, 分 母 不 校 正 ( 全 國 平 均 點 數 不 變 ),SPR 不 調 整 的 原 則 下, 重 新 計 算 相 關 DRG 權 重 併 同 支 付 標 準 增 修 內 容, 陳 報 衛 生 福 利 部 核 定 發 佈 2. 暫 保 留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 單 腔 及 雙 腔 快 速 結 核 病 分 子 診 斷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導 引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導 引 之 縱 膈 淋 巴 節 定 位 切 片 術 及 週 邊 肺 組 織 採 檢 切 片 術 電 子 式 及 細 鏡 ( 迷 你 ) 探 頭 式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等 8 項 診 療 項 目 與 會 代 表 表 示 上 述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成 本 分 析 結 果 與 現 行 類 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的 相 對 性 差 異 過 大 建 議 徵 詢 相 關 醫 學 會 提 供 意 見 後 再 提 會 討 論 3. 其 餘 為 專 家 諮 詢 不 同 意 新 增 無 線 電 波 射 頻 血 管 內 閉 合 治 療 靜 脈 功 能 不 全 術 等 17 項 診 療 項 目, 詳 如 附 件 3 ( 三 ) 有 關 支 付 標 準 以 包 裹 給 付 過 程 面 必 須 使 用 之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等 4 項 特 材 之 支 付 標 準 調 整 案 決 議 : 1. 同 意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心 臟 血 管 異 物 取 出 器 器 官 保 存 液 雷 射 光 纖 等 4 項, 過 程 面 必 須 使 用 之 特 材 以 包 裹 給 付 調 整 診 療 項 目 17001C 萊 特 氏 最 高 流 量 計 等 共 31 項 支 付 標 準 診 療 項 目, 修 正 後 支 付 標 準, 詳 如 附 件 4 2.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部 分 代 表 反 映 本 署 訪 價 之 價 格, 4

5 地 區 或 基 層 醫 療 院 採 購 特 材 有 困 難 乙 項, 俟 實 施 後 若 有 相 關 問 題 另 案 處 理 ( 四 ) 有 關 中 華 民 國 眼 科 醫 學 會 建 議 提 高 眼 科 手 術 診 療 項 目 編 號 85608B 鞏 膜 切 除 併 植 入 或 扣 壓 等 16 項 診 療 項 目 之 兒 童 加 成 比 率 乙 案 決 議 : 與 會 代 表 均 同 意 修 正 內 容, 惟 財 務 來 源 無 法 取 得 共 識, 建 議 所 需 經 費 列 入 105 年 總 額 協 商, 俟 編 列 預 算 支 應 後 再 行 修 正 ( 五 ) 有 關 醫 院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之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計 算 方 式, 暨 地 區 醫 院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合 理 件 數, 以 及 支 援 藥 師 納 入 接 受 支 援 醫 療 機 構 藥 局 之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之 規 定 等 案 決 議 : 1. 同 意 醫 院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之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計 算 方 式, 採 目 前 於 健 保 資 訊 網 服 務 系 統 (VPN), 由 各 醫 院 登 錄 藥 師 人 數 及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之 方 式 辦 理 (1) 增 列 通 則 七 : 地 區 醫 院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合 理 量 為 15 件 (2) 增 列 通 則 七 ( 三 ): 各 醫 院 應 於 次 月 15 日 前 至 本 署 健 保 資 訊 服 務 系 統 (VPN) 登 錄 藥 師 人 數 及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若 該 月 15 日 適 逢 國 定 假 日 或 例 假 日, 則 順 延 至 下 一 個 工 作 日, 若 醫 院 未 依 規 定 於 VPN 登 錄,104 年 1 月 起, 若 無 特 殊 理 由 未 於 VPN 登 錄, 則 該 院 該 月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以 0 計 算, 如 有 特 殊 理 由 則 由 分 區 認 定 (3) 增 列 通 則 十 二 : 特 約 醫 院 診 所 及 藥 局 執 業 藥 事 人 員 依 法 5

6 提 供 報 備 支 援 之 調 劑 服 務, 併 入 接 受 支 援 特 約 醫 院 診 所 及 藥 局 之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採 遞 補 專 任 藥 師 剩 餘 之 合 理 量, 以 上 (1) (3) 修 正 後 支 付 標 準 詳 如 附 件 5 2. 住 院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合 理 量 40 件 之 計 算 方 法 乙 項, 代 表 提 出 須 參 考 醫 院 評 鑑 之 算 法 或 增 加 系 數 加 成 等 意 見, 俟 確 認 後 再 行 調 整 ( 六 ) 有 關 修 訂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案 決 議 : 1. 同 意 修 訂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修 訂 後 計 畫 詳 如 附 件 6 2. 其 餘 地 區 醫 院 代 表 建 議 擬 錄 案 研 參 : (1) 建 議 本 署 召 開 相 關 會 議 時, 請 擴 大 舉 行, 將 社 區 醫 院 協 會 等 承 作 醫 療 院 所 納 入 (2) 建 議 擬 訂 強 制 下 轉 措 施, 以 能 落 實 本 計 畫 (3) 建 議 簡 化 承 作 醫 院 必 評 之 評 估 量 表 (4)6 週 照 護 期 滿 之 延 長 照 護 申 請, 建 議 免 再 申 請 事 前 審 查 (5) 加 強 對 社 會 大 眾 PAC 宣 導 四 散 會 : 下 午 6 時 35 分 6

7 附 件 1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第 二 部 西 醫 第 二 章 特 定 診 療 第 七 節 手 術 第 一 項 皮 膚 Integumentary System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62071B 鉺 雅 鉻 雷 射 手 術 Erb-YAG laser operation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按 表 列 點 數 加 計 4%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2848 第 四 項 呼 吸 器 Reapiratory System 三 胸 腔 Thoracic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67052B 胸 腔 鏡 胸 管 結 紮 術 VATS with thoracic duct ligation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按 表 列 點 數 加 計 32% 67053B 胸 腔 鏡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Thoracoscopic segmentectomy of lung 註 : 1. 適 應 症 (1) 早 期 侷 限 性 肺 癌 stage I (2) 肺 單 元 分 葉 內 之 癌 症 且 心 肺 功 不 佳 者, 不 適 合 肺 葉 切 除 術 者 (3) 具 合 併 症 且 內 科 治 療 無 效 之 感 染 性 疾 病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按 表 列 點 數 加 計 11%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v v v

8 基 層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院 所 67054B 胸 腔 鏡 肺 葉 袖 形 切 除 術 Thoracoscopic sleeve lobectomy 註 : 1. 適 應 症 (1) 肺 癌 病 人 腫 瘤 侵 犯 支 氣 管 分 岐 處 又 不 適 合 作 全 肺 葉 切 除 術 的 病 人 (2) 良 性 腫 瘤 侵 犯 肺 葉 分 歧 處 欲 切 除 有 病 變 之 肺 葉 而 保 留 功 能 正 常 之 肺 葉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按 表 列 點 數 加 計 4% 68042B 右 心 室 至 肺 動 脈 心 導 管 連 接 術 ( 萊 斯 特 利 術 式 ) (Rastelli operation) 註 : 1. 適 應 症 : 法 洛 氏 四 合 症 肺 動 脈 發 育 不 全 合 併 心 室 中 膈 缺 損 大 動 脈 轉 位 症 合 併 心 室 中 膈 缺 損 與 右 心 室 出 口 阻 塞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按 表 列 點 數 加 計 29%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v v v

9 附 件 2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第 二 部 西 醫 第 二 章 特 定 診 療 Specific Diagnosisand Treatment 第 一 節 檢 查 Laboratory Examination 第 十 二 項 循 環 機 能 檢 查 Circulative Function Examination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18046B 生 物 電 抗 非 侵 入 式 心 輸 出 量 及 血 流 動 力 學 監 測 Bioreactance non-invasive cardiac output and hemodynamic monitoring 1. 適 應 症 : (1) 心 臟 手 術 患 者, 手 術 中 或 手 術 後 心 臟 功 能 衰 竭, 有 立 即 生 命 危 險 者 (2) 心 臟 病 人, 使 用 數 種 強 心 劑 (3) 各 種 休 克 病 人, 心 臟 血 管 功 能 衰 竭, 使 用 數 種 心 臟 藥 物, 亦 無 法 有 效 改 善 者 2. 支 付 規 範 : (1) 限 加 護 病 房 患 者 申 報 (2) 同 次 住 院 限 申 報 1 次 (3) 執 行 本 項 時 不 得 同 時 執 行 18029B 心 輸 出 量 測 定 及 18030B 第 二 次 心 輸 出 量 測 定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醫 區 域 學 醫 醫 中 院 院 心 支 付 點 數 v v v

10 第 二 節 放 射 線 診 療 X-RAY 第 二 項 癌 症 ( 腫 瘤 ) 治 療 Cancer Therapy 二 其 他 治 療 方 式 Other Therapy (37001~370467)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37047B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Stereotactic body radiation therapy(sbrt)/stereotactic ablative radiotherapy(sabr) 註 : 1. 施 行 本 項 之 適 應 症 如 下 : (1) 原 發 性 早 期 肺 部 惡 性 腫 瘤 ( 依 據 2009AJCC 分 期 定 義 為 N0 之 stageⅡ) 患 者, 病 灶 最 大 徑 5 公 分,ECOG status 2( 或 Karnofsky Performance Scale/KPS 70), 且 須 符 合 以 下 (high surgical risk) 條 件 之 一 : A.poor pulmonary function, 不 適 合 接 受 lobectomy 手 術 者 ( 依 外 科 醫 師 檢 視 或 會 診 紀 錄 ) B. 年 齡 75 歲, 致 開 胸 受 術 可 能 造 成 嚴 重 損 傷 或 危 險 性 大, 不 適 手 術 者 ( 依 外 科 醫 師 檢 視 或 會 診 紀 錄 ) C. 有 嚴 重 心 肺 疾 病 或 其 它 內 科 疾 病, 經 麻 醉 科 評 估 不 適 全 身 麻 醉 者 (2) 原 發 性 肝 膽 單 一 病 灶 ( 可 為 原 發 性 肝 癌 或 肝 內 膽 道 癌, 同 時 無 肝 外 淋 巴 侵 犯 和 遠 端 轉 移 ), 肝 功 能 為 Child-Pugh A 至 B 級,ECOG status 2( 或 Karnofsky Performance Scale/KPS 70), 病 灶 最 大 徑 5 公 分 且 經 評 估 無 法 進 行 下 列 之 一 的 治 療 或 下 列 之 一 的 治 療 失 敗 者 ( 依 病 歷 紀 錄 ): A. 手 術 切 除 B. 血 管 栓 塞 治 療 C. 電 燒 灼 治 療 2. 支 付 規 範 : (1) 需 事 前 審 查 (2) 全 療 程 為 2 週 且 分 次 治 療 以 6 次 ( 含 ) 為 限, 採 包 裹 給 付, 如 未 執 行 完 全 療 程, 依 治 療 計 畫 之 治 療 次 數 按 等 比 例 核 扣 (3)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支 付 標 準 編 號 33090B 36001B 36004B 36005B 36015B 36011B 36012B 36014B 36018B 36019B 36021C 37007B 37008B 37013B 37014B 37016B 37018B 37019B 37029B 37030B 37046B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醫 院 區 域 醫 院 醫 學 中 心 支 付 點 數 v v v

11 第 七 節 手 術 通 則 : 六 同 一 手 術 野 或 同 一 病 巢 內, 同 時 做 兩 種 以 上 手 術 時, 或 依 病 情 可 同 時 手 術, 而 未 同 時 施 行 者,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四 ) 經 同 一 刀 口 施 行 手 術 時, 附 加 非 治 療 必 須 之 其 他 手 術, 不 另 給 付 本 條 所 稱 同 一 手 術 野 或 同 一 病 巢, 係 指 在 同 一 手 術 區 內, 有 不 同 器 官, 因 同 一 病 灶 影 響, 須 同 時 手 術 者, 不 同 刀 口, 係 指 一 病 灶 需 由 不 同 刀 口, 使 能 將 病 灶 清 除 修 復 者, 同 類 手 術, 係 指 手 術 項 目 列 在 本 支 付 標 準 表 之 手 術 章 中 同 項 內 之 各 手 術 項 屬 之 ( 如 第 二 部 第 二 章 第 七 節 第 一 項 皮 膚 之 各 項 手 術 62001C B, 均 依 同 類 手 術 項 目 計 費, 其 餘 類 推 ) 第 一 項 皮 膚 Integumentary System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62072B 水 刀 清 創 Hydrosurgery debridement 1. 適 應 症 : 二 度 燙 傷 ( 含 ) 以 上 及 總 燙 傷 面 積 20%( 含 ) 以 上, 接 受 自 體 皮 膚 移 植 手 術 當 次 得 申 報 水 刀 清 創 2. 支 付 規 範 : (1) 同 一 醫 院 同 一 病 患 同 一 傷 害, 限 申 報 一 次 (2) 須 事 前 審 查 (3)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支 付 標 準 診 療 項 目 :48015B 48016B 48017B 48029B 及 48030B (4)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微 創 噴 射 灌 洗 器, 得 加 計 309%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12 第 四 項 呼 吸 器 Reapiratory System 三 胸 腔 Thoracic ( ) 基 層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院 所 67055B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Nuss Procedure for chest wall deformity 1. 適 應 症 : (1)Haller index 或 CT index > 3.25 (2) 有 呼 吸 功 能 障 礙,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或 肺 纖 維 化 病 變 者 (3) 併 有 心 理 影 響, 經 精 神 科 醫 師 評 估 有 矯 治 之 需 要 者 2. 支 付 規 範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內 視 鏡 用 保 護 套 與 高 速 切 割 系 統 ( 鑽 頭 ), 得 加 計 98%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第 九 項 內 分 泌 器 Endocrine System ( ) 基 地 區 醫 支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層 區 域 學 付 院 醫 醫 中 點 所 院 院 心 數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術 Parathyroidectomy 82007B - 單 純 性 Simple v v v B - 亞 全 切 除 術 Subtotal 註 : 1. 適 應 症 : (1) 嚴 重 之 腎 性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 腎 衰 竭 後 併 發 之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而 無 法 以 藥 物 控 制 者 ) (2) 原 發 性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中 病 理 變 化 為 多 顆 副 甲 狀 腺 增 生 者 2. 支 付 規 範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加 計 16% v v v B - 全 切 除 術 Total v v v 註 : 1. 適 應 症 : (1) 嚴 重 之 腎 性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 腎 衰 竭 後 併 發 之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而 無 法 以 藥 物 控 制 者 ) (2) 原 發 性 副 甲 狀 腺 機 能 亢 進 中 病 理 變 化 為 多 顆 副 甲 狀 腺 增 生 者 2. 支 付 規 範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得 加 計 15% 12

13 附 件 3 項 次 1 2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無 線 電 波 射 頻 血 管 內 閉 合 治 療 靜 脈 功 能 不 全 術 ( 單 側 ) 無 線 電 波 射 頻 血 管 內 閉 合 治 療 靜 脈 功 能 不 全 術 ( 雙 側 ) 不 同 意 新 增 17 項 診 療 項 目 健 保 署 說 明 依 103 年 第 4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此 2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需 使 用 之 特 材 品 項 為 健 保 內 含 序 號 38 多 尼 爾 雷 射 用 光 導 管 749 維 納 斯 電 燒 快 速 閉 合 導 管 765 戴 爾 美 德 靜 脈 內 雷 射 療 法 操 作 工 具 配 件 等 3 項, 為 治 療 靜 脈 曲 張 之 雷 射 治 療, 治 療 效 果 與 標 準 靜 脈 曲 張 手 術 治 療 方 式 相 同, 且 此 種 治 療 方 式 與 醫 美 使 用 治 療 靜 脈 曲 張 之 方 式 相 同, 屬 醫 美 用 途 較 高,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內 視 鏡 食 道 腫 瘤 無 線 頻 率 依 103 年 第 4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此 3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3 電 熱 療 法 ( 點 狀 ) 目 需 使 用 之 特 材 品 項 為 健 保 內 含 序 號 819 巴 瑞 克 斯 歐 拉 電 燒 系 統 內 視 鏡 食 道 腫 瘤 無 線 頻 率 4 及 820 巴 瑞 克 斯 哈 囉 燒 灼 導 管 及 測 量 氣 球 等 2 項 之 新 醫 療 技 術 電 熱 療 法 - 5 公 分 ( 線 形 ) 合 併 新 式 醫 材 治 療 方 式, 國 內 執 行 個 案 數 尚 少 尚 無 國 內 實 證 論 內 視 鏡 食 道 腫 瘤 無 線 頻 率 5 文, 目 前 僅 有 少 數 幾 家 醫 院 執 行,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電 熱 療 法 ->5 公 分 ( 線 形 ) 依 103 年 第 4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以 植 入 動 脈 PORT 6 7 執 行 化 學 治 療, 屬 少 數 醫 院 及 少 數 醫 師 執 行, 非 主 流 臨 床 治 療 指 動 脈 內 插 管 手 術 及 動 脈 引, 目 前 99% 仍 以 靜 脈 植 入 PORT 為 主,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PORT 植 入 術 目, 建 議 執 行 院 所 比 照 支 付 標 準 編 號 47080B 治 療 性 導 管 植 入 術 1. 高 敏 感 度 表 皮 生 長 因 子 受 體 突 變 分 析 (High sensitivity EGFR mutation test) 2. 即 時 定 性 聚 合 酶 連 鎖 反 應 EGFR 基 因 突 變 檢 測 (Real Time Qualitative PCR EGFR Mutation test) 8 ALK 基 因 螢 光 原 位 雜 交 分 析 (ALK FISH) -Port-A 導 管 植 入 術 支 付 5,444 點 申 報 依 103 年 第 4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申 請 健 保 給 付 預 計 申 請 健 保 給 付 gefitinb 或 eroltinb 成 分 藥 品 治 療 之 肺 腺 癌 病 患, 羅 氏 大 藥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台 灣 阿 斯 特 捷 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願 意 贊 助 EGFR 基 因 檢 測 費 用 予 醫 療 院 所, 病 患 無 需 自 行 負 擔, 爰 健 保 以 不 重 複 付 費 原 則,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依 103 年 第 4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檢 查 目 的 係 篩 選 出 適 合 使 用 Crizotinib 的 病 患, 查 102 年 12 月 藥 物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藥 品 部 分 第 6 次 會 議 決 議, 已 決 議 含 crizotinib 用 於 治 療 非 小 細 胞 肺 癌 之 新 成 分 新 藥 截 克 瘤 (Xalkori)200mg 及 250mg 膠 囊 暫 不 納 入 健 保 給 付, 爰 健 保 亦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13

14 項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健 保 署 說 明 次 依 103 年 第 5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需 使 用 之 特 材, 並 無 法 吸 附 所 有 細 菌 產 生 之 內 毒 素, 價 格 甚 高, 且 9 體 外 循 環 內 毒 素 吸 附 治 療 相 關 實 證 文 獻 表 示 本 項 治 療 成 效 並 不 顯 著, 又 缺 乏 國 內 臨 床 實 證,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依 103 年 第 5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成 本 校 正 後 之 建 議 支 付 點 數 為 11,518 點, 較 按 現 行 支 付 標 準 手 術 通 則 六 ( 二 ) 規 定 申 報 ( 即 同 一 手 術 不 同 刀 口, 第 2 項 手 術 得 按 表 列 10 雙 眼 鍉 上 眼 瞼 肌 切 除 手 術 支 付 點 數 50% 申 報 ) 之 支 付 點 數 13,358 點 低, 且 同 時 執 行 雙 眼 鍉 上 眼 瞼 肌 切 除 手 術 高 險 及 困 難 度 高, 施 行 對 象 多 為 年 長 者, 為 避 免 誘 發 單 眼 手 術 變 成 雙 眼 手 術 之 道 德 風 險,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舌 根 或 / 及 舌 骨 懸 吊 術 依 103 年 第 6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項 推 估 執 行 量 高 11 (Tongue Base and/or 且 所 需 特 材 之 價 格 昂 貴, 考 量 臨 床 療 效 有 限, 且 缺 乏 管 理 機 制, 爰 Hyoid Suspension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軟 顎 植 入 術 (Palatal 12 Impant) 依 103 年 第 6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項 國 外 臨 床 療 效 之 研 究 結 果 分 歧, 可 能 導 因 於 研 究 對 象 種 族 不 同 所 產 生 之 治 療 反 應 腎 動 脈 神 經 阻 斷 術 (Renal 13 差 異, 考 量 國 內 尚 無 臨 床 實 證 研 究, 且 對 於 需 使 用 5-6 種 以 上 降 血 denervation (RDN)) 壓 藥 品 治 療, 或 難 以 藥 品 控 制 之 頑 固 型 高 血 壓 病 患, 於 執 行 本 項 手 術 後 仍 需 繼 續 服 用 降 血 壓 藥 品,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依 103 年 第 6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臨 床 上 經 皮 導 管 治 療 多 採 塗 藥 支 架 之 材 料, 故 因 支 架 放 置 產 生 血 栓 之 案 件 實 不 多, 且 血 小 板 ADP P2Y12 接 受 得 以 血 小 板 凝 集 功 能 等 傳 統 檢 測 方 法 評 估 服 用 ADP P2Y12 14 器 功 能 檢 測 (PRU) inhibitor 之 效 益, 考 量 本 項 未 納 入 國 外 臨 床 常 規 檢 查 項 目, 且 未 建 立 cut-off 標 準 點, 易 產 生 臨 床 解 讀 差 異,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依 103 年 第 7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項 因 缺 乏 國 內 臨 薦 神 經 調 控 暫 時 性 經 皮 植 床 實 證 且 國 內 技 術 尚 未 發 展 所 建 議 之 適 應 症 不 明 確 臨 床 使 用 個 15 入 導 線 測 試 定 位 手 術 案 數 少, 且 非 主 要 大 小 便 失 禁 之 治 療 指 引 等 因 素, 以 及 該 等 診 療 項 目 植 入 式 醫 材 昂 貴,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本 項 診 療 項 目 16 虛 擬 實 境 復 健 ( 肌 肉 骨 骼 ) 依 103 年 第 8 次 支 付 標 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之 結 論 : 本 案 建 議 2 項 新 增 項 目 因 缺 乏 支 持 度 較 強 之 實 證 文 獻, 目 前 國 內 係 採 研 究 計 畫 方 式 提 17 虛 擬 實 境 復 健 ( 神 經 ) 供 服 務, 僅 有 少 數 醫 院 發 展, 且 服 務 個 案 極 少, 爰 不 建 議 新 增 14

15 附 件 4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第 二 部 西 醫 第 二 章 特 定 診 療 Specific Diagnosisand Treatment 第 一 節 檢 查 Laboratory Examination 第 十 一 項 呼 吸 機 能 檢 查 Respiratory Function Examination ( ) 基 地 區 醫 支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層 區 域 學 付 院 醫 醫 中 點 所 院 院 心 數 17001C 萊 特 氏 最 高 流 量 計 移 動 型 Wrights peak flow meter-portable v v v v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2B 最 大 吸 氣 壓 及 最 大 吐 氣 壓 Pi max and Pe max v v v 註 : 1. 限 呼 吸 器 weaning 時 申 報 2.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3C 流 量 容 積 圖 形 檢 查 Flow-volume curve v v v v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4B 標 準 肺 量 測 定 ( 包 括 FRC 測 定 ) Lung volume with functional residual capacity v v v 註 : 1. 包 含 流 速 - 容 積 測 定 (flow-volume test) 肺 通 氣 試 驗 (ventilation test) 肺 餘 量 試 驗 (residual volume test) 2.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5B 單 次 呼 吸 肺 氮 廓 清 試 驗 Single breath nitrogen washout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v v v B 多 次 呼 吸 肺 氮 廓 清 試 驗 Mutiple breath nitrogen washout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v v v

16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17006B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試 驗 Bronchodilator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7B 標 準 支 氣 管 擴 張 劑 試 驗 Standard bronchodilator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8B 睡 眠 多 項 生 理 檢 查 註 : 1. 含 EEG EMG ECG EOG respiratory airflow thoracic respiratory effort abdominal respiratory effort 2. 適 應 症 如 下 : (1) 睡 眠 呼 吸 障 礙 猝 睡 症 睡 眠 行 為 異 常 parasomnia 癲 癇 引 起 的 睡 眠 中 斷 神 經 肌 肉 疾 病 侷 限 性 胸 廓 異 常 合 併 睡 眠 問 題 (2) 不 得 做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例 行 診 斷 (3) 困 難 處 理 失 眠 症 之 鑑 別 診 斷 3.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09B 一 氧 化 碳 肺 瀰 散 量 測 定 CO diffusing capacity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0B 壓 力 容 積 圖 形 試 驗 Pressure volume curv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1B 壓 力 流 量 圖 形 試 驗 Pressure flow curv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2B 壓 力 容 積 圖 形 及 壓 力 流 量 圖 形 試 驗 Pressure volume curve and pressure flow curv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3B 二 氧 化 碳 刺 激 試 驗 及 閉 口 壓 CO2 stimulation test and mouth occlusion pressur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4B 閉 鎖 容 積 試 驗 Closing volum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17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17015B 缺 氧 刺 激 試 驗 Hypoxic stimulation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6B 運 動 肺 功 能 試 驗 Exercise pulmonary function test (stress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7B 全 階 呼 吸 量 測 定 Haloscale respiration 註 : 1. 限 呼 吸 器 weaning 時 申 報 2.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8B 基 礎 代 謝 率 Basal metabolic rate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19C 支 氣 管 激 發 試 驗 Bronchial provocation test 註 :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17021B 肺 成 熟 度 檢 查 - 微 小 氣 泡 檢 測 法 Microbobble test 註 : 1. 適 應 症 : 妊 娠 週 數 小 於 38 週, 出 生 後 發 生 呼 吸 窘 迫 之 新 生 兒 2.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過 濾 器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v

18 第 二 節 放 射 線 診 療 X-RAY 二 特 殊 造 影 檢 查 Scanning ( P2101-P2104)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33131B 經 皮 導 管 血 管 內 \ 心 臟 內 異 物 移 除 術 ( 適 用 於 留 置 異 物 處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為 > 7 mm 者 ) Percutaneous transluminal catheter retrieval of vascular/intracardiac foreign body (For the vessel diameter where the foreign body stands > 7 mm) 註 : 1. 因 遺 失 或 移 位 而 造 成 之 血 管 內 或 心 臟 內 異 物 2. 提 升 兒 童 加 成 項 目 3. 各 種 材 質 之 診 斷 性 或 治 療 性 器 械, 導 管 或 導 絲 因 斷 落 掉 落 或 移 位 而 留 置 於 血 管 或 心 臟 內 所 形 成 之 異 物, 需 移 除 或 取 出 至 體 外 者 由 於 各 類 夾 取 器 之 實 際 選 擇 尚 得 考 量 待 取 出 異 物 之 大 小 長 度 材 質 及 材 料 硬 度, 爰 建 議 本 項 目 使 用 時 機 原 則 如 下 : 適 合 使 用 於 留 置 異 物 處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為 > 7 mm 之 異 物 夾 取 器 ( 如 standard 6-7 Fr. 等 型 號 ) 4.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心 臟 血 管 異 物 取 出 器 33135B 經 皮 導 管 血 管 內 \ 心 臟 內 異 物 移 除 術 ( 適 用 於 留 置 異 物 處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為 7 mm 者 ) Percutaneous transluminal catheter retrieval of vascular/intracardiac foreign body (For the vessel diameter where the foreign body stands 7 mm) 註 : 1. 因 遺 失 或 移 位 而 造 成 之 血 管 內 或 心 臟 內 異 物 2. 提 升 兒 童 加 成 項 目 3. 各 種 材 質 之 診 斷 性 或 治 療 性 器 械, 導 管 或 導 絲 因 斷 落 掉 落 或 移 位 而 留 置 於 血 管 或 心 臟 內 所 形 成 之 異 物, 需 移 除 或 取 出 至 體 外 者 由 於 各 類 夾 取 器 之 實 際 選 擇 尚 得 考 量 待 取 出 異 物 之 大 小 長 度 材 質 及 材 料 硬 度, 爰 建 議 本 項 目 使 用 時 機 原 則 如 下 : 適 合 使 用 於 留 置 異 物 處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為 7 mm 之 異 物 夾 取 器 ( 如 mini micro 3Fr. 等 型 號 ) 4.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單 一 使 用 拋 棄 式 之 心 臟 血 管 異 物 取 出 器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19 第 五 項 循 環 器 Cardiovascular System 一 心 臟 及 心 包 膜 ( ) 基 地 區 醫 支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層 院 區 醫 域 醫 學 中 付 點 所 院 院 心 數 68034B 心 臟 摘 取 Heart procurement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器 官 保 存 液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187% 68038B 肺 臟 摘 取 Lung harvest (donor pneumonectomy)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器 官 保 存 液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205% v v v v v v 第 七 項 消 化 器 Digestive System 八 肝 Liver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75021B 屍 體 捐 肝 摘 取 Cadaveric liver harvest(donor hepatectomy)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器 官 保 存 液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120% 75022B 活 體 捐 肝 摘 取 Partial hepatectomy for livingrelated liver transplantation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醫 院 區 域 醫 院 醫 學 中 心 支 付 點 數 v v v v v v 註 : 1. 不 得 加 計 急 診 加 成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器 官 保 存 液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109% 十 胰 臟 Pancrease ( ) 基 地 區 醫 支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層 院 區 醫 域 醫 學 中 付 點 所 院 院 心 數 75419B 屍 體 捐 胰 摘 取 Pancreas Harvest 註 :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器 官 保 存 液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78% v v v

20 第 八 項 尿 性 器 Uninary & Genital System 一 腎 臟 Kidney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76018B 屍 體 捐 腎 切 除 術 Nephrectomy from cadaver donor 註 : 1. 包 含 單 雙 側 及 準 備 保 存 之 過 程 2. 本 項 支 付 點 數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捐 贈 者 器 官 保 存 液 及 灌 注 費 合 計 83%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器 官 保 存 液 與 灌 注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184% 76019B 活 體 捐 腎 切 除 術 Nephrectomy from living donor 註 : 1. 含 準 備 及 保 存 2. 本 項 支 付 點 數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捐 贈 者 器 官 保 存 液 及 灌 注 液 費 合 計 80% 2.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器 官 保 存 液 與 灌 注 費 用, 得 另 加 計 174%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醫 院 區 域 醫 院 醫 學 中 心 支 付 點 數 v v v v v v 二 輸 尿 管 Ureter ( ) 編 號 診 療 項 目 輸 尿 管 鏡 取 石 術 及 碎 石 術 Ureteroscopy & removal of ureteral stone 77026B - 單 純 內 視 鏡 操 作 方 式 simple endoscopic 註 : 含 鏡 檢 費 用 在 內 77027B - 併 用 超 音 波 或 電 擊 方 式 with SONO/EHL 註 : 含 鏡 檢 及 超 音 波 費 用 在 內 77028B - 併 用 雷 射 治 療 方 式 with Nd-YAG laser 註 : 1. 含 鏡 檢 費 用 在 內 B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雷 射 光 纖, 得 另 加 計 91% 基 層 院 所 地 區 區 域 醫 醫 院 院 醫 支 學 付 中 點 心 數 v v v 5537 v v v 9259 v v v

21 附 件 5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第 二 部 西 醫 第 一 章 基 本 診 療 第 六 節 調 劑 通 則 : 七 特 約 醫 院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之 計 算, 按 月 計 算 醫 院 各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超 過 下 列 件 數 規 定 部 分, 其 藥 事 服 務 費 按 支 付 點 數 之 50% 支 付 ( 一 ) 綜 合 醫 院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 經 參 考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評 鑑 暨 醫 療 品 質 策 進 會 公 告 醫 院 評 鑑 基 準 及 評 量 項 目 之 藥 事 人 員 C 級 設 置 標 準, 各 層 級 合 理 調 劑 量 如 下 : 1. 醫 學 中 心 (1) 住 院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40 件 (2) 門 急 診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70 件 (3)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15 件 2. 區 域 醫 院 (1) 住 院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50 件 ; 如 採 單 一 劑 量 每 人 每 日 40 件 (2) 門 急 診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80 件 (3)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15 件 3. 地 區 醫 院 (1) 住 院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50 件 ; 如 採 單 一 劑 量 每 人 每 日 40 件 (2) 門 急 診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100 件 (3)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15 件 4. 上 述 綜 合 醫 院 所 提 供 之 精 神 科 住 院 處 方 調 劑 藥 事 服 務, 比 照 本 項 ( 二 ) 之 1. 精 神 科 醫 院 計 算 合 理 調 劑 量 ( 二 ) 精 神 科 醫 院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 經 參 考 財 團 法 人 醫 院 評 鑑 暨 醫 療 品 質 策 進 會 公 告 精 神 科 醫 院 評 鑑 基 準 及 評 量 項 目 之 C 級 設 置 標 準, 訂 定 合 理 調 劑 量 如 下 : 1. 精 神 科 醫 院 (1) 住 院 處 方 A. 急 性 精 神 病 床 及 精 神 科 加 護 病 床 合 計, 每 人 每 日 50 件 B. 慢 性 精 神 病 床 每 人 每 日 200 件 C. 精 神 科 日 間 病 房 每 人 每 日 200 件 21

22 (2) 門 急 診 處 方 比 照 其 對 應 之 綜 合 醫 院 評 鑑 等 級 標 準 2. 精 神 科 教 學 醫 院 (1) 住 院 處 方 A. 急 性 精 神 病 床 及 精 神 科 加 護 病 床 合 計, 每 人 每 日 40 件 B. 慢 性 精 神 病 床 每 人 每 日 160 件 C. 精 神 科 日 間 病 房 每 人 每 日 160 件 (2) 門 急 診 處 方 比 照 其 對 應 之 綜 合 醫 院 評 鑑 等 級 標 準 ( 三 ) 各 醫 院 應 於 次 月 15 日 前 至 本 署 健 保 資 訊 服 務 系 統 (VPN) 登 錄 藥 師 人 數 及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若 該 月 15 日 適 逢 國 定 假 日 或 例 假 日, 則 順 延 至 下 一 個 工 作 日, 若 醫 院 未 依 規 定 於 VPN 登 錄,104 年 1 月 起, 若 無 特 殊 理 由 未 於 VPN 登 錄, 則 該 院 該 月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以 0 計 算 八 前 項 醫 院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原 則 : ( 一 ) 門 急 診 處 方 : 係 指 本 節 各 項 門 診 藥 事 服 務 費 診 療 項 目 ( 二 ) 住 院 處 方 : 係 指 本 節 各 項 住 院 藥 事 服 務 費 診 療 項 目 ( 三 )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 係 指 本 節 放 射 性 藥 品 處 方 之 藥 事 服 務 費 全 靜 脈 營 養 注 射 劑 處 方 之 藥 事 服 務 費 化 學 腫 瘤 藥 品 處 方 之 藥 事 服 務 費 等 診 療 項 目 ( 四 )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次 序 為 特 殊 藥 品 住 院 處 方 門 急 診 處 方, 超 過 合 理 調 劑 量 依 支 付 點 數 之 50% 支 付 九 特 約 藥 局 如 不 符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藥 局 設 置 作 業 注 意 事 項, 其 藥 事 服 務 費 比 照 基 層 院 所 藥 事 人 員 調 劑 標 準 支 付 十 特 約 藥 局 及 基 層 院 所 藥 事 人 員 合 理 調 劑 量 ( 以 每 日 實 際 調 劑 量 計 算 ) 每 人 每 日 100 件, 山 地 離 島 地 區 每 人 每 日 120 件, 超 過 不 予 給 付 藥 事 服 務 費,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件 數 不 分 處 方 來 源 一 併 計 算 十 一 基 層 診 所 醫 師 兼 具 藥 師 資 格 者, 於 執 登 處 所, 依 自 開 處 方 親 自 為 藥 品 調 劑 者, 以 醫 師 親 自 調 劑 支 付 標 準 核 給 藥 事 服 務 費, 且 每 日 親 自 調 劑 處 方 以 50 件 為 限, 超 過 50 件 不 予 給 付 藥 費 及 藥 事 服 務 費 十 二 特 約 醫 院 診 所 及 藥 局 執 業 藥 事 人 員 依 法 提 供 報 備 支 援 之 調 劑 服 務, 併 入 接 受 支 援 特 約 醫 院 診 所 及 藥 局 之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採 遞 補 專 任 藥 師 剩 餘 之 合 理 量 22

23 附 件 6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102 年 10 月 7 日 健 保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103 年 1 月 24 日 健 保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修 正 年 月 日 健 保 醫 字 第 號 公 告 修 正 壹 前 言 因 應 人 口 老 化, 愈 來 愈 多 的 病 患 在 急 性 醫 療 後 可 能 出 現 失 能 情 形, 將 大 幅 造 成 對 醫 療 體 系 家 庭 及 社 會 照 顧 之 負 擔 或 依 賴, 故 需 儘 早 規 劃 急 性 後 期 之 醫 療 照 護 模 式 (Post-acute Care 以 下 簡 稱 PAC) 雖 然 目 前 全 民 健 保 給 付 治 療 疾 病 所 需 之 相 關 醫 療 費 用, 但 國 內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尚 未 建 立, 各 醫 院 照 護 急 性 後 期 病 人 轉 銜 系 統 尚 待 整 合, 病 患 不 得 不 以 超 長 住 院 方 式 或 再 住 院 因 應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需 要, 造 成 照 護 強 度 不 足, 或 為 復 健 入 住 大 型 醫 院 之 情 形, 對 於 醫 療 服 務 品 質 與 資 源 使 用 效 率 亦 有 待 改 善 故 透 過 支 付 改 革, 建 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與 病 人 垂 直 整 合 轉 銜 系 統, 依 個 別 病 人 失 能 程 度, 在 治 療 黃 金 期 內 立 即 給 予 積 極 性 之 整 合 性 照 護, 使 其 恢 復 功 能, 將 可 減 少 後 續 再 住 院 醫 療 費 用 大 幅 減 輕 家 庭 及 社 會 照 顧 之 負 擔 亦 可 強 化 急 性 醫 療 資 源 配 置 效 率, 與 長 期 照 護 服 務 無 縫 接 軌 文 獻 顯 示 腦 中 風 患 者 再 住 院 及 超 長 住 院 情 形 普 遍, 為 美 國 急 性 後 期 照 1,2 護 十 大 高 需 求 疾 病 之 一, 約 % 出 院 後 30 日 內 使 用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3 研 究 指 出 腦 中 風 病 人 接 受 PAC 可 降 低 死 亡 率, 改 善 健 康 結 果 4 國 內 研 究 5 指 出 腦 中 風 病 人 有 再 住 院 及 超 長 住 院 情 形 6,14 日 再 住 院 率 約 17.4% 6 個 月 內 再 住 院 率 約 41.9% 7 1 年 內 再 住 院 率 約 50% 5, 相 較 其 他 國 家 如 美 國 6 個 月 內 再 住 院 率 29.7% 澳 洲 30% 為 高 7 腦 中 風 亦 為 國 內 超 長 住 院 之 首 要 疾 病, 約 10.4% 有 超 長 住 院 情 形, 耗 用 所 有 腦 中 風 住 個 案 人 日 總 和 之 38.9% 住 院 費 用 總 和 之 47.8% 6 患 者 發 病 一 年 內 51% 會 面 臨 任 何 原 因 的 再 住 院 或 死 亡, 一 年 死 亡 率 平 均 為 18.8% 8 另 有 研 究 推 估 約 10.11%-23.13% 腦 中 風 病 人 可 能 需 要 PAC, 實 施 PAC 後 平 均 每 人 約 可 節 省 急 性 醫 療 天 數 天 ; 7 估 算 病 床 之 使 用 約 可 減 少 306-1,210 張 根 據 國 內 榮 民 醫 療 體 系 執 行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之 實 證 研 究, 在 社 區 醫 院 提 供 跨 專 業 團 隊 的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可 以 顯 著 促 進 病 人 功 能 的 恢 復 和 減 少 一 年 內 死 亡 率 62% 9 ; 跨 專 業 團 隊 提 供 之 急 10 性 後 期 照 護 可 以 使 病 人 身 心 功 能 情 緒 營 養 與 行 動 力 有 明 顯 的 進 步, PAC 照 護 14 日 30 天 內 再 住 院 率 分 別 為 6.3% 12.9%, 住 院 天 數 亦 較 未 接 11 受 PAC 照 護 者 短,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確 實 為 一 具 有 明 顯 成 效 的 服 務 模 式 國 內 目 前 無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給 付, 急 性 醫 療 存 在 社 會 性 住 院 現 象, 部 分 低 佔 床 率 醫 院 為 提 高 病 床 利 用, 以 健 保 資 源 提 供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許 多 急 性 期 穩 定 之

24 病 人 憂 心 返 家 後 的 照 護 而 滯 留 醫 院, 因 此 住 院 病 人 以 再 住 院 及 超 長 住 院 方 式 因 應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需 要, 宜 儘 速 建 構 完 整 的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服 務 體 系 與 財 務 支 付 機 制, 以 強 化 急 性 醫 療 資 源 配 置 效 率 與 無 縫 接 軌 的 照 護 目 標 依 據 2011 年 健 保 申 報 資 料, 符 合 重 大 傷 病 之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 腦 中 風 ) 個 案 急 性 期 連 續 住 院 天 數 長, 追 蹤 2.7 萬 名 個 案, 發 病 半 年 內 因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之 連 續 住 院 費 用 30.9 億 點, 平 均 住 院 17.8 天, 連 續 住 院 超 過 平 均 天 數 之 個 案 占 率 28.1% 腦 血 管 疾 病 緊 急 醫 療 處 置 仍 主 要 集 中 在 醫 學 中 心 (41.9%) 與 區 域 醫 院 (49.4%) 連 續 住 院 天 數 超 過 30 天 的 超 長 住 院 之 個 案 占 率 16.2%, 耗 用 所 有 腦 中 風 住 院 人 日 總 和 55.2%, 住 院 費 用 總 和 56.4% 超 長 住 院 個 案 仍 多 留 滯 在 中 大 型 醫 院 : 醫 學 中 心 53.6% 區 域 醫 院 38.7%, 地 區 醫 院 只 佔 7.7% 現 況 顯 示 腦 中 風 病 患 亟 需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對 有 復 健 潛 能 者 應 可 考 慮 優 先 轉 承 急 性 後 期 照 顧 因 國 內 各 單 位 推 動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日 趨 成 熟, 經 保 險 人 召 開 多 次 專 家 會 議, 選 擇 共 病 及 跨 科 較 多 之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CVD), 優 先 試 辦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及 轉 銜 系 統 之 計 畫, 視 試 辦 成 果 逐 步 推 廣 至 其 他 有 急 性 後 期 需 求 領 域 保 險 人 根 據 各 專 業 團 體 提 供 具 實 證 之 專 業 建 議 ( 包 括 台 灣 腦 中 風 學 會, 聯 合 復 健 醫 學 會 老 年 醫 學 會 物 理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聽 力 語 言 治 療 師 等 相 關 公 學 會 ) 完 成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以 腦 中 風 為 例 (Post-acute Care -Cerebrovascular Diseases) 簡 稱 PAC-CVD), 提 供 支 付 誘 因, 期 待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促 進 醫 療 垂 直 整 合 轉 銜 系 統 建 立, 並 使 腦 中 風 病 人 在 急 性 期 後 之 失 能 及 早 恢 復, 減 少 病 人 長 期 失 能 風 險, 減 輕 健 保 醫 療 家 庭 與 社 會 負 擔, 達 到 多 贏 的 目 標 貳 計 畫 總 目 標 一 建 立 台 灣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以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二 建 立 急 性 期 急 性 後 期 慢 性 期 之 垂 直 整 合 轉 銜 系 統, 以 提 升 病 人 照 護 之 連 續 性 三 確 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之 完 整 性 及 有 效 性, 對 治 療 黃 金 期 之 病 人 給 予 積 極 性 之 整 合 性 照 護, 使 其 恢 復 功 能 或 減 輕 失 能 程 度, 減 少 後 續 再 住 院 醫 療 支 出 參 策 略 一 規 劃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體 系 與 合 理 的 支 付 方 式,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並 以 全 人 照 護 理 念, 建 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的 模 式 二 支 付 誘 因 採 論 日 支 付 及 論 質 支 付 支 付 模 式, 按 醫 療 耗 用 密 集 度 與 病 人 進 步 情 形, 訂 定 合 理 的 支 付 點 數 與 支 付 期 限 三 本 計 畫 將 分 階 段 導 入, 逐 步 達 成 全 面 推 動 ( 一 ) 第 1 階 段 ( 試 辦 期 2 年,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年 試 辦 期 間 視 需 要 得 導 24

25 入 其 他 疾 病 ): 重 點 在 於 徵 求 專 業 團 隊 參 與 試 辦, 目 的 在 建 立 腦 中 風 病 人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以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 發 展 腦 中 風 病 人 急 性 期 急 性 後 期 慢 性 期 之 垂 直 整 合 轉 銜 系 統, 以 提 升 病 人 照 護 之 連 續 性 ; 確 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之 完 整 性 及 有 效 性, 減 輕 腦 中 風 病 人 失 能 程 度 包 括 建 立 具 有 結 構 面 過 程 面 結 果 面 品 質 標 準 之 腦 中 風 整 合 性 照 護 系 統 ( 二 ) 第 2 階 段 ( 擴 大 試 辦 期 2 年 ): 重 點 在 徵 求 專 業 團 隊 試 辦 推 廣, 目 的 藉 由 試 辦 期 經 驗, 推 廣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模 式 至 其 他 疾 病 ( 三 ) 第 3 階 段 ( 推 廣 期 ): 重 點 在 於 擴 大 參 與, 目 的 在 受 益 病 人 數 與 參 與 團 隊 數 量 持 續 增 加, 並 可 應 用 為 急 性 醫 療 照 護 銜 接 急 性 後 期 長 期 照 護 的 有 效 照 護 模 式 肆 計 畫 期 間 :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03 年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伍 預 算 來 源 本 計 畫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高 強 度 復 健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醫 療 費 用, 由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年 度 醫 院 醫 療 給 付 費 用 總 額 項 下 支 應, 本 計 畫 評 估 費 由 其 他 預 算 推 動 促 進 醫 療 體 系 整 合 計 畫 項 下 支 應 陸 照 護 模 式 一 試 辦 範 圍 : ( 一 ) 依 個 案 進 入 PAC-CVD 的 起 始 功 能 狀 況 及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為 分 級 依 據, 按 腦 中 風 病 患 可 能 的 照 護 路 徑 規 畫 五 種 急 性 後 期 功 能 群 組 (Function-related Group, 以 下 稱 FRG) ( 二 ) 本 計 畫 支 付 適 用 範 圍 :FRG1(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高 強 度 復 健 ) FRG2(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 兩 項, 其 餘 FRG3( 機 構 式 照 護 與 支 持 性 復 健 ) FRG4( 門 診 醫 療 照 護 與 復 健 構 式 ) FRG5( 居 家 健 康 照 護 ), 依 現 行 全 民 健 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三 ) 個 案 給 付 期 間 : 以 脫 離 急 性 期 進 入 PAC-CVD 系 統 起 3-6 週 為 原 則 ; 經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評 估 有 後 續 需 求 者 得 展 延 一 次, 申 請 展 延 應 檢 附 團 隊 會 議 紀 錄 向 保 險 人 分 區 業 務 組 申 請 核 備, 至 多 支 付 到 12 週, 如 申 請 展 延 審 查 結 果 不 同 意, 自 本 署 通 知 日 起 不 給 付 費 用 計 畫 返 家 者, 包 含 銜 接 居 家 環 境 服 務, 或 與 長 期 照 護 管 理 中 心 聯 繫 ( 符 合 長 期 照 護 收 案 對 象 ) 二 提 供 照 護 之 場 所 : 限 在 健 保 特 約 之 區 域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住 院 試 辦 三 PAC-CVD 整 合 性 照 護 流 程, 詳 如 下 圖 25

26 恢 復 良 好, 可 出 院 返 家 FRG4: 門 診 醫 療 照 護 與 復 健 急 性 醫 療 照 護 醫 療 狀 況 是 否 穩 定? (1) 神 經 學 狀 況 :72 小 時 以 上 神 經 學 狀 況 未 惡 化 (2) 生 命 徵 象 : 血 壓 心 跳 體 溫 72 小 時 以 上 穩 定 或 可 控 制 (3) 併 發 症 : 感 染, 血 液 異 常, 胃 腸 道 出 血 等, 治 療 後 穩 定 或 可 控 制 是 無 明 顯 功 能 障 礙 (MRS 0-1) 輕 度 - 中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MRS 2-4) 具 多 重 或 複 雜 醫 療 問 題, 需 繼 續 住 院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 (1) 具 認 知 學 習 能 力 與 意 願 (2) 足 夠 體 力 ( 支 撐 下 能 於 輪 椅 或 床 緣 至 少 維 持 一 小 時 坐 姿 ) (3) 能 主 動 參 與 復 健 治 療 計 畫 (4) 具 足 夠 家 庭 支 持 系 統 為 佳 jo6ru8 不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 支 持 性 復 健 FRG1: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高 強 度 復 健 FRG2: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FRG3: 機 構 式 照 護 與 支 持 性 復 健 否 執 行 床 邊 支 持 性 復 健 預 防 併 發 症, 等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再 考 量 後 續 復 健 需 求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或 意 識 不 清 (MRS 5) FRG5: 居 家 健 康 照 護 MRS: Modified Rankin Scale 26 呼 吸 器 依 賴 個 案 PAC-CVD 整 合 性 照 護 流 程 圖 健 保 呼 吸 器 依 賴 整 合 性 照 護 前 瞻 性 支 付 計 畫

27 四 PAC-CVD 功 能 群 組 照 護 服 務 內 容, 詳 如 附 錄 1 PAC-CVD 各 功 能 群 組 照 護 服 務 內 容 一 覽 表, 另 急 性 後 期 復 健 治 療 內 容 提 供 如 下 : ( 一 ) 物 理 治 療 內 容 : 物 理 治 療 評 估 及 計 畫 擬 定, 包 括 成 效 評 量 居 家 環 境 輔 具 需 求 及 家 庭 支 持 評 量 物 理 治 療 主 要 藉 由 運 動 治 療 及 動 作 誘 發 促 進 技 術 來 協 助 恢 復 身 體 動 作 控 制 和 功 能 自 主 少 數 需 要 物 理 因 子, 如 冷 / 熱 / 電 療 為 輔 助 療 法 1. 疾 病 初 期 或 非 積 極 復 健 期 者, 包 含 關 節 活 動 度 運 動 牽 拉 運 動 復 健 機 械 或 人 工 輔 助 療 法 傾 斜 台 訓 練 按 摩 關 節 鬆 動 術 床 上 運 動 知 覺 認 知 訓 練 和 呼 吸 排 痰 等, 協 助 患 者 恢 復 和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或 失 能 ; 玻 巴 斯 神 經 發 展 治 療 法 或 本 體 受 器 神 經 肌 肉 誘 發 促 進 技 術, 促 進 感 覺 動 作 整 合 誘 發 患 者 動 作 恢 復 等 2. 積 極 復 健 期 者, 包 含 床 上 和 墊 上 運 動 動 作 再 學 習 任 務 取 向 訓 練 早 期 承 重 懸 吊 式 跑 步 機 訓 練 法 雙 重 任 務 訓 練 復 健 機 械 或 人 工 輔 助 療 法 虛 擬 實 境 訓 練 行 動 輔 具 使 用 等, 以 達 到 增 強 肌 力 肌 耐 力 姿 態 控 制 平 衡 步 態 協 調 能 力 與 心 肺 耐 力 的 訓 練 目 標, 同 時 兼 具 認 知 訓 練 功 用 玻 巴 斯 神 經 發 展 治 療 法 或 本 體 受 器 神 經 肌 肉 誘 發 促 進 技 術, 促 進 感 覺 動 作 整 合 誘 發 患 者 動 作 恢 復 等 3. 上 肢 運 動 治 療, 使 用 功 能 性 電 刺 激 侷 限 療 法 玻 巴 斯 神 經 發 展 治 療 法 本 體 受 器 神 經 肌 肉 誘 發 促 進 技 術 機 械 輔 助 療 法 及 虛 擬 實 境 訓 練 等 4. 少 數 情 況 下, 使 用 物 理 因 子 輔 助 療 法 : 冷 熱 交 替 刺 激 法 用 於 降 低 肌 肉 張 力, 或 冷 療 / 熱 療 / 電 療 / 水 療 用 於 處 理 肩 部 疼 痛 ( 二 ) 職 能 治 療 內 容 : 職 能 治 療 評 估 及 計 畫 擬 定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失 能 預 防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功 能 訓 練 ( 治 療 性 活 動 設 計 ) 活 動 治 療 社 交 功 能 訓 練 社 區 / 社 會 參 與 訓 練 心 理 社 會 適 應 團 體 治 療 休 閒 運 動 功 能 訓 練 動 作 障 礙 : 當 代 矯 治 性 治 療 ( 侷 限 誘 發 療 法 雙 肢 訓 練 鏡 像 治 療 ; 機 械 輔 助 療 法 ) 任 務 導 向 治 療 改 善 與 動 作 有 關 之 個 人 因 素 處 理 次 發 性 損 害 強 化 動 作 恢 復 利 用 活 動 改 善 動 作 感 知 覺 認 知 技 巧 利 用 活 動 改 善 下 肢 功 能 及 平 衡 ; 利 用 活 動 改 善 動 上 肢 動 作 技 巧 感 覺 知 覺 認 知 障 礙 : 視 知 覺 矯 治 性 與 適 應 性 療 法 忽 略 症 矯 治 性 療 法 與 多 重 情 境 療 法 失 用 症 適 應 性 療 法 與 代 償 策 略 訓 練 注 意 力 損 傷 矯 治 性 與 適 應 性 療 法 記 憶 損 傷 矯 治 性 與 適 應 性 療 法 執 行 功 能 矯 治 性 與 多 重 情 境 療 法 輔 具 副 木 與 居 家 環 境 改 造 27

28 ( 三 ) 語 言 治 療 內 容 : 含 吞 嚥 或 語 言 功 能 電 刺 激 口 腔 功 能 訓 練 咽 部 肌 肉 功 能 訓 練 間 接 吞 嚥 運 動 訓 練 吞 嚥 反 射 誘 發 訓 練 吞 嚥 代 償 技 巧 訓 練 安 全 吞 嚥 技 巧 訓 練 安 全 進 食 及 喝 水 訓 練 發 聲 訓 練 聲 帶 功 能 訓 練 說 話 清 晰 度 訓 練 溝 通 輔 具 評 估 與 訓 練 聽 覺 理 解 訓 練 口 語 表 達 訓 練 語 言 認 知 訓 練 閱 讀 理 解 訓 練 書 寫 語 言 訓 練 非 口 語 溝 通 技 巧 訓 練 語 言 溝 通 與 吞 嚥 障 礙 諮 詢 等 健 保 支 付 項 目 28

29 柒 實 施 對 象 一 符 合 本 保 險 公 告 重 大 傷 病 之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 限 急 性 發 作 後 一 個 月 內 ) 之 病 人,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功 能 狀 況 具 有 輕 度 至 中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MRS 2-4), 於 參 與 本 計 畫 之 醫 院 住 院, 經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判 斷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者 符 合 下 列 特 殊 個 案 條 件 者, 腦 中 風 發 病 40 天 內 可 以 納 入 收 案 : ( 一 ) 腦 中 風 發 病 兩 週 以 後, 因 急 性 感 染 症 而 新 增 或 調 整 靜 脈 抗 生 素 注 射 藥 物 者 ( 二 )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曾 因 有 多 重 抗 藥 性 菌 株 感 染 而 需 接 觸 隔 離 者 ( 三 )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使 用 抗 凝 血 劑, 用 藥 四 週 後 仍 然 未 能 調 整 至 理 想 狀 態 (PT INR ) ( 四 ) 使 用 胰 島 素 或 口 服 藥 物, 腦 中 風 四 週 後 仍 血 糖 控 制 不 佳 ( 空 腹 血 糖 > 200 mg/dl), 需 要 嚴 密 監 控 ( 五 )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加 護 病 房 住 院 超 過 兩 週 者 ( 六 )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發 生 重 大 合 併 症 併 發 症 ( 如 心 肌 梗 塞 靜 脈 血 管 栓 塞 急 性 腎 衰 竭 ) 接 受 特 殊 處 置 及 手 術 導 致 住 院 延 長 者 二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定 義 : ( 一 ) 神 經 學 狀 況 :72 小 時 以 上 神 經 學 狀 況 未 惡 化 ( 二 ) 生 命 徵 象 : 血 壓 心 跳 體 溫 72 小 時 以 上 穩 定 或 可 控 制 ( 三 ) 併 發 症 : 感 染, 血 液 異 常, 胃 腸 道 出 血 等, 治 療 後 穩 定 或 可 控 制 三 功 能 狀 況 分 級 定 義 : 進 入 PAC-CVD 的 起 始 功 能 狀 況 以 Modified Rankin Scale (MRS) 為 分 級 標 準 : 無 明 顯 功 能 障 礙 (MRS 0-1) 輕 度 ~ 中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MRS 2-4), 及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或 意 識 不 清 (MRS 5) MRS 分 級 標 準 : ( 一 ) 0 - No symptoms. ( 二 ) 1 - No significant disability. Able to carry out all usual activities, despite some symptoms. ( 三 ) 2 - Slight disability. Able to look after own affairs without assistance, but unable to carry out all previous activities. ( 四 ) 3 - Moderate disability. Requires some help, but able to walk unassisted. ( 五 ) 4 - Moderately severe disability. Unable to attend to own bodily needs without assistance, and unable to walk unassisted. ( 六 ) 5 - Severe disability. Requires constant nursing care and attention, bedridden, incontinent. 29

30 ( 七 ) 6 - Dead. 四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判 定 原 則 : ( 一 ) 具 基 本 認 知 學 習 能 力 與 意 願 ( 二 ) 具 足 夠 體 力 : 支 撐 下 能 於 輪 椅 或 床 緣 至 少 維 持 一 小 時 坐 姿 ( 三 ) 能 主 動 參 與 復 健 治 療 計 畫 ( 四 ) 具 足 夠 家 庭 支 持 系 統 者 為 佳 五 結 案 條 件 : ( 一 ) 個 案 功 能 顯 著 進 步, 經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評 估, 可 出 院 回 家 進 行 自 我 復 健 者 ( 二 ) 連 續 2 次 個 案 功 能 評 估, 經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總 評, 未 進 步 或 降 低 者 ( 三 ) 經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評 估, 已 不 具 復 健 潛 能 者 ( 四 ) 進 入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時 間, 超 過 12 週 上 限 者 ( 五 ) 保 險 對 象 自 動 放 棄 或 自 行 中 斷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者 ( 六 ) 死 亡 六 保 險 對 象 應 自 行 負 擔 之 住 院 費 用, 依 重 大 傷 病 規 定 及 比 照 慢 性 病 房 收 取 : 三 十 日 以 內, 百 分 之 五 ; 三 十 一 日 至 九 十 日, 百 分 之 十 註 : 急 性 腦 血 管 疾 病 急 性 發 作 後 一 個 月 內 之 就 醫, 免 自 行 負 擔 費 用, 急 性 發 作 起 算 日, 依 跨 醫 院 團 隊 聯 繫 逕 行 認 定 捌 參 與 試 辦 條 件 一 醫 院 應 採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模 式 提 出 申 請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應 指 派 單 一 醫 院 為 主 責 醫 院, 負 責 提 送 計 畫 書 執 行 報 告 聯 繫 管 道 及 經 費 撥 付 等 事 宜 ( 醫 學 中 心 除 急 性 後 期 病 患 轉 出 醫 院 評 估 費 用, 不 得 申 報 本 計 畫 其 他 支 付 項 目 費 用 ), 且 收 案 對 象 需 為 同 院 際 團 隊 之 病 人 二 申 請 通 過 參 加 試 辦 計 畫 之 合 作 團 隊 中, 醫 學 中 心 為 轉 出 醫 院, 符 合 本 計 畫 收 案 對 象 (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功 能 狀 況 具 有 輕 度 至 中 重 度 功 能 障 礙 (MRS 2-4)) 之 腦 中 風 病 人, 原 則 上 需 下 轉 病 人 至 下 游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 簡 稱 承 作 醫 院 ) 三 參 與 計 畫 之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之 醫 院, 於 參 與 計 畫 之 日 起 前 2 年 內, 無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特 約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特 約 及 管 理 辦 法 ( 以 下 稱 特 管 辦 法 ) 第 三 十 八 條 至 第 四 十 條 中 各 條 所 列 違 規 情 事 之 一 者 ( 含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中 尚 未 執 行 處 分 者 ) 前 述 違 規 期 間 之 認 定, 以 保 險 人 第 一 次 處 分 函 所 載 停 約 或 終 止 特 約 日 起 算 非 主 責 醫 院 停 約 1 個 月 不 在 此 限 四 承 作 醫 院 需 提 供 復 健 治 療 服 務 ( 含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及 語 言 治 療 ), 且 復 健 醫 療 設 施 與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標 準 需 符 合 醫 療 機 構 設 置 標 準 第 三 條 ( 附 表 一 綜 合 醫 院 / 醫 院 設 置 標 準 ) 規 定 30

31 五 申 請 試 辦 計 畫 的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應 成 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團 隊 應 設 置 專 責 醫 師, 負 責 協 調 跨 專 業 領 域 團 隊 運 作, 團 隊 成 員 包 括 PAC-CVD 相 關 科 別 醫 師 ( 神 經 科 神 經 外 科 內 科 家 醫 科 或 復 健 科 任 一 有 腦 血 管 疾 病 照 護 經 驗 醫 師 ) 承 作 醫 院 需 有 專 任 護 理 人 員 物 理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語 言 治 療 師 藥 師 營 養 師 及 社 工 人 員, 至 少 各 1 名, 其 餘 未 竟 事 宜 依 其 他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承 作 之 地 區 醫 院 得 視 實 際 照 護 病 人 需 要, 經 報 備 同 意 後, 語 言 治 療 師 得 採 兼 任 方 式 辦 理 六 承 作 醫 院 需 在 已 有 的 現 有 病 床 中 劃 出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單 位, 明 確 與 一 般 病 床 區 隔 七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應 對 每 位 參 加 本 計 畫 個 案, 訂 定 個 人 專 屬 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計 畫 (care plan) 八 申 請 本 計 畫 的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應 於 所 提 計 畫 書 評 選 通 過 後 述 明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單 位 之 床 位 數 床 位 編 號 照 護 人 力 ( 專 業 別 人 數 專 任 或 兼 任 各 類 人 員 醫 病 比 ) 及 照 護 設 備 九 每 4 床 至 少 需 1 位 物 理 或 職 能 或 語 言 治 療 人 員 ( 治 療 師 或 治 療 生 皆 屬 治 療 人 員 ) 承 作 醫 院 相 關 治 療 人 員 扣 除 每 日 申 報 上 限 人 次 之 治 療 人 員 數 後, 皆 可 列 入 計 算 十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應 派 成 員 參 與 本 計 畫 相 關 執 行 說 明 會 ( 含 訓 練 ) 十 一 參 與 機 構 標 準 及 需 辦 理 事 項, 詳 如 下 表 十 二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中 期 照 護 病 房 設 置 標 準, 承 作 醫 院 需 於 保 險 人 規 定 一 定 期 限 內 符 合 該 公 告 標 準 31

32 PAC-CVD 之 參 與 機 構 標 準 及 需 辦 理 事 項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標 準 及 需 辦 理 事 項 1. 全 民 健 保 特 約 之 醫 學 中 心 區 域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依 照 各 專 業 學 會 腦 中 風 治 療 指 引 衛 生 福 利 部 ( 前 衛 生 署 ) 腦 中 風 緊 急 醫 療 評 鑑 規 範, 提 供 腦 中 風 病 人 急 性 醫 療 照 護 之 醫 院 2. 參 與 本 計 畫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參 與 該 整 合 團 隊 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運 作 3. 依 個 案 的 醫 療 狀 況 功 能 狀 況 及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為 依 據, 規 劃 腦 中 風 病 患 適 當 之 PAC-CVD 整 合 性 照 護 流 程 4. 辦 理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5. 對 符 合 試 辦 計 畫 個 案 (FRG1 FRG2) 辦 理 轉 出 醫 院 評 估 6. 辦 理 個 案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跨 院 轉 銜 措 施 承 作 醫 院 標 準 及 需 辦 理 事 項 1. 全 民 健 保 特 約 之 區 域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具 急 性 醫 療 作 業 能 力, 試 辦 醫 院 需 提 供 復 健 治 療 服 務 ( 含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及 語 言 治 療 ), 且 復 健 醫 療 設 施 與 相 關 專 業 人 員 標 準 需 符 合 醫 療 機 構 設 置 標 準 第 三 條 ( 附 表 一 ) 規 定 2. 組 成 本 計 畫 跨 院 際 整 合 團 隊 及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主 導 該 整 合 團 隊 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運 作 3. 個 案 入 住 72 小 時 內 提 出 個 案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計 畫 及 目 標 4. 召 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會 議, 辦 理 評 估 5. 承 接 醫 院 於 個 案 入 住 72 小 時 內 完 成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個 案 功 能 評 估 表 期 初 評 估 6. 照 護 團 隊 依 所 擬 計 畫 提 供 復 健 護 理 服 務, 每 間 隔 3 週 進 行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個 案 功 能 評 估 表 期 中 評 估, 評 估 寬 限 期 3 天 7. 辦 理 結 案 評 估 ( 含 銜 接 居 家 環 境 及 照 管 中 心 聯 繫 ) 32

33 玖 個 案 評 估 方 式 一 以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會 議 方 式 進 行 : ( 一 ) 參 與 人 員 :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成 員 ( 二 ) 會 議 頻 率 : 收 案 會 議, 結 案 會 議, 定 期 會 議 每 三 週 一 次 ( 三 ) 會 議 記 錄 : 會 議 內 容 呈 現 於 病 歷, 會 議 簽 到 表 備 查 ( 四 ) 紀 錄 內 容 : 收 案 條 件, 結 案 條 件, 專 業 成 效 評 量 與 目 標 設 定, 出 院 準 備 ( 五 ) 品 質 管 理 指 標 : 定 期 召 開 率 98% 以 上, 病 歷 完 成 率 100% 二 評 量 時 機 : ( 一 ) 轉 出 醫 院 評 估 ( 二 ) 承 接 醫 院 初 評 ( 三 ) 期 中 每 3 週 評 估 ( 四 ) 結 案 評 估 包 含 銜 接 居 家 環 境 服 務, 或 與 長 期 照 護 管 理 中 心 聯 繫 ( 符 合 長 照 收 案 對 象 ) 三 成 效 評 量 工 具 : 本 計 畫 之 個 案 功 能 評 估, 需 進 行 下 列 各 面 向 之 評 估 ( 一 ) 整 體 功 能 狀 態 ( 二 ) 基 本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 三 ) 吞 嚥 進 食 功 能 ( 四 ) 營 養 評 估 ( 五 ) 健 康 相 關 生 活 品 質 ( 六 )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 七 ) 姿 勢 控 制 平 衡 功 能 ( 八 ) 步 行 能 力 整 體 行 動 功 能 ( 九 ) 心 肺 耐 力 ( 十 ) 感 覺 功 能 評 估 ( 十 一 ) 認 知 知 覺 功 能 評 估 ( 十 二 ) 職 能 表 現 ( 十 三 )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評 估 ( 十 四 )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四 出 院 準 備 服 務 : 各 階 段 醫 療 院 所 皆 應 提 供 出 院 準 備 計 畫, 出 院 準 備 計 畫 應 包 括 下 列 事 項 : ( 一 ) 居 家 照 護 建 議 ( 二 ) 復 健 治 療 建 議 ( 三 ) 社 區 醫 療 資 源 轉 介 服 務 ( 四 ) 居 家 環 境 改 善 建 議 33

34 ( 五 ) 輔 具 評 估 及 使 用 建 議 ( 六 ) 轉 銜 服 務 ( 七 )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建 議 ( 八 )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建 議 ( 九 ) 其 他 出 院 準 備 相 關 事 宜 拾 支 付 標 準 : 一 支 付 標 準 內 容 ( 詳 附 件 1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支 付 標 準 ), 其 餘 未 竟 事 宜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辦 理 二 醫 療 費 用 申 報 及 審 查 原 則 ( 一 ) 申 報 原 則 : 1. 醫 療 費 用 申 報 暫 付 審 查 及 核 付,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申 報 與 核 付 及 醫 療 服 務 審 查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2. 試 辦 醫 院 需 於 健 保 資 訊 網 服 務 系 統 (VPN 系 統 ), 上 傳 參 與 計 畫 個 案 及 評 估 結 果 資 料, 並 登 錄 必 要 欄 位 ( 二 ) 審 查 原 則 1. 未 依 保 險 人 規 定 內 容 登 錄 相 關 品 質 資 訊, 或 經 保 險 人 審 查 發 現 登 載 不 實 者, 將 不 予 支 付 本 計 畫 該 筆 評 估 費 用, 並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 另 該 筆 評 估 費 用 被 核 刪 後 不 得 再 申 報 2. 其 餘 未 規 定 事 項, 依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費 用 申 報 與 核 付 及 醫 療 服 務 審 查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拾 壹 本 計 畫 整 體 成 效 衡 量 一 成 效 核 心 指 標, 分 為 MRS 2 4 三 個 等 級 分 別 統 計 ( 一 ) Modified Rankin Scale (MRS) ( 二 ) Barthel Index 二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PAC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詳 附 件 2, 以 衡 量 本 方 案 整 體 成 效 拾 貳 執 行 配 套 措 施 一 計 畫 管 理 機 制 ( 一 ) 保 險 人 負 責 研 議 總 體 計 畫 架 構 模 式 行 政 授 權 與 協 調, 辦 理 醫 院 團 隊 之 評 選 ( 二 ) 保 險 人 各 分 區 業 務 組 負 責 受 理 及 初 審 轄 區 醫 院 團 隊 之 申 請 計 畫, 輔 導 醫 院 團 隊 計 畫 之 執 行 指 標 之 計 算 與 費 用 核 發 ( 三 ) 各 計 畫 醫 院 團 隊, 執 行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個 案 之 相 關 健 康 照 護 主 責 醫 院 負 責 提 出 計 畫 之 申 請, 團 隊 間 之 醫 療 資 源 協 調 整 合 醫 療 服 務 之 34

35 提 供 及 醫 療 費 用 之 分 配 作 業 ( 四 ) 參 與 試 辦 團 隊 積 極 參 與 急 性 後 期 臨 床 照 護 訓 練 經 驗 交 流 分 享, 共 同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二 團 隊 之 主 責 醫 院 或 參 與 醫 院, 於 辦 理 期 間, 若 因 違 反 特 管 辦 法 致 受 停 約 處 分 ( 含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進 行 中 尚 未 執 行 處 分 ), 為 保 障 保 險 對 象 醫 療 照 護 之 延 續 性, 醫 院 團 隊 得 重 新 選 定 主 責 醫 院, 並 經 保 險 人 同 意 後 繼 續 執 行 本 計 畫, 或 終 止 參 加 本 計 畫 凡 經 停 約 處 分 或 終 止 參 加 本 計 畫 者, 自 保 險 人 第 一 次 發 函 處 分 停 約 日 或 核 定 終 止 日 起, 不 予 核 付 本 計 畫 支 付 項 目 費 用 本 項 移 至 退 場 機 制 三 二 保 險 人 於 本 計 畫 試 辦 期 間, 對 於 參 與 計 畫 之 醫 院 或 跨 院 際 整 合 的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得 不 定 期 實 地 審 查 輔 導 ( 內 容 : 設 置 標 準 及 病 床 人 員 配 置 照 護 計 畫 (care plan) 執 行 效 度 及 病 患 評 估 信 度 等 ); 若 經 查 不 實, 依 本 保 險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實 地 審 查 成 員, 包 括 保 險 人 及 其 分 區 業 務 組 或 諮 詢 專 家 拾 叁 計 畫 申 請 方 式 醫 院 團 隊 應 於 102 年 11 月 30 日 ( 含 ) 前 檢 附 計 畫 書 10 份, 向 保 險 人 各 分 區 業 務 組 提 出 申 請 ( 以 郵 戮 為 憑 ) 拾 肆 計 畫 審 查 作 業 一 計 畫 書 經 保 險 人 分 區 業 務 組 初 審, 符 合 本 計 畫 基 本 標 準 者, 送 保 險 人 評 選 二 保 險 人 邀 請 專 家 學 者 召 開 會 議 進 行 複 審, 並 得 邀 請 醫 院 團 隊 列 席 口 頭 報 告 經 保 險 人 評 選 同 意, 並 於 全 球 資 訊 網 公 布 最 優 試 辦 院 所 團 隊 名 單 給 予 獲 選 醫 院 團 隊 準 備 時 間, 經 保 險 人 分 區 業 務 組 確 認 並 發 函 同 意 之 次 日 起 生 效, 各 獲 選 團 隊 至 遲 應 於 103 年 3 月 1 日 起 實 施 三 審 查 項 目 及 配 分 : 項 次 評 選 項 目 配 分 (%) 1 是 否 符 合 本 計 畫 之 需 求 本 計 畫 之 評 估 背 景 資 料 照 護 模 式 轉 銜 系 統 及 計 畫 完 整 性 與 合 理 性 ( 含 執 行 方 法 及 步 驟 之 周 詳 及 可 行 性 人 力 及 醫 病 配 置 適 切 性 如 何 跨 院 提 供 整 合 式 服 務 確 保 急 性 後 期 病 人 轉 銜 順 暢 措 施, 團 隊 內 各 醫 院 照 護 品 質 之 確 保, 病 人 合 併 症 併 發 症 處 理 能 力 等 ) 40 35

36 項 次 評 選 項 目 配 分 (%) 2 3 計 畫 之 預 期 效 益 效 益 指 標 期 程 執 行 進 度 及 期 限 規 劃 之 合 理 性 ( 含 品 質 控 管 保 證 措 施 完 成 PAC 照 護 後, 對 病 人 出 院 後 持 續 追 蹤 照 護 措 施 等 ) 計 畫 預 期 目 標 及 專 業 執 行 能 力 適 當 性 與 相 關 工 作 成 果 ( 含 專 業 資 訊 ) 能 力 相 關 計 畫 承 辦 經 歷 組 織 規 模 技 術 人 力 醫 院 設 備 及 過 去 辦 理 類 似 案 件 之 經 驗 及 執 行 能 力, 包 含 相 關 人 力 品 質 如 何 確 保 團 隊 人 員 辦 理 量 表 評 估 之 一 致 性 團 隊 提 供 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之 特 色 創 新 與 發 展 性 10 總 計 100 拾 伍 實 施 期 程 及 評 估 一 參 加 醫 院 團 隊 應 於 計 畫 執 行 後, 每 半 年 提 送 執 行 成 果 報 告 ( 包 含 計 畫 運 作 執 行 現 況 個 案 功 能 改 善 程 度 再 住 院 率 PAC 平 均 住 院 天 數 出 院 後 回 歸 居 家 或 社 區 的 措 施 等 ), 全 期 完 成 應 提 出 總 報 告 予 保 險 人 分 區 業 務 組, 俾 作 為 未 來 是 否 續 辦 之 考 量 二 保 險 人 將 彙 整 各 醫 院 團 隊 所 提 執 行 報 告, 進 行 整 體 執 行 成 效 之 評 估, 作 為 繼 續 或 全 面 實 施 之 依 據 拾 陸 新 增 醫 院 及 退 場 機 制 ( 新 增 ) 一 104 年 起, 現 有 獲 選 之 醫 院 團 隊 可 繼 續 參 加 試 辦, 以 不 接 受 新 增 醫 院 團 隊 為 原 則, 但 個 別 醫 院 可 申 請 加 入 現 有 醫 院 團 隊, 由 主 責 醫 院 提 送 修 訂 後 計 畫 書, 經 分 區 審 查 通 過 後 准 予 參 與 試 辦 ( 包 含 人 力 設 備 等 實 地 審 查 ) 二 參 與 試 辦 醫 院, 未 依 規 定 每 半 年 繳 交 成 果 報 告 實 地 輔 導 或 參 與 試 辦 有 待 改 善 事 項, 經 過 分 區 業 務 組 發 函 2 次 皆 未 改 善 者, 應 退 出 本 計 畫 三 參 與 試 辦 醫 院, 於 辦 理 期 間, 若 因 違 反 特 管 辦 法 致 受 停 約 處 分 ( 含 行 政 救 濟 程 序 進 行 中 尚 未 執 行 處 分 ), 應 退 出 本 計 畫, 停 約 1 個 月 不 在 此 限 若 主 責 醫 院 遭 退 場, 為 保 障 保 險 對 象 醫 療 照 護 之 延 續 性, 醫 院 團 隊 得 重 新 選 定 主 責 醫 院, 並 經 保 險 人 同 意 後 繼 續 執 行 本 計 畫, 或 終 止 參 加 本 計 畫 凡 經 停 約 處 分 或 終 止 參 加 本 計 畫 者, 自 保 險 人 第 一 次 發 函 處 分 停 約 日 或 核 定 終 止 日 起, 不 予 核 付 本 計 畫 支 付 項 目 費 用 36

37 拾 陸 柒 其 他 事 項 一 辦 理 本 計 畫 核 發 作 業 後, 若 有 醫 院 團 隊 提 出 申 復 等 行 政 救 濟 事 宜, 案 經 審 核 同 意 列 入 補 付 者, 其 核 發 金 額 將 自 當 年 其 他 預 算 部 門 本 計 畫 項 下 支 應 二 本 計 畫 由 保 險 人 報 請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後 公 告 實 施, 並 送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會 備 查 屬 執 行 面 之 修 正, 由 保 險 人 逕 行 修 正 公 告 37

38 提 升 急 診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申 請 書 內 容 與 格 式 一 計 畫 書 封 面 : 至 少 包 含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執 行 單 位 計 畫 執 行 期 間 二 書 寫 格 式 : 以 word 建 檔,A4 版 面, 由 上 而 下, 由 左 而 右, 標 楷 體 14 號 字 型, 橫 式 書 寫 三 計 畫 書 撰 寫 說 明 : 計 畫 書 ( 含 電 子 檔 ) 內 容 應 包 含 下 列 : ( 一 ) 申 請 機 構 全 銜 及 計 畫 名 稱 ( 二 ) 現 況 分 析 ( 含 現 行 及 預 期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病 人 數 ) ( 三 ) 計 畫 之 目 標 ( 四 ) 計 畫 內 容 ( 分 項 說 明 ), 包 含 下 列 各 項 : 1. 跨 院 際 整 合 醫 院 團 隊 之 組 成 與 運 作 方 式, 包 含 如 何 跨 院 提 供 整 合 式 服 務 確 保 急 性 後 期 病 人 轉 銜 順 暢 措 施 2.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團 隊 之 組 成 ( 請 檢 附 相 關 文 件 ), 包 含 各 專 業 照 護 人 力 專 業 別 人 數 專 任 或 兼 任 各 類 人 員 醫 病 比 相 關 人 力 品 質 如 何 確 保 團 隊 人 員 辦 理 量 表 評 估 之 一 致 性 3.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相 關 設 備 :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單 位 之 床 位 數 床 位 編 號, 所 能 提 供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服 務 及 設 備 4. 團 隊 內 各 醫 院 照 護 品 質 之 確 保, 病 人 合 併 症 併 發 症 處 理 能 力 5. 團 隊 提 供 之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之 特 色 與 發 展 性 ( 六 ) 預 期 效 益 ( 應 以 量 化 說 明 ): 包 含 建 立 對 照 組 避 免 病 人 篩 選 措 施 (selection bias) 實 驗 組 與 對 照 組 之 校 正 ( 七 ) 應 辦 理 工 作 項 目 及 進 度 (Gantt Chart) 註 : 計 畫 書 之 人 員 設 備 應 區 分 現 有 或 規 劃 承 諾, 評 選 通 過 後 需 符 合, 經 保 險 人 分 區 業 務 組 確 認 並 發 函 同 意 之 次 日 起 生 效, 各 獲 選 團 隊 至 遲 應 於 103 年 3 月 1 日 起 實 施 38

39 參 考 文 獻 : 1.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 Medicare Program; Proposed & Final Changes to the Hospital Inpatient Prospective Payment Systems and Fiscal Year 2009 Rates; Federal Register. Available from: URL: PPS-Regulations-and-Notices-Items/CMS html. 2. Hoverman C, Shugarman LR, Saliba D, Buntin MB. Use of postacute care by nursing home residents hospitalized for stroke or hip fracture: how prevalent and to what end? J Am Geriatr Soc 2008;56(8): Kane RL, Lin WC, Blewett LA. Geographic variation in the use of post-acute care. Health Serv Res 2002;37(3): Buntin MB,Colla CH, Deb P,Sood N,Escarce JJ. Medicare spending and outcomes after postacute care for stroke and hip fracture. Med Care. 2010;48: Tseng M, Lin H. Readmission after hospitalization for stroke in Taiwan: results from a national sample. J. Neurol Sci 2009;284: Lee HC, Chang KC, Lan CF, Hong CT, Huang YC, Chang ML.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prolonged hospital stay for acute stroke in Taiwan. Acta Neurol Taiwan 2008;17(1): 吳 冠 穎, 吳 肖 琪, 洪 燕 妮, 吳 君 誠, 林 麗 嬋, 胡 漢 華. 台 灣 腦 中 風 病 人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需 要 之 探 討. 台 灣 衛 誌 2012;31(3): Chang KC, Lee HC, Huang YC, Hung JW, Chiu HE, Chen JJ, Lee TH. Cost-effectiveness analysis of stroke management under a univers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J Neurol Sci 2012;323(1-2): Chen LK, Chen YM, Hwang SJ et al. Effectiveness of community hospital-based post-acute care on functional recovery and 12-month mortality in older patients. Ann Med 2010 Dec;42(8): Wei-Ju Lee, Li-Ning Peng, Yuan-Yang Cheng,Ching-Yi Liu, Liang-Kung Chen, Hann-Chin Yu. Effectiveness of Short-Term Interdisciplinary Intervention on Postacute Patients in Taiwan. J Am Med Dir Assoc 2011;12: Wei-Ju Lee, Ming-Yueh Chou, Li-Ning Peng, Chih-Kuang Liang, Li-Kuo Liu, Chien-Liang Liu, Liang-Kung Chen, Yung-Hung Wu, and VAIC Study Group. Predicting clinical instability of older patients in post-acute care units: A nationwide cohort study.geriatr Gerontol Int (2013). 12. 吳 肖 琪. 急 性 醫 療 與 慢 性 照 護 的 橋 樑 -- 亞 急 性 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護 理 雜 誌 2008;55(4): 戴 桂 英, 吳 淑 瓊, 江 東 亮. 美 國 老 人 醫 療 保 險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的 發 展. 台 灣 衛 誌 2006;25(5): Pratt J. Long-Term Care: Managing Across the Continuum. 3rd ed, Maynard: Jones & Bartlett Learning, Lee HC, Chang KC, Huang YC, Lan CF, Chen JJ, Wei SH. Inpatient rehabilitation utilization for acute stroke under a universal health insurance system. Am J Manag Care 2010;16(3):e67-e74. 39

40 附 件 1-1 通 則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以 腦 中 風 為 例 每 日 照 護 費 支 付 標 準 表 1. 各 診 療 項 目 所 定 點 數, 已 包 含 所 需 之 住 院 診 察 費 病 房 費 護 理 費 檢 查 費 及 復 健 治 療 費 等 費 用 個 案 因 病 情 需 要, 於 住 院 期 間 執 行 其 餘 非 屬 本 計 畫 支 付 之 項 目 ( 藥 費 藥 事 服 務 費 治 療 處 置 費 手 術 費 副 木 材 料 費 管 灌 飲 食 符 合 條 件 之 吞 嚥 攝 影 檢 查 ), 得 按 現 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申 報 2. 保 險 對 象 住 院, 以 入 住 急 性 一 般 病 床 經 濟 病 床 慢 性 病 床 為 原 則 ; 超 等 住 院 者, 由 保 險 對 象 按 自 付 其 差 額 3. 高 強 度 復 健 係 指 每 日 需 治 療 3-5 次 ;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係 指 每 日 需 治 療 1-3 次 治 療 內 容 包 含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或 語 言 治 療 之 治 療 項 目 3 項 ( 含 ) 以 上, 醫 院 得 依 個 案 病 情 需 要 調 整 每 日 各 治 療 種 類 之 次 數 4. 院 所 申 報 本 計 畫 費 用 時 需 比 照 現 行 復 健 治 療 申 報 方 式, 另 行 填 列 各 治 療 種 類 之 細 項 治 療 項 目 5. 本 計 畫 支 付 標 準 及 本 保 險 支 付 標 準 所 列 支 付 項 目, 參 與 試 辦 醫 院 不 得 向 參 與 本 計 畫 之 個 案 收 取 自 費 6. 日 間 住 院 相 關 診 療 項 目 不 適 用 入 住 各 類 療 護 機 構 之 個 案 編 號 代 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腦 中 風 病 患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高 強 度 復 健 費 用 P5101B - 前 3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3486 P5102B - 前 3 週 (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治 療 <3 次 ) 2016 P5103B - 前 3 週 (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 1200 P5104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2788 P5191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加 成 部 分 698 P5105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治 療 <3 次 ) 1613 P5192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治 療 <3 次 ) 403 加 成 部 分 P5106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 1200 腦 中 風 病 患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費 用 P5107B - 前 3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1-3 次 ) 2310 P5108B - 前 3 週 (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無 法 治 療 ) 1200 P5109B - 前 3 週 (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 1200 P5110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1-3 次 )

41 編 號 代 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P5193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1-3 次 ) 加 成 部 分 462 P5111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無 法 治 療 ) 1200 P5112B - 第 4 週 至 第 12 週 (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 1200 腦 中 風 病 患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與 高 強 度 日 間 住 院 復 健 費 用 P5119B - 第 1 至 3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3056 P5120B - 第 1 至 3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1586 當 日 治 療 <3 次 ) P5121B - 第 4 至 12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2444 P5194B - 第 4 至 12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每 日 必 需 治 療 3-5 次 ) 加 成 部 分 P5122B - 第 4 至 12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治 療 <3 次 ) P5195B - 第 4 至 12 週 ( 非 週 日 或 國 定 假 日, 因 醫 院 或 病 人 偶 發 原 因, 當 日 治 療 <3 次 ) 加 成 部 分 註 : 治 療 項 目 1. 物 理 治 療 PACPT1 電 療 PACPT2 熱 / 冷 療 PACPT3 水 療 PACPT4 被 動 性 關 節 運 動 PACPT5 牽 拉 運 動 PACPT6 按 摩 PACPT7 鬆 動 術 PACPT8 降 張 力 技 術 PACPT9 傾 斜 床 訓 練 PACPT10 床 上 運 動 PACPT11 姿 態 訓 練 PACPT12 肌 力 訓 練 PACPT13 耐 力 訓 練 PACPT14 神 經 誘 發 技 術 PACPT15 動 作 學 習 技 術 PACPT16 平 衡 訓 練 PACPT17 協 調 訓 練 PACPT18 行 走 訓 練 PACPT19 心 肺 功 能 訓 練 PACPT20 呼 吸 排 痰 訓 練 PACPT21 輔 具 評 估 及 訓 練 41

42 編 號 代 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2. 職 能 治 療 PACOT1 姿 態 訓 練 PACOT2 被 動 性 關 節 運 動 PACOT3 坐 站 平 衡 訓 練 PACOT4 移 位 訓 練 PACOT5 減 痙 攣 活 動 PACOT6 運 動 知 覺 訓 練 PACOT7 知 覺 認 知 訓 練 PACOT8 肌 力 訓 練 PACOT9 協 調 訓 練 PACOT10 動 作 再 學 習 技 巧 PACOT11 上 肢 ( 下 肢 ) 功 能 訓 練 PACOT12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功 能 訓 練 PACOT13 休 閒 運 動 治 療 PACOT14 活 動 治 療 PACOT15 輔 具 評 估 及 訓 練 PACOT16 副 木 製 作 PACOT17. 失 能 防 治 介 入 PACOT18. 上 ( 下 ) 肢 矯 治 性 治 療 PACOT19. 感 覺 功 能 再 訓 練 PACOT20. 居 家 環 境 評 估 與 改 造 3. 語 言 治 療 PACST1 聽 覺 理 解 訓 練 PACST2 聽 辨 訓 練 PACST3 視 聽 迴 饋 法 PACST4 發 聲 訓 練 PACST5 口 語 表 達 訓 練 PACST6 溝 通 輔 具 評 估 與 訓 練 PACST7 說 話 清 晰 度 訓 練 PACST8 節 律 訓 練 PACST9 語 言 認 知 訓 練 PACST10 閱 讀 理 解 訓 練 PACST11 書 寫 語 言 訓 練 PACST12 口 腔 功 能 訓 練 PACST13 吞 嚥 反 射 刺 激 及 誘 發 PACST14 吞 嚥 技 巧 訓 練 註 : 吞 嚥 攝 影 檢 查 於 本 計 畫 可 以 核 實 申 報 之 適 用 條 件 : 1. 反 覆 性 肺 炎 42

43 2. 進 食 時 有 明 顯 嗆 咳 3. 講 話 有 明 顯 的 濕 泡 聲 4. 吞 嚥 障 礙 高 危 險 受 傷 區 : 腦 幹 及 多 次 中 風 5. 中 風 前 已 有 吞 嚥 障 礙 病 史 6. 一 年 內 曾 留 置 氣 切 內 管 30 天 以 上 7. 目 前 留 置 氣 切 管 8. 欲 移 除 鼻 胃 管, 經 評 估 有 需 求 者 9. 其 他 疑 有 吞 嚥 障 礙 之 危 險, 如 : 合 併 有 嚴 重 活 動 及 智 能 障 礙 43

44 附 件 1-2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以 腦 中 風 為 例 個 案 評 估 費 支 付 標 準 表 編 號 代 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P5113B 同 團 隊 下 轉 醫 院 評 估 費 ( 上 游 醫 院 醫 師 及 團 隊 ) 註 : 1.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須 製 作 個 案 病 況 及 轉 銜 確 認 報 告 書, 並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1) 下 轉 評 估 至 少 需 完 成 核 心 量 表 3. 區 域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轉 本 院 PAC 單 位 不 得 申 報, 同 團 隊 醫 院 跨 院 下 轉 成 功 方 得 申 報 P5114B 承 作 醫 院 評 估 費 ( 初 次 ) 註 : 1. 本 項 適 用 於 個 案 轉 銜 至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後 之 初 次 評 估,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評 估 內 容 包 括 病 患 情 緒 引 導 及 處 理, 及 與 病 患 或 其 家 屬 說 明 評 估 結 果 整 項 治 療 計 畫 及 溝 通 確 認 雙 方 治 療 目 標, 並 製 作 個 案 初 次 評 估 報 告 書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2) P5115B 承 作 醫 院 評 估 費 ( 複 評 ) 註 : 1. 個 案 經 轉 銜 後 限 每 3 週 申 報 一 次 2. 評 估 內 容 包 括 向 病 患 或 其 家 屬 說 明 評 估 結 果 及 是 否 修 正 治 療 目 標 及 計 畫, 並 製 作 個 案 治 療 成 效 期 中 評 估 報 告 書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3) 3. 適 合 日 間 照 護 病 人, 團 隊 可 提 前 辦 理 第 1 次 複 評, 不 需 第 3 週 方 進 行 評 估 P5116B 結 案 評 估 費 ( 收 案 >3 週 結 案 ) 註 : 1.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評 估 內 容 包 括 與 家 屬 討 論 溝 通 及 建 議 出 院 後 之 後 續 照 護 方 式, 並 製 作 結 案 之 出 院 轉 銜 評 估 報 告 書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4) P5117B 結 案 評 估 費 ( 收 案 3 週 結 案 ) 註 : 1.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評 估 內 容 包 括 與 家 屬 討 論 溝 通 及 建 議 出 院 後 之 後 續 照 護 方 式, 並 製 作 結 案 之 出 院 轉 銜 評 估 報 告 書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4) P5118B 不 同 團 隊 下 轉 醫 院 評 估 費 ( 上 游 醫 院 醫 師 及 團 隊 ) 註 : 1.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須 製 作 個 案 病 況 及 轉 銜 確 認 報 告 書, 並 存 放 於 病 歷 備 查 ( 參 考 格 式 如 后 附 表 1) 下 轉 評 估 至 少 需 完 成 核 心 量 表 3. 區 域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轉 本 院 PAC 單 位 不 得 申 報, 不 同 團 隊 但 需 為 獲 選 試 辦 醫 院 下 轉 成 功 方 得 申 報

45 編 號 代 碼 診 療 項 目 支 付 點 數 P5123B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轉 銜 作 業 獎 勵 費 註 : 1. 每 人 每 次 發 病 限 申 報 一 次 2. 需 完 成 以 下 規 定 作 業 : (1) 需 提 供 病 人 或 家 屬 PAC 個 案 管 理 及 衛 教 說 明 ( 留 有 完 整 諮 詢 內 容 紀 錄 衛 教 時 間 至 少 30 分 鐘 病 人 或 家 屬 簽 名 ) (2) 準 備 出 院 病 摘 轉 銜 確 認 報 告 書 外, 需 提 供 承 作 醫 院 出 院 前 3 天 病 程 紀 錄 ( 電 子 資 料 亦 可 ) 生 命 徵 象 護 理 紀 錄 藥 歷 紀 錄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等 (3) 提 供 優 質 的 個 案 管 理 轉 銜 作 業, 提 供 跨 院 住 院 轉 診 服 務, 病 人 免 經 掛 號 直 接 入 住 承 作 醫 院 病 房 (4) 針 對 MRS 4 分 病 患, 若 能 拍 攝 活 動 影 片 向 病 人 或 承 作 醫 院 衛 教 說 明 者, 加 計 50% P5124B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醫 事 人 員 訪 視 獎 勵 費 註 : 1. 每 位 病 人 最 多 申 報 3 次 ( 限 前 3 週 每 週 一 次 ) 2.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主 治 醫 師 或 PAC 團 隊 成 員 ( 需 含 醫 師 ) 至 承 作 醫 院 探 訪 病 人 且 留 有 紀 錄, 直 接 與 承 作 醫 院 團 隊 成 員 溝 通 病 情, 並 增 加 病 人 信 心 P5125B 承 作 醫 院 醫 事 人 員 居 家 訪 視 獎 勵 費 註 : 1. 每 位 病 人 最 多 申 報 2 次 ( 出 院 前 後 各 1 次 ) 2. 病 人 結 案 前 後, 承 作 醫 院 PAC 團 隊 成 員 至 病 人 家 訪 視 且 留 有 紀 錄, 提 供 家 屬 居 家 照 護 衛 教 指 導, 及 居 家 環 境 改 造 建 議, 時 間 至 少 30 分 鐘, 促 進 病 人 健 康 返 家 回 歸 社 區 3. 若 團 隊 2 名 ( 含 ) 以 上 成 員 訪 視 者, 加 計 50% 主 責 醫 院 提 升 團 隊 照 護 品 質 獎 勵 費 1. 應 召 開 跨 院 際 醫 院 團 隊 會 議, 辦 理 個 案 研 討 轉 銜 作 業 協 調 教 育 訓 練 提 升 試 辦 品 質 措 施 彙 總 及 檢 討 團 隊 內 所 有 醫 院 品 質 指 標 提 供 對 照 組 等 提 升 照 護 品 質 活 動, 上 述 活 動 應 填 報 列 於 每 半 年 繳 交 之 成 果 報 告 書 2. 每 家 主 責 醫 院 全 年 6 萬 點, 本 項 免 申 報 費 用, 分 區 業 務 組 每 半 年 審 查 成 果 報 告 書 確 認 填 報 提 升 照 護 品 質 活 動 後, 以 補 付 方 式 辦 理

46 附 件 1-2 之 附 表 1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轉 出 醫 院 之 個 案 病 況 及 轉 銜 確 認 報 告 書 ( 參 考 格 式 ) 個 案 姓 名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名 稱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急 性 生 日 填 表 日 發 病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診 斷 出 院 日 急 性 期 主 要 處 置 ( 手 術 ) 核 心 量 表 面 向 分 數 備 註 專 業 量 表 1. 整 體 功 能 狀 態 2. 基 本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3. 吞 嚥 進 食 功 能 4. 營 養 評 估 5. 健 康 相 關 生 活 品 質 6.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7. 姿 勢 控 制 平 衡 功 能 8. 步 行 能 力 整 體 行 動 功 能 9. 心 肺 耐 力 10. 感 覺 功 能 評 估 11. 認 知 知 覺 功 能 評 估 12. 職 能 表 現 13.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評 估 14.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其 他 治 療 方 向 建 議 功 能 群 組 : 高 強 度 復 健 (FRG1)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FRG2)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需 要 條 件 建 議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名 稱 院 所 名 稱 治 療 種 類 :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語 言 治 療 電 話 或 傳 真 第 一 聯 : 接 受 轉 入 醫 院 留 存 第 二 聯 : 接 受 轉 入 醫 院 回 覆 轉 出 醫 院 第 三 聯 : 原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留 存 46

47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處 理 情 形 診 治 醫 師 姓 名 已 安 排 至 本 院 接 受 住 院 治 療 未 入 院, 原 因 如 下 : 科 別 醫 師 簽 章 回 覆 日 期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簽 章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簽 章 病 患 或 家 屬 簽 名 確 認 47

48 附 件 1-2 之 附 表 2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承 作 醫 院 之 個 案 初 次 評 估 報 告 書 ( 參 考 格 式 ) 個 案 姓 名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名 稱 生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填 表 日 發 病 日 入 院 日 ( 收 案 日 ) 急 性 醫 療 醫 院 名 稱 診 斷 核 心 量 表 面 向 分 數 備 註 專 業 量 表 病 患 預 期 目 標 治 療 長 期 目 標 ( 需 包 含 功 能 性 目 標 ) 治 療 預 後 評 估 1. 整 體 功 能 狀 態 2. 基 本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3. 吞 嚥 進 食 功 能 4. 營 養 評 估 5. 健 康 相 關 生 活 品 質 6.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7. 姿 勢 控 制 平 衡 功 能 8. 步 行 能 力 整 體 行 動 功 能 9. 心 肺 耐 力 10. 感 覺 功 能 評 估 11. 認 知 知 覺 功 能 評 估 12. 職 能 表 現 13.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評 估 14.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其 他 病 患 情 緒 引 導 及 處 理 治 療 短 期 目 標 正 常 已 處 理, 情 緒 問 題 : 處 理 方 式 : 48

49 治 療 計 畫 ( 治 療 種 類 頻 率 期 程 及 內 容 )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簽 章 功 能 群 組 : FRG1 高 強 度 復 健 FRG2 一 般 強 度 復 健 治 療 種 類 :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語 言 治 療 治 療 頻 率 : 治 療 期 程 : 治 療 內 容 : 是 否 有 管 路 : 無 鼻 胃 管 尿 管 鼻 胃 管 及 尿 管 皆 有 其 他 管 病 患 或 家 屬 簽 名 確 認 49

50 附 件 1-2 之 附 表 3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承 作 醫 院 之 個 案 治 療 成 效 期 中 評 估 報 告 書 ( 參 考 格 式 ) 個 案 姓 名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名 稱 生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填 表 日 發 病 日 診 斷 入 院 日 ( 收 案 日 ) 核 心 量 表 面 向 分 數 成 效 1. 整 體 功 能 狀 態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2. 基 本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3. 吞 嚥 進 食 功 能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4. 營 養 評 估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5. 健 康 相 關 生 活 品 質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6.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專 業 量 表 7. 姿 勢 控 制 平 衡 功 能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8. 步 行 能 力 整 體 行 動 功 能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50

51 9. 心 肺 耐 力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10. 感 覺 功 能 評 估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11. 認 知 知 覺 功 能 評 估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12. 職 能 表 現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13.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評 估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14.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快 速 進 步 其 他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整 體 成 效 快 速 進 步 穩 定 進 步 無 差 異 退 步 治 療 目 標 不 需 修 正 需 修 正, 修 正 後 如 下 : 治 療 計 畫 不 需 修 正 需 修 正, 修 正 後 如 下 :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簽 章 病 患 或 家 屬 簽 名 確 認 51

52 附 件 1-2 之 附 表 4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 結 案 之 出 院 轉 銜 評 估 報 告 書 ( 參 考 格 式 ) 個 案 姓 名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名 稱 生 日 身 分 證 字 號 填 表 日 發 病 日 入 院 日 診 斷 ( 收 案 日 ) 預 計 出 院 日 核 心 量 表 面 向 分 數 備 註 1. 整 體 功 能 狀 態 2. 基 本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3. 吞 嚥 進 食 功 能 4. 營 養 評 估 5. 健 康 相 關 生 活 品 質 6.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專 業 量 表 出 院 評 估 7. 姿 勢 控 制 平 衡 功 能 8. 步 行 能 力 整 體 行 動 功 能 9. 心 肺 耐 力 10. 感 覺 功 能 評 估 11. 認 知 知 覺 功 能 評 估 12. 職 能 表 現 13.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評 估 14.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其 他 社 福 長 照 評 估 資 源 轉 介 輔 具 資 源 轉 介 回 歸 居 家 及 社 區 生 活 個 案 尚 無 轉 介 長 照 照 管 中 心 需 要 已 確 認 個 案 取 得 長 照 諮 詢 管 道 已 轉 介 至 : 縣 市 長 照 照 管 中 心 其 他 ( 長 照 以 外 社 福 資 源 ) 個 案 尚 無 輔 具 或 環 境 改 造 需 要 已 確 認 個 案 購 得 或 取 得 選 購 諮 詢 管 道 已 轉 介 至 : 輔 具 中 心 居 家 輔 具 及 環 境 改 造 建 議 尚 無 輔 具 或 環 境 改 造 需 要 需 要 行 動 輔 具 需 要 日 常 生 活 輔 具 需 要 溝 通 輔 具 需 要 居 家 環 境 改 造 及 調 整 52

53 居 家 活 動 建 議 及 衛 教 生 活 重 建 服 務 建 議 居 家 活 動 建 議 : 居 家 飲 食 建 議 : 居 家 照 護 注 意 事 項 : 其 他 建 議 : 心 理 諮 商 服 務 建 議 出 院 後 之 預 計 後 續 照 護 方 式 管 路 移 除 情 形 住 院 期 間 非 計 畫 性 管 路 滑 脫 情 形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簽 章 居 家 自 行 復 健 其 他 : 門 診 復 健 安 置 於 療 護 機 構 無 移 除 鼻 胃 管 移 除 尿 管 鼻 胃 管 及 尿 管 皆 移 除 移 除 其 他 管 路 無 有 發 生 病 患 或 家 屬 簽 名 確 認 53

54 附 件 2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PAC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依 MRS 等 級 分 成 MRS2 MRS3 MRS4 等 三 個 功 能 分 組 分 別 計 算 ( 試 辦 第 一 階 段 列 為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收 集 結 果 後 做 為 第 二 階 段 擴 大 試 辦 之 品 質 獎 勵 指 標 訂 定 基 準 值 ) 一 醫 療 共 病 處 理 成 效 ( 一 ) 個 案 收 案 後 一 年 內 死 亡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於 收 案 後 1 年 內 死 亡 個 案 數 ( 勾 稽 倉 儲 承 保 檔 的 保 險 對 象 資 訊 檔 (V_DWU_BASINS_INF) ) 2. 分 母 : 前 一 年 度 收 案 個 案 數 ( 含 已 結 案 及 收 案 中 ) ( 二 ) 個 案 收 案 期 間 轉 入 急 性 病 房 轉 入 比 率 ( 即 脫 離 醫 院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單 位 轉 住 本 院 其 他 病 房 或 轉 至 他 院 住 院 )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於 收 案 期 間 轉 入 急 性 病 房 個 案 數 ( 含 跨 院 ) 2. 分 母 : 當 年 度 收 案 個 案 數 ( 含 已 結 案 及 收 案 中 ) 二 功 能 改 善 及 後 續 適 當 轉 銜 之 成 效 ( 一 ) 醫 學 中 心 病 人 下 轉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於 下 轉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醫 院 入 院 之 個 案 數 2. 分 母 : 醫 學 中 心 符 合 本 計 畫 收 案 對 象 入 院 後 30 日 內 個 案 數 ( 排 除 已 死 亡 個 案 ) ( 二 ) 個 案 出 院 後 14 日 內 再 入 院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於 出 院 後 14 日 內 再 入 院 之 個 案 數 ( 含 跨 院 急 慢 性 病 房 ) 2. 分 母 : 當 年 度 院 所 出 院 個 案 數 ( 排 除 已 死 亡 個 案 ) 14 天 內 :( 再 住 院 日 - 出 院 日 ) 介 於 0 至 14 ( 三 ) 個 案 出 院 後 30 日 內 再 入 院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於 出 院 後 30 日 內 再 入 院 之 個 案 數 ( 含 跨 院 急 慢 性 病 房 ) 2. 分 母 : 當 年 度 院 所 出 院 個 案 數 ( 排 除 已 死 亡 個 案 ) 30 天 內 :( 再 住 院 日 - 出 院 日 ) 介 於 0 至 30 ( 四 ) 個 案 之 功 能 進 步 情 形 54

55 以 個 案 收 案 及 結 案 時 之 核 心 評 估 量 表 進 步 分 數 計 算 三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平 均 天 數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天 數 合 計 2. 分 母 : 當 年 度 收 案 個 案 數 ( 已 結 案 ) 註 :PAC 住 院 天 數 與 日 間 住 院 天 數 分 別 統 計 四 承 作 醫 院 品 質 報 告 指 標 ( 一 ) 管 路 移 除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管 路 移 除 個 案 數 2. 分 母 : 當 年 度 收 案 有 管 路 個 案 數 ( 已 結 案 ) ( 二 ) 非 計 畫 性 管 路 滑 脫 率 1. 分 子 : 分 母 個 案 非 計 畫 性 管 路 滑 脫 個 案 數 2. 分 母 : 當 年 度 收 案 有 管 路 個 案 數 ( 已 結 案 ) 55

56 附 錄 PAC-CVD 各 功 能 群 組 照 護 服 務 內 容 一 覽 表 群 組 名 稱 急 性 後 期 醫 療 照 護 與 復 健 FRG1 住 院 醫 療 1. 一 般 醫 療 狀 況 評 照 護 與 高 估 與 處 置 強 度 復 健 2. 神 經 學 狀 況 評 估 ( 每 天 3 與 處 置 5 次 復 健 3. 共 病 症 處 置 : 血 治 療 ) 壓 血 糖 血 脂 控 制 ; 心 臟 肺 臟 肝 臟 腎 臟 等 臟 器 功 能 維 護 ; 認 知 情 緒 睡 眠 行 為 等 障 礙 治 療 ; 營 養 及 體 重 維 持 4. 血 管 疾 病 再 發 防 治 5. 併 發 症 預 防 與 處 置 : 感 染 ( 如 吸 入 性 肺 炎 尿 道 感 染 ) 消 化 道 出 血 壓 瘡 失 禁 疼 痛 跌 倒 癲 癇 等 6. 高 密 度 復 健 計 畫 : 代 償 或 適 應 動 作 感 覺 知 覺 語 言 或 認 知 功 能 損 傷, 積 極 促 進 知 覺 - 感 覺 - 動 作 統 合 能 力 7. 積 極 復 健 計 畫 與 輔 具 提 供 : 增 進 病 患 行 動 功 能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與 溝 通 功 能,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與 重 返 社 會 能 力 8.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或 失 能 9.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技 能 專 業 領 域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語 言 治 療 56 治 療 頻 率 與 期 限 1. 週 一 到 五 : 1-2 次 / 天 30~60 分 鐘 / 次 2. 週 末 : 1 次 / 天 30~60 分 鐘 / 次 3. 計 畫 返 家 者 : 居 家 訪 視 1 次 / 療 程 ( 環 境 評 估 含 社 區 適 應 ) 次 / 天 30~60 分 鐘 / 次 2. 計 畫 返 家 者 : 居 家 訪 視 1 次 / 療 程 ( 環 境 評 估 含 社 區 適 應 ) 視 病 人 體 力 執 行 語 言 溝 通 或 吞 嚥 治 療, 每 週 至 少 提 供 5 次 語 言 治 療 收 案 條 件 與 治 療 目 標 收 案 條 件 : 1.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 2. MRS 2-4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3. 能 負 荷 一 天 1-2 次 物 理 治 療 目 標 : 1. 積 極 復 健, 增 進 功 能 ; 2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或 失 能 ; 3.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技 能 收 案 條 件 : 1.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 動 作 感 覺 知 覺 及 認 知 功 能 損 傷 者, 或 日 常 及 社 會 功 能 失 能 者 ; 2. 且 經 專 業 評 估 認 定 具 有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能 負 荷 一 天 執 行 1-2 次 職 能 治 療 者 目 標 : 1. 提 早 參 與 執 行 生 活 職 能 ; 2. 促 進 感 覺 動 作 統 合 誘 發 病 患 功 能 恢 復 ; 3. 預 防 次 發 性 失 能 收 案 條 件 : 凡 有 語 言 溝 通 或 / 及 吞 嚥 進 食 困 難 者, 含 : 管 灌 進 食 者 有 潛 在 吸 入 性 肺 炎 危 險 者 無 法 安 全 進 食 者 進 食 量 不 足 者 語 言 溝 通 困 難 者 書 寫 閱 讀 困 難 者 目 標 : 1. 安 全 由 口 進 食 移 除 鼻 胃 管 ; 2. 增 進 語 言 溝 通 功 能 ; 3.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安 全 餵 食 與 溝 通 互 動 技 能

57 群 組 名 稱 急 性 後 期 醫 療 照 護 與 復 健 FRG2 住 院 醫 療 1. 一 般 醫 療 狀 況 評 照 護 與 一 估 與 處 置 般 強 度 復 2. 神 經 學 狀 況 評 估 健 ( 每 天 1 與 處 置 3 次 復 3. 共 病 症 處 置 : 血 健 治 療 ) 壓 血 糖 血 脂 控 制 ; 心 臟 肺 臟 肝 臟 腎 臟 等 臟 器 功 能 維 護 ; 認 知 情 緒 睡 眠 行 為 等 障 礙 治 療 ; 營 養 及 體 重 維 持 4. 血 管 疾 病 再 發 防 治 5. 併 發 症 預 防 與 處 置 : 感 染 ( 如 吸 入 性 肺 炎 尿 道 感 染 ) 消 化 道 出 血 壓 瘡 失 禁 疼 痛 跌 倒 癲 癇 等 6. 低 密 度 復 健 計 畫 : 代 償 或 適 應 動 作 感 覺 知 覺 語 言 或 認 知 功 能 損 傷, 促 進 知 覺 - 感 覺 - 動 作 統 合 能 力 7. 復 健 計 畫 與 輔 具 提 供 : 增 進 行 動 功 能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與 溝 通 功 能 8.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或 失 能 9.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技 能 專 業 領 域 物 理 治 療 職 能 治 療 語 言 治 療 治 療 頻 率 與 期 限 1. 週 一 到 五 : 1 次 / 天 分 鐘 / 次 2. 週 末 : 1 次 / 天 30 分 鐘 / 次 3. 計 畫 返 家 者 : 居 家 訪 視 1 次 / 療 程 ( 環 境 評 估 含 社 區 適 應 ) 1. 職 能 治 療 1 次 / 天, 每 次 分 鐘 2. 計 畫 返 家 者, 每 個 療 程 1 次 居 家 訪 視 ( 環 境 評 估 含 社 區 適 應 ) 視 病 人 體 力 執 行 語 言 溝 通 或 吞 嚥 治 療, 每 週 至 少 提 供 3~4 次 語 言 治 療 收 案 條 件 與 治 療 目 標 收 案 條 件 : 1. 醫 療 狀 況 穩 定 ; 2. MRS 2-4 具 積 極 復 健 潛 能 ; 3. 僅 能 負 荷 一 天 1 次 物 理 治 療 目 標 : 1. 較 低 密 度 復 健 ; 增 進 部 分 功 能 2. 預 防 繼 發 性 損 傷 或 失 能 3.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技 能 收 案 條 件 : 1. 動 作 感 覺 知 覺 及 認 知 功 能 損 傷 者 2. 日 常 及 社 會 功 能 失 能 者 目 標 : 1. 提 早 參 與 執 行 生 活 職 能 ; 2. 促 進 感 覺 動 作 統 合 誘 發 病 患 功 能 恢 復 ; 3. 預 防 次 發 性 失 能 收 案 條 件 : 凡 有 語 言 溝 通 或 / 及 吞 嚥 進 食 困 難 者, 含 : 管 灌 進 食 者 有 潛 在 吸 入 性 肺 炎 危 險 者 無 法 安 全 進 食 者 進 食 量 不 足 者 語 言 溝 通 困 難 者 書 寫 閱 讀 困 難 者 目 標 : 1. 較 低 密 度 語 言 溝 通 或 吞 嚥 訓 練 ; 2. 增 加 口 語 表 達 詞 彙 量, 提 升 聽 覺 理 解 程 度 ; 增 進 由 口 安 全 進 食 量, 預 防 吸 入 性 肺 炎 產 生 ; 3. 提 升 家 庭 照 顧 者 安 全 餵 食 與 溝 通 互 動 技 能 57

58 103 年 度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2 次 臨 時 會 與 會 人 員 發 言 實 錄 委 員 應 到 有 37 位, 目 前 有 25 位 已 過 半 數, 請 宣 佈 開 會 各 位 委 員 大 家 午 安, 今 天 是 103 年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的 第 2 次 臨 時 會, 會 議 正 式 開 始 先 確 認 上 一 次 的 會 議 紀 錄 跟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情 形 如 果 沒 有 文 字 上 的 修 改 或 修 正, 我 們 就 確 認 上 一 次 的 會 議 紀 錄 和 會 議 決 議 辦 理 情 形 現 在 就 進 入 討 論 事 項 的 第 一 案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案 由 : 胸 腔 鏡 胸 管 結 紮 術 等 5 項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及 建 議 案 請 代 表 針 對 討 論 案 的 第 一 案 胸 腔 鏡 胸 管 結 紮 術 等 5 項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提 案, 代 表 有 沒 有 意 見 請 ~ 郭 代 表 正 全 請 教 一 下, 這 些 新 增 的 項 目, 是 完 全 替 代 現 狀, 還 是 只 是 新 增 而 已? 林 科 長 淑 範 郭 代 表 提 到 的 問 題 是 這 些 項 目 是 完 全 新 增 還 是 替 代 項 目, 可 從 我 們 會 議 資 料 第 5 頁 來 看, 我 們 把 新 增 項 目 一 一 表 列, 第 一 項 胸 管 結 紮 術 是 完 全 替 代, 第 二 項 胸 腔 鏡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在 後 面 可 以 看 到 102 年 申 報 量 是 7500 件, 替 代 率 10%, 所 以 每 一 項 在 當 初 詢 問 學 會 時 都 會 問 是 完 全 替 代 還 是 部 分 替 代, 費 用 預 估 也 會 做 這 樣 的 調 整, 以 上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剛 才 問 這 個 的 意 思 是 新 增 的 項 目 不 是 完 全 替 代 舊 有 的, 就 是 舊 有 的 項 目 應 該 還 存 在, 這 是 第 一 個 58

59 第 二 個 的 話, 我 記 得 上 次 眼 科 的 一 些 手 術 項 目 我 有 特 別 提 出 來, 副 組 長 好 像 也 有 答 應, 就 是 裡 面 用 到 的 特 材 應 該 要 明 列, 讓 我 們 知 道 哪 些 特 材 要 扣 掉, 因 為 就 醫 院 整 個 管 理 上, 它 跟 醫 師 中 間 的 一 些 協 議, 有 些 特 材 不 應 該 在 它 跟 醫 師 分 配 的 考 量, 所 以 往 後 所 有 手 術 項 目, 我 希 望 特 材 應 該 明 列 講 是 多 少, 可 是 現 在 整 個 一 包 起 來, 你 跟 我 說 材 料 費 總 共 是 多 少, 但 材 料 費 裡 面 有 些 是 一 般 材 料, 有 些 是 特 殊 材 料, 以 前 我 們 是 另 外 申 報, 跟 醫 師 沒 有 關 係, 但 你 現 在 把 它 混 在 一 起, 我 們 無 從 做 起,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健 保 署 能 夠 交 代 清 楚 第 三 個, 上 次 會 議 有 些 爭 議, 有 些 特 材 是 過 程 中 需 要, 但 不 是 百 分 百 使 用, 有 些 手 術 是 兩 項 手 術 用 一 個, 也 有 一 個 手 術 用 一 個, 造 成 特 材 給 我 們 的 費 用 是 除 以 二, 結 果 我 們 兩 個 手 術 用 一 個 占 便 宜, 我 一 個 手 術 用 一 個 的 費 用 卻 拿 1/2, 這 樣 對 醫 院 來 講 會 有 很 大 的 風 險, 所 以 我 希 望 類 似 像 這 樣 過 程 中 間 用 到 的 特 材, 能 把 它 剔 出 來 另 外 報, 希 望 貴 署 能 遵 循 這 樣 的 原 則, 以 上 所 以 就 今 天 這 五 項 有 些 沒 有 明 列 的 特 材, 貴 署 是 不 是 在 會 議 中 或 會 後 來 補 充 這 樣 的 手 術 項 目, 包 括 什 麼 樣 的 特 材, 它 的 支 付 點 數 是 多 少 讓 我 們 知 道, 以 上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謝 謝 代 表 的 指 教, 我 們 上 次 在 眼 科 部 分 我 們 有 特 別 把 它 含 的 過 程 面 材 料 明 列, 那 我 們 這 次 所 做 的 材 料 費 佔 率 百 分 比 是 含 所 有 過 程 面 會 用 到 的 一 般 跟 特 殊 材 料, 至 於 要 明 列 所 有 的 材 料 確 實 會 有 一 點 困 難, 比 如 說 用 到 紗 布 空 針 等 等 的, 我 們 原 則 上 只 列 過 程 面 比 較 特 殊 的 材 料 且 較 昂 貴 的, 因 為 我 們 目 前 所 有 的 手 術 項 目 都 沒 有 明 列, 希 望 代 表 可 以 體 諒, 如 果 我 們 已 經 寫 它 含 多 少 % 材 料 就 是 含 整 個 手 術 過 程 面 使 用 的 所 有 一 般 或 特 殊 材 料, 至 於 我 們 這 個 項 目 在 當 時 如 果 要 替 代 某 一 項 目, 我 們 在 預 估 它 所 增 加 的 費 用 部 分 就 會 針 對 替 代 部 分 做 處 理, 實 際 上 我 們 在 做 相 關 的 新 增 或 是 修 訂, 都 會 在 提 案 裡 面 做 說 明, 這 個 項 目 因 為 我 們 在 今 年 5 月 6 日 討 論 時, 是 代 表 認 為 需 要 再 退 回 去 給 相 關 學 會 看 材 料 費 用 有 無 問 題, 所 以 這 次 按 照 大 家 意 見 做 一 些 調 整, 我 先 回 應 到 這 邊 如 果 代 表 不 反 對 的 話, 今 天 我 們 也 有 請 胸 腔 外 科 的 鄭 醫 師, 是 否 請 鄭 醫 師 做 一 個 說 明 59

60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謝 謝 各 位 長 官 跟 所 有 代 表 給 胸 心 外 學 會 有 一 個 機 會 做 我 們 的 意 見 陳 述, 當 然 上 次 有 做 一 下 修 正, 因 為 當 時 可 能 有 一 些 醫 院 沒 有 把 內 視 鏡 的 設 備 成 本 算 進 去, 所 以 這 一 次 有 做 一 些 修 正, 不 過 我 們 調 整 之 後 整 體 點 數 仍 相 對 偏 低 剛 剛 代 表 提 到 的 一 般 耗 材 跟 特 材, 我 們 有 做 一 下 計 算, 如 果 把 特 材 算 進 去, 以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做 基 準 的 話, 理 論 上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跟 袖 形 切 除 術 的 技 術 性 複 雜 度 比 原 先 的 肺 葉 切 除 術 還 高, 花 費 的 人 力 跟 成 本 各 方 面 都 比 較 複 雜, 併 發 症 也 可 能 比 較 高 一 點, 若 用 肺 葉 切 除 術 來 算 的 話, 其 實 把 這 些 因 素 加 上 去, 這 兩 種 手 術 點 數 是 偏 低 的, 耗 材 的 部 分, 我 們 還 是 不 知 道 是 否 要 把 它 明 列, 比 如 說 超 音 波 是 不 一 定 用 到, 若 有 病 患 用 到, 目 前 是 有 部 分 是 請 病 人 自 費 而 一 定 要 用 到 的 耗 材, 例 如 : 自 動 縫 合 槍 是 否 要 把 它 列 入 特 殊 耗 材, 若 不 列 入 可 能 比 較 合 理, 若 列 入 可 能 成 本 過 低 沒 辦 法 接 受, 因 為 超 過 原 先 各 醫 院 試 算 的 費 用 不 知 道 這 一 部 分 來 講, 特 殊 耗 材 部 分 還 是 維 持 原 先 縫 合 槍 是 屬 於 自 費 的 項 目? 林 科 長 淑 範 剛 剛 學 會 提 到 兩 個 特 材, 一 個 是 超 音 波 諧 波 刀 跟 內 視 鏡 使 用 的 槍, 目 前 都 是 屬 於 Y 碼, 以 後 會 收 載 在 我 們 特 材 底 下, 目 前 醫 師 向 病 患 說 明, 經 病 人 同 意 之 後 是 可 以 自 費 的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所 以 不 在 這 幾 % 之 內? 林 科 長 淑 範 對 郭 代 表 正 全 這 邊 也 是 我 比 較 顧 慮 的, 你 所 說 的 材 料 費 包 括 一 般 材 料 跟 特 殊 材 料 特 殊 材 料 一 定 要 明 寫 呀! 不 然 以 後 你 說 諧 波 刀 等 材 料 費 都 含 在 裡 面 呀! 那 怎 辦? 至 於 剛 剛 副 組 長 提 到 紗 布 等 材 料 本 來 就 是 不 計 價 材 料, 我 沒 有 要 求 要 明 列, 這 段 在 當 初 第 一 次 在 開 眼 科 手 術 時, 我 已 經 說 清 楚, 就 是 目 前 我 們 所 定 義 的 特 材 希 望 能 明 定 清 楚, 以 上 林 科 長 淑 範 剛 剛 代 表 提 到 的 希 望 昂 貴 特 殊 材 料 內 含 在 支 付 標 準 時, 能 明 哪 些 是 內 含 的 過 程 面 材 料, 以 後 我 們 會 按 照 大 家 意 思, 能 寫 清 楚 的 會 寫 清 60

61 楚 本 案 這 五 項 診 療 項 目, 都 沒 有 現 在 的 Y 碼 或 是 需 內 含 過 程 面 昂 貴 的 特 材, 所 內 含 的 材 料 費 都 是 一 般 材 料, 所 以 這 些 診 療 項 目 的 特 材 比 例 比 較 低 黃 代 表 雪 玲 它 的 註 釋 是 否 直 接 寫 一 般 材 料 就 好? 請 朱 代 表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想 請 問 一 下, 看 請 問 健 保 署 或 是 鄭 醫 師, 替 代 率 的 10% 是 如 何 估 出 來, 能 否 做 一 個 說 明? 第 二 個 就 是 剛 剛 鄭 醫 師 提 到 用 胸 腔 鏡 來 做 這 些 手 術, 第 一 個 它 風 險 高 技 術 複 雜 合 併 症 比 較 多 ~ 那 我 不 曉 得 納 進 來 對 民 眾 疾 病 治 療 到 底 有 甚 麼 優 點?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好, 謝 謝 代 表 提 出 來 的 問 題 這 部 分 我 不 知 道 10% 是 如 何 算 出, 不 過 基 本 上 來 講 這 是 一 個 全 新 的 手 術, 但 是 也 沒 有 取 代 傳 統 的 開 胸 手 術 它 是 一 個 內 視 鏡 手 術, 基 本 上 有 很 多 的 優 點, 因 為 肺 癌 的 病 人 目 前 是 越 來 越 多, 特 別 是 因 為 體 檢 的 關 係, 很 多 早 期 的 癌 症 都 被 診 斷 出 來, 所 以 原 先 傳 統 是 做 肺 葉 切 除 術, 現 在 大 家 做 的 比 較 小 一 點, 那 肺 袖 狀 切 除 術 是 因 為 長 的 位 置 比 較 特 別 一 點, 在 分 叉 路 口 上, 不 過 這 幾 年 我 看 國 內 大 部 分 醫 院 對 肺 癌 的 治 療 胸 腔 鏡 手 術 已 占 八 九 成, 像 我 們 醫 院 來 講, 大 概 有 時 候 到 93% 95%, 所 以 這 部 分 來 講, 當 然 病 人 住 院 天 數 有 縮 短, 但 是 現 在 有 一 項 新 的,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這 是 針 對 小 於 2 公 分 的 癌 症, 現 在 體 檢 這 種 案 例 做 蠻 多 的, 這 部 分 切 除 的 話 需 要 花 更 多 的 時 間, 大 部 分 醫 院 在 這 兩 三 年 開 始 做, 這 已 在 日 本 已 經 做 好 幾 年, 預 計 會 有 越 來 越 多 類 似 的 手 術 在 台 灣 執 行, 相 對 來 講 可 能 初 期 會 有 一 部 分 併 發 症 稍 微 多 一 點, 不 過 一 般 基 本 上 內 視 鏡 的 手 術 相 對 傳 統 手 術 來 講 有 很 多 的 優 點, 包 括 住 院 天 數 會 縮 短 病 人 使 用 止 痛 藥 疼 痛 指 數 等 等 都 會 降 低, 這 在 過 去 這 幾 年 也 都 有 證 實 這 一 點, 謝 謝 請 朱 代 表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覺 得 這 有 點 奇 怪, 第 一 點 剛 剛 鄭 醫 師 說 的 10% 沒 有 回 答, 說 不 61

62 知 道 怎 麼 來, 所 以 健 保 署 應 該 說 明 一 下 這 10% 替 代 率 怎 麼 來, 因 為 照 專 家 意 見 說 這 是 全 新 手 術 其 實 沒 有 替 代 第 二 個, 我 不 知 道 為 何 替 代 項 目 會 選 這 兩 項, 因 為 傳 統 的 也 有 segmentectomy 也 有 sleeve lobectomy, 但 是 我 不 知 道 你 這 邊 特 別 拿 出 來 提 是 依 據 什 麼? 感 覺 起 來 好 像 健 保 署 提 的 案 子, 胸 腔 外 科 醫 學 會 也 有 些 不 太 相 同 的 意 見 啦! 科 長,10% 是 哪 個 學 會 的 專 家 學 者 提 出 來, 因 為 學 會 每 次 都 派 出 不 同 代 表 林 科 長 淑 範 這 個 項 目, 在 我 們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中,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在 討 論 替 代 率 時, 這 是 一 個 比 較 難 的 項 目, 到 底 要 替 代 傳 統 手 術 的 百 分 之 多 少 或 是 胸 腔 鏡 的 百 分 之 多 少, 其 實 不 容 易 討 論, 所 以 我 們 就 詢 問 學 會 若 以 胸 腔 鏡 手 術 之 10% 來 估, 會 不 會 過 少, 因 為 他 們 沒 有 很 明 確 的 知 道 可 以 替 代 多 少, 可 是 就 替 代 現 行 胸 腔 鏡 的 10% 的 算 法 他 們 可 以 接 受 朱 代 表 益 宏 但 是 如 果 它 替 代 的 不 是 只 有 現 行 的 胸 腔 鏡 手 術 呢? 還 有 傳 統 的 segmentectomy 或 sleeve lobectomy, 你 們 有 沒 有 估 到 這 一 部 分? 我 不 曉 得 ~ 我 想 請 問 鄭 醫 師, 這 有 可 能 取 代 傳 統 這 些 手 術, 還 是 它 只 會 取 代 胸 腔 鏡 手 術, 傳 統 的 還 是 照 樣 做 開 胸 手 術?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好 ~ 我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當 然 這 部 分 是 這 樣, 開 胸 手 術 在 過 去 所 有 不 管 大 小 醫 院 都 有 做, 但 這 幾 年, 比 如 我 們 醫 院 在 2005 年 開 始 做 內 視 鏡 手 術, 大 概 只 有 占 25 %, 但 是 隨 著 這 幾 年 慢 慢 累 積 增 加 已 達 到 95 % 以 上, 臺 灣 其 他 醫 院 大 概 大 部 分 醫 學 中 心 裡 面 也 差 不 多, 一 般 區 域 醫 院 也 會 做, 只 是 比 例 沒 那 麼 高, 分 葉 切 除 術 在 這 兩 三 年 來 講, 才 慢 慢 比 較 增 加, 因 為 跟 日 本 有 交 流 之 後, 這 方 面 開 始 做 得 較 多, 所 以 我 想 隨 著 時 間 的 演 進, 替 代 率 是 比 較 高 的 那 當 時 我 沒 有 參 加 到 10% 部 分 的 會 議, 不 曉 得 10% 的 緣 由, 長 官 剛 剛 有 說 明 這 部 分 過 程 至 於 袖 狀 切 除 術 確 實 是 比 較 困 難, 現 在 大 部 分 醫 院 是 一 部 分 做 開 胸, 一 部 分 做 內 視 鏡, 也 已 經 有 部 分 醫 院 已 經 完 全 純 做 內 視 鏡 手 術, 比 如 說 臺 大 醫 院 或 甚 至 有 些 機 器 手 臂 做 的 肺 袖 狀 切 除 術, 但 當 然 沒 有 像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62

63 的 比 例 那 麼 高, 不 過 我 想, 因 為 病 人 也 希 望 比 較 不 痛 比 較 快 癒 合, 所 以 這 是 一 個 趨 勢, 隨 著 時 間 比 例 會 越 來 越 高 徐 代 表 弘 正 事 實 上 我 們 知 道 近 來 肺 癌 篩 檢 的 部 分, 尤 其 是 在 體 檢 這 部 分 越 做 越 多 以 後, 事 實 上 這 一 部 分 是 增 加 蠻 多 的, 我 現 在 擔 心 的 是 這 些 新 增 項 目, 一 個 六 萬 多 一 個 三 萬 八, 會 不 會 將 來 有 一 個 shift, 如 果 病 人 可 以 這 樣 做 的 話, 是 不 是 醫 師 都 會 採 取 做 六 萬 多 的, 這 兩 個 項 目 有 沒 有 明 顯 的 分 野 在 哪 裡? 至 於 剛 剛 朱 代 表 講 的 10%, 我 覺 得 真 的 很 可 議, 因 為 越 來 越 多 screen 出 來 的 都 要 開 刀, 如 果 是 這 樣 的 話, 將 來 萬 一 增 加 很 多 的 話, 不 知 道 健 保 署 有 怎 麼 樣 的 處 理? 胸 腔 學 會 要 答 覆? 還 是 科 長 這 邊 在 開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時 有 無 這 方 面 資 訊? 沒 有 胸 腔 科 針 對 徐 代 表 意 見 有 沒 有 回 應?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回 應 代 表 的 問 題, 我 想 時 代 在 演 進, 醫 師 當 然 希 望 能 夠 提 供 比 較 好 的 服 務, 其 實 大 家 目 標 都 相 同, 都 希 望 能 有 比 較 不 痛 又 安 全 的 手 術, 所 以 這 部 分 來 講, 確 實 回 到 用 過 去 傳 統 開 胸 的 手 術 會 越 來 越 少, 這 是 自 然 趨 勢 而 非 刻 意 選 擇, 我 想 胸 腔 鏡 手 術 還 是 有 它 的 發 展 徐 代 表 弘 正 這 新 舊 兩 項 都 是 胸 腔 鏡 手 術, 有 什 麼 差 別? 陳 代 表 志 忠 因 為 你 現 在 申 請 segmentectomy, 你 要 替 代 原 有 的 wedge or partial resection 手 術, 兩 者 都 是 胸 腔 鏡 手 術, 有 何 差 異?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我 了 解 意 思 了, wedge resection 不 是 解 剖 性 的 切 除, segmentectomy 是 解 剖 性 的 切 除, 所 以 解 剖 性 的 切 除 相 對 比 較 困 難, 就 像 是 一 個 西 瓜 要 切, 以 前 來 講 是 隨 便 挖 一 塊 這 叫 wedge, 現 在 如 果 按 照 解 剖 性 來 分 的 話, 它 可 以 降 低 癌 症 的 復 發 率, 可 以 得 到 較 好 的 長 期 存 活 率 結 果, 所 以 有 必 要 做 解 剖 性 的 切 除 但 解 剖 性 切 除 相 對 花 費 更 多 時 間, 甚 至 比 lobectomy 更 花 時 間 陳 代 表 志 忠 63

64 泌 尿 科 你 也 是 拿 全 部 比 拿 部 分 容 易 多 了, 解 剖 性 的 切 除 你 要 分 的 較 仔 細, 要 照 血 管 分, 主 要 是 時 間 耗 的 比 較 多, 但 材 料 方 面 呢? 不 照 解 剖 性 切 除 來 說, 其 止 血 方 面 應 較 困 難, 分 得 細 止 血 較 容 易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是, 但 是 動 脈 靜 脈 細 的 支 氣 管 都 要 一 支 支 分 很 細 ~ 這 時 候 要 保 留 血 管 相 對 要 花 很 多 時 間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想 就 這 個 替 代 率, 雙 方 都 有 報 告, 事 實 上 今 天 根 本 沒 辦 法 討 論, 不 過 我 剛 剛 算 了 一 下 費 用 的 預 估, 就 是 用 這 樣 評 估 下 來, 是 不 是 我 們 把 它 當 一 個 案 例, 因 為 我 們 每 一 年 會 有 新 增 的 醫 療 項 目 給 付, 至 少 這 幾 個 項 目 我 們 來 年 再 回 溯 看 一 下 是 不 是 差 異 很 大, 那 以 後 這 個 替 代 率 就 有 問 題, 因 為 今 天 沒 有 辦 法 討 論 一 個 結 果, 不 過 就 剛 才 代 表 提 到 包 括 特 殊 材 料, 我 建 議 還 是 要 明 列, 沒 有 明 列 可 能 以 後 大 家 對 所 謂 涵 蓋 的 特 殊 材 料 包 括 什 麼 有 疑 義, 這 是 我 們 比 較 擔 心 的, 那 這 一 個 手 術 項 目 本 來 點 數 要 增 加, 我 沒 有 意 見, 因 為 醫 師 的 貢 獻 這 一 部 分, 我 想 醫 院 還 是 要 合 理 的 回 饋, 我 想 這 是 必 要 的, 但 不 能 混 在 裡 面, 那 一 般 材 料 的 所 謂 不 計 價 材 料, 這 一 種 本 來 就 不 期 待 你 們 把 它 一 一 講 出 來, 以 上 有 關 郭 代 表 所 提 特 殊 材 料 可 以 明 列 的 話, 醫 管 組 是 不 是 在 下 次 會 議 就 郭 代 表 所 提 做 明 確 回 應,OK? 另 外, 針 對 替 代 率 確 實 很 難 在 這 邊 討 論 出 結 果, 當 然, 一 年 以 後 我 們 會 再 來 回 溯 相 關 的 統 計 資 料, 也 許 就 能 明 確 知 道 到 底 這 種 估 法 的 正 確 率 為 何, 這 是 未 來 一 年 後 要 做 的 統 計 對 這 5 項, 還 有 沒 有 其 它 代 表 有 不 同 意 見, 請 朱 代 表 發 言, 再 請 謝 代 表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想 還 是 要 請 醫 管 那 邊, 例 如 六 萬 多 塊 的 segmentectomy, 它 的 特 材 到 底 含 了 哪 些 東 西, 在 這 邊 可 不 可 以 直 接 做 個 說 明, 這 是 第 一 點 第 二 點, 剛 剛 提 到 一 年 以 後 檢 討 替 代 率, 我 記 得 在 藥 品 跟 耗 材 的 會 議 上, 他 們 都 每 半 年 就 會 累 計 來 檢 討, 而 且 不 是 只 有 檢 討 一 次, 會 持 續 的 檢 討, 可 能 累 積 好 幾 年 從 通 過 公 告 後 半 年 開 始, 申 報 資 料 包 括 新 增 的 項 目 及 替 代 的 項 目 都 會 報 出 來, 我 希 望 這 邊 也 能 這 樣 比 照 辦 理 從 新 的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開 始, 以 後 我 們 就 做 一 個 慣 例, 看 半 年 是 每 64

65 年 一 月 或 六 月 或 什 麼 時 候, 半 年 就 拿 出 來 針 對 這 些 東 西, 包 括 新 增 項 目 金 額, 跟 被 取 代 的 項 目 數 量 金 額 剛 剛 講 到 我 們 都 質 疑 取 代 率 不 是 10%, 以 及 它 取 代 的 項 目 不 光 只 有 這 兩 項, 這 一 部 分 因 為 鄭 醫 師 也 在, 是 不 是 能 夠 做 一 個 說 明, 就 現 在 的 胸 腔 手 術 不 管 是 傳 統 的 OPEN 或 是 胸 腔 鏡 手 術, 我 們 看 到 的 這 三 個 項 目, 在 傳 統 你 們 是 用 什 麼 方 式 替 代 申 報 或 是 用 比 照 申 報 等 等, 我 相 信 鄭 醫 師 在 醫 院 都 做 過, 那 是 用 什 麼 方 式 來 處 理? 當 然, 只 有 一 家 醫 院 不 具 有 代 表 性, 但 是 做 一 個 說 明 嘛 再 來 請 承 辦 及 醫 管 組, 再 去 詢 問 胸 腔 醫 學 會, 你 都 要 去 把 它 搞 清 楚, 到 底 所 有 胸 腔 手 術 裡 面 有 取 代 哪 些 項 目 來 ~ 謝 代 表, 請 謝 代 表 文 輝, 看 這 些 調 整 是 依 據 103 年 總 額 裡 面 新 增 支 付 標 準 編 列 之 預 算 12.3 億, 如 果 照 這 樣 的 話,104 年 明 年 好 像 沒 有 編 列 預 算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滾 到 基 期 了 謝 代 表 文 輝 滾 到 基 期 就 很 慘 了, 剛 剛 講 說 6 個 月 或 一 年 來 追 蹤 它, 可 是 新 增 藥 品 藥 材 追 蹤 沒 有 用 啦!statins 開 放 使 用 102 年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每 一 季 就 增 加 三 億 多, 一 年 就 增 加 十 幾 億, 事 實 上 討 論 的 結 果 就 是 說 它 會 改 善, 發 作 心 血 管 疾 病 的 人 會 減 少 費 用, 其 實 也 沒 有 依 據 如 果 你 每 年 新 編 預 算 還 有 意 義, 不 然 一 直 追 蹤, 就 說 做 完 後 比 較 不 會 復 發, 比 較 不 會 復 發 費 用 就 會 減 少, 但 是 從 來 也 不 會 講 說, 不 會 復 發 就 活 比 較 久, 那 它 後 續 醫 療 費 用 要 從 哪 來, 所 以 就 變 成 103 年 有 這 預 算 12.3 億, 下 次 追 蹤 說 花 了 50 億 60 億 100 億 等 等, 也 沒 有 預 算 可 以 來, 這 相 當 弔 詭, 所 以 我 覺 得 越 談 越 無 力 感, 剛 剛 鄭 醫 師 在 講 說 費 用 比 較 偏 低, 我 是 覺 得 在 座 所 有 各 科, 有 那 一 科 費 用 沒 有 偏 低, 每 一 科 都 不 合 理 呀!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講 這 個 意 義 不 大 不 過 當 然 還 是 要 追 蹤, 如 果 未 來 經 過 三 年 四 年 後 真 的 差 距 很 大, 拜 託 署 內 要 爭 取, 因 為 無 論 新 增 藥 品 或 診 療 項 目, 通 常 第 一 年 用 的 最 少, 因 為 大 家 不 熟, 有 的 時 候 是 開 放 比 較 晚 像 這 案 討 論 過 也 許 是 到 12 月 才 開 放, 所 以 它 用 的 量 會 比 較 少, 那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呢? 我 們 現 在 看 起 來 大 概 要 到 五 六 年 才 會 看 到 穩 定 的 量, 如 果 有 詳 實 的 數 據 以 後, 真 的 拜 託 長 官 要 幫 我 們 爭 取 編 65

66 列 預 算 來 支 應, 不 然 每 增 加 項 目 進 去, 就 是 稀 釋 其 它 服 務 點 值 而 已 現 在 點 值 已 經 很 慘 了,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追 蹤 要 有 效 果, 所 以 我 也 拜 託 藥 品 藥 材 那 邊 追 蹤 的 結 果 要 真 的 能 反 映 在 未 來 預 算 的 編 列 啦! 所 以 這 一 章 我 們 也 是 很 贊 成 啦! 請 胸 腔 醫 學 會 鄭 醫 師 回 應 剛 剛 朱 代 表 問 的 專 業 問 題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回 答 朱 代 表 問 題, 我 就 第 項 來 回 答, 第 一 次 胸 管 結 紮 術 我 們 過 去 傳 統 是 開 胸, 現 在 是 內 視 鏡 但 沒 有 碼 可 報, 所 以 我 們 用 取 代 的 碼, 但 那 個 碼 沒 有 多 少 點 所 以 我 們 也 覺 得 不 合 理, 所 以 當 時 學 會 覺 得 應 該 提 出 一 個 新 建 的 碼 來 合 理 反 應 實 際 的 成 本 跟 所 花 費 的 時 間 跟 人 力 成 本 另 外 第 二 項, 有 關 於 肺 分 葉 切 除 術 我 們 現 在 是 有 做, 但 按 照 原 先 取 代 的 wedge resection 及 partial resection 來 報 這 個 碼, 現 在 目 前 大 部 分 醫 院 也 是 報 這 個 碼, 因 為 沒 有 類 似 的 碼 可 以 報 了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想 請 問 一 下 你 講 的 第 二 個, 所 以 現 在 做 wedge resection 及 partial resection 跟 segmentectomy 之 間 的 大 概 比 例 是 如 何? 假 如 一 年 20 例 的 話, 比 例 大 概 是 多 少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現 在 大 部 分 wedge resection 是 給 年 紀 比 較 大, 他 不 適 合 做 segmentectomy 或 lobectomy 的 個 案, 所 以 現 在 越 來 越 多 新 的 個 案 被 診 斷 出 來, 各 家 醫 院 來 講 這 兩 年 做 segmentectomy 才 是 真 正 的 開 始, 因 為 前 兩 年 都 是 找 日 本 專 家 示 範 之 後 大 家 才 開 始 比 較 會 做 目 前 大 概 十 個 裡 面 有 三 四 個 個 案 會 做 segmentectomy, 但 是 報 都 是 報 wedge resection, 我 們 沒 有 適 當 的 碼 去 報 更 高 的 點 數, 所 以 現 在 是 比 較 偏 低 實 際 上 lobectomy 現 在 大 部 分 很 多 醫 院 都 還 是 用 OPEN 手 術 來 做, 因 為 技 術 熟 練 度 還 沒 有 辦 法 完 全 用 pure 的 內 視 鏡 去 做, 不 過 有 些 醫 學 中 心 像 台 大 他 們 已 經 有 用 內 視 鏡 或 是 機 器 人 手 臂 來 做, 那 這 部 分 也 許 隨 著 時 間 的 演 進 會 有 更 高 的 比 例 來 做 這 樣 類 似 的 手 術 請 醫 管 組 回 應 有 關 特 材 跟 替 代 追 蹤 的 部 分 可 否 做 的 到, 請 ~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66

67 第 一 個 是 代 表 關 切 的 替 代 率, 確 實 我 們 現 在 沒 有 辦 法 預 期 未 來 有 多 少 替 代, 所 以 我 們 承 諾 在 公 告 實 施 後 半 年 就 會 在 會 議 提 出 相 關 的 檢 討, 把 它 真 正 的 使 用 量, 配 合 我 們 當 時 所 認 為 會 替 代 的 量, 一 起 做 一 個 數 量 的 呈 現 第 二 個 就 是 大 家 對 於 我 們 到 底 含 那 些 過 程 面 的 材 料 或 是 不 含 那 些 材 料, 我 們 承 諾 會 後 會 一 併 在 預 告 時 做 一 個 說 明, 也 公 告 這 些 項 目 到 底 有 含 些 什 麼, 哪 些 是 可 另 申 報 或 是 目 前 先 走 自 費 的 模 式 第 三 個 部 分, 我 想 還 是 要 說 明, 實 際 上 我 們 當 時 在 討 論 新 增 項 目 的 時 候, 它 其 實 有 因 應 某 些 條 件, 所 以 我 們 在 學 會 或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時, 都 有 明 訂 它 的 適 應 症, 不 是 原 來 開 wedgeg 切 除 術 的 都 可 以 轉 過 來 做 segmentectomy 或 是 sleeve lobectomy, 而 符 合 這 些 適 應 症 的 有 多 少 病 人, 我 們 資 料 庫 確 實 做 不 出 來, 所 以 我 們 確 實 沒 有 辦 法 目 前 告 訴 你 們 大 概 財 務 衝 擊 究 竟 有 多 大 不 過 誠 如 大 家 所 說, 過 去 它 可 能 用 傳 統 手 術 去 報, 那 以 後 只 是 用 新 的 手 術 項 目 申 報, 我 們 都 會 一 併 呈 現, 它 不 是 完 全 新 增, 它 是 會 替 代 某 一 些 原 有 的 給 付 我 希 望 各 位 代 表 能 夠 支 持, 因 為 我 們 也 希 望 新 的 科 技 能 夠 造 福 我 們 被 保 險 人 既 然 這 些 項 目 其 實 已 經 實 行 多 年, 只 是 我 們 健 保 沒 有 合 適 的 手 術 項 目 讓 醫 生 醫 院 申 報, 也 造 成 一 些 收 費 上 的 困 擾, 我 們 希 望 說 大 家 先 支 持 讓 它 先 進 來, 實 際 上 之 前 我 們 對 於 成 本 分 析 結 果 也 都 有 回 饋 臺 灣 醫 院 協 會 或 是 社 區 醫 院 協 會 等, 請 他 們 幫 我 們 核 對 成 本 分 析 的 資 料, 也 謝 謝 各 學 會 給 我 們 的 指 教, 所 以 我 們 也 做 一 些 調 整 我 們 誠 摯 希 望 說 既 然 我 們 在 103 年 有 編 這 樣 的 預 算 就 先 讓 它 進 來, 至 於 相 關 的 衝 擊 或 是 影 響, 在 我 們 每 一 季 議 事 協 商 會 議 部 分 就 會 看 到 對 整 個 總 額 的 衝 擊, 還 有 就 是 我 們 承 諾 半 年 以 後 會 來 檢 討 使 用 量, 以 上 黃 代 表 雪 玲 我 想 請 教 一 下, 像 這 些 手 術 會 不 會 落 到 DRG 裡 面, 如 果 在 DRG 的 個 案 要 怎 麼 處 理, 特 別 是 這 邊 講 到 替 代 率 10%, 那 用 平 均 值 的 概 念 一 估 下 去, 如 果 做 這 些 新 手 術 的 人, 用 平 均 值 來 付 的 話, 它 一 定 沒 有 辦 法 拿 到 這 樣 子 的 金 額 林 科 長 淑 範 這 些 新 增 項 目 的 適 應 症 都 是 肺 癌 的 病 人, 而 肺 癌 病 人 不 在 DRG 適 用 範 圍 裡 面 至 於 第 6 頁 右 心 室 至 肺 動 脈 心 導 管 連 接 術, 它 目 前 是 67

68 MDC5, 是 屬 於 目 前 已 經 導 入 的 DRG 範 圍, 不 過 我 們 現 在 倒 回 來 看 它 們 支 付 點 數 的 比 較, 現 在 新 增 的 是 六 萬 兩 千 多 點, 替 代 項 目 大 概 是 從 五 萬 到 八 萬 都 有, 我 們 會 校 正 DRG 的 點 數 好, 請 郭 代 表 郭 代 表 正 全 對 不 起, 我 不 反 對 這 一 案, 不 過 就 剛 才 專 家 提 的 意 見, 它 的 替 代 率 可 能 會 越 來 越 高, 所 以 裡 面 你 們 算 10% 的 替 代 率, 我 倒 希 望 貴 署 能 夠 把 它 高 估 一 點, 因 為 至 少 這 個 錢 我 們 拿 不 回 來, 消 費 者 會 去 看, 這 個 錢 沒 花 掉 但 是 如 果 你 把 它 低 估 了, 我 們 錢 不 夠, 沒 有 人 要 補 錢 給 我 們, 所 以 我 寧 願 在 這 邊 把 它 高 估, 那 高 估 到 多 少, 我 想 就 用 他 們 專 業 角 度 去 估 好, 剛 剛 郭 代 表 的 意 見 替 代 率 10% 是 不 是 低 估 了, 代 表 是 不 反 對 這 案 子, 但 替 代 率 過 於 低 估, 學 會 你 們 是 不 是 正 式 行 文 給 我 們, 讓 我 們 在 公 告 時, 一 併 修 正 鄭 醫 師 清 源 ( 台 灣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學 會 代 表 ) 好, 那 我 們 就 把 這 個 問 題 帶 回 學 會 去 討 論, 再 給 確 定 的 百 分 比, 謝 謝 好, 討 論 第 一 案 就 謝 謝 代 表 的 支 持, 我 們 就 依 程 序 呈 報 衛 福 部 核 定 公 布, 公 布 實 施 六 個 月 以 後, 就 依 剛 剛 代 表 的 意 見, 要 提 報 所 需 的 利 用 情 形, 檢 討 替 代 率 方 面 是 高 估 還 是 低 估 朱 代 表 益 宏 第 6 頁 的 第 5 項, 鉺 雅 鉻 雷 射 手 術 現 在 是 完 全 沒 有 是 不 是? 這 邊 看 到 它 現 行 手 術 沒 有 列, 但 是 又 說 它 的 療 效 同 二 氧 化 碳 雷 射, 所 以 現 在 皮 膚 科 他 們 是 都 沒 有 做 雷 射 手 術 嗎? 林 科 長 淑 範 現 在 支 付 標 準 是 二 氧 化 碳 雷 射 手 術, 其 實 現 在 二 氧 化 碳 雷 射 手 術 做 的 比 較 少, 因 為 它 是 比 較 深 層 的 傷 害, 所 以 那 時 候 替 代 率 並 沒 有 說 到 要 替 代 這 一 項, 它 是 一 個 全 新 的 東 西 68

69 朱 代 表 益 宏 但 是 它 在 治 療 上 其 實 可 以 取 代 二 氧 化 碳 雷 射 手 術, 是 這 意 思 嗎? 皮 膚 科 醫 學 會 在 不 在? 今 天 沒 有 邀 請 皮 膚 科 醫 學 會 過 來 朱 代 表 益 宏 現 在 二 氧 化 碳 雷 射 手 術 一 年 做 多 少 量 知 不 知 道? 也 都 不 知 道 ~ 好, 查 完 以 後 提 供 給 代 表 做 了 解 第 一 案 我 們 就 按 照 各 代 表 意 見, 照 案 通 過 並 報 部 公 布 實 施 接 下 來 第 二 案 第 二 案 案 由 :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等 31 項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及 建 議 案 好, 請 委 員 針 對 討 論 事 項 的 第 二 案, 因 為 這 項 目 很 多, 總 共 有 31 項, 經 過 好 幾 次 的 專 家 諮 詢 以 後, 最 後 只 同 意 14 項 的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我 們 先 針 對 同 意 的 14 項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請 科 長 用 附 件 1 就 是 第 11 頁 ~ 第 16 頁, 逐 項 的 請 各 委 員 表 示 意 見, 這 樣 可 能 大 家 會 比 較 清 楚 科 長, 請 ~ 林 科 長 淑 範 項 目 有 點 多, 我 們 逐 項 跟 大 家 簡 單 說 明, 從 第 11 頁 第 一 項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本 手 術 在 傳 統 手 術 內, 對 於 凹 凸 胸 的 個 案, 以 前 傳 統 方 法 是 要 將 肋 骨 切 除 所 以 傷 口 大 復 原 時 間 長 納 氏 手 術 已 經 在 國 內 施 行 很 久 了, 技 術 已 經 成 熟, 所 以 我 們 納 到 支 付 標 準 裡, 但 是, 為 了 要 避 免 輕 微 不 需 要 的 個 案, 研 訂 了 適 應 症, 一 是 必 需 符 合 Haller index 或 CT index 的 條 件 二 是 有 呼 吸 功 能 障 礙 或 是 有 心 理 障 礙 需 由 經 精 神 科 醫 師 評 估 有 矯 治 之 需 要 者 在 支 付 規 定 包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特 殊 材 料 費, 在 這 裡 特 別 回 應 一 下, 本 項 過 程 面 的 使 用 材 料 是 包 括 內 視 鏡 的 保 護 套 還 有 超 高 速 的 氣 鑽 鑽 頭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所 要 用 到 的 矯 正 板, 因 為 矯 正 板 一 條 要 十 萬 左 右, 每 個 病 患 使 用 的 數 量 不 一 樣, 所 以 本 支 付 點 數 不 含 矯 正 板 這 個 手 術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討 論 建 議 69

70 的 是 29,562 點, 在 替 代 項 目 裡 是 替 代 所 有 凹 凸 胸 手 術, 故 替 代 率 是 100% 本 手 術 在 詢 問 專 家 時, 技 術 耗 用 時 間 及 困 難 度 比 傳 統 手 術 簡 單, 所 以 大 家 可 以 看 到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支 付 點 數 比 傳 統 開 胸 術 低, 可 是 它 比 較 貴 的 是 在 還 沒 有 納 進 來 的 矯 正 板 的 部 份, 以 上 說 明 請 代 表 針 對 本 項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發 表 意 見 黃 代 表 雪 玲 不 好 意 思, 我 有 請 教 我 們 家 的 醫 師, 可 是 他 說 應 該 是 只 有 替 代 凹 胸 沒 有 替 代 凸 胸, 他 說 凸 胸 不 能 用 這 個 術 式 來 做, 我 是 沒 有 那 個 專 業, 他 是 那 麼 講, 因 為 我 看 到 上 一 版 的 適 應 症 寫 的 都 是 凹 胸, 那 這 一 版 適 應 症 又 不 太 一 樣 大 部 份 用 在 凹 胸 是 不 是? 林 組 長 阿 明 幾 乎 啦! 朱 代 表 益 宏 凸 胸 沒 有 辦 法 林 組 長 阿 明 凸 胸 很 少 那 代 表 是 不 是 覺 得 只 寫 凹 胸, 凸 胸 就 不 寫? 黃 代 表 雪 玲 是 支 付 標 準 的 名 詞 哦 對 不 起, 是 支 付 標 準 的 名 詞 黃 代 表 雪 玲 那 個 預 算 就 會 林 科 長 淑 範 70

71 所 以 您 認 為 是 我 們 的 替 代 率 100% 是 有 問 題 的, 那 因 為 這 項 比 較 節 省 費 用 的 啦! 請 朱 代 表 益 宏 請 問 一 下 這 邊 列 表 列 支 付 點 數, 表 列 支 付 點 數 14,930 點, 然 後 材 料 是 98%, 所 以 他 相 加 起 來 的 支 付 點 數 是 29,562 點, 那 原 來 的 支 付 點 數 是 35,833 點, 所 以 專 家 同 意 降 價 嗎? 陳 代 表 志 忠 我 是 覺 得 要 弄 清 楚, 其 實 它 不 是 叫 取 代, 而 且 更 不 是 100% 取 代 黃 代 表 雪 玲 對 如 果 沒 有 100% 替 代, 那 我 們 再 請 黃 代 表 你 們 或 是 學 會 給 我 們 意 見, 剛 講 的 凸 胸 是 比 較 少 的, 那 比 例 到 底 多 少? 我 們 就 把 他 往 下 降, 是 90% 還 是 95% 還 是 98%, 這 樣 我 們 在 公 告 的 時 候 比 較 正 確 朱 代 表 益 宏 這 個 案 子 我 知 道 當 初 最 早 草 案 出 來 的 時 候 是 有 限 年 齡 的, 那 這 邊 我 們 看 到 你 們 有 限 年 齡, 所 以 是 把 年 齡 取 消 掉 了 還 是 怎 麼 樣? 因 為 事 實 上 我 知 道 幾 次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結 論 是 這 樣 子 我 聽 到 的, 因 為 我 有 做 過 這 個 麻 醉, 我 聽 到 的 這 些 外 科 醫 師 都 在 抱 怨 你 給 付 怎 麼 降 低 了, 結 果 你 們 說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都 同 意, 所 以 我 不 知 道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陳 代 表 志 忠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派 一 個 二 個 朱 代 表 益 宏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到 底 是 代 表 個 人 意 見 還 是 學 會 意 見? 因 為 我 知 道 小 兒 外 科 醫 學 會 對 於 這 個 也 有 意 見, 小 兒 外 科 醫 學 會 好 像 也 有 來 文 到 署 裡 有 表 達 不 同 的 意 見 因 為 你 們 有 限 年 齡, 所 以 這 裡 都 沒 有 寫 出 來, 這 邊 都 寫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結 論, 我 聽 到 專 家 的 結 論 都 不 是 這 樣 子, 怎 麼 跟 你 們 了 解 的 都 不 一 樣 71

72 陳 代 表 志 忠 那 些 專 家 沒 參 加 來, 郭 代 表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想 在 很 多 事 件 發 生 的 時 候, 常 常 報 紙 就 看 到 說 從 優 撫 卹, 就 從 優 來 考 慮, 那 像 剛 才 前 面 那 一 項 費 用 比 較 高, 替 代 率 比 較 低 一 點, 那 這 個 是 費 用 調 降 說 替 代 率 100%, 我 想 可 能 用 不 同 的 思 維 來 幫 我 們 考 慮 一 下, 雙 方 會 比 較 happy 一 點, 以 上 黃 代 表 雪 玲 我 要 補 充 一 下, 其 實 我 們 醫 師 自 己 家 的 成 本 分 析 就 已 經 是 3 萬 多 元, 健 保 署 只 有 2 萬 9 千 多 元, 其 實 他 覺 得 不 合 理, 只 是 剛 說 是 專 家 會 議 我 不 敢 提 出 來, 不 過 既 然 在 座 代 表 覺 得 在 價 格 上 的 確 是 有 低 估, 我 們 還 是 要 反 應 朱 代 表 益 宏 是 怎 樣 算 的? 謝 代 表 文 輝 專 家 算 的 淑 雅 來 說 明 一 下 張 技 士 淑 雅 跟 各 位 報 告, 先 澄 清 一 下 朱 代 表 的 意 思, 的 確 第 一 次 我 們 要 準 備 公 告 預 告 實 施 的 時 候, 小 兒 外 科 醫 學 會 的 確 來 文, 他 來 文 訴 求 有 兩 點, 第 一 在 我 們 第 一 次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所 有 專 家 都 認 為 避 免 輕 症 的 使 用, 所 以 限 定 四 歲, 可 是 他 們 認 為 說 很 多 小 朋 友 應 該 及 早 治 療, 限 定 四 歲 反 而 錯 過 黃 金 治 療 期 ; 接 下 來 胸 腔 及 心 臟 血 管 外 科 醫 學 會 來 文 表 達 他 們 認 為 這 樣 子 的 一 個 適 應 症 是 不 符 的, 所 以 我 們 這 次 的 適 應 症 是 重 新 再 徵 詢 醫 學 會 的 意 見 才 呈 現 的 版 本 那 第 二 成 本 問 題, 當 初 提 案 時 的 確 是 3 萬 多 一 點, 但 是 我 們 重 新 校 正 過 成 本, 排 除 掉 已 經 在 Y 碼 的 還 有 一 些 植 入 物 的 之 後 的 一 個 計 價 方 式, 而 且 所 有 專 家 認 為 他 的 執 行 時 間 及 困 難 度 與 傳 統 手 術 有 一 點 點 差 異, 那 相 對 的 學 會 也 來 表 達 說 應 72

73 該 是 要 分 簡 單 跟 複 雜, 那 這 個 部 份 我 們 已 經 正 式 跟 學 會 講 在 未 來 是 可 以 再 來 提 新 增 修 訂 的 部 份, 那 當 初 我 們 在 這 個 案 子 並 沒 有 簡 單 跟 複 雜, 以 上 代 表 所 提 本 項 手 術 年 齡 的 限 制, 醫 管 組 已 做 了 回 應, 至 於 凹 凸 是 支 付 標 準 裡 的 名 詞, 替 代 率 到 底 多 少? 是 不 是 請 黄 代 表 提 供 一 個 數 據 給 我 們? 黃 代 表 雪 玲 我 想 我 們 家 是 可 以 提 供, 不 過 可 能 還 是 學 會 提 供 會 比 較 準 確 好, 那 我 們 就 請 學 會 提 供 給 我 們, 如 果 代 表 們 不 反 對, 那 我 們 第 一 項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就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打 個 岔, 我 不 是 反 對, 就 我 們 剛 才 第 一 案 所 提 的 特 材 明 列, 往 後 都 要 比 照 這 個 原 則, 我 不 再 提 了, 以 上 好, 那 以 後 有 關 特 材, 就 按 剛 才 第 一 案 各 代 表 的 意 見, 也 就 是 明 確 的 在 過 程 或 是 特 殊 特 材 明 列 出 來, 那 我 們 第 一 項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就 通 過, 再 來 第 二 項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一 頁 第 二 三 項,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分 為 ( 單 腔 ) ( 雙 腔 ), 跟 現 行 支 付 標 準 33091B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是 2-D 定 位 的 方 式 3-D 立 體 定 位 方 式 在 新 增 項 目, 單 腔 是 45,109 點 雙 腔 是 49,177 點, 不 過 要 特 別 說 明, 因 為 這 兩 項 支 付 標 準 3-D 需 要 的 電 燒 導 管 線 現 在 已 是 另 外 給 付, 電 極 貼 片 已 列 為 Y 碼 可 以 收 自 費, 所 以 支 付 點 數 不 包 含 過 程 面 特 殊 材 料, 以 上 說 明 好, 請 代 表 針 對 第 二 項 新 增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表 示 意 見 朱 代 表 益 宏 73

74 這 個 為 什 麼 新 的 跟 舊 的 有 差 錢 林 科 長 淑 範 因 為 要 花 時 間 啊 朱 代 表 益 宏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比 較 簡 單 怎 麼 沒 有 減 下 來 林 科 長 淑 範 是 耗 用 時 間 的 差 異, 上 面 那 一 項 我 們 剛 特 別 說 明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跟 傳 統 手 術 比 起 來, 是 傳 統 手 術 耗 用 時 間 長, 所 以 耗 用 醫 師 成 本 較 高,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耗 用 時 間 比 2-D, 沒 有 立 體 定 位 的 時 間 長, 所 以 他 支 付 點 數 會 比 較 高 朱 代 表 益 宏 你 現 在 舊 的 2-D 定 位 他 也 沒 有 講 複 雜 啊, 如 果 都 比 較 複 雜 的 話 照 理 說,2-D 搞 不 好 他 困 難 度 比 較 高 啊,3-D 因 為 解 析 度 的 關 係 可 能 比 較 容 易 啊, 對 不 對? 立 體 感 更 輕 楚 嘛 應 該 比 較 容 易 啊 這 個 比 較 專 業 哦, 你 這 樣 問 我 們 同 仁 也 沒 辦 法 明 確 的 答 覆, 因 為 這 是 經 過 專 家 的 討 論, 我 們 只 能 把 專 家 的 意 見 呈 現 在 這 裡, 在 座 也 有 很 多 是 醫 界 的 代 表, 如 果 不 是 這 方 面 的 專 家 要 答 覆 也 答 覆 不 出 來 朱 代 表 益 宏 今 天 專 家 有 沒 有 來? 下 次 是 不 是 可 以 請 朱 代 表 當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的 專 家?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我 是 委 員 就 好 啦 郭 代 表 正 全 就 我 們 今 天 所 談 的 項 目, 中 間 有 一 些 會 涉 及 到 DRG, 是 不 是 一 個 統 一 處 理 原 則, 就 是 只 要 支 付 標 準 一 動 你 那 個 DRG 要 怎 麼 來 做 一 個 校 正, 那 原 來 編 列 的 預 算 也 要 進 來, 不 然 你 還 是 用 原 來 那 些, 那 每 個 SPR 74

75 點 值 越 來 越 低 郭 代 表 剛 提 的 是 事 實, 統 一 做 法 趕 快 向 代 表 做 說 明, 就 是 如 果 新 增 的 這 些 診 療 項 目 是 在 DRG 裡 面 的, 因 為 是 新 增, 支 付 點 數 也 有 變 更, DRG 如 何 處 理, 是 不 是 給 他 們 一 個 原 則, 現 在 就 做 說 明, 請 林 科 長 淑 範 代 表 們 關 心 在 DRG 支 付 的 時 候, 會 不 會 因 為 我 們 支 付 標 準 調 整, 權 重 跟 SPR 跟 著 調, 我 們 在 上 次 的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報 告 104 年 適 用 的 參 數 權 重 SPR 我 們 最 近 已 經 陳 報 到 衛 生 福 利 部, 所 以 對 於 現 在 新 增 項 目 還 有 上 次 新 增 的 關 節 鏡 手 術, 因 為 如 果 全 部 重 新 算, 所 有 每 一 支 DRGD 權 重 SPR 都 會 影 響 到, 如 果 大 家 同 意 的 話, 可 以 把 這 次 大 家 同 意 新 增 的 項 目 單 獨 校 正 它 的 相 關 DRG, 而 且 是 校 正 權 重 的 分 子, 分 母 不 動, 也 就 是 全 國 平 均 點 數 不 變, 因 為 全 國 平 均 點 數 一 動, 所 有 DRG 都 會 改 變, 所 以 建 議 校 正 DRG 的 分 子, 讓 他 的 權 重 上 升 同 時, 我 們 把 這 次 修 訂 項 目 併 同 支 付 標 準 公 告 陳 報 給 衛 生 福 利 部, 請 部 重 併 同 修 訂 DRG 的 權 重 這 樣 OK 嗎? 朱 代 表 益 宏 剛 剛 還 是 沒 有 回 答,3-D 2-D 複 雜 到 底 哪 裡 複 雜? 這 個 45,109 點 是 怎 麼 算 出 來 的? 我 看 起 來 他 是 用 電 腦 其 實 是 儀 器 設 備 更 進 步, 那 你 給 它 給 付 比 較 高, 那 是 不 是 鼓 勵 他 軍 備 競 賽, 那 我 們 地 區 醫 院 也 在 講 你 在 鼓 勵 他 軍 備 競 賽, 對 不 對? 如 果 只 是 因 為 儀 器 設 備 比 較 好 就 給 他 較 高 的 錢, 這 個 就 不 對 囉, 所 以 要 說 明 45,109 跟 原 來 的 33091B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36,900 點 到 底 是 增 加 哪 裡? 你 說 他 原 來 做 半 個 鐘 頭, 現 在 要 做 一 個 鐘 頭 一 個 半 鐘 頭 這 樣 才 有 道 理, 像 那 個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是 這 個 樣 子 對 不 對, 這 個 也 沒 道 理 謝 代 表 文 輝 那 個 沒 有 道 理 啊! 因 為 儀 器 進 步 醫 師 做 3-D 壓 力 比 較 小 更 輕 鬆 很 快 的 就 判 定, 時 間 應 該 是 縮 短 的, 成 功 率 是 更 高 的, 這 都 是 設 備 進 階 的 關 係, 所 以 我 們 現 在 不 知 道 你 們 訂 的 支 付 點 數 裡 面, 就 是 醫 師 手 術 費 部 份 如 果 儀 器 設 備 往 上 提, 那 其 實 是 醫 院 的 投 資 增 加, 那 這 邊 應 該 是 增 加 費 用 沒 有 錯, 那 醫 師 的 困 難 度 並 沒 有 增 加 反 而 減 輕, 所 以 那 75

76 個 邏 輯 很 亂, 所 以 變 成 地 區 醫 院 勞 心 勞 力 值 班, 一 年 365 天 人 家 就 不 要 給 你 錢 啊, 因 為 你 都 做 這 個 簡 單 的 算 很 必 要,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有 些 邏 輯 長 官 應 該 要 稍 微 釐 清 醫 管 組 針 對 剛 朱 代 表 還 有 謝 代 表, 支 付 點 數 專 家 是 如 何 估 出 來 的, 請 做 個 報 告 張 技 士 淑 雅 感 謝 代 表 指 導, 成 本 分 析 表 我 們 現 在 去 拿, 那 先 解 說 一 下 為 何 計 算 上 新 增 的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會 比 現 有 的 33091B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2-D 定 位 ) 多 八 千 多 塊, 代 表 們 想 的 我 們 也 想 到 了, 我 們 問 過 學 會, 雖 然 他 是 2-D 跟 3-D 的 不 同, 但 是 2-D 的 時 間 沒 辦 法 取 代, 對 於 醫 師 他 要 找 不 整 脈 的 頻 率 點 它 的 時 間 還 是 一 樣, 那 3-D 的 部 份 是 因 為 他 更 困 難 時 候 那 個 時 間 是 在 加 上 去, 他 沒 有 取 代 掉 原 本 2-D 的 時 間, 在 學 會 的 說 明 是 這 樣 謝 代 表 文 輝 開 放 就 好 啦 張 技 士 淑 雅 學 會 是 說 因 為 現 在 比 較 專 業 的 是 不 是 不 要 為 難 我 們 同 仁, 因 為 她 只 是 把 專 家 的 意 見 告 訴 大 家 朱 代 表 益 宏 先 保 留 啦! 下 次 請 專 家 來, 專 家 都 不 來, 不 知 道 的 人 還 要 替 他 背 書, 專 家 沒 有 來 都 保 留 科 長 你 要 不 要 做 個 說 明? 謝 代 表 文 輝 請 專 業 的 來 講 朱 代 表 益 宏 叫 胸 腔 科 納 氏 胸 廓 異 常 矯 正 術 的 專 家 來 76

77 消 費 者 代 表 對 於 這 一 塊 有 沒 有 意 見, 因 為 這 是 對 於 比 較 複 雜 病 況 施 以 不 整 脈 導 管 燒 灼 術, 用 3-D 是 比 較 先 進 的, 比 現 有 的 2-D 定 位, 當 然 是 有 增 加 一 些 支 付 點 數, 我 們 請 消 費 者 代 表 是 不 是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謝 代 表 文 輝 剛 剛 聽 到 的 專 家 意 見 是 3-D 定 位 時 間 也 不 會 減 輕, 壓 力 是 一 樣 的, 那 醫 院 要 多 花 錢, 把 2-D 升 級 到 3-D 那 給 付 又 增 加, 沒 有 一 項 好, 全 盤 皆 輸 這 樣 誰 要? 一 定 是 說 有 這 3-D 設 備 增 加 準 確 率, 本 來 耗 用 半 小 時 現 在 只 要 花 五 分 鐘, 所 以 做 起 來 效 果 好 這 樣 才 對 ; 剛 才 報 告 專 家 的 意 見, 本 來 2-D 耗 用 半 小 時, 現 在 3-D 耗 用 更 久, 那 醫 院 多 花 錢 增 加 這 個 設 備, 顯 然 邏 輯 是 不 會 通, 所 以 專 家 來 我 可 以 猜, 不 信 你 下 次 請 專 家 來, 因 為 3-D 定 位 更 清 楚 成 功 率 提 高, 雖 然 醫 師 會 改 進, 本 來 眼 鏡 度 數 不 夠, 現 在 度 數 比 較 夠 比 較 清 楚, 這 一 定 是 有 這 個 道 理, 不 然 醫 院 去 升 級 設 備 幹 嘛? 醫 師 要 往 前 進 步 這 樣 就 沒 進 步 啊, 所 以 用 本 來 長 官 轉 達 的 道 理 是 沒 有 道 理 的 嘛, 又 要 多 花 錢, 顯 然 這 是 說 不 通 請 代 表 看 第 十 一 頁, 主 要 臨 床 功 能 及 目 的 可 縮 短 手 術 時 間 提 高 電 燒 成 功 率 減 少 復 發 及 增 加 手 術 安 全 性 朱 代 表 益 宏 那 是 一 樣 的 啊! 謝 代 表 文 輝 那 這 樣 他 手 術 時 間 應 該 要 減 短, 成 功 率 要 提 高, 現 在 反 而 是 醫 院 成 本 提 高 對 啦, 這 個 我 們 是 包 在 裡 面, 我 們 現 在 是 沒 有 切 醫 院 的 支 付 跟 醫 生 的 支 付, 是 不 是 代 表 們 可 以 支 持 這 一 項? 朱 代 表 益 宏, 那 用 36,900 點 支 付 這 樣 有 差 嗎? 用 原 來 33091B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的 支 付 價 這 樣 有 差 嗎? 因 為 這 是 經 過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決 議 的 成 本 分 析, 我 們 就 這 樣 否 決 77

78 掉, 那 以 後 專 家 學 者 很 難 去, 我 們 也 很 難 做 啦! 請 人 家 做 了 成 本 分 析 然 後 在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上 把 它 否 決 掉, 這 對 我 們 行 政 單 位 是 有 點 困 擾 林 組 長 阿 明 要 不 要 先 跳 過? 那 第 十 一 頁 第 二 三 項,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分 為 ( 單 腔 ) ( 雙 腔 ) 是 不 是 暫 時 先 跳 過, 等 我 們 同 仁 把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的 相 關 資 料 拿 上 來 跟 大 家 報 告 以 後, 再 請 各 位 代 表 是 不 是 支 持? 我 們 是 不 是 先 到 第 四 項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建 議 保 留 啦! 因 為 專 家 也 沒 有 來, 拿 出 來 解 讀 又 說 你 們 又 不 是 專 家 朱 代 表, 我 們 只 能 請 專 科 學 會 的 醫 師 必 要 時 來 做 說 明, 這 個 會 議 並 沒 有 辦 法 去 邀 請 專 家 有 一 定 要 出 席 或 必 定 要 來 出 席, 所 以 如 果 這 樣 顯 然 對 於 我 們 消 費 者 來 講 是 比 較 好 的 東 西, 反 而 不 能 使 用, 這 個 要 請 大 家 思 考, 現 在 跳 到 第 四 項 水 刀 清 創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二 頁 第 四 項 水 刀 清 創, 本 手 術 用 在 深 度 燙 傷 ( 含 ) 以 上 及 大 燙 傷 面 積 20%( 含 ) 以 上 患 者 接 受 自 體 皮 膚 移 植 手 術 清 創 用 那 因 為 過 去 這 個 手 術 是 用 水 柱 強 壓 的 原 理, 把 壞 死 的 組 織 燒 掉, 那 在 過 去 可 能 是 用 刀 子 清 除, 那 他 要 植 皮 的 時 候 他 的 出 血 量 會 多, 而 且 疤 痕 會 有 過 度 攣 縮 的 現 象, 功 能 會 受 到 障 礙,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新 增 這 項, 那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上 建 議 支 付 規 範 : 同 一 醫 院 同 一 病 患 同 一 傷 害, 限 申 報 一 次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換 藥 的 部 份 那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特 殊 材 料 費, 得 加 計 309% 最 主 要 是 因 為 在 過 程 中 使 用 一 個 微 創 的 噴 射 灌 洗 器, 這 個 噴 射 灌 洗 器 要 33,000 元, 所 以 他 的 特 材 佔 率 較 高 所 以 總 共 建 議 支 付 點 數 44,422 點, 以 上 說 明 另 外 本 項 手 術 需 要 事 前 審 查, 有 沒 有 代 表 針 對 第 四 項 水 刀 清 創 要 表 示 意 見? 如 果 沒 有 提 問 我 們 第 四 項 就 宣 布 通 過, 再 來 第 五 項 78

79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二 頁 第 五 六 項 新 增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在 後 面 可 以 看 到 82007B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術, 原 來 在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的 時 候 並 沒 有 區 分 切 幾 顆, 台 灣 內 分 泌 外 科 醫 學 會 建 議, 會 切 多 顆 副 甲 狀 腺 都 是 腎 臟 病 的 病 人, 切 一 顆 的 通 常 是 原 發 性 的 病 人, 所 以 他 在 做 的 時 候 耗 用 時 間 不 一 樣, 所 以 建 議 按 照 甲 狀 腺 切 除 的 顆 數 分 成 三 項, 原 來 的 82007B 修 改 為 單 純 性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術, 新 增 兩 項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那 因 為 耗 用 時 間 不 一 樣, 可 是 使 用 特 材 是 相 近 的, 所 以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建 議 支 付 點 數 34,939 點,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支 付 點 數 34,626 點, 大 家 會 覺 得 奇 怪 為 什 麼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的 支 付 點 數 比 較 少, 因 為 他 是 一 次 把 四 顆 全 部 都 切 掉 了, 而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還 要 留 一 小 部 份, 所 以 費 用 上 稍 微 高 一 點 點, 這 個 問 題 在 專 家 小 組 問 過 學 會, 既 然 支 付 點 數 很 相 近, 要 不 要 取 一 個 項 目 一 個 支 付 點 數 就 好, 他 們 認 為 說 其 實 是 作 不 一 樣 的 事 情, 希 望 在 支 付 標 準 裡 面 能 留 下 資 料, 以 後 在 統 計 上 到 底 有 多 少 作 亞 全 有 多 少 是 作 全 切 除, 以 上 說 明 請 代 表 針 對 第 五 六 項 新 增 副 甲 狀 腺 亞 全 切 除 術 副 甲 狀 腺 全 切 除 術 表 示 意 見 如 果 沒 有 提 問 我 們 第 五 六 項 就 宣 布 通 過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我 想 請 教 一 下 剛 才 有 提 到 DRG 不 是 要 有 一 個 處 理 原 則 嗎? 那 因 為 有 些 替 代 率 並 不 是 100%, 那 舊 的 支 付 標 準 還 是 存 在, 然 後 用 新 術 式 跟 舊 術 式 會 不 會 落 在 同 一 個 DRG?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會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對 嘛, 所 以 用 舊 的 術 式 到 時 候 用..., 那 新 的 術 式...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權 重 會 比 較 高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對 嘛, 權 重 是 比 較 高 的 嘛, 他 會 落 在 同 一 個 DRG, 會 嘛, 尤 其 替 代 率 低 的 可 能 就 是 90%, 假 設 替 代 率 是 10%, 那 90% 會 因 為 這 10% 而 受 惠, 79

80 就 這 樣 黃 代 表 雪 玲 可 是 這 樣 怎 誰 會 鼓 勵 做 新 術 式? 這 樣 就 沒 有 什 麼 誘 因, 因 為 事 實 上 我 做 這 項, 可 是 我 拿 到 的 DRG 給 付 是 比 較 低 的 郭 代 表 正 全 現 狀 也 是 這 樣, 那 我 們 只 是 把 支 付 標 準 弄 的 比 較 清 楚, 所 以 我 倒 認 為 說 剛 才 提 的 代 表 的 意 見, 可 以 當 後 段 我 們 以 後 在 分 析 拆 分 的 話, DRG 認 為 有 必 要 再 作 拆 分 的 時 候, 當 一 個 依 據, 至 少 在 申 報 裡 面 你 知 道 是 哪 樣 手 術 郭 代 表 及 廖 課 長 的 意 見 確 實 是 這 個 我 們 在 DRG 分 支 或 是 分 類 的 時 候 可 能 要 去 做 必 要 的 調 整 朱 代 表 益 宏 現 在 你 原 來 的 支 付 標 準 變 成 單 純 性 副 甲 狀 腺 切 除 術 就 是 他 只 切 一 顆 嘛, 意 思 就 是 這 樣 嘛, 那 超 過 一 顆 的 就 是 變 成 亞 全, 亞 全 跟 全 切 除 其 實 差 不 了 多 少, 但 是 跟 一 顆 的 差 距 蠻 大 的, 這 裡 面 16,522 點 還 含 了 53% 的 材 料 費, 這 二 項 差 那 麼 多, 你 的 成 本 分 析 是 怎 麼 處 理 的 為 什 麼 只 有 用 新 的 方 式 去 處 理 他 的 成 本 分 析, 所 以 分 析 出 來 是 3 萬 多 塊, 那 舊 的 就 不 管 它, 還 是 說 整 個 會 去 做 一 些 通 盤 的, 用 同 樣 的 標 準 重 新 去 做 考 慮 還 是 怎 麼 樣? 我 請 同 仁 去 拿 成 本 分 析 上 來 再 跟 各 位 報 告, 就 是 剛 朱 代 表 想 要 了 解 的 這 一 塊 接 著 到 第 七 項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三 頁 第 七 項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這 是 一 個 包 裹 式 的 放 射 治 療, 現 在 放 射 治 療 都 是 分 次 在 使 用, 這 項 是 以 單 次 高 劑 量 的 放 射 線 去 治 療 局 部 腫 瘤, 文 獻 呈 現 對 於 肺 癌 肝 膽 癌 症 是 有 一 定 的 效 果, 它 的 好 處 是 說 它 可 以 提 高 療 效 縮 短 治 療 療 程, 相 較 於 傳 統 治 療 需 要 七 週, 這 個 療 法 一 到 二 週 就 可 以 完 成 療 程, 適 應 症 部 份 經 過 專 家 討 論 之 後, 限 定 在 二 個 原 發 性 癌 症, 第 一 原 發 性 早 期 肺 部 惡 性 腫 瘤, 有 以 下 適 應 症 的 規 範 ; 第 二 原 發 性 肝 膽 單 一 病 灶, 也 有 適 應 症 的 規 範 在 支 付 規 範 是 需 事 前 審 查, 而 且 療 程 是 包 裹 式, 分 2 週 且 分 次 治 療 以 80

81 6 次 ( 含 ) 為 限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的 部 份 總 共 有 十 九 項, 十 九 項 包 括 模 擬 攝 影 治 療 規 劃 照 射 治 療 本 項 支 付 標 準 在 專 家 小 組 建 議 下, 費 用 部 份 是 213,662 點, 跟 現 行 支 付 標 準 相 比, 假 設 按 照 現 在 的 治 療 方 式, 一 個 療 程 需 要 260,103 點, 所 以 整 個 療 程 是 節 省 費 用 的, 請 大 家 往 後 看 預 估 年 增 加 點 數 是 二 千 八 百 萬, 是 因 為 學 會 告 訴 我 們 說 它 除 了 替 代 我 們 現 在 肺 癌 及 肝 癌 已 經 在 治 療 的 病 人 之 外, 原 來 有 一 部 份 在 是 用 自 費 的 病 人 他 也 會 進 來 做, 所 以 我 們 預 估 增 加 二 千 八 百 萬 點 請 代 表 針 對 第 七 項 新 增 身 體 立 體 定 位 放 射 治 療 表 示 意 見 請 黃 代 表 黃 代 表 雪 玲 我 是 要 補 充 有 關 適 應 症 的 地 方, 適 應 症 1, 那 個 NO 應 該 是 N0, 是 數 字 0 不 是 英 文 O; 還 有 適 應 症 1.(2) 不 是 手 術 者, 應 為 不 適 手 術 者, 是 適 合 的 適, 不 是 是 不 是 的 是 ; 再 來 適 應 症 2. 病 灶 最 大 要 小 於 5 公 分, 那 我 們 醫 師 有 提 供 文 獻 其 實 現 在 是 1~23 公 分 都 可 以, 那 理 論 上 是 病 人 不 適 合 手 術 才 會 要 做, 所 以 應 該 不 要 限 制 病 灶 大 小, 那 因 為 他 要 事 前 審 查, 由 專 家 來 認 定 就 好, 所 以 是 希 望 可 不 可 以 把 5 公 分 的 限 制 拿 掉, 讓 專 家 來 認 定 是 否 符 合 適 應 症 來 執 行 另 外 適 應 症 3.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支 付 標 準 編 號, 我 們 醫 師 建 議 因 為 36004B 跟 36005B 這 個 是 放 射 照 影 的 片 子, 他 覺 得 這 個 費 用 應 該 涵 蓋 在 裡 面 所 以 也 不 能 申 報 這 兩 項, 這 是 我 們 醫 師 的 建 議 36004B 跟 36005B, 一 個 是 一 張 一 個 是 兩 張 醫 管 組 林 科 長, 剛 黃 代 表 提 的 可 以 嗎? 林 科 長 淑 範 對 於 誤 植 的 部 份 我 們 會 修 正, 還 有 適 應 症 3.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支 付 標 準 編 號 36004B 跟 36005B 我 們 會 補 上 去, 對 於 病 灶 大 小 限 制 是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上 是 經 過 專 家 討 論, 是 不 是 容 許 我 們 把 這 個 意 見 詢 問 專 家? 就 是 交 由 事 前 審 查 的 審 查 醫 師 去 做, 因 為 病 患 就 是 不 能 開 刀, 所 以 才 來 做 這 個, 請 學 會 針 對 取 消 病 灶 大 小 限 制 表 示 意 見, 如 果 同 意 我 們 就, 科 長 你 的 意 思 是 再 請 學 會 表 示 意 見 是 不 是?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81

82 另 外 那 個 適 應 症 2.(3) 支 付 規 範 應 該 是 另 外 列, 不 應 該 列 在 適 應 症 2.(3) 裡 面, 那 個 有 點 誤 植, 所 以 支 付 規 範 應 該 變 成 3, 原 本 的 3. 不 得 同 時 申 報 支 付 標 準 編 號 就 順 延 變 成 4., 所 以 是 所 有 的 都 要 事 前 審 查, 不 是 只 有 這 個 適 應 症 要 事 前 審 查, 所 以 要 說 明 清 楚 黃 代 表 雪 玲 第 二 十 二 頁 那 邊 是 寫 的 方 式 是 對 的 對 我 們 就 沒 特 別 講 了 好, 謝 謝 接 下 來 第 八 項 生 物 電 抗 非 侵 入 式 心 輸 出 量 及 血 流 動 力 學 監 測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四 頁 第 八 項 生 物 電 抗 非 侵 入 式 心 輸 出 量 及 血 流 動 力 學 監 測, 現 在 的 輸 出 量 的 檢 測 是 侵 入 式 的 那 就 是 在 我 們 後 面 可 以 看 到 是 用 FLO-TRAC 的 方 式 把 一 個 測 量 的 導 管 放 到 血 管 裡 面 去, 那 在 提 這 個 項 目 的 時 候 他 覺 得 認 為 說 其 實 它 可 以 很 快 速 的 裝 置 跟 操 作, 而 且 可 以 正 確 的 診 斷 病 因 跟 治 療 效 果 及 減 少 它 的 併 發 症 跟 死 亡 率, 而 且 可 以 提 升 醫 療 品 質 節 省 院 方 及 健 保 整 體 支 出,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的 時 候 因 為 它 可 以 用 在 非 常 多 的 地 方, 所 以 在 討 論 上 專 家 們 認 為 其 實 應 該 要 有 一 個 適 當 的 適 應 症, 故 在 規 範 適 應 症 的 時 候 列 了 三 項 1. 心 臟 手 術 患 者, 手 術 中 或 手 術 後 心 臟 功 能 衰 竭, 有 立 即 生 命 危 險 者 2. 心 臟 病 人, 使 用 數 種 強 心 劑 3. 各 種 休 克 病 人, 心 臟 血 管 功 能 衰 竭, 使 用 數 種 心 臟 藥 物, 亦 無 法 有 效 改 善 者 那 在 支 付 規 範 的 部 份,1. 限 加 護 病 房 患 者 申 報 2. 同 次 住 院 限 申 報 1 次 3. 執 行 本 項 時 不 得 同 時 執 行 18029B 心 輸 出 量 測 定 及 18030B 第 二 次 心 輸 出 量 測 定 那 在 預 估 費 用 的 部 份 大 家 可 以 看 到 其 實 是 替 代 現 行 侵 入 式 的 心 輸 出 檢 測, 原 則 上 它 是 減 少 健 保 支 出 的, 那 因 為 它 有 些 病 人 是 在 自 費 的, 所 以 我 們 把 在 自 費 的 病 患 放 進 來 作 計 算 的 話 預 估 一 年 會 增 加 三 千 萬, 以 上 請 代 表 針 對 第 八 項 生 物 電 抗 非 侵 入 式 心 輸 出 量 及 血 流 動 力 學 監 測 表 示 意 見? 如 果 沒 有 提 問 我 們 第 八 項 就 宣 布 通 過, 接 下 來 第 九 項 快 速 結 核 病 分 子 診 斷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十 四 頁 第 九 項 快 速 結 核 病 分 子 診 斷, 提 案 單 位 是 醫 事 檢 驗 82

83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它 的 適 應 症 主 要 是 用 在 適 應 症 1. 塗 片 耐 酸 性 染 色 鏡 檢 陽 性 的 患 者, 但 無 法 區 分 為 結 核 菌 或 非 結 核 分 枝 桿 菌 2. 懷 疑 罹 患 肺 結 核, 但 塗 片 耐 酸 性 染 色 鏡 檢 陰 性 的 患 者 因 為 這 項 是 快 速 檢 測, 所 以 在 支 付 規 範 上 是 1. 需 裝 置 有 生 物 安 全 櫃 的 P2 實 驗 室 2. 需 收 檢 當 日 發 報 告 預 估 一 年 會 增 加 八 千 六 百 萬, 以 上 請 代 表 針 對 第 九 項 快 速 結 核 病 分 子 診 斷 表 示 意 見 請 朱 代 表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想 請 問 一 下 現 在 有 哪 些 機 構 包 括 醫 檢 機 構 可 以 做 這 個? 還 有 P2 的 實 驗 室? 請 醫 事 檢 驗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的 代 表 回 覆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這 項 其 實 目 前 在 CDC 疾 病 管 制 署 是 有 規 範 一 定 要 在 他 認 可 的 實 驗 室 才 可 以 做, 目 前 大 概 有 二 十 家 左 右, 那 像 我 自 已 的 檢 驗 所 是 一 個 認 可 的 實 驗 室, 那 我 一 個 月 大 概 有 一 百 五 十 件 case 所 以 其 實 量 不 大, 其 實 我 國 TB 的 檢 體 一 年 大 概 有 八 十 萬 件, 那 我 檢 驗 所 大 概 佔 了 十 萬 件, 所 以 要 這 樣 推 估 應 該 在 一 萬 二 萬 多 case 而 已, 那 這 項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列, 因 為 我 目 前 現 在 TB-PCR 這 塊, 認 可 實 驗 室 大 概 是 每 週 只 做 一 二 次, 但 是 有 些 醫 院 他 就 是 要 趕 快 知 道 我 這 個 病 人 是 TB, 還 是 不 是 TB, 那 因 為 要 轉 床 或 是 要 隔 離 或 者 要 轉 送 出 去 這 個 都 要 趕 快 作 決 定 的, 所 以 這 塊 如 果 說 你 要 做 的 話, 你 每 一 天 要 做 都 要 帶 一 個 positive and negative control, 所 以 這 樣 的 醫 院 成 本 大 概 會 有 一 千 五 (1500) 至 一 千 八 (1800) 之 間, 這 不 包 括 人 工, 這 樣 的 成 本 理 論 上 是 合 理 的, 要 不 然 在 醫 院 碰 到 TB 的 病 人 就 是 一 個 很 兩 難, 所 以 我 這 個 方 法 是 希 望 能 夠 當 天 可 以 拿 到 檢 體 我 就 一 個 報 告 給 醫 師 ( 決 定 ) 要 不 要 轉 床, 以 上 那 個 P2 實 驗 室 我 們 會 跟 CDC 勾 稽 且 要 經 過 CDC 認 可 的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這 在 網 路 上 都 有 83

84 對, 我 們 會 去 勾 稽 那 個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的 意 思 是 我 們 健 保 的 給 付 應 該 是 普 羅 大 眾 都 可 以 用 得 到, 那 有 一 些 屬 於 國 家 級 的 CDC, 像 在 P2 實 驗 室 不 是 一 般 醫 院 都 可 以 用 它 是 特 定 的, 那 像 這 樣 的 話 我 不 曉 得 健 保 署 跟 CDC 如 何 明 確 分 野? 這 些 不 屬 於 健 保 給 付 的 哪 些 是 健 保 給 付, 像 這 個 一 進 來 的 話 將 近 一 億 八 千 多 萬, 我 們 剛 講 了 大 半 天 都 是 一 兩 千 萬 的 項 目, 這 個 不 得 了 一 下 子 就 進 來 林 科 長 淑 範 是 八 千 六 百 萬 郭 代 表 正 全 那 是 不 是 八 千 多 萬 以 前 沒 有 這 個 東 西 突 然 跑 進 來 還 是 怎 樣 剛 郭 代 表 提 的 屬 於 CDC 公 務 預 算, 跟 健 保 署 的 保 險 是 怎 麼 分 野, 這 個 有 經 過 立 法 院 的 決 議 跟 規 定, 至 於 剛 剛 講 的 這 一 項,P2 是 什 麼 情 形, 我 們 再 請 科 長 或 醫 事 檢 驗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的 代 表 說 明 林 科 長 淑 範 如 果 P2 實 驗 室 的 設 備 我 有 講 錯 請 代 表 幫 我 更 正, 因 為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討 論 的 時 候, 曾 考 慮 P2 實 驗 室 的 數 量, 專 家 告 訴 我 們 P2 是 基 本 實 驗 室 的 設 備, 它 不 是 P3,P3 是 比 較 高 規 格 的, P2 在 一 般 醫 院 的 實 驗 室 都 符 合 P2 的 規 定 請 醫 事 檢 驗 師 公 會 全 國 聯 合 會 的 代 表 說 明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其 實 這 個 技 術 的 話 是 一 般 的 實 驗 室 是 不 能 做 的, 這 是 屬 於 一 個 比 較 特 殊 的 儀 器 在 做, 那 這 個 部 份 的 話 所 謂 P2, 因 為 我 們 原 先 TB 實 驗 室 我 們 叫 做 P2 plus, 應 該 要 設 定 在 P3 實 驗 室,P3 實 驗 室 就 是 進 去 裡 面 的 話 你 出 來 的 時 候 什 麼 東 西 都 要 類 似 一 個 隔 離 的 狀 態, 但 是 我 們 目 前 TB 實 驗 室 都 是 叫 P2 plus, 就 是 P2 再 加 一 個 plus, 這 個 plus 是 84

85 made in Taiwan, 這 個 MIT 自 己 弄 的, 那 我 們 現 在 目 前 P2 的 話 就 是 我 們 一 般 實 驗 室, 就 是 你 在 操 作 的 時 候 也 是 在 實 驗 室 的 無 菌 操 作 台 上 面 去 作 P2, 但 是 我 們 TB 要 用 到 的 P2 plus, 還 是 一 樣 意 思 是 隔 離 的 空 間 細 菌 實 驗 室 就 是 P2, 目 前 生 化 或 是 血 清 免 疫 就 是 P1, 就 是 這 樣 沒 什 麼 隔 離 就 是 一 般 的 好, 請 羅 代 表 羅 代 表 永 達, 各 位 先 進, 其 實 所 有 的 culture 裡 面, 如 果 假 設 這 個 我 們 讓 它 通 過, 將 來 那 個 數 量 一 定 超 過 這 個, 為 什 麼? 因 為 有 太 多 項 RCW 像 很 多 的 我 們 只 是 懷 疑, 誰 都 希 望 趕 快 知 道 那 個 結 果, 可 是 有 沒 有 這 樣 子 的 需 要 不 知 道, 我 們 目 前 給 他 的 適 應 症 裡 面 是 說 當 你 希 望 能 夠 早 點 知 道 的 話, 這 不 便 宜, 你 翻 開 我 們 現 在 的 支 付 標 準 裡 面, 現 在 culture 都 是 幾 百 塊 錢 而 已, 這 個 做 一 次 要 兩 千 多 點, 做 一 次 要 兩 千 多 點, 而 且 有 很 多 東 西 都 是 為 了 它 們 剛 開 始 的 時 候, 就 像 我 們 一 般 做 實 驗 要 看 一 般 細 胞 的 培 養 或 是 我 們 膿 的 培 養 一 樣, 這 個 東 西 的 給 付 太 高 而 且 一 次 就 占 八 千 多 萬, 這 個 對 整 個 健 保 的 力 量 太 大 了, 所 以 個 人 我 是 反 對 這 樣 一 個 一 下 就 進 來, 而 且 我 認 為 應 該 是 建 議 CDC, 如 果 認 為 這 件 事 很 重 要 的 話, 應 該 由 CDC 出 錢, 以 上 哪 一 些 是 由 健 保 給 付, 哪 些 是 在 CDC, 我 請 我 們 副 組 長 這 邊 做 說 明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目 前 公 務 預 算 支 應 TB 這 一 塊, 是 針 對 強 制 隔 離 的 那 一 塊, 所 以 那 其 實 相 關 的, 就 是 如 果 不 是 強 制 隔 離 的 個 案, 只 是 你 們 在 醫 院 治 療 病 人 的 過 程 裡 面, 你 們 發 現 疑 似 TB 的 個 案, 你 們 要 去 確 診 它 是 不 是 的 時 候, 這 個 時 候 這 個 項 目 我 們 才 會 用 到, 那 這 個 項 目 基 本 上, 本 來 就 不 是 CDC 在 支 應, 就 是 我 們 健 保 在 支 應, 現 在 只 是 說 我 們 要 不 要 讓 時 間 縮 短, 因 為 到 底 這 個 病 人 要 往 後 送 還 是 要 留 在 醫 院 還 是 他 可 以 在 這 個 病 房 裡 面 跟 其 他 人 在 一 起, 這 個 確 實 是 會 面 臨 到 一 些 醫 院 在 做 保 護 隔 離 或 是 做 強 制 隔 離 相 關 等 等 的 一 些 措 施 上, 需 要 快 一 點 能 夠 做 決 策, 那 當 然 基 本 上 我 們 再 新 增 之 前, 我 們 也 有 去 問 過 CDC, 他 們 也 認 為 說, 因 為 科 技 的 進 步, 如 果 我 們 能 夠 及 早 讓 病 人 確 診, 可 以 避 免 後 續 的 85

86 contamination, 就 是 院 內 的 感 染, 那 可 能 還 是 可 以 減 少 整 體 醫 療 費 用 的 支 出, 那 當 然 適 應 症 上 來 講 我 們 其 實 有 明 訂, 不 是 所 有 疑 似 的 個 案 都 要, 它 是 第 一 個 要 耐 酸 性 染 色 鏡 檢 陽 性 的 患 者, 而 且 沒 有 辦 法 區 分 它 到 底 是 結 核 還 是 非 結 核 的, 第 二 個 才 是 疑 似 TB, 然 後 它 檢 測 是 陰 性 的, 那 也 就 是 說, 其 實 基 本 上 它 不 是 所 有 個 案 都 做 Rapid 的 檢 查, 如 果 大 家 覺 得 還 有 一 些 疑 慮 或 希 望 能 夠 再 更 明 訂 這 個 適 應 症, 因 為 這 個 項 目 我 們 在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也 討 論 過, 大 家 也 覺 得 如 果 真 的 可 以 減 少 後 續 其 他 人, 因 為 這 樣 被 傳 染 TB 要 吃 抗 生 素, 其 實 對 院 內 感 染 者 來 講 也 不 是 非 常 公 平, 所 以 能 夠 盡 早 阻 斷 這 些 病 原 的 傳 染, 可 能 是 會 比 較 有 效, 或 許 前 面 的 檢 驗 會 花 大, 但 是 會 省 掉 後 面 治 療 的 費 用, 以 上 剛 剛 郭 代 表 他 們 有 先 舉 手, 請 羅 代 表 跟 謝 代 表 羅 代 表 永 達, 你 看 預 估 一 年 執 行 的 總 次 數, 依 我 們 的 經 驗 裡 面, 後 來 實 際 上 發 生 的 一 定 會 比 一 年 預 估 的 總 次 數 更 多, 你 看 這 裡 有 三 萬 多 件, 三 萬 多 件 裡 面, 有 沒 有 這 麼 多 的 必 要, 其 實 光 在 H&E stain 出 來 就 多 了, 真 的 是 太 多, 你 只 要 疑 似 就 可 以 達 到 這 個 標 準, 我 覺 得 如 果 真 的 要 過 的 話, 適 應 症 這 樣 子 太 草 率 了 謝 代 表 文 輝 我 覺 得 這 個 單 獨 的 一 個 項 目, 一 下 子 耗 用 這 麼 多, 連 CDC 它 主 要 負 責 肺 結 核 的, 它 都 不 要 省 了, 我 們 在 省 甚 麼, 事 實 上 我 們 台 灣 TB 的 病 患 到 處 都 是, 事 實 上 我 是 覺 得 這 完 全 沒 有 道 理, 這 完 全 就 是 吃 我 們 健 保 的 費 用, 民 眾 繳 交 保 費 是 要 廣 泛 的 一 般 醫 療 照 護, 你 針 對 這 政 府 應 該 要 負 責 的 法 定 傳 染 病, 政 府 要 出 錢 的, 剛 剛 我 們 純 馥 長 官 說 的 話 很 像 CDC 的 長 官 在 講 話, 對 吧! 很 像 吧!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這 個 CDC, 如 果 他 覺 得 不 在 乎, 痛 到 很 明 確 我 再 收 尾, 我 們 不 用 去 改 那 些 冤 枉 錢, 因 為 這 個 只 是 針 對 少 數 政 府 應 該 很 關 切 的 法 定 傳 染 病 的, 他 都 不 要 省 了, 叫 我 們 健 保 叫 民 眾 來 出 這 個 錢, 完 全 沒 有 道 理, 我 是 覺 得 這 裡 應 該 保 留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的 意 見 跟 羅 代 表 一 樣, 從 適 應 症 第 二 點 看, 幾 乎 全 部 都 進 來 了, 只 要 你 懷 疑, 雖 然 說 前 面 甚 麼 染 色 陰 性, 那 個 照 樣 要 做, 幾 乎 全 部 都 86

87 進 來, 我 倒 認 為 說 適 應 症, 可 能 真 的 要 有 一 個 適 應 症 要 比 較 嚴 謹 一 點, 否 則 那 個 量 確 實 是 剛 才 兩 位 代 表 講 的 會 沒 有 辦 法 控 制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因 為 我 自 己 本 身 就 是 做 TB 的 實 驗 室, 所 以 我 剛 就 跟 委 員 講, 我 一 個 月 只 有 150, 我 們 自 己 檢 驗 所 是 八 千 個 檢 體 一 個 月, 我 國 一 年 有 八 十 萬 個 檢 體 整 個 台 灣, 我 有 八 千 個 檢 體, 表 示 一 年 將 近 我 有 十 萬 個 檢 體, 我 是 佔 了 八 分 之 一, 我 們 檢 驗 所 占 了 八 分 之 一, 當 我 一 個 月 才 用 到 150 個 Test 這 樣 而 已, 現 在 目 前 給 付 是 一 千 塊, 當 我 推 估 的 話 是 用 100 再 乘 以 12, 大 概 是 一 千 兩 百 件 而 已, 這 個 三 萬 多 件 的 話 我 覺 得 是 高 估 了, 原 來 本 身 就 已 經 有 一 個 叫 做 一 千 塊 的, 那 個 是 屬 於 比 對 的 原 來 沒 有 這 個 給 付, 但 是 我 們 是 用 一 個 類 似 的 碼, 然 後 去 申 請 的 而 已, 所 以 這 個 的 話, 你 大 概 可 以 放 心 的, 因 為 量 不 會 那 麼 大 謝 代 表 文 輝 剛 剛 我 們 聽 了, 檢 驗 代 表, 這 專 家 就 你 專 家 這 樣 我 是 相 信, 因 為 你 做 的 就 是 這 樣, 但 開 放 去 給 所 有 的 醫 療 院 所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不 不 不, 不 可 能 的 事, 因 為 你 們 不 是 做 謝 代 表 文 輝 因 為 我 們 報 了 以 後, 我 們 就 會 轉 檢, 我 們 就 是 委 託 假 設 全 台 灣 有 三 家 在 做, 我 們 會 轉 檢 給 他 做, 所 以 事 實 上 開 放 下 去, 我 們 就 可 以 保 證 像 剛 剛 所 有 代 表 所 憂 慮 的, 因 為 他 們 每 一 位 不 是 像 你 這 樣 的 專 家, 如 果 全 台 灣 健 保 所 有 的 檢 體 是 交 給 你 來 檢 查, 那 我 相 信 一 定 可 以 控 制 在 這 麼 嚴 謹, 很 有 專 業 素 養 的 這 個 選 擇, 開 放 給 醫 療 院 所 那 就 不 一 樣 了, 我 開 單 就 開 下 去, 後 面 它 不 會 管 你 前 面 怎 麼 說, 我 就 做 這 個 檢 驗, 所 以 它 的 費 用 就 會 像 我 們 剛 剛 預 估 的 這 樣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我 可 以 回 答 嗎? 其 實 大 家 都 多 慮 了, 因 為 現 在 目 前, 每 一 家 醫 院 都 有 一 定 的 總 額, 他 一 定 會 去 控 制 這 個 量, 不 可 能 會 漫 無 目 的 的 去 開 這 一 項, 因 為 這 一 項 一 開 的 話, 會 稀 釋 掉 你 們 其 他 的 一 個 總 額, 所 以 這 個 部 分 的 話, 絕 對 你 們 自 己 本 身 就 會 控 制 說 你 要 開 這 項, 要 好 好 的 考 慮, 不 會 啦, 因 為 現 在 已 經 有 一 千 點 了, 所 以 他 只 是 增 加 一 千 多 六 87

88 而 已, 只 偶 爾 它 也 許 就 是 我 今 天 看 到 一 個, 那 我 就 一 定 要 今 天 就 知 道, 所 以 那 個 量 應 該 是 很 少 朱 代 表 益 宏 照 剛 剛 醫 檢 師 的 代 表 講 的, 現 在 他 適 用 比 照 申 報, 我 不 知 道 這 比 照 是 怎 樣, 他 自 己 比 的? 它 是 署 裡 面 同 意 它 是 用 這 樣 比 照 申 報,CDC 同 意 用 比 照 的 方 式 申 報 健 保 碼, 我 不 知 道, 但 是 CDC 甚 麼 時 候 變 成 健 保 的 這 個 支 付 標 準 的 主 管 單 位, 我 就 不 知 了 其 實 CDC 沒 有 權 去 說 你 可 以 比 照, 如 果 是 比 照 的 話 1,000 點 也 可 以 做, 我 們 給 他 2,431 點, 你 們 這 成 本 試 算, 想 請 問 一 下 醫 管 組 成 本 你 怎 麼 算 的, 剛 剛 一 句 話 這 成 本 怎 麼 算 的 1,000 點 也 可 以 做,CDC 說 你 用 1,000 點 就 可 以 做 了, 結 果 妳 醫 管 組 這 邊 算 一 算 給 他 2,431 點 呂 理 事 振 富 ( 吳 代 表 進 興 代 理 人 ) 我 回 答 這 個, 因 為 現 在 目 前 的 話, 一 個 禮 拜, 大 部 份 的 檢 驗 單 位 他 只 做 一 次, 也 就 一 個 禮 拜 他 只 有 星 期 三 做, 但 是 我 現 在 星 期 一 有 遇 到 一 個 CASE 我 要 做, 我 只 有 一 個 CASE 的 話, 我 要 做 的 話 要 帶 positive and negative control, 我 剛 講 過 只 有 一 個 CASE 的 話, 它 的 成 本 大 概 是 五 六 百 塊, 所 以 你 再 加 一 個 positive and negative control, 大 概 就 1,800 啦, 那 你 人 工 成 本 呢? 所 以 這 個 的 話 是 屬 於 在 Special Case 的 情 況 之 下 才 會 去 做 的, 沒 有 說 routine 變 成 這 樣 子 做, 所 以 我 們 不 是 這 樣, 不 是 這 樣 的 意 思 廖 代 表? 你 沒 有? 你 剛 不 是 舉 手? 這 樣 子, 這 個 案 子 保 留, 我 們 再 請 因 為 郭 代 表 還 有 幾 個 代 表, 有 提 到 說 適 應 症 的 規 範 是 否 再 嚴 謹 一 點, 所 以 我 請 我 們 同 仁 再 針 對 適 應 症 的 規 範 去 請 教 學 會 跟 專 家 後, 來 做 一 些 規 範, 那 這 個 案 子 我 們 就 先 保 留, 等 一 下 我 們 同 仁 拿 上 來 以 後, 我 們 等 一 下 朱 代 表 益 宏 剛 剛 那 個 醫 檢 師, 因 為 既 然 這 個 案 子 保 留, 剛 剛 裁 示 說, 針 對 適 應 症 再 去 做 調 整, 那 照 醫 檢 師 公 會 講 說, 一 天 只 做 一 個 CASE, 因 為 他 有 positive and negative control, 大 概 1,800, 試 劑 的 成 本 大 概 1,800, 那 你 是 不 是 要 給 他 2,400, 如 果 一 天 只 做 一 個 CASE, 它 的 成 本 才 1,800 88

89 有 關 剛 剛 朱 代 表 和 呂 代 表 提 到 的 支 付 點 數, 我 們 一 併 也 請 專 家 學 者 還 有 學 會 這 邊 表 示 意 見, 好, 那 我 們 第 9 項 就 先 保 留, 第 10 項 林 科 長 淑 範 請 大 家 看 到 資 料 的 第 15 頁, 把 三 項 合 併 在 一 起 看, 是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引 導 在 超 音 波 引 導 之 下 做 縱 膈 淋 巴 結 定 位 切 片 超 音 波 引 導 之 下 做 週 邊 肺 組 織 的 採 檢 切 片, 這 些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是 在 做 肺 部 腫 瘤 的 切 片, 傳 統 的 支 氣 管 鏡 無 法 到 達 的 一 個 病 兆 的 部 分, 它 如 果 加 上 支 氣 管 鏡 加 上 超 音 波 探 頭 的 時 候, 它 比 較 容 易 定 位, 而 且 比 較 容 易 做 採 檢 不 容 易 有 出 血 的 現 象, 所 以 它 總 共 有 三 種 的 項 目, 單 純 只 有 做 超 音 波 引 導, 建 議 點 數 是 7,365 點, 包 括 一 般 材 料 跟 拋 棄 式 的 特 殊 材 料, 拋 棄 式 的 特 殊 材 料 是 包 括 是 指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的 超 音 波 的 氣 囊, 下 一 項 超 音 波 引 導 下 做 縱 膈 腔 的 淋 巴 結 定 位, 建 議 點 數 是 14,198 點, 包 括 特 殊 的 材 料 拋 棄 式 的 材 料, 除 了 剛 剛 提 到 的 超 音 波 的 氣 囊 之 外, 還 包 括 支 氣 管 的 抽 吸 檢 針, 下 一 項 肺 週 邊 組 織 的 一 個 採 檢 片, 建 議 點 數 是 13,657 點, 同 樣 包 括 是 超 音 波 氣 囊 還 有 一 個 抽 吸 收 減 針, 以 上 說 明. 請 委 員 針 對 第 三 個 項 目, 就 是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導 引 相 關 的 三 個 支 付 項 目 表 示 意 見, 請 姚 代 表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這 個 在 上 次 會 議, 就 上 一 次, 這 個 不 是 手 術 項 目 嘛, 對, 所 以 手 術 項 目 你 們 都 會 寫 說, 額 外 加 計 材 料 費 多 少 %, 因 為 這 是 檢 查 或 處 置 項 目, 那 可 不 可 以 就 是 比 照 一 個 原 則 像 這 一 種 的 話 就 是 內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和 拋 棄 式 特 材 總 共 多 少 %, 因 為 你 的 點 數 增 加 很 多 是 來 自 於 特 材, 那 我 們 在 計 算 醫 院 的 那 個 PF 的 時 候 就 要 分 開 郭 代 表 正 全, 這 個 我 不 是 很 同 意, 因 為 上 次 不 小 心 同 意 了 手 術, 那 一 個 案 例, 那 現 在 檢 查 處 置 再 進 來 的 話, 事 情 就 比 較 複 雜 化 了, 因 為 一 般 我 們 手 術 說 你 可 以 再 加 1.53 包 括 一 般 材 料, 檢 查 處 置 沒 有, 上 次 因 為 我 們 在 算 特 材, 認 為 某 些 項 目 事 實 上 可 以 在 相 關 的 費 用 裡 面, 所 以 我 們 就 不 計 價 了 但 是 我 認 為 說, 假 設 檢 查 處 置 要 的 特 材, 我 認 為 還 是 另 外 列 出 來, 另 外 申 報, 除 非 說 這 一 個 特 材 費 用 非 常 低, 低 到 這 89

90 個 本 身 就 是 不 計 價 材 料, 像 目 前 的 話 有 一 些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它 用 了 剛 才 講 的 內 視 鏡 球, 像 GI 用 的 內 視 鏡 球, 那 個 特 材 事 實 上 沒 有 多 少 錢, 三 百 塊 以 內, 所 以 我 們 大 概 把 它 當 不 計 價 在 用, 就 內 含 的, 但 是 像 我 們 第 15 項 這 些,14 項 15 項, 像 電 子 式 的 內 視 鏡 的 話, 那 些 特 材 都 相 當 高, 有 些 特 材 就 要 將 近 6,000 塊 了, 另 外 現 狀 的 話, 大 概 醫 院 的 話, 因 為 假 設 純 粹 是 一 個 檢 查, 一 般 就 沒 有 再 收 甚 麼 特 材, 但 是 假 設 做 治 療 的 話, 還 有 像 剛 才 講 的 那 個 穿 刺 的 抽 吸 檢 針, 那 在 電 子 式 的 內 視 鏡 裡 面, 他 有 所 謂 指 引 細 針 穿 刺, 那 個 錢 基 本 上 那 個 費 用 包 括 處 置 的 費 用, 目 前 現 狀 很 多 醫 院 都 是 沒 有 健 保 的 比 對, 都 是 用 自 費 在 收, 那 你 現 在 全 部 把 它 納 進 來, 我 不 曉 得 這 個 你 現 在 像 你 第 14 項 的 話, 還 有 第 13 項,14 項 還 有 第 13 項, 你 的 支 付 點 數 才 6,999 點, 一 個 5,980 點, 那 以 醫 院 目 前 的 話, 目 前 在 做 這 樣 一 個 治 療 的 話, 基 本 上 費 用 已 經 到 將 近 14,000 元 的 這 樣 一 個 費 用, 基 本 上 我 認 為 這 個 支 付 標 準 有 一 點 跟 實 際 上 有 出 入, 所 以 希 望 貴 署 能 夠, 這 一 段 再 考 量 一 下, 那 有 關 往 後 再 談 所 謂 的 檢 查 處 置, 是 不 是 我 們 特 材 不 要 在 裡 面 去 把 它 複 雜 化, 你 用 特 材 你 用 多 少 你 去 報 特 材, 我 們 現 狀 還 是 有, 基 本 上 這 樣 對 醫 院 來 講, 可 能 會 處 理 上 比 較 方 便 一 點, 以 上 廖 代 表 你 同 意 嗎?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因 為 看 出 來 這 裡 面 原 本 的 支 付 點 數 其 實 是 很 低, 變 成 這 麼 高 主 要 是 特 材 進 來 嘛, 那 特 材 進 來 不 然 特 材 就 另 外 處 理 朱 代 表 益 宏 特 材 多 少 錢 呀? 特 材 比 例 就 好 因 為 這 個 是 內 含 的,( 講 一 下 特 材 多 少 錢 ) 六 千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750 變 6,999 第 13 項, 可 見 得 大 部 分 都 是 特 材, 阿 都 一 起 講 你 都 一 樣, 一 起 談 就 是 一 起 都 有 這 個 問 題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15 頁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兩 項 特 材, 第 一 項 是 超 音 波 的 氣 囊, 90

91 我 們 調 查 的 申 請 單 位 送 錢 來 的 單 價 是 500 塊 錢 左 右 比 較 貴 的 是 支 氣 管 抽 吸 檢 針, 一 支 針 要 六 千 元, 第 16 頁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檢 查 的 訊 號 轉 接 器 是 可 以 重 複 使 用 的, 所 以 訊 號 轉 接 器 很 貴, 可 是 它 可 以 重 複 用 30 次, 所 以 那 個 費 用 是 可 以 攤 提 的, 以 上 郭 代 表 正 全 那 個 沒 有 我 講 的 費 用 裡 面, 你 剛 才 講 的 那 個 氣 囊 500 塊, 我 還 跟 你 講 300 塊 而 已 喔, 比 你 還 便 宜 喔 至 於 那 個 針, 那 個 抽 吸 的 針, 是 要 六 千 塊, 跟 你 講 的 一 樣 至 於 你 講 的 幾 千, 根 本 就 在 不 計 價 材 料 裡 面 阿! 並 沒 有 另 外 再 額 外 收 費 用 ; 我 講 的 費 用 是 你 另 外 電 子 式 的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要 去 做 治 療, 這 一 部 分 的 話, 目 前 現 狀 醫 院 有 很 多 都 是 用 因 為 沒 有 比 對, 是 直 接 用 自 費 在 處 理 阿 你 現 在 全 部 要 進 來, 我 不 曉 得 那 一 條 錢 要 怎 麼 用, 至 少 那 兩 個 加 起 來 就 將 近 一 萬 四 千 塊 林 代 表 富 滿 剛 剛 提 的 兩 個 特 材, 六 千 塊 那 個 屬 於 目 前 健 保 署 公 告 可 以 自 費 品 項 裡 面, 本 案 納 入 包 裹 給 付, 但 若 這 項 目 用 在 其 他 地 方, 就 收 自 費, 這 樣 會 很 亂, 所 以 建 議 不 要 納 入 包 裹, 維 持 有 用 收 費, 這 樣 才 不 會 用 在 不 同 地 方, 對 病 人 收 費 不 一, 造 成 困 擾 所 以 你 們 那 邊 的 資 料 是 胸 腔 科 郭 代 表 正 全 有 跨 科 別 的, 他 們 會 對 一 些 胰 臟 透 過 內 視 鏡 進 去, 去 做 診 治, 對 ~ 實 務 治 療 ~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如 果 ~ 因 為 我 們 現 在 確 實 有 時 會 遇 到 一 些 你 們 說 的 狀 況, 如 果 我 們 現 在 把 X 碼 拿 掉, 爾 後 你 們 有 出 現 這 些 問 題, 我 們 會 跟 特 材 討 論 看 要 如 何 處 理 原 則 上, 因 為 現 在 內 部 分 工 已 經 講 好, 只 要 過 程 面 特 殊 材 料 它 不 是 植 入 物, 就 一 定 要 含 在 支 付 標 準 裡 面 我 知 道 委 員 是 期 待 能 另 外 列, 是 因 為 過 去 沒 有 這 原 則, 所 以 有 些 是 列 了, 可 以 額 外 報 了, 可 是 未 來 徵 詢 你 們 現 在 自 費 項 目 如 果 是 過 程 面, 我 們 署 內 原 則 是 希 望 含 在 支 付 標 準 裡, 除 非 它 不 是 每 一 個 都 必 須 用 的, 可 是 如 果 它 今 天 項 目 明 顯 是 做 切 片 或 幹 嘛 是 一 定 要 用 那 個 針, 很 抱 歉 我 們 沒 有 辦 法 讓 它 91

92 另 外 去 報, 這 有 好 有 壞, 好 處 是 這 價 格 訂 的 maybe 是 高 一 點, 因 為 以 後 如 果 透 過 你 們 採 購 等 等 議 價 下 來, 不 一 定 我 們 就 可 以 反 應 在 支 付 標 準 的 修 訂, 可 是 特 材 我 們 是 兩 年 做 一 次 調 查 所 以 實 際 上 有 好 有 壞, 我 覺 得 不 完 全 都 輸 或 都 贏, 一 定 會 有 一 些 狀 況 是 可 能 你 們 贏 我 們 輸, 可 是 總 之, 這 項 目 我 們 當 時 已 經 講 好, 所 以 還 是 希 望 先 這 樣 處 理 原 則 上 我 們 同 仁 已 經 說 很 清 楚, 當 時 我 們 在 協 商 時 問 醫 學 會 有 沒 有 跨 科 別 使 用, 他 說 沒 有, 那 如 果 回 去 你 們 發 現 有, 跟 我 們 反 應, 我 們 會 處 理 可 是 原 則 上 只 要 X 碼 現 在 收 自 費, 只 要 我 們 把 它 納 進 來, 就 要 把 X 碼 移 除, 就 是 不 能 再 收 自 費, 一 定 要 走 這 樣 的 原 則, 不 然 會 天 下 大 亂 郭 代 表 正 全 剛 剛 副 組 長 提 的 我 不 反 對, 不 過 有 幾 個 大 前 提, 第 一 個 就 是 過 程 面 百 分 之 一 百 全 部 都 要 用 到 的, 第 二 個 你 有 財 源, 第 三 個 你 現 在 估 算 整 個 用 量 是 正 確 的, 我 們 前 段 我 們 沒 特 別 提, 因 為 上 次 我 跟 朱 代 表 都 提 過, 有 些 手 術 本 來 就 保 障 點 值, 特 材 我 們 就 不 特 別 提, 但 是 在 檢 查 裡 面, 你 全 部 都 是 浮 動 點 值 這 樣 處 理, 我 特 材 原 本 是 一 點 拿 一 元, 我 再 自 費 特 材, 你 現 在 給 我 含 進 來 然 後 估 個 價 打 個 折 再 折 讓 掉, 那 我 一 個 特 材 變 成 說 整 個 賠 本, 我 想 醫 院 不 可 能 這 樣 做, 這 一 段 我 希 望 真 的 好 好 考 慮 一 下, 以 上 朱 代 表 益 宏 第 一 個 就 是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導 引 現 在 支 付 點 數 是 7365 點, 剛 剛 講 事 實 上 有 爭 議 性, 大 家 比 較 care 特 材 財 務, 6 仟 的 是 後 面 第 11 跟 第 12, 那 我 現 在 講 第 10 個, 我 想 說 七 千 塊, 因 為 現 在 超 音 波 的 肺 檢, 支 氣 管 的 超 音 波 檢 查 費 也 沒 那 麼 高, 為 什 麼 這 項 目 的 檢 查 技 術 費 會 把 它 拉 的 這 麼 高? 你 現 在 支 付 是 7,365 點 ~ 我 意 思 是 說 一 般 超 音 波 檢 查 沒 那 麼 高 ~ 為 何 這 項 為 支 付 到 7,365 點, 它 技 術 是 難 在 哪 裡, 跟 傳 統 的 差 別 在 哪 裡? 它 主 要 是 用 支 氣 管 的 操 作, 但 支 氣 管 鏡 的 檢 查 現 在 支 付 點 數 多 少? 它 主 要 難 度 是 支 氣 管 鏡 的 操 作 啊! 那 支 氣 管 鏡 的 檢 查 1600, 這 檢 查 你 給 它 7365, 這 是? 不 是 支 氣 管 鏡 顯 然 偏 低, 就 是 這 項 目 顯 然 偏 高 嘛! 對 不 對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這 個 項 目 基 本 上 是 要 去 找 出 它 的 腫 瘤, 可 是 基 本 上 它 大 部 分 會 併 做 切 片, 為 何 它 會 單 獨 一 項 沒 有 含 切 片, 有 可 能 是 它 進 去 以 後 沒 有 找 92

93 到 病 灶 所 以 沒 有 辦 法 切 片, 可 是 要 給 它 一 個 項 目, 但 實 際 上 它 過 程 ~ 你 看 它 原 先 點 數 是 一 萬 四 千 多 ~ 也 就 是 它 的 針 是 再 加 上 去, 在 七 千 多 再 加 上 去, 所 以 七 千 多 確 實 是 因 為, 基 本 上 支 氣 管 鏡 內 視 鏡 它 會 有 一 些 風 險, 因 為 它 含 有 探 頭 還 要 含 內 視 鏡, 他 要 去 看 到 器 官 裡 面 的 一 些 異 常 朱 代 表 益 宏 你 是 說 其 實 傳 統 的 支 氣 管 鏡 檢 查, 它 也 是 要 去 看 有 沒 有 病 灶 有 沒 有 腫 瘤 嘛 ~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對, 它 只 能 看 支 氣 管 裡 面 的, 它 是 要 透 過 支 氣 管 裡 面 看 肺 臟 的, 所 以 不 一 樣, 這 個 技 術 不 一 樣, 支 氣 管 鏡 它 只 能 看 支 氣 管 本 身 的 病 兆, 那 如 果 你 要 看 支 氣 管 附 近 的 肺 臟 本 身 的 病 兆 是 要 透 過 超 音 波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了 解 你 講 的, 那 個 其 實 是 它 儀 器 的 關 係, 但 是 你 操 作 的 技 術 其 實 主 要 是 操 作 支 氣 管 鏡 的 技 術, 但 是 你 看 的, 當 然 支 氣 管 鏡 只 能 看 到 表 面, 支 氣 管 內 部 的 表 面, 那 你 超 音 波 當 然 有 一 定 的 深 度, 但 是 你 支 氣 管 鏡 一 千 多 點, 現 在 你 給 它 七 千 多 點, 我 現 在 要 知 道 說, 它 的 理 由 郭 代 表 正 全, 其 實 支 氣 管 鏡 跟 內 視 鏡 後 面 那 兩 項 道 理 都 一 樣, 剛 剛 朱 代 表 有 講 了, 道 理 都 一 樣, 那 原 來 的 報 是 像 我 們 看 剛 剛 才 在 講 支 氣 管 鏡, 那 兩 個 跟 前 面 的 是 一 樣, 像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還 有 內 視 鏡 兩 個 加 在 一 起, 一 般 在 做 診 斷 的 話, 大 概 這 兩 個 項 目 去 報, 那 我 不 曉 得 這 兩 個 項 目 變 做 現 在 新 增 的 電 子 的, 變 作 6,999 它 的 問 題 同 樣, 我 想 可 能 去 探 究 一 下, 到 底 問 題 在 哪 邊, 但 是 就 第 2 項 的 話, 像 第 14 項 的 話, 我 所 了 解 的 話, 以 往 現 狀 假 設 有 去 做 穿 刺 去 做 治 療 切 除, 這 一 部 分 的 話, 一 般 是 用 自 費 在 做 處 理, 另 外 有 我 剛 才 講 的 特 材, 要 六 千 塊 的 特 材, 還 有 一 個 自 費 的 處 置 項 目, 我 們 去 收 這 樣, 那 原 有 你 們 的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還 有 內 視 鏡 的 檢 查 的 那 個 項 目 就 沒 有 再 報 了, 所 以 你 們 現 狀 整 個 估 算 的 量, 事 實 上 是 低 估 了, 一 般 醫 院 這 一 部 分 根 本 沒 有 在 報, 變 作 用 自 費 在 處 理, 那 你 今 天 用 那 個 量 去 估 算, 你 可 以 Cover 所 有 不 竟 然, 那 我 倒 認 為 今 天 這 四 項 的 話, 要 不 要 稍 微 保 留 一 下, 就 說 剛 才 朱 代 表 的 問 題, 確 實 我 也 沒 有 特 別 去 注 意, 就 現 狀 用 一 個 750 點 93

94 加 1,500 點 就 可 以 處 理 掉, 為 什 麼 要 變 作 6,999 點, 還 有 前 面 支 氣 管 鏡 七 千 多 點, 道 理 在 哪? 我 想 這 兩 個 道 理 是 一 樣, 也 許 有 一 個 特 別 的 意 義, 這 我 不 清 楚, 特 材 費 基 本 上 那 一 段 特 材 費 不 高, 我 剛 剛 的 五 百 或 三 百 塊, 但 後 面 那 個 特 材 就 非 常 高, 這 一 段 麻 煩 來, 科 長 或 是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你 們 有 沒 有 看 它 項 目 不 可 以 同 時 申 報, 有 一 個 67051B,67051B 基 本 上 它 是 一 個 手 術, 為 什 麼 在 這 裡 學 會 要 要 求 不 可 以 併 報, 其 實 這 個 項 目 基 本 上 醫 院 已 經 用 這 三 項 在 處 理 了, 反 倒 我 們 收 載 進 來 以 後, 可 以 比 較 清 楚 到 底 它 在 幹 嘛, 你 知 道 嗎? 因 為 實 際 上, 基 本 上 67051B 其 實 是 比 我 們 現 在 的 價 格 還 要 貴 就 是 剛 剛 我 們 在 討 論 胸 腔 鏡 肺 氣 狀 或 部 分 切 除, 就 是 說 當 它 進 去 看 的 時 候, 它 只 要 看 到 病 灶 就 可 以 併 做 了, 所 以 我 意 思 是 說, 實 際 上 其 實 現 在 很 多 已 經 用 內 視 鏡 在 做 外 科 的 這 個 項 目, 那 我 們 只 是 希 望 說, 把 這 個 流 程 更 明 確 化, 而 且 其 實 基 本 上 它 這 個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它 也 是 一 個 新 的 手 術 項 目, 它 基 本 上 可 以 減 少 你 從 胸 腔 直 接 開 刀 的 一 個 痛 苦, 而 且 它 是 邊 在 檢 查 併 做 切 片 或 是 做 相 關 的 處 理, 那 可 以 再 免 掉 一 次 CT guide 的 切 片, 所 以 其 實 基 本 上 我 覺 得 我 們 要 去 考 慮 就 是 說, 科 技 它 在 進 步, 它 一 定 有 它 的 用 意, 我 們 第 一 個 就 是 要 增 加 安 全, 第 二 個 就 是 要 減 少 痛 苦, 那 我 覺 得 或 許 我 們 說 明 的 不 是 很 清 楚, 可 是 我 意 思 是 說 實 際 上 它 是 有 它 的 那 個 流 程, 謝 謝 郭 代 表 正 全 對 不 起, 很 謝 謝 剛 才 副 組 長 這 樣 提, 我 才 想 到 因 為 剛 才 講 的 那 個 手 術 項 目 可 以 理 解, 但 是 回 到 的 話, 到 第 14 項 的 話, 好 像 漏 掉 一 個 手 術 項 目 那 我 們 是 不 是 可 以 過, 先 討 論 這 個, 那 一 項 你 剛 剛 講, 有 一 些 是 可 以 那 個 針, 又 可 以 跨, 然 後 涉 及 到 特 材 X 碼 到 底 要 怎 麼 處 理 再 來 說 郭 代 表 正 全 94

95 就 , 我 的 問 題 一 樣 剛 才 問 題 一 樣 手 術 項 目 是 保 障 點 值, 你 今 天 給 我 用 到 檢 查 處 置 的 話, 那 一 段 怎 麼 去 處 理 特 材 的 問 題, 以 上 陳 代 表 志 忠 對 不 起, 我 們 胸 腔 醫 學 會 這 個 是 胸 腔 加 護 重 症 醫 學 會 提 的, 就 是 我 們 胸 腔 科 的 醫 生 提 的, 剛 提 說 67051B 基 本 上 是 胸 腔 外 科 的 項 目, 在 一 個 任 何 我 們 這 邊 好 臨 床 醫 師 應 該 這 排 應 該 很 多 臨 床 醫 師, 從 臨 床 醫 師 的 角 度 來 講, 不 認 為 一 個 支 氣 管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的 導 引 跟 一 個 Thoracoscopic wedge or Partial resection of the Lung 是 同 樣 的 東 西, 如 果 我 們 從 超 音 波 看 到 頂 多 能 take biopsy, 不 可 能 就 是 說, 它 當 然 不 能 併 報, 它 是 診 斷 了 以 後 過 了 pathology 的 報 告 以 後, 再 去 做 這 個 手 術, 也 許 在 同 一 次 住 院, 也 許 出 院 了 再 住 進 來, 這 不 能 混 為 一 談, 我 們 倒 是 應 該 去 看 一 下, 原 有 的 支 付 標 準 要 有 一 致 性, 再 支 付 標 準 表 裡 面, 第 二 部 第 二 章 第 一 節 就 是 第 頁, 如 列 的 這 些 內 視 鏡 的 超 音 波 跟 支 氣 管 跟 這 個 是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是 750 點, 註 明 內 視 鏡 另 計 我 這 兩 個 一 加 起 來 的 話, 為 什 麼 會 差 異 有 這 麼 大, 另 外 我 們 注 意 有 一 個 手 術, 因 為 我 們 不 是 胸 腔 科 的 醫 生, 有 一 個 檢 查 就 是 在 28033C 那 個 診 斷 性 的 肺 胞 灌 洗 術, 它 的 困 難 度 絕 對 比 這 個 高, 從 我 們 一 個 臨 床 醫 師 的 角 度 來 看, 它 只 支 付 1,800 點, 還 包 含 支 氣 管 鏡 的 費 用, 如 果 我 們 因 為 一 個 設 備 的 進 化, 而 把 它 一 個 同 等 類 似 技 術 的 東 西, 支 付 標 準 作 這 樣 大 幅 度 的 區 分 的 話, 我 可 以 相 信, 是 不 是 鼓 勵 軍 備 競 賽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覺 得 其 實 支 付 標 準 的 一 致 性 是 很 重 要, 你 不 能 說 因 為 有 一 個 新 的 項 目 以 前 沒 有, 所 以 我 就 給 它 不 管 是 你 用 新 的 成 本 計 算 也 好, 用 新 的 甚 麼 方 式 也 好, 但 是 那 個 標 準 就 破 壞 掉 了, 這 個 就 是 我 們 剛 剛 去 質 疑, 如 果 說 今 天 你 對 於 第 10 項, 你 的 支 付 點 數 是 兩 千 到 三 千, 我 個 人 是 可 以 同 意, 原 來 的 你 支 氣 管 鏡 本 來 一 千 多 塊 再 加 上 超 音 波 再 加 上 比 較 困 難 甚 麼, 弄 一 弄 所 以 大 概 我 給 它 三 千 塊, 那 這 樣 子 我 個 人 可 以, 但 你 加 到 7,365, 你 總 要 有 個 道 理, 為 什 麼 用 原 來 的 東 西, 原 來 的 支 氣 管 鏡 的 操 作, 這 個 東 西 其 實 最 困 難 的 就 是 支 氣 管 鏡 操 作, 不 是 每 個 人 都 會 操 作, 那 第 二 個 困 難 就 是, 超 音 波 的 判 讀, 我 操 做 到 那 個 部 位, 我 超 音 波 看 到 甚 麼 東 西, 是 不 是 有 腫 瘤, 其 實 這 兩 部 分, 那 我 不 認 為 說 會 從 原 來 一 千 塊 幾 百 塊 的 給 付 跳 到 七 千 塊 這 麼 高, 當 然 後 面 這 兩 個 可 能 是 因 為 取 樣 針 的 關 係 那 個 我 就 不 講, 但 是 這 一 個, 光 95

96 光 這 個 項 目 你 的 支 付 標 準 衡 平 性 有 問 題, 那 我 覺 得 你 是 不 是 鼓 勵 今 天, 如 果 這 樣 子, 那 我 麻 醉 醫 學 會, 我 下 次 我 把 我 的 全 身 麻 醉, 我 也 改 一 個 名 字, 然 後 來 跟 你 申 請 六 千 塊 七 千 塊 對 不 對, 我 改 一 個 名 字, 稍 微 變 一 下, 用 比 較 新 的 技 術 來 弄 一 弄, 那 就 可 以 變 成 一 個 新 的 項 目, 以 前 也 沒 有, 對 不 對, 我 覺 得 這 樣 子 是 不 對, 所 以 這 個 項 目 我 個 人 覺 得 說, 技 術 費 如 果 第 一 個 剛 剛 這 個 副 組 長 講 的, 我 想 我 個 人 並 不 反 對 它 進 來, 因 為 新 的 科 技 你 本 來 就 是 要 進 來, 你 有 經 費 的 狀 況 之 下 本 來 就 應 該, 但 是 你 今 天 這 個 也 不 是 散 財 童 子, 給 它 那 麼 高 的 錢, 人 家 說 怎 樣 我 們 就 給 他 多 少 錢, 我 個 人 是 不 同 意, 所 以 這 個 費 用 如 果 說 要 用 7,365 我 個 人 不 同 意, 但 是 比 如 說 用 兩 千 塊 三 千 塊, 那 我 覺 得 大 家 可 以 再 來 討 論 一 下 請, 謝 代 表 謝 代 表 文 輝 其 實 我 想 這 也 都 是 專 家, 大 概 專 家 會 議 的 建 議, 那 如 果 是 胸 腔 科 的 專 家, 我 是 認 為 他 們 覺 得 拿 這 樣 子 很 合 理, 但 這 樣 就 沒 有 辦 法 交 代 其 它 科 系 類 似 的 也 是 內 視 管 鏡 的, 你 以 前 都 給 他 很 低, 那 理 論 上 我 是 覺 得 這 裡 沒 有 甚 麼 多 高, 和 國 外 比 起 來 這 裡 低 的 好 可 憐, 但 是 就 是 一 致 性, 要 不 然 其 他 科 系, 同 樣 也 是 內 視 鏡 再 加 個 超 音 波 的, 我 只 有 兩 千 多 塊, 那 人 家 來 問 你 就 沒 有 辦 法 去 解 釋 這 個, 所 以 第 一 當 然 都 是 很 低, 像 剛 剛 朱 代 表 講 的 三 千 塊, 當 然 如 果 放 到 世 界 的 水 平 給 人 笑 死, 但 是 你 其 他 科 系 都 是 這 樣 子,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要 相 對 就 是 類 似 不 同 科 別 的 內 視 鏡 手 術 加 超 音 波 的 和 人 家 要 有 一 個 相 對 的 一 致 性, 至 少 我 們 都 加, 我 們 本 來 這 我 們 健 保 署 我 們 老 闆 就 是 很 簡, 就 是 這 樣, 大 家 都 一 樣, 沒 有 厚 彼 薄 尺, 現 在 其 實 也 是 跟 基 於 實,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的 這 三 個 案 就 暫 時 保 留, 那 請 我 們 長 官 跟 這 些 專 家 講, 就 拿 其 他 科 系 內 視 鏡 加 超 音 波 的 是 多 少 錢, 給 他 們 看 一 下, 之 後 再 重 新 調 整 一 下, 就 比 照 其 他 科 系, 也 是 內 視 鏡 加 超 音 波 的, 大 家 差 不 多, 不 然 它 們 提 這 個 價 格 我 也 是 覺 得 很 低, 胸 腔 鏡 的 確 也 有 風 險,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應 該 請 這 些 胸 腔 科 專 家, 重 新 再 檢 視 一 下, 其 他 科 系, 也 是 內 視 鏡 加 超 音 波 的 類 型 的 價 格 在 哪 裡, 請 他 們 重 新 再 思 考 價 格 好 ~ 區 域 醫 院 跟 消 費 者 代 表 這 邊 還 有 醫 學 中 心 還 有 沒 有 ~ 目 前 暫 時 96

97 沒 有 進 來 的 是 部 分 是 收 自 費 ~ 針 對 第 ~ 還 有 沒 有 ~ 保 留? 消 費 者 的 看 法? 陳 代 表 川 青, 這 裡 是 價 格 的 平 衡 性 問 題, 如 果 不 是 差 異 很 大 的 話, 消 費 者 也 能 接 受 一 些 新 的 東 西 ~ 好 不 好 那 第 就 保 留 請 醫 管 組 針 對 支 付 點 數 的 成 本 再 做 檢 討, 再 提 案 討 論 再 來 第 項 請 ~ 郭 代 表 郭 代 表 正 全, 那 個 第 項 跟 第 項 好 像, 但 是 項 還 多 了 一 個 67051B 手 術, 所 以 費 用 才 調 高, 可 是 第 項, 費 用 是 加 甚 麼 東 西 我 也 不 清 楚, 是 可 以 比 照 吧, 這 五 個 項 目 把 它 同 一 列 東 西 ~ 因 為 都 是 內 視 鏡 ~ 好 ~ 還 有 沒 有 其 他 人 贊 成 保 留? 好, 醫 管 組 有 沒 有 要 做 說 明? 林 科 長 淑 範 請 看 第 16 頁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檢 查, 為 何 跟 原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成 本 差 那 麼 多, 就 專 科 學 會 他 們 提 出 的 成 本, 最 主 要 差 別 是 在 用 人 成 本 差 異, 第 二 個 是 在 設 備 上 有 差 異, 設 備 有 增 加 蠻 多 費 用, 以 上 說 明 羅 代 表 永 達 千 萬 不 要 跟 他 們 去 談 成 本 分 析, 因 為 成 本 分 析 每 一 樣 沒 符 合 成 本 分 析, 你 要 跟 他 說 其 他 科 系 做 內 視 鏡 加 超 音 波 現 在 給 人 家 多 少 錢, 你 這 樣 講 怎 會 說 的 贏 他 們, 你 若 跟 他 們 用 講 的 算 成 本 分 析, 怎 會 講 的 贏 對 方 ~ 大 家 都 偏 低 呀 ~ 我 們 請 教 消 費 者 代 表 看 法 ~ 一 樣 要 保 留 還 是 針 對 ~~~ 陳 代 表 川 青 它 這 個 儀 器 沒 有 跟 現 在 的 儀 器 比 較 先 進 或 是 比 較 好, 或 是 對 消 費 者 比 較 減 少 疼 痛, 97

98 比 較 好 一 點 點, 如 果 含 內 視 鏡 陳 代 表 川 青 好 多 少 呢? 要 有 一 定 的 量 化 嘛 讓 消 費 者 不 會 有 風 險, 減 輕 風 險 或 者 減 輕 疼 痛, 那 也 OK 呀, 有 個 量 化 的 東 西 朱 代 表 益 宏 它 這 個 應 該 是 這 樣 講, 以 支 付 標 準 一 個 衡 平 性, 其 實 它 真 的 講 第 13 項 6900 多 我 個 人 覺 得 不 高 啦! 如 果 真 的 用 國 外 的 物 價 水 準, 各 方 面 來 比, 其 實 它 這 個 要 的 但 現 在 問 題 出 在 整 個 支 付 標 準 是 太 低,( 其 他 科 都 很 低 ) 那 你 現 在 因 為 這 一 項 把 它 加 高 了 以 後, 那 其 他 的 項 目 會 不 會 產 生 科 技 的 不 平 衡 性, 這 個 問 題 就 出 來 了 那 會 不 會 造 成 因 為 你 這 個 特 別 高, 那 別 的 東 西 會 不 會 就 有 濫 用 或 反 正 其 它 我 都 申 報 這 邊, 因 為 差 距 太 大, 那 這 個 問 題 就 出 來 了 啦 這 樣 子 好, 同 仁 已 經 把 成 本 分 析 的 資 料 拿 上 來, 就 是 第 項 ( 因 為 已 經 講 完 了 ) 林 科 長 淑 範 第 13 項 內 視 鏡 超 音 波 為 什 麼 會 提 出 是 6,999 點? 按 照 學 會 提 出 來 的 成 本, 校 正 用 人 成 本 房 屋 設 備 的 時 間, 用 人 成 本 的 部 分 包 括 醫 師 醫 事 人 員 跟 行 政 人 員, 用 人 成 本 的 部 分 4,000 點, 再 加 上 不 計 價 材 料 1,571 點, 裡 面 包 括 它 可 以 重 複 使 用 的 訊 號 轉 接 器 ; 還 有 包 括 超 音 波 的 電 子 內 視 鏡 內 視 鏡 清 洗 機, 還 有 一 些 設 備, 還 有 房 屋 設 備 作 業 管 理 費 用, 全 部 加 起 來 就 是 要 6,999 點 徐 代 表 弘 正 聽 到 這 樣 的 分 析, 我 跟 各 位 講, 你 可 以 看 得 到 的 是 若 你 把 傳 統 的 內 視 鏡 去 做 用 人 分 析, 一 樣 那 麼 多 錢, 所 以 這 個 是 完 全 不 合 理 的, 你 知 道 嗎 用 人 成 本 佔 了 四 千 多 塊, 難 道 他 有 比 傳 統 的 用 人 有 多 嗎? 因 為 它 電 子 更 好, 它 用 人 成 本 可 以 更 降 低, 如 果 這 樣 子 平 衡 比 較 的 話, 根 本 就 不 應 該 那 麼 多 錢 因 為 我 現 在 擔 心 怎 麼 樣 給 付 跳 這 麼 高, 其 實 是 圖 利 廠 商, 這 廠 商 要 賣 這 個 東 西 要 好 賣 的, 用 我 們 原 本 沒 有 的, 現 在 全 部 都 要 叫 我 們 換, 我 們 擔 心 的 是, 這 個 健 保 我 們 的 費 用 會 一 直 增 加, 我 不 是 說 不 應 該 用 新 的 東 西, 你 不 應 該 增 加 那 麼 多, 你 用 用 人 成 本 來 告 訴 我 是 絕 對 不 能 同 意 的 98

99 陳 代 表 志 忠 請 大 家 參 考 支 付 標 準 表 18043B 冠 狀 動 脈 血 管 內 超 音 波, 包 括 心 導 管 檢 查 費 用 才 7,500 點, 輕 重 失 衡 嘛, 勾 到 冠 狀 動 脈 也 才 7,500 點, 然 後 現 在 支 付 標 準, 你 這 個 心 導 管 機 器 跟 這 個 怎 麼 能 比 啊? 設 備 跟 那 個 困 難 度 危 險 度 謝 代 表 文 輝 這 個 基 本 上 我 們 換 一 個 說, 對 這 個 新 的 講 的 我 也 都 很 贊 成, 成 本 分 析 人 數 佔 四 千 多 塊, 那 現 在 就 請 問 那 人 家 本 來 支 氣 管 鏡 不 然 比 照 這 個 算 算 看, 算 下 去 不 就 也 要 五 千 多 塊? 我 們 擋 不 了, 你 幫 我 們 算 算 看, 我 們 人 事 錢 不 就 不 用 人, 我 自 己 機 器 自 動 會 做 你 以 前 的 都 沒 有 這 樣 算, 你 現 在 對 它 就 這 樣 算, 我 不 是 說 你 算 的 不 合 理, 很 有 道 理, 本 來 就 應 該 這 樣 算, 不 這 樣 算 只 有 它 這 樣 算, 不 然 你 也 照 這 成 本 分 析, 人 事 費 用 你 幫 我 算 算 看? 你 不 就 要 多 好 幾 倍 給 對 方, 我 們 沒 辦 法 呀 拜 託 拜 託 那 我 們 是 不 是 做 成 這 樣 決 議, 就 是 保 留, 再 做 成 本 分 析 以 後 再 提 案 討 論 ; 現 在 回 到 2 跟 3 不 整 脈 經 導 管 燒 灼 術 複 雜 3-D 立 體 定 位, 一 個 是 單 腔 一 個 是 雙 腔 來 成 本 要 不 要 報 告 一 下 張 技 士 淑 雅 跟 委 員 報 告 一 下, 這 個 成 本 的 部 分 也 是 在 於 它 用 人 的 耗 用 時 間, 單 腔 的 話 要 40 分 鐘, 雙 腔 要 60 分 鐘, 還 有 它 的 設 備 是 3-D 的 一 個 設 備, 以 上 報 告 3-D 的 在 設 備 成 本 部 分 大 概 是 4,623, 整 體 的 他 送 過 來 的 成 本 是 4,623, 在 單 次 的 朱 代 表 益 宏 其 實 第 二 項 跟 第 三 項 也 有 同 樣 的 問 題, 因 為 你 原 來 的 給 付,2-D 是 三 萬 六 千, 現 在 變 四 萬 五 嘛 對 不 對? 也 有 同 樣 問 題 其 實 你 要 做 這 個 說 明 要 說 你 2-D 的 成 本 多 少 錢, 你 的 儀 器 設 備 或 許 比 較 貴 這 個 我 同 意, 但 是 你 說 用 花 的 時 間 呢? 花 的 時 間 難 道 2-D 就 只 要 10 分 鐘 20 分 鐘 嗎? 應 該 不 是 這 樣 子 啦! 可 能 也 要 分 鐘 我 想, 說 不 定 要 更 長 一 點, 因 為 還 要 判 斷 立 體 空 間 還 有 經 驗 各 方 面, 我 個 人 認 為 花 的 時 間 其 實 會 差 不 多, 但 是 儀 器 設 備 可 能 會 貴 一 點, 這 一 個 我 同 意 嘛 所 以 我 覺 得 說, 因 為 這 樣 子 你 給 付 給 他 更 高, 那 事 實 上 你 就 是 花 錢 給 廠 商 賺, 就 是 鼓 勵 軍 備 競 賽 啊 99

100 徐 代 表 弘 正 在 這 一 部 分 我 有 一 個 比 較 不 同 的 見 解, 如 果 說 3-D 能 夠 證 明 比 2-D 更 好, 也 許 我 們 該 要 讓 它 進 步, 這 裡 面 有 個 問 題 是, 你 的 indication 裡 面 排 除 2-D 的 某 一 些 部 分, 萬 一 你 不 能 排 除, 你 就 會 讓 所 有 的 人 都 傾 向 於 做 3-D, 這 個 才 是 問 題 啊! 你 講 的 那 個 複 雜 太 籠 統 了, 那 到 底 有 哪 些 2-D 做, 就 是 3-D 不 可 以 做 的 那 些 診 斷, 是 不 是 要 請 專 家 名 列 出 來, 因 為 這 個 會 關 係 到 你 的 替 代 比, 你 的 替 代 率 為 什 麼 會 低 估 就 是 在 這 裡 陳 代 表 川 青 實 際 上 我 們 很 主 張 對 這 種 新 的 特 材 大 量 的 引 進 新 的, 重 新 更 新 嘛 設 備 更 新, 但 是 問 題 有 個 前 提, 就 它 設 備 的 原 始 的 成 本 跟 現 在 傳 統 成 本, 不 要 用 人 事 費 用 去 COVER 這 個 做 個 比 較, 個 案 比 較, 是 比 較 不 精 準 我 今 天 就 設 備 來 講, 跟 它 的 效 果 來 講, 那 我 們 也 主 張, 依 各 醫 院 裡 面 對 這 種 新 的 特 材 都 希 望 能 採 用, 但 是 不 能 說 是 偏 離 太 遠 的 太 多 的 價 格, 不 但 他 們 現 在 2-D 也 好, 或 是 現 在 所 使 用 傳 統 的 也 好, 不 能 接 受, 我 覺 得 沒 有 講 出 一 個 比 較 具 體 對 消 費 者 有 利 的 這 個 部 分 做 個 分 析, 我 們 是 覺 得 價 格 用 這 樣 子 複 雜 的 去 計 算 成 本, 然 後 拉 高 它 的 支 付 點 數, 是 不 太 合 邏 輯 啦! 朱 代 表 益 宏 這 個 從 第 二 案 開 始 到 後 面 包 括 副 甲 狀 腺 這 個, 我 為 什 麼 會 去 提 這 個? 因 為 第 一 案 剛 剛 大 家 覺 得 那 是 你 現 在 舊 的 支 付 標 準 比 較 高, 現 在 把 它 減 錢, 確 實 納 氏 手 術 跟 舊 的 傳 統 手 術, 它 花 的 時 間 是 比 較 少, 新 的 這 個 納 氏 手 術 但 是 相 對 的 它 住 院 天 數 縮 短 很 多, 以 前 因 為 你 要 開 胸, 要 住 加 護 病 房 兩 三 天, 那 大 概 要 至 少 一 個 禮 拜 - 十 天 才 能 出 院, 但 是 納 氏 手 術 大 概 三 天 到 四 天 就 可 以 出 院, 它 是 微 創, 我 為 什 麼 知 道? 我 不 是 胸 腔 外 科, 但 是 因 為 我 是 做 過 它 的 麻 醉, 所 以 我 很 清 楚 它 那 個 手 術 方 式, 就 兩 個 小 洞, 所 以 病 人 恢 復 非 常 快 如 果 真 的 用 成 本 分 析 整 個 評 估 起 來, 搞 不 好 人 家 新 的 手 術 還 更 省 錢, 結 果 你 給 它 給 付 低, 照 理 說 它 替 健 保 省 更 多 的 錢, 應 該 給 它 維 持, 不 要 讓 它 更 低, 對 不 對? 結 果 我 們 這 邊 是 後 面 的 不 考 慮, 給 付 上 給 它 調 低, 因 為 它 花 的 時 間 比 較 少 給 它 調 低, 然 後 其 它 的 你 看, 後 面 我 們 所 有 的 項 目 給 付 都 大 幅 提 高, 它 也 沒 有 替 健 保 省 到 錢, 結 果 你 還 把 它 給 付 大 幅 提 高, 我 覺 得 這 個 是 沒 有 邏 輯 性 所 以 我 才 想 說, 你 剛 剛 講 的 2-D 3-D, 還 有 剛 講 的 支 氣 管 鏡 跟 內 視 鏡 胃 鏡 這 些 東 西 的 超 音 波, 其 實 技 術 含 量 差 不 多, 100

101 以 我 們 臨 床 的 醫 師, 雖 然 我 不 是 專 家, 但 是 我 覺 得 技 術 含 量 是 差 不 多 的, 那 唯 一 的 就 是 儀 器 的 解 析 度 跟 它 可 能 更 簡 便, 或 類 似 像 這 樣 子 而 以 啊! 但 是 對 醫 師 的 付 出 來 講, 我 個 人 覺 得 其 實 差 不 多, 那 你 前 面 給 它 這 麼 少, 你 現 在 這 個 給 它 這 麼 高, 一 個 就 是 給 廠 商 賺 嘛! 一 個 就 是 你 前 面 的 給 付 太 低 嘛! 那 為 什 麼 不 一 併 去 做 調 整, 一 併 去 做 考 慮, 這 樣 子 你 整 個 真 的 低 的 有 機 會 把 他 調 上 來 你 現 在 RBRVS 做 完 以 後 也 不 動, 對 不 對? 也 都 不 調 也 不 動, 真 的 給 付 偏 低 的, 用 一 個 相 對 去 比 較, 科 與 科 之 間 比 較 拉 下 來, 然 後 也 不 去 給 它 調 整, 那 這 個 新 的 項 目 就 給 它 大 幅 調 整, 如 果 這 樣 就 鼓 勵 專 科 醫 學 會 去 用 新 的 項 目 來 取 代 舊 的 項 目 就 好 了 林 代 表 淑 霞, 我 想 我 們 未 來 不 管 是 過 程 面 特 材 百 分 比 要 加 進 來, 還 是 新 增 為 支 付 標 準, 對 於 成 本 分 析 可 能 是 要 去 顧 及 以 往 支 付 標 準 之 不 足, 否 則 可 能 會 造 成 與 舊 的 支 付 標 準 不 平 衡, 那 將 來 會 引 發 可 能 是 我 們 臨 床 科 系 之 間 的 問 題, 同 時 也 會 誘 導 一 些 可 能 增 加 我 們 總 額 高 額 的 那 一 部 分, 那 真 正 要 投 入 很 大 人 力 的 部 分, 反 而 會 造 成 成 本 計 算 新 舊 不 一 致 性 所 以 我 們 可 能 要 去 思 考 用 什 麼 樣 的 原 則 針 對 未 來 這 些 我 們 所 謂 的 過 程 增 加 特 材 百 分 比, 或 新 增 的 這 些 支 付 標 準, 在 分 析 成 本 的 計 算, 尤 其 在 人 事 的 部 分, 暫 時 配 合 舊 支 付 標 準 之 權 重, 以 上 建 議 蔡 秘 書 長 明 忠 ( 蘇 代 表 清 泉 代 理 人 ) 這 個 坦 白 講 一 句 話, 我 發 現 健 保 署 就 是 也 很 可 憐, 不 是 專 家 學 者 看 到 最 後 又 變 專 家 學 者, 其 實 付 費 者 你 們 大 概 也 有 感 覺 就 是 說, 今 天 為 什 麼 都 是 這 邊, 這 邊 完 全 沒 有, 因 為 這 邊 談 得 很 多 都 是 醫 院 的 問 題 那 醫 院 問 題 今 天 健 保 署 的 立 場 去 做 了 很 多 分 析, 結 果 醫 院 代 表 沒 有 辦 法 接 受 的 原 因 在 於 它 分 析 的 條 件 客 觀 因 素, 在 加 上 很 大 的 因 素 是 新 藥 新 科 技 的 東 西 大 家 都 要, 但 是 這 個 增 加 的 錢 真 的 不 是 我 們 能 負 擔 的, 所 以 很 多 東 西 在 這 衡 量 之 下, 為 什 麼 醫 院 要 選 擇 去 拒 絕 這 樣 的 東 西, 希 望 它 能 夠 再 更 合 理, 這 東 西 真 的 要 大 家 思 考 不 然 說 真 的 一 句 話, 我 們 在 這 裡 講 了 半 天, 我 實 在 替 這 幾 個 組 長 很 委 屈 的 說, 講 起 話 來 要 變 成 專 家 來 說 服 這 些 醫 院, 但 是 這 又 好 像 不 是 他 們 專 業, 像 純 馥 副 組 長 剛 講 的 一 段 話, 我 是 越 聽 越 緊 張, 到 底 真 的 是 這 樣 的 狀 況 嗎? 還 有 一 點, 這 裡 面 的 差 異 看 得 出 來, 新 藥 新 科 技 的 東 西 對 我 們 來 講 是 大 家 追 求 的 目 標, 但 它 的 花 錢 真 的 是 我 們 目 前 很 難 承 擔 的 所 以 我 們 一 直 強 調 在 這 個 地 方 要 跟 付 費 者 講 一 個 重 點, 是 未 來 對 於 新 藥 新 科 技, 我 們 一 定 要 成 立 一 個 專 款, 專 款 專 用, 用 到 差 不 多 可 以 再 納 入 健 保, 要 101

102 不 然 的 話, 這 個 新 藥 新 科 技 一 定 會 產 生 這 個 問 題, 民 眾 端 有 需 要, 醫 院 端 阻 止, 這 樣 子 的 狀 況 會 產 生 這 個 東 西 可 能 在 藥 品 共 同 給 付 會 議 上 也 是 這 樣 子 的 代 表 結 果 以 上 報 告, 謝 謝! 好! 醫 管 組 這 邊 對 於 第 二 三 項 是 要 保 留 還 是 要 尋 求 委 員 的 同 意?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們 真 的 要 知 道 那 個 3-D 怎 麼 來 的, 如 果 這 個 3-D 沒 有 做 多 大 改 變, 只 是 用 軟 體 讓 它 變 成 3-D, 我 覺 得 這 個 費 用 增 加 九 千 塊 太 多 了, 是 不 是 還 是 保 留 讓 專 家 能 夠 解 釋 清 楚 還 有 一 個 就 我 剛 剛 的 疑 慮, 這 個 替 代 率 跟 indication 一 定 有 關 係, 有 哪 些 是 切 到 3-D 做, 哪 些 是 2-D 做 要 更 明 確, 好 不 好?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是 不 是 就 我 們 先 保 留, 那 既 然 大 家 有 這 麼 多 疑 慮, 我 們 再 商 請 心 臟 學 會 派 代 表 來 說 明, 那 或 許 就 會 比 較 清 楚 大 家 所 想 的 那 我 覺 得 還 是 要 回 應 一 下, 為 什 麼 你 們 會 發 現 說, 我 們 在 這 次 整 個 調 整 包 括 在 這 個 買 過 程 面 特 材 的 時 候, 在 這 個 技 術 費 上 面, 就 是 用 人 成 本 上 面 會 增 加, 其 實 這 個 就 是 去 反 應 現 在 醫 院 在 收 自 費 的 特 材, 有 一 部 分 是 要 補 充 醫 師 技 術 費 上 的 不 足, 那 我 覺 得 如 果 大 家 不 去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就 會 出 現 我 總 額 每 年 協 商 還 是 在 成 長 可 是 我 有 很 多 被 保 險 人 在 收 自 費, 那 這 自 費 有 一 部 分 是 材 料 商 拿 走 之 外, 我 想 一 定 有 一 部 分 費 用 是 留 在 這 些 技 術 人 員, 就 是 操 作 這 些 醫 師 的 身 上, 所 以 我 覺 得 這 還 是 得 去 反 應, 目 前 大 家 覺 得 急 重 難 科 別 是 不 願 意 去 走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也 就 是 用 我 們 目 前 在 支 付 標 準 的 架 構 上, 沒 有 辦 法 整 體 去 調 整, 我 覺 得 大 家 得 去 面 對 這 些 問 題, 是 因 為 有 一 天 我 們 都 有 可 能 是 去 使 用 到 這 些 醫 療 的 人, 那 我 們 需 不 需 要 自 己 要 付 這 麼 多 的 自 費 項 目 在 裡 面? 我 覺 得 這 真 的 是 我 也 很 兩 難, 確 實 我 們 不 是 專 家, 所 以 每 一 次 在 跟 醫 學 會 討 論 這 項 目, 我 們 是 請 醫 師 從 頭 到 尾 講 一 次 是 怎 麼 操 作 的, 甚 至 他 要 把 那 個 類 似 教 學 的 影 帶 帶 過 來, 從 頭 教 我 們 一 次, 我 們 才 知 道 他 要 怎 麼 做 那 確 實 是 一 種 學 習 啦! 我 自 己 是 覺 得 我 學 習 到 很 多, 相 對 來 講 我 是 覺 得 說 我 們 今 天 能 夠 提 升 整 體 整 個 健 保 的 品 質, 或 是 醫 療 的 水 準, 我 們 還 是 要 正 向 去 看, 因 為 難 得 付 費 者 代 表 願 意 在 總 額 裡 面 給 我 們 成 長 率, 那 我 覺 得 如 果 說 真 的 是 我 們 不 好 好 做, 其 實 我 們 是 愧 對 我 們 自 己 跟 我 們 的 家 人, 以 上 102

103 蔡 秘 書 長 明 忠 ( 蘇 代 表 清 泉 代 理 人 ) 我 講 一 下 今 天 幾 乎 可 以 發 現 一 個 問 題, 專 家 會 議 會 過 的 到 實 際 的 執 行 面 就 會 產 生 一 些 困 擾, 那 我 應 該 講 的 是 專 家 都 是 站 在 一 個 比 較, 為 民 眾 端 為 提 升 的 境 界 上, 但 今 天 健 保 的 總 額 是 一 個 大 家 的 公 共 財, 這 公 共 財 不 能 為 了 特 定 的 人 事 去 做 特 殊 的 用 途, 這 個 是 不 行 的! 所 以 這 個 點 就 是 現 在 爭 執 很 大 的 地 方, 包 括 新 藥 新 科 技 都 一 樣, 這 一 點 就 是 大 家 一 定 要 去 思 考 每 次 專 家 會 議 會 過, 到 了 實 務 面 在 討 論 的 時 候, 就 問 題 一 大 堆 的 原 因 就 在 這 裡, 我 覺 得 這 一 點 是 我 們 未 來 在 整 體 方 向 構 思 的 時 候, 這 一 點 要 去 好 好 探 討 一 下 才 對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覺 得 剛 剛 副 組 長 講 的 很 有 道 理, 就 是 現 在 普 遍 的 支 付 是 不 足, 那 現 在 健 保 在 總 額 底 下 有 一 點 經 費, 所 已 先 就 某 些 項 目 給 它 調 整 比 較 合 理 的 狀 況, 當 然 這 樣 子 的 想 法, 我 個 人 是 可 以 接 受, 但 是 我 覺 得 與 其 這 樣 做, 不 如 把 既 然 我 們 100 年 有 做 過 RBRVS, 為 什 麼 不 把 那 整 體 的 資 料 拿 出 來 一 次 告 訴 付 費 者 說, 現 在 給 付 是 偏 低, 比 如 說, 偏 低 五 成 六 成, 尤 其 是 在 用 人 成 本 在 技 術 在 勞 務 成 本 上 面 是 低 到 多 少? 我 覺 得 你 告 訴 付 費 者, 應 該 是 要 告 訴 一 個 全 面 的, 而 不 是 用 某 些 項 目 說 現 在 有 點 錢 我 就 用 這 些 項 目 去 調 整, 那 樣 也 會 失 衡 嘛, 所 以 我 倒 是 很 期 待 說 既 然 剛 剛 副 組 長 提 這 個 議 題, 我 覺 得 應 該 找 一 個 機 會, 雖 然 現 在 沒 有 做,100 年 已 經 調 查 完 了 但 是 沒 有 去 做, 我 覺 得 應 該 把 那 個 資 料 分 析 出 來, 然 後 在 這 邊 付 費 者 也 在, 到 底 針 對 哪 些 項 目, 或 是 我 們 找 出 已 經 在 支 付 的 項 目 到 底 他 會 偏 低 或 是 ok 的, 不 然 醫 界 都 在 說 給 付 不 足 太 低, 然 後 付 費 者 都 覺 得 我 已 經 給 你 很 多, 夠 了 夠 了, 對 不 對? 那 我 們 就 把 真 正 RBRVS 做 出 來 拿 出 來 看 一 看, 到 底 是 真 的 不 夠 還 是 夠, 如 果 是 不 夠, 不 夠 在 哪 裡? 是 技 術 費 用 太 低 還 是 給 的 特 材 太 低, 還 是 房 租 固 定 成 本 太 低, 我 倒 是 很 希 望 說 如 果 我 們 有 機 會, 把 那 個 資 料 拿 出 來 給 大 家 看, 看 完 以 後 不 見 得 表 示 一 定 要 衛 福 部 去 執 行, 對 不 對? 看 完 以 後 也 只 是 我 們 大 家 把 他 放 在 心 上, 也 讓 付 費 者 瞭 解 確 實 現 在 在 醫 療 給 付 上 全 貌 是 這 個 樣 子, 有 了 全 貌 以 後, 後 面 再 調 相 對 的 支 付 標 準 時, 大 家 也 會 比 較 有 共 同 的 基 準 點, 所 以 我 也 徵 求 同 意 這 樣 想 法, 不 知 道 可 不 可 行? 如 果 可 行, 或 許 醫 管 組 這 邊 能 夠 思 考 一 下, 如 果 確 實 可 行 的 話, 我 們 找 一 次 會 議 針 對 這 個 東 西 來 做 一 些 檢 討, 謝 謝! 103

104 好! 那 回 到 主 題 就 是 提 案 二, 我 剛 剛 看 了 一 下 就 只 有 第 一 項 第 四 項 第 五 項 第 六 項 第 七 項 第 八 項 是 同 意 再 回 去 副 甲 狀 腺 那 項 林 科 長 淑 範 這 一 項 學 會 提 出 只 切 一 個 甲 狀 腺, 跟 亞 全 切 除, 就 是 Subtotal 跟 Total 的 成 本 分 析, 切 一 個 甲 狀 腺 那 麼 小 的 東 西, 切 一 顆 跟 切 Subtotal 要 留 一 點 點 技 術 是 不 一 樣 的, 跟 切 四 顆 不 一 樣, 它 切 一 顆 的 時 候, Subtotal 跟 Total 用 的 時 間 是 做 單 一 切 一 顆 的 1.5~1.8 倍 之 間, 就 是 說 切 一 顆 它 只 要 花 150 分 鐘, 切 Subtotal 的 時 候 需 要 270 分 鐘, 所 以 在 用 人 成 本 的 部 分 多 了 將 近 14,000 點 在 手 術 室 裡 面 要 醫 師 要 刷 手 護 士 要 流 動 護 士 還 要 行 政 人 員, 所 以, 不 是 單 一 只 有 增 加 醫 師 的 費 用 而 已, 還 是 增 加 其 他 相 關 人 員 的 費 用 這 個 統 計 上 目 前 我 們 也 分 不 出, 就 是 說 到 底 Subtotal 是 拿 一 顆 還 拿 兩 顆, 這 一 項 我 不 曉 得 朱 代 表 可 不 可 以 同 意, 第 五 項 第 六 項 是 不 是 可 以 同 意 讓 它 過 朱 代 表 益 宏 他 這 個 有 幾 個 問 題, 因 為 差 太 多, 今 天 我 如 果 是 外 科 醫 生, 我 拿 一 顆 跟 拿 兩 顆, 那 乾 脆 拿 兩 顆 算 了 啊! 對 不 對? 當 然 是 專 業 啦 沒 有 錯! 而 且 如 果 說 真 的, 我 個 人 是 覺 得 如 果 你 真 的 是 用 人 時 間 比 較 多 我 同 意 啊! 這 個 絕 對 是 拿 一 顆 跟 尤 其 是 Subtotal 絕 對 時 間 會 差 嘛 林 科 長 淑 範 按 學 會 的 意 見, 切 一 顆 的 是 原 發 性 的 甲 狀 腺 腫 大, 會 切 Subtotal 跟 Total 的 是 腎 性 甲 狀 腺, 腎 性 甲 狀 腺 腫 大 的 時 候 除 了 本 身 甲 狀 腺 的 問 題 之 外, 其 實 它 本 身 還 有 腎 臟 功 能 的 問 題, 所 以 學 會 認 為 支 付 標 準 應 該 做 術 式 不 同 的 切 割, 他 們 不 可 能 會 把 單 一 原 發 性 的 甲 狀 腺 去 切 很 多 顆 或 切 Subtotal 朱 代 表 益 宏 如 果 是 這 樣 子, 那 第 五 第 六 項 就 要 去 它 有 一 些 適 應 症 ; 第 一 個 適 應 症 要 把 它 規 定 清 楚, 對 不 對? 第 二 個 就 是 說, 如 果 真 的 因 為 時 間 增 加, 因 為 勞 務 成 本 增 加, 其 實 你 真 的 回 去 算, 因 為 你 一 萬 六 千 多 點, 104

105 你 還 要 加 53% 的 材 料 費, 其 實 他 大 概 才 一 萬 塊 而 已 一 萬 塊 你 增 加 的 時 間, 就 算 這 一 萬 塊 全 部 都 是 勞 務 成 本, 不 包 含 那 些 固 定 成 本, 全 部 都 是 人 事 的 勞 務 成 本, 一 萬 塊 啦! 那 你 這 邊 做 Subtotal, 剛 剛 講 的 增 加 百 分 之 多 少? 不 到 兩 倍 啦!150 分 鐘 跟 270 分 鐘 大 概 兩 倍, 那 也 不 過 是 兩 萬 塊 嘛 如 果 我 說 全 部 這 些 不 含 固 定 成 本, 不 含 折 舊, 我 都 不 算, 水 電 這 些 我 都 不 算, 就 算 人 刷 手 的 費 用, 算 開 刀 的 時 數, 加 一 加 也 不 過 是 兩 萬 塊, 對 不 對? 那 現 在 你 給 它 三 萬 塊, 我 是 說 這 個 是 要 有 它 的 道 理 性, 我 不 知 道 其 他 委 員 想 法 是 怎 麼 樣, 但 是 如 果 要 這 個 通 過, 那 你 這 個 第 五 第 六 項 你 一 定 要 去 定 義 適 應 症, 剛 剛 講 合 併 腎 臟, 腎 臟 有 問 題 的 才 能 用 這 東 西 喔 因 為 我 知 道 很 多 的 甲 狀 腺, 尤 其 是 副 甲 狀 腺 腫 瘤 的 話, 它 不 見 得 是 合 併, 那 你 只 能 就 算 它 全 切 你 也 只 能 拿 一 顆 的 錢, 對 不 對? 所 以 我 是 說 這 個 要 先 在 這 邊 要 講 清 楚, 照 剛 剛 科 長 講 的 話, 事 實 上 是 這 樣 子 的 意 思 嘛 如 果 我 沒 有 理 解 錯 誤 的 話 就 算 它 是 腫 瘤, 甲 狀 腺 癌 副 甲 狀 腺 癌, 但 是 它 沒 有 合 併 腎 臟 的 問 題, 你 也 只 能 算 simple, 是 不 是 這 樣 子? 那 我 徵 求 朱 代 表 請 學 會 再 給 我 們 訂 更 嚴 謹 的 適 應 症, 那 這 個 案 子 是 不 是 讓 它 過? 好 那 我 們 就 請 學 會 給 我 們 訂 一 些 適 應 症, 第 五 第 六 項 我 們 就 照 案 通 過 其 它 保 留 的 部 分, 我 們 再 徵 求 其 他 專 家 學 者 學 會 的 意 見 以 後 再 提, 那 通 過 的 部 分 就 是 一 四 五 六 七 八 項, 我 們 就 依 程 序 報 衛 福 部 後 實 施, 來 提 案 三 黃 代 表 雪 玲 等 一 下 剛 才 那 個 有 幾 項 不 予 支 付 的 裡 面 有 一 些 現 在 健 保 署 不 付 了, 但 被 健 保 署 歸 列 在 內 含 材, 是 不 是 可 以 恢 復 到 自 費 材 去, 譬 如 說 :17 頁 裡 面 有 些 手 術 不 付 了, 那 本 來 被 你 們 判 在 內 含 材 可 不 可 以 恢 復 成 自 費 材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我 們 通 常 公 告 後, 特 材 X 碼 才 會 拿 掉 張 技 士 淑 雅 委 員 你 可 不 可 以 再 講 清 楚 是 在 哪 一 頁? 黃 代 表 雪 玲 105

106 17 頁 這 個 3 4 5, 什 麼 巴 瑞 特 氏 食 道 症 張 技 士 淑 雅 委 員 的 意 思 我 聽 懂 了, 在 我 們 不 同 意 給 付 的 意 思 是 整 筆 醫 療 費 用 加 上 特 材 也 不 給 付, 不 給 付 的 項 目 我 們 就 不 會 開 碼 呀, 那 個 沒 有 碼 阿! 完 全 沒 有 碼 保 留 的 部 分 就 是 維 持 現 狀 在 處 理, 通 過 以 後 才 有 你 剛 剛 講 的 問 題,ok?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那 個 委 員 的 意 思 是 我 們 目 前 公 告 就 是 我 們 這 次 提 案 不 給 付 的 項 目, 基 本 上 已 經 認 定 是 健 保 不 給 付 的 診 療 項 目, 所 以 相 關 用 的 特 材 我 們 就 不 會 再 給 自 費 碼, 你 懂 我 意 思 嗎? 就 是 源 頭 只 要 我 健 保 現 在 不 給 付 的 診 療 項 目, 而 且 經 過 討 論 的, 只 要 我 們 公 告 這 些 項 目, 因 為 這 個 項 目 所 要 用 到 的 自 費 材, 就 不 一 定 要 去 拿 到 自 費 碼, 所 以 邏 輯 是 這 樣 黃 代 表 雪 玲 像 那 個 820 跟 819 是 被 歸 在 預 定 要 內 含 的 那 個 項 目 內, 所 以 現 在 要 恢 復 成 是 可 以 收 自 費 的, 你 在 那 個 右 邊 有 寫 內 含 序 號 ,( 這 個 本 來 現 在 就 沒 有 碼, 因 為 它 沒 有 碼, 所 以 在 往 ) 這 個 等 一 下 你 在 會 後 再 跟 我 們 同 仁 來 釐 清 好! 我 們 再 回 歸 到 討 論 事 項 第 三 案 第 三 案 案 由 : 有 關 支 付 標 準 以 包 裹 給 付 過 程 面 必 須 使 用 之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等 4 項 特 材 之 支 付 標 準 調 整 案 這 一 案, 上 次 會 議 有 討 論, 請 上 次 會 議 李 副 組 長 說 明 重 點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上 次 討 論 的 會 議 時 間 關 係 加 上 所 有 醫 學 會 都 來, 所 以 先 徵 詢 醫 學 會 意 見, 可 是 沒 有 進 到 實 質 討 論 第 一 個 項 目, 是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106

107 濾 器, 在 資 料 31 頁, 這 是 做 肺 功 能 檢 查 可 能 會 用 到 的 一 個 過 濾 器, 學 會 的 意 見, 是 因 為 我 們 訪 價 之 後 平 均 價 格 是 33 塊, 學 會 是 認 為 價 格 偏 低, 還 有 一 個 就 是 紙 嘴 的 費 用, 沒 有 另 外 加 進 來, 那 因 為 我 們 覺 得 說 紙 嘴 本 來 就 是 診 療 項 目 內 含 的 材 料, 再 加 上 過 濾 器 我 們 是 訪 過 價 錢, 有 可 能 是 單 一 醫 院 的 一 些 價 錢, 所 以 我 們 當 次 會 議 並 沒 有 因 為 這 個 意 見 而 去 改 這 個 價 錢, 另 外 上 次 會 議 也 有 代 表 表 示, 因 為 價 格 不 高 建 議 還 是 維 持 自 費, 上 次 好 像 有 這 樣 的 意 見, 因 為 整 個 案 子 沒 有 充 分 討 論, 所 以 這 個 項 目 那 時 候 就 沒 有 做 決 定, 以 上 今 天 就 逐 項 討 論, 先 針 對 第 一 項, 就 是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請 各 代 表 翻 閱 資 料 第 31 頁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第 一 項 過 程 面 特 材, 為 調 整 21 項 診 療 項 目, 初 步 預 估 預 算 總 共 是 三 千 多 萬 徐 代 表 弘 正 因 為 上 次 我 有 留 下 來 討 論, 我 記 得 好 像 學 會 代 表 建 議 自 費, 所 以 乾 脆 還 是 列 入 自 費 林 代 表 淑 霞 建 議 還 是 列 入 自 費, 有 點 像 消 耗 品 好, 第 一 項 過 程 面 特 材, 原 則 就 是 建 議 維 持 目 前 的 執 行 方 式, 本 案 不 通 過 ; 再 來 第 二 項 過 程 面 特 材, 第 34 頁 經 皮 導 管 血 管 內 \ 心 臟 內 異 物 移 除 術, 請 李 副 組 長 說 明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第 二 項 過 程 面 特 材, 經 皮 導 管 血 管 內 \ 心 臟 內 異 物 移 除 術, 上 次 會 議 有 討 論 到, 是 使 用 一 些 特 殊 的 材 料 去 移 除 血 管 內 的 異 物 時, 可 能 有 stent 跑 掉 或 是 導 管 掉 在 裡 面 必 須 將 異 物 移 除 第 一 不 會 時 常 發 生, 第 二 臨 床 上 遇 到 確 實 就 很 危 險, 所 以 希 望 健 保 能 將 這 個 過 程 面 特 材 包 含 ( 買 ) 進 來, 調 整 支 付 點 數, 請 大 家 看 三 十 四 頁, 因 為 以 編 號 33131B 經 皮 導 管 血 管 內 \ 心 臟 內 異 物 移 除 術 為 例,102 年 的 申 報 數 量 大 概 有 二 百 多 件, 如 果 包 裹 進 來, 主 要 是 因 為 過 程 面 特 材 較 為 昂 107

108 貴, 且 目 前 是 在 自 費 收 取, 那 我 們 是 希 望 能 夠 買 進 來, 因 為 確 實 如 果 病 患 碰 到 這 個 狀 況 是 還 蠻 危 急 的, 危 急 的 情 況 下 又 要 讓 民 眾 自 費 我 們 覺 得 實 在 是 太 說 不 過 去 了 請 各 位 委 員 看 第 34 頁, 適 應 症 也 有 做 了 一 些 說 明 黃 代 表 雪 玲 誠 如 剛 我 們 特 助 有 講 這 個 材 料, 是 屬 於 處 置 方 面, 訪 價 的 時 候 是 用 我 們 醫 院 的 進 價 去 訪 價, 那 納 入 健 保 後 不 僅 是 用 成 本 價 計 算, 而 且 點 值 還 要 再 打 折 一 次, 所 以 我 建 議 這 邊 的 至 少 要 恢 復 點 值 換 算 完 要 把 這 個 價 格 提 高, 不 然 對 我 們 醫 院 是 兩 層 剥 皮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目 前 健 保 給 付 之 特 材 品 項 也 是 都 浮 動 點 值, 而 且 實 際 上 這 個 病 患 是 因 為 治 療 時 異 物 斷 裂, 坦 白 講 如 果 醫 院 還 要 讓 病 患 自 費, 對 於 醫 院 的 醫 療 風 險 可 能 也 很 大, 因 為 在 治 療 過 程 面 東 西 掉 在 裡 面 又 叫 病 患 要 自 費 你 們 想 清 楚 哦 李 代 表 紹 誠 這 個 事 情 上 次 開 完 會 時, 心 臟 學 會 代 表 有 跟 我 提 到, 因 為 他 沒 有 辦 法 確 認 到 底 是 醫 師 操 作 出 了 問 題 還 是 病 患 本 身 的 問 題 還 是 特 材, 所 以 他 們 在 這 個 過 程 當 中, 如 果 病 患 反 應 說 是 你 們 醫 療 上 疏 失 造 成, 可 是 醫 療 提 供 者 又 認 為 說 那 個 過 程 本 身 就 有 風 險 就 會 出 現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心 臟 血 管 異 物 取 出 器 單 價 不 便 宜, 所 以 他 們 希 望 把 包 裹 進 來 心 臟 學 會 的 解 釋 是 這 樣, 因 為 當 這 個 事 情 發 生 時 無 法 判 定 權 責 問 題, 以 上 消 費 者 代 表 聽 的 懂 李 代 表 解 釋 的 意 思, 就 是 在 過 程 中 不 管 導 管 或 stent 沒 有 擺 定 位 掉 進 去, 過 程 中 要 把 它 取 出, 這 個 就 是 剛 李 代 表 提 的, 是 有 一 些 因 為 風 險 不 可 預 知 的 因 素, 所 以 心 臟 學 會 才 希 望 包 裹 支 付, 要 不 然 目 前 現 在 是 自 費, 其 實 說 句 老 實 話 這 樣 對 病 患 來 說 也 是 不 公 平, 因 為 是 必 需 要 使 用 這 些 特 材 處 理, 屬 於 比 較 危 急 的 醫 療 處 置, 是 不 是 讓 它 通 過? 好 不 好, 不 多 啦! 因 為 可 能 是 特 材 不 良 品 或 是 醫 師 在 操 作 過 程 的 風 險, 兩 者 皆 有 可 能, 納 入 健 保 就 不 要 再 跟 病 患 收 費, 這 個 最 好 是 不 要 發 生 108

109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不 好 意 思 我 剛 沒 有 講 到 第 頁, 其 實 是 同 一 類 的, 只 是 分 成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不 同, 那 越 小 可 能 會 越 困 難 心 臟 學 會 當 天 會 議 是 怎 麼 說 的, 請 李 副 組 長 再 說 明 一 次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那 天 來 不 及 讓 心 臟 學 會 的 徐 醫 師 說 明, 原 則 上 基 本 是 因 為 血 管 大 小 直 徑 不 同, 夾 取 複 雜 度 就 不 一 樣, 所 以 我 們 有 分 成 7mm 以 上 跟 7mm 以 下, 所 以 價 格 有 不 同, 如 果 大 家 支 持 第 一 項 應 該 希 望 第 二 項 也 支 持, 謝 謝 好, 如 果 代 表 沒 有 特 殊 意 見, 我 覺 得 這 個 對 病 患 還 有 醫 生 都 是 好 的, 我 想 我 們 應 該 是 讓 它 通 過 接 下 來 針 對 第 27 頁 第 3 項 器 官 保 存 液, 附 件 是 在 第 36 頁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上 次 李 伯 璋 院 長 有 提 出 來, 因 為 我 們 把 器 官 保 存 液 放 在 摘 取, 那 實 際 有 可 能 是 植 入 的 醫 院 去 執 行 將 保 存 液 帶 過 去 等 一 下, 請 李 副 組 長 先 說 明 器 官 保 存 液 現 在 是 怎 麼 使 用 申 報, 然 後 再 說 明 李 理 事 長 ( 院 長 ) 是 怎 麼 建 議, 因 為 本 來 就 有 在 支 付 只 是 申 報 方 式 改 變 而 已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我 先 講 器 官 移 植 在 摘 取 器 官 時, 基 本 上 醫 院 去 取 器 官 的 同 時, 為 了 要 把 器 官 帶 回 去 給 要 被 植 入 的 被 保 險 人 那 邊, 會 使 用 器 官 保 存 液 保 存 摘 取 出 來 的 器 官, 可 能 摘 取 跟 植 入 是 在 不 同 醫 院, 就 是 捐 器 官 跟 受 贈 者 是 在 不 同 醫 院, 所 以 執 行 摘 取 器 官 的 醫 院 必 須 將 保 存 液 帶 到 捐 贈 者 的 醫 院, 健 保 本 來 就 有 給 付 植 入 跟 摘 取 的 費 用, 現 在 因 為 保 存 液, 國 際 價 格 的 飛 揚, 所 以 在 實 質 上 醫 院 沒 有 辦 法 含 括, 就 是 點 數 不 足 啦! 所 以 這 次 要 去 做 調 整, 那 這 個 調 整 到 底 要 放 在 植 入, 還 是 摘 取 的 部 份, 上 次 李 伯 璋 院 長 有 提 啦! 他 是 希 望 放 在 植 入 的 項 目, 因 為 他 說 大 部 份 109

110 都 是 植 入 的 醫 院 去 取, 然 後 保 存 液 是 帶 過 去, 可 是 因 為 我 記 得 我 們 從 健 保 開 始 給 付 保 存 液, 就 是 放 在 摘 取 的 項 目 主 要 是 因 為 說, 它 是 在 捐 贈 者 那 裡 會 發 生 這 個 費 用, 而 不 是 在 受 贈 者 這 裡, 所 以 我 們 還 是 認 為 應 該 是 放 在 摘 取 手 術, 因 為 過 去 我 們 可 以 允 許 合 併 申 報, 可 是 現 在 要 求 得 很 清 楚, 就 是 摘 取 的 報 摘 取, 植 入 報 植 入 的, 所 以 我 們 還 是 希 望 是 清 楚 那 如 果 有 植 入 的 醫 院 去 幫 忙 摘 取, 然 後 它 帶 保 存 液, 我 們 是 希 望 兩 院 自 行 去 拆 帳, 還 是 由 這 個 捐 贈 者 的 那 個 醫 院 來 做 摘 取 的 申 報, 如 果 說 台 大 醫 院 去 到 另 外 一 家 醫 院 去 拿 器 官, 而 保 存 液 費 用 要 調 整 在 植 入 手 術, 這 個 很 奇 怪, 然 後 我 們 是 希 望 另 外 那 家 醫 院 自 己 跟 台 大 去 做 拆 帳, 就 不 用 在 健 保 這 邊, 因 為 這 會 很 複 雜 很 混 亂, 所 以 我 們 還 是 希 望 在 摘 取 這 個 保 存 液 還 是 在 摘 取 這 個 項 目 裡 面, 不 曉 得 我 這 樣 講, 大 家 聽 懂 嗎? 謝 謝! 這 個 保 存 液 現 在 是 有 給 付, 是 由 摘 取 的 醫 院 申 報 今 天 這 個 提 案 提 出 來 是 有 兩 個 重 點, 要 委 員 支 持 一 個 是 支 付 點 數 有 稍 為 提 高, 是 因 為 這 家 保 存 液 是 獨 買 獨 賣 只 有 1 家 是 獨 斷 市 場, 所 以 價 格 有 提 高 器 官 移 植 醫 學 會 認 為 我 們 現 在 支 付 點 數 已 經 無 法 支 應, 所 以 第 一 個 是 調 高 支 付 點 數 ; 第 二 個 是, 到 底 要 由 摘 取 的 醫 院 申 報? 還 是 受 贈 者 的 醫 院? 目 前 健 保 申 報 規 訂 是 報 在 摘 取 的 醫 院 李 伯 璋 院 長 是 專 門 執 行 腎 臟 移 植, 他 是 說 希 望 由 植 入 的 醫 院 申 報, 那 就 會 改 變 一 些 規 則, 請 各 代 表 表 示 意 見 林 代 表 淑 霞 好, 前 次 會 議 我 就 在 李 教 授 的 旁 邊 啦! 其 實 後 來 回 去 我 也 問 了, 我 們 醫 院 是 做 心 臟 移 植 最 大 宗, 很 清 楚 的, 捐 贈 出 來 並 作 摘 取 的 醫 院, 不 見 得 就 是 該 院 也 是 可 以 執 行 植 入 術 的 醫 院, 大 部 份 都 不 是 所 以 此 情 況 的 醫 院 絕 對 不 會 花 這 個 大 錢 購 買 庫 存 器 官 保 存 液 隨 時 stand by 一 般 來 說 只 好 由 進 行 植 入 術 的 醫 院 將 保 存 液 攜 帶 著 直 接 到 摘 取 的 醫 院 去 拿 回 器 官 所 以 務 實 來 說, 在 實 務 操 作 面 這 個 特 材 是 應 該 要 由 進 行 植 入 術 的 醫 院 申 報 才 對! 我 們 早 期 都 放 在 摘 取 的 醫 院, 事 實 上 在 這 拆 帳 也 是 很 麻 煩, 對 兩 家 醫 院 也 是 扯 的 不 清 不 楚 的, 然 後 其 實 對 摘 取 的 醫 院, 他 們 也 希 望 說, 應 該 是 回 歸 到 採 購 醫 院 是 植 入 的 醫 院, 不 是 摘 取 但 不 能 進 行 植 入 術 的 醫 院 陳 代 表 志 忠 在 這 個 有 做 器 官 移 植 的 醫 院 問 題 不 大, 噢! 不, 是 問 題 才 大 沒 有 110

111 做 器 官 移 植 的 醫 院 問 題 不 大 因 為 事 實 上 我 們 沒 有 做 器 官 移 植 的 醫 院 有 的 病 人 合 適 的, 我 們 會 有 合 作 的, 他 來 摘 取, 他 帶 來, 他 都 帶 來 現 在 問 題 是, 如 果 是 他 本 身 有 做 器 官 移 植 他 分 配 出 去 了, 那 個 問 題 可 能 要 想 清 楚 比 如 說, 台 大 醫 院 先 前 有 個 捐 贈 者, 他 摘 了 不 同 的 器 官, 要 分 配 到 別 的 醫 院 去, 那 到 時 候 要 怎 麼 算, 好 像 是 兩 個 不 同 的 情 況 對, 只 能 報 一 次! 陳 代 表 川 青 這 是 實 務 面 的 問 題 啦! 因 為 器 官 捐 贈 這 個 部 份, 我 曾 經 也 有 去 研 究 過, 其 實 申 報 只 能 報 一 份 嘛! 雙 方 去 協 商 嘛! 看 是 怎 麼 去 報 就 可 以, 因 為 各 不 同 的 案 例, 對 不 對? 不 同 嘛! 不 一 定 是 一 個 模 式 嘛! 它 可 以 有 多 種 模 式 嘛! 李 代 表 永 振 我 記 得 上 次 就 是 講 到 這 個 地 方, 李 院 長 說 他 要 回 去 做 功 課! 不 知 道 功 課 做 得 怎 麼 樣? 李 代 表 沒 來 李 代 表 永 振 沒 來 如 何 討 論? 林 代 表 淑 霞 附 帶 說 明, 他 那 一 天 有 說 他 要 回 去 思 考 一 下, 再 來 回 覆, 但 是 他 今 天 沒 有 出 席 李 代 表 永 振 對 啊! 我 沒 有 記 錯, 他 說 要 回 去 做 功 課! 那 功 課 沒 有 繼 續 下 來, 怎 麼 討 論 呢? 徐 代 表 弘 正 因 為 上 次 我 有 留 下 來 啦! 我 是 覺 得 傾 向 於 應 該 是, 就 是 維 持 原 來 的 因 為 我 們 普 通 摘 取 醫 院 自 己 沒 有 辦 法 準 備 那 些 東 西, 反 正 你 要 來 的 人, 就 帶 著 來, 我 覺 得 這 個 是 對 的 啦! 黃 代 表 雪 玲 所 以 是 受 贈 者 身 上 111

112 李 代 表 永 振 就 是 回 歸 醫 院 實 務 面 這 個 案 子 是 不 是 先 讓 它 過, 至 於 執 行 面, 未 來 到 底 要 報 在 摘 取 的? 還 是 植 入 的? 如 果 執 行 面 上 需 要 做 改 變, 我 們 再 公 告, 就 是 執 行 面 的 申 報 嘛! 也 就 是 申 報 的 方 式 改 變, 目 前 就 先 維 持 這 樣, 支 付 點 數 稍 為 讓 它 提 高 一 點, 就 是 不 要 不 敷 成 本 嘛!Okay? 林 代 表 富 滿 這 次 增 加 的 只 有 保 存 液 價 格 增 加 而 已, 但 第 43 頁 備 註 增 加 使 用 單 一 拋 棄 的 都 內 含, 建 議 備 註 2 刪 除 張 技 士 淑 雅 那 我 們 這 一 次 是 不 是 寫 說 ~ 林 代 表 富 滿 可 以 不 用 寫! 因 為 本 來 保 存 液 就 在 裡 面 啊! 張 技 士 淑 雅 會 不 會 我 們 公 告 調 整 之 後, 又 有 人 跟 我 們 講 說 保 存 液 的 錢 又 不 夠 了, 會 不 會? 黃 代 表 雪 玲 現 在 特 材 均 要 求 明 列 就 通 通 明 列 林 代 表 富 滿 這 案 沒 有 增 加 特 殊 材! 只 是 保 存 液 價 格 增 加 而 已! 林 科 長 淑 範, 我 建 議 一 下, 我 們 看 到 43 頁 請 各 位 代 表 看 到 43 頁,75022B 跟 75021B 林 科 長 淑 範 我 們 舉 一 個 例 子,75021B 屍 體 捐 肝 摘 取, 文 字 這 樣 修 正 註 1.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保 存 液, 得 另 加 計 120%, 第 二 個 備 註 就 拿 掉 所 有 的 項 目 都 比 照 這 樣 處 理, 好 不 好? 112

113 好, 就 保 存 液 那 我 們 這 案 子 就 照 修 正 以 後 通 過 再 來 第 4 項, 請 李 副 組 長, 簡 單 說 明 一 下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第 4 項 是 針 對 泌 尿 科 做 到 那 個 輸 尿 管 鏡 的 取 石 跟 碎 石 會 用 雷 射 治 療 的 光 纖 這 項 目 上 次, 學 會 是 蠻 支 持 我 們 提 的 這 個 案 子, 只 是 因 為 沒 有 時 間 討 論 到, 代 表 人 數 不 夠 這 個 雷 射 光 纖, 我 記 得 上 次 我 們 有 去 解 釋 它 可 以 重 複 消 毒 使 用, 雷 射 光 纖 會 多 次 使 用 之 後, 它 會 愈 來 愈 短, 然 後 到 最 後 就 會 不 能 用, 這 樣 子! 所 以 它 價 格 一 整 支, 不 是 只 有 一 個 病 人, 它 可 以 重 覆 做, 這 樣 子! 陳 代 表 志 忠 我 是 泌 尿 科 醫 師, 第 一 點, 事 實 上, 早 期 這 個 支 付 標 準 訂 的 時 候, 不 太 用 雷 射, 都 用 超 音 波, 超 音 波 其 實 是 很 不 方 便 管 徑 比 較 大, 現 在 都 用 雷 射, 但 是 醫 院 不 敢 用 雷 射 申 報, 因 為 我 們 用 的 不 是 Nd-YAG 雷 射, 我 們 用 的 是 Holmium-YAG 雷 射, 怕 項 目 不 一 樣 會 被 健 保 署 罰, 那 我 建 議 這 樣 子, 如 果 要 調 整 的 話, 這 個 不 要 寫 明 Nd-YAG 雷 射 ( 健 保 署 : 已 經 刪 掉 了 ), 刪 掉 了,OK 第 二 個, 這 個 不 是 越 做 越 短, 這 個 是 打 的 時 候 雷 射 頭 會 分 叉, 我 們 就 把 它 剪, 一 直 剪 剪 剪, 剪 到 不 能 用, 所 以 這 個 支 付 點 數 我 們 學 會 沒 有 意 見 其 他 代 表 對 於 我 們 剛 剛 陳 代 表 的 專 業 陳 述, 有 沒 有 意 見?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現 在 是 要 翻 案, 我 剛 剛 打 電 話 回 去 第 一 案 的 過 濾 器, 上 次 是 因 為 學 會 代 表 是 認 為 33 塊 太 低, 一 直 覺 得 這 不 敷 成 本, 後 來 我 打 電 話 回 去 了, 像 我 們 這 些 小 醫 院 很 可 憐, 都 沒 有 叫 病 人 買,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要 把 它 放 進 去, 都 是 醫 院 自 己 吸 收 怎 麼 可 以 第 4 項 大 家 反 不 反 對? 再 回 到 剛 剛 第 一 項,Okay! 科 長 說 明! 林 科 長 淑 範 關 於 第 4 項, 我 們 直 接 翻 到 第 45 頁, 修 訂 的 是 77028B 就 是 輸 尿 管 鏡 取 石 術 及 碎 石 術 併 用 雷 射 治 療, 剛 才 代 表 提 到 的 YAG 雷 射 要 把 它 刪 掉, 我 們 就 直 接 刪 掉, 併 用 雷 射 在 註 的 地 方, 應 該 是 寫 77028B, 它 是 含 一 般 材 料 費 及 雷 射 光 纖, 得 另 加 計 91% 直 接 這 樣 113

114 修 訂, 第 3 個 註 就 刪 掉 這 一 項 沒 意 見, 我 們 就 通 過 喔! 那 回 到 第 1 項 過 濾 器, 剛 剛 徐 代 表 是 說 要 納 入, 剛 剛 是 不 同 意 包 裹 支 付, 是 維 持 目 前 的 做 法, 各 位 代 表 請 提 問, 徐 代 表 趕 快 再 陳 述 一 下 徐 代 表 弘 正 因 為 上 次 的 代 表 是 說, 有 的 要 買 進 口 的 啊! 品 質 要 比 這 個 高 啊! 這 一 些 的 理 由, 所 以 後 來 我 們 是 說 那 這 樣 就 維 持 現 況 作 法 但 是, 實 際 上 我 們 問 了 很 多 醫 院 都 是 自 行 吸 收 啦! 事 實 上, 現 在 沒 有 叫 病 人 買, 那 我 們 當 然 是 希 望 加 減 啊! 不 管 是, 你 就 不 要 買 這 麼 好 的 嘛!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就 是, 這 個 是 台 製 的 啦! 台 灣 做 的 不 要 買 進 口 的 啊! 現 在 是 建 議 35 塊 徐 代 表 弘 正 如 果 可 以 加 錢, 那 就 更 好 了! 李 代 表 紹 誠 因 為 上 一 次 這 個 表 格, 那 我 也 是 留 到 後 面, 因 為 它 是 C 表, 那 C 表 基 層 也 有 在 做, 但 是 那 個 價 錢 基 本 上 基 層 大 概 買 不 到 這 個 價 錢, 所 以 上 一 次 大 家 的 建 議, 是 說 這 個 小 錢 讓 病 人 自 己 去 付, 那 吳 肖 琪 老 師 當 天 我 記 得 也 是 說, 那 個 小 錢 讓 病 人 自 己 去 付, 那 如 果 醫 院 要 自 己 支 付 自 行 吸 收, 那 你 醫 院 自 己 要 去 衡 量 財 力, 它 可 以 吸 收 就 自 行 吸 收 但 基 層 33 塊 它 是 買 不 到 啦! 買 不 到, 因 為 這 裡 面 沒 有 基 層 的 訪 價 朱 代 表 益 宏, 那 訪 價 訪 不 到 33 塊, 怎 麼 會 有 健 保 署 價 33 塊, 是 不 是 再 訪 一 次 看 看, 尤 其 是 基 層 那 邊 再 訪 一 次 看 看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要 講, 不 能 這 樣 講! 我 們 以 前 吸 收, 現 在 要 繼 續 吸 收 啦! 剛 剛 我 贊 同 訪 價, 不 能 說 老 是 叫 病 人 自 費 嘛! 我 們 醫 院 做 的 很 好, 我 們 說 我 們 自 己 吸 收, 可 是 今 天 我 們 健 保 署 既 然 有 這 個 經 費, 那 就 應 該 是 要 讓 健 保 署 加 進 去, 那 我 們 可 以 討 論 價 格 是 不 是 要 提 高 啊! 我 請 消 費 者 代 表 表 示 一 下 意 見, 是 先 保 留 再 訪 價, 還 是 就 是 說 直 接 納 入, 但 是 基 層 就 是 會 碰 到 可 能 33 塊 買 不 到 的 問 題, 那 維 持 目 前 的 114

115 做 法 是, 有 的 醫 院 自 行 吸 收, 有 的 醫 院 請 被 保 險 人 自 費, 我 們 聽 一 下 消 費 者 代 表 的 意 見 ( 大 家 討 論 中 消 費 者 代 表 : 一 年 財 務 衝 擊 是 多 少?, 其 他 人 回 答 是 3500 萬 啦!) 徐 代 表 弘 正 當 然 這 個 東 西 我 不 知 道 說, 有 沒 有 醫 院 根 本 就 不 用 這 個 東 西, 就 直 接 吹, 不 知 道 啊! 就 直 接 吹 啊! 可 是 要 想 到 說, 現 在 有 伊 波 拉 病 毒 啊! 什 麼 東 西 都 有, 你 竟 然 不 進 步 還 要 叫 人 家 這 樣 如 果 今 天 不 給 錢, 我 相 信 很 多 醫 院 就 乾 脆, 我 不 用 麻 煩 就 乾 脆 叫 你 直 接 吹 啊! 請 問 這 是 進 步 嗎? 對 不 對? 我 建 議 去 訪 價 朱 代 表 益 宏 也 是 無 菌 的 啊! 徐 代 表 弘 正 什 麼 重 覆 吹 也 是 無 菌, 不 是 無 菌, 那 是 接 在 機 器 上 面 朱 代 表 益 宏 有 消 毒 過 啊! 徐 代 表 弘 正 沒 有, 不 可 能 消 毒, 那 個 是 接 在 機 器 上! 你 說 保 留 重 新 訪 價, 這 個 我 贊 同! 好, 各 委 員 是 要 先 通 過 30 塊, 還 是 要 重 新 訪 價 好! 先 通 過! 那 基 層 如 果 有 碰 到 特 殊 問 題, 再 提 出 來, 我 們 再 討 論! 對 啦! 就 併 同 基 層 的 那 個 做 法! 林 代 表 富 滿 上 次 胸 腔 醫 學 會 有 提 到 要 將 紙 嘴 成 本 納 入 給 付 考 量, 因 為 胸 腔 醫 學 會 現 在 不 在, 替 他 們 表 達 林 科 長 淑 範 上 次 胸 腔 醫 學 會 提 的 是 說, 有 一 個 紙 嘴, 在 用 過 濾 器 之 前, 要 用 一 個 紙 嘴 4 塊 錢 紙 嘴 應 該 內 含 在 我 們 的 檢 驗 費 用 裡 面, 這 次 為 了 說 預 防 感 染 增 加 一 個 過 濾 器 好 ~ 那 提 案 三 就 是 都 照 案 通 過, 但 是 第 一 項 就 是 單 次 使 用 拋 棄 式 過 濾 器 通 過, 如 果 基 層 跟 地 區 醫 院, 有 以 這 樣 的 價 格 沒 有 辦 法 購 買, 115

116 是 否 需 要 再 調 整 支 付 價 格 的 情 形, 我 們 再 另 案 處 理 接 下 來, 第 四 案! 第 四 案 案 由 : 有 關 中 華 民 國 眼 科 醫 學 會 建 議 提 高 眼 科 手 術 診 療 項 目 編 號 85608B 鞏 膜 切 除 併 植 入 或 扣 壓 等 16 項 診 療 項 目 之 兒 童 加 成 比 率 乙 案 請 李 副 組 長 做 說 明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這 個 是 我 們 102 年 億 調 整 完 以 後, 可 能 是 遺 珠, 上 次 調 整 的 小 額 手 術 加 成 眼 科 部 分 沒 列 到, 這 次 眼 科 希 望 能 比 照, 金 額 的 部 分 是 一 年 大 概 338 萬, 那 我 們 由 今 年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預 算 的 億 去 做 支 應, 以 上 朱 代 表 益 宏 如 果 這 個 能 過,102 年 50 億 的 部 分, 麻 醉 科 才 給 不 到 一 億, 那 我 也 要 爭 取, 這 又 不 是 新 增, 新 增 診 療 項 目 預 算 部 分 去 給, 那 今 天 付 費 者 在 健 保 會 說 要 給 你 支 付 標 準 調 整, 也 要 有 錢, 有 錢 你 調 我 沒 意 見 若 這 錢 過 了, 麻 醉 科 絕 對 也 來 跟 你 要 不 是, 現 在 是 小 兒 科 當 時 在 調 50.5 億 時, 漏 掉 小 兒 眼 外 加 成 部 分, 這 部 分 是 不 是 先 讓 它 通 過?, 至 於 小 兒 麻 醉 另 案 再 提 朱 代 表 益 宏 上 一 次 ~ 我 已 經 在 這 會 議 上 ~ 我 忘 記 是 那 一 次 ~ 我 已 經 說 麻 醉 科 是 不 是 也 要 調, 說 沒 錢, 所 以 麻 醉 科 沒 有 調 進 來 現 在 眼 科 你 說 要 給 它 ~ 那 併 麻 醉 科 案 子 一 起 討 論 如 果 這 個 先 過 我 不 同 意, 那 有 單 科 調 整 又 沒 有 經 費 林 代 表 富 滿 林 代 表 淑 霞 等 這 是 小 兒 眼 外 加 成 部 分 朱 代 表 益 宏 麻 醉 也 有 小 兒 科 啊! 116

117 林 代 表 富 滿 建 議 另 外 提! 朱 代 表 益 宏 所 以 一 併 提 來 一 併 討 論 謝 代 表 文 輝 我 想 在 基 本 邏 輯 上 有 爭 議 的 盡 量 保 留, 要 就 是 一 起 這 樣 討 論, 而 且 實 質 上 我 們 也 很 清 楚, 在 我 們 各 科 系 裡 面, 眼 科 老 實 講 算 是 很 熱 門 的 科, 我 想 不 需 要, 就 像 如 果 現 在 有 皮 膚 科 有 要 加 成 什 麼, 我 們 也 盡 量 保 留, 讓 他 們 辛 苦 一 下 事 實 上 這 補 也 補 不 了 多 少, 而 且 這 整 個 科 系 也 不 是 很 急 迫 的 啦! 而 且 基 本 邏 輯 也 有 點 問 題, 後 續 有 很 多 爭 議 ~ 請 消 費 者 代 表 這 邊 有 沒 有 特 別 意 見 陳 代 表 川 青 剛 才 討 論 如 果 有 言 異 的 話, 那 就 要 慎 重 考 慮 了, 因 為 錢 不 多 消 費 者 這 邊 是 可 以 同 意 的 但 是 若 有 問 題, 要 整 個 去 考 量 一 下 朱 代 表 益 宏 如 果 要 提, 拜 託 麻 醉 科 我 下 次 也 提 個 案 子, 拜 託 付 費 者 也 要 給 我 同 意 呀! 拜 託 一 下! 不 過 小 兒 麻 醉 已 經 有 加 成 了 朱 代 表 益 宏 是 麻 醉 科 已 經 有 兒 童 加 成 了! 但 是 小 兒 科 的 全 身 麻 醉 點 數 也 不 夠 呀! 我 也 可 以 算 一 套 成 本 分 析 表 讓 你 知 道 不 夠 呀! 更 何 況 麻 醉 科 還 是 當 初 邱 部 長 講 的 是 那 幾 大 皆 空 中 的 一 個 科 別, 內 外 婦 兒 總 共 調 高 50 億, 結 果 麻 醉 科 調 不 到 1 億 才 給 幾 千 萬, 當 時 麻 醉 科 也 吞 了 沒 說 話 現 在 眼 科 並 不 是 大 家 認 為 急 需 要 處 理 的, 結 果 這 邊 提 幾 千 萬 幾 百 萬 就 給 它 加, 我 是 覺 得 沒 有 邏 輯 性 沒 有 道 理 來 ~ 區 域 醫 院 有 沒 有 意 見 117

118 林 代 表 富 滿 上 次 眼 科 醫 學 會 提 及, 本 案 是 針 對 小 兒 眼 科 年 齡 別 加 成, 不 是 調 整 支 付 點 數 因 為 不 管 哪 一 科, 在 小 兒 處 置 或 手 術 都 比 大 人 複 雜, 建 議 通 過, 要 不 然 小 兒 部 分 越 來 越 沒 有 人 要 做 黃 代 表 雪 玲 小 兒 眼 科 醫 師 真 的 比 較 少 ~ 真 的 朱 代 表 益 宏 半 身 麻 醉 1500 點, 從 健 保 開 辦 至 今 要 20 年, 一 點 都 沒 有 調 過 朱 代 表 剛 剛 講 的 是 麻 醉 支 付 點 數, 現 在 講 的 是 小 兒 科 的 6 歲 以 下 的 加 成, 而 麻 醉 科 一 直 都 有 針 對 6 歲 以 下 的 給 予 加 成, 現 在 目 前 是 眼 科 這 幾 個 手 術 是 沒 有 加 成, 不 是 支 付 點 數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覺 得 不 能 這 樣 說, 不 能 說 因 為 小 兒 麻 醉 科 有 加 成, 所 以 不 能 討 論, 因 為 小 兒 眼 科 沒 加 成 所 以 可 以 討 論, 不 可 以 拆 開 看 這 件 事 第 一 個, 可 能 在 較 大 的 醫 學 中 心 可 能 有 分 小 兒 眼 科, 事 實 上 眼 科 訓 練 是 全 方 位 的, 就 像 我 剛 剛 講 麻 醉 科 有 區 分 小 兒 麻 醉, 但 是 小 兒 麻 醉 科 你 有 特 別 嗎? 沒 有 嘛! 那 只 是 次 專 科 裡 面 再 細 分 次 專 科, 並 不 會 因 為 不 給 加 成, 造 成 小 兒 眼 科 沒 有 人 看, 我 覺 得 不 會, 除 非 你 今 天 告 訴 我 眼 科 醫 師 也 很 缺, 眼 科 醫 師 都 不 會 看 小 兒 科 呀! 好 ~ 醫 管 組 這 邊, 要 尋 求 支 持 還 是 保 留? 林 科 長 淑 範 我 表 達 當 初 他 們 來 文 的 意 見, 眼 科 醫 師 專 門 做 兒 童 的 部 分, 但 兒 童 部 分 因 為 加 成 年 齡 是 6 歲 以 下, 加 成 項 目 只 有 16 項,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它 加 成 的 項 目 是 斜 視 手 術 小 樑 切 除 眼 肌 的 調 整 還 有 先 天 性 水 晶 體 的 問 題, 所 以 是 針 對 六 歲 以 下 較 困 難 的 手 術 做 加 成, 而 非 所 有 眼 科 做 到 的 項 目 都 有 加 成, 而 且 兒 童 眼 睛 這 麼 小 真 的 不 容 易 做, 第 二 個 手 術 的 項 目 非 全 面 性 眼 科 加 成, 是 選 擇 比 較 不 容 易 做 的 項 目 做 加 成 所 以 還 是 拜 託 醫 院 的 代 表 跟 消 費 者 的 代 表 可 以 支 持 這 一 項 118

119 請 大 家 看 一 下 第 51 頁, 它 有 針 對 16 項 診 療 項 目, 建 議 提 高 兒 童 加 成 的 醫 令 代 碼, 計 16 項 朱 代 表 益 宏 如 果 這 邊 加, 之 後 會 不 會 納 入 DRG,DRG 裡 面 是 不 是 有 一 個 兒 童 加 成 DRG 的 邏 輯 本 來 就 有 兒 童 加 成, 另 外 DRG 的 14 還 是 15 專 門 就 是 小 兒 科 的 DRG, 有 沒 有 眼 科 的 這 些 項 目? 林 科 長 淑 範 DRG 裡 面 MDC15 只 是 針 對 新 生 兒, 沒 有 小 兒 眼 科 朱 代 表 益 宏 那 這 裡 不 是 有 小 於 幾 歲 的 不 同 加 成 嗎, 那 新 生 兒 眼 科 勒 林 科 長 淑 範 新 生 兒 它 還 是 會 歸 在 MDC2 眼 科 裡 面, 不 會 特 別 歸 到 朱 代 表 益 宏 所 以 DRG 裡 面, 到 時 候 你 會 再 加 一 次 對 不 對? 同 樣 的 邏 輯 嘛! 你 說 你 沒 給 它 加 成, 所 以 這 邊 如 果 給 它 加, 那 DRG 是 不 是 要 再 給 它 加 一 次? 林 科 長 淑 範 兒 童 加 成 就 是 單 獨 論 量 計 酬 之 下 的 加 成, 是 指 它 技 術 的 困 難 度 耗 用 時 間 比 較 多 比 較 困 難, 所 以 給 予 的 加 成 在 DRG 裡 面 的 加 成 是 同 一 組 的 DRG 裡 面 因 為 有 大 人 跟 小 孩, 所 以 小 孩 點 數 給 大 人 稀 釋 掉, 所 以 給 加 成, 他 們 兩 個 加 成 的 意 義 是 不 太 一 樣 我 還 是 要 尋 求 朱 代 表 的 同 意, 因 為 這 裡 面 幾 項 像 水 晶 體 先 天 性 白 內 障, 其 實 對 小 孩 視 力 影 響 很 大 如 果 小 孩 白 內 障 沒 治 療 好, 對 視 力 發 展 不 好, 也 會 影 響 日 後 的 社 會 貢 獻, 我 還 是 拜 託 朱 委 員 這 項 可 否 先 放 行 至 於 你 的 訴 求, 可 以 另 案 提 會 討 論, 我 立 場 應 該 是 中 立, 因 為 是 小 孩, 所 以 站 在 眼 科 立 場, 做 這 樣 的 表 達, 因 為 小 孩 真 的 很 小, 有 產 生 這 樣 的 問 題 也 確 實 很 少 ~ 是 不 是 請 你 支 持 朱 代 表 益 宏, 我 想 這 個 事 情, 因 為 第 一 個 它 是 確 實 這 個 東 西 沒 有 財 源, 他 不 是 新 增 項 目, 硬 要 用 新 增 醫 療 科 技 經 費 去 給 付, 如 果 這 樣 講, 我 119

120 也 不 堅 持, 可 以 讓 它 過 但 是 接 下 來 我 也 拜 託 付 費 者 這 邊, 麻 醉 科 有 很 多 項 目 從 健 保 開 辦 到 現 在 一 毛 錢 都 沒 有 調 過, 下 一 次 我 也 請 麻 醉 科 醫 學 會 也 把 它 提 出 來, 包 括 眼 科 從 開 辦 後 也 調 過 幾 次, 有 些 調 過 好 多 次, 像 急 診 調 了 十 幾 次, 很 多 支 付 標 準 調 過 很 多 次, 但 是 麻 醉 科 有 很 多 項 目 從 健 保 開 辦 至 今 一 次 都 沒 有 調 過, 是 不 是 我 們 針 對 一 次 都 沒 有 調 過 的 去 做 酌 量 調 整, 經 費 來 源 也 是 在 新 增 科 技 裡 謝 代 表 文 輝 不 可 以, 你 那 個 不 是 新 增 項 目 呀! 朱 代 表 益 宏 這 也 不 是 新 增, 你 怎 讓 它 過? 如 果 是 這 邏 輯, 怎 會 讓 它 過? 我 剛 剛 講 我 不 反 對, 但 是 我 也 希 望 能 夠 麻 醉 科 提 出 也 能 比 照 財 源 是 放 在 新 增 醫 療 科 技 裡 面 去 處 理 這 個 對 小 孩 的 視 力 發 展 真 的 很 要 緊, 尤 其 像 是 斜 視 或 白 內 障, 我 說 句 老 實 話, 那 對 小 孩 視 力 發 展 真 的 很 重 要, 而 且 全 部 只 有 338 萬 點 朱 代 表 益 宏 剛 剛 這 樣 講 我 也 不 堅 持, 我 也 同 意 讓 它 過, 但 是 我 也 只 是 講 下 次 麻 醉 科 提 過 來, 大 家 不 要 用 兩 套 標 準 來 看 這 件 事, 我 們 也 希 望 麻 醉 科 雖 然 沒 有 經 費, 我 們 也 是 用 新 增 醫 療 科 技 的 經 費 來 支 持 麻 醉 科, 至 於 麻 醉 科 要 加 多 少, 大 家 再 來 談 但 是 你 不 要 到 時 候 說 沒 有 經 費, 或 是 找 一 些 理 由 推 翻 掉, 那 我 做 為 一 個 委 員, 我 沒 辦 法 同 意 現 在 有 委 員 反 對, 我 下 次 就 不 會 提 呀! 這 案 子 我 不 會 讓 它 過 消 費 者 代 表 有 沒 有 看 法 葉 代 表 宗 義 這 個 問 題 不 要 討 論 太 久, 也 沒 多 少 錢, 其 實 我 對 眼 科 也 很 同 情 李 代 表 永 振 不 是 錢 的 問 題, 這 個 案 子 要 附 帶 條 件 通 過, 不 行 謝 代 表 文 輝 健 保 署 有 一 個 推 動 政 策 費 用, 用 這 經 費 就 沒 有 問 題 120

121 李 代 表 永 振 其 實 我 比 較 贊 成 謝 委 員 說 的, 大 家 有 一 個 共 識, 因 為 這 個 很 重 要 先 讓 它 過, 財 源 的 部 分 找 一 個 比 較 有 正 當 性 的 朱 代 表 益 宏 如 果 要 放 其 他 部 門, 用 推 動 政 策, 我 沒 意 見 但 是 你 放 在 新 增, 我 絕 對 有 意 見 林 組 長 阿 明 健 保 署 說 明 一 下, 實 際 102 年 50 億 的 部 分 是 沒 有 調 到 那 麼 多, 還 是 有 結 餘 款, 而 這 338 萬, 就 是 放 在 一 般 部 門 來 支 應 因 為 102 年 50 億 就 是 編 列 在 一 般 部 門 而 且 已 經 滾 入 基 期 了, 事 實 上 是 沒 有 用 完 約 47 億, 如 果 大 家 很 堅 持, 那 我 想 就 放 在 一 般 部 門 下 支 應, 應 該 是 夠 啦! 朱 代 表 益 宏 那 是 102 年 的 預 算, 在 基 期 裡 面 林 組 長 阿 明 對 呀! 是 在 基 期 裡 朱 代 表 益 宏 不 不, 本 來 今 年 103 年 就 沒 有 這 個 預 算, 這 我 要 講 清 楚, 剛 剛 編 的 是 102 年,102 年 在 談 總 額 是 這 樣, 103 年 本 來 就 沒 有 這 個 預 算, 104 年 也 沒 有 這 個 預 算, 這 是 事 實, 我 想 付 費 者 都 很 清 楚, 你 不 能 這 樣, 全 部 東 西 都 滾 入 基 期 裡 面 塞, 本 來 事 實 上 就 沒 有 預 算, 你 們 謝 天 仁 委 員 在 健 保 會 也 有 講, 你 要 調 整 支 付 標 準, 就 沒 錢 所 以 一 毛 也 不 給 那 現 在 還 剩 多 少 啦 ( 林 組 長 阿 明 :3 億 ) 這 案 子 三 百 萬, 那 麻 醉 科 還 有 兩 億 多, 對 吧? 好, 如 果 有 附 帶 條 件, 我 們 這 一 案 就 保 留 討 論 第 五 案 陳 代 表 川 青 我 反 對 喔! 堅 持 要 過, 如 果 預 算 一 般 OK 科 目 OK, 且 不 是 用 新 增, 這 案 子 我 們 消 費 者 絕 對 支 持 他 們 是 反 對 這 不 是 新 增 項 目, 要 放 在 一 般, 一 般 的 餘 額 還 有 三 億 放 在 裡 頭, 好 不 好? 謝 代 表 文 輝 121

122 重 新 提 案, 是 以 新 增 預 算 支 應 陳 代 表 川 青 幹 麻 重 新 提 案, 沒 有 必 要, 會 議 決 議 改 變 以 一 般 部 門 支 應, 做 結 論 謝 代 表 文 輝 不 是, 理 論 上 去 年 編 的 50.5 億 滾 入 基 期, 它 不 會 有 剩, 它 整 個 把 錢 放 到 大 水 庫 裡 面, 平 均 點 值 0.8 幾 0.9 幾 ~ 不 會 有 剩, 放 到 一 般 不 會 有 剩 啦! 要 放 到 專 款 部 門 結 算 才 會 有 剩 你 把 它 滾 入 基 期 裡 面, 全 部 都 算 在 一 起, 所 以 點 值 算 進 去, 平 均 點 值 0.92, 不 可 能 剩 錢 呀 這 沒 道 理, 不 能 這 樣 講, 照 你 說 剩 3 億, 就 表 示 102 年 結 算 你 少 給 我 們 3 億, 不 可 以 再 扣 3 億, 它 不 是 專 款 專 用, 只 有 專 款 才 會 有 所 謂 的 結 餘, 不 然 我 們 點 值 的 3 億 你 要 還 我 們 呀! 所 以 滾 入 基 期 怎 麼 會 有 結 餘 呢? 是 專 款 才 有 結 餘 所 以 組 長 拜 託 這 個 邏 輯 不 通,102 年 實 質 上 點 值 0.92 呀, 一 結 算 不 會 有 真 的 有 盈 餘 在 裡 面 除 非 ~ 李 代 表 會 計 專 家 也 同 意, 可 以 找 名 目 做 一 個 專 款 102 年 的 點 值 0.92, 全 花 完 啦! 哪 有 3 億 科 長 你 說 明 一 下 林 科 長 淑 範 各 位 代 表, 討 論 到 現 在 這 個 方 案, 大 家 一 致 的 方 向 是 它 是 可 以 被 調 整 的 應 該 要 調 整 的, 只 是 經 費 有 問 題 因 為 在 健 保 會 朝 向 先 有 項 目 後, 依 照 預 估 費 用, 在 下 一 年 協 商 的 時 候, 列 到 協 商 項 目 裡 面 去, 所 以 我 建 議 這 個 項 目 大 家 先 同 意, 它 是 應 該 被 調 整 的, 我 們 把 它 保 留 下 105 年 成 長 率 把 它 列 到 支 付 標 準 調 整 項 目 裡 面, 到 時 候 也 請 消 費 者 代 表 支 持 我 們 謝 謝 朱 代 表 益 宏 這 樣 我 沒 意 見 如 果 對 於 我 們 科 長 的 說 明 沒 有 意 見, 那 我 們 這 一 項 就 照 剛 剛 提 的, 大 家 都 有 共 識, 但 是 財 源 的 來 源, 在 105 年 總 額 協 商 的 時 候 去 爭 取 122

123 第 五 案 案 由 : 有 關 醫 院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之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計 算 方 式, 暨 地 區 醫 院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合 理 件 數, 以 及 支 援 藥 師 納 入 接 受 支 援 醫 療 機 構 藥 局 之 合 理 調 劑 量 計 算 之 規 定 等 案 這 個 提 案 內 容 可 能 大 家 都 聽 得 不 太 清 楚, 本 案 主 要 是 因 為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的 申 報 及 計 算 問 題, 希 望 可 以 在 不 要 增 加 醫 院 與 健 保 署 的 行 政 工 作 之 下, 請 大 家 討 論 究 竟 是 甲 案 好 還 是 乙 案 好, 先 請 科 長 再 簡 單 的 說 明 一 下 林 科 長 淑 範 這 個 提 案 很 長, 我 把 它 綜 整 一 下, 要 討 論 的 就 是 第 五 十 八 頁 的 擬 辦 中 要 討 論 兩 件 事 情, 第 一 個 是 藥 師 總 工 作 日 數 計 算, 這 個 議 題 其 實 在 前 兩 次 的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有 討 論 過, 到 底 是 要 從 VPN 申 報, 或 是 從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申 報 資 料 逐 筆 申 報, 當 時 討 論 的 過 程 中, 大 家 比 較 支 持 甲 案, 就 是 現 在 的 執 行 方 式, 由 醫 院 從 VPN 裡 面 申 報 藥 師 的 人 數 跟 總 工 作 日 數, 但 有 單 位 建 議 應 落 實 由 醫 院 登 錄 每 個 醫 令 的 執 行 藥 事 人 員 ID, 以 確 實 計 算 每 日 調 劑 量, 因 此 還 是 要 提 出 來 討 論 第 二 個 在 執 行 的 過 程 中, 因 為 我 們 特 別 在 問 答 集 中 要 求 醫 院 必 須 至 VPN 登 錄 每 月 藥 師 人 數 及 總 工 作 日 數, 並 設 定 緩 衝 期 至 今 年 年 底, 自 明 年 1 月 開 始, 如 果 醫 院 沒 有 至 VPN 登 錄, 則 該 月 藥 師 總 工 作 日 數 以 零 計, 這 很 嚴 苛 的 規 定,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希 望 醫 院 能 準 時 至 VPN 登 錄, 故 建 議 在 支 付 標 準 裡 寫 清 楚, 或 是 請 大 家 可 以 給 我 們 文 字 修 改 的 意 見 第 三 個, 為 了 因 應 藥 師 法 規 範 藥 師 可 以 支 援 的 規 定, 有 關 支 援 藥 師 合 理 量 的 問 題, 建 議 比 照 醫 師 合 理 量 的 計 算 方 式, 補 專 任 醫 師 剩 餘 合 理 量, 以 上 所 以, 登 錄 方 式 大 家 是 否 都 同 意 甲 案? 因 為 甲 乙 兩 案 的 系 統 不 一 樣, 甲 案 是 醫 院 行 政 工 作 比 較 簡 單, 健 保 署 也 簡 單 藥 師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的 資 料 來 源, 甲 案 乙 案 有 什 麼 不 同, 需 要 醫 院 增 加 什 麼 工 作 內 容, 請 科 長 再 簡 單 的 說 明 一 下 林 科 長 淑 範 123

124 甲 案 就 是 現 在 的 執 行 方 式, 醫 院 只 要 在 VPN 登 錄 兩 個 資 料, 一 個 是 藥 師 人 數 一 個 是 總 工 作 人 日 數 ; 乙 案 就 是 醫 院 在 申 報 資 料 裡 面, 每 一 筆 藥 事 服 務 費 後 面 要 登 錄 一 筆 藥 師 的 ID 羅 代 表 永 達 我 們 還 是 贊 成 甲 案! 另 外 有 兩 件 事 情 想 請 教 一 下, 通 則 七 地 區 醫 院 中 所 謂 的 超 過 以 下 數 字, 例 如 :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每 人 每 日 15 件, 地 區 醫 院 假 設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只 有 兩 件, 要 怎 麼 計 算? 須 不 須 要 另 外 算 一 個 人 力? 就 是 如 果 剛 好 某 個 藥 師 只 做 兩 件 特 殊 藥 品 處 方, 需 不 需 要 額 外 的 人 力, 我 只 想 請 教 這 個 問 題 林 科 長 淑 範 澄 清 一 下, 合 理 量 的 算 法 是 看 醫 院 有 多 少 藥 師, 調 劑 可 能 包 括 門 診 住 診 跟 特 殊 藥 品, 我 們 會 依 照 各 種 處 方 的 權 重 去 計 算 郭 代 表 正 全 因 為 剛 才 旁 邊 的 委 員 正 在 熱 切 的 討 論, 所 以 甲 乙 案 分 不 清 楚, 因 為 這 個 案 子 涉 及 醫 院 的 權 益, 因 為 健 保 署 在 算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的 時 候, 是 從 優 撫 恤, 像 剛 才 那 個 提 到 通 則 七, 住 院 處 方 每 天 40 件, 是 誰 規 定 是 40 件? 醫 院 評 鑑 規 定 是 40 床 要 一 個 藥 師, 不 代 表 40 件, 現 在 的 規 定 一 位 藥 師 1 天 只 能 服 務 40 件, 是 健 保 署 自 己 算 出 來 的, 這 跟 評 鑑 的 意 思 完 全 不 一 樣, 門 診 我 沒 有 意 見, 住 院 我 有 很 大 的 意 見 門 診 的 話 是 算 工 作 天 23 天, 住 院 是 每 一 天 耶, 一 個 月 30 天, 甚 至 31 天, 那 藥 師 休 假 的 7 天, 醫 院 要 去 哪 裡 找 藥 師 所 以 評 鑑 是 算 平 均 整 月 40 床 他 要 一 個 藥 師, 所 以 我 希 望 在 算 的 時 候, 健 保 署 的 計 算 方 法, 應 該 再 乘 以 一 個 係 數, 分 母 是 23, 分 子 是 30, 要 這 樣 換 算 回 來, 要 把 這 個 部 分 加 回 來, 住 院 因 為 健 保 署 的 定 義 跟 實 際 上 有 很 大 的 出 入, 這 是 第 一 點 急 診 併 入 門 診 計 算, 我 沒 有 特 別 的 意 見 第 二 點, 剛 才 說 從 104 年 1 月 開 始, 如 果 沒 有 申 報, 全 部 以 零 計 我 想 這 個 太 嚴 苛 啦! 一 般 來 講, 規 定 大 家 還 是 要 遵 守, 建 議 再 加 入 沒 有 特 殊 理 由, 而 未 依 規 定 於 VPN 登 錄, 例 如 醫 院 電 腦 當 機, 健 保 署 的 電 腦 也 常 常 出 問 題, 就 可 以 再 延 幾 天 申 報, 為 什 麼 醫 院 電 腦 出 問 題 就 不 可 以 我 認 為 醫 院 有 特 殊 的 理 由 也 應 該 要 接 受, 原 則 上 大 家 也 都 是 照 規 定 執 行, 不 要 硬 梆 梆 的 都 不 行, 以 上 124

125 好, 如 果 醫 院 有 特 殊 理 由, 由 各 分 區 業 務 組 自 行 認 定 賴 代 表 振 榕 抱 歉, 藥 師 公 會 表 達 一 下 意 見 剛 剛 郭 特 助 講 的 對, 住 院 如 果 用 40 件 來 計 算 的 話, 醫 院 會 受 不 了, 應 該 是 要 用 床 數 計 算, 門 診 用 處 方 的 件 數 來 算, 這 是 合 理 但 是 現 在 是 天 數 的 問 題, 住 院 當 然 是 365 天 都 有 病 人, 門 診 是 23 天, 但 是 在 人 力 的 計 算 上, 因 為 現 在 有 部 分 工 時 支 援 藥 師 的 問 題, 所 以 如 果 用 人 頭 數 計 算 的 話, 可 能 對 於 藥 師 合 理 工 作 量 上 會 有 一 些 問 題 所 以 可 能 在 報 備 支 援, 包 括 產 假 代 班 兼 職 的 藥 師 人 數 到 底 要 怎 麼 去 排 除, 可 能 要 拜 託 健 保 署 也 要 考 量 進 去 另 外 一 個 部 分, 當 然 我 們 也 是 支 持 甲 案 啦 在 整 個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調 整, 因 為 這 個 應 該 依 照 評 鑑 計 算 的, 所 以 剛 剛 科 長 講, 特 殊 藥 品 調 劑 每 人 每 日 15 件, 這 個 部 分 如 果 以 評 鑑 來 看 的 話, 只 要 有 特 殊 藥 品 不 管 是 化 療 靜 脈 營 養 是 需 要 額 外 的 藥 師 調 劑, 只 要 有 特 殊 處 方 就 要 有 一 個 藥 師, 超 過 15 件 要 第 二 個 藥 師, 而 不 是 跟 門 住 診 一 起 算, 算 法 不 是 這 樣 的, 因 為 特 殊 藥 品 調 劑 必 須 有 另 外 特 殊 的 調 劑 設 備 空 間 種 種 的 都 算 在 裡 面, 藥 事 服 務 費 完 全 是 不 同, 不 是 說 全 部 湊 在 一 起 算, 這 可 能 要 把 它 釐 清 另 外, 藥 師 公 會 建 議, 應 該 在 醫 院 層 級 評 鑑 中 有 依 據 人 力 標 準 分 為 C B A 級, 健 保 署 應 該 鼓 勵 醫 院, 如 果 人 力 是 超 出 評 鑑 的 標 準 應 該 要 加 成 藥 事 服 務 費 給 付 的 部 分, 藥 師 公 會 這 邊 有 書 面 資 料 再 送 給 署 裡 面 做 參 考, 建 議 如 果 評 鑑 達 到 C 級 的 話 加 成 6% B 級 加 成 7% A 級 加 成 9%, 醫 院 一 定 達 到 評 鑑 的 人 力 標 準, 才 能 拿 到 更 高 的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點 數, 這 是 藥 師 公 會 要 表 達 的 部 分, 謝 謝 剛 剛 醫 院 代 表 的 意 見 大 致 上 沒 有 問 題, 有 關 藥 師 公 會 最 後 提 出 的 建 議, 請 行 政 部 門 說 明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基 本 上 就 是 按 照 C 級 規 範, 醫 院 要 符 合 C 級, 才 可 以 用 合 理 量 內 的 價 錢, 現 在 反 而 C 級 還 要 加 成, 這 好 像 有 點 倒 過 來 講 了, 而 且 上 次 在 規 劃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時, 已 經 調 整 過 藥 事 服 務 費 點 數 了, 所 以 可 能 還 要 再 考 量 財 源 的 部 分 我 理 解 委 員 的 意 思, 就 125

126 是 希 望 醫 院 評 鑑 達 B 級 A 級 再 另 外 算 加 成, 不 過 這 部 分 還 需 要 另 外 再 去 做 核 算, 也 要 有 財 源, 而 且 健 保 署 也 不 知 道 現 在 哪 一 家 醫 院 達 到 B 級, 哪 一 家 達 到 A 級, 因 為 雖 然 健 保 署 的 算 法 是 比 照 評 鑑 標 準, 可 是 實 際 計 算 上 會 有 一 點 點 複 雜, 不 過 就 剛 剛 郭 委 員 建 議 有 關 住 院 處 方 合 理 量 的 部 份, 會 後 我 會 請 同 仁 再 跟 委 員 們 做 細 節 的 交 換 意 見, 看 應 該 怎 麼 調 整, 以 上 賴 代 表 振 榕 我 建 議 如 果 以 評 鑑 來 看, 他 當 然 不 是 以 醫 院 的 總 床 數 來 算, 是 以 佔 床 率 算 來 算 藥 師 的 部 分, 我 想 藥 師 公 會 不 會 說 一 直 站 在 藥 師 角 度 來 看 這 個 事 情, 但 是 既 然 這 邊 有 寫 到 特 殊 藥 品 的 調 劑, 如 果 醫 療 院 所 申 請 這 個 費 用, 我 相 信 健 保 署 也 都 會 知 道 的, 建 議 應 該 要 分 清 楚 是 住 院 門 診 或 特 殊 藥 品, 這 樣 算 人 力 是 比 較 合 理 雖 然 剛 剛 有 表 達 說 C B A 級 的 加 成, 但 這 個 藥 師 公 會 沒 有 很 堅 持, 當 然 我 知 道 要 算 也 是 有 它 困 難, 但 是 如 果 有 些 醫 院 願 意 聘 足 藥 師 人 力 的 話, 應 該 是 要 給 予 一 些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鼓 勵 措 施, 這 是 一 個 建 議 藥 師 公 會 的 建 議 在 本 次 會 議 這 個 案 子 要 不 要 附 加 進 去, 可 以 再 討 論, 因 為 目 前 是 以 現 有 的 財 源 去 做 這 樣 的 處 理, 請 廖 代 表 發 言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我 記 得 現 在 試 評 的 時 候 其 實 已 經 不 是 分 C B A 級, 而 是 符 合 不 符 合 優 良, 所 以 如 果 要 跟 評 鑑 掛 勾 的 話, 以 後 就 真 的 會 非 常 複 雜, 這 是 第 一 件 事 情 第 二 個, 健 保 署 計 算 時, 本 來 就 會 考 量 權 重 去 計 算, 譬 如 特 殊 處 方 今 天 16 件, 多 出 來 的 一 個 人, 不 能 讓 他 的 其 他 時 間 是 空 在 那 邊, 一 定 可 以 做 別 的 處 方, 所 以 健 保 署 當 初 在 設 計 藥 事 服 務 費 合 理 量 就 有 考 慮 到, 不 需 要 再 那 麼 複 雜 有 關 廖 代 表 的 建 議, 我 們 會 再 通 盤 考 慮, 但 是 可 能 沒 辦 法 完 全 符 合 您 的 意 願, 原 則 就 是 依 照 目 前 的 權 重 來 計 算, 未 來 還 有 檢 討 的 空 間, 等 執 行 一 段 時 間 以 後, 我 們 會 再 考 量 怎 麼 去 跟 評 鑑 做 更 細 緻 的 配 合, 您 的 意 見 我 們 會 先 留 做 參 考 賴 代 表 振 榕 126

127 我 要 再 表 達 一 下, 有 關 60 頁 郭 代 表 剛 剛 提 到 的 可 能 有 錯 誤 的 地 方 要 把 它 更 正 好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還 是 要 釐 清 一 下, 評 鑑 裡 面 每 人 40 床 是 有 考 量 佔 床 率, 健 保 署 也 應 該 要 考 慮 佔 床 率 李 副 組 長 純 馥 健 保 署 以 醫 院 申 報 的 資 料 計 算, 就 是 已 經 考 慮 佔 床 率 了, 我 一 直 不 太 瞭 解 郭 特 助 的 意 思,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計 算 方 法 其 實 是 已 經 考 慮 了 醫 院 的 佔 床 率, 也 就 是 有 申 報 藥 事 服 務 費 的 住 院 床 數, 才 會 計 算 那 一 天 要 有 一 個 藥 師 去 做 調 劑 郭 代 表 正 全 我 的 意 思 是 不 能 寫 件 喔! 所 謂 的 40 床 一 個 人, 不 是 代 表 一 天 有 40 床 就 要 有 一 個 人 喔, 應 該 變 成 50 幾 床 喔! 變 成 一 天 一 個 藥 師 可 以 照 顧 50 幾 床, 因 為 他 是 用 整 個 月 去 照 護 的 評 鑑 現 在 醫 院 有 400 床, 要 有 10 個 藥 師, 這 10 個 藥 師 就 是 可 以 照 護 這 一 個 月, 可 是 健 保 署 不 能 算 醫 院 每 天 一 個 人 只 能 處 理 40 個 住 院 處 方 有 一 些 對 於 評 鑑 的 執 行 面, 是 不 是 請 醫 學 中 心 的 廖 課 長 再 與 醫 學 中 心 的 其 他 幾 位 代 表 說 清 楚 黃 代 表 雪 玲 等 一 下, 等 一 下, 我 們 跟 特 助 的 想 法 是 一 樣 的! 因 為 在 評 鑑 的 時 候 算 的 是 整 個 月 的 人 力, 我 沒 有 說 要 算 床, 他 是 算 藥 師 每 月 30 天 的 工 作 人 日 藥 師 工 作 人 日 數 會 調 整, 到 底 是 要 算 床 數 還 是 件 數, 等 一 下 會 後 再 去 釐 清, 接 下 來 討 論 第 六 案 第 六 案 案 由 : 有 關 修 訂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案 張 專 員 益 誠 127

128 報 告 第 六 案 的 重 點, 案 由 : 有 關 修 訂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升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品 質 試 辦 計 畫 案 那 主 要 請 各 位 委 員 看 到 第 四 點, 就 是 說 我 們 健 保 署 推 動, 請 看 第 六 十 三 頁, 我 們 從 三 月 正 式 實 施 到 現 在 滿 半 年, 本 署 有 對 試 辦 計 畫 做 檢 討, 那 多 數 的 病 人 (86% 的 病 人 ) 都 能 成 效 進 步, 經 檢 討 品 質 成 效 良 好, 下 階 段 推 動 收 案 數 能 夠 增 加, 但 是 目 前 顯 示 病 人 仍 滯 留 上 游 醫 院, 我 們 希 望 病 人 有 信 心, 然 後 上 游 醫 院 有 意 願 把 病 人 送 下 來 請 翻 到 六 十 四 頁, 所 以 我 們 在 八 月 二 十 六 號 邀 請 所 有 國 內 十 九 家 醫 學 中 心 還 有 十 個 醫 學 會 來 討 論, 然 後 才 研 訂 了 以 下 的 修 訂 計 畫 那 修 訂 計 畫 的 重 點, 第 一 個 就 是 鼓 勵 醫 學 中 心 發 揮 領 導 的 角 色, 提 升 醫 院 照 護 品 質, 整 個 團 隊 的 品 質, 增 進 病 人 的 下 轉 信 心, 所 以 我 們 新 增 急 性 的 醫 院 轉 銜 作 業 獎 勵 費 用 1,000 點, 那 實 質 要 做 的 是 要 好 好 的 對 病 人 做 衛 教, 時 間 三 十 分 鐘, 然 後 勸 說 病 人 到 好 的 PAC 醫 院, 提 供 病 人 免 經 掛 號 直 接 入 住 至 承 作 醫 院 的 病 房, 住 院 良 好 的 轉 診 服 務 這 是 這 1,000 點 的 重 點 那 第 二 項 就 是, 新 增 急 性 醫 院 能 夠 訪 視 的 獎 勵 費, 也 就 是 上 游 醫 院 到 承 作 醫 院 去 探 訪 病 人, 讓 他 有 信 心, 然 後, 我 們 前 三 週 每 週 可 以 一 次, 讓 每 個 病 人 可 以 三 次, 這 樣 子 每 次 1,000 點 第 三 個, 主 責 醫 院 能 夠 提 升 照 護 品 質 獎 勵 費, 每 一 個 主 責 醫 院, 全 年 六 萬 點, 然 後 還 要 負 責 辦 理 一 些 訓 練, 還 有 轉 銜 措 施, 提 升 整 個 團 隊 的 品 質 目 前 我 們 有 三 十 九 個 團 隊, 三 十 九 個 主 責 醫 院 那 第 二 大 部 分, 我 們 是 要 鼓 勵 承 作 醫 院 能 夠 收 置 複 雜 的 病 人, 所 以 我 們 開 放 管 灌 飲 食 還 有 吞 嚥 攝 影 檢 查 可 以 核 實 申 報, 當 然 吞 嚥 攝 影 檢 查 的 核 實 申 報 也 不 是 沒 有 限 制 的, 是 經 過 專 業 學 會 與 我 們 一 起 討 論, 總 共 有 以 下 九 種 情 況 可 以 核 實 申 報 吞 嚥 攝 影 那 第 二 個 項 目 是 每 日 定 額 的 費 用, 第 四 週 起 能 夠 增 加 跟 前 三 週 相 同 那 第 三 個 部 分 是 新 增 承 作 醫 院 增 加 居 家 訪 視 獎 勵 費, 那 這 個 是 1,000 點, 也 就 是 病 人 回 家, 做 好 居 家 的 銜 接, 那 這 個 最 多 可 以 報 兩 次 一 次 至 少 服 務 三 十 分 鐘 那 另 外 其 中 評 估 費 由 400 點 增 加 至 1,000 點, 那 至 於 第 三 大 部 分, 有 關 104 年 擴 大 舉 行, 所 以 我 們 的 醫 院, 因 為 團 隊 磨 合 需 要 時 間, 三 十 九 個 團 隊 也 蠻 多 的, 所 以 我 們 三 十 九 個 團 隊 不 增 加, 但 是 如 果 有 意 願 的 個 別 醫 院 可 以 申 請 參 加 原 有 的 三 十 九 個 團 隊, 由 三 十 九 個 團 隊 的 主 責 醫 院 來 送 件, 那 經 過 分 區 的 行 政 審 查, 128

129 來 看 能 不 能 受 理 那 第 四 個 部 分, 是 退 場 的 機 制 第 一 點 是 放 寬 了, 也 就 是 說 本 來 停 約 一 個 月 是 不 能 參 加 計 畫, 現 在 停 約 一 個 月 還 是 可 以 參 加 這 個 計 畫 那 另 外, 我 們 新 增 的 是 說, 因 為 我 們 有 一 些 實 地 輔 導 等 等, 如 果 有 待 改 善 事 項, 經 過 發 函 兩 次 未 改 善 就 必 須 要 退 場 那 第 五 部 分,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增 加 兩 個 report card 的 品 質 監 測 指 標 是 非 計 畫 性 管 路 滑 脫 率 跟 管 路 移 除 率, 這 裡 我 們 希 望 PAC 能 夠 多 收 一 些 複 雜 病 人, 也 是 這 一 點 是 醫 策 會 來 建 議 的 第 二 個 急 性 病 房 轉 入 率 文 字 調 整 為 轉 入 急 性 病 房 比 率, 比 較 容 易 了 解, 但 是 實 質 內 容 不 變 第 六 個 部 分 是 我 們 確 保 病 人 進 入 PAC 的 權 益, 所 以 我 們 新 增 特 殊 的 個 案, 腦 中 風 發 病 四 十 天 內 可 以 納 入 收 案, 目 前 是 限 一 個 月 內 中 風 病 人 才 可 以, 以 下 的 這 六 種 情 況 的 病 人 也 能 夠 雖 然 中 風 超 過 三 十 天, 平 均 在 四 十 天 以 內, 可 是 他 也 是 可 以 增 加 來 收 案 以 上 的 調 整, 每 日 定 額 的 費 用 會 增 加 3564 萬 點, 獎 勵 費 評 估 費 會 增 加 2700 萬 點, 全 年 的 以 上 的 費 用 都 以 其 他 預 算 來 支 應, 以 上 提 請 討 論, 謝 謝 這 個 案 子 主 要 就 是 說 我 們 在 三 月 開 始 做 了 六 個 月 以 後 有 做 檢 討, 也 接 受 各 界 的 意 見 所 以, 獎 勵 的 部 分 就 是 說 醫 學 中 心 我 們 也 給 獎 勵 鼓 勵 下 轉, 然 後 承 作 也 給 獎 勵 因 為 成 果 確 實 是 在 這 樣 的 合 作 處 理 情 形 下, 是 有 病 人 可 以 復 原 的 比 較 好, 然 後 回 到 家 裡 就 不 會 有 一 些 社 會 性 的 住 院 存 在, 這 個 是 我 特 別 補 充 說 明 第 二 個 是 十 一 月 十 七 號, 我 們 有 特 別 在 人 力 發 展 中 心 福 華 文 教 會 館 辦 理 一 個 PAC 研 討 會, 也 有 請 幾 家 承 作 醫 院 來 做 一 些 經 驗 分 享, 在 座 的 各 位 委 員, 如 果 有 興 趣, 我 們 也 請 大 家 參 加, 這 個 是 兩 點 我 做 補 充 羅 代 表 永 達, 我 有 備 而 來, 今 天 就 是 為 了 這 個 案 子 而 來 第 一 個 我 要 表 達 的 就 是 說, 這 一 次 的 PAC 裡 面 很 多 的 社 區 醫 院 很 盡 心 的 去 做, 但 是 成 果 也 很 好, 大 家 都 知 道, 大 概 五 個 中 風 的 病 人 有 四 個 人 可 以 走 的 回 家, 包 括 可 以 吞 嚥 這 個 相 當 明 顯, 我 們 醫 院 也 有 做, 但 是 裡 面 因 為 當 時 設 計 的 關 係, 129

130 包 括 裡 面 今 天 提 到 管 灌 飲 食, 我 第 一 個 要 提 到 管 灌 飲 食, 因 為 以 往 是 不 溯 及 既 往, 因 為 不 溯 及 既 往, 過 去 這 六 個 月 當 中 有 很 多 人, 因 為 他 鼓 勵 我 們 收 重 症, 重 症 的 管 灌 飲 食 為 了 當 時 的 一 句 話 說 他 就 含 概 在 裡 面, 所 以 他 就 沒 辦 法 申 報, 上 一 次 的 臨 時 會 又 聊 到 這 樣 子, 所 以 要 求 管 灌 飲 食 能 不 能 溯 及 六 個 月 的 申 報 算 不 算, 因 為 這 是 其 他 預 算 但 是 這 件 事 情 是 很 莫 名 其 妙 的 一 件 事 情, 這 是 第 一 件 事 我 要 表 達 的 第 二 個 事 情 就 是 說, 在 八 月 二 十 六 號 的 當 時, 找 了 十 九 家 的 醫 學 中 心 十 個 醫 學 會, 竟 然 沒 有 找 社 區 醫 院 學 會, 所 有 的 承 作 醫 院 都 沒 有 被 邀 請 這 是 很 奇 怪 的 一 件 事 情 所 以 今 天 我 們 準 備 了 很 多 資 料 來 說 這 些 哪 些 東 西, 我 們 很 仔 細 研 讀 所 有 東 西 的 內 容, 包 括 未 來 的 計 畫 包 括 幾 件 事 情, 我 在 這 邊 一 一 向 各 位 報 告, 希 望 大 家 耐 心 的 稍 微 聽 我 講 一 下 第 一 個 就 是 我 們 希 望 建 議 管 灌 飲 食 的 部 分, 希 望 能 夠 溯 及 既 往 這 是 第 一 件 事 情 第 二 個, 承 作 醫 院 在 六 十 五 頁 的 第 三 部 分, 我 們 先 做 的 承 作 醫 院 醫 事 人 員 居 家 訪 視 獎 勵 費 希 望 1,000 點, 這 是 新 增 的, 但 現 在 目 前 從 急 性 醫 院 醫 學 中 心 下 轉 下 來 的 時 候, 只 有 一 個 醫 師 過 來 看, 可 是 承 作 醫 院 要 到 家 裡 面 去 看 的 時 候, 那 個 地 方 往 往 是 比 較 遠 的, 而 且 它 至 少 要 兩 個 以 上 的 人 力, 包 括 職 能 治 療 人 員 跟 物 理 治 療 人 員 那 你 想 想 看, 兩 個 人 去 一 個 地 方 至 少 半 個 小 時 到 一 個 小 時, 你 給 他 1,000 點 連 交 通 費 都 不 夠, 因 為 交 通 費 不 能 另 外 申 請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是 不 是 提 高 獎 勵 點 到 每 次 2,500 點, 因 為 這 是 非 常 有 意 義 的 事 情, 所 以 我 們 提 入 第 二 個 建 議 第 三 件 事 就 是 說, 這 次 裡 面 大 家 可 以 看 到 在 六 十 三 頁 裡 面, 目 前 醫 學 中 心 願 意 承 作 下 轉 的 只 有 42%, 為 什 麼 造 成 這 樣 的 現 象, 醫 學 中 心 告 訴 我 們 因 為 很 多 重 症 他 不 願 意 事 實 上 他 就 是 鼓 勵 這 樣 的 病 人 在 急 性 期 以 下 它 一 定 要 下 轉, 包 括 重 症 有 區 域 地 區 醫 院 來 承 接 當 年 RCW 的 下 轉 有 個 東 西 很 重 要, 超 過 21 天 用 RCC 的 費 用 來 給 付, 所 以 大 部 分 用 呼 吸 器 的 病 人 他 願 意 下 轉, 所 以 我 們 是 不 是 可 以 建 議 說 因 為 上 游 病 患 來 源 變 不 穩 定, 我 們 希 望 說 是 不 是 可 以 規 定 病 人 住 多 少 時 間 的 時 候, 他 也 應 該 下 轉 到 社 區 醫 院 區 域 醫 院 下 面 的 承 作 醫 院, 否 則 沒 有 這 樣 的 措 施 的 話, 在 很 多 區 域 地 區 醫 院 承 作 醫 院, 他 們 做 了 很 多 投 入 以 後, 病 患 因 為 不 穩 定, 這 些 病 床 不 曉 得 要 怎 麼 辦,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是 不 是 增 加 這 樣 的 規 定 第 三 個, 有 些 部 分 的 評 量 表, 在 醫 學 中 心, 因 為 在 上 次 的 會 議 的 130

131 十 九 家 醫 學 中 心 跟 醫 學 會 開 會, 結 果 他 們 把 大 家 看 六 十 四 頁 的 第 四 項 有 個 下 轉 評 估 必 評 量 表, 六 項 減 為 前 四 項, 這 個 東 西 在 哪 裡 在 我 們 第 九 十 頁 的 當 中,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那 比 較 專 業 我 們 一 直 覺 得 說, 醫 院 的 量 表 有 很 多 東 西 是 屬 於 管 理 出 院 的 部 分, 那 為 什 麼 醫 學 中 心 他 們 下 轉 部 分 拿 掉, 那 為 什 麼 承 作 醫 院 要 繼 續 作, 包 括 九 十 頁 當 中 的 第 三 個 第 四 個, 工 具 性 的 日 常 生 活 功 能 跟 語 言 功 能 評 估 這 兩 個 量 表, 我 們 覺 得 應 該 要 同 時 拿 掉, 拿 到 出 院 的 時 候 才 需 要 來 做 其 中 第 三 項 量 表 裡 面, 包 括 呼 吸 量 表, 我 們 認 為 評 估 的 時 間, 應 該 是 要 初 評 一 次 結 案 一 次 不 應 該 有 三 週 以 上 的 評 估 因 為 語 言 功 能 量 表 裡 面 簡 明 失 語 症 測 驗 的 部 分, 這 個 量 表 建 議 來 評 估 間 隔 是 三 個 月 那 目 前 每 三 個 禮 拜 要 評 估 一 次, 所 以 有 語 言 問 題 的 個 案 這 個 評 估 時 間 太 短, 而 且 每 一 次 完 整 的 CCAT 評 估 花 費 一 到 兩 個 小 時, 除 了 病 人 體 能 無 法 負 荷 之 外, 所 需 要 耗 費 的 時 間 也 太 長,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這 個 量 表 作 一 個 修 正 修 正 評 估 的 頻 率, 初 評 的 時 候 一 次, 結 案 的 時 候 也 一 次, 這 次 第 三 個 第 四 件 事,PAC 目 前 我 們 第 三 週 以 後 延 長 時 間 的 申 請 太 過 繁 複, 那 這 件 事 情 我 們 透 過 很 多 的 關 係, 透 過 分 區 跟 上 面 表 達 可 是 在 這 次 的 檢 討 會 裡 面 竟 然 沒 有, 那 我 們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講, 因 為 目 前 入 住 三 週 以 上 的 患 者 如 果 需 要 延 長 照 護 的 話, 需 要 在 第 四 週 就 檢 具 所 有 相 關 量 表 的 案 件 去 申 請, 光 這 個 東 西 有 六 十 幾 頁, 那 審 查 的 時 候 非 常 的 冗 長, 那 患 者 等 待 的 心 理 負 擔 也 很 高, 到 底 他 要 不 要 出 院 要 不 要 結 案 那 審 查 通 過 之 後, 又 可 能 因 為 PAC 的 患 者 的 狀 況 進 步 就 不 用 住 院 那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希 望 能 夠 提 早 出 院 又 造 成 多 重 的 浪 費, 那 這 樣 的 情 況 我 們 曾 經 表 達 過, 因 為 現 在 承 作 醫 院 自 行 把 關, 讓 個 案 延 長 的 照 護 已 經 有 連 續 兩 次 個 案 成 功 功 能 評 估, 那 經 過 急 性 後 期 的 評 估 ( 總 評 ), 你 有 進 步 或 者 是 降 低 者, 都 可 以 結 案 都 需 要 結 案 已 經 有 這 樣 子 的 把 關 之 下, 又 有 這 樣 的 規 定 就 會 疊 床 架 屋, 造 成 後 續 很 多 的 評 估 都 浪 費 掉, 而 且 要 花 很 多 很 多 的 人 力, 所 以 我 們 建 議 PAC 個 案 入 住 到 第 六 週 的 時 候, 個 案 若 經 過 PAC 的 團 隊 總 評 仍 有 進 步 空 間, 而 且 個 案 仍 有 意 願 配 合 治 療 計 畫, 就 可 以 直 接 進 入 到 六 到 九 週 的 PAC 的 計 畫, 九 週 後 個 案 有 進 步, 才 續 延 長 到 十 二 週, 我 覺 得 這 樣 才 是 比 較 可 行 的, 那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最 後 一 項,PAC 宣 導 是 顯 然 是 不 足 的, 我 們 目 前 很 多 社 區 裡 面, 我 們 都 要 主 動 去 說 有 PAC 希 望 他 們 到 醫 學 中 心 的 時 候, 能 夠 轉 到 社 區 裡 面 來, 那 顯 然 這 是 一 個 非 常 好 的 政 策, 而 且 目 前 執 行 的 效 果 也 很 好 我 們 建 議 健 保 署, 衛 生 福 利 部 應 該 對 這 件 事 情 應 該 多 做 宣 導, 131

132 以 上 有 關 第 一 個 是 否 可 以 追 溯, 第 二 個 是 承 作 居 家 訪 視 的 獎 勵 要 不 要 調 整, 第 三 個 是 硬 性 規 定 下 轉, 第 四 個 是 量 表, 第 五 個 是 申 請 所 謂 的 從 三 週 六 週 九 週 十 二 週 的 問 題, 有 請 醫 管 組 組 長 說 明, 請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為 了 節 省 大 家 的 時 間, 我 這 個 是 跟 剛 剛 跟 代 表 講 的 一 樣 為 什 麼 只 邀 請 十 九 家 醫 學 中 心, 十 個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真 正 在 作 事 的 人 完 全 沒 有 參 加, 因 為 我 們 也 是 PAC 底 下 下 屬 的, 我 不 是 說 為 了 這 個, 所 以 我 們 剛 可 以 聽 到 剛 有 那 麼 多 的 建 議 其 實 都 是 非 常 實 際, 包 含 了 我 也 是 審 查 委 員, 我 們 會 發 現 審 查 委 員 拿 到 的 資 料 不 足 以 來 判 定 它 可 不 可 以 來 延 長, 因 為 要 求 的 東 西 沒 有, 所 以 我 覺 得 本 案 退 回 重 新 討 論 或 開 專 家 會 議, 讓 地 區 醫 院 提 出 專 家 來 討 論 這 沒 有 太 多 問 題, 譬 如 我 講 一 個 : 中 風 四 十 天 內 我 是 不 反 對 把 他 延 長, 但 是 大 家 看 到 第 66 頁 4. 使 用 胰 島 素 或 口 服 藥 物, 腦 中 風 四 週 後 仍 血 糖 控 制 不 佳 ( 空 腹 血 糖 >200 mg/dl), 需 要 嚴 密 監 控 ; 什 麼 叫 嚴 密 監 控? 我 們 知 道 空 腹 血 糖 >200 mg/dl 是 很 容 易 的 事 情, 而 中 風 的 病 人 裡 面, 大 概 有 50% 的 病 人 全 部 都 有 糖 尿 病, 所 以 你 是 全 部 都 開 放 到 四 十 天, 大 概 有 一 半 的 病 人 都 可 以 開 放 第 66 頁 5.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加 護 病 房 住 院 超 過 兩 週 者 ; 為 什 麼 要 這 個? 為 什 麼 不 是 一 週? 如 果 寫 了 兩 週 是 不 是 會 讓 這 個 病 患 在 加 護 病 房 待 的 時 間 多 一 點? 他 如 果 是 10 天 那 我 乾 脆 住 到 14 天, 還 有 一 個 第 66 頁 3. 腦 中 風 發 病 30 天 內, 使 用 抗 凝 血 劑, 用 藥 四 週 後 仍 然 未 能 調 整 至 理 想 狀 態 (PT INR ); 這 點 我 沒 有 太 大 意 見, 可 是 腦 中 風 的 病 患 幾 乎 也 是 60 幾 70 幾 % 都 會 使 用 抗 凝 血 劑, 那 這 樣 的 狀 況 30 天 40 天, 其 實 沒 有 差, 那 就 乾 脆 開 放 到 40 天 就 好, 那 剛 剛 我 們 中 心 委 員 也 提 了 意 見, 並 不 是 醫 學 中 心 的 主 導 醫 院 不 想 勸 這 些 病 患 下 去, 而 是 他 勸 完 了 家 屬 說 我 不 去 就 不 去 了, 那 他 花 了 很 多 精 神 在 評 估 在 勸 好 像 都 拿 不 到 給 付, 那 這 部 份 的 給 付 有 沒 有? 所 以 這 裡 面 有 太 多 的 問 題, 我 是 建 議 退 回 請 承 作 醫 院 一 起 來 討 論 把 事 情 釐 清 完 再 來 給 我 們 這 邊 作 討 論 郭 代 表 正 全 對 這 個 PAC 當 初 我 們 醫 學 中 心 也 是 support 健 保 署 這 個 政 策, 所 以 在 醫 學 中 心 大 會 裡 面 特 別 有 這 個 研 討 會, 不 過 開 始 作 下 來 內 部 也 是 132

133 反 彈 聲 音 蠻 大 的, 因 為 每 個 人 角 度 不 太 一 樣, 以 羅 代 表 的 角 度 更 多 病 患 來 我 這 裡 更 好, 可 是 以 醫 學 中 心 角 度 坦 白 講 並 不 是 不 願 意, 我 們 很 願 意 把 這 些 病 患 趕 快 轉 出 去, 現 在 是 轉 不 出 去, 現 在 問 題 就 在 這 邊, 趕 不 出 去, 我 倒 希 望 這 個 制 度 有 個 漸 進 式 的 因 為 現 在 分 局 的 手 法 都 不 太 一 樣, 像 我 們 北 區 的 話, 我 想 這 樣 對 北 區 不 太 好 意 思, 但 是 溝 通 一 下, 就 是 給 你 規 定 很 大 比 例 的 下 轉 沒 有 達 到 的 話 就 給 你 扣 錢, 而 且 扣 的 錢 還 蠻 多 的, 基 本 上 醫 院 拼 命 作 也 是 達 不 到 這 個 目 標, 這 個 目 標 跟 南 北 院 區 有 時 候 差 很 大, 我 今 天 在 這 邊 不 是 反 對 這 個 制 度, 而 是 應 該 漸 進 式 然 後 用 獎 勵 的 方 式 而 不 是 用 罰 的, 作 不 到 就 罰, 那 我 們 醫 生 也 抱 怨 連 連, 因 為 幾 乎 每 個 這 樣 的 病 人 他 都 要 去 評 估, 評 估 完 後 就 是 最 後 剛 徐 院 長 講 的 一 樣 跟 本 病 患 不 願 意 下 轉, 白 講 每 個 都 要 評 估 到 最 後 都 是 空, 只 有 少 數 幾 個 願 意 下 轉, 還 要 拜 託, 那 我 希 望 這 個 東 西 我 個 人 建 議 整 個 社 會 性 的 住 院, 就 像 當 初 在 推 ICU RCC RCW 一 樣 慢 慢 漸 進, 那 這 個 制 度 我 希 望 能 夠 下 轉 下 去, 這 個 是 一 個 好 的 完 善, 但 是 重 點 在 醫 學 中 心 塞 住 下 不 去, 這 個 問 題 也 要 幫 醫 學 中 心 考 慮 一 下, 基 本 上 不 是 醫 院 不 願 意, 而 是 根 本 就 轉 不 出 去, 以 上 廖 課 長 秋 鐲 ( 姚 代 表 鈺 代 理 人 ) 我 們 實 際 上 在 操 作 的 時 候, 會 去 了 解 病 患 為 什 麼 不 願 意 下 轉, 其 實 很 多 原 因, 第 一 有 的 是 病 患 跟 他 講 了 老 半 天 他 就 是 不 願 意, 第 二 他 寧 可 轉 門 診 復 健 或 是 什 麼 樣 其 它 方 式, 另 外 有 一 種 是 承 作 醫 院 拒 收 也 有, 其 實 他 病 情 穩 定, 為 什 麼 他 拒 收, 因 為 評 估 之 後 認 為 說 這 個 病 患 反 到 承 作 醫 院 他 可 能 會 超 過 你 們 給 的 定 額, 所 以 他 拒 收, 那 承 作 醫 院 拒 收 怎 麼 辦? 另 外 還 有 我 們 遇 到 就 是 我 們 承 作 醫 院 沒 有 病 床, 所 以 很 多 種 因 素, 那 因 為 好 像 八 月 底 的 時 候 健 保 署 有 召 開 會 議 討 論 那 我 們 也 有 醫 師 過 來, 那 他 今 天 特 別 有 問 我 說 事 實 上 有 一 個 就 是 醫 學 中 心 上 游 醫 院 不 是 有 新 增 兩 個 獎 勵 費 嗎? 那 他 問 我 說 他 已 經 開 始 作 了, 那 他 可 不 可 以 追 溯? 我 就 跟 他 說 我 剛 好 來 代 理 人 家 來 開 會 剛 好 有 這 些 資 料, 我 跟 他 說 不 然 你 先 把 這 些 要 準 備 的 東 西 先 備 好, 至 少 一 些 衛 教 記 錄 什 麼 都 把 他 備 好, 那 到 時 我 們 在 這 邊 再 討 論 可 不 可 以 追 溯, 那 當 然 我 也 不 是 要 追 溯 到 過 去, 他 八 月 就 講 到 現 在 問 我 說 他 希 望 醫 院 給 他 錢, 我 說 連 申 報 都 沒 辦 法 申 辦 要 怎 麼 給 他 錢, 所 以 這 個 部 份 是 不 是 可 以 由 十 月 開 始 或 是 怎 麼 樣, 保 留 記 錄 保 留 一 些 憑 證 就 好 林 代 表 淑 霞, 前 面 幾 個 代 表 講 過 我 就 不 再 缀 述, 不 過 本 案 執 行 上 的 確 仍 有 很 多 問 題, 例 如 本 院 也 是 加 入 的 醫 院, 執 行 上 面 臨 的 困 擾 大 概 大 同 133

134 小 異 個 人 比 較 贊 成 郭 代 表 所 提 的 建 議, 本 案 是 有 意 義 的 所 以 我 們 是 鼓 勵 醫 師 把 他 當 功 德 在 做, 相 對 貴 署 的 方 案 應 該 是 要 鼓 勵 而 不 是 用 懲 罰 的 性 質, 譬 如 : 下 轉 沒 有 達 多 少 目 標 即 必 須 核 扣 點 數, 而 且 扣 的 點 數 那 麼 多, 這 對 很 多 醫 師 投 入 這 一 段 是 不 太 公 平 的 ; 再 來 就 是 下 轉 有 時 非 醫 院 可 以 掌 控 的, 包 括 剛 廖 代 表 講 的, 有 些 病 人 自 已 的 意 願 真 的 是 不 願 意 轉, 家 屬 考 慮 到 可 能 是 交 通 要 轉 的 醫 院 的 確 是 離 他 家 太 遠, 家 屬 要 去 看 也 不 方 便, 再 來 就 是 承 作 的 醫 院 沒 病 床, 譬 如 我 們 可 以 轉 關 渡, 關 渡 說 他 沒 病 床, 那 麼 平 轉 同 樣 是 區 域 層 級 他 們 說 我 們 是 要 跟 他 們 有 合 約 的 醫 院 才 接 受, 沒 有 合 約 醫 院 不 接 受, 雖 然 現 在 有 開 放 說 沒 有 合 約 的 醫 院 還 是 可 以 互 轉, 但 顯 然 常 遭 婉 轉 拒 絕, 另 請 問 貴 署 是 否 平 轉 無 任 何 支 付 點 數? 總 之 其 實 不 是 大 型 醫 院 想 將 病 患 一 直 keep 住, 而 是 希 望 把 病 患 轉 出 去 但 是 很 難 轉 出 去, 所 以 如 同 我 們 徐 代 表 講 的 可 能 真 的 要 就 這 些 承 作 或 參 與 的 醫 院, 也 許 採 行 問 卷 調 查 甚 至 召 開 會 議 將 所 有 的 問 題 通 通 作 收 集, 並 檢 討 解 決 讓 這 個 計 畫 可 以 繼 續 的 走, 我 想 這 對 民 眾 始 終 是 好 的 最 後 一 點 因 為 現 在 長 期 照 護 還 沒 有 實 施, 但 我 們 真 的 可 以 感 受 到 很 多 家 庭 面 臨 親 屬 於 現 行 制 度 下, 在 住 滿 三 十 天 後 轉 來 轉 去 甚 至 必 須 情 商 熟 識 的 醫 院 幫 忙, 如 果 本 計 畫 能 成 功 後 面 接 的 就 是 長 期 照 護 的 前 置 試 辦 模 式 之 一, 也 許 真 的 可 以 解 決 這 些 家 庭 的 困 難 我 們 常 常 接 受 到 一 些 拜 託 是 不 是 可 以 先 轉 到 你 這 家 醫 院, 後 續 再 轉 到 那 家 醫 院, 好 像 人 球 一 樣 轉 來 轉 去, 真 的 我 們 要 設 身 處 地 為 有 這 樣 困 難 的 一 些 家 庭 想 想 那 個 羅 代 表 你 先 等 一 下, 現 在 已 經 有 那 麼 多 問 題 了, 你 再 提 的 話 好 像 大 家 都 聽 你 的 問 題, 等 一 下 要 怎 麼 解 決 怎 麼 處 理, 因 為 你 是 站 在 承 作 下 轉 的 立 場, 這 個 要 轉 下 去 的 也 有 他 的 難 處, 現 在 我 先 請 醫 管 組 組 長 簡 單 作 回 應 林 組 長 阿 明 我 先 簡 單 作 回 應, 那 看 等 一 下 專 委 再 作 一 點 補 充, 在 檢 討 方 面 其 實 有 到 各 分 區 各 個 試 辦 的 團 隊 去, 大 概 各 分 區 共 有 十 二 場 去 做 一 個 檢 討, 而 且 是 站 在 承 作 醫 院 立 場 收 集 意 見, 那 至 於 8 月 26 日 找 醫 學 中 心 找 專 家 來, 為 什 麼 特 別 去 找 所 有 的 醫 學 中 心 來, 我 們 就 是 希 望 他 們 可 以 下 轉, 所 以 剛 醫 學 中 心 一 直 在 抱 怨 很 多 病 患 不 願 意 下 轉, 其 實 我 們 的 目 的 當 然 是 要 下 轉, 就 剛 剛 羅 代 表 講 的 你 們 準 備 很 多 但 是 病 患 沒 有, 那 這 個 部 份, 事 實 上 我 們 也 希 望 明 年 再 擴 大, 所 以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134

135 其 實 也 不 光 只 有 這 個 中 風 的 病 患, 其 實 明 年 我 們 逐 步 擴 大 再 配 合 上 游 醫 院 的 下 轉, 我 想 這 個 對 病 人 是 好 的, 那 到 底 應 不 應 該 強 制, 我 想 大 家 剛 剛 應 該 也 有 聽 到, 事 實 上 在 短 時 間 也 不 宜 去 強 制, 事 實 上 有 可 能 他 們 對 整 個 環 境 各 方 面 還 不 是 那 麼,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朝 向 比 較 鼓 勵 的 性 質 而 不 是 用 強 制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那 另 外 剛 提 到 說 鼻 胃 管 管 灌 飲 食 的 部 份, 我 想 是 可 以 考 慮 往 前 去 追 溯, 那 這 是 針 對 管 灌 飲 食 那 至 於 居 家 訪 視, 我 想 之 前 討 論 說 用 結 果 1000 點, 剛 羅 代 表 講 到 一 下 子 2500 點, 我 想 這 個 部 份 羅 代 表 永 達 你 看 目 前 即 使 全 部 都 有, 這 樣 加 起 來 也 不 到 幾 十 萬, 但 是 他 回 到 家 中, 若 你 願 意 去 看 他 教 他, 這 是 非 常 有 意 義 的 事 情 林 組 長 阿 明 我 這 邊 建 議 是 不 是 先 考 慮 加 500 點 到 1500 點, 因 為 其 他 大 概 也 都 算 1000 點, 至 於 量 表 的 部 分, 是 可 以 再 檢 討,3 週 以 後 延 長 的 程 序 複 雜, 程 序 上 也 可 以 再 檢 討, 只 要 不 違 反 相 關 的 一 些 規 定 至 於 未 來 要 加 強 宣 導, 我 們 也 可 以 強 化 我 是 建 議 這 個 部 分, 如 果 對 下 轉 與 承 作 是 好 的, 我 是 比 較 建 議 今 天 能 不 能 先 讓 案 子 通 過, 而 其 操 作 細 節 再 來 簡 化 平 轉 的 部 分, 我 們 是 希 望 能 夠 下 轉, 所 以 平 轉 的 部 分 我 們 是 沒 有 獎 勵 羅 代 表 永 達 其 實 這 些 部 分, 是 我 們 經 過 很 多 社 區 醫 學 會 中 的 長 照 委 員 會 所 討 論 後 的 結 果, 也 謝 謝 組 長 給 我 們 比 較 善 意 的 回 應 不 過 說 實 在 話, 這 次 裡 面, 包 括 : 管 灌 飲 食, 它 已 經 日 積 月 累, 我 們 考 慮 它 是 可 以 回 溯, 至 於 居 家 訪 視 可 否 提 高 到 2000 點, 因 為 他 是 兩 個 人 去, 一 定 要 物 理 治 療 師 跟 護 理 同 時 去, 一 般 都 是 一 個 醫 師 去 看 做 的 怎 樣 而 已 可 是 居 家 訪 視 跟 一 般 訪 視 不 同, 而 且 我 們 有 限 制 最 多 只 能 兩 次, 大 家 計 算 看 看 全 部 七 百 多 人 都 去, 也 不 過 幾 十 萬,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下 應 該 可 以 給 予 相 當 的 鼓 勵, 否 則 1500 點 沒 有 人 要 去 至 於 我 們 剛 剛 所 提 剩 下 的 部 分, 尤 其 是 上 游 醫 院 的 病 人 願 不 願 意 下 轉 的 問 題, 其 實 當 年 RC ICU 走 到 RCC 就 是 這 樣 的 情 形, 但 是 我 們 也 了 解 在 這 過 程 中 需 要 很 多 磨 合, 但 是 我 覺 得 有 些 東 西 是 必 須 大 家 面 對 面 談, 我 舉 個 例 子, 當 年 RCW 的 病 人 我 們 社 區 也 是 到 醫 學 中 心 幫 忙 說 啊! 讓 他 們 相 信 我 們 是 很 有 誠 意, 我 們 是 可 以 做 得 到 的, 如 果 假 設 沒 有 這 樣 的 連 貫, 事 情 是 永 遠 都 135

136 做 不 好 的, 至 於 剛 剛 說 有 些 醫 院 是 拒 絕 的, 那 就 要 拿 出 來 討 論 為 何 這 計 畫 他 拒 絕 我 覺 得 這 件 事 如 果 能 夠 解 開, 才 有 辦 法 擴 大 執 行, 這 畢 竟 是 試 辦 計 畫, 我 們 希 望 將 來 參 加 人 越 來 越 多, 這 樣 才 能 全 面 擴 大, 這 才 是 我 們 的 目 的 至 於 剛 剛 講 的 那 些 量 表, 我 們 會 把 結 論 送 給 署 裡 面 參 採, 以 上 第 一 個, 這 個 案 子 要 不 要 同 意 讓 它 過? 第 二 個, 剛 剛 管 灌 飲 食, 組 長 已 經 說 他 會 去 考 慮, 規 定 或 是 量 表 的 問 題, 這 檢 討 都 沒 有 問 題 另 外 現 在 唯 一 還 沒 有 ~ 訪 視 費 是 否 要 提 高? 這 可 能 比 較 難 一 點, 是 不 是 先 維 持 這 樣, 未 來 檢 討 時, 我 們 再 來 看 執 行 情 況 或 是 確 實 有 這 樣 的 需 要, 我 們 再 來 做 調 整, 是 不 是 先 這 樣 ~ 先 維 持 這 樣 葉 代 表 宗 義 其 實 今 天 有 六 個 案 子, 只 有 這 個 案 子 跟 我 們 比 較 有 切 身 的 關 係 所 以 我 們 三 個 付 費 者 也 都 坐 到 現 在 很 辛 苦, 還 要 趕 回 台 中 我 們 剛 剛 聽 了 你 們 大 醫 院 小 醫 院 講 的 好 像 都 沒 反 對 啦! 只 是 病 房 不 夠 的 問 題 想 讓 病 人 轉 出 或 另 外 一 方 收 不 到 病 人 我 們 三 人 的 意 見 是 說 照 這 計 畫 通 過, 至 於 施 行 細 則 試 辦 以 後 再 修 正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是 建 議 以 後 如 果 要 開 檢 討 會, 真 的 是 要 擴 大 ~ 第 二 個 我 還 是 呼 應 剛 剛 組 長 說 的, 可 以 再 加 一 個, 如 果 居 家 訪 視 員 是 兩 名 的 時 候, 給 1500 點, 這 樣 就 是 符 合, 也 不 會 違 反 前 面 的 規 定 因 為 你 只 有 一 個 人 去 當 然 不 給 你 1500 點, 但 有 兩 名 的 話, 可 以 ~ 一 位 醫 師 若 加 一 位 職 能 治 療 或 物 理 治 療 這 樣 可 以 啦, 就 加 在 計 畫 李 代 表 永 振 我 有 一 點 請 教, 這 試 辦 計 畫 本 來 執 行 到 年 底, 怎 麼 修 訂 後 變 成 沒 有 期 限, 怪 怪 的! 林 組 長 阿 明 應 該 這 樣 講, 我 們 這 個 預 算 是 編 在 其 他 部 門, 我 們 在 協 商 104 年 的 預 算 還 是 有, 所 以 我 們 整 個 計 畫 還 在 延 續 ~ 那 沒 關 係 ~ 我 們 就 寫 到 明 年 底, 到 時 候 再 檢 討, 謝 謝 136

137 陳 代 表 川 青 那 個 訪 視 費 我 覺 得 應 該 要 加, 不 然 不 會 有 醫 生 會 去 ~ 醫 師 1500 點 是 不 會 去 的, 我 們 的 預 算 可 否 ~ 因 為 這 是 試 辦 計 畫 要 鼓 勵 醫 師, 我 們 支 持, 兩 個 人 的 話 就 增 加, 我 們 同 意 郭 代 表 正 全 對 不 起 ~ 我 再 兩 分 鐘, 我 原 本 反 對, 不 過 消 費 者 既 然 做 到 現 在, 我 想 要 他 點 成 果, 我 只 要 求 一 點, 這 制 度 要 漸 進 的 不 要 用 懲 罰 措 施, 現 在 全 部 用 懲 罰 措 施, 我 想 分 局 不 應 該 這 樣, 以 上 徐 代 表 弘 正 我 再 講 最 後 一 句, 我 一 直 覺 得 這 計 畫 是 為 研 究 而 研 究, 若 真 的 實 施, 就 像 剛 剛 郭 代 表 講 的, 各 分 局 不 能 用 別 的 方 式 懲 罰, 我 知 道 現 在 很 多 分 局 這 樣, 請 副 座 ~ 好 ~ 我 們 會 轉 達 各 業 務 組 組 長,OK? 謝 代 表 文 輝 我 是 覺 得 因 為 訪 視 價 格 太 低, 不 會 有 人 做, 因 為 多 花 錢 我 是 覺 得 一 去 這 麼 多 個 專 業 人 員,2000 點 是 一 定 要 給 嘛 ~ 先 這 樣 好 不 好, 先 1500 點, 做 一 段 時 間 後 還 可 以 再 檢 討, 那 我 們 這 案 子 就 再 加 一 句 話, 訪 視 費 若 兩 人 的 話, 提 升 到 1500 點 其 他 檢 討 時 再 說 謝 謝 所 有 的 委 員 堅 持 到 最 後 一 分 鐘 謝 謝! 會 議 結 束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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