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含 法 的 醫 療 馬 哈 希 尊 者 著 溫 宗 堃 中 譯 台 北. 南 山 放 生 寺 印 行 西 元 二 七 年 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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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ilananda 如此 修習具足八道支的四念處之時 每個觀照心都能 讓人更加靠近涅槃 如同每個腳步能令行人更接近目的 地一樣 每一次的正念觀照 都使禪修者更接近涅槃 戒喜禪師(左) 馬哈希尊者(右) 馬哈希尊者不僅以禪師的身分聞 名 同時也是著作等身的上座部 佛教學者 其作品約有七十餘 本 重要的代表作如 凡八百餘 頁的 內觀方法 禪修老師 清淨道論大疏鈔 之緬巴對照 日 馬哈希尊者的弟子們仍致力 於弘傳其教導的毗婆舍那禪法 也由於他們的努力 溯自佛世的 毗婆舍那禪法如今不僅廣為東 西方的佛教徒所修習 並且 由 於此修行方法對身心疾病具有積 極正面的影響 因此也被歐美身 心醫學界引用為 輔助療法 A Discourse on Vipassanā 含 法的醫療 依據佛陀的教示 聖八支道能令人到達沒有苦的境界 然 而我們須牢記 只有真正實踐那條道路的人 才能從苦解 脫 譬如當你旅行時 車子可以將你載到目的地 但是站 馬 哈希尊者( ) 是 在車子旁邊的人只會留在原地 聖八支道的知識就像那部 車子 如果你駕乘它 它就能載你抵達目的地 如果只是 站在車子旁邊 你便哪裡也去不了 翻譯 以及以巴利文撰著的 清 淨道論序 和 清淨智論 今 毗婆舍那講記 藉由毗婆舍那修得覺支的真正利益即是 abhiññāya saṃvattanti 引生殊勝的智慧 至於病癒後所得之 身安樂 則只是附帶的次要收穫 因此 想要治癒疾病 二十世紀緬甸乃至上座部 馬哈希尊者 著 的記錄 緬譯 清淨道論 毗婆舍那講記 毗婆舍那講記 毗婆舍那講記 佛教國家中 最重要的禪師之 一 尊者依據巴利 念處經 所 弘傳的毗婆舍那禪法 於二十世 紀中葉 在緬甸政府的支持下成 為緬甸境內弘揚最廣的毗婆舍那 傳統 由於其所教導的禪修方 法 可以準確 有效地安頓禪修 而勤修正念的禪修者 也應該要繼續努力直到藉由殊勝 者的身心 令禪修者進入八正道 的觀智了知四聖諦 並藉由道智 果智親證涅槃 體驗 的修習 因此帶動了南傳上座部 一切苦的止息 如此才算獲得毗婆舍那的真正利益 佛教國家修行毗婆舍那禪法的一 股風潮 1954至1956年期間 南 馬哈希尊者 傳上座部佛教於緬甸舉行 第六 次聖典結集 時 馬哈希尊者 疾病的臨床治療與預防上 擔任相當於 第一次結集 時 南山放生寺出版品 法的醫療 清淨智論 巴漢對照 毗婆舍那講記 含法的醫療 出版 清淨智論 南山放生寺 逐漸被應用 推廣於多種身 心 大迦葉尊者的 提問者 角色 以巴利語和當時擔任如阿難尊者 馬哈希尊者(Ven. Mahāsi Sayādaw) 著 溫宗堃 譯 南山放生寺 出版 答覆者 角色的明昆持三藏法 師( ) 進行佛典結集問 答

2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含 法 的 醫 療 馬 哈 希 尊 者 著 溫 宗 堃 中 譯 台 北. 南 山 放 生 寺 印 行 西 元 二 七 年 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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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馬 哈 希 尊 者 (1979)

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馬 哈 希 尊 者 (1949)

6 馬 哈 希 尊 者 ( ) 馬 哈 甘 達 勇 尊 者 ( 左 ) 馬 哈 希 尊 者 ( 右 )

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根 本 傑 打 汪 明 坤 尊 者 (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禪 修 老 師 )

8 目 次 目 次 編 譯 序 中 譯 凡 例 巴 利 文 獻 略 語 i vii xv xvii 第 一 篇 :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開 示 的 主 題 不 接 受 真 實 語, 是 無 智 的 表 徵 對 佛 法 的 信 任, 應 如 對 科 學 發 現 的 信 任 一 樣 04. 彼 此 層 次 不 同 而 無 法 比 較 時, 卻 依 個 人 標 準 來 評 斷 他 人, 所 犯 下 的 錯 誤 梵 天 的 想 法 佛 陀 的 見 解 去 除 自 己 的 有 身 見 之 重 要 性 013 i

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08. 什 麼 是 有 身 見 與 眼 識 有 關 的 有 身 見 四 種 我 執 因 聽 聲 等 而 起 的 有 身 見 滅 除 有 身 見 的 重 要 就 從 今 天 開 始 四 正 勤 大 念 處 經 的 話 淨 除 煩 惱 的 重 要 六 種 正 見 佛 陀 的 可 信 度 如 何 依 教 奉 行 佛 法 是 可 親 自 驗 證 的 業 自 作 正 見 的 重 要 戒 道 支 的 修 習 證 得 禪 那 以 禪 那 為 基 礎,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044 ii

10 25.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定 修 習 慧 道 支 修 習 八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若 不 修 習 四 念 處, 觀 慧 道 慧 不 生 淨 除 心 的 染 污 煩 惱 之 重 要 超 越 憂 愁 超 越 悲 泣 滅 除 身 苦 與 憂 惱 依 念 處 而 修 行 未 得 禪 那 者 如 何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準 備 身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法 具 有 可 親 見 的 性 質 心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受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法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名 色 辨 別 智 078 iii

1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42. 緣 攝 受 智 無 常 隨 觀 智 等 的 修 習 體 證 涅 槃 斷 除 有 身 見 實 際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以 獲 得 親 證 智 090 第 二 篇 :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095 英 譯 序 096 一 佛 陀 如 何 治 癒 自 己 的 疾 病 102 二 馬 哈 希 尊 者 所 述 的 兩 個 案 例 114 三 蘇 加 塔 禪 師 所 述 的 七 個 案 例 118 四 得 自 南 迪 雅 禪 師 的 個 案 135 五 班 迪 達 禪 師 指 導 的 禪 修 者 個 案 157 六 桑 瓦 拉 禪 師 指 導 的 治 病 個 案 163 七 疾 病 由 於 覺 支 而 痊 癒 171 巴 英 術 語 彙 編 187 iv

12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 戒 喜 禪 師 講 述 )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分 析 ( 達 馬 聶 久 禪 師 編 )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索 引 275 進 階 閱 讀 277 v

1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vi

14 編 譯 序 編 譯 序 馬 哈 希 尊 者 (Ven. Mahāsi Sayādaw, ), 是 二 十 世 紀 緬 甸 乃 至 上 座 部 佛 教 國 家 中, 最 重 要 的 禪 師 之 一 尊 者 依 據 巴 利 念 處 經 所 弘 傳 的 毗 婆 舍 那 禪 法, 於 二 十 世 紀 中 葉, 在 緬 甸 政 府 的 支 持 下 成 為 緬 甸 境 內 弘 揚 最 廣 的 毗 婆 舍 那 傳 統 由 於 其 所 教 導 的 禪 修 方 法, 可 以 準 確 有 效 地 安 頓 禪 修 者 的 身 心, 令 禪 修 者 進 入 八 正 道 的 修 習, 因 此 帶 動 了 南 傳 上 座 部 佛 教 國 家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禪 法 的 一 股 風 潮 1954 至 1956 年 期 間, 南 傳 上 座 部 佛 教 於 緬 甸 舉 行 第 六 次 聖 典 結 集 時, 馬 哈 希 尊 者 擔 任 相 當 於 第 一 次 結 集 時 大 迦 葉 尊 者 的 提 問 者 角 色, 以 巴 利 語 和 當 時 擔 任 如 阿 難 尊 者 答 覆 者 角 色 的 明 昆 持 三 藏 法 師 (Mingun Tipiṭakadhāra Sayādaw, U Vicittasara, ), 進 行 佛 典 結 集 問 答 馬 哈 希 尊 者 不 僅 以 禪 師 的 身 分 聞 名, 同 時 也 是 著 作 等 身 的 上 座 部 佛 教 學 者, 其 作 品 約 有 七 十 餘 部, 重 要 的 代 表 作 如 : 凡 八 百 餘 頁 的 內 觀 方 法 vii

15 毗婆舍那講記 禪修老師的記錄 緬譯 清淨道論 (四冊) 清 淨道論大疏鈔 (Visuddhimagga-mahāṭīkā)之巴緬逐詞 對照譯注(Nissaya)(四冊) 以及以巴利撰著的 清淨 道論序 (Visuddhimagganidānakathā)和 清淨智論 (Visuddhiñāṇakathā)1 時至今日 馬哈希尊者的弟子 們仍致力於弘傳其教導的毗婆舍那禪法 也由於他們 的努力 溯自佛世的毗婆舍那禪法如今不僅廣為東 西方的佛教徒所修習 並且 由於此修行方法對身心 疾病具有積極正面的影響 因此也被歐美身心醫學界 引用為 輔助療法 逐漸被應用 推廣於多種身 心疾病的臨床治療與預防上 例如 正念減壓課程 (Mindfulness-Based Stress Reduction, 簡稱 MBSR)以 及 正 念 認 知 療 法 (Mindfulness-Based Cognitive Therapy, 簡稱 MBCT) 本書的內容 由五篇中譯文所輯成 1 中譯本見 馬哈希著 溫宗堃譯 馬哈希的清淨智論 台 北 大千出版社 2006 或見 馬哈希尊者著 溫宗堃譯 清 淨智論 巴漢對照 台北 南山放生寺 2006 viii

16 編 譯 序 首 篇 是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 Discourse on Vipassanā) 2, 乃 1974 年 5 月, 馬 哈 希 尊 者 應 邀 前 往 緬 甸 仰 光 大 學 演 講 之 整 理 中 譯 文 的 底 本, 是 U Ko Gyi 譯 自 緬 文 的 英 譯 本, 內 容 除 了 簡 明 扼 要 地 勾 勒 出 上 座 部 佛 教 的 修 道 次 第 基 礎 道 前 分 道 與 聖 道 之 外, 並 描 述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行 方 法 與 依 循 此 法 所 證 得 的 智 慧 透 過 尊 者 平 白 淺 近 又 不 失 深 厚 精 確 的 闡 釋, 令 讀 者 易 於 了 解 佛 弟 子 如 何 在 密 集 禪 修 乃 至 日 常 生 活 中, 藉 由 正 念 的 修 行, 亦 即 四 念 處, 修 習 佛 教 獨 有 的 八 正 道, 以 斷 除 無 明 等 一 切 煩 惱 第 二 篇 譯 文 譯 自 馬 哈 希 尊 者 所 編 著, 阿 格 祇 多 法 師 (Ven. Aggacitta) 英 譯 的 Dhamma Therapy: Cases of Healing through Vipassana 3, 即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此 書 原 是 尊 者 於 1976 年, 為 毗 婆 2 Mahāsi Sayādaw, (2000) A Discourse on Vipassanā, Trans. Dr. Ko Gyi. 2nd ed. Yangon: Buddhasāsanānuggaha Organization. 3 Mahāsi Sayādaw (ed.), (1997) Dhamma Therapy: Cases of Healing through Vipassanā, Trans. by Bhikkhu Aggacitta, 1 st published in Malaysia 1984, Penang: Sukhi Hotu. ix

1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舍 那 講 記 所 增 補 的 一 個 附 錄 由 於 尊 者 在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中 約 略 提 到 不 少 禪 修 者 因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而 治 癒 自 身 的 疾 病, 為 了 舉 證 說 明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所 帶 來 的 此 項 額 外 利 益, 尊 者 在 法 的 醫 療 中, 蒐 集 了 若 干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實 際 個 案, 同 時 根 據 三 藏 注 疏 文 獻, 指 出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在 佛 典 中 的 根 據, 以 及 疾 病 何 以 會 因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而 得 痊 癒 的 理 由 所 在 閱 讀 法 的 醫 療 中 的 故 事, 也 讓 人 得 以 一 窺 毗 婆 舍 那 禪 修 者 不 懼 艱 難 勇 猛 精 進 的 修 行 身 影 相 信 正 在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讀 者 閱 讀 此 書 時, 定 會 為 各 個 故 事 中 的 主 人 翁 之 耐 力 與 毅 力 而 動 容 第 三 篇 譯 文, 收 錄 於 本 書 的 附 錄 ( 一 ), 乃 馬 哈 希 尊 者 座 下 聞 名 弟 子 之 一, 戒 喜 禪 師 (U Sīlānanda Sayādaw, ), 於 1998 年 在 美 國 道 場 帶 領 一 日 禪 時 的 短 篇 開 示 : Gems of Mahasi Thought"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4 此 文 簡 明 扼 要 地 標 舉 出 馬 哈 希 尊 4 Gems of Mahāsi Thought talked by Ven. U Sīlānanda on April 4, 1998 (Available: x

18 編 譯 序 者 在 毗 婆 舍 那 禪 修 教 學 上 的 幾 項 重 要 觀 點, 包 括 : 將 教 理 付 諸 實 踐 如 何 面 對 疼 痛 與 疾 病 正 精 進 的 態 度 如 何 面 對 沮 喪 等 的 負 面 情 緒, 以 及 持 續 觀 照 的 重 要 性 等 等 閱 讀 此 文, 能 讓 讀 者 更 清 楚 了 解 馬 哈 希 尊 者 所 教 導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方 法 之 特 色, 並 從 中 學 得 在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時, 應 有 的 正 確 態 度 與 知 見 第 四 篇 譯 文, 乃 班 迪 達 禪 修 中 心 的 達 馬 聶 久 禪 師 (Sayādaw Thāmanay Kyaw) 所 編 的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分 析 5 此 文 收 集 了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修 行 方 法 的 一 些 評 論, 釐 清 許 多 關 於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重 要 問 題 : 如 禪 修 前 需 有 多 少 教 理 基 礎? 耐 心 地 觀 察 疼 痛 是 否 算 苦 行? 禪 修 時 身 體 搖 晃, 是 否 正 確? 觀 腹 部 起 伏 放 慢 日 常 生 活 的 動 作, 其 經 典 根 據 為 何? 出 入 息 念 屬 奢 摩 他 修 行 或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閱 讀 此 文, 能 令 讀 者 對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理 論 與 教 證 有 更 深 入 的 認 識 5 Mahāsi Sayādaw, (2000) Mahāsi Sayādaw's Analysis on Today s Vipassanā Techniques, Comp. Thāmanay Kyaw, Trans. By Hla Myint Kyaw. Singapore: Vipassanā Meditation Center. (Available at ) xi

1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第 五 篇 譯 文 6, 是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其 各 分 支 道 場 的 禪 師 們 所 做 的 勉 勵 與 期 許 從 尊 者 的 談 話 可 以 看 出, 尊 者 殷 殷 叮 囑 弟 子 們 應 謹 守 戒 律 持 續 修 行, 並 且 應 重 視 佛 法 的 紹 承 如 此 的 禪 風, 實 也 造 就 了 當 代 上 座 部 佛 教 史 中 堪 稱 最 偉 大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傳 統 本 書 編 譯 的 完 成, 要 感 謝 許 多 的 遠 近 因 緣, 首 先, 要 感 謝 馬 來 西 亞 智 光 法 師 (Ven. U Ñāṇaraṃsi) 2000 年 8 月 譯 者 在 緬 甸 仰 光 莫 比 (Hmawbi) 恰 宓 禪 修 中 心 (Chanmyay Yeiktha) 短 期 出 家 學 習 時, 法 師 是 譯 者 的 親 教 師, 在 法 師 的 耐 心 教 導 下, 譯 者 得 以 一 窺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世 界 另 外, 譯 者 要 感 謝 宗 善 法 師, 由 於 他 的 鼓 勵, 譯 者 才 興 起 翻 譯 法 的 醫 療 的 善 法 欲 此 外, 2005 年 翻 譯 法 的 醫 療 時, 明 法 法 師 開 印 法 師 果 儒 法 師 提 供 了 若 干 建 議 ; 同 年, 嘉 義 法 雨 道 場 與 馬 來 西 亞 妙 香 林 寺 先 後 出 版 法 的 醫 療 ;2006 年 南 山 6 Mahāsi Sayādaw, (1995) Ovādakathā by The most Venerable Mahāsi Sayādaw delivered on the eve of Commemorative 26 th Anniversary, Trans. U Sunanda (Dr. U Than Naung), Rangon: Mahāsi Sāsana Yeiktha. xii

20 編 譯 序 放 生 寺 演 觀 法 師 再 版 法 的 醫 療, 並 建 議 於 書 中 增 附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一 文 對 於 他 們 的 建 議 與 協 助, 譯 者 在 此 一 併 致 上 誠 摯 的 謝 意 此 外, 譯 者 要 特 別 感 謝 何 孟 玲 居 士, 她 利 用 許 多 時 間 幫 忙 譯 者 校 潤 五 篇 中 譯 文 的 草 稿, 使 譯 文 更 為 流 暢 可 讀, 若 沒 有 她 的 協 助, 便 難 有 今 日 的 成 果 最 後, 願 此 翻 譯 善 行, 成 為 自 己 證 得 道 智 果 智 的 助 緣, 並 願 以 此 功 德 迴 向 給 譯 者 的 父 母 師 長 親 人 法 友 贊 助 出 版 者 所 有 的 讀 者, 及 一 切 有 情 眾 生 願 大 家 皆 能 藉 由 精 勤 努 力, 獲 得 自 所 希 願 的 世 出 世 善 果 溫 宗 堃 2007 年 4 月 台 北. 南 山 放 生 寺 xiii

2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xiv

22 中 譯 凡 例 中 譯 凡 例 一 為 方 便 讀 者 對 照 原 文, 故 於 本 書 文 中 附 上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與 法 的 醫 療 英 譯 本 的 原 書 頁 碼, 以 外 加 小 方 括 號 表 示 如 : [40]", 指 自 此 處 以 下 為 原 書 之 第 40 頁 二 注 腳 編 號 前 若 記 有 * 符 號, 表 示 乃 英 譯 本 原 書 注 腳 ; 注 腳 編 號 前 未 作 * 符 號 者, 則 為 本 中 譯 本 新 添 之 補 注 三 文 中 之 圓 括 號 ( )" 為 英 譯 本 原 有 至 於, 方 括 號 []" 則 是 本 中 譯 本 迻 譯 時, 補 充 的 詞 彙 資 料 ; 又, 巴 利 引 文 的 小 方 括 號 [ ]", 乃 是 譯 者 依 CSCD 所 增 補 的 巴 利 原 文 四 文 中 的 巴 利 引 文 部 分, 重 新 援 引 印 度 內 觀 研 究 所 (VRI) 出 版 的 緬 甸 第 六 次 聖 典 結 集 版 光 碟 (CSCD v.3) 其 中, 巴 利 三 藏 及 清 淨 道 論 彌 蘭 陀 王 問 經 的 引 文 部 分, 附 上 PTS 版 的 冊 數 頁 碼 之 標 示 ; 至 於 清 淨 道 論 以 外 的 xv

2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注 釋 文 獻, 則 附 上 緬 甸 版 的 冊 數 頁 碼 五 巴 利 文 獻 援 引 標 示, 如 :SN 2:7, 表 示 相 應 部 第 2 相 應 第 7 經 ;SN II 7 表 示 相 應 部 第 2 冊 第 7 頁 ;MN 8, 表 示 中 部 第 8 經 六 法 的 醫 療 英 譯 本, 原 書 為 文 末 注, 本 書 改 採 隨 頁 注 七 精 解, 為 阿 毗 達 摩 概 要 精 解 ( 高 雄 : 正 覺 學 會,2000 年 ) 之 略 稱 xvi

24 巴 利 文 獻 略 語 巴 利 文 獻 略 語 AN Aṅguttara-nikāya 增 支 部 DN Dīgha-nikāya 長 部 Dhp-a Dhammapada-aṭṭhakathā 法 句 經 注 Mil Milindapañha 彌 蘭 陀 王 問 經 MN Majjhima-nikāya 中 部 Mp Manorathapūraṇī 滿 足 希 求 ( 增 支 部 之 注 ) Mp-ṭ Manorathapūraṇī-ṭīkā 滿 足 希 求 疏 ( 增 支 部 之 疏 ) Ps Papañcasūdanī 破 除 迷 障 ( 中 部 之 注 ) Ps-pṭ Papañcasūdanī-purāṇaṭīkā 破 除 迷 障 古 疏 ( 中 部 之 古 疏 ) SN Saṃyutta-nikāya 相 應 部 Spk Sāratthapakāsinī 顯 揚 真 義 ( 相 應 部 之 注 ) Spk-pṭ Sāratthapakāsinī-purāṇaṭīkā 顯 揚 真 義 古 疏 ( 相 應 部 之 古 疏 ) Sv Sumaṅgalavilāsinī 善 吉 祥 光 ( 長 部 之 注 ) Sv-pṭ Sumaṅgalavilāsinī-purāṇaṭīkā 善 吉 祥 光 古 疏 ( 長 部 之 古 疏 ) Th Theragathā 長 老 偈 Vism Visuddhimagga 清 淨 道 論 xvii

2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xviii

2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 1 -

2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1974 年 5 月, 馬 哈 希 尊 者 講 於 緬 甸 仰 光 大 學 開 示 的 主 題 如 同 往 常 一 樣, 毗 婆 舍 那 (vipassanā) 將 是 今 晚 開 示 的 重 點 這 是 一 個 極 為 重 要 的 論 題, 法 師 責 無 旁 貸 地 應 為 聞 法 者 講 解, 聞 法 者 也 必 須 仔 細 聆 聽 學 習 佛 陀 曾 為 這 個 主 題, 安 立 一 個 講 述 的 次 第 說 法 時, 他 會 以 這 樣 的 順 序 來 說 明 : (1) 施 論 (dāna-kathā): 說 明 布 施 的 問 題 闡 述 應 當 如 何 布 施, 以 及 布 施 所 帶 來 的 善 果 報 [2] (2) 戒 論 (sīla-kathā): 說 明 持 戒, 如 五 戒 的 持 守 解 釋 應 該 如 何 持 戒, 以 及 持 戒 的 利 - 2 -

2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益 為 何 (3) 天 論 (sagga-kathā): 敘 述 藉 由 布 施 持 戒 而 獲 得 的 天 界 之 樂 (4) 道 論 (magga-kathā): 指 出 天 界 欲 樂 的 過 患 其 出 離 的 方 法, 以 及 如 何 藉 由 奢 摩 他 修 行 (samathabhāvanā) 與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vipassanābhāvanā) 證 得 聖 道 (ariyamagga) 前 三 項 論 (kathā), 是 絕 大 多 數 的 法 師 在 開 示 佛 法 時, 往 往 會 述 及 的 論 題, 在 此 我 不 多 做 說 明 即 使 是 第 四 項 道 論 的 前 半 分, 也 將 略 而 不 談, 如 此 我 才 可 能 在 今 晚 的 有 限 時 間 內, 講 解 毗 婆 舍 那 的 內 容 不 少 的 說 法 者 (dhammakathika) 開 示 過 毗 婆 舍 那 [3], 每 個 人 宣 講 的 內 容 可 能 不 盡 相 同 然 而, 重 要 的 是, 依 據 開 示 中 的 教 導 而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皆 應 直 接 體 驗 親 證 開 示 中 所 說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 3 -

29 毗婆舍那講記 (vipassanāñāṇa) 因此 我們致力於弘揚 毗婆舍那修行 的教法 讓實際依循此法的人 能夠親身體驗真正的 毗婆舍 那智 為了宣揚毗婆舍那的教法 在此 我要先誦 唸 劍經 (Sattisutta)裡一則關鍵的偈頌(gātha) sattiyā viya omaṭṭho, ḍayhamānova matthake. kāmarāgappahānāya, sato bhikkhu paribbaje. 比丘應當具念而行 以斷除欲貪 猶如為劍 所刺 亦如頭頂燒燃 1 某位天人向佛陀表達自己的見解時 誦說了此偈 頌 依據 相應部 有偈品 的注釋文 此偈頌可能 是某一位梵天(生於梵天界的天人)所說 因為 在注 釋書中 他的壽命被描述為長達數 劫 [4]這一 則巴利偈頌 可以這樣翻譯 念知輪迴(saṃsāra)之苦的比丘 應該迅速地藉 1 即 相應部 天相應 第 21 經 (SN 1:21) 與此巴利經對應 的 雜阿含經 586 經 記作 猶如利劍害 亦如頭火燃 斷除貪欲火 正念求遠離 -4-

3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由 奢 摩 他 禪 那 (samatha-jhāna), 去 除 欲 貪 (kāma-rāga) 煩 惱, 就 像 胸 口 被 插 了 一 把 劍 或 頭 頂 著 火 的 人, 想 要 趕 緊 地 消 除 痛 苦 一 樣 2 不 接 受 真 實 語, 是 無 智 的 表 徵 某 位 梵 天 向 佛 陀 陳 述 自 己 的 見 解 時, 說 了 上 述 這 一 則 偈 頌 有 些 人 因 為 自 己 未 曾 親 眼 見 過 天 人, 所 以 就 不 相 信 有 [ 欲 界 ] 天 人 以 及 梵 天 的 存 在 其 實, 這 是 由 於 他 們 自 己 沒 有 睹 見 天 人 的 能 力, 也 由 於 他 們 的 智 慧 與 觀 察 力 薄 弱 的 緣 故 [5] 雖 然 他 們 可 能 辯 稱, 正 是 因 為 他 們 具 足 智 慧 與 理 智, 所 以 不 相 信 有 天 人 與 梵 天 的 存 在 事 實 上, 這 情 況 就 像 是 西 方 人 當 初 宣 稱 他 們 發 明 了 飛 機 之 時, 某 些 東 方 人 卻 全 然 不 相 信 一 樣 ; 或 者 像 是 有 些 人 不 能 接 受 太 空 船 載 人 到 月 球 的 事 實 一 樣 2 馬 哈 希 長 老 在 翻 譯 此 段 巴 利 經 文 時, 已 融 入 了 相 應 部 注 的 解 釋 這 似 乎 是 緬 甸 法 師 口 譯 經 文 時, 經 常 會 使 用 的 方 式 - 5 -

31 毗婆舍那講記 佛陀依據親身體驗 說示有天人與梵天的存在 就此而言 有神通者(abhiññā)及阿羅漢都會同意佛陀 所說 其實 具備一切知智的佛陀 更且還洞察 開 示了其他更深奧 更微妙的法 擁有大智慧的阿羅漢 因為親身體驗了佛陀所說 故可證實佛陀的話 如果 人們因為自己無法看見欲界天人 梵天 就斷然認為 這些都不存在 我們只能說 他們的智慧仍然有限 [6] 對佛法的信任 應如對科學發現的信任一樣 梵天不執著欲樂(kāma-rāga) 他們的壽命長達數 劫之久 人類與欲界天人同屬於 欲界 (kāmaloka)(約 可分為十一類)3 相對於梵天而言 壽命短促得多 3 欲界惡趣含 (1) 地獄 (2) 畜生 (3) 餓鬼 (4) 阿修羅 欲 界善趣含 (5) 人 (6) 四大王天 (7) 三十三天 (8) 夜摩天 (9) 兜率天 (10) 化樂天 (11) 他化自在天 其中 惡趣及人 類的壽命不定 欲界天人中 最短壽的是 四天王天 壽長 500 天年 人間 50 年為其一日一夜 故換算為人間年數約為 9,000,000 年(500*50 年*30 天*12 月) 最長壽的是 他化自在 天 壽長 16,000 天年 人間 1,600 年為其一日一夜 換算為 -6-

3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佛 世 時 人 壽 約 為 百 歲, 但 有 些 人 活 不 滿 百 歲 有 些 人 則 活 到 一 百 五 十 六 十 歲 據 傳 說, 更 久 以 前 的 人 可 以 活 到 三 四 百 歲, 即 便 是 如 此, 人 的 壽 命 仍 不 算 長 相 較 之 下, 欲 界 天 人 比 人 類 長 壽 許 多 當 然, 一 般 人 未 能 親 證 此 事, 只 能 從 佛 陀 諸 阿 羅 漢 那 裡 得 知 一 二 比 方 說, 今 日 的 世 界, 科 學 知 識 日 新 月 異, 科 學 家 也 一 直 在 努 力 研 究 世 界 的 本 質,[7] 對 於 那 些 未 親 自 投 入 科 學 研 究 的 人 來 說, 只 能 依 照 科 學 家 的 發 現 去 學 習 諸 如 星 球 的 軌 道 星 球 彼 此 間 的 關 係, 其 他 星 系 (cakkavāḷa) 的 特 質 等 等, 此 類 資 訊, 都 是 科 學 家 研 究 探 查 運 算 後 的 成 果, 一 般 人 只 能 接 受 它 們 為 事 實 雖 然 我 們 沒 有 科 學 家 的 專 業 知 識, 但 是 運 用 常 識 及 理 智 來 判 斷, 如 果 認 為 科 學 家 所 說 的 事 情 是 可 能 的, 應 就 會 相 信 這 些 科 學 資 訊 同 樣 的, 佛 陀 依 其 一 切 知 智 及 親 身 體 驗 告 訴 我 們 的 事, 譬 如 有 欲 界 天 人 與 梵 天 存 在 等 等, 我 們 理 應 接 受 相 信 雖 然 未 曾 親 見, 但 是 我 們 可 以 相 信, 人 間 年 數 約 為 9,216,000,000 年 (16,000*1,600 年 *30 天 *12 月 ) - 7 -

3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因 為 經 過 理 性 思 考 後, 我 們 認 為 這 是 可 能 的 甚 至, 如 果 我 們 想 親 自 體 驗 驗 證 這 些 事, 也 還 是 有 方 法, 在 修 習 這 些 方 法 之 後, 我 們 即 可 獲 得 那 樣 的 體 驗 與 智 慧, 換 言 之, 依 這 些 方 法 所 證 得 的 禪 那 (jhāna)[8] 神 通 (abhiññā), 能 讓 人 獲 得 親 身 體 驗, 循 此 而 確 信 不 疑 所 以, 當 可 親 證 的 方 法 仍 然 存 在 時, 若 人 因 為 未 曾 親 自 體 驗 就 斷 然 不 接 受 不 相 信, 如 此 的 態 度, 便 相 當 不 理 智 了 彼 此 層 次 不 同 而 無 法 比 較 時, 卻 依 個 人 標 準 來 評 斷 他 人, 所 犯 下 的 錯 誤 有 些 人 說, 他 們 無 法 相 信 自 己 未 曾 親 身 體 驗 的 事 這 種 態 度 有 可 能 是 源 自 其 他 人 不 可 能 知 道 我 所 不 知 的 事 這 樣 的 推 斷 其 實, 當 兩 個 人 的 智 慧 或 修 行 屬 於 相 同 的 層 級 時, 其 中 一 人 才 能 評 估 另 一 人 的 能 力 若 以 為 一 個 人 可 以 正 確 得 知 另 一 位 屬 更 高 層 次 的 人 的 能 力, 如 此 的 - 8 -

3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認 知 顯 然 是 不 正 確 的 這 就 像 是 未 受 數 學 訓 練 的 人 爭 辯 著, 數 學 家 的 算 數 不 會 比 他 好 到 哪 裡 一 樣 因 為 自 己 本 身 無 法 理 解, 就 拒 絕 相 信 世 間 具 大 智 慧 者 所 說 的 話,[9] 這 實 在 是 愚 蠢 得 可 憐 他 的 錯 誤 在 於 將 自 己 的 才 智 與 對 方 畫 上 等 號, 認 為 自 己 不 知 道 的, 別 人 也 應 無 法 知 道 雖 然 我 們 未 曾 親 見 欲 界 天 人 與 梵 天 的 存 在, 但 是 我 們 相 信 這 些 是 存 在 的, 因 為 佛 陀 曾 經 這 麼 說 過, 我 們 相 信 佛 陀 見 過 且 了 解 他 們 在 佛 陀 的 教 導 中, 還 有 許 多 其 他 更 重 要 的 事, 如 果 想 要 親 身 體 驗 這 些 事, 我 們 就 必 須 認 真 地 學 習 果 真 能 認 真 地 學 習, 一 定 會 有 所 體 證 佛 陀 的 教 導 全 是 可 以 親 自 去 了 知 體 證 的, 事 實 上, 佛 法 的 一 個 特 質 便 是 sandiṭṭhika"[ 可 親 見 的 ], 這 意 味 著 佛 法 的 修 習 定 可 引 生 親 證 直 接 的 體 驗 [10] 梵 天 的 想 法 - 9 -

3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如 先 前 所 說, 欲 界 天 人 比 人 類 的 壽 命 還 長 但 是 從 梵 天 的 眼 光 來 看, 欲 界 天 人 活 沒 多 久 就 死 亡 因 此, 梵 天 會 為 人 類 與 欲 界 天 人 的 短 壽 感 到 可 憐, 認 為 欲 貪 使 他 們 淪 落 到 壽 命 極 短 的 人 趣 與 欲 界 天, 如 果 他 們 能 像 梵 天 那 樣, 努 力 去 除 欲 貪 的 束 縛 並 證 得 色 界 禪 那 (jhāna) 的 話, 便 可 投 生 到 梵 天 界, 享 有 數 劫 之 久 的 壽 命, 4 這 樣 子, 他 們 就 能 免 去 速 生 速 死 的 痛 苦 因 此, 在 劍 經 裡, 梵 天 這 麼 說 : 念 知 輪 迴 (saṃsāra) 之 苦 的 比 丘, 應 該 迅 速 地 藉 由 奢 摩 他 禪 那 (samatha-jhāna), 去 除 欲 貪 (kāma-rāga) 煩 惱, 就 像 胸 口 被 插 了 一 把 劍 或 頭 頂 著 火 的 人, 想 要 趕 緊 地 消 除 痛 苦 一 樣 [11] 簡 單 說, 梵 天 的 意 思 是 : 必 須 儘 快 證 得 禪 那, 以 便 去 除 自 己 的 欲 貪 身 為 人 類 的 我 們, 看 得 出 許 多 小 動 物 的 壽 命 極 為 4 梵 天 天 人 中, 壽 命 最 短 的 梵 眾 天 壽 長 為 1/3 中 劫 ; 壽 命 最 長 的 色 究 竟 天 有 16,000 大 劫 ( 見 精 解 )

3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短 暫 有 些 昆 蟲 似 乎 只 能 存 活 幾 天 而 已, 一 些 更 小 的 蟲 子 壽 命 更 短 我 們 會 覺 得 這 些 昆 蟲 很 可 憐, 因 為 牠 們 活 沒 多 久 就 死 亡, 接 著 又 再 開 始 另 一 期 短 暫 的 生 命 同 樣 的, 當 梵 天 看 到 人 類 與 欲 界 天 人, 速 生 速 死, 不 斷 地 重 複 著 短 壽 的 生 命, 他 們 也 因 此 有 所 感 觸, 覺 得 人 類 與 欲 界 天 人 很 令 人 憐 憫 他 們 認 為, 若 人 與 欲 界 天 人 能 夠 修 習 禪 那 的 話, 就 可 以 去 除 欲 貪, 投 生 到 梵 天 所 認 為 的 最 好 的 世 界 梵 天 界 所 以, 在 劍 經 裡, 那 位 梵 天 向 佛 陀 提 出 他 自 己 的 看 法, 希 望 能 獲 得 佛 陀 的 認 可 [12] 佛 陀 的 見 解 但 是, 佛 陀 指 出 梵 天 的 看 法 其 實 並 不 完 全 正 確, 因 為 除 了 奢 摩 他 禪 那 能 [ 暫 時 地 ] 去 除 欲 貪 之 外, 阿 那 含 道 (anāgāmimagga)( 第 三 聖 道 ) 更 能 [ 徹 底 地 ] 斷 除 欲 貪 證 阿 那 含 道 時, 才 能 徹 底 地 斷 除 欲 貪

3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欲 貪 若 斷 盡, 便 可 投 生 到 梵 天 界, 接 著 在 梵 天 界 證 得 阿 羅 漢 道 (arahattamagga), 就 此 來 說, 這 也 是 通 往 究 竟 涅 槃 的 最 後 一 步 因 此, 藉 由 阿 那 含 道 斷 除 欲 貪, 才 是 更 值 得 讚 歎 的 殊 勝 成 就 奢 摩 他 禪 那 並 不 能 徹 底 斷 除 欲 貪, 雖 然 在 證 入 禪 那 的 期 間 可 以 暫 時 斷 除 欲 貪 ; 乃 至 因 曾 習 得 奢 摩 他 而 投 生 於 梵 天 界 的 期 間, 也 僅 能 暫 時 斷 除 欲 貪, 當 一 期 壽 命 結 束 之 後, 仍 可 能 復 還 人 間 或 欲 界 天, 這 時, 欲 貪 會 再 次 現 行 再 生 為 人 或 欲 界 天 人 時, 如 果 得 遇 善 知 識, 過 著 持 戒 的 生 活, 那 麼 就 有 可 能 再 次 轉 世 為 人 或 欲 界 天 人 ; 乃 至 進 一 步 的, 若 精 勤 修 習 證 得 禪 那, 他 就 可 能 再 度 投 生 梵 天 界 [13] 但 是 如 果 遇 到 惡 知 識, 他 可 能 受 惡 知 識 的 影 響 而 造 作 惡 行, 從 而 墮 到 四 苦 趣 (apāya) 由 此 可 知, 藉 由 奢 摩 他 禪 那 去 除 欲 貪, 仍 不 是 最 可 貴 最 有 價 值 的 成 就, 因 為 即 使 證 得 禪 那 而 投 生 到 梵 天 界, 命 終 時 仍 可 能 轉 生 到 人 間 等 諸 趣, 繼 續 無 止 盡 的 生 死 輪 迴 如 此 想 免 除 反 覆 生 死 之 苦 的 期 望, 是

38 第一篇 毗婆舍那講記 無法實現的 就此 為了強調究竟解脫的需要 也為 了保證解脫確實可得 佛陀說了下面的偈頌 sattiyā viya omaṭṭho, ḍayhamānova matthake; sakkāyadiṭṭhippahānāya, sato bhikkhu paribbaje ti. 比丘應當具念而行 以斷除有身見 猶如為 劍所刺 亦如頭頂燒燃 5 意思是 念知輪迴(saṃsāra)之苦的比丘 應該 迅速地去除 有身見 (sakkāyadiṭṭhi) [14]就像胸口 被插了一把劍或頭頂著火的人 想要趕緊地消除痛苦 一樣 去除自己的有身見之重要性 拔除刺入自己胸膛的劍並治療傷口 或撲滅在頭 頂燃燒著的火 都是極為要緊 迫切的事 同樣的 5 參考 雜阿含經 586 經 譬如利劍害 亦如頭火燃 斷 除於後身 正念求遠離

3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去 除 自 己 的 有 身 見 也 是 絕 對 必 要 的 若 人 尚 未 去 除 有 身 見, 即 使 投 生 到 梵 天 界, 也 無 法 保 證 以 後 不 會 復 還 人 間 或 欲 界 天, 遭 受 一 再 生 死 之 苦, 甚 至, 他 也 無 法 排 除 將 來 墮 入 四 苦 趣 的 可 能 性 眾 生 一 旦 斷 除 有 身 見, 就 能 永 久 脫 離 墮 入 苦 趣 的 痛 苦 而 且, 最 多 只 會 再 投 生 七 次 或 到 人 間 或 到 天 界 ; 換 言 之, 於 七 世 之 內 一 定 能 夠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進 入 般 涅 槃 (parinibbāna),[15] 若 是 投 生 到 梵 天 界, 也 會 在 那 裡 證 得 阿 羅 漢, 進 入 般 涅 槃 所 以, 藉 由 聖 道 (ariyamagga) 來 根 除 有 身 見, 是 極 為 重 要 的 正 因 為 如 此, 佛 陀 在 劍 經 裡 指 正 梵 天 的 錯 誤, 並 勸 誡 我 們 應 該 儘 快 藉 由 聖 道 斷 除 有 身 見 什 麼 是 有 身 見? 誤 將 所 見 的 五 蘊 身 心 現 象, 理 解 為 [ 恆 常 自 在 的 ] 我 (atta), 這 種 錯 誤 的 見 解, 就 是 sakkāya- diṭṭhi", 即 有 身 見 此 巴 利 語 彙 是 由 sa-"

40 第一篇 毗婆舍那講記 kāya diṭṭhi 三者複合而成 接頭詞 sa- 有 可見的 存在的 之義涵 kāya 意指 聚 集 蘊 身 diṭṭhi 則是指 邪見 錯 誤 的 見 解 當 sa- 與 kāya 結 合 構 成 sakkāya 意思是 可見的 存在的 名 色 之聚集 [16]( 色 是身體現象 特性 名 是心 理現象 特性) 總言之 sakkāyadiṭṭhi 即 有 身見 是將 名 色 之聚集錯當作 我 眾 生 的一種錯誤見解 邪見 與眼識有關的有身見 眼見物的當下 同時存在著 眼 光或顏色 等所見物 及 能見的眼識 三者中 前二種是 色 法 (rūpa) 本身不具 能識知 的特性 若遇到冷 熱等不利處境 便會發生變化 6 無論如何 它們是 6 相應部 中 佛陀解釋 色 一詞時也說 諸比丘 為何 說為色 因為它被破壞 所以稱之為色 被什麼破壞 被冷 熱 飢 渴 蠅 蚊 風 烈日及爬蟲所破壞 (S 22:79)

4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nārammaṇa"( 沒 有 識 知 的 能 力 ); 至 於 後 者, 即 具 有 見 物 之 能 力 的 眼 識, 則 是 名 法 (nāma) 因 此, 眼 見 物 時, 存 在 的 只 是 色 與 名 而 已 但 是 一 般 人 並 不 知 道 這 個 事 實, 而 把 名 色 之 聚 集 錯 當 作 我 (atta) [17] 這 樣 的 見 解 就 是 有 身 見 如 此, 眼 以 及 包 含 眼 的 身 體, 被 錯 認 為 是 能 見 物 的 我 (atta) 比 如 說, 看 自 己 的 手 時, 認 為 : 我 在 看 我 的 手, 能 見 的 主 體 是 我 ; 眼 所 見 物 ( 手 ) 眼 識 三 者, 都 是 同 一 個 我 (atta) 的 一 部 分 這 樣 的 見 解, 就 是 有 身 見 此 外, 看 其 他 人 時, 會 以 為 是 我 看 見 一 個 人 男 人 女 人 或 眾 生, 這 也 是 有 身 見 總 之, 將 眼 識 等 一 切 的 心 一 切 的 心 所 7, 乃 至 整 個 身 體, 視 為 皆 屬 於 自 己 所 有, 因 此 而 執 取 我, 這 就 是 有 身 見 有 身 見, 是 常 存 於 凡 夫 心 中, 根 深 柢 固 的 邪 執 已 斷 除 此 見 的 人, 在 世 間 是 極 為 稀 有 的 若 人 深 入 學 習 阿 毗 達 磨 7 阿 毗 達 磨 將 心 理 現 象, 分 為 心 心 所 心 是 純 粹 的 認 識 能 力, 心 所 則 是 心 的 其 他 屬 性 功 能 特 色

4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bhidhamma) 及 其 他 佛 典, 也 許 可 能 稍 稍 減 少 對 我 (atta) 的 執 著, 但 是 如 此 就 想 要 徹 底 根 除 我 執, 是 不 可 能 的 [18] 將 阿 毗 達 磨 純 粹 當 作 知 識 來 學 習, 並 不 能 讓 人 從 有 身 見 的 束 縛 解 脫 然 而, 若 能 在 見 聞 觸 等 之 時, 實 際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vipassanā), 則 能 親 身 體 驗 無 我, 而 在 修 行 的 當 下, 暫 時 地 去 除 我 見 ; 但 是 一 旦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中 斷, 我 執 仍 會 再 次 生 起 是 故 應 知, 唯 有 聖 道 成 就 [ 即 得 證 初 果 之 人 ], 才 能 徹 底 拔 除 有 身 見 吾 人 應 不 斷 地 努 力 修 習 能 引 生 聖 道 的 毗 婆 舍 那, 以 便 去 除 有 身 見 四 種 我 執 印 度 有 許 多 書 籍, 對 於 所 謂 的 我 (atta), 有 詳 細 的 描 述 探 討 [ 此 類 我 見 約 可 分 為 四 種 :](1) 認 為 人 可 成 就 自 己 想 獲 得 的 任 何 事 物, 這 是 名 為

43 毗婆舍那講記 sāmī (擁有者)的我執 (2) 認為身體內永遠含藏著 我 (atta) 這是名為 nivāsī (住者)的我執 (3) 認 為是 我 在行 住 坐 臥 見 聽 動等[19] 這是名為 kāraka (作者)的我執 (4) 認為是 我 在享樂 受苦 這是名為 vedaka (受者)的我執 就此 人們無論是以其中哪一種方式來執取 我 基本上 他們都認為 常恆 自在的 我 (atta)確 實存在 然而 佛陀的教導 明白且肯定地否定 我 的存在 在 無我相經 (Anattalakkhaṇasutta)等的經 典裡 佛陀即明確指出這一點 印度大多數人相信有 我 認為 我 確實存在 並且認為若能了知或 接觸到 我 所有的苦就皆會停息 描述此類觀點 的書籍 在印度可說是比比皆是 在緬甸雖然找不到 認為人身中有 我 的這類書 但是大多數的人卻也 仍然執著 有眾生 有我 的邪見 這種 我執 其實不只是一般凡夫的特性 在動物的身上也是能見 到的 引生眼見物 耳聽聲的過程之名 色法 被錯誤

4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地 總 括 到 單 一 實 體 的 我 之 內, 這 種 根 深 柢 固 的 邪 見, 就 是 我 見, 或 說 有 身 見 因 聽 聲 等 而 起 的 有 身 見 耳 聽 聲 時, 如 眼 見 物 的 情 況 一 樣, 耳 根 ( 色 法 ) 聲 音 ( 色 法 ) 及 耳 識 ( 名 法 ), 可 被 明 顯 辦 識 這 些 明 顯 可 知 的 名 色 之 聚 集, 被 當 作 是 所 謂 的 我 眾 生 同 樣 的, 聲 音 的 說 話 來 源, 也 被 誤 認 為 是 眾 生 這 是 名 為 有 身 見 的 邪 見 鼻 子 嗅 聞 氣 味 時, 鼻 根 ( 色 法 ) 香, 或 說 氣 味 ( 色 法 ) 以 及 鼻 識 ( 名 法 ), 也 是 可 明 顯 識 知 的 將 這 些 可 知 的 名 色 聚 集, 當 作 是 我 或 [21] 眾 生, 此 即 是 有 身 見 同 樣 的, 舌 嘗 味 時, 舌 根 ( 色 法 ) 食 物 的 味 道 ( 色 法 ) 以 及 舌 識 ( 名 法 ), 是 明 顯 可 辦 知 的 將 這 些 可 知 的 名 色 聚 集, 當 作 是 我 或 [21] 眾 生, 此 即 是 有 身 見

4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身 觸 的 現 象, 範 圍 則 相 當 廣, 身 體 的 任 何 部 分 都 可 能 有 身 觸 產 生 大 抵 而 言, 見 的 現 象 只 涉 及 兩 眼, 聽 的 現 象 只 涉 及 兩 耳, 嗅 的 現 象 只 涉 及 兩 鼻 道, 嚐 味 則 只 涉 及 舌 根 ; 但 身 觸 的 現 象, 可 發 生 在 身 體 內 外, 從 頭 到 腳 任 何 功 能 正 常 的 部 位 其 實, 整 個 身 體 可 說 是 遍 滿 了 身 淨 色 (kāyapasāda) 當 身 觸 發 生 時, 便 包 含 了 三 法, 即 : 身 淨 色 ( 色 法 ) 所 觸 ( 色 法 )[22] 及 身 識 ( 名 法 ) 若 將 這 些 名 色 之 聚 集, 錯 當 作 我 或 眾 生, 即 是 有 身 見 想 像 思 考 計 劃 的 時 候, 心 色 ( 色 法 ) 所 緣 ( 色 或 名 ), 以 及 能 了 知 思 考 計 劃 的 意 根 ( 名 ), 是 可 被 明 顯 識 知 的 將 這 些 名 色 之 聚 集 誤 認 為 是 我 眾 生, 這 見 解 亦 即 是 有 身 見 事 實 上,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意 識, 這 整 個 聚 集, 也 會 被 誤 認 為 是 我 的 一 部 分, 這 也 是 有 身 見 [23]

4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滅 除 有 身 見 的 重 要 就 那 些 聽 聞 過 佛 陀 教 法 且 從 中 受 益 的 人 而 言, 見 聽 嗅 等 的 現 象, 只 會 被 理 解 成 相 續 生 滅 的 名 色 之 流, 他 不 會 受 強 烈 的 有 身 見 所 逼 迫 但 是, 未 曾 聽 聞 佛 法 的 人 則 會 牢 固 地 執 著 有 身 見, 全 然 相 信 我 真 實 存 在 有 的 人 甚 至 相 信 每 一 個 個 體 裡 都 住 著 一 個 靈 魂, 這 靈 魂 在 身 體 死 亡 時 會 捨 棄 舊 的 住 處, 並 以 將 出 生 的 嬰 兒 的 身 體 做 為 新 住 處 只 要 我 們 還 受 有 身 見 的 支 配, 不 善 業 (akusalakamma) 就 可 能 生 起, 從 而 提 高 墮 入 苦 趣 (apāya) 的 危 險 性 可 以 說, 通 往 苦 趣 的 門 戶 是 敞 開 的 [24], 隨 時 迎 接 著 仍 在 有 身 見 中 打 滾 的 人 們 這 就 是 何 以 有 身 見 的 斷 除, 被 視 為 是 第 一 要 務 的 原 因 所 在 若 能 徹 底 根 除 有 身 見, 之 後 就 不 可 能 再 投 生 苦 趣 換 言 之, 既 不 會 造 作 讓 自 己 投 生 苦 趣 的 不 善 業, 而 且 過 去 所 造 的 不 善 業 也 自 此 不 能 引 發 墮 入 苦 趣 的 果 報 這 時, 通 往 苦 趣 的 門 戶

4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就 會 永 遠 地 關 閉 斷 除 有 身 見 者, 從 此 不 可 能 遭 遇 苦 趣 之 苦, 之 後 即 使 再 生 於 人 間 或 天 界, 也 不 會 超 過 七 次 也 就 是 說, 投 生 七 次 以 上 所 帶 來 的 老 病 死 等 的 苦 已 徹 底 拔 除, 在 這 最 多 七 次 投 生 的 期 間, 他 必 然 會 證 得 最 上 的 阿 羅 漢 果, 證 入 涅 槃 至 此, 大 家 應 該 都 已 理 解, 斷 除 有 身 見 有 多 麼 的 重 要! 也 能 理 解, 為 何 佛 陀 在 劍 經 裡 要 勸 誡 我 們 應 該 儘 快 地 藉 由 聖 道 斷 除 有 身 見, 所 謂 : 被 劍 刺 中 的 人, 不 應 容 許 任 何 遲 疑 [25], 必 須 採 取 立 即 的 行 動, 拔 除 身 上 的 劍, 並 治 療 傷 口 ; 頭 頂 著 火 的 人, 應 關 注 的 是 如 何 儘 快 撲 滅 頭 上 的 火 同 樣 的, 去 除 有 身 見, 立 刻 撲 滅 有 身 見 的 烈 焰, 是 首 要 之 急! 生 命 充 滿 著 不 確 定, 我 們 應 該 即 刻 開 始 努 力, 來 達 成 這 個 目 標 畢 竟, 我 們 無 法 確 定 自 己 這 一 期 生 命 會 有 多 長 無 法 決 定 自 己 能 夠 活 多 久, 也 難 以 預 知 自 己 何 日 何 時 會 死 亡 因 此, 時 間 很 重 要! 刻 不 容 緩! 我 們 實 在 經 不 起 任 何 的 耽 擱

4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就 從 今 天 開 始 若 要 從 有 身 見 的 束 縛 解 脫,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習, 最 為 關 鍵 重 要 我 們 應 當 即 刻 就 開 始 依 正 精 勤 持 續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以 便 止 息 煩 惱 (kilesa) 尤 其 是, 不 曉 得 明 天 是 生 是 死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的 不 確 定, 更 加 深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急 迫 性 [26] 舉 凡 疾 病 毒 物 種 種 致 命 的 武 器 等, 皆 可 能 導 致 死 亡 死 亡 是 冷 酷 無 情 的, 不 容 許 任 何 協 商 與 調 解, 既 無 法 討 價 還 價, 延 緩 它 的 到 來, 也 無 法 以 行 賄 或 者 派 軍 抵 拒 的 方 式 來 與 之 周 旋 對 抗 因 此, 立 即 付 諸 行 動 即 刻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是 絕 對 必 要 的 在 這 裡, 我 必 須 再 三 地 強 調, 我 們 應 該 立 刻 採 取 行 動, 就 是 現 在! 就 從 今 天 起! 即 刻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四 正 勤 正 精 勤 (sammappadhāna), 有 四 種 功 能 : 努 力 令 未 生 起 的 惡 不 善 法, 不 生 起 ;

4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努 力 去 除 已 生 起 的 惡 不 善 法 [27]; 努 力 令 未 生 起 的 善 法, 生 起 ; 努 力 維 護 增 長 圓 滿 已 生 起 的 善 法 (1) 未 生 的 惡 不 善 法, 意 指 自 己 未 犯 作, 但 見 到 或 聽 到 他 人 所 犯 作 的 殺 生 偷 盜 妄 語 等 不 善 行 當 見 到 或 聽 到 別 人 造 作 這 些 不 善 的 行 為 時, 應 警 剔 自 己 要 小 心 避 免 造 作 類 似 的 行 為 比 方 說, 看 到 別 人 因 罹 患 痢 疾 而 受 苦, 我 們 就 應 採 取 預 防 的 措 施, 如 維 持 整 潔 的 環 境 以 及 良 好 的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避 免 有 害 的 食 物 與 飲 水 等 等 同 樣 的, 我 們 應 把 別 人 的 不 善 行, 當 作 一 種 警 訊, 提 醒 自 己 應 有 所 作 為, 以 避 免 類 似 的 事 發 生 在 自 己 身 上 (2) 我 們 應 努 力 避 免 過 去 曾 生 起 的 惡 不 善 法, 再 次 生 起 [28] 就 此, 也 包 含 努 力 斷 除 隨 眠 煩 惱 (anusayakilesa) 8 8 煩 惱 依 顯 露 的 程 度, 可 分 三 類 :(1) 違 犯 煩 惱 : 顯 現 出 的 身 口 業 惡 行 ;(2) 纏 縛 煩 惱 : 僅 現 於 心 中, 未 發 身 口 業 的 煩 惱 ; (3) 隨 眠 煩 惱 : 潛 伏 未 顯 現 的 煩 惱, 唯 證 聖 道 時 方 能 予 以 斷 除

5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3) 未 生 的 善 法, 指 尚 未 在 自 身 裡 生 起 的, 因 施 (dāna) 戒 (sīla) 修 (bhāvanā) 的 實 踐 而 引 發 的 利 益 譬 如, 以 前 未 曾 做 過 布 施 善 行, 像 供 養 僧 團 食 物 衣 服 等 的 布 施 (dāna), 應 在 自 己 的 能 力 狀 況 許 可 之 下, 開 始 進 行 再 者, 戒 是 行 為 的 準 則, 所 有 佛 教 徒 都 必 須 持 守 基 本 的 五 戒 (pañcasīla), 如 果 還 沒 有 做 到 的 人, 就 應 該 即 刻 奉 行 進 一 步 的, 佛 教 徒 也 應 當 盡 可 能 地 受 持 八 戒, 乃 至 還 應 當 努 力 實 踐 禪 修 (bhāvanā) 禪 修 的 實 踐, 約 可 分 為 奢 摩 他 修 行 與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二 類 若 要 修 習 奢 摩 他 修 行 (samatha-bhāvanā) 或 者 說 定 (samādhi) 的 話, 可 依 佛 隨 念 (Buddhānussati) 反 覆 思 惟 憶 念 佛 陀 的 功 德 等 業 處 來 修 習 [29] 其 實, 最 重 要 的 是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vipassanābhāvanā)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嚴 格 要 求 禪 修 者 投 入 最 大 的 精 進, 這 樣 的 嚴 格 要 求 絕 對 值 得! 因 為 若 能 盡 最 大 的 努 力 投 入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依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所 獲 得 的 利 益 將 會 迅 速 地 增 長, 且 這 些 利 益 會 於 修 行 的 道 路

5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上 一 路 支 持 著 禪 修 者, 直 到 他 的 修 行 究 竟 圓 滿 然 而 不 可 否 認 的 是,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習 並 不 是 一 件 簡 單 的 事 這 就 是 為 何 大 多 數 人 仍 未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緣 故, 也 是 為 何 我 們 竭 盡 所 能 地 教 導 大 眾 學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簡 要 方 法 之 原 因 所 在 聆 聽 如 我 現 在 的 說 明, 你 們 應 該 要 能 夠 從 中 學 得 如 何 在 家 中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方 法, 並 在 智 慧 的 道 路 上 穩 健 地 前 進 古 代 的 [ 一 位 女 居 士 ] 瑪 蒂 迦 瑪 妲 (Mātikamātā), 就 是 依 照 這 樣 的 學 習 方 式 而 成 就 不 還 果 (anāgāmi) 的 9 在 今 日, 只 有 極 少 數 的 人 能 夠 僅 僅 禪 修 數 日, 就 得 以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30] 善 根 較 深 厚 的 人 或 許 可 以 在 七 日 內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其 他 的 人 可 能 就 需 要 十 五 天 二 十 天 乃 至 一 兩 個 月 的 時 間 需 謹 記 在 心 的 是, 禪 修 者 應 盡 最 大 的 精 進, 且 延 續 此 精 進 直 到 至 少 證 得 預 流 道 (sotāpattimagga)( 第 一 聖 道 ) 這 就 是 第 三 正 勤 以 最 大 努 力 證 得 尚 未 獲 得 的 善 法 ( 在 此, 即 指 預 流 道 ) 藉 由 正 勤, 將 能 斷 除 有 身 見 在 此 9 參 考 Dhp-a I

5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之 後, 禪 修 者 仍 須 依 於 正 勤 依 序 地 證 得 一 來 道 不 還 道 及 阿 羅 漢 道 (4) 努 力 維 護 增 長 已 生 的 善 法, 乃 至 成 就 最 終 的 目 標 此 意 指, 努 力 持 續 已 有 的 布 施 等 善 行, 並 且 還 要 努 力 證 得 禪 那 道 果 等 善 法 特 別 重 要 的 是, 要 盡 最 大 努 力 去 持 續 毗 婆 舍 那 善, 並 證 得 更 高 的 善 法 [31] 無 論 如 何, 我 們 應 竭 盡 所 能 地 持 續 精 進, 直 到 證 得 最 後 的 阿 羅 漢 道 如 此, 佛 陀 勸 誡 比 丘 們 應 該 即 刻 付 諸 行 動 培 養 正 念, 藉 由 正 念 的 修 習, 讓 自 己 從 有 身 見 解 脫 至 於 如 何 依 藉 正 念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佛 陀 在 大 念 處 經 有 詳 細 的 說 明 大 念 處 經 的 話 佛 陀 說 : 諸 比 丘! 這 是 唯 一 之 道, 也 就 是 四 念 處 (satipaṭṭhāna) [32] 四 念 處 是 :

53 毗婆舍那講記 身隨觀念處(kāy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受隨觀念處(vedan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心隨觀念處(citt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法隨觀念處(dhamm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以上 乃是依據心識的 所緣 (ārammaṇa)而做 的分類 若從 念 的角度來看 它們則是相同的 可以不做分類 皆通稱為 不放逸 (appamāda) 10 念處 是唯一的道路 它只朝向一個方向 煩惱的淨化 在淨除一切煩惱之時便能證得阿羅漢 果 [33]若是菩薩(bodhisatta) 則是證得 佛果 若 10 參考 長部 大般涅槃經 (DN II 156) 那時 世尊對諸比 丘說 諸比丘 我對你們說 諸行皆會滅去 依不放逸努 力吧 此是如來最後的教誡 (Atha kho bhagavā bhikkhū āmantesi handa dāni, bhikkhave, āmantayāmi vo, vayadhammā saṅkhārā appamādena sampādethā ti. Ayaṃ tathāgatassa pacchimā vācā.) 長部注 (Sv II 185) 依不放逸努力吧 依於念之不忘失 完成一切工作吧 如此 世尊於臨般涅槃 時 躺臥著 將四十五年來所給予的一切教誡 總結為一不 放 逸 句 (Appamādena sampādethāti sati-avippavāsena sabbakiccāni sampādeyyātha. Iti bhagavā parinibbāna-mañce nipanno pañcacattālīsa vassāni dinnaṃ ovādaṃ sabbaṃ ekasmiṃ appamādapadeyeva pakkhipitvā adāsi.)

5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是 獨 覺 菩 薩 (paccekabodhisatta) 則 會 證 得 辟 支 佛 果 11 總 之, 佛 陀 獨 覺 以 及 阿 羅 漢, 全 都 是 藉 由 四 念 處 修 行 來 斷 除 煩 惱, 以 證 得 佛 果 辟 支 佛 果 或 阿 羅 漢 果 所 以 說, 這 是 唯 一 之 道 淨 除 煩 惱 的 重 要 唯 有 淨 除 一 切 煩 惱, 苦 才 能 完 全 熄 滅, 因 此, 根 除 煩 惱 是 絕 對 必 要 的 所 有 的 眾 生 都 希 望 離 苦, 而 離 苦 的 先 決 條 件 淨 除 煩 惱, 唯 有 透 過 四 念 處 (satipaṭṭhāna) 才 能 達 成 煩 惱 (kilesa) 計 有 十 類, 即 : 貪 (lobha) 瞋 (dosa) 痴 (moha) 慢 (māna) 邪 見 (diṭṭhi) 疑 (vicikicchā) 昏 沉 (thīna) 掉 舉 (uddhacca) 無 慚 (ahirika)( 對 自 己 的 惡 行 不 感 羞 恥 )[34] 無 愧 (anottappa)( 對 自 己 的 惡 行 不 感 怖 畏 ) 此 外, 嫉 妒 (issā) 慳 吝 (macchariya) 後 11 參 考 雜 阿 含 經.635 經

55 毗婆舍那講記 悔 (kukkucca) 也是 煩惱 的同伴 12 在這些煩惱當中 痴 較難理解 它不像 貪 瞋 那樣容易解釋 一般人可能並不知道 接受傳 統的信仰(如相信永恆的天堂 永恆的靈魂) 就等於 是 痴 無明 (avijjā) 總的來說 人們因為對 見 聽 嗅等的當下所生起的身心現象 未能保持正 念觀察 所以不了解它們只是名色法的特性之顯現 對此的無知 就是 痴 無明 所以 我們應 時時正念觀照這些當下生起的身心現象 以便能夠去 除 無明 邪見 (diṭṭḥi) 也是不易說明的一個語彙 總 之 持有錯誤見解的人認為自己是正確的 [35]有時 不僅固執自己的想法與觀念 甚至還會努力將他們的 邪見廣為流傳 六種正見 12 煩惱的種類 可參見 精解 頁

5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現 在, 我 們 需 要 來 了 解 與 邪 見 相 對 的 正 見 (sammādiṭṭhi) 巴 利 注 釋 書 13 (aṭṭhakathā) 整 理 歸 納 了 正 見 的 類 別 : (1) 業 自 作 正 見 (kammassakatāsammādiṭṭhi) (2) 禪 那 正 見 (jhānasammādiṭṭhi) (3)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vipassanāsammādiṭṭhi) (4) 道 正 見 (maggasammādiṭṭhi) (5) 果 正 見 (phalasammādiṭṭhi) (6) 省 察 正 見 (paccavekkhaṇāsammādiṭṭhi) 在 這 六 種 正 見 中, 最 後 一 項 省 察 正 見, 乃 指 修 行 者 在 依 阿 羅 漢 道 果, 作 證 涅 槃 之 後, 省 察 檢 驗 已 證 得 的 道 果 及 涅 槃 當 修 行 者 證 得 了 道 果, 省 察 正 見 便 會 自 動 生 起, 此 省 察 的 生 起, 並 不 需 要 額 外 的 加 功 用 行 第 五 項 果 正 見 [36], 則 是 道 正 見 的 必 然 結 果, 證 得 道 13 參 考 Mp II

5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正 見 之 後 亦 無 需 額 外 努 力, 果 正 見 就 會 緊 接 著 生 起 不 過, 業 自 作 正 見 禪 那 正 見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及 道 正 見, 則 需 要 透 過 精 勤 努 力, 加 功 用 行, 才 能 獲 得 此 中, 業 自 作 正 見 是 了 解 業 與 業 果 的 智 慧 (ñāṇa) 一 般 的 佛 教 徒, 很 多 是 在 剛 懂 事 的 童 稚 歲 月 就 對 業 與 業 果 有 了 概 要 的 了 解 十 五 十 六 歲 時, 透 過 聽 聞 佛 法 乃 至 閱 讀 學 習 佛 典 之 後, 對 業 的 了 解 便 更 為 清 楚 可 以 說, 年 輕 的 佛 教 徒 大 抵 都 已 確 立 了 不 錯 的 業 自 作 正 見 當 然, 依 藉 聽 聞 閱 讀 而 了 解 業 與 業 果, 這 樣 的 了 解 比 不 上 藉 由 親 身 體 驗 而 獲 得 的 智 慧, 如 毗 婆 舍 那 智 前 一 種 智, 可 說 只 是 立 基 於 信 (saddā) 的 智 [37] 有 些 人 無 法 相 信 他 們 未 親 身 體 驗 過 的 事, 但 是 如 眾 所 周 知, 一 個 人 要 親 身 體 驗 每 一 件 事 是 不 可 能 的, 如 果 堅 持 不 接 受 自 身 經 驗 之 外 的 事, 他 要 怎 麼 過 生 活? 舉 例 來 說, 火 車 載 送 乘 客, 從 仰 光 到 曼 德 勒

5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Mandalay) 毛 淡 綿 (Mawlamyaing) 等 遠 地, 即 使 我 們 之 前 未 曾 親 身 搭 乘 過 這 些 路 線 的 火 車, 我 們 還 是 應 相 信, 不 同 路 線 的 火 車 可 以 載 送 乘 客 到 達 各 目 的 地 同 樣 的, 在 內 陸 水 上 運 輸 方 面, 有 許 多 船 舶 依 照 預 定 的 班 別, 運 載 乘 客 抵 達 各 個 靠 河 的 城 鎮 如 Pyapon Pathein 等 等 ; 飛 機 班 次 也 是 一 樣, 載 著 乘 客 飛 抵 不 同 的 城 鎮 或 國 家 每 當 我 們 想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到 達 某 個 地 方 時, 無 論 之 前 是 否 曾 經 親 身 搭 乘 過 相 同 的 班 次, 都 要 相 信 所 提 供 的 班 次 服 務 在 這 些 情 況 下, 我 們 必 須 信 任 他 人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否 則 [38] 可 能 就 難 以 到 達 目 的 地 如 果 我 們 願 意 相 信 他 人 的 經 驗 是 真 實 的, 並 選 擇 他 們 所 建 議 的 交 通 工 具, 就 能 夠 便 捷 地 到 達 想 要 前 往 的 目 的 地 因 此, 我 們 應 該 相 信 佛 陀 依 其 一 切 知 智 所 說 的 業 力 法 則 善 業 導 致 善 果, 惡 業 則 帶 來 惡 果 諸 阿 羅 漢 也 認 同 佛 陀 的 說 法, 因 為 他 們 親 身 的 體 驗, 證 實 佛 說 是 真 實 語 如 此, 信 受 業 力 法 則 的 善 人 們, 會 戒 除 不 善 行 並 實 踐 如 施 戒 等 的 善 行, 因 而 能 不 墮 苦

5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趣, 生 於 人 天 善 趣, 乃 至 最 後 得 以 作 證 涅 槃 佛 陀 的 可 信 度 佛 陀 從 未 談 論 他 未 曾 親 身 體 驗 洞 察 的 事 物, 他 所 開 示 的 法 義, 決 不 依 憑 猜 測 或 想 像 在 徹 底 了 知 四 聖 諦 證 得 無 上 正 等 覺 之 後, 基 於 對 人 類 的 慈 悲, 佛 陀 開 始 傳 布 他 給 人 類 的 最 佳 禮 物 四 聖 諦 好 比 當 代 的 教 育, 老 師 試 著 把 他 們 所 知 的 知 識 盡 其 所 能 地 傳 授 給 學 生, 在 師 生 關 係 中, 學 生 應 相 信 老 師 的 講 解, 感 恩 老 師 的 善 意 與 教 導 ; 同 樣 的, 人 們 應 相 信 佛 陀 的 教 導, 感 恩 佛 陀 示 導 吾 人 戒 律 與 修 行 然 而, 只 是 相 信 仍 然 不 夠 我 們 應 當 依 教 奉 行, 如 此 才 能 真 正 的 領 受 到 佛 法 的 利 益 如 何 依 教 奉 行 生 病 時 我 們 會 就 醫, 信 任 信 賴 醫 生 的 治 療, 這 是 因 為 我 們 相 信 如 果 好 好 依 照 醫 生 的 指 示, 病 就 會 痊

6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癒 懷 著 信 心, 我 們 服 用 醫 生 開 立 的 藥 方 [40] 並 杜 絕 醫 生 不 允 許 的 飲 食 與 活 動, 依 此 恢 復 了 健 康, 我 們 親 身 體 驗 到 遵 照 醫 生 指 示 所 帶 來 的 利 益 同 樣 的, 當 我 們 信 任 佛 陀 的 教 導, 並 精 勤 地 依 教 奉 行 時, 將 能 親 身 體 驗 獲 得 佛 所 說 的 智 慧 就 此, 最 初 步 的 基 礎 是 我 們 必 須 接 受 業 力 法 則, 相 信 善 業 引 生 善 果 惡 業 引 生 惡 果, 也 就 是 接 受 業 自 作 正 見 (kammassakathā sammādiṭṭhi) 只 要 相 信 接 受, 就 能 具 備 此 正 見, 這 其 實 並 不 需 要 什 麼 特 別 的 努 力 具 備 業 自 作 正 見 的 人, 會 戒 除 殺 生 偷 盜 邪 淫 等 不 善 行, 這 就 是 聖 八 支 道 的 一 支 正 業 (sammākammanta); 這 樣 的 人 也 會 戒 除 妄 語 兩 舌 惡 口 及 綺 語 這 即 是 正 語 (sammāvācā); 也 會 戒 除 不 當 的 謀 生 方 式, 如 販 賣 武 器 奴 隸 酒 毒 品 及 供 宰 殺 的 動 物 等 等 這 是 正 命 (sammājīva) 聖 八 支 道 的 這 三 支 [41], 可 歸 為 戒 具 備 此 三 支 聖 道 支 時, 就 算 是 圓 滿 了 戒 清 淨 (sīlavisuddhi) 此 三 支 聖 道 支 所 構 成 的

6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戒, 將 成 為 發 展 定 (samādhi) 慧 (paññā) 的 基 礎 成 就 戒 清 淨 之 後, 若 有 能 力 的 話, 應 修 習 禪 那 正 見 (jhānasammādiṭṭhi) 與 正 定 (sammāsamādhi) 想 要 證 得 禪 那, 可 修 習 四 十 種 奢 摩 他 業 處 的 任 一 種, 例 如 地 遍 *1 出 入 息 念 *2, 或 專 注 於 頭 髮 指 甲 牙 齒 等 三 十 二 種 不 淨 的 身 體 組 成 物 [42] 循 此, 伴 隨 著 禪 那 而 起 的 智, 即 是 禪 那 正 見 就 禪 那 正 見 而 言, 智 並 不 顯 著, 重 要 的 是 禪 那 所 具 有 的 定 力, 因 為 證 得 禪 那 時 即 可 鎮 伏 五 蓋, 成 就 心 清 淨 成 就 心 清 淨 之 後, 應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vipassanāsammādiṭṭhi)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即 是 毗 婆 舍 那 智 (vipassanāñāṇa), 這 是 直 接 體 驗 了 知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本 質 的 智 慧 當 毗 婆 舍 那 智 完 全 成 熟 *1 *2 英 譯 按 : 十 遍 之 一 乃 令 心 專 注 在 一 個 覆 以 泥 土 的 圓 盤 (kasiṇamandala) 上, 以 培 養 達 至 安 止 定 的 心 一 境 性 英 譯 按 : 專 注 在 出 入 息, 除 了 能 引 生 心 一 境 性 之 外, 也 能 更 進 一 步 地 發 展 毗 婆 舍 那, 乃 至 成 就 阿 羅 漢 果

6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圓 滿 時, 就 能 獲 得 聖 道 智, 體 證 涅 槃, 此 聖 道 智, 亦 即 道 正 見 證 得 道 正 見 時, 有 身 見 便 會 被 徹 底 拔 除 無 論 如 何, 為 了 成 就 道 正 見, 我 們 必 須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這 就 是 為 何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也 被 稱 作 聖 道 正 見 的 前 分 道 (pubbabhāgamagga) 之 緣 故 [43] 至 於 毗 婆 舍 那 正 見 的 前 導 者, 則 是 業 自 作 正 見, 加 上 由 正 業 正 語 正 命 所 構 成 的 戒 道 支 (sīlamaggaṅga), 並 加 上 禪 那 正 見 等 三 者 所 構 成 的 基 礎 道 (mūlamagga) 若 想 要 證 得 涅 槃 (nibbāna), 首 先 須 修 習 圓 滿 基 礎 道 支 (mūlamaggaṅga), 亦 即, 應 先 具 備 業 自 作 正 見, 進 而 再 求 戒 清 淨 的 圓 滿 就 在 家 眾 來 說, 這 並 不 困 難 [ 在 緬 甸 ] 人 們 從 小 就 有 善 業 引 生 善 果 惡 業 引 生 惡 果 的 觀 念, 知 道 業 力 法 則, 而 且 很 早 就 開 始 持 守 五 戒 即 使 早 年 尚 未 具 備 這 些 條 件, 若 在 禪 修 之 前 開 始 持 守 五 戒, 通 常 而 言 也 就 足 夠 了 接 著, 在 戒 清 淨 圓 滿 之 後, 下 一 步 則 要 嘗 試 修 習 禪 那 (jhāna) 對 大 多 數 人 來 說, 這 並 不 容 易 ;

6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不 過, 還 有 另 一 可 循 的 方 法, 即 純 觀 乘 者 (suddhavipassanāyānika) 的 方 法, 也 就 是,[ 得 戒 清 淨 後,] 即 刻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 方 法 是,] 當 身 觸 等 一 切 顯 著 的 名 色 法 生 起 時 [44], 即 立 刻 予 以 觀 照, 以 培 養 正 念 如 此 修 習 正 念 時, 妄 想 可 能 會 經 常 生 起, 在 這 狀 況 下, 則 應 立 即 觀 照 此 類 的 念 頭, 直 到 它 消 失 當 毗 婆 舍 那 定 (vipassanāsamādhi) 變 得 強 而 有 力 時, 心 就 不 會 受 這 類 妄 想 所 擾, 而 能 持 續 地 專 注 於 禪 修 所 緣 上 此 強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定, 亦 是 正 定 道 支 (samādhimaggaṅga), 是 開 展 智 慧 的 主 要 基 礎 進 一 步 的, 將 可 漸 漸 修 得 名 色 辨 別 智 (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 *3 緣 攝 受 智 (paccayapariggahñāṇa) *4, 以 及 [ 真 正 的 ] 毗 婆 舍 那 智 (vipassanāñāṇa) *5 [45] 當 毗 婆 舍 那 智 逐 漸 進 展 達 *3 英 譯 按 : 獲 得 此 智 時, 能 夠 區 別 禪 修 所 緣 裡 的 名 法 與 色 法 之 差 異 *4 英 譯 按 : 獲 得 此 智 時, 能 夠 清 楚 了 知 因 果 之 間 的 關 係 *5 英 譯 按 : 觀 察 到 生 滅 現 象, 體 證 無 常 (anicca) 苦 (dukkha) 無 我 (anatta)

6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至 成 熟 時, 聖 道 支 便 會 生 起, 從 而 能 夠 了 知 體 證 涅 槃 以 上 所 提 及 的 基 礎 道 支 前 分 道 支 及 聖 道 支 的 修 習 過 程, 乃 根 據 佛 陀 的 教 導 而 說, 吾 人 應 該 信 受 這 個 教 導 接 下 來, 我 會 詳 細 說 明 這 個 修 習 過 程 佛 法 是 可 親 自 驗 證 的 可 讓 人 親 自 驗 證 (sandiṭṭhika), 是 佛 法 的 一 個 特 質 意 思 是 指, 人 們 在 親 身 實 踐 體 驗 之 後, 即 可 證 實 佛 法 的 真 實 性 這 就 像 是 要 證 實 某 項 藥 品 是 否 有 療 效, 需 在 服 用 之 後 才 能 得 知 ; 要 知 道 食 物 的 滋 味, 需 在 品 嚐 之 後 才 知 道 佛 陀 教 導, 一 切 眾 生 皆 由 名 色 聚 集 而 成 (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 禪 修 者 (yogi)[46] 先 從 身 觸 開 始 試 著 念 住 每 次 身 觸 的 生 起, 當 毗 婆 舍 那 定 變 得 強 而 有 力 時, 他 會 發 現, 每 次 的 觀 照 包 含 有 兩 個 成 分, 一 是 能 觀 照 的 心 (nāma, 名 法 ) 一 是 被 觀 照 的 所 緣 對 象 (rūpa, 色 法 ) 禪 修 者 親 身 體 驗 它 們, 譬 如 說 : 依 於 正 念, 觀 照 在 呼 吸 當 下 所 引 生 的 腹 部 起 伏

6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時, 禪 修 者 會 觀 照 到 腹 部 起 伏 ( 色 法 ) 以 及 能 了 知 的 心 ( 名 法 ); 同 樣 的, 當 念 住 於 走 路 的 腳 步 移 動 時, 會 發 現 當 中 包 含 有 腳 步 移 動 ( 色 法 ) 與 能 了 知 [ 腳 步 移 動 ] 的 心 ( 名 法 ) 這 樣 的 直 接 體 驗 了 知, 顯 示 眾 生 基 本 上 只 是 名 法 與 色 法 的 堆 聚, 其 實 並 沒 有 人 或 眾 生 如 此 親 身 體 證 佛 陀 的 教 導, 會 使 我 們 更 加 堅 信 佛 法 的 真 實 性, 確 立 我 們 的 信 心 (saddā) [47] 接 著, 禪 修 者 會 發 現 : 因 為 有 想 彎 曲 [ 肢 體 ] 的 意 欲 動 機, 所 以 有 彎 曲 的 現 象 ; 因 為 有 想 移 動 [ 肢 體 ] 的 意 欲 動 機, 所 以 有 移 動 的 現 象 如 此, 了 知 因 果 關 係 這 再 次 證 實 佛 陀 的 教 導, 並 增 強 我 們 的 信 心 進 一 步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將 使 禪 修 者 體 驗 一 切 現 象 不 斷 在 生 滅, 循 此 了 知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事 實 這 時, 禪 修 者 更 深 刻 地 體 悟 到 佛 陀 的 教 導 : 只 是 不 斷 地 生 滅 一 切 是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並 對 此 深 信 不 疑 現 在, 我 們 清 楚 了 解 到, 佛 陀 教 導 他 所 親 證 了 知 的 事 物 並 且, 依 據 佛 說, 見 法 者 見 我, 14 若 14 參 考 相 應 部 (SN III 120): Yo kho, vakkali, dhammaṃ passati

6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能 依 循 著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而 親 身 體 驗 法, 這 才 是 真 正 的 親 見 佛 陀, 了 解 佛 陀 的 教 導 同 時 我 們 也 體 認 到 佛 陀 證 得 無 上 菩 提 之 後, 為 了 苦 難 眾 生 的 利 益, 所 以 才 宣 說 這 個 法 [48] 以 上, 說 明 了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如 何 使 人 們 直 接 體 證 佛 法 業 自 作 正 見 的 重 要 接 受 因 果 關 係 的 法 則, 將 能 引 發 信 心, 如 此 有 助 於 正 念 與 智 慧 的 生 起 不 承 認 業 力 法 則 的 人 不 會 重 視 佛 法 的 開 示, 既 沒 有 想 要 聆 聽 法 義 的 意 願, 更 不 會 去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因 此, 他 們 也 就 無 法 親 身 體 驗 佛 法 由 此 可 知, 業 自 作 正 見 相 當 重 要 若 客 觀 地 分 析, 我 們 將 能 了 解 善 業 帶 來 善 果 的 業 力 法 則 之 原 理 譬 如, 一 家 公 司 若 能 遵 循 倫 理 道 德 來 經 營 的 話, 昌 盛 繁 榮 累 積 財 富, 是 可 預 期 的 ; 相 反 so maṃ passati; yo maṃ passati so dhammaṃ passati. ; 彌 蘭 陀 王 問 經 (Mil 71): yo dhammaṃ passati, so bhagavantaṃ passati, dhammo hi, mahārāja, bhagavatā desito ti

67 毗婆舍那講記 的 如果肆無忌憚地從事不實賣買 則終將自食惡果 落得悽苦的下場 又如 作姦犯科者每每受到應得的 惡報 也是屢見不鮮的事實 有時候 不善業會在臨 命終時顯現為 趣相 (gatinimitta)*6 這類的 趣相 可能恐怖到令臨終者在死亡前陷入極大的恐懼之中 相反的 善業引生的善果則可能會帶來令人喜悅的 趣 相 如莊嚴的宮殿 天人 善友的迎接等等 有時 某些臨終者還能細說其所見的 趣相 此類的事許 多人都曾遇過或耳聞過 在佛典裡也有相關的記載 戒道支的修習 以上 是簡單地分析業力法則的道理 [50]接受 此法則並謹記在心 就是 業自作正見 具備此正 見 的 人 會 遠 離 不 善 的 行 為 他 會 謹 言 不 妄 語 (musāvāda) 不 兩 舌 (pisuṇavācā) 不 惡 口 (pharusavācā) 不綺語(samphappalāpa) 這即是 正語 *6 英譯按 出現在臨終者心裡的一種影像 該影像透露出他未來 可能投生的世界

6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sammāvācā); 他 也 會 慎 行 不 殺 生 (pāṇātipāta) 不 偷 盜 (adinnādāna) 不 邪 淫 (kāmesu micchācāra), 這 即 是 正 業 (sammākamanta); 同 時, 他 也 會 避 免 邪 命 (micchājīva)( 不 當 的 謀 生 方 式 ), 奉 行 正 命 循 此, 正 語 正 業 與 正 命 便 構 成 戒 道 支 努 力 維 持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之 時, 就 是 在 實 踐 戒 道 支 [51] 證 得 禪 那 持 戒 圓 滿, 成 就 戒 道 支 之 後, 便 能 進 一 步 修 習 奢 摩 他 若 能 穩 定 地 專 注 於 某 個 業 處, 即 可 證 得 禪 那 (jhāna) 證 得 禪 那 之 際, 遍 滿 全 身 的 汩 汩 喜 樂 是 一 種 難 以 抗 拒 的 微 妙 體 驗 在 禪 那 中, 身 舒 適 而 輕 安, 心 浸 潤 著 喜 悅 與 幸 福 感, 這 顯 示 出 若 能 好 好 地 修 習 奢 摩 他, 將 能 為 身 心 帶 來 立 即 直 接 的 利 益 但 是 禪 修 者 不 應 該 僅 僅 滿 足 於 禪 那 及 其 帶 來 的 利 益, 因 為 禪 那 本 身 不 能 達 到 sallekhakicca", 即 減

6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損 的 功 用 減 損 經 (Sallekhasutta) 15 中, 列 舉 了 能 令 煩 惱 減 損 的 四 十 四 事, 欲 詳 細 的 說 明 可 以 參 考 該 部 經 [52] 以 禪 那 為 基 礎,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證 得 禪 那 的 人, 應 以 禪 那 為 基 礎 進 一 步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修 習 時 採 用 交 替 進 行 的 方 式, 也 就 是, 先 修 習 禪 那, 之 後 再 以 該 禪 那 心 為 所 緣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如 此 交 替 地 進 行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另 一 種 方 式, 亦 即 : 從 禪 那 出 定 並 觀 察 此 禪 那 心 ; 之 後 即 開 始 觀 照 在 眼 等 六 根 門 顯 現 的 見 聽 嗅 等 名 色 現 象 這 些 應 該 被 毗 婆 舍 那 心 觀 照 的 種 種 身 心 現 象, 稱 為 雜 多 行 (pakiṇṇakasaṅkhāra) [53]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定 15 MN 8. 無 法 證 得 禪 那 的 人, 可 直 接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7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在 雜 多 行 顯 現 時 以 正 念 觀 照 它 們 當 毗 婆 舍 那 定 (vipassanāsamādhi) 增 強 時, 五 蓋 即 會 消 失, 觀 察 的 心 將 變 得 清 淨 明 晰, 此 即 是 透 過 毗 婆 舍 那 定 所 建 立 的 心 清 淨 (cittavisuddhi) 這 時 候, 每 個 正 念 觀 照 裡 都 有 正 精 進 (sammāvāyāma) 正 念 (sammāsati) 以 及 正 定 (sammāsamādhi) 其 中, 正 精 進 確 保 正 念 能 發 揮 最 大 力 量, 正 定 則 讓 心 專 注 在 所 緣 上, 與 所 緣 同 步 16 此 三 者 即 是 定 道 支, 乃 為 慧 道 支 的 基 礎 [54] 修 習 慧 道 支 建 立 起 穩 固 的 基 本 定 力, 至 其 力 量 變 強 且 持 續 更 久, 此 時, 以 正 念 觀 照 每 個 身 心 現 象, 便 易 於 了 知 現 象 的 真 實 本 質 禪 修 者 除 了 可 以 分 辨 其 觀 察 的 所 緣 [ 如 腹 部 起 伏 ]( 色 法 ) 與 能 觀 察 的 心 ( 名 法 ) 之 間 的 差 別 ; 他 也 能 清 楚 地 辨 別 [ 身 心 現 象 的 ] 因 果 關 係, 此 即 是 知 16 關 於 八 支 道 支 的 說 明, 可 參 見 Vism

7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遍 知 (ñātapariññā) 17 其 後, 依 於 正 念, 禪 修 者 直 接 了 知 觀 察 的 感 官 所 緣 與 能 觀 的 心 識, 二 者 不 斷 地 生 起, 之 後 又 立 即 滅 去 因 親 證 不 斷 生 滅 的 現 象, 禪 修 者 了 知 了 無 常 苦 以 及 無 我, 如 此 漸 進 證 得 的 智 慧, 總 名 為 度 遍 知 (tīraṇa-pariññā) 18 究 實 而 言, 從 度 遍 知 開 始 才 算 是 真 正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vipassanāñāṇa) 應 知, 在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55] 的 期 間, 對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了 知 是 親 證 的 體 驗, 這 不 是 從 相 信 他 人 的 話 而 得 來 的 認 知, 也 不 是 從 佛 典 中 學 來 的 知 識, 而 是 在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時 親 見 名 色 現 象 不 斷 地 迅 速 生 滅 的 智 慧 此 時, 禪 修 者 親 身 經 驗 且 真 正 了 知 無 常 苦 無 我 三 共 相, 因 此, 這 個 體 證 是 正 見 (sammādiṭṭhi) 這 樣 的 體 證 [, 亦 即 正 見 ], 每 次 都 是 由 正 思 惟 道 支 (sammāsaṅkappamaggaṅga) 導 向 所 緣 的 功 能 所 17 Vism 606: 色 以 衰 壞 為 相, 受 以 感 受 為 相 如 此 觀 察 彼 彼 諸 法 的 自 相 所 生 起 的 慧, 是 知 遍 知 18 含 觸 知 智 與 生 滅 隨 觀 智

7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支 助, 19 所 以 說, 正 見 與 正 思 惟 二 者 構 成 了 慧 道 支 (paññāmaggaṅga) 此 二 支 慧 道 支 加 上 三 支 定 道 支 ( 正 精 進 正 念 正 定 ), 合 計 五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一 切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皆 包 含 此 五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另 外, 修 行 之 初, 持 守 戒 律 的 當 下, 三 支 戒 道 支 便 已 建 立 ;[56] 之 後 在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的 期 間, 戒 道 支 也 持 續 保 持 清 淨 所 以, 五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再 加 上 此 三 支 戒 道 支, 我 們 就 擁 有 了 八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修 習 八 支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嚴 格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能 培 養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令 毗 婆 舍 那 智 完 全 成 熟, 之 後 將 能 成 就 八 支 聖 道 支 (ariyamaggaṅga), 體 證 涅 槃 有 身 見 和 其 他 導 致 惡 趣 的 煩 惱 (kilesa), 就 是 藉 由 此 聖 道, 才 能 被 完 全 斷 除 此 時 即 代 表 預 流 道 19 參 考 Vism 515,

7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sotāpattimagga) 成 就 所 以, 禪 修 者 應 努 力 依 聖 道 去 除 有 身 見 至 此 相 信 大 家 都 能 了 解 : 前 分 道 支 (pubbabhāgamaggaṅga), 乃 以 業 自 作 正 見 戒 道 支 以 及 定 道 支 [ 所 構 成 的 基 礎 道 支 ] 為 基 礎, 倘 若 多 修 習 前 分 道 支 亦 即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即 可 透 過 聖 道 體 驗 涅 槃 [57] 此 相 繼 的 三 類 道 支 非 常 重 要, 請 大 家 務 必 銘 記 在 心, 因 為 修 習 此 三 類 道 支, 才 能 證 得 涅 槃 它 們 是 : (1) 基 礎 道 支 (mūlamaggaṅga): 由 業 自 作 正 見 戒 道 支 定 道 支 所 構 成 ; (2) 前 分 道 支 (pubbabhāgamaggaṅga):[ 即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乃 以 基 礎 道 支 為 基 礎 ; (3) 聖 道 支 (ariyamaggaṅga) 至 此, 你 們 應 已 了 解, 真 實 信 受 業 力 法 則 的 人, 在 戒 (sīla) 及 禪 那 定 或 毗 婆 舍 那 定 的 幫 助 下,

74 第一篇 毗婆舍那講記 將可修得 毗婆舍那道支 也就是 前分道支 此 毗婆舍那道支 會進一步引生 預流道 (sotāpattimagga) 依此 預流道 禪修者將能斷除 有身 見 等可能讓人墮入苦趣的煩惱 之後若再繼續修習 此 毗婆舍那道支 將得以證得最高成就 也就是 阿羅漢道 並依此徹底淨除一切煩惱 從中解脫 這個漸進修習的過程 乃依循佛陀對於 念處 的教 導 若不修四念處 觀慧 道慧不生 念處經 (Satipaṭṭhānasutta)的注釋書(aṭṭhakathā) 說 Yasmā pana kāyavedanācittadhammesu kañci dhammaṃ anāmasitvā bhāvanā nāma natthi, tasmā tepi imināva maggena samatikkantāti veditabbā. 20 sokaparideve 20 此句巴利可直譯如下 因為不觀察身 受 心 法的修行

7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此 段 巴 利 注 釋 文 可 以 這 樣 翻 譯 : 若 未 觀 照 身 受 心 法 中 的 任 一 法, 就 不 能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vipassanāñāṇa) 與 道 智 (magga- 21 ñāṇa) 因 此, 山 達 地 (Santati) 大 臣 與 帕 特 迦 菈 (Paṭācārā) 22,[59] 雖 說 是 在 聽 聞 佛 陀 說 示 偈 頌 之 後 就 克 服 了 憂 愁 與 悲 泣, 分 別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與 預 流 果, 但 是 應 知 道, 他 們 也 是 透 過 四 念 處 的 方 法, 才 得 以 克 服 憂 愁 與 悲 泣 精 勤 地 觀 照 身 體 的 威 儀 姿 勢 及 其 移 動 (kāya), 即 能 培 養 正 念, 這 種 觀 照 的 對 象, 含 括 行 住 坐 並 不 存 在 所 以 應 知 道, 他 們 也 是 藉 由 此 道 路, 超 越 憂 愁 與 悲 泣 一 位 歌 女 為 了 在 山 達 地 大 臣 面 前 淋 漓 盡 致 地 展 現 其 才 華, 於 是 斷 食 七 天, 卻 在 表 演 的 當 下 倒 地 猝 死 睹 見 此 事, 山 達 地 大 臣 生 起 了 強 烈 的 憂 愁, 於 是 往 詣 佛 陀 請 求 開 導 帕 特 迦 菈 本 為 富 家 女, 她 不 顧 家 人 反 對, 與 一 位 守 衛 私 奔 成 婚 在 回 娘 家 的 路 上, 第 二 個 兒 子 誕 生 的 那 一 天, 她 先 後 失 去 了 丈 夫 ( 被 毒 蛇 咬 死 ) 新 生 的 嬰 兒 ( 被 老 鷹 抓 去 ) 及 大 兒 子 ( 被 河 水 沖 走 ) 回 到 娘 家 時, 發 現 父 母 也 在 前 一 天 因 房 屋 倒 塌 而 慘 死 接 連 遭 遇 不 測 的 帕 特 迦 菈, 因 而 精 神 崩 潰 神 智 瘋 狂 唯 在 遇 見 佛 陀 之 後, 恢 復 了 理 智, 進 而 聞 佛 說 法, 證 得 初 果

7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臥 彎 曲 伸 展 及 其 他 的 動 作 與 姿 勢 ; 另 外, 也 可 以 觀 照 受 (vedanā) 苦 受 樂 受 捨 受 ; 或 者, 觀 照 心 念 念 頭 (citta), 亦 能 培 養 正 念 ; 同 樣 的, 見 色 聞 聲 嗅 香 嚐 味 的 現 象 (dhamma), 也 可 以 是 觀 察 的 對 象 無 論 如 何, 唯 有 持 續 地 正 念 觀 照 身 受 心 法 四 類 法 中 的 任 一 法, 才 能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慧 (vipassanāpaññā) 與 道 慧 (maggapaññā) [60] 因 此, 如 果 將 注 意 力 專 注 於 身 體 的 姿 勢 或 移 動 (kāya) 感 受 (vedanā) 心 念 (citta), 或 者 見 色 聞 聲 等 身 心 現 象 (dhamma) 之 上, 就 能 建 立 正 念, 生 起 毗 婆 舍 那 慧 依 此 而 行, 持 續 地 長 養 毗 婆 舍 那 慧, 即 可 證 得 聖 道, 乃 至 最 後 證 得 阿 羅 漢 道, 斷 除 一 切 煩 惱 因 為 念 處 是 唯 一 的 方 法, 唯 有 藉 由 念 處 才 能 斷 除 一 切 煩 惱, 達 到 淨 化 的 成 就, 所 以 佛 陀 宣 稱, 念 處 是 唯 一 的 道 路, 只 有 念 處 能 引 導 一 切 眾 生 ( 包 含 菩 薩 辟 支 菩 薩 以 及 聲 聞 弟 子 ) 解 脫 一 切 煩 惱

7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淨 除 心 的 染 污 煩 惱 之 重 要 有 兩 種 染 污 : 一 是 色 的 染 污, 一 是 心 的 染 污 二 者 之 中,[61] 去 除 心 的 染 污, 比 去 除 色 的 染 污 更 為 急 迫 且 重 要 不 過, 大 多 數 的 人 只 知 道 要 處 理 色 的 染 污, 在 身 體 被 汗 水 泥 土 弄 髒 時, 知 道 如 何 清 潔 身 體, 他 們 會 用 清 水 用 肥 皂 來 清 洗, 有 時 候 還 會 在 身 體 塗 抹 香 油 香 膏 但 是 無 論 怎 樣 地 清 洗 身 體, 也 不 可 能 因 此 而 解 脫 苦 趣 的 苦, 以 及 輪 迴 中 的 老 病 死 的 苦 ; 清 洗 身 體, 也 不 可 能 讓 人 投 生 到 快 樂 的 天 界 只 有 在 清 除 了 內 心 的 貪 瞋 痴 等 染 污 煩 惱 之 時, 才 能 超 越 苦 趣 之 苦 與 輪 迴 的 枷 鎖 因 此, 努 力 去 除 心 的 染 污 極 為 重 要, 而 去 除 這 一 切 煩 惱 染 污 的 方 法, 就 是 修 習 四 念 處 [61] 是 故, 禪 修 者 必 須 持 續 地 正 念 觀 照 當 下 身 體 的 每 個 移 動 乃 至 每 個 感 受 每 個 念 頭, 以 及 每 個 見 色 聞 聲 等 現 象 當 禪 修 者 持 續 以 正 念 觀 照 時, 他 會 體 驗 到 自 己 的 心, 正 逐 漸 地 去 除 不 淨 煩 惱 這 個 體 驗, 讓 他

7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更 加 相 信 佛 陀 本 人 確 實 曾 經 體 驗 整 個 淨 除 煩 惱 的 過 程, 並 據 此 而 弘 揚 教 導 這 個 方 法 ; 而 且, 佛 陀 的 弟 子 ( 聲 聞 ) 就 是 依 循 此 法, 亦 即 修 習 四 念 處, 才 得 以 淨 除 內 心 的 染 污 禪 修 者 也 會 開 始 了 解, 修 行 的 結 果 往 往 取 決 於 用 以 保 持 正 念 相 續 的 努 力 之 程 度 如 果 只 有 少 許 的 努 力, 就 只 能 獲 得 少 許 的 利 益 ; 如 果 有 較 多 的 努 力, 就 會 獲 得 較 大 的 利 益 ; 如 果 有 完 全 的 努 力, 那 麼, 就 能 完 全 去 除 染 污 煩 惱 (kilesa)[63] 四 念 處, 是 淨 除 煩 惱 解 脫 輪 迴 枷 鎖 的 唯 一 道 路 在 證 得 預 流 道 (sotāpattimagga) 也 就 是 初 果 時, 就 能 淨 除 四 分 之 一 的 煩 惱, 亦 即, 斷 除 了 有 身 見 疑 戒 淨 取 見, 以 及 會 讓 人 墮 入 苦 趣 的 貪 瞋 痴 再 者, 在 證 得 一 來 道 (sakadāgāmimagga) 也 就 是 二 果 時, 就 會 斷 除 二 分 之 一 的 煩 惱, 於 此 階 段, 較 粗 的 欲 貪 (kāmarāga) 與 瞋 恚 (vyāpāda) 會 被 斷 除 接 著, 在 證 得 不 還 道 (anāgāmimagga) 也 就 是 三 果 時, 因 為 一 切 的 欲 貪 瞋 恚 將 被 斷 盡 無 餘, 所 以 能 去 除 四 分 之

79 毗婆舍那講記 三的煩惱 最後在證得阿羅漢道時 禪修者就能徹底 地斷盡一切的煩惱 總之 四念處 是能令心解脫 一切染污煩惱的唯一之道 這個事實非常重要 我們 應該永遠謹記在心 23[64] 超越憂愁 念處之道 能令眾生免除 憂愁 (soka)之苦 換言之 持續以正念觀照身 受 心 法 是超越憂 愁的唯一之道 眾生都不想有憂愁 如果有能免除憂 愁的方法乃至護身符 咒語等等的話 他們一定很樂 意知道 然而應知道 真正能夠去除憂愁的方法 其 實唯有修習四念處 超越悲泣 23 別譯雜阿含經 102 經 唯有一道 能淨眾生 使離苦 惱 亦能除滅不善惡業 獲正法利 所言法者 即四念處 (T2, p. 410b)

8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當 丈 夫 兒 子 等 至 親 不 幸 亡 故 時, 有 些 人 會 極 度 憂 愁 乃 至 無 法 停 止 悲 泣 (parideva) 在 這 情 況 下, 如 果 能 精 勤 修 習 四 念 處 的 話, 幾 天 之 內 [65] 他 們 就 能 大 大 地 免 除 悲 泣 之 苦 循 此, 若 能 持 續 地 修 習 四 念 處, 總 有 一 天 將 會 徹 底 去 除 悲 泣 之 苦 所 以 說, 四 念 處 也 是 超 越 悲 泣 的 唯 一 之 道 滅 除 身 苦 與 憂 惱 身 苦 (dukkha), 可 能 會 自 行 生 起, 也 可 能 因 他 人 的 攻 擊 傷 害 而 生 起 此 外, 身 苦 也 可 能 因 日 晒 火 燒 而 生 起 無 論 如 何, 身 苦 總 是 不 適 而 難 受 的, 沒 有 人 會 想 遭 受 這 種 苦 憂 惱 (domanassa), 則 是 因 不 幸 所 引 起 的 心 苦, 屬 於 不 善 法 一 切 眾 生 都 受 制 於 身 苦 與 心 苦, 倘 能 去 除 此 二 者, 就 能 擁 有 終 生 的 快 樂 與 安 詳 的 生 活 相 信 每 個 人 都 會 想 從 身 苦 與 憂 惱 中 解 脫 出 來, 若 人 希 求 這 樣 的 解 脫, 他 只 需 要 依 循 念 處 之 道 [66] 事 實 上, 其 他 的 解 脫 道 路 並 不 存 在

8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即 便 身 體 不 受 身 苦 之 擾, 如 果 心 不 安 寧, 還 是 有 苦 譬 如, 有 所 求 而 不 能 遂 意 時, 就 會 有 焦 慮 心 苦 的 產 生 又 如, 兒 女 因 車 禍 或 溺 水 而 喪 生, 這 類 的 不 幸, 會 讓 原 本 無 憂 無 愁 快 樂 適 意 的 心, 立 刻 陷 入 憂 愁 與 悲 傷 24 ñātivyasana"[ 親 人 的 損 減 ], 意 即 親 人 死 亡 所 引 發 的 心 苦 bhogavyasana"[ 財 的 損 減 ], 即 因 自 然 災 害 盜 賊 等 使 得 財 富 減 少, 而 引 發 的 心 苦 rogavyasana"[ 病 的 損 減 ], 如 慢 性 病 或 癌 症 等 難 以 痊 癒 的 疾 病, 也 會 引 生 心 苦 對 重 視 戒 律 (sīla) 的 人 特 別 是 僧 眾 而 言, sīla-vyasana", 即 戒 的 損 減 ( 犯 戒 ), 會 引 發 後 悔 深 刻 的 不 安 diṭṭhivyasana", 即 正 見 的 損 減, 是 指 本 來 信 受 [67] 業 自 作 正 見, 承 認 業 力 法 則 生 死 輪 迴 等 理 念 的 人, 後 來 轉 而 信 受 無 因 無 果 死 後 無 再 生, 或 死 後 一 切 斷 滅 的 邪 見 在 他 仍 相 信 這 些 錯 誤 見 解 之 時, 他 會 感 到 滿 足, 沒 有 任 何 不 安, 甚 至 可 能 會 試 著 去 宣 揚 他 新 接 受 的 信 仰 或 許 要 等 到 他 臨 終 24 以 下 五 種 損 減, 參 見 DN III 235 AN III

8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之 際, 可 怕 的 趣 相 現 前 時, 他 才 會 發 現 自 己 的 錯 誤 投 生 到 鬼 道 (peta) 或 地 獄 道 (niraya) 時, 他 就 會 了 解 相 信 邪 見 的 錯 誤 那 時, 他 將 認 知 到 否 認 業 果 死 後 再 生 的 道 理, 是 錯 誤 的, 因 為 藉 由 親 身 的 經 歷, 他 知 道 自 己 必 須 承 受 因 過 去 不 善 業 所 招 致 的 苦 趣 之 苦 這 時 候, 他 會 懊 悔 自 己 的 愚 痴, 感 嘆 自 己 竟 會 捨 棄 正 見 接 受 邪 見 [68] 如 此, 悔 恨 與 悲 傷 會 折 磨 著 他 佛 世 時 曾 有 兩 個 人, 一 個 仿 效 狗 的 行 為 一 個 學 習 牛 的 生 活 習 性 佛 陀 告 訴 他 們, 這 種 效 仿 動 物 的 行 為, 會 讓 人 投 生 為 狗 或 其 他 畜 生 發 現 自 己 的 錯 誤 時, 兩 人 感 到 相 當 震 驚 與 不 安, 為 自 己 的 蒙 昧 愚 痴, 哭 泣 不 已 25 此 外, 還 有 一 位 舞 者, 本 來 以 為 憑 藉 著 自 己 出 神 入 化 的 表 演, 將 來 會 生 到 歡 喜 天 (pahāsa-deva), 26 當 佛 陀 為 她 解 釋,[ 增 長 人 們 貪 瞋 痴 見 MN 57 見 SN 42:2 參 考 雜 阿 含 經.907 經 別 譯 雜 阿 含 經

8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的 ] 歌 舞 表 演 只 會 讓 人 投 生 苦 趣, 那 時 她 才 了 解 自 己 向 來 所 信 受 的 理 念 竟 是 錯 誤 的 邪 見, 而 為 自 己 的 愚 昧, 懊 惱 悲 泣 上 述 這 些 情 形 都 是 因 見 的 減 損, 而 引 生 的 心 苦 同 樣 的, 滅 除 這 種 苦 的 唯 一 方 法, 是 四 念 處 四 念 處, 也 是 證 得 聖 道 體 驗 涅 槃 的 唯 一 之 道 [69] 證 得 聖 道 之 後, 聖 果 立 刻 生 起 如 緬 甸 語 常 用 的 表 達, 兩 者 可 以 綴 合 成 一 個 詞 道 果 再 者, 證 得 聖 道 聖 果 之 時, 即 會 帶 來 涅 槃 的 體 驗, 因 此, 聖 道 聖 果 及 涅 槃 也 可 綴 合 為 一 個 複 合 詞 道 果 涅 槃 佛 教 徒 在 每 次 行 善 之 後, 往 往 都 會 作 迴 向, 祈 願 所 做 的 善 行 能 成 為 自 己 證 得 道 果 涅 槃 (maggaphalanibbāna) 的 助 緣 就 某 些 人 而 言, 這 種 迴 向 祈 願 是 真 誠 心 願 的 表 達 ; 但 對 某 些 人 來 說, 也 許 只 是 在 效 仿 師 長 或 長 老 的 舉 止, 或 者 只 是 在 依 循 傳 統 的 儀 式 而 已 如 此, 若 將 迴 向 視 為 例 行 公 事 而 非 出 自 真 心, 就 不 可 122 經

8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能 幫 助 我 們 迅 速 成 就 解 脫 的 目 的 重 要 的 是, 要 了 解 輪 迴 的 過 患, 並 真 誠 堅 決 地 希 望 作 證 涅 槃 輪 迴 的 過 患, 包 含 了 生 老 病 死 憂 悲 苦 惱, 眾 生 在 每 一 期 生 命 裡, 皆 因 它 們 而 受 苦 [70] 當 逆 境 促 使 以 前 所 造 作 的 不 善 業 的 果 報 現 前 時, 眾 生 往 往 就 會 墮 入 惡 趣, 歷 經 極 度 的 痛 苦 與 不 幸, 這 些 苦 難 只 有 在 證 得 涅 槃 時 才 有 辦 法 結 束 因 此, 我 們 必 須 觀 察 了 知 輪 迴 的 過 患 苦 難, 發 願 並 精 勤 努 力, 以 便 證 得 涅 槃, 止 滅 一 切 的 苦 就 一 般 人 來 說, 也 許 今 生 還 不 能 現 證 涅 槃 但 是, 發 願 與 所 做 的 精 勤 努 力, 能 確 保 來 生 擁 有 一 個 有 助 於 作 證 涅 槃 的 環 境 投 生 到 人 間, 且 有 機 會 聽 聞 佛 法 並 予 以 實 踐, 透 過 這 樣 的 實 踐 之 後, 將 可 證 得 道 果 涅 槃 於 此, 再 強 調 一 次, 證 得 道 果 涅 槃 的 唯 一 方 法, 就 是 四 念 處 修 行 如 果 現 在 就 開 始 修 行 四 念 處 的 話, 於 此 生 作 證 涅 槃, 並 非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因 此, 想 要 儘 快 成 就 的 人, 不 應 只 滿 足 於 發 願 而 已, 必 須 現 在 就 開 始 修 行 四 念 處

8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這 就 是 何 以 佛 陀 會 說, 為 了 去 除 有 身 見, 禪 修 者 應 該 儘 快 付 諸 努 力, 正 念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身 受 心 法 的 原 因 所 在 依 念 處 而 修 行 已 證 得 禪 那 的 人, 在 修 習 四 念 處 時 可 以 進 入 禪 那, 從 禪 那 出 定 後, 立 即 觀 照 禪 那 心 及 其 相 應 心 所, 如 尋 (vitakka) 等 ;[72] 接 著, 應 正 念 觀 照 一 切 顯 著 的 雜 多 行 ( 即 : 各 式 各 樣 的 行 法 )(pakiṇṇakasaṅkhāra), 如 觸 聽 見 等 身 心 現 象 持 續 觀 察 雜 多 行 之 後, 若 感 到 疲 累, 禪 修 者 可 再 次 進 入 禪 那 之 中, 藉 此 消 除 疲 倦 後, 禪 修 者 應 再 從 禪 那 出 定, 正 念 觀 照 剛 剛 的 禪 那 心, 接 著 並 繼 續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雜 多 行 法 若 疲 累 又 出 現, 可 再 進 入 禪 那 消 除 疲 勞 如 此, 進 入 禪 那 定 與 觀 照 雜 多 行 法, 可 以 持 續 地 交 替 進 行, 直 到 禪 那 正 見 與 禪 那 定 逐 漸 增 強

86 第一篇 毗婆舍那講記 並完全克服了疲累 27之後 禪修者即能持續以正念 觀照雜多行法 而不需進入禪那休息 [73] 未得禪那者如何修習毗婆舍那 清淨道論 中載有 未得禪那的禪修者如何先 依正念來觀照 四界 (dhātu) 以便開始修習 毗婆 舍那 念處經 裡 也教導禪修者應正念觀照身 體的移動與姿勢 如說 gacchanto vā gacchāmī ti pajānāti 這是在描述禪修者可專注於行走時變得顯 著的 風界 (vāyo-dhātu) 以培養正念 其實 人們 無論何時 必定處在行 住 坐 臥四威儀的任一種 之中 就此 佛陀說 puna caparaṃ, bhikkhave, bhikkhu gacchanto vā gacchāmī ti pajānāti. 意思 是 諸比丘 另一種正念觀察的方法是 在行走(移 動步伐)的時候 正念觀照行走的威儀(iriyāpatha) 所以 行走時 禪修者應對行走保持正念 正知[74] 27 見 Ps I

8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同 樣 的, 在 站 立 時, 應 對 站 立 的 姿 勢 保 持 正 念 正 知 ; 躺 著 時, 也 必 須 正 知 自 己 正 躺 著 佛 陀 還 說, 禪 修 者 不 僅 必 須 對 此 四 威 儀 保 持 正 念 正 知, 也 應 對 每 個 威 儀 姿 勢 的 細 節, 保 持 正 念 正 知 以 坐 姿 而 言, 正 念 觀 照 的 範 圍 包 括 坐 的 威 儀 姿 勢 頭 部 的 姿 態 如 抬 仰 或 垂 下, 以 及 隨 著 呼 吸 而 現 起 的 腹 部 起 伏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準 備 剛 開 始 投 入 禪 修 時, 大 多 數 的 禪 修 者 是 採 用 坐 姿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就 此, 佛 陀 曾 教 導 禪 修 者 以 盤 腿 端 坐 的 坐 姿 來 修 習 有 三 種 盤 腿 坐 (pallaṅkaṃ ābhujati) 的 方 式 :[75] (1) 如 佛 像 那 樣 [ 雙 盤 ] (2) 小 腿 前 後 平 放 或 交 叉, 膝 蓋 外 張 [ 散 盤 ] (3) 坐 在 小 腿 上, 大 腿 膝 蓋 彎 曲 併 攏 即 緬 甸 女 眾 的 傳 統 坐 姿 禪 修 者 可 隨 個 人 喜 好, 選 擇 上 述 坐 姿 的 其 中 一

8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種 選 擇 的 重 要 指 標 是 確 保 所 採 用 的 坐 姿, 能 讓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時 間 維 持 長 久, 因 為 若 能 長 時 地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全 然 不 移 動 不 改 變 姿 勢, 就 易 於 得 定 (samādhi) 如 果 禪 修 者 是 在 證 得 禪 那 之 後 才 修 毗 婆 舍 那, 將 會 較 容 易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一 開 始 就 直 接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則 需 要 更 大 的 努 力 以 便 獲 得 定 力,[76] 因 此, 培 養 長 時 間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能 力, 是 很 重 要 的 佛 陀 也 教 導, 盤 腿 而 坐 時 應 保 持 上 半 身 挺 直 若 彎 腰 駝 背, 就 是 身 精 進 的 懈 怠, 如 此 會 令 禪 修 者 難 以 獲 得 定 力 因 此, 上 半 身 必 須 保 持 挺 直, 如 此 有 助 於 我 們 的 正 念 觀 察 上 半 身 保 持 挺 直 之 後, 必 須 將 正 念 導 向 禪 修 的 所 緣, 譬 如, 若 是 修 習 出 入 息 念, 就 把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鼻 端, 持 續 地 念 住 鼻 息 的 出 入 身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禪 修 者 盤 腿 而 坐,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時, 可 以 從 正 念

8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觀 照 身 體 明 顯 的 色 法 開 始 [77] 只 要 身 體 仍 維 持 坐 姿, 禪 修 者 便 可 藉 由 正 知 身 體 的 坐 姿 來 培 養 正 念 不 過, 長 時 地 專 注 在 坐 姿 這 單 一 所 緣 上, 並 不 需 要 特 別 的 專 注 力, 如 此 容 易 產 生 昏 沉 怠 惰 因 此 我 們 教 導 禪 修 者 念 住 腹 部, 正 念 觀 照 當 下 發 生 的 腹 部 起 伏 移 動 實 際 上, 至 今 已 有 許 多 人 依 循 這 樣 的 身 隨 觀 念 處 的 教 導 來 修 行, 從 而 獲 得 佛 法 的 真 實 智 慧 所 以, 我 們 教 導 禪 修 者 應 正 念 觀 照 腹 部 在 正 念 觀 照 中, 他 將 會 觀 察 到 每 當 吸 氣 時, 腹 部 便 上 升 這 是 因 為 腹 內 張 力 與 推 力 增 加 的 緣 故, 同 時 也 是 風 界 (vāyo-dhātu) 特 質 的 顯 現 ; 他 也 會 觀 察 到, 每 當 呼 氣 時, 腹 部 便 下 降 這 是 張 力 減 少 的 結 果, 同 時 也 是 風 界 特 質 消 失 的 呈 現 [78] 當 腹 部 上 升 時, 禪 修 者 應 當 正 知 這 上 升 的 過 程, 並 在 心 中 予 以 標 記 ; 同 樣 的, 當 腹 部 下 降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正 知 這 下 降 的 過 程, 並 在 心 中 予 以 標 記 此 乃 根 據 佛 陀 所 教 導 的 觀 照 行 威 儀 的 方 式 : 行 走 時, 知 道 在 行 走 注 釋 書 為 了 說 明 ( 經 中 解 釋 威 儀 的 觀 照 時 所 用 的 ) 在 行 走

9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這 日 常 用 語, 乃 是 意 指 禪 修 者 藉 由 念 處 覺 知 了 想 走 的 動 機 與 風 界 的 特 質, 而 作 如 此 注 釋 : Gacchāmīti cittaṃ uppajjati, taṃ vāyaṃ janeti. 這 句 巴 利 注 釋 文 的 意 思 是 : 想 要 行 走 的 動 機 首 先 於 心 中 生 起, 這 個 動 機 ( 或 說 心 (citta)), 引 生 風 界 特 質 的 顯 現 28 [79] 就 此 而 言,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禪 修 者, 能 親 身 體 驗 佛 典 中 所 描 述 的 這 些 事 實 所 以, 在 腹 部 上 升 時, 必 須 觀 照 上 升 的 移 動, 並 於 心 中 做 標 記 ; 同 樣 的, 腹 部 下 降 時, 必 須 觀 照 腹 部 下 降 的 移 動 並 做 標 記 標 記 時, 重 要 的 並 不 是 使 用 什 麼 字 句 語 詞, 而 是 要 念 住 當 下 生 起 的 現 象, 了 知 所 觀 察 的 現 象 的 本 質 再 者, 觀 照 腹 部 上 升 時, 我 們 的 正 念 必 須 持 續, 從 腹 部 一 開 始 上 升 直 到 結 束, 正 念 都 不 應 間 斷 當 定 力 增 強 之 時, 緊 推 移 動 等 特 質, 會 自 行 變 得 明 顯 可 辨 若 採 取 坐 姿, 保 持 身 體 不 動 [80], 腹 部 的 起 伏 可 說 是 最 為 明 顯 的 總 之, 禪 修 者 28 此 段 引 文 的 重 點, 乃 在 說 明 腹 部 起 伏 移 動 乃 風 界 特 質 的 顯 現, 並 非 意 指 腹 部 起 伏 移 動 需 要 動 機 引 發

9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必 須 不 間 斷 地 以 正 念 觀 照 腹 部 的 起 伏 移 動 當 上 升 結 束 時 下 降 便 開 始, 當 下 降 結 束 時 上 升 便 開 始 正 念 與 正 念 之 間 必 須 相 續 無 間, 不 應 有 所 中 斷 低 頭 時, 禪 修 者 應 該 注 意 正 知 低 頭 的 動 作 ; 抬 頭 時, 也 同 樣 必 須 注 意 正 知 這 些 移 動 此 外, 無 論 是 彎 曲 或 伸 直, 當 這 些 動 作 生 起 時 即 應 立 刻 觀 照 它 們 如 果 打 算 從 坐 姿 換 成 立 姿 之 際, 同 樣 必 須 在 心 中 做 標 記, 並 明 覺 起 立 的 整 個 過 程, 此 時, 禪 修 者 應 以 正 念 持 續 觀 照 身 體 變 輕 肢 體 逐 漸 伸 展 的 過 程, 從 開 始 移 動 一 直 到 立 姿 完 成 立 姿 確 立 後, 即 在 心 中 做 標 記, 正 知 自 己 正 在 站 立,[81] 這 時 候, 禪 修 者 會 了 知 身 體 有 緊 的 感 受, 此 乃 風 界 特 質 的 顯 現 同 樣 的, 從 站 姿 換 成 要 開 始 行 走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正 知 自 己 要 行 走 ; 乃 至 行 走 時, 將 正 念 放 在 交 替 的 腳 步, 觀 照 左 腳 右 腳 的 步 伐 移 動 此 時, 正 念 必 須 跟 隨 步 伐 的 整 個 過 程, 從 腳 的 提 起 推 出 到 放 下 觀 察 腳 步 移 動 的 恰 當 方 式 是, 每 個 步 伐 應 含 有 三 個 觀 察 點 :(1) 腳 的 提 起 ;(2) 腳 的 推 出 ; 以 及 (3) 腳 的 放 下 當 定 力 增 強 時,

9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禪 修 者 即 能 辨 別 : 腳 的 提 起 與 了 知 提 起 的 心 腳 的 推 出 與 了 知 推 出 的 心 腳 的 放 下 與 了 知 放 下 的 心 這 就 是 辨 別 色 法 (rūpa, 身 體 現 象 ) 與 名 法 (nāma, 心 理 現 象 ) 的 智 慧 [82] 當 定 力 更 強 時, 禪 修 者 也 會 觀 察 到 想 走 的 意 欲 動 機, 此 吻 合 先 前 曾 引 用 的 巴 利 注 釋 : gacchāmīti cittaṃ uppajjati, taṃ vāyaṃ janeti" 這 樣 的 了 知, 源 自 修 習 身 隨 觀 念 處 時 的 親 身 體 驗, 而 非 從 經 教 的 學 習 中 所 得 的 二 手 知 識 未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不 會 具 有 這 種 智 慧 若 要 證 明 此 事, 可 以 試 著 動 一 下 食 指, 看 看 自 己 是 否 能 觀 察 得 到, 在 心 中 先 行 生 起 的 想 要 移 動 食 指 的 動 機 意 欲 我 們 也 許 能 理 解, 令 食 指 移 動 的 動 機 會 先 行 生 起, 但 是 我 們 卻 無 從 得 知, 這 個 動 機 如 何 生 起 我 們 也 可 能 理 解, 因 為 心 中 先 有 動 機 的 生 起, 才 有 抬 頭 低 頭 等 的 動 作 產 生, 不 過 我 們 並 不 知 道, 驅 使 著 這 些 動 作 的 動 機, 是 如 何 生 起 的 [83] 相 對 的, 就 一 個 持 續 修 習 正 念 的 禪 修 者 而 言, 只

9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要 他 的 身 體 有 任 何 動 作, 他 都 能 夠 清 楚 地 觀 察 到 想 要 移 動 身 體 的 動 機 如 此 透 過 實 際 的 體 驗, 禪 修 者 獲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 想 移 動 的 動 機 先 行 生 起, 這 個 動 機 引 生 身 體 的 移 動 (vāyo-rūpa, 風 界 色 ) 再 者, 隨 著 親 證 智 逐 漸 地 擴 展 而 廣 為 運 用 時, 禪 修 者 了 知, 風 界 色 遍 滿 全 身, 此 風 界 色 依 循 心 的 指 示, 引 發 向 前 的 移 動 或 向 後 的 移 動 進 一 步 的, 當 定 慧 更 增 長 時, 禪 修 者 會 觀 察 到, 每 一 個 動 機, 以 及 變 換 姿 勢 肢 體 移 動 時 所 包 含 的 每 個 動 作, 並 不 會 從 一 處 移 動 到 另 一 處, 只 會 隨 著 每 次 肢 體 移 動 的 結 束 而 消 逝 這 清 楚 地 證 明, 一 切 皆 無 常, 並 沒 有 一 個 我 (atta) 在 移 動 如 此, 禪 修 者 親 自 了 知 [84], 移 動 或 更 換 姿 勢 的 過 程, 乃 是 想 要 移 動 的 心 或 者 姑 且 稱 之 為 動 機 意 欲 與 相 對 應 的 色 所 組 成 在 修 得 此 親 證 智 之 前, 凡 夫 的 想 法 通 常 是 : 因 為 我 想 走, 所 以 我 走 因 為 我 想 站, 所 以 我 站 因 為 我 想 坐 下, 所 以 我 坐 下 因 為 我 想 彎 曲, 所 以 我 彎 曲 因 為 我 想 伸 直, 所 以 我 伸 直 是

9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我 想 走, 也 是 我 在 走 是 我 想 站, 也 是 我 在 站 是 我 想 坐 下, 也 是 我 在 坐 下 是 我 想 彎 曲 伸 直, 也 是 我 在 彎 曲 或 伸 直 大 抵 而 言, 凡 夫 總 是 懷 有 諸 如 此 類 關 於 我 與 常 的 邪 見 然 而, 禪 修 者 藉 由 正 念 觀 照 身 體 的 移 動 威 儀 而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在 正 念 觀 照 想 走 的 心 與 行 走 之 際 所 包 括 的 色 法 時, 他 會 清 楚 地 了 知, 心 (citta) 與 色 (rūpa) 個 別 地 在 不 同 的 時 間 點, 不 斷 地 生 滅 [85] 法 具 有 可 親 見 的 性 質 佛 陀 曾 說, 他 所 宣 說 的 法 具 有 sandiṭṭhika"[ 可 親 見 ] 29 的 性 質 此 乃 意 指, 精 勤 實 踐 佛 法 的 人 必 然 能 夠 獲 得 親 證 的 直 接 的 智 慧 而 我 們 所 弘 傳 的, 也 就 是 這 樣 的 佛 法 (dhamma) 任 何 人 只 要 努 力 實 踐, 都 能 夠 親 證 這 個 法 總 之, 向 大 眾 宣 講 開 示 的 目 的, 是 想 提 供 大 家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習 方 法 信 受 此 法 並 依 法 29 Ps III 277: Tattha sandiṭṭhikanti sayameva daṭṭhabbaṃ paccakkhaṃ

9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將 親 身 體 驗 了 知 : 存 在 的 只 是 名 色 之 聚 集 而 已! 一 切 的 現 象 都 是 無 常 的 (anicca) 苦 的 (dukkha) 無 我 的 (anatta)! 若 人 獲 得 這 樣 的 智 慧, 便 將 成 為 佛 法 具 有 sandiṭṭhika" 性 質 的 一 個 例 證 換 言 之, sandiṭṭhika" 的 性 質, 保 證 若 人 依 法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必 定 可 獲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86] 依 於 正 精 進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必 能 獲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 反 之, 如 果 缺 乏 正 精 進, 就 不 會 有 那 樣 的 成 果 所 以 說, 如 果 在 一 開 始 就 缺 乏 精 進, 終 而 導 致 修 行 毫 無 成 果, 對 此 我 們 也 無 可 奈 何 總 之, 只 有 實 際 精 勤 修 行, 才 能 獲 得 期 望 中 的 成 果 來 到 我 們 禪 修 中 心 的 禪 修 者 之 中, 那 些 老 實 遵 循 禪 師 的 指 導 而 精 勤 修 習 四 念 處 的 人, 很 多 已 證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 相 對 的, 那 些 未 正 確 依 循 教 導 的 人 終 將 無 法 見 到 真 實 的 法 後 者 之 中, 有 少 數 人 可 能 會 誤 以 為 : 因 為 自 己 無 法 證 得 親 證 的 智 慧, 所 以 別 人 也 不 可 能 證 得 ; 乃 至, 他 們 會 對 此 做 出 負 面 的 評 論 然 而 應 知 道, 未 能 獲 得 親 證 的 智 慧, 可 能 是 由 於 修 行 不 力 或 方 法 不 正 確 使

9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然 對 於 這 種 由 於 修 行 不 足 或 不 正 確 而 導 致 的 失 敗, 我 們 也 莫 可 奈 何 佛 陀 曾 說 : 禪 修 者 必 須 以 正 精 勤 (sammappadhāna) 親 身 修 習 四 念 處,[87] 佛 陀 只 能 給 予 教 導 ; 任 何 修 習 念 處 的 人, 將 可 從 煩 惱 與 輪 迴 解 脫 30 如 此,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將 能 證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並 從 輪 迴 解 脫 對 於 那 些 不 修 習 的 人, 佛 陀 也 無 法 將 他 親 證 的 智 慧, 直 接 贈 予 他 們 至 此, 我 們 已 提 供 關 於 身 隨 觀 念 處 的 充 分 訊 息 接 下 來, 在 說 明 受 隨 觀 念 處 之 前, 要 跟 大 家 先 講 述 與 身 隨 觀 念 處 有 密 切 關 係 的 心 隨 觀 念 處 心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致 力 觀 照 身 體 的 移 動 與 姿 勢, 如 腹 部 的 起 伏 與 坐 姿 等 等 之 際, 觀 照 的 心, 容 易 分 心 去 注 意 其 他 地 方 在 剛 開 始 禪 修 的 時 候, 往 往 無 法 避 免 這 種 情 形 禪 修 30 MN II 11; SN 22:

9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者 雖 然 身 在 禪 修 中 心,[88] 嘗 試 以 正 念 觀 照 著 身 體 的 移 動 與 姿 勢, 他 仍 可 能 會 分 心, 譬 如 想 像 著 與 某 人 會 面 等 等 只 要 諸 如 此 類 的 妄 想 生 起, 禪 修 者 就 必 須 觀 照 這 妄 想 總 之, 心 中 生 起 了 某 念 頭, 即 必 須 予 以 觀 照 若 想 像 自 己 在 行 走, 要 觀 照 它 ; 若 想 像 到 達 了 某 處, 也 要 觀 照 這 個 到 達 某 處 的 妄 想 ; 若 心 中 出 現 某 種 期 望 欲 求 或 瞋 心, 這 些 都 必 須 予 以 正 念 觀 照 如 此 持 續 觀 照 之 後, 禪 修 者 將 能 覺 察 且 真 正 了 知 念 頭 想 像 等 心 理 現 象 的 本 質 一 開 始, 禪 修 者 可 能 不 知 道 心 會 這 樣 遊 移 不 定, 只 有 在 觀 察 到 許 多 妄 想 想 像, 出 現 在 心 中 之 後, 禪 修 者 才 知 道 這 個 事 實 一 旦 這 類 的 妄 念 想 像 現 起, 禪 修 者 必 須 立 刻 觀 照 它 們 如 此 觀 照 它 們 時 [89], 那 被 觀 照 的 妄 想 就 會 停 止 而 不 再 持 續, 這 時 候, 禪 修 者 應 再 回 來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當 念 與 定 增 強 時, 在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期 間 所 生 起 的 種 種 雜 念, 會 立 即 被 覺 察 之 後, 念 根 將 會 更 強 而 有 力, 只 要 心 有 將 脫 離 身 念 處 的 禪 修 所 緣 之 傾 向 時, 禪 修 者 就 能 立 刻 觀 照 到 這 個 傾 向, 觀 照 後, 心 將 游 移 的 傾 向 就

9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會 消 失 這 時 候, 禪 修 者 必 須 再 回 到 腹 部 起 伏 的 觀 照 如 此, 正 念 觀 照 每 個 生 起 的 念 頭 想 像, 就 是 在 修 習 心 隨 觀 念 處 依 據 念 處 經 (Satipaṭṭhānasutta), 佛 陀 曾 說, 禪 修 者 對 於 任 何 的 心 識 念 頭, 皆 應 如 實 觀 照 禪 修 者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90] 與 有 貪 無 貪 有 瞋 無 瞋 有 痴 無 痴 相 應 的 心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與 昏 沉 相 應 的 心, 以 及 與 懶 惰 相 應 的 心 乃 至, 與 禪 那 相 應 的 心 及 未 與 禪 那 相 應 的 心, 也 應 當 加 以 觀 照 但 是, 這 兩 種 心 是 證 得 禪 那 者 才 能 觀 察 的 禪 修 者 也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有 上 之 心 和 無 上 之 心, 這 也 是 證 得 禪 那 者 才 能 做 的 觀 察 同 樣 的, 應 當 覺 察 觀 照 有 定 的 心 與 散 亂 的 心 此 外, 禪 修 者 亦 須 覺 察 觀 照 那 令 煩 惱 遠 離 的 觀 照 心, 以 及 未 正 念 觀 照 的 心 以 上, 含 蓋 了 心 隨 觀 念 處 裡 所 列 舉 的 應 當 正 念 觀 察 的 十 六 種 心 [91] 受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9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以 坐 姿 持 續 修 習 念 處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會 產 生 肌 肉 疲 累 僵 硬 疼 痛 的 現 象, 身 體 感 到 極 不 舒 服 這 個 時 候, 必 須 以 正 念 觀 照 最 顯 著 的 苦 受 (vedanā) 也 就 是 說, 如 果 感 到 肌 肉 疲 勞 緊 繃, 應 如 實 加 以 觀 照 同 樣 的, 熱 痛 癢 等 的 感 受, 也 應 在 它 們 生 起 時, 即 加 以 觀 照 正 念 觀 照 這 些 不 舒 服 的 苦 受 之 際, 它 們 可 能 會 變 得 更 劇 烈, 這 時 候, 禪 修 者 也 許 會 想 要 移 動 身 體, 但 是 禪 修 者 不 應 該 立 刻 這 麼 做, 他 應 該 觀 照 這 個 想 移 動 的 心, 忍 耐 不 舒 服 的 苦 受, 繼 續 修 習 正 念 這 樣 的 忍 耐 被 稱 為 kantisaṃvara"( 堪 忍 的 防 護 ) 禪 修 者 唯 有 忍 耐 持 續 地 培 育 正 念, 他 才 有 可 能 獲 得 定 力 (samādhi), 並 藉 由 定 力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與 聖 道 智 等 [92], 如 此, 方 得 以 作 證 涅 槃 相 對 的, 如 果 缺 乏 忍 耐, 經 常 更 換 身 體 的 姿 勢, 禪 修 者 將 難 以 修 得 定 力 未 得 定, 就 不 會 有 毗 婆 舍 那 智, 也 就 無 法 證 得 聖 道 智 果 智 涅 槃 因 此, 禪 修 者 必 須 投 注 最 大 的 忍 耐 力, 正 念 觀 照 苦 受 當 念 與 定 的 力 量 增 強 時, 那 原 本 難 忍 的 苦 受,

10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將 會 消 失, 像 是 突 然 間 被 拿 走 一 樣 有 不 少 曾 被 醫 生 宣 告 患 有 不 治 之 症, 存 活 機 率 微 渺 的 人, 他 們 後 來 修 習 了 毗 婆 舍 那, 因 修 習 正 念 毗 婆 舍 那 而 使 得 疾 病 獲 得 了 痊 癒 無 論 如 何, 禪 修 者 必 須 盡 其 最 大 的 忍 耐, 堪 忍 那 些 不 舒 服 的 苦 受, 同 時 持 續 地 以 正 念 觀 察 這 些 苦 受 如 果 不 舒 服 的 苦 受 變 得 更 加 猛 烈 以 致 於 難 以 堪 忍 之 時, 禪 修 者 可 以 移 動 身 體, 但 這 個 時 候,[93] 同 樣 必 須 先 正 念 觀 照 想 要 移 動 改 變 姿 勢 的 心 (citta), 然 後 再 持 續 觀 照 身 體 的 移 動 過 程, 之 後, 禪 修 者 應 再 回 去 念 住 腹 部 的 起 伏 移 動 若 心 感 到 焦 慮 不 安, 應 當 覺 察 觀 照 它 們, 直 到 它 們 消 失 同 樣 的, 由 於 身 的 樂 觸 而 生 起 的 任 何 樂 受, 應 被 覺 察 觀 照 乃 至, 由 於 心 喜 悅 而 生 起 樂 受, 以 及 不 苦 不 樂 的 感 受 生 起 之 時, 也 都 應 當 覺 察 觀 照 不 苦 不 樂 的 感 受, 也 稱 為 捨 受, 通 常 隱 晦 而 難 以 覺 察, 當 毗 婆 舍 那 智 到 達 相 當 高 的 階 段 時 才 容 易 觀 照 得 到 這 類 捨 受 樂 受 稱 為 sukhavedanā", 苦 受 稱 為 dukkhavedanā", 不 苦 不 樂 受 稱

10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為 upekkhā-vedanā"[94] 它 們 不 會 同 時 生 起, 一 次 只 會 出 現 一 種 受 無 論 如 何, 任 何 感 受 生 起 之 時, 都 必 須 以 正 念 加 以 觀 照 法 隨 觀 念 處 的 修 習 任 何 生 起 的 現 象, 若 不 屬 於 上 述 的 身 體 移 動 威 儀 姿 勢, 也 不 是 心 識 念 頭, 亦 不 是 苦 樂 等 感 受, 則 可 歸 為 法 念 處 的 範 圍, 例 如 見 色 聽 聲 嗅 香 如 此, 當 專 注 於 腹 部 起 伏 時, 若 見 到 形 色 聽 到 聲 音 嗅 到 氣 味, 禪 修 者 同 樣 必 須 如 實 觀 照 這 些 現 象 相 同 的, 若 用 餐 時, 嚐 到 食 物 的 滋 味, 禪 修 者 應 當 觀 照 這 個 味 覺 ;[95] 身 體 碰 觸 外 物 時, 應 當 觀 照 這 個 觸 覺 ; 若 有 任 何 的 想 法 念 頭 出 現, 應 當 正 知 它 們 如 此 正 知 正 念 的 修 法, 符 合 念 處 經 法 隨 觀 念 處 中 關 於 入 處 的 教 導 : Cakkhuñca pajānāti; rūpeca pajānāti." 當 想 要 獲 得 某 事 物 的 貪 欲 生 起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覺

10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察 觀 照 這 個 貪 欲 當 喜 歡 或 執 著 某 個 感 官 外 境 時, 他 也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這 個 執 著 以 上, 是 觀 照 貪 欲 蓋 (kāmacchanda) 的 略 說 再 者, 當 瞋 恚 (vyāpāda) 生 起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這 瞋 恚 同 樣 的, 當 昏 沉 與 懶 惰 (thīna-middha) 掉 舉 與 後 悔 (uddhaccakukkucca) 生 起 時, 必 須 正 知 它 們 若 生 起 了 對 佛 陀 與 佛 法 的 懷 疑 時, 也 必 須 如 實 地 了 知 這 個 懷 疑 有 時 候, 禪 修 者 會 誤 以 為 這 些 懷 疑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理 性 分 析 [96] 若 在 念 住 腹 部 起 伏 時, 禪 修 者 對 修 習 的 方 法 有 所 懷 疑, 他 也 必 須 正 知 觀 照 這 個 懷 疑 如 此 正 念 觀 照, 符 合 念 處 經 法 隨 觀 念 處 中 有 關 五 蓋 的 教 導 倘 若 在 念 住 腹 部 起 伏 的 當 下, 任 何 視 覺 聽 覺, 或 貪 心 執 著 等 的 現 象 變 得 明 顯 時, 禪 修 者 都 必 須 以 正 念 覺 知 這 些 現 象 如 此 修 習 正 念 之 時, 沒 有 任 何 身 心 現 象 是 應 被 忽 略 而 不 加 以 觀 照 的, 任 何 當 下 生 起 的 五 蘊, 都 是 正 念 的 觀 照 範 圍 以 上, 我 們 已 說 明 所 有 應 被 正 念 觀 照 的

10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項 目 簡 單 地 說, 應 當 觀 照 當 下 的 : 身 體 一 切 的 移 動 姿 勢 ; 所 有 的 心 識 念 頭 想 法 ; 所 有 的 苦 樂 等 感 受 ;[97] 同 樣 的, 其 他 身 心 現 象 變 顯 著 時, 禪 修 者 也 必 須 加 以 觀 照 以 上 所 述, 即 涵 蓋 了 全 部 四 念 處 的 修 習 有 些 人 認 為 我 們 所 教 導 的 念 處 修 行 方 法 只 有 觀 照 腹 部 的 起 伏, 因 而 有 些 負 面 的 批 評 然 而, 那 並 不 是 事 實 實 際 上, 我 們 教 導 以 念 住 腹 部 起 伏 為 根 本 業 處, 並 觀 照 每 個 生 起 的 心 念 感 受 與 其 他 身 心 現 象 ; 當 證 得 壞 滅 智 時, 便 不 需 要 根 本 業 處, 正 念 所 及 的 範 圍 會 變 得 非 常 的 廣, 以 至 於 何 任 的 身 體 移 動 姿 勢 心 念 感 受 和 其 他 身 心 現 象 生 起 時, 會 依 其 變 得 顯 著 的 順 序, 次 第 地 成 為 正 念 觀 照 的 對 象 [98] 名 色 辨 別 智 禪 修 者 剛 開 始 修 習 四 念 處 時, 心 仍 然 散 亂 不 安, 注 意 力 分 散 難 以 集 中, 這 樣 的 心 稱 為 蓋 心 (nivāraṇa

10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citta), 意 指 如 此 的 心 會 障 蔽 或 阻 礙 定 力 的 發 展 每 當 這 種 心 出 現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而 捨 棄 它 捨 棄 這 蓋 障 之 後, 當 念 (sati) 與 定 (samādhi) 變 強 之 時, 心 就 不 會 散 亂 不 安 如 此, 正 念 與 觀 照 力 會 持 續 地 進 步, 正 念 觀 照 的 心 會 一 個 接 一 個 地 生 起 乃 至, 每 個 相 續 生 起 的 心 都 致 力 於 正 念 觀 照, 純 粹 而 清 淨, 這 就 是 心 清 淨 (cittavisuddhi) 獲 得 心 清 淨 之 後, 禪 修 者 將 能 清 楚 地 辨 別 正 念 的 所 緣, 與 正 念 的 心 在 之 前, 禪 修 者 會 以 為 [99], 做 為 正 念 的 所 緣 的 身 體, 和 能 認 知 的 正 念 觀 照 的 心, 都 是 同 一 個 我 但 是, 現 在 禪 修 者 不 再 這 麼 認 為, 他 能 清 楚 地 辨 別 身 與 心 換 言 之, 禪 修 者 了 知 正 念 的 所 緣 如 腹 部 起 伏 是 身, 它 和 屬 於 心 (citta) 或 稱 名 (nāma) 的 能 認 知 的 正 念 (sati), 並 不 相 同 ; 又 如, 觀 照 肢 體 的 彎 曲 伸 直, 或 身 體 的 移 動 姿 勢 的 改 變, 或 站 立 行 走, 或 舉 腳 跨 出 放 腳 等 等 之 時, 所 觀 照 的 色 (rūpa), 和 能 觀 照 的 心 (citta) 或 稱 名 (nāma), 二 者 全 然 不 同, 不 可 能 將 它 們 混 為 一 談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名 色 辨 別 智

10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 能 夠 清 楚 地 辨 別 名 法 與 色 法 的 不 同 之 智 慧 當 能 清 楚 分 辨 名 法 與 色 法 之 時, 就 [ 暫 時 地 ] 去 除 了 本 來 誤 以 為 名 色 是 單 一 的 人 我 的 我 見 (attadiṭṭhi) [100] 如 此, 禪 修 者 [ 暫 時 ] 去 除 我 見 而 可 分 辨 名 法 與 色 法 的 差 異, 即 是 見 清 淨 (diṭṭhivisuddhi) 緣 攝 受 智 正 念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或 坐 姿 等 之 時, 若 出 現 疲 累 熱 受 疼 痛 等 現 象, 禪 修 者 對 這 些 現 象 應 加 以 正 念 觀 照 在 修 習 念 處 的 期 間, 若 想 要 改 變 姿 勢 想 要 彎 曲 或 伸 直 肢 體 等 等, 也 必 須 覺 察 觀 照 這 些 動 機 意 欲 (wish) 只 有 在 覺 察 這 些 意 欲 後, 禪 修 者 才 可 以 改 變 姿 勢 移 動 身 體 ; 且 在 移 動 身 體 之 時, 必 須 緊 密 地 觀 照 整 個 過 程 如 此, 禪 修 者 將 會 體 認 到, 因 為 有 想 要 改 變 姿 勢 的 心 生 起, 才 有 姿 勢 的 改 變 ; 因 為 有 想 要 彎 曲 伸 直 的 心 生 起, 才 有 彎 曲 伸 直 的 動 作 至 此, 禪 修 者 將 會 清 楚 地 了 知, 想 要 改 變 姿 勢 彎 曲 肢

10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體 伸 直 肢 體 的 心 理 推 力, 或 說 意 欲,[101] 是 引 生 姿 勢 改 變 彎 曲 肢 體 伸 直 肢 體 的 原 因 ; 並 沒 有 一 個 我 (atta) 在 執 行 這 些 工 作 換 言 之, 存 在 的 只 是 做 為 原 因 的 心 和 做 為 其 結 果 的 色 行 走 的 時 候, 正 念 觀 照 腳 步 的 提 起 跨 出 與 放 下 之 際, 每 個 想 走 的 心, 想 提 起 跨 出 放 下 腳 的 心, 將 變 得 極 顯 著 禪 修 者 會 覺 察 到, 並 觀 照 這 些 想 走 的 心, 想 舉 腳 跨 腳 放 腳 的 心 藉 由 如 此 的 正 念 觀 照, 禪 修 者 體 認 到 : 因 為 想 舉 腳 的 心 生 起, 才 有 舉 起 腳 的 動 作 ; 因 為 想 跨 出 腳 的 心 生 起, 才 有 跨 出 腳 的 動 作 ; 因 為 想 放 下 腳 的 心 生 起, 才 有 放 下 腳 的 動 作 禪 修 者 因 此 獲 得 直 接 親 證 的 智 慧, 了 知 這 些 是 因 果 關 係 的 顯 現 並 且, 當 正 念 觀 照 見 聽 等 現 象 時, 禪 修 者 清 楚 地 [102] 了 知 其 中 的 因 果 關 係 : 在 見 物 的 時 候, 因 為 有 眼 與 可 見 色 的 存 在, 所 以 才 有 眼 見 物 的 現 象 ; 在 聽 聲 時 候, 因 為 有 耳 與 聲 音 的 存 在, 所 以 才 有 耳 聽 聲 的 現 象 禪 修 者 依 其 智 慧 的 深 度, 會 對 以 無 明 為 首 的 相 續 因 果 關 係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體 認 : 因 為 未 修 習 毗 婆 舍

10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那, 所 以 有 不 知 聖 諦 的 無 明 ; 無 明 導 致 執 著 與 自 滿, 自 滿 與 執 著 導 致 貪 愛 ; 為 貪 愛 所 役 使, 人 們 造 作 身 語 業 行 以 滿 足 貪 愛 ; 善 行 會 帶 來 善 果, 不 善 行 則 帶 來 不 善 果 這 樣 的 了 知 讓 禪 修 者 深 信, 種 種 現 象 裡 並 沒 有 誰 創 造 什 麼, 就 只 是 五 蘊 的 因 果 關 係 而 已 此 即 緣 攝 受 智 當 此 智 更 成 熟 時, 禪 修 者 將 會 了 解 : 此 因 果 關 係 必 定 曾 在 過 去 世 運 行, 同 時 也 將 適 用 於 未 來 世 這 就 是 度 疑 清 淨 (kaṅkhāvitaraṇa)[103] 至 此, 禪 修 者 會 去 除 對 三 世 的 疑 惑 ( 如 : 自 己 是 否 曾 存 在 於 過 去 世 ) 無 常 隨 觀 智 等 的 修 習 當 念 力 與 定 力 成 熟 時, 正 念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之 際, 禪 修 者 將 開 始 看 到 腹 部 起 伏 移 動 各 自 的 開 始 與 結 束 觀 照 肢 體 彎 曲 伸 直 時 亦 然, 禪 修 者 將 開 始 觀 察 到 彎 曲 動 作 與 伸 直 動 作 各 自 的 開 始 與 結 束 在 正 念 觀

10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照 腳 的 舉 起 跨 出 與 放 下 時, 也 將 觀 察 到 此 三 項 移 動 各 自 的 開 始 與 結 束 對 這 些 動 作 的 生 起 與 滅 去 之 了 知, 帶 給 禪 修 者 親 證 的 智 慧, 讓 他 得 到 這 樣 的 結 論 : 一 切 都 是 無 常 的 [104] 正 念 觀 照 疼 痛 的 苦 受 時, 他 也 將 能 觀 察 到 苦 受 的 開 始 與 結 束 在 觀 照 苦 受 之 際, 禪 修 者 會 體 驗 到 苦 受 逐 漸 的 消 失 乃 至 止 息 這 樣 的 了 知 讓 禪 修 者 得 出 如 此 的 結 論 : 難 忍 的 苦 受, 生 起 後 又 滅 去, 故 是 無 常 的 以 上, 是 就 觸 知 智 (sammasanañāṇa) 期 間, 對 於 名 相 續 色 相 續 (santati) 的 生 起 與 滅 去 之 了 知 所 做 的 扼 要 闡 述 之 後, 當 修 得 生 滅 智 (udayabbayañāṇa) 時, 在 禪 修 者 的 觀 照 裡, 無 論 腹 部 的 起 或 伏, 都 不 再 是 單 一 的 移 動 而 已 禪 修 者 會 看 到 一 個 腹 部 上 升 的 移 動, 是 由 三 四 五 或 六 個 等 不 同 的 移 動 所 構 成 ; 同 樣 的, 一 個 腹 部 下 降 的 移 動, 也 是 由 三 四 五 或 六 個 等 不 同 的 移 動 所 構 成 之 後, 禪 修 者 將 觀 察 到 一 連 串 快 速 消 逝 閃 現 的 移 動 就 此, 對 無 常 性 質 的 了 知, 會 愈

10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來 愈 明 晰 穩 固 [105] 若 達 到 這 個 階 段, 在 每 次 彎 曲 或 伸 展 肢 體 時, 禪 修 者 會 清 楚 地 觀 察 到 一 連 串 的 小 移 動 快 速 地 接 續 出 現 觀 察 疼 痛 時, 疼 痛 會 像 是 許 多 個 別 的 疼 痛 生 起 後 迅 速 地 滅 去 同 樣 的, 正 念 觀 照 聽 聲 的 現 象 時, 會 觀 察 到 一 個 聽 的 過 程 是 由 許 多 個 別 的 聽 的 現 象 所 構 成, 每 一 個 在 生 起 後 即 迅 速 滅 去 乃 至 後 來, 這 滅 去 的 現 象 會 變 得 極 為 顯 著 具 備 殊 勝 智 慧 的 禪 修 者, 能 輕 易 地 觀 察 到 所 念 住 的 心, 以 極 快 的 速 度 在 消 逝 無 論 正 念 觀 照 什 麼 所 緣, 他 將 只 清 楚 地 見 到 所 緣 的 滅 去 [106] 如 此, 每 次 觀 察 滅 去 時, 他 便 體 證 無 常 相 這 是 真 正 的 無 常 隨 觀 智 (aniccānupassanāñāṇa) 修 習 四 念 處 的 初 期, 當 禪 修 者 正 念 觀 照 威 儀 姿 勢 以 及 如 腹 部 起 伏 等 的 身 體 移 動 時, 他 仍 會 觀 察 到 或 想 到 腹 部 身 軀 手 腳 等 的 形 狀 輪 廓 但 是, 當 壞 滅 智 (bhaṅgañāṇa) 成 熟 時, 他 就 不 會 再 觀 察 到 或 想 到 這 些 形 狀 輪 廓, 他 只 會 觀 察 到 一 連 串 的 消 逝 壞 滅 因 此, 無 論 是 身 體 的 移 動 ( 如 腹 部 起 伏 或 肢 體 屈

110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伸 ) 威 儀 姿 勢 感 受 心 識 念 頭 身 心 現 象 的 特 質 與 因 緣, 乃 至 正 念 觀 照 心, 禪 修 者 皆 能 觀 察 到 它 們 迅 速 地 消 逝 滅 去 如 此, 每 次 正 念 觀 照 時, 就 會 生 起 無 常 隨 觀 智 當 禪 修 者 了 知 無 常 相 之 時 [107], 他 也 會 了 知, 一 切 皆 是 苦 的, 沒 有 什 麼 事 物 是 可 以 依 賴 或 值 得 追 求 的, 而 且, 並 沒 有 恆 常 不 變 的 我 (atta) 存 在 如 此 漸 進 地 證 得 了 真 實 智 慧, 是 最 令 人 雀 躍 滿 意 的 事 這 是 成 就 壞 滅 智 時 的 狀 態 然 而, 禪 修 者 不 應 滿 足 於 這 樣 的 成 果 在 正 念 觀 照 的 過 程 中, 當 禪 修 者 持 續 觀 察 到 一 連 串 身 心 現 象 迅 速 滅 去 時, 他 會 感 到 害 怕 悚 懼, 這 是 怖 畏 智 (bhayañāṇa) 當 禪 修 者 認 為 這 些 有 為 法 是 可 怖 的, 他 就 會 視 它 們 為 充 滿 過 患 過 失 的 事 物, 這 是 過 患 智 (ādīnavañāṇa) 了 解 到 有 為 法 的 過 患 時, 禪 修 者 會 對 它 們 感 到 厭 惡 不 欣 悅, 這 是 厭 離 智 (nibbidāñāṇa) 不 悅 與 厭 惡 感, 引 生 想 要 從 名 色 重 擔 解 脫 的 冀 望, 這 個 狀 態 即 是 欲 解 脫 智 (muñcitukamyatāñāṇa) 因 為 這 冀 望, 禪 修 者 必 須 再 回

11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頭 繼 續 修 習 念 處, 以 便 證 得 所 希 求 的 解 脫,[108] 這 是 審 察 智 (paṭisaṅkhā-ñāṇa) 當 重 拾 的 正 念 趨 於 成 熟 時, 禪 修 者 就 不 再 需 要 特 別 的 努 力, 這 時 候, 他 的 正 念 能 夠 穩 固 地 持 續 而 不 衰 退 大 約 只 有 開 始 的 五 個 乃 至 十 個 觀 照 心 需 要 特 別 努 力 作 意, 之 後, 正 念 的 所 緣 會 自 動 地 現 前, 觀 照 心 也 會 自 行 順 暢 地 運 行 如 此 輕 易 地 即 能 建 立 起 正 念 的 能 力, 讓 禪 修 者 以 為 他 似 乎 只 需 要 維 持 坐 姿 就 足 夠 了 通 行 無 阻 的 正 念 如 此 確 立 之 後, 樂 受 或 執 取 便 不 會 生 起 ; 對 於 一 連 串 心 識 迅 速 地 滅 去 的 現 象, 禪 修 者 也 不 再 感 到 任 何 怖 畏, 並 且, 也 不 再 看 到 有 為 法 的 過 患, 他 只 是 不 斷 地 如 實 觀 照 此 即 是 能 令 禪 修 者 對 一 切 有 為 法 保 持 中 捨 態 度 的 行 捨 智 (saṅkhārupekkhāñāṇa) 證 得 行 捨 智 時, 禪 修 者 可 以 一 氣 呵 成 地 維 持 最 佳 的 正 念, 長 達 一 至 兩 個 小 時 而 不 間 斷 ;[109] 也 不 會 有 任 何 因 身 體 疲 累 而 產 生 的 僵 硬 或 麻 痹, 乃 至 完 全 沒 有 任 何 的 苦 受 ( 不 舒 服 疼 痛 ); 念 處 修 行 很 順 暢 地 進 行 兩 三 個 小 時, 像 才 歷 時 一 會 兒 而 已 這 些 是 極 微 妙 殊 勝 的 行 捨 智 之 特

112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色 體 證 涅 槃 當 毗 婆 舍 那 智 隨 著 持 續 的 正 念 與 微 細 的 覺 照 力 而 愈 加 成 熟 時, 觀 照 的 速 度 會 變 得 更 迅 速 這 時 候, 在 任 何 的 身 心 現 象 生 起 之 際, 禪 修 者 即 會 清 楚 地 見 到 它 們 滅 去, 此 種 特 殊 的 覺 照 力 稱 為 至 出 起 觀 (vuṭṭhānagāminivipassanāñāṇa) 持 續 觀 照 這 些 迅 速 滅 去 的 現 象 時, 被 觀 照 的 現 象 與 能 觀 照 的 心, 將 雙 雙 進 入 止 息 的 狀 態 這 就 是 透 過 觀 道 果 而 證 得 了 涅 槃 (nibbāna) 彌 蘭 陀 王 問 經 對 於 證 得 涅 槃 的 過 程, 有 如 此 的 說 明 :[110] 當 禪 修 者 的 心, 正 念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名 色 現 象 時, 心 超 越 轉 起 的 名 色 之 流, 而 進 入 與 名 色 之 流 完 全 相 反 的 狀 態 若 人 正 確 地 修 行, 並 證 得 名 色 之 流 徹 底 止 息 的 境 界, 他 就 被 稱 為

113 毗婆舍那講記 是 證得涅槃 31 修習毗婆舍那的禪修者 必須專注於觀照名色法 的不斷生滅現象 所以 禪修者總是將 念 導向名 色法 在最終的時候 觀照的心會自行專注於一切名 色止滅的狀態 這是被觀照的色與能觀照的心 徹底 止息而產生的解脫 沒有可觀察的所緣 也沒有能 觀所緣的心現起 沒有念頭或其他心識活動 只是了 知它們皆息滅 應知道 這就是 作證涅槃 [111] 斷除有身見 如此體證涅槃 就是證得了 須陀洹聖道智 (sotāpatti-ariyamaggañāṇa) 證得此智的人 將徹底斷 除 有身見 因此不會再把名色現象當作是能見 能聽的 我 不會執著 我見 31 Mil 326 當他一再地作意時 心超越轉起 而進入無轉起 大王啊 正行而到達無轉起 名為 作證涅槃 (Tassa taṃ cittaṃ aparāparaṃ manasikaroto pavattaṃ samatikkamitvā appavattaṃ okkamati. Appavattamanuppatto, mahārāja, sammāpaṭipanno nibbānaṃ sacchikarotī ti vuccati.)

114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凡 夫 (puthujjana) 總 是 誤 以 為 : 我 在 見 我 在 聽 我 在 站 我 在 坐, 這 即 是 將 所 知 的 觸 色 和 名 蘊, 錯 當 作 是 我 (atta) 的 有 身 見 (aakkāyadiṭṭhi) 預 流 者, 則 不 再 有 此 有 身 見 在 完 全 斷 除 有 身 見 之 後, 就 不 會 再 造 作 那 些 能 導 致 苦 趣 (apāya) 的 惡 行 (duccarita) 或 不 善 業 (akusalakamma);[112] 過 去 曾 做 的 惡 行 不 善 業, 也 不 會 令 他 投 生 到 苦 趣 如 此, 他 即 徹 底 從 苦 趣 的 苦 解 脫 出 來, 也 就 是, 不 會 有 墮 入 地 獄 畜 生 餓 鬼 及 阿 修 羅 道 的 危 險 須 陀 洹 聖 者, 只 會 投 生 在 人 間 或 天 界, 而 且 最 多 投 生 七 次 在 這 七 世 之 中, 他 將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斷 除 一 切 的 苦 因 此, 徹 底 斷 除 有 身 見 極 為 重 要, 如 佛 陀 在 劍 經 (Sattisutta) 所 說 的 : Sattiyā viya omaṭṭho, ḍayhamānova matthake; sakkāyadiṭṭhippahānāya, sato bhikkhu paribbaje ti. 意 思 是 : 念 知 輪 迴 (saṃsāra) 之 苦 的 比 丘, 應 該 迅 速 地 去 除 有 身 見 (sakkāyadiṭṭhi),[113] 就 像 胸 口 被 插

11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了 一 把 劍 或 頭 頂 著 火 的 人, 想 要 趕 緊 地 消 除 痛 苦 一 樣 實 際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道 支, 以 獲 得 親 證 智 我 們 以 劍 經 的 偈 頌 做 為 今 晚 演 講 內 容 的 基 調, 用 了 一 個 半 小 時 的 時 間, 談 論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大 部 分 論 題 現 在 該 是 結 束 演 說 的 時 候, 以 便 我 們 能 夠 當 場 依 據 佛 陀 的 教 導, 實 際 練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行 請 諸 位 先 動 一 動, 舒 緩 一 下 身 體 的 疲 累 與 緊 繃, 然 後 採 取 舒 適 的 坐 姿 因 為 接 下 來 的 練 習 不 需 要 用 到 眼 睛, 所 以 請 閉 上 雙 眼 接 著, 請 將 注 意 力 引 導 到 腹 部 當 腹 部 膨 脹 上 升 時, 注 意 它 上 升 ; 當 腹 部 縮 癟 下 降 時, 注 意 它 下 降 [114] 在 心 中 標 記 這 些 現 象 的 時 候, 不 需 唸 出 聲, 重 點 是 要 實 際 念 住 觀 照 這 些 移 動 也 就 是, 必 須 持 續 地 念 住 於 腹 部 上 升 的 整 個 過 程, 從 它 開 始 到 結 束 ; 同 樣 的, 必 須 念 住 於 下 降 的 整 個 過 程, 從 它 開 始 到 結 束 若 在 念 住 腹 部 起 伏 之 際, 心 跑 到 其

116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他 地 方, 這 時 你 應 當 覺 知 心 的 散 亂,[ 觀 照 後 ] 然 後 再 回 來 繼 續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若 身 體 不 舒 服 的 感 受 如 緊 繃 熱 或 疼 痛 等, 變 得 劇 烈 而 難 以 忍 受 時, 你 必 須 直 接 觀 照 這 些 感 受, 約 五 個 觀 照 之 後, 再 回 到 腹 部 起 伏 的 觀 照 若 聽 到 聲 音, 在 心 中 標 記 聽 到, 然 後 再 回 去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就 目 前 的 情 況 而 言, 這 些 說 明 應 足 夠 了 我 們 接 著 就 來 練 習 三 分 鐘 三 分 鐘 後 現 在, 時 間 已 過 了 三 分 鐘 在 一 分 鐘 內, 你 可 能 觀 照 腹 部 的 起 伏 移 動 三 十 到 六 十 次, 視 個 人 呼 吸 的 頻 率 而 定 [115] 每 次 的 觀 照, 都 含 有 八 道 支 (maggaṅga) 首 先, 為 念 而 做 的 努 力, 是 正 精 進 ; 念 本 身 即 是 正 念 ; 把 心 穩 定 地 固 定 在 所 緣 上 的 能 力, 是 觀 剎 那 定 (vipassanākhaṇikasamādhi)[, 即 正 定 ] 此 三 支 道 支, 乃 屬 於 定 蘊 道 支 其 次, 正 確 了 知 所 觀 照 的 現 象, 是 正 見 初 修 毗 婆 舍 那 時, 在 未 獲 得 定 力 之 前, 並 不 會 有 正 見, 但 是 禪 修 者 會 漸 漸 地 對 名 色 的 相 味 現 起 有 一 些 基

11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本 的 認 識 當 定 力 增 強 時, 他 將 能 區 別 名 與 色 的 差 異, 乃 至 了 知 業 行 及 其 結 果 的 關 係, 之 後, 無 常 苦 無 我 三 相 也 會 清 楚 地 顯 現,[116] 如 同 可 觸 摸 得 到 的 事 物 一 樣 如 此 漸 進 修 得 的 智 慧, 是 正 確 的 了 解, 所 以 它 們 被 稱 為 正 見 定 可 以 把 心 固 定 在 所 緣 上, 以 幫 助 心 獲 得 正 見 ; 正 思 惟 則 會 引 導 正 念 觀 照 心, 為 它 指 引 方 向 正 思 惟 與 正 見, 乃 屬 於 慧 蘊 道 支 加 上 之 前 的 三 支 定 蘊 道 支, 就 有 五 支 道 支 注 釋 書 將 此 五 支 稱 為 能 作 道 支 (kārakamaggaṅga), 意 指 此 五 道 支 團 結 合 作, 共 同 維 持 正 念 觀 照 的 進 行 戒 蘊 道 支, 即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此 三 支 在 初 始 修 行 時 持 戒 之 際 即 已 確 立, 而 在 修 習 四 念 處 時, 持 續 保 持 著 因 此, 上 面 所 說 的 五 支 道 支 再 加 上 此 三 支, 於 每 個 觀 照 裡 就 包 含 了 所 有 的 八 道 支 [117] 道 支 (maggaṅga), 是 聖 道 的 構 成 分 子 具 足 此 八 項 構 成 分 子 時, 聖 道 已 然 形 成 這 條 聖 道 會 導 向 涅 槃 如 此, 修 習 具 足 八 道 支 的 四 念 處 之 時, 每 個

118 第 一 篇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觀 照 心 都 能 讓 人 更 加 靠 近 涅 槃 如 同 每 個 腳 步 能 令 行 人 更 接 近 目 的 地 一 樣, 每 一 次 的 正 念 觀 照, 都 使 禪 修 者 更 接 近 涅 槃 倘 若 一 分 鐘 內 可 做 五 十 次 的 觀 照, 在 剛 剛 練 習 念 處 修 行 的 三 分 鐘 期 間, 我 們 已 具 備 了 一 百 五 十 個 觀 照 若 某 人 可 能 在 完 成 一 千 次 的 觀 照 之 時, 便 足 以 證 得 涅 槃, 那 麼, 他 只 需 再 修 習 八 百 五 十 個 觀 照, 在 完 成 這 些 觀 照 圓 滿 所 需 的 觀 照 次 數 之 時, 即 可 證 得 涅 槃 因 此, 若 你 無 法 前 往 禪 修 中 心 密 集 修 習 四 念 處, 那 麼 你 可 以 依 據 今 晚 所 學 得 的 方 法, 在 自 己 的 家 裡 持 續 練 習 [118] 不 管 是 十 分 鐘 五 分 鐘 或 一 分 鐘, 只 要 有 空 閑 的 時 間, 就 可 以 練 習 如 此, 在 每 次 練 習 正 念 觀 照 之 時, 你 就 是 在 累 積 殊 勝 的 功 德 與 波 羅 蜜, 而 這 樣 做, 並 不 需 要 花 費 任 何 費 用 如 果 你 持 續 地 精 勤 修 習, 在 因 緣 條 件 具 足 的 時 候, 將 會 依 序 證 得 各 毗 婆 舍 那 智, 乃 至 最 後 依 聖 道 智 體 證 涅 槃 體 證 涅 槃 時, 即 徹 底 根 除 有 身 見, 一 勞 永 逸 地 免 除 苦 趣 之 苦 這 時, 在 最 多 七 次 的 投 生 期 間, 就 能 證 得 阿 羅 漢 道

11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果, 滅 除 一 切 的 苦 因 此, 若 人 想 永 久 地 免 除 苦 趣 之 苦, 乃 至 想 要 徹 底 止 息 一 切 苦 想 要 永 恆 的 快 樂, 他 只 需 要 依 照 今 晚 所 學 習 的 方 法, 持 續 地 修 習 四 念 處 演 講 已 進 行 近 兩 個 小 時, 最 後, 讓 我 們 藉 由 迴 向 來 分 享 功 德, 結 束 這 次 的 演 講 願 我 們 的 父 母 親 戚 共 聚 此 處 的 人 天 人, 以 及 一 切 眾 生, 分 享 我 們 今 日 布 施 (dāna) 持 戒 (sīla) 禪 修 (bhāvanā) 服 務 (veyyāvaccaṃ) 說 法 (dhammadesanā) 及 聞 法 (dhammasavana) 所 得 的 功 德! 願 一 切 眾 生, 獲 得 他 們 可 分 享 得 到 的 功 德! 願 他 們 的 身 心, 皆 得 安 詳 與 快 樂!

12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121 毗婆舍那講記 英譯序 1974 年 馬哈希尊者曾在仰光大學為學生們演說 毗婆舍那修行 那次演講的內容 經整理編輯成書1 兩年後(1976) 馬哈希尊者為該書增編一個附錄 Dhamma Therapy: Cases of Healing through Vipassana ( 法的醫療 毗婆舍那治病的個案 ) 即是此附錄 的英譯 讀者閱讀此書時應會發現 馬哈希尊者所撰 寫的前言與結語部分 是相當學術性的作品 正文部 分 則是多位資深禪修老師(kammaṭṭhānācariya)所經 驗或所指導而記錄下來的事蹟 描述禪修者在為法精 進時 治癒自身疾病的事例 翻譯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譯本要忠於原稿 因此譯 者一方面避免過於直譯的危險 但仍盡可能地堅守忠 於原稿的原則 尤其將巴利迻譯為英文時 譯者保留 原書裡的 Nissaya 方式 緬甸巴利學者慣用的一種 翻譯方式 雖然 Nissaya 並不全然可稱為逐詞的巴緬 1 即本書第一篇 毗婆舍那講記

12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對 譯, 但 已 相 當 接 近, 因 為 每 個 巴 利 單 詞 或 片 語 之 後 都 附 有 相 對 應 的 緬 文 翻 譯 使 用 此 方 式 進 行 翻 譯 時, 在 巴 利 詞 彙 之 後 即 跟 著 緬 文 譯 詞 [, 二 者 間 廁 編 排 ], 且 會 將 巴 利 的 語 序 依 緬 語 語 序 重 新 安 排, 以 便 使 緬 文 譯 文 流 暢 可 讀 [ii] 之 所 以 能 這 麼 做 的 原 因, 大 抵 來 說, 乃 緬 文 的 句 法 結 構 通 常 和 巴 利 句 法 結 構 相 近, 英 文 句 法 則 不 然, 很 多 時 候 幾 乎 與 巴 利 相 反 乍 看 之 下, 這 種 翻 譯 方 式 或 許 有 過 於 拘 謹 賣 弄 學 問 之 嫌 ; 然 而 事 實 上, 與 一 般 的 翻 譯 相 比, 這 種 方 式 讓 譯 者 擁 有 較 多 的 空 間 使 其 翻 譯 更 加 精 確 清 楚, 同 時 也 可 使 那 些 有 能 力 閱 讀 巴 利 的 讀 者 評 鑑 其 譯 文 而 本 書 的 編 排 方 式, 能 讓 一 般 讀 者 完 全 略 過 巴 利 原 文 而 流 暢 地 閱 讀 英 譯 譯 者 的 想 法 是, 上 述 的 優 點 遠 超 過 必 須 重 排 巴 利 語 序 所 帶 來 的 不 便 譯 者 也 藉 此 機 會, 嘗 試 用 另 一 種 幾 近 直 譯 的 方 式, 翻 譯 緬 文 的 一 些 常 用 字 詞 如 此 做, 不 為 標 新 立 異, 而 是 要 讓 讀 者 也 能 欣 賞 緬 文 詞 彙 的 豐 富 性 舉 例 來 說, 一 般 的 英 譯 詞 冥 想 (meditation), 其 實 並 不

12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能 充 分 傳 達 為 法 努 力 (dhamma-striving) 或 努 力 修 習 正 念 (striving-in-mindfulness) 的 特 殊 義 涵, 還 可 能 由 於 其 多 義 而 被 人 誤 解, 尤 其 是 那 些 未 曾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人 我 們 會 在 適 當 的 注 腳 裡 指 出 並 討 論 這 類 譯 詞, 除 了 說 明 某 些 外 國 人 無 法 理 解 的 緬 文 涵 義 之 外, 也 會 針 對 某 些 英 譯 詞,[iii] 如 ultimate [ 究 竟 ] 或 mindfulness [ 念 ], 給 予 明 確 的 定 義, 避 免 在 語 義 上 可 能 產 生 諍 論 譯 文 中 所 引 的 巴 利, 如 緬 文 原 書 一 樣 不 予 翻 譯 長 久 以 來, 這 些 佛 法 慣 用 的 巴 利 語 詞, 部 分 已 深 入 緬 甸 的 語 言 與 文 化 中, 成 為 今 日 的 常 用 語, 在 緬 甸 某 些 信 仰 虔 敬 的 佛 教 化 區 裡 尤 其 是 如 此 因 此, 若 用 一 般 的 英 文 用 語 替 代 這 些 語 詞, 若 非 不 恰 當, 就 是 會 為 不 熟 悉 ( 上 座 部 ) 佛 教 義 理 與 實 踐 的 一 般 讀 者 帶 來 困 擾 顧 及 此, 我 們 於 書 末 增 補 了 一 個 巴 英 術 語 彙 編, 專 門 用 以 解 釋 基 本 的 ( 上 座 部 ) 佛 教 用 語 ; 並 盡 可 能 地 讓 解 釋 明 白 易 懂 : 先 舖 陳 出 根 本 的 理 論 架 構, 再 適 時 地 將 讀 者 帶 到 實 踐 的 層 面 ; 又, 在 巴 利 語 詞 的 解 釋 中,

12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若 再 出 現 另 一 個 以 斜 體 標 示 的 巴 利, 此 時 即 表 示 該 [ 以 斜 體 標 示 的 ] 巴 利 之 語 義, 在 術 語 彙 編 的 其 他 地 方 曾 被 解 釋 過 之 所 以 翻 譯 這 一 篇 附 錄, 其 用 意 是 想 要 激 勵 剛 踏 入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世 界 的 英 語 讀 者, 尤 其 是 那 些 不 能 在 資 深 禪 修 老 師 的 指 導 與 鼓 勵 下, 進 行 為 期 數 週 或 數 月 的 密 集 禪 修 的 人 們, 他 們 只 能 在 疼 痛 無 聊 煩 躁 昏 沉 的 坐 禪 期 間, 不 斷 地 奮 鬥, 試 著 激 發 自 己 逐 漸 降 溫 的 興 趣 [iv] 然 而, 譯 者 完 成 譯 文 的 草 稿 之 後, 發 現 書 中 的 一 些 故 事 其 實 也 能 鼓 舞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老 參 ", 並 提 醒 他 們 應 具 備 勇 氣 毅 力 及 耐 心 再 者, 這 些 故 事 或 許 也 可 以 誘 導 那 些 愛 冒 險 的 讀 者, 即 使 他 們 原 本 對 解 脫 與 證 悟 不 怎 麼 感 興 趣, 卻 可 能 因 實 際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而 對 佛 法 有 更 深 刻 的 理 解, 即 便 是 一 開 始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的 動 機 並 不 怎 麼 崇 高, 只 是 為 了 治 好 困 擾 他 們 已 久 的 長 年 疾 病 希 望 這 樣 的 誘 導 能 成 為 有 效 而 善 巧 的 方 便, 讓 人 們 走 上 正 確 的 道 路, 邁 向 正 確 的 目 的 地 此 外, 樂 愛 上 座 部 教 理 的 人 們, 若 想 要 尋

12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找 三 藏 注 疏 的 經 證 來 支 持 當 代 禪 修 者 所 說 的 經 驗, 也 能 在 馬 哈 希 尊 者 所 寫 的 前 言 與 結 論 裡 找 到 答 案 最 後, 譯 者 想 要 向 班 迪 達 尊 者 (Sayādaw U Paṇḍitābhivaṃsa), 即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Mahāsī Thathana Yeiktha) 現 任 的 教 誡 阿 闍 黎 (Ovadācariya Sayādaw), 表 達 誠 摯 的 謝 意, 感 謝 尊 者 幫 助 我 們 ( 以 他 慣 用 的 簡 潔 而 精 確 的 方 式 ) 釐 清 一 些 譯 自 巴 利 的 緬 文 譯 詞 之 義 涵 譯 者 也 要 感 謝 當 時 的 佛 教 攝 益 協 會 (Buddhasāsanānuggaha Organization) 的 副 主 席, 已 故 的 烏 巴 雷 (U Ba Glay) 博 士, 感 謝 他 的 鼓 勵, 並 提 供 我 們 若 干 緬 甸 醫 學 術 語 的 對 應 英 譯, 以 及 緬 甸 專 有 名 詞 的 羅 馬 拼 音 方 式 當 譯 者 回 到 馬 來 西 亞 準 備 進 行 譯 稿 二 校 的 期 間 (1982 年 4 月 6 月 ), 也 受 惠 於 當 時 在 Tanjung Rambutan 精 神 病 院 (Psychiatric Hospital) 任 職 的 幾 位 緬 甸 海 外 流 亡 醫 生, 他 們 幫 助 我 們 檢 查 確 認 或 補 充 [v] 一 些 緬 甸 才 有 的 疾 病 症 狀 的 名 稱 之 英 譯 優 婆 塞 Lim Koon Leng 居 士, 是 我 居 住 的 道 場 的 護 持 者, 也 是 上 述 醫 院 的 職 員, 在 他 的 居 中 協 助 聯 繫 之 下, 才 得

12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以 獲 得 這 幾 位 醫 生 的 協 助 雖 然 譯 者 和 這 幾 位 醫 生 未 曾 謀 面, 但 譯 者 在 此 必 須 誠 心 地 向 諸 位 善 人 說 聲 善 哉 (sādhu)! 譯 者 也 要 感 謝 優 婆 夷 Hoe Soon Ying 和 Lee Saw Ean 居 士, 由 於 她 們 的 協 助 才 有 清 晰 整 齊 的 打 字 稿, 讓 譯 者 看 到 許 多 翻 譯 上 的 缺 失 並 進 而 修 正 那 修 正 過 的 打 字 稿, 由 優 婆 夷 Goh Poay Hoon 作 進 一 步 的 編 輯 處 理, 以 便 交 給 佛 教 攝 益 協 會 審 核, 所 以, 最 後 定 稿 的 品 質 實 歸 功 於 Goh Poay Hoon 居 士 的 努 力 與 耐 心, 她 在 編 輯 的 過 程 中, 做 了 許 多 修 正 與 增 補 再 者, 還 要 感 謝 達 磨 達 迦 尊 者 (U Dhammadhaja)( 現 在 住 於 夏 威 夷 的 史 帝 芬 史 密 斯 ), 誠 蒙 尊 者 在 泰 國 密 集 禪 修 期 間 (1983 年 2 月 -3 月 ), 撥 冗 閱 讀 譯 稿 並 給 予 寶 貴 的 意 見 當 然, 也 要 感 謝 佛 教 攝 益 協 會.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允 許 我 們 在 馬 來 西 亞 出 版 流 通 此 譯 本 比 丘 阿 格 祇 多 (Bhikkhu Aggacitta) 1984 年 11 月

12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一 佛 陀 如 何 治 癒 自 己 的 疾 病 佛 陀 在 第 四 十 五 次, 即 最 後 一 次 雨 安 居 時, 住 在 毗 舍 離 (Vesali) 的 魏 盧 瓦 村 (Veḷuva) 長 部. 大 品 及 相 應 部. 大 品 皆 記 載, 佛 陀 當 時 患 了 一 場 大 病, 但 最 後 透 過 法 的 醫 療 (Dhamma-therapy) 而 得 痊 癒 : Atho kho bhagavato vassūpagatassa kharo ābādho uppajji, bāḷhā vedanā vattanti māraṇantikā. Tā sudaṃ Bhagavā sato sampajāno adhivāsesi avihaññamāno. 2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atho kho: 在 ( 魏 盧 瓦 村 開 始 結 夏 安 居 的 ) 那 時 候, kharo: 嚴 重 的 ābādho: 疾 病 uppajji: 生 起 vassūpagatassa: 在 開 始 結 夏 的 2 DN II 99; SN V

12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Bhagavato: 世 尊 身 上 bāḷhā: 劇 烈 [ 且 ] māraṇantikā: 幾 乎 致 命 的 vedanā: 苦 受 vattanti: 轉 起 Bhagavā:[ 但 是,] 世 尊 avihaññamāno: 未 受 惱 害, [sudaṃ]:[ 只 是 純 粹 地 ] sato* 1 : 具 念 *1 sati 常 被 英 譯 為 mindfulness ( 念 ) 和 recollection ( 回 憶 ) 緬 甸 的 巴 利 學 者 通 常 把 它 譯 作 記 得 回 想 (recall)( 或 者 標 記 (getting the mark)) sati 這 個 字 已 被 納 入 緬 語, 並 和 其 它 緬 語 結 合 使 用, 它 的 意 思 包 含 : 記 得, 注 意 小 心, 警 告 告 誡 提 醒 等 等 記 得 回 想 (recall) 也 許 是 較 精 確 的 譯 語, 事 實 上 這 譯 語 也 得 到 阿 毘 達 磨 (Abhidhamma) 的 支 持, 就 阿 毘 達 磨 來 說,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念 (sati), 是 以 剛 逝 去 " 的 究 竟 法 (paramattha) 為 所 緣 從 心 識 剎 那 的 時 間 單 位 而 說 過 去 然 而, 唯 有 佛 陀 才 能 直 接 觀 察 到 心 識 剎 那 這 樣 微 細 的 法 無 論 如 何, 在 實 際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的 場 合, 這 樣 正 式 的 譯 語 可 能 會 引 起 不 必 要 的 困 惑 與 誤 解 因 此, 馬 哈 希 尊 者 指 出, sati 是 指, 見 聽 等 現 象 生 起 時, 對 這 些 現 象 的 觀 察 在 此 應 注 意,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時 所 強 調 的 當 下 (here and now) 是 指 ( 對 自 身 名 色

12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sampajāno: 正 知, adhivāsesi: 忍 受 tā: 那 些 難 以 忍 耐 的 苦 受 [2] 上 述 所 引 經 文, 乃 記 載 世 尊 如 何 具 念 正 知 地 保 持 忍 耐 注 釋 書 (aṭṭhakathā) 進 一 步 說 明 世 尊 如 何 不 被 身 苦 惱 害 的 情 形 : [sato sampajāno adhivāsesīti] satiṃ sūpaṭṭhitaṃ katvā ñāṇena paricchinditvā adhivāsesi. 3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katvā: 引 發 satiṃ: 正 念 法 的 ) 覺 知 生 起 的 那 時 候, 而 不 是 指 阿 毘 達 磨 所 論 述 的, 從 心 識 剎 那 的 那 種 時 間 觀 念 下 所 說 的 當 下 3 Sv II ; Spk III

13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sūpaṭṭhitaṃ* 2 : 令 它 清 楚 地 顯 現 ( 也 就 是, 善 巧 地 引 生 正 念 ), ñāṇena:( 並 且,) 以 ( 毗 婆 舍 那 ) 智 慧 paricchinditvā: 辨 別 ( 苦 受 的 本 質 ) 而 adhivāsesi: 忍 耐 進 一 步 地, 疏 鈔 注 解 以 智 慧 辨 別 (ñāṇena paricchinditvā) 時 說 : 當 苦 受 壞 滅 時, 以 ( 毗 婆 舍 那 ) 智 慧 辨 別 苦 受 的 剎 那 性 苦 性 與 無 我 性 4 再 者, 注 解 忍 耐 (adhivāsesi) 時 說 : 克 服 那 些 苦 受, 藉 由 觀 察 ( 被 毗 婆 舍 那 ) 所 領 悟 的 真 實 本 質 ( 即, 無 常 苦 或 無 我 ), 接 受 忍 耐 這 些 身 內 的 苦 受 他 並 未 被 那 些 苦 受 擊 敗 5 *2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的 一 位 資 深 學 者 兼 業 處 阿 闍 黎, 進 一 步 說 明 sūpaṭṭhitaṃ 的 意 思 : 恰 當 地 (su-, properly) 抓 住 (upa-, stick to) 所 緣, 且 安 住 於 所 緣 之 上 4 Sv-pṭ II 144: ñāṇena paricchinditvāti vedanānaṃ khaṇikataṃ, dukkhataṃ, attasuññatañca yāthāvato ñāṇena paricchijja parituletvā. 5 Sv-pṭ II 144: Adhivāsesīti tā abhibhavanto yathā

13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vihaññamānoti] vedanānuvattanavasena aparāparaṃ parivattanaṃ akaronto apīḷiyamāno adukkhiyamānova adhivāsesi.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Vedanānuvattanavasena: 由 於 跟 隨 著 苦 受,[ 譯 按 : 由 於 隨 觀 苦 受 ] akaronto: 他 並 未 做 aparāparaṃ: 經 常 的 parivattanaṃ: 移 動 ( 動 作 ),[3] apīḷiyamāno: 他 ( 像 是 ) 未 被 壓 迫 adukkhiyamāno iva: 未 受 苦 痛 ( 一 樣 ) 地 adhivāsesi: 保 持 忍 耐 以 上 是 依 據 注 釋 書 (aṭṭhakathā) 和 疏 鈔 (ṭīkā) 所 做 的 解 釋 今 日, 當 禪 修 者 (yogis) 以 正 念 觀 察 痛 痛, parimadditākāra-sallakkhaṇena attani āropetvā vāsesi, na tāhi abhibhuyyamāno

13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洞 察 到 苦 受 剎 那 剎 那 生 起 與 滅 壞 的 現 象 之 時, 他 可 能 會 體 驗 疼 痛 的 紓 緩 或 完 全 無 痛 的 舒 適 狀 態 禪 修 者 的 實 際 體 驗, 顯 然 符 合 上 述 巴 利 注 疏 的 解 釋 回 到 經 典 的 記 述 經 文 接 著 說 : Atha kho Bhagavato etadahosi- na kho metaṃ patirūpaṃ, yvāhaṃ anāmantetvā upaṭṭhāke anapaloketvā bhikkhusaṅghaṃ parinibbāyeyyaṃ. Yaṃnūnāhaṃ imaṃ ābādhaṃ vīriyena paṭipaṇāmetvā jīvitasaṅkhāraṃ adhiṭṭhāya vihareyyan ti. 6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atha kho: 那 時 候, Bhagavato: 世 尊 etad ahosi: 想 到 : yvāhaṃ parinibbāyeyyaṃ: 如 果 我 入 般 涅 槃, anāmantetvā: 而 沒 有 告 知 6 DN II

13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upaṭṭhāke:( 我 的 ) 侍 者 anapaloketvā: 沒 有 通 知 bhikkhusaṅghaṃ: 比 丘 僧 團, me:( 那 麼,) 我 的 etaṃ: 這 個 ( 做 法 ) na kho patirūpaṃ: 將 是 不 恰 當 的 [4] Yaṃnūnāhaṃ: 我 應 該 vīriyena: 透 過 精 進 paṭipaṇāmetvā: 去 除 imaṃ ābādhaṃ: 這 個 疾 病, adhiṭṭhāya: 著 手 *3 jīvitasaṅkhāraṃ: 修 復 生 命 力 vihareyyan ti: 而 安 住 關 於 此 段 經 文, 注 釋 書 如 此 詮 釋 : 有 兩 種 精 進, 一 種 和 毗 婆 舍 那 有 關 另 一 種 和 果 等 至 *3 換 句 話 說, 就 是 著 手 恢 復 繼 續 存 活 的 能 力

13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phalasampatti) 有 關 7 經 典 此 處 所 說 的 精 進 較 不 可 能 指 果 等 至, 因 為 果 等 至 只 是 聖 道 的 結 果, 因 毗 婆 舍 那 的 力 量 而 生 起 換 言 之, 此 處 所 指 乃 是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精 進, 這 一 點 應 是 很 清 楚 的 經 典 接 著 說 : Atha kho Bhagavā taṃ ābādhaṃ vīriyena paṭipaṇāmetvā jīvitasaṅkhāraṃ adhiṭṭhāya vihāsi. Atha kho Bhagavato so ābādho paṭipassambhi. 8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Atha kho: ( 如 此 思 惟 後 ) 那 時 Bhagavā: 世 尊 vīriyena: 透 過 精 進 paṭipaṇāmetvā: 去 除 taṃ ābādhaṃ: 那 疾 病, 7 Sv II 137: Vīriyenāti pubbabhāgavīriyena ceva phalasamāpattivīriyena ca. 8 DN II

13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dhiṭṭhāya: 著 手 jīvitasaṅkhāraṃ: 修 補 生 命 力, vihāsi: 而 安 住 Atha kho: 於 是, Bhagavato so ābādho: 世 尊 的 疾 病 paṭipassambhi: 止 滅 ( 也 就 是, 痊 癒 ) [5] 關 於 此 段 經 文, 注 釋 書 進 一 步 解 釋 [ 世 尊 的 ] 疾 病 如 何 得 癒 : Bhagavā taṃ divasaṃ mahābodhipallaṅke abhinavavipassanaṃ paṭṭhapento viya rūpasattakaṃ arūpasattakaṃ niggumbaṃ nijjaṭaṃ katvā cuddasahākārehi sannetvā mahāvipassanāya vedanaṃ vikkhambhetvā. 9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taṃ divasaṃ: 在 那 一 天 ( 可 能 是 四 月 (Wāso) 10 的 第 一 個 9 Sv II Wāso 是 緬 曆 的 四 月

13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月 缺 日 ) Bhagavā: 世 尊 viya: 如 同 mahābodhipallaṅke: 過 去 在 大 菩 提 樹 下 paṭṭhapento: 修 習 abhinavavipassanaṃ: 新 ( 發 現 ) 的 毗 婆 舍 那 一 樣, niggumbaṃ: 無 礙 nijjaṭaṃ: 無 結 地 katvā: 實 踐 rūpasattakaṃ: 色 法 的 七 種 觀 ( 以 及 ) arūpasattakaṃ: 非 色 法 的 七 種 觀 ; sannetvā: 混 合 操 作 cuddasahākārehi: 十 四 種 觀 之 後, mahāvipassanāya: 藉 由 摩 訶 毗 婆 舍 那, vikkhambhetvā: 鎮 伏 vedanaṃ :( 疾 病 的 ) 苦 受,[6]

13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至 此, 毗 婆 舍 那 能 夠 去 除 苦 受, 應 是 很 清 楚 的 注 釋 書 接 著 說 : dasamāse mā uppajjitthā ti samāpattiṃ samāpajji. Samāpattivikkhambhitā vedanā dasamāse na uppajji yeva. 11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dasamāse mā uppajjitthā : 願 這 些 ( 苦 受 ) 在 十 個 月 內 不 再 生 起, ti: 如 是 作 願 之 後, samāpajji samāpattiṃ:[ 世 尊 ] 進 入 果 等 至 vedanā:( 疾 病 的 ) 苦 受 smāpattivikkhambhitā: 被 果 等 至 所 鎮 伏, dasamāse: 在 十 個 月 內, na uppajji yeva: 都 未 生 起 巴 利 聖 典 和 注 釋 書 已 清 楚 地 顯 示, 毗 婆 舍 那 修 11 Sv II

13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行 和 果 等 至 皆 可 去 除 [ 身 體 的 ] 苦 受 因 此, 我 們 應 記 住, 聖 者 (ariya) 可 用 兩 種 方 式 去 除 苦 受, 即 毗 婆 舍 那 和 果 等 至 ; 凡 夫 (puthujjana) 則 只 能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去 除 苦 受 下 一 章 所 提 到 的 實 際 故 事 也 將 指 出, 人 們 有 可 能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來 治 療 疾 病 降 伏 苦 受

139 毗婆舍那講記 二 馬哈希尊者所述的兩個案例 長老治好自己的長年風疾 [7]大約 1945 年的時候 在謝昆村(Seik Khun)西 北 約四英哩遠的雷昆村(Leik Khun)裡 有位長老 他在聽聞馬哈希的內觀方法之後 便於自己的寺院裡 自行努力修行正念(strove-in-mindfulness)*5 幾天之 後 他就獲得殊勝的毗婆舍那定力與毗婆舍那智 同 時 已困擾他超過二十年的長期 風疾 (wind disease)*6 也得以完全痊癒 當長老十八歲仍是個沙彌的時候 他就受到這慢性病的侵襲 需要每日服藥 按摩 此 外 他還有風濕痛 也需要每日按摩 *5 此通常被英譯作 冥想 (to meditate) 緬甸語的字面意思是 努力觀察(或注意) (to observe-note(or mark)-strive) (也見 注*7)在佛教禪修(meditation)領域裡 念 (mindfulness)是 最常被談到的術語 趁未進入語義的諍論之前 請知道此書 中 念 這個字意指 在心中觀察 *6 一位緬甸醫生認為 與此詞約略對應的英文是 胃病 (gastric troubles) 但是 另一位醫生認為 在西方醫學的分類裡其實 找不到此緬文的對應術語 精確地說 這個詞的意思乃指 胃 脹氣所導致的疼痛

14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在 他 致 力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時, 這 些 疾 病 消 失 無 蹤, 自 此 之 後, 他 的 健 康 狀 況 良 好, 不 再 需 要 依 賴 醫 藥 或 按 摩 我 們 從 他 的 弟 子 的 轉 述 得 知, 因 為 那 位 長 老 深 信, 如 果 依 照 念 處 隨 觀 的 技 巧 進 行 觀 察, 無 論 何 種 疾 病 應 該 都 會 痊 癒, 所 以 當 他 生 病 或 有 任 何 不 舒 適 時, 他 總 是 憑 藉 法 的 醫 療 (Dhamma-therapy) 而 不 仰 賴 一 般 的 醫 藥 當 他 的 弟 子 生 病 時, 他 也 教 導 建 議 他 們 修 習 念 處 (satipaṭṭhāna) 來 改 善 [8] 藉 由 正 念 戒 除 酒 癮 謝 昆 村 出 生 的 蒙 麻 (Maung Ma), 住 在 他 出 生 地 西 方 約 二 英 哩 遠 的 章 丹 村 (Zaung Dan) 他 年 輕, 已 婚, 喝 棕 櫚 酒 成 癮 約 1945 年 的 時 候, 他 那 些 曾 在 馬 哈 希 寺 為 法 精 進 " *7 的 兄 弟 姐 妹, 勸 告 他 應 該 修 行 他 答 應 且 約 定 好 一 個 日 子 打 算 開 始 為 法 精 進 但 是, 到 *7 為 法 精 進 (striving for the dhamma), 或 者 法 精 勤 (dhamma-striving) 的 緬 甸 原 文, 意 思 是 需 要 充 分 精 進 力 毅 力 的 禪 修 實 踐

14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了 約 定 的 那 一 天, 當 他 的 兄 弟 姐 妹 來 找 他 去 密 集 禪 修 時, 他 們 發 現 他 已 喝 醉 於 是 隔 天 一 大 早, 他 們 在 蒙 麻 開 始 渴 酒 前 即 護 送 他 到 禪 堂 (kammaṭṭhāna *8 hut) 之 後, 蒙 麻 遵 循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教 導 努 力 禪 修, 不 僅 法 喜 充 滿 地 不 想 離 開 寺 院, 並 且 表 達 了 想 出 家 作 比 丘 的 意 願 業 處 阿 闍 黎 勸 他 說 : 因 為 你 還 有 家 庭, 應 回 去 完 成 你 的 義 務, 下 回, 時 間 到 了 再 出 家 然 後 便 送 他 回 家 蒙 麻 的 確 很 尊 重 正 法 據 說, 即 便 他 肩 負 貨 物 叫 賣 商 品 時, 他 也 保 持 正 念 不 斷 ; 在 收 割 稻 穀 時 也 是 如 此, 每 一 刈, 他 都 會 試 著 觀 察 至 少 三 次 有 一 回 他 懷 疑 自 己 是 否 還 愛 喝 棕 櫚 酒, 於 是 去 嗅 了 一 大 杯 酒 的 酒 味 後, 迅 速 地 檢 查 自 己 的 心, 看 自 己 是 否 有 任 何 想 喝 酒 的 欲 望 似 乎 就 在 這 樣 的 作 觀 四 五 六 次 之 後, 毗 婆 舍 那 智 生 起, 並 且 聚 集 能 量, 進 入 某 種 止 息 的 *8 參 考 文 後 之 巴 英 術 語 彙 編

14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狀 態 (cessation experience) *9 後 來, 當 蒙 麻 生 了 一 場 致 命 的 疾 病 而 遭 受 極 劇 烈 的 病 苦 時, 他 並 未 將 寶 貴 的 正 念 擱 在 一 旁 在 臨 終 的 那 一 晚, 他 一 邊 保 持 正 念 觀 察 一 邊 告 訴 他 的 妻 子 : [9] 啊! 現 在 我 的 腳, 從 腳 踝 到 膝 蓋 已 無 生 命 跡 象, 只 有 膝 蓋 以 上 有 生 命 跡 象 ( 這 個 敘 述 是 對 死 亡 經 驗 的 生 動 描 述, 用 佛 教 術 語 來 說, 是 在 描 述 色 命 根 (rūpajivitindriya) 或 業 生 色 (kammajarūpa) 壞 滅 的 過 程 ) 啊! 現 在 只 剩 下 臀 部 以 上 有 生 命 跡 象, 到 肚 臍 到 胸 部 心 臟 他 逐 步 地 描 述 當 下 自 己 身 體 所 發 生 的 變 化 最 後 他 說 : 我 快 死 了! 不 用 害 怕 死 亡 有 一 天 你 們 也 會 死 記 得 臨 死 時 也 要 為 法 精 進 的 確, 對 妻 子 說 完 話 之 後, 他 就 盍 然 逝 世 了 這 個 案 例 說 明, 法 的 醫 療 如 何 助 人 戒 除 酒 癮, 乃 至 具 念 正 知 直 到 死 亡 前 的 最 後 一 刻 *9 這 個 可 能 被 認 為 是 含 糊 籠 統 的 措 詞, 通 常 是 指 涅 槃 (nibbāna) 的 體 驗

14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三 蘇 加 塔 禪 師 (Sayādaw U Sujāta) 所 述 的 七 個 案 例 1. 治 好 腹 部 腫 瘤 的 禪 修 者 緬 曆 1324 年 6 月 (Tawthalin) 的 第 三 個 月 盈 日 ( 約 西 元 1962 年 9 月 ), 從 仰 光 塔 美 (Ta Mew) 來 的 杜 卿 對 (Do Kin Thwe) 女 士, 開 始 在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Thathana Yeiktha) 為 法 精 進 三 天 後, 我 [ 蘇 加 塔 禪 師 ] 看 見 一 群 禪 修 者 圍 在 她 身 旁 替 她 按 摩 我 問 : 發 生 什 麼 事? 杜 卿 對 回 答 說 : 我 很 痛, 因 為 腹 部 裡 長 了 一 顆 腫 瘤, 所 以 不 能 久 坐 我 在 家 裡 也 是 這 樣, 若 朋 友 來 聊 天, 約 坐 半 小 時 後 我 就 必 須 離 開 去 按 摩 一 會 兒 以 減 輕 痛 苦 我 到 醫 院 檢 查, 醫 生 說 是 肚 子 裡 有 一 個 大 腫 瘤 (tumour), 必 須 動 手 術 摘 除 這 是 四 年 前 的 事 了 今 年 醫 生 說 : 不 行 再 耽 擱, 必 須 要 動 手 術 但 是 我 心 想, 我 有 可 能 在 手 術 進 行 時 死 亡, 況 且, 我 還 沒 有 證 得 可 作 為 依 靠 處 的 法

14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Dhamma), 因 此 我 決 定 必 須 為 法 精 進, 所 以 來 到 這 裡 現 在, 勉 強 打 坐 一 小 時 後, 肚 子 就 痛 得 很 厲 害 我 說 : 妳 在 一 開 始 時 沒 有 讓 我 知 道 這 件 事 佛 陀 在 大 念 處 經 (Mahāsatipaṭṭhānasutta) 就 說 過, 無 論 行 住 坐 臥, 都 可 以 保 持 正 念 就 妳 的 情 形 而 言, 為 了 避 免 腹 部 的 疼 痛, 可 以 在 坐 時 倚 著 牆,[11] 或 坐 在 有 靠 背 的 椅 子 上, 甚 至 可 以 躺 著 修 習 正 念 不 妨 選 一 個 較 不 會 痛 的 姿 勢, 坐 著, 或 者 躺 著, 以 便 保 持 正 念 當 妳 的 定 力 和 毗 婆 舍 那 智 生 起 時, 腫 瘤 有 可 能 會 消 失 我 向 她 指 出 了 這 一 點 她 回 答 : 我 會 按 照 尊 者 的 教 導 持 續 努 力 但 是 目 前 我 想 先 回 家 一 趟, 到 醫 院 去 檢 查 一 下 我 答 應 了 她 的 請 求 經 檢 查 後, 醫 生 告 訴 她 說 : 妳 應 該 動 手 術 摘 除 它 不 應 繼 續 坐 下 去 ( 為 法 精 進 ) 如 果 再 禪 坐 下 去, 妳 可 能 會 送 命! 回 家 兩 天 後, 她 再 次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且 告 訴 我 這 件 事

14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這 麼 的 話, 妳 應 該 繼 續 努 力 ; 是 否 會 死, 或 者 腫 瘤 是 否 會 消 失, 我 們 以 後 便 會 知 道 如 果 妳 想 坐 在 椅 子 上 或 者 想 靠 著 牆 而 坐, 都 行, 甚 至 也 可 以 躺 著 修 習 正 念 吃 飯 時, 當 妳 用 手 指 準 備 食 物, 拿 取 舉 起 食 物, 張 嘴, 放 入 口 中, 咀 嚼, 吞 食 的 時 候, 都 應 該 持 續 以 正 念 觀 察 這 一 切 動 作 此 方 式 符 合 佛 陀 的 教 導 ( 也 就 是,asite pīte khāyite sāyite sampajānakārī hoti 12 ), 而 馬 哈 希 尊 者 也 據 此 解 釋 說, 那 樣 地 觀 察 就 是 在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杜 卿 對 依 上 述 的 指 示 持 續 為 法 精 進 約 十 五 天 後, 當 她 正 念 地 用 餐 時, 她 聞 到 一 股 不 確 定 是 從 何 處 傳 來 的 惡 臭, 思 考 了 一 下, 她 想, 一 定 是 因 為 她 的 腫 瘤 如 果 是 這 樣, 那 麼 你 的 腫 瘤 可 能 碎 裂 了! 我 提 醒 她 並 繼 續 給 予 她 鼓 勵 [12] 確 實 如 我 所 說 的, 她 的 腫 瘤 逐 漸 瓦 解, 最 後 完 全 消 失 對 此, 杜 卿 對 非 常 高 興 當 她 回 醫 院 再 作 檢 查 時, 醫 生 感 到 很 訝 異 地 問 12 DN II 292: 在 吃 喝 消 化 ( 食 物 ) 與 嚐 味 時, 保 持 正 知

14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道 : 哇! 腫 瘤 不 見 了! 妳 做 了 什 麼 嗎? 她 得 意 地 回 答 : 我 在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瞧! 雖 然 你 說 過, 若 我 繼 續 打 坐 的 話 可 能 會 送 命, 然 而 我 非 但 沒 死, 甚 至 現 在 我 的 腫 瘤 完 全 消 失 了! 那 醫 生 說 : 是 真 的 嗎? 這 樣 子 看 來, 妳 的 法 確 實 是 個 奇 蹟! ( 那 醫 生 似 乎 是 個 印 度 人 ) 2. 治 好 腫 瘤 的 比 丘 一 位 有 八 年 戒 臘 的 比 丘, 從 雪 布 鎮 (Shwe Bo) 的 慶 巴 村 (Kin Byar) 來 到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從 緬 曆 1336 年 8 月 (Tazaungmon) 的 第 三 個 月 盈 日 ( 約 西 元 1974 年 11 月 ) 開 始 為 法 精 進 他 的 法 名 叫 作 索 巴 那 (U Sobhana), 自 從 他 十 七 歲 仍 是 沙 彌 時, 就 因 腹 部 的 腫 瘤 (tumour) 而 受 苦 尤 其 是 用 餐 後, 腫 瘤 會 撐 起 右 腹 部, 讓 他 幾 乎 不 能 坐 著 若 別 無 選 擇, 他 會 用 手 壓 住 腫 瘤 所 在 的 部 位, 這 樣 才 能 勉 強 坐 著 很 多 人 建 議 他

14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應 該 去 接 受 治 療, 動 手 術 割 除 它, 但 是 因 為 害 怕 動 手 術, 所 以 他 就 一 直 擱 著 到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參 加 第 一 次 密 集 禪 修 期 間, 他 在 用 完 餐 後 並 不 躺 下 休 息, 而 會 直 接 到 戒 堂 (Sīmā Hall) 繼 續 為 法 精 進 [13] 坐 禪 時, 他 會 用 手 按 著 長 腫 瘤 的 地 方 約 二 十 天 的 精 勤 努 力 後, 他 發 現 他 可 以 輕 鬆 地 坐 著 且 具 備 很 好 的 正 念, 不 再 需 要 ( 於 用 完 餐 的 第 一 坐 ) 用 手 壓 住 長 腫 瘤 的 部 位, 這 時 他 才 明 白, 腫 瘤 已 經 消 失 他 可 以 持 續 打 坐 超 過 三 小 時, 而 且 曾 有 五 天 的 時 間 是 日 夜 保 持 正 念 不 斷, 未 躺 下 睡 覺 禪 修 的 第 四 十 五 天, 他 獲 得 允 許 能 夠 聆 聽 觀 智 錄 音 帶 (Nyanzin) *10 直 到 現 在, 索 巴 那 仍 是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10 馬 哈 希 傳 統 所 訓 練 出 來 的 業 處 阿 闍 黎 (kammaṭṭhānācariya, 禪 修 老 師 ), 一 般 而 言 不 會 去 評 定 禪 修 學 員 的 毗 婆 舍 那 成 就 (attainment in insight), 尤 其 是 印 證 出 世 間 成 就 (supramundane achievement) 這 麼 做 是 健 康 而 謙 卑 地 承 認 我 們 的 能 力 不 足, 因 為 只 有 正 等 覺 佛 陀 才 有 能 力 確 定 其 他 人 的 成 就 於 是, 為 了 讓 已 深 入 正 法 的 禪 修 者 了 解 自 己 在 法 上 所 在 的 位 置,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隔 週 會 播 放 一 次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時 三 小 時 的 開 示, 叫 作 Nyanzin" 毗 婆 舍 那 的 進 展 (The progress of insight) 此 開 示 仔 細 地 描 述 禪 修 者 在 不 同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時, 所 歷 經 的 實 際 經 驗 只 有 禪 修 成 果 受 業 處 阿 闍 黎 肯 定 且 由 阿 闍 黎 親

14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中 心 的 住 眾, 繼 續 著 他 的 工 作 他 一 直 都 很 健 康, 腫 瘤 也 未 曾 復 發 3. 一 位 在 家 眾 的 大 腫 瘤 消 失 四 十 五 歲, 住 在 毛 淡 棉 (Moulmein) 帶 文 晴 (Daing Wun Kwin) 的 烏 翁 雪 (U Aung Shwe), 腹 部 長 了 很 大 的 腫 瘤 (tumour) 他 去 醫 院 接 受 檢 查, 醫 生 的 診 斷 是 必 須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為 了 在 動 手 術 之 前 能 證 得 真 正 可 依 靠 的 法, 他 在 緬 曆 1330 年 3 月 (Nayon) 的 第 五 個 月 缺 日 ( 約 西 元 1968 年 6 月 ) 來 到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Mahāsī Thathana Yeiktha) 有 一 天, 在 努 力 修 習 正 念 時, 他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了 知 腹 部 裡 的 腫 瘤 突 然 爆 破 碎 裂, 然 後 湧 出 的 血 迅 速 地 排 出, 那 影 相 好 像 是 真 正 用 耳 聽 到, 用 眼 看 到 地 歷 歷 在 前 自 此 之 後, 腫 瘤 竟 痊 癒 了! 往 後 他 持 續 為 法 精 進, 並 圓 滿 成 就 所 有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直 到 今 日, 他 仍 健 康 快 樂 地 在 教 (pariyatti) 和 行 (paṭipatti) 二 個 領 域 上 為 佛 法 服 務 自 推 薦 的 禪 修 者, 才 有 機 會 聽 聞 此 錄 音 開 示

14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14] 4. 治 好 膝 蓋 關 節 炎 的 禪 修 者 在 緬 曆 1313 年,5 月 (Wagaung) 第 一 個 月 缺 日 ( 約 西 元 1951 年 8 月 ) 時, 四 十 歲 的 古 緬 松 (Ko Mya Saung) 來 到 馬 哈 希 道 場 的 一 個 分 部 明 干 禪 修 中 心 (Myin Gyan Yeiktha), 開 始 在 禪 師 的 指 導 下 為 法 精 進 那 時, 古 緬 松 罹 患 膝 蓋 關 節 炎 已 有 五 年 的 時 間, 儘 管 看 過 許 多 醫 生, 但 疾 病 仍 未 能 治 癒 某 次, 終 為 出 離 心 (saṃvega) 所 推 動, 他 來 到 明 干 禪 修 中 心 在 這 段 努 力 修 行 的 期 間, 他 的 膝 蓋 疼 痛 腫 脹, 而 且 愈 是 觀 察 那 疼 痛, 疼 痛 就 愈 加 劇 烈 無 論 如 何, 他 仍 是 依 照 禪 師 的 指 導, 毫 不 鬆 懈 地 觀 察 那 疼 痛 不 過, 在 持 續 觀 察 下, 那 疼 痛 漸 變 得 極 難 忍 受 以 至 讓 他 掉 下 眼 淚, 而 且 他 的 身 體 也 會 被 拋 向 前 或 向 後, 或 者 突 然 不 雅 地 向 上 抽 搐, 這 情 形 持 續 了 約 四 天 其 後, 某 次 在 他 持 續 地 正 念 觀 照 時, 他 看 到 自 己 的 膝 蓋 和 骨 頭 爆 裂 ( 的 影 相 vision), 當 下 他 驚 恐 地 大 叫 啊! 它 破 裂 了! 我 的 膝

15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蓋 破 裂 了! 經 歷 了 這 事 之 後, 他 不 敢 再 修 習 正 念 但 是 在 禪 師 的 鼓 勵 下, 他 又 重 新 開 始 修 行, 最 後, 膝 蓋 的 腫 痛 完 全 消 失, 他 再 也 不 受 關 節 炎 所 苦 5. 腫 塊 消 失 的 長 老 有 位 來 自 明 干 (Myin Gyan) 西 北 邊 的 那 達 遊 寺 (Nga Da Yaw) 的 蘇 馬 那 尊 者 (Sayādaw U Sumana), 在 緬 曆 1319 年 閏 4 月 (the second Wāso) 13 的 第 二 個 月 盈 日 ( 約 西 元 1957 年 8 月 ) 來 到 明 干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那 時 尊 者 的 腹 部 有 一 個 大 腫 塊 (large lump), 平 日 須 忍 受 難 忍 的 痛 苦 [15] 雖 然 經 過 許 多 醫 生 的 治 療, 但 也 只 能 夠 獲 得 短 暫 的 舒 適, 而 無 法 將 它 完 全 治 癒 因 此, 受 出 離 心 (saṃvega) 所 驅 使, 他 決 定 來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13 緬 曆 類 似 於 中 國 的 陰 曆, 乃 以 月 球 繞 行 地 球 一 周 計 一 個 月, 故 每 年 約 354 天, 不 同 於 陽 曆 採 太 陽 系 統 而 每 年 有 365 天 因 此 大 約 每 隔 三 年, 經 緬 甸 傳 統 天 文 委 員 會 的 勘 定, 會 於 Wāso 月 作 閏 月 處 理, 而 有 連 續 的 兩 個 Wāso 月

15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當 他 在 密 集 禪 修 時, 仿 如 有 四 個 施 咒 的 巫 師 (spelling-casting witches) 不 斷 地 騷 擾 他, 推 他 拉 他 扯 他 搖 晃 他 他 說 他 甚 至 可 以 看 到 他 們 的 形 相 當 他 堅 持 繼 續 作 觀 察 時, 他 的 腹 部 感 到 極 難 忍 的 緊 縮 感 與 疼 痛, 對 此, 他 因 為 心 生 畏 懼, 而 興 起 想 要 回 家 的 念 頭 那 時 明 干 耶 克 塔 尊 者 (Myin Gyan Yeiktha Sayādaw) 對 他 開 示 說 : 不 要 害 怕! 疼 痛 終 會 消 失 以 正 念 觀 察 來 克 服 疼 痛 持 續 地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就 是 在 修 習 七 覺 支 (sattasaṃbojjhaṅga) 如 果 你 真 的 害 怕, 我 們 會 找 人 看 顧 著 你 獲 得 禪 修 老 師 的 鼓 勵 與 保 證, 蘇 馬 那 尊 者 改 變 原 本 要 回 家 的 念 頭, 繼 續 努 力 修 行 有 一 天 早 上, 他 感 到 腹 部 生 起 一 陣 劇 烈 的 疼 痛, 於 是 到 後 院 如 廁 那 時, 他 發 現 他 排 出 綠 紅 黃 藍 四 色 的 糞 便 和 液 體, 此 後 即 感 到 身 體 輕 盈 此 時, 他 徹 底 地 治 好 他 的 疾 病 他 興 高 采 烈 地 跑 到 禪 師 那 裡 說 : 痛 不 見 了! 完 全 不 見 了! 他 們 消 失 了!

152 第二篇 法的醫療 毗婆舍那治病的個案 就這樣 蘇馬那尊者於緬曆 1319 年閏 4 月(Wāso) 的第二月盈日開始為法精進 到五月時(Wagaung)他的 病便痊癒了 恢復健康後 他繼續留在禪修中心用功 直到雨安居結束 [16] 6. 氣喘痊癒的禪修者 烏翁明(U Aung Myint)住在明干村東方的雷迪村 (Le Thit) 在緬曆 1326 年 6 月(Tawthalin)的第七個月 缺日(約西元 1964 年 9 月)來到明干禪修中心為法精 進 那時 他已罹患氣喘( sthma)約三十年之久 來 到禪修中心 他把帶來的 30 元緬幣(kyats)交給禪師的 淨人(kappiya)*11 並告訴禪師說 如果我死了 請用這些錢辦理我的喪事 禪師向他保證說 施主(dakagyi)*12 不用擔心 *11 緬甸貨幣 1 恰(kyat)約等於 0.43 馬幣 在六十年代的緬甸鄉 村 貨幣的價值較高 物價則相對地較低 中譯按 緬幣 匯率 黑市價現在(02/2005)約 1US$=800~900 kyat(緬幣) 官 方價則約 1US$=10 kyat 左右 *12 比 丘 (bhikkhu) 稱 呼 在 家 信 眾 的 客 氣 用 語 從 巴 利

15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我 會 照 料 每 件 事 你 只 要 精 進 用 功 就 好 了! 六 天 為 法 精 進 後, 他 的 情 況 變 得 更 糟 陣 陣 的 氣 喘 與 呼 吸 困 難 讓 他 整 整 兩 天 連 粥 都 無 法 進 食, 也 使 他 的 身 體 變 得 非 常 虛 弱, 坐 得 垂 頭 無 力 像 是 個 大 駝 背 其 他 禪 修 者 靠 過 去 幫 助 他, 心 想 這 個 老 人 看 起 來 就 快 死 了, 並 向 他 們 的 禪 師 報 告 這 情 況 禪 師 鼓 勵 並 教 導 那 年 老 的 禪 修 者 觀 察 他 的 疲 累 於 是, 烏 翁 明 滿 懷 信 心 地 開 始 觀 察 累 累 ; 兩 個 小 時 後, 輕 安 舒 適 的 感 覺 完 全 取 代 了 疲 累 約 一 星 期 以 後, 他 舊 病 復 發, 整 整 三 天 無 法 吃 粥 許 多 人 認 為 他 就 快 死 了 但 禪 師 再 次 向 他 保 證, 疾 病 將 會 消 失, 鼓 勵 他 繼 續 努 力 保 持 正 念 聽 到 這 話, 圍 在 老 人 身 旁 的 人 說 : 他 都 快 死 了, 怎 麼 可 能 再 保 持 正 念? 然 而 烏 翁 明 依 循 禪 師 的 指 示, 持 續 專 注 保 持 正 dayaka 布 施 者 ( 護 持 比 丘 資 具 的 人 ) 衍 生 而 來 dakagyi, 意 指 大 施 主

15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念,[17] 結 果, 就 如 禪 師 所 說 的 他 透 過 毗 婆 舍 那 智, 在 心 眼 裡 看 見 他 的 腹 部 爆 開, 各 種 顏 色 ( 綠 紅 黃 藍 ) 的 液 體 與 腫 塊 (lumps) 流 了 出 來 他 驚 訝 地 大 叫 : 師 父! 我 的 腹 部 爆 開 了! 之 後, 他 遵 循 禪 師 的 指 導, 繼 續 修 習 正 念, 而 氣 喘 宿 疾 已 不 再 困 擾 他, 因 為 它 已 完 全 痊 癒 由 於 烏 翁 明 曾 出 家 作 過 比 丘, 所 以 他 有 很 好 的 說 法 能 力, 這 讓 他 得 以 在 回 家 後 向 親 朋 好 友 流 利 無 礙 地 弘 揚 正 法 (show the Dhamma) *13 時 至 今 日 ( 西 元 1973) 年, 他 仍 然 健 康 地 活 著 7. 禪 修 者 去 除 白 斑 病 的 疹 子 癢 和 疼 痛 二 十 歲, 住 在 仰 光 潘 索 唐 路 (Upper Pan Zo Tan Rd) 九 十 號 的 毛 威 明 (Maung Win Myint), 在 緬 曆 1336 年 5 月 (Tazaungmon) 的 第 四 個 月 缺 日 ( 約 西 元 1974 年 11 *13 弘 揚 正 法 (to show the Dhamma), 是 一 緬 甸 用 語 的 直 譯, 意 思 是 教 導 為 法 精 進 ( 禪 修 實 踐 )

15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月 ), 來 到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開 始 為 法 精 進 當 剛 滿 十 六 歲 時, 我 住 在 雪 進 (Shwe Gyin), 在 那 裡 吃 了 許 多 包 含 野 狗 蛇 蜥 蜴 肉, 以 及 味 道 怪 異 的 其 它 野 味 一 年 之 後, 我 的 整 個 身 體 包 含 手 部 和 腳 部 開 始 發 癢, 疼 痛, 我 的 血 液 變 得 混 濁 不 清, 我 的 皮 膚 長 出 白 色 的 斑 點 每 天 晚 上 我 都 睡 不 安 穩, 常 常 得 半 夜 起 來 抓 癢 因 為 這 個 疾 病, 我 的 課 業 總 是 落 後, 無 法 順 利 進 展, 我 去 找 Dr. M. J., 他 為 我 整 整 治 療 了 三 個 月 每 天 除 了 要 吃 藥 之 外, 還 要 施 打 每 針 花 費 八 元 (kyat) 的 針 劑, 然 而 病 仍 沒 治 好 [18] 之 後, 我 去 找 一 個 皮 膚 病 專 家,Dr. K. L., 一 樣 是 吃 藥 打 針, 醫 藥 費 每 天 要 花 費 十 元 兩 個 月 後, 一 樣 沒 有 見 到 顯 著 的 療 效 大 多 數 的 時 間 裡 我 必 須 忍 受 這 難 受 的 癢, 只 有 在 看 戲 或 其 他 娛 樂 時 我 才 有 短 暫 的 快 樂 時 光 就 這 樣, 從 十 六 歲 到 二 十 歲 的 期 間, 我 每 天 都 必 須 忍 受 這 種 苦, 連 一 天 的 豁 免 都 沒 有

15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1974 年 12 月 2 日, 我 祖 父 送 我 到 這 個 禪 修 中 心 讓 我 開 始 為 法 努 力 我 坐 下 修 行 兩 分 鐘 後, 就 開 始 發 癢, 雖 然 我 以 正 念 觀 察 它, 但 是 它 並 未 消 失 12 月 11 日, 那 癢 變 得 完 全 無 法 忍 受, 於 是 我 就 離 開 禪 修 中 心 但 是, 即 使 回 到 家, 那 個 癢 仍 然 存 在, 我 一 下 抓 它, 一 下 試 著 觀 察 它 後 來 我 的 祖 父 知 道 我 離 開 禪 修 中 心 返 家, 便 又 再 次 送 我 回 禪 修 中 心 雖 然 並 非 真 的 想 回 去, 但 是 我 別 無 選 擇 下 午 的 時 候, 我 見 到 禪 師, 告 訴 他 說, 我 無 法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因 為 身 體 實 在 癢 得 令 人 無 法 忍 受 禪 師 鼓 勵 著 我 : 用 正 念 克 服 它 癢 終 究 會 消 失 的 你 若 花 錢 去 打 針, 還 需 忍 受 札 針 之 痛 ; 但 如 果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你 不 用 花 一 毛 錢, 也 不 會 感 到 任 何 痛 苦 受 到 禪 師 的 鼓 舞, 我 回 去 坐 下 午 4 點 到 5 點 的 那 枝 香 不 到 五 分 鐘, 身 體 就 開 始 發 癢 下 定 決 心 要 克 服 它 後, 我 便 持 續 地 觀 察 癢 癢 最 後, 它 終 於 消 失 不 見 我 非 常 高 興 晚 上 6 點 到 7 點 的 那 枝 香, 癢 又 發 作 這 次, 它 更 加 劇 烈, 甚 至 讓 我 流 下 淚 來

15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19] 雖 然 我 堅 持 繼 續 保 持 正 念 地 觀 察 它, 身 體 像 被 附 身 一 樣 地 顫 抖, 但 是 癢 仍 然 存 在 然 後, 我 把 注 意 力 拉 到 腹 部 起 伏, 只 觀 察 它 的 移 動 這 時 候, 原 本 的 癢 突 然 奇 蹟 似 地 停 止 了, 我 完 全 不 知 道 這 是 怎 麼 發 生 的! 接 下 來 的 幾 天, 每 次 癢 發 作 而 加 以 觀 察 時 它 就 會 消 失 我 很 高 興, 且 更 加 喜 愛 打 坐 12 月 20 日 那 天, 癢 又 發 作 一 開 始, 即 使 我 觀 察 它, 它 也 不 消 失 我 眼 淚 不 自 覺 地 掉 下, 同 時 汗 流 浹 背 突 然 間, 整 個 身 體 不 斷 地 抽 動 但 是, 我 仍 下 定 決 心 繼 續 保 持 正 念, 就 是 透 過 堅 定 地 正 念 觀 照, 那 個 癢 才 完 全 消 失 怠 盡 為 何 會 有 這 種 事, 我 完 全 不 了 解! 1975 年 1 月 10 日 早 上 3 點 到 5 點 的 禪 修 期 間, 我 的 腳 手 臂 背 部 和 頭 部 全 部 癢 得 很 厲 害, 在 正 念 觀 察 下, 它 們 消 失 了 然 而 後 來 當 我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時, 整 個 身 體 突 然 又 癢 起 來 堅 定 地 觀 照 它 時, 整 個 癢 受 突 然 消 失, 就 好 像 它 從 頭 頂 離 開 了 身 體 一 樣 過 去 那 種 不 舒 服 的 灼 熱 感 也 以 同 樣 的 方 式 消 失 不 見 約

15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點 時, 沐 浴 後 我 到 戶 外 打 坐, 一 隻 流 浪 狗 過 來 坐 在 我 的 身 邊 因 為 牠 身 上 的 臭 味 令 人 難 以 忍 受, 所 以 我 就 把 牠 趕 走 但 是 當 我 回 到 房 間 時, 那 臭 味 卻 未 消 散 我 心 想 這 臭 味 從 哪 裡 來? 然 後 就 四 處 查 看, 後 來 竟 然 發 現 原 來 自 己 的 身 體 就 是 那 惡 臭 的 來 源! 於 是 我 立 刻 去 洗 澡, 以 肥 皂 用 力 搓 洗 身 體 但 是 沒 有 用, 無 法 去 掉 臭 味 我 的 身 體 持 續 發 臭 了 整 整 兩 天, 直 到 1 月 12 日 因 為 我 覺 得 很 尷 尬, 所 以 [20] 那 時 候 未 告 訴 禪 師 之 後, 就 在 我 正 念 觀 察 之 時, 那 狗 臭 味 消 失 了, 所 有 的 癢 和 難 忍 的 感 受 都 不 見 了 我 的 血 液 再 次 變 得 清 徹 乾 淨, 身 上 的 白 斑 消 失, 皮 膚 也 恢 復 以 往 正 常 滑 細 的 狀 態 之 後 當 我 到 皮 膚 病 醫 院 做 檢 查 時, 護 士 們 都 感 到 很 驚 訝, 因 為 她 們 曾 經 說 過 : 無 論 你 打 多 少 針, 都 無 法 根 治 這 個 病 難 怪 她 們 會 感 到 訝 異! 她 們 問 我 怎 麼 醫 好 自 己 的 疾 病 時, 我 回 答 說 : 我 到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因 為 我 持 續 地 以 正 念 觀 察 所 有 生 起 的 名 色, 所 以 疾 病 完 全 消 失 怠 盡

15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她 們 大 聲 地 讚 歎 : 哇! 這 個 法 的 威 力 真 強 大! 這 就 是 蘇 迦 塔 尊 者 所 說 的 關 於 毛 威 明 的 事 例, 毛 威 明 曾 罹 患 叫 作 白 斑 症 (leukoderma) 的 皮 膚 病 三 年

16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四 得 自 南 迪 雅 禪 師 (Sayādaw U Nandiya) 的 個 案 [21] 患 不 治 之 症 者 因 毗 婆 舍 那 而 痊 癒 在 業 處 阿 闍 黎 南 迪 雅 禪 師 出 家 之 前, 他 已 罹 患 了 局 部 癱 瘓 (hermiplegia)( 腳 部 局 部 癱 瘓 ) 積 水 (hydrocele, 陰 囊 (scrotum) 腫 大 ) 等 疾 病, 還 經 常 不 時 地 有 暈 眩 的 現 象 醫 生 認 為 他 已 無 藥 可 治, 不 再 治 療 他 成 為 比 丘 後, 他 持 續 地 發 高 燒 (fever), 經 過 四 個 月 的 治 療 他 才 勉 強 恢 復 盡 全 力 振 作 後, 他 決 心 到 毛 淡 棉 (Moulmein) 的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Mahāsatipaṭṭhāna Monastery) 為 法 精 進 但 是, 抵 達 之 後, 他 未 立 刻 開 始 禪 修, 因 為 他 身 體 仍 然 很 虛 弱 然 而, 在 體 力 恢 復 之 前, 他 就 開 始 禪 修 老 病 死 不 會 遲 到 個 幾 天, 或 等 待 人 們 如

16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果 我 繼 續 拖 延, 就 是 愚 蠢 至 極 今 天 我 就 要 為 法 精 進! 這 樣 決 意 後, 他 就 在 那 天 開 始 努 力 修 行 正 念 他 沒 有 告 訴 別 人, 就 是 把 自 己 關 在 房 子 裡 精 勤 地 努 力, 不 鬆 懈 地 觀 察 注 意 一 切 [22] 生 起 的 覺 受 因 為 他 沒 有 經 常 更 換 姿 勢, 也 可 以 說 是 因 為 耐 心, 所 以 能 夠 穩 定 地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的 時 間 愈 來 愈 長, 從 一 小 時 逐 漸 延 長 至 四 小 時, 乃 至 更 久 當 他 能 一 坐 就 坐 上 六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較 粗 的 苦 受 便 減 少 ; 當 他 能 坐 上 十 二 小 時 而 不 挪 動 且 保 持 正 念 時, 所 有 細 微 的 苦 受 皆 杳 然 消 失 於 是, 他 自 然 地 遠 離 一 切 的 苦 受, 以 及 他 罹 患 的 各 種 疾 病 我 們 必 須 記 住, 之 所 以 能 治 癒 疾 病 或 減 少 病 苦, 都 是 因 為 持 續 地 保 持 正 念 的 堅 忍 毅 力 使 然 可 以 說, 很 難 找 到 像 南 迪 雅 禪 師 所 具 備 的 那 種 稀 有 的 剛 毅 和 勇 猛 精 進 力 他 將 每 一 苦 受 都 當 作 是 觀 察 的 所 緣, 未 遺 漏 任 何 生 起 的 苦 受 他 並 不 抱 有 忍 耐 不 住, 就 算 了! 這 樣 的 態 度, 而 是 心 想 我 的 唯 一 任 務, 就 是 以 正 念 觀 照 任 何 生 起 的 事 物 無 論 如 何, 因 為 持 續 地 保 持 正 念, 使 得 他 能 免 於 一 切 的 苦 受

16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十 五 年 前, 也 就 是 當 南 迪 雅 禪 師 有 十 七 年 的 戒 臘 之 時, 他 開 始 教 導 禪 修 他 的 方 法 是 以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念 處 禪 修 方 法 作 為 基 礎, 但 特 別 鼓 勵 禪 修 者 要 盡 力 保 持 原 本 的 威 儀 姿 勢 他 教 導 禪 修 者, 在 改 變 威 儀 前 當 想 動 的 動 機 出 現 時, 應 以 正 念 觀 察 這 個 想 動 的 動 機, 如 此 逐 漸 加 長 ( 禪 修 者 以 單 一 威 儀 修 行 的 ) 時 間, 從 十 五 分 鐘 到 半 小 時, 乃 至 更 久 有 人 認 為 加 長 時 間 是 一 種 苛 求, 甚 至 是 背 負 不 可 承 受 的 負 擔, 然 而 這 樣 的 說 法 其 實 並 不 正 確 *14 另 如 緬 甸 諺 語 所 說 : 如 果 力 量 不 夠, 就 放 下 你 的 傲 慢 同 樣 地, 如 果 不 能 持 續 地 保 持 正 念, 也 可 改 換 姿 勢, 再 繼 續 念 住 *15 *14 *15 對 此, 馬 哈 希 尊 者 曾 說 明 : 關 於 這 一 點, 某 些 人 可 能 會 誤 以 為, 面 對 困 難 而 精 進 努 力, 是 一 種 attakilamathānuyoga" ( 苦 行 ) 事 實 上, 這 種 精 進 符 合 佛 陀 在 轉 法 輪 經 的 教 導 ( 亦 即 : Katamā ca sā, bhikkhave, majjhima paṭipadā Ayameva ariyo aṭṭhaṅgiko maggo, seyyathidaṃ -- sammādiṭṭhi sammāsamādhi. ), 在 修 習 ( 正 見 為 始 的 ) 聖 八 支 道 時, 或 說 修 習 戒 定 慧 之 時, 無 論 經 歷 多 少 痛 苦, 這 種 精 進 都 不 是 attakilamathānuyoga"( 苦 行 ) 它 肯 定 是 真 正 的 修 行 方 式, 即 majjhimapaṭipadā[ 中 道 ] 譯 者 改 述 這 句 話, 如 果 疼 痛 變 得 強 烈 乃 至 難 以 忍 耐, 以 至 於 禪 修 者 不 再 能 準 確 地 觀 照 所 緣 時, 他 可 以 改 換 姿 勢, 以 便 以 另 一 種 威 儀 讓 正 念 有 效 地 延 續

16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如 此 修 行 時, 禪 修 者 精 進 的 時 間, 能 從 一 小 時 增 加 到 兩 小 時, 然 後 從 兩 小 時 到 三 小 時 [23] 乃 至 更 長 的 時 間 他 們 以 正 念 觀 察 當 下 生 起 的 任 何 感 受 有 些 禪 修 者 能 維 持 單 一 姿 勢 修 行 十 二 個 小 時 甚 至 十 五 個 小 時, 身 體 手 腳 等 一 動 也 不 動 其 中 某 些 禪 修 者 被 教 導 使 用 適 合 他 們 個 別 健 康 情 形 的 威 儀 姿 勢, 比 如 說, 教 導 罹 患 暈 眩 (giddiness) 或 局 部 癱 瘓 (hemiplegia) 的 禪 修 者 多 以 站 姿 (standing posture) 修 習 正 念, 而 患 有 痔 瘡 (piles) 的 人 則 主 要 以 坐 姿 (sitting posture) 修 行 正 念, 14 當 他 們 能 保 持 正 念 六 個 小 時 或 更 久 時, 往 往 得 以 治 癒 自 己 的 疾 病 若 能 繼 續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他 們 的 威 儀 會 更 加 穩 固, 一 切 的 苦 受 和 疾 病 也 會 完 全 消 失, 從 而 覺 得 輕 安 自 在 在 四 種 威 儀 中, 南 迪 雅 禪 師 通 常 建 議 禪 修 者 先 以 坐 姿 修 習 正 念 當 他 們 不 能 以 坐 姿 培 育 正 念 時, 尊 者 14 不 知 英 譯 似 否 顛 倒 兩 種 威 儀 的 運 用 方 式, 因 為 若 為 了 適 應 個 別 禪 修 者 的 健 康 狀 況, 局 部 癱 瘓 者 似 乎 應 較 適 合 以 坐 姿 修 行, 而 患 痔 瘡 者 應 較 適 合 以 站 姿 修 行

16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會 建 議 他 們 以 行 禪 (walking) 的 方 式 修 習 正 念 行 禪 後 再 換 立 禪, 再 從 立 禪 換 成 臥 禪 因 為 以 臥 姿 修 習 時 容 易 睡 著, 所 以 尊 者 教 導 禪 修 者 從 坐 禪 開 始 修 行 正 念, 然 後 依 上 述 的 次 序 變 換 威 儀 姿 勢 以 這 樣 的 方 式 修 習 正 念 時, 禪 修 者 的 身 體 會 變 得 沉 重 僵 硬 甚 至 如 屍 體 一 般 的 僵 硬 就 好 像 直 挺 挺 地 躺 臥 在 床 上 一 樣, 也 可 能 沒 辦 法 入 睡, 但 這 不 是 因 為 被 無 明 (avijjā) 所 蒙 蔽, 而 是 因 為 他 能 夠 安 詳 沉 著 地 以 正 念 和 智 慧 無 間 斷 地 觀 察 這 樣 的 寧 靜 可 能 持 續 終 日, 乃 至 一 天 一 夜 許 多 禪 修 者 曾 報 告 說, 當 他 們 離 開 那 寧 靜 與 正 念 的 狀 態 時, 他 們 的 疾 病 或 疼 痛 消 失 無 蹤, 且 身 體 感 到 非 常 安 適 輕 快 [24] 下 面 所 述 的, 是 一 些 禪 修 者 的 親 身 經 歷, 他 們 都 藉 由 逐 漸 加 長 單 一 威 儀 的 修 行 時 間 而 體 驗 到 疾 病 或 疼 痛 的 止 息 若 是 男 眾 禪 修 者 的 案 例, 則 都 有 南 迪 雅 禪 師 親 自 在 旁 看 顧 他 們 個 案 1. 住 在 木 當 鎮 (Mu Done) 快 卡 村

16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Kyaik-Kar) 達 米 卡 容 寺 (Dhammikayone) 的 旺 沙 帕 拉 長 老 (U Vamsapala), 自 1950 年 就 已 罹 患 暈 眩 似 氣 喘 的 支 氣 管 炎 (asthmatic bronchitis) 和 瘧 疾 雖 然 曾 經 接 受 過 他 所 認 為 的 恰 當 治 療, 但 卻 只 是 得 到 暫 時 的 紓 解, 病 情 仍 是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發 作 終 於, 為 出 離 心 (saṃvega) 所 驅 使, 他 初 次 為 法 精 進 了 兩 個 星 期 接 著 在 緬 曆 1335 年 的 6 月 (Tawthalin)( 約 西 元 1973 年 9 月 ), 他 再 次 為 法 精 進, 為 期 三 個 月, 此 時 他 可 以 坐 禪 連 續 十 二 小 時, 立 禪 連 續 八 小 時, 其 間 都 保 持 正 念 不 斷, 且 他 的 舊 疾 與 疼 痛 都 獲 得 相 當 程 度 的 紓 解 由 於 這 樣 的 成 果, 他 第 三 次 為 法 精 進, 希 望 徹 底 根 治 他 的 疾 病 果 然, 在 一 星 期 內, 無 論 坐 禪 立 禪 行 禪, 他 都 可 以 保 持 正 念 長 達 十 四 個 小 時 自 此 以 後, 他 的 暈 眩 似 氣 喘 的 支 氣 管 炎 瘧 疾 以 及 之 前 的 一 切 痛 受 全 部 徹 底 消 失 此 第 三 次 的 密 集 修 行, 期 間 長 達 五 個 月 又 十 三 天 就 在 第 三 次 為 法 精 進 的 某 一 天, 當 旺 沙 帕 拉 長 老

16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專 注 觀 察 生 起 的 ( 苦 ) 受 時, 午 餐 的 打 板 聲 響 起 但 是, 他 沒 有 破 壞 他 原 本 的 威 儀, 仍 然 持 續 地 正 念 修 行 一 直 到 夜 幕 低 垂, 當 疼 痛 消 失 之 後, 另 外 三 種 苦 受, 也 就 是 暈 眩 饑 餓 和 灼 熱 感, 幾 乎 同 時 生 起 由 於 他 以 正 念 觀 察 這 些 覺 受, 不 到 兩 個 小 時,[25] 暈 眩 感 首 先 消 失, 然 後 是 饑 餓, 最 後 灼 熱 感 也 一 併 消 失 個 案 2. 住 在 木 當 鎮 (Mu Done) 塔 滾 村 (Ta Gun) 嘉 蒙 寺 (Ga Mone) 的 烏 塔 拉 尊 者 (U Uttara) 曾 患 有 暈 眩 痔 瘡 泌 尿 系 統 疾 病 黃 疸 腰 臀 疼 痛 等 疾 病 好 幾 年 1975 年, 他 在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Mahāsatipaṭṭhāna Monastery) 雨 安 居, 為 法 精 進 當 劇 烈 難 忍 的 疼 痛 出 現 時, 他 幾 乎 要 流 下 淚 來 禪 師 教 導 他 要 在 疼 痛 來 時 如 實 地 觀 照 它 一 開 始, 他 只 能 勉 強 觀 照, 但 他 的 正 念 逐 日 增 強 到 了 他 能 穩 固 威 儀 的 時 候, 痛 的 感 受 也 就 減 弱 當 他 能 保 持 正 念 六 到 七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上 述 一 切 的 疾 病 全 都 消 逝 不 見 今 日, 他 仍 健 康 地 在 他 的 寺 院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不 再 需 要 按 摩 了

16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個 案 3. 木 當 鎮 (Mu Done) 塔 滾 村 (Ta Gun),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的 一 位 比 丘 住 眾 聶 那 達 迦 法 師 (U Ñāṇadhaja), 腹 部 常 感 緊 縮 (constricting) 的 疼 痛 醫 生 告 訴 他, 需 要 動 手 術 南 迪 雅 禪 師 建 議 : 在 動 手 術 前, 不 妨 試 試 看 正 念 修 行! [ 他 說 :] 我 經 常 會 想 要 小 解, 但 是 小 解 的 時 候 總 只 排 出 一 些 尿 而 已 南 迪 雅 禪 師 鼓 勵 並 教 導 他 : 你 的 腹 痛 可 能 是 因 為 尿 液 排 泄 的 問 題 造 成 的 只 要 你 想 要 小 解, 你 就 應 緊 密 地 觀 照 想 尿 想 尿 依 照 禪 師 的 教 導 而 修 行 時, 他 陸 續 地 排 出 細 小 的 白 色 石 子,[26] 總 數 共 有 二 十 七 顆 從 此 以 後, 聶 那 達 迦 法 師 的 腹 痛 便 痊 癒, 且 不 再 頻 頻 想 要 小 解 個 案 4. 師 利 法 師 (U Siri) 跟 從 南 迪 雅 禪 師 出 家 不

16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久, 南 迪 雅 禪 師 是 他 的 親 教 師 (upajjhācariya), 出 家 後, 他 也 跟 隨 著 禪 師 一 起 生 活 師 利 法 師 容 易 暈 眩 疲 累, 且 有 重 聽 的 毛 病 有 一 天, 當 他 依 照 南 迪 雅 禪 師 的 指 導 努 力 修 行 時, 他 能 夠 持 續 正 念 約 六 個 小 時, 那 時 他 的 苦 受 不 僅 減 輕, 且 感 覺 相 當 舒 適 平 和 持 續 地 修 行 正 念 一 段 時 日 之 後, 他 的 疾 病 徹 底 地 痊 癒 了 即 便 逐 漸 加 長 修 習 正 念 的 時 間 長 達 七 八 小 時 乃 至 十 二 小 時, 那 些 痛 的 覺 受 也 都 未 再 生 起, 因 為 它 們 已 被 徹 底 根 除 個 案 5. 塔 滾 村 民 烏 田 來 (U Thein Hlaing) 的 十 八 歲 女 兒, 馬 棠 儀 (Ma Than Yi), 罹 患 暈 眩 的 病 症 (giddiness) 已 超 過 十 年 她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滿 懷 信 心 而 精 勤 地 修 行 正 念 第 三 天, 她 就 能 夠 以 單 一 威 儀 持 續 地 正 念 觀 察 三 個 小 時 那 時 也 能 觀 察 暈 眩 的 本 質, 每 次 觀 察 暈 眩 時 暈 眩 就 消 失 後 來, 即 使 以 更 久 的 時 間 修 習 正 念, 暈 眩 也 未 再 發 生 她 已 徹 底 根 治 暈 眩

169 毗婆舍那講記 個案 6. 塔滾村民 烏農(U Ngo)和陶薇琪(Daw Win Ki)的二十二歲女兒馬晴棠(Ma Khin Than)來禪修 中心為法努力之前 不定時的腹痛已困擾她超過十 年 禪修的第三天 她就能保持正念三個小時 那時 她從胃中嘔吐出一些腫塊(lumps) 禪修期間 她也 有腹瀉的情形 禪師教她 應以正念觀察當下發生的 所有現象 十天後 她的疾病便不再生起 即便今日 也未曾舊疾復發 [27] 個案 7. 住在奈容村(Naing Hlone) 六十歲的烏 偉(U Win)來禪修中心為法精進時 已有腹痛的疾病許 多年 禪修的第三天晚上約八點左右 當他依照指示 保持正念時 他吐出兩團硬塊(hard matter)*16(可能是未 消化的食物 有點像變硬的殘渣) 之後他的腹痛便消 失 由於持續地正念觀照 他的疾病從未再生起 *16 直譯作 硬化的殘渣 (indurated faeces)

17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個 案 8. 住 在 塔 滾 帶 村 (Ta Gun Daing), 七 十 八 歲 的 烏 塗 (U Tut) 患 有 暈 眩 和 疼 痛 的 疾 病, 平 日 他 需 要 按 摩 師 來 幫 他 減 輕 病 苦 他 來 中 心 為 法 努 力 時, 還 患 有 痔 瘡 支 氣 管 炎 一 開 始, 他 只 能 夠 觀 察 約 一 個 小 時, 後 來 逐 步 延 長 到 兩 個 小 時 三 個 小 時, 乃 至 四 個 小 時 在 此 時, 一 切 的 苦 受 逐 漸 減 弱, 最 後 則 完 全 消 失 個 案 9. 塔 滾 村 的 陶 薇 恬 (Daw Ngwe Thein) 患 有 腸 絞 痛 (intestinal colic) 的 病 症, 胃 部 也 長 了 一 顆 腫 瘤 小 診 所 開 的 藥 並 未 治 好 她 的 病, 所 以 她 到 總 醫 院 (General Hospital) 作 檢 查, 醫 生 告 訴 她 應 該 動 手 術 但 因 為 已 經 七 十 五 歲, 年 邁 且 身 體 羸 弱, 所 以 她 不 敢 貿 然 動 手 術 後 來, 她 本 著 如 果 要 死, 就 讓 我 具 正 念 地 死 去! 這 樣 的 想 法,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一 開 始 她 無 法 在 單 一 威 儀 中 保 持 正 念 很 久, 但 是 逐 漸 地, 維 持 正 念 的 時 間 增 長 了 隨 著 正 念 時 間 加 長, 她 的 病 情 也 隨 之 逐 漸 轉 好 當 她 能 夠 以 單 一 威 儀 保 持 正 念 長 達 五 至 六

171 毗婆舍那講記 個小時的時候 所有的疾病竟然痊癒了 現在(在寫下 此事時 [28]1975 年) 已經又過了三年 她七十八歲 了 而她的病從未再復發過 個案 10. 住在快貴村(Kyaik Kwe)五十五歲的女 士陶仙蒂(Daw Sein Ti)因為腹部有個腫瘤 常受腹痛 之苦 必須服用蘇打(soda)來緩減疼痛 這情形已經 持續十五年 為了佛陀的藥方 法的醫療 (Dhamma-therapy)*17 她來到禪修中心 依循禪師的 指導 努力保持正念 一天又一天 當她的威儀變得 穩固時 病情也逐漸轉好 在她能夠持續保持正念七 個小時的時候 疾病和疼痛完全消失 現在(1975)她 六十歲了 已不再需要服用蘇打 腹部也不曾再有緊 縮的疼痛 那時 她密集禪修的天數是十六天 個案 11. 住塔滾帶村(Ta Gun Daing) 的陶瑪蕾 (Daw Ma Le) 自三十歲起就受腹痛之苦 當時不像現 *17 直譯則作 為了接受佛陀所給的法藥(dhamma-medicine)

17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在 有 許 多 弘 揚 正 法 的 禪 修 中 心 (Dhamma-showing Yeikthas) *18, 所 以 她 連 為 法 精 進 的 念 頭 都 沒 有 當 她 七 十 歲 的 時 候, 她 住 的 村 落 附 近 建 了 一 座 弘 揚 正 法 的 禪 修 中 心, 在 此 機 緣 下, 有 一 天 她 來 到 此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就 如 同 大 多 數 人 一 樣, 剛 開 始 她 僅 能 勉 強 地 保 持 正 念 但 是, 在 禪 師 的 指 導 ( 逐 漸 延 長 並 維 持 單 一 威 儀 的 正 念 時 間 ) 下, 她 終 於 可 以 持 續 正 念 維 持 單 一 威 儀 五 到 六 個 小 時 此 後, 她 的 病 也 痊 癒 了 現 在 (1975) 她 已 八 十 八 歲, 但 她 的 舊 病 從 未 再 復 發 個 案 12. 木 當 鎮 (Mu Done) 昆 達 村 (Kun Dar) 馬 哈 因 寺 (Mahāyin Monastery) 的 ( 一 位 比 丘 ) 烏 雅 沙 (U Yasa) 法 師,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時, 已 罹 患 暈 眩 和 積 水 (hydrocele, 陰 囊 腫 大 ) 等 病 症 超 過 二 十 年 直 到 他 能 夠 維 持 [29] 單 一 威 儀 四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他 的 疾 病 才 逐 漸 轉 好 一 段 時 日 之 後, 在 他 正 念 觀 察 時, 那 些 病 完 *18 關 於 弘 揚 正 法 (dhamma-showing), 見 注 *13 Yeiktha 的 義 涵, 泛 指 令 人 愉 悅 安 寧 的 地 方, 隱 居 處 ; 然 而, 它 也 被 用 來 指 為 法 精 進 的 中 心, 禪 修 中 心

17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全 消 失 當 他 能 夠 以 立 禪 持 續 正 念 十 二 個 小 時 之 時, 他 的 病 便 未 曾 復 發 過 個 案 13. 從 雪 布 (Shwe Bo) 坎 巴 羅 鎮 (Kant Baloo Town) 來 的 女 士 陶 琦 (Daw Khyi), 因 為 曾 從 樹 上 跌 落, 導 致 一 條 腿 局 部 癱 瘓 她 在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遇 到 了 一 位 ( 來 自 毛 淡 棉 (Moulmein) 緬 瓦 (Myowa) 的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的 ) 女 法 師, 之 後 即 跟 隨 這 位 女 法 師 經 毛 淡 棉 前 往 透 古 村 (Taw Gu) 的 禪 修 中 心 密 集 禪 修 起 初, 陶 琦 無 法 保 持 正 念, 但 是 當 她 逐 漸 進 步 而 能 保 持 正 念 達 四 小 時 的 時 候, 原 本 的 癱 瘓 和 疼 痛 的 情 況 便 轉 好 一 個 月 後, 她 能 夠 持 續 正 念 七 個 小 時, 也 醫 好 了 她 的 局 部 癱 瘓 個 案 14. 在 南 迪 雅 禪 師 建 立 透 古 村 禪 修 中 心 (Taw Gu Village Yeiktha) 之 前, 他 在 可 卡 來 鎮 (Kok Karait Town) 的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Mahāsatipaṭṭhāna Monastery) 弘 揚 正 法 大 約 是 1963 年, 該 鎮 有 位 名 叫

17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陶 巧 晴 (Daw Kyawk Khin) 的 女 士, 罹 患 了 腹 積 水 (ascites) 的 症 狀, 腹 部 腫 得 像 是 懷 孕 一 樣 她 曾 到 醫 院 檢 查, 醫 生 告 訴 她 : 必 須 施 行 手 術 手 術 費 用 約 一 千 元, 但 無 法 擔 保 一 定 能 治 癒 因 為 心 有 畏 懼, 所 以 她 並 未 接 受 手 術 治 療 這 時 候, 她 的 親 戚 鼓 勵 勸 導 她 應 為 法 精 進, 雖 然 意 願 並 不 是 很 高, 但 她 還 是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那 時, 那 禪 修 中 心 裡 鬧 鬼! 那 些 鬼 會 讓 你 嚇 破 膽! 這 類 的 話 到 處 謠 傳 著, 而 陶 巧 晴 也 聽 過 [30] 這 傳 聞 難 怪 她 不 想 來! 但 是, 因 為 她 實 在 別 無 選 擇, 也 因 為 親 戚 的 鼓 勵 與 關 懷 的 壓 力, 她 終 究 還 是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南 迪 雅 禪 師 教 導 她 以 臥 禪 的 威 儀 修 行 正 念 就 她 的 情 況 而 言, 臥 姿 是 最 恰 當 的 如 此 修 習 時, 她 感 覺 身 體 漸 漸 變 沉 重, 直 到 無 法 動 彈 那 時, 因 為 她 以 為 自 己 被 鬼 附 身 了, 所 以 頓 時 失 去 正 念 她 張 皇 失 措 地 起 座, 歇 斯 底 里 地 喊 著 : 我 被 鬼

17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附 身 了! 我 要 死 了! 你 們 都 要 害 我! 我 不 要 待 在 這 裡! 送 我 回 家, 接 著, 她 對 那 些 送 她 來 禪 修 中 心 的 人 感 到 憤 怒, 開 始 用 種 種 語 詞 咒 罵 他 們 禪 師 鼓 勵 她 應 該 繼 續 修 行 正 念 : 女 施 主 (dakamagyi) *19! 不 要 離 開! 不 要 生 氣! 要 為 你 剛 才 無 意 中 說 的 話 道 歉 妳 很 幸 運, 能 夠 來 到 這 裡 並 遇 到 我, 妳 知 道 嗎? 我 是 當 我 們 是 兄 弟 姐 妹 才 這 麼 說 如 果 妳 不 想 躺 著, 沒 關 係, 妳 就 別 躺 著, 但 是, 要 聽 我 說, 我 解 釋 給 妳 聽 : 如 果 妳 真 的 不 想 躺 臥 著, 那 麼, 妳 可 以 在 那 裡 走 一 陣 子 ( 行 禪 ) 覺 得 身 體 沉 重 時, 觀 照 重 重 ; 如 果 感 覺 輕 快, 也 要 觀 照 輕 輕 盡 妳 的 能 力, 確 實 地 觀 察 一 小 時 或 兩 小 時 如 果 妳 走 不 動 了, 沒 關 係, 就 停 下 來, 站 在 那 裡 ( 修 習 立 禪 ) 當 妳 覺 得 沉 重 時, 觀 察 重 重 ; 覺 得 輕 快 時, 觀 察 輕 輕 能 觀 察 多 久, 就 觀 察 多 久 如 果 妳 站 不 住, 就 坐 在 床 邊, 觀 察 一 陣 子, 覺 得 沉 重 時 就 觀 察 重 重, 輕 快 時 觀 察 輕 輕, 觀 察 愈 久 愈 好 *19 dakagyi 的 陰 性 字, 參 考 注 *

17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如 果 妳 又 坐 不 下 去, 就 緩 慢 地 躺 下, 感 覺 重 時 就 觀 察 重 重, 輕 時 就 觀 察 輕 輕 只 要 持 續 地 觀 察 就 可 以! 如 此 而 已 如 果 妳 快 睡 著, 就 睡! 躺 著 的 時 候, 不 用 害 怕! 我 會 散 發 慈 心 (send metta), 看 顧 著 你 [31] 由 於 禪 師 方 便 善 巧 地 教 導 她 修 習 四 種 威 儀, 那 位 害 怕 臥 威 儀 的 女 施 主, 終 於 因 為 無 法 以 另 三 種 威 儀 作 正 念 觀 察, 而 再 次 採 取 了 臥 姿 在 睡 意 興 起 的 同 時, 她 整 個 身 體 變 得 沉 重 無 法 動 彈, 但 她 沉 著 地 保 持 正 念, 並 沒 有 睡 著 如 此 觀 察 約 三 個 小 時 後, 她 的 整 個 身 體 變 得 輕 盈 了 那 原 本 脹 大 的 腹 部 也 消 洩 下 去, 回 復 成 正 常 的 情 況 那 時, 她 從 臥 處 起 身, 高 興 地 向 禪 師 報 告 : 尊 者 (bhante)! 我 很 訝 異! 真 的 很 訝 異! 我 的 整 個 身 體 變 得 身 輕 如 燕! 尊 者! 我 原 本 脹 大 的 肚 子 也 消 下 去 了! 個 案 15. (a) 毛 淡 棉 (Moulmein) 的 馬 琪 邁 (Ma Kyin Myaing), 依 照 禪 師 的 教 導, 以 四 種 威 儀 無 間 斷

17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地 修 行 正 念 時, 她 的 痔 瘡 (piles) 得 以 痊 癒 (b) 木 當 鎮 (Mu Done) 的 陶 彭 (Daw Pyone) 在 修 行 正 念 為 法 精 進 時, 治 好 耳 聾 的 病 症 (c) 透 古 村 (Taw Gu) 的 毛 梅 (Maung Me) 罹 患 積 水 三 年, 腹 痛 十 年 當 她 能 夠 單 以 坐 禪 或 立 禪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四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她 的 兩 種 疾 病 都 獲 得 痊 癒, 不 再 像 過 去 那 樣, 需 要 接 受 按 摩 以 減 輕 病 苦 (d) 來 自 卡 皮 道 村 (Kawk Pidaw) 的 烏 勇 (U Hnyunt), 前 來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時, 已 患 有 約 十 年 的 積 水 的 病 症 他 能 夠 單 以 立 禪 或 坐 禪 持 續 正 念 三 個 小 時 七 天 內, 他 就 治 好 積 水 的 疾 病 (e) 來 自 奈 容 村 (Naing Hlone) 的 馬 姑 梅 (Ma Kun Me), 腳 部 局 部 癱 瘓 且 患 有 高 血 壓 已 經 十 年 她 來 中 心 努 力 修 行 正 念, 因 此 治 好 長 年 痼 疾 (f) 卡 皮 道 村 (Kawk Pidaw) 的 陶 恬 婷 (Daw Thein Tin), 到 中 心 後 一 個 星 期, 她 那 已 局 部 癱 瘓 了 一 個 月 的 腿 便 因 為 正 念 修 行 而 痊 癒 [32]

17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g) 來 自 卡 拉 塔 村 (Ka Lawk Thawk) 的 一 位 女 眾 法 師 陶 達 馬 瓦 諦 (Daw Dhammavati), 到 禪 修 中 心 來 為 法 精 進 她 以 四 威 儀 修 行 正 念, 在 坐 禪 和 立 禪 時, 能 夠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達 十 二 個 小 時 她 因 此 治 好 困 擾 她 已 久 的 痔 瘡 (h) 道 巴 村 (Taung Bawk) 六 十 歲 的 烏 瓦 (U Waw), 有 一 腳 已 部 分 癱 瘓 約 五 年 他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努 力 修 行 正 念 (strive-in-mindfulness), 還 不 滿 七 天, 就 治 好 這 個 疾 病 個 案 16. 透 古 村 (Taw Gu) 的 一 位 名 為 楊 蓊 (Yang Aung) 的 男 孩, 有 一 次 從 樹 上 跌 下, 此 後 腹 部 就 產 生 緊 縮 的 疼 痛 ; 同 時, 他 也 有 頭 痛 和 腫 瘤 的 疾 病 本 地 醫 生 的 治 療 並 沒 有 產 生 什 麼 顯 著 的 效 果 某 位 長 老 甚 至 說 : 肝 衰 竭 (liver failure), 無 藥 可 救 他 整 個 身 體 的 膚 色 顯 得 很 蒼 白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努 力 修 行 正 念 時, 他 感 覺 到 腹 部 裡 有 個 東 西, 像 是 旋 轉 的 陀 螺, 不 時 令 他 覺 得 隱 隱 作 痛 約 過 十 天, 他 的 肚 子 似 乎 傳 出

17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了 嘎 (gayoke) 的 一 聲 響, 當 下 他 心 想 : 它 破 掉 了! 在 那 同 時 他 的 嘴 中 也 散 發 出 一 股 惡 臭 熱 氣, 並 淌 出 許 多 唾 液 到 了 隔 天, 他 竟 有 通 體 輕 盈 舒 暢 的 感 覺 當 他 能 以 坐 姿 或 立 姿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六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所 有 的 疾 病 便 都 消 失 他 也 能 夠 連 續 先 以 坐 姿, 再 以 臥 姿 分 別 持 續 修 行 六 個 小 時 後 來 他 出 家 成 為 沙 彌, 一 直 到 現 在 ( 緬 曆 1338 年 月 (Tabodwe) 的 第 十 四 個 月 缺 日, 即 約 西 元 1976 年 2 月 左 右 ), 他 仍 住 在 透 古 禪 修 中 心 (Taw Gu Yeiktha) 個 案 17. 來 自 毛 淡 棉 (Moulmein) 的 男 孩 毛 唐 偉 (Maung Than Win) 精 神 錯 亂, 言 行 舉 止 乖 張 雖 然 曾 求 助 於 某 位 驅 邪 者, 但 沒 有 什 麼 效 果 曾 到 過 精 神 醫 院 求 診, 然 而 一 樣 沒 起 什 麼 作 用 [33] 總 醫 院 的 醫 生 開 的 藥, 也 無 法 有 效 醫 治 最 後, 他 來 到 透 古 禪 修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漸 漸 地, 他 的 心 沉 靜 了 下 來 當 他 能 夠 以 單 一 威 儀 保 持 正 念 六 個 小 時 的 時 候, 他 的 精 神 疾 病 竟 然 就 此 痊 癒 了 現 在, 也 就 是 緬 曆 1338 年 12 月

18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Tabodwe) 的 第 十 四 個 月 缺 日 ( 即 約 西 元 1976 年 2 月 左 右 ), 他 已 成 為 禪 修 中 心 裡 的 一 位 沙 彌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注 解 木 當 鎮 (Mu Done) 透 古 村 (Taw Gu) 馬 哈 沙 諦 帕 它 那 寺 的 業 處 阿 闍 黎 南 迪 雅 禪 師, 於 緬 曆 1338 年 的 12 月 (Tabodwe) 將 上 述 ( 編 號 1 至 17) 的 案 例 交 給 馬 哈 希 尊 者 南 迪 雅 禪 師 本 身 能 夠 分 別 以 立 姿 或 坐 姿,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長 達 十 二 個 小 時 以 上 以 臥 姿 修 行 時, 他 能 夠 連 續 正 念 觀 察 二 十 四 至 二 十 六 個 小 時 ; 據 說, 從 開 始 直 到 他 起 身 之 前, 他 的 身 體 和 四 肢 完 全 保 持 不 動 一 直 保 持 著 最 初 躺 臥 時 的 姿 勢 他 也 教 導 跟 從 他 學 習 的 禪 修 者, 效 仿 這 種 盡 力 延 長 每 種 威 儀 姿 勢 的 修 行 時 間 之 方 式 進 行 正 念 觀 察 尤 其 他 會 教 導 禪 修 者 以 立 姿 持 續 修 行 正 念 三 小 時, 四 小 時 等 等 現 在, 已 九 十 歲 有 三 十 二 年 戒 臘 的 他, 雖 然 年 事 已 高 但 仍 然 很 健 康, 可 以 安 步 當 車 地 四 處 走 動 上 述 他 所 提 供 的 故 事, 純

18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粹 只 述 及 有 關 疾 病 的 痊 癒, 沒 有 提 到 毗 婆 舍 那 智 現 起 的 部 分 然 而 我 們 應 了 解, 禪 修 者 的 重 病 之 所 以 能 夠 痊 癒, 乃 是 因 為 那 些 能 以 單 一 威 儀 姿 勢 保 持 正 念 不 斷 三 個 小 時 或 更 久 的 禪 修 者, 已 經 修 得 強 而 有 力 且 與 生 滅 智 (udayabbayañāṇa) 或 更 高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相 應 的 覺 支 法 (saṃbojjhaṅgadhamma)

18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五 班 迪 達 禪 師 (U Paṇḍita) 指 導 的 禪 修 者 個 案 個 案 1. 住 在 仰 光 塔 魏 區 (Ta Mwe, Race Course South Side, No. 32) 五 十 五 歲 的 陶 慶 嫻 (Daw Khin Sein), 在 四 十 五 歲 那 一 年, 腹 部 長 了 一 個 腫 塊 (lump), 此 後, 上 腹 疼 痛 (epigastrium) 頭 痛 暈 眩 消 化 不 良, 以 及 其 它 小 病 症 便 接 踵 而 來 如 果 不 小 心 吃 到 較 難 消 化 的 食 物, 病 情 就 會 加 劇 雖 然 她 曾 接 受 傳 統 及 西 方 的 醫 療, 服 用 各 式 的 藥 物, 但 都 未 見 效 最 後, 她 的 一 位 當 醫 生 的 兒 子 建 議 她 動 手 術 但 是, 因 為 陶 慶 嫻 對 動 手 術 感 到 害 怕 或 者, 因 為 她 想 要 為 法 精 進, 所 以 她 在 緬 曆 1337 年 1 月 (Hnaung Ta Gu) 的 第 八 個 月 盈 日 ( 西 元 1975 年 4 月 )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幾 天 後, 她 舊 疾 ( 腹 部 的 腫 塊 ) 發 作, 其 他 的 小 病 症 也 伴 隨 而 來 她 哭 泣 道 : 來 禪 修 中 心 是 錯 誤 的 決 定! 還 曾 生 起 了 不 如 歸 去 的 念 頭 那 時, 她 年 輕 時 被 木 頭 砸 傷 過 的 大 拇 指 舊 傷 也 復 發 了, 讓 她 痛 得 掉 下

18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眼 淚 加 上 兩 年 前 開 始 出 現 的 上 臂 疼 痛, 也 在 此 時 雪 上 加 霜 地 猛 烈 折 磨 她 [35] 儘 管 這 些 發 作 的 舊 疾 煎 熬 著 她, 她 仍 然 努 力 奉 行 禪 師 的 教 導 就 在 一 次 當 她 專 心 致 志 於 正 念 修 行 時, 木 頭 所 造 成 的 拇 指 舊 傷 以 及 上 臂 的 疼 痛 完 全 地 止 息 了, 那 時 她 的 身 體 感 到 清 涼 舒 適, 完 全 沒 有 那 些 疾 病 的 任 何 徵 兆 從 此, 她 對 正 念 修 行 更 加 具 有 熱 忱 在 密 集 禪 修 的 第 二 十 八 天, 那 原 本 壓 迫 到 胸 口, 讓 她 感 到 悶 苦 難 受 的 大 腫 塊 向 下 挪 移 且 嘎 的 一 聲 碎 裂 瓦 解! 隨 後, 因 腫 塊 碎 裂 所 引 發 的 出 血 弄 髒 了 她 的 下 裙, 接 連 三 天 她 必 須 經 常 更 換 衣 裳 從 中, 她 也 了 悟 色 身 是 個 沉 重 的 負 擔 雖 然 她 曾 以 為 這 大 出 血 會 讓 她 變 得 虛 弱, 然 而 她 發 現 結 果 正 好 相 反, 她 比 以 往 更 強 健, 更 健 康, 身 心 同 時 獲 得 淨 化 隨 著 腫 塊 碎 裂, 原 本 伴 隨 而 來 的 疾 病 也 得 以 痊 癒 除 了 感 恩 禪 師 之 外, 她 也 感 激 她 的 丈 夫 能 支 持 她 全 心 地 為 法 精 進 在 此 之 後, 她 滿 懷 信 心 地 持 續 精 勤 努 力 直 到 圓 滿 殊 勝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禪 師 對 她 的 努 力 相

18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當 滿 意 此 外, 以 往 她 必 須 慎 選 食 物, 但 從 此 以 後 她 已 不 必 那 樣 挑 選 食 物 回 家 後 不 到 十 天, 她 去 作 檢 查, 結 果 得 知 已 不 需 動 手 術 至 今, 陶 慶 嫻 仍 然 很 健 康, 不 論 是 世 間 的 雜 事 或 者 是 修 行, 她 都 比 以 往 更 加 得 心 應 手 [36] 個 案 2. 五 十 九 歲, 住 在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Mahāsī Thathana Yeiktha) 職 工 園 區 的 陶 曇 (Daw Than), 在 三 十 歲 時 就 患 有 高 血 壓 無 論 是 傳 統 或 西 方 的 醫 藥 都 只 能 稍 略 緩 和 病 情, 無 法 徹 底 治 癒 她 必 須 每 日 測 量 血 壓, 因 為 高 血 壓 的 症 狀 日 益 嚴 重, 無 論 在 身 體 上 或 心 理 上 都 受 到 很 大 的 痛 苦 雖 然 她 曾 有 為 法 精 進 的 念 頭, 但 一 直 沒 有 付 諸 行 動, 她 以 為, 自 己 的 健 康 狀 況 無 法 讓 自 己 保 持 正 念 終 於, 在 緬 曆 1337 年 2 月 (kason)( 西 元 1975 年 5 月 ), 在 強 烈 的 求 法 欲 之 驅 使 下, 她 來 禪 修 中 心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然 後 就 在 禪 修 中 心 久 住 下 來, 禪 修 中 心 成 為 她 的 家 開 始 的 時 候, 並 沒 有 特 殊 的 事 情 發 生 第 五

18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天, 她 的 血 壓 上 升, 頭 部 沉 重 到 擡 不 起 來, 她 的 子 女 因 而 趕 到 中 心 來 要 接 她 去 接 受 醫 療, 但 是 那 時 她 心 想 : 我 寧 可 在 為 法 精 進 的 時 候 死 去! 所 以 她 決 定 不 離 開, 要 留 下 來 繼 續 努 力 修 行 以 坐 姿 修 行 正 念 時, 她 的 身 體 不 時 搖 動 傾 斜, 好 像 要 從 座 位 跌 下 似 的, 身 體 既 沉 重 又 僵 直 當 她 依 循 禪 師 的 指 導, 不 斷 地 以 正 念 觀 察 當 下 生 起 的 一 切 現 象 時, 她 感 覺 某 個 東 西 在 胸 中 爆 裂! 驀 地, 她 的 整 個 身 體 被 捲 入 烘 然 熱 氣 之 中, 同 時 也 散 發 出 光 芒 15 在 此 之 後, 她 的 正 念 修 行 非 常 順 利 以 前 剛 開 始 時, 她 必 須 很 努 力 才 能 坐 修 一 個 小 時, 但 是 自 從 這 件 事 之 後, 她 能 夠 禪 坐 兩 個 半 小 時, 而 且 只 覺 得 舒 適 喜 悅 地 坐 了 一 下 子 而 已, 身 體 感 覺 輕 快, 沒 有 任 何 痛 苦 她 持 續 地 努 力, 一 直 到 密 集 禪 修 結 束, 禪 師 對 她 的 精 進 感 到 相 當 滿 意 在 她 離 開 禪 修 中 心 時,[37] 已 測 不 出 有 任 何 高 血 壓 的 跡 象 以 前, 她 的 臉 稍 有 浮 腫, 頭 部 也 有 沉 重 感, 現 在 這 些 都 消 失 了 在 一 次 的 書 面 報 15 原 文 是 Lights were also emitted

18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告 中, 陶 曇 提 到, 因 為 受 到 毗 婆 舍 那 法 (vipassanā dhamma) 的 恩 典, 她 的 高 血 壓 已 完 全 治 癒 現 在, 她 比 以 前 的 任 何 時 候 還 要 來 得 健 康 個 案 3. 住 在 仰 光 善 喬 區 (San Kyaung) 參 連 路 (Shan Lein)11 號 的 陶 明 明 琪 (Daw Myint Myint Kyi), 自 二 十 歲 起 就 為 心 臟 病 所 苦 在 緬 曆 1328 年 時 ( 西 元 1966 年 ), 她 到 醫 院 檢 查, 醫 生 告 知 她 應 在 十 四 天 內 動 手 術 這 時 她 生 起 想 要 歸 依 三 寶 的 念 頭, 於 是 供 齋 布 施 供 養 以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首 的 僧 團, 進 行 歸 依 受 戒 以 及 澆 水 迴 向 的 儀 式 (water-pouring-dedication) *20 那 時, 馬 哈 希 尊 者 鼓 勵 她 在 動 手 術 之 前 要 為 法 精 進, 因 此 她 就 來 到 禪 修 中 心 用 功 約 在 禪 修 的 第 五 天, 她 感 覺 全 身 充 滿 膿 汁 (pus), 心 臟 也 感 到 疼 痛 因 為 坐 禪 *20 依 據 緬 甸 佛 教 習 俗, 通 常 在 進 行 大 的 善 行 之 後 ( 有 時 候, 在 之 前 ), 如 供 養 整 個 僧 團 一 餐 的 食 物 或 者 供 養 建 好 的 寺 院, 會 進 行 澆 水 儀 式 (water-pouring ritual), 希 望 所 做 善 行 能 幫 助 布 施 者 實 現 解 脫 輪 迴 之 苦 等 的 種 種 願 望, 同 時 也 ( 藉 由 邀 請 眾 生 隨 喜 此 善 行 而 ) 將 功 德 迴 向 給 一 切 眾 生

18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時 她 難 以 保 持 正 念, 所 以 便 以 行 禪 的 方 式 培 養 正 念 約 行 禪 四 到 五 個 小 時 在 晚 上 十 點 的 時 候, 她 換 成 坐 姿 修 行, 約 二 十 分 鐘 後, 正 當 她 覺 得 心 臟 似 乎 快 要 跳 出 來 的 時 候, 她 聽 到 一 個 爆 裂 聲! 受 到 驚 嚇 的 她, 四 肢 不 雅 地 攤 了 開 來, 那 時 她 也 看 到 "( saw ) 像 彈 珠 大 小 (marble-sized) 的 腫 塊 破 碎 迸 裂 之 後, 雖 然 她 繼 續 觀 照, 但 除 了 感 覺 到 坐 禪 很 順 利 之 外, 並 沒 有 特 別 的 事 發 生 接 下 來 的 五 天, 她 的 修 行 一 樣 狀 況 良 好 修 行 了 十 天 後, 她 回 醫 院 作 檢 查, 醫 生 告 訴 她 不 再 需 要 動 手 術 之 後, 當 她 有 任 何 的 疼 痛 [37] 時, 只 要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疼 痛 就 會 消 失 無 蹤 今 年 (1977) 四 月 她 到 醫 院 複 檢, 醫 生 告 訴 她, 已 經 沒 有 高 血 壓 的 症 狀 了 陶 明 明 琪 自 己 也 說, 她 現 在 覺 得 身 體 很 強 健, 沒 有 絲 毫 不 舒 服 的 感 覺, 而 她 的 高 血 壓 是 因 為 正 念 觀 察 而 痊 癒 的, 沒 有 藉 助 任 何 手 術

18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六 桑 瓦 拉 禪 師 (U Saṃvara) 指 導 的 治 病 個 案 [39] 個 案 1. 住 在 仰 光 第 二 十 七 街 119 號 的 陶 恬 琦 (Daw Thein Khyit) 在 看 顧 孫 子 的 時 候, 她 坐 的 鞦 韆 的 *21 繩 子 突 然 斷 裂, 導 致 腳 踝 嚴 重 骨 折, 醫 生 因 此 施 用 鋼 釘 來 固 定 骨 折 處 由 於 這 個 傷, 她 不 能 正 常 地 彎 曲 ( 交 疊 ) 雙 腿, 並 感 到 很 不 舒 服 這 情 形 大 約 已 經 六 年 了 這 位 女 施 主 (dakamagyi) 於 緬 曆 1339 年 2 月 (Kasone) 的 第 八 個 月 盈 日 ( 西 元 1977 年 5 月 ) 來 到 中 心 密 集 禪 修, 第 二 十 天, 她 已 經 可 以 隨 意 彎 曲 雙 腿, 隨 意 盤 坐 其 後, 隨 著 正 念 的 強 化, 她 的 傷 完 全 痊 癒 現 在 ( 同 年 3 月 (Nayone)) 她 仍 然 在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個 案 2. 住 在 仰 光 阿 龍 區 (Ah Lone) 興 羅 路 (Hsin Hla)1 號 的 六 十 四 歲 陶 努 (Daw Nu), 自 十 四 五 歲 起 *21 較 精 確 的 翻 譯 是 令 他 的 腳 踝 骨 (malleolus bone) 骨 折 斷 裂

189 毗婆舍那講記 就患有 風疾 *6 惱人的風疾經常兩 三個月就復 發 讓她覺得胸 背互相擠壓 很不舒服 在 緬曆 1339 年 1 月(Hnaung Tagu)的第十四個月盈日 她來 到禪修中心為法精進 約一星期後 她的舊病復發 胸口緊縮 腹部鼓脹 讓她覺得快要跌下座來 不過 她還是依照禪師的指導 以正念觀察這些現象 之後 即吐出一些痰液(phlegm)[40] 並覺得舒服輕鬆許多 三或四天之後 同樣的症狀再次發生 且她感覺那些 痰液是從背部裡緩緩地推移出來的 由於堅定的正 念 她的病症終於完全獲得痊癒 之後 她持續努力 修行正念 直到能夠聆聽 觀智 的錄音帶 (Nyanzin)*10 現在 她仍然很健康 快樂 個 案 3. 已 七 十 歲 住 在 北 奧 卡 拉 帕 (North Oukkalapa)塞卡吳路(Sekkawut)5 巷 118 號的陶拉(Daw Hla) 頸背有疼痛的毛病 太陽穴到眼窩也時常會感 *6 *10 見前揭注*6 見前揭注*

19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到 麻 麻 的 刺 痛 她 必 須 隨 身 攜 帶 藥 膏 藥 油 以 便 不 時 之 需 因 為 這 些 毛 病, 她 的 一 眼 已 失 去 視 覺 功 能 此 外, 她 必 須 避 開 令 人 作 噁 的 燒 焦 味 道 *22, 飲 食 也 要 留 心 控 制 彎 身 ( 或 低 頭 ) 時, 她 的 頭 部 會 感 到 突 來 的 刺 痛 在 緬 曆 1338 年 1 月 的 第 一 個 月 缺 日 ( 西 元 1976 年 4 月 ) 時, 她 到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修 行 三 天 後, 她 感 覺 頸 背 傳 來 陣 陣 刺 痛, 儘 管 她 持 續 地 觀 照, 但 刺 痛 感 並 未 消 失 然 而 她 仍 舊 依 照 禪 師 的 指 導, 精 勤 不 懈 地 觀 照,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原 本 令 人 不 舒 服 的 苦 受 就 如 同 拔 出 深 陷 的 釘 子 一 樣, 就 此 解 除 持 續 地 修 行 正 念, 她 的 定 力 和 慧 力 逐 步 地 漸 漸 加 深 現 在 她 已 不 像 以 前 那 樣 需 要 每 天 看 醫 生, 也 不 再 需 要 藥 油 或 藥 膏 來 緩 減 病 痛 個 案 4. 六 十 六 歲, 住 在 南 奧 卡 拉 帕 (Sourth Oukkalarpa) 第 十 六 區 達 摩 庸 路 (Dhamma Yone)421 號 *22 令 人 作 噁 的 焦 味, 像 是 煎 炸 或 烹 烤 多 油 脂 的 東 西, 也 指 黃 磷 火 柴 的 硫 磺 煙 味 在 緬 甸, 有 許 多 發 燒 或 罹 患 其 它 重 病 的 患 者 很 怕 這 種 味 道, 它 們 ( 對 人 體 ) 的 影 響 也 會 導 致 死 亡 Judson s Burmese-English Dictionary

19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的 陶 塔 (Daw Tha), 有 肩 痛 和 背 痛 的 毛 病 她 總 覺 得 背 肩 緊 縮, 呼 吸 也 不 順 暢 按 摩 只 能 讓 她 暫 時 得 到 紓 解 每 次 只 要 坐 下 約 十 到 十 五 分 鐘, 背 部 就 開 始 產 生 灼 熱 的 緊 縮 感,[41] 好 像 被 燒 熱 的 棍 子 戳 到 一 樣 緬 曆 1339 年 2 月 (Kasone) 的 第 四 個 月 缺 日 ( 約 西 元 1977 年 5 月 ), 她 來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依 照 禪 師 的 指 示, 她 謹 慎 且 緊 密 地 觀 察 腹 部 起 伏 坐 姿 觸 點 及 緊 縮 感 由 於 這 樣 地 以 正 念 作 觀 察, 緊 縮 的 疼 痛 感 因 此 消 失 然 而 兩 三 天 後, 它 們 又 出 現 了, 但 在 正 念 觀 照 下 疼 痛 感 再 次 消 失 不 久 後, 緊 縮 的 疼 痛 又 次 現 起, 而 且 愈 是 加 以 觀 照 疼 痛 感 就 益 加 強 烈, 就 這 樣 逐 漸 ( 有 階 段 性 ) 地 加 劇, 然 後, 突 然 之 間, 一 切 疼 痛 頓 時 完 全 消 失, 呼 吸 也 變 得 順 暢 自 在 現 在, 她 仍 然 法 喜 充 滿 地 為 法 精 進 個 案 5. 六 十 三 歲, 住 在 仰 光 阿 那 羅 他 路 (Anawratha)108 號 的 陶 娘 英 (Daw Nyan Ein), 右 大 腿 僵 硬 已 五 年 因 為 這 腿 疾, 她 在 行 走 的 時 候 總 是 緊 繃 僵

19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直 而 步 伐 蹣 跚, 拜 佛 時 也 不 能 好 好 地 跪 坐, 姿 勢 很 奇 怪 在 當 時 她 得 一 個 月 讓 人 按 摩 兩 三 次, 才 能 稍 稍 紓 緩 不 適 雖 然 曾 有 許 多 人 鼓 勵 她 為 法 精 進, 但 是 因 為 她 心 想, 自 己 連 坐 都 無 法 端 正 地 坐 好, 怎 麼 能 修 行 不 過 在 緬 曆 1338 年 1 月 (Hnaung Ta Gu) 第 十 個 月 缺 *23 日, 也 就 是 潑 水 節 (Thingyan) 的 前 夕 ( 西 元 1976 年 4 月 ), 她 終 於 來 到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依 照 禪 師 的 指 導, 努 力 修 行 正 念 約 一 個 月 後, 她 便 能 端 正 地 坐 著 之 後 隨 著 正 念 觀 察 的 功 夫 日 深, 大 腿 的 緊 繃 僵 硬 感 徹 底 消 失 恢 復 健 康 後, 她 仍 然 持 續 地 努 力 修 行 乃 至 能 夠 聆 聽 觀 智 的 錄 音 帶 (Nyanzin), 時 至 今 日, 她 還 在 繼 續 禪 修 個 案 6. 六 十 八 歲, 住 在 仰 光 空 帖 路 (Kone The)439 號 的 陶 晴 詠 (Daw Kyin Yone),( 來 禪 修 中 心 為 *23 Thingyan, 是 緬 甸 新 年 潑 水 節, 一 個 吉 慶 的 時 節 虔 誠 的 佛 教 徒 於 此 期 間 會 持 守 八 戒, 為 法 精 進 1981 年, 在 這 維 期 一 個 星 期 的 節 日 裡, 光 是 仰 光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就 有 2,300 位 禪 修 者 聚 此 精 進 修 行

19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法 精 進 時 的 ) 四 年 前, 就 患 有 支 氣 管 炎 這 疾 病 讓 她 的 身 體 一 直 很 虛 弱, 尤 其 在 熱 季 時 哮 喘 得 更 嚴 重,[42] 咳 嗽 時, 總 會 咳 出 約 半 湯 匙 的 痰, 而 咖 啡 和 其 他 甜 點 會 讓 她 的 病 情 加 重 她 甚 至 無 法 仰 躺 著 睡 覺, 必 須 臉 朝 下 趴 著 才 能 勉 強 入 睡, 在 每 天 夜 裡 都 會 因 不 適 而 中 斷 睡 眠, 有 時 甚 至 會 醒 來 三 次 之 多 白 天 的 情 況, 則 比 夜 間 還 糟 為 了 這 個 疾 病, 醫 藥 費 已 花 了 將 近 三 千 元 緬 幣 在 緬 曆 1338 年 12 月 (Tabaung) 的 第 十 一 個 月 缺 日, 她 來 到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十 天 後, 因 為 正 念 的 修 行, 她 的 支 氣 管 炎 得 以 痊 癒, 此 後 也 不 再 需 要 刻 意 禁 食 某 些 食 物 她 後 來 持 續 修 行, 直 到 能 聽 聞 觀 智 的 錄 音 帶 現 在 她 身 體 仍 很 健 康 個 案 7. 五 十 二 歲, 住 在 泰 其 鎮 (Taik Kyi) 阿 巴 街 (Awbar)231 號 的 陶 慶 雪 (Daw Kin Shwe), 從 四 十 五 歲 開 始 就 有 胃 病, 饑 餓 時 胃 會 痛 稍 微 吃 多 一 點 時 胃 也 會 痛 大 多 數 時 間, 她 只 能 吃 粥 醫 生 幫 她 打 過 許 多 針, 她 也 住 院 治 療 過, 然 而 都 只 能 暫 時 地 紓 解 病 痛 而

19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已, 症 狀 仍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發 作 她 也 曾 接 受 過 緬 甸 傳 統 醫 療, 不 過 一 再 復 發 的 情 形 依 然 為 此 她 已 付 出 許 多 醫 藥 費, 且 身 體 變 得 羸 瘦 虛 弱 後 來, 她 總 是 要 隨 身 攜 帶 著 蘇 打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受 這 胃 病 之 苦 以 來, 已 整 整 十 一 年 了 緬 曆 1338 年 1 月 (Hnaung Tagu) 第 五 個 月 盈 日 ( 西 元 1976 年 4 月 ), 她 來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四 五 天 後, 那 胃 疾 在 她 觀 照 時 疼 痛 即 消 失, 但 在 第 二 十 天 時 又 復 發 她 依 禪 師 所 教, 持 續 觀 察 那 疼 痛, 兩 天 後 她 的 病 完 全 得 癒, 從 此 未 再 發 作 [43] 在 2 月 的 第 七 個 月 缺 日 ( 約 她 到 中 心 後 的 第 42 天 ), 她 就 被 允 許 聆 聽 觀 智 的 錄 音 帶 (Nyanzin), 之 後 她 又 繼 續 精 進 直 到 3 月 的 第 八 個 月 盈 日 她 不 用 再 避 開 某 些 食 物, 不 用 再 接 受 打 針 治 療, 體 重 也 回 升, 原 本 帶 來 中 心 的 藥 物 都 無 需 用 上 現 在, 在 記 錄 這 事 時 ( 即 3 月 的 第 10 個 月 缺 日 ), 她 仍 舊 健 康 快 樂 個 案 8. 五 十 二 歲, 住 在 仰 光 耶 加 妙 其 路 (Ye

19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Kyaw Myaung Kyi)42 號 的 陶 婷 婷 (Daw Tin Tin), 因 跌 倒 而 傷 到 她 的 右 大 腿 種 種 的 治 療 只 能 讓 她 的 病 情 暫 時 轉 好, 但 未 能 徹 底 治 癒 拜 佛 時, 乃 至 求 戒 時, 因 為 疼 痛 的 關 係, 她 都 無 法 安 穩 地 坐 好 當 她 在 緬 曆 1338 年 1 月 (Hnaung Tagu) 的 第 一 個 月 缺 日 來 中 心 為 法 精 進 時, 她 的 病 況 已 經 持 續 兩 年 精 進 修 行 期 間, 某 次 在 她 專 心 禪 坐 約 一 小 時 的 時 候, 她 感 覺 臀 部 彷 若 長 出 一 個 大 腫 塊 當 她 繼 續 觀 察 那 個 腫 塊 時, 她 感 覺 到 它 發 出 像 是 冒 泡 的 啵! 的 一 聲, 倏 地 從 她 的 大 腿 剝 離 開 來 當 初 在 她 來 中 心 開 始 禪 修 之 時, 她 只 能 打 坐 很 短 的 時 間 ; 十 五 天 後, 她 可 以 一 坐 兩 三 個 小 時, 一 天 坐 個 五 次 以 上 ; 最 後, 她 可 以 連 續 打 坐 四 個 小 時 又 過 了 十 五 天 後, 她 的 病 全 好 了 現 在 她 健 康 又 快 樂, 不 需 再 依 賴 藥 物 或 按 摩 前 後 大 概 精 進 用 功 了 五 十 天, 她 就 聽 到 觀 智 的 錄 音 帶 (Nyanzin) 返 家 以 後, 她 也 盡 可 能 地 找 時 間 練 習 正 念 的 修 行 雖 然 還 有 許 許 多 多 其 他 的 例 子, 但 是 上 述 這 些 案 例 應 就 足 以 證 明, 修 行 正 念 確 實 可 以 治 癒 疾 病

19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七 疾 病 由 於 覺 支 而 得 痊 癒 [44] 在 上 述 的 故 事 裡, 重 大 疾 病 不 靠 咒 語 或 一 般 的 醫 藥 [ 而 只 靠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 就 能 痊 癒, 這 確 實 是 件 奇 妙 的 好 事 當 然, 認 定 只 有 世 間 醫 藥 才 有 療 效 的 人, 可 能 不 會 相 信 這 些 事 無 論 如 何, 因 為 上 述 這 些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案 例 都 是 千 真 萬 確 的 真 實 故 事, 若 不 相 信, 只 是 窄 化 自 己 的 知 識 和 視 野 而 已 在 此, 我 們 應 解 釋 疾 病 之 所 以 能 痊 癒 的 原 因 曾 有 一 次, 大 迦 葉 尊 者 (Mahākassapa) 生 了 重 病, 佛 陀 即 為 他 開 示 關 於 七 覺 支 (bojjhaṅga) 的 法 義, 聽 聞 佛 陀 的 說 法, 尊 者 的 疾 病 便 不 藥 而 癒 同 樣 地, 大 目 犍 連 尊 者 (Mahāmoggallāna) 也 曾 經 因 為 從 佛 陀 那 裡 聽 聞 到 同 樣 的 覺 支 法 的 法 義, 而 治 好 自 己 的 疾 病 此 外, 佛 陀 亦 曾 於 染 重 病 之 時, 吩 咐 闡 陀 尊 者 (Cunda Thera) 講 述 覺 支 法, 闡 陀 尊 者 說 畢, 佛 陀 的 疾 病 也 得 痊 癒 16 這 些 事 跡 被 記 載 於 佛 典 中, 幾 乎 每 個 佛 教 徒 都 耳 熟 16 SN V (=SN 46: 14-16)

19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能 詳 聽 聞 過 這 些 事 跡 的 人, 相 信 都 能 接 受 並 深 信 覺 支 法 的 力 量, 堪 能 治 癒 疾 病 我 們 可 以 問, 在 上 述 三 個 佛 典 所 記 的 事 例 中, 疾 病 是 否 因 為 聽 聞 到 說 法 的 聲 音 而 得 痊 癒?[45] 或 者, 疾 病 之 所 以 能 痊 癒 是 因 為 專 注 聽 法 時 自 身 內 生 起 了 覺 支 法? 認 為 是 說 法 的 聲 音 治 好 了 疾 病, 這 也 不 無 可 能 ; 但 是, 應 知 道, 聞 法 時 所 生 起 的 淨 信 等 等 善 心, 也 能 讓 疾 病 消 失 ; 同 樣 地, 我 們 也 應 知 道, 在 聽 聞 佛 法 時, 因 為 保 持 正 念 而 生 起 的 覺 支 法, 能 夠 治 癒 疾 病 在 上 述 這 三 種 方 式 中, 最 後 一 種 應 是 最 可 靠 的 此 下, 即 約 略 解 釋 疾 病 如 何 藉 由 第 三 種 的 方 式 而 得 治 癒 佛 陀 曾 分 別 向 尊 者 大 迦 葉 及 大 目 犍 連 說 示 : Sattime, Kassapa bojjhaṅgā (sattime Moggalāna bojjhaṅgā) mayā sammadakkhātā bhāvitā bahulīkatā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nti SN V

19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Kassapa: 迦 葉! ([ 或 ]Moggalāna: 目 犍 連!) bhāvitā: 若 [ 人 ] 修 得 bahulīkatā: 反 覆 修 習 mayā: 我 已 sammadakkhātā: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sattime bojjhaṅgā: 七 個 覺 支, saṃvattanti:[ 它 們 ] 將 會 引 生 abhiññāya: 殊 勝 的 智 慧 sambodhāya: 徹 底 的 覺 悟, nibbānāya: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在 這 裡,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一 詞, 意 指 唯 親 證 後 才 能 真 正 被 正 確 地 說 明 的 有 些 人 可 能 只 憑 推 測 思 惟, 就 據 以 討 論 世 間 和 修 行 的 種 種 事,[46] 而 他 們 對 於 那 些 事 其 實 完 全 沒 有 親 身 或 者 說 是 直 接 的 經 驗 就 此 看 來, 不 能 說 他 們 的 話 是 正 確 的 與 此 迥 異 的 是,

19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佛 陀 只 會 在 親 證 或 親 知 ( 某 事 ) 後, 才 討 論 它, 俾 使 其 他 人 也 能 和 他 一 樣 親 自 證 知 換 言 之, 佛 陀 只 述 說 真 理, 佛 陀 的 話 不 可 能 有 訛 誤 因 此 佛 陀 於 開 示 中 用 sammadakkhātā" 這 語 詞, 即 已 被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 覺 支 ) [ 可 知, 已 被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覺 支 法, 是 佛 陀 親 自 證 知 的 真 理 ] 對 於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這 句 話, 人 們 可 能 會 提 問 : 了 知 什 麼? 何 謂 殊 勝? 答 案 是, 了 知 四 聖 諦 其 了 知 的 方 式 不 是 藉 由 聽 聞, 而 是 以 殊 勝 的 方 式, *24 親 證 的 方 式 了 知 四 聖 諦 : 在 自 身 裡 只 有 名 *25 (nāma) 色 (rūpa), 他 人 也 只 是 名 色 [ 的 組 合 ], 究 竟 而 言 (ultimately), *26 並 沒 有 眾 生 這 樣 的 事 物 存 *24 較 為 直 譯 但 有 點 笨 拙 的 譯 語 是 在 自 己 的 相 續 裡 *25 在 他 人 的 相 續 裡 *26 從 究 竟 而 言 的 意 思 是, 透 過 眼 耳 等 六 根 門 而 生 的 直 接 真 正 經 驗 的 認 知, 而 未 憑 藉 任 何 推 理 或 概 念 思 惟 舉 例 而 言, 我 們 可 能 以 一 般 的 語 言 來 說 我 們 坐 在 椅 子 上, 但 是, 閉 上 眼, 注 意 身 體 和 椅 子 接 觸 的 點 時, 我 們 無 法 體 驗 到 椅 子 這 樣 的 東 西 我 們 只 是 體 驗 到 硬 軟 溫 冷 粗 滑 所 以, 究 竟 而 言 ", 沒 有 椅 子 這 樣 的 東 西 不 過, 我 們 不 否 認, 從 概 念 的 通 俗 的 角 度 來 說, 確 實 有 椅 子 存 在

20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在 ; 再 者, 透 過 自 身 的 直 觀 而 了 知 : 由 於 它 們 不 斷 地 變 異 崩 解 (becoming and breaking up *27 ),( 名 色 ) 它 們 只 是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現 象 這 樣 的 了 知, 就 是 殊 勝 的 智 慧 僅 是 彊 記 死 背 關 於 覺 支 的 教 法, 是 否 能 夠 擁 有 這 種 智 慧 呢? 顯 然 不 能 為 了 讓 我 們 確 實 理 解, 只 有 在 自 身 修 得 且 反 覆 修 習 覺 支 法 (bojjhaṅgadhamma), 這 種 殊 勝 的 智 慧 才 會 生 起, 所 以 佛 陀 說 : bhāvitā: 若 [ 人 ] 修 得 bahulīkatā: 反 覆 修 習 引 生 徹 底 的 覺 悟 也 是 如 此 無 明 (avijjā) 和 愚 痴 (moha), 使 吾 人 在 見 聞 嗅 嚐 觸 想 之 時, 無 法 明 確 了 知 存 在 的 事 物 只 是 展 現 無 常 苦 無 我 性 質 的 名 色 兩 種 現 象 而 已 譬 如 我 們 常 在 初 見 ( 一 個 視 覺 對 象 [ 眼 所 見 色 ]) 之 後, 即 認 知 這 視 覺 目 標 是 女 人 *27 這 是 對 一 個 定 型 句 的 翻 譯 但 實 際 上, 禪 修 者 的 經 驗 是 [ 名 色 ] 出 現 消 失 或 生 起 消 逝

20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男 人 等 等 [47], 然 而 事 實 上 這 就 是 妄 想 愚 痴 (moha) 同 樣 地, 在 聞 嗅 嚐 觸 想 之 後, 認 知 到 感 官 對 象 是 男 人 女 人 等 等, 也 是 妄 想 愚 痴 這 種 錯 誤 認 知, 令 我 們 無 法 正 確 了 知 事 物 相 反 地, 在 見 聞 等 之 後, 如 果 能 立 即 生 起 正 念 觀 照, 就 能 夠 了 知 實 相 名 色 的 生 滅, 它 們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本 質 如 此 了 知 事 物, 就 是 穿 透 愚 痴 後 所 得 的 覺 悟 如 果 以 正 念 觀 察 每 次 見 聞 嗅 等 現 象 而 修 得 覺 支 法, 穿 透 ( 愚 痴 ) 而 生 的 覺 悟 就 會 產 生 因 為 了 知 難 知 之 事, 所 以 稱 之 為 徹 底 的 覺 悟 藉 由 道 智 證 得 涅 槃 時, 此 徹 底 的 覺 悟 會 更 加 明 顯 因 此, 經 典 說 引 生 徹 底 的 覺 悟 依 照 上 面 所 說 的,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智 與 道 智 而 徹 底 了 知 事 物 的 本 質 時, 一 切 煩 惱 和 苦 將 會 止 息 因 此 經 典 說 : nibbānāya saṃvattanti 引 生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與 苦 的 止 息 世 尊 略 說 教 法 大 義 之 後, 即 廣 解 內 容 如 下 : Katame satta satisambojjhaṅgo kho, kassapa, mayā sammadakkhāto bhāvito bahulīkato

20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ti.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kho, kassapa: 大 迦 葉! Katame satta: 七 個 [ 覺 支 ] 是 哪 些 呢?[48] bhāvito: 若 [ 人 ] 修 得 bahulīkato: 反 覆 修 習 mayā: 我 已 sammadakkhāto: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satisambojjhaṅgo: 念 覺 支, saṃvattati:[ 它 ] 將 會 引 生 abhiññāya: 殊 勝 的 智 慧 sambodhāya: 徹 底 的 覺 悟, nibbānāya: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對 每 次 生 起 的 見 聞 等 現 象, 保 持 念 住 或 觀 察, 就 是 念 覺 支 覺 支 bojjhaṅga 一 詞, 由 bodhi (= 覺 悟 智 慧 ), 和 aṅga (= 要 素 成 分 ) 所 組 成

20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bojjhaṅga 的 意 思, 是 覺 悟 的 要 素, 事 實 上, 指 的 就 是 毗 婆 舍 那 智 (vipassanāñāṇa) 和 道 智 (magga-ñāṇa) 的 要 素 依 據 次 級 的 詮 釋 (inferior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omakanaya), 名 色 辨 別 智 (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 緣 攝 受 智 及 觸 知 智 可 稱 為 覺 支 ; 然 而 注 釋 書 乃 以 高 級 的 詮 釋 (superiour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ukkaṭṭhanaya) 來 解 釋, 所 以 說 覺 支 只 從 生 滅 智 開 始 就 此 而 言, 前 述 疾 病 的 治 癒 和 疼 痛 的 止 息 等 情 況, 應 理 解 為 從 生 滅 智 開 始 才 變 得 顯 著 然 而, 對 於 熱 忱 精 勤 全 心 投 入 的 禪 修 者 來 說, 在 毗 婆 舍 那 定 力 變 好 時, 即 可 能 感 受 到 病 情 趨 向 緩 和 每 次 觀 察 起 伏 坐 觸 想 痛 見 聞 等 現 象 時, 所 具 有 的 念, 就 是 念 覺 支 (satisambojjhaṅga) 應 記 得, 病 痛 的 治 癒 或 消 失, 歸 功 於 每 次 正 念 觀 察 時 所 培 育 的 念 覺 支 [49] 擇 法 覺 支 (dhammavicaya) 和 其 餘 的 覺 支, 則 是 隨 著 念 覺 支 的 觀 照 力 而 生 起 增 強

20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擇 法 是 一 種 直 觀 的 智 慧, 能 夠 檢 驗 名 色, 分 辨 它 們 的 特 相 與 共 相, 即 是 無 常 苦 無 我 每 次 正 念 觀 察 時 若 能 如 此 辨 別, 就 是 在 修 習 擇 法 覺 支 的 智 慧 不 消 說, 藉 由 此 擇 法 覺 支, 能 夠 成 就 殊 勝 的 智 慧 等 等 因 此, 佛 陀 說 : dhammavicayasambojjhaṅgo kho, kassapa, mayā sammadakkhāto bhāvito bahulīkato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ti. 迦 葉! 若 [ 人 ] 修 得 反 覆 修 習 我 已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擇 法 覺 支,[ 它 ] 將 會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徹 底 的 覺 悟,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再 者, 每 次 正 念 觀 察 時, 行 者 需 要 努 力 才 能 作 好 觀 察 這 個 努 力 就 是 精 進 覺 支 (vīriyasambojjhaṅga) 當 觀 察 的 正 念, 趨 於 穩 定 成 熟 的 時 候, 喜 悅 (pīti) 會 生 起, 喜 悅 在 生 滅 智 現 前 時, 尤 其 明 顯 隨 著 喜 悅 而 到 來 的 身 心 寧 靜, 即 是 輕 安 (passaddhi) 當 觀 察 的 正 念 趨 於 穩 定 成 熟 時, 這 輕

20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安 也 會 變 得 顯 著 每 次 正 念 觀 察 時,( 心 ) 像 是 被 釘 住 一 樣, 牢 固 地 安 置 在 所 緣 上, 這 樣 的 ( 心 的 ) 特 質 就 是 定 (samādhi) 觀 察 順 利 的 時 候, 這 個 定 會 開 始 出 現 因 此, 佛 陀 如 下 那 樣 教 導 精 進 等 覺 支 :[50] vīriyasambojjhaṅgo.pītisambojjhaṅgo passad dhisambojjhaṅgo.samādhisambojjhaṅgo kho, kassapa, mayā sammadakkhāto bhāvito bahulīkato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ti. 迦 葉! 若 [ 人 ] 修 得 反 覆 修 習 我 已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精 進 覺 支 喜 覺 支 輕 安 覺 支 定 覺 支,[ 它 ] 將 會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徹 底 的 覺 悟,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當 正 念 和 觀 照 力 特 別 好 的 時 候, 禪 修 者 不 需 要 為 了 讓 所 緣 清 晰 而 刻 意 努 力 *28 正 念 的 觀 察 像 是 自 動 生 起 一 樣 *29 這 時 候, 信 和 慧 平 衡, 精 進 和 定 也 互 不 *28 *29 以 譯 者 的 話 來 說, 就 是 高 度 專 注 以 便 能 夠 清 楚 地 看 見 所 緣 換 句 話 說 : 好 像 自 動 地 拾 起 它 所 能 覺 察 到 的 一 切 所 緣 一 樣

20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超 勝, 這 種 平 衡 的 狀 態 就 是 微 細 難 知 的 捨 覺 支 (upekkhasambojjhaṅga) 只 有 透 過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證 得 生 滅 智 的 時 候, 才 能 親 身 體 驗 此 捨 覺 支 佛 陀 這 樣 教 導 捨 覺 支 : upekkhasambojjhaṅgo kho, kassapa, mayā sammadakkhāto bhāvito bahulīkato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ti. 迦 葉! 若 [ 人 ] 修 得 反 覆 修 習 我 已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捨 覺 支,[ 它 ] 將 會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徹 底 的 覺 悟,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以 上 即 是 佛 陀 針 對 七 覺 支, 為 大 迦 葉 尊 者 所 說 的 教 導 佛 陀 也 曾 對 大 目 犍 連 尊 者, 說 示 相 同 的 教 法, [51] 二 則 經 文, 只 是 當 機 眾 不 同 而 已 如 上 述 的 教 導 後, 佛 陀 結 論 說 : Ime kho, kassapa, satta bojjhaṅgā mayā sammadakkhātā bhāvitā bahulīkatā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nti

20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迦 葉! 若 [ 人 ] 修 得 反 覆 修 習 我 已 徹 底 說 明 過 的 這 七 覺 支,[ 它 們 ] 將 會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徹 底 的 覺 悟, 以 及 涅 槃 一 切 煩 惱 的 止 息, 苦 的 止 息 經 典 記 載, 在 聽 聞 佛 陀 針 對 覺 支 的 說 法 後, 大 迦 18 葉 和 大 目 犍 連 兩 人 原 本 的 疾 病 即 徹 底 痊 癒 我 們 可 以 這 樣 思 考 這 件 事 : 二 位 尊 者 在 思 惟 證 得 阿 羅 漢 以 前 所 修 得 的 覺 支 法 之 後, 以 正 念 觀 察 當 下 生 起 的 名 色 法 而 ( 再 次 ) 修 習 它 們 時, 疾 病 得 以 痊 癒 就 如 現 在 的 西 醫 會 說 : 如 果 好 的 " 組 織 ( 如 血 球 等 等 ), 在 藥 物 的 幫 助 下, 打 敗 壞 的 " 微 生 物 ( 細 菌 / 病 毒 ), 疾 病 就 會 痊 癒 同 樣 地, 可 以 認 為 由 覺 支 法 所 緣 生 的 好 的 清 淨 的 " 色 法 戰 勝 壞 的 " 色 法 之 後, 因 為 壞 的 色 法 消 失 滅 盡, 所 以 疾 病 得 以 痊 癒 18 Idamavaoca bhagavā. Attamano āyasmā mahākassapo bhagavato bhāsitaṃ abhinandi. vuṭṭhahi cāyasmā mahākassapo tamhā ābādhā. Tathāpahīno cāyasmato mahākassapassa so ābādho ahosīti

20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大 迦 葉 尊 者 和 大 目 犍 連 尊 者 皆 是 阿 羅 漢, 本 來 即 具 有 能 夠 輕 易 地 修 習 覺 支 法 的 能 力 但 是, 因 為 在 聞 法 的 助 緣 下 所 修 得 的 覺 支 法 比 未 聞 法 而 修 來 的 更 有 力 量 我 們 也 可 以 認 為, 為 了 讓 ( 聽 者 ) 修 得 特 別 有 力 的 覺 支 法 以 治 癒 他 們 的 疾 病,[52] 佛 陀 才 開 示 這 個 教 導 在 聆 聽 闡 陀 尊 者 (Cunda) 依 佛 陀 指 示 所 說 的 類 似 教 導 後, 佛 陀 自 己 也 療 癒 本 身 的 疾 病 就 此 而 言, 聽 聞 佛 法 顯 然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因 此, 當 任 何 能 正 確 說 法 的 人 在 講 說 佛 法 時, 我 們 都 應 該 仔 細 且 恭 敬 地 諦 聽 我 們 尤 其 應 小 心, 不 能 懷 有 不 敬 的 態 度, 以 為 我 已 經 知 道 了! 這 人 不 可 能 說 些 我 不 知 道 的 事! 至 此, 我 們 可 以 了 解, 佛 陀 和 阿 羅 漢 能 夠 透 過 覺 支 法 的 修 習, 滅 除 如 疾 病 和 疼 痛 等 的 身 苦, 安 樂 地 活 在 現 世 我 們 也 明 白, 禪 修 者, 即 使 並 非 是 阿 羅 漢, 也 同 樣 能 夠 依 此 去 除 病 苦 和 疼 痛 佛 陀 和 阿 羅 漢 透 過 毗 婆 舍 那 修 習 覺 支 法 而 安 樂 地 活 在 現 世, 這 一 點 充 分 記 載 於 相 應 部. 蘊 相 應 ( 緬 甸 版 SN II 136):

20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api ca ime dhammā bhāvitā bahulīkatā diṭṭhadhammasukkhavihārāya ceva saṃvattanti satisampajaññāya ca. [ 逐 詞 對 照 翻 譯 (Nissaya):] api ca: 雖 然, 就 阿 羅 漢 而 言, 毗 婆 舍 那, 即 觀 察 五 蘊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並 不 會 對 他 的 修 行 有 所 增 減 ime dhammā: 但 是, 在 見 聽 觸 知 等 現 象 生 起 時, 因 觀 察 這 些 名 色 法 的 無 常 苦 無 我,[53] 而 現 起 的 這 些 覺 支 法 和 道 支 法 bhāvitā: 若 被 ( 他 們 ) 修 習, bahulīkatā: 一 再 修 習, saṃvattanti:( 這 些 法 ) 將 引 生 diṭṭhadhammasukkhavihārāya ceva: 現 法 的 樂 住, 以 及 satisampajaññāya ca: 念 與 明 覺 ( 的 生 起 ) (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 具 戒 經 講 記 (Discourse on

210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Sīlavantasutta), 已 詳 細 說 明 上 述 巴 利 的 涵 義 就 現 在 仍 未 成 為 阿 羅 漢 的 禪 修 者 而 言, 除 了 在 疾 病 疼 痛 消 失 後 可 以 擁 有 現 法 樂 住 之 外, 還 能 獲 得 abhiññāya sambodhāya nibbānāya saṃvattanti[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徹 底 的 覺 悟 與 涅 槃 ] 的 利 益 此 中,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修 得 覺 支 的 真 正 利 益 即 是 abhiññāya saṃvattanti [ 引 生 殊 勝 的 智 慧 ]; 至 於 病 癒 後 所 得 之 身 安 樂, 則 只 是 附 帶 的 次 要 收 穫 因 此, 想 要 治 癒 疾 病 而 勤 修 正 念 的 禪 修 者, 也 應 該 要 繼 續 努 力 直 到 藉 由 殊 勝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了 知 四 聖 諦, 並 藉 由 道 智 果 智 親 證 涅 槃 體 驗 一 切 苦 的 止 息, 如 此 才 算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的 真 正 利 益

21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212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巴 英 術 語 彙 編 Abhidhamma 具 備 分 析 式 教 理 的 佛 典, 它 以 僅 持 續 生 住 滅 三 個 小 剎 那 的 心 識 剎 那 作 為 時 間 刻 度 Anatta 無 我 Anicca 無 常 Aṅga 要 素 成 分 Arahant 完 全 斷 除 煩 惱 的 聖 者 Ariya 聖 的, 或 證 得 聖 道 的 聖 者 Ariyamagga 聖 道,( 阿 毘 達 磨 中, 有 時 只 作 magga), 指 證 見 涅 槃, 同 時 拔 除 結 或 煩 惱 的 道 心 剎 那 (i) 藉 由 預 流 道 (sotapatti-magga), 成 為 須 陀 含, 它 斷 除 我 見 疑 戒 禁 取 見 (ii) 藉 由 一 來 道 (sakadāgāmi-magga), 成 為 斯 陀 含, 它 薄 弱 欲 貪 和 瞋 (iii) 藉 由 不 還 道 (anāgāmi-magga), 成 為 阿 那 含, 它 徹 底 斷 除 欲 貪 和 瞋 [59]

21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iv) 藉 由 阿 羅 漢 道 (arahatta-magga), 成 為 阿 羅 漢, 它 進 一 步 斷 除 五 上 分 結 : 色 貪 無 色 貪 慢 掉 舉 無 明 Atta 我 靈 魂, 任 何 被 認 是 永 恒 不 變 的 實 體 Attakilamathānuyoga 苦 行 自 我 折 磨 Aṭṭhakathā 巴 利 三 藏 的 注 釋 書 Avijjā 無 明 Bhante 大 德 啊! 尊 者 啊! Bhikkhu 比 丘 乞 士 Bojjhaṅga 覺 支, 智 慧 的 因 素 Citta 心 Dhamma 佛 法 真 理 Dhamma 事 物 現 象 Dhammavicaya 擇 法, 檢 驗 ( 直 接 經 驗 的 ) 現 象 Dīghanīkāya 長 部 Dukkha 苦 痛 災 難

214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Kammajarūpa [ 業 生 色,] 由 業 所 生 的 色 Kammaṭṭhāna Kammaṭṭhānācariya Kappiya-kāraka Magga Maggañāṇa [ 業 處,]( 心 靈 上 的 ) 工 作 場 所, 也 就 是 觀 察 專 注 的 所 緣 目 標 [ 業 處 阿 闍 黎,] 教 導 業 處 的 老 師, 禪 師 [ 淨 人,] 幫 助 比 丘 將 資 具 轉 為 如 法 的 人, 比 丘 的 財 產 管 理 者 或 侍 者 道 ( 參 考 ariyamagga) 道 智 隨 著 道 心 而 生 起 的 智 慧, 它 能 見 到 涅 槃 Majjhimanikāya 中 部 Metta 希 望 他 人 幸 福 的 慈 心 狀 態, 其 中 完 全 沒 有 私 心 [60] Moha 愚 痴 Nāma 名, 具 有 傾 向 = 了 知 所 緣 的 能 力 ; 心 理 現 象 念 住 一 切 在 自 身 內 生 起 的 名 法, 意 指 : 藉 由 正 觀 照, 只 是 純 粹 地 知 道 自 己 的 念 頭 想 像 心 理 狀 態 ( 如 喜 悲 焦 急 貪 瞋 疑

21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 名 色 辨 別 智 挫 折 感 快 樂 等 ), 而 不 批 判 評 斷 它 Ñāṇa 智 ( 在 此, 用 直 觀 的 洞 察 較 適 合 ) Nibbāna 涅 槃, 一 切 苦 ( 諸 行 ) 的 止 息 Omakanaya 次 級 的 詮 釋 Pāli [ 巴 利,] 和 注 疏 相 對 的 三 藏 聖 典 ; 或 者 指 記 載 三 藏 聖 典 的 語 言 Paññā 慧 Paramattha Parinibbāna 究 竟 法, 也 就 是 不 用 概 念 思 惟 想 像, 而 被 直 接 覺 知 的 真 實 事 物 依 據 阿 毘 達 磨, 有 四 種 究 竟 法 : 心 心 所 ( 名 法 的 一 種, 和 心 共 生 共 滅 ) 色 和 涅 槃 也 可 參 考 [ 本 篇 ] 注 *26 阿 羅 漢 死 亡 後 的 狀 態, 一 種 完 全 無 苦 的 狀 態 Passaddhi 輕 安 寧 靜 Paṭipatti 行 道 修 行 方 式

216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Phala Phalañāṇa Phalasamāpatti 果 僅 一 剎 那 的 道 心 拔 除 了 相 對 應 的 煩 惱 [61] 緊 接 在 道 心 之 後 ( 仍 以 涅 槃 為 所 緣 ) 的 兩 三 個 心 識, 即 名 為 果 心, 它 們 只 是 道 心 的 結 果, 享 受 著 涅 槃 而 未 作 任 何 ( 拔 除 煩 惱 的 ) 工 作 果 智 與 道 心 一 同 生 起 的, 直 觀 涅 槃 的 智 慧 果 等 至 除 了 緊 接 於 道 心 之 後 的 果 心 之 外, 其 他 享 受 著 涅 槃 樂 的 果 心 即 是 果 等 至 隨 著 個 人 的 定 力 不 同, 果 等 至 的 時 間, 可 能 延 續 幾 秒 乃 至 最 多 七 天 Pīti 喜 Puthujjana 凡 夫, 非 聖 者 Rūpa 色 究 竟 法 的 一 種, 不 具 有 認 知 的 能 力, 不 會 有 所 緣 其 特 色 是, 它 會 受 氣 溫 等 影 響 而 變 壞 改 變 在 實 際 修 行 裡, 色 指 五 根 所 直 接 經 驗 到 的 五 種 感 官 對 象, 如 顏 色 聲 音 氣 味 味 道 以 及 如 熱 冷 重 輕 硬 軟 等 的 現

21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象 Rūpajivitindriya 色 命 根 Saddhā 信 信 心 Samādhi 定 Sāmaṇera 沙 彌 Sambojjhaṅga 覺 支, 智 慧 的 要 素 Saṅgha 佛 教 僧 團 Sammadiṭṭhi 正 見, 聖 八 支 道 的 第 一 支 Sammasambuddha [ 正 等 覺 ] 僅 靠 自 己 而 完 全 覺 悟 的 人, 佛 陀 Sampajañña [ 正 知,] 透 過 直 觀 而 得 的 現 量 智 [62] Saṃvega ( 修 行 上 的 ) 迫 切 感 [, 出 離 心 ] Saṃyuttanikāya 相 應 部 Sāsana 佛 陀 的 教 法 / 教 導 Sati 念, 觀 察 ( 見 [ 本 篇 ] 注 *1) Satipaṭṭhāna 念 處

218 第 二 篇 法 的 醫 療 : 毗 婆 舍 那 治 病 的 個 案 Sīla 戒 尸 羅 Sīmā 戒 堂, 僧 團 用 來 傳 授 具 足 戒 每 半 月 誦 戒 的 地 方 Sutta 經 修 多 羅 Thera [ 長 老,] 戒 臘 十 年 以 上 的 比 丘 Ṭīkā 注 解 注 釋 書 的 疏 鈔 Udayabbayañāṇa 生 滅 智 ( 洞 察 名 色 法 剎 那 生 滅 的 智 慧 ) Ukkaṭṭhanaya 高 級 的 詮 釋 Upajjhācariya 親 教 師, 剃 度 新 來 比 丘 的 長 老 Upādānakkhandha 五 取 蘊, 成 為 執 著 對 象 的 五 種 ( 名 色 ) 法 Upekkhā 捨 中 捨, 中 庸 的 Vassa Vipassanā 佛 教 僧 團 每 年 雨 季 時 結 夏 安 居 三 個 月 的 期 間, 每 安 居 一 次, 戒 臘 即 增 加 一 歲 [ 毗 婆 舍 那 或 內 觀 ], 不 斷 觀 察 自 身 名 色 現 象 時, 了 知 名 色 法 真 實 本 質

21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的 直 觀 智 慧 Vīriya/ viriya 精 進 努 力 Yogi (m.), yoginī (f.) 為 法 精 進 的 人, 禪 修 者

220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22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戒 喜 禪 師 (U Sīlānanda Sayādaw) 開 示 一 九 九 八 年 四 月 四 日 於 美 國 上 座 部 佛 教 會 (TBSA) 一 日 禪 我 想 從 這 本 馬 哈 希 尊 者 開 示 選 集 中, 選 一 些 段 落 讀 給 你 們 聽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著 述 頗 多, 大 多 數 是 他 在 不 同 場 合 的 開 示 這 些 已 被 謄 寫 彙 編 刊 行 出 版 的 開 示, 因 為 經 過 整 理 編 輯, 所 以 閱 讀 起 來 並 不 困 難 我 手 中 的 這 本 書, 是 從 尊 者 許 多 英 譯 著 作 中 節 錄 一 些 段 落 而 集 成 的, 由 斯 里 蘭 卡 佛 教 出 版 協 會 (BPS) 出 版 馬 哈 希 尊 者 所 教 導 的 佛 法 內 容 極 為 廣 泛, 事 實 上, 尊 者 的 開 示 總 是 依 據 佛 典, 加 以 詳 細 的 說 明, 並 將 內 容 結 合 實 際 的 禪 修 實 踐, 這 是 尊 者 開 示 的 特 色 他 總 是 談 到 修 行 在 此, 我 們 將 他 的 這 些 開 示 稱 為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222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一 將 教 理 知 識 付 諸 實 踐 我 想 讀 給 你 們 聽 的 第 一 段 文, 標 題 叫 作 將 教 理 知 識 付 諸 實 踐 修 行 實 踐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佛 陀 的 教 法 就 像 藥 方, 如 果 我 們 要 從 藥 方 獲 得 利 益 就 必 須 服 用 那 帖 藥, 光 是 擁 有 藥 方 而 不 服 用, 無 法 治 好 我 們 的 疾 病 ; 同 樣 的, 佛 陀 的 教 導 是 要 拿 來 實 踐 的, 只 有 實 踐 佛 陀 的 教 導, 我 們 才 能 從 實 踐 中 獲 得 利 益 在 此, 馬 哈 希 尊 者 說 到 將 教 理 知 識 付 諸 實 踐, 他 說 : 依 據 佛 陀 的 教 示, 聖 八 支 道 能 令 人 到 達 沒 有 苦 的 境 界 然 而 我 們 須 牢 記, 只 有 真 正 實 踐 那 條 道 路 的 人, 才 能 從 苦 解 脫 譬 如 當 你 旅 行 時, 車 子 可 以 將 你 載 到 目 的 地, 但 是 站 在 車 子 旁 邊 的 人 只 會 留 在 原 地 聖 八 支 道 的 知 識 就 像 那 部 車 子, 如 果 你 駕 乘 它, 它 就 能 載 你 抵 達 目 的 地 ; 如 果 只 是 站 在 車 子 旁 邊, 你 便 哪 裡 也 去 不 了 想 從 一 切 苦 解 脫 的 人 應 該 使 用 那 部 車 子, 也 就 是, 他 們 必 須 將 他 們 的 知 識 運 用 在 修 行 實 踐 上 在 佛 法 中 最 重 要 的 事, 是 透 過 修 行 到 達

22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一 切 苦 止 息 的 涅 槃 佛 陀 教 法 的 宗 旨 是 要 幫 助 眾 生 從 苦 解 脫, 去 除 一 切 的 苦 馬 哈 希 尊 者 說, 如 果 我 們 想 要 斷 除 苦, 就 必 須 實 踐 佛 陀 所 教 導 的 法, 只 有 當 我 們 實 踐 佛 陀 的 教 導 時, 我 們 才 會 從 佛 法 中 獲 得 利 益 修 行 之 際, 我 們 或 許 有 時 會 懷 疑 所 修 的 方 法 : 只 是 觀 照 當 下 的 所 緣 就 能 夠 看 到 諸 法 的 本 質 嗎? 我 想, 許 多 人 都 有 這 樣 的 疑 惑 在 一 次 開 示 中, 馬 哈 希 尊 者 提 到 他 也 曾 經 懷 疑 念 處 的 修 行 方 法 他 說 : 有 些 從 未 禪 修 的 人 也 許 會 心 存 懷 疑 因 為 眼 見 為 憑, 會 有 懷 疑, 是 由 於 沒 有 親 身 的 經 驗 當 你 未 親 身 體 驗 時, 你 可 能 會 對 這 修 行 有 所 懷 疑 尊 者 又 說 : 我 自 己 也 曾 經 心 存 懷 疑 那 時, 我 並 不 喜 歡 念 處 的 方 法, 因 為 老 師 都 未 提 到 名 色 無 常

224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苦 無 我 等 等 的 佛 典 術 語 [2] 但 是, 教 導 這 方 法 的 老 師 [ 明 坤 尊 者 ] 其 實 是 很 博 學 的 長 老, 所 以 我 還 是 決 定 試 一 試 一 開 始, 我 沒 有 什 麼 進 展, 因 為 我 還 是 懷 疑 那 個 方 法, 我 認 為 它 和 究 竟 法 無 關 直 到 後 來, 在 我 認 真 依 循 老 師 的 方 法 之 後, 我 才 明 白 這 方 法 的 重 要 那 時, 我 體 認 到 這 是 最 好 的 禪 修 方 法, 因 為 它 要 求 禪 修 者 觀 照 可 被 了 知 的 一 切 法, 這 讓 正 念 能 夠 持 續 不 間 斷 因 此, 佛 陀 說 念 處 的 方 法 是 唯 一 之 道 在 那 個 年 代, 人 們 認 為, 當 你 談 論 或 教 導 佛 法 時, 你 必 須 用 佛 典 術 語 如 果 不 使 用 深 奧 的 專 門 術 語 而 只 是 使 用 日 常 生 活 用 語, 人 們 就 不 會 重 視 你 的 話 談 到 實 踐 也 是 如 此, 人 們 希 望 你 使 用 名 色 無 常 苦 等 等 的 佛 典 術 語 但 是, 教 導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禪 師 似 乎 未 刻 意 使 用 那 些 術 語, 他 [ 明 坤 尊 者 ] 只 是 用 平 常 的 用 語 一 開 始, 人 們 並 不 喜 歡 他 的 教 導 方 式, 因 為 那 讓 佛 法 看 起 來 似 乎 很 膚 淺 但 是 當 人 們 依 循 他

22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的 指 導 而 修 行 並 獲 得 利 益 之 後, 便 開 始 追 隨 他 馬 哈 希 尊 者 開 始 之 初 也 曾 懷 疑 過 這 個 方 法, 因 為 那 位 禪 師 未 使 用 佛 典 裡 的 術 語 但 是, 那 位 禪 師, 也 就 是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老 師, 其 實 是 一 位 非 常 博 學 且 聞 名 的 學 者, 所 以 馬 哈 希 尊 者 決 定 嘗 試 著 去 修 看 看 他 練 習 了, 不 過 在 初 始 時 無 所 進 展, 因 為 他 還 沒 有 去 除 對 於 方 法 的 懷 疑 後 來, 認 真 依 照 指 示 而 實 踐 之 後, 他 才 了 解 那 方 法 其 實 很 有 效 不 懷 疑 所 用 的 修 行 方 法, 這 一 點 很 重 要 如 果 有 所 懷 疑, 我 們 應 該 透 過 閱 讀 與 老 師 或 其 他 博 學 的 人 討 論, 將 懷 疑 去 除 如 果 在 修 行 期 間, 懷 疑 生 起, 那 時 你 怎 麼 辦? 就 將 那 個 疑 心 當 作 正 念 的 所 緣 也 就 是 說, 觀 照 那 個 疑 心, 對 它 保 持 正 念, 並 在 心 中 標 記 懷 疑 懷 疑 懷 疑 開 始 禪 修 後, 若 生 起 懷 疑, 就 必 須 這 麼 做 如 果 是 在 禪 修 前 對 念 處 的 方 法 有 疑, 那 麼, 你 可 以 透 過 閱 讀 或 和 其 他 可 以 幫 助 你 去 除 懷 疑 的 人 討 論

226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二 疼 痛 接 下 來 我 要 朗 讀 的 一 段 文, 與 疼 痛 有 關 馬 哈 希 尊 者 提 及, 正 念 的 修 行 是 治 療 疼 痛 的 有 效 方 法 他 說 : 如 果 你 的 身 體 不 健 康 或 生 病, 且 沒 有 其 他 的 方 法 能 去 除 病 痛, 正 念 觀 照 病 痛 或 許 能 將 它 治 癒, 即 使 未 能 治 癒, 至 少 可 以 減 輕 你 的 苦 如 果 身 體 的 疼 痛 仍 然 存 在, 正 念 的 修 行 可 以 除 去 心 苦 但 是, 如 果 你 對 身 體 的 疼 痛 感 到 生 氣, 除 了 身 苦 之 外, 你 的 心 也 會 受 苦 佛 陀 說 這 種 情 形 就 像 身 體 同 時 刺 入 兩 根 針 一 樣 一 個 人 身 上 被 一 根 針 刺 入 了, 他 想 用 另 一 根 針 刺 入 身 體 以 挑 除 第 一 根 針, 但 是 第 二 根 也 斷 陷 在 肌 肉 裡, 而 無 法 將 第 一 根 針 挑 出 來 此 時, 他 即 同 時 受 到 兩 根 針 的 苦 同 樣 的, 若 人 不 能 正 念 觀 照 身 體 的 痛, 反 而 對 身 苦 感 到 怨 懣, 他 就 同 時 受 到 身 心 二 者 的 苦 然 而,

22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如 果 他 能 好 好 觀 照 那 痛,[3] 他 就 會 只 受 身 苦 而 不 受 心 苦 這 種 只 受 身 苦 而 不 受 心 苦 的 情 況, 類 似 於 佛 陀 和 阿 羅 漢 佛 陀 和 阿 羅 漢 只 受 身 苦 而 不 受 心 苦, 雖 然 他 們 也 會 受 到 熱 冷 蟲 咬 等 身 體 的 苦 或 疼 痛, 但 是 他 們 的 心 仍 然 保 持 平 靜, 他 們 不 受 心 苦 總 之, 念 處 的 修 行, 是 對 治 疼 痛 或 身 苦 的 一 個 很 有 效 的 方 法 請 注 意, 馬 哈 希 尊 者 是 說 如 果 沒 有 其 他 的 方 法 能 去 除 病 痛, 尊 者 並 不 是 主 張 用 禪 修 實 踐 完 全 取 代 醫 藥 的 治 療 如 果 你 有 病 痛, 你 可 以 就 醫 來 治 癒 它 但 是 如 果 已 經 沒 有 其 他 方 法, 那 麼 試 試 看 正 念 的 修 行 正 念 地 觀 照 那 個 痛, 痛 也 許 會 消 失 如 果 你 堅 持 不 懈 地 正 念 觀 照, 當 你 的 定 力 增 強 時 病 痛 也 許 會 不 見 甚 至 我 們 也 得 知 有 一 些 慢 性 病 藉 由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而 痊 癒 的 例 子 當 你 試 著 觀 照 疼 痛 時, 你 開 始 看 清 它 你 了 解 痛 是 什 麼, 見 到 它 生 起 又 滅 去, 你 知 道 痛 也 是 無 常 的

228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那 時, 你 不 受 心 苦, 你 只 是 覺 知 那 疼 痛, 心 並 不 受 痛 所 干 擾 當 你 的 心 不 受 干 擾 時, 你 就 只 受 一 根 針 的 苦 如 果 你 的 心 受 干 擾, 生 氣 自 憐 沮 喪, 那 麼 你 就 同 時 受 兩 種 苦, 佛 陀 將 這 情 形 比 喻 作 被 兩 根 針 刺 到 的 人 首 先 已 有 一 根 針 扎 在 肉 裡, 然 後 他 想 用 另 一 根 針 插 入 肉 中 以 挑 取 出 第 一 根 針, 因 此 他 受 到 兩 種 苦 當 你 身 受 某 種 病 痛 之 苦, 且 沒 有 治 療 它 的 方 法 時, 試 試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這 個 國 家 [ 美 國 ] 的 某 些 醫 生, 已 發 現 正 念 修 行 對 他 們 的 病 人 很 有 幫 助, 於 是 讓 那 些 患 有 慢 性 疾 病 憂 鬱 症 乃 至 癌 症 等 疾 病 的 病 人 練 習 正 念 修 行, 以 做 為 治 療 的 方 式 ; 若 干 醫 院 還 特 別 開 立 專 門 課 程, 教 導 病 人 練 習 正 念 三 沮 喪 下 一 個 主 題 和 沮 喪 有 關 我 們 應 該 將 佛 陀 所 教 導 的 業 力 法 則 發 生 的 一 切 事 都 和 我 們 過 去 的 行 為 造 作 有 關 牢 記 在 心, 並 平 靜 地 坦 然 承 受 所

22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遭 遇 的 不 幸 遇 到 困 境 時,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修 習 奢 摩 他 或 毗 婆 舍 那 如 果 悲 傷 憂 愁 沮 喪 侵 襲 我 們, 我 們 就 應 以 正 念 觀 照 來 去 除 佛 陀 說, 念 處 是 淨 除 憂 傷 斷 除 一 切 苦 的 唯 一 道 路 只 要 我 們 能 依 據 念 處 的 方 法 持 續 保 持 正 念, 沮 喪 的 情 緒 就 不 會 再 生 起 ; 但 是 如 果 它 生 起 了, 只 要 我 們 觀 照 它, 它 就 會 消 失 其 實, 這 是 處 理 一 切 情 緒 的 方 法, 不 只 是 沮 喪 而 已, 不 過 馬 哈 希 尊 者 在 這 裡 只 針 對 沮 喪 而 說 無 論 如 何, 當 你 感 到 憂 愁 悲 傷 或 沮 喪 時, 你 應 做 的 事 就 是 觀 照 那 個 情 緒 如 果 你 感 到 沮 喪, 那 就 利 用 這 沮 喪, 將 它 變 成 禪 修 的 所 緣, 觀 照 並 在 心 中 標 記 : 沮 喪 沮 喪 或 難 過 難 過 當 你 的 定 力 增 強 時, 它 就 會 消 失, 因 為 [4] 在 你 覺 知 沮 喪 的 時 候, 它 其 實 已 經 滅 去 它 看 似 持 續 很 久, 那 是 因 為 它 重 複 地 生 起 它 又 出 現 時, 如 果 你 觀 照 它, 它 就 消 失 當 它 一 再 地 出 現, 你 就 在 它 出 現 時 持 續 地 觀 照 它 最 後, 當 你 的 定 力 變 強 時, 你 就 能 去 除 它 所 以 在 你 感 覺 沮 喪 或 悲 傷 憂 愁 等 情 緒 的 時 候, 試 著 用 正 念 來 觀

230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照 它 們 此 外, 還 有 失 望 有 些 禪 修 者 會 因 為 在 禪 修 初 期 未 能 培 養 出 定 力, 而 感 到 失 望 不 過 其 中 有 些 人 會 因 此 而 加 倍 努 力, 終 而 證 得 非 凡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所 以 禪 修 者 也 可 能 因 這 時 期 的 失 望 而 受 益, 因 為 他 能 利 用 失 望 做 為 跳 板 而 不 放 棄, 反 而 更 加 精 進, 乃 至 能 證 入 毗 婆 舍 那 依 據 注 釋 書, 若 人 因 為 未 能 出 家 修 行 未 得 禪 那 毗 婆 舍 那 等 而 感 到 失 望, 這 種 失 望 是 好 事 同 樣 的, 有 時 候 我 們 會 因 為 不 能 去 修 行 毗 婆 舍 那 而 感 到 沮 喪 失 望, 這 種 失 望 能 激 勵 我 們 實 際 從 事 修 行 佛 陀 說, 在 提 升 個 人 精 神 生 命 如 努 力 要 出 家 要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而 遇 到 挫 折 時 所 生 起 的 傷 心 難 過,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我 們 應 歡 迎 這 類 的 憂 傷, 因 為 它 可 以 激 發 我 們 的 精 進, 讓 我 們 在 修 行 上 得 以 進 步 在 追 求 證 悟 的 過 程 中 一 直 充 滿 喜 悅 當 然 是 最 好 的 事, 但 是 有 時 候 我 們 的 確 會 感 到 失 望 在 失 望 之 時, 譬 如 因 無 法 專 注 等 等 而 感 到 挫 折 傷 心 等 之 時, 把 那 失 望 的 心 當 作 觀 照 的 所 緣, 這 種 失 望 是 可 接 受 的 所 以,

23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不 是 所 有 的 失 望 或 所 有 的 不 悅 都 是 壞 事 它 們 本 質 上 是 壞 的, 但 是 我 們 可 以 利 用 它 們, 激 發 更 多 的 努 力, 最 後 去 除 它 們 四 精 進 禪 修 時 為 了 修 得 定 慧 所 做 的 精 勤 努 力, 不 應 被 誤 解 作 是 自 我 折 磨 的 苦 行 姑 且 先 不 談 禪 修 的 努 力, 為 持 戒 而 讓 身 體 感 到 不 舒 服 的 努 力, 也 不 應 被 視 作 苦 行 你 們 都 知 道 佛 陀 教 導 中 道 避 免 感 官 享 樂 的 極 端 ; 也 避 免 另 一 個 極 端, 即 自 我 折 磨 的 極 端 有 些 人 認 為 : 如 果 你 做 了 一 些 犧 牲, 你 就 是 在 折 磨 自 己 ; 當 你 持 戒 時, 你 就 是 在 折 磨 自 己, 那 等 於 是 一 種 苦 行 同 樣 的, 他 們 以 為, 禪 修 就 是 在 折 磨 自 己, 就 是 苦 行 然 而 馬 哈 希 尊 者 指 出, 不 應 這 樣 認 為 在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之 時, 自 制 的 忍 耐 扮 演 著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你 必 須 忍 耐 一 切 的 事 情 忍 耐, 是 修 行 得 以 成 功 的 重 要 因 素 若 身 體 感 到 苦 受, 應 有 毅 力 地 忍 耐

232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它, 這 樣 的 自 制 並 不 是 苦 行, 它 的 目 的 不 是 要 折 磨 自 己 或 單 純 的 忍 耐, 而 是 要 增 長 佛 陀 所 教 導 的 戒 定 慧 [5] 有 些 人 會 這 麼 說 : 當 你 忍 耐 疼 痛 時, 你 就 是 在 折 磨 自 己, 那 等 於 是 苦 行! 不 應 這 麼 做! 但 是 事 實 上, 我 們 必 須 修 習 忍 耐 如 果 試 著 耐 心 地 觀 照 那 個 痛 而 不 改 變 姿 勢, 就 有 獲 得 定 力 的 機 會 ; 如 果 經 常 移 動 身 體 更 換 姿 勢, 將 無 法 獲 得 定 力 所 以, 禪 修 時, 忍 耐 非 常 重 要, 它 可 以 幫 助 我 們 獲 得 定 力 無 論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都 應 該 克 己 自 制 以 培 養 堪 忍 的 能 力, 在 禪 修 的 時 候 尤 其 應 如 此 我 們 需 要 勇 猛 且 持 續 的 精 進, 才 能 獲 得 定 力 五 毗 婆 舍 那 智 唯 有 觀 照 名 色 現 象, 才 能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但 是 如 果 只 是 漫 不 經 心 地 觀 照, 是 無 法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的 在 名 色 現 象 生 起 的 當 下, 即 緊 密 地 觀 照 它 們, 沒

23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有 遺 漏 任 何 一 個 現 象, 才 有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的 可 能 如 此, 禪 修 者 應 在 見 聞 嗅 嚐 等 等 現 象 生 起 時, 一 一 觀 照 它 們 而 不 遺 漏 任 何 一 個 現 象 這 就 是 為 何 我 們 必 須 念 住 一 切 的 動 作, 即 便 只 是 很 微 細 的 動 作 在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裡, 沒 有 一 個 現 象 是 不 重 要 的, 每 個 現 象 都 很 重 要, 所 以 我 們 要 觀 照 每 一 個 動 作 在 此, 馬 哈 希 尊 者 說, 觀 照 名 色 現 象 才 能 證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 而 且, 只 有 當 名 色 現 象 生 起 時 即 觀 照 它 們, 才 能 看 清 它 們 因 此, 我 們 應 在 見 聞 等 現 象 生 起 的 當 下, 即 觀 照 它 們, 要 讓 心 對 每 個 動 作 都 保 持 正 念 觀 照, 不 應 遺 漏 任 何 一 個 現 象 然 而, 有 時 候 我 們 仍 會 漏 失 一 些 所 緣, 我 們 會 忘 記 保 持 正 念, 在 三 十 秒 或 一 分 鐘 之 後 才 發 現 自 己 在 打 妄 想 這 時, 只 要 知 道 它, 然 後 切 斷 它, 我 們 不 需 有 罪 惡 感, 不 過 應 承 認 自 己 失 去 了 正 念, 標 記 忘 失 忘 失 忘 失 兩 次 或 三 次 之 後, 再 回 到 原 本 的 業 處 失 去 正 念 也 是 毗 婆 舍 那 的 所 緣, 因 為 它 也 是 一 種 心 理 狀 態, 我 們 必 須 觀 照 它

234 附 錄 ( 一 ): 馬 哈 希 思 想 的 寶 石 我 可 以 繼 續 唸 下 去, 但 是 錄 音 帶 已 快 到 盡 頭 了 這 本 書 是 以 短 文 的 型 式 編 輯 而 成, 很 好 閱 讀, 如 果 你 有 這 本 書, 在 平 常 時 應 該 好 好 地 拿 出 來 讀 一 讀, 但 不 是 在 禪 修 期 間 今 天, 我 們 從 早 上 八 點 修 行 到 下 午 六 點 半 佛 陀 說 四 念 處 是 一 座 功 德 大 山 1, 因 此 我 們 已 累 積 了 許 多 功 德 我 們 累 積 了 多 少 呢? 沒 有 人 算 得 出 來, 因 為 一 秒 鐘 內 可 以 有 上 百 萬 的 心 識 生 起 今 天 我 們 修 行 了 多 少 時 間? 約 十 個 小 時? 是 的, 約 十 個 小 時 所 以 我 們 獲 得 了 許 多 功 德, 我 們 應 和 其 他 眾 生 分 享 我 們 的 功 德 分 享 功 德 或 迴 向 功 德 的 意 思 是, 讓 其 他 眾 生 有 機 會 對 我 們 的 善 業 感 到 隨 喜, 由 於 產 生 隨 喜 的 心, 他 們 自 己 也 獲 得 功 德 在 分 享 功 德 時, 我 們 可 以 說 : 請 分 享 我 們 的 功 德! 如 果 他 們 對 我 們 的 功 德 生 起 隨 喜 的 心, 他 們 也 會 獲 得 功 德, 享 受 功 德 所 帶 來 的 利 益 因 此, 無 論 我 們 做 了 什 麼 善 行, 譬 如 布 施 持 戒 或 禪 修 等, 我 們 都 應 和 其 他 眾 生 分 享 功 1 SN 47:

23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德 其 實, 禪 修 所 得 的 功 德, 就 是 最 好 的 功 德! 請 跟 著 我 唸 : 願 一 切 的 眾 生, 分 享 我 們 所 獲 得 的 功 德! 願 天 上 地 上 的 諸 天 護 法, 分 享 我 們 的 功 德! 願 他 們 永 遠 護 持 佛 陀 的 教 法! 善 哉! 善 哉! 善 哉!

23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分 析

237 毗婆舍那講記 馬哈希尊者對當代內觀方法的分析 馬哈希尊者著 達馬聶久禪師(Sayādaw Thāmanay Kyaw)編 前言 有些關於 毗婆舍那 (即內觀)的說明 著作 很難說是正確的 儘管它們也擁有不少的擁護者 為 了學得符合佛典的正確說法 我研讀了在 教 行 兩方面皆受學者高度尊崇的馬哈希尊者之著作 尊者 的著作相當多 舉如 緣起講記 具戒經講記 重擔經講記 迅捷經講記 轉法輪經講記 減損經講記 依聖八支道至涅槃 聖住經 講記 毗婆舍那講記 無我相經講記 大 念處經緬文譯注 蟻蛭經講記 內觀基礎 等等 1 我發現 尊者對今日毗婆舍那修行的種種現 1 此中 除 大念處經緬文譯注 尚無英譯本之外 其餘諸書之

238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象, 有 許 多 精 闢 的 見 解 我 很 敬 佩 尊 者 的 勇 氣 精 確 果 斷 與 睿 智 尊 者 的 這 些 說 明, 是 如 此 的 精 微 重 要, 因 此 我 將 它 們 輯 錄 起 來, 再 加 上 我 自 己 為 每 個 說 明 所 增 補 的 問 題, 合 編 成 一 本 小 冊 子, 名 為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分 析 Thāmanay Kyaw 2000 年 5 月 26 日 英 譯 本, 可 見 馬 哈 希 中 心 網 頁 (

239 毗婆舍那講記 問題一 問 若尚未廣學 阿毗達磨 (Abhidhamma)和 緣 起說 (paticcasamuppada) 就直接修習 毗婆舍那 是可能的嗎 答 依據 Cūḷataṇhāsaṅkhaya Sutta 即 貪盡小 經 2 如果知道 真實存在的 只不過是 名 與 色 而已 且它們皆是無常 苦 無我的 那麼 即使未具備關於 阿毗達磨 及 緣起 的知識 也 可以修習毗婆舍那 至於 緣起 需要了解的是 沒有 我 人 只有因果關係而已 禪修者並不須詳細地學習十二緣 起支 二十種行相等等 否則 尊者周利槃陀伽 (Cūḷapanthaka)就不會成為阿羅漢 尊者周利槃陀伽 用了四個月的時間 也還無法記住一則僅由四十四個 音節所組成的四句偈 更別說是詳細地學習 緣起 與 阿毗達磨 的知識了 但是 當尊者周利槃陀伽 2 中部 37 經 (MN 37)

240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觀 察 一 塊 白 布 擦 拭 的 情 況, 唸 著 rajo-haraṇaṃ, rajo-haraṇaṃ"( 去 除 塵 垢, 去 除 塵 垢 ), 只 花 了 一 個 早 晨, 便 成 為 阿 羅 漢 3 另 外 一 個 例 子 是, 古 代 的 優 婆 夷. 瑪 蒂 迦 瑪 妲 (Mātikamātā) 她 向 來 不 曉 得 自 己 所 供 養 的 比 丘 是 怎 樣 修 習 佛 法 的 但 是, 當 她 從 比 丘 那 裡 學 會 了 禪 修 方 法 而 在 家 中 自 修 之 後, 便 證 得 了 阿 那 含 果 她 比 自 己 所 供 養 的 那 些 比 丘 們 還 要 早 證 得 聖 果 4 顯 然, 這 位 優 婆 夷 並 沒 有 機 會 學 習 阿 毗 達 磨 和 緣 起 的 知 識 經 典 裡 還 有 許 多 類 似 的 例 子 所 以, 我 們 的 結 論 是, 如 果 禪 修 者 在 老 師 的 指 導 下, 持 續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身 心 現 象, 即 使 未 學 習 阿 毗 達 磨 與 緣 起 論, 也 能 夠 成 就 毗 婆 舍 那 ( 摘 自 馬 哈 希 尊 者 的 緣 起 講 記 ) 3 4 參 見 Dhp-a I 246 PTS 參 見 Dhp-a I 246 PTS

241 毗婆舍那講記 問題二 問 尊者車那(Channa) 是在學習了 緣起 之 後才證阿羅漢 這又怎麼說 答 有些老師認為 若人不依他們所教的方式來 學習 緣起論 似乎就不可能圓滿 毗婆舍那 修 行 這樣的說法 真可說是在滅禪修者的志氣 破壞 佛陀的教法 他們將 蘊相應 車那經 做為其主張 的依據 5 這部經記述 佛陀入滅後 尊者車那必須受到 梵 罰 (brahamadaṇḍa) 的處罰(受 梵罰 時 會被其 餘比丘孤立 得不到他們的教導) 後來 他謙遜受教 思惟一切五蘊(色 受 想 行 識)的無常 苦 無 我 但是因為我執根深柢固 他無法真正了知 無我 他感到困惑 害怕會發現 我 並不存在 心想著 若不是 我 會是誰在作業 如此 他陷於我見之 中 注釋書如此解釋 5 相應部 22 相應 90 經 (SN 22:90)

242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據 說, 尊 者 車 那 雖 曾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卻 仍 未 能 把 握 諸 緣 這 無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不 但 未 能 去 除 我 執, 反 而 在 他 想 到 諸 行 是 空 之 時, 引 生 斷 見 與 擔 憂 : 害 怕 我 將 斷 滅 消 失 6 這 裡 無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指 的 是 想 像 式 的 毗 婆 舍 那, 並 非 靠 著 觀 照 剎 那 剎 那 生 滅 的 現 象 而 修 得 的 真 正 的 毗 婆 舍 那 這 類 想 像 式 的 毗 婆 舍 那, 在 注 釋 書 中, 被 稱 為 無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真 正 的 毗 婆 舍 那, 是 有 系 統 地 修 習 名 色 辨 別 智 緣 攝 受 智 等 如 果 說, 毗 婆 舍 那 只 是 較 羸 弱, 但 仍 是 真 確 的, 則 會 稱 為 稚 弱 毗 婆 舍 那 (taruṇavipassanā), 而 非 無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dubbalavipassanā) 若 是 屬 無 力 的 毗 婆 舍 那, 那 麼 就 萬 萬 不 該 說 沒 有 緣 起 法 的 教 理 知 識, 就 不 應 禪 修 這 種 話, 來 令 正 在 緊 密 觀 照 名 色 現 象 修 習 真 正 毗 婆 舍 那 的 禪 修 者 感 到 氣 餒 若 人 說 這 樣 的 話, 他 6 Spk II : Ayaṃ kira thero paccaye apariggahetvā vipassanaṃ paṭṭhapesi, sāssa dubbalavipassanā attagāhaṃ pariyādātuṃ asakkuṇantī saṅkhāresu suññato upaṭṭhahantesu ucchijjissāmi, vinassissāmi -ti ucchedadiṭṭhiyā ceva paritassanāya ca paccayo ahosi

24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就 是 在 毀 壞 佛 陀 的 教 法 (sāsana)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身 心 現 象 乃 至 定 力 增 強 時, 禪 修 者 開 始 能 夠 辨 別 身 與 心 的 差 異 然 後, 逐 漸 地 得 以 了 知 現 象 間 的 因 果 關 係 例 如, 見 的 心 是 眼 與 色 塵 接 觸 的 結 果 ; 聽 的 心 是 耳 與 聲 音 相 遇 的 結 果 ; 因 為 有 想 走 的 動 機, 才 有 走 的 動 作 ; 若 未 正 念 觀 照, 執 著 就 會 生 起 ; 因 為 有 執 著, 所 以 會 想 行 動 來 滿 足 執 著 ; 因 為 善 行, 所 以 能 享 受 善 果 等 等 接 下 來, 禪 修 者 能 了 知 無 常 苦 無 我 若 未 先 了 知 因 果 法 則, 就 不 可 能 了 知 無 常 等 所 以,[ 若 實 際 觀 照 當 下 的 身 心 現 象 ] 即 使 在 禪 修 之 前 未 詳 細 學 過 緣 起 論, 禪 修 者 也 不 會 像 車 那 尊 者 那 樣, 對 無 我 感 到 困 難 後 來, 車 那 尊 者 在 聽 聞 阿 難 尊 者 所 教 導 的 緣 起, 去 除 了 他 的 困 惑 後, 證 得 阿 羅 漢 所 以, 就 算 禪 修 前 需 要 教 理 知 識, 禪 修 者 若 在 老 師 指 導 下 禪 修, 也 能 依 老 師 的 開 示, 獲 得 所 需 的 知 識 實 際 修 習 的 期

244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間, 若 禪 修 者 有 任 何 的 困 惑 疑 問, 都 可 以 請 問 老 師 而 獲 得 解 決 所 以, 若 禪 修 者 在 老 師 指 導 下, 進 行 禪 修, 他 完 全 不 需 要 擔 心 教 理 知 識 是 否 足 夠 的 問 題 如 果 他 仍 擔 心, 就 照 我 所 說 的 去 試 試 看 我 們 的 結 論 是, 若 知 道 一 切 身 心 現 象 皆 是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這 樣 的 教 理 知 識 便 已 足 夠 另 外, 注 釋 書 也 說, 若 聽 聞 過 四 聖 諦, 就 已 具 有 所 需 的 教 理 知 識 依 據 清 淨 道 論 大 疏 鈔, 若 人 學 過 只 有 因 與 果 存 在, 就 算 已 具 備 足 夠 的 緣 起 知 識 即 便 之 前 從 未 學 過, 禪 修 者 開 始 修 習 後, 將 能 知 道 : 存 在 的 不 外 乎 是 受 因 果 法 則 支 配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身 心 現 象 ; 而 禪 修 的 目 的, 就 是 要 了 知 這 些 身 心 現 象 的 本 質 因 此, 若 跟 隨 一 位 老 師 學 習, 便 能 夠 獲 得 所 需 的 教 理 知 識 ( 摘 自 具 戒 經 講 記 ) 問 題 三 問 : 需 要 完 全 依 照 佛 典 或 所 聽 聞 的 義 理, 在 知 識

24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上 分 析 辨 認 名 色 和 它 們 的 無 常 等 性 質 嗎? 答 : 有 些 人 認 為,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名 色 現 象, 仍 不 足 以 引 發 毗 婆 舍 那 智 只 有 在 知 識 上 分 析 名 色 及 它 們 的 無 常 等 性 質, 才 能 滿 足 他 們 事 實 上, 知 識 上 的 分 析, 並 不 是 親 身 的 體 驗, 這 有 如 記 憶 的 學 習, 就 只 是 書 本 的 二 手 的 知 識 這 種 方 式 是 無 效 的 只 有 時 時 刻 刻 觀 照 身 心 現 象, 禪 修 者 才 能 實 際 親 證 毗 婆 舍 那 智 譬 如, 若 你 看 著 村 子 的 入 口, 你 一 定 會 看 到 有 人 進 出 村 子, 你 不 需 要 依 照 書 本 或 聽 來 的 知 識 又 譬 如, 你 放 個 乾 淨 的 鏡 子 在 路 旁, 任 何 人 經 過 時, 鏡 子 會 自 然 映 現 他 們 的 影 像 同 樣 地, 若 你 觀 照 著 出 現 在 六 根 門 的 身 心 現 象, 你 將 會 清 楚 地 看 見 這 些 身 心 現 象 的 真 實 本 質 問 題 四 問 : 如 何 止 息 被 老 虎 咬 的 疼 痛 呢? 答 : 這 裡 有 一 個 問 題 : 怎 樣 止 息 被 老 虎 咬 的 疼 痛

24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呢? 在 尊 者 底 沙 的 故 事 裡, 他 將 自 己 的 腿 骨 打 斷, 以 便 能 圓 滿 他 的 修 行 7 疏 鈔 說, 尊 者 抑 制 苦 受, 思 惟 自 己 的 清 淨 戒 行, 生 起 強 烈 的 喜 悅 等 等 換 句 話 說, 依 照 疏 鈔, 尊 者 底 沙 是 先 壓 制 苦 受, 然 後 思 惟 自 己 的 戒 行 至 於, 就 如 何 止 息 老 虎 咬 的 疼 痛 這 個 問 題 來 說, 如 果 依 據 注 釋 書 對 於 dukkhadomanassānaṃ atthaṅgamāya"( 克 服 身 苦 與 憂 傷 ) 的 理 解, 我 們 可 以 合 理 地 認 為, 被 老 虎 咬 走 的 那 位 比 丘, 乃 是 透 過 念 處 修 行, 止 息 了 老 虎 咬 的 疼 痛 禪 修 者 仔 細 地 觀 照 疼 痛 時, 他 會 發 現 一 般 的 疼 痛 會 漸 漸 地 消 失 這 樣 的 觀 照 能 幫 助 禪 修 者 止 息 疼 痛 不 過, 若 定 力 與 觀 智 尚 未 成 熟, 不 久 後 疼 痛 仍 可 能 會 再 生 起, 所 以 注 釋 書 用 vikkhambhana ( 暫 時 地 去 除 )" 一 詞 來 說 明 倘 若 毗 婆 舍 那 定 足 夠 成 熟, 疼 痛 則 會 被 徹 底 去 除 這 也 就 是 何 以 在 最 後 一 次 雨 安 居 時, 7 在 念 處 經 的 注 釋 書 中, 底 沙 尊 者, 捨 棄 萬 貫 家 財, 到 林 中 修 行 但 他 的 弟 婦 仍 派 五 百 強 盜 追 殺 強 盜 要 殺 害 尊 者 時, 尊 者 請 強 盜 再 給 他 一 夜 的 時 間 修 行, 他 打 斷 腿 骨, 讓 盜 賊 相 信 自 己 不 會 逃 跑

247 毗婆舍那講記 佛陀能夠在毗婆舍那的幫助下 療癒自己的疾病的原 因 事實上 也可以認為 疼痛是因為思惟自己的戒 行 而被去除的 但是在注釋書中 這個故事本來是 用來證明 毗婆舍那有助於疼痛的滅除 所以 較合 理的解讀是 比丘乃藉由受隨觀念處去除被老虎咬的 疼痛 問題五 問 只依藉讀書 聽聞 能夠成就毗婆舍那嗎 回答 不必修習就能體證四聖諦 這樣的見解 應視作一種 戒禁取見 (sīlavataparāmasa) 現今 有些人教導說 只要聽聞或記憶名 色的特質 就能 證悟 他們的意思是 不必修習毗婆舍那 也無須持 戒 對此 我們必須檢驗他們的見解是否為 戒禁取 見 我個人認為 他們的見解已落入了 戒禁取見 因為那完全未涉及戒 定 慧 ( 摘自 轉法輪經

248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講 記 ) 問 題 六 問 : 未 依 禪 那 獲 得 心 清 淨, 能 夠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嗎? 答 : 有 些 人 教 導 說, 應 該 以 色 界 禪 那 定 令 心 清 淨 之 後, 再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否 則 不 可 能 成 就 毗 婆 舍 那 但 是, 這 只 是 極 端 的 說 法 實 際 上, 清 淨 道 論 明 確 地 說, 近 行 定 便 足 以 讓 禪 修 者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乃 至 證 得 阿 羅 漢, 因 為 近 行 定 已 能 淨 除 五 蓋 在 大 念 處 經 等 的 經 典 裡, 佛 陀 也 明 白 指 出, 觀 照 四 威 儀 等 所 得 的 定 力, 足 以 令 人 證 得 阿 羅 漢 果 在 增 支 部. 隨 念 經 8, 佛 陀 說, 以 佛 隨 念 所 得 的 定 為 基 礎, 可 以 修 成 阿 羅 漢 注 釋 書 也 說 : 禪 修 者 可 藉 由 隨 念 佛 或 僧 的 功 德, 令 喜 生 起, 接 著 觀 照 喜 的 生 滅, 直 到 證 得 阿 羅 漢 9 ( 摘 自 轉 法 輪 經 講 記 ) 8 AN 6:25. 9 Mp-pṭ III 88; Sp III 219 : Evaṃ anussarato hi pīti uppajjati, so taṃ pītiṃ khayato vayato paṭṭhapetvā arahattaṃ pāpuṇāti

24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問 題 七 問 : 剎 那 定 (khaṇikasamādhi) 能 幫 助 我 們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嗎? 答 : 請 記 住 清 淨 道 論 明 確 地 提 到, 依 據 念 處 經 的 界 作 意 章, 觀 照 四 界 時 生 起 的 近 行 定 能 夠 去 除 五 蓋 清 淨 道 論 大 疏 鈔 (Mahātīkā I 436) 解 釋 說, 這 不 是 真 正 的 近 行 定, 因 為 它 不 會 引 生 色 界 禪 那 但 是, 由 於 這 種 定 和 真 正 的 近 行 定 一 樣, 能 夠 鎮 伏 五 蓋, 所 以 藉 由 所 謂 sadisūpacāra" 的 類 喻 方 式, 稱 它 為 近 行 定 就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的 場 合 而 言, 此 種 定 應 被 稱 為 剎 那 定 (khaṇikasamādhi) 這 就 是 為 何 我 常 稱 它 為 觀 剎 那 定 (vipassanākhanikasamādhi) 的 原 因 有 些 人 無 法 了 解 剎 那 定 他 們 認 為 : 剎 那 定 無 法 引 發 毗 婆 舍 那 ; 若 能 夠 的 話, 則 一 般 的 學 生 也 有 毗 婆 舍 那 智 了 關 於 這 點, 我 認 為, 如 果 學 生 依 照 大 念 處 經

250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的 教 法, 觀 照 當 下 的 身 心 現 象, 因 而 修 得 足 以 去 除 五 蓋 的 定 力, 他 們 便 能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然 而, 很 清 楚 的 是, 推 理 或 思 考 分 析 算 數, 並 不 足 以 降 伏 五 蓋, 同 時, 學 生 們 也 未 實 際 地 觀 照 當 下 的 身 心 現 象 所 以 說, 提 出 此 諍 論 的 人, 必 然 不 懂 或 不 甚 了 解 真 正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行 過 程 在 清 淨 道 論 中, 剎 那 定 被 稱 為 剎 那 的 心 一 境 性 (khaṇikacittekaggatā), 大 疏 鈔 將 它 定 義 作 : 僅 住 剎 那 的 定 基 於 注 疏, 我 稱 它 為 剎 那 定 如 果 他 們 能 了 解 這 一 點, 就 不 會 感 到 困 惑 了 ( 摘 自 轉 法 輪 經 講 記 ) 在 覺 照 的 剎 那 所 引 生 的 定, 稱 為 剎 那 定, 此 乃 禪 修 者 觀 照 之 時 才 能 持 續 的 定 若 無 此 定, 便 不 能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所 以, 我 們 必 須 令 此 定 的 力 量 強 大 到 足 以 引 生 觀 智 就 未 得 禪 那 而 純 粹 修 習 毗 婆 舍 的 禪 修 者 而 言, 此 剎 那 定 將 一 路 引 導 他, 直 到 他 證 得 道 果 毗 婆 舍 那 的 修 行, 並 不 專 注 在 單 一 的 所 緣, 而 是 需 要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種 種 所 緣 無 論 現 象 如 何 變

251 毗婆舍那講記 化 心仍能時時刻刻專注在所緣上 實際修習過的禪 修者 對這件事是很清楚的 ( 摘自 減損經講記 ) 問題八 問 記憶 列舉法數 是否能引生 名色辨別智 (na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 答 只憑記憶 列舉法數 無法修得 名色辨別 智 唯有當禪修者觀照當下生起的身心現象 他才 能夠辨別名法與色法 這才是真正的 名色法辨別 智 ( 摘自 轉法輪經講記 ) 實際觀照當下的身心現象 方能引生真正的 毗 婆舍那智 有八十一個世間心 五十二個心所 二十八種色 這樣的智性分析 推理或記憶法數 並不能引生真正的 毗婆舍那智 此種分析智 只 是學習式的記憶(saññā 想) 並不是親身體驗所得的 智慧 想想八十一種世間心是哪些 是否我們具有全 部的八十一種心 例如 廣大心 唯得禪那者才

252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擁 有 ; [ 欲 界 ] 唯 作 心, 雖 屬 世 間 心, 但 卻 是 阿 羅 漢 聖 者 才 有 人 如 何 直 接 體 驗 自 身 尚 不 具 有 的 心 呢? 此 外, 在 二 十 八 種 色 法 之 中, 女 根 色 唯 女 眾 才 有 ; 而 男 根 色 唯 男 眾 才 有 所 以, 男 眾 不 可 能 體 驗 女 根 色 ; 女 眾 不 可 能 體 驗 男 根 色 因 此, 僅 是 詳 列 自 身 無 法 直 接 體 驗 的 法 數, 怎 能 算 是 了 知 究 竟 法 呢? 這 不 是 只 是 概 念 知 識 而 已 嗎? 若 老 實 地 說, 答 案 會 是 是 的, 那 只 是 概 念 知 識 所 以 說, 很 清 楚 的 是, 這 類 概 念 知 識 或 記 憶, 並 不 能 引 生 名 色 辨 別 智 事 實 上, 若 未 實 際 觀 照 當 下 發 生 的 身 心 現 象, 禪 修 者 無 法 獲 得 任 何 的 毗 婆 舍 那 智 問 題 九 問 : 不 需 要 修 習 奢 摩 他 毗 婆 舍 那, 就 能 成 為 須 流 者 嗎? 只 要 了 解 老 師 所 教 的, 就 行 了 嗎? 答 : 有 人 或 許 會 說 : 剛 才 誦 念 的 ( 轉 法 輪 經 的 ) 巴 利 經 文, 並 未 提 到 憍 陳 如 尊 者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有

25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提 到 嗎? 他 在 聽 聞 轉 法 輪 經 之 同 時, 或 者 聽 完 之 後, 就 證 得 預 流 果, 不 是 嗎? 那 麼 的 話, 其 實 並 不 需 要 解 釋 憍 陳 如 尊 者 怎 樣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不 是 嗎? 不 是 的, 並 非 不 需 要, 因 為 經 文 已 說 : 應 該 修 習 聖 八 支 道 巴 利 經 典 及 注 釋 書 提 到, 應 透 過 修 習 來 斷 除 苦 諦 與 集 諦 許 多 地 方 也 提 及, 只 有 在 完 成 名 為 前 分 道 的 毗 婆 舍 那 道 之 後, 才 能 成 就 道 智 注 釋 書 並 提 到, 若 未 觀 照 身 受 色 法, 則 無 法 修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與 道 智 此 外, 亦 提 及 了, 唯 有 培 養 觀 照, 屬 八 道 支 之 一 的 念 才 會 生 起 依 據 這 些 文 獻 敘 述 可 得 知, 若 未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是 無 法 修 得 聖 八 支 道 的 所 以, 我 們 的 結 論 應 是, 憍 陳 如 尊 者 與 另 外 的 四 位 比 丘, 在 聞 法 的 當 下, 藉 由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而 證 入 預 流 道 如 果 只 是 聞 解 法 義, 就 能 成 為 預 流 者, 那 麼 瓦 帕 (Vappa) 與 [ 五 比 丘 中 的 ] 其 他 比 丘, 就 不 需 那 樣 麻 煩 地 多 修 習 了 兩 三 天 ; 佛 陀 也 不 會 鼓 勵 他 們 這 麼 做, 而 應 當 會 重 覆 地 說 法, 直 到 他 們 證 得 預 流

254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果 我 們 應 考 慮 佛 陀 鼓 勵 他 們 修 行 而 未 一 再 地 重 覆 說 法 的 原 因 所 以, 很 明 顯 的 是, 佛 陀 教 導 屬 neyya" 類 的 人 們 ( 需 長 時 間 練 習 的 人 ), 應 實 踐 修 習 以 便 能 成 為 預 流 者 因 此, 結 論 是, 不 需 要 修 奢 摩 他 及 毗 婆 舍 那, 只 要 理 解 老 師 的 說 法, 就 能 夠 證 得 預 流 果, 這 樣 的 教 導 毫 無 道 理, 亦 是 在 毀 壞 佛 法 如 果 你 相 信 這 樣 的 講 法, 你 就 關 閉 了 自 己 通 往 涅 槃 的 道 路 ( 摘 自 轉 法 輪 經 講 記 ) 問 題 十 問 : 布 施 時 思 惟 無 常 苦 無 我, 能 讓 布 施 者 更 接 近 道 果, 這 講 法 正 確 嗎? 答 : 有 些 人 教 導 說, 在 布 施 之 時, 應 該 思 惟 施 者 受 者 及 施 物 的 三 共 相 即 無 常 苦 無 我, 如 此 所 獲 得 的 功 德 才 能 與 與 智 相 應 (ñāṇa-saṃpayutta) 之 所 以 會 有 這 樣 的 教 導, 是 因 為 他 們 對 於 殊 勝 義 注 裡 關 於 如 何 才 能 令 布 施 成

25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為 修 所 成 善 (bhāvanāmaya-kusala) 一 事, 有 所 困 惑 該 注 釋 書 提 及, 怎 樣 思 惟 布 施, 是 趨 向 滅 的 趨 向 盡 的 其 實 如 此 的 思 惟 應 是 在 布 施 之 後 才 進 行, 不 是 在 布 施 之 時 或 之 前 事 實 上, 這 不 是 要 令 善 變 成 與 智 相 應, 而 是 要 人 們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以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善 如 果 需 要 思 惟 三 相, 以 便 令 所 行 之 善 與 智 相 應, 那 麼, 在 無 佛 陀 教 法 的 時 代, 與 智 相 應 的 善 便 完 全 不 存 在 了, 然 而, 這 是 不 合 理 的 再 者, 沒 有 證 據 顯 示, 菩 薩 在 布 施 時 思 惟 了 三 相 究 實 而 言, 佛 陀 未 曾 要 人 在 布 施 時 思 惟 三 相 ; 佛 陀 教 導 的 是, 受 施 者 愈 有 德 行, 施 者 所 得 的 利 益 就 愈 大 所 以, 就 布 施 而 言, 重 要 的 是 要 考 慮 受 施 者 的 德 行 如 果 布 施 者 真 的 思 惟 受 施 者 的 三 相, 那 麼 他 就 無 法 辨 別 哪 一 位 受 施 者 值 得 接 受 布 施, 哪 一 位 不 值 得 了 如 此, 找 不 到 值 得 布 施 的 有 德 行 之 人, 布 施 之 善 就 不 強, 其 利 益 也 就 不 大 了 有 人 也 許 會 說 : 如 果 在 布 施 時 思 惟 三 相, 會 使 布

25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施 者 更 近 道 果, 不 是 嗎? 如 果 真 的 是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那 麼, 是 的! 這 句 話 便 是 正 確 的 但 是, 全 心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以 更 接 近 道 果, 會 比 花 錢 布 施, 作 不 自 然 的 毗 婆 舍 那, 來 得 更 好 更 讓 人 接 近 道 果 布 施 的 目 的, 不 是 要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而 是 要 獲 得 布 施 的 利 益 這 就 是 為 何 佛 陀 說 布 施 僧 團, 有 大 果 報 (saṅghe dinnaṃ mahāpphlaṃ), 奉 勸 人 們 布 施 給 值 得 受 施 的 人 的 原 因 所 在 為 了 讓 我 們 對 布 施 持 有 正 確 態 度, 佛 陀 教 導 我 們 相 信 業 與 因 果 來 行 布 施, 而 非 教 導 我 們 在 布 施 時 思 惟 無 常 苦 無 我 三 相 在 毘 舍 佉 (Visākhā) 的 故 事 裡, 顯 然 她 僅 得 考 慮 受 施 者 的 功 德, 像 是 預 流 一 來 不 還 及 阿 羅 漢, 而 未 思 惟 三 相 如 此 思 惟 受 施 者 的 功 德 時, 她 生 起 了 喜 悅, 接 著 修 習 五 根 五 力 及 七 覺 支 如 果 布 施 時 思 惟 三 相 是 更 好 的, 那 麼 她 應 會 思 惟 受 施 比 丘 的 死 亡 : 他 們 滅 盡 了 亡 盡 了 ; 又 如 果 毘 舍 佉 (Visākhā) 不 懂 得 要 這 樣 做, 佛 陀 那 時 也 應 會 教 她 如 此 做 才 是 ( 摘 自 緣 起 講 記 )

25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問 題 十 一 問 : 初 修 毗 婆 舍 那 時, 就 能 看 到 無 常 苦 無 我 嗎? 答 : 觀 乘 者 的 修 行 方 式 是 這 樣 的 : Idhekacco pana vuttapakaraṃ samatham anuppādetvā pañcupādānakkhandhe aniccādīhi vipassati. Ayaṃ vipassanā. 在 此 教 法 中, 有 的 人 未 先 令 奢 摩 他 定 生 起, 便 觀 照 五 取 蘊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這 是 ( 純 粹 的 ) 毗 婆 舍 那 如 上 述, 禪 修 者 未 令 奢 摩 他 定 近 行 定 安 止 定 生 起, 就 先 觀 察 五 取 蘊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性 質 但 是, 這 段 文 並 沒 有 說, 他 一 開 始 修, 就 能 夠 觀 照 到 無 常 苦 無 我 其 實, 只 要 禪 修 者 未 離 五 蓋, 心 散 亂, 他 就 無 法 體 驗 身 心 現 象 的 真 實 本 質 為 了 淨 除 五 蓋, 他 得 先 依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獲 得 剎 那 定 在

258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此 之 後, 他 才 能 觀 察 到 身 心 的 真 實 本 質, 獲 得 名 色 辨 別 智 此 智 之 後, 是 緣 攝 受 智 (paccaya-pariggahañāṇa) 及 觸 知 智 (sammasana-ñāṇa) 清 淨 道 論 對 此 有 詳 盡 的 解 釋, 但 是, 注 釋 書 則 只 是 簡 略 地 說 : 禪 修 者 觀 照 五 取 蘊 的 無 常 苦 無 我 若 禪 修 者 一 開 始 就 見 到 無 常 苦 無 我, 這 將 違 反 清 淨 道 論 的 解 釋, 也 會 與 七 清 淨 的 次 第 相 互 衝 突 所 以, 應 認 為 : 一 開 始 就 見 到 無 常 苦 無 我 的 說 法, 是 錯 誤 的 ( 摘 自 依 聖 八 支 道 到 涅 槃 ) 問 題 十 二 問 : 不 觀 照 當 下 實 際 生 滅 的 身 心 現 象, 而 只 念 誦 生 滅, 就 能 獲 得 毗 婆 舍 那 智 嗎? 答 : 若 未 親 身 體 驗 身 心 現 象 的 真 實 本 質, 不 可 能 真 正 觀 察 到 無 常 苦 無 我 譬 如, 除 非 在 閃 電 出 現 時, 看 著 那 閃 電, 否 則 你 將 無 法 了 解 閃 電 如 何 出 現

259 毗婆舍那講記 如何消失 不是嗎 同樣地 若未在名 色現象出現 之時觀照它們 你便見不到無常 苦 無我 所以 結論是 若只是念誦 生 滅 而未實際觀照真正 在生滅的名色現象 如此並不能讓人真正地洞察無 常 苦 無我 這就是為什麼禪修者應記住 只有觀 照當下生滅的名色現象 且體驗到它們的無常 苦 無我性質時 這樣的觀照才是真正的 毗婆舍那 ( 摘自 依聖八支道至涅槃 ) 問題十三 問 需要依名 色的術語 數目或其形狀 來觀 察名 色嗎 答 禪修者應該要觀照名 色現象 那麼 什麼 才是正確的觀照方法呢 是要說出正確的術語 還是 要詳列名相 或是要看見它們具有某種形狀 不 你 不必說出正確的術語 因為術語完全不重要 也沒有 必要需詳列名 色的名相 說這些是名 那些是色

260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這 些 是 心 那 些 是 心 所 再 者, 有 些 人 觀 見 所 緣 為 細 小 粒 子 (particles of dust), 事 實 上, 粒 子 的 特 徵 不 外 乎 是 顏 色 觸 覺 而 已 舉 例 來 說, 無 法 觀 見 聲 音 為 粒 子 香 味 也 是 如 此 即 使 可 以 把 這 些 觀 為 某 種 物 質, 也 無 法 把 心 理 現 象 觀 為 粒 子 例 如, 試 著 觀 心 識 看 看, 不 行, 是 吧? 觀 貪 和 瞋 看 看? 即 便 它 們 實 在 清 楚 可 知, 你 仍 無 法 觀 它 們 為 粒 子 你 也 不 能 觀 苦 受 [ 為 粒 子 ], 雖 然 它 們 真 的 明 顯 可 知 其 實, 禪 修 者 應 當 要 觀 照 的 是 所 緣 的 真 實 本 質 禪 修 者 可 以 從 所 緣 的 相 ( 特 徵 ) 味 ( 作 用 ) 現 起 ( 顯 現 的 樣 態 ) 與 足 處 ( 近 因 ) 來 體 驗 它 們 這 並 不 是 我 個 人 的 主 張, 而 是 源 自 清 淨 道 論 的 說 明 當 然, 有 些 人 也 許 對 清 淨 道 論 並 不 熟 悉 但 是 攝 阿 毗 達 磨 義 論 的 內 容, 對 於 任 何 曾 在 寺 院 學 習 過 的 人 而 言, 應 就 是 耳 熟 能 詳 非 常 明 了 的 了 攝 阿 毗 達 磨 義 論 說 : Lakkhaṇa-rasa-paccupaṭṭhāna-padaṭṭhāna-vasena nama-rūpa-pariggaho diṭṭhi-visuddhi nāma,

26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依 其 相 味 現 起 足 處 把 握 名 與 色, 名 為 見 清 淨 這 段 文, 幾 乎 每 個 佛 教 學 生 包 含 小 沙 彌, 都 會 背 誦 我 小 時 候 也 背 過, 至 今 仍 然 記 憶 鮮 明 如 果 你 忘 了 這 句 話, 你 可 能 就 會 把 所 緣 觀 成 微 小 粒 子 問 題 十 四 問 : 念 處 指 念, 而 念 屬 定 蘊 所 以 念 處 是 奢 摩 他, 而 不 是 毗 婆 舍 那, 是 嗎? 答 : 有 人 提 出 上 述 的 問 題, 因 為 他 們 僅 依 個 人 的 見 解 來 分 析 satipaṭṭhāna" 這 個 字, 卻 未 詳 細 地 查 閱 念 處 經 事 實 上, 在 念 處 經 經 文 的 總 說 (uddesa), 就 明 確 提 到 sampajāno"( 正 知 或 明 覺 ), 這 就 是 指 智 慧 如 果 你 檢 視 整 部 經 文, 你 會 檢 視 到 samudayadhammānupassī vā " ( 觀 見 滅 的 現 象 ) 若 是 修 習 奢 摩 他, 你 不 會 觀 察 見 到 現 象 生 滅, 也 不 會 觀 察 到 現 象 之 間 的 關 連, 相 反 地 你 只 會 觀 見 單

262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一 不 變 的 所 緣 再 者, 你 也 會 檢 閱 到 念 處 經 的 經 文 有 anissito ca viharati ( 無 依 著 而 住 ), na ca kiñci loke upadiyati ( 不 執 著 世 間 的 任 何 事 物 )" 這 一 句 經 文 唯 有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才 能 見 到 生 與 滅, 才 能 對 一 切 事 物 不 執 著 ; 奢 摩 他 的 修 習, 無 法 帶 來 這 樣 的 結 果 即 使 是 述 及 奢 摩 他 的 段 落, 如 安 那 般 那 念 章 厭 逆 作 意 章, 其 目 的 也 是 為 了 說 明, 如 何 以 奢 摩 他 為 基 礎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像 威 儀 章 明 覺 章 等 純 粹 談 毗 婆 舍 那 的 段 落, 就 更 不 用 說 了 受 隨 觀 心 隨 觀 法 隨 觀 等 段 落, 則 和 奢 摩 他 完 全 無 關, 是 純 粹 的 毗 婆 舍 那 ( 摘 自 減 損 經 講 記 ) 問 題 十 五 問 : 佛 陀 教 導 我 們 觀 察 走 為 名 色 嗎? 答 : Gacchanto vā gacchamī ti pajanati", 意 思

263 毗婆舍那講記 是 走的時候 知道在走 走的時候知道在走 這 一點也不困難 的確 這實在太簡單 而讓人難以相 信這是一種佛法實踐 幸虧這是佛陀親自教導的 否 則也許會被丟到垃圾桶裡 雖然如此 有些人仍認為 不應是像經文所說的那樣 應作其他的理解 這就像 寫好的 န (第二十個緬甸字母)已無可修正 編輯 卻硬把它的尾巴拉得比一般還長一樣 某些人主張 如果在行走時觀察 行走 將會讓威儀姿勢變得很 笨拙 同時 他們認為 那也只是觀 概念法 而非 真實法 這麼說 無非是把 န 的尾巴拉得更 長了 佛陀所教的 不需要強加任何的編輯 如果思 惟真實法是必要的 那麼佛陀的教導應該會不一樣 也 許 他 會 說 Gacchanto vā nāma-rūpanti pajanati. 走時 他知道名與色 ( 摘自 聖 住經講記 ) 問題十六 問 觀出入息時 如何觀算是修奢摩他 如何觀

264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算 是 修 毗 婆 舍 那? 答 : 不 論 得 禪 那 與 否, 若 觀 察 出 入 息 的 形 狀 或 方 式, 便 是 修 奢 摩 他 若 觀 察 出 入 息 的 觸 覺 或 移 動, 則 是 修 毗 婆 舍 那 ( 摘 自 如 何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 問 題 十 七 問 : 如 果 持 續 觀 察 疼 痛 熱 或 僵 硬, 而 不 立 刻 變 換 姿 勢, 算 是 自 我 折 磨 的 苦 行 (Attakilamathānuyoga ), 是 嗎? 答 : 有 人 告 訴 我, 某 位 在 家 禪 修 老 師 說, 若 因 長 久 維 持 單 一 威 儀 而 感 到 疼 痛 熱 或 僵 硬, 就 應 該 改 變 姿 勢, 否 則 就 落 入 苦 行 的 極 端 這 是 沒 有 道 理 的 主 張, 太 過 強 調 利 益 正 知 (sātthakasampajāna) 當 你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或 奢 摩 他 之 時, 堪 忍 的 防 護 (khanti-saṃvara) 是 絕 對 不 可 或 缺 的 只 有 當 你 持 續 地 修 習, 忍 耐 疼 痛, 直 到 無 法 再 忍 耐, 定 力 與 智 慧 才 會 增 長 如 果 你 經 常 改 變 姿 勢, 便 沒 有 機 會 獲 得 定 力 與

265 毗婆舍那講記 毗婆舍那智 曾認真修習過的人 都知道這一點 所 以 你必須盡可能地持續修習 而不要經常改換姿勢 這正是 堪忍的防護 與 苦行 完全無關 因為 這樣的忍耐不是為了刻意讓自己受苦 而是要培育 堪 忍 念 定 與 毗婆舍那智 事實上 佛陀要禪修者不懈地持續修行不改變姿 勢 直到證得阿羅漢 所以 在 根本五十篇 大葛 希迦經 (Mahāgosinga Sutta)中 佛陀說 若人跏趺 而坐 如是決意 除非斷盡煩惱 否則我將不壞此 跏趺坐 則此人能夠照耀葛希迦園林 10所以 若有人教導說 忍耐著苦受 繼續修習 等同於自我 折磨 那麼他們便是在毀謗依教奉行的修行者 毀壞 佛陀的教法 同時 他們也是在破壞正要圓滿定力與 觀智的修行者之希望 所謂 堪忍的防護 是 諸比丘 於此教法裡 如理審察的比丘堪忍 10 中部 32 經 (MN 32, MN I 219)

26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寒 熱, 飢 渴, 蚊 蠅 風 日 昆 蟲 所 觸, 惡 說 不 善 之 語, 亦 堪 忍 身 體 已 生 起 的 劇 烈 猛 勁 難 忍 不 可 喜 不 可 意 且 致 命 的 苦 受 11 在 上 述 的 一 切 漏 經 (Sabbāsava Sutta) 裡, 佛 陀 教 導 我 們, 即 使 是 致 命 的 疼 痛, 也 要 堪 忍 我 們 應 切 12 記 這 一 點 再 者, 在 注 釋 書 中 也 提 到 一 些 故 事, 例 如 羅 麻 沙 那 加 長 老 (Lomasanāga), 在 整 個 安 塔 拉 達 卡 (Antaraṭṭhaka) 期 間, 即 一 年 中 最 後 兩 個 月 的 年 度 交 替 期, 他 都 未 曾 休 息, 一 直 在 露 地 修 行 安 塔 羅 達 卡 期 間, 據 說 是 下 著 雪 且 是 一 年 裡 最 為 寒 冷 的 期 間, 如 同 世 邊 地 獄 (Lokantarikaniraya) 一 般 寒 冷 所 以, 不 應 該 因 為 中 度 等 級 的 疼 痛, 如 硬 熱 癢 等, 就 改 變 姿 勢 你 應 該 耐 心 地 持 續 觀 照, 堅 持 不 改 換 姿 勢 若 可 能 的 話, 甚 至 應 該 奮 不 顧 身 命 地 持 續 修 習 如 此, 你 將 能 獲 得 堪 忍 的 防 護 定 力 及 毗 婆 舍 那 智 如 果 疼 痛 真 的 變 得 無 法 忍 受, 你 11 MN 2, MN I Ps I

26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可 以 改 換 姿 勢, 但 應 該 非 常 仔 細 地 觀 照 改 換 姿 勢 的 整 個 過 程, 如 此, 你 的 念 定 慧 才 不 會 被 打 斷 有 些 人 違 反 佛 陀 的 教 導, 誤 解 了 苦 行 (attakilamatha) 的 意 思 在 他 們 的 想 法 裡, 費 力 地 修 行 也 成 了 一 種 苦 行 他 們 的 詮 釋 與 佛 陀 的 教 法, 完 全 相 反, 因 為 佛 陀 明 白 地 教 導 我 們, 為 了 解 脫, 連 身 命 都 可 不 顧 : 就 算 身 體 只 留 下 皮 腱 與 骨 頭, 就 算 肉 和 血 乾 涸, 我 也 不 停 止 努 力, 直 到 證 得 所 希 求 的 道 果 13 佛 陀 說 : 如 此 下 定 決 意 之 後, 應 繼 續 不 懈 地 修 行 所 以, 不 應 該 說 這 般 勇 猛 的 修 行, 是 一 種 自 我 折 磨 的 苦 行, 因 為 它 會 帶 來 定 力 與 毗 婆 舍 那 智 撇 開 禪 修 不 論, 即 使 是 持 戒 也 很 費 力, 然 而 絕 不 能 將 持 戒 當 作 苦 行, 因 為 它 幫 助 我 們 獲 得 定 力 與 毗 婆 舍 那 智 比 如 說, 齋 戒 時, 過 午 不 食 對 某 些 人 來 說 有 些 費 力, 對 年 輕 人 尤 其 是 如 此, 不 是 嗎? 但 是, 不 能 說 那 是 苦 行, 因 為 它 能 令 戒 圓 滿 13 如 SN II 28; MN I

268 附錄(二) 馬哈希尊者對當代內觀方法的方析 另外 有的人必須費力 才能不殺生 不偷盜等 但是 佛陀在 中部 根本五十分 得法大經 (Mahādhammasamādāna Sutta)14讚歎此種戒行 說這 是 現在受苦 未來得益 諸比丘 有人離殺生 時受苦與憂 由於不殺生 他受苦與憂(不偷盜等也是 如此) 在身壞命終時 他將生於善趣 諸比丘 這樣 修習十善 就是 現在受苦 未來得益 所以 任何能幫助我們培育戒 定 慧的修行 都應被視為 是 中道 而非 苦行 相反的 任何與戒 定 慧無關的苦修 則應視為 苦行 ( 摘自 轉法 輪經講記 ) 問題十八 問 觀樂受將引生貪欲 而觀苦受則等同苦行 所以不應觀苦受 也不應觀樂受 只應觀不苦不樂受 對嗎 14 MN I

26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答 : 雖 是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卻 有 一 些 人 主 張, 觀 樂 受 會 引 生 貪 欲, 觀 苦 受 等 同 苦 行, 所 以 不 應 觀 苦 樂 受, 僅 應 觀 察 捨 受 這 完 全 是 錯 誤 的 觀 念, 沒 有 絲 毫 的 教 證 佛 陀 在 大 念 處 經 明 確 地 說, 所 有 的 感 受, 皆 應 觀 察 : Sukhaṃ vedanaṃ vedayamāno, sukhaṃ vedanaṃ vedayamīti pajānāti dukkhaṃ vedanaṃ vedayamāno, dukkhaṃ vedanaṃ vedayamīti pajānāti 感 到 樂 受 時, 他 了 知 : 我 感 到 樂 受 ; 感 到 苦 受 時, 他 了 知 : 我 感 到 苦 受 還 有 許 多 經 典 提 供 類 似 的 教 證, 說 明 禪 修 者 應 當 觀 照 各 種 的 感 受 : Yampidaṃ cakkhu-samphassa-paccayā uppajjati vedayitaṃ sukhaṃ vā dukkhaṃ vā adukkha-masukhaṃ vā. Tampi aniccanti

270 附錄(二) 馬哈希尊者對當代內觀方法的方析 yathābhūtam pajānāti. 15 依於眼觸所生的受 或樂 或苦 或不苦不 樂 應如實了知彼為無常 所以 結論是 任何屬於五取蘊(upādānakkhandha) 的現象 皆可做為觀照的所緣 ( 摘自 轉法輪經 講記 ) 問題十九 問 密集禪修時 以怪異的方式躺在地上或於地 上打滾 和證悟有關係嗎 答 在進入禪那期間 身體姿勢會固定不動 能 夠持續兩 三個小時乃至更久 所以 入禪那者可以 毫無動搖地保持坐姿一整天或一整夜 我們要牢記這 一點 有些人認為 密集禪修時 若以怪異的方式躺 在地上或於地上打滾 和開悟有關係 這是完全錯誤 15 SN IV

271 毗婆舍那講記 的 因為 禪那 以及 道 果安止 能令禪修者 維持原來的坐姿或站姿 令之固定不動 注釋書明確 地說 Appanā-javanam iriyāpathampi sannāmeti. 16, 意即 安止定維持威儀 所以 依據巴利典籍 結 論應該是 密集禪修時 以怪異的方式躺在地上或於 地上打滾 與證悟完全無干 問題二十 問 學習時的 想 和觀照時的 念 有何 差別 答 想 (saññā) 是將所緣印入記憶之中 念 (sati) 是純粹地覺察所緣的自相與三共相 而未記住 或分別它們的影相等等 但是 念 的字面義 是 記憶 所以也譯為 noting 記下 留意 念 只是觀察當下生起的所緣 以便能如實了知它 們 所以 雖然在字義上 念 與 想 聽起來很 16 即 攝阿毗達磨義論 (Abhidhammaṭṭhasaṅgaha)

272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類 似, 但 實 際 上 並 不 相 同 ( 摘 自 無 我 相 經 講 記 ) 問 題 二 十 一 問 : 觀 察 腹 部 的 起 伏, 符 合 佛 陀 的 教 導 嗎? 答 : 腹 部 起 伏 是 由 色 法 所 構 成, 因 此 乃 屬 於 色 蘊 從 十 二 處 來 談, 它 歸 屬 於 觸 處 在 十 八 界 中, 則 是 屬 於 觸 界 依 四 大 來 說, 它 主 要 是 風 大 的 顯 現 從 四 聖 諦 來 談, 它 是 苦 諦 所 以, 約 究 竟 法 而 言, 腹 部 起 伏, 屬 色 蘊 觸 處 觸 界 風 界 及 苦 諦, 能 做 為 毗 婆 舍 那 的 所 緣, 讓 人 依 佛 陀 的 教 導 而 體 證 無 常 苦 無 我 三 相 ( 摘 自 大 念 處 經 緬 文 譯 注 ) ( 亦 參 考 問 題 二 十 六 二 十 七 ) 問 題 二 十 二 問 : 佛 陀 藉 由 出 入 息 念 而 成 佛, 是 嗎?

27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答 : 菩 薩 觀 見 三 界 內 外 一 切 法 之 生 滅, 藉 此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所 以 佛 陀 說 : Pañcannam upādānakkhandhānaṃ udayabbayānupassī vihasī. 17 觀 五 取 蘊 的 生 滅 而 住 菩 薩 觀 五 取 蘊 生 滅, 依 序 引 發 諸 毗 婆 舍 那 智, 接 著, 先 以 預 流 道, 證 知 涅 槃 其 後, 他 以 同 樣 的 方 式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並 藉 由 一 來 道 證 知 涅 槃 再 者, 他 又 繼 續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再 依 不 還 道 證 知 涅 槃 然 後, 他 又 繼 續 修 毗 婆 舍 那, 以 稱 為 漏 盡 智 的 阿 羅 漢 道 證 知 涅 槃, 成 為 具 備 一 切 知 智 的 佛 陀 問 題 二 十 三 問 : 禪 修 者 有 可 能 如 實 了 知 過 去 未 來 的 名 色 現 象 嗎? 17 D II

274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答 : 上 分 五 十 篇. 隨 足 經 的 注 釋 書 及 疏 鈔, 明 確 地 說, 就 佛 弟 子 的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而 言, 重 要 的 是 自 身 的 名 色, 其 餘 的, 可 以 只 藉 由 推 論 來 了 知 所 以, 親 自 體 驗 自 身 的 身 心 現 象,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自 己 的 身 心 現 象 之 中, 屬 於 未 來 的, 因 為 尚 未 發 生, 所 以 無 法 如 實 地 被 體 驗 屬 於 過 去 的, 如 過 去 世 的 名 色, 也 無 法 被 如 實 地 體 驗, 而 只 能 藉 由 推 理 來 了 知 就 算 在 此 世 裡, 過 去 幾 年 幾 個 月 或 幾 天 前 發 生 的 名 色, 也 很 難 被 如 實 體 驗 事 實 上, 即 使 前 一 個 小 時 的 名 色, 也 很 難 見 其 真 實 法, 因 為 常 人 在 見 聽 聞 觸 到 所 緣 之 後 沒 多 久, 就 會 有 我 他 男 人 或 女 人 等 概 念 生 起 所 以, 我 們 應 該 依 據 一 夜 賢 善 經 (Bhaddekaratta Sutta) 所 說, 只 觀 照 當 下 生 起 的 現 象,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18 依 據 念 處 經 的 走 時, 知 走 等, 禪 修 者 應 觀 照 當 下 的 行 住 坐 臥 等 18 Paccuppannañca yaṃ dhammaṃ, tattha tattha vipassati. ( 應 於 現 在 法, 處 處 作 觀 察 )

275 毗婆舍那講記 我們詳細說明這一段 是因為 無我相經 首先提到 過去 人們也許會因此產生是否應先觀過去名 色的疑惑 ( 摘自 無我相經講記 ) 問題二十四 問 以念誦 思惟 色無常 色無常 的方式 來修行 這樣恰當嗎 答 若有人誦念 思惟 rūpaṃ aniccaṃ, rūpaṃ aniccaṃ (色無常 色無常) 用這樣的方法來修行 如此 他所用的術語當然是正確的 但是 如果有人 問他 他思惟什麼是無常 或者他指什麼是無常 那 麼 答案將只是名稱與文字而已 還有許多其他的問 題 譬如 觀的是什麼 是過去的 是未來的 還是 現在的 是內在的 還是外在的 答案將是模糊不 清 如果他回答是 內在的 那麼是在身體的哪個 部位 是頭 是身 是四肢 是皮膚 是肌肉 是腸 子 是肝 或是其他 他的回答將只不過是名稱或文

27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字 而 已 anicca ( 無 常 ), 他 一 直 思 惟 重 覆 地 思 惟, 但 只 是 念 誦 而 已, 沒 有 別 的 了 問 題 二 十 五 問 : 為 何 不 教 禪 修 者 出 入 息 念 [ 以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 答 : 我 個 人 的 看 法 是, 出 入 息 念, 雖 然 也 可 以 用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了 知 其 中 的 風 大 ( 色 ) 及 能 知 的 心 ( 名 ) 但 是, 在 清 淨 道 論 中, 十 四 種 身 隨 觀, 被 分 為 兩 類 : 奢 摩 他 及 毗 婆 舍 那, 而 出 入 息 念 被 歸 到 奢 摩 他 修 行 ( 見 Vism I 232 ( 緬 甸 版 ) ): iriyāpathapabbaṃ catusampajaññapabbaṃ dhātumanasikārapabbanti imāni tīṇi vipassanāvasena vuttāni... 四 威 儀 章 四 明 覺 章 及 界 作 意 章, 此 三 章 乃 就 毗 婆 舍 那 而 說... Ānāpānapabbaṃ pana paṭikkūlamanasikāra

27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pabbañca imānevettha dve samādhivasena vuttāni. 出 入 息 章 及 厭 逆 作 意 章, 此 兩 章 乃 就 定 而 說 如 此, 清 淨 道 論 明 確 地 把 出 入 息 念 歸 為 奢 摩 他 修 行 如 果 我 用 出 入 息 念 來 教 導 禪 修 者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別 人 也 許 會 依 清 淨 道 論 來 責 難 我 們, 說 我 們 所 教 導 的, 是 奢 摩 他 而 非 毗 婆 舍 那 那 時, 我 不 可 能 堅 持 要 與 清 淨 道 論 相 衝 突, 說 自 己 是 在 教 導 毗 婆 舍 那 這 就 是 為 何 我 不 教 導 禪 修 者 用 出 入 息 念 來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的 原 因 但 是, 如 果 禪 修 者 堅 持 的 話, 我 也 允 許 他 觀 照 出 入 息 我 未 曾 拒 絕 過 有 一 點 要 注 意 的 是, 清 淨 道 論 與 無 礙 解 道 都 明 確 地 說, 當 你 修 出 入 息 念 時, 心 應 只 專 注 在 鼻 孔 處, 不 要 跟 著 呼 吸 進 出 這 麼 做 的 目 的, 是 想 獲 得 近 行 定 或 禪 那 定 但 是, 就 毗 婆 舍 那 而 言, 所 緣 是 不 限 於 某 一 點 的 如 果 我 們 教 導 禪 修 者 去 觀 照 觸 覺 妄 想 或 見 聞 等 現 象, 那 麼, 這 樣 的 教 導, 將 與 清 淨 道

278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論 及 無 礙 解 道 有 所 扞 格, 也 將 因 此 而 受 到 他 人 的 責 難 我 希 望, 以 上 的 回 答, 釐 清 了 我 何 以 不 教 禪 修 者 用 出 入 息 念 來 修 毗 婆 舍 那 的 原 因 ( 摘 自 馬 陸 迦 子 經 講 記 ) 問 題 二 十 六 問 : 觀 腹 部 起 伏, 這 樣 的 方 法 未 偏 離 佛 典 嗎? 答 : 有 數 千 個 教 證 可 證 明,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並 未 偏 離 佛 典, 如 入 處 相 應 等 經 文 明 確 地 說, 若 未 能 觀 照 在 六 根 門 生 起 的 現 象, 煩 惱 將 會 生 起 ; 唯 有 當 禪 修 者 觀 照 它 們 並 了 知 其 真 實 本 質 之 後, 他 才 能 夠 證 得 道 果 與 涅 槃 有 關 這 一 點, 在 馬 陸 迦 子 經 19 中 就 有 清 楚 的 說 明 在 該 經 中, 你 也 會 看 到, 未 曾 遇 見 的 所 緣 並 不 會 引 發 煩 惱 ; 實 際 遇 到 的 所 緣, 才 會 引 發 煩 惱 再 者, 念 處 經 更 是 直 接 地 提 及 觀 察 四 界 當 19 SN IV

27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禪 修 者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時, 顯 著 的 大 種, 是 風 界 ;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當 然 就 是 界 作 意 如 同 佛 陀 所 教 導 的 : 走 時, 他 知 道 在 走 一 樣, 我 也 不 使 用 術 語, 只 使 用 日 常 生 活 用 語, 來 指 示 禪 修 的 所 緣 這 樣 觀 察 後, 當 禪 修 者 的 定 力 與 慧 力 成 熟 時, 他 將 會 發 現 所 緣 的 真 實 本 質, 如 堅 硬 移 動 等 等, 生 起 之 後 又 滅 去 另 外, 觀 腹 部 起 伏, 也 符 合 念 處 經 的 入 處 隨 觀 章, 此 章 教 導 : kāyañca pajānāti, phoṭṭhabbe ca pajānāti."( 他 了 知 身, 也 了 知 所 觸 ) 這 一 部 經, 提 到 如 何 觀 照 身 體 的 觸 覺 觸 點 及 其 中 所 含 的 色 法 所 以, 觀 腹 部 起 伏, 符 合 巴 利 佛 典, 從 未 有 所 偏 離 我 們 可 以 合 理 地 認 為, 除 了 四 威 儀 以 外 [ 它 在 此 經 的 另 一 段 經 文 ], 任 何 顯 著 的 身 體 活 動, 也 都 應 被 觀 照, 以 符 合 巴 利 經 文 : yathā yathā va panassa kayo paṇihito hoti, tathā tathā naṃ pajānāti", 意 即 : 身 體 怎 樣 子 擺 放, 就 按 那 樣 子 了 知 它 如 果 禪 修 者 對 觀 腹 部 起 伏 的 用 語 不 甚 滿 意, 堅 持 要 使 用 念 處 經 裡 的 用 語, 那 麼 的 話, 我 們 會 教 他 在 坐 時, 持 續 觀 照 坐

280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坐 ; 在 站 時 觀 照 站 站 ; 在 躺 下 時, 觀 照 躺 躺 但 是, 我 們 不 教 導 禪 修 者 觀 照 出 入 息, 以 免 和 清 淨 道 論 念 處 經 的 注 釋 等 巴 利 文 獻 相 衝 突 這 兩 部 注 釋 書 說, 出 入 息 念 是 用 以 修 習 禪 那 的 方 法, 得 禪 那 之 後 再 修 習 毗 婆 舍 那 不 過, 若 禪 修 者 堅 持, 我 也 允 許 他 觀 照 出 入 息, 我 不 會 反 對 ( 摘 自 馬 陸 迦 子 經 講 記 ) 問 題 二 十 七 問 :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算 是 奢 摩 他 修 行 嗎? 答 : 腹 部 起 伏, 包 含 在 六 種 風 界 之 一 被 稱 作 assāsa-passāsa"( 出 息 入 息 ) 的 風 界 之 中 事 實 上, 廣 義 而 言, 腹 部 起 伏 可 歸 於 四 種 風 界, 即 肢 體 循 環 風 出 息 入 息 風 腹 內 風 及 [ 內 在 的 ] 一 般 風 20 因 為 腹 部 起 伏 與 出 息 入 息 有 關, 且 是 20 參 考 Vbh 84; Vism 363; Vbh-a

281 毗婆舍那講記 出息 入息 所導致的結果 因此也可把它歸到 出 息入息 但是 我並未說觀察腹部起伏即是 安那 般那念 因為 依據 無礙解道 及 清淨道論 修安那般那時 禪修者應將心專注於通過鼻孔與嘴唇 上方的氣息 所以 雖然禪修者觀照進入腹部的出 入息 但這並不是 安那般那念 而是屬 界分別 觀 (dhātu-vavatthāna) 因為任何可被執取的界 若 內 若外 皆可做為修習毗婆舍那時被觀察的所緣 ( 摘自 大念處經緬文譯注 ) 問題二十八 問 念處經 說 禪修者應觀照 出入息 看清它的開始 中間及結束 但 無礙解道 說 看 出入息時跟著它的開始 中間及結束 會使定力退失 為何這兩部經互相矛盾呢 答 念處經 說 覺知整個 出入息 身 (sabbakāyapatisaṃvedī )

282 附錄(二) 馬哈希尊者對當代內觀方法的方析 念處經注釋書 說 看清其開始 中間及結 束 (ādi-majjha-pariyosānaṃ viditaṃ karonto) 清淨道論 說 禪修者不應依初 中 後而 作意 應依 觸 及 住 (守在鼻端)而作意 (ādimajjhapariyosānavasena na manasikātabbaṃ. Apica kho phusanāvasena manasikātabbaṃ.) ca ṭhapanā-vasena ca 21 依據上述的經文及注釋書 將心專注於鼻端 才 能修得奢摩他定 如果跟著呼吸進出鼻孔 心會變得 散亂 事實上 守住鼻端的目的 是要修得 奢摩他 定 若是在修習 毗婆舍那 應如經文所說的 sabbaṃ abhiññeyyaṃ (應知一切) 也就是 於任何 處生起的色法 皆應觀照 ( 摘自 敬答孫達拉長 老 ) 問題二十九 21 Vism

28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問 : 觀 察 腹 部 起 伏 肢 體 的 伸 屈 等, 只 是 在 觀 概 念 知 識, 而 不 是 在 觀 究 竟 法 是 嗎? 答 : 有 些 未 曾 密 集 禪 修 的 人 說 : 如 果 觀 照 彎 曲 與 伸 直, 會 產 生 手 的 形 狀 或 方 式 的 妄 覺 ; 觀 照 左 腳 右 腳 會 產 生 腳 的 概 念, 並 且 走 起 路 來 會 變 得 很 怪 異 ; 觀 照 腹 部 起 伏, 則 會 讓 人 想 到 腹 部 的 形 狀 他 們 的 話, 對 初 學 者 而 言 或 許 還 算 正 確 但 是, 若 說 一 直 只 有 概 念 出 現, 這 就 不 正 確 了 在 剛 開 始 練 習 時, 禪 修 者 會 是 一 會 兒 見 到 概 念 一 會 兒 見 到 真 實 法 如 移 動 或 推 動 的 感 覺 另 外, 有 些 老 師 教 導 學 生 應 只 觀 移 動, 可 是, 初 學 者 很 難 只 見 到 移 動 初 始 學 習 時, 無 法 完 全 避 免 概 念 法 的 介 入 一 個 可 行 的 方 法, 是 使 用 日 常 用 語, 藉 助 概 念 來 幫 助 觀 照 所 以, 佛 陀 自 己 在 說 法 時, 也 使 用 日 常 用 語 : 走 時, 了 知 在 走 彎 曲 伸 直 等 等 佛 陀 教 導 禪 修 時, 沒 有 使 用 究 竟 法 的 用 語, 像 是 了 知 硬 了 知 移 動 等 等 雖 然 禪 修 者 是 運 用 日 常

284 附錄(二) 馬哈希尊者對當代內觀方法的方析 用語如彎曲 伸直等 但是 當他定力與念力成熟時 他將會超越形狀或方式 觀察到真實本質 如硬 移 動等等 ( 摘自 內觀基礎 ) 問題三十 問 禪修者作做任何動作時 都要像生病的人 一樣 緩慢而溫和 這一點很重要嗎 答 禪修者 即使有好的眼力 行動也應如盲眼 之人 即使有好的聽力 也應像耳聾之人 即使有好 辯才 也應如啞口的傻子 即使身強體壯 也應如體 弱之人 長老偈 和 彌蘭陀王問經 這麼說 Cakkhumāssa yathā andho, sotavā badhiro yathā. Paññavāssa yathā mūgo, balavā dubbaloriva. Atha atthe smuppanne, sayetha matasāyikan ti Mil 367; Th 52 直譯作 雖有眼 卻如盲 雖有耳 卻如聾 雖有智 卻如啞 雖強健 卻似無力 有事生起時 他睡臥 於死人床

28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雖 然 有 好 眼 力, 但 舉 止 像 是 個 盲 人 ( 指 不 應 去 注 意 業 處 以 外 的 所 緣 ) 儘 管 有 好 聽 力, 舉 止 像 是 聾 人 雖 然 有 智 慧, 能 侃 侃 而 談, 舉 止 卻 像 是 啞 口 的 愚 人 盡 管 有 力 量, 卻 像 是 體 弱 之 人 需 要 身 體 保 持 不 動 的 時 候, 則 像 是 躺 著 完 全 不 動 的 死 屍 一 般 禪 修 者 的 動 作, 應 像 羸 弱 的 病 人 身 體 健 康 的 人 起 身 時, 快 速 而 急 促 但 體 弱 的 病 人 就 不 會 這 樣, 他 們 動 作 緩 慢 溫 和 背 痛 的 人 也 是 如 此, 緩 慢 溫 和 地 起 身, 以 免 背 痛 發 作 正 在 禪 修 的 行 者 也 應 如 此, 必 須 緩 慢 溫 和 地 移 動 身 體, 只 有 這 樣, 他 的 正 念 定 力 及 慧 力 才 會 進 步 因 此, 請 緩 慢 溫 和 地 移 動 起 身 時, 禪 修 者 必 須 像 病 人 一 樣, 同 時 觀 照 : 起 起 這 樣 還 不 夠 禪 修 者 雖 然 有 眼 睛, 但 應 像 看 不 見 的 盲 人 一 般 耳 聽, 也 是 如 此 禪 修 時, 禪 修 者 所 關 心 的, 就 是 保 持 觀 照 看 見 什 麼 聽 到 什 麼, 不 是 他 應 關 心 的 事 所 以, 無 論 他 見 到 或 聽 到 什 麼 奇 怪 或 特 別 的 事, 他 都 應 像 是 沒

286 附 錄 ( 二 ): 馬 哈 希 尊 者 對 當 代 內 觀 方 法 的 方 析 看 到 沒 聽 到 一 樣, 只 是 緊 密 地 觀 照 移 動 身 體 時, 禪 修 者 應 緩 慢 地 移 動, 像 是 羸 弱 的 病 人, 慢 慢 地 移 動 手 腳, 慢 慢 地 彎 曲 或 伸 展 四 肢, 慢 慢 地 低 下 頭 抬 起 頭 ( 摘 自 迅 捷 經 講 記 )

28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288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28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緬 曆 1334 年 Nattaw 月 的 第 3 個 月 虧 日 ( 西 元 1972 年 12 月 23 日 ) 諸 位 來 自 全 國 各 分 道 場 的 業 處 阿 闍 黎 行 政 人 員 及 信 眾 們! 首 先, 我 想 說, 很 高 興 能 看 到 你 們 大 家 同 時, 知 道 諸 位 為 了 成 就 這 次 的 年 度 集 會, 莫 不 和 合 同 心 齊 力 以 赴, 我 感 到 很 欣 慰 這 樣 的 集 會, 代 表 馬 哈 希 傳 承 的 成 功 我 想 以 溫 暖 的 祝 福 來 問 候 你 們, 祝 福 你 們 健 康 幸 福 安 詳 從 一 切 苦 解 脫 接 下 來, 如 同 往 年 一 樣, 我 將 為 禪 修 中 心 的 業 處 阿 闍 黎 及 行 政 人 員 們 開 示 這 個 開 示, 將 分 成 七 個 主 題 : (1) 持 守 戒 律 (2) 恭 敬 正 法

290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3) 修 法 正 確 (4) 道 場 久 住 (5) 合 作 與 協 調 [2] (6) 明 年 的 程 序 (7) 關 於 宣 說 佛 法 的 建 議 一 持 守 戒 律 Vinayo nāma buddhasāsanassa āyu. Vinaye ṭhite sāsanaṃ ṭhitaṃ nāma hoti. 1 如 注 釋 書 所 說 : 戒 律 是 佛 陀 教 法 的 生 命, 戒 律 存 續 時, 佛 法 才 能 存 續 而 戒 律 的 存 續, 則 有 賴 於 恪 守 戒 律 的 人, 這 就 是 為 何 每 個 在 乎 教 法 久 住 的 人, 皆 應 當 恭 敬 地 嚴 持 戒 律, 並 且 要 引 導 教 誡 其 弟 子, 勸 勉 其 同 參 道 友, 也 持 守 戒 律 的 緣 故 佛 陀 曾 教 導 我 們 如 何 持 守 戒 律 : Idha, bhikkhave, bhikkhu sīlavā hoti, 1 Sv I

291 毗婆舍那講記 pātimokkhasaṃvarasaṃvuto viharati ācāragocarasampanno, aṇ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āvī, samādāya sikkhati sikkhāpadesu.2 在佛陀的教法裡 比丘必須持 戒 (sīla) 也 就是 波羅提木叉戒 (pātimokkha sīla) 恭敬持守 波 羅提木叉 的人 能夠避免墮入地獄 畜生 餓鬼道 等苦趣(apāya)的危險 3 [3]簡言之 波羅提木叉 的目的 是在戒除身不善行及語不善行 若要守護波 羅提木叉 則必須 ācāra-gocarasampanno 具足正 行與行處 亦即 具有端正的行為 善知識以及業 處等 關於此 內容頗為廣泛 詳細的解釋請參考 清 淨道論 說戒品 我希望你們對這個部分 都已明 了通曉 2 DN III 78 諸比丘 於此 比丘具戒 持續地依別解脫律儀 而作防護 具足正行與行處 即使於微細罪 亦見怖畏 受持 學習一切學處 3 Vism 16 Pātimokkhanti sikkhāpadasīlaṃ. Tañhi yo naṃ pāti rakkhati, taṃ mokkheti mocayati āpāyikādīhi dukkhehi, tasmā pātimokkhanti vuccati

292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再 者, 若 想 全 心 持 好 戒 律, 則 必 須 aṇ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āvī"[ 於 微 細 罪 亦 見 怖 畏 ], 也 就 是, 必 須 像 持 守 最 重 的 戒 那 樣 地 小 心 持 守 那 些 看 似 極 小 極 微 細 的 戒 比 丘 會 違 犯 的 戒, 計 有 七 類 七 類 之 中, 惡 作 (dukkata)[ 或 譯 突 吉 羅 ] 惡 說 (dubbhāsita) 4 可 謂 是 微 細 戒 然 而 即 便 是 小 小 戒 微 細 戒, 若 故 意 違 犯, 也 會 讓 人 墮 入 苦 趣 所 以, 比 丘 應 了 知 苦 趣 的 危 險, 盡 力 持 戒, 縱 使 是 極 微 小 的 過 錯 也 不 輕 易 違 犯 Saddhāsādhano hi so [pātimokkhasaṃvaro]. 5 具 足 深 信, 才 能 善 持 波 羅 提 木 叉 戒 對 有 信 仰 的 人 而 言, 持 戒 並 不 是 什 麼 負 擔 因 為 你 們 全 都 修 習 過 四 念 處, 所 以 必 然 都 已 具 足 深 信 [4] 如 此, 你 們 4 此 二 者 皆 屬 波 逸 提 (pācittiya), 犯 此 類 戒 者, 須 向 僧 團 ( 四 位 或 四 位 以 上 的 比 丘 ) 別 眾 ( 兩 位 或 三 位 比 丘 ), 或 者 一 位 比 丘 懺 悔 5 Vism 35: 應 依 信 而 成 就 別 解 脫 律 儀 因 為, 此 別 解 脫 律 儀, 因 信 而 得 成 就 (saddhāya pātimokkhasaṃvaro sampādetabbo. Saddhāsādhano hiso pātimokkhasaṃvaro.)

29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應 該 以 不 動 搖 的 毅 力, 謙 沖 地 持 守 戒 律 要 注 意 的 是, 今 日 大 多 數 的 比 丘, 在 穿 衣 防 護 眼 根 不 捉 持 金 銀 及 與 信 眾 相 處 等 方 面 的 戒 律 上, 有 愈 來 愈 鬆 散 的 現 象 身 為 禪 修 中 心 的 負 責 人, 你 們 都 應 該 持 守 所 有 的 戒 律 而 無 任 何 遺 漏 佛 陀 教 導 說 : aṇumattesu vajjesu bhayadassāvī"[ 於 微 細 罪, 亦 見 怖 畏 ], 即 使 是 極 小 的 過 失, 也 應 視 作 能 引 極 苦 的 大 罪 並 且, 佛 陀 的 任 何 教 導, 都 必 須 看 作 是 廣 義 的 戒 我 要 再 次 提 醒 你 們, 自 己 應 當 持 戒 清 淨, 同 時 也 要 敦 促 你 們 的 弟 子 嚴 持 戒 律 在 仰 光 禪 修 中 心 總 部, 你 們 可 以 看 到, 我 們 正 盡 自 己 最 大 的 努 力 在 持 守 戒 律 ; 我 們 也 試 著 圓 滿 appica-santuṭṭhi-sallekha-guṇa"( 少 欲 知 足 減 損 煩 惱 的 美 德 ), 嚴 禁 抽 煙 嚼 檳 榔 和 其 他 輕 浮 降 低 自 己 品 格 的 不 良 習 慣 因 為 我 們 嚴 禁 這 些 行 為, 所 以 我 們 有 更 多 的 時 間, 可 以 投 入 教 (pariyāya) 行 (paṭipatti) 的 學 習 6, 並 也 因 此 得 到 信 眾 的 敬 重 6 佛 陀 的 教 法, 可 分 為 教 (pariyāya) 行 (paṭipatti) 證

294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我 很 高 興 得 知 禪 修 中 心 的 一 些 分 道 場, 也 依 循 著 相 同 的 傳 統 我 熱 切 地 希 望 你 們 都 能 夠 嚴 持 戒 律,[5] 培 養 令 人 敬 重 的 德 行, 為 你 們 自 己 與 行 的 教 法 (paṭipatti sāsana) 帶 來 真 實 的 利 益 二 恭 敬 正 法 要 恭 敬 什 麼 法? 不 外 乎 是 你 們 藉 由 念 處 毗 婆 舍 那 修 行 所 獲 得 的 念 定 慧 你 們 應 藉 著 宣 講 佛 法, 鼓 勵 他 人 修 行 ; 而 且, 只 要 一 有 機 會, 自 己 也 必 須 繼 續 修 行 最 重 要 的 是, 你 們 總 是 在 催 促 著 別 人 修 行, 所 以, 你 們 自 己 更 不 應 該 放 逸 三 修 法 正 確 人 們 因 為 相 信 你, 而 來 到 你 的 禪 修 中 心 修 習 念 處 禪 法 所 以, 很 要 緊 的 是, 業 處 阿 闍 黎 應 該 給 予 禪 修 (paṭivedha) 三 個 範 疇

295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者 精 確 且 完 整 的 教 導 與 指 引, 以 便 讓 禪 修 者 能 夠 親 見 可 證 的 定 力 與 毗 婆 舍 那 智 你 們 必 須 依 據 大 念 處 經, 教 導 禪 修 者 正 確 的 馬 哈 希 禪 法, 讓 他 們 能 藉 由 觀 照 當 下 的 身 心 現 象, 證 得 七 清 淨 與 十 六 階 智 ( 從 名 色 辨 別 智 到 省 察 智 ) [6] 我 們 聽 說, 有 些 分 道 場 雖 然 自 稱 是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卻 教 導 著 各 式 各 樣 的 禪 修 方 法 這 是 非 常 不 好 的 情 況 我 想 請 你 們 傳 達 我 的 告 誡, 希 望 他 們 應 名 副 其 實 地, 只 精 確 地 教 授 馬 哈 希 禪 法 我 也 請 你 們 傳 達 我 對 他 們 的 建 議, 希 望 他 們 依 據 我 對 階 智 的 開 示, 仔 細 小 心 地 檢 驗 評 估 他 們 所 教 導 的 禪 修 者 是 否 有 進 步, 並 且, 在 方 法 上 給 予 正 確 且 精 準 的 指 導 四 道 場 久 住 這 是 指 你 們 應 讓 所 負 責 的 禪 修 中 心, 能 夠 永 續 經 營 下 去 總 有 一 天 我 們 都 會 去 世, 那 時 候, 只 有 在 繼 任 者 保 有 紹 承 馬 哈 希 傳 統 的 業 處 阿 闍 黎 之 特 質 時, 禪

296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修 中 心 才 能 持 續 穩 健 運 作 ; 如 果 繼 任 者 的 資 格 不 符 能 力 不 足, 或 者 不 盡 責 懈 怠, 那 麼 禪 修 中 心 就 會 沒 落 為 一 般 的 寺 院 你 們 應 該 在 尊 重 法 的 基 礎 上, 慎 選 你 們 的 助 教 繼 任 者 你 們 應 該 只 選 擇 那 些 已 修 習 念 處 禪 法 且 成 果 令 人 滿 意 的 人 [7], 以 及 那 些 恭 敬 正 法 且 持 守 戒 律 的 人 要 小 心! 不 要 為 了 任 何 理 由, 讓 不 敬 重 法 放 逸 懈 怠 不 負 責 任 的 人, 留 在 你 的 禪 修 中 心 若 有 需 要, 你 們 可 以 將 這 些 人 送 到 仰 光 本 部 來 接 受 必 要 的 訓 練 五 合 作 與 協 調 在 仰 光 本 部 舉 辦 這 年 度 大 會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要 給 大 家 一 個 和 合 同 心 群 策 群 力 的 機 會 自 緬 曆 1311 年 Nattaw 月 的 月 圓 日 ( 西 元 1949 年 12 月 4 日 ) 以 來, 我 便 在 這 個 禪 修 中 心 教 導 念 處 毗 婆 舍 那 禪 法 從 緬 曆 1312 年 的 第 一 次 年 度 集 會 開 始, 仰 光 本 部 每 一 年 都 會 召 開 這 樣 的 年 度 大 會, 它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向 負 責 弘 揚

297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行 之 教 法 的 諸 位, 傳 達 相 互 合 作 和 合 協 調 的 精 神 在 此, 我 要 感 謝 你 們, 如 此 真 誠 懇 切 地 盡 心 盡 力, 成 就 這 次 的 年 度 大 會 我 認 為 這 代 表 你 們 對 法 的 尊 重, 以 及 對 長 老 們 的 敬 愛 abhiṇhaṃ sannipātā sannipātabahulā bhavissanti, samaggā sannipatissanti 7 依 據 佛 陀 的 教 導, 經 常 的 集 會, 和 合 地 共 同 努 力, 是 邁 向 成 功 與 進 步 的 方 法 若 所 處 的 地 區 有 一 個 以 上 的 禪 修 中 心, 你 們 應 該 相 互 尊 重 合 作 任 何 教 導 正 法 的 人, 只 要 他 所 說 的 法 符 合 念 處 毗 婆 舍 那 的 方 法, 你 們 就 應 該 給 予 歡 迎 與 鼓 勵 無 論 是 誰 在 教 導 此 法, 只 要 他 是 為 了 弘 揚 正 確 的 行 之 教 法, 你 們 都 應 與 之 合 作 7 長 部 經 (DN II 76-77) 提 到 : 只 要 比 丘 們 經 常 多 多 集 會, 那 麼, 興 盛 而 非 衰 退 是 可 期 待 的 只 要 比 丘 和 合 共 聚 和 合 分 離 和 合 行 事, 那 麼, 興 盛 而 非 衰 退 是 可 期 待 的

298 附 錄 ( 三 ): 第 二 十 六 屆 年 度 大 會 前 夕, 馬 哈 希 尊 者 為 緬 甸 各 分 道 場 的 弟 子 們 所 做 的 開 示 另 外 要 提 醒 你 們 的 是, 不 要 執 著 住 所 親 戚 物 質 資 具, 以 及 護 持 的 居 士 在 仰 光 禪 修 中 心, 我 不 鼓 勵 人 們 布 施 住 所 給 比 丘 當 作 私 人 的 所 有 物 我 總 是 引 導 布 施 者 將 布 施 物 施 給 僧 團, 讓 一 般 禪 修 者 都 能 使 用 仰 光 中 心 裡, 沒 有 任 何 一 棟 建 築 物 是 我 個 人 私 有 的 財 產 所 以, 我 一 無 所 有, 無 所 羈 絆, 沒 有 任 何 遺 產 要 操 心 我 希 望 你 們 也 能 夠 仿 照 這 個 不 執 著 的 方 式, 如 此, 不 僅 可 以 減 少 問 題 的 發 生, 也 能 有 更 多 的 時 間, 在 祥 和 的 氣 氛 裡 為 法 用 功 [9] 六 明 年 的 程 序 為 了 善 用 你 們 的 寶 貴 時 間 與 才 能, 在 大 會 開 始 之 前 的 三 天, 我 想 要 請 大 家 輪 流 誦 讀 經 典 三 十 分 鐘 每 天 的 上 午 及 下 午, 各 由 四 位 業 處 阿 闍 黎, 念 誦 巴 利 經 文 及 簡 短 的 緬 文 翻 譯 ; 每 天 的 晚 上, 則 由 被 挑 選 出 的 弘 法 師 (dhammakathika) 做 扼 要 的 開 示 詳 細 的 程 序, 在 與 各 負 責 人 協 商 後, 會 由 權 責 單 位 公 布 如 果 你 們 有 任 何 意 見 或 建 議, 歡 迎 你 們 表 達 出 來

299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七 關 於 宣 說 佛 法 的 建 議 末 了, 要 談 我 對 宣 說 佛 法 的 建 議 我 提 列 幾 點, 供 你 們 檢 討 : (1) 身 為 業 處 阿 闍 黎, 你 們 所 弘 講 的 佛 法, 應 以 巴 利 聖 典 裡 所 教 導 的 念 處 禪 法 為 主 (2) 避 免 以 歌 唱 般 的 聲 調, 來 誦 念 巴 利 偈 頌 (3) 不 應 為 了 吸 引 在 家 聽 眾, 使 用 滑 稽 想 像 且 無 根 據 的 故 事 (4) 你 們 受 著 馬 哈 希 禪 修 中 心 的 蔭 護, 所 以 請 依 循 馬 哈 希 禪 修 方 法 來 教 導 大 眾 (5) 應 謹 慎 小 心, 避 免 使 用 那 些 會 貶 損 傷 害 或 侮 辱 他 人 的 言 詞 與 評 論 最 後, 願 你 們 都 能 圓 滿 修 習 戒 定 慧, 並 能 鼓 勵 幫 助 你 們 的 弟 子 信 眾 也 這 麼 做 願 你 們 皆 因 弘 傳 佛 法 的 功 德 而 得 以 最 速 捷 最 便 利 的 方 式, 證 得 涅 槃 與 究 竟 的 離 苦 解 脫

300 索 引 五 蓋 36,45,77 五 蘊 14, 77, 82, 184 心 清 淨 36, 45, 79, 223 正 見 30-32, 35-37, 41-42, 46-48, 56, 91, 192 生 滅 智 83, 156, , 191, 193 出 入 息 ( 念 ) 36, 63, 238, , , 布 施 2-3, 25, 27, 209, 221, 有 身 見 13-23, 36, 48, 53, 88-89, 93 戒 ( 清 淨 ) 2, 12, 23, 35-37, 42, 47-48, 242, 262 邪 見 15, 18, 29, 30, 56, 69 念 處 ( 經 ) 27-28, 49-51, 55, 60, 71-78, 192, 198, 223, 毗 婆 舍 那 定 38-39, 44-45, 48, 114,

301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毗 婆 舍 那 智 3-4, 26, 36, 38, 46-47, 50, 63, 74-75, 86, 93, 117, 157, 178, , 220, 227, 剎 那 定 91, 阿 毗 達 磨 16-17, , 235 風 界 61, 64-66, 68, 247, 純 觀 38 欲 貪 4,10-12,53,187 奢 摩 他 3, 25, 35, 43, 204, 232, 聖 八 支 道 35, 137, 192, 197, 228 業 力 法 則 33, 35, 37, 41-42, 48, 56, 203 腹 部 起 伏 39, 45, 62, 64, 72-73, 77-80, 84, 90-91, 132, 166, 247, , 緣 起 禪 那 5, 8, 10-12, 27, 31-32, 36-37, 43-44, 48, 60-62, 73, , 覺 支 126, 156,

302 進 階 閱 讀 向 智 尊 者,2006, 正 念 之 道, 賴 隆 彥 譯, 台 北 : 橡 樹 林 喜 戒 禪 師 (U Sīlānanda),2005, 正 念 的 四 個 練 習, 賴 隆 彥 譯, 台 北 : 橡 樹 林 馬 哈 希 大 師,2004, 內 觀 基 礎, 嘉 義 新 雨 編 譯 群 譯, 台 北 : 方 廣,1999, 內 觀 禪 修 : 基 本 和 進 階 練 習, 當 代 南 傳 佛 教 大 師, 新 雨 編 譯 群 譯, 台 北 : 圓 明 出 版 社, 頁 ,2006, 馬 哈 希 的 清 淨 智 論, 溫 宗 堃 譯, 台 北 : 大 千 出 版 社 班 迪 達 禪 師,2006, 今 生 解 脫, 香 光 書 鄉 編 譯 組 譯, 嘉 義 : 香 光 書 鄉 出 版 社 覺 音 尊 者,2002, 清 淨 道 論, 葉 均 譯, 高 雄 : 正 覺 學 會 Jordt, Ingrid, (2001) Mass Lay Meditation and State-Society

303 毗 婆 舍 那 講 記 Relations in Post-Independence Burma. PhD thesis. Harvard University. Mahāsi Sayādaw, (1999) The Anattalakkhanasutta, trans. by U Ko Lay Yangon: Buddha Sāsana Nuggaha Organization. U Hla Myint Kyaw, (1999) Questions & Answers, tr. by U Hla Maung. Yangon: Paṇḍitārāma. Online. Internet. Available: pandita5.htm U Sīlānanda, (1982) Mahasi Sayadaw Biography. Trans. Min Swe. E-book, Yangon: Buddhasāsanānuggaha Organization. Online. Internet. Available:

304 普 為 出 資 編 輯 出 版 印 製 讀 誦 受 持 輾 轉 流 通 隨 喜 讚 歎 此 書 者 迴 向 : 願 以 此 法 施 功 德, 迴 向 給 父 母 師 長 親 戚 朋 友, 及 一 切 法 界 眾 生 願 他 們 沒 有 身 體 的 痛 苦 沒 有 心 理 的 痛 苦, 願 他 們 福 德 智 慧 增 長, 早 日 證 得 道 智 果 智 與 究 竟 涅 槃 善 哉! 善 哉! 善 哉!

305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毗婆舍那講記 含 法的醫療 馬哈希尊者著 ; 溫宗堃中譯. 初版. 臺北縣中和市 南山放生寺, 2007 [民 96] 278 面 21.0*14.8 公分 含索引 譯自 A Discourse on Vipassana ISBN (平裝) 1.佛教 修持 2. 佛教 醫療 衛生方面 毗婆舍那講記 含 法的醫療 作 著 馬哈希尊者 譯 者 溫宗堃 校 編 何孟玲 出 版 南山放生寺 地址 23570台灣台北縣中和市忠孝街108號 電話 (02) 傳真 (02) 劃撥帳號 刷 世和印製有限公司 電話 (02) 非賣品 印 西元2007年4月 初版 ISBN: For free distribution only 歡迎倡印 免費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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