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31B773ACF9AEC9A54EAABABEFAA576A457A8F72E646F63>
|
|
|
- 癣 农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上卷 韓承良著 韓承良著 網上修訂版 網上修訂版 思高聖經學會 服役聖言 70 載
2 請 支 持 廣 揚 聖 言 的 工 作 1. 本 作 品 是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的 知 識 產 物, 版 權 所 有 2. 為 個 人 閱 讀 反 思 及 神 修 的 需 要, 可 免 費 下 載 相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學 會 網 站 使 用 條 款 3. 歡 迎 用 下 列 方 法 支 持 本 學 會 的 工 作 : 3.1. 捐 獻 : 支 票 抬 頭 請 註 明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 3.2. 購 買 及 推 介 本 學 會 出 版 的 產 物 ; 3.3. 為 本 學 會 的 工 作 祈 禱 2015 思 高 聖 經 學 會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2 服 役 聖 言 70 載
3 目 錄 章 節 主 題 頁 數 前 編 政 治 史 _ 導 言 5 第 1 章 大 黑 落 德 6 第 1 節 身 世 6 第 2 節 初 膺 重 託 6 第 3 節 安 渡 難 關 7 第 4 節 逃 出 重 圍 7 第 5 節 爭 取 王 權 8 第 6 節 排 除 異 己 8 第 7 節 看 風 使 舵 10 第 8 節 禍 及 家 人 10 第 9 節 拓 展 領 土 12 第 10 節 戶 口 登 記 13 第 11 節 大 興 土 木 14 第 12 節 窮 奢 極 侈 16 第 13 節 宗 教 關 係 17 第 14 節 民 怨 沸 騰 18 第 15 節 嗚 呼 哀 哉 20 第 2 章 黑 落 德 王 朝 21 第 1 節 父 子 相 傳 21 第 2 節 後 繼 有 人 21 第 3 節 煞 費 周 折 22 第 4 節 阿 爾 赫 勞 24 第 5 節 安 提 帕 24 第 6 節 斐 理 伯 25 第 3 章 羅 馬 對 猶 太 的 行 政 27 第 1 節 羅 馬 人 駐 守 猶 太 27 第 2 節 公 元 6-41 年 的 總 督 ( 第 一 期 27 第 3 節 歷 任 總 督 30 第 4 章 黑 落 德 王 朝 的 延 續 34 第 1 節 黑 落 德 阿 格 黎 帕 一 世 ( 公 元 年 ) 34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3 第 2 節 阿 格 黎 帕 二 世 ( 公 元 年 ) 37 第 5 章 羅 馬 人 駐 守 猶 太 ( 第 二 期 ) 40 第 1 節 法 多 總 督 ( 公 元 年 ) 40 第 2 節 提 庇 留 亞 歷 山 大 總 督 ( 公 元 年 ) 41 第 3 節 雇 瑪 諾 總 督 ( 公 元 年 ) 42
4 第 4 節 斐 理 斯 總 督 ( 公 元 年 ) 43 第 5 節 斐 斯 托 總 督 ( 公 元 年 ) 44 第 6 節 阿 耳 彼 諾 總 督 ( 公 元 年 ) 45 第 7 節 夫 羅 洛 總 督 ( 公 元 年 ) 45 第 6 章 猶 太 戰 爭 47 第 1 節 大 戰 第 一 年 ( 公 元 66 年 5 月 至 67 年 2 月 ) 47 第 2 節 大 戰 第 二 年 49 第 3 節 大 戰 第 三 年 50 第 4 節 大 戰 第 四 年 51 第 5 節 公 元 70 年 耶 京 失 陷 51 第 6 節 瑪 撒 達 堡 53 附 錄 十 城 區 54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4
5 前 編 : 政 治 史 導 言 新 約 時 代 的 開 端, 可 以 說 始 自 大 黑 落 德 (Herod the Great) 他 在 消 滅 瑪 加 伯 兄 弟 所 建 立 的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Asmonaean Dynasty) 後, 即 在 巴 力 斯 坦 建 立 了 一 個 勢 力 強 大 的 王 國, 並 盡 力 加 以 鞏 固 和 開 拓 猶 太 民 族 在 經 過 幾 乎 一 個 世 紀 的 苦 鬥, 而 獲 得 建 立 自 由 獨 立 的 王 朝, 竟 輕 易 地 斷 送 在 依 爾 卡 諾 二 世 (Hircanus II) 及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二 世 (Aristobulus II) 兩 位 兄 弟 的 手 中 二 人 發 生 兄 弟 鬩 牆 之 爭, 為 得 王 位 而 互 不 相 讓, 且 先 後 向 羅 馬 大 將 龐 培 (Pompey) 請 求 代 為 裁 判 龐 培 早 已 對 巴 力 斯 坦 虎 視 眈 眈, 如 今 既 然 被 邀 請, 正 是 渴 望 已 久 的 入 侵 聖 地 的 大 好 機 會 ; 於 是 帶 領 軍 隊 進 佔 耶 京, 開 始 干 預 猶 太 人 的 政 務 他 首 先 將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二 世 撤 職, 將 他 解 往 羅 馬 去 查 辦 結 果 這 位 可 憐 的 猶 太 人 的 最 後 君 王, 於 14 年 後 被 人 在 羅 馬 暗 殺 而 客 死 異 鄉, 時 在 公 元 前 49 年 龐 培 大 將 於 公 元 前 63 年 佔 據 耶 京, 廢 除 猶 太 君 王 之 後, 便 將 全 巴 力 斯 坦 分 治, 劃 成 11 個 區 域, 皆 隸 屬 於 羅 馬 帝 國 敍 利 亞 (Syria) 行 省 的 權 下 那 位 與 阿 氏 爭 奪 王 位 的 依 爾 卡 諾 二 世, 雖 然 命 運 比 其 兄 弟 阿 氏 略 勝 一 籌, 沒 有 被 充 軍 放 逐, 但 是 也 未 能 登 極 稱 王 他 衹 獲 得 了 一 個 大 司 祭 的 頭 銜, 作 猶 太 人 的 名 譽 領 袖 ; 實 權 卻 操 在 羅 馬 人 的 手 中 此 時 在 依 爾 卡 諾 宮 中, 有 一 位 十 分 陰 險 狡 猾 的 人 物, 就 是 依 氏 的 執 事 人 安 提 帕 特 (Antipater) 他 出 身 於 依 杜 默 雅 (Idumaea) 貴 族, 完 全 沒 有 猶 太 血 統 但 是 他 乘 大 司 祭 依 氏 衰 弱 無 能 之 際, 一 步 步 地 爭 權 奪 利, 企 圖 取 而 代 之 終 於 在 公 元 前 47 年, 安 提 帕 特 因 假 依 爾 卡 諾 的 名 義, 出 兵 幫 助 羅 馬 皇 帝 凱 撒 在 埃 及 作 戰 有 功 ; 皇 帝 乃 大 賜 特 恩, 使 猶 太 人 重 新 獲 得 獨 立 自 治 的 權 利 但 真 正 執 政 管 理 百 姓 的, 已 不 再 是 懦 弱 無 能 的 大 司 祭 依 爾 卡 諾, 而 是 他 那 位 早 已 飛 揚 拔 扈 的 執 事 安 提 帕 特 安 提 帕 特 雖 然 沒 有 君 王 或 領 袖 的 頭 銜, 但 實 際 上 已 大 權 在 握 他 任 命 自 己 的 兩 個 兒 子 出 任 重 職, 為 奪 權 篡 位 作 好 準 備 ; 發 撒 厄 耳 (Phasael) 管 理 耶 路 撒 冷, 黑 落 德 管 理 加 里 肋 亞 自 此 時 起, 黑 落 德 出 露 頭 角, 利 用 各 種 手 段 向 上 竄 爬 ; 直 至 十 年 之 後 ( 公 元 前 37 年 ), 成 了 巴 力 斯 坦 在 羅 馬 人 權 下 獨 一 無 二 的 最 高 主 管 猶 太 人 的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自 此 便 完 全 消 滅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5
6 第 1 章 大 黑 落 德 (Herod the Great) 第 1 節 身 世 黑 落 德, 為 猶 太 人 是 非 常 陌 生 的 外 國 名 字, 意 謂 英 雄 世 家 他 是 依 杜 默 雅 的 貴 族, 父 名 安 提 帕 特, 是 耶 京 大 司 祭 依 爾 卡 諾 的 全 權 執 事 ; 母 親 有 阿 剌 伯 血 統, 亦 是 貴 族 出 身, 名 叫 基 蒲 洛 斯 (Cypros) 由 此 可 見, 大 黑 落 德 是 與 猶 太 人 完 全 沒 有 血 統 關 係 的 外 邦 人 他 出 生 的 年 代, 雖 然 不 能 完 全 確 定 ; 但 是 學 者 們 認 為, 公 元 前 73 年 是 比 較 正 確 可 靠 的 年 代 他 的 童 年 和 青 年 時 代 ( 公 元 前 年 ) 的 情 況, 鮮 為 人 知 ; 祇 知 道 他 這 一 段 歲 月 是 在 耶 路 撒 冷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宮 殿 中 度 過, 與 他 同 時 的 貴 族 子 弟 一 起 受 教 育, 且 獲 得 了 很 好 的 教 導 大 概 他 生 來 天 資 聰 敏, 故 特 別 獲 得 了 依 爾 卡 諾 二 世 的 好 感 和 垂 青 第 2 節 初 膺 重 託 黑 落 德 剛 滿 了 26 歲 的 時 候 ( 公 元 前 47 年 ), 便 在 他 父 親 的 極 力 推 薦 之 下, 獲 得 了 羅 馬 皇 帝 凱 撒 的 允 准, 被 委 任 為 加 里 肋 亞 省 的 總 督, 跟 他 旳 父 親 同 時 獲 得 羅 馬 的 公 民 權 此 時 的 加 里 肋 亞 不 是 一 片 歌 舞 昇 平 的 福 地, 而 是 匪 盜 的 淵 藪 ; 他 們 到 處 興 風 作 浪, 搞 的 雞 犬 不 寧, 民 不 聊 生 黑 落 德 認 為 這 正 是 他 大 展 鴻 圖 的 良 機, 於 是 大 開 殺 戒, 將 許 多 為 非 作 歹 的 惡 劣 分 子 繩 之 於 法 其 實 這 些 匪 徒 大 都 是 擁 護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二 世 的 革 命 分 子 ; 兩 年 前 阿 氏 在 羅 馬 被 人 暗 殺 ( 公 元 前 49 年 ), 是 以 這 些 倡 亂 分 子 反 羅 馬 人 的 情 緒 相 當 高 漲 可 是 黑 落 德 這 種 殺 戮 猶 太 人 的 殘 暴 手 段, 尤 其 是 在 他 們 的 首 領 厄 拉 撒 爾 (Eleazar) 被 斬 首 示 眾 後, 激 起 了 猶 太 人 的 公 憤 當 時 的 撒 杜 塞 (Sadducees) 黨 人, 基 於 政 治 的 原 因, 在 依 爾 卡 諾 面 前 控 告 黑 落 德, 說 他 沒 有 猶 太 公 議 會 的 許 可, 擅 自 審 訊 和 屠 殺 猶 太 公 民 黑 落 德 被 召 往 耶 京 受 審 查 辦, 處 境 不 妙 ; 可 是 機 警 狡 猾 的 他 投 靠 羅 馬 人 的 庇 護, 結 果 安 然 渡 過 難 關 不 久, 便 回 到 他 的 轄 區 加 里 肋 亞 去 了 公 元 前 45 年, 黑 落 德 同 父 親 合 力 反 抗 龐 培 的 擁 護 者 巴 蘇 (C. Bassus), 幫 助 凱 撒 在 敍 利 亞 的 戰 爭 中 大 獲 全 勝 一 年 後 凱 撒 被 人 刺 殺, 黑 氏 父 子 看 風 駛 舵, 轉 而 擁 護 敍 利 亞 的 代 理 總 督 隆 季 諾 (Longinus), 因 為 他 此 時 在 東 方 所 向 無 敵 黑 落 德 還 將 700 塔 冷 通 的 巨 款 ( 每 個 塔 冷 通 約 合 25.5 公 斤 的 銀 子 ), 捐 獻 出 來, 作 為 實 際 擁 護 行 動 的 表 現 果 然, 黑 落 德 這 種 殷 勤 沒 有 白 費, 就 在 同 年 被 任 命 為 切 肋 敍 利 亞 (Celesyria) 的 總 督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6 僅 就 這 一 段 歷 史, 便 可 以 看 出 黑 落 德 的 品 格 及 為 人 他 先 是 向 龐 培 獻 媚 勾 結, 以 獲 得 加 里 肋 亞 的 總 督 職 見 龐 培 開 始 失 勢, 便 又 倒 戈 相 向, 轉 而 擁 護 龐 培 的 敵 對 者 凱 撒 (Caesar) 凱 撒 被 刺 身 亡, 他 又 轉 而 擁 護 另 一 個 勝 利 在 握 的 羅 馬 官 員 隆 季 諾, 獲 得 了 切 肋 敍 利 亞 總 督 的 高 位 由 此 可 見 黑 落 德 是 一 個 如 何 奸 詐 陰 險 的 小 人 ; 他 自 私 自 利, 為 達 到 目 的 不 擇 手 段, 完 全 沒 有 道 義 友 情 可 講 其 實 這 不 過 祇 是 個 開 始, 更 大 更 兇 的 殘 酷 手 段 還 在 後 頭 呢!
7 公 元 前 43 年, 黑 氏 的 父 親 安 提 帕 特 被 人 暗 算 中 毒 而 死, 黑 落 德 企 圖 歸 罪 於 大 司 祭 依 爾 卡 諾 ; 但 因 自 己 劣 跡 昭 彰, 不 容 陷 害 他 人, 祇 好 將 真 正 的 兇 手 瑪 利 可 (Malichus) 正 法 安 氏 一 生 爭 權 奪 利, 幾 乎 一 手 將 猶 太 人 的 獨 立 王 朝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斷 送 淨 盡 ; 而 自 己 到 頭 來 也 沒 有 得 到 善 終, 被 人 暗 殺 身 亡 第 3 節 安 渡 難 關 公 元 前 42 年,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二 世 的 兒 子, 安 提 哥 諾 (Antigonus) 組 織 了 一 批 猶 太 軍 人 進 攻 猶 太, 企 圖 打 倒 依 爾 卡 諾, 為 父 報 仇 但 是 未 能 成 事, 敗 在 黑 落 德 的 手 上 依 氏 對 黑 落 德 拔 刀 相 助 的 作 為, 非 常 感 激, 便 將 自 己 的 姪 女 瑪 黎 安 乃 (Mariamne) 嫁 給 黑 落 德, 那 時 瑪 黎 安 乃 祇 有 15 歲 她 是 一 位 美 麗 超 凡 的 女 子, 黑 落 德 一 見 鍾 情, 不 惜 將 自 己 的 結 髮 正 妻 多 黎 斯 休 棄, 連 親 生 的 兒 子 安 提 帕 特 亦 加 以 疏 遠, 為 能 立 即 同 瑪 黎 安 乃 結 婚 其 實, 黑 落 德 的 這 些 作 為 都 帶 有 目 的 他 幫 助 依 爾 卡 諾 打 敗 敵 對 兄 弟 的 兒 子 安 提 哥 諾, 還 不 是 為 了 自 己 將 來 的 王 位 和 領 土 着 想? 他 娶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女 子 為 妻, 除 了 她 的 確 是 天 生 麗 質 之 外, 還 不 是 為 了 獲 得 猶 太 人 的 好 感, 以 便 將 來 名 正 言 順, 作 猶 太 人 的 國 王? 可 是 到 了 公 元 前 42 年 底, 黑 落 德 碰 到 了 厄 運 他 的 靠 山 敍 利 亞 的 代 理 總 督 隆 季 諾, 在 斐 理 伯 戰 敗 身 亡 猶 太 人 便 乘 機 在 他 的 對 頭 羅 馬 大 將 安 多 尼 (Antonius) 面 前, 告 發 黑 落 德 此 時 的 確 是 危 險 重 重, 因 為 安 多 尼 已 成 了 東 方 的 征 服 者, 要 打 倒 黑 落 德 易 如 反 掌 可 是 黑 落 德 以 大 批 的 金 錢 和 巧 言 花 語 來 賄 賂 和 謟 媚 安 多 尼, 竟 然 又 一 次 安 然 脫 險 他 不 單 保 存 了 原 來 的 土 地, 且 被 封 為 分 封 侯 ; 而 依 爾 卡 諾 卻 仍 舊 祇 是 有 名 無 實 的 大 司 祭 第 4 節 逃 出 重 圍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二 世 的 兒 子 安 提 哥 諾, 一 心 一 意 要 為 父 報 仇, 要 打 倒 叔 父 依 爾 卡 諾 及 黑 落 德, 好 能 奪 回 其 父 親 失 去 的 王 位, 並 由 自 己 執 掌 猶 太 人 事 務 雖 然 上 次 舉 事 失 敗, 但 並 沒 有 灰 心 喪 志 ; 再 集 合 其 父 王 的 黨 羽, 組 織 了 一 支 更 為 強 大 的 軍 隊, 準 備 再 度 發 難 公 元 前 40 年, 帕 提 雅 人 (Parthians) 猖 獗 作 亂, 佔 領 了 敍 利 亞 安 提 哥 諾 認 為 時 機 業 已 成 熟, 因 此 時 羅 馬 人 自 顧 不 暇, 不 會 出 兵 援 助 耶 京 所 以 安 氏 當 機 立 斷, 首 先 與 帕 提 雅 人 聯 盟, 並 被 立 為 猶 太 的 君 王 之 後, 便 率 兵 攻 打 耶 京, 勢 如 破 竹 依 爾 卡 諾 黑 落 德 和 發 撒 厄 耳 (Phasael) 兄 弟 二 人, 祇 有 閉 關 自 守 值 此 危 如 累 卵 的 時 刻, 依 爾 卡 諾 及 發 撒 厄 耳 竟 然 不 聽 黑 落 德 的 勸 告, 擅 自 出 城 去 同 安 氏 商 討 議 和 的 事 結 果 是 得 不 償 失, 依 爾 卡 諾 被 他 的 姪 子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7 安 提 哥 諾 一 口 將 耳 朵 咬 了 下 來, 成 了 殘 廢, 再 也 不 能 克 盡 大 司 祭 之 職 ( 參 閱 肋 21:16-23) 黑 氏 的 兄 弟 發 撒 厄 耳, 則 在 監 獄 中 被 人 折 磨 而 死 狡 猾 成 性 的 黑 落 德 卻 逃 出 重 圍, 保 全 了 性 命 首 先 帶 着 他 的 未 婚 妻 瑪 黎 安 乃 及 未 來 的 岳 母, 逃 往 依 杜 默 雅 地 方 的 瑪 撒 達 堡 壘 (Massade Fortress) 避 難 這 是 一 個 可 以 高 枕 無 憂 的
8 地 方, 因 為 它 是 一 個 高 城 深 池, 牢 不 可 破 的 堅 固 堡 壘 他 本 人 卻 繼 續 逃 往 埃 及 去 避 難 到 了 是 年 的 秋 末 ( 公 元 前 40 年 ), 黑 落 德 冒 着 生 命 危 險, 自 埃 及 乘 船 前 往 羅 馬 求 救 這 是 航 海 最 危 險 的 時 期, 聖 保 祿 也 是 在 這 個 季 節 遇 到 風 暴, 在 默 里 達 島 附 近 遭 遇 覆 舟 之 禍 的 ( 參 閱 宗 27 章 ) 黑 落 德 途 中 經 過 了 一 場 險 惡 的 風 暴 之 後, 終 於 在 意 大 利 的 南 方 靠 岸 登 陸 由 陸 路 到 達 羅 馬 之 後, 便 藉 安 多 尼 的 關 係, 以 大 批 金 錢 來 賄 賂 掌 權 的 三 人 政 團 他 很 得 三 人 的 歡 心, 宣 佈 黑 氏 為 猶 太 的 國 王, 並 陪 同 他 去 到 羅 馬 的 邪 神 廟 中, 向 則 烏 斯 神 頂 禮 膜 拜, 黑 氏 更 在 神 前 宣 誓 效 忠 羅 馬 此 時 黑 落 德 可 謂 躊 躇 滿 志, 趾 高 氣 揚 了 第 5 節 爭 取 王 權 羅 馬 的 三 人 政 團 雖 然 賜 給 了 黑 落 德 國 王 的 名 號, 但 這 祇 是 虛 銜 巴 力 斯 坦 的 土 地 人 民 和 實 權 仍 然 有 待 他 自 己 去 爭 取 黑 落 德 是 個 不 甘 寂 寞 的 人, 不 到 一 個 星 期, 便 自 羅 馬 束 裝 就 道 東 歸 ; 但 這 並 不 是 勝 利 還 鄉, 因 重 重 困 難 還 在 等 待 着 他 去 解 決 此 時 東 方 的 局 勢 大 為 改 觀, 敍 利 亞 已 被 羅 馬 軍 隊 重 新 佔 領, 帕 提 雅 業 已 戰 敗 龜 縮 ; 但 是 巴 力 斯 坦 仍 然 處 在 安 提 哥 諾 的 權 下 在 敍 利 亞 執 政 的 羅 馬 總 督 似 乎 有 意 與 新 國 王 黑 落 德 為 難, 故 意 讓 巴 力 斯 坦 任 由 敵 人 去 佔 領, 不 加 干 涉 黑 落 德 既 成 了 這 一 區 的 國 王, 便 應 當 親 征, 平 定 他 的 土 地, 和 鞏 固 他 的 政 權 黑 落 德 別 無 他 途, 祇 好 自 力 奮 鬥 他 着 手 招 募 組 織 了 一 支 軍 隊, 以 他 同 族 同 區 的 依 杜 默 雅 人 為 主 幹, 再 加 上 一 批 僱 傭 兵, 開 始 他 平 定 國 土 的 戰 爭 此 時 的 黑 落 德, 似 乎 福 星 高 照, 竟 能 旗 開 得 勝, 先 佔 據 了 加 里 肋 亞 及 撒 瑪 黎 雅 大 部 分 的 土 地, 後 更 攻 陷 了 海 港 城 市 約 培 (Joppa), 接 着 就 將 瑪 撒 達 堡 壘 解 圍 由 於 冬 季 開 始, 祇 好 暫 停 戰 爭, 等 候 春 天 的 到 來 公 元 前 38 年 開 始, 遂 清 除 加 里 肋 亞 省 殘 餘 的 敵 人 ; 這 些 敵 人 利 用 山 區 的 洞 穴, 頑 強 地 抵 抗 黑 落 德 完 成 這 個 工 作 之 後, 再 獲 羅 馬 友 人 安 多 尼 大 將 之 助, 派 敍 利 亞 的 羅 馬 軍 長 索 西 約 (Sosius) 幫 助, 開 始 向 猶 太 進 軍 公 元 前 37 年 將 耶 京 包 圍 起 來, 經 過 五 個 月 的 圍 攻 之 後, 終 於 是 年 夏 天 的 贖 罪 節, 破 城 而 入 佔 領 耶 京 後 的 第 一 件 大 事, 是 黑 落 德 與 瑪 黎 安 乃 的 盛 大 婚 禮 黑 落 德 並 沒 有 以 勝 利 者 的 姿 態, 將 破 城 後 的 耶 京 大 事 搶 劫 殺 傷 ; 相 反 地, 他 非 常 聰 明 地 禁 止 士 兵 為 非 作 歹, 保 持 了 耶 京 完 整 的 秩 序 他 又 出 了 大 筆 金 錢, 賄 賂 羅 馬 軍 長 索 西 約, 在 完 成 戰 爭 的 任 務 之 後, 立 刻 帶 兵 回 敍 利 亞 去, 免 得 他 在 猶 太 居 留 太 久 ; 這 是 黑 落 德 的 機 警 之 處 前 在 耶 京 稱 王 的 安 提 哥 諾, 如 今 變 成 了 階 下 囚, 被 索 西 約 帶 往 敍 利 亞, 在 那 裏 死 於 獄 中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8 這 大 概 也 是 黑 落 德 的 陰 謀, 假 羅 馬 人 之 手, 將 自 己 的 對 頭 殺 死, 再 無 後 顧 之 憂 其 被 殺 的 地 方 既 在 巴 力 斯 坦 以 外 的 敍 利 亞, 就 可 以 避 免 猶 太 百 姓 的 反 抗 第 6 節 排 除 異 己
9 黑 落 德 在 耶 京 稍 事 喘 息 後, 便 開 始 他 的 報 復 行 動 他 首 先 將 安 提 哥 諾 的 46 名 貴 族 黨 羽, 斬 首 示 眾, 將 他 們 的 財 產 盡 入 私 囊 此 時 他 也 正 急 需 錢 財, 因 為 由 於 軍 備 和 戰 爭, 再 加 上 對 羅 馬 人 的 賄 賂, 此 時 的 黑 落 德 幾 乎 囊 空 如 洗 對 於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後 裔, 黑 氏 假 惺 惺 地 表 示 尊 重 和 愛 護, 以 收 買 猶 太 人 的 心 首 先 以 金 錢 將 殘 廢 坐 監 的 大 司 祭 依 爾 卡 諾, 由 帕 提 雅 人 的 手 中 贖 回, 在 耶 京 舉 行 了 盛 大 的 歡 迎, 且 恩 禮 有 加 反 正 依 氏 已 是 老 邁 無 能, 又 因 被 他 的 姪 子 安 提 哥 諾 咬 去 了 一 隻 耳 朶 而 成 了 殘 廢, 再 也 沒 有 資 格 作 大 司 祭 或 猶 太 人 的 精 神 領 袖, 甚 至 連 作 普 通 的 司 祭 也 不 夠 資 格 ( 參 閱 肋 21:16-23) 耶 京 不 能 沒 有 大 司 祭, 所 以 黑 落 德 挑 選 了 一 個 不 見 經 傳 的 哈 納 乃 耳 (Ananel) 作 為 新 的 大 司 祭 王 后 瑪 黎 安 乃 及 其 母 親 感 到 非 常 的 不 滿, 認 為 當 選 瑪 黎 安 乃 的 弟 弟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三 世 (Aristobulus III) 作 大 司 祭, 但 是 黑 落 德 不 為 所 動 於 是 母 女 二 人 藉 埃 及 的 女 王 克 婁 帕 特 辣 (Cleopatra) 的 關 係, 運 動 黑 落 德 的 上 司 安 多 尼, 請 他 施 加 壓 力, 更 換 大 司 祭 這 一 着 非 常 成 功, 黑 氏 祇 好 讓 步 新 選 的 大 司 祭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此 時 祇 有 16 歲 母 女 二 人 雖 然 如 願 以 償, 卻 引 起 了 黑 落 德 的 猜 疑, 害 怕 終 有 一 天 母 女 要 爭 取 他 的 江 山 他 開 始 嚴 加 防 範, 尤 其 是 自 從 發 現 岳 母 有 意 偕 同 兒 子 出 走 去 投 奔 他 的 政 敵 埃 及 女 王 克 婁 帕 特 辣 之 後, 更 加 引 起 了 他 的 疑 心 ; 竟 對 岳 母 加 倍 看 管 起 來, 以 防 她 逃 走 在 公 元 前 35 年 的 帳 棚 節 日, 年 輕 的 阿 黎 斯 托 步 羅 三 世, 終 於 正 式 就 職 成 為 猶 太 人 的 大 司 祭 是 時 耶 京 的 百 姓 歡 喜 若 狂, 大 事 慶 祝 及 歡 迎 自 己 的 大 司 祭 ; 也 間 接 地 對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後 裔, 表 示 了 由 衷 的 愛 戴 這 一 來 卻 又 激 起 了 黑 落 德 多 疑 的 心 理, 數 天 之 後, 就 在 耶 里 哥 大 擺 筵 席, 邀 請 新 大 司 祭 阿 氏 到 耶 里 哥 去 ; 乘 游 泳 時, 暗 中 令 自 己 的 心 腹 將 阿 氏 溺 死 池 中 黑 氏 為 了 洗 脫 自 己 的 嫌 疑, 對 大 司 祭 的 喪 禮 大 事 舖 張, 以 表 現 其 生 榮 死 哀 人 民 的 眼 睛 是 雪 亮 的, 盡 人 皆 知 誰 是 真 正 的 罪 魁 禍 首 老 百 姓 對 這 殺 死 大 司 祭 的 褻 聖 大 罪, 莫 不 氣 憤 填 胸, 但 是 敢 怒 而 不 敢 言 黑 落 德 的 岳 母, 也 就 是 大 司 祭 的 母 親 亞 歷 山 大 辣, 再 度 利 用 黑 氏 的 政 敵, 埃 及 女 王 克 婁 帕 特 辣, 在 羅 馬 大 將 安 多 尼 面 前, 控 告 這 個 罪 惡 滔 天 的 女 婿 黑 落 德 這 位 有 東 方 主 人 之 稱 的 安 多 尼 對 克 婁 帕 特 辣 向 來 言 聽 計 從, 所 以 命 令 黑 氏 去 敍 利 亞, 在 三 人 政 團 面 前 受 審, 時 在 公 元 前 34 年 黑 氏 祇 好 低 首 聽 命, 將 耶 京 交 給 自 己 的 叔 父 若 瑟 之 後, 便 首 途 往 敍 利 亞 此 時 在 耶 京 忽 然 傳 出 謠 言 謂, 黑 落 德 已 被 人 就 地 正 法, 所 以 百 姓 皆 大 歡 喜 ; 可 惜 這 祇 是 一 個 空 穴 來 風 的 無 稽 之 談 事 實 上 黑 落 德 臨 行 帶 了 大 量 的 錢 財, 藉 金 錢 的 力 量 使 三 人 政 團 的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9 心 軟 化 了, 無 罪 而 返 回 到 耶 京 後, 首 先 將 代 理 行 政 的 叔 父 若 瑟 加 以 逮 捕 正 法, 以 消 自 己 心 中 的 怒 氣 殺 害 若 瑟 的 理 由 是 : 其 一, 他 沒 有 好 好 地 代 為 施 政, 使 百 姓 大 亂, 竟 傳 出 自 己 被 殺 的 消 息 ; 其 二, 是 控 告 他 同 自 己 的 妻 子 瑪 黎 安 乃 通 姦 當 然, 這 些 都 是 莫 須 有 的 罪 名
10 第 7 節 看 風 使 舵 多 年 以 來, 黑 落 德 都 受 着 埃 及 女 王 克 婁 帕 特 辣 的 欺 凌 黑 氏 敢 怒 而 不 敢 言, 因 為 女 王 背 後 有 強 力 的 後 台 支 柱, 這 人 就 是 羅 馬 大 將 安 多 尼 而 埃 及 女 王 與 黑 氏 交 惡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因 為 女 王 的 貪 心 不 足, 對 巴 力 斯 坦 的 領 土 虎 視 眈 眈 本 來 安 多 尼 已 將 耶 里 哥 城 及 其 周 圍 地 區, 無 條 件 地 送 給 了 埃 及 女 王, 可 是 她 貪 多 務 得, 竟 要 吞 併 整 個 的 猶 太 省 這 時 黑 落 德 的 處 境 非 常 險 惡, 祇 有 對 女 王 必 恭 必 敬 ; 除 每 年 將 大 批 金 錢 貢 獻 給 女 王 之 外, 更 出 兵 幫 助 女 王 作 戰, 極 盡 諂 媚 之 能 事 公 元 前 32 年, 三 人 政 團 發 生 了 內 鬨, 羅 馬 帝 國 揭 起 了 爭 權 的 內 戰 在 內 戰 之 初, 黑 落 德 原 是 支 持 東 方 之 主 安 多 尼 大 將 的 但 到 了 公 元 前 31 年 的 秋 天, 戰 爭 對 安 多 尼 漸 漸 不 利, 他 的 政 敵 敖 塔 威 雅 諾 (Octavian) 日 佔 上 風 黑 落 德 當 機 立 斷, 放 棄 了 安 多 尼 而 全 力 支 持 敖 氏 此 時 安 多 尼 在 埃 及 已 是 日 暮 途 窮, 走 投 無 路 ; 敍 利 亞 的 總 督 出 兵 相 助, 卻 受 到 了 黑 氏 的 阻 碍, 封 閉 道 路 不 准 其 過 境 赴 埃 結 果 安 多 尼 一 敗 塗 地, 同 情 婦 埃 及 女 王 克 氏 自 殺 身 亡 黑 落 德 的 手 段 靈 活, 他 的 人 格 則 是 自 私 和 卑 鄙 反 臉 無 情 及 毫 無 道 義 可 言 敖 塔 威 雅 諾 (Octavian) 此 時 已 大 獲 全 勝, 成 為 帝 國 的 新 主 人 ; 黑 落 德 不 敢 怠 慢, 馬 上 親 自 前 往 向 新 主 人 致 賀 他 鼓 其 如 簧 之 舌, 盡 力 在 敖 氏 前 請 求 原 諒 自 己 從 前 全 心 支 持 安 多 尼 的 罪 過, 並 許 下 自 己 要 盡 忠 於 新 主 人 這 使 敖 氏 心 花 怒 放, 不 但 寬 赦 了 他 過 去 的 不 忠, 且 追 認 他 為 猶 太 地 區 的 國 王 ; 並 且 敖 氏 還 對 這 曲 意 奉 承 的 奴 才, 恩 禮 有 加 除 了 將 埃 及 女 王 霸 佔 的 耶 里 哥 歸 還 他 之 外, 還 將 十 城 區 的 兩 座 城 市, 即 革 辣 撒 (Gerasa) 及 希 頗 斯 (Hippos), 也 一 併 賜 給 了 他, 以 拓 展 他 的 版 圖 慣 於 玩 弄 手 法 的 黑 落 德, 又 獲 得 了 一 次 勝 利, 佔 了 莫 大 的 便 宜 第 8 節 禍 及 家 人 此 時 的 黑 落 德 可 說 是 心 滿 意 足, 既 獲 得 了 羅 馬 新 皇 帝 敖 塔 威 雅 諾 的 信 任 及 愛 護, 便 有 恃 無 恐, 因 為 他 的 王 冠 及 國 土 已 有 了 保 障 他 本 應 心 平 氣 和 地 大 展 鴻 圖, 卻 疑 心 橫 生, 害 怕 有 人 要 圖 謀 他 的 王 權 為 了 使 心 中 平 靜, 開 始 對 自 己 所 懷 疑 的 人, 加 以 殺 害 剷 除 首 先 他 控 告 那 個 70 多 歲 且 老 邁 無 能 的 依 爾 卡 諾, 通 謀 敵 人, 而 加 以 殺 害 自 己 最 心 愛 的 妻 子, 瑪 黎 安 乃 王 后, 雖 是 個 毫 無 野 心 的 女 人, 但 因 她 是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後 裔, 亦 使 他 放 心 不 下 於 是 下 令 將 瑪 黎 安 乃 及 她 的 母 親 亞 歷 山 大 辣 (Alexandra), 囚 禁 在 亞 歷 山 大 勒 雍 (Alexandreion) 堡 壘 中, 並 下 令 手 下 的 將 領 將 王 后 殺 掉, 以 求 斷 絕 後 患 但 是 堡 壘 的 守 將 實 在 難 以 下 手, 慘 殺 一 位 無 辜 的 女 人, 何 況 她 還 是 國 王 的 正 妻 呢! 這 位 守 將 竟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10 將 黑 落 德 的 毒 計, 向 王 后 透 露 了 這 一 來 卻 激 起 了 黑 氏 沖 天 的 怒 氣, 控 告 守 將 與 王 后 通 姦, 將 二 人 就 地 正 法 一 代 美 麗 賢 淑 的 王 后, 死 時 她 尚 未 滿 30 歲 她 曾 給 黑 落 德 生 過 三 個 兒 子 及 兩 個 女 兒, 丈 夫 竟 如 此 狠 心 地 將 她 殺 死 了, 這 就 是 黑 氏 的 天 性! 黑 落 德 所 得 到 的 並 不 是 高 枕 無 憂 的 平 靜, 卻 是 內 心 的 極 端 不 安, 再 沒 有 甚 麼 人 或 甚 麼 東
11 西 可 以 使 他 稍 為 心 平 氣 和 甚 至 有 人 害 怕 國 王 就 要 喪 失 理 性, 而 變 成 瘋 人 了 國 王 為 了 忘 卻 心 中 的 苦 痛, 開 始 吃 喝 玩 樂, 策 馬 打 獵, 但 是 不 久 受 到 了 瘟 疫 的 傳 染, 臥 病 不 起 此 時 黑 氏 的 岳 母 亞 歷 山 大 辣, 即 不 久 前 被 殺 的 瑪 黎 安 乃 的 母 親, 作 了 一 件 非 常 糊 塗 的 事 她 見 黑 氏 臥 病 不 起, 認 為 是 恢 復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的 時 候 了 於 是 同 耶 京 兩 個 堡 壘 的 守 衞 將 官 溝 通, 來 個 裏 應 外 合, 先 將 這 兩 個 堡 壘 佔 據 下 來, 作 為 發 動 政 變 的 根 據 地 但 是 保 密 的 工 作 未 有 作 好, 竟 使 病 中 的 黑 落 德 知 道 了, 便 毫 不 遲 疑 地, 將 自 己 的 岳 母 立 即 偕 同 黨 羽 正 法 為 了 斬 草 除 根, 就 連 兩 個 躲 藏 在 依 杜 默 雅 的 阿 斯 摩 乃 王 朝 最 後 的 後 代, 也 加 以 殺 害 黑 落 德 之 所 以 有 今 旦, 可 說 完 全 是 羅 馬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Augustus) 一 手 造 成 的 ; 這 位 奧 古 斯 都, 就 是 以 前 將 號 稱 東 方 之 王 的 安 多 尼 戰 敗 的 羅 馬 大 將 敖 塔 威 雅 諾 敖 氏 對 黑 落 德 不 念 舊 惡, 追 認 他 的 國 王 頭 銜 之 外, 更 賜 予 土 地 和 城 市 ; 由 此 我 們 可 知 黑 氏 的 命 運 完 全 操 在 羅 馬 人 的 手 中 黑 落 德 也 的 確 福 星 高 照, 因 為 他 獲 得 羅 馬 的 信 任, 條 件 是 他 一 定 要 對 羅 馬 言 聽 計 從 他 有 自 己 的 軍 隊, 且 有 一 支 四 百 人 的 僱 傭 兵, 是 羅 馬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親 自 賜 給 他 的 其 他 的 軍 隊 番 號 和 人 數, 歷 史 學 者 都 不 太 清 楚 ; 祇 知 道 沒 有 猶 太 軍 人, 大 都 是 由 外 方 來 的 僱 傭 軍, 尤 其 以 法 國 和 日 爾 曼 人 最 多 除 此 之 外, 他 還 有 獨 立 的 立 法 及 司 法 權, 一 切 法 官 的 任 命 都 操 在 他 的 手 中 雖 然 猶 太 人 在 耶 京 有 公 議 會, 作 為 最 高 行 政 機 構 ; 可 是 黑 落 德 根 本 就 沒 有 將 它 放 在 眼 中, 執 政 幾 十 年 祇 召 開 了 一 次 公 議 會 足 見 這 個 猶 太 人 的 最 高 機 關, 在 生 殺 予 奪 全 部 大 權 之 己 手 的 黑 氏 眼 中, 毫 無 分 量 在 內 政 上, 黑 落 德 完 全 獨 立 自 主 在 他 的 轄 區 內, 向 來 沒 有 羅 馬 軍 隊 駐 守, 也 沒 有 羅 馬 人 來 直 接 監 視 干 涉 過 他 但 在 對 外 的 事 務 上, 黑 落 德 就 不 能 那 麼 自 由 自 在 了, 有 下 列 數 件 事 實 足 以 證 明 : (1) 他 雖 然 執 政 很 久, 但 在 聖 地 迄 今 沒 有 發 現 刻 有 黑 落 德 肖 像 及 年 號 的 金 幣 或 銀 幣, 足 見 他 無 權 自 己 鑄 造 金 銀 錢 幣, 所 有 者 皆 是 羅 馬 皇 帝 的 錢 幣 祇 有 些 價 值 低 微 的 銅 幣, 刻 有 黑 氏 的 年 號 及 黑 落 德 國 王 的 名 稱 (2) 關 於 黑 落 德 的 立 法 和 司 法 權, 最 初 確 是 毫 無 限 制, 他 具 有 生 殺 予 奪 的 全 權 ; 但 是 後 來 顯 然 受 到 了 羅 馬 皇 帝 的 限 制 公 元 前 12 年, 他 懷 疑 前 妻 瑪 黎 安 乃 所 生 的 兒 子 亞 歷 山 大, 欲 篡 奪 自 己 的 王 位, 便 想 先 發 制 人 但 是 這 一 次 他 未 能 獨 斷 獨 行, 需 先 呈 報 羅 馬, 等 候 批 准 後 才 可 以 動 手 殺 人 足 見 他 對 自 己 家 人 的 生 殺 之 權, 亦 受 到 了 羅 馬 的 限 制 (3) 另 一 件 事 是 他 立 定 自 己 的 繼 承 人, 也 要 聽 羅 馬 的 吩 咐 其 實 在 公 元 前 22 年 他 已 獲 得 了 羅 馬 的 特 准, 可 以 將 王 位 傳 授 與 任 何 他 所 喜 愛 的 兒 子, 不 受 限 制 ; 公 元 前 12 年 再 次 獲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11 得 羅 馬 追 認 他 這 種 特 權 可 是 到 了 他 年 老 力 衰 的 晚 年, 這 個 特 權 卻 受 到 限 制 (4) 黑 落 德 晚 年, 頗 受 羅 馬 拑 制 的 另 一 事 實, 是 他 手 下 的 一 切 臣 民 都 必 須 宣 誓 效 忠 羅 馬 皇 帝 按 若 瑟 夫 記 載, 當 時 就 有 六 千 多 法 利 塞 人 拒 絕 宣 發 這 樣 的 誓 願
12 (5) 黑 落 德 對 其 國 內 人 民 固 然 是 耀 武 揚 威, 不 可 一 世 ; 但 是 對 外, 牽 涉 到 國 際 間 的 事 務, 便 祇 有 聽 命 於 羅 馬 皇 帝, 不 能 擅 自 向 任 何 鄰 國 宣 戰 例 如 : 公 元 前 9 年, 黑 落 德 受 到 了 阿 剌 伯 半 島 人 民 的 欺 侮 與 挑 戰, 便 怒 不 可 遏, 出 兵 進 攻 阿 剌 伯 後 為 羅 馬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所 知 悉, 大 發 雷 霆, 將 河 東 的 培 勒 雅 (Perea) 的 一 大 片 土 地, 割 讓 給 他 的 弟 弟 斐 洛 辣 (Pheroras) 管 轄, 算 是 對 黑 落 德 蔑 視 羅 馬 權 威 的 懲 處 黑 落 德 這 種 對 羅 馬 必 恭 必 敬 唯 命 是 從, 始 自 公 元 前 30 年 在 這 一 年 他 被 羅 馬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追 認 為 猶 太 人 的 國 王, 並 賜 給 了 他 大 片 的 土 地 以 前 他 早 已 對 羅 馬 的 東 方 大 將 安 多 尼 曲 意 奉 承, 祇 因 安 多 尼 失 敗, 才 使 投 機 成 性 的 黑 落 德 轉 投 安 氏 的 政 敵 敖 塔 威 雅 諾, 即 後 來 的 奧 古 斯 都 皇 帝 由 此 看 來, 黑 氏 的 處 境, 並 非 事 事 如 意, 因 為 他 時 時 處 處 要 看 羅 馬 皇 帝 的 臉 色 ; 又 要 小 心 翼 翼, 不 敢 造 次 這 對 高 傲 自 大 目 中 無 人 的 黑 落 德 來 說, 不 能 不 是 一 種 嚴 重 的 威 脅 刺 激 和 壓 力, 因 此 更 增 加 了 他 人 格 的 複 雜 化 由 他 自 稱 的 頭 銜 上 也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他 對 羅 馬 是 如 何 的 曲 意 奉 承, 他 自 稱 : 凱 撒 的 朋 友, 羅 馬 的 友 人 ; 又 將 不 少 城 市 改 成 與 皇 帝 或 羅 馬 城 市 有 關 的 稱 呼, 諸 如 凱 撒 勒 雅 (Caesarea), 色 巴 斯 特 (Sebaste) 等, 在 在 證 明 他 對 羅 馬 的 用 心 良 苦 不 但 如 此, 他 更 以 實 際 的 行 動, 來 向 羅 馬 表 示 披 肝 瀝 膽 的 忠 誠 比 如 公 元 前 20 年, 奧 古 斯 都 皇 帝 赴 東 方 巡 視, 黑 落 德 馬 上 放 棄 一 切 國 務, 急 忙 前 往 敍 利 亞, 對 皇 帝 倒 履 相 迎 ; 更 親 陪 大 駕, 前 往 地 中 海 邊 其 次 對 羅 馬 的 使 者 亦 是 必 恭 必 敬, 親 自 迎 迓, 並 陪 伴 特 使 遊 山 逛 景, 這 種 例 子 是 不 勝 枚 舉 的 還 有 他 曾 親 赴 羅 馬, 拜 見 皇 帝, 每 次 都 帶 去 大 批 的 珍 寶 異 物, 作 為 進 見 之 禮 羅 馬 大 帝 國 有 這 麼 一 位 忠 實 可 靠 的 奴 才 屬 王, 自 然 是 可 以 高 枕 無 憂 了 第 9 節 拓 展 領 土 黑 落 德 對 羅 馬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的 這 種 奉 承 諂 媚, 固 然 付 出 了 不 少 的 犧 牲 和 代 價, 但 是 收 獲 也 很 大 奧 古 斯 都 並 沒 有 虧 待 這 位 忠 實 的 屬 下,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擴 展 了 黑 氏 的 領 土 和 增 加 了 屬 民 遠 在 皇 帝 登 極 之 初, 即 公 元 前 30 年, 便 已 將 埃 及 女 王 仗 恃 其 情 夫 安 多 尼 的 勢 力 所 霸 佔 去 的 耶 里 哥 城 及 周 圍 地 區, 歸 還 了 他 公 元 前 年, 黑 氏 助 皇 帝 征 戰 有 功, 將 阿 剌 伯 人 打 敗 皇 帝 將 黎 巴 嫩 山 下 的 大 片 土 地 贈 送 給 他, 作 為 報 酬, 即 巴 塔 乃 雅 (Batanaea) 特 辣 曷 尼 (Trachonitis) 及 豪 郎 (Hauran) 三 個 地 區 到 了 公 元 前 20 年, 連 帕 尼 阿 斯 (Panias) 地 區 也 劃 入 他 的 版 圖 此 時, 他 的 領 土 廣 大, 實 在 堪 與 撒 羅 滿 的 版 圖 相 比 羅 馬 皇 帝 對 他 的 寵 兒 黑 落 德, 不 以 擴 充 他 的 國 土 為 足, 還 以 道 義 來 支 持 黑 氏, 有 下 列 兩 事 為 證 :(1) 皇 帝 命 令 敍 利 亞 的 長 官, 要 事 事 遷 就 順 從 黑 落 德, 不 要 在 行 政 上 與 他 衝 突 作 對 ; (2) 加 達 辣 (Gadara) 的 市 民 代 表, 因 不 滿 黑 氏 的 獨 裁 統 治 及 殘 暴 無 道 的 政 治, 前 往 皇 帝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12 面 前 控 告 黑 氏 雖 然 市 民 代 表 理 直 氣 壯, 但 皇 帝 不 為 所 動, 將 市 民 代 表 驅 逐 出 去, 使 他 們 因 羞 愧 憤 懣 而 自 殺 身 亡 黑 氏 則 安 然 無 恙, 仍 然 平 穩 地 坐 在 他 國 王 的 寶 座 上 ; 有 皇 帝 作 後 盾, 沒 有 人 敢 與 他 作 對 奧 古 斯 都 對 黑 落 德 的 恩 愛, 真 可 說 是 無 以 復 加 了, 足 證 黑 氏 投 機 取 巧 的 手 段 非 常 高 明
13 那 雄 霸 天 下 的 羅 馬 皇 帝, 竟 被 黑 落 德 蒙 騙 這 不 能 說 皇 帝 在 被 人 玩 弄, 實 際 上 祇 是 互 相 利 用 罷 了 因 猶 太 人 向 來 以 反 抗 倔 強 著 稱, 是 最 難 管 轄 的 一 個 民 族, 所 以 皇 帝 不 得 不 利 用 狡 猾 的 黑 氏 來 安 撫 約 束 管 理 之 皇 帝 為 了 與 黑 落 德 合 作, 討 取 猶 太 人 的 歡 心, 竟 自 動 地 奉 獻 每 天 在 耶 京 聖 殿 內 為 自 己 及 為 羅 馬 百 姓 供 獻 祭 祀 的 用 費 更 以 他 皇 后 利 威 雅 (Livia) 的 名 義, 給 耶 京 聖 殿 奉 送 了 不 少 珍 貴 的 禮 品 和 獻 儀 ; 當 然 黑 落 德 本 人 也 獲 得 了 皇 帝 不 少 的 餽 贈 當 黑 氏 為 討 好 皇 帝 而 以 皇 帝 命 名 的 城 市 凱 撒 勒 雅 建 築 完 成 時, 便 大 事 舖 張 地 舉 行 落 成 典 禮 ; 皇 帝 還 親 自 贈 送 給 他 500 塔 冷 通, 使 他 可 以 張 燈 結 綵 地 慶 祝 一 番 黑 落 德 當 然 知 道 如 何 去 標 榜 自 己, 於 是 這 一 次 所 有 劇 場 戲 院 游 泳 池 跑 馬 場 競 技 場 等, 各 色 各 樣 吃 喝 玩 樂 的 組 織 和 機 構 都 派 上 了 用 場 這 在 聖 地 來 說, 堪 稱 為 空 前 絕 後, 盛 極 一 時 第 10 節 戶 口 登 記 雖 然 史 家 對 皇 帝 命 令 登 記 戶 口 的 事 沒 有 記 載, 而 祇 有 路 加 記 載 了 : 那 時 凱 撒 奧 古 斯 都 下 了 一 道 上 諭, 叫 天 下 的 人 都 要 登 記 ( 路 2:1-3) 既 然 黑 落 德 對 皇 帝 奧 古 斯 都 是 那 樣 奴 顏 婢 膝, 在 他 的 屬 區 巴 力 斯 坦 境 內, 一 定 奉 命 遵 行 無 疑 這 種 登 記 戶 口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計 算 應 徵 召 入 伍 的 壯 丁, 及 按 人 口 征 收 的 稅 項 是 以 羅 馬 皇 帝 每 過 幾 年, 便 頒 下 登 記 戶 口 的 命 令 祇 在 奧 古 斯 都 執 政 期 間, 就 有 過 三 次 登 記 戶 口 的 記 載 ; 第 一 次 於 公 元 前 28 年, 第 二 次 於 公 元 前 8 年, 第 三 次 是 在 公 元 14 年 舉 行 的 也 就 在 這 最 後 的 一 年, 奧 古 斯 都 與 世 長 辭 除 了 上 述 皇 帝 對 全 羅 馬 帝 國 的 戶 口 調 查 之 外, 歷 史 證 明, 黑 落 德 在 他 的 轄 區 巴 力 斯 坦 內, 也 作 過 好 幾 次 的 戶 口 調 查 關 於 這 次 戶 口 的 登 記, 最 重 要 及 難 解 決 的 問 題, 倒 是 路 加 福 音 記 載 的 另 一 句 : 這 是 在 季 黎 諾 (Quirinus) 作 敍 利 亞 總 督 時, 初 次 行 的 登 記 (2:2) 歷 史 證 明, 黑 落 德 在 世 時, 季 黎 諾 並 未 作 過 敍 利 亞 的 總 督, 這 是 黑 氏 去 世 後 的 事 於 是 歷 史 學 者 各 自 引 經 據 典, 去 尋 找 解 決 之 道 史 家 若 瑟 夫 僅 載 公 元 6-7 年 季 黎 諾 任 敍 利 亞 的 總 督 時, 在 猶 太 所 行 的 戶 口 登 記, 曾 激 怒 猶 太 人 反 抗 羅 馬 人 的 事, 因 為 猶 太 人 不 願 意 如 此 表 示 自 己 隸 屬 羅 馬 人 管 制 對 這 次 登 記, 路 加 於 宗 5:37 也 曾 提 及 關 於 本 章 的 最 大 困 難, 是 因 為 國 史 曾 載 季 黎 諾 在 公 元 6 年 起, 做 敍 利 亞 的 總 督, 但 沒 有 記 載 他 以 前 曾 擔 任 過 這 職 務 史 家 若 瑟 夫 卻 記 載 了 另 外 兩 個 人, 即 撒 突 尼 諾 (Saturninus) 和 瓦 洛 (Quintilius Varo), 由 公 元 前 9 年 至 4 年 曾 做 敍 利 亞 總 督 而 且 德 都 良 (Tertullianus) 肯 定, 路 加 2:2 所 說 的 登 記, 即 上 述 撒 突 尼 諾 (Saturninus) 為 總 督 時 所 行 的 登 記 上 述 的 那 些 困 難 到 現 在 雖 不 能 解 決, 但 下 邊 要 提 出 的 解 決 方 法, 似 乎 有 採 納 的 價 值 按 許 多 經 外 文 獻 說 明, 季 黎 諾 於 公 元 前 11 年 至 公 元 1 年, 曾 管 理 托 魯 斯 山 脈 所 有 的 新 約 時 代 的 歷 史 上 卷 13 地 區 ( 在 小 亞 細 亞 與 敍 利 亞 北 部 ) 他 在 此 地 區 當 羅 馬 皇 帝 的 特 使, 大 約 在 公 元 前 10-9 年 間 下 令 調 查 戶 口 ; 撒 突 尼 諾 總 督 就 於 公 元 前 8-7 年 間 奉 行 了 這 命 令 還 有 別 的 文 獻 證 明, 同 時 在 其 他 羅 馬 省 在 埃 及 和 高 盧 也 都 舉 行 了 戶 口 登 記 的 事, 又 證 明 這 樣 的 登 記 每 14 年 在 羅 馬 帝 國 舉 行 一 次 因 此 可 以 斷 定, 本 章 所 述 在 巴 力 斯 坦 的 登 記, 大 約 在 公 元 前 8 年 又 由 本 文 可 以 斷 定, 耶 穌 大 約 於 公 元 前 7-6 年 間 誕 生 還 有 些 別 的 學 者, 如 拉 岡 熱 丕 洛 偉 色 肋 等,
14 和 1953 年上海徐匯譯本 將前節譯作 這次戶口登記 還在季黎諾做敍利亞總督時的那次 之前 他們以為這次戶口登記 是在宗徒大事錄 5:37 所提的登記之前 但這種翻譯與解釋 似乎久妥 按第 3 節在巴力斯坦與在埃及相同 人民都應該回本城去辦理戶口登記的手續 天主如此順應國家的措施 是為要應驗先知的預言 基督應誕生在達味城 參閱米 5:1 瑪 2:2 第 11 節 大興土木 在黑落德王國時期最使人驚訝的 是他對建築的愛好 好似他自己的偉大光彩 祇有藉 着美輪美奐 雄壯宏偉的建築物 才可以表現出來 所以他一生不遺餘力 不惜金錢 到處 修建城市 堡壘 殿宇 劇場 馬場等輝煌而奢侈的建築 甚至有時在杳無人煙 沒有水源 的地方 修建華麗的王宮堡壘 其困難及耗費是可想而知的了 按照時間的先後 他所建築的第一座城市 是海邊的凱撒勒雅 這是以羅馬皇帝命名的 海港城市 前面已經述及 本來在這裏修建海港是非常困難的 因其地勢不適中 也沒有海 港的條件 可是基於黑落德堅強的毅力 及其他人力物力的支持 終於使夢想成了事實 他 並在城中修建了奧古斯都皇帝的廟宇 當然是金碧輝煌 彫樑畫棟的建築 內中佈置了皇帝 及羅馬名人的彫像 另一座廟宇是為羅馬的主神奧林丕修建的 偉大雄壯 不次於前者 在 這裏 還為自己修建了窮奢極侈的宮殿 就是宗 23:35 所提及的那座 王府 這座城市用了 13 年的時間 才修建完成 在耶京與凱撒勒雅之間 黑落德為了紀念自己的父親 修了一座新城 按其父之名稱此 城為安提帕特城 此處有很多的水泉 今名納爾奧加 Nahr el Auga 即奧加水泉之意 在堡壘方面 他除了加建 重修 整飾一些業已存在於聖地的堡壘之外 還建築了兩個 新式堅固的堡壘 都稱為黑落狄雍 Herodium 這來自黑落德一名 其一在白冷附近 耶 京之南 11 公里處 他挖空了一座錐形的山的內部 在其內修建了巨大的宮殿 堡壘及軍營 又在它的周圍建築了城市 供平民居住 並修建了引水道和巨大的水池 公元前 4 年黑氏在 耶里哥病逝之後 屍體便被運來此處埋葬 後人曾經尋找他的墳墓和屍體 但毫無所獲 另 一座亦稱為黑落狄雍的堡壘 則應在約但河之東 其正確地點已很難斷定 在約但河谷中還為了紀念他的哥哥發撒厄耳 建築了一座以發撒厄耳 Phasael 為名的 城市 即發撒厄利德 Phasaelide 又在它的周圍修建了巨大的水利工程 以增加農業的收 成 供居民生活之用 就是在軍隊的駐紥區 黑氏也沒有忽略修建新的工程 使其更為美麗 壯觀 例如在加里肋亞的加巴 Gaba 及在培勒雅的赫市朋古城 Heshbon 都加建了堅 固的防禦工事 目的是為了統治當地極易造反的百姓 又在海邊重建了一座古城 更改其名 為阿格黎庇雅德 Agrippiade 以紀念皇帝名叫阿格黎帕 Agrippa 的女婿 基於黑落德對土木工程如此巨大的熱忱 受惠最大的城市 首推耶路撒冷 耶京向來就 是猶太人政治及宗教的中心 如今又成了黑落德國王的居住地 當然應當格外堂皇 祇有如 14
15 此 才可以顯示出國王自己的威風和神氣 才能顯出國家的強盛 和居民的富裕 耶京最著名的工程之一 是聖殿的重建 但是後來的猶太人多不承認這是第三次建築的 聖殿 因為黑落德並非猶太人 沒有資格在耶京為上主修建聖殿 他們祇承認 它是第二次 由則魯巴貝耳所建大殿的修理和美化工程而已 黑落德一方面為獲得猶太人的好感 另一方 面為滿足自己好大喜功的心願 自公元前 19 年開始 歷九年之久 重建了聖殿 格式雖然 完全仿效了撒羅滿聖殿 實際上卻遠遠超過了前者的富麗堂皇 祇就聖殿周圍的廣場而言 就擴充了一倍以上 計有東 462 西 491 南 281 北 310 公尺的廣大面積 在其上建築了 三層前所未有的寬大庭院 第一個庭院 也就是最外邊的一個 稱為 異民庭院 是任何人 都可以進入的地方 此庭院的內界上有隔離異民的石階 石階上以拉丁及希臘文書明 禁止 任何異民進入 違者處死 庭院的南北兩端 建有美麗的走廊 即 撒羅滿廊 (參閱若 10:23 宗 3:11; 5:12)和 王廊 其內部較高的庭院是專為猶太人而設 分 婦女庭院 及 猶太 人庭院 再進就是 司祭庭院 其中設有全燔祭壇 其他部分則與舊日的聖殿完全相同 祇是在至聖所中再無約櫃出現 黑落德在聖殿的西北角更建築了一座 安多尼堡壘 有士兵 駐守 用以監視聖殿中猶太人的行動 以維持秩序 可惜這座最偉大的聖殿 祇能維持至公 元 70 年 8 月 便盡毀於羅馬人之手 自此猶太人的聖殿 至今再沒有重建 為了自己和市民的安全 黑氏在耶京重建了兩個高大的堡壘 一個在聖殿的西北角上 稱之為安多尼堡壘 Antonia Fortress 它原是阿斯摩乃王朝的遺產 但已破舊不堪 黑氏 加以重修 使之成為一座堅固的堡壘 黑落德死後 這裏成為羅馬總督前來耶京時的行轅 比拉多就在這裏判了耶穌的死刑 羅馬帝國派駐聖地的總督 平時常住在海邊的凱撒勒雅城 另一個非常堅固的堡壘 即現在人們誤稱為 達味城樓 的 它被修建的如此堅固 公元 70 年羅馬大軍進攻耶京時 竟未能將它攻破 後來亦未加以破壞 在這個稱為 達味城樓 的 高大堡壘兩側 修建了兩排宏大的房舍 為了諂媚羅馬皇帝 一排叫凱撒勒雍 Caesareion 另一排叫阿格黎培雍 Agrippeion 即皇帝的女婿名 除此之外 還在城牆及城門上修築了 數個碉堡 以加強護城的工事 也用他所心愛的人名以名之 如 瑪黎安乃 發撒厄耳 希 丕苛 Hippicus 等 黑氏還在耶京修建了劇場 游泳池 跑馬場 競技場等 即希臘羅馬文化的 完全世俗 化的玩樂場所 這固然給耶京增加了不少景色 卻激起猶太人的憤恨 因為這些都是他們所 不能容忍的外教建築物 擴建撒瑪黎雅的工程 於公元前 27 年告竣 在城中的高崗上 修建了一座羅馬皇帝的 廟宇 長 25 公尺 雄偉壯麗 雕樑畫棟 廟的周圍有寬大的大理石階 可以由任何一方上 達廟宇 四周都有入口處 舉行落成典禮時 將城名改稱色巴斯特 以紀念羅馬皇帝奧古斯 都 這是一座有軍隊駐紥的城市 更由各處遷來了 6,000 居民 使之突然興盛起來 另外在皇帝最後賜給他的北方帕尼雅斯 是約但河的發源地 早已有神廟和敬禮 黑落 德亦在此地修築了一座新的廟宇 在聖地南方的赫貝龍 是猶太人深信不疑的聖祖們墳墓的 所在地 也是猶太人的聖地 黑落德為了討好猶太人 亦將這裏的紀念墳地 加以美化 並 15
16 在城外的瑪默勒 Mamre 地方 為了紀念聖祖亞巴郎曾逗留居住 修建了一個長 65 公尺 寬 49 公尺的廣場 並以大理石建築圍牆保護之 目前雖已成了廢墟 但昔日的偉大雄姿 仍然有跡可尋 在這一切的建築物中 黑氏最注意和關心的 當然是那些保衞他國土的城堡碉樓之類的 防禦工事 因為這些工事 關係着他的存亡 以及他屬下的安危 所以除了在耶京修建 加 建和重建的一切防禦工程外 亦不遺餘力地鞏固其他軍事要點的防衞 首先重建了依爾卡尼 雅 Hyrcania 堡壘 又擴建了亞歷山大勒雍 Alexandreion 及死海東岸的瑪革洛 Macherus 堡壘 再將原來易於防守的瑪撒達 Massada 堡壘 修建得牢不可破 在那裏面他修蓋了 自己的宮殿 依照山的形勢建築 分成三層 極盡奢華之能事 竟有土耳其蒸汽浴的設備 除此之外 更在山頂上開闢了可以耕種的土地 以防在被圍困時 能夠自力更生 不需要外 界的接濟 又在地下室內儲存大量的食糧 油和酒 所以在羅馬人於公元 70 年將它圍困起 來之後 山寨的一千多熱狂猶太人 竟能閉關自守 達三年之久 山下包圍堡壘的七個羅馬 精銳軍營 完全無能為力 黑氏在耶里哥也修蓋了新的城堡 名叫基蒲洛斯 Cypros 即他母親的名字 並將城 市加以擴大 遷入了新的居民 在此處他也修蓋了一座冬宮 而這座冬宮也就是他病逝的地 方 黑落德一生瘋狂似地在各處修建工程 不僅在自己的領土內 而且向外發展 以大方闊 綽的手法 給不少他國的城市 修建了廟宇 劇場 運動場 跑馬場等 例如阿市刻隆城 Ashkelon 向來就不是他的屬地 他卻在這裏給人家修建了水泉 引水道及溫泉浴 還修 建了一座著名的王宮 在大馬士革 Damascus 修葺了一個劇場 在當時敍利亞的首都安 提約基雅城 Antioch 用貴重美麗的大理石 修舖了一條街道 不久便成為全城最主要繁 華的中心 腓尼基 Phoenicia 地區的一些城市 如仆托肋買 Ptolomais 提洛 Tyre 漆冬 Sidon 貝魯特 Beirut 彼布羅斯 Biblos 特黎頗里 Tripolis 及勞狄刻雅 Laodicea 等城 都有黑落德的遺跡 甚至在遠方小亞細亞的許多城市 在希臘的不少地區 也有黑氏 的遺作 連在意大利也有些城市 如阿齊約 Azio 便沾過黑落德建築狂的恩惠 第 12 節 窮奢極侈 由上述各種富麗堂皇的建築 我們可以料想得到 黑落德是如何奢侈 愛虛榮 愛享受 的人 他的這種性格由下述兩點 可以證明 1 奴僕 按史家的記載 為黑氏服務的奴隸家庭就有 500 左右 而這些僕婢又被分 成不同的等級 執行不同的職務 其中尤以太監一職最為重要 此外還有他自己為數不少的 衞隊 多是由僱傭兵來充當 負責衞護他本身的安全 為他兒子們的教育 還請了兩位著名 的教師 一位是羅馬人 另一位是希臘人 除此之外 還有大批的學士 哲人 及親戚朋友 16
17 居住在他不同的宮殿內 當然 不時也有許多慕名來訪的貴族王侯等人士 黑落德對這些人 皆恩禮有加 務必要使他們對他的國家人民 獲得一個國富民強 富貴闊綽的良好印象 2 財源 他個人的財富 按史家若瑟夫的說法 是數不勝數的 這些財產的主要來源 是盡力將他的敵對者 尤其是那些在社會上有地位財勢的人 逮捕剷除 並悉數沒收了他們 的大批財產 這自然是一筆相當大的款項 因為他驕傲成性 樹敵太多 故盡力將一切敵人 剷除 讓這些人的財富 源源地進入他個人的私囊 除此之外 他對普通平民百姓的橫徵暴 歛 也是他財富的來源之一 在巴力斯坦有不少的土地完全歸國王私人所有 當然也是他收 入的一種重要來源 如聖地最著名的厄斯得隆 Esdrelon 大平原 就全歸國王所有 耶里 哥城及周圍的土地和收入 也歸黑氏掌管 在塞浦路斯 Cyprus 島 還有屬於黑氏的一個 豐富的礦場 既然黑落德是 生財有道 的人 就難怪他能夠如此窮奢極侈 在各處修建房舍 宮殿 廟宇 堡壘 以及五花八門的遊樂場所了 也不用奇怪 他對上峯和貴賓如此大方 饋贈大 量的錢財和禮品 公元前 30 年向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奉獻了 800 塔冷通 是個非常鉅大的 數目 其間還一次又一次地贈送 每次 不等 到了他臨死的時候 還將 1,500 塔 冷通 奉獻給皇帝 對其他人的贈送 更是數不勝數了 尤其是他的家人子女 向黑氏要錢 財 幾乎是有求必應 不必在此加以贅述了 第 13 節 宗教關係 對於宗教 誰也不能說黑落德有任何真誠的熱忱 雖然他的一切屬下都是猶太人 亦給 猶太人修蓋了龐大美麗的聖殿 但是他的內心 仍然是個絕對的外教人 他曾經娶了猶太國 王家族的女子瑪黎安乃為妻 但這是出於政治的手段 完全為了自己的利益 他力圖安撫猶 太人 使他們不要叛上作亂 那麼自己就可以穩坐王位 繼續統治猶太民族 梅瑟的法律對 他完全是無效的 絲毫未能約束他的野心 他的手段殘酷 陰謀奸詐 絕對自私 對猶太人 的宗教祇有外表的虛偽行為 內心的思念都是邪惡不良的 可以說 他沒有任何宗教觀念 一旦離開猶太 便將教規拋到九宵雲外 樂於對任何邪神魔鬼頂禮膜拜 在羅馬慶祝他即位 典禮時 便自動跑到羅馬的主神廟中去奉香朝拜 那是他政權的開端時期 到了晚年 他對 猶太人的宗教幾乎漠不關心 早已棄之如敝履了 對於重建耶京大殿 除極盡奢華之能事外 完全遵守了猶太人的傳統及梅瑟法律的規定 一切非司祭身分分的工人 都不准進入聖殿的內部操作 內部的裝修 用了一千多司祭 其 他在聖殿外部負責粗重工作的世俗工人 共用了將近一萬名 其工程之浩大 可見一斑 對於死刑 羅馬人慣用釘十字架 但因這刑罰是猶太歷史上從來沒有用過的重刑 所以 黑落德避免以此來懲戒犯人 大概一次也沒有用過 他屢次按照猶太人的習俗 採用砍頭 吊刑 火刑 或用石頭砸死的刑罰 來處置犯人 所用的鞭刑 也不是羅馬式的置人於死地 的鞭刑 而是較輕的一種 大概也是按照猶太人的方式 猶太人祇准打 40 鞭 以免使人死 亡 但又怕數錯 故後來祇准打 39 鞭 即前胸 13 鞭 後背兩邊各 13 鞭 黑落德對猶太婦 17
18 女 也施行過這種可怕的刑罰 對於羅馬皇帝 黑落德既然是極盡諂媚之能事 需要時便再也顧不了猶太人的宗教禁律 竟在巴力斯坦境內修蓋邪神廟宇 這是最使猶太人傷心難過 忍無可忍的惡行 可是黑氏罔 顧人民的宗教情感 在凱撒勒雅 撒瑪黎雅 帕尼阿斯等地 建造了規模宏大的羅馬邪神廟 宇 樹立了奧古斯都 猶丕特 Jupiter 以及羅馬女神 Roma 的塑像 這是猶太宗教絕對 禁止的惡行 對於希臘文化 他是一位崇拜者 所以在各處修建體育場 游泳池 劇院 遊樂場 跑 馬場 競技場等 又將許多希臘化的人名地名 來用在巴力斯坦人民或地區城市上 這些也 都是與猶太宗教的精神背道而馳的 對於猶太人的大司祭 也是頤指氣使 任意調動更換 例如公元前 24 年 他將一個名 叫息孟的普通司祭 擢升為大司祭 其原因不外是他要娶息孟的女兒 亦名瑪黎安乃者 為 自己的妻子 事情當然是水到渠成 如願以償了 息孟有了這樣的 乘龍快婿 自然也就一 登龍門 身價十倍 可是大司祭的更替完全照黑氏的愛好 沒有任何原則來約束他 有時一 年竟換了兩次大司祭 另一件使猶太人大為不滿的事 是他將自己由猶太人瑪黎安乃所生的兩個兒子 打發往 羅馬去受教育 住在羅馬某一貴族的家庭中 二子在短期內完全學壞了 以致後來不得不將 另外前往受教的三個兒子 寄宿在羅馬猶太人的家庭中 黑氏使自己的繼位人 將來猶太人 的領袖 在外邦人中受教的作風 激起了猶太人的反感 但是最使人民痛心疾首的 是黑氏 晚年不顧百姓的宗教熱誠 擅自將一隻金鷹的牌子 安置在聖殿的東門之上 種下了日後動 亂的禍根 第 14 節 民怨沸騰 黑落德這種無法無天的作為 早已被猶太百姓看在眼裏 恨在心頭 但大多人敢怒而不 敢言 皆因害怕國王殘酷無情的鎮壓屠殺 但是有一件事 的確是歷史事實 黑氏雖然大興 土木 擴展國土 勵精圖治 使巴力斯坦成為國富民強的王國 甚至堪與撒羅滿黃時代的王 國媲美 但是猶太百姓 向來未受他的欺騙 未曾對他表示過愛戴之情 卻惱恨他一直到死 猶太人有一個固定的觀念 就是黑落德既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是他將百姓所愛戴擁護的獨 立阿斯摩乃王朝 一手推翻了 是他這個外邦人踐踏了梅瑟的法律 因申命紀 17:17 明言 以民的君王不可有許多妻妾 免使國王的心迷於邪途 黑落德卻擁有大批的妻妾 名見經傳 的就有 10 個之多 他所過的驕奢淫佚的罪惡生活 為猶太人所不齒 是他這個依杜默雅人 褻瀆了天主的聖殿 沾污了以民的福地 基於此 猶太人對他的惱恨鄙視 可說是無以復加 了 這種鬱積在心頭的憤恨 漸漸地將會以行動來表現 在他上任不久 按照若瑟夫的記戴 在百姓中流傳一種暗語 稱他為 曠野中的冒險者 而不名 意指他原是依杜默雅曠野中的人 大有輕視之意 另有些人策劃要將他暗殺 可惜 18
19 被人暗中告發 未能成事 主事人遭立即正法 而出賣兄弟的小人卻被其他猶太人捉住之後 斬成肉泥 百姓對黑氏的痛恨 對黑氏同路人的厲害可見一斑 連當時成書的偽經 梅瑟升天記 也記載這位兇殘的國王對猶太人極盡迫害之能事 他 不分老幼 枉加殺戮 如此磨難天主的百姓達 34 年之久 其他的史書對黑氏的聲罪致討的 記載 更是非常之多 這些血海深仇似的怨言和惱恨 不久便傳到國王的耳裏 他很快知道 自己管理的百姓 非但不愛自己 而且恨之刺骨 百姓對他所遭受的任何禍患 皆額手稱慶 並且猶太全體百 姓在等待他的死亡 那時他們將狂歡作樂 加以慶祝 黑氏手下有一批密探 專門打聽這些 消息 向國王報告 他自己也多次在夜間化裝出巡 親自刺探百姓對他的反應 黑落德面對這些嚴重的反感 抗拒 惱恨 自然不會袖手旁觀 他知道以嚴厲的刑罰來 鎮壓 將會得不償失 且激起更大的反抗 因為猶太民族向來是以革命鬥爭 難於統治出名 的 於是 他施展圓滑的手段 使猶太百姓稍沾小惠 而以較為溫和的態度來對待自己 首先 他為猶太人從羅馬獲得一些其他屬民所未有的特惠 又細心照顧僑居他方的猶太 人 例如那些居住在特辣曷尼 Trachonitis 地區的猶太人便是 其次 他使不少僑居在巴 比倫的猶太人 安然返國 並受到妥善的安置和待遇 對那些為非作歹 擾亂治安 使民不 聊生的壞分子 他以嚴刑峻法來懲治 又多次斟酌情形 將百姓應繳納的賦稅 作八五折或 甚至於七折的減收 對於那些極端的猶太人 如厄色尼 Essenes 及法利塞人 則豁免他們 應宣發效忠皇帝的誓願 以防造成流血事件 再不然 就對那些拒發誓願的人 罰款了事 有文件記載 猶太人為了拒絕宣發效忠皇帝的誓願 也有許多不惜捨生流血的 這可能也是 事實 尤其在最初的時期 而後來黑氏面對如此強烈的反抗 便不能不改變其高壓的手段 這也是黑落德聰明過人的地方 黑氏對一般平民雖然盡力安撫懷柔 但對於那些真正危害他的王權者 則定要將敵人徹 底消滅 尤其對他宮庭內的僕役和官員 他最愛聽信誣告之言 結果有不少的親信隨從 蒙 受不白之寃 而失踪被殺 例如在剷除他由瑪黎安乃所生的兩個兒子時 就有 300 多宮庭人 員被認為是二子的隨從 無辜遭到殺身之禍 這種實例在黑氏一生的歲月中 不知凡幾 他為王第三年 即公元前 37 年 便殺死了 45 名公議會的議員 並將他們的財產全部沒 收 兩年後 公元前 35 年 將他愛妻瑪黎安乃的弟弟大司祭阿黎斯托步羅三世 淹死在游 泳池中 公元前 34 年 殺掉他父親的兄弟若瑟 公元前 29 年 又將他的愛妻瑪黎安乃處死 過了一年 將他的岳母 即瑪黎安乃之母亞歷山大辣處以死刑 公元前 27 年 殺了他的姐 夫科斯托巴爾 公元前 7 年 將自己兩個兒子 即由瑪黎安乃所生的亞歷山大和阿黎斯托步 羅殺死 公元前 6 年 一次過殺戮了 6,000 法利塞人 公元前 4 年 3 月底或 4 月初 死前五 天 還殺死他另一個兒子安提帕特 祇是為了安提帕特高興他父親死後 可以繼位作王的原 故 最後他還留下遺囑 在他死後 要將耶里哥所囚的一切犯人全部為他殉葬 不過他死後 他的妹妹撒羅默卻沒有遵從他這次的命令 關於黑落德殘殺白冷嬰孩的事 參閱瑪 19
20 2:16-18 按一些文獻所載 連奧古斯都皇帝也聽說了 瑪客洛彼 Macrobius 寫道 奧 古斯都聽說黑落德殘殺白冷嬰兒後 曾說 作黑落德的猪比作他的兒子還好 也許奧古斯 都這話是針對黑落德所殺的兩個兒子 即亞歷山大和阿黎斯托步羅 而不是指白冷被殺的嬰 兒 黑氏的殘忍刻毒 奧古斯都雖全知道 但仍讓他為王 並未革除他 因奧古斯都也有自 己的政策 要利用黑落德這樣的人 才能統治那倔強易叛的猶太民族 猶太史家若瑟夫雖未 提及黑落德殘殺白冷嬰兒的事 但由以上所述的看來 暴虐無道的國君 殺了民間的一些嬰 兒 又算得什麼呢 第 15 節 嗚呼哀哉 公元前 5 年的秋天 黑落德重病不起 於是往氣候較為溫和的耶里哥城的冬宮去休養 此時在耶京忽然傳出謠言 謂黑落德已經死了 有一批急不及待的青年 將黑氏安置在聖殿 東門上的金鷹砸爛了 以洩積蓄已久的憤恨 可惜這批青年行事太過魯莽 結果國王大怒 下令把他們逮捕 押往耶里哥城 把他們全部用火燒死了 黑落德的病況愈形惡化 史家若瑟夫有詳細的記述 他患的是難忍的肚疼 水鼓症 滿 身是瘡 蛆虫叢生 氣喘 抽筋等 慘不忍睹 他在痛苦難忍之下 想起了死海東岸的加里 洛厄 Callirhoe 地方的溫泉 有醫治皮膚病的效果 於是毫不遲疑 馬上令人送他前往該 處療養 但是事與願違 病症不但未見起色 且迅速地惡化起來 他立即令人送他回耶里哥 去 黑落德的壽數終於滿了 幾天之後便在萬分難忍的痛苦中死去 一代梟雄就這樣凶慘地 與世長辭了 享壽 70 歲 在位稱王凡 37 年 史家若瑟夫稱他為大黑落德 以別於其他的一 些同名的黑落德 後世稱他為傑出的黑落德 固然是因為他曾作了一些大事業 但特別是指 他陰險奸詐的毒辣手段而言 他死亡的正確日期 不得而知 但是其長子阿爾赫勞在按照習俗守喪 7 日之後 便馬上 前赴耶京 因為逾越節慶祝在即 必須親自在場維持秩序 由這一點看來 我們可以頗為正 確地推定 黑落德的死期應在逾越節前 10 天左右 該年的逾越節在 4 月 11 日慶祝 所以他 死亡的日子應在公元前 4 年的 4 月初 黑落德的遺體被隆重地送往白冷附近的黑落狄雍堡壘去安葬 這是他早已為自己準備好 了的墳墓 當時送殯的行列竟達 1.5 公里之長 自耶里哥步行去白冷附近的墳場 當然極盡 舖張之能事 表現了對黑氏死後的哀榮 這個浩大壯觀的送殯行列 在白冷附近經過一個不 著名的山洞 在這個山洞中 兩三年前誕生了一個屬達味家族的嬰兒 此時正在埃及過着逃 難的生活 因為這個剛死的暴君 曾經想伸出他的毒手 加害這個嬰兒 他就是全人類的救 主 真正的君王 耶穌基督 20
21 第 2 章 黑落德王朝 第 1 節 父子相傳 為對黑落德王朝的歷史有個系統的概念 列表如下 附 者見於新約 黑落德王朝世系表 猶里約 安 提 帕 安提帕特 大黑落德 阿 黎 斯 托 步 黑落德 黑落德 阿格黎帕一 阿格黎帕二 特 (公元前 (公元前 4 (由阿斯摩乃 羅 世 43 年卒) 年卒) 人 瑪 黎 安 乃 (妻貝勒尼切) 世 (公元前 93 生 亞歷山大 年卒) 發撒厄耳 阿黎斯托步 得魯索 黑落德 羅 (由撒瑪黎雅 安提帕 人 瑪 耳 塔 刻 阿爾赫勞 貝勒尼切 生) 若瑟 斐洛辣 小黑落德 黑落德 (公元前 卡耳齊斯 (由耶路撒冷 34 年卒) 人克婁帕特 瑪黎安乃 辣生) 斐理伯 (分封侯) 若瑟 安提帕特 黑落狄雅 得魯息拉 (其夫 (由依杜默雅 斐理斯) 人多黎斯生) 撒羅默 斐理伯 撒羅默 (由亞歷山大 (妻 黑落狄雅) 里亞人瑪黎 安乃生) 第 2 節 後繼有人 黑落德在娶阿斯摩乃王朝的貴族瑪黎安乃之前 原已同其本族依杜默雅人多黎斯結了 婚 且已生了兒子名叫安提帕特 但是他為了迎娶瑪黎安乃 便必須先將多黎斯休棄 以保 持完整的一夫一妻制 這種與瑪氏正式合法的一夫一妻制的生活 維持了十幾年之後 黑氏 21
22 由於疑心太大 竟將他最心愛美麗的妻子瑪黎安乃殺害 自此之後 黑落德的婚姻生活 便 開始荒淫無度 史家若瑟夫記載 在公元前 6 年 他與九個妻妾同居 過着無恥的生活 但是在上述的 世系表 上 讀者祇可見到五個曾是黑落德妻子的女人 原來有名有姓 的妻子 應是十位 其他五位沒有被列在世系表上的原因 是因為她們或者沒有給黑落德生 過兒子 有幾個所生祇是女兒 或者有的根本沒有生過子女 祇是歷史上徒具虛名的黑氏妻 子而已 更有的祇知其名 對其身世卻完全不知 前五位在列表上有名字的妻子 卻給黑落德共生了十個兒子及五個女兒 十個兒子都是 名見經傳的人物 其中三個被他親手所殺 三個成了他的繼位人 其餘四個是黑落德斐理伯 他原是黑落狄雅的正式合法丈夫 一個由瑪黎安乃所生的兒子 死於羅馬 另外兩個 一名 發撒厄耳 一名黑落德 黑氏的這十個兒子 在比拉多作猶太總督時 有四個仍然健在 第 3 節 煞費周折 揀選黑落德的繼位人 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大黑落德曾經煞費周折 苦心積慮地 三次寫了遺囑立下繼位人 又三次將之作廢 其困難之處 是由黑落德朝三暮四的性格 第一個遺囑 原來立了他的長子安提帕特為他王國的繼承人 並另附條件謂 如果安氏 不幸夭折 則由亞歷山大里亞人瑪黎安乃所生的兒子黑落德斐理伯繼承王位 安提帕特到底 是年輕無知的坦率人 竟然表示慶幸自己在父親死後 可以繼位稱王 作出躍躍欲試之狀 這個提前的慶幸 招來了殺身之禍 猜疑成性的黑氏知道之後 勃然大怒 將不幸的長子安 氏判了死刑並將之正法 這一來黑氏便不得不另寫遺囑了 第二個遺囑 因害怕阿爾赫勞及斐理伯曾經與安提帕特同流合污 使二人榜上無名 祇 建立了惟一的繼承人 即安提帕 Antipas 但是在臨死之前 又將這個第二遺囑廢除 第三個遺囑 任命阿爾赫勞為猶太國王 主管猶太 撒瑪黎雅 依杜默雅三個地區 安 提帕 Antipas 治理加里肋亞及培勒雅 斐理伯統治巴力斯坦的北方地區 即豪郎 Hauran 特辣曷尼 Trachonitis 巴塔乃阿 Batanaea 哥藍 Gaulontes 及帕乃阿斯 如此黑 氏將自己的王國和權力一分為三 黑氏留下了這第三遺囑 就與世長辭了 但是這個遺囑 沒有羅馬皇帝的批准 是毫無效果的 黑氏死時 被立為王的阿爾赫勞 祇是一個 18 歲的青年 他自幼在羅馬受教 在那裏有不少有權勢的朋友 所以他毫不遲疑 在兄弟斐理伯的支持之下 首途羅馬請求皇帝將遺囑批准 好使他為名正言順的猶太國王 但事實上並不是那麼簡單 安提帕明知父王曾經在第二遺囑上 立了他為惟一的繼承人 如 今仍未心灰意冷 躍躍欲試 他仗持黑氏姊妹撒羅默 Salome 的幫助 亦正在策劃着自立 為王的前景 而其他的親屬又各有自己的意中人 結果是大家四分五裂 你爭我奪 阿爾赫勞因為是正式遺囑上的繼承王位的人選 跟隨和擁護他的羣眾自然比較多些 於 22
23 是他當即許給百姓 如果他正式為王 將要使過去沉重的苛捐雜稅滅輕 但百姓必須要發誓 向他效忠 百姓則要求他革除非法的大司祭約阿匝爾 Joazar 的職務 及將政府內的一些 官員革職 但是阿爾赫勞因事關重大 在自己的職位還沒有穩定 沒有被皇帝認可之前 不 敢造次 因此拒絕了百姓的要求 百姓見有機可乘 便起而作亂 這使血氣方剛的阿爾赫勞 忍無可忍 便命令士兵出來鎮壓企圖作亂的百姓 這批僱傭軍向來對猶太人沒有好感 如今 正好乘機發洩一下心中的憤恨 竟然殺了 3,000 多手無寸鐵的猶太羣眾 強力鎮壓之後 總 是會有一段平靜的時日 阿爾赫勞就乘此機會將職權交給自己的兄弟斐理伯 起程往羅馬去 了 他走了之後不久 安提帕不甘寂寞 也帶着一批選民代表 動身赴羅馬去了 他要親自 在皇帝面前據理力爭 並控告阿氏的慘無人道 要求將他革職 另立新王 參閱路 19:12-27 的比喻 如此自己就可以奪取王位 這幾位爭權奪位的大黑落德後裔 先後向羅馬出發之後 在耶京發生了第二次的騷動 敍利亞的羅馬總督季黎諾 立即率大軍自安提約基雅前來平亂 動亂稍為平靜之後 便留下 撒比諾 Sabinus 將軍駐守耶京 自己回敍利亞去了 但是撒比諾並非適宜的人選 他的個 性太過暴躁激烈 不久之後便發生了第三次的暴動 撒比諾以強有力的高壓手段加以鎮壓 竟然放火燒壞聖殿的大門 還擅自進入聖殿的寶庫 取走了 400 塔冷通 這實在是瀆聖的 大罪 百姓的暴動便如燎原之火 很快便由耶京蔓延至整個猶太地區 猶太地區因為是聖城耶京的所在地 所以向來是其他地區馬首是瞻的地方 既然在猶太 暴發了大亂 其他的地區自然不能袖手旁觀 再加上各處都有些惟恐天下不亂 盡力煽風點 火的人 他們更極力鼓動作亂 在加里肋亞便有個名叫猶達的人揭竿而起 很快便將巴力斯 坦北方最堅強的軍事據點色佛黎 Sefforis 加以佔領 在約但河東的培肋雅地區 也發生了篡奪權位的鬥爭 一位名叫西滿的人 自稱為王 另一個身材高大 名叫阿通傑 Athonges 的牧羊人 也不甘寂寞 造謠惑眾 還有一個不 知名的鄉民 竟妙想天開 聲言自己就是黑落德曾經親手殺死的兒子亞歷山大 如今已死而 復生 要來統治猶太百姓 整個巴力斯坦 除了撒瑪黎雅之外 幾乎都已動亂沸騰起來 黑落德的繼位人在這種青 黃不接的時期 無能為力 於是再度由敍利亞總督季黎諾 親率大軍南下鎮壓 季氏來到加 里肋亞 為徹底肅清暴動分子 並為殺一儆百計 將 2,000 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 從色佛黎 直到厄斯得隆平原 沿途都是十字架林 慘不忍覩 由此可以想見羅馬人的殘暴無情 和猶 太的頑強反抗 此事約發生在公元 8 年 那時耶穌至少已有 12 歲了 厄斯得隆平原就在納 匝肋所居的山下 想耶穌昔日定然親眼看到自己的同胞被人殘殺的這一幕悲劇 他日後講道 勸人要恆心背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他 參閱瑪 10:38 也許是想起了他幼年時代 在自己的 家鄉所見的這一幕悲劇 繼承大黑落德的王位 治理巴力斯坦的事 仍然首都羅馬等候奧古斯都皇帝的定斷 一 個由 50 人組成的猶太代表團 在 8,000 僑居羅馬的猶太人支持下 向皇帝上書請願 請求 皇帝取消巴力斯坦那個興風作浪 使民不聊生的黑落德王 而將這塊土地直接劃歸皇帝的統 23
24 治之下 這時 十城區 的一些代表 也來見皇帝要求脫離黑氏家族的統治 而直屬羅馬 這種形勢 對黑氏王朝的確是非常不利的 此時 一位曾擔任大黑落德首相的仆托肋米 Ptolomais 竟然為黑氏家族求情 而皇帝竟然看在過去大黑落德對自己向來是言聽計從 的面上 批准了黑落德臨死前的第三個遺囑 但是阿爾赫勞暫時不得稱王 而祇是同其他兄 弟地位相等的分封侯 皇帝願意先觀察一下阿氏的性情 人格及才能 然後再斷定 是否按 照大黑落德的遺囑 使他獲得猶太君王的頭銜 三位兄弟雖然都是同等地位的分封侯 但是所管轄的地區各有不同 三人都可以每年按 照轄區出產的多少 在奧古斯都皇帝的准許下獲得一定的稅收 阿爾赫勞每年得 600 塔冷 通 安提帕 200 斐理伯 100 大黑落德的姊妹撒羅默也分得了幾座城市 就是雅木尼雅 Jamnia 阿左托 即阿市多得 Ashodod 及發撒厄利得 Phasaelide 此外還每年可得 稅收 60 塔冷通 黑氏給她遺囑上留下的 500 塔冷通 也完全由她來支配 但是黑氏留 給皇帝的 1500 塔冷通 沒有被接納 讓黑氏的後裔平均分配 皇帝自己祇揀了一部分古 董 保存起來 作為紀念 上述被皇帝認可的幾位分封侯 大約是在公元前 4 年的夏天或者 秋天 才正式就任 因為這期間 阿爾赫勞有羅馬之行 往返需時數月或者半年之久 第 4 節 阿爾赫勞 阿爾赫勞生於公元前 23 年間 非常幸運地獲得父親的寵愛 被立為國王 雖然沒有成 事 且分得了最大最富庶的一塊領土 幾等於全巴力斯坦的一半 由各方面來看 他更相似 父親大黑落德 尤其是奢華及殘酷 為滿足他窮奢極侈的慾望 在耶里哥附近修建了一座華 麗雄偉的新城 並以自己的名字稱之為阿爾赫來得城 Archelaide 耶里哥城在百姓暴動的 時候 曾受到相當嚴重的摧殘破壞 如今阿氏一併加以整修和美化 使其煥然一新 阿爾赫勞與自己屬下百姓的關係 無足稱道 他對於百姓不但嚴厲殘忍 而且慣於吹毛 求疵 在他就職為分封侯之前 已殺過 3,000 多猶太平民 其後又將他們的大司祭任意更換 完全視猶太人的宗教法律和習俗如無物 更沒有將猶太人的最高行政機構 公議會放在眼 中 在短短的幾年中 被他所撤職更換的大司祭就有 徇百姓之要求而更換的約阿匝爾 Joazar 厄肋阿匝爾 Eleazar 及耶叔亞 Joshua 三位 在將自己的結髮正妻休棄後 另娶自己兄弟亞歷山大的遺孀為妻 這一切都使百姓感到憤怒填膺 但是敢怒而不敢言 結果人民在他九年的殘酷統治之後 再也忍無可忍 猶太人及撒瑪黎雅人先後派代表團 前往羅馬去請願 在皇帝面前控告阿氏虐待百姓 這一次奧古斯都皇帝聽了百姓的請求 將 阿爾赫勞撤職查辦 時在公元 6 年 阿氏被充軍至維也納 並於公元 18 年客死於充軍之地 他的財產則被敍利亞的督導使季黎諾所沒收 土地和人民也歸同一總督來管轄 第 5 節 安提帕 除了我們前面所討論過的分封侯阿爾赫勞之外 還有兩位 分別是安提帕和斐理伯 安 提帕的全名應是黑落德安提帕 有時亦簡稱為黑落德 他與阿爾赫勞是由同母所生 即撒瑪 24
25 黎雅人瑪耳塔刻 Malthace 所生 是大黑落德十個兒子中最小的一位 可能也是父親最寵 幸的一位 在第二遺囑上 曾經將他立為唯一的繼承人 但在成為事實之前 便被第三遺囑 廢除了 雖然他心有不甘 也不得不接受加里肋亞與培勒雅的分封侯職 聊以自慰 當時培 勒雅所佔的地區是沿死海的東岸 北起自培拉 Pella 南至馬革洛 Machaerus 公元 6 年間 當羅馬皇帝將分封侯阿爾赫勞撤職查辦的時候 雖然他同斐理伯分封侯亦 同時被告發 但二人竟能逃過厄運 繼續在位盡職 黑落德安提帕在一切就序之後 建都在 革乃撒勒湖西岸 並為尊敬他的好友提庇留 特命名他所居的都城為提庇黎雅 Tiberias 後來因這城名 革乃撒勒湖也名為提庇黎雅湖 參閱若 6:23; 21:1 耶穌的家鄉納匝肋即在 他所轄的地區內 但耶穌除在受難日與他曾會見過一次外 從未謀面 耶穌稱他為 狐狸 參閱路 13:32 可見他為人如何奸詐狡猾 安提帕又是個荒淫無度 放蕩不羈的人 遺棄 自己的正妻 阿勒塔四世的女兒 而與他兄弟斐理伯的妻子黑落狄雅妍居 黑落狄雅原是他 們兄弟二人的另一同父不同母的兄弟阿黎斯托步羅的女兒 所以也是他們兩人的姪女 人民 對他這亂倫的婚姻都是敢怒而不敢言 惟有耶穌的前軀洗者若翰 本着大無畏的精神 當面 責斥他說 不許你佔有這女人 黑落德便把若翰逮捕下獄 在他生日上 竟砍下了聖人的 頭 來酬謝他的情婦黑落狄雅所生女兒當場獻技的盛意 參閱瑪 14:1-12; 谷 6:17-29 納巴特王阿勒塔四世見安提帕無故休了自己的女兒 決意要替自己的女兒報仇雪恥 遂 於公元 36 年調兵北上 聲討安提帕 安提帕不能抵禦 乃向敍利亞總督求援 敍利亞總督 威特里約對安提帕之為人也有所不滿 遂不加援助 無如刁滑的安提帕 在羅馬時曾與皇帝 提庇留有一面之緣 他以為若得皇帝援助 就可有恃無恐了 果然 提庇留命敍利亞總督出 兵相助 威特里約奉命出兵 卻不急行 其兵尚在路上 突聞提庇留駕崩 就按兵不動 因 此安提帕大敗於納巴特王 威特里約之所以不願出兵援助安提帕 以及比拉多也對他沒有好 感的理由 是因為安提帕常在提庇留前控告他們 最後比拉多因安提帕對處理耶穌的案件 與他的意見相同 竟又成了朋友 不數年 兩人都被加里古拉皇帝判處充軍 安提帕到法國 里昂 比拉多到維也納 二人都死於充軍之地 安提帕之所以被充軍 還是為了他的情婦黑落狄雅貪慕虛榮的野心 他的姪兒黑落德阿 格黎帕 後稱阿格黎帕一世 起初潦倒時 曾一度受過他的接濟救助 後來加里古拉做了皇 帝 願一心提拔他少年時的好友阿格黎帕 何況阿格黎帕曾預言他必要做皇帝 就勅封阿格 黎帕為猶太王 黑落狄雅見自己的情夫所曾扶持的阿格黎帕居然被封為王 而自己的情夫卻 仍然為分封侯 就勸他親赴羅馬 請求加里古拉也封他為王 不料 阿格黎帕在加氏前控告 他曾一度援助過羅馬的勁敵帕提雅人 因此加里古拉不但沒有照准他的請求 反將他充軍到 法國里昂 並將他所轄的地區 劃歸阿格黎帕 安提帕求榮不成 反招來充軍之禍 此為公 元 年間之事 由此可見 猶太人的生活和幸福 連他們最高的長官如分封侯 也操在 羅馬人手裏 第 6 節 斐理伯 斐理伯是大黑落德由克婁帕特辣所生的兒子 被立為分封侯 負責治理依突勒雅 25
26 Ituraea 特辣曷尼 哥藍尼 巴塔乃雅 豪郎 及帕尼阿斯幾個地區 參閱路 3:1 在 他的轄區內所居住的猶太人不多 由於他秉性比較善良溫和 故能將轄區治理的井井有條 人民安居樂業 是一位頗得民心的分封侯 羅馬對他也頗具好感 他在民生安寧的條件之下 開始修整一些城市 將之擴充或者美化 並以皇家之名重新命名 以皇帝之女猶里雅 Julia 來稱呼貝特賽達城 又將帕尼阿斯改稱為凱撒勒雅 再加上自己的名字 稱之為斐理伯的凱 撒勒雅 以別於在地中海邊上 他父親大黑落德所修建的凱撒勒雅海港城市 前者 就是伯 多祿明認耶穌為天主之子的地方 參閱瑪 16:13; 谷 8:27 除上述的城市之外 他還在境內 修建了一些羅馬式的邪神廟宇 因這一區的猶太人很少 並未激起百姓的反感和抗議 大概 也是基於這個理由 聖地最古刻有奧古斯都或者提庇留 Tiberius 皇帝肖像的硬幣 是首 先在這一區發見的 猶太人向來反對人體的刻像或者畫像 斐理伯執政有 37 年之久 死於公元 34 年 因為沒有子嗣 他的分封侯區劃歸羅馬的敍 利亞行省 按史家若瑟夫的記載 他曾經娶了自己的親姪女撒羅默為妻 撒羅默就是那位不 守婦道 被人不齒的黑落狄雅的女兒 她比斐理伯年輕近 30 歲之多 不過 關於這一段歷 史 學者仍然未能作出正確的結論 26
27 第 3 章 羅馬對猶太的行政 第 1 節 羅馬人駐守猶太 公元 6 年 奧古斯都皇帝依照猶太人的請求 將阿爾赫勞分封侯革職充軍後 把阿爾赫 勞的轄地依杜默雅 猶太和撒瑪黎雅 重新劃歸敍利亞省 但是猶太人迭起叛亂 奧古斯都 也熟知這個民族不易管理 遂特派一總督 在羅馬駐敍利亞督導使的監督下 專責統治這一 地區 史學家多將羅馬總督 Procurator 與羅馬督導使 Legatus Augusti Pro Praetore 相混 認為他們所有的權限相等 但究其實 督導使在總督之上 他有監督總督的權利和義 務 其次督導使握有兵權 若巴力斯坦發生叛亂 總督必須向督導使請援 此外在若干重大 事上 督導使也有權干涉總督 按巴力斯坦隸屬羅馬的總督 前後兩次 1 從公元 6 年至 41 年 歷任總督共七人 公元 年全巴力斯坦屬阿格黎帕國王 2 迨至公元 44 年 阿氏逝世 直到公元 66 年 巴力斯坦再度由羅馬總督統轄 第 2 節 公元 6-41 年的總督 年的總督 第一期 這一段時期 亦稱為羅馬總督駐守猶太的第一期 羅馬派駐巴力斯坦的總督 大致上說 來 像色婁苛王朝時代一樣 總督有徵稅 罷免與任命大司祭的權柄 此外死刑也操在總督 的手中 猶太的總督既非督導使 故此沒有兵權 也沒有正式的羅馬軍隊 祇有幾個輔助營 的軍人歸他指揮 每營大約有 480 至 600 人 祇在緊急自衞的關頭 總督才可以利用這些軍 人打仗 不然幾時開戰或平亂 必須事先向督導使請示 1 徵收賦稅 羅馬派駐總督駐紥屬地的主要目的 除了治安之外 就是徵收賦稅 充實帝國的寶庫 稅收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收取的人頭稅 或由人民的動產與不動產抽取的稅賦 另一種是間 接的賦稅 是由貨物的交換與輸入及輸出所徵收的稅金 當然最大及最重要的收入是人頭稅 是一切人都必須繳納的 就連婦女和奴隸亦不能例外 但是 14 歲以下的兒童 及 63 歲以上 的老人 則得以豁免納稅的責任 徵收賦稅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按時調查戶口 經常是每 14 年一次 另一種方法 是假 手於稅務司 關於這些人 將會有詳細的論述 他們在替羅馬皇帝徵稅的時候 應遵守一定 的法律 洗者若翰便提醒過他們 除給你們規定的外 不要多徵收 路 3:13 但事實 上營私舞弊 橫徵暴斂 中飽自肥的例子 卻俯拾即是 所以這些人多為人所不齒 耶穌也 將他們與罪人相提並論 參閱瑪 5:46; 21: 維持法紀 羅馬的駐外總督 在自己的轄區內 有最高的法律權威 諸凡一切與死刑有關的案件 27
28 都必須經過總督的批准 才可以執行 普通的案件 本地的普通法庭都可以解決處理 惟獨 死刑是總督的特權 普通處死犯人的方式 若不是羅馬公民 多用釘十字架的刑罰 這是當 時最殘酷的死刑 在判處死刑時 總督先要同屬下的議員及法律顧問等開會商議 幾時有人 要求上訴羅馬皇帝 總督也必須先開會討論 決定是否准許某犯人上訴 之後 總督對這個 犯人便毫無權力 一切要等候羅馬皇帝的發落 聖保祿就曾經上訴凱撒 我們可以由宗徒大 事錄清楚知道 這種權力祇有羅馬公民才有 其目的當然是在於保障羅馬公民的人權 羅馬政府對統治屬地的人民 是頗為精明能幹的 雖然總督的權利如此之高 仍然不得 在刑事上直接干預地方的行政機構及法官處理的案件 祇有死刑案件除外 雖然羅馬有如此 嚴格的規定 但是不少總督仍然趾高氣揚 又有不少是貪財枉法之輩 所以大致上說來 歷 來的總督在巴力斯坦是不受人們愛戴和歡迎的 3 猶太人民 羅馬雖然派來了自己的總督 主管猶太的事務 但是猶太地區的人民並沒有完全喪失主 權和自由 仍然有自己宗教上的全部自由 有自己的首領和法官 這種自由特權仍然存在的 主要原因 是羅馬政府對待猶太人 像其他羅馬帝國的行省一樣 准許他們保存自己的行政 機構 祇是最高的生殺權操之於總督手中 而猶太人的行政機關 就是以大司祭為首的公議 會 這個公議會的存在 無形中將總督的權力削弱減少了 這個公議會所管理的不祇是宗教 事務 而且民法和刑事等案件 它都有權干涉 公議會的權利和責任是維持公共的治安 由這一點我們可以明瞭 為什麼逮捕耶穌的人 是猶太公議會的差役 參閱瑪 26:47 若 18:3,12 若 18:3 及 12 節提到前往山園捕捉耶穌 的人中 亦有羅馬士兵 這並不是說猶太人無權拿犯人 而祇在說明在特殊的情形之下 公 議會是可以向總督請求出兵幫助的 尤其是當他們已決定要盡快將耶穌交給總督判處死刑 時 更需要有羅馬士兵在場了 所謂的 羅馬士兵 並不是真正的羅馬軍人 那是敍利亞羅 馬督導使的權利 猶太總督的軍人 大都是些給羅馬人服兵役的僱傭兵 由瑪 17:24 所載關於繳納殿稅的問題 我們也可以推斷 猶太人自己的行政機構 仍然 保存了徵收部分賦稅的權利 按猶太人自古以來的傳統 在各鄉村 鎮市 城邑中 握有判案權柄的人 是他們本地 的長老 即那些年高德劭 眾望所歸的老年人 或者成老持重的中年人 他們是被本地百姓 推舉出來作為主持公道 判斷案件的法定人物 參閱申 19:12; 21:2; 撒上 11:3; 16:4 這種 習俗一脈相傳 中間雖經巴比倫充軍的大浩劫 可是習尚並未中斷 在充軍後的著作中 仍 然有長老判案的記載 參閱厄下 10:14 友 6:11-12 加上 14:28 直至耶穌的時代 這種 傳承仍然存在 參閱瑪 5:22; 10:17 僑居異地的猶太人 在僑居之地亦有同樣的傳承 這 個代代相傳 牢不可破的古代傳統 在羅馬總督控制的時期 仍然照行無誤 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 不但據有上述的權利 而且還有一些羅馬人所賜予的特 28
29 惠和優待 對於這事 也是一向對羅馬人曲意奉承的猶太歷史家若瑟夫大加讚揚吹擂的 若 瑟夫的話固然言過其實 但是猶太人從羅馬的確獲得過不少的特權和優待 是不容置疑的 例子如下 1. 猶太人不必如其他帝國屬民似的 向羅馬皇帝致以宗教儀式的敬禮 不必向他頂禮膜 拜 這是被猶太人的宗教絕對禁止的 羅馬人為了避免衝突 祇有讓步 2. 猶太人也沒有服兵役的責任 這個特權大概在公元前 44 年龐培時代 猶太人即已享 有的 豁免猶太人服兵役的主要原因 仍然是基於宗教的理由 因為猶太人是一定要遵守安 息日的民族 這對行軍作戰是很不方便的 另一個原因是有不少種類的食物 是猶太人不准 吃食的 這對軍人的團體生活 也大有妨礙 基於安息日的關係 奧古斯都皇帝特別禁止一 切長官 自星期五傍晚至星期六之內的安息日上 過堂審判任何猶太人 另一個禁令是 一 切羅馬軍人 在猶太地區內 不准佩帶任何軍章 軍徽 或軍旗等模制 就連有帝國肖像的 徽章也不准佩帶或懸掛 這個特惠原是大黑落德為猶太所爭取的 可惜他自己到了晚年 竟 不顧一切將一個金質的鷹章 懸掛在聖殿的東門上 結果惹起了殺人流血的事件 後來比拉 多總督也曾明知故犯 開罪於猶太人 將皇帝的的徽章懸掛在耶京 結果是百姓反抗暴動 比拉多間接因此而丟了官職 且受了重罰 3. 遠在大黑落德的時代 就有明文規定 禁止一切非屬猶太血統的人民 進入聖殿的內 部庭院 違者將被處以死刑 這個規定 後期的羅馬人也照遵無誤 看來這個禁令 似乎是 對那些駐守在安多尼堡壘中的羅馬士兵所發出的 參閱宗 21:28-29 這個堡壘距離聖殿可 說祇有一牆之隔 士兵們是很容易進入的 由此看來 就算是羅馬人也不准擅入聖殿內部庭 院 不過事實上 向來並沒有人因此而被處死的 至少沒有這樣記載的歷史文件 禁止外邦 人進入聖殿的規定 不但筆之於書 更有一個石碑 安置在聖殿內院的入口處 上面用希臘 文寫着 任何外邦人不得越過聖殿內院的界限一步 凡擅自進入聖殿 違者將自取其咎 被 處死刑 學者們很幸運地於 1871 年發現了這塊非常具有歷史價值的石碑 目前被保存在 土耳其伊斯坦堡 君士坦丁堡 的博物館中 4. 即使是在死刑的執行上 猶太人亦有他們特殊的權利 可惜的是我們祇可以由聖經上 得到這種特權的證明 而無其他文獻足以證明 那就是在逾越節日 猶太人有權要求總督 釋放一個他們所要求的死囚 關於這一點 四部福音在記述耶穌的苦難史時 都有所記載 經外的文件 我們祇發現當時在埃及的總督有責任 徇羣眾之要求 赦免某一犯人應受的鞭 刑 赦免死刑的事則福音之外 毫無記載 5. 由瑪 27:31 及谷 15:20 的記載 士兵 又給他 耶穌 穿上自己的衣服 帶他去釘在 十字架上 我們可以推測這也是猶太死囚的特權之一 不使將死的犯人 赤身祼體地遊街 示眾 按羅馬的法律 死囚必須要赤體遊街 走向刑場 6. 還有一種特惠 也是祇有猶太人才享有的 就是按梅瑟法律 不許死去的囚犯懸在 木 桿 十字架 上過夜 參閱申 3:23 大概就是根據這條古來的法律 羅馬特准猶太人在開 29
30 始過安息日之前 將十字架上的屍體卸下來埋葬 參閱若 19:31 雖然猶太人有如此多的特惠 但他們的宗教生活 在不少的地方仍然受羅馬管轄 例子 如下 1. 猶太人都應當宣發效忠羅馬皇帝的誓 這種誓願在大黑落德王朝之末期 開始在猶太 地區生效 雖然激起了猶太人莫大的反感 但也祇有照行如儀 不錯 黑落德對一些極端主 義的激烈分子 為了避免流血鬥爭 曾經 高抬貴手 對他們的誓願或者豁免 或者祇以罰 款代替發誓 事實上 必須發誓效忠的法律仍然存在 甚至公元 37 年 仍有歷史文件記載 猶太人發誓效忠皇帝的事 2. 在耶京的聖殿中 每天當奉獻兩種祭品 一種為皇帝 一種為羅馬百姓 不過按史家 淮羅 Philo 的記載 祭祀的費用 是由皇帝支付的 3. 大司祭的任命和廢除 原來應是公議會的權利 可是自大黑落德將這種特權霸佔之 後 阿爾赫勞亦照自己的愛憎 隨意更換大司祭 以後的羅馬總督也將此權據為己有 這明 明是對猶太宗教的干涉 非但如此 就連大司祭舉行祭獻時所穿的祭衣 有 30 年之久 被 保存在安多尼堡壘中 祇有在大節日才拿出來使用 用完又要放回原處 這個堡壘 是總督 每次前來耶京時的駐紥地點 平時總督常駐在海邊的凱撒勒雅城 但屢次 尤其是在猶太人 的大慶典節日 他一定要親赴耶京 監視一切 維持治安 由上所述我們可以作結論說 猶 太人雖然在宗教生活上 獲得了不少的優待和特權 但他們的自由畢竟也受到了不少的限制 第 3 節 歷任總督 自公元 6 年至 41 年間 駐守猶太的羅馬總督共有七人 今將上此七位總督簡介如下 1 苛頗尼約 Coponius 公元 6-9 年 2 安彼威約 M. Ambivulus 公元 9-12 年 3 魯富 A. Rufus 公元 年 (以上為奧古斯都所委任) 4 格辣托 V. Gratus 公元 年 5 比拉多 Pontius Pilatus 公元 年 (以上為提庇留所委任) 6 瑪爾切羅 Marcellus 公元 年 7 瑪魯羅 Marullus 公元 年 (以上為加里古拉所委任) 1 苛頗尼約至格辣托 公元 6-26 年 30
31 公元 6 年奧古斯都將阿爾赫勞革職充軍以後 即派苛頗尼約為猶太首任總督 猶太既是 羅馬領土之一 自然也得服從羅馬帝國清查天下戶口的命令 苛頗尼約到任不久 就得到敍 利亞督導使季黎諾的命令 清查全猶太的戶口 猶太人自以為是天主的選民 自然不願受人 的統計 身為大司祭的約阿匝爾曾多次請求免除統計戶口的事 但苛頗尼約受命於上 不能 不奉令而行 人口統計一事 決意照辦 因而激起了 熱誠派 的憤恨 在加里肋亞人猶達 領導之下 羣起與羅馬人為敵 苛頗尼約就以武力平息騷動 殺了不少的猶太人 加瑪里耳 在 30 年後 對此事記憶猶新 參閱宗 5:37 苛頗尼約三年滿任後 公元 6-9 年 他的繼任人為安彼威約 公元 9-12 年 和魯富 公 元 年 關於這兩位總督 僅知其名 事蹟無從稽考 公元 14 年奧古斯都去世 提庇留稱帝後 就派格辣托去猶太任總督 他任總督共 11 年 公元 年 到任之初 與當時的大司祭亞納斯不和 將他革職 另立依協瑪耳為大 司祭 但不久也與依氏不和 從亞納斯起 四年內 連換四次大司祭 第三次所換的是息孟 最後由蓋法作大司祭 就是他在公議會中判耶穌死刑的 公元 26 年 提庇留皇帝另派一位新總督接替格辣托 這位新總督 就是定耶穌死刑的 般雀比拉多 2 般雀比拉多 公元 年 因為這位羅馬總督與耶穌的苦難發生了密切的關係 耶穌是在他任職的時期被判死刑 的 所以 對這位總督的生平有略加詳述的必要 他姓般雀 Pontius 名比拉多 是意大利人 其名之意 有人謂 禿頭者 亦有謂 標 鎗 基於後者 學者們推斷 他可能是騎士家族出身 蓋標鎗是騎士不可或缺的武器 又由 其姓 般雀 來推測 應是意國撒木尼雍地方的人 即現今中東部阿布魯齊 Abruzzi 省 他於公元 26 年被羅馬皇帝提庇留委派成為猶太的總督 接替了格辣托的職位 是為猶太的 第五位總督 比拉多在猶太執政達十年之久 史家對他的批評可說是毀多譽少 兩位最重要的史家 若瑟夫及淮羅 對他更是極力攻擊 說他是個剛愎自用 喜怒無常 手段陰險 看風駛舵 驕傲成性 及殘酷猜忌 其中控告他最嚴重的 卻是他殺害了不少無辜的好人 在他執政的 十年中 衝突及不愉快的事 層出不窮 據史家說 就是他種下了後來猶太人揭竿而起和反 叛的原因 由此看來 四部福音對他的評價算是很溫和了 他平時的駐守地 應是聖地海邊的凱撒勒雅城 但是在耶京也有他的官邸 即安多尼堡 每當猶太人的大節日 他照例前來耶京坐鎮 免得發生暴動 因為此時前來朝聖的猶太人 人山人海 是最易發生衝突和暴亂的機會 猶太人基於宗教的理由 是禁止在耶京懸掛任何 旗幟的 可是比拉多竟罔顧猶太人宗教熱誠的反感 一次命令士兵夜間將羅馬皇帝的旗幟在 31
32 耶京城內懸掛起來 第二天輿論大譁 人心混亂 尤其是保守的宗教熱誠派法利塞人 更是 憤怒填膺 立即派代表團去凱撒勒雅請願 比拉多不為所動 謂要殺盡代表團員 命令他們 馬上離開回去 但是這批猶太人的代表竟抱着視死如歸的精神 五日夜靜坐請願 並聲明寧 願死去 也不願見到耶京聖城受人褻瀆 比拉多見他們威武不能屈的精神 祇有收回成命 另有一次 按淮羅的記載 比拉多硬將祇有皇帝名號而沒有肖像的標幟 置於耶京黑落 德的宮殿內 城內的貴族 聯同大黑落德的四個兒子 一起向比拉多抗議 但此次比拉多不 為所動 猶太人乃上書禀奏羅馬皇帝提庇留 皇帝同情猶太人的宗教熱誠 命令比拉多將標 幟自耶京移走 掛在凱撒勒雅城內的總督府中 由於耶京食水不時發生短缺的困難 而聖殿內為擧行祭獻又必須儲備大量的食水 於是 比拉多妙想天開 竟擅自動用了聖殿寶庫中的金錢 修建自白冷至耶京的引水道 目的是將 白冷東南的幾個大水池的食水引往耶京 這個工程相當浩大 關於水道的長度說法不一 若 瑟夫說是 70 多公里又說是 38 公里 歐色彼 Eusebius 說是 57 公里 可能是兩條水道 總之 比拉多的意思雖然無可厚非 甚至可說是很可嘉的 但他的作法錯了 因為他擅自動 用聖殿寶庫的金錢 這是褻聖的重罪 結果激起了百姓的遊行 示威和抗議 但是這一次比 拉多沒有讓步 他打發士兵 扮成平民 腰帶匕首利刃 混入示威的羣眾中間 在一聲令下 便展開了殘酷的大屠殺 手無寸鐵的平民 死傷無數 實在慘絕人寰 但百姓的暴動被鎮壓 下去了 這次的殘殺大概與路加 13:1 所記載的 比拉多殘殺加里肋亞人的事有關 其後 對耶穌案件的審詢 這位剛強高傲的比拉多 卻在司祭和經師們的壓力之下 軟 了手腳 失了勇氣 貿然將耶穌置於最殘酷的死刑 釘在十字架上 這一點福音上記載的頗 為詳細 不必贅述 按史家的記載 比拉多最後一次激起平民公憤的事件發生在撒瑪黎雅 當時有一位假先 知造謠惑眾 聲稱要在革黎斤山上 發掘梅瑟時代的祭器用品出土 於是聚集了大批好奇及 看熱鬧的人圍觀 比拉多獲報 馬上命令士兵將整個山頭包圍起來 當場殺了不少手無寸鐵 的無辜平民 又逮捕了大批的羣眾 後來將這些人中比較顯露頭角的人物 也加以屠殺 這 個無事生非的比拉多 這一次引起了大暴亂 那些憤怒的百姓 誓死要為無辜殉難的同胞報 仇 馬上派出代表組成請願團 前往敍利亞督導使處去投訴和控告比拉多 當時敍利亞的督 導使是威特里約 Vitellius 威氏見事態嚴重 實有促使全民造反的危險 便命比拉多立即 回羅馬 在皇帝面前受審 正值此時提庇留皇帝去世 繼位的加里古拉 Caligula 皇帝在審 宣案件之後 將比拉多革職 充軍至法國 也可能按當時的慣例 罰他自殺 這位忠於皇帝 圖作凱撒朋友 參閱若 19:12 判定耶穌死刑的比拉多 竟然被罰充軍 葬身異地 3 瑪爾切羅至瑪魯羅 公元 年 繼比拉多為猶太總督的 尚有兩位 一是瑪爾切羅 Marcellus 公元 年 一是 瑪魯羅 Marullus 公元 年 關於這兩位總督的事蹟 歷史記載的不多 僅知道他 們兩人是在加里古拉皇帝時任職的 32
33 在加里古拉皇帝時 亞歷山大里亞城掀起了反猶太人的劇烈運動 原來加里古拉瘋狂後 要人民奉他為神明 加以崇拜 當時在亞歷山大里亞作省長的是夫拉雇 Flaccus 給亞歷 山大里亞城的外教人以絕對自由 叫他們迫害不敬禮加里古拉皇帝為神的猶太人 而且他也 將皇上的肖像供在猶太人的會堂中 又判許多猶太人在公眾場所受鞭刑或被釘在十字架上 幸有阿格黎帕在皇帝面前求情 才沒有將亞歷山大里亞城的猶太人滅絕 由於阿格黎帕在皇 帝面前控告夫拉雇 皇帝將夫拉雇革職充軍 在安得洛斯 Andros 島上把他處死 瑪爾切羅和瑪魯羅是加里古拉瘋狂時在巴力斯坦任總督 自然免不了有迫害猶太人的 事 我們知道 羅馬人起初在雅木尼雅立了加里古拉的像 但不久聖殿內也立他的像 幸當 時駐敍利亞的督導使培特洛尼約為人明智 所以對加里古拉的命令 祇是表面應承 直至加 里古拉被刺 尚未動工 他深知 如果將皇帝的像置於聖殿內 將要引起大亂 因他的明智 挽救了一場大流血的慘案 當猶太人聞知加里古拉被刺殺 莫不歡喜若狂 遂定該日為慶日 不准禁食齋戒 從公元 41 年至 44 年 巴力斯坦幾乎全歸黑落德阿格黎帕權下 因此 公元 41 年 也 是羅馬駐巴力斯坦總督第一期結束的一年 33
34 第 4 章 黑落德王朝的延續 第 1 節 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 公元 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 公元 年 1 青年時代 阿格黎帕一世 Agrippa I 猶如他的祖父大黑落德 亦曾被羅馬皇帝任命為猶太人的正 式國王 他的一生由亨通而坎坷 復由潦倒而騰達 頗富傳奇性 阿格黎帕一世生於公元前 10-9 年間 因為當他於公元 44 年逝世時 史家謂他享年 54 歲 他是阿黎斯托步羅的兒子 黑落狄雅 Herodias 的弟弟 他的父親阿黎斯托步羅 是 大黑落德由其妻瑪黎安乃所生 但他父親於公元前 7 年 被祖父大黑落德以莫須有的罪名加 以殺害 當時阿格黎帕祇有兩三歲 他的母親名叫貝勒尼切 Berenice 是撒羅默的女兒 但關於她的歷史知者甚少 大黑落德事後發現兒子阿黎斯托步羅的被殺是冤枉的 是完全出 於長子安提帕特的嫉妬和誣告及自己的一時昏庸而產生的結果 所以好似為了賠補過去的過 失 對於阿黎斯托步羅的小兒子阿格黎帕 表現了特別的鍾愛 自幼便打發他去羅馬接受完 善而高等的教育 開始與羅馬的貴族子弟交往 為他的將來開闢門路 大黑落德雖然苦心孤 詣地要培養自己的孫子 但是事與願違 阿格黎帕生性浪漫奢侈 又亂交朋友 揮霍無度 結果債台高築 無力償還 於心灰意冷之際 多次想投環自盡 卻又沒有自殺的勇氣 終於 逃之夭夭 返回東方避難逃債去了 回到巴力斯坦後 初無定處 惶惶如喪家之犬 最後投 奔在加里肋亞作分封侯的安提帕 以求供養 此時安提帕正與不守婦道的黑落狄雅同居 而 黑落狄雅便是阿格黎帕的姐姐 安提帕出於同情心 基於叔姪之誼 又看在自己情婦的面上 收留了他 並給了他一個職位 負責檢查提庇黎雅城的出入貨品 但阿氏又生事惹非 不得 不投奔敍利亞的督導使 在督導使的駐紥地安提約基雅謀得一個官職 但所得仍不敷所出 又是債台高築 於是再度逃債 重回羅馬去了 時在公元 36 年 羅馬的舊日債主 聽說他 回來了 便立即向他追討債務 幸賴昔日同學加里古拉的祖母解囊相助 得以渡過難關 將 債務清還 自此他與加里古拉交情很好 二人形影不離 成了知己的朋友 一日他對加氏說 老兄 來日你必尊為羅馬帝王 這句話被多疑的提庇留皇帝知道了 立即將阿格黎帕逮 捕入獄 自此二人更成了患難之交 待提庇留去世之後 坐監已六個月的阿格黎帕被釋出獄 而加里古拉果然做了羅馬皇帝 於是阿氏也開始了他飛黃騰達的光明前途 2 前途似錦 加里古拉對於舊日的患難之友自然是愛護備至 首先贈給阿格黎帕一條金鍊 重量與阿 氏繫獄時所帶鐵鍊完全相等 並封他為全猶太的國王 似猶未足 且將斐理伯的分封侯地也 賜給了他 還有呂撒尼雅 Lysanias 的轄區也歸他所有 阿格黎帕一世被封王賜地之後 沒有立即回巴力斯坦 他在羅馬逗留了一年之久 才於 公元 38 年首途赴巴力斯坦 當他途經埃及的亞歷山大里亞時 等待他的不是歡迎的羣眾 34
35 而是滿懷敵意的一批希臘人 他們對他表示了極度的敵意和諷刺 根本就不視他為國王 當 時希臘人與猶太人在埃及的鬥爭非常激烈 因此新封的猶太國王阿氏也受到了牽連 這自然 使阿氏惱羞成怒 因為在他的身上畢竟還有一部分猶太血統 他的祖母瑪黎安乃是阿斯摩乃 王的後裔 是正統的猶太人 公元 39 年分封侯安提帕 竟然在他的情婦黑落狄雅 即阿氏的姐姐慫恿之下 亦赴羅 馬請求加里古拉給自己封王加冕 卻那裏知道 被阿格黎帕一封密奏將他控告 結果安提帕 不但沒有被封王 且被撤職 判罰充軍而死 結束了他和情婦淫蕩的生活 安提帕的分封侯 轄地 則被併入阿格黎帕一世的版圖 如今事實上 阿氏已成為全巴力斯坦的唯一國王 不久後 阿氏又赴羅馬 目的是為在皇帝面前控告埃及的希臘人 並為僑居埃及的猶太 人獲得公平的待遇 加里古拉皇帝聞言 決意要善待猶太人 卻不料被人刺殺身亡了 加里古拉是於公元 41 年 1 月 24 日被人謀殺的 是時阿格黎帕一世正在羅馬 他的靠山 既倒 馬上找尋另一個下一任可能登極稱帝的人選 這一次又被他選中 他毫不遲疑地擁護 喀勞狄 Claudius 不出所料 喀氏登上了帝王的寶座 而阿氏又成了皇帝的功臣 阿氏所 獲得的報答是被追認為王 並將過去大黑落德所佔領的一切土地和人民 全部劃歸給他 皇 帝並在羅馬的廣場上 隆重地同阿氏舉行簽約的儀式 還鑄造了一種錢幣作為紀念 這次阿格黎帕在羅馬的居留 不算一帆風順 其間也自有他的困難和危險 除了選舉皇 帝 未知鹿死誰手之外 另一最大的危機 是在埃及那批反猶太人的希臘暴徒 阿氏在新皇 帝面前將他們控告 企圖保護受害的猶太人 但是敵對者亦不示弱 打發代表前來羅馬 控 告阿氏及猶太人謀圖造反 皇帝沒有聽信這些控告 且將埃及欺壓猶太人的罪魁禍首 繩之 於法 並禁止再有任何反猶太的行為發生 但是誰也知道 此時阿氏的處境是相當危險的 皇帝立即打發他回東方 而他也急不及待地回到巴力斯坦去了 3 宗教生活 阿格黎帕的狡猾 與他的祖父大黑落德十分相似 他在羅馬投機取巧 僥倖成功 而獲 得了王位 回到自己的國土後 亦如大黑落德那末虛偽假善 以博取百姓的好感 首先他在 宗教方面 一絲不苟 遵守一切的梅瑟法律 嚴守猶太人的節日 每日在聖殿出資奉獻一分 祭品 又替不少的人出錢 剃頭行宗教上的取潔禮 參閱宗 21:24 他更將加里古拉皇帝賜 給他的金鍊 轉贈與聖殿 這一切的善舉 再加上他確有一部分猶太的血液 使他獲得了猶 太人的好感和愛戴 他還出資修建耶京的聖殿 又極力討好在民間有權勢地位和影響的法利塞人 大得法利 塞人的歡心 再經過他們在民間對國王的吹噓宣傳 百姓對國王的愛戴之心 更是有增無減 尤有甚者 他為了討好百姓 竟不惜以各種手段來迫害新生的基督教會 殺害了長雅各伯宗 徒 又將宗徒之長伯多祿投入獄中 有意在逾越節後 將他提出來由百姓公審處決 幸賴天 主派遣天使 將伯多祿自獄中救出來 使他得免於難 參閱宗 12:
36 可惜阿格黎帕並不是一個守正不阿 心口如一的人 他的宗教生活也祇顧及外表 缺乏 內心真正的熱誠 他在耶京時固然裝模作樣 可是幾時他離開猶太人宗教的中心耶京 便無 所不為 甚至向邪神偶像頂禮膜拜 猶太人是絕對禁止鑄造偶像的 可是在聖地就流行着一 種刻有他自己和喀勞狄皇帝肖像的錢幣 並在海邊的凱撒勒雅城為他自己及女兒樹立了態 像 這與猶太人的傳統是背道而馳的 還有他對於大司祭也沒有真正尊敬的心 將他們任意 更換 在他執政的四年中 竟換了三任大司祭 阿氏的野心非常之大 惟對羅馬皇帝則馬首是瞻 由他自稱的頭銜亦可多少看到 諸如 偉大的阿格黎帕國王 凱撒的朋友 羅馬的朋友及崇拜者等 其次 他也盡力效法和吸取希 臘及羅馬的文化 在貝魯特 Beirut 修蓋了豪華壯麗的競技場 跑馬場 劇場等等外教人 的建築 4 修建新城 此時的巴力斯坦 尤其是猶太地區 在經過羅馬總督 30 多年的統治之後 已是百孔千 瘡 因為羅馬總督多是些無能之輩 又毫無歸屬感 做事祇是潦草塞責 另一方面則是上下 爭利 惟利是圖 再加上他們的任期 沒有一定 普通是三年或五年一換 更使他們對猶太 的建設毫無興趣 如今阿格黎帕一世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 又被封為正式的國王 正是他大 展鴻圖的大好機會 也是他責任內的當務之急 他首先的行動是將耶京擴建 在城的北部開了一個新的居民區 稱為 新城 並圍以堅 固的城牆 這城牆的厚度有 4.5 公尺 所用的石頭也是非常巨大的 長 9 公尺 寬 4.5 公尺 確是易守難攻 惟一的弱點是城的北方 地勢比較低平 無險可守 歷史證明 向來敵人前 來攻打耶京 破城而入的 總是北方 如今阿氏擬將這裏建成銅牆鐵壁 又開闢新的居民區 一旦發生戰爭 自然可以固守 高枕無憂了 這固然是阿氏深謀遠慮的打算 可惜未竟全功就得半途而廢 因為這個浩大的工程 被 敍利亞的督導使瑪爾索知悉 便向喀勞狄皇帝告密 他當然為了邀功 更對這個工程的目的 蓄意描述 使皇帝大驚 立予嚴加禁止 勒令停工 阿格黎帕和他的祖父一樣 對他的羅馬 主子 必恭必敬 於是馬上停工 據歷史學者云 如果這一道圍牆 真正被建築起來的話 公元 70 年 羅馬大軍是決難破城而入的 事情雖然沒有成功 但猶太百姓對他的好心及目的 卻是非常讚賞的 因為他的確為猶 太人着想 也盡力作了一些好事 更不時以身為猶太人而自豪 另一件使猶太人高興的事 是他慣於定居耶京 很少外出 有時一連兩年不離耶京 當然更很少離開他的國土 巴力 斯坦 這一點 與大黑落德的作風迥然不同 5 撒手人寰 36
37 關於阿格黎帕一世的死亡 記載的最清楚及最可靠的 首推路加聖史 公元 44 年的夏 天 阿氏自耶京前往海邊的凱撒勒雅 在那裏居住了一個時期 有一天阿氏參加一個隆重的 集會 他穿着君王的禮服 坐在寶座上 向人民演講 人民諂媚他 說他說話的聲音 是神 的聲音 他竟然沾沾自喜 沒有拒絕人民稱他為神 因此當場受了天使的打擊 渾身生蟲 受折磨而死 參閱宗 12:19-23 史家若瑟夫的記載 與此亦大同小異 路加本人於公元 年間 曾定居在凱撒勒雅兩年之久 所以我們說他的記述最為正確可靠 阿氏死時僅 45 歲 阿格黎帕死後留下了三個女兒 即貝勒尼切 Berenice 瑪黎安乃 Mariamne 及得 魯息拉 Drusilla 還有一個年僅 17 歲的兒子 亦名阿格黎帕 史稱他為阿格黎帕二世 以別於他的父王 當時他在羅馬受教育 喀勞狄皇帝見他仍太年輕 沒有准他回家繼承父位 卻令他繼續在羅馬受教育 他父親的國土和人民 暫由敍利亞的督導使代為兼管 將主管聖 殿的職務交給阿氏的兄弟卡爾齊斯 Calcis 並賜給他有更換大司祭的特權 卡氏在他有生 之日 利用他的特權 更換了兩個大司祭 第 2 節 阿格黎帕二世 阿格黎帕二世 公元 二世 公元 年 1 繼承父業 歷史上也稱阿格黎帕二世為小阿格黎帕 他自稱為 偉大的國王 高傲自大的心 可見 一斑 史家若瑟夫更以諂媚的口吻 稱他為 絕妙的國王 公元 48 年 他主管聖殿事物的 叔父卡爾齊斯死去 那時他已滿 21 歲 受完羅馬的教育 喀勞狄皇帝便正式任命他為猶太 國王 承繼王位 監管聖殿 及任命大司祭 但是正式加冕為王的日期 卻延遲一年之久 即公元 49 年 公元 53 年皇帝將斐理伯和呂撒尼雅的領土亦賞賜給他 國土更為廣闊 公元 55 年羅馬 皇帝尼祿又將加里肋亞的提庇黎雅和塔黎切阿 Tarichaea 城 及培勒雅的猶里雅 Julia 城和其所屬的地區 悉數劃歸阿格黎帕二世管理 他的版圖雖不能與其父親的相比 但也算 相當大了 2 生平事蹟 關於阿格黎帕二世的生平 以及他行政的作風 直至公元 70 年大戰暴發為止 所記載 的非常之少 但有幾件足證他為人處世的瑣事 他的政策可說是一面倒向羅馬的政策 完全迎合羅馬人的心意 公元 54 年 他得到羅 馬的命令 要準備軍隊幫助羅馬人與帕提雅人作戰 不用說 他曾經全力以赴 在耶京他曾 用他聖殿監督的特權 先後更換了六位大司祭 另有一件頗為有趣的事 是他令人在聖殿北邊的阿斯摩乃王宮 即安多尼堡壘中 修建 了一個瞭望台 由此台向聖殿望去 可將其間一切情形一覽無遺 這使聖殿中的司祭非常不 37
38 滿 便在聖殿庭院中修建了一段高牆 正好擋住瞭望台的視線 這一來卻使國王大怒 馬上 令人將該段高牆拆除 但猶太人心有不甘 便透過駐守在凱撒勒雅城的斐斯托總督 將國王 在尼祿皇帝面前 就此事告了一狀 結果祇是有驚無險 阿格黎帕二世安然渡過了難關 對於聖殿 他也作過幾件好事 例如 修建了聖殿不太堅固的地基 將之加高 又收集 了不少的木材 用為修飾聖殿 可惜不久大戰爆發 祇有將這些木材用來作防衛的工事 阿格黎帕二世為了使耶京大批的閒人都有工作 便實行了一種以工代賑的方法 僱用了 大批工人 從事以石舖耶京街道及廣場的工作 本來亦有意修築聖殿的東門 但因大戰爆發 未能如願以償 他個人的私生活 則不足為訓 他不但生活驕奢淫佚 簡直是廉恥全無 最令人髮指的 事 莫過於他同自己的親姊姊貝勒尼切 公然結婚同居 而這位貝勒尼切也是個人格掃地的 無恥女人 她的外表固然生得金枝玉葉 猶如黑落德家族的一切女人 都是生來美麗過人的 但是她的內心卻是兇狠 殘暴 淫蕩不羈 毫無廉恥 首先她同自己的親叔父卡爾齊斯王黑 落德結為夫婦 21 歲即守寡 不甘寂寞 乃與其親兄弟阿格黎帕亂倫同居 她在赴凱撒勒雅 的機會上 見到了保祿宗徒 並聽過宗徒的講道 參閱宗 25:13; 26:30 按史家的記載 貝 勒尼切同攻打耶京的羅馬大將提托亦曾有過一段浪漫史 他的政治作風 是事事聽從從羅馬的命令 這為當時痛恨羅馬的猶太人 是不可思議的 他曾親自去亞歷山大里亞安撫行將暴動的猶太人 勸他們千萬不要冒以卵投石的危險 耶京的居民請他前往敍利亞的督導府 控告夫羅洛總督在巴力斯坦的橫行霸道 果然他 同貝勒尼切前往 但返來之後 召集耶京的居民講話 竟然大哭一場 因未能完成任務 百 姓對他的無能和怯懦已是忍無可忍 當場就有人表示抗議 向他拋石示威 他惟一能作的事 祇有勸勉百姓不要急躁暴動 要服從羅馬 但為時已晚 大戰就要爆發了 當猶太人全面起來反抗羅馬人的時候 阿氏竟忘記他自己是猶太人的國王 並有猶太人 的血統 卻起而壓迫自己的同胞 打發自己的 3,000 騎兵 與羅馬併肩作戰 耶京的百姓在 憤恨之餘 縱火焚燒了他的王宮 時在公元 66 年的秋天 稍後他更親自帶兵 陪同外斯帕 仙 Vespasian 羅馬大將東征西討 還獻出大批的食糧救濟羅馬軍隊 而他自己在加瑪拉 Gamala 戰爭時亦受了傷 當外斯帕仙平定了全加里肋亞之後 曾在凱撒勒雅受到國王熱 烈的招待及歡迎 達 20 日之久 並在凱城接收和看管俘虜的猶太戰犯 他為了償還債務 還乘機販賣了不少的猶太戰犯囚徒作為奴隸 猶太人反抗羅馬的戰爭 的確是太不自量力 結果自然是一敗塗地 大戰於 70 年結束 就在這一年 正當全國家破人亡 處處頹垣斷壁 慘不忍睹的時候 阿格黎帕二世竟然在凱 撒勒雅 以各種不同的方式 來慶祝羅馬人打敗自己民族的勝利 公元 75 年 他還自新皇帝外斯帕仙的手中 接受了更多的土地和權利 作為對他壓迫 38
39 自己同胞而盡力幫助羅馬人的報酬 大戰之後 他曾極力鼓勵史家若瑟夫及猶斯托將大戰的始末 筆之於書 使後世的人對 這段歷史有更清楚的認識 阿格黎帕二世約於公元 92 或 93 年去世 他可說是黑落德王朝中 最後一位與瑪加伯宗族有血統關係而受封加冕的國王 39
40 第 5 章 羅馬人駐守猶太 第二期 羅馬人駐守猶太 第二期 羅馬皇帝派自己的代表 來主管聖地猶太人的事務 第一期 公元 6-41 年 結束之後 中間祇有三年是猶太人完全自治 沒有羅馬總督駐守的時期 這是阿格黎帕一世在世時的事 一切由他來管理 但是三年後 阿氏去世 聖地又再次由羅馬總督駐守治理 史稱為羅馬總 督第二期 這一期駐守聖地的年代 是自公元 44 年到 66 年 公元 66 年猶太開始反抗羅馬 人 掀起革命大戰 總督的任期乃被中斷 羅馬總督駐守巴力斯坦的第二期 與第一期比較是有頗大的分別 其重要者有二 1. 第二期所管轄的土地 遠比第一期為廣闊 第一期的轄區祇是阿爾赫勞被革職所遺留 的地區 即猶太 依杜默雅及撒瑪黎雅 其他地區當時屬大黑落德的另外兩個兒子管轄 即 由分封侯安提帕及斐理伯管理 其後這些土地皆劃歸於阿格黎帕一世 其轄區之大 與大黑 落德的轄區差不多 而阿氏一世死後 整個地區概由羅馬駐守聖地總督管理 2. 另一個不同之處 是除了最初幾年之外 都是動盪不安的時期 直至公元 66 年 終 於爆發了殘酷的戰爭 在羅馬總督駐守的第一期 與這一期比較 其社會環境是完全不同的 先是百姓要求皇帝將阿爾赫勞革職 而派總督來管轄的 所以在第一期內 除了在比拉多總 督執政時略有暴亂之外 可說是國泰民安 但是自阿格黎帕一世逝世之後 雖然喀勞狄皇帝 盡量容忍和優待猶太人 但是反抗羅馬人的情緒與日俱增 革命暴亂幾乎無日無之 就如史 家若瑟夫所說 整個時期事實上是在天天備戰 直至戰爭發生 自公元 44 至 66 年的總督一覽表 1 法多 C. Fadus 公元 年 2 提庇留亞歷山大 T. Alexander 公元 年 3 雇瑪諾 V. Cumanus) 公元 年 4 斐理斯 M. Felix 公元 年 (以上為喀勞狄所委任) 5 斐斯托 P. Festus 公元 年 6 阿耳彼諾 L. Albinus 公元 年 7 夫羅洛 G. Florus 公元 年 (以上為尼祿所委任) 由上述列表 我們知道 在這一期內的總督共有七位 第 1 節 法多 法多 C. Fadus Fadus 總督 公元 總督 公元 年 關於法多及提庇留亞歷山大 Tiberius Alexander 二位總督 史家若瑟夫曾記載說 40
41 他們二人完全因循守舊 毫無建樹可言 阿格黎帕一世死後 羅馬皇帝委任的第一位駐守巴力斯坦的總督是法多 由喀勞狄皇帝 所委任 時在公元 44 年 他原是阿格黎帕一世的好友 奉皇帝之命 到任後 首先平反阿 格黎帕一世所受的不白之冤 阿氏也是羅馬皇帝所愛護的手下人員 可是凱撒勒雅的外教人 及色巴斯特 Sebaste 即撒瑪黎雅的一些外邦僱傭軍 在聽到阿格黎帕一世逝世的消息之 後 曾經大鬧凱撒勒雅城 將國王及其三個女兒的彫像加以褻瀆塗抹 這使羅馬皇帝非常不 滿 更使猶太人義憤填胸 法多上任之初 便以明智的手法 責罰了違法犯紀的外邦人和士 兵 平息了猶太人的怒氣 為已死的阿氏一世雪恥 法多對猶太人向來表示同情 是以盡力 袒護他們 尤其在宗教方面 更盡力使他們獲得自由 並且要求羅馬皇帝將沒收和保管大司 祭禮服的命令取消 由猶太人保管處理 許多年以來 大司祭舉祭的大禮服必須保存在有羅 馬軍人駐守的安多尼堡壘內 祇在大節日上才可以拿出來應用 這無疑對猶太人是一種侮辱 也是干涉其宗教自由的不當措施 如今法多總督代猶太人求情 使皇帝收回成命 使物歸原 主 皆大歡喜 但是巴力斯坦的局勢 自阿格黎帕一世死後 便一天不如一天地混亂起來 好似又恢復 了二百年前瑪加伯兄弟宗教民族主義的精神 有這種精神的人 自稱為 熱誠派 其中最激 烈的分子是 匕首黨 人 他們身上時時不離匕首 專門暗殺那些壓迫猶太人的羅馬人 他 們有嚴密的組織 竟在羅馬總督治權之下 成立了自己的地下政府 他們的領袖造謠惑眾 自稱是默西亞 企圖號召羣眾 達到其政治目的 在法多任內 就有一位名叫特烏達 Theudas 的革命分子 是位假先知 卻自稱是默西亞 是猶太人的大救星 參閱宗 5:36 他結黨營 私 招兵買馬 聲勢浩大 他向黨徒許下 要同若蘇厄一樣 神奇地橫渡約但河 在西岸建 立他的默西亞王國 法多再也不能袖手旁觀 任其作亂 於是派遣一隊羅馬騎兵向他們進攻 結果在眾寡懸殊的形勢下 特烏達的黨徒被打的落花流水 還有許多人被俘成了階下囚 法多的另一事蹟 是在培勒雅地區 那裏的猶太人與具有希臘文化背景的非拉德非雅 Philadelphia 外邦人交惡 猶太人竟然仗持人多勢眾 悍然以武力進攻非城 破城之後 將其居民大加屠殺 法多自然出兵平亂 將鬧事的三個主犯人物 一個斬首示眾 另兩個充 軍他方 如此平息了暴亂 也算是明智之舉 關於法多其他事蹟 歷史上毫無記載 第 2 節 提庇留亞歷山大 提庇留亞歷山大 T. Alexand Alexander er 總督 總督 公元 年 法多總督被調職或革職之後 提庇留亞歷山大被委任為猶太人的總督 他原是猶太著名 哲學家兼史學家淮羅的兄弟 因極度崇拜希臘文化 竟背棄了他祖先的傳統宗教 這一點自 然使猶太人非常不滿和不恥 時時處處對他表示了不合作的態度 他父親是亞歷山大里亞城的猶太僑民 且是上階層社會的名人 除了是經濟官員之外 還兼管喀勞狄皇帝母親的家產 提庇留既背棄祖先的宗教 又惟羅馬人之馬首是瞻 對猶太人也就特別卑視和欺壓 到 41
42 任之初 首先感覺洋洋得意的傑作 是將兩個倡導作亂反抗羅馬人的首領 即雅各伯和息孟 兄弟二人加以逮捕和正法 這兩個人原是 匕首黨 的創始人 又是著名的加里肋亞人猶達 的兒子 另一件與他執政有關的事 是在他任期內發生了可怕的大饑荒 亦即宗徒大事錄 11:27-30 所記載的那一次 羅馬史家塔西佗 Tacitus 和穌厄托尼 Suetonius 關於這次 嚴重的饑荒都有記載 聖保祿也促安提約基雅的教會捐贈大批的款項 來救濟耶京的弟兄 同樣在這次饑荒中 阿狄雅貝乃 Adiabene 的皇后赫助納 Helen 歸依了猶太教 她除 了從埃及和塞浦路斯島 將大批的救濟食糧運往巴力斯坦之外 還親自到耶京救濟和慰問當 地的災民 提庇留總督雖然具有猶太人的血統 但對遭難的同胞竟然視若無覩 不但如此 15 年後 在公元 70 年猶太大戰中 他竟是羅馬大將外斯帕仙總司令部的部長 身先士卒進 攻猶太人的首都及宗教的中心耶路撒冷 第 3 節 雇瑪諾 雇瑪諾 V. Cumanus Cumanus 總督 總督 公元 年 雇瑪諾雖然是一位標悍善戰的軍事將領 對政治卻不甚了了 出任巴力斯坦的總督一職 實在不能勝任愉快 再加上此時聖地正是多事之秋 暴動革命此伏彼起 歷史家除了幾個戰 亂的記載之外 對他的生平為人卻沒有詳加記錄 一次亂動的導火線是由一位羅馬士兵點燃的 他在逾越節日 在聖殿輪流站崗 大概他 向來對猶太人有卑視的心理 於是當眾在聖殿廣場上對猶太人的宗教加以侮辱 立即激起猶 太人的公憤 羣眾並在別有用心人士的煽動之下 一口咬定是總督親自示意叫士兵如此作的 於是百姓羣起進攻避難於安多尼堡的總督及羅馬士兵 但是手無寸鐵的平民 那裏可以與久 經嚴格訓練的羅馬士兵相敵 一聲令下 士兵衝出堡壘 追擊逃走的猶太人 按若瑟夫記載 這一役竟有 20,000 猶太人 死於刀下 這可能是誇大的說法 另一次的不幸事件 發生在貝特曷龍 Beth-Horon 在此處附近的山崗上 皇帝的一 位奴僕落於土匪之手 且被洗劫一空 總督乃打發大批軍人前來剿匪 軍人竟將這個猶太人 居住的貝特曷龍城包圍起來 大事搜索 搶劫民財的事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一位士兵竟為了 洩憤 將一卷猶太人最尊敬的梅瑟法律書 當眾撕成碎片 口中還不乾不淨地詛咒着猶太人 猶太人在憤怒痛苦之餘 大聲齊呼 他得罪了上主 他得罪了上主 這一次雇瑪諾總督見 民怨沸騰 不可收拾 便下令將開罪於猶太人的羅馬士兵 當眾暫首謝罪 最嚴重的動亂是猶太及撒瑪黎雅人之間的戰爭 它幾乎成了巴力斯坦內戰的導火線 這 次動亂的發生 是因為撒瑪黎雅人將一些過境赴聖京過節的猶太人殺害了 雇氏如能處理得 當 原可大事化小 無如雇氏偏袒撒瑪黎雅人 竟將不少無辜的猶太人處死 猶太人忍無可 忍 便打發代表團 前往敍利亞督導使伍米狄約 Humidius 處請願 控告雇瑪諾總督並要 求懲罰 伍氏倒也十分精明 立即將兩方面的當事人傳往敍利亞 親自過堂查詢 在查明真 相之後 將僱氏革職 還令他同執行他命令的百夫長 偕同一些撒瑪黎雅及猶太人的代表 前往羅馬 聽候喀勞狄皇帝的裁判 當時阿格黎帕二世正在羅馬 便從中說項 替猶太人在 42
43 皇帝面前辯護 結果猶太人獲得勝訴 皇帝下令 除了將不少參與無故殺人的撒瑪黎雅人處 死之外 還將雇瑪諾總督充軍 甚至更史無前例地判決 將雇氏的百夫長切肋勒帶至耶路撒 冷 在大庭廣眾前 將他懲罰 第 4 節 斐理斯 斐理斯 M. Felix Felix 總督 總督 公元 年 斐理斯原是個奴隸 很得喀勞狄的皇后 即尼祿皇帝的母親阿格黎丕納 Agrippina 的 寵幸 因此由奴隸而變成了自由人 他之所以被委任為駐守巴力斯坦的羅馬總督 是由當時 的大司祭約納堂 Jonathan 向羅馬政府請求的結果 羅馬的貴族卻認為這是羅馬的一大恥 辱 史家塔西佗曾寫道 斐理斯依仗他兄弟的勢力 為所欲為 以奴隸之心 而任君王之 職 或謂 斐氏在巴力斯坦 我行我素 且肄無忌憚 因為他知道有堅強的後台來支持他 這類的歷史評語 不一而足 當時在聖地的 熱誠派 和 匕首黨 到處興風作浪 使聖地民不聊生 斐氏上任後第 一件事便是剿匪 及安邦定國 首先 他將這兩個激進黨派的首領厄肋哈匝爾 Eleazar 及 一些隨從逮捕 厄肋哈匝爾落網的方式也是不太光明的 事先總督許給他祇要出來自首 便 可確保無虞 及至厄氏自首之後 總督立即將他投入監獄 不久又將他押解赴羅馬 在皇帝 面前邀功 這種毫不光明的手段 使猶太人 尤其是厄氏的黨徒憤怒填胸 結果 匕首黨 雖然變 更了行動的方式 但是暗殺的事件層出不窮 社會秩序大亂 這些 匕首黨 外表與常人毫 無分別 卻身懷匕首 專門對付那些求取羅馬人庇護的人或同羅馬人合作的猶太人 那些有 錢有勢的社會聞人 這些人就是匕首黨刺殺的對象 在人不知鬼不覺的時候 在黑暗的街邊 或小巷之內 以匕首將這些人刺殺的事 在耶京幾乎無日無之 民心大亂之餘 羣起鼓噪抗 議 而匕首黨人也參雜在人羣中一起抗議 對付這批激烈的革命分子是非常棘手的問題 很 難將他們逮捕歸案 因為他們是一個十分嚴密的組織 即使有時他們中有幾個人被捉住了 也不致於死 因為斐理斯的政策已有了變更 他不再執法懲罰 卻令他們付款贖身 以中飽 私囊 置法律於不顧 更有甚者是總督本人也與這些暴動分子勾結暗通 利用他們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 例如 當時的大司祭約納堂 原是提拔他成為聖地總督的恩人 斐氏卻買通匕首黨 在聖殿內將他 刺死 總督這種無良心行為的惟一理由 據說是因為大司祭曾經三番五次地責諫過他 勸他 要主持正義 奉公守法 但斐氏絕對不是從諫如流的人 乃將大司祭殺害 如此再也不用聽 他的勸導了 但是大司祭之被暗殺 成了許多其他明爭暗鬥的導火線 真有一發不可收拾之 勢 對於這一切 斐氏卻視若無睹 因為他一心所貪圖的 是大批的賄賂金錢 結果連總督 自己駐守的凱撒勒雅城 也被這些人弄得雞犬不寧 就在斐理斯任總督的時候 有宗徒大事錄 21:38 所提及的一個埃及人 曾帶領 4000 匕 首黨 滋事作亂 羅馬百夫長幾乎將聖保祿當了那作亂的埃及人 43
44 若瑟夫稱這些惑眾作亂的人為 假先知 這也正應驗了耶穌關於耶京滅亡的預言 就是 將來有許多假先知及假默西亞出現 參閱瑪 24:4-5,11,24; 谷 13:6,22 斐理斯娶了阿格黎帕二世的妹妹得魯息拉 Drusilla 為妾 得魯息拉是阿格黎帕一世的 女兒 生的非常漂亮 可是放蕩不羈 原已嫁給厄默撒王 Emesa 阿齊次 Aziz 為妻 斐氏卻為其美貌所誘惑 託一猶太術士名叫阿托摩斯 Atomos 者 從中斡旋 將其婚姻破 壞 納之為妾 生子阿格黎帕 得魯息拉於宗 24:24 出現時 約有 18 歲 她對宗教向來有 興趣 所以令人請保祿出來講解宗教問題 尤其是他所宣傳的那種新興宗教 基督教 保 祿給夫婦二人講了有關信仰耶穌的道理 講到正義 節操和將來的審判時 斐理斯作賊心虛 害怕起來 而將該次的會見突然中斷 宗 24:22-27 斐理斯將保祿扣押達兩年之久 目的 也是希望保祿給他行賄 宗 24:26 但大失所望 在斐氏任內的耶京聖殿司祭們 彼此勾心鬥角 互相陷害 甚至動手傷人 有的司祭更 勾結歹徒 行兇鬧事 最可憐的是一些普通的司祭 生活費沒有着落 甚至有餓死的 因為 他們應得的給養 被高級的司祭橫加扣留 充實私囊 另一件重大的流血事件 亦在斐氏任內發生 在凱撒勒雅城雜居着有猶太人 也有異族 的外邦人 問題的爭執是那裏的猶太人 是否有權獲得羅馬公民資格 猶太人說有 因為凱 城是由一位猶太人的國王 即大黑落德所建立起來的 外邦人卻強調謂 那裏的猶太人沒有 羅馬公民權 因為凱城原是一座希臘城市 二者各執一詞而互不相讓 便訴諸武力 彼此混 戰 斐理斯當然不能袖手旁觀 呼籲百姓鎮靜 各回己家 不准在街上逗留 一如現在的戒 嚴宵禁令 可是有些好事的激烈猶太分子 因為當時猶太人正佔着上風 所以不願罷手 於 是斐氏一聲令下 士兵衝出 在街上見人就殺 還乘機搶劫了不少富有的猶太家庭 猶太人 無力反抗 損失重大 祇好求斐氏下令兵士停止搶劫殺戮 斐氏將兩方面的鬧事人解往羅馬 聽候皇帝的審判 斐氏貪財好色 任總督八年之久 然後由斐斯托繼任 第 5 節 斐斯托 斐斯托 P. Festus Festus 總督 總督 公元 年 斐斯托是尼祿皇帝任命的總督 他是一位精明強幹 坦白正直的好長官 就職後 勵精 圖治 將一些為非作歹的惡人斬首示眾 果然能使多亂的巴力斯坦漸趨平靜 在上述被繩之 以法的人中 除了不少的匕首黨員之外 還有假先知和一些暴亂分子 當時有一位假先知 幻想天開 許給跟隨他的人榮華富貴 希望爭取更多的黨徒 斐斯托先發制人 派遣步兵及 馬隊 將這些人包圍 逮捕了他們的首領 其餘的隨從便作鳥獸散了 在斐斯托任內發生了司祭與阿格黎帕二世之間的爭執 爭執的起因是為了前面提過的那 座高牆 斐斯托本人雖然偏向阿格黎帕二世 但是為了公道起見 命令使牆壁原封不動 准 許司祭們派代表團去羅馬請願 等候羅馬的定斷 大司祭依市瑪耳親自出馬 率代表團前往 羅馬 控告阿格黎帕二世 可是正當他在羅馬逗留的時候 被人革除大司祭的職位 先後由 若瑟及亞納斯 大亞納斯之子 出任大司祭 亞納斯祇在任三個月也被撤職 事情發生在斐 斯托死後與下一任總督阿耳彼諾 Albinus 上任前的中間時期 44
45 從他對聖保祿案件的處理上 參閱宗 24:27-26:32 充分表現他為人公正不阿 和作事 精明果斷 可惜 他在任僅兩年 便卒於任所 他的死的確是巴力斯坦的不幸 如果他能多 執政幾年 公元 70 年的 猶太戰爭 可能就無從發生 他的死為耶京的教友也是很大的不 幸 因為他一死 耶京的大司祭 即前面所說那位曾經提議殺死耶穌的亞納斯的兒子亦名亞 納斯者 便乘機將耶京的主教雅各伯 主的兄弟 逮捕入獄後斬首示眾 參閱瑪 12:47-48 這位主教是當時著名的 義人 所以他被殺之後 人民非常不滿 當新總督阿耳彼諾還在途 中時 猶太人便打發請願團 前往埃及的亞歷山大里亞拜見他 控告大司祭的罪惡 阿氏先 寫一封信令人送交大司祭 對他嚴加責斥 此外 授意阿格黎帕二世將他革職 另立新人 於是耶秀亞 Jeshua 代替亞納斯為大司祭 第 6 節 阿耳彼諾 阿耳彼諾 L. Albinus Albinus 總督 總督 公元 年 阿耳彼諾也是尼祿皇帝所委任的猶太總督 他到任之初 見土匪強盜橫行無忌 曾經立 下志向 要將巴力斯坦治理好 可惜他被小人包圍 在不久之後 公然收受賄賂 肆無忌憚 他不管治安 不理政事 祇知道貪污枉法 搜刮民財 甚至連監獄中的犯人 祇要肯出錢 都可以獲釋 使其再度禍國殃民的生活 如此政治每況愈下 情勢日益敗壞 尤有甚者 當他獲知已被調往他處時 在新總督來臨之前 把一切的囚犯全部釋放 除 了少數的幾個罪大惡極的犯人及無錢自贖其身者外 這一行為 使他獲得了一筆巨大的款項 阿耳彼諾雖然令人痛恨不齒 但他的繼位者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第 7 節 夫羅洛 夫羅洛 G. Florus Florus 總督 公元 總督 公元 年 公元 64 年阿耳彼諾被調職之後 由夫羅洛繼位 他來到巴力斯坦 似乎不是為治理猶 太 祇是為剝削老百姓 搜刮民脂民膏以自肥 他完全不像一位長官 簡直是個兇殘狠毒的 劊子手 而且一切明目張膽公然進行 對於賄賂他的土匪惡霸 任憑他們胡作妄為 百姓敢 怒而不敢言 因為若稍有不滿的表示 便馬上會招致殺身之禍 結果是人心惶惶 雖欲前往 敍利亞督導使的請願團也不敢組織 夫氏這種無法無天的行為 終於傳到敍利亞督導使切斯 提加羅 Cestio Gallo 的耳中 他在 66 年 乘逾越節之便 前來耶京視察 猶太人乘機控 告夫氏的種種罪行 加羅當眾許下要懲治夫氏 加羅督導使返回敍利亞之後 夫羅洛自知劫 數難逃 竟然喪心病狂 故意刺激猶太人起而反抗羅馬人 企圖掩飾自己的過犯 於是巴力 斯坦在他的領導下 變成了一個火藥庫 隨時有一觸即發的危險 夫羅洛就是公元 70 年猶 太大戰的近因 而他在歷史上聲名狼藉 塔西佗謂 猶太人的容忍之大 竟至連夫羅洛也能 容忍 其惡劣敗壞的程度 也就可想而知了 到了公元 66 年 這個火藥庫終於爆炸 一個外邦人在凱撒勒雅將猶太人的會堂玷污褻 瀆了 遂激起了猶太人的巨大怒火 演變成暴動和叛變 此外夫氏貪財之心 與日俱增 有 一天竟然連聖殿寶庫的部分銀錢也據為己有 猶太人當然反抗 夫氏派軍到耶京鎮壓 大事 搶刼擄掠 他還下令將不少猶太人或是鞭打 或是釘在十字架上 他又令耶京的百姓要出城 45
46 歡迎九營羅馬軍隊進城 百姓遵命而行 但是羅馬軍人非常傲慢無禮 這對猶太人自然是很 大的侮辱 凱撒勒雅的猶太人曾派出請願團 去羅馬皇帝尼祿面前控告外邦人及總督 都不 得要領 且連羅馬公民權也喪失了 基於上述種種原因 猶太人實在已是忍無可忍 終於爆 發了革命的大戰 猶太人敵愾同仇 一定要將壓迫自己的羅馬人趕出境外 當暴亂開始時 如果夫氏能從事堅決而公正的平亂工作 事情或仍有可為 無奈夫氏卻在煽風點火 結果亂 事便一發不可收拾 猶太人組織了游擊隊 在各處襲擊羅馬人 若瑟夫記載了兩件十分奇異的事 他說 公元 62 至 67 年間 有一個安納諾之子 名叫 耶穌 他從帳棚節開始喊說 有聲音自東方來 有聲音自西方來 有聲音自四方來 是關於 耶路撒冷和聖殿 關於丈夫和妻子 關於全民族的聲音 禍哉 禍哉 耶路撒冷 這個狂 人白天黑夜走遍耶京的大街小巷 狂喊不已 人民把他拿住責打 甚至阿耳彼諾總督將他打 的皮破血流 但他仍是不停地狂喊 禍哉 禍哉 耶路撒冷 歷數年之久 不斷地喊出這 可怕的呼聲 人給他食物 他也不道謝 人責打他 他也不怨恨 當羅馬大軍圍困聖京時 一天 他高聲喊說 禍哉 聖城 禍哉 聖殿 禍哉 全民族 正在狂喊時 被羅馬兵向 城外投的一塊石頭打在身上 他大喊說 禍哉我 就死去了 公元 66 年的逾越節 一天早上有一奇異的大光 圍繞着聖殿和祭壇 到了夜間 聖殿 的東門 原是銅製的 既高且厚 非 20 人不能推開 但忽然自動敞開 好像讓敵人自由出 入 在同年五旬節的夜間 當司祭進入聖殿獻祭時 聽見一個聲音 彷彿是一大羣天使在說 我們離開這裏罷 若瑟夫既這樣生動地記述了這些事 雖不能說發生的事全如若瑟夫所記述的一般 卻沒 有理由否認這類事情的可能性 聖教歷史的鼻祖歐色彼也以若瑟夫所述為然 所以聖教初興 時的文獻內也載有這類事蹟 猶太戰爭將爆發時 假先知及假基督到處煽惑人民造反 因此羅馬人到處殺害猶太人 此時人心惶恐 無不預覺大難即將來臨 這正逐字逐句地都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話 將有假默 西亞和假先知興起 行大奇跡和異跡 以致如果可能 連被選的人也要被歎騙 瑪 24:24 在大戰之前 阿格黎帕二世 雖竭力再三勸說猶太人不要和羅馬人對敵 無如猶太人在假先 知及假基督的鼓動下 執迷不悟 終於掀起了大戰 即史家所謂 猶太戰爭 因這次戰爭 耶穌所說的話 也完全應驗了 你們的房屋必給你們留下一片荒涼 瑪 23:38 46
47 第 6 章 猶太戰爭 第 1 節 大戰第一年 大戰第一年 公元 66 年 5 月至 67 年 2 月 按史家若瑟夫的記載 直接促成大戰的近因有兩個 其一 是在凱撒勒雅暴動的猶太人 惹起了全城的混亂 結果被羅馬皇帝取消了公民權 使猶太人對羅馬起了極大的反感 再加 上一些乘機作亂的人 到處煽風點火 終致一發不可收拾 另一個原因 是猶太人基於對羅 馬的報復心 竟將每天在聖殿為皇帝及人民所奉獻的祭禮 擅自停止了 這個祭禮原是奧古 斯都皇帝親自出錢托猶太司祭奉獻的 這種魯莽冒犯皇帝的行為 自然令羅馬的尼祿皇帝大 怒 乃決意出兵懲罰這個冒犯皇帝的百姓 由此看來 大戰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但因雙方各 持己見 惟有戰爭一途 小小的猶太民族 怎能戰勝強大的羅馬帝國 結果是 猶太人從此 一蹶不振 直到 1948 年 都沒有翻過身 所過的都是流離失所 寄人籬下的悲慘生活 公元 66 年的 4 月中旬 夫洛羅從凱撒勒雅帶着一批軍隊 前來耶京鎮壓叛變的猶太人 此時耶京已被暴徒控制 他們在耶京搗亂 製造禍端 全使城陷於天翻地覆的狀況 夫洛羅 本來無意處理這些亂事 因為他祇求混水摸魚 乘機貪污發財 但是如今因為耶京的暴徒太 過猖狂 他不得不親往平亂 因為他向來沒有把猶太人放在眼裏 是以太過輕敵 結果甫到 耶京 便被革命叛變的軍民包圍 祇得全部撤守安多尼堡壘 總督夫洛羅見耶京終非久守之 地 便帶着一半軍隊實行突圍 逃回凱撒勒雅去 另一半軍隊仍堅守安多尼堡 時在 66 年 5 月 夫洛羅總督這一次太給羅馬人丟臉了 結果被羅馬撤職查辦 從此消跡於歷史 阿格黎帕二世聽到這個消息之後 立即從亞歷山大里亞趕來耶路撒冷 苦口婆心地力勸 自己的同胞 不要反抗羅馬 但是那些熱血沸騰 氣焰高漲的猶太暴亂分子 那裏肯聽國王 的勸告 他們早已下定決心 不惜孤注一擲 今見夫洛羅總督抱頭鼠竄 自然更是雄心勃發 地要對抗羅馬人到底了 此時 那些具有極端民族主義的猶太人 即史稱的 熱誠派 和 匕首黨 基於愛國的 熱忱 開始自耶京向外發展 各處招兵買馬 鼓吹革命 他們磨拳擦掌地要同羅馬人較量 非將壓迫自己同胞的帝國主義的強權勢力 自聖地趕出去不可 他們聲勢日漸強大 佔據了 瑪撒達堡壘及其他一些重要的軍事據點 將一切投降或俘虜的羅馬士兵 悉數殺掉 阿格黎帕二世見到局勢日漸惡劣 而那批激烈好戰的猶太人完全不可理喻 便離開耶京 他往 以求自保 但是他並沒有忘記效忠羅馬 為了解救在安多尼堡被圍的羅馬士兵 也為 接受耶京一些和平分子的要求 便打發自己的 3,000 軍人 前往耶京平亂 這 3,000 人 初 期頗為順利 佔據了耶京一個居民區 但不久便節節失敗 祇好退守安多尼堡壘 與羅馬軍 會合 被圍困在裏面 不久猶太人便開始攻打安多尼堡 羅馬軍隊的處境已是岌岌可危 若 再繼續抵抗下去 祇有死路一條 他們便在猶太人保證生命安全的條件下 全體投降了 不 料猶太人中的一些激烈分子 竟不遵守諾言 將一切投降的羅馬士兵 除一人外 悉數殺掉 而那位得以保全性命的羅馬人 則事先許下要歸依猶太宗教 並接受割損禮 這次猶太人的 47
48 魯莽行動 自然激起了羅馬人的震怒 誓必報復 猶太人在殺害投降的敵人時 也把大司祭 阿納尼斯 Ananias 刺殺了 因為他力主和平 勸百姓不要與羅馬人對抗 否則是自取滅亡 就在 66 年的 5 月 17 日 猶太人更得寸進尺 竟宣佈正式停止為皇帝獻祭 這不啻是向 羅馬宣戰 當其時 在巴力斯坦及附近各城市 猶太人與外邦人開始發生衝突鬥毆 無日無 之 在大馬士革 亞歷山大里亞 及凱撒勒雅等城市 外邦人的勢力較強 遂大殺猶太人 但在非拉德非雅 Philadelphia 培拉 Pella 史托頗里 Scitopolis 撒瑪黎雅 仆托 肋米 Ptolomaide 及阿市刻隆 Ashkelon 等城 猶太人的勢力較大 便對外邦人大開 殺戒 弄的整個聖地幾乎天翻地覆 鷄犬不寧 對這種極度混亂的情形 敍利亞的羅馬督導使加羅 Gallo 是不能視而無睹的 於是在 66 年的 月間 加羅親率其正規第十二軍 阿格黎帕二世的輔助軍 還有其他一些羅 馬屬地的混合軍隊 共有 30,000 人之眾 浩浩蕩蕩向着巴力斯坦開來 首先毫不費力的佔 領了約培 即現今在特拉維夫附近之雅法城 及里達 Lydda 並將這兩座城市付之一炬 接着直趨耶京 在猶太人的帳棚節 佔領了耶京北部的一個居民區 加羅在那裏設立了其軍 團的總指揮部 即將展開對耶京及聖殿的攻擊 但是他可能低估了猶太革命軍的力量 滿以 為會旗開得勝 那裏知道革命軍拼命抵抗 竟使羅馬大軍無隙可乘 再加上羅馬軍沒有將攻 城利器帶來 在缺乏利器的情況之下 加羅束手無策 乃下令撤軍 有意返回敍利亞 去重 整軍備 希望捲土重來 這批撤退的大軍 在班師回去的路上 到達貝特曷龍 Beth-Horon 及安提帕太兩個山 谷之間時 突然中伏 在猶太人兩面夾攻之下 把羅馬大軍殺的落花流水 當天就有 5,300 步兵 480 騎兵被殲滅 真是伏屍遍野 受傷的兵士更不可勝數 其他的軍人便曳兵棄甲 逃命去了 這樣使革命的猶太人 平添了大批精銳的武器 正是求之不得 這一戰爭的勝利 比戰利品更重要的 是猶太人的士氣和信心 自此以後 革命軍的氣燄更盛 確信一定可以 打倒羅馬人 而建立獨立自主的國家 那一批向來主張不要開罪羅馬人的和平倡導者 都已 噤若寒蟬 於是在熱誠派的鼓吹之下 全體百姓一致主張實行 寧為玉碎 不為瓦全 的政 策 要同羅馬人周旋到底 不少明哲人士 並不因這次的勝利而高興 也不為猶太人這種熱 血沸騰的情勢所感動 相反地 他們預知羅馬大軍必定會捲土重來 實行殘酷的報復 所以 不少的耶京人士 尤其是當時耶京的基督徒 深記耶穌的要逃往山中的預言和勸告 便紛紛 棄城逃往山中去了 參閱路 21:20-22 信友們大都逃到十城區的培拉避難 並在那裏留下 了不少初期教會的遺跡 耶路撒冷激進派的革命軍人 在大多數羣眾的擁護下 開始準備正式的大戰 他們挑選 出一批可以指揮戰爭的人物 分派到各地去防守羅馬軍隊的再度來襲 這些指揮官中 有雇 黎翁 Gorione 的兒子若瑟和卸任的大司祭亞納斯兩位坐鎮耶京 負責防守任務 還有一位 年輕的司祭 名叫若瑟夫者 被派往加里肋亞省指揮軍隊作戰 這位青年 就是後來著名的 歷史家若瑟夫 極端分子的首領厄肋哈匝爾 Eleazar 則防守依杜默雅地區 這些指揮官 各在自己的崗位上 努力不懈地從事整軍經武的工作 耶京的防禦工事 尤其作的絲毫不苟 首先將阿格黎帕一世未修完的一道城牆 修建竣工 並儲存了大量的食物和武器 在耶京城 48
49 外 除了瑪撒達堡壘早已被熱誠派的猶太人佔領和鞏固之外 又將耶里哥及瑪革洛堡壘先後 佔領 作為防守的據點 但是在這大難將臨的緊要關頭上 猶太人自己竟然不能和睦相處 以通力合作來抵禦即 將來犯的敵人 在加里肋亞的內部鬥爭 更形激烈露骨 這使青年的指揮官若瑟夫頗為困難 已預先種下了失敗的種子 羅馬大軍在巴力斯坦敗北之後 潰不成軍的消息 終於傳到羅馬皇帝尼祿的耳中 當時 他正在阿哈雅 Ahaia 省花天酒地宴飲作樂 遂任命手下最負盛名的大將外斯帕仙為總指揮 前往征伐 並嚴厲懲罰那些叛亂的猶太人 外斯帕仙當即啟程前往安提約基雅 在那裏整頓 軍備 他手下有三個大軍 其中一軍是由他的兒子提托率領的 駐守埃及的第十五軍 每軍 約 6,000 士兵 除此之外 外氏還組織 23 個輔助營 每營約 600 人 六個馬隊 還有羅 馬在中東四個屬地的軍隊 外斯帕仙大將就在安提約基雅將這 60,000 人大軍 加以整編訓 練 準備對猶太人展開歷史上最為殘酷的一場戰爭 第 2 節 大戰第二年 公元 67 年猶太戰爭開始 外斯帕仙大將從安提約基雅 率領 60,000 大軍由海路出發 大軍在仆托肋米 Ptolomaide 登陸 直搗聖地北方的加里肋亞省 這裏是若瑟夫的防區 當時他的軍隊在人數上與羅馬人不相上下 但是作戰的紀律 效果 勇氣 卻遠遜於羅馬軍 隊 簡直是烏合之眾 而內部又各懷鬼胎 鈎心鬥角 這批軍人 聚集在色佛黎 Sefforis 的堡壘 當羅馬大軍長驅直入加里肋亞省之後 便漸漸向這個色佛黎的軍事據點逼近 在羅 馬軍隊快要開到的時候 猶太軍人沒有正式交戰便棄甲而逃 若瑟夫本人原有意逃往加里肋 亞湖邊的重鎮提庇黎雅去 但未能成功 祇好率領殘軍退守約塔帕塔 Jotapata 著名的加 里肋亞省會 堅固的軍事重地色佛黎 竟然不攻自破 被羅馬人兵不血刃地佔領了 約塔帕塔是在納匝肋西北上的一個軍事據點 築有堅固的防禦工事 既然加里肋亞省的 總指揮官若瑟夫 帶着一批軍人逃來約塔帕塔 羅馬大軍也就接踵而至 將約城的軍事堡壘 重重包圍起來 約城被包圍了 46 天之後 終被羅馬人攻下 時在公元 67 年的 7 月間 羅馬 軍人將約城盡行破壞 並放火焚燒 被俘虜的猶太人 一律格殺勿論 我們的史家若瑟夫亦 在被俘之列 他既是負責抵抗羅馬大軍的指揮官 當然必死無疑 可是 這位若瑟夫在千鈞 一髮之際 揚言自己是位先知 能預卜未來 且是百發百中 他當即預言 羅馬大將外斯帕 仙必將成為羅馬的皇帝 若瑟夫竟憑其三寸不爛之舌 將外氏說的心花怒放 饒了他的性命 但給他加上手銬腳鐐 令他隨軍出征 直至兩年以後 當外斯帕仙真的被若瑟夫言中 成為 羅馬大帝國的皇帝後 才令人解除了他的桎梏 還他自由之身 就在羅馬大軍圍困約塔帕塔的同時 外斯帕仙認為時不可失 便急不及待地派出一支軍 隊先佔領了雅法 Jaffa 另一支軍隊佔據了革黎斤山上的堡壘 將困守堡壘的 11,600 撒瑪 黎雅人完全殺死 49
50 不久 提庇黎雅亦不戰而降 但是湖邊的另一名城重鎮瑪格達拉 Magdala 卻誓死抵 抗 竟使強大的羅馬軍隊不能越雷池一步 它的突破 是外斯帕仙大將的兒子提托的功勞 提托由水陸夾攻 終將瑪格達拉攻下 破城之後 羅馬人開始了最殘酷的大屠殺 絕大多數 的居民死於刀下 青年力壯的則被送給尼祿皇帝作苦力 修建格林多的運河 還有許多百姓 被當作奴隸出賣 為數約達 30,000 之眾 被圍最久的北方城鎮 要自是哥藍 Gaulon 區的加瑪拉城 Gamala 它被圍達八個 月之久 前七個月圍城的軍隊 是阿格黎帕二世率領的羅馬輔助軍 久攻不下 第八月間 外斯帕仙親自率軍來攻 終於破城而入 這裏的大屠殺 也是慘絕人寰的 全城僅有兩位婦 女幸運地保全了性命 其他所有人民 連小孩子在內 都死於非命 就在圍困加瑪拉的同時 大博爾山頂的堡壘亦被羅馬人攻陷了 大戰第二年最後失陷的一座城 名叫基斯哈拉 Gis-Halab 城 是保祿父母的出生之地 負責守城的將官若望 眼見守城無望 便要求羅馬人停戰一天 就在那一天的夜晚 他乘夜 逃出城外 一溜煙逃到耶京去了 在北部加里肋亞地區 主要與總指揮若瑟夫不和的 也就 是這一位若望將軍 是年的冬季 全加里肋亞盡陷於羅馬人之手 因為作戰的季節已過 是軍隊休戰 駐防 及整編的時期 外斯帕仙的大軍駐守史托頗里 Scitopolis 其餘的兩軍則駐守在海邊的凱 撒勒雅過冬 雖然已非作戰的季節 但是羅馬軍隊仍將雅木尼雅 Jamnia 及阿左托 Azotus 佔領 以防猶太人由海路互相溝通往來 是年秋天 在耶京的行政機構 發生了頗大的變化 首先因為北方的城市和堡壘相繼失 陷 耶京的難民增多了不少 其中大都是與羅馬勢不兩立的激烈分子 這些人將向來在耶京 當政的貴族和司祭撤職 奪權後自行執政 當時在耶京有三個首領 即熱誠派的首領息孟 大司祭厄肋哈匝爾 和熱誠派另一系的首領 即那位由基斯哈拉逃回來的若望 這些人在此 大難臨頭 本應通力合作才對 可是他們仍然在你爭我奪 在謀害了三位大司祭之後 還焚 燒了一些糧倉 糧倉本是在被圍中 最為寶貴和重要的東西 是不可或缺的給養 竟被付之 一炬 這就造成了公元 70 年的大飢荒 無數的人餓死 外斯帕仙大將以坐山觀虎鬥的態度 命令軍隊緩步進攻 坐待敵人自相殘殺 以收不勞而獲之效 第 3 節 大戰第三年 在公元 年間的冬季 羅馬軍隊佔據了約但河東十城區的加達辣 接着全培勒雅省 盡陷入羅馬人之手 祇剩下瑪革洛堡壘還殘存在猶太人的手中 公元 68 年春季來臨之後 外斯帕仙大將以迅雷之勢 開始沿地中海岸南下 先後攻佔了里達 雅木尼雅 安提帕特及 厄瑪烏 繼而自南方的依杜默雅地區 繞過猶太省 直驅耶里哥 此時羅馬人真是勢如破竹 結果耶里哥及其周圍地區 亦輕易地被羅馬人佔領 外斯帕仙命一小部分軍隊留守耶里哥 自己則率領大軍回凱撒勒雅 策劃向耶路撒冷城進攻 實際上聖地此時幾乎已全部落在羅馬 人之手 祇剩下了耶京 在等待着羅馬大軍致命的一擊 雖然瑪撒達 瑪革洛及黑落狄雍三 50
51 座堡壘仍為猶太人所固守 但也都成了孤島式的據點 不但對耶京絲毫不能接濟 三個堡壘 之間的聯繫 也完全中斷 正在羅馬大將外斯帕仙就要揮軍直向耶京包圍的時候 忽然惡耗傳來 羅馬皇帝尼祿自 殺身亡 既然皇帝死亡 外斯帕仙總指揮的任命也就中止了 又由於皇帝暫時後繼無人 竟 使巴力斯坦的戰爭停頓了一年之久 即 年間 第 4 節 大戰第四年 猶太人本來很可以利用平靜的這一年 來鞏固耶京的防禦工事 充實軍備 以等待早晚 必再來臨的大戰 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 此時在耶京城內 仍然繼續着兄弟鬩牆的內訌 尤 其是基斯哈拉的若望 更是在變本加厲地實行黨同異伐的政策 結果是全城腥風血雨 此時 在耶京共有三個知名的首領 彼此爭權奪利 除了上述的基斯哈拉的若望之外 還有熱誠派 的首領息孟 率眾盤據在城內的高處 另一個首腦人物是大司祭厄肋哈匝爾 率其黨徒獨佔 聖殿的內部地盤 這使其他的首領非常不滿 結果就在聖殿範圍之內 不時發生殺傷流血事 件 據統計 在六個月的對峙時期 在聖殿範圍之內自相殘殺而死亡的猶太人竟有 8,500 之 數 公元 70 年的逾越節大慶典的時候 若望的兵士混雜在入殿朝聖的百姓中間 以武力將 盤據聖殿內的厄肋哈匝爾的黨徒悉數驅逐出去 當然 這次又有不少人死於刀下 此時 在羅馬繼尼祿的皇帝是威特里約 Vitellius 他原是帝國著名的大將之一 但是 不被東方的軍人歡迎 於是埃及和敍利亞的軍人 一致擁護自己的元帥外斯帕仙為羅馬皇帝 時在 69 年的 7 月間 外氏便將巴力斯坦總指揮的軍職 委託給自己的兒子提托 他本人則 準備回羅馬去就職 威特里約皇帝被人所殺 外斯帕仙便名正言順地成了羅馬的皇帝 第 5 節 公元 70 年耶京失陷 提托將軍受父皇之命 繼續其父外斯帕仙在巴力斯坦的未竟大業 以盡快的速度完成征 服和懲治猶太人的戰爭 公元 年間的冬天 提托在埃及整編訓練了一批新軍 將這批 生力軍帶往聖地海邊的凱撒勒雅 準備投入攻打耶京的戰場 公元 70 年的春天 3 月間 正 是成千上萬的百姓湧入耶京準備慶祝逾越節的時候 也就是城中開始發生糧荒的時候 提托 率領強大的羅馬大軍趕到 將耶路撒冷圍困起來 不准任何人出入 此時提托大將所調動的 軍隊 除了他父親留下的三個大軍 第五 第十 第十五軍之外 又增加了另外一隊軍力 即第十二軍 羅馬軍人首先佔領了城的北部 將指揮總部設立在城北面的斯苛普斯 Mons Scopus 山上 另一部分軍人則駐守在較近的橄欖山 Mt. Olives 上 據高臨下 監視着耶京的北部 通道 並將聖京團團圍住 其實祇要將北部的出口守住 耶京便成了一個死城 因為其他三 方面皆為危巖絕壁所包圍 那是天然的堡壘 易守難攻 但也不可能從這三方面逃跑突圍 所以祇要有軍人稍為監視和防範就夠了 羅馬人的目的就是要大批的猶太人困守愁城 不久 就會食盡糧絕 到時會不戰而降任人宰殺了 事實上 不是那麼簡單 猶太人頑強的抵抗 51
52 竟然大出羅馬軍人意料之外 結果使提托頗費了一番周折 才能破城而入 羅馬軍人圍城之後 首先將周圍的一切樹木伐倒 留出一個毫無障礙的無人地帶 防止 猶太軍人的偷襲及人民的逃亡 然後逐漸向城邊移動 首先打的是城北的第三道城牆 也是 最堅固的一道 是阿格黎帕一世所開始修建 而被後人完成的那一道 在這裏防守的是若望 和息孟的軍人 經過 15 天的苦鬥之後 終於被羅馬人攻破 猶太人祇好退守內城 時在是 年的 5 月初 幾天之後 便開始了耶京第二道城牆的爭奪戰 這道防線的攻防戰是相當激烈的 城牆 亦曾數度易手 展開了一場殘酷的拉鋸戰 提托大將見猶太人頑抗到底 便利用隨身帶領的 囚犯 後來的史家若瑟夫 以其本國希伯來 阿剌美 語言 代替羅馬人向困守城中的猶太 人喊戰 促其迅速投降 不要再作無謂的犧牲和抵抗 提托並許下要寬大對待俘虜 尊重猶 太人的地位及自由等 這本來應是非常有力的心理戰術 可是猶太人卻寧死不屈 雖然猶太人口號上要同羅馬人周旋到底 但是由於前途愈來愈暗淡無望 再加上可怕的 飢餓迫人 個人逃亡的例子愈來愈多 但是很少有人可以幸運地逃出羅馬軍人的包圍圈的 據若瑟夫的記載 絕大多數逃亡突圍的猶太人 在被捕之後 即判處以釘十字架的酷刑 據 說有時一天竟達 500 人之眾 羅馬士兵聽說有些猶太人 將金子吞入肚中 以圖帶往城外逃 亡 故凡捕獲具有此種嫌疑的人 便被開肚尋金 如此慘死的猶太人亦不計其數 直至提托 大將嚴禁士兵作出如此野蠻的行為 才算終止 此時 守城的猶太人已節節敗退 羅馬軍人則步步進迫 終於逼使猶太軍退守安多尼堡 壘 這時羅馬軍隊再進攻安多尼堡壘 起初提托作了四個高大的雲梯 以便居高臨下 探察 堡壘的情形 但這四個雲梯都被若望和息孟的軍隊所焚毀 攻此堡壘 經過一個月 仍未攻 下 提托遂變更戰略 加緊圍城 即在城周圍建了一道圍牆 高 2-3 尺 長 7.5 里 三天內 把牆築起 在這圍牆上 另建有三座守望臺 防止猶太人由城中潛逃 這樣羅馬兵迫使猶太 人投降 不然必餓死城中 提托元帥每夜必親自巡視 日間則派其軍長輪流巡邏 這時猶太 人才感到了極度的恐惶 耶穌對耶路撒冷的預言全這時應驗了 的確 日子將臨於你 你的 仇敵要在妳四周築起壁壘 包圍妳 四面窘困你 路 19:43 若瑟夫對當時城內的饑餓 情形 曾記載了一樁父母烹食親生子女的駭人聽聞的悲劇 到了 7 月中旬 提托知城內的士兵 已疲憊不堪 遂下總攻擊令 先進攻安多尼堡壘 7 月 24 日攻破了該堡壘 革命軍領袖基斯哈拉的若望 仍不投降 率領殘軍退守聖殿 以聖 殿的圍牆為防線 7 月中旬 每日當行的祭獻 遂告停止了 從那時起 直至今日再未恢復 8 月 6 日 聖殿的圍牆也被攻破 提托原有意保全聖殿 但由於兵士痛恨猶太人 對提托的 命令充耳不聞 到處放火焚燒 這樣猶太人修建不久的宏大聖殿 遂被羅馬軍隊焚毀 9 月 8 日 全城陷落 前後為時共計六個月 熱誠派和革命軍的領袖息孟與基斯哈拉的若望 都成 了羅馬人的階下囚 押往羅馬 公元 71 年 外斯帕仙皇帝和他的兒子提托在羅馬舉行盛大 的凱旋禮時 把他們二人繫在外斯帕仙的御車後 任人輕謾 末後斬於突里雅諾獄中 戰後 羅馬人將巴力斯坦由敍利亞分開 成為一獨立行省 直屬羅馬 不稱巴力斯坦 而祇稱猶太 52
53 省 並命猶太人將昔日捐獻於聖殿的錢 改獻於羅馬人在卡丕托里所敬的猶丕特神 Jovis Capitolinus 第 6 節 瑪撒達堡 耶京既失守 其他的三個堡壘也相繼陷入敵手 首先被羅馬人佔領的 是白冷附近的黑 落狄雍堡壘 河東的瑪革洛堡 在作了相當頑強的抵抗後終被佔領 最使羅馬人頭疼的 是 瑪撒達堡壘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 這個堡壘是在瑪加伯戰爭時代建築起來的 後經大黑落德 修築 更加鞏固 它位於死海西岸 是一座完全孤立的山 山上有平原可以耕種 自給自足 不需外援 四周為深谷所包圍 完全無路可以攀登 當大戰開始的時候 約有 1,000 極端熱 誠分子 誓與羅馬人勢不兩立 他們為了自保和繼續抵抗 便將這個堡壘佔領 並儲存了大 批糧食 準備長期的鬥爭 果然這個堅固的堡壘竟使強大的羅馬七個軍營 束手無策達三年 之久 羅馬人在無可奈何的情形之下 重施故技 在山堡的周圍築修了一道長 4.5 公里的圍 牆 防止任何猶太人突圍逃去 企圖使山頂上的人餓死 但是山上的猶太人高枕無憂 過着 自食其力的生活 在山寨周圍駐紮的七個兵營 與山上的猶太人形成對峙膠着的局面 時間一天天過去 山上毫無動靜 於是羅馬人開始在山頭的西面修築一個寬大高聳的斜 坡 使戰車戰馬可以逕上山頂 當羅馬人將斜坡修完之後 仍不見敵方動靜 便揮軍直上把 它佔領了 但見山頂上一片寂靜 原來山頂上的激烈猶太分子 已全部自殺身亡了 目前以色列共和國入伍的軍人 在服役的末期 一定要來此山頭露營居住一個時期 最 後在這裏宣誓效忠祖國 他們宣誓的口號是 瑪撒達不會重演 意即現在的猶太人 要誓 死抗敵 保衞祖國 而不再作自殺的消極抵抗 聖地被羅馬人佔領之後 有不少的熱誠派分子 逃往他方或逃往埃及 企圖從那裏東山 再起 但是當他們又要興風作浪的時候 卻立即被消滅了 自此便一敗塗地 差不多兩千年 再無翻身之日 直至 1948 年的 5 月 15 日 聯合國才准許猶太人在巴力斯坦的一部分土地上 建立了 以色列共和國 但迄今 30 年來 無時無日不與四鄰的阿剌伯人作殊死的鬥爭 她的前途如 何 實難以逆料 如按聖保祿致羅馬人書信的說法 猶太人終有一天 要獲得天主的救恩 參閱羅 9:30-11:12 則猶太人的前途樂觀 可以斷言 53
54 附錄 十城區 十城區 顧名思義是指十座聯盟自治的城市 這十座城雖然位於巴力斯坦地區之內 卻自成一個獨立的城邦 這些城市居民的思想和文化 與猶太人是迥然不同的 他們是清一 色的希臘外教文化 這些城市的建立 大約是在仆托肋米 Ptolomais 及色婁苛 Selucide 執政的時期 在這個時期 有大批的希臘移民乘機進入巴力斯坦 建立自己獨立的城市 他 們一共建立了十座希臘文化的城市 除了史托頗里城以外 皆位於約但河的東岸 後來在亞 歷山大雅乃烏斯執政時 公元前 年 曾經將其中數城收為己有 委猶太人來管轄 可是到史家所稱的 龐培時代 公元前 年 這些城市又重新獲得了自由獨立的機會 這些城市是否一個聯盟自治的組織 史家仍然不能完全確定 近代的一些學者強調 它 們是各自為政 而又各不相關的城市 傳統的說法 卻認為它們之間有聯盟的存在 我們認 為此一傳統的學說仍然是最可靠的 因為由它們的文化 歷史及政治背景來看 以及由最初 以來的 十城區 這個名字去判斷 它們是一個互相聯盟 共同防禦的組織 如果不然 它 們早就被敵人逐一擊破 不復存在了 這個 十城區 自公元第二世紀起 除了幾個史家和教父們之外 很少有人提及 其原 因大概是由於有些城市被劃歸阿剌伯的羅馬行省 其他的城市則漸漸受到自然淘汰 而教父 們之所以提及 十城區 也大都作為歷史上的陳述而論 1 大馬士革 Damascus 史家咸認為這是十城區最重要的一座城 是以首先將它提出來討論 大馬士革在龐培的 時代已失掉其獨立性 屬於敍利亞行省 考古學者在這裏發現有奧古斯都及提庇留的錢幣 卻沒有找到刻有加里古拉及喀勞狄肖像及徽號的貨幣 連尼祿皇帝最初八年的銀幣也完全沒 有蹤影 足證在上述這個空白時期內 大馬士革已被納巴泰 Nabataeans 人的國王阿勒達 三世 Areta III 佔領了 公元前 直至聖保祿自大馬士革越牆逃走的時候 參閱格 後 11:32 此城仍在阿勒達四世 Areta IV 國王的手中 雖然它是希臘文化的城市 但仍有不少的猶太人居住在此 因此這裏有數個猶太會堂 參 閱宗 9:2 猶太人在宗教上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 以致若瑟夫曾誇大說 大馬士革全城的婦 女 除了少數之外 都信奉了猶太宗教 有一點是確切無疑的 就是在公元 70 年的大戰開 始之前 有 10,000-18,000 的猶太人 在此城被殺害了 2 希頗斯 Hippos 位於加里肋 今日祇是一個不見經傳的小村 阿剌伯人稱之為曷森村 Qal at et-hosn 亞湖東岸 龐培宣佈它為自由城市 贈與大黑落德 可是在黑落德死後 又恢復了它的自由 獨立 雖然這個在耶穌時代的外邦城市 向來未在福音中出現過 但是在兩個機會上 耶穌 54
55 很可能與它有關係 其一是在這一區中 有大批的猪附魔 跳湖溺斃之後 放猪的人便逃走 來到城裏 瑪 8:33 參閱谷 5:14 路 8:34 這裏所說的 城 祇可能是湖東的希頗斯 其二是耶穌強調 信友應是 建在山上的城 瑪 5:14 由耶穌講這話的地點來判斷 所說 的 城 也祇有是希頗斯 當時耶穌很可能指着這座山城 向羣眾講了上述的道理 在當時 這座城確是一座建築在 370 公尺高山上的重鎮 3 加達辣 Gadara 今日名叫烏木凱斯 Umm Kes 位於加里肋亞湖的東南岸邊 在雅爾慕克河的左畔 這座外邦文化城市 被亞歷山大雅乃烏斯 Alexander Janneus 圍困了十個月之後 終於被 攻克佔領 而屬猶太所管轄 龐培大將手下有一位出生於加達辣 名叫德默特琉 Demetrius 的僕人 他已恢復自由之身 蒙龐培喜愛 所以龐培將這座城市宣佈為自由城 脫離猶太人 而獨立 在大黑落德為王時 它卻甘願隸屬黑氏管轄 達 25 年之久 公元前 30-4 年 它 也曾經是羅馬軍隊的駐紥地 這是當時一座著名的文化城市 出過一些有名的碩學之士 提庇留皇帝的老師 就是這 裏的聞人特奧多洛 Theodorus 它是座純綷的外教城市 建有羅馬女神及羅馬主神的廟宇 還有古代中東各民族所敬禮的女神阿市托勒特 Astarte 的神廟 由此看來 它曾經是河東 一座相當重要的大城 故若瑟夫稱它為 培勒雅的首都 4 辣法納 Rafana 在聖經上稱它為辣豐 Rafon 參閱加上 5:37 今名辣弗 此城無甚奇特之處 5 加納塔 Kanata 今名卡納瓦特 Kanawat 位於豪郎山 Auran 的西麓 沒有論述的價值 6 史托頗里 Scitoppolis 這是十城區中惟一位於約但河西岸的城市 在聖經上稱為貝特商 Beth Shan 參閱蘇 17:11; 撒上 13:10 按學者們的推斷 史托頗里原是史提人的首都 並因此而得名 史提 人 Sciti 是公元前第七世紀 入侵巴力斯坦的外來民族 耶肋米亞先知在神視中所見的 一 個沸騰的鍋 它的口由北面傾倒過來 (耶 1:13) 可能就是指這個民族的入侵而言 史家若瑟夫稱它為十城區內最大的城 這個城中的外邦居民 對雜居其間的猶太人非常 和善 參閱加下 12:29-31 到了公元前 107 年 卻被猶太人以欺騙的方式 加以佔領 直 到龐培時代 才獲得了自由而獨立 7 培拉 Pella 55
56 是一座水源豐富的城市 位於培勒雅的北方邊區 今名塔巴卡 Tabaqat 祇是一個毫 不重要的小村 猶太人的首領亞歷山大雅乃烏斯 將此城攻陷後 盡力破壞 祇剩下了斷壁 殘垣 後來龐培加以重建 又恢復了它原來的面貌 在公元 70 年大戰開始時 猶太人曾在 這裏掠奪殺傷許多外邦人 在不久之後 按若瑟夫的記載 大批的耶京信友 逃來此處 避 過了耶京的大災難 8 狄翁 Dion 這個古代城市的原貌 早已不復可見 目前祇是一個在培拉附近的小村莊 名叫達因 9 革辣撒 Gerasa 在十城區內的城市中 祇有這一座城還可以使見到它舊日輝煌的遺跡 考古學者在這裏 獲得了大批寶貴的資料 目前仍然可見者有為數不少的殿宇 劇院 一個具有 71 條巨大石 柱的走廊 一個巨大的廣場 廣場上還原封未動地保存着 55 石柱 上述的文物 大都是公 元第二世紀的遺產 10 非拉德非雅 Philadephia 它原是阿孟 Ammon 民族的城市 名叫辣巴 參閱申 3:11 也有不少的古跡被保存 了下來 它自 1919 年成為約但國的首都 即今日的安曼 Amman 上述這個十城區 尤其在公元前 63 年 獲得龐培的大力支持 加強組織 使其在敍利 亞督導使的監管之下 成為自由獨立的地區 並且有自己的日曆 言語 希臘文 法律及宗 教 此區內亦曾有不少的猶太人居住 他們雖然享有宗教信仰上的自由 但是沒有公民權 新約中三次提到 十城區 在耶穌的聽眾中 有些來自 十城區 大概是些在那裏居 住的猶太人 參閱瑪 4:25 耶穌治好一個來自 十城區 革辣撒的附魔人 事後此人在 十 城區 內傳揚耶穌的名聲 參閱谷 5:2-21 至少在一個機會上 就是耶穌自漆冬去加里肋 亞湖邊時 經過 十城區 而行 並在那裏治好了一個聾啞病人 參閱谷 7: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268 別 行 政 區 所 以,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根 據 憲 法 第 31 條 規 定 設 立 了 特 別 行 政 區 沒 有 憲 法 第 31 條 的 規 定, 就 沒 有 特 別 行 政 區 制 度 存 在 的 合 法 性 基 礎 62 正 如 上 述, 憲 法 為 特 別 行
行 政 第 二 十 三 卷, 總 第 八 十 八 期,2010 No.2,267 275 267 * 憲 法 和 基 本 法 是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基 礎, 體 現 在 二 個 方 面 第 一, 一 國 兩 制 的 實 施 需 要 制 度 化 和 法 律 化, 制 度 化 就 是 設 立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化 就 是 制 定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制 度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LSM Chinese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書 名 : 路 加 福 音 生 命 讀 經 第 六 十 一 篇 人 救 主 的 神 人 生 活 ( 二 ) 讀 經 : 希 伯 來 書 二 章 十 四 節 上, 十 六 至 十 七 節 上, 腓 立 比 書 二 章 六 至 八 節, 約 翰 福 音 一 章 一 節, 十 四 節, 五 章 三 十 節, 六 章 三 十 八 節 在 本 篇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就在那一夜 我重生了 我知道我已是基督徒 有不一樣的人生觀 和新的生命 我已脫離過去的捆綁 我自由了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再 活 一 次 5 掙 脫 的 勇 氣 9 我 為 什 麼 信 耶 穌? 14 死 亡 邊 緣 18 悸 動 的 靈 魂 22 神 的 忿 怒 與 祝 福 26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1 2 不 再 拜 拜 只 信 耶 穌 從 佛 陀 到 耶 穌 3 4 不 再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2016年中國語文科試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樣本試卷示例及說明
目 錄 2016 年 中 國 語 文 科 試 卷 三 聆 聽 及 綜 合 能 力 考 核 樣 本 試 卷 示 例 及 說 明 前 言 1 第 五 級 示 例 一 2 第 五 級 示 例 二 11 第 四 級 示 例 一 20 第 四 級 示 例 二 28 第 三 級 示 例 一 37 第 三 級 示 例 二 45 第 二 級 示 例 一 53 第 二 級 示 例 二 61 第 一 級 示 例 一 68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icrosoft Word - 發行CB轉換辦法_1030717_.doc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關 懷 照 顧 者 小 冊 子 2 3 4 6 長 期 病 患 者 的 照 顧 者 很 多 時 需 要 24 小 時 全 天 候 照 顧 受 關 顧 者 這 無 疑 令 個 人 生 活 空 間 變 得 狹 窄 然 而, 故 事 中 的 受 訪 者 卻 能 把 握 時 間, 在 受 關 顧 者 上 學 後, 通 過 參 與 各 樣 義 工 活 動 充 實 自 已 ; 同 時, 亦 為 長 期 病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69AD59ABC2A4BDA571B6C5B56FA6E6A4CEB56FA6E6A4CEC2E0B4ABBFECAA6B31303230363238>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參、社會 黎萬民 吳允明 華士傑
大 陸 情 勢 2000 4 本 期 情 勢 整 體 而 言, 中 共 順 利 召 開 九 屆 三 次 全 國 人 大 政 協 會 議, 外 貿 與 通 貨 緊 縮 情 況 好 轉 安 排 資 金 與 政 策 出 臺, 意 圖 實 現 西 部 大 開 發 戰 略 與 俄 羅 斯 以 色 列 軍 事 科 技 合 作 與 移 轉 受 矚 目 大 陸 內 部 高 層 貪 腐 案 件 頻 仍, 壓 制 法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icrosoft Word - IAS26_0106_\270\352\270\333__\272\364\255\266.doc)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icrosoft Word - LongCard_Promo_2013_FAQ_tc_pdf.doc
陸 港 通 龍 卡 常 遇 問 題 一 般 問 題 o 甚 麼 是 陸 港 通 龍 卡? o 陸 港 通 龍 卡 具 有 哪 些 特 點? o 陸 港 通 龍 卡 適 合 甚 麼 客 戶 使 用? 陸 港 通 龍 卡 申 請 須 知 o 陸 港 通 龍 卡 的 發 卡 對 象 是 甚 麼? o 聯 名 賬 戶 或 公 司 客 戶 可 以 申 請 陸 港 通 龍 卡 嗎? o 現 時 哪 一 個 建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email protected]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第 二 章 基 本 法 是 協 調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法 律 衝 突 的 基 本 法 律 第 一 節 基 本 法 的 性 質 與 特 點 55 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基 本 法 是 全 國 性 法 律 55 二 基 本 法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憲 法 性 的 法 律
目 錄 原 序 修 訂 本 序 i iv 導 論 中 國 恢 復 對 香 港 行 使 主 權 後 中 國 內 地 與 香 港 地 區 的 法 律 衝 突 與 協 調 一 中 國 恢 復 對 香 港 行 使 主 權, 並 沒 有 改 變 香 港 仍 然 是 一 個 與 中 國 內 地 實 行 不 同 法 律 和 法 律 制 度 的 獨 立 法 律 區 域 的 事 實 1 二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