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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 程 品 質 稽 ( 查 ) 核 常 見 缺 失 及 預 防 ( 監 造 單 位 及 承 攬 廠 商 )

2 壹 前 言 101 年 度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修 訂 重 點 內 容 : 1. 依 工 程 規 模 明 確 訂 定 品 質 計 畫 及 監 造 計 畫 項 目 及 內 容, 簡 化 文 件 2. 降 低 施 工 廠 商 品 管 人 員 及 監 造 廠 商 現 場 人 員 遴 聘 門 檻 規 模 (102 年 7 月 起 ) 3. 明 定 材 料 設 備 抽 ( 檢 ) 驗 程 序 規 定 及 費 用 編 列 原 則 4. 配 合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修 訂 相 關 作 業 表 單 1

3 壹 前 言 ( 續 ) 監 造 計 畫 及 品 質 計 畫 審 查 重 點 查 核 小 組 及 查 核 委 員 於 查 核 時, 加 強 向 工 程 主 辦 機 關 宣 導, 確 實 依 工 程 規 模 要 求 廠 商 擬 定 計 畫 內 容, 以 符 合 工 程 實 際 運 作 需 求, 達 到 文 件 簡 化 目 的, 避 免 發 生 履 約 執 行 瑕 疵 查 核 委 員 依 據 品 管 要 點 及 契 約 約 定 事 項, 查 核 計 畫 書 內 容, 勿 增 加 額 外 ( 章 節 ) 要 求, 造 成 機 關 執 行 及 查 核 小 組 審 查 之 困 擾 2

4 壹 前 言 ( 續 ) 材 料 設 備 檢 ( 抽 ) 驗 規 定 類 別 一 級 檢 驗 ( 未 涉 契 約 約 定 之 檢 驗 ) 一 級 檢 驗 ( 涉 及 契 約 約 定 之 檢 驗 ) 二 級 抽 驗 階 段 取 樣 送 驗 判 讀 取 樣 送 驗 判 讀 取 樣 送 驗 判 讀 監 造 單 位 ( 會 同 ) ( 會 同 ) V V V V 承 攬 廠 商 V V V V V V ( 會 同 ) ( 會 同 ) -- 類 別 一 級 檢 驗 費 用 ( 未 涉 契 約 約 定 之 檢 驗 ) 一 級 檢 驗 費 用 ( 涉 及 契 約 約 定 之 檢 驗 ) 二 級 抽 驗 費 用 主 辦 機 關 --- V V 監 造 單 位 V 承 攬 廠 商 V V V 3

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4.2 監 造 單 位 無 監 造 組 織 或 監 造 計 畫 規 定 :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工 程, 監 造 單 位 應 提 報 監 造 計 畫 (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第 八 點 )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之 工 程, 機 關 得 依 工 程 規 模 及 性 質, 縮 減 其 監 造 計 畫 內 容 但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以 上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之 工 程, 其 監 造 計 畫 內 容 至 少 應 包 括 品 質 計 畫 審 查 作 業 程 序 材 料 與 設 備 抽 驗 程 序 及 標 準 施 工 抽 查 程 序 及 標 準 等 項 目 監 造 計 畫 應 於 開 工 前, 提 供 廠 商 配 合 辦 理 4

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監 造 計 畫 內 容 及 執 行 第 二 級 之 品 質 保 證 工 作, 係 屬 工 程 主 辦 機 關 及 監 造 單 位 應 辦 事 項, 為 確 保 工 程 的 施 工 成 果 能 符 合 設 計 及 規 範, 主 辦 機 關 應 建 立 施 工 品 質 保 證 系 統, 設 立 監 造 組 織, 訂 定 監 造 計 畫, 並 落 實 執 行, 以 確 保 工 程 可 如 期 如 質 完 成 監 造 計 畫 應 於 簽 約 日 後 ΟΟ 日 提 出 整 體 監 造 計 畫 提 報 甲 方 審 核 並 於 開 工 前 提 供 廠 商 配 合 辦 理 監 造 單 位 應 明 確 列 出 施 工 檢 驗 停 留 點, 明 確 告 知 檢 驗 停 留 點, 以 利 廠 商 於 品 質 計 畫 中 配 合 訂 定, 並 據 以 提 出 檢 驗 申 請 5

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監 造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人 員 之 職 掌 監 造 組 織 工 作 職 掌 監 造 公 司 負 責 人 專 案 監 造 小 組 ( 監 造 工 務 所 ) 監 造 負 責 人 監 造 工 程 師 現 場 監 造 人 員 ( 品 管 受 訓 合 格 ) 6

8 權 責 分 工 表 7

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對 承 商 品 質 計 畫 及 施 工 計 畫 之 審 查 時 限 審 查 作 業 程 序 審 查 重 點 整 體 品 質 計 畫 及 分 項 品 質 計 畫 整 體 品 質 計 畫, 施 工 廠 商 應 於 開 工 前 ( 或 簽 約 日 後 ΟΟ 日 ) 函 報 監 造 單 位 審 核 分 項 品 質 計 畫 應 於 該 分 項 工 程 施 工 前 ΟΟ 日 函 報 監 造 單 位 審 核 後 施 工 分 項 品 質 計 畫 得 於 各 分 項 工 程 施 工 前 辦 理 錯 誤 樣 態 未 訂 審 查 時 限, 導 致 辦 理 或 審 查 期 程 過 久 品 質 及 施 工 計 畫 未 核 定 前 先 行 施 工 8

1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表 3.1 品 質 計 畫 審 查 意 見 表 項 次 章 節 審 查 項 目 一 二 三 四 工 程 概 要 及 客 觀 環 境 檢 討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項 目 及 適 用 計 畫 範 圍 對 象 名 詞 定 義 1. 工 地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是 否 含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2. 是 否 訂 定 工 地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職 稱 之 預 定 派 駐 人 數 管 理 責 任 3. 是 否 訂 定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相 關 人 員 ( 或 職 稱 ) 之 職 掌 ( 品 管 人 員 職 掌 應 包 括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品 質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規 定 基 本 項 目 1. 是 否 檢 討 出 日 後 應 訂 定 之 分 項 工 程 施 工 要 領 項 目 施 工 要 領 2. 是 否 提 示 施 工 要 領 內 容 基 本 大 綱 1. 是 否 檢 討 出 日 後 應 訂 定 之 分 項 工 程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項 品 質 管 理 標 目 準 2. 是 否 說 明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應 檢 討 之 項 目 3. 是 否 標 準 化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表 單 格 式 審 查 結 果 符 合 不 符 情 形 9

1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表 3.1 品 質 計 畫 審 查 意 見 表 項 次 章 節 審 查 項 目 五 六 1. 是 否 檢 討 訂 定 契 約 內 所 有 材 料 / 設 備 日 後 應 送 審 資 料 ( 例 如 型 錄 相 關 試 驗 報 告 相 關 材 料 規 範 樣 品 協 力 廠 商 相 關 證 明 資 料 等 之 事 先 審 查 程 序 訂 定 ) 及 預 訂 送 審 日 期 2. 是 否 訂 定 材 料 試 驗 室 應 符 合 之 規 定 材 料 及 施 工 檢 驗 程 序 3. 是 否 訂 定 材 料 進 場 後 對 於 材 料 狀 況 之 區 分 管 理 方 式 4. 是 否 明 確 訂 定 材 料 / 設 備 之 自 主 檢 查 程 序 5. 是 否 訂 定 向 監 造 單 位 申 請 檢 驗 或 抽 驗 之 程 序 6. 具 機 電 運 轉 類 設 備 工 程, 是 否 檢 討 出 機 電 運 轉 類 之 系 統 架 構 1. 是 否 檢 討 日 後 須 訂 定 之 分 項 工 程 自 主 檢 查 表 項 目 自 主 檢 查 表 2. 是 否 標 準 化 自 主 檢 查 表 之 表 單 3. 對 自 主 檢 查 表 之 執 行 人 員 及 不 符 合 管 制 方 式 是 否 作 適 當 說 明 審 查 結 果 符 合 不 符 情 形 10

1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表 3.1 品 質 計 畫 審 查 意 見 表 項 次 章 節 審 查 項 目 七 八 九 十 不 合 格 品 之 管 制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內 部 品 質 稽 核 文 件 紀 錄 管 理 系 統 1. 是 否 分 別 訂 定 材 料 及 施 工 之 不 合 格 品 管 制 作 業 程 序 2. 施 工 不 合 格 管 制 是 否 依 可 即 時 改 正 缺 失 及 重 大 缺 失 分 別 訂 定 有 不 同 之 管 制 方 法 1. 矯 正 措 施 辦 理 時 機 是 否 訂 定 2. 矯 正 措 施 執 行 流 程 是 否 實 際 3. 預 防 措 施 辦 理 時 機 是 否 訂 定 4. 預 防 措 施 執 行 流 程 是 否 實 際 1. 稽 核 範 圍 是 否 訂 定 2. 稽 核 頻 率 是 否 訂 定 3. 是 否 含 稽 核 後 之 缺 失 列 管 及 回 饋 是 否 分 別 訂 定 文 件 及 紀 錄 之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及 歸 檔 規 劃 符 合 審 查 結 果 不 符 情 形 監 造 工 地 負 責 ( 授 權 ) 人 : 審 查 人 : 11

1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項 次 表 4.1 整 體 施 工 計 畫 審 查 重 點 表 審 查 項 目 計 畫 書 架 構 計 畫 書 內 容 與 工 程 契 約 相 關 規 定 是 否 相 符 1. 有 否 列 出 工 程 之 主 要 施 工 項 目 及 其 材 料 規 格 或 工 法 等, 並 概 估 相 關 數 量 一 工 程 概 述 2. 工 程 契 約 內 容 如 有 特 定 語 義 名 詞, 是 否 已 適 當 定 義 清 楚 1. 有 否 依 據 設 計 圖 所 提 供 之 地 質 調 查 或 土 壤 分 析 等 資 料 進 行 詳 細 研 判 與 複 勘 2. 是 否 對 工 址 內 地 上 所 有 用 地 障 礙 物 或 既 有 設 施 有 調 查 方 法 之 說 明 二 開 工 前 置 3. 是 否 對 工 址 內 地 下 障 礙 物 或 既 有 設 施 及 管 線 之 數 量 位 置 及 深 度 等 有 調 查 方 法 及 處 置 方 式 之 說 明 作 業 *4. 蒐 集 工 址 附 近 歷 年 來 氣 溫 降 雨 颱 風 及 河 川 流 域 等 相 關 資 料 情 形, 據 以 作 為 相 關 計 畫 制 訂 之 參 考 *5. 對 可 能 受 到 施 工 開 挖 或 因 其 他 施 工 因 素 而 導 致 破 壞 龜 裂 損 毀 之 鄰 房, 提 出 鑑 定 檢 查 做 法 審 查 結 果 符 合 不 符 情 形 12

1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抽 驗 作 業 程 序 (1) 檢 討 各 項 應 管 制 之 材 料 / 設 備, 訂 定 管 制 總 表 (2) 材 料 / 設 備 審 查 核 定 程 序 (3) 對 材 料 / 設 備 抽 驗 方 式 之 分 類, 分 別 規 劃 其 抽 驗 作 業 程 序 及 所 使 用 之 品 質 抽 驗 紀 錄 表 查 證 時 機 分 檢 驗 停 留 點 檢 驗 與 隨 機 檢 驗 方 式 (4) 應 依 契 約 規 定, 說 明 對 材 料 / 設 備 送 ( 試 ) 驗 單 位 之 要 求 材 料 品 質 標 準 13

1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表 5.1 ( 工 程 ) 材 料 設 備 送 審 管 制 總 表 表 單 號 碼 : 項 次 契 約 詳 細 表 項 次 材 料 ( 設 備 ) 名 稱 契 約 數 量 是 否 取 樣 試 驗 預 定 送 審 日 期 實 際 送 審 日 期 是 否 驗 廠 驗 廠 日 期 預 定 試 驗 單 位 協 力 廠 商 資 料 送 審 資 料 ( ) 型 錄 相 關 試 驗 報 告 樣 品 其 他 審 查 日 期 審 查 結 果 備 註 ( 歸 檔 編 號 ) 註 : 本 表 單 於 開 工 後 應 請 廠 商 檢 討 提 出 預 定 送 審 及 預 定 進 場 日 期, 並 由 監 造 單 位 會 同 廠 商 定 期 檢 討 辦 理 情 形 14

1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表 5.2( 工 程 ) 材 料 設 備 檢 ( 試 ) 驗 管 制 總 表 表 單 編 號 : 項 次 契 約 詳 細 表 項 次 材 料 ( 設 備 ) 名 稱 契 約 數 量 進 場 日 期 進 場 數 量 抽 樣 日 期 抽 樣 數 量 規 定 抽 ( 取 ) 樣 頻 率 累 積 進 場 數 量 累 積 抽 樣 數 量 抽 試 驗 結 果 抽 驗 及 會 同 人 員 備 註 ( 歸 檔 編 號 ) 註 : 本 表 單 於 開 工 後 應 由 監 造 單 位 會 同 廠 商 定 期 檢 討 辦 理 情 形 15

1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應 注 意 避 免 有 下 列 情 形 : 管 理 項 目 欠 具 體 抽 查 標 準 未 量 化 抽 查 時 機 與 抽 查 頻 率 混 淆 抽 查 時 機 未 標 記 檢 驗 停 留 點 不 符 合 之 處 置 方 法 不 切 實 際 管 理 紀 錄 未 說 明 處 理 方 式 或 符 合 標 準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16

18 表 7.2 全 套 管 基 樁 工 程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 參 考 例, 抽 查 標 準 及 檢 驗 停 留 點 應 依 各 案 工 程 契 約 規 定 調 整 ) 施 工 流 程 管 理 項 目 (A) 抽 查 標 準 (B) 抽 查 時 機 抽 查 方 法 抽 查 頻 率 不 符 合 之 處 置 方 法 管 理 紀 錄 備 註 場 地 整 理 整 平 及 壓 實 平 整 及 不 沉 陷 定 位 前 目 視 1 次 重 新 整 平 及 滾 壓 施 工 日 誌 施 工 前 施 工 中 施 工 中 定 位 鑽 掘 鋼 筋 籠 製 作 水 平 位 置 偏 差 <10cm, 樁 心 檢 測 * 鑽 掘 前 高 程 如 圖 說 規 定 經 緯 儀 水 平 每 支 重 新 放 樣 檢 測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儀 基 樁 套 管 直 徑 外 徑 150cm * 鑽 掘 前 捲 尺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基 樁 套 管 璧 厚 管 厚 16mm * 鑽 掘 前 捲 尺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沉 澱 池 設 置 取 土 體 積 需 大 於 6m 3m 3m 不 定 期 捲 尺 - 重 新 設 置 自 主 檢 查 表 用 取 土 筒 或 鯊 魚 頭 取 土 不 定 期 目 視 - 更 換 照 片 套 管 位 置 偏 差 10 cm * 鑽 掘 時 捲 尺 每 支 重 新 定 位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套 管 接 合 情 形 鎖 緊 不 定 期 目 視 - 重 新 鎖 緊 照 片 鑽 掘 垂 直 精 度 <1/200 * 鑽 掘 後 超 音 波 每 支 修 正 檢 測 紀 錄 及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基 樁 長 度 60m~60.75m * 鑽 掘 後 水 尺 1 次 / 每 支 再 鑽 掘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樁 底 淤 泥 沈 澱 量 <5cm * 鑽 掘 後 水 尺 每 支 抽 淤 泥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主 筋 直 徑 32mm * 吊 放 前 捲 尺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箍 筋 直 徑 19mm * 吊 放 前 捲 尺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搭 接 長 度 40D * 吊 放 前 捲 尺 每 支 補 銲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主 筋 與 箍 筋 支 數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 吊 放 前 目 視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主 筋 長 度 每 節 10~16m * 吊 放 前 捲 尺 每 支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箍 筋 間 距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 吊 放 前 捲 尺 每 支 補 足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17

19 表 7.2 全 套 管 基 樁 工 程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 參 考 例, 抽 查 標 準 及 檢 驗 停 留 點 應 依 各 案 工 程 契 約 規 定 調 整 ) 施 工 中 施 工 中 施 工 流 程 管 理 項 目 (A) 抽 查 標 準 (B) 抽 查 時 機 抽 查 方 法 抽 查 頻 率 不 符 合 之 處 置 方 法 管 理 紀 錄 鋼 筋 籠 製 作 吊 放 鋼 筋 籠 澆 置 混 凝 土 鋼 筋 籠 護 耳 每 斷 面 6 個 間 距 3 公 尺 * 吊 放 前 目 視 每 支 更 換 吊 放 順 序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不 定 期 目 視 - 更 換 無 搭 接 長 度 10cm 不 定 期 捲 尺 - 補 銲 照 片 及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照 片 及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鋼 筋 籠 放 置 不 碰 撞 孔 壁 不 定 期 目 視 - 移 除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特 密 管 支 數 及 總 長 度 坍 度 試 驗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不 定 期 捲 尺 更 換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16cm 最 大 坍 度 18cm * 澆 置 前 氯 離 子 含 量 試 驗 0.3kg/m 3 * 澆 置 前 特 密 管 埋 入 混 凝 土 中 直 尺 氯 離 子 檢 測 儀 每 次 澆 置 時 每 次 澆 置 時 廢 棄 不 用 通 知 預 拌 場 改 善 廢 棄 不 用 通 知 預 拌 場 改 善 照 片 及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檢 測 紀 錄 及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大 於 2m 且 小 於 6m * 澆 置 時 水 尺 每 支 重 新 鑽 掘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混 凝 土 試 體 製 作 1 組 /100m 3 * 澆 置 時 鋼 模 每 支 補 作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備 註 施 工 後 樁 頭 處 理 完 整 性 檢 驗 劣 質 混 凝 土 清 除 鋼 筋 需 清 潔 不 定 期 破 碎 機 清 理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樁 頂 鋼 筋 至 少 埋 入 基 礎 1.8m 不 定 期 捲 尺 續 接 鋼 筋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基 樁 完 整 性 基 樁 需 完 整 * 澆 置 後 超 音 波 每 墩 一 處 樁 長 60m~60.75m * 澆 置 後 超 音 波 每 墩 一 處 專 業 技 師 重 新 檢 討 專 業 技 師 重 新 檢 討 檢 測 紀 錄 檢 測 紀 錄 * 為 檢 驗 停 留 點 ( 或 註 明 : 抽 查 時 機 內 除 標 示 為 不 定 期 外, 餘 皆 為 檢 驗 停 留 點 ) 18

2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檢 驗 停 留 點 或 未 符 合 需 求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應 注 意 避 免 有 下 列 情 形 : 管 理 項 目 欠 具 體, 以 致 管 理 標 準 無 法 精 確 訂 定 抽 查 標 準 未 量 化 抽 查 時 機 與 抽 查 頻 率 混 淆 不 符 合 之 處 置 方 式 不 切 實 際, 或 文 字 說 明 過 於 含 糊 抽 查 標 準 表 內 未 說 明 管 理 紀 錄 方 式 或 符 合 管 理 標 準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管 理 紀 錄 文 件, 與 管 理 項 目 不 符 19

21 20

22 21

23 22

2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檢 驗 停 留 點 或 未 符 合 需 求 施 工 抽 查 程 序 監 造 單 位 之 施 工 抽 查 時 機, 分 為 檢 驗 停 留 點 ( 限 止 點 ) 檢 驗 與 隨 機 抽 查 兩 類 對 於 不 同 之 抽 查 方 式 ( 檢 驗 停 留 點 或 隨 機 抽 查 ), 應 訂 定 不 同 之 作 業 流 程 及 相 對 使 用 之 抽 查 紀 錄 表 單 隱 蔽 部 分 或 施 工 錯 誤 將 對 後 續 施 工 造 成 較 嚴 重 影 響 者, 應 設 定 為 檢 驗 停 留 點 為 有 效 查 證 廠 商 之 施 工 品 質, 監 造 單 位 應 明 確 列 出 施 工 檢 驗 停 留 點, 明 確 告 知 檢 驗 時 點, 以 利 廠 商 於 品 質 計 畫 中 配 合 訂 定, 並 據 以 提 出 檢 驗 申 請 23

2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施 工 抽 查 程 序 ( 續 ) 監 造 單 位 為 明 確 責 任, 不 應 在 廠 商 自 主 檢 查 表 單 上 簽 證, 因 為 主 辦 機 關 或 監 造 單 位 的 稽 查 並 不 屬 於 廠 商 自 主 品 管 的 一 環 監 造 單 位 的 施 工 品 質 抽 查 紀 錄 表 的 內 容 應 包 含 監 造 單 位 審 查 廠 商 相 關 品 質 文 件 紀 錄, 以 及 赴 現 場 抽 測 結 果 監 造 單 位 在 抽 查 施 工 品 質 時, 先 確 認 施 工 廠 商 是 否 已 依 據 品 質 計 畫 進 行 各 階 段 的 自 主 品 管 工 作, 並 由 施 工 廠 商 已 完 成 自 主 檢 查 部 份 進 行 抽 查 抽 查 ( 驗 ) 結 果 應 留 下 紀 錄, 紀 錄 內 容 應 包 含 檢 查 項 目 抽 查 標 準 抽 查 位 置 抽 查 結 果 及 缺 失 情 形 等 項 目 檢 查 標 準 應 量 化 或 明 確 化, 並 應 與 材 料 品 質 標 準 /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之 管 理 標 準 一 致 24

2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工 程 名 稱 檢 查 位 置 檢 查 日 期 施 工 檢 驗 點 施 工 作 業 應 提 出 證 明 文 件 記 錄 植 生 施 工 抽 查 表 重 要 查 驗 項 目 ( 須 經 監 造 單 位 專 業 技 師 查 驗 ) 一 般 查 驗 項 目 齊 全 不 齊 全 查 驗 項 目 查 驗 細 項 查 驗 標 準 實 際 查 驗 情 形 查 驗 結 果 植 生 施 工 自 主 檢 查 表 1. 打 樁 編 柵 未 沿 等 高 線 施 作 是 否 依 等 高 線 施 作 植 生 施 工 查 驗 2. 萌 芽 樁 存 活 率 不 佳 存 活 率 80% 以 上 3. 編 柵 方 式 錯 誤 是 否 依 設 計 圖 編 柵 4. 草 蓆 覆 蓋 固 定 性 不 佳 是 否 1m 2 支, 以 U 行 鐵 絲 或 竹 片 固 定 5. 裂 隙 填 補 不 飽 實 是 否 有 灑 水 夯 實 6. 植 穴 大 小 不 符 30cm 寬,50cm 深 備 註 7. 噴 灑 草 籽 不 均 勻 檢 查 是 否 均 勻 1. 查 驗 結 果, 查 驗 合 格 者 註 明, 不 合 格 者 註 明, 如 無 需 查 驗 之 項 目 則 打 / 查 驗 標 準 及 實 際 查 驗 情 形 應 明 確 敘 述 或 量 化 尺 寸 2. 查 驗 不 合 格 者, 應 填 具 不 合 格 品 改 善 追 蹤 表 限 期 改 正 3. 查 驗 細 項 僅 為 參 考, 請 依 契 約 書 圖 予 以 詳 列 4. 需 求 單 位 在 參 考 引 用 表 格 時 尚 須 依 合 約 設 計 圖 或 施 工 計 畫 書 等 相 關 規 範 納 入 量 化 標 準 監 造 主 管 簽 名 : 監 造 人 員 簽 名 : 工 地 主 任 簽 名 : 現 場 工 程 師 簽 名 : 25

2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檢 驗 停 留 點 訂 定 檢 驗 停 留 點 之 繪 製 應 將 分 項 工 程 ( 如 擋 土 牆 橋 梁 道 路 工 程 ) 繪 製 施 工 流 程 ( 各 完 成 點 ), 並 於 旁 註 記 檢 驗 停 留 點 及 抽 查 項 目 勿 以 鋼 筋 混 凝 土 模 板 等 作 業 項 目 來 訂 定 因 無 法 判 別 檢 驗 停 留 點 為 何 有 關 監 造 單 位 監 造 檢 驗 停 留 點 ( 含 安 全 衛 生 事 項 ), 須 經 監 造 單 位 派 員 會 同 辦 理 施 工 抽 查 及 材 料 抽 驗 合 格 後, 方 得 繼 續 下 一 階 段 施 工, 並 作 為 估 驗 計 價 之 付 款 依 據 如 擅 自 進 行 下 階 段 施 工, 應 依 契 約 敲 除 重 作 並 追 究 施 工 廠 商 責 任 26

28 RC 結 構 體 施 工 檢 驗 停 留 點 ( 參 考 範 例 一 ) 27

29 RC 結 構 體 施 工 檢 驗 停 留 點 ( 參 考 範 例 一 )( 續 ) 28

30 鋁 門 窗 工 程 檢 驗 停 留 點 ( 參 考 範 例 三 ) 29

31 施 工 抽 查 標 準 表 及 施 工 檢 驗 流 程 30

3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訂 定 品 質 稽 核 範 圍 或 頻 率 品 質 稽 核 權 責 監 造 人 員 執 行 品 質 稽 核 之 權 責 品 質 稽 核 範 圍 廠 商 ( 外 部 稽 核 ): 品 質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監 造 ( 內 部 稽 核 ): 監 造 計 畫 是 否 落 實 有 效 稽 核 頻 率 定 期 稽 核 : 如 每 3 個 月 1 次 不 定 期 稽 核 : 業 主 對 品 質 事 項 頻 頻 抱 怨 時 工 程 進 度 落 後 達 10% 以 上 時 31

3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分 別 訂 定 文 件 及 紀 錄 之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文 件 管 理 系 統 如 文 件 書 信 契 約 計 畫 各 項 空 白 表 格 適 當 分 類 編 碼 規 劃 文 件 登 錄 收 發 核 定 保 存 作 廢 作 業 程 序 及 存 放 管 理 方 式 紀 錄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如 各 項 查 驗 紀 錄 會 議 紀 錄 日 報 表 施 工 照 片 等 規 劃 紀 錄 登 錄 收 發 核 定 保 存 作 廢 作 業 程 序 配 合 文 件 之 分 類 編 碼, 將 紀 錄 成 果 作 有 系 統 歸 檔 紀 錄 管 制 重 點 : 讓 主 辦 機 關 充 分 了 解 工 程 進 度 與 品 質 狀 況 32

3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未 分 別 訂 定 文 件 及 紀 錄 之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紀 錄 移 轉 及 存 檔 工 程 完 工 後, 對 紀 錄 資 料 移 轉 予 業 主 之 項 目 及 程 序 規 劃 文 件 最 終 之 存 檔 位 置 及 存 檔 年 限 各 卷 案 應 作 適 當 之 編 碼 及 製 作 總 目 錄 33

3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無 品 質 計 畫 及 施 工 計 畫 審 查 認 可 紀 錄 計 畫 書 審 查 表 審 查 後 再 主 辦 機 關 核 定 錯 誤 樣 態 無 審 查 紀 錄 表 ( 未 審 查 直 接 核 定 ) 未 確 實 審 查 無 主 辦 機 關 核 定 公 文 34

3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35

3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監 造 單 位 派 駐 現 場 人 員 ( 作 業 要 點 -11) [±1,±2] 有 無 落 實 執 行 監 造 計 畫 [±,±2] 有 無 監 督 查 證 廠 商 履 約 [±1,±2] 有 無 審 查 施 工 廠 商 之 計 畫 有 無 審 查 重 要 分 包 廠 商 及 設 備 製 商 資 格 有 無 訂 定 檢 驗 留 點, 並 於 適 當 檢 驗 項 目 會 同 廠 商 取 樣 送 驗 [±1,±2] 有 無 抽 查 施 工 作 業 及 抽 驗 材 料 設 備, 並 填 具 抽 查 ( 驗 ) 紀 錄 表 材 料 / 設 備 管 制 總 表, 或 判 讀 認 可 [±1,±2] 發 現 缺 失 時, 有 無 即 通 知 廠 限 期 改 善, 並 確 認 其 改 善 成 果 有 無 督 導 施 工 廠 商 執 行 工 地 安 全 衛 生 交 通 維 持 及 境 保 護 等 工 作 [±-1,±2] 有 無 審 核 履 約 進 度 及 履 約 估 計 價 [±-1,±2] 有 無 協 調 及 整 合 履 約 界 面 [±-1,±2] 有 無 填 報 監 造 報 表 36

3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常 見 缺 失 施 工 抽 查 無 主 要 分 項 工 程 之 檢 驗 停 留 點 檢 驗 紀 錄 現 場 有 中 等 以 上 缺 失, 抽 查 紀 錄 未 顯 示 抽 查 有 缺 失 抽 查 內 容 不 合 理, 如 混 凝 土 施 工 前 中 後 同 一 天 抽 查 完 成 材 料 / 設 備 送 審 管 制 總 表 無 管 制 總 表 管 制 總 表 內 容 不 齊 全, 如 項 目 不 齊 全 ; 總 表 內 容 填 寫 不 齊 全 判 讀 未 判 讀 併 同 辦 理 抽 驗 之 試 驗 報 告, 施 工 廠 商 品 管 人 員 未 初 判, 或 監 造 單 位 判 讀 錯 誤 37

39 表 7.3 全 套 管 基 樁 工 程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 參 考 例, 抽 查 標 準 及 檢 驗 停 留 點 應 依 各 案 工 程 契 約 規 編 定 號 調 : 整 ) 工 程 名 稱 分 項 工 程 名 稱 檢 查 位 置 檢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檢 查 時 機 檢 驗 停 留 點 隨 機 抽 查 檢 查 結 果 檢 查 合 格 有 缺 失 需 改 正 / 無 此 檢 查 項 目 施 工 前 施 工 中 檢 查 項 目 抽 查 標 準 ( 定 量 定 性 ) 樁 心 檢 測 水 平 位 置 偏 差 <7.5cm, 高 程 如 圖 說 規 定 基 樁 套 管 直 徑 基 樁 套 管 璧 厚 外 徑 150cm 管 厚 16mm 套 管 位 置 偏 差 7.5 公 分 ) 鑽 掘 垂 直 精 度 <1/200 基 樁 長 度 60m~60.75m 樁 底 淤 泥 沈 澱 量 <5cm 主 筋 直 徑 32mm 箍 筋 直 徑 19mm 搭 接 長 度 40D 主 筋 與 箍 筋 支 數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主 筋 長 度 每 節 10~16m 箍 筋 間 距 依 施 工 圖 如 附 件 鋼 筋 籠 護 耳 每 斷 面 6 個 間 距 3 公 尺 坍 度 試 驗 氯 離 子 含 量 試 驗 0.3kg/m 3 混 凝 土 試 體 製 作 1 組 /75m 3 16cm 最 大 坍 度 18cm 實 際 抽 查 情 形 ( 敘 述 抽 查 值 ) 抽 查 結 果 38

40 表 7.3 全 套 管 基 樁 工 程 施 工 抽 查 紀 錄 ( 參 考 例, 抽 查 標 準 及 檢 驗 停 留 點 應 依 各 案 工 程 契 約 規 定 調 整 ) 工 程 名 稱 分 項 工 程 名 稱 檢 查 位 置 檢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檢 查 時 機 檢 驗 停 留 點 隨 機 抽 查 檢 查 結 果 檢 查 合 格 有 缺 失 需 改 正 / 無 此 檢 查 項 目 施 工 後 檢 查 項 目 抽 查 標 準 ( 定 量 定 性 ) 基 樁 完 整 性 樁 長 基 樁 需 完 整 60m~60.75m 實 際 抽 查 情 形 ( 敘 述 抽 查 值 ) 缺 失 複 查 結 果 : 已 完 成 改 善 (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照 片 ) 未 完 成 改 善, 填 具 缺 失 改 善 追 蹤 表 進 行 追 蹤 改 善 複 查 日 期 : 年 月 日 複 查 人 員 職 稱 : 簽 名 : 備 註 : 1. 抽 查 標 準 及 實 際 檢 查 情 形 應 具 體 明 確 ( 例 : 磚 砌 完 成 後 須 不 透 光 ) 或 量 化 尺 寸 ( 例 : 磚 縫 7mm~10mm) 2. 抽 查 結 果 合 格 者 註 明, 不 合 格 者 註 明, 如 無 需 檢 查 之 項 目 則 打 / 3. 本 表 由 監 造 工 地 現 場 人 員 實 地 檢 查 後 覈 實 記 載 簽 認 監 造 主 管 簽 名 : 監 造 現 場 人 員 簽 名 : 抽 查 結 果 39

4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發 現 缺 失 時, 有 無 即 通 知 廠 限 期 改 善, 並 確 認 其 改 善 成 果 40

4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監 造 單 位 ( 續 ) 有 無 填 報 監 造 報 表 或 有 無 落 實 紀 載 錯 誤 樣 態 格 式 內 容 不 符 需 求 取 樣 試 驗 紀 錄 通 知 承 商 辦 理 事 項 重 要 紀 事 ( 如 督 導 情 形 ) 未 記 載 日 報 累 計 完 成 數 量 少 於 估 驗 計 價 數 量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或 工 期 為 九 十 日 曆 天 以 下 之 工 程, 得 由 機 關 統 一 訂 定 內 部 稽 查 程 序 及 監 造 報 表 之 填 報 方 式 與 周 期 若 屬 委 外 監 造 之 工 程, 則 一 律 按 日 填 寫 主 辦 機 關 不 宜 直 接 在 日 報 表 上 核 章 ( 建 議 另 訂 審 查 表 如 週 報 雙 週 報 來 審 查 ) 公 共 工 程 屬 建 築 物 者, 仍 應 依 本 表 辦 理 惟 該 工 程 之 監 造 人 ( 建 築 師 ), 另 應 填 報 建 築 物 ( 監 督 查 核 ) 報 告 表 41

43 工 程 名 稱 公 共 工 程 監 造 報 表 表 報 編 號 : 本 日 天 氣 : 上 午 : 下 午 : 填 報 日 期 : 年 月 日 ( 星 期 ) 預 定 完 工 實 際 完 工 日 契 約 工 期 天 開 工 日 期 日 期 期 契 約 變 更 次 數 次 工 期 展 延 天 數 天 原 契 約 : 契 約 金 額 預 定 進 度 (%) 實 際 進 度 (%) 變 更 後 契 約 : 一 工 程 進 行 情 況 ( 含 約 定 之 重 要 施 工 項 目 及 數 量 ): 二 監 督 依 照 設 計 圖 說 施 工 ( 含 約 定 之 檢 驗 停 留 點 及 施 工 抽 查 等 情 形 ): 三 查 核 材 料 規 格 及 品 質 ( 含 約 定 之 檢 驗 停 留 點 材 料 設 備 管 制 及 檢 ( 試 ) 驗 等 抽 驗 情 形 ): 四 其 他 約 定 監 造 事 項 ( 含 督 導 工 地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事 項 重 要 事 項 紀 錄 主 辦 機 關 指 示 及 通 知 廠 商 辦 理 事 項 等 ): 監 造 單 位 簽 章 : 42

4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無 施 工 計 畫 書, 或 未 符 合 需 求, 或 未 落 實 執 行 工 程 概 要 施 工 程 序 規 劃 施 工 區 規 劃 主 要 設 備 資 源 需 求 工 程 管 理 作 業 規 劃 主 要 人 力 資 源 工 程 總 預 定 進 度 表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計 畫 書 製 作 綱 要 手 冊 (PDF 格 式 (pdf)) 及 分 項 計 畫 書 撰 寫 範 例 (PDF 格 式 (pdf)) 橋 樑 工 程 整 體 施 工 計 畫 製 作 綱 要 (PDF 格 式 (zip)) 無 品 質 計 畫 書, 或 未 落 實 執 行, 或 未 符 合 需 求 43

4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人 員 之 職 掌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經 理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工 務 部 採 購 部 隸 屬 : 品 質 政 策 執 行 : 稽 核 查 證 : 品 管 人 員 現 場 工 程 師 工 地 主 任 ( 或 專 案 經 理 ) 行 政 人 員 44

4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人 員 之 職 掌 45

4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品 管 組 織 架 構 內 各 人 員 之 職 掌 46

4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工 地 人 員 執 掌 表 職 稱 職 掌 工 地 主 任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品 管 人 員 現 場 工 程 師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行 政 人 員 47

4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工 地 人 員 組 織 表 職 稱 姓 名 學 ( 經 ) 歷 證 照 工 地 主 任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品 管 人 員 現 場 工 程 師 安 全 衛 生 人 員 行 政 人 員 48

5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各 分 項 工 程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包 括 施 工 材 料 及 設 備, 內 容 : 管 理 項 目 : 應 具 體 管 理 標 準 : 應 依 契 約 規 定 量 化 檢 查 頻 率 : 應 依 契 約 規 定 量 化 檢 查 時 機 : 需 清 楚 說 明 時 間 點, 對 於 自 主 檢 查 時 點 與 限 止 點, 應 清 楚 區 分 檢 查 方 法 : 需 註 明 檢 驗 之 工 具 不 合 格 之 處 理 : 應 符 實 際 需 求 管 理 紀 錄 : 品 質 管 制 文 件 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49

5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表 施 工 流 程 材 料 管 理 項 目 管 理 標 準 檢 查 時 機 * 檢 查 方 法 檢 查 頻 率 不 合 格 之 處 理 管 理 紀 錄 備 註 施 工 前 施 工 中 施 工 後 * 為 檢 驗 停 留 點 為 自 主 檢 查 點 50

5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51

5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52

5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53

5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檢 驗 時 機 ( 含 監 造 單 位 訂 定 之 限 止 點 ) 材 料 設 備 檢 驗 程 序 (1) 材 料 設 備 選 定 前 之 送 審 流 程 (2) 材 料 設 備 進 料 前 之 管 制 程 序 (3) 材 料 設 備 檢 試 驗 單 位 之 核 備 程 序 (4) 材 料 設 備 於 進 場 後 之 管 理 (5) 材 料 設 備 檢 驗 流 程 (6) 對 材 料 設 備 檢 試 驗 結 果 之 管 制 方 法 (7) 應 用 表 單 及 使 用 說 明 施 工 檢 驗 程 序 (1) 施 工 檢 驗 流 程 (2) 對 檢 驗 結 果 之 管 制 (3) 應 用 表 單 及 使 用 方 法 54

5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各 材 料 / 設 備 及 施 工 之 檢 驗 時 機 ( 含 監 造 單 位 訂 定 之 限 止 點 ) 矩 型 排 水 溝 工 程 作 業 流 程 計 畫 施 工 放 樣 P.C 澆 置 施 工 榫 及 底 板 澆 置 溝 頂 板 模 板 及 鋼 筋 組 立 溝 牆 鋼 筋 組 立 側 模 組 立 底 板 側 模 及 鋼 筋 組 立 溝 牆 澆 置 頂 板 澆 置 回 填 夯 實 路 面 修 補 完 成 : 自 主 檢 查 點 : 檢 驗 停 留 點 55

57 圖 一 連 續 壁 工 程 施 工 檢 驗 流 程 圖 ( 參 考 範 例 ) 56 56

5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分 別 訂 定 材 料 及 施 工 之 不 合 格 品 管 制 作 業 程 序 不 合 格 材 料 及 設 備 之 管 制 儲 存 方 式 : 合 格 不 合 格 品 應 於 現 場 區 隔 儲 存 ( 並 以 顏 色 區 分 ), 避 免 誤 用 對 不 合 格 品 後 續 處 理 之 追 蹤 管 制 施 工 不 合 格 品 之 管 制 可 即 時 改 正 缺 失 : 自 主 檢 查 表 複 查,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照 片 重 大 缺 失 : 填 具 不 合 格 報 告 書 進 行 追 蹤 改 善 施 工 缺 失 頻 率 高 之 項 目, 進 行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57

59 58

6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執 行 時 機 或 流 程 1. 矯 正 措 施 矯 正 所 關 切 的 不 是 缺 失 本 身, 而 是 確 保 不 符 合 事 項 不 再 發 生 的 管 制 流 程 為 防 止 不 符 合 事 項 再 度 發 生, 廠 商 應 依 所 訂 定 之 矯 正 時 機 適 時 辦 理 矯 正 措 施, 追 究 並 消 除 現 存 不 符 合 事 項 之 原 因, 俾 持 續 改 進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之 有 效 性 所 採 行 措 施, 可 包 括 對 程 序 與 制 度 面 之 修 改 (1) 矯 正 作 業 辦 理 時 機 之 訂 定 ( 依 缺 失 發 生 之 頻 率 缺 失 之 嚴 重 性 等 ) (2) 矯 正 措 施 執 行 之 流 程 (3) 矯 正 結 果 之 紀 錄 (4) 矯 正 措 施 成 效 之 評 估 方 法 (5) 相 關 應 用 表 單 及 使 用 說 明 59

6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矯 正 措 施 矯 正 時 機 : 同 一 材 料, 發 生 同 一 缺 失 達 2 次 以 上 施 工 缺 失 發 生 率 超 過 20% 以 上 時 經 認 定 屬 重 大 異 常 或 缺 失 時 接 獲 業 主 對 品 質 不 良 之 抱 怨 時 矯 正 流 程 : 不 符 合 原 因 調 查 結 果 矯 正 措 施 和 成 效 評 估 品 管 人 員 應 辦 理 品 管 統 計 分 析, 並 依 統 計 結 果, 對 於 不 符 合 事 項 提 出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且 對 矯 正 結 果 辦 理 追 蹤, 並 留 存 紀 錄 60

6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執 行 時 機 或 流 程 2. 預 防 措 施 採 取 必 要 之 預 防 措 施, 以 消 除 潛 在 不 符 合 之 原 因, 以 防 止 不 符 合 狀 況 之 再 發 生 預 防 可 以 廣 義 的 定 義 在 事 前 與 防 患 未 然 但 是 此 處 所 強 調 的 是 事 後 的 不 合 格 品 及 缺 失 分 析 檢 討, 以 回 饋 到 下 一 階 段 之 施 工 或 專 案 (1) 採 行 預 防 措 施 之 時 機 (2) 預 防 措 施 之 執 行 流 程 (3) 所 採 行 措 施 之 結 果 紀 錄 (4) 預 防 措 施 成 效 之 評 估 方 法 61

6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執 行 時 機 或 流 程 預 防 : 消 除 潛 在 不 符 合 之 原 因, 以 防 止 不 符 合 狀 況 之 再 發 生 採 行 預 防 措 施 之 時 機 經 執 行 矯 正 措 施 後, 著 有 成 效 其 他 類 似 工 程 專 案, 有 重 大 施 工 缺 失 或 災 害 發 生 時, 則 先 行 檢 討 預 防 之 發 現 有 不 利 品 質 之 潛 在 問 題 時 62

6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未 訂 定 內 部 品 質 稽 核 範 圍 或 頻 率 品 質 稽 核 權 責 說 明 品 管 人 員 ( 或 品 管 部 門 ) 執 行 內 部 品 質 稽 核 之 權 責 對 工 地 施 工 人 員 落 實 品 質 制 度 程 度 所 作 稽 核 品 質 稽 核 範 圍 稽 核 頻 率 定 期 稽 核 : 如 每 3 個 月 1 次 不 定 期 稽 核 : 業 主 對 品 質 事 項 頻 頻 抱 怨 時 工 程 進 度 落 後 達 10% 以 上 時 63

65 解 釋 函 -3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6 日 發 文 字 號 : 工 程 管 字 第 號 Q: 有 關 承 包 商 之 施 工 日 誌, 監 造 單 位 需 否 簽 名 或 蓋 章? A: 依 工 程 會 97 年 1 月 8 日 工 程 管 字 第 號 函 頒 之 公 有 建 築 物 施 工 階 段 契 約 約 定 權 責 分 工 表 及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階 段 契 約 約 定 權 責 分 工 表 規 定, 監 造 單 位 負 責 審 查 承 包 商 依 契 約 提 送 之 施 工 日 誌, 除 契 約 另 有 規 定 外, 監 造 單 位 不 須 在 施 工 日 誌 簽 名 或 蓋 章 惟 為 明 責 任, 監 造 單 位 審 查 結 果, 應 留 存 紀 錄 備 查 64

6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施 工 日 誌 未 落 實 執 行 或 未 依 規 定 制 定 格 式 或 記 載 不 完 整 施 工 日 誌 填 寫 人 員 (1) 依 營 造 業 法 第 30 規 定, 須 置 工 地 主 任 者, 由 工 地 主 任 簽 章 (2) 依 營 造 業 法 第 32 條 第 2 項 規 定, 免 置 工 地 主 任 者, 由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或 指 定 專 人 簽 章 (3) 廠 商 非 屬 營 造 業 者, 由 工 地 負 責 人 簽 章 重 要 事 項 記 錄 包 含 (1) 主 辦 機 關 及 監 造 單 位 指 示 (2) 工 地 遇 緊 急 異 常 狀 況 之 通 報 處 理 情 形 (3) 本 日 是 否 由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督 察 按 圖 施 工 解 決 施 工 技 術 問 題 等 公 共 工 程 屬 建 築 物 者, 應 填 寫 建 築 物 施 工 日 誌 65

6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施 工 日 誌 未 落 實 執 行 或 未 依 規 定 制 定 格 式 或 記 載 不 完 整 填 寫 內 容 依 施 工 計 畫 書 執 行 按 圖 施 工 概 況 ( 含 約 定 之 重 要 施 工 項 目 及 完 成 數 量 等 ) 工 地 材 料 管 理 概 況 ( 含 約 定 之 重 要 材 料 使 用 狀 況 及 數 量 等 ) 工 地 人 員 及 機 具 管 理 依 規 定 應 設 置 技 術 士 之 專 業 工 程 工 地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事 項 之 督 導 公 共 環 境 與 安 全 之 維 護 及 其 他 工 地 行 政 事 務 施 工 取 樣 試 驗 紀 錄 通 知 協 力 廠 商 辦 理 事 項 重 要 事 項 紀 錄 66

68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日 誌 表 報 編 號 : 本 日 天 氣 : 上 午 : 下 午 :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 星 期 ) 工 程 名 稱 承 攬 廠 商 名 稱 核 定 工 期 天 累 計 工 期 天 剩 餘 工 期 天 工 期 展 延 天 數 天 開 工 日 期 年 月 日 完 工 日 期 年 月 日 預 定 進 度 (%) 實 際 進 度 (%) 一 依 施 工 計 畫 書 執 行 按 圖 施 工 概 況 ( 含 約 定 之 重 要 施 工 項 目 及 完 成 數 量 等 ): 施 工 項 目 單 位 契 約 數 量 本 日 完 成 數 量 累 計 完 成 數 量 備 註 營 造 業 專 業 工 程 特 定 施 工 項 目 A. B. 二 工 地 材 料 管 理 概 況 ( 含 約 定 之 重 要 材 料 使 用 狀 況 及 數 量 等 ): 材 料 名 稱 單 位 設 計 數 量 本 日 使 用 數 量 累 計 使 用 數 量 備 註 三 工 地 人 員 及 機 具 管 理 ( 含 約 定 之 出 工 人 數 及 機 具 使 用 情 形 及 數 量 ): 工 別 本 日 人 數 累 計 人 數 機 具 名 稱 本 日 使 用 數 量 累 計 使 用 數 量 四 本 日 施 工 項 目 是 否 有 須 依 營 造 業 專 業 工 程 特 定 施 工 項 目 應 置 之 技 術 士 種 類 比 率 或 人 數 標 準 表 規 定 應 設 置 技 術 士 之 專 業 工 程 : 有 無 ( 此 項 如 勾 選 有, 則 應 填 寫 後 附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日 誌 之 技 術 士 簽 章 表 ) 五 工 地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事 項 之 督 導 公 共 環 境 與 安 全 之 維 護 及 其 他 工 地 行 政 事 務 : 六 施 工 取 樣 試 驗 紀 錄 : 七 通 知 協 力 廠 商 辦 理 事 項 : 八 重 要 事 項 記 錄 : 簽 章 : 工 地 主 任 ( 註 3): 67

69 68

7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無 品 管 自 主 檢 查 表 或 未 落 實 執 行 或 檢 查 標 準 未 定 量 化 值 錯 誤 樣 態 屬 重 要 施 工 項 目, 但 無 自 主 檢 查 ( 只 有 鋼 筋 模 板 混 凝 土 自 主 檢 查 表 ) 檢 查 位 置 及 檢 查 時 機 未 填 寫 檢 查 標 準 未 量 化 或 定 性 實 際 檢 查 值 未 填, 直 接 判 定 結 果 合 格 檢 查 標 準 和 檢 查 值 無 法 比 對 ( 較 ) 檢 查 內 容 填 寫 筆 跡 與 簽 名 筆 跡 不 同 ( 代 工 ) 檢 查 人 未 簽 名 或 以 蓋 章 代 替 未 編 碼 ( 編 號 未 填 ) 69

7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無 品 管 自 主 檢 查 表 或 未 落 實 執 行 或 檢 查 標 準 未 定 量 化 值 ( 續 ) 錯 誤 樣 態 檢 查 全 部 合 格, 但 現 場 有 諸 多 缺 失 現 場 無 該 檢 查 項 目, 但 檢 查 結 果 為 合 格 檢 查 內 容 或 結 果 不 合 理 施 工 前 中 後 同 一 天 檢 查 完 成 ( 如 混 凝 土 澆 置 拆 模 同 一 天 檢 查 完 成 ) 填 寫 之 檢 測 值 與 現 場 情 形 明 顯 不 同, 顯 示 自 主 檢 查 流 於 形 式 材 料 規 格 檢 驗 ( 檢 查 ) 與 施 工 自 主 檢 查 宜 分 開 施 實 及 分 別 紀 錄, 以 利 現 場 自 主 檢 查 執 行 自 主 檢 查 表 應 由 現 場 施 工 人 員 執 行 檢 查, 不 宜 由 品 管 人 員 執 行 檢 查 70

7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自 主 檢 查 表 之 設 計 為 避 免 施 工 錯 誤 之 發 生 假 如 你 拿 到 一 張 自 主 檢 查 表 到 了 工 地, 而 無 法 依 照 項 目 去 檢 查, 或 無 法 確 認 施 工 之 對 與 錯, 則 此 檢 查 表 就 失 去 效 用 內 容 :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結 果 含 標 準 值 及 檢 測 ( 查 ) 值 檢 查 結 果 之 記 錄 等 欄 位 自 主 檢 查 表 內 之 檢 查 值 須 依 照 契 約 設 計 圖 說 及 施 工 規 範 所 訂 之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訂 定 71

7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之 執 行 自 主 檢 查 表 係 針 對 某 一 特 定 工 作 項 目 之 施 工 成 果 加 以 檢 查 非 廣 泛 的 作 業 流 程 來 管 制 自 主 檢 查 表 係 由 工 地 現 場 工 程 師 ( 施 工 人 員 ) 檢 查, 完 畢 後 應 當 場 簽 名 不 應 事 後 以 蓋 章 方 式 處 理 72

7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於 製 作 時 應 注 意 以 下 事 項 : 自 主 檢 查 表 內 容 之 訂 定, 應 依 施 工 要 領 所 檢 討 出 之 施 工 順 序, 依 序 列 出 檢 查 之 項 目 依 品 質 管 理 標 準 訂 定 檢 查 標 準 表 單 的 簽 證 欄 位 不 應 該 有 主 辦 機 關 或 監 造 單 位 的 簽 證 欄 位, 因 為 主 辦 機 關 或 監 造 單 位 的 查 核 並 不 屬 於 廠 商 自 主 品 管 的 一 環 品 管 人 員 稽 核 自 主 檢 查 之 填 寫 詳 實 度, 除 對 自 主 檢 查 表 須 予 以 查 閱 外, 另 應 透 過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作 經 常 性 之 稽 核, 以 確 認 自 主 檢 查 作 業 是 否 落 實 執 行 自 主 檢 查 表 是 工 作 現 場 的 檢 查 使 用 表 單, 檢 查 標 準 應 非 常 明 確 自 主 檢 查 的 方 法 如 係 抽 樣 檢 查, 應 紀 錄 檢 查 的 點 ( 位 置 ) 與 結 果 73

7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自 主 檢 查 表 ( 續 ) 施 工 中 經 檢 查 不 符 合 情 形 ( 可 即 時 改 正 或 屬 重 大 異 常 ) 處 置 及 管 制 方 式, 並 與 不 合 格 品 之 管 制 及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連 結 編 排 分 類 號 碼 次 數 頁 數 等, 並 儲 存 檢 查 查 紀 錄, 易 於 查 證 74

76 75

77 工 程 名 稱 自 主 檢 查 表 編 號 : 分 項 工 程 名 稱 協 力 廠 商 檢 查 位 置 檢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檢 查 時 機 施 工 前 施 工 中 檢 查 施 工 完 成 檢 查 檢 查 結 果 檢 查 合 格 有 缺 失 需 改 正 / 無 此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項 目 設 計 圖 說 規 範 之 檢 查 標 準 ( 定 量 定 性 ) 實 際 檢 查 情 形 ( 敘 述 檢 查 值 ) 檢 查 結 果 缺 失 複 查 結 果 : 已 改 善 完 成 (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之 照 片 ) 未 改 善 完 成 ( 填 缺 失 改 善 追 蹤 表, 繼 續 追 蹤 ) 複 查 日 期 : 年 月 日 複 查 人 員 職 稱 : 簽 名 : 備 註 : 1. 檢 查 結 果 及 檢 查 情 形 應 具 體 明 確 ( 例 : 磚 砌 完 成 後 需 不 透 光 ) 或 量 化 尺 寸 ( 例 : 磚 縫 7m~10mm) 2. 檢 查 結 果 合 格 者 註 明, 不 合 格 者 註 明, 如 無 需 檢 查 項 目 則 打 / 3. 嚴 重 缺 失 缺 失 複 查 未 能 及 時 完 成 改 善, 應 填 具 不 合 格 品 管 制 表 進 行 追 蹤 改 善, 本 表 單 可 先 行 存 檔 4. 本 表 由 工 地 現 場 施 工 人 員 實 地 檢 查 後 覆 實 記 載 簽 認 工 地 主 任 簽 名 : 現 場 施 工 人 員 簽 名 ( 檢 查 人 員 ): 76

7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對 材 料 檢 ( 試 ) 驗 報 告 未 予 審 查 或 無 材 料 / 設 備 進 料 及 送 審 管 制 總 表 依 據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97 年 11 月 18 日 工 程 管 字 第 號 函 屬 施 工 廠 商 依 據 契 約 執 行 之 材 料 檢 驗 或 併 同 監 造 單 位 抽 驗 辦 理 之 試 驗 報 告 者 則 由 施 工 廠 商 品 管 人 員 初 判 再 由 監 造 單 位 複 判 除 契 約 另 有 規 定 外, 屬 監 造 單 位 材 料 抽 驗 之 試 驗 報 告 者 由 監 造 單 位 自 行 判 讀, 不 須 施 工 廠 商 品 管 人 員 初 判 77

79 78

80 79

8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環 境 保 護 施 工 安 全 衛 生 等 履 約 事 項 無 缺 失 矯 正 預 防, 或 缺 失 未 追 蹤 改 善, 或 未 落 實 執 行 缺 失 追 蹤 改 善 : 即 不 合 格 品 管 制 之 執 行 可 即 時 改 正 缺 失 : 自 主 檢 查 表 複 查,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照 片 重 大 缺 失 : 填 具 不 合 格 報 告 書 進 行 追 蹤 改 善 施 工 缺 失 頻 率 高 之 項 目, 進 行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80

82 不 合 格 報 告 書 81

8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品 管 人 員 [-1,-2] ( 刪 除 ) [±1,±2] 未 執 行 品 質 稽 核, 如 稽 核 自 主 檢 查 表 之 檢 查 項 目 檢 查 結 果 是 否 詳 實 記 錄 等 ( 品 管 要 點 -6) [±1,±2] 未 做 品 管 統 計 分 析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之 提 出 及 追 蹤 ( 品 管 要 點 -6) [±1,±2] 未 依 據 契 約 設 計 圖 說 規 範 相 關 技 術 法 規 及 參 考 品 質 計 畫 製 作 綱 要 等, 訂 定 品 質 計 畫, 據 以 推 動 實 施 ( 品 管 要 點 -6) [±1,±2] 品 質 文 件 紀 錄 管 理 未 妥 適 ( 品 管 要 點 -6) [±1,±2] 不 合 格 品 之 管 制 未 依 約 處 置 82

84 83

8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1,±2] 未 查 核 施 工 計 畫 書, 並 於 認 可 後 簽 名 或 蓋 章 ( 營 造 業 法 第 35 條 ) [±1,±2] 未 於 開 工 竣 工 報 告 文 件 及 工 程 查 報 表 簽 名 或 蓋 章 ( 營 造 業 法 第 35 條 ) [±1,±2] 未 督 察 按 圖 施 工 解 決 施 工 技 術 問 題 ( 營 造 業 法 第 35 條 ) [±1,±2] 未 於 查 驗 工 程 時 到 場 說 明, 並 於 工 程 查 驗 文 件 簽 名 或 蓋 章 等 ( 營 造 業 法 第 35 條 ) [±1,±2] 未 督 導 現 場 施 工 人 員 及 品 管 人 員, 落 實 執 行 契 約 規 範 ( 品 管 要 點 -7) [±1,±2] 未 填 具 督 察 紀 錄 表 ( 品 管 要 點 - 7) 或 未 落 實 紀 載 84

8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督 察 紀 錄 表 填 報 時 機 : (1) 依 公 共 工 程 施 工 日 誌 填 表 人 要 求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督 察 按 圖 施 工 解 決 施 工 技 術 問 題 (2) 依 營 造 業 法 第 35 條 第 3 項 規 定 督 察 按 圖 施 工 時 查 驗 或 驗 收 工 程 (3) 各 機 關 於 契 約 中 約 定 填 報 時 機 及 頻 率, 應 明 示 於 施 工 計 畫 中 公 共 工 程 屬 建 築 物 者, 依 營 造 業 法 第 41 條 第 1 項 規 定 辦 理 督 察 時, 督 察 紀 錄 表 應 檢 送 地 方 主 管 建 築 機 關 備 查 85

8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工 地 主 任 ( 營 造 業 法 第 32 條 ) [±1,±2] 未 依 施 工 計 畫 書 執 行 按 圖 施 工 [±1,±2] 未 按 日 填 報 施 工 日 誌 [±1,±2] 未 管 理 工 地 之 人 員 機 具 及 材 料 等 [±1,±2] 未 辦 理 工 地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事 項 之 督 導 公 共 環 境 與 安 全 之 維 護 及 其 他 工 地 行 政 事 務 等 86

8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 含 勞 工 安 全 管 理 師 勞 工 衛 生 管 理 師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及 甲 乙 丙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 未 執 行 下 列 事 項 :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之 標 案 : [±2,±4] 有 無 交 付 承 攬 之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項 [±1,±2] 有 無 於 高 空 工 作 車 車 輛 系 營 建 機 械 起 重 機 等 之 定 期 檢 查 使 用 高 空 工 作 車 起 重 機 假 設 工 程 設 備 之 檢 點 擋 土 支 撐 構 築 露 天 開 挖 施 工 構 台 構 築 建 築 物 拆 除 等 作 業 檢 點 及 現 場 巡 視 [±1,±2] 有 無 辦 理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1,±2] 有 無 辦 理 職 業 災 害 調 查 處 理 [±2,±4] 有 無 安 全 衛 生 經 費 之 編 列 [±2,±4] 有 無 常 駐 工 地 執 行 職 務 [±2,±4] 有 無 辦 理 定 期 檢 查 重 點 檢 查 作 業 檢 點 及 現 場 巡 視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管 理 及 自 動 檢 查 辦 法 第 12 條 之 1 加 強 公 共 工 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第 5 點 及 第 6 點 ) 87

8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承 攬 廠 商 ( 續 )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 含 勞 工 安 全 管 理 師 勞 工 衛 生 管 理 師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及 甲 乙 丙 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主 管 ) 未 執 行 下 列 事 項 : 查 核 金 額 以 上 之 標 案 ( 除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標 案 之 查 核 事 項 外, 尚 包 含 下 列 事 項 ): [±2,±4] 有 無 於 工 地 環 境 或 營 造 作 業 危 害 之 辨 識 評 估 及 控 制, 依 主 要 危 害 訂 定 安 全 衛 生 作 業 標 準 [±1,±2] 有 無 於 高 空 工 作 車 車 輛 系 營 建 機 械 起 重 機 等 機 械 施 工 架 施 工 構 台 模 板 支 撐 架 等 設 備 或 器 具 之 管 理 [±1,±2] 有 無 辦 理 機 械 設 備 安 全 衛 生 之 採 購 管 理 [±1,±2] 有 無 辦 理 個 人 防 護 具 管 理 [±1,±2] 有 無 辦 理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1,±2] 有 無 虛 驚 事 故 之 調 查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管 理 及 自 動 檢 查 辦 法 第 12 條 之 1 加 強 公 共 工 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作 業 要 點 第 5 點 及 第 6 點 ) 88

9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混 凝 土 澆 置 搗 實 不 良 有 蜂 窩 契 約 改 善 規 定 ( 清 除 水 浸 潤 嵌 平 修 飾 養 護 ) 澆 置 計 畫 施 工 縫 : 新 舊 混 凝 土 接 縫 應 先 舖 墊 同 水 灰 比 之 水 泥 砂 漿 3~5 公 分 89

9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澆 置 搗 實 不 良 有 冷 縫 模 板 不 宜 組 立 太 長 設 置 伸 縮 縫 90

9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澆 置 搗 實 不 合 規 範 有 冷 縫 蜂 窩 孔 洞 91

9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澆 置 搗 實 不 合 規 範 有 冷 縫 蜂 窩 孔 洞 92

9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澆 置 搗 實 不 合 規 範 有 冷 縫 蜂 窩 孔 洞 93

95 冷 縫 : 澆 置 混 凝 土 時 未 適 當 控 制 時 間, 使 已 施 工 之 混 凝 土 過 度 硬 化 或 凝 結, 造 成 新 灌 注 之 混 凝 土 無 法 與 之 結 成 一 體 而 形 成 之 縫 隙 發 生 原 因 : 一 般 在 熱 天 或 有 風 之 狀 況 下, 因 高 溫 及 水 分 蒸 發 消 失 太 快, 最 易 發 生 冷 縫 現 象 1. 氣 溫 25 以 上, 停 頓 時 間 超 過 100 分 鐘 2. 氣 溫 未 達 25, 停 頓 時 間 超 過 120 分 鐘 對 結 構 物 影 響 : 1. 易 產 生 漏 水 現 象 2. 剪 應 力 等 於 零 缺 失 改 善 : 1. 延 緩 混 凝 土 凝 結 : (1) 使 用 緩 凝 劑 (2) 噴 霧 或 覆 蓋 以 保 持 混 凝 土 表 面 濕 度 2. 增 加 黏 結 力 : 於 已 施 工 完 成 之 混 凝 土 面 舖 敷 一 層 水 泥 漿, 再 澆 置 新 混 凝 土 3. 施 工 計 畫 (1) 避 免 新 舊 混 凝 土 澆 置 時 間 間 隔 過 久 (2) 增 加 人 力 和 設 備, 以 加 速 施 工 94

96 蜂 窩 : 澆 置 混 凝 土 時, 搗 實 不 徹 底, 在 表 面 局 部 出 現 空 洞, 類 似 蜂 窩 的 窟 窿 發 生 原 因 : 1. 混 凝 土 搗 實 不 良 2. 混 凝 土 拌 合 時 間 不 夠, 未 拌 合 均 匀 3. 混 凝 土 預 拌 超 過 初 凝 時 間, 造 成 粒 料 分 離 4. 瀉 槽 出 口 與 澆 置 面 落 差 過 高, 造 成 粒 料 分 離 5. 混 凝 土 未 分 層 澆 置 ( 每 層 約 45 公 分 ) 或 搗 實 不 徹 底 6. 模 板 密 合 度 不 足, 出 現 漏 漿 現 象 對 結 構 物 影 響 : 1. 降 低 結 構 物 強 度 2. 降 低 混 凝 土 水 密 性 缺 失 改 善 : 1. 輕 微 : 將 蜂 窩 洗 刷 乾 净 後, 用 原 匹 配 混 凝 土 強 度 的 水 泥 砂 漿 抹 平 壓 實 2. 中 等 : 去 除 蜂 窩 薄 弱 鬆 散 顆 粒, 刷 洗 乾 淨 後, 再 使 用 環 氧 樹 脂 拌 合 水 泥 粉 刷 填 塞 並 搗 實 3. 嚴 重 : 蜂 窩 面 積 或 深 度 足 以 影 響 結 構 物 強 度 或 水 密 性, 打 除 重 做 95

9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養 護 不 良, 於 完 成 面 上 形 成 許 多 裂 縫 模 板 ) 路 基 整 平 壓 實 抹 平 掃 紋 養 護 ( 養 護 劑 ) 避 免 在 烈 日 及 強 風 下 澆 置 裂 縫 0.4mm 時 應 進 行 補 強 96

98 模 板 施 工 : 將 模 板 組 立 以 便 於 結 構 物 混 凝 土 灌 漿 的 過 程 包 括 安 裝 支 撐 及 拆 模 等 若 安 裝 不 良, 會 發 生 漏 漿, 結 構 物 變 形, 崩 塌 毀 壞, 造 成 生 命 財 產 損 失 發 生 原 因 : 1. 模 板 組 立 尺 寸 不 足, 支 撐 不 良 2. 無 精 確 計 算 模 板 承 載 力 3. 拆 模 過 早, 拆 模 時 震 動 或 衝 擊 已 完 成 之 混 凝 土 結 構 物 4. 隨 意 以 鋼 板 替 換 木 質 模 板 對 結 構 物 影 響 : 1. 漏 漿, 結 構 物 變 形, 灌 漿 過 程 中 發 生 崩 塌 損 壞 2. 混 凝 土 未 達 預 定 強 度 前 拆 模, 造 成 結 構 物 變 形 甚 至 倒 塌 3. 尺 寸 不 足, 影 響 結 構 物 安 全 缺 失 改 善 : 1. 確 實 檢 查, 發 現 模 板 施 工 不 良, 立 刻 加 強 2. 發 生 漏 漿, 盡 速 填 補 漏 洞 3. 結 構 物 若 發 生 變 形 或 尺 寸 不 合, 則 拆 除 重 做 97

9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完 成 面 垂 直 及 水 平 度 不 合 規 範 原 因 : 側 向 支 撐 不 足, 混 凝 土 澆 置 時 造 成 模 板 變 形 98

10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完 成 面 垂 直 及 水 平 度 不 合 規 範 99

10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完 成 面 垂 直 及 水 平 度 不 合 規 範 100

10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完 成 面 垂 直 及 水 平 度 不 合 規 範 擋 土 牆 模 板 組 立 應 加 側 向 支 撐 101

10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混 凝 土 澆 置 有 爆 模 之 現 象 102

10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主 筋 主 筋 或 箍 筋 未 綁 紮 固 定 確 實 或 箍 ( 繫 ) 筋 彎 鉤 綁 紮 繫 筋 未 鉤 在 主 筋 103

10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主 筋 或 箍 筋 未 綁 紮 固 定 確 實 或 箍 ( 繫 ) 筋 彎 鉤 綁 紮 104

10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主 筋 或 箍 筋 未 綁 紮 固 定 確 實 或 箍 ( 繫 ) 筋 彎 鉤 綁 紮 105

10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主 鋼 筋 號 數 不 符 或 數 量 不 符 或 間 距 不 足 鋼 筋 間 距 不 一 致 將 影 響 品 質

10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鋼 筋 搭 接 集 中 同 一 斷 面 配 置 過 度 緊 密 ( 小 於 25mm), 影 響 混 凝 土 澆 置 107

10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未 使 用 間 隔 器 與 墊 塊, 導 致 鋼 筋 間 距 不 一 致 及 保 護 層 不 足, 其 上 並 有 混 凝 土 殘 渣 保 護 層 每 增 加 1 cm, 約 可 提 升 結 構 壽 命 10 年 ( 引 錄 自 內 政 部 建 研 所 綠 建 築 解 說 與 評 估 手 冊 ) 108

110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鋼 筋 任 意 堆 置, 未 妥 善 進 行 維 護, 致 鋼 筋 生 鏽 情 形 嚴 重 109

111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鋼 筋 未 用 冷 切 直 接 在 整 束 鋼 筋 上 切 燒, 易 降 低 鋼 筋 品 質 及 損 及 未 切 割 之 鋼 筋 110

112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使 用 之 模 板 老 舊 111

113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使 用 之 模 板 老 舊 112

114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模 板 組 立 間 隙 太 大, 造 成 混 凝 土 漏 漿 情 形 嚴 重 間 隙 3mm 時 會 漏 漿 113

115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路 床 回 填 料 含 有 建 築 廢 棄 物 及 雜 物 114

116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擋 土 牆 洩 水 孔 間 距 排 列 不 整 齊 115

117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施 工 ( 續 ) 擋 土 牆 洩 水 孔 間 距 排 列 不 整 齊 116

118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查 核 缺 失 改 善 缺 失 改 善 注 意 事 項 : 1. 缺 點 規 劃 設 計 問 題 及 建 議 及 其 他 建 議 均 需 回 復 改 善 或 處 理 情 形, 並 將 改 善 對 策 及 結 果 填 報 於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改 善 對 策 及 結 果 表 2. 品 質 管 理 制 度 缺 失 改 善 結 果, 需 檢 附 佐 證 資 料 ( 僅 需 檢 附 修 訂 部 分, 勿 整 本 檢 附 ) 3. 施 工 品 質 缺 失 改 善 結 果 需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之 照 片 ( 同 一 角 度 拍 攝 加 註 日 期, 並 於 各 說 明 欄 說 明 改 善 過 程 ) 117

119 貳 查 核 常 見 缺 失 - 查 核 缺 失 改 善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改 善 對 策 及 結 果 表, 填 寫 注 意 事 項 : 1. 缺 點 及 建 議 事 項 需 逐 項 填 寫, 並 加 註 缺 失 編 號 2. 改 善 對 策 及 結 果 應 有 具 體 內 容 及 說 明, 勿 僅 說 明 如 附 件 如 照 片 已 改 善 完 成 爾 後 改 善 或 遵 照 辦 理 等 不 具 體 文 字 敘 述 另 監 造 單 位 及 廠 商 改 善 成 果 需 經 機 關 審 查 確 認, 故 該 欄 位 應 以 機 關 立 場 說 明 改 善 成 效 3. 查 核 缺 失 改 善 對 策 及 結 果, 建 議 主 辦 機 關 審 查 人 員 於 完 成 日 期 欄 位 逐 一 確 認 簽 章 4. 完 成 改 善 日 期 不 要 漏 填, 附 件 依 序 編 碼 排 列 5. 各 單 位 ( 廠 商 監 造 單 位 機 關 ) 核 章 欄 位 依 規 定 逐 一 核 章 確 認 ( 主 辦 機 關 核 章 欄 位 以 機 關 首 長 為 限 ) 118

120 附 件 缺 失 改 善 追 蹤 表 範 例 1 附 件 2 附 件 3 附 件 標 示 各 單 位 人 員 逐 一 核 章 119

121 鋼 筋 自 主 檢 查 表 檢 查 不 確 實 廠 商 : 由 品 管 人 員 加 強 查 閱 及 稽 核 自 主 檢 查 執 行 結 果, 並 確 實 要 求 檢 查 人 填 報 檢 查 標 準 及 實 際 檢 測 值 ( 如 附 件 一 ) 監 造 : 於 限 止 點 查 核 時 一 併 檢 查 承 包 商 之 自 主 檢 查 是 否 確 實 落 實, 並 要 求 承 攬 廠 商 之 檢 查 人 將 檢 查 數 值 填 報 於 自 主 檢 查 表 中, 如 再 有 發 現 有 檢 查 不 確 實 情 事, 將 加 強 限 止 點 之 查 核 頻 率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缺 失 改 善 追 蹤 表 範 例 120

122 缺 失 改 善 追 蹤 表 範 例 0k+xxx 擋 土 牆 之 混 凝 土 搗 實 不 良 有 蜂 窩 現 象 參 契 約 混 凝 土 施 工 說 明 書 之 普 通 表 面 修 飾 規 定 予 以 改 善, 改 善 步 驟 如 后 : 1. 將 蜂 窩 處 澈 底 清 除 2. 以 水 浸 潤 三 小 時 3. 用 與 原 混 凝 土 同 一 比 例 之 水 泥 砂 漿 嵌 平 4. 將 修 飾 表 面 修 飾 平 整 5. 以 濕 治 法 養 護 七 日 6. 檢 附 改 善 前 中 後 照 片 表 乙 份 ( 如 附 件 二 ) 附 件 1 附 件 2 附 件 3 121

123 附 件 佐 證 文 件 改 善 後 所 執 行 之 文 件 ( 影 本 ) 1 附 件 2 附 件 3 122

124 工 程 名 稱 : 日 期 : 缺 失 項 目 : 位 置 : 照 片 範 例 改 善 照 片 表 ( 改 善 前 中 後 同 一 角 度 拍 攝 ) 說 明 : ( 改 善 前 ) 94.xx.xx 地 下 室 側 牆 蜂 窩 及 鑿 除 說 明 : ( 改 善 中 ) 94.xx.xx 以 同 一 比 例 之 水 泥 砂 漿 嵌 平 說 明 : ( 改 善 後 ) 94.xx.xx 改 善 完 成 工 程 名 稱 : 工 程 附 件 2 附 件 3 工 程 名 稱 請 記 得 填 改 善 前 中 後 應 註 明 日 期 改 善 前 : 應 填 寫 查 核 缺 失 內 容 改 善 中 : 應 敘 述 改 善 過 程 中 如 何 做 之 各 重 點 步 驟 改 善 後 : 應 說 明 是 否 確 已 改 善 完 成 123

125 片 或 說 明 欄 內 無 日 期 照 說 明 部 分 錯 誤 改 善 照 片 表 ( 改 善 前 中 後 同 一 角 度 拍 攝 ) 工 程 名 稱 : 工 程 前 中 後 照 片 正 確 附 件 3 錯 誤 範 例 改 善 說 明 前 中 後 均 寫 缺 點 內 容 ( 改 善 過 程 說 明 不 清 楚 ) 正 確 作 法 說 明 照 片 改 善 內 容 ( 如 說 明 : 以 切 割 器 切 割, 重 新 施 作 伸 縮 縫 ) 124

126 錯 誤 照 片 ( 未 同 一 角 度 改 善 照 片 表 ( 改 善 前 中 後 同 一 角 度 拍 攝 工 程 名 稱 : 工 程 ) ) 125

127 126

128 參 結 論 為 確 保 材 料 品 質, 工 程 會 要 求 各 工 程 施 工 查 核 小 組 自 102 年 度 起 加 強 現 場 材 料 之 抽 驗, 且 抽 驗 比 率 以 不 低 於 查 核 件 數 之 30%~ 50% 為 配 合 行 政 院 提 升 動 能 經 濟 方 案, 加 強 查 核 金 額 以 上 工 程, 查 核 比 率 由 規 定 之 20% 提 升 至 30% 127

129 參 結 論 如 何 有 效 提 昇 整 體 公 共 工 程 品 質, 是 各 工 程 主 辦 機 關 監 造 單 位 及 承 攬 廠 商 共 同 的 責 任, 工 程 團 隊 應 更 勇 於 面 對 問 題 及 解 決 問 題 128

130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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