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Transcription

1 北京中医药大学文件 京中校发 号 关于印发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场秩序, 明确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专 ) 科学生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和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学籍管理

2 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重新修订了学生考场规则 新修订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通过我校法务审核, 经学校 2018 年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8 年 6 月 6 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6 日印发

3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考场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考场秩序, 明确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专 ) 科学生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和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结合考场具体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北京中医药大学 ( 以下称学校 )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本 ( 专 ) 科学生 ( 以下称学生 ) 的管理 第三条凡本规定中涉及的学籍管理 学生违纪处分 学生校内申诉等相关情况分别依照其各自领域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 对于出现学业 学术失信行为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诚信档案 凡涉及诚信档案相关情况将严格依照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 ( 专 ) 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执行

4 第五条给予学生处分, 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与学 生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对学生的处分, 应 当做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第二章 考试纪律 第六条考生应按规定考试时间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 依照考场要求隔排 隔行就座, 考试开始 15 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在开考 30 分钟后, 方可交卷离场 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第七条考生参加考试应随身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如学生证 身份证等, 特殊类型的考试需带准考证 考生应将证件放在课桌上, 以备核查 第八条学生进入考场, 除必要的文具和主考允许使用的工具外, 其他书籍 讲义 笔记 手机 电子表 电子辞典 计算器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物品等, 应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 不得带入考场座位 严禁考生自带纸张 第九条学生考试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位, 考试前应仔细检查所在座位桌面及桌内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字迹或物品, 如有应及时清除 调换座位或上报监考教师 第十条考生的试题 答卷 草稿纸由监考教师统一发放,

5 考试结束时收回, 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未交卷或未经监考教师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 应举手示意请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开 ; 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收卷时, 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在座位上等待监考教师收卷清点后, 方可离场 凡继续答卷或交谈者, 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第十一条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时, 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教办提出缓考书面申请 ( 因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 ), 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可以缓考 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申请无效 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者, 以缺考论处 在考场上突发急病, 不能坚持考试者, 应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 立即赴校医室就诊, 并凭当日校医室诊断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第十二条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应认真 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凡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 按本规则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直至开除学籍, 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考试结束后, 学生不得直接找教师查卷 查分, 不得要求教师提高分数 若对成绩存在疑问, 学生可与所在学院

6 教学办公室联系, 并按照学生试卷核查流程办理 ( 详见 北京中 医药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三章 考试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 第十四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认定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 监考教师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考前以贴纸或放物品等形式占座的 ; ( 二 ) 未按考场要求隔排 隔行就座的 ; ( 三 ) 自带答题纸或草稿纸的 ; ( 四 ) 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的 ; ( 五 ) 认定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 认定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 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该门课程以零分记 : ( 一 ) 对于第十四条中任何一种行为无视警告而不予改正的 ; ( 二 ) 在考试过程中与他人说话的 ; ( 三 ) 把答卷或有字迹的草稿纸移向邻座或竖起, 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 ; ( 四 ) 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的 ; ( 五 ) 用某种示意 动作互相传递有关考试信息的 ; ( 六 )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7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考试时间结束时, 继续答卷或试卷未上交前, 相互交谈的 ; ( 九 ) 认定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考生违背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该门课程以零分记 : ( 一 ) 开始考试后, 桌面 桌内及座位旁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 笔记 讲义 复习提纲等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的 ( 不论看与否 ); ( 二 ) 开始考试后, 手机仍开机, 并放在桌面 桌内 座位旁及考生身上的 ; ( 三 ) 偷看他人试卷或草稿纸的 ; ( 四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五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 草稿纸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不论是否抄用 ); ( 六 )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考试信息的 ( 双方 );

8 ( 七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八 ) 传 接纸条或试卷或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利用上厕所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 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 ( 十 ) 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组织作弊 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谋取利益, 双方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考试作弊累计达两次经教育不改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在教师判阅试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的作弊情况, 经调查核实, 据情节, 依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处理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 / 设计有剽窃 篡改 抄袭或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经调查核实, 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毕业论文 / 设计成绩以零分记, 作结业处理 第二十一条以央求 送礼 请客 威胁等手段要求教师提分 加分, 视为考试后违纪行为, 依第十五条处理 第四章 考试违纪 作弊处分程序 第二十二条认定学生在考试中的违纪与作弊行为时, 应做 到证据充分 依据明确 定性准确 程序正当 处分适当 监考

9 教师在考试过程中, 发现学生有考试违纪 作弊行为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停止考生答卷, 并将当事人姓名 学号 违纪与作弊主要情节在 考试记录表 中如实记录并签名 违纪与作弊学生应在 考试记录表 中签名, 认可其违纪或作弊行为, 如考生拒绝签名, 监考教师应在 考试记录表 中注明 监考教师应收集 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 交给主考教师 主考教师将 考试记录表 连同物证一并及时交主考学院教学办公室 主考学院教学办公室复印后, 将原件及相关物证转交给学生所在学院 巡考人员及通过中控设备发现考生违纪与作弊行为, 应立即向考场监考教师说明情况, 由监考教师按上述办法处理 巡考人员应在 考试记录表 上签字 教师在判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作弊行为的, 要及时书面报告 ( 连同物证 )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以上记录或反映违纪与作弊情况的材料, 经学院办公室核实后报学院主管教学领导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则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并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 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违纪与作弊处理意见的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后出具处分决定书, 由学生所在学院直接送

10 达学生本人, 由本人签收后, 学院做好登记工作 学生拒绝签收的, 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 ; 已离校的, 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 ; 难于联系的, 可以利用学校网站 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教务处向全校通报违纪 作弊情况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 须经学校决策会议讨论决定, 并报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 学生所在学院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依据, 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六条学生对学校处分决定有异议, 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 可依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 京中校发 号 ) 进行申诉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原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考场规则 ( 暂行 ) ( 京中字 号 ) 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后, 方可离开考场 学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 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 第六条国家级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违纪 作弊的认定及处理第七条对有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 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1. 警告 ; 2. 严重警告 ; 3. 记过 ; 4 山西师范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加强我校考试管理, 严肃考试纪律, 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依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的相关精神, 制定本规定 一 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 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第二条学生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A4纸

A4纸 西南科大发 号 关于印发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 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的通知 ( 修订 ) 学校各部门 : 现将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 订 )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 南 科 技 大 学 二 九年 月 日 1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限为 : ( 一 ) 警告 严重警告和记过, 为 6 个月 ; ( 二 ) 留校察看, 为 12 个月 第三章处理的适用第八条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违反考试纪律行为, 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 : ( 一 ) 至监考人员分发试卷时尚未将书包或与考试相关的物品放 附件 天津医科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树立良好的考风 学风和校风, 维护学校考试的公平 公正, 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规范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天津医科大学学籍并在校注册的学生

More information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并按缺考处理 ; 考试进行 60 分钟后, 考生方 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八条 考生在考试前应该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原则上开考后考生不允许离开考 场 ( 包括上卫生间 ), 如有特殊情况, 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且每次同时只允许一名考生 出入考场 第九条 除必要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 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4D F736F F D B0E62DB1B1BEA9BDBBCDA8B4F3D1A7D1A7C9FACAD6B2E1> 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规范对本科生 研究生考试的管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 ( 半开卷 ) 笔试 课堂小论文 读书报告 文献综述 操作考试 口试 口试与笔试相结合 网络考试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2101007 肖夏 1217227 女 110223199307040042 2A406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金融学 12 金理 122 第 010 考场 第 0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4 带好 2B 铅笔 橡皮 黑色签字笔, 填写信息点时只能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Microsoft Word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doc 大海大校发 2017 105 号 关于印发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 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 处 ( 办 ) 馆 公司 : 现将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连海洋大学 2017 年 7 月 24 日 1 大连海洋大学 本科生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行为, 确保我校考试的公平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200627 何宸晨 1122208 女 652801199209260545 2A303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财务与管理系财务管理 11 财管 112 第 006 考场 第 27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对号入座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61200101 考生姓名 : 顾洲全证件号码 : 320283199306032679 考试地点 : 2A201 考试时间 : 2016 年 6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金融与贸易系保险学 12 第 001 考场 第 01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 三 ) 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要申明考试的目的 要求和纪律, 强调学术诚信, 通过考试纪律 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 教育学生以端正 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 培养学生诚实 守信 遵纪 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第二章考务工作 第八条考试时间 ( 一 ) 平时考试和测验由院系和任课教师根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 征求意见稿 ) 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整肃考纪 端正考风,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文件精神, 参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依据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结合医学教育特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1726 考生姓名 : 赵丹证件号码 : 140224199005011272 考试地点 : 2A507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财务与管理系会计学 10 第 017 考场 第 26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 参加六级考试的考生还须持四级证或四级成绩单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3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教风 学风,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学生参加的校内外各种形式的考试, 包括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 上机考试 网络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61104030 金王斌 330382199401046519 2B501( 后 ) 2016 年 6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财务与管理系市场营销 13 第 040 考场 第 30 座位 DEMO : Purchase from www.a-pdf.com to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69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 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北京大学文 件 校发 2017 174 号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 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经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各单位,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7 年 6 月 13 日 1 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5 日第 18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第六条考试时间开始, 考生应首先填写考卷规定的个人信息后, 才能进行答卷 第七条 开考 30 分钟后迟到的考生, 不得再进入考场, 同时被 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八条 已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 开考 30 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第九条认为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不清时, 考生可举手询问 ; 监考教师对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考试 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的组织管理, 维护学校 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研究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学校教育考试工作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依据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考生姓名 : 证件号码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学校名称 : 学院系别 : 110401151104606 刘冰 372301199405023841 2B502( 后 ) 第 046 考场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第 06 座位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金融与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 12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原件入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号 : 110401151100725 考生姓名 : 刘超豪证件号码 : 310115199408265613 考试地点 : 2A401 考试时间 : 2015 年 6 月 13 日 09 点 00 分学校名称 :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院系别 : 国际部金融工程 13 第 007 考场 第 25 座位 1 遵守考场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4 带好 2B 铅笔

More information

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院字 2018 2 号 关于印发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 的通知 各合作单位 : 经研究, 特制订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武汉科技大学成人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考试安全, 维护考试秩序, 规范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 关于印发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校发 2019 257 号 全校各单位 : 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已经 2019 年 7 月 6 日第 964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9 年 7 月 6 日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92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7 月

More information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1、关于举行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技能文化节事宜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规范考试工作, 明确监考教师职责, 加强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建设和维护优良学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国家 省 学院或分院 ( 部 ) 组织的与学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包括期中 期末考试 补考 重修考试 计算机等级和英语等级等考试

More information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考场情况登记表 ( 放入试卷袋内 ), 并认真 清点试卷和答卷, 及时送交研究生部 第三章考试方式与时间 第七条 考试方式分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和口试等 课程考试应 采取考核知识与考核能力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考试方式 课程的考试 方式, 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笔试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考试工作的管理, 严肃考纪, 端 正考风, 优化教风 学风,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考试是对研究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 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必须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及我校组织的有

More information

习活动和学习环节中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 ( 含 ) 以下处分, 作业或测验成绩无效 第六条涂改 伪造成绩单 签字 印章 推荐信或者其他有关学业 学术水平证明的, 给予记过处分 ; 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章 毕业论文 第七条毕业论文有造假行为者, 经调查属实的, 论

习活动和学习环节中有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 ( 含 ) 以下处分, 作业或测验成绩无效 第六条涂改 伪造成绩单 签字 印章 推荐信或者其他有关学业 学术水平证明的, 给予记过处分 ; 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章 毕业论文 第七条毕业论文有造假行为者, 经调查属实的, 论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生学业违纪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建立良好的校风 学风, 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本科生 第二学士学位生

More information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副监考 第二条监考教师一经排定, 原则上不得更换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 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 由派出单位负责调换, 并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监考教师无故不能如期到达考场者, 须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他人代替, 事后查明未到原因, 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监考教师应当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 华北电力大学考试规范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考试是高等学校公正选拔和评价人才 检查教学和学习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 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的学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检查其理解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中, 考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 公正 公平 诚实 严谨的考风考纪, 是实现以上目的的基本保证 为了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牟禅性别 : 男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422************05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姓名 : 罗文辉性别 : 男准考证号 :201800100101 身份证号 :440************193 泌尿外科医师 试室号 001 座位号 01 60 分钟后, 才能交卷出场 交卷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 谈论 四 考生领到试卷后, 要先核对专业名称与自己报考的是否相符, 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或是否有字迹不清等问题, 如有请即举手报告 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

More information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大工大校发 2018 408 号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 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严肃考风考纪, 从严治考 依法治考, 根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和考务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试规则和考试纪律第一条研究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陕师校发 2016 40 号 机关各部 处 室, 各学院 ( 教学部 ): 为规范考试秩序, 严肃考场纪律, 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 促进考风考纪 学风 校风建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相关精神, 我校对原有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 作弊处理规定 进行了修订, 并经 2016 年 4 月 12 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More information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 1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55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 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违纪处分办法 等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经学校 2017 年第 18 次校务会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 ( 系 部 ) 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 学校召开教学院长 ( 主任 ) 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 布置考试工作 ; 各院 ( 系 部 ) 召开专门会议, 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 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 ⒈ 院 ( 系 部 ) 领导办公会 结合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 ( 系 部 ) 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 学校召开教学院长 ( 主任 ) 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 布置考试工作 ; 各院 ( 系 部 ) 召开专门会议, 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 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 ⒈ 院 ( 系 部 ) 领导办公会 结合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2005 年 9 月 22 日修订 印发 ) 东北财大校发 [2005]12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 规范化和科学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 教育部高教司 [1998]33 号 ), 以及 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More information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冈山学院考试工作条例 井大发 2012 6 号 课程考核是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工作, 建设和维护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 促使教师改变 满堂灌 的教学方式, 增加学生的创造性表达机会以及与教师之间的双向交流, 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考核组织第一条课程考核是在一门课程学习结束时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所作的综合评价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杨天浩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4 微积分 ( 上 ) 宏观经济学 大学英语 ( 一 ) :0 - : :0-5: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406004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0:0 - :00 9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 包括去卫生间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赵一宸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4 性别 男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30-5:0 西 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统计学 08-03-04 5:50-7:30 4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黑云帆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班级英语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3 学 学院外国语学院姓名王宁 专业商务英语学号 1508020226 班级英语 152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女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1 经济学原理 72 10:20-12:00 甲区 食品等物品) 入场后一经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按作弊处理

More information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江理工学 2017 101 号 各单位 机关各部门 :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已经校长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理工学院 2017 年 8 月 30 日 - 1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A8A627E52A10CCF548257E2D000663E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3 号 关于发布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 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Microsoft Word - FAE E E2D0009A26EBODY.doc 中认协培 2015 106 号 关于发布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和人员 : 为满足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第 1 版 ) 的有关要求, 确保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水平, 我会制定了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 见附件 ), 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2 版 )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商学院 姓名 何杉 专业 财务管理 学号 班级 财务 3 性别 男 微积分 ( 上 ) :00 西 33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 学院 会计学 姓名 丹尼克 专业 会计学 学号 L05000 班级 会计 5 性别 男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7-09-0 0:0 - :00 07-09-0 5:50-7:30 33 50 遵守考试纪律,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须凭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More information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3 发布日期 :2009 年 2 月 19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2018 年 12 月 目 录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规则... 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守则... 4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监考流程... 6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师监考提示...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单...8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签到单样张... 9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巡考人员职责...10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考试巡考记录...1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程序,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 参照教育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体在读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医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密西根学院 中法卓越工程师学院 致远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特殊情况, 参照本规程制订本学院的具体规则,

More information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 建设和维护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 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课程考核促使学生系统地巩固和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第九条考试组织有集中安排与分散安排两种形式 每学期期中, 教务处公布集中安排的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 分散安排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 到教务处备案并落实考场 补考统一由教务处安排 第十条每个考场必须配备正 副监考人员, 正监考由开课学院配备, 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配备 ( 重修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江大校 2016 139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培养计划内的课程考试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命题第三条考试命题应紧扣课程教学大纲 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 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同时注重考核学生综合应用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实行统一命题,

More information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识与技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4 发布日期 :2009 年 10 月 12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环境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Microsoft Word CC43E8F50CC A0004D833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157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排,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11 月 23-24 日举办第 2 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将在福州 南京 广州 重庆 西安 济南 武汉 上海 北京 长春 青岛 郑州 合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Microsoft Word - 790D28810C227B6D482583B3002EB19ABODY.doc 中认协评 2019 36 号 关于举办 2019 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 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依据 关于公布 2019 年 CCAA 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 中认协评 2019 17 号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将于 2019 年 5 月 18-19 日举办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考试说明为适应认证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与实施,CCAA

More information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文件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延大校办发 2017 43 号 关于印发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办法 ( 修订 ) 的通知 各院系 各有关单位 :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已经延安大学 2017 年第 17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延安大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我校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More information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 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应当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合理 第三条学校在籍普通本科学生参加课程考试

More information

华侨大学文件

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教 2012 50 号 关于修订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 经研究决定, 对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华侨大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校长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19 日印发 - 1 - 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 (2012 年 6 月修订 )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考试工作有章可循, 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More information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 2 月 3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117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7 年 2 月 16 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

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已经 2017 年 2 月 3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117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2017 年 2 月 16 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 希赛网, 是专注于软考 PMP 通信考试的专业的 IT 知识库和在线教育平台, 更多软考 PMP 通信考试资讯, 请关注希赛网 希赛网官网 :www.educity.cn 希赛网软件水平考试网 :www.educity.cn/rk 软考考场规则专题 :http://www.educity.cn/rk/1787037.html 软考违纪违规处理新规定 2017 年 2 月 16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修改后的

More information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5 发布日期 :2012 年 2 月 27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第二章处分类别及适用原则第三条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 给予批评教育, 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 ( 一 ) 警告 ; ( 二 ) 严重警告 ; ( 三 ) 记过 ; ( 四 ) 留校察看 ; ( 五 ) 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处分 : ( 一 ) 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教发 2017 34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依法治校 依法治学精神,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Visual FoxPro

Visual FoxPro 4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5 毛周喜 身份证号 : 320211198808112226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6 陆梦娇 身份证号 : 320281199106026765 场 : 第 1 场清扬路 81 号三楼机房 场 进场 : 计算机基础课程统 准证号 : 准证 1305660507 茆珊珊

More information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四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五 ) 利用网络 通讯设备接收或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 ; ( 六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 ( 学号 ) 等信息的 ; ( 八 ) 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5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考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考风考纪督导组成员 主考教师 监考教师 阅卷教师 学校领导 学院巡考人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执勤人员等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More information

考试期间学院实施全程巡视制度 视频监控制度 实时通报制度 回放审看制度 要情上报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考场均应配备主考员和监考员 每位主考员负责的考场不得超过五个 每个考场应至少配备两名监考员 ; 学生超过四十五名的, 每增加二十名学生应当增配一名监考员 主考员由主讲教师担任, 监考员由学院选派

考试期间学院实施全程巡视制度 视频监控制度 实时通报制度 回放审看制度 要情上报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考场均应配备主考员和监考员 每位主考员负责的考场不得超过五个 每个考场应至少配备两名监考员 ; 学生超过四十五名的, 每增加二十名学生应当增配一名监考员 主考员由主讲教师担任, 监考员由学院选派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 湘大兴湘教发 2017 17 号 )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 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规定 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一个重要方法 考试应当做到真实 严格 公平 公正

More information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促进学生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和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给予学生处 南工院学 2017 33 号 关于印发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违纪处理规定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各班级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经 2017 年第 15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9 月 5 日 - 1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Microsoft Word - 8DD2A305DE260B B1001F4E6DBODY.doc 中认协培 2017 15 号 关于发布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 为满足森林认证审核员注册需求,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CCAA) 根据 森林认证规则 和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制定了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 文件编号 CCAA-319), 现予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 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大纲 ( 第 1 版 )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More information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 2017 2018 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简报 ( 第二期 ) 一 总体情况 7 月 3 日 -7 月 4 日, 根据校巡考检查组巡查反馈情况, 考场组织较为规范, 考场秩序总体良好 特别是, 各相关院系针对第一期简报中通报的问题均能做到及时反馈, 并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 落实整改 二 存在问题根据 7 月 3 日 -7 月 4 日两天各组巡考及院系上报情况汇总, 一些院系的考场仍存在监考教师行为不规范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 工作和生活秩序, 加强校风 校纪建设, 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更有效的教育,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沪电信职院 2017 78 号 关于印发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职能部门 : 现将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 认真研究落实 附件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 修订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 6 月 29 日

More information

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姓名胡雅 专业产品设计学号 班级产设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女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4 不

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姓名胡雅 专业产品设计学号 班级产设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女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4 不 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姓名李子浩 专业产品设计学号 1409020115 班级产设 141 3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性别男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84 10:20-12:00 乙区 食品等物品) 入场后一经发现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按作弊处理 7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中 国 矿 业 大 学 中国矿业大学 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 总 则 第一条为建设勤奋 求实 进取 奉献的优良校风, 弘扬好学力行 求是创新的校园精神, 维护学术尊严和教育公平, 整肃考纪, 规范考试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课程考核工作是学校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是检验教学效果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 考生凭本人 准考证 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 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 铅笔 橡皮和无存储 编程 查询功能的无声计算器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More information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 考号等信息的 ; ( 八 ) 传 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 答卷 草稿纸的 ; ( 九 ) 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4 年第 18 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核 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实验者, 取消考核资格 ( 三 ) 参加重修 ( 重考 ) 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方能参加重修或重考 ( 四 ) 学生没有办理选课手续的, 一律不准参加考核, 不予评定成绩 第四章考核实施细则第八条命题工作 ( 一 ) 各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有条件的 医大校发 2017 31 号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考务工作与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20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 促进考试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考务工作主要包括试题的命制 评阅及考核过程的组织实施 ;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第二章考务及成绩考核工作组织第四条领导机构及职责 ( 一 ) 领导小组的组成为做好考务及成绩考核组织工作,

More information

NTKOOFFICE控件 中的文档

NTKOOFFICE控件 中的文档 南通大学文件 通大教 2017 89 号 关于印发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 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学院 ( 系 室 所 ) 部门 群团组织 直属单位 : 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已经校长 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2017 年 9 月 11 日 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课程考核管理, 树立优良教风和学风,

More information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文件 中矿大教字 2017 21 号 关于印发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学院 ( 部 ) 部 处 室, 各有关单位 : 为建设勤奋 求实 进取 奉献的优良校风, 弘扬好学力行 求是创新的校园精神, 维护学术尊严和教育公平, 整肃考纪, 规范考试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等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基础知识 科目考试 ; 申请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审核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第 3 版 文件编号 :CCAA-226 发布日期 :2010 年 4 月 28 日 实施日期 :2015 年 2 月 13 日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大纲 1. 总则本大纲依据 CCAA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适用于拟向 CCAA 申请注册为各级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 2. 考试要求 2.1 考试科目申请实习审核员注册需通过

More information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 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其中,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 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 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其中,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第二章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关于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 2011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2 号 ) 予以修改 修改后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PDFᅲᆰᄏ커￷

PDFᅲᆰᄏ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 河北师范大学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 河北师范大学章程, 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和 河北师范大学章程, 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我校学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

More information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九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 公正, 规范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研究生院根据 西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学校 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的与研究生学业有关的各种考试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并具体组织公共课与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 专业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 ( 中心 ) 具体组织第三条研究生院依据本办法,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第六条 ( 数项违纪行为 ) 处分决定作出前, 违纪学生有两个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 应当分别确定相应的处分, 同时应参照第五条第七项执行 视情节给予不低于其中最重处分种类的处分 第七条 ( 开除学籍情形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 一 ) 违反宪法, 反对四项基本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华师学 (2017)71 号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在华东师范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 二 ) 屡次违纪受到处分不改的 ; ( 三 ) 同时违反本规定两条以上规定的 ; ( 四 ) 伪造 销毁 藏匿证据的 ; ( 五 ) 协助他人作弊的 ; ( 六 ) 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第九条对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可以附加取消其在奖助学金 免试推荐研究生 荣誉称号等方面的申请资格, 或者取消其已获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校风 学风,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第 21 号令 ] 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 结合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实践,

More information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关于印发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精神要求以及学校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特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现予印发,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为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行为,

More information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处分期限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学生在处分期限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奖 评优活动 解除处分后, 学生获得表彰 奖励及其他权益, 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八条学生违纪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从轻给予处分 : ( 一 ) 已发生违纪行为, 但能在学校发现前主动承认错误, 且有明显悔改表现的 ; (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 生活环境,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法律 法规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鲁理工大政发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管理,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相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鲁理工大政发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管理,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相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鲁理工大政发 2017 131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对学生违纪行为的管理,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 考试必读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编制 二 一九年六月 目 录 期末来临, 你准备好了吗? 1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考试考场管理办法 4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 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2 考场警示录 14 考试时间表 19 期末来临, 你准备好了吗? 同学们 : 光阴荏苒, 时光飞逝, 转眼一个学期又将结束 你们是不是感受到寝室的学习气氛越来越紧张了?

More information

000001

000001 服学院 2017 67 号 各二级学院 部 处 中心及其他处级单位 : 现将经党委常委会会讨论通过的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违纪处 分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 2017 年 6 月 12 日 - 1 - (2017 年 6 月修订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设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构建和谐校园, 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为 CCAA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为 CCAA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 第 2 版 文件编号 : 实施日期 :2014 年 4 月 22 日 版本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大纲第 1 页共 12 页 1. 总则 本大纲依据 CCAA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CCAA-129)( 以下简称注册准则 ) 制定, 旨在通过统一的笔试, 客观 公正 全面地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满足注册准则中 2.3 专业知识和能力 的程度,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范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范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范 一 总则第一条为建设和维护优良的教风学风, 加大对考试工作的改革力度, 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 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考试可以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 以及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三条考试工作应坚持公平 公正 诚实 严谨的原则 凡属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 ( 包括理论课和实践环节

More information

win7

win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及国家关于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以下简称资格考试 ) 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考试,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 ( 以下简称协会 ) 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协会的资格考试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第四条协会统一组织资格考试, 履行以下职责 : ( 一 ) 制定考试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培养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有违法 违规 违纪行为的学生, 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More information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 施, 依据本办法, 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教育部 33 号令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 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目  录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 考试必读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编制 二 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期末来临, 你准备好了吗? 1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考试考场管理办法 4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 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12 考场警示录 14 考试时间表 20 期末来临, 你准备好了吗? 同学们 : 光阴荏苒, 时光飞逝, 转眼一个学期又将结束 你们是不是感受到寝室的学习气氛越来越紧张了?

More information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七 ) 将试卷 答卷 ( 含答题卡 答题纸等,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 八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 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 公正原则, 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 ( 一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3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3 号令 )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4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 四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交头接耳 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 五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 六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 二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 三 ) 抢夺 窃取他人试卷 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 四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 五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 六 ) 故意销毁试卷 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 七 教育部第 33 号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学院 经济学院 姓名 郑世刚 专业 保险学 学号 班级 保险 5 性别 男 管理学 会计学 :50-7:0 :0-5:0 5:50-7: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学院 经济学院 姓名 郑世刚 专业 保险学 学号 班级 保险 5 性别 男 管理学 会计学 :50-7:0 :0-5:0 5:50-7: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学院 经济学院 姓名 李自强 专业 保险学 学号 40500 班级 保险 4 性别 男 69 参加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入场, 参加非集中考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 学生证 ( 或照片清晰的一卡通 ) 入场, 两证缺一不可, 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 备查 7 学生不得在正反两面书写或涂改任何内容 学院经济学院姓名申睿涛 专业保险学学号 40500 班级保险 4 性别男序号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座号

More information

在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场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生指南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一八年六月 1 目 录 一 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 二 考场规则 (2) 三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 四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路线示意图 (5) 五 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安排表 (6) 2 2018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 考试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关于考试主考和监考职责的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考试的管理规定, 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 命题教师主要职责 1. 按照课程的考试要求命题, 提前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要点 2. 在试题库建成之前, 凡笔试课程的考试需同时出 2 套难度 内容及题量相当的试题, 交由教务科随机抽一套作为考卷, 另一套留作补考 缓考的试卷 3. 确保试题的科学性,

More information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语文 是 语文 是 092X 01 语文 是 语文 是 语文 是 3948 2018 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事项公告 一 请语文 数学 英语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上午 9: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请政治 历史 物理 化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特教 幼教学科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 周四 ) 下午 1:00 集中相城实验中学尚德楼四楼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臵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 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4D F736F F D20B9FABCD2BDCCD3FDBFBCCAD4CEA5B9E6B4A6C0EDB0ECB7A82E646F637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

( 六 )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 七 )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写在草稿纸或者

( 六 ) 开考 15 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 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 七 )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写在草稿纸或者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考前须知 一 考点提示 1. 我考点考场安排已公布, 请考生请登陆我校研招网 (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497.htm) 查询考点 考场等相关信息, 建议提前实地了解考场所在位置 2. 本考点统计表配置常规文具 (2B 铅笔 签字笔 橡皮擦 直尺 小刀 胶水 ), 教室有电子挂钟, 考生不可携带自备文具 (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 ( 一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 二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 三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04 年 5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 月 5 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 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 ( 以下简称考生 ) 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