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社會學碩士在職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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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三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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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 吳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林 素 雯 博 士 一 個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的 興 衰 : The Rise and Fall of a Modern Sugar Factory: 研 究 生 : 沈 明 穎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1
2 謝 誌 終 於 寫 完 了, 在 這 段 長 長 的 五 年 時 光 當 中, 撰 寫 著 論 文 這 本 小 書, 對 我 而 言 這 段 歷 程 當 中 探 索 到 很 多 連 在 地 人 都 不 知 道 的 糖 廠 文 化, 發 現 這 段 原 本 應 該 屬 於 故 鄉 的 記 憶 完 成 了 這 本 小 書 就 如 同 當 初 撰 寫 的 初 衷 般, 希 望 把 屬 於 新 營 的 特 色 帶 出 來, 雖 然 結 果 不 盡 完 美, 但 至 少 在 這 段 新 營 的 故 事 中, 身 為 新 營 人, 盡 了 一 份 心 力 當 然 這 段 不 算 年 輕 的 歲 月 中, 完 成 這 件 對 自 己 來 說 是 重 要 的 壯 舉, 要 感 謝 的 人 很 多, 首 先 我 的 母 親 當 然 是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單 親 家 庭 的 我, 因 為 有 她 的 支 持, 鼓 勵 著 三 十 多 歲 仍 一 事 無 成 的 我, 讓 我 可 以 暫 時 先 拋 下 返 鄉 的 擔 憂, 待 在 台 北 完 成 這 本 的 學 術 研 究 而 這 段 學 術 路 上 提 點 我 最 多 的 林 素 雯 指 導 教 授, 是 學 術 路 上 重 要 的 良 師, 因 為 每 次 與 教 授 討 論, 才 發 現 學 術 就 是 這 樣 建 構 出 來 的, 而 且 若 沒 有 她 的 鞭 策, 持 續 注 意 著 每 個 小 細 節, 我 想 這 篇 論 文 是 無 法 完 成 的 其 他 要 感 謝 的, 有 一 直 陪 在 我 身 邊 不 離 棄 的 妘 妘 持 續 鞭 策 我 卻 早 已 畢 業 的 貞 惠 還 有 常 常 就 被 我 這 個 流 浪 教 師 麻 煩 的 芳 瑋 系 秘, 不 斷 在 身 旁 苦 勸 我 要 畢 業 的 道 政 學 弟 除 此 之 外, 另 外 要 感 謝 的 就 是 在 這 段 研 究 所 期 間, 讓 我 的 年 輕 熱 血 重 新 的 又 燃 燒 了 一 次 的 東 吳 大 學 棒 球 隊 全 體 伙 伴, 以 及 讓 我 有 機 會 上 場 的 鄒 教 練 雖 然 很 不 捨 這 群 年 輕 的 隊 友 們, 但 大 專 盃 抱 歉 了, 不 能 再 去 幫 忙 失 誤 了, 因 為 我 要 畢 業 了, 而 你 們 一 定 會 拿 下 大 專 盃 冠 軍 的 在 職 專 班, 本 來 以 為 應 該 是 開 給 有 職 業 的 人 再 次 進 修 的 機 會, 但 沒 想 到 一 念 念 了 五 年, 這 是 當 初 在 進 入 研 究 所 完 全 沒 有 想 到 的, 也 因 為 已 完 成 碩 士 學 業 的 藉 口, 耽 誤 了 許 多 人 生 路 上 應 該 的 抉 擇, 但 終 於 完 成 了, 對 自 己 來 說 將 是 走 下 一 個 人 生 階 段 的 踏 板 最 後, 謝 謝 東 吳 大 學 在 學 術 路 上 給 了 我 很 多, 讓 我 在 人 生 路 上 有 個 難 忘 的 經 歷 i
3 論 文 摘 要 在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尚 未 引 進 之 前, 新 營 的 製 糖 在 糖 廍 進 行, 是 農 村 秋 冬 時 節 的 特 殊 景 觀 而 地 處 縱 貫 鐵 路 經 過 的 新 營, 在 1908 年 設 立 了 糖 廠, 新 式 糖 業 的 工 業 化 生 產 模 式 完 全 改 變 新 營 原 有 的 鄉 村 聚 落 及 其 經 濟 活 動, 更 開 啟 新 營 工 業 化 都 市 化 與 現 代 化 的 歷 程 綜 觀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的 轉 變, 由 於 甘 蔗 成 為 農 家 的 主 要 經 濟 作 物, 其 栽 種 面 積 與 稻 作 面 積 互 為 消 長, 而 殖 民 政 府 的 清 點 土 地 使 得 農 地 倍 增, 農 民 生 活 改 善 糖 廠 同 時 創 造 出 一 系 列 嶄 新 的 工 作 型 態, 導 致 新 營 工 業 與 其 他 非 農 業 就 業 人 口 大 增, 且 高 於 全 台 水 平 相 關 產 業 如 食 品 加 工 與 磚 場 等 紛 紛 於 新 營 設 廠 為 了 運 送 製 糖 原 料 及 成 品, 新 營 有 現 代 化 運 輸 工 具 - 鐵 路 的 停 靠 和 糖 鐵 集 散 中 心, 並 成 為 地 方 的 行 政 交 通 與 商 業 中 心 隨 著 新 營 的 工 業 化, 新 營 的 人 口 也 開 始 轉 型, 從 高 出 生 高 死 亡 轉 變 成 死 亡 率 開 始 下 滑 的 趨 勢, 但 出 生 率 仍 維 持 在 非 常 高 的 水 平 戰 後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成 立, 新 營 糖 廠 成 為 國 營 事 業 的 一 環 在 農 業 培 植 工 業 的 五 零 年 代, 糖 是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以 致 新 營 地 方 持 續 繁 榮 的 景 象 但 在 六 零 年 代 中 期 以 後, 快 速 工 業 化 和 都 市 化 的 結 果, 以 及 國 際 糖 價 的 長 期 低 迷, 糖 業 風 光 不 再 新 營 糖 廠 雖 然 維 持 一 段 長 達 15 年 的 平 穩 期, 然 而 八 零 年 代 以 後 關 廠 的 威 脅 總 是 存 在 甘 蔗 不 再 是 新 營 的 重 要 經 濟 作 物, 而 以 糖 廠 為 中 心 的 糖 鐵 亦 逐 條 停 駛, 並 轉 為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觀 光 的 景 點 人 口 的 轉 型 則 從 五 零 年 代 起 開 始 邁 入 出 生 率 下 滑 的 走 勢, 而 自 六 零 年 代 起 的 人 口 外 移 現 象 持 續 不 斷, 再 加 上 二 十 一 世 紀 少 子 化 的 衝 擊, 新 營 的 人 口 不 增 反 減, 從 2008 年 起 成 為 人 口 負 成 長 的 地 區 新 營 糖 廠 也 曾 經 力 求 轉 型, 從 事 多 角 化 經 營 以 謀 求 生 存, 仍 敵 不 過 關 廠 的 命 運, 在 2001 年 吹 起 熄 燈 號 而 今 糖 廠 關 閉 多 時, 但 這 座 新 式 製 糖 工 廠 的 興 衰, 卻 永 存 於 新 營 的 地 方 回 憶 關 鍵 字 : 新 營 糖 廠 工 業 化 人 口 轉 型 關 廠 ii
4 Abstract Before 1908, Sin-Ying was a typical rural village under the Japanese rule in southern Taiwan where sugar was made in old-fashion way during winter season. But a new modern sugar factory came to Sin-Ying then and brought about significant changes of this rural community. It jump-started the process of Sin-Ying s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First of all, the onset of rural industrialization had impacts on crops produced by farm families in Sin-Ying. Sugar cane was never a main crop until now. Moreover, the prosperity of Sin-Ying was attribu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ugar industry. With the railroad and sugar railway crisscrossing Sin-Ying and its hinterland, Sin-Ying had become the commercial and administrative center of the region. Employment in non-agricultural sector increased substantially and the demographic transition was underway. Mortality in Sin-Ying began to decline but fertility remained high. Although industrialization,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had continued after restoration of Taiwan back to ROC in 1945, agricultural-based industrialization faced great difficulties for Sin-Ying, especially this modern sugar factory. In addition, due to island wide rapid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out-migration had persisted since 1960s. Closure was a realistic option for Sin-Ying sugar factory from 1980s onward. And indeed, it was shut down in Meanwhile, Sin-Ying s total population has begun to decline since Key words: Sin-Ying sugar factory, industrialization, the demographic transition, factory closure iii
5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1 第 二 節 問 題 意 識... 2 第 三 節 研 究 貢 獻 與 重 要 性... 3 第 四 節 研 究 地 區 概 述... 4 一 地 域 環 境... 4 二 地 名 緣 起... 6 三 聚 落 變 遷... 7 四 地 方 糖 業 與 新 營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第 二 節 理 論 探 討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歷 程 第 一 節 資 料 來 源 一 日 治 時 期 二 戰 後 時 期 三 新 營 相 關 資 料 與 其 他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與 分 析 一 與 糖 廠 相 關 資 料 二 與 新 營 相 關 資 料 三 與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資 料 第 三 節 研 究 主 題 與 範 圍 一 新 營 糖 廠 對 聚 落 的 影 響 二 新 營 糖 廠 對 交 通 的 影 響 第 四 章 新 式 製 糖 廠 - 新 營 糖 廠 第 一 節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一 荷 蘭 時 期 二 鄭 氏 時 期 三 清 領 時 期 四 日 治 時 期 iv
6 第 二 節 新 營 糖 廠 的 誕 生 一 新 營 糖 廠 的 前 身 -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二 新 營 工 場 第 三 節 新 營 工 場 與 新 營 地 方 發 展 一 農 作 面 積 的 變 化 ( 一 ) 自 然 環 境 與 地 區 傳 統 ( 二 ) 佃 租 關 係 與 地 籍 資 料 的 整 理 ( 三 ) 官 方 律 令 與 製 糖 工 場 的 出 現 ( 四 ) 日 本 國 內 的 經 濟 變 化 ( 五 ) 新 營 地 方 的 米 糖 相 剋 現 象 二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 一 ) 開 啟 一 級 產 業 下 滑 的 趨 勢 ( 二 ) 工 商 業 人 口 的 蓬 勃 ( 三 ) 新 營 工 場 與 新 營 三 交 通 運 輸 業 的 變 化 ( 一 ) 縱 貫 鐵 路 的 興 建 ( 二 ) 糖 廠 鐵 路 的 興 建 四 人 口 的 變 化 與 轉 型 ( 一 ) 人 口 概 況 與 轉 型 ( 二 ) 人 口 呈 倍 數 成 長 五 小 結 第 五 章 1945 年 後 的 新 營 糖 廠 第 一 節 臺 灣 糖 業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第 二 節 新 營 工 場 的 復 工 與 經 營 一 復 原 重 建 時 期 (1946 年 至 1952 年 ) 二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期 (1953 年 至 1965 年 ) 三 平 穩 發 展 期 (1966 年 至 1981 年 ) 四 衰 退 結 束 期 (1982 年 至 2002 年 ) 第 三 節 新 營 農 作 產 業 與 人 口 變 化 一 農 作 面 積 的 變 化 ( 一 ) 國 家 政 策 下 的 新 營 農 作 ( 二 ) 國 際 糖 價 的 起 伏 ( 三 ) 農 地 使 用 的 式 微 二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 一 ) 一 級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不 及 一 半 並 持 續 下 滑 ( 二 )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緩 慢 成 長 ( 三 ) 服 務 業 一 向 是 就 業 人 口 的 大 宗 v
7 ( 四 ) 糖 業 的 結 束 三 新 營 糖 鐵 的 消 失 ( 一 ) 新 營 糖 鐵 的 貢 獻 ( 二 ) 布 袋 線 學 甲 線 的 停 駛 ( 三 ) 新 營 糖 鐵 的 重 生 四 人 口 的 變 化 ( 一 ) 五 十 年 代 人 口 呈 倍 數 成 長 ( 二 ) 人 口 外 移 的 長 期 趨 勢 ( 三 )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低 生 育 時 代 ( 四 ) 糖 廠 三 里 與 糖 廠 五 小 結 第 四 節 新 營 糖 廠 的 轉 型 過 程 一 農 場 土 地 的 利 用 二 精 緻 農 業 中 心 的 發 展 三 塑 膠 加 工 廠 的 興 建 四 休 閒 遊 憩 的 規 劃 五 糖 福 印 刷 所 六 新 營 副 產 品 加 工 廠 七 小 結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第 二 節 研 究 發 現 與 理 論 對 話 第 三 節 具 體 建 議 一 開 發 綠 色 發 電 二 文 化 遺 產 的 保 存 三 多 元 化 的 甜 品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參 考 書 目 附 錄 一 新 營 人 口 統 計 表 : ( 五 年 一 次 ) 附 錄 二 臺 灣 與 新 營 糖 廠 歷 年 榨 糖 量 : 附 錄 三 新 營 人 口 數 與 糖 廠 三 里 人 口 數 : 附 錄 四 新 營 糖 廠 鐵 路 運 送 量 : 附 錄 五 新 營 糖 廠 暨 新 營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大 事 紀 : vi
8 表 目 錄 表 4.1 荷 蘭 至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大 事 紀 表 4.2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工 場 發 展 大 事 紀 表 4.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表 : 表 4.4 新 營 各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數 與 結 構 : 表 4.5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人 數 : 表 4.6 縱 貫 鐵 路 新 營 站 貨 物 運 輸 表 : 表 4.7 新 營 人 口 變 化 表 : 表 5.1 歷 年 外 銷 結 匯 佔 臺 灣 出 口 結 匯 百 分 比 : 表 5.2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大 事 紀 : 表 5.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表 : 表 5.4 新 營 各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數 與 結 構 : 表 5.5 新 營 人 口 變 化 表 : vii
9 圖 目 錄 圖 1.1 新 營 區 位 圖... 4 圖 1.2 新 營 庄 平 面 圖... 8 圖 1.3 新 營 各 里 分 佈 圖 圖 1.4 新 營 糖 廠 位 置 圖..11 圖 年 竣 工 的 岸 內 工 場 圖 4.2 興 建 中 的 新 營 第 二 工 廠 圖 4.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趨 勢 圖 : 圖 4.4 新 營 人 口 成 長 圖 : 圖 5.1 新 營 糖 廠 歷 年 榨 糖 量 : 圖 年 合 併 工 程 完 成 後 所 設 置 的 紀 念 碑 圖 年 新 營 糖 廠 被 拆 除 景 象 圖 5.4 南 興 里 興 安 里 興 業 里 歷 年 人 口 圖 : 圖 年 塑 膠 工 廠 圖 年 糖 福 印 刷 廠 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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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一 章 緒 論 前 言 記 得 小 時 候, 無 論 站 在 新 營 的 任 何 一 個 角 落, 只 要 抬 頭 一 望, 就 會 看 見 兩 道 高 聳 入 天 裊 裊 飄 煙 的 大 煙 囪 但 曾 幾 何 時, 那 大 煙 囪 已 經 不 見 了, 彷 彿 兒 時 天 真 仰 望 的 景 象 亦 隨 之 失 落 雖 然 新 營 糖 廠 的 位 址 在 臺 灣 地 圖 上 只 佔 據 一 小 點, 但 在 我 的 心 裡, 那 打 小 就 騎 著 鐵 馬 奔 馳 過 的 蔗 田 酸 甜 可 口 的 冰 品 小 火 車 急 駛 而 過 的 轟 隆 聲, 無 論 經 過 多 少 日 子, 這 些 印 象 都 是 腦 海 裡 最 甜 美 的 記 憶 或 許 今 日 這 份 研 究 不 過 是 學 術 滄 海 中 的 一 粟, 它 卻 反 映 我 個 人 曾 經 生 活 和 成 長 的 過 去, 同 時 也 期 待 在 這 份 研 究 中, 自 己 能 用 文 字 闡 究 曾 是 故 鄉 最 具 重 要 性 的 產 業, 也 紀 錄 一 段 曾 經 鮮 明 活 在 新 營 人 心 中 的 歷 史 第 一 節 研 究 目 的 蔗 糖 曾 經 是 臺 灣 經 濟 史 上 重 要 的 出 口 商 品, 早 在 荷 蘭 時 期 即 有 製 糖 的 記 載, 歷 經 鄭 氏 清 代 日 治, 以 迄 戰 後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時 代, 蔗 糖 持 續 在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過 程 中 占 有 重 要 的 地 位 在 新 式 製 糖 業 引 進 臺 灣 之 前, 蔗 糖 生 產 多 在 小 小 的 糖 廍 進 行, 當 時 一 座 座 宛 如 小 山 的 建 築, 成 為 農 村 秋 冬 時 節 特 殊 的 景 觀 不 過 此 一 景 觀 只 持 續 到 日 治 初 期, 在 臺 灣 總 督 的 糖 業 政 策 下, 過 去 原 有 的 農 家 生 產 模 式 消 失 了,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新 式 糖 廠 的 設 置 由 於 新 式 糖 業 的 工 業 化 生 產 模 式, 引 進 其 他 現 代 化 產 業 的 進 駐, 此 一 改 變 不 僅 衝 擊 原 有 的 鄉 村 聚 落 及 其 經 濟 活 動, 也 產 生 新 的 社 區 型 態 社 群 關 係 及 產 業 文 化, 因 而 開 啟 了 工 業 化 與 現 代 化 的 歷 程 二 戰 之 後, 政 府 來 臺 接 收 殖 民 政 府 所 留 下 的 產 業, 並 將 原 來 的 製 糖 工 廠 加 以 整 合, 成 立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繼 續 發 展 糖 業 在 以 農 業 培 養 工 業 的 政 策 下, 大 量 出 口 砂 糖 1
13 以 賺 取 外 匯, 為 國 家 財 政 及 經 濟 建 設 帶 來 不 小 的 貢 獻 後 來, 隨 著 臺 灣 經 濟 結 構 從 農 業 社 會 轉 型 到 工 業 社 會, 加 上 國 際 糖 價 的 長 期 低 迷, 糖 業 風 光 不 再, 使 得 臺 糖 經 營 陷 入 困 境, 被 迫 精 簡 人 事 轉 賣 農 地 及 關 閉 地 方 糖 廠, 並 從 事 多 角 化 經 營 以 謀 求 生 存 新 營 因 位 處 臺 南 縣 交 通 要 衝 而 興 起, 當 初 糖 廠 也 因 此 而 設 糖 廠 設 立 對 地 方 發 展 的 貢 獻 良 多, 除 增 加 地 方 工 作 機 會, 也 使 當 地 原 以 水 稻 為 主 的 黃 綠 色 種 植 景 觀, 添 加 綠 紫 色 的 甘 蔗 作 物, 使 新 營 的 地 方 作 物 更 具 多 元 特 色 但 隨 著 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止 榨 糖 作 業, 也 對 地 方 上 產 生 了 某 種 程 度 的 衝 擊, 而 原 本 做 為 新 營 重 要 經 濟 產 業 的 糖 廠, 則 因 糖 價 下 跌 而 逐 漸 改 變 經 營 型 態, 由 製 糖 工 廠 轉 為 觀 光 糖 廠,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將 探 討 關 於 新 營 糖 廠 對 於 新 營 諸 多 面 向 的 影 響 及 其 自 身 的 轉 變, 包 含 糖 廠 如 何 促 使 新 營 農 業 地 景 的 變 化 經 濟 活 動 的 變 化 交 通 運 輸 的 變 化 人 口 轉 型 的 變 化, 探 討 關 於 這 些 轉 變 的 重 要 性 及 其 影 響 第 二 節 問 題 意 識 新 營 糖 廠 不 再 製 糖 了, 雖 機 器 已 生 鏽 廢 棄 但 原 本 的 製 糖 的 廠 房 仍 在, 並 未 隨 著 製 糖 工 業 的 沒 落 而 剷 除, 也 未 在 新 營 糖 廠 的 員 工 或 是 新 營 地 區 的 歷 史 記 憶 當 中 抹 去, 而 在 這 片 佔 地 30 公 頃 的 廠 區, 代 表 著 是 新 營 糖 廠 除 了 成 為 觀 光 小 火 車 的 停 車 場 外, 應 該 仍 有 許 多 被 保 留 下 來 的 印 象, 存 在 糖 廠 員 工 的 心 中, 或 許 他 們 對 於 這 個 糖 廠 仍 有 感 情, 或 許 覺 得 這 是 一 個 工 作 的 地 點 之 外, 還 包 含 著 其 他 ; 一 個 訴 說 著 自 己 生 命 歲 月 當 中 重 要 記 憶 的 一 個 工 廠 本 研 究 將 隨 著 這 樣 的 記 憶 回 溯 出 新 營 糖 廠 歷 史 變 遷 的 脈 動 本 研 究 以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史 為 主 軸, 探 究 新 營 糖 廠 的 停 廠 原 因 及 關 廠 後 的 影 響 主 要 探 究 的 問 題 如 下 : 一 歷 經 不 同 的 時 代 的 過 程 政 治 經 濟 等 因 素 的 改 變 下, 新 營 糖 廠 的 環 境 呈 現 出 何 種 形 貌? 建 立 了 什 麼 影 響? 與 新 營 產 生 了 什 麼 樣 的 連 結? 二 受 到 外 部 社 會 經 濟 環 境 的 影 響, 新 營 糖 廠 是 否 有 被 改 變? 而 其 轉 換 的 方 向 為 何? 2
14 是 否 也 間 接 的 影 響 了 新 營 的 相 關 層 面? 三 新 營 糖 廠 這 麼 一 個 龐 大 的 產 業 是 如 何 因 循 著 政 府 的 政 策 國 際 的 糖 價 的 起 伏, 帶 走 新 營 糖 廠 原 來 的 風 光? 而 新 營 糖 廠 是 否 還 有 發 展 之 契 機? 又 該 如 何 與 新 營 聯 結 成 為 重 要 的 景 點? 第 三 節 研 究 貢 獻 與 重 要 性 新 營 糖 廠 是 臺 灣 糖 業 中 重 要 的 百 年 糖 廠 之 一, 但 對 於 這 座 極 具 有 歷 史 性 的 糖 廠 而 言, 有 關 新 營 糖 廠 本 身 或 與 其 新 營 地 區 關 係 之 研 究 卻 付 之 闕 如, 更 遑 論 在 新 營 糖 廠 關 廠 之 後, 外 人 對 這 座 巨 大 的 廢 墟 更 是 一 無 所 知, 到 底 這 座 曾 經 重 要 糖 產 產 量 的 大 廠 有 過 什 麼 貢 獻, 這 座 巨 大 的 工 廠 對 新 營 地 區 連 結 著 什 麼 樣 的 影 響 現 在 的 新 營 糖 廠 除 了 小 火 車 的 乘 坐 八 翁 酪 農 區 的 奶 製 品 買 賣 之 外, 還 能 夠 發 展 出 多 少 與 其 他 觀 光 糖 廠 不 同 的 產 業 如 何 將 新 營 糖 廠 把 視 為 廢 墟 的 工 廠 重 新 的 活 化 成 為 活 力 和 希 望 的 文 化 遺 產, 如 同 德 國 魯 爾 區 (Ruhrgebirt), 除 了 觀 光 收 益 之 外 也 激 發 出 地 方 民 眾 的 參 與, 將 廢 棄 的 廠 井 和 煉 鋼 廠 改 造 成 博 物 館, 將 廢 棄 的 煤 渣 山 改 造 成 室 內 滑 雪 場, 甚 至 還 利 用 廢 棄 的 煤 氣 罐 礦 井 等 開 發 出 了 一 條 別 具 特 色 的 旅 遊 路 線 而 這 種 價 值 的 建 立 是 進 行 產 業 遺 產 保 存 工 作 時, 最 重 要 卻 也 最 困 難 的 轉 型 工 作 在 臺 灣 雖 然 還 沒 有 合 宜 的 範 例 可 供 參 考, 但 在 越 來 越 多 的 糖 廠 廢 棄, 若 無 開 始 進 行 產 業 遺 業 的 保 存, 未 來 對 糖 廠 的 追 憶 只 剩 下 火 車 頭 老 照 片 冰 品, 而 無 完 整 製 糖 產 業 的 保 存, 保 留 住 臺 灣 糖 業 曾 經 的 輝 煌 因 此 希 望 藉 由 此 篇 研 究, 重 新 的 喚 起 新 營 糖 廠 曾 經 風 光 的 歲 月, 也 為 後 代 子 孫 記 下 這 曾 經 是 新 營 重 要 的 產 業 文 化 3
15 第 四 節 研 究 地 區 概 述 一 地 域 環 境 : 新 營 位 於 臺 南 市 北 端, 南 起 新 營 糖 廠, 北 迄 王 公 廟, 長 18 公 里, 東 西 寬 約 2 公 里 東 臨 東 山 鄉, 南 銜 柳 營 鄉, 西 接 鹽 水 鎮, 北 與 後 壁 鄉 相 連, 總 面 積 平 方 公 里, 約 佔 台 南 市 土 地 面 積 的 1.92%, 是 臺 南 市 唯 一 專 屬 河 流 急 水 溪 之 北 岸, 其 位 置 則 正 中 嘉 南 平 原 的 幾 何 中 心 ( 見 圖 1.1) 圖 1.1 新 營 區 位 圖 資 料 來 源 : 作 者 自 繪 在 氣 候 方 面, 位 於 北 回 歸 線 以 南, 處 低 緯 度, 受 海 岸 及 暖 流 影 響, 氣 溫 稍 高, 屬 副 4
16 熱 帶 季 風 氣 候 年 均 溫 約 23 C, 月 均 溫 1 月 均 溫 16.8 C, 七 八 月 則 接 近 28 C, 年 降 雨 量 約 為 2000mm( 公 厘 ) 左 右, 雨 量 冬 夏 相 差 甚 大, 每 年 五 月 至 九 月 為 豐 雨 期, 冬 季 為 枯 雨 期 ; 年 平 均 相 對 濕 度 約 75% 至 於 風 向 方 面, 本 區 冬 季 受 大 氣 冷 氣 團 影 響, 盛 行 東 北 至 偏 北 季 風, 夏 季 則 受 太 平 洋 高 氣 壓 影 響, 西 南 氣 流 旺 盛 在 土 壤 方 面, 由 於 新 營 地 區, 土 質 屬 於 第 四 紀 新 層, 特 點 是 土 質 黏 硬 呈 微 鹼 性, 且 滲 透 力 差, 地 下 水 位 又 低, 只 能 仰 賴 天 然 雨 水 種 植, 即 稱 為 看 天 田, 雨 水 太 多 無 法 順 利 下 滲, 水 份 在 表 層 過 分 飽 和 則 如 沼 澤 地, 雨 太 少 則 無 法 將 地 下 水 排 出, 表 土 層 則 易 乾 枯 甚 至 龜 裂 冬 春 季 枯 水 期 易 生 旱 害 看 天 田 之 土 壤, 組 織 緊 密, 雨 水 不 易 下 滲, 水 份 之 循 環 極 為 惡 劣, 因 此 可 耕 部 分 僅 限 於 表 土 本 地 區 土 壤 大 致 以 砂 頁 岩 與 新 沖 積 土 和 臺 灣 黏 土 為 主, 其 分 布 範 圍 及 土 性 如 下 : ( 一 ) 砂 質 壤 土 ( 砂 頁 岩 新 沖 積 土 ) : 新 營 大 部 分 土 壤 屬 於 此 類, 面 積 達 二 千 多 公 頃, 分 布 於 新 營 地 區 西 南 方 急 水 溪 岸 旁 此 類 土 壤 質 地 細 且 含 有 鹽 分 ( 二 ) 臺 灣 黏 土 : 此 類 土 壤 主 要 分 布 於 新 營 東 北 方, 面 積 達 一 千 多 公 頃, 由 於 本 類 土 壤 黏 性 重, 保 水 力 較 佳, 缺 水 情 形 較 不 嚴 重, 所 以, 嘉 南 平 原 最 初 以 粘 質 土 壤 作 為 水 田, 質 地 較 粗 者 則 為 作 旱 田 ( 三 ) 壤 土 : 是 集 合 砂 土 的 排 水 力 好 及 黏 土 保 肥 能 力 的 優 點, 亦 最 為 適 合 栽 種 作 物 的 土 壤 新 營 的 西 部 嘉 芳 里 一 帶 則 屬 於 這 類 土 壤 可 惜 的 是 嘉 芳 里 這 一 帶 部 份 壤 土 僅 限 於 表 土 層, 其 表 土 底 下 則 為 粘 土 ( 何 林 墾,1997:2-4) 農 作 物 方 面 : 新 營 地 區 雖 有 急 水 溪 之 水 源, 下 游 因 河 道 曲 折 狹 窄, 夏 季 豐 水 期 時 如 果 雨 水 較 多, 一 時 宣 洩 不 及 便 氾 濫 成 災, 冬 季 枯 水 期 水 流 量 又 幾 近 於 零, 由 於 臺 灣 的 稻 作 一 般 是 以 水 稻 為 主, 但 水 稻 之 種 植 過 程 需 有 充 足 穩 定 的 水 源 灌 溉, 因 此 造 成 急 水 溪 中 下 游 的 農 業 難 以 耕 作, 只 能 種 植 蔗 田 或 雜 作 而 作 物 也 因 土 壤 有 所 差 異, 東 部 與 北 部 土 壤 黏 性 較 重, 水 利 制 度 雙 期 田 灌 溉, 水 源 較 為 充 足 穩 定, 土 地 利 用 以 水 稻 為 主, 西 部 與 南 部 屬 於 砂 質 土 壤, 水 利 制 度 三 年 二 作 輪 灌, 土 地 利 用 偏 向 高 粱 雜 糧 大 豆 為 主 直 到 1930 年 嘉 南 大 圳 興 建 竣 工 之 後, 將 新 營 納 入 嘉 南 大 圳 灌 溉 區 域 內, 自 此 稻 米 甘 蔗 5
17 雜 糧 的 產 量 大 增, 使 得 新 營 農 產 品 產 量 得 以 增 加 二 地 名 緣 起 : 新 營 原 為 平 埔 族 其 中 一 族 洪 雅 族 (Hoanya) 部 落 的 分 佈 區, 東 部 近 丘 陵 區 最 早 為 洪 雅 族 部 落 哆 囉 嘓 社 (Doroko) 之 生 活 領 域 1662 年 鄭 成 功 部 屬 何 積 善, 與 范 文 華 率 軍 墾 於 巴 掌 溪 急 水 溪 間 三 角 地 帶 ( 今 之 鹽 水 鎮 舊 營 里 一 帶 ) 後 聚 落 越 漸 興 盛, 逐 漸 向 東 擴 大 屯 田 區 域, 約 在 今 日 在 鹽 水 之 營 鎮 稱 為 舊 營 也 區 分 說, 故 將 此 一 新 設 營 鎮 稱 為 新 營, 而 將 原 先 在 鹽 水 之 營 鎮 稱 為 舊 營, 以 為 區 分, 此 為 新 設 營 鎮 稱 為 新 營 (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 2002: ) 1684 年, 清 朝 統 治 臺 灣, 設 置 一 府 三 縣, 將 承 天 府 改 為 臺 灣 府, 設 置 臺 灣 諸 羅 鳳 山 三 縣, 本 區 屬 於 諸 羅 縣 之 大 奎 壁 庄 1887 年, 進 行 行 政 區 域 調 整, 設 置 一 省 ( 臺 灣 省 ) 三 府 ( 臺 北 府 臺 灣 府 臺 南 府 ) 十 一 縣 ( 宜 蘭 縣 淡 水 縣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臺 灣 縣 彰 化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安 平 縣 鳳 山 縣 恆 春 縣 ) 三 廳 ( 基 隆 廳 埔 里 社 廳 澎 湖 廳 ) 一 直 隸 州 ( 臺 東 州 ), 本 區 隸 屬 於 嘉 義 縣 故 在 清 領 時 期, 新 營 位 於 太 子 宮 堡 新 營 庄, 也 是 目 前 市 街 中 心 所 在 ( 楊 文 雀,2008:21 22) 1895 年 開 啟 日 本 政 府 治 理 時 期, 屬 臺 南 縣 太 子 宮 堡 新 營 庄,1901 年 廢 臺 南 縣, 改 設 臺 南 廳 與 鹽 水 港 廳, 今 日 的 新 營 所 涵 蓋 區 域 分 屬 於 鹽 水 港 廳 下 之 太 子 宮 堡 鐵 線 橋 堡 與 茄 苳 南 堡 等, 而 太 子 宮 堡 的 新 營 庄 與 下 茄 苳 南 堡 的 王 公 廟 庄 是 新 營 市 街 範 圍 1909 年 斗 六 嘉 義 鹽 水 港 與 部 分 南 地 區 合 併 為 嘉 義 廳, 太 子 宮 堡 鐵 線 橋 堡 與 下 茄 苳 南 堡 均 屬 嘉 義 廳 管 轄, 這 時 新 營 庄 仍 是 太 子 宮 堡 內 的 一 庄, 王 公 廟 庄 還 是 屬 下 茄 苳 南 堡 管 轄 1920 年 地 方 制 度 改 正, 此 時 廢 廳 改 州, 設 臺 南 州 管 轄 舊 嘉 義 廳 之 全 部, 以 及 臺 南 阿 猴 ( 今 屏 東 ) 一 部 分, 州 下 設 5 郡 ( 新 豐 郡 新 化 郡 北 門 郡 曾 文 郡 新 營 郡 ) 郡 設 郡 役 所, 新 營 乃 屬 臺 南 州 新 營 郡 新 營 庄, 新 營 郡 的 位 置 大 約 在 臺 南 州 的 中 央, 範 圍 東 到 番 社 庄 崎 子 頭, 西 到 鹽 水 街 飯 店 ; 極 南 是 柳 營 庄 果 毅 後, 極 北 是 白 河 庄 詔 安 厝, 涵 蓋 新 營 鹽 水 柳 營 後 壁 白 河 及 番 社 ( 今 東 山 ) 等 六 庄, 此 時 新 營 庄 內 有 14 個 村 莊, 並 將 6
18 郡 役 所 設 於 新 營 庄 內 成 為 地 方 行 政 中 心 經 濟 中 心 ( 楊 文 雀,2008:61-63), 1933 年 新 營 隨 著 地 方 基 礎 建 設 逐 漸 開 發 完 成, 人 口 數 達 到 17,857 人, 為 提 升 地 方 發 展 因 而 將 新 營 庄 升 格 成 為 新 營 街 1945 年 二 戰 結 束, 將 臺 南 州 轄 之 臺 南 與 嘉 義 二 市 劃 為 省 轄 市, 其 餘 十 郡 六 十 五 街 庄 編 為 臺 南 縣 重 新 改 制 地 方 行 政 區 名, 過 去 日 治 時 期 的 州 廳 制 則 改 稱 縣 政 府, 郡 役 所 改 區 署 稱 之, 街 庄 役 場 則 改 為 各 鄉 鎮 公 所, 下 分 村 里 鄰 各 置 辦 公 室 新 營 則 從 原 本 的 新 營 街 稱 為 新 營 鎮, 隸 屬 於 臺 南 縣 管 轄 ( 臺 南 縣 政 府 網 站 何 林 墾 :1997) 1946 年 成 立 臺 南 縣 政 府, 則 將 水 上 太 保 二 鄉 劃 歸 嘉 義 市, 安 順 鄉 編 入 臺 南 市, 並 增 設 林 內 麥 寮 褒 忠 東 勢 四 鄉, 將 原 阿 里 山 番 界 改 設 吳 鳳 鄉 至 此, 臺 南 縣 全 縣 計 轄 10 區,15 鎮,52 鄉,1166 村 里,15649 鄰 同 年, 縣 治 即 由 臺 南 市 遷 移 新 營 鎮 現 址 1950, 中 央 公 佈 實 施 地 方 自 治, 地 方 自 治 區 域 因 為 配 合 實 施 地 方 自 治 起 見, 遂 改 為 多 縣 小 區 域 制 全 臺 調 整 為 21 縣 市, 以 原 臺 南 縣 和 嘉 義 市, 分 設 為 臺 南 嘉 義 雲 林 三 縣 10 月 25 日, 重 劃 行 政 區 域, 臺 南 縣 下 置 7 鎮 24 鄉 499 村 里,6901 鄰, 縣 治 仍 設 於 新 營 鎮 ( 臺 南 縣 政 府 網 站 ) 1981 年 因 臺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 位 於 新 營 鎮, 改 制 為 新 營 市 新 營 市 成 為 臺 南 縣 境 內 第 一 個 縣 轄 市 2009 年, 中 華 民 國 行 政 院 審 議 通 過 臺 南 縣 市 合 併 改 制 直 轄 市 案, 並 於 2010 年 12 月 25 日 成 立 臺 南 直 轄 市 成 為 臺 灣 五 個 直 轄 市 中 的 其 中 之 一, 新 營 市 也 因 應 臺 南 縣 市 合 併, 改 制 為 新 營 區 三 聚 落 變 遷 由 於 新 營 是 鄭 氏 所 設 之 營 盤 田 之 舊 地, 因 此 早 期 大 多 臨 急 水 溪 而 居, 在 清 末 時 期 新 營 範 圍 為 鐵 線 橋 堡 全 部 與 太 子 宮 堡 之 太 子 宮 庄 下 角 帶 圍 庄 與 舊 廍 庄 算 是 新 營 發 展 較 早 的 區 域, 但 此 地 區 卻 並 不 是 後 來 的 市 街 中 心 所 在, 其 中 之 原 由 與 其 後 因 急 水 溪 下 游 泥 沙 淤 積 倒 風 內 海 淤 塞 有 關 ( 楊 文 雀,2008:26), 現 在 新 營 市 之 市 街 中 心, 應 該 略 相 當 於 清 領 時 期 之 太 子 宮 堡 新 營 庄, 以 及 下 茄 苳 堡 之 王 公 廟 庄, 因 而 距 離 市 街 較 近, 其 都 市 7
19 化 程 度 相 對 比 偏 離 市 街 的 庄 落 較 高 1895 年 日 治 時 期 開 始 新 營 庄 已 經 成 為 新 的 人 口 聚 集 中 心, 從 1898 年 土 屋 重 雄 的 臺 灣 事 情 一 斑 的 人 口 統 計 中 得 知, 新 營 庄 人 口 3544 人, 而 太 子 宮 庄 為 1843 人 下 角 帶 圍 庄 為 471 人 舊 廍 庄 為 327 人, 可 見 人 口 集 中 區 域 已 經 由 新 營 庄 取 代 ( 見 圖 1.2)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堡 圖, 施 添 福 1996:36 圖 1.2 新 營 庄 平 面 圖 8
20 新 營 西 部 的 太 子 宮 和 鐵 線 橋 庄 人 口 數 卻 逐 年 遞 減, 新 營 庄 則 因 各 項 建 設 開 始 而 人 口 數 逐 年 遞 增, 新 營 也 開 始 增 設 學 校,1917 年 設 置 查 畝 營 公 學 校 新 營 分 校 ( 今 新 營 國 小 ) 1923 年 設 置 新 營 尋 常 高 等 小 學 校 ( 今 原 臺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 ) 1920 年 設 置 查 畝 營 鐵 線 橋 分 校 ( 今 新 橋 國 小 ) 高 等 教 育 方 面 則 有 1930 年 設 置 的 新 營 農 業 專 修 學 校 ( 今 白 河 商 職 ), 1939 年 設 置 的 新 營 家 政 女 子 學 校 ( 今 新 營 高 工 ), 可 見 新 營 在 日 治 時 代 已 開 始 逐 漸 發 展 其 教 育 功 能 1946 年 戰 後 政 府 來 臺, 新 營 改 為 新 營 鎮, 將 原 本 日 治 時 期 的 有 的 鹽 水 港 堡 太 子 宮 堡 鐵 線 橋 堡 下 茄 苳 南 堡 部 分 街 庄, 納 入 新 營 鎮 中 劃 分 成 為 26 里, 仍 是 以 日 治 時 期 的 新 營 街 為 新 營 鎮 主 要 人 口 的 集 中 區 域 而 目 前 的 主 要 市 街 也 以 火 車 站 所 在 的 中 營 里 及 其 附 近 的 大 宏 里 新 東 里 及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的 興 安 里 南 興 里 興 業 里, 行 政 中 心 及 交 通 臺 商 圈 向 外 輻 射 的 民 權 里 永 生 里 延 平 里 好 平 里 民 生 里 民 榮 里 三 仙 里 忠 政 里 王 公 里 新 北 里 新 南 里 嘉 芳 里 等 十 七 個 里 為 主 要 區 域, 都 是 新 營 主 要 人 口 集 中 區 在 市 街 邊 緣 的 有 土 庫 里 埤 寮 里 護 鎮 里 嘉 芳 里 南 紙 里 等, 另 外 新 營 西 南 區 太 北 里 和 太 南 里 舊 廍 里 鐵 線 里 五 興 里 角 帶 里 姑 爺 里 等 七 里 係 屬 於 遠 離 市 街 中 心 地 的 邊 陲 鄉 村 地 區 ( 見 圖 1.3) 新 營 市 街 與 聚 落 發 展, 起 源 雖 緣 自 西 南 地 區 這 一 帶 如 鐵 線 橋 太 子 宮 舊 廍 一 帶, 而 現 今 的 市 街 卻 東 移 以 火 車 站 為 中 心, 從 人 口 集 散 的 變 遷, 看 出 新 營 聚 落 的 變 遷 更 替 9
21 圖 1.3 新 營 各 里 分 佈 圖 資 料 來 源 : 新 營 市 志, 何 林 墾 1997:A-44 四 地 方 糖 業 與 新 營 通 常 糖 廍 所 在 之 處, 即 有 蔗 田 的 分 佈, 讓 糖 廍 在 生 產 時 可 以 降 低 原 料 運 送 運 輸 成 本 的 困 擾, 意 即 表 示 一 間 糖 廍 的 生 產 即 有 一 定 面 積 的 蔗 田 的 原 料, 以 今 天 南 瀛 地 區 的 地 名 嵌 有 廍 字 者, 確 實 代 表 該 地 名 有 一 獨 立 完 整 的 聚 落 或 庄 頭 在 過 去 人 們 總 以 地 方 特 色 為 該 地 的 地 名, 也 造 就 臺 南 市 有 許 多 的 地 方 地 名 與 糖 廍 有 很 大 的 淵 源 如 麻 豆 鎮 寮 廍 里 其 舊 名 為 寮 仔 廍 是 因 該 地 設 有 七 處 糖 廍 麻 豆 鎮 安 正 里 舊 名 為 西 廍 則 因 早 期 此 地 設 有 榨 糖 的 糖 廍 善 化 鎮 的 小 新 里 舊 名 為 廍 堀, 相 傳 是 明 鄭 時 期 陳 永 華 在 此 所 設 的 官 廍, 佳 里 鎮 忠 仁 里 舊 名 為 倒 廍 巷, 是 因 昔 日 在 此 設 有 草 廍 仔, 後 因 風 吹 廍 倒 而 得 名 永 康 市 的 中 興 里 舊 名 為 瓦 厝 廍, 是 因 糖 廍 以 瓦 厝 所 建 而 成 而 仁 德 鄉 的 新 田 村 舊 名 為 石 頭 廍 因 為 草 廍 的 基 牆 係 以 石 頭 所 砌 新 營 的 舊 廍 里 舊 名 為 舊 廍 為 清 代 於 此 設 有 舊 式 糖 廍 鐵 線 里 舊 名 為 廍 仔 是 早 期 此 地 10
22 設 有 輾 榨 糖 的 糖 廍, 而 其 周 圍 的 柳 營 鄉 的 光 福 村 舊 名 為 溫 厝 廍 庄 是 柳 營 劉 家 第 五 世 組 於 此 設 立 糖 廍, 後 壁 鄉 的 後 廍 村 舊 名 為 後 廍 在 清 代 在 此 設 有 糖 廍 新 嘉 村 舊 名 為 廍 仔 地 是 早 期 此 地 設 有 輾 蔗 榨 糖 的 糖 廍, 東 山 鄉 的 東 河 村 舊 名 為 過 廍 是 早 年 此 地 有 榨 糖 糖 廍, 需 經 過 此 地 才 能 抵 達 之 處, 稱 之 過 廍 而 青 山 村 舊 名 為 廍 仔 頂 是 日 治 時 期 即 設 有 的 糖 廍, 也 都 有 許 多 的 地 名 與 糖 廍 有 關 ( 臺 南 縣 政 府 2009:70) 可 見 當 時 新 營 與 鄰 近 地 區 榨 糖 事 業 的 興 盛 由 於 植 蔗 的 農 家 及 糖 廓 的 相 關 工 作 人 數, 往 往 是 與 整 體 庄 落 息 息 相 關, 從 植 蔗 收 成 製 糖 等 過 程 推 算, 相 關 從 業 人 員 的 數 目 相 當 可 觀, 可 見 早 期 糖 廍 與 地 方 的 關 係 之 密 切, 其 煉 糖 的 來 源 因 糖 廍 與 新 式 製 糖 場 的 緣 故 使 其 原 料 甘 蔗 也 不 於 匱 乏, 讓 煉 糖 能 成 為 農 家 在 農 忙 之 閒 另 一 項 重 要 的 經 濟 來 源 圖 1.4 新 營 糖 廠 位 置 圖 資 料 來 源 :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11
2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糖 業 一 直 是 以 國 家 為 中 心 的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之 一 環, 糖 業 的 經 營 不 僅 關 係 到 經 濟 結 構 的 面 向, 現 有 的 研 究 非 常 多 元, 除 了 在 經 濟 面 向 量 化 分 析 與 效 率 提 升 之 外, 還 有 從 政 治 的 面 向 加 以 檢 視 的 方 向, 重 視 糖 廠 所 在 區 域 空 間 的 特 性 與 差 異, 透 過 政 治 經 濟 整 合 的 方 式 加 以 分 析 的 因 果 脈 絡 因 此 本 章 將 針 對 各 類 相 關 的 文 獻 進 行 回 顧 探 討, 以 瞭 解 與 本 論 文 相 關 之 理 論, 作 為 本 篇 論 文 參 考 的 重 要 資 料 第 一 節 文 獻 回 顧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歷 史 非 常 悠 久, 以 此 作 為 研 究 的 文 獻 的 數 量 頗 多, 有 從 時 間 的 角 度 去 分 析 與 臺 灣 糖 業 相 關 產 業 某 段 時 期 的 演 變, 如 陳 玟 瑾 (2000), 日 據 初 期 臺 灣 糖 業 與 交 通 運 輸 關 係 探 究 ( 年 ) 的 研 究 觀 點 則 從 陸 上 運 輸 海 上 運 輸 及 港 口 三 方 面 探 討 日 治 初 期 臺 灣 糖 業 與 交 通 運 輸 之 關 係, 及 在 這 段 期 間 中 砂 糖 對 打 狗 安 平 兩 港 消 長 的 影 響, 瞭 解 糖 業 在 打 狗 港 的 興 起 中 的 重 要 性 ; 並 探 討 糖 業 與 打 狗 港 區 發 展 的 關 係 吳 育 臻 (2003), 臺 灣 糖 業 米 糖 相 剋 問 題 的 空 間 差 異 ( ) 以 米 價 比 準 法 作 為 論 述 的 切 入 點, 說 明 米 糖 相 剋 的 問 題 從 日 治 時 期 在 中 北 部 蔗 田 的 嚴 重 性 戰 後 政 府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因 國 際 糖 價 以 及 本 身 實 施 分 糖 法 的 弊 病 加 上 1949 年 大 批 軍 民 撤 退 來 臺 糧 食 供 應 所 造 成 另 一 波, 米 蔗 拉 扯 場 域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藉 著 此 篇 論 文 的 探 討, 也 看 出 新 營 農 作 面 積 也 面 臨 著 類 似 的 困 境, 由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緣 故 鄰 近 地 區 的 農 田 也 種 植 著 糖 廠 所 需 要 的 甘 蔗, 但 由 於 糖 價 的 起 伏 以 及 稻 米 為 主 要 糧 食 的 緣 故, 米 糖 之 間 如 何 的 取 捨 也 是 新 營 農 民 面 臨 的 抉 擇 之 一 另 外, 也 有 從 糖 業 制 度 橫 斷 面 來 瞭 解 臺 灣 糖 業, 如 葉 彥 珣 (1992), 戰 後 與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甘 蔗 原 料 契 約 買 收 制 度 之 研 究 則 對 於 戰 前 與 戰 後 的 甘 蔗 的 買 收 制 度 做 比 較, 分 別 是 日 治 時 期 的 米 價 比 準 法 臺 糖 的 分 糖 法 以 制 度 面 看 待 對 蔗 農 動 機 的 影 響, 12
24 而 從 這 篇 文 章 中 可 以 發 現 政 府 為 了 提 升 農 民 種 植 甘 蔗 的 意 願, 保 持 榨 糖 原 料 的 來 源 用 了 許 多 不 同 的 獎 勵 方 式, 相 對 的 對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周 圍 原 料 區 域, 也 採 取 相 同 的 方 式 對 農 民 予 以 獎 勵, 但 隨 著 獎 勵 措 施 逐 漸 減 少 種 蔗 面 積 逐 漸 下 滑, 也 代 表 臺 灣 糖 業 的 沒 落 何 鳳 嬌 (1991) 的 日 據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的 經 營 與 農 民 爭 議 以 資 本 主 義 與 國 家 權 力 的 角 度 或 個 案 來 檢 視 蔗 農 的 處 境 透 過 考 察 年 臺 灣 知 識 份 子 書 寫 關 於 糖 業 政 策 蔗 農 處 境 的 論 述 報 導 文 學 作 品, 勾 勒 1920 年 代 臺 灣 知 識 份 子 對 從 蔗 農 的 觀 點 來 思 考 日 治 時 代 臺 灣 的 經 濟 問 題 黃 秀 梅 (1996) 日 治 期 間 臺 灣 糖 業 的 產 業 結 構 分 析 - 臺 灣 糖 業 合 併 的 再 探 討 以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工 業 與 政 策 為 析 論 對 象, 不 但 重 視 由 上 而 下 的 政 策 探 討, 更 重 視 由 下 而 上 的 實 際 發 展 情 形 經 營 者 的 反 應 對 政 策 的 影 響 等, 尋 找 兩 者 的 互 動 關 係, 試 圖 究 明 臺 灣 近 代 產 業 建 立 的 歷 史 過 程 政 策 與 產 業 間 的 合 併 對 臺 灣 製 糖 產 業 結 構 變 遷 之 影 響 作 者 以 量 化 的 方 式 從 舊 式 製 糖 廠 的 產 量 甘 蔗 收 獲 面 積 與 新 式 製 糖 廠 產 量 等 三 個 角 度, 應 用 集 中 度 指 數 的 計 算, 來 觀 察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對 新 營 糖 廠 而 言 不 同 的 糖 業 政 策 都 影 響 著 新 營 甘 蔗 的 種 植 面 積 與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重 要 性, 從 不 同 的 糖 業 政 策 看 出 政 府 對 於 該 產 業 的 重 視 程 度, 也 間 接 影 響 著 新 營 人 口 的 變 化 以 上 研 究 顯 現 出 糖 業 對 於 臺 灣 及 地 方 制 度 有 著 深 層 的 影 響 臺 灣 糖 業 能 夠 蓬 勃 發 展, 地 方 的 糖 廠 扮 演 著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在 糖 業 進 入 工 業 化 之 前 臺 灣 的 糖 廍 不 過 只 是 各 地 方 的 小 工 廠 組 合 而 成, 而 這 些 糖 廍 將 其 產 品 交 由 鉆 腳 糖 割 或 出 庄 等 仲 介 後 再 委 由 北 郊 船 戶 輸 出 到 中 國 大 陸 而 這 樣 的 貿 易 活 動 除 了 活 絡 了 地 方 製 糖 的 經 濟, 更 開 啟 了 臺 灣 製 糖 產 業 對 外 貿 易 輸 出 的 濫 觴 雖 然 當 時 臺 灣 糖 產 已 經 可 以 對 外 進 行 貿 易, 甚 至 糖 產 量 還 達 到 百 萬 擔, 但 由 於 臺 灣 製 糖 仍 以 各 地 農 家 為 主, 其 原 料 設 備 並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產 量 品 質 並 不 穩 定, 清 末 英 國 駐 臺 南 海 關 醫 員 買 威 令 (W.W.Myers) 的 觀 察 報 告 即 指 出 : 糖 廍 四 周 骯 髒 至 極, 由 滾 筒 流 出 來 的 蔗 汁 透 過 一 個 中 空 的 竹 管 引 到 煮 糖 室 的 第 一 汽 鍋, 而 不 是 清 潔 的 容 器 (Myers 林 滿 紅 譯,1977: ) 由 此 可 見 此 時 臺 灣 製 糖 的 方 式 仍 為 落 後, 多 半 是 以 農 民 農 閒 時 加 工 出 的 產 物, 13
25 尚 未 有 大 量 製 糖 的 製 程 能 力 但 到 了 日 治 時 期 為 了 配 合 日 本 本 地 的 需 求 以 及 提 高 地 方 稅 收, 而 積 極 的 發 展 糖 業, 而 在 臺 灣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的 發 佈 之 後 加 上 資 本 家 貢 獻 了 大 量 的 資 金 設 備, 使 得 糖 產 業 不 再 是 過 去 的 個 體 戶, 而 除 了 硬 體 設 備 的 進 步 之 外, 還 包 含 新 式 的 製 糖 產 業 組 織 架 構 的 現 代 化 變 革 在 過 去 糖 業 的 生 產 者 是 蔗 農, 而 決 策 者 則 是 製 糖 業 者, 但 新 式 製 糖 產 業 所 推 動 的 組 織 還 包 含 了 臺 灣 總 督 府, 這 三 者 彼 此 間 構 成 一 個 上 下 從 屬 的 有 機 體 其 中 在 最 上 一 層, 為 制 定 整 體 糖 業 政 策 的 臺 灣 總 督 府 ; 其 次 一 層, 則 是 出 資 經 營 製 糖 的 製 糖 業 者, 包 括 了 以 臺 灣 在 地 資 本 日 本 內 地 資 本 歐 美 資 本 等 類 型 的 經 營 體, 其 經 營 的 製 糖 事 業, 包 括 了 以 新 式 機 械 來 製 糖 的 新 式 工 場 改 良 糖 廍, 最 底 一 層, 則 是 在 農 地 上 從 事 甘 蔗 種 植 的 蔗 農 ( 林 聖 欽 2000:22), 各 司 其 職 的 分 工 流 程 奠 定 了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的 效 率, 也 因 此 臺 灣 糖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成 就 了 殖 民 帝 國 的 經 濟 需 求 日 治 時 期 這 樣 重 要 的 變 遷 更 引 起 許 多 學 者 的 探 討 相 關 的 現 象, 如 矢 內 原 忠 雄 於 (1929) 出 版 之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下 之 臺 灣, 以 臺 灣 糖 業 為 主 的 殖 民 政 策 進 行 經 濟 的 批 判 與 對 蔗 農 的 關 懷, 論 述 臺 灣 米 糖 互 動 問 題 糖 業 發 展 及 日 本 資 本 主 義 下 的 殖 民 經 濟 論 述, 呈 現 出 在 國 家 權 力 與 資 本 活 動 的 結 合, 日 本 資 本 如 何 壟 斷 和 改 造 既 有 的 生 產 方 式 而 造 成 資 本 集 中 化 ; 而 臺 灣 學 者 則 將 糖 業 變 遷 與 地 方 發 展 相 結 合, 如 莊 天 賜 (2001) 日 治 時 期 屏 東 平 原 糖 業 之 研 究 描 寫 屏 東 平 原 的 糖 業, 在 臺 灣 製 糖 株 式 會 尚 未 進 駐 屏 東 平 原 之 前, 本 地 籍 的 地 方 領 導 階 層 多 為 從 事 糖 業 者 但 臺 灣 製 糖 株 式 會 進 駐 之 後,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日 籍 中 高 級 幹 部 及 成 員, 至 於 本 地 籍 的 臺 糖 成 員, 則 最 多 只 能 當 上 基 層 的 街 庄 協 議 會 員, 從 當 中 的 階 級 變 遷 看 見 糖 業 領 導 階 級 的 更 替 也 因 糖 業 的 進 駐 使 得 鐵 路 開 始 修 建, 而 糖 廠 引 進 了 臺 糖 鐵 道, 更 為 屏 東 平 原 交 通 帶 來 重 大 的 變 革, 傳 統 的 運 輸 工 具 為 臺 糖 火 車 所 取 代 在 這 樣 的 交 通 變 革 下, 聚 落 間 及 平 原 對 外 的 交 通 更 為 便 利, 每 年 有 超 過 十 萬 人 次 的 屏 東 人 利 用 臺 糖 鐵 路 運 輸, 屏 東 街 市 也 因 為 鐵 路 的 交 會 而 取 代 東 港 成 為 平 原 的 交 通 中 心 從 中 可 看 出 屏 東 糖 業 從 傳 統 糖 業 進 展 到 新 式 糖 業 的 變 遷 過 程 楊 慧 瑾 (1992) 論 殖 民 糖 業 生 產 下 殖 民 城 市 之 建 構 - 日 據 屏 14
26 東 市 之 個 案 研 究 以 屏 東 平 原 為 例, 以 歷 史 及 環 境 角 度 來 看 糖 業 空 間, 由 階 級 權 力 的 角 度 來 探 討 糖 廠 與 屏 東 市 的 關 係 多 以 史 料 紀 錄 並 討 論 殖 民 城 市 建 構 的 背 後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因 子 林 思 佳 (1998)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和 地 方 特 性 之 形 塑 - 以 高 雄 縣 橋 頭 鄉 為 例 描 繪 橋 頭 鄉 自 日 治 時 期 因 為 糖 廠 的 設 置 而 改 變, 和 其 他 一 般 地 方 的 因 為 歷 史 因 素 商 業 匯 集 的 緣 故 所 形 成 的 聚 落 有 其 差 異, 糖 業 因 需 要 大 量 勞 力 和 穩 定 原 料 來 源 因 而 需 不 斷 的 收 購 土 地, 使 得 聚 落 或 多 或 少 長 期 受 其 影 響 早 期 糖 業 對 地 方 的 影 響 在 於 勞 力 吸 取 及 農 地 利 用, 而 橋 仔 頭 的 人 口 增 長 市 街 的 繁 榮 日 人 增 加 情 形 尤 為 顯 著, 但 這 樣 的 城 鎮 展 現 出 人 口 遷 徙 率 高 流 動 性 強, 工 業 人 口 多, 迥 異 於 其 他 鄉 村 聚 落 的 特 性 了, 多 數 農 民 也 轉 變 為 僱 傭 勞 力, 或 進 入 糖 廠 成 為 受 薪 的 工 人, 戰 後 政 府 來 臺 初 期, 糖 業 仍 為 此 地 提 供 了 大 量 的 工 作 機 會, 可 說 有 穩 定 農 村 的 功 能, 但 1980 年 代 政 經 的 變 遷 使 糖 廠 與 地 方 發 展 的 關 係 改 變, 這 種 改 變 反 應 在 土 地 使 用 交 通 運 輸 公 共 設 施 各 面 向, 此 時 糖 業 對 地 方 生 產 活 動, 不 論 是 勞 力 吸 取 或 農 地 利 用 都 已 逐 漸 進 入 尾 聲 王 怡 方 (1999) 日 治 時 代 虎 尾 市 街 的 出 現 與 成 長, 則 表 現 出 虎 尾 市 街 的 發 展 歷 程 完 整 地 交 代 了 糖 業 發 展 的 背 景 和 關 係, 虎 尾 是 因 新 式 糖 業 而 興 起, 起 初 糖 廠 是 早 期 虎 尾 市 街 的 中 心, 隨 著 糖 廠 及 各 項 相 關 建 設 的 完 成, 當 地 方 糖 產 發 展 之 後 成 了 人 們 群 聚 效 應 的 重 要 吸 力 不 但 為 虎 尾 市 街 帶 入 大 量 的 移 民, 虎 尾 市 街 逐 漸 成 為 整 合 區 域 生 活 的 據 點, 除 私 人 企 業 營 運 所 需 而 提 供 的 機 能 外, 由 於 行 政 部 門 的 加 入 而 擴 充 其 服 務 機 能 與 服 務 範 圍, 奠 定 其 發 展 為 都 市 的 基 礎 但 隨 著 虎 尾 市 街 功 能 逐 步 發 展 完 善, 位 於 南 側 的 糖 廠 卻 漸 漸 受 到 產 業 發 展 因 素 的 影 響, 由 市 街 中 心 轉 為 市 街 邊 緣 見 證 了 糖 廠 在 地 方 上 從 興 盛 到 沒 落 的 困 境 以 上 的 著 作 皆 描 述 著 糖 廠 與 地 方 發 展 之 間 的 關 係, 可 見 糖 廠 對 地 方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也 提 供 研 究 者 從 中 探 究 新 營 糖 廠 與 新 營 之 間 對 於 聚 落 發 展 的 影 響, 與 地 方 關 係 之 變 化 而 當 鹽 水 製 糖 在 新 營 設 廠 之 後 新 營 也 從 此 開 始 轉 變, 農 業 作 物 在 新 營 土 地 上 的 變 化, 新 營 產 業 的 變 化 因 為 糖 廠 的 逐 漸 蓬 勃 發 展, 其 他 的 產 業 也 連 帶 的 在 新 營 設 置, 如 : 紙 漿 15
27 工 廠 酒 精 工 廠 等 大 工 廠 讓 新 營 成 為 當 時 具 有 多 家 工 廠 的 地 方 城 鎮, 說 明 新 營 如 何 在 新 營 糖 廠 設 置 之 後 從 農 業 走 向 工 業 的 歷 程 而 新 營 又 如 何 從 一 個 人 口 稀 少 的 小 鄉 鎮, 在 成 為 鐵 路 交 通 的 停 靠 站 中 心, 帶 動 人 口 流 入 進 而 從 日 治 時 期 開 始 逐 漸 成 為 臺 南 北 部 地 區 新 的 工 業 交 通 文 教 政 治 中 心 1930 年 開 通 的 嘉 南 大 圳 讓 新 營 成 為 通 水 區 域 之 一, 使 得 原 本 收 穫 量 少 的 農 業, 因 為 甘 蔗 稻 米 均 為 獲 得 灌 溉, 因 此 帶 動 了 新 營 周 邊 地 區 的 農 業, 從 原 本 的 稻 米 雜 糧 產 區 成 轉 變 成 為 種 植 甘 蔗 的 重 要 產 區, 以 供 應 新 營 糖 廠 的 製 糖 的 原 料 由 農 工 業 的 表 現 來 看 新 營 糖 廠 的 設 置 對 於 地 方 產 業 的 興 起 幫 助 甚 多, 除 新 營 之 外 在 臺 灣 也 有 許 多 的 地 區 因 為 糖 廠 的 設 置 沒 落 讓 地 方 產 生 重 大 的 變 化, 因 此 有 多 篇 研 究 對 此 現 象 進 行 探 討, 如 : 鍾 書 豪 (2004) 花 蓮 地 區 的 糖 業 發 展 ( ) 本 文 根 據 花 蓮 地 區 百 年 來 糖 業 發 展 之 歷 程, 從 初 期 政 府 公 部 門 力 量 的 介 入, 到 花 蓮 土 壤 貧 瘠 日 照 短 少 勞 動 力 不 足 的 面 對, 到 最 後 因 應 全 球 化 環 境 的 轉 變 修 正 經 營 策 略 到 沒 落 的 歷 程 何 中 揚 (2001), 臺 中 市 臺 糖 糖 廠 產 業 變 遷 對 糖 廠 周 遭 區 域 發 展 影 響 之 探 討 則 著 眼 於 臺 中 糖 廠 的 產 業 發 展 及 廠 區 土 地 使 用 行 為 和 其 鄰 里 地 區 發 展 之 間 的 影 響 互 動 透 過 都 市 空 間 結 構 理 論 區 位 理 論 與 經 濟 產 值 對 於 這 三 個 不 同 空 間 層 級 間 之 共 同 探 討 向 度 進 行 連 貫 的 剖 析, 分 析 歸 納 出 臺 中 糖 廠 影 響 周 圍 鄰 里 地 區 發 展 主 要 因 素 這 些 著 作 都 說 明 著 糖 廠 與 地 方 之 間 緊 密 的 關 係 不 僅 改 變 了 地 貌 也 改 變 了 地 方 未 來 的 發 展 第 二 節 理 論 探 討 社 會 學 家 Daniel Bell(Bell,1995:25) 描 述 人 類 社 會 發 展 的 三 個 階 段, 可 以 分 為 前 工 業 化 階 段 工 業 化 階 段 與 後 工 業 化 階 段 在 前 工 業 化 時 期, 產 業 以 農 業 為 首, 並 依 賴 人 力 獸 力 驅 動 經 濟 活 動 而 工 業 化 時 期, 機 械 化 生 產 開 始 有 規 模 的 發 展, 以 鋼 鐵 煤 炭 作 為 動 力 的 工 廠 成 為 該 時 期 經 濟 運 作 的 重 要 核 心 但 因 工 業 化 的 大 量 生 產, 造 成 了 自 然 能 源 過 渡 耗 竭, 因 此 後 工 業 化 時 期, 隨 著 網 際 網 路 興 起, 知 識 和 資 訊 則 成 為 經 濟 發 16
28 展 的 主 要 資 源 和 動 力, 以 此 三 階 段 對 照 台 灣 產 業 的 發 展 與 社 會 變 遷 的 脈 絡 清 領 時 期 的 台 灣, 是 典 型 的 農 村 社 會, 主 要 以 一 級 產 業 為 主, 以 農 業 漁 業 採 礦 等 消 耗 天 然 資 源 的 經 濟 部 門 為 主 的 社 會 形 態 而 台 灣 合 宜 的 氣 候 及 地 理 環 境, 造 就 了 以 農 產 為 主 的 經 濟 型 態, 呈 現 出 典 型 的 工 業 化 前 的 產 業 特 色 而 日 治 時 期 的 殖 民 主 義, 雖 帶 來 了 不 對 稱 的 勞 工 與 資 本 家 所 得, 但 不 可 諱 言 的, 因 為 日 本 殖 民 主 義 所 開 啟 的 工 業 化 發 展 卻 也 是 開 啟 臺 灣 經 濟 成 長 的 重 要 推 手, 日 治 時 期 日 本 的 政 策 決 定 了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方 向, 基 於 臺 灣 在 農 業 生 產 業 上 的 相 較 於 其 他 的 產 業 更 具 有 利 益, 以 及 日 本 正 極 力 發 展 輕 工 業 原 料 糧 食, 故 從 1895 年 至 1930 年, 臺 灣 在 日 本 所 設 計 的 帝 國 經 濟 圈 內 的 區 域 分 工 型 態 為 農 業 臺 灣, 工 業 日 本 1930 年 代 日 本 經 濟 及 軍 事 力 量 日 盛, 且 擴 張 至 華 南 和 南 洋, 加 上 臺 灣 歷 經 三 四 十 年 之 發 展,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遠 高 於 華 南 及 南 洋, 基 於 地 理 位 置 之 便, 日 本 帝 國 內 的 區 域 分 工 乃 變 為 工 業 臺 灣, 農 業 南 洋, 臺 灣 的 工 業 發 展 政 策 也 從 著 重 農 業, 隨 之 變 為 重 視 整 體 工 業 之 政 策 ( 葉 淑 貞 劉 素 芬 1995:223) 而 隨 著 工 業 化 的 效 應 也 伴 隨 著 都 市 化 的 產 生, 可 以 發 現 許 多 設 置 製 糖 工 場 的 地 方 也 都 成 為 重 要 的 人 口 的 聚 集 中 心 戰 後 的 經 濟 型 態 則 是 以 日 治 時 期 所 遺 留 下 來 的 工 業 化 為 基 礎, 由 於 工 業 化 開 始 的 階 段 主 要 係 包 括 生 產 性 投 資 顯 著 的 迅 速 擴 充 產 業 主 導 部 門 的 適 時 出 現, 且 需 有 良 好 的 政 治 制 度 社 會 結 構 密 切 配 合, 以 促 成 對 外 或 對 內 發 展 的 順 利 進 行 另 外 在 農 業 生 產 力 方 面 亦 產 生 革 命 性 的 變 化 而 有 大 量 生 產 剩 餘 以 助 工 業 的 飛 躍 發 展 如 此, 農 民 的 效 率 提 高 了, 所 得 跟 著 也 獲 得 大 幅 改 善, 促 成 農 村 現 代 化, 使 得 農 民 對 於 接 受 新 的 技 術 與 生 活 方 式 的 能 力 大 為 提 高 工 業 部 門 裏 產 生 了 主 導 的 製 造 業 行 業, 且 經 其 連 鎖 效 果 的 擴 大 帶 動 下, 促 成 其 他 相 關 工 業 的 快 速 成 長, 肇 致 大 量 的 工 廠 人 力 需 求 與 農 工 結 構 為 之 改 變 ( 黃 寶 祚 1988:42-45) 但 相 對 的 為 了 能 有 效 提 升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臺 灣 以 農 業 培 養 工 業, 以 工 業 發 展 農 業 的 原 則 發 展 利 用 從 農 業 獲 取 的 資 本 扶 持 進 口 替 代 產 業, 並 且 在 1970 年 代 的 高 度 工 業 化 發 展 中, 吸 收 了 來 自 農 村 的 廉 價 勞 動, 才 促 進 臺 灣 能 夠 迅 速 具 備 國 際 競 爭 能 力 的 加 工 貿 易 型 工 業 的 發 展, 發 動 臺 灣 的 工 業 起 飛 ( 谷 蒲 孝 雄 編 雷 慧 英 17
29 譯,1992:33) 而 臺 灣 糖 業 也 順 勢 的 在 這 波 工 業 化 的 浪 潮 中 從 高 潮 到 沒 落, 成 為 另 一 個 臺 灣 的 夕 陽 工 業 但 1990 年 代 資 訊 電 子 產 業 高 速 成 長, 許 多 低 附 加 價 值 勞 力 密 集 之 產 業 因 競 爭 優 勢 逐 漸 消 失, 在 80 年 代 的 後 期 就 開 始 外 移, 工 業 不 敵 環 境 成 本 的 競 爭, 台 灣 產 業 開 始 轉 型 及 升 級 隨 著 1990 年 後 對 大 陸 的 政 策 開 放 國 內 匯 率 上 升 金 融 自 由 化 及 國 際 化 的 環 境 下, 逐 步 解 除 各 種 服 務 業 管 制, 並 開 放 外 人 投 資, 引 進 國 外 技 術, 其 經 濟 活 動 產 業 結 構 開 始 轉 型, 帶 動 服 務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服 務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比 值 也 漸 趨 增 加, 而 呈 現 後 工 業 化 時 代 的 特 色 原 本 以 一 級 產 業 為 主 的 新 營, 在 新 營 工 場 進 駐 後 開 始 了 工 業 化, 其 特 色 也 因 為 工 業 化 產 生 了 轉 變, 如 人 口 增 多 產 業 聚 集 交 通 要 道 等 優 勢 的 加 諸, 都 讓 新 營 成 為 與 鄰 近 東 山 柳 營 鹽 水 等 農 村 展 現 其 不 同 之 處, 並 成 為 臺 南 縣 重 要 的 政 治 中 心 但 戰 後 糖 廠 受 制 於 國 營 事 業, 其 公 司 營 運 和 政 策 擬 定 被 國 家 所 限 制, 當 糖 業 不 再 是 國 家 未 來 賺 取 外 匯 的 主 力 時, 新 營 工 業 發 展 也 就 此 停 滯, 所 幸 新 營 仍 是 臺 南 縣 治 中 心,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的 產 業 則 成 為 新 營 重 要 的 經 濟 活 動 工 廠 是 過 去 是 臺 灣 創 造 大 量 的 就 業 機 會 的 重 要 產 業, 但 隨 著 國 內 工 資 逐 漸 提 高, 國 內 廠 商 為 降 低 勞 力 成 本 增 加 其 國 際 競 爭 力, 將 勞 力 密 集 的 產 業 移 往 其 他 國 家 或 是 以 全 球 分 工 的 方 式 分 散 其 投 資 風 險 而 新 營 糖 廠 曾 經 是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見 證, 但 跟 隨 著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也 產 生 後 工 業 化 的 歷 程, 糖 業 工 廠 不 再 製 糖, 越 南 泰 國 進 口 的 低 廉 糖 產 取 代 製 糖 工 廠 的 地 位, 此 時 的 新 營 糖 廠 將 得 開 始 重 新 的 轉 型 不 再 是 以 製 造 業 的 為 主 的 製 糖 工 廠, 而 是 轉 換 成 為 觀 光 服 務 業 的 糖 廠, 但 這 樣 的 轉 變 並 非 容 易, 除 了 國 營 事 業 的 包 袱 之 外, 服 務 業 相 關 的 產 業 大 多 都 是 屬 於 新 興 行 業, 而 原 本 屬 於 工 業 的 糖 廠, 在 這 一 波 轉 變 當 中 如 何 轉 帶 著 既 有 的 包 袱 進 行 轉 變 將 關 係 著 新 營 糖 廠 是 否 能 持 續 永 存 本 研 究 將 簡 介 臺 灣 經 濟 結 構 變 遷 下 的 糖 產 工 業, 是 什 麼 樣 的 時 空 環 境 當 中, 糖 業 成 了 臺 灣 重 要 的 農 產 品, 而 新 營 糖 廠 在 這 樣 的 環 境 背 景 之 下, 做 出 的 貢 獻 為 何? 位 於 新 營 市 之 內 的 新 營 糖 廠 與 新 營 市 的 關 係, 是 否 對 於 新 營 的 農 作 居 民 職 業 人 口 變 遷 交 通 18
30 運 輸 有 著 什 麼 樣 的 影 響 而 當 一 個 接 近 百 歲 的 工 廠 停 工 之 後, 曾 經 在 廠 內 工 作 過 的 員 工 有 著 什 麼 樣 的 感 觸 是 否 仍 對 於 糖 業 輝 煌 的 歷 史 有 著 感 嘆 對 糖 廠 的 的 未 來 又 有 什 麼 想 法, 這 些 疑 問 都 在 這 篇 論 文 當 中 一 一 做 出 描 繪 19
31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歷 程 研 究 方 法 主 要 是 針 對 資 料 的 蒐 集 處 理 的 技 術 和 過 程, 它 可 以 提 供 合 適 執 行 工 具 來 拹 助 研 究 者 獲 得 研 究 時 所 需 資 料 進 而 達 到 結 論 由 於 本 研 究 為 探 究 新 營 糖 廠 對 於 新 營 之 影 響, 因 此 需 要 蒐 羅 大 量 的 資 料, 以 瞭 解 新 營 與 新 營 糖 廠 的 歷 史 背 景, 並 且 探 究 分 析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係,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研 究 方 法 以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為 主 訪 談 為 輔 本 研 究 的 時 間 斷 限 主 要 訂 為 年 以 1908 年 為 起 始, 由 原 先 的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設 立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代 表 著 製 糖 業 在 新 營 這 個 地 區 的 起 始 而 以 2001 年 為 下 限, 則 是 因 新 營 總 廠 關 閉 停 止 製 糖 工 業, 也 代 表 著 糖 業 在 新 營 地 區 的 消 退, 研 究 者 期 望 能 從 這 段 時 間 序 中 找 到 新 營 糖 廠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雖 然 糖 廠 在 2001 年 不 再 製 糖, 但 本 研 究 卻 仍 持 續 探 查 新 營 糖 廠 的 轉 型 後 對 新 營 的 影 響 為 何, 瞭 解 這 座 糖 廠 與 新 營 之 間 的 關 係 第 一 節 資 料 來 源 新 營 新 式 製 糖 業 興 起 於 日 治 初 期 在 設 置 開 始, 經 過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太 平 洋 戰 爭 以 及 戰 後 臺 糖 公 司 的 經 營 至 今, 大 約 將 近 百 年 的 時 間 在 這 一 百 多 年 的 時 間 裡 面, 包 括 日 治 時 期 的 臺 灣 總 督 府 以 及 戰 後 政 府 的 官 方 相 關 資 料 就 顯 得 相 當 重 要 一 日 治 時 期 研 究 者 為 了 瞭 解 日 治 初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對 臺 灣 糖 業 政 策 的 經 營 方 向, 因 此 先 從 日 治 時 期 總 督 府 所 頒 布 的 糖 業 相 關 法 令, 如 臺 灣 糖 業 政 策 意 見 書 糖 業 改 良 意 見 書 臺 灣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進 行 蒐 集, 瞭 解 皆 當 時 臺 灣 製 糖 業 的 環 境 背 景 除 此 之 外, 一 些 關 於 日 治 時 期 與 戰 後 的 各 項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等 等, 皆 是 重 要 的 史 料 來 源 研 究 者 從 中 找 出 有 關 新 營 人 口 職 業 運 輸 等 統 計 資 料 檔 案, 以 提 供 研 究 時 的 數 據 資 料, 如 : 臺 灣 總 督 府 統 20
32 計 書 臺 南 州 統 計 書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統 計 大 正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概 覽 表 第 一 回 臺 灣 國 勢 調 查 要 覽 表 國 勢 調 查 結 果 中 間 報 臺 南 州 新 營 郡 臺 灣 總 督 府 殖 產 局 工 場 名 簿 各 年 期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各 年 報 二 戰 後 時 期 戰 後 時 期 各 項 資 訊 與 新 營 直 接 相 關 的 研 究 資 料 不 多, 大 部 分 是 統 整 性 的 統 計 資 料 的 呈 現 本 文 以 產 業 經 濟 活 動 和 人 口 研 究 為 主 切 入, 勾 勒 出 新 營 地 區 的 發 展 脈 絡, 並 以 相 關 的 統 計 數 據 佐 證 新 營 地 區 的 產 業 變 遷 和 聚 落 人 口 成 長, 並 探 討 其 轉 變 背 後 的 形 成 契 機 如 :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統 計 資 料 輯 錄 各 年 期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各 年 期 臺 閩 地 區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報 告 各 年 期 臺 灣 省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第 14 冊 臺 南 縣 臺 閩 地 區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各 年 期 三 新 營 相 關 資 料 與 其 他 新 營 的 地 方 志 書, 提 供 本 研 究 完 整 的 歷 史 與 發 展 的 歷 程, 而 新 營 地 圖 的 方 位 則 可 看 出 新 營 聚 落 及 地 理 位 置 的 變 遷, 讓 研 究 更 能 深 入 進 行 如 : 新 營 郡 要 覽 新 營 市 志 1904 臺 灣 堡 圖 1987 年 經 建 第 一 版 臺 灣 地 圖 新 營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戶 口 統 計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整 理 與 分 析 雖 然 研 究 糖 廠 的 著 作 甚 多, 但 對 於 新 營 糖 廠 僅 止 於 地 方 叢 書 的 記 載 尚 未 有 任 何 相 關 研 究 著 作, 因 此 在 蒐 集 資 料 時 跨 及 糖 廠 新 營 新 營 糖 廠 三 面 向, 並 透 過 臺 灣 總 督 府 文 獻 臺 糖 公 司 刊 物 政 府 公 報 新 聞 報 導 官 方 刊 物 相 關 學 術 論 文 學 術 期 刊 等 資 料, 蒐 集 彙 整 新 營 糖 廠 新 營 市 臺 灣 糖 業 的 歷 史 背 景 與 資 料 紀 錄 以 便 進 行 探 討 21
33 一 與 糖 廠 相 關 資 料 糖 業 一 直 以 來 都 是 臺 灣 重 要 的 出 口 的 物 產 之 一, 百 年 來 都 承 擔 臺 灣 這 塊 土 地 舉 足 輕 重 支 柱 的 角 色 臺 糖 雖 出 版 許 多 相 關 刊 物, 但 內 容 大 多 為 政 策 報 告 官 方 文 書 或 公 司 發 展 記 錄, 偏 重 編 年 式 的 記 述 陳 述 性 營 運 績 效, 且 這 類 資 料 大 多 為 對 外 公 告 性 質 的 文 書, 尤 其 在 特 定 政 治 氛 圍 或 意 識 型 態 影 響 下, 除 了 必 要 的 國 家 糖 業 的 產 業 報 告 外, 更 不 可 能 將 不 利 於 經 營 運 作 的 困 難 全 盤 描 述 當 中 雖 有 附 帶 各 個 時 期 糖 業 發 展 的 簡 單 敘 述, 但 對 於 個 別 糖 廠 的 介 紹 多 是 點 到 為 止 式 的 說 明, 且 在 不 同 時 期 所 關 閉 的 糖 廠, 在 關 閉 之 後 也 不 再 出 現 在 下 一 次 年 鑑 的 編 纂 內, 彷 彿 關 閉 後 就 成 為 過 往 雲 煙, 難 以 留 下 資 料 供 後 人 參 照 如 : 官 方 的 臺 糖 三 十 年 臺 糖 四 十 年 臺 糖 五 十 年 臺 糖 六 十 年 國 家 經 營 下 的 臺 灣 糖 業 臺 灣 的 糖 業 臺 灣 糖 業 年 鑑 臺 糖 通 訊 等 雖 內 容 未 提 及 糖 廠 與 地 方 的 關 連, 卻 可 讓 研 究 者 一 窺 臺 灣 糖 業 各 階 段 的 變 化, 從 糖 業 宏 觀 的 角 度 看 待 新 營 糖 廠 找 出 臺 灣 糖 業 的 興 衰 對 新 營 糖 廠 的 影 響 二 與 新 營 相 關 資 料 隨 著 地 方 文 史 的 蓬 勃 發 展, 各 地 皆 有 其 相 關 地 方 文 史 的 紀 錄, 但 這 些 文 史 記 錄 多 半 存 於 地 方 的 圖 書 館 或 研 究 中 心, 而 筆 者 也 多 次 前 往 臺 南 縣 立 圖 書 館 柳 營 圖 書 館 南 瀛 人 文 研 究 中 心 等 收 藏 地 方 文 史 書 籍 豐 富 之 處, 蒐 羅 研 讀 與 南 縣 糖 業 南 縣 歷 史 紀 錄 新 營 地 方 文 化 等 相 關 的 資 料, 以 及 由 官 方 臺 南 縣 政 府 各 時 期 的 出 版 品, 作 為 研 究 者 研 究 時 的 基 本 資 料 如 : 南 瀛 糖 業 誌 南 瀛 鐵 道 誌 南 瀛 糖 廠 誌 南 瀛 探 索 - 臺 南 地 區 發 展 史 南 瀛 探 索 南 瀛 論 叢 臺 灣 地 名 辭 書 卷 七 南 榮 學 報 瞭 解 新 營 市 的 背 景 進 而 探 討 新 營 糖 廠 興 建 之 後 對 於 新 營 地 區 的 聚 落 形 成 市 街 的 發 展 演 變 沿 革 交 通 建 設 產 業 結 構 教 育 文 化 的 變 遷 與 影 響, 並 瞭 解 新 營 市 周 邊 農 地 所 種 植 的 作 物 與 糖 廠 供 需 間 關 係 而 地 方 交 通 運 輸 設 備 是 否 也 因 為 糖 廠 的 設 置 而 有 所 不 同 為 能 得 到 數 據 22
34 佐 證 這 些 變 化, 研 究 者 從 新 營 區 公 所 文 史 研 究 科 新 營 戶 政 事 務 所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工 商 業 服 務 普 查 網 站 臺 灣 法 正 資 料 庫 臺 南 縣 縣 政 府 主 計 處 南 瀛 人 文 研 究 中 心 等 處 調 閱 下 載 有 關 新 營 地 方 人 口 產 業 歷 年 的 變 遷 數 字 資 料, 以 作 為 新 營 糖 廠 與 新 營 變 遷 時 相 互 比 對 的 重 要 數 據 三 與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資 料 新 營 糖 廠 的 發 展 隨 著 歲 月 的 演 變, 產 業 政 策 的 變 遷, 原 本 興 盛 的 製 糖 產 業 卻 不 敵 現 實 的 壓 力, 因 而 新 營 糖 廠 在 2001 年 國 際 糖 價 的 低 靡 中 劃 下 句 點 雖 然 新 營 糖 廠 關 閉, 原 址 仍 有 留 有 資 產 課 單 位 在 運 作, 可 是 部 分 資 料 已 移 轉 至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但 由 於 該 館 蒐 羅 除 了 新 營 糖 廠 書 面 檔 案 資 料 外, 還 包 含 臺 南 縣 其 他 已 裁 撤 的 糖 廠 資 料 研 究 者 多 次 前 往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從 浩 瀚 的 糖 業 文 件 中 找 出 與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的 文 件 檔 案 資 料, 其 中 包 含 尚 未 出 版 的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人 員 的 訪 談 紀 錄, 內 容 提 及 新 營 糖 廠 的 變 遷 與 過 往, 且 將 這 樣 的 訪 談 紀 錄 編 纂 成 為 文 字, 留 下 南 瀛 糖 廠 人 對 於 歷 史 紀 錄 而 這 些 文 字 記 錄 則 為 研 究 者 此 次 研 究 的 重 要 訪 談 記 錄 之 一 除 此 之 外 地 方 也 出 版 了 懷 念 的 製 糖 歲 月 : 新 營 糖 廠 紀 事 南 瀛 產 業 誌 鹽 水 製 糖 : 岸 內 糖 廠 人 文 生 態 等 專 書 其 中 也 收 錄 過 去 於 新 營 糖 廠 工 作 人 員 的 訪 談 記 錄, 除 此 之 外 為 彌 補 二 手 資 料 之 不 足, 研 究 者 也 訪 談 到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了 解 糖 廠 發 展 沿 革 新 營 發 展 之 關 係 糖 廠 發 展 轉 型 過 程 及 其 與 地 居 民 互 動 的 情 形 等, 更 完 整 的 看 待 新 營 糖 廠 的 興 衰 歷 程, 對 新 營 糖 廠 及 臺 南 市 糖 業 發 展 做 更 深 度 的 探 討 依 據 以 上 的 方 式 研 究 者 把 所 蒐 集 到 的 二 手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以 了 解 界 定 研 究 問 題 的 範 圍 修 正 研 究 方 法 及 拓 展 研 究 領 域 的 知 識 來 探 討 新 營 糖 廠 過 往 背 景, 新 營 歷 史, 找 出 兩 者 之 間 相 互 的 交 集, 並 從 中 修 正 預 定 的 研 究 問 題 和 目 的, 提 供 研 究 的 基 礎 以 及 重 新 詮 釋 問 題 的 能 力 雖 糖 廠 不 再 製 糖 但 曾 經 留 下 的 記 憶 卻 不 因 為 這 樣 褪 去 23
35 第 三 節 研 究 主 題 與 範 圍 本 研 究 課 題 主 要 在 探 討 產 業 發 展 如 何 影 響 聚 落 變 遷, 根 據 前 述 的 研 究 方 法 闡 述 新 營 糖 廠 的 發 展, 後 續 並 據 此 從 農 業 職 業 與 人 口 的 角 度 切 入 新 營 糖 廠 與 新 營 的 聚 落 研 究, 加 以 層 層 環 扣 的 變 因, 期 望 能 找 出 在 聚 落 環 境 的 變 遷, 以 形 塑 新 營 糖 廠 的 環 境 條 件 對 聚 落 發 展 之 影 響,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的 面 向 和 主 題 如 下 一 新 營 糖 廠 對 聚 落 的 影 響 鄭 氏 時 期 的 新 營 聚 落 的 建 立 以 軍 事 為 目 的, 此 時 新 營 本 身 屬 於 封 閉 自 足 的 聚 落, 而 清 朝 時 期 為 因 應 鹽 水 港 的 貿 易 與 南 北 貨 交 易 的 需 求, 使 得 新 營 得 以 開 始 崛 起, 但 到 了 日 治 時 期 以 國 家 力 量 介 入 的 糖 業 政 策, 逐 步 建 立 起 新 營 的 交 通 網 路, 在 縱 貫 鐵 路 與 糖 鐵 通 車 之 後, 得 新 營 產 業 所 需 的 原 料 運 送 的 商 品 都 能 具 有 一 定 的 便 捷 性, 這 樣 蓬 勃 的 工 商 發 展 對 聚 落 發 展 有 向 上 提 升 的 作 用, 又 是 如 何 影 響 新 營 聚 落 中 的 人 口 農 業 職 業 的 變 化 二 新 營 糖 廠 對 交 通 的 影 響 產 業 活 動 的 需 求 可 說 是 交 通 發 展 的 主 因, 因 應 產 業 需 求 而 產 生 的 交 通 網 絡 是 日 治 時 期 許 多 鄉 鎮 交 通 發 展 的 源 起, 新 營 位 於 嘉 南 平 原 的 幾 何 中 心 位 置 與 鹽 水 港 式 會 社 形 成 供 需 的 模 式, 由 於 指 定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制, 建 立 起 甘 蔗 原 料 運 輸 路 線 也 成 為 新 營 發 展 的 重 要 緣 由 新 營 糖 廠 近 百 年 的 發 展, 新 營 也 因 為 糖 廠 成 為 臺 南 市 北 區 的 交 通 重 鎮, 但 隨 著 產 業 重 心 的 轉 移 臺 糖 的 母 公 司 的 挹 注 不 在, 過 去 曾 經 飄 煙 的 煙 囪 拆 除, 代 表 著 製 糖 產 業 的 結 束 但 在 某 個 地 方 一 定 會 再 蓋 起 製 糖 的 煙 囪, 再 次 種 植 起 綠 紫 色 的 甘 蔗, 即 使 臺 灣 的 砂 糖 不 再 產 自 新 營, 但 這 些 都 無 損 於 新 營 糖 廠 在 臺 灣 這 塊 土 地 的 貢 獻, 因 為 這 就 是 新 營 市 24
36 的 產 業 文 化 之 一, 雖 然 小 火 車 的 鐘 聲 持 續 叮 噹 作 響, 但 載 的 不 再 是 長 條 的 甘 蔗, 而 是 來 感 念 這 段 產 業 文 化 記 憶 的 人 們, 這 段 文 化 已 將 成 為 新 營 的 一 部 份, 成 為 臺 灣 糖 業 重 要 見 證 25
37 第 四 章 新 式 製 糖 廠 - 新 營 糖 廠 從 元 荷 據 明 清 日 治 臺 灣 光 復 時 期 至 今, 臺 灣 糖 業 生 產 一 直 伴 隨 臺 灣 人 民 走 過 幾 世 紀 的 滄 桑 歲 月, 糖 業 的 興 衰 與 臺 灣 土 地 人 民 之 間 有 著 血 濃 於 水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在 荷 蘭 鄭 氏 和 清 領 時 期, 糖 業 本 是 農 民 農 暇 時 所 從 事 的 附 加 農 作, 但 在 1895 年 後, 殖 民 政 府 為 確 立 日 本 工 業 臺 灣 農 業 的 方 針, 以 振 興 臺 灣 產 業 的 發 展 為 重 心, 將 臺 灣 視 為 熱 帶 經 濟 作 物 及 糧 食 作 物 的 產 地, 致 力 於 提 升 臺 灣 製 糖 現 代 化, 作 為 當 時 工 業 生 產 的 主 軸 其 作 法 是 以 獎 勵 糖 業 為 要 務, 如 更 新 蔗 苗 改 良 品 種 設 置 試 驗 研 究 機 關 改 良 栽 培 方 法 防 除 病 蟲 害 獎 勵 補 助 蔗 苗 之 灌 溉 排 水 工 事 及 改 善 原 料 甘 蔗 收 穫 方 法, 在 各 項 製 糖 業 環 境 成 熟 後, 日 本 也 開 始 企 業 化 地 建 立 新 式 糖 廠, 改 良 製 糖 方 法, 樹 立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制 度, 於 是 臺 灣 糖 業 從 此 步 入 科 學 化 之 新 時 代, 而 臺 灣 社 會 也 因 此 開 啟 了 工 業 化 與 現 代 化 的 歷 程 第 一 節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一 荷 蘭 時 期 臺 灣 糖 的 生 產 可 以 溯 至 荷 蘭 時 代 1624 年 荷 蘭 所 屬 的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以 臺 灣 原 住 民 和 由 海 峽 對 岸 遷 臺 定 居 的 漢 人 為 廉 價 勞 工, 致 力 於 生 產 他 們 賴 以 出 口 貿 易 的 商 品 在 諸 多 產 品 中, 糖 是 主 要 輸 出 商 品, 因 此 東 印 度 公 司 引 進 農 具 農 畜 並 貸 放 資 金 獎 勵 農 民 重 蔗 而 糖 在 臺 灣 也 開 始 增 產 根 據 1658 年 荷 蘭 人 治 臺 末 期 的 的 史 料 所 載, 在 臺 生 產 的 糖 量 已 達 170 萬 斤 (1020 公 噸 ), 其 中 60 萬 斤 (360 公 噸 ) 輸 出 日 本 ( 八 田 桓 平 1962: 209), 在 村 上 直 次 郎 譯 的 巴 達 維 亞 城 日 記 一 書 中, 便 有 諸 多 關 於 荷 蘭 人 將 糖 類 輸 往 日 本 波 斯 及 巴 達 維 亞 的 記 載, 據 此 可 見, 臺 灣 蔗 糖 的 生 產, 攸 關 著 荷 蘭 人 的 財 富 來 源 ( 見 表 4.1) 26
38 二 鄭 氏 時 期 鄭 成 功 於 1661 年 開 臺 後, 曾 將 糖 當 作 軍 糧 犒 賞 士 兵, 也 仿 效 荷 蘭 人 的 各 項 獎 勵 糖 業 政 策, 並 派 劉 國 軒 由 福 建 輸 入 竹 蔗, 種 於 臺 南 地 區, 並 請 製 糖 師 傅 來 臺, 使 製 糖 業 開 始 出 現 規 模, 但 因 鄭 氏 王 朝 初 期 將 臺 灣 定 位 為 反 清 復 明 之 基 地, 其 農 業 政 策 仍 偏 重 稻 米 生 產 為 主 ( 陳 明 言 2007:28) 1666 年 鄭 經 與 南 洋 通 商 售 糖, 產 量 價 值 達 二 三 十 萬 兩, 即 便 如 此, 稻 米 仍 是 當 時 維 生 的 糧 食, 蔗 園 耕 種 面 積 與 稻 作 面 積 相 差 甚 大, 依 據 當 時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報 告, 臺 灣 糖 的 年 產 量 不 過 百 萬 斤 (600 公 噸 ), 比 起 荷 蘭 時 期 減 少 許 多 ( 八 田 桓 平 1962:210) 三 清 領 時 期 1683 年 鄭 克 塽 降 清, 臺 灣 納 入 清 朝 版 圖 後, 臺 灣 糖 業 外 銷 的 地 點 除 日 本 外, 也 開 始 運 往 中 國 從 1723 年 開 始, 由 官 方 獲 准 來 臺 貿 易 的 商 船, 必 須 同 時 為 朝 廷 運 送 軍 糧, 並 載 送 臺 灣 的 米 糖 回 到 大 陸 內 地, 而 從 大 陸 運 送 來 臺 的 貨 品 主 要 為 綢 緞 絲 布 紙 菸 與 杉 木 等 ( 陳 正 祥 1993:729) 清 廷 征 服 臺 灣, 對 臺 灣 糖 業 雖 未 刻 意 經 營, 惟 因 有 鄭 氏 時 代 之 良 好 基 礎, 漢 人 赴 臺 開 墾 者 逐 漸 增 加, 甘 蔗 製 糖 的 技 術 也 逐 漸 普 及 ; 另 一 方 面, 滿 清 政 府 為 能 安 定 民 心 而 減 輕 賦 稅, 使 糖 的 產 量 也 開 始 穩 定 康 熙 末 年, 受 1720 年 朱 一 貴 事 件 的 影 響, 臺 灣 糖 的 外 銷 停 滯 了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隨 著 清 廷 開 放 有 意 來 臺 墾 荒 的 漢 人, 並 供 給 牛 畜 及 資 本, 大 力 推 展 甘 蔗 的 栽 植 與 蔗 糖 生 產, 促 使 糖 業 發 達, 蔗 園 遍 佈 平 原 及 山 區 到 了 1800 年, 國 際 經 濟 情 況 逐 漸 改 變, 歐 美 各 國 競 向 遠 東 地 區 拓 展 貿 易 市 場,1833 年 時 從 臺 灣 運 送 糖 到 天 津 的 船 隻 多 達 二 十 艘 以 上, 往 後 幾 年 輸 往 華 北 的 糖 也 逐 年 遞 增 1858 年 訂 定 天 津 條 約, 臺 灣 開 港 通 商, 從 事 蔗 糖 輸 出 貿 易, 前 後 開 闢 安 平 淡 水 打 狗 雞 籠 為 通 商 口 埠, 對 外 貿 易 乃 漸 形 發 達, 外 人 紛 紛 設 立 洋 行 或 自 福 建 廈 門 設 分 27
39 支 機 構 於 臺 灣, 從 事 砂 糖 輸 出 臺 灣 糖 的 產 量 急 速 爬 昇 知 名 的 本 地 糖 商 如 陳 中 和 王 雪 農 方 慶 佐 孫 明 輝 郭 炭 來 等 人 相 繼 崛 起, 估 計 年 銷 至 日 本 香 港 及 大 陸 等 地 的 糖 已 達 百 萬 斤 ( 約 600 公 噸 )( 陳 明 言 2007:31) 在 砂 糖 貿 易 頻 繁 的 情 況 下, 農 民 更 加 積 極 的 種 蔗 製 糖, 促 使 產 量 大 增 1879 年 年 間 產 糖 量 達 72,849 公 噸, 生 產 及 出 口 量 皆 創 空 前 紀 錄 ; 接 著 在 1881 年 引 進 新 式 機 器, 確 保 產 量 的 穩 定 ;1884 年 臺 灣 蔗 糖 年 產 糖 量 高 達 67,030 公 噸, 但 糖 價 卻 跌 入 谷 底 主 因 是 當 年 中 法 戰 爭 掀 起, 加 上 安 平 打 狗 二 大 輸 出 港 口 遭 到 封 鎖, 導 致 1885 年 的 產 糖 量 下 跌 至 42,539 公 噸 另 一 方 面, 國 際 糖 價 狂 跌, 再 加 上 1886 年 一 場 暴 風 雨, 吹 垮 了 蔗 農 一 二 年 的 心 血, 因 此 在 年 間 僅 產 糖 32,409 公 噸, 創 下 自 1870 年 年 間 糖 產 量 的 最 低 紀 錄 之 後, 臺 灣 的 產 糖 量 才 又 逐 漸 邁 入 穩 定 期, 到 1890 年 時, 全 臺 糖 廍 即 有 1275 間 (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糖 業 手 冊 修 訂 委 員 會 2006:92) 由 此 可 知, 日 治 時 期 之 前, 臺 灣 糖 業 即 有 相 當 穩 固 的 製 糖 基 礎, 同 時 糖 業 的 發 展 帶 動 臺 灣 貿 易 的 蓬 勃 發 展, 在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上 有 其 一 定 的 份 量 1894 年 中 日 甲 午 戰 爭 結 束, 臺 灣 因 滿 清 戰 敗 被 迫 割 讓 給 日 本, 當 日 本 接 掌 臺 灣 糖 業 之 後, 即 以 此 為 根 基, 又 開 啟 臺 灣 糖 業 另 一 新 章 時 期 明 朝 萬 曆 年 間 ( 年 ) 荷 蘭 佔 領 時 期 ( 年 ) 鄭 氏 時 期 ( 年 ) 清 領 時 期 ( ) 日 治 時 期 ( ) 表 4.1 荷 蘭 至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大 事 紀 重 要 大 事 說 明 根 據 臺 灣 之 糖 一 書 指 出, 甘 蔗 由 福 建 饑 民 攜 帶 來 臺 種 植, 此 為 臺 灣 製 糖 之 始 荷 蘭 人 佔 領 臺 灣, 獎 勵 製 糖 事 業, 使 得 蔗 糖 成 為 臺 灣 重 要 出 口 商 品 鄭 成 功 來 臺, 勵 行 屯 墾 獎 勵 糖 業, 由 福 建 引 進 蔗 苗, 改 良 製 糖 方 法, 蔗 糖 產 量 因 之 大 增 滿 清 領 臺 後, 開 放 糖 產 外 銷, 除 日 本 外, 又 運 往 中 國 的 上 海 天 津 蘇 州 等 地 年 產 糖 量 為 72,849 公 噸, 創 下 有 紀 錄 以 來 之 新 高 年 產 糖 量 為 32,409 公 噸, 創 下 有 紀 錄 以 來 之 新 低 1894 年 臺 灣 割 讓 給 日 本, 結 束 清 廷 統 治 時 期, 該 年 產 糖 量 為 53,134 公 噸 1901 年 新 渡 戶 稻 造 提 出 糖 業 改 良 意 見 書, 臺 灣 糖 業 開 始 興 建 新 式 糖 廠 1902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發 佈 的 臺 灣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確 立 了 殖 民 地 糖 產 業 的 策 略 1905 年 制 訂 發 佈 了 製 糖 廠 取 締 規 則 規 定 欲 設 新 式 機 械 製 糖 廠 者, 需 有 政 府 的 許 可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近 代 日 本 糖 業 史 臺 灣 的 糖 業 臺 糖 三 十 年 28
40 四 日 治 時 期 日 本 統 治 臺 灣, 是 以 有 計 畫 有 系 統 的 方 式 來 發 展 臺 灣 的 製 糖 業, 使 之 成 為 供 應 日 本 重 要 的 糖 產 地 之 一 當 1895 年 日 本 政 府 來 臺, 臺 灣 糖 業 即 轉 變 為 製 糖 工 場 所 生 產 ; 1898 年 兒 玉 源 太 郎 就 任 第 四 代 總 督 後 藤 新 平 接 任 民 政 長 官 之 後, 又 將 獎 勵 糖 業 訂 定 為 振 興 臺 灣 產 業 的 基 本 政 策 ; 接 著 1900 年 設 立 臺 灣 糖 業 株 式 會 社 ;1901 年 提 出 糖 業 改 良 意 見 書 ;1902 年 高 雄 橋 仔 頭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開 工 ; 同 年 公 佈 的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刺 激 了 臺 資 糖 業 轉 向 投 資 興 建 新 式 製 糖 廠 ;1905 年 總 督 府 頒 布 製 糖 廠 取 締 規 則, 規 定 製 糖 許 可 制 與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制 度, 此 制 特 別 給 予 日 本 企 業 極 佳 的 投 資 環 境, 日 本 企 業 家 遂 透 過 國 家 權 力 的 保 護, 同 時 擁 有 生 產 和 壟 斷 原 料 購 買 的 權 力, 日 資 乃 開 始 在 臺 灣 設 置 糖 廠 從 1905 年 起, 日 資 陸 續 成 立 了 明 治 大 日 本 東 洋 帝 國 新 高 等 數 十 家 製 糖 會 社, 而 資 本 額 小 的 臺 資 企 業 完 全 無 法 與 獲 得 政 府 政 策 支 援 的 日 資 會 社 匹 敵, 於 是 臺 灣 人 所 經 營 的 舊 糖 廍 糖 間 改 良 糖 廍 及 其 所 擁 有 的 蔗 作 田 園 等 產 業, 逐 一 為 日 人 所 吞 併 ( 黃 文 博,2004:508) 即 便 與 日 本 政 府 關 係 良 好 的 臺 灣 四 大 家 族 所 設 置 的 製 糖 會 社 也 不 得 倖 免, 王 雪 農 與 數 位 投 資 者 於 1903 年 創 立 的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才 經 營 三 年 多 的 時 間, 1907 年 即 被 日 本 人 強 制 收 購, 成 為 日 資 獨 佔 製 糖 業 的 第 一 位 犧 牲 者 由 陳 中 和 林 本 源 辜 顯 榮 等 人 新 設 的 臺 資 糖 廠, 也 都 在 1907 到 1920 年 間 被 日 本 大 企 業 吞 併 此 外, 日 資 會 社 本 身 也 歷 經 幾 次 合 併 與 統 整, 製 糖 事 業 逐 漸 集 中 在 少 數 大 財 團, 到 了 日 治 末 期, 臺 灣 製 糖 產 業 即 由 明 治 鹽 水 港 臺 灣 與 大 日 本 等 4 家 製 糖 會 社 所 把 持 ( 黃 文 博,2004:509) 歸 結 起 來, 日 資 企 業 能 快 速 鯨 吞 蠶 食 臺 灣 各 地 小 型 製 糖 企 業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於 發 展 臺 灣 的 製 糖 業, 一 來 能 供 應 日 本 國 足 夠 的 砂 糖, 並 節 省 了 價 值 二 千 餘 萬 圓 的 巨 額 外 匯 ; 二 來 能 開 發 臺 灣 首 要 的 產 業, 藉 以 實 現 財 政 獨 立, 並 鞏 固 殖 民 地 的 統 治 基 礎, 可 見 製 糖 業 對 於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的 重 要 性 到 了 1911 年 新 式 糖 廠 陸 續 增 至 21 所, 全 臺 的 產 糖 量 高 達 四 億 五 千 萬 斤 (27 萬 公 噸 ), 29
41 創 下 歷 史 新 高, 滿 足 了 日 本 國 內 80% 的 糖 需 求 量, 無 庸 置 疑 臺 灣 已 是 日 本 重 要 的 砂 糖 生 產 基 地 1917 年 臺 灣 新 式 糖 廠 增 至 37 所, 其 壓 榨 能 力 達 31,654 公 噸 1920 年 糖 價 慘 跌, 糖 業 進 入 低 潮 期, 卻 不 影 響 製 糖 會 社 的 擴 產 計 畫, 仍 極 力 提 高 其 單 位 面 積 產 量, 產 糖 量 逐 年 增 加, 到 了 1930 年 更 突 破 80 萬 公 噸 當 日 資 製 糖 會 社 以 雄 厚 的 資 本 與 政 治 實 力, 完 全 掌 握 臺 灣 製 糖 業 後, 進 而 以 此 為 基 礎, 從 事 其 他 產 業 開 發, 如 : 土 地 開 墾 肥 料 製 造 鐵 道 鋪 設 酒 精 製 造 海 運 等, 發 展 成 大 規 模 的 混 合 企 業 形 態 ( 史 內 原 忠 雄,1984, )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對 地 方 蔗 農 的 影 響 好 壞 參 半 因 為 總 督 府 並 未 採 行 大 規 模 農 場 種 植, 而 是 保 留 了 地 主 制 與 小 家 庭 式 農 場, 以 佃 耕 方 式 更 能 獲 取 利 益 ; 再 者, 臺 灣 農 民 重 視 土 地, 往 往 全 家 老 幼 都 得 幫 忙 農 事, 所 投 注 的 人 力 遠 超 過 一 個 農 場 工 人 透 過 原 料 採 收 區 的 強 制 收 購 甘 蔗, 反 而 比 製 糖 會 社 自 己 經 營 大 農 場 雇 工 耕 作 更 為 划 算 俗 諺 第 一 戇, 種 甘 蔗 予 會 社 磅 與 三 個 保 正 八 十 斤 的 諺 語, 即 反 映 出 殖 民 地 對 蔗 農 的 剝 削 ; 但 另 一 方 面 製 糖 會 社 也 提 供 許 多 工 作 機 會, 成 為 地 方 繁 榮 的 契 機 會 社 在 地 方 設 廠 直 接 改 變 地 方 產 業 活 動 的 樣 態, 進 一 步 帶 動 周 邊 地 區 的 經 濟 發 長, 如 新 營 月 眉 橋 頭 大 林 等 地, 都 因 新 式 製 糖 工 廠 的 設 置, 從 農 村 市 集 轉 變 而 發 展 為 城 鎮, 並 開 啟 臺 灣 工 業 化 現 代 化 的 歷 程 綜 上 而 論, 臺 灣 糖 業 歷 經 荷 蘭 清 領 日 治 積 極 培 植 運 用, 尤 其 在 日 治 時 期 經 日 本 政 府 與 投 資 者 半 世 紀 銳 意 經 營 之 後, 不 論 在 農 業 生 產 或 製 糖 技 術 上 都 有 很 大 改 進, 而 糖 業 工 業 化 更 成 為 糖 業 快 速 發 展 的 重 要 關 鍵 依 照 製 糖 場 取 締 規 則, 臺 灣 總 督 府 規 定 新 式 製 糖 場 的 設 立 須 採 申 請 制, 經 申 請 認 可 者, 指 定 其 原 料 採 集 區 域 在 採 集 區 域 內, 不 許 設 立 傳 統 糖 廍, 區 域 內 的 甘 蔗 原 料 未 經 許 可, 禁 止 搬 出 區 域 外, 而 製 糖 場 亦 有 義 務 在 製 糖 期 內 收 購 區 域 內 全 部 甘 蔗 此 舉 無 異 保 障 了 包 括 改 良 糖 廍 在 內 的 新 式 製 糖 之 原 料 來 源, 並 且 也 使 舊 式 製 糖 的 生 存 空 間 受 到 壓 縮 此 政 策 對 於 已 經 在 臺 投 資 的 大 型 製 糖 會 社 有 著 設 立 的 誘 因, 加 上 總 督 府 給 予 廢 止 糖 出 口 稅 的 優 惠 及 提 供 必 要 的 融 資, 各 地 的 糖 廠 規 模 逐 漸 擴 大, 而 新 營 工 場 就 在 此 擴 大 規 模 當 中 於 1908 年 建 置 完 工, 對 新 營 經 濟 活 30
42 動 產 業 結 構 人 口 變 遷 與 交 通 建 設 產 生 前 所 未 有 的 影 響, 我 們 將 從 新 營 糖 廠 的 誕 生 說 起 第 二 節 新 營 糖 廠 的 誕 生 一 新 營 糖 廠 的 前 身 -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新 營 糖 廠 的 發 展, 源 於 日 治 時 期 的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的 成 立 在 清 領 時 期, 臺 灣 因 自 然 環 境 的 限 制, 陸 路 交 通 不 如 海 上 交 通 便 利, 鹽 水 因 其 優 越 的 港 口 機 能 成 為 重 要 的 交 通 樞 紐, 而 新 營 僅 是 其 腹 地 但 隨 著 鹽 水 月 津 港 泥 沙 淤 積, 導 致 港 口 運 輸 功 能 大 幅 衰 退, 日 治 時 期 殖 民 政 府 積 極 興 建 縱 貫 鐵 路, 並 在 新 營 設 站, 另 一 方 面 又 興 建 公 路, 新 營 更 成 為 北 往 嘉 義 南 往 柳 營 的 重 要 中 心 位 置 陸 路 交 通 改 善 後, 交 通 運 輸 方 式 由 海 路 轉 為 陸 路, 交 通 樞 紐 也 從 鹽 水 移 至 新 營, 間 接 促 成 新 營 糖 廠 的 設 置 新 式 製 糖 業 是 日 治 時 期 最 重 要 的 產 業,1901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接 受 農 學 博 士 新 渡 戶 稻 造 之 臺 灣 糖 業 改 良 意 見 書, 確 立 臺 灣 糖 業 政 策, 並 在 總 督 府 下 設 糖 務 局, 執 行 糖 業 政 策, 同 時 於 臺 南 大 目 降 ( 今 臺 南 市 新 化 區 ) 設 置 甘 蔗 試 作 場 ( 後 改 稱 為 糖 業 試 驗 場 ), 改 良 甘 蔗 品 種 改 善 栽 培 法 興 建 灌 溉 設 施 擴 大 蔗 園 面 積 及 改 良 製 糖 方 法, 實 施 原 料 區 域 採 收 制 度, 以 確 保 各 糖 廠 原 料 之 穩 定 供 應, 取 消 蔗 糖 出 口 稅, 以 鼓 勵 食 糖 出 口 1902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布 臺 灣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對 從 事 蔗 作 及 製 糖 業 者 給 予 蔗 苗 或 肥 料 費 開 墾 費 排 水 費 等 獎 勵 金, 同 時 也 可 獲 得 補 助 金, 且 有 免 費 貸 款 與 土 地 相 關 獎 勵 措 施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09:119), 臺 灣 糖 業 在 這 部 新 法 令 運 行 之 下, 開 始 轉 變 原 本 製 糖 模 式, 從 農 家 小 型 糖 廍 轉 形 成 新 式 的 製 糖 場 臺 灣 本 土 糖 商 嗅 到 了 商 機, 從 最 早 期 的 維 新 製 糖 合 股 會 社, 到 之 後 新 興 南 昌 等 不 同 臺 資 製 糖 會 社 一 家 家 紛 紛 成 立, 而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就 在 這 樣 氛 圍 之 下 誕 生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在 1903 年 時 獲 得 建 立 製 糖 工 廠 的 許 可, 投 資 人 除 了 有 當 地 的 糖 商 31
43 地 方 仕 紳 外, 臺 南 糖 商 王 雪 農 與 臺 北 茶 商 郭 春 秧 也 都 參 與 投 資, 是 當 時 最 大 的 新 式 製 糖 會 社, 更 是 第 一 個 全 部 由 臺 灣 人 投 資 的 新 式 製 糖 會 社 不 過 僅 30 萬 日 圓 創 業 的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和 3000 萬 的 臺 灣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500 萬 的 明 治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400 萬 的 大 日 本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2009) 等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四 大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相 較, 其 創 業 金 額 最 少, 無 論 是 規 模 產 量 都 比 不 上 其 他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而 資 金 不 足 的 困 境 也 埋 下 會 社 後 來 不 斷 改 組, 並 轉 為 日 資 企 業 的 因 子 1904 年 2 月 王 雪 農 當 選 社 長, 開 啟 了 鹽 水 製 糖 歷 史 性 的 第 一 頁 該 年 8 月 鹽 水 製 糖 開 始 在 岸 內 庄 ( 今 鹽 水 區 ) 興 建 工 場, 將 新 工 場 的 的 壓 榨 產 能 訂 為 每 年 萬 公 噸, 產 製 紅 糖 這 樣 的 產 能 雖 然 比 不 上 日 資 為 主 的 臺 灣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的 橋 仔 頭 工 場, 但 卻 勝 過 其 他 臺 資 的 糖 廠 鹽 水 工 廠 原 訂 於 1904 年 11 月 完 工, 但 因 機 器 組 裝 不 順, 延 至 1905 年 4 月 竣 工 ( 見 圖 4.1) 就 在 工 廠 開 始 製 糖 的 同 時, 卻 遭 遇 雨 季, 發 生 洪 災, 載 運 原 料 的 橋 樑 被 河 水 沖 走, 再 加 上 機 器 處 處 故 障, 使 得 產 量 無 法 達 到 原 先 預 期, 造 成 資 金 短 缺 而 1905 年 6 月 颱 風 來 襲, 工 廠 鍋 爐 爆 炸, 被 迫 終 止 製 糖, 結 算 這 2 個 多 月, 僅 生 產 84 公 噸 砂 糖, 已 收 取 的 原 料 還 有 96,000 公 噸 尚 未 壓 榨 圖 年 竣 工 的 岸 內 工 場 資 料 來 源 :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鹽 水 糖 廠 由 於 以 上 生 產 過 程 不 順, 導 致 所 借 貸 款 無 法 償 還, 債 權 銀 行 為 解 決 困 境, 32
44 另 派 槙 哲 為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增 資 改 組 後 的 第 二 任 社 長 重 組 後,1906 年 糖 產 量 大 增, 決 算 時 除 了 償 還 損 失 外, 盈 餘 還 可 以 作 為 董 事 的 賞 金 和 股 東 股 利 其 後 由 於 日 本 國 力 漸 盛, 日 資 也 因 製 糖 場 取 締 規 則 的 訂 定, 接 連 來 臺 灣 設 立 工 場, 開 發 臺 灣 製 糖 產 業 1907 年 起, 日 資 大 型 企 業 逐 步 掌 控 各 地 糖 廠,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也 無 法 抵 擋 這 樣 的 趨 勢, 在 債 權 銀 行 增 資 500 萬 日 圓, 改 組 擴 大 原 廠 經 營 規 模 的 同 時, 日 本 人 也 藉 此 取 得 會 社 81 % 的 股 權, 社 長 轉 而 由 日 人 荒 井 泰 治 擔 任,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轉 變 為 另 一 個 日 本 殖 民 主 義 下 的 日 資 企 業, 自 此 純 臺 資 的 會 社 營 運 終 至 劃 下 句 點 二 新 營 工 場 新 營 總 廠 的 前 身 為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這 座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的 第 二 座 工 場 又 被 稱 為 新 營 工 場, 於 西 元 1908 年 創 立 ( 見 表 4.2), 是 座 新 式 的 製 糖 工 廠 主 要 產 製 紅 糖, 日 榨 產 能 為 1,020 公 噸, 當 新 營 工 廠 完 工 之 後, 原 本 在 鹽 水 岸 內 糖 廠 辦 公 的 本 社 則 遷 至 新 營, 可 見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對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的 重 要 性 新 營 工 場 的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依 原 料 區 域 採 收 制 度 劃 定 為 鹽 水 港 堡 ( 約 今 鹽 水 區 ) 太 子 宮 堡 ( 約 今 鹽 水 區 ) 白 鬚 公 潭 堡 ( 約 今 朴 子 市 ) 龍 蛟 潭 堡 ( 約 今 布 袋 鎮 ) 大 坵 田 西 堡 ( 約 今 鹽 水 區 ) 鐵 線 橋 堡 ( 約 今 新 營 區 ) 茅 港 尾 東 堡 ( 約 今 下 營 區 ) 茅 港 尾 西 堡 ( 約 今 下 營 區 ) 果 毅 後 堡 ( 約 今 柳 營 區 ) 善 化 ( 約 今 善 化 區 ) 里 東 堡 ( 約 今 善 化 區 ) 善 化 里 西 堡 ( 約 今 善 化 區 ), 學 甲 堡 學 甲 庄 ( 約 今 學 甲 區 ) 宅 仔 港 庄 ( 約 今 學 甲 區 ) 溪 洲 仔 庄 ( 約 今 學 甲 區 ), 下 茄 苳 南 堡 ( 約 今 後 壁 區 ) 鐵 道 以 西 部 分, 赤 山 堡 ( 約 今 官 田 區 ) 岸 ( 林 聖 欽,2000:89) 這 樣 廣 大 的 原 料 採 收 區 域 的 面 積 涵 蓋 臺 南 縣 約 半 數 以 上, 可 見 製 糖 工 業 原 料 需 求 量 之 大 1909 年, 岸 內 工 場 試 製 耕 地 白 糖 成 功, 該 製 糖 法 經 過 蔗 汁 之 沉 澱 清 淨 過 濾 等 科 技 化 的 處 理 過 程 去 雜 質, 過 蒸 發 使 結 晶 之 完 整 的 操 作 流 程, 最 後 以 分 蜜 機 去 除 糖 蜜, 其 完 成 品 具 晶 粒 特 大 而 整 齊 ; 糖 度 方 面, 粗 糖 有 97 度 ; 而 耕 地 白 糖 糖 度 可 達 到
45 度, 純 白 色 澤, 晶 粒 大 而 整 齊, 幾 乎 透 明 與 日 本 內 地 的 精 糖 相 提 並 論 ( 陳 明 言,2007: 64),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成 為 臺 灣 製 作 耕 地 白 糖 的 開 始, 而 各 地 製 糖 會 社 相 繼 仿 效 製 造, 是 臺 灣 糖 業 製 糖 技 術 的 里 程 碑 而 各 地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所 建 立 的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為 維 持 運 轉 因 此 需 要 許 多 專 業 人 員 來 維 持 其 營 運, 包 括 各 部 門 的 管 理 人 員 機 械 工 製 糖 工 和 鐵 道 工 等 具 業 務 管 理 與 熟 練 技 術 者, 負 責 日 常 機 械 的 保 養 自 營 農 場 的 管 理 甘 蔗 栽 培 的 獎 勵 及 砂 糖 的 製 作 與 販 賣 另 有 製 糖 期 間 臨 時 招 聘 的 員 工 如 臺 車 牽 引 工 製 糖 工 場 燃 爐 維 修 工 裝 糖 及 糖 鐵 沿 線 維 持 交 通 等 打 雜 工 作, 人 力 大 多 來 自 工 場 附 近 的 聚 落, 也 因 此 當 製 糖 工 場 建 立 後 也 帶 動 了 鄰 近 地 區 的 經 濟 發 展 1910 年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開 始 一 連 串 合 併 改 造 的 過 程 先 是 合 併 高 砂 製 糖 株 式 會 社,1914 年 再 合 併 臺 東 拓 殖 株 式 會 社, 為 開 發 臺 灣 東 部 花 蓮 港 一 帶 的 糖 業,1917 年 改 稱 鹽 水 港 製 糖 拓 殖 株 式 會 社, 開 發 工 作 告 一 段 落 後,1920 年 再 改 回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會 社 為 增 加 產 能, 計 畫 在 新 營 設 置 第 二 工 場 1936 年 增 資 完 成 後, 立 即 展 開 設 置 第 二 工 場 的 準 備 工 作 ( 見 圖 4.2), 除 了 在 新 營 庄 急 水 溪 右 岸 ( 北 岸 ) 收 購 24 甲 作 為 工 場 基 地 外, 也 租 借 約 40 甲 的 土 地 作 為 苗 圃, 打 算 種 植 20 餘 甲 的 蔗 苗 10 月, 開 始 建 造 第 二 工 場 及 附 屬 建 物, 並 於 1937 年 完 工 正 式 開 始 運 轉 原 來 工 場 就 改 稱 為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新 設 工 場 則 稱 新 營 第 二 工 場, 提 煉 方 式 採 石 灰 法, 如 此 一 來 新 營 成 為 有 兩 座 製 糖 工 廠 的 地 方, 如 同 擁 三 家 製 糖 工 場 的 虎 尾, 因 糖 廠 帶 動 了 地 方 的 繁 榮, 新 營 也 靠 著 糖 廠 糖 鐵 逐 漸 成 為 重 要 的 交 通 運 輸 中 心 1937 年 第 一 工 場 從 石 灰 法 改 採 亞 硫 酸 法 製 糖, 日 壓 榨 能 量 由 1,000 公 噸 增 至 3,100 公 噸 ( 見 表 4.2) 二 次 大 戰 末 期, 盟 軍 飛 機 慘 烈 轟 炸 各 製 糖 會 社 工 場, 新 營 製 糖 所 的 第 一 工 場 第 二 工 場 於 1944 年 1 月 及 10 月 遭 到 轟 炸, 隔 年 1945 年 4 至 6 月 又 遭 到 轟 炸, 造 成 重 要 設 備 毀 損, 製 糖 因 而 停 頓, 原 料 委 由 岸 內 製 糖 所 代 壓 34
46 圖 4.2 興 建 中 的 新 營 第 二 工 廠 資 料 來 源 :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表 4.2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工 場 發 展 大 事 紀 年 代 重 要 大 事 說 明 1908 新 營 建 第 一 工 場, 日 榨 產 能 為 1,020 公 噸 並 將 原 岸 內 之 本 社 遷 移 至 新 營 1909 岸 內 工 場 成 功 研 發 耕 地 白 糖 1927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改 稱 新 營 製 糖 所 1936 建 置 第 二 工 場, 日 榨 產 能 為 1,224 公 噸 1937 第 一 工 場 從 石 灰 法 改 亞 硫 酸 法 製 糖, 日 產 從 1,020 公 噸 增 至 3,162 公 噸 1940 興 建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 今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 日 產 酒 精 165 石 1944 該 年 1 月 及 10 月 新 營 製 糖 所 的 第 一 工 場 第 二 工 場 遭 到 轟 炸 1945 該 年 4 至 6 月 又 遭 到 轟 炸, 造 成 設 備 毀 損 製 糖 因 而 停 頓, 原 料 委 由 岸 內 製 糖 所 代 壓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日 治 時 期 糖 業 經 營 在 選 址 規 劃 設 廠 後, 透 過 生 產 製 造 運 輸 經 營 型 態 的 聯 通, 將 遍 佈 在 地 方 的 點 狀 原 料 資 源, 透 過 糖 鐵 運 輸 的 形 式, 集 中 於 糖 廠 工 場, 糖 廠 成 為 地 方 35
47 重 要 的 二 級 產 業, 透 過 臨 時 工 作 性 質 補 貼 農 民 生 活 所 需 傳 統 的 單 純 農 作 型 態, 成 為 季 節 性 的 農 工, 提 供 新 式 糖 廠 定 時 足 量 的 勞 動 力, 新 式 糖 廠 的 出 現 促 成 地 方 產 業 的 變 動 在 殖 民 糖 業 的 支 配 下, 宣 告 國 家 力 量 的 進 駐 也 改 變 了 新 營 原 本 的 生 活 形 態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在 1940 年 時, 旗 下 共 有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新 營 第 二 工 場 岸 內 第 一 工 場 岸 內 第 二 工 場 花 蓮 壽 工 場 花 蓮 大 和 工 場 溪 洲 製 糖 所 共 七 家 製 糖 場, 每 日 總 榨 蔗 總 量 10,200 公 噸 有 打 狗 酒 精 工 場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共 兩 家 酒 精 工 場 員 工 3,741 人, 而 新 營 第 一 第 二 工 場 每 日 壓 榨 能 力 達 4,386 公 噸 佔 鹽 水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的 43% 可 見 新 營 糖 廠 對 於 地 方 與 鹽 水 製 糖 會 社 的 重 要 性 第 三 節 新 營 工 場 與 新 營 地 方 發 展 像 其 他 新 式 製 糖 廠 一 樣, 新 營 工 場 開 啟 了 新 營 地 區 的 工 業 化, 而 新 營 地 區 的 工 業 化, 又 反 映 著 殖 民 政 府 工 業 日 本 農 業 臺 灣 的 基 本 方 針, 直 至 終 戰 為 止, 臺 灣 工 業 化 的 產 值, 主 要 以 開 發 輸 出 至 日 本 的 臺 灣 農 產 加 工 製 品, 在 本 節 我 們 分 別 就 新 營 的 稻 米 甘 蔗 等 主 要 作 物 在 日 治 時 期 其 農 作 面 積 的 配 置, 以 及 在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如 何 被 新 營 糖 廠 與 總 督 府 政 策 的 影 響 下 使 得 新 營 產 業 從 如 何 開 始 進 入 工 業 化 的 歷 程 並 開 啟 產 業 結 構 的 改 變, 加 上 結 合 縱 貫 鐵 路 糖 鐵 鐵 路 等 交 通 運 輸 建 設 等 多 項 因 素, 促 成 新 營 人 口 的 成 長, 來 說 明 新 營 工 場 對 新 營 地 方 所 帶 來 的 轉 變 希 望 藉 由 以 下 的 說 明 探 查 這 座 新 式 製 糖 廠 在 此 地 域 區 塊 所 進 行 之 現 代 製 糖 業 的 發 展 與 其 對 地 方 之 影 響 一 農 作 面 積 的 變 化 日 治 時 期 的 臺 灣 農 作, 恰 好 適 逢 傳 統 農 耕 技 藝 與 現 代 化 農 業 技 術 的 過 渡 承 接 期, 因 此 從 本 地 農 民 的 農 作 習 慣 國 家 權 力 介 入 產 業 發 展 資 本 技 術 的 引 進 甚 至 是 整 體 經 濟 情 勢 的 變 遷, 對 於 新 營 地 區 的 農 作 發 展 皆 有 深 淺 不 一 的 影 響, 而 對 農 民 而 言, 耕 作 面 積 36
48 的 變 化 往 往 是 農 業 發 展 最 顯 著 的 變 化 從 表 4.3 可 以 看 出 稻 作 與 蔗 作 的 競 爭 關 係, 在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之 後, 新 營 種 蔗 面 積 大 幅 提 昇 提 升 在 1910 年 佔 新 營 種 植 面 積 33.48%, 從 此 蔗 作 成 了 新 營 重 要 的 種 植 作 物, 但 1925 年 以 後, 兩 者 的 競 爭 關 係 開 始 浮 現 雜 糧 作 物 則 因 新 營 農 民 選 擇 獲 利 較 佳 的 稻 蔗, 使 其 耕 作 面 積 呈 現 下 滑 的 趨 勢 另 外, 國 際 蔗 糖 價 格 在 1930 年 的 崩 跌, 甘 蔗 不 再 成 為 新 營 首 要 種 植 作 物, 稻 作 與 雜 糧 作 物 取 代 成 為 新 營 的 主 要 作 物, 但 隨 著 國 際 糖 價 的 上 升 以 及 第 二 工 場 的 建 立, 新 營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又 再 次 的 向 上 提 升, 形 成 稻 米 甘 蔗 與 雜 糧 三 足 頂 立 的 新 局 面, 且 新 營 更 因 這 兩 座 新 式 製 糖 工 廠, 相 關 的 工 商 業 聚 集, 新 營 也 邁 向 工 業 化 富 裕 的 起 點 表 4.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表 : 面 積 單 位 : 公 頃 作 物 類 稻 作 面 積 所 佔 比 例 製 糖 甘 所 佔 比 例 其 他 作 物 面 積 所 佔 比 總 農 地 面 積 年 代 (%) 蔗 面 積 (%) ( 甘 薯 雜 糧 ) 例 (%) , , , , , , ,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臺 灣 總 督 府 統 計 書 臺 南 州 統 計 書 新 營 郡 要 覽 說 明 : 臺 南 州 統 計 書 新 營 郡 要 覽 在 1939 年 之 後 則 無 專 業 書 籍 提 供 研 究 37
49 百 分 比 圖 4.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趨 勢 圖 :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表 4.3 ( 一 ) 自 然 環 境 與 地 區 傳 統 一 般 而 言, 稻 作 從 開 始 播 種 到 收 成 歷 時 約 四 個 月, 種 蔗 則 需 12 到 14 個 月 若 不 考 慮 輪 種 自 然 條 件 之 限 制, 甘 蔗 收 成 一 次 時, 稻 穀 已 經 收 成 三 次 加 上 種 植 甘 蔗, 因 須 施 用 石 灰, 頗 耗 地 力 農 家 須 在 甘 蔗 收 穫 後, 播 種 其 它 作 物 給 予 土 地 休 息 復 元 的 機 會, 農 家 在 決 定 種 植 米 或 糖 之 間 因 而 有 所 衝 突 在 日 治 時 期 以 農 業 為 主 的 新 營 也 是 如 此,1908 年 以 前 新 營 農 業 以 生 產 稻 米 為 主, 其 稻 米 的 耕 作 面 積 佔 新 營 農 作 生 產 面 積 的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除 了 反 應 米 食 為 傳 統 臺 灣 人 民 的 主 食 外, 亦 表 現 出 新 營 的 農 作 生 產 長 期 以 來 主 要 以 稻 作 為 主 但 當 日 本 殖 民 統 治 力 量 穩 固 以 後, 因 應 市 場 需 求 而 組 成 的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出 現 後, 新 營 地 區 的 農 作 發 展 即 發 生 顯 著 的 變 化 1900 年 岸 內 糖 廠 (1903 年 ) 與 新 營 第 一 工 廠 (1908 年 ) 的 誕 生 對 於 新 營 農 作 38
50 物 的 耕 作 面 積 ( 見 表 4.3 與 圖 4.3), 有 了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在 新 式 糖 廠 尚 未 設 置 之 前, 新 營 田 地 為 看 天 田 為 主, 也 無 其 他 水 利 的 灌 溉, 因 此 種 植 作 物 多 以 甘 藷 等 雜 糧 為 主, 因 此 稻 作 面 積 所 佔 比 例 約 為 15% 另 外 新 營 的 製 糖 大 多 依 賴 傳 統 的 糖 廍, 其 生 產 力 小, 所 需 的 原 料 少, 因 而 蔗 作 耕 作 面 積 自 然 較 小, 況 且 製 糖 大 多 是 由 種 植 甘 蔗 的 農 家 自 行 生 產 1900 年 新 營 的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有 公 頃, 僅 佔 耕 作 面 積 的 2.18%, 這 些 資 料 反 映 在 新 式 製 糖 廠 尚 未 進 駐, 與 殖 民 政 府 尚 未 積 極 建 設 臺 灣 之 前, 典 型 農 民 看 天 田 農 村 景 象 ( 二 ) 佃 租 關 係 與 地 籍 資 料 的 整 理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首 先 於 1898 年, 先 後 頒 布 律 令 第 十 三 號 臺 灣 地 籍 規 則 律 令 第 十 四 號 臺 灣 高 等 土 地 調 查 委 員 會 規 則 敕 令 第 二 一 號 臺 灣 臨 時 土 地 調 查 局 官 制, 臺 灣 總 督 府 逐 步 實 施 地 籍 調 查 三 角 測 量 及 地 形 測 量 調 查 的 內 容 包 括 地 目 面 積 典 主 田 賦 大 租 小 租 等 除 了 瞭 解 臺 灣 土 地 現 有 狀 況 和 數 量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確 認 土 地 的 權 利 義 務 關 係, 故 為 了 配 合 土 地 調 查,1903 年 以 律 令 第 九 號 規 範 大 租 權 內 容, 雖 承 認 大 租 權 存 在 的 既 定 事 實, 但 也 禁 止 同 年 12 月 5 日 後 大 租 權 的 申 請 ;1904 年 調 查 工 作 完 成, 再 以 律 令 第 六 號 公 佈 大 租 權 整 理 案, 以 公 債 之 發 行 收 購 各 地 大 租 權, 並 確 認 以 小 租 戶 為 業 主, 解 決 以 往 清 廷 未 能 釐 清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關 係, 且 制 定 土 地 登 記 規 則, 除 繼 承 關 係 以 外, 土 地 所 有 權 的 轉 移 以 向 官 方 登 記 為 有 效 條 件, 除 去 過 去 習 慣 用 口 頭 契 約 作 為 立 約 保 證 所 滋 生 的 各 種 問 題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以 上 種 種 努 力, 掃 除 一 田 多 租 的 亂 象, 將 土 地 所 有 權 轉 移 給 小 租 戶, 使 土 地 所 有 權 的 關 係 變 得 單 純 從 表 4.3 可 知 新 營 種 植 面 積 也 有 增 加 趨 勢, 從 1900 年 的 公 頃, 在 1905 年 提 升 至 公 頃, 到 了 1910 年 因 受 到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的 影 響, 從 事 製 糖 工 作 人 口 增 加, 因 而 降 低 農 作 面 積, 但 由 於 土 地 佃 租 關 係 的 整 理, 對 田 園 資 料 逐 一 訪 查, 許 多 隱 田 都 被 清 查 出 來, 刺 激 小 租 戶 的 種 植 意 願, 而 39
51 清 查 隱 田 連 帶 地 釋 放 出 農 村 的 剩 餘 土 地, 讓 總 體 的 可 耕 地 面 積 增 加, 故 1910 到 1920 年 之 間,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增 加 了 公 頃, 自 此 1920 年 之 後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約 略 在 3,100 公 頃 左 右 ( 三 ) 官 方 律 令 與 製 糖 工 場 的 出 現 但 單 純 的 製 糖 工 場 設 置, 並 不 能 解 釋 自 1905 年 以 後, 種 植 甘 蔗 面 積 逐 年 增 加 的 趨 勢 現 代 化 製 糖 技 術 如 果 沒 有 配 合 官 方 律 令 的 推 展, 那 麼 增 加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是 否 還 能 夠 被 本 地 農 民 所 接 受 還 是 個 疑 問, 且 農 作 面 積 的 變 化 亦 有 可 能 出 現 截 然 不 同 的 現 象 在 岸 內 及 新 營 製 糖 工 場 完 工 後, 新 營 的 農 業 景 觀 有 了 明 顯 的 變 化 1902 年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發 佈 糖 業 獎 勵 規 則,1903 年 由 臺 資 創 立 的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將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引 進 鹽 水, 隨 著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引 進, 甘 蔗 成 了 製 糖 產 業 重 要 的 原 料, 新 營 ( 隸 屬 於 鹽 水 港 廳 ) 甘 蔗 種 植 的 區 域, 從 1900 年 的 公 頃, 增 加 到 1905 年 的 公 頃, 足 足 增 長 近 五 倍, 可 見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對 新 營 農 作 物 的 生 產 配 置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而 蔗 糖 作 物 也 開 始 成 為 新 營 的 重 要 經 濟 作 物, 其 總 耕 作 面 積 的 百 分 比 也 從 2.18 上 升 至 8.71, 約 成 長 了 四 倍 之 多 1905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又 頒 布 製 糖 廠 取 締 規 則, 規 定 了 製 糖 許 可 制 與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制 度, 此 制 給 了 日 本 企 業 極 佳 的 投 資 環 境, 表 示 日 本 企 業 家 可 以 透 過 國 家 權 力 的 保 護, 可 同 時 擁 有 生 產 和 原 料 購 買 的 壟 斷 加 上 命 運 多 舛 的 鹽 水 製 糖 會 社 因 經 營 不 力, 因 而 於 1907 年 被 日 人 接 手 成 為 日 資 的 製 糖 糖 株 式 會 社 開 始 擴 建 工 場 增 加 產 能 1908 年 在 太 子 宮 堡 新 營 庄 成 立 第 二 工 場 ( 後 改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 之 後 新 營 庄 有 了 第 一 座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由 於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榨 糖 產 量 遠 大 過 過 去 傳 統 糖 廍, 更 需 大 量 的 甘 蔗 原 料 以 提 升 工 業 製 糖 的 產 能, 為 能 提 供 新 營 工 場 的 原 料 所 需 的 蔗 作,1910 年 新 營 甘 蔗 耕 作 面 積 達 公 頃, 比 起 1905 年 又 大 幅 提 昇,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33.48%, 甚 至 超 過 稻 米 的 種 植 面 積 公 頃, 可 見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影 響 了 地 方 農 作 物 的 種 植, 甘 蔗 成 了 新 營 40
52 重 要 的 作 物, 與 稻 米 其 他 作 物 各 分 佔 三 分 之 一 強 1910 年 於 岸 內 再 設 立 第 三 工 場 ( 後 改 稱 岸 內 第 二 工 場 ),1910 年 三 座 製 糖 工 場 原 料 區 內 彼 此 互 通, 新 營 成 為 三 座 製 糖 工 場 的 原 料 採 集 區 域, 加 上 看 天 田 的 土 壤 問 題 和 灌 溉 水 源 尚 未 解 決 而 不 利 水 稻 耕 作 的 問 題, 地 方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得 以 蓬 勃 發 展,1912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對 於 肥 料 農 具 模 範 蔗 原 標 本 甘 蔗 品 評 會 等 予 以 獎 勵 補 助 以 主 導 栽 培 方 法 的 改 善 甘 蔗 品 種 的 改 良 與 普 及 土 地 的 改 良 灌 溉 排 水 設 施 的 建 立 施 肥 的 研 究 與 害 蟲 的 驅 除 等 項 目 ( 林 聖 欽 2001:34), 新 營 甘 蔗 耕 種 面 積 在 1920 年 增 產 至 1, 公 頃, 為 日 治 時 期 的 最 大 量, 且 比 例 超 越 稻 作 的 23.49%, 達 到 32.09%, 新 營 的 農 業 景 觀 與 過 往 有 了 不 同 的 變 化 ( 四 ) 日 本 國 內 的 經 濟 變 化 1930 年 代 以 後, 亞 洲 局 勢 與 日 本 內 地 情 勢 的 變 化 甚 為 劇 烈, 內 部 的 經 濟 危 機 與 外 部 的 戰 爭 問 題, 使 得 臺 灣 的 糧 食 供 應 與 經 濟 作 物 生 產, 和 日 本 國 內 產 生 更 緊 密 的 聯 繫, 連 帶 也 受 到 更 廣 泛 的 影 響 隨 著 日 本 工 業 化 與 都 市 化 的 發 展, 日 本 呈 現 出 糧 食 短 缺 的 問 題, 但 日 本 本 土 的 農 業 生 產 成 本 遠 高 於 殖 民 地, 並 不 斷 的 上 升, 日 本 因 而 增 加 殖 民 地 稻 米 的 輸 入, 並 對 殖 民 地 公 共 建 設 與 行 政 上 的 補 助, 企 圖 擴 大 殖 民 地 的 米 生 產 1930 年 臺 灣 遭 受 昭 和 經 濟 恐 慌 波 及, 鹽 糖 背 後 所 支 持 的 鈴 木 集 團 幾 乎 宣 告 破 產, 其 產 能 深 受 影 響 ( 范 博 生 2003:127) 而 此 時 也 發 生 多 起 蔗 農 抗 爭 事 件, 如,1929 年 的 王 爺 公 事 件 1930 年 的 代 納 水 租 等 事 件 影 響, 使 得 新 營 原 料 蔗 耕 作 面 積 跌 至 谷 底, 在 1930 年 甘 蔗 種 植 總 面 積 降 到 公 頃, 僅 佔 總 種 植 面 積 14.26%, 新 營 又 重 新 回 到 了 以 種 植 稻 米 為 主 的 農 業 型 態 1930 年 代 日 本 政 府 花 大 筆 預 算 購 買 過 剩 的 稻 米, 但 臺 灣 稻 米 的 大 量 進 口, 讓 不 斷 買 米 的 日 本 政 府 倉 儲 達 到 飽 和 外, 更 讓 日 本 政 府 自 1928 年 以 每 年 2 億 日 圓 收 購 生 產 過 剩 41
53 稻 米, 在 1932 年 卻 上 升 至 11.5 億, 加 上 二 次 大 戰 軍 費 支 出, 日 本 政 府 無 力 負 擔 此 筆 經 費, 因 此 於 當 年 停 止 補 助 稻 耕 增 產 的 政 策, 反 採 限 制 稻 米 生 產 的 政 策, 新 營 稻 米 生 產 面 積 因 而 在 1935 年 降 至 1, 公 頃, 佔 總 農 地 面 積 為 37.85% 而 甘 蔗 因 1930 年 新 營 糖 鐵 陸 續 完 成 專 用 線 的 鐵 路 網 絡, 除 了 開 闢 10 線 深 入 原 料 採 取 區 88.7 公 里 的 運 送 線 ( 范 博 生 2003:31), 綿 密 的 糖 鐵 網 絡 讓 各 甘 蔗 產 地 的 原 料 運 送 方 便, 也 避 免 用 農 民 以 牛 車 運 送 原 料 不 便 的 困 擾,1939 年 甘 蔗 耕 作 面 積 上 升 到 了 32.70%, 比 起 1935 年 增 加 了 12.97%, 共 公 頃 ( 見 表 4.3) 1936 年 通 過 米 榖 自 治 管 理 法, 殖 民 地 被 強 制 的 降 低 大 部 分 的 稻 米 配 額, 臺 灣 雖 然 被 取 消 原 先 的 補 助 研 究 以 及 獎 勵 轉 作 的 經 費, 但 臺 灣 由 於 稻 米 的 種 植 仍 有 水 利 建 設 與 本 地 資 本 的 投 資 優 勢, 使 稻 米 生 產 仍 然 維 持 增 加 的 趨 勢, 但 臺 灣 總 督 府 為 了 能 降 低 稻 米 的 產 量, 只 好 祭 出 鼓 勵 轉 作 的 優 惠 條 件, 誘 使 農 民 種 蔗 增 加 蔗 作 產 量 以 降 低 稻 米 的 產 量, 此 時 糖 廠 也 提 升 技 術 與 新 品 種 的 引 進 提 升 種 蔗 的 誘 因,1936 年 新 營 第 二 工 場 成 立, 第 一 工 場 從 石 灰 法 改 採 亞 硫 酸 法 製 糖, 日 壓 榨 能 量 由 1,020 公 噸 增 至 3,162 公 噸 但 此 時 1937 年 中 日 戰 爭 爆 發, 戰 爭 對 於 糖 的 需 求 大 增, 戰 爭 對 勞 力 的 徵 調 也 使 得 農 業 的 勞 力 人 口 降 低 臺 灣 耕 地 及 產 量 受 到 影 響,1939 年 為 了 降 低 臺 灣 米 價, 日 本 國 會 通 過 了 有 關 米 專 賣 的 法 案 使 得 稻 米 的 利 潤 降 低 而 蔗 田 則 在 專 賣 實 施 後 大 幅 的 增 加, 從 新 營 的 稻 米 的 耕 作 面 積 來 看 受 稻 米 專 賣 法 及 戰 爭 的 影 響,1939 年 新 營 稻 米 耕 作 面 積 降 為 為 公 頃, 而 甘 蔗 的 種 植 面 積 上 升 至 公 頃 佔 新 營 耕 地 面 積 的 為 32.70%, 此 時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再 次 超 越 稻 作, 成 為 新 營 庄 耕 作 面 積 最 廣 的 農 作 物 ( 五 ) 新 營 地 方 的 米 糖 相 剋 現 象 尋 求 可 耕 地 並 經 由 辛 勤 的 勞 動 獲 取 土 地 資 源, 乃 農 民 從 事 農 業 活 動 的 主 要 誘 因, 但 是 受 到 臺 灣 可 耕 地 面 積 的 狹 小 和 破 碎, 使 得 作 物 的 選 擇 成 為 農 民 耕 作 時 重 要 的 考 量 在 有 限 的 資 源 下 獲 取 最 大 的 利 益 是 臺 灣 農 業 社 會 高 度 競 爭 下 出 現 的 現 象 敏 於 市 場 動 向 42
54 ( 包 含 官 方 政 策 的 推 動 ) 和 樂 於 採 用 新 技 術 是 臺 灣 農 民 性 格 中 相 當 特 殊 的 一 面, 這 一 點 到 了 日 治 時 期 更 得 到 了 強 化 1900 年 以 前, 稻 作 的 自 然 收 成 遠 優 於 甘 蔗, 新 營 農 民 便 以 雜 糧 作 物 和 稻 作 為 主 要 的 耕 作 選 項 但 1905 年 後, 隨 著 政 府 獎 勵 與 製 糖 工 場 的 建 立, 種 蔗 的 誘 因 逐 漸 浮 現, 此 間 的 蔗 作 面 積 有 明 顯 的 增 長 (2.18% 增 加 到 8.71%) 甘 蔗 成 為 臺 灣 重 要 的 經 濟 作 物 後, 新 營 的 蔗 作 面 積 至 1910 年 時 更 一 舉 超 越 稻 作 不 過, 在 殖 民 政 府 積 極 處 理 土 地 關 係 與 土 地 調 查 後, 大 量 的 隱 田 被 釋 出, 再 加 上 現 代 化 農 業 技 術 與 大 型 灌 溉 系 統 的 建 立 ( 如 嘉 南 大 圳 ), 看 天 田 的 限 制 因 素 降 低, 儘 管 耕 作 稻 米 的 市 場 環 境 不 如 甘 蔗, 但 傳 統 的 稻 米 生 產 並 未 被 取 代, 故 稻 作 的 種 植 面 積 相 對 於 蔗 作 的 劇 烈 增 加, 反 倒 是 穩 定 的 增 長 進 入 1925 年 代 以 後, 國 際 糖 價 下 跌, 過 往 的 經 濟 誘 因 不 復 存 在,1924 年 林 本 源 製 糖 會 社 溪 州 工 廠 明 治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溪 湖 工 廠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岸 內 工 廠 大 日 本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本 社 興 製 糖 會 社 等 會 社, 開 始 出 現 蔗 農 爭 議 ( 黃 文 博,2004:515) 由 於 製 糖 會 社 在 進 行 的 農 地 收 購 及 耕 地 佃 作 採 區 域 採 收 制 度 約 束, 讓 蔗 農 無 法 自 由 處 理 作 物 價 格, 一 切 均 由 會 社 片 面 決 定 會 社 長 期 的 壓 迫 與 欺 瞞, 使 蔗 農 心 生 不 滿, 也 因 此 影 響 了 蔗 農 種 蔗 意 願, 蔗 農 紛 紛 轉 種 稻 米, 稻 米 的 種 植 面 積 逐 漸 增 加, 在 1925 年 蔗 作 面 積 下 降 到 了 688 公 頃, 佔 總 農 地 面 積 的 21.09%, 相 對 的 稻 米 受 到 日 本 政 府 的 補 助, 農 民 耕 作 稻 米 的 意 願 增 加, 在 1925 年 新 營 稻 作 面 積 再 次 超 越 蔗 作 面 積 達 公 頃, 超 越 蔗 作 面 積 佔 總 農 地 面 積 的 25.99% 糖 價 持 續 下 跌, 而 日 本 政 府 大 舉 補 助 收 購 臺 灣 稻 米, 稻 作 的 耕 作 環 境 大 好, 新 營 東 北 方 如 埤 寮 王 公 廟 一 帶 改 種 稻 米 在, 稻 米 的 耕 作 面 積 再 度 增 加 至 公 頃, 佔 所 有 農 地 面 積 的 40.39%, 為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稻 米 生 產 最 高 的 時 刻 但 中 日 戰 爭 全 面 爆 發 後, 蔗 糖 的 需 求 大 增, 再 加 上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補 助 臺 灣 稻 米 進 口 的 政 策 不 再, 戰 事 也 影 響 農 村 的 勞 動 人 口, 稻 米 的 耕 作 面 積 反 倒 又 落 後 給 蔗 作 至 1939 年 時, 農 民 不 再 完 全 獨 厚 於 某 一 作 物 的 種 植, 其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呈 現 了 稻 米 甘 蔗 兩 者 皆 成 為 新 營 主 要 的 農 產 了 43
55 二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的 工 業 發 展 開 始 有 所 突 破, 在 總 督 府 提 倡 工 業 化 的 政 策 背 景 下, 工 廠 在 其 員 工 數 規 模 都 更 加 壯 大, 當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新 營 有 了 第 一 座 現 代 化 的 製 糖 工 場, 也 是 新 營 第 一 座 工 業 工 廠, 自 此 工 業 成 了 新 營 就 業 的 產 業 之 一, 而 其 他 糖 業 下 游 工 廠 也 因 為 新 營 工 場 也 紛 紛 的 在 新 營 設 立, 新 營 開 始 出 現 許 多 現 代 化 的 工 業, 如 製 藥 紙 漿 印 刷 等 就 臺 灣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來 看,1908 年 縱 貫 鐵 路 通 車 及 糖 鐵 深 入 地 方 交 通 的 服 務, 帶 來 交 通 區 位 的 優 勢, 降 低 來 往 的 運 輸 成 本 節 省 集 貨 及 分 配 費 促 進 交 易 的 便 利 性 資 金 流 通 等 利 益 我 們 可 從 新 營 地 方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來 檢 視, 作 為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見 證, 在 新 營 地 方 產 業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第 一 級 產 業 隨 著 各 式 工 場 逐 漸 的 增 加, 從 業 的 人 口 開 始 下 滑, 一 級 產 業 不 再 是 新 營 就 業 的 唯 一 選 擇, 而 地 方 建 設 的 興 建 使 得 的 二 三 級 產 業 發 展 興 盛, 就 業 人 口 開 始 逐 年 增 加, 新 營 也 開 始 展 開 鄉 村 都 市 化 的 過 程 表 4.4 新 營 各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數 與 結 構 : 年 份 農 林 漁 牧 業 (%) 工 業 (%) 商 業 (%) 交 通 業 (%) 公 務 與 自 由 業 (%) 其 他 (%) 總 計 (78.63) 437(6.29) 485(6.98) 65(0.94) 497(7.16) (74.13) 575(9.54) 297(4.93) 159(2.63) 87(1.44) 442(7.33) (65.70) 514(8.26) 670(10.77) 215(3.45) 293(4.72) 441(7.1) 6219 資 料 來 源 :(1)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臨 時 戶 口 調 查 部 編,1917, 第 二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概 覽 表 (2)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 編,1922, 第 一 回 臺 灣 國 勢 調 查 要 覽 表 (3)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 編,1933, 國 勢 調 查 結 果 中 間 報 臺 南 州 新 營 郡 (4)1905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概 覽 表 當 中 就 業 類 別 的 未 列 入, 故 從 1915 年 所 調 查 的 第 二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概 覽 表 始 計 算 (5)1915 年 商 業 與 交 通 業 就 業 人 口 合 併 計 算 ( 一 ) 開 啟 一 級 產 業 下 滑 的 趨 勢 1905 年 縱 貫 線 鐵 路 開 始 在 新 營 營 運,1908 年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於 新 營 設 置,1913 年 糖 44
56 鐵 營 業 線 從 新 營 通 車 至 布 袋 雖 然 新 營 持 續 的 建 設 與 變 化, 但 在 1915 的 年 代 新 營 從 事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農 林 漁 牧 業 人 口, 仍 是 新 營 的 最 大 宗 佔 就 業 人 口 的 78.62%, 而 工 業 商 業 交 通 業 等 其 他 產 業 雖 然 逐 漸 進 駐 新 營, 但 在 工 業 商 業 與 交 通 業 以 及 公 務 與 自 由 業 等 從 事 第 二 三 級 產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仍 只 佔 14.21%, 新 營 人 口 的 職 業 型 態 絕 大 多 數 仍 以 務 農 為 主, 但 隨 著 工 業 化 的 的 啟 動, 從 事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人 口 比 例, 開 始 有 下 滑 的 趨 勢, 在 1920 年 雖 仍 佔 總 體 就 業 人 口 的 74.13%, 但 五 年 之 間 卻 減 少 了 992 人 約 4.5%, 而 1930 年 則 降 低 到 佔 總 體 就 業 人 口 的 65.70%, 十 年 內 少 了 8.4%, 從 這 十 五 年 的 發 展 中 可 看 出 ; 第 一 級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從 原 本 的 4 人 中 有 3 人 從 事, 降 低 到 3 人 有 2 人 對 照 當 時 臺 灣 的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特 色, 在 1930 年 之 前 全 臺 灣 從 事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比 例 仍 高 達 70% 以 上, 而 見 新 營 工 業 化 的 進 程 速 度 還 是 比 較 快 的 而 鄰 近 的 鹽 水 其 從 事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農 林 漁 牧 礦 業 人 口 為 67.5%; 工 業 商 業 與 交 通 業 公 務 與 自 由 業 等 從 事 第 二 三 級 產 業 的 人 口 鹽 水 26.66%, 而 新 營 第 一 級 產 業 為 65.7%, 二 三 級 產 業 則 為 27.2%, 兩 者 相 較 可 見 新 營 人 口 職 業 結 構 型 態 由 第 一 級 產 業 往 第 二 三 級 產 業 的 轉 型, 和 鹽 水 相 似 度 高, 但 其 幅 度 比 鹽 水 略 為 明 顯 與 快 速 ( 二 ) 工 商 業 人 口 的 蓬 勃 1908 年 新 營 糖 廠 建 置, 許 多 相 關 的 產 業 也 開 始 在 新 營 群 聚 發 展, 大 多 以 食 品 加 工 業 製 磚 ( 瓦 ) 類 建 築 土 木 業 為 大 宗 在 製 磚 ( 瓦 ) 類 方 面, 如 1910 年 山 磚 工 場 1921 年 的 義 興 磚 工 場 1926 年 東 瀛 磚 工 場 1927 年 義 發 製 瓦 工 場 1927 年 双 合 興 煉 瓦 工 場 1937 年 新 營 磚 工 場 等 食 品 加 工 業 方 面 的 工 場 有 1915 年 復 成 製 米 工 場 1923 年 臺 灣 生 藥 株 式 會 社 1924 年 新 營 釀 造 公 司 工 場 1927 年 協 興 製 粉 工 場 新 營 信 豐 製 米 工 場 靠 著 各 式 的 工 場 紛 紛 的 在 新 營 成 立, 使 得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數 從 1915 年 年 之 間 從 6.29% 增 加 至 8.26%, 但 雖 然 幅 度 僅 增 加 1.97% 有 77 人, 但 卻 因 此 帶 動 其 他 相 關 的 商 業 與 交 通 業 公 務 與 自 由 業 等 第 二 三 級 產 業, 其 就 業 人 口 從 1905 年 的 15.08% 提 高 至 45
57 26.04% 增 加 了 572 人, 短 短 的 十 五 年 時 間 新 營 二 三 級 產 業 增 長 的 幅 度 明 顯 1920 年 新 營 郡 役 所 設 置 成 立 之 後, 新 營 從 事 公 務 業 就 業 人 數 因 而 有 所 增 加, 因 此 在 1920 年 公 務 與 自 由 業 人 數 從 1915 年 的 65 人 增 加 至 87 人, 佔 就 業 人 口 的 1.44%, 而 十 年 後 1930 年 時 更 增 加 了 206 人 佔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的 4.72%, 可 見 公 務 就 業 人 口 對 新 營 就 業 的 重 要 性 1920 年 因 地 方 行 政 改 制 後, 新 營 在 間 人 口 增 加 了 4,261 人 ( 見 圖 4.4), 人 口 的 大 幅 增 加 促 使 著 各 項 商 業 交 易 的 進 行, 因 而 商 業 從 業 人 員 在 十 年 間 增 加 了 373 人 為 各 類 職 業 人 口 中 增 加 最 多 的 人 數 應 是 新 營 成 為 郡 役 所 後 帶 動 政 府 部 門 的 入 駐 與 其 他 產 業 的 發 展, 並 衍 生 出 以 火 車 站 為 中 心 及 以 郡 役 所 為 中 心 的 商 店 街 商 圈, 帶 動 其 商 業 從 業 人 口 的 上 升 ( 三 ) 新 營 工 場 與 新 營 此 十 五 年 間 雖 然 農 業 人 口 仍 佔 相 當 大 的 比 例, 但 可 以 發 現 新 營 糖 廠 於 1908 年 設 置 之 後 新 營 工 業 人 口 所 佔 的 比 例 逐 漸 提 高,1915 年 新 營 工 業 人 口 約 有 6.29%,1920 年 工 業 人 口 比 重 超 過 約 9.54%, 雖 然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只 增 加 了 3.25%, 但 卻 代 表 著 新 營 開 始 因 為 新 營 工 場 的 進 駐 有 了 工 業 化 的 基 礎 但 在 1930 年 時 工 業 人 口 比 重 卻 下 降 其 滑 落 的 原 因 與 當 時 1929 年 世 界 經 濟 不 景 氣 造 成 日 本 國 內 經 濟 發 生 危 機,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而 臺 灣 經 濟 當 然 不 可 避 免 會 受 到 殖 民 母 國 的 拖 累 但 為 何 僅 工 業 人 口 比 重 下 滑, 與 工 業 型 態 有 其 關 係 新 營 最 大 的 工 業 即 新 營 工 場, 因 此 以 從 事 砂 糖 製 造 的 從 業 人 員 最 多 由 於 當 時 資 金 緊 縮 嚴 重 衝 擊 製 糖 工 業 的 融 資, 製 糖 工 業 面 臨 空 前 危 機, 因 此 面 臨 裁 員 失 業 使 得 工 業 人 口 數 減 少 從 1931 年 新 營 糖 廠 的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佔 1930 年 工 業 人 口 數 514 人 將 近 50%, 可 見 新 營 糖 廠 對 於 新 營 工 業 產 業 的 重 要 性 當 這 波 經 濟 危 機 一 過 後, 新 營 第 二 工 場 成 立, 第 一 工 場 也 不 斷 的 精 進 其 製 糖 的 效 率, 1937 年 製 糖 方 式 從 石 灰 法 改 採 亞 硫 酸 法, 增 加 產 糖 量, 這 兩 個 重 要 的 原 因 讓 新 營 工 場 不 46
58 但 沒 有 因 昭 和 經 濟 危 機 而 蕭 條 沒 落, 而 是 將 這 樣 的 危 機 轉 變 成 為 轉 機, 自 此 新 營 工 場 開 始 增 聘 員 工 ( 見 表 4.5), 員 工 數 不 斷 向 上 攀 升, 從 1931 年 的 252 人 短 短 十 年 之 內 增 加 了 296 人 達 到 548 人, 比 起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從 1915 年 到 1930 年 長 達 十 五 年 之 間 才 增 加 77 人, 兩 者 之 間 相 差 增 加 了 3.84 倍, 可 見 新 營 糖 廠 在 這 十 年 之 間 不 斷 的 發 展, 對 於 新 營 工 業 化 所 作 的 貢 獻 有 多 重 要 了 表 4.5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人 數 : 年 職 代 工 男 女 合 計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總 督 府 殖 產 局, 工 場 名 簿, 年,1935 年 1939 年 員 工 數 資 料 從 缺 三 交 通 運 輸 業 的 變 化 ( 一 ) 縱 貫 鐵 路 的 興 建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不 僅 活 絡 了 新 營 的 經 濟, 因 為 運 輸 甘 蔗 的 緣 故, 興 建 了 綿 密 的 糖 鐵 網 絡, 開 啟 了 新 營 鐵 路 交 通 運 輸 的 發 展 由 於 鐵 路 是 陸 路 運 輸 當 中 運 輸 經 濟 效 益 最 高 的 交 通 工 具 之 一, 而 新 營 能 夠 發 展 的 起 始 關 鍵, 正 與 縱 貫 鐵 路 的 建 置 有 非 常 密 切 的 關 係 臺 灣 縱 貫 鐵 路 之 籌 建 始 於 臺 灣 巡 撫 劉 銘 傳, 其 目 的 有 云 : 在 於 貫 通 臺 灣 島 之 西 岸, 聯 結 於 東 北 岸 之 基 隆 (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江 慶 林 譯,1910:1), 清 領 時 期 劉 銘 傳 上 書 北 京 希 望 能 興 建 鐵 路, 終 於 1880 年 開 工 修 建 基 隆 臺 北 間 區 段 至 1891 年 竣 工, 開 啟 了 臺 灣 鐵 路 的 發 展, 而 後 劉 銘 傳 對 臺 北 以 南 之 線 路 逐 一 開 工, 但 好 景 不 常 隨 著 1891 年 劉 銘 傳 卸 任, 鐵 路 興 建 便 無 以 為 繼, 僅 於 1893 年 臺 北 至 新 竹 間 竣 工 47
59 1895 年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治 理 臺 灣, 當 時 臺 灣 總 督 樺 山 資 紀 認 為 由 於 臺 灣 交 通 不 便 因 此 基 於 軍 事 的 理 由 應 盡 快 建 立 起 臺 灣 南 北 縱 貫 鐵 路, 以 利 軍 事 上 的 調 度 (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江 慶 林 譯,1910:1 15), 雖 然 是 因 為 軍 事 上 的 考 量 做 為 興 建 縱 貫 鐵 路 的 主 因, 但 卻 加 速 了 縱 貫 鐵 路 興 建 的 速 度,1908 年 基 隆 至 高 雄 的 縱 貫 鐵 路 正 式 通 車, 此 條 重 要 的 交 通 大 動 脈 完 成, 對 於 臺 灣 西 半 部 的 交 通 運 輸 文 化 普 及 產 業 經 濟 有 著 巨 大 貢 獻 縱 貫 鐵 路 的 停 靠 站 選 在 新 營, 而 非 當 時 已 有 月 津 港 鹽 水 製 糖 會 社 商 業 交 易 活 絡 的 鹽 水, 讓 後 代 研 究 者 總 是 有 許 多 的 猜 臆 在 鐵 路 建 立 之 始 曾 傳 言 日 本 當 局 為 了 運 輸 因 此 將 在 當 時 的 鹽 水 港 興 建 鐵 路, 但 鹽 水 港 的 仕 紳 認 為 鐵 路 興 建 會 破 壞 鹽 水 港 當 地 的 龍 脈, 因 此 向 日 本 當 局 要 求, 鐵 路 的 興 建 不 得 經 過 鹽 水 港 的 落, 也 因 此 鐵 路 只 好 往 內 陸 修 移 選 在 新 營 地 區 興 建 但 其 實 早 在 1899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即 規 劃 南 北 縱 貫 鐵 道, 而 當 時 設 定 的 路 線 上 有 諸 多 的 考 量, 除 了 新 營 庄 線 外 還 包 括 了 六 甲 線 鹽 水 港 線, 其 考 量 不 外 乎 經 濟 軍 事 考 量, 由 於 六 甲 線 較 靠 近 山 區, 雖 可 帶 動 山 麓 地 區 的 發 展, 並 且 有 利 於 其 軍 事 用 途, 但 由 於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不 足, 又 無 實 際 經 濟 效 益, 而 鹽 水 港 線 則 需 特 別 迂 迴 經 過 鹽 水 港, 本 想 增 加 河 港 與 砂 糖 運 輸 的 交 通 便 利 性, 但 經 實 際 的 調 查 此 路 線 行 區 域 多 沼 澤 施 工 不 易, 且 鹽 水 港 線 又 離 山 麓 太 遠 對 山 區 發 展 的 協 助 不 大, 幾 經 考 量 則 選 擇 介 於 六 甲 線 與 鹽 水 港 線 之 間 的 新 營 庄 線, 可 兼 顧 兩 線 之 客 貨 運 輸, 對 於 山 區 軍 隊 調 動 的 部 署 亦 為 便 利 由 於 當 時 採 南 北 兩 地 同 時 開 築 的 方 式, 因 此 於 1901 年 便 通 達 新 營,1905 年 新 營 庄 停 車 場 ( 今 新 營 火 車 站 ) 正 式 開 始 營 運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07) ( 二 ) 糖 廠 鐵 路 的 興 建 縱 貫 鐵 路 開 通 了 新 營 南 來 北 往 的 貿 易 動 脈, 而 如 何 深 入 各 地 方 農 村 將 榨 糖 原 料 送 製 糖 廠 壓 榨 的 的 細 微 血 管, 則 落 在 糖 廠 鐵 路 上 日 本 殖 民 政 府 來 臺 之 初, 當 時 臺 灣 海 陸 交 通 相 當 不 便 利, 不 利 於 製 糖 產 業 的 發 展, 但 糖 業 是 殖 民 政 府 大 力 栽 培 的 重 點 產 業, 而 糖 48
60 的 原 料 與 成 品 交 易 都 需 要 大 量 且 迅 速 的 運 輸 方 式, 因 此 開 啟 鐵 路 運 輸 在 嘉 南 平 原 發 展 的 濫 觴 由 於 鐵 路 運 輸 之 特 性 為 : 定 時 定 點 貨 物 量 大, 有 長 距 離 運 送 功 能, 倘 能 建 築 鐵 路 運 蔗 作 原 料, 則 可 讓 運 費 更 為 低 廉, 而 且 甘 蔗 採 收 後, 如 不 能 在 短 時 間 內 運 至 製 糖 工 廠 糖 份 即 會 減 少 另 一 方 面 當 時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的 產 能 遠 大 於 過 去 一 般 的 糖 廍, 故 更 需 要 大 量 運 集 原 料, 以 維 持 生 產 的 效 能 ( 范 博 生 2003:23) 為 滿 足 此 需 要,1906 年 臺 灣 製 糖 會 社 開 始 建 立 專 用 運 輸 鐵 路, 早 期 運 送 製 糖 原 料, 甘 蔗 及 其 他 製 糖 材 料 製 品 為 主, 之 後 也 開 始 兼 營 一 般 運 送 業, 因 而 有 營 業 線 鐵 路 的 出 現 私 設 鐵 路 大 多 呈 橫 向 樹 枝 狀 散 出, 再 依 其 需 要 與 縱 貫 線 連 結, 而 鐵 路 之 間 縱 橫 交 錯, 改 變 了 臺 灣 以 往 以 東 西 為 主 的 交 通 運 輸 模 式 新 營 工 場 因 為 甘 蔗 的 運 輸, 早 在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於 1906 年 向 總 督 府 申 請 鋪 設, 所 以 新 營 鐵 路 早 先 是 從 鹽 水 岸 內 糖 廠 分 支 而 來, 主 要 用 於 糖 業 的 運 送, 最 初 為 岸 內 至 新 營 庄 線 9.6 公 里 1909 年 經 延 長 整 併 後, 計 有 布 袋 嘴 線 南 勢 竹 ( 今 朴 子 市 ) 線 竹 仔 腳 ( 今 鹽 水 鎮 ) 線 宅 仔 港 ( 今 學 甲 鎮 ) 線 鐵 線 橋 ( 今 新 營 市 ) 線 下 營 庄 ( 今 下 營 區 ) 線 果 毅 後 ( 今 柳 營 區 ) 線, 共 計 七 線 74.5 公 里 ( 范 博 生 2003:29) 在 1920 年 鐵 路 鋪 設 區 域 更 擴 及 下 營 鄉 計 約 84.9 公 里 新 營 工 場 鐵 路 的 另 一 個 特 色 即 為 臺 灣 最 早 兼 營 地 方 交 通 運 輸 載 客 及 載 貨 的 營 業 線, 開 始 於 1909 年 由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修 築 新 營 - 鹽 水 路 線, 全 程 有 8.48 公 里, 設 置 兩 個 車 站, 後 於 1913 年 通 車 至 布 袋, 全 程 21.8 公 里, 設 置 六 個 車 站,1927 年 之 後 臺 灣 各 地 製 糖 工 場 與 其 附 屬 農 場 均 統 稱 為 製 糖 所, 新 營 工 場 改 稱 新 營 製 糖 所, 隨 著 新 營 糖 廠 規 模 逐 漸 穩 定, 糖 鐵 修 築 的 範 圍 更 加 擴 大 深 入,1930 年 代 陸 續 完 成 專 用 線 的 鐵 路 網 絡 除 了 開 闢 10 線 深 入 原 料 採 取 區 88.7 公 里 的 運 送 線 外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為 了 整 合 各 工 場 的 糖 產, 因 此 開 拓 5 線 共 3.5 公 里 的 延 伸 線 將 其 他 工 場 間 聯 繫 起 來 ( 范 博 生 2003: 31) 使 各 工 場 之 間 運 送 原 料 甘 蔗 更 方 便 1936 年 新 營 因 為 第 二 工 場 的 出 現, 糖 鐵 載 運 量 也 隨 之 提 高 也 就 更 大,1941 年 以 新 營 工 場 為 中 心 的 專 用 線 鐵 道, 共 計 有, 宅 子 港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學 甲 區 ) 內 庄 線 ( 今 49
61 柳 營 區 至 大 內 區 ) 下 營 庄 線 ( 今 柳 營 區 至 學 甲 區 ) 果 毅 後 線 ( 今 柳 營 區 至 柳 營 區 ) 土 庫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新 營 區 ) 鐵 線 橋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鹽 水 區 ) 茅 港 尾 線 ( 今 下 營 區 至 下 營 區 ) 新 厝 庄 線 ( 今 柳 營 區 至 柳 營 區 ) 溫 厝 廍 線 ( 今 柳 營 區 至 柳 營 區 ) 社 子 線 ( 今 六 甲 區 至 六 甲 區 )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延 伸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新 營 區 ) 新 營 第 二 工 場 延 伸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新 營 區 )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延 伸 線 ( 今 柳 營 區 至 柳 營 區 ) 紙 漿 工 場 倉 庫 延 伸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新 營 區 ) 紙 漿 工 場 第 一 倉 庫 線 ( 今 新 營 區 至 新 營 區 ) 共 十 五 線 92.2 公 里 ( 范 博 生 2003:31)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開 始 以 新 營 工 場 為 中 心 的 修 築 專 用 線 鐵 道, 在 1911 年 開 始 逐 步 的 鋪 設 好 專 用 線 鐵 路 的 大 致 網 絡, 約 75.7 公 里, 經 過 新 營 學 甲 鎮 及 大 部 分 的 柳 營 與 大 內 鄉, 而 新 營 最 大 的 運 輸 建 設, 新 營 火 車 站, 也 因 糖 鐵 的 鋪 設 在 1910 年 運 輸 的 貨 物 當 中 有 80% 都 是 糖 都 是 砂 糖 ( 見 表 4.6), 可 說 是 鐵 路 就 是 為 糖 廠 而 設, 但 隨 著 貨 運 量 的 提 升 糖 鐵 的 逐 年 擴 展, 除 了 載 運 砂 糖 外, 還 載 運 鹽 與 稻 米 等 其 他 農 產 品, 雖 然 如 此 但 砂 糖 仍 是 新 營 火 車 站 運 送 量 最 大 的 貨 物 由 於 當 時 交 通 不 便, 因 此 車 站 對 於 其 附 近 街 庄 有 著 貨 物 集 散 的 重 要 性 而 沿 著 糖 鐵 延 伸 至 嘉 南 平 原 各 地 讓 新 營 工 場 成 了 重 要 的 榨 糖 站, 為 有 效 運 用 這 兩 條 鐵 路 的 特 性, 嘉 南 地 區 的 甘 蔗 原 料 藉 由 糖 鐵 運 送 至 新 營 糖 廠, 製 成 可 運 送 的 商 品, 再 由 縱 貫 鐵 路 的 運 輸 送 到 臺 灣 其 他 各 地 進 行 加 工 外 銷, 讓 新 營 糖 產 可 以 降 低 運 輸 成 本 所 以 新 營 站 的 輸 出 貨 物 中 砂 糖 所 佔 比 例 最 重 ( 見 表 4.6), 表 中 顯 示 至 少 有 一 半 以 上, 新 營 站 儼 然 成 為 一 個 砂 糖 的 輸 出 站 50
62 表 4.6 縱 貫 鐵 路 新 營 站 貨 物 運 輸 表 : 單 位 : 噸 年 數 代 量 砂 糖 輸 出 量 26, ,315 33,133 40,475 66, ,622 55,619 砂 糖 佔 總 輸 出 量 之 百 分 比 (%) 該 年 度 運 輸 量 33, ,377 52,660 74,952 99, , ,337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編,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各 年 報 日 治 時 期 的 新 營 工 場, 雖 隸 屬 於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但 隨 著 製 糖 工 業 的 引 進 卻 帶 動 起 新 營 的 人 口 的 增 加 工 作 機 會 的 變 遷 其 他 工 業 的 進 駐 交 通 樞 紐 的 確 立, 這 樣 的 轉 變 讓 新 營 蓄 脫 胎 換 骨 成 為 臺 南 北 區 的 重 要 工 商 中 心 四 人 口 的 變 化 與 轉 型 年 之 間 剛 開 始 工 業 化 的 新 營, 其 平 均 的 粗 出 生 率 與 粗 死 亡 率 分 別 維 持 在 40 與 38 的 水 平, 屬 於 人 口 轉 型 前 的 高 出 生 率 高 死 亡 率 的 人 口 特 色, 但 因 1908 年 新 營 糖 廠 的 建 置 展 開 了 工 業 化 隨 著 衛 生 習 慣 生 活 條 件 的 改 善, 行 政 機 關 的 設 置 與 學 校 經 濟 衛 生 等 各 項 建 設 的 開 展, 新 營 的 人 口 逐 年 增 加, 人 口 結 構 也 開 始 產 生 變 化 並 正 式 邁 入 人 口 轉 型 的 階 段 最 明 顯 的 特 色 是 在 1920 年 代 以 前 的 高 死 亡 率 水 平, 從 1920 年 開 始 有 漸 漸 下 滑 的 趨 勢, 從 1920 年 代 的 38 的 平 均 水 平, 降 至 1930 年 代 的 22 的 平 均 水 平 ( 見 表 4.7), 本 節 將 就 人 口 的 變 化 與 轉 型 進 行 分 析 與 說 明 51
63 表 4.7 新 營 人 口 變 化 表 : 年 代 人 口 數 出 生 死 亡 遷 入 遷 出 粗 出 生 率 ( ) 粗 死 亡 率 ( ) 毛 遷 入 率 ( ) 毛 遷 出 率 ( ) 年 增 加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臺 灣 常 住 人 口 統 計 說 明 :(1) 粗 出 生 率 =(1 年 內 之 活 產 兒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2) 粗 死 亡 率 =(1 年 內 之 死 亡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3) 毛 遷 入 率 =(1 年 內 之 遷 入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4) 毛 遷 出 率 =(1 年 內 之 遷 出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5) 年 增 加 率 = 自 然 增 加 率 + 社 會 增 加 率,1932 年 起 則 由 總 人 口 數 計 算 (6)1905 年 及 年 資 料 源 自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統 計 (7) 年 資 料 源 自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增 減 ( 一 ) 人 口 概 況 與 轉 型 清 末 日 初 新 營 地 區 人 口 數, 根 據 1898 年 土 屋 重 雄, 在 臺 灣 事 情 一 斑 一 書 中 統 計, 現 今 新 營 範 圍 的 太 子 宮 堡 鐵 線 橋 堡 下 茄 苳 南 堡 其 總 人 數 為 11,586 人 1905 年 第 一 次 人 口 普 查 時 新 營 人 口 為 11,754 人, 相 較 無 明 顯 成 長, 主 要 因 新 營 遭 受 瘧 疾 肆 虐 而 異 常 冷 清, 故 人 口 數 不 增 反 減 ( 黃 詩 驊 2010:165) 流 行 傳 染 病 對 於 醫 藥 衛 生 仍 未 發 展 的 臺 灣 仍 是 高 死 亡 率 的 重 要 因 素 1905 年 新 營 庄 火 車 站 開 通, 縱 貫 線 鐵 路 在 新 營 開 始 營 運, 新 營 開 始 成 為 地 方 交 通 樞 紐 1908 年 鹽 水 港 製 糖 式 會 社 在 新 營 庄 設 置 總 社 事 務 所, 新 營 工 場 及 其 相 關 附 屬 建 築 物, 新 營 搖 身 一 變 成 為 具 有 製 糖 業 背 景 的 商 業 市 街, 新 營 也 開 始 得 以 興 盛, 隨 著 交 通 糖 業 這 兩 項 重 要 的 建 設 在 新 營 設 置,1908 年 與 1909 年 新 營 移 入 人 口 分 別 至 886 人 與 802 人 ( 見 表 4.7), 是 二 十 世 紀 初 期 以 來 歷 年 最 高 紀 錄 之 一, 可 見 新 營 糖 廠 吸 引 外 移 人 口 的 重 要 性 由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設 置, 許 多 年 輕 人 與 年 輕 家 庭 移 入 定 居, 相 對 使 得 粗 出 生 率 也 開 始 往 上 提 高, 在 1910 年 新 營 的 粗 出 生 率 為 44.0, 但 囿 於 日 治 時 期 地 方 衛 生 醫 療 仍 未 普 遍, 新 營 死 亡 率 仍 高,1910 年 其 粗 死 亡 率 仍 高 達 39 這 樣 高 出 生 率 高 死 亡 率 的 人 口 型 態 為 新 營 人 口 轉 型 前 的 人 口 特 性 除 了 製 糖 工 廠 的 引 進, 新 營 1910 年 地 方 制 度 改 正 實 施, 廢 廳 而 設 臺 南 州, 並 且 增 設 新 53
65 營 郡, 而 新 營 人 口 的 年 增 加 率 在 1912 年 上 升 至 2.7%,1912 年 除 了 因 為 新 營 粗 死 亡 率 降 至 24.5, 使 得 自 然 增 加 率 大 增 外, 當 年 社 會 增 加 率 也 呈 現 移 入 大 於 移 出 的 水 平 再 加 上 1913 年 糖 鐵 營 業 線 通 車 至 布 袋, 共 設 置 六 個 車 站 連 結 新 營 與 鄰 近 地 區 的 交 通, 因 此 新 營 成 了 帶 動 了 鄰 近 地 區 交 通 往 來 集 散 地, 也 帶 動 了 人 口 往 新 營 移 動 從 表 4.7 或 圖 4.4 的 日 治 時 期 26 年 資 料 裡,1920 年 之 前 後, 新 營 人 口 的 毛 遷 入 率 有 18 年 高 於 毛 遷 出 率,2 年 打 平, 另 有 6 年 小 於 移 出 1918 年 西 班 牙 流 行 感 冒 在 新 營 人 口 密 集 區 開 始 流 行 使 得 粗 死 亡 率 再 上 升, 但 從 1921 年 開 始, 粗 死 亡 率 又 回 跌 至 20 的 水 平, 從 此 未 曾 再 上 升 至 30 的 水 準 死 亡 率 走 跌 的 趨 勢 與 地 方 醫 療 衛 生 逐 步 的 完 善 和 傳 染 疾 病 的 控 制, 百 姓 生 活 水 準 的 提 高 營 養 的 提 升 均 有 關 連 圖 4.4 新 營 人 口 成 長 圖 :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臺 灣 常 住 人 口 統 計 說 明 :(1) 增 加 人 口 數 為 自 然 增 加 人 數 與 社 會 增 加 人 數 兩 者 加 總 所 得 (2)1905 年 為 第 一 次 人 口 普 查, 並 以 此 為 基 期 因 1931 後 之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臺 灣 常 住 人 口 統 計 統 計 記 錄 方 式 改 變, 並 無 統 計 出 生 死 亡 轉 入 轉 出 之 人 數, 故 無 法 推 算 資 料 從 缺 54
66 ( 二 ) 人 口 呈 倍 數 成 長 新 營 人 口 增 加 的 另 一 個 關 鍵 因 素 是 死 亡 率 從 1920 年 代 開 始 邁 進 一 路 下 滑 的 走 勢 在 人 口 轉 型 前, 如 前 文 所 述, 在 之 間 新 營 的 粗 出 生 率 平 均 維 持 在 40 左 右, 之 間 降 至 20 的 水 平, 但 在 1916 至 1920 年 間, 粗 出 生 率 又 回 升 至 30 與 40 之 間 新 營 在 1920 有 11,533 人, 但 在 1939 年 其 總 人 口 數 卻 增 至 23,186 人, 二 十 年 左 右 人 口 便 成 長 了 一 倍, 人 口 開 始 轉 型 的 新 營 雖 然 粗 死 亡 率 一 路 下 跌, 但 表 4.7 來 看 粗 出 生 率 在 1920 年 代 之 後, 仍 持 續 在 40 以 上 的 高 檔 可 見 自 然 增 加 是 新 營 人 口 成 長 最 重 要 因 子, 特 別 從 1929 年 開 始, 日 治 時 期 的 後 期 ( 見 圖 4.4), 新 營 人 口 一 路 飆 漲, 年 成 長 率 在 1920 年 後 為 2% 的 水 平, 在 1930 年 代 後 期 人 口 成 長 的 速 度 更 高 到 4%, 甚 至 接 近 5% 在 1936 年 第 二 工 廠 設 置 時 期 人 口 成 長 飆 到 最 高 點, 在 1937 與 1938 年 分 別 是 6.0% 與 6.8% 1920 年 新 營 庄 成 為 新 營 郡 役 所 所 在 地 是 地 方 行 政 中 心, 有 許 多 行 政 基 本 部 門 及 相 關 產 業 的 入 駐, 如 1921 年 新 營 公 學 校 成 立 ( 今 新 營 國 小 ) 使 教 育 人 口 往 新 營 集 中, 因 為 這 些 公 務 機 關 的 進 駐 新 營 的 人 口 開 始 提 升, 在 1921 年 人 口 成 長 率 2.7 %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的 進 駐, 也 帶 動 了 其 他 公 共 建 設 在 新 營 興 建 設 置,1922 年 新 營 魚 市 場 成 立, 新 營 雖 然 不 靠 海, 但 憑 藉 公 路 鐵 路 交 通 樞 紐 的 優 勢, 新 營 成 為 附 近 地 方 魚 貨 的 交 易 中 心 而 1930 年 嘉 義 到 新 營 郡 界 八 掌 溪 橋 開 通,1932 年 嘉 南 大 圳 完 工, 稻 米 生 產 量 大 增 糧 食 充 足, 而 糖 廠 的 成 立 則 帶 動 許 多 與 糖 業 相 關 的 工 廠 開 始 在 新 營 設 廠, 如 1928 年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設 置 鹽 水 製 糖 紙 漿 公 司 成 立, 不 僅 活 絡 地 方 經 濟, 更 是 社 會 增 加 率 增 長 的 關 鍵 1932 年 新 營 庄 升 格 為 新 營 街 1937 年 新 營 街 核 定 為 都 市 計 畫 之 地 區, 設 置 公 園 體 育 場, 街 道 煥 然 一 新, 成 為 現 代 化 的 城 鎮 1936 第 二 製 糖 工 廠 的 設 立 和 1939 年 臺 灣 纖 維 公 資 公 司 的 成 立 都 再 再 的 說 明 新 營 的 欣 欣 向 榮, 而 這 些 都 與 1908 年 第 一 個 製 糖 工 廠 的 誕 生 有 著 直 接 密 切 的 關 係 55
67 五 小 結 可 以 發 現 從 小 小 的 糖 廍 進 行 蔗 糖 生 產 到 現 代 製 糖 業 移 植 到 臺 灣,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推 手 應 是 日 本 殖 民 這 段 時 期 事 實 上 日 本 在 臺 灣 的 殖 民 地 經 濟 政 策, 也 正 是 以 糖 業 的 紮 根 為 核 心 所 展 開 ( 涂 照 彥,1999:58)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的 發 展 一 方 面 供 應 日 本 國 內 工 業 發 展 與 糖 產 消 費 的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作 為 扶 植 殖 民 地 財 政 獨 立 的 手 段 雖 然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看 似 是 在 殖 民 政 府 深 厚 的 保 護 與 獎 勵 之 下 急 速 發 展 而 成, 其 實 際 經 營 者 則 為 日 本 資 本 家, 透 過 以 殖 民 政 府 為 中 心 的 國 家 權 力, 規 劃 相 關 糖 業 政 策, 扶 植 日 本 資 本 家 資 本 的 累 積 與 市 場 壟 斷 地 位 可 以 說 是 殖 民 政 府 與 資 本 家 攜 手 造 就 臺 灣 的 糖 業 帝 國 ( 矢 內 原 忠 雄, 1985), 在 這 個 糖 業 帝 國 當 中, 日 本 資 本 家 席 捲 了 大 量 的 資 本 土 地, 改 變 原 有 的 地 方 產 業 空 間 也 讓 新 營 因 為 現 代 糖 廠 的 設 置 產 生 了 不 同 面 向 的 改 變 日 治 時 期 糖 業 經 營 型 態 對 地 方 的 發 展 的 影 響, 從 原 料 作 物 來 看, 甘 蔗 本 是 農 閒 時 製 糖 原 料,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立 後 土 地 種 植 作 物 產 生 改 變, 製 糖 成 了 工 業 化 的 產 品, 新 營 從 原 本 以 稻 米 雜 糧 為 主 的 種 植 區, 迫 使 農 民 把 甘 蔗 視 為 重 要 的 作 物, 新 營 成 了 主 要 蔗 作 產 區, 如 此 新 營 不 僅 有 了 金 黃 色 的 稻 穗, 更 增 添 了 黑 紫 色 的 甘 蔗 在 勞 動 供 需 的 配 合 下, 地 方 勞 工 進 入 糖 廠 生 產 的 場 域 中, 工 業 成 了 居 民 另 一 項 工 作 選 擇, 更 吸 引 著 其 他 與 糖 業 相 關 產 業 進 駐, 也 吸 引 著 外 地 勞 工 人 口, 讓 糖 廠 不 僅 是 地 方 重 要 的 二 級 產 業, 更 產 生 了 人 口 聚 集 的 磁 吸 效 果 當 人 口 聚 集 之 後, 新 營 更 開 始 了 另 一 階 段 的 轉 變,1920 年 後 隨 著 人 口 死 亡 率 的 下 降, 新 營 人 口 逐 年 攀 升, 工 廠 也 逐 一 建 置, 新 營 從 原 本 的 農 業 產 地 轉 換 成 為 工 業 小 鎮 顯 現 出 製 糖 從 農 業 的 活 動 中 分 離 出, 自 成 一 格 為 地 方 帶 來 新 營 產 業 與 其 他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在 運 輸 產 銷 上, 糖 鐵 的 交 通 網 絡, 溝 通 了 新 營 與 鄰 近 地 區 之 間 的 流 通, 也 運 送 著 鄰 近 區 域 的 甘 蔗 作 物, 讓 蔗 作 原 料 得 以 源 源 不 絕 輸 入 製 糖 工 場 內, 而 南 北 向 的 縱 貫 鐵 路 更 扮 演 著 貿 易 樞 紐 讓 新 營 成 為 重 要 的 轉 運 站, 因 為 這 樣 的 便 捷 性 新 營 轉 成 了 附 近 的 轉 運 中 心 56
68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在 地 方 上 對 產 業 及 居 民 的 影 響 都 有 其 重 要 的 地 位, 做 為 新 營 第 一 個 現 代 化 的 工 場, 新 營 工 場 帶 動 了 新 營 農 村 地 區 的 工 業 化, 全 面 改 變 新 營 的 地 貌 地 景 與 人 民 生 活 1905 年 縱 貫 鐵 路 的 興 建, 讓 新 營 有 了 交 通 樞 紐 的 地 位, 加 上 糖 鐵 五 分 車 的 深 入 鄰 近 鄉 鎮, 其 客 貨 運 量 大 幅 成 長, 更 帶 動 起 新 營 運 輸 業 雜 貨 業 旅 館 業 等 商 店 數 的 成 長, 轉 化 了 原 本 農 業 的 聚 落 景 觀, 啟 蒙 了 新 營 工 業 化 的 雛 形, 更 奠 定 了 新 營 市 街 發 展 的 基 礎 而 有 了 製 糖 工 場 做 為 新 營 產 業 中 心 的 新 營, 則 提 供 鄰 近 勞 動 人 口 的 工 作 機 會, 除 了 季 節 性 的 採 收 甘 蔗 的 蔗 農 及 搬 運 工 外, 在 糖 廠 工 作 的 員 工 及 其 家 屬 也 為 新 營 帶 來 龐 大 消 費 人 口, 不 僅 帶 動 了 新 營 經 濟 發 展, 更 使 得 糖 廠 廠 區 的 社 區 功 能 及 生 活 機 能 更 加 完 整 化, 間 接 的 影 響 了 市 街 的 成 長 因 此 新 營 比 起 鄰 近 的 地 區 有 著 更 多 發 展 的 機 會, 新 營 成 了 具 備 鄰 近 地 區 人 口 吸 力 的 市 鎮, 開 啟 了 新 營 都 市 化 的 歷 程 新 營 的 都 市 化 使 得 各 類 多 元 的 產 業 紛 紛 在 新 營 開 設, 如 食 品 加 工 業 建 築 土 木 業 等 提 供 就 業 人 口 不 同 的 就 業 類 別, 新 營 的 商 業 服 務 業 也 因 為 如 此 多 元 類 別 產 業 的 聚 集 隨 之 興 起, 成 為 除 了 農 業 工 業 另 一 個 不 同 就 業 機 會 的 選 擇, 隨 著 都 市 化 程 度 逐 漸 加 深,1920 年 地 方 行 政 改 制, 新 營 成 為 新 營 郡 役 所 所 在 地, 行 政 中 樞 的 進 駐 更 推 動 新 營 市 街 得 以 進 一 步 發 展 的 動 力, 帶 動 起 各 項 公 共 設 施 的 建 設 衛 生 條 件 的 改 善, 自 此 新 營 人 口 開 始 逐 年 攀 升, 成 為 新 營 人 口 轉 型 的 起 始 在 工 業 化 及 都 市 化 的 推 動 下, 新 營 從 原 本 的 前 工 業 時 期 轉 成 為 工 業 為 主 的 市 鎮 而 這 樣 重 要 地 位, 隨 著 日 治 時 期 的 結 束, 是 否 也 仍 持 續 穩 固, 將 在 下 一 章 繼 續 看 待 這 座 百 年 糖 廠 的 輝 煌 與 沒 落 57
69 第 五 章 1945 年 後 的 新 營 糖 廠 臺 灣 糖 業 雖 有 著 從 日 治 時 期 基 礎 的 建 立, 且 在 戰 後 初 期 為 了 國 家 的 外 匯 收 入 成 了 重 要 的 產 業, 在 1952 到 1964 年 間 蔗 糖 出 口 始 終 佔 外 銷 出 口 的 第 一 名, 是 戰 後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初 期 的 一 大 助 力, 臺 灣 更 藉 由 糖 業 外 銷 的 收 益 帶 動 出 工 業 的 發 展 但 由 於 糖 業 以 外 銷 為 主 因 此 國 際 糖 價 的 漲 跌 成 了 糖 業 收 益 的 重 要 依 據, 然 而 1966 年 國 際 糖 價 暴 跌 再 加 上 臺 灣 都 市 化 及 工 業 化 的 衝 擊, 糖 業 不 再 是 臺 灣 外 銷 產 品 的 主 要 產 品 而 轉 以 工 業 加 工 出 口 為 主 的 產 業, 此 時 糖 業 開 始 失 去 臺 灣 經 濟 支 柱 的 角 色, 從 表 5.1 可 知 1948 年 占 所 有 外 匯 金 額 的 68.39%, 但 到 了 1966 年 僅 剩 外 匯 金 額 的 9.8% 的 個 位 數 字 顯 見 臺 灣 經 濟 的 轉 型 過 程 而 後 雖 國 際 糖 價 偶 有 暴 漲, 帶 動 了 國 內 的 糖 產 量 在 1976/1977 年 期 共 產 1,069,547 公 噸, 但 好 景 不 常 1980 年 後 的 國 際 糖 價 暴 跌, 砂 糖 虧 損 嚴 重, 砂 糖 遂 改 為 內 銷 為 主, 並 大 量 裁 撤 各 地 糖 廠 臺 灣 糖 廠 也 從 1940 年 的 42 所 到 逐 年 拆 撤 到 現 今 2010 年 僅 剩 虎 尾 南 靖 善 化 3 座 糖 廠, 就 此 看 見 臺 灣 糖 業 從 輝 煌 到 沒 落 數 十 載 過 去, 臺 灣 糖 業 發 生 的 危 機 卻 苦 無 解 決 之 道, 也 間 接 成 了 新 營 糖 廠 的 關 廠 主 因, 本 章 節 將 就 其 中 緣 故 描 述 這 段 屬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重 要 篇 章 新 營 總 廠 農 務 科 長 陳 維 申, 在 懷 念 的 製 糖 歲 月 的 書 中 說 到 : 新 營 糖 廠 自 1956 年 年 種 植 甘 蔗 的 面 積 達 到 四 到 五 千 公 頃, 農 場 面 積 萎 縮 最 早 的 原 因 是 1974 年 水 稻 保 價 收 購 後 稻 田 的 面 積 增 加, 甘 蔗 的 面 積 出 現 第 一 波 萎 縮,1970 年 代 雜 糧 政 策 之 後, 甘 蔗 面 積 再 度 萎 縮, 到 了 1996 年 最 關 鍵 的 因 素 是 水 旱 田 利 用 調 整 計 畫 鼓 勵 休 耕, 到 了 2001 年 約 耕 蔗 田 加 上 原 料 區 的 蔗 田 面 積 已 經 從 四 千 公 頃, 逐 年 減 到 一 千 三 百 公 頃, 員 工 從 最 多 的 一 千 多 人 降 只 剩 下 五 百 五 十 餘 人, 這 樣 的 員 工 數 量 也 還 佔 全 公 司 的 十 分 之 一, 新 營 總 廠 的 人 事 負 擔 可 見 一 斑 新 營 糖 廠 在 成 本 已 站 不 住 腳 ( 臺 南 縣 新 營 市 公 所,2002:10-11) 短 短 的 幾 句 話 則 更 道 盡 新 營 糖 廠 在 戰 後 從 輝 煌 到 沒 落 的 種 種 歷 程 58
70 第 一 節 臺 灣 糖 業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1945 年 日 本 戰 敗 後, 臺 灣 回 歸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並 派 陳 儀 來 臺 接 管, 成 立 臺 灣 地 區 臺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接 收 原 臺 灣 總 督 府 的 公 有 財 產, 該 委 員 會 在 各 縣 市 成 立 日 產 處 理 委 員 會, 進 行 日 產 的 接 收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新 式 糖 業 分 別 由 日 糖 興 業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臺 灣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明 治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這 四 家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所 經 營 此 四 大 會 社 共 擁 有 新 式 製 糖 工 廠 42 所 酒 精 工 廠 15 所 ( 陳 明 言 2007:106), 除 此 之 外 尚 有 日 本 糖 業 聯 合 會 臺 灣 支 部 等 13 單 位 為 了 接 收 臺 灣 龐 大 的 製 糖 產 業, 臺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進 而 設 立 糖 業 監 理 會 (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糖 業 手 冊 修 訂 委 員 會 1986:21), 並 由 行 政 院 資 源 委 員 會 會 同 臺 灣 省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以 資 本 額 30 億 臺 幣 成 立 臺 灣 糖 業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臺 糖 ) 的 國 營 企 業 公 司, 自 此 臺 灣 糖 業 與 臺 糖 便 產 生 了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戰 後 臺 灣 民 間 社 會 百 廢 待 興, 加 上 大 陸 國 共 內 戰, 臺 灣 經 濟 資 源 不 足, 出 現 惡 性 通 貨 膨 脹 與 生 產 不 振 的 問 題, 社 會 動 盪 不 安, 農 村 經 濟 陷 入 困 頓 在 資 金 不 足 的 前 提 下, 臺 灣 生 產 資 源 短 缺, 蔗 糖 成 為 少 數 能 夠 對 外 輸 出 的 物 產, 為 安 定 物 價 波 動, 減 少 外 匯 支 出, 因 而 積 極 修 復 糖 廠 設 備 及 獎 勵 契 約 蔗 園, 以 期 恢 復 糖 業 生 產, 另 一 方 面 透 過 糖 廠 的 恢 復 生 產, 穩 定 戰 後 混 亂 的 農 村 經 濟 ( 張 翠 宜,2004:79) 在 此 階 段 糖 業 生 產 主 要 供 應 大 陸 經 濟 的 任 務, 而 臺 糖 公 司 在 這 樣 的 任 務 之 下, 實 施 多 項 的 政 策 期 待 地 方 糖 廠 能 重 新 復 甦, 如 同 日 治 時 期 一 樣 成 為 國 家 外 銷 的 重 要 產 業, 新 營 糖 廠 就 在 這 樣 的 雰 圍 下, 走 出 戰 後 的 第 一 步 1949 年 制 定 臺 灣 省 糖 業 管 理 規 則, 就 糖 廠 所 在 地 附 近 之 蔗 作 地, 劃 定 其 原 料 生 產 區 域, 再 由 各 糖 廠 在 其 區 域 內 分 設 若 干 原 料 區, 農 民 與 糖 廠 訂 立 契 約, 可 以 享 受 糖 廠 農 肥 料 貸 款 及 各 種 獎 勵 補 助 之 優 惠, 各 區 內 所 生 產 原 料 甘 蔗, 供 所 屬 糖 廠 壓 榨 製 糖 之 需, 不 論 蔗 苗 或 原 料, 非 經 特 許 不 得 搬 出 糖 廠 原 料 區 域 外, 亦 不 得 移 作 他 用, 同 時 糖 廠 對 於 區 內 原 料 亦 負 有 接 受 壓 榨 製 糖 之 義 務 不 得 拒 絕 此 制 度 之 實 行 使 得 各 糖 廠 之 原 料 來 源 穩 定 防 止 糖 廠 相 互 競 爭, 讓 蔗 農 有 固 定 之 銷 售 對 象 而 得 以 安 心 種 植, 在 廠 農 雙 方 皆 受 惠 下 59
71 雙 方 更 願 為 改 善 技 術 及 增 加 產 量 而 努 力, 除 此 之 外 臺 糖 還 改 善 了 原 本 的 分 糖 制 度 訂 定 斤 糖 斤 米 等 制 度, 以 提 升 甘 蔗 原 料 的 來 源, 提 高 製 糖 產 量 增 加 臺 灣 外 匯 收 入 除 此 之 外, 臺 糖 公 司 為 使 農 民 安 心 種 蔗,1950 年 公 布 斤 糖 斤 米 的 保 證 糖 價, 也 就 是 規 定 每 公 斤 農 糖 收 購 價 格 不 低 於 臺 北 市 每 公 斤 蓬 萊 白 米 批 發 價 格, 其 差 額 則 由 政 府 撥 款 補 助, 最 先 開 創 出 農 產 保 證 價 格 之 制 度 從 表 5.1 可 發 現 臺 灣 糖 產 對 臺 灣 外 匯 的 貢 獻, 但 此 時 卻 出 現 一 個 重 要 的 問 題, 因 為 以 往 臺 灣 糖 的 出 路 以 銷 售 大 陸 日 本 為 主, 不 必 開 闢 其 他 市 場, 但 臺 灣 和 大 陸 完 全 隔 絕 後, 臺 灣 糖 供 過 於 求, 必 須 外 銷 國 際 市 場, 在 國 際 市 場 糖 價 起 落 全 視 供 需 量 多 寡 供 應 量 大 於 需 求 量, 則 價 低, 反 之 則 價 高, 因 此 糖 價 的 起 伏 頗 大, 糖 價 低 時, 更 影 響 到 農 民 的 收 入 ( 涂 順 從 1997:308), 這 樣 的 隱 憂 成 了 未 來 臺 灣 糖 業 所 面 臨 的 重 大 挑 戰 而 隨 著 臺 灣 產 業 轉 型 臺 灣 產 業 不 再 以 農 業 為 主, 改 以 輕 工 業 作 為 臺 灣 主 要 出 口 項 目, 臺 灣 產 業 結 構 因 而 轉 變, 從 總 體 輸 出 的 外 匯 相 比 在 1953 年 與 1965 年, 其 外 匯 收 入 雖 增 加 36,602 萬 美 金 ( 見 表 5.1), 砂 糖 所 占 的 外 匯 收 入 比 例 卻 從 69.5% 降 至 13.7%, 從 中 可 見 整 體 外 銷 能 力 擴 增 後, 外 銷 糖 在 1957 年 後 所 佔 的 外 匯 的 比 例 卻 不 若 以 往, 但 因 糖 產 製 品 原 料 都 由 臺 灣 蔗 作 供 應 煉 製 後 再 出 口 的 貿 易 出 超 特 性, 對 於 臺 灣 整 體 外 匯 結 構 與 平 衡 國 際 收 支 仍 佔 有 重 要 貢 獻 也 因 為 國 家 政 策 的 轉 變, 這 段 期 間 臺 糖 也 開 始 節 流, 藉 由 重 新 整 頓 全 省 各 糖 廠, 讓 臺 糖 能 夠 持 續 發 展, 因 而 在 1950 年 開 始 關 撤 了 多 家 糖 廠 如 新 竹 糖 廠 ( ) 苗 栗 糖 廠 ( ) 潭 子 糖 廠 ( ) 彰 化 糖 廠 ( ) 溪 州 糖 廠 ( ) 埔 里 糖 廠 ( ) 恆 春 糖 廠 ( ) 烏 日 糖 廠 ( ) 由 於 臺 糖 公 司 所 產 砂 糖 以 統 銷 為 主, 可 是 國 際 糖 價 變 化 無 常, 糖 業 經 營 的 客 觀 環 境 極 不 穩 定, 如 1963 年 因 歐 洲 甜 菜 糖 減 產 古 巴 糖 受 風 災 減 產, 國 際 糖 價 開 始 狂 漲, 但 高 峰 之 後, 必 有 低 潮,1965 年 初 國 際 糖 價 即 一 路 下 瀉, 在 年 的 三 年 間, 每 磅 年 平 均 糖 價 均 跌 破 2 美 分 此 三 年 為 國 際 糖 市 的 黯 淡 時 期, 亦 為 臺 糖 外 銷 業 務 上 的 艱 困 寒 冬 ( 楊 乃 藩,1971:48) 臺 糖 公 司 再 次 關 閉 糖 廠 以 因 應 此 困 境,1968 年 臺 糖 關 閉 南 60
72 投 糖 廠 ( ) 龍 岩 糖 廠 ( ) 1990 年 9 月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准 許 臺 糖 公 司 每 年 得 進 口 五 萬 公 噸 砂 糖, 打 破 以 往 四 十 年 砂 糖 不 進 口 的 禁 令 ( 陳 章 真,1991:106), 使 得 糖 產 從 原 本 的 輸 出 地 位 逐 轉 變 成 為 進 口 型 態 另 外 政 府 過 去 為 了 增 加 糖 產 外 銷 獲 取 外 匯, 對 內 銷 糖 產 課 以 砂 糖 貨 物 稅 以 節 制 國 內 消 費,1990 年 也 在 民 間 強 力 要 求 糖 業 停 徵 砂 糖 貨 物 稅 而 為 配 合 砂 糖 貨 物 稅 取 消, 內 銷 糖 價 跟 隨 調 降, 加 上 國 內 工 資 多 年 不 斷 大 幅 上 漲 影 響, 使 得 製 糖 成 本 不 斷 提 高, 製 糖 工 業 已 成 為 臺 糖 虧 損 的 事 業 之 一 此 時 期 臺 糖 為 了 節 流, 關 閉 了 烏 樹 林 糖 廠 ( ) 永 康 糖 廠 ( ) 麻 豆 糖 廠 ( ) 斗 六 糖 廠 ( ) 等 4 家 製 糖 已 超 過 半 世 紀 的 工 廠 1995 年 砂 糖 產 量 減 至 三 十 九 萬 噸, 臺 灣 從 糖 產 的 主 要 出 口 國 變 成 進 口 國, 臺 糖 糖 廠 製 糖 功 能 不 再, 臺 灣 糖 廠 再 度 面 臨 關 廠 命 運, 大 林 糖 廠 ( ) 玉 井 糖 廠 ( ) 臺 東 糖 廠 ( ) 屏 東 糖 廠 ( ) 蕭 壠 糖 廠 ( ) 月 眉 糖 廠 ( ) 橋 頭 糖 廠 ( ), 共 7 家 糖 廠 在 二 十 世 紀 末 結 束 了 榨 糖 工 業 關 廠 拆 除, 此 一 大 規 模 的 糖 廠 關 閉 代 表 著 臺 灣 製 糖 產 業 沒 落, 而 新 營 糖 廠 由 於 仍 是 南 部 地 區 重 要 的 糖 業 運 輸 集 散 地, 因 而 不 在 這 波 大 規 模 的 關 廠 的 名 單 中, 但 進 入 了 二 十 一 世 紀 製 糖 產 業 虧 損 狀 況 仍 不 變, 關 廠 的 政 策 持 續, 新 營 糖 廠 終 於 在 本 世 紀 初 成 了 第 一 座 關 閉 的 糖 廠, 也 代 表 製 糖 工 業 在 地 方 標 記 中 消 失 的 另 一 代 表 61
73 表 5.1 歷 年 外 銷 結 匯 佔 臺 灣 出 口 結 匯 百 分 比 : 年 度 外 銷 品 外 匯 總 收 入 ( 千 元 美 金 ) 砂 糖 外 匯 收 入 ( 千 元 美 金 ) 外 銷 糖 佔 出 口 結 匯 額 之 百 分 (%) ,970 8, ,874 22, ,074 74, ,135 49, ,527 69, ,793 90, ,765 58, ,441 67, ,060 76, , , ,487 84, ,708 65, ,195 74, ,324 61, ,379 49, , , , , ,813 67, ,270 52, ,730 39, ,189 47, ,049,365 47, ,481,436 46, ,060,393 64, ,988,123 84, ,483,366 90, ,638, , ,308, , ,166, , ,360, , ,687,140 69, ,103,426 82, ,810, , 資 料 來 源 : 臺 糖 公 司 二 十 五 年 來 的 臺 灣 糖 業 62
74 第 二 節 新 營 工 場 的 復 工 與 經 營 新 營 糖 廠 在 臺 糖 設 置 之 後, 成 為 第 四 分 公 司, 擔 負 著 南 部 榨 糖 的 重 責, 但 由 於 二 次 大 戰 後 糖 廠 受 損 嚴 重, 新 營 糖 廠 開 始 進 入 復 原 重 建 期, 修 復 製 糖 設 備 並 合 併 原 本 的 第 一 第 二 工 廠, 隨 著 修 復 時 期 結 束, 新 營 糖 廠 產 糖 量 開 始 增 加, 新 營 糖 廠 開 始 邁 入 戰 後 臺 灣 糖 業 短 暫 的 明 星 外 匯 商 品 期, 此 時 期 新 營 糖 廠 的 產 量 每 年 均 超 過 四 萬 公 噸 以 上 ( 見 圖 5.1), 而 農 民 也 紛 紛 轉 作 甘 蔗 使 得 蔗 作 田 成 為 新 營 的 農 業 景 觀 此 時 相 關 農 業 政 策 也 為 穩 住 此 一 重 要 的 外 匯 商 品, 制 訂 許 多 有 利 於 糖 產 政 策, 新 營 糖 廠 此 時 也 力 求 轉 型 開 拓 其 他 產 業, 穩 健 的 邁 入 平 穩 發 展 期, 但 隨 著 國 際 糖 價 起 伏 不 定, 糖 價 利 潤 不 再, 加 上 臺 灣 經 濟 經 歷 工 業 化 從 農 業 出 口 轉 為 工 業 出 口 為 主 與 後 工 業 化 的 劇 變, 新 營 糖 廠 走 向 衰 退 結 束 期, 在 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劃 下 句 點 圖 5.1 新 營 糖 廠 歷 年 榨 糖 量 : 單 位 : 公 噸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統 計 資 料 輯 錄 各 年 期 說 明 :(1)1955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工 (2) 詳 細 資 料 參 閱 附 錄 二 63
75 一 復 原 重 建 時 期 (1946 年 至 1952 年 ) 此 時 期 新 營 糖 廠 隨 著 臺 糖 公 司 政 策 開 始 進 行 一 連 串 的 調 整,1946 年 新 營 糖 廠 由 中 央 監 理, 改 名 為 臺 灣 糖 業 接 管 委 員 會 新 營 糖 廠, 改 列 為 第 四 分 公 司, 管 轄 新 營 岸 內 溪 州 玉 井 臺 東 花 蓮 等 六 廠 但 由 於 新 營 的 兩 座 工 場 在 太 平 洋 戰 爭 中 屢 遭 盟 機 空 襲 受 創 甚 重, 美 籍 製 糖 專 家 韓 德 森 (Handlin) 和 古 柏 (Coopor) 前 來 視 察 後 建 議 將 兩 工 場 合 併 為 一 ( 見 表 5.2), 臺 糖 公 司 也 從 善 如 流, 在 1948 年 開 始 進 行 第 一 第 二 工 場 的 合 併, 於 12 月 20 日 工 程 完 成 竣 工 ( 見 圖 5.2)( 周 俊 霖 許 水 河 2010:43), 隔 年 開 始 進 行 生 產 政 策 方 面, 臺 糖 公 司 為 鼓 勵 農 民 種 蔗 並 穩 定 蔗 源,1947 年 將 日 治 時 代 甘 蔗 收 購 辦 法 改 為 分 糖 制 度 ( 見 表 5.2) 蔗 農 將 原 料 甘 蔗 送 廠 壓 榨, 從 原 本 蔗 農 分 得 48% 臺 糖 分 得 52%, 之 後 調 整 各 為 50% 分 糖 制 施 行 之 初 依 甘 蔗 秤 重 後 的 重 量 分 糖, 使 農 民 不 僅 為 原 料 生 產 者 同 時 亦 是 砂 糖 銷 售 者 該 政 策 的 實 施 提 升 了 新 營 糖 廠 周 邊 地 區 蔗 農 的 蔗 作 供 應 量 在 1949 年 達 3,679 公 頃, 其 餘 則 由 太 康 農 場 林 鳳 營 農 場 新 厝 農 場 三 座 自 營 農 場 共 543 公 頃 的 原 料 區 供 應, 而 合 併 後 的 新 營 糖 廠 有 了 豐 沛 的 原 料 供 應 後 在 1950 年 產 糖 量 增 加 到 26,286 公 噸, 合 併 後 新 新 營 糖 廠 自 此 重 新 出 發 1950 年 臺 糖 公 司 為 了 合 理 調 整 糖 廠 區 域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將 四 個 分 公 司 撤 銷, 依 地 理 位 置 設 立 臺 中 虎 尾 新 營 總 爺 屏 東 五 個 總 廠, 新 營 糖 廠 改 為 新 營 總 廠, 轄 內 掌 管 新 營 岸 內 烏 樹 林 南 靖 蒜 頭 等 五 廠 ( 謝 玲 玉 2002:9)( 見 表 5.2), 而 新 營 糖 廠 產 糖 量 自 此 時 也 開 始 攀 升, 從 1950 年 12,472 公 噸 到 了 1952 年 增 加 至 39,642 公 噸, 短 短 兩 年 之 間 增 加 了 27,170 公 噸, 糖 產 外 銷 成 了 政 府 重 要 賺 取 外 匯 的 方 式, 新 營 糖 廠 與 其 他 糖 廠 也 開 始 步 入 下 一 個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期 64
76 圖 年 合 併 工 程 完 成 後 所 設 置 的 紀 念 碑 ( 現 仍 存 ) 資 料 來 源 :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二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期 (1953 年 至 1965 年 ) 日 治 時 期 開 始 工 業 化, 引 進 各 項 現 代 化 設 施 也 改 善 了 臺 灣 的 衛 生 環 境, 死 亡 率 逐 年 降 低 帶 動 了 臺 灣 人 口 成 長, 加 上 1950 年 代 從 中 國 大 陸 轉 進 的 大 批 軍 民 來 臺, 人 口 數 量 增 長 快 速 急 需 糧 食 供 應 因 此 擴 大 了 稻 米 生 產 並 限 制 全 省 植 蔗 面 積 不 超 過 10 萬 公 頃 但 當 時 臺 灣 能 夠 出 口 賺 取 大 量 外 匯 平 衡 國 際 收 支 的 產 品 只 有 糖, 是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初 期 的 主 要 外 匯 收 入, 糖 產 量 不 足 則 會 造 成 外 匯 的 嚴 重 短 缺, 可 見 糖 在 佔 外 匯 的 重 要 性 1952 年 國 際 糖 價 轉 趨 低 潮, 又 逢 臺 灣 島 內 米 價 走 揚, 農 民 紛 紛 棄 蔗 種 稻, 推 廣 困 難, 糖 業 發 生 危 機, 臺 糖 為 了 因 應 此 一 困 境 開 始 了 多 角 化 事 業 的 經 營, 而 新 營 糖 廠 因 而 在 1954 年 於 太 康 農 場 開 始 籌 設 養 豬 繁 殖 場 ( 見 表 5.2), 開 啟 大 規 模 養 豬 之 先 聲 同 年 新 營 糖 廠 為 了 持 續 穩 定 蔗 作 來 源, 提 高 種 蔗 單 位 面 積 產 量 與 臺 南 縣 政 府 合 作 發 展 出 一 種 兼 顧 水 稻 甘 蔗 種 植 的 甘 蔗 栽 培 法 畦 溝 式 糊 仔 甘 蔗 栽 培, 但 由 於 推 廣 初 期 無 法 立 即 提 高 甘 蔗 65
77 種 植 面 積, 因 而 使 1954 年 種 植 面 積 僅 達 2,446 公 頃, 致 使 原 料 供 應 不 足, 新 營 製 糖 工 場 被 改 為 壓 榨 調 節 工 場 停 工 1 年, 原 料 委 由 烏 樹 林 南 靖 岸 內 總 爺 蕭 瓏 等 糖 廠 代 壓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10:47), 隔 年 隨 著 新 營 糖 廠 賣 力 推 廣 原 料 供 應 逐 漸 穩 定,1955 年 原 本 的 新 營 壓 榨 調 節 工 場 改 回 了 新 營 製 糖 工 場, 將 新 營 糖 廠 的 產 糖 量 提 升 至 44,073 公 噸 ( 見 圖 5.1) 爾 後 國 際 糖 價 趨 向 平 穩, 農 民 分 糖 比 例 亦 於 1963 年 期 調 高 為 55% 1963 年 間 國 際 糖 價 再 現 高 峰, 臺 糖 成 為 為 臺 灣 賺 取 外 匯 的 重 要 企 業 風 光 一 時 的 臺 灣 糖 業 在 年 間 臺 灣 砂 糖 出 口 值 始 終 佔 外 銷 品 第 一 位, 尤 其 在 1950 年, 臺 灣 的 外 匯 金 額 為 93,073,687( 美 元 ), 外 銷 糖 結 匯 額 高 達 74,250,879( 美 元 ), 佔 臺 灣 外 銷 金 額 的 79.78%( 臺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75:9), 臺 灣 糖 業 雖 然 負 荷 著 國 家 外 匯 的 重 要 使 命, 但 國 際 糖 價 漲 跌 不 一, 其 獲 利 與 否 難 以 估 算, 加 上 經 濟 結 構 開 始 轉 型, 製 糖 高 獲 利 的 優 勢 不 再, 臺 糖 為 能 蹲 節 開 支, 在 此 最 輝 煌 的 時 期, 仍 須 關 閉 共 6 家 糖 廠, 但 由 於 南 部 地 利 之 便 以 及 臺 糖 政 策 緣 故, 新 營 糖 廠 仍 持 續 的 在 製 糖 66
78 表 5.2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大 事 紀 : 時 期 復 原 重 建 時 期 ( )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期 ( ) 平 穩 發 展 期 ( ) 衰 退 結 束 期 ( )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大 事 紀 1946 年 政 府 遷 臺 成 立 臺 糖 公 司, 新 營 糖 廠 改 稱 臺 糖 第 四 區 分 公 司 1948 年 進 行 新 營 第 一 第 二 工 場 的 合 併,1949 年 開 始 生 產 1950 年 第 四 區 分 公 司 裁 撤, 改 為 總 廠 制 更 名 新 營 總 廠 直 屬 總 公 司 1954 年 因 原 料 供 應 不 足, 原 製 糖 工 場 被 改 為 壓 調 節 榨 工 場, 停 工 一 年, 同 年 新 營 太 康 農 場 設 繁 殖 場 開 始 飼 養 豬 隻 1955 年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停 產 原 址 改 設 酵 母 工 廠, 新 營 壓 榨 調 節 工 場 改 回 製 糖 工 場 1967 年 臺 糖, 改 制 成 大 廠 制 分 成 : 臺 中 區 虎 尾 區 嘉 義 區 新 營 區 麻 佳 區 高 雄 區 屏 東 區 共 七 區 1973 年 成 立 塑 膠 加 工 場, 共 有 聚 乙 稀 (PE) 聚 丙 稀 (PP) 兩 座 加 工 場, 生 產 各 類 小 包 裝 糖 袋 1974 年 麻 佳 總 廠 關 閉, 麻 豆 佳 里 善 化 玉 井 永 康 等 五 個 糖 廠 歸 併 入 新 營 總 廠, 總 轄 糖 廠 共 為 十 廠 1975 年 新 營 總 廠 增 設 水 庫 管 理 課, 主 要 管 轄 尖 山 埤 水 庫 用 水 1981 年 擴 建 後 聚 丙 稀 (PP) 加 工 場 正 式 生 產, 總 生 產 糖 袋 量 提 高 至 每 年 一 千 萬 隻 製 糖 工 場 購 建 CE65T/H 高 壓 鍋 爐 乙 座, 致 1981/1982 年 期 平 均 壓 搾 量 達 每 日 3,735 噸, 創 建 廠 以 來 最 高 記 錄 1985 年 民 間 養 豬 事 業 興 起, 避 免 與 民 爭 利 關 閉 所 轄 太 康 農 場 畜 殖 場 1988 年 設 立 精 緻 農 業 發 展 中 心 1990 年 新 營 糖 廠 業 務 整 併, 業 務 課 撤 銷, 儲 運 股 併 運 輸 課, 物 料 銷 售 股 歸 併 總 務 課, 營 業 股 併 機 械 修 造 場 1992 年 岸 內 糖 廠 裁 撤 併 入 新 營 總 廠, 製 糖 工 場 改 稱 岸 內 工 場 1995 年 塑 膠 工 場 聚 乙 烯 (PE) 停 止 生 產 2001 年 製 糖 作 業 完 成 後 停 止 為 期 九 十 餘 年 的 壓 搾 甘 蔗 製 糖 工 作 業 務, 並 7 月 1 日 改 制 為 臺 糖 公 司 新 營 廠 2004 年 新 營 塑 膠 加 工 場 撤 銷, 廠 區 仍 有 新 營 鐵 道 園 區 五 分 車 搭 乘 福 糖 印 刷 廠 等 相 關 單 位 員 工 於 新 營 廠 服 務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新 營 市 志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學 刊 臺 糖 三 十 年 臺 糖 四 十 年 臺 糖 五 十 年 67
79 三 平 穩 發 展 期 (1966 年 至 1981 年 ) 1966 年 為 了 穩 定 臺 灣 砂 糖 外 銷, 確 保 糖 價 差 額 資 金, 成 立 砂 糖 平 準 基 金, 自 此 臺 糖 公 司 必 須 開 始 自 負 盈 虧, 面 臨 調 整 經 營 體 系,1967 年 將 原 有 五 廠 重 新 整 合, 改 制 為 七 個 總 廠, 行 大 廠 制, 新 營 總 廠 轄 下 改 原 管 轄 四 座 糖 廠, 僅 剩 下 兩 座 1972 年 再 次 變 革 相 繼 撤 銷 臺 中 嘉 義 麻 佳 高 雄 四 個 總 廠, 所 剩 下 的 糖 廠 為 虎 尾 新 營 屏 東, 三 座 總 廠 1973 在 新 營 年 籌 設 聚 乙 稀 (PE) 加 工 場,1974 年 開 工 生 產 各 類 小 包 裝 糖 袋 供 應 臺 糖 公 司 各 廠 需 要 ( 見 表 5.2), 同 年 11 月 公 司 實 行 精 簡 組 織, 建 立 技 術 督 導 制 度, 充 分 利 用 人 力, 撤 銷 麻 佳 總 廠, 將 原 屬 該 總 廠 之 麻 豆 佳 里 善 化 玉 井 永 康 等 五 個 糖 廠 歸 併 入 新 營 總 廠, 隨 著 廠 區 的 增 多 相 對 栽 種 甘 蔗 面 積 也 大 幅 提 高, 此 時 自 營 農 場 面 積 已 增 加 至 709 公 頃 轄 屬 糖 廠 共 有 10 廠 1974 年 下 半 年 國 際 糖 價 大 漲 至 每 磅 57.l 美 分, 在 1975 年 為 國 家 爭 取 四 億 一 千 萬 美 元 的 外 匯 收 入, 更 創 造 盈 餘 五 十 一 億 六 千 八 百 餘 萬 元, 砂 糖 平 準 基 金 累 積 達 七 十 六 億 元 的 最 高 紀 錄 ( 陳 明 言,2007:116) 在 臺 灣 糖 產 對 於 臺 灣 外 匯 的 貢 獻 各 占 5.3% 5%( 見 表 5.1), 此 時 而 農 民 則 再 轉 為 種 植 稻 米, 從 表 5.3 可 知 新 營 種 蔗 面 積 從 1970 年 的 公 頃, 數 年 之 間 在 1976 年 增 至 公 頃, 但 這 一 切 的 輝 煌 卻 是 臺 灣 糖 業 最 終 的 驚 鴻 一 撇, 因 與 1957 年 臺 灣 糖 產 所 佔 的 外 匯 比 率 65.7% 早 已 相 去 甚 遠 了 臺 灣 經 濟 以 進 口 替 代 的 經 濟 策 略 日 漸 成 效 後, 此 一 時 期 政 府 開 始 發 展 輕 工 業 出 口 導 向 為 的 主 的 工 業 化 政 策, 國 內 都 市 化 與 工 商 業 日 趨 繁 榮, 糖 業 對 國 家 的 貢 獻 與 重 要 性 降 低, 臺 糖 公 司 也 因 為 出 口 地 位 的 式 微, 來 自 國 家 機 關 的 支 援 相 對 減 少, 使 得 臺 糖 公 司 必 須 謀 求 自 主 發 展, 而 其 他 如 國 際 糖 市 價 格 的 低 落, 國 內 甘 蔗 產 量 的 不 穩 定, 造 成 製 糖 成 本 的 增 加 加 上 工 資 上 漲 及 其 他 農 作 物 利 益 較 高, 使 糖 業 經 營 再 度 陷 入 困 境, 而 臺 糖 公 司 下 的 新 營 糖 廠 同 樣 的 受 到 這 種 種 原 因 的 影 響, 連 帶 陷 入 了 重 新 整 頓 的 衰 退 結 束 期 68
80 四 衰 退 結 束 期 (1982 年 至 2002 年 ) 此 一 時 期 臺 灣 經 濟 的 重 心, 放 在 獎 勵 投 資 發 展 出 口 工 業 拓 展 國 外 市 場 等 產 業 政 策 上, 出 口 貿 易 成 為 帶 動 經 濟 增 長 的 主 導 部 門 產 業 推 拉 效 應 之 下, 農 村 人 口 多 至 都 市 或 工 商 業 界 覓 取 工 作, 造 成 農 業 勞 動 力 缺 乏, 約 耕 推 廣 困 難, 且 隨 著 農 業 技 術 的 進 步, 短 期 新 興 作 物 得 以 大 量 推 廣, 形 成 與 蔗 爭 地 的 局 面 另 一 方 面, 自 營 農 場 土 地 又 因 工 業 的 發 展 公 共 工 程 設 施 的 需 求 與 人 口 增 加 等 因 素, 被 徵 收 成 為 工 商 業 用 地, 無 法 擴 展 自 營 面 積, 糖 廠 所 能 獲 得 的 甘 蔗 原 料 不 足, 產 製 成 本 逐 年 增 加 2000 年 年 於 新 營 糖 廠 任 職 的 鐘 辛 勤 廠 長, 在 懷 念 的 製 糖 歲 月 的 書 中 說 到 : 我 們 的 成 本 最 高,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1955 到 1981 年 之 間 最 輝 煌 時 期, 每 年 最 高 製 糖 量 ( 原 料 甘 蔗 壓 榨 量 ) 每 年 至 少 四 萬 公 噸 以 上, 到 了 1990 年 以 後 萎 縮 不 到 兩 萬 公 噸, 若 是 人 事 財 產 及 資 產 折 舊 等 固 定 成 本 不 算, 新 營 糖 廠 的 規 模 原 本 就 大, 然 後 先 後 接 收 了 烏 樹 林 岸 內 和 一 部 份 佳 里 糖 廠 之 後, 像 塊 大 海 綿 吸 納 員 工, 固 定 成 本 加 重, 加 上 蔗 糖 面 積 萎 縮, 國 際 糖 價 下 跌, 別 的 場 製 糖 成 本 每 公 噸 在 三 萬 元 以 下, 新 營 糖 廠 的 製 糖 成 本 每 公 噸 就 要 四 到 五 萬 元.. ( 臺 南 縣 新 營 市 公 所,2002:8-9) 作 者 訪 問 曾 在 新 營 糖 廠 工 作 過 的 郭 先 生 說 到 : 當 我 們 的 豬 價 都 上 漲 時! 但 是 糖 價 卻 沒 有, 我 舉 個 例 子,1978 年 考 上 正 職 那 時 候 一 個 月 薪 水 是 四 千 五 至 五 千 塊, 經 過 這 幾 十 年,, 我 們 的 薪 水 已 經 差 不 多 五 萬 塊 了, 比 如 說 我 們 去 糖 商 買 一 公 斤 差 不 多 二 十 幾 塊, 經 過 二 十 幾 年 仍 是 一 樣 所 以 說 難 怪 搾 一 噸 賠 一 噸 成 本 的 控 制 是 商 品 獲 利 與 否 的 關 鍵 之 一 在 清 領 殖 民 時 期 的 臺 灣 糖 業 有 著 福 建 移 民 的 製 糖 技 術 蔗 農 種 植 大 量 原 料 的 優 勢, 加 上 製 糖 會 社 往 往 以 極 低 的 價 格 購 買 甘 蔗, 這 些 原 因 的 加 總 成 就 了 臺 灣 糖 產 競 爭 力 的 重 要 原 因, 而 戰 後 政 府 成 立 成 了 國 家 獨 營 的 公 司, 原 本 應 該 透 過 獨 佔 能 夠 大 幅 獲 利 的 契 機, 卻 因 為 國 家 的 農 業 政 策, 獨 佔 的 臺 糖 無 法 69
81 發 揮 提 高 售 價 的 優 勢, 到 了 糖 價 起 伏 的 時 期, 又 無 法 降 低 甘 蔗 的 收 購 價 而 當 臺 灣 製 造 業 生 產 力 提 升 勞 動 需 求 下 降, 造 成 臺 糖 成 為 尾 大 不 掉 的 大 型 公 司, 只 能 透 過 轉 型 獲 利 以 謀 求 持 續 生 存 由 於 糖 為 民 生 重 要 的 物 資 之 一, 而 臺 糖 公 司 為 了 穩 定 國 內 物 價, 糖 價 卻 都 沒 有 隨 著 消 費 著 物 價 指 數 及 製 造 成 本 而 調 整, 比 如 1982 年 砂 糖 的 零 售 價 格 即 是 30 元 / 公 斤, 而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從 1982 年 的 %, 已 提 高 至 1990 年 的 %( 以 1986 年 為 基 期 ), 國 內 糖 價 卻 未 隨 著 物 價 的 波 動 而 有 所 反 映, 畢 竟 臺 糖 以 實 售 內 銷 淨 價 來 收 購 約 耕 蔗 農 的 糖, 即 收 購 糖 價 皆 比 照 國 內 糖 價, 當 後 者 有 所 調 整 時, 蔗 農 的 收 益 也 自 然 跟 著 變 動 ( 陳 章 真 1991:127) 但 由 於 臺 糖 受 制 於 糖 價 上 漲 即 帶 動 其 他 民 生 產 品 也 會 連 帶 上 漲 的 影 響, 無 法 提 高 售 價 配 合 最 後 只 能 以 進 口 替 代 生 產 抵 銷 物 價 上 漲 的 趨 勢, 相 對 的 進 口 糖 取 代 了 國 內 糖, 臺 灣 製 糖 逐 漸 失 去 市 場 糖 廠 只 好 停 產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關 廠 成 為 必 然 趨 勢 新 營 糖 廠 榨 糖 依 舊 但 隨 著 1976 年 後 再 次 受 到 國 際 糖 價 逐 年 下 跌 影 響 糖 業 輝 煌 時 光 不 再, 雖 然 1980 年 國 際 糖 價 雖 曾 出 現 每 磅 美 分 的 高 價, 但 之 後 即 急 速 下 跌,1985 年 最 低 曾 跌 到 每 磅 2.72 美 分 以 下, 此 後 即 陷 入 長 期 的 低 迷, 外 銷 發 生 虧 損, 糖 業 營 運 亦 日 趨 困 難 而 新 營 蔗 作 面 積 也 從 1980 年 公 頃 五 年 間 下 滑 到 1985 年 的 公 頃 而 臺 糖 為 減 少 外 銷 虧 損,1985 年 產 糖 量 乃 改 採 內 銷 為 主, 外 銷 為 副 的 緊 縮 生 產 計 畫, 並 縮 編 業 務 單 位, 盼 藉 由 節 流 度 過 此 一 困 頓 時 期 1985 年 新 營 糖 廠 經 營 31 年 的 畜 殖 場 業 務 結 束 營 業 同 年 9 月 1 日 公 司 改 組, 各 糖 廠 直 屬 公 司, 總 廠 督 導 業 務 撤 銷 組 織 縮 編, 工 務 農 技 運 輸 等 三 組 整 併 為 生 產 技 術 服 務 處 1990 年 代 國 際 糖 價 的 長 期 疲 軟, 甜 味 代 用 品 不 斷 推 陳 出 新, 奪 取 了 部 分 砂 糖 傳 統 市 場, 雖 然 國 內 糖 產 需 求 產 量 仍 約 55 萬 噸 糖, 但 農 民 種 蔗 意 願 不 高 紛 紛 轉 種 其 他 作 物 甘 蔗 原 料 供 應 不 足, 造 成 臺 糖 公 司 人 員 土 地 設 備 均 無 法 充 分 利 用, 甘 蔗 種 植 製 造 包 裝 與 運 輸 成 本 仍 持 續 攀 升 1992 年 新 營 糖 廠 總 務 課 設 置 警 勤 隊 接 替 保 二 總 隊 派 駐 廠 保 警 之 勤 務, 結 束 國 家 警 力 70
82 戍 守 地 方 糖 廠 的 年 代 同 年 岸 內 糖 廠 裁 撤 併 入 新 營 糖 廠 經 營 日 治 時 代 的 岸 內 糖 廠 開 始 營 運 的 鹽 水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時 期 管 轄 的 新 營 糖 廠 此 時 與 新 營 糖 廠 的 主 客 關 係 互 換, 岸 內 糖 廠 成 了 新 營 糖 廠 管 轄 的 糖 廠 之 一 1993 年 精 農 中 心 編 制 業 務 擴 大, 原 北 港 糖 廠 大 林 蘭 園 歸 併 新 營 總 廠 精 農 中 心 ( 見 表 5.2), 同 年 5 月 塑 膠 工 場 工 務 股 與 乙 烯 加 工 股 合 併 為 工 務 股 1994 年 岸 內 工 場 停 壓, 原 料 課 組 織 撤 銷, 新 營 總 廠 增 設 第 二 農 務 課, 接 收 岸 內 糖 廠 的 光 榮 埤 前 頂 洲 過 路 景 山 岸 內 義 竹 下 潭 等 8 個 原 料 區, 其 推 廣 種 蔗 面 積 約 公 頃, 新 營 總 廠 的 原 料 區 勢 力 擴 散 至 八 掌 溪 北 岸 1995 年 臺 糖 將 八 掌 溪 南 北 的 農 場 原 料 區 重 新 劃 分, 溪 南 的 菁 寮 農 場 和 菁 寮 原 料 區 改 歸 南 岸 的 新 營 總 廠 所, 溪 北 的 埤 前 ( 含 景 山 ) 光 榮 ( 含 下 潭 ) 原 料 區 則 改 為 北 岸 的 南 靖 糖 廠 所 轄 經 此 調 整, 新 營 總 廠 自 營 農 場 增 為 柳 營 樹 安 白 河 菁 寮 4 處, 共 公 頃, 但 第 二 農 務 課 管 轄 的 區 域 則 僅 剩 岸 內 義 竹 頂 洲 過 路 菁 寮 5 個 原 料 區, 推 廣 種 蔗 面 積 降 為 554 公 頃,1998 年 佳 里 糖 廠 停 閉, 其 所 屬 的 佳 里 將 軍 塭 子 內 3 原 料 區 又 轉 撥 新 營 總 廠, 原 料 經 學 甲 線 運 至 新 營 糖 廠 壓 榨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10:37) 雖 然 新 營 總 廠 的 農 場 和 原 料 區 因 各 糖 廠 停 閉 撥 歸 而 日 益 漸 增, 但 在 糖 價 持 續 低 迷 及 農 業 環 境 改 變 下 產 糖 量 卻 逐 年 下 降, 糖 廠 則 成 為 新 營 的 落 日 產 業 隨 著 二 十 世 紀 結 束,2001 年 3 月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作 業 完 成 後, 停 止 為 期 九 十 餘 年 的 壓 搾 甘 蔗 製 糖 工 作 業 務, 新 營 糖 廠 結 束 製 糖 工 作 不 再 製 糖 的 糖 廠 於 同 年 7 月 從 新 營 糖 廠 改 為 新 營 廠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10:49) 2001 年 停 閉 的 最 後 1 期, 契 約 種 蔗 面 積 僅 剩 1,300 公 頃, 產 量 175,000 公 噸, 產 糖 量 15,071 公 噸, 雖 然 仍 將 近 佔 有 臺 糖 公 司 當 年 總 生 產 量 的 10%, 卻 仍 影 響 不 了 新 營 糖 廠 關 場 的 命 運, 畢 竟 比 起 產 糖 最 高 記 錄 1965 年 期 的 65,239 公 噸, 足 足 少 了 3/ 年 3 月 31 日, 製 糖 工 場 關 閉, 新 營 廠 保 留 128 公 頃 自 營 農 場 土 地 進 行 多 元 化 發 展, 另 549 公 頃 則 移 交 南 靖 糖 廠, 約 耕 原 料 區 則 分 別 歸 屬 南 靖 和 善 化 糖 廠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10:31), 2002 年 4 月 製 糖 工 場 設 備 拆 除 ( 見 圖 5.3), 只 留 下 資 產 課 繼 續 運 作,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工 業 正 式 走 入 歷 史 2002 年 塑 膠 工 場 撤 銷
83 年 機 械 修 造 場 撤 銷 2003 年 7 月 新 營 糖 廠 關 閉, 原 料 甘 蔗 納 入 善 化 糖 廠 壓 榨,2004 年 由 臺 南 區 處 接 管 被 拆 毀 的 糖 廠 廠 房 倒 塌 的 煙 囪 資 料 來 源 : 前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圖 年 新 營 糖 廠 被 拆 除 景 象 新 營, 一 個 原 本 附 屬 於 月 津 港 旁 的 農 村, 因 為 縱 貫 線 鐵 路 的 發 展 讓 新 營 第 一 工 場 在 此 設 置, 因 為 糖 廠 有 五 分 車 之 稱 的 鐵 軌 也 開 始 鋪 設, 讓 在 此 地 的 糖 廠 搖 身 一 變 成 為 東 西 向 貨 物 的 集 散 地, 而 周 邊 的 鄉 鎮 居 民 藉 由 新 營 的 鐵 路 通 勤, 帶 動 了 其 他 商 業 來 到 新 營 開 店 設 廠, 讓 新 營 從 一 個 單 純 的 農 村, 逐 漸 的 轉 型 成 為 商 業 的 集 散 地 之 後 又 轉 換 成 為 臺 南 縣 的 政 治 中 心 而 戰 後 的 新 營 糖 廠, 雖 然 其 產 糖 量 雖 非 臺 糖 最 大 宗, 但 卻 是 臺 糖 重 要 的 支 柱 之 一, 從 第 四 分 公 司 到 新 營 總 廠 新 營 糖 廠 擔 負 起 南 部 榨 糖 的 重 責, 但 隨 著 國 際 糖 價 的 起 伏 及 國 內 經 濟 的 轉 型, 使 得 製 糖 產 業 萎 縮, 終 至 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止 榨 糖, 雖 然 新 營 糖 廠 不 再 榨 糖 但 從 後 續 種 種 的 發 展 來 看 新 營 糖 廠 的 設 置 可 以 說 是 新 營 脫 胎 換 骨 的 重 要 推 手 一 點 都 不 為 過, 接 下 來 的 章 節 將 介 紹 這 座 近 百 年 的 歷 史 的 糖 廠 在 二 十 世 紀 的 後 半 段 帶 給 新 營 什 麼 樣 的 重 要 改 變 72
84 第 三 節 新 營 農 作 產 業 與 人 口 變 化 隨 著 1945 年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日 本 將 臺 灣 奉 還 給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本 是 殖 民 政 策 極 力 栽 培 的 民 間 企 業 則 轉 成 為 國 家 體 制 中 的 國 營 單 位, 身 份 的 不 同 使 新 營 糖 廠 得 依 循 著 臺 糖 所 制 訂 的 政 策 或 配 合 國 家 政 策 因 而 產 生 不 同 的 轉 變, 但 隨 著 臺 灣 砂 糖 事 業 經 營 出 現 困 境, 對 新 營 又 有 何 影 響? 新 營 糖 廠 又 該 如 何 因 應, 以 下 將 對 這 樣 的 演 進 變 遷 進 行 說 明 與 分 析 一 農 作 面 積 的 變 化 戰 後 政 府 為 了 因 應 大 量 軍 民 的 糧 食 問 題 並 建 設 臺 灣 在 1949 年 提 出 三 七 五 減 租 與 耕 者 有 其 田 政 策 另 一 方 面 由 於 製 糖 生 產 技 術 成 熟, 而 原 本 製 糖 工 場 的 硬 體 仍 在, 再 加 上 國 際 糖 價 市 場 高 漲, 政 府 為 能 迅 速 增 加 外 匯 收 入, 積 極 發 展 糖 業 在 五 十 年 代 和 六 十 年 代 的 中 期, 新 營 及 其 周 邊 地 區 因 糖 業 欣 欣 向 榮 隨 著 臺 灣 工 業 化, 以 農 業 為 基 底 的 製 糖 工 業 亦 受 國 際 糖 價 影 響, 而 其 製 造 成 本 又 一 向 偏 高, 在 其 他 糖 廠 紛 紛 關 廠 之 際, 新 營 糖 廠 仍 維 持 其 多 年 的 平 穩 發 展, 如 前 節 所 述 但 在 1980 年 代 以 後 新 營 糖 廠 雖 然 仍 勉 強 支 撐 二 十 年, 但 新 營 的 蔗 作 面 積 已 經 大 幅 度 的 萎 縮, 而 新 營 整 體 農 業 使 用 面 積 也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邁 入 式 微 階 段 ( 一 ) 國 家 政 策 下 的 新 營 農 作 1945 年 太 平 洋 戰 爭 結 束 之 後, 臺 灣 許 多 的 製 糖 工 場 遭 到 盟 軍 轟 炸, 包 含 新 營 糖 廠 也 無 法 倖 免, 也 因 此 使 得 製 糖 產 業 無 以 為 繼, 而 在 戰 後 政 府 將 糖 業 接 收 後, 以 中 國 大 陸 作 為 主 要 的 銷 售 市 場, 重 啟 製 糖 產 業 但 1949 年 國 民 黨 政 府 退 守 臺 灣, 中 國 大 陸 淪 陷, 臺 灣 砂 糖 喪 失 廣 大 的 內 銷 市 場, 糖 價 大 跌, 農 民 不 願 意 植 甘 蔗 因 此 在 年 期 全 臺 產 糖 降 至 三 十 五 萬 公 噸 ( 見 附 錄 二 ), 加 上 大 陸 軍 民 播 遷 來 臺, 各 地 為 能 保 持 糧 食 穩 73
85 定, 新 營 的 稻 作 面 積 在 1950 年 為 1, 公 頃 佔 所 有 耕 地 種 植 面 積 達 56.29% 1950 年 韓 戰 爆 發, 糖 價 大 漲, 外 銷 市 場 因 而 打 開 政 府 為 把 握 外 銷 此 一 契 機 重 啟 糖 業 發 展, 乃 停 閉 若 干 不 景 氣 的 糖 廠 並 改 組 成 包 含 新 營 總 廠 的 五 個 總 廠 區 新 營 糖 廠 產 糖 量 開 始 逐 年 攀 升, 從 1950 年 的 12,472 公 噸, 到 1954 年 來 到 了 31,338 公 噸 ( 見 圖 5.1) 但 稻 米 仍 是 臺 灣 重 要 的 糧 食, 在 1955 年 佔 新 營 的 作 物 面 積 有 1, 公 頃, 是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52.97%( 見 表 5.3), 由 於 無 年 新 營 原 料 甘 蔗 蔗 作 面 積 故 新 營 稻 作 面 積 與 雜 糧 面 積 相 對 也 偏 高 1955 年 臺 糖 公 司 有 鑑 於 原 料 影 響 製 糖 甚 鉅, 為 穩 定 蔗 作 面 積 以 保 障 糖 價 制 提 高 農 民 種 植 意 願 因 蔗 作 原 料 穩 定 故 產 糖 量 持 續 穩 定 上 升, 在 1957 年 外 銷 糖 結 匯 收 入 達 一 億 一 千 萬 美 元 可 見 製 糖 用 甘 蔗 來 源 穩 定, 如 此 利 多 政 策 相 繼 推 出, 農 民 紛 紛 轉 種 蔗 作,1960 年 蔗 作 面 積 達 1,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作 面 積 的 21.32%, 因 而 新 營 稻 作 面 積 相 對 減 少 在 1960 年 降 低 到 1,358.5 公 頃 曾 任 新 營 糖 廠 廠 長 的 黃 鐵 枝 先 生, 在 南 瀛 產 業 誌 的 書 中 說 到 : 在 自 由 經 濟 之 下, 農 民 和 百 姓 在 作 物 的 栽 種 上 有 絕 對 的 選 擇 自 由, 這 和 日 治 時 期 那 種 半 強 迫 的 方 式 迥 然 不 同, 農 民 既 然 對 於 植 物 的 栽 培 有 絕 對 的 自 主 性, 那 他 一 定 會 衡 量 哪 種 作 物 有 利, 就 栽 種 那 種 植 物 早 期 臺 灣 三 大 作 物 為 : 水 稻 甘 薯 甘 蔗 近 年 來 作 物 種 類 增 多, 其 競 爭 更 烈 ( 涂 順 從 1997: 307) 戰 後 農 民 可 以 自 由 選 擇 種 植 作 物, 糖 廠 只 能 以 利 誘 農 的 方 式, 再 加 上 不 斷 的 宣 傳, 農 民 才 會 自 願 的 種 植 甘 蔗, 提 供 糖 廠 榨 糖 的 原 料 況 且 五 十 六 十 年 代 中 期 糖 產 仍 是 外 匯 的 明 星 商 品, 政 府 積 極 提 供 各 項 利 多 政 策 提 高 農 民 重 蔗 的 意 願, 新 營 成 為 蔗 作 的 重 要 種 植 區 域, 因 此 農 民 不 再 以 稻 作 為 唯 一 選 擇, 使 得 1965 年 稻 作 面 積 在 戰 後 首 次 降 到 一 千 公 頃 以 下, 僅 有 公 頃 ( 見 表 5.3) 74
86 表 5.3 新 營 主 要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表 : 面 積 單 位 : 公 頃 種 年 類 代 稻 作 面 積 所 佔 比 例 (%) 原 料 甘 蔗 面 積 所 佔 比 例 (%) 其 他 作 物 面 積 ( 甘 薯 雜 糧 ) 所 佔 比 例 (%) 總 農 地 面 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 料 來 源 :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各 年 期 臺 閩 地 區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第 15 卷 臺 灣 省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第 14 冊 臺 閩 地 區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第 18 卷 說 明 :(1)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自 1976 年 之 後 始 有 原 料 及 採 苗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2)1963 臺 灣 省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第 14 冊 查 核 到 1960 年 原 料 及 採 苗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3)1956 年 第 一 次 臺 灣 地 區 農 業 選 樣 普 查 但 該 次 僅 進 行 5% 抽 樣 調 查 故 無 新 營 農 產 資 料 (4)1965 年 第 三 次 臺 灣 地 區 農 業 普 查 但 該 次 僅 進 行 5% 抽 樣 調 查 故 無 新 營 農 產 資 料 (5) 因 原 料 及 採 苗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尚 未 進 行 臺 閩 地 區 農 業 普 查 報 告 因 此 資 料 從 缺 ( 二 ) 國 際 糖 價 的 起 伏 在 這 三 年 期 間, 國 際 年 平 均 糖 價 每 磅 跌 破 2 美 分, 糖 業 獲 利 不 再 相 對 的 也 影 響 了 糖 廠 收 購 的 價 格, 此 時 農 民 又 轉 種 稻 米, 因 此 1970 年 新 營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又 重 新 攀 上 1,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33.73%, 而 新 營 的 蔗 作 面 積 僅 有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10.41%, 兩 者 相 差 了 23.32%, 可 見 新 營 農 民 此 時 對 於 糖 價 的 缺 乏 信 心 1973 年 與 1975 年 連 續 爆 發 石 油 危 機, 全 球 經 濟 陷 入 不 景 氣 臺 灣 因 生 產 成 本 劇 增 出 口 大 幅 下 降 而 導 致 許 多 工 廠 關 閉 都 市 就 業 的 農 村 子 弟 回 鄉 耕 作,1976 年 新 營 總 耕 地 面 積 增 加 為 3, 公 頃, 和 1970 年 相 比 稻 作 與 蔗 作 的 種 植 面 積 及 其 所 佔 的 比 例 都 有 75
87 大 幅 度 的 增 加 該 年 蔗 作 面 積 上 升 到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22.76%, 而 由 於 1974 年 政 府 為 穩 定 糧 食 生 產 及 保 障 農 民 收 益, 實 施 稻 穀 保 價 收 購 措 施, 此 一 政 策 讓 農 民 種 稻 的 意 願 大 增, 而 在 1976 年 種 植 大 約 二 千 公 頃 的 稻 田 因 此 在 1976 年 新 營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達 到 公 頃, 是 創 歷 年 來 稻 米 耕 作 面 積 的 最 高 峰, 並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 當 時 國 內 外 情 勢 除 了 石 油 危 機 因 素 外,1975 年 國 際 糖 價 暴 漲 締 造 了 國 庫 盈 餘 五 十 一 億 餘 元 的 記 錄, 加 上 砂 糖 平 準 基 金 實 施 讓 農 民 有 所 補 貼, 農 民 又 競 相 種 蔗, 在 1976 年 全 省 甘 蔗 收 穫 面 積 突 增, 該 年 期 產 糖 量 達 107 萬 餘 噸, 創 光 復 以 來 的 最 高 記 錄, 而 新 營 地 區 蔗 作 面 積 的 倍 增 正 好 反 應 1980 年 國 際 糖 價 再 度 出 現 每 磅 美 分 的 高 價 該 年 新 營 蔗 作 面 積 仍 維 持 1976 年 的 規 模, 倒 是 稻 作 面 積 大 約 減 產 了 一 半, 稻 作 的 驟 減 可 能 與 石 油 危 機 的 解 除, 與 臺 灣 邁 入 80 年 代 經 濟 起 飛 的 時 代 有 關, 原 本 新 營 最 多 稻 米 的 農 業 種 植 人 口, 因 此 轉 而 投 向 其 他 產 業 時 造 成 稻 作 耕 地 面 積 銳 減 只 是 國 際 糖 價 又 再 度 節 節 下 跌, 至 1985 年 最 低 曾 跌 到 每 磅 2.72 美 分 以 下, 從 此 陷 入 長 期 的 低 迷, 外 銷 發 生 虧 損, 糖 業 營 運 亦 日 趨 困 難 而 國 際 糖 價 的 長 期 低 落, 使 得 砂 糖 平 準 基 金 補 貼 逐 漸 殆 盡 糖 廠 獲 利 不 再, 新 營 種 植 甘 蔗 面 積 也 從 1980 年 的 800 公 頃 縮 小 至 1985 年 的 公 頃, 五 年 間 少 了 一 半 多, 種 蔗 比 例 降 為 個 位 數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的 9.26% 農 民 再 回 復 以 稻 米 為 主 的 作 物 種 植, 使 得 1985 年 新 營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提 升 到 1, 公 頃 1985 年 產 糖 廠 乃 改 採 內 銷 為 主, 外 銷 為 副 的 緊 縮 生 產 計 畫, 並 持 續 裁 撤 各 地 糖 廠, 使 新 營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持 續 維 持 穩 定,1990 年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為 1,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33.64%, 而 1990 年 後 新 營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逐 年 減 少, 該 年 新 營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降 為 公 頃, 僅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4.87%, 因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下 降, 以 及 1987 解 嚴 後, 許 多 輕 工 業 廠 商 陸 續 外 移, 使 得 工 業 人 口 重 新 回 流 至 農 業, 而 原 本 從 事 蔗 作 及 重 新 農 耕 的 農 民 便 選 種 其 他 雜 糧 等 經 濟 作 物, 使 的 雜 糧 種 植 面 積 在 1985 年 佔 新 營 總 耕 地 面 積 %, 新 營 的 總 耕 地 面 積 也 因 而 增 加 了 到 3, 公 頃 76
88 ( 三 ) 農 地 使 用 的 式 微 1990 年 政 府 准 許 臺 糖 公 司 每 年 得 進 口 五 萬 公 噸 左 右 的 砂 糖, 打 破 以 往 四 十 年 砂 糖 不 進 口 的 禁 令 後 臺 灣 糖 業 更 顯 艱 困 1995 年 新 營 糖 廠 砂 糖 產 量 減 至 2 萬 9 千 公 噸, 其 種 蔗 面 積 雖 略 微 提 升 但 仍 低 檔 徘 徊 在 公 頃, 僅 佔 新 營 農 作 面 積 的 5.74% 1996 年 政 府 推 動 休 耕 政 策, 提 供 農 民 以 補 助 替 代 耕 作, 加 上 農 業 人 口 老 化, 新 營 農 業 受 此 創 甚 劇 新 營 農 地 的 使 用 從 1995 年 的 4, 公 頃 降 至 2000 年 的 2, 公 頃, 平 均 每 年 減 少 公 頃 的 農 地 種 植 面 積, 且 此 時 新 營 糖 廠 已 傳 出 熄 燈 號,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再 度 下 降 為 公 頃, 農 民 也 轉 為 耕 作 稻 米, 因 此 稻 作 面 積 上 升 至 1, 公 頃, 佔 新 營 農 地 面 積 52.44% 新 營 鄉 間 雖 然 再 度 回 到 金 黃 色 的 景 觀, 但 農 地 的 荒 蕪 卻 成 了 新 營 的 常 態 景 觀 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止 榨 糖, 新 營 原 料 用 甘 蔗 僅 剩 公 頃,2010 年 只 有 4.49 公 頃 同 樣 的 稻 米 種 植 面 積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第 一 個 年, 從 2001 的 1, 公 頃 降 至 2005 年 的 公 頃,2010 年 更 下 滑 至 公 頃, 雜 糧 作 物 的 種 植 面 積 也 同 步 下 降, 新 營 的 農 業 已 不 復 以 往 自 日 治 時 期 起, 甘 蔗 一 直 是 新 營 地 方 的 主 要 經 濟 作 物,1950 年 後 政 府 也 積 極 的 提 供 一 連 串 的 政 策 如 : 保 證 糖 價 措 施 斤 糖 斤 米 措 施 糖 業 平 準 基 金 等, 使 得 新 營 的 蔗 作 面 積 總 能 維 持 著 一 定 的 水 平, 但 隨 著 1980 年 後 國 際 糖 價 的 下 跌, 臺 灣 產 業 開 始 轉 型 為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的 經 濟 型 態, 新 營 糖 廠 終 於 在 2001 年 熄 燈 而 表 5.3 新 營 甘 蔗 種 植 面 積 的 變 化 就 像 臺 灣 糖 業 的 縮 影 般 震 盪 起 伏 走 向 沒 落 二 產 業 結 構 的 變 化 自 新 營 第 一 個 新 式 工 廠 新 營 糖 廠 於 1908 年 設 置 後, 因 糖 廠 衍 生 出 的 相 關 產 業 也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的 在 新 營 開 始 設 廠, 日 治 時 期 大 多 以 農 產 及 食 品 加 工 食 產 品 為 主 戰 後 隨 著 工 業 化 的 腳 步 與 新 營 糖 廠 有 關 的 工 廠 也 紛 紛 設 立, 如 1946 年 的 臺 紙 新 營 紙 廠 1969 年 77
89 臺 灣 史 谷 脫 公 司, 商 業 方 面 在 1947 年 有 臺 灣 銀 行 華 南 銀 行 彰 化 銀 行 於 新 營 設 置 辦 事 處 廠 房 設 備 商 業 的 機 構 又 帶 動 其 他 產 業 在 新 營 的 發 展 奠 定 了 新 營 在 五 都 改 制 前 臺 南 縣 重 要 的 工 商 地 位 這 些 工 廠 的 設 置 帶 動 了 新 營 二 三 級 產 業 的 發 展, 相 對 的 也 影 響 新 營 一 級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開 始 逐 年 降 低, 從 1950 年 佔 42.60% 的 比 例, 隨 著 臺 灣 開 始 工 業 化, 在 1980 年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29.81% 即 超 越 農 林 漁 牧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29.10%, 而 服 務 業 在 新 營 從 1960 年 代 起 一 直 是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的 多 數 ( 一 ) 一 級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不 及 一 半 並 持 續 下 滑 1949 年 的 兩 岸 大 遷 徙, 臺 灣 人 口 大 幅 增 長, 新 營 也 不 例 外, 當 時 臺 灣 的 經 濟 仍 然 以 農 業 為 主, 可 是 在 土 地 耕 作 的 分 配 不 均, 租 佃 制 度 大 多 被 大 地 主 所 掌 控 為 了 提 高 農 業 生 產 力, 維 持 社 會 的 安 定, 政 府 自 1949 年 到 1953 年 間 實 施 土 地 改 革 措 施,1949 年 推 行 三 七 五 減 租, 使 佃 農 的 負 擔 大 大 減 輕 ;1951 年 推 行 公 地 放 領, 使 多 數 佃 農 獲 得 土 地, 成 為 自 耕 農, 一 方 面 使 佃 農 從 地 主 手 中 取 得 土 地 所 有 權, 另 一 方 面 將 地 主 的 資 本 轉 移 到 工 商 業 部 門, 間 接 地 促 進 了 臺 灣 的 工 業 化 由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復 工 及 其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在 1950 年 新 營 非 農 業 就 業 人 口 首 度 超 越 農 林 漁 牧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達 到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的 53% 特 別 的 是 新 營 在 1946 年 成 為 臺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1950 年 雇 用 3,645 名 公 務 人 員, 佔 當 時 就 業 人 口 的 5.25%, 為 數 頗 多 (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1950:17) 1955 年 是 糖 業 的 外 匯 明 星 期 新 營 糖 廠 宣 傳 種 蔗 成 效 不 但 良 好, 更 首 創 看 天 田 畦 溝 式 糊 仔 甘 蔗 栽 培 方 法, 種 蔗 人 口 增 加, 加 上 1953 年 則 推 行 耕 者 有 其 田, 農 民 權 益 受 到 保 障, 因 此 農 林 漁 牧 的 就 業 人 口 在 1955 年 時 較 1950 年 提 升 了 1.83%, 佔 所 有 就 業 人 口 的 44.34%, 此 時 為 新 營 農 林 漁 牧 業 就 業 人 口 比 例 最 高 的 時 候, 但 仍 為 過 半 更 重 要 的 是 新 營 第 一 級 產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持 續 一 路 下 滑 的 走 勢, 在 六 十 七 十 年 代 中 期, 降 至 1/3, 至 九 十 年 代 為 止 平 均 維 持 在 25%-30% 之 間, 但 自 1996 年 起, 新 營 第 一 級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已 78
90 經 下 探 至 15% 左 右 1951 年 新 營 戲 院 新 舞 臺 戲 院 開 張, 增 添 了 新 營 的 娛 樂 性, 但 1955 年 就 業 人 口 統 計 方 式 改 變 分 成 人 事 服 務 及 公 共 服 務 兩 類, 無 法 得 知 何 者 為 娛 樂 產 業 所 產 生 的 就 業 人 口, 但 總 計 4207 人 的 服 務 業 佔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的 29.62%, 若 再 加 上 商 業 及 交 通 業, 總 計 約 有 42%, 與 農 林 漁 牧 的 就 業 人 數 相 當, 事 實 上 至 80 年 代 中 期 為 止, 新 營 廣 義 的 第 三 級 就 業 人 口 均 維 持 在 40%-43% 的 水 平, 與 其 要 居 地 方 行 政 商 業 與 交 通 中 心 有 關 80 年 代 中 期 以 後, 新 營 的 服 務 業 人 口 所 佔 之 比 例, 有 稍 微 上 揚 在 43%-50% 之 間 ( 見 表 5.4) ( 二 )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緩 慢 成 長 在 年 間 糖 業 為 明 星 商 品 期 間, 新 營 工 業 人 口 的 比 例 卻 不 超 過 就 業 人 口 的 15% 另 一 方 面 農 林 漁 牧 就 業 人 口 的 比 例 持 續 下 滑 至 總 就 業 人 口 數 的 1/3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在 1975 年 才 有 比 較 明 顯 的 提 升, 佔 總 就 業 人 口 數 的 25.2%, 比 起 十 年 前 增 加 了 10% ( 見 表 5.4) 服 務 業 人 口 的 快 速 提 升 使 得 其 就 業 比 例 與 農 林 漁 牧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比 例 相 當, 服 務 業 成 了 新 營 另 一 項 產 業 支 柱, 讓 新 營 在 產 業 轉 型 自 此 不 再 只 依 賴 農 業 為 主 要 的 產 業 發 展 模 式, 並 展 現 出 後 工 業 時 期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的 產 業 趨 勢 ( 三 ) 服 務 業 一 向 是 就 業 人 口 的 大 宗 1951 年 新 營 戲 院 新 舞 臺 戲 院 開 張, 增 添 了 新 營 的 娛 樂 性, 但 1955 年 就 業 人 口 統 計 方 式 改 變 分 成 人 事 服 務 及 公 共 服 務 兩 類, 雖 無 法 得 知 何 者 為 娛 樂 產 業 所 產 生 的 就 業 人 口, 但 總 計 4207 人 的 服 務 業, 佔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的 29.62% 若 再 加 上 商 業 及 交 通 業, 總 計 約 有 42%, 與 農 林 漁 牧 的 就 業 人 數 相 當 事 實 上 至 80 年 代 中 期 為 止, 新 營 廣 意 的 第 三 級 就 業 人 口 均 維 持 在 40%-43% 的 水 平, 與 其 要 居 地 方 行 政 商 業 與 交 通 中 心 有 關, 80 年 代 中 以 後 新 營 的 服 務 業 人 口 所 佔 之 比 例, 有 稍 微 上 揚 在 43%-50% 之 間 ( 見 表 5.4) 79
91 新 營 在 1969 年 設 置 偉 統 PVC 娃 娃 廠 林 慶 輝 黃 土 廠 吉 麗 針 織 等 工 廠,1971 美 商 史 谷 脫 紙 業 廠 開 始 營 運 1973 年 籌 設 完 畢 的 聚 乙 稀 (PE) 加 工 場 生 產 各 類 小 包 裝 糖 袋, 均 提 供 當 地 居 民 的 就 業 機 會 1979 年 再 擴 建 聚 丙 稀 (PP) 加 工, 再 次 帶 動 1980 年 工 業 人 口 增 加 為 7,719 人, 佔 就 業 人 口 的 29.81% 1983 年 新 營 工 業 區 完 成,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增 加 至 1985 年 的 7,878 人, 佔 就 業 人 口 中 的 27.80% 在 1996 年 工 業 人 口 比 例, 因 受 到 服 務 業 人 口 減 少, 就 業 人 口 再 重 新 回 到 以 工 廠 為 主 的 製 造 業 作 為 謀 生 的 職 業, 因 此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又 重 新 上 升 至 44.42%, 但 工 廠 外 移 比 例 仍 逐 年 遞 增,2000 年 又 下 降 到 33.37%, 約 有 八 千 餘 人 任 職 於 製 造 業, 換 言 之, 即 使 在 新 營 糖 廠 關 門 後,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比 例 雖 略 有 小 減, 但 仍 維 持 一 定 就 業 比 例 表 5.4 新 營 各 產 業 就 業 人 口 數 與 結 構 : 年 份 農 林 漁 牧 (%) 工 業 (%) 商 業 (%) 交 通 業 (%) 服 務 業 (%) 其 他 (%) 總 計 ,200(42.48) 1,740 1,226 (14.22)(10.02) 2,839 (23.19) 12, ,297(44.34) 1,484 1, (1.85) 4,207(29.62) (10.45) (9.93) (3.82) 14, ,800(38.43) 2,145 1,820 (14.21)(12.06) 798 (5.29) 15, ,650(34.88) 2,438 2,034 (15.05)(12.56) 1,187 (7.33) 16, ,573(32.00) 5,969 2, ,052(34.00) (25.2) (8.8) (0.01) 23, ,535(29.10) 7,719 2, ,200(31.67) (29.81) (9.40) (0.1) 25, ,693(23.60) 7,875 3,491 (27.80)(12.30) 1,1347(36.30) - 28, ,645(27.00) 8,797 3,897 (27.50)(12.30) 1,0659(33.30) - 31, ,339 5,695 3,191(12.50) (44.42)(22.31) 5,302(20.77) - 25, ,996(16.02) 8,321 5,456 (33.37)(21.88) 7,166(28.73) - 24,939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各 年 期 臺 閩 地 區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報 告 各 年 期 臺 閩 地 區 人 口 統 計 工 商 業 服 務 普 查 摘 要 分 析 說 明 :(1) 因 各 年 期 對 行 業 分 類 的 方 式 多 有 不 同, 依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分 類, 第 一 級 產 業 為 農 林 漁 牧 狩 獵 業, 第 二 級 產 業 為 礦 石 及 土 石 採 取 業 製 造 業 水 電 煤 氣 業 製 造 業, 第 三 級 產 業 為 運 輸 倉 儲 及 通 訊 業 保 險 金 融 不 動 產 及 工 商 服 務 業 社 會 團 體 及 個 人 服 務 業, 以 茲 比 較 (2) 年 以 前 參 考 資 料 為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參 考 資 料 為 臺 灣 地 區 戶 籍 人 口 統 計 報 告 1996 年 參 考 資 料 為 臺 閩 地 區 人 口 統 計 2000 年 參 考 資 料 為 臺 閩 地 區 戶 口 及 住 宅 普 查 報 告 資 料 (3) 年 其 工 作 人 口 為 滿 12 歲 以 上, 年 其 工 作 人 口 為 滿 15 歲 以 上 80
92 ( 四 ) 糖 業 的 結 束 臺 糖 員 工 過 去 多 從 事 次 級 產 業 工 作, 當 公 司 產 生 組 織 變 革 及 轉 型 問 題 時 則 在 適 應 過 程 需 要 更 多 時 間 糖 業 興 盛 時 期 臺 糖 招 募 大 量 員 工 以 應 付 製 糖 生 產, 製 糖 產 量 一 再 下 挫, 糖 廠 裁 減 人 員 新 營 糖 廠 的 員 工 人 數 在 1993 年 為 917 人 ( 臺 糖 八 十 二 年 人 事 統 計 資 料, 1992:1), 下 滑 到 在 2001 年 550 人 ( 臺 南 縣 新 營 市 公 所,202:11) 總 共 減 少 367 人 近 四 成 的 員 工 最 後 從 新 營 就 業 總 人 口 來 看,1990 年 有 31,998 人,1996 年 六 年 間 卻 減 少 了 6,471 人, 剩 下 25,527 人,2000 年 又 下 降 至 24,939 人, 新 營 就 業 總 人 口 數 在 這 十 年 間 萎 縮 了 322% 除 反 應 鄉 村 地 區 的 人 口 老 問 題 之 外, 亦 反 應 鄉 村 地 區 的 就 業 不 易 2000 年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約 佔 1/3, 而 農 林 漁 牧 就 業 人 口 有 小 幅 上 升, 有 3,996 人 佔 就 業 人 口 的 16.02%, 服 務 業 的 就 業 人 口 首 次 過 半 有 50.61% 當 新 營 糖 廠 不 再 製 糖 之 後, 雖 然 也 想 將 多 餘 員 工 移 往 服 務 業, 但 事 與 願 違 曾 在 新 營 糖 廠 工 作 的 郭 先 生 受 訪 時 說 到 : 像 我 去 顧 高 爾 夫 球 場, 一 個 技 術 士 去 顧 高 爾 夫 球 場, 四 個 人 的 薪 水, 我 們 三 個 男 的, 那 邊 本 來 有 六 個 弄 到 最 後 都 走 掉 剩 我 們 四 個, 我 們 也 是 想 說 乾 脆 不 要 補 人, 四 個 人 看 看 能 不 能 拼 得 過, 結 果 也 是 沒 有 辦 法, 像 我 們 三 個 人 薪 水 一 個 人 都 六 萬, 另 外 一 個 小 姐 是 四 萬 多, 你 去 算 一 個 月 的 營 業 額 那 有 可 能 營 業 那 麼 高, 不 可 能 在 工 業 化 的 時 代, 以 農 業 為 基 底 的 新 營 糖 廠 走 在 沒 落 產 業 的 道 路 上, 對 提 供 自 己 員 工 與 新 營 居 民 就 業 機 會 的 希 望 其 實 是 微 乎 其 微 的 三 新 營 糖 鐵 的 消 失 二 次 大 戰 終 了, 日 本 無 條 件 投 降, 臺 灣 回 歸 中 華 民 國 原 本 日 資 經 營 的 製 糖 會 社 全 81
93 部 由 國 民 政 府 接 收, 糖 鐵 為 製 糖 會 社 之 資 產, 自 然 成 為 接 收 之 一 部 分 在 光 復 接 收 時, 共 有 專 用 線 全 長 2,337.5 公 里, 營 業 線 公 里 ( 張 在 山 1976:130) 1946 年 鐵 道 全 部 運 量 僅 五 千 九 百 餘 萬 噸 公 里 在 對 外 營 業 方 面, 因 戰 後 道 路 千 瘡 百 孔, 地 方 交 通 不 便, 而 糖 鐵 經 整 建 後 已 成 為 農 村 最 有 效 之 運 輸 工 具, 普 遍 被 利 用 為 客 貨 運 集 散 之 用, 對 縱 貫 線 鐵 路 輔 助 甚 大, 當 時 對 外 貨 運 量 已 有 八 十 餘 萬 公 噸, 內 部 產 品 及 自 用 品 運 輸 約 一 百 餘 萬 公 噸, 旅 客 亦 多 依 賴 之 ( 曾 世 芳 1995:65) 而 糖 業 鐵 道 合 併 之 後, 對 整 體 營 運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各 種 混 合 列 車 及 汽 油 車 頻 仍 交 織 奔 馳 在 臺 灣 各 城 鄉, 蔚 為 地 方 交 通 一 大 特 色 這 個 時 期 的 糖 業 鐵 路 儼 然 自 成 地 方 窄 軌 鐵 路 王 國, 除 了 辦 理 客 運 外, 還 承 運 蔗 渣 砂 糖 水 泥 原 石 工 業 鹽 麵 粉 糖 蜜 石 油 等 各 項 物 資, 更 是 各 地 物 資 流 通 重 要 載 具 ( 一 ) 新 營 糖 鐵 的 貢 獻 新 營 糖 鐵 在 戰 後 仍 承 擔 著 地 方 上 運 輸 貨 物 與 載 運 乘 客 的 重 任, 從 1950 年 起 客 運 人 數 1,570,319 人 次 貨 運 噸 數 296,314 公 噸, 開 始 逐 年 提 升, 其 貨 運 數 量 在 1959 年 達 到 893,573 公 噸 ( 見 附 錄 四 ), 但 隨 著 國 家 社 會 各 項 整 頓 工 作 逐 漸 完 成, 來 自 公 路 運 輸 業 業 者 的 競 爭 挑 戰 出 現, 便 捷 的 地 方 汽 車 客 運 逐 漸 發 展, 糖 鐵 由 於 車 速 緩 慢, 每 日 班 次 稀 少, 且 車 站 與 聚 落 相 距 較 遠 因 而 流 失 大 量 客 源 新 營 糖 鐵 貨 運 的 重 要 性 不 再,1972 年 僅 剩 581,302 公 噸 此 外, 糖 鐵 營 業 線 還 得 提 供 臺 糖 公 司 員 工 蔗 農 以 及 眷 屬 近 乎 無 償 之 廉 價 輸 送 服 務 這 些 均 導 致 糖 鐵 利 潤 被 大 量 抵 消, 故 無 論 經 營 者 再 怎 麼 努 力 振 作, 都 難 以 產 生 持 久 之 效 果, 甚 至 白 忙 一 場, 也 註 定 了 糖 鐵 營 業 線 營 運 業 績 終 將 遭 到 拖 垮 的 命 運 1961 年 時 糖 鐵 僅 剩 25 條 共 571 公 里 臺 糖 自 1964 年 以 後 為 配 合 內 外 環 境 之 演 變, 開 始 逐 步 停 辦 虧 損 的 營 業 線, 但 仍 儘 量 維 持 學 生 通 學 班 車 以 利 地 方 1971 年 時 臺 糖 只 剩 營 業 路 線 17 條,490 公 里,1981 年 時 更 僅 存 3 條 營 業 線 1982 年, 北 港 糖 廠 嘉 義 線 停 辦 客 運 業 務, 糖 鐵 的 營 業 客 運 即 告 全 面 結 束, 結 束 了 全 臺 糖 鐵 五 分 車 從 1909 年 至 1982 年 共 73 年 對 臺 灣 城 鄉 地 方 交 通 的 貢 獻 糖 鐵 的 功 用 僅 剩 部 分 貨 物 運 輸 以 及 原 料 的 載 送 82
94 只 是 臺 灣 糖 業 持 續 沒 落 以 及 臺 灣 城 區 都 市 發 展 與 原 料 產 地 之 變 遷, 加 上 各 地 方 政 府 致 力 於 道 路 建 設, 原 有 的 鐵 道 反 成 了 妨 礙 公 共 建 設 之 設 施 且 鐵 道 行 車 安 全 維 護 不 容 易, 臺 糖 也 開 始 配 合 環 境 改 變 原 料 運 送 方 式, 原 先 以 鐵 道 運 輸 原 料 的 方 式 漸 被 公 路 運 輸 所 取 代, 糖 鐵 也 就 慢 慢 消 失 在 生 活 的 週 遭 近 年 來, 糖 業 鐵 道 不 斷 嘗 試 轉 型, 朝 向 觀 光 化 發 展, 稍 稍 讓 記 憶 中 的 五 分 車, 得 以 繼 續 奔 馳 在 這 塊 土 地 上 ( 二 ) 布 袋 線 學 甲 線 的 停 駛 日 治 時 期 第 一 條 營 運 的 布 袋 線, 是 鹽 水 港 製 糖 將 原 本 做 為 原 料 運 送 工 具 的 糖 鐵 開 始 兼 營 臺 灣 第 一 條 營 業 用 新 營 至 鹽 水 港 間 的 客 運 業 務, 在 1909 年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會 社 即 開 始 經 營 鹽 水 到 新 營 間 的 客 貨 運 業 務, 這 路 線 長 8 公 里 餘, 期 間 僅 有 新 營 和 鹽 水 兩 個 車 站, 是 早 期 鹽 糖 最 早 的 路 線, 除 客 貨 運 營 業 之 外, 布 袋 線 尚 須 肩 負 運 輸 糖 原 料 以 及 散 裝 鹽 之 責, 布 袋 線 終 點 即 銜 接 布 袋 鹽 場 所 屬 鐵 道, 散 裝 鹽 就 藉 由 布 袋 線 運 送 至 新 營, 之 後 轉 裝 臺 鐵 貨 車, 再 由 臺 鐵 拖 運 至 高 雄 碼 頭 曾 在 1964 年 運 送 貨 物 684,242.9 公 噸, 佔 當 時 新 營 糖 鐵 貨 運 量 的 87%, 可 見 布 袋 線 對 於 新 營 糖 鐵 貨 運 的 重 要 性, 但 隨 著 公 路 運 輸 方 便 性 擴 大, 運 輸 量 逐 年 下 滑 臺 糖 第 一 條 營 業 線 路 在 1979 年 時 停 辦 客 運 業 務, 而 貨 運 業 務 也 隨 著 布 袋 鹽 業 沒 落 停 止 貨 運 學 甲 線 則 是 新 營 糖 鐵 最 後 停 駛 的 路 線, 這 一 條 行 經 柳 營 下 營 學 甲 的 載 客 營 業 路 線 其 客 貨 運 業 務 開 辦 於 1942 年, 該 線 初 稱 為 下 營 庄 線, 後 來 延 長 改 線 至 學 甲 乃 改 稱 學 甲 線, 全 長 18.9 公 里 佳 里 糖 廠 北 門 線 就 在 學 甲 站 與 學 甲 線 銜 接 由 於 學 甲 線 是 新 營 糖 廠 少 數 南 北 線 之 一, 因 此 許 多 學 子 都 必 須 要 靠 此 一 路 線 才 能 北 上 至 新 營 求 學,1964 年 載 運 客 運 達 594,589 人 次, 其 客 運 的 重 要 性 不 可 言 喻, 隨 著 公 路 運 輸 的 便 利 性 私 人 交 通 工 具 的 發 達,1972 年 學 甲 線 僅 剩 180,471 人 次, 也 於 1979 年 結 束 客 運 業 務, 但 學 甲 線 仍 肩 負 原 料 運 輸 之 責 直 至 2001 年 新 營 總 廠 停 壓 後 才 停 駛, 因 此 其 大 部 分 鐵 道 與 多 數 車 站 至 今 還 保 持 完 整, 部 份 鐵 道 仍 被 新 營 廠 觀 光 五 分 車 行 駛 ( 周 俊 霖 許 水 河,2010:170) 83
95 ( 三 ) 新 營 糖 鐵 的 重 生 新 營 糖 廠 於 2001 結 束 製 糖 後, 原 料 運 輸 也 隨 之 終 結, 此 時 新 營 糖 鐵 僅 剩 與 柳 營 的 新 營 副 產 廠 的 不 定 期 穀 物 列 車 在 行 駛 臺 糖 公 司 為 能 將 曾 經 輝 煌 的 新 營 糖 鐵 加 以 保 存 於 是 將 糖 鐵 觀 光 化, 利 用 2003 年 因 應 當 年 度 柳 營 鄉 乳 牛 季 活 動, 新 營 廠 乃 計 畫 由 新 營 廠 駛 觀 光 五 分 車 到 八 翁 酪 農 區 營 長 牧 場, 冀 望 藉 由 行 駛 觀 光 五 分 車 到 八 翁 酪 農 區 營 長 牧 場, 能 如 同 烏 樹 林 糖 廠 一 樣 再 度 成 就 一 條 高 人 氣 的 五 分 車 觀 光 路 線 這 條 新 的 觀 光 路 線 不 若 過 往 的 糖 鐵 路 線, 而 是 一 條 和 其 他 新 營 糖 鐵 部 分 路 線 結 合 後 所 開 發 出 的 新 路 線 這 條 觀 光 小 火 車 路 線 以 新 營 廠 中 興 車 站, 行 駛 一 段 構 內 線 路 後 銜 接 柳 營 線 過 急 水 溪 橋 樑 至 果 毅 後 旗 站, 再 接 學 甲 線 往 南 經 八 老 爺 站 抵 大 內 旗 站, 路 線 在 這 裡 轉 走 大 內 線, 約 行 一 公 里 即 到 達 終 點 營 長 牧 場 這 條 觀 光 五 分 車 全 程 約 4.6 公 里, 行 駛 時 間 則 約 30 分 鐘, 沿 途 種 植 多 種 果 樹 與 農 作 物, 也 有 解 說 員 介 紹 沿 途 介 紹 歷 史 人 文 產 業 與 急 水 溪 河 川 生 態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07), 有 別 於 其 他 觀 光 路 線, 新 營 廠 的 觀 光 五 分 車 結 合 了 地 方 產 業, 終 點 設 於 八 翁 酪 農 區 的 營 長 牧 場 內 除 設 有 兒 童 遊 戲 區 可 愛 動 物 園 臺 車 廂 改 造 的 餐 廳 外, 遊 客 亦 可 在 牧 場 內 餵 食 牛 隻 擠 乳, 此 外 牧 場 內 亦 販 售 多 樣 牛 乳 製 品 及 乳 牛 造 型 用 品, 十 分 具 有 在 地 特 色 臺 糖 也 在 此 與 地 方 產 業 在 這 裡 獲 得 新 商 機 間 接 促 使 產 業 升 級 這 樣 的 小 火 車 成 為 人 們 懷 舊 的 商 品 之 一 了, 雖 與 過 去 輝 煌 的 運 輸 歷 史 相 差 許 多, 但 卻 也 讓 新 營 更 增 添 一 項 令 人 流 連 的 觀 光 勝 地 但 比 較 其 他 的 糖 鐵 鐵 路, 現 今 僅 剩 下 觀 光 用 的 八 翁 線 仍 奔 馳 在 糖 鐵 的 鐵 路 上, 其 他 的 糖 鐵 鐵 路 卻 都 隨 著 歷 史 無 論 車 站 鐵 軌 埋 漸 漸 沒 在 塵 土 當 中 四 人 口 的 變 化 戰 後 的 新 營 仍 繼 續 人 口 的 轉 型, 死 亡 率 下 滑 至 非 常 低 的 水 平, 從 1947 年 起 絕 大 多 數 的 年 份 其 粗 死 亡 率 都 維 持 在 低 於 千 分 之 十 以 下 ( 見 表 5.5) 從 1920 年 開 始 的 人 口 轉 84
96 型, 死 亡 率 下 滑 的 走 勢 也 邁 入 三 十 個 年 頭, 加 上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的 接 管 與 撤 退, 而 新 營 在 日 治 時 期 就 是 地 方 的 行 政 中 心, 爾 後 又 成 為 臺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 由 於 工 商 業 較 東 山 柳 營 鹽 水 發 達, 新 營 成 為 鄰 近 地 區 首 選 的 居 住 區 域, 許 多 年 輕 人 與 年 輕 的 家 庭 移 入 新 營, 新 營 地 方 有 著 非 常 年 輕 的 人 口 結 構 年 輕 的 人 口 結 構 也 反 應 在 超 過 千 分 之 五 十 的 粗 出 生 率, 不 過 從 1952 年 開 始, 出 生 率 開 始 一 路 下 滑 的 趨 勢, 與 臺 灣 的 人 口 轉 型 同 步 發 生, 至 1990 年 人 口 轉 型 完 成 為 止, 而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新 營 與 臺 灣 其 他 的 地 方 一 樣, 都 面 臨 少 子 化, 人 口 老 化 與 人 口 負 成 長 的 嚴 重 問 題, 新 營 在 年 間 連 續 三 年 人 口 負 成 長,2009 年 與 2010 年 也 首 次 出 現 死 亡 人 數 大 於 出 生 人 數 表 5.5 新 營 人 口 變 化 表 : 年 代 人 口 數 出 生 死 亡 遷 入 遷 出 粗 出 生 率 粗 死 亡 率 毛 遷 入 率 毛 遷 出 率 年 增 加 率 ( ) ( ) ( ) ( ) (%) ,851 1, ,397 2, , ,353 1, ,978 4, ,275 1, ,441 5, ,650 2, ,141 4, ,532 1, ,426 5, ,285 1, ,208 3, ,210 1, ,642 4, ,670 2, ,686 5, ,417 2, ,769 6, ,668 2, ,420 6, ,613 1, ,100 5, ,482 2, ,086 3, ,478 1, ,618 3, ,877 2, ,081 3, ,970 1, ,009 4, ,410 1, ,561 4, ,762 1, ,278 4, ,171 1, ,331 4, ,286 1, ,531 4, ,530 1, ,967 4, ,837 1, ,830 5, ,623 1, ,417 4, ,509 1, ,262 4, ,267 1, ,012 4, ,423 1, ,958 4,
97 ,509 1, ,612 5, ,364 1, ,062 5, ,359 1, ,722 5, ,594 1, ,084 5, ,558 1, ,721 5, ,152 1, ,390 5, ,399 1, ,472 5, ,827 1, ,479 5, ,005 1, ,128 4, ,373 1, ,688 5, ,080 1, ,906 5, ,499 1, ,902 5, ,850 1, ,799 5, ,252 1, ,449 4, ,650 1, ,615 4, ,358 1, ,817 5, ,451 1, ,658 5, ,729 1, ,605 4, ,421 1, ,541 4, ,279 1, ,641 4, ,054 1, ,528 4, , ,528 4, ,332 1, ,872 4, , ,572 4, , ,396 5, , ,564 4, , ,582 4, , ,437 4, , ,692 4, , ,445 4, , ,572 3, , ,653 3, , ,919 3, , ,203 3, , ,395 3, , ,939 3, , ,925 3, , ,119 3, 資 料 來 源 :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各 年 期 說 明 :(1) 粗 出 生 率 =(1 年 內 之 活 產 兒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2) 粗 出 生 率 =(1 年 內 之 死 亡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3) 毛 遷 入 率 =(1 年 內 之 遷 入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4) 毛 遷 出 率 =(1 年 內 之 遷 出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5) 年 增 加 率 = 自 然 增 加 率 + 社 會 增 加 率 ( 一 ) 五 十 年 代 人 口 呈 倍 數 成 長 1946 年 臺 糖 公 司 成 立, 新 營 糖 廠 是 臺 糖 的 第 四 分 公 司, 積 極 重 建 復 工 延 續 著 在 日 治 期 已 啟 動 的 工 業 化 而 另 一 方 面 新 營 又 是 臺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 為 鄰 近 地 區 重 要 工 商 交 86
98 通 樞 紐 的 重 鎮, 也 因 此 外 地 人 口 從 他 處 湧 入 新 營 尋 找 新 的 工 作 機 會 1949 年 隨 著 國 共 內 戰, 亦 有 大 批 軍 民 來 臺 並 入 住 新 營 在 1947 年 新 營 的 總 人 口 數 是 26,851 人 如 前 文 所 述, 新 營 的 人 口 轉 型 在 日 治 時 期 已 經 開 始, 死 亡 率 下 滑 的 走 勢 仍 不 停 歇, 同 年 粗 死 亡 率 為 14.8 而 出 生 率 維 持 高 檔 有 49.1, 所 以 新 營 在 此 時 與 接 續 的 五 十 年 代 有 著 很 高 的 粗 出 生 率, 在 之 間 與 相 當 低 的 粗 死 亡 率, 少 於 10, 新 營 的 自 然 增 加 肯 定 帶 來 大 幅 度 的 人 口 成 長, 再 加 上 四 十 年 代 晚 期 和 五 十 年 代 新 營 又 有 前 所 未 有 的 高 度 毛 遷 入 率,1949 的 毛 遷 入 率 創 歷 史 新 高 有 176.8,1947 年 有 154.8, 五 十 年 代 亦 相 當 高 在 高 度 自 然 增 加 與 社 會 增 加 雙 重 的 影 響 下, 新 營 人 口 在 六 十 年 代 的 初 期 翻 了 兩 倍, 成 為 一 個 總 人 口 數 超 過 五 萬 的 城 市, 五 十 年 代 的 新 營 因 鄉 村 工 業 化 而 轉 進 成 為 都 市 化 地 區, 在 當 時 可 是 欣 欣 向 榮 的 時 代 ( 二 ) 人 口 外 移 的 長 期 趨 勢 六 十 年 代 以 後 的 新 營 其 粗 出 生 率 已 開 始 逐 年 下 降, 從 1960 年 的 36.6 降 至 1965 年 的 28, 可 以 看 出 農 村 裏 高 出 生 率 的 生 活 形 態 已 漸 漸 不 再 新 營 復 見, 非 農 業 人 口 增 加, 農 業 趨 向 機 械 化, 多 生 育 已 不 再 是 家 庭 提 高 勞 動 力 的 手 段 和 方 法 新 營 人 口 的 成 長 來 自 自 然 增 加 的 壓 力 相 對 降 低 許 多 而 1968 年 臺 灣 地 區 家 庭 計 畫 實 施 辦 法 的 政 策 公 布 後, 新 營 生 育 率 持 續 下 降, 在 1983 年 以 後 粗 出 生 率 則 跌 破 20,1985 年 是 17.3 而 1990 年 是 14.6, 人 口 轉 型 已 順 利 完 成 而 社 會 增 加 方 面, 自 從 1965 年 在 高 雄 楠 梓 設 立 臺 灣 第 一 個 加 工 出 口 區 之 後, 使 得 工 業 化 都 市 化 歷 程 快 速 展 開, 在 新 營 由 於 城 鄉 間 工 作 機 會 的 差 距 導 致 人 口 外 流, 從 六 十 年 代 開 始 至 80 年 代 為 止, 新 營 的 毛 遷 出 率 年 年 總 是 大 於 毛 遷 入 率, 與 五 十 年 代 的 高 度 社 會 增 加 截 然 不 同 年 輕 的 勞 動 力 離 開 農 村, 選 擇 流 入 都 市 工 業 部 門 新 營 此 時 也 開 始 擘 劃 工 業 區 的 興 建 期 待 藉 由 工 業 區 能 提 升 新 營 的 人 口 增 長, 即 使 1983 年 新 營 工 業 區 開 發 完 成, 當 年 1983 年 的 毛 遷 入 率 提 升 到 71.8, 仍 低 於 毛 遷 出 率 的 79.2, 顯 見 新 87
99 營 人 口 外 流 嚴 重 性 ( 三 )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低 生 育 時 代 九 十 年 代 新 營 的 粗 出 生 率 在 之 間 遊 蕩,1999 年 下 探 至 9.9 後, 在 2000 年 又 回 升 至 12.6, 顯 然 是 龍 年 的 效 應, 從 二 十 一 世 紀 開 始, 新 營 的 粗 出 生 率 年 年 維 持 在 個 位 數 字, 從 2001 年 的 9.5, 降 至 2010 年 的 5.5 少 子 化 人 口 老 化 的 問 題 明 顯 的 比 都 會 地 方 來 的 嚴 重 而 另 一 方 面 新 營 工 業 區 就 業 人 口 飽 和, 其 他 就 業 機 會 開 發 仍 不 足, 因 此 移 入 人 口 不 多, 在 年 15 年 間, 僅 有 八 次 社 會 增 加 率 為 正 成 長, 其 餘 時 為 負 成 長, 可 見 新 營 工 作 機 會 仍 不 比 都 會 地 區 機 會 多, 這 樣 低 粗 出 生 率 加 上 低 毛 遷 入 率 的 的 情 況 出 現 後 人 口 停 滯 則 成 為 必 然 現 象 了, 而 2008 年 人 口 成 長 甚 至 有 負 成 長 的 情 況 出 現, 可 見 新 營 近 年 有 人 口 衰 退 的 情 況, 有 可 能 是 一 種 短 暫 的 現 象 ( 四 ) 糖 廠 三 里 與 糖 廠 縮 小 範 圍 從 新 營 糖 廠 所 在 的 這 三 個 主 要 里 則 可 看 到 新 營 糖 廠 對 南 興 里 興 業 里 人 口 增 加 的 重 要 性 從 圖 5.4 得 知, 糖 廠 三 里 的 人 口 數 主 要 以 南 興 里 人 口 佔 大 部 分, 其 因 為 該 里 在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糖 廠 就 在 該 地 大 興 土 木, 興 建 員 工 宿 舍, 且 隨 著 臺 糖 接 收 ( 新 營 市 公 所 1997,5-27), 被 接 收 新 營 糖 廠 及 之 後 的 員 工 仍 住 在 該 里 的 員 工 宿 舍 當 中, 從 圖 5.4 可 得 知, 而 該 里 人 口 陡 增 幅 度 最 多 的 時 期 為 1946 年 的 1,264 人 至 1969 年 的 3,342 人, 也 是 新 營 糖 廠 的 外 匯 明 星 商 品 期, 而 後 該 里 因 其 他 職 業 的 人 口 陸 續 遷 入, 該 里 里 民 不 再 以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為 主 而 近 年 來 的 人 口 變 化, 南 興 里 的 人 口 總 數 從 1980 年 以 來 一 直 處 於 下 滑 的 狀 態, 與 八 十 年 後 新 營 糖 廠 產 量 衰 退 有 關 而 興 業 里 的 人 口 變 化 從 該 里 為 1981 年 興 建 俗 稱 五 百 戶 宿 舍 之 後 人 口 開 始 攀 升, 由 88
100 於 五 百 戶 只 開 放 糖 廠 員 工 居 住 購 屋, 主 要 職 業 皆 為 於 糖 廠 工 作 的 員 工, 但 隨 著 新 營 糖 廠 榨 糖 量 下 降 人 口 逐 漸 遞 減, 人 口 數 量 不 再 增 加 位 於 廠 區 內 的 興 安 里 由 於 該 里 宿 舍 區 大 多 為 中 高 級 幹 部 居 住, 在 1989 年 之 後 隨 著 新 營 糖 廠 榨 糖 量 萎 縮 下 跌 至 23,687 公 頃 之 後 自 此 就 甚 少 回 復 到 榨 糖 量 4 萬 公 頃 的 高 峰 了, 人 口 也 不 斷 外 移 僅 剩 少 數 退 休 員 工 居 住 於 該 里 內 可 以 發 現 新 營 糖 廠 產 糖 量 的 多 寡 與 糖 廠 三 里 的 人 口 成 長 有 相 當 的 關 係 在 此 時 期 可 以 看 到 糖 廠 三 里 人 口 皆 穩 定 的 成 長, 即 使 是 1954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工, 三 里 加 起 來 仍 有 180 人 遷 入, 且 在 1956 年 新 營 人 口 數 增 加 了 2,251 人 是 新 營 人 口 從 1947 年 到 2010 年 四 十 三 年 來 人 口 增 加 最 多 的 一 年, 相 對 的 也 帶 動 起 糖 廠 三 里 的 人 口 增 長 了 336 人 僅 次 於 1982 年 增 加 的 360 人 以 及 1983 年 增 加 的 595 人 ( 如 圖 5.4), 新 營 人 口 雖 隨 著 糖 廠 的 興 盛 而 有 所 起 伏, 但 因 著 糖 產 業 的 沒 落, 其 人 口 吸 力 的 重 要 條 件 已 不 若 以 往, 像 南 興 里 一 樣, 興 業 里 與 興 安 里 的 總 人 口 數 在 糖 廠 熄 燈 後 都 普 遍 下 跌 人 口 數 ( 人 ) 南 興 里 興 安 里 興 業 里 歷 年 人 口 圖 年 度 南 興 興 安 興 業 圖 5.4 南 興 里 興 安 里 興 業 里 歷 年 人 口 圖 : 資 料 來 源 : 自 製 整 理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89
101 五 小 結 : 在 國 家 力 量 的 挹 注 之 下, 新 營 開 始 發 展 成 為 不 同 的 面 貌 藉 由 縣 治 設 置 交 通 運 輸 廠 區 設 施 工 作 機 會 供 給 等 有 利 條 件, 帶 動 新 營 糖 廠 甚 至 是 新 營 區 域 內 的 人 口 成 長, 形 成 規 模 聚 落 的 型 態 另 一 方 面 製 糖 工 業 的 群 聚, 透 過 上 下 游 生 產 的 連 結 運 輸 經 營 型 態 的 聯 通, 將 遍 佈 在 地 方 的 點 狀 原 料 資 源, 透 過 糖 鐵 運 輸 的 形 式, 集 中 於 糖 廠 之 中 也 分 配 給 其 他 工 業 汲 取, 因 此 戰 後 政 府 時 期 糖 業 資 本 的 成 長 都 是 從 地 方 所 汲 取 壟 斷 而 來, 但 所 得 的 利 潤, 並 非 回 饋 至 地 方, 大 多 數 都 是 落 入 政 府 口 袋 中, 以 滿 足 經 濟 開 發 的 過 程 中 與 政 治 體 系 關 係 的 順 利 運 作 但 不 可 諱 言 的 是 糖 業 經 營 型 態 的 確 在 新 營 的 各 個 不 同 面 向 產 生 了 改 變 在 農 業 生 產 方 面, 糖 廠 透 過 土 地 買 收 契 約 蔗 作 等 不 同 的 方 式 提 高 甘 蔗 原 料 收 集 的 數 量 也 讓 鄰 近 的 農 民 不 再 以 稻 作 為 主 要 種 植 作 物, 轉 而 栽 種 較 合 適 看 天 田 的 甘 蔗, 加 上 嘉 南 大 圳 的 灌 溉, 新 營 農 產 數 量 得 以 逐 漸 提 高, 但 國 際 糖 價 的 起 伏, 種 植 甘 蔗 不 再 是 獲 利 豐 富 的 農 產, 因 此 原 本 有 利 於 甘 蔗 種 植 的 政 策 紛 紛 取 消, 甘 蔗 不 再 是 農 民 獲 利 的 選 擇,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停 止 榨 糖 作 業, 新 營 甘 蔗 種 植 只 剩 下 沒 落 產 業 結 構 方 面, 隨 著 新 營 糖 廠 的 區 位 發 展 出 產 業 的 群 聚 效 應, 利 用 糖 廠 榨 糖 後 的 廢 棄 物 發 展 出 其 他 的 製 品, 如 : 甘 蔗 榨 糖 後 的 蔗 渣, 可 用 於 製 造 隔 音 絕 熱 板 家 畜 床 墊 用 紙 之 製 造 纖 維 版 及 塑 合 板 等, 吸 引 其 他 工 業 產 業 在 新 營 設 立, 這 樣 的 產 業 聚 集 也 促 成 了 新 營 工 業 區 的 成 立, 但 原 本 以 農 業 扶 植 工 業 的 經 濟 措 施, 隨 著 臺 灣 經 濟 轉 型 的 緣 故, 工 業 產 品 取 代 了 農 業 成 了 臺 灣 經 濟 的 支 柱, 而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種 類 亦 朝 多 元 發 展, 糖 廠 員 工 不 再 佔 多 數 交 通 運 輸 方 面, 透 過 糖 鐵 的 交 通 網 絡, 溝 通 了 新 營 地 區 對 外 的 人 口 與 貨 物 的 流 通, 補 強 了 東 西 向 間 交 通 的 不 便 也 讓 新 營 成 為 匯 集 東 西 向 貨 物 藉 由 縱 貫 鐵 路 轉 運 至 臺 灣 其 他 各 地 的 重 要 樞 紐 且 商 業 活 動 興 旺, 吸 引 了 其 他 地 區 人 口 往 新 營 遷 移 加 上 新 營 又 屬 縣 治 中 心, 服 務 業 一 向 是 地 方 工 作 機 會 的 大 宗, 隨 著 臺 灣 產 業 的 再 度 轉 型, 新 營 現 階 段 在 90
102 服 務 業 就 職 的 人 口 也 剛 好 過 半 人 口 變 化 方 面, 高 出 生 率 是 新 營 人 口 成 長 的 重 要 基 礎, 但 少 子 化 卻 讓 新 營 成 了 無 法 持 續 成 長 的 重 要 因 素, 雖 然 新 營 建 設 持 續, 但 鄰 近 的 臺 南 市 與 嘉 義 市 卻 吸 引 著 新 營 就 業 人 口 出 走, 當 自 然 出 生 率 無 法 維 持, 社 會 增 加 率 又 無 法 提 升, 新 營 人 口 的 停 滯 成 了 必 然 的 情 況 對 新 營 人 而 言, 新 營 糖 廠 的 認 同 感 除 建 立 於 每 一 季 臨 時 工 的 需 求 提 供 地 方 居 民 補 貼 家 用 的 機 會 外 還 有 因 糖 廠 而 種 植 的 綠 紫 色 蔗 田 運 送 學 子 們 的 糖 鐵 客 運 這 些 點 滴 都 刻 畫 著 新 營 糖 廠 在 新 營 土 地 上 的 重 要 性 第 四 節 新 營 糖 廠 的 轉 型 過 程 新 營 糖 廠 因 應 臺 糖 公 司 的 多 角 化 經 營 政 策, 除 了 一 般 人 所 熟 知 的 砂 糖 製 造 之 外, 也 發 展 出 許 多 與 周 邊 的 產 業, 這 樣 的 政 策 使 得 新 營 糖 廠 不 單 只 是 單 純 的 製 糖 工 廠, 而 是 隨 著 時 代 的 演 進 具 備 更 多 任 務 的 製 糖 公 司, 而 糖 廠 轉 型 除 了 原 本 熟 知 的 糖 廠 小 火 車 的 遊 憩 事 業 外 之 外, 其 他 轉 型 方 向 則 是 以 新 營 糖 廠 原 本 就 具 有 優 勢 的 土 地 農 業 工 程 等 面 向 來 進 行 轉 型, 雖 然 在 轉 型 的 過 程 當 中 開 發 了 各 類 不 同 產 業, 但 卻 都 不 長 久 且 大 部 分 都 走 入 了 關 閉 的 命 運, 但 這 樣 不 斷 嘗 試 轉 型 的 過 程, 卻 也 呈 現 出 臺 糖 下 的 新 營 糖 廠 期 待 藉 由 轉 型 表 現 出 其 永 續 經 營 的 企 圖 心 一 農 場 土 地 的 利 用 臺 糖 公 司 於 民 國 1990 年 四 月 成 立 土 地 開 發 處, 將 不 適 種 蔗 及 生 產 效 益 甚 差 之 土 地 全 面 規 劃 作 有 計 晝 之 開 發, 以 提 高 土 地 利 用 價 值, 改 善 事 業 經 營 臺 糖 公 司 的 土 地 是 臺 糖 公 司 重 要 的 資 產, 如 何 將 不 耕 作 的 土 地 再 利 用 是 新 營 糖 廠 轉 型 的 重 要 課 題 因 此 早 在 新 營 糖 廠 關 廠 之 前 農 場 土 地 的 多 元 化 利 用 就 已 經 開 始, 如 樹 安 91
103 加 油 站 太 康 加 油 站 新 營 太 康 高 爾 夫 練 習 場 柳 營 科 技 工 業 區 尖 山 埤 水 庫 風 景 區, 都 是 多 元 化 轉 型 的 事 業 除 此 之 外, 新 營 總 廠 還 配 合 縣 府 政 策, 釋 出 具 交 通 便 利 性 共 7.43 公 頃 土 地, 讓 奇 美 醫 院 興 建 柳 營 分 院, 以 解 決 大 新 營 地 區 醫 療 資 源 不 足 之 情 況 2004 年 7 月 醫 院 完 工, 除 讓 新 營 糖 廠 閒 置 的 土 地 能 夠 獲 得 有 效 的 利 用, 也 讓 臺 南 縣 溪 北 地 區 的 醫 療 服 務 得 到 更 進 一 步 的 提 升, 此 計 畫 的 成 功 使 得 新 營 糖 廠 廠 商 居 民 三 者 都 能 有 所 受 惠 二 精 緻 農 業 中 心 的 發 展 當 初 臺 糖 公 司 在 不 與 民 爭 利 的 原 則 下 拓 展 蝴 蝶 蘭 事 業 的 發 展, 延 續 臺 灣 社 會 對 於 蝴 蝶 蘭 的 喜 好 與 優 勢, 進 行 花 卉 產 業 之 商 業 化 ; 產 業 的 萌 生 源 於 溪 湖 糖 廠 廠 長 唐 必 敬 1986 年 在 溪 湖 糖 廠 裡 進 行 小 面 積 試 種 成 績 不 錯, 唐 必 敬 在 1987 年 調 任 新 營 任 廠 長, 開 始 推 動 成 立 精 農 中 心 1988 年, 臺 糖 新 營 廠 就 在 廢 棄 的 烏 樹 林 糖 廠 內 成 立 臺 糖 精 緻 農 業 發 展 中 心, 當 時 精 農 中 心 由 臺 糖 公 司 農 務 處 督 導, 隸 屬 臺 糖 新 營 廠 而 後 經 臺 大 園 藝 系 教 授 李 哖 的 建 議 下, 開 始 進 行 蘭 花 栽 培 與 育 種 的 研 究, 因 此 烏 樹 林 精 農 中 心 就 以 蘭 花 為 栽 培 對 象, 並 成 為 臺 糖 最 大 的 蘭 場, 臺 糖 的 蝴 蝶 蘭 在 國 際 市 場 也 佔 有 了 一 席 之 地 同 年, 於 公 司 之 研 究 單 位 糖 研 所 成 立 園 藝 系, 利 用 生 物 科 技 育 成 新 品 種, 以 及 進 行 栽 培 技 術 與 軟 體 設 施 自 動 化 控 制 之 研 究 開 發, 直 至 2001 年 外 銷 額 已 達 兩 億 七 千 八 百 多 萬 臺 幣 ( 臺 糖 通 訊 2001) 除 了 蝴 蝶 蘭 苗 之 生 產 外, 精 農 中 心 尚 栽 植 其 他 蘭 類, 如 文 心 蘭 石 斛 蘭 加 德 利 亞 蘭 及 拖 鞋 蘭 等, 亦 栽 植 各 類 觀 賞 植 物 如 非 洲 蓳 及 仙 人 掌 等 2003 年, 臺 糖 公 司 進 行 組 織 調 整, 在 各 單 位 成 立 精 緻 農 業 事 業 部, 烏 樹 林 也 成 立 精 緻 農 業 事 業 部, 蘭 場 直 接 隸 屬 精 緻 農 業 事 業 部, 成 為 臺 糖 公 司 八 大 重 要 發 展 產 業 當 中 的 其 一, 不 再 歸 新 營 廠 管 轄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09) 但 這 場 從 新 營 糖 廠 開 啟 的 變 革, 卻 也 產 生 了 另 一 重 要 的 意 義, 也 就 是 隸 屬 於 國 營 事 業 體 制 下 的 正 式 化 組 織, 即 使 無 法 在 本 業 下 持 續 的 經 營, 也 可 透 過 組 織 中 人 員 92
104 的 動 員 以 及 策 略 的 變 革, 讓 組 織 固 有 的 制 度 優 勢 得 以 發 揮, 因 而 克 服 了 體 制 僵 化 的 瓶 頸 ( 黃 瀚 諄 熊 瑞 梅 2008), 從 中 看 到 新 營 糖 廠 多 角 化 的 經 營 發 展, 促 成 了 臺 糖 從 變 革 中 找 到 了 另 一 條 出 路 三 塑 膠 加 工 廠 的 興 建 糖 與 塑 膠, 兩 者 完 全 不 同 類 型 的 產 業, 卻 在 新 營 糖 廠 轉 型 的 過 程 當 中, 曾 經 留 下 一 頁 重 要 印 記, 有 鑑 於 臺 糖 在 塑 膠 布 水 管 及 包 裝 袋 的 用 量 十 分 大, 也 為 了 配 合 臺 糖 多 角 化 經 營 的 緣 故, 因 此 在 1970 年 於 高 雄 農 化 廠 建 了 聚 乙 烯 (PE) 加 工 場 所 產 出 的 產 品 除 了 能 應 負 臺 糖 公 司 使 用 之 外, 也 可 以 累 積 塑 膠 製 造 的 技 術 便 於 臺 糖 發 展 其 他 塑 化 的 產 業, 1973 年 為 配 合 農 化 廠 之 撤 銷, 將 農 化 廠 內 原 本 聚 乙 烯 (PE) 加 工 的 業 務 乃 移 轉 至 新 營 糖 廠 並 開 始 籌 建 聚 乙 烯 (PE) 加 工 廠,1977 年 新 營 塑 膠 廠 聚 丙 烯 (PP) 加 工 場 正 式 生 產, 年 產 量 原 設 定 為 280 萬 隻, 後 經 調 整 產 能 提 高 至 400 萬 隻 以 上 開 工 後 為 能 擴 充 產 量, 臺 糖 乃 著 手 進 行 第 二 期 擴 建 工 程, 臺 糖 計 畫 向 國 外 採 購, 卻 遭 到 民 間 業 者 反 對, 因 此 改 研 擬 採 用 國 產 機 器 設 備, 由 見 國 營 事 業 的 經 營 對 於 須 受 到 民 意 的 監 督 政 府 意 志 的 控 制, 無 法 因 利 制 宜 採 用 有 利 切 業 發 展 的 決 定 1981 年 臺 糖 塑 膠 加 工 廠 完 工 生 產 初 期 總 生 產 為 650 多 萬 支, 逐 年 提 升 至 1000 萬 支 以 上 雖 然 塑 膠 加 工 廠 的 設 置 是 想 讓 臺 糖 的 PP 及 PE 需 求 達 成 自 主 供 應, 唯 其 生 產 成 本 高 於 民 間 塑 膠 工 廠, 以 致 於 其 他 地 方 糖 廠 仍 向 民 間 大 量 採 購 塑 膠 製 品, 致 使 塑 膠 工 廠 的 量 無 法 提 升 1991 年 後, 砂 糖 小 包 裝 袋 改 用 高 張 力 強 度 雙 向 延 伸 聚 丙 烯 (OPP) 材 質, 聚 乙 烯 加 工 場 業 務 更 加 銳 減 雖 然 臺 糖 原 本 有 意 將 聚 乙 烯 加 工 改 設 為 OPP 加 工 場, 不 過 經 評 估 後, 臺 糖 認 為 並 無 投 資 之 價 值, 工 廠 及 組 織 乃 逐 步 裁 撤, 聚 乙 烯 加 工 廠 於 1993 年 併 入 工 務 股, 工 廠 則 於 1995 年 8 月 停 止 生 產 至 此 塑 膠 加 工 廠 僅 剩 聚 丙 烯 (PP) 工 廠 1 座, 由 於 各 地 糖 廠 砂 糖 產 量 已 日 漸 減 少 其 業 務 連 帶 日 趨 縮 減,2004 年 9 月 新 營 塑 膠 加 工 廠 終 遭 裁 撤 ( 見 圖 5.5) 93
105 塑 膠 工 廠 廠 外 觀 廢 棄 生 鏽 的 機 具 資 料 來 源 : 前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圖 年 塑 膠 工 廠 四 休 閒 遊 憩 的 規 劃 : 鐵 道 小 火 車 是 新 營 糖 廠 運 作 重 要 的 工 具, 但 除 了 運 送 的 交 通 工 具 外, 另 一 個 對 於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最 重 要 的 即 是 供 應 新 營 糖 廠 生 產 的 水 源, 尖 山 埤 水 庫 尖 山 埤 水 庫 位 於 臺 南 縣 柳 營 鄉 旭 山 村, 距 新 營 市 12 公 里 1936 年 施 工,1938 年 完 工, 水 庫 集 水 面 積 約 一 千 餘 公 頃, 水 庫 面 積 76 公 頃, 蓄 水 量 三 百 餘 萬 立 方 公 尺 糖 廠 是 用 水 量 極 大 的 工 業, 每 生 產 1 噸 的 糖, 就 需 要 倍 的 水 來 做 處 理 所 以, 臺 糖 所 有 的 糖 廠 所 在 地 都 是 選 擇 靠 近 溪 水 邊, 如 此 一 來, 糖 廠 製 造 過 程 中 所 需 的 大 量 水 源 就 不 虞 匱 乏 而 新 營 糖 廠 業 也 依 此 沿 著 急 水 溪 而 建 由 於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業 產 量 逐 漸 擴 大, 原 本 的 水 量 已 不 敷 使 用, 因 而 興 建 供 應 新 營 糖 廠 製 糖 的 尖 山 埤 水 庫, 後 因 不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且 對 河 流 用 水 量 耗 損 量 大, 在 臺 糖 冷 卻 塔 冷 卻 水 池 建 造 後 之 後, 引 進 外 來 水 源 的 用 水 量 也 逐 漸 降 低, 因 此 尖 山 埤 水 庫 逐 漸 轉 做 為 農 作 物 灌 溉 使 用,1967 年 嘉 南 水 利 會 借 用 查 畝 營 支 線 流 引 灌 蔗 園 250 公 頃 提 供 蔗 作 農 園 的 灌 溉 使 用 隨 著 臺 灣 經 濟 的 發 展, 國 民 對 於 休 閒 文 化 的 重 視, 為 提 供 社 會 大 眾 正 當 休 閒 遊 憩 場 所, 尖 山 埤 水 庫 於 1976 年 逐 步 進 行 整 建,1987 年 申 請 開 發 許 可 並 投 資 興 建 公 共 設 施, 1989 年 增 設 多 項 遊 樂 設 施 及 美 化 園 區 環 境 景 觀,1993 年 正 式 對 外 營 運, 開 啟 國 營 事 業 94
106 跨 足 經 營 休 間 遊 樂 服 務 業 之 先 河 2000 年, 尖 山 埤 水 庫 風 景 區 開 始 轉 型 為 尖 山 埤 江 南 渡 假 村 ( 周 俊 霖 許 水 河 2010),2004 年 臺 糖 公 司 遊 憩 事 業 部 成 立, 尖 山 埤 江 南 渡 假 村 乃 重 新 歸 回 臺 糖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部, 成 為 旗 下 單 位 新 營 糖 廠 將 原 本 的 資 源 做 適 當 的 利 用, 斥 資 億 元 花 費 鉅 資 結 合 符 合 潮 流 的 休 閒 產 業, 更 可 以 看 見 糖 廠 對 於 永 續 經 營 的 決 心 五 糖 福 印 刷 所 : 位 於 新 營 市 興 業 里 中 興 路 上 雲 天 陸 橋 旁 的 糖 福 印 刷 所, 是 新 營 糖 廠 轉 型 的 另 一 項 投 資, 但 此 印 刷 所 的 成 立 得 從 糖 廠 的 員 工 福 利 談 起, 於 1964 年 設 立 糖 福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該 公 司 設 立 之 目 的 除 推 銷 臺 糖 各 項 的 副 產 品 外, 尚 須 肩 負 照 顧 臺 糖 退 休 員 工 及 失 業 眷 屬 的 生 活 這 二 項 任 務 因 而 成 立 了 員 工 福 利 印 刷 所, 最 初 員 工 福 利 印 刷 所, 設 在 已 關 閉 的 彰 化 糖 廠 內,1969 年 印 刷 所 遷 至 新 營 市 建 業 路, 利 用 新 營 糖 廠 土 地 新 建 廠 房 1970 年 印 刷 所 為 了 謀 求 業 務 發 展 資 本 額 由 100 萬 元 增 至 200 萬 元 且 為 配 合 臺 糖 公 司 集 中 臺 北 辦 公 成 立 臺 北 印 刷 部, 定 期 刊 物, 糖 通 訊 糖 業 黨 務 工 聯 通 訊 蔗 報 公 司 業 務 公 報 與 印 件 都 轉 由 臺 北 印 刷 部 承 印, 新 營 印 刷 所 僅 承 印 各 單 位 之 印 件 不 過 臺 北 印 刷 部 並 未 存 活 太 久,1972 年 因 業 務 量 不 足 結 束 營 業, 同 年 員 工 福 利 印 刷 所 改 稱 糖 福 印 刷 所 所 有 印 刷 業 務 改 由 新 營 廠 承 攬, 因 而 擴 建 新 營 廠 廠 房 將 蔗 農 服 務 站 所 在 處 之 閒 置 房 舍 3 棟 興 建 新 廠 房 成 為 新 址 1984 年 廠 房 完 工, 糖 福 印 刷 所 遷 入 新 址 新 營 市 中 興 路 營 業, 除 持 續 承 印 臺 糖 各 項 報 表 書 刊 外, 亦 承 接 其 他 公 司 公 營 單 位 或 學 校 之 簿 冊 表 單 海 報 等 2006 年 印 刷 所 改 納 入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另 一 項 轉 投 資 事 業 糖 福 育 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並 於 原 址 設 立 新 營 營 業 處, 仍 負 責 印 刷 業 務 至 於 印 刷 所 盈 餘 則 與 其 他 轉 投 資 事 業, 作 為 一 般 員 工 年 節 禮 品 醫 療 補 助 急 難 救 力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以 及 南 光 中 學 教 學 補 助 等 支 用 ( 周 俊 霖 許 永 河 2010) 但 由 於 公 司 陸 續 關 閉 糖 廠, 致 業 務 量 驟 減, 為 增 加 印 刷 廠 之 營 收, 亦 對 外 界 招 攬 印 刷 業 務 以 維 持 正 常 營 業 近 年 來 印 刷 技 術 日 新 月 異, 電 腦 打 字 排 版 高 速 彩 色 印 刷, 而 傳 統 印 刷 遠 遠 比 不 上 目 前 印 刷 廠 內 活 字 印 刷 機 械 已 停 擺 了, 95
107 僅 部 份 快 速 印 刷 機 配 合 電 腦 排 版, 勉 強 經 營, 目 前 只 剩 2 位 員 工 ( 見 圖 5.6) 開 屏 式 鉛 字 鋼 架 雜 草 叢 生 的 印 刷 廠 外 觀 資 料 來 源 : 前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圖 年 糖 福 印 刷 廠 六 新 營 副 產 品 加 工 廠 : 新 營 總 廠 副 產 加 工 廠 於 1936 年 籌 建, 其 前 身 為 鹽 水 港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位 於 急 水 溪 南 岸, 廠 址 屬 柳 營 營 鄉 人 和 村, 隔 濁 水 溪 與 新 營 糖 廠 相 望 該 廠 雖 不 屬 於 新 營 市 的 範 圍 內, 但 對 新 營 糖 廠 事 業 的 擴 展 甚 至 國 家 燃 料 的 供 應 有 著 重 要 的 貢 獻 糖 廠 旁 設 置 酒 精 工 場 源 於 製 糖 過 程 中, 會 產 出 糖 蜜, 糖 蜜 原 為 無 用 之 物, 因 此 又 被 稱 廢 蜜, 不 過 糖 蜜 經 發 酵 後 卻 可 提 煉 酒 精, 鹽 水 港 製 糖 製 糖 會 社 的 酒 精 事 業 乃 開 始 發 展 日 治 後 期 因 戰 爭 緣 故 而 亟 需 燃 料, 酒 精 再 經 蒸 餾 脫 水, 可 生 產 出 替 代 石 油 的 無 水 酒 精 作 為 燃 料, 因 此 各 大 會 社 酒 精 工 場 竭 力 生 產 無 水 酒 精 戰 後 政 府 接 收 臺 灣 後 為 了 撙 節 外 匯,1948 年 時 臺 糖 亦 選 定 新 營 南 靖 兩 酒 精 工 場 進 行 無 水 酒 精 的 研 究 試 製, 準 備 大 量 生 產 運 銷 大 陸 但 不 久 大 陸 失 守, 大 陸 酒 精 市 場 喪 失, 酒 精 頓 成 呆 滯 貨 品 雖 然 臺 糖 亦 開 始 將 機 車 及 曳 引 機 引 擎 改 裝, 調 整 以 酒 精 為 燃 料 且 政 府 也 推 行 以 酒 精 代 替 燃 料 節 省 採 購 石 油 外 匯, 不 過 民 眾 對 酒 精 是 否 能 替 代 汽 油 多 持 懷 疑, 所 以 推 行 不 易 1959 年 時 無 水 酒 精 停 產, 雖 酒 精 在 新 營 副 廠 已 停 產, 在 現 今 綠 色 產 業 蓬 勃 發 展 的 21 世 紀, 當 初 96
108 先 進 的 生 質 燃 油 的 想 法 仍 讓 人 稱 奇 雖 然 酒 精 工 場 已 停 產 後, 乃 將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設 備 部 分 改 建 為 酵 母 工 場 及 飼 料 工 場 而 為 推 廣 酵 母 片 產 品, 曾 於 1948 年 進 行 了 徵 求 中 英 文 名 稱 的 活 動, 結 果 健 素 Health Yeast 分 別 獲 得 中 文 及 英 文 第 一 名, 自 此 以 後, 健 素 漸 漸 成 了 臺 糖 酵 母 製 品 的 代 名 詞 而 臺 糖 公 司 為 提 酵 母 高 品 質, 決 定 集 中 發 展 酵 母 製 品,1954 年 新 營 總 廠 副 產 工 場 改 為 酵 母 工 場 臨 時 工 程 處,1956 年 酵 母 工 場 臨 時 工 程 處 改 稱 為 副 產 加 工 廠 籌 備 處, 並 增 添 多 項 設 備,1957 年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正 式 成 立, 與 彰 化 副 產 加 工 廠 舉 行 開 工 典 禮, 而 新 營 和 彰 化 兩 副 產 加 工 廠 可 說 是 主 力 廠, 彰 化 副 產 主 產 蔗 板, 新 營 副 產 則 以 飼 料 為 主 1961 年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興 建 食 品 加 工 室, 原 本 於 蒜 頭 糖 廠 的 健 素 糖 生 產 業 務 移 交 予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以 求 酵 母 生 產 逐 漸 單 一 化 1962 年 因 應 各 地 種 畜 豬 場 多 可 自 行 配 製 飼 料, 乃 停 止 肥 豬 飼 料 生 產, 專 責 生 產 養 雞 飼 料 及 代 客 飼 料 加 工 1964 年 開 始 生 產 學 校 用 酵 母 粉 以 供 應 全 省 學 校 之 營 養 午 餐 ; 之 後 又 陸 續 生 產 果 汁 健 素 糖 方 型 果 汁 健 素 糖 維 他 健 素 維 他 酵 母 粉 等 多 項 產 品 1966 年 國 際 糖 價 落 跌, 臺 糖 經 營 再 現 困 境, 此 時 臺 糖 除 再 進 行 了 另 一 波 的 改 革 和 多 角 經 營, 其 著 重 的 重 點 之 一 即 是 擴 大 養 豬 計 劃, 計 劃 將 畜 養 豬 隻 由 5 萬 頭 擴 大 到 15 萬 頭 1968 年 毛 豬 價 格 上 揚, 再 行 擴 大 養 豬 規 模, 至 1972 年 時 達 33 萬 頭 而 提 供 飼 料 的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因 既 有 設 備 不 足 以 供 應, 因 此 於 1970 年 1972 年 進 行 擴 建,1974 年 起 飼 料 日 產 量 可 達 350 公 噸 以 上, 之 後 更 提 高 至 480 公 噸, 飼 料 種 類 也 由 養 豬 雞, 逐 步 擴 大 至 鴨 魚 牛 等 飼 料 的 生 產 1979 年, 第 2 次 世 界 性 能 源 危 機 爆 發, 油 價 大 漲, 根 據 臺 糖 通 訊 所 述, 此 時 臺 糖 再 度 研 究 要 將 新 營 副 產 酒 精 工 場 改 為 生 質 能 源 工 場, 直 接 將 植 物 糖 化 後 製 造 酒 精, 生 產 生 質 能 源 以 應 付 未 來 石 油 的 枯 竭, 但 該 研 究 似 乎 隨 著 能 源 危 機 的 度 過, 不 再 有 後 續 發 展 副 產 的 經 營 雖 讓 臺 糖 在 製 糖 事 業 外, 開 創 出 另 一 片 事 業 版 圖, 但 也 造 成 企 業 體 逐 漸 變 得 龐 大 而 複 雜 有 鑑 於 龐 雜 的 業 務 及 組 織 降 低 了 溝 通 協 調 能 力 與 企 業 效 能,1987 年 起 97
109 開 始 著 手 規 劃 各 項 產 業 的 事 業 部 2003 年 臺 糖 八 大 事 業 部 成 立 後,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廠 內 的 各 製 造 工 場 也 一 一 的 拆 解 歸 併 於 各 事 業 部, 酒 精 工 場 歸 於 生 物 科 技 事 業 部, 改 稱 新 營 酒 品 工 場, 負 責 酒 精 及 酒 類 產 品 製 造 飼 料 工 場 則 移 交 畜 殖 業 部 掌 管, 改 為 新 營 飼 料 工 場, 畜 殖 事 業 部 以 新 副 產 加 工 廠 為 總 部 基 地 有 機 肥 料 工 場 則 改 隸 商 品 行 銷 事 業 部, 改 名 為 新 營 工 場 新 營 副 產 品 加 工 廠 則 於 2004 年 裁 撤 劃 下 休 止 符 七 小 結 戰 後 的 新 營 在 各 方 面 雖 然 仍 持 續 的 發 展, 但 糖 業 卻 為 之 沒 落, 且 因 鄰 近 嘉 義 台 南 市, 因 此 新 營 一 直 有 人 口 外 移 的 現 象 而 大 台 南 地 區 成 立 之 後, 原 本 台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 的 新 營, 往 後 不 再 是 地 方 的 行 政 中 心, 如 此 嚴 峻 的 挑 戰, 更 對 新 營 產 生 另 一 種 危 機 而 對 照 著 日 治 時 期 新 營 因 糖 廠 而 帶 來 的 地 方 繁 榮 更 可 看 出 新 營 在 工 業 化 與 後 工 業 化 時 代 在 發 展 歷 程 上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這 期 間 新 營 糖 廠 雖 經 營 著 多 項 的 相 關 事 業, 希 望 藉 此 提 升 新 營 糖 廠 的 競 爭 力, 讓 新 營 糖 廠 不 單 只 是 一 個 製 糖 的 場 所, 而 是 經 營 多 項 產 業 的 公 司, 這 樣 的 經 營 策 略 雖 然 立 意 甚 佳, 但 重 要 的 是 實 施 時 是 否 能 落 實 該 產 業 的 本 質, 因 為 無 論 是 中 層 的 主 管 或 是 在 第 一 線 的 員 工 都 是 從 原 本 的 製 糖 產 業 移 轉 出 來, 在 經 營 多 角 化 產 業 是 否 已 經 具 有 該 產 業 應 該 有 的 經 營 思 維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如 此 後 天 不 良 的 轉 型 歷 程, 加 上 先 天 臺 糖 是 國 營 事 業 的 特 質, 無 法 導 入 民 營 公 司 隨 收 入 盈 虧 調 整 經 營 的 手 法, 使 得 這 一 切 的 轉 型 都 最 後 大 多 都 是 失 敗 收 場, 成 為 這 座 已 關 閉 製 糖 工 廠 的 另 一 個 遺 憾 98
110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討 論 嘉 南 平 原 一 帶 的 地 形 氣 候 土 壤 水 文 條 件 皆 符 合 糖 業 原 料 甘 蔗 的 生 長 條 件, 再 加 上 自 荷 治 時 期 就 鼓 勵 種 植 甘 蔗 的 歷 史 發 展 因 素, 而 讓 新 營 成 為 早 期 糖 業 蓬 勃 發 展 的 地 方 如 鐵 線 橋 庄 境 內 的 廍 仔 及 其 附 近 的 舊 廍 庄, 都 是 早 期 製 糖 糖 廊 的 據 點, 而 其 製 成 的 蔗 糖 為 臺 灣 早 期 重 要 的 出 口 商 品 縱 貫 鐵 路 線 通 車 後, 新 營 由 於 陸 運 交 通 的 優 勢, 而 讓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總 部 移 至 新 營, 自 此 新 營 成 為 製 糖 重 鎮, 由 於 新 式 製 糖 會 社 規 模 頗 大, 吸 引 許 多 工 商 產 業 設 置 工 廠 及 機 構 和 就 業 人 口 移 入, 帶 動 新 營 的 人 口 成 長 及 新 營 糖 廠 附 近 聚 落 的 形 成 而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為 了 在 廣 大 的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內 有 效 率 運 輸 甘 蔗 的 原 料, 故 鋪 設 綿 密 交 織 的 糖 業 鐵 路 以 深 入 各 原 料 採 取 區 新 營 地 區 因 新 營 糖 廠 近 百 年 的 發 展 逐 漸 演 變 為 臺 南 縣 北 區 的 交 通 重 鎮, 但 隨 著 臺 糖 產 業 重 心 的 轉 移, 母 公 司 的 挹 注 不 再, 過 去 曾 經 飄 煙 的 煙 囪 拆 除, 代 表 著 製 糖 產 業 的 結 束 但 未 來 在 世 界 的 某 個 地 方 一 定 會 再 蓋 起 製 糖 的 煙 囪, 再 次 種 植 起 綠 紫 色 的 甘 蔗, 即 使 臺 灣 的 砂 糖 不 再 產 自 新 營, 但 這 些 都 無 損 於 新 營 糖 廠 對 臺 灣 這 塊 土 地 的 貢 獻, 因 為 這 就 是 新 營 的 產 業 文 化 之 一, 雖 然 小 火 車 的 鐘 聲 持 續 叮 噹 作 響, 但 載 的 不 再 是 長 條 的 甘 蔗, 而 是 來 感 念 這 段 產 業 文 化 記 憶 的 人 們, 這 段 文 化 已 將 成 為 新 營 市 的 一 部 份, 成 為 臺 灣 糖 業 重 要 見 證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處 於 臺 南 市 東 北 方 的 新 營, 因 早 期 缺 乏 水 利 的 灌 溉, 其 田 地 並 不 適 宜 種 植 水 稻, 也 因 此 讓 臺 南 地 區 成 為 臺 灣 蔗 作 面 積 最 大 的 地 區, 種 植 甘 蔗 成 為 南 縣 農 家 的 一 項 農 作 物 品, 各 地 的 蔗 糖 也 都 在 農 家 內 那 小 小 的 糖 廍 進 行, 宛 如 小 山 的 建 築, 成 為 農 村 秋 冬 時 節 最 特 殊 的 景 觀 與 廍 相 關 的 地 名, 正 表 現 出 農 家 提 煉 糖 產 的 熱 鬧 景 象 99
111 隨 著 日 治 後, 如 何 有 效 的 利 用 臺 灣 農 產 資 源 成 為 殖 民 政 府 重 要 的 政 策, 而 許 多 的 製 糖 政 策 也 大 多 都 開 始 依 循 這 樣 的 方 向 制 訂, 先 後 頒 布 臺 灣 糖 業 獎 勵 規 則 及 製 糖 場 取 締 規 則, 積 極 獎 勵 日 本 資 本 家 來 臺 投 資 也 開 始 改 良 臺 式 糖 廍 設 立 工 業 化 的 新 式 製 糖 廠 提 高 產 量 這 些 新 式 製 糖 企 業 挾 其 雄 厚 的 資 本 在 獎 勵 政 策 下, 讓 臺 灣 的 製 糖 產 業 開 始 步 入 欣 欣 向 榮 的 時 代 1908 年, 鹽 水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於 新 營 興 建 新 式 製 糖 廠 新 營 開 始 成 為 產 糖 的 重 鎮, 而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除 了 新 營 附 近 農 地 之 外, 還 包 括 今 臺 南 市 鹽 水 區 東 山 區 六 甲 區 學 甲 區 為 了 方 便 甘 蔗 運 輸, 糖 廠 鐵 路 也 成 為 新 營 糖 廠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環, 除 運 送 甘 蔗, 更 承 載 運 輸 鹽 產 和 居 民 的 重 責 大 任, 也 更 有 利 於 新 營 及 其 腹 地 與 他 地 在 物 資 與 人 員 上 的 流 動 和 交 換 可 見 新 式 製 糖 工 廠 對 新 營 的 地 方 發 展 的 影 響, 特 別 是 日 治 時 期, 更 是 奠 定 了 工 業 化 與 現 代 化 的 基 礎, 以 下 將 從 地 貌 地 景 產 業 變 遷 新 營 市 街 和 腹 地 發 展 及 人 口 變 遷 等 面 向 簡 述 之 由 於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新 營 的 地 貌 和 地 景 有 了 重 大 性 的 改 變, 新 營 從 原 本 以 稻 米 與 雜 糧 為 主 的 農 產 地, 加 入 了 綠 紫 色 的 甘 蔗 田, 而 農 閒 時 的 製 糖 活 動 成 了 居 民 可 以 賴 以 為 生 的 全 職 工 作, 其 種 植 製 糖 所 需 的 原 料 收 入 更 是 許 多 農 民 的 經 濟 來 源 之 一 因 殖 民 政 府 的 強 迫, 使 農 民 將 種 蔗 視 為 重 要 的 作 物, 大 量 的 甘 蔗 原 料 一 車 車 的 送 入 製 糖 工 場 成 了 新 營 地 貌 上 的 特 殊 景 色 1949 年 後 糖 廠 一 樣 影 響 著 新 營 的 農 業 和 農 產 加 工, 糖 廠 為 了 賺 取 外 匯, 透 過 政 策 補 助 契 約 蔗 作 等 不 同 的 方 式 提 高 甘 蔗 原 料 收 集 的 數 量, 種 蔗 仍 舊 是 新 營 重 要 的 經 濟 活 動, 而 國 際 糖 價 震 盪 起 伏 不 定, 蔗 作 種 植 面 積 一 再 下 降, 隨 著 2001 年 新 營 糖 廠 的 關 廠, 甘 蔗 也 只 能 成 為 新 營 農 田 間 偶 而 的 點 綴, 且 新 營 的 務 農 人 口 也 隨 著 臺 灣 工 業 化 的 持 續 下 降, 新 營 一 級 產 業 的 沒 落 可 說 是 時 勢 所 趨 自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後, 除 了 製 糖 業 外 其 他 與 糖 業 和 農 產 品 加 工 相 關 的 產 業 也 開 始 進 駐, 如 碾 米 廠 酒 精 工 廠 由 於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增 加, 與 建 築 有 關 的 磚 瓦 工 場 也 蓬 勃 發 展, 鄉 村 工 業 化 的 腳 步 在 新 營 迅 速 展 開, 在 日 治 後 期 更 是 帶 來 地 方 的 繁 榮 與 100
112 農 民 生 活 的 改 善 二 戰 後 的 新 營 在 以 農 業 培 植 工 業 的 50 年 代 裡, 地 方 延 續 日 治 時 期 的 繁 華 景 象 和 人 口 的 移 入 但 1965 年 臺 灣 在 楠 梓 設 置 加 工 出 口 區 後, 工 業 產 品 取 代 了 農 業 產 品 的 加 工 出 口, 而 非 農 業 的 產 值 也 正 式 超 越 農 業 產 值, 鄉 村 人 口 大 量 外 移 新 營 糖 廠 在 這 段 期 間 也 致 力 於 轉 型 設 廠 並 於 70 年 代 後 期 開 始 生 產 聚 乙 稀 (PE) 聚 丙 稀 (PP), 然 而 糖 業 的 沒 落 讓 聚 乙 稀 (PE) 聚 丙 稀 (PP) 分 別 在 年 停 產 不 過 新 營 工 業 區 在 1983 年 設 置 完 成, 讓 新 營 工 業 發 展 更 加 多 元 並 增 加 地 方 的 就 業 機 會, 新 營 在 80 年 後 的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的 比 例 也 呈 現 上 揚 的 走 勢 而 臺 南 縣 治 所 在 地 的 新 營, 一 向 是 商 業 服 務 業 薈 萃 之 地, 也 因 此 有 非 常 高 比 例 的 居 民 任 職 於 服 務 業, 成 為 不 再 只 是 依 靠 一 二 級 產 業 為 主 的 城 鎮 自 1905 年 西 部 縱 貫 鐵 路 在 新 營 設 站 後, 嘉 南 平 原 的 交 通 運 輸 有 了 巨 大 的 變 革 新 營 陸 運 交 通 的 優 勢 顯 然 讓 鹽 水 港 製 糖 會 社 把 總 部 移 至 新 營, 並 在 新 營 設 置 新 營 工 場, 自 此 新 營 成 為 鄰 近 地 區 的 製 糖 要 地 鐵 路 開 啟 後, 火 車 能 將 物 產 輸 送 他 處 的 功 能, 貨 物 流 通 性 與 輸 送 的 需 求 性 增 加, 因 此 擁 有 交 通 優 勢 及 位 居 嘉 南 平 原 幾 何 中 心 位 置 的 新 營 成 為 此 地 區 的 貨 物 集 散 地, 加 上 糖 鐵 五 分 車 深 入 地 方 的 連 結 性 巧 妙 地 與 縱 貫 鐵 路 接 軌 而 連 成 一 體, 使 新 營 的 腹 地 範 圍 能 更 加 深 入 鄰 近 鄉 鎮 因 而 客 貨 運 大 幅 成 長, 從 而 更 帶 動 火 車 站 附 近 運 輸 業 雜 貨 店 旅 館 業 等 商 店 數 的 增 長, 不 僅 轉 化 了 原 有 的 農 業 聚 落 景 觀, 啟 萌 了 商 業 機 能 的 雛 形, 更 奠 定 日 後 市 街 發 展 的 基 礎, 並 強 化 了 其 位 居 交 通 動 脈 上 的 樞 紐 地 位 1949 年 之 後, 初 期 鐵 路 糖 鐵 仍 是 鄰 近 地 區 重 要 的 交 通 工 具, 五 十 年 代 新 營 成 為 縱 貫 鐵 路 糖 鐵 的 重 要 集 散 中 心, 也 因 為 交 通 的 重 要 性, 讓 新 營 躍 升 成 為 臺 南 縣 重 要 的 城 鎮 之 一 但 隨 著 公 路 運 輸 的 發 達 汽 機 車 數 量 提 昇, 人 們 不 再 只 靠 鐵 路 移 動, 新 營 交 通 樞 紐 其 重 要 性 不 再, 隨 著 糖 廠 工 業 的 沒 落, 原 料 運 輸 功 能 消 失, 糖 鐵 也 開 始 逐 一 的 拆 除, 新 營 的 重 要 運 輸 僅 剩 縱 貫 鐵 路 的 停 靠 站, 做 為 新 營 連 通 西 部 各 地 的 交 通 工 具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開 啟 新 營 工 業 化 的 歷 程, 新 營 本 是 有 著 高 出 生 率 高 死 亡 率 的 101
113 農 業 村 落, 當 工 場 設 置 後, 鄰 近 人 口 往 新 營 聚 集, 新 營 不 再 只 是 以 農 業 為 主 的 鄉 村, 而 是 成 為 擁 有 工 業 製 糖 工 場 的 小 鎮 在 1920 年 地 方 行 政 改 制, 由 於 新 營 交 通 樞 紐 地 位 的 考 量, 成 為 新 營 郡 所 在 地 而 行 政 機 能 的 強 化 除 了 促 使 市 街 地 規 模 急 速 擴 張 外, 更 帶 動 各 項 建 設 並 牽 動 市 街 服 務 機 能 多 元 化 的 發 展, 也 間 接 提 昇 了 新 營 的 環 境 衛 生 醫 療 條 件, 人 們 不 再 受 疫 病 感 染 而 大 量 死 亡 除 此 之 外, 工 業 化 也 帶 來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升, 人 們 生 活 與 營 養 的 改 善 新 營 的 人 口 轉 型 從 1920 年 開 始, 死 亡 率 在 1920 年 開 始 有 漸 漸 下 滑 的 趨 勢, 從 1920 年 代 的 38 的 平 均 水 平, 降 至 1930 年 代 的 22 的 平 均 水 平, 但 其 出 生 率 仍 在 40 多 的 高 檔 新 營 工 場 的 設 置 也 穩 定 了 新 營 的 社 會 增 加 率, 縱 貫 線 鐵 路 與 糖 鐵 的 連 結 使 新 營 成 了 帶 動 了 鄰 近 地 區 交 通 往 來 集 散 地, 更 產 生 了 人 口 聚 集 的 吸 磁 1937 年 新 營 街 核 定 為 都 市 計 畫 之 地 區, 設 置 公 園 體 育 場, 街 道 煥 然 一 新, 成 為 現 代 化 的 城 鎮 除 了 地 方 勞 工 進 入 糖 廠 外, 也 吸 引 著 其 他 與 糖 業 相 關 的 產 業 進 駐, 因 此 1936 第 二 製 糖 工 廠 的 設 立 和 1939 年 臺 灣 纖 維 公 資 公 司 的 成 立 也 都 帶 來 許 多 的 就 業 人 口 戰 後 從 1952 年 開 始, 新 營 出 生 率 有 一 路 下 滑 的 趨 勢 不 過 由 於 1949 年 隨 著 國 共 內 戰 有 大 批 軍 民 來 臺 並 入 住 新 營, 即 使 出 生 率 年 年 下 跌, 新 營 在 50 年 代 截 止 前, 出 生 率 都 維 持 在 40 以 上 的 水 平, 並 在 戰 後 15 年 間 從 一 個 兩 萬 多 的 人 口 轉 變 成 五 萬 人 口 的 城 鎮 在 1965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陸 續 設 立 後 之 後, 台 灣 工 業 化 都 市 化 的 歷 程 快 速 展 開, 新 營 開 始 呈 現 人 口 外 流 的 長 期 趨 勢, 加 上 新 營 工 業 區 就 業 人 口 飽 和, 其 他 就 業 機 會 開 發 仍 不 足, 因 此 移 入 人 口 不 多, 就 業 吸 引 因 子 不 再 90 年 代 之 後 有 若 干 年 移 入 人 口 多 於 移 出 人 口, 但 多 數 時 候 是 相 反 方 向 的 人 口 移 動 進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後 新 營 面 臨 低 生 育 率 人 口 老 化 與 人 口 負 成 長 的 嚴 重 問 題, 在 年 間 有 連 續 三 年 的 人 口 負 成 長, 新 營 有 可 能 邁 向 人 口 成 長 停 滯 的 階 段 綜 觀 新 營 糖 廠 的 發 展 歷 程, 正 好 反 映 日 治 初 期 以 迄 光 復 後 經 濟 社 會 變 遷 的 概 況 原 來 僅 是 附 屬 於 鹽 水 製 糖 株 式 會 社 其 中 的 一 座 糖 廠, 在 殖 民 地 特 殊 的 產 業 政 策 下, 對 地 方 的 經 濟 活 動 及 市 街 景 觀 均 具 有 深 刻 的 影 響 力 這 種 情 況 並 沒 有 因 政 權 的 轉 移 而 改 變, 甚 102
114 至 於 戰 後 初 期 更 強 化 新 營 在 嘉 南 平 原 北 部 的 中 心 地 位 雖 然 戰 後 隨 著 糖 價 利 潤 不 再, 新 營 糖 廠 期 待 藉 由 轉 型 開 發 各 種 不 同 的 產 業 期 待 糖 廠 的 經 營 方 向 能 更 多 元 的 發 展, 但 卻 受 制 於 公 營 企 業 的 經 營 策 略 限 制 使 得 轉 型 成 效 不 彰, 因 此 隨 著 糖 業 的 沒 落, 新 營 糖 廠 的 榨 糖 在 地 方 的 重 要 性 已 逐 漸 減 弱, 僅 剩 觀 光 火 車 在 鐵 道 上 奔 馳 第 二 節 研 究 發 現 與 理 論 對 話 對 於 新 營 而 言, 糖 廠 的 設 立, 是 資 本 投 入 地 方 產 業 的 象 徵, 無 論 是 殖 民 政 府 不 同 政 經 需 求 下, 政 府 調 整 著 地 方 糖 業 的 經 營 型 態 以 促 進 產 業 的 發 展, 或 透 過 國 家 輔 助 介 入 經 營 的 型 態 等, 都 是 糖 廠 帶 動 地 方 經 濟 發 展 的 方 式, 而 新 營 以 新 營 糖 廠 做 為 其 中 的 關 鍵 產 業, 帶 動 著 其 他 周 邊 產 業 的 設 立, 從 戰 前 的 甘 蔗 農 業 食 品 加 工 業 建 築 土 木 業 製 磚 瓦 業 碾 米 業 新 營 副 產 等 產 業 的 興 起 與 設 置, 到 戰 後 的 造 紙 業 糖 廠 所 開 發 的 蘭 花 及 副 食 品 廠 新 營 糖 廠 多 角 經 營 的 房 地 產 土 地 買 賣 加 油 站 等 面 向 中, 可 以 發 現 在 歷 史 脈 絡 中 糖 廠 在 地 方 的 角 色 及 其 對 於 地 方 帶 來 的 影 響 新 營 從 原 本 的 以 農 業 為 主 的 前 工 業 化 的 經 濟 活 動, 在 1908 年 新 營 工 場 設 立, 啟 動 了 新 營 工 業 化 的 發 展,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方 向, 決 定 於 日 本 的 政 策 需 要 及 臺 灣 本 身 的 經 濟 條 件, 基 於 臺 灣 在 農 業 生 產 業 上 的 利 益, 以 及 日 本 正 極 力 發 展 輕 工 業 需 要 原 料 糧 食 及 市 場, 故 初 期 臺 灣 在 日 本 所 設 計 的 帝 國 經 濟 的 區 域 分 工 型 態 為 農 業 臺 灣, 工 業 日 本, 新 營 工 場 便 是 在 這 樣 的 背 景 下 設 立, 因 此 新 營 工 場 在 1908 年 設 立 時, 獲 得 殖 民 政 府 日 本 資 本 家 資 源 的 挹 注, 使 得 新 營 工 場 成 為 地 方 重 要 的 工 業 化 工 廠, 也 因 如 此 連 帶 著 讓 新 營 開 啟 工 業 化 的 起 點 新 營 也 從 原 本 的 農 村, 藉 由 糖 廠 的 設 立, 地 方 勞 工 多 了 一 項 就 業 的 選 擇, 更 吸 引 了 許 多 相 關 產 業 的 進 駐, 促 使 新 營 工 業 就 業 人 口 增 加, 商 業 活 動 興 起, 新 營 從 農 村 搖 身 成 為 工 業 化 的 城 鎮, 讓 新 營 成 為 具 有 都 市 化 規 模 的 市 鎮 對 新 營 的 農 業 產 業 交 通 人 口 開 啟 了 一 連 串 的 變 動, 這 樣 的 變 動 則 成 了 新 營 開 始 都 市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103
115 戰 後 政 府 對 於 民 間 企 業 的 規 模 並 不 希 望 過 大, 因 而 直 接 進 入 市 場 經 營, 藉 此 防 杜 民 間 資 本 家 可 能 壟 斷 市 場 的 情 形 因 此 政 府 對 若 干 具 有 獨 佔 性 質 的 產 業, 為 能 增 進 其 效 率 故 都 歸 為 國 營, 糖 業 因 而 成 了 政 府 為 了 獲 取 外 匯 的 重 要 來 源, 且 為 達 到 農 業 培 養 工 業, 以 工 業 發 展 農 業 的 發 展 政 策 吸 收 了 來 自 農 村 的 廉 價 勞 動, 促 進 了 地 域 小 資 源 少 的 臺 灣 能 夠 迅 速 具 備 國 際 競 爭 能 力 的 工 業 的 發 展 戰 後 的 新 營 糖 廠 雖 曾 在 政 府 賺 取 外 匯 的 時 期, 成 為 重 要 的 明 星 產 業, 但 在 1965 年 加 工 出 口 區 的 設 立 之 後, 臺 灣 的 工 業 化 朝 向 輕 工 業 為 主, 而 原 本 以 甘 蔗 加 工 的 糖 業 便 在 這 一 波 的 工 業 發 展 開 始 沒 落, 雖 然 新 營 在 戰 前 早 已 進 入 工 業 化 但 以 食 品 加 工 業 的 新 營 卻 不 是 這 波 工 業 化 的 主 流, 國 家 的 產 業 政 策 導 致 新 營 的 種 蔗 面 積 糖 廠 製 糖 量 逐 年 下 跌, 新 營 的 工 業 化 不 再 如 過 去 興 盛, 吸 引 外 來 人 口 條 件 不 再 可 見 新 營 雖 然 受 到 工 業 化 的 興 起, 卻 也 受 到 另 一 波 工 業 發 展 的 影 響 而 沒 落, 這 樣 的 差 別 使 得 新 營 喪 失 了 持 續 吸 引 人 口 持 續 都 市 化 的 條 件, 雖 然 工 業 人 口 因 新 營 工 業 區 的 緣 故 仍 佔 有 一 定 比 例, 但 隨 著 製 糖 工 業 沒 落 後 新 營 糖 廠 在 新 營 工 業 的 結 構 當 中 重 要 性 也 不 復 以 往, 在 2001 年 之 後 新 營 糖 廠 從 工 業 製 糖 工 廠 轉 型 成 為 觀 光 糖 廠 的 服 務 業, 新 營 的 產 業 發 展 與 糖 廠 的 關 係 不 再 密 切, 而 新 營 一 向 提 供 相 當 高 比 例 的 服 務 性 產 業 是 否 能 符 合 後 工 業 化 所 需 要 以 技 術 和 知 識 為 首 的 服 務 業, 則 是 新 營 未 來 發 展 的 關 鍵 和 不 確 定 因 素 第 三 節 具 體 建 議 雖 然 作 者 非 新 營 糖 廠 員 工 但 以 一 位 新 營 糖 廠 的 研 究 者 及 世 居 新 營 地 區 的 居 民, 期 待 作 者 的 建 議 能 讓 新 營 糖 廠 能 有 更 多 參 考 的 資 料, 讓 新 營 糖 廠 有 可 能 能 夠 重 新 轉 型 走 向 下 一 個 更 好 的 階 段, 並 考 慮 如 下 的 發 展 方 向 一 開 發 綠 色 發 電 新 營 糖 廠 的 關 廠 代 表 著 著 糖 廠 工 業 不 再 是 臺 灣 重 要 的 工 業 之 一,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104
116 新 興 科 學 園 區 產 出 的 高 科 技 晶 圓, 少 了 農 業 的 羈 絆 臺 糖 土 地 的 利 用 價 值 能 夠 更 多 元, 更 促 進 新 營 地 區 的 進 步 尤 其 臺 糖 在 南 部 地 區 擁 有 大 片 用 地, 可 利 太 陽 能 發 電 的 方 式 開 發 出 新 的 能 源 發 電 方 式, 現 階 段 可 仿 造 屏 東 縣 政 府 推 動 的 種 電 計 畫, 利 用 追 日 型 高 聚 光 太 陽 光 電, 讓 臺 糖 的 種 電 不 但 兼 具 減 碳 的 效 果, 又 可 增 能 創 出 新 營 糖 廠 土 地 的 新 商 機 而 鄰 近 的 柳 營 高 科 技 園 區 臺 南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的 太 陽 能 廠 商 也 能 立 即 有 效 的 提 供 技 術 產 品 創 造 出 雙 贏 的 局 面 二 文 化 遺 產 的 保 存 觀 光 產 業 幾 乎 是 所 有 關 廠 糖 廠 唯 一 的 發 展, 因 為 除 了 新 營 糖 廠 之 外 烏 樹 林 糖 廠 花 蓮 糖 廠 屏 東 糖 廠, 都 以 觀 光 型 產 業 為 唯 一 發 展 方 向 但 在 淺 碟 文 化 的 觀 光 產 業 當 中, 新 營 糖 廠 除 了 小 火 車 的 乘 坐 八 翁 酪 農 區 的 奶 製 品 買 賣 之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如 何 將 新 營 糖 廠 這 座 原 本 成 為 廢 墟 的 工 廠 重 新 的 活 化 成 為 活 力 和 希 望 的 文 化 遺 產, 如 同 德 國 魯 爾 區 (Ruhrgebirt) 一 樣, 原 本 該 地 也 只 是 座 被 廢 棄 的 的 工 業 城 但 經 過 以 產 業 遺 產 為 目 標 改 造 之 後, 廢 棄 的 廠 井 和 煉 鋼 廠 改 造 成 博 物 館, 廢 棄 的 煤 渣 山 改 造 成 室 內 滑 雪 場, 甚 至 還 利 用 廢 棄 的 煤 氣 罐 礦 井 等 開 發 出 了 一 條 別 具 特 色 的 旅 遊 路 線 除 了 增 加 當 地 觀 光 收 益 之 外, 也 激 發 出 地 方 民 眾 的 參 與, 而 這 種 價 值 的 建 立 是 進 行 產 業 遺 產 保 存 工 作 時, 最 重 要 卻 也 最 困 難 的 轉 型 工 作 現 今 雖 有 橋 頭 糖 業 博 物 館 將 臺 灣 糖 業 的 故 事 加 入 博 物 館 的 內 容 當 中, 但 地 方 糖 廠 與 地 方 歷 史 文 化 相 結 合 的 產 業 遺 業 中 的 故 事 當 中, 每 個 地 區 卻 都 有 其 特 色, 以 新 營 糖 廠 對 地 方 的 重 要 性 來 看, 若 能 將 在 新 營 糖 廠 與 新 營 地 方 相 結 合, 地 方 故 事 性 更 豐 富, 讓 人 們 來 遊 覽 新 營 糖 廠 的 同 時 也 重 新 回 憶 起 新 營 糖 廠 對 於 新 營 地 區 的 貢 獻, 而 位 在 勝 興 車 站 旁 的 火 車 頭 老 照 片 更 可 以 讓 來 訪 的 遊 客 感 受 到 這 些 機 具 對 於 地 方 發 展 的 貢 獻, 進 而 保 留 住 新 營 糖 業 曾 經 的 輝 煌 105
117 三 多 元 化 的 甜 品 蔗 糖 是 最 接 近 大 地 的 甜 味, 即 使 相 同 的 甘 蔗 欉, 會 因 土 壤 不 同 而 種 出 不 同 的 甘 蔗, 所 熬 煮 出 的 蔗 糖 風 味 也 都 不 一 樣, 因 此 過 往 製 作 蔗 糖 的 農 家, 都 有 屬 於 各 家 獨 特 的 風 味, 但 製 造 蔗 糖 從 鋤 頭 收 成 刷 洗 榨 汁, 得 經 歷 四 小 時 的 熬 煮, 而 十 多 斤 的 甘 蔗 只 能 熬 成 一 斤 蔗 汁, 再 將 一 斤 蔗 汁 經 過 一 個 多 小 時 的 不 停 攪 拌 結 成 有 著 濃 濃 甜 意 的 糖 塊, 這 樣 製 作 的 費 工 程 度, 在 工 業 化 下 的 製 糖 方 式 下 早 就 不 符 合 經 濟 效 益, 可 是 新 營 糖 廠 為 了 保 有 這 樣 古 早 味 現 今 仍 保 有 這 樣 製 作 蔗 糖 的 方 式, 遊 客 體 驗 古 早 製 糖 的 過 程 也 嚐 到 製 糖 後 的 甜 蜜 糖 除 了 其 實 用 性 之 外, 若 能 再 將 糖 提 升 到 心 靈 層 次 的 甜 蜜 感, 更 能 讓 遊 客 對 新 營 糖 廠 有 著 更 深 刻 的 記 憶, 此 舉 得 要 靠 豐 富 旅 遊 的 回 憶 來 創 造 因 此 新 營 糖 廠 可 規 劃 主 打 男 女 朋 友 新 婚 夫 妻 老 夫 老 妻 為 主 體 的 的 旅 遊 行 程, 連 結 鄰 近 的 江 南 度 假 村 作 為 行 銷 的 主 體 遊 客 除 在 新 營 糖 廠 嘗 完 美 食 後, 再 到 江 南 渡 江 村 享 受 美 景, 更 可 在 水 庫 上 小 屋 的 重 新 找 到 浪 漫 甜 蜜 享 受 完 這 樣 的 美 景 之 後 在 離 去 時 有 著 甜 蜜 溫 馨 的 美 好 回 憶, 提 升 新 營 糖 廠 的 觀 光 效 益 如 果 可 以 實 現 以 上 的 種 種 作 法, 就 可 以 將 原 本 簡 單 的 糖 結 晶, 為 基 礎 建 構 起 屬 於 人 們 心 中 屬 於 感 覺 的 甜 蜜 產 業, 這 樣 的 產 業 自 然 地 就 會 成 為 大 家 的 共 同 記 憶 與 共 同 利 益, 成 為 糖 廠 與 遊 客 們 的 資 產 了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 糖 廠 是 台 灣 產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的 象 徵, 這 樣 的 產 業 對 台 灣 不 僅 是 重 要 的 外 匯 來 源, 更 是 緊 密 的 與 地 方 發 展 相 連 結, 但 因 台 糖 的 轉 型 以 及 製 糖 利 潤 不 再, 地 方 製 糖 工 廠 未 來 的 發 展 更 是 台 糖 必 須 重 視 的 問 題, 例 如, 地 方 上 的 糖 廠 該 怎 麼 帶 給 地 方 就 業 人 口 更 多 的 助 益, 這 座 巨 大 廠 區 如 何 成 為 地 方 的 特 色, 因 此 建 議 之 後 可 進 行 長 時 間 的 縱 貫 性 研 究, 比 106
118 較 關 廠 之 後 糖 廠 發 展 的 種 種 現 象, 或 利 用 量 化 工 具 與 新 營 地 方 產 業 的 發 展 進 行 交 叉 比 對, 進 一 步 驗 證, 期 能 獲 得 更 精 確 的 研 究 成 果 或 者 可 以 從 研 究 理 論 面 切 入, 以 某 個 核 心 理 論 作 為 寫 作 的 主 軸 貫 穿 新 營 糖 廠 在 日 治 時 期 與 戰 後 的 比 較, 以 表 現 出 該 理 論 對 於 新 營 糖 廠 存 在 的 重 要 意 義, 或 許 就 能 對 與 新 營 糖 廠 相 關 的 論 文 產 出 更 完 整 的 架 構, 做 為 後 續 研 究 的 重 要 基 礎 另 外, 不 再 製 糖 的 糖 廠 隨 著 時 間 的 流 轉 將 日 漸 增 多, 但 曾 經 轟 隆 生 作 響 的 製 糖 機 器 在 地 方 上 都 曾 經 佔 有 重 要 的 地 位, 但 這 樣 的 巨 大 的 廠 房 在 停 產 之 後 都 只 剩 下 廢 墟 留 給 地 方, 因 此 糖 業 轉 型 將 成 為 臺 灣 各 地 糖 廠 停 產 後 的 重 要 趨 勢,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發 現 新 營 糖 廠 的 糖 業 發 展 歷 程 雖 具 有 臺 灣 糖 廠 的 普 遍 性, 但 由 於 糖 廠 所 在 的 區 位 不 同 其 歷 史 發 展 脈 絡 以 及 糖 廠 和 地 方 間 互 動 程 度 的 深 淺, 對 地 方 所 帶 來 的 影 響 層 面 也 都 有 所 不 同, 致 使 各 地 方 糖 廠 轉 型 的 結 果 都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在 做 糖 廠 研 究 時, 各 地 的 區 位 差 異 是 必 須 要 被 考 量 的 可 以 針 對 南 部 北 部 東 部 等 地 域 問 的 差 異 與 關 閉 糖 廠 等 不 同 經 營 歷 程 作 為 糖 廠 研 究 的 重 點 以 比 較 分 析 獲 得 更 具 正 確 性 與 客 觀 性 的 研 究 結 果 在 進 行 此 篇 研 究 時, 由 於 新 營 糖 廠 已 經 關 廠, 現 存 的 文 史 研 究 科 資 料 有 限, 相 關 的 資 料 大 多 分 散 於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南 瀛 人 文 研 究 中 心 新 成 立 的 臺 南 市 政 府 文 史 研 究 科 當 中, 但 由 於 資 料 分 散 因 此 許 多 屬 於 新 營 糖 廠 的 資 料 為 由 專 人 保 存 都 已 不 知 去 向, 而 且 由 於 縣 市 合 併 因 此 許 多 的 文 獻 資 料 未 歸 檔 上 櫃, 仍 在 封 箱 當 中, 因 此 在 搜 尋 各 項 資 料 之 際 得 花 費 更 多 心 力, 因 而 在 時 間 脈 絡 的 洪 流 下 而 難 以 窺 其 全 貌, 而 分 析 糖 廠 在 發 展 時 對 地 方 的 影 響 力 與 成 效 方 面, 雖 採 用 質 化 量 化 並 行 的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但 因 時 間 與 人 力 的 限 制 僅 能 探 討 新 營 與 糖 廠 過 去 與 現 階 段 的 現 象, 而 在 蒐 羅 文 獻 資 料 與 訪 問 對 象 的 影 響 下 其 結 果 分 析 上 難 免 較 為 主 觀, 略 欠 客 觀 由 於 嘉 南 平 原 一 帶 的 地 形 氣 候 土 壤 水 文 條 件 皆 符 合 糖 業 原 料 一 甘 蔗 的 生 長 條 件, 再 加 上 自 荷 蘭 時 期 就 鼓 勵 種 植 甘 蔗 的 歷 史 發 展 因 素, 而 讓 此 地 區 成 為 早 期 糖 業 蓬 勃 發 展 的 地 區 如 鐵 線 橋 庄 境 內 的 廍 仔 及 其 附 近 的 舊 廍 庄, 皆 是 早 期 製 糖 糖 廍 的 據 點, 而 當 新 營 工 場 設 置 縱 貫 鐵 路 通 車, 新 營 成 為 製 糖 重 鎮, 由 於 新 式 製 糖 會 社 規 模 107
119 之 大, 吸 引 許 多 相 關 上 下 游 產 業 跟 進 和 季 節 性 勞 工 移 入, 帶 動 一 批 人 口 成 長, 並 帶 動 新 營 糖 廠 附 近 聚 落 的 形 成 再 由 於 新 式 製 糖 工 場 的 製 糖 效 率 高, 原 料 耗 量 亦 相 當 龐 大, 為 了 在 廣 大 的 原 料 採 取 區 域 內 有 效 率 的 運 輸 甘 蔗, 而 鋪 設 綿 密 交 織 的 糖 業 鐵 路, 由 於 糖 鐵 與 縱 貫 鐵 路 縱 橫 交 錯 的 關 係, 無 形 中 更 將 鐵 道 運 輸 功 能 發 揮 產 生 更 大 的 經 濟 效 益, 不 僅 更 深 化 鐵 路 對 新 營 地 區 地 方 交 通 與 產 業 發 展 之 影, 也 促 成 新 營 與 附 近 鄉 鎮 的 連 結 性 糖 業 曾 經 是 臺 灣 農 業 的 主 流, 火 車 頭 不 該 只 是 停 於 空 地 或 是 限 於 兩 地 的 穿 梭, 而 應 該 是 奔 馳 在 一 望 無 際 的 甘 蔗 田 園 當 中, 但 這 樣 過 往 的 甜 蜜 回 憶, 現 今 只 能 靠 著 口 耳 相 傳, 存 在 建 築 附 著 書 本 藏 在 歌 聲 匿 於 地 方 但 願 糖 廠 仍 在, 火 車 仍 在 記 憶 仍 在 108
120 參 考 書 目 中 文 部 分 W.W. Myers 著, 林 滿 紅 譯,1977, 清 末 南 部 臺 灣 的 蔗 糖 業 臺 灣 文 獻 28(2): Daniel Bell 著, 高 銛 譯,1995, 後 工 業 社 會 的 來 臨 臺 北 : 桂 冠 出 版 社 八 田 桓 平 劉 萬 來 譯,1962, 近 代 日 本 糖 業 史 高 雄 : 社 團 法 人 臺 灣 糖 業 文 化 協 會 矢 內 原 忠 雄 著, 周 憲 文 譯,1984,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下 的 臺 灣 臺 北 : 帕 米 爾 出 版 社 谷 蒲 孝 雄 編 雷 慧 英 譯,1992, 國 際 加 工 基 地 的 形 成 臺 灣 的 工 業 化 臺 北 : 人 間 出 版 社 王 怡 方,1999, 日 治 時 代 虎 尾 市 街 的 出 現 與 成 長 臺 北 :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何 鳳 嬌,1991, 日 據 時 期 臺 灣 糖 業 的 經 營 與 農 民 爭 議 臺 北, 政 治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何 林 墾,1997, 新 營 市 志 臺 南 : 新 營 市 公 所 何 中 揚,2001, 臺 中 市 臺 糖 糖 廠 產 業 變 遷 對 糖 廠 周 遭 區 域 發 展 影 響 之 探 討 臺 中 : 東 海 大 學 建 築 所 碩 士 論 文 吳 育 臻,2003, 臺 灣 糖 業 米 糖 相 剋 問 題 的 空 間 差 異 ( ) 臺 北 :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林 思 佳,1998,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和 地 方 特 性 之 形 塑 - 以 高 雄 縣 橋 頭 鄉 為 例 臺 北 :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林 聖 欽,2000, 日 本 時 代 臺 灣 糖 業 的 不 均 衡 發 展 : 以 鹽 水 港 地 區 的 農 家 生 計 差 距 擴 大 為 例 ( ) 臺 北 :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周 俊 霖 許 永 河,2009, 南 瀛 糖 業 誌 臺 南 : 臺 南 縣 政 府 109
121 ,2010a, 南 瀛 鐵 道 誌 臺 南 : 臺 南 縣 政 府,2010b, 南 瀛 糖 廠 誌 臺 南 : 臺 南 縣 政 府 施 添 福,1996, 臺 灣 堡 圖 : 日 本 治 臺 的 基 本 圖 臺 北 : 遠 流 范 博 生,2003, 日 治 時 期 鐵 路 交 通 建 設 對 新 營 鹽 水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之 影 響 臺 南 : 臺 南 師 範 學 院 鄉 土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徐 慧 民, 邱 建 維, 陳 志 誠,2009, 新 營 糖 廠 宿 舍 群 保 存 策 略 之 研 究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學 刊 8:68-79 涂 順 從,1997, 鹽 水 製 糖 : 岸 內 糖 廠 人 文 生 態 臺 南 : 臺 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7, 南 瀛 產 業 誌 臺 南 : 臺 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涂 照 彥,1999, 日 本 帝 國 主 義 下 的 臺 灣 臺 北 : 人 間 出 版 社 許 永 河,2008, 糖 鐵 的 另 一 章 - 反 共 抗 俄 糖 鐵 宣 傳 列 車 南 瀛 探 索 9: 陳 章 真,1991, 談 臺 灣 糖 業 未 來 的 走 向 經 濟 前 瞻 23: 陳 正 祥,1993, 臺 灣 地 誌 中 冊 臺 北 : 南 天 書 局 陳 玟 瑾,2000, 日 據 初 期 臺 灣 糖 業 與 交 通 運 輸 關 係 探 究 ( 年 ) 臺 南 : 成 功 大 學 歷 史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陳 明 言,2007, 臺 灣 的 糖 業 臺 北 : 遠 足 文 化 陳 靜 珮,2008, 地 方 尺 度 的 註 記 : 旗 尾 糖 業 文 化 的 變 遷 臺 北 : 臺 灣 大 學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張 在 山,1976, 臺 糖 三 十 年 發 展 史 臺 北 : 臺 灣 糖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張 翠 宜,2004, 月 眉 糖 廠 經 營 型 態 變 遷 對 地 方 發 展 之 影 響 新 竹 :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社 會 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黃 秀 梅,1996, 日 治 期 間 臺 灣 糖 業 的 產 業 結 構 分 析 - 臺 灣 糖 業 合 併 的 再 探 討 臺 北 : 臺 灣 大 學 經 濟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黃 寶 祚,1988, 勞 工 問 題 臺 北 : 五 南 圖 書 公 司 莊 天 賜,2001, 日 治 時 期 屏 東 平 原 糖 業 之 研 究 桃 園 :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10
122 黃 文 博,2004, 南 瀛 探 索 - 臺 南 地 區 發 展 史 臺 南 : 臺 南 縣 政 府 黃 瀚 諄 熊 瑞 梅,2008, 制 度 企 業 家 與 組 織 創 新 : 臺 糖 開 創 蝴 蝶 蘭 產 業 組 織 制 度 轉 變 之 分 析 臺 北 : 政 治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曾 世 芳,1995, 臺 糖 五 分 車 的 建 構 與 轉 型 文 化 產 業 經 營 之 研 究 - 以 溪 湖 花 卉 文 化 園 區 觀 光 小 火 車 為 例 雲 林 :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文 化 資 產 維 護 系 碩 士 論 文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未 出 版 與 新 營 糖 廠 有 關 的 圖 片 與 資 料 台 南 :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葉 淑 貞 劉 素 芬,1995, 工 業 的 發 展, 臺 灣 近 代 史 經 濟 篇 南 投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葉 彥 珣,1992 戰 後 與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甘 蔗 原 料 契 約 買 收 制 度 之 研 究 臺 北 : 臺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新 營 郡 役 所,1985 年, 新 營 郡 要 覽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楊 乃 藩,1971, 二 十 五 年 來 臺 灣 糖 業 之 演 變 臺 灣 銀 行 季 刊 22(3): 楊 慧 瑾,1992, 論 殖 民 糖 業 生 產 下 殖 民 城 市 之 建 構 - 日 據 屏 東 市 之 個 案 研 究 臺 北 : 臺 灣 大 建 築 與 城 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楊 文 雀,2008, 新 營 市 的 發 展 與 變 遷 臺 南 : 臺 南 大 學 臺 灣 文 化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臺 灣 總 督 府 鐵 道 部, 江 慶 林 譯,1910, 臺 灣 鐵 路 史 ( 上 卷 ) 南 投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臺 灣 總 督 官 房 臨 時 戶 口 調 查 部,1917, 大 正 四 年 第 二 次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概 覽 表 臺 北 : 臺 灣 總 督 官 房 臨 時 戶 口 調 查 部 臺 灣 新 聞 社,1919, 臺 灣 糖 業 年 鑑 臺 中 : 臺 灣 新 聞 社 臺 灣 總 督 府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1922, 第 一 回 臺 灣 國 勢 調 查 要 覽 表 臺 北 : 臺 灣 總 督 府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 編,1933, 國 勢 調 查 結 果 中 間 報 臺 南 州 新 營 郡 臺 北 : 臺 灣 總 督 府 官 房 臨 時 國 勢 調 查 部 臺 灣 總 督 府 總 督 官 房 文 書 課 編,( ), 臺 灣 總 督 府 統 計 書 臺 北 : 臺 灣 總 督 府 總 督 官 房 文 書 課 臺 南 州 編,( ), 臺 南 州 統 計 書 臺 南 : 臺 南 州 知 事 官 房 文 書 課 111
123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糖 業 手 冊 修 訂 委 員 會,1976, 臺 糖 三 十 年 臺 北 : 臺 糖 公 司,1986, 臺 糖 四 十 年 臺 北 : 臺 糖 公 司,1997, 臺 糖 五 十 年 臺 北 : 臺 糖 公 司,2006, 臺 糖 六 十 年 臺 北 : 臺 糖 公 司 鍾 書 豪,2004, 花 蓮 地 區 的 糖 業 發 展 ( ) 花 蓮 :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鄉 土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謝 玲 玉,2002, 懷 念 的 製 糖 歲 月 : 新 營 糖 廠 紀 事 臺 南 : 新 營 市 公 所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部, ,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統 計, 鹽 水 港 廳 臺 北 : 臨 時 臺 灣 戶 口 調 查 部 網 路 資 料 : 教 育 部 重 編 國 語 辭 典 修 訂 本, 臺 灣 總 督 府 公 文 類 纂 資 料 庫, 臺 糖 研 究 所, 臺 糖 全 球 中 文 入 口 網, 臺 南 縣 政 府, 經 濟 部 國 營 事 業 委 員 會, 臺 灣 堡 圖 影 像 檢 索 系 統, 112
124 附 錄 一 新 營 人 口 統 計 表 : ( 五 年 一 次 ) 年 代 人 口 數 出 生 死 亡 遷 入 遷 出 粗 出 生 率 ( ) 粗 死 亡 率 ( ) 毛 遷 入 率 ( ) 毛 遷 出 率 ( ) , 年 增 加 率 (%) , , , , , ,275 1, ,441 5, ,670 2, ,686 5, ,478 1, ,618 3, ,171 1, ,331 4, ,509 1, ,262 4, ,359 1, ,722 5, ,827 1, ,479 5, ,850 1, ,799 5, ,729 1, ,605 4, ,332 1, ,872 4, , ,437 4, , ,919 3, , ,119 3,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臺 灣 常 住 人 口 統 計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說 明 :(1) 粗 出 生 率 =(1 年 內 之 活 產 兒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2) 粗 死 亡 率 =(1 年 內 之 死 亡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3) 毛 遷 入 率 =(1 年 內 之 遷 入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4) 毛 遷 出 率 =(1 年 內 之 遷 出 總 數 / 年 中 人 口 數 ) 1000 (5) 年 增 加 率 = 自 然 增 加 率 + 社 會 增 加 率,1932 年 起 則 由 總 人 口 數 計 算 (6)1905 年 及 年 資 料 源 自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統 計 (7) 年 資 料 源 自 臺 灣 現 住 人 口 統 計 - 街 庄 社 別 人 口 增 減 113
125 附 錄 二 臺 灣 與 新 營 糖 廠 歷 年 榨 糖 量 : 時 間 : 西 元 臺 灣 糖 產 量 新 營 糖 廠 糖 產 量 新 營 糖 廠 所 佔 全 臺 糖 產 ( 公 噸 ) ( 公 噸 ) 量 比 例 (%) 1949/ ,332 26, / ,761 12, / ,453 22, / ,141 39, / ,155 31, / ,166 該 年 停 工 / ,327 44, / ,749 47, / ,987 56, / ,862 58, / ,376 44, / ,313 62, / ,545 44, / ,342 50, / ,953 49, /1965 1,005,547 65, / ,720 45, / ,635 58, / ,642 46, / ,286 36, / ,141 55, / ,121 45, / ,824 47, / ,570 60, / ,823 43, / ,769 43,
126 1976/1977 1,069,547 68, / ,404 43, / ,138 54, / ,639 60, / ,716 49, / ,557 51, / ,048 34, / ,375 36, / ,030 35, / ,403 34, / ,200 32, / ,261 36, / ,536 42, / ,346 23, / ,093 19, / ,891 24, / ,990 38, / ,783 48, / ,093 31, / ,544 29, / ,687 24, / ,699 23, / ,409 26, / ,470 24, / ,862 15, 資 料 來 源 : 臺 灣 糖 業 公 司 統 計 資 料 輯 錄 各 年 期 115
127 附 錄 三 新 營 人 口 數 與 糖 廠 三 里 人 口 數 : 年 度 新 營 人 口 數 南 興 興 安 興 業 資 料 來 源 : 自 製 整 理 臺 南 市 新 營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116
128 附 錄 四 新 營 糖 廠 鐵 路 運 送 量 : 年 代 客 運 人 數 貨 運 噸 數 ,570, , ,139, , ,520, , ,555, , ,340, , ,615, , ,642, , ,875, , ,857, , ,939, , ,880, , ,855, ,953, , ,072, , ,220, , ,247, , ,113, , ,053, , ,299, , ,411, , ,143, , , , , ,302 資 料 來 源 : 臺 南 縣 統 計 要 覽 說 明 :1961 年 無 運 送 貨 運 噸 數 資 料 117
129 附 錄 五 新 營 糖 廠 暨 新 營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大 事 紀 : 時 間 新 營 糖 廠 發 展 大 事 紀 新 營 臺 灣 糖 業 發 展 大 事 紀 1946 政 府 遷 臺 後 成 立 臺 糖 公 司, 新 營 糖 廠 改 稱 臺 糖 第 四 區 分 公 司, 管 轄 新 營 糖 廠 岸 內 糖 廠 溪 州 糖 廠 玉 井 糖 廠 臺 東 糖 廠 1948 進 行 新 營 第 一 第 二 工 場 的 合 併, 於 該 年 12 月 合 併 完 成,1949 年 開 始 生 產 1950 分 公 司 裁 撤, 改 為 總 廠 制 更 名 新 營 總 廠 直 屬 總 公 司, 管 轄 新 營 糖 廠 岸 內 糖 廠 烏 樹 林 糖 廠 南 靖 糖 廠 蒜 頭 糖 廠 1954 因 原 料 供 應 不 足, 原 製 糖 工 場 被 改 為 壓 調 節 榨 工 場, 停 工 一 年 新 營 太 康 農 場 設 繁 殖 場 開 始 飼 養 豬 隻, 開 啟 臺 糖 公 司 大 規 模 養 豬 之 先 聲 1955 新 營 酒 精 工 場 停 止 釀 造 酒 精, 原 址 改 設 酵 母 工 廠 新 營 壓 榨 調 節 工 場 改 回 製 糖 工 場 1957 酵 母 工 場 改 組 為 新 營 副 產 加 工 場, 隸 屬 新 營 總 廠 1967 臺 糖 公 司 將 總 廠 型 態 的 組 織, 改 制 成 大 廠 制 的 組 織 : 臺 中 區 虎 尾 區 嘉 義 區 新 營 區 麻 佳 區 高 雄 區 屏 東 區, 並 精 簡 管 理 部 門, 除 岸 內 烏 樹 林 二 廠 仍 屬 新 營 總 廠 外, 將 南 靖 蒜 頭 兩 糖 廠 改 隸 嘉 義 總 廠 1972 關 閉 嘉 義 總 廠, 將 原 隸 嘉 義 總 廠 之 蒜 頭 糖 廠 及 改 制 後 之 南 靖 糖 廠 改 隸 新 營 總 廠, 此 時 新 營 總 廠 總 轄 共 有 岸 內 糖 廠 烏 樹 林 糖 廠 南 靖 糖 廠 蒜 頭 糖 廠 1974 關 閉 麻 佳 總 廠, 將 原 屬 該 總 廠 之 麻 豆 佳 里 善 化 玉 井 永 康 等 五 個 糖 廠 歸 併 入 1946 年 臺 南 縣 政 府 於 新 營 成 立 新 營 改 為 新 營 鎮 1946 年 臺 紙 新 營 廠 成 立 1946 年 實 施 分 糖 制 度 1947 年 臺 灣 華 南 彰 化 第 一 銀 行 在 新 營 設 立 1947 年 二 二 八 事 件 新 營 鎮 長 沈 瓊 南 被 捕 入 獄 省 府 公 佈 臺 灣 糖 業 管 理 規 則 1949 年 國 共 內 戰 國 民 政 府 來 臺 1949 年 三 七 五 減 租 實 施 1949 年 實 施 蔗 作 採 收 區 域 與 原 料 區 制 度 1950 年 公 路 局 新 營 站 設 立 1950 實 施 斤 糖 斤 米 制 度 1951 年 新 營 新 舞 臺 戲 院 開 張 1953 年 實 施 耕 者 有 其 田 年 實 施 保 證 糖 價 制 度 1955 年 起 委 託 中 國 農 村 經 濟 學 會 辦 理 農 村 經 濟 調 查, 以 調 查 所 得 資 料 計 算 決 定 斤 糖 斤 米 保 證 糖 價 制 度, 首 開 企 業 機 構 與 學 術 界 合 作 之 濫 觴 1956 年 都 市 平 均 地 權 實 施 1957 年 外 銷 糖 結 匯 收 入 第 一 次 達 一 億 一 千 萬 美 元 1965 年 糖 產 外 銷 結 匯 額 收 入 僅 佔 外 銷 額 13.7% 為 歷 年 來 最 低 1966 年 成 立 砂 糖 平 準 基 金 1966 年 國 際 糖 價 每 磅 跌 破 2 美 分 1971 年 美 商 史 谷 脫 紙 業 廠 營 運 1974 年 國 際 糖 價 大 漲 每 磅 57.1 美 分,1975 年 臺 糖 盈 餘 四 億 一 千 萬 外 匯 118
130 本 總 廠, 因 此 新 營 總 廠 總 轄 糖 廠 共 為 十 廠 1973 成 立 塑 膠 加 工 場, 共 有 聚 乙 稀 (PE) 聚 丙 稀 (PP) 兩 座 加 工 場, 生 產 各 類 小 包 裝 糖 袋 供 應 臺 糖 公 司 各 廠 需 要 1975 增 設 水 庫 管 理 課, 尖 山 埤 水 庫 經 省 府 交 通 處 核 定 為 臺 南 縣 風 景 特 定 區 1981 擴 建 後 聚 丙 稀 (PP) 加 工 場 正 式 生 產, 總 生 產 糖 袋 量 提 高 至 每 年 一 千 萬 隻 製 糖 工 場 購 建 CE65T/H 高 壓 鍋 爐 乙 座, 改 善 穩 定 蒸 氣 壓 力, 致 1981/1982 年 期 平 均 壓 搾 量 達 每 日 3,735 噸, 創 建 廠 以 來 最 高 記 錄 1983 烏 樹 林 糖 廠 併 入 本 總 廠, 但 同 年 烏 樹 林 糖 廠 關 閉 1985 民 間 養 豬 事 業 興 起, 臺 糖 為 避 免 與 民 爭 利 關 閉 太 康 農 場 畜 殖 場 總 廠 督 導 各 所 屬 糖 廠 業 務 取 消, 各 糖 廠 直 屬 臺 糖 公 司 工 務 農 技 運 輸 等 三 組 劃 出 歸 併 生 產 技 術 服 務 處 1988 烏 樹 林 糖 廠 設 立 精 緻 農 業 發 展 中 心, 建 造 溫 室 設 備 培 育 蝴 蝶 蘭, 觀 賞 植 物 及 生 物 防 治 寄 生 蜂 片 等 1989 新 營 糖 廠 業 務 課 嘉 義 門 市 部 成 立 為 嘉 義 營 業 所 獨 立 經 營 佳 里 糖 廠 關 廠, 結 束 89 年 製 糖 歷 史 1990 新 營 糖 廠 附 屬 醫 院 改 組 為 員 工 診 所,5 月 業 務 課 撤 銷, 儲 運 股 併 運 輸 課, 物 料 銷 售 股 歸 併 總 務 課, 營 業 股 併 機 械 修 造 場 1975 年 國 際 糖 價 暴 漲, 農 民 競 相 種 蔗 1981 年 新 營 升 格 為 縣 轄 市 1983 年 新 營 工 業 區 設 置 完 成 1983 臺 糖 配 合 政 府 稻 田 轉 作 甘 蔗 計 畫 1985 砂 糖 生 產 計 畫 以 內 銷 為 主 外 銷 為 輔 的 減 產 計 畫 1989 年 新 營 自 營 商 設 立 國 際 證 券 新 營 證 券 1989 年 政 府 每 公 頃 雜 糧 收 購 數 量 增 加, 導 致 種 蔗 意 願 低 契 作 面 積 驟 減 1990 年 9 月 准 許 臺 糖 公 司 每 年 得 進 口 五 萬 公 噸 左 右 的 砂 糖, 打 破 以 往 四 十 年 砂 糖 不 進 口 的 禁 令 永 康 糖 廠 關 廠, 結 束 81 年 製 糖 歷 史 1991 新 營 糖 廠 隸 屬 尖 山 埤 水 庫 風 景 區 管 理 中 心 正 式 營 運 原 屬 於 烏 樹 林 糖 廠 關 子 嶺 採 石 場 不 再 開 採 開 採 原 石 核 定 撤 銷 1992 岸 內 糖 廠 裁 撤 併 入 新 營 總 廠, 製 糖 工 場 改 稱 岸 內 工 場 119
131 1993 嘉 義 大 林 蘭 園 歸 併 於 精 緻 農 業 發 展 中 心 塑 膠 工 場 工 務 股 與 乙 烯 加 工 股 合 併 為 工 務 股 1994 岸 內 工 廠 關 閉 停 壓, 結 束 89 年 製 糖 歷 史 岸 內 糖 廠 原 料 課 組 織 撤 銷 自 營 農 場 移 至 南 靖 農 場 成 立 農 場 課, 岸 內 畜 殖 場 移 歸 南 靖 糖 廠 1995 裁 撤 總 務 課 營 繕 股 歸 併 土 地 開 發 股 由 資 產 課 管 轄 玉 井 糖 廠 關 廠, 結 束 82 年 製 糖 歷 史 塑 膠 工 場 聚 乙 烯 (PE) 停 止 生 產 1996 新 營 總 廠 光 榮 埤 前 原 料 區 劃 歸 南 靖 糖 廠, 而 南 靖 糖 廠 菁 寮 農 場 菁 寮 原 料 區 則 移 歸 新 營 總 廠, 計 有 岸 內 義 竹 菁 寮 頂 州 過 路 共 五 個 原 料 區, 種 蔗 面 積 554 公 頃 1998 佳 里 糖 廠 停 閉, 運 輸 課 及 農 務 課 轄 管 佳 里 將 軍 塭 子 內 等 三 個 原 料 區 劃 歸 新 營 總 廠 2000 新 營 總 廠 改 制 為 新 營 糖 廠 2001 製 糖 作 業 完 成 後 停 止 為 期 九 十 餘 年 的 壓 搾 甘 蔗 製 糖 工 作 業 務, 並 7 月 1 日 改 制 臺 糖 公 司 新 營 廠 2003 機 械 修 造 場 撤 銷 1995 年 臺 灣 砂 糖 產 量 減 至 39 萬 公 噸 1995 年 農 糖 外 銷 保 證 糖 價 廢 止 1996 新 營 舉 辦 南 瀛 國 際 民 俗 藝 術 節 1997 年 研 討 臺 糖 土 地 綜 合 開 發 利 用 計 畫 新 營 廠 關 閉, 原 料 甘 蔗 由 善 化 糖 廠 壓 榨 2004 新 營 塑 膠 加 工 場 撤 銷 新 營 廠 由 臺 南 區 處 接 管 尖 山 埤 江 南 度 假 村 撥 交 至 臺 糖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部 廠 區 仍 有 新 營 鐵 道 園 區 五 分 車 搭 乘 福 糖 印 刷 廠 等 相 關 單 位 員 工 於 新 營 廠 服 務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善 化 糖 廠 文 物 館 新 營 市 志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學 刊 臺 糖 三 十 年 臺 糖 四 十 年 臺 糖 五 十 年 120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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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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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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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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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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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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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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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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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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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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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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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Appendi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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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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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會 計 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財 稅 行 政 財 稅 行 政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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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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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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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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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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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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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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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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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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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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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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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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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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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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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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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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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