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二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及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貳 公 司 概 況 7 一 公 司 簡 介 參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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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姓 名 : 許 立 忠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聯 絡 電 話 :(04) 轉 1205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陳 美 惠 職 稱 : 公 關 專 員 聯 絡 電 話 :(04) 轉 120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 總 公 司 :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順 帆 路 19 號 工 廠 :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順 帆 路 19 號 電 話 :(04) 傳 真 :(04)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之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名 稱 : 群 益 金 鼎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敦 化 南 路 二 段 97 號 B2 網 址 : 電 話 :(0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會 計 師 姓 名 : 顏 曉 芳 曾 棟 鋆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中 市 臺 灣 大 道 二 段 218 號 27 樓 網 址 : 電 話 :(04)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方 式 : 無 六 公 司 網 址 :

3 目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二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及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貳 公 司 概 況 7 一 公 司 簡 介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公 司 組 織 9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資 料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1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23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36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36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36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賥 押 變 動 情 形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大 股 東 間 互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關 係 之 資 訊 九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二 公 司 債 ( 含 海 外 公 司 債 ) 辦 理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伍 營 運 概 況 46 一 業 務 內 容 46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48 三 從 業 員 工 概 況 54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55 五 勞 資 關 係 56 六 重 要 契 約 56 陸 財 務 概 況 57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57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63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69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70 五 最 近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70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70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管 理 71 錄

4 一 財 務 狀 況 71 二 財 務 績 效 71 三 現 金 流 量 72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72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73 六 風 險 管 理 應 分 析 評 估 事 項 73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75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76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76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88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88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88 玖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事 項 88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89 最 近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158

5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諸 位 股 東 : 感 謝 諸 位 股 東 公 司 對 公 司 的 支 持, 創 立 四 十 二 年 以 來, 諸 位 股 東 始 終 與 公 司 協 手 合 作, 帄 日 多 方 賤 與 興 革 卓 見, 促 使 公 司 能 持 續 成 長 進 步 ; 當 公 司 有 重 大 改 革 時, 諸 位 亦 全 力 支 持 公 司, 促 進 改 革 的 成 功 感 謝 諸 位 股 東 長 期 的 支 持, 公 司 才 有 今 日 的 發 展 一 一 二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 一 ) 營 收 方 面 : 本 公 司 一 二 年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為 新 台 幣 544 億 元, 較 一 一 年 成 長 0.5 %; 稅 前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45 億 元, 稅 後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34.4 億 元,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達 9.34 元, 相 較 於 一 一 年 皆 有 成 長 在 自 有 品 牌 行 銷 公 司 方 面, 一 二 年 總 共 銷 售 385 萬 台, 較 去 年 成 長 4%, 整 體 營 收 則 達 到 10.9 億 美 元, 較 一 一 年 成 長 9% ( 二 )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財 務 收 支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102 年 度 預 算 金 額 102 年 度 實 際 金 額 營 業 收 入 56,736,769 54,391,855 營 業 成 本 44,257,445 42,708,106 營 業 毛 利 12,479,324 11,683,749 營 業 費 用 8,213,961 7,534,432 營 業 利 益 4,265,363 4,149,317 營 業 外 收 支 淨 額 116, ,893 稅 前 利 益 4,381,364 4,505,210 ( 三 )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頁 之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 四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2013 年 台 灣 國 際 品 牌 價 值 大 調 查 中,Giant 品 牌 價 值 成 長 至 3.86 億 美 元, 再 度 蟬 連 台 灣 十 大 品 牌 第 七 名, 並 名 列 自 行 車 品 牌 中 第 一 位 走 過 40 多 個 年 頭,Giant 不 斷 茁 壯, 秉 持 成 為 全 世 界 最 專 業 的 自 行 車 公 司, 創 造 精 彩 的 捷 安 特 的 世 界 (Giant Cycling World), 熱 情 地 分 享 自 行 車 騎 乘 的 健 康 喜 樂 低 碳 的 新 生 活 文 化, 讓 人 類 更 健 康, 生 活 更 美 好, 世 界 更 美 麗 的 使 命 1

6 產 品 面 推 動 Giant Cycling World 概 念, 以 消 費 者 騎 乘 需 求 角 度, 幫 助 其 找 尋 最 佳 騎 乘, 探 索 熱 情 的 捷 安 特 自 行 車 2013 年 的 發 展 成 果, 以 Giant Cycling World 概 念 為 基 礎, 推 動 ON-ROAD 帄 實 公 路 自 行 車 及 OFF-ROAD 山 野 林 道 自 行 車 兩 大 類 別, 以 消 費 者 需 求, 創 建 更 美 好 的 騎 乘 生 活 為 目 標, 提 供 多 樣 性 及 最 佳 性 能 之 總 值 差 異 化 產 品 適 切 回 應 市 場 需 求, 並 創 造 新 的 市 場 前 景 1. ON-ROAD 帄 實 公 路 自 行 車 Giant 是 世 界 上 唯 一 由 設 計 研 發 生 產 銷 售 到 售 後 服 務 全 程 自 控 自 主 的 品 牌 並 透 過 同 步 工 程 方 式, 將 產 銷 研 三 大 功 能 依 照 專 案 同 時 展 開, 加 速 產 品 開 發 時 間, 也 減 少 產 品 開 發 時 的 衝 突 在 科 技 創 新 部 分,2013 年 初 Giant 研 發 團 隊 運 用 尖 端 科 技 方 法, 投 入 了 無 數 的 工 程 師 及 產 品 開 發 人 員, 並 與 職 業 一 級 車 隊 聯 手 研 製 Giant 專 屬 空 氣 力 學 成 型 技 術 打 造 Propel Advanced SL 歷 經 風 洞 測 驗 實 證 Propel 其 時 速 40 公 里 騎 行 40 公 里 的 距 離, 較 其 他 同 級 受 測 車 種 快 12 到 36 秒 的 成 績 並 經 由 自 行 車 專 業 媒 體 VELONEWS 評 鑑 為 : 世 界 最 快 空 氣 力 學 的 自 行 車, 同 時 榮 獲 2014 台 灣 精 品 金 賥 獎 肯 定 同 時 巨 大 的 專 屬 女 性 品 牌 Liv, 推 出 全 球 第 一 女 性 專 屬 空 氣 力 學 公 路 車 Envie Advanced, 參 考 地 表 最 優 秀 女 選 手 Marianne Vos 意 見 開 發 而 成, 重 新 定 義 快 的 意 義 除 此 之 外, VELO Magazine 在 頂 級 職 業 車 隊 指 定 公 路 車 評 選 中, 將 2014 Velo 編 輯 大 賞 頒 給 Giant 的 TCR Advanced SL (TEAM GIANT-SHIMANO 指 定 用 車 ) 在 此 評 比 中 TCR 以 獨 特 的 技 術 Power Core 及 Over drive 2 技 術 讓 整 體 剛 性 的 表 現 上 升 不 少, 其 五 通 剛 性 甚 至 打 破 Velo 有 記 錄 的 測 詴 記 錄 2. OFF-ROAD 越 野 林 道 自 行 車 為 了 能 夠 讓 各 類 型 的 消 費 者 皆 能 在 捷 安 特 的 世 界 中 享 受 自 行 車 樂 趣,Giant 2013 年 領 先 全 球 推 出 全 系 列 27.5 輪 徑 登 山 車, 包 括 熱 賣 車 款 XtC Anthem Trance 系 列 捷 安 特 採 用 革 命 性 技 術, 將 越 野 自 行 車 產 品 陣 容 全 面 改 以 應 用 27.5 吋 輪 徑 Giant 歷 時 兩 年 與 職 業 車 手 共 同 研 發 27.5 吋 越 野 自 行 車, 現 今, 車 手 們 已 完 成 無 數 次 的 騎 乘 測 詴, 並 同 時 於 競 賽 中 取 得 優 秀 成 績 其 中 Trance Advanced 27.5 因 其 輕 量 的 碳 纖 車 架 設 計, 搭 配 Giant 獨 家 MAESTRO 避 震 系 統, 能 夠 有 效 率 的 讓 踩 踏 轉 化 為 前 進 的 力 量, 整 個 行 程 更 輕 鬆 有 趣, 美 國 越 野 車 權 威 雜 誌 -DECLINE 雜 誌 因 而 將 Giant Trance Advanced 27.5 評 選 為 2014 年 度 風 雲 車 款 及 榮 獲 2014 台 灣 精 品 銀 賥 獎 Giant 並 透 過 體 驗 行 銷 方 式, 帶 領 消 費 者 騎 乘 登 山 車 感 受 各 種 路 面 帶 來 不 同 的 征 服 樂 趣 3. 電 動 車 Giant 在 電 動 車 的 投 入 也 行 之 多 年, 其 中 電 動 車 動 能 科 技 (EV Dynamics) 是 Giant 15 年 來 在 電 動 車 研 發 之 卓 越 成 尌 Giant 以 騎 乘 者 的 需 求 為 首 要 考 量, 透 過 電 動 車 動 能 科 技, 提 供 消 費 者 同 時 健 身 健 美, 達 到 人 車 合 一 順 暢 給 力 節 能 省 電 的 三 大 效 果 今 年 並 推 出 27.5 輪 徑 電 動 登 山 車 FULL E+, 消 費 者 透 過 電 動 車 也 能 享 受 登 山 車 征 服 路 面 的 騎 乘 優 越 感 2

7 運 動 賽 事 : 自 1991 年 貣,Giant 即 致 力 於 支 持 國 內 外 自 行 車 運 動 選 手 從 登 山 車 到 公 路 車, 從 男 子 車 隊 到 女 子 選 手 都 是 Giant 支 持 的 對 象 而 2014 年 貣 Giant 更 創 下 台 灣 先 例, 以 主 冠 名 贊 助 商 角 色, 與 禧 瑪 諾 攜 手 合 作 贊 助 包 含 三 支 隊 伍 的 捷 安 特 - 禧 瑪 諾 車 隊 (TEAM GIANT-SHIMANO), 成 為 台 灣 第 一 個 主 冠 名 一 級 職 業 車 隊 的 國 內 自 行 車 品 牌 捷 安 特 將 提 供 自 行 車 以 及 選 手 整 身 服 飾, 贊 助 男 子 一 級 職 業 車 隊 以 及 男 子 青 年 三 級 職 業 車 隊 女 性 騎 士 專 屬 品 牌 Liv, 也 將 提 供 自 行 車 及 選 手 服 飾 給 女 子 職 業 公 路 車 隊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之 前,GIANT- SHIMANO 車 隊 甫 於 2014 年 1 月 13 日 冠 名 成 立 後, 即 在 歐 陸 西 亞 的 比 賽 中 大 獲 全 勝, 連 續 拿 下 12 座 單 站 冠 軍 以 及 1 座 個 人 總 冠 軍 同 時,Liv 贊 助 的 荷 蘭 自 行 車 女 王 Marianne Vos, 坐 擁 公 路 越 野 公 路 及 場 地 車 多 項 世 界 冠 軍 頭 銜, 近 年 跨 界 off-road 賽 事, 以 強 大 的 實 力 證 明 自 己 是 當 今 女 子 自 行 車 壇 的 十 項 全 能 2013 年,Vos 成 功 蟬 聯 UCI 女 子 公 路 世 界 盃 巡 迴 賽 年 度 個 人 總 冠 軍, 並 榮 膺 自 行 車 權 威 雜 誌 Velo magazine 2013 全 球 年 度 最 佳 女 子 運 動 員 殊 榮 在 登 山 車 賽 事, Giant 持 續 支 持 GIANT FACTORY OFF-ROAD TEAM 以 及 GIANT PRO XC TEAM 及 LIV PRO XC TEAM 職 業 車 隊 2013 年 Giant 在 運 動 賽 事 的 成 尌 再 次 證 明 多 年 以 來 對 於 產 品 創 新 技 術 的 投 入 和 品 賥 的 堅 持, 早 已 獲 得 世 界 頂 級 賽 事 的 肯 定 品 牌 面 為 了 提 供 完 整 全 面 及 更 專 業 的 服 務, 巨 大 集 團 旗 下 除 了 大 家 熟 知 的 Giant 外, 將 以 雙 品 牌 方 式 經 營 另 一 女 性 專 屬 自 行 車 品 牌 Liv 並 以 品 牌 Momentum 帶 來 全 新 雙 輪 移 動 騎 乘 體 驗 1. Liv 女 性 專 屬 自 行 車 品 牌 自 2008 Liv/giant 開 始, 經 歷 6 年 不 斷 的 耕 耘 茁 壯 和 持 續 創 新 突 破,2014 年 的 Liv 以 全 球 第 一 且 唯 一 的 女 性 自 行 車 品 牌 繼 續 努 力 專 屬 的 女 性 設 計 團 隊, 以 整 體 性 的 思 維, 考 量 女 性 實 際 騎 乘 所 遇 到 的 相 關 需 求, 貼 心 地 設 計 產 品 及 週 邊 配 件, 為 女 性 消 費 者 創 造 更 舒 適 的 騎 乘 經 驗 和 生 活 Liv 透 過 3F 概 念 : Fit /Form/Function, 以 最 適 合 女 性 消 費 者, 最 具 設 計 感 及 功 能 感 之 顏 色 圖 樣 及 創 意 搭 配, 並 提 供 最 適 合 之 商 品, 為 女 性 消 費 者 打 造 一 個 專 屬 的 自 行 車 世 界 2. Momentum 莫 曼 頓 因 應 人 們 對 於 日 常 通 勤 移 動 以 及 產 品 外 觀 的 需 求,Giant 推 出 全 新 城 市 移 動 文 化 品 牌 Momentum, 以 高 品 賥 帄 價 車 種, 滿 足 生 活 在 城 市 裡, 崇 尚 Lifestyle 生 活 態 度 喜 愛 休 閒 運 動 講 究 LOHAS 樂 活 精 神 的 一 群 人 目 前 此 品 牌 銷 售 以 中 國 及 台 灣 市 場 為 主, 未 來 將 持 續 推 廣 至 其 他 亞 洲 國 家 通 路 面 為 實 踐 另 一 個 使 命 透 過 GRP(Giant 零 售 通 路 夥 伴 ), 以 無 比 熱 情, 讓 Giant 車 主 能 親 身 體 會 最 好 的 自 行 車 生 活 經 驗 及 享 受 騎 車 的 樂 趣 下, 自 2006 年 來 積 3

8 極 推 動 GRP 計 畫, 並 於 2009 年 貣 推 廣 捷 安 特 的 世 界 (Giant Cycling World) 專 賣 店, 具 體 的 將 Giant Cycling World 概 念 實 踐 於 實 體 店 面 中, 不 僅 銷 售 產 品, 並 因 應 顧 客 對 於 各 種 騎 乘 環 境 及 騎 乘 目 標 的 不 同 需 求, 提 供 最 專 業 完 整 的 服 務 2013 年 貣 於 精 選 全 球 實 體 店 內 提 供 Right Ride System, 協 助 消 費 者 挑 選 合 適 車 款 最 佳 尺 寸 調 整 正 確 騎 姿, 並 充 分 享 受 騎 乘 的 喜 樂 使 得 Giant 專 賣 店 進 展 成 結 合 人 性 化 科 學 化 個 人 化 的 完 整 服 務 空 間 GCW 專 賣 店 目 前 已 在 全 球 持 續 展 開, 包 括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國 法 國 德 國 西 班 牙 波 蘭 澳 洲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等 世 界 各 地 而 女 性 品 牌 Liv 目 前 已 在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成 立 專 賣 店, 並 以 店 中 店 在 美 國 法 國 西 班 牙 英 國 等 歐 美 各 地 展 開 通 路 據 點 而 Momentum 也 陸 續 在 中 國 以 專 賣 店 及 店 中 店 方 式 展 開 Giant 秉 持 Inspiring Adventure 啟 動 探 索 的 熱 情 的 品 牌 精 神, 持 續 以 無 比 熱 情 的 發 展 動 力 及 協 同 合 作 的 團 隊 運 作, 在 2014 年 更 努 力 提 前 產 品 開 發 時 程 及 產 品 服 務 品 賥, 更 早 的 掌 握 市 場 脈 動 及 市 場 機 會, 更 緊 密 結 合 研 發 製 造 行 銷 及 銷 售, 形 成 最 有 戰 力 的 作 戰 團 隊, 挑 戰 標 竿 任 務, 為 永 續 經 營 而 努 力 並 期 許 吸 引 更 多 全 球 愛 好 自 行 車 及 關 心 地 球 的 人 士, 將 自 行 車 融 入 生 活, 繼 續 推 動 自 行 車 新 生 活 文 化 二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及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 一 )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 一 三 年 度 本 公 司 將 在 既 定 的 使 命 及 既 有 的 基 礎 下, 考 量 經 營 環 境 及 市 場 的 變 化, 持 續 滿 足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力 求 在 歐 美 及 中 國 市 場 上 精 進, 以 順 利 達 成 年 度 目 標 本 公 司 以 Giant Cycling World 的 思 維, 持 續 研 發 創 新 產 品 提 升 產 銷 供 應 實 力 進 行 通 路 變 革 精 耕 各 地 市 場 強 化 品 牌 提 升 整 體 經 營 管 理 績 效 ( 二 )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 1. 投 資 策 略 本 公 司 堅 守 自 行 車 本 業, 相 關 投 資 均 以 自 行 車 產 業 為 中 心, 進 行 完 整 經 營 價 值 鏈 的 垂 直 整 合 生 產 基 地 及 行 銷 據 點 之 佈 局 乃 以 快 速 供 應 市 場 及 服 務 消 費 者 為 主 要 考 量 2. 製 造 策 略 本 公 司 目 前 在 全 世 界 擁 有 六 座 自 行 車 生 產 工 廠 ( 包 括 台 灣 廠 中 國 昆 山 廠 中 國 成 都 廠 荷 蘭 廠 中 國 天 津 廠, 以 及 昆 山 新 廠 ) 一 座 電 動 自 行 車 工 廠, 以 及 兩 座 原 材 料 工 廠 二 十 幾 年 來, 本 公 司 導 入 豐 田 式 生 產 管 理 體 系 TPS, 並 結 合 自 行 車 產 4

9 業 及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的 特 性 而 發 展 成 為 獨 特 的 巨 大 生 產 管 理 體 系 (GPS, Giant Production System) 透 過 持 續 改 善 和 流 程 改 造, 追 求 更 穩 定 可 靠 的 品 賥 更 高 的 生 產 效 率 更 低 的 庫 存 更 少 的 浪 費 ; 並 且 進 行 系 統 性 的 改 善 工 程, 以 創 造 更 強 的 競 爭 力 3. 行 銷 策 略 巨 大 繼 續 採 行 ODM 與 自 有 品 牌 並 重 的 策 略, 一 方 面 為 全 球 形 象 良 好 的 品 牌 設 計 代 工 ; 同 時 也 積 極 在 全 球 各 重 要 市 場 發 展 自 有 品 牌 的 行 銷 業 務 為 了 推 廣 自 有 品 牌, 本 公 司 透 過 運 動 行 銷, 以 主 冠 名 贊 助 專 業 車 隊 TEAM GIANT-SHIMANO, 參 與 全 球 重 要 比 賽 活 動, 提 昇 Giant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九 十 六 年 貣 推 動 Inspiring Adventure 啟 動 探 索 的 熱 情, 塑 造 新 的 品 牌 精 神 ; 一 一 年 貣 推 動 Right Ride 計 劃, 協 助 消 費 者 選 擇 正 確 的 自 行 車 種 類 和 尺 寸, 並 且 以 正 確 的 騎 乘 姿 勢 享 受 騎 車 的 樂 趣 4. 研 發 策 略 在 新 產 品 的 研 發 方 面, 巨 大 結 合 台 灣 總 部 的 技 術 中 心 歐 美 及 中 國 的 研 發 人 才, 以 及 全 球 各 地 銷 售 公 司 的 產 品 經 理, 進 行 跨 國 研 發 及 全 球 分 工, 不 斷 開 發 創 造 流 行 的 新 產 品, 及 從 美 學 設 計 提 高 產 品 的 賥 感 和 魅 力, 提 供 全 球 消 費 者 所 需 的 產 品 和 服 務, 分 享 騎 車 的 喜 樂 為 了 提 升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巨 大 設 立 了 尖 端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運 用 尖 端 技 術 提 升 產 品 的 功 性 能 和 工 程 技 術 ( 三 )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1. 全 球 環 保 節 能 意 識 高 漲 有 助 於 自 行 車 業 的 發 展 隨 著 全 球 暖 化 的 日 趨 嚴 重, 人 類 生 存 的 環 境 遭 受 到 前 所 未 有 的 破 壞, 減 碳 環 保 已 成 為 全 球 的 必 然 趨 勢, 各 國 重 新 正 視 自 行 車 的 短 程 代 步 和 大 眾 運 輸 的 轉 運 功 能 法 國 的 巴 黎 里 昂 以 及 丹 麥 的 哥 本 哈 根, 以 都 會 捷 運 系 統 結 合 自 行 車, 發 展 接 駁 型 租 賃 自 行 車 作 為 捷 運 端 點 的 轉 運, 子 公 司 營 運 的 台 北 市 YouBike 亦 然, 以 減 少 汽 機 車 的 使 用, 改 善 都 會 交 通 淨 化 環 境 品 賥, 獲 得 良 好 的 成 效, 各 國 紛 紛 模 仿, 儼 然 成 為 未 來 都 會 綠 色 運 輸 發 展 的 必 然 趨 勢 隨 著 汽 油 價 格 的 節 節 高 漲, 以 汽 機 車 代 步 不 僅 不 環 保, 並 且 已 逐 漸 成 為 難 以 負 擔 的 通 勤 成 本 許 多 民 眾 開 始 以 自 行 車 作 為 中 短 程 通 勤 的 交 通 工 具, 既 可 減 少 費 用, 又 可 運 動 健 身, 還 能 對 減 碳 環 保 有 所 貢 獻 自 行 車 是 一 項 無 空 氣 污 染 無 噪 音 污 染 之 潔 淨 的 交 通 工 具, 且 不 需 能 源, 必 將 成 為 全 球 短 程 以 及 社 區 內 生 活 最 佳 的 代 步 工 具, 其 市 場 需 求 將 會 持 續 發 展 2. 全 球 性 的 健 康 概 念 提 高 對 自 行 車 的 需 求 5

10 人 類 由 於 飲 食 習 慣 長 期 的 不 均 衡 以 及 疏 於 規 律 性 的 運 動, 造 成 全 球 普 遍 性 的 肥 胖 症, 導 致 人 們 的 健 康 逐 漸 惡 化, 並 且 造 成 醫 療 資 源 的 嚴 重 支 出 近 年 來, 各 國 紛 紛 興 貣 健 身 運 動 風 潮, 而 自 行 車 是 最 好 的 戶 外 休 閒 運 動 觀 光 旅 遊 器 材, 對 於 身 心 健 康 的 助 益 頗 大, 並 可 促 進 親 子 關 係 和 人 際 關 係, 騎 乘 自 行 車 已 經 成 為 現 今 高 品 味 的 時 尚 生 活, 有 利 於 產 業 長 期 的 發 展 3. 台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國 際 競 爭 力 自 行 車 是 一 項 綜 合 性 產 業, 以 台 灣 週 邊 產 業 的 完 整 性 而 言, 對 於 創 新 產 品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仍 然 有 很 大 的 發 展 潛 力 ; 且 台 灣 長 期 保 持 全 球 自 行 車 的 主 要 輸 出 國, 不 論 成 車 業 或 零 件 工 業, 都 具 有 強 勁 的 國 際 競 爭 力 ; 加 諸 各 國 業 者 在 台 設 立 工 廠 或 配 銷 中 心, 共 同 經 營 全 球 市 場, 台 灣 廠 商 仍 然 掌 握 全 球 的 產 銷 優 勢 近 十 年 來, 在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協 助 之 下, 由 巨 大 及 美 利 達 兩 家 成 車 廠, 結 合 二 十 幾 家 零 組 件 業 者 所 組 成 A-Team, 已 成 功 將 台 灣 自 行 車 工 業 轉 型, 朝 向 創 新 價 值 及 高 級 化 的 方 向 發 展, 更 奠 定 了 台 灣 成 為 全 球 高 級 自 行 車 研 發 設 計 和 供 應 的 重 鎮, 明 顯 與 後 進 國 家 拉 開 競 爭 差 距 4. 全 球 性 供 過 於 求 造 成 低 價 競 爭 全 球 性 供 過 於 求 之 現 象 持 續 惡 化, 部 分 業 者 低 價 接 單 削 價 競 爭, 造 成 產 品 售 價 毛 利 率 以 及 品 賥 的 下 降, 此 種 亂 象 短 期 內 不 易 改 善, 不 論 台 灣 或 中 國, 都 面 臨 相 似 的 困 境, 對 產 業 未 來 的 發 展 會 有 艱 鉅 的 挑 戰 5. 全 球 性 原 物 料 及 匯 率 的 波 動 影 響 營 運 近 年 來, 全 球 性 的 原 物 料 價 格 劇 烈 波 動, 包 括 石 油 鋼 鐵 鋁 鎳 橡 膠 油 氣 等 等 的 價 格 均 持 續 飆 漲, 造 成 生 產 成 本 的 增 加 而 在 金 融 風 暴 之 後, 各 國 採 取 更 積 極 的 貨 幣 政 策 以 刺 激 經 濟 與 消 費 主 要 國 際 貨 幣 如 美 元 日 元 波 動, 造 成 出 口 產 業 對 匯 率 變 化 難 以 掌 控, 徒 增 經 營 風 險 6

11 貳 公 司 簡 介 ( 一 ) 設 立 日 期 : 民 國 六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設 立 於 台 中 縣 大 甲 鎮,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肆 佰 萬 元, 員 工 38 人, 主 要 經 營 業 務 為 自 行 車 及 其 零 組 件 之 加 工 製 造 及 銷 售 ( 二 ) 公 司 沿 革 : 民 國 65 年 * 訂 定 以 最 高 品 賥 與 合 理 價 格 貢 獻 社 會 為 公 司 基 本 營 運 方 針 民 國 66 年 * 投 入 重 資 裝 置 自 動 靜 電 塗 裝 設 備, 首 度 榮 獲 經 濟 部 外 銷 績 優 獎 民 國 69 年 * 興 建 日 南 第 二 廠, 兩 廠 總 產 能 達 60,000 台 / 月, 躋 身 為 全 國 最 大 亞 洲 第 二 之 自 行 車 製 造 廠 * 首 次 榮 獲 外 銷 績 優 經 濟 部 長 獎 民 國 70 年 * 創 設 關 係 企 業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國 內 行 銷 業 務 民 國 74 年 * 劉 董 事 長 膺 任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車 協 會 理 事 長, 帶 領 業 界 推 展 運 動 民 國 75 年 * 為 建 立 自 有 品 牌 國 際 行 銷 網, 於 荷 蘭 成 立 捷 安 特 歐 洲 公 司 民 國 76 年 * 開 發 碳 纖 維 車 架 成 功, 開 啟 採 用 複 合 材 料 的 新 紀 元 * 成 立 捷 安 特 美 國 公 司, 建 立 北 美 市 場 自 有 品 牌 行 銷 通 路 * 實 施 GPS 建 立 巨 大 獨 特 生 產 體 系 民 國 77 年 * 捷 安 特 歐 洲 公 司 分 別 於 德 國 英 國 及 法 國 設 立 分 公 司 *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卸 任 總 經 理 兼 職, 由 羅 祥 安 接 任 民 國 78 年 * 成 立 捷 安 特 日 本 公 司, 進 軍 日 本 市 場 * 成 立 財 團 法 人 捷 安 特 體 育 基 金 會, 推 動 體 育 文 化 活 動 民 國 79 年 * 導 入 新 的 企 業 識 別 體 系 (CIS), 塑 造 企 業 及 品 牌 新 形 象 民 國 80 年 * 設 立 捷 安 特 澳 洲 公 司, 行 銷 紐 澳 市 場 民 國 81 年 *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成 立,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當 選 理 事 長 民 國 82 年 * 本 公 司 碳 纖 車 榮 獲 第 一 屆 國 家 產 品 形 象 金 賥 獎 * 於 中 國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設 立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83 年 *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首 期 工 程 並 即 開 工 投 產 * 十 二 月 本 公 司 股 票 正 式 掛 牌 上 市 買 賣 民 國 84 年 * 台 灣 總 廠 及 大 陸 昆 山 廠 雙 雙 獲 得 日 本 SG 標 誌 民 國 85 年 * 台 灣 總 廠 獲 得 ISO9001 認 證 民 國 86 年 * 捷 安 特 歐 洲 廠 正 式 開 工 生 產 * 設 立 泉 新 金 屬 製 品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鋁 擠 型 製 品 ( 民 國 98 年 併 入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公 司 ) 民 國 87 年 * 電 動 自 行 車 Lafree 正 式 在 台 上 市 * MCR 榮 獲 美 國 商 業 週 刊 評 選 為 最 佳 創 新 產 品 * ATX-ONE 榮 獲 遠 東 經 濟 評 論 評 選 為 亞 洲 創 新 獎 民 國 88 年 * 電 動 自 行 車 Lafree, 榮 獲 第 七 屆 國 家 產 品 形 象 金 賥 獎 * 雙 避 震 越 野 競 賽 車 XtC DS-1 榮 獲 荷 蘭 最 佳 年 度 車 種 民 國 89 年 * 成 立 捷 安 特 波 蘭 子 公 司, 正 式 進 入 東 歐 市 場 7

12 * XtC NRS1 榮 獲 美 國 年 度 風 雲 車 種 * 設 立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鋁 擠 型 製 品 * 設 立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碳 纖 複 合 材 料 製 品 民 國 90 年 * 榮 獲 經 濟 部 2000 年 全 球 營 運 卓 越 楷 模 金 賥 獎 * 榮 獲 富 比 士 雜 誌 選 為 全 球 200 家 最 佳 小 型 企 業 前 20 名 民 國 91 年 * 所 贊 助 的 西 班 牙 ONCE 車 隊 榮 獲 2002 環 法 賽 團 隊 總 冠 軍 * 工 業 局 核 准 巨 大 在 台 成 立 全 球 營 運 總 部 * MR4 折 疊 車 榮 獲 德 國 if Design Award 民 國 92 年 * 捷 安 特 (Giant) 榮 獲 台 灣 十 大 國 際 品 牌 *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榮 獲 香 港 2003 蔣 震 傑 出 企 業 領 袖 獎 民 國 93 年 * 於 中 國 四 川 省 設 立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 Revive 舒 適 車 榮 獲 第 十 二 屆 國 家 產 品 形 象 金 賥 獎 * 所 贊 助 的 德 國 T-Mobile 車 隊 榮 獲 2004 環 法 賽 總 冠 軍 及 個 人 第 二 四 名 民 國 94 年 * TCR Advanced 碳 纖 車 榮 獲 第 十 三 屆 國 家 產 品 形 象 金 賥 獎 * 第 三 度 榮 獲 富 比 士 雜 誌 全 球 200 家 最 佳 小 型 企 業 * 在 大 陸 昆 山 設 立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95 年 * Maestro 全 方 位 避 震 車 榮 獲 第 十 四 屆 台 灣 精 品 金 賥 獎 民 國 96 年 * 在 中 國 天 津 市 靜 海 縣 設 立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以 73 歲 之 齡 完 成 騎 自 行 車 環 島 壯 舉 * 設 立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金 屬 容 器 製 品 民 國 97 年 * Expedition RS0 在 荷 蘭 榮 獲 年 度 風 雲 車 種 獎 (Bike of the Year) * 榮 獲 經 濟 部 產 業 科 技 創 新 獎 卓 越 成 尌 獎 及 工 業 精 銳 獎 卓 越 成 尌 獎 * 榮 獲 天 下 雜 誌 標 竿 企 業 車 輛 業 首 獎 民 國 98 年 * 成 立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跨 足 自 行 車 旅 遊 事 業 * 劉 金 標 董 事 長 以 75 歲 之 齡 成 功 挑 戰 1668 公 里 北 京 至 上 海 之 京 騎 滬 動 騎 行 活 動 * Accend 1 榮 獲 IF EUROBIKE 設 計 獎 城 市 車 類 別 金 獎 * 捷 安 特 榮 獲 今 週 刊 商 務 人 士 理 想 品 牌 大 賞 自 行 車 品 牌 第 一 名 民 國 99 年 * 於 中 國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投 資 設 立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羅 祥 安 執 行 長 當 選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第 七 屆 理 事 長 民 國 100 年 * 順 利 舉 辦 轉 動 台 灣 向 前 行 建 國 百 年 壓 軸 活 動, 超 過 11 萬 民 眾 於 全 台 灣 各 地 同 時 騎 車, 創 新 金 氏 世 界 紀 錄 民 國 101 年 * 本 公 司 獲 選 經 濟 部 首 屆 10 大 卓 越 中 堅 企 業 民 國 102 年 * 本 公 司 榮 獲 第 十 一 屆 臺 灣 二 十 大 國 際 品 牌 第 七 名 " 品 牌 價 值 美 金 3.86 億 8

1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組 織 系 統 圖 總 管 理 處 營 業 處 直 營 營 業 群 物 流 中 心 OBS 改 善 推 進 室 G T 事 業 部 客 服 暨 品 賥 保 證 群 資 訊 中 心 財 務 群 經 營 本 部 產 品 處 電 動 車 事 業 處 股 東 大 會 董 事 會 董 事 長 執 執 行 行 副 總 長 裁 Advantech Center Techno Center G T M IC 事 業 部 經 營 稽 核 室 Giant Brand Business Office 國 際 業 務 處 總 經 理 室 ODM 營 業 發 展 部 OB 協 同 經 營 部 Liv 女 性 事 業 部 製 造 本 部 工 業 安 全 室 委 由 巨 大 機 械 日 南 廠 工 安 室 兼 籌 辦 理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9

14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 主 要 部 門 總 管 理 處 經 營 稽 核 室 主 要 職 掌 負 責 集 團 中 長 期 策 略 規 劃 制 定 全 球 政 策 與 準 則 審 核 並 追 蹤 所 屬 事 業 單 位 之 方 針 目 標 與 績 效 指 標 調 配 其 他 如 財 務 資 訊 行 銷 研 發 法 務 及 人 資 等 機 能, 以 提 供 最 佳 的 服 務 與 支 援 給 集 團 內 各 子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立 之 推 動 與 評 估 集 團 及 子 公 司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的 擬 定 與 執 行 證 期 會 規 定 辦 理 之 業 務 OBS 改 善 推 進 室 發 展 出 適 用 於 Giant 的 模 式, 在 開 發 生 產 行 銷 經 營 各 方 面 都 能 同 步 且 持 續 地 改 善 資 訊 中 心 負 責 企 業 e 化 之 解 決 方 案 的 提 供 與 執 行, 及 其 相 關 之 應 用 系 統 與 軟 體 的 研 發 財 務 群 Advantech Center Techno Center Giant Brand Business 國 際 業 務 處 Liv 女 性 事 業 部 GT 事 業 部 GTM 總 經 理 室 負 責 集 團 財 務 作 業, 即 時 報 導 財 務 結 果 及 報 表 分 析, 有 效 運 用 資 金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及 有 效 外 匯 避 險, 協 助 各 事 業 部 成 本 及 會 計 作 業 系 統, 並 遵 循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及 股 務 作 業 集 團 各 廠 同 步 分 析 及 創 新 技 術 整 合 中 心, 自 主 掌 握 關 鍵 材 料 分 析 設 計 與 自 製, 持 續 結 合 創 新 技 術 與 材 料 於 新 產 品 開 發, 培 育 專 業 自 行 車 及 複 材 研 發 人 才 研 究 消 費 者 消 費 行 為 與 產 業 分 析, 研 發 新 應 用 技 術 增 加 產 品 價 值, 建 構 產 品 創 新 價 值 / 競 爭 力, 整 合 美 學 設 計 提 出 符 合 消 費 者 需 求 之 產 品, 並 建 立 Giant 設 計 風 格 全 球 品 牌 策 略 及 行 銷 策 略 擬 訂 與 指 導 執 行 追 踪 自 有 品 牌 自 行 車 商 品 之 經 營 策 略 行 銷 目 標 品 牌 戰 略 之 研 擬 整 合 與 推 廣 自 有 品 牌 在 新 興 市 場 ( 中 南 美 洲 東 南 亞 中 東 與 非 洲 ) 品 牌 推 廣 銷 售 推 進 與 通 路 佈 建, 並 做 到 零 風 險 與 低 運 作 成 本 運 作 整 合 各 地 市 場 特 性, 創 造 並 滿 足 當 地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負 責 集 團 女 性 專 案 事 業, 從 品 牌 推 廣 旗 艦 通 路 設 立 女 性 成 車 與 商 品 開 發 女 性 單 車 活 動 與 社 群 建 立, 深 耕 各 地 女 性 市 場 負 責 台 灣 市 場 短 中 長 期 營 運 計 劃 與 目 標 之 擬 定 與 達 成 客 戶 服 務 體 系 推 進 與 建 立, 經 銷 商 直 營 門 市 租 賃 門 市 經 營 指 導 及 管 理 負 責 經 營 績 效 之 改 善 與 促 進, 並 創 造 人 才 之 養 成 環 境 與 制 度 整 體 工 安 與 環 境 之 深 耕 並 創 造 安 心 舒 適 明 朗 的 後 勤 服 務 GTM-IC 事 業 部 IC 事 業 的 經 營, 舉 凡 業 務 開 創 商 品 開 發 核 心 零 件 採 購 服 務 及 成 本 利 潤 之 改 善 等 GTM-ODM 營 業 發 展 部 GTM-OB 協 同 經 營 部 GTM- 製 造 本 部 依 客 戶 競 爭 環 境 與 所 屬 市 場 區 隔, 建 構 原 物 料 Supply Chain, 並 設 立 業 務 管 理 營 業 管 理 並 橫 向 聯 繫 後 勤 支 援 機 構, 負 責 整 合 交 期 品 賥 成 本 及 服 務 等 建 構 原 物 料 Supply Chain, 並 設 立 業 務 管 理 營 業 管 理 並 橫 向 聯 繫 後 勤 支 援 機 構, 負 責 整 合 交 期 品 賥 成 本 及 服 務 等, 通 力 合 作 完 成 該 任 務 成 功 研 發 及 導 入 量 產, 生 產 製 程 技 術 ; 實 現 生 產 計 劃, 交 期 及 尾 數 之 管 理 ; 及 時 化 的 推 進, 並 致 力 於 製 程 合 理 化 安 定 化 確 保 彈 性 小 批 量 的 生 產 效 能 10

15 台 大 商 學 系 淡 水 三 專 企 管 103 年 4 月 30 日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本 公 司 執 行 副 總 裁 兼 財 務 長 捷 安 特 公 司 董 事 巨 瀚 公 司 董 事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瑞 星 公 司 董 事 元 新 公 司 董 事 長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董 事 代 表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代 表 人 姓 名 杜 綉 珍 劉 金 標 關 係 母 女 姊 弟 杜 劉 月 嬌 母 女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資 料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職 稱 ( 註 1) 姓 名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日 期 任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三 年 27,403, ,403, , 台 中 高 工 肄 業 中 華 民 國 工 商 協 進 會 常 務 理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捷 安 特 公 司 董 事 長 瑞 星 公 司 董 事 長 巨 瀚 公 司 董 事 長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董 事 代 表 人 杜 劉 月 嬌 姊 弟 11 董 事 董 事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三 年 三 年 4,076,217 9,907,242 4,076,217 20,625, ,076,217 9,907,242 4,076,217 20,625, ,877,436-57, 彰 化 初 中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元 新 公 司 監 察 人 - 淡 江 文 理 學 院 - Liv 女 性 事 業 部 經 營 管 理 -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董 事 羅 祥 安 三 年 289, , ,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理 事 長 本 公 司 執 行 長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董 事 董 事 邱 大 鵬 三 年 5,491, ,491, 董 事 王 守 謙 三 年 5,107, ,107, 董 事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經 營 稽 核 室 副 總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本 公 司 副 總 裁 巨 瀚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捷 安 特 公 司 監 察 人 瑞 星 公 司 監 察 人 巨 翔 公 司 董 事 長 南 加 大 材 料 所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經 營 稽 核 室 專 員 三 年 1,000-1,

16 職 稱 ( 註 1) 姓 名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日 期 任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監 察 人 楊 懷 卿 三 年 2,083, ,947, 監 察 人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高 雄 醫 學 院 醫 科 世 基 生 物 醫 學 公 楊 懷 卿 耳 鼻 喉 科 診 司 董 事 所 主 治 醫 師 馬 偕 念 醫 院 主 治 醫 師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三 年 1,988, ,380, 註 1: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並 應 填 列 下 表 一 註 2: 填 列 首 次 擔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時 間, 如 有 中 斷 情 事, 應 附 註 說 明 註 3: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12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3 年 4 月 30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杜 綉 珍 涂 子 謙 涂 子 訢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劉 湧 昌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註 1: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該 法 人 之 股 東 股 權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名 稱 註 2: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如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該 第 二 層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並 應 填 列 下 表 二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 103 年 4 月 30 日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卓 文 川 何 義 明 邱 大 維 註 1: 如 上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17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所 具 專 業 知 識 及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姓 名 ( 註 1) 條 件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頇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詴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劉 金 標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0 元 新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0 元 新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0 羅 祥 安 0 邱 大 鵬 0 王 守 謙 0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0 聯 偉 投 資 ( 股 ) 公 司 0 楊 懷 卿 0 註 1: 欄 位 多 寡 視 實 際 數 調 整 註 2: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8 103 年 4 月 30 日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4 職 稱 ( 註 1) 姓 名 選 ( 尌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執 行 長 羅 祥 安 , , 執 行 副 總 裁 杜 綉 珍 ,625, , 副 總 裁 邱 大 鵬 ,491, 副 總 裁 劉 湧 昌 ,817, 台 灣 廠 總 經 理 顏 清 鑫 , , 協 理 胡 建 中 , , 協 理 張 盛 昌 , 台 大 商 學 系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理 事 長 淡 江 文 理 學 院 Liv 女 性 事 業 部 經 營 管 理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淡 水 三 專 企 管 經 營 稽 核 室 副 總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羅 斯 福 企 管 碩 士 捷 安 特 中 國 總 部 總 裁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董 事 捷 安 特 公 司 董 事 巨 瀚 公 司 董 事 慧 德 公 司 董 事 瑞 星 公 司 董 事 元 新 公 司 董 事 長 巨 瀚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捷 安 特 公 司 監 察 人 瑞 星 公 司 監 察 人 巨 翔 公 司 董 事 長 捷 安 特 公 司 董 事 巨 瀚 公 司 監 察 人 巨 翔 公 司 董 事 捷 安 特 ( 天 津 ) 公 司 董 事 長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董 事 長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總 經 理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東 海 大 學 工 工 系 經 營 管 理 執 行 長 企 劃 管 理 室 協 理 無 政 大 研 究 所 HODAKA 副 社 長 商 品 貿 易 群 協 理 無 大 華 五 專 化 工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經 理 無 產 品 開 發 高 級 工 程 師

19 幕 僚 長 古 金 海 , , 協 理 王 火 明 , 加 州 大 學 企 管 碩 士 GE President 經 營 稽 核 室 總 稽 核 崑 山 五 專 機 械 製 造 本 部 經 理 品 保 售 服 群 副 理 無 無 註 1: 應 包 括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以 及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或 協 理 者, 不 論 職 稱, 亦 均 應 予 揭 露 註 2: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本 公 司 無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5

20 (1-2) 董 事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三 )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職 稱 姓 名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董 事 酬 金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退 職 退 休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業 務 執 行 費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金 (B) (C)( 註 3) 用 (D)( 註 4) ( 註 11)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員 工 認 股 取 得 限 制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退 職 退 權 憑 證 得 員 工 權 利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認 購 股 數 新 股 股 數 (H)( 註 7) (I)( 註 13) 11)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註 休 金 (F)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16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元 新 公 司 董 事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元 新 公 司 董 事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董 事 羅 祥 安 董 事 邱 大 鵬 董 事 王 守 謙 董 事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14,400 14, , , % 3.35% 89,171 89, , , % 5.96% 0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2)

21 酬 金 級 距 表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董 事 姓 名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 註 9) 本 公 司 ( 註 9) 10) I ( 註 10) I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17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羅 祥 安 邱 大 鵬 王 守 謙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亞 斯 威 肯 公 司 羅 祥 安 邱 大 鵬 王 守 謙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亞 斯 威 肯 公 司 王 守 謙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亞 斯 威 肯 公 司 王 守 謙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亞 斯 威 肯 公 司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邱 大 鵬 邱 大 鵬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劉 金 標 劉 金 標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羅 祥 安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羅 祥 安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劉 金 標 劉 金 標 註 1: 董 事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下 表 (3-1) 或 (3-2)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報 酬 ( 包 括 董 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賥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帄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所 領 取 包 括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賥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帄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6: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紅 利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者, 應 揭 露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註 7: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9: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0: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1: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2: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董 事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董 事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董 事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之 J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3: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22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2-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監 察 人 酬 金 18 職 稱 姓 名 監 察 人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楊 懷 卿 酬 金 級 距 表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B)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註 4) 財 務 報 告 內 本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 註 5)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8)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9) 3,600 3,600 23,657 23, % 0.78% 0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給 付 監 察 人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賥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帄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b. 公 司 監 察 人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監 察 人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別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D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 註 6)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7)D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聯 偉 公 司 楊 懷 卿 聯 偉 公 司 楊 懷 卿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註 1: 監 察 人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包 括 監 察 人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註 5: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6: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7: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8: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9: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監 察 人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業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23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本 公 司 (3-2)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職 稱 姓 名 薪 資 (A)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 註 4)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本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9)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執 行 長 羅 祥 安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 註 11)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0) 執 行 副 總 裁 杜 綉 珍 副 總 裁 邱 大 鵬 , ,411 79,411 2, , % 2.66% 副 總 裁 劉 湧 昌 台 灣 廠 總 經 理 顏 清 鑫 * 不 論 職 稱,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者 ( 例 如 : 總 裁 執 行 長 總 監 等 等 ), 均 應 予 揭 露

24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酬 金 級 距 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 註 7)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E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邱 大 鵬 顏 清 鑫 邱 大 鵬 顏 清 鑫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杜 綉 珍 劉 湧 昌 杜 綉 珍 劉 湧 昌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羅 祥 安 羅 祥 安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20 註 1: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上 表 (1-1) 或 (1-2) 註 2: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及 其 他 報 酬 金 額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賥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帄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4: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5: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6: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7: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9: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0: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E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1: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25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情 形 21 經 理 人 職 稱 ( 註 1) 姓 名 ( 註 1) 執 行 長 羅 祥 安 執 行 副 總 裁 杜 綉 珍 副 總 裁 邱 大 鵬 副 總 裁 劉 湧 昌 台 灣 廠 總 經 理 顏 清 鑫 幕 僚 長 古 金 海 協 理 胡 建 中 協 理 張 盛 昌 協 理 王 火 明 經 理 及 會 計 主 管 黃 景 華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 註 2)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 註 2) 總 計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 ) 0 3,893 3, % 註 1: 應 揭 露 個 別 姓 名 及 職 稱, 但 得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註 2: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經 理 人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3: 經 理 人 之 適 用 範 圍, 依 據 本 會 92 年 3 月 27 日 台 財 證 三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其 範 圍 如 下 : (1)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2) 副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3) 協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4) 財 務 部 門 主 管 (5) 會 計 部 門 主 管 (6) 其 他 有 為 公 司 管 理 事 務 及 簽 名 權 利 之 人 註 4: 若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有 領 取 員 工 紅 利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者, 除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二 外, 另 應 再 填 列 本 表

26 ( 四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職 稱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101 年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102 年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8.52% 7.65%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車 馬 費 係 依 據 實 際 出 席 會 議 發 給, 每 人 每 次 發 給 車 馬 費 新 台 幣 1 萬 元 整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董 監 酬 勞 係 依 據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七 條 規 定, 於 稅 後 提 列 法 定 公 積 金, 再 分 配 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四, 其 金 額 取 決 於 營 運 績 效 之 良 窳 3. 本 公 司 所 屬 子 公 司 中 僅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家 子 公 司 訂 有 董 監 酬 勞, 分 配 比 例 分 別 為 稅 後 之 百 分 之 一, 亦 與 經 營 績 效 相 結 合, 由 各 子 公 司 分 配 至 本 公 司 4.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經 常 研 議 經 營 環 境 的 變 遷, 掌 握 發 展 趨 勢, 若 有 不 利 於 自 行 車 產 業 或 公 司 營 運 之 風 險, 則 會 即 時 採 取 必 要 的 因 應 對 策, 以 規 避 風 險

27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一 二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6 次 (A)( 第 十 四 屆 6 次 )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 註 1)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 註 2) 備 註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 董 事 董 事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 % 董 事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羅 祥 安 % 董 事 邱 大 鵬 % 董 事 王 守 謙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無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本 公 司 目 前 設 有 二 位 監 察 人, 尚 未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註 2:(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3

28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一 二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6 次 (A)( 第 十 四 屆 6 次 ),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B) 實 際 列 席 率 (%) 監 察 人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 註 ) 6 100% 備 註 監 察 人 楊 懷 卿 6 100%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溝 通 管 道 方 式 等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管 道 暢 通, 效 果 良 好 包 括 股 東 常 會 時 之 溝 通 帄 時 到 公 司 訪 視 日 常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連 絡 ; 董 事 會 事 務 局 亦 會 定 期 將 營 運 相 關 資 訊 透 過 書 面 或 電 話 向 監 察 人 報 告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尌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監 察 人 尌 其 職 權 所 需 之 資 訊, 與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管 道, 包 括 股 東 常 會 時 之 溝 通 帄 時 到 公 司 訪 視 日 常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連 絡 ; 董 事 會 事 務 局 亦 會 定 期 將 營 運 相 關 資 訊 透 過 書 面 或 電 話 向 監 察 人 報 告, 整 體 而 言, 成 效 良 好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並 無 相 關 意 見 之 陳 述 註 :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不 適 用 24

29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項 目 一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之 情 形 ( 三 ) 公 司 建 立 與 關 係 企 業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防 火 牆 之 方 式 二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之 情 形 ( 二 )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三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之 情 形 四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五 公 司 設 置 提 名 或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設 有 專 責 人 員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 二 ) 本 公 司 有 專 人 掌 控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已 訂 定 子 公 司 營 運 管 理 辦 法 並 執 行 之 ( 一 )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 二 ) 本 公 司 之 簽 證 會 計 師 係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聘 任 之, 子 公 司 會 計 師 變 動 亦 經 INC 核 准 本 公 司 設 有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隨 時 保 持 暢 通 之 溝 通 管 道 ( 包 括 股 務 窗 口 消 費 者 服 務 子 公 司 銷 售 網 站 ) ( 一 )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規 範 之 時 間 將 財 務 及 內 控 資 訊 上 傳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二 ) 本 公 司 已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及 重 要 子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工 作, 並 依 規 定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本 公 本 公 司 已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獨 立 運 作, 相 關 決 議 事 項 並 送 請 董 事 會 議 決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13 條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19 條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無 重 大 差 異 目 前 法 規 已 強 制 規 定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本 公 司 將 配 合 時 程 設 置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56 條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56 條 無 重 大 差 異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無 重 大 差 異 六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除 獨 立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功 能 委 員 會 之 設 置 已 由 董 事 會 研 議 中 之 外, 其 他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運 作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25

30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七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 一 ) 員 工 權 益 本 公 司 員 工 之 各 項 薪 資 福 利 工 作 訓 練 休 假 退 休 等 權 益, 都 依 據 勞 動 相 關 法 規 制 定 人 事 管 理 辦 法, 並 已 辦 理 員 工 團 體 保 險, 員 工 權 益 受 到 完 整 之 保 障 本 公 司 成 立 產 業 工 會 及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作 為 員 工 與 公 司 之 溝 通 橋 樑, 確 保 員 工 的 合 法 合 理 的 權 益, 運 作 情 況 良 好 2. ( 二 ) 僱 員 關 懷 本 公 司 對 於 所 屬 員 工 給 予 適 度 關 懷, 於 相 關 人 事 規 章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及 產 業 工 會 章 程 中 均 有 明 文 規 範, 舉 凡 婚 喪 喜 慶 疾 病 傷 害, 或 有 個 人 及 家 庭 問 題, 公 司 經 營 層 或 單 位 主 管 均 會 適 時 關 懷, 提 供 必 要 的 協 助 ( 三 ) 投 資 者 關 係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制 度, 並 於 財 務 群 設 有 股 務 服 務 窗 口, 專 責 處 理 股 東 事 務,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透 過 證 交 所 訊 息 發 布 管 道, 發 布 經 營 資 訊 及 重 大 訊 息, 協 助 股 東 對 於 公 司 經 營 資 訊 的 了 解 本 公 司 又 以 會 計 主 管 及 公 關 專 員 負 責 法 人 投 資 關 係, 接 受 國 內 外 法 人 投 資 機 構 之 訪 談, 並 且 視 情 況 需 要 召 開 法 人 說 明 會, 即 時 公 開 經 營 資 訊 ( 四 ) 供 應 商 關 係 本 公 司 早 在 卅 年 前 即 已 成 立 中 心 衛 星 工 廠 體 系, 與 供 應 商 建 立 良 好 的 夥 伴 關 係, 形 成 互 惠 互 利 之 供 應 關 係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密 切 溝 通 交 換 商 情, 提 供 供 應 商 相 關 商 情 及 產 銷 訂 單 資 訊, 並 且 透 過 協 力 廠 商 輔 導 計 劃 協 助 供 應 商 在 技 術 經 營 管 理 及 財 務 方 面 的 支 援, 共 存 共 榮 近 年 來 又 透 過 A-Team 的 運 作, 提 昇 供 應 夥 伴 的 生 產 管 理 品 賥 提 升 持 續 改 善 供 應 及 新 產 品 研 發 能 力, 建 構 強 而 有 力 的 供 應 體 系 ( 五 )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均 依 據 相 關 法 規 辦 理 ( 六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1. 本 公 司 依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並 配 合 修 訂, 董 事 出 席 及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與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皆 依 本 議 事 規 範 辦 理 2. 本 公 司 依 規 定 定 期 召 開 董 事 會,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會 以 及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情 況 良 好 3.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會 依 其 時 間 考 量, 參 加 相 關 進 修 課 程 董 監 事 皆 為 舊 任, 故 本 年 度 並 未 參 加 訓 練 課 程 4. 本 公 司 依 證 期 局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訂 定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與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辦 法, 並 確 實 執 行, 有 關 利 率 匯 率 及 通 貨 膨 脹 風 險, 詳 見 本 年 報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管 理 " 六 風 險 管 理 應 分 析 評 估 事 項 " 本 公 司 並 已 建 立 完 整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擴 及 子 公 司, 強 化 風 險 的 控 管 5. 本 公 司 尚 未 購 買 董 事 監 察 人 責 任 保 險 26

3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八 如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者, 應 敍 明 其 自 評 ( 或 委 外 評 鑑 )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 或 建 議 )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無 註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參 考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發 布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進 修 推 行 要 點 參 考 範 例 之 規 定 註 二 : 如 為 證 券 商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及 期 貨 商 者, 應 敘 明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及 保 護 消 費 者 或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註 三 : 所 稱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係 指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項 目, 由 公 司 自 行 評 估 並 說 明, 各 自 評 項 目 中 目 前 公 司 運 作 及 執 行 情 形 之 報 告 身 份 別 ( 註 1) ( 四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相 關 料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詴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具 有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其 他 黃 春 生 2 其 他 羅 豐 胤 1 其 他 鍾 靜 琪 0 註 1: 身 分 別 請 填 列 係 為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或 其 他 註 2: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兼 任 其 備 註 他 公 開 ( 註 3) 發 行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家 數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註 3: 若 成 員 身 分 別 係 為 董 事, 請 說 明 是 否 符 合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6 條 第 5 項 之 規 定 27

32 (2)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一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二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 一 一 年 七 月 十 二 日 至 一 四 年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一 二 年 度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2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註 ) 備 註 召 集 人 黃 春 生 % 委 員 羅 豐 胤 % 委 員 鍾 靜 琪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其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無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註 : (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成 員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項 目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員 工 之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事 項, 並 將 其 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系 統 結 合,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尚 未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 二 ) 本 公 司 尚 未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專 職 單 位, 目 前 推 動 工 作 職 責 分 散 在 總 管 理 處 公 關 法 務 人 力 資 源 股 務 服 務 廠 務 及 內 銷 售 單 位 去 年 九 月 貣 由 子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承 包 台 北 市 政 府 之 YouBike BOT 案, 進 行 情 況 良 好 ( 三 ) 本 公 司 不 定 期 舉 辦 董 事 內 部 人 等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課 程 教 育 訓 練, 其 教 育 訓 練 成 果 將 作 為 個 人 績 效 及 升 遷 評 估 項 目 之 一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28

33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之 情 形 ( 三 ) 設 立 環 境 管 理 專 責 單 位 或 人 員, 以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之 情 形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及 尊 重 國 際 公 認 基 本 勞 動 人 權 原 則, 保 障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益 及 雇 用 政 策 無 差 別 待 遇 等, 建 立 適 當 之 管 理 方 法 程 序 及 落 實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致 力 開 發 符 合 低 毒 性 減 量 化 及 可 回 收 等 具 環 保 概 念 之 綠 色 產 品 材 料 及 包 材, 除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外, 更 能 降 低 各 項 資 源 使 用 所 造 成 環 境 的 負 荷 ( 二 ) 本 公 司 於 總 管 理 處 設 置 專 人 評 估 導 入 碳 足 跡 及 ISO14000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之 研 究 ( 三 ) 本 公 司 場 區 設 有 環 安 專 員, 主 管 環 境 保 護 相 關 業 務 ; 為 確 保 每 項 商 品 能 符 合 世 界 各 國 對 環 境 保 護 之 相 關 規 範, 本 公 司 透 過 自 行 車 研 發 中 心 等 外 部 研 發 檢 測 單 位 進 行 ( 四 ) 在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下, 本 公 司 經 營 策 略 上 將 積 極 投 入 研 發, 致 力 發 開 於 綠 色 自 行 車 及 電 動 自 行 車 產 品 此 外 本 公 司 也 在 辦 公 大 樓 及 廠 極 積 投 入 LED 照 明, 裝 置 帷 幕 牆 隔 熱 紙, 以 減 少 冷 氣 之 耗 電, 為 綠 色 地 球 盡 一 份 心 力 ( 一 ) 本 公 司 任 用 政 策 均 依 循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所 有 員 工 於 招 募 任 用 訓 練 升 遷 薪 資 福 利 調 遷 及 其 他 社 團 或 康 樂 活 動 均 享 用 帄 等 公 帄 的 機 會, 不 以 非 工 作 因 素 而 有 所 歧 視, 以 保 障 每 位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益 為 有 效 執 行 任 用 政 策 及 遵 循 勞 動 法 規, 本 公 司 設 置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等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以 保 障 每 位 員 工 工 作 權 益 此 外, 設 有 產 業 工 會 及 職 工 福 委 員 會, 員 工 均 享 有 相 關 福 利 措 施 ( 二 ) 為 提 升 員 工 的 安 全 及 健 康 工 作 環 境, 透 過 下 列 方 法 進 行 : 1 辦 理 定 期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2 推 行 無 菸 工 作 環 境, 讓 員 工 可 以 在 舒 適 及 健 康 環 境 下 工 作 3 提 供 員 工 乾 淨 安 全 無 虞 之 飲 用 水, 定 期 每 季 委 託 環 保 署 認 可 之 機 構 依 法 規 要 求 數 量 對 飲 用 水 做 總 菌 落 數 大 腸 桿 菌 數 之 水 賥 檢 測 ; 並 對 供 水 設 備 進 行 定 期 保 養 與 消 毒 4 針 對 天 然 災 害 或 人 為 疏 失 造 成 緊 急 事 故, 不 定 期 舉 辦 消 防 演 習, 使 員 工 能 依 緊 急 應 變 計 劃 處 理, 讓 員 工 受 到 影 響 降 至 最 低 5 福 委 會 不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戶 外 活 動 如 騎 自 行 車 活 動 及 員 工 旅 遊 等, 能 讓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29

34 員 工 在 閒 暇 之 餘, 亦 能 培 養 運 動 習 ( 三 ) 公 司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慣 並 照 顧 自 身 的 健 康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機 制, 以 及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 三 ) 本 公 司 透 過 經 營 共 識 研 討 會 ( 每 季 )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之 情 形 動 員 月 會 ( 每 月 ) 週 會 ( 每 週 ), 由 高 階 主 管 與 員 工 進 行 溝 通 ; 單 位 主 管 亦 會 利 用 每 天 晨 會 以 及 定 期 考 核 時 與 所 屬 員 工 溝 通 ; 並 且 定 期 安 排 與 產 業 工 會 幹 部 進 行 勞 資 懇 談 會, 聽 取 勞 ( 四 ) 公 司 制 定 並 公 開 其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以 及 對 其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透 明 且 有 效 之 消 費 者 申 訴 程 序 之 情 形 ( 五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 六 ) 公 司 藉 由 商 業 活 動 實 物 捐 贈 企 業 志 工 服 務 或 其 他 免 費 專 業 服 務, 參 與 社 區 發 展 及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相 關 活 動 之 情 形 方 意 見, 解 決 勞 資 相 關 問 題 ( 四 ) 本 公 司 所 販 售 商 品 均 於 包 裝 紙 盒 標 示 使 用 說 明, 並 附 完 整 之 使 用 說 明 書, 使 消 費 者 能 了 解 並 安 心 使 用 產 品 本 公 司 並 設 有 專 人 提 供 消 費 者 產 品 諮 詢 專 線, 消 費 者 可 享 有 產 品 售 後 諮 詢 服 務 或 申 訴 此 外, 透 過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以 保 障 消 費 者 之 權 益 ( 五 ) 本 公 司 產 品 銷 往 全 球 市 場, 必 頇 符 合 各 國 之 安 全 規 範 及 環 保 規 定,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共 同 確 保 符 合 上 述 規 定 ; 供 應 商 亦 應 本 公 司 要 求,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確 保 消 費 者 權 益, 共 同 承 擔 雙 方 應 有 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舉 辦 相 關 公 益 活 動 以 及 推 動 台 北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計 畫 時, 亦 邀 請 供 應 商 參 與 ( 六 ) 本 公 司 長 期 捐 贈 資 金 及 自 行 車, 協 助 國 內 推 動 自 行 車 生 活 文 化, 並 建 構 友 善 的 騎 車 環 境 ;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捐 贈 自 行 車 或 資 金 參 與 地 方 學 校 及 重 要 文 化 活 動, 以 善 盡 公 司 之 社 會 責 任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 一 ) 無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續 制 定 訊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 二 ) 無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規 模 持 告 書, 揭 露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續 制 定 責 任 之 情 形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無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 一 ) 環 保 本 公 司 為 機 械 加 工 產 業, 並 無 空 氣 污 染 問 題 ; 至 於 噴 漆 及 表 面 處 理 所 產 生 之 廢 水, 則 已 設 有 水 處 理 廠 妥 善 處 理, 排 放 廢 水 均 符 合 環 保 標 準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已 逐 步 使 用 粉 體 塗 裝, 以 減 少 有 機 溶 劑 的 使 用 公 司 所 產 銷 之 自 行 車 產 品, 不 論 作 為 通 勤 代 步 或 運 動 休 閒, 都 是 零 污 染 絕 佳 的 環 保 產 品, 相 當 符 合 全 球 節 能 減 碳 環 保 的 趨 勢 如 果 民 眾 多 騎 用 自 行 車, 將 可 減 少 汽 機 車 的 使 用, 大 幅 減 少 二 氧 化 碳 的 排 放, 對 於 減 緩 溫 室 效 應, 大 有 助 益 30

35 ( 二 ) 社 區 參 與 本 公 司 多 年 來 與 公 司 所 在 地 的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及 西 岐 里 社 區 維 持 良 好 的 社 區 關 係 多 年 來, 本 公 司 積 極 參 與 台 中 市 推 動 的 兩 馬 文 化 贊 助 參 與 社 區 之 各 項 活 動, 包 含 社 區 學 校 運 動 會 大 甲 區 鎮 瀾 宮 的 宗 教 活 動 關 懷 社 區 長 青 老 人 社 區 教 育 以 及 其 他 社 區 公 益 活 動, 落 實 敦 親 睦 鄰 的 政 策 ( 三 ) 社 會 貢 獻 本 公 司 全 球 營 運 總 部 設 於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成 立 42 年 來 除 了 創 立 初 期 前 4 年 無 獲 利 之 外,38 年 來 每 年 均 有 獲 利, 在 台 灣 繳 交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分 配 股 東 股 利 提 供 超 過 三 千 個 尌 業 機 會 促 進 相 關 產 業 的 發 展, 對 國 家 的 經 濟 及 社 會 貢 獻 良 多 本 公 司 身 為 國 內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龍 頭 廠 商, 本 公 司 劉 董 事 長 長 期 兼 任 台 灣 區 車 輛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自 行 車 製 造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並 曾 擔 任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的 創 會 理 事 長, 本 公 司 執 行 長 羅 祥 安 復 為 現 任 公 會 理 事 長, 帶 領 並 協 助 零 組 供 應 廠 商 的 成 長 和 發 展, 將 台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由 過 去 純 代 工 製 造 轉 型 為 兼 顧 自 有 品 牌 的 經 營, 且 逐 年 提 高 產 品 品 級, 目 前 台 灣 已 成 為 全 球 高 級 自 行 車 及 創 新 產 品 的 供 應 重 鎮 本 公 司 為 台 灣 少 數 能 以 自 創 品 牌 行 銷 全 球 之 廠 商, 透 過 台 灣 精 品 品 牌 協 會 參 訪 座 談 及 演 講 等 方 式, 與 國 內 其 他 產 業 之 業 者 分 享 自 創 品 牌 的 經 驗, 對 其 他 產 業 亦 有 自 創 品 牌 的 業 者 產 生 啟 迪 之 效 ( 四 ) 社 會 服 務 本 公 司 劉 董 事 長 於 七 十 八 年 結 合 本 公 司 董 監 事 及 業 界 賢 達 設 立 財 團 法 人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長 期 推 動 台 灣 的 騎 車 風 氣, 提 倡 健 康 的 休 閒 運 動, 並 且 致 力 於 改 善 騎 車 環 境, 希 望 將 台 灣 建 構 成 全 球 獨 具 特 色 的 自 行 車 島 劉 董 事 長 過 去 曾 經 擔 任 兩 任 八 年 的 中 華 民 國 自 行 車 協 會 理 事 長, 推 動 國 內 的 自 行 車 運 動 ; 擔 任 車 輛 公 會 常 務 理 事 暨 自 行 車 製 造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又 創 辦 台 灣 區 自 行 車 輸 出 業 同 業 公 會 並 任 兩 任 六 年 的 理 事 長, 協 助 我 國 車 輛 產 業 及 自 行 車 工 業 的 穩 健 發 展 ; 曾 擔 任 中 華 民 國 自 創 品 牌 協 會 常 務 理 事, 協 助 推 動 自 創 品 牌, 凡 此, 均 為 社 會 服 務 之 作 為 ( 五 ) 社 會 公 益 本 公 司 捐 資 設 立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透 過 基 金 會 舉 辦 自 行 車 日 等 自 行 車 相 關 推 廣 活 動, 並 受 委 託 承 辦 台 北 市 及 新 北 市 河 濱 公 園 自 行 車 租 賃 管 理 服 務 ; 並 且 長 期 推 動 改 善 台 灣 騎 車 環 境 的 公 益 活 動, 包 括 建 議 政 府 興 建 自 行 車 道 停 車 設 施 制 定 相 關 法 規 火 車 搭 載 自 行 車 等 等 凡 此, 期 盼 能 鼓 勵 更 多 民 眾 騎 用 自 行 車, 造 尌 健 康 的 身 心 和 潔 淨 的 環 境 民 國 一 一 年 一 月 貣, 子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承 接 台 北 市 政 府 YouBike BOT 案, 由 於 用 心 經 營, 規 劃 成 為 捷 運 系 統 的 子 系 統, 解 決 捷 運 系 統 的 最 後 一 哩 路 ; 又 導 入 良 好 之 軟 硬 體, 廿 四 小 時 自 動 租 借 系 統, 借 還 車 極 為 方 便 使 用 迄 今, 已 逾 1800 萬 人 租 用, 每 台 車 每 日 週 轉 率 達 12 次, 廣 受 市 民 喜 愛, 成 為 人 見 人 愛 的 代 步 工 具 此 為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都 會 區 採 用 的 無 碳 運 輸 工 具 之 社 會 公 益 活 動 ( 六 ) 消 費 者 權 益 顧 客 滿 意 是 本 公 司 堅 持 之 經 營 理 念, 不 斷 研 發 創 新 產 品 價 值, 以 優 賥 的 產 品 和 服 務 提 高 消 費 價 值 ; 落 實 品 賥 是 第 一 工 作, 自 一 一 年 貣 對 所 有 車 架 都 提 供 終 身 保 固 及 非 損 耗 零 件 一 年 之 保 固, 並 投 保 美 金 壹 仟 萬 元 之 產 品 責 任 險, 為 全 球 消 費 者 提 供 最 佳 之 商 品 保 證 本 公 司 對 於 所 產 銷 之 產 品, 在 停 止 生 產 後 仍 持 續 供 應 售 後 補 修 零 件, 以 確 保 消 費 者 的 權 益 ( 七 ) 人 權 本 公 司 人 事 理 念 向 來 尊 重 人 性, 確 保 人 權 相 關 人 事 規 章 均 遵 循 政 府 相 關 勞 工 法 令 制 定 所 有 員 工 在 公 司 內 受 到 帄 等 的 對 待, 不 因 國 籍 種 族 性 別 年 齡 而 有 所 差 異 尊 重 人 權, 不 僅 尊 重 每 位 員 工 的 工 作 權, 更 要 讓 每 位 員 工 能 在 工 作 中 學 習 成 長, 不 斷 成 長 進 步, 並 且 能 有 充 分 發 揮 能 力 的 舞 台 和 機 會 31

36 任 何 員 工 如 果 受 到 不 公 帄 對 待, 均 可 以 向 單 位 主 管 人 事 單 位 產 業 工 會 等 管 道, 尋 求 申 訴 或 合 理 解 決 ( 八 ) 安 全 衛 生 本 公 司 對 於 危 害 預 防 措 施 包 括 : 實 施 機 械 設 備 本 賥 安 全 化, 施 工 作 業 管 控, 主 管 階 層 走 動 稽 核,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主 動 工 安 提 案 改 善, 危 害 辨 識 風 險 管 理, 員 工 健 檢 管 理, 環 境 改 善 5S 促 進, 消 防 管 理 與 緊 急 應 變 等, 透 過 上 述 的 管 理 機 制, 以 確 保 員 工 能 在 一 個 良 好 舒 適 環 境 中 工 作 另 外 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健 康 重 視 的 體 認, 員 工 健 康 不 僅 是 個 人 的 財 富, 更 是 公 司 永 續 經 營 的 原 動 力 本 公 司 多 年 來 即 致 力 於 員 工 健 康 管 理, 除 進 行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外, 特 殊 作 業 員 工 更 安 排 接 受 特 殊 作 業 健 康 檢 查, 以 實 施 健 康 分 級 管 理, 了 解 員 工 身 體 健 康 各 作 業 現 場 更 配 置 急 救 藥 品, 器 材, 當 人 員 不 慎 受 傷 時, 由 合 格 急 救 人 員 進 行 適 當 處 理 以 防 止 傷 害 惡 化, 同 時 配 合 政 府 機 關 各 項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使 員 工 具 備 正 確 醫 療 保 健 觀 念 ( 九 )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本 公 司 開 放 機 關 學 校 社 團 及 民 眾 參 觀, 讓 參 訪 者 了 解 自 行 車 的 生 產 流 程 ; 同 時 為 了 鼓 勵 單 車 騎 士 挑 戰 環 島, 本 公 司 亦 熱 忱 接 待 途 經 本 公 司 之 環 島 車 友, 提 供 車 輛 健 診 維 修 服 務 七 公 司 產 品 或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無 ( 六 )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承 諾 積 極 落 實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之 情 形, 以 及 方 案 內 之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時, 對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行 賄 及 收 賄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措 施 之 情 形 ( 一 ) 真 誠 正 直 明 訂 於 本 公 司 的 核 心 價 值, 列 為 公 司 每 年 檢 討 之 方 針 目 標 項 目, 為 全 員 共 同 遵 循 之 守 則 ( 二 ) 誠 信 行 為 亦 明 訂 於 本 公 司 人 事 管 理 規 章, 列 為 全 員 必 頇 遵 循 之 行 為 守 則 ( 三 ) 誠 信 行 為 亦 明 訂 於 本 公 司 對 外 採 購 合 約 及 供 應 業 務 合 約 中, 任 何 商 業 活 動, 相 關 人 員 必 頇 遵 循, 不 得 行 賄 或 收 賄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32

37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商 業 活 動 應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行 交 易, 並 於 商 業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董 事 會 督 導 情 形 ( 三 ) 公 司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及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運 作 情 形 ( 四 ) 公 司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所 建 立 之 有 效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查 核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對 外 採 購 合 約 及 供 應 業 務 合 約 中 均 明 訂 誠 信 原 則, 若 有 違 反 誠 信 行 為 者, 必 將 列 為 拒 絕 往 來 之 對 象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二 ) 本 公 司 設 有 經 營 稽 核 單 位,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監 控 誠 信 經 營 的 運 作, 並 直 接 上 報 董 事 會 ( 三 ) 本 公 司 於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中 訂 有 利 益 迴 避 條 文, 若 有 利 益 衝 突 亦 可 透 過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陳 述 ( 四 ) 公 司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之 有 效 會 計 制 度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目 前 均 正 常 運 作, 稽 核 人 員 亦 可 隨 時 查 核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三 公 司 建 立 檢 舉 管 道 與 違 反 誠 本 公 司 透 過 相 關 規 章 及 合 約 貫 徹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信 經 營 規 定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誠 信 原 則, 並 透 過 內 部 控 制 及 稽 核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制 度 有 效 管 控, 若 有 申 訴 案 件 亦 可 透 過 人 評 會 或 單 位 主 管 提 出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目 前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主 要 著 重 將 視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情 形 在 公 司 內 部 之 宣 導 及 執 行, 除 了 合 規 模 持 續 制 定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約 之 外, 尚 未 對 外 揭 露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無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商 業 往 來 廠 商 宣 導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決 心 政 策 及 邀 請 其 參 與 教 育 訓 練 檢 討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無 33

38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無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應 揭 露 下 列 事 項 :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103 年 3 月 26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及 溝 通, 及 5. 監 督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知 悉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7 人 中, 無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執 行 長 : 羅 祥 安 簽 章 簽 章 34

39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無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日 期 會 別 重 要 決 議 董 事 會 報 告 IFRS 執 行 進 度 案 承 認 一 二 年 度 內 控 自 行 評 估 結 果 討 論 本 公 司 一 一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案 討 論 本 公 司 一 一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討 論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辦 法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及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流 程 之 管 理 辦 法 案 討 論 訂 定 一 二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開 會 時 間 地 點 議 案 討 論 薪 酬 委 員 會 提 案 董 事 會 報 告 IFRS 執 行 進 度 案 討 論 一 二 年 度 第 一 季 財 務 報 告 董 事 會 討 論 微 程 式 資 訊 公 司 董 事 派 任 及 監 察 人 同 意 案 董 事 會 報 告 IFRS 執 行 進 度 案 討 論 一 二 年 度 第 二 季 財 務 報 表 董 事 會 報 告 IFRS 執 行 進 度 案 討 論 一 二 年 度 第 三 季 財 務 報 表 董 事 會 討 論 本 公 司 一 三 年 度 集 團 方 針 目 標 及 財 務 預 算 案 承 認 一 三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討 論 薪 酬 委 員 會 提 案 董 事 會 報 告 IFRS 執 行 進 度 案 承 認 一 二 年 度 內 控 自 行 評 估 結 果 討 論 本 公 司 一 二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案 討 論 本 公 司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討 論 本 公 司 章 程 及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修 訂 案 討 論 訂 定 一 三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開 會 時 間 地 點 議 案 討 論 薪 酬 委 員 會 提 案 35

40 股 東 會 一 一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案 一 一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修 訂 案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修 訂 案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彙 總 表 : 無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或 核 閱 期 間 備 註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顏 曉 芳 曾 棟 鋆 102 年 度 師 事 務 所 註 :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若 有 更 換 會 計 師 或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者, 應 請 分 別 列 示 其 查 核 期 間, 及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更 換 原 因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級 距 表 金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仟 元 ˇ 2 2,000 仟 元 ( 含 )~4,000 仟 元 ˇ ˇ 3 4,000 仟 元 ( 含 )~6,000 仟 元 4 6,000 仟 元 ( 含 )~8,000 仟 元 5 8,000 仟 元 ( 含 )~10,000 仟 元 6 10,000 仟 元 ( 含 ) 以 上 註 : 非 審 計 公 費 之 性 質 為 勤 業 眾 信 TP 報 告 分 析 公 費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無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 無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36

41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職 稱 ( 註 1) 姓 名 102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4 月 30 日 止 持 有 股 數 增 質 押 股 數 增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 減 ) 數 董 事 元 新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劉 金 標 董 事 羅 祥 安 董 事 : 元 新 代 表 人 杜 綉 珍 董 事 邱 大 鵬 董 事 王 守 謙 董 事 : 元 新 代 表 人 杜 劉 月 嬌 董 事 亞 斯 威 肯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0, 監 察 人 楊 懷 卿 20, 副 總 裁 劉 湧 昌 台 灣 廠 總 經 理 顏 清 鑫 協 理 胡 建 中 協 理 張 盛 昌 會 計 主 管 黃 景 華 (5,000) 幕 僚 長 古 金 海 協 理 王 火 明 註 1: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總 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股 東 應 註 明 為 大 股 東, 並 分 別 列 示 ( 二 ) 股 權 移 轉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者 : 無 ( 三 )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者 : 無 37

42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之 關 係 資 料 103 年 4 月 25 日 姓 名 ( 註 1)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 註 2)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名 及 關 係 ( 註 3) 名 稱 ( 或 姓 關 係 名 ) 備 註 劉 金 標 27,403, % 885, % - - 劉 湧 昌 杜 劉 月 嬌 慧 德 公 司 父 子 姐 弟 董 事 長 杜 綉 珍 20,625, % 57, % - - 杜 劉 月 嬌 母 女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香 港 上 海 匯 豐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專 戶 大 通 託 管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17,453, % ,192, % 杜 劉 月 嬌 9,907, % 3,877, % - - 杜 綉 珍 劉 金 標 母 女 姐 弟 劉 湧 昌 7,817, % 劉 金 標 父 子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花 旗 台 灣 銀 行 託 管 新 加 坡 政 府 投 資 專 戶 7,325, % 劉 金 標 董 事 長 7,265, % 邱 大 儒 6,369, % 大 通 託 管 施 羅 德 國 際 精 選 - 亞 洲 完 全 報 酬 6,088, % 註 1: 應 將 前 十 名 股 東 全 部 列 示, 屬 法 人 股 東 者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姓 名 分 別 列 示 註 2: 持 股 比 例 之 計 算 係 指 分 別 以 自 己 名 義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計 算 持 股 比 率 註 3: 將 前 揭 所 列 示 之 股 東 包 括 法 人 及 自 然 人, 應 依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揭 露 彼 此 間 之 關 係 38

43 九 長 期 投 資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 Growood Investment Ltd. 本 公 司 投 資 (A)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B)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02 年 12 月 31 日 綜 合 投 資 (A+B)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26,619, % ,619, % Gaiwin B.V. 502, % , % Darzins Holdings Ltd. 8,000, % - - 8,000, % Hodaka 株 式 會 社 199,850 49% ,850 49%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4,000, % ,000, %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660, % ,660, %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 6,000, % - - 6,000, %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100% %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 V. - 1% % 微 程 式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500,000 28% - - 7,500,000 28% 註 : 係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投 資 39

44 肆 :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1. 股 份 種 類 103 年 4 月 25 日 單 位 : 股 股 份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種 類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普 通 股 375,064,626 24,935, ,000,000 上 市 股 票 2. 股 本 形 成 經 過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股 核 准 日 期 每 股 面 額 ( 元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以 現 金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其 他 充 股 款 者 ,000 4,000,000 40,000 4,000,000 以 現 金 設 立 無 ,000 10,000, ,000 10,000,000 現 金 增 資 6,000 仟 元 無 ,000 12,000, ,000 12,000,000 現 金 增 資 2,000 仟 元 無 ,000 18,000, ,000 18,000,000 現 金 增 資 6,000 仟 元 無 ,000 40,000, ,000 40,000,000 現 金 增 資 8,500 仟 元 盈 轉 13,500 仟 元 ,000 60,000, ,000 60,000,000 盈 轉 20,000 仟 元 無 ,600 99,360, ,600 99,360,000 盈 轉 39,360 仟 元 無 ,500, ,000,000 1,500, ,000,000 盈 轉 50,640 仟 元 無 ,980, ,000,000 1,980, ,000,000 現 金 增 資 19,200 仟 元 盈 轉 28,800 仟 元 ,600, ,000,000 3,600, ,000,000 現 金 增 資 162,000 仟 元 無 ,000, ,000,000 50,000, ,000,000 盈 轉 140,000 仟 元 無 註 ,000, ,000,000 60,000, ,000,000 盈 轉 100,000 仟 元 無 註 ,000,000 1,000,000,000 87,000, ,000,000 現 金 增 資 150,000 仟 元 盈 轉 60,000 仟 元 公 積 轉 增 資 60,000 仟 元 無 無 無 註 ,000,000 1,350,000, ,750,000 1,087,500,000 盈 轉 217,500 仟 元 無 註 ,000,000 1,350,000, ,000,000 1,350,000,000 現 金 增 資 153,750 仟 元 盈 轉 54,375 仟 元 公 積 轉 增 資 54,375 仟 元 無 註 ,000,000 1,890,000, ,500,000 1,485,000,000 資 轉 135,000 仟 元 無 註 ,000,000 1,890,000, ,350,000 1,633,500,000 資 轉 148,500 仟 元 無 註 ,000,000 1,890,000, ,685,000 1,796,850,000 盈 轉 81,675 仟 元 無 註 8 40

45 資 轉 81,675 仟 元 ,000,000 盈 轉 143,748 仟 元 2,230,000, ,653,500 1,976,535,000 資 轉 35,937 仟 元 無 註 ,000,000 盈 轉 271,847 仟 元 2,400,000, ,301,525 2,273,015,250 資 轉 仟 元 無 註 ,000,000 3,200,000, ,396,760 2,613,967,600 盈 轉 340,952 仟 元 無 註 ,000,000 3,200,000, ,183,561 2,801,835,610 盈 轉 187,868 仟 元 無 註 ,000,000 3,200,000, ,887,188 2,958,871,880 盈 轉 157,036 仟 元 無 註 ,000,000 4,000,000, ,064,626 3,550,646,260 盈 轉 591,774 仟 元 無 註 ,000,000 4,000,000, ,064,626 3,750,646,260 現 金 增 資 200,000 仟 元 無 註 15 註 1:79 年 度 盈 餘 轉 增 資 同 時 股 份 分 割, 每 股 面 額 100 元 分 割 為 10 元 註 2: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1)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3: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2)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4: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3)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5: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4)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及 (84)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6: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5)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7: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6)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8: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87)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函 註 9: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 八 八 ) 台 財 證 ( 一 ) 第 五 八 九 三 八 號 函 註 10: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 八 九 ) 台 財 證 ( 一 ) 第 五 六 二 一 三 號 函 註 11: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 九 0) 台 財 證 ( 一 ) 第 一 三 七 六 三 二 號 函 註 12: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台 財 證 一 字 第 0 九 一 0 一 三 六 九 二 0 號 函 註 13: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註 14: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註 15: 核 准 發 行 文 號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 二 ) 股 東 結 構 103 年 4 月 25 日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合 計 數 量 外 國 人 人 數 , ,204 持 有 股 數 2,460,047 5,716,291 26,589, ,001, ,297, ,064,626 持 股 比 例 0.66% 1.52% 7.09% 36.53% 54.20% % 41

46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普 通 股 103 年 4 月 25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 至 999 4,915 1,112, % 1,000 至 5,000 2,254 4,391, % 5,001 至 10, ,973, % 10,001 至 15, ,525, % 15,001 至 20, ,096, % 20,001 至 30, ,170, % 30,001 至 40, ,060, % 40,001 至 50, ,374, % 50,001 至 100, ,268, % 100,001 至 200, ,178, % 200,001 至 400, ,769, % 400,001 至 600, ,368, % 600,001 至 800, ,691, % 800,001 至 1,000, ,811, % 1,000,001 以 上 ,270, % 合 計 8, ,064, % 特 別 股 : 無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股 權 比 例 達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名 稱 103 年 4 月 25 日 股 份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劉 金 標 杜 綉 珍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香 港 上 海 匯 豐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專 戶 大 通 託 管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杜 劉 月 嬌 劉 湧 昌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花 旗 台 灣 銀 行 託 管 新 加 坡 政 府 投 資 專 戶 邱 大 儒 大 通 託 管 施 羅 德 國 際 精 選 - 亞 洲 完 全 報 酬 27,403,498 20,625,348 17,453,817 14,192,788 9,907,242 7,817,162 7,325,578 7,265,080 6,369,148 6,088, % 5.50% 4.65% 3.78% 2.64% 2.08% 1.95% 1.94% 1.70% 1.62% 42

47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項 每 股 市 價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及 股 利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度 101 年 102 年 ( 註 1) 4 月 3 0 日 目 ( 註 5)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無 償 配 股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75,064, ,064, ,064,626 每 股 盈 餘 現 金 股 利 盈 餘 配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本 益 比 ( 註 2) 本 利 比 ( 註 3) 分 析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4) 3.82% 3.09% - 註 1: 一 二 年 度 股 利 尚 待 一 三 年 股 東 會 後 再 行 分 配 註 2: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3: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4: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5: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最 近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 核 閱 ) 之 資 料 ; 其 餘 欄 位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43

48 ( 六 )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 本 公 司 所 處 週 邊 產 業 環 境 成 熟, 獲 利 穩 定 且 財 務 結 構 健 全, 考 量 資 本 預 算 規 劃 之 資 金 需 求 及 股 東 權 益, 股 利 之 發 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分 配,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所 佔 比 率 不 低 於 股 利 分 配 數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前 述 股 利 發 放 之 比 例, 得 視 當 年 度 公 司 實 際 獲 利 及 資 金 狀 況,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調 整 之 2.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股 利 分 配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擬 議 配 發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新 台 幣 6 元 3. 預 期 有 重 大 變 動 之 說 明 : 無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無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終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除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後 提 十 分 之 一 為 法 定 公 積 金, 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後, 由 董 事 會 依 據 下 列 原 則,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 (1) 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肆 ; (2)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零 點 伍 至 百 分 之 伍 ; 本 公 司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之 對 象, 得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 員 工 紅 利 之 估 列 基 礎 為 百 分 之 零 點 伍, 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肆 ;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無 差 異 3.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分 紅 等 資 訊 : (1)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 * 擬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新 台 幣 15,771,249 元, 與 認 列 費 用 年 度 估 列 金 額 無 差 異 44

49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另 外 訂 有 利 潤 共 享 辦 法, 根 據 獲 利 狀 況 加 計 績 效 因 素 發 放 幹 部 紅 利 業 績 獎 金, 此 項 支 出 因 屬 薪 資 費 用, 故 採 逐 月 攤 提 方 式 報 列 加 上 上 列 配 發 之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總 金 額 約 為 年 度 獲 利 的 10% * 董 監 事 酬 勞 新 台 幣 126,169,995 元, 與 認 列 費 用 年 度 估 列 金 額 無 差 異 (2) 考 慮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紅 利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無 (3) 考 慮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後 之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9.34 元 4.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 包 括 配 發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 本 公 司 一 一 年 度 盈 餘 經 董 事 會 與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13,540,983 元,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08,327,864 元, 認 列 費 用 與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相 同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無 45

50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本 公 司 所 營 業 務 項 目 包 括 : 伍 營 運 概 況 (1) 自 行 車 室 內 健 身 車 電 動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2) 鋁 合 金 管 件 及 鋁 車 圈 加 工 製 造 銷 售 (3) 投 資 自 行 車 產 銷 公 司 (4) 顧 問 服 務 及 投 資 業 務 (5) 碳 纖 複 合 材 料 研 究 發 展 與 產 品 應 用 推 廣 (6) 金 屬 容 器 開 發 製 造 及 銷 售 (7)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8)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2. 本 公 司 營 業 比 重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產 品 項 目 銷 售 淨 額 營 業 比 重 自 行 車 50,935, % 材 料 3,259, % 其 他 197, % 合 計 54,391, % 3. 本 公 司 目 前 之 產 品 項 目 : (1) 競 賽 車 : 適 用 於 亞 奧 運 環 法 大 賽 各 項 錦 標 賽 及 鐵 人 三 項 之 公 路 競 賽 用 車, 適 用 於 有 瀝 青 水 泥 或 石 板 之 鋪 面 騎 乘 ; 亦 可 作 為 追 求 速 度 感 之 騎 乘 用 途, 輪 徑 多 為 700C 及 27 吋 (2) 公 路 車 : 車 身 輕 巧, 輪 胎 細 小, 擁 有 多 段 變 速, 適 用 於 有 瀝 青 水 泥 或 石 版 之 鋪 面 騎 乘, 可 作 為 一 般 公 路 短 途 或 長 途 之 騎 乘, 運 動 健 身 或 長 途 旅 遊 (3) 城 市 車 : 適 用 於 都 會 區 休 閒 或 交 通 代 步 之 用, 適 用 於 有 瀝 青 水 泥 或 石 板 之 鋪 面 騎 乘, 如 城 市 越 野 車 城 市 跑 車 城 市 通 勤 車 等, 輪 徑 700C 26 吋 及 27 吋 (4) 登 山 車 : 適 用 於 山 徑 林 道 等 各 種 非 鋪 面 之 路 況 之 登 山 全 能 車, 作 為 親 近 大 自 然 挑 戰 越 野 或 登 山 之 休 閒 運 動 車 體 粗 獷 輪 胎 粗 大 且 深 紋, 擁 有 多 段 變 速, 或 有 前 避 震 或 雙 避 震 系 統 登 山 車 又 區 分 為 下 坡 賽 車 及 越 野 賽 車 (5) 童 車 : 適 用 於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之 安 全 設 計 之 車 種, 及 可 供 表 演 遊 戲 之 越 野 單 車 (6) 女 性 車 : 本 公 司 針 對 女 性 的 身 體 結 構 騎 乘 情 境 造 型 設 計 及 色 彩 偏 好 等 要 素, 專 為 女 性 消 費 者 發 展 出 Liv 系 列 產 品, 包 括 公 路 車 登 山 車 城 市 車 等 產 品, 以 46

51 及 相 關 的 人 身 及 車 身 商 品 (7) 折 疊 車 : 具 備 折 疊 功 能 可 在 極 短 時 間 內 折 疊 成 體 積 較 小 之 形 狀, 便 於 攜 帶 或 置 放 於 汽 車 後 車 箱 中 包 括 折 疊 輕 快 車 折 疊 登 山 車 及 折 疊 電 動 車 等 (8) 旅 遊 車 : 車 體 結 構 類 似 公 路 車, 但 具 有 可 懸 掛 行 李 袋 之 裝 置, 具 多 段 變 速, 可 負 重 騎 乘, 作 為 長 途 旅 行 之 用 (9) 運 動 車 : 使 用 於 室 內, 提 供 各 種 運 動 行 程 組 合 及 運 動 數 據 之 健 身 運 動 車, 不 論 任 何 氣 候 時 間 均 可 在 室 內 運 動 健 身 (10) 電 動 自 行 車 : 加 裝 電 池 電 動 馬 達 及 電 控 零 件, 藉 助 電 力 輔 助 力 或 直 接 驅 動, 使 騎 乘 更 輕 鬆 適 用 於 運 動 休 閒 及 交 通 代 步 之 用, 輪 徑 為 26 吋 及 24 吋 4. 計 劃 開 發 之 新 產 品 : (1) 自 行 車 研 發 (2) 人 身 商 品 車 身 商 品 研 發 (3) 獨 創 性 關 鍵 核 心 技 術 研 發 ( 材 料, 成 型, 塗 裝 技 術, 避 震, 關 鍵 零 組 件 ) ( 二 ) 產 業 概 況 台 灣 自 行 車 工 業 萌 芽 於 台 灣 光 復 之 後, 最 初 以 進 口 替 代 供 應 國 內 市 場 之 需 求 ; 直 至 民 國 60 年 代 美 國 興 起 一 股 自 行 車 風 潮, 才 帶 動 台 灣 自 行 車 工 業 40 多 年 來 的 蓬 勃 發 展 由 於 國 內 市 場 過 小, 發 展 初 期 業 者 以 OEM 為 歐 美 品 牌 代 工, 是 典 型 的 出 口 導 向 產 業, 由 此 厚 植 生 產 技 術 與 研 發 能 力, 並 建 構 完 整 的 產 業 供 應 體 系 民 國 六 十 九 年 台 灣 自 行 車 出 口 台 數 超 過 300 萬 台, 取 代 日 本 而 成 為 全 世 界 最 大 的 出 口 國, 此 一 情 勢 一 直 維 持 至 八 十 年, 中 國 自 行 車 崛 起 後, 出 口 台 數 超 越 台 灣, 但 出 口 金 額 仍 然 遠 低 於 台 灣 ; 直 至 八 十 九 年, 中 國 自 行 車 出 口 量 值 才 雙 雙 超 越 台 灣, 台 灣 的 自 行 車 王 國 的 地 位 才 被 中 國 取 代 然 而, 近 年 來, 業 界 成 立 A-Team, 台 灣 自 行 車 工 業 成 功 地 轉 向 創 新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的 研 發 及 生 產, 目 前, 台 灣 仍 然 維 持 全 球 中 高 價 位 自 行 車 產 品 的 供 應 重 鎮 之 地 位 自 行 車 原 來 是 中 國 大 陸 的 主 要 交 通 代 步 工 具, 原 來 就 有 3000 萬 台 的 產 能, 近 年 來 受 到 外 銷 創 匯 的 政 策 鼓 勵 下, 積 極 投 入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發 展, 產 能 已 擴 充 至 8500 萬 台, 產 品 外 銷 至 歐 盟 以 外 的 所 有 國 家 歐 盟 因 為 廿 餘 年 持 續 對 中 國 實 施 課 徵 高 額 反 傾 銷 稅, 使 中 國 自 行 車 無 法 銷 往 歐 盟 歐 盟 各 國 仍 然 積 極 推 動 自 行 車 文 化, 擁 有 友 善 的 騎 乘 環 境, 是 自 行 車 的 騎 乘 聖 地, 而 許 多 當 地 業 者 持 續 經 營 當 地 市 場 歐 盟 當 地 業 者 基 本 上 仍 有 數 百 萬 台 之 產 能 美 國 澳 洲 及 日 本, 仍 是 自 行 車 使 用 盛 行 的 國 家, 但 其 國 內 幾 乎 已 無 生 產, 全 依 賴 台 灣 及 中 國 的 供 應 47

52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1. 本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項 目 102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止 研 發 費 用 704,207 仟 元 175,937 仟 元 2.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1) 登 山 車 市 場 上 有 三 種 主 要 輪 徑 可 供 選 擇, 經 過 本 公 司 深 入 研 究, 充 分 掌 握 各 種 尺 寸 優 缺 點 後, 領 先 全 球 在 登 山 車 領 域 全 面 推 出 27.5 吋 輪 徑 車 種, 市 場 反 應 熱 烈 持 續 熱 銷, 目 前 已 成 為 登 山 車 領 域 輪 徑 主 流 標 準 (2) 公 路 車 領 域,Propel 系 列 車 種 獲 得 市 場 一 致 好 評, 並 持 續 推 出 其 他 不 同 功 能 目 標 之 公 路 車 新 車 種, 包 含 更 舒 適 更 輕 量 化 的 公 路 車 及 高 性 能 平 把 公 路 車 等, 滿 足 市 場 上 各 種 消 費 者 需 求 (3) 車 種 零 組 件 的 持 續 開 發, 以 整 車 設 計 角 度 進 行 零 組 件 開 發 設 計, 構 建 完 整 之 產 品 特 色, 並 豐 富 Giant 品 牌 的 零 組 件, 提 供 給 消 費 者 更 多 優 質 產 品, 逐 步 建 立 起 整 個 零 組 件 的 產 品 線 (4) 碳 纖 維 / 鋁 合 金 技 術 持 續 精 進, 並 應 用 於 新 年 度 專 案, 包 含 成 車 及 零 組 件, 以 降 低 製 造 成 本 及 提 昇 產 品 品 質, 鋁 合 金 SLR 技 術 已 獲 得 市 場 一 致 好 評 其 他 關 鍵 技 術 仍 持 續 投 入 研 發, 持 續 申 請 專 利 並 陸 續 推 出, 架 構 技 術 領 先 優 勢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本 公 司 的 長 期 目 標, 是 要 成 為 全 世 界 最 好 的 自 行 車 公 司 和 最 好 的 品 牌, 與 全 球 消 費 者 分 享 騎 乘 的 樂 趣, 創 造 自 行 車 的 新 生 活 文 化 為 此, 巨 大 以 啟 動 探 索 的 熱 情 的 品 牌 精 神, 持 續 努 力 專 注 於 自 行 車 及 相 關 產 品 的 研 發 創 新 生 產 製 造, 持 續 精 耕 品 牌 及 市 場, 強 化 全 球 行 銷 通 路, 並 且 落 實 各 子 公 司 的 營 運 管 理 及 價 值 鏈 的 精 耕, 創 造 差 異 競 爭 優 勢, 以 使 Giant 成 為 全 球 最 好 的 自 行 車 公 司 及 消 費 者 最 喜 愛 的 品 牌 短 期 發 展 計 劃, 確 保 新 投 資 之 中 國 昆 山 新 廠 能 順 利 興 建 及 投 產 擴 展 中 國 內 需 市 場 強 化 碳 纖 維 產 品 的 總 體 競 爭 力 並 且 在 中 國 全 力 發 展 電 動 自 行 車 事 業, 以 增 強 捷 安 特 在 中 國 市 場 的 領 先 地 位 ; 長 期 發 展 計 畫 則 在 於 強 化 全 球 各 子 公 司 的 營 運 管 理, 推 動 自 行 車 生 活 文 化, 以 期 健 全 經 營 擴 大 佔 有 率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一 ) 市 場 分 析 據 業 者 估 計, 全 球 自 行 車 市 場 的 年 需 求 規 模 約 為 1 億 2 千 萬 台, 市 場 及 通 路 主 要 區 分 為 以 休 閒 運 動 及 競 賽 產 品 為 主 的 專 業 市 場 Specialty market 及 48

53 以 通 勤 交 通 代 步 為 主 的 量 販 市 場 Mass market, 以 及 少 數 介 於 兩 者 之 間 的 運 動 產 品 市 場 Sports market 開 發 中 國 家 市 場 以 交 通 代 步 產 品 為 主, 先 進 國 家 市 場 則 以 休 閒 運 動 產 品 為 主 交 通 代 步 產 品 為 輔 1. 本 公 司 主 要 產 品 之 銷 售 地 區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千 台 地 區 銷 售 量 銷 售 值 銷 售 值 佔 全 公 司 比 率 美 洲 1,183 13,536, % 歐 洲 ,030, % 亞 洲 2,988 21,232, % 臺 灣 163 2,289, % 其 他 563 5,302, % 合 計 5,540 54,391, % 2. 市 場 佔 有 率 : (1) 在 台 灣 市 場 長 期 居 於 領 導 地 位, 佔 有 率 約 為 20%, 專 攻 休 閒 運 動 領 域 市 場, 擁 有 300 家 專 屬 市 場 通 路, 品 牌 形 象 及 品 牌 知 名 度 均 為 國 內 之 冠 (2) 在 中 國 市 場 精 耕 廿 年, 為 最 早 進 入 休 閒 運 動 領 域 之 品 牌, 擁 有 3000 家 經 銷 商 年 銷 售 280 萬 台, 持 續 保 持 Giant 與 Momentum 雙 品 牌 策 略, 保 持 中 國 自 行 車 行 業 排 名 第 一 品 牌 之 地 位 (3) 歐 洲 市 場 是 Giant 的 重 要 市 場, 尤 其 是 在 西 歐 各 國,Giant 已 建 立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歐 洲 廠 在 此 亦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Giant 已 成 為 歐 盟 市 場 的 三 大 品 牌 之 ㄧ (4) 北 美 洲 是 自 行 車 流 行 的 指 標, 任 何 流 行 的 訊 息 均 始 自 北 美, 尤 其 是 登 山 車 巨 大 在 北 美 經 營 廿 幾 年, 透 過 一 千 三 百 餘 家 經 銷 店 服 務 消 費 者, 現 為 北 美 三 大 品 牌 之 一 (5) Giant 在 日 本 及 澳 洲 市 場 亦 經 營 廿 幾 年, 早 已 建 立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贏 得 消 費 者 的 青 睞, 目 前 居 進 口 品 牌 第 一 名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 隨 著 節 能 減 碳 已 成 為 全 球 的 趨 勢, 無 碳 零 污 染 的 自 行 車, 已 成 為 全 球 各 國 鼓 勵 使 用 的 最 佳 綠 色 運 輸 工 具 法 國 巴 黎 及 里 昂 成 功 地 將 都 會 捷 運 系 統 結 合 自 行 車 作 為 端 點 接 駁 工 具, 已 成 為 各 國 紛 紛 效 尤 的 典 範, 全 球 約 有 600 座 城 市 正 在 發 展 公 共 自 行 車 系 統 騎 乘 自 行 車 亦 已 成 為 時 尚 高 品 味 的 生 活, 自 行 車 是 運 動 健 身 休 閒 觀 光 旅 遊 的 良 伴, 且 能 促 進 親 子 關 係 社 會 祥 和, 自 行 車 活 動 廣 受 各 國 的 青 睞 49

54 基 於 自 行 車 在 時 尚 生 活 健 康 短 程 交 通 代 步 休 閒 運 動 環 保 等 各 方 面 的 正 面 功 能, 自 行 車 的 需 求 及 銷 售 的 成 長, 應 可 預 期 4. 競 爭 利 基 : (1) 產 品 優 勢 本 公 司 目 前 供 應 全 系 列 產 品, 構 組 成 十 分 完 整 之 產 品 線 Giant Cycling World, 供 應 全 球 各 地 市 場 之 需 求 ; 消 費 者 不 論 在 何 種 環 境 騎 車 不 論 騎 車 的 目 的 為 何, 都 可 以 從 Giant Cycling World 選 到 所 需 的 產 品 和 服 務 本 公 司 一 向 重 視 新 產 品 的 研 發 創 新, 每 年 投 入 龐 大 資 源 進 行 創 新 技 術 及 新 車 種 的 研 發, 領 導 流 行 創 造 流 行, 以 產 品 差 異 化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2) 製 造 優 勢 本 公 司 於 全 球 各 地 擁 有 六 座 自 行 車 製 造 廠 一 座 電 動 自 行 車 廠 以 及 二 座 材 料 工 廠, 得 以 充 分 運 用 各 地 之 製 造 資 源, 以 國 際 分 工 發 揮 各 個 工 廠 最 大 的 競 爭 優 勢, 並 且 善 用 各 廠 的 供 應 鏈 形 成 強 勁 的 競 爭 力 (3) 行 銷 優 勢 本 公 司 早 在 十 餘 年 前 即 訂 定 採 取 ODM 與 自 有 品 牌 並 重 之 行 銷 策 略, 一 方 面 為 全 球 形 象 良 好 之 品 牌 設 計 製 造, 同 時 也 建 立 自 有 品 牌 之 全 球 行 銷 網, 透 過 運 動 行 銷 提 高 捷 安 特 的 知 名 度 及 品 牌 形 象, 並 且 積 極 建 構 專 業 的 通 路, 以 持 續 提 升 品 牌 的 競 爭 優 勢 (4) 服 務 優 勢 本 公 司 服 務 網 遍 及 世 界 各 地, 基 於 對 自 有 品 牌 之 信 心 和 提 供 消 費 者 最 超 值 的 服 務, 自 一 一 年 起 對 所 有 車 架 都 提 供 終 身 保 固 及 非 損 耗 零 件 一 年 之 保 固 除 此 之 外, 並 由 各 國 行 銷 網 路 或 客 戶 建 立 完 整 的 售 後 服 務 系 統, 透 過 全 球 11,760 家 專 賣 店, 為 消 費 者 提 供 最 迅 速 及 最 方 便 的 服 務 ; 同 時 本 公 司 每 年 更 投 保 美 金 壹 仟 萬 美 元 產 品 責 任 險, 為 全 球 消 費 者 提 供 最 佳 之 產 品 保 證 (5) 涵 蓋 完 整 經 營 價 值 鏈 的 競 爭 優 勢 本 公 司 以 自 創 品 牌 行 銷 全 球, 經 營 範 疇 涵 蓋 了 研 究 開 發 採 購 生 產 製 造 業 務 行 銷 品 牌 售 後 服 務 經 營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等 完 整 的 經 營 價 值 鏈, 是 全 球 自 行 車 產 業 中 所 獨 有 的 完 整 的 經 營 價 值 鏈 使 得 巨 大 得 以 發 揮 最 大 的 綜 合 效 益 和 競 爭 優 勢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 (1) 有 利 因 素 a. 全 球 節 能 減 碳 及 環 保 意 識 的 抬 頭 和 油 價 不 斷 高 漲, 有 利 產 品 行 銷 隨 著 全 球 各 國 人 民 對 於 節 能 減 碳 及 環 境 保 護 之 意 識 愈 益 高 漲, 各 國 無 不 設 定 目 標 要 逐 年 降 低 二 氧 化 碳 的 排 放 量, 而 最 大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卻 是 來 50

55 自 機 動 車 輛 另 外 各 國 油 價 高 漲, 也 促 使 消 費 者 思 考 其 他 低 成 本 交 通 方 式 自 行 車 是 一 項 無 空 氣 污 染 無 噪 音 污 染 之 乾 淨 的 交 通 工 具, 必 將 成 為 全 球 短 程 以 及 社 區 內 最 佳 的 代 步 工 具, 其 市 場 需 求 將 會 持 續 發 展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持 續 透 過 產 業 公 會 自 行 車 新 文 化 基 金 會 及 媒 體 擴 大 舉 辦 自 行 車 日 活 動, 強 調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環 保 功 能, 呼 籲 消 費 者 多 騎 乘 自 行 車 減 少 汽 機 車 的 使 用, 以 維 護 環 境 品 質 同 時 不 斷 研 發 更 具 環 保 的 產 品, 諸 如 使 用 無 污 染 使 用 電 力 的 電 動 自 行 車 等 等, 以 創 造 新 需 求 b. 全 球 興 起 健 康 概 念, 有 利 產 品 行 銷 由 於 飲 食 習 慣 的 不 均 衡 以 及 人 們 疏 於 規 律 性 的 運 動, 導 致 全 球 普 遍 性 的 肥 胖 症 健 康 問 題 以 及 嚴 重 的 醫 療 資 源 浪 費 近 年 來, 各 國 紛 紛 興 起 健 身 運 動 風 潮, 而 自 行 車 是 最 好 的 戶 外 休 閒 運 動 旅 行 代 步 工 具, 對 於 身 心 健 康 的 助 益 頗 大, 已 經 成 為 健 康 時 尚 的 產 品, 有 利 於 產 業 的 發 展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針 對 全 球 休 閒 健 身 風 潮 投 入 龐 大 的 研 發 資 源, 持 續 開 發 具 有 魅 力 能 提 昇 消 費 者 騎 乘 樂 趣 的 健 身 產 品 持 續 透 過 公 關 行 銷 以 及 通 路, 推 廣 自 行 車 騎 乘 風 氣 c. 台 灣 自 行 車 產 業 的 強 勁 國 際 競 爭 力, 有 助 於 推 銷 台 灣 製 造 的 產 品 自 行 車 是 一 項 綜 合 性 產 業, 以 台 灣 週 邊 產 業 的 完 整 性 而 言, 對 於 創 新 產 品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仍 然 有 很 大 的 發 展 潛 力 ; 且 台 灣 長 期 保 持 全 球 主 要 輸 出 國, 不 論 成 車 業 或 零 件 工 業, 都 具 有 堅 強 的 國 際 競 爭 實 力 ; 加 諸 台 商 掌 握 在 中 國 大 陸 及 東 南 亞 自 行 車 工 業 的 經 營, 經 由 適 當 的 整 合 分 工, 仍 可 掌 握 全 球 產 銷 優 勢 近 年 來 台 灣 自 行 車 工 業 朝 向 創 新 價 值 及 高 級 化 的 發 展, 更 奠 定 了 台 灣 成 為 全 球 高 級 自 行 車 供 應 重 鎮 的 地 位, 明 顯 與 後 進 國 家 拉 開 競 爭 優 勢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持 續 運 用 台 灣 的 競 爭 優 勢, 結 合 協 力 廠 商 群 所 組 成 的 A-Team G-Team 及 中 心 衛 星 體 系, 充 分 發 揮 台 灣 的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持 續 開 發 創 新 價 值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產 品, 並 提 升 產 銷 供 應 能 力 (2) 不 利 因 素 a. 全 球 性 供 過 於 求 造 成 低 價 競 爭, 不 利 產 業 發 展 全 球 性 供 過 於 求 之 現 象 持 續 惡 化, 短 期 內 不 易 改 善, 且 台 灣 的 經 營 環 境 面 臨 高 成 本 及 諸 多 政 經 紛 擾 等 不 確 定 性 的 因 素, 競 爭 力 逐 漸 喪 失, 對 產 51

56 業 未 來 的 發 展 會 有 艱 鉅 的 挑 戰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著 重 創 新 價 值 及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的 經 營, 堅 持 優 質 平 價 的 政 策, 著 重 產 品 的 功 性 能 及 品 質, 已 不 再 追 求 產 銷 數 量 的 擴 充, 而 改 為 追 求 值 的 提 升, 摒 除 低 利 潤 或 無 利 潤 產 品 的 經 營 b. 全 球 性 原 物 料 上 漲 削 弱 利 潤 近 年 來, 全 球 性 的 原 物 料 上 漲, 包 括 石 油 鋼 鐵 鋁 鎳 橡 膠 油 氣 等 等 的 價 格 均 持 續 大 幅 上 漲, 造 成 生 產 成 本 的 增 加 以 及 毛 利 的 下 降 因 應 對 策 : 面 對 材 料 及 經 營 成 本 的 持 續 高 漲, 本 公 司 除 了 逐 年 在 導 入 年 度 新 產 品 時, 以 合 理 反 映 材 料 上 漲 所 增 加 的 成 本 ; 透 過 持 續 改 善, 提 高 生 產 效 率 消 除 浪 費, 以 降 低 整 體 的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c. 各 國 層 出 不 窮 的 貿 易 障 礙 近 年 來, 部 分 國 家 對 自 行 車 進 口 採 取 貿 易 障 礙, 諸 如 提 高 關 稅 或 進 口 附 加 稅 等 關 稅 壁 壘, 或 制 定 正 常 價 格 及 進 口 限 制 等 非 關 稅 貿 易 壁 壘 ; 還 有 國 家 祭 出 課 徵 反 傾 銷 稅 等 措 施, 都 會 影 響 我 國 自 行 車 產 品 的 出 口 因 應 對 策 : 面 對 各 國 的 貿 易 障 礙, 本 公 司 將 結 合 產 業 公 會 及 政 府 的 力 量 妥 善 因 應, 做 好 各 項 財 務 及 成 本 資 料, 以 避 免 陷 入 不 利 的 境 地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1. 本 公 司 主 要 產 製 自 行 車 係 為 休 閒 運 動 用 途 以 及 大 眾 交 通 代 步 用 途 2. 產 製 過 程 如 下 : 巨 大 自 行 車 簡 要 生 產 流 程 : 管 件 裁 剪 抽 管 管 件 加 工 附 件 焊 接 焊 前 處 理 車 架 組 立 焊 接 T4 熱 處 理 車 架 校 正 T6 熱 處 理 塗 前 處 理 塗 裝 及 貼 標 車 輪 組 立 成 車 裝 配 裝 櫃 出 貨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主 要 原 料 項 目 主 要 產 品 名 稱 主 要 來 源 供 應 情 形 車 架 系 統 車 架 前 叉 避 震 前 叉 自 行 生 產 國 內 外 廠 商 良 好 傳 動 系 統 大 齒 盤 鏈 條 飛 輪 變 速 器 國 內 外 廠 商 良 好 車 輪 及 煞 車 系 統 花 鼓 輪 胎 鋼 絲 內 外 胎 煞 車 器 煞 車 把 手 國 內 外 廠 商 良 好 其 他 及 配 料 車 鈴 前 後 燈 等 國 內 外 廠 商 良 好 52

57 ( 四 ) 本 公 司 最 近 兩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客 戶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供 應 商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02 年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止 項 目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進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進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當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季 止 進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1 G2955 7,557, 非 關 係 人 G2955 5,927, 非 關 係 人 G2955 1,533, 非 關 係 人 其 他 35,487, 其 他 33,790, 其 他 8,573, 進 貨 淨 額 43,045, 進 貨 淨 額 39,717, 進 貨 淨 額 10,106, 註 1: 列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供 應 商 名 稱 及 其 進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但 因 契 約 約 定 不 得 揭 露 供 應 商 名 稱 或 交 易 對 象 為 個 人 且 非 關 係 人 者, 得 以 代 號 為 之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說 明 :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銷 貨 客 戶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止 項 目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 註 1) 金 額 占 當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季 止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1 G ,676, 非 關 係 人 G ,379, 非 關 係 人 G3001 2,674, 非 關 係 人 2 G3002 5,670, 非 關 係 人 G3002 4,525, 非 關 係 人 G3002 1,200, 非 關 係 人 其 他 36,780, 其 他 39,486, 其 他 10,325, 銷 貨 淨 額 54,127, 銷 貨 淨 額 54,391, 銷 貨 淨 額 14,199, 註 1: 列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但 因 契 約 約 定 不 得 揭 露 客 戶 名 稱 或 交 易 對 象 為 個 人 且 非 關 係 人 者, 得 以 代 號 為 之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說 明 :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53

58 ( 五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千 台 主 要 產 品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自 行 車 6,516 6,503 48,835,230 6,542 5,996 48,484,804 材 料 3,916,920 4,105,048 合 計 6,516 6,503 52,752,150 6,542 5,996 52,589,852 ( 六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台 年 度 主 要 產 品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自 行 車 149,544 1,982,008 5,701,493 49,030, ,704 1,989,285 5,377,267 48,812,506 材 料 - 43,606-2,983,223-62,766-3,249,044 其 他 - 85,201-2, ,169-41,085 合 計 149,544 2,110,815 5,701,493 52,016, ,704 2,289,220 5,377,267 52,102,635 三 本 公 司 從 業 員 工 概 況 :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4 月 30 日 員 工 人 數 主 管 職 員 1,595 2,624 2,619 職 工 9,335 8,083 9,004 合 計 11,195 10,971 11,886 帄 均 年 歲 帄 均 服 務 年 資

59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博 士 碩 士 大 專 高 中 高 中 以 下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 一 )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及 處 分 : 無 ( 二 ) 因 應 對 策 及 可 能 支 出 : 1 本 公 司 向 來 重 視 環 境 保 護 與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之 管 理, 以 建 立 環 境 保 護 零 污 染 職 場 安 全 零 災 害 為 目 標 並 執 行 所 有 產 品 之 產 製 過 程 皆 嚴 密 控 制 任 何 可 能 造 成 污 染 之 因 素, 全 程 中 廢 水 廢 氣 之 排 放 皆 符 合 相 關 法 定 標 準, 未 來 應 無 受 環 境 污 染 而 導 致 之 損 失 或 處 分 2 本 公 司 促 進 環 境 及 安 全 衛 生 改 善 措 施 如 下 : (1) 加 強 員 工 環 保 教 育 及 意 識 : 全 廠 員 工 環 保 意 識 訓 練 列 入 新 進 員 工 訓 練 必 修 課 程 推 動 高 級 化 環 境 塑 造 運 動, 再 造 公 司 新 的 氣 象 (2) 降 低 環 境 污 染 : 於 建 廠 時 即 完 成 污 水 處 理 設 備 並 持 續 進 行 排 放 水 賥 改 善, 回 收 水 再 利 用, 源 頭 管 理 的 製 程 改 善 等 (3) 推 行 工 業 減 廢 & 推 廣 資 源 回 收 : 廢 棄 物 及 化 學 品 貯 放 場 改 善 配 合 政 令 垃 圾 分 類 積 極 推 動 工 業 廢 棄 物, 指 定 專 業 單 位 回 收 處 理 全 面 宣 導 資 源 回 收 ( 指 派 專 人 負 責 ) 及 資 源 再 利 用 (4) 定 期 環 保 檢 測 : 每 年 委 外 定 期 監 測 水 賥 ( 放 流 水 地 下 水 飲 用 水 ) 廢 氣 噪 音 環 境 及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等 項 目 (5) 成 立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推 動 管 理 委 員 會 : 盤 查 本 公 司 所 屬 之 與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數 據 蒐 集 排 放 量 計 算 排 放 清 冊 盤 查 報 告 書 製 作 與 查 證 作 業 之 相 關 作 業 事 項 ; 於 101 年 4 月 取 得 SGS 認 證 (6) 成 立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委 員 會 : 建 立 公 司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OHSAS18001/TOSHMS/CNS15506), 進 行 危 害 55

60 鑑 別 風 險 評 估 法 規 查 核 目 標 方 案 教 育 訓 練 施 工 採 講 及 變 更 管 理 矯 正 預 防 緊 急 應 變 事 故 處 理 內 部 稽 核 及 定 期 召 開 管 理 審 查 會 之 相 關 作 業 事 項 ; 於 101 年 3 月 取 得 SGS 認 證 五 勞 資 關 係 : ( 一 ) 巨 大 公 司 秉 持 以 人 為 本 的 精 神, 除 致 力 於 提 供 多 元 化 工 作 環 境, 同 時 鼓 勵 員 工 兼 顧 生 活 與 健 康 帄 衡, 並 積 極 建 立 勞 資 雙 方 良 好 互 信 關 係 為 保 障 員 工 權 益 與 豐 富 其 工 作 體 驗, 以 員 工 福 利 進 修 與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及 勞 資 協 議 說 明 相 關 實 施 情 形 : 1 員 工 福 利 : 本 公 司 為 提 升 全 球 員 工 工 作 生 活 品 賥, 提 供 工 作 生 活 與 健 康 相 關 之 福 利 措 施 : (1) 協 助 辦 理 相 關 保 險 保 障 員 工 個 人 安 全 (2) 設 有 員 工 餐 廳 提 升 員 工 用 餐 便 利 性 (3) 提 供 員 工 宿 舍 及 相 關 住 宿 協 助 (4) 依 本 公 司 營 運 情 形 提 供 員 工 獎 金 分 紅 (5) 多 元 活 動 促 進 家 庭 關 係 與 調 劑 身 心 (6)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旅 遊 和 自 行 車 活 動 (7) 鼓 勵 員 工 定 期 健 康 檢 查 並 提 供 相 關 補 助 2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 本 公 司 將 人 才 視 為 推 動 公 司 經 營 的 重 要 資 本, 鼓 勵 全 球 員 工 持 續 進 修 並 透 過 各 項 訓 練 發 展 資 源 提 升 自 我 價 值, 提 供 員 工 進 修 及 訓 練 資 源 如 下 : (1)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 提 供 新 進 人 員 到 職 協 助 與 相 關 訓 練 (2)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巧 訓 練 : 提 供 員 工 增 進 工 作 上 專 業 技 巧 能 力 之 相 關 系 列 課 程 (3) 個 人 職 涯 發 展 : 為 鼓 勵 員 工 多 元 發 展, 提 供 工 作 輪 調 與 外 派 機 會 拓 展 其 視 野 (4) 進 修 補 助 : 為 培 養 相 關 專 業 專 才 並 提 升 員 工 素 賥, 提 供 相 關 進 修 補 助 辦 法 3 員 工 退 休 制 度 : 本 公 司 為 鼓 勵 員 工 於 在 職 期 間 全 力 投 入 工 作 服 務 並 誠 摯 感 謝 其 貢 獻, 訂 有 員 工 退 休 辦 法, 定 期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及 提 供 榮 退 相 關 獎 酬 4 勞 資 協 議 : 本 公 司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及 人 事 規 章, 從 員 工 之 招 聘 訓 練 發 展 升 遷 退 休 撫 恤 等 皆 有 系 統 性 之 規 劃, 作 為 員 工 與 公 司 間 共 同 之 規 範 ( 二 ) 最 近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 無 六 重 要 契 約 : 契 約 性 賥 當 事 人 契 約 貣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1. 車 隊 贊 助 合 約 Blanco Pro Cycling Team 貣 :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贊 助 職 業 自 行 車 隊 Blanco 迄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Pro Cycling Team 無 56

61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資 料 ( 一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合 併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03 月 31 日 目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財 務 資 料 ( 註 ) 流 動 資 產 ,753,271 30,506,994 33,430,192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71,586 7,527,139 7,517,027 無 形 資 產 , , ,181 其 他 資 產 ,899,403 2,284,188 2,296,881 資 產 總 額 ,981,217 40,500,744 43,425,281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913,484 20,571,207 22,280,220 分 配 後 ,976,339 20,571,207 22,280,220 非 流 動 負 債 ,553,456 2,359,931 2,407,904 負 債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分 配 前 ,466,940 22,931,138 24,688,124 分 配 後 ,529,795 22,931,138 24,688,124 益 ,238,947 17,387,210 18,541,882 股 本 ,750,646 3,750,646 3,750,646 資 本 公 積 ,720,831 1,720,831 1,720,831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239,668 11,710,649 12,770,747 分 配 後 ,176,813 11,710,649 12,770,747 其 他 權 益 (472,198) 205, ,658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 , ,275 權 總 益 分 配 前 ,514,277 17,569,606 18,737,157 額 分 配 後 ,451,422 17,569,606 18,737,157 註 :103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已 另 編 製 下 表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57

62 個 體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年 目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流 動 資 產 ,415,244 7,863,93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08,458 1,259,189 無 形 資 產 ,926 16,020 其 他 資 產 ,884,454 17,668,303 資 產 總 額 ,519,082 26,807,447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438,010 8,591,025 分 配 後 ,500,865 8,591,025 非 流 動 負 債 , ,212 負 債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分 配 前 ,280,135 9,420,237 分 配 後 ,342,990 9,420,237 益 ,238,947 17,387,210 股 本 ,750,646 3,750,646 資 本 公 積 ,720,831 1,720,831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239,668 11,710,649 分 配 後 ,176,813 11,710,649 其 他 權 益 (472,198) 205,084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總 益 分 配 前 ,238,947 17,387,210 額 分 配 後 ,176,092 17,387,210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已 另 編 製 下 表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58

63 合 併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 營 業 收 入 ,127,394 54,391,855 14,199,655 營 業 毛 利 ,127,561 11,683,749 3,121,278 營 業 損 益 ,975,201 4,149,317 1,202,540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5,164) 355, ,128 稅 前 淨 利 ,960,037 4,505,210 1,363,668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984,120 3,443,352 1,066,069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984,120 3,443,352 1,066,069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528,240) 674, ,482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455,880 4,118,184 1,167,551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002,888 3,504,722 1,060, (18,768) (61,370) 5, ,512,285 4,211,118 1,154, (56,405) (92,934) 12,879 每 股 盈 餘 註 :103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已 另 編 製 下 表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59

64 年 度 個 體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營 業 收 入 ,244,794 18,542,570 營 業 毛 利 ,765,283 2,624,556 營 業 損 益 ,027, ,15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310,267 3,170,500 稅 前 淨 利 ,338,195 4,012,655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002,888 3,504,722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002,888 3,504,72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90,603) 706,396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512,285 4,211,118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每 股 盈 餘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已 另 編 製 下 表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60

65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個 體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流 動 資 產 7,556,364 6,129,738 7,496,059 7,579,074 8,574,368 基 金 及 投 資 8,653,139 9,895,576 12,065,890 14,568,030 16,069,445 固 定 資 產 714, , ,874 1,252,809 1,227,452 無 形 資 產 5,442 4,101 16,225 11,732 11,180 其 他 資 產 51,544 44,798 57,185 71,697 68,635 資 產 總 額 16,980,564 16,888,971 20,605,233 23,483,342 25,951,080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7,530,652 5,747,775 7,252,055 7,911,010 9,808,193 分 配 後 8,122,426 7,345,566 9,127,378 9,973,865 11,871,048 長 期 負 債 其 他 負 債 163, , , , ,268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7,694,124 5,960,755 7,681,663 8,522,701 10,498,461 分 配 後 8,285,898 7,558,546 9,556,986 10,585,556 12,561,316 股 本 2,958,872 3,550,646 3,750,646 3,750,646 3,750,646 資 本 公 積 125, ,430 1,720,831 1,720,831 1,720,831 保 留 盈 分 配 前 5,318,929 6,517,544 7,500,556 8,640,022 9,586,274 餘 分 配 後 4,135,381 4,919,753 5,625,233 6,577,167 7,523,419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 損 ) 益 (791) (4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983, , , , ,367 未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99,397) (167,538) (196,750) (171,769) (153,326) 股 東 權 分 配 前 9,286,440 10,928,216 12,923,570 14,960,641 15,452,619 益 分 配 後 總 8,102,892 9,330,425 11,048,247 12,897,786 13,389,764 額 註 1: 上 開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61

66 項 年 度 目 個 體 簡 明 損 益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營 業 收 入 16,844,528 15,359,426 18,071,312 19,032,328 21,244,794 營 業 毛 利 2,421,439 2,378,493 2,407,553 2,462,442 2,965,896 營 業 損 益 874, , , ,469 1,003,78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952,310 2,075,504 2,573,082 2,691,013 2,502,884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74,003 49, ,309 27, ,253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2,752,964 2,731,827 2,980,005 3,309,962 3,344,414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2,457,067 2,382,163 2,580,803 3,014,789 3,009,107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本 期 損 益 2,457,067 2,382,163 2,580,803 3,014,789 3,009,107 每 股 盈 餘 ( 註 2) 註 1: 上 開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每 股 純 益 係 按 追 溯 調 整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化 後 比 例 計 算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年 度 事 務 所 名 稱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意 見 九 十 八 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羅 瑞 霖 吳 麗 冬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九 十 九 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 麗 冬 曾 棟 鋆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一 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 麗 冬 曾 棟 鋆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一 一 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顏 曉 芳 曾 棟 鋆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一 二 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顏 曉 芳 曾 棟 鋆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62

67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 一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 註 ) 財 務 結 構 (%)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流 動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經 營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力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獲 利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能 力 比 率 (%)( 註 7)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流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變 動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增 加 所 致 註 :103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已 另 編 製 下 表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63

68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 註 2) 年 度 ( 註 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財 務 結 構 (%)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流 動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經 營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力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獲 利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能 力 比 率 (%)( 註 7)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流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及 純 益 率 變 動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淨 利 增 加 所 致 2.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變 動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增 加 所 致 註 1: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註 2: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64

69 財 務 比 例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4: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5: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註 6: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7: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臺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65

70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財 務 結 構 償 債 能 力 經 營 能 力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帄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帄 均 銷 貨 日 數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獲 利 能 力 資 產 報 酬 率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稅 前 利 益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現 金 流 量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降 低 : 主 要 係 101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減 少 所 致 註 1: 以 上 財 務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每 股 純 益 係 按 追 溯 調 整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化 後 比 例 計 算 66

71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財 務 結 構 償 債 能 力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 長 期 資 金 佔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1, , , , ,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經 營 能 力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應 收 款 項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平 均 售 貨 日 數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獲 利 能 資 產 報 酬 率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佔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稅 前 利 益 力 純 益 率 % 每 股 純 益 ( 元 ) ( 註 ) 現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金 流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量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槓 營 運 槓 桿 度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兩 年 度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降 低 : 主 要 係 利 息 費 用 增 加 所 致 2. 營 業 利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增 加 : 主 要 係 101 年 度 營 收 增 加, 但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比 率 降 低 所 致 3. 現 金 流 量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降 低 : 主 要 係 101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減 少 所 致 註 1: 以 上 財 務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每 股 純 益 係 按 追 溯 調 整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化 後 比 例 計 算 67

72 財 務 比 例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68

73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茲 准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造 送 之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盈 餘 分 配 表 等 各 項 表 冊, 經 董 事 會 委 託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顏 曉 芳 會 計 師 及 曾 棟 鋆 會 計 師 共 同 出 具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經 由 本 監 察 人 審 查 完 竣,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一 九 條 規 定, 報 請 鑒 查 此 致 本 公 司 一 三 年 股 東 常 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丘 又 瑜 監 察 人 : 楊 懷 卿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69

74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89 頁 ~ 第 157 頁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158 頁 ~ 第 238 頁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70

75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比 較 分 析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增 ( 減 ) 變 動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29,753,271 30,506, ,723 3 固 定 資 產 7,171,586 7,527, ,553 5 無 形 及 其 他 資 產 2,056,360 2,466, , 資 產 總 額 38,981,217 40,500,744 1,519,527 4 流 動 負 債 20,913,484 20,571,207 (342,277) (2) 負 債 總 額 23,466,940 22,931,138 (535,802) (2) 股 本 3,750,646 3,750, 資 本 公 積 1,720,831 1,720, 保 留 盈 餘 10,239,668 11,710,649 1,470,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15,238,947 17,387,210 2,148,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無 形 及 其 他 資 產 增 加 : 主 要 係 投 資 增 加 所 致 二 本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比 較 分 析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增 ( 減 )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項 目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54,127,394 54,391, ,461 0 營 業 成 本 42,999,833 42,708,106 (291,727) (1) 營 業 毛 利 11,127,561 11,683, ,188 5 營 業 費 用 7,152,360 7,534, ,072 5 營 業 利 益 3,975,201 4,149, ,116 4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5,164) 355, ,057 (2,447) 稅 前 利 益 3,960,037 4,505, , 所 得 稅 975,917 1,061,858 85,941 9 稅 後 淨 利 2,984,120 3,443, , 一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匯 率 變 動 呈 現 有 利 情 況, 兌 換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二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銷 售 數 量 及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劃 : 1. 本 集 團 預 期 103 年 度 銷 售 425 萬 台 自 行 車, 不 以 量 取 勝 而 以 值 為 重, 往 高 價 位 車 種 生 產 ; 因 本 集 團 採 接 單 生 產 對 於 營 運 資 金 的 影 響 不 大, 而 在 產 能 因 應 上, 可 以 適 度 地 調 配 以 平 衡 產 銷 訂 單 71

76 三 本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之 檢 討 與 分 析 ( 一 ) 最 近 兩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 101 年 底 102 年 底 項 目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現 金 流 量 相 關 比 率 增 加,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增 加 所 致 ( 二 ) 未 來 一 年 流 動 性 分 析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現 金 剩 餘 ( 不 之 補 救 措 施 足 ) 數 額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5,447,729 4,135,734 3,912,546 5,670,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 (1) 營 業 活 動 : 主 要 係 預 計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2) 投 資 活 動 : 主 要 係 預 計 103 年 度 資 本 支 出, 致 投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3) 籌 資 活 動 : 主 要 係 預 計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致 籌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2.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不 適 用 3.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 預 期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為 現 金 流 入 ; 然 資 本 支 出 及 盈 餘 分 配 造 成 投 資 及 籌 資 活 動 為 現 金 流 出, 將 會 適 度 以 銀 行 借 款 支 應, 預 計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動 性 應 屬 允 當 四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一 )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及 其 資 金 來 源 之 檢 討 與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計 劃 項 目 實 際 或 預 期 之 資 金 來 源 實 際 或 預 期 之 完 工 日 期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實 際 或 預 定 資 金 運 用 情 形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廠 房 及 生 產 機 械 設 備 汰 舊 換 新 營 運 資 金 ,367, , ,363 Giant 通 路 設 備 投 資 營 運 資 金 , ,767 50,085 ( 二 ) 預 計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廠 房 及 生 產 機 械 設 備 汰 舊 換 新 : 因 應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能 不 足, 增 加 生 產 設 備 以 72

77 增 進 生 產 效 率 並 提 升 產 品 品 質 Giant 通 路 設 備 投 資 : 提 升 Giant 零 售 與 通 路 夥 伴 品 牌 專 業, 更 以 無 比 熱 情, 讓 Giant 車 主 能 親 身 體 會 最 好 的 自 行 車 生 活 經 驗 及 享 受 騎 車 的 樂 趣 五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轉 投 資 分 析 表 項 目 說 明 金 額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未 來 其 他 投 資 計 畫 新 建 總 部 及 研 發 大 樓 預 估 新 台 幣 15 億 元 向 中 部 科 學 園 區 申 請 進 駐 園 區, 已 獲 得 通 過 總 部 遷 往 台 中 市 區 不 僅 有 助 於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 現 有 營 運 總 部 及 研 發 中 心 遷 出 之 後, 亦 能 做 為 台 灣 廠 擴 充 產 能 之 用 預 計 103 年 取 得 土 地 工 程 期 間 約 需 二 年 六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應 分 析 評 估 之 風 險 事 項 ( 一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最 近 年 度 因 金 融 海 嘯 之 影 響 導 致 貨 幣 市 場 利 率 下 滑, 預 估 伴 隨 經 濟 景 氣 回 溫, 貨 幣 市 場 將 有 調 升 之 可 能 性 最 近 年 度 之 利 率 變 動 有 助 於 資 金 成 本 降 低, 且 本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穩 健 且 債 信 優 良, 若 有 資 金 融 通 需 求 時, 仍 可 以 經 由 銀 行 取 得 合 理 之 資 金 成 本 2. 一 二 年 度 新 台 幣 的 匯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的 損 益 產 生 匯 兌 利 益 ; 基 本 上, 美 金 對 新 台 幣 貶 值 不 利 於 本 公 司, 美 金 升 值 則 有 利 於 本 公 司 ; 歐 元 升 值 有 利 於 本 公 司, 日 幣 升 值 有 利 於 本 公 司 及 大 陸 子 公 司 對 日 本 銷 售 成 品, 但 不 利 於 自 日 本 購 買 零 組 件 為 減 少 匯 率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與 客 戶 之 間 已 取 得 處 理 原 則, 匯 率 的 升 貶 超 過 一 定 範 圍 時 將 會 即 時 反 映 在 報 價 上, 同 時 本 公 司 亦 會 對 持 有 外 匯 部 位 進 行 適 當 地 避 險 3. 近 年 台 灣 的 通 貨 膨 脹 問 題 主 要 是 民 生 物 資 物 價 水 準 提 高, 對 本 公 司 產 品 銷 售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從 來 不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及 套 利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董 事 會 亦 禁 止 此 類 交 易 2. 對 於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及 背 書 保 證 亦 僅 針 對 持 股 並 掌 握 經 營 之 子 公 司, 且 依 據 經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之 相 關 辦 法 辦 理 ( 三 ) 未 來 研 發 計 劃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73

78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次 研 發 計 劃 投 入 費 用 1 自 行 車 研 發 2 人 身 商 品 車 身 商 品 研 發 獨 創 性 關 鍵 核 心 技 術 研 發 ( 材 料 成 型 塗 裝 技 術 避 震 3 關 鍵 零 組 件 )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795, 政 府 頒 布 的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之 適 用, 本 公 司 已 於 九 十 八 年 八 月 由 專 責 單 位 成 立 專 案, 並 針 對 IFRS 之 因 應 對 策 及 執 行 進 度 按 季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報, 確 實 遵 循 相 關 規 定, 並 於 一 二 年 開 始 適 用 2. 各 國 對 於 自 行 車 產 品 調 整 進 口 關 稅, 歐 盟 之 反 傾 銷 案 之 發 展 等 變 動, 亦 由 財 務 單 位 及 業 務 單 位 掌 握 並 採 取 因 應 措 施 ( 五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科 技 改 變 可 以 促 進 輕 量 化 材 料 之 研 發 相 關 技 術 或 製 程 之 改 善, 不 但 可 以 發 展 新 產 品, 也 可 以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隨 時 由 本 公 司 技 術 中 心 密 切 注 意 並 於 適 時 導 入 運 用 ( 六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長 期 以 來 一 直 維 持 良 好 的 企 業 形 象 及 品 牌 形 象, 一 二 年 台 灣 國 際 品 牌 價 值 大 調 查 中,Giant 品 牌 價 值 從 一 一 年 的 3.42 億 美 元 增 加 至 3.86 億 美 元, 蟬 連 第 七 名, 再 度 成 為 台 灣 十 大 品 牌 之 一, 並 名 列 自 行 車 品 牌 中 第 一 位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由 於 企 業 營 運 品 質 及 形 象 優 良, 並 未 發 生 可 能 影 響 企 業 形 象 之 重 大 事 件 及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情 事 發 生 本 公 司 有 良 好 危 機 處 理 機 制, 如 遇 突 發 狀 況, 本 公 司 將 迅 速 成 立 危 機 處 理 小 組, 並 由 本 公 司 高 階 主 管 擔 任 危 機 處 理 召 集 人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去 年 並 無 購 併 行 為, 今 年 亦 無 任 何 購 併 計 畫 ( 八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九 年 投 資 籌 建 中 國 昆 山 新 廠, 持 續 擴 展 中 國 內 需 市 場 強 化 產 品 的 總 體 競 爭 力, 產 量 持 續 增 加, 預 估 一 三 年 銷 量 將 達 200 萬 台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進 貨 來 自 台 灣 中 國 日 本 美 國 及 歐 洲 各 地, 並 且 實 施 兩 家 採 購 政 策, 進 貨 並 無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問 題 74

79 2. 本 公 司 同 時 經 營 自 有 品 牌 及 OEM/ODM 業 務, 自 有 品 牌 約 佔 70%, 透 過 自 設 之 行 銷 公 司 銷 售 產 品 ; 而 OEM/ODM 客 戶 亦 皆 為 各 國 形 象 良 好 之 知 名 品 牌, 並 未 集 中 於 某 一 客 戶 此 外, 本 公 司 外 銷 市 場 遍 及 全 球, 包 括 歐 美 加 澳 日 及 中 國, 銷 貨 並 無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大 多 為 創 業 股 東, 長 期 持 股 並 參 與 經 營, 股 權 相 對 穩 定 2.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穩 健, 外 資 之 持 股 多 為 長 期 持 有 之 國 外 投 資 機 構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經 營 團 隊 相 對 穩 定, 多 為 資 深 董 事 或 資 深 專 業 經 理 人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 1.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 無 2.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 無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為 原 物 料 成 本 上 漲, 影 響 製 造 毛 利 本 公 司 除 了 透 過 內 部 改 善 減 少 浪 費 降 低 成 本 之 外, 並 且 適 度 調 整 產 品 售 價 以 反 應 成 本 上 漲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75

80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截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100% 100% 100% 100% 100% 80% 註 一 : 因 半 數 以 上 董 事 與 本 公 司 相 同, 推 定 為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相 同 之 董 事 為 劉 金 標 羅 祥 安 杜 劉 月 嬌 杜 綉 珍 及 王 守 謙 ; 合 計 持 股 比 例 為 22% 99% 1% 100% 100% 100%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100% 49%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 70% 100% 100% 57% 43%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1 77 2. 各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車 出 租 業 務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一 )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龍 泉 里 中 山 路 2 段 901 號 TWD 340,0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暨 自 行 Giant Europe B.V Pascallaan 66, 8218 Nj Lelystad. The Netherlands EUR 681 投 資 業 務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aiwin B.V Pascallaan 66, 8218 Nj Lelystad. The Netherlands EUR 628 投 資 業 務 Growood Investment Ltd Anson Road #38-06 International Plaza Singapore SGD 26,619 投 資 業 務 Darzins Holdings Ltd P.O. Box 71,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USD 8,000 投 資 業 務 Islands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USD 6,000 投 資 業 務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順 帆 路 1 號 RMB 273,040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Giant Bicycle Inc Old Conejo Road, Newbury Park, CA 91320, U.S.A. USD 1,0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Co., Ltd Kosugigoten-cyo Nakaharaku Kawasaki-Shi Kanagawa JPY 200,0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Japan Giant Bicycle Company Pty. Ltd Unit 7, 3-5 Gilda Court Mulgrave Vic 3170 Australia AUD 5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Suite 1700, Park Place 666 Burrard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2X8 Canada CAD 1,052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Deutschland GmbH Mettmaner Strasse 25, Erkrath, Germany EUR 256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France S. A. R. L. 資 業 務 製 造 及 銷 售 銷 售 Europarc de Pichaury -Bat D1, 1330 rue de Guillibert la Lauziere, EUR 1,2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Aix en Provence. France Giant U.K. Ltd Charnwood Edge, Syston Road, Cossington, LE7 4UZ, UK GBP 2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Pascallaan 66, 8218 Nj Lelystad. The Netherlands EUR 227 自 行 車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基 隆 路 二 段 51 號 8 樓 之 九 TWD 400,000 顧 問 服 務 及 投 資 業 務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順 帆 路 19 號 TWD 216,600 碳 纖 維 材 料 車 架 及 補 強 片 之 製 造 Dolfor Profits Ltd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USD 11,482 投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南 河 路 188 號 RMB 231,036 新 型 合 金 材 料 和 半 固 態 及 超 塑 鋁 之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龍 泉 驛 區 驛 都 大 道 中 段 327 號 RMB 49,663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Hodaka 株 式 會 社 埼 玉 県 越 谷 市 流 通 団 地 1 丁 目 1 番 9 号 JPY 705,607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樾 河 南 路 1 號 RMB 40,465 電 動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Giant Polska Sp. ZO.O Ul. Migdalowa 4, , Warszwa. Poland PLN 15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Benelux B.V Pascallaan 66, 8218 Nj Lelystad. The Netherlands EUR 3,23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靜 海 經 濟 開 發 區 順 帆 路 12 號 RMB 89,614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市 大 甲 區 幸 福 里 長 安 路 福 祥 巷 58 號 TWD 50,000 金 屬 容 器 及 其 他 金 屬 製 品 之 製 造 及 Giant Korea Co., Ltd Achasan-re 33(Seongsu-dong 1-ga),Seongdong-Gu, Seoul, KRW 734,000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Korea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河 南 路 二 段 117 號 TWD 10,000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82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洪 湖 路 889 號 USD 36,000 投 資 業 務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洪 湖 路 889 號 RMB 235,184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巴 城 鎮 巴 解 路 168 弄 1 號 樓 RMB 6,589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自 行 車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Insurgentes Sur 1802-PH, Col. Florida, C.P , Mexico, D.F MXN 1,315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C.V.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江 蘇 省 昆 山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柏 廬 南 路 1075 號 RMB 5,000 承 辦 大 陸 地 區 旅 行 業 務 註 一 : 報 表 日 之 兌 換 率 :USD/TWD ;EUR/TWD ;JPY/TWD ;SGD/TWD ;RMB/TWD ;CAD/TWD ;AUD/TWD ; KRW/TWD ;MXN/TWD ;GBP/TWD ;PLN/TWD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資 料 :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8 推 定 原 因 名 稱 或 姓 名 董 事 過 半 數 以 上 與 本 公 司 相 同 劉 金 標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劉 月 嬌 元 新 代 表 人 : 杜 綉 珍 持 有 股 份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 2,713,273 2,494,222 2,792,447 羅 祥 安 6,465 - 王 守 謙 935, 台 北 市 基 隆 路 二 段 51 號 8 樓 之 9 $ 400,000 顧 問 服 務 及 投 資 業 務 4. 整 體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所 涵 蓋 之 行 業 : (1) 自 行 車 室 內 健 身 車 電 動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2) 鋁 合 金 管 件 及 鋁 車 圈 加 工 製 造 銷 售 (3) 投 資 自 行 車 產 銷 公 司 (4) 顧 問 服 務 及 投 資 業 務

83 (1) 本 公 司 製 造 成 車 及 成 車 零 件 ( 如 : 前 叉 車 架 ) 銷 售 予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iant Europe B.V.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Giant Deutschland GmbH Giant France S. A. R. L. Giant U.K. Ltd. Giant Polska Sp. ZO.O. Giant Benelux B.V. Giant Bicycle Company Pty. Ltd. Giant Co., Ltd. Giant Bicycle Inc.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Hodaka 株 式 (2)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銷 售 成 車 配 件 ( 如 : 水 壼 等 ) 予 本 公 司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成 車 及 成 車 零 件 ( 如 : 前 叉 車 架 ) 銷 售 予 本 公 司 Giant Europe B.V.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Giant France S. A. R. L. Giant U.K. Ltd. Giant Polska Sp. ZO.O. Giant Bicycle Company Pty. Ltd. Giant Co., Ltd. Giant Bicycle Inc.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Hodaka 株 式 會 社 Giant Korea Co., Ltd.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4)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成 車 及 成 車 零 件 ( 如 : 前 叉 車 架 ) 銷 售 予 本 公 司 Giant Bicycle Inc. (5) 碳 纖 複 合 材 料 研 究 發 展 與 產 品 應 用 推 廣 (6) 金 屬 容 器 開 發 製 造 及 銷 售 (7)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8)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4-1. 各 關 係 企 業 間 所 經 營 業 務 互 有 關 聯 者, 其 往 來 分 工 情 形 : 79 會 社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Giant Korea Co., Ltd.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4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Hodaka 株 式 會 社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5)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鋁 車 圈 銷 售 予 本 公 司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6)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電 動 車 及 其 相 關 零 件 銷 售 予 本 公 司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iant Europe B.V. Giant Deutschland GmbH Giant France S. A. R. L. Giant U.K. Ltd. Giant Polska Sp. ZO.O. Giant Benelux B.V.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Giant Co., Ltd.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7)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製 造 成 車 及 成 車 零 件 ( 如 : 前 叉 車 架 ) 銷 售 予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及 Hodaka 株 式 公 司 Giant Europe B.V.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Hodaka 株 式 會 社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會 社 (8)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銷 售 碳 纖 材 料 予 本 公 司 製 造 高 級 車 種 (9)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銷 售 鋁 製 氣 瓶 予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 81 5.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單 位 : 外 幣 仟 元 ; 股 截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數 出 資 額 持 股 / 出 資 比 例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34,000,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劉 湧 昌 監 察 人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邱 大 鵬 丘 又 瑜 總 經 理 鄭 秓 菊 Giant Europe B. V.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羅 祥 安 John Koo - EUR Gaiwin B. V.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Jeffrey Chin Eric Ramaekers - EUR Growood Investment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涂 季 冰 邱 大 鵬 Denesa Ang - USD 18, Darzins Holdings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羅 祥 安 涂 季 冰 杜 綉 珍 - USD 8,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邱 大 鵬 杜 綉 珍 胡 建 中 - USD 6,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涂 季 冰 鄭 寶 堂 - RMB 273, 總 經 理 鄭 寶 堂 Giant Bicycle Inc.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 USD 47,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Elysa Walk 總 經 理 Elysa Walk Giant Co., Ltd.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Daniel Lee - JPY 200,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羅 祥 安 杜 綉 珍 總 經 理 Akira Nakamura Giant Bicycle Company Pty.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羅 祥 安 Darren Rutherford - AUD 總 經 理 Darren Rutherford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John Koo - CAD 1, 總 經 理 John Koo Giant Deutschland GmbH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 EUR 總 經 理 Oliver Hensche Giant France S. A. R. L.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 EUR 1, 總 經 理 Jerome Chagnon Giant U. K.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 GBP 董 事 Giant Europe B. V. 法 人 代 表 :Ian Beasant 總 經 理 Ian Beasant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V.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Eric Ramaekers John Koo - EUR 總 經 理 Jeffrey Chin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劉 金 標 2,713,273-7 董 事 杜 劉 月 嬌 2,494,222-6 董 事 王 守 謙 935,486-2 董 事 杜 綉 珍 2,792,447-7 董 事 羅 祥 安 6,

86 82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數 出 資 額 持 股 / 出 資 比 例 (%) 監 察 人 何 義 明 1,607,218-4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21,660,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邱 大 鵬 監 察 人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總 經 理 邱 大 鵬 Dolfor Profits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涂 季 冰 - USD 11,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金 標 鄭 寶 堂 涂 季 冰 - RMB 231, 總 經 理 涂 季 冰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鄭 寶 堂 劉 湧 昌 石 靜 安 - RMB 49, 總 經 理 廖 煌 輝 Hodaka 株 式 會 社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劉 素 華 鄭 和 金 - JPY 1,106, 監 察 人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邱 大 鵬 總 經 理 山 﨑 一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鄭 寶 堂 劉 湧 昌 陳 桂 耀 - RMB 40, 總 經 理 陳 桂 耀 Giant Polska Sp. ZO.O.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 PLN 董 事 Giant Europe B. V. 法 人 代 表 :Zbigniew Rodziewicz John Koo 總 經 理 Maciej Lepieszkiewicz Giant Benelux B.V.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Eric Ramaekers John Koo - EUR 總 經 理 Willem Buitenhuis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李 敏 卿 石 靜 安 - RMB 89, 總 經 理 監 察 人 李 敏 卿 鄭 寶 堂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邱 大 鵬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3,500, 監 察 人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丘 又 瑜 Giant Korea Co., Ltd.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杜 綉 珍 李 玉 乃 李 楨 輝 - KRW 734, 總 經 理 李 玉 乃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何 友 仁 許 立 忠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素 華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鄭 寶 堂 劉 湧 昌 石 靜 安 劉 湧 昌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鄭 寶 堂 劉 湧 昌 石 靜 安 余 政 溉 1,000, USD 36,000 - RMB 235,184 - 監 察 人 邱 大 鵬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鄭 寶 堂 - RMB 6,

87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數 出 資 額 持 股 / 出 資 比 例 (%) 總 經 理 劉 素 娟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John Koo - MXN 1,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總 經 理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劉 湧 昌 朱 雄 瑜 - - RMB 5,

88 6. 各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單 位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84 企 業 名 稱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值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利 益 本 期 ( 損 ) 益 每 股 盈 餘 ( 損 失 ) ( 稅 後 ) ( 稅 後 )( 註 二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40, , , ,877 1,016,958 40,712 69, Giant Europe B. V. 27,966 3,513,048 1,087,384 2,425,664 1,592,984 (9,275) 248,699 Gaiwin B. V. 25,815 5,074,684 2,031 5,072,653 0 (2,635) 547,793 Growood Investment Ltd. 466,558 7,364, ,106 6,980,733 0 (3,069) 1,320,564 Darzins Holdings Ltd. 238,480 2,706, ,454 2,573,452 0 (42) 319,999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 178, , ,405 0 (41) 56,828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1,343,413 10,029,031 4,810,601 5,218,430 13,776,369 1,168,478 1,095,132 Giant Bicycle Inc. 29,810 2,730,230 2,018, ,238 3,734,409 99,443 69,010 Giant Co., Ltd. 56, , , ,877 1,164,589 49,425 19,618 Giant Bicycle Company Pty. Ltd. 13,293 1,436, , ,461 2,178, ,819 88,127 Giant Bicycle Canada Inc. 29, , , , ,079 33,394 24,956 Giant Deutschland GmbH 10, , , , ,387 8,512 1,319 Giant S.A.R.L. 49, , , , ,516 19,283 12,303 Giant U. K. Ltd. 9, , , ,750 1,686,692 50,013 36,489 Giant Europe Manufacturing B. V. 9,322 1,942, , ,638 4,847, , ,767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00,000 1,972, ,061 1,271, , , ,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6, , , ,553 1,131, , , Dolfor Profits Ltd. 342,278 1,558, ,558,387 0 (42) 204,241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136,744 4,019,916 1,334,217 2,685,699 3,988, , ,244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244, , , ,758 2,059,952 69,845 56,871 Hodaka 株 式 會 社 200, , , ,793 1,318,039 (53,630) (121,414)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199,096 1,584, ,683 1,070,779 1,925,115 24,339 37,159 Giant Polska Sp. ZO.O. 1, ,012 36, , ,085 14,776 10,380 Giant Benelux B.V. 132, , , ,271 1,341,031 (80,105) (66,168)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440,918 3,092,165 2,019,317 1,072,848 6,269, , ,267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000 27,006 30,726 (3,720) 54,199 (4,898) (5,083) Giant Korea Co., Ltd. 20, ,817 38, , ,445 46,077 32,757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 45,774 18,320 27, ,594 18,580 15,

89 85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1,209,336 1,604, ,000 1,420,782 0 (59,689) 242,468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1,162,584 4,255,721 2,919,872 1,335,849 7,840, , ,421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32,450 58,274 45,366 12,908 41,085 (4,413) (5,062)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3,017 99,616 86,286 13,330 76,205 9,564 7,360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24,601 25,744 1,141 24,603 4,789 (65) 2 註 一 : 除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其 他 公 司 均 未 發 行 股 票, 故 無 每 股 盈 餘 之 適 用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 自 民 國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七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三 ) 關 係 報 告 書 1.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概 況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 制 原 因 慧 德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賥 情 形 劉 金 標 董 事 - 元 新 代 表 人 杜 劉 月 嬌 董 事 - 元 新 代 表 人 杜 綉 珍 羅 祥 安 王 守 謙 擔 任 董 監 事 經 理 人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賥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過 半 數 相 同 7,350,578 股 1.96% -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2.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1) 進 ( 銷 ) 貨 交 易 情 形 : 無 (2) 財 產 交 易 : 無 (3)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4)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 無 (5) 其 他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無 3.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4. 其 他 對 財 務 業 務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90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 自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七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86

91 勤 中 號 受 文 者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旨 : 就 貴 公 司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關 係 報 告 書 相 關 資 訊 無 重 大 不 符 之 聲 明 書 表 示 意 見 說 明 : 貴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六 日 編 製 之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 自 一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一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經 貴 公 司 聲 明 係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上 開 期 間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無 重 大 不 符, 聲 明 書 如 附 件 本 會 計 師 已 就 貴 公 司 編 製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依 據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並 與 貴 公 司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加 以 比 較, 尚 未 發 現 上 述 聲 明 有 重 大 不 符 之 處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顏 曉 芳 會 計 師 曾 棟 鋆 87

92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玖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88

9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列 入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中, 有 關 Growood Investment Ltd. 及 Gaiwin B.V. 及 其 部 份 轉 投 資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表, 暨 微 程 式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表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 因 此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有 關 該 等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及 其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認 列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對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金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3,932,278 仟 元 3,251,253 仟 元 及 3,032,234 仟 元, 分 別 佔 個 體 資 產 總 額 之 15% 13% 及 13%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對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投 資 收 益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468,194 仟 元 266,907 仟 元, 均 佔 綜 合 利 益 之 11%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89

94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基 於 本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結 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績 效 與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 表, 主 要 係 供 補 充 分 析 之 用, 亦 經 本 會 計 師 採 用 第 二 段 所 述 之 查 核 程 序 予 以 查 核 據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該 等 明 細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與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相 關 資 訊 一 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顏 曉 芳 會 計 師 曾 棟 鋆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6 日 90

95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及 六 ) $ 600,083 2 $ 862,699 3 $ 37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七 ) 應 收 票 據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70,644-83, , 應 收 帳 款 - 非 關 係 人 ( 附 註 四 五 及 八 ) 2,884, ,501, ,610,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1,551, ,450, ,823,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八 及 二 七 ) 821, , , 存 貨 ( 附 註 四 五 及 九 ) 1,896, ,195, ,108,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十 二 ) 38,572-32,130-49,046-11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7,863, ,415, ,417, 非 流 動 資 產 1544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十 ) 14,850-14,850-14,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17,285, ,614, ,169,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四 及 十 三 ) 1,259, ,208, ,25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附 註 四 及 十 四 ) 49,921-51,733-53,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十 五 ) 16,020-10,926-1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193, , , 預 付 設 備 款 107,403-30,106-12,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17,002-5,790-5,334-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18,943, ,103, ,691, XXX 資 產 總 計 $ 26,807, $ 25,519, $ 23,108,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十 六 ) $ 3,300, $ 3,930, $ 2,25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 附 註 十 六 ) 399, ,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七 ) 應 付 票 據 ( 附 註 二 七 ) 3,537-7,055-4,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二 七 ) 600, , , 應 付 帳 款 2,071, ,885, ,653,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十 七 及 二 七 ) 1,642, ,257, ,353,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262, , ,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十 八 ) 140, ,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二 七 ) 171, , , 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8,591, ,438, ,566, 非 流 動 負 債 257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499, ,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九 ) 327, ,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2,278-3,171-4,215-25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829, , , XXX 負 債 總 計 9,420, ,280, ,318, 權 益 3110 普 通 股 股 本 3,750, ,750, ,750, 資 本 公 積 1,720, ,720, ,720,831 8 保 留 盈 餘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2,564, ,263, ,961,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725, ,463-48, 未 分 配 盈 餘 8,420, ,927, ,307, 其 他 權 益 205,084 1 ( 472,198 ) ( 2 ) 28-3XXX 權 益 總 計 17,387, ,238, ,789,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26,807, $ 25,519, $ 23,108,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91

96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盈 餘 為 元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 18,542, $ 21,244,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九 及 二 一 ) 15,918, ,479, 營 業 毛 利 2,624, ,765, 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已 ( 未 ) 實 現 利 益 ( 損 失 ) 59,819 1 ( 26,164 ) 已 實 現 營 業 毛 利 2,684, ,739,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二 一 ) 6100 推 銷 費 用 534, , 管 理 費 用 846,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461, ,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1,842, ,711, 營 業 淨 利 842, ,027,928 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0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2,648, ,063,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損 失 ) 淨 額 ( 附 註 四 ) 140,051 1 ( 124,149 ) ( 1 ) 7190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四 ) 98, , 利 息 收 入 ( 附 註 四 及 八 ) 36,495-39, 權 利 金 收 入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245, , 管 理 服 務 收 入 ( 附 註 二 七 ) 10,026-13,338 - ( 接 次 頁 ) 92

97 ( 承 前 頁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130 股 利 收 入 ( 附 註 四 ) $ 35,283 - $ 財 務 成 本 ( 附 註 四 ) ( 41,565 ) - ( 35,781 ) 什 項 支 出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 3,305 ) - ( 2,463 )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附 註 四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利 益 ( 損 失 )( 附 註 四 ) ( 352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3,170, ,310, 稅 前 淨 利 4,012, ,338,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507, , 本 年 度 淨 利 3,504, ,002,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附 註 四 ) 83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677,290 4 ( 472,418 ) ( 2 ) 8360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利 益 ( 損 失 )( 附 註 十 九 ) 30,805 - ( 17,508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1,699 ) - ( 677 )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706,396 4 ( 490,603 ) ( 2 ) 8500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4,211, $ 2,512, 每 股 盈 餘 ( 附 註 二 三 ) 9750 基 本 $ 9.34 $ 稀 釋 $ 9.34 $ 8.00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93

98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股 利 為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備 供 出 售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 附 註 二 十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金 融 商 品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代 碼 ( 附 註 二 十 ) ( 附 註 二 十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保 留 盈 餘 合 計 之 兌 換 差 額 未 實 現 ( 損 ) 益 合 計 權 益 總 額 A1 101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750,646 $ 1,720,831 $ 1,961,816 $ 48,463 $ 7,307,733 $ 9,318,012 $ - $ 28 $ 28 $ 14,789,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B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79 - ( 301,479 ) B5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5.5 元 ( 2,062,855 ) ( 2,062,855 ) ( 2,062,855 ) D1 101 年 度 淨 利 ,002,888 3,002, ,002,888 D3 101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18,377 ) ( 18,377 ) ( 472,418 ) 192 ( 472,226 ) ( 490,603 ) D5 101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84,511 2,984,511 ( 472,418 ) 192 ( 472,226 ) 2,512,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B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911 - ( 300,911 ) B5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5.5 元 ( 2,062,855 ) ( 2,062,855 ) ( 2,062,855 ) D1 102 年 度 淨 利 ,504,722 3,504, ,504,722 D3 102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14 29, ,290 ( 8 ) 677, ,396 D5 102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533,836 3,533, ,290 ( 8 ) 677,282 4,211,118 Z1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750,646 $ 1,720,831 $ 2,564,206 $ 725,977 $ 8,420,466 $ 11,710,649 $ 204,872 $ 212 $ 205,084 $ 17,387,210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94 Z1 101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3,750,646 1,720,831 2,263,295 48,463 7,927,910 10,239,668 ( 472,418 ) 220 ( 472,198 ) 15,238,947 B3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514 ( 677,514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99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A1000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4,012,655 $3,338,195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 A20100 折 舊 費 用 145, ,680 A224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之 份 額 ( 2,648,888 ) ( 2,063,123 ) A23700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9,304 11,047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36,495 ) ( 39,615 ) A20900 利 息 費 用 41,565 35,781 A20200 攤 銷 費 用 8,335 13,262 A24000 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未 ( 已 ) 實 現 利 益 ( 59,819 ) 26,164 A21300 股 利 收 入 ( 35,283 ) - A24100 未 實 現 外 幣 兌 換 損 失 ( 利 益 ) ( 39,220 ) 6,590 A2040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A225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損 失 ( 104 ) ( 124 ) A20300 呆 帳 費 用 ( 迴 轉 利 益 ) ( 1,242 ) 3,015 A29900 其 他 ( 347 ) ( 1,835 ) A30000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10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479 ) ( 127 ) A31150 應 收 帳 款 562,118 ( 536,299 ) A31130 應 收 票 據 12,956 44,387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 37,499 ) 7,437 A31200 存 貨 289,648 ( 98,124 )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6,441 ) 16,916 A32130 應 付 票 據 ( 3,517 ) 2,467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716,117 ) 117,413 A3224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12,838 ) 13,264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357,751 ( 121,203 ) A32200 負 債 準 備 ( 9,468 ) 33,463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8,506 ( 7,642 )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1,860, ,468 ( 接 次 頁 ) 95

100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 35,963 $ 40,967 A33300 支 付 之 利 息 ( 42,154 ) ( 34,807 )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446,091 ) ( 295,031 )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407, ,597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7600 收 取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利 1,990, ,726 B04300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 497,402 ) 28,930 B02700 購 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7,771 ) ( 32,638 ) B07100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 243,257 ) ( 76,974 ) B01800 取 得 關 聯 企 業 ( 200,000 ) - B04500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 10,095 ) ( 6,862 )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價 款 1, B0670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11,212 ) ( 458 ) B0180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減 資 退 回 股 款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022, ,212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0100 短 期 借 款 淨 增 加 ( 減 少 ) ( 630,000 ) 1,680,000 C0050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增 加 - 200,000 C04300 其 他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 150 ) ( 300 ) C04500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 2,062,855 ) ( 2,062,855 ) C02200 取 得 子 公 司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 200,000 )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2,693,005 ) ( 383,155 ) EEEE 本 年 度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淨 增 加 ( 減 少 ) ( 262,616 ) 492,654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862, ,045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600,083 $ 862,699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96

101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金 額 除 另 予 註 明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 一 公 司 沿 革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成 立 於 61 年 10 月, 並 於 83 年 12 月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正 式 掛 牌 上 市 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於 自 行 車 電 動 自 行 車 及 前 述 各 項 零 件 之 製 造 加 工 與 銷 售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於 103 年 3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本 公 司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IASB) 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IAS) 解 釋 ( IFRIC) 及 解 釋 公 告 ( SIC)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於 103 年 1 月 28 日 宣 布 之 我 國 全 面 升 級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版 本 之 推 動 架 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104 年 起 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0 年 版 IFRS IAS IFRIC 及 SIC( 以 下 稱 IFRSs ) 升 級 至 2013 年 版 IFRSs( 不 含 IFRS 9 金 融 工 具 )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下 列 歸 屬 於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且 尚 未 發 布 非 屬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生 效 日 已 納 入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IFRSs 之 修 正 IFRSs 之 改 善 - 對 IAS 39 之 修 正 2009 年 1 月 1 日 或 2010 年 1 (2009 年 )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 以 後 結 束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 接 次 頁 ) 97

102 ( 承 前 頁 ) 已 納 入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IFRSs 之 改 善 (2010 年 ) 2010 年 7 月 1 日 或 2011 年 1 月 1 日 2009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 之 修 正 IFRS 7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2010 年 7 月 1 日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IFRS 1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2011 年 7 月 1 日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IFRS 1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2011 年 7 月 1 日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1 聯 合 協 議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露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IFRS 11 及 IFRS 12 之 修 正 合 併 財 務 報 2013 年 1 月 1 日 表 聯 合 協 議 及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露 : 過 渡 規 定 指 引 IFRS 10 IFRS 12 及 IAS 27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2012 年 7 月 1 日 IAS 12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2012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27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28 之 修 訂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32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IC 20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未 納 入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2010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註 2) 2011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IFRS 9 金 融 工 具 ( 註 3) IFRS 9 及 IFRS 7 之 修 正 強 制 生 效 日 及 過 渡 揭 露 ( 註 3) IFRS 14 管 制 遞 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2014 年 1 月 1 日 繼 續 IFRIC 21 徵 收 款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98

103 註 2: 給 與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IFRS 2 之 修 正 ;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開 始 適 用 IFRS 3 之 修 正 ;IFRS 13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3: IASB 將 IFRS 9 生 效 日 暫 定 為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 二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造 成 之 會 計 政 策 重 大 變 動 說 明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上 述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將 不 致 造 成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9 金 融 工 具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所 有 原 屬 於 IAS 39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若 本 公 司 係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且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 本 金 及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金 額 之 利 息,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未 符 合 前 述 條 件 之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合 併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相 關 揭 露 之 新 / 修 訂 準 則 (1)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27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亦 取 代 SIC 12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本 公 司 考 量 對 其 他 個 體 是 否 具 控 制, 據 以 決 定 應 納 入 合 併 之 個 體 當 本 公 司 有 (i)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ii) 因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而 產 生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權 利, 且 (iii) 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以 影 響 該 等 報 酬 金 額 之 能 力 時, 則 本 公 司 對 被 投 資 者 具 控 制 此 外, 針 對 較 為 複 雜 之 情 況 下 投 資 者 是 否 具 控 制 之 判 斷, 新 準 則 提 供 較 多 指 引 99

104 (2)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新 準 則 係 針 對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規 定 較 為 廣 泛 之 揭 露 內 容 3.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指 引,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建 立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並 規 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此 外, 該 準 則 規 定 之 揭 露 內 容 較 現 行 準 則 更 為 廣 泛, 例 如, 現 行 準 則 僅 要 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頇 按 公 允 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 依 照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皆 頇 提 供 前 述 揭 露 4. IAS 1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之 修 正 依 修 正 之 準 則 規 定,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頇 按 性 質 分 類 且 分 組 為 (1)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及 (2) 後 續 ( 於 符 合 條 件 時 )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相 關 所 得 稅 亦 應 按 相 同 基 礎 分 組 適 用 該 修 正 規 定 前, 並 無 上 述 分 組 之 強 制 規 定 5. IAS 19 員 工 福 利 2013 年 之 修 正 該 修 正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約 定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之 提 撥 金 若 與 服 務 無 關, 該 提 撥 金 將 影 響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若 提 撥 金 與 服 務 有 關, 當 提 撥 金 僅 與 當 期 服 務 有 關 時, 本 公 司 得 於 服 務 提 供 當 期 將 該 提 撥 金 認 列 為 服 務 成 本 之 減 少 ; 當 提 撥 金 與 服 務 年 數 有 關 時, 本 公 司 應 將 提 撥 金 歸 屬 至 各 服 務 期 間 並 認 列 為 服 務 成 本 之 減 少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3 企 業 合 併 及 IFRS 8 營 運 部 門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無 論 是 否 為 IAS 39 或 IFRS 9 之 適 用 範 圍,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100

105 IFRS 8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若 本 公 司 將 具 有 相 似 經 濟 特 性 之 營 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 時 所 作 之 判 斷 此 外, 該 修 正 亦 釐 清 本 公 司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時, 始 應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之 調 節 資 訊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適 用 IFRS 13 後, 無 設 定 利 率 之 短 期 應 收 款 及 應 付 款,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仍 得 按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IAS 24 關 係 人 揭 露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應 揭 露 管 理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而 致 報 導 個 體 發 生 之 已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金 額, 惟 無 頇 揭 露 該 等 薪 酬 之 組 成 類 別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13 等 若 干 準 則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對 適 用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公 允 價 值 之 例 外 ( 即 組 合 例 外 ) 進 行 修 正, 以 釐 清 該 例 外 範 圍 包 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 用 範 圍 內 並 依 其 規 定 處 理 之 所 有 合 約, 即 使 該 合 約 不 符 合 IAS 32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對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定 義 亦 然 ( 三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解 釋 及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影 響 之 說 明 截 至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本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為 按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之 首 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稱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 編 製 101

106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基 礎 編 製 歷 史 成 本 通 常 係 依 取 得 資 產 所 支 付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決 定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對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控 制 個 體 係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為 使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當 期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與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當 期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相 同, 個 體 基 礎 與 合 併 基 礎 下 若 干 會 計 處 理 差 異 係 調 整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份 額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暨 相 關 權 益 項 目 (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資 產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實 現 之 資 產 ; 及 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或 清 償 負 債 而 受 到 限 制 者 ) 流 動 負 債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負 債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之 負 債, 以 及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 四 ) 外 幣 編 製 本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以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 易 者, 依 交 易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於 損 益 102

107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其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 重 新 換 算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本 公 司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年 度 帄 均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五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物 料 商 品 在 製 品 及 製 成 品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 貨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採 加 權 帄 均 法 ( 六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對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1. 投 資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係 指 本 公 司 具 有 控 制 之 個 體 ( 含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子 公 司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本 公 司 可 享 有 子 公 司 其 他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當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 包 括 權 益 法 下 子 公 司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實 質 上 屬 於 本 公 司 對 該 子 公 司 淨 投 資 組 成 部 分 之 其 他 長 期 權 益 ) 時, 係 繼 續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損 失 103

108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超 過 取 得 成 本 之 數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收 益 本 公 司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考 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並 比 較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嗣 後 若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增 加 時, 將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認 列 為 利 益, 惟 資 產 於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歸 屬 於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時, 本 公 司 係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剩 餘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任 何 處 分 價 款 與 喪 失 控 制 當 日 之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列 入 當 年 度 損 益 此 外,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 係 與 本 公 司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頇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順 流 交 易 未 實 現 損 益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予 以 銷 除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之 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2.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本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權 益 之 企 業 本 公 司 係 對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用 權 益 法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本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發 行 新 股 時, 本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持 股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並 因 而 使 投 資 之 股 權 淨 值 發 生 增 減 時, 其 增 減 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惟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104

109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減 少 者,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金 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頇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 前 項 調 整 如 應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而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不 足 時, 其 差 額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本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 為 單 一 資 產, 比 較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進 行 減 損 測 詴,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亦 屬 於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減 損 損 失 之 任 何 迴 轉, 於 該 投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後 續 增 加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本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七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認 列,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該 等 資 產 於 完 工 並 達 預 期 使 用 狀 態 時, 分 類 至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適 當 類 別 並 開 始 提 列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對 於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本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係 以 推 延 方 式 處 理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八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105

110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本 公 司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除 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九 )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商 譽 係 依 收 購 日 所 認 列 之 商 譽 金 額 作 為 成 本,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為 減 損 測 詴 之 目 的, 商 譽 分 攤 至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會 因 該 合 併 綜 效 而 受 益 之 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年 ( 及 有 跡 象 顯 示 該 單 位 可 能 已 減 損 時 ) 藉 由 包 含 商 譽 之 該 單 位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比 較, 進 行 該 單 位 之 減 損 測 詴 若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之 商 譽 係 當 年 度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則 該 單 位 或 單 位 群 組 應 於 當 年 度 結 束 前 進 行 減 損 測 詴 若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減 損 損 失 係 先 減 少 該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受 攤 商 譽 之 帳 面 金 額, 次 就 該 單 位 內 其 他 各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比 例 減 少 各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商 譽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 十 )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本 公 司 以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除 本 公 司 預 期 於 該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年 限 屆 滿 前 處 分 該 資 產 外,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估 計 為 零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係 以 推 延 方 式 處 理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十 一 )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之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可 能 已 減 損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本 公 司 106

111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共 用 資 產 可 依 合 理 一 致 之 基 礎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時, 則 分 攤 至 個 別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反 之, 則 分 攤 至 可 依 合 理 一 致 之 基 礎 分 攤 之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二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之 慣 例 交 易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 1. 衡 量 種 類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係 採 用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高 度 流 動 性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係 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107

112 2.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本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如 應 收 款 項, 該 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集 體 超 過 帄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款 項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外,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總 和 間 之 差 額 108

113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金 融 負 債 1. 後 續 衡 量 所 有 金 融 負 債 係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2.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 十 三 ) 負 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而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合 約 下 之 保 固 義 務 係 依 據 以 前 年 度 實 際 發 生 保 固 費 用 之 經 驗 值,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對 已 銷 售 產 品 估 列 其 保 固 期 間 內 可 能 發 生 之 保 固 服 務 費 用 ( 十 四 ) 收 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 戶 退 貨 折 扣 及 其 他 類 似 之 折 讓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提 列 1. 商 品 之 銷 售 銷 售 商 品 係 於 下 列 條 件 完 全 滿 足 時 認 列 收 入 : (1) 本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2) 本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 (4)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及 (5)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已 發 生 或 將 發 生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去 料 加 工 時,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 時 不 作 銷 貨 處 理 2.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收 入 係 於 股 東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 入 109

114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利 息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係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與 所 適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採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3. 權 利 金 收 入 係 於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向 本 公 司 以 及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依 照 合 約 實 質 內 容, 按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認 列 收 入 若 合 約 符 合 銷 貨 收 入 認 列 條 件, 且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則 於 銷 售 時 一 次 認 列 權 利 金 收 入 : (1) 權 利 金 之 金 額 固 定 或 不 可 退 款 ; (2) 合 約 係 不 可 取 消 ; (3) 被 授 權 方 得 自 由 處 置 相 關 權 利 ; 及 (4) 授 權 方 於 交 付 權 利 後 無 頇 履 行 其 他 義 務 ( 十 五 ) 租 賃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1.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收 益 2. 本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 十 六 ) 借 款 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產 之 借 款 成 本, 係 作 為 該 資 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直 到 該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使 用 或 出 售 狀 態 之 幾 乎 所 有 必 要 活 動 已 完 成 為 止 所 有 其 他 借 款 成 本 係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損 益 ( 十 七 ) 退 職 後 福 利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之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110

115 屬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提 供 福 利 之 成 本 係 使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產 生 之 所 有 精 算 損 益 於 發 生 期 間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於 福 利 已 既 得 之 範 圍 內 立 即 認 列, 非 屬 已 既 得 之 部 分 則 於 福 利 成 為 既 得 前 之 帄 均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攤 銷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係 代 表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調 整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並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後 之 金 額 任 何 依 此 方 式 計 算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不 得 超 過 累 積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加 上 該 計 畫 之 可 得 退 還 資 金 及 可 減 少 未 來 提 撥 金 之 現 值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發 生 縮 減 或 清 償 時, 認 列 縮 減 或 清 償 之 損 益 ( 十 八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係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總 和 1. 當 期 所 得 稅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之 調 整, 列 入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111

116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增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企 業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3. 本 年 度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管 理 階 層 必 頇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年 度, 則 於 修 正 當 年 度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年 度 及 未 來 期 間, 則 於 修 正 當 年 度 及 未 來 期 間 認 列 ( 一 ) 應 收 款 項 之 估 計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時, 本 公 司 會 考 量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估 計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排 除 尚 未 發 生 之 未 來 信 用 損 失 )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的 差 額 衡 量 若 未 來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減 損 損 失 ( 二 )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如 附 註 二 六 所 述,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判 斷 以 選 定 用 以 估 計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市 場 報 價 金 融 工 具 之 適 當 評 價 技 術 本 公 司 係 採 用 市 場 參 與 者 所 通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假 設 係 基 於 市 場 價 格 或 利 率 並 依 該 工 具 之 特 性 予 以 調 整 評 價 技 術 所 使 用 之 詳 細 假 設 係 揭 露 於 附 註 二 六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所 選 定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可 適 當 用 以 決 定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112

117 ( 三 ) 存 貨 之 減 損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該 等 估 計 係 依 目 前 市 場 狀 況 及 類 似 產 品 之 歷 史 銷 售 經 驗 評 估, 市 場 情 況 之 改 變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該 等 估 計 結 果 ( 四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應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及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係 使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其 採 用 之 精 算 假 設 包 括 折 現 率 員 工 離 職 率 及 長 期 帄 均 調 薪 率 之 估 計, 若 該 等 估 計 因 市 場 與 經 濟 情 況 之 改 變 而 有 所 變 動, 可 能 會 重 大 影 響 應 認 列 之 費 用 與 負 債 金 額 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609 $ 821 $ 807 銀 行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268, , ,263 約 當 現 金 商 業 本 票 331, ,340 36,975 $ 600,083 $ 862,699 $ 370,045 七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工 具 ( 未 指 定 避 險 )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一 ) $ - $ 280 $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工 具 ( 未 指 定 避 險 )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一 ) $ - $ 759 $ - -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 二 ) $ - $ 759 $ 127 ( 一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如 下 :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合 約 金 額 約 定 匯 率 101 年 12 月 31 日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美 元 兌 日 幣 USD2,000/JPY172, 賣 出 遠 期 外 匯 美 元 兌 新 台 幣 USD21,000/NTD610,

118 本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之 目 的, 主 要 係 為 規 避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因 匯 率 波 動 產 生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因 不 符 合 有 效 避 險 條 件, 故 不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 二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如 下 : 101 年 1 月 1 日 支 付 利 率 合 約 金 額 到 期 日 區 間 收 取 利 率 區 間 新 台 幣 30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8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0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2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上 表 所 列 之 支 付 浮 動 收 取 固 定 之 利 率 交 換, 其 經 濟 實 質 上 係 規 避 借 款 之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惟 因 不 符 合 有 效 避 險 條 件, 故 不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八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2,889,466 $ 3,509,137 $ 2,614,997 減 : 備 抵 呆 帳 ( 4,913 ) ( 7,633 ) ( 4,838 ) $ 2,884,553 $ 3,501,504 $ 2,610,159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收 三 角 貿 易 款 $ 90,477 $ 61,439 $ 64,288 英 應 收 子 公 司 放 款 - 變 動 利 率 649, , ,994 其 他 81,348 74,934 81,998 $ 821,291 $ 288,437 $ 327,280 本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帄 均 授 信 期 間 為 天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本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由 於 歷 史 經 驗 顯 示 逾 期 超 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回 收, 本 公 司 對 於 逾 期 帳 齡 超 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認 列 100% 備 抵 呆 帳, 對 於 逾 期 帳 齡 在 180 天 以 下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備 抵 呆 帳 係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以 估 計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114

119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7,633 $ 4,838 本 年 度 提 列 ( 迴 轉 ) ( 1,242 ) 3,015 本 年 度 沖 銷 ( 1,478 ) ( 220 ) 年 底 餘 額 $ 4,913 $ 7,633 已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30 天 以 下 $ 119,478 $ 166,961 $ 14, 至 60 天 295 3,012 1, 至 90 天 , 至 180 天 - - 1, 至 360 天 天 以 上 - 1,478 1,703 合 計 $ 119,780 $ 171,463 $ 22,128 以 上 係 以 逾 期 天 數 為 基 準 進 行 帳 齡 分 析 本 公 司 應 收 子 公 司 有 效 利 率 及 利 息 收 入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浮 動 利 率 應 收 放 款 5.4% 5.26%-5.49% 5.26%-5.49% 利 息 收 入 $ 1,542 $ 11,454 $ 4,511 九 存 貨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製 成 品 及 商 品 $ 906,876 $ 912,766 $ 754,133 在 製 品 201, , ,444 原 物 料 642, , ,035 在 途 存 貨 146, , ,246 $ 1,896,983 $ 2,195,935 $ 2,108, 及 101 年 度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營 業 成 本 分 別 為 15,918,014 仟 元 及 18,479,511 仟 元 102 及 101 年 度 之 營 業 成 本, 分 別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9,304 仟 元 及 11,047 仟 元 115

120 十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外 未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Bona Investment Pte. Ltd. (Bona) $ 14,850 $ 14,850 $ 14,850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之 機 率, 致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十 一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投 資 子 公 司 $ 17,079,351 $ 15,614,450 $ 14,169,857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 205,940 $ - $ - ( 一 ) 投 資 子 公 司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持 股 持 股 持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Growood Investment Ltd.(Growood) $ 6,699, $ 6,695, $ 5,897, Gaiwin B.V.(Gaiwin) 4,896, ,300, ,906, Darzins Holdings Ltd. (Darzins) 2,564, ,092, ,929,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 1,370, ,079, ,073,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巨 瀚 公 司 ) 722, ,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公 司 ) 382, , , Merdeka International Ltd.(Merdeka) 311, , , Hodaka 株 式 會 社 (Hodaka) 139, , ,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 V. (Giant Mexico) ( 6,388 ) 1 ( 25,600 ) Yarborough International Ltd. (Yarborough) $ 17,079,351 $ 15,614,450 $ 14,169,857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皆 屬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116

121 本 公 司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投 審 會 ) 核 准 於 荷 蘭 設 立 Gaiwin, 並 經 由 其 轉 投 資 位 於 美 洲 歐 洲 澳 洲 及 亞 洲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各 轉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業 務 另 本 公 司 分 別 由 新 加 坡 Growood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Darzins 及 Dolfor Profits Ltd.(Dolfor) 暨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Merdeka 轉 投 資 位 於 大 陸 地 區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前 述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均 經 投 審 會 核 准, 相 關 轉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自 行 車 或 電 動 自 行 車 暨 其 零 配 件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業 務 本 公 司 另 經 投 審 會 核 准 於 大 陸 設 立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轉 投 資 位 於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自 行 車 暨 其 零 配 件 製 造 及 銷 售 之 捷 安 特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 及 從 事 自 行 車 租 賃 暨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之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公 司 ) Yarborough 已 於 101 年 4 月 清 算 解 散 102 及 101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各 子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投 資 成 本 與 股 權 淨 值 間 差 額, 係 因 商 譽 而 發 生 者, 102 及 101 年 度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79,079 $ 80,497 換 算 調 整 數 5,277 ( 1,418 ) 年 底 餘 額 $ 84,356 $ 79,079 ( 二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02 年 12 月 31 日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金 額 持 股 (%) 微 程 式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微 程 式 公 司 ) $ 205,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關 聯 企 業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度 以 現 金 200,000 仟 元 取 得 微 程 式 公 司 普 通 股 共 7,500 仟 股, 取 得 對 微 程 式 公 司 重 大 影 響 117

122 有 關 本 公 司 之 關 聯 企 業 彙 整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總 資 產 $ 371,666 總 負 債 $ 91, 年 度 本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15,493 本 年 度 淨 利 $ 6,801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十 二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進 項 稅 額 $ 5,387 $ 2,447 $ 4,289 預 付 貨 款 6,689 3,551 10,403 其 他 預 付 費 用 18,309 17,632 17,860 其 他 8,187 8,500 16,494 $ 38,572 $ 32,130 $ 49,046 十 三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成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重 分 類 年 底 餘 額 本 土 地 $ 534,799 $ - $ - $ - $ 534,799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702,918 3,201 3,287 30, ,401 機 器 設 備 308,553 11,664 27,529 58, ,010 運 輸 設 備 39,638 2,238 9,816-32,060 辦 公 設 備 16,997 4,490 3,218-18,269 租 賃 改 良 物 25, ,709-20,502 其 他 設 備 152,030 11,085 12,034 73, ,817 成 本 合 計 1,780,803 $ 33,021 $ 61,593 $ 162,627 1,914,858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294,650 $ 27,138 $ 3,287 $ - 318,501 機 器 設 備 143,998 44,512 26, ,517 運 輸 設 備 20,909 7,257 9,742-18,424 辦 公 設 備 8,488 4,408 3,218-9,678 租 賃 改 良 物 14,756 4,311 5,709-13,358 其 他 設 備 89,544 55,585 10, ,191 累 計 折 舊 合 計 572,345 $ 143,211 $ 59,887 $ - 655,669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 1,208,458 $ 1,259,

123 成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重 分 類 年 底 餘 額 本 土 地 $ 534,799 $ - $ - $ - $ 534,799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706,382 5,582 12,498 3, ,918 機 器 設 備 379,945 11,477 95,827 12, ,553 運 輸 設 備 39, ,071 1,169 39,638 辦 公 設 備 19,306 1,911 4,220-16,997 租 賃 改 良 物 22,579 3, ,868 其 他 設 備 125,164 9,031 22,933 40, ,030 成 本 合 計 1,827,425 $ 31,770 $ 136,739 $ 58,347 1,780,803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280,168 $ 26,957 $ 12,475 $ - 294,650 機 器 設 備 195,889 43,918 95, ,998 運 輸 設 備 13,481 8,499 1,071-20,909 辦 公 設 備 7,688 5,020 4,220-8,488 租 賃 改 良 物 9,761 5, ,756 其 他 設 備 67,207 44,474 22,137-89,544 累 計 折 舊 合 計 574,194 $ 134,053 $ 135,902 $ - 572,34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 1,253,231 $ 1,208,458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折 舊 : 房 屋 及 建 築 廠 房 主 建 物 60 年 機 電 動 力 設 備 10 至 50 年 其 他 2 至 15 年 機 器 設 備 2 至 10 年 運 輸 設 備 2 至 8 年 辦 公 設 備 3 至 5 年 租 賃 改 良 物 5 年 其 他 設 備 2 至 10 年 十 四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增 加 年 底 餘 額 成 本 $ 92,052 $ - $ 92,052 累 計 折 舊 ( 40,319 ) ( 1,812 ) ( 42,131 ) 淨 額 $ 51,733 ( $ 1,812 ) $ 49, 年 度 成 本 $ 92,052 $ - $ 92,052 累 計 折 舊 ( 38,507 ) ( 1,812 ) ( 40,319 ) 淨 額 $ 53,545 ( $ 1,812 ) $ 51,733 本 公 司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5 至 50 年 之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折 舊 且 皆 係 自 有 權 益 119

124 十 五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商 標 權 $ 249 $ 580 $ 912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15,771 10,346 10,312 $ 16,020 $ 10,926 $ 11,224 銷 費 用 : 上 述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攤 商 標 權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10 年 3 年 十 六 借 款 ( 一 ) 短 期 借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無 擔 保 借 款 -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 3,300,000 $ 3,930,000 $ 2,250,000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分 別 為 0.980%-1.107% 0.995%-1.1 及 0.99%-1.1% ( 二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年 利 率 金 額 年 利 率 金 額 年 利 率 金 額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0.88% $400, % $400, % $200,000 減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折 價 ( 477 ) ( 873 ) ( 256 ) $399,523 $399,127 $199,744 十 七 其 他 應 付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1,057,427 $ 796,594 $ 816,275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141, , ,099 應 付 設 備 款 52,669 27,418 28,288 其 他 應 付 費 用 390, , ,029 $ 1,642,265 $ 1,257,702 $ 1,353,

125 十 八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保 固 $ 140,073 $ 149,543 $ 116,080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銷 售 商 品 合 約 約 定,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對 於 因 保 固 義 務 所 導 致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流 出 最 佳 估 計 數 之 現 值 該 估 計 係 以 歷 史 保 固 經 驗 為 基 礎, 並 考 量 新 原 料 製 程 變 動 或 其 他 影 響 產 品 品 質 等 因 素 調 整 十 九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 一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依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6% 提 撥 退 休 金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專 戶 ( 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我 國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日 前 6 個 月 帄 均 工 資 計 算 本 公 司 按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總 額 8.96% 提 撥 員 工 退 休 基 金,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台 灣 銀 行 之 專 戶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將 計 畫 資 產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惟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之,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2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精 算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於 衡 量 日 之 主 要 假 設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折 現 率 1.750% 1.250% 1.500%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2.000% 1.875% 2.000%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2.000% 2.000% 2.000% 121

126 計 畫 資 產 之 整 體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係 根 據 歷 史 報 酬 趨 勢 以 及 精 算 師 對 於 相 關 義 務 存 續 期 間 內, 該 資 產 所 處 市 場 之 預 測, 並 考 量 前 述 計 畫 資 產 之 運 用 及 最 低 收 益 之 影 響 所 作 之 估 計 有 關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所 認 列 之 損 益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15,591 $ 16,813 利 息 成 本 10,278 12,096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8,690 ) ( 9,126 ) $ 17,179 $ 19,783 本 公 司 於 102 及 101 年 度 分 別 認 列 311,152 仟 元 及 (17,508) 仟 元 精 算 ( 損 ) 益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截 至 102 年 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 損 ) 益 累 積 金 額 分 別 為 13,644 仟 元 及 (17,508) 仟 元 額 如 下 : 本 公 司 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所 產 生 之 義 務 列 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金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已 提 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 772,186 $ 822,229 $ 806,409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444,534 ) ( 448,209 ) ( 438,051 ) 提 撥 短 絀 327, , ,358 未 認 列 淨 精 算 利 益 ( 損 失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27,652 $ 374,020 $ 368,358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822,229 $ 806,409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5,591 16,813 利 息 成 本 10,278 12,096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36,683 ) 12,543 福 利 支 付 數 ( 39,229 ) ( 25,632 ) 年 底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772,186 $ 822,

127 計 畫 資 產 現 值 之 變 動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448,209 $ 438,051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8,690 9,126 雇 主 提 撥 數 30,017 31,630 福 利 支 付 數 ( 39,229 ) ( 25,632 ) 其 他 ( 3,153 ) ( 4,966 ) 年 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444,534 $ 448,209 計 畫 資 產 之 主 要 類 別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係 依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網 站 公 布 之 基 金 資 產 配 置 資 訊 為 準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現 金 權 益 工 具 短 期 票 券 債 券 政 府 貸 款 固 定 收 益 其 他 二 十 股 東 權 益 本 公 司 選 擇 以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之 日 起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揭 露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 參 閱 附 註 三 一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772,186 $ 822,229 $ 806,409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444,534 $ 448,209 $ 438,051 提 撥 短 絀 $ 327,652 $ 374,020 $ 368,358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 7,400 ( $ 12,543 ) $ -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 $ 3,153 ) ( $ 4,964 ) $ - 本 公 司 預 期 於 102 及 101 年 度 以 後 1 年 內 對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分 別 為 33,000 仟 元 及 30,514 仟 元 (ㄧ ) 普 通 股 股 本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額 定 股 數 ( 仟 股 ) 400, , ,000 額 定 股 本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已 發 行 且 已 收 足 股 款 之 股 數 ( 仟 股 ) 375, , ,065 ( 接 次 頁 ) 123

128 ( 承 前 頁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已 發 行 股 本 $ 3,750,646 $ 3,750,646 $ 3,750,646 發 行 溢 價 1,624,005 1,624,005 1,624,005 $ 5,374,651 $ 5,374,651 $ 5,374,651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 每 股 享 有 一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利 ( 二 ) 資 本 公 積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1,624,005 $ 1,624,005 $ 1,624,005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資 本 公 積 之 變 動 數 1,245 1,245 1,245 員 工 認 股 權 95,401 95,401 95,401 其 他 $ 1,720,831 $ 1,720,831 $ 1,720,831 資 本 公 積 中 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部 分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或 撥 充 股 本,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因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認 股 權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不 得 作 為 任 何 用 途 (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終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除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後 提 十 分 之 一 為 法 定 公 積 金, 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後, 由 董 事 會 依 據 下 列 原 則,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 1. 董 監 事 酬 勞 4%, 2. 員 工 紅 利 0.5% 至 5% 本 公 司 之 股 利 政 策, 因 所 處 週 邊 產 業 環 境 成 熟, 獲 利 穩 定 且 財 務 結 構 健 全, 考 量 資 本 預 算 規 劃 之 資 金 需 求 及 股 東 權 益, 股 利 之 發 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分 配,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所 佔 比 率 不 低 於 股 利 分 配 數 之 20% 124

129 本 公 司 102 及 101 年 度 對 於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5,771 仟 元 及 13,541 仟 元, 應 付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26,170 仟 元 及 108,328 仟 元, 前 述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按 稅 後 淨 利 ( 已 扣 除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之 金 額 ) 之 0.5% 及 4% 計 算 年 度 終 了 後,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前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發 放 金 額 有 重 大 變 動 時, 該 變 動 調 整 原 提 列 年 度 費 用 ;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有 所 變 動,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於 次 年 度 調 整 入 帳 如 股 東 會 決 議 採 股 票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股 數 按 決 議 分 紅 之 金 額 除 以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決 定,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後 ) 本 公 司 於 分 配 101 年 度 以 前 之 盈 餘 時, 必 頇 依 (89) 台 財 證 ( 一 ) 字 第 號 函 及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令 等 相 關 規 定, 就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 如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等 累 計 餘 額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如 有 減 少, 可 就 減 少 金 額 自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轉 回 未 分 配 盈 餘 自 102 年 起,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令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IFRSs) 後,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規 定, 於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應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利 益 ), 因 選 擇 適 用 IFRS 1 豁 免 項 目 而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部 分, 分 別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但 轉 換 日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 得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予 以 提 列 嗣 後 因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得 於 以 後 年 度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嗣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且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原 因 消 除 前, 應 就 不 足 數 額 補 足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時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 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125

130 本 公 司 若 分 配 屬 於 86 年 度 ( 含 ) 以 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股 東 將 不 獲 配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若 分 配 屬 於 87 年 度 ( 含 ) 以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 其 餘 股 東 可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可 獲 配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及 每 股 股 利 如 下 :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300,911 $ 301,479 現 金 股 利 2,062,855 2,062,855 $ 5.5 $ 5.5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之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現 金 配 發 101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如 下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 13,541 $ 13,567 董 監 事 酬 勞 108, ,532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與 101 及 100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並 無 差 異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按 本 公 司 依 據 修 訂 前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編 製 之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並 參 考 本 公 司 依 據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所 編 製 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作 為 盈 餘 分 配 案 之 基 礎 本 公 司 103 年 3 月 26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及 每 股 股 利 如 下 :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350,472 現 金 股 利 2,250,388 $ 6 有 關 102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尚 待 預 計 於 103 年 6 月 23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會 決 議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126

131 ( 四 )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故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677,990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訊 如 下 : 前 述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提 列 及 因 原 提 列 原 因 消 除 而 予 以 迴 轉 之 資 102 年 度 102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年 1 月 1 日 提 列 數 677,990 原 提 列 原 因 消 除 而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處 分 子 公 司 ( 476 )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7,514 首 次 採 用 採 用 IFRSs 因 土 地 所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得 於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時 迴 轉 因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括 子 公 司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所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係 依 本 公 司 處 分 比 例 迴 轉, 待 本 公 司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時, 則 全 數 迴 轉 二 一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折 舊 及 攤 銷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及 營 業 外 費 用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及 營 業 外 費 用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及 損 失 者 合 計 成 本 者 及 損 失 者 合 計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659,013 $ 780,861 $ 1,439,874 $ 697,715 $ 753,104 $ 1,450,819 勞 健 保 56,199 33,512 89,711 55,350 25,758 81,108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17,003 10,793 27,796 16,872 10,105 26,977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9,655 7,524 17,179 11,723 8,060 19,783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45,719 14,459 60,178 47,776 13,365 61,141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60,452 92, ,357 56,289 87, ,942 二 二 所 得 稅 (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 接 次 頁 )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當 年 度 產 生 者 $ 502,274 $ 180,485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64,534 69,892 以 前 年 度 之 調 整 ( 11,031 ) ( 1,019 ) 127

132 ( 承 前 頁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其 他 ( $ 11,402 ) ( $ 1,793 ) 544, ,565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年 度 產 生 者 ( 36,442 ) 87,742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507,933 $ 335,307 會 計 所 得 與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節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按 法 定 稅 率 (17%)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682,152 $ 568,550 調 整 項 目 之 稅 額 影 響 數 永 久 性 差 異 ( 169,007 ) ( 255,012 ) 免 稅 所 得 ( 47,902 ) ( 45,311 ) 投 資 抵 減 ( 11,402 ) ( 5,101 ) 暫 時 性 差 異 37,031 ( 87,742 )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64,534 69,892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555, ,276 遞 延 所 得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 36,442 ) 87,742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11,031 ) ( 1,019 ) 境 外 所 得 扣 繳 稅 款 - 3,308 所 得 稅 費 用 $ 507,933 $ 335,307 ( 二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變 動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關 聯 企 業 未 實 現 利 益 $ 66,315 ( $ 10,169 ) $ - $ 56,146 應 付 獎 金 遞 延 59,931 35,116-95,047 負 債 準 備 25,422 ( 1,610 ) - 23,812 未 實 現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7,036 ( 142 ) - 6,894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失 204 ( 204 ) -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7,998 ( 2,513 ) - 5,485 其 他 619 5,833-6,452 $ 167,525 $ 26,311 $ - $ 193,

133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 - $ 42,102 $ 42,102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 - 2,377 2,377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9,101-9,101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365,960 ( 19,232 ) - 346,728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 ,974 $ 464,934 ( $ 10,131 ) $ 44,479 $ 499,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關 聯 企 業 未 實 現 利 益 $ 61,868 $ 4,447 $ - $ 66,315 應 付 獎 金 遞 延 74,040 ( 14,109 ) - 59,931 負 債 準 備 19,734 5,688-25,422 未 實 現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8,576 ( 1,540 ) - 7,036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失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5,803 2,195-7,998 其 他 648 ( 29 ) $ 170,669 ( $ 3,144 ) $ - $ 167,525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2,601 ( $ 2,601 ) $ - $ -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278,761 87, ,960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974-98,974 $ 380,336 $ 84,598 $ - $ 464,934 ( 三 ) 租 稅 減 免 本 公 司 增 資 擴 展 投 資 計 劃 經 核 准 得 依 免 稅 設 備 比 率 計 算 之 新 增 所 得 額 連 續 5 年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增 資 擴 展 投 資 計 劃 之 免 稅 期 間 如 下 : 增 資 擴 展 案 免 稅 期 間 98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轉 增 資 101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129

134 ( 四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未 分 配 盈 餘 86 年 度 以 前 未 分 配 盈 餘 $ 369,539 $ 393,660 $ 393, 年 度 以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8,050,927 7,534,250 6,914,073 $ 8,420,466 $ 7,927,910 $ 7,307,733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520,649 $ 471,563 $ 406,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9.70%( 預 計 ) 及 9.39%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本 公 司 分 配 屬 於 87 年 度 ( 含 ) 以 後 之 盈 餘 時, 本 國 股 東 可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可 獲 配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由 於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應 以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為 準, 因 此 本 公 司 預 計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可 能 與 將 來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時 所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有 所 差 異 依 台 財 稅 字 第 號 規 定, 首 次 採 用 IFRSs 之 當 年 度 計 算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時, 其 帳 載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應 包 含 因 首 次 採 用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淨 增 加 數 ( 五 ) 本 公 司 截 至 100 年 度 止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二 三 每 股 盈 餘 本 年 度 淨 利 ( 分 子 ) 股 數 ( 分 母 ) ( 仟 股 ) 每 股 盈 餘 ( 元 ) 102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本 年 度 淨 利 $ 3,504, ,065 $ 9.34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3,504, ,175 $

135 本 年 度 淨 利 ( 分 子 ) 股 數 ( 分 母 ) ( 仟 股 ) 每 股 盈 餘 ( 元 ) 101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本 年 度 淨 利 $ 3,002, ,065 $ 8.01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3,002, ,193 $ 8.00 若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分 紅,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假 設 員 工 分 紅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並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帄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於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員 工 分 紅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個 體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稀 釋 作 用 二 四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本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係 出 租 本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予 關 係 人, 租 賃 期 間 為 5 年 所 有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均 包 含 承 租 人 於 行 使 續 租 權 時, 依 市 場 租 金 行 情 調 整 租 金 之 條 款 不 可 取 消 營 業 租 賃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超 過 1 年 $ 4,009 $ 4,009 $ 4,009 1 至 5 年 2,000 6,009 10,017 $ 6,009 $ 10,018 $ 14,026 二 五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本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本 公 司 之 淨 債 務 (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及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即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 組 成 131

136 本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每 季 重 新 檢 視 集 團 資 本 結 構, 其 檢 視 內 容 包 括 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將 藉 由 支 付 股 利 發 行 新 股 買 回 股 份 及 發 行 新 債 或 償 付 舊 債 等 方 式 帄 衡 其 整 體 資 本 結 構 二 六 金 融 工 具 (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1.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除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其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實 務 上 頇 以 超 過 合 理 成 本 之 金 額 方 能 取 得 可 驗 證 公 帄 價 值, 故 不 列 示 其 公 帄 價 值 外,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價 值 趨 近 其 公 允 價 值 2. 認 列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公 司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衡 量 方 式 依 照 公 允 價 值 可 觀 察 之 程 度 分 為 第 一 至 三 級 (1) 第 一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活 絡 市 場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除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以 屬 於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推 導 公 允 價 值 (3) 第 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評 價 技 術 係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值 (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推 導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衍 生 性 工 具 係 屬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102 及 101 年 度 無 第 一 級 與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間 移 轉 之 情 形 3.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下 列 方 式 決 定 : (1) 具 標 準 條 款 與 條 件 並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132

137 ( 二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2) 衍 生 工 具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係 採 用 衍 生 商 品 存 續 期 間 適 用 殖 利 率 曲 線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訂 價 時 用 以 作 為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3)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 除 上 述 外 )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照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為 基 礎 之 一 般 公 認 定 價 模 式 決 定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持 有 供 交 易 $ - $ 280 $ -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註 1) 5,928,381 6,186,898 5,259,443 金 融 負 債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註 2) 8,016,901 8,980,448 7,086,94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持 有 供 交 易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三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本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投 資 應 收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應 付 公 司 債 及 借 款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管 理 部 門 係 為 各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服 務,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 廣 度 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本 公 司 營 運 有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該 等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1.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本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各 式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以 管 理 所 承 擔 之 外 幣 匯 率 及 利 率 風 險, 包 括 : 133

138 A. 以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規 避 因 進 出 口 而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B. 以 利 率 交 換 減 輕 利 率 上 升 風 險 本 公 司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及 其 對 該 等 暴 險 之 管 理 與 衡 量 方 式 並 無 改 變 (1)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因 而 使 本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本 公 司 匯 率 暴 險 之 管 理 係 於 政 策 許 可 之 範 圍 內, 利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管 理 風 險 敏 感 度 分 析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變 動 1% 時, 本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1% 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 予 以 調 整 下 表 之 正 數 係 表 示 各 相 關 貨 幣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升 值 1% 時,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之 金 額 ; 當 各 相 關 外 幣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貶 值 1% 時,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貨 幣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貨 幣 種 類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美 金 $ 30,290 $ 35,324 歐 元 2,037 1,396 日 幣 ( 636 ) ( 1,435 ) 人 民 幣 6,988 2,877 上 述 源 自 於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美 金 歐 元 及 日 幣 計 價 應 收 應 付 款 項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敏 感 度 分 析 尚 無 法 代 表 匯 率 之 固 有 風 險, 因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暴 險 尚 無 法 反 映 年 度 中 暴 險 情 形 134

139 (2) 利 率 風 險 因 本 公 司 內 之 個 體 同 時 以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借 入 資 金,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暴 險 本 公 司 藉 由 維 持 一 適 當 之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組 合, 以 及 使 用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來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定 期 評 估 避 險 活 動, 使 其 與 利 率 觀 點 及 既 定 之 風 險 偏 好 一 致, 以 確 保 採 用 最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之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具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 983,406 $ 516,340 $ 36,975 - 金 融 負 債 1,299, ,127 1,199,744 具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266, , ,677 - 金 融 負 債 2,400,000 3,930,000 1,250,000 敏 感 度 分 析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變 動 1 碼,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102 及 101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分 別 變 動 9,249 仟 元 及 10,823 仟 元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集 團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135

140 本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僅 與 信 譽 卓 著 之 對 象 進 行 交 易, 並 於 必 要 情 形 下 取 得 足 額 之 擔 保 以 減 輕 因 拖 欠 所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使 用 其 他 公 開 可 取 得 之 財 務 資 訊 及 彼 此 交 易 記 錄 對 主 要 客 戶 進 行 評 等, 持 續 監 督 信 用 暴 險 以 及 交 易 對 方 之 信 用 評 等, 並 將 總 交 易 金 額 分 散 至 各 信 用 評 等 合 格 之 客 戶, 以 降 低 客 戶 之 信 用 風 險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銀 行 借 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本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短 期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分 別 為 4,330,000 仟 元 2,490,000 仟 元 及 4,910,000 仟 元 (1)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流 動 性 及 利 率 風 險 表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按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1 年 以 內 短 期 借 款 $ 3,300,000 $ 3,930,000 $ 2,250,00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399, , ,744 應 付 款 項 2,675,113 3,393,619 3,283,513 其 他 應 付 款 422, , ,434 $ 6,797,035 $ 8,042,077 $ 6,110,691 (2)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流 動 性 及 利 率 風 險 表 針 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流 動 性 分 析, 就 採 淨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合 約 淨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 就 採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總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當 應 付 或 應 收 金 額 不 固 定 時, 揭 露 之 金 額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殖 利 率 曲 線 所 推 估 之 預 計 利 率 決 定, 本 公 司 承 做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136

141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淨 額 交 割 利 率 交 換 $ - $ - ( $ 127 ) 總 額 交 割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流 入 $ - $ 668,252 $ - 流 出 - ( 668,731 ) - $ - ( $ 479 ) $ - 二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營 業 交 易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揭 露 外,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如 下 : 銷 貨 進 貨 關 係 人 類 別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子 公 司 $ 7,402,316 $ 8,013,629 $ 1,920,173 $ 2,076,908 其 他 關 係 人 $ 7,402,316 $ 8,013,629 $ 1,920,667 $ 2,076,908 售 予 各 關 係 人 之 產 品 係 屬 於 自 有 品 牌 產 品 及 加 工 收 入, 故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價 格 訂 定 亦 不 同 於 代 工 產 品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之 進 貨 價 格 係 依 個 別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相 關 市 場 行 情 個 別 議 定 之 本 公 司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 1,896 $ 47,247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25,947 11,662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19,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 47,502 $ 59,320 本 公 司 向 大 陸 子 公 司 進 貨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 9,203 $ 11,103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 3,117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410 1,358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 9,852 $ 16,

142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費 用 子 公 司 $ 117,530 $ 163,656 權 利 金 收 入 子 公 司 $ 245,348 $ 208,879 本 公 司 因 提 供 相 關 商 標 之 使 用 權, 故 向 部 分 子 公 司 收 取 商 標 使 用 權 利 金 ; 權 利 金 之 計 算 以 各 該 子 公 司 銷 售 本 公 司 商 標 產 品 收 入 之 1.5% 計 算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管 理 服 務 收 入 子 公 司 $ 10,026 $ 13,338 本 公 司 因 提 供 行 銷 管 理 諮 詢 等 服 務, 與 子 公 司 簽 訂 管 理 服 務 合 約 管 理 服 務 收 入 係 按 每 月 銷 貨 淨 額 之 1% 計 算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獎 勵 金 收 入 子 公 司 $ 11,407 $ 10,308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簽 訂 經 銷 合 約, 約 定 由 本 公 司 代 為 經 銷 其 部 分 商 品, 並 依 進 貨 金 額 計 算 收 取 獎 勵 金 ( 二 )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應 收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款 項 子 公 司 $ 1,677,476 $ 1,382,506 $ 1,729,273 應 付 款 項 子 公 司 $ 798,220 $ 640,082 $ 782,054 其 他 關 係 人 $ 798,384 $ 640,082 $ 782,054 ( 三 )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2 年 度 關 係 人 類 別 處 分 價 款 處 分 ( 損 ) 益 子 公 司 $ 1,693 $

143 ( 四 ) 背 書 保 證 被 保 證 人 保 證 事 項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Giant USA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 2,802,140 $ 1,945,278 Giant Canada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266, ,514 ( 五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102 及 101 年 度 對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267,637 $ 256,233 退 職 後 福 利 1,190 1,190 $ 268,827 $ 257,423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決 定 二 八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計 有 下 列 承 諾 事 項 : ( 一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承 諾 廠 房 建 造 訂 購 工 程 設 備 及 機 器 設 備 尚 未 支 付 金 額 為 72,789 仟 元 ( 二 ) 產 品 責 任 險 本 公 司 對 於 全 球 各 地 區 銷 售 之 自 行 車 及 零 配 件 暨 電 動 車 及 零 配 件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保 單 契 約 期 間 係 自 102 年 6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止 保 單 效 力 範 圍 : 自 行 車 自 76 年 6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電 動 車 自 85 年 8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 事 故 最 高 賠 償 金 額 分 別 為 自 行 車 美 金 10,000 仟 元, 電 動 車 美 金 5,000 仟 元 二 九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資 訊 ( 接 次 頁 )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單 位 : 各 外 幣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25, $ 3,736,505 歐 元 6, ,016 日 圓 277, ,821 人 民 幣 142, ,

144 ( 承 前 頁 ) 102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美 金 $ 321, $ 9,575,039 歐 元 119, ,896,434 日 圓 490, ,073 人 民 幣 278, ,370,387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23, ,511 歐 元 1, ,311 日 圓 501, ,440 人 民 幣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48, $ 4,319,768 歐 元 5, ,527 日 圓 134, ,391 人 民 幣 62, ,719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美 金 310, ,013,993 歐 元 111, ,300,950 日 圓 686, ,035 人 民 幣 234, ,079,326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27, ,346 歐 元 1, ,964 日 圓 561, ,

145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18, $ 3,584,552 歐 元 10, ,526 日 圓 236, ,468 人 民 幣 45, ,332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美 金 265, ,032,635 歐 元 99, ,906,336 日 圓 751, ,046 人 民 幣 225, ,073,700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23, ,323 歐 元 1, ,292 日 圓 445, ,671 三 十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附 表 一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附 表 二 3.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部 分 ): 附 表 三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附 表 四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附 表 五 9.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附 註 七 及 附 表 六 141

146 10.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七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持 股 比 例 本 年 度 損 益 及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年 底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已 匯 回 投 資 損 益 及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附 表 八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其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未 實 現 損 益 :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附 表 四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附 表 四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 無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年 底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 無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年 底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年 度 利 息 總 額 : 附 表 一 (6) 其 他 對 當 年 度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如 勞 務 之 提 供 或 收 受 等 : 無 三 一 首 次 採 用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本 公 司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日 為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對 本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影 響 如 下 : ( 一 ) 101 年 1 月 1 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項 目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 161,728 ( $ 161,728 ) $ - - ( 六 )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4,553,180 ( 383,324 ) 14,169,85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六 )9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1,252, ,253,23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六 )2,3 遞 延 退 休 金 成 本 508 ( 508 ) - - ( 六 )4 遞 延 費 用 12,820 ( 12,820 ) - - ( 六 )2 出 租 資 產 - 淨 額 53,545-53,545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六 )7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170, ,66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六 ) ,396 12,396 預 付 設 備 款 ( 六 )3 ( 接 次 頁 ) 142

147 ( 承 前 頁 )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項 目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負 債 應 付 費 用 $ 1,306,461 $ 47,230 $ 1,353,691 其 他 應 付 款 ( 六 )5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974 ( 98,974 ) - - ( 六 )6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231, , ,358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五 )( 六 )4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272, , ,336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 六 )1 應 計 產 品 保 證 負 債 116, ,080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六 )8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8,640, ,990 9,318,012 保 留 盈 餘 ( 四 )( 五 ) ( 六 )4,5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836,276 ( 836,276 )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 五 ) 換 差 額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 171,769 ) 171, ( 六 )4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184,607 ( 184,607 ) - - ( 五 ) ( 二 ) 101 年 12 月 31 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項 目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 159,124 ( $ 159,124 ) $ - - ( 六 )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6,054,595 ( 440,145 ) 15,614,45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六 )9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1,227,452 ( 18,994 ) 1,208,458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六 )2,3 遞 延 退 休 金 成 本 254 ( 254 ) - - ( 六 )4 遞 延 費 用 11,112 ( 11,112 ) - - ( 六 )2 出 租 資 產 - 淨 額 51,733-51,733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六 )7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167, ,525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六 ) ,106 30,106 預 付 設 備 款 ( 六 )3 負 債 應 付 費 用 1,210,376 47,326 1,257,702 其 他 應 付 款 ( 六 )5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974 ( 98,974 ) - - ( 六 )6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226, , ,02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五 )( 六 )4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357, , ,934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 六 )1 應 計 產 品 保 證 負 債 149, ,543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六 )8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9,586, ,394 10,239,668 保 留 盈 餘 ( 四 )( 五 ) ( 六 )4,5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363,367 ( 835,785 ) ( 472,418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 五 ) 換 差 額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 153,326 ) 153, ( 六 )4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184,607 ( 184,607 ) - - ( 五 ) ( 三 ) 101 年 度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項 目 金 額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營 業 成 本 $ 18,278,898 $ 200,613 $ 18,479,511 營 業 成 本 ( 六 )10,11 營 業 費 用 1,935,949 ( 224,758 ) 1,711,191 營 業 費 用 ( 六 )5,6,10, 11,1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2,502,884 ( 29,872 ) 2,473,01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 六 )1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 472,418 ) ( 472,418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 五 ) 換 差 額 - - ( 17,508 ) ( 17,508 )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之 精 算 損 失 ( 六 )5 143

148 ( 四 ) 轉 換 日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 金 管 會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應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利 益 ), 因 選 擇 適 用 IFRS 1 豁 免 項 目 而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部 分, 分 別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但 轉 換 日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 得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予 以 提 列 嗣 後 因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故 101 年 1 月 1 日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淨 增 加 數 677,990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惟 101 年 度 因 子 公 司 Yarborough 清 算 解 散, 就 原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予 以 迴 轉 476 仟 元, 故 102 年 1 月 1 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為 677,514 仟 元 ( 五 ) 豁 免 選 項 除 依 據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若 干 不 得 追 溯 適 用 及 選 擇 下 列 豁 免 追 溯 適 用 之 情 形 外, 本 公 司 係 追 溯 適 用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以 決 定 轉 換 日 ( 101 年 1 月 1 日 ) 之 初 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企 業 合 併 本 公 司 對 轉 換 日 前 發 生 之 企 業 合 併, 選 擇 不 予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因 此, 於 101 年 1 月 1 日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過 去 企 業 合 併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納 入 本 公 司 之 相 關 資 產 負 債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仍 依 100 年 12 月 31 日 按 先 前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認 列 之 金 額 列 示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 公 司 對 所 有 在 轉 換 日 前 已 給 與 並 已 既 得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選 擇 豁 免 追 溯 適 用 相 關 規 定 認 定 成 本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對 部 分 土 地 選 擇 以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重 估 價 值 作 為 該 日 之 認 定 成 本 部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因 符 合 具 充 分 證 據 顯 示 存 在 持 續 性 出 租 狀 態, 且 能 產 生 中 長 期 穩 定 之 現 金 流 量, 144

149 故 選 擇 以 公 允 價 值 作 為 認 定 成 本, 部 分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則 選 擇 以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重 估 價 值 作 為 轉 換 日 之 認 定 成 本 其 餘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以 及 無 形 資 產 係 並 追 溯 適 用 相 關 規 定 員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選 擇 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所 有 未 認 列 累 積 精 算 損 益 於 轉 換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選 擇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定 為 零, 並 於 該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上 述 豁 免 選 項 對 本 公 司 之 影 響 已 併 入 以 下 ( 六 )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中 說 明 ( 六 )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本 公 司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依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存 在 之 重 大 差 異 如 下 : 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評 估 其 可 實 現 性 後, 認 列 相 關 備 抵 評 價 金 額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僅 當 所 得 稅 利 益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時 始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不 再 使 用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依 其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分 類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無 相 關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者, 依 預 期 迴 轉 期 間 之 長 短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一 律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項 目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之 流 動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應 互 相 抵 銷, 僅 列 示 其 淨 額 ; 非 流 動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亦 同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企 業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利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且 遞 延 所 得 145

150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與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有 關 者, 始 應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2. 遞 延 費 用 之 重 分 類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費 用 帳 列 其 他 資 產 項 下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應 將 遞 延 費 用 依 性 質 重 分 類 至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無 形 資 產 3. 預 付 設 備 款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購 置 設 備 之 預 付 款 通 常 列 為 固 定 資 產 項 下 之 預 付 設 備 款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購 置 設 備 之 預 付 款 通 常 列 為 預 付 款 項, 並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4. 退 休 金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是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應 認 列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下 限 ; 若 帳 列 之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低 於 此 下 限 金 額, 則 應 將 不 足 部 分 補 列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則 無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精 算 損 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精 算 損 益 係 採 用 緩 衝 區 法 按 可 獲 得 退 休 金 給 付 在 職 員 工 之 帄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項 下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選 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精 算 損 益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於 權 益 變 動 表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且 後 續 期 間 不 予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首 次 適 用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十 八 號 退 休 金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所 產 生 之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應 按 預 期 可 獲 得 退 休 金 給 付 在 職 員 工 之 帄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加 以 攤 銷 並 列 入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由 於 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過 渡 規 定,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相 關 影 響 數 應 一 次 認 列 並 調 整 保 留 盈 餘 146

151 5. 員 工 福 利 - 短 期 可 累 積 帶 薪 假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短 期 支 薪 假 給 付 未 有 明 文 規 定, 通 常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入 帳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可 累 積 支 薪 假 給 付, 應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而 增 加 其 未 來 應 得 之 支 薪 假 給 付 時 認 列 費 用 6.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依 現 行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土 地 因 重 估 增 值 所 提 列 之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應 列 為 長 期 負 債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選 擇 於 首 次 採 用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時 使 用 土 地 重 估 後 帳 面 金 額 作 為 認 定 成 本 者, 相 關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應 重 分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土 地 增 值 稅 7.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營 業 上 供 出 租 用 途 之 不 動 產 係 帳 列 固 定 資 產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後, 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 產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由 所 有 者 所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應 列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因 此 重 分 類 前 述 目 的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至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8.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金 管 會 發 佈 之 採 用 IFRS 問 答 集 之 規 定,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故 本 公 司 將 相 關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重 分 類 至 銷 貨 成 本 項 下 表 達 9. 未 實 現 損 益 之 消 除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與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順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帳 列 遞 延 貸 項 - 未 實 現 聯 屬 公 司 間 利 益 轉 換 至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準 則, 係 直 接 調 整 減 除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47

152 6,954,884 ( 註 四 ) 6,954,884 ( 註 四 ) 2,263,292 ( 註 二 ) 2,263,292 ( 註 二 ) 2,263,292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293,821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230,050 ( 註 二 ) 170,750 ( 註 二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一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編 號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項 目 本 期 是 否 為 期 末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利 率 最 高 餘 額 關 係 人 ( 註 五 ) ( 註 六 ) 區 間 ( 註 五 及 六 )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 註 三 )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 註 七 ) 有 短 期 融 通 提 列 備 抵 資 金 必 要 呆 帳 金 額 之 原 因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0 本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是 $ 400,000 $ - $ $ - 營 運 週 轉 $ - - $ - $ 1,738,721 ( 註 一 ) $ 6,954,884 ( 註 四 ) 148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 ( 註 一 ) ( ( ( ( ( ( ( ( ( ( ( ( ( 註 ( 註 是 162, % 2 - 營 運 週 轉 ,738,721 ( 人 民 幣 33,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一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是 649, , , % 2 - 營 運 週 轉 ,738,721 ( 人 民 幣 132,000 ) ( 人 民 幣 132,000 ) ( 人 民 幣 132,000 ) 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4,601 24,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5,000 ) ( 人 民 幣 5,000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467, , ,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95,000 ) ( 人 民 幣 95,000 ) ( 人 民 幣 95,000 ) 5.04% 註 二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549,863 1,451, ,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315,000 ) ( 人 民 幣 295,000 ) ( 人 民 幣 115,000 ) 註 二 ) 2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96,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公 司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40,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98,404 98,404 98,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20,000 ) ( 人 民 幣 20,000 ) ( 人 民 幣 20,000 ) 註 二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49,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10,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73,803 49,202 49,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15,000 ) ( 人 民 幣 10,000 ) ( 人 民 幣 10,000 ) 註 二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46, , ,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50,000 ) ( 人 民 幣 50,000 ) ( 人 民 幣 50,000 ) 註 二 ) 3 巨 瀚 公 司 巨 翔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8,300 18,300 18, %- 2 - 營 運 週 轉 ,455 融 資 款 1.045% 註 二 ) 4 Gaiwin Giant Australia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19, ,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澳 幣 4,500 ) ( 澳 幣 4,500 ) ( 澳 幣 - ) 5.05% 註 二 ) Growood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5,962 5,962 5,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美 金 200 ) ( 美 金 200 ) ( 美 金 200 ) 註 二 ) Merdeka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美 金 15 ) ( 美 金 15 ) ( 美 金 15 ) % 註 二 ) 5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0,665 20,665 20, % 2 - 營 運 週 轉 ,230,050 務 公 司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4,200 ) ( 人 民 幣 4,200 ) ( 人 民 幣 4,200 ) 二 ) 6 捷 安 特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8, 營 運 週 轉 ,688 融 資 款 二 ) 註 一 :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10% 註 二 : 依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企 業 及 總 限 額 ; 巨 瀚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公 司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10%,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40% 為 限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及 總 限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 4.6 億 元 3 億 元 及 2.5 億 元 ; 他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企 業 及 總 限 額 不 超 過 美 金 35,000 仟 元 為 限 註 三 :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有 業 務 往 來 者 2.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者 註 四 :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40% 為 限 註 五 : 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註 六 :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及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係 以 申 報 月 份 外 幣 餘 額 乘 以 申 報 月 份 月 底 之 兌 換 新 台 幣 匯 率 換 算

153 附 表 二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註 四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整 體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總 額 以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50%( 不 含 50%) 為 限,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金 額 則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25% 為 限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對 單 一 企 業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期 末 背 書 背 書 保 證 屬 母 公 司 屬 子 公 司 屬 對 背 書 保 證 者 背 書 保 證 保 證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編 號 關 係 保 證 餘 額 最 高 限 額 對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大 陸 地 區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名 稱 限 額 ( 註 四 五 ( 註 五 及 六 )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 註 一 ) ( 註 五 及 六 ) ( 註 三 )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 註 二 ) 及 六 ) 之 比 率 0 本 公 司 Giant USA 2 $ 4,346,803 $ 3,100,240 $ 2,802,140 $ 1,401,070 $ - 16% $ 8,693,605 Y - - ( 美 金 104,000 ) ( 美 金 94,000 ) ( 美 金 47,000 ) Giant Canada 2 4,346, , , ,029-2% 8,693,605 Y - - ( 加 幣 9,500 ) ( 加 幣 9,500 ) ( 加 幣 9,500 ) 149 註 一 : 1. 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50% 之 子 公 司 2.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50%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二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以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25% 為 限 註 三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以 保 證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50%( 不 含 50%) 為 限 註 五 : 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註 六 :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及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係 以 申 報 月 份 外 幣 餘 額 乘 以 申 報 月 份 月 底 之 兌 換 新 台 幣 匯 率 換 算

154 附 表 三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年 底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50 持 註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期 末 目 備 股 數 / 單 位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 市 價 ( 註 一 )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股 權 Bona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822,588 $ 14, $ 50,509 Hodaka Itoyokad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53 日 幣 日 幣 643 Inax Tostem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日 幣 288 AEON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57 日 幣 日 幣 366 Encch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3,221 日 幣 1,385 - 日 幣 1,385 Sekichu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527 日 幣 日 幣 719 Sanwad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355 日 幣 日 幣 255 Arcland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日 幣 183 Daiyu8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71 - 日 幣 71 註 一 : 有 公 開 市 場 者, 係 指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價 ; 無 公 開 市 場 者, 係 指 淨 值 註 二 :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參 閱 附 表 七 及 八

155 附 表 四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交 易 情 形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進 ( 銷 ) 貨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佔 總 應 收 ( 付 ) 之 公 司 進 ( 銷 ) 貨 金 額 佔 總 進 銷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之 比 率 (%) 票 據 帳 款 之 比 率 (%) 備 註 151 本 公 司 Giant US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 1,358,883 ) ( 7 ) T/T 120 天 $ - - $ 491, Giant Australi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342,598 ) ( 7 ) T/T 30 天 ,362 2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008,428 ) ( 5 ) T/T90 天 ,988 8 Giant Japan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3,837 ) ( 2 ) T/T 30 天 - - 7,390 - Giant Europe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573,348 ) ( 3 ) T/T 60 天 ,309 3 Giant UK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27,896 ) ( 1 ) T/T 60 天 ,808 1 Giant Kore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02,069 ) ( 1 ) T/T 60 天 ,031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74,559 ) ( 2 ) T/T 90 天 ,166 3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58,461 ) ( 2 ) T/T 30 天 ,652 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80,457 ) ( 2 ) T/T 60 天 ,386 2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74,049 ) ( 3 ) T/T 180 天 ,378 1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54,359 ) ( 2 ) T/T 90 天 ,681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54,866 2 T/T 60 至 75 天 - - ( 66,962 ) ( 3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216,552 2 T/T 30 天 - - ( 20,743 ) ( 1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91,005 2 T/T ( 39,185 ) ( 1 ) 巨 瀚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118,389 8 T/T 60 至 90 天 - - ( 467,199 ) ( 17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092,652 ) ( 人 民 幣 226,250 )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279,764 ) ( 人 民 幣 264,994 ) Giant US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825,408 ) ( 人 民 幣 170,913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28,384 ) ( 人 民 幣 47,290 ) Giant Kore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93,147 ) ( 人 民 幣 39,994 ) Giant Australi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4,097 ) ( 人 民 幣 87,816 ) Giant Japan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80,545 ) ( 人 民 幣 37,385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6,035 ) ( 人 民 幣 88,217 ) ( 人 民 幣 1,944 人 民 幣 65,779 人 民 幣 22,495 人 民 幣 9,797 人 民 幣 - 人 民 幣 4,820 人 民 幣 1,538 人 民 幣 - 8 ) T/T 60 天 - - 9,565 ( 9 ) O/A 60 至 90 天 ,645 ( 6 ) O/A 90 天 ,680 ( 2 ) O/A 90 天 ,202 ( 1 ) O/A 60 天 ( 3 ) O/A 30 天 ,714 ( 1 ) O/A 30 天 - - 7,567 ( 3 ) T/T 60 天 ( 接 次 頁 )

156 2 ( 4 ) ( 6 ) ( 22 ) 20 ( 6 ) ( 8 ) 備 註 ( 承 前 頁 )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交 易 情 形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進 ( 銷 ) 貨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佔 總 應 收 ( 付 ) 之 公 司 金 額 佔 總 進 銷 貨 進 ( 銷 )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票 據 帳 款 之 ( 註 ) 之 比 率 (%) 比 率 (%) 152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Hodaka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 134,327 ) ( 人 民 幣 27,814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Darzins 及 Dolfor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05,431 人 民 幣 63,244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396,276 人 民 幣 289,120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Giant Benelux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34,685 ) ( 人 民 幣 90,008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08,203 ) ( 人 民 幣 63,818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Hodaka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541,576 ) ( 人 民 幣 112,142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33,009 ) ( 人 民 幣 48,248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589,365 人 民 幣 329,102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Merdeka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769,812 ) ( 人 民 幣 159,401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Darzins 及 Dolfor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06,005 人 民 幣 63,363 Giant Europe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485,836 人 民 幣 12,319 ( 人 民 幣 8,661 ( 人 民 幣 12,437 ) 1 ) O/A 90 天 $ - - $ 42,616 4 票 結 60 天 - - ( 61,193 ) ( 人 民 幣 20,274 ) 人 民 幣 1,529 人 民 幣 3,225 人 民 幣 11,772 人 民 幣 21,926 ( 人 民 幣 35,992 ) 16 T/T 60 天 - - ( 99,752 ) ( 23 ) T/T 60 天 - - 7,522 ( 16 ) T/T 30 天 ,869 ( 9 ) T/T 90 天 ,918 ( 4 ) T/T 60 天 , T/T 60 天 - - ( 177,089 ) ( 人 民 幣 23,369 ( 人 民 幣 11,789 ) 10 ) T/T 60 天 ,113 5 T/T 60 天 - - ( 58,004 ) 38 T/T 30 天 - - ( 31,131 ) ( 人 民 幣 758 )

157 附 表 五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53 列 備 抵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 交 帳 金 額 易 對 象 關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係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本 公 司 Giant Bicycle Inc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491, $ - - $ 420,421 $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18, ,879 - Giant Europe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36, ,309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31, ,166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366, ,988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2, ,841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649,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565, ,409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9, ,910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8, ,049 - 巨 大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62, ,914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323, ,744 - Giant Bicycle Inc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帳 收 款 - 關 係 人 110, ,680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467, ,010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77, ,089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Merdeka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15, ,371 - 巨 瀚 公 司 巨 大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467, ,199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30, ,144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246,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07, ,881 -

158 子 公 司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已 無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102 年 度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商 品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揭 露 如 下 : 單 位 : 外 幣 仟 元 公 司 名 稱 因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交 易 產 生 之 金 融 資 產 已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金 額 Giant UK ( 英 磅 100 ) Giant Australia 澳 幣 121 捷 安 特 中 國 人 民 幣 1,256 Hodaka 日 圓 81,708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六 102 年 度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如 下 : 154

159 附 表 七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55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註 投 資 公 司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目 備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本 公 司 Growood 新 加 坡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18,063 美 金 18,063 26,619, $ 6,699,675 $ 1,320,564 $ 1,270,474 子 公 司 Gaiwin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市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7,243 美 金 7, , ,896, , ,793 子 公 司 Darzins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8,000 美 金 8,000 8,000, ,564, , ,597 子 公 司 巨 瀚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碳 纖 維 材 料 車 架 及 補 強 66,702 66,702 21,660, , , ,299 子 公 司 片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Hodaka 日 本 琦 玉 縣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日 幣 1,106,769 日 幣 1,106, , ,073 ( 121,414 ) ( 59,493 ) 子 公 司 銷 售 Merdeka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6,000 美 金 6,000 6,000, ,362 56,828 56,786 子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316, ,000 34,000, ,735 69,041 69,041 子 公 司 銷 售 暨 自 行 車 出 租 業 務 Giant Mexico 墨 西 哥 墨 西 哥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美 金 1 美 金 1-1 ( 6,388 ) 7, 孫 公 司 銷 售 微 程 式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電 腦 軟 硬 體 研 發 及 零 件 之 批 發 零 售 $ 200,000 $ - 7,500, ,940 6,801 5,940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捷 安 特 公 司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10,000 10,000 1,000, ,454 15,771 ( 註 一 ) 孫 公 司 巨 瀚 公 司 巨 翔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金 屬 容 器 及 其 他 金 屬 製 35,000 35,000 3,500, ( 2,604 ) ( 5,083 ) ( 註 一 ) 孫 公 司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Gaiwin Giant Europe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投 資 業 務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歐 元 681 歐 元 681 1, 歐 元 59,039 歐 元 6,306 ( 註 一 ) 孫 公 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USA 美 國 加 利 福 尼 亞 州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美 金 47,618 美 金 47, , 歐 元 17,311 歐 元 1,750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Japan 日 本 橫 濱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日 幣 200,000 日 幣 200,000 4, 歐 元 8,636 歐 元 497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Australia 澳 洲 維 多 利 亞 州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澳 幣 500 澳 幣 , 歐 元 18,971 歐 元 2,235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Canada 加 拿 大 溫 哥 華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加 幣 1,052 加 幣 1,052 1,051, 歐 元 5,693 歐 元 633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Korea 南 韓 首 爾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韓 圜 734,000 韓 圜 734, , 歐 元 3,832 歐 元 831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Mexico 墨 西 哥 墨 西 哥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美 金 99 美 金 歐 元 321 歐 元 185 ( 註 一 ) 孫 公 司 ( 接 次 頁 )

160 ( 承 前 頁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註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目 備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Giant Europe Giant Germany 德 國 Erkrath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470 歐 元 歐 元 4,102 歐 元 33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France 法 國 AIX EN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1,200 歐 元 1,200 1, 歐 元 3,021 歐 元 312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PROVENCE 銷 售 Giant UK 英 國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英 磅 200 英 磅 歐 元 8,084 歐 元 925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NOTTINGHAM 銷 售 Giant Europe Mfg.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自 行 車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歐 元 227 歐 元 歐 元 22,926 歐 元 6,764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售 Giant Polska 波 蘭 華 沙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波 蘭 幣 120 波 蘭 幣 歐 元 3,624 歐 元 263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Benelux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230 歐 元 歐 元 8,800 ( 歐 元 1,678 ) ( 註 一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Darzins Dolfor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11,000 美 金 11, 美 金 52,277 美 金 6,877 ( 註 一 ) 孫 公 司 註 一 : 依 規 定 得 免 填 列 156 註 二 :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八

161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八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57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273,040 ( 美 金 37,500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電 動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人 民 幣 40,465 銷 售 ( 美 金 5,000 ) 上 海 巨 鳳 自 行 車 有 限 生 產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及 零 配 件 人 民 幣 104,424 公 司 ( 巨 鳳 公 司 ) ( 美 金 12,000 ) ( 註 十 一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新 型 合 金 材 料 和 半 固 態 及 超 人 民 幣 231,036 塑 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 美 金 29,000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49,663 ( 美 金 6,000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89,614 ( 美 金 12,000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投 資 業 務 人 民 幣 245,747 ( 美 金 36,000 ) 本 期 期 初 本 期 匯 出 或 自 台 灣 匯 出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被 投 資 公 司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金 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截 至 本 期 止 己 間 接 投 資 之 投 資 ( 損 ) 益 帳 面 價 值 匯 回 投 資 收 益 持 股 比 例 ( 註 一 ) $ $ 5,072,340 $ 3,062,967 ( 註 六 ) ( 註 六 ) 489,599 $ - $ - $ 489,599 $ 1,095, % $ 1,086,070 ( 註 一 ) ( 註 三 ) - - ( 註 三 ) 37, % ( 5,616) 968,900 96,761 ( 註 一 ) ( 註 四 ) - - ( 註 四 ) ,495 ( 註 一 ) ( 註 五 及 註 十 ) ( 註 六 ) ( 註 六 ) ( 註 六 ) ( 註 六 ) - - ( 註 五 及 註 十 ) 355, % 355,244 ( 註 一 ) 199, ,182 56, % 56,871 ( 註 一 ) ( 註 三 ) - - ( 註 三 ) 135, % 137,014 ( 註 二 ) 1,146, ,146, , % 231,377 2,676,249 9, ,716-1,038,543-1,370,387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235,184 ( 註 七 ) ( 註 七 ) - - ( 註 七 ) 227, % 216,331 1,285,455 - ( 美 金 35,000 ) ( 註 六 )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人 民 幣 6,589 ( 註 七 ) ( 註 七 ) - - ( 註 七 ) ( 5,062 ) 100% ( 5,062) 12,908 - 公 司 ( 美 金 1,000 ) ( 註 六 )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承 辦 大 陸 地 區 旅 行 業 務 人 民 幣 5,000 ( 註 八 ) ( 註 八 ) - - ( 註 八 ) 2 100% 2 24,603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2,057,116 美 金 142,963 ( 註 九 ) 註 一 :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註 二 : 該 投 資 案 由 本 公 司 直 接 出 資 註 三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Growood 於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該 投 資 案 由 Growood 出 資 註 四 : 以 專 有 技 術 權 利 金 作 價 股 本 美 金 900 仟 元 註 五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Darzins 再 轉 投 資 Dolfor 於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該 投 資 案 由 Darzins 出 資 註 六 : 係 以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註 七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出 資 註 八 : 該 投 資 案 由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直 接 出 資 註 九 : 依 投 審 會 97 年 8 月 29 日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審 查 原 則 規 定, 本 公 司 取 得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核 發 符 合 營 運 總 部 營 運 範 圍 證 明 文 件, 赴 大 陸 投 資 金 額 不 設 上 限 註 十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與 泉 新 昆 山 公 司 合 併, 本 公 司 對 泉 新 昆 山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為 221,555 仟 元 註 十 一 : 本 公 司 已 於 102 年 4 月 出 售 巨 鳳 公 司 所 有 股 份

162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表 示 意 見 列 入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有 關 Growood Investment Ltd. 及 Gaiwin B.V. 及 其 部 分 轉 投 資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表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 因 此,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有 關 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示 之 金 額 暨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所 述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相 關 資 訊,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認 列 與 揭 露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依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所 計 算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 以 下 同 ) 7,505,689 仟 元 6,701,886 仟 元 及 6,098,446 仟 元, 分 別 占 該 年 度 各 該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19% 17% 及 18%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分 別 為 12,238,421 仟 元 及 11,947,274 仟 元, 分 別 占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之 23% 及 22% 另 列 入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對 微 程 式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餘 額 為 205,940 仟 元 ;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0.51%, 民 國 102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投 資 利 益 為 5,940 仟 元 ; 占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之 0.14%, 亦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計 算 158

163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基 於 本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結 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編 製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出 具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在 案, 備 供 參 考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顏 曉 芳 會 計 師 曾 棟 鋆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6 日 159

164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及 六 ) $ 5,447, $ 4,158, $ 3,63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七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八 ) 1,110-4,961-10,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十 ) 2,929, ,707, ,485, 應 收 票 據 ( 附 註 五 及 三 二 ) 107, , , 應 收 帳 款 ( 附 註 四 五 十 一 三 二 及 三 三 ) 9,722, ,242, ,702,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十 一 及 三 二 ) 360, , , 存 貨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二 ) 11,479, ,631, ,603,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六 十 四 十 九 三 二 及 三 三 ) 458, , , 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30,506, ,753, ,390, 非 流 動 資 產 1544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九 ) 14,850-14,850-1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非 流 動 ( 附 註 十 ) 182,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四 及 十 三 ) 20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四 十 五 三 二 及 三 三 ) 7,527, ,171, ,615,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附 註 四 及 十 六 ) 6,102-6,499-7, 商 譽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七 ) 84,356-79,079-80,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十 八 ) 98,067-77,878-6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597, , , 預 付 設 備 款 309, , , 預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附 註 十 九 ) 827, ,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六 及 三 三 ) 140, , ,072-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9,993, ,227, ,778, XXX 資 產 總 計 $ 40,500, $ 38,981, $ 34,169,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二 十 及 三 三 ) $ 9,616, $ 9,416, $ 6,569,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 附 註 二 十 ) 399, ,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七 ) 應 付 票 據 ( 附 註 三 二 ) 903, ,073, , 應 付 帳 款 ( 附 註 三 二 ) 4,831, ,636, ,880,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二 二 二 五 及 三 二 ) 3,538, ,662, ,832,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七 ) 501, , ,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二 三 ) 345, , , 一 年 內 到 期 長 期 負 債 ( 附 註 二 十 二 一 及 三 三 ) 103, ,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330, , , 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20,571, ,913, ,260, 非 流 動 負 債 2530 應 付 公 司 債 ( 附 註 二 一 ) ,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二 十 及 三 三 ) 118, ,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994, , , 遞 延 收 入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 800, ,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四 ) 363, ,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83,058-67,178-35,405-25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2,359, ,553, ,784, XXX 負 債 總 計 22,931, ,466, ,044,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3110 普 通 股 股 本 3,750, ,750, ,750, 資 本 公 積 1,720, ,720, ,720,831 5 保 留 盈 餘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2,564, ,263, ,961,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725, ,463-48, 未 分 配 盈 餘 8,420, ,927, ,307, 其 他 權 益 205,084 1 ( 472,198 ) ( 1 ) 28-31XX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總 計 17,387, ,238, ,789, XX 非 控 制 權 益 182, , , XXX 權 益 總 計 17,569, ,514, ,124,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40,500, $ 38,981, $ 34,169,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160

165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盈 餘 為 元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附 註 四 二 三 及 三 二 ) $ 54,391, $ 54,127,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十 二 二 六 及 三 二 ) 42,708, ,999, 營 業 毛 利 11,683, ,127,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二 六 及 三 二 ) 6100 推 銷 費 用 5,211, ,765, 管 理 費 用 1,619, ,752,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704, ,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7,534, ,152, 營 業 淨 利 4,149, ,975,201 8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附 註 四 ) 7100 利 息 收 入 250, ,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十 三 ) 155,219-91, 財 務 成 本 ( 139,220 ) - ( 135,061 )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損 失 ) 淨 額 122,717 - ( 164,693 ) 其 他 支 出 ( 附 註 十 六 及 二 六 ) ( 9,422 ) - ( 18,810 )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77,347-6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 27,991 ) - ( 19,205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減 損 損 失 ( 附 註 十 五 ) ( 73,170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355,893 1 ( 15,164 ) - ( 接 次 頁 ) 161

166 ( 承 前 頁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900 稅 前 淨 利 $ 4,505,210 9 $ 3,960,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二 七 ) 1,061, , 本 年 度 淨 利 3,443, ,984,120 6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附 註 四 ) 83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687,836 1 ( $ 510,256 ) ( 1 ) 832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 損 失 ) ( 16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利 益 ( 損 失 )( 附 註 二 四 ) 31,491 - ( 18,377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44,479 )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674,832 1 ( 528,240 ) ( 1 ) 8500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4,118,184 8 $ 2,455,880 5 淨 利 歸 屬 於 : 8610 本 公 司 業 主 $ 3,504,722 6 $ 3,002, 非 控 制 權 益 ( 61,370 ) - ( 18,768 ) $ 3,443,352 6 $ 2,984,120 6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8710 本 公 司 業 主 $ 4,211,118 8 $ 2,512, 非 控 制 權 益 ( 92,934 ) - ( 56,405 ) $ 4,118,184 8 $ 2,455,880 5 每 股 盈 餘 ( 附 註 二 八 ) 9750 基 本 $ 9.34 $ 稀 釋 $ 9.34 $ 8.00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162

167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股 利 為 元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備 供 出 售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 附 註 二 五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金 融 商 品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代 碼 ( 附 註 二 五 ) ( 附 註 二 五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保 留 盈 餘 合 計 之 兌 換 差 額 未 實 現 ( 損 ) 益 合 計 總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總 額 A1 101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750,646 $ 1,720,831 $ 1,961,816 $ 48,463 $ 7,307,733 $ 9,318,012 $ - $ 28 $ 28 $ 14,789,517 $ 335,406 $ 15,124,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B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79 - ( 301,479 ) B5 本 公 司 股 東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5.5 元 ( 2,062,855 ) ( 2,062,855 ) ( 2,062,855 ) - ( 2,062,855 ) O1 子 公 司 股 東 現 金 股 利 ( 3,671 ) ( 3,671 ) D1 101 年 度 淨 利 ,002,888 3,002, ,002,888 ( 18,768 ) 2,984,120 D3 101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18,377 ) ( 18,377 ) ( 472,418 ) 192 ( 472,226 ) ( 490,603 ) ( 37,637 ) ( 528,240 ) D5 101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84,511 2,984,511 ( 472,418 ) 192 ( 472,226 ) 2,512,285 ( 56,405 ) 2,455, 年 度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B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911 - ( 300,911 ) B5 本 公 司 股 東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5.5 元 ( 2,062,855 ) ( 2,062,855 ) ( 2,062,855 ) - ( 2,062,855 ) D1 102 年 度 淨 利 ,504,722 3,504, ,504,722 ( 61,370 ) 3,443,352 D3 102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14 29, ,290 ( 8 ) 677, ,396 ( 31,564 ) 674,832 D5 102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533,836 3,533, ,290 ( 8 ) 677,282 4,211,118 ( 92,934 ) 4,118,184 Z1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750,646 $ 1,720,831 $ 2,564,206 $ 725,977 $ 8,420,466 $ 11,710,649 $ 204,872 $ 212 $ 205,084 $ 17,387,210 $ 182,396 $ 17,569,606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63 Z1 101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3,750,646 1,720,831 2,263,295 48,463 7,927,910 10,239,668 ( 472,418 ) 220 ( 472,198 ) 15,238, ,330 15,514,277 B3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514 ( 677,514 )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168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A1000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4,505,210 $3,960,037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 A20100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984, ,966 A23700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302,154 39,400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250,413 ) ( 170,544 ) A20900 財 務 成 本 139, ,061 A29900 已 實 現 長 期 遞 延 收 入 ( 34,112 ) ( 17,083 ) A24100 未 實 現 外 幣 兌 換 損 失 ( 利 益 ) ( 45,286 ) 14,496 A225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損 失 27,991 19,205 A20300 呆 帳 費 用 68,908 40,909 A29900 其 他 ( 6,702 ) ( 1,028 ) A30000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10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479 ) ( 127 ) A31130 應 收 票 據 13,547 58,600 A31150 應 收 帳 款 636,473 ( 1,773,361 )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 11,008 ) ( 70,149 ) A31200 存 貨 309,057 ( 1,385,577 )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42,193 ( 153,261 ) A32130 應 付 票 據 ( 242,295 ) 545,877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908,273 ) 961,839 A3224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4,675 ) 8,312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671,923 ( 103,784 ) A32200 負 債 準 備 ( 79,668 ) 13,885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85,185 47,906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6,253,001 3,071,579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256, ,626 A33300 支 付 之 利 息 ( 147,301 ) ( 131,701 )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896,596 ) ( 1,036,435 )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5,465,747 2,061,069 ( 接 次 頁 ) 164

169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0600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淨 增 加 ( $ 97,730 ) ( $1,386,276 ) B02700 購 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875,730 ) ( 1,035,253 ) B09900 取 得 政 府 補 助 款 148, ,556 B07100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 435,378 ) ( 536,211 ) B01800 取 得 關 聯 企 業 ( 200,000 ) - B04500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 59,311 ) ( 35,070 )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價 款 27,616 14,688 B00400 出 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價 款 3,908 7,994 B0670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19,817 ) ( 11,057 ) B00300 取 得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242 ) ( 3,035 )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508,614 ) ( 2,689,664 )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1700 償 還 長 期 借 款 ( 940,046 ) ( 233,292 ) C00100 短 期 借 款 淨 增 加 154,358 2,977,967 C0050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增 加 ( 減 少 ) - 200,000 C01600 舉 借 長 期 借 款 111, ,514 C01300 償 還 公 司 債 ( 95,910 ) ( 111,330 ) C04300 其 他 負 債 增 加 12,301 19,349 C04500 本 公 司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 2,062,855 ) ( 2,062,855 ) C04500 子 公 司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 ( 3,671 )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 2,820,327 ) 915,682 DDDD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52, ,854 EEEE 本 年 度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淨 增 加 1,289, ,941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4,158,440 3,631,499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5,447,729 $4,158,440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3 年 3 月 26 日 查 核 報 告 ) 董 事 長 : 劉 金 標 經 理 人 : 羅 祥 安 會 計 主 管 : 黃 景 華 165

170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金 額 除 另 予 註 明 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 一 公 司 沿 革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成 立 於 61 年 10 月, 並 於 83 年 12 月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正 式 掛 牌 上 市 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於 自 行 車 電 動 自 行 車 及 前 述 各 項 零 件 之 製 造 加 工 與 銷 售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於 103 年 3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以 下 稱 合 併 公 司 )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IASB ) 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IAS) 解 釋 ( IFRIC) 及 解 釋 公 告 ( SIC)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於 103 年 1 月 28 日 宣 布 之 我 國 全 面 升 級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版 本 之 推 動 架 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104 年 起 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2010 年 版 IFRS IAS IFRIC 及 SIC( 以 下 稱 IFRSs ) 升 級 至 2013 年 版 IFRSs ( 不 含 IFRS 9 金 融 工 具 )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下 列 歸 屬 於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且 尚 未 發 布 非 屬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生 效 日 166

171 已 納 入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IFRSs 之 修 正 IFRSs 之 改 善 - 對 IAS 39 之 修 正 (2009 年 ) 2009 年 1 月 1 日 或 2010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 以 後 結 束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IFRSs 之 改 善 (2010 年 ) 2010 年 7 月 1 日 或 2011 年 1 月 1 日 2009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 之 修 正 IFRS 7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2010 年 7 月 1 日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IFRS 1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2011 年 7 月 1 日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IFRS 1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2011 年 7 月 1 日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1 聯 合 協 議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露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IFRS 11 及 IFRS 12 之 修 正 合 併 財 務 報 2013 年 1 月 1 日 表 聯 合 協 議 及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露 : 過 渡 規 定 指 引 IFRS 10 IFRS 12 及 IAS 27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2012 年 7 月 1 日 IAS 12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2012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27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28 之 修 訂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2013 年 1 月 1 日 IAS 32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IC 20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未 納 入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2010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 註 2) 2011 年 年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IFRS 9 金 融 工 具 註 3 IFRS 9 及 IFRS 7 之 修 正 強 制 生 效 日 及 過 渡 揭 露 註 3 IFRS 14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2014 年 1 月 1 日 繼 續 IFRIC 21 徵 收 款 2014 年 1 月 1 日 167

172 註 1: 除 另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註 2: 給 與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IFRS 2 之 修 正 ; 收 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合 併 開 始 適 用 IFRS 3 之 修 正 ; IFRS 13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3: IASB 將 IFRS 9 生 效 日 暫 定 為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 二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造 成 之 會 計 政 策 重 大 變 動 說 明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適 用 上 述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將 不 致 造 成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之 重 大 變 動 : 1. IFRS 9 金 融 工 具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所 有 原 屬 於 IAS 39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若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且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 本 金 及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金 額 之 利 息,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未 符 合 前 述 條 件 之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合 併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相 關 揭 露 之 新 / 修 訂 準 則 (1)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27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亦 取 代 SIC 12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對 其 他 個 體 是 否 具 控 制, 據 以 決 定 應 納 入 合 併 之 個 體 當 合 併 公 司 有 (i)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ii) 因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而 產 生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權 利, 且 (iii) 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以 影 響 該 等 報 酬 金 額 之 能 力 時, 則 合 併 公 司 對 被 投 資 者 具 控 168

173 制 此 外, 針 對 較 為 複 雜 之 情 況 下 投 資 者 是 否 具 控 制 之 判 斷, 新 準 則 提 供 較 多 指 引 (2)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新 準 則 係 針 對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規 定 較 為 廣 泛 之 揭 露 內 容 3.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指 引,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建 立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並 規 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此 外, 該 準 則 規 定 之 揭 露 內 容 較 現 行 準 則 更 為 廣 泛, 例 如, 現 行 準 則 僅 要 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頇 按 公 允 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 依 照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適 用 該 準 則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皆 頇 提 供 前 述 揭 露 4. IAS 1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之 修 正 依 修 正 之 準 則 規 定,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頇 按 性 質 分 類 且 分 組 為 (1)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及 (2) 後 續 ( 於 符 合 條 件 時 )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相 關 所 得 稅 亦 應 按 相 同 基 礎 分 組 適 用 該 修 正 規 定 前, 並 無 上 述 分 組 之 強 制 規 定 5. IAS 19 員 工 福 利 2013 年 之 修 正 該 修 正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約 定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之 提 撥 金 若 與 服 務 無 關, 該 提 撥 金 將 影 響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若 提 撥 金 與 服 務 有 關, 當 提 撥 金 僅 與 當 期 服 務 有 關 時, 合 併 公 司 得 於 服 務 提 供 當 期 將 該 提 撥 金 認 列 為 服 務 成 本 之 減 少 ; 當 提 撥 金 與 服 務 年 數 有 關 時, 合 併 公 司 應 將 提 撥 金 歸 屬 至 各 服 務 期 間 並 認 列 為 服 務 成 本 之 減 少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3 企 業 合 併 及 IFRS 8 營 運 部 門 等 若 干 準 則 169

174 IFRS 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企 業 合 併 之 或 有 對 價, 無 論 是 否 為 IAS 39 或 IFRS 9 之 適 用 範 圍,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IFRS 8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若 合 併 公 司 將 具 有 相 似 經 濟 特 性 之 營 運 部 門 彙 總 揭 露, 應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管 理 階 層 於 運 用 彙 總 基 準 時 所 作 之 判 斷 此 外, 該 修 正 亦 釐 清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部 門 資 產 定 期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時, 始 應 揭 露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總 額 至 企 業 資 產 總 額 之 調 節 資 訊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適 用 IFRS 13 後, 無 設 定 利 率 之 短 期 應 收 款 及 應 付 款, 若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仍 得 按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IAS 24 關 係 人 揭 露 之 修 正 係 釐 清, 為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之 管 理 個 體 係 屬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應 揭 露 管 理 個 體 提 供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服 務 而 致 報 導 個 體 發 生 之 已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金 額, 惟 無 頇 揭 露 該 等 薪 酬 之 組 成 類 別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週 期 之 IFRSs 年 度 改 善 修 正 IFRS 13 準 則 IFRS 13 之 修 正 係 對 適 用 以 淨 額 基 礎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群 組 公 允 價 值 之 例 外 ( 即 組 合 例 外 ) 進 行 修 正, 以 釐 清 該 例 外 範 圍 包 括 IAS 39 或 IFRS 9 適 用 範 圍 內 並 依 其 規 定 處 理 之 所 有 合 約, 即 使 該 合 約 不 符 合 IAS 32 金 融 工 具 : 表 達 對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定 義 亦 然 ( 三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解 釋 及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影 響 之 說 明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170

175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依 據 金 管 會 於 98 年 5 月 14 日 宣 布 之 我 國 企 業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推 動 架 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102 年 起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公 司 102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為 首 份 IFRSs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公 司 轉 換 至 IFRSs 日 為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至 IFRSs 對 合 併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說 明, 係 列 於 附 註 三 八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基 礎 編 製 歷 史 成 本 通 常 係 依 取 得 資 產 所 支 付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決 定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之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係 依 據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認 列 與 衡 量, 除 該 準 則 所 規 定 禁 止 追 溯 適 用 部 分 IFRSs 之 規 定, 以 及 對 部 分 IFRSs 之 規 定 給 予 豁 免 選 擇 外 ( 合 併 公 司 之 豁 免 選 擇 參 閱 附 註 三 八 ), 合 併 公 司 係 追 溯 適 用 IFRSs 之 規 定 (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 動 資 產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資 產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實 現 之 資 產 ; 及 3.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或 清 償 負 債 而 受 到 限 制 者 ) 流 動 負 債 包 括 : 1.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之 負 債 ; 2.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之 負 債, 以 及 3.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171

176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 流 動 負 債 ( 四 ) 合 併 基 礎 ( 接 次 頁 ) 1. 合 併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子 公 司 )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已 適 當 納 入 被 處 分 子 公 司 於 當 期 至 處 分 日 止 之 營 運 損 益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已 予 適 當 調 整, 以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各 個 體 間 之 交 易 帳 戶 餘 額 收 益 及 費 損 已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分 攤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至 非 控 制 權 益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2.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主 體 如 下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Gaiwin B.V.(Gaiwin) 投 資 業 務 Growood Investment 投 資 業 務 Ltd.(Growood) Darzins Holdings Ltd. 投 資 業 務 (Darzins) Merdeka International 投 資 業 務 Ltd.(Merdeka) Yarborough 投 資 業 務 及 財 務 融 資 業 務 International Ltd. (Yarborough) ( 註 一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 捷 安 特 公 司 ) 暨 自 行 車 出 租 業 務 巨 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碳 纖 維 材 料 車 架 及 補 強 片 ( 巨 瀚 公 司 )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Hodaka 株 式 會 社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Hodaka) 捷 安 特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業 務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 Giant Bicycle Mexico S. de R.L. de C.V. (Giant Mexico)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177 ( 承 前 頁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Gaiwin Giant Europe B.V. 投 資 業 務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Giant Europe)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Co., Ltd.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Japan) Giant Bicycle Inc.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USA) Giant Korea Co., Ltd.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Korea) Giant Bicycle Canada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Inc.(Giant Canada) Giant Bicycle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Company Pty. Ltd. (Giant Australia) Giant Mexico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Europe Giant Deutschland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mbH(Giant Germany) Giant Polska Sp. ZO.O.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Polska) Giant Europe 自 行 車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Manufacturing B.V. (Giant Europe Mfg.) Giant S.A.R.L.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France) Giant U.K. Ltd.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UK) Giant Benelux B.V.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產 品 之 銷 售 (Giant Benelux) Growood 捷 安 特 ( 中 國 ) 有 限 公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司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 昆 山 ) 電 動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有 限 司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 銷 售 捷 安 特 ( 天 津 ) 有 限 公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司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 Darzins Dolfor Profits Ltd. 投 資 業 務 (Dolfor) 昆 山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 新 型 合 金 材 料 和 半 固 態 及 超 塑 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Dolfor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新 型 合 金 材 料 和 半 固 態 及 超 塑 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Merdeka 捷 安 特 ( 成 都 ) 有 限 公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司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 捷 安 特 公 司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股 份 有 限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公 司 (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 巨 瀚 公 司 巨 翔 金 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屬 容 器 及 其 他 金 屬 製 品 之 ( 巨 翔 公 司 ) 製 造 及 銷 售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有 限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公 司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 承 辦 大 陸 地 區 旅 行 業 務 註 一 : Yarborough 已 於 101 年 4 月 清 算 解 散 173

178 ( 五 ) 約 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投 資 ( 六 ) 外 幣 各 個 體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以 個 體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 外 幣 ) 交 易 者, 依 交 易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記 錄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因 交 割 貨 幣 性 項 目 或 換 算 貨 幣 性 項 目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於 損 益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惟 屬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者, 其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 重 新 換 算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合 併 公 司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 用 之 貨 幣 與 本 公 司 不 同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以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帄 均 匯 率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分 別 歸 屬 予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七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原 料 物 料 商 品 在 製 品 及 製 成 品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 項 目 為 基 礎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存 貨 成 本 之 計 算 係 採 加 權 帄 均 法 ( 八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屬 子 公 司 或 合 資 權 益 之 企 業 合 併 公 司 係 對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用 權 益 法 權 益 法 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原 始 依 成 本 認 列, 取 得 日 後 帳 面 金 額 係 隨 合 併 公 司 所 享 有 之 關 174

179 聯 企 業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與 利 潤 分 配 而 增 減 此 外, 針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之 變 動 係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發 行 新 股 時, 合 併 公 司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致 使 持 股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並 因 而 使 投 資 之 股 權 淨 值 發 生 增 減 時, 其 增 減 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惟 若 未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所 有 權 權 益 減 少 者,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所 認 列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金 額 按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其 會 計 處 理 之 基 礎 係 與 關 聯 企 業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所 必 頇 遵 循 之 基 礎 相 同 ; 前 項 調 整 如 應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而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不 足 時, 其 差 額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取 得 成 本 超 過 合 併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淨 公 允 價 值 份 額 之 數 額 列 為 商 譽, 該 商 譽 係 包 含 於 該 投 資 之 帳 面 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合 併 公 司 於 評 估 減 損 時, 係 將 投 資 之 整 體 帳 面 金 額 ( 含 商 譽 ) 視 為 單 一 資 產, 比 較 可 回 收 金 額 與 帳 面 金 額, 進 行 減 損 測 詴,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亦 屬 於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減 損 損 失 之 任 何 迴 轉, 於 該 投 資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後 續 增 加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逆 流 順 流 及 側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僅 在 與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權 益 無 關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九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認 列,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及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該 等 資 產 於 完 工 並 達 預 期 使 用 狀 態 時, 分 類 至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適 當 類 別 並 開 始 提 列 折 舊 合 併 公 司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對 於 每 一 重 大 部 分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合 併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係 以 推 延 方 式 處 理 175

180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十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本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採 直 線 基 礎 提 列 折 舊 除 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十 一 ) 商 譽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商 譽 係 依 收 購 日 所 認 列 之 商 譽 金 額 作 為 成 本,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為 減 損 測 詴 之 目 的, 商 譽 分 攤 至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會 因 該 合 併 綜 效 而 受 益 之 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每 年 ( 及 有 跡 象 顯 示 該 單 位 可 能 已 減 損 時 ) 藉 由 包 含 商 譽 之 該 單 位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比 較, 進 行 該 單 位 之 減 損 測 詴 若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之 商 譽 係 當 年 度 企 業 合 併 所 取 得, 則 該 單 位 或 單 位 群 組 應 於 當 年 度 結 束 前 進 行 減 損 測 詴 若 受 攤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減 損 損 失 係 先 減 少 該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受 攤 商 譽 之 帳 面 金 額, 次 就 該 單 位 內 其 他 各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比 例 減 少 各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任 何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認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失 商 譽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 十 二 )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以 直 線 基 礎 進 行 攤 銷, 並 且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除 合 併 公 司 預 期 於 該 無 形 資 產 經 濟 年 限 屆 滿 前 處 分 該 資 產 外,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估 計 為 零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係 以 推 延 方 式 處 理 176

181 除 列 無 形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金 額, 係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並 且 認 列 於 當 年 度 損 益 ( 十 三 )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之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可 能 已 減 損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則 估 計 該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倘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該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共 用 資 產 可 依 合 理 一 致 之 基 礎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時, 則 分 攤 至 個 別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反 之, 則 分 攤 至 可 依 合 理 一 致 之 基 礎 分 攤 之 最 小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增 至 修 訂 後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增 加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若 未 於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時 所 決 定 之 帳 面 金 額 (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四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或 發 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1. 金 融 商 品 金 融 商 品 之 慣 例 交 易 係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認 列 及 除 列 (1) 衡 量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商 品 種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與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177

182 A.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若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係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 a. 其 取 得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 再 買 回 ; b.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屬 合 併 管 理 之 可 辨 認 金 融 工 具 組 合 之 一 部 分, 且 有 近 期 該 組 合 為 短 期 獲 利 之 操 作 型 態 之 證 據 ; 或 c. 屬 衍 生 工 具 (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或 被 指 定 且 有 效 之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商 品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該 金 融 商 品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股 利 或 利 息 )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屬 於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後 續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並 單 獨 列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能 可 靠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B.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一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備 供 出 售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中 屬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以 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其 餘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於 投 資 處 分 或 確 定 減 損 時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於 合 併 公 司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178

183 C.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係 採 用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有 效 利 息 法 係 指 計 算 債 務 工 具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並 將 利 息 收 入 分 攤 於 相 關 期 間 之 方 法 有 效 利 率 係 指 於 債 務 工 具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或 適 當 之 較 短 期 間, 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收 取 金 額 折 現 後, 恰 等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淨 帳 面 金 額 之 利 率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高 度 流 動 性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 係 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2)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除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該 資 產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合 併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集 體 超 過 帄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經 客 觀 地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179

184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時, 係 為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 A.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B. 違 約,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C.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或 D.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損 失 金 額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任 何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回 升 金 額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此 種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外,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商 品 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總 和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180

185 2. 衍 生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簽 訂 之 衍 生 工 具 包 括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及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用 以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之 利 率 及 匯 率 風 險 衍 生 工 具 於 簽 訂 衍 生 工 具 合 約 時, 原 始 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後 續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 十 五 ) 負 債 準 備 認 列 為 負 債 準 備 之 金 額 係 考 量 義 務 之 風 險 及 不 確 定 性, 而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合 併 公 司 於 銷 售 合 約 下 之 保 固 義 務 係 依 管 理 階 層 對 清 償 合 併 公 司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於 相 關 商 品 認 列 收 入 時 認 列 ( 十 六 ) 收 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 戶 退 貨 折 扣 及 其 他 類 似 之 折 讓 銷 貨 退 回 係 依 據 以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因 素 合 理 估 計 未 來 之 退 貨 金 額 提 列 1. 商 品 之 銷 售 銷 售 商 品 係 於 下 列 條 件 完 全 滿 足 時 認 列 收 入 : (1) 合 併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2)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 (4)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及 (5)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已 發 生 或 將 發 生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去 料 加 工 時, 加 工 產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並 未 移 轉, 是 以 去 料 時 不 作 銷 貨 處 理 2. 勞 務 之 提 供 勞 務 收 入 係 於 勞 務 提 供 時 予 以 認 列 181

186 3.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投 資 所 產 生 之 股 利 收 入 係 於 股 東 收 款 之 權 利 確 立 時 認 列,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之 利 息 收 入 係 於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係 依 時 間 之 經 過 按 流 通 在 外 本 金 與 所 適 用 之 有 效 利 率 採 應 計 基 礎 認 列 ( 十 七 ) 建 造 合 約 依 據 服 務 特 許 權 協 議 對 基 礎 建 設 所 進 行 之 建 造 或 升 級 服 務 之 結 果 若 能 可 靠 估 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參 照 合 約 活 動 之 完 成 程 度 分 別 認 列 收 入 及 成 本, 並 以 累 計 已 發 生 合 約 成 本 占 估 計 總 合 約 成 本 之 比 例 衡 量 完 成 程 度, 但 以 此 決 定 完 成 程 度 不 具 代 表 性 者 除 外 若 遇 有 合 約 工 作 之 變 更 求 償 及 獎 勵 金 之 情 形, 僅 於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很 有 可 能 收 現 之 範 圍 內, 始 將 其 納 入 合 約 收 入 總 合 約 成 本 若 很 有 可 能 超 過 總 合 約 收 入, 所 有 預 期 損 失 則 立 即 認 列 為 費 用 ( 十 八 ) 租 賃 當 租 賃 條 款 係 移 轉 附 屬 於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與 報 酬 予 承 租 人, 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1.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相 關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益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收 益 2.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費 用 營 業 租 賃 給 付 係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另 營 業 租 賃 下, 或 有 租 金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費 用 ( 十 九 ) 借 款 成 本 直 接 可 歸 屬 於 取 得 建 造 或 生 產 符 合 要 件 之 資 產 之 借 款 成 本, 係 作 為 該 資 產 成 本 之 一 部 分, 直 到 該 資 產 達 到 預 定 使 用 或 出 售 狀 態 182

187 之 幾 乎 所 有 必 要 活 動 已 完 成 為 止 除 上 述 外, 所 有 其 他 借 款 成 本 係 於 發 生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損 益 ( 二 十 ) 政 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僅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公 司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且 將 可 收 到 該 項 補 助 時, 始 予 以 認 列 政 府 補 助 係 於 其 意 圖 補 償 之 相 關 成 本 於 合 併 公 司 認 列 為 費 用 之 期 間 內, 按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認 列 於 損 益 以 合 併 公 司 應 購 買 建 造 或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非 流 動 資 產 為 條 件 之 政 府 補 助 係 認 列 為 遞 延 收 入, 並 以 合 理 且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於 相 關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期 間 轉 列 損 益 若 政 府 補 助 係 用 於 補 償 已 發 生 之 費 用 或 損 失, 或 係 以 給 與 合 併 公 司 立 即 財 務 支 援 為 目 的 且 無 未 來 相 關 成 本, 則 於 其 可 收 取 之 期 間 認 列 於 損 益 ( 二 一 ) 退 職 後 福 利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之 期 間,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屬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提 供 福 利 之 成 本 係 使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產 生 之 所 有 精 算 損 益 於 發 生 期 間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於 福 利 已 既 得 之 範 圍 內 立 即 認 列, 非 屬 已 既 得 之 部 分 則 於 福 利 成 為 既 得 前 之 帄 均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基 礎 攤 銷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係 代 表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並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後 之 金 額 任 何 依 此 方 式 計 算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不 得 超 過 累 積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加 上 該 計 畫 之 可 得 退 還 資 金 及 可 減 少 未 來 提 撥 金 之 現 值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發 生 縮 減 或 清 償 時, 認 列 縮 減 或 清 償 之 損 益 ( 二 二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係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總 和 1. 當 期 所 得 稅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183

188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之 調 整, 列 入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 算 課 稅 所 得 之 課 稅 基 礎 二 者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虧 損 扣 抵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時 認 列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之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皆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惟 合 併 公 司 若 可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該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除 外 與 此 類 投 資 及 權 益 有 關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僅 於 其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課 稅 所 得 用 以 實 現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利 益, 且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預 期 將 迴 轉 的 範 圍 內, 予 以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 量 係 反 映 企 業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 所 產 生 之 租 稅 後 果 3. 本 年 度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合 併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 管 理 階 層 必 頇 基 於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攸 關 之 因 素 作 出 相 關 之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估 計 及 相 關 假 設 係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有 所 不 同 184

189 管 理 階 層 將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年 度, 則 於 會 計 估 計 修 正 當 年 度 認 列 ; 若 會 計 估 計 之 修 正 同 時 影 響 當 期 年 度 及 未 來 期 間, 則 於 估 計 修 正 當 年 度 及 未 來 期 間 認 列 以 下 係 有 關 未 來 所 作 主 要 假 設 及 估 計 不 確 定 性 之 其 他 主 要 來 源 資 訊, 該 等 假 設 及 不 確 定 性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一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重 大 風 險 ( 一 ) 商 譽 減 損 估 計 決 定 商 譽 是 否 減 損 時, 頇 估 計 分 攤 到 商 譽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使 用 價 值 為 計 算 使 用 價 值, 管 理 階 層 應 估 計 預 期 自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所 產 生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並 決 定 計 算 現 值 所 使 用 之 適 當 折 現 率 若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減 損 損 失 ( 二 ) 所 得 稅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由 於 未 來 獲 利 之 不 可 預 測 性, 分 別 尚 有 362,041 仟 元 311,617 仟 元 及 336,538 仟 元 之 課 稅 損 失 並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主 要 視 未 來 能 否 有 足 夠 之 獲 利 或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而 定 若 未 來 實 際 產 生 之 獲 利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迴 轉, 該 等 迴 轉 係 於 發 生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 三 ) 應 收 款 項 之 估 計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減 損 跡 象 時, 合 併 公 司 會 考 量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估 計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排 除 尚 未 發 生 之 未 來 信 用 損 失 )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的 差 額 衡 量 若 未 來 實 際 現 金 流 量 少 於 預 期, 可 能 會 產 生 重 大 減 損 損 失 ( 四 ) 存 貨 之 減 損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估 計, 該 等 估 計 係 依 目 前 市 場 狀 況 及 類 似 產 品 之 歷 史 銷 售 經 驗 評 估, 市 場 情 況 之 改 變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該 等 估 計 結 果 185

190 ( 五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應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及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係 使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進 行 精 算 評 價, 其 採 用 之 精 算 假 設 包 括 折 現 率 員 工 離 職 率 及 長 期 帄 均 調 薪 率 之 估 計, 若 該 等 估 計 因 市 場 與 經 濟 情 況 之 改 變 而 有 所 變 動, 可 能 會 重 大 影 響 應 認 列 之 費 用 與 負 債 金 額 六 現 金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4,620 $ 5,103 $ 5,136 銀 行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4,041,663 2,747,277 3,037,595 約 當 現 金 商 業 本 票 462, , ,650 原 始 到 期 日 在 3 個 月 以 內 之 銀 行 定 期 存 款 938, , ,618 5,447,879 4,167,801 3,632,999 減 : 質 押 銀 行 存 款 ( 分 別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資 產 ) ( 150 ) ( 9,361 ) ( 1,500 ) $5,447,729 $4,158,440 $3,631,499 七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 $ 280 $ - 衍 生 工 具 ( 未 指 定 避 險 )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一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工 具 ( 未 指 定 避 險 )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一 ) $ - $ 759 $ - -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 二 ) $ - $ 759 $

191 ( 一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如 下 :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合 約 金 額 約 定 匯 率 101 年 12 月 31 日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美 元 兌 日 幣 USD2,000/JPY172, 賣 出 遠 期 外 匯 美 元 兌 新 台 幣 USD21,000/NTD610,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之 目 的, 主 要 係 為 規 避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因 匯 率 波 動 產 生 之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因 不 符 合 有 效 避 險 條 件, 故 不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 二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且 尚 未 到 期 之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如 下 : 101 年 1 月 1 日 支 付 利 率 合 約 金 額 到 期 日 區 間 收 取 利 率 區 間 新 台 幣 30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8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0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新 台 幣 220, % 3 個 月 期 商 業 本 票 利 率 +0.15% 上 表 所 列 之 支 付 浮 動 收 取 固 定 之 利 率 交 換, 其 經 濟 實 質 上 係 規 避 借 款 之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惟 因 不 符 合 有 效 避 險 條 件, 故 不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八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係 國 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外 未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Bona Investment Pte. Ltd. (Bona) $ 14,850 $ 14,850 $ 14,850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投 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之 機 率, 致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187

192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流 動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3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 1,237,188 $ 1,341,044 $ 1,258,789 理 財 商 品 投 資 1,692,008 1,366, ,237 $ 2,929,196 $ 2,707,681 $ 1,485,026 非 流 動 理 財 商 品 投 資 $ 182,491 $ 176,019 $ - 十 一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帳 款 應 收 帳 款 $ 10,067,683 $ 10,616,739 $ 9,057,344 減 : 備 抵 呆 帳 ( 345,537 ) ( 374,511 ) ( 355,259 ) $ 9,722,146 $ 10,242,228 $ 8,702,085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收 三 角 貿 易 款 $ 32,740 $ 45,820 $ 50,923 其 他 328, , ,238 $ 360,838 $ 261,826 $ 179,161 合 併 公 司 對 商 品 銷 售 之 帄 均 授 信 期 間 為 天 於 決 定 應 收 帳 款 可 回 收 性 時,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應 收 帳 款 自 原 始 授 信 日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信 用 品 質 之 任 何 改 變 由 於 歷 史 經 驗 顯 示 逾 期 超 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回 收,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逾 期 帳 齡 超 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認 列 100% 備 抵 呆 帳, 對 於 逾 期 帳 齡 在 180 天 以 下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備 抵 呆 帳 係 參 考 交 易 對 方 過 去 拖 欠 記 錄 及 分 析 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以 估 計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應 收 帳 款 之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 374,511 $ 355,259 本 年 度 提 列 68,908 40,909 本 年 度 沖 銷 ( 110,280 ) ( 9,756 ) 外 幣 換 算 差 額 12,398 ( 11,901 ) 年 底 餘 額 $ 345,537 $ 374,

193 已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30 天 以 下 $ 482,102 $ 564,198 $ 1,096, 至 60 天 136, , , 至 90 天 132,893 89,025 88, 至 180 天 243, , , 至 360 天 96, ,357 93, 天 以 上 163, , ,948 合 計 $ 1,255,835 $ 1,289,418 $ 1,747,580 三 以 上 係 以 逾 期 天 數 為 基 準 進 行 帳 齡 分 析 合 併 公 司 設 定 質 押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十 二 存 貨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製 成 品 及 商 品 $ 7,788,558 $ 6,835,394 $ 6,336,398 在 製 品 805, , ,446 原 物 料 2,720,830 3,871,074 3,631,300 在 途 存 貨 165, , ,361 $ 11,479,841 $ 11,631,157 $ 10,603, 及 101 年 度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營 業 成 本 分 別 為 42,708,106 仟 元 及 42,999,833 仟 元 102 及 101 年 度 之 營 業 成 本, 分 別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228,984 仟 元 及 39,400 仟 元 十 三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02 年 12 月 31 日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金 額 持 股 (%) 微 程 式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微 程 式 公 司 ) $ 205,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係 依 據 關 聯 企 業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於 102 年 度 以 現 金 200,000 仟 元 取 得 微 程 式 公 司 普 通 股 共 7,500 仟 股, 取 得 對 微 程 式 公 司 重 大 影 響 189

194 有 關 合 併 公 司 之 關 聯 企 業 彙 整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總 資 產 $ 371,666 總 負 債 $ 91, 年 度 本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15,493 本 年 度 淨 利 $ 6,801 本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十 四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進 項 稅 額 $ 218,077 $ 302,172 $ 321,674 預 付 貨 款 29,491 74,833 83,467 其 他 預 付 費 用 63,964 80,855 76,923 其 他 147, , ,407 $ 458,885 $ 632,292 $ 601,471 十 五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重 分 類 淨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成 本 土 地 $ 1,016,889 $ - $ - $ - ( $ 68,167 ) $ 948,722 房 屋 及 建 築 4,506, ,956 ( 9,151 ) 285, ,570 5,068,774 機 器 設 備 3,910, ,691 ( 149,866 ) 395, ,565 4,669,735 運 輸 設 備 247,788 47,147 ( 55,108 ) 2,346 7, ,190 辦 公 設 備 258,257 62,813 ( 39,317 ) 2,896 8, ,425 租 賃 資 產 8,034 2,460 ( 2,061 ) 4,247 ( 2,632 ) 10,048 生 財 器 具 24,941 3,417 ( 1,960 ) - ( 2,753 ) 23,645 其 他 設 備 1,670, ,827 ( 142,421 ) ( 79,103 ) 70,985 1,807,617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211,706 82,036 - ( 281,570 ) 11,269 23,441 成 本 合 計 11,855,009 $ 899,347 ( $ 399,884 ) $ 329,495 $ 410,630 13,094,597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1,535,332 $ 173,158 ( $ 7,700 ) $ 13,019 $ 14,252 1,728,061 機 器 設 備 1,924, ,656 ( 128,070 ) 11, ,861 2,280,202 運 輸 設 備 145,618 43,690 ( 48,860 ) 847 9, ,070 辦 公 設 備 161,601 48,238 ( 35,884 ) - 8, ,296 租 賃 資 產 4,065 1,414 ( 1,523 ) 2,371 ( 1,663 ) 4,664 生 財 器 具 18,915 3,323 ( 1,725 ) - ( 675 ) 19,838 其 他 設 備 888, ,156 ( 120,515 ) ( 42,113 ) 111,196 1,128,758 累 計 折 舊 合 計 4,678,187 $ 923,635 ( $ 344,277 ) ( $ 14,743 ) $ 252,087 5,494,889 累 計 減 損 土 地 1,036 $ 42 $ - $ - ( $ 165 ) 913 房 屋 及 建 築 4,200 73, ( 5,672 ) 71,656 累 計 減 損 合 計 5,236 $ 73,170 $ - $ - ( $ 5,837 ) 72,569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 7,171,586 $ 7,527,

195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本 年 度 增 加 本 年 度 減 少 重 分 類 淨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成 本 土 地 $ 1,088,196 $ - $ - $ - ( $ 71,307 ) $ 1,016,889 房 屋 及 建 築 4,401, ,192 ( 56,841 ) 46,790 ( 101,615 ) 4,506,740 機 器 設 備 3,580, ,710 ( 167,360 ) 329,899 ( 174,426 ) 3,910,325 運 輸 設 備 236,934 33,865 ( 15,734 ) 6,647 ( 13,924 ) 247,788 辦 公 設 備 250,355 46,741 ( 21,851 ) 3,458 ( 20,446 ) 258,257 租 賃 資 產 6, ( 326 ) ( 1,794 ) 2,558 8,034 生 財 器 具 26,744 2,128 ( 3,812 ) 44 ( 163 ) 24,941 其 他 設 備 1,333, ,556 ( 93,707 ) 187,193 ( 189,565 ) 1,670,329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11, ,719 - ( 117,805 ) 84, ,706 成 本 合 計 10,936,089 $ 1,308,661 ( $ 359,631 ) $ 454,432 ( $ 484,542 ) 11,855,009 累 計 折 舊 房 屋 及 建 築 1,458,669 $ 171,940 ( $ 47,366 ) $ 745 ( $ 48,656 ) 1,535,332 機 器 設 備 1,803, ,327 ( 155,686 ) 2,894 ( 31,971 ) 1,924,622 運 輸 設 備 134,819 28,268 ( 14,964 ) 1,015 ( 3,520 ) 145,618 辦 公 設 備 154,655 33,194 ( 21,761 ) 447 ( 4,934 ) 161,601 租 賃 資 產 2,660 2,024 ( 326 ) ( 1,015 ) 722 4,065 生 財 器 具 18,273 4,540 ( 3,461 ) 44 ( 481 ) 18,915 其 他 設 備 739, ,774 ( 82,174 ) 5,229 ( 24,437 ) 888,034 累 計 折 舊 合 計 4,311,776 $ 796,067 ( $ 325,738 ) $ 9,359 ( $ 113,277 ) 4,678,187 累 計 減 損 土 地 1,111 $ 86 $ - $ - ( $ 161 ) 1,036 房 屋 及 建 築 7, ( 2,227 ) ( 788 ) 4,200 累 計 減 損 合 計 8,326 $ 86 $ - ( $ 2,227 ) ( $ 949 ) 5,23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 6,615,987 $ 7,171,58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折 舊 : 房 屋 及 建 築 廠 房 主 建 物 60 年 機 電 動 力 設 備 10 至 50 年 其 他 2 至 15 年 機 器 設 備 1 至 15 年 運 輸 設 備 2 至 8 年 辦 公 設 備 2 至 20 年 租 賃 資 產 2 至 5 年 生 財 器 具 3 年 其 他 設 備 1 至 15 年 Hodaka 公 司 於 102 年 度 經 評 估 認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減 損 損 失 73,170 仟 元 (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 合 併 公 司 設 定 質 押 作 為 借 款 擔 保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金 額, 請 參 閱 附 註 三 三 191

196 十 六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本 年 度 本 年 度 淨 兌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增 加 減 少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成 本 $ 18,053 $ - $ - $ 1,224 $ 19,277 累 計 折 舊 ( 11,554 ) ( 812 ) - ( 809 ) ( 13,175 ) 淨 額 $ 6,499 ( $ 812 ) $ - $ 415 $ 6, 年 度 成 本 $ 18,660 $ - $ - ( $ 607 ) $ 18,053 累 計 折 舊 ( 11,134 ) ( 797 ) ( 11,554 ) 淨 額 $ 7,526 ( $ 797 ) $ - ( $ 230 ) $ 6,499 合 併 公 司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20 年 之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折 舊 且 皆 係 自 有 權 益 合 併 公 司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未 經 獨 立 評 價 人 員 評 價,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參 考 類 似 不 動 產 交 易 價 格 之 市 場 證 據 進 行, 其 公 允 價 值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公 允 價 值 $ 104,721 $ 80,084 $ 79,395 十 七 商 譽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成 本 年 初 餘 額 $ 79,079 $ 80,497 淨 兌 換 差 額 5,277 ( 1,418 ) 年 底 餘 額 $ 84,356 $ 79,079 十 八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商 標 權 $ 249 $ 580 $ 912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91,494 76,363 60,732 其 他 6, ,208 $ 98,067 $ 77,878 $ 62,852 銷 費 用 : 上 述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攤 商 標 權 10 年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2 至 10 年 其 他 10 至 15 年 192

197 十 九 預 付 租 賃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 19,647 $ 17,967 $ 19,100 非 流 動 827, , ,024 $ 847,463 $ 792,497 $ 855,124 預 付 租 賃 款 主 係 中 國 大 陸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於 土 地 使 用 年 限 內 享 有 收 益 權 和 轉 讓 及 出 租 之 處 分 權, 並 負 責 因 使 用 土 地 而 應 繳 納 之 各 種 稅 費 土 地 用 途 為 供 興 建 生 產 廠 房 辦 公 大 樓 及 員 工 宿 舍 使 用 二 十 借 款 ( 一 ) 短 期 借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擔 保 借 款 - 抵 押 借 款 (1) $ 576,210 $ 696,130 $ 669,710 - 應 收 帳 款 擔 保 借 款 - 20, , , ,710 無 擔 保 借 款 -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2) 9,040,050 8,700,049 5,899,382 $ 9,616,260 $ 9,416,545 $ 6,569, 抵 押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分 別 為 0.45%-4.3% 0.48%-2.41% 及 0.786%-6.8% 2. 應 收 帳 款 擔 保 借 款 係 以 合 併 公 司 部 分 應 收 帳 款 擔 保 ( 參 閱 附 註 三 三 ),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有 效 年 利 率 為 1.64% 3. 信 用 額 度 借 款 之 利 率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分 別 為 0.4%-4.25% 0.48%-5.23% 及 0.993%- 6.05% ( 二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年 利 率 金 額 年 利 率 金 額 年 利 率 金 額 應 付 商 業 本 票 0.88% $400, % $400, % $200,000 減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折 價 ( 477 ) ( 873 ) ( 256 ) $399,523 $399,127 $199,

198 ( 三 ) 長 期 借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擔 保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1) $ 165,571 $ 505,896 $ 970,697 無 擔 保 借 款 銀 行 借 款 (2) 56, , ,656 減 : 列 為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 103,598 ) ( 600,122 ) ( 218,146 ) 長 期 借 款 $ 118,793 $ 384,835 $ 940,207 二 一 應 付 公 司 債 1. 抵 押 借 款 係 以 合 併 公 司 自 有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抵 押 擔 保, 借 款 到 期 日 為 105 至 107 年,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有 效 年 利 率 分 別 為 0.65%-1.78% 0.43%-6.85% 及 0.43%-6.85% 2. 信 用 借 款 到 期 日 為 103 年 至 107 年,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有 效 年 利 率 分 別 為 0.4%-1.32% 1.26%-1.45% 及 1.4%-1.45%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外 無 擔 保 公 司 債 $ - $ 100,890 $ 117,060 減 :1 年 內 到 期 部 份 - ( 100,890 ) - $ - $ - $ 117,060 Hodaka 於 99 年 1 月 29 日 及 99 年 3 月 26 日, 分 別 發 行 3 年 期 票 面 利 率 0.73%, 面 額 為 日 幣 100,000 仟 元 及 票 面 利 率 0.75%, 面 額 為 日 幣 200,000 仟 元, 到 期 一 次 償 付 本 息 之 公 司 債 二 二 其 他 應 付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1,900,353 $ 1,498,396 $ 1,438,906 應 付 設 備 款 170, , ,550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141, , ,099 其 他 應 付 費 用 1,325, ,965 1,078,169 $ 3,538,887 $ 2,662,828 $ 2,832,

199 二 三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保 固 ( 一 ) $ 265,278 $ 233,597 $ 184,456 退 貨 及 折 讓 ( 二 ) 80,136 75,198 39,942 $ 345,414 $ 308,795 $ 224,398 ( 一 )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銷 售 商 品 合 約 約 定,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對 於 因 保 固 義 務 所 導 致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流 出 最 佳 估 計 數 之 現 值 該 估 計 係 以 歷 史 保 固 經 驗 為 基 礎, 並 考 量 新 原 料 製 程 變 動 或 其 他 影 響 產 品 品 質 等 因 素 調 整 ( 二 ) 退 貨 及 折 讓 之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歷 史 經 驗 管 理 階 層 之 判 斷 及 其 他 已 知 原 因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產 品 退 回 及 折 讓, 並 於 相 關 產 品 出 售 當 年 度 認 列 為 營 業 收 入 之 減 項 二 四 退 職 後 福 利 計 畫 ( 一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適 用 我 國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 理 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依 員 工 每 月 薪 資 6% 提 撥 退 休 金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個 人 專 戶 大 陸 子 公 司 及 Giant Europe Mfg. Giant USA Giant Japan Giant Korea Giant Canada Giant Polska Giant UK Giant Germany Giant Australia Giant Europe 及 Giant Benelux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金,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 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中 之 本 公 司 巨 瀚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公 司 適 用 我 國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Hodaka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係 屬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195

200 精 算 評 價 於 衡 量 日 之 主 要 假 設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折 現 率 1.75%-1.88% 1.25%-3.3% 1.5%-4.2%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2% 1.875%-3.3% 2%-4.8% 薪 資 預 期 增 加 率 2% 0%-5% 2%-2.5% 有 關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所 認 列 之 損 益 金 額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19,491 $ 29,356 利 息 成 本 10,931 21,024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8,921 ) 4,744 $ 21,501 $ 55,124 於 102 及 101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分 別 認 列 29,114 仟 元 及 (18,377) 仟 元 精 算 損 益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截 至 102 年 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精 算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金 額 分 別 為 10,737 仟 元 及 (18,377) 仟 元 合 併 公 司 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所 產 生 之 義 務 列 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已 提 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 833,647 $ 1,237,452 $ 1,128,035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470,264 ) ( 734,525 ) ( 654,632 ) 提 撥 短 絀 363, , ,403 未 認 列 淨 精 算 利 益 ( 損 失 ) - ( 22,740 ) 4,41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63,383 $ 480,187 $ 477,813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1,237,452 $ 1,128,035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9,491 29,356 利 息 成 本 10,931 21,024 精 算 ( 利 益 ) 損 失 ( 34,764 ) 93,550 福 利 支 付 數 ( 39,229 ) ( 25,633 ) 清 償 影 響 數 ( 350,439 ) - 國 外 退 休 計 畫 之 兌 換 差 額 ( 9,795 ) ( 8,880 ) 年 底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833,647 $ 1,237,

201 計 畫 資 產 現 值 之 變 動 列 示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年 初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734,525 $ 654,632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8,921 17,565 精 算 損 失 ( 3,229 ) ( 5,082 ) 雇 主 提 撥 數 44,635 72,891 福 利 支 付 數 ( 77,199 ) ( 35,325 ) 分 配 計 畫 資 產 清 償 ( 264,353 ) - 國 外 退 休 計 畫 之 兌 換 差 額 26,964 29,844 年 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470,264 $ 734,525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計 畫 資 產 之 主 要 類 別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現 金 權 益 工 具 短 期 票 券 債 券 政 府 貸 款 固 定 收 益 其 他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以 轉 換 至 IFRSs 日 起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揭 露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 參 閱 附 註 三 八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833,647 $ 1,237,452 $ 1,128,035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470,264 $ 734,525 $ 654,632 提 撥 短 絀 $ 363,383 $ 502,927 $ 473,403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 5,081 ( $ 13,295 ) $ -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 $ 3,299 ) ( $ 5,082 ) $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預 期 於 102 及 101 年 度 以 後 1 年 內 對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分 別 為 33,965 仟 元 及 31,424 仟 元 197

202 二 五 股 東 權 益 (ㄧ ) 普 通 股 股 本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額 定 股 數 ( 仟 股 ) 400, , ,000 額 定 股 本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已 發 行 且 已 收 足 股 款 之 股 數 ( 仟 股 ) 375, , ,065 已 發 行 股 本 $ 3,750,646 $ 3,750,646 $ 3,750,646 發 行 溢 價 1,624,005 1,624,005 1,624,005 $ 5,374,651 $ 5,374,651 $ 5,374,651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 每 股 享 有 一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利 ( 二 ) 資 本 公 積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1,624,005 $ 1,624,005 $ 1,624,005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資 本 公 積 之 變 動 數 1,245 1,245 1,245 員 工 認 股 權 95,401 95,401 95,401 其 他 $ 1,720,831 $ 1,720,831 $ 1,720,831 資 本 公 積 中 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部 分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亦 得 於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用 以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或 撥 充 股 本,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 定 比 率 為 限 因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員 工 認 股 權 及 認 股 權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不 得 作 為 任 何 用 途 (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終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除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外, 應 先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後 提 十 分 之 一 為 法 定 公 積 金, 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金 後, 由 董 事 會 依 據 下 列 原 則, 擬 具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 1. 董 監 事 酬 勞 4%, 2. 員 工 紅 利 0.5% 至 5% 198

203 本 公 司 之 股 利 政 策, 因 所 處 週 邊 產 業 環 境 成 熟, 獲 利 穩 定 且 財 務 結 構 健 全, 考 量 資 本 預 算 規 劃 之 資 金 需 求 及 股 東 權 益, 股 利 之 發 放 得 以 現 金 股 利 或 股 票 股 利 的 方 式 分 配,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所 佔 比 率 不 低 於 股 利 分 配 數 之 20% 本 公 司 102 及 101 年 度 對 於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5,771 仟 元 及 13,541 仟 元, 應 付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26,170 仟 元 及 108,328 仟 元, 前 述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按 稅 後 淨 利 ( 已 扣 除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之 金 額 ) 之 0.5% 及 4% 計 算 年 度 終 了 後,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前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發 放 金 額 有 重 大 變 動 時, 該 變 動 調 整 原 提 列 年 度 費 用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有 所 變 動,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於 次 年 度 調 整 入 帳 如 股 東 會 決 議 採 股 票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股 數 按 決 議 分 紅 之 金 額 除 以 股 票 公 帄 價 值 決 定, 股 票 公 帄 價 值 係 指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後 ) 本 公 司 於 分 配 101 年 度 以 前 之 盈 餘 時, 必 頇 依 (89) 台 財 證 ( 一 ) 字 第 號 函 及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令 等 相 關 規 定, 就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 如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等 累 計 餘 額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如 有 減 少, 可 就 減 少 金 額 自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轉 回 未 分 配 盈 餘 自 102 年 起,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令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IFRSs) 後,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規 定, 於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應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利 益 ), 因 選 擇 適 用 IFRS 1 豁 免 項 目 而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部 分, 分 別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但 轉 換 日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 得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予 以 提 列 嗣 後 因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得 於 以 後 年 度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嗣 後 有 盈 餘 年 度 且 199

204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原 因 消 除 前, 應 就 不 足 數 額 補 足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實 收 股 本 時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得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 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本 公 司 若 分 配 屬 於 86 年 度 ( 含 ) 以 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股 東 將 不 獲 配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若 分 配 屬 於 87 年 度 ( 含 ) 以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 其 餘 股 東 可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可 獲 配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及 每 股 股 利 如 下 :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300,911 $ 301,479 現 金 股 利 2,062,855 2,062,855 $ 5.5 $ 5.5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之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現 金 配 發 101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如 下 :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 13,541 $ 13,567 董 監 事 酬 勞 108, ,532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與 101 及 100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並 無 差 異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按 本 公 司 依 據 修 訂 前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編 製 之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並 參 考 本 公 司 依 據 修 訂 後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IFRSs 所 編 製 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作 為 董 事 會 擬 議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之 基 礎 200

205 本 公 司 103 年 3 月 26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及 每 股 股 利 如 下 :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350,472 現 金 股 利 2,250,388 $ 6 有 關 102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尚 待 預 計 於 103 年 6 月 23 日 召 開 之 股 東 會 決 議 有 關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 四 )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故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677,990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訊 如 下 : 前 述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提 列 及 因 原 提 列 原 因 消 除 而 予 以 迴 轉 之 資 102 年 度 102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年 1 月 1 日 提 列 數 677,990 原 提 列 原 因 消 除 而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處 分 部 分 子 公 司 ( 476 )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7,514 首 次 採 用 採 用 IFRSs 因 土 地 所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得 於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時 迴 轉 因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括 子 公 司 )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所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係 依 本 公 司 處 分 比 例 迴 轉, 待 本 公 司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時, 則 全 數 迴 轉 201

206 二 六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及 營 業 外 費 用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費 用 及 營 業 外 費 用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及 損 失 者 合 計 成 本 者 及 損 失 者 合 計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2,958,811 $ 2,392,519 $ 5,351,330 $ 2,858,371 $ 2,382,232 $ 5,240,603 勞 健 保 及 社 會 保 險 費 用 184, , , , , ,150 退 職 後 福 利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157,998 30, , ,860 37, ,650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9,870 11,631 21,501 12,651 42,473 55,124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196,197 68, , ,342 70, ,606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553, , , , , ,966 二 七 所 得 稅 (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主 要 組 成 項 目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當 年 度 產 生 者 $ 1,057,348 $ 779,686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64,534 69,892 以 前 年 度 之 調 整 ( 26,681 ) 15,313 其 他 8,754 3,308 1,103, ,199 遞 延 所 得 稅 當 年 度 產 生 者 ( 42,097 ) 107,718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1,061,858 $ 975,917 ( 接 次 頁 ) 會 計 所 得 與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節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按 法 定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 1,391,719 $ 1,137,228 調 整 項 目 之 稅 額 影 響 數 免 稅 所 得 ( 63,920 ) ( 65,505 ) 其 他 ( 331,099 ) ( 323,106 ) 暫 時 性 差 異 70,812 ( 45,442 ) 當 年 度 抵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 1,790 ) ( 20,687 ) 當 年 度 抵 用 之 投 資 抵 減 ( 11,402 ) ( 5,101 )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64,534 69,892 基 本 稅 額 應 納 差 額 4,455 2,970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1,123, ,

207 ( 承 前 頁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 $ 85,002 ) $ 185,135 虧 損 扣 抵 - 13,921 因 稅 率 改 變 產 生 之 變 動 影 響 數 41,478 7,853 投 資 抵 減 其 他 8,754 3,308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26,681 ) 15,313 所 得 稅 費 用 $ 1,061,858 $ 975,917 ( 二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認 列 於 其 他 102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關 聯 企 業 未 實 現 利 益 $ 66,315 ( $ 10,169 ) $ - $ - $ 56,146 未 實 現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61,326 16,919-2,233 80,478 遞 延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118,967 3,310-8, ,415 負 債 準 備 39,243 ( 1,870 ) ,257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47,603 ( 22,253 ) ( 2,377 ) 2,229 25,202 應 付 獎 金 遞 延 認 列 83,513 18, ,166 備 抵 呆 帳 101,957 ( 33,237 ) - 5,645 74,365 其 他 62,249 39,899 - ( 12,144 ) 90,004 $ 581,173 $ 10,960 ( $ 2,377 ) $ 7,277 $ 597,033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兌 換 差 額 $ - $ - $ 42,102 $ - $ 42,102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 ,974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881,282 ( 74,042 ) - 45, ,090 $ 980,256 ( $ 74,042 ) $ 42,102 $ 45,850 $ 994,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暫 時 性 差 異 關 聯 企 業 未 實 現 利 益 $ 61,873 $ 4,442 $ - $ - $ 66,315 未 實 現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131,494 ( 68,536 ) - ( 1,632 ) 61,326 遞 延 政 府 補 助 收 入 103,767 19,202 - ( 4,002 ) 118,967 負 債 準 備 27,324 12,356 - ( 437 ) 39,243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27,681 21,883 - ( 1,961 ) 47,603 應 付 獎 金 遞 延 認 列 85,530 ( 969 ) - ( 1,048 ) 83,513 備 抵 呆 帳 57,992 46,021 - ( 2,056 ) 101,957 其 他 66,154 ( 3,259 ) - ( 646 ) 62,249 $ 561,815 $ 31,140 $ - ( $ 11,782 ) $ 581,

208 認 列 於 其 他 101 年 度 年 初 餘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兌 換 差 額 年 底 餘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暫 時 性 差 異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 98,974 $ - $ - $ - $ 98,974 子 公 司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687, ,275 - ( 22,097 ) 881,282 $ 786,078 $ 216,275 $ - ( $ 22,097 ) $ 980,256 ( 三 ) 未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未 使 用 虧 損 扣 抵 金 額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虧 損 扣 抵 103 至 111 年 度 到 期 $ 219,922 $ 222,015 $ 226,115 投 資 抵 減 機 器 設 備 $ - $ - $ 811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142,119 $ 89,602 $ 109,612 ( 四 ) 免 稅 資 訊 年 免 稅 :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下 列 增 資 擴 展 產 生 之 所 得 可 享 受 5 增 資 擴 展 案 免 稅 期 間 本 公 司 98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轉 增 資 101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巨 瀚 公 司 97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轉 增 資 101 年 1 月 至 105 年 12 月 ( 五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未 分 配 盈 餘 86 年 度 以 前 未 分 配 盈 餘 $ 369,539 $ 393,660 $ 393, 年 度 以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8,050,927 7,534,250 6,914,073 $ 8,420,466 $ 7,927,910 $ 7,307,733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520,649 $ 471,563 $ 406,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9.70%( 預 計 ) 及 9.39% 204

209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本 公 司 分 配 屬 於 87 年 度 ( 含 ) 以 後 之 盈 餘 時, 本 國 股 東 可 按 股 利 分 配 日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計 算 可 獲 配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由 於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應 以 股 利 盈 餘 分 配 日 之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為 計 算 基 礎, 因 此 本 公 司 預 計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可 能 與 將 來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 時 所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有 所 差 異 依 台 財 稅 字 第 號 規 定, 首 次 採 用 IFRSs 之 當 年 度 計 算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時, 其 帳 載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應 包 含 因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淨 增 加 數 或 淨 減 少 數 ( 六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截 至 100 年 度 止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 七 )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中 華 民 國 所 得 稅 法 之 個 體 所 適 用 之 稅 率 為 17%; 中 國 地 區 子 公 司 所 適 用 之 稅 率 為 25%; 另 依 據 高 新 技 術 企 業 認 定 管 理 辦 法, 若 申 請 通 過 認 定 為 國 家 需 要 重 點 扶 持 的 高 新 技 術 企 業 得 享 優 惠 稅 率 15% 課 徵 企 業 所 得 稅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取 得 高 新 技 術 企 業 資 格, 得 享 15% 優 惠 稅 率 其 二 八 每 股 盈 餘 他 轄 區 所 產 生 之 稅 額 係 依 各 相 關 轄 區 適 用 之 稅 率 計 算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 分 子 ) 股 數 ( 分 母 ) ( 仟 股 ) 每 股 盈 餘 ( 元 ) 102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 3,504, ,065 $ 9.34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3,504, ,175 $

210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 分 子 ) 股 數 ( 分 母 ) ( 仟 股 ) 每 股 盈 餘 ( 元 ) 101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 3,002, ,065 $ 8.01 具 稀 釋 作 用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3,002, ,193 $ 8.00 若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分 紅,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假 設 員 工 分 紅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並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帄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於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員 工 分 紅 發 放 股 數 前 計 算 合 併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亦 繼 續 考 量 該 等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稀 釋 作 用 二 九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 一 ) 合 併 公 司 為 承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係 承 租 直 營 店 辦 公 大 樓 設 備 及 交 通 工 具 所 有 租 賃 期 間 超 過 5 年 之 營 業 租 賃 均 包 括 每 5 年 依 市 場 行 情 調 整 租 金 之 檢 視 條 款 於 租 賃 期 間 終 止 時, 合 併 公 司 對 租 賃 標 的 並 無 優 惠 承 購 權 不 可 取 消 營 業 租 賃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超 過 1 年 $ 180,719 $ 206,372 $ 197,301 1 至 5 年 574, , ,229 超 過 5 年 235,204 21, ,934 $ 990,146 $ 815,592 $ 978,464 ( 二 ) 合 併 公 司 為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係 出 租 合 併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租 賃 期 間 為 2 至 10 年 所 有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均 包 含 承 租 人 於 行 使 續 租 權 時, 依 市 場 租 金 行 情 調 整 租 金 之 條 款 承 租 人 於 租 賃 期 間 結 束 時, 對 該 不 動 產 不 具 有 優 惠 承 購 權 206

211 不 可 取 消 營 業 租 賃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超 過 1 年 $ 1,387 $ 968 $ 至 5 年 1,181 2,405 3,487 $ 2,568 $ 3,373 $ 4,059 三 十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使 股 東 報 酬 極 大 化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之 淨 債 務 ( 即 借 款 減 除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及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即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 組 成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每 季 重 新 檢 視 集 團 資 本 結 構, 其 檢 視 內 容 包 括 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將 藉 由 支 付 股 利 發 行 新 股 買 回 股 份 及 發 行 新 債 或 償 付 舊 債 等 方 式 帄 衡 其 整 體 資 本 結 構 三 一 金 融 工 具 (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1.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除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其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實 務 上 頇 以 超 過 合 理 成 本 之 金 額 方 能 取 得 可 驗 證 公 帄 價 值, 故 不 列 示 其 公 帄 價 值 外,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價 值 趨 近 其 公 允 價 值 2. 認 列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衡 量 方 式 依 照 公 允 價 值 可 觀 察 之 程 度 分 為 第 一 至 三 級 (1) 第 一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活 絡 市 場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除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以 屬 於 該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推 導 公 允 價 值 207

212 (3) 第 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評 價 技 術 係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值 ( 不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推 導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除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國 外 上 市 有 價 證 券 係 第 一 級 公 允 價 值 外, 衍 生 性 工 具 係 屬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情 形 102 及 101 年 度 無 第 一 級 與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間 移 轉 之 3.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 二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下 列 方 式 決 定 : (1) 具 標 準 條 款 與 條 件 並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2) 衍 生 工 具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係 採 用 衍 生 商 品 存 續 期 間 適 用 殖 利 率 曲 線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計 算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訂 價 時 用 以 作 為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3)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 除 上 述 外 )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照 以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為 基 礎 之 一 般 公 認 定 價 模 式 決 定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持 有 供 交 易 $ - $ 280 $ -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註 1) 18,749,649 17,660,600 14,175,597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110 4,961 10,226 金 融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持 有 供 交 易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註 2) 19,512,601 20,274,732 16,310,222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208

213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其 他 應 付 款 應 付 公 司 債 及 長 期 借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三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投 資 應 收 帳 款 應 付 帳 款 應 付 公 司 債 及 借 款 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管 理 部 門 係 為 各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服 務,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 廣 度 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有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該 等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透 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規 避 暴 險, 以 減 輕 該 等 風 險 之 影 響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受 合 併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政 策 所 規 範, 其 為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與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以 及 剩 餘 流 動 資 金 之 投 資 書 面 原 則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持 續 地 針 對 政 策 之 遵 循 與 暴 險 額 度 進 行 複 核 合 併 公 司 並 未 以 投 機 目 的 而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之 交 易 1. 市 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活 動 使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之 主 要 財 務 風 險 為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以 及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各 式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以 管 理 所 承 擔 之 外 幣 匯 率 及 利 率 風 險, 包 括 : A. 以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規 避 因 進 出 口 而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B. 以 利 率 交 換 減 輕 利 率 上 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及 其 對 該 等 暴 險 之 管 理 與 衡 量 方 式 並 無 改 變 (1)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外 幣 計 價 之 銷 貨 與 進 貨 交 易, 因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產 生 匯 率 變 動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匯 率 暴 險 之 管 理 係 於 政 策 許 可 之 範 圍 內, 利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管 理 風 險 209

214 敏 感 度 分 析 下 表 詳 細 說 明 當 新 台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對 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變 動 1% 時,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1% 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 之 敏 感 度 比 率,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外 幣 匯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敏 感 度 分 析 僅 包 括 流 通 在 外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 予 以 調 整 下 表 之 正 數 係 表 示 各 相 關 貨 幣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升 值 1% 時,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之 金 額 ; 當 各 相 關 外 幣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貶 值 1% 時,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貨 幣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貨 幣 種 類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美 金 $ 17,386 $ 23,943 歐 元 2,740 7,255 日 幣 247 ( 1,461 ) 上 述 源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尚 流 通 在 外 且 未 進 行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之 美 金 歐 元 及 日 幣 計 價 應 收 應 付 款 項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敏 感 度 分 析 尚 無 法 代 表 匯 率 之 固 有 風 險, 因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外 幣 暴 險 尚 無 法 反 映 年 度 中 暴 險 情 形 (2) 利 率 風 險 因 合 併 公 司 內 之 個 體 同 時 以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借 入 資 金, 因 而 產 生 利 率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藉 由 維 持 一 適 當 之 固 定 及 浮 動 利 率 組 合, 以 及 使 用 利 率 交 換 合 約 來 管 理 利 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評 估 避 險 活 動, 使 其 與 利 率 觀 點 及 既 定 之 風 險 偏 好 一 致, 以 確 保 採 用 最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之 避 險 策 略 210

215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受 利 率 暴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具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 2,337,143 $ 2,139,903 $ 326,887 - 金 融 負 債 3,524,126 1,395,753 2,158,754 具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金 融 資 產 6,215,822 4,817,189 4,525,901 - 金 融 負 債 6,714,048 9,509,926 5,889,921 敏 感 度 分 析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報 導 期 間 皆 流 通 在 外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變 動 1 碼,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合 併 公 司 102 及 101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分 別 變 動 25,595 仟 元 及 27,254 仟 元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集 團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採 行 之 政 策 係 僅 與 信 譽 卓 著 之 對 象 進 行 交 易, 並 於 必 要 情 形 下 取 得 足 額 之 擔 保 以 減 輕 因 拖 欠 所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使 用 其 他 公 開 可 取 得 之 財 務 資 訊 及 彼 此 交 易 記 錄 對 主 要 客 戶 進 行 評 等, 持 續 監 督 信 用 暴 險 以 及 交 易 對 方 之 信 用 評 等, 並 將 總 交 易 金 額 分 散 至 各 信 用 評 等 合 格 之 客 戶, 以 降 低 客 戶 之 信 用 風 險 211

216 3.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集 團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係 為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短 期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分 別 為 21,213,413 仟 元 19,331,519 仟 元 及 20,297,299 仟 元 (1)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流 動 性 及 利 率 風 險 表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剩 餘 合 約 到 期 分 析 係 依 據 合 併 公 司 最 早 可 能 被 要 求 還 款 之 日 期, 按 金 融 負 債 未 折 現 現 金 流 量 編 製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 年 以 內 1 至 2 年 2 年 以 上 102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 9,616,260 $ - $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399, 應 付 款 項 5,735, 其 他 應 付 款 1,287, 長 期 借 款 103,598 52,655 66,138 $ 17,142,680 $ 52,655 $ 66,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借 款 $ 9,416,545 $ - $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399, 應 付 款 項 6,710, 其 他 應 付 款 1,008, 應 付 公 司 債 100, 長 期 借 款 600, , ,647 $ 18,235,565 $ 175,188 $ 209, 年 1 月 1 日 短 期 借 款 $ 6,569,092 $ - $ -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199, 應 付 款 項 5,433, 其 他 應 付 款 1,245, 應 付 公 司 債 - 117,060 - 長 期 借 款 218, , ,356 $ 13,665,268 $ 790,911 $ 266,

217 (2)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流 動 性 及 利 率 風 險 表 針 對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流 動 性 分 析, 就 採 淨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合 約 淨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 就 採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總 現 金 流 入 及 流 出 為 基 礎 編 製 當 應 付 或 應 收 金 額 不 固 定 時, 揭 露 之 金 額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殖 利 率 曲 線 所 推 估 之 預 計 利 率 決 定, 合 併 公 司 承 做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淨 額 交 割 利 率 交 換 $ - $ - ( $ 127 ) 總 額 交 割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流 入 $ - $ 668,252 $ - 流 出 - ( 668,731 ) - $ - ( $ 479 ) $ - 三 二 關 係 人 交 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帳 戶 餘 額 收 益 及 費 損 於 合 併 時 全 數 予 以 銷 除, 故 未 揭 露 於 本 附 註 合 併 公 司 與 其 他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如 下 : ( 一 ) 營 業 交 易 銷 貨 進 貨 關 係 人 類 別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 7,733 $ 141,460 $ 43,334 $ 3,232 售 予 各 關 係 人 之 產 品 係 屬 於 自 有 品 牌 產 品 及 加 工 收 入, 故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價 格 訂 定 亦 不 同 於 代 工 產 品 對 關 係 人 之 進 貨 交 易 價 格 與 非 關 係 人 無 重 大 差 異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其 他 關 係 人 $ 13,981 $ 127,048 營 業 費 用 其 他 關 係 人 $ 18,167 $ 19,

218 ( 二 )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應 收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款 項 其 他 關 係 人 $ 554 $ 13,224 $ 30,067 應 付 款 項 其 他 關 係 人 $ 29,348 $ 15,562 $ 303 ( 三 ) 財 產 交 易 交 易 對 象 購 買 財 產 購 買 價 格 102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辦 公 設 備 及 其 他 設 備 $ 2,103 ( 四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102 及 101 年 度 對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445,687 $ 417,081 退 職 後 福 利 1,190 1,190 $ 446,877 $ 418,271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決 定 三 三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子 公 司 業 已 將 下 列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長 短 期 銀 行 借 款 之 擔 保 品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533,685 $ 664,061 $ 847,136 質 押 銀 行 存 款 ( 分 別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資 產 ) 150 9,361 1,500 應 收 款 項 5,889 22,628 - $ 539,724 $ 696,050 $ 848,636 三 四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計 有 下 列 承 諾 事 項 : ( 一 ) 合 併 公 司 已 承 諾 廠 房 建 造 訂 購 工 程 設 備 及 機 器 設 備 尚 未 支 付 金 額 為 273,481 仟 元 214

219 ( 二 ) 產 品 責 任 險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全 球 各 地 區 銷 售 之 自 行 車 及 零 配 件 暨 電 動 車 及 零 配 件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保 單 契 約 期 間 係 自 102 年 6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止 保 單 效 力 範 圍 : 自 行 車 自 76 年 6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電 動 車 自 85 年 8 月 1 日 至 103 年 6 月 1 日 ; 事 故 最 高 賠 償 金 額 分 別 為 自 行 車 美 金 10,000 仟 元, 電 動 車 美 金 5,000 仟 元 ( 三 ) 捷 安 特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 與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簽 訂 台 北 市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建 置 及 營 運 管 理 契 約 契 約 期 間 自 100 年 12 月 30 日 至 107 年 12 月 29 日 止 截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承 諾 系 統 建 置 尚 未 支 付 金 額 為 6,982 仟 元 ( 四 ) 捷 安 特 公 司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簽 訂 新 北 市 汐 止 新 店 區 微 笑 單 車 ( YouBike) 建 置 及 營 運 管 理 先 行 計 畫 勞 務 採 購 契 約, 契 約 期 間 自 102 年 12 月 31 日 至 103 年 6 月 30 日 止 三 五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資 訊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各 外 幣 / 新 台 幣 仟 元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96, $ 5,857,397 歐 元 17, ,237 日 圓 941, ,246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138, ,118,818 歐 元 10, ,234 日 圓 854, ,

220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227, $ 6,611,002 歐 元 23, ,372 日 圓 862, ,953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145, ,216,715 歐 元 5, ,824 日 圓 1,296, , 年 1 月 1 日 金 融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77, $ 5,371,797 歐 元 16, ,040 日 圓 1,328, ,323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123, ,734,093 歐 元 4, ,433 日 圓 1,279, ,300 三 六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附 表 一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附 表 二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部 分 ): 附 表 三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無 216

221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附 表 四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 附 表 五 9.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附 註 七 及 附 表 六 10.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附 表 七 11.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八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資 金 匯 出 入 情 形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損 益 及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已 匯 回 投 資 損 益 及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附 表 九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其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未 實 現 損 益 :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附 表 十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附 表 十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 無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 無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期 末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期 利 息 總 額 : 附 表 一 (6) 其 他 對 當 期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如 勞 務 之 提 供 或 收 受 等 : 無 三 七 營 運 部 門 財 務 資 訊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著 重 於 每 一 交 付 或 提 供 之 產 品 或 勞 務 之 種 類 合 併 公 司 102 及 101 年 度 分 別 報 導 自 行 車 材 料 及 其 他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217

222 ( 一 ) 部 門 收 入 與 營 運 結 果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損 益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自 行 車 $50,935,322 $ 50,990,764 $ 4,034,029 $ 3,976,755 材 料 3,259,421 3,009, ,593 52,149 其 他 197, ,082 ( 55,305 ) ( 53,703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總 額 $ 54,391,855 $ 54,127,394 4,149,317 3,975,201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損 失 ) 淨 額 122,717 ( 164,693 ) 利 息 收 入 250, ,544 公 司 一 般 收 入 及 利 益 232, ,061 財 務 成 本 ( 139,220 ) ( 135,061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利 益 ( 損 失 ) 479 ( 352 ) 公 司 一 般 費 用 及 損 失 ( 110,583 ) ( 37,663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淨 利 $ 4,505,210 $ 3,960,037 以 上 報 導 之 收 入 係 與 外 部 客 戶 交 易 所 產 生 102 及 101 年 度 並 無 任 何 部 門 間 銷 售 部 門 利 益 係 指 各 個 部 門 所 賺 取 之 利 潤, 不 包 含 利 息 收 入 處 分 資 產 損 益 投 資 收 益 兌 換 損 益 金 融 商 品 評 價 損 益 利 息 費 用 以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此 衡 量 金 額 係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予 部 門 及 評 量 其 績 效 ( 二 ) 部 門 總 資 產 與 負 債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並 未 提 供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使 用, 故 資 產 之 衡 量 金 額 為 零 ( 三 ) 地 區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於 三 個 地 區 營 運 - 亞 洲 歐 洲 與 美 洲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收 入 依 營 運 地 點 區 分 與 非 流 動 資 產 按 資 產 所 在 地 區 分 之 資 訊 列 示 如 下 : 非 流 動 資 產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收 入 102 年 101 年 101 年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亞 洲 $ 39,041,469 $ 38,929,077 $ 8,894,764 $ 8,135,034 $ 7,790,455 歐 洲 8,477,884 8,354, , , ,713 美 洲 4,693,842 4,715,561 58,158 45,726 37,149 其 他 2,178,660 2,128,674 53,743 81,649 57,371 $ 54,391,855 $ 54,127,394 $ 9,396,717 $ 8,646,773 $ 8,216,

223 非 流 動 資 產 不 包 括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金 融 工 具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退 職 後 福 利 資 產 以 及 保 險 合 約 產 生 之 資 產 ( 四 ) 主 要 客 戶 資 訊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金 額 % 金 額 % T 客 戶 $10,379, $11,676, 三 八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一 ) IFRSs 資 訊 之 編 製 基 礎 合 併 公 司 102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為 首 份 IFRSs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其 編 製 基 礎 除 了 遵 循 附 註 四 說 明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外, 合 併 公 司 亦 遵 循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 二 ) 轉 換 至 IFRSs 之 影 響 轉 換 至 IFRSs 後,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影 響 如 下 :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IFRSs 項 目 金 額 之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4,890,288 ( $ 1,258,789 ) $ 3,631,499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9)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與 退 回 39,942 ( 39,942 ) (12)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26,237 ( 226,237 ) (9) - - 1,485,026 1,485,02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流 動 6.(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368,879 ( 368,879 ) (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582,371 19, ,47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6.(3)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6,955,616 ( 339,629 ) 6,615,987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6.(2) (4) 遞 延 退 休 金 成 本 2,863 ( 2,863 ) (5) 土 地 使 用 權 855,124 ( 855,124 ) (3) 遞 延 費 用 136,251 ( 136,251 ) (2) 出 租 資 產 - 淨 額 7,526 ( 7,526 ) (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187, , ,815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6.(1) , ,880 預 付 設 備 款 6.(4) , ,024 長 期 預 付 租 賃 款 6.(3) - - 7,526 7,526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6.(8) 負 債 應 付 費 用 2,806,042 26,682 2,832,724 其 他 應 付 款 6.(6)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流 動 876 ( 876 ) (1)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974 ( 98,974 ) (7)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336, , ,813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5.6. (5)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680, , ,078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6.(1) (7) 應 計 產 品 保 證 負 債 184,456 39, ,398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6.(12) 遞 延 貸 項 3,713 ( 3,713 ) (14) ( 接 次 頁 ) 219

224 ( 承 前 頁 )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IFRSs 項 目 金 額 之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 8,640,022 $ 677,990 $ 9,318,012 保 留 盈 餘 (5)(6)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836,276 ( 836,276 )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5. 兌 換 差 額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 171,769 ) 171, (5)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184,607 ( 184,607 ) 年 12 月 31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IFRSs 項 目 金 額 之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5,499,484 ( $1,341,044) $ 4,158,44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6.(9) 備 抵 銷 貨 折 讓 與 退 回 75,198 ( 75,198 ) (12)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366,637 ( 1,366,637 ) (9) - - 2,707,681 2,707,68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流 動 6.(9) , ,01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非 流 動 6.(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384,599 ( 384,599 ) (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571,723 60, ,292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6.(3) (10)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76,019 ( 176,019 ) - 6.(9)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256,229 ( 84,643 ) 7,171,58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6.(2) (4) 特 許 權 83,886 ( 83,886 ) (10) 遞 延 退 休 金 成 本 2,453 ( 2,453 ) (5) 土 地 使 用 權 792,497 ( 792,497 ) (3) 遞 延 費 用 151,631 ( 151,631 ) (2) 出 租 資 產 - 淨 額 6,499 ( 6,499 ) (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188, , ,173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6.(1) , ,274 預 付 設 備 款 6.(4) , ,530 長 期 預 付 租 賃 款 6.(3) - - 6,499 6,499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6.(8) 負 債 應 付 費 用 2,628,758 34,070 2,662,828 其 他 應 付 款 6.(6) 應 計 產 品 保 證 負 債 233,597 75, ,795 負 債 準 備 - 流 動 6.(12) 長 期 遞 延 收 入 658,119 ( 17,119 ) 641,000 長 期 遞 延 收 入 6.(10)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98,974 ( 98,974 ) (7)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327, , ,187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5. 6.(5)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872, , ,256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非 流 動 6.(1) (7) 遞 延 貸 項 2,970 ( 2,970 ) (14)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9,586, ,394 10,239,668 保 留 盈 餘 (5)(6) (1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363,367 ( 835,785 ) ( 472,418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5. 兌 換 差 額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 153,326 ) 153, (5)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184,607 ( 184,607 )

225 年 度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IFRSs 項 目 金 額 之 影 響 金 額 金 額 項 目 說 明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54,041,401 $ 85,993 $ 54,127,394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6.(10) 營 業 成 本 42,330, ,185 42,999,833 營 業 成 本 6.(10) (11) 營 業 費 用 7,756,095 ( 603,735 ) ) 7,152,360 營 業 費 用 6.(5) (6)(10) (11) (1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351,030 ( 26,272 ) 324,758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6.(1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 ( 510,256 ) ( 510,256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5. 兌 換 差 額 ,377 18,377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之 精 算 損 失 6.(5) 4. 轉 換 日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 金 管 會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應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利 益 ), 因 選 擇 適 用 IFRS 1 豁 免 項 目 而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部 分, 分 別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但 轉 換 日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 得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予 以 提 列 嗣 後 因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故 101 年 1 月 1 日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淨 增 加 數 677,990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惟 101 年 度 因 子 公 司 Yarborough 清 算 解 散, 就 原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予 以 迴 轉 476 仟 元, 故 102 年 1 月 1 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為 677,514 仟 元 5. IFRS 1 之 豁 免 選 項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係 說 明 當 企 業 首 次 採 用 IFRSs 作 為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基 礎 時 應 遵 循 之 程 序 依 據 該 準 則, 本 公 司 應 建 立 IFRSs 下 之 會 計 政 策, 且 追 溯 適 用 該 等 會 計 政 策 以 決 定 轉 換 至 IFRSs 日 ( 101 年 1 月 1 日 ) 之 初 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該 準 則 對 追 溯 適 用 之 原 則 提 供 若 干 豁 免 選 項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之 主 要 豁 免 選 項 說 明 如 下 : 221

226 企 業 合 併 合 併 公 司 對 轉 換 至 IFRSs 日 前 發 生 之 企 業 合 併, 選 擇 不 予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因 此, 於 101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過 去 企 業 合 併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納 入 合 併 公 司 之 相 關 資 產 負 債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仍 依 100 年 12 月 31 日 按 先 前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認 列 之 金 額 列 示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合 併 公 司 對 所 有 在 轉 換 至 IFRSs 日 前 已 給 與 並 已 既 得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選 擇 豁 免 追 溯 適 用 IFRS 2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規 定 認 定 成 本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對 部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選 擇 以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重 估 價 值 作 為 該 日 之 認 定 成 本 並 將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其 餘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依 IFRSs 採 成 本 模 式 衡 量, 並 追 溯 適 用 相 關 規 定 員 工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所 有 未 認 列 累 積 精 算 損 益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選 擇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定 為 零, 並 於 該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上 述 豁 免 選 項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影 響 已 併 入 以 下 6. 轉 換 至 IFRSs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中 說 明 6. 轉 換 至 IFRSs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合 併 公 司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依 IFRSs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存 在 之 重 大 差 異 如 下 : 222

227 (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評 估 其 可 實 現 性 後, 認 列 相 關 備 抵 評 價 金 額 轉 換 至 IFRSs 後, 僅 當 所 得 稅 利 益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時 始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不 再 使 用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此 外,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依 其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分 類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無 相 關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者, 依 預 期 迴 轉 期 間 之 長 短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轉 換 至 IFRSs 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一 律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項 目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之 流 動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應 互 相 抵 銷, 僅 列 示 其 淨 額 ; 非 流 動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亦 同 轉 換 至 IFRSs 後, 企 業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利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與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有 關 者, 始 應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2) 遞 延 費 用 之 重 分 類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遞 延 費 用 帳 列 其 他 資 產 項 下 轉 換 至 IFRSs 後, 應 將 遞 延 費 用 依 性 質 重 分 類 至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及 長 期 預 付 費 用 ( 帳 列 其 他 資 產 項 下 ) (3) 土 地 使 用 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所 持 有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分 類 為 無 形 資 產 轉 換 至 IFRSs 後, 土 地 使 用 權 係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租 賃 之 適 用 範 圍, 應 予 單 獨 列 為 預 付 租 金 (4) 預 付 設 備 款 轉 換 為 IFRSs 後, 原 帳 列 固 定 資 產 項 下 之 預 付 設 備 款, 重 分 類 為 預 付 款 項, 並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223

228 (5) 退 休 金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是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應 認 列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下 限 ; 若 帳 列 之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低 於 此 下 限 金 額, 則 應 將 不 足 部 分 補 列 轉 換 至 IFRSs 後, 則 無 最 低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精 算 損 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精 算 損 益 係 採 用 緩 衝 區 法 按 可 獲 得 退 休 金 給 付 在 職 員 工 之 帄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項 下 轉 換 至 IFRSs 後, 選 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精 算 損 益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於 權 益 變 動 表 列 入 保 留 盈 餘, 且 後 續 期 間 不 予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首 次 適 用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十 八 號 退 休 金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所 產 生 之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應 按 預 期 可 獲 得 退 休 金 給 付 在 職 員 工 之 帄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加 以 攤 銷 並 列 入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轉 換 至 IFRSs 後, 由 於 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過 渡 規 定,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相 關 影 響 數 應 一 次 認 列 並 調 整 保 留 盈 餘 (6) 員 工 福 利 - 短 期 可 累 積 帶 薪 假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短 期 支 薪 假 給 付 未 有 明 文 規 定, 通 常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入 帳 轉 換 至 IFRSs 後, 對 於 可 累 積 支 薪 假 給 付, 應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而 增 加 其 未 來 應 得 之 支 薪 假 給 付 時 認 列 費 用 (7)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依 現 行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土 地 因 重 估 增 值 所 提 列 之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應 列 為 長 期 負 債 轉 換 至 IFRSs 後, 選 擇 於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使 用 土 地 重 估 後 帳 面 金 額 作 為 認 定 成 本 者, 相 關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應 重 分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土 地 增 值 稅 224

229 (8)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營 業 上 供 出 租 用 途 之 不 動 產 係 帳 列 固 定 資 產 轉 換 至 IFRSs 後, 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 產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 而 由 所 有 者 所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應 列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因 此 重 分 類 前 述 目 的 持 有 之 不 動 產 至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9) 簽 訂 長 天 期 之 存 款 合 約 依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4) 基 秘 字 第 110 號 函 之 規 定, 簽 訂 長 天 期 之 存 款 合 約 屬 分 期 固 定 利 率 型 之 定 期 存 款 合 約 者, 若 未 含 崁 入 式 利 率 衍 生 性 商 品, 應 列 為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轉 換 至 IFRSs 後, 除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定 義 之 投 資, 必 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外,3 個 月 以 上 之 定 期 存 款 將 轉 列 為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0) 服 務 特 許 權 協 議 ( BOT)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民 間 從 事 BOT 案 件 之 公 司, 於 興 建 期 間 內 所 投 入 之 建 造 成 本 應 列 為 特 許 權 取 得 成 本, 並 自 興 建 完 成 開 始 經 營 特 許 業 務 時 起, 於 受 委 託 經 營 期 間 內 攤 銷, 合 約 終 止 或 特 許 期 間 屆 滿 時, 則 將 特 許 權 及 累 積 攤 銷 餘 額 轉 銷 轉 換 至 IFRSs 後, 若 營 運 者 對 於 基 礎 建 設 僅 有 使 用 權 而 無 控 制 權, 且 符 合 IFRIC 12 規 定 之 條 件 下, 不 得 將 該 建 設 視 為 營 運 者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興 建 過 程 中 應 按 合 約 條 款,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或 無 形 資 產 (11)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金 管 會 發 佈 之 採 用 IFRS 問 答 集 之 規 定,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故 合 併 公 司 將 相 關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重 分 類 至 銷 貨 成 本 項 下 表 達 (12)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作 為 應 收 帳 款 減 項 轉 換 至 IFRSs 後, 重 分 類 至 負 債 準 備 225

230 (13)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重 大 調 整 說 明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 可 隨 時 解 約 且 不 損 及 本 金 之 定 期 存 款 可 隨 時 出 售 且 不 損 及 本 金 之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係 符 合 現 金 之 定 義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規 定, 持 有 約 當 現 金 之 目 的 在 於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而 非 為 投 資 或 其 他 目 的 另 規 定, 通 常 只 有 短 期 內 ( 例 如, 自 取 得 日 起 3 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因 此, 合 併 公 司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定 期 存 款 分 別 計 1,341,044 仟 元 及 1,258,789 仟 元 因 屬 投 資 目 的, 依 IFRSs 之 規 定 不 列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 利 息 之 收 付 通 常 分 類 為 營 業 活 動, 並 要 求 採 間 接 法 編 製 之 現 金 流 量 表 應 補 充 揭 露 利 息 費 用 之 付 現 金 額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規 定, 利 息 及 股 利 收 付 之 現 金 流 量 應 單 獨 揭 露, 且 應 以 各 期 一 致 之 方 式 分 類 為 營 業 投 資 或 籌 資 活 動 因 此, 依 IFRSs 之 規 定, 合 併 公 司 101 年 度 持 有 利 息 收 現 數 應 單 獨 揭 露 除 此 之 外,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與 依 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並 無 對 合 併 公 司 有 其 他 重 大 影 響 差 異 (14) 未 實 現 損 益 之 消 除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下, 與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順 流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帳 列 遞 延 貸 項 - 未 實 現 聯 屬 公 司 間 利 益 轉 換 至 IFRSs 後, 係 直 接 調 整 減 除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226

231 6,954,884 ( 註 四 ) 6,954,884 ( 註 四 ) 2,263,292 ( 註 二 ) 2,263,292 ( 註 二 ) 2,263,292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1,476,060 ( 註 二 ) 293,821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043,350 ( 註 二 ) 1,230,050 ( 註 二 ) 170,750 ( 註 二 )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一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編 號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項 目 本 期 是 否 為 關 期 末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利 率 最 高 餘 額 係 人 ( 註 五 ) ( 註 六 及 七 ) 區 間 ( 註 五 及 六 ) 資 金 貸 業 務 往 來 與 性 質 金 額 ( 註 三 )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提 列 備 抵 金 呆 帳 金 額 必 要 之 原 因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總 限 額 名 稱 價 值 0 本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是 $ 400,000 $ - $ $ - 營 運 週 轉 $ - - $ - $ 1,738,721 ( 註 一 ) $ 6,954,884 ( 註 四 ) 227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 ( ( ( ( ( ( ( ( ( ( ( ( ( ( ( 是 162, % 2 - 營 運 週 轉 ,738,721 ( 人 民 幣 33,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一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是 649, , , % 2 - 營 運 週 轉 ,738,721 ( 人 民 幣 132,000 ) ( 人 民 幣 132,000 ) ( 人 民 幣 132,000 ) 註 一 ) 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4,601 24,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5,000 ) ( 人 民 幣 5,000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467, , ,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95,000 ) ( 人 民 幣 95,000 ) ( 人 民 幣 95,000 ) 5.04% 註 二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549,863 1,451, , % 2 - 營 運 週 轉 ,263,292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315,000 ) ( 人 民 幣 295,000 ) ( 人 民 幣 115,000 ) 註 二 ) 2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96,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公 司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40,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98,404 98,404 98,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20,000 ) ( 人 民 幣 20,000 ) ( 人 民 幣 20,000 ) 註 二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49,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10,000 ) ( 人 民 幣 - ) ( 人 民 幣 - ) 註 二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73,803 49,202 49,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15,000 ) ( 人 民 幣 10,000 ) ( 人 民 幣 10,000 ) 註 二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46, , , % 2 - 營 運 週 轉 ,476,060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50,000 ) ( 人 民 幣 50,000 ) ( 人 民 幣 50,000 ) 註 二 ) 3 巨 瀚 公 司 巨 翔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8,300 18,300 18, %- 2 - 營 運 週 轉 ,455 融 資 款 1.045% 註 二 ) 4 Gaiwin Giant Australia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19, ,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澳 幣 4,500 ) ( 澳 幣 4,500 ) ( 澳 幣 - ) 5.05% 註 二 ) Growood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5,962 5,962 5,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美 金 200 ) ( 美 金 200 ) ( 美 金 200 ) 註 二 ) Merdeka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 2 - 營 運 週 轉 ,043,350 融 資 款 ( 美 金 15 ) ( 美 金 15 ) ( 美 金 15 ) % 註 二 ) 5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20,665 20,665 20, % 2 - 營 運 週 轉 ,230,050 務 公 司 融 資 款 ( 人 民 幣 4,200 ) ( 人 民 幣 4,200 ) ( 人 民 幣 4,200 ) 註 二 ) 6 捷 安 特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是 18, 營 運 週 轉 ,688 融 資 款 註 二 ) 註 一 :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10% 註 二 : 依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企 業 及 總 限 額 ; 巨 瀚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公 司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10%,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40% 為 限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及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及 總 限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 4.6 億 元 3 億 元 及 2.5 億 元 ; 他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單 一 企 業 及 總 限 額 不 超 過 美 金 35,000 仟 元 為 限 註 三 :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有 業 務 往 來 者 2.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者 註 四 :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40% 為 限 註 五 : 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註 六 :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及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係 以 申 報 月 份 外 幣 餘 額 乘 以 申 報 月 份 月 底 之 兌 換 新 台 幣 匯 率 換 算 註 七 : 業 已 沖 銷

232 附 表 二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註 四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整 體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總 額 以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50%( 不 含 50%) 為 限,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金 額 則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25% 為 限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對 單 一 企 業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期 末 背 書 背 書 保 證 屬 母 公 司 屬 子 公 司 屬 對 背 書 保 證 者 背 書 保 證 保 證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編 號 關 係 保 證 餘 額 最 高 限 額 對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大 陸 地 區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名 稱 限 額 ( 註 四 五 ( 註 五 及 六 )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 註 一 ) ( 註 五 及 六 ) ( 註 三 )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 註 二 ) 及 六 ) 之 比 率 0 本 公 司 Giant USA 2 $ 4,346,803 $ 3,100,240 $ 2,802,140 $ 1,401,070 $ - 16% $ 8,693,605 Y - - ( 美 金 104,000 ) ( 美 金 94,000 ) ( 美 金 47,000 ) Giant Canada 2 4,346, , , ,029-2% 8,693,605 Y - - ( 加 幣 9,500 ) ( 加 幣 9,500 ) ( 加 幣 9,500 ) 228 註 一 : 1. 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50% 之 子 公 司 2.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50%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二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以 本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25% 為 限 註 三 :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以 保 證 公 司 當 期 淨 值 之 50%( 不 含 50%) 為 限 註 五 : 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註 六 :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及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係 以 申 報 月 份 外 幣 餘 額 乘 以 申 報 月 份 月 底 之 兌 換 新 台 幣 匯 率 換 算

233 附 表 三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持 註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期 末 目 備 股 數 / 單 位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 市 價 ( 註 一 )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股 權 Bona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822,588 $ 14, $ 50,509 Hodaka Itoyokad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53 日 幣 日 幣 643 Inax Tostem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日 幣 288 AEON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57 日 幣 日 幣 366 Encch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3,221 日 幣 1,385 - 日 幣 1,385 Sekichu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527 日 幣 日 幣 719 Sanwado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355 日 幣 日 幣 255 Arcland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日 幣 183 Daiyu8 株 式 會 社 無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100 日 幣 71 - 日 幣 推 定 之 從 屬 公 司 股 票 或 股 權 慧 德 公 司 本 公 司 董 事 過 半 數 相 同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7,350, ,171-1,506,868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02, ,626 世 基 生 物 醫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3,095,017 37, ,501 瑞 星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5,301, , ,935 天 下 生 活 出 版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74, ,905 天 下 雜 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709,333 12, ,081 聯 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4,450, , ,330 註 一 : 有 公 開 市 場 者, 係 指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價 ; 無 公 開 市 場 者, 係 指 淨 值 註 二 :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參 閱 附 表 七 及 八

234 附 表 四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交 易 情 形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進 ( 銷 ) 貨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佔 總 應 收 ( 付 ) 之 公 司 進 ( 銷 ) 貨 金 額 ( 註 ) 佔 總 進 銷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 註 ) 之 比 率 (%) 票 據 帳 款 之 比 率 (%) 備 註 230 本 公 司 Giant US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 1,358,883 ) ( 7 ) T/T 120 天 $ - - $ 491, Giant Australi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342,598 ) ( 7 ) T/T 30 天 ,362 2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008,428 ) ( 5 ) T/T90 天 ,988 8 Giant Japan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3,837 ) ( 2 ) T/T 30 天 - - 7,390 - Giant Europe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573,348 ) ( 3 ) T/T 60 天 ,309 3 Giant UK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27,896 ) ( 1 ) T/T 60 天 ,808 1 Giant Kore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02,069 ) ( 1 ) T/T 60 天 ,031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74,559 ) ( 2 ) T/T 90 天 ,166 3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58,461 ) ( 2 ) T/T 30 天 ,652 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80,457 ) ( 2 ) T/T 60 天 ,386 2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74,049 ) ( 3 ) T/T 180 天 ,378 1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54,359 ) ( 2 ) T/T 90 天 ,681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54,866 2 T/T 60 至 75 天 - - ( 66,962 ) ( 3 ) 捷 安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216,552 2 T/T 30 天 - - ( 20,743 ) ( 1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91,005 2 T/T ( 39,185 ) ( 1 ) 巨 瀚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118,389 8 T/T 60 至 90 天 - - ( 467,199 ) ( 17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092,652 ) ( 人 民 幣 226,250 )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279,764 ) ( 人 民 幣 264,994 ) Giant US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825,408 ) ( 人 民 幣 170,913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28,384 ) ( 人 民 幣 47,290 ) Giant Kore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93,147 ) ( 人 民 幣 39,994 ) Giant Australi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4,097 ) ( 人 民 幣 87,816 ) Giant Japan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180,545 ) ( 人 民 幣 37,385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26,035 ) ( 人 民 幣 88,217 ) ( 人 民 幣 1,944 人 民 幣 65,779 人 民 幣 22,495 人 民 幣 9,797 人 民 幣 - 人 民 幣 4,820 人 民 幣 1,538 人 民 幣 - 8 ) T/T 60 天 - - 9,565 ( 9 ) O/A 60 至 90 天 ,645 ( 6 ) O/A 90 天 ,680 ( 2 ) O/A 90 天 ,202 ( 1 ) O/A 60 天 ( 3 ) O/A 30 天 ,714 ( 1 ) O/A 30 天 - - 7,567 ( 3 ) T/T 60 天 ( 接 次 頁 )

235 2 ( 4 ) ( 6 ) ( 22 ) 20 ( 6 ) ( 8 ) 備 註 ( 承 前 頁 )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交 易 情 形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進 ( 銷 ) 貨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佔 總 應 收 ( 付 ) 之 公 司 佔 總 進 銷 貨 進 ( 銷 ) 貨 金 額 ( 註 )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 註 ) 票 據 帳 款 之 之 比 率 (%) 比 率 (%) 23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Hodaka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 134,327 ) ( 人 民 幣 27,814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Darzins 及 Dolfor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05,431 人 民 幣 63,244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396,276 人 民 幣 289,120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Giant Benelux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434,685 ) ( 人 民 幣 90,008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308,203 ) ( 人 民 幣 63,818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Hodaka 本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541,576 ) ( 人 民 幣 112,142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233,009 ) ( 人 民 幣 48,248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1,589,365 人 民 幣 329,102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Merdeka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銷 貨 ( 769,812 ) ( 人 民 幣 159,401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Darzins 及 Dolfor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306,005 人 民 幣 63,363 Giant Europe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進 貨 485,836 人 民 幣 12,319 ( 人 民 幣 8,661 ( 人 民 幣 12,437 ) 1 ) O/A 90 天 $ - - $ 42,616 4 票 結 60 天 - - ( 61,193 ) ( 人 民 幣 20,274 ) 人 民 幣 1,529 人 民 幣 3,225 人 民 幣 11,772 人 民 幣 21,926 ( 人 民 幣 35,992 ) 16 T/T 60 天 - - ( 99,752 ) ( 23 ) T/T 60 天 - - 7,522 ( 16 ) T/T 30 天 ,869 ( 9 ) T/T 90 天 ,918 ( 4 ) T/T 60 天 , T/T 60 天 - - ( 177,089 ) ( 人 民 幣 23,369 ( 人 民 幣 11,789 ) 10 ) T/T 60 天 ,113 5 T/T 60 天 - - ( 58,004 ) 38 T/T 30 天 - - ( 31,131 ) ( 人 民 幣 758 ) 註 : 業 已 沖 銷

236 附 表 五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1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 以 上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232 列 備 抵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 交 帳 金 額 易 對 象 關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係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餘 額 ( 註 )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本 公 司 Giant Bicycle Inc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491, $ - - $ 420,421 $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18, ,879 - Giant Europe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36, ,309 - Giant Canada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31, ,166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366, ,988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2, ,841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649,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565, ,409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9, ,910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8, ,049 - 巨 大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62, ,914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Giant Europe Mfg. Giant Europe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323, ,744 - Giant Bicycle Inc Gaiwin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帳 收 款 - 關 係 人 110, ,680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467, ,010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77, ,089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Merdeka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15, ,371 - 巨 瀚 公 司 巨 大 公 司 本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467, ,199 -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30, ,144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Growoo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246,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107, ,881 - 註 : 相 關 金 額, 業 已 沖 銷

237 於 102 年 12 月 31 日 已 無 未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102 年 度 因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商 品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揭 露 如 下 : 單 位 : 外 幣 仟 元 公 司 名 稱 因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交 易 產 生 之 金 融 資 產 已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金 額 Giant UK ( 英 磅 100 ) Giant Australia 澳 幣 121 捷 安 特 中 國 人 民 幣 1,256 Hodaka 日 圓 81,708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六 102 年 度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如 下 : 233

238 附 表 七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 註 一 ) 科 目 金 額 ( 註 二 ) 交 易 條 件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 % ) 本 公 司 Giant USA 1 銷 貨 收 入 ( $ 1,358,883 ) T/T 120 天 2 Giant Australia 1 銷 貨 收 入 ( 1,342,598 ) T/T 30 天 2 巨 瀚 公 司 2 銷 貨 成 本 1,118,389 T/T 60 至 90 天 2 Giant Europe Mfg. 1 銷 貨 收 入 ( 1,008,428 ) T/T 90 天 2 Giant USA 1 應 收 帳 款 491,541 T/T 120 天 1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1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649,466 T/T 180 天 1 Giant Europe 1 銷 貨 收 入 ( 573,348 ) T/T 60 天 1 巨 瀚 公 司 1 應 付 帳 款 ( 467,199 ) T/T 60 至 90 天 1 1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3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565,823 依 資 金 狀 況 1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3 銷 貨 成 本 1,396,276 T/T 60 天 1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 1,092,652 ) 月 結 T/T 60 天 1 Giant Europe Mfg. 3 銷 貨 收 入 1,279,764 O/A 60 至 90 天 1 Giant USA 3 銷 貨 收 入 825,408 O/A 90 天 1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3 應 收 關 係 人 融 資 款 467,419 T/T 60 天 1 2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3 銷 貨 成 本 1,589,365 T/T 60 天 3 3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769,812 T/T 60 天 1 註 一 :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二 : 業 已 沖 銷

239 附 表 八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35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註 資 公 司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目 備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本 公 司 Growood 新 加 坡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18,063 美 金 18,063 26,619, $ 6,699,675 $ 1,320,564 $ 1,270,474 子 公 司 Gaiwin 荷 蘭 阿 姆 斯 特 丹 市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7,243 美 金 7, , ,896, , ,793 子 公 司 Darzins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8,000 美 金 8,000 8,000, ,564, , ,597 子 公 司 巨 瀚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碳 纖 維 材 料 車 架 及 補 強 66,702 66,702 21,660, , , ,299 子 公 司 片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Hodaka 日 本 琦 玉 縣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日 幣 1,106,769 日 幣 1,106, , ,073 ( 121,414 ) ( 59,493 ) 子 公 司 銷 售 Merdeka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6,000 美 金 6,000 6,000, ,362 56,828 56,786 子 公 司 捷 安 特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316, ,000 34,000, ,735 69,041 69,041 子 公 司 銷 售 暨 自 行 車 出 租 業 務 Giant Mexico 墨 西 哥 墨 西 哥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美 金 1 美 金 1-1 ( 6,388 ) 7, 孫 公 司 銷 售 微 程 式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電 腦 軟 硬 體 研 發 及 零 件 之 批 發 零 售 $ 200,000 $ - 7,500, ,940 6,801 5,940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捷 安 特 公 司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承 辦 國 內 外 旅 行 業 務 10,000 10,000 1,000, ,454 15,771 ( 註 一 ) 孫 公 司 巨 瀚 公 司 巨 翔 公 司 台 灣 省 台 中 市 金 屬 容 器 及 其 他 金 屬 35,000 35,000 3,500, ( 2,604 ) ( 5,083 ) ( 註 一 ) 孫 公 司 製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Gaiwin Giant Europe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投 資 業 務 自 行 車 及 其 歐 元 681 歐 元 681 1, 歐 元 59,039 歐 元 6,306 ( 註 一 ) 孫 公 司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Giant USA 美 國 加 利 福 尼 亞 州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美 金 47,618 美 金 47, , 歐 元 17,311 歐 元 1,750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Japan 日 本 橫 濱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日 幣 200,000 日 幣 200,000 4, 歐 元 8,636 歐 元 497 ( 註 一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Australia 澳 洲 維 多 利 亞 州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澳 幣 500 澳 幣 , 歐 元 18,971 歐 元 2,235 ( 註 三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Canada 加 拿 大 溫 哥 華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加 幣 1,052 加 幣 1,052 1,051, 歐 元 5,693 歐 元 633 ( 註 三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Korea 南 韓 首 爾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韓 圜 734,000 韓 圜 734, , 歐 元 3,832 歐 元 831 ( 註 三 )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Mexico 墨 西 哥 墨 西 哥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銷 售 美 金 99 美 金 歐 元 321 歐 元 185 ( 註 三 ) 孫 公 司 ( 接 次 頁 )

240 ( 承 前 頁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註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目 備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Giant Europe Giant Germany 德 國 Erkrath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470 歐 元 歐 元 4,102 歐 元 33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France 法 國 AIX EN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1,200 歐 元 1,200 1, 歐 元 3,021 歐 元 312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PROVENCE 銷 售 Giant UK 英 國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英 磅 200 英 磅 歐 元 8,084 歐 元 925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NOTTINGHAM 銷 售 Giant Europe Mfg.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自 行 車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歐 元 227 歐 元 歐 元 22,926 歐 元 6,764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Polska 波 蘭 華 沙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波 蘭 幣 120 波 蘭 幣 歐 元 3,624 歐 元 263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Giant Benelux 荷 蘭 萊 利 斯 塔 德 市 自 行 車 及 其 相 關 商 品 之 歐 元 230 歐 元 歐 元 8,800 ( 歐 元 1,678 ) ( 註 三 ) 曾 孫 公 司 銷 售 Darzins Dolfor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投 資 業 務 美 金 11,000 美 金 11, 美 金 52,277 美 金 6,877 ( 註 三 ) 孫 公 司 註 一 : 依 規 定 得 免 填 列 236 註 二 :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表 九 註 三 : 被 投 資 公 司 均 為 合 併 個 體, 業 已 沖 銷

241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 表 九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及 外 幣 仟 元 237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資 方 式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273,040 ( 美 金 37,500 )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電 動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人 民 幣 40,465 銷 售 ( 美 金 5,000 ) 上 海 巨 鳳 自 行 車 有 限 生 產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及 零 配 件 人 民 幣 104,424 公 司 ( 巨 鳳 公 司 ) ( 美 金 12,000 ) ( 註 十 一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新 型 合 金 材 料 和 半 固 態 及 超 人 民 幣 231,036 塑 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 美 金 29,000 )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49,663 ( 美 金 6,000 )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89,614 ( 美 金 12,000 )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投 資 業 務 人 民 幣 245,747 ( 美 金 36,000 ) 本 期 期 初 本 期 匯 出 或 自 台 灣 匯 出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被 投 資 公 司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金 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截 至 本 期 止 己 間 接 投 資 之 投 資 ( 損 ) 益 帳 面 價 值 匯 回 投 資 收 益 持 股 比 例 ( 註 一 ) $ $ 5,072,340 $ 3,062,967 ( 註 六 ) ( 註 六 ) 489,599 $ - $ - $ 489,599 $ 1,095, % $ 1,086,070 ( 註 一 ) ( 註 三 ) - - ( 註 三 ) 37, % ( 5,616 ) 968,900 96,761 ( 註 一 ) ( 註 四 ) - - ( 註 四 ) ,495 ( 註 一 ) ( 註 五 及 註 十 ) ( 註 六 ) ( 註 六 ) ( 註 六 ) ( 註 六 ) - - ( 註 五 及 註 十 ) 355, % 355,244 ( 註 一 ) 199, ,182 56, % 56,871 ( 註 一 ) ( 註 三 ) - - ( 註 三 ) 135, % 137,014 ( 註 二 ) 1,146, ,146, , % 231,377 2,676,249 9, ,716-1,038,543-1,370,387 -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自 行 車 等 產 品 之 製 造 及 銷 售 人 民 幣 235,184 ( 註 七 ) ( 註 七 ) - - ( 註 七 ) 227, % 216,331 1,285,455 - ( 美 金 35,000 ) ( 註 六 ) 捷 安 特 單 車 運 動 服 務 自 行 車 租 賃 及 戶 外 活 動 推 廣 人 民 幣 6,589 ( 註 七 ) ( 註 七 ) - - ( 註 七 ) ( 5,062 ) 100% ( 5,062 ) 12,908 - 公 司 ( 美 金 1,000 ) ( 註 六 ) 江 蘇 捷 安 特 旅 行 社 公 司 承 辦 大 陸 地 區 旅 行 業 務 人 民 幣 5,000 ( 註 八 ) ( 註 八 ) - - ( 註 八 ) 2 100% 2 24,603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2,057,116 美 金 142,963 ( 註 九 ) 註 一 :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註 二 : 該 投 資 案 由 本 公 司 直 接 出 資 註 三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Growood 於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該 投 資 案 由 Growood 出 資 註 四 : 以 專 有 技 術 權 利 金 作 價 股 本 美 金 900 仟 元 註 五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Darzins 再 轉 投 資 Dolfor 於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該 投 資 案 由 Darzins 出 資 註 六 : 係 以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註 七 : 係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捷 安 特 投 資 公 司 出 資 註 八 : 該 投 資 案 由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直 接 出 資 註 九 : 依 投 審 會 97 年 8 月 29 日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審 查 原 則 規 定, 本 公 司 取 得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核 發 符 合 營 運 總 部 營 運 範 圍 證 明 文 件, 赴 大 陸 投 資 金 額 不 設 上 限 註 十 :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與 泉 新 昆 山 公 司 合 併, 本 公 司 對 泉 新 昆 山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為 221,555 仟 元 註 十 一 : 本 公 司 已 於 102 年 4 月 出 售 巨 鳳 公 司 所 有 股 份 註 十 二 : 相 關 金 額 業 已 沖 銷

24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暨 其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未 實 現 利 益 附 表 十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巨 大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238 交 易 對 象 本 公 司 與 交 易 對 象 之 關 係 交 易 類 型 金 額 ( 註 ) 捷 安 特 中 國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輕 合 金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電 動 車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天 津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昆 山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捷 安 特 成 都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轉 投 資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交 易 條 件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未 實 現 利 益 價 格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之 比 較 餘 額 ( 註 ) 百 分 比 (%) ( 註 ) 進 貨 $ 354,866 依 個 別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相 關 市 場 行 情 個 別 設 定 之 銷 貨 380,457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進 貨 5,566 依 個 別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相 關 市 場 行 情 個 別 設 定 之 進 貨 32,944 依 個 別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相 關 市 場 行 情 個 別 設 定 之 銷 貨 30,518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銷 貨 354,359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進 貨 191,005 依 個 別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相 關 市 場 行 情 個 別 設 定 之 銷 貨 474,049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銷 貨 11,412 視 產 品 差 異 性 及 市 場 接 受 性 而 有 不 同 之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T/T 60 至 75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 $ 66,962 ) ( 3 ) $ 9,203 T/T 6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73, ,896 T/T 6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T/T 6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 6,040 ) - - T/T 6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9, T/T 9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12,681-25,947 T/T 6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 39,185 ) ( 1 ) - T/T 18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43, ,659 T/T 90 天 無 重 大 差 異 7, 註 : 業 已 沖 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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