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lau 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lau941210.doc"

Transcription

1 從 藥 方 洞 到 惠 民 局 僧 人 國 家 和 醫 療 的 關 係 一 前 言 二 中 古 的 佛 教 與 醫 療 劉 淑 芬 ( 一 ) 佛 教 的 教 義 與 醫 療 ( 二 )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藥 資 源 1 醫 療 知 識 2 寺 院 醫 療 3 藥 方 的 傳 承 與 流 佈 從 藥 方 洞 談 起 4 多 元 的 治 療 咒 術 與 懺 儀 三 唐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 一 ) 地 方 官 醫 ( 二 ) 庶 民 的 醫 療 救 助 ( 三 ) 藥 方 的 頒 布 ( 四 ) 僧 人 醫 療 四 宋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 一 ) 地 方 官 醫 ( 二 ) 醫 書 的 頒 布 ( 三 ) 惠 民 藥 局 的 普 及 性 及 其 意 義 ( 四 ) 僧 人 與 寺 院 的 醫 療 五 結 語 僧 人 與 唐 宋 官 方 的 醫 療 救 濟 一 前 言 佛 教 傳 來 之 後, 中 國 的 醫 療 中 就 多 了 僧 人 醫 療 這 一 個 類 別, 它 與 傳 統 的 醫 療 ( 包 括 官 醫 和 民 間 的 醫 人 ) 巫 醫 道 醫 並 列 為 四 個 醫 事 系 統, 他 們 各 擁 有 程 度 不 等 的 醫 療 資 源 關 於 僧 醫 在 中 古 以 迄 於 宋 代 的 活 動, 學 者 已 做 過 一 些 研 究, 主 1

2 要 著 重 在 僧 人 的 醫 療 行 為, 1 以 及 醫 方 的 撰 集 方 面, 而 較 少 從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藥 資 源 寺 院 做 為 一 個 醫 療 的 場 所, 以 及 醫 藥 知 識 的 傳 播 這 些 角 度 來 考 慮 又, 一 般 討 論 僧 人 的 醫 療 多 著 眼 於 藥 物 的 治 療, 實 際 上, 僧 人 的 療 病 方 法 包 含 三 種 ; 一 是 醫 藥, 二 是 咒 術, 三 是 懺 悔 儀 式 本 文 主 要 從 社 會 史 的 角 度 探 討 探 討 唐 宋 時 期 僧 人 的 醫 療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黃 敏 枝 教 授 對 宋 代 僧 人 的 醫 療 有 很 詳 細 的 論 述, 她 認 為 在 宋 代 官 醫 制 度 逐 漸 上 軌 道 之 後, 僧 人 在 民 間 醫 療 中 應 是 逐 步 失 去 它 的 地 位 和 功 能, 因 此 他 們 的 作 用 是 補 官 醫 的 不 足 ; 同 時, 由 於 宋 代 不 許 官 醫 在 醫 事 之 外 和 官 員 往 來, 在 此 情 況 下, 有 一 部 分 的 士 大 夫 就 轉 而 尋 求 醫 術 高 超 的 僧 醫 2 僧 醫 作 為 彌 補 官 醫 之 不 足 這 個 看 法 是 正 確 的, 然 而, 官 醫 是 如 何 地 不 足, 則 未 有 具 體 的 討 論 事 實 上, 這 個 情 形 在 宋 代 以 前 尤 其 明 顯 唐 朝 官 醫 所 及 僅 到 州 的 階 層, 在 縣 級 的 單 位 中 並 無 官 醫 的 設 置, 由 於 某 些 寺 院 的 僧 人 熟 習 醫 療, 該 寺 院 就 成 為 人 們 求 診 的 場 所, 有 人 甚 至 為 了 求 醫, 而 遷 居 到 寺 院 附 近 同 時, 巡 遊 各 地 深 入 偏 遠 地 區 傳 教 的 僧 人 更 可 給 予 官 醫 所 不 及 處 的 醫 療 救 助 僧 人 也 致 力 於 藥 方 的 傳 播, 不 僅 編 集 方 書, 在 僧 團 之 內 流 傳, 也 透 過 不 同 方 式 散 佈 藥 方, 如 洛 陽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鐫 刻 的 藥 方 即 是 一 例 另 外, 僧 人 以 咒 術 和 以 宗 教 儀 式 治 病, 也 使 得 他 們 具 有 和 巫 醫 道 醫 競 爭 的 能 力 到 了 宋 代, 醫 學 教 育 下 及 縣 的 層 級, 3 但 而 最 引 人 注 意 的 一 項 措 施 是 官 方 的 成 藥 販 賣 所 惠 民 藥 局 的 成 立 但 無 論 如 何, 官 醫 和 官 方 藥 局 都 是 集 中 在 城 市 前 此 研 究 可 能 高 估 了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果 仔 細 檢 視 各 種 文 獻, 便 可 發 現 雖 然 政 府 命 令 各 地 設 置 惠 民 藥 局, 但 是 有 些 地 方 卻 晚 到 南 宋 末 年 才 設 置 此 一 政 策 一 則 和 地 方 官 是 否 重 視 此 一 醫 療 救 助 有 關, 二 則 也 必 須 正 視 帝 國 各 地 的 岐 異 性, 在 嶺 南 四 川 雲 貴 以 及 部 分 的 江 南 地 區 巫 醫 的 盛 行, 這 也 給 予 僧 人 提 供 在 巫 醫 之 外 醫 療 的 機 緣 然 而,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療 資 源 和 透 過 醫 療 行 為 所 展 現 的 影 響 力, 給 予 統 治 者 不 少 的 壓 力, 唐 代 皇 帝 敕 令 禁 止 僧 道 的 醫 療 行 為 ; 另 一 方 面, 皇 帝 也 開 始 編 集 藥 方, 頒 布 州 縣, 板 榜 於 大 路, 顯 示 出 和 僧 人 競 爭 的 意 圖 宋 代 的 頒 布 方 書 以 及 惠 民 藥 局 的 成 立, 也 都 有 同 樣 的 意 涵 國 家 和 僧 人 的 爭 奪 醫 療 資 源, 也 可 以 從 官 方 的 社 會 救 濟 項 目 中 悲 田 養 病 坊 中 僧 人 角 色 的 變 化 來 檢 視 唐 朝 的 悲 田 養 病 坊 雖 然 是 由 政 府 出 資, 但 其 場 所 是 設 置 在 寺 院 之 中, 由 僧 人 主 持 不 過, 到 了 宋 朝, 由 病 坊 延 伸 而 來 的 居 養 院 養 濟 院, 則 派 有 醫 工 診 視 病 人, 僅 由 僧 人 支 援 煮 藥 和 1 黃 敏 枝, 宋 代 僧 人 與 醫 療, 發 表 於 : 歷 史 上 的 慈 善 活 動 與 社 會 動 力 學 術 研 討 會 ( 香 港 2 3 中 文 大 學 歷 史 系. 新 亞 書 院 聯 合 舉 辦,1999 年 12 月 5-8 日 ) 中 國 僧 史 上 的 沙 門 社 會 活 動 資 料, 大 陸 雜 誌 第 六 十 七 卷 二 期 ; 兩 晉 南 北 朝 時 沙 門 的 醫 藥 知 識, 食 貨 第 5 卷 第 8 期 (1975) 黃 敏 枝, 宋 代 僧 人 與 醫 療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頁

3 照 顧 病 人, 從 唐 到 宋 代 僧 人 在 國 家 醫 療 救 濟 中 主 從 角 色 的 變 化, 也 可 顯 示 出 國 家 和 僧 人 在 醫 療 主 導 性 的 微 妙 變 化 二 中 古 的 佛 教 與 醫 療 佛 傳 來 以 後, 隨 著 僧 人 的 東 來, 不 僅 帶 來 了 佛 教 經 典, 也 帶 來 了 印 度 的 醫 學 其 中 包 括 佛 教 醫 學 以 及 佛 教 中 的 咒 術, 它 們 對 中 國 的 社 會 產 生 了 相 當 大 的 的 影 響, 顯 現 在 兩 個 層 面, 一 是 僧 人 在 傳 教 過 程 中 的 醫 療 行 為, 一 是 佛 教 醫 療 的 某 些 成 分 滲 入 了 官 方 的 醫 療 體 系 4 在 南 北 朝 以 降 的 醫 書 中 就 有 來 自 異 域 他 方 的 藥 方, 而 從 隋 朝 以 迄 於 宋 朝 太 醫 署 之 下, 設 有 四 科 醫 師 鍼 師 按 摩 師 呪 禁 師 ; 其 中 咒 禁 的 來 源 有 二, 一 是 道 教, 一 是 佛 教 5 僧 人 在 傳 教 過 程 中, 也 以 醫 術 濟 人, 由 於 僧 人 掌 握 的 醫 藥 知 識 和 醫 藥 資 源 如 藥 材 等, 使 得 寺 院 成 為 人 們 生 病 求 醫 的 場 所 之 一 ( 一 ) 佛 教 的 教 義 與 醫 療 自 利 利 人 是 僧 人 的 學 習 醫 療 知 識 最 主 要 的 動 機, 6 為 他 人 治 療 疾 病 不 只 是 個 人 的 修 習 行 為, 也 有 利 於 佛 教 的 傳 佈 僧 人 掌 握 了 重 要 的 醫 療 資 源 包 括 醫 藥 知 識 和 醫 療 資 源, 這 和 佛 教 本 身 所 具 有 的 一 些 特 質 有 關 佛 教 的 教 義 認 為 人 心 執 著 於 貪 瞋 痴, 就 是 一 種 病, 佛 教 的 教 示 就 是 醫 治 這 些 病, 使 人 能 夠 覺 悟, 恢 復 自 性, 因 此 佛 是 大 醫 王 7 又, 在 佛 教 的 修 習 中, 給 施 醫 藥 可 以 獲 致 福 德, 在 佛 經 中 有 藥 王 菩 薩 和 藥 上 菩 薩, 他 們 原 來 是 兩 兄 弟 因 為 各 以 持 呵 梨 勒 及 諸 雜 藥 和 醍 醐 上 妙 之 藥 供 養 僧 人 和 大 眾, 而 得 以 成 佛 8 這 種 故 事 給 人 們 很 深 刻 的 印 象, 唐 玄 宗 開 元 八 年 五 月, 長 安 發 生 疾 疫, 有 一 位 稱 為 醫 王 僧 人 韋 老 師 施 藥 救 活 了 很 多 人, 玄 宗 召 見 他, 稱 他 為 藥 王 菩 薩 9 有 些 4 朱 瑛 石, 咒 禁 博 士 源 流 考 兼 論 宗 教 對 隋 唐 行 政 法 的 影 響, 唐 研 究 第 五 卷 ; ( 范 家 偉, 六 朝 隋 唐 醫 學 之 傳 承 與 整 合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2004) 第 四 章 禁 咒 法 從 巫 覡 到 獨 立 成 科 5 唐 六 典, 卷 十 四 : 呪 禁 博 士, 掌 教 呪 禁 生, 以 呪 禁 拔 除 邪 魅 之 為 厲 者 有 道 禁 出 於 山 居 方 術 之 士, 有 禁 呪 出 於 釋 氏 以 五 法 神 之, 一 曰 存 思, 二 曰 禹 步, 三 曰 營 目, 四 曰 掌 決, 五 曰 手 印 皆 先 禁 食 葷 血, 齋 戒 於 壇 塲 以 受 焉 6 高 僧 傳, 卷 四, 義 解 一, 于 法 開 : 謝 安 王 文 度 悉 皆 友 善, 或 問 法 師 高 明 剛 簡, 何 以 醫 術 經 懷? 答 曰 : 明 六 度 以 除 四 魔 之 病, 調 九 候 以 療 風 寒 之 疾, 自 利 利 人, 不 亦 可 乎? 頁 350 下 7 方 廣 大 莊 嚴 經 ( 大.187,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三 冊 ), 卷 十, 頁 597 上 : 眾 生 在 長 夜, 煩 惱 病 纏 縛 佛 為 大 醫 王, 療 之 令 得 愈 8 翻 譯 名 義 集 ( 大.2131,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四 冊 ), 卷 一, 頁 1062 上 中 9 佛 祖 統 紀 ( 大.2035,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四 十 九 冊 ), 頁 373 下 3

4 佛 教 的 醫 方 中, 就 註 明 服 藥 時 要 唸 藥 王 菩 薩 的 名 號 ( 見 下 文 ) 在 所 有 的 福 德 中, 以 醫 療 照 顧 居 首, 即 所 謂 的 看 病 福 田 是 第 一 福 田 ; 10 因 此, 僧 人 修 習 的 知 識 五 明 中 就 包 括 了 醫 方 明, 在 僧 人 的 修 行 中, 濟 助 病 人 給 施 醫 藥 就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項 目 佛 經 中 有 很 多 關 於 醫 藥 的 記 載, 特 別 是 律 部 的 經 典, 如 四 分 律 五 分 律 十 誦 律 摩 訶 僧 祇 律 等, 對 於 疾 病 的 緣 因 治 病 的 方 法, 都 有 詳 細 的 記 載 加 上 僧 人 在 僻 靜 的 山 野 中 修 禪, 或 有 可 能 招 致 風 寒, 或 者 坐 禪 方 法 不 對, 也 容 易 致 病, 因 此 在 禪 修 的 經 典 中, 也 有 不 少 有 關 醫 藥 的 記 載, 如 治 禪 病 秘 要 經 11 此 外, 其 他 的 佛 經 中 也 有 一 些 相 關 的 記 載, 如 金 光 明 經 中 的 除 病 品, 道 端 良 秀 就 說 它 完 全 是 醫 學 書 12 ( 二 ) 僧 人 的 醫 療 資 源 中 古 僧 人 所 掌 握 的 醫 療 資 源 包 含 他 們 修 習 的 醫 方 其 中 包 括 佛 教 醫 學, 不 過 由 於 僧 人 是 在 中 國 社 會 成 長 的, 因 此 他 們 的 醫 療 知 識 有 很 大 一 部 分 是 中 國 傳 統 的 醫 療 知 識 另 外, 宗 教 性 的 的 咒 術 和 懺 悔 儀 式, 是 學 界 較 少 關 注 課 題, 不 過, 它 們 有 時 候 也 是 僧 人 用 來 治 病 的 方 法 1 醫 藥 知 識 五 世 紀 中, 就 有 人 批 評 僧 人 從 事 醫 療 行 為 的 正 當 性 ; 13 從 六 世 紀 中 一 部 中 國 撰 述 的 經 典 像 法 決 疑 經, 也 描 述 僧 人 以 咒 術 針 炙 和 傳 統 的 醫 藥 為 人 治 病 : 何 故 未 來 世 中 一 切 俗 人 輕 賤 了 三 寶, 正 以 比 丘 比 丘 尼 不 如 法 故, 或 誦 咒 術, 以 治 他 病, 或 行 針 灸, 種 種 湯 藥, 以 求 衣 食, 針 炙 當 係 傳 統 醫 學, 東 晉 僧 人 于 法 開 就 是 同 時 精 通 印 度 醫 學 和 傳 統 醫 術 的 祖 述 耆 婆, 妙 通 醫 法, 他 曾 為 人 針 炙 治 病 14 唐 京 師 定 水 寺 釋 智 凱 存 念 寒 微, 多 行 針 療 15 此 外, 僧 人 並 且 撰 集 醫 書, 累 積 這 方 面 的 知 識, 在 僧 團 中 傳 授 和 流 傳 10 梵 網 經 ( 大.1484,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二 十 四 冊 ), 盧 舍 那 佛 說 菩 薩 心 地 戒 品 第 十 卷 下 : 佛 子, 見 一 切 疾 病 人, 常 應 供 養 如 佛 無 異 八 福 田 中, 看 病 福 田 第 一 福 田 頁 1005 下 拙 文, 中 古 僧 人 的 伐 魔 文 書, 收 入 : 蒲 慕 州 編, 鬼 魅 神 魔 中 國 通 俗 文 化 側 寫 ( 臺 北, 麥 田 出 版 社,2005) 道 端 良 秀, 頁 87 五 世 紀 中 在 陝 西 活 動 的 僧 人 道 恆, 在 他 所 寫 的 釋 駁 論 中, 引 述 當 時 人 對 僧 人 的 批 評, 其 中 有 一 條 是 : 或 矜 恃 醫 道, 輕 作 寒 暑 見 : 弘 明 集 ( 大.2102,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二 冊 ), 卷 六, 道 恒 法 師 釋 駁 論, 頁 35 中 14 高 僧 傳, 卷 四, 義 解 一, 于 法 開, 頁 350 上 15 續 高 僧 傳 ( 大.2060), 卷 三 十, 雜 科 聲 德 篇, 頁 705 上 4

5 僧 人 精 於 醫 方 者, 還 有 俗 人 向 他 學 習, 如 北 魏 太 武 帝 始 光 三 年 (426), 宋 魏 交 戰, 魏 南 安 太 守 李 亮 降 宋, 李 亮 在 北 方 時 本 來 就 對 醫 方 稍 有 涉 獵 少 學 醫 術, 未 能 精 究, 投 宋 以 後 在 彭 城 向 沙 門 僧 坦 學 習 醫 方 略 盡 其 術, 針 灸 授 藥, 莫 不 有 效, 後 來 竟 成 為 聲 譽 遠 播 的 名 醫 : 徐 兗 之 間, 多 所 救 恤, 四 方 疾 苦, 不 遠 千 里, 竟 往 從 之 16 李 亮 的 長 子 李 脩 傳 其 業, 後 來 回 到 北 魏, 以 醫 術 而 顯 貴, 常 入 宮 為 孝 文 帝 和 太 后 治 病, 當 時 他 在 東 宮 召 集 諸 學 士 及 工 書 者 百 餘 人, 撰 諸 藥 方 百 餘 卷, 流 傳 當 時, 後 來 還 擔 任 太 醫 令 17 宋 齊 之 間, 僧 深 善 於 醫 治 腳 弱 氣 之 疾, 並 且 撰 集 藥 方, 千 金 序 敘 述 他 撰 錄 法 存 等 諸 家 醫 方 三 十 餘 卷, 經 用 多 效, 時 人 號 曰 深 師 方 焉 18 按 : 支 法 存 是 東 晉 時 生 長 在 廣 州 的 胡 僧, 長 於 醫 術, 19 隋 書. 經 籍 志 錄 有 支 法 存 申 蘇 方 五 卷, 又, 舊 唐 書. 經 籍 志 錄 有 僧 深 集 方 三 十 卷, 20 可 見 僧 深 當 是 集 錄 當 時 僧 團 中 流 傳 的 醫 方, 合 為 一 書 支 法 存 申 蘇 方 今 已 不 存, 但 從 僧 深 所 集 的 藥 方 和 後 人 的 著 述 中, 可 知 支 法 存 長 於 切 脈 針 炙 和 各 種 藥 方, 其 方 書 的 內 容 可 能 也 包 含 這 三 種 療 方 宋 高 僧 傳 中, 形 容 中 唐 江 州 廬 山 五 老 峯 僧 人 法 藏 長 於 醫 術 同 支 法 存 之 妙 用, 他 曾 為 人 切 脈 處 方 21 外 臺 秘 要 中 有 支 法 存 療 脚 氣 湯 方, 普 濟 方 針 炙 門 中 則 提 及 支 法 存 舊 法 22 由 此 可 知, 支 法 存 醫 方 的 內 容 甚 廣, 涉 及 湯 16 魏 書, 卷 九 十 一, 術 藝, 李 脩 傳 附 父 李 亮 傳, 頁 1966 李 亮 歸 宋 的 時 間, 見 : 資 治 通 鑑, 卷 一 百 二 十, 宋 紀 二, 太 祖 文 皇 帝 上, 元 嘉 三 年, 頁 魏 書, 卷 九 十 一, 術 藝, 李 脩 傳, 頁 全 唐 文, 卷 一, 闕 名, 序, 千 金 序, 頁 4244 上 19 唐. 王 燾, 外 臺 秘 要 ( 臺 北, 中 國 醫 藥 研 究 所,1985), 卷 十 八, 脚 氣 論 二 十 三 首 : 千 金 論 曰 : 考 諸 經 方, 往 往 有 脚 弱 之 論, 而 古 人 少 有 此 疾 自 永 嘉 南 度, 衣 纓 土 人 多 有 遭 者, 嶺 表 江 東 有 支 法 存 仰 道 人 等, 並 留 意 經 方, 偏 善 斯 術 晉 朝 仕 望, 多 獲 全 濟 莫 不 由 此 二 公 頁 488 上 法 苑 珠 林 大.2122, 五 十 三, 卷 七 十 七, 感 應 緣, 魏 胡 人 支 法 存 : 魏 支 法 存 者, 本 是 胡 人, 生 長 廣 州, 妙 善 醫 術, 遂 成 巨 富 頁 866 中 20 隋 書, 卷 三 十 四, 經 籍 三, 醫 方, 頁 1042;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七, 經 籍 志 下, 醫 術 類, 頁 續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感 通 篇, 唐 江 州 廬 山 五 老 峯 法 藏 傳, 頁 840 中 22 外 臺 秘 要, 卷 十 九, 雜 療 脚 氣 方 一 十 四 首, 千 金 防 風 湯, 頁 534 上 ; 普 濟 方, 針 灸, 卷 四 百 二 十 三, 針 灸 門, 脚 氣 附 論 / 法, 頁 434 5

6 方 診 脈 針 炙 另 外 還 有 僧 人 搜 集 醫 方, 如 北 朝 末 年 四 川 僧 人 寶 彖 又 鈔 集 醫 方, 療 諸 疾 苦 23 僧 人 的 醫 方 不 止 流 行 當 世, 也 流 傳 在 僧 團 之 中 2 藥 材 由 於 有 些 僧 人 以 醫 療 救 濟 作 福 田, 經 常 在 寺 院 中 貯 備 一 些 藥 材 ;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儲 藏 著 大 量 的 藥 材, 稱 之 為 藥 藏, 以 便 隨 時 施 濟 前 來 求 醫 者 藥 藏 的 淵 源 久 遠, 印 度 的 阿 育 王 在 王 城 的 四 個 城 門 邊 作 藥 藏, 其 中 滿 藏 著 藥 草, 每 天 用 錢 一 萬 購 買 藥 材, 以 濟 施 病 人 24 中 國 的 僧 人 行 化 各 地 時, 也 不 忘 隨 時 給 施 醫 藥, 甚 至 在 駐 錫 的 寺 院 中 也 設 有 藥 藏, 貯 存 藥 材, 做 定 點 的 施 濟 宋 末 齊 初, 住 在 建 康 鐘 山 靈 根 寺 的 僧 人 法 穎 (? 482), 備 受 宋 孝 武 帝 和 齊 武 高 帝 的 尊 敬 禮 遇, 賞 賜 他 生 活 物 品 和 費 用, 他 另 外 也 得 到 許 多 信 徒 的 供 養, 這 些 收 入 他 都 用 來 在 長 干 寺 建 造 經 像 和 設 置 大 藥 藏 25 陳 朝 時 曾 發 生 疾 疫 大 流 行, 百 姓 病 死 的 很 多, 當 時 天 台 山 僧 人 慧 達 (? 610) 在 都 城 建 康 的 大 市 設 大 藥 藏, 施 醫 給 藥 救 活 了 不 少 人 26 寺 院 藥 藏 濟 助 的 對 象 不 僅 是 僧 人, 也 包 括 俗 人 寺 院 施 藥 的 傳 統 一 直 不 曾 斷 絕, 至 唐 末 五 代 時 智 暉 禪 師 在 洛 陽 中 灘 創 溫 室 院, 施 濟 醫 藥 27 有 的 寺 院 雖 然 不 像 建 康 長 干 寺 大 藥 藏, 貯 存 著 大 量 的 藥 材, 但 是 由 於 某 些 僧 人 熟 習 醫 方, 可 能 或 多 或 少 都 收 存 一 些 藥 材 ;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開 闢 藥 圃 或 藥 園, 自 行 栽 植 藥 草 如 唐 代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736) 所 立 的 齊 州 神 實 寺 碣 中, 就 提 此 寺 有 藥 園 : 竒 卉 恠 木, 如 窺 須 逹 之 園 ; 瑞 藥 僊 苗, 似 入 提 伽 之 院 28 因 此 寺 院 就 成 為 人 們 生 病 時 求 醫 的 場 所 之 一, 有 人 甚 至 遠 行 百 里, 將 病 患 送 到 寺 院 來 醫 治 29 由 於 對 於 僧 人 或 旅 行 者 提 供 一 個 住 宿 的 場 所, 也 是 一 種 福 田, 30 因 此, 23 續 高 僧 傳, 卷 八, 義 解 篇 四, 周 潼 州 光 興 寺 釋 寶 彖 傳, 頁 486 下 善 見 律 毘 婆 沙 ( 大.1462,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二 十 四 冊 ), 卷 二, 頁 682 上 高 僧 傳 ( 大.2059,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十 一, 頁 402 上 ; 出 三 藏 記 集 ( 大.2145,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五 冊 ), 卷 十 二, 雜 錄, 靈 根 寺 類 ( 穎 ) 律 師 始 造 藥 藏 記 第 九, 頁 93 上 續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九, 頁 694 上 景 德 傳 燈 錄 ( 大.2076,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一 冊 ), 卷 二 十, 頁 366 下 八 瓊 室 金 石 補 正 ( 收 入 : 石 刻 史 料 新 編 第 一 輯 第 七 冊,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卷 五 十 五, 頁 三 十 四, 齊 州 神 實 寺 碣 高 僧 傳, 卷 九, 神 異 上, 竺 佛 調 傳 : 竺 佛 調 者. 未 詳 氏 族. 或 云 天 竺 人. 事 佛 圖 澄 為 師. 住 常 山 寺 積 年. 業 尚 純 樸 不 表 飾 言. 時 咸 以 此 高 之. 常 山 有 奉 法 者 兄 弟 二 人. 居 去 寺 百 里. 兄 婦 疾 篤. 載 至 寺 側, 以 近 醫 藥 頁 387 下 30 佛 說 諸 德 福 田 經 ( 大.683,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十 六 冊 ), 卷 一, 記 載 比 丘 聽 聰 先 世 生 波 羅 奈 國, 為 長 者 子, 於 大 道 邊, 作 小 精 舍, 床 臥 漿 糧, 供 給 眾 僧 ; 行 路 頓 乏, 亦 得 止 息 緣 此 功 德, 命 終 生 天 為 天 帝 釋, 下 生 世 間 為 轉 輪 聖 王, 各 三 十 六 反 頁 777 中 6

7 唐 宋 時 期 寺 院 對 於 外 出 旅 行 者 巡 禮 聖 地 的 信 徒 乃 至 於 準 備 科 舉 考 試 的 士 人, 多 有 提 供 住 宿 者 31 寺 院 平 日 已 經 對 俗 人 開 放 住 宿, 對 於 遠 道 而 來 的 病 人 更 不 會 拒 絕, 有 的 寺 院 甚 至 專 闢 一 個 空 間 來 安 置 他 們, 如 陝 州 ( 今 河 南 陝 縣 ) 有 一 位 洪 昉 禪 師, 就 在 陝 縣 城 裡 建 了 一 所 龍 光 寺, 就 設 有 病 坊, 收 容 的 病 人 經 常 有 數 百 人 之 多, 主 持 病 坊 事 務 的 就 是 寺 院 中 的 僧 尼 經 費 是 他 去 化 緣 得 來 的 故 事 32 前 面 提 及 唐 末 智 暉 禪 師 在 洛 陽 郊 外 建 溫 室 院, 日 以 施 水 給 藥 為 事, 33 提 供 人 們 澡 浴 和 醫 藥 沐 浴 也 福 田 的 一 種, 同 時 它 也 是 寺 院 所 提 供 另 一 項 和 醫 療 有 關 的 服 務 34 寺 院 中 貯 藏 的 藥 材 有 一 部 分 是 來 自 信 徒 的 捐 施, 基 於 給 施 醫 藥 是 福 田 之 一, 因 此 俗 家 信 徒 也 捐 施 藥 材 給 寺 院, 從 敦 煌 文 書 中 的 施 捨 文 中, 可 知 信 徒 除 了 給 寺 院 施 捨 財 物 之 外, 也 捐 給 寺 院 各 種 藥 材, 35 如 p 2837 施 捨 文 云 : 把 豆 三 顆, 龍 骨 多 少, 並 諸 雜 藥, 施 入 修 造 p.3541 施 捨 文 : 升 麻 杓 藥 共 二 兩, 槐 子 七 棵, 入 修 造 p.2583 施 捨 疏 : 囗 匹 二 丈 五 尺 蒲 桃 一 斗, 解 毒 藥 五 兩, 已 上 物 充 36 3 藥 方 的 傳 承 與 流 佈 從 藥 方 洞 談 起 東 晉 南 北 朝 時 期, 除 了 前 述 支 法 存 和 僧 深 的 著 作 之 外, 僧 人 撰 述 的 方 書 還 有 : 釋 道 洪 方 一 卷 曇 鸞 論 氣 治 療 方 一 卷 釋 僧 匡 鍼 灸 經 一 卷 37 這 些 醫 方 都 見 於 著 錄, 想 必 流 行 當 世, 但 也 有 些 藥 方 似 乎 僅 流 傳 在 僧 團 之 中, 如 宋 太 宗 徵 求 醫 方, 醫 術 聞 名 的 廣 利 大 師 蘊 獻 上 數 十 個 古 醫 方 38 劉 宋 時 人 劉 宰 在 給 李 侍 郎 的 一 封 書 信 中, 提 及 丹 陽 寺 僧 人 有 一 個 黑 錫 丹 的 秘 方 : 遠 世 傳 黒 錫 丹, 有 異 功, 其 方 實 出 於 丹 陽 寺 僧, 其 徒 自 以 為 修 合, 有 秘 法, 人 莫 能 知, 售 此 以 致 富 39 流 傳 在 僧 團 中 最 有 名 的 藥 方, 首 數 鐫 刻 在 洛 陽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中 的 藥 方 藥 方 洞 在 龍 門 西 山 石 窟 群 南 段 的 山 崖 上, 北 臨 奉 先 寺 18.5 米, 南 距 古 陽 洞 那 波 利 貞, 簡 易 宿 泊 所 としての 唐 代 寺 院 の 対 俗 開 放, 龍 谷 史 壇, 第 33 號 ; 嚴 耕 望 唐 人 習 業 山 林 寺 院 之 風 尚, 收 入 : 唐 史 研 究 叢 稿 ( 香 港, 新 亞 研 究 所,1969) 32 神 僧 傳 ( 大.2064,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六, 洪 昉, 頁 990 中 下 33 神 僧 傳, 京 兆 府 重 雲 智 暉 禪 師, 頁 1013 上 34 黃 敏 枝, 宋 代 佛 教 的 浴 室 院, 收 入 : 史 學 : 傳 承 與 變 遷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台 北, 台 灣 大 學 歷 史 系, 1998) 35 鄭 炳 林, 唐 五 代 敦 煌 的 醫 事 研 究, 收 入 : 蘭 州 大 學 敦 煌 學 研 究 所 編, 敦 煌 歸 義 軍 史 專 題 研 究, 頁 轉 引 自 : 鄭 炳 林, 唐 五 代 敦 煌 的 醫 事 研 究, 頁 隋 書, 經 籍 志 三, 醫 方, 頁 宋 史, 卷 四 百 六 十 一, 方 技 上, 沙 門 洪 蘊, 頁 劉 宰, 漫 塘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70 冊 ), 卷 十, 囘 知 遂 寧 李 侍 郎, 頁 五 7

8 米 因 為 此 一 洞 窟 兩 側 門 上 刻 有 古 代 藥 方, 故 稱 為 藥 方 洞 這 個 石 窟 是 在 北 魏 時 開 鑿 的, 其 中 最 早 的 造 像 題 記 是 永 安 三 年 (530) 陳 暈 造 像 記 ; 北 齊 是 此 洞 重 要 的 經 營 時 期, 有 北 齊 武 平 六 年 (575) 都 邑 師 道 興 造 像 記 至 於 洞 中 藥 方 鐫 刻 的 時 代, 40 據 晚 近 出 版 張 瑞 賢 主 編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一 書, 從 藥 方 的 書 法 風 格 異 體 字 的 特 徵 藥 方 與 周 圍 造 像 的 關 係 和 藥 方 避 諱 字, 認 為 它 係 在 唐 高 宗 永 徽 元 年 至 四 年 之 間 ( ) 所 刻 的, 41 其 論 述 舉 証 都 十 分 有 說 服 力 藥 方 洞 內 的 藥 方 曾 被 十 世 紀 中 成 書 的 日 本 醫 書 所 徵 引, 但 在 中 國 並 沒 有 稱 為 龍 門 方 的 醫 書 及 相 關 記 載, 學 者 對 此 提 出 不 同 的 解 釋, 本 文 認 為 此 係 因 它 是 一 種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方 書 的 緣 故 日 本 精 通 醫 術 的 丹 波 康 順 ( ) 在 公 元 984 年 ( 後 梁 末 帝 貞 明 四 年 ) 撰 成 醫 心 方 三 十 卷, 其 中 有 九 十 六 個 註 明 引 龍 門 方 42 日 本 學 者 赤 堀 昭 從 以 下 兩 點 :( 一 ) 無 論 在 中 國 或 日 本 國 見 在 書 目 錄 都 沒 有 龍 門 方 的 記 載,( 二 ) 外 臺 秘 要 一 書 不 曾 引 用, 推 斷 此 書 最 晚 到 了 唐 代 此 書 就 遺 佚 了, 或 者 它 在 中 國 沒 有 受 到 重 視 43 本 文 認 為 此 書 之 所 以 不 見 於 中 國 的 著 錄, 係 因 它 是 一 種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的 方 書 之 故, 有 以 下 幾 個 原 因 : 第 一, 雖 然 學 者 將 醫 心 方 中 所 收 錄 的 龍 門 方 和 現 存 龍 門 藥 方 比 對, 多 數 是 不 相 符 的, 44 但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課 題 研 究 組 將 龍 門 藥 方 和 敦 煌 卷 子 兩 個 不 知 名 的 醫 籍 卷 子 P S 相 比, 卻 發 現 它 們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相 似 性, 可 以 推 知 龍 門 方 和 這 兩 種 藥 方 可 能 有 相 同 的 來 源 45 馬 繼 興 考 証 後 二 者 係 唐 代 初 年 的 文 書, 恰 好 和 龍 門 藥 方 鐫 刻 的 時 代 相 近 年 王 冀 青 發 現 S 號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兩 殘 片, 並 且 確 定 它 和 S S 號 殘 片 原 屬 同 一 件 寫 本 47 該 研 究 組 另 外 從 五 個 佐 証 中, 認 為 龍 門 藥 方 和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係 屬 同 一 來 源 筆 者 進 一 步 認 為 此 類 同 源 藥 方 應 是 流 行 於 僧 團 之 中 的 方 書, 此 藥 方 序 稱 因 人 有 一 百 八 煩 惱, 而 取 有 立 即 效 驗 的 一 百 八 藥 方, S.9987 Back2 背 面 有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並 序, 其 序 云 : 40 關 於 藥 方 洞 鐫 刻 的 年 代, 歷 來 學 者 有 北 齊 北 齊 至 唐, 以 唐 代 三 種 看 法, 見 : 宮 大 中, 龍 門 石 刻 藝 術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李 文 生, 龍 門 石 窟 藥 方 洞 考, 中 原 文 物,1981: 3; 李 文 生, 我 國 現 存 最 早 的 石 刻 藥 方 龍 門 藥 方 洞 藥 方 年 代 考, 中 華 醫 史 雜 誌, 第 11 卷 4 期 ; 丁 明 德,, 洛 陽 龍 門 藥 方 洞 的 石 刻 藥 方, 河 南 文 博 通 訊,1979 年 第 12 期 41 張 瑞 賢 主 編,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 河 南 醫 科 大 學 出 版 社,1999) 一 書, 對 藥 方 洞 研 究 史 有 詳 細 的 敘 述, 並 且 提 出 永 徽 元 年 至 四 年 的 新 說 ( 頁 69-73) 42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張 瑞 李 國 坤 先 靜, 醫 心 方 所 引 龍 門 藥 方 研 究, 中 國 中 藥 雜 志,1995 年 第 4 期, 頁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課 題 研 究 組 所 做 的 比 對, 見 :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敦 煌 卷 子 的 線 索, 頁 馬 繼 興, 敦 煌 古 醫 籍 考 釋 ( 47 王 冀 青,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在 英 國 首 次 發 現, 中 華 醫 史 雜 志,1991 年 2 期 8

9 救 急 易 得, 服 之 立 效 者 一 百 八 方, 以 人 有 一 百 八 煩 惱, 合 成 此 囗 囗 勞 市, 求 刊 之 岩 石, 傳 以 救 病, 庶 往 來 君 子 錄 之 備 用 48 由 此 看 來, 此 一 藥 方 的 編 者 很 有 可 能 是 僧 人 又,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日 本 深 江 輔 仁 撰 本 草 和 名 ( 成 書 於 延 喜 十 八 年, 即 公 元 918 年, 相 當 於 後 梁 貞 明 四 年 ) 一 書 中, 提 及 龍 門 百 八 的 書 名 49 龍 門 藥 方 和 佛 教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是 毋 庸 置 疑 的, 它 有 可 能 是 僅 在 僧 團 之 內 流 傳 唐 代 龍 門 一 帶 有 很 多 寺 院, 今 人 有 八 寺 或 十 寺 之 說, 實 際 上 的 數 目 可 能 還 要 多 一 些 50 邵 殿 文 認 為 ; 從 龍 門 石 刻 藥 方 看 來, 應 充 分 考 慮 到 當 時 在 龍 門 各 寺 裡, 有 收 藏 並 且 編 著 各 類 醫 方 集 的 可 能 性, 而 其 中 之 一 就 是 龍 門 方 51 僧 人 在 醫 藥 方 面 似 乎 自 有 其 傳 承, 或 者 是 有 一 些 醫 方 是 比 較 流 行 於 僧 團 之 中 的, 從 醫 心 方 中 所 引 的 一 些 醫 書, 似 可 見 其 端 倪 唐 代 來 華 的 日 本 僧 人 以 及 東 渡 日 本 的 中 國 僧 人 將 中 國 醫 學 傳 到 日 本, 他 們 所 帶 去 主 要 是 僧 團 中 流 行 的 藥 方, 如 龍 門 方 僧 深 方 等 醫 心 方 中 除 了 記 載 龍 門 方 之 外, 也 有 註 明 其 他 僧 人 的 藥 方 書, 如 隋 書. 經 籍 志 中 有 僧 深 方 三 十 卷, 此 書 又 稱 為 深 師 方, 52 在 唐 代 甚 為 流 行, 王 燾 撰 外 臺 秘 要 ( 約 成 書 於 天 寶 十 一 年, 公 元 752 年 ), 在 自 序 中 稱 : 近 代 釋 僧 深 崔 尚 書 孫 處 士 張 文 仲 孟 同 州 許 仁 則 吳 升 等 十 數 家, 皆 有 編 錄, 并 行 於 代 53 雖 然 如 此, 但 在 其 書 中 引 僧 深 方 僅 30 條, 而 成 書 於 十 世 紀 的 醫 心 方 引 僧 深 方 則 有 146 條 54 以 此 二 者 相 較, 可 知 醫 心 方 的 編 者 受 到 僧 團 醫 籍 的 影 響 較 為 濃 厚 又, 醫 心 方 也 有 三 種 鑒 真 ( ) 所 傳 的 藥 方, 鑒 真 於 公 元 763 年 渡 海 抵 達 日 本, 他 將 中 國 文 化 很 多 成 分 傳 播 至 東 瀛, 其 中 最 大 的 影 響 之 一 是 醫 藥, 因 而 被 尊 為 日 本 醫 學 之 祖, 著 有 鑒 上 人 秘 方 55 鑒 真 在 中 國 並 沒 有 醫 籍 著 述 存 留, 他 王 冀 青, 敦 煌 唐 人 寫 本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在 英 國 首 次 發 現, 中 華 醫 史 雜 誌 1991 年 第 2 期 龍 門 藥 方 釋 疑, 頁 58 王 振 國, 龍 門 古 寺 史 跡 拾 零 一 文 提 出 : 自 北 魏 到 清, 龍 門 至 少 有 18 所 寺 院 耕 耘 論 叢 第 一 輯, 頁 邵 殿 文, 藥 方 洞 石 刻 藥 方 考, 頁 太 平 御 覽, 卷 七 百 二 十 四, 方 術 部 五, 醫 四 : 千 金 序 曰 又 曰 : 僧 深, 齊 宋 閒 道 人, 善 療 腳 弱 氣 之 疾, 撰 錄 法 在 存 等 諸 家 醫 方 三 十 餘 卷, 經 用 多 効, 時 人 號 曰 深 師 方 焉 頁 3339 下 53 外 臺 秘 要, 原 序 54 岡 西 為 人, 宋 以 前 醫 籍 考 ( 台 北, 南 天 書 局,1977), 二 經 方, 第 九 類, 諸 家 方 論 ( 漢 - 隋 ), 三 六 僧 深 藥 方 注, 頁 宋 以 前 醫 籍 考, 服 雲 母 訣 / 附 鑒 上 人 秘 方 : 日 本 國 見 在 書 目 錄 醫 方 家, 鑒 上 人 秘 方, 9

10 傳 去 的 也 應 是 流 行 在 僧 團 中 的 一 部 分 藥 方 從 普 濟 方 中 收 錄 有 數 個 出 自 醫 僧 的 藥 方, 亦 可 窺 知 僧 團 中 確 實 有 醫 方 流 傳, 如 治 風 疾 的 南 劒 州 醫 僧 白 龍 丸, 治 老 人 氣 冷 虛 疾 的 鎮 江 醫 僧 桂 聳 方, 以 及 不 知 名 的 醫 僧 以 蘭 香 子 治 眼 疾 方 56 從 北 朝 以 來, 佛 教 徒 就 開 始 用 石 刻 特 別 是 是 在 石 碑 上 造 像 刻 經, 用 以 宣 揚 佛 教 ; 57 因 此, 僧 人 以 石 刻 的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也 是 很 自 然 的 事, 亦 即 前 述 備 急 單 驗 藥 方 卷 並 序 所 稱 求 刊 之 岩 石, 傳 以 救 病, 庶 往 來 君 子 錄 之 備 用 如 在 唐 代 經 幢 上 所 刻 的 絕 大 多 數 是 佛 頂 尊 勝 陀 羅 尼 經, 唐 憲 宗 元 和 八 年 (813) 所 建 的 那 羅 延 經 幢 上 說 明 其 目 的 是 打 本 散 施, 供 人 氈 拓 流 傳 之 用 ; 而 懿 宗 咸 通 七 年 (866) 黃 順 儀 為 其 女 所 造 的 經 幢 上, 更 註 明 其 所 依 據 的 經 本 是 東 都 福 先 寺 西 律 院 玉 石 幢 本 58 以 石 刻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以 濟 世 活 人, 龍 門 藥 方 洞 也 不 是 一 個 孤 例 ; 太 平 廣 記 上 記 載 的 一 則 故 事 敘 述 唐 宣 宗 大 中 年 間 ( ), 成 都 府 李 琚 在 當 地 的 淨 土 寺 造 一 石 壁, 正 面 刻 西 方 淨 土 圖 像, 而 在 背 面 則 鐫 刻 了 唐 德 宗 所 撰 集 的 方 書 廣 利 方 59 由 此 可 知, 將 藥 方 刻 石 流 傳, 也 成 為 佛 教 僧 俗 信 徒 修 福 德 的 方 法 之 一 五 代 以 迄 於 宋 代, 仍 然 可 以 見 到 僧 人 以 刻 石 的 方 式 流 傳 藥 方 五 代 後 唐 明 宗 太 原 少 尹 陳 立 閑 習 醫 方, 遂 集 平 生 驗 方 七 十 五 首, 并 修 合 藥 法 百 件, 號 曰 要 術, 刋 石 置 於 太 原 府 衙 之 左, 以 示 於 衆, 病 者 賴 焉 60 宋 代 洛 陽 縣 興 國 寺 中 有 一 方 碑 石, 上 面 鐫 刻 著 洛 陽 縣 興 國 寺 無 際 禪 師 傳 流 藥 方 換 骨 丹, 內 附 詳 細 的 藥 方 及 服 用 的 方 法, 61 換 骨 丹 是 治 療 中 風 癱 瘓 久 不 愈 四 肢 嚲 曳 不 遂 之 方 宋 英 宗 時 羅 適 擔 任 舒 州 城 縣 尉, 因 見 到 當 地 人 都 找 巫 醫 治 病, 就 自 費 買 藥 濟 施 百 姓, 又 石 刻 方 書, 以 便 後 人 取 用 62 4 宗 教 的 治 療 方 法 頁 710 明. 朱 橚 等 編, 普 濟 方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1959), 卷 一 百 十 六, 諸 風 門, 諸 風 雜 治, 頁 668; 卷 一 百 八 十 四, 諸 氣 門, 冷 氣 附 論, 頁 2382 醫 方 類 聚, 第 四 冊, 卷 六 十 七, 眼 門 四 /, 齋 醫 方, 目 疾, 如 神 餅 子, 頁 99 拙 文, 中 國 撰 述 經 典 與 北 朝 佛 教 的 傳 佈 從 北 朝 刻 經 造 像 碑 談 起, 鄭 欽 仁 先 生 七 十 華 誕 祝 壽 論 文 集 ( 台 北, 稻 鄉 出 版 社, 排 版 中 ) 劉 淑 芬, 佛 頂 尊 勝 陀 羅 尼 經 和 唐 代 尊 勝 經 幢 的 建 立 經 幢 研 究 之 一,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67 本 第 一 分, 頁 太 平 廣 記, 卷 第 一 百 八, 報 應 七, 金 剛 經, 李 琚 : 唐 李 琚, 成 都 人 大 中 九 年 四 月 十 六 日 忽 患 疫 疾, 恍 惚 之 際, 見 一 人 自 稱 行 病 鬼 王 又 問 作 何 善 事, 琚 云 : 在 成 都 府, 曾 率 百 餘 家 於 淨 寺 造 西 方 功 德 一 堵 ; 為 大 聖 慈 寺 寫 大 藏 經, 已 得 五 百 餘 卷, 兼 慶 讚 了 王 云 : 急 送 去 便 見 所 作 功 德 在 殿 上, 碑 記 分 明, 石 壁 造 廣 利 方 在 後 頁 冊 府 元 龜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冊, 臺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卷 八 百 五 十 九, 總 錄 部, 醫 術 二, 頁 二 十 三 61 今 上 海 中 醫 藥 大 學 醫 史 博 物 館, 收 藏 有 此 拓 本, 見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文 物 圖 譜 卷, 頁 台 州 金 石 錄 ( 收 入 : 石 刻 史 料 新 編 第 一 輯 第 十 五 冊, 臺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77), 卷 四, 頁 二, 宋 朝 散 大 夫 羅 適 墓 誌 銘 10

11 佛 教 的 宗 教 治 療 法 中 包 括 : 純 粹 的 咒 術 治 療 懺 悔 儀 式 以 及 以 藥 物 為 主 並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三 種, 關 於 呪 術 治 療 方 面, 學 者 已 經 做 過 一 些 研 究, 63 此 處 就 略 去, 以 下 僅 討 論 後 二 者 (1) 以 藥 物 為 主, 並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者 在 至 今 存 留 的 藥 方 中, 有 些 藥 方 係 以 藥 物 為 主, 但 在 服 用 時 須 唸 誦 佛 菩 薩 名 號 ; 最 常 見 者 是 唸 藥 王 菩 薩 名 號, 這 些 藥 方 顯 然 和 僧 人 有 關 明 代 朱 橚 (? 1425) 撰 集 的 普 濟 方 和 李 時 珍 ( ) 所 著 的 本 草 綱 目 都 錄 有 這 類 的 藥 方, 如 本 草 綱 目 中 記 載 一 個 傳 係 出 自 東 坡 良 方 治 蟲 蛇 獸 毒 及 蠱 毒 的 藥 方, 就 是 在 服 用 藥 丸 時, 須 唸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 生 明 礬 明 雄 黃 等 分, 于 端 午 日 研 末, 黃 蠟 和 丸 梧 子 大 每 服 七 丸,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熟 水 送 下 在 普 濟 方 中 并 錄 有 此 方 64 又, 治 五 種 瘧 疾 時 服 用 家 寶 通 神 丸 : 用 神 桃 ( 即 桃 奴 ) 十 四 枚, 巴 豆 七 粒, 黑 豆 一 兩, 研 勻, 以 冷 水 和, 丸 梧 子 大, 朱 砂 為 衣 發 日, 五 更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井 華 水 下 一 丸, 立 瘥 不 過 二 次, 妙 不 可 言 65 在 普 濟 方 中 也 有 錄 有 此 方 66 另 外, 如 治 婦 女 乳 癰 方 的 菩 薩 散, 在 服 用 之 前 須 將 藥 在 佛 前 焚 香 祝 願, 並 唸 藥 王 菩 薩 藥 上 菩 薩 的 名 號 : 霜 杜 荊 子 今 作 杖 子 者 是 十 二 月 正 月 二 月 採 之 酵 頭 用 作 炊 餅 者 欲 炒 勿 令 焦 右 二 件, 各 擣 為 細 末, 以 凈 盤 子 擎 之, 於 佛 前 焚 香, 誦 南 無 藥 王 菩 薩 南 無 藥 上 菩 薩 聖 號, 各 一 百 八 遍, 等 分 拌 勻 至 心 禱 告 畢, 抄 三 錢 匕, 以 葱 酒 調 下, 食 後 稍 空 進 之 67 從 此 方 的 名 稱 和 服 藥 前 的 祝 禱 執 持 菩 薩 名 號, 可 知 此 方 如 果 不 是 流 傳 於 僧 團 的 藥 方, 就 是 經 過 僧 人 加 工 過 的 藥 方 那 波 利 貞 發 現 敦 煌 文 書 中 有 一 種 唐 代 流 行 的 勸 善 經, 或 作 新 菩 薩 勸 善 經 新 菩 薩 經, 它 是 對 當 時 流 行 疾 病 的 的 厭 呪 文 68 不 過, 我 們 也 可 將 它 范 家 偉, 古 代 佛 教 疾 疫 觀 ; 薛 克 翹, 印 度 佛 教 與 中 國 古 代 漢 地 醫 藥 學 明. 李 時 珍, 本 草 綱 目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1975), 第 十 一 卷, 金 石 部 四, 金 石 之 五, 礬 石, 附 方, 頁 677 普 濟 方, 諸 疾, 卷 二 百 五 十 二, 諸 毒 門, 蠱 毒 附 論, 頁 本 草 綱 目, 第 二 十 九 卷, 果 部 六 類, 果 部 一, 桃, 桃 梟 附 方, 頁 普 濟 方, 諸 疾,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諸 瘧 門 : 神 桃 二 七 個 桃 木 上 自 乾 不 落 者 黑 豆 一 兩 巴 豆 七 粒 去 殼 並 心 膜 研 細 右 為 末 以 冷 水 和 丸 梧 桐 子 大 以 硃 砂 為 衣 侵 晨 面 東 念 藥 王 菩 薩 七 遍 以 井 花 水 吞 下 立 瘥 頁 普 濟 方, 婦 人, 卷 三 百 二 十 五, 婦 人 諸 疾 門, 乳 癰 附 論, 頁 那 波 利 貞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史 窗 第 十 七 十 八 號 11

12 視 為 一 種 宗 教 的 醫 療 書, 因 為 此 經 的 內 容 提 到 的 疾 病 有 七 到 十 種 之 多, 包 括 : 虐 病 行 病 卒 死 腫 病 產 死 患 腹 死 血 癰 病 風 黃 病 水 痢 患 眼, 此 經 假 託 唐 德 宗 丞 相 賈 躭 將 此 經 頒 下 諸 州, 如 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 勅 左 丞 相 賈 躭, 頒 下 諸 州, 勸 請 眾 生, 每 日 念 阿 彌 陀 佛 一 千 口, 斷 惡 行 善, 69 又 如 S.0407 新 菩 薩 經 一 卷 云 : 勅 賈 躭, 頒 下 諸 州, 眾 生 每 夕 念 阿 彌 陀 佛 一 千 口, 斷 惡 行 善 70 賈 耽 (729~805) 是 唐 代 著 名 的 地 理 學 家, 他 同 時 也 留 心 醫 方, 著 有 備 急 單 方 一 卷 71 從 此 經 在 撰 述 的 過 程 中 也 考 慮 到 假 託 著 有 方 書 的 丞 相 賈 躭, 亦 可 知 它 和 時 疫 疾 病 的 關 連 敦 煌 文 書 中 此 經 的 寫 本 達 數 十 種 之 多, 有 的 附 註 有 年 代, 或 作 貞 元 九 年 正 月 廿 三 日, 或 作 貞 元 十 九 年 正 月 廿 三 日, 而 以 後 者 的 件 數 較 多 賈 躭 被 任 命 為 丞 相 是 在 貞 元 九 年 (793) 五 月, 72 故 本 文 認 為 它 可 能 是 造 於 貞 元 十 九 年 (803), 貞 元 九 年 當 係 傳 抄 之 誤 73 其 中 勸 眾 生 每 天 唸 阿 陀 佛 一 千 次, 斷 惡 修 善 以 及 寫 此 經 流 傳 寫 此 經 本, 免 一 門 難 ; 寫 兩 本, 免 六 親 見 此 不 寫 者 滅 門 門 上 榜 之, 得 過 此 難 如 勸 善 經 或 新 菩 薩 經 這 樣 的 中 國 撰 述 的 經 典, 最 足 以 顯 示 庶 民 的 佛 教 信 仰 和 實 踐, 74 而 其 中 也 透 露 出 當 時 人 們 為 疾 疫 所 苦 和 尋 求 宗 教 的 醫 療 救 助 (2) 懺 儀 佛 教 的 病 因 論 認 為 有 一 類 的 疾 病 是 由 個 人 先 前 業 障 所 致, 稱 做 業 障 病, 75 這 類 的 疾 病 只 有 透 過 本 人 的 誠 心 懺 悔 業 障, 才 可 以 痊 癒 因 此, 僧 人 也 以 懺 悔 為 人 治 病, 南 北 朝 時 期 懺 悔 儀 式 漸 次 發 展, 至 宋 代 而 大 盛, 其 中 有 些 懺 悔 儀 式 如 水 懺 就 是 和 治 病 最 有 直 接 的 關 連 佛 教 傳 來 以 後, 就 有 僧 人 以 懺 除 罪 業 的 方 式 為 人 治 病 南 朝 初 年, 吳 郡 人 路 69 黃 永 武 編, 敦 煌 寶 藏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 第 126 冊, 頁 109,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敦 煌 寶 藏 第 126 冊, 頁 109,S.3036 勸 善 經 一 卷 在 敦 煌 文 書 中 有 數 十 本 此 經 寫 本 70 敦 煌 寶 藏 第 3 冊, 頁 新 唐 書, 卷 五 十 九, 藝 文 志 三, 丙 部 子 錄, 醫 術 類, 頁 舊 唐 書, 卷 十 三, 德 宗 下, 貞 元 九 年 : 五 月 甲 辰, 以 義 成 軍 節 度 使 檢 校 右 僕 射 賈 耽 為 左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頁 劉 滌 凡, 敦 煌 寫 卷 中 土 造 經 的 救 贖 思 想 以 大 正 藏 第 85 冊 為 例 一 文 中, 認 為 有 的 係 造 於 貞 元 九 年, 有 的 造 於 貞 元 十 九 年, 見 中 華 佛 學 學 報 第 十 四 期, 頁 250 牧 田 諦 亮, 疑 經 研 究 ( 京 都 人 文 科 學 研 究 所,1976),, 頁 104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禪 門 口 訣 ( 大.1919, 第 四 十 六 冊 ) 卷 一 : 夫 病 有 多 種 : 一 身 作 病 二 鬼 作 病 三 魔 作 病 四 不 調 息 成 病 五 業 障 病 頁 582 上 )

13 安 苟 的 女 兒 從 十 幾 歲 時 染 病, 試 過 各 種 藥 物 都 無 效, 玄 臺 寺 僧 人 法 濟 對 他 說 : 恐 此 疾 由 業 非 藥 所 消. 貧 道 按 佛 經 云 若 履 危 苦, 能 歸 依 三 寶 懺 悔 求 願 者, 皆 獲 甄 濟 君 能 與 女 並 捐 棄 邪 俗, 洗 滌 塵 穢, 專 心 一 向, 當 得 痊 愈 安 苟 就 在 他 的 家 中 設 觀 世 音 齋, 他 女 兒 的 病 就 消 除 了 76 陳 朝 末 年 來 華 的 新 羅 僧 人 圓 光, 隋 代 初 年 時 因 為 新 羅 國 王 罹 病, 醫 生 束 手, 便 請 他 回 國 治 病, 圓 光 的 治 療 方 法 是 夜 別 二 時, 為 說 深 法, 受 戒 懺 悔. 王 大 信 奉, 不 久 就 病 癒 了 77 隋 代 晉 王 楊 廣 的 妃 子 蕭 妃 為 疾 所 苦, 晉 王 便 寫 信 給 他 奉 以 為 師 的 天 台 僧 人 智 顗, 智 顗 率 領 眾 僧 建 金 光 明 懺 七 日, 蕭 妃 就 痊 癒 了 78 唐 代 澤 州 一 度 疾 疫 流 行, 病 死 者 甚 多, 當 地 清 化 寺 僧 人 玄 鑒 為 之 懺 悔, 令 斷 酒 肉, 病 者 痊 復 79 薛 昌 序 在 重 修 法 門 寺 塔 墖 廟 記 中 也 說 禮 懺 者 沉 痼 自 痊, 瞻 虔 者 宿 殃 皆 滅 80 另 外, 有 些 俗 家 信 徒 患 病 時, 也 以 禮 懺 來 治 病, 如 宋 汴 州 刺 史 田 神 功 如 遇 疾 病 公 輒 累 月 不 茹 薰, 家 中 禮 懺 不 絕, 81 在 唐 末 五 代 時 出 現 的 水 懺, 82 強 調 治 療 業 障 病 只 有 懺 悔 一 途 它 的 來 源 遠 涉 到 漢 代 的 恩 怨, 唐 代 的 悟 達 國 師 的 前 世 是 漢 朝 的 袁 盎, 因 譖 殺 晁 錯, 後 來 晁 錯 化 為 悟 達 身 上 一 個 人 面 瘡, 怎 麼 也 治 不 好, 使 他 痛 苦 萬 分, 藉 以 報 怨 後 來 悟 達 國 師 經 由 一 位 異 僧 指 點, 行 水 懺 而 得 以 病 癒 從 五 代 以 來, 消 除 業 障 的 水 懺 十 分 流 行 83 迄 今 台 灣 重 病 者 的 家 屬, 為 之 作 水 懺 的 情 況 也 很 普 遍 在 作 懺 治 病 之 時, 同 時 也 可 以 使 用 呪 術 誦 經 的 方 法 祈 求 病 癒 如 宋 天 台 山 般 若 寺 師 蘊 法 師 傳 記 載 他 行 持 高 深 莫 測, 後 因 有 疾 求 僧 作 懺 悔 文 誦 經 及 密 呪, 各 論 幾 百 藏 為 度, 方 知 其 密 持 之 不 懈 84 由 上 可 知, 僧 人 的 醫 療 方 法 是 多 元 的, 在 僧 團 之 內 有 方 書 流 傳 ; 另 外, 在 醫 藥 之 外, 有 時 還 輔 以 佛 菩 薩 名 號 誦 經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純 宗 教 性 的 治 療 咒 術 和 懺 悔 儀 式 76 比 丘 尼 傳 ( 大.2063, 第 五 十 冊 ), 卷 二, 頁 938 上 中 77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三, 義 解 篇 九, 唐 新 羅 國 皇 隆 寺 釋 圓 光 傳, 頁 524 上 78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七, 習 禪 二, 隋 國 師 智 者 天 台 山 國 清 寺 釋 智 顗 傳, 頁 567 上 79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五, 義 解 十 一, 唐 澤 州 清 化 寺 釋 玄 鑒 傳, 頁 542 上 中, 80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二 十 九, 薛 昌 序 重 修 法 門 寺 墖 廟 記, 頁 8737 上 81 全 唐 文, 卷 三 百 三 十 八, 顏 真 卿 有 唐 宋 州 官 吏 八 關 齋 會 報 德 記, 頁 3425 上 82 聖 凱, 知 玄 與 三 昧 水 懺, 法 音,2001 年 第 11 期 83 宋 高 僧 傳 ( 大.2061,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五 十 冊 ), 卷 二 十 八, 與 福 篇 論 曰 : 其 有 江 表 行 水 懺 法 者, 悔 其 濫 費 過 度 之 愆 頁 888 中 84 宋 高 僧 傳, 卷 二 十 三, 遺 身 篇 七, 宋 天 台 山 般 若 寺 師 蘊 傳, 頁 860 上 13

14 三 唐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前 此 研 究 醫 學 史 的 學 者 多 從 國 家 設 置 醫 事 制 度 和 醫 學 教 育 兩 方 面 著 眼, 85 而 很 少 就 它 們 實 際 上 的 運 作, 以 及 將 它 置 於 帝 國 版 圖 的 大 背 景 來 衡 量 那 波 利 貞 先 生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一 文, 從 醫 學 教 育 醫 方 的 頒 布 悲 田 養 病 坊 的 設 置 國 家 對 藥 價 的 控 制 等 方 面 討 論, 對 於 唐 代 政 府 之 於 庶 民 醫 療 的 照 顧 有 很 高 的 評 價 86 筆 者 受 益 於 此 文 的 啟 發 甚 多, 然 而, 其 論 述 多 少 具 有 將 唐 代 文 化 理 想 化 的 成 分, 而 較 少 從 實 際 的 層 面 而 論 談 中 國 醫 療 史 的 學 者 對 唐 代 醫 療 最 稱 道 有 兩 項, 一 是 醫 學 教 育 的 設 置, 一 是 藥 方 的 頒 布 事 實 上, 唐 代 醫 事 制 度 中 和 庶 民 較 有 關 的 是 太 醫 署 和 各 都 督 府 州 的 醫 學 博 士 87 唐 代 官 醫 僅 到 達 州 的 層 級, 有 些 僻 遠 的 州 可 能 並 未 設 置 醫 學 教 育, 太 醫 署 掌 療 民 疾, 但 它 的 總 部 是 在 京 師, 因 此, 唐 朝 的 醫 療 資 源 以 兩 京 最 多, 至 於 偏 遠 的 州 縣 醫 療 資 源 非 常 缺 乏, 百 姓 不 是 求 助 於 巫 醫, 就 是 轉 向 僧 人 寺 院 的 醫 療 如 前 所 述, 從 南 北 朝 以 降, 僧 團 掌 握 了 實 質 的 醫 藥 和 宗 教 醫 療 資 源, 即 使 唐 朝 政 府 政 府 對 於 貧 民 的 醫 療 救 濟, 也 還 需 仰 頼 佛 教 寺 院 和 僧 人 的 醫 藥 協 助, 悲 田 養 病 坊 就 是 設 在 寺 院 裡 的 另 外, 唐 代 雖 然 有 兩 度 頒 布 醫 方, 但 它 的 效 果 也 十 分 有 限, ( 一 ) 地 方 官 醫 唐 代 官 醫 和 庶 民 醫 療 較 有 關 係 的 是 三 府 都 督 府 和 各 州 的 醫 學 博 士 唐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有 三 個 系 統 : 為 皇 帝 服 務 的 尚 藥 局 為 太 子 服 務 的 藥 藏 局 作 為 國 家 的 醫 療 教 育 和 醫 療 機 構 的 太 醫 署 88 太 醫 署 的 編 制 下 從 事 醫 療 的 人 員 近 二 百 人, 不, 他 們 醫 治 的 對 象 當 不 是 平 民, 而 是 某 些 特 定 的 人 員 和 官 員 根 據 唐 六 典 的 記 載, 在 京 城 太 醫 署 有 太 醫 令 二 人 太 醫 丞 二 人, 醫 正 八 人, 醫 師 二 十 人, 醫 工 一 百 人, 醫 生 四 十 人 典 學 二 人 其 中 醫 師 醫 正 醫 工 的 職 務 是 為 人 療 疾 : 凡 醫 師 醫 正 醫 工 療 人 疾 病, 以 其 全 多 少 而 書 之, 以 為 考 課 89 這 三 種 職 官 人 數 加 起 來 有 一 百 六 十 人, 他 們 治 病 的 對 象 當 不 是 一 般 的 百 姓, 而 是 宿 衛 軍 士 生 病 官 員 等 他 們 的 另 一 項 工 作 是 修 合 一 些 常 見 疾 病 的 藥 品 : 毎 嵗 常 合 傷 寒 時 85 李 經 緯, 林 昭 庚 主 編,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 北 京, 人 民 衛 生 出 版 社, 2000) 86 那 波 利 貞 唐 朝 政 府 醫 療 機 構 民 庶 疾 病 對 救 濟 方 法 就 小 攷, 史 窗 第 十 七 十 八 號 87 唐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中, 尚 藥 局 是 為 皇 帝 服 務 的 ; 東 宮 下 的 藥 藏 局 是 皇 太 子 的 醫 療 機 構 見 :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頁 中 國 醫 學 通 史. 古 代 卷, 頁 唐 李 林 甫 等 撰 陳 仲 夫 點 校,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十 四, 頁

15 氣 瘧 痢 傷 中 金 瘡 之 藥, 以 備 人 之 疾 病 者 90 以 供 其 診 療 病 時 處 方 或 者 是 地 方 發 生 疾 疫 時 之 用 實 際 上 和 庶 民 醫 療 較 有 關 連 的 是 各 級 行 政 單 位, 包 括 京 師 各 都 督 府 和 各 州 的 的 醫 學 博 士, 他 們 負 責 以 百 藥 救 民 疾 病 91 在 醫 學 博 士 之 下 設 有 十 到 二 十 個 學 生, 醫 學 博 士 的 另 一 個 任 務 是 教 授 醫 學 生, 唐 六 典 記 載 : 京 兆 河 南 太 原 三 府 :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開 元 初 置, 醫 學 生 二 十 人 貞 觀 初 置 都 督 府 : 大 中 都 督 府 各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五 人 ; 下 都 督 府 則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二 人 州 : 上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五 人 中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二 人 下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助 教 一 人, 學 生 十 人 92 不 過, 醫 學 生 的 養 成 需 要 時 日, 習 業 時 間 從 二 年 到 七 年 不 等, 當 時 的 醫 業 分 為 五 種 : 體 療 瘡 腫 少 小 耳 目 口 齒 角 法, 學 體 療 者 需 要 修 業 七 年, 少 小 及 瘡 腫 五 年, 耳 目 口 齒 之 疾 和 角 法 修 二 年 93 醫 學 生 在 未 學 成 之 前, 應 不 能 為 百 姓 診 療, 最 多 也 只 能 隨 醫 學 博 士 實 習 而 已 至 於 醫 學 生 修 業 期 滿 之 後, 本 州 並 沒 有 提 供 相 關 的 職 位, 他 們 可 能 散 落 在 民 間, 為 人 治 病,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閭 閻 醫 人 94 因 此, 由 官 方 所 提 供 的 醫 療 可 以 說 十 分 有 限, 以 一 個 醫 學 博 士 要 掌 療 全 州 之 人 的 疾 病,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因 此, 他 實 際 上 的 功 能 是 係 指 當 州 發 生 疾 疫 流 行 時, 修 合 藥 物, 散 發 給 人 民 唐 六 典 敘 述 京 兆 河 南 太 原 三 府 和 各 都 督 府 各 州 刺 史 的 職 責 云 : 凡 諸 州 每 年 任 土 所 出 藥 物 可 用 者, 隨 時 收 採, 以 給 人 之 疾 患 在 此 條 下 註 明 : 皆 預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部 內 有 疾 患 者, 隨 時 給 之 95 由 此 可 知, 醫 學 博 士 的 掌 療 民 疾 主 要 是 對 付 傳 染 病 的 流 行, 而 不 是 百 姓 平 日 身 體 失 調 致 病 的 診 療 90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十 四, 頁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四, 職 官 志 三, 州 縣 官 員 大 都 督 府 等 : 醫 藥 博 士 以 百 藥 救 民 疾 病 頁 1919 新 唐 書, 卷 四 十 九 下, 百 官 志 四 下, 外 官 : 醫 學 博 士 一 人, 從 九 品 上. 掌 療 民 疾 頁 唐 六 典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2 一 刷,2005 年 二 刷 ), 卷 三 十, 頁 唐 六 典, 卷 十 四, 頁 410: 醫 博 士 一 人, 醫 博 士 掌 以 醫 術 教 授 諸 生 習 本 草 甲 乙 脉 經, 分 而 為 業 : 一 曰 體 療, 二 曰 瘡 腫, 三 曰 少 小, 四 曰 耳 目 口 齒, 五 曰 角 法 諸 醫 生 既 讀 諸 經, 乃 分 業 教 習, 率 二 十 人, 以 十 一 人 學 體 療, 三 人 學 瘡 腫, 三 人 學 少 小, 二 人 學 耳 目 口 齒, 一 人 學 角 法 體 療 者 七 年 成, 少 小 及 瘡 腫 五 年, 耳 目 口 齒 之 疾 并 角 法 二 年 成 94 資 治 通 鑑, 卷 二 四 九, 宣 宗 下, 大 中 九 年, 胡 三 省 註 : 醫 工 無 職 於 尚 藥 局, 不 待 詔 於 翰 林 院, 但 以 醫 術 自 售 於 閭 閻 之 間, 故 謂 之 閭 閻 醫 工 頁 唐 六 典, 卷 三 十, 頁

16 再 則, 唐 代 醫 學 博 士 的 設 置 的 連 續 性 和 它 在 地 理 上 的 分 布, 也 是 值 得 仔 細 檢 視 的 醫 學 博 士 和 醫 學 生 的 設 置 時 置 時 省, 有 些 偏 遠 的 州 境 甚 至 是 醫 學 全 無 唐 太 宗 貞 觀 三 年 (629), 開 始 在 各 州 置 醫 藥 博 士 學 生, 但 此 政 令 似 乎 並 未 普 及 於 全 國 各 地 至 玄 宗 開 元 元 年 (713), 改 醫 藥 博 土 為 醫 學 博 士, 並 且 在 各 州 增 置 助 教 一 人 但 不 久 之 後, 玄 宗 卻 將 醫 學 博 士 學 生 一 併 廢 省 了, 只 有 偏 遠 的 州 境 不 廢 開 元 二 十 七 年 (739), 也 僅 僅 恢 復 設 置 醫 學 生, 以 掌 州 境 巡 療 迄 代 宗 永 泰 元 年 (765), 才 又 復 置 醫 學 博 士 96 也 就 是 說, 從 開 元 初 年 廢 醫 學 博 士 到 代 宗 復 置, 其 間 約 有 五 十 的 時 間, 各 州 是 沒 有 醫 學 博 士, 也 就 是 沒 有 醫 學 教 育 的 在 制 度 的 推 行 上, 似 乎 在 一 些 偏 遠 的 州 是 沒 有 醫 學 博 士 的 設 置, 在 今 貴 州 廣 西 一 帶 任 官 的 人 每 遇 疾 疫 病, 都 因 當 地 絕 無 醫 人, 而 備 極 艱 辛 貞 元 九 年 (793) 黔 中 任 職 的 張 侍 郎, 兩 度 因 病 乞 請 求 調 回 京 師, 在 其 上 表 中 敘 述 當 地 絕 無 醫 人, 素 乏 藥 物, 深 山 窮 谷, 無 處 市 求 97 並 且 提 及 在 貞 元 五 年 (789) 和 他 同 時 到 廣 西 貴 州 擔 任 黔 州 刺 史 黔 州 觀 察 史 李 速 桂 管 觀 察 使 裴 腆 等 四 人, 98 都 已 經 因 病 去 世 了 ; 如 果 再 不 允 許 他 入 京, 自 己 恐 怕 也 無 法 活 命 了 99 元 稹 被 任 為 通 州 刺 史 時, 寫 信 給 好 友 白 居 易 形 容 當 地 夏 多 陰 霪, 秋 為 痢 瘧 地 無 醫 巫, 藥 石 萬 里, 病 者 有 百 死 一 生 之 慮 100 李 德 裕 被 貶 為 崖 州 刺 史, 遠 任 海 隅, 也 說 當 地 無 醫 人 101 三 則 唐 代 醫 學 的 設 置 僅 到 州 的 層 級, 並 不 及 縣 的 層 級 ; 而 且 各 都 督 府 州 也 都 只 有 一 名 醫 學 博 士 的 編 制, 駐 在 州 城 中, 使 得 唐 帝 國 境 內 大 小 城 市 和 鄉 村 的 醫 療 資 源 有 很 大 差 距 都 城 長 安 與 洛 陽 名 醫 薈 萃, 因 此 在 京 城 以 外 官 員 或 其 家 人 有 疾, 多 奏 請 入 都 就 醫, 有 時 皇 帝 會 派 遣 醫 工 至 外 郡 藩 鎮 治 病, 做 為 一 種 對 96 新 唐 書, 卷 四 十 九 下, 百 官 志 四 下, 外 官 : 貞 觀 三 年, 置 醫 學, 有 醫 藥 博 士 及 學 生. 開 元 元 年, 改 醫 藥 博 士 為 醫 學 博 士, 諸 州 置 助 教, 寫 本 草 百 一 集 驗 方 藏 之. 未 幾, 醫 學 博 士 學 生 皆 省, 僻 州 少 醫 藥 者 如 故. 二 十 七 年, 復 置 醫 學 生, 掌 州 境 巡 療. 永 泰 元 年, 復 置 醫 學 博 士. 三 都 都 督 府 上 州 中 州 各 有 助 教 一 人. 三 都 學 生 二 十 人, 都 督 府 上 州 二 十 人, 中 州 下 州 十 人 頁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八 十, 呂 頌 為 張 侍 郎 乞 入 覲 表, 頁 4909 上 98 舊 唐 書, 卷 十 三, 德 宗 紀 下, 貞 元 五 年 : ( 三 月 ) 乙 卯, 以 大 理 卿 李 速 為 黔 州 刺 史 黔 州 觀 察 使 六 月 乙 未, 以 光 祿 卿 裴 腆 為 桂 管 觀 察 使 頁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八 十, 呂 頌 再 請 入 覲 表, 頁 4909 下 100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五 十 三, 元 稹 敘 詩 寄 樂 天 書, 頁 6635 上 下 101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七, 李 德 裕 與 姚 諫 議 郃 書 三 首, 頁 7260 下 16

17 某 一 位 臣 子 的 慰 問 和 恩 典 獨 孤 將 軍 因 病 請 求 入 都 醫 療, 102 唐 憲 宗 元 和 十 年 (815) 靈 武 軍 節 度 使 李 光 進 在 治 所 重 病, 皇 帝 遣 太 醫 前 往 醫 治, 103 唐 代 宗 時 給 事 中 劉 迴 因 病, 因 病 請 告 老 就 醫 於 洛 陽 104 ( 二 ) 庶 民 的 醫 療 救 助 唐 代 的 法 律 中 有 醫 疾 令, 105 但 其 內 容 已 經 散 佚, 仁 井 田 陛 參 酌 中 日 文 獻, 復 原 了 其 中 的 十 一 條 106 從 這 些 條 文 看 來, 唐 代 對 於 庶 民 的 醫 療 協 助 主 要 特 三 方 面 : 大 規 模 疾 疫 的 救 助 貧 人 的 救 濟 和 戌 卒 工 役 的 救 治 唐 代 的 官 醫 主 要 是 在 有 疾 疫 發 生 時, 由 朝 廷 派 遣 醫 人 帶 著 藥 物 前 往 治 療, 醫 疾 令 : 開 元 七 年 諸 太 醫 署, 每 歲 常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傷 中 金 瘡 之 藥, 以 備 人 之 疾 病 者 107 此 藥 主 要 是 預 備 國 內 有 疾 疫 時 之 用, 如 唐 初 多 處 發 生 疾 疫, 太 宗 屢 次 遣 醫 生 前 往 治 療, 貞 觀 十 年 (636) 闗 内 河 東 疾 病, 醫 齎 藥 療 之 十 五 年 (641) 三 月 戊 辰 澤 州 疾 疫, 遣 醫 就 療 十 六 年 (642) 夏 穀 涇 徐 虢 戴 五 州 疾 疫, 遣 賜 醫 藥 焉 十 七 年 (643) 六 月 潭 濠 廬 三 州 疾 疫, 遣 醫 療 焉 十 八 年 (644) 自 春 及 夏, 廬 濠 巴 普 彬 疾 疫, 遣 醫 往 療, 二 十 二 年 (648) 九 月 邠 州 大 疫, 詔 醫 療 之 108 唐 代 對 於 軍 隊 和 築 工 役 之 人 有 比 較 妥 善 的 醫 療 照 顧, 醫 疾 令 : 行 軍 及 作 役 之 處, 五 百 人 以 上, 太 常 給 醫 師 一 人 109 另 外, 亦 宗 天 寶 三 年 (744) 八 月 三 衛 彍 騎 疾 病 給 食 料 勅, 是 對 於 上 番 宿 衛 於 皇 城 内 外 廊 三 衛 彍 騎 和 都 城 的 兵 士 患 疾 者 的 救 助, 在 其 番 滿 之 後, 無 法 立 即 上 路 回 家, 令 其 在 留 在 三 衛 內 調 養, 給 其 物 和 醫 藥 110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736) 十 月, 玄 宗 從 東 都 洛 陽, 行 至 陝 州, 下 詔 近 畿 之 內 州 縣 長 官 存 問 年 長 者 鰥 寡 孤 獨 及 家 裡 有 人 出 征 或 行 役 的 人 家, 如 102 全 唐 文, 卷 三 百 八 十 五, 獨 孤 及 代 獨 孤 將 軍 讓 魏 州 刺 史 表, 頁 3921 下 103 全 唐 文, 卷 五 四 三, 大 唐 故 朔 方 靈 鹽 等 軍 州 節 左 僕 射 李 公 神 道 碑 銘 并 序, 頁 5510 上 104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二 十, 梁 肅 給 事 中 劉 公 墓 誌 銘, 頁 5290 下 105 舊 唐 書, 卷 四 十 三, 職 官 志 二, 尚 書 都 省, 刑 部 尚 書 : 凡 文 法 之 名 有 四 : 一 曰 律, 二 曰 令, 三 曰 格, 四 曰 式. 凡 律, 十 有 二 章 令 二 十 有 七 篇, 分 為 三 十 卷. 第 一 至 第 七 曰 官 品 職 員, 八 祠,, 二 十 三 醫 疾, 頁 仁 井 田 陞 原 著, 粟 勁 等 編 譯, 唐 令 拾 遺 ( 長 春 市, 長 春 出 版 社,1989),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復 原 凡 十 一 條, 頁 唐 令 拾 遺 ( 長 春 市, 長 春 出 版 社,1989),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四, 頁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四 十 七, 帝 王 部, 恤 下 第 二, 頁 六 唐 令 拾 遺,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十 一, 頁 656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18 有 疾 患, 量 加 醫 藥 111 從 武 則 天 時 期 開 始, 以 迄 於 唐 末, 在 京 城 和 各 州 縣 城 內 都 有 收 容 貧 病 乞 丐 的 悲 田 養 病 坊 112 另 外, 醫 疾 令 : 開 元 二 十 五 年 百 姓 亦 准 醫 疾 令 合 和 藥 物, 拯 救 貧 民 113 這 可 能 是 針 對 州 縣 的 貧 病 救 濟 而 言, 開 元 十 三 年 (725), 玄 宗 命 善 大 夫 張 景 幽 往 河 西 道 右 諭 德 李 林 甫 往 山 南 道 主 客 郎 中 張 烈 往 江 南 東 道, 分 別 宣 慰 百 姓, 其 有 窮 乏 交 不 存 濟, 及 侍 老 行 人 之 家 有 疾 苦 者, 各 令 州 縣 量 加 醫 療 及 賑 恤 114 五 代 後 唐 末 帝 清 泰 二 年 (935), 翰 林 學 士 和 凝 上 書 請 依 唐 朝 故 事, 在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並 且 令 太 醫 署 製 藥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分 發 給 屯 戊 各 地 的 兵 士, 以 及 修 合 藥 物 救 濟 貧 人 此 一 奏 書 可 以 說 是 對 唐 代 庶 民 醫 療 照 顧 最 簡 約 的 描 述 了 : 當 貞 觀 之 朝, 則 廣 開 醫 學 及 開 元 之 代, 則 親 制 方 書 爰 在 明 朝, 宜 遵 故 事 方 今 暄 熇 在 近, 疫 癘 是 虞, 言 念 軍 民, 宜 加 軫 閔 其 邊 遠 戍 卒 及 貧 下 農 人, 既 難 息 於 苦 辛, 宜 偶 縈 於 疾 患, 地 僻 既 無 藥 物, 家 貧 難 召 醫 師, 遂 致 疾 深, 多 罹 物 故 荷 戈 執 耒, 皆 展 力 於 當 年, 問 疾 賜 醫, 宜 覃 恩 於 此 日 其 諸 處 屯 戍 兵 士, 令 太 醫 署 修 合 傷 寒 時 氣 瘧 痢 等 藥, 量 事 給 付, 大 軍 主 掌 以 給 有 病 士 卒 之 家 百 姓 亦 准 醫 疾 令, 合 和 藥 物, 救 其 貧 戶, 兼 請 依 本 朝 州 置 醫 博 士 令, 考 尋 醫 方, 合 和 藥 物, 以 濟 部 人 其 御 制 廣 濟 廣 利 等 方 書, 亦 請 翰 林 醫 官 重 校 定, 頒 行 天 下 115 唐 代 對 貧 人 的 醫 療 救 助 實 際 上 可 能 僅 及 於 城 市, 至 於 偏 遠 的 農 村 郊 野 的 情 形, 則 如 奏 書 提 到 地 僻 既 無 藥 物, 家 貧 難 召 醫 師, 遂 致 疾 深, 多 罹 物 故 ( 三 ) 醫 方 的 頒 布 111 冊 府 元 龜, 卷 八 十 五, 帝 王 部, 赦 宥 第 四 : ( 開 元 二 十 四 年 ) 十 月 發 東 都 還 京 甲 子 至 陜 州 勅 曰 畿 内 侍 老 九 十 已 上 量 賜 酒 麫, 鰥 寡 惸 獨, 及 征 行 之 家, 宜 令 州 縣 長 官 親 自 存 問, 如 有 疾 患, 量 加 醫 藥, 使 近 甸 之 內, 咸 有 賴 焉 112 有 關 悲 田 養 病 坊 的 研 究 很 多, 如 道 端 良 秀, 中 国 佛 教 社 會 事 業 の 一 問 題 養 病 坊 について 印 度 學 佛 教 學 研 究, 第 18 輯 第 2 號 ; 善 峰 憲 雄, 唐 朝 時 代 の 悲 田 養 病, 龍 谷 大 学 論 集, 第 號 高 瀬 奈 津 子, 唐 代 悲 田 養 病 坊 の 変 遷 とその 成 立 背 景, 佛 教 史 學 研 究 第 45 號 唐 令 拾 遺, 醫 疾 令 第 二 十 七, 十, 頁 655 冊 府 元 龜, 卷 八 十 五, 帝 王 部, 赦 宥 第 四, 頁 十 三 冊 府 元 龜, 卷 五 百 五 十 三, 詞 臣 部, 頁 十 七

19 唐 代 兩 度 頒 布 皇 帝 撰 集 的 醫 方, 顯 示 出 唐 帝 國 對 醫 療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勻 的 一 種 補 救 在 玄 宗 頒 廣 濟 方 勅 中 就 明 言 今 遠 路 僻 州, 醫 術 全 少, 下 人 疾 苦, 將 何 恃 賴? 116 德 宗 頒 廣 利 方 勅 中 云 或 僻 遠 之 俗, 難 備 於 醫 方 ; 或 貧 匱 之 家, 有 虧 於 藥 石, 失 於 救 療, 遂 至 傷 生, 故 撰 集 頒 方 書 的 目 的 在 於 取 單 方, 務 於 速 効, 當 使 疾 無 不 差 藥 必 易 求, 不 假 逺 召 醫 工, 可 以 立 救 人 命 117 由 皇 帝 頒 布 醫 書, 並 不 始 於 唐 代, 唐 玄 宗 德 宗 朝 曾 經 兩 度 頒 布 醫 方 於 天 下, 這 是 師 法 北 魏 的 舊 制 北 魏 宣 武 帝 永 平 三 年 (510) 令 官 員 召 集 醫 工, 推 敲 方 書 中 精 要 可 用 者, 編 為 三 十 卷, 頒 行 天 下 : 郡 縣 備 寫, 布 下 鄉 邑, 使 知 救 患 之 術 耳 118 如 何 布 下 鄉 邑 呢? 從 漢 代 以 來, 官 府 或 將 政 令 直 接 書 寫 在 官 府 鄉 亭 的 墻 壁 上, 或 寫 在 木 板 上 懸 掛 在 牆 壁 上 119 宣 武 帝 所 頒 的 藥 方 應 是 一 方 面 寫 在 郡 縣 府 衙 的 牆 壁 上, 同 時 也 公 布 在 鄉 邑 的 公 共 場 所 或 交 通 要 道 上 開 元 十 一 年 (723) 九 月 七 日, 玄 宗 將 自 己 撰 集 的 廣 劑 方 五 卷 頒 於 天 下 120 所 謂 的 頒 行 天 下 可 能 是 如 同 先 前 開 元 元 年 (713) 之 例, 下 令 各 州 寫 本 草 百 一 集 驗 方, 和 經 史 書 一 起 收 藏 在 各 州 的 官 府 之 中, 121 並 未 如 北 魏 宣 武 帝 時 公 佈 在 郡 縣 鄉 邑 的 公 共 場 所, 以 曉 示 百 姓 因 此, 對 百 姓 並 無 實 質 上 的 幫 助, 誠 如 宋. 蘇 頌 ( ) 在 本 草 後 序 中 敘 述 宋 仁 宗 頒 方 書 委 諸 郡 收 掌, 以 備 軍 民 醫 疾 訪 聞 但 實 際 上 貧 下 之 家, 難 于 檢 用, 亦 不 能 修 合, 未 副 矜 存 之 意 122 因 此, 至 天 寶 五 年 (746) 八 月, 才 下 令 郡 縣 長 官 將 廣 濟 方 中 較 重 要 的 藥 方 牓 示 在 村 坊 要 路, 牓 示 廣 濟 方 勅 : 朕 頃 者 所 撰 廣 濟 方, 救 人 疾 患, 愛 民 育 物, 惠 彼 黎 元 特 念 僻 逺 之 家, 未 能 繕 冩, 閭 閻 之 内, 或 有 不 知 儻 醫 療 失 時, 因 至 天 横, 性 命 之 際, 寧 忘 惻 隠? 宜 命 郡 縣 長 官, 就 廣 濟 方 中, 逐 要 者 於 大 板 上 件 録, 當 村 坊 要 路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頁 四,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勅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頁 四, 頒 廣 利 方 勅, 頁 五 118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頁 汪 桂 海, 漢 代 官 文 書 制 度 ( 南 寧 市, 廣 西 教 育 出 版 社,1999), 頁 舊 唐 書, 卷 八, 玄 宗 紀, 開 元 十 一 年, 頁 186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 開 元 十 一 年 九 月 七 日. 親 製 廣 濟 方. 頒 示 天 下. 頁 1524 新 唐 書, 卷 五 十 九, 藝 文 三, 丙 部 子 錄, 醫 術 類 : 玄 宗 開 元 廣 濟 方 五 卷 頁 唐 大 詔 令 集, 諸 州 置 醫 學 博 士 勅 : 每 州 冩 本 草 及 百 一 集 驗 方, 經 史 同 貯 122 宋. 蘇 頌 撰, 王 同 策 管 成 學 顏 中 其 點 校, 蘇 魏 公 文 集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卷 六 十 五, 頁

20 牓 示 仍 委 採 訪 使 勾 當, 無 令 脱 錯 123 高 柯 立 引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十 咸 通 八 年 痊 復 救 恤 百 姓 僧 尼 敕 : 此 敕 到, 仰 所 在 州 縣 寫 錄 敕, 牓 于 州 縣 并 坊 市 村 閭 要 路 認 為 此 敕 中 的 牓 示 當 是 在 大 塊 的 木 板 上 錄 寫, 再 將 它 懸 掛 在 州 縣 門 和 坊 市 村 閭 的 要 路 124 玄 宗 下 將 廣 濟 方 中 重 要 的 藥 方 榜 示 在 村 坊 要 路, 也 就 是 公 告 在 城 市 和 鄉 村 的 公 共 場 所, 目 的 在 讓 百 姓 通 能 知 曉 此 一 訊 息 貞 元 十 二 年 (796) 二 月 十 三 日. 德 宗 將 他 親 撰 的 廣 利 方 五 卷. 頒 于 州 府, 125 新 唐 書. 藝 文 志 中 錄 有 德 宗 貞 元 集 要 廣 利 方 五 卷 不 過, 德 宗 僅 是 將 它 頒 下 州 府 收 藏, 至 唐 憲 宗 ( ) 時 才 將 此 藥 方 的 一 分 牓 示 於 各 地 的 交 通 要 道 : 憲 宗 親 為 之 制 序, 散 題 於 天 下 通 衢, 其 方 總 六 千 三 種 五 百 八 十 六 首 126 此 處 云 散 題 於 天 下 通 衢, 指 的 是 散 牓 鄉 村 要 路, 曉 示 百 姓 之 意, 127 也 就 是 在 重 要 的 交 通 路 口 豎 立 小 型 木 板 的 告 示 牌, 有 的 交 通 要 道 處 還 設 有 榜 亭, 128 作 為 公 告 政 令 的 場 所 如 咸 通 七 年 大 赦 云 : 一 一 竪 項, 作 小 牓 於 要 路, 曉 諭 令 百 姓 知 悉 129 而 在 木 製 的 小 榜 上 面 書 寫 著 藥 方 至 此, 我 們 不 禁 要 問 : 半 個 多 世 紀 以 前, 玄 宗 將 部 分 廣 濟 方 中 重 要 藥 方 牓 示 在 州 縣 門 和 村 坊 要 路, 為 何 此 時 仍 需 再 書 寫 藥 方 公 布 在 相 同 的 地 點? 這 就 牽 涉 到 板 榜 這 種 公 告 方 式 的 持 久 性 問 題 天 寶 五 年 將 廣 濟 方 逐 要 者 於 大 板 上 件 録, 當 村 坊 要 路 牓 示, 就 是 用 板 榜 的 形 式, 這 是 用 大 型 的 木 板, 漆 上 黑 漆, 130 以 防 其 腐 朽, 以 白 字 在 上 面 書 寫 著 藥 方 榜 示 的 文 字 經 過 長 久 的 日 曬 雨 淋, 如 果 沒 有 經 常 修 補 維 護, 很 容 易 就 脫 落 漶 散 經 過 了 123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十 四, 牓 示 廣 劑 方 勅, 頁 四 五 124 高 柯 立, 宋 代 粉 壁 考 述 以 官 府 詔 令 的 傳 布 為 中 心, 文 史 2004 年 第 1 期 125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頁 太 平 御 覽, 卷 七 百 二 十 四, 方 術 部 五, 醫 四, 頁 3338 上 唐 會 要, 卷 八 十 二, 醫 術, 頁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一 百 三 十, 大 厯 五 年 二 月 平 党 項 德 音 : 仍 令 京 兆 府 各 下 諸 縣 散 牓 鄉 村 要 路 曉 示 百 姓 務 令 知 悉 夢 粱 錄, 卷 十 三 : 灞 橋 榜 亭 側, 朱 家 饅 頭 鋪 唐 大 詔 令 集, 卷 八 十 六, 咸 通 七 年 大 赦, 頁 十 二 130 景 定 建 康 志, 卷 四 十 一, 田 賦 志 二, 蠲 賦 雜 錄, 江 寧 縣 轉 運 副 使 真 公 德 秀 板 榜 : 今 歲 以 為 常 案 造 板 榜 一 面, 黑 漆 白 字, 陷 置 本 司 廳 壁, 庶 幾 後 政 永 遠 遵 守, 牒 本 府 僉 廳 照 會 2000 下 2001 上 20

21 半 個 世 紀 以 上, 玄 宗 在 各 地 牓 示 的 藥 方 可 能 就 是 這 樣 而 逐 漸 不 可 讀 了 至 憲 宗 時, 才 又 下 令 將 德 宗 所 撰 的 廣 濟 方 再 度 公 告 在 村 坊 要 路 至 五 代 後 梁 太 祖 乾 化 二 年 (912) 時, 也 再 度 下 令 在 發 生 疾 疫 之 地, 地 方 官 要 將 治 療 之 方, 公 佈 在 交 通 要 道 上 從 牓 示 藥 方 的 不 持 久 性, 也 可 以 了 解 為 何 有 石 刻 藥 方 的 必 要 了 從 南 宋 初 年 常 熟 縣 題 名 記 一 文, 可 以 更 清 楚 明 白 板 榜 不 久 存 的 事 實, 宋 神 宗 元 豐 初 年, 常 熟 縣 知 縣 劉 極 將 宋 初 以 來 歷 任 縣 令 的 姓 名 四 十 二 人 列 之 板 榜, 置 於 縣 署 廳 壁 角 繼 任 者 也 都 添 寫 姓 名 續 其 後, 至 南 宋 紹 興 二 十 一 年 (1151) 縣 令 慮 板 榜 不 足 以 久 傳, 於 是 命 工 鐫 之 於 石, 立 於 廳 之 左, 闕 者 補 之, 庶 為 不 朽 之 傳 131 從 唐 代 以 降, 已 經 有 人 將 藥 方 刻 在 石 碑 上, 以 期 傳 之 久 遠 那 波 利 貞 注 意 到 : 在 一 本 公 元 九 至 十 世 紀 中 成 書 的 阿 拉 伯 著 作 回 教 徒 支 那 印 度 旅 行 記 上 卷, 記 載 當 時 阿 拉 伯 人 到 中 國 的 見 聞, 其 中 敘 述 在 廣 場 上 豎 立 著 一 個 高 約 五 公 尺 的 石 碑, 上 面 鐫 刻 著 刻 著 疾 病 名 和 藥 方 藥 價, 並 且 說 明 貧 人 可 以 從 國 庫 中 領 到 所 需 藥 物 等 值 的 錢, 以 供 他 們 買 藥 之 用 132 他 引 西 域 文 書 中 有 官 方 藥 價 的 記 錄, 認 為 這 是 受 唐 玄 宗 德 宗 頒 布 藥 方, 並 且 命 令 地 方 列 之 版 榜 公 告 在 交 通 大 道 的 影 響 又, 他 也 以 為 雖 然 唐 玄 宗 的 勅 令 中 沒 有 提 及 在 版 榜 中 要 記 入 藥 價, 但 可 能 當 時 已 經 連 帶 公 定 藥 價, 貞 元 十 二 年 德 宗 頒 布 廣 利 方 敕 令 中 稱 或 貧 匱 之 家, 有 虧 於 藥 石, 失 於 救 療, 遂 至 傷 生, 可 能 一 併 標 出 公 定 藥 價 由 此 二 勅 文, 可 以 証 明 從 唐 玄 宗 以 來, 國 家 很 重 視 庶 民 的 疾 病, 公 告 公 定 藥 價, 而 貧 困 者 由 國 家 發 給 藥 費 133 此 一 論 述 實 在 推 衍 太 過, 而 且 缺 乏 直 接 而 有 力 的 的 証 據 九 世 紀 阿 拉 伯 商 人 所 見 的 情 形, 幾 乎 是 五 代 後 梁 太 祖 乾 化 二 年 (912) 夏 日 下 詔 救 助 發 生 疾 疫 的 州 縣 命 令 的 寫 照 : 凡 有 疫 之 處, 委 長 吏 檢 尋 醫 方, 於 要 路 曉 示 如 有 家 無 骨 肉 兼 困 窮 不 濟 者, 即 仰 長 吏 差 醫 給 藥 救 療 之 134 即 要 州 縣 長 史 尋 檢 治 療 的 藥 方, 公 告 在 交 通 要 道 處 所, 如 有 貧 窮 不 堪 的 人, 就 由 131 吳 都 文 粹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358 冊 ), 卷 九, 頁 四 十 二, 常 熟 縣 題 名 記 那 波 利 貞 文, 頁 這 本 書 的 英 譯 本 書 名 為 Ancient accounts of India and China : by two Mohammedan travellers, who went to those parts in the 9th century, London : Sam. Harding, (translated by the late learned Eusebius 21 Renaudot ; with notes, illustrations and inquiries by the same hand) 這 本 書 的 封 面 上 有 中 文 書 名 回 教 徒 支 那 印 度 旅 行 記 此 書 至 1980 年 代 方 有 中 譯 本 : 穆 根 來 汶 江 黃 倬 漢 譯, 中 國 印 度 見 聞 錄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3) 此 則 記 載 見 本 書 頁 19, 第 四 十 六 條 此 書 上 卷 成 書 於 西 元 851 年, 下 卷 成 書 在 917 年 那 波 利 貞 文, 頁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九 十 五, 惠 民, 頁 十 六 134

22 官 派 醫 生 給 藥 救 助 唐 代 以 來 醫 療 救 助 主 要 是 針 對 疾 疫 發 生 之 時 或 特 定 的 州 縣 而 設 的, 此 令 亦 不 例 外 ( 四 ) 僧 人 醫 療 如 前 所 述, 在 官 方 的 醫 療 無 法 提 供 城 市 居 民 和 郊 野 農 民 醫 療 協 助 的 情 況 下, 人 民 能 夠 求 醫 的 對 象 有 三 : 閭 閻 醫 人 巫 醫 和 僧 道 醫 在 此 三 者 之 中, 僧 醫 經 常 成 為 人 們 求 助 的 對 象, 究 其 原 由, 則 和 閭 閻 醫 工 的 水 準 不 齊, 難 以 判 定 其 好 壞 ; 加 上 診 療 費 和 藥 價 的 昂 貴 有 關 至 於 巫 醫 也 是 普 遍 存 在 著, 而 且 在 某 些 地 區 巫 風 很 盛, 巫 醫 盛 行, 135 不 過 巫 醫 和 醫 藥 治 病 的 方 法 不 同, 因 此, 在 一 個 巫 風 盛 行 的 地 區, 僧 醫 以 其 醫 療 知 識 和 資 源, 也 有 足 以 巫 醫 競 爭 之 處 除 了 閭 閻 醫 工 之 外, 藥 肆 也 是 唐 人 尋 求 醫 療 的 處 所 柳 宗 元 曾 為 長 安 西 部 賣 藥 材 的 人 宋 清 寫 了 一 篇 小 傳, 敘 述 他 熟 習 醫 藥, 採 藥 的 人 樂 於 將 藥 材 提 供 給 他, 他 通 常 也 付 人 好 價 錢 ; 長 安 醫 工 也 喜 歡 向 他 購 買 藥 材 宋 清 不 僅 賣 藥 材, 也 給 人 幫 人 開 藥 方 配 藥 : 宋 清, 長 安 西 部 藥 市 人 也 居 善 藥, 有 自 山 澤 來 者, 必 歸 宋 清 氏, 清 優 主 之 長 安 醫 工 得 清 藥 輔 其 方, 輒 易 讎, 咸 譽 清 疾 病 疕 瘍 者, 亦 皆 樂 就 清 求 藥, 冀 速 已, 清 皆 樂 然 響 應 雖 不 持 錢 者, 皆 與 善 藥, 積 券 如 山, 未 嘗 詣 取 直, 136 宋 清 還 做 善 行, 讓 貧 病 的 人 賒 藥 唐 人 經 常 為 藥 費 和 醫 療 費 用 的 昂 貴 所 苦, 唐 高 宗 時 盧 照 鄰 (635?-689?) 臥 病 隱 居 洛 陽 東 郊 龍 門 的 寺 院 中, 有 好 幾 位 朝 官 都 寫 信 慰 問, 並 且 致 贈 金 錢, 助 他 醫 藥 之 費, 他 自 述 家 人 為 了 治 他 的 病 破 產 以 供 醫 藥 137 後 來 他 得 到 一 個 藥 方 金 花 子 丹 方, 要 用 丹 砂 兩 斤, 上 好 的 丹 砂 一 兩 二 千 文, 故 總 價 六 十 四 千 錢, 因 此 他 遂 對 洛 陽 名 流 朝 士 發 出 一 封 求 救 函, 請 求 135 關 於 六 朝 的 巫 醫, 請 見 林 富 士, 中 國 六 朝 時 期 的 巫 覡 與 醫 療,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七 十 期 第 一 分, 頁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二, 柳 宗 元 宋 清 傳, 頁 5982 下 137 全 唐 文,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盧 照 鄰 寄 裴 舍 人 遺 衣 藥 直 書 : 山 僕 至 自 都 太 子 舍 人 裴 瑾 之 太 子 舍 人 韋 方 賢 左 史 范 履 冰 水 部 員 外 郎 獨 孤 思 莊 少 府 丞 舍 人 內 供 奉 閻 知 微 符 璽 郎 喬 偘 並 有 書 問 余 疾 兼 致 束 帛 之 禮 以 供 東 山 衣 藥 之 費 余 家 咸 亨 中 良 賤 百 口 自 丁 家 難 私 門 弟 妹 凋 喪 七 八 年 間 貨 用 都 盡 余 不 幸 遇 斯 疾 母 兄 哀 憐 破 產 以 供 醫 藥 頁 1690 下 22

23 他 們 或 贈 丹 砂, 或 各 送 他 一 二 兩 丹 砂 等 值 的 錢 138 不 僅 是 藥 費 貴, 民 間 醫 人 的 診 療 費 也 不 便 宜, 陸 龜 蒙 (? 881) 形 容 自 己 生 病 時, 縱 然 不 是 良 醫 也 索 價 很 高, 使 得 他 不 得 不 節 衣 縮 食 才 付 得 起 醫 藥 費 : 余 抱 病 三 年 於 衡 泌 之 下, 醫 甚 庸 而 氣 益 盛, 藥 非 良 而 價 倍 高 每 一 把 臂 一 下 杵, 未 嘗 不 解 衣 輟 食 而 後 致 也 139 在 唐 帝 國 的 某 些 地 區 由 於 巫 風 盛 行, 民 俗 上 的 巫 重 於 醫, 如 江 西 地 區 巫 俗 很 盛, 百 姓 罹 病 多 求 助 於 巫 醫 廬 江 之 俗, 不 好 學 而 酷 信 淫 祀 有 札 瘥 夭 傷, 則 損 敗 生 業, 捨 藥 物 而 乞 靈 於 鬼 神, 140 被 病 者 捨 醫 事 求 淫 祀 141 至 中 唐 羅 珦 (? 808) 為 廬 州 刺 史 時, 下 令 禁 止 巫 醫, 而 以 官 方 修 合 的 醫 藥 治 療 民 疾 也 就 是 前 述 的 時 藥, 致 使 當 地 人 令 春 無 瘧 寒, 夏 無 痟 首 之 疾 142 曾 任 袁 州 台 州 刺 史 的 李 嘉 祐 夜 聞 江 南 人 家 賽 神 因 題 即 事 詩, 有 南 方 淫 祀 古 風 俗, 楚 嫗 唱 迎 神 曲 韓 康 靈 藥 不 復 求, 扁 鵲 醫 方 曾 莫 睹 之 句, 143 正 是 對 當 地 巫 醫 很 生 動 的 形 容 144 陸 龜 蒙 詩 云 江 南 多 事 鬼, 巫 覡 連 甌 粤, 可 口 是 妖 訛, 恣 情 專 賞 罰, 良 醫 只 備 位, 藥 肆 成 虚 設 145 福 建 地 區 也 是 巫 醫 盛 行, 一 直 到 宋 仁 宗 慶 曆 六 年, 當 地 仍 是 以 巫 醫 多 於 醫 生 閩 俗 左 醫 右 巫, 疾 家 依 巫 索 崇, 而 過 醫 之 門 十 纔 二 三, 故 醫 之 傳 益 少 這 也 就 是 為 什 麼 在 士 人 的 著 作 中 多 留 下 了 僧 醫 記 載 的 緣 故 當 他 們 出 為 外 州 外 郡, 遠 離 了 京 城 豐 富 的 醫 療 資 源, 如 果 不 找 當 地 的 巫 覡 治 病, 就 只 能 求 助 於 僧 醫 不 過, 在 此 要 特 別 說 明 的 是 : 即 使 在 醫 療 資 源 充 足 的 環 境 下, 巫 醫 也 有 它 的 生 存 空 間, 由 於 兩 者 醫 療 的 方 法 不 同, 即 所 謂 的 巫 以 鬼 神 占, 醫 以 筋 脈 體, 138 全 唐 文, 卷 一 百 六 十 六, 盧 照 鄰 與 洛 陽 名 流 朝 士 乞 藥 直 書, 頁 1689 下 139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陸 龜 蒙 自 憐 賦 并 序, 頁 8393 上 140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七 十 八, 楊 憑 唐 廬 州 刺 史 本 州 團 練 使 羅 珦 德 政 碑, 頁 4884 下 另, 新 唐 書,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循 吏. 羅 珦 傳, 頁 5615 中 也 敘 及 此 事 141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六, 唐 故 太 中 大 夫 守 太 子 賓 客 上 柱 國 襄 陽 縣 開 國 男 賜 紫 金 魚 袋 羅 公 墓 誌 銘 并 序, 頁 5148 下 142 全 唐 文, 卷 四 百 七 十 八, 楊 憑 唐 廬 州 刺 史 本 州 團 練 使 羅 珦 德 政 碑, 頁 4884 下 另, 新 唐 書, 卷 一 百 九 十 七, 循 吏. 羅 珦 傳, 頁 5615 中 也 敘 及 此 事 143 全 唐 詩, 第 六 冊, 卷 二 0 六, 頁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四, 劉 禹 錫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頁 6099 下 145 陸 龜 蒙, 甫 里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第 1083 冊 ), 卷 一, 奉 詶 襲 美 先 輩 吳 中 苦 雨 一 百 韻 23

24 146 不 同 社 會 階 層 的 人 也 有 不 同 的 選 撢 如 劉 禹 錫 ( ) 是 洛 陽 人, 他 在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一 文 中, 自 述 他 幼 年 有 病 時 保 姆 帶 他 去 看 巫 嫗, 及 他 成 長 之 後, 自 覺 身 體 不 如 同 年 人 之 的 壯 碩, 才 勤 讀 醫 書 147 官 醫 照 顧 不 足 的 層 面, 使 得 人 們 轉 往 求 助 僧 醫 或 閭 閻 醫 人, 而 寺 院 是 人 們 樂 於 求 醫 的 場 所 就 醫 療 費 用 而 言, 僧 人 或 是 免 費 以 醫 療 濟 人, 或 是 隨 病 者 的 能 力 給 錢 ; 加 以 寺 院 中 或 是 有 藥 園, 或 是 有 救 濟 性 質 的 藥 藏, 藥 品 不 虞 缺 乏, 而 且 它 的 品 質 上 是 可 以 信 賴 的 由 於 有 人 向 寺 院 求 醫, 所 以 也 有 重 症 者 在 寺 院 中 過 世, 這 就 是 為 什 麼 在 唐 代 墓 誌 銘 中 常 見 到 卒 於 寺 院 的 緣 故 了 文 宗 大 和 二 年 (828) 杜 牧 之 弟 杜 顗 因 患 嚴 重 眼 疾, 住 在 揚 州 禪 智 寺 148 柳 宗 元 貶 永 州, 帶 著 母 親 盧 氏 同 行, 因 其 地 醫 巫 藥 膳 之 不 具, 因 此 求 助 於 寺 院 僧 人, 元 和 元 年 (806) 盧 氏 病 逝 於 永 州 零 陵 佛 寺 149 由 於 僧 人 行 醫 濟 人 十 分 普 遍, 唐 代 的 詩 文 中 也 出 現 醫 僧 這 個 名 詞 元 稹 之 女 病 重 時, 也 曾 求 醫 於 僧 人, 故 哭 女 樊 四 十 韻 云 : 乳 媼 閒 於 社, 醫 僧 婗 似 酲 憫 渠 身 覺 瘠, 訝 佛 力 難 爭 150 韓 偓 騰 騰 詩 云 : 烏 帽 素 餐 兼 施 藥, 前 生 多 恐 是 醫 僧 151 僧 醫 中 還 包 括 了 外 來 的 僧 人, 如 李 德 裕 出 鎮 西 蜀 時, 當 地 先 前 被 蠻 人 擄 去 的 居 民 中 有 醫 眼 大 秦 僧 一 人 152 唐 代 僧 人 醫 療 的 情 形 相 當 普 遍, 即 使 皇 室 王 公 貴 人 有 時 也 請 醫 僧 診 視 開 元 年 間, 僧 人 曉 微 因 醫 術 而 被 賜 紫 衣 師 號, 唐 德 宗 時 皇 宮 裡 有 供 奉 僧 智 昌 善 醫 療, 153 唐 玄 宗 時 長 安 勝 業 寺 僧 人 通 曉 醫 術, 好 交 遊 貴 人 154 至 於 一 般 僧 人 則 常 行 化 民 間, 為 人 醫 療, 如 唐 初 并 州 義 興 寺 僧 人 智 滿 慈 接 貧 苦, 備 諸 藥 療 155 唐 末 梓 州 東 山 觀 音 院 僧 洪 照 (? 872) 常 以 真 言 祛 邪 逐 崇, 呪 水 治 病, 救 人 不 可 勝 數 156 唐 代 由 於 僧 人 掌 握 豐 富 的 醫 療 資 源, 以 及 僧 人 行 醫 的 情 形 十 分 普 遍, 使 得 唐 朝 皇 室 一 方 面 試 圖 禁 止 僧 道 的 醫 療 行 為, 但 另 一 方 面 唐 朝 政 府 在 貧 民 的 醫 療 救 濟 146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八, 歐 陽 詹 懷 州 應 宏 詞 試 片 言 折 獄 論, 頁 6041 上 147 全 唐 文, 卷 六 百 四, 劉 禹 錫 答 道 州 薛 侍 郎 論 方 書 書, 頁 6099 下 148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五 十 三, 杜 牧 上 宰 相 求 湖 州 第 二 啟, 頁 7803 下 全 唐 文, 卷 五 百 九 十, 柳 宗 元 先 太 夫 人 河 東 縣 太 君 歸 祔 誌 全 唐 詩, 第 十 二 冊, 卷 四 0 四, 頁 4514 全 唐 詩, 第 二 十 冊, 卷 六 百 八 十 一, 頁 全 唐 文, 卷 七 百 三, 李 德 裕 第 二 狀 奉 宣 令 更 商 量 奏 來 者, 頁 7220 下 153 文 苑 英 華, 卷 五 百 八 十 一, 頁 六, 權 德 輿 代 盧 相 公 謝 賜 方 藥 并 陳 乞 表 ( 德 宗 貞 元 十 二 年 十 月 一 日 ) 154 太 平 廣 記, 卷 第 一 百, 釋 證 二, 僧 齊 之, 頁 續 高 僧 傳, 卷 十 九, 習 禪 四, 唐 并 州 義 興 寺 釋 智 滿 傳, 頁 583 下 156 全 唐 文, 卷 八 百 六, 侯 圭 東 山 觀 音 院 記, 頁 8473 下 24

25 上 卻 不 得 不 仰 頼 寺 院 的 運 作 唐 太 宗 貞 觀 九 年 (635) 下 詔 諸 州 度 僧 尼 總 數 以 三 千 為 限, 並 且 精 核 僧 尼 戒 行, 令 有 醫 療 行 為 取 財 者, 付 六 律 處 置 : 其 天 下 諸 州 有 寺 之 處 宜 令 度 人 為 僧 尼 總 數 以 三 千 為 限 但 戒 行 之 本, 惟 尚 無 為, 多 有 僧 徒, 溺 於 流 俗, 或 假 託 神 通, 妄 傳 妖 怪, 或 謬 稱 醫 筮, 左 道 求 財 有 一 於 此, 大 虧 聖 教, 朕 情 在 護 持, 必 無 寬 貸 自 今 宜 令 所 司, 依 附 六 律 157 假 託 神 通, 妄 傳 妖 怪, 或 謬 稱 醫 筮 都 可 以 歸 到 僧 人 醫 療 之 中 唐 敬 宗 寶 曆 二 年 十 二 月 (826), 敬 宗 遇 害, 文 宗 入 京 靖 難, 事 平, 文 宗 帝 位, 誅 殺 及 處 罰 邪 佞, 以 靖 京 師, 其 中 就 有 僧 惟 真 齊 賢 正 簡, 道 士 趙 歸 真, 並 配 流 嶺 南, 惟 真 被 流 放 到 羅 州, 齊 賢 被 流 放 到 雷 州, 正 簡 被 流 放 到 辨 州 在 詔 書 中 提 到 惟 真 被 流 放 的 原 因 是 妖 妄 僧 惟 眞 道 士 趙 歸 眞 等, 或 假 於 卜 筮, 或 託 以 醫 方, 疑 衆 挾 姦, 矯 誣 干 禁, 並 從 流 竄, 以 靖 京 師 158 僧 人 惟 真 當 時 擔 任 翰 林 醫 官, 159 至 於 齊 賢 和 正 簡 也 有 可 能 是 以 醫 術 待 詔 翰 林 政 府 雖 然 意 圖 禁 止 僧 人 的 醫 療 行 為, 但 由 於 佛 教 僧 人 的 醫 學 知 識 和 僧 團 的 醫 藥 資 源, 政 府 的 貧 病 救 濟 收 容 所 悲 田 養 病 坊 就 是 由 官 方 供 給 資 金, 而 利 用 寺 院 的 醫 療 資 源 和 人 力 資 源, 以 達 到 救 濟 貧 病 的 目 的 四 宋 代 的 官 醫 與 僧 人 醫 療 關 於 宋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學 者 已 有 很 多 的 研 究, 160 其 中 陳 元 朋 梁 其 姿 比 較 從 庶 民 角 度 和 制 度 落 實 的 層 面 考 察 161 本 節 追 循 著 他 們 的 方 向, 從 宋 代 官 醫 不 足 和 惠 民 藥 局 落 實 的 情 況, 以 討 論 僧 人 醫 療 的 流 行 宋 代 的 醫 事 制 度 中 和 庶 民 醫 療 比 較 有 直 接 關 連 的 是 各 州 縣 的 醫 生 駐 泊 醫 官, 各 地 的 官 設 平 價 藥 局 惠 民 藥 局 然 而, 有 些 偏 僻 遠 地 的 州 縣 醫 生 制 度 無 法 完 全 落 實, 使 得 醫 療 資 源 分 布 不 均 勻 的 情 況 和 唐 代 並 沒 有 很 大 的 差 別, 梁 其 姿 認 為 宋 代 政 府 注 重 地 方 的 醫 療, 設 置 地 方 醫 官 提 高 地 方 醫 療 的 品 質, 但 由 於 制 度 上 的 不 穩 定 性, 以 及 制 度 未 完 全 落 實, 地 方 的 百 姓 並 不 因 此 而 得 到 更 好 的 醫 療 照 顧 162 又, 宋 代 官 方 醫 療 最 為 人 所 稱 道 是 平 價 藥 局 的 成 立, 不 過, 也 不 是 各 州 都 有 惠 民 藥 局, 有 些 地 方 甚 至 晚 至 南 宋 正 年 才 成 立 ; 此 外, 它 在 實 施 中 的 一 些 弊 病, 也 使 得 此 制 的 美 意 大 打 折 扣 ( 一 ) 地 方 官 醫 157 佛 祖 歷 代 通 載 ( 大.2036, 收 入 : 大 正 新 修 大 藏 經 第 四 十 九 冊 ), 卷 十 一, 頁 569 下 158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五 十 三, 帝 王 部, 明 賞 罰 第 二, 頁 二 十 三 159 冊 府 元 龜, 卷 一 百 八 十 : ( 寳 曆 ) 二 年 十 一 月 己 卯, 賜 翰 林 僧 惟 真 絹 五 十 疋 惟 真 以 異 術 出 入 禁 署, 故 横 及 焉 160 如 郭 聲 波, 宋 朝 官 方 醫 藥 衛 生 機 構 考 述, 宋 代 文 化 研 究 第 五 輯 161 梁 其 姿, 宋 元 明 的 地 方 醫 療 資 源 初 探, 中 國 社 會 歷 史 評 論 第 三 卷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162 梁 其 姿, 宋 元 明 的 地 方 醫 療 資 源 初 探, 頁

26 宋 代 中 央 有 太 醫 局, 翰 林 醫 官 院, 宋 代 地 方 的 郡 縣 也 有 官 醫, 宋 仁 宗 嘉 祐 年 間, 在 各 郡 置 醫 生, 從 宋 神 宗 熙 寧 中, 開 始 在 各 縣 置 醫 生 163 它 的 名 額 是 京 府 節 鎮 十 人, 各 州 七 人, 縣 是 人 口 每 一 萬 戶 置 一 人, 最 多 不 超 過 五 人 這 些 醫 生 學 習 醫 書, 若 考 試 合 格, 可 比 照 舉 人 免 丁 稅 164 不 過, 由 於 州 的 階 層 才 有 醫 學 博 士 教 學, 165 因 此 多 數 地 方 上 醫 生 的 醫 學 知 識 並 不 充 足, 講 授 無 所, 傳 習 未 聞 166 加 上, 此 一 制 度 並 未 完 全 貫 徹 施 行, 有 些 大 郡 也 沒 有 良 醫, 在 巫 風 盛 行 的 地 區 就 更 不 用 說 了 宋 哲 宗 元 祐 二 年 (1092) 四 月 右 正 言 虞 策 的 奏 書 中, 就 指 出 了 這 種 缺 失 : 策 又 言 : 然 郡 縣 奉 行 未 稱 詔 旨, 有 醫 生 之 名, 無 醫 生 之 實, 講 授 無 所, 傳 習 未 聞. 今 要 藩 大 郡 或 罕 良 醫, 偏 州 下 邑, 遐 方 遠 俗, 死 生 之 命 委 之 巫 祝. 縱 有 醫 者, 莫 非 強 名, 一 切 穿 鑿, 無 所 師 法, 夭 枉 之 苦, 何 可 勝 言? 167 誠 如 虞 策 所 言, 郡 縣 奉 行 未 稱 詔 旨 在 偏 遠 的 州 縣 甚 至 沒 有 醫 事 人 員, 主 要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被 派 任 到 僻 遠 州 縣 的 醫 官 都 是 醫 官 往 往 兼 遙 郡 之 職, 168 並 不 親 身 到 任 到 各 地 任 官 的 官 員 常 在 詩 文 書 信 中, 敘 述 他 們 任 職 之 地 醫 療 資 源 的 貧 乏, 王 禹 偁 ( ) 為 王 姓 的 商 州 刺 史 致 書 李 宗 諤, 敘 述 王 刺 史 父 親 年 老, 居 在 商 州 ( 今 陝 西 商 縣 ), 他 很 擔 心 萬 一 老 父 不 幸 疾 恙, 則 地 無 醫 藥, 何 以 慰 人 子 之 心 乎? 169 仁 宗 皇 祐 元 年 (1049) 時, 歐 陽 修 ( ) 在 潁 州, 他 敘 述 自 秋 以 來, 老 母 卧 病, 郡 既 僻 小, 絶 無 醫 藥 迨 冬 至 之 後, 方 得 漸 安 170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1113),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上 奏 稱 外 方 難 得 醫 藥, 在 京 醫 學 等 員 數 甚 多 163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三 百 三 十 五, 起 神 宗 元 豐 六 年 五 月 盡 是 年 六 月, 頁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一 百 四 十 七, 仁 宗 慶 曆 四 年 三 月 參 知 政 事 范 仲 淹 言 : 其 諸 道 州 府, 已 有 醫 學 博 士, 亦 令 所 在 教 習, 選 官 專 管, 委 監 司 提 點. 其 生 徒 精 通 兩 部 醫 書, 與 免 戶 下 諸 色 差 配 ; 累 有 功 效, 保 明 以 聞, 與 助 教 安 排. 所 貴 天 下 醫 道, 各 有 源 流. 詔 宣 徽 院 並 依 奏 施 行, 頁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卷 四 百 七 十 二, 起 哲 宗 元 祐 七 年 四 月 盡 其 月, 頁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四 川 大 學 古 籍 整 理 研 究 所 哈 佛 大 學 東 方 文 明 系 合 作 點 校, 王 德 毅 校 勘,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職 官 一 八, 鐘 鼓 院, 十 月 十 四 日 : 上 因 宣 諭 執 政 曰 : 太 史 局 官 名 秩 太 卑 微, 今 醫 官 往 往 兼 遙 郡 之 職, 又 似 過 於 優 厚 宋 王 禹 偁, 小 畜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086 冊 ) 卷 十 八, 頁 八, 與 李 宗 諤 書 歐 陽 修, 文 忠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冊 ), 卷 一 百 四 十 五, 頁 四, 與 杜 正 獻 公 書 26

27 山 州 僻 郡 不 知 藥 脉, 坐 以 致 斃 171 曾 任 大 中 大 夫 充 集 英 殿 脩 撰 張 景 憲 (? 1180) 之 死 就 印 証 了 這 個 說 法, 他 因 舉 人 失 當 而 被 貶 至 房 陵, 後 來 就 死 在 當 地 沒 有 醫 藥 的 環 境 下 : 及 坐 失 舉, 謫 守 房 陵 雖 僻 陋 無 醫 藥, 怡 然 順 適, 家 人 不 見 有 憂 愠 之 色 疾 革, 召 諸 子 屬 以 後 事, 神 色 不 亂 172 一 直 要 到 宋 孝 宗 淳 熙 七 年 ( 1180), 在 廣 州 南 部 諸 州 才 設 有 醫 官 173 又, 如 虁 州 ( 治 所 在 四 川 奉 節 ) 完 全 沒 有 藥 肆 醫 人, 當 地 的 人 完 全 仰 頼 巫 醫 和 土 俗 療 法 174 蘇 軾 被 貶 海 南 島, 也 形 容 當 地 是 海 隅 風 土 甚 惡, 亦 有 佳 山 水, 而 無 佳 寺 院, 無 士 人, 無 醫 無 藥 175 他 在 惠 州 時, 給 參 寥 的 信 中 還 開 玩 笑 地 說 得 其 餘 瘴 癘 病 人, 北 方 何 嘗 不 病? 是 病 皆 死 得 人, 何 必 瘴 氣? 但 苦 無 醫 藥, 京 師 國 醫 手 裏 死 漢 尤 多, 參 寥 聞 此 一 笑, 當 不 復 憂 我 也 176 歐 陽 修 為 尹 師 魯 所 撰 的 墓 誌 銘 中, 敘 述 尹 師 魯 監 均 州 ( 今 湖 北 ) 酒 稅 得 疾 無 醫 藥, 舁 至 南 陽 求 醫 177 南 宋 郭 應 祥 李 氏 集 騐 方 序 中, 敘 述 他 攜 帶 一 家 老 小 到 泉 江 任 官, 詢 問 當 地 的 醫 藥 狀 況, 讓 他 十 分 擔 心 : 始 予 奉 親 携 幼 来 官 泉 江, 未 入 境, 首 問 邑 有 良 醫 師 乎, 又 問 市 有 佳 藥 肆 乎, 或 對 以 醫 固 不 乏 人, 而 庸 庸 者 實 多 ; 藥 肆 僅 一 二 數, 然 稍 貴 細 者 則 缺 焉 予 謂 二 者 老 幼 所 依, 以 為 命 也, 今 顧 若 此, 其 奈 之 何 哉! 178 陳 元 朋 認 為 各 地 的 駐 泊 醫 官 是 宋 代 醫 療 中 較 具 有 社 會 功 能 的 兩 個 項 目 之 一, 179 不 過,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各 州 駐 泊 醫 官 的 人 數 也 很 有 限 在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以 前, 諸 路 駐 泊 員 額 止 百 餘, 宋 徽 宗 政 和 三 年 (1113), 尚 書 令 轉 達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上 奏, 將 在 京 城 裡 的 醫 官 七 百 餘 人 分 派 到 各 州 和 軍 府 駐 泊, 上 州 四 人 中 下 州 三 人, 偏 遠 之 州 二 人 政 和 三 年 閏 四 月 辛 亥, 尚 書 省 言 : 檢 會 太 醫 令 裴 宗 元 劄 子, 乞 就 太 醫 局 復 置 醫 學, 詔 依 所 乞 外 方 難 得 醫 藥, 在 京 醫 學 等 員 數 甚 多, 並 令 尚 書 省 措 置 契 勘 翰 林 院 見 今 醫 官 至 祗 候 七 百 餘 員, 端 閑 並 無 職 事, 諸 路 駐 泊 員 額 止 百 餘, 山 州 宋. 章 如 愚, 群 書 考 索 ( 後 集 卷 三 十, 士 門, 醫 學, 范 純 仁, 范 忠 宣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04 冊 ), 卷 十 六, 頁 十 七, 大 中 大 夫 充 集 英 殿 脩 撰 張 公 行 狀 173 宋 史, 卷 三 十 五, 孝 宗 紀, 淳 熙 七 年 二 月 癸 未 朔, 初 置 廣 南 煙 瘴 諸 州 醫 官. 頁 宋. 李 復, 潏 水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1121 冊 ), 卷 六, 䕫 州 藥 記 : 䕫 居 重 山 之 間, 壅 蔽 多 熱, 又 地 氣 噫 泄 而 常 雨, 土 人 多 病 瘴 瘧, 頭 痛 脾 泄, 略 與 嶺 南 相 類, 他 處 藥 材 皆 不 至, 市 無 藥 肆, 亦 無 學 醫 者, 其 俗 信 巫 而 不 求 醫, 175 蘇 軾, 東 坡 全 集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冊 ), 卷 七 十 五, 頁 二 十, 與 王 庠 書 三 首 之 三 176 東 坡 全 集, 卷 八 十 四, 頁 一, 答 參 寥 三 首 恵 州 177 文 忠 集, 卷 二 十 八, 頁 十 一, 尹 師 魯 墓 銘 178 宋. 李 迅 集 驗 背 疽 方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第 743 冊 ), 郭 應 祥 李 氏 集 騐 方 序, 頁 一 179 陳 元 朋, 兩 宋 的 醫 事 制 度 及 其 社 會 功 能, 史 原, 第 二 十 期, 頁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03-9962486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03-9962125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314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宜 蘭 市 衛 生 所 游 瑜 菁 03-9322362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二 段 2-2 號 315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永 德 藥 局 郭 永 德 03-9368218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聖 後 街 77 號 316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答 曰 : 為 米 二 斗 一 升 五 分 升 之 三 術 曰 : 以 粟 求 米, 十 二 之, 二 十 五 而 一 臣 淳 風 等 謹 按 : 粺 米 之 率 二 十 有 四, 以 為 率 大 繁, 故 因 而 半 之, 故 半 所 求 之 率, 以 乘 所 有 之 數 所 求 之 率 既 減 九 章 算 術 西 漢 張 蒼 耿 壽 昌 編 定 魏 劉 徽 注 唐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郭 書 春 校 點 九 章 算 術 卷 第 二 魏 劉 徽 注 唐 朝 議 大 夫 行 太 史 令 上 輕 車 都 尉 李 淳 風 等 注 釋 粟 米 以 御 交 質 變 熒 易 粟 米 之 法 凡 此 諸 率 相 與 大 通, 其 特 相 求, 各 如 本 率 可 約 者 約 之, 別 術 然 也 粟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我 為 你 祝 福 目 錄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2 從 普 門 品 談 如 何 自 助 助 人 12 從 大 悲 咒 談 如 何 祈 福 有 福 22 我 為 你 祝 福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從 心 經 談 如 何 安 定 人 心 ( 一 ) 建 立 正 確 的 人 生 觀 我 為 你 祝 福 1. 三 世 因 果, 還 願 受 報 2. 四 大 假 合, 歡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企 業 動 態 台 塑 園 地 得 獎 與 榮 耀 台 塑 林 園 廠 榮 獲 100 年 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優 良 單 位 五 星 獎 (98 99 100 ) 100 101 7 3 54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2016 年 3-4 月 號 第 344 期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3 3 4 5 6 7 8-9 10-11 12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14-15 15 16-18 19 Sing 2016 2016 20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香 港 聖 經 公 會 所 有, 蒙 允 准 使 用 36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101 年 度 醫 師 職 業 醫 學 研 習 會 辦 理 勞 工 體 格 及 健 康 檢 查 指 定 醫 療 機 構 醫 事 人 員 之 訓 練 一 報 名 日 期 :101 年 1 月 10 日 早 上 10 時 起 至 該 期 額 滿 為 止, 惟 最 遲 須 於 該 期 開 課 前 3 星 期 前 完 成 報 名 及 繳 費 手 續 二 報 名 方 式 : 採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 網

More information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心 五 四 運 動 目 錄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張 2 心 五 四 運 動 的 時 代 意 義 4 四 安 : 提 昇 人 品 的 主 張 14 四 要 : 安 定 人 心 的 主 張 18 四 它 : 解 決 困 境 的 主 張 22 四 感 : 與 人 相 處 的 主 張 26 四 福 : 增 進 福 祉 的 主 張 30 心 五 四 運 動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生 活 主

More information

printing.indd

printing.indd 上 帝 信 仰 與 古 代 中 國 13 基 督 教 之 景 教 在 唐 朝 傳 入 中 國 人 類 最 早 期 活 動 都 在 兩 河 流 域 一 帶 人 類 文 化 始 於 巴 比 倫 兩 河 流 域 14 圖 片 中 國 基 督 教 簡 史 挪 亞 三 子 後 裔 分 散 全 地, 中 國 人 是 閃 族 的 後 人 四 大 文 明 古 國 都 離 不 開 大 河 滋 潤 一 般 書 籍 所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台 中 市 29 個 行 政 區 至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文 心 院 區 之 交 通 路 線 規 劃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附 設 醫 院 文 心 院 區 院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110 號 * 註 一 : 汽 以 95 無 鉛 汽 油 一 公 升 25 元 計 價 * 註 二 : 汽 油 耗 以 一 公 升 汽 油 可 跑 10 公 里 計 算 * 註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收 文 編 號 :1050000093 議 案 編 號 :1050115071001100 立 法 院 議 案 關 係 文 書 ( 中 華 民 國 41 年 9 月 起 編 號 )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0 日 印 發 院 總 第 703 號 政 府 提 案 第 10511 號 之 2 案 由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為 修 正 犬 貓 及 偶 蹄 類 動 物 進

More information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著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山 與 海 對 話 推 薦 序 蘭 嶼 行 醫 記 自 序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記 三 年 八 個 月 蘭 嶼 行 醫 日 子 推 薦 序 山 與 海 對 話 / 吳 錦 發 自 序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告 主 筆 : 李 略 博 士 數 據 錄 家 長 對 澳 門 中 小 學 教 育 現 狀 的 意 見 調 查 報 告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中 華 學 生 聯 合 總 會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2009.3 支 持 機 構 : 社 會 文 化 司 主 辦 機 構 : 澳 門 學 聯 澳 門 青 年 研 究 協 會 電 話 : 00853-28365314 28526255 傳 真 : 00853-28526937 網 址 :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4 4 155 130 313 247 02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12 12 125 100 300 242 02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02 動 機 2004 國 立 臺 北 科 技 大 學 車 輛 工 程 系 15 15 385 355 641 601 02 動 機 2006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與 自 動 化 工 程 系 智 慧 自 動 化 組 2 2 365 355 592 587 02 動 機 2099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工 業 教 育 學 系 車 輛 技 術 組 14 14 37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稱 謂 表 目 錄 一 父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2 二 母 系 家 族 長 輩 稱 謂... 3 三 父 母 稱 謂... 3 四 家 族 同 輩 稱 謂... 3 五 夫 婦 及 子 女 稱 謂... 3 六 妻 外 家 家 族 稱 謂... 3 七 夫 家 家 族 稱 謂... 3 八 姻 親 家 族 稱 謂 因 結 婚 而 形 成 的 親 屬 關 係... 3 九 其 他 稱 謂...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E6A4B830312D2D2DBCC6BD75BB50BEE3BCC6AABAA55BB4EEB942BAE22E646F6378> 國 中 數 學 基 本 學 習 內 容 補 救 教 材 第 一 冊 一 -1 單 元 一 數 線 與 整 數 的 加 減 運 算 主 題 一 正 數 負 數 的 意 義 一 正 數 和 負 數 : 尋 找 寶 藏 北 西 東 小 明 南 小 明 無 意 間 得 到 了 一 張 藏 寶 圖, 圖 上 的 黑 點 代 表 小 明 現 在 站 的 地 方, 每 個 腳 印 都 代 表 1 步 若 要 在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Microsoft Word - 玫瑰經 玫 瑰 經 聖 號 經 因 父 及 子 及 聖 神 之 名, 阿 門 信 經 我 信 唯 一 的 天 主, 全 能 的 聖 父, 天 地 萬 物, 無 論 有 形 無 形, 都 是 祂 所 創 造 的 我 信 唯 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天 主 的 獨 生 子, 祂 在 萬 世 之 前, 由 聖 父 所 生, 祂 是 出 自 天 主 的 天 主, 出 自 光 明 的 光 明, 出 自 真 天 主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四 增 進 認 知 體 驗 五 提 升 語 言 層 次 六 激 發 創 造 力 發 展 88 肆 幼 兒 在 積 木 遊 戲 上 的 發 展 過 程 8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DataWindow

DataWindow 建 築 二 甲 學 位 學 逢 甲 大 學 各 系 所 教 學 組 一 覽 表 選 預 選 時 間 / 教 室 / 教 師 學 期 0 必 1233 60 ( 一 )08 忠 501 彭 志 峰 ARCH231 中 國 建 築 史 學 期 2 必 1234 100 ( 五 )06-07 忠 804 黃 郁 軒, 劉 佳 鑫 GBCL102 公 民 視 野 學 期 2 必 1235 65 ( 四 )08-09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BOOK 山 與 溪 谷 社 編 堀 內 一 雄 執 筆 蕭 雲 菁 譯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064 067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練 068 心 率 計 為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月 30 日 81 把 非 主 流 變 主 流 將 推 向 舞 辦 楚 並 因 此 功 將 推 向 請 要 複 製 這 樣 經 驗 當 年 讓 舞 上 引 起 注 目 生 1942 年 現 職 珠 寶 牌 Chi ha paura... 共 同 辦 人 暨 總 封 面 故 事 開 講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要 甩 掉 複 製 膽 秀 自 己 他 屢 獲 獎 知 將 送 上 舞 重 要 推 手 而 且 他 也 淵 源 甚 深 深 知 業 優 缺 點 財 訊 地 赴 專 訪 楚 辦 人 海 斯. 巴 克 以 他 協 助 打 天 豐 富 經 驗 娓 娓 道 對 建 議 www.wealth.com.tw 80 財 訊 雙 週 刊 2012 年 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1 緒言 澳門博彩業發展面面觀 2010 香港城市大學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仍 未 有 好 轉 的 消 息 2. 同 註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