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史 前 時 代 至 17 世 紀 淡 水 發 展 史 第 一 節 淡 水 滬 尾 地 名 由 來 方 志 意 指 一 方 之 全 史, 亦 即 對 該 地 物 質 文 明 與 精 神 文 化 綜 合 性 的 歷 史 敘 述 在 傳 統 史 學 上, 方 志 概 為 歷 史 與 地 理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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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壹 篇 沿 革 志 編 纂 委 員 : 吳 明 勇 教 授

2 第 一 章 史 前 時 代 至 17 世 紀 淡 水 發 展 史 第 一 節 淡 水 滬 尾 地 名 由 來 方 志 意 指 一 方 之 全 史, 亦 即 對 該 地 物 質 文 明 與 精 神 文 化 綜 合 性 的 歷 史 敘 述 在 傳 統 史 學 上, 方 志 概 為 歷 史 與 地 理 結 合 之 歷 史 著 作, 著 重 地 理 疆 域 之 沿 革 與 名 人 官 宦 風 俗 民 情 之 采 記 ; 就 現 代 史 學 意 義 而 言, 即 是 以 該 地 之 行 政 區 域 為 主 要 範 圍, 論 述 該 區 域 範 圍 及 其 周 邊 之 整 體 歷 史 變 遷, 偏 以 略 古 詳 今 淡 水 自 古 即 為 臺 灣 歷 史 發 展 之 人 文 重 鎮, 到 了 近 代, 淡 水 更 扮 演 臺 灣 對 外 貿 易 及 國 際 關 係 的 重 要 港 口, 淡 水 史 可 謂 臺 灣 史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部 分 歷 史 上, 臺 灣 的 地 名 大 致 上 是 由 漢 人 稱 呼 以 及 由 原 住 民 的 稱 呼 音 轉 而 來 淡 水 又 稱 滬 尾, 其 地 名 的 由 來 如 同 臺 灣 其 他 許 多 地 名 一 樣, 出 現 了 許 多 種 說 法 關 於 淡 水 的 稱 呼, 其 名 稱 應 由 漢 人 而 來, 大 致 無 誤 16 世 紀 中 葉 以 降, 北 部 臺 灣 的 名 稱 逐 漸 地 由 小 琉 球 轉 變 為 雞 籠 和 淡 水 1 事 實 上, 當 時 東 亞 海 域 同 時 存 在 許 多 淡 水 的 地 名, 如 真 臘 風 土 記 稱 今 柬 埔 寨 的 洞 里 薩 湖 為 淡 水 洋, 西 洋 朝 貢 典 錄 記 載 今 日 之 蘇 門 答 臘 北 部 有 淡 水 港, 張 燮 東 西 洋 考 記 載 今 爪 哇 泗 水 有 淡 水 港 2 當 時 東 亞 海 域 上 最 晚 至 16 世 紀 末, 淡 水 名 稱 已 出 現 在 史 書 文 獻 上, 例 如 明 實 錄 在 描 述 當 時 福 建 漳 泉 濱 海 一 帶 商 販 生 活 與 走 私 情 形, 在 引 述 條 議 對 策 的 紀 錄 中 即 已 出 現 淡 水 : 一 議 引 數 : 東 西 洋 引 及 雞 籠 淡 水 占 城 高 址 州 等 處 共 引 一 百 七 十 張, 請 再 增 二 十 張 發 該 道 收 貯 3 此 後 淡 水 一 名 亦 散 見 於 日 後 的 史 書 中 據 陳 宗 仁 考 證, 淡 水 一 詞 與 鹹 水 湖 對 稱, 海 水 鹹 而 不 可 飲 用, 因 此 當 時 中 國 船 隻 航 行 各 地 必 須 補 充 淡 水, 淡 水 地 名 意 指 可 停 留 補 充 淡 水 之 地 4 17 世 紀, 時 值 西 方 殖 民 勢 力 進 入 東 亞, 臺 灣 位 居 東 亞 貿 易 轉 運 站 之 角 色, 作 為 臺 灣 北 方 重 要 河 港 的 淡 水 其 地 位 更 形 重 要, 淡 水 之 名 亦 紛 紛 出 現 於 當 時 西 方 人 所 編 製 的 地 圖 與 文 獻 典 籍 中, 常 見 拼 法 有 Tanchui Tamchuy( 西 班 牙 語 ) Tamsuy( 荷 蘭 語 ) 等, 皆 由 淡 水 音 轉 而 來, 顯 見 至 17 世 紀 當 時, 淡 水 一 名 已 被 接 受 成 為 慣 稱, 而 當 時 淡 水 的 範 圍 概 指 淡 水 河 口 附 近 海 面 淡 水 港 及 其 周 邊 地 域 關 於 滬 尾 名 稱, 歷 來 亦 有 多 種 說 法 日 本 領 臺 以 後, 對 臺 灣 進 行 近 代 化 的 治 理, 為 了 因 應 統 治 領 域 的 明 確 化, 隨 著 行 政 區 域 的 精 確 劃 分, 開 始 透 過 近 代 知 識 與 行 政 系 統 對 臺 灣 各 地 地 理 總 說 地 名 考 行 政 沿 革 總 說 等 諸 名 目 更 行 精 確 的 資 料 掌 握 與 整 理, 因 此, 各 類 的 地 名 辭 書 與 行 政 管 內 沿 革 的 撰 寫 便 陸 續 出 現 1909 年 ( 明 治 42) 出 版 的 伊 能 嘉 矩 所 編 纂 之 大 日 本 地 名 辭 書 續 編. 第 三. 臺 灣 便 是 其 中 一 部 重 要 的 著 作 伊 能 嘉 矩 考 究 滬 尾 地 名 之 變 遷 由 來, 他 列 舉 清 代 黃 叔 璥 的 臺 海 使 槎 錄 出 現 的 虎 尾 與 1764 年 ( 乾 隆 29) 續 修 臺 灣 府 志 出 現 的 滬 尾, 說 明 此 兩 種 寫 法 不 同, 然 其 義 皆 由 居 於 淡 水 及 沿 海 一 帶 原 住 民 的 音 轉 ( 音 近 HOBE) 而 來 5 由 此 可 知, 至 少 遲 至 18 世 紀 上 半 葉, 滬 尾 地 名 即 已 出 現 在 當 時 的 官 文 書 中 了, 再 衡 諸 1 陳 宗 仁, 雞 籠 山 與 淡 水 洋 : 東 亞 海 域 與 台 灣 早 期 史 研 究 , 臺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2005 年, 頁 63 2 陳 宗 仁, 雞 籠 山 與 淡 水 洋 : 東 亞 海 域 與 台 灣 早 期 史 研 究 , 臺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2005 年, 頁 75 3 明 實 錄, 萬 曆 25(1597) 年, 丁 酉,11 月, 庚 戍 條, 引 自 明 實 錄 閩 海 關 係 史 料,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4 陳 宗 仁, 雞 籠 山 與 淡 水 洋 : 東 亞 海 域 與 台 灣 早 期 史 研 究 , 臺 北 市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2005 年, 頁 伊 能 嘉 矩 編, 大 日 本 地 名 辭 書 續 編. 第 三. 台 灣 另 名 台 灣 舊 地 名 辭 書, 東 京 : 富 山 房, 明 治 42 年 2 月, 頁 19 31

3 清 代 各 種 史 書 文 獻 契 約 文 書 及 碑 文, 除 了 虎 尾 與 滬 尾 之 外, 亦 曾 陸 續 出 現 以 音 近 HOBE 音 轉 之 戶 尾 扈 尾 戶 美 和 美 滬 美 等 漢 字 地 名 今 人 張 建 隆 撰 有 滬 尾 地 名 考 辨 一 文, 6 詳 實 地 考 辨 滬 尾 地 名 之 由 來, 張 建 隆 綜 合 前 說, 更 具 體 指 出 一 份 繪 於 雍 正 年 間 的 臺 灣 附 澎 湖 群 島 圖, 圖 中 可 見 淡 水 營 西 方 標 有 扈 尾 社 之 名, 進 一 步 證 明 滬 尾 名 稱 是 由 原 住 民 音 轉 而 來 該 文 論 述 了 自 伊 能 嘉 矩 以 降 迄 戰 後 關 於 滬 尾 地 名 由 來 的 各 種 說 法, 可 知 關 於 滬 尾 地 名 由 來 概 有 4 說 :( 一 ) 滬 魚 說 ( 二 ) 雨 尾 說 ( 三 ) 石 滬 說 ( 四 ) 原 住 民 音 轉 說 就 目 前 的 研 究 成 果 而 言,4 種 說 法 中, 以 滬 尾 地 名 由 原 住 民 音 轉 而 來 的 說 法, 最 屬 可 信 然 而, 地 名 是 住 民 共 同 的 名 字, 屬 於 他 們 對 家 鄉 共 同 的 歷 史 記 憶, 住 民 對 當 地 名 稱 由 來 的 想 像, 經 年 累 月 傳 說 附 會, 雖 說 滬 魚 雨 尾 石 滬 諸 論 多 屬 附 會, 在 學 理 研 究 上 不 盡 可 信, 然 其 說 法 代 代 相 傳 皆 已 附 著 於 淡 水 許 多 在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口 碑 與 歷 史 記 憶, 也 讓 滬 尾 地 名 由 來 除 了 可 信 知 識 之 外, 有 了 更 多 重 的 生 活 文 化 想 像 第 二 節 淡 水 河 流 域 的 史 前 文 化 淡 水 是 依 靠 淡 水 河 建 立 的 城 鎮 聚 落, 淡 水 河 流 域 自 古 即 有 人 類 的 活 動, 漫 長 的 史 前 時 代, 漫 長 的 原 住 民 社 會 文 化, 散 布 流 域 旁 的 樸 素 遺 址 與 聚 落, 讓 淡 水 具 有 悠 久 的 河 流 文 明 臺 灣 的 史 前 時 代 概 可 分 為 舊 石 器 時 代 晚 期 新 石 器 時 代 與 金 屬 器 ( 鐵 器 ) 時 代 就 目 前 研 究 所 知, 淡 水 河 流 域 的 史 前 遺 址 概 有 水 碓 尾 遺 址 芝 山 岩 遺 址 粉 寮 水 尾 遺 址 圓 山 遺 址 油 車 口 遺 址 社 子 遺 址 狗 蹄 山 遺 址 土 地 公 山 遺 址 鵠 尾 山 遺 址 十 三 行 遺 址 大 坌 坑 遺 址 等 處 7 而 據 考 古 研 究 調 查, 散 布 本 鎮 內 大 小 的 史 前 文 化 遺 址 約 有 數 十 餘 處 淡 水 河 流 域 屬 舊 時 器 時 代 晚 期 的 較 顯 著 的 遺 址 是 芝 山 岩 遺 址 粉 寮 水 尾 遺 址 與 圓 山 遺 址 ( 屬 舊 石 器 時 代 晚 期 持 續 型 遺 址 ), 8 顯 示 距 今 15,000 年 至 50,000 年 前, 淡 水 河 流 域 即 有 人 類 生 活 的 跡 象 進 入 新 石 器 時 代 早 期, 距 今 約 5,000 至 7,000 年 前, 在 今 八 里 出 現 了 大 坌 坑 文 化, 大 坌 坑 泛 指 觀 音 山 西 麓 地 域, 大 坌 坑 文 化 是 1964 年 臺 灣 大 學 師 生 發 掘 了 台 北 縣 八 里 鄉 大 坌 坑 遺 址 而 確 立 的 陶 器 是 此 一 文 化 的 代 表 遺 物, 其 陶 器 通 稱 粗 繩 紋 陶, 特 徵 是 手 製, 表 面 顏 色 呈 暗 紅 淺 褐 色, 形 制 簡 單, 通 常 只 有 缽 罐 兩 種, 口 緣 大 都 低 矮 厚 重, 施 以 菱 形 交 叉 波 浪 等 畫 紋, 口 線 外 側 常 有 一 道 脊 突, 有 圈 足 繩 紋 通 常 較 粗, 石 器 出 現 打 製 石 斧 磨 製 石 錛 網 墜 帶 孔 石 簇 有 槽 石 棒 等 少 量 工 具 近 年 來, 學 者 大 多 主 張 大 坌 坑 文 化 與 中 國 福 建 廣 東 2 省 沿 海 的 早 期 新 石 器 時 代 文 化 有 密 切 關 連 從 出 土 石 製 生 產 工 具 如 石 鋤 石 斧 等 知 當 時 人 已 知 農 耕, 張 光 直 推 測 該 文 化 可 能 是 種 植 根 莖 類 作 物, 其 耕 作 形 態 屬 於 刀 耕 火 種 (slash and burn) 的 游 耕 階 段 ; 但 狩 獵 漁 撈 和 採 集 才 是 主 要 的 生 產 活 動 9 距 今 約 2,000 年, 臺 灣 進 入 金 屬 器 時 代, 大 約 至 350 年 前 結 束 此 期 遍 佈 今 臺 北 縣 宜 蘭 縣 境 內, 以 及 桃 園 新 竹 苗 栗 等 縣 的 沿 海 地 區 的 遺 址 被 命 為 十 三 行 文 化, 考 古 學 家 推 測 十 三 行 文 化 可 能 是 植 物 園 文 化 接 受 東 南 沿 海 地 區 冶 鐵 及 燒 製 火 候 更 高 的 陶 器 技 術 之 後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這 6 張 建 隆, 滬 尾 地 名 考 辨, 收 入 氏 著 尋 找 老 淡 水, 板 橋 市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6 年, 頁 劉 益 昌, 臺 灣 原 住 民 史 : 史 前 篇, 國 史 館 臺 灣 文 獻 館,2002 年 11 月, 頁 劉 益 昌, 臺 灣 的 史 前 文 化 與 遺 址, 南 投 :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1996 年, 頁 張 光 直, 台 灣 省 原 始 社 會 考 古 概 述, 收 入 氏 著 中 國 考 古 學 論 文 集,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1999 年 9 月, 頁

4 時 期 文 化 的 主 要 特 徵 石 器 減 少, 只 剩 下 凹 石 石 槌 砥 石 支 腳 等 無 刃 器 從 十 三 行 遺 址 出 土 的 鐵 渣 礦 石 煤 等, 顯 示 當 時 人 已 知 煉 鐵, 該 遺 址 亦 發 現 有 煉 鐵 作 坊 金 屬 器 方 面 有 鐵 器 銀 器 銅 器 之 出 土 除 了 石 鐵 工 具 之 外, 西 新 庄 子 遺 址 社 子 遺 址 有 骨 角 尖 器 出 土 陶 器 主 要 是 紅 褐 色 夾 砂 陶, 形 制 有 小 口 大 腹 的 圜 底 罐 圈 足 罐 等, 紋 飾 有 方 格 紋 斜 方 格 紋 等 幾 何 形 此 外, 出 土 許 多 瑪 瑙 珠 玻 璃 手 鐲 及 耳 玦 玻 璃 珠 等, 並 發 現 金 飾 青 銅 器 銅 幣 等 埋 葬 習 俗 以 側 身 曲 肢 葬 為 主, 殉 葬 物 品 有 陶 罐 青 銅 柄 鐵 刀 等 該 文 化 以 農 業 為 主 要 生 業, 種 植 稻 米 等 作 物, 漁 獵 亦 相 當 發 達 據 推 測, 該 文 化 與 臺 灣 東 部 中 部 地 區, 以 及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地 區 均 有 往 來 其 社 會 具 有 複 雜 的 社 會 組 織 和 喪 葬 儀 禮 ; 同 時, 有 複 雜 的 族 群 關 係 和 交 換 網 絡 10 顯 示 距 今 1,000 至 2,000 多 年 前 淡 水 河 口 附 近 的 住 民 已 發 展 了 更 加 繁 複 的 生 活 方 式 與 制 度 1992 年 考 古 工 作 者 劉 鵠 雄 在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油 車 里 保 七 總 隊 大 門 右 側 至 小 溪 一 帶 之 砂 丘 地 採 集 到 細 砂 方 格 陶 質 地 較 薄 之 印 紋 陶 泥 質 陶 蓋 夾 砂 陶 以 及 石 槌 等 史 前 遺 物, 該 遺 址 以 本 鎮 內 之 地 名 命 名 為 油 車 口 遺 址 據 劉 益 昌 判 斷, 此 遺 址 可 能 包 括 距 今 約 2,000 年 前 的 植 物 園 文 化 以 及 距 今 約 1,000 年 前 的 十 三 行 文 化 年,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李 匡 悌 受 委 託 於 本 鎮 中 正 路 1 段 63 巷 內 的 一 處 旱 作 田 地 間 再 度 進 行 油 車 口 遺 址 發 掘, 結 果 發 現 油 車 口 遺 址 含 有 兩 個 文 化 層, 據 其 研 究, 該 遺 址 下 層 應 屬 十 三 行 文 化 系 統 之 遺 留, 上 層 則 屬 較 晚 近 的 堆 積 地 層, 從 上 層 出 土 的 青 花 瓷 器 碎 片 和 硬 陶 等 器 物 之 製 作 方 式 與 樣 式, 顯 示 應 為 19 世 紀 末 葉 至 20 世 紀 初 葉 的 遺 物 12 綜 合 上 述 的 考 古 遺 址 與 歷 史 遺 物 之 發 現 史, 可 見 本 鎮 及 其 附 近 地 域, 自 古 即 是 屬 於 適 合 人 類 居 住 與 活 動 的 地 方 第 三 節 淡 水 河 流 域 的 原 住 民 社 會 文 化 本 節 所 敘 述 的 原 住 民 指 的 是 平 埔 族, 平 埔 族 是 泛 指 住 在 臺 灣 平 地 平 原 或 是 臺 地 受 到 漢 化 的 原 住 民 13 淡 水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屬 於 北 部 的 族 群, 因 為 語 言 上 的 差 異, 歷 年 來 學 者 對 於 分 布 臺 灣 北 部 原 住 民 的 分 類 有 過 不 少 討 論 14 傳 統 認 為 北 部 原 住 民 屬 凱 達 格 蘭 族, 伊 能 嘉 矩 認 為 該 族 群 是 由 臺 灣 東 北 部 三 貂 角 進 入 臺 灣, 之 後 一 部 分 往 北 海 岸 向 西 折 南 至 桃 園 遷 徙, 一 部 分 則 南 下 到 宜 蘭 的 壯 圍 和 里 腦 ; 李 壬 癸 則 就 語 言 學 的 角 度 認 為,17 世 紀 上 半 葉, 臺 灣 北 部 語 言 最 分 歧 的 地 區 是 在 淡 水 河 口 附 近, 因 此 這 支 凱 達 格 蘭 族 進 入 臺 灣 的 地 點 應 在 淡 水 河 口 一 帶 15 依 此 而 論, 本 鎮 在 臺 灣 北 部 平 埔 族 史 的 歷 史 位 置,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地 區 依 照 1650 年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臺 灣 北 部 原 住 民 村 落 的 分 群 與 地 域 戶 口 表 之 分 類, 當 時 北 部 原 住 民 可 分 成 :( 一 ) 淡 水 河 流 域, 指 的 是 分 佈 在 基 隆 河 切 入 台 北 盆 地 後 到 淡 水 河 口 一 帶 流 域 的 原 住 民 村 落 ( 二 )Pinorowan( 武 朥 灣 社 ) 流 域 的 相 關 村 落, 主 要 分 佈 在 今 新 店 溪 中 下 游 兩 側 及 介 於 新 10 劉 益 昌, 台 灣 的 考 古 遺 址, 台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1 年, 頁 劉 益 昌, 台 北 縣 北 海 岸 地 區 考 古 遺 址 調 查 報 告, 台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7 年 12 李 匡 悌, 淡 水 河 北 側 沿 河 快 速 道 路 文 化 遺 址 試 掘 補 充 調 查 報 告, 交 通 部 台 灣 區 國 道 新 建 工 程 局 主 辦, 昭 凌 工 程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辦,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執 行,1999 年 13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詹 素 娟, 分 類 的 迷 思 : 淡 水 河 系 原 住 民 的 族 群 類 緣 問 題,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李 壬 癸, 台 灣 北 部 平 埔 族 的 種 類 及 其 互 動 關 係, 收 入 潘 英 海 詹 素 娟 主 編 平 埔 研 究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台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民 國 84 年 6 月, 頁

5 店 溪 與 大 漢 溪 之 間 的 平 原 上 ( 三 ) 淡 水 堡 壘 以 南, 指 的 是 淡 水 河 口 以 南, 從 八 里 鄉 到 大 安 溪 一 帶 海 岸 平 原 的 原 住 民 村 落 ( 四 )Bassajos 村 落, 指 的 是 北 海 岸 到 三 貂 角 一 帶 分 佈 的 村 落 ( 五 )Baritschoen, 指 的 是 一 特 定 地 域 或 人 群 的 相 關 村 落 ( 六 )Coullonders( 龜 崙 人 ), 可 能 指 的 是 林 口 台 地 龜 崙 嶺 及 南 崁 溪 流 域 的 原 住 民 村 落 16 在 上 述 基 礎 上, 康 培 德 又 依 據 對 祖 源 口 碑 契 約 文 書 資 料 將 之 分 為 8 群 人 :( 一 ) 圭 柔 人 ( 二 ) 毛 少 翁 群 ( 三 ) 里 族 群 ( 四 ) 武 溜 灣 群 ( 五 ) 雷 朗 群 ( 六 ) 淡 水 堡 壘 以 南 的 八 里 坌 人 ( 七 )Baritschoen 人 ( 八 ) 龜 崙 人 17 經 由 百 年 來 學 者 長 期 就 語 言 差 異 與 地 域 分 布 情 形 的 研 究 和 討 論, 除 了 居 於 台 北 平 原 的 凱 達 格 蘭 族 之 外, 逐 漸 地 將 北 部 原 住 民 凱 達 格 蘭 族 再 分 成 馬 賽 人 (Basay) 雷 朗 人 (Luilang) 與 龜 崙 人 (Kulon)3 大 類 ; 詹 素 娟 進 一 步 劃 分 這 3 大 類 人 的 地 域 分 佈, 她 認 為 大 台 北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係 由 3 群 人 所 共 同 組 成 組 成 : 一 是 已 經 使 用 馬 賽 語 的 基 隆 河 域 到 淡 水 河 口 兩 岸 及 北 海 岸 的 人 群 ; 二 是 以 雷 朗 人 為 代 稱, 包 括 新 店 溪 流 域 大 漢 溪 下 游 及 可 能 包 括 南 崁 社 在 內 的 人 群 ; 三 是 分 布 在 林 口 台 地 龜 崙 嶺 之 南 崁 溪 流 域 之 龜 崙 人 18 其 中, 關 於 說 馬 賽 語 的 族 群, 李 壬 癸 則 引 述 在 臺 灣 居 住 6 年 的 西 班 牙 人 De los Angeles 所 描 述 當 時 所 見 之 原 住 民 情 形 : 他 們 說 多 種 不 同 的 語 言, 每 一 省 區 以 至 不 同 的 村 落 都 有 他 們 自 己 的 語 言 西 班 牙 人 統 治 的 區 域 有 一 種 共 同 的 語 言, 叫 做 巴 賽 (Bacay), 通 行 到 產 金 的 地 區 哆 囉 滿 (Turoboan) 這 種 語 言 沿 淡 水 河 岸 居 住 的 人 都 懂 得, 儘 管 他 們 有 自 己 的 方 言 19 引 文 中 的 巴 賽 也 就 是 馬 賽, 換 言 之, 歷 史 上 位 於 本 鎮 及 其 周 邊 的 原 住 民 各 社, 除 了 自 己 的 語 言 之 外, 亦 有 著 共 通 語 言 馬 賽 語 本 鎮 的 原 住 民 諸 社, 大 致 如 下 : 一 圭 柔 社 : 圭 柔 社 名 文 獻 上 又 出 現 內 雞 洲 社 圭 柔 山 社 雞 柔 社 雞 柔 山 社 林 仔 社 ; 20 荷 蘭 人 熱 蘭 遮 城 日 誌 則 記 錄 是 Senaer Caenar Sinack 等 名 稱 21 翁 佳 音 考 證 認 為 該 社 址 應 是 位 於 公 司 田 溪 左 側 的 林 子, 離 紅 毛 城 2 至 3 公 里 之 間, 該 社 族 人 能 燒 磘 磚, 亦 有 產 米 交 易 的 活 動, 由 文 獻 顯 示, 其 與 西 班 牙 人 有 過 合 作 衝 突 的 歷 史 22 二 淡 水 社 : 漢 人 文 獻 上 有 淡 水 澹 水 或 沙 巴 里 社 之 稱, 荷 語 則 拼 為 Tapare Tappare Taparri Tapparij 翁 佳 音 認 為, 西 班 牙 來 淡 水 之 際, 沙 巴 里 社 人 原 本 住 在 淡 水 河 口 的 山 中 及 海 邊, 約 有 4 5 番 社, 然 因 西 班 牙 人 之 關 係, 之 後 有 過 一 段 遷 徙 的 歷 史, 最 後 應 是 遷 徙 至 在 今 天 淡 水 鎮 的 中 心 地 帶 23 根 據 西 班 牙 及 荷 蘭 人 史 料 記 載, 淡 水 的 沙 巴 里 和 雞 籠 的 金 包 里 都 是 馬 賽 人 的 社 域,2 社 皆 善 於 海 16 詹 素 娟, 分 類 的 迷 思 : 淡 水 河 系 原 住 民 的 族 群 類 緣 問 題,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康 培 德, 十 七 世 紀 基 隆 河 流 域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社 群 分 類 再 議, 收 入 族 群 意 識 與 文 化 認 同 : 平 埔 族 群 與 台 灣 社 會 大 型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2003 年 9 月 30 日 -10 月 2 日, 頁 詹 素 娟, 分 類 的 迷 思 : 淡 水 河 系 原 住 民 的 族 群 類 緣 問 題,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李 壬 癸, 台 灣 北 部 平 埔 族 的 種 類 及 其 互 動 關 係, 收 入 潘 英 海 詹 素 娟 主 編 平 埔 研 究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台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民 國 84 年 6 月, 頁 溫 振 華, 清 代 淡 水 地 區 平 埔 族 分 佈 與 漢 人 移 墾,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康 培 德, 十 七 世 紀 基 隆 河 流 域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社 群 分 類 再 議, 收 入 族 群 意 識 與 文 化 認 同 : 平 埔 族 群 與 台 灣 社 會 大 型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2003 年 9 月 30 日 -10 月 2 日,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6 外 貿 易, 然 沙 巴 里 人 的 分 布 與 聚 落 情 形, 仍 有 諸 多 待 釐 清 者, 仍 未 能 論 定 淡 水 社 即 等 同 於 沙 巴 里 社 自 17 世 紀 末 至 18 世 紀 中 葉 的 諸 多 臺 灣 府 志 與 縣 志 中 皆 可 見 到 淡 水 社 的 名 稱 記 錄, 據 溫 振 華 的 考 察, 乾 隆 35 年 (1765) 的 續 修 臺 灣 府 志 是 最 後 提 及 淡 水 社 的 清 代 志 書, 往 後 乾 隆 中 期 出 現 的 臺 灣 地 圖 中 該 地 域 不 再 見 到 淡 水 社 名, 反 而 出 現 扈 尾 庄 名 稱, 顯 示 漢 人 聚 落 的 優 勢 已 現, 因 此, 該 社 應 是 約 在 1765 年 至 1788 年 間 消 失 24 如 據 郁 永 河 裨 海 紀 遊 所 載, 到 北 投 幫 郁 永 河 採 硫 的 23 社 皆 由 淡 水 總 社 統 之 23 社 頭 目 皆 稱 土 官 而 不 稱 社 長, 唯 獨 淡 水 社 稱 社 長, 而 且 是 漢 人 ( 張 大 ) 因 此, 淡 水 社 也 有 可 能 是 管 理 單 位 之 統 稱, 而 非 原 住 民 的 實 體 村 社 三 北 投 社 : 又 稱 北 投 子 社 內 北 投 外 北 投 內 北 頭 外 北 頭, 荷 語 拼 為 Rapan Rappan Kijaptauw 該 社 應 是 包 含 許 多 小 社 的 大 社, 翁 佳 音 考 證 荷 蘭 地 圖 認 為 Rapan 社 所 在 應 是 位 於 鬼 仔 坑 溪 與 內 竿 蓁 林 坑 溪 之 間, 即 今 淡 水 的 北 投 仔, 也 就 是 清 代 文 獻 的 外 北 投 25 溫 振 華 則 利 用 契 約 文 書 進 一 步 說 明 外 北 投 社 的 範 圍 大 約 在 本 鎮 東 東 南 之 丘 陵 地, 而 內 北 投 社 的 範 圍 在 磺 港 溪 與 嗄 嘮 別 山 ( 忠 義 山 ) 間, 並 包 括 北 草 山 地 帶 26 四 大 屯 社 : 又 稱 奇 獨 龜 崙 社 大 屯 山 社 大 洞 山 社, 荷 語 拼 為 Touckenan Towquenan Touckunan Toetona 其 社 範 圍 所 在 有 許 多 不 同 說 法, 有 謂 位 於 大 屯 山 下 的 大 屯 庄 亦 有 說 位 在 大 屯 山 西 麓 的 大 屯 番 社 前 ; 翁 佳 音 則 認 為 該 社 應 位 在 關 渡 貴 子 坑 溪 與 高 厝 坑 溪 之 間 地 域, 也 就 是 今 天 淡 水 的 竹 圍 及 其 附 近, 亦 即 清 代 的 小 八 里 坌 庄 ; 27 溫 振 華 則 將 1774 年 康 熙 的 皇 輿 全 覽 圖 中 繪 出 的 大 屯 社 與 1909 年 的 熟 番 戶 口 及 沿 革 調 查 綴 中 所 記 錄 的 台 北 滬 尾 支 芝 蘭 二 堡 大 屯 庄 有 大 屯 社 且 標 示 當 時 的 人 口 數 41 人, 兩 項 資 料 合 併 觀 察, 認 為 該 社 範 圍 應 在 八 連 溪 大 屯 溪 之 間, 社 址 則 在 大 屯 溪 近 海 處, 約 今 之 番 社 前 番 仔 崙 一 帶 28 上 述 概 為 本 鎮 的 原 住 民 各 社 之 情 況 然 本 鎮 原 住 民 的 歷 史 發 展 分 布 情 形 與 彼 此 間 權 力 關 係, 在 學 術 界 仍 存 有 不 少 討 論 空 間, 許 多 問 題 仍 無 法 定 為 一 論 康 培 德 考 察 荷 蘭 時 期 文 獻, 甚 至 提 出 淡 水 地 區 乃 是 以 圭 柔 社 為 首 的 原 民 社 群, 他 認 為, 圭 柔 社 包 含 了 圭 柔 社 (Senaer) Arrito /Kipas 大 屯 社 (Toetona) 淡 水 社 (Tapparij), 且 將 淡 水 社 劃 為 金 包 里 社 ( 沙 巴 里 社 ) 的 分 社 29 如 此 多 元 的 說 法 與 學 術 討 論, 也 說 明 本 鎮 原 住 民 文 化 與 活 動 是 有 著 豐 富 且 複 雜 的 歷 史 內 容 24 溫 振 華, 清 代 淡 水 地 區 平 埔 族 分 佈 與 漢 人 移 墾,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溫 振 華, 清 代 淡 水 地 區 平 埔 族 分 佈 與 漢 人 移 墾,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溫 振 華, 清 代 淡 水 地 區 平 埔 族 分 佈 與 漢 人 移 墾,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康 培 德, 十 七 世 紀 基 隆 河 流 域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社 群 分 類 再 議, 收 入 族 群 意 識 與 文 化 認 同 : 平 埔 族 群 與 台 灣 社 會 大 型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2003 年 9 月 30 日 -10 月 2 日, 頁

7 圖 1-1-3:17 世 紀 北 部 臺 灣 示 意 圖 資 料 來 源 :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臺 北 :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45 表 1-1-3:17 世 紀 中 葉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人 數 戶 數 表 1646 年 1647 年 1648 年 1650 年 1654 年 1655 年 社 名 人 數 戶 數 人 數 戶 數 人 數 戶 數 人 數 戶 數 人 數 戶 數 人 數 戶 數 圭 柔 社 (Senaer) Arrito/Kipas 北 投 社 大 屯 山 社 Toetona 淡 水 社 資 料 來 源 : 康 培 德, 十 七 世 紀 基 隆 河 流 域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社 群 分 類 再 議, 收 入 族 群 意 識 與 文 化 認 同 : 平 埔 族 群 與 臺 灣 社 會 大 型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2003 年 9 月 30 日 -10 月 2 日, 頁 27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第 四 節 西 班 牙 荷 蘭 明 鄭 時 期 淡 水 之 歷 史 發 展 明 中 葉, 朝 廷 為 了 征 討 倭 寇 海 盜, 乃 加 強 澎 湖 防 務, 結 果, 海 盜 轉 移 陣 地 至 臺 灣 1563 年 ( 嘉 靖 42), 海 盜 林 道 乾 ( 潮 州 惠 來 人 ) 劫 掠 廣 東 福 建 沿 海, 都 督 俞 大 猷 征 討 之 林 道 乾 先 逃 至 澎 湖, 後 竄 入 臺 灣, 不 久, 轉 往 占 城 (Champa, 今 柬 埔 寨 ), 後 又 轉 往 馬 來 半 島 的 浡 泥 另 有 海 盜 林 鳳 ( 廣 東 饒 平 人 ) 於 1574( 萬 曆 2) 年 據 澎 湖, 後 到 臺 灣 魍 港 ( 亦 稱 蚊 港, 在 今 嘉 義 布 袋 虎 尾 寮, 為 漢 番 交 會 之 地 ), 復 轉 菲 律 賓, 據 載 擁 眾 萬 人 當 時 明 廷 追 剿 海 盜, 通 常 只 追 到 澎 湖, 當 海 盜 竄 入 臺 灣 後, 即 不 再 追 究, 蓋 以 臺 灣 為 瘴 癘 蔓 延 的 未 開 之 地 澎 湖 可 說 是 明 廷 防 備 海 盜 的 最 前 線 基 地 當 時 商 人 大 多 聚 集 在 雞 籠 魍 港 大 員 等 地, 而 漁 民 與 少 數 商 人 則 分 布 在 雞 籠 淡 水 北 港 等 地 附 近 簡 言 之, 當 時 臺 灣 為 海 盜 徒 眾 和 商 人 漁 民 之 據 地 16 世 紀 中 葉 以 降, 北 臺 灣 的 雞 籠 和 淡 水 已 有 不 少 中 國 人 西 班 牙 人 日 本 人 和 原 住 民 的 貿 易 活 動, 亦 即, 在 西 班 牙 人 占 領 淡 水 之 前, 淡 水 已 有 活 絡 的 對 外 貿 易 關 係 西 班 牙 人 很 早 即 注 意 到 淡 水 與 中 國 貿 易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當 其 於 1626 年 在 雞 籠 和 平 島 的 據 點 與 工 事 逐 漸 穩 定 之 後, 36

8 便 展 開 對 淡 水 地 區 資 訊 收 集 的 工 作, 意 欲 進 一 步 攻 取 淡 水 1627 年 西 班 牙 殖 民 地 長 官 派 命 安 東 尼 歐 (Don Antonio de Vera) 率 領 20 名 西 班 牙 人 到 淡 水, 希 望 能 締 約 運 米, 然 卻 遭 到 原 住 民 襲 擊 失 敗 而 返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衝 突 的 談 和, 西 班 牙 人 終 於 在 1628 年 初 於 淡 水 設 置 要 塞, 淡 水 成 為 西 班 牙 人 的 據 點 30 西 班 牙 人 統 治 臺 灣 期 間, 大 致 將 臺 灣 分 成 3 個 省 區 (Partido): 噶 瑪 蘭 (Cabaran) 哆 囉 滿 (Turoboan) 淡 水 (Tamchuy), 31 本 鎮 即 屬 其 中 的 淡 水 省 區 1628 年 至 1629 年, 西 班 牙 人 在 淡 水 建 立 的 要 塞 名 為 聖 道 明 哥 (Santo Domingo), 而 當 時 的 荷 蘭 人 情 報 圖 中, 繪 出 的 是 1 四 角 形 城 砦 標 名 為 de Ronduit op Tamsuÿ, 32 初 期 西 班 牙 在 此 駐 軍 約 50 人, 33 此 城 砦 即 今 日 習 稱 紅 毛 城 的 前 身, 該 城 以 大 木 樁 深 植 入 土 中, 並 將 木 樁 連 繞 成 一 個 大 圓, 木 樁 底 部 鋪 上 土 石 以 加 強 防 固, 要 塞 內 是 西 班 牙 駐 軍 宿 舍 貨 倉 及 火 藥 庫, 皆 為 木 材 與 茅 草 建 造 之 設 施, 而 根 據 1632 年 耶 士 基 佛 (J. Esquivel) 的 報 告, 當 時 這 座 由 磚 塊 竹 幹 與 木 材 所 建 立 的 城 砦 較 難 做 為 防 禦 工 事, 曾 有 以 磚 石 改 建 之 議 34 當 時 淡 水 原 住 民 稱 呼 西 班 牙 人 的 最 權 威 長 官 的 名 稱 為 contador 35 西 班 牙 人 攻 取 淡 水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即 是 將 淡 水 視 為 當 時 東 亞 貿 易 網 絡 下 重 要 的 交 易 點 當 時 除 原 住 民 之 外, 淡 水 地 區 吸 引 不 少 中 國 人 與 日 本 人 在 此 貿 易 與 活 動, 由 學 者 研 究 可 知, 當 時 淡 水 港 內 已 形 成 一 些 市 集 與 商 業 聚 落, 西 班 牙 人 即 稱 中 國 人 的 市 集 為 Parián, 其 義 類 似 今 日 所 稱 之 唐 人 街 據 陳 宗 仁 的 研 究, 淡 水 的 Parián 在 西 班 牙 堡 壘 (Santo Domingo) 之 旁, 位 置 可 能 在 今 日 紅 毛 城 的 附 近 靠 河 之 處, 其 地 附 近 有 中 國 的 拓 墾 並 種 植 甘 蔗, 當 時 的 中 國 人 大 致 是 大 貿 易 商 小 商 人 和 工 人, 亦 有 些 日 本 人 居 住 其 地 耕 種 36 而 當 時 淡 水 的 原 住 民 則 是 主 要 出 售 米 糧 硫 磺 藤 鹿 皮 蓪 草 與 染 料 植 物 給 西 班 牙 人 與 中 國 人, 文 獻 顯 示, 亦 有 北 投 社 人 與 武 朥 灣 人 出 售 稻 米 給 西 班 牙 人, 37 而 林 子 社 附 近 8 9 個 部 落 也 有 種 植 生 產 桃 蜜 柑 等 水 果 38 除 了 貿 易 的 目 的, 西 班 牙 人 亦 於 北 臺 灣 傳 教 1630 年, 神 父 Jacinto Esquivel 來 臺 傳 教, 在 淡 水 一 帶 建 教 堂, 供 奉 玫 瑰 聖 母 (Nuestra Snora del Rosario), 其 後,Esquivel 住 San Domingo 城, 習 土 語, 並 編 成 臺 灣 島 淡 水 語 詞 典 臺 灣 島 淡 水 語 基 督 教 理 書 Esquivel 亦 設 立 1 小 神 學 院, 教 育 漢 人 日 人 子 弟, 學 習 拉 丁 語 文 神 學 等 課 程, 打 算 學 成 後 派 往 中 國 或 日 本 傳 教 30 李 毓 中, 西 班 牙 人 在 艾 爾 摩 沙, 收 入 蕭 宗 煌 呂 理 政 統 籌 策 劃, 艾 爾 摩 莎 : 大 航 海 時 代 的 臺 灣 與 西 班 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 臺 北 市 :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民 國 95 年, 頁 詹 素 娟, 分 類 的 迷 思 : 淡 水 河 系 原 住 民 的 族 群 類 緣 問 題, 收 入 周 宗 賢 主 編,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論 文 集, 國 史 館, 民 國 88 年 4 月, 頁 3 32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李 毓 中, 西 班 牙 人 在 艾 爾 摩 沙, 收 入 蕭 宗 煌 呂 理 政 統 籌 策 劃, 艾 爾 摩 莎 : 大 航 海 時 代 的 臺 灣 與 西 班 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 臺 北 市 :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民 國 95 年,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鮑 曉 鷗 (José E. Borao) Nakao Eki 譯, 西 班 牙 人 的 台 灣 體 驗 : 一 項 文 藝 復 興 時 代 的 志 業 及 其 巴 洛 克 的 結 局 ( 臺 北 : 南 天,2008), 頁 陳 宗 仁, 西 班 牙 占 領 時 期 的 貿 易 活 動, 收 入 蕭 宗 煌 呂 理 政 統 籌 策 劃, 艾 爾 摩 莎 : 大 航 海 時 代 的 臺 灣 與 西 班 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 臺 北 市 :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民 國 95 年, 頁 陳 宗 仁, 西 班 牙 占 領 時 期 的 貿 易 活 動, 收 入 蕭 宗 煌 呂 理 政 統 籌 策 劃, 艾 爾 摩 莎 : 大 航 海 時 代 的 臺 灣 與 西 班 牙 = Hermosa Maritime Taiwan and Spain, 臺 北 市 :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民 國 95 年, 頁 伊 能 嘉 矩, 清 領 以 前 の 臺 北 地 方 ( 二 ) 第 二 期 西 班 牙 人 及 び 和 蘭 人 占 領 の 時 代, 臺 灣 慣 習 紀 事 第 六 卷 第 七 號,588 頁 37

9 據 當 時 的 神 父 的 報 告, 雞 籠 淡 水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語 言 能 力 相 當 不 錯, 描 述 這 裡 的 兒 童 在 短 時 間 之 內 便 學 會 西 班 牙 語, 包 括 髒 話 ; 而 有 些 成 年 人 也 能 說 一 口 包 括 髒 話 在 內 的 流 利 的 西 班 牙 語 年 代 初 期, 西 班 牙 人 逐 漸 深 入 淡 水 河 流 域 往 台 北 平 原 調 查 拓 展, 並 闢 建 淡 水 與 雞 籠 之 間 的 陸 路 通 道, 愈 加 顯 示 16 世 紀 上 半 葉 淡 水 地 位 的 重 要 西 班 牙 人 占 領 北 臺 灣 約 16 年 之 間, 宗 教 上 的 成 果 可 說 大 於 其 政 治 上 及 貿 易 上 的 成 果, 其 貿 易 主 要 是 與 福 州 方 面 進 行 絲 銀 以 及 硫 磺 貿 易, 西 班 牙 統 治 期 間, 其 在 台 以 西 班 牙 為 主 的 歐 洲 白 人 人 數 約 人, 大 部 分 是 士 兵, 商 人 較 少 ; 另 外 也 有 菲 律 賓 土 著 約 人 左 右 40 而 據 文 獻 記 錄,1634 年 及 1635 年 間, 住 在 淡 水 的 西 班 牙 人 ( 含 馬 尼 拉 土 著 ) 約 200 人 41 西 班 牙 人 據 雞 籠 淡 水 後,1629 年, 荷 蘭 臺 灣 長 官 Pieter Nuyts 認 為 西 班 牙 人 據 該 地 將 阻 礙 荷 蘭 與 中 國 之 貿 易, 以 及 在 臺 之 利 益, 於 是 建 議 巴 達 維 亞 當 局 以 武 力 加 以 驅 逐, 惟 未 獲 重 視 加 以 不 久 之 前 發 生 濱 田 彌 兵 衛 事 件 (1628), 以 及 蔴 豆 蕭 壠 社 之 反 抗, 因 而 未 對 西 班 牙 人 付 諸 行 動 西 班 牙 駐 菲 律 賓 總 督 自 1635 年 起 專 心 經 營 菲 律 賓, 加 以 菲 律 賓 南 部 回 教 徒 反 叛, 總 督 乃 自 臺 調 兵 支 援 鎮 壓 ; 西 人 因 在 台 兵 力 不 足, 乃 於 1638 年 毀 壞 淡 水 城 堡 ( 淡 水 角 面 堡 ), 42 裁 減 雞 籠 守 軍, 並 毀 壞 部 分 城 堡 工 事, 以 致 雞 籠 守 軍 至 1640 年 僅 餘 400 名 荷 蘭 得 悉 北 臺 的 西 班 牙 兵 力 甚 為 單 薄 後, 於 是 圖 謀 將 之 逐 出 臺 灣 1641 年 ( 崇 禎 14)8 月, 荷 蘭 長 官 Paulus Tradenius 派 Joan van Linga 率 兵 赴 雞 籠 偵 察, 因 本 身 兵 力 不 足, 未 能 攻 擊, 只 向 駐 基 隆 的 西 軍 勸 降, 西 人 不 服, 荷 軍 乃 無 功 而 返 南 部 年 ( 翌 )8 月 17 日, 荷 蘭 遂 以 Hendrick Harouse 為 指 揮 官, 率 船 5 艘 戎 克 船 5 艘 領 水 艇 6 艘 兵 員 水 手 690 人 再 度 出 發 來 攻,8 月 21 日 進 攻 雞 籠 時 雞 籠 西 班 牙 守 軍 僅 約 100 人, 守 城 5 日, 寡 不 敵 眾, 以 致 西 班 牙 軍 在 眾 寡 懸 殊 下, 雖 力 圖 抵 抗, 最 後 於 8 月 26 日 投 降 44 於 是 占 領 北 臺 16 年 的 西 班 牙 人 被 迫 完 全 退 出 臺 灣 據 巴 達 維 亞 城 日 誌 記 載, 同 年 9 月 20 日, 淡 水 地 區 北 投 社 武 朥 灣 社 9 個 番 社 前 來 雞 籠 向 荷 蘭 人 獻 地 歸 順,10 月, 淡 水 人 則 來 到 大 員, 向 荷 蘭 當 局 獻 地 歸 順, 45 象 徵 原 住 民 社 會 進 入 了 荷 蘭 治 理 的 時 期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占 領 臺 灣 後, 其 治 理 方 式 逐 漸 以 地 方 會 議 (Landdag) 做 為 轄 下 的 行 政 區 域, 地 方 會 議 意 指 各 地 代 表 齊 集 一 地, 討 論 地 方 上 的 重 要 事 務 46 第 8 任 長 官 卡 隆 (François Caron, ) 統 治 之 後, 臺 灣 地 方 議 會 制 度 才 確 立 與 規 範 化, 在 實 際 的 運 作 上, 地 方 會 議 分 成 四 區, 各 地 各 自 擇 日 舉 行, 其 區 域 劃 分 大 致 是 以 臺 灣 城 (Zeelandia), 亦 即 安 平 古 堡 為 中 心 區 分 為 北 路 會 議 區 南 路 會 議 區 淡 水 會 議 區 卑 南 會 議 區 ; 其 中 淡 水 會 議 區 的 範 圍 包 含 宜 蘭 基 隆 台 北 以 及 淡 水 河 以 南 台 中 沙 鹿 牛 罵, 亦 即 大 甲 溪 以 北 的 番 社 區, 區 內 有 公 司 指 揮 官 與 士 兵 駐 紮, 而 其 集 會 地 點 應 該 就 是 在 今 淡 水 紅 毛 城 附 近, 集 會 時 間 大 約 在 12 月 舉 行 47 這 也 顯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58 伊 能 嘉 矩, 清 領 以 前 の 臺 北 地 方 ( 二 ) 第 二 期 西 班 牙 人 及 び 和 蘭 人 占 領 の 時 代, 臺 灣 慣 習 紀 事 第 六 卷 第 七 號,590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69 曹 永 和, 明 鄭 時 期 以 前 之 臺 灣, 收 入 氏 著 臺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2000 年 10 月, 頁 58 曹 永 和, 明 鄭 時 期 以 前 之 臺 灣, 收 入 氏 著 臺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2000 年 10 月, 頁 翁 佳 音, 大 臺 北 古 地 圖 考 釋, 臺 北 縣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民 國 87 年, 頁 69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第 四 章 西 洋 遺 產 : 地 方 會 議 贌 社 與 王 田,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翁 佳 音, 荷 蘭 時 代 - 臺 灣 史 的 連 續 性 問 題 第 四 章 西 洋 遺 產 : 地 方 會 議 贌 社 與 王 田,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97 年 7 月, 頁 楊 彥 杰, 荷 據 時 代 台 灣 史, 臺 北 : 聯 經 公 司,2000 年, 頁

10 示, 西 班 牙 人 離 去 之 後, 淡 水 進 入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治 理 時 期, 其 在 北 臺 灣 扮 演 的 角 色 重 要 性 已 逐 漸 超 越 了 雞 籠 的 地 位, 這 些 都 涉 及 了 經 濟 地 理, 乃 至 統 治 者 與 在 地 人 群 互 動 等 轉 變 因 素, 而 對 淡 水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而 言, 因 為 西 方 勢 力 互 為 競 逐 殖 民 權 力 與 經 濟 利 益, 這 種 幾 乎 沒 有 時 間 空 隙 而 直 接 接 續 淪 為 西 班 牙 與 荷 蘭 殖 民 治 理 的 歷 史 過 程, 邱 馨 慧 認 為, 對 北 部 臺 灣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來 說, 使 得 他 們 成 為 臺 灣 最 早 經 歷 到 連 續 殖 民 (continuous colonization) 的 群 體 48 荷 蘭 時 代 淡 水 逐 漸 取 代 雞 籠 在 北 臺 灣 政 治 經 濟 地 位 的 歷 史 過 程, 邱 馨 慧 將 之 劃 分 成 3 個 階 段 :( 一 ) 雞 籠 統 轄 淡 水 時 期 ( ) ( 二 ) 轉 型 過 渡 期 ( ) ( 三 ) 淡 水 轄 雞 籠 時 期 ( ) 其 背 景 在 於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從 接 收 西 班 牙 殖 民 建 置, 轉 向 連 結 大 員 與 北 臺 灣, 而 基 於 更 為 務 實 的 考 量, 乃 逐 步 著 手 將 北 臺 發 展 重 心 由 雞 籠 進 一 步 轉 移 到 淡 水, 而 其 重 要 的 關 鍵 點 是 1645 年 8 月 底, 東 印 度 公 司 當 局 在 淡 水 設 立 主 管 (Opperhoofd) 一 職 的 決 策, 具 體 提 升 淡 水 的 地 位, 希 望 藉 以 強 化 北 臺 地 區 乃 至 北 臺 與 大 員 (Tayouan) 之 間 新 領 地, 與 西 南 部 平 原 核 心 地 區 的 連 結 49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淡 水 主 管 由 文 職 的 商 務 員 擔 任, 這 是 該 公 司 首 度 在 北 臺 灣 設 立 主 管 一 職, 其 任 務 是 更 明 確 地 擔 負 起 帳 簿 文 書 詳 細 記 載 送 貨 單 區 別 稅 務 與 年 貢 等 收 入 項 目, 以 明 晰 淡 水 的 收 支 情 況 50 而 這 也 是 淡 水 史 上 首 度 出 現 了 近 代 國 家 行 政 體 制 定 駐 官 員 的 設 立 自 1645 年 8 月 至 1661 年 8 月, 歷 任 淡 水 主 管 總 計 有 11 位 ( 如 表 1-2), 其 中 有 3 位 病 死 於 任 內 資 料 顯 示,1642 年 荷 蘭 取 代 西 班 牙 人 統 治, 當 時 淡 水 的 駐 軍 約 人,1643 年 ( 隔 )8 月 則 增 加 至 80 人, 51 而 其 在 淡 水 的 活 動 與 建 設 亦 逐 漸 具 體 化 1643 年 5 月, 淡 水 城 堡 外 面 出 現 了 已 開 闢 好 的 菜 圃, 主 要 是 為 供 應 駐 在 淡 水 士 兵 的 日 常 生 活 食 用 之 需, 當 時, 淡 水 方 面 亦 曾 向 南 部 大 員 提 出 請 求, 希 望 大 員 准 許 送 來 中 國 工 匠 農 漁 夫 裁 縫 師 與 麵 包 師 等, 而 大 員 也 對 缺 糧 的 淡 水 進 行 船 貨 補 給 當 淡 水 逐 漸 確 立 成 為 北 臺 灣 的 重 心 之 後, 荷 蘭 當 局 思 索 的 是, 希 望 建 立 一 條 大 員 淡 水 (Tayouan-Tamsuy) 的 陸 路 交 通 淡 水 道 路 (de Tamsuysen Wech), 若 能 打 通 淡 水 到 大 員 的 道 路, 當 局 南 北 互 動 就 不 僅 只 能 依 靠 海 路, 同 時 擴 張 統 治 勢 力, 進 而 藉 以 讓 橫 亙 在 其 中 的 在 地 勢 力 大 肚 王 臣 服 於 公 司 52 有 意 思 的 是, 當 初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開 路 考 察 行 動, 曾 帶 領 一 名 淡 水 原 住 民 隨 軍 擔 任 翻 譯, 48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11 圖 1-1-4: 明 鄭 時 期 天 興 州 圖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12 表 1-1-4:1645 年 ~1661 年 歷 任 淡 水 主 管 表 主 管 名 任 職 期 間 Jacob Nolpe 下 級 商 務 員 : 1645 年 8 月 1646 年 8 月 Antonij Plockhoy 下 級 商 務 員 : 1646 年 8 月 1650 年 8 月 Simon Keerdekoe 下 級 商 務 員 : 1650 年 8 月 1653 年 Thomas van Iperen 商 務 員 : 1653 年 1655 年 3 月 Pieter Elsevier 商 務 員 : 1655 年 3 月 1655 年 8 月 28 日 Pieter van Mildert( 代 理 ) 下 級 商 務 員 : 1655 年 8 月 28 日 起 Pieter van Borselen( 特 使 ) 下 級 商 務 員 : 1656 年 Johannes van den Eynde 上 級 商 務 員 : 1656 年 3 月 1656 年 4 月 8 日 Substitute Egbert Codde 下 級 商 務 員 : 1656 年 11 月 Pieter Boons 商 務 員 : 1657 年 5 月 1658 年 Nicolaes Loenius 商 務 員 : 1658 年 1661 年 8 月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附 表 荷 蘭 時 代 淡 水 與 雞 籠 地 方 治 理 架 構, ,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220 這 名 原 住 民 翻 譯 者 最 後 在 大 甲 溪 附 近 逃 走 ; 而 當 之 後 淡 水 道 路 開 通, 淡 水 原 住 民 也 開 始 擔 任 信 差 的 角 色, 從 記 錄 顯 示, 當 時 從 淡 水 到 大 員 途 中 經 過 12 個 村 落, 原 住 民 信 差 大 概 需 花 費 10.5 天 完 成 任 務 53 上 述 皆 顯 示 當 時 的 淡 水 原 住 民 在 荷 蘭 當 局 開 拓 治 理 北 臺 灣 的 過 程 中, 擔 負 過 重 要 的 角 色 荷 蘭 據 有 北 臺 之 後, 淡 水 原 住 民 乃 須 臣 服 於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治 理 之 下, 當 地 方 會 議 召 開 時, 荷 蘭 當 局 要 求 原 住 民 村 社 代 表 前 往 雞 籠 進 行 如 同 南 部 的 儀 式, 即 呈 獻 種 有 檳 榔 椰 子 等 小 苗 的 盆 栽, 象 徵 將 土 地 獻 給 公 司, 完 成 儀 式 之 後, 村 社 可 以 領 取 象 徵 與 公 司 結 盟 的 親 王 旗, 獲 取 公 司 提 供 的 保 護 由 熱 蘭 遮 城 日 誌 的 記 載 可 以 看 到, 當 時 淡 水 各 村 社 攜 來 臣 服 儀 式 的 果 樹 苗, 包 括 了 橘 子 檸 檬 香 蕉 柚 子 與 荔 枝 等, 而 不 少 附 近 原 住 民 村 社 代 表 的 做 法 是, 直 接 帶 著 當 地 果 樹 小 苗 前 往 淡 水 並 且 種 在 淡 水 城 堡 下 方, 而 完 成 該 儀 式 54 荷 蘭 人 取 代 西 班 牙 人 統 治 北 臺 灣 後, 甚 為 重 視 淡 水 的 防 務, 不 僅 加 強 淡 水 城 砦 的 工 事 並 派 兵 80 人 駐 守 淡 水, 用 以 統 治 淡 水 地 區 原 住 民, 荷 蘭 人 憑 藉 強 勢 之 武 力, 逐 一 征 服 淡 水 及 其 附 近 各 地 的 原 住 民 部 落, 並 令 其 納 貢 且 服 徭 役, 同 時 准 許 中 國 人 在 淡 水 居 住, 從 事 貿 易 和 農 作, 至 1646 年 以 後, 荷 蘭 人 對 北 臺 灣 的 統 治 已 見 穩 固 當 時 荷 蘭 人 在 淡 水 所 治 理 的 原 住 民 村 社 約 有 5 個 :Sinak Kaggilach( 圭 柔 社 ) Tapparij of balaijo dorp( 可 能 是 自 Tapparri 遷 來 的 馬 賽 人 村 社 ) Rapan 和 Touckenan,1655 年 時, 此 5 村 社 至 少 有 四 百 餘 人 的 人 口 55 荷 蘭 人 治 理 淡 水 主 要 在 於 駐 兵 並 掠 奪 經 濟 資 源, 其 與 淡 水 原 住 民 之 間 經 常 處 於 對 立 的 緊 張 關 係 荷 蘭 人 常 依 伺 武 力 對 不 服 之 原 住 民 展 開 鎮 壓 令 其 屈 服, 甚 至 加 以 放 逐,1655 年 9 月, 淡 水 河 南 岸 的 Parragon( 八 里 坌 社 ) Matatas Parkoutsie( 南 崁 社 ) 和 Pocael( 竹 塹 社 ) 的 村 民, 因 不 堪 忍 受 荷 蘭 人 的 欺 壓, 聯 手 反 抗 荷 方, 攻 殺 荷 蘭 翻 譯 以 及 3 名 士 兵, 並 包 圍 淡 水 的 荷 蘭, 不 久, 淡 水 的 Chinar(Sinak, 林 子 社 ) 和 Rappan 以 及 Pillien 3 個 村 社 亦 加 入 抗 荷 行 動, 放 火 焚 燒 中 國 人 居 53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二 十 三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張 建 隆, 看 見 的, 和 看 不 見 的. 淡 水 - 十 七 世 紀 至 十 八 世 紀 初, 西 荷 及 清 人 對 淡 水 的 記 述 和 認 知, 收 入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主 編, 二 OO 一 年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歷 史. 生 態. 人 文 論 文 集, 台 北 縣 : 國 史 館, 民 國 92 年 4 月, 頁

13 住 區, 並 對 淡 水 城 砦 發 動 猛 烈 攻 擊, 這 些 騷 動 直 到 1657 年 9 月, 荷 蘭 自 大 員 派 遣 遠 征 隊 前 來 討 伐, 才 見 平 息 年 又 見 騷 動, 荷 人 再 派 出 遠 征 軍 鎮 壓 位 於 武 朥 灣 河 岸 淡 水 附 近 的 Pocael 社, 將 該 村 社 摧 毀 成 灰 燼 1661 年 6 月, 雞 籠 和 淡 水 的 馬 賽 人 (Basayers) 亦 展 開 反 抗 行 動, 企 圖 闖 入 淡 水 城 砦, 並 將 荷 蘭 人 的 住 宅 和 其 他 一 切 房 屋 以 及 中 國 人 居 住 區 縱 火 焚 燬, 此 時 因 大 員 局 勢 吃 緊, 荷 蘭 人 已 無 法 控 制 北 臺 灣 的 情 勢, 同 年 (1661)11 月 初, 荷 蘭 人 在 原 住 民 的 襲 擊 威 脅 下, 被 迫 撤 離 淡 水, 臨 去 前 放 火 燒 燬 淡 水 堡 壘 並 將 無 法 帶 走 的 大 砲 予 以 爆 毀 57 傳 統 認 知 上,19 世 紀 中 葉 開 港 通 商 後, 淡 水 具 有 了 國 際 商 業 貿 易 與 軍 事 角 色 的 重 要 地 位, 然 隨 著 西 荷 時 期 臺 灣 史 研 究 的 逐 漸 深 化, 以 及 當 時 語 言 文 獻 獲 得 更 詳 細 的 學 術 解 讀, 不 可 否 認 的, 淡 水 在 17 世 紀 亦 曾 經 已 是 當 時 西 方 殖 民 帝 國 在 東 亞 擴 張 勢 力 過 程 中, 在 國 際 貿 易 利 益 與 軍 事 爭 奪 的 視 野 下, 扮 演 過 相 當 重 要 的 歷 史 位 置 更 甚 者, 在 西 班 牙 與 荷 蘭 的 連 續 殖 民 的 歷 史 過 程, 淡 水 曾 被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視 為 其 在 臺 灣 成 為 整 座 島 嶼 的 主 人 的 最 北 邊 據 點, 58 換 言 之, 也 因 為 有 淡 水 這 個 據 點, 荷 蘭 東 印 度 公 司 的 全 島 完 整 統 治 設 計 與 設 想, 才 得 以 完 成 1662 年, 荷 蘭 投 降 鄭 成 功, 同 年 2 月 1 日 簽 訂 合 約, 合 約 全 文 18 條, 荷 人 將 城 砦 武 器, 以 及 大 量 商 品 財 貨 交 給 鄭 氏, 鄭 氏 則 許 其 攜 帶 私 產 糧 食 等 退 出 臺 灣,9 日, 荷 軍 民 分 乘 8 艘 船 離 去, 結 束 了 為 期 38 年 對 臺 灣 的 統 治, 臺 灣 進 入 鄭 氏 統 治 時 期 鄭 成 功 在 台 設 1 府 2 縣 1 安 撫 司, 即 承 天 府 天 興 縣 萬 年 縣 澎 湖 安 撫 司, 為 郡 縣 制 施 行 於 臺 灣 之 始 至 鄭 經 時, 於 1664 年, 改 東 都 為 東 寧, 自 稱 東 寧 國 王, 改 天 興 萬 年 2 縣 為 州, 於 南 北 2 路 各 設 1 安 撫 司, 合 澎 湖 安 撫 司 計 3 安 撫 司, 成 為 1 府 2 州 3 安 撫 司 之 體 制 淡 水 則 概 屬 在 北 路 的 區 域 內 1664 年 8 月 荷 人 再 度 佔 領 雞 籠, 然 此 時 淡 水 已 經 是 鄭 氏 的 勢 力 範 圍 荷 人 占 據 北 臺 對 鄭 氏 造 成 威 脅,1665 年 鄭 經 遣 軍 北 上 欲 攻 打 佔 據 雞 籠 之 荷 蘭 人 期 間 鄭 軍 於 淡 水 城 砦 廢 址 四 周 圍 以 木 柵, 控 制 淡 水 河 流 域, 以 切 斷 淡 水 與 雞 籠 的 連 繫 同 時, 鄭 氏 亦 在 淡 水 實 施 贌 社 之 制, 搜 奪 淡 水 河 流 域 的 稻 米 作 為 軍 糧 之 用 ; 到 了 1666 年 底, 舊 淡 水 城 砦 已 成 了 存 放 稻 米 的 倉 庫 1666 年 5 月, 鄭 經 令 黃 安 督 水 陸 軍 向 雞 籠 展 開 攻 擊, 然 未 能 攻 克, 鄭 軍 乃 持 續 駐 守 淡 水 防 遏 雞 籠 荷 軍, 直 到 1668 年 10 月 荷 軍 撤 離 雞 籠, 荷 蘭 人 對 鄭 氏 的 北 臺 威 脅 才 告 解 除 年, 鄭 經 去 世, 鄭 克 塽 以 12 歲 幼 冲 嗣 位 該 年 底, 清 兵 曾 謀 攻 取 臺 灣, 鄭 氏 為 防 清 軍 潛 渡, 乃 命 左 武 衛 將 軍 何 祐 為 北 路 總 督, 智 武 鎮 李 茂 副 之, 率 兵 防 戍 雞 籠 淡 水, 同 時 命 令 軍 兵 以 土 石 重 修 雞 籠 城 年 ( 康 熙 21)10 月, 清 廷 再 授 鄭 氏 降 將 施 琅 為 福 建 水 師 提 督, 委 以 專 征 臺 灣 之 權 1683 年 春, 軍 事 情 勢 惡 化, 鄭 氏 更 加 嚴 淡 水 防 務, 命 北 路 總 督 何 祐 修 淡 水 舊 城, 藉 以 防 備 清 軍 的 入 侵 同 年 6 月, 淡 水 通 事 李 蒼 建 請 採 金 以 補 充 軍 餉, 鄭 氏 乃 命 監 紀 陳 福 往 淡 水, 然 無 功 而 返 7 56 張 建 隆, 看 見 的, 和 看 不 見 的. 淡 水 - 十 七 世 紀 至 十 八 世 紀 初, 西 荷 及 清 人 對 淡 水 的 記 述 和 認 知, 收 入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主 編, 二 00 一 年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歷 史. 生 態. 人 文 論 文 集, 台 北 縣 : 國 史 館, 民 國 92 年 4 月, 頁 張 建 隆, 看 見 的, 和 看 不 見 的. 淡 水 - 十 七 世 紀 至 十 八 世 紀 初, 西 荷 及 清 人 對 淡 水 的 記 述 和 認 知, 收 入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主 編, 二 00 一 年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歷 史. 生 態. 人 文 論 文 集, 台 北 縣 : 國 史 館, 民 國 92 年 4 月, 頁 邱 馨 慧, 從 雞 籠 到 淡 水 荷 蘭 時 代 北 臺 灣 的 政 治 經 濟 移 轉, 淡 江 史 學 第 23 期, 新 北 市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2011 年 9 月, 頁 張 建 隆, 看 見 的, 和 看 不 見 的. 淡 水 - 十 七 世 紀 至 十 八 世 紀 初, 西 荷 及 清 人 對 淡 水 的 記 述 和 認 知, 收 入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主 編, 二 00 一 年 淡 水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 歷 史. 生 態. 人 文 論 文 集, 台 北 縣 : 國 史 館, 民 國 92 年 4 月, 頁 盛 清 沂, 臺 北 縣 志 卷 1, 臺 北 : 臺 北 縣 文 獻 委 員 會,1960 年, 頁 4a-4b 42

14 月 22 日 清 軍 攻 克 澎 湖, 不 久, 明 鄭 北 路 總 督 何 祐 以 雞 籠 淡 水 降 清, 鄭 氏 遣 使 至 澎 湖 呈 降 表,8 月 13 日, 施 琅 軍 隊 登 陸 臺 灣, 鄭 氏 政 權 亡, 鄭 氏 三 代 治 臺 總 計 22 年 鄭 氏 治 理 臺 灣 為 期 不 長, 三 代 致 力 於 反 清 事 業, 活 動 與 治 理 重 心 皆 以 臺 灣 南 部 為 主, 相 較 之 下, 中 部 以 北 地 域 更 顯 治 理 荒 疏 與 難 以 著 力, 以 北 路 的 屯 墾 而 言, 大 致 可 見 淡 水 河 流 域 沿 岸 之 唭 里 岸 芝 蘭 堡 ( 士 林 ) 大 直, 淡 水 雞 籠 金 包 里 一 帶 有 過 零 散 不 完 整 的 拓 墾 淡 水 偏 屬 北 路 邊 地,1674 年, 當 鄭 經 率 領 10 多 萬 部 隊 參 與 吳 三 桂 等 人 的 叛 清 軍 事 行 動 時, 曾 以 糧 餉 不 足, 而 將 部 隊 中 的 罪 犯 降 虜 遷 入 臺 灣, 而 當 時 這 些 罪 犯 降 虜 主 要 便 是 流 放 至 淡 水 雞 籠 一 帶 第 二 章 清 代 淡 水 發 展 史 (1684~1895) 第 一 節 疆 域 行 政 體 制 沿 革 1683 年, 鄭 氏 政 權 降 清, 結 束 22 年 的 統 治 歷 經 17 世 紀 以 降 東 亞 的 國 際 競 爭 時 期,1684 年 臺 灣 歸 入 清 朝 版 圖, 設 1 府 3 縣, 開 啓 了 212 年 的 清 政 府 對 台 統 治 時 期 清 領 初 期, 臺 灣 漢 人 一 時 頓 減, 清 政 府 治 理 臺 灣 大 致 仍 沿 襲 鄭 氏 時 期 之 行 政 規 格, 以 臺 灣 南 部 為 統 治 重 心, 中 部 以 北 之 地, 遼 闊 的 領 地 仍 是 原 住 民 的 生 活 領 域, 漢 人 尚 未 大 量 進 入 開 發 此 時, 臺 灣 北 部 對 清 政 府 與 漢 人 而 言, 仍 是 治 理 未 及 的 荒 漠 之 地 1697 年 4 月 至 台 北 採 硫 磺 的 郁 永 河 仍 說 北 部 是 窮 幽 極 遠, 來 此 就 像 身 歷 無 人 之 域, 他 曾 對 淡 水 如 此 描 述 : 蓋 淡 水 者, 臺 灣 西 北 隅 盡 處 也 高 山 嵯 峨, 俯 瞰 大 海, 與 閩 之 福 州 府 閩 安 鎮 東 西 相 望, 隔 海 遙 峙, 計 水 程 七 八 里 耳 山 上 下 陴 郳 為 淡 水 城, 亦 前 紅 毛 為 守 港 口 設 者 鄭 氏 既 有 臺 灣, 以 淡 本 近 內 地, 仍 設 重 兵 戍 守 本 朝 內 外 一 家, 不 虞 他 寇, 防 守 漸 弛 61 當 他 採 硫 磺 告 一 段 落 時, 靳 治 揚 和 司 馬 體 物 兩 人 曾 對 他 說 明 當 時 他 們 所 知 淡 水 的 情 況 : 君 不 聞 雞 籠 淡 水 水 土 之 惡 乎, 人 至 即 病, 病 輒 死 凡 隸 役 聞 雞 籠 淡 水 之 遣, 皆 唏 噓 悲 歎, 如 使 絕 域 水 師 例 春 秋 更 戍, 以 得 生 還 為 幸 彼 健 兒 役 隸 且 然, 君 悉 堪 此 曷 令 僕 役 往, 君 留 郡 城 遙 制 之 何 如 62 由 這 些 言 論 大 致 可 見, 至 17 世 紀 結 束 前, 淡 水 仍 是 統 治 者 視 為 畏 途 之 地 康 熙 一 朝, 淡 水 屬 於 諸 羅 縣 之 轄 域, 當 時 諸 羅 縣 轄 東 至 大 龜 佛 山 二 十 一 里, 西 至 大 海 三 十 里, 東 西 廣 五 十 一 里 ; 南 至 新 港 溪 與 臺 灣 縣 交 界 一 百 四 十 里, 北 至 雞 籠 城 二 千 一 百 七 十 五 里, 南 北 延 袤 二 千 三 百 一 十 五 里, 63 轄 區 相 當 遼 闊, 治 理 實 屬 不 易 到 了 1721 年 ( 康 熙 60), 因 朱 一 貴 事 件 而 帶 兵 來 台 的 藍 鼎 元 仍 言 : 臺 地 二 千 餘 里, 止 論 山 前, 西 南 北 一 帶, 本 鎮 耳 目 之 所 及, 不 過 上 窮 淡 水 雞 籠, 下 盡 郎 嬌, 至 矣 極 矣 其 自 淡 水 雞 籠 以 上, 轉 折 而 東, 至 三 貂 蛤 仔 難, 下 逮 崇 爻, 卑 南 覓 沙 馬 磯 頭, 迴 環 郎 嬌 一 帶, 山 後 延 袤 大 略 與 山 前 等 其 間 道 里 遠 近 山 川 形 勝 阨 塞 險 夷 以 及 番 黎 情 狀 性 質 馴 悍, 本 鎮 不 能 周 知 其 詳 也 能 保 深 山 大 澤 之 中, 人 民 足 跡 不 至 之 地, 無 有 匪 類 出 沒 乎? 可 見 淡 水 當 時 荒 治 的 處 境 也 因 此 在 清 領 初 期 僅 有 少 數 如 陳 國 起 施 茂 等 墾 戶 請 墾 於 此 61 郁 永 河, 裨 海 紀 遊 卷 下, 康 熙 36(1697) 年 62 郁 永 河, 裨 海 紀 遊 卷 中, 康 熙 36(1697) 年 63 高 拱 乾, 臺 灣 府 志 43

15 這 段 期 間, 北 臺 主 要 以 武 備 為 主, 因 此,1711 年 ( 康 熙 50) 清 廷 已 有 調 兵 分 防 於 八 里 坌, 到 了 1718 年 ( 康 熙 57) 乃 設 淡 水 營 守 備 駐 防 八 里 坌, 約 有 數 十 名 兵 力 守 備 淡 水 區 域,1732 年 ( 雍 正 10) 改 陞 淡 水 營 都 司, 並 添 設 八 里 坌 巡 檢, 甚 至 到 了 1808 年 ( 嘉 慶 13) 亦 有 興 化 協 標 左 營 守 備 移 駐 滬 尾, 稱 為 艋 舺 營 滬 尾 水 師 守 備, 64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此 年 水 師 守 備 已 改 駐 滬 尾, 滬 尾 的 地 位 已 逐 漸 取 代 八 里 坌 這 些 武 備 制 度 的 建 立, 一 來 因 為 淡 水 扼 要 的 地 理 形 勢, 一 來 對 內 也 擔 負 政 府 對 偏 遠 難 至 的 邊 地 治 安 捕 盜 之 任 務, 這 樣 的 駐 防 制 度 確 實 也 為 往 後 帶 來 實 際 的 效 用 如 淡 水 志 所 載 : 滬 尾 有 水 師 營, 兵 力 既 多, 據 艋 舺 參 將 營 僅 三 十 里, 有 警 就 近 可 以 策 應 ; 雞 籠 惟 陸 路 汛 兵 九 十 名, 距 艋 舺 五 十 餘 里, 鞭 長 莫 及, 又 無 舟 師 此 兵 力 厚 薄 之 不 同 也 滬 尾 行 舖 眾 多, 又 與 艋 郊 聲 氣 相 應, 易 於 救 援, 雞 籠 反 是 此 人 力 多 寡 之 不 同 也 咸 豐 四 年, 小 刀 會 黃 位 等 肆 擾 臺 北, 竄 雞 籠 不 竄 滬 尾 八 年, 黃 位 餘 黨 復 來 伺, 亦 游 弋 於 雞 籠 不 逞 志 於 滬 尾, 其 明 證 也 65 可 見 駐 兵 的 力 量 確 實 帶 來 治 安 上 的 嚇 阻 與 防 備 的 效 果 朱 一 貴 事 件 後, 清 廷 調 整 行 政 區 劃,1723 年 ( 雍 正 元 ) 於 原 諸 羅 縣 境 內 再 劃 出 彰 化 縣 與 淡 水, 淡 水 一 名 正 式 成 為 行 政 區 域 的 名 稱, 然 治 初 設 於 沙 轆 ( 今 台 中 沙 鹿 ),1756 年 ( 乾 隆 21) 移 至 竹 塹, 內 轄 區 範 圍 大 致 自 大 甲 溪 以 北 至 雞 籠 ( 今 基 隆 ),1724 至 1731 年, 淡 水 以 臺 灣 府 淡 水 捕 盜 同 知 任 之,1731 年 以 後, 臺 灣 府 淡 水 捕 盜 同 知 改 任 為 臺 灣 府 淡 水 撫 民 同 知, 由 第 三 任 捕 盜 同 知 張 弘 章 改 任 為 撫 民 同 知, 其 亦 可 視 為 首 任 淡 水 撫 民 同 知 淡 水 撫 民 同 知 掌 理 大 甲 溪 以 北 的 刑 名 錢 穀 事 務, 淡 水 的 行 政 時 期 相 當 長, 自 1723 年 設 至 1875 年 ( 光 緒 元 ) 止, 計 153 年, 歷 經 6 位 皇 帝, 期 間 歷 任 捕 盜 同 知 撫 民 同 知 共 計 有 117 位 1875 年, 清 廷 調 整 行 政 區 劃, 臺 灣 進 入 2 府 8 縣 4 時 期, 隨 著 這 波 的 體 制 調 整, 新 設 臺 北 府, 並 撤 淡 水, 將 原 轄 之 竹 塹 淡 水 二 保 改 劃 為 新 竹 縣 淡 水 縣, 以 知 縣 任 之, 轄 於 福 建 省 臺 北 府 1887 年 ( 光 緒 13), 設 臺 灣 省, 臺 灣 進 入 3 府 11 縣 4 1 州 時 期, 淡 水 縣 改 轄 於 臺 灣 省 臺 北 府, 自 1875 年 至 1895 年,21 年 間 的 淡 水 縣 時 期, 共 歷 任 15 位 知 縣 淡 水 志, 職 官 表. 官 制 淡 水 志, 武 備 志 44

16 圖 1-2-1:1717 年 ( 康 熙 56) 諸 羅 縣 志 淡 北 地 區 圖 ( 一 )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360 圖 1-2-2:1717 年 ( 康 熙 56) 諸 羅 縣 志 淡 北 地 區 圖 ( 二 )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36 45

17 圖 1-2-3:1871 年 ( 同 治 10) 淡 水 志 淡 北 地 區 圖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18 圖 1-2-4:1887 年 淡 水 縣 圖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379 圖 1-2-5:1895 年 清 代 淡 水 縣 區 域 圖 ( 縮 尺 百 萬 分 之 一 ) 資 料 來 源 : 林 興 仁 主 修 盛 清 沂 總 纂, 臺 北 縣 志 ( 二 ),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72 年 3 月, 頁

19 表 1-2-1: 清 代 臺 灣 行 政 區 域 建 制 沿 革 表 康 熙 23 年 (1684) 雍 正 元 年 (1723) 嘉 慶 17 年 (1809) 光 緒 元 年 (1875) 光 緒 11 年 (1885) 一 府 二 府 一 省 三 府 一 州 福 建 省 臺 灣 府 三 縣 諸 羅 縣 臺 灣 縣 鳳 山 縣 彰 四 縣 澎 湖 淡 水 化 諸 羅 縣 臺 灣 縣 鳳 山 縣 二 ( 雍 正 五 年 設 ) 縣 彰 四 縣 噶 瑪 淡 水 化 嘉 義 縣 嘉 義 縣 澎 湖 鳳 山 縣 三 蘭 縣 福 建 省 臺 北 府 福 建 省 臺 灣 府 八 縣 宜 基 淡 新 彰 嘉 澎 恆 四 埔 里 蘭 隆 水 竹 化 義 臺 灣 縣 湖 鳳 山 縣 春 卑 南 社 縣 縣 縣 縣 縣 縣 臺 灣 省 ( 省 會 初 設 於 橋 孜 圖, 即 今 臺 中 市 南 區, 因 設 備 未 周 暫 駐 臺 北,1894 年 移 省 會 於 臺 北 ) 三 府 臺 北 府 ( 北 路 ) 臺 灣 府 ( 中 路 ) 臺 南 府 ( 南 路 ) 十 一 縣 四 宜 蘭 縣 基 隆 淡 水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臺 灣 縣 彰 化 縣 埔 里 社 雲 林 縣 嘉 安 義 平 縣 縣 澎 鳳 湖 山 縣 資 料 來 源 : 轉 引 自 許 雪 姬 策 劃, 臺 灣 歷 史 辭 典 附 錄,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2004 年 5 月, 頁 A079 恆 春 縣 臺 東 直 隸 州 表 1-2-2: 臺 灣 府 淡 水 捕 盜 同 知 序 號 姓 名 籍 貫 在 臺 任 職 時 間 到 任 時 間 卸 任 時 間 1 王 汧 雍 正 2 年 (1724) 雍 正 6 年 (1728) 2 劉 裕 直 隸 棗 強 雍 正 7 年 (1729) 3 張 弘 章 江 蘇 丹 徒 雍 正 9 年 (1731)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許 雪 姬 策 劃, 臺 灣 歷 史 辭 典 附 錄,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2004 年 5 月, 頁 A103 鄭 喜 夫, 臺 灣 地 理 及 歷 史 卷 九 官 師 志 第 一 冊 文 職 表, 臺 中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民 國 69 年 8 月, 頁 表 1-2-3: 臺 灣 府 淡 水 撫 民 同 知 ( 淡 水 ) 序 在 臺 任 職 時 間 姓 名 籍 貫 號 到 任 時 間 卸 任 時 間 1 張 弘 章 江 蘇 丹 徒 1731 年 ( 雍 正 9) 1732 年 ( 雍 正 10) 2 尹 士 俍 山 東 濟 寧 州 1732 年 ( 雍 正 10) 1733 年 ( 雍 正 11) 3 楊 瑞 祥 1733 年 ( 雍 正 11) 4 徐 治 民 浙 江 山 陰 1733 年 ( 雍 正 11) 1735 年 ( 雍 正 13) 5 秦 士 望 安 徽 宿 州 6 趙 奇 芳 廣 東 潮 陽 澄 海 籍 1736 年 ( 乾 隆 元 ) 7 戴 大 冕 江 蘇 上 元 1738 年 ( 乾 隆 3) 8 莊 年 江 蘇 長 州 乾 隆 6 年 11 月 ( ) 1742 年 ( 乾 隆 7) 9 郝 霔 直 隸 霸 州 1742 年 12 月 18 日 ( 乾 隆 7 年 11 月 22 日 ) 1744 年 ( 乾 隆 9) 10 曾 曰 瑛 江 西 南 昌 1745 年 3 月 ( 乾 隆 10 年 2 月 ) 1748 年 ( 乾 隆 13) 11 陸 廣 霖 江 蘇 武 進 1748 年 ( 乾 隆 13) 12 陳 玉 友 直 隸 文 安 1748 年 11 月 22 日 ( 乾 隆 13 年 10 月 2 日 ) 1751 年 4 月 ( 乾 隆 16 年 3 月 ) 13 愈 唐 浙 江 仁 和 1751 年 1 月 ( 乾 隆 15 年 12 月 ) 1751 年 4 月 ( 乾 隆 16 年 3 月 ) 14 王 顎 江 蘇 崑 山 1751 年 ( 乾 隆 16) 15 劉 辰 駿 江 蘇 武 進 1754 年 ( 乾 隆 19) 48

20 16 傅 爾 泰 滿 州 正 白 旗 1755 年 8 月 ( 乾 隆 20 年 7 月 ) 1754 年 8 月 ~9 月 ( 乾 隆 19 年 7 月 ) 17 王 錫 縉 四 川 威 遠 1755 年 ( 乾 隆 20) 1758 年 ( 乾 隆 23) 18 楊 愚 山 西 興 縣 1758 年 ( 乾 隆 23) 19 夏 瑚 浙 江 仁 和 1760 年 7 月 ( 乾 隆 25 年 6 月 ) 20 于 從 濂 江 西 星 子 1760 ( 乾 隆 25 年 ) 21 胡 邦 翰 浙 江 餘 姚 1762 年 ( 乾 隆 27) 22 夏 瑚 浙 江 仁 和 1763 年 ( 乾 隆 27) 23 陶 紹 景 江 蘇 上 元 1764 年 ( 乾 隆 29) 24 李 俊 原 浙 江 山 陰 ( 一 作 會 稽 ) 1764 年 5 月 15 日 ( 乾 隆 29 年 4 月 15 日 ) 25 蔣 允 焄 貴 州 貴 筑 26 張 所 受 廣 東 靈 山 1766 年 ( 乾 隆 31) 27 段 玠 山 西 浮 山 1766 年 ( 乾 隆 31) 28 黃 寬 江 蘇 武 進 ( 一 作 陽 胡 ) 29 張 所 受 廣 東 靈 山 ( 一 作 嘉 應 州 ) 1768 年 ( 乾 隆 33) 30 李 倓 廣 東 化 州 1768 年 ( 乾 隆 33) 31 宋 應 麟 浙 江 歸 安 1769 年 ( 乾 隆 34) 32 韓 琮 直 隸 通 州 1770 年 ( 乾 隆 35) 33 楊 廷 樺 直 隸 大 興 1770 年 1 月 17 日 ( 乾 隆 34 年 12 月 21 日 ) 1771 年 ( 乾 隆 36) 34 宋 學 灝 漢 軍 鑲 紅 旗 1771 年 ( 乾 隆 36) 35 王 右 弼 山 東 齊 東 1774 年 ( 乾 隆 39) 36 成 履 泰 山 西 文 西 1778 年 ( 乾 隆 43) 乾 隆 46 年 11 月 12 日 37 焦 長 發 直 隸 區 陽 1781 年 ( 乾 隆 46) 1783 年 1 月 24 日 ( 乾 隆 47 年 12 月 22 日 ) 38 馬 鳴 鑣 浙 江 仁 和 1782 年 ( 乾 隆 47) 39 董 啟 埏 浙 江 烏 程 1783 年 ( 乾 隆 48) 1783 年 ( 乾 隆 48) 40 馬 鳴 鑣 浙 江 仁 和 1783 年 ( 乾 隆 48) 1783 年 ( 乾 隆 48) 41 程 峻 安 徽 六 安 州 1783 年 ( 乾 隆 48) 42 潘 凱 江 蘇 吳 縣 1784 年 ( 乾 隆 49) 1786 年 ( 乾 隆 51) 43 程 峻 安 徽 六 安 州 1786 年 ( 乾 隆 51) 1787 年 1 月 19 日 ( 乾 隆 51 年 12 月 1 日 ) 年 1 月 21 日 1787 年 11 月 19 日 壽 星 浙 江 諸 暨 ( 乾 隆 51 年 12 月 3 日 ) ( 乾 隆 51 年 10 月 10 日 ) 45 徐 夢 麟 浙 江 桐 鄉 1787 年 ( 乾 隆 52) 1788 年 5 月 ( 乾 隆 53 年 4 月 ) 46 袁 秉 義 直 隸 宣 化 1788 年 12 月 1791 年 6 月 25 日 ( 乾 隆 53 年 11 月 ) 以 前 ( 乾 隆 56 年 5 月 24 日 ) 47 清 華 滿 州 鑲 紅 旗 1791 年 6 月 25 日 ( 乾 隆 56 年 5 月 24 日 ) 48 袁 秉 義 直 隸 宣 化 1791 年 9 月 26 日 ( 乾 隆 56 年 8 月 29 日 ) 1793 年 10 月 ( 乾 隆 58 年 9 月 ) 49 清 華 滿 州 鑲 紅 旗 1793 年 ( 乾 隆 58) 50 何 茹 連 浙 江 江 山 1794 年 ( 乾 隆 59) 51 汪 楠 安 徽 旌 德 1797 年 ( 嘉 慶 2) 52 李 明 心 貴 州 普 安 州 ( 一 作 興 義 ) 1797 年 ( 嘉 慶 2) 53 吉 壽 滿 洲 鑲 白 旗 ( 一 作 漢 軍 ) 1801 年 ( 嘉 慶 6) 54 胡 應 魁 江 蘇 丹 陽 1803 年 ( 嘉 慶 8) 55 茅 琳 直 隸 大 興 1805 年 ( 嘉 慶 10) 1806 年 8 月 26 日 ( 嘉 慶 11 年 7 月 13 日 ) 56 程 文 炘 河 南 商 城 1806 年 ( 嘉 慶 11) 57 胡 應 魁 江 蘇 丹 陽 1806 年 ( 嘉 慶 12) 49

21 58 翟 淦 山 東 淄 川 1807 年 ( 嘉 慶 13) 59 朱 潮 浙 江 嘉 善 1809 年 ( 嘉 慶 14) 60 楊 廷 理 廣 西 馬 平 1811 年 ( 嘉 慶 16) 61 溫 溶 直 隸 昌 平 州 1811 年 ( 嘉 慶 16) 62 查 廷 華 安 徽 涇 縣 1812 年 ( 嘉 慶 17) 63 薛 志 亮 江 蘇 江 陰 1813 年 ( 嘉 慶 18) 64 錢 燕 喜 浙 江 嘉 興 1816 年 ( 嘉 慶 21) 65 張 學 溥 直 隸 清 宛 1816 年 ( 嘉 慶 21) 66 薛 志 亮 江 蘇 江 陰 67 徐 景 楊 江 蘇 陽 胡 1817 年 ( 嘉 慶 22) 1820 年 2 月 23 日 ( 嘉 慶 25 年 1 月 10 日 ) 68 胡 振 遠 浙 江 山 陰 1820 年 ( 嘉 慶 25) 69 劉 耀 林 河 南 項 城 1822 年 ( 道 光 2) 70 龐 周 江 蘇 江 寧 1823 年 ( 道 光 3) 71 吳 性 誠 湖 北 黃 安 1824 年 ( 道 光 4) 72 李 振 青 貴 州 興 義 1826 年 ( 道 光 6) 73 蘇 鏊 雲 南 晉 寧 州 1826 年 ( 道 光 6) 74 李 慎 彝 四 川 威 遠 1826 年 ( 道 光 6) 1829 年 9 月 ( 道 光 9 年 8 月 ) 以 後 75 杜 紹 祁 江 蘇 無 錫 1827 年 ( 道 光 7) 76 李 嗣 鄴 貴 州 貴 筑 1829 年 ( 道 光 9) 77 李 慎 彝 四 川 威 遠 78 李 廷 璧 雲 南 晉 寧 州 1835 年 ( 道 光 15) 79 玉 庚 漢 軍 正 黃 旗 1835 年 ( 道 光 15) 80 婁 雲 浙 江 山 陰 1836 年 ( 道 光 16) 81 龍 大 惇 江 西 南 昌 ( 一 作 永 新 ) 1838 年 ( 道 光 18) 82 魏 瀛 湖 南 衡 陽 ( 一 作 衡 山 ) 1839 年 ( 道 光 19) 1839 年 ( 道 光 19) 83 劉 繼 祖 江 西 龍 南 1839 年 ( 道 光 19) 84 范 學 恒 直 隸 東 明 1840 年 ( 道 光 20) 1841 年 ( 道 光 21) 85 曹 謹 河 南 河 內 1841 年 9 月 11 日 ( 道 光 21 年 7 月 26 日 ) 1845 年 11 月 ( 道 光 25 年 10 月 ) 86 史 密 山 東 濟 寧 州 87 黃 開 基 四 川 永 川 1845 年 11 月 ( 道 光 25 年 10 月 ) 88 史 密 山 東 濟 寧 州 1847 年 ( 道 光 27 年 3 月 12 日 ) 1847 年 5 月 2 日 ( 道 光 27 年 3 月 18 日 ) 89 曹 士 桂 雲 南 文 山 1847 年 5 月 2 日 1848 年 1 月 29 日 ( 道 光 27 年 3 月 18 日 ) ( 道 光 27 年 12 月 24 日 ) 90 黃 開 基 四 川 永 川 1848 年 ( 道 光 28) 春 91 史 密 山 東 濟 寧 州 1850 年 4 月 19 日 ( 道 光 30 年 3 月 8 日 ) 1852 年 3 月 7 日 ( 咸 豐 2 年 1 月 17 日 ) 92 朱 材 哲 湖 北 監 利 ( 咸 豐 1 年 4 月 ) 以 前 93 張 啓 烜 浙 江 平 陽 1851 年 ( 咸 豐 1) 1855 年 2 月 8 日 ( 咸 豐 4 年 12 月 22 日 ) 94 朱 材 哲 湖 北 監 利 1854 年 ( 咸 豐 4) 直 隸 宛 平 95 丁 曰 健 元 安 徽 懷 寧 1854 年 ( 咸 豐 4) 96 唐 均 浙 江 秀 水 1856 年 ( 咸 豐 6) 97 馬 慶 釗 四 川 成 都 1857 年 7 月 ~8 月 ( 咸 豐 7 年 6 月 ) 以 前 98 秋 曰 覲 浙 江 山 陰 1857 年 ( 咸 豐 7) 99 恩 煜 滿 州 正 黃 旗 1858 年 ( 咸 豐 8) 100 甯 長 敬 安 徽 青 陽 1859 年 ( 咸 豐 9) 50

22 貴 州 貴 筑 101 張 傳 敬 原 安 徽 桐 城 1860 年 ( 咸 豐 10) 102 秋 曰 覲 浙 江 山 陰 1861 年 ( 咸 豐 11) 1862 年 4 月 17 日 ( 同 治 1 年 3 月 19 日 ) 103 張 世 英 浙 江 山 陰 1862 年 5 月 ( 同 治 1 年 4 月 ) 1862 年 8 月 ( 同 治 1 年 7 月 ) 以 前 104 鄭 元 杰 浙 江 山 陰 1862 年 ( 同 治 元 ) 105 王 鏞 安 徽 青 陽 1865 年 ( 同 治 4) 106 嚴 金 清 江 蘇 金 匱 1866 年 ( 同 治 5) 107 富 樂 賀 滿 州 正 藍 旗 1868 年 ( 同 治 7) 108 陳 培 桂 廣 東 高 要 1869 年 ( 同 治 8) 109 周 式 濂 河 南 濬 縣 1871 年 6 月 30 日 ( 同 治 10 年 5 月 13 日 ) 1872 年 ( 同 治 11) 110 向 燾 四 川 中 江 1872 年 ( 同 治 11) 111 何 恩 綺 江 西 廣 昌 1873 年 ( 同 治 12) 112 陳 星 聚 河 南 臨 潁 1873 年 ( 同 治 12 年 8 月 29 日 ) 113 林 達 泉 廣 東 大 埔 114 鄭 元 杰 浙 江 山 陰 1877 年 3 月 ( 光 緒 3 年 2 月 17 日 ) 115 陳 星 聚 河 南 臨 潁 1878 年 ( 光 緒 4)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許 雪 姬 策 劃, 臺 灣 歷 史 辭 典 附 錄,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2004 年 5 月, 頁 A103-A108 鄭 喜 夫, 臺 灣 地 理 及 歷 史 卷 九 官 師 志 第 一 冊 文 職 表, 臺 中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民 國 69 年 8 月, 頁 表 福 建 省 臺 北 府 - 臺 灣 省 臺 北 府 淡 水 縣 知 縣 表 序 原 任 在 臺 任 職 時 間 姓 名 籍 貫 出 身 號 官 職 到 任 時 間 卸 任 時 間 附 註 1 傅 德 柯 江 西 1877 ( 光 緒 3 年 ) * 代 理 1879 年 4 月 15 日 1880 年 8 月 31 日 2 鄧 宗 堯 ( 光 緒 5 年 3 月 24 日 ) ( 光 緒 6 年 7 月 26 日 ) 3 史 映 奎 4 顧 鎔 5 沈 ( 佚 名 ) 直 隸 人 興 原 江 蘇 溧 陽 6 周 志 侃 浙 江 錢 塘 監 生 7 張 景 祁 8 劉 勳 浙 江 錢 塘 ( 一 作 仁 和 ) 9 李 嘉 棠 廣 東 嘉 應 州 10 汪 興 褘 安 徽 旌 德 11 李 淦 安 徽 黟 縣 咸 豐 1 年 辛 嘉 義 亥 恩 科 舉 人 知 縣 同 治 13 年 甲 戌 進 士 由 監 生 捐 通 判 由 監 生 報 捐 縣 丞 由 附 生 投 效 歷 保 以 知 縣 補 用 署 福 安 知 縣 本 任 武 平 知 縣 代 理 鳳 山 知 縣 晉 江 知 縣 1880 年 ( 光 緒 6 年 ) 1884 年 2 月 1 日 ( 光 緒 10 年 1 月 4 日 ) 1885 ( 光 緒 11 年 ) 1886 ( 光 緒 12 年 ) 1886 年 12 月 ( 光 緒 12 年 11 月 ) * 以 調 省 卸 後 撤 任 * 署 * 署 ; 光 緒 7 年 (1881) 在 任 1883 年 7 月 9 日 * 代 理 ; 卸 調 代 理 新 ( 光 緒 9 年 6 月 6 日 ) 竹 知 縣 1889 年 1 月 25 日 ( 光 緒 14 年 12 月 24 日 ) 1889 年 9 月 7 日 1890 年 11 月 22 日 ( 光 緒 15 年 8 月 13 ( 光 緒 16 年 10 月 日 ) 11 日 ) *1884 年 5 月 10 日 (4 月 16 日 ) 到 任 ; 因 病 請 假 內 渡 * 署, 光 緒 10 年 10 月 在 任 陞 署 臺 北 知 府 * 署 ; 後 調 署 彰 化 知 縣 * 由 本 任 晉 江 知 縣 調 任 * 奉 旨 陞 任 基 隆 同 知 * 署 事 * 卸 調 署 鳳 山 知 縣 51

23 12 葉 意 深 浙 江 慈 谿 光 緒 15 年 己 丑 恩 科 舉 人 13 翁 秉 鈞 1892 年 ( 光 緒 18) 14 李 淦 安 徽 黟 縣 由 附 生 投 效 歷 保 以 知 縣 補 用 1892 年 10 月 ( 光 1893 年 1 月 緒 18 年 9 月 ) 以 前 ( 光 緒 18 年 12 月 ) 1895 年 5 月 28 日 ( 光 緒 21 年 5 月 4 日 ) * 代 理 * 卸 調 署 新 竹 知 縣 * 代 理 ;1894 年 5 月 ~6 月 ( 光 緒 20 年 4 月 ) 在 任 浙 江 湖 州 府 ( 一 1895 年 6 月 ( 光 緒 15 凌 汝 曾 作 江 蘇 吳 興 ) 21 年 5 月 ) 資 料 來 源 : 轉 引 整 理 自 許 雪 姬 策 劃, 臺 灣 歷 史 辭 典 附 錄,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2004 年 5 月, 頁 A137 鄭 喜 夫, 臺 灣 地 理 及 歷 史 卷 九 官 師 志 第 一 冊 文 職 表, 臺 中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民 國 69 年 8 月, 頁 第 二 節 漢 人 社 會 之 建 立 清 代 臺 灣 漢 人 的 拓 墾 大 勢, 大 致 是 由 南 而 北 的 方 向 進 展, 至 18 世 紀 末, 漢 人 已 大 量 拓 墾 北 臺 區 域 隨 著 康 熙 雍 正 年 間 的 武 備 駐 防 與 治 的 建 立, 為 淡 水 漢 人 聚 落 成 庄 成 街 成 保 建 立 了 發 展 基 礎, 而 此 時 亦 已 有 漢 人 聚 落 在 此 成 庄 1740 年 ( 乾 隆 5) 之 時, 淡 水 已 成 一 保, 並 管 有 25 莊, 據 重 修 福 建 臺 灣 府 志 記 載 : 淡 水 海 防 二 保, 管 三 十 五 莊 淡 水 保 管 下 : 八 里 坌 莊 滬 尾 莊 大 屯 莊 竿 蓁 林 莊 關 渡 莊 北 投 莊 八 芝 蓮 林 莊 奇 里 岸 莊 瓦 笠 壯 興 仔 五 勞 灣 莊 大 佳 臘 莊 圭 母 子 莊 大 灣 社 水 興 莊 興 直 莊 加 里 珍 莊 擺 接 莊 山 腳 莊 八 里 坌 仔 莊 海 山 莊 坑 仔 莊 虎 茅 莊 奶 笏 莊 澗 仔 歷 莊 甘 棠 莊 66 從 為 數 眾 多 漢 庄 的 出 現, 也 說 明 乾 隆 年 間 確 實 是 漢 人 移 墾 淡 水 一 帶 的 興 盛 時 期, 根 據 日 治 末 期 日 人 對 淡 水 水 利 組 合 63 個 興 建 於 清 代 的 水 圳 之 統 計, 其 中 建 於 乾 隆 年 間 者 即 有 33 圳, 67 可 見 當 時 漢 人 拓 墾 之 盛 勢 然 此 時 淡 水 的 漢 人 生 業 仍 以 耕 種 捕 魚 為 主, 以 工 賈 為 生 的 街 市 似 乎 仍 未 出 現 隨 著 田 園 的 開 拓 與 漢 庄 的 建 立, 人 口 的 稠 密 逐 漸 發 展 出 滬 尾 街 的 形 成 據 考 證,1760 年 ( 乾 隆 25) 之 前, 淡 水 一 帶 仍 是 有 莊 無 街, 到 了 1765 年 ( 乾 隆 30), 在 契 約 文 書 上 已 出 現 了 滬 尾 街 的 聚 落 名 稱 了 68 滬 尾 街 的 出 現, 更 加 速 淡 水 一 帶 的 區 域 發 展, 移 民 更 多, 商 業 更 盛, 更 加 累 積 地 方 財 富, 讓 淡 水 地 方 文 化 更 形 定 著 發 展 相 對 的, 八 里 坌 因 歷 年 泥 沙 大 量 堵 塞 港 口 及 交 通 地 位 為 新 莊 街 所 奪, 讓 八 里 坌 失 去 了 優 勢 的 港 口 地 理 條 件, 也 讓 對 岸 的 滬 尾 獲 得 了 發 展 街 市 港 口 的 歷 史 契 機, 易 言 之,18 世 紀 中 葉 以 後, 淡 水 逐 漸 的 具 備 近 代 貿 易 港 口 市 鎮 的 條 件 隨 著 移 墾 的 定 著 化 街 市 貿 易 的 繁 盛 與 財 富 的 積 累,1796 年 ( 嘉 慶 元 ), 淡 水 漳 泉 汀 3 州 7 縣 移 民 共 同 捐 資 興 建 福 佑 宮, 69 成 為 滬 尾 街 發 展 的 樞 紐, 70 也 成 為 滬 尾 街 聚 落 的 中 心 地 帶 到 了 道 光 以 後, 滬 尾 街 已 有 二 三 百 戶 民 居, 而 嘉 慶 道 光 年 間 移 民 亦 逐 漸 發 展 出 九 崁 協 興 元 吉 米 市 仔 東 興 新 店 等 聚 落 地 望, 而 隨 著 街 市 聚 落 建 立 的 進 展, 移 民 們 亦 逐 步 興 建 了 鄞 山 寺 龍 山 寺 米 市 福 德 祠 布 埔 頭 福 德 祠 蕭 府 富 美 王 爺 牛 灶 口 興 建 宮, 這 些 點 的 廟 宇 和 范 咸, 重 修 福 建 台 灣 府 志 城 池. 坊 里 周 宗 賢, 淡 水 - 輝 煌 的 歲 月,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年 12 月, 頁 9 張 建 隆, 從 寺 廟 分 佈 看 滬 尾 街 聚 落 之 形 成, 收 入 氏 著 尋 找 老 淡 水, 板 橋 市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6 年, 頁 周 宗 賢, 淡 水 - 輝 煌 的 歲 月,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年 12 月, 頁 11 張 建 隆, 從 寺 廟 分 佈 看 滬 尾 街 聚 落 之 形 成, 收 入 氏 著 尋 找 老 淡 水, 板 橋 市 : 臺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6 年, 頁

24 線 狀 的 街 道 聯 成 一 氣, 成 為 淡 水 人 買 賣 生 活 與 信 仰 的 一 個 完 整 空 間 71 歷 經 約 百 年 的 街 市 發 展, 漢 人 確 實 在 淡 水 建 立 了 一 個 朝 向 近 代 歷 史 發 展 的 漢 人 社 會 了 第 三 節 19 世 紀 淡 水 的 歷 史 發 展 與 文 化 變 遷 1840 年 鴉 片 戰 爭 以 後, 東 亞 海 域 紛 爭 頻 繁, 英 美 等 國 商 人 覬 覦 臺 灣 米 糖 樟 腦 煤 炭 鴉 片 之 利 益, 淡 水 亦 因 而 逐 漸 捲 入 各 國 商 務 爭 奪 與 戰 爭 的 局 勢, 例 如 1842 年 3 月 11 日, 英 船 Ann 號 在 淡 水 西 南 觸 礁 擱 淺, 船 上 57 人 設 法 登 陸, 悉 數 被 殺 而 最 著 名 的 就 是 1883 年 至 1884 年 的 清 法 戰 爭,1883 年 ( 光 緒 9), 清 法 戰 起, 傳 聞 法 軍 將 占 領 舟 山 群 島 海 南 島 或 臺 灣 清 廷 已 知 臺 灣 地 位 之 重 要, 兵 備 道 劉 璈 積 極 整 備 防 務 翌 年 7 月, 清 廷 派 劉 銘 傳 到 臺 灣 籌 備 防 務 1884 年 8 月 5 日, 法 軍 提 督 孤 拔 (Anatole Courbet) 委 派 海 軍 少 將 李 士 卑 斯 (Lespès) 率 艦 砲 擊 基 隆, 登 陸 三 沙 島, 被 擊 退 10 月 1 日, 再 攻 基 隆, 進 占 基 隆 市 街 區 及 獅 球 嶺 各 堡 壘 另 Lespes 率 艦 攻 淡 水, 劉 氏 命 孫 開 華 在 河 口 以 載 石 船 沈 船 封 港 10 月 8 日, 法 軍 發 動 登 陸 戰, 不 支 撤 退, 惟 自 10 月 23 日 起 至 翌 年 4 月 15 日 止, 法 軍 封 鎖 臺 海 5 個 月, 造 成 淡 水 及 北 臺 漁 民 重 大 損 失, 72 淡 水 人 將 此 次 戰 役 稱 之 為 西 仔 反 1858 年 6 月 13 日, 中 俄 天 津 條 約 首 將 臺 灣 府 列 入 通 商 口 岸 之 一, 其 後, 中 美 中 英 和 約 亦 指 明 開 放 臺 灣, 中 法 和 約 則 明 訂 開 放 臺 灣 淡 水 2 口 各 國 引 用 最 惠 國 條 款, 遂 正 式 開 放 臺 灣 府 淡 水 2 口, 各 國 人 民 可 在 各 口 岸 攜 眷 居 住, 租 建 房 屋, 建 造 禮 拜 堂 學 校 醫 院 墳 墓 等 1862 年 ( 同 治 元 )6 月 22 日, 淡 水 海 關 成 立, 暫 以 滬 尾 守 備 署 為 稅 關, 正 式 收 稅 73 海 關 領 事 設 置 後, 洋 行 相 繼 設 立, 臺 灣 對 外 貿 易 勃 然 興 盛 表 1-2-5: 清 末 臺 灣 各 港 正 式 設 領 事 海 關 之 時 間 表 淡 水 1861 年 12 月 18 日, 英 國 首 先 設 副 領 事,1862 年 7 月 18 日, 設 海 關 雞 龍 1863 年 5 月 5 日 設 海 關,1869 年 10 月 27 日 英 國 設 副 領 事 打 狗 1864 年 5 月 5 日, 設 海 關,1865 年, 英 國 設 領 事 館 安 平 1865 年 1 月 1 日, 設 海 關, 同 年, 英 國 設 領 事 館 開 港 前, 臺 灣 對 外 貿 易 主 要 對 象 是 中 國 大 陸, 輸 出 米 糖 豆 類 黃 麻 籐 樟 木 等, 進 口 棉 布 絲 線 紙 綢 緞 瓷 器 等 手 工 業 品 開 港 後, 貿 易 對 象 轉 為 歐 美 及 日 本 1873 年 起, 停 止 臺 米 自 淡 水 出 口,1882 年 起, 反 而 從 大 陸 進 口, 惟 南 部 仍 有 米 出 口, 中 南 部 諸 港 米 年 出 口 約 50~70 萬 石, 已 不 再 是 出 口 之 大 宗 1876 年 以 降, 臺 糖 地 位 被 茶 所 取 代, 米 油 出 口 萎 縮, 茶 樟 腦 貿 易 擴 大, 糖 茶 樟 腦 成 為 國 際 貿 易 的 主 要 商 品, 相 對 的, 西 洋 貨 品 亦 大 量 進 入 臺 灣 74 據 海 關 報 告,1868~1894 年, 臺 灣 貿 易 總 值 年 平 均 成 長 率 為 8%, 遠 高 於 全 國 約 3.4% 的 成 長 率 臺 灣 貿 易 總 值 占 全 國 的 比 例 1868 年 為 1.6%,1880 年 增 為 約 5.3% 此 一 時 期, 僅 1865~1869 年 及 1871 年 入 超,1872 年 起, 年 年 出 超,1868~1895 年, 進 口 增 加 3 倍, 出 口 增 加 10 倍, 進 口 周 宗 賢, 淡 水 - 輝 煌 的 歲 月,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年 12 月, 頁 11 吳 文 星, 臺 灣 通 史 課 程 教 材 編 纂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民 國 88 年 6 月, 頁 87 周 宗 賢, 論 淡 水 稅 務 司 官 邸 非 稅 務 司 官 邸, 淡 水 - 輝 煌 的 歲 月,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年 12 月, 頁 166 吳 文 星, 臺 灣 通 史 課 程 教 材 編 纂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民 國 88 年 6 月, 頁

25 總 值 為 8,317 萬 海 關 兩, 出 口 總 值 為 9,969 萬 海 關 兩, 淨 出 超 1,652 萬 海 關 兩 1880 年 代, 出 超 始 終 占 輸 出 總 額 40% 以 上 75 進 口 大 宗 為 鴉 片 紡 織 品 前 者 年 占 進 口 總 值 60~80%, 年 占 40~60%, 1868~1895 年 平 均 占 57% 鴉 片 進 口 占 50% 以 上, 使 得 財 富 不 能 轉 化 為 生 產 財, 以 改 善 經 濟 體 質 後 者 以 英 國 棉 紡 織 品 為 主, 另 有 英 國 毛 紡 織 品, 英 國 領 事 報 告 曾 表 示 臺 灣 是 中 國 衣 著 最 進 步 的 地 區 此 外, 雜 貨 ( 華 洋 百 貨 食 品 日 用 品 建 材 等 ) 之 進 口 亦 不 斷 增 加, 反 映 臺 地 居 民 生 活 漸 富 裕 76 出 口 則 以 茶 糖 樟 腦 為 主,3 者 合 占 94% 茶 為 北 臺 最 重 要 的 出 口 商 品, 寶 順 洋 行 (Dodd & Co.) 老 板 John Dodd 引 進 安 溪 茶 ( 今 包 種 茶 ), 種 於 臺 北 盆 地 周 圍 年 占 出 口 總 值 之 54%, 呈 激 增 之 勢, 以 烏 龍 茶 為 主, 約 占 90%; 其 次 為 包 種 茶, 前 者 運 銷 美 國, 後 者 運 銷 南 洋 茶 葉 貿 易 提 升 北 臺 的 經 濟 貿 易 地 位, 促 進 山 坡 地 的 開 發 及 大 稻 埕 新 市 街 的 興 起, 77 而 淡 水 港 則 是 茶 葉 輸 出 之 重 要 港 口, 據 淡 水 海 關 報 告,1856 年 至 1895 年, 淡 水 的 茶 葉 出 口 由 82,022 公 斤 成 長 至 8,039,580 公 斤, 三 十 餘 年 間 成 長 了 近 百 倍 的 數 量, 78 茶 的 出 口 即 佔 淡 水 總 出 口 額 比 率 88% 糖 於 1868~1895 年 占 出 口 總 值 36%, 主 要 產 地 在 臺 灣 南 部, 分 別 由 安 平 打 狗 出 口, 運 銷 華 北 日 本 澳 洲 香 港 美 國 加 拿 大 等 地, 以 華 北 日 本 為 主 要 市 場 樟 腦 約 占 4%, 以 臺 灣 中 北 部 山 地 為 主 要 產 地, 而 其 中 近 90% 的 樟 腦 即 是 從 淡 水 出 口, 運 銷 香 港 總 之, 淡 水 開 港 後, 自 1868~1894 年 間, 淡 水 的 貿 易 成 長 已 達 到 10.11%, 79 在 清 末 臺 灣 的 貿 易 史 與 對 外 關 係 史 上, 實 具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因 著 淡 水 開 港 通 商 與 國 際 交 流 的 歷 史 進 程,19 世 紀 中 葉 後 的 淡 水 更 形 國 際 化, 諸 多 外 國 各 種 人 士 相 繼 接 踵 來 到 淡 水 通 商 傳 教 旅 行 與 定 居, 淡 水 的 漢 人 社 會 中 因 此 形 成 了 不 少 外 國 人 的 居 住 與 活 動 的 區 域 當 時 在 淡 水 的 外 國 人, 其 生 活 區 域 與 漢 人 區 隔 是 必 然 的, 因 其 文 化 衛 生 習 慣 和 生 活 方 式, 相 較 於 淡 水 的 聚 落 社 會 而 言, 在 現 實 和 心 理 上 畢 竟 都 有 著 文 明 差 異 感 分 處 不 同 住 區, 可 保 有 行 政 上 的 方 便 和 避 免 文 化 摩 擦, 因 此 這 些 新 到 的 外 國 官 吏 傳 教 士 及 商 人 自 然 在 漢 人 市 街 外 的 地 區 建 立 自 己 的 居 留 地, 並 租 借 土 地 建 造 禮 拜 堂 醫 院 墳 墓 ; 也 因 此, 19 世 紀 中 葉 以 降, 淡 水 便 陸 續 出 現 了 商 埠 領 事 館 洋 行, 即 幾 近 獨 立 的 外 國 人 政 經 與 宗 教 生 活 區 域 80 當 時 外 商 活 動 區 主 要 集 中 在 烽 火 區 一 帶, 鄰 近 清 朝 官 衙 設 施 及 淡 水 海 關 碼 頭, 東 側 臨 漢 人 市 街, 港 埠 功 能 發 達 水 陸 運 輸 便 利, 事 實 上 也 是 有 利 於 進 出 口 貿 易 之 發 展, 此 外, 亦 有 部 分 洋 行 分 設 在 鼻 仔 頭 地 區 81 除 了 外 國 洋 行 的 聚 集, 著 名 的 加 拿 大 基 督 長 老 教 會 宣 教 師 馬 偕 來 淡 水 後, 則 以 埔 頂 砲 台 埔 龍 目 井 等 地 之 範 圍, 創 立 理 學 堂 大 書 院 醫 館, 進 行 其 苦 行 僧 式 的 傳 教 與 醫 療, 對 近 代 淡 水 的 精 神 文 明 與 生 活 文 化 產 生 深 遠 的 影 響 吳 文 星, 臺 灣 通 史 課 程 教 材 編 纂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民 國 88 年 6 月, 頁 80 吳 文 星, 臺 灣 通 史 課 程 教 材 編 纂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民 國 88 年 6 月, 頁 81 吳 文 星, 臺 灣 通 史 課 程 教 材 編 纂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育 部 顧 問 室, 民 國 88 年 6 月, 頁 81 周 宗 賢, 淡 水 - 輝 煌 的 歲 月,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2007 年 12 月, 頁 14 戴 寶 村, 清 季 淡 水 開 港 之 研 究, 台 北 文 獻 直 字 第 66 期, 頁 172 周 守 真, 日 據 時 期 淡 水 之 空 間 變 遷, 淡 水 : 淡 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89 年, 頁 王 韻 涵, 古 蹟 博 物 館 營 運 之 發 展 研 究 - 以 淡 水 古 蹟 博 物 館 為 例, 淡 水 : 淡 江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碩 士 論 文,2011 年, 頁

26 清 末 淡 水 開 港 之 後, 外 國 商 業 資 本 進 入, 並 帶 來 了 西 方 近 代 宗 教 醫 療 教 育 等 文 化 與 體 制 此 時 的 淡 水, 除 了 傳 統 漢 人 聚 落 仍 然 維 持 以 廟 宇 為 主 的 市 街 為 空 間, 分 布 於 淡 水 港 及 淡 水 河 流 域 附 近 的 漢 人 活 動 的 街 區, 也 出 現 了 分 布 於 烽 火 地 區 鼻 仔 頭 地 區 及 埔 頂 地 區 的 外 國 人 活 動 區 域 19 世 紀 下 半 葉 的 淡 水 有 了 一 種 未 曾 有 過 的 特 殊 又 西 化 的 文 明 變 遷 表 1-2-6: 清 代 外 國 駐 淡 水 領 事 國 別 序 號 姓 名 在 臺 任 職 期 間 職 銜 / 經 歷 1 William Gregory( 額 勒 格 里 ) 1864 年 ( 同 治 3) 署 領 事,1869 年 授 領 事 2 Herbert James Allen( 阿 赫 伯 ) 1873 年 ( 同 治 12) 署 領 事 3 Alexander Fraster( 費 里 德 ) 1875 年 11 月 ( 光 緒 元 年 10 月 ) 署 副 領 事,1877 年 授 領 事 4 Thoms Watters( 倭 妥 瑪 ) 1880 年 2 月 ( 光 緒 6 年 1 月 ) 5 Herbert Allen Giles( 翟 理 斯 ) 1886 年 7 月 ~1888 年 ( 光 緒 12~14) 英 國 6 F.S.A Bourne( 班 德 瑞 ) 1888 年 ~1890 年 ( 光 緒 14~16) 署 領 事 7 W.Holland( 何 藍 田 ) 1890~1891 年 ( 光 緒 年 ) 署 領 事 8 Willam Scrope Ayrton( 愛 爾 敦 ) 1891 年 4 月 ~1893 年 ( 光 緒 17~19) 9 A.J.Sundius( 孫 德 雅 ) 1893 年 ( 光 緒 19) 署 領 事 10 Lionel Charles Hopkins( 金 璋 ) 1894 年 ( 光 緒 20) 署 領 事 11 Willam Scrope Ayrton( 愛 爾 敦 ) 1895 年 ( 光 緒 21) 1 John Dodd( 德 約 翰 ) 1868 年 5 月 ( 同 治 7 年 閏 4 月 ) 寶 順 行 商 仁 2 J.G.Cass( 賈 士 ) 1874 年 5 月 ( 同 治 13 年 4 月 ) 署 理 領 事 3 J.J.Henderson( 恒 德 森 約 瑟 ) 1875 年 ( 光 緒 元 ) 駐 廈 門 領 事 兼 美 國 4 John Dodd( 德 約 翰 ) 1877 年 ( 光 緒 3) 代 理 領 事 5 T.G.Gowland 代 1886 年 ( 光 緒 12) 代 理 領 事 6 Wilfred Christy 代 1888 年 ( 光 緒 14) 代 理 領 事 7 T.G.Gowland 代 1890 年 ( 光 緒 16) 代 理 領 事 8 A.J.Sundius( 孫 德 雅 ) 1894 年 ( 光 緒 20) 英 領 事 兼 代 理 領 事 荷 蘭 1 John Dodd( 德 約 翰 ) 1877 年 ( 光 緒 3) 2 C.Pye 1886 年 ( 光 緒 12) 德 國 1 James Milisch( 麥 理 斯 ) 1867 年 4 月 ( 同 治 6 年 3 月 ) 駐 上 海 領 事 兼 駐 淡 水 臺 日 本 1 品 川 忠 道 1880 年 7 月 ( 光 緒 6 年 6 月 ) 南 總 領 事 )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許 雪 姬 策 劃, 臺 灣 歷 史 辭 典 附 錄,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2004 年 5 月, 頁 A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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