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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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編 印 主 辦 學 校 :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校 址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電 話 : 轉 156 傳 真 : 網 址 : 依 據 教 育 部 103 年 12 月 29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之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規 定 訂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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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次 日 期 項 目 年 1 月 30 日 ( 星 期 五 ) 起 簡 章 報 名 表 公 告 暨 下 載 2 3 國 中 集 體 通 訊 與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 104 年 6 月 9 日 ( 星 期 二 )0:00 至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15:00 前 完 成 網 路 資 料 輸 入 個 別 通 訊 報 名 : 104 年 6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至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國 中 集 體 與 個 別 現 場 報 名 : 104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日 ) 至 104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每 日 9:00~16: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12:00 起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三 )12:00 前 年 6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15:00 前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17:00 前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三 )12:00 前 年 7 月 3 日 ( 星 期 五 )15:00 前 年 7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受 理 國 中 集 體 通 訊 個 別 網 路 與 個 別 通 訊 報 名 報 名 資 料 請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前 寄 出 郵 寄 地 址 :( 資 料 寄 出 以 國 內 快 捷 郵 件 或 限 時 掛 號 郵 戳 為 憑 )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 國 中 集 體 報 名 網 址 :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網 址 : 受 理 國 中 集 體 與 個 別 現 場 報 名 報 名 地 點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 開 放 查 詢 是 否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每 日 12:00 及 16:00 更 新 資 料 網 址 : 確 認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網 址 : 各 招 生 學 校 寄 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頁 第 一 次 公 告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名 單 時 間 及 地 點, 供 免 試 生 查 看 確 認 是 否 收 到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若 未 收 到, 請 逕 向 各 招 生 學 校 查 詢 ( 招 生 學 校 聯 絡 資 訊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IV~Ⅴ 頁 ) 受 理 複 查 截 止 ( 招 生 學 校 聯 絡 資 訊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IV~Ⅴ 頁 )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頁 第 二 次 公 告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名 單 時 間 地 點 及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供 免 試 生 查 看 免 試 生 應 攜 帶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及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等 相 關 資 料,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以 各 招 生 學 校 通 知 為 準 年 7 月 7 日 ( 星 期 二 )17:00 前 錄 取 生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截 止 簡 章 重 要 日 程 及 內 容 如 有 異 動, 以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本 會 ) 網 站 最 新 公 告 及 相 關 通 知 為 準 網 址 : I

4 國 中 畢 業 生 升 學 五 專 就 讀 之 優 勢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為 我 國 培 育 中 級 技 術 人 才 的 重 要 管 道 之 一, 主 要 教 授 應 用 科 學 與 技 術, 課 程 設 計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除 一 般 理 論 課 程 之 外, 著 重 實 務 實 習 與 專 題 製 作, 並 鼓 勵 考 取 證 照, 培 養 一 技 之 長, 增 加 未 來 就 業 競 爭 能 力 特 色 如 下 : 1. 師 資 具 高 比 例 的 專 業 及 取 得 證 照 並 具 實 務 經 驗 之 博 士 或 碩 士 等 高 階 師 資, 認 真 教 學 2. 完 善 教 學 設 備 建 置 e 化 之 教 學 設 備 與 環 境, 投 入 專 業 研 究 教 學 設 備 與 教 室 以 發 展 各 校 重 點 特 色, 包 含 護 理 餐 旅 商 管 外 語 美 容 幼 保 醫 技 衛 生 資 訊 工 程 科 技 等 各 種 專 業 領 域, 廣 設 乙 級 及 丙 級 證 照 考 場,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專 業 技 能 最 佳 的 環 境 3. 課 程 與 實 習 具 有 多 元 選 擇 與 適 性 發 展 的 類 科, 包 含 護 理 餐 旅 商 管 外 語 美 容 幼 保 設 計 醫 技 衛 生 資 訊 工 程 科 技 等 類,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專 業 技 能 五 年 一 貫 的 課 程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 除 一 般 理 論 課 程 之 外, 著 重 實 習 實 驗 及 實 作 演 練, 並 重 視 考 取 專 業 證 照, 部 科 ( 組 ) 更 安 排 職 場 實 習, 以 利 就 業 接 軌 4. 收 費 教 育 部 為 貫 徹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推 動 目 標 提 升 技 職 教 育 品 質 縮 短 公 私 立 學 校 學 費 差 距, 符 合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原 則, 補 助 就 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前 三 年 學 生 學 費, 特 訂 定 教 育 部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五 年 制 專 科 學 校 前 三 年 學 生 學 費 實 施 要 點, 以 減 輕 學 生 就 讀 私 立 學 校 之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協 助 弱 勢 族 群 學 生 得 以 圓 夢 同 時 要 特 別 強 調 的 是, 五 專 前 三 年 免 學 費, 而 授 課 教 師 是 大 學 師 資 5. 多 元 進 路 在 重 視 實 務 及 畢 業 後 就 業 發 展 的 年 代, 五 專 成 為 國 中 畢 業 生 升 學 進 路 的 新 寵, 五 專 修 業 時 間 為 五 年, 修 滿 學 即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畢 業 後 可 立 即 就 業 或 繼 續 升 學 在 就 業 方 面, 因 已 習 得 一 技 之 長, 就 業 之 路 一 帆 風 順 ; 在 升 學 方 面, 可 報 考 相 關 領 域 的 二 技, 亦 可 參 加 科 技 校 院 大 學 部 四 技 及 一 般 大 學 二 三 年 級 之 轉 學 考, 或 就 業 累 積 職 場 經 驗 後,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II

5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重 要 事 項 一 本 會 104 學 年 度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對 象 為 公 私 立 國 民 中 學 ( 含 高 中 附 設 國 中 部 ) 應 屆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或 具 同 等 學 力 者 二 國 中 應 屆 畢 業 生 應 以 參 加 原 就 讀 國 中 集 體 報 名 為 原 則, 並 於 學 校 規 定 期 限 內 繳 交 報 名 相 關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由 學 校 統 一 辦 理 ; 惟 有 特 殊 原 因 者, 可 採 個 別 報 名 三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以 免 試 生 之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2. 技 藝 優 良 3. 弱 勢 身 4. 均 衡 學 習 5. 適 性 輔 導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7. 招 生 學 校 自 訂, 共 七 大 項 為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採 計 項 目 四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不 設 定 報 名 門 檻 條 件, 由 各 招 生 學 校 訂 定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依 此 計 算 加 總 各 項 目 積 所 得 之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與 發 順 位 作 為 發 依 據, 詳 情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 簡 章 第 22 至 45 頁 ) 五 本 會 依 法 提 供 原 住 民 生 境 外 優 秀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子 女 政 府 派 赴 國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及 退 伍 軍 人 之 外 加 名 額 ; 各 特 種 身 之 報 名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升 學 優 待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發 比 序 原 則 及 招 生 名 額 等, 請 詳 閱 簡 章 內 文 所 述 六 具 有 特 種 身 之 免 試 生, 得 以 特 種 身 向 本 會 報 名 ; 具 多 種 特 種 身 之 免 試 生, 報 名 時 僅 能 擇 一 特 種 身 報 名, 報 名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更 換 身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若 經 本 會 審 查 結 果 不 符 合 特 種 身 生 資 格, 將 改 列 為 一 般 生 七 凡 符 合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資 格 或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之 子 女 資 格 之 免 試 生, 報 名 時 應 同 時 檢 附 有 效 之 證 明 文 件, 可 享 免 繳 報 名 費 優 待, 另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報 名 時 同 時 檢 附 有 效 之 證 明 文 件, 則 享 有 30% 報 名 費 優 待, 詳 細 說 明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6 頁 報 名 費 優 待 規 定 辦 理 八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採 二 階 段 方 式 辦 理, 詳 細 說 明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17 至 20 頁 1. 第 一 階 段 : 一 般 生 與 特 種 身 生 以 一 般 生 之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發 於 一 般 生 之 招 生 名 額 2. 第 二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發 結 束 後, 辦 理 特 種 身 生 ( 限 以 特 種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發 於 特 種 身 生 之 外 加 名 額 九 凡 已 錄 取 報 到 其 他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或 五 專 且 未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報 名 本 次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 凡 報 名 本 次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經 錄 取 報 到 且 未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再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其 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五 專 各 項 招 生 入 學, 違 者 取 消 其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資 格 十 若 對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事 務 及 其 他 項 目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依 下 表 逕 向 相 關 單 位 查 詢 : 簡 章 購 買 報 名 作 業 資 格 審 查 招 生 學 校 相 關 資 料 積 採 計 及 發 比 序 原 則 項 目 主 辦 單 位 寄 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及 受 理 複 查 方 式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 電 話 : 轉 156 傳 真 : 網 址 : 地 址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各 招 生 學 校 電 話 地 址 請 參 閱 本 簡 章 各 招 生 學 校 資 訊 查 詢 一 覽 表 ( 簡 章 第 Ⅳ~Ⅴ 頁 ) III

6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資 訊 查 詢 一 覽 表 代 碼 校 名 聯 絡 資 訊 聯 絡 人 江 季 娘 111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電 話 / 傳 真 / 聯 絡 人 朱 淑 美 112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rec@ tust.edu.tw 電 話 / 傳 真 #2207 / 聯 絡 人 楊 之 瑜 113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tadad11@ems.tccn.edu.tw 電 話 / 傳 真 #2728 / 聯 絡 人 陳 韋 伶 114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b203@mail.chihlee.edu.tw 電 話 / 傳 真 #1279 / 聯 絡 人 莊 秀 美 115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h004@mail.hwu.edu.tw 電 話 / 傳 真 #1201 / 聯 絡 人 林 經 綸 116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gllin@tpcu.eud.tw 電 話 / 傳 真 #1303 / 聯 絡 人 蔡 忠 賢 117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registry@mail.fit.edu.tw 電 話 / 傳 真 #154 / 或 聯 絡 人 吳 淑 惠 118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registry@dlit.edu.tw 電 話 / 傳 真 #693 / 聯 絡 人 王 月 美 119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ymwang@ems.cku.edu.tw 電 話 / 傳 真 #204 / 聯 絡 人 盧 玉 玲 120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mgr3@mail.lit.edu.tw 電 話 / 傳 真 / 聯 絡 人 邱 玉 婷 121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april@gw.cgust.edu.tw 電 話 / 傳 真 #5533 / 聯 絡 人 詹 國 良 122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mickey@cc.hwh.edu.tw 電 話 / 傳 真 #1133 / IV

7 代 碼 校 名 聯 絡 資 訊 聯 絡 人 王 怡 文 123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電 話 / 傳 真 #302 / 聯 絡 人 蔡 旻 娟 124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mctsai@mail.tcmt.edu.tw 電 話 / 傳 真 #2102 / 聯 絡 人 吳 芳 諭 125 臺 灣 觀 光 學 院 anchory@mail.tht.edu.tw 電 話 / 傳 真 #191 / 聯 絡 人 曹 德 慧 126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thtsao@knjc.edu.tw 電 話 / 傳 真 #312 / 聯 絡 人 廖 文 竟 127 馬 偕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s276@eip.mkc.edu.tw 電 話 / 傳 真 #2111 / 聯 絡 人 吳 俐 雯 128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reg@ctcn.edu.tw 電 話 / 傳 真 #5212 / 聯 絡 人 郭 怡 君 129 聖 母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jenny@smc.edu.tw 電 話 / 傳 真 #220 / 聯 絡 人 羅 湘 琦 130 新 生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lohc@hsc.edu.tw 電 話 / 傳 真 #240 / 聯 絡 人 何 明 蒼 131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jessfy@mail.sju.edu.tw 電 話 / 傳 真 #6142/ 聯 絡 人 謝 佳 芳 132 桃 園 創 新 技 術 學 院 shieh@tiit.edu.tw 電 話 / 傳 真 / 聯 絡 人 劉 文 祥 133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han05@mail.lhu.edu.tw 電 話 / 傳 真 #3011/ 聯 絡 人 楊 佩 倫 134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keyboaardyang@uch.edu.tw 電 話 / 傳 真 #3231/ 註 : 簡 章 發 售 後 若 有 學 校 更 名 或 合 併 依 其 新 校 名, 並 於 本 會 網 站 最 新 消 息 公 告 V

8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學 校 名 稱 代 碼 及 免 試 名 額 一 覽 表 代 碼 校 名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境 外 科 技 蒙 藏 生 僑 生 人 才 子 女 退 伍 軍 人 111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臺 灣 觀 光 學 院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馬 偕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聖 母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新 生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桃 園 創 新 技 術 學 院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合 計 6, 本 表 所 列 各 校 各 科 別 之 招 生 名 額, 應 以 104 年 7 月 3 日 15:00 公 告 之 名 額 為 準 VI

9 目 錄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 I 國 中 畢 業 生 升 學 五 專 就 讀 之 優 勢... II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重 要 事 項... III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資 訊 查 詢 一 覽 表... Ⅳ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學 校 名 稱 代 碼 及 免 試 名 額 一 覽 表... Ⅵ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1 壹 依 據... 1 貳 報 名 資 格... 1 叄 報 名 辦 法... 2 肆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計 算 與 發 比 序 原 則... 9 伍 發 通 知 及 複 查 陸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柒 註 冊 及 放 棄 捌 申 覆 及 申 訴 處 理 玖 其 他 附 錄 附 錄 一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科 ( 組 )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附 錄 二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簡 介 附 錄 三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對 照 表 附 錄 四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 輸 出 範 例 ) 附 錄 五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表 ( 填 寫 範 例 ) 附 錄 六 特 種 身 生 升 學 優 待 標 準 及 應 繳 證 明 文 件 一 覽 表 附 錄 七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積 之 國 際 競 賽 與 全 國 性 競 賽 項 目 列 表 附 錄 八 全 國 各 縣 市 公 私 立 國 民 中 學 代 碼 附 表 附 表 一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免 試 生 複 查 申 請 表 附 表 二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生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附 表 三 申 覆 表 附 表 四 申 訴 表 附 表 五 代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委 託 書 附 表 六 報 名 信 封 封 面 特 種 身 生 報 名 表 ( 黃 色 ) 一 般 生 報 名 表 ( 白 色 )

10 壹 依 據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專 科 學 校 法 第 三 十 一 條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作 業 要 點 及 教 育 部 103 年 12 月 29 日 臺 教 技 ( 一 ) 字 第 號 函 核 定 之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規 定 訂 定 本 簡 章 貳 報 名 資 格 一 具 下 列 資 格 者 : ( 一 ) 國 民 中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 二 ) 國 民 中 學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 三 ) 同 等 學 力 者 : 1.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及 格, 持 有 國 民 中 學 畢 業 程 度 及 格 證 明 書 者 2. 國 民 中 學 附 設 補 習 學 校 結 業, 持 有 結 業 證 明 書 者 3. 曾 在 國 民 中 學 三 年 級 下 學 期 肄 業, 因 故 未 能 畢 業, 持 有 修 業 證 明 書 者 4. 持 大 陸 地 區 國 民 中 學 肄 業 證 明 文 件, 經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審 查 認 定, 並 具 有 第 3 點 情 形 者 5. 取 得 丙 級 或 相 當 於 丙 級 以 上 技 術 士 證 資 格, 持 有 證 書 或 證 明 文 件 者 二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資 格 且 具 特 種 身 生 資 格 者, 得 檢 具 下 列 證 明 文 件, 選 擇 以 特 種 身 報 名, 若 具 多 重 特 種 身, 僅 能 擇 一 特 種 身 報 名 ( 一 ) 原 住 民 生 : 報 名 時 於 報 名 表 報 名 身 欄 位 勾 選 原 住 民 生 ( 未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或 原 住 民 生 (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者, 由 本 會 逕 向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查 證 免 試 生 是 否 具 有 原 住 民 身 ; 通 過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認 證 者, 請 於 報 名 表 報 名 身 欄 位 勾 選 原 住 民 生 (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 由 本 會 逕 向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查 證 之, 免 試 生 免 繳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二 ) 境 外 優 秀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子 女 ( 以 下 簡 稱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本 人 之 護 照 影 印 本 或 入 境 證 副 本 ( 正 本 一 併 繳 驗 ) 及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發 或 介 考 國 民 中 學 學 校 入 學 之 函 件 ( 該 函 如 遺 失, 應 註 明 其 發 文 機 關 發 文 年 月 日 及 字 號 ) 大 陸 優 秀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不 適 用 境 外 優 秀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子 女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之 規 定 ( 三 ) 身 心 障 礙 生 ( 以 下 簡 稱 身 障 生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本 人 之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影 印 本 或 由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及 就 學 輔 導 委 員 會 鑑 定 為 身 心 障 礙 之 證 明 文 件 ( 四 ) 政 府 派 赴 國 外 工 作 人 員 子 女 ( 以 下 簡 稱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本 人 之 護 照 影 印 本 或 入 境 證 副 本 ( 正 本 一 併 繳 驗 ) 及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1

11 發 或 介 考 國 民 中 學 學 校 入 學 之 函 件 ( 該 函 如 遺 失, 應 註 明 其 發 文 機 關 發 文 年 月 日 及 字 號 ) ( 五 ) 蒙 藏 生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蒙 藏 委 員 會 核 發 之 族 籍 證 明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及 經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委 託 大 學 辦 理 蒙 語 或 藏 語 甄 試 合 格 證 明 ( 六 ) 僑 生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經 駐 外 館 處 驗 證 或 由 僑 務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單 位 所 核 驗 之 僑 居 地 永 久 或 長 期 居 留 證 件 ( 七 ) 退 伍 軍 人 : 報 名 時 應 檢 附 經 國 防 部 或 各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退 伍 退 役 免 役 或 除 役 等 證 明 文 件 三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與 僑 生 以 特 種 生 身 報 名 限 畢 業 當 年 度 ; 蒙 藏 生 與 退 伍 軍 人 曾 以 特 種 生 身 報 名 錄 取 者, 不 再 享 有 特 種 身 報 名 之 優 待 若 經 本 會 查 驗 違 反 前 項 規 定 或 不 符 合 特 種 身 生 報 名 資 格 者, 本 會 逕 行 改 為 一 般 生 身 生 報 名, 免 試 生 不 得 異 議 叄 報 名 辦 法 報 名 方 式 採 集 體 報 名 或 個 別 報 名 國 中 應 屆 畢 業 生 得 參 加 就 讀 國 中 集 體 報 名, 於 學 校 規 定 期 限 內 繳 交 報 名 相 關 資 料 及 報 名 費, 由 學 校 統 一 辦 理 集 體 報 名 ; 或 可 採 個 別 報 名 免 試 生 得 檢 附 由 國 中 承 辦 單 位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或 自 行 提 供 超 額 比 序 積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各 項 證 明 單 或 文 件, 請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背 面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上 以 供 審 驗 ; 非 應 屆 畢 業 免 試 生 得 向 原 就 讀 國 中 申 請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或 自 備 積 採 計 項 目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再 向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各 項 採 計 數 由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審 查 認 定 之 非 應 屆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力 免 試 生 若 未 能 取 得 國 中 承 辦 單 位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其 各 項 積 證 明 請 自 備, 並 黏 貼 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上 免 試 生 須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內 各 項 積 登 載 是 否 正 確, 若 與 實 際 不 符, 請 自 行 與 國 中 連 絡 校 正 後 重 新 出 具 證 明 若 免 試 生 自 行 黏 貼 之 積 項 目 證 明, 已 出 現 於 國 中 提 供 之 證 明 單 內, 其 積 採 計 以 國 中 提 供 為 準 國 中 提 供 之 證 明 單 內 未 列 之 項 目, 應 由 免 試 生 自 行 提 供 與 黏 貼 證 明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採 計 標 準 與 積 採 計 上 限, 請 參 考 附 錄 三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對 照 表 ( 簡 章 第 94 至 95 頁 ),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樣 式 請 參 考 附 錄 四 ( 簡 章 第 96 至 97 頁 ) 一 國 中 集 體 通 訊 報 名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4 年 6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至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2

12 ( 二 ) 報 名 作 業 規 定 1. 各 國 中 承 辦 人 員 應 依 報 名 系 統 規 定 之 電 子 檔 案 格 式, 製 作 免 試 生 集 體 報 名 之 電 子 檔 案 資 料, 且 須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15:00 前, 透 過 網 路 上 傳 方 式 將 電 子 檔 資 料 傳 送 至 報 名 網 站 ( 否 則 視 同 未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2. 列 印 繳 款 通 知 單 並 完 成 繳 費,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請 自 行 影 印 乙 份 隨 報 名 資 料 寄 送 本 會, 正 本 請 留 存 備 查 3. 備 齊 集 體 報 名 所 需 各 項 報 名 資 料 與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於 本 會 受 理 通 訊 報 名 時 間 內 ( 郵 戳 為 憑 ), 以 國 內 快 捷 郵 件 或 限 時 掛 號 方 式 寄 送 本 會 4. 郵 寄 地 址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收 ) ( 三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1. 所 有 免 試 生 已 填 具 並 貼 妥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含 免 試 生 自 備 之 證 明 文 件 ) 之 報 名 表 2.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3. 報 名 繳 費 清 單 : 檢 附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費 之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4. 免 收 報 名 費 名 冊 ( 選 繳 ) 5. 免 試 生 名 冊 6. 國 中 提 供 免 試 生 證 明 之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清 冊 7. 集 體 報 名 電 子 檔 請 使 用 本 會 提 供 之 系 統 直 接 上 傳 請 依 報 名 招 生 學 校 之 順 序 ( 代 碼 111 至 134), 將 各 校 報 名 資 料 置 於 資 料 袋 中 或 綁 成 一 束 ; 惟 若 數 量 太 多, 報 名 表 各 類 證 明 書 黏 貼 單, 請 依 免 試 生 名 冊 序 號 順 序 別 裝 袋 或 綁 成 一 束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郵 寄 至 本 會 報 名 有 關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及 其 彙 整 方 式, 請 各 國 中 上 網 ( 下 載 及 參 考 公 告 之 作 業 方 式 辦 理 ( 四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1. 報 名 費 每 人 新 臺 幣 3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每 人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免 試 生 應 於 就 讀 國 中 指 定 時 間 內, 將 報 名 費 繳 交 至 國 中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2. 本 會 報 名 系 統 將 出 具 全 部 報 名 免 試 生 合 計 應 繳 費 總 金 額 之 繳 費 通 知 單, 國 中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應 以 臨 櫃 或 ATM 轉 帳 方 式 完 成 繳 費 作 業, 繳 費 證 明 單 請 自 行 影 印 乙 份 隨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寄 送 本 會 二 國 中 集 體 現 場 報 名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4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日 ) 至 104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每 日 9:00~16:00 ( 二 ) 報 名 作 業 規 定 1. 各 國 中 承 辦 人 員 應 依 報 名 系 統 規 定 之 電 子 檔 案 格 式, 製 作 免 試 生 集 體 報 名 之 電 子 檔 案 資 料, 且 須 於 親 臨 本 會 現 場 報 名 3 小 時 前, 透 過 網 路 上 傳 3

13 方 式 將 電 子 檔 資 料 傳 送 至 報 名 網 站 ( 2. 備 齊 集 體 報 名 所 需 各 項 報 名 資 料, 於 本 會 受 理 現 場 報 名 時 間 內 至 本 會 辦 理 報 名 手 續 3. 列 印 繳 款 通 知 單 並 完 成 繳 費, 並 將 繳 費 證 明 攜 至 本 會 報 名 作 業 現 場 以 供 核 對, 或 於 報 名 作 業 現 場 以 現 金 繳 納 4. 現 場 報 名 地 點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 ( 三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1. 所 有 免 試 生 已 填 具 並 貼 妥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含 免 試 生 自 備 之 證 明 文 件 ) 之 報 名 表 2. 報 名 人 數 統 計 表 3. 報 名 繳 費 清 單 : 檢 附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費 之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匯 款 收 據 影 印 本 或 郵 政 匯 票 正 本, 現 場 報 名 得 以 現 金 繳 納 4. 免 收 報 名 費 名 冊 ( 選 繳 ) 5. 免 試 生 名 冊 6. 國 中 提 供 免 試 生 證 明 之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清 冊 7. 集 體 報 名 電 子 檔 請 使 用 本 會 提 供 之 系 統 直 接 上 傳 請 依 報 名 招 生 學 校 之 順 序 ( 代 碼 111 至 134), 將 各 校 報 名 資 料 置 於 資 料 袋 中 或 綁 成 一 束 ; 惟 若 數 量 太 多, 報 名 表 各 類 證 明 書 黏 貼 單, 請 依 免 試 生 名 冊 序 號 順 序 別 裝 袋 或 綁 成 一 束 於 規 定 時 間 內 親 臨 本 會 報 名 有 關 各 項 報 名 表 件 及 其 彙 整 方 式, 請 各 國 中 上 網 ( 下 載 及 參 考 公 告 之 作 業 方 式 辦 理 ( 四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1. 報 名 費 每 人 新 臺 幣 3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每 人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免 試 生 應 於 就 讀 國 中 指 定 時 間 內, 將 報 名 費 用 繳 交 至 國 中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2. 本 會 報 名 系 統 將 出 具 全 部 報 名 免 試 生 合 計 應 繳 費 總 金 額 之 繳 費 通 知 單, 國 中 學 校 承 辦 人 員 應 於 親 臨 本 會 現 場 報 名 3 小 時 前, 以 臨 櫃 或 ATM 轉 帳 方 式 完 成 繳 費 作 業, 並 將 繳 費 證 明 正 本 攜 至 報 名 作 業 現 場 以 供 核 對, 或 於 報 名 作 業 現 場 以 現 金 繳 納 三 個 別 網 路 報 名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4 年 6 月 9 日 ( 星 期 二 )0:00 至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15:00 止 ( 二 ) 報 名 作 業 規 定 1. 於 報 名 時 間 內, 進 入 報 名 網 站 ( 輸 入 報 名 資 料 無 誤 後, 按 確 認 鍵 送 出 ( 確 認 後 即 不 能 修 改 ) 2. 列 印 報 名 表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信 封 封 面 ( 黏 貼 於 信 封 上 ) 繳 款 通 知 單 4

14 3. 持 繳 款 通 知 單 繳 費,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請 自 行 影 印 乙 份 隨 報 名 資 料 寄 送 本 會, 正 本 請 留 存 備 查 4. 於 列 印 出 之 報 名 表 上 貼 妥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 於 列 印 出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上, 貼 妥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特 種 生 身 證 明 文 件 ( 選 繳 ) 學 歷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正 本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5. 報 名 資 料 須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前 ( 郵 戳 為 憑 ), 以 國 內 快 捷 郵 件 或 限 時 掛 號 方 式 寄 送 至 本 會 信 封 封 面 可 使 用 簡 章 第 114 頁 提 供 之 樣 張 ( 三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1. 報 名 表 : 報 名 表 須 黏 貼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尚 未 取 得 國 民 身 證 者, 可 用 健 保 IC 卡 正 面 影 印 本 或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代 替 2. 依 報 名 表 件 說 明 位 置, 黏 貼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3. 報 名 表 填 寫 輸 入 方 式, 請 參 考 本 會 報 名 系 統 網 頁 提 供 之 輸 入 範 例 ( 四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1. 報 名 費 每 人 新 臺 幣 3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每 人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2. 本 會 報 名 系 統 將 出 具 繳 費 通 知 單, 免 試 生 應 以 臨 櫃 或 ATM 轉 帳 方 式 完 成 繳 費 作 業, 繳 費 證 明 單 請 自 行 影 印 乙 份 隨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寄 送 本 會 四 個 別 通 訊 報 名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4 年 6 月 9 日 ( 星 期 二 ) 至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 二 ) 報 名 作 業 規 定 1. 依 報 名 身 別 填 妥 指 定 報 名 表 之 基 本 欄 位 資 料 2. 請 依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完 成 繳 費,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請 自 行 影 印 乙 份 隨 報 名 資 料 寄 送 本 會, 正 本 請 留 存 備 查 3. 於 報 名 表 上 貼 妥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繳 費 證 明 文 件 ( 如 為 郵 政 匯 票 正 本 請 勿 黏 貼, 以 固 定 夾 夾 於 報 名 表 首 頁 ) 特 種 生 身 證 明 文 件 ( 選 繳 ) 學 歷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明 文 件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正 本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4. 將 報 名 資 料,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前 ( 郵 戳 為 憑 ), 以 國 內 快 捷 郵 件 或 限 時 掛 號 方 式 寄 送 至 本 會 信 封 封 面 可 使 用 簡 章 第 114 頁 提 供 之 樣 張 ( 三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1. 報 名 表 : 報 名 表 須 黏 貼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尚 未 取 得 國 民 身 證 者, 可 用 健 保 IC 卡 正 面 影 印 本 或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代 替 2. 依 報 名 表 件 說 明 位 置, 黏 貼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3. 報 名 表 填 寫 方 式, 請 參 考 附 錄 五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表 ( 填 寫 範 例 ) ( 簡 章 第 98 至 101 頁 ) ( 四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1. 報 名 費 每 人 新 臺 幣 3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每 人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5

15 2. 免 試 生 得 以 下 列 2 種 方 式 之 一 繳 交 報 名 費 : (1) 銀 行 電 匯 匯 款 銀 行 :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 蘇 澳 行 ) 戶 名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帳 號 : (2) 郵 政 匯 票 受 款 人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匯 費 或 郵 資 請 自 行 負 擔 五 個 別 現 場 報 名 ( 一 ) 報 名 時 間 104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日 ) 至 104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每 日 9:00~16:00 ( 二 ) 報 名 作 業 規 定 1. 依 報 名 身 別 填 妥 指 定 報 名 表 之 基 本 欄 位 資 料 2. 報 名 表 上 貼 妥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特 種 生 身 證 明 文 件 ( 選 繳 ) 學 歷 ( 力 ) 證 明 文 件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正 本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3. 於 本 會 受 理 現 場 報 名 時 間 內 至 本 會 辦 理 報 名 手 續 4. 現 場 報 名 地 點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 ( 三 ) 報 名 繳 交 資 料 1. 報 名 表 : 報 名 表 須 黏 貼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尚 未 取 得 國 民 身 證 者, 可 用 健 保 IC 卡 正 面 影 印 本 或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代 替 2. 依 報 名 表 件 說 明 位 置, 黏 貼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3. 報 名 表 填 寫 方 式, 請 參 考 附 錄 五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表 ( 填 寫 範 例 ) ( 簡 章 第 98 至 101 頁 ) ( 四 ) 報 名 費 繳 交 方 式 1. 報 名 費 每 人 新 臺 幣 300 元 整,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每 人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2. 於 本 會 報 名 作 業 現 場 以 現 金 繳 納 六 報 名 費 優 待 規 定 : 符 合 下 列 規 定 之 免 試 生, 需 檢 附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並 浮 貼 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規 定 處, 經 審 核 確 認 後 減 免 報 名 費 ( 一 ) 凡 屬 臺 灣 省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桃 園 市 臺 中 市 臺 南 市 高 雄 市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等 所 界 定 之 中 低 收 入 戶 者,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臺 灣 省 所 屬 各 縣 市 政 府 臺 北 市 政 府 新 北 市 政 府 桃 園 市 政 府 臺 中 市 政 府 臺 南 市 政 府 高 雄 市 政 府 福 建 省 金 門 縣 政 府 福 建 省 連 江 縣 政 府 ( 鄉 鎮 市 區 公 所 ) 所 開 具 之 低 收 入 戶 或 中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影 印 本 ( 請 出 具 於 報 名 期 間 內 有 效 之 證 明 文 件, 非 清 寒 證 明 ) 及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免 繳 報 名 費,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則 減 免 30% 報 名 費, 僅 須 繳 交 報 名 費 新 臺 幣 210 元 整 6

16 ( 二 ) 凡 為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之 子 女, 須 檢 附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核 發 之 失 業 ( 再 ) 認 定 失 業 給 付 申 請 書 暨 給 付 收 據 及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辦 理 免 繳 報 名 費 ( 證 明 文 件 之 有 效 期 限 需 涵 蓋 報 名 日 期 ) 各 項 法 規 如 有 變 動, 本 會 將 依 照 各 行 政 機 關 發 布 之 最 新 法 規 規 定 辦 理 七 報 名 表 注 意 事 項 ( 一 ) 免 試 生 應 於 報 名 表 上 勾 選 是 否 報 考 104 年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已 報 考 者 並 應 填 寫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准 考 證 號 碼, 若 填 寫 之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准 考 證 號 碼 錯 誤 致 使 本 會 無 法 取 得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成 績 者, 其 責 任 由 免 試 生 自 負 ( 二 ) 參 加 國 中 集 體 報 名 者, 免 出 具 學 歷 證 明 文 件, 其 餘 報 名 方 式 者, 須 於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黏 貼 表 上, 黏 貼 學 歷 ( 力 ) 證 件 影 印 本 以 供 查 核 以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者, 請 出 具 學 生 證 影 印 本 ( 需 加 蓋 九 年 級 下 學 期 註 冊 章 ); 以 非 應 屆 畢 業 生 報 名 者, 請 出 具 畢 業 證 明 文 件 ; 以 同 等 學 力 報 名 者, 請 出 具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三 ) 報 名 表 須 黏 貼 就 讀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免 試 生 自 備 之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採 計 證 明 文 件 國 民 身 證 正 面 影 印 本 ( 未 取 得 國 民 身 證 者, 可 用 健 保 IC 卡 正 面 影 印 本 或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代 替 ) 及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 四 ) 就 讀 國 中 出 具 之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須 蓋 妥 國 中 學 校 單 位 戳 章 格 式 請 參 考 附 錄 四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 輸 出 範 例 ) ( 簡 章 第 96 至 97 頁 ) ( 五 ) 報 名 表 填 寫 方 式, 請 參 考 附 錄 五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表 ( 填 寫 範 例 ) ( 簡 章 第 98 至 101 頁 ) ( 六 ) 如 為 特 種 身 報 名 者, 請 使 用 特 種 身 生 報 名 表 ( 黃 色 ) 並 依 身 別 黏 貼 相 關 有 效 證 明 文 件, 詳 請 參 見 附 錄 六 特 種 身 生 升 學 優 待 標 準 及 應 繳 證 明 文 件 一 覽 表 ( 簡 章 第 102 頁 ) 八 確 認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本 會 訂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12:00 起, 開 放 網 站 ( 查 詢 報 名 手 續 是 否 完 成 經 查 詢 未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者, 請 務 必 於 104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三 )12:00 前, 電 洽 本 會 ( 轉 156), 如 未 確 認, 其 責 任 自 負 九 報 名 相 關 事 項 ( 一 ) 免 試 生 於 完 成 本 會 之 報 名 程 序 後, 即 同 意 本 會 對 於 免 試 生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類 別 使 用 範 圍 方 式 目 的 對 象 及 使 用 期 間 等 之 相 關 規 範, 並 同 意 本 會 對 於 免 試 生 個 人 資 料 進 行 蒐 集 或 處 理 ( 二 ) 本 會 於 報 名 表 中 對 於 免 試 生 資 料 之 蒐 集, 係 為 免 試 生 成 績 ( 積 ) 計 算 資 料 整 理 登 記 發 及 報 到 作 業 等 招 生 作 業 必 要 程 序, 並 作 為 後 續 資 料 統 計 及 免 試 生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報 到 註 冊 作 業 使 用, 免 試 生 資 料 蒐 集 之 範 圍 以 本 會 報 名 表 所 列 各 項 內 容 及 由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心 理 與 教 育 測 驗 7

17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所 轉 入 之 免 試 生 身 基 本 資 料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成 績 資 料 為 限, 資 料 使 用 之 期 間 由 免 試 生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至 免 試 生 資 料 轉 入 各 技 專 校 院 完 成 免 試 生 註 冊 作 業 止, 相 關 資 料 並 由 本 會 保 存 1 年 後 銷 毀, 但 若 有 免 試 生 提 出 申 訴 者, 並 延 長 保 存 至 免 試 生 申 訴 作 業 完 成 後 進 行 銷 毀 ( 三 ) 本 會 蒐 集 之 免 試 生 資 料, 因 招 生 統 計 與 免 試 生 註 冊 作 業 需 要, 於 免 試 生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後, 即 同 意 本 會 及 所 屬 各 招 生 學 校 全 國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心 理 與 教 育 測 驗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技 專 校 院 招 生 策 進 總 會 及 教 育 部 進 行 使 用, 使 用 範 圍 亦 以 前 項 規 定 為 限 ( 四 ) 免 試 生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第 三 條 規 定, 當 事 人 依 該 法 行 使 之 權 利, 將 不 因 報 名 作 業 而 拋 棄 或 限 制, 惟 考 量 招 生 作 業 之 公 平 性, 免 試 生 報 名 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應 於 報 名 時 一 併 提 出,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後 不 得 要 求 補 件 修 改 或 替 換, 未 附 證 明 文 件 或 證 明 書 中 各 欄 填 寫 不 全 者, 一 律 不 予 採 認, 所 繳 報 名 費 用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亦 不 退 還 免 試 生 若 不 提 供 前 開 各 項 相 關 個 人 資 料, 本 會 將 無 法 進 行 免 試 生 之 發 作 業, 請 免 試 生 特 別 注 意 ( 五 )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應 由 免 試 生 就 讀 之 國 中 學 校 開 立, 且 須 加 蓋 學 校 戳 章 各 項 目 積 採 計 免 試 生 於 國 中 在 學 期 間 且 於 104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0 時 0 止 取 得 之 積 為 限, 其 中 均 衡 學 習 項 目 積 則 採 計 國 中 在 學 學 期 間 七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八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及 九 年 級 上 學 期 等 五 學 期 取 得 之 積 非 應 屆 畢 業 或 同 等 學 力 免 試 生, 除 本 簡 章 另 有 規 定 外, 各 項 目 積 之 採 計 應 於 國 中 就 學 期 間 取 得 者 為 限 ( 六 ) 依 據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進 入 臺 灣 地 區 許 可 辦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及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辦 法 第 十 七 條 規 定,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不 招 收 大 陸 地 區 學 生 及 外 籍 學 生 ( 七 ) 本 簡 章 可 自 本 會 網 站 ( 下 載 列 印 ( 八 ) 免 試 生 得 同 時 向 北 中 南 三 區 招 生 委 員 會 報 名, 並 別 擇 一 所 五 專 招 生 學 校 為 報 名 對 象, 惟 僅 得 擇 其 中 一 所 五 專 招 生 學 校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凡 已 錄 取 報 到 其 他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或 五 專 且 未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報 名 本 次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 九 ) 本 會 受 理 通 訊 報 名, 報 名 單 位 或 免 試 生 郵 寄 報 名 表 件 時, 請 以 國 內 快 捷 郵 件 或 限 時 掛 號 方 式 寄 送 至 本 會 辦 理 報 名 手 續 如 以 平 信 寄 送, 發 生 報 名 資 料 遺 失 遲 誤, 因 而 錯 失 報 名 時 間, 其 責 任 由 免 試 生 自 負 ( 十 ) 報 名 所 填 資 料 及 各 項 證 明 文 件 如 有 變 造 偽 造 與 正 本 不 符 或 非 免 試 生 本 人 者, 取 消 該 生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資 格 ; 已 註 冊 入 學 者, 撤 銷 其 學 籍 ( 十 一 ) 免 試 生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應 於 報 名 時 一 併 提 出, 事 後 不 得 要 求 補 件 修 改 或 替 換, 未 附 證 明 文 件 或 證 明 書 中 各 欄 填 寫 不 全 者, 一 律 不 予 採 計 所 繳 報 名 費 用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亦 不 退 還 ( 十 二 ) 本 會 受 理 報 名 後, 免 試 生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改 招 生 學 校, 免 試 生 8

18 每 人 限 向 一 所 招 生 學 校 申 請, 否 則 取 消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資 格, 請 免 試 生 審 慎 選 擇 招 生 學 校 ( 十 三 ) 免 試 生 僅 得 就 國 中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或 個 別 報 名 擇 一 辦 理 如 有 重 複 報 名 概 以 國 中 學 校 集 體 報 名 為 準, 且 不 辦 理 退 費 ( 十 四 ) 本 會 受 理 報 名 後, 免 試 生 通 訊 地 址 如 有 異 動, 應 主 動 告 知 所 申 請 之 招 生 學 校,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 十 五 ) 具 多 種 特 種 身 之 免 試 生, 報 名 時 僅 能 擇 一 特 種 身 報 名, 報 名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更 換 身 完 成 報 名 手 續 後, 若 經 本 會 審 查 結 果 不 符 合 特 種 身 生 資 格, 一 律 改 列 為 一 般 生 十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 一 ) 本 會 依 據 本 簡 章 審 查 免 試 生 報 名 資 格 與 資 料 ( 二 ) 報 名 資 格 疑 義 處 理 1. 現 場 報 名 : 由 本 會 審 查 人 員 與 現 場 報 名 人 員 當 場 確 認, 有 任 何 問 題 應 立 即 提 出, 事 後 不 予 受 理 2. 網 路 及 通 訊 報 名 : 由 本 會 審 查 人 員, 直 接 以 電 話 聯 絡 集 體 報 名 承 辦 人 員 或 免 試 生 要 求 確 認, 本 會 要 求 確 認 之 相 關 資 料 須 於 104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16:00 前 提 出, 逾 時 不 予 受 理 肆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計 算 與 發 比 序 原 則 免 試 入 學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依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高 低 排 定 發 作 業 順 序,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採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技 藝 優 良 弱 勢 身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及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等 六 項 主 項 目, 各 招 生 學 校 亦 得 自 行 依 據 招 生 需 求 於 上 述 六 項 主 項 目 外, 另 採 計 一 項 主 項 目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包 含 競 賽 服 務 學 習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及 體 適 能 等 四 個 項 目,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則 採 計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自 然 及 社 會 等 五 個 項 目 免 試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相 同 時, 依 各 招 生 學 校 訂 定 之 主 項 目 及 項 目 比 序 順 序 進 行 比 序 以 排 定 發 之 順 序, 各 招 生 學 校 另 納 入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寫 作 測 驗 作 為 比 序 項 目 ; 各 主 項 目 亦 得 依 招 生 學 校 規 定 進 行 加 權 計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採 計 之 主 項 目 與 項 目 內 容 說 明 請 參 考 附 錄 三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對 照 表 ( 簡 章 第 94 至 95 頁 )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計 算, 以 採 計 免 試 生 於 國 中 在 學 期 間 且 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0 時 0 止 取 得 之 積 為 限, 其 中 均 衡 學 習 項 目 積 採 計 國 中 在 學 期 間 七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八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及 九 年 級 上 學 期 等 五 學 期 取 得 之 積 一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項 目 積 採 計 原 則 ( 一 )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項 目 積 為 競 賽 服 務 學 習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與 體 適 能 四 個 項 目 積 之 總 和, 採 計 積 上 限 為 16 各 項 目 之 採 計 方 式 與 採 計 積 上 限 如 下 : 9

19 1. 競 賽 項 目 積 上 限 為 7, 採 計 方 式 與 規 定 為 : (1) 國 內 競 賽 全 國 競 賽 第 一 名 得 6 第 二 名 得 5 第 三 名 得 4 第 四 至 第 六 名 得 3, 區 域 及 縣 ( 市 ) 競 賽 第 一 名 得 3 第 二 名 得 2 第 三 名 得 1 (2) 國 際 競 賽 國 際 科 技 展 覽 國 際 運 動 會 學 科 國 際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國 際 國 中 科 學 奧 林 匹 亞 競 賽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國 際 展 能 節 職 業 技 能 競 賽 等 獲 得 第 一 名 得 7, 第 二 名 得 6 第 三 名 得 5, 國 際 發 明 展 及 臺 北 國 際 發 明 暨 技 術 交 易 展 獲 得 第 一 名 得 4 第 二 名 得 3 第 三 名 得 2 (3) 同 學 年 度 同 項 競 賽 擇 優 1 次 採 計 (4) 參 賽 者 4 人 以 上 視 為 團 體, 團 體 參 賽 依 個 人 賽 積 折 半 計 算 (5) 相 關 競 賽 得 獎 應 於 國 中 在 學 期 間 且 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0 時 0 止 取 得 為 限 (6) 國 際 性 及 全 國 性 競 賽 項 目 以 附 錄 七 ( 簡 章 第 104 至 105 頁 ) 所 列 之 項 目 為 限 (7) 區 域 及 縣 ( 市 ) 競 賽 以 地 方 政 府 機 關 主 辦 者 為 限 2. 服 務 學 習 項 目 積 上 限 為 7, 採 計 學 校 服 務 表 現 及 校 外 服 務 學 習 時 數, 採 計 方 式 與 規 定 為 : (1) 擔 任 班 級 幹 部 小 老 師 或 社 團 幹 部 任 滿 一 學 期 得 1, 同 一 學 期 同 時 擔 任 班 級 幹 部 小 老 師 或 社 團 幹 部, 仍 以 1 採 計 (2) 參 加 校 內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及 活 動, 或 於 校 外 參 加 志 工 服 務 或 社 區 服 務 滿 8 小 時 得 1 (3) 以 同 等 學 力 項 身 別 報 名 者, 採 計 其 103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三 ) 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0 時 0 止 取 得 之 服 務 學 習 項 目 積 (4) 班 級 幹 部 除 副 班 長 副 社 長, 其 餘 副 級 幹 部 皆 不 採 計 3.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項 目 積 上 限 為 4, 採 計 方 式 與 規 定 為 : (1) 無 記 小 過 以 上 處 紀 錄, 並 經 獎 懲 相 抵 後 得 1 次 大 功 ( 含 以 上 ) 者 得 4 (2) 無 記 小 過 以 上 處 紀 錄, 並 經 獎 懲 相 抵 後 得 1 次 小 功 ( 含 以 上 ) 者 得 3 (3) 無 記 小 過 以 上 處 紀 錄, 並 經 獎 懲 相 抵 後 得 1 次 嘉 獎 ( 含 以 上 ) 者 得 2 (4) 獎 懲 相 抵 後 無 任 何 懲 處 紀 錄 者 得 1 (5) 記 功 嘉 獎 累 進 原 則 :3 嘉 獎 折 算 為 1 小 功,3 小 功 折 算 為 1 大 功 (6) 獎 懲 相 抵 原 則 : 嘉 獎 ( 警 告 ) 累 計 3 次, 以 1 次 小 功 ( 過 ) 計 ; 小 功 ( 過 ) 累 計 3 次, 以 1 次 大 功 ( 過 ) 計 4. 體 適 能 項 目 積 上 限 為 6, 採 計 方 式 與 規 定 為 : (1) 體 適 能 檢 測 項 目 係 指 : 肌 耐 力 ( 一 鐘 屈 膝 仰 臥 起 坐 ) 柔 軟 度 ( 坐 姿 體 前 彎 ) 瞬 發 力 ( 立 定 跳 遠 ) 心 肺 耐 力 (800/1600 公 10

20 尺 跑 走 ) 等 4 項 (2)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3 項 達 門 檻 標 準 者 得 6 2 項 達 門 檻 標 準 者 得 4 1 項 達 門 檻 標 準 者 得 2 (3) 持 有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鑑 定 及 就 學 輔 導 會 鑑 定 為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證 明, 或 領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 證 明 ) 者, 或 持 有 公 立 醫 院 證 明 為 重 大 傷 病 體 弱 學 生, 考 量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差 異 及 就 學 權 益, 比 照 3 項 達 門 檻 標 準 者 得 6 (4) 體 適 能 檢 測 門 檻 之 標 準, 請 參 考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體 適 能 網 站 說 明 ( (5)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採 計 體 適 能 檢 測 護 照 或 體 適 能 檢 測 站 成 績, 惟 應 擇 一 次 檢 測 成 績 完 整 使 用 ( 二 ) 技 藝 優 良 項 目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3, 採 計 方 式 為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平 均 總 成 績 達 90 以 上 者 得 3 80 以 上 未 滿 90 者 得 2 60 以 上 未 滿 80 者 得 1 ( 三 ) 弱 勢 身 項 目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2, 報 名 時 具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支 領 失 業 給 付 及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身 者 給 予 2, 若 免 試 生 同 時 具 備 2 種 以 上 資 格 者 僅 得 擇 一 計 ( 四 ) 均 衡 學 習 項 目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6, 採 計 健 康 與 體 育 藝 術 與 人 文 綜 合 活 動 三 大 學 習 領 域 之 七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八 年 級 上 下 學 期 及 九 年 級 上 學 期 等 五 學 期 成 績, 若 3 項 領 域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皆 達 60 以 上 得 6 2 項 領 域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皆 達 60 以 上 得 4 僅 1 項 領 域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達 60 以 上 得 2 資 賦 優 異 縮 短 修 業 年 限 學 生 以 其 實 際 就 讀 學 期 數 進 行 平 均 成 績 計 算 免 試 生 繳 交 之 積 證 明 文 件 中, 科 目 名 稱 與 採 計 學 習 領 域 名 稱 不 同 者, 不 予 採 計 ( 五 ) 適 性 輔 導 項 目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3, 依 照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中 家 長 意 見 導 師 意 見 輔 導 教 師 意 見 三 者 意 見, 皆 勾 選 五 專 者 得 3 任 2 者 勾 選 五 專 者 得 2 任 1 者 勾 選 五 專 者 得 1 非 應 屆 畢 業 之 免 試 生, 本 項 積 以 3 計 以 同 等 學 力 項 身 別 報 名 者, 積 以 3 計 以 同 等 學 力 3 項 身 別 報 名 者, 若 其 為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國 民 中 學, 依 正 常 修 業 年 限 應 於 103 學 年 度 自 國 民 中 學 畢 業 者, 積 依 其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內 容 採 計, 其 餘 者 積 以 3 計 ( 六 )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項 目 積 為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自 然 及 社 會 等 五 個 項 目 積 之 總 和,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15, 採 計 方 式 為 精 熟 科 目 每 科 得 3 基 礎 科 目 每 科 得 2 待 加 強 科 目 每 科 得 1, 若 每 科 目 皆 精 熟, 可 得 最 高 15 若 違 反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試 場 規 則, 該 各 科 目 依 違 規 情 節 不 予 列 計 等 級 或 扣 點, 而 該 科 目 積 則 不 予 計 或 每 扣 一 點 扣 該 科 目 積 0.15, 扣 至 該 科 目 零 為 止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成 績 採 計 以 104 年 度 取 得 之 成 績 為 準 ( 七 ) 招 生 學 校 自 訂 項 目 積 採 計 上 限 為 5,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104 學 年 11

21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科 ( 組 )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 簡 章 第 22 至 45 頁 ) 二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計 算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依 免 試 生 報 名 之 身 別, 為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與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一 般 生 與 特 種 身 生 可 採 其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作 業 特 種 身 生 未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發 第 一 階 段 未 錄 取 或 已 錄 取 但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則 可 採 其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作 業 ( 一 )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計 算 依 據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項 目 積 採 計 原 則, 各 項 目 經 採 計 取 得 項 目 積 後 加 總 為 主 項 目 積, 再 依 招 生 學 校 規 定 之 各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權 重 進 行 各 主 項 目 之 加 權 計 算 所 得 之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再 將 各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進 行 加 總 取 得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各 招 生 學 校 自 訂 之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請 參 閱 附 錄 一 ( 簡 章 第 22 至 45 頁 ) ( 二 )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之 計 算 以 一 般 生 計 算 取 得 之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與 項 目 積, 依 特 種 身 生 升 學 優 待 辦 法 之 各 特 種 身 生 加 優 待 比 率, 將 各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項 目 積 與 寫 作 測 驗 級 進 行 特 種 身 生 加 計 算 而 得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及 寫 作 測 驗 特 種 身 生 積, 再 將 各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加 總 為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而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及 寫 作 測 驗 特 種 身 生 積 則 作 為 特 種 身 生 同 比 序 用 之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加 優 待 比 率 請 參 閱 表 4-6 特 種 身 生 加 彚 整 表 ( 簡 章 第 16 頁 ) ( 三 ) 除 因 特 種 身 生 加 優 待 外, 各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與 超 額 比 序 主 項 目 之 積 皆 不 得 超 過 規 定 之 積 上 限 另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項 目 積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寫 作 測 驗 特 種 身 生 積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等 各 項 積 之 計 算 皆 取 至 小 數 點 後 第 2 位, 小 數 點 後 第 3 位 四 捨 五 入 三 免 試 入 學 發 比 序 原 則 免 試 生 依 各 招 生 學 校 訂 定 之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科 ( 組 )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進 行 比 序 以 取 得 發 順 位 作 為 發 順 序 之 依 據 發 順 位 依 免 試 生 之 身 別 與 參 加 之 現 場 登 記 發 作 業 階 段, 為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與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發 順 位 之 排 定 依 下 列 比 序 原 則 辦 理 : ( 一 ) 一 般 生 與 特 種 身 生 先 以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作 為 第 一 比 序 項 目, 依 總 積 由 大 至 小 排 列 為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 二 )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相 同 時, 則 依 報 名 招 生 學 校 訂 定 之 同 比 序 項 目 12

22 順 序, 先 進 行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之 比 序, 若 各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仍 相 同, 再 進 行 項 目 積 之 比 序, 又 再 相 同 者, 則 依 招 生 學 校 自 訂 之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目 比 序 順 序 項 目 之 3 等 級 4 標 示 進 行 比 序, 又 再 相 同 時, 再 依 寫 作 測 驗 級 進 行 同 比 序, 如 仍 同 者 則 列 為 相 同 之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 三 ) 特 種 身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作 為 第 一 比 序 項 目, 依 總 積 由 大 至 小 排 列 為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 四 )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相 同 時, 則 依 報 名 招 生 學 校 訂 定 之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先 進 行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之 比 序, 若 各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仍 相 同, 再 進 行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之 比 序, 又 再 相 同 者, 則 依 招 生 學 校 自 訂 之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目 比 序 順 序 項 目 之 3 等 級 4 標 示 進 行 比 序, 又 再 相 同 時, 再 依 寫 作 測 驗 特 種 身 生 積 進 行 同 比 序, 如 仍 同 者 則 列 為 相 同 之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四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計 算 與 發 順 位 排 定 範 例 說 明 ( 一 ) 一 般 生 計 算 說 明 以 頭 城 國 中 陳 筱 玲 同 學 為 例, 其 就 讀 之 頭 城 國 中 依 其 在 學 期 間 101 年 9 月 至 104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0 時 0 止 之 各 項 活 動 表 現, 出 具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如 表 4-1 陳 同 學 參 加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各 科 目 成 績 與 採 計 之 積 如 表 4-2 若 陳 同 學 報 名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其 各 項 積 採 計 加 權 計 算 與 其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如 表 4-3 陳 同 學 可 以 其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取 得 發 順 位,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若 陳 同 學 之 一 般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與 其 他 免 試 生 相 同 時, 則 依 報 名 之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所 訂 定 之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進 行 比 序 陳 同 學 的 積 項 目 比 序 順 序 如 表 4-4 之 樣 式 ( 二 ) 特 種 身 生 計 算 說 明 承 上 述 一 般 生 計 算 說 明, 因 陳 同 學 具 備 原 住 民 身, 且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經 核 對 身 別 證 明 無 誤 後, 可 以 特 種 身 生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各 項 積 可 加 35% 其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及 同 比 序 順 序 項 目 積 表 如 表 4-5 之 樣 式 13

23 表 4-1: 頭 城 國 民 中 學 陳 同 學 免 試 入 學 報 名 之 積 證 明 單 104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就 讀 國 中 : 頭 城 國 中 就 讀 國 中 代 碼 : 班 級 : 9 年 3 班 姓 名 : 陳 筱 玲 身 證 統 一 編 號 : A 比 序 項 目 競 賽 積 核 算 說 明 2013 年 臺 北 國 際 發 明 暨 技 術 交 易 展 競 賽 第 1 名 2013 年 宜 蘭 縣 國 民 中 學 班 際 大 隊 接 力 賽 8 年 級 競 賽 第 1 名 2014 年 宜 蘭 縣 國 民 中 學 班 際 大 隊 接 力 賽 9 年 級 競 賽 第 1 名 單 項 積 7 比 序 項 目 積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服 務 學 習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擔 任 班 級 幹 部 小 老 師 或 社 團 幹 部 滿 2 學 期 參 加 校 內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及 活 動, 或 於 校 外 參 加 志 工 服 務 或 社 區 服 務 滿 24 小 時 累 計 嘉 獎 8 次, 小 功 1 次, 大 功 0 次, 警 告 1 次, 小 過 0 次, 大 過 0 次 體 適 能 肌 耐 力 達 門 檻 標 準 柔 軟 度 達 門 檻 標 準 瞬 發 力 未 達 門 檻 標 準 心 肺 耐 力 達 門 檻 標 準 6 技 藝 優 良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平 均 總 成 績 弱 勢 身 具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身 2 2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健 康 與 體 育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90 藝 術 與 人 文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88 綜 合 活 動 5 學 期 平 均 成 績 75 國 中 學 生 生 涯 輔 導 紀 錄 手 冊 生 涯 發 展 規 劃 書 中 家 長 意 見 勾 選 五 專 導 師 意 見 勾 選 五 專 輔 導 教 師 意 見 勾 選 五 專 合 計 30 就 讀 國 中 學 校 戳 章 : 教 務 處 14

24 表 4-2 陳 同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成 績 與 採 計 積 表 表 4-3 陳 同 學 報 名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比 序 項 目 積 採 計 表 主 項 目 名 稱 項 目 名 稱 競 賽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服 務 學 習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弱 勢 身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自 然 社 會 項 目 積 主 項 目 積 (A) 加 權 倍 率 (B)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A B) 一 比 般 序 生 總 超 積 額 表 4-4 陳 同 學 報 名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之 一 般 生 同 比 序 積 項 目 順 序 採 計 表 比 序 順 序 比 序 項 目 科 目 名 稱 國 文 英 語 數 學 自 然 社 會 寫 作 級 ( 標 示 ) 精 熟 (A) 精 熟 (A ++ ) 基 礎 (B + ) 精 熟 (A + ) 基 礎 (B) 4 違 紀 扣 點 採 計 積 ( 扣 點 後 積 ) 技 藝 優 良 適 性 輔 導 主 項 目 項 目 3 等 級 4 標 示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弱 勢 身 均 衡 學 習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體 適 能 服 務 學 習 日 表 常 現 生 評 活 量 競 賽 國 文 社 會 自 然 英 語 數 學 國 文 社 會 自 然 英 語 數 學 寫 作 測 驗 比 序 積 與 級 主 項 目 加 權 積 項 目 積 3 等 級 4 標 示 A B A + A ++ B + 4 表 4-5 陳 同 學 報 名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之 特 種 身 生 同 比 序 積 項 目 順 序 採 計 表 比 序 順 序 比 序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加 ( 加 35%) 特 種 身 生 超 額 比 序 總 積 技 藝 優 良 適 性 輔 導 主 項 目 項 目 3 等 級 4 標 示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弱 勢 身 均 衡 學 習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體 適 能 服 務 學 習 日 表 常 現 生 評 活 量 競 賽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3 等 級 4 標 示 A B A + A ++ B ( 主 項 目 特 種 身 生 積 加 總 ) 註 : 國 文 社 會 自 然 英 語 數 學 國 文 社 會 自 然 英 語 陳 同 學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加 比 率 以 35% 計 算 數 學 寫 作 測 驗 15

25 表 4-6 特 種 身 生 加 彚 整 表 原 住 民 生 特 種 身 生 身 別 加 優 待 比 率 未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10% 持 原 住 民 文 化 及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者 35% 身 障 生 25%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1. 返 國 就 讀 一 學 年 以 下 者 25% 2. 返 國 就 讀 超 過 一 學 年 且 在 二 學 年 以 下 者 15% 3. 返 國 就 讀 超 過 二 學 年 且 在 三 學 年 以 下 者 10% 1. 來 臺 就 讀 未 滿 一 學 年 者 25% 2. 來 臺 就 讀 一 學 年 以 上 未 滿 二 學 年 者 15% 3. 來 臺 就 讀 二 學 年 以 上 未 滿 三 學 年 者 10% 蒙 藏 生 25% 僑 生 25% 退 伍 軍 人 在 營 五 服 年 役 以 期 上 間 在 營 四 未 服 年 滿 役 以 五 期 上 年 間 在 營 三 未 服 年 滿 役 以 四 期 上 年 間 1. 退 伍 後 未 滿 一 年 者 25% 2. 退 伍 後 一 年 以 上 未 滿 二 年 者 20% 3. 退 伍 後 二 年 以 上 未 滿 三 年 者 15% 4. 退 伍 後 三 年 以 上 未 滿 五 年 者 10% 1. 退 伍 後 未 滿 一 年 者 20% 2. 退 伍 後 一 年 以 上 未 滿 二 年 者 15% 3. 退 伍 後 二 年 以 上 未 滿 三 年 者 10% 4. 退 伍 後 三 年 以 上 未 滿 五 年 者 5% 1. 退 伍 後 未 滿 一 年 者 15% 2. 退 伍 後 一 年 以 上 未 滿 二 年 者 10% 3. 退 伍 後 二 年 以 上 未 滿 三 年 者 5% 4. 退 伍 後 三 年 以 上 未 滿 五 年 者 3% 在 營 服 役 期 間 未 滿 三 年, 已 達 義 務 役 法 定 役 期 ( 不 含 服 補 充 兵 役 國 民 兵 役 及 常 備 兵 役 軍 事 訓 練 期 滿 者 ), 且 退 伍 後 未 滿 三 年 者 5% 在 營 服 現 役 期 間 因 下 列 情 形 不 堪 因 作 戰 或 因 公 成 殘 者 25% 服 役 而 免 役 或 除 役, 領 有 撫 卹 證 明, 於 免 役 除 役 後 未 滿 五 年 : 因 病 成 殘 者 5% 註 : 退 伍 軍 人 退 伍 時 間 之 說 明 如 下 : 1. 退 伍 後 未 滿 一 年 之 退 伍 時 間 為 103 年 6 月 9 日 至 104 年 6 月 23 日 2. 退 伍 後 一 年 以 上 未 滿 二 年 之 退 伍 時 間 為 102 年 6 月 9 日 至 103 年 6 月 8 日 3. 退 伍 後 二 年 以 上 未 滿 三 年 之 退 伍 時 間 為 101 年 6 月 9 日 至 102 年 6 月 8 日 4. 退 伍 後 三 年 以 上 未 滿 五 年 之 退 伍 時 間 為 99 年 6 月 9 日 至 101 年 6 月 8 日 年 6 月 8 日 以 前 退 伍 之 退 伍 軍 人, 不 予 加 優 待 16

26 伍 發 通 知 及 複 查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由 各 招 生 學 校 辦 理, 各 招 生 學 校 得 依 發 順 位, 排 定 免 試 生 辦 理 登 記 發 之 時 間 及 地 點, 並 載 明 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上 一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 一 ) 各 招 生 學 校 將 於 104 年 6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寄 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給 免 試 生 ( 二 ) 免 試 生 若 於 104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17:00 前, 未 收 到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請 逕 向 各 招 生 學 校 查 詢 ( 三 ) 各 招 生 學 校 現 場 登 記 發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發 順 位 等, 將 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內 一 併 說 明, 並 於 104 年 6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15:00 前, 於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頁 第 一 次 公 告 參 加 發 名 單 時 間 及 地 點 另 於 104 年 7 月 3 日 ( 星 期 五 )15:00 前, 於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頁 第 二 次 公 告 含 成 績 複 查 後 異 動 參 加 發 名 單 時 間 地 點 及 實 際 招 生 名 額, 供 免 試 生 查 看 ( 四 )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免 試 生 人 數, 係 依 附 錄 一 ( 簡 章 第 22 至 45 頁 ) 所 示 之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名 額 與 登 記 發 人 數 倍 率 計 算 而 得 二 複 查 方 式 免 試 生 如 對 成 績 或 發 順 位 有 疑 義, 可 填 具 附 表 一 免 試 生 複 查 申 請 表 ( 簡 章 第 109 頁 ), 於 104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三 )12:00 前 先 以 傳 真 方 式 提 出, 再 以 電 話 確 認, 向 各 招 生 學 校 辦 理, 逾 期 不 受 理 陸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免 試 生 應 依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上 指 定 之 時 間 及 地 點, 前 往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免 試 生 因 故 無 法 親 自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可 填 具 附 表 五 代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委 託 書 ( 簡 章 第 113 頁 ) 委 託 他 人 辦 理 ; 受 委 託 人 以 代 理 一 名 免 試 生 為 限, 受 委 託 人 須 備 妥 免 試 生 之 應 帶 資 料 及 個 人 之 身 證 明 文 件, 親 自 至 現 場 參 加 登 記 發, 始 得 承 認 登 記 資 格, 惟 免 試 生 不 得 委 託 其 他 免 試 生 代 理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違 者 不 予 受 理 一 日 期 :104 年 7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二 地 點 : 各 招 生 學 校 (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IV~Ⅴ 頁 ) 三 應 帶 資 料 : 各 招 生 學 校 寄 發 之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及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等 相 關 資 料 委 託 他 人 代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須 另 攜 帶 雙 方 簽 妥 之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代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委 託 書 及 受 託 人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17

27 四 作 業 方 式 : ( 一 ) 各 招 生 學 校 均 採 一 般 生 及 特 種 身 生 二 階 段 方 式 辦 理 免 試 入 學 之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至 該 階 段 額 滿 或 尚 未 額 滿 且 無 發 免 試 生 為 止, 二 階 段 將 安 排 明 顯 時 間 區 隔 ( 二 ) 免 試 生 被 通 知 參 加 免 試 入 學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 三 )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名 額, 以 本 簡 章 附 錄 一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科 ( 組 )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為 依 據 ( 四 ) 免 試 生 各 身 類 別 之 發 錄 取 方 式 如 下 : 1. 第 一 階 段 辦 理 一 般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 (1) 一 般 生 以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進 行 發 至 額 滿 或 尚 未 額 滿 且 無 發 免 試 生 為 止 如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相 同, 且 名 額 不 足 配 時, 增 額 錄 取 (2) 各 特 種 身 生, 可 先 以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接 受 發 2. 第 二 階 段 辦 理 特 種 身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 (1) 特 種 身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進 行 發 至 額 滿 或 尚 未 額 滿 且 無 發 免 試 生 為 止 如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相 同, 且 名 額 不 足 配 時, 增 額 錄 取 (2) 特 種 身 生 於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現 場 登 記 發 且 錄 取 報 到 後, 不 得 再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現 場 登 記 發 ; 惟 如 放 棄 第 一 階 段 現 場 登 記 發, 參 加 特 種 身 外 加 名 額 發, 未 獲 外 加 名 額 錄 取 者, 不 得 要 求 回 復 第 一 階 段 ( 一 般 生 身 ) 辦 理 發 3. 發 錄 取 方 式 如 下 表 : 階 段 身 別 發 錄 取 方 式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特 種 身 生 持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及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參 加 發 與 報 到 以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一 般 生 名 額 持 一 般 生 之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及 學 歷 ( 力 ) 證 件 正 本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參 加 發 與 報 到 以 一 般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一 般 生 名 額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原 住 民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原 住 民 生 外 加 名 額 身 障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子 女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蒙 藏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蒙 藏 生 外 加 名 額 僑 生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僑 生 外 加 名 額 退 伍 軍 人 以 特 種 身 生 發 順 位, 依 序 發 於 退 伍 軍 人 外 加 名 額 18

28 備 註 : 1. 免 試 生 被 通 知 參 加 免 試 入 學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2. 免 試 生 之 發 順 位 取 得 方 式, 請 參 閱 簡 章 第 12 頁 ( 三 免 試 入 學 發 比 序 原 則 ) 3. 特 種 身 生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之 現 場 登 記 發 且 錄 取 報 到 後, 不 得 再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之 現 場 登 記 發 ; 如 放 棄 第 一 階 段 登 記 發, 參 加 特 種 身 外 加 名 額 發 者, 未 獲 外 加 名 額 錄 取 時, 不 得 要 求 回 復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身 發 錄 取 學 校 科 組 4. 參 加 特 種 身 生 之 發, 因 有 名 額 限 制, 不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故 具 特 種 身 之 免 試 生 宜 審 慎 評 估 5. 免 試 入 學 發 程 序 完 成 後, 免 試 生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更 改 發 結 果 ( 科 組 別 ) ( 五 )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 1. 免 試 生 需 親 自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若 因 故 無 法 參 加 者, 可 以 委 託 他 人 辦 理, 受 委 託 人 以 代 理 一 名 免 試 生 為 限, 並 須 備 妥 其 身 證 明 文 件 正 本 及 免 試 生 之 應 攜 帶 資 料, 依 規 定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始 得 承 認 登 記 資 格, 惟 免 試 生 不 得 委 託 其 他 免 試 生 辦 理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違 者 不 予 受 理 2. 免 試 生 應 依 指 示 接 受 引 導 至 發 場 所, 中 途 不 可 離 場, 如 因 離 場 而 失 去 原 發 比 序 順 序 之 發 權 益, 其 後 果 由 免 試 生 自 行 負 責, 不 得 有 異 議 3. 未 按 時 依 各 招 生 學 校 載 明 於 免 試 入 學 成 績 暨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通 知 單 中 規 定 之 指 定 梯 次 登 記 時 間 及 地 點, 前 往 辦 理 登 記 之 免 試 生 為 逾 時 登 記 免 試 生, 逾 時 登 記 免 試 生 依 到 達 登 記 處 之 時 間, 安 排 於 之 後 開 始 登 記 作 業 之 梯 次 學 生 前 面 依 發 比 序 順 序 依 序 發, 若 於 最 後 一 梯 次 登 記 作 業 結 束 後 方 到 達 登 記 處, 則 待 該 梯 次 發 結 束 後, 依 發 比 序 順 序 依 序 發 4.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結 束 後, 各 招 生 學 校 即 停 止 辦 理 所 有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現 場 等 待 之 免 試 生 ( 受 委 託 之 代 理 人 ) 應 即 離 場 5. 免 試 生 若 已 完 成 登 記, 不 論 是 否 已 接 受 發, 均 不 得 再 次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作 業, 僅 特 種 身 生 於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發 作 業 未 錄 取 或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方 得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6. 特 種 身 生 於 參 加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且 錄 取 報 到 後, 不 得 再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特 種 身 生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若 特 種 身 生 於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身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放 棄 者, 可 以 特 種 生 身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 惟 如 放 棄 第 一 階 段 現 場 登 記 發, 參 加 特 種 身 生 外 加 名 額 發 者, 未 獲 外 加 名 額 錄 取 時, 不 得 要 求 回 復 第 一 階 段 一 般 生 身 發 錄 取 結 果 7. 接 獲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報 到 之 免 試 生,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錄 取, 須 視 招 生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8. 遠 程 之 免 試 生 應 把 握 行 程 所 需 時 間, 提 前 到 達 各 招 生 學 校 指 定 地 點, 若 逾 時 登 記 致 喪 失 錄 取 機 會, 應 自 行 負 責 ( 六 ) 現 場 登 記 發 錄 取 之 免 試 生, 須 於 現 場 辦 理 報 到 手 續, 繳 交 國 中 畢 業 證 書 正 本 或 同 等 學 力 證 件 正 本,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入 學 資 格 未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者, 視 同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19

29 五 缺 額 處 理 : 各 招 生 學 校 已 登 記 發 錄 取 之 免 試 生 如 有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其 缺 額 ( 含 不 足 額 錄 取 之 缺 額 )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免 試 續 招, 免 試 入 學 不 列 備 取 生, 亦 不 得 要 求 遞 補 柒 註 冊 及 放 棄 一 已 現 場 報 到 錄 取 之 免 試 生, 請 依 各 招 生 學 校 規 定 之 時 間 辦 理 註 冊 二 如 欲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應 填 寫 附 表 二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生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聲 明 書 ( 簡 章 第 110 頁 ), 於 104 年 7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17:00 前 傳 真 並 以 掛 號 郵 寄 向 錄 取 學 校 辦 理 三 已 錄 取 報 到 且 未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者, 不 得 再 參 加 當 學 年 度 其 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及 五 專 各 項 招 生 入 學, 違 者 取 消 其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資 格 四 免 試 生 如 獲 錄 取, 經 招 生 學 校 發 現 所 繳 證 件 或 所 填 各 項 資 料 與 事 實 不 符, 將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並 不 得 註 冊 入 學 ; 入 學 後 始 被 發 覺 者, 得 依 各 招 生 學 校 學 則 撤 銷 學 籍 五 經 免 試 入 學 錄 取 入 學 者, 其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悉 依 兵 役 法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六 凡 經 錄 取 之 免 試 生 於 註 冊 時, 須 依 錄 取 學 校 之 規 定 繳 交 健 康 檢 查 證 明 或 接 受 健 康 檢 查, 相 關 規 定 請 詳 閱 各 錄 取 學 校 網 站 之 公 告 捌 申 覆 及 申 訴 處 理 一 免 試 生 如 對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有 所 質 疑, 應 於 104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三 )15:00 前, 填 妥 附 表 三 之 申 覆 表 ( 簡 章 第 111 頁 ), 先 行 以 傳 真 ( ) 方 式 提 出, 同 時 以 電 話 ( ) 確 認 後, 再 以 書 面 限 時 雙 掛 號 方 式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覆 二 免 試 生 如 對 錄 取 結 果 有 所 質 疑, 應 於 104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一 )17:00 前 填 妥 附 表 三 之 申 覆 表 ( 簡 章 第 111 頁 ), 先 行 以 傳 真 方 式 提 出 再 以 書 面 限 時 雙 掛 號 方 式 向 招 生 學 校 提 出 申 覆, 經 複 查 後 仍 有 疑 義 者, 得 再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訴 三 免 試 生 之 申 訴, 如 非 屬 報 名 資 格 審 查 或 錄 取 結 果, 或 對 前 項 申 覆 結 果 仍 有 疑 義, 應 於 事 件 發 生 起 3 日 內 ( 已 申 覆 者 以 收 到 申 覆 回 覆 表 日 起 計 ) 填 妥 附 表 四 之 申 訴 表 ( 簡 章 第 112 頁 ), 先 以 傳 真 ( ) 方 式 向 本 會 提 出 申 訴, 同 時 以 電 話 ( ) 確 認 後, 再 以 限 時 雙 掛 號 方 式 寄 至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 地 址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拔 雅 里 復 興 路 79 號 ) 20

30 玖 其 他 一 各 招 生 學 校 概 況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等 相 關 事 宜, 請 至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站 查 詢 二 免 試 入 學 相 關 最 新 訊 息, 請 至 本 會 網 站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招 生 委 員 會 查 詢 三 報 名 現 場 登 記 發 或 報 到 期 間, 如 遇 颱 風 警 報 或 發 生 重 大 天 然 災 害 時, 請 至 本 會 或 各 招 生 學 校 網 站 查 詢 所 發 布 之 緊 急 措 施 消 息 四 各 國 中 應 依 據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及 各 招 生 學 校 之 要 求 出 具 五 專 入 學 專 用 免 試 入 學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積 證 明 單 及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若 有 不 實 偽 造 或 疏 失 情 事, 將 依 情 節 之 輕 重, 報 請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追 究 相 關 人 員 之 行 政 責 任 五 各 免 試 生 應 依 本 簡 章 之 規 定 及 各 招 生 學 校 之 要 求, 向 就 讀 國 中 申 請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若 有 不 實 或 偽 造 情 事, 招 生 學 校 得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六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依 相 關 法 規 處 理 之, 各 項 法 規 如 有 變 動, 本 會 將 依 照 各 行 政 機 關 發 布 之 最 新 法 規 規 定 辦 理, 並 於 本 會 網 站 ( 最 新 消 息 公 告 七 若 相 關 法 規 仍 未 明 定, 而 造 成 疑 義 者, 由 本 會 危 機 事 件 處 理 小 組 研 議 方 案, 經 主 任 委 員 批 核, 或 報 請 主 任 委 員 召 開 臨 時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作 成 決 議, 並 陳 報 教 育 部 核 定 後 施 行 21

31 ( ) 附 錄 一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招 生 科 ( 組 )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權 重 與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校 名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1 聯 絡 電 話 # 校 址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一 段 321 號 傳 真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會 計 資 訊 科 財 務 金 融 科 財 政 稅 務 科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管 理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應 用 外 語 科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5+2)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服 務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體 適 能 弱 勢 身 1 3 弱 勢 身 12 數 學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技 藝 優 良 14 國 文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5 社 會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自 然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7 寫 作 測 驗 9 競 賽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級 複 試 ( 含 以 上 ) 及 格 5 中 級 初 試 及 格 4 初 級 複 試 及 格 3 初 級 初 試 及 格 2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2.6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學 雜 費 收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 2. 各 科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五 專 畢 業 並 甄 審 升 讀 二 技 七 年 一 貫 學 制 者, 於 二 技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另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 3. 本 校 身 障 生 之 教 學 與 生 活 輔 具 尚 在 建 置 中, 身 障 生 生 活 須 可 自 理, 並 與 一 般 生 一 起 上 課, 學 習 標 準 與 一 般 生 相 同 請 審 慎 考 慮 4. 本 校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及 實 習 課 程, 課 程 均 含 視 聽 部 份, 聽 障 生 應 配 戴 助 聽 器 或 熟 讀 唇 語 請 審 慎 考 慮 22

32 ( ) 校 名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2 聯 絡 電 話 #2205~22 09 校 址 新 竹 縣 芎 林 鄉 大 華 路 1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餐 飲 管 理 科 觀 光 管 理 科 商 務 與 觀 光 企 劃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科 機 電 工 程 科 電 機 與 電 子 工 程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技 藝 優 良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弱 勢 身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五 專 另 有 名 額 併 入 桃 連 區 及 竹 苗 區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各 就 學 區 學 生 可 請 參 閱 各 區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2. 各 科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3. 本 校 備 有 男 女 生 宿 舍 供 申 請 4. 五 專 一 至 三 年 級 學 生 依 學 校 規 定 穿 著 制 服 5. 新 竹 客 運 芎 林 總 站 設 於 校 區 內 ; 學 生 通 勤 專 車 路 線 及 各 停 靠 站 時 間 表 請 參 閱 本 校 總 務 處 網 頁 6. 升 學 管 道 暢 通, 可 就 讀 國 內 外 大 專 院 校 二 技 部 或 插 班 四 技 三 年 級 7. 設 有 學 生 餐 飲 中 心, 提 供 多 樣 化 精 緻 美 食 外, 另 有 超 商 提 供 各 項 便 利 服 務 23

33 ( ) 校 名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3 聯 絡 電 話 #2728 校 址 花 蓮 市 建 國 路 二 段 880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技 藝 優 良 1 2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弱 勢 身 弱 勢 身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1 4 均 衡 學 習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技 藝 優 良 15 自 然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社 會 11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8 競 賽 17 寫 作 測 驗 9 服 務 學 習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高 級 ( 含 以 上 ) 5 中 級 4 初 級 3 初 級 初 試 2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男 女 兼 收 2. 學 生 畢 業 後 將 從 事 健 康 照 護 相 關 工 作, 凡 有 色 盲 視 覺 聽 覺 語 言 肢 體 及 精 神 障 礙 不 適 任 護 理 工 作 者 及 中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報 考 時 請 依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審 慎 考 量 就 讀 3. 符 合 本 校 各 項 清 寒 獎 學 金 資 格 的 學 生, 經 相 關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可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餐 廳 免 費 用 餐 及 學 生 宿 舍 免 費 住 宿 4. 五 專 一 至 三 年 級 學 生 一 律 住 宿 ; 四 五 年 級 備 有 宿 舍, 可 申 請 住 宿 5. 本 校 學 生 依 學 校 規 定 穿 著 制 服 24

34 ( ) 校 名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4 聯 絡 電 話 #1279 校 址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文 化 路 一 段 313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管 理 科 財 務 金 融 科 會 計 資 訊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技 藝 優 良 10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技 藝 優 良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英 語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1 4 適 性 輔 導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社 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自 然 7 競 賽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榮 獲 教 育 部 100 學 年 度 技 術 學 院 評 鑑 行 政 類 及 所 有 系 所 全 部 一 等 的 佳 績 2. 本 校 學 雜 費 收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前 三 年 適 用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學 雜 費 收 取 辦 法 免 納 學 費, 四 年 級 及 五 年 級 每 學 期 約 為 新 台 幣 $34,759 元 3. 本 校 位 居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中 心, 緊 臨 捷 運 新 埔 站 高 鐵 台 鐵 板 橋 站, 步 行 5~10 鐘 即 可 到 達, 另 有 多 線 公 車 客 運 行 經 ( 請 至 大 眾 運 輸 轉 乘 網 站 查 詢 交 通 往 來 便 捷 4. 本 校 各 班 教 室 均 設 有 離 式 冷 氣 空 調 與 數 位 化 教 學 設 備, 學 習 環 境 優 良 備 有 學 生 宿 舍, 優 先 提 供 遠 道 新 生 申 請 5. 本 校 位 於 新 埔 商 圈, 鄰 近 銀 行 郵 局 醫 院 福 利 中 心 各 類 餐 廳 及 商 店, 生 活 機 能 完 善 6.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就 學 並 無 特 殊 限 制 25

35 ( ) 校 名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5 聯 絡 電 話 #1202 校 址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粉 寮 路 一 段 101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理 財 經 營 管 理 科 企 業 管 理 科 國 際 商 務 科 財 務 金 融 科 觀 光 休 閒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數 位 設 計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適 性 輔 導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弱 勢 身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技 藝 優 良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招 收 專 科 部 五 年 制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2. 設 有 冷 氣 及 網 路 之 套 房 宿 舍, 以 方 便 遠 道 同 學 申 請 住 宿 3. 本 校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均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 4. 每 間 教 室 均 已 E 化, 並 提 供 全 校 無 死 角 之 高 速 無 線 網 路 服 務 及 學 生 宿 舍 免 費 網 路 服 務 5.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提 供 助 學 貸 款 就 學 補 助 工 讀 機 會 及 急 難 救 助 等 補 助 6. 交 通 便 捷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至 林 口 交 流 道 下, 到 本 校 約 10 鐘 路 程 另 有 通 往 大 台 北 大 桃 園 地 區 之 客 運 班 車 客 運 學 生 專 車 及 學 校 專 車, 校 內 並 設 置 汽 機 車 停 車 場 7. 設 有 學 生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提 供 單 一 窗 口 服 務 全 校 學 生 身 心 障 礙 生 注 意 事 項 :(1) 本 校 設 有 資 源 教 室 (2) 起 居 生 活 須 能 自 理, 教 師 均 採 口 語 教 學 (3) 女 生 宿 舍 無 電 梯 (4) 男 女 生 宿 舍 牀 舖 位 置 較 高 ( 牀 舖 下 方 為 書 桌 及 閱 讀 相 關 設 施 ) 26

36 ( ) 校 名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6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112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學 園 路 2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機 械 工 程 科 電 機 工 程 科 資 訊 工 程 科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科 應 用 外 語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適 性 輔 導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1 4 技 藝 優 良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服 務 學 習 16 寫 作 測 驗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另 有 名 額 併 入 高 中 職 就 學 區 免 試 入 學 發 ( 桃 連 區 花 蓮 區 金 門 區 ) 請 參 閱 各 區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各 就 學 區 學 生 亦 可 同 時 報 名 本 北 區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管 道 2. 招 收 專 科 部 五 年 制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並 完 成 規 定 之 畢 業 條 件,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3. 為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本 校 應 用 外 語 科 與 餐 飲 管 理 科 設 有 畢 業 門 檻, 未 通 過 者 須 參 加 相 關 輔 導 課 程 餐 飲 管 理 科 實 施 校 外 實 習 一 年 ( 為 必 修 科 目 ) 4. 本 校 學 雜 費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標 準 收 費, 五 專 新 生 前 三 年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5. 本 校 教 室 均 配 置 電 子 講 桌 等 e 化 教 學 設 備, 校 園 環 境 及 實 驗 室 設 施 新 穎 舒 適 並 有 美 食 街 提 供 多 樣 化 的 餐 飲 選 擇, 男 女 生 宿 舍 舒 適 寬 敞 備 有 衛 星 電 視 光 纖 網 路 等 設 施 學 年 度 提 供 獎 助 學 金 3300 萬 元 左 右 7. 身 障 生 生 活 須 可 自 理, 本 校 位 於 山 坡 上, 部 教 室 實 驗 室 與 宿 舍 無 電 梯, 且 各 科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實 習 課 程, 若 因 而 影 響 上 課 學 習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8. 捷 運 淡 水 線 關 渡 站 至 本 校 有 紅 35 紅 55 號 巴 士 可 直 達 本 校, 聯 營 公 車 指 南 客 運 - 淡 水 線 可 達 關 渡 國 小 站 ( 本 校 附 近 ), 三 重 線 有 學 生 專 車 到 達 校 內 27

37 ( ) 校 名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7 聯 絡 電 話 #156~158 校 址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復 興 路 79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時 尚 美 容 設 計 科 室 內 設 計 科 機 電 工 程 科 觀 光 旅 遊 科 餐 旅 管 理 科 健 康 休 閒 管 理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技 藝 優 良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適 性 輔 導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2 社 會 均 衡 學 習 1 4 弱 勢 身 13 自 然 適 性 輔 導 均 衡 學 習 14 英 語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數 學 7 體 適 能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學 年 度 五 專 入 學 新 生 前 三 年 免 學 費 及 免 雜 費 2. 五 專 部 訂 定 丙 級 專 業 證 照 為 畢 業 門 檻, 畢 業 前 輔 導 取 得 乙 級 專 業 證 照 3. 凡 畢 業 於 各 國 中 之 原 住 民 生 或 花 東 地 區 國 中 畢 業 生, 經 由 各 種 新 生 入 學 管 道 入 學 就 讀 本 校 五 專 一 年 級, 住 宿 在 本 校 宿 舍, 另 補 助 住 宿 費 一 學 期 12,240 元, 僅 補 助 第 一 學 年 4. 設 有 男 女 生 宿 舍, 備 有 網 路 及 冷 氣 等 設 備, 專 人 管 理 5. 台 北 經 北 宜 高 ( 雪 山 隧 道 ) 至 本 校 僅 約 50 鐘 車 程, 近 火 車 站, 步 行 約 10 鐘, 提 供 縣 內 往 返 各 鄉 鎮 交 通 車 ; 乘 坐 火 車 台 北 至 頭 城 約 80 鐘 車 程 28

38 ( ) 校 名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8 聯 絡 電 話 #688~693 校 址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巷 1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營 建 科 技 科 電 子 工 程 科 機 械 工 程 科 應 用 外 語 科 餐 旅 管 理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適 性 輔 導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自 然 均 衡 學 習 1 4 技 藝 優 良 13 社 會 適 性 輔 導 弱 勢 身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英 語 7 服 務 學 習 16 寫 作 測 驗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男 女 兼 收 專 科 部 五 年 制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2. 本 校 坐 擁 數 位 森 林 學 園, 環 境 清 幽 舒 適 美 觀, 軟 硬 體 設 備 完 善, 教 室 全 面 安 裝 空 調, 設 有 高 速 網 路 中 心 數 位 語 言 中 心 外 語 情 境 中 心 等, 設 置 多 元 的 圖 書 資 訊 及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提 供 e 化 的 學 習 環 境 3. 提 供 各 類 獎 助 學 金 及 工 讀 機 會 4. 本 校 學 雜 費 收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詳 情 請 查 閱 本 校 會 計 室 網 頁 5. 交 通 便 捷, 鄰 近 北 二 高 中 和 土 城 交 流 道 ; 可 搭 乘 聯 營 公 車 及 275 直 達 學 校 6. 捷 運 可 搭 乘 5 板 南 線 南 港 展 覽 館 - 永 寧 至 海 山 站 由 3 號 出 口, 再 轉 乘 聯 營 公 車 656 到 達 學 校 29

39 ( ) 校 名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9 聯 絡 電 話 #218 校 址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復 興 路 336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幼 兒 保 育 科 美 容 流 行 設 計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餐 飲 廚 藝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服 務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技 藝 優 良 11 體 適 能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1 4 弱 勢 身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5 自 然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社 會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7 寫 作 測 驗 9 競 賽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級 複 試 ( 含 以 上 ) 及 格 5 中 級 初 試 及 格 4 初 級 複 試 及 格 3 初 級 初 試 及 格 2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男 女 兼 收 2. 辨 色 力 異 常 語 言 聽 力 行 動 精 神 障 礙 以 致 無 法 執 行 護 理 工 作 者, 及 中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3. 本 校 幼 兒 保 育 科 須 至 幼 兒 園 實 習 ; 美 容 流 行 設 計 科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及 實 習 課 程 ; 護 理 科 須 至 醫 療 院 所 實 習 並 取 得 1,016 小 時 以 上 實 習 時 數 4. 餐 飲 管 理 科 及 餐 飲 廚 藝 科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課 程, 至 業 界 實 習 ( 一 年 ) 及 海 外 參 訪 為 必 修 課 程, 餐 飲 管 理 科 畢 業 前 須 取 得 2 張 餐 飲 相 關 證 照 餐 飲 廚 藝 科 畢 業 前 須 取 得 3 張 餐 飲 相 關 證 照 ; 凡 因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足 以 影 響 學 習 及 實 務 操 作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30

40 ( ) 校 名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0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泰 林 路 3 段 22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數 位 多 媒 體 科 電 機 工 程 科 機 械 工 程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數 學 弱 勢 身 1 3 弱 勢 身 12 自 然 均 衡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國 文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競 賽 9 服 務 學 習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學 雜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 2.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3. 本 校 備 有 冷 氣 網 路 設 備 完 善 之 男 女 生 宿 舍 4. 本 校 校 園 全 面 配 備 Wi-Fi 無 限 上 網, 建 置 數 位 學 習 環 境 備 註 31

41 ( ) 校 名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21 聯 絡 電 話 #5533 校 址 333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文 化 一 路 261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免 試 生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服 務 學 習 弱 勢 身 1 3 適 性 輔 導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13 國 文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5 自 然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社 會 8 競 賽 17 寫 作 測 驗 9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級 ( 含 以 上 ) 5 中 級 初 試 4 初 級 3 初 級 初 試 2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護 理 系 與 長 庚 振 興 新 光 亞 東 雙 和 醫 院 等 多 所 醫 學 中 心 及 醫 療 體 系 建 教 合 作, 每 年 提 供 在 校 生 數 百 名 免 學 費 及 免 雜 費 名 額 2. 男 女 皆 可, 學 生 在 校 期 間 一 律 住 校 3. 交 通 便 利, 緊 臨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林 口 交 流 道, 下 交 流 道 約 10 鐘 車 程 可 到 本 校 鄰 近 機 場 捷 運 線 A7 體 育 大 學 站 與 A8 長 庚 醫 院 站 ; 每 天 有 交 通 車 往 返 於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林 口 院 區 與 本 校 之 間, 另 有 汎 航 縣 市 客 運 等 班 車, 往 返 各 地 4. 學 生 畢 業 後 將 從 事 健 康 照 護 相 關 工 作, 為 考 慮 就 業 與 被 服 務 者 權 益, 報 考 時 請 依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審 慎 考 量 就 讀 32

42 ( ) 校 名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22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工 專 路 111 號 ( 臨 近 中 和 捷 運 南 勢 角 站 )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傳 真 電 話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電 機 工 程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建 築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適 性 輔 導 11 英 語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數 學 均 衡 學 習 弱 勢 身 13 國 文 適 性 輔 導 1 5 技 藝 優 良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服 務 學 習 16 寫 作 測 驗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9 競 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中 和 區 南 勢 角, 臨 近 北 二 高, 交 通 便 利, 捷 運 中 和 新 蘆 線 南 勢 角 站 下 車 步 行 約 10 鐘 即 可 到 校 ( 另 有 接 駁 公 車 ); 學 校 附 近 即 有 著 名 的 南 洋 觀 光 美 食 街 及 興 南 觀 光 夜 市 烘 爐 地 大 潤 發 等 大 型 賣 場, 生 活 機 能 十 完 備 2. 本 校 以 WISE-123 為 教 育 標 竿, 旨 在 培 育 學 生 世 界 觀 創 造 力 專 業 技 能 及 就 業 競 爭 力,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就 要 充 實 1 項 專 業 技 術 ( 專 業 領 域 ),2 張 學 程 證 書 ( 跨 領 域 學 程 就 業 學 程 ) 及 3 種 能 力 證 照 ( 職 能 外 語 資 訊 證 照 ) 3. 本 校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需 能 與 一 般 生 一 起 上 課, 各 系 科 均 著 重 視 聽 教 學 實 務 操 作, 電 腦 使 用 頻 繁, 辦 色 力 異 常 者 上 肢 不 便 或 中 度 重 度 身 心 障 礙 者 宜 審 慎 考 慮 4. 男 女 兼 收,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8:10~ 下 午 05:35 上 課, 年 限 以 五 年 為 原 則, 修 業 期 滿 ( 須 修 滿 必 選 修 課 程 220 學 )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學 年 度 工 業 類 科 系 雜 費 每 學 期 9,560 元 商 業 類 科 系 雜 費 每 學 期 6,540 元 ( 前 三 年 配 合 12 年 國 教 免 學 費 ),104 學 年 度 若 有 調 整 悉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辦 理 33

43 ( ) 校 名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3 聯 絡 電 話 #302 校 址 基 隆 市 義 七 路 40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科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科 觀 光 旅 遊 管 理 科 經 營 管 理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技 藝 優 良 技 藝 優 良 11 體 適 能 弱 勢 身 1 3 弱 勢 身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1 4 均 衡 學 習 13 國 文 適 性 輔 導 適 性 輔 導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全 民 英 檢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全 民 英 檢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5 社 會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數 學 8 服 務 學 習 17 寫 作 測 驗 9 競 賽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級 ( 含 以 上 ) 5 初 級 複 試 4 初 級 初 試 3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2.0 倍 積 上 限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生 活 可 自 理 2. 辨 色 能 力 須 正 常 ( 觀 光 旅 遊 管 理 科 及 經 營 管 理 科 除 外 ) 3. 本 校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實 習 課 程, 若 因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而 影 響 上 課 學 習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4. 上 課 時 段 上 午 8:30 至 下 午 4:50 5. 收 費 項 目 及 標 準 均 依 據 教 育 部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 請 上 本 校 網 頁 行 政 單 位 會 計 室 學 雜 費 資 料 專 區 查 詢 ) 5 34

44 ( ) 校 名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4 校 址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 淡 水 校 本 部 )251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濱 海 路 三 段 150 號 ( 士 林 校 區 )111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延 平 北 路 九 段 212 號 淡 水 校 本 部 士 林 校 區 科 別 一 般 生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聯 絡 電 話 傳 真 電 話 ( 淡 水 校 本 部 ) #2105 ( 士 林 校 區 ) #2102 ( 淡 水 校 本 部 ) ( 士 林 校 區 ) 免 試 生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旅 遊 管 理 科 海 空 物 流 與 行 銷 科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科 數 位 遊 戲 與 動 畫 設 計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海 洋 運 動 休 閒 科 合 計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均 衡 學 習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均 衡 學 習 10 競 賽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國 文 技 藝 優 良 1 3 技 藝 優 良 12 英 語 弱 勢 身 1 4 弱 勢 身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社 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自 然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體 適 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另 有 部 名 額 併 入 高 中 職 就 學 區 免 試 入 學 發 ( 桃 連 區 38 名 竹 苗 區 25 名 宜 蘭 區 4 名 ), 請 參 閱 各 區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各 就 學 區 學 生 亦 可 同 時 報 名 北 區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2. 男 女 兼 收 3. 收 費 標 準 : 學 雜 費 收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辦 理 4. 生 活 可 自 理 辨 色 能 力 須 正 常 本 校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實 習 課 程, 若 因 而 影 響 上 課 學 習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5. 上 課 地 點 及 公 車 路 線 : (1) 淡 水 校 本 部 ( 旅 遊 管 理 科 海 空 物 流 與 行 銷 科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科 數 位 遊 戲 與 動 畫 設 計 科 ): 捷 運 紅 樹 林 站 轉 乘 三 重 客 運 紅 23 公 車 ; 捷 運 淡 水 站 轉 乘 淡 水 客 運 紅 公 車 指 南 客 運 公 車 及 淡 水 客 運 870 公 車 (2) 士 林 校 區 ( 海 洋 運 動 休 閒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 捷 運 劍 潭 站 轉 乘 光 華 巴 士 紅 10 公 車 ; 捷 運 台 北 車 站 ( 承 德 ) 大 橋 頭 站 轉 乘 光 華 巴 士 215 公 車 ; 捷 運 石 牌 站 明 德 站 芝 山 站 轉 乘 首 都 客 運 536 公 車 ; 捷 運 台 大 醫 院 台 北 車 站 ( 承 德 ) 大 橋 頭 站 轉 乘 首 都 客 運 2 號 公 車 35

45 ( ) 校 名 臺 灣 觀 光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5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974 花 蓮 縣 壽 豐 鄉 豐 山 村 中 興 街 268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觀 光 餐 旅 科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弱 勢 身 11 社 會 弱 勢 身 技 藝 優 良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1 4 均 衡 學 習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數 學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競 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2.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男 女 兼 收 2. 前 三 年 著 重 培 育 觀 光 餐 旅 專 業 技 能, 後 二 年 依 學 生 生 涯 與 發 展 規 劃 開 設 觀 光 休 閒 模 組 與 廚 藝 餐 飲 模 組, 重 視 創 業 與 實 務 技 能 3. 依 學 生 生 涯 與 發 展, 輔 導 考 取 領 隊 導 遊 證 照 及 全 民 英 檢 中 初 級 中 餐 乙 丙 級 烘 焙 乙 丙 級 中 式 麵 食 乙 丙 級 西 餐 丙 級 飲 料 調 製 丙 級 餐 旅 服 務 丙 級 等 證 照 4. 升 學 管 道 暢 通, 成 績 優 異 者 可 就 讀 本 校 二 技 部 或 四 技 三 年 級, 亦 可 進 入 國 內 外 大 專 院 校 相 關 系 所 就 讀 5. 在 學 期 間 需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5 張 ( 含 ) 以 上, 及 接 受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成 績 及 格 方 得 畢 業 6. 規 劃 專 四 半 年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讓 學 生 畢 業 即 就 業 36

46 ( ) 校 名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校 代 碼 126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114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康 寧 路 三 段 75 巷 137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視 光 科 護 理 科 嬰 幼 兒 保 育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企 業 管 理 科 應 用 外 語 科 數 位 影 視 動 畫 科 合 計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均 衡 學 習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技 藝 優 良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競 賽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榮 獲 教 育 部 101 學 年 度 專 科 評 鑑 行 政 類 及 絕 大 多 數 系 科 一 等 佳 績 2.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3. 五 專 前 三 年 適 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後 二 年 可 申 請 大 專 校 院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學 雜 費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4. 本 校 設 有 各 項 獎 學 金, 並 提 供 校 內 工 讀 及 生 活 學 習 助 學 獎 金 機 會 供 學 生 申 請 5. 為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力, 本 校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畢 業 前 應 依 各 科 修 課 辦 法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6. 學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捷 運 文 湖 線 葫 洲 站, 鄰 近 南 港 軟 體 及 內 湖 科 學 園 區, 工 讀 就 業 機 會 多 7. 護 理 科 一 二 年 級 均 需 住 宿 8. 本 校 護 理 科 嬰 幼 兒 保 育 科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實 習 課 程, 若 因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而 影 響 上 課 學 習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37

47 ( ) 校 名 馬 偕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校 代 碼 校 址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關 渡 校 園 :11260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關 渡 里 聖 景 路 92 號 三 芝 校 園 :25245 新 北 市 三 芝 區 中 正 路 三 段 42 號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127 聯 絡 電 話 傳 真 電 話 派 外 人 員 子 女 外 加 名 額 境 外 科 技 人 才 子 女 關 渡 校 園 : #2111 三 芝 校 園 : #3111 關 渡 校 園 : 三 芝 校 園 :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幼 兒 保 育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應 用 外 語 科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科 視 光 學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適 性 輔 導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弱 勢 身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技 藝 優 良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服 務 學 習 9 競 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所 有 科 別 男 女 生 兼 收 護 理 科 一 二 年 級 須 住 校 2. 護 理 科 一 二 三 年 級 應 用 外 語 科 及 幼 兒 保 育 科 於 三 芝 校 園 上 課 ; 其 餘 於 關 渡 校 園 上 課 3. 本 校 原 住 民 家 庭 翻 身 教 育 專 案 計 畫 之 全 額 補 助 科 別 及 名 額 為 護 理 科 特 種 身 之 原 住 民 生 40 位 4. 為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力, 本 校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學 生 應 配 合 校 及 各 科 輔 導 辦 法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5. 本 校 各 科 一 律 校 外 實 習, 而 護 理 科 至 醫 療 院 所 實 習, 若 因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足 以 影 響 上 課 學 習 及 實 務 操 作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6. 關 渡 校 園 : 鄰 近 捷 運 淡 水 線 關 渡 捷 運 站 下 車 轉 乘 接 駁 車 或 步 行 5 鐘 ; 聯 營 公 車 指 南 客 運 亦 可 於 關 渡 站 下 車 至 本 校 7. 三 芝 校 園 : 捷 運 淡 水 線 於 紅 樹 林 站 下 車 轉 乘 本 校 接 駁 車 或 淡 水 客 運 等 公 車 至 三 芝 校 園 8. 本 校 設 有 各 項 獎 學 金, 並 提 供 校 內 工 讀 及 生 活 學 習 助 學 金 機 會 供 學 生 申 請 9. 護 理 師 證 照 近 三 年 考 照 率 介 於 85.4 %~89.3 % 之 間, 遠 高 於 全 國 通 過 率 39.65%~ 43.0 %, 辦 學 成 效 卓 越 10. 幼 兒 保 育 科 經 教 育 部 審 查 具 備 認 可 培 育 幼 兒 教 保 員 資 格 38

48 ( ) 校 名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校 代 碼 校 址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 新 店 校 區 )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民 族 路 112 號 ( 宜 蘭 校 區 )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尚 武 村 健 富 路 二 段 407 號 新 店 校 區 宜 蘭 校 區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128 聯 絡 電 話 傳 真 電 話 ( 新 店 校 區 ) #5214 ( 宜 蘭 校 區 ) #7214 ( 新 店 校 區 ) ( 宜 蘭 校 區 )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嬰 幼 兒 保 育 科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科 護 理 科 健 康 餐 旅 科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均 衡 學 習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英 語 弱 勢 身 1 3 適 性 輔 導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社 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自 然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競 賽 9 服 務 學 習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各 科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2. 為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力, 本 校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畢 業 前 應 依 各 科 修 課 辦 法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3. 護 理 科 連 續 兩 次 教 育 部 評 鑑 一 等,102 學 年 度 專 科 學 校 護 理 科 評 鑑, 全 國 唯 一 優 先 通 過 ( 一 等 ), 整 體 校 務 評 鑑 每 次 皆 獲 得 一 等 佳 績 4. 嬰 幼 兒 保 育 科 教 學 品 質 優 異, 已 獲 教 育 部 認 可 培 育 幼 兒 園 教 保 員, 學 生 畢 業 即 取 得 合 格 教 保 員 資 格 5. 本 校 與 耕 莘 醫 院 及 天 主 教 教 會 相 關 事 業 資 源 聯 盟, 教 學 資 源 豐 沛, 且 未 來 學 生 畢 業 將 優 先 錄 用 6. 學 雜 費 均 依 教 育 部 規 定 標 準 辦 理, 詳 情 請 查 閱 本 校 會 計 室 網 頁 (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提 供 就 學 獎 助 工 讀 機 會 及 耕 莘 醫 院 獎 學 金 申 請 7. 一 年 級 新 生 一 律 住 校 ( 新 店 校 區 僅 限 女 生 住 校 ) 8. 宜 蘭 校 區 宿 舍 近 2,000 床, 床 位 充 裕, 備 有 返 鄉 及 通 勤 專 車 ( 接 駁 車 ), 交 通 便 利 39

49 ( ) 校 名 聖 母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校 代 碼 129 聯 絡 電 話 #220 校 址 宜 蘭 縣 三 星 鄉 三 星 路 二 段 265 巷 100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資 訊 管 理 科 餐 旅 管 理 科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科 健 康 與 休 閒 管 理 科 幼 兒 保 育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技 藝 優 良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弱 勢 身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競 賽 9 服 務 學 習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另 有 大 部 名 額 併 入 高 中 職 就 學 區 免 試 入 學 發 ( 宜 蘭 區 花 蓮 區 台 東 區 桃 連 區 ) 請 參 閱 各 區 高 中 職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各 就 學 區 學 生 亦 可 同 時 報 名 本 北 區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管 道 2. 各 科 均 男 女 生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3. 上 課 時 段 : 上 午 8:00 至 下 午 4:40; 一 二 三 年 級 學 生 一 律 穿 著 制 服 4. 收 費 標 準 : 均 依 據 教 育 部 核 定 學 雜 費 收 費 標 準 5. 本 校 辦 學 成 果 深 受 各 界 肯 定, 歷 年 招 生 率 近 乎 滿 招, 校 務 評 鑑 獲 得 一 等 佳 績 6. 本 校 與 聖 母 醫 院 及 天 主 教 靈 醫 會 相 關 事 業 策 略 聯 盟, 教 學 資 源 充 優 質 並 優 先 錄 用 本 校 培 養 之 畢 業 生 7. 本 校 各 科 課 程 均 著 重 實 務 操 作 及 實 習 ; 凡 因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足 以 影 響 學 習 及 實 務 操 作 者, 請 審 慎 考 慮 8. 本 校 備 有 宿 舍, 四 人 一 間, 安 全 舒 適, 冷 氣 空 調 ; 護 理 科 一 年 級 學 生 一 律 住 校, 其 他 開 放 外 縣 市 學 生 優 先 申 請 9. 交 通 便 利 : 縣 內 有 國 光 公 車 可 供 搭 乘 ( 羅 東 火 車 站 搭 乘 往 三 星 天 送 埤 班 車 在 大 埔 站 下 車 ) 學 校 有 學 生 專 車 可 供 搭 乘 ( 頭 城 礁 溪 宜 蘭 南 方 澳 蘇 澳 冬 山 岳 明 清 水 羅 東 火 車 站 等 路 線 可 供 選 擇 ) 40

50 ( ) 校 名 新 生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學 校 代 碼 130 聯 絡 電 話 #240 校 址 桃 園 市 龍 潭 區 中 豐 路 高 平 段 418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英 語 級 能 積 力 檢 對 定 照 表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41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護 理 科 幼 兒 保 育 科 美 容 造 型 科 行 銷 與 流 通 科 國 際 商 務 科 健 康 休 閒 管 理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應 用 日 語 科 視 光 學 科 口 腔 衛 生 學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體 適 能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適 性 輔 導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技 藝 優 良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弱 勢 身 15 社 會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1 7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6 自 然 8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7 寫 作 測 驗 9 服 務 學 習 全 民 英 語 能 力 級 檢 定 測 驗 (GEPT) 積 中 高 級 ( 含 以 上 ) 5 初 級 ( 複 試 ) 3 初 級 ( 初 試 ) 2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上 課 時 段 : 每 週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8:00~16:35 2. 收 費 標 準 :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可 申 請 高 中 職 ( 五 專 前 三 年 ) 免 學 費 方 案 補 助 3. 各 科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4. 提 供 各 項 獎 助 學 金 證 照 獎 勵 金 及 提 供 校 內 工 讀 機 會 5. 生 活 機 能 健 全, 設 有 美 食 街 書 局 便 利 商 店 ATM 提 款 機 等 6. 男 女 宿 舍 每 間 皆 為 獨 立 衛 浴, 四 至 六 人 一 間, 備 有 冷 氣 網 路 等 完 善 設 備 7. 備 有 60 餘 部 安 全 舒 適 的 交 通 車, 行 駛 路 線 遍 及 桃 竹 兩 地 暨 新 北 市 三 峽 鶯 歌 板 橋 區 及 台 北 車 站 8. 身 心 障 礙 就 學 之 特 殊 提 醒 事 項 : 畢 業 後 擬 從 事 健 康 照 護 相 關 工 作 者, 請 考 慮 該 行 就 業 與 服 務 對 象 之 權 益, 報 考 時 務 請 依 個 人 身 心 狀 況, 審 慎 考 量

51 ( ) 校 名 聖 约 翰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31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251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4 段 499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科 電 子 資 訊 科 應 用 英 語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3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均 衡 學 習 10 服 務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技 藝 優 良 11 社 會 弱 勢 身 1 3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2 國 文 均 衡 學 習 弱 勢 身 13 英 語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數 學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自 然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體 適 能 9 競 賽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各 科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2.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學 雜 費 預 計 為 工 業 類 科 28,895 元, 商 業 類 科 25,210 元, 並 適 用 教 育 部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3. 本 校 備 有 優 質 學 生 宿 舍 設 備, 全 天 候 空 調, 免 費 宿 舍 網 路, 電 腦 刷 卡 門 禁, 女 生 宿 舍 備 有 廚 房 設 備 4. 全 校 皆 為 冷 氣 教 室 並 配 有 投 影 幕 及 e 化 講 桌, 各 式 教 學 研 究 設 備 一 流, 更 連 續 九 學 年 度 (95 ~103) 榮 獲 教 育 部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補 助 5. 國 外 大 學 雙 聯 學 制 與 海 外 遊 學 名 額 多, 拓 展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 並 提 供 校 內 外 多 間 知 名 企 業 實 習 機 會 厚 植 學 生 就 業 能 力 6. 交 通 便 捷, 紅 樹 林 捷 運 站 818 接 駁 公 車 直 達 校 園 ; 另 有 三 重 蘆 洲 線 學 生 專 車 直 達 校 內 7. 經 免 試 入 學 就 讀 本 校 者, 提 供 助 學 金 10,000 元 ; 其 餘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各 項 急 難 救 助 工 讀 助 學 金 及 多 項 就 學 補 助 請 參 閱 本 校 網 站 42

52 ( ) 校 名 桃 園 創 新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32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桃 園 市 中 壢 區 中 山 東 路 三 段 414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創 意 流 行 時 尚 設 計 科 車 輛 工 程 科 化 妝 品 應 用 科 室 內 設 計 科 觀 光 英 語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適 性 輔 導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技 藝 優 良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1 4 均 衡 學 習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弱 勢 身 14 社 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 6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自 然 7 服 務 學 習 16 寫 作 測 驗 8 體 適 能 9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本 校 現 有 Giga 專 線 連 接 學 術 網 路 及 全 球 網 際 網 路 校 園 內 部 網 路 均 架 設 至 各 大 樓 及 學 生 宿 舍, 教 學 用 電 腦 設 備 不 斷 更 新 2. 圖 書 館 館 藏 豐 富, 軟 硬 體 設 備 充 實, 以 自 動 化 作 業 方 式 便 利 學 生 查 詢 及 借 還 書 籍, 可 利 用 館 際 合 作 取 得 最 新 資 料 3. 本 校 重 視 學 術 與 實 務 教 學 教 學 及 服 務 品 質 優 良, 校 內 並 有 數 座 技 術 士 檢 定 場 地 及 國 家 級 標 準 實 驗 室 4. 校 內 學 生 社 團 共 71 個, 均 聘 請 學 有 專 精 並 富 熱 忱 之 教 師 予 以 指 導, 學 生 可 依 興 趣 自 由 選 擇 加 入 社 團, 學 習 書 本 以 外 之 知 識 及 團 體 生 活 之 體 驗 5. 全 新 落 成 之 觀 光 餐 旅 大 樓, 除 於 一 樓 設 有 美 食 街,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安 全 衛 生 的 用 餐 環 境 之 外, 在 所 有 大 樓 均 設 有 各 系 專 業 教 室, 提 供 學 生 優 良 的 教 學 環 境 43

53 ( ) 校 名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33 聯 絡 電 話 校 址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萬 壽 路 一 段 300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化 工 與 材 料 工 程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5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體 適 能 技 藝 優 良 技 藝 優 良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均 衡 學 習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1 4 弱 勢 身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適 性 輔 導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15 社 會 7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6 寫 作 測 驗 8 競 賽 9 服 務 學 習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99 年 科 大 評 鑑 本 校 各 系 全 數 獲 評 一 等 2. 本 校 連 續 9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核 定 為 教 學 卓 越 學 校, 北 區 私 立 科 大 第 一 3. 連 續 三 年 台 中 以 北 唯 一 獲 選 教 育 部 典 範 科 技 大 學 計 畫 補 助 之 私 立 科 技 大 學 4. 全 校 冷 氣 教 室 電 子 講 桌 及 網 路 化 男 女 生 宿 舍, 校 區 無 線 網 路 5. 學 生 資 訊 系 統 : 提 供 學 生 選 課 成 績 查 詢 企 業 實 習 申 請 英 文 檢 定 報 名 證 照 補 助 申 請 助 學 貸 款 申 請 校 園 資 訊 及 個 人 資 料 維 護 等 功 能 6. 數 位 網 路 學 習 平 台 : 提 供 以 學 生 為 本 的 優 質 互 動 學 習 環 境, 將 學 校 教 材 融 合 資 訊 科 技, 發 展 出 一 種 學 生 教 師 共 同 參 與 的 教 學 模 式 7. 本 校 距 離 捷 運 新 莊 線 迴 龍 站 僅 約 1 公 里, 公 車 3 鐘 或 步 行 約 10 鐘 即 可 到 校 44

54 ( ) 校 名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34 聯 絡 電 話 #3231 校 址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健 行 路 229 號 傳 真 電 話 招 生 科 組 別 及 名 額 積 採 計 項 目 與 權 重 登 人 記 數 倍 發 率 備 註 科 別 一 般 生 名 額 原 住 民 身 障 生 外 加 名 額 派 外 人 員 境 外 科 技 子 女 人 才 子 女 蒙 藏 生 僑 生 退 伍 軍 人 土 木 工 程 科 合 計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1 同 比 序 項 目 順 序 1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10 競 賽 技 藝 優 良 1 2 均 衡 學 習 11 國 文 弱 勢 身 1 3 適 性 輔 導 12 英 語 均 衡 學 習 日 常 生 活 表 現 評 量 13 數 學 適 性 輔 導 1 5 服 務 學 習 14 自 然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體 適 能 15 社 會 7 技 藝 優 良 16 寫 作 測 驗 8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9 弱 勢 身 本 校 通 知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之 人 數 為 一 般 生 招 生 名 額 3.0 倍 符 合 參 加 現 場 登 記 發 者, 並 不 表 示 一 定 能 被 發 錄 取, 必 須 視 免 試 名 額 是 否 發 額 滿 而 定 1. 招 收 專 科 部 五 年 制 學 生, 修 業 年 限 五 年, 男 女 兼 收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2. 本 校 設 有 冷 氣 及 網 路 之 套 房 宿 舍, 方 便 遠 道 同 學 申 請 住 宿 3. 提 供 豐 富 獎 助 學 金 及 工 讀 機 會, 獎 助 學 金 包 括 : 成 績 優 異 經 濟 弱 勢 扶 助 證 照 檢 定 等, 每 年 超 過 6 千 萬 元 4. 收 費 標 準 : 依 教 育 部 核 定 標 準 收 費 5. 本 校 位 處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中 心, 距 中 壢 車 站 約 十 鐘 步 程, 各 類 車 輛 均 可 到 達 45

55 附 錄 二 104 學 年 度 北 區 五 專 聯 合 免 試 入 學 各 招 生 學 校 簡 介 招 生 學 校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1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創 立 於 公 元 1917 年, 歷 經 日 治 高 商 專 科 與 學 院 四 個 時 期, 擁 有 90 多 年 悠 久 歷 史 在 歷 任 校 長 及 全 校 師 生 共 同 努 力 下, 為 國 家 培 育 出 無 數 的 優 秀 人 才 傑 出 校 友 諸 如 監 察 院 王 建 煊 院 長 天 下 遠 見 集 團 創 辦 人 高 希 均 教 授 寶 來 金 融 集 團 創 辦 人 白 文 正 董 事 長 六 福 集 團 創 辦 人 莊 福 董 事 長 永 光 化 學 集 團 創 辦 人 陳 定 川 董 事 長 和 成 衛 浴 創 辦 人 邱 俊 榮 董 事 長 與 忠 義 建 設 集 團 李 忠 義 董 事 長 等, 對 金 融 與 商 業 文 化 社 會 政 治 等 各 個 領 域 貢 獻 卓 著 ; 本 校 校 友 並 熱 心 奉 獻 在 校 生 清 寒 助 學 金 獎 學 金 圖 書 捐 贈 演 講 校 園 建 設 資 金 與 企 業 海 內 外 實 習 機 會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為 落 實 商 學 專 業 實 務 教 學 之 辦 學 理 念, 以 培 育 商 業 菁 英 的 學 府 開 創 商 業 前 景 的 推 手 為 發 展 願 景, 力 求 理 論 教 學 與 實 務 訓 練 並 重, 培 養 具 有 專 業 素 養 及 品 格 素 養 的 卓 越 商 業 人 才, 並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多 項 專 業 證 照, 以 強 化 學 生 就 業 知 能, 期 使 學 生 達 到 畢 業 即 就 業 與 職 場 無 縫 接 軌 本 校 設 有 商 學 研 究 所 資 訊 與 決 策 科 學 研 究 所 會 計 資 訊 系 碩 士 班 財 務 金 融 系 碩 士 班 及 國 際 商 務 系 碩 士 班 另 設 有 二 技 學 制, 計 有 會 計 資 訊 系 財 務 金 融 系 財 政 稅 務 系 國 際 商 務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應 用 外 語 系 商 品 創 意 經 營 系 商 業 設 計 管 理 系 及 數 位 多 媒 體 系 等 10 個 系 70% 以 上 的 師 資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提 供 優 異 的 教 學 資 源 與 多 元 豐 富 的 升 學 選 擇 本 校 教 學 強 調 通 識 人 文 與 專 業 教 育 的 平 衡, 講 求 厚 實 的 理 論 培 育, 提 供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整 合 性 專 題 課 程 校 外 參 訪 與 實 習 等 豐 富 的 實 務 訓 練 此 外, 亦 提 供 許 多 歐 美 大 學 的 出 國 交 換 機 會, 並 設 定 英 文 與 專 業 證 照 的 畢 業 門 檻 五 專 畢 業 學 生 可 依 個 人 志 趣, 選 擇 升 讀 二 技 或 插 考 普 通 綜 合 大 學 或 出 國 深 造, 亦 可 先 投 入 職 場, 日 後 直 接 報 考 在 職 碩 士 班 本 校 已 連 續 多 年 榮 獲 遠 見 雜 誌 與 1111 人 力 銀 行 調 查 企 業 最 愛 錄 用 畢 業 生 學 校 之 一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 一 ) 本 校 各 項 應 用 服 務 ( 教 務 學 務 圖 書 等 ) 均 已 數 位 化 ( 二 ) 本 校 提 供 在 學 生 校 園 內 無 線 上 網, 不 限 時 間 地 點 皆 可 使 用 ( 三 ) 本 校 除 資 網 中 心 10 間 電 腦 教 室, 另 有 各 系 科 9 間 專 業 電 腦 教 室, 可 供 學 生 於 課 餘 時 間 使 用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 一 ) 本 校 學 費 低 廉, 並 提 供 助 學 貸 款 急 難 救 助 之 申 請 以 及 各 項 工 讀 機 會 ( 二 ) 高 中 職 免 學 費 方 案 原 住 民 學 生 軍 公 教 遺 族 現 役 軍 人 子 女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士 子 女 低 收 入 戶 及 中 低 收 入 戶 子 女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等 得 申 請 就 學 減 免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 一 ) 地 址 :10051 臺 北 市 中 正 區 濟 南 路 一 段 321 號 ( 二 ) 網 址 : 公 告 網 址 : ( 三 ) 聯 絡 電 話 : 轉 或 6048 傳 真 電 話 : 地 址 及 地 圖 聯 營 公 車 :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站 : 成 功 中 學 站 : 開 南 商 工 站 :0 南 審 計 部 站 : 捷 運 : 板 南 線 - 善 導 寺 站 火 車 : 臺 北 車 站 下 車, 往 東 步 行 約 15 鐘 客 運 : 國 光 客 運 台 北 - 金 山, 審 計 部 站 國 光 客 運 基 隆 - 台 北, 審 計 部 站 中 興 巴 士 瑞 芳 - 板 橋, 審 計 部 站 自 行 開 車 : 行 駛 國 道 一 號 高 速 公 路, 南 下 或 北 上 方 向, 均 由 圓 山 交 流 道 出 口 銜 接 建 國 北 路 高 架 道 路, 向 南 行 駛 至 忠 孝 東 路 匝 道 出 口 下 平 面 道 路, 續 行 平 面 車 道, 右 轉 濟 南 路 三 段 後 再 直 行 至 濟 南 路 一 段 本 校 正 門 口 46

56 會 計 資 訊 科 教 學 特 色 : 順 應 資 訊 科 技 快 速 變 動 與 新 經 濟 時 代 環 境, 本 科 以 會 計 與 資 訊 科 技 之 整 合 學 習 為 經, 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國 際 化 二 項 之 學 習 為 緯, 作 為 發 展 重 點, 並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與 英 文 檢 定 資 格, 以 培 育 擁 有 國 際 觀 資 訊 科 技 與 專 業 知 識 能 力, 及 具 備 倫 理 道 德 與 敬 業 服 務 精 神 之 會 計 人 才 課 程 規 畫 : 本 科 開 設 會 計 稅 務 資 訊 財 經 與 管 理 等 相 關 專 業 課 程, 俾 使 學 生 具 備 會 計 資 訊 會 計 實 務 與 稅 務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能 力 等, 並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通 過 會 計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升 學 進 路 : 國 內 外 會 計 相 關 領 域 二 技 或 大 學 等 就 業 發 展 : 可 在 職 於 一 般 商 業 機 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金 融 業 與 公 職 服 務 等 財 務 金 融 科 教 學 特 色 : 配 合 金 融 國 際 化 與 自 由 化 的 發 展 趨 勢, 本 科 結 合 資 訊 科 技 於 財 務 應 用, 使 學 生 同 時 具 備 財 務 金 融 專 業 知 識 及 實 際 操 作 能 力, 以 培 育 財 務 金 融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備 之 專 業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設 計 兼 重 理 論 與 實 務, 強 調 資 訊 科 技 與 外 國 語 文 能 力, 使 學 生 兼 備 財 務 金 融 專 業 知 識 及 實 際 操 作 能 力 配 合 專 業 證 照 制 度 之 發 展 趨 勢, 鼓 勵 並 輔 導 同 學 取 得 證 券 銀 行 保 險 等 專 業 證 照 學 生 出 路.. 本 科 對 學 生 的 基 礎 學 科 訓 練 養 成, 足 以 提 供 學 生 繼 續 升 學 ( 如 二 技 與 大 學 等 ) 的 能 力 就 業 發 展 : 本 科 畢 業 生 適 合 從 事 銀 行 證 券 票 券 保 險 等 金 融 相 關 產 業 財 政 稅 務 科 教 學 特 色 : 為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輔 導 學 生 擁 有 專 業 技 能, 本 科 以 培 育 學 生 通 過 公 職 考 試 成 為 稅 務 人 員 及 取 得 各 種 相 關 證 照 為 發 展 重 點 ; 並 於 課 程 上 加 強 學 生 準 備 插 大 及 二 技 之 能 力, 進 而 使 本 科 同 學 可 順 利 進 階 更 高 學 程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在 課 程 規 劃 方 面, 著 重 租 稅 法 與 民 商 法 稅 務 與 會 計 財 政 與 經 濟 等 三 方 面 的 析 與 運 用 能 力, 以 因 應 社 會 就 業 及 升 學 之 所 需 學 生 出 路 : 國 內 外 財 政 經 濟 會 計 財 金 等 商 學 及 財 經 法 學 之 大 學 及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可 任 職 於 政 府 各 財 稅 與 會 審 機 關 證 券 與 金 融 機 構 企 業 財 務 與 會 計 部 門 之 財 稅 或 稅 務 工 作 國 際 貿 易 科 教 學 特 色 : 因 應 外 在 經 貿 環 境 的 變 遷 與 企 業 型 態 國 際 化 的 趨 勢, 本 科 規 劃 完 整 專 業 課 程, 藉 由 實 務 專 題 講 座 國 際 貿 易 資 訊 系 統 與 專 題 等 課 程, 整 合 學 生 國 際 貿 易 實 作 能 力, 確 實 強 化 英 文 商 用 外 語 與 第 二 外 語 之 能 力, 並 鼓 勵 輔 導 學 生 參 與 全 國 或 國 際 性 競 賽, 以 培 育 符 合 國 內 企 業 實 際 需 求 之 專 業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 依 據 本 科 人 才 培 育 目 標, 規 劃 四 大 領 域 課 程 - 國 際 企 業 經 營 國 際 經 貿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國 際 商 務 基 礎 等 四 大 領 域, 並 以 國 際 貿 易 專 題 課 程, 整 合 各 專 業 課 程 領 域 知 識, 以 確 實 培 養 學 生 國 際 貿 易 實 作 能 力 學 生 出 路 : 參 加 二 技 或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之 插 班 轉 學 考 就 業 發 展 : 本 科 畢 業 生 可 擔 任 一 般 中 小 企 業 之 貿 易 人 員 駐 外 商 務 人 員 亦 可 至 金 融 業 經 濟 部 國 貿 局 外 貿 協 會 及 外 交 部 等 服 務, 或 以 其 所 學 自 行 創 業 企 業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針 對 多 元 化 職 場 需 求, 本 系 ( 科 ) 著 重 規 劃 行 銷 與 流 通 領 域 相 關 課 程,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國 內 外 各 項 證 照 考 試 安 排 企 業 實 務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及 企 業 參 訪 等 活 動 課 程 規 劃 :(1) 配 合 環 境 變 遷 與 企 業 國 際 化 之 需 求, 以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及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五 管 均 衡 發 展 為 原 則 (2) 畢 業 班 必 修 課 程 企 業 實 務 專 題, 以 小 組 方 式 透 過 蒐 集 資 訊 實 地 訪 談 發 放 問 卷 口 頭 發 表 等 方 式, 完 成 畢 業 專 題 報 告, 培 養 研 究 能 力 並 發 展 溝 通 技 巧 與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學 生 出 路 : 學 生 可 繼 續 進 修 國 內 外 相 關 領 域 二 技 或 大 學 就 業 發 展 : 本 系 ( 科 ) 畢 業 學 生 遍 佈 金 融 業 流 通 業 證 券 業 貿 易 業 及 公 職 或 自 行 創 業 等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5+2) 教 學 特 色 :(1) 五 專 畢 業 甄 審 升 讀 二 技 的 七 年 一 貫 學 制, 畢 業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2) 強 化 外 語 能 力 資 訊 科 技 專 業 證 照 等 專 業 技 能 輔 導 (3) 結 合 產 業 實 習 企 業 參 訪 實 務 講 座 等 專 業 職 能 訓 練 課 程 規 劃 :(1) 五 專 階 段 : 以 行 銷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及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五 管 為 基 礎, 並 以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為 重 心 (2) 二 技 階 段 : 二 年 期 高 等 教 育 階 段 將 以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領 域 為 長 期 培 育 發 展 的 目 標, 並 著 重 於 行 銷 管 理 品 牌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通 路 管 理 行 銷 企 劃 實 作 門 市 營 運 管 理 連 鎖 加 盟 管 理 實 務 等 理 論 與 實 務 相 關 課 程 學 生 出 路 : 五 專 畢 業 生 可 透 過 甄 審 機 制 升 讀 本 菁 英 班 二 技, 或 報 考 企 業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流 通 管 理 財 務 金 融 國 際 貿 易 或 商 管 相 關 科 系 之 二 技 或 插 大 二 技 畢 業 生 可 報 考 國 內 外 商 學 行 銷 管 理 相 關 領 域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二 技 畢 業 生 可 擔 任 國 內 外 行 銷 與 流 通 領 域 商 管 領 域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 企 劃 人 員 市 調 人 員 營 運 管 理 人 員 物 流 人 員 客 服 人 員 門 市 人 員 店 長 銷 售 代 表 業 務 經 理 採 購 人 員 金 融 理 財 人 員 財 務 人 員 會 計 人 員 人 力 資 源 人 員 行 政 人 員 儲 備 幹 部 等 資 訊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以 企 業 e 化 及 行 動 應 用 二 大 特 色 為 發 展 導 向 配 合 商 業 技 術 應 用 及 國 家 重 點 發 展 方 針, 培 育 基 礎 中 階 中 高 階 資 訊 管 理 專 業 人 才 重 視 學 生 技 能 與 實 務 能 力 的 培 養, 加 強 專 題 製 作 及 技 能 檢 定 等 多 方 面 養 成 教 育 課 程 規 劃 : 課 程 為 資 訊 技 術 及 資 訊 管 理 二 類, 資 訊 技 術 類 包 括 網 路 資 料 庫 程 式 設 計 及 多 媒 體 應 用 等 ; 資 訊 管 理 類 包 括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網 路 行 銷 及 行 動 商 務 等 並 配 合 二 大 發 展 特 色 進 行 專 題 實 作 課 程, 鼓 勵 學 生 多 方 面 參 與 競 賽 累 積 專 業 實 力 學 生 出 路 : 國 內 外 資 訊 相 關 領 域 二 技 或 大 學 等 就 業 發 展 : 程 式 設 計 師 系 統 析 師 資 料 庫 管 理 師 網 路 規 劃 工 程 師 企 業 資 訊 化 顧 問 及 一 般 商 業 機 構 或 政 府 機 關 之 資 訊 部 門 工 作 等 應 用 外 語 科 教 學 特 色 : 厚 植 基 礎 英 語 能 力 及 培 養 外 語 應 用 專 業 知 識, 提 高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全 面 推 動 小 班 教 學, 強 化 第 二 外 語 能 力, 提 供 學 生 多 元 外 語 學 習 機 會 增 進 人 文 素 養 及 溝 通 整 合 能 力, 強 化 國 際 視 野, 拓 展 生 涯 機 會 之 實 力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課 程 設 計 以 外 語 基 礎 能 力 ( 英 語 為 主, 日 語 西 語 法 語 德 語 為 輔 ), 及 外 語 應 用 所 需 專 業 知 識 之 培 養 為 主 軸 課 程 為 英 文 聽 說 讀 寫 譯 外 語 理 論 與 應 用 經 貿 商 務 第 二 外 語 等 四 大 類 學 生 出 路 : 兼 顧 學 生 升 學 之 需 求, 輔 導 其 繼 續 深 造 就 業 發 展 : 本 科 聚 焦 於 國 際 商 務 外 語 教 學 翻 譯 文 化 創 意 等 行 業 47

57 招 生 學 校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2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創 建 於 民 國 56 年, 最 早 為 農 業 專 科 學 校 ( 大 華 農 專 ), 民 國 58 年 改 制 為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 大 華 工 專 ), 民 國 80 年 再 改 制 為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 大 華 工 商 專 ), 民 國 86 年 改 制 為 技 術 學 院 ( 大 華 技 術 學 院 ), 民 國 101 年 升 格 為 科 技 大 學 (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 並 以 敬 業 樂 群 為 本, 訓 練 學 生 紮 實 的 求 職 能 力 校 園 環 境 優 美, 位 居 交 通 輻 輳 地 帶, 緊 臨 二 高 交 流 道 高 鐵 新 竹 站, 交 通 便 捷, 另 有 學 生 交 通 專 車 接 送 來 自 北 部 地 區 之 通 車 學 生 本 校 辦 學 績 效 卓 著, 屢 獲 肯 定 : 榮 獲 2014 氫 能 車 全 國 冠 軍, 蟬 聯 4 連 霸 榮 獲 2014 韓 國 國 際 料 理 烹 飪 大 賽 7 金 2 銀 榮 獲 2014 第 五 屆 IIIC 國 際 創 新 發 明 海 報 競 賽 榮 獲 一 金 一 銅 榮 獲 教 育 部 再 造 技 優 計 畫 專 款 補 助 四 千 三 佰 萬 元 榮 獲 教 育 部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專 院 校 通 識 教 育 績 優 科 目 社 會 類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學 校 毗 鄰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及 工 業 技 術 研 究 院, 本 校 據 此 積 極 結 合 園 區 廠 商 及 工 研 院 豐 沛 資 源, 加 強 產 學 研 究 合 作,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目 標, 學 生 完 全 就 業 保 障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圖 書 資 訊 中 心 設 備 先 進 完 善, 便 利 學 生 學 習 利 用 2. 圖 書 館 各 項 資 源 可 運 用 網 路 系 統 檢 索 3. 大 型 閱 讀 自 習 空 間, 提 供 學 生 潛 心 學 習 4. 全 校 全 球 資 訊 網 路 接 點 高 達 二 千 五 百 餘 處, 遍 及 實 習 驗 室 及 宿 舍 5. 建 立 校 園 無 線 網 路 系 統, 校 務 行 政 全 面 電 腦 化 6. 學 生 宿 舍 依 現 代 化 要 求 改 建 完 成, 全 面 裝 設 冷 氣, 舒 適 安 全, 且 網 路 使 用 便 捷 7. 教 學 大 樓 設 備 新 穎 師 資 優 良, 教 室 已 完 成 電 腦 化, 全 面 裝 設 冷 氣, 提 供 完 善 教 學 設 施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1. 設 有 德 育 智 育 體 育 群 育 等 獎 學 金, 每 學 期 發 放 2. 提 供 助 學 工 讀 金 急 難 補 助 助 學 金 及 弱 勢 族 群 等 多 項 獎 助 學 金, 並 提 供 校 內 外 工 讀 機 會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校 址 :30740 新 竹 縣 芎 林 鄉 大 華 路 1 號 網 址 : 電 話 : 轉 2205~2209 傳 真 : 自 行 開 車 : 北 二 高 竹 林 交 流 道 ( 路 標 90 公 里 ) 往 竹 東 方 向 (120 縣 道 ) 約 0.8 公 里 ok 便 利 商 店 紅 綠 燈 左 轉 芎 林 約 1.4 公 里 ( 途 經 郵 局 ) 至 文 林 閣 交 叉 路 右 轉 文 山 路 約 0.5 公 里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火 車 路 線 : 新 竹 火 車 站 至 新 竹 客 運 總 站 搭 乘 至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站 客 運 路 線 : 1. 搭 新 竹 客 運 至 芎 林 大 華 站 (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D 區 停 車 場 ) 2. 從 台 北 搭 國 光 客 運 北 二 高 竹 林 交 流 道 下 車 步 行 約 1.9 公 里 至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高 鐵 路 線 : 新 竹 高 鐵 站 從 出 口 4 往 左 轉 至 光 明 六 路 東 二 段 往 右 轉 至 東 興 路 一 段 搭 乘 新 竹 客 運 至 大 華 科 技 大 學 站 地 址 及 地 圖 48

58 餐 飲 管 理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3308 教 學 特 色 :1. 培 育 創 新 思 維 敏 銳 流 行 觀 及 世 界 競 爭 力 之 餐 飲 專 業 人 才, 以 投 入 國 內 餐 飲 產 業 市 場 或 擁 有 餐 飲 副 學 士, 以 提 昇 服 務 品 質 及 經 營 管 理 2. 著 重 訓 練 學 生 專 業 廚 藝 技 術 餐 飲 管 理 與 服 務 及 健 康 餐 飲 等 專 業 技 能 3. 五 年 一 貫 的 課 程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重 視 專 題 製 作, 及 積 極 輔 導 考 取 證 照 4. 課 程 設 計 以 就 業 目 標 為 導 向, 聘 請 具 業 界 實 務 之 博 碩 士 教 師 負 責 教 學, 專 業 學 習 及 課 程 彈 性 自 主 5. 為 深 化 實 務 課 程 教 學, 聘 請 業 界 專 業 師 資 協 助 教 導 最 新 產 業 資 訊 與 技 能 升 學 進 修 : 本 校 或 國 內 外 餐 旅 觀 光 管 理 休 閒 休 憩 企 業 管 理 等 二 技 四 技 或 相 關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專 業 廚 師 及 烘 焙 師 餐 飲 業 之 服 務 人 員 餐 飲 業 之 管 理 人 員 健 康 餐 飲 設 計 人 員 或 自 行 創 業 等 觀 光 管 理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247 教 學 特 色 :1. 結 合 休 閒 旅 運 餐 飲 旅 館 等 專 業 領 域 課 程, 建 置 20 間 特 色 實 驗 室 2. 五 年 一 貫 課 程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並 強 調 實 習 及 實 作 演 練, 重 視 專 題 製 作 及 積 極 輔 導 考 取 證 照 3. 專 業 教 師 多 具 博 士 學 位 及 豐 富 業 界 經 歷, 兼 顧 生 涯 發 展 知 能 專 業 學 習 及 彈 性 自 主 4. 聘 請 政 府 及 業 界 師 資, 協 助 教 導 最 新 產 業 資 訊 與 技 能, 深 化 實 務 教 學 成 效 5. 寒 暑 假 期 間 舉 辦 海 外 參 訪 活 動, 加 強 外 語 能 力 與 培 養 世 界 觀 升 學 進 路 : 本 校 或 國 內 外 觀 光 餐 旅 管 理 休 閒 遊 憩 企 業 管 理 等 二 技 四 技 及 相 關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領 隊 導 遊 旅 行 業 餐 飲 業 旅 館 業 休 閒 產 業 航 空 公 司 從 業 人 員 觀 光 局 國 家 公 園 服 務 員 與 解 說 員 等 ; 以 及 取 得 領 隊 導 遊 調 酒 餐 旅 服 務 等 執 照, 達 到 充 就 業 目 標 商 務 與 觀 光 企 劃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902 教 學 特 色 : 本 系 旨 在 培 養 觀 光 展 覽 與 遊 憩 產 業 與 生 活 福 祉 產 業 相 關 的 行 銷 企 劃 人 才 教 學 特 色 主 打 多 元 多 樣 與 多 彩 多 姿, 內 容 包 括 : 外 語 ( 英 日 ) 研 習 活 動 校 外 競 賽 與 參 訪 專 題 製 作 就 業 實 習 軟 實 力 工 作 坊 : 襪 子 娃 娃 實 作 商 品 企 劃 網 頁 設 計 故 事 享 創 意 思 考 企 業 家 潛 能 開 發 廣 告 文 案 劇 本 寫 作 微 電 影 ) 讓 五 專 生 活 絕 不 留 白 升 學 進 路 : 輔 導 直 升 本 系 二 技 部, 或 插 班 四 技 3 年 級, 或 到 澳 洲 及 日 本 姐 妹 校 ( 如 星 城 大 學 ) 進 行 雙 聯 學 制 之 選 讀, 亦 可 升 學 國 內 外 各 大 學 相 關 研 究 所 進 修 碩 士 就 業 發 展 : 行 銷 企 劃 產 品 企 劃 開 發 活 動 企 劃 展 會 活 動 企 劃 網 站 行 銷 企 劃 傳 播 媒 體 企 劃 廣 告 文 案 企 劃 節 目 製 作 旅 行 社 內 勤 婚 禮 企 劃 資 訊 管 理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751 教 學 特 色 : 多 元 發 展 實 用 技 能 證 照 導 向 勞 委 會 電 腦 基 金 會 國 際 認 證 實 務 融 入 教 學 校 外 參 訪 業 界 教 師 注 重 專 題 實 作 團 隊 精 神 學 以 致 用 產 學 合 作 優 良 教 學 環 境 合 格 證 照 檢 定 試 場 高 規 格 電 腦 教 室 專 業 實 驗 室, 以 提 升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為 目 標 升 學 進 路 : 本 系 設 有 二 技 部, 五 專 二 技 7 年 一 貫 課 程 規 劃 入 學 採 申 請 制, 五 專 畢 業 生 可 直 升 二 技, 亦 可 插 班 四 技 三 年 級, 畢 業 校 友 多 人 考 取 國 立 科 大 二 技 就 業 發 展 : 利 用 5 年 熟 悉 資 訊 技 能 與 管 理 知 識, 投 入 所 有 行 業 皆 可 永 續 學 習 與 發 展 在 專 業 領 域 之 工 作 有 MIS 工 程 師 電 腦 工 程 師 系 統 析 師 網 路 工 程 師 軟 體 工 程 師 各 項 管 理 師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951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具 備 工 管 專 業 能 力 的 企 業 管 理 幹 部 工 管 科 的 核 心 價 值 是 : 專 業 責 任 態 度 自 信 關 懷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教 育 出 兼 具 職 能 與 態 度 的 學 生, 讓 學 生 一 畢 業 就 是 企 業 想 要 用 的 人 才 升 學 進 路 : 以 國 立 科 大 為 目 標, 亦 可 直 升 本 校 四 技 部 繼 續 取 得 大 學 文 憑 就 業 發 展 : 工 管 的 專 長 是 流 程 改 善 及 效 率 品 質 的 提 升 畢 業 生 出 路 很 廣, 不 論 在 製 造 業 服 務 業 或 其 他 產 業, 都 可 以 擔 任 管 理 和 改 善 的 職 務 目 前 本 科 畢 業 生 就 業 方 向 大 部 是 科 學 園 區 服 務 業 或 自 行 創 業 機 電 工 程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651 教 學 特 色 : 配 合 國 內 機 械 產 業 與 自 動 化 產 業 之 發 展 趨 勢, 課 程 規 劃 以 機 電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為 主 軸, 強 調 實 務 之 教 學 導 向, 結 合 理 論 實 務 訓 練 與 證 照 輔 導, 以 實 務 專 題 訓 練 學 生 創 意 開 發 與 實 作 能 力 升 學 進 路 : 國 內 外 機 電 自 動 化 機 械 電 機 工 管 等 系 所 就 業 發 展 : 半 導 體 工 業 光 電 製 造 業 電 子 與 電 腦 週 邊 工 業 機 電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產 業 相 關 傳 產 製 造 業 電 機 與 電 子 工 程 科 科 系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轉 2701 教 學 特 色 : 本 系 辦 學 績 優, 自 86 年 起 連 續 四 次 榮 獲 教 育 部 工 業 類 評 鑑 一 等 多 元 化 實 務 教 學,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各 項 校 外 競 賽, 連 續 四 年 (2011~2014) 勇 奪 全 國 燃 料 電 池 車 競 賽 第 一 名 本 系 103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第 二 期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之 再 造 技 優 計 畫 - 策 略 五 :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 高 科 技 園 區 暨 區 域 產 業 用 電 設 備 檢 驗 維 護 技 優 人 才 培 育 計 畫 ) 第 一 階 段 補 助 經 費 1,150 萬 元 (103 年 ~106 年 期 間 總 補 助 經 費 2412 萬 元 ), 未 來 將 以 培 育 專 業 電 氣 醫 生 為 教 學 特 色 升 學 進 路 : 可 直 升 本 系 四 技 部 繼 續 取 得 大 學 文 憑, 並 繼 續 深 造 本 系 碩 士 班 或 國 內 外 其 他 學 校 之 電 機 電 子 資 訊 等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本 校 鄰 近 新 竹 科 學 園 區 竹 南 科 學 園 區 及 新 竹 工 業 區, 共 有 1,200 家 以 上 電 機 與 電 子 相 關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就 業 機 會 49

59 招 生 學 校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3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為 佛 教 慈 濟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證 嚴 法 師 所 創 辦 的 教 育 志 業 本 校 以 傳 授 應 用 科 學 與 技 術, 培 育 具 有 關 懷 社 會 尊 重 生 命 人 文 素 養 及 大 愛 精 神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宗 旨 亦 著 重 生 活 與 品 德 教 育, 在 教 學 上 兼 顧 專 業 技 能 及 慈 濟 特 有 之 人 文 教 育, 強 調 理 論 與 臨 床 及 實 務 並 重 之 職 能 為 目 標 本 校 自 民 國 七 十 八 年 成 立, 目 前 大 學 部 設 有 日 間 部 二 年 制 護 理 系 及 四 年 制 護 理 系 醫 學 影 像 暨 放 射 科 學 系 醫 務 管 理 系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及 資 訊 科 技 與 管 理 系 進 修 部 則 設 有 二 年 制 護 理 系 進 修 學 院 護 理 系, 提 供 在 職 人 員 進 修 專 科 部 設 有 日 間 部 五 年 制 護 理 科, 招 收 一 般 生 三 班, 另 單 獨 招 收 原 住 民 學 生 二 班, 免 費 就 讀 五 年 制 護 理 科 歷 經 二 十 餘 年 穩 健 踏 實 之 經 營, 本 校 備 受 社 會 各 界 肯 定, 並 獲 教 育 部 頒 發 辦 學 績 優 行 政 考 核 績 優 師 資 考 核 績 優 及 承 辦 教 育 部 技 職 教 育 專 案 績 效 卓 著 貢 獻 獎 暨 督 學 視 導 優 等 榮 譽 事 蹟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技 術 學 院 評 鑑, 本 校 行 政 類 及 專 業 類 評 鑑 均 受 評 為 一 等 之 佳 績, 其 中 護 理 系 ( 科 ) 更 獲 得 一 等 優 先 通 過 最 高 殊 榮,102 年 護 理 師 考 照 率 達 90.96%, 除 102 年 獲 選 教 育 部 友 善 校 園 績 優 學 校 外,103 年 更 榮 獲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特 色 學 校 獎 項, 並 獲 得 102~103 年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每 年 3000 萬 元 之 殊 榮, 本 校 是 東 台 灣 唯 一 獲 此 獎 項 的 技 專 校 院, 足 見 教 育 部 對 本 校 用 心 辦 學 的 肯 定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專 業 與 人 文 並 重 的 教 學, 設 置 慈 誠 懿 德 會 制 度, 落 實 慈 悲 喜 捨 校 訓, 推 動 品 格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及 志 工 服 務, 以 塑 造 真 善 美 的 人 生 觀 以 教 學 優 質 化 社 會 服 務 普 遍 化 交 流 國 際 化 為 具 體 目 標 教 學 資 源 除 享 有 各 系 專 業 設 備 及 專 業 教 室 外, 並 共 享 慈 濟 四 大 志 業 體 所 擁 有 之 教 學 研 究 相 關 設 備 與 臨 床 師 資 等 資 源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圖 書 館 館 藏 34 萬 4 千 餘 件, 同 時 與 東 部 10 所 大 專 院 校 建 立 館 際 合 作 聯 盟, 另 與 北 區 技 專 校 院 訂 定 圖 書 資 源 共 享 服 務, 提 供 師 生 完 善 的 圖 書 資 訊 資 源 2. 落 實 e 化 校 園, 全 校 行 政 作 業 系 統 全 面 電 腦 網 路 化, 提 供 教 學 區 宿 舍 圖 書 館 與 研 究 大 樓 全 面 無 線 寬 頻 網 路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本 校 由 慈 濟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提 供 學 生 公 費 就 學, 並 由 學 校 提 供 下 列 獎 助 學 金, 及 協 助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1) 清 寒 獎 學 金 (2) 急 難 慰 問 金 (3) 在 校 生 及 新 生 績 優 學 生 獎 學 金 (4) 一 般 工 讀 助 學 金 (5) 教 育 部 中 低 收 入 戶 學 生 之 各 項 補 助 措 施 (6) 其 他 符 合 本 校 各 項 清 寒 獎 學 金 資 格 的 學 生, 經 相 關 會 議 審 查 通 過, 可 提 供 本 校 學 生 餐 廳 免 費 用 餐 及 學 生 宿 舍 免 費 住 宿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97005 花 蓮 市 建 國 路 二 段 880 號 網 址 : 電 話 : 傳 真 : 地 址 及 地 圖 由 火 車 站 前 站 出 站 右 轉, 沿 國 聯 一 路 往 中 山 路 方 向 直 走, 到 中 山 路 口 右 轉 經 過 地 下 道, 至 中 央 路 四 段 路 口 左 轉, 經 慈 濟 醫 院 靜 思 堂 及 慈 濟 大 學 至 建 國 路 二 段 路 口 再 右 轉, 直 走 到 底 即 能 看 見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交 通 方 式 1. 客 運 : 花 蓮 火 車 站 ( 前 站 ) 目 前 有 花 蓮 客 運 202 線 往 水 源 村 可 經 過 本 校 門 口 車 票 : 全 票 23 元 半 票 12 元 發 車 時 間 :06:30( 例 假 日 寒 暑 假 停 駛 ) 09:00 17:50 詳 細 時 間 或 異 動 請 以 花 蓮 客 運 網 頁 為 準, 花 蓮 客 運 網 址 : 2. 計 程 車 : 若 搭 乘 計 程 車 建 議 至 花 蓮 火 車 站 後 站 到 本 校, 目 前 費 用 約 150~200 元 左 右 50

60 護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1. 結 合 專 業 與 慈 濟 人 文 -- 培 育 學 生 生 命 關 懷 能 力 2. 運 用 教 學 策 略 -- 培 育 學 生 思 考 能 力 3. 運 用 系 內 資 源 -- 發 展 學 生 執 業 競 爭 力 4. 運 用 校 內 資 源 --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5.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 建 立 產 學 合 作 關 係, 提 供 多 元 學 習 機 會 6. 社 區 臨 床 實 習 兼 備 課 程 規 畫 : 本 校 護 理 科 課 程 規 劃 以 培 育 人 文 與 專 業 兼 備 的 人 才 為 目 標 課 程 包 括 通 識 基 礎 醫 學 與 護 理 專 業 科 目, 內 容 著 重 在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尊 重 生 命 的 內 涵 及 照 護 健 康 所 需 的 知 識 與 技 術, 讓 學 生 成 為 自 信 獨 立 的 護 理 專 業 人 才 專 業 核 心 科 目 : 護 理 導 論 基 本 護 理 學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驗 基 本 護 理 學 實 習 護 理 過 程 中 醫 學 概 論 生 物 統 計 概 論 衛 生 教 育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身 體 評 估 身 體 評 估 實 驗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實 驗 產 科 護 理 學 產 科 護 理 學 實 驗 兒 科 護 理 學 兒 科 護 理 學 實 驗 精 神 科 護 理 學 公 共 衛 生 護 理 學 長 期 照 護 概 論 老 人 護 理 學 老 人 護 理 學 實 驗 內 外 科 護 理 學 實 習 產 科 護 理 學 實 習 臨 床 選 習 兒 科 護 理 學 實 習 長 期 照 護 實 習 公 共 衛 生 護 理 學 實 習 精 神 科 護 理 學 實 習 專 業 問 題 討 論 升 學 進 路 : 專 科 部 學 生 可 繼 續 深 造 參 加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或 插 班 大 學 出 國 留 學, 或 具 若 干 年 工 作 經 驗 後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畢 業 後 可 至 全 國 各 慈 濟 醫 院 服 務, 或 經 推 薦 至 全 國 各 醫 療 機 構 服 務 此 外 取 得 數 年 臨 床 經 驗 後, 可 自 行 創 業 開 設 坐 月 子 中 心 護 理 之 家 安 養 中 心 托 嬰 中 心 等 機 構 51

61 招 生 學 校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4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以 發 展 成 為 卓 越 商 務 技 術 教 學 型 大 學 為 願 景, 推 動 優 質 畢 業 證 書 專 業 技 術 證 照 輔 系 / 學 程 證 書 外 語 檢 定 證 書 校 外 實 習 證 書 的 五 合 一 教 學 系 統, 培 育 學 生 卓 越 商 務 技 能, 遠 見 雜 誌 調 查 為 企 業 最 愛 大 學 私 立 技 職 院 校 全 國 第 1 名, 學 生 就 業 率 佳, 升 學 率 亦 高 本 校 榮 獲 教 育 部 100 學 年 度 技 術 學 院 評 鑑 行 政 類 及 所 有 系 所 全 部 一 等 的 佳 績 連 續 多 年 獲 得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學 校 及 繁 星 計 畫 學 校, 並 獲 評 定 為 品 德 教 育 服 務 學 習 友 善 校 園 等 績 優 學 校, 學 生 證 照 總 張 數 專 業 證 照 數 均 為 全 國 第 1, 深 受 家 長 及 企 業 界 肯 定 本 校 位 於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中 心, 交 通 極 為 便 利, 出 捷 運 站 步 行 不 需 5 鐘 即 達, 有 20 多 線 公 車 就 在 校 門 口, 高 鐵 台 鐵 長 途 客 運 站 步 行 約 10 鐘, 亦 可 轉 乘 公 車 到 達 校 門 口 備 有 宿 舍, 可 供 遠 道 同 學 住 宿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1. 本 校 創 校 50 年, 學 生 畢 業 即 就 業, 上 班 即 上 手 的 傑 出 表 現, 成 為 業 界 最 樂 用 之 人 才 本 校 各 項 辨 學 績 效 卓 著, 近 年 來 共 獲 以 下 榮 譽 : 榮 獲 教 育 部 100 學 年 度 技 術 學 院 評 鑑 行 政 類 及 所 有 系 所 全 部 一 等 的 佳 績 連 續 7(97~103)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獎 勵 全 國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大 學 連 續 榮 獲 教 育 部 99~104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繁 星 計 畫 學 校 連 續 榮 獲 教 育 部 99~103 學 年 度 產 學 攜 手 合 作 計 畫 學 校 榮 獲 教 育 部 頒 發 全 國 品 德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勞 作 教 育 服 務 學 習 友 善 校 園 績 優 學 校 品 德 教 育 推 廣 與 深 耕 學 校 品 德 教 育 特 色 學 校 2014 遠 見 雜 誌 與 1111 人 力 銀 行 調 查, 榮 獲 企 業 最 愛 大 學 技 職 私 立 學 校 全 國 第 1 名, 並 獲 遠 見 天 下 Cheers 雜 誌 報 導 畢 業 生 整 體 表 現 最 受 雇 主 肯 定 的 學 校 之 一 連 續 榮 獲 Cheers 雜 誌 報 導, 本 校 畢 業 生 就 業 率 高 居 全 國 技 專 校 院 第 2 名 連 續 4 屆 榮 獲 行 政 院 大 陸 委 員 會 頒 發 兩 岸 文 教 交 流 績 優 團 體 獎 ( 全 國 唯 一 技 專 校 院 獲 此 榮 譽 ) 連 續 榮 獲 教 育 部 大 專 校 院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一 等 佳 績 榮 獲 教 育 部 102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健 康 體 位 績 優 學 校 榮 獲 2014 第 四 屆 三 好 校 園 實 踐 學 校 2. 本 校 設 有 二 技 學 制, 五 專 畢 業 後 可 報 考, 繼 續 進 修,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校 園 無 線 上 網, 且 提 供 多 項 雲 端 教 學 及 學 習 平 台 2. 各 教 室 均 設 有 e 化 數 位 教 學 設 備 及 冷 氣 3. 建 立 學 習 困 擾 預 警 制 度, 並 全 面 實 施 輔 導 與 補 救 教 學 措 施 4. 設 有 聯 合 服 務 中 心, 可 透 過 聯 合 服 務 系 統 單 一 窗 口 線 上 申 請 各 種 表 件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本 校 設 置 多 種 獎 助 學 金, 如 : 各 班 學 業 成 績 前 三 名 學 生 獎 學 金 證 照 獎 勵 金 熱 心 公 益 獎 學 金 致 理 之 愛 助 學 方 案 急 難 紓 困 及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校 內 外 工 讀 機 會 等 多 項 清 寒 暨 優 秀 獎 助 學 金, 並 協 助 辦 理 減 免 學 雜 費 就 學 貸 款 等, 學 生 可 依 相 關 規 定 申 請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22050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文 化 路 1 段 313 號 電 話 : 機 1279 專 線 : 網 址 : 地 址 及 地 圖 1. 搭 乘 捷 運 板 南 線 者, 請 至 新 埔 站 下 車, 往 1 號 出 口, 沿 文 化 路 一 段 直 走 經 第 一 銀 行 後 右 轉, 即 可 到 達 ( 步 行 約 5 鐘 ) 2. 搭 乘 公 車 者, 有 橘 5 藍 17 藍 18 藍 33 藍 35, 或 至 大 眾 運 輸 轉 乘 查 詢 網 站 ( 或 查 詢 3. 搭 乘 火 車 ( 高 鐵 ) 者, 請 至 板 橋 站 下 車, 由 前 站 北 2 門 出 口 右 轉 步 行 文 化 路 1 段, 即 可 到 達 ( 步 行 約 10 鐘 ) 4. 經 高 速 公 路 者 : (1) 請 走 國 道 三 號 ( 北 二 高 ) 中 和 交 流 道 下, 往 板 橋 方 向 出 口, 接 64 號 快 速 道 路 ( 西 向 ), 往 萬 板 路 出 口 方 向 下 橋, 直 行 民 生 路 至 迴 轉 道 迴 轉 往 文 化 路 方 向, 右 轉 文 化 路 直 行, 即 可 到 達 (2) 請 走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五 股 交 流 道 下 靠 左 直 行, 接 64 號 快 速 道 路 ( 東 向 ), 至 板 橋 交 流 道 ( 民 生 路 ) 出 口 方 向 下 橋, 直 行 至 文 化 路, 右 轉 文 化 路 直 行, 即 可 到 達 5. 由 臺 北 市 方 向 到 校 者 : (1) 經 臺 北 市 華 江 橋, 直 走 文 化 路 2 段 1 段, 過 民 生 路 口 後 至 第 一 銀 行 後 右 轉, 即 可 到 達 (2) 經 臺 北 市 光 復 橋, 直 走 中 山 路 至 民 生 路 口 右 轉, 途 經 民 生 大 橋 直 行 民 生 路 至 迴 轉 道, 迴 轉 文 化 路 方 向, 右 轉 文 化 路 直 行, 即 可 到 達 (3) 經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華 翠 大 橋, 往 板 橋 車 站 方 向 直 行 至 終 點 下 橋, 往 新 莊 方 向 右 轉 民 生 路 直 走, 至 迴 轉 道 迴 轉 往 文 化 路 方 向, 右 轉 文 化 路 直 行, 即 可 到 達 (4) 經 臺 北 市 萬 華 區 萬 板 大 橋, 下 橋 直 行 萬 板 路 至 民 生 路 口 右 轉, 直 行 民 生 路 至 迴 轉 道, 迴 轉 往 文 化 路 方 向, 右 轉 文 化 路 直 行, 即 可 到 達 6. 由 桃 園 方 向 到 校 者 : (1) 由 省 道 台 一 線 ( 縱 貫 線 ) 經 新 海 大 橋, 走 新 海 路 接 漢 生 西 路 至 文 化 路 口 左 轉, 即 可 到 達 (2) 由 省 道 台 一 線 ( 縱 貫 線 ) 經 大 漢 橋, 直 走 民 生 路 至 文 化 路 口 右 轉, 即 可 到 達 52

62 國 際 貿 易 科 教 學 特 色 : 以 實 務 技 能 為 重, 貿 易 經 營 為 導 向, 並 結 合 電 子 商 務 發 展 來 培 育 優 質 經 貿 專 業 人 才, 本 科 教 學 特 色 如 下 : 1. 以 全 人 教 育 發 展 為 基 礎, 注 重 學 生 品 德 與 實 作 能 力, 課 餘 時 間 並 鼓 勵 同 學 服 務 社 會, 擔 任 志 工 2. 依 據 業 界 需 求 規 劃 出 貿 易 經 營 貿 易 市 場 及 貿 易 金 融 三 大 模 組 課 程, 整 體 課 程 設 計 強 調 實 務 與 應 用 3. 本 科 歷 次 接 受 教 育 部 評 鑑 皆 獲 得 一 等 的 最 佳 成 績, 並 連 續 7 年 榮 獲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進 而 表 現 出 : 學 生 就 業 率 高 證 照 張 數 高 雇 主 滿 意 度 高 等 三 高 的 學 習 成 就 特 色 4. 本 科 教 學 重 視 外 貿 實 務 演 練, 在 每 年 舉 辦 的 國 貿 商 品 展 中, 學 生 透 過 展 場 計 畫 書 產 品 英 語 簡 報 展 攤 英 語 交 易 溝 通 展 攤 設 計 及 電 子 商 務 行 銷 等 競 賽 項 目, 體 會 做 中 學 學 中 覺 的 精 神 本 科 並 在 兩 岸 暨 全 國 校 際 模 擬 商 品 展 競 賽 中, 屢 獲 總 冠 軍 的 優 異 成 績, 顯 示 致 理 國 貿 商 品 展 的 總 整 式 教 學, 成 效 良 好 課 程 規 劃 :1. 以 貿 易 經 營 實 務 貿 易 市 場 開 發 及 貿 易 金 融 操 作 為 主 軸, 課 程 以 實 作 為 主 2.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與 討 論, 課 程 與 產 業 密 切 接 軌 3. 利 用 國 貿 商 品 展 將 所 學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並 加 以 演 練, 且 多 種 課 程 結 合 輔 導 證 照 考 試 4. 鼓 勵 授 課 老 師 帶 領 學 生 參 與 各 項 校 外 競 賽,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與 榮 譽 感, 並 發 揮 團 隊 精 神 5. 網 路 貿 易 課 程 結 合 跨 境 電 子 商 務, 並 強 化 國 際 化 課 程, 提 升 英 語 學 習 能 力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二 技 參 加 大 學 ( 四 技 ) 轉 學 考 試 畢 業 或 工 作 3 年 後 直 接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 畢 業 職 場 發 展, 包 括 跨 國 企 業 貿 易 公 司 民 營 進 出 口 貿 易 機 構 外 銷 廠 商 船 務 公 司 報 關 行 會 展 服 務 業 金 融 服 務 業 保 險 等 機 構, 或 參 加 公 職 考 試 ( 國 際 貿 易 相 關 職 類 ), 進 入 公 務 體 系 服 務 企 業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前 三 年 以 高 職 管 理 類 課 程 為 施 教 範 圍, 但 由 大 學 師 資 授 課, 除 管 理 類 基 礎 素 養 課 程 外, 並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語 文 資 訊 及 專 業 證 照 專 四 起, 學 生 已 達 大 學 層 級, 本 科 以 商 業 類 之 二 專 課 程 為 本 作 獨 立 設 計,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產 銷 人 發 財 物 流 等 專 業, 學 生 依 性 向 選 讀, 可 聚 焦 某 一 特 定 專 業 做 深 層 學 習 除 課 堂 教 學 外, 學 生 透 過 實 務 專 題 製 作 等 課 程, 磨 練 學 生 團 隊 運 作 與 溝 通 協 調 等 軟 實 力 ; 本 科 因 辦 學 認 真, 績 效 卓 著, 連 續 榮 獲 教 育 部 96 年 度 100 年 度 評 鑑 一 等 佳 績, 連 續 7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課 程 規 劃 : 為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的 目 標, 除 加 強 企 業 管 理 基 本 學 理 與 專 業 訓 練 外, 並 積 極 透 過 產 學 合 作 與 實 作 教 學, 培 養 學 生 的 實 務 經 驗 與 專 業 能 力 ; 落 實 從 實 作 中 學 習 之 培 育 目 標, 培 養 專 業 技 能, 主 要 課 程 如 下 : 1. 加 強 企 劃 案 製 作 之 課 程, 使 學 生 具 備 紮 實 的 企 劃 能 力, 配 合 廣 告 學 廣 告 企 劃 行 銷 企 劃 實 務 簡 報 技 巧 及 行 銷 公 關 等 相 關 課 程, 舉 辦 企 劃 案 簡 報 競 賽 及 廣 告 展 2. 培 養 學 生 實 作 的 能 力, 開 設 企 業 管 理 實 務 專 題 及 企 業 專 題 研 究 方 法 課 程, 使 學 生 具 備 專 題 製 作 的 基 本 觀 念 3. 企 業 管 理 專 題 講 座 課 程, 邀 請 企 業 界 人 士 講 授 實 務 經 驗, 期 使 學 生 做 好 就 業 前 的 準 備 工 作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二 技 參 加 大 學 ( 四 技 ) 轉 學 考 試 畢 業 或 工 作 3 年 後 直 接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 包 括 各 型 企 業 管 理 與 實 務 ( 企 業 營 運 行 銷 企 劃 業 務 人 力 資 源 行 政 等 部 門 ) 執 行 專 業 人 力, 如 連 鎖 店 儲 備 幹 部 財 務 金 融 科 教 學 特 色 :1. 本 科 特 別 著 重 與 金 融 界 及 企 業 界 之 實 務 交 流, 協 助 培 育 本 科 畢 業 學 生 成 為 最 受 企 業 歡 迎 的 優 質 財 金 人 才, 並 提 供 豐 富 的 實 習 就 業 升 學 機 會 2. 本 科 因 辦 學 認 真, 績 效 卓 著, 連 續 榮 獲 教 育 部 96 年 度 100 年 度 評 鑑 一 等 佳 績 3. 在 本 科 優 良 三 高 傳 統 - 證 照 數 高 就 業 率 高 雇 主 滿 意 度 高 的 基 礎 下, 連 續 7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連 續 9 年 榮 獲 勞 動 部 理 財 規 劃 就 業 學 程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除 通 識 教 育 及 專 業 基 礎 課 程 外, 為 使 學 生 能 對 財 金 專 業 知 識 深 入 學 習, 有 利 未 來 就 業 之 發 展, 特 將 專 業 課 程 規 劃 如 下 : 1. 理 財 規 劃 課 程 : 學 習 金 控 理 財 專 員 銀 行 行 員 保 險 從 業 人 員 之 專 業 技 能 2. 投 資 析 課 程 : 學 習 證 券 營 業 員 期 貨 營 業 員 基 金 經 理 人 投 顧 研 究 員 之 專 業 技 能 3. 企 業 財 務 課 程 : 學 習 公 司 財 務 會 計 人 員 記 帳 士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從 業 人 員 之 專 業 技 能 4. 財 金 資 訊 課 程 : 學 習 金 融 資 訊 系 統 財 務 軟 體 應 用 統 計 資 料 析 等 專 業 技 能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二 技 ( 本 系 設 有 二 技 學 制, 歡 迎 本 校 五 專 畢 業 生 就 讀 ) 參 加 大 學 ( 四 技 ) 轉 學 考 試 畢 業 或 工 作 3 年 後 直 接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1. 銀 行 業 : 存 放 款 業 務 財 富 管 理 匯 兌 及 各 項 國 內 外 金 融 商 品 之 投 資 操 作 與 管 理 工 作 2. 證 券 業 : 從 事 證 券 經 紀 自 營 投 資 理 財 證 券 析 及 證 券 業 內 部 管 理 等 性 質 之 工 作 3. 保 險 業 : 從 事 壽 險 產 險 投 資 型 商 品 之 規 劃 與 銷 售 4. 企 業 財 會 人 員 : 從 事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調 度 公 司 理 財 稅 務 規 劃 執 行 之 業 務 會 計 資 訊 科 教 學 特 色 :1. 本 科 主 要 教 育 目 標 在 於 培 育 具 備 人 文 素 養, 且 具 有 整 合 會 計 租 稅 及 資 訊 實 務 應 用 之 企 業 中 高 階 專 業 人 才 2. 本 科 因 辦 學 認 真, 績 效 卓 著, 榮 獲 教 育 部 96 年 度 100 年 度 評 鑑 一 等 佳 績, 並 連 續 7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3. 本 科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有 二 : (1) 以 品 德 教 育 為 基 礎 ;(2) 培 養 競 爭 力 : 培 養 學 生 基 本 核 心 能 力 推 動 考 照 風 氣 落 實 學 生 實 習 工 作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為 結 合 會 計 與 資 訊 課 程 之 綜 合 應 用 科 系, 課 程 規 劃 包 括 專 業 之 會 計 稅 務 及 商 管 課 程 外, 並 配 合 資 訊 系 統 及 商 業 電 腦 應 用 課 程, 以 強 化 學 生 之 學 習 成 效, 增 加 學 生 就 業 競 爭 力 本 科 課 程 規 劃 如 下 : 1. 會 計 課 程 : 包 括 財 務 會 計 成 本 與 管 理 會 計 財 務 管 理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及 財 務 報 表 析 等 專 業 課 程 2. 稅 務 課 程 : 包 括 租 稅 法 規 稅 務 會 計 商 業 會 計 法 等 專 業 課 程 3. 會 計 資 訊 課 程 : 包 括 會 計 資 訊 系 統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 財 務 模 組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 配 銷 模 組 及 電 腦 審 計 等 專 業 課 程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二 技 參 加 大 學 ( 四 技 ) 轉 學 考 試 畢 業 或 工 作 3 年 後 直 接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1. 公 務 機 關 : 參 加 各 類 公 職 考 試, 如 會 計 審 計 稅 務 稽 徵 人 員 司 法 事 務 官 ( 財 經 組 ) 檢 察 事 務 官 ( 財 經 組 ) 及 其 他 商 業 類 科 等 2. 民 間 機 構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助 理 查 帳 員 企 業 會 計 財 務 內 控 及 稽 核 人 員 3. 執 業 會 計 人 員 記 帳 士 等 應 用 英 語 科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具 備 良 好 之 英 語 商 業 及 資 訊 之 專 業 知 能 良 好 之 溝 通 能 力 優 良 之 品 德 及 高 度 服 務 熱 忱 之 人 才 1. 課 程 設 計 師 資 及 設 備 提 昇 均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2. 課 程 以 實 作 為 主, 並 充 結 合 職 場 之 需 要 3. 外 籍 教 師 教 授 英 語 聽 講 課 程 之 比 率 幾 乎 已 達 百 之 百 4. 具 博 士 學 位 教 師 佔 本 科 教 師 人 數 之 70% 5. 本 科 因 辦 學 認 真, 績 效 卓 著, 榮 獲 教 育 部 100 學 年 度 評 鑑 一 等 佳 績, 且 連 續 7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助 本 科 學 生 於 102 及 103 學 年 多 次 榮 獲 各 大 專 院 校 舉 辦 之 全 國 高 中 生 英 語 演 講 競 賽 第 一 名 本 科 學 生 並 榮 獲 教 育 部 2013 第 九 屆 技 職 之 光 證 照 達 人 ( 高 職 組 ) 獎 課 程 規 劃 :1. 以 英 語 商 業 及 資 訊 課 程 為 主 軸, 且 課 程 以 實 作 為 主 2.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課 程 與 產 業 密 切 接 軌 3.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 且 多 種 課 程 結 合 證 照 考 試 輔 導 4. 開 辦 午 間 英 語 班 已 14 年, 由 外 籍 教 師 授 課, 學 生 免 費 參 加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二 技 參 加 大 學 ( 四 技 ) 轉 學 考 試 畢 業 或 工 作 3 年 後 直 接 參 加 研 究 所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 擔 任 英 語 教 師 或 其 他 與 英 語 相 關 之 專 業 工 作 一 般 商 務 以 及 國 際 商 務 人 員 會 議 展 覽 人 員 旅 遊 業 工 作 者 等 53

63 招 生 學 校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5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係 由 顧 懷 祖 先 生 於 民 國 54 年 所 創 立, 近 50 年 來, 以 忠 誠 勤 和 的 人 本 思 想 為 辦 學 理 念, 培 養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顧 之 商 管 觀 餐 資 訊 與 設 計 之 優 秀 人 才 為 主, 原 名 為 醒 吾 技 術 學 院, 民 國 101 年 8 月 改 制 升 格 為 醒 吾 科 技 大 學 目 前 學 制 為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 日 四 技 進 修 部 四 技 四 技 在 職 專 班 及 二 技 進 修 學 院 ) 及 專 科 部 ( 五 專 及 二 專 進 修 專 校 ) 總 計 開 設 :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系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碩 士 班 ( 含 在 職 專 班 ) 觀 光 休 閒 系 碩 士 班 及 理 財 經 營 管 理 企 業 管 理 國 際 商 務 財 務 金 融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旅 運 管 理 觀 光 休 閒 餐 旅 管 理 應 用 英 語 資 訊 管 理 資 訊 傳 播 資 訊 科 技 應 用 時 尚 造 形 設 計 商 業 設 計 及 數 位 設 計 等 十 八 個 所 系 科 近 來 本 校 不 但 已 大 量 新 聘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的 師 資, 同 時 也 投 入 大 筆 預 算 興 建 教 學 研 究 大 樓, 包 括 資 訊 大 樓 人 文 社 會 大 樓 觀 光 餐 旅 大 樓 及 設 計 大 樓 等, 目 前 均 已 完 工 啟 用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為 一 所 精 緻 型 技 職 教 育 科 技 大 學 所 謂 精 緻, 是 希 望 教 學 活 動 帶 給 青 年 人 的 不 只 是 知 識, 而 是 將 知 識 轉 化 成 解 決 專 業 問 題 的 能 力, 擁 有 真 善 美 的 生 活 因 此 學 校 的 重 要 指 標 朝 向 策 略 運 用 以 就 業 為 導 向 課 程 規 劃 師 資 結 構 及 研 究 質 量 落 實 證 照 取 得 及 生 涯 規 劃 學 校 發 展 與 地 區 發 展 相 結 合 的 方 向 戮 力 前 進 有 關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概 述 如 下 : 1. 設 立 各 類 專 業 教 室, 強 化 實 務 講 座 及 落 實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能 力 2. 積 極 與 企 業 建 立 建 教 合 作 管 道, 並 與 學 生 實 習 課 程 結 合 3. 教 室 全 面 E 化, 提 供 良 好 教 學 環 境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數 位 校 園 生 活 (e-life),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能 便 捷 的 享 受 資 訊 化 校 園, 透 過 持 有 結 合 台 北 捷 運 悠 遊 卡 之 多 功 能 數 位 學 生 證, 除 身 識 別 外, 在 校 外 則 可 使 用 一 般 悠 遊 卡 之 各 項 服 務, 在 校 內 則 可 以 運 用 在 如 下 系 統 : 門 禁 進 出 管 理 校 園 電 子 錢 包 小 額 消 費 圖 書 借 閱 管 理 個 人 資 訊 中 心 ( 資 訊 站 ) 教 室 電 腦 主 機 簽 入 等 系 統, 以 構 成 一 卡 通 行 之 數 位 生 活 環 境 2. 教 學 服 務 部 另 有 設 置 學 生 電 子 郵 件 數 位 學 習 系 統 (E-Learning)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單 一 簽 入 系 統 (SSO) 學 生 學 習 歷 程 系 統 (E-Portfolio) 課 程 地 圖 圖 書 館 Muse 系 統 及 圖 書 館 館 藏 目 錄 查 詢 系 統 等, 使 得 校 園 資 訊 服 務 更 趨 多 樣 與 完 善 3. 提 供 全 校 無 死 角 的 高 速 無 線 網 路 男 女 生 宿 舍 免 費 網 路 服 務 校 園 對 外 總 頻 寬 為 7Gbps, 並 提 供 Wi-Fi 規 格 之 校 園 網 路 電 話 服 務 4. 本 校 每 間 教 室 均 配 置 設 有 USB VGA Power LAN 等 插 座 之 e 化 講 桌 高 照 度 單 槍 投 影 機 投 影 珠 光 螢 幕 高 速 網 路 以 及 音 響 設 備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1. 免 學 費 方 案 - 五 專 一 年 級 學 生 : 每 人 均 可 申 請 免 學 費 補 助 ( 每 學 期 辦 理 一 次 ) 2. 工 讀 助 學 金 為 提 供 清 寒 學 生 利 用 課 餘 參 與 校 內 生 活 學 習 服 務, 同 學 可 自 行 登 記 工 讀 意 願 3. 持 有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之 同 學 (1) 可 申 請 學 校 宿 舍 住 宿, 每 學 期 減 免 10,000 元 (2) 學 產 低 收 入 戶 助 學 金 (3) 學 雜 費 減 免 等 4. 助 學 貸 款 凡 家 庭 年 收 入 在 120 萬 以 下 之 同 學, 可 申 請 助 學 貸 款, 包 含 學 費 雜 費 住 宿 費 書 籍 費 平 安 保 險 費 等 各 項 學 雜 費 減 免 包 含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身 障 人 士 子 女 或 學 生 原 住 民 軍 公 教 遺 族 子 女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之 子 女 等 均 可 依 規 定 申 請 各 項 減 免 ( 每 學 期 辦 理 一 次 )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24452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粉 寮 路 一 段 101 號 網 址 : 電 話 : 轉 1202 傳 真 : 地 址 及 地 圖 一 交 通 便 捷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至 林 口 交 流 道 下, 到 本 校 約 10 鐘 路 程 二 高 速 公 路 : 南 下 : 由 林 口 交 流 道 右 轉 至 文 化 一 路 直 走, 至 中 山 路 右 轉 到 粉 寮 路 左 轉 左 側 即 為 醒 吾 科 大 北 上 : 由 林 口 二 處 交 流 道 上 左 轉 至 文 化 北 路 直 走, 至 中 山 路 右 轉 到 粉 寮 路 左 轉 左 側 即 為 醒 吾 科 大 三 客 運 班 車 : 三 重 客 運 : 搭 乘 樹 林 - 長 庚 醫 院 公 西 - 北 門 公 西 - 板 橋 等 區 間 車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桃 園 客 運 : 桃 園 火 車 站 前 遠 東 百 貨 站 上 車,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四 國 道 客 運 : 台 北 火 車 站 前 台 北 西 站 A 棟 搭 乘 三 重 客 運 經 高 速 公 路 往 林 口 竹 林 山 寺,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台 北 客 運 920: 新 板 橋 車 站 高 速 公 路 林 口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台 北 客 運 925: 台 北 捷 運 蘆 洲 線 三 和 國 中 站 三 重 交 流 道 高 速 公 路 林 口,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三 重 客 運 936: 台 北 圓 山 捷 運 站 高 速 公 路 林 口,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三 重 客 運 945: 台 北 松 山 機 場 高 速 公 路 林 口, 至 醒 吾 科 大 站 下 車 54

64 理 財 經 營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注 重 產 業 實 務 需 求 提 供 多 元 課 程 選 擇 ; 注 重 人 文 素 養 之 養 成 加 強 職 業 道 德 教 育 ; 注 重 實 務 導 向 教 學 結 合 社 群 教 育 力 量 ; 培 育 職 場 專 業 技 能, 加 強 證 照 考 試 輔 導 課 程 規 劃 : 培 養 具 備 理 財 規 劃 專 業 知 能 與 稅 務 管 理 應 用 能 力 之 專 業 人 才 為 教 學 目 標 2. 實 施 5+2 策 略,5 年 五 專 後 再 加 2 年 四 技 大 三 大 四, 學 生 在 畢 業 時 均 可 考 取 國 家 記 帳 士 會 計 師 或 金 融 等 證 照, 增 加 學 生 就 業 時 之 競 爭 力 3.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修 習 第 二 外 國 語, 加 強 外 語 能 力 訓 練, 以 培 養 兼 具 國 際 觀 之 理 財 專 業 人 才 學 生 出 路 : 可 持 續 升 學 二 技 或 插 班 大 學, 或 進 入 各 大 公 民 營 銀 行 金 控 公 司 各 企 業 機 構 擔 任 財 務 理 財 工 作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進 入 財 政 稅 務 機 關 服 務 企 業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企 管 系 培 育 五 專 學 生 具 備 正 確 的 學 習 態 度, 教 授 足 夠 的 管 理 知 識 以 為 繼 續 升 學 或 就 業 的 基 礎 實 作 課 程 多 可 以 讓 學 生 在 學 中 做 做 中 學 當 中 學 習 到 課 程 的 精 義, 例 如 企 畫 案 製 作 實 務 專 題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等 課 程 規 劃 : 本 系 提 供 多 元 管 理 知 能, 舉 凡 公 司 的 所 有 功 能 幾 乎 都 能 在 企 管 系 接 觸 到, 理 論 面 例 如 生 產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財 務 管 理 資 訊 管 理 策 略 管 理 實 務 面 例 如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廣 告 設 計 實 務 以 及 外 國 語 言 的 訓 練 企 管 系 培 育 學 生 應 具 備 的 核 心 能 力 為 : 資 訊 應 用 能 力 語 言 能 力 多 元 管 理 知 識 與 技 能 結 論 : 各 行 各 業 都 需 要 管 理, 有 效 的 管 理 能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有 效 的 管 理 能 提 升 工 作 價 值, 有 效 的 管 理 能 提 升 人 的 幸 福 感, 企 管 系 教 導 你 如 何 管 理, 創 造 快 樂 的 人 生 學 生 出 路 : 企 管 系 學 生 出 路 廣, 不 論 在 公 司 內 部 擔 任 行 政 工 作 或 管 理 工 作, 也 適 合 走 出 公 司 從 事 業 務 及 產 品 開 發 工 作 財 務 金 融 科 教 學 特 色 : 因 應 金 融 產 業 之 變 遷 與 發 展 趨 勢 及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術 之 演 進,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所 學 與 產 業 接 軌 之 教 學 特 色, 使 學 生 習 得 紮 實 之 技 能, 培 育 金 融 產 業 ( 銀 行 保 險 證 券 ) 所 需 之 專 業 從 業 人 員 課 程 特 色 強 化 職 業 倫 理 及 就 業 知 能,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務 實 致 用 之 教 育 目 標 課 程 規 劃 : 1. 以 產 業 需 求 為 導 向, 注 重 課 程 的 連 貫 與 整 合, 強 調 金 融 專 業 知 識 技 能 及 電 腦 實 作 的 完 整 訓 練 2. 注 重 專 業 技 能 訓 練, 校 內 採 用 線 上 專 業 模 擬 軟 體 教 學, 校 外 則 安 排 現 場 線 上 實 習 課 程, 累 積 實 務 經 驗, 培 養 學 生 之 一 技 之 長 目 前 與 各 金 融 機 構 ( 永 豐 銀 行 台 中 銀 行 三 重 區 農 會 南 山 人 壽 錠 嵂 保 經 國 泰 人 壽 三 商 美 邦 富 邦 人 壽 明 台 產 物 日 盛 證 券 大 昌 證 卷 永 豐 金 證 卷 寶 來 證 券 及 聯 安 保 代 等 ) 維 持 良 好 產 學 聯 盟 關 係 3. 強 化 專 業 實 務 應 用 能 力, 實 習 課 程 彈 性 開 設,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財 務 金 融 領 域 專 業 証 照 學 生 出 路 : 可 持 續 升 學 二 技 插 班 大 學 或 經 學 校 推 薦 出 國 至 姐 妹 校 深 造 ; 或 從 事 金 融 機 構 從 業 人 員 公 民 營 事 業 財 務 管 理 人 員 公 民 營 機 構 財 金 類 行 政 人 員 證 券 從 業 人 員 期 貨 從 業 人 員 保 險 從 業 人 員 及 其 他 財 務 金 融 相 關 工 作 觀 光 休 閒 科 教 學 特 色 : 依 據 當 前 技 職 教 育 政 策, 配 合 產 業 發 展 人 力 需 求, 以 培 育 具 有 觀 光 休 憩 專 業 知 識 之 管 理 人 才 以 管 理 課 程 為 基 礎, 培 養 觀 光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與 觀 光 休 閒 活 動 規 劃 設 計 二 大 課 程 模 組 為 輔, 並 加 強 資 訊 應 用, 外 語 能 力 產 業 整 合 之 觀 念 及 強 調 生 態 人 文 思 想 及 敬 業 樂 群 精 神 之 養 成, 期 許 學 生 成 為 具 有 恢 宏 視 野 及 廣 闊 思 考 力 的 21 世 紀 觀 光 產 業 所 需 之 專 業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 1. 專 業 必 修 科 目 涵 蓋 觀 光 休 閒 領 域 之 進 階 實 務 課 程 及 專 業 管 理 課 程 2. 選 修 課 程 觀 光 休 閒 事 業 經 營 管 理 及 觀 光 休 閒 活 動 規 劃 設 計 二 大 模 組 3. 強 調 英 文 的 訓 練, 鼓 勵 學 生 取 得 語 文 能 力 認 證 ; 強 調 應 用 電 腦 資 訊 之 能 力 及 實 務 實 習 訓 練 學 生 出 路 : 適 合 從 事 觀 光 休 閒 及 旅 遊 專 業 導 覽 ; 會 議 展 覽 及 休 憩 活 動 之 企 劃 管 理 與 經 營 ; 觀 光 電 子 商 務 行 銷 及 企 劃 人 員 ; 公 務 人 員 ; 觀 光 休 閒 教 學 或 研 究 人 員 ; 其 餘 相 關 休 閒 事 業 之 經 營 與 管 理 人 員 應 用 英 語 科 教 學 特 色 : 1. 發 展 英 語 多 媒 體 網 路 教 學 平 台, 強 化 校 園 英 語 網 路 教 學 體 系,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證 照 持 有 率 2. 延 聘 外 籍 教 師 並 設 英 語 之 家 (English House) 含 : 英 語 自 學 中 心 (Self-Access Study Center) 英 語 諮 商 室 (English Consulting Room) 英 語 小 劇 場 (Little English Theater) 英 語 角 落 (English Corner), 營 造 優 質 英 語 學 習 環 境, 厚 實 學 生 基 本 語 言 溝 通 能 力 課 程 規 劃 : 1. 課 程 規 劃 著 重 英 語 聽 說 讀 寫 等 基 本 語 文 能 力 的 提 升 與 訓 練 2. 除 專 業 實 用 科 目 外, 並 兼 顧 學 生 未 來 深 造 管 道 及 通 識 人 文 素 養 3. 課 程 涵 蓋 英 語 教 學 文 學 與 文 化 翻 譯 管 理 及 職 場 專 業 英 語,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務 實 致 用 的 教 育 哲 學, 面 對 社 會 現 實 之 挑 戰 學 生 出 路 : 1. 為 實 踐 畢 業 即 就 業 之 理 想, 特 別 加 強 應 用 英 語 實 習, 與 多 家 績 優 機 構 建 教 合 作, 提 昇 就 業 能 力 2. 目 前 已 與 美 國 知 名 大 學 簽 訂 姊 妹 校, 進 行 交 換 學 生 學 術 交 流 寒 暑 期 遊 學 短 期 客 座 等 事 宜, 輔 導 學 生 到 國 外 知 名 學 府 繼 續 深 造 國 際 商 務 科 教 學 特 色 : 課 程 規 劃 : 學 生 出 路 : 以 培 養 兼 具 貿 易 經 營 會 展 行 銷 和 貿 易 資 訊 專 業 等 實 務 技 能 和 全 球 視 野 的 全 方 位 貿 易 人 才 為 職 志, 強 調 落 實 技 職 教 育 務 實 致 用 宗 旨, 並 透 過 實 務 模 擬 和 專 精 課 程 的 訓 練, 使 學 生 具 備 紮 實 之 實 務 技 能, 成 為 業 界 所 需 求 之 專 業 人 才 1. 前 兩 年 課 程 規 劃 注 重 學 生 的 品 德 教 育 通 識 教 育 及 基 本 商 學 知 能 的 培 養, 期 望 學 生 於 入 學 初 始 階 段,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作 為 全 方 位 貿 易 人 才 的 紮 實 條 件 2. 後 三 年 之 課 程 規 劃 以 循 序 漸 進 的 方 式 提 供 學 生 關 於 貿 易 實 務 會 展 行 銷 電 子 商 務 等 技 能, 期 望 學 生 具 備 貿 易 經 營 貿 易 行 銷 拓 展 貿 易 資 訊 專 業 等 實 務 技 能 3. 強 化 專 業 實 務 能 力, 開 設 專 業 證 照 輔 導 班 與 實 習 課 程,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貿 易 領 域 等 專 業 證 照 加 強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訓 練,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校 內 外 英 語 檢 定 考 試 及 競 賽 可 持 續 升 學 二 技 或 插 班 大 學, 或 進 入 各 大 貿 易 公 司 物 流 公 司 航 空 貨 運 公 司 貿 易 資 訊 公 司 會 議 展 覽 等 相 關 領 域 之 工 作, 亦 或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進 入 公 家 機 關 服 務 55

65 招 生 學 校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16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位 於 台 北 市 關 渡 平 原, 依 山 面 海, 環 境 清 幽, 綠 樹 成 蔭, 花 木 扶 疏 ; 遠 可 眺 望 觀 音 山 淡 水 河 及 關 渡 大 橋, 山 環 水 抱, 氣 候 宜 人, 為 孕 育 人 文 科 學 技 術 人 才 最 佳 學 府 本 校 創 立 於 民 國 60 年, 校 名 原 為 光 武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鑑 於 社 會 變 遷 需 要 及 工 商 發 展 之 急 遽, 乃 致 力 籌 設 商 科, 民 國 83 年 更 名 為 光 武 工 商 專 科 學 校, 於 民 國 89 年 奉 准 改 制 為 光 武 技 術 學 院 因 辦 學 績 優, 於 民 國 101 年 2 月 1 日 奉 准 改 名 升 格 為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本 校 設 有 研 究 所 大 學 部 ( 二 技 四 技 ) 專 科 部 ( 二 專 五 專 ), 同 時 招 收 日 間 部 及 進 修 推 廣 部, 為 一 所 完 備 學 制 之 大 學 ; 目 前 設 有 三 個 學 院, 三 碩 士 班, 十 三 系 四 學 程, 別 為 工 程 學 院 :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電 整 合 碩 士 班 機 械 工 程 系 機 械 工 程 系 車 輛 組 電 機 工 程 系 資 訊 工 程 系 電 腦 與 通 訊 工 程 系 ; 商 管 學 院 : 資 訊 管 理 系 電 子 商 務 碩 士 班 資 訊 管 理 系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系 應 用 外 語 系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會 議 展 覽 服 務 業 學 位 學 程 ; 民 生 學 院 : 休 閒 事 業 系 碩 士 班 餐 飲 管 理 系 觀 光 事 業 系 化 妝 品 應 用 與 管 理 系 休 閒 事 業 系 演 藝 事 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旅 館 事 業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烘 焙 創 意 與 經 營 管 理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本 校 辦 學 理 念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德 智 體 群 美 技 六 育 兼 顧 ; 亦 積 極 規 劃 推 動 一 畢 二 語 三 獎 四 證 ( 輔 導 每 個 畢 業 生 擁 有 一 張 畢 業 證 書 中 文 及 英 文 語 言 能 力 檢 定 專 題 與 創 意 及 品 德 教 育 獲 獎 四 張 國 家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 的 培 育 目 標, 並 擴 大 產 學 合 作 範 圍, 加 強 推 動 教 師 與 產 業 界 之 結 合 共 生 共 榮, 以 切 實 符 合 技 職 教 育 辦 學 之 精 髓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積 極 推 動 全 校 師 生 參 與 創 新 領 域 之 研 發, 歷 年 來 績 效 斐 然 年 參 加 各 國 際 發 明 展, 獲 得 1 雙 金 1 鑽 石 61 金 84 銀 74 銅 及 16 項 特 別 獎, 共 237 個 獎 牌, 其 中 99~102 年 瑞 士 日 內 瓦 國 際 發 明 展 與 98~101 年 韓 國 首 爾 國 際 發 明 展 總 獎 牌 數 蟬 連 全 國 第 一, 本 校 榮 耀 傳 至 全 世 界 面 對 新 紀 元 的 挑 戰, 學 校 將 藉 言 忠 信 行 篤 敬 的 校 訓, 以 愛 的 教 育 為 治 校 信 念 外, 並 以 科 技 與 人 文 兼 顧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全 方 位 的 教 育 方 針, 一 步 一 腳 印, 帶 領 全 校 師 生 不 斷 的 向 前 奮 進, 使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不 僅 昂 首 矗 立 於 關 渡 平 原 上, 更 能 在 全 世 界 發 光 發 熱 竭 誠 歡 迎 各 位 青 年 學 子 加 入 臺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學 這 個 大 家 庭 讓 我 們 共 同 落 實 科 技 教 育 的 創 意 特 色, 立 足 臺 北 城 市, 放 眼 全 世 界!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校 園 網 路 環 境 : 網 路 連 外 頻 寬 高 達 1Gbps 提 供 教 學 研 究 及 行 政 使 用, 宿 舍 網 路 亦 提 供 24 小 時 上 網 服 務 2. 無 線 網 路 服 務 : 為 達 到 全 校 無 間 隙 (Seamless) 上 網 環 境, 便 利 全 校 師 生 存 取 網 路 資 源 3. 電 子 郵 件 服 務 : 每 位 新 生 於 入 學 之 時 即 擁 有 一 組 帳 號, 提 供 教 學 研 究 使 用 4. 跨 校 網 路 漫 遊 服 務 : 本 校 學 生 可 利 用 電 算 中 心 所 提 供 之 帳 號, 透 過 TANet 無 線 網 路 漫 遊 交 換 中 心 與 成 員 學 校 進 行 跨 校 漫 遊 上 網 服 務 5. 線 上 服 務 : 提 供 學 生 有 關 選 課 成 績 查 詢 請 假 缺 曠 查 詢 助 學 貸 款 行 事 曆 校 園 資 訊 個 人 資 料 維 護 等 線 上 系 統 運 用 6. 資 訊 站 (i-stand): 設 於 全 校 各 大 樓 層, 提 供 課 表 成 績 缺 曠 課 查 詢 及 請 假 等 功 能 7. 師 生 教 學 / 學 習 歷 程 (E-portfolio) 師 生 教 學 平 台 (moodle) 提 供 師 生 活 化 教 學 的 園 地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1. 五 專 高 職 免 學 費 五 專 前 三 年 學 生, 學 費 全 免 且 無 須 查 調 得 申 請 學 費 全 額 補 助 2. 清 寒 工 讀 助 學 金 提 供 清 寒 學 生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參 與 校 內 工 讀 服 務, 同 學 可 自 行 提 出 申 請 並 每 小 時 115 元 採 計 3. 生 活 助 學 金 提 供 弱 勢 學 生 每 月 提 供 6000 元 參 與 校 內 生 活 學 習 服 務 4. 就 學 貸 款 凡 家 庭 年 所 得 114 萬 以 下 之 同 學, 可 申 貸 就 學 貸 款, 包 含 學 費 雜 費 住 宿 費 電 腦 實 習 費 平 安 保 險 費, 另 可 加 貸 書 籍 費 校 外 住 宿 費, 在 學 期 間 利 息 全 免 5. 各 項 學 雜 費 減 免 包 含 低 收 入 戶 中 低 收 入 戶 身 障 人 士 子 女 或 學 生 原 住 民 軍 公 教 遺 族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子 女 等, 均 可 依 規 定 申 請 各 項 減 免 6. 以 上 各 項 皆 為 每 學 期 辦 理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校 址 :11202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學 園 路 2 號 網 址 : 電 話 :(02) 或 (02) 轉 1100~1103 傳 真 :(02) 地 址 及 地 圖 本 校 地 址 :112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學 園 路 2 號 一 自 行 開 車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由 重 慶 北 路 交 流 道 下, 往 淡 水 北 投 方 向, 經 重 慶 北 路 承 德 路 七 段 大 度 路 右 轉 中 央 北 路, 至 學 園 路 ( 加 油 站 ) 左 轉 即 可 抵 達 二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 1. 捷 運 淡 水 線 關 渡 站 1 號 出 口 至 本 校 有 紅 35 紅 55 號 巴 士 行 駛 至 本 校 2. 上 下 學 時 間 三 重 蘆 洲 地 區 有 學 生 專 車 往 返 本 校 3. 聯 營 路 公 車, 指 南 客 運 直 達 車 淡 水 線 可 達 關 渡 國 小 站 ( 本 校 附 近 ) 56

66 機 械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以 電 腦 技 術 輔 助 機 械 工 程, 包 含 2D 電 腦 輔 助 繪 圖 3D 列 印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及 電 腦 輔 助 製 造, 並 考 取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製 圖 電 腦 輔 助 立 體 製 圖 液 氣 壓 機 電 整 合 汽 機 車 修 護 及 飛 機 修 護 等 國 家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課 程 規 劃 : 以 培 育 務 實 致 用 之 人 才, 能 善 用 電 腦 為 輔 助 工 具, 擔 任 機 械 及 車 輛 的 設 計 製 造 操 作 檢 修 及 性 能 析 之 工 作, 成 為 符 合 業 界 需 求 的 優 秀 工 程 師 為 教 學 發 展 目 標, 並 將 電 腦 輔 助 工 程 車 輛 機 電 整 合 及 能 源 技 術 為 課 程 規 劃 發 展 方 向, 結 合 理 論 教 學 與 實 務 實 習 之 訓 練, 輔 導 取 得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並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產 學 合 作 校 外 實 習 專 題 製 作 競 賽 國 際 發 明 展 與 申 請 國 家 發 明 專 利, 使 學 生 具 備 企 業 所 需 之 技 術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為 教 育 目 標 升 學 進 路 : 可 報 考 二 技 插 班 四 技 三 年 級 ( 推 薦 甄 試 及 一 般 考 試 ) 相 關 領 域 工 作 經 驗 3 年 可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可 從 事 機 電 整 合 控 制 工 程 師 能 源 科 技 工 程 師 創 意 科 技 工 程 師 熱 流 工 程 師 機 構 工 程 師 製 造 工 程 師 自 動 化 工 程 師 汽 車 工 程 師 機 車 修 護 工 程 師 飛 機 修 護 工 程 師 電 機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輔 導 學 生 獲 取 電 機 相 關 國 家 證 照, 以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技 能, 同 時 開 設 機 電 整 合 自 動 化 工 程 機 器 人 相 關 課 程, 自 製 機 器 人 教 具, 並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機 器 人 競 賽, 課 程 融 入 創 意 發 明, 鼓 勵 學 生 申 請 專 利 課 程 規 劃 : 以 控 制 電 力 機 電 整 合 等 領 域 之 實 務 應 用 技 術 為 教 學 導 向, 重 點 發 展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綠 色 能 源 及 機 電 整 合 應 用 等 技 術 升 學 進 路 :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二 技 及 本 校 四 技 三 轉 學 考 就 業 發 展 : 可 從 事 機 器 人 產 業 機 電 整 合 工 業 控 制 能 源 科 技 電 器 設 備 維 護 冷 凍 空 調 光 電 檢 測 及 創 意 科 技 等 工 作 資 訊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以 計 算 機 應 用 組 與 系 統 應 用 組 二 大 組 為 發 展 特 色 ; 強 調 相 關 專 業 技 術 之 整 合 與 應 用, 使 學 生 畢 業 即 具 有 升 學 與 就 業 之 能 力 課 程 規 劃 : 課 程 以 多 媒 體 與 網 際 網 路 應 用 與 嵌 入 式 與 單 晶 片 系 統 應 用 二 大 領 域 為 課 程 發 展 方 向, 結 合 理 論 教 學 與 實 務 實 習 之 訓 練, 輔 導 取 得 相 關 專 業 及 國 際 證 照, 並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企 業 產 學 合 作 校 外 實 習 專 題 製 作 創 意 競 賽 各 國 國 際 發 明 展 與 申 請 國 家 發 明 專 利, 使 學 生 具 備 企 業 所 需 之 專 業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為 教 育 目 標 升 學 進 路 : 可 報 考 二 技 插 班 本 系 四 技 三 年 級 相 關 領 域 工 作 經 驗 3 年 可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畢 業 後 可 至 電 腦 及 資 訊 相 關 軟 硬 體 公 司 參 加 全 國 性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考 試 可 依 專 長 及 個 人 興 趣 自 行 創 業 本 校 鄰 近 台 北 市 淡 水 五 股 板 橋 新 莊 三 重 樹 林 土 城 林 口 中 永 和 龜 山 桃 園 中 壢 等 企 業 集 中 區 域, 電 腦 及 資 訊 等 高 科 技 企 業 布 密 集, 就 業 非 常 方 便 竭 誠 歡 迎 對 電 腦 平 板 及 手 機 軟 硬 體 有 興 趣 的 同 學 們, 加 入 資 訊 工 程 科, 與 我 們 一 起 共 創 美 好 的 未 來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1. 合 理 管 教 誠 信 態 度 創 新 學 習 務 實 致 用 就 業 接 軌 暢 通 升 學 管 道 2. 課 程 內 容 涵 蓋 二 大 基 礎 : 電 腦 語 言 ; 三 大 專 業 : 行 銷 與 流 通 運 輸 與 物 流 專 業 一 般 商 業 管 理 三 大 專 業 模 組 領 域 教 學 主 軸 3. 本 科 已 設 置 國 家 證 照 考 場, 強 化 實 務 證 照, 積 極 有 效 的 將 證 照 制 度 融 入 課 程 4. 軟 硬 體 設 備 優 秀 齊 全, 師 資 兼 具 實 務 與 國 家 證 照 專 業 能 力 5. 重 視 實 作 與 實 習 教 學, 推 薦 業 界 師 資 參 與 教 學 與 實 習 參 訪 6. 與 企 業 建 立 起 就 業 接 軌 合 作 夥 伴 關 係, 畢 業 即 就 業 7. 順 暢 升 學 通 道, 順 利 接 軌 大 學 部 課 程, 二 年 內 取 得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課 程 可 概 為 五 大 學 群 :1. 語 文 應 用 學 群 : 外 語 訓 練, 通 過 語 言 檢 測 2. 電 腦 應 用 學 群 : 商 業 電 腦 及 網 際 網 路 應 用, 考 取 電 腦 各 類 證 照 3. 行 銷 流 通 學 群 : 實 體 商 品 行 銷 企 劃 流 通 業 經 營 門 市 服 務 與 管 理 服 務 業 行 銷 企 劃, 創 意 與 整 合 行 銷 網 路 行 銷 電 子 商 務 展 覽 規 劃 4. 運 輸 與 物 流 學 群 : 國 際 物 流 證 照 國 際 運 輸 實 務 海 空 貨 運 承 攬 5. 一 般 商 業 及 管 理 學 群 : 商 業 及 管 理 基 礎 課 程, 理 解 一 般 企 業 及 社 會 整 體 大 環 境 之 運 作 與 互 動 升 學 進 路 :1. 本 校 本 系 已 設 有 進 修 學 院 二 技, 均 可 順 利 接 軌 2. 國 內 名 校 流 通 行 銷 商 業 領 域 各 系 大 學 部 插 班 考 試 就 業 發 展 :1. 本 科 與 各 大 連 鎖 門 市 服 務 業 海 空 物 流 運 輸 業 四 大 超 商 流 通 業 會 議 展 覽 業 百 貨 業 餐 飲 服 務 業 觀 光 飯 店 業 房 屋 仲 介 業 等 保 持 密 切 合 作 夥 伴 關 係, 畢 業 即 就 業 2. 關 渡 捷 運, 大 台 北 流 通 服 務 業 集 中 區 台 北 港 物 流 園 區 桃 園 航 空 城 園 區, 就 業 實 習 參 訪 機 會 均 優 應 用 外 語 科 教 學 特 色 :1. 創 新 策 辦 全 國 英 日 語 配 音 比 賽, 展 現 學 生 創 意 學 習 外 語 核 心 能 力 之 成 果 2. 每 年 舉 辦 英 語 戲 劇 公 演, 展 現 團 隊 默 契 及 跨 領 域 學 習 之 成 效 3. 推 動 學 生 社 區 外 語 服 務, 發 揚 回 饋 社 區 服 務 之 精 神 激 勵 學 生 體 悟 做 中 學, 學 中 覺 的 樂 趣 課 程 規 劃 :1. 以 觀 光 外 語 及 商 務 外 語 為 培 育 目 標, 安 排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輔 導 學 生 取 得 語 文 及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並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校 外 競 賽, 以 提 升 職 場 競 爭 力 2. 課 程 設 計 以 英 文 說 聽 讀 寫 為 主, 並 輔 以 日 文 商 業 及 電 腦 課 程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四 技 二 技 插 班 大 學 出 國 留 學 就 業 發 展 : 出 路 包 括 行 政 助 理 國 內 業 務 人 員 國 貿 人 員 / 助 理 飯 店 服 務 人 員 op/ 業 務 人 員 / 旅 行 社 人 員 等 餐 飲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1. 以 培 育 優 質 餐 飲 管 理 專 業 人 才 為 目 標 2.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實 施 三 明 治 教 學 3. 嚴 格 要 求 品 德 教 育 及 生 活 紀 律 課 程 規 劃 : 配 合 目 前 國 內 餐 飲 管 理 事 業 發 展 的 人 才 需 求, 本 系 所 規 劃 的 課 程 模 組 為 三 個 領 域 : 食 品 科 學 基 礎 學 程 餐 飲 管 理 實 務 學 程 及 餐 飲 廚 藝 專 業 學 程 模 組 現 有 系 科 之 課 程 規 劃 調 整, 將 考 慮 業 界 的 需 求 以 設 計 出 以 實 務 為 導 向 的 課 程 與 教 材 升 學 進 路 : 本 科 系 主 要 培 育 優 質 餐 飲 專 業 從 業 人 員, 學 生 畢 業 後 可 選 擇 升 學, 目 前 已 有 畢 業 生 進 入 國 內 公 私 立 二 技 就 讀, 甚 至 有 部 同 學 選 擇 出 國 深 造 後 回 國 擔 任 技 專 院 校 講 師 等 工 作 就 業 發 展 : 各 飯 店 與 餐 廳 中 餐 主 廚 西 餐 主 廚 烘 焙 主 廚 助 理 廚 師 食 品 衛 生 工 作 員 食 品 市 場 行 銷 人 員 食 品 物 流 管 理 人 員 產 品 教 育 訓 練 人 員 食 品 產 品 研 發 人 員 ( 產 品 規 劃 / 設 計 試 量 產 規 劃 / 設 計 ) 餐 飲 服 務 人 員 等, 遍 佈 台 北 市 五 星 級 飯 店 知 名 餐 飲 連 鎖 餐 廳 飲 料 店 或 自 行 創 業 開 設 烘 焙 坊 等, 畢 業 生 在 職 場 之 表 現 深 獲 業 界 肯 定 57

67 招 生 學 校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7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創 立 於 民 國 55 年 3 月, 定 名 為 復 興 工 業 專 科 學 校 民 國 90 年 8 月 1 日 奉 准 改 制 為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並 附 設 專 科 部, 以 彰 顯 立 足 蘭 陽, 追 求 成 功 的 新 校 風 本 校 建 校 迄 今, 已 逾 四 十 年 在 歷 任 校 長 的 帶 領 下, 辦 學 成 果 深 獲 各 界 好 評, 目 前 擁 有 14 個 系 科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1. 蘭 陽 3S 的 教 學 目 標 : 用 心 技 術 (Skill) 熱 心 服 務 (Service) 貼 心 溝 通 (Speaking), 讓 每 一 位 學 生 畢 業 前 即 整 備 完 成 調 適 妥 當, 順 利 銜 接 職 業 生 涯 2. 擁 有 二 十 餘 個 學 生 社 團, 每 年 舉 辦 文 藝 才 藝 體 育 競 賽 活 動 及 偶 像 明 星 演 唱 會 學 年 度 起 獲 得 教 育 部 第 二 期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 機 電 實 務 技 術 加 值 計 畫 ] 補 助 經 費 共 2,374 萬 元 整 4. 積 極 推 動 證 照 制 度, 目 前 共 擁 有 甲 級 3 職 類 及 乙 丙 級 檢 定 術 科 考 場 20 職 類 ; 落 實 在 校 時 取 得 一 證 一 照, 畢 業 後 能 立 刻 就 業 或 繼 續 深 造 5. 在 學 期 間 需 取 得 丙 級 專 業 技 術 證 照 1 張 ( 含 ) 以 上, 及 接 受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成 績 及 格 方 得 畢 業 6. 設 立 體 適 能 中 心 備 有 各 式 健 身 器 材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強 健 體 魄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學 年 度 起 五 專 入 學 新 生 前 三 年 免 學 費 及 免 雜 費 2. 網 際 網 路 設 備 完 善, 宿 舍 網 路 24 小 時 上 網 及 校 園 內 之 無 線 上 網 等 設 備, 在 校 園 內 皆 可 享 受 上 網 的 樂 趣 校 園 全 面 e 化, 上 網 查 詢 選 課 資 料 考 試 資 訊 成 績 下 載 各 式 表 格 3. 備 有 電 話 冷 氣 網 路 等 設 備 之 男 女 生 宿 舍 ( 女 生 宿 舍 有 兩 人 一 間 套 房 ) 4. 交 通 便 捷, 每 日 備 有 交 通 專 車 往 返 臺 北 火 車 站 及 本 校 間 宜 蘭 縣 內 每 天 亦 有 交 通 專 車 往 返 於 本 校 間 台 北 經 北 宜 高 ( 雪 山 隧 道 ) 至 本 校 僅 約 50 鐘 車 程, 台 北 101 大 樓 至 本 校 僅 約 40 鐘 車 程 ; 乘 坐 火 車 台 北 至 頭 城 約 80 鐘 車 程, 頭 城 火 車 站 至 本 校 步 行 約 10 鐘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1. 針 對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除 提 供 各 項 工 讀 機 會 及 助 學 貸 款 申 請 外, 更 提 供 五 專 優 秀 新 生 新 臺 幣 30 萬 元 獎 學 金 原 住 民 學 生 免 費 住 宿 提 供 花 東 地 區 新 生 入 學 住 宿 費 補 助 等 協 助 2. 急 難 救 助 暨 緊 急 紓 困 金 : 學 生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或 傷 病, 或 學 生 之 家 庭 遭 遇 重 大 經 濟 變 故, 即 可 申 請 3. 透 過 本 校 優 質 工 讀 方 案, 協 助 學 生 獲 得 在 職 場 工 讀 的 機 會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26141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復 興 路 79 號 網 址 : 電 話 : 傳 真 : 地 址 及 地 圖 58

68 時 尚 美 容 設 計 科 系 科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 教 學 特 色 :1. 整 合 時 尚 造 型 與 美 容 設 計 兩 大 領 域, 建 構 專 業 實 務 學 習 環 境 2. 培 養 實 用 專 業 技 能 及 技 術 人 才 為 主, 提 供 產 業 優 質 人 力 3. 加 強 學 生 技 能 檢 定 訓 練, 參 加 專 業 證 照 考 試 驗 證 職 業 能 力 4. 促 進 產 業 建 教 合 作, 善 用 業 師 資 源, 開 設 實 務 增 能 實 習 課 程 5. 參 與 地 方 文 化 創 意 與 社 會 關 懷 活 動 課 程 規 劃 : 培 育 全 方 位 之 時 尚 造 型 與 美 容 設 計 領 域 之 基 層 技 術 人 力, 專 業 課 程 涵 蓋 : 彩 妝 設 計 與 實 務 髮 型 設 計 與 實 務 美 甲 彩 繪 與 實 務 飾 品 設 計 與 實 務 服 裝 設 計 與 實 務 電 腦 流 行 設 計 與 實 務 SPA 芳 香 療 法 舞 台 造 型 設 計 新 娘 秘 書 寵 物 美 容 學 生 出 路 : 國 內 外 時 尚 造 型 美 容 彩 妝 服 裝 設 計 與 化 妝 品 應 用 等 相 關 學 系 二 技 或 插 大 進 入 造 型 設 計 產 業 流 行 產 業 美 容 芳 療 產 業 之 專 業 能 力 從 事 醫 學 與 沙 龍 美 容 師 化 妝 品 產 品 講 師 芳 療 美 體 師 彩 妝 美 甲 師 新 娘 秘 書 造 型 設 計 師 與 飾 品 服 裝 設 計 師 等 室 內 設 計 科 系 科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 教 學 特 色 :1. 室 內 空 間 美 學 之 應 用 及 創 新 2. 教 育 學 生 有 關 綠 建 材 室 內 健 康 節 能 與 環 境 品 質 之 相 關 知 識 及 技 術 3. 應 用 電 腦 數 位 模 擬 技 能 來 展 現 室 內 設 計 及 裝 修 成 果 之 方 式 4. 透 過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及 經 由 產 學 合 作 和 專 業 實 務 實 習 訓 練 學 生 具 備 設 計 及 裝 修 實 務 能 力 並 培 養 取 得 相 關 技 術 證 照 課 程 規 劃 :1. 室 內 設 計 : 設 計 概 論 設 計 發 展 與 風 格 室 內 設 計 2. 製 圖 與 數 位 科 技 : 施 工 圖 攝 影 與 影 像 處 理 電 腦 繪 圖 電 腦 施 工 估 價 3. 空 間 美 學 與 環 境 關 懷 : 人 因 工 程 與 傢 俱 設 計 照 明 設 計 空 調 與 水 電 節 能 技 術 4. 工 程 專 業 實 務 : 建 築 構 造 設 計 及 裝 修 務 與 案 例 室 內 建 築 法 規 與 消 防 安 全 空 間 計 畫 與 測 繪 實 務 學 生 出 路 : 室 內 設 計 空 間 設 計 建 築 設 計 景 觀 設 計 都 市 計 畫 古 蹟 保 存 文 化 資 產 數 位 媒 體 工 程 管 理 等 相 關 科 系 二 技 和 插 大 從 事 之 工 作 包 括 : 室 內 設 計 師 建 築 設 計 師 景 觀 設 計 師 社 區 規 劃 師 房 屋 仲 介 人 員 室 內 裝 修 施 工 人 員 古 蹟 維 護 人 員 媒 體 設 計 師 3D 動 畫 設 計 師 公 務 人 員 等 職 類 從 業 人 員 機 電 工 程 科 系 科 網 頁 : 聯 絡 電 話 : # 教 學 特 色 : 以 培 育 製 造 業 所 需 之 中 階 機 電 技 術 人 才 為 系 科 定 位,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是 機 械 加 工 能 力 機 構 組 立 能 力 機 械 製 圖 能 力 及 機 電 整 合 能 力 等 本 科 的 五 項 專 業 核 心 能 力 為 :1. 機 械 製 圖 能 力 2. 機 械 加 工 能 力 3. 機 構 組 立 能 力 4. 機 電 整 合 能 力 5. 態 度 能 力 畢 業 生 同 步 獲 得 文 憑 及 證 照, 具 有 立 即 就 業 的 能 力 課 程 規 劃 : 電 腦 輔 助 繪 圖 與 設 計. 機 械 加 工 與 製 造 機 電 整 合 PLC 控 制 電 子 電 機 應 用 學 生 出 路 : 可 繼 續 就 讀 二 技 與 四 技 三 年 級 之 機 械 電 子 電 機 相 關 科 系 從 事 之 工 作 包 括 : 產 品 設 計 業 自 動 化 機 械 工 業 模 具 工 業 機 械 零 件 加 工 業 汽 機 車 製 造 業 等 中 高 階 層 工 作 觀 光 旅 遊 科 系 科 網 址 : /main.php 聯 絡 電 話 : #801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具 備 旅 遊 管 理 活 動 規 劃 設 計 及 英 日 語 導 覽 解 說 能 力 的 觀 光 專 業 人 才, 以 旅 遊 管 理 及 導 覽 解 說 之 職 能 為 教 學 目 標 與 蘭 陽 地 區 觀 光 產 業 結 合, 並 與 觀 光 飯 店 業 觀 光 工 廠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等 簽 定 產 學 及 建 教 合 作 意 向 書, 提 供 學 生 實 務 實 習 機 會 及 觀 光 旅 遊 人 才 之 養 成 與 進 修 課 程 規 劃 : 觀 光 旅 遊 管 理 活 動 規 劃 及 英 日 語 外 語 導 覽 解 說, 包 括 導 遊 領 隊 解 說 課 程 及 旅 行 業 經 營 管 理 課 程 兩 個 模 組, 科 目 包 括 觀 光 英 語 課 程 觀 光 日 語 課 程 觀 光 資 源 概 論 導 遊 實 務 領 隊 實 務, 觀 光 旅 遊 實 務 實 習 觀 光 旅 遊 管 理 觀 光 行 政 與 法 規 航 空 票 務 觀 光 行 銷 實 務 休 閒 農 場 與 民 宿 管 理 觀 光 旅 遊 實 務 實 習 等 學 生 出 路 : 包 括 觀 光 旅 遊 文 化 創 意 及 服 務 事 業 類 等 相 關 學 系 二 技 或 插 大 及 相 關 研 究 所 觀 光 旅 館 服 務 人 員 導 遊 領 隊 空 服 員 地 勤 人 員 及 旅 行 社 業 務 政 府 公 職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 如 休 閒 農 場 遊 樂 園 觀 光 工 廠 等 ) 觀 光 飯 店 業 ( 飯 店 旅 館 民 宿 等 )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 創 意 行 銷 公 司 設 計 公 司 等 ) 及 一 般 商 業 機 構 等 餐 旅 管 理 科 科 系 網 址 : /main.php 聯 絡 電 話 : #576 教 學 特 色 : 本 系 ( 科 ) 教 學 目 的 在 於 培 育 餐 廳 與 旅 館 事 業 中 有 關 飯 店 旅 館 餐 飲 之 樹 德 兼 備 高 級 餐 旅 專 業 人 才, 落 實 餐 旅 管 理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結 合, 並 加 強 外 國 語 文 人 文 素 養 與 餐 旅 管 理 之 能 力, 配 合 業 界 提 升 餐 旅 服 務 品 質 等 計 畫, 訓 練 具 備 現 代 專 業 與 國 際 觀 之 餐 旅 專 業 服 務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優 秀 基 層 餐 旅 管 理 及 廚 藝 人 才, 具 有 餐 旅 管 理 專 業 知 識 及 廚 藝 實 務 訓 練, 養 成 健 全 人 格 及 國 際 視 野 教 學 與 訓 練 重 點 如 下 :1. 具 宜 蘭 特 色 之 休 閒 餐 旅 文 化 2. 宜 蘭 地 區 餐 飲 衛 生 安 全 管 理 在 職 教 育 及 培 訓 中 心 3. 產 學 研 究 計 劃 推 廣 健 康 養 生 餐 飲 4. 具 有 餐 旅 管 理 能 力 人 才 5. 加 強 餐 旅 英 日 語 專 業 學 習 學 生 出 路 :1. 相 關 學 系 二 技 或 插 大 2. 取 得 證 照, 從 事 一 年 工 作 進 入 研 究 所 3. 至 國 外 深 照 相 關 餐 旅 實 作 與 管 理 課 程 從 事 之 工 作 包 括 :1. 進 入 星 級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2. 中 階 管 理 人 員 3. 青 年 小 型 餐 飲 創 業 健 康 休 閒 管 理 科 系 科 網 址 : 聯 絡 電 話 : #572 教 學 特 色 : 配 合 國 家 推 動 觀 光 旅 遊 產 業 政 策 及 休 閒 旅 遊 產 業 之 人 力 資 源 需 求 等 概 念 為 主 軸, 融 入 相 關 規 劃 管 理 及 經 營 課 程 等 專 業 技 能, 以 培 育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人 文 與 科 技 兼 具 之 休 閒 遊 憩 產 業 管 理 人 才 並 以 健 康 促 進 與 休 閒 遊 憩 為 發 展 特 色 課 程 規 劃 : 強 調 遊 程 規 劃 運 動 健 康 按 摩 養 生 保 健 電 子 商 務 導 遊 領 隊 實 務 觀 光 溫 泉 學 3D 綠 休 閒 活 動 規 劃 設 計 休 閒 農 業 與 民 宿 管 理 及 遊 憩 環 境 永 續 管 理 之 專 業 能 力, 鼓 勵 取 得 導 遊 領 隊 電 腦 技 術 健 康 體 適 能 急 救 檢 定 及 外 語 檢 定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學 生 出 路 : 升 學 本 系 或 相 關 系 科 的 二 技 及 插 大 或 研 究 所 從 事 之 工 作 包 括 :1. 餐 飲 飯 店 旅 館 旅 行 社 渡 假 村 或 健 身 房 等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2. 公 民 營 休 閒 遊 憩 事 業 機 構 管 理 幹 部 3. 國 內 外 休 閒 產 業 之 導 覽 解 說 人 員 4. 自 行 創 業 發 展 5. 參 加 政 府 公 職 人 員 考 試 59

69 招 生 學 校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8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創 設 於 民 國 61 年, 民 國 90 年 改 制 並 更 名 為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本 校 以 德 化 學 子, 霖 霑 社 會 為 辦 學 理 念, 落 實 品 德 教 育 策 略 之 推 動, 推 展 跨 校 性 的 觀 摩 研 討 活 動, 發 展 術 德 兼 修 的 實 用 人 才, 培 育 具 備 國 際 視 野 科 技 專 才 與 人 文 素 養 的 職 場 達 人 本 校 的 系 科 主 軸 與 課 程 規 劃 就 是 著 重 在 八 大 就 業 能 力 的 培 養, 別 是 : 人 際 溝 通, 解 決 問 題, 團 隊 合 作, 創 意 能 力, 規 劃 組 織, 自 我 管 理, 學 習 技 能 與 科 技 素 養 系 科 方 面, 有 工 程 學 群 : 機 械 工 程 系 ( 科 ) 電 子 工 程 系 ( 科 ) 資 訊 工 程 系 ( 科 ) 電 腦 與 通 訊 工 程 系 創 意 產 品 設 計 系 等 ; 不 動 產 學 群 : 營 建 科 技 系 ( 科 ) 空 間 設 計 系 ( 室 內 設 計 科 ) 不 動 產 經 營 系 ( 科 ) 等 ; 商 管 學 群 : 企 業 管 理 系 ( 科 ) 會 展 與 觀 光 系 ( 科 ) 應 用 英 語 系 ( 應 用 外 語 科 ) 等 ; 休 閒 餐 旅 學 群 : 餐 旅 管 理 系 ( 科 ) 餐 飲 廚 藝 系 ( 科 )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系 ( 科 ) 等, 總 計 14 個 學 系 12 個 學 科, 就 是 要 打 造 出 一 條 學 業 職 業 與 志 業 三 合 一 的 高 速 公 路, 開 闢 學 以 致 用 技 職 達 人 的 新 天 地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1 建 構 完 整 高 等 技 職 教 育 學 制, 朝 向 區 域 精 緻 型 學 院 目 標 發 展 2 加 強 知 識 與 資 源 之 交 流 與 整 合, 建 立 本 校 發 展 優 勢 與 特 色 3 加 強 語 文 與 電 腦 應 用 之 能 力, 邁 向 資 訊 化 與 國 際 化 4 加 強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發 揮 技 職 體 系 教 育 之 特 色 5 掌 握 經 濟 與 社 會 之 發 展 脈 動, 定 期 調 整 教 學 目 標 與 課 程 規 劃 6 不 斷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積 極 協 助 學 生 取 得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業 證 照 7 以 培 養 學 生 就 業 力 為 導 向, 落 實 教 學 與 輔 導 工 作 8 積 極 改 善 研 究 環 境, 提 升 教 師 學 術 研 究 能 力 與 學 術 研 究 品 質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本 校 軟 硬 體 設 備 完 善, 教 室 全 面 安 裝 空 調 為 促 進 產 學 合 作, 掌 握 產 業 脈 動, 全 力 設 置 各 類 專 業 中 心, 目 前 已 有 高 速 網 路 中 心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遠 距 教 學 中 心 數 位 語 言 中 心 外 語 情 境 中 心 體 適 能 中 心 烘 焙 工 坊 實 習 餐 廳 旅 館 等, 並 提 供 多 元 的 圖 書 資 訊 及 電 子 期 刊 資 料 庫, 提 供 e 化 的 學 習 環 境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本 校 設 有 學 業 優 秀 獎 學 金 技 檢 優 秀 獎 學 金 競 賽 優 秀 獎 學 金 體 育 成 績 優 秀 獎 學 金 新 生 助 學 金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計 畫 ( 中 低 收 入 緊 急 紓 困 優 秀 清 寒 生 活 學 習 助 學 金 ) 等, 另 有 政 府 法 人 及 慈 善 團 體 提 供 的 各 式 優 秀 獎 助 學 金, 並 且 提 供 工 讀 機 會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本 校 交 通 便 捷, 鄰 近 北 二 高 中 和 土 城 交 流 道 ; 可 搭 乘 聯 營 公 車 及 275 直 達 學 校, 或 搭 乘 捷 運 5 板 南 線 南 港 展 覽 館 - 永 寧 至 海 山 站 由 3 號 出 口, 再 轉 乘 聯 營 公 車 656 可 直 達 學 校 地 址 :23654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巷 1 號 網 址 : 電 話 :(02) 轉 傳 真 :(02) 地 址 及 地 圖 60

70 營 建 科 技 科 教 學 特 色 :1.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營 建 科 技 科 五 專 部 之 最 大 優 勢 : 快 樂 學 習, 收 獲 最 多, 培 養 高 就 業 力 2. 多 元 教 學 : 提 供 多 元 授 課 與 考 評 方 式, 包 括 網 路 線 上 輔 助 教 學 講 授 實 習 ( 驗 ) 書 面 報 告 口 試 專 題 製 作 全 學 期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工 地 參 觀 及 企 業 實 務 實 習 等, 著 重 學 生 潛 能 啟 發, 發 展 適 性 創 意 教 學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依 據 產 業 發 展 人 才 需 求, 規 劃 課 程 發 展 重 點 如 下 :1. 基 礎 專 業 電 腦 輔 助 繪 圖 2. 測 量 技 術 與 空 間 資 訊 之 整 體 發 展 3. 基 本 材 料 檢 驗 4. 大 台 北 營 建 教 學 與 技 術 之 科 技 整 合 服 務 本 科 專 業 特 色 為 :1. 以 發 展 營 建 技 術 能 力 為 核 心, 推 動 科 技 整 合 服 務 為 導 向 2. 培 育 營 建 科 技 產 業 施 工 管 理 設 計 等 中 基 層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本 科 共 同 核 心 專 業 能 力 為 營 建 科 技 工 程 之 施 工 監 造 能 力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進 路 空 間 大 : 可 直 接 唸 本 系 夜 二 技, 或 插 班 大 學 四 技 三 年 級 可 如 期 完 成 學 士 學 位, 或 有 工 作 經 驗 三 年 後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1. 具 有 就 業 競 爭 力 : 配 合 國 家 推 動 經 濟 建 設 例 如 都 市 更 新 廠 房 新 建 適 合 從 事 公 共 工 程 建 築 工 程 室 內 裝 修 工 程 等 之 監 造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或 擔 任 規 劃 設 計 等 工 作 2. 若 具 備 多 元 技 能 檢 定 證 照, 也 可 拓 展 更 寬 廣 之 就 業 領 域, 例 如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地 政 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公 寓 大 廈 物 業 管 理 人 員 等 電 子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1. 傳 授 電 子 行 業 相 關 之 設 計 製 造 管 制 測 試 應 用 等 技 能 2. 培 養 人 文 素 養 科 技 創 新 及 適 應 環 境 之 能 力 3. 以 實 物 實 作 導 引 學 習 4. 奠 定 繼 續 進 修 及 直 接 就 業 之 能 力 課 程 規 劃 :1. 低 年 級 著 重 專 業 基 礎 能 力 之 建 立 2. 高 年 級 廣 設 多 元 化 就 業 實 務 課 程 3. 輔 導 技 能 檢 定 之 考 照 4. 推 動 實 務 專 題 製 作 5. 輔 導 申 請 專 利 證 照 升 學 進 路 : 可 直 接 升 讀 電 子 工 程 系 電 機 工 程 系 光 電 工 程 系 資 訊 工 程 系 及 電 腦 與 通 訊 工 程 系 等 之 二 技, 或 就 業 三 年 後 報 考 相 關 科 系 之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可 從 事 1. 半 導 體 /IC 設 計 與 製 程 2.3C 產 品 之 設 計 製 造 管 理 與 行 銷 3. 玩 具 與 遊 戲 產 品 的 軟 硬 體 設 計 與 製 造 4. 資 訊 服 務 產 業 等 機 械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1. 強 化 實 務 技 能, 提 升 專 業 能 力 :18 間 實 驗 室 的 專 業 實 習 訓 練, 四 間 國 家 技 能 檢 定 考 場, 將 證 照 融 入 課 程, 三 學 期 的 實 務 專 題 製 作 提 升 學 生 學 以 致 用 及 動 手 做 的 能 力 及 開 設 專 利 創 作 實 務 培 養 學 生 創 意 和 創 新 能 力 2 引 入 業 界 資 源, 擴 展 學 生 視 野 : 邀 請 業 界 專 家 為 學 生 講 授 實 務 課 程 並 安 排 學 生 到 業 界 參 訪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實 務 經 驗 課 程 規 劃 : 以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與 製 造 & 機 電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為 主 軸 的 課 程 規 畫 基 礎 核 心 課 程 為 :1.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及 製 造 : 電 腦 輔 助 繪 圖 電 腦 輔 助 立 體 繪 圖 機 械 實 習 機 構 學 數 控 工 具 機 及 實 習 精 密 量 測 學 及 實 習 專 業 認 證 等 2. 機 電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 基 本 電 學 電 機 實 習 應 用 電 子 學 實 習 氣 液 壓 學 及 實 習 可 程 式 控 制 機 電 整 合 實 習 專 業 認 證 等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率 高 : 本 科 畢 業 生 升 學 甚 為 方 便, 可 直 接 就 讀 本 系 進 修 部 二 技 日 間 部 或 進 修 部 四 技 三 年 級, 也 可 插 班 大 學, 更 可 透 過 工 作 三 年 經 驗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就 業 方 便 : 機 械 為 工 業 之 母, 不 易 受 不 景 氣 所 影 響, 各 行 各 業 幾 乎 都 離 不 開 機 械 人 才, 本 科 同 學 畢 業 後 適 合 從 事 機 械 設 計 工 程 師 機 械 製 造 工 程 師 設 備 工 程 師 製 程 工 程 師 品 管 工 程 師 及 機 電 控 制 工 程 師 等 工 作 應 用 外 語 科 教 學 特 色 :1. 本 系 科 由 中 外 籍 師 資 協 同 授 課, 教 學 生 動 活 潑 2. 使 用 語 言 視 聽 教 室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學, 設 備 豐 富, 外 語 學 習 情 境 化 3. 提 供 法 德 西 日 等 外 語, 可 供 學 生 依 興 趣 選 修 4. 積 極 鼓 勵 同 學 參 加 英 日 文 語 言 能 力 檢 定 考 試 以 及 各 項 技 能 檢 定 5. 設 有 外 語 情 境 中 心 ETH, 由 外 籍 老 師 舉 辦 活 動 與 競 賽, 提 升 學 生 外 語 表 達 能 力 6. 每 年 提 供 獎 學 金, 帶 領 學 生 至 美 國 姊 妹 校 蒙 大 拿 大 學 拓 展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7. 本 校 與 美 國 蒙 大 拿 西 來 大 學 及 匹 芝 堡 大 州 立 大 學 締 結 姊 妹 學 校, 可 申 請 前 往 攻 讀 碩 博 士 學 位 課 程 規 劃 : 為 配 合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社 會 需 求 與 學 生 就 業 出 路 為 本 位, 培 育 主 要 焦 點 為 :1. 加 強 外 語 能 力 訓 練 2. 提 升 電 腦 資 訊 能 力 3. 強 化 專 業 知 識 4. 培 養 高 尚 人 文 素 養 本 科 課 程 規 劃 內 容 為 :1. 語 言 應 用 2. 電 腦 應 用 3. 商 業 知 識 4. 人 文 修 養 四 大 類 ; 並 為 英 語 教 學 模 組 觀 光 商 務 模 組 二 個 課 程 模 組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進 路 空 間 大 : 可 直 接 唸 二 技, 或 插 班 大 學 四 技, 或 報 考 研 究 所, 本 校 與 美 國 蒙 大 拿 西 來 大 學 及 匹 茲 堡 大 州 立 大 學 締 結 姐 妹 學 校, 可 申 請 前 往 攻 讀 碩 博 士 學 位 就 業 發 展 : 適 合 從 事 兒 童 美 語 教 學 公 關 翻 譯 電 腦 文 書 餐 旅 招 待 人 員 與 會 場 翻 譯 人 員 觀 光 導 覽 人 員 本 系 與 各 行 業 建 立 就 業 輔 導 合 作 關 係, 成 功 協 助 畢 業 生 進 入 相 關 合 作 企 業 工 作, 深 獲 好 評 餐 旅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與 凱 撒 大 飯 店 系 統 及 國 內 餐 旅 業 界 翹 楚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提 供 多 元 實 習 就 業 機 會 教 學 方 面 學 生 除 一 至 三 年 級 課 程 安 排 部 校 內 實 習 課 程 外, 另 安 排 一 整 年 之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學 生 實 習 地 點 不 限 於 國 內, 還 包 括 國 外 例 如 日 本 學 生 實 習 後 如 選 擇 留 在 實 習 單 位 繼 續 發 展, 由 於 學 生 已 熟 悉 該 實 習 單 位 之 作 業 而 有 較 佳 之 生 產 力, 被 實 習 單 位 錄 用 之 可 能 性 大 幅 提 高 課 程 規 劃 : 課 程 以 餐 旅 專 業 經 營 管 理 進 階 專 業 外 語 通 識 人 文 資 訊 管 理 及 校 外 實 習 等 六 大 類 為 主 軸 專 業 課 程 著 重 會 議 管 理 宴 會 與 外 燴 管 理 俱 樂 部 管 理 專 業 資 訊 行 銷 財 務 管 理 旅 館 籌 備 與 開 幕 及 旅 館 專 題 等 進 階 課 程 升 學 進 路 : 升 學 進 路 空 間 大 : 可 直 接 唸 本 系 夜 二 技, 或 插 班 大 學 四 技 三 年 級 可 如 期 完 成 學 士 學 位, 或 有 工 作 經 驗 三 年 後 直 接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1. 畢 業 後 可 進 入 國 內 外 飯 店 餐 廳 連 鎖 速 食 餐 廳, 擔 任 初 階 管 理 幹 部 或 店 長 等 2. 可 從 事 餐 飲 相 關 企 業 -- 國 際 連 鎖 餐 飲 企 業 專 業 餐 飲 設 備 企 業 美 食 圖 書 公 司 文 化 事 業 等, 擔 任 企 劃 編 輯 研 發 專 員 3. 可 輕 鬆 實 現 餐 飲 相 關 行 業 之 自 行 創 業 理 想 與 目 標 61

71 招 生 學 校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19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本 校 創 立 於 民 國 56 年, 校 名 原 為 德 育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以 配 合 社 會 需 要, 適 應 世 界 潮 流, 培 植 優 秀 之 護 理 人 才, 以 服 務 群 眾 為 辦 學 宗 旨, 並 以 提 升 護 理 教 育 水 準 為 興 學 目 標, 首 設 五 專 護 理 助 產 科 ( 後 改 為 護 理 科 ), 多 年 來, 已 為 國 家 培 育 出 許 多 優 秀 的 護 理 人 才, 服 務 於 國 內 外 各 大 醫 療 機 構 本 校 朝 培 育 生 活 應 用 管 理 人 才 之 前 瞻 性 教 育 目 標, 以 健 康 關 懷 美 學 建 立 校 風, 積 極 培 育 產 業 界 所 需 要 的 人 才 民 國 85 年, 本 校 改 名 為 德 育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以 符 合 學 校 系 科 發 展 特 色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技 職 教 育 改 革, 暢 通 技 職 教 育 人 才 的 培 育 管 道, 本 校 為 緊 密 的 與 時 代 的 脈 動 國 家 的 成 長 相 契 合, 亦 積 極 提 升 師 資 規 劃 課 程 充 實 圖 儀 設 備 興 建 校 舍, 美 化 校 園, 歷 經 多 年 努 力, 順 利 獲 得 評 鑑 績 優, 本 校 於 民 國 91 年 8 月 1 日 改 制 為 技 術 學 院, 同 年 11 月 為 建 立 新 形 象, 邁 向 國 際 化, 打 造 特 色, 更 名 為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確 立 以 民 生 科 技 健 康 促 進 照 護 及 管 理 為 調 整 系 科 之 方 向 目 前 本 校 大 學 日 間 部 有 九 系 一 所, 別 為 護 理 系 食 品 保 健 系 幼 兒 保 育 系 美 容 流 行 設 計 系 餐 旅 管 理 系 資 訊 多 媒 體 應 用 系 運 動 健 康 與 休 閒 系 老 人 服 務 事 業 管 理 系 餐 飲 廚 藝 系 及 健 康 產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另 五 專 部 設 有 護 理 科 幼 兒 保 育 科 美 容 流 行 設 計 科 餐 飲 管 理 科 及 餐 飲 廚 藝 科 等 五 科 本 校 辦 學 特 色 : 1. 豐 富 校 園 特 色 健 康 生 態 人 文 的 實 質 內 涵 2. 與 產 業 界 密 切 互 動, 提 供 各 界 進 修 及 研 究 機 會, 發 揮 技 職 體 系 學 校 服 務 與 推 廣 的 功 能 3. 進 行 跨 領 域 學 程 規 劃, 發 揮 系 所 資 源 共 享 的 效 益 4. 整 合 社 區 資 源, 提 升 研 究 成 果 5. 促 進 國 際 化 學 術 交 流, 使 畢 業 生 具 有 多 元 競 爭 力 6. 發 展 全 人 教 育, 重 視 服 務 學 習 品 德 涵 養 生 命 關 懷, 專 業 能 力 與 通 識 的 教 育 7. 營 造 師 生 凝 聚 力, 落 實 教 師 專 業, 讓 家 長 放 心 學 生 自 信 快 樂 的 成 長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自 91 年 改 制 以 來, 即 著 手 進 行 組 織 調 整 法 規 增 修 訂 行 政 電 腦 化 系 科 課 程 重 新 規 劃 校 園 環 境 及 文 化 營 造, 取 得 ISO 與 OHSAS 系 統 認 證 校 園 環 境 的 營 造, 別 就 健 康 促 進 生 態 保 育 文 化 陶 冶 三 方 面 著 手, 校 園 健 康 營 造 倡 導 師 生 重 視 體 能 反 菸 ; 生 態 保 育 營 造 生 態 園 區 生 態 教 育 館 太 陽 能 照 明 ; 文 化 陶 冶 方 面 建 置 詩 詞 步 道 庭 園 使 教 學 環 境 融 為 一 體, 培 養 身 心 靈 術 德 兼 備 的 專 業 人 才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教 室 均 有 冷 氣 空 調, 各 種 實 驗 設 備 齊 全, 提 供 完 整 e 化 教 學 環 境, 並 設 有 多 項 技 術 士 乙 丙 級 考 場 本 校 新 建 優 質 宿 舍, 提 供 完 整 設 施, 附 冷 氣 網 路 書 桌 衣 櫥 衛 浴 設 備 交 誼 廳 公 共 電 視 書 報 雜 誌 及 自 助 式 洗 衣 機 等, 供 外 地 學 生 住 宿 無 限 網 路 漫 遊 全 校, 可 供 全 校 師 生 使 用 學 校 周 邊 租 屋 環 境 單 純 便 利, 價 格 依 地 點 與 設 備 有 所 不 同, 同 學 需 求 作 選 擇 學 校 方 面 有 建 立 合 格 房 東 租 屋 資 訊, 均 要 求 房 東 提 供 建 物 及 土 地 所 有 權 狀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等 資 料, 相 關 資 訊 公 布 於 學 校 網 頁 供 同 學 租 屋 參 考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提 供 多 項 獎 補 助 方 案 : 1. 新 生 入 學 成 績 優 秀 者, 獎 學 金 優 渥 2. 校 內 外 學 業 優 良 家 境 清 寒 獎 學 金 3. 助 學 貸 款 學 雜 費 減 免 及 日 夜 工 讀 助 學 金 4. 操 行 及 敦 品 勵 學 獎 學 金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20301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復 興 路 336 號 網 址 : 電 話 : 轉 傳 真 : 地 址 及 地 圖 1. 數 條 交 通 專 車 路 線 定 點 定 時 上 車, 直 開 學 校, 依 實 際 上 課 天 數 收 費 交 通 路 線 :1. 新 莊 三 重 台 北 地 區 線 2. 中 和 永 和 汐 止 地 區 線 3. 板 橋 萬 華 地 區 線 4. 金 山 萬 里 大 武 崙 地 區 線 5. 南 港 捷 運 地 區 線 2. 多 線 民 營 公 車 台 汽 及 火 車, 由 台 北 至 基 隆 火 車 站 約 30 鐘 3. 自 行 開 車, 由 台 北 車 站 經 中 山 高 接 北 二 高 基 隆 方 向, 經 和 平 隧 道 至 德 安 路 出 口 右 轉, 直 行 至 復 興 路 左 轉, 即 達 本 校 62

72 護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符 合 社 會 需 求, 具 專 業 素 養 關 懷 生 命 且 稱 職 的 護 理 人 員, 學 生 具 備 護 理 專 業 核 心 素 養 專 任 師 資 具 豐 富 的 教 學 及 實 務 經 驗 課 程 設 計 多 元 且 注 重 市 場 趨 勢 與 北 部 各 大 醫 學 中 心 教 學 醫 院 建 教 合 作, 學 生 畢 業 後 具 有 考 護 理 師 執 照 能 力 與 就 業 能 力 課 程 規 畫 : 完 善 專 業 示 範 教 室 與 教 學 儀 器 設 備 模 擬 臨 床 病 房, 以 模 擬 醫 院 臨 床 情 境, 提 供 各 種 體 驗 裝 置, 讓 學 生 熟 悉 基 本 與 進 階 之 護 理 技 術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與 北 區 各 大 教 學 醫 院 合 作, 提 供 學 生 社 區 照 護 及 醫 院 臨 床 實 習 課 程, 畢 業 前 須 完 成 護 理 實 習 至 少 1,016 小 時 升 學 進 路 :1. 插 班 考 國 內 外 醫 護 相 關 之 四 年 制 大 學, 或 報 考 二 年 制 技 術 學 院 護 理 系 或 其 他 健 康 照 護 系 科 2. 報 考 美 國 澳 洲 加 拿 大 歐 洲 等 國 護 理 師 證 書, 以 技 術 移 民 至 國 外 繼 續 升 學 或 就 業 就 業 發 展 : 醫 院 護 理 師 長 照 中 心 安 養 中 心 診 所 健 檢 中 心 公 務 人 員 研 究 護 士 醫 藥 技 術 人 員 研 究 計 畫 助 理 醫 學 美 容 機 構 藥 廠 業 務 代 表 醫 療 用 品 及 保 健 食 品 公 司 專 業 人 員 等 幼 兒 保 育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以 培 育 兼 具 專 業 知 能 與 倫 理 持 續 專 業 成 長 與 人 文 關 懷 之 教 保 人 才 為 目 標 在 教 學 上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兼 具 課 程 與 產 業 需 求 緊 密 結 合, 在 生 活 輔 導 方 面 秉 持 人 文 關 懷 精 神, 注 重 學 生 生 活 與 學 習 適 應 本 ( 系 ) 科 師 資 陣 容 堅 強, 專 長 領 域 涵 括 嬰 幼 兒 發 展 嬰 幼 兒 教 保 福 利 服 務 嬰 幼 兒 照 護 及 兒 童 產 業 等, 並 與 幼 保 相 關 產 業 密 切 合 作, 除 提 升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也 增 進 學 生 升 學 及 就 業 機 會 課 程 規 畫 :1. 獲 得 教 保 員 之 專 業 知 能 與 實 務 技 巧 2. 培 養 學 生 發 展 嬰 幼 兒 照 護 或 兒 童 產 業 第 二 專 長 之 潛 能 3. 建 立 人 文 關 懷 之 專 業 情 操 升 學 進 路 : 可 進 入 技 術 學 院 或 科 技 大 學 之 二 年 制 幼 保 相 關 科 系 就 讀, 可 插 班 考 國 內 外 相 關 之 四 年 制 大 學 如 幼 保 系 社 工 系 幼 兒 與 家 庭 學 系 生 活 應 用 科 學 系 等 就 業 發 展 : 可 擔 任 幼 兒 教 保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幼 兒 園 托 嬰 中 心 社 區 保 母 系 統 居 家 保 母 親 子 館 安 親 班 之 教 保 員 或 從 事 兒 童 產 業 相 關 工 作, 例 如 兒 童 產 業 行 銷 服 務 人 員 嬰 幼 兒 才 藝 教 師 企 畫 人 員 活 動 帶 領 人 員 等 美 容 流 行 設 計 科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健 康 美 容 諮 詢 及 形 象 造 型 設 計 之 美 容 流 行 產 業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聘 請 校 內 外 具 教 學 特 色 及 實 務 經 驗 之 專 業 教 師,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積 極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美 容 服 務 產 業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培 育 學 生 成 為 全 方 位 專 業 美 容 達 人 課 程 規 畫 :1. 將 化 妝 品 基 礎 專 業 美 容 美 髮 技 藝 課 程 與 流 行 造 型 設 計 等 課 程 導 入 乙 丙 級 美 容 與 美 髮 考 照 技 能 以 取 得 專 業 證 照, 提 升 就 業 競 爭 力 2. 課 程 安 排 產 業 實 習 及 辦 理 校 外 參 訪, 透 過 職 場 體 驗, 熟 悉 與 適 應 職 場 環 境 及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升 學 進 路 : 可 報 考 技 術 學 院 或 科 技 大 學 之 二 年 制 或 插 班 四 年 制 相 關 科 系 就 讀 就 業 發 展 : 取 得 美 容 美 髮 技 術 士 相 關 證 照, 可 自 行 創 業 經 營 美 容 機 構, 或 擔 任 美 容 師 芳 療 師 美 體 師 髮 型 設 計 師 擔 任 美 甲 師 彩 妝 師 影 視 媒 體 造 型 師 形 象 設 計 師 新 娘 秘 書 化 妝 品 行 銷 美 容 顧 問 及 美 容 機 構 專 業 講 師 餐 飲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培 育 餐 飲 職 場 基 礎 技 術 人 才 為 目 標, 使 學 生 具 備 職 場 倫 理 敬 業 精 神 人 文 關 懷 及 國 際 視 野 之 素 養 能 應 用 食 品 安 全 營 養 知 識 與 經 營 管 理 之 理 論, 發 展 高 品 質 之 餐 飲 文 化 課 程 規 畫 :1. 聘 請 餐 旅 業 界 高 階 主 管 到 校 指 導, 與 百 多 所 餐 旅 相 關 業 者 進 行 校 外 實 習 教 學, 具 多 元 選 擇 性 強 調 餐 廳 經 營 與 市 場 開 發 之 課 程, 學 生 畢 業 後 即 具 有 自 行 創 業 之 能 力 2. 校 內 專 任 師 資 均 具 有 豐 富 業 界 經 驗, 課 程 設 計 兼 具 多 元 化 與 實 務 化, 培 養 學 生 考 取 中 西 餐 烘 焙 調 酒 及 餐 飲 服 務 等 相 關 餐 飲 證 照 學 生 畢 業 前 需 參 與 國 外 實 地 參 訪 課 程, 增 加 國 際 觀 升 學 進 路 : 插 班 考 國 內 外 餐 旅 相 關 之 四 年 制 大 學 報 考 二 年 制 技 術 學 院 或 報 考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餐 旅 相 關 事 業 之 服 務 幹 部 與 專 業 餐 飲 服 務 管 理 人 員 技 術 人 員 行 銷 企 劃 人 員 及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如 中 西 餐 烘 焙 廚 師 調 酒 師 廚 藝 總 監 等 餐 飲 廚 藝 科 教 學 特 色 : 學 生 經 由 中 餐 西 餐 烘 培 餐 飲 服 務 及 飲 料 調 酒 等 各 項 專 業 技 藝 與 知 識 的 訓 練, 再 至 業 界 實 習 之 業 界 體 驗 實 習 教 學 方 式, 以 培 養 出 具 有 創 業 開 發 與 創 意 廚 藝 為 主 的 優 秀 廚 藝 人 才 為 主 要 的 教 育 目 標 學 生 畢 業 前 需 參 與 國 外 實 地 參 訪 課 程, 增 加 國 際 觀 課 程 規 畫 :1. 廚 藝 紮 根 化 2. 課 程 實 務 化 3. 教 學 專 業 化 4. 技 能 證 照 化 5. 眼 界 國 際 化 升 學 進 路 : 插 班 考 國 內 外 餐 旅 相 關 之 四 年 制 大 學 報 考 二 年 制 技 術 學 院 研 究 所 或 國 外 專 業 餐 飲 學 校 等 就 業 發 展 :1. 飯 店 中 西 式 餐 廳 咖 啡 廳 或 烘 焙 坊 從 事 美 食 產 品 生 產 製 作 原 物 料 管 理 產 品 研 發 品 質 管 制 餐 飲 服 務 及 店 面 經 營 管 理 等 工 作 學 校 或 餐 飲 廚 藝 訓 練 班 擔 任 助 教 或 技 術 教 師 從 事 教 學 工 作 餐 飲 相 關 事 業 之 行 銷 企 劃 人 員 及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及 餐 飲 美 食 相 關 資 訊 ( 雜 誌 報 章 書 籍 ) 的 撰 寫 及 報 導 如 中 西 餐 烘 焙 廚 師 調 酒 師 廚 藝 總 監 等 63

73 招 生 學 校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0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成 立 於 民 國 五 十 八 年, 是 一 所 具 有 優 良 傳 統 與 特 色 的 高 等 技 專 校 院, 近 四 十 多 年 來 秉 持 創 辦 人 誠 樸 精 勤 的 辦 學 理 念, 積 極 在 技 職 教 育 中 扮 演 創 新 與 精 進 的 角 色, 目 前 設 有 工 程 與 服 務 時 尚 與 創 意 以 及 觀 光 與 餐 旅 三 大 學 群, 成 為 培 養 高 級 技 術 與 管 理 人 才 的 搖 籃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本 校 校 務 發 展 目 標 為 : (1) 養 成 誠 樸 精 勤 之 健 全 品 格 與 態 度 (2) 具 備 就 業 所 需 之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3) 具 備 語 文 資 訊 溝 通 等 基 礎 能 力 (4) 具 備 人 文 關 懷 環 保 意 識 與 社 區 參 與 之 精 神 有 關 本 校 教 學 資 源 : (1) 設 立 各 類 專 業 教 室 及 證 照 考 場 (2) 積 極 與 各 企 業 合 作, 提 供 校 外 實 習 機 會 (3) 建 構 校 園 Wi-Fi 環 境, 提 供 雲 端 學 習 之 教 學 設 施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校 園 e 化 : 全 校 教 室 及 宿 舍 均 裝 設 冷 氣, 連 接 學 術 網 路, 圖 書 館 提 供 數 位 典 藏, 建 構 最 佳 e 化 學 習 環 境 生 活 照 顧 : 本 校 設 有 千 人 用 膳 員 生 餐 廳, 供 應 中 西 餐 點 自 助 餐 飲 盒 麵 食 等 另 有 萊 爾 富 超 商, 供 應 日 用 百 貨 文 具 及 其 他 商 品, 服 務 學 生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1) 共 同 助 學 方 案 : 配 合 教 育 部 政 策, 凡 家 庭 年 收 入 在 70 萬 元 以 下 之 同 學, 可 於 每 學 年 第 一 學 期 申 請 共 同 ( 弱 勢 學 生 ) 助 學 補 助, 依 收 入 級 距 區, 每 學 年 補 助 12,000~35,000 元 (2) 助 學 貸 款 : 凡 家 庭 年 收 入 在 114 萬 元 以 下 之 同 學, 可 申 請 助 學 貸 款, 包 含 學 費 雜 費 住 宿 費 書 藉 費 平 安 保 險 費 等, 在 學 期 間 利 息 全 免 (3) 五 專 前 三 年 學 生, 免 納 學 費, 但 學 生 享 有 政 府 其 他 相 關 學 費 減 免 補 助 或 與 減 免 補 助 學 費 性 質 相 當 之 給 付 者,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外, 應 擇 一 申 請, 不 得 重 複 (4) 設 有 安 定 就 學 基 金, 提 供 同 學 工 讀 機 會 及 免 費 餐 券, 幫 助 弱 勢 同 學 完 成 學 業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校 址 :24305 新 北 市 泰 山 區 泰 林 路 3 段 22 號 網 址 : admas@mail.lit.edu.tw( 觀 迎 來 信 詢 問 ) 服 務 電 話 : ( 招 生 中 心 ) 傳 真 : 公 車 路 線 : 三 重 客 運 --- 公 西 - 北 門 (1209) 公 西 - 板 橋 (1206) 樹 林 - 長 庚 醫 院 (858) 桃 園 客 運 --- 桃 園 市 - 捷 運 市 政 府 站 中 興 客 運 --- 泰 山 - 天 母 (616) 泰 山 - 新 店 (918) 指 南 客 運 --- 泰 山 - 新 店 (918) 泰 山 - 捷 運 關 渡 店 (838) 學 生 專 車 : ( 本 校 補 貼 部 份 車 資, 便 宜 舒 適 又 便 捷 ) 五 股 蘆 洲 線 樹 林 線 中 壢 桃 園 線 新 店 線 新 莊 板 橋 捷 運 接 駁 線 64

74 數 位 多 媒 體 科 教 學 特 色 : 教 育 目 標 為, 應 用 數 位 多 媒 體 技 術 資 訊 科 技 及 互 動 技 術, 以 培 育 可 立 即 就 業 之 動 畫 影 視 與 互 動 多 媒 體 技 術 人 才 在 教 學 上, 教 授 學 生 學 習 電 子 與 資 訊 之 相 關 技 術, 與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軟 體 之 操 作 及 應 用, 以 創 造 立 即 就 業 機 會 ; 並 以 活 潑 實 作 取 代 枯 燥 理 論, 激 發 學 生 創 意 及 增 加 實 務 經 驗, 同 時 導 入 專 案 計 畫 管 理, 建 立 符 合 企 業 精 神 之 合 作 態 度 課 程 規 劃 :1. 為 動 畫 影 視 與 互 動 多 媒 體 二 個 課 程 領 域 以 Adobe 及 Autodesk 等 設 計 軟 體 結 合 電 子 與 資 訊 技 術, 建 立 互 動 式 多 媒 體 之 應 用 技 能 亦 可 朝 動 畫 與 遊 戲 引 擎 方 向 單 獨 發 展 2. 三 年 之 專 題 製 作, 並 以 SPPA 專 案 計 畫 管 理 平 台 進 行 管 制, 建 立 計 畫 管 理 觀 念 與 技 術, 以 符 合 企 業 精 神 3. 輔 導 學 生 獲 得 ACA 國 際 證 照 3DsMAX 國 際 證 照 TQC 專 業 證 照 等, 以 強 化 就 業 力 4. 安 排 業 界 實 習, 可 抵 免 相 關 學, 以 增 加 工 作 經 驗 升 學 進 路 : 可 插 班 數 位 多 媒 體 系 四 技 三 年 級 或 報 考 國 內 外 大 學 多 媒 體 相 關 科 系 及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畢 業 後 可 立 即 擔 任 電 腦 動 畫 師 影 片 編 輯 師 電 腦 遊 戲 企 劃 師 電 腦 遊 戲 品 保 與 測 試 工 程 師 電 腦 遊 戲 程 式 設 計 師 網 頁 設 計 師 及 網 路 維 護 工 程 師 等 職 位 之 工 作 電 機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以 電 資 領 域 就 業 需 求 為 目 標, 提 升 畢 業 同 學 就 業 競 爭 力 為 主 軸, 全 力 發 展 三 大 特 色 : 1. 專 題 競 賽 : 為 培 養 整 合 與 實 作 能 力, 定 期 參 與 全 國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大 賽, 且 屢 獲 佳 績, 並 獲 知 名 媒 體 大 篇 幅 報 導 年 全 國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大 賽 連 續 榮 獲 團 體 總 冠 軍 課 程 規 劃 : 依 據 電 資 產 業 人 力 需 求, 規 劃 三 個 領 域 課 程 提 供 學 生 修 課 與 學 習 : 1. 電 力 與 能 源 科 技 模 組 :(1) 學 習 配 線 與 設 計 技 術 (2) 學 習 電 機 機 械 關 鍵 技 術 (3) 學 習 冷 凍 空 調 關 鍵 技 術 2. 智 慧 型 控 制 模 組 :(1) 學 習 自 動 化 控 制 技 術 (2) 學 習 智 慧 家 庭 規 劃 技 術 (3) 學 習 嵌 入 式 系 統 應 用 能 力 3. 資 訊 應 用 模 組 :(1) 學 習 基 礎 資 訊 (Word Excel Powerpoint) 實 務 技 術 (2) 學 習 單 晶 片 應 用 實 務 技 術 (3) 學 習 程 式 修 改 實 務 技 術 (4) 學 習 電 腦 組 裝 維 護 技 術 升 學 進 路 : 學 生 畢 業 後 可 報 考 二 技 插 班 四 技 三 年 級, 更 可 進 而 報 考 國 內 外 研 究 所 歷 屆 本 系 畢 業 校 友 考 取 國 立 科 技 大 學 或 大 學 者 甚 多 學 度 畢 業 生 考 取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及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合 計 有 47 人 就 業 發 展 : 本 系 畢 業 生 可 投 入 電 資 領 域 相 關 產 業, 可 擔 任 職 務 包 括 :1.PLC 專 案 工 程 師 2. 電 源 工 程 師 3. 硬 體 測 試 工 程 師 4. 數 位 家 庭 網 路 工 程 師 5. 數 位 家 庭 控 制 工 程 師 6. 數 位 家 庭 設 備 工 程 師 7. 電 腦 維 護 工 程 師 8. 微 電 腦 應 用 工 程 師 9. 冷 凍 空 調 技 師 機 械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教 學 發 展 特 色 ;(1) 培 養 研 究 興 趣 : 訓 練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2) 加 強 在 校 預 警 : 建 立 補 救 教 學 (3) 技 能 檢 定 輔 導 : 積 極 輔 導 技 檢 實 務 (4) 建 立 特 色 課 程 : 規 劃 特 色 教 學 課 程 (5) 加 強 研 究 發 展 : 推 廣 建 教 實 習 教 育 (6) 落 實 專 題 製 作 : 鼓 勵 校 外 競 賽 藉 由 上 述 特 色, 輔 導 同 學 朝 向 產 品 設 計 製 造 機 電 整 合 及 綠 色 能 源 發 展 並 加 強 語 言 能 力 資 訊 能 力 與 品 格 教 育 的 訓 練, 使 學 生 能 成 為 具 有 就 業 力 之 機 械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 以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與 製 造 與 機 電 整 合 與 自 動 化 為 教 學 特 色, 並 輔 以 能 源 應 用 基 礎 知 識, 結 合 傳 統 與 先 進 機 械 加 工 之 技 術, 落 實 學 生 實 務 實 習 之 訓 練 輔 導 取 得 相 關 專 業 證 照 及 提 昇 語 文 能 力, 並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參 與 產 學 合 作 與 專 題 製 作 競 賽, 使 學 生 具 備 產 業 所 需 技 術 能 力 與 職 場 競 爭 力 升 學 進 路 : 二 技 插 大 ( 大 三 )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 推 薦 甄 試 及 一 般 考 試 ) 就 業 發 展 :1. 車 工 機 械 加 工 機 械 製 圖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製 圖 電 腦 輔 助 立 體 製 圖 機 電 整 合 氣 壓 等 乙 丙 級 專 業 證 照 取 得 輔 導 就 業 2. 本 校 鄰 近 五 股 林 口 龜 山 等 工 業 區, 就 業 方 便 3. 本 系 定 期 舉 辦 學 生 校 外 業 界 參 訪 校 外 實 習, 並 逐 年 擴 大 產 學 合 作 4. 每 年 舉 辦 校 園 徵 才 就 業 博 覽 會, 輔 導 畢 業 生 就 業 65

75 招 生 學 校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21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辦 學 最 優 評 鑑 一 等 全 國 第 一, 榮 獲 教 育 部 102 學 年 度 評 鑑 校 務 行 政 暨 所 有 受 評 教 學 單 位 均 獲 一 等 及 護 理 系 獲 台 灣 護 理 教 育 評 鑑 委 員 會 (TNAC) 評 鑑 為 優 先 通 過 ( 一 等 ) 本 校 以 健 康 照 護 為 發 展 核 心, 積 極 建 構 辦 學 最 優 就 業 最 強 企 業 最 愛 的 優 質 健 康 照 護 學 府 主 要 特 色 如 下 : 辦 學 最 優 : 以 實 務 教 學 全 面 實 習 全 人 教 育 為 辦 學 主 要 特 色, 多 年 來 深 獲 學 生 家 長 與 社 會 肯 定, 新 生 註 冊 率 高 達 97.13% 對 選 擇 就 讀 本 校 學 生 與 家 長 之 教 育 承 諾, 學 生 畢 業 時 均 需 通 過 長 庚 六 藝 門 檻, 包 含 百 百 通 過 服 務 學 習 課 程 校 外 實 習 英 文 檢 定 專 業 證 照 參 與 競 賽 專 題 實 作, 以 提 升 就 業 競 爭 力, 成 為 專 業 品 德 人 文 兼 具 之 優 質 人 才 就 業 最 強 : 畢 業 生 就 業 具 有 四 高 一 低 特 色 : 就 業 率 高 ( 達 94%); 起 薪 高 ( 大 學 畢 業 新 鮮 人 薪 資 平 均 達 3 萬 元 以 上, 護 理 系 則 高 達 4 萬 元 以 上 ); 雇 主 滿 意 度 高 ( 達 80%); 工 作 滿 意 度 高, 以 及 學 用 落 差 低 ( 所 學 與 就 業 相 關 度 達 90% 以 上 ), 本 校 培 育 之 畢 業 生 符 合 產 業 界 需 求 企 業 最 愛 : 畢 業 生 工 作 表 現 廣 受 業 界 肯 定, 連 續 3 年 榮 獲 遠 見 雜 誌 評 選 為 醫 護 類 企 業 最 愛 第 1 名 ;2013 年 商 業 周 刊 第 1328 期, 本 校 就 業 率 為 全 台 所 有 大 學 校 院 ( 含 高 教 體 系 與 技 職 體 系 ) 第 3 名, 護 理 系 獲 選 為 新 名 牌 大 學 的 黃 金 科 系 辦 學 成 果 廣 受 肯 定, 屢 創 佳 績 : 近 3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獎 勵 補 助 經 費 累 計 超 過 1.5 億 元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累 計 超 過 1.4 億 元, 並 於 教 育 部 舉 辦 102~103 年 度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聯 合 成 果 發 表 會, 獲 得 最 佳 創 意 獎 及 最 佳 人 氣 獎 雙 料 冠 軍 榮 獲 103 年 大 專 校 院 校 園 災 害 防 救 工 作 績 效 評 核 優 等 護 理 系 曾 奕 萍 同 學 以 科 技 創 意 獎 榮 獲 103 年 度 科 技 獎 學 金 榮 獲 教 育 部 大 專 畢 業 生 至 企 業 職 場 實 習 方 案 第 1 名, 媒 合 學 生 就 業 成 效 為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之 冠 連 續 2 年 榮 獲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特 色 學 校 大 專 校 院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績 優 學 校 護 理 系 榮 獲 全 國 技 專 校 院 護 理 實 務 能 力 競 賽 護 理 專 業 競 賽 第 1 名 2013 俄 羅 斯 莫 斯 科 阿 基 米 德 國 際 發 明 展 1 金 1 銀 護 理 師 執 照 考 全 校 通 過 率 高 達 87%( 超 出 全 國 2 倍 以 上 )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全 校 博 士 級 專 業 師 資 高 達 160 位, 並 聘 請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結 合 台 塑 體 系 長 庚 醫 療 體 系 及 各 地 區 健 康 照 護 機 構 240 個 產 學 合 作 單 位, 提 供 學 生 學 習 與 服 務 之 實 習 場 所, 落 實 100% 產 業 實 習 課 程, 強 化 學 生 專 業 實 作 能 力, 培 育 醫 療 照 護 養 生 保 健 長 期 照 護 托 育 服 務 產 業 首 選 的 實 作 人 才 成 立 全 國 第 一 所 3D 數 位 解 剖 教 室 及 醫 護 類 臨 床 技 能 中 心, 建 構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學 習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提 供 普 通 教 室 100% E 化 設 備 及 冷 氣 設 置 教 學 大 綱 與 教 學 規 範 100% 上 網 學 生 全 體 住 校, 安 排 四 人 一 室 全 套 衛 浴 優 質 住 宿 環 境, 減 少 就 學 交 通 往 返 時 間 之 浪 費 每 週 定 期 校 醫 免 費 看 診 服 務, 完 善 學 生 身 心 照 護 服 務 學 費 及 住 宿 費 低 廉, 提 供 教 學 與 住 宿 區 免 費 無 線 上 網, 節 省 就 學 期 間 支 出 簽 訂 國 外 姐 妹 校 ( 系 ) 共 12 所, 選 送 學 生 至 國 際 名 校 進 修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提 供 豐 富 校 內 工 讀 助 學 金 生 活 助 學 金 及 獎 助 學 金 申 請 超 過 3 仟 萬 元, 鼓 勵 學 生 專 心 向 學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地 址 :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文 化 一 路 261 號 電 話 : 轉 ( 教 務 處 )5533 ( 護 理 科 )3137 網 址 地 址 及 地 圖 1. 搭 乘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汎 航 通 運 台 北 客 運 三 重 客 運 桃 園 客 運 等 ) 至 林 口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轉 搭 至 長 庚 校 區 交 通 車 2. 自 行 開 車 者 可 經 高 速 公 路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 (1) 林 口 交 流 道 ( 約 十 鐘 可 達 本 校 ): 下 林 口 交 流 道 後 往 龜 山 方 向 直 達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園 區 內, 開 車 進 入 直 走 後, 可 看 見 一 個 幽 靜 的 志 清 湖, 再 往 左 轉, 就 可 看 見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的 校 門 (2) 五 股 交 流 道 : 下 五 股 交 流 道 走 新 莊 丹 鳳 二 省 道 ( 中 山 路 ), 上 青 山 路 後 左 轉 即 可 抵 達 3. 自 行 開 車 者 可 經 省 道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 (1) 至 龜 山 可 轉 桃 七 號 線 振 興 路 往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 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方 向 (2) 至 新 莊 第 二 省 道 轉 青 山 路 往 長 庚 科 技 大 學 ( 或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方 向 4. 鄰 近 機 場 捷 運 線 A7 體 育 大 學 站 或 A8 長 庚 醫 院 站, 轉 搭 交 通 車 入 校 66

76 護 理 科 本 科 秉 持 本 校 勤 勞 樸 實 之 校 訓, 以 人 為 本, 實 事 求 是 之 辦 學 理 念 及 護 理 學 院 以 培 育 具 有 健 康 科 學 專 業 關 懷 特 質 之 健 康 照 護 專 業 人 才 教 學 特 色 上 強 調 護 理 專 業 八 大 核 心 素 養 融 入 課 程 推 動 以 能 力 指 標 為 導 向 之 課 程 設 計 激 發 學 生 終 身 學 習 之 能 力 教 師 整 合 校 內 教 學 資 源 發 展 多 元 教 學 策 略 強 化 課 室 及 臨 床 教 學 之 結 合 持 續 建 構 臨 床 情 境 模 擬 之 教 學 策 略, 以 增 進 學 生 最 大 之 學 習 效 能 課 程 規 劃 上 強 調 理 論 與 實 務 並 重, 且 著 重 基 本 人 文 素 養 能 力 之 養 成 ; 購 置 先 進 精 良 之 儀 器 設 備, 以 實 物 教 學 及 提 供 學 生 實 際 演 練 之 機 會, 落 實 課 室 與 臨 床 零 距 離 之 教 學 內 容 ; 配 合 課 程 進 行 臨 床 實 習, 並 於 最 後 一 學 年, 開 設 臨 床 選 習 課 程, 增 加 學 生 臨 床 實 務 經 驗, 以 厚 實 專 業 實 務 能 力 之 養 成 ; 課 餘 提 供 多 元 性 社 團 活 動, 鼓 勵 學 生 依 據 自 己 的 興 趣 性 向 等 需 求 參 與, 以 豐 富 生 活 經 驗 針 對 專 科 部 畢 業 後 計 劃 升 學 學 生, 本 科 於 教 學 過 程, 適 時 提 供 協 助 及 輔 導 以 提 昇 未 來 進 修 之 潛 能 學 生 畢 業 後 可 以 報 考 國 內 各 大 學 護 理 及 相 關 科 系 之 護 理 系 研 究 所, 或 至 美 國 澳 洲 之 姐 妹 校 或 其 他 國 外 學 校 進 修 學 士 碩 士 博 士 學 位 學 生 畢 業 後, 可 選 擇 從 事 護 理 或 護 理 相 關 工 作 就 業 場 所, 例 如 : 醫 療 機 構 醫 院 診 所 學 校 護 理 之 家 安 養 機 構 坐 月 子 中 心 居 家 護 理 機 構 政 府 機 關 一 般 職 場 機 構 等 本 科 相 當 重 視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及 就 業 發 展 在 學 期 間, 除 加 強 護 理 專 業 考 照 準 備 外, 並 積 極 鼓 勵 及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相 關 證 照 考 試, 以 強 化 學 生 多 元 之 就 業 競 爭 力 過 去 數 十 年 來, 本 校 護 理 科 著 重 學 生 實 作 能 力, 為 國 內 醫 療 相 關 職 場 培 育 許 多 優 秀 之 護 理 人 才, 深 獲 業 界 肯 定, 亦 在 國 內 護 理 技 職 教 育 中 扮 演 極 重 要 的 角 色 本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全 體 住 宿, 課 室 教 學 上 課 時 段 依 每 學 期 課 程 時 數 所 需, 安 排 於 週 一 至 週 五 校 外 實 習 課 程, 考 量 課 程 規 劃 並 達 學 生 最 佳 學 習 成 效, 妥 適 安 排 於 學 期 當 中 或 學 期 結 束 前 後 進 行 學 雜 費 收 取 標 準 依 教 育 部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並 於 本 校 網 站 公 告 校 內 亦 設 置 助 學 基 金, 提 供 多 項 獎 助 學 金, 支 援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 另 與 長 庚 振 興 新 光 亞 東 雙 和 等 多 所 醫 學 中 心 及 醫 療 體 系 建 教 合 作, 每 年 提 供 在 校 生 數 百 名 免 學 費 及 免 雜 費 名 額, 畢 業 立 即 到 該 建 教 合 作 機 構 就 業 護 理 科 為 健 康 照 護 之 專 業, 學 生 於 畢 業 前, 須 至 臨 床 完 成 規 定 之 實 習 課 程, 應 用 護 理 評 估 及 技 術 實 地 照 顧 病 患, 報 考 或 申 請 時 應 審 慎 考 量 本 身 的 身 心 狀 況 及 服 務 能 力 67

77 招 生 學 校 華 夏 科 技 大 學 學 校 代 碼 122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1. 本 校 以 培 育 專 業 技 能 與 人 文 素 養 兼 具 的 宏 觀 科 技 人 才 為 教 育 目 標, 同 時 以 WISE-123 為 教 育 標 竿, 旨 在 培 育 學 生 世 界 觀 (W) 提 升 學 生 創 造 力 (I) 培 養 學 生 多 元 的 專 業 技 能 (S) 強 化 學 生 的 就 業 競 爭 力 (E), 並 希 望 所 有 學 生 畢 業 時 都 能 具 有 1 項 專 業 技 術 ( 專 業 領 域 ) 2 張 學 程 證 書 ( 跨 領 域 學 程 客 製 化 就 業 學 程 ) 及 3 種 能 力 證 照 ( 職 能 外 語 資 訊 ) 2. 本 校 以 物 業 管 理 及 智 慧 型 機 器 人 為 兩 個 校 級 特 色, 除 此 之 外, 各 系 科 也 都 訂 有 重 點 發 展 特 色, 如 電 機 工 程 系 的 能 源 科 技 與 智 慧 生 活 科 技 ; 資 訊 管 理 系 的 企 業 管 理 資 訊 化 及 數 位 生 活 與 應 用 ; 建 築 系 的 數 位 構 築 與 文 創 設 計 永 續 環 境 暨 智 慧 建 築 設 計 應 用, 以 期 本 校 畢 業 生 畢 業 時 皆 具 有 一 技 之 長, 為 產 業 所 用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1. 本 校 創 校 近 50 年, 由 於 辦 學 績 效 卓 著, 畢 業 生 深 受 產 業 喜 愛 以 下 為 本 校 近 年 所 獲 得 之 重 大 榮 譽 事 蹟 : 連 續 6 年 ( 年 ) 榮 獲 教 育 部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獎 勵 榮 獲 教 育 部 品 德 教 育 績 優 學 校 品 德 教 育 特 色 學 校 及 全 國 紫 錐 花 績 優 學 校 國 內 第 一 所 申 請 並 全 數 通 過 IEET 認 證 的 技 術 學 院 榮 獲 第 40 屆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機 電 整 合 職 類 銅 牌 獎 ; 第 41 屆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網 頁 設 計 職 類 優 勝 及 第 42 屆 國 際 技 能 競 賽, 機 電 整 合 職 類 銀 牌 榮 獲 第 41 屆 全 國 技 能 競 賽 資 訊 技 術 職 類 第 二 及 第 四 名 機 電 整 合 職 類 第 一 名 機 器 人 職 類 第 三 名 學 生 賴 柔 君 獲 選 教 育 部 第 八 屆 技 職 之 光 ; 學 生 郭 奕 瑄 獲 選 教 育 部 第 十 屆 技 職 之 光 教 育 部 技 職 風 雲 榜 美 容 家 政 類 排 名 第 5; 資 訊 應 用 與 軟 體 開 發 類 排 名 第 3; 工 程 與 科 技 研 發 類 排 名 第 年 本 國 法 人 專 利 申 請 百 大 排 名 第 27 名, 介 於 清 華 大 學 及 交 通 大 學 之 間 2. 本 校 設 有 日 二 技, 五 專 畢 業 後 就 可 以 報 考, 繼 續 進 修, 取 得 大 學 文 憑 三 校 園 e 化 及 服 務 學 生 1. 校 園 無 線 上 網, 並 建 置 有 學 生 生 涯 歷 程 平 台 (E-portfolio), 協 助 學 生 蒐 集 歷 年 學 習 成 效 2. 各 教 室 均 有 e 化 教 學 設 備, 方 便 老 師 數 位 教 學,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3. 針 對 學 習 落 後 學 生, 建 置 預 警 及 輔 導 系 統, 落 實 拔 尖 助 弱 教 育 理 念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所 能 提 供 之 協 助 措 施 為 協 助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本 校 除 提 供 期 繳 付 學 雜 費 措 施 外, 並 設 有 生 活 助 學 金 專 業 證 照 獎 學 金 校 內 外 競 賽 獎 學 金 弱 勢 學 生 助 學 金 優 秀 學 生 獎 學 金 學 生 急 難 救 助 學 金 及 外 語 能 力 檢 定 優 秀 獎 學 金 等, 學 生 可 依 相 關 規 定 申 請 五 本 校 各 項 連 絡 資 訊 招 生 各 項 事 務 請 連 絡 : 教 務 處 校 際 合 作 中 心 ; 電 話 : 傳 真 : 本 校 網 址 : ; 招 生 資 訊 網 : 地 址 及 地 圖 1. 本 校 鄰 近 捷 運 南 勢 角 站 多 線 公 車 站, 交 通 便 利 2. 搭 乘 捷 運 者 : 中 和 新 蘆 線 南 勢 角 站 下 車 步 行 約 10 鐘 即 可 到 校 ( 另 有 接 駁 公 車, 每 日 上 午 6 點 30 至 下 午 8 點 ) 3. 搭 乘 公 車 者 : 公 車 8 橘 1 橘 ( 區 間 車 ) 等, 其 中 直 達 本 校 4. 居 住 樹 林 汐 止 基 隆 或 外 縣 市 同 學 可 利 用 火 車 與 捷 運 通 學 5. 居 住 林 口 地 區 同 學 可 搭 乘 長 庚 醫 院 交 通 車 至 行 天 宮 站 轉 搭 中 和 新 蘆 線 捷 運 通 學 68

78 電 機 工 程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 系 ) 以 能 源 科 技 及 智 慧 生 活 科 技 為 二 大 發 展 特 色, 同 時 透 過 陳 中 政 教 授 畢 其 一 生 獨 特 發 明 簡 易 學 習 電 機 一 貫 理 論 ( 電 機 一 貫 道 ) 來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激 發 學 生 創 造 力, 協 助 學 生 學 習 電 機 專 業 及 考 取 公 職 國 家 考 試 課 程 涵 蓋 能 源 工 程 控 制 工 程 感 測 系 統 通 訊 系 統 及 計 算 機 應 用, 並 著 重 能 源 監 控 技 術 機 電 自 動 化 感 測 元 件 應 用 電 機 控 制 應 用 微 處 理 機 介 面 應 用 及 通 訊 電 子 電 路 設 計 等 各 領 域 同 時, 本 科 ( 系 ) 通 過 IEET 國 際 工 程 教 育 認 證, 參 與 二 個 教 育 部 輔 助 技 專 校 院 特 色 典 範 計 畫 整 合 型 物 業 管 理 產 學 平 台 建 構 計 畫 及 智 慧 機 器 人 創 新 整 合 中 心 計 畫 及 年 度 教 育 部 再 造 技 優 計 畫, 培 育 學 生 考 取 勞 動 部 之 太 陽 光 電 乙 級 最 新 證 照, 真 正 做 到 厚 植 學 生 就 業 潛 力 課 程 規 劃 : 電 機 科 以 培 育 國 家 建 設 所 需 之 電 機 科 技 專 業 人 才 為 主 要 目 標, 課 程 著 重 :1. 教 授 電 機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2. 訓 練 從 事 設 計 與 實 作 之 能 力 ;3. 涵 養 職 業 道 德 與 敬 業 精 神 ;4. 培 養 跨 領 域 與 團 隊 合 作 的 工 作 習 慣 配 合 國 內 高 科 技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業 之 發 展 方 向, 電 機 科 重 點 發 展 方 向 以 培 育 學 生 具 有 綠 色 能 源 智 慧 監 控 資 通 訊 網 路 等 專 業 知 識, 同 時 拓 展 能 源 科 技 與 智 慧 生 活 科 技 全 方 位 專 業 領 域 能 力 上 課 時 段 : 每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08:10~ 下 午 05:35 上 課, 年 限 以 五 年 為 原 則, 修 業 期 滿 ( 須 修 滿 必 選 修 課 程 220 學 )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副 學 士 學 位 證 書 就 業 發 展 : 電 機 科 同 學 畢 業 後, 適 合 從 事 電 力 系 統 電 機 控 制 電 腦 系 統 軟 硬 體 設 計 電 子 通 訊 機 電 整 合 系 統 能 源 應 用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醫 電 工 程 等 方 面 之 工 作, 可 加 入 之 行 業 計 有 公 民 營 企 業 機 電 工 程 業 電 子 業 自 動 化 工 業 微 電 腦 工 程 學 術 研 發 單 位 工 程 顧 問 公 司 電 機 技 師 事 務 所 水 電 工 程 師 太 陽 能 技 術 工 程 師 等 等 電 機 相 關 產 業 資 訊 管 理 科 教 學 特 色 : 資 訊 管 理 科 以 資 訊 應 用 技 術 為 發 展 特 色, 配 合 政 府 推 動 資 訊 應 用 與 資 訊 服 務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結 合 學 生 實 務 專 題 製 作 與 產 業 界 的 產 學 合 作 關 係, 培 育 學 生 具 有 良 好 商 業 資 訊 服 務 能 力 之 專 業 人 才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 系 ) 課 程 規 劃 旨 在 培 育 同 學 具 有 良 好 之 資 訊 技 術 與 商 業 技 術, 開 設 有 資 料 庫 管 理 系 統 電 腦 資 訊 網 路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電 子 商 務 程 式 設 計 電 腦 多 媒 體 系 統 析 企 業 管 理 會 計 學 經 濟 學 財 務 管 理 投 資 學 等 課 程, 使 同 學 成 為 具 有 資 訊 管 理 和 企 業 應 用 專 業 技 能 之 技 術 達 人 升 學 進 路 : 資 管 科 畢 業 生, 可 報 考 國 內 外 各 大 學 校 院 具 有 商 管 類 組 及 其 相 關 學 程 的 二 技 部 插 四 技 大 學 部 或 插 班 普 通 大 學 部 二 三 年 級 就 讀 為 因 應 畢 業 同 學 升 學 需 求, 同 時 還 開 設 有 升 學 考 試 科 目 輔 導 課 程, 輔 導 同 學 繼 續 就 學 深 造 就 業 發 展 : 資 管 科 同 學 畢 業 後, 可 找 尋 工 作 的 產 業 相 當 廣 泛, 包 括 擔 任 軟 體 設 計 工 程 師 電 子 商 務 工 程 師 網 路 管 理 師 系 統 析 師 企 業 管 理 專 案 管 理 工 程 師 等 工 作 建 築 科 教 學 特 色 : 本 科 ( 系 ) 配 合 校 培 育 目 標 及 國 家 產 業 中 長 期 發 展 需 要, 主 要 發 展 重 點 在 數 位 構 築 與 文 創 設 計 及 永 續 環 境 暨 智 慧 建 築 設 計 應 用 二 大 主 軸 整 體 培 育 目 標 為 培 養 兼 具 實 務 與 理 論, 並 具 備 創 新 設 計 與 整 合 能 力 的 新 銳 建 築 人 才 一 對 文 化 創 意 建 築 及 空 間 整 體 設 計 具 備 創 造 力 與 組 織 力, 並 整 合 應 用 於 建 築 空 間 設 計 與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二 具 有 對 智 慧 永 續 建 築 設 計 技 術 之 專 業, 能 從 事 建 築 與 空 間 工 程 之 調 查 計 畫 設 計 施 工 檢 驗 維 護 與 更 新 等 工 作 三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與 數 位 媒 體 技 術 之 能 力 培 育, 積 極 運 用 於 建 築 空 間 創 意 設 計 與 永 續 建 築 設 計 技 術 領 域 中 課 程 規 劃 : 本 科 ( 系 ) 以 培 育 智 慧 綠 建 築 之 基 礎 建 築 人 才 為 主, 除 依 照 五 專 建 築 科 之 各 類 基 礎 建 築 訓 練 外, 必 修 科 目 以 智 慧 綠 建 築 為 中 心 配 合 講 授, 選 修 部 亦 以 個 案 方 式 加 以 解 說, 特 色 課 程 為 智 慧 化 與 永 續 綠 化 兩 大 主 軸, 搭 配 智 慧 監 控 能 耗 及 安 全 綠 色 建 材 永 續 抗 震 耐 震 設 計 及 綠 建 築 設 計 手 法 等 四 大 主 題, 輔 以 企 業 與 智 慧 綠 建 築 之 實 地 參 訪, 讓 同 學 充 了 解 此 一 產 業, 達 到 學 用 合 一 升 學 進 路 : 專 科 部 畢 業 生 可 報 考 各 大 學 科 技 大 學 科 技 大 學 二 技 部 或 插 班 大 三 繼 續 升 學 此 外, 本 科 ( 系 ) 為 因 應 畢 業 生 的 升 學 需 求, 亦 開 設 推 廣 教 育 班 及 相 關 升 學 課 程, 輔 導 同 學 繼 續 升 學 未 來 亦 可 以 報 考 建 築 都 市 計 畫 景 觀 園 藝 室 內 設 計 創 新 設 計 工 業 設 計 藝 術 設 計 商 業 設 計 工 業 教 育 空 間 設 計 資 產 物 業 等 研 究 所 就 業 發 展 : 畢 業 生 就 業 管 道 包 括 建 築 師 土 木 技 師 結 構 技 師 大 地 技 師 消 防 設 備 師 室 內 設 計 師 景 觀 園 藝 設 計 師 工 程 估 價 師 展 場 舞 台 設 計 師 燈 光 設 計 師 裝 修 設 計 施 工 人 員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等 69

79 招 生 學 校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學 校 代 碼 123 一 本 校 沿 革 及 特 色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屹 立 於 基 隆 市 中 心, 依 傍 中 正 公 園, 風 景 優 美 享 譽 全 國, 是 大 台 北 唯 一 海 景 公 園 學 校 本 校 創 立 源 自 於 監 察 院 之 父 于 右 任 先 生 之 議, 初 創 校 名 為 崇 右 企 業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並 以 正 德 厚 生 為 本 校 校 訓 自 民 國 56 年 創 校 以 來, 經 歷 任 董 事 長 及 現 任 林 金 水 董 事 長 領 導 與 校 長 共 同 努 力 深 耕 辦 學, 使 得 校 務 蒸 蒸 日 上, 並 培 育 了 許 多 企 業 界 傑 出 人 才 民 國 92 年 8 月 1 日, 奉 教 育 部 核 准, 正 式 改 制 為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未 來 發 展 目 標 以 改 革 創 新 永 續 經 營 的 理 念, 培 育 實 務 與 理 論 並 重 之 人 才, 並 朝 精 緻 型 科 技 大 學 邁 進 二 學 校 校 務 發 展 及 教 學 資 源 概 況 1. 本 校 以 開 拓 新 視 野 之 前 瞻 性, 設 立 時 代 潮 流 系 科, 建 置 設 計 學 群 時 尚 生 活 學 群 影 視 學 群 ; 培 育 新 時 代 設 計 文 創 時 尚 影 視 演 藝 休 閒 觀 光 行 銷 等 人 才, 讓 學 生 真 正 學 以 致 用, 與 業 界 接 軌 2. 聘 請 影 視 與 文 創 設 計 具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師 資, 優 質 專 業,2014 年 榮 獲 2 座 德 國 紅 點 設 計 獎, 全 國 技 術 學 院 唯 一 殊 榮 3. 多 元 課 程 教 學 設 計, 廣 邀 產 業 界 學 界 專 業 人 才 (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原 形 創 意 中 心 主 任 陳 啟 雄 金 馬 獎 李 祐 寧 導 演 虞 戡 平 導 演 前 中 視 導 播 彭 明 清 知 名 演 員 吳 皓 昇 趙 家 蓉 況 明 潔 舞 蹈 名 師 A May 金 曲 獎 最 佳 台 語 男 歌 手 韓 劇 配 音 員 康 殿 宏 超 偶 二 班 潘 邦 鄰 ( 尚 恩 ) 詹 幼 君 (2011 年 蔡 依 林 商 業 廣 告 之 動 作 設 計 指 導 ) 舒 宗 浩 ( 劇 場 資 深 導 演 ) 董 志 成 ( 電 視 綜 藝 節 目 主 持 人 ) 鄭 國 揚 ( 舞 台 劇 場 專 業 燈 光 設 計 ) 等 具 業 界 實 務 經 驗 者 擔 任 群 長 系 主 任 專 兼 任 老 師 或 舉 辦 課 程 講 座 4. 以 創 遊 藝 經 為 主 架 構, 發 展 文 創 設 計 連 結 創 意 產 業 時 尚 發 想 連 結 休 閒 課 程 藝 術 連 結 表 演 文 化 經 營 行 銷 連 結 創 意 趨 勢 等 專 業 技 職 教 育 為 學 校 發 展 藍 圖, 培 育 具 有 實 作 力 及 就 業 力 之 優 質 專 業 人 才, 朝 向 務 實 致 用 之 學 習 與 應 用, 積 極 培 育 文 創 產 業 技 術 人 力 三 校 園 生 活 資 訊 1. 本 校 位 居 基 隆 市 中 心, 依 傍 中 正 公 園, 風 景 優 美, 是 全 國 唯 一 在 市 區 裡 的 海 景 公 園 學 校, 由 基 隆 市 火 車 站 ( 國 光 號 總 站 ) 開 車 到 本 校 只 要 5 鐘, 交 通 極 為 便 利 2. 每 日 有 基 隆 市 公 車 自 火 車 站 發 車 往 返 於 本 校 校 區 ( 師 生 免 費 搭 乘 ) 另 有 學 生 專 車 自 大 台 北 地 區 ( 台 北 市 板 橋 新 莊 新 店 中 永 和 蘆 洲 士 林 ) 往 返 於 本 校 校 區,40 鐘 即 可 直 達 3. 從 大 台 北 地 區 可 搭 乘 火 車 國 光 客 運 基 隆 客 運 福 和 客 運 首 都 客 運 泛 航 通 運 到 達 基 隆 市 火 車 站 ( 國 光 號 總 站 ), 開 車 到 本 校 只 要 5 鐘, 交 通 極 為 便 利 4. 備 有 全 新 學 生 宿 舍 供 遠 道 學 生 申 請, 每 間 寢 室 設 有 冷 氣 寬 頻 網 路 ; 進 出 大 樓 一 律 採 用 IC 刷 卡 方 式 作 為 門 禁 管 制, 安 全 性 佳 5. 校 內 設 有 OK 便 利 商 店 多 元 化 複 合 式 餐 廳 鄰 近 市 場 書 局 郵 局 銀 行 等, 到 享 譽 全 國 的 基 隆 廟 口, 騎 機 車 3 鐘 即 可 到 達 四 學 校 對 於 經 濟 困 難 學 生, 提 供 多 項 助 學 措 施 1. 原 住 民 補 助 : 原 住 民 學 生 以 外 加 名 額 就 讀 本 校, 學 雜 費 全 免 2. 就 學 貸 款 : 本 校 學 生 均 可 向 承 辦 銀 行 申 請 就 學 貸 款 3. 獎 助 學 金 : 校 內 設 弱 勢 助 學 工 讀 金 技 優 學 生 獎 學 金 證 照 獎 學 金 及 成 績 優 良 獎 學 金 等 多 種 獎 勵, 經 濟 困 難 者 亦 有 期 繳 款 免 住 宿 費 等 措 施 五 本 校 聯 絡 資 訊 地 址 :20103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義 七 路 40 號 網 址 : 免 費 招 生 專 線 : 招 生 服 務 中 心 : 轉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轉 地 址 及 地 圖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交 通 台 北 大 眾 運 輸 : 本 校 鄰 近 基 隆 火 車 站, 從 大 台 北 地 區 可 以 搭 乘 國 光 客 運 基 隆 客 運 福 和 客 運 泛 航 通 運 首 都 客 運 及 火 車 到 達 基 隆 市 基 隆 市 公 車 基 隆 客 運 : 公 車 : 深 美 國 小 線 (202 經 信 二 路 ) 深 澳 坑 線 (203) 教 忠 街 線 (204) 八 斗 子 - 信 義 國 中 線 (107) 至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站 下 車 客 運 : 九 份 金 瓜 石 線, 至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站 下 車 自 行 開 車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出 大 業 隧 道 後 靠 右 行 駛, 東 岸 高 架 橋 出 口, 下 高 架 橋 直 行 中 正 路 經 市 立 文 化 中 心 後, 右 轉 信 二 路, 再 直 走 經 基 隆 署 立 醫 院 至 壽 山 路 左 轉 上 山, 即 可 依 照 指 標 抵 達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 本 校 在 風 景 優 美 的 中 正 公 園 內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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